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夜短》 第一章 寻人生意 “无疑,美女之死是这个世界上最具有诗意的话题。”——艾伦·坡 我坐在靠窗边的位置。这是星期五的傍晚,熙熙攘攘的人群本该烟花般绽放在街道各处,但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令原本宽敞开放的咖啡店显得拥挤不堪。比起马路上似乎畅通无阻的各色交通工具,被雨水绊住脚步的人们大多躲在房檐下,也有一部分小聪明似的侧步钻进街边门店,他们的头发滴滴答答地垂着水珠,在大理石地面汇成细微的河流。 空间上的过分粘稠令人压抑,好像呼吸都变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我用手摆弄着内容所剩无几的咖啡杯,突然一股潮湿的风扑在我脸上,瞬间令我清醒不少。 我看着她走进来,就像所有人都会注意到她走进来那样,有些人生来就很容易成为别人的焦点。她穿着一件刚盖过臀部的黑色修身毛衣,露出一双长而白皙的腿;毛衣外套着一件焦糖色的貂皮马甲,走路时涌动的水光感说明了皮草的成色,也散发着价值不菲的信号。她的头发是栗子色的,在她的精心保养下发根并没有染色不匀的情况出现,好像在证明她的主人的确有些欧洲血统。她的妆容过分精致,双眼皮很深,苹果肌饱满,只有拔地而起的山根是唯一一种不和谐的元素,她用纱布遮盖住了。 咖啡厅的门在她背后关上了,站在她旁边的人偷偷用余光打量着她,或三三两两地交头接耳。她似乎毫不在意她的醒目,只是认真地用眼光清扫每一桌的顾客,直到她与我的目光对视,闪过片刻惊讶的神色。接着,她向我走了过来。 “你就是他们说的天师…还是通灵师来着?”在说最后三个字时,她特意压低了声音,“我是关琳琳。我还真没想到你会是个女人,要不是只有你带着黑色鸭舌帽。通灵哎,你真的可以么?” “那要看你怎么评估我们这一行的业务水平了”,我只得朝着她职业假笑,“我具体是什么职业并不重要,我只是想帮助别人解决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而已。乐于助人的优秀市民。” “真有意思啊。琦琦把你介绍给我的,她说你帮她找到了四年前养过的猫,她真的是很喜欢猫了,要是我,什么宠物都不会养。” “找猫这种事,靠运气多一点。”我打断了她的话,她说话时过于绵软的语气让我感觉很不舒服。“不知道你来找我,是希望我帮上什么忙?” “哦对,其实和找猫差不多。曹可,我的一个姐妹,我已经好久没联系到她了。”她伸手从包里摸出一盒细烟,她的指甲修剪的十分整齐,右手食指上带着一只亮闪闪的戒指,银制戒托中镶着宝石。“你能不能像找猫那样,做个法术之类的,帮我问问她在哪儿?你介意我抽支烟吗?” 我摇摇头。她随即把烟夹在两片嘴唇间,又伸手摸出一只小巧精致的满钻火机,在火苗和烟纸碰触之前,她又突然把烟放下。“我忘记了,医生说我这段时间不能吸烟。”她无奈地耸耸肩,用放下烟的手指摸了摸鼻梁上的纱布。“变美总是要付出代价。” “你要找人的话,报警不是更高效?” “怎么说呢,我并不希望警察来解决问题。她和我都是在会所的姐妹,那种会所,你应该能懂吧。我们不能和警察打交道。”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你们在同一个会所……嗯……工作?”我在随身的本子上写下曹可的名字,随后又写下了关琳琳这个名字。 “半年之前还在一起,现在不是了。我们之前有同一个上司,一个叫豹哥的男人,他负责管理我们几个女孩,我一直留在豹哥这儿,但曹可,她后来走了,我不知道她去哪儿了,我们之间不会问这些问题。” “从那之后你们就失去联系了?” “不是,她离开豹哥之后,我们还经常联系。有时候她会打电话给我,约我出去做头发做指甲之类的。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做我们这行儿的,靠男人挣钱,靠男人吃饭,大家相互争夺着资源,真心相处的姐妹能有几个?曹可和我们都不一样,她有时候的想法特别幼稚,据说她是乡下来的。” “为什么说她幼稚?”我在曹可下面写下这个有趣形容词,并用黑线圈上。 “她之前跟我说过她家境不好,迫不得已才来做这行。”关琳琳用手摆弄着烟盒,我注意到她每个指甲上都涂着奶油粉色的指甲油,还贴着闪光的贝壳碎片。她把烟盒竖起来,又放倒,再竖起来。“谁不是命苦的人呢。但做我们这行的女人,从不跟别人说起自己的生活啊背景啊,唯独就曹可提到过,这大概也是我把她当朋友的原因……我记得她好像还跟我说过,赚够了钱想回老家结婚,二十多岁的人居然还有这种念头,真可笑,被城市拴住的人,怎么可能逃出去。” “你什么时候开始联系不上她了?” “大概半个月之前吧……我们约好周六白天去逛街,结果她没去,我给她打电话也打不通,我就自己逛街了。”说着她伸手向我展示着她食指上的戒指,“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自己可不舍得花钱。” “你知道曹可住在哪儿吗?” “不知道,她离开豹哥的场子之后,就搬出去住了吧。其实我只有她一个手机号,但她手机一直打不通。” “你有她的贴身物品吗?比如说耳环,或者衣物之类的,如果能有她的头发就更好了。” “我怎么会有一个女人的这些东西,”她略带嫌弃地摇摇头,“你也是女人,你应该也理解同性相斥,我和那些有特殊癖好的女人不一样……总之我还是希望你能帮我找到她,毕竟我只有她一个朋友。” 我点点头,撕下一张写着我联系方式的纸条放到关琳琳面前,然后收起记录潦草的笔记本,向上拉紧了卫衣的抽带。“把你上班的地址发给我。然后你需要先向我支付一千块钱的定金,如果我帮你找到了,再支付两千尾款,不用再议价了。” 窗外的雨并没有消退的意思,而路灯的光线在雨幕的折射下显得扭曲起来,把世界割得四分五裂。咖啡店依然拥挤,似乎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位置上曾经谈论过一个女孩的生活,也没有人会为一个女孩的失踪在意。