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华夏立国传 > 第二百零二章 大理寺和枢密院
    照曾华的改制草案他把“异世”的三权分立原则巧来了。只是当时的人们还意识不到这一点而只是以为这不过是曾华分权制衡的帝王之术。将权力分别交给不同的部门然后互相制衡牵制达到既能最大程度地帮助他处理国事又能避免一家独大擅权。

    曾华把行政权给了尚书行省把立法监察权分别给了中书行省和门下行省。而三权分立的第三权-司法权曾华把它交给了大理寺。大理寺相当于北府最高法院一是掌司法诉讼审刑断事天下断案。凡各地所判案件定罪至流、死皆上大理寺审定核准而大理寺也有权力从地方各级法司调阅审查任何一件它觉得有问题或者是检察总署、法务部、都察院申诉的案件而它的审判裁决具有最高法律效果。

    二是具有律法最高裁定权。地方各级官府有司一旦有其它有司或者贵族百姓申诉其行为违法都会先到地方法司审理判决。一旦地方法司认为该有司行为违法不但其行为无效主官和相应官员都要被该级检察署诉讼追究责任。而尚书行省、中书行省、门下行省和它们下属的机构有司则由大理寺直接审判一旦裁定违法下场跟地方有司差不多连平章国事、参知政事也难逃被追究的结果。

    大理寺由七名大理寺正卿和十八名大理寺少卿组成十八名少卿分审刑少卿和断事少卿。分别主理刑事和民事。正卿和少卿由平章国事提名中书行省通过门下行省没有行封驳权进行否决则最后由曾华任命任期终身。

    平章国事是不能任意任免大理寺正卿和少卿他拥有的只是提名权而已。平章国事只有在正卿和少卿缺额时才有机会提名要不然就是全体大理寺正卿和少卿跟他意见不合也只能干瞪眼。

    由于大理寺正卿和少卿位高权重除了任命复杂外。免职出缺也非常复杂。因为曾华希望这些司法官能避免外界干扰。保证最大程度上地司法独立。大理寺正卿和少卿只有两种方式离职。一是正卿和少卿年满六十岁。或者是任职满三十年必须请辞。

    这一种请辞的正卿和少卿都会被保留原来的俸禄享受极高的礼遇。当然也不免除正卿和少卿自己中途请辞不过这一类请辞无论是由于身体原因还是其它“压力”都不会享受到前一类请辞的待遇。

    二是正卿和少卿审刑断事不公。有违法渎职的嫌疑或是昏庸无用失职不作为尚书行省法务部中书行省都察院都有弹劾权一旦弹劾案在中书行省立案必须有过三分之二的朝议郎同意才算通过。而门下行省也没有行使封驳否决权那么曾华就会依据该弹劾决议案罢免被弹劾的大理寺正卿和少卿。

    大理寺在各地设分支机构。设州、郡、县三级理判署。是为法司行理法裁判职权。州理判署设十六名州判官郡理判署设十四名以上郡判官。县理判署设十二名以上县判官州判官和郡判官均由大理寺正卿和少卿和议任命县判官由州判官合议任命都分审刑、断事。而所有判官和检察官类似都必须是律法学院毕业地精通律法。

    由此可见大理寺及其下属地各级法司职权极重可以极为有效地监督地方各级官府。所以说地方各级官员除了畏惧喜欢神出鬼没“微服”四处探访地都察院御史剩下的就是这各级法司的判官。许多喜欢读报刊有“学识”的北府百姓在遇到官府处事不及或者不公时最是喜欢去理判署一张讼纸就可以把官府告了。断事判官和当地官府的行政官员有很大不同从进学到为官都不是一个“系统”的攀不上什么交情。而且断事判官在每一个地方只能任职三到五年过后就会转到其它地方去了。加上法司的费用俸禄等拨款都是由户部直接拨付再在内部一级级下跟各地官府没有太多地关联。所以法司判官们断起案子来可没有那么好交情可讲而一旦被他裁断违法不但以前的行政处理无效还要背上处分不比被御史弹劾来得轻松。

