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秦歌一曲 > 第一章:路有遗
    道路不是很平整,一支军队正在向前方行进这是一只红衣的甲卒,还有不少骑兵。

    在这支军队之中,有一辆轺车,车上立着两个人,其中一人,一身青铜坚甲,却是个白胡子老头,老头就是老头,虽然老,但看上去却是威风凛凛。

    在他的边上,是一个白衣少年,他的脸上,还有少许的稚气,但同样的,更有一种英气在其中。

    一会儿,少年道:“老师,路还长远,您坐坐吧……”

    白胡子老头看了他这个弟子,心里越的喜爱。这个白衣人叫卫鞅,本是卫国人,但谁都知道,在这个大争之世,卫国的存亡早已经由不得它自己了,与其坐守在那里等着到时必然的亡国,还不如走出去。

    于是,这个少年收拾了自己的行囊,开始了自己的游学。

    不知为什么,这个青年到了魏国。这是必然的,自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用吴起强军,魏国已经是天下第一等的大国,拥有甲兵共计五十万。当然,这是召令下才可以聚齐的军队,作为一个大国,正常的常备军队只是二十万。

    在其它国家都有二十万人的情况下,作为能拿出五十万人的魏国,它不牛b谁牛b?

    在魏国,就要找好出生,卫鞅幸运的得到了这位老者的青眼,老头喜欢年青的英才,特别是,这位英才一点也不会影响到他的地位。因为这个年青人真正成才的时候,老头怕就是死了,所以,曾经的权利**已经变得有些淡薄了。

    老头甚至为自己过去的一些所作所为有些后悔。

    老头名叫公叔痤,他年青的时候,无功而受赏,魏武侯封他做了相国。

    公叔痤做了相国,让一个人伤心不已,吴起。

    吴起是个牛人,他到了魏国,听人说他的妻子的关系,于是吴起为了向魏国表明他的忠心,就把自己的妻子杀了,这才得到了魏文侯的同意,让他领军。

    天是吴起大放光彩,这个疯子带着兵甲练出了天下闻名的魏武卒,这种重装甲步兵的可怕是可想而知的,穷弱的秦国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而问题恰恰就是,吴起这个疯子就是对着秦国狂攻猛打,直打到,他的后勤线受不了了,秦国的河西之地尽失。

    立下了这么大的功劳,可是也就是这样,吴起呆在河西之地就是呆着不动,魏国上下似乎要的只是如此,只要他做这一点。

    可吴起不是这样想的,他才五十,还想要做大事,眼看着魏国的老人一一死去,以劳绩,他当为魏国的相国,可是,没想到这个位置让公叔痤坐了,这个小年青!何德何能?

    吴起的不满可想而知了。结果,裂痕出现了。

    魏武侯到河西大营来视察工作,他对吴起的表现赞不绝口,说河西的防卫太坚固了,魏武侯想不出什么理由来可以让这块土地失去。

    但吴起这回飚了,他站了起来,如训小孩一样大骂魏武侯,说国家最宝贵的是君主的德行,而不在于地形的险要。从前三苗氏左边有洞庭湖,右边有彭蠡湖,但不讲求德义,大禹把它消灭了。夏桀所处的地方,左边有黄河和济水,右边有泰华山,伊阙在南,羊肠(在今山西晋阳西北)在北,施政不讲仁爱,商汤将他流放了。殷纣王的国家东面有孟门,西面有太行山,常山在北面,黄河在南面流过,地势也无比险要,但施政不讲道德,周武王把他杀了。由此看未,治理国家在于君主的德行,而不在于地形的险要。如果君主不讲德行,就是一条船中的人也都会成为敌国的人。

    魏武侯意气风,正自得意,可他没想到吴起给他泼了这么大的一桶水,冷水,还加了冰。这还了得?魏武侯气了,但他没有作,因为吴起功劳大大的,不好只因为这几句话而杀了,总要有别的理由,不然的话,外人会说他武侯的闲话。

    这时,公叔痤来做好人了。他对魏武侯说吴起是个能人,天下可以有无数个魏武卒,可吴起只有一个。要是吴起死了,你还能让老吴妈再生一个吴起么?魏武侯就说那要怎么办好呢?公叔痤说咱大魏要有大魏的气度,嫁个公主给他,这不就成了一家人么?

    魏武侯说他万一不要呢?吴起可是个连老婆都杀的人,不是一个好色人呀。

    公叔痤说那可就不好办了,万一这小子不同意……他不会是想逃离魏国吧?

    于是魏武侯让公叔痤来办这件事。

    公叔痤没多久就了请柬宴请吴起。

    到底公叔痤是相国,面子还是要给。吴起来了。

    大宴上,公叔痤很给面子,把自己的妻子也叫出来一同陪客。

    歌舞声中,吴起眼睁睁看着公叔痤的妻子(也是位魏国公主)对公叔痤又打又骂,公叔痤可怜不堪,丢尽了脸面,吴起大惧。私下说,老兄,你老婆不是公主么?怎么这样子呀?

    公叔痤表示,不就是因为公主么,我才不得不忍,不过话说回来了,这种事情,你忍啊忍啊的,也就习惯了,最多老婆不让你上床的时候,你可以用五姑娘解决。

    后来魏武侯下令要给吴起结婚。

    按理说大魏的公主,十几岁的芳华,嫁你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还不美死你。

    但吴起可不想娶一个祖宗,他立时回绝了。魏武侯的回应也很正常,他立时削了吴起的军权,明白自己在魏国再无施展余地的吴起只得离开了魏国。三十年前,他从鲁国到魏国时,还只是个英气的年青人,可是现在,他只是个老头子。

    在吴起离开魏国前三年,秦国新君即位,这个人叫嬴师隰,也是秦献公,在即位之前,秦献公已经在魏国流亡了三十年,对于魏国的一切一切,他再熟悉不过了。假设有吴起在西河,秦献公一辈子也不敢打西河的主意,但是那个最可怕的人离开了,于是秦献公来了,这个和吴起一样的老疯子带兵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魏国西边那个看似坚不可摧的防线,公元前三百六十四年,献公下令秦军攻魏,夺取了秦国的故土河西地,一直打过黄河,深入魏境到石门,斩六万。

    是谓石门大捷。

    而现在,韩、赵联手攻打魏国,秦国会不会再来趁火打劫?