我闻得到关琳琳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试探性的,充满诱惑的,那种花果香调的甜腻和她的装扮配合恰到好处,但很不幸,她遇到的不是某个硬汉派男人,而是我。 我和她告别,然后消失在人群深处。没有雨能将我淋湿。 第二章 人鬼自白 午后两点半,迈过壮年的太阳光透过落地窗户铺在墙壁和蓝色的法兰绒床单上,留下一块块深浅不一的圆形光斑。在这间不大的复式公寓里,一切都如沉睡般安静,像童话故事中长满智慧植物的幽灵洞穴,静谧却与众不同。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只黑色帆布包、两本敞开的畅销小说,垃圾桶塞满快餐食品的包装袋,半杯可乐甜甜地留在水杯里,二氧化碳已经彻底挥发。 我从一段段破碎残梦的余温中挣脱出来,伸出手想去床头摸索手机。 果然身体又卡在了床里,这种事已经没什么好抱怨的了。 我熟练地调整位置,将身体漂浮起来,这是一种我没办法描述的感受,就像一只氢气球忘记了它自己的重量,随时随地可以扶摇直上九万里。接着我漂浮到床头柜前,看着自己的指尖穿过手机再直直地插进床头柜里,我们相互无法感觉到对方的存在。 好啦,我承认,我是一个鬼。其实我不知道对于鬼来说,使用什么数量名词更合适一点,往常我们会称呼别人为“位”,但我觉得一“位”鬼未免太过体面以致古板;但用一“只”鬼来称呼自己,即会产生一只狗一只猫的四条腿联想,又觉俏皮可爱地不合时宜。所以,我姑且用一个鬼来介绍自己。 在当鬼之前,我是一个人,就像诸位一样,会轻易沾染风寒感冒,也不得不对抗衰老的侵袭。但自从我见义勇为失败后,我的意外死亡竟让我从原本生活的世界里掉落下来,落入了不知处在哪个位面的平行世界。更令我惊讶的是,我的灵魂在这个世界发生了某些古怪的变异,导致我在白天只能以透明的鬼魂形态生活,而每到夜幕降临,我便会不受控制地显现踪影。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我这样一个坚定地唯物主义者不得不相信了鬼神的存在——至少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光明成了我的墓冢,黑夜才是我的显像剂。 为了拿起我的手机,我只得集中全部精力在自己似有若无的手指,直到几根手指四周环绕出一层淡淡的金色,有了一些温度。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意外琢磨出的方法,当我不得不以鬼魂存在时,我总是很容易从家具间、人群中轻松穿过,只有专注感受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它们才会短暂地变为实体。所以当我不得不做某些事的时候,比如用钥匙开门、拿筷子吃饭或者敷面膜——谁能想到一个鬼还要做这种事——我就不得不十分专注,并且十分艰难。 我用密码将手机开锁,随即弹出几条未读信息、一些程序推送和一条转账通知。信息包括一条我包月订购的天气预报,一条购物的物流派送清单,以及关琳琳发来的一串地址。再点开转账记录,一千块钱已悄然入账。 这样特别的姐妹感情真是令人捉摸不透,但至少她还舍得为对方花钱。我叹了口气,不禁回忆起昨晚见到她时她还罩着绷带的脸,可那副眉眼和都市画报里如此相似,现在已经有些模糊了。我飘到盥洗室,看着镜子中自己飘忽不定地虚像,也想摸摸自己不算高耸的鼻梁。我自己的手穿过了我自己。 做鬼真不是个好差事,尤其是还要做一个养活自己的鬼。从前还活着的时候,祖父总会给我讲他的天师经历,讲他与诸多恶鬼百般缠斗最终,最终都是以险胜做结。他这些奇幻故事我并没有考证过,但作为天师传承人的父亲似乎没有那么多可圈可点的故事,他的工作日常无外乎去发生过意外事故的建筑里做场法事,亦或为开发商指点指点风水——这样疲软的行业并不能让我产生兴趣,所以我拒绝学习一切奇门遁甲之术,也极度厌恶天师府出品的那些学习教材。 过去的不努力成为了我现在必须咽下的苦果。当我自己成为了一个鬼,我恨不得把被迫学习的画符技巧都抖落出来,好做一个多才多艺又能自我保护的鬼。然而经过我长期冥思苦想和不断尝试,我只记得几个简单还运用不熟练的技巧:比如成功率维持在百分之五十二地灵魂召唤之术,比如给其他流浪的鬼指路,再比如帮别人找猫。 “无聊的白天真难打发。”我飘忽地穿过墙壁,穿过楼上邻居的天花板,再穿过楼顶阳台的钢筋水泥,整座城市在我眼前突然出现,就像滚烫的红日从大海怀里跃起。在我无所事事地下午,远处的摩天大楼正上演着各不相同的悲欢,街道上点燃着大同小异的风月,于时间控制之外,远处的南陵江水不舍昼夜地向我看不到的天际奔流而去。 我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黑夜光顾,等待各自命运的来临。 第三章 我的新邻居 下午来天台晒太阳是我变成鬼后养成的好习惯,尤其是在晴朗无云的日子,我享受着光线从我的身体穿过,又彼此互不相干的感觉。直到一轮红日在西边的天际线上一点点沉沦,几乎要融化在最后的带血的激情里时,我总回想起曾经生活里那些并未被认真记录过的黄昏。 我抓紧落日的间隙向楼下漂浮,曾经我因为误判了时间,差点把腿卡在瓷砖里;也有过突然在楼上邻居家显现人形的经历,以至于整个晚上都被困在空空无也的四面白墙中——幸好楼上没有租客,否则我要去警察局做客了。我顺着逃生通道缓缓下楼,在楼梯间遇到了这栋楼另一个透明的朋友,一个很普通的鬼。但她并不是一个很爱社交的鬼,每次看见她她都坐在逃生通道地某节台阶上,双手环抱膝盖,穿过分长的裙子,过分长的头发铺天盖地,她从没露出过她的脸。每次遇到她我都会跟她打招呼,但她从没有回应过我,也从不肯为我让路。以至于我每次都要小心翼翼从她身边避让开——毕竟两个鬼的身体部分发生重合并不是一件很礼貌的事。 每天我都十分期待变化实体的瞬间,我能够看到自己的身体由虚到实地清晰起来,就像我的生命再次重建与生长。当我的脚再次触到地板,我就会觉得自己依然是一个人,并且一直都是。我换下淡紫色的小碎花睡裙,从衣柜里翻出一件低胸包臀的紧身亮片连衣裙,又搭配了一件自带链条的绑带式马甲。 还得化个像样的妆,真麻烦。接着我在梳妆台前鼓捣了半天,擦了闪闪亮亮的眼影和高光,涂了号称一眼斩男的口红,才满意地从镜子中回过神来。