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赶尸家族 > 第一四九节大马屁精 (1)
    “不要烤我,不要烤我,温柔、美丽、端庄、淑雅的大姐,我说的都是真话。我原来是天王府内的巧舌王,后来天王秘密的修建这座地宫,费时六年,为了避免以后有人盗墓,而且天王也担心他的部下会反叛他,所以,他听信了一个牛鼻子老道的话,在这里布下了层层的机关,最可恨是那个牛鼻子,居然在我身上施了妖法,将我困在这秘室中,做为王陵侍卫俑中的阵眼。可怜我这只饱经沧桑,望穿秋水的小鸟,在这个王陵里一直住了下来,幸好有这位善良、可爱、娴淑的姐姐和这位仁慈、博爱、英俊、潇洒的大哥出手相助,不然我这苦命、可怜的小鸟都不知道何时能再见天日了。”

    “看来你是不想说真话了,胡里胡涂,把这只鹦鹉就交给你们处理吧。要杀要剥皮,随你们了。”紫菀不耐烦的立了起来。

    “唉呀,大姐啊,我说的句句属实,纯对没有半句假话啊。”那只绿鹦鹉看着胡里胡涂贪婪的眼神,吓的仍是不住的抖。

    林国余一把拦住了想要真的上前去把绿毛鹦鹉翅膀割下来的胡里胡涂,接口道:“你还说你自己没有说假话。你们的天王再糊涂,也不可能封你一只鹦鹉当王爷吧?再者说,你们的天王信的是拜上帝教,口中读的是外国传教士的《圣经》,他怎能会听一个老道的话,让老道在你身上施了妖法?”

    “唉呀,先前我还说这位姐姐聪明伶俐、足智多谋,现在看来,原来这位大哥竟然比这位姐姐,哦,不对,是和这位姐姐一样的心如明镜,你们两个应该是狼狈为奸,哦,不是,是心有灵羼。”

    紫菀用手一提绑住绿鹦鹉的蛛线,喝了一声:“少废话,说重点。”

    “哦,好好,我说重点。想当初,天王住进南京,改称天京,做为太平天国的都城。天王自然少不了封他的亲友旧故为王,这一封,竟然有几百人之多。而我这个王,却是天王一次酒醉之后,我夸了他几句,天王当即哈哈大笑,手指着我说道:‘你这只鸟,随着本王南征北战,功劳也当真不小。这样吧,我就封你为巧舌王。’正所谓君无戏言,虽然天王当时可能是有口无心,可是这句话自然就被臣子们记下来了,而天王酒醒之后,当然也不能反悔,所以,我也成了天国中的巧舌王。”

    林国余心道:“洪秀全真是荒唐透顶,不仅是大封群臣为王,居然还封鸟做王,恐怕中国历朝历代都没有这先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