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重生顺治十四年 > 第二十三章 不舍
    既是做是决定,陈浩便着手安排儿子离京事宜。

    三月十五,袁珍珠出月子,第一件事就是亲自下厨张罗午餐,有鱼有肉有时令蔬菜,大盘小碗的做了满满一大桌子。

    产后的袁珍珠,照比去年,显的丰腴了些。她亲自为儿子布菜,一再嘱他多吃一些,面上笑盈盈一派慈母的祥和。

    陈旭日配合的做出听话的孩子样,大口吃菜,只心里边觉得奇怪:即便是去年,他尚在将养身体阶段,母子俩也不曾像现在这般把亲热外显。他瞧的明白,自己这个家,亲子间相处更倾向于慈父严母的类型。

    果然,待他吃的差不多七八分饱时,陈浩放下筷子,道明跟妻子一早商量好的打算。

    “让我去爷爷身边?”

    陈旭日吃了一惊,这却是他没想到的。

    他不想离开北京城,起码这地方他还算熟悉,也觉得亲切些,长途跋涉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定居,在现代他尚且不愿,何况是这个时代。

    可是――

    陈旭日打量父母,根本就是做了决定,不容他反对的样子,是以没有把反对的话说出口。只把一双眉头皱的死紧,“一定要回去吗?”

    袁珍珠给他挟了块钝的酥烂的带肉大骨,放到他汤碗里,温声道:“你爷爷年纪大了,咱们常年不在跟前伺候,放着老人家自己一个,到底让人不能放心。去年你爷爷来信问到你,你这年纪,要是学医,正是潜心学习的好时候,担心你爹忙把你给耽误了,提出要接你到身边调教两年……”

    陈浩点头,道:“咱家世代行医,你爷爷是有名的杏林国手,你想成才还得他老人家亲自指教。我们也舍不得你离开跟前,去年接到信,就给往后推了一年……我跟你娘合计着,趁着现在冷暖合适,,这时候赶路不那么辛苦。南边虽说是乡下地方,比不得城里边繁华,却胜在山青水秀景色好,风光和这里很不一样,你会喜欢的。”

    陈旭日心里颇感无奈。他一个小孩子,人微言轻,这般**的年纪,做不得自己的主。

    也不妄想改变父母的决定,只问道:“儿子什么时候动身?”

    “陈伯送你回去,要带回去的礼物娘都准备好了,马车也雇好了。下午你把自己的东西整理整理,想带在身边的单独收拾出来,晚上早些睡,明天早上就动身吧。”

    陈旭日默默点头,再喝了碗汤,站起来道:“爹,娘,你们慢用,儿子吃饱了,这就回房收拾行李去。”

    他碗里还剩下小半碗米饭,汤碗里,汤喝的干净,碗底却留下了母亲刚挟过来的大骨。

    这要放在平日,陈浩一准要他吃干净了才可以离桌。他和妻子少年时亲眼见过饥饿到人吃人的惨象,也亲身亲历过饥年荒年,虽说如今日子好过了,却也养成不喜浪费的习惯。就比如说吃饭吧,盛多少就得吃多少,不准剩到碗里。

    不过,儿子乍听得要离家的消息,心思不免震动。因此陈浩只收回了目光,颌道:“去吧。”

    陈旭日进门不久,桐月和新月就跟了进来。

    桐月是来给他帮忙,新月却是偷个空子过来瞧他的。

    小丫头虽说是十二岁,其实却是虚岁,腊月的小生日,以周岁论,也就仅有十岁。在他身边跟前跟后,期期艾艾问道:“大少爷,你真的要去南边啊?”小脸上满是依依不舍之情。

    她年纪小,兼性子活泼,手脚伶俐,陈旭日实是拿她当妹妹看。尤其是袁珍珠月子里这些日子,两人都得闲时,陈旭日就教她识文断字。

    新月生性聪敏好学,从前些许认得几个字,也不是一点基础没有。这番学上手,一个认真教,一个用心学,相处的很是融洽。

    陈旭日用惯了钢笔,自幼学的用的都是简体字,而这时代用的却是毛笔,书上一水的繁体字。

    看书时还凑合,大约都能连成句读下来,轮到书写时却着实费了工夫。

    打去年就开始练习,到现在写在纸上的字,勉强算是差强人意,字体风骨什么谈不上,大概的框架轮廓总算能写得出来了。

    不过他教新月,常随手捡根细木棍,在花坛前的泥地上书写――他用这个比毛笔可熟练的多。虽是教人,一方面自己也巩固了繁体字的熟练度。说来惭愧,直到现在,陈旭日暂时还做不到抛开书本写一篇文章,其中必然要出现一些个错别字。

    比起写字默书,新月对数字更为敏感。

    袁珍珠做月子,家里一应日用,陈旭日都予以过问,日常开销上他采用了阿拉伯数字书写计算。

    说实在的,陈旭日不知道阿拉伯数字是什么时候传进中国的,只知道现在为止,他还没见过用这种数字做统筹计算的。桐月习惯了老的方法,倒是新月对这种新型的计数方式充满兴趣,常常一有时间就琢磨加减乘除的数字游戏。

    陈旭日亲自去书堆里翻了翻,拣出几本相对比较简单的书拿给新月,“以后我不在家,你也别把书本扔下,这上面许多生字我都标了拼音,以后就靠你自己自学啦。”

    在陈旭日看来,做个目不识丁的文盲是可耻的,以新月的资质,若在现代社会,一准是个大学生的材料。桐月年纪大了,而且婚期定在五月,待嫁的大姑娘,静不下心也没那许多工夫去学习。

    他不知道,读书识字对新月的未来有没有帮助,但一技在身,总没有害处。他挑出的那几本书,他自己为了学习繁体字方便,上面注了许多拼音帮助学习记忆,而拼音法他大概都教给了新月,正好合适小姑娘拿来自修。

    “大少爷……”新月泪珠在眼眶里打转,紧紧抱着书,声音都哽咽了,“我舍不得你走,不然、不然我去求夫人,让我跟在你身边伺候?”

    陈旭日摇头道:“我能照顾好自己,这番陈伯送我南下,家里边已经少了一个人,再过不久桐月姐嫁人,我娘那边还需要你里里外外帮着张罗呢。我这次离家,也不定去多久,说不得隔上一年,明年就回来了。”

    桐月推了新月一把,道:“好了,快把眼泪收收,怎么说哭就哭了?这里是大少爷的家,他总会回来的。大少爷给的书,你收到自己房里仔细放好,这会儿老爷夫人吃的差不多了,你赶紧去看看,把碗盘辙到厨房去。”

    新月咬了咬唇,一跺脚,出门自去了。

    桐月给陈旭日收拾行李。收着收着就住了手,红了眼圈道:“大少爷长到今天这么大,就没离开过北京城,这冷不丁突然就要你一个去那么远的地儿,老爷可真狠得下心……”

    抹了一会儿子泪,叹几口气,没奈何,又接着收拾。

    拿起哪件家伙什都觉得要带在身边才得便。

    睡惯了的枕头,新年刚缝的被子――去年冬,天气格外冷上些,封门的大雪都落了好几回,大少爷的被子还是她熬了几个晚上做就的,单那棉花就厚厚絮了好几层,盖在身上又厚实又暖和。

    还有文房四宝,砚台也是用熟了手的,素日常看的书一大堆,就说这次去怕是要长住,再短也得往年里数,带上哪本撂下哪本都作难。

    还有衣服……

    打开箱子,春秋的长衫,夏天的薄衫,冬天的夹袄……带多了费事,带少了不够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