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浮世仙劫 > 第三十六章 深入焚魔坑
    张承轩从储物袋里掏出卷成一大团的麻绳,缓缓展开。那麻绳极其结实,长不知几许,初看一眼,大概有五六丈的样子。他将麻绳对折了一下,再用特殊手法将两股麻绳扭成一根,尝试着用手崩了一下,绳子里传来一股极有弹xing的韧劲,看起来十分结实。

    他麻利地加工着麻绳的同时,姚冰已经隐隐猜出他要干什么。

    他是想吊在绳子的另一端,只身探入焚魔坑中,取出红线穗。人的手毕竟要比钩子灵巧,而且也无需考虑力度什么的,小心一点摘下骷髅头顶端的红线穗也就是了。

    “你要下去?”绮罗大惊失色,跳了起来。

    张承轩一面拉直麻绳,一面漫不经心地道:“是啊,我还需要一个助手帮我拉着绳子,将我放下去。你愿意帮忙么?”

    绮罗眼珠一转,嘿嘿笑道,“好啊!等你下到洞中,仙法统统失灵的时候,我就丢掉绳子,让你这死色鬼到坑底喂魔鬼去吧!”

    “……”张承轩十分无语,那句“最毒妇人心”的古谚再次浮现上心头,“你这人怎么那么不知好歹呢?”

    绮罗见张承轩真的有点生气了,便吐了吐舌头,“如果我真的想害你,我就不会说出来了嘛!既然我说出来了,那肯定是开玩笑的嘛!”

    虽然绮罗将就着给了一番解释,但是张承轩已经认定她不靠谱了。他走到姚冰身边,将麻绳的另一头递给她,道:“姚师姐,还是请你帮忙吧。”

    姚冰接过绳索,抬头望着身前这个只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的少年,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

    张承轩将绳子的另一端缠在自己的腰上,慢慢走到了洞口。他深吸一口气,反身一跳,朝洞里落去,就在他快要没入洞口的时候,双手疾出,正好攀住了洞口边缘,身子便吊在了万丈深渊之中,沸腾血水之上。

    除了他的一双手掌之外,他全身上下都已经进入大坑里。因为结界之下灵息力暂时消失,所有仙术都会无效,因此没入大坑的身体感到乏力、软弱,就如同五十日之前,他还没有走上苍岚山,还没有学会仙术的感觉,那是一种凡人的无力感。

    姚冰站在洞口之上,双手紧紧地抓住绳索,生怕一不小心,产生了什么疏忽,害死了这个还算可爱的小师弟。

    好在张承轩人聪明,平时奔波于古战场,倒也练出了死乞白赖的求生技能。虽然退回到凡人之躯让他有些不适应,但他很快调整好状态,用手拉了一下绳子,但见对方拽的很紧,也便放心了,他大声喊道:“冷美人师姐,请你一点一点地放下绳子,等绳子放到尽头的时候,我也就快接近红线穗了。”

    “好的。”姚冰点点头,大声回答。

    绮罗生怕姚冰双手无力抓不住绳子,连忙奔了过去,抓住了后面的麻绳。如此一来,两个少女都抓住了绳子,张承轩也算是多了一道保险。

    姚冰一怔,回头望了绮罗一眼,但见她脸色紧张得发白,眉头紧锁,关心与焦急真情流露,她暗道:“从没见绮罗师妹这么认真过,看来,她是真的关心张师弟了。”

    按照张承轩的吩咐,姚冰和绮罗一点一点地放开麻绳。虽然麻绳的末端吊着一个少年的重量,但两名少女身怀炼精期修为,提这点重物也算是小菜一碟了。

    麻绳在洞穴中平稳地下降。

    张承轩时不时低头往下望,几乎晕眩过去。从这里到血池,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俯瞰下去,那种浩浩渺渺、飘飘忽忽的感觉却丝毫不下于站在五峰顶端往下望。只不过,站在五峰顶端向下望,看到的是秀丽山川,而悬挂在半空中往下望,确见脚底血泡如同沸水一般翻腾着,难闻的血腥味不断钻入鼻子里,底下仿佛是个硕大的油锅,能把人活生生地炸熟。

