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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菲随手将马缰一松,也不管马,就径直走进去。屋子里也是黑黢黢的,三两只木桌,几条宽凳子,还没掌灯,只凭借夕阳的光从窗子里照射进来,维持着一点亮光。
“客官,您先吃点什么?”
“我要外面那个肉……”
“卤肉么?好咧,要多少?”
“一样来一份吧。”
一碟子盐干花生米,一碟子烟熏芦笋,一碟子猪头肉,一碟子卤鸭子。每一样份量都是少少的。芳菲夹一筷放在嘴边,天气太大,卤肉已经微微有点变味了,可是,她自从进了神殿,已经七八年从未尝到过肉味,只觉得浓香可口,一口下去,不禁大吃大嚼,大声说:“好吃,太好吃了……”
店小二昏昏地看着她,这个不男不女的客官,就这卤肉,有那么好吃么?
她浑然不觉旁人的眼色,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将几碟子东西吃得一干二净,才心满意足说:“小二,客房在哪里啊?我先去歇歇。”
小二满脸堆笑,手伸出来:“客官,小店的规矩,先结算饭钱,喏,这饭菜,三十钱。”
芳菲一愣,给钱?给什么钱?
她自小在宫里长大,从没用过钱。到了北国后,在神殿生活,别说用钱,简直连钱都没有看到过。就算和安特烈一路的逃亡,也是因为太子在马车里准备了干粮和清水。二人都没什么生活经验,不过是偶尔晚上露宿时,打了点野味,拼命奔逃的途中,也没有住过店。
她好生惊奇,还要钱的么?到哪里去拿钱呢?
店小二见她满面愕然,脸上的笑容逐渐地就不见了,他上下打量这个“客官”,一身灰色单衫,头发半尺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说是女的吧,又像个牧马的小厮;说是男的吧,她露出的手,十指纤细,如削葱尖。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竟然连三十文也拿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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