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的风情后妈 > 第二百一十一章 操蛋的商会活动(上)
    一路上胡小娜也大致跟我介绍了一番这个商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她前几年有幸跟她父亲来参加过几次,所以对这个活动的流程还是挺了解的,无非就是一群有身份有地位有大把钞票的上流人士聚在一起拉拉关系而已,至于那些实质性的内容,比如说提议要给某某贫困地区捐款,或者办一个什么慈善基金会,这些反而被很多人忽略了。其实很多时候根本就不是这些富人不肯捐钱,是他们怕捐了一大笔钱出去后落不到实处,搞不好还要被媒体曝光,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没有哪个傻子愿意做,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慈善事业一直是在半死不活的状态。而且也因为这次活动本身就不是什么官方性质的,所以很多人都是拖家带口来的,总的来说,相比前几年的时候,现在每年举办一次的商会活动要大打折扣很多,大家之所以削尖脑袋还想要往这里挤,大概就是为了一个面子而已,胡小娜估计也是如此,因为很多人都把能参加这次商会活动当做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了。

    来到市区这边,胡小娜先是带我去了一趟喜来登酒店,她来之前就在这边订了一个总统套房,说是今晚上打算住这里了,而且她给我准备的衣服也放在这里,是一套纯手工制作的晚礼服,黑色的衣服裤子鞋子皮带,白色的衬衫,连内裤都给我准备好了,我不知道这娘们是找谁给我做的,反正穿在身上很合身。我从房间走出来的时候,胡小娜还小小惊讶了一番,最后她又带我来到楼下的一个时尚发型给我做了头发,一切都是按照她的指示,她说这次不能折了她的面子,我也只好照办。

    回到房间,我自己也全方位照了一下镜子,发现其实还真挺帅了,人靠衣装这话确实不假,记得上次我穿的这么帅气的一次是在武汉,那时候张雪也是给我弄了这么一套衣服,只不过我仅仅是穿在身上几分钟而已,那个时候的自己可能还略显稚嫩,不过现在看来连我自己都觉得成熟了很多,尤其是下巴上留着的稀疏胡茬,很有味道,看来胡小娜这娘们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六点半从喜来登酒店出发,商会活动七点举行,地址就在离这里不远的香格里拉酒店。

    跟胡小娜来到楼下酒店大堂的时候,我貌似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中年男子,也就是上次在格斗场莫名其妙过来拉我入伙的那家伙,他跟一个穿旗袍的女孩走在前面,一前一后,我大致也能猜的出来走在前面的那女孩估计就是上次中年男子跟我说的大小姐了,身材倒是很不错,特别有范,目测净身高应该是在一米七几,可惜的是看不到容貌。

    两人走到门口上了一辆黑色的奔驰,在他们离开不久后,我跟胡小也跟着上车,秦叔亲自开着那辆宝马x6,,让我小小惊讶的是,两辆车都是走同一条路线的,而更让我惊讶的是,两辆车最后都同时停在了香格里拉酒店门口。

    胡小娜很自然而然挽着我的手臂走下车,我下意识转头刚好看到那位穿旗袍的女人也走下了车,挺漂亮的,至少在我眼里是能打高分,可不知道是我看错了还是什么,她竟然还有意无意的跟我笑了一下,尤其是她身边那位中年大叔,更是盯着我看了好一会。

    胡小娜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她趴在我耳边轻声问了一句:”怎么?你们认识的吗?”

    我摇了摇头,”不认识,走吧,咱们进去!”

    胡小娜哦了一声,只不过在我们刚刚才走进去,后面就出现了很滑稽的一幕。

    一个戴金丝眼镜的家伙坐一辆出租车火急火燎来到酒店门口,然后一下车就走到那位旗袍女孩面前,满脸的幽怨表情,似乎在向女孩求着什么。我跟胡小娜仅仅只是有点好奇的往后面看了一眼,所以并不知道他们两个在说着什么,我只是觉得那个戴眼镜的家伙有点意思,跟上次来深圳这边举办技术峰会的黄拓有点相像。

    坐电梯来到顶层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厅,我跟胡小娜刚走进去就吸引了所有视线,彻底脱胎换骨打扮一番的我跟胡小娜走在一起还真有种郎才女貌的感觉,尤其是胡小娜,很快就成为所有人聚焦的中心,这不单单是因为她的容貌气质太显眼,更多的可能是关乎上次胡宏伟落马的事件,所以大家自然而然都有点好奇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子能把金辉集团那样的一家民营企业撑起来,不过大家好像都有点小小的惊讶,肯定是没想到胡小娜会这么年轻。

    在我们前脚刚踏进来,后面走进来的两个人很快又再次吸引了大家的视线,一身白色西装的林怀国与彻底脱胎换骨一般准备走成熟路线的林溪缓缓走近大厅。

    不久后,穿一身黑色西装的孟成德拉着今晚注定要成为焦点之一的孟薇也跟着走了进来。

    随后就是薛氏集团的薛桂仁与他的儿子薛正奇也走了进来。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唐狮今天竟然会带着自己的女人也就是上次我见到的那个嫂子来参加商会活动,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他竟然还是跟慕容虎与慕容德一起进来的。

    接下来走入大厅的都是一些我并不认识的人,不过胡小娜都会给我一个个介绍过去。

    最后入场的才是刚刚在楼下碰到的那位穿旗袍的女孩,她跟那位戴金丝眼镜的男孩是踩着时间点走进来的,所以很多人并没有注意到她们两个,我也只是无意间才看到而异,倒是林怀国竟然主动上去跟那位穿旗袍的女孩打了一个招呼。

    商会活动开始,今年是林怀国作为代表在台上对着演讲稿说了半天,我反正是一句都没听进去,演讲结束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胡小娜端着一杯红酒带着我在大厅里面转来转去,认识了不少商界巨鳄,也收到过不少名片。如果是在之前的话我肯定会好好珍惜这样的机会,我甚至会主动去巴结他们,只是现在我觉得是没那个必要了,现在都要准备离开深圳了,所以也没必要再多此一举了,而且我个人是很反感跟这些人打交道的,实在是太让人费心思了。

    在胡小娜跟林怀国两个在谈论关于未来金辉集团走向的时候,我独自上了一趟洗手间,也打算抽根烟解解闷,只是在我刚把烟点燃没多久,突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哥们,借个火!”

    我抬头有点诧异的看了一下眼前这位年轻男子,没想到正是之前在楼下我见到的那位戴金丝眼镜的男孩。我从身上掏出那个廉价的打火机递给他,这家伙把手上那根小中华点燃后跟我笑了笑,很自来熟的说道:”这操蛋的商会活动太没档次了,找抽烟的地方找了半天没找到所以只能来厕所了,可谁知道我刚刚走得急,忘了带火,也幸好能在这里碰到一个跟我同病相怜的人,谢了啊!”

    我轻笑一声,道:”不用。”

    眼镜男呵呵一声,很江湖气息的跟我问了一句:”哥们,你混哪里的?”

    我实在是觉得这家伙有点搞笑,把手上的烟头熄灭后,我直接跟他说道:”打火机还我。”

    这家伙愣了一下,然后嬉皮笑脸立刻把火机递到我手上,”不好意思,差点忘记了!”

    我跟他说了一句没事,转身就走了出来,结果我还听到后面那家伙絮絮叨叨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整个就他娘的一奇葩。

    来到大厅,我长吁一口气,晕晕乎乎找了半天才发现胡小娜的身影。

    只是当我看清楚她的时候,那一刻,我心里猛然生出了一股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