    悬在半空中,张承轩心里有些发毛,万一上面出了什么疏忽,不小心撒了手,自己可就玩完了。

    绳子在半空中荡啊荡的没个准,不过好在还是向着那白色骷髅山落下,伸长手臂,应该能抓住那红线穗。

    虽然这血池内的妖魔鬼怪都化作血水,但是山腹内怨气犹存,只感觉耳边哀声大作,似乎无数缕透明的风一般的灵魂从自己的脸上、手臂、腰身处掠过,他陷入一股极其强大的怨气中,不免感到心惊胆战。

    绳索一寸一寸地下降,离那个白色骷髅堆越来越近。因为姚冰和绮罗很小心,所以绳索也下降得很慢,估摸两返本的时间,她们手里的绳索终于放完了。而她们也走到了洞口处。

    站在洞口往下望,两个少女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张承轩已经逐渐接近了那堆白色骷髅头。不过他头朝上、脚向下,所以手指还是触摸不到顶端的骷髅头。

    张承轩抬头上望,冲二位少女做了个,鬼脸,接着空中一个爽快的翻身,已然变换成头朝下、脚板向天的姿势。就着这个姿势,他的指尖终于离红线穗近了一些,不过还差半个手臂的距离。

    洞口的两位少女看到这个情景,连忙微微蹲下身子。终于,他的手掌正好能够得着那个红线穗。

    顶端的白色骷髅正正对着自己,露出一排白森森的牙齿,呲牙咧嘴,凶神恶煞,而那红线穗正好挂在骷髅的牙齿上。

    这骷髅长年累月堆积在此,骨质已呈现苍灰色,内火透于骨中,触手发烫。

    这些骷髅上早无半分皮肉,一个个深黑的眼窝骷髅狰狞无比,饶是张承轩胆大无比,看到这景象,也有些害怕,他迅速摘下骷髅牙齿上的红线穗,正要走人时,却发现骷髅底下有个东西发出黯淡的透明光芒。

    张承轩心念一动,偷偷拿起骷髅头,只见底下有一只白骨森森的手臂。

    那只手臂被另一只骷髅头咬在嘴里,咬得极深。

    为什么说咬得极深呢?因为通常咬人,牙齿一般是渗入皮肉里,很少见到穿入骨头中。然而这个骷髅头的牙齿却是插入臂骨中,虽然过了三千年,牙齿还是陷在骨头中。

    可见当初这一口,咬得有多么狠多么卖力。有一种非要把对方的手撕扯下来的狠劲。

    也不知道这人是谁,为啥非要咬掉别人的手?难道他们有什么深仇大恨么?

    张承轩的目光落在那只手上,但见骷髅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只破裂了的水晶戒指。那道黯淡的透明光芒就是从无名指的破裂水晶戒指上发出。

    因为水晶戒指的上端出现了破裂,所以水晶戒指的光芒十分黯淡。破裂处有如刀劈剑砍,从顶端裂开至戒指中心。戒指的裂口处,出现了千万道细如蜘蛛网的裂痕。纵使如此,戒指的其他地方还完好如初,光滑平整。

    乍一看,这戒指和其他水晶戒指材质相似,也没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是主人似乎十分珍爱这戒指,就算手被撕扯下来,也紧攥拳头,所以戒指不会从无名指上滑出。

    张承轩扔掉手里的骷髅头,抓起那只断手,用力一敲,那截无名指就被敲了下来。

    仔细一看,他不由得惊呼出声:那戒指竟然不大不小,刚刚好地套在了无名指指骨上!

    通常来说,我们戴戒指,都是隔着皮肉,套在指头上。等人死了之后,皮肉腐烂、消融,便少了一层厚度。这时候,戒指是直接套在指骨之上,自然会有一圈松动。然而眼前这个戒指,竟然是不松也不紧地套在了无名指的指骨上!

    这意味着,这戒指的大小与无名指的指骨相同。

    这怎么可能,怎么戴得进去?

    除非这只手的主人,生前就没有皮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