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网游小说 > 枭雄赋 > 第八章 白云深处有人家
    午后,黄昏尚未来临,红日已残。

    懒散的余晖从西山上斜射过来,地面的一切都笼罩在一片模糊的玫瑰色之中。

    宁州城北最繁华的拱月区,一爿建筑工地里,黄沙漫天,机器轰鸣。

    几座高耸入云的塔吊左右来回摇转,输送着石板钢筋;数台惨灰色的地泵时刻不停地运转,供应着所需水泥石浆;几十辆泥头车往返于工地内外,或将黄泥烂砖运走,或将石子泥沙运来;数不清的建筑工人散落于工地各处,汗流浃背,却绝无怨言,残阳下,无数个黑影拉得很长,头顶上的安全帽仿佛一盏盏点亮的红灯,泛着美不可言的昏黄淡光,点缀着坑坑洼洼的土地。

    一番热闹兴隆的景象。

    此地濒临小西湖,得天独厚地占据着一方幽僻净土,建成后将会成为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名字极其富有诗意,名曰:“白云人家”,取唐代诗人杜牧的“白云深处有人家”之缥缈意境。总面积大得骇人听闻,开车控制在六十迈,兜一圈竟要十五分钟,在寸土寸金的拱月区不可谓不奢侈,管中窥豹,其幕后房地产公司的强大实力可见一斑。

    周国平曾说,我们无家可归,但我们有永远的归宿。

    仔细玩味,这句话绝对可以用来形容宁州平头百姓对于白云人家的无限向往。

    这块宁州的地价标王俨然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将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一枝独秀,虽然其昂贵至极的别墅房屋让很多寻常人家敬而远之,但绝不缺乏追随者。江浙一带的富人贵族多得如杭州西湖的莲子,比比皆是,他们穷得只剩下钱了,且白云人家从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住处,而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他们绝不会介意从自己深厚的底蕴中腾出一丁点,以换取名声斐外。

    日薄西山,偶尔有鸟飞过。

    在工地外,有一条延伸通往外面世界的宽敞马路,路面上布满了带着黄泥的车胎痕迹。

    路旁栽着几棵刚移植不久的沼生橡树,树冠塔形,如一蓬巨伞,优美大方。

    树叶浓密深绿,那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每一阵风过,它们都互相致意。

    一棵橡树的浓荫下,蹲着一位中年汉子,约莫四十岁光景,一件陈旧褴褛的风衣外套,一条沾满泥土的藏青西裤,一双鞋头已破的塑料皮鞋,一派典型的劳苦大众形象。这本是一张算得上俊朗的国字脸,可生活的艰辛让他明显要比同龄人衰老许多,岁月的痕迹无情地铸刻在他沧桑消瘦的脸庞上,凌乱蓬松的头发已有些斑白,皱纹毫无怜悯地爬上了他的眼角处。

    残阳余光透过树缝穿下,照到他脸上,黝黑微脏的皮肤泛起柔和的光泽。

    他蹲在那儿已经很久了。

    他的手指粗糙而布满老茧,左手手腕处缠着几层纱布,白色的纱布被中草药水浸染成屎黄色,右手的食指与中指间还夹着一根极便宜的广州烟,烟点着后未抽一口,烟灰已积近烟头,可他丝毫不以为意,那双总是藏着忧虑的眸子仍执着地直视着前方,工地门口的方向,似乎在企盼着什么。

    树旁有一块大石头,他本可以坐在上面的,可他却宁愿一直这般蹲着。

    因为石头上已经搁着一个黑色小包,还有一瓶尚未开封的矿泉水。

    他的身边还卧着一条黑黄相间的土狗,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耷拉着耳朵,吐着红红的舌头,喘着粗气。它身上的毛很难看,东一撮西一团地卷在一起,像刚刚从沼泽地出来一般,一只红色绢蝶翩然飞过,也未能吸引它的注意,一双褐色的眼睛不知茫然注视着什么。

    忽而,中年汉子那双毫无起色的眼睛露出了一瞥难以置信的喜悦。

    在不远处,从工地里风尘仆仆走出三个人。

    旁边两个人喜眉笑眼,正勾肩搭背地跟中间那个人说着些什么。

    那俩人年纪都不大,青春年少,心里有点乐事都藏不住,脸上的笑容堆砌出稚嫩的恬不知耻,身上那套蓝色工作风衣沾满黄尘,稍微有些乡土气息,却都留着时髦另类的遮眼长发,耳朵上都镶着一颗闪亮的耳钉,一看便知属于那种急于想要摆脱农民身份却摆脱不了的不伦不类,让人看着尴尬。

    而中间那个年轻人的气质迥然不同。

    初次见到他的人,都不会认为他是个建筑工人,建筑工人的头发似乎从不曾洗过,可他的头发却永远整齐干净,清澈空灵的眼神,高挺坚定的鼻梁,骨子里都透出一股如造化钟神秀般的书卷气,不食人间烟火。最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他那抹清净如竹的微笑,让人心醉,让人迷恋。

