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超凡伯爵 >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一头红龙(四更)
    路德向来是一个好奇,胆大的家伙。

    所以他就问道:“请问高山之鹰为什么需要金币?”

    高山之鹰非常平和的看了一眼路德,然后说道:“一头红龙带着幼崽来到了鹰山附近的一座火山口上筑巢,她向我们收取二十万金币的保护费。王打不过她,所以就没有选择武力压制,派遣了我来这里。”

    其实它不是专门来找路德的,因为鹰之王也没有打听过路德的来历,自然就不知道路德在哪。

    高山之鹰只是向北飞,经过第一座城池的时候落了下来而已。

    但高山之鹰显然记得路德,毕竟它们的王送出了史无前例的十朵雪明花。

    而高山之鹰们显然也了解明雪花的价值,所以带来了十五朵明雪花,换取二十万金币。

    多出来的部分,算是给人类的劳务费。

    路德三人听了之后目瞪口呆,一头红龙打劫一群高山之鹰,并且成功。

    鹰之王甚至没有战斗,立刻选择屈服。

    守序生物果然是一群理智的生物。

    随即庞贝家族的三个人觉得有些忧虑,因为历史上庞贝城堡有许多次被龙给攻破过。

    龙洗劫了财富,造成了伤亡。

    鹰山距离庞贝城不近,但也不远。绝对是在一头红龙的威慑范围之内。

    现在关键的是,这头红龙想不想来人类世界打劫一下。

    因为自从人类崛起之后,很多龙都知道打劫人类是有一定风险的事情,或许打劫不成,反而被屠龙。

    但是打劫人类,或是被屠龙的事件还是屡次发生。

    这要看这头龙的年纪。

    五色龙,红龙,蓝龙,绿龙,黑龙,白龙这五种龙是极为贪财而邪恶的存在,它们还很暴躁,易怒,崇信自己的力量。

    越年轻的龙,越是渴望展现自己的力量,发动一场战争。当然也就造成了很高的死亡率。而当一头五色龙渐渐年长的时候,它们会选择利用别的方式来打劫财富。

    比如说收取保护费。

    就像这一次这头红龙敲诈高山之鹰一样。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红龙到底打不打劫人类,还要看红龙具体是怎么想的。

    总而言之,红龙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缠的生物之一。

    顺便说一下,因为龙不断打劫人类的金币,而且在龙临死前,龙们会找一个秘密的地方埋葬自己与财富。

    所以人类虽然不断的发现黄金矿,但是黄金的价值一直很稳定没有贬值。

    从这一方面来说,龙们就像是这个世界的银行一样,稳定了货币的价值。

    阿门。

    不过忧虑归忧虑,发愁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因为这头带幼崽的红龙,既然连鹰之王都选择屈服,那么靠庞贝的力量是不可能防御的。

    就算是利比亚伯爵,也未必有能力阻挡这么一头强大的巨龙。

    如果对方来收取保护费,路德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乖乖的交税。

    妈的,领主还要交税。

    可怕。

    先不谈这些,对于高山之鹰的请求,路德自然不会拒绝。别的不说,就说上一次的雪明花,路德也应该帮助这群守序生物。

    “好的,请您稍等一天时间,我去筹集一下金币。”路德捡起了地上的雪明花,将这件事情揽了下来。

    “谢谢你,人类。”高山之鹰感激道。

    “客气了,高山之鹰先生。”路德也说道。

    城堡内也没有可以招待高山之鹰的地方,所以路德只能让高山之鹰在城堡外呆着,然后路德就派遣了老爸前往凯越城,借取二十万金币。

    以前老爸的面子就好用,现在大骑士老爸的面子就更好用了。

    借钱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不管是路德,还是路德的合伙人们都已经没有钱了,路德卖花得来的二十万金币,早花的七七七八八了。

    只有菲利普男爵还有钱。

    而销售雪明花是需要时间的,远水救不了近火。不过路德派遣了自己老爸之后,还是带着十五朵雪明花,前往城西的爱丽丝牧场,请爱丽丝小姐帮忙卖掉这批雪明花。

    从生意的角度上来看,这笔买卖路德还是赚了的。

    因为十五朵雪明花,价值三十万金币。扣除给高山之鹰的二十万,他还小赚了十万金币。

    木错,对现在家大业大的路德来说,十万只能算小钱了。

    当路德来到爱丽丝牧场的时候,美丽的爱丽丝小姐穿着一身劲装,戴着一顶马帽,骑着一匹白色的纯血马,优哉游哉的在开阔的牧场上走动。

    纯血马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马种。

    纯种马只是一个概念,却不是一个分类。因为纯血马有很多种类,比如说普鲁士纯血马。

    纯血马之所以叫做纯血马,因为人类只让它们与同种马繁殖。

    一旦混血,就不是纯血马了。

    纯血马一般作为优良的赛马,贵族的坐骑使用。

    优秀的猎犬,宠物犬也贵族专用。

    爱丽丝的生意就是赌,赌未来庞贝大都市拥有非常非常多的富有贵族。

    其实这种生意赚到的钱也只是小钱,反而不如房地产。目前爱丽丝小姐已经得到了一块地皮,正在动工之中。

    相信只要庞贝发育成为城市之后,她就能变成富婆了。

    “你怎么有功夫来我这里玩?”爱丽丝小姐斜眼看着骑着马来的路德,然后也不下马,就这么坐在马上问路德道。

    缺乏礼貌,教养,随便散发荷尔蒙。

    这是伟大的男爵长女的优点。

    路德也不想翻身下马,仰视这位小姐大人,所以也只能无奈的坐在马上跟她交流了。

    “我有十五朵雪明花,你能不能帮我卖掉它?”路德从马后取来一个袋子,打开袋子露出了十朵雪明花。

    这种花是爱丽丝小姐的首饰,爱丽丝小姐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

    “你居然又搞到了十五朵雪明花?”爱丽丝小姐很妒忌的说道,漂亮的大眼睛一阵发红。

    如果能无限制的从高山之鹰的手中获取雪明花,那么做什么别的生意啊,光卖雪明花就能成为顶级富豪。

    因为爱丽丝永远都会记得,鹰山山顶上飘扬着数百朵雪明花。

    太美丽了。

    那是金子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