外面的天空已经暗沉下来,世间种种好像都被铅灰色笼罩,等待着万家灯火的拯救。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桶泡面,一边看书一边等着水开,然后又一边看书一边吃面。真惨,为什么晚上的我还要吃饭?想着银行卡里四位数的余额,再想着几天之后房东阿姨亲切友善地问候,美丽的脸上就会浮现出淡淡的忧愁。 九月份的夜晚,应该会很凉吧。把吃完的泡面盒扔进垃圾桶,再动手打包好几个垃圾袋,我找来一件短款披肩加在身上,穿上一双高筒马丁靴,又重新补了一遍口红。好想买衣服,哎,所以要努力工作啊。我掏出手机,将关琳琳发给我的地址复制到定位软件,大概看了下距离——要不坐公交过去好了。 从家里出来,锁好门,漫不尽心地等电梯。电梯一直停在顶楼,迟迟不动,我正疑惑着楼上应该没人住的时候,电梯门突然打开了。 电梯里堆满了各式各样各种尺寸的纸箱,它们高高低低地摞在一起,仿佛随时都有大厦倾倒地可能。一个挺拔男人站在纸箱中间,他与我对视时眼中闪过一丝几不可闻地疑惑,随即又有些紧张地笑了笑。 “不好意思啊,我今晚搬家,占用电梯的时间有点久。” “没事,先让我下趟楼可以么?”否则公交就赶不上了。 “当然没问题……”他看看我,又看看遍地零碎,赶忙把电梯口的纸箱抱在怀里,给我让出来一方容身之处,“不好意思,我东西有点多。” “嗯”,我点点头,伸手想去按电梯键,谁知道他也抽出一只手想去按键,两个人相互僵持了几秒。我抽回了手。“一楼,谢谢。” 我用余光扫了一眼地上敞开的纸箱,看到几本精装书,一只大型犬的陶瓷摆件和一个羽毛球拍;还有一个盒子,贴着易碎的标签。并不能看出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 “……” “你住七楼吧,我在八楼,以后就是邻居了,多多关照。”他率先打破了尴尬,我听得出他声音中有轻微地颤抖,看来也是个不善于交往的人。 “嗯”,我应和了一声,按亮手机看了一眼公交行车记录,焦虑地跺了跺脚。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他思索了一会儿,继续说,看样子是想字正腔圆地做个自我介绍。他站的很直,声音几乎是从我的头顶传来。 “下次再见”,我生硬地打断了他,虽然这样有些不礼貌,但我还是在电梯门打开那一刻疾步冲了出去,把这位新邻居孤零零地留在身后。 末班公交,请等我两秒钟。 第四章 奇妙夜店 最终,我还是赶上了公交车。 手机扫码后,我抱着栏杆气喘吁吁,大口大口地呼着气。 要是有钱了,我天天打车出行,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我没出息地谋划未来,全然不顾同车大爷大妈们上下打量地目光。坐公交车去蹦迪,我真是个低碳环保的人。 伴随着公交车车厢冗长又毫无节奏地摇晃,我终于在接近终点站的地方下了车。从城市郊区来到市中心的地方,还是我魂穿到这个城市的第一次。比起我所居住地区的古板和无趣,我终于在这里感受到了充满年轻气息的生命力。 不算宽阔地马路上依旧拥堵,但似乎没有人在意这些钢铁机器的焦虑:街道两旁坐落着各式各样的漂亮建筑,粉红色的甜蜜糖果屋,玻璃窗巨大通透且灯火通明的高定时装店,拥有着黄金机械指针的钟表行……步行街上的人们三五成群地走在一起,大家衣着光鲜又富有风情,发出各种语调但又大同小异地笑声。 我穿过马路,穿行于许多人中,曾经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位,在一些灯红酒绿地夜晚没心没肺地快乐过。索性我的伤感并没有令我格格不入,我拿着手机,跟随导航穿过一条美食街和两个小巷,停在一处并不显眼的门面跟前。 这是一个仿日式的门店,至少从外观看起来是这样,门厅窄小,镶嵌着昏黄的地灯,门廊前悬挂着一片浮世绘风格的布帘,上面画的看似是祥云图案,仔细分辨却是蛇尾人头的裸体美女。门口站着一个全着黑衣的男人,应该是迎宾的角色,但怎么看都像是保镖。 他看到我走近,露出一个与其造型不太匹配的服务业笑容,伸手抬起布帘,对着对讲机,“美女一位。” 布帘内的世界可谓是别有洞天。我顺着幽窄的门廊前行,发现两侧暗红色的墙壁画着一系列神话形象,在暖红色灯光的投射下,就连金刚都显得神情暧昧。更特别的是,门廊的地板是类似不锈钢玻璃的材质,走过的人能在地面上看到自己被物体扭曲过的身影,像一尾粘腻的鱼。 这地方有点意思。我用手按住裙摆的边缘,穿过门廊,里面打领结的服务生提前做好了迎接的准备,牵引我向更深处走去。没想到里面有这么大,环顾周遭,一楼似乎是个巨大的迪厅酒吧,聒噪地电音音浪一阵阵传来,大有翻江倒海之势;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通向二楼的神秘旋梯,从下面无法分辨通向何处,不过考虑到关琳琳的职业,顿时心中了然。 服务生没有说话,只是用手牵引我走向一楼一扇巨型大门,大门上用某种皮革包裹,还镶嵌了不知真假的水晶装饰。服务员用手拉开,我能从他的肢体语言感受到这扇门的重量——真是吃饱了才能从事的职业。 一股强劲的力量在开门的瞬间喷涌而出,如同某种神秘生化武器的爆破现场。被隔音海绵压抑的世界霎时鲜活起来,音乐节拍追逐着心跳咚咚作响;五彩斑斓的射灯在漆黑的舞池中向四面透射,扫过一张张五官张扬的脸。 服务生带我从侧面绕过舞池和卡座,直到离舞池较远的一处吧台。我对他点点头,接过酒保递来的酒水单,点了一杯奶油百利甜酒。我很喜欢百利甜入喉的香醇感,也很喜欢这种甜而不腻的爱尔兰风情。 “小姐一个人?”酒保把酒递给我,他自做主张地在上面加了一勺冰激凌,又点缀了一颗樱桃。不过我并不在意。 “是”,我点头以示感谢。 “今天我们搞活动,蹦迪入场女士免费,美女可以去玩。”在混乱的音乐背景下,他说话很是费力。 我摆了摆手,酒保识趣得不再说话。随后又有几个不怀好意的男人过来搭讪,都被我冷漠回绝。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舞池旁边的卡座,注意到左侧卡座一桌,位上几个男人一直往我这个方向张望,还频频交头接耳。 那我就姜太公钓鱼咯。