    接下来是非常关键的军事机构。

    按照草案曾华以大将军职总领北府最高军队领导权以下设枢密院算得上是北府总理军务的最高机构。主官是正三品上“同知军事”由谢艾出任。

    这里需要提到的一句是谢艾归附北府后除了治军理政之外就是非常热衷学习“曾氏兵法”。他原本就是一位“知兵”的大家但是在长安却是把自己当成学生不但去长安武备学堂旁听还虚心向曾华和跟随他多年的将领们请教。几年下来谢艾居然将“曾氏兵法”非常系统地写成好几部书还以此为基础充分挥、完善和补充居然写出了《军略》三百篇成为长安武备学堂的经典教材之一。原本谢艾卸任凉州刺史之后倒是很属意去做长安6军军官学院地教正但是曾华怎么能放过他呢直接任命他为枢密院同知军事。

    同知军事地副职是同知枢密院事设两名分别是甘和刘顾。跟尚书行省一样同知军事的命令没有一名同知院事的副签是无效地。

    枢密院的职权非常大。先它最大的权力就是只有它才有调兵权和指挥权。一旦有战事只有枢密院能够接受大将军曾华的授权调遣北府各处6海军组建战时军队制度布作战目的下达作战命令通知尚书行省6海军部立即执行动员令等等。从很多功能上看曾华把它按照“异世”总参谋部来设置的。

    枢密院下设两署五司。等同于尚书行省地部。

    军机参谋署平时负责整理军事情报并以此为据进行分析和推演给出时局报告。并定期组织各

    和府兵进行联合演习考课各级主管军官将领。它特殊的职权那就是负责管理北府各6海军军官学院以及组织每年的军官毕业考试并有优先录选优秀毕业军官的权力。而在战时军机参谋署就自动成为作战指挥中枢。负责全局的作战指挥。布战略命令。主官是军机都事。由谢艾兼领并设军机主事十余人分领各科每科均对应不同区域均属有参谋数十人。

    军法署是北府军队内部的理法裁判机构负责北府军队内部违法违纪事件的裁定并量刑判定惩戒。军法署在军队各部中以营设为基础设军法庭。派驻军法官。设大军法官十名合议总领该署事务。

    军政司这是一个“老机构”负责任命和管理北府6海军的书记官。而书记官主要负责军队将士们地“思想工作”照行北府军中特有地“军人荣誉准则”。

    北府军人荣誉准则就是以“勇气、责任和荣誉”三**则为基础完善细分制定出来地北府军人职业道德守则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执行培养出北府军人特有的气质。而书记官则是负责向北府军将士灌输这种思想。正是执行这种荣誉准则、书记官制度加上北府在军功上的极度重视才会让北府军将士们充满了荣誉感。成为被桓温叹为“仅论士气。已是天下翘”的雄师。

    书记官除此职责外还要督护军法军纪纠察官(原军法官)是他的副职。统属军政司。纠察官负责维持所在部队的纪律。平常时有权对违纪事件进行处理对违法事件进行诉讼。而战时则和书记官一起行使对违纪违法事件的暂时处理权战后再由军法庭进行正式裁决。

    军令司负责枢密院所有命令文书地下派传达而它派出的驻部队的军令官则负责保障军令正确顺利地执行。也就是他负责为所在部队的军事主官向上向下传达命令并监督该命令的正确性。根据曾华改正的北府军制军令官有权驳回他认为不正确的命令但是后果极为严重一旦事后被军法庭或者上一级认定是错误的则要承担军法责任。而军事主官坚持认为自己命令正确地话可以与书记官、掌旗官等军官合议暂停军令官地职务由掌旗官暂领。

    军务司负责各部队、各兵种装备的采购和品质检查和监督。北府6、海军所有军械武器的生产都掌握在6军部和海军部手里但是各分驻部队和兵种用什么兵器如何配置都是由军务司编制和决定。它会同各分驻部队地军事主官和军务官一起在两军部下属的兵工军械厂中进行装备的招标采购以后后续列装、维护等“质量监督”。

    军训司负责各部队的日常训练以及各部队训练成果的考课。

    军情司负责有关军事情报的收集接管了以前的探马司职权而侦骑处却被划归6军部管理。军情司还要负责对各地地形进行测绘绘制成地图提供给各部队作战使用;以及对各地天文水利、民风民俗等民情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后提供给各部队使用。