    公叔痤出长叹。

    “老师可是在想秦国?”

    清朗的声音让公叔痤有些回魂,他回头看着这个面目清秀的男子。

    “鞅啊,你觉得,秦国不足道?”

    “鞅以为,秦国实不足为道。”青年仍是那彬彬有礼的样子,这让公叔痤心下宽慰,他就喜欢公孙鞅的这种样子。(卫鞅是他的本名,在卫鞅游学于外时,叫公孙鞅。)

    公叔痤道:“秦国,石门一战,杀我六万兵马,何以言之不为道?”

    公孙鞅微微一笑,青春的脸上扬溢着十足的信心:“观,秦国嬴师隰上位,二十年间,连年大战,想他秦国不是个穷国,这样连年的兴兵,纵然有胜,能有几何?不过嬴师隰积威甚重,可想他到底已经年老,如若一死,那秦国薄鄙立现,吃进去多少,还要全吐出来不可,一个不好,全军覆灭也是正常之事。”

    公叔痤点头笑道:“那,我军对韩、赵之战如何?”

    公孙鞅哈哈大笑:“有上将军在,纵不胜,至少不会败的。”

    公叔痤也笑了:“也是,老夫虽不喜庞涓其人,但想他至少不会丢了安邑吧……”

    现在,魏军主力正和韩、赵大战,虽然上将军庞涓是不世之才,更是一代隐士鬼谷子之徒,然这场大战,可不是一时就能分出胜负的,不然的话,也不会轮到他公叔痤带兵来助了。

    车轮滚滚,地面不是很平,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前方忽然出现了一点乱相。

    公叔痤不乐,这是怎么回事?大魏的士兵,连一点军纪也没有了么?

    正这时,就见在前面打尖的亲兵骑着一匹马回头过来。

    公叔痤的心宽了下来,这是回来报信的,不过由此也可见出,前面是正的出了什么事了。

    “丞相……前方……”

    “嗯?”公叔痤双目微眯起来,不怒自威:“怎么不说了?”

    尖兵道:“前方草丛里现了一个人,光着身子,在睡觉……”

    “什么?”公叔痤老眼大大的睁开:“怎么可能?这里前后无着,一个人岂有在此睡觉的道理?”

    “我们也不知道……看见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了……”

    “带来我看!”说什么都是没用的,不清眼看看是说不明白的。

    马蹄声去。

    “鞅,你怎么看这怪事?”

    公孙鞅微笑:“回老师,学生并无未卜先知之能。”

    公叔痤哈哈笑了起来。

    没一会儿,几名红衣魏兵抱着一个光着身子的男子过来了。真是个光着身子的男子,大绝二十岁左右,颌下无须,居然真的是在睡觉。

    “他竟然没冻死?”公孙鞅呵出了一口气,白色的气在空中消散。

    公叔痤看了会,不能为这种小事担误时间,大军还在行路呢。

    “把他綑起来,放到干草车中……给他弄一套衣服……”

    总算是没让这个人立时死去,这也算是好事。

    几名士兵立时把他带下去了。

    军队行行停停,古时打仗,行九十九的路,打那一分的仗。

    就在人们都如此平静的时候,忽然,在一辆干草车上,一阵的晃动。

    一个人从中跳了出来,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愣了愣神,忽然道:“郁闷呀,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哪儿?”他左右看看,向着一处方向走着。

    越走越奇,这都什么地方,什么人?一个个拿着刀枪的样子……来来回回的,还看着自己?看看自己,自己的身上也有一套红色的布衣,看上去,和那些人的一样,不过,与之不同的是,自己的头是散乱的,身上也没有那些皮的铜的甲具。

    忽然,一只手搭向了他的身子。

    他一怔,忽然在那手将至未至之间,肩膀一塌,再一引,这正是拳法中沾衣十八跌的身法,那人也没想到,自己一搭没搭中,想要加力,结果更是一个空,连带着让自己的身子倾过一边,倒在了地上,“咦?”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再看向那人,眼中带起了一丝惧色。

    那个人却是一点自觉也没有,大步走着,边走边抽着鼻子。

    忽然,他顺着一间军帐走去,门口的两个卫兵愣了下,正要说话,这人已经从他们的身边擦身而过,两人大惊,这才回身进去,就见这人,已经大模大样的在一张几案上拿过一块肉大啃了起来。

    一时间,四道目光投在了这人的身上,但这人一点也不惧,他一边吃着,一边看着边的几样菜,有的他喜欢,就伸手去抓,有的他不喜欢,皱着眉头就把头移开了。

    不一会儿,他吃了半块肉,又拿出一只杯子,喝了一口,但立时,他又吐了出来,然后再喝了一口,在嘴里过了两遍,就吐到了一边。

    终于,白衣青年笑着道:“这酒不合意么?”

    “光酸,和醋一样……”那男子说着,掠了掠自己的头,顿了顿,道:“你是谁?”那白衣人笑道:“在下公孙鞅。”那男子点点头,道:“哦,你叫公孙鞅……这名怎么这么耳熟呢?”公孙鞅笑道:“还未请教……”

    那男子想了一下,道:“对了,我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