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11处特工皇妃 > 第410章
    当时芙公主刚巧路过,闻言便红了眼睛,我屁颠颠的跟过去,便见她站在茂密的梧桐树下,穿着一身嫩绿色的小裙子,眼泪汪汪的低着头。我去问她怎么了,她跟我说清理水池的公公说池塘岸边太滑,不就是嫌那里杂草长得茂盛,这些杂草都是卑贱的东西,本不该生在皇宫里,便和她一样,都是名不正言不顺,该被清理的。

    我当时还太小了,实在无法理解她是怎么由一句话联想到这上面的,便不耻下问的去问我十二爹。我十二爹听了之后表示很愤怒,还说再也不去给她清理池塘了。

    但是他终归也只是说说罢了,芙公主总说自己没靠山,但其实她的靠山是很硬很硬的,一个是洛王爷,一个就是太子。而这两个人一个背后代表着皇后,一个代表着皇帝,谁敢说她靠山不硬,估计也就她自己敢说。

    宫里只有这三个年龄相仿的孩子,感情自然就很好。当然,我是不能包括在内的。

    只是从一个小孩的角度来看,我始终不觉得洛王和太子真的有外面表现出来的那么老友。皇后不喜欢太子,这一点连宫里的狗都知道,这几个人之间的那点故事大家也是心照不宣。太子打小就聪明,听二娘说他刚会爬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往刚会走的洛王鞋里放石头了,对于这一点我十分钦佩,我是到了会走的时候才想到往打我的十二爹凳子上摆钉子。

    我和太子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四岁那年,太子七岁,洛王八岁。我抱着我十二爹给我的小兔在御花园玩,太子和洛王带着一群小太监玩骑马打仗,路过此处便要抢我的兔子。四岁时的我还是很公平公正的,完全没有因为皇后执掌后宫便屈服于洛王的淫威之下,眼见太子唇红齿白笑眼弯弯长得实在好看,便要把兔子给他。洛王于是便怒了,抢过兔子一把摔在石头上,顿时皮开肉绽鲜血横流,太子的面子登时挂不住,上前便要动手。鉴于马上就要到了早课的时间,两人约好晚上再战,地点就是此处。

    于是晚上我也受邀一同观战,芙公主也跟着太子和洛王微服而来,和我一起皎洁的月光之下看这场即将展开的残忍肉搏。然而我的情绪还没酝酿起来这场战争就被草草打断了,皇后穿着酒红色的华服带着一众宫人站在那里,满脸寒霜的看着洛王,沉声说道:“我的话你都当成耳旁风了是不是?”

    洛王低着头不说话,手心处红肿一片,有一丝丝血星渗出来。皇后终究不忍,拿起他的手,从襟口抽出锦帕一点点擦拭着,问道:“疼不疼?”

    洛王抿着嘴摇了摇头,皇后见了终于不忍再训斥他,拉着他的手道:“跟我回宫去。”

    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对旁边的宫女说:“送太子回宫,今晚太子宫内所有的值班宫人都重打二十大板。”

    她声音冷冰冰的,至始至终连眼尾都没扫太子一眼,说完这番话拉着洛王便走了。芙公主在原地踟蹰了片刻,也追着洛王走了,那名宫人一溜小跑来到太子身边,一幅要吓昏过去的样子喊道:“呀!太子,您的膝盖伤了,这都流血了,奴婢马上去找医官。”

    太子当时穿着一身松绿色的小袍子,还没园子里的花高,一张小脸脏兮兮的,眼睛却亮的像星星。他歪歪扭扭的坐在地上,望着皇后和洛王的背影,默默的愣了好久,随即满不在乎的推开前来扶他的宫人,自顾自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斜着眉说道:“瞅你吓的那样子,这是红药水,本太子自己滴的。”

    他拿袖子狠狠擦了两下,便不再理会,背着手踱着步,像是个小大人,一边走还一边嘟囔道:“李洛这个混蛋,一打架就找女人,老子就不爱跟他玩。”

    他一瘸一拐的走着,姿势竟跟我十分相似,顿时让我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熟悉感,连忙赶上前几步扶住他。他侧过头来看我一眼,皱着眉问:“你是谁啊?”

    他这句话真的让我很伤心,他可能已经忘了今天早上就是我送了他一只兔子,然后正是那只兔子引发了今天晚上的这桩血案。可是我没办法把这番话说出来,只得憋着气道:“我送太子回宫。”

    他冷笑着问我:“你不怕挨打吗?”