    中年汉子起身,扔掉已燃尽的烟头,挥挥手,喊道:“云子,这边。”

    走在中间那人闻言,朝橡树底下望了眼,淡淡微笑,然后向旁边两人点头告别,便向中年汉子走去。那两人显然也看见了树底下的中年汉子,便远远地向他招手,可中年汉子却熟视无睹,转身去拿石头上的矿泉水,两人自讨没趣,怏怏收回右手,向不远处的工棚走去,重新嬉笑怒骂而起,洒下一连串放肆的笑声。

    中年汉子将未开封的矿泉水拧开盖,递给已走到身边的年轻人。

    年轻人微笑接过,仰头便喝了半瓶,看得出来他很渴,稍红的脸庞流淌着淋漓热汗。这种闷热的天气的确会让人渴不能耐,连那条原本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土狗都站起身来,眼巴巴望着年轻人,似乎在祈祷能有些漏网之水滴落,好一尝湿润。

    不过它未能如愿以偿,它的主人,中年汉子无情地把它赶到一边。

    它沮丧委屈地走到另一棵橡树底下,继续趴在地上养精蓄锐,双眼更加无神。

    中年汉子蹲下来,仰头望着这个似乎很普通却又不平凡的年轻人,又点燃了一根烟。

    年轻人放下剩余半瓶的矿泉水,随意地坐在草地上,透过树缝抬头三十度仰望苍穹。

    这年轻人当然就是萧云,这是他的第三份工作,一名建筑临时工。

    虽然收入微薄,但世道艰难,有份临时工作总好过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一缕余晖恰好照在萧云如冠玉般的脸庞,更显俊气,与建筑工人这个职业毫不相称。

    这份工作是中年汉子介绍给他的,他俩是一个工作小组,负责运送石子和水泥浆。

    中年汉子是甘肃兰州人,叫马潼关,跟着他那做包工头的堂弟马锦绣来宁州打零工已经六个年头了,可以说见证了宁州这几年来的发展变迁,可惜的是,他仍然不属于这座城市的一份子,多年申请入籍宁州未果,每年春节过后从老家过来,都会有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慨,却没有一种归属感。

    在这座偌大的繁华都市,他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罢了。

    马潼关抽了口烟,轻声道:“辛苦你了,云子。”

    萧云笑了笑,将蓝色工作风衣褪下,放在旁边,轻声道:“没什么辛苦的,只是流多几滴汗罢了。俗话说得好,一个人苦不苦,看看人家萨达姆;一个人顺不顺,看看人家克林顿。如此看来,我还是比较幸运的。”

    马潼关被这句话逗乐了,笑着道:“你呀,什么时候都是这般乐观,就没见你抱怨过。”

    萧云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微眯起双眸,望向很远的远方,想起了母亲曾给他讲的一番话:孩子,你将要远行,将有一生的岁月等你去走,但你要记住一点,一定要保持快乐,这是我们穷人最后的奢侈,不要轻易丢掉快乐的习惯,否则我们将更加一无所有。

    马潼关望了眼走向工棚的那俩人,轻声道:“云子,你又帮那两个家伙忙了?”

    萧云回过神来,轻声道:“嗯,我完成了咱俩的任务,还有时间,就帮他们了。”

    马潼关冷哼了声,微怒道:“那俩混蛋总是这样见缝插针,看见就闹心。”

    萧云微笑道:“老马,悠着点,这忙,我可不白帮他们。”

    说着,萧云从怀里掏出两包芙蓉王,抛给了他。

    马潼关愣了下,看着手里的芙蓉王,不解道:“这是?”

    萧云轻声道:“他俩给的,你别老抽那便宜的广州烟了,换换口味,抽点贵的。”

    马潼关眸子有些湿润,轻声道:“云子,我抽惯了便宜的,贵的抽不惯。”

    萧云将视线转回天空,轻声道:“抽着抽着就惯了,你不会一辈子都想抽广州吧?”

    马潼关无神的双目忽然闪过一抹坚毅的神色,果敢道:“当然不想。”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世上没有人不想过上好日子,没有人愿意一辈子都只能抽几块钱的低等烟。

    萧云微笑,转过头望着马潼关,轻声道:“你手腕的伤今天好点了吗?”

    马潼关将两包芙蓉王搁回内兜,轻声道:“有你的那些中草药敷着,好多了。”

    萧云轻声道:“你拉伤手腕的筋,得养些日子,不然年老时,风湿就难免了。”

    马潼关点点头,叹声道:“都怪我自己笨,拉个手推车也会把手腕给崴了。”

    萧云笑着道:“谁叫你非得一人拉两辆?你还真以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呢?”