我端起酒杯,似有若无地向他们的方向抬了抬手,随后又回过头。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他们一桌中看起来最阔绰的男人向我走过来,不留痕迹地贴在我旁边。 “美女,一个人?一起来玩嘛。”他说话时喷出的酒气黏在我的头发上,我并没有理他。 “给美女来一杯罗贝塔。”他见我不理,便招呼候在一旁的酒保。 “怎么,我看起来像个阿姨?”我噗嗤一下笑出声来,撩了撩头发,侧过脸看他。这个穿着花哨的男人一看就是个泡妹老手,一头锡纸烫,满身显眼的品牌标签,就连给我点的酒,都是罗贝塔阿姨这种色泽甜美但暗藏度数的“失身酒”。 “当然不是,美人配美酒,谁让美女你这么好看”,他悻悻地摇头,把手搭在吧台上,看似不经意地露出手腕上的鳄鱼皮腕表。 “嘴巴倒是很甜”,我假意流露出愉悦的神色。 “我常来这间酒吧,从没见过你。还以为美女你是个冰山美人,没想到笑起来更好看”,他离我更进一寸,用手拦下酒吧送来的酒杯,另一只手借势攀上我的肩膀。“过去一起玩呀,我的几个兄弟也在,大家介绍一下。” “好啊”,我从高脚椅上起身,不着痕迹地摆脱他不怀好意的手,又把头发拢到双耳之后,“我很期待。” 第五章 守株待兔 跟着鳄鱼皮腕表男步入卡座,音乐声几乎要震聋耳朵。在这个位置上能看到光鲜亮丽的男男女女都在舞池里疯狂地扭动腰肢,甩动头发,几乎每一个动作都和音乐彼此契合。他在真皮沙发上坐下,又在身旁给我让出一个位置——一个与他几乎是亲密无间的座位。 “看吧,我把美女请过来了,今天你们请客咯”,他大声说着话,把酒杯放到我面前,脸上浮现出一个不怀好意又有点炫耀的笑容,紧接着拿过一瓶打开的香槟,填满了他面前的酒杯。同一个卡座坐着除他之外的三个青年人,其中两个一打眼就是人坏钱多的阔少,另外还有一个穿着红色高腰露脐卫衣的漂亮女孩。她和其中一个男人似乎关系亲密,正半倚半坐地靠在男人怀里,一脸考究地盯着我。 我没说话,用手遮着裙摆坐在沙发上,环顾了一下四周:附近几个卡座基本都已坐满,每一桌都摆着许多不同产地的洋酒,和酒精带来的觥筹交错的暧昧气氛。有些聒噪的人以己之力为音乐声添砖加瓦,另一些人则对环境漠不关心,显出格格不入的样子。我承认今晚来这儿有碰运气的成分,如果能联系上关琳琳口中的豹哥,寻人之托或许会有些进展。 “妹妹怎么称呼?”我听到腕表男高声问我,他的声音被音浪震出褶皱。 我看了他一眼,他假装绅士的表情有些滑稽。“萌萌”,随口捏造的名字。 接下来男人们高谈阔论起关于股票、派对和游艇出海等无法分辨真假的话题,他们的声音在混乱中并不真实,像漂浮在空气中的泡沫。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参与着他们的讨论,目光徘徊在几个卡座之间,灯光晃得我有些晕眩。 看来今晚是浪费掉了。 酒喝了三四轮,贝罗塔阿姨被换成了野格,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开始微微发烫,酒精尽职尽责地发挥着它的功能。男人的手有意无意地擦过我的大腿,我有些无力招架。 要不今晚算了,吃个夜宵回家好了。我推了推男人,示意向他问询时间,他得意地再次露出腕表,表盘上的绿宝石的确称得上光彩夺目。已经将近十点钟了。 就在我准备拎包起身的时候,我突然注意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向卡座这边走来。来者是个身材曼妙的女人,身穿丝绒材质的黑色吊带连衣裙,肩带由烫钻五角星点缀,正面看起来优雅大方,但不出意外的话,背后应该是大片式的镂空设计。她走路的姿势很是妩媚,两条大腿的白肉不断交叉来回,在一片黑色中非常醒目。她化了类似港式风格的妆容,大地系眼影,眉毛浓密,哑光正红的唇彩为其性感增色,鼻梁处却有些不寻常的红肿,被底妆盖得七七八八。 是关琳琳。我内心一阵激动。 “商哥晚上好”,她端着酒杯过来和鳄鱼皮腕表男打招呼,音浪一阵阵盖过了她的声音,只能通过她笑盈盈的口型分辨。 “琳琳来了啊,几天不见又漂亮了”,商哥举起酒杯隔空回应,丝毫不掩饰脸上的欲望与回味,“过几天有空找你,今天还有点事。”说着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关琳琳的目光随之转到我身上,不过她似乎并没有认出来我就是昨晚和她见面的那个带黑色鸭舌帽,不修边幅的女孩,一眼之后便重新回到商哥身上。 “好,不着急,豹哥今天还问我你来没来呢,等会儿叫他过来招呼你。下次来可得找我,我等你。”关琳琳笑得风情万种,而我被她话中的名字完全吸引。 豹哥你可得快点来呀。 “你们说的豹哥是谁啊?”关琳琳走后,我转头询问腕表男,他却一副听不清楚地样子。我只能凑到他耳朵边说话。 “这个酒吧的……嗯,琳琳他们上司,我们都很熟”,他也装模作样地凑到我耳边说话,潮湿的哈气弄得我浑身难受。把皮条客说的这么含糊,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衣冠禽兽。 我还想继续问下去,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拍腕表男的肩膀,一只拿着红酒的手从沙发后面伸了过来,吓了我们俩人一跳。一个平头男人站在卡座沙发的后面,他穿着普通的灰色半袖T恤,手腕上戴串檀木佛珠,露出脖子和手臂上的大片刺青。腕表男看到来人,抬手拍了拍男人肩膀,两个人似乎很熟络的样子。 “我去,豹哥,你吓兄弟一跳。” 这应该就是豹哥了。豹哥俯身在腕表男耳边说了几句,接着恭敬地把红酒送到腕表男手里,看瓶身,应该是个价值不菲的礼物。我果然没有选错,这个鳄鱼皮腕表男看样子不仅是这儿的常客,还是个有些身份的贵客。 感谢他带我找到了豹哥——我心里暗搓搓地感谢了他一番,又顺便问候了一遍他爸妈。再回过神,发现豹哥已经转身离开,他的身影在通向卫生间的地方一闪而过。 差点就错过。我赶忙拎起包,在腕表男耳边说了声“去补妆”,起身要走。他拉住我,一脸下流又向往的表情,我看他的口型大概是“一起去”或者是“陪你去”的意思,心中不免泛起恶心。我急忙抽出手,慌乱地摆了摆,然后推开旁边几撮站着喝酒摇摆的人群,往豹哥的身影处追去。 