    各军司的主官是都承事一名副职设副都承事两名。

    按照草案枢密院下属的各部门除了军法署外是不能设分支机构尤其是做为作战指挥中枢的军机参谋署。军法署却是以派驻各级军法庭的方式分设机构但是这种机构却不是各部队的正式编制只是以巡回暂驻的方式处理事务。

    其余五司只是以派出各司军官到各级部队的形式行使职权。而各司的派驻军官必须由6军部和海军部正式任命成为该部队军事主官的配属军官而他们的考课由上一级的军事主官和属司军官一起负责上汇到枢密院各军司再由各军司通过6军、海军两部进行调迁升降。

    北府“中央”机构基本上确定了接下来该地方军政机构配置了。

    按照草案。地方分州、郡、县三级地方官制。

    在行政方面州设刺史一名按州的大小和辖民多少为正四品上、下与各部军司地侍郎、都承事相当。州刺史府按照尚书行省分部的模式分曹治事共有吏、户、礼、工、商、农、治、民政、法九曹其中前八曹和尚书行省对应的各部职权大致而法曹却要小很多除了管理巡警治安、牢狱囚徒外还主要负责对百姓进行“法制宣传”。各曹主官是长史。和刺史的副职-两名别驾一起组成州刺史的佐官。

    郡设郡太守一名。官阶分正五品上、下。与州曹长史相当。也分设九曹对应治事但是他们的权限小了许多。郡曹主官是典史与两名给事中同为郡守的佐官左右给事中正是郡守的副职。

    县设县令一名官阶分正七品上、下与郡曹给事中相当。副职是县丞一名治事曹也分九曹。主官是主薄。

    在县下面还有乡正一职但是他只是县府地派出官员比主薄低一级负责下传县衙各治事曹地公文政令收集民情上达民意。

    乡正下面是保长或甲长相当于“异世”地村长均是百姓推举。负责配合执行政令、征收赋税、统计户籍、分配田地、征募兵士等等。没有实权但是位置重要。一般都是由府兵或厢军退役军士出任。

    在地方各级刺史、郡守、县令负责各地的一般行政事务除此还有各级教谕、督学、学正负责北府地方的教育。

    在地方军队防务方面。草案做了很大的修改。

    北府6军还是分厢军、府兵和民兵。厢军被定义为战略机动军队在曾华的心里就是“异世”的野战主力部队采取募兵制服役时间为二十年都是从服役两年后的府兵中挑选出来地而且每年采取淘汰制算得上是当时最精锐最专业的

    人。

    府兵大约等同于“异世”的地方部队采用义务兵制服役时间为二十年。

    而民兵就很好理解就是兵民一体的国防基础。

    按照学制北府男子从五岁入初学开始就必须按照六艺学习射箭和骑马。而且北府工业达北府长弓成了每一个男子必配的武器当然五岁的童子只能用一种特殊的软弓只有到十几岁后手臂长长和有一定力气才可以使用标准长弓。

    另一方面由于北府掌握了众多的产马地区而且由于曾华地以经济手段联系和控制各地地思想所以北府商贸达中原各地能买到的马比牛要便宜也要多。加上北府工场明改进了挽、壁耕等挽具促进了马耕的展使得北府除益州等水稻农作区外大都用了马耕技术。

    有了这两个基础北府男子地骑射基础就非常扎实了所以它的兵源也十分的优良和充足。北府正常男子在满十六岁开始就必须自备简单的兵甲刀弓参加县里的民兵接受正规的军事训练一直到年满五十岁。

    在两年后民兵被择优招收进府兵。府兵也必须自备兵甲刀弓而且要高档一些不过他们以府兵的身份去购买兵器时不但质量可以得到保证也能得到极大的价格优惠。

    而在服府兵役时平时的府兵没有钱饷但是所费的粮草和箭矢等消耗军器都由官府供给。这个时候的府兵一般都参加军屯屯田所得的粮食除上交为军粮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折算成钱分给府兵做补贴这个时候的府兵算得上是“异世”的农垦兵。而且每一府兵所分得的赋田不收回也不免赋税可以转交亲属耕种而永业田却免除赋税所以说当府兵的优惠非常丰厚。

