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我伐天下 > 正 文 第四百七十章 有子如虎(三)
    由于哈里发获得了商人的支持,再加上大食的重点始终在西方,尤其现在很多失地仍未收回,而圣殿骑士团的威胁也不可小觑,突厥系的重臣们也没有固执己见。不过虽然现在赵国与大食之间维持了和平,可当初结怨甚深,不是那么好化解的。在得知赵王喜好骏马之后,老哈里发亲自向贝多因人的长老求马,又经过多方努力,贝多因人才不情不愿地售出二十匹骏马,被作为珍贵的礼物送给赵抗,以示大食与赵国维持友好关系的诚意。然而,大食马是以母马为尊的,而那二十匹马中却有十九匹是公马,即使那唯一的母马,也是因为它毛色不纯外加性情暴躁,一点都不像纯种的大食马,才被一起送出部落。虽然贝多因人的做法很没礼貌,但在他们看来,对异教徒来说,即使是那些公马,也算是真主天大的恩赐了。而在大食君臣看来,对没有见过纯种大食骏马的赵抗来说,见到这些好马他满意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怪罪呢?而事实上,赵抗看上去确实非常满意,大食使臣心里不由暗自讥嘲他的无知。

    “这么多好马啊!谢谢父王!”,辛弃疾乐得合不拢嘴,孩子气的一面不觉又显露了出来。

    赵抗没好气地推了儿子一把,“你还真会做白日梦,这么珍贵的马怎么会全送给你?你从里面任选一匹,作为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其他的要留作**。”

    “**?”,辛弃疾一愣,他刚才的话自己也知道是异想天开,但也没想到赵抗不准备将这些好马赐给麾下的大将。

    “是啊,我军以步兵为主,将军们骑不骑好马,对军队的战斗力能有多大影响?”,赵抗解释了几句,突然冷笑了起来,“那些大食人以为我不知道大食骏马中母马要强过公马,所以才很满意。殊不知母马虽好,但用于改良马种却很没效率,而公马虽然素质稍逊,但配种的速度可要快太多了!抓紧时间的话,甚至来得及赶上平定草原的大战,我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父王远见,那些蛮夷怎么能比呢?”,辛弃疾看着那么多好马,口水都忍不住要流出来了,一时心痒难耐。

    “少拍马屁,你选好了没有?”,赵抗笑骂了一声,似乎有些不耐烦了。

    “嘻嘻”,小辛弃疾贼兮兮地一匹匹摸了过去,只觉得哪匹马都很好,一时难以取舍。大食马以温顺闻名于世,对于辛弃疾上下其手的无礼动作,它们最多嘶鸣几声以示不满,并无过激的动作。俗话说得好,“马善被人骑”,小辛弃疾的动作愈发无礼起来,可当他接近其中最矮的那匹马时,那匹本来还算安静的骏马突然昂起头嘶鸣一声,然后猛地抬起后腿蹬在了得意忘形的辛弃疾身上。

    辛弃疾由于大意没能闪开,结结实实地吃了一记,要不是身体平衡性上佳,最后还是勉强站住,今天丢脸可就丢大了。而赵抗更是不失时机地进行教育,“吃亏了吧,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可大意,现在你该明白了,哪怕是一匹马都不可以小看啊!”

    小辛弃疾显然已被激起了好胜心,他凝视着那匹让他灰头土脸的骏马,转头对赵抗说道,“父王,我就要这匹了,其他的马你让人牵走吧,这匹似乎不是很听话,有其他的马在旁边不好驯服。”

    “你要那匹?”,赵抗也懂一点相马的知识,立刻劝阻道,“这匹倒是母马,可惜毛色不纯,恐怕纵好也有限,何况大食马都以温驯著称,而这匹马却十分暴烈,搞不好是匹杂**,我劝你还是换匹好了。要不,我再给你点时间,你骑上去试试看。”

    赵抗深知儿子的骑术高出自己甚多,并不担心其驯服不了那匹母马,他是说让辛弃疾骑上去比较一下优劣。可辛弃疾没有半点犹豫,“孩儿就要这一匹,请父王成全。”

    见辛弃疾说得郑重,赵抗自然不好多说什么,便命马倌将其他十九匹马牵走。这样场地便自然腾出,正好方便辛弃疾驯服烈马。他却不知道,小辛弃疾虽然年纪不大,但他四岁就开始接触马匹,若要论相马的本事,比起只是偶尔骑马的赵抗要强得多。打从辛弃疾被踢飞的时候起,他便注意到这匹马的不凡之处。辛弃疾年龄虽小,但体重已经不轻,而且他的武功底子也好,即使是他大意了,能将他踢飞也足以看出此马脚力尤其是瞬间爆发力过人。而且随后辛弃疾又注意到,那十九匹公马虽然看上去个个高大神骏,但它们似乎都与那匹母马保持了一定距离,与其说它们倾慕那匹母马,还不如说它们在害怕,就像是臣子面对女王时的那种害怕。马是有灵性的动物,它们的眼神可以透露出很多信息,再加上辛弃疾刚刚在这匹母马身上吃了亏,自然想要出一出这口气了。

    也正因为这一点,辛弃疾这次显得很有耐心,他开始慢慢地靠近烈马,以消减她的敌意和戒心,同时也顺便仔细地观察。由于这匹母马个头不高,辛弃疾刚来时一直被那些公马给挡住了视线,好不容易有机会靠近却又被一脚蹬了出来,直到现在辛弃疾才有机会看到这匹令他脸面大失的骏马的全貌。

    漂亮!”,辛弃疾看着眼前的骏马,不自觉地呓语道,那眼神就像看到了难得一见的美人。的确,精致如同象牙雕刻的头部、颀长而优美的颈项、大而深邃的眼睛、平衡协调的躯干与四肢,无不散发出近乎完美的魅力;而她灵活的耳朵和尾巴,则又时不时地显出如同小姑娘一样的可爱与俏皮;一身纯白的毛色更是散发出一种雍容华贵之气。

    看到眼前几乎完美无瑕的骏马,辛弃疾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大食人会将其当成劣等货送人呢?随着辛弃疾视线的下移,他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是因为她的脚”

    一般来说,优良的大食马几乎都是白马,而且毛色越纯,便越显得珍贵。而辛弃疾眼前看]书~就来w的这匹骏马,其躯干的毛色勘称极品,就如同新积的白雪一样纯洁无瑕,可是到了膝盖以下,此马的毛色一下子变成了令人触目惊心的暗红色

    可在辛弃疾眼里,即使是这样,这匹马依然很美,毕竟大食马相较赵国常见的草原马种优势实在是太大了。辛弃疾毕竟还是个孩子,居然对那匹刚才还踢了自己的烈马安慰道,“别难过,肯定是他们不识货,没看出你的厉害。”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