第六章 金牌演员 在空无一人的卫生间门口走廊,我叫住了从男厕出来的豹哥。他看起来很放松,手里还捏着刚掐灭的烟屁股,手腕上的佛珠惹人注目。 他寻声回头,看到我明显楞了一下,显出疑惑的神色。 “我,你有印象么豹哥?”我走上前去,先发制人地开启话题,“我是商哥的朋友,和商哥来过几次。刚你去送酒我也在呢。” “嗯?哦,我有点印象……”,大概是提到了腕表男的缘故,他似乎很努力地回忆了一下,但他的微表情还是出卖了他的敷衍。“你找我有事?” “说起来也挺不好意思的,”我象征性地撩了撩头发,回头看了看迪厅那边的情况,还好腕表男没追出来,那我就可以自由发挥了。“拜托你可别告诉商哥,其实我也是乡下出来的,我和曹可是老乡。你知道曹可吧,她跟我说过她从你这儿赚钱。” “曹可?你和她认识啊。”豹哥听到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异样,“她之前一直在我这儿,不过大约半年前她去我一兄弟那儿上班了。我介绍她去的,不用出场子,在家上班就行了。她之前说过好几次她不喜欢这儿的环境,迪厅嘛,乱糟糟的。”豹哥眯着眼睛回忆曹可的一切,似乎这个女人在他的记忆里已经模糊了,亦或本身就没留下过什么痕迹。 “我就说这几次来都没看见她呢,还以为她出什么事了。”我装出一副了然的表情,“前几天她乡下亲戚联系我,说找曹可有事,又联系不上她人,让我帮着看看。你说我有什么办法,这不今天商哥提议过来玩,我就想着顺便问问……豹哥,看在商哥的面子上,能不能帮妹妹问问,看她人在哪儿?” 豹哥沉吟了一下,似乎是顾及到腕表男的面子,点点头,从裤兜里掏出手机。“你等下,我给我兄弟打个电话问问。” 今晚总算能有点收获了。我心中暗自愉悦,脸上还要挂着感恩戴德的笑脸,目送豹哥去走廊尽头打电话。他拿着手机和对面说了几句,我听不到通话内容,只能远远看到他露出几个扯皮的笑容,还顺手把烟蒂扔进了垃圾箱。 过了几分钟,他挂了电话,晃晃悠悠地走回来,向我出示了一个微信聊天的页面。“我兄弟说他最近也联系不上曹可,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钱也不交,他都急疯了。这是他给曹可安排的公寓的地址,反正曹可人应该不在那儿,你可以去碰碰运气。就这么多了。” “谢谢豹哥,你真是帮了我大忙。这样我对她亲戚也算有个交代了。”我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下次过来好好谢谢哥。” 他摆摆手,把手机揣回口袋,“我还有点事,先走一步,你跟商哥说一句,一会儿我再送果盘过去。” “好嘞哥,咱一会儿再说。” 我看着豹哥穿过走廊进了一扇小门,小门上贴着员工通道的字样,想必是通往一些真正的黄色勾当。还一会儿再说,再说下去我非穿帮不可,鬼知道商哥到底是谁——哦不对,鬼也不知道。我顺着走廊两侧墙壁上安全通道的标识七扭八拐找到一处后门,推开厚重的金属大门发现外面是一条鲜有人迹的胡同,昏黄的灯光抚摸着夜晚褪色的一切。 后门外同样站着一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看装扮应该也是保镖之流,不过在体格上相比前门那位瘦弱了很多。他用手拦下我,让我出示结账小票之类的凭据。 “商哥的朋友你也敢拦,胆子也太大了吧”,我耸耸肩,摊开双手示意他我两手空空,“商哥酒还没喝完,我帮他去车里拿烟,不信你去问咯。” 保镖大哥将信将疑地看着我,随即拿起耳麦似乎想印证一下我所说是否属实。 “小心没你好果子吃”,我模仿着曾经看过的电视剧里面恃宠而骄的美丽女人,把手指伸到路灯的灯光下,眯着眼看指甲,又把手由近拿远。 保镖拿起耳麦的手放了下来。 我真是个天生演技派。顺着胡同快步出来,夜晚的暖风吹散酒后额头上的薄汗,令我周遭笼罩着一股淡淡的麦芽的香气。再次回到川流不息的街道,十点过后的夜晚被各色光屏映衬的几如白夜,时间正从璀璨夺目中流失。 刚刚大概看了一眼曹可公寓的位置,从这儿步行大概半个小时——这是听起来就有点累的路程;地铁不通,我又查了下最适合的公交,发现末班车已经停运。 打车好了。我无奈地站在路边拦车,看着一辆辆满客的的士穿行而过,没有一丝对人间烟火的眷恋。我注意到对面一栋地标样式的建筑,它称得上高耸入云,雾气将它的顶部虚化,塑造了一栋真实存在的海市蜃楼。五彩斑斓的广告在这栋大厦的身躯上轮番放映:热气球飞过田野;数码产品引领世界;而靓丽的女人,举止精美,正熟练地用口红涂满嘴唇。 她或许只想要一个吻。 第七章 喝奶茶的女鬼 反正也打不到车,喝杯奶茶犒劳自己好了,我已经很久很久没喝到过了。我顺着手机导航找到最近一家奶茶店,也许是快打样的缘故,店门口稀稀疏疏站着几个客人,灯光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近些年奶茶点生意异常火爆,仿佛成了逛街游乐的标配,出来一趟不买杯奶茶,总感觉有所欠缺。我还活着的时候——总觉得这样说很奇怪——是楼下奶茶店常客,每次只要人一到店里,店员就知道做一杯红茶玛奇朵加冰激凌。魂穿到这个世界,形单影只,与人有异,便会不自觉与人间疏离,我才意识到有些自以为庸常的快乐其实非常可贵,而活着,本身就值得珍重。 我看了会儿价目表,考虑好了要点单的内容。在我前面还有几个客人,一对看起来正浓情蜜意的情侣,还有一个穿着牛仔夹克的短发女孩。恋爱中的情侣总是不够果断,在点单上亦是如此,他们两个人粘腻地讨论着发胖、糖分和卡路里之类的词汇,周身散发着迟缓的粉红色的气泡。在等待中无所事事的我开始东张西望,我总感觉哪里有些古怪,又说不上古怪在哪里。 但很快,我就发现了端倪所在。 站在我前面的人一身酷女孩的打扮,整齐的黑色短发上还做了挑染处理,有几根银灰色的点缀。她站在人群中时可以称之为特别,但并不突兀,就像无数时尚都市中的无数时尚女孩那样。唯一不同的是,她身下没有影子。她是一个鬼。 为了证实我的猜测,我偷偷伸手从背后触摸她的肩膀,然而我的手指从她身体中穿过了。这真是件奇妙的事,虽然我常常会在夜晚见到一些鬼朋友,但他们通常游荡在废弃公园、高速公路上或是谁家窗口,来奶茶店排队还真是少见。 “你想点奶茶?”