    而一旦打起仗来参战的府兵除了以前的优惠还可以获得战事补贴每月有钱粮若干。最重要的是战胜后不但有战利分配还有军功论叙也就是按照军功多分永业田土甚至是授勋成为贵族。

    厢军的待遇就更丰厚赋田和永业田待遇如府兵每月有军饷所有兵甲刀弓全部由官府提供每一名军士还配给从府兵和民兵中招收过来的辅助军士两人以及战马两匹。他们服役年满后就是没有一点军功也不用愁直接可以参加地方的议政或者转为地方军事官员。

    说白了北府就是养着这么一群职业军人好吃好喝地款待着为得就是让他们专心战争这项光荣而伟大的事业。

    任何一个北府军人也非常清楚只要北府一打仗就会财源滚滚来无不踊跃参战只是官府的负担就重了。

    北府共有厢军三十七厢共计十二余万还有辅助军士足有近二十五余万分驻在北府各险要重镇。按照草案北府设平壤、蓟城、朔方、晋阳、狼山、城、广固、许昌、南郑、成都、酒泉、西宁、匹播、疏勒、伊宁十五个都督府分别统领这三十多万军队。

    都督府全名叫驻防某地都督府如驻防平壤都督府设都督一名副职是录事司马两名录事参军若干以为属官。驻防都督只负责辖下厢军的日常训练和管理并带领他们参加军演却无调遣之权。而且下辖的厢军数量不等因为枢密院随时可能根据军情或者当地局势调出或调入厢军。而且按照北府军制驻防厢军会分批轮换而驻防都督也会在五年任期后转任他地。

    府兵还是分营在各地驻防和军屯它直接由所在州的最高军事长官-州提督管辖。

    州提督的全名是提督某州府、民兵诸营总兵官下属有录事司马两名录事参军若干。州提督不但负责该州府兵的日常管理和训练也要负责下辖各郡、县民兵的日常训练和管理。

    郡设郡守备一名下属有佥事参军若干名只是负责下辖各县的民兵训练和日常管理已经没有权力管理府兵勒。

    县设县尉一名下属有参军若干名只是负责该县的民兵管理和训练。

    雍州由于是北府根基腹地所以这一州虽然驻有数万厢军但是没有设驻防都督只是以护卫军都督分领这些厢军而且这数万厢军是各厢军分期轮值过来的只要转到雍州都会被号为护卫军。侍卫军左右都督则分领长安及京兆防务。侍卫军还是和以前一样只有一万五千人的编制却是从十几万厢军中挑选出来的。

    而负责长安曾府、三台等枢机要地安全的却是宿卫军他们只有三千人的编制都是从贵族、文武重臣、世家等子弟中挑选出来的。

    驻防都督和提督以下的将领官职都是由6军部直接任命调迁不过除了护卫军、侍卫军、宿卫军三位都督和雍州提督之外他们都是由曾华直接任命的。后来还要加上洛阳为中心的司州提督而护卫军的范围也扩大到司州。

    而北府海军分东海第一、第二、第三舰队三支近海护卫舰队东海第十一、十二、十三三支近海运输舰队还有筹建中的远海第一舰队黄河巡访舰队。舰队主官为提督下设分队都统再至舰长。所有的海军军官都是由海军部任命调迁。

    而且按照草案北府军中正式施行军衔制共分镇军上将军、抚军卫将军、护军左将军、护军右将军、果毅中郎将、副将、参将;昭武上校尉、昭武左校尉、昭武右校尉、昭武副校尉、昭武平校尉;宣武上都尉、宣武左都尉、宣武右都尉、宣武副都尉、宣武平都尉;一等骁勇士官、二等骁勇士官、三等骁勇士官、四等骁勇士官、五等骁勇士官二十二级参将以下分别由6军部和海军部授予。参将以上则由曾华亲自授予。

    经过数天的审议这份改制草案终于被审议通过最后被曾华宣布即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