    我也怒了,脖子一梗的道:“怕个鸟?”

    他一愣,随即哈哈笑起来,说道:“我喜欢你,跟我走!”

    就是这句话,是的,就是这句话,让我在以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反复回想,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甜蜜。纵然当年我们都还是个毛孩子,而他连我到底是男是女都没搞明白。

    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这样扶着他,他在左边一瘸一拐,我在右边一瘸一拐,我们一起走一起走,走的份外和谐。

    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那天晚上。

    (3)芙殇

    说实在的芙公主真是个牛人,具体表现在她和洛王心心相映那么多年竟然没让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毕竟以皇后当年在后宫中说一不二的江湖地位,如果洛王不愿意,我实在不认为皇帝会逆了皇后的意为太子举办这场婚礼。毕竟芙公主已经没有了什么了不起的家族背景,除了这个公主的身份,还没我的社会关系扎实,就算她嫁给了李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以我对太子的了解,这个人虽然偶尔有点不着调,但也绝不是洛王那种抢不到小白兔就要把小白兔摔死的人。

    只可惜,洛王并没有向皇后争取,芙公主也没在赐婚当日表达出明显的不满情绪,阖宫上下喜气洋洋,太子也是满脸春意。我当时已经是太子跟班中的一员,每日鞍前马后照顾的十分得力,再加上我打小跟在太子身边的情分,俨然已是太子宫的话事人。这次的婚礼对太子十分重要,对我来说也是一样,我发动了我遍布各宫的各位娘亲爹爹群策群力,妄图将太子的这场婚事办得滴水不漏。

    然而最大的那滴水还是露了,芙公主挂在那棵梧桐树上,舌头吐的长长的,脸都已经紫了,真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我想她若是知道自己死了之后这么难看,一定就不会死了,最起码不会选择这样的死法。可是她还是死了,死在太子的面前,死在他来迎娶她的这一天。

    洛王站在庭中的那棵石榴树下,目光死死的盯着这里,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从他的目光里读到多少的痛,反而是一种烈火般的恨意,像是绵绵的水一样涌出来。让我觉得脊背发凉,不自觉的就想将太子挡住。

    很多年之后洛王兵败身死,太子决定将芙公主与他合葬,别人也许会觉得太子情深意重,但是我却仍旧不以为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这么多年来太子仍旧看不透,洛王真的爱芙公主吗?也许并不是。以皇后的地位,如果他开口恳求,这桩婚事必不能成,而如果他曾给芙公主明确的答案,那么以慕容芙儿那种倔强别扭的连小太监打扫个池塘都能联想到自己身上的性子,恐怕赐婚当场便要第一个跳起来反对。

    或许,终究只是芙公主的一厢情愿,从赐婚到成婚,她不过是一日一日的默默等待着。等待一个回应,等待一个答案,等待一个让自己坚强勇敢的活下去反抗下去的理由。然而她终究是等不到的,所以便一条绳子干干净净的去了,却留下了那么多肮脏的心事,去玷污了别人本该快乐纯粹的婚姻。

    我真是瞧不起这样死心眼的人,没了柿子就不能吃苹果吗?更何况苹果本来就比柿子好吃。

    我发誓我这辈子绝对不能当这样死心眼的人。

    可是我忘了,我这辈子发了太多的毒誓,比如我不吃肉了我要减肥,比如我晚上不看小说札记了,我要早点睡觉以免第二天长黑眼圈。可是没有一样我做到了,如今这一件,也是注定做不到的。

    慕容芙儿就这样死了,大家都觉得很遗憾,明明厨房把喜宴都已经做好了,现在却要倒掉不能吃,我内心也觉得很悲痛。

    太子当天晚上照常吃了饭,也照常在宫里溜达了一会就回宫睡觉了。

    我抓了一把香洒在双枝蟠花熏炉里,看着它们烧成惨白的灰,然后一缕一缕的从铜孔里钻出来,细细的在半空中盘旋着,就像是看到了初秋的叶子,凌乱中带着几丝凄凉的美感。

    大殿内静的可怕,整个金吾宫似乎都死去了一样,连呼吸都不自觉的放缓。我关好了窗子,便轻手轻脚的向外走,刚走到门口,便听太子叫住我,他说:“花颜,我早就该知道的。”

    我便停住了脚,恭恭敬敬的站直了身子。到底不再是小时候,而且我也没有一张真正如花的容颜可以让我在主子面前没大没小,我低声的回应:“太子知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