我向前跨了一步,几乎将自己和她重合,然后捂住嘴巴装作打哈气的样子,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发问。 她起初并没有什么反应,大概是她已经习惯了自己的透明,也习惯了活人们从她身体中来来往往。直到我又问了一遍,她才迟疑地转头,与我四目相对。我注意到她额头上有一道很长很深的红色疤痕,边缘整齐应该是被入殓师整理过了,但还是能看出头骨骇人的奶白色。 我点了点头,示意她往旁边站一站,和她站在一处蛮奇怪的。 “你也是……鬼?”她显然更吃惊了,甚至伸手揉了揉眼睛,“你能看到我?可你明明有影子啊,怎么可能?” “这不重要,你想喝奶茶?你要喝什么?”我继续捂着嘴巴说话,很怕被其他人当成朝着空气说话的神经病。前面情侣已经顺利喝到了奶茶,店员一边急切地催促我上前点单,一边把部分配料封装,为打烊做准备。 “我来一杯红茶玛奇朵,再来一杯……”我看了一眼短发朋友,用眼神示意她快做决定。她伸手指了指奶盖一列,还补充了一句,“加椰果。” 她让本就贫穷的我雪上加霜。 从店员手中接过打包的两杯奶茶,我顺着人行道往曹可公寓方向走去,短发女鬼默默地跟在我后面。直到转进一条鲜有人烟的偏僻小路,我才放慢脚步。 “你真的能看到我?你到底是谁?”她快步跟上我,看样子她还没适应双脚离地飘飘欲仙的行进方式,应该是刚死不久。 “我啊,我是个天师,死过一次那种,是同类还是敌人,随你怎么看吧。”我举起奶茶看了看标签,把属于我的那杯拿出来插上吸管——满足,还是心心念念的味道。 她明显咽了咽口水。 “你是有多想喝奶茶,不去投胎反而在这儿留恋,这种执念,你可是属于怨灵哦。”我记得自己之前在书上看到过,当一个人死了,他最直接也最应该的选择是轮回投胎,算是生命延续的一种方式。只有执念太深的人,亦或心愿未了的人,才会因为怨念和留恋徜徉在人间,又与人间那样格格不入。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下葬那天我家人找人给我做了场法事,按理说我不应该在这儿了”,她用手大致比划了一下做法的情况,没想到外表看起来生人免近的冷艳美女,说话做事却有极大的反差,“我不知道能去哪儿,没有人能看到我,我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死了。” “……” 我一边喝奶茶一边听她介绍情况,迎面走过来一个牵着狗绳遛狗的老大爷,他的沙皮狗冲着我们俩大声叫了几声,又瑟缩得跑到了大爷身后。 “你是最近死的?”直到大爷和他的狗走远,我才继续和她说话。 “让我想想,大概有六天了吧,还是七天,明天应该是头七,我还想着回家看看。 “怎么死的啊,意外?还是……” “一种我从来没想过的死法。你也想不到吧,那天晚上我和我男朋友在烧烤摊吃宵夜,当时我胃口不好,他就劝我别吃了,我不听,偏要排队,他就说去给我买热奶茶暖胃。结果摊位上面的火锅店招牌被风吹了下来,一块钢板正好削尽了我的头骨。那么多人,只有我死了”,说到这里她似乎想伸手摸一摸自己额头的伤口,手伸到一半又停下来,脸上浮现出很是伤感的神色,“火锅店赔了钱,后来还上报纸了。”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每个鬼都有她自己的心事,这世上不仅有八百万种死法。 “我很想我的男朋友,但我找不到他,我走来走去都是这些街道。我特别后悔,要是我听他的话,要是当时和他一起去买奶茶就好了,至少死的人不是我。”她说话的声音泛起褶皱,大概是哭了。 “如果可以,还是安心上路吧”,或许是受气氛渲染,又或许是想到了什么,我的眼睛也不由自主地酸痛起来,有水汽悄悄汇聚。“人终究都会被生命抛弃,我们都是。” 我停下脚步,看了看她,随后把她那杯奶茶放在路边的长凳上,又帮她插好吸管。 她也停下来,若有所思的看着我。 我用右手比划了几下,在空中花了一个简单的符咒,她的身下渐渐显现出一个完整的人的影子。 “这杯奶茶算我请你,做人时的遗憾,做鬼时圆满。” 第八章 曹可公寓 和短发女鬼分别,我独自走完了剩下的路程。我知道她将会在之后的半个小时重新用人的方式感受世界,但我不知道半小时过后,她会怎样打算她的未来。我们一生中或许会作出许多决定,有些人在死后也是,因为这些决定我们的生活被迫生出许多事端,最终走向无可救药的荒谬之中。 一个人走路的时候难免会思考问题,但大多数问题其实没有结果也找不到答案——生命最璀璨诱人之处,往往就在于两难的境地。我甩了甩头,尽力将这些消极的念头驱赶出去,作为死过一次的人,大破大立,大开大合,才明白有些事情求真与否并无意义,我们即使穷尽一生,也无法触碰它的核心。其实绝望是一件比希望奢侈的事,希望只需一步,而绝望则是个重唱的概念,它过于虚无缥缈,只有生死才有权利为其估价。 跟着导航走进一处有些年头的独栋小区,手机语音提醒我“已到达目的地附近”,我抬头撞见一栋高而黯淡的居民楼。这是一栋老式建筑,大约上世纪九十年代的风格,墙体还使用着显眼的砖红色,只不过随着时间流逝,大部分都被爬山虎的藤曼占领。现在是十一点多,整栋楼却没几个亮灯的窗口,不知道是因为住户整体太过年轻仍在外奔波,还是整体年龄过大习惯了早睡早起。 我又看了眼定位,确定是眼前这栋建筑无疑,随即一层层数到二单元九楼的位置。窗口还亮着灯。 之前看地址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里面特别说明曹可住在二单元902的南室,看样子是和室友合住在一起。有室友在就好办了,否则家里没人,我还得明天白天再飘过来。 我乘电梯上了楼,敲了敲902的房门,随即听到里面响起窸窣的脚步声,猫眼中的光一暗,又再度亮起来。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狐疑的问询声,“谁啊?” “我是曹可的老乡,大飞哥让我过来的。”我把手机放在猫眼前面晃了晃。刚刚拍照的时候,我注意到豹哥给他兄弟的备注是大飞。 门的另一侧响起一阵摩擦衣物的声音,一阵钥匙旋转的声音,接着门从里面被推开,室内的灯光像水一般泼洒出来。一个金黄色头发的女孩双手环胸靠在门口,头发用一条卡通发带拢在耳后,身着凸显身材的吊带睡裙,外面裹着一条缎面睡袍。