    马潼关尴尬一笑,说道:“我那天不是想快点完成任务,好回去接小夭放学吗?”

    萧云微诧,问道:“有学校肯收小夭了?”

    马潼关苦笑道:“有就好了,小夭喜欢画画,我在青少宫给她报了个兴趣班。”

    萧云凝眉,轻声道:“找个学校这么难?”

    马潼关无奈笑了笑,笑容有些僵硬,又点燃了一根广州烟,抽了口,发现这烟也没有了往日令人神怡的焦油味,心情低沉阴郁,轻声道:“公立的,条件苛刻,非得要本地户口;私立的,条件倒可以谈,但收费贵得离谱。你说,我上哪给小夭找学校去?”

    底层人家的孩子,尤其是外来雁,在教育问题上多多少少都会受到歧视。

    在城市里,无伦工作条件多艰苦,生活条件多艰辛,这些打工者们都无所谓,仍然是一步一个脚印默默地付出着,但他们抛头颅洒热血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下一代的生活能更好,他们做梦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城市里成长、学习、工作,跟城里的孩子一样,拥有同样灿烂美好的笑容。

    然而,更多的打工者都是带着辛酸的泪水离开他们曾建设过的城市,不再归来。

    城市梦,对于他们来说,只是如海市蜃楼,看得见,却摸不着。

    萧云轻声道:“小夭快到适学年龄了,还是得尽早找到学校。”

    马潼关弹弹烟灰,轻声道:“我准备干完这个月拿到工资后,就带着你嫂子和小夭回兰州,让小夭在兰州上小学,反正我现在住的那块地方就要拆了,不走也没有地方住。云子,以后有空就去兰州,小夭她最喜欢的就是你了。”

    萧云紧皱着如刀双眉,没想到一天之内就得知曾热心帮助过自己的两位朋友――马潼关和老冯都要离开宁州,而自己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沉默了很久,轻声道:“老马,你回去后,工作怎么办?”

    马潼关抽完最后一口烟,笑着道:“这点你就放心吧,最近这些年来,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很成功,兰州已经有很大发展了,工作机会俯拾皆是。其实在年初的时候,我就和你嫂子讨论过回家乡的事情,她也很赞同。”

    萧云轻声道:“你舍得下这座城市?”

    马潼关抬起头,眯起双眼,眼角的皱纹挤成一堆,望着远处市中心的高楼大厦,轻声道:“没什么舍得舍不得的,我还记得你跟我说过的一句话,‘候鸟的迁徙,不是为了寻找更好的地方,而是为了寻找更适合的地方’,也许这里本就不属于我这种人。”

    萧云没再说什么,只是淡淡道:“我以后有空一定去看望你们。”

    马潼关扔掉烟头,脸上的笑容真诚而炽热,丝毫不掩饰对于这个年轻人的喜爱。

    两人彼此安静下来,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此时的阳光柔和得就像情人的手,大地间一片暖融融的景象,就连工地里铺天盖地的黄沙也透出了美丽的光泽,仿似在为无数建筑工人的辛勤汗水而欢呼雀跃。

    工地周围原本只有机器运转的嘈杂噪音,却很突兀地响起了几声震耳欲聋的训斥。

    训斥声是从工棚那边传来的,像晴天炸响的春雷,吸引了萧云和马潼关的注意。

    工棚是建筑工人平时起居的地方,床挨着床,臭挨着臭,各种方言土话在这里聚集。

    在一间竹房前,蹲着几个刚刚收工的建筑工人,吧嗒吧嗒地抽着土旱卷烟,脸上尽是一副望眼欲穿的表情。而人群前,站着一个穿得正儿八经的男人,头发梳理得油光滑亮,身上那套西装一眼便可看出不是什么高档货,右手夹着一个用来装点门面的黑色公文包,手指上还带着两只金灿灿的戒指,一副暴发户的装腔作势。

    他旁边站着一个眼睛水盈盈能勾魂的妩媚女孩,小鸟依人地半依偎在他身边,可那张让人惊艳的俏脸却写满了不耐烦,似乎对于这种臭不堪闻的恶劣居住环境不屑一顾,低着头小心翼翼检查着涂满色彩斑斓指甲油的美甲,那些蹲在地上的建筑工人如出一辙的xing饥渴表情更是让她横眉冷对千夫指。

    那个穿戴光鲜的男人正有恃无恐地怒骂着刚才和萧云一起的那两个青年人,骂的话很难听,别人的祖宗十八代常被他挂在嘴边,骂的时候还指指点点,像乐队指挥,而那两个青年人却像泄气的皮球,低头不敢言语。

    萧云看到这个场景,轻笑而起,轻声道:“老马,你堂弟还是那副火爆脾气。”

    马潼关也笑了起来,轻声道:“他呀,当包工头久了,怎样管束手下都有他的一套。”