她的前额较为平滑,颧骨突出,鼻翼和双颊涂着厚厚的灰绿色膏体,大概是清洁面膜之类的。 “曹可她好几天没回来了,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她似乎没有让我进屋的意思。 “是,她家里找她没找到,打电话也不通,不知道她现在具体做什么工作,就拜托我过来看看。方便的话,让我看看她房间?” “进来吧,不用换鞋”,女孩思索了一下,侧过身让我进屋,然后把门重重关上,锁头发出“咔哒”一声巨响。“这楼太旧了,人又多又杂,不锁门不安心,别介意哈。” 这间公寓室内的装修与外部大相径庭,干净温馨的地中海风格,一度让我怀疑刚刚吱扭作响的电梯和时好时坏的走廊灯是否真实存在。整间公寓是两室一厅的结构,不算大的客厅摆放着布艺沙发、弧面电视和半人高的小冰柜,水晶吸顶灯有海星作为装饰。左手边的卧室房门紧闭,而右手边的房门则虚掩着,暧昧的粉红色灯光顺着门缝泄露出来。我注意到沙发上散落着几个拆开的快递盒,旁边几个半透明袋子,看蕾丝似乎是未拆封的情趣内衣。 第一次来这种场所的我见此有些尴尬,然而女孩毫不在意。她看样子比我还要年轻,也更加娇小,不施粉黛的眉眼间稚气难脱。她用手指了指左边的房门,“曹可住那间”,说着坐回沙发上,继续欣赏自己购物所得的战利品。 “她多久没回来了?” “一个星期?十天?或许更久吧,我也没太在意。反正最近一直没见过她,也没客人过来找她。就大飞最近来过几次。” 这么淡薄的室友情分,倒是有利于我的侦查工作。我过去想推开紧闭的房门,很意外地发现曹可并没有给房间上锁,不知道是她防范心弱,还是没来得及锁门。 屋子里一片漆黑,窗帘严丝合缝地拉着,几乎没有一点光源。我试探着摸到墙壁上的开关,伴随着啪一声脆响,房间被重新点亮。 空气中那些被囚禁的烦闷气味,也被灯光重新点亮了。这种一段时间没人居住才会出现的味道,只有嗅觉灵敏的人才能分辨。整间房子的墙壁上挂满了金色花纹点缀的土耳其织锦,与地板上铺设的长绒地毯遥相呼应;房间正中摆放着一张圆床,天花板与之相对应的位置也是一面圆形水银镜,将欧式床具照映得一清二楚。除此之外,房间里还有一只笨重的乳白色雕花衣柜,一个类似健身器材的椅子。 如此不伦不类又暧昧非常的装修风格,让我难以抑制地想起了很多情趣酒店广告。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尽量让自己不踩到白色地毯。 床上的被褥并没有收拾整齐,而是随意铺开,上面还有几件穿过的女士衣物。我把枕头翻开,从下面找到一盒避孕套以及几根长短不一的头发,便把最长的一根装进了随身携带的小袋子。接着又打开衣柜,发现左边一扇门里全是些暴露内衣,还有手铐绳索之类的器具——吓得我赶紧关上衣柜门。 打开另一扇门,曹可的真实一面才展现在我眼前。衣柜里挂了几件平常女孩喜欢的衣服,样式不算新颖,看样子也穿了些年头。衣服下面放着几只鞋盒,我随意拿起来摇了摇,发现有一只鞋盒里面很空。打开鞋盒,里面装着几个饰品盒子,一个装着合同的文件袋,以及她的身份证和银行存折。 我拿出手机对她的身份证和合同拍了照,又大致看了看她的存折。开户人一栏写着曹可的名字,我注意到她之前每个月都会固定存一笔钱,每次四千六,积少成多,总额越来越大。而异于往常的是,她最后一笔存款是在半个月前,一口气存了八万。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看来她的失踪并不简单。我把她的东西整理好,重新放回衣柜。我的手在衣柜里碰到了一个硬而光滑的东西,好像在鞋盒之间的夹层里。我把异物拿出来,发现是一个金属色的木制相框,照片里四口之家相互依偎,面容拮据却幸福。看样子是曹可和她的父母还有弟弟。 我叹了口气,把相框摆在鞋盒上面,但它支撑受力的一脚似乎有些损坏,再度滑到了鞋盒后面。我重新关好衣柜,又关上灯,整个房间安静的就像不曾有人进入,也不曾有人离开。 曹可的室友看我出来,用钥匙打开防盗门,楼道里的声控灯因为开门声亮了起来,像一个微弱的惊叹号。 “谢谢你,这么晚打扰了。” 她没说话,朝我摆摆手,算是告别。 我坐电梯下楼,又走出单元门,四周万籁俱寂,只有鸣虫摩擦翅膀的声音。午夜十二点,月亮沉静的挂在半空中,让我想起了我妈做的红豆馅糖饼。 第九章 多余的热情 最终我还是选择了打车回家。人们总说城市的夜晚没有黑夜,人声喧哗和耀眼的路灯会令人将夜晚遗忘,将关于乡村的记忆还给远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午夜过后,沸腾的城市就会突然疲软下来,渴睡而黯淡,剩下星星点点的柔和的光。曾经的我会和大多数人一样,在梦中错过至暗时刻,但当我来到这个世界,黑夜成为了我生活的中心,我被迫面对整座城市的慵懒和倦怠,被迫和它分享人潮散去后一干二净的孤独。 那是一种很窘迫的感觉,因为你必须充分感受自己,世界好像空无一物。我让出租车师傅把我放在家附近的便利店门口,像这种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成为了我生活的重要部分。店里没有几个人,值班的店员靠着收银台打瞌睡,支撑着脑袋的手肘一上一下晃动,然后突然惊醒过来。 我从冷柜里拿了一盒酸奶,一个需要微波加热的饭团,又顺便拿了个菠萝面包当早饭。我麻烦营业员帮我加热饭团,注意到收银台旁边冒着热气的关东煮,又不受诱惑地加了一盒。本来人就穷,奈何嘴还馋,看来必须要努力工作了,否则又要饿死自己一次。 我一边等一边盯着手里的关东煮发呆,突然听到背后有人说话,声音有点耳熟,一时又想不起来。 “好巧啊,你也来买东西。” 我回头,发现站在我后面等待排队的,正是傍晚在电梯里遇到的男人,我的新邻居。之前在电梯里的时候,时间匆忙,又背景杂乱,我都没特别注意他长什么样子。现在时间充沛,光线充足,我们彼此都足以将对方一览无余。 原来他是个这么帅气的人。他看起来比我年长几岁,蓄着一头短发,皮肤白皙,山根直而笔挺,下颌骨处如山峰壁立。他的眼睛很有神,清澈中似有群星点缀,聚焦于一处时又有些咄咄逼人的味道。或许是因为身高的缘故,他看起来蛮瘦的,但在这个初秋的午夜,他只穿了一件灰绿色的衬衫,还将袖子翻卷到关节处,露出拥有肌肉线条的小臂。 