    此时,工棚外已经聚了不少人,都是冲着看热闹来的,却没有一个出面帮腔,那两个只懂投机取巧的青年的人缘差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一副老板派头的男人估计是骂累了,接过妩媚女孩递来的一瓶纯净水,猛灌了几口,然后扬手招呼她转身离开,没有再看那俩快蔫掉的青年一眼。

    热闹已落幕,建筑工人们却没有一个人肯散去,全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女孩离去的背影。

    那小妖精走起路来,挺翘的屁股慢摇轻摆,让这些大老爷们鼻血都快流出来了。

    这位大款相十足的男人走出工棚后,望了眼四周,径直走向橡树底下。

    马潼关看见那男人走过来,连忙起身,笑道:“哟,大老板,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那男人甩开女孩挽着的小手,走快几步,说道:“堂哥,咱别开这种玩笑行不?”

    马潼关笑道:“你小子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见你一面还难过登天。”

    那男人终于走到树荫下,开怀大笑几声,与方才那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判若两人,笑着道:“我这不是跟着我们大老板的屁股后面找点肉腥味吃吗?忙,太忙了,昨天刚从香港回来。今天大老板说要来巡视一下工地,就陪着他过来了。”

    马潼关轻声道:“那现在你不用陪着他到处看看?”

    那男人摇摇头,轻声道:“他说要自己走走,就带着秘书去了。”

    有点姿色的女孩没有跟着她男人走过来,而是走到另一棵橡树底下,两条好看的柳叶眉始终结成一团,对于工地这么脏乱差的地方,实在是厌恶至极,自顾自地掏出一根利群烟,吞云吐雾而起,从头到尾只是轻描淡写瞥了眼坐在地上平平无奇的萧云,便再没有看第二眼的yu望。

    对于她这种现实的女人来说,小白脸在她眼中一文不值,甚至那条卧在地上的土狗还能获得她多几眼的青睐。

    那男人看着坐在地上的萧云,笑道:“云子,刚才的事你都看见了吧?”

    萧云微笑点头,轻声道:“你怒吼天尊的声音,我隔这么远都听得一清二楚。”

    那男人爽然大笑,说道:“我马锦绣平生最讨厌那种拈轻怕重的人,毫无进取心。”

    萧云笑了笑,轻声道:“他们也许是好逸恶劳了点,但人心坏不到哪去。”

    马锦绣赞赏地望着这个年轻人,轻声道:“我知道,但我就是看不惯他们这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懒散作风,咱们出身不好,没有值得炫耀的家庭背景,从大山世界走到高楼世界,需要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的攀爬挣扎,勤劳就是我们唯一的资本,我不想看着跟我混口饭吃的孩子就此垮掉。”

    萧云微笑道:“怪不得别人都尊称你一声马爷,到底是秦汉男儿呀,重感情。”

    马锦绣神采奕奕,得意模样流于外表,从提包里掏出一包五叶神,递给萧云一根。

    萧云摆摆手,轻声道:“戒了。”

    马锦绣也不勉强,将那根抛给一旁的马潼关,自己点燃一根。

    他抽了一口,将烟雾吐出来后,轻声道:“云子,你看我女人怎么样?”

    萧云侧脸看了眼树底下心高气傲的女孩,轻声道:“年纪太小。”

    马锦绣一脸惊异,轻声道:“你咋看出来的?她今年才16,刚上高一。”

    那女人的脸蛋虽然稍显稚嫩,但胸前的两样东西绝对不会让人怀疑她竟还未成年,太壮观了。

    萧云抬眸望着他,笑道:“你上了她没?”

    马锦绣吐出一个烟圈,轻声道:“没上,我打算取她做媳妇,不是玩玩的。”

    先有爱后有xing,还是先有xing后有爱,就像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一样,很难说哪种是真理,哪种比另一种更高尚,但由此来判别是否遇对了值得你守候一辈子的那个人,倒是毋庸置疑的。

    缘分叵测,我们无从得知下一刻会发生一些什么,遇见了,就要学会珍惜。

    一直沉默寡言的马潼关苦笑,轻声道:“绣子,这种女孩能跟你过一辈子?”

    马锦绣皱皱眉,扬声道:“当然,我们在香港的圣约翰大教堂立过誓言的。”

    萧云黑白分明的双眸愈发明亮,微笑道:“可你在担心。”

    马锦绣怔住,被人看穿心情的滋味很不好受,狠狠抽了口烟,叹息一声,说道:“我对她是认真的,但我们两人的年龄相差二十年,我已经36了,整整隔了两代,我怕把真实年龄告诉了她之后,会使她失望,不肯和我结婚,所以我想对她说,我只有26岁,云子,你看这样行不?”

    萧云轻轻一笑,淡淡道:“不行,你应该告诉她,你已经46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