看起来是个经常运动的人,不过还挺热情。我朝他点点头算作打招呼,然后从店员手里接过塑料袋,快步走出便利店的门。快点走就不会遇到他了。我是个比较社恐的人,讨厌和陌生人寒暄,讨厌与人绞尽脑汁寻找话题,甚至讨厌接听电话——虽然这些我都能做得很好,但我依然从心底里厌恶这一切。曾经的我还有几个知心朋友,但当我来到这个世界,人鬼殊途,我却混沌其中,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与谁为伍,或许鬼与我更像。 不过我的如意算盘还是打空了。刚从便利店出来没走几步,就听见后面传来跑步声,这种声音在空空夜晚显得很急促,也很有力。不用想,是我的新邻居追了上来。 “你玩到这么晚回家,一个人多不安全。”他出现在我身边,呼吸丝毫不喘。 “你不也是,这么晚还不睡。”听他说话中有几分语重心长,态度恳切,像抓到初中生早恋又必须注意分寸批评教育的年轻班主任,我不由觉得好笑。不过想想也是,今晚的我画着浓妆,泡了迪厅,又参观了色情场所——现在肯定残存酒气,染了一身浓香,眼线晕得一塌糊涂——难免被人误会成失足女孩,或者夜店女王。 “搬家是个大工程啊,我刚把东西都归置好,发现少了胶带和剪刀,才过来买”,他认真得举起新买的剪刀和胶带给我看。 他还真是认真啊,我心想,我只是随口应答,并不是真的想问他为什么没睡。 “对啦,我叫李魄,之前没来得及介绍。”李魄,这个名字真有意思,让我想到李逵、李鬼和李白这三个李氏兄弟,便在心里暗自发笑。 “赵幼宜。” “很好听的名字,不过平常听起来,不一定能猜到是女孩子的”,他挠挠头,忍不住为自己辩解,“我没有别的意思,是真的很好听。” 他说的很有道理。其实我的名字很男性化,许多人听到都以为我本尊是个男人,还是那种三十岁以上的男人。这个名字完全取决于我的家族——一个与鬼怪休戚相关的家族,我的父亲希望他的女儿从小就能平安顺遂,诸事皆宜。 “你的名字也很特别啊,听起来就觉得你很有胆识,不一般啊。”我只能从这个苛刻的角度夸奖他。我没告诉他的是,魄,阴神也,白日鬼依所在,他这名字一听就是遇鬼之兆:也是缘分,这不就遇上我了么。 “谢谢夸奖哈”,他看起来有点不好意思,随即话锋一转,“如果可以的话,下次别这么晚……” “没办法,生活所迫,毕竟要赚钱吃饭嘛”,我摊了摊手,打断了他苦口婆心的嘱咐。没想到他管这么宽,我只好装出一副任性的模样,做作得看着他。既然已经在他面前留下了坏女孩的印象,不如添一把柴火,避免以后再有交集。 他没有再说话,气氛突然陷入了沉默。我们两个人的影子并排,慢慢走过树影婆娑的小路,走进单元门。 “如果你有什么事情的话,或者有危险,随时可以来找我,”他随我一同走进电梯,又按亮了七楼八楼两层按键,突然开口,“晚上六点之后,早上八点之前,上班时间之外,有困难随时为你服务。” 他突然朝我敬了一个举手礼,随即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两排牙齿洁白而整齐。 “有困难可以找警察,我就是警察。” 第十章 甜美且有用 和新邻居分开,我掏出钥匙打开家门,急切地脱下了鞋子。幸好今天明智的没穿高跟鞋,否则走这么多路,非残废不可。回到家的我瘫坐在沙发上,柔软的触感托举着我的臀部与腰椎,刚才想卸妆洗澡的念头完全被沙发牵制住了。 没想到新邻居居然是个警察,这种看起来过分热情又有一点点中二的警察同志,我还是离远一点好。今天刚认识就想拯救我这个“失足少女”,某天要是被他发现我是个天师,再把我以诈骗罪抓起来。我磨磨蹭蹭得脱下外套,听到楼上传来一阵阵脚步声——楼上突然住人我还有点不习惯。 吃完关东煮和饭团,我满意地打了几个饱嗝,瘫倒在沙发上玩了会儿手机。楼上的响动声渐渐弱下去,想必警察同志基本完成了他的安家大业,在凌晨两点安然入睡了。夜晚把它的安静还给了我,我慢条斯理地卸妆、冲澡、敷面膜,顺便看了一会儿电视剧。这都是属于女孩子的快乐时刻。 直到休息差不多了,我从包里拿出今天用过的透明小袋子,又从客厅的帆布包里掏出一本牛皮纸包裹的纸袋。拨开牛皮纸,是一本封面破损的书,它看起来有不少年头,每一页宣纸都沾染着古旧的黄色,薄如蝉翼。把书翻开,上面用墨水画着密密麻麻的符文和图案,初看很是诡异。 这是我千辛万苦花高价从旧书市场淘来的天师符法教材,据说还是个善本,某某大师亲自纂写。碍于从前的我疏于学习,又不信鬼神,现在的我只能洗心革面,从头学起,争做一个甜美又有用的无形天师。能买到这本书对我而言意义重大,它不仅意味着我现在所处的世界也有天师这一行业,更意味这个世界上的鬼怪体系是完整的,可以探究的,我距离解开自己身上的秘密更进了一步。 我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草黄符纸,以及同样是旧货市场淘来的笔墨纸砚,铺在茶几上。接着小心翼翼地翻开古籍,慢慢找到写着招魂之术的一页,用铅笔在旁边的宣纸上演练起来。以我现在半吊子的水平,招魂成功的概率主要依靠运气,如果用曹可的头发招到了别的什么牛鬼蛇神,那就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这次选择的符咒专用于召唤亡魂——即使预感牵引着我这样做——我宁愿什么都招不出来,因为如果曹可等下真的出现在我眼前,只能说明她已经不幸遇害。 我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 在几次磕磕绊绊的演习过后,我郑重地用朱砂笔开始画符。屏吸静气,全神贯注,直到最后一笔画完,橙红色的光芒从笔迹中显现,在符纸上空形成了一个立体的图案。我把曹可的头发放在图案之中,那一根长发竟然悬浮于空——说明此符已通神力。我掐指念诀,顿时红光四溅,紧接着整个房间陷入无边黑暗。 我眼前出现了一个女人。她的头发一丝不苟的盘在脑后,头戴纸花,身着过分刺眼的大红色衣裙,显得她的皮肤不正常的白。她的舌头外伸;眼睛大而空洞,眼眶很黑并且过分向下凹陷,里面满是泥土,像是蓄满了灰褐色的血泪。虽然场面恐怖,但我依然能够一眼认出,她就是照片中的曹可,这根头发的主人。 “曹可”,我试探地叫她。 她似乎听到了,又好像没有,发出微弱的响动声,在漆黑中显得格外渗人。 “曹可,你能听到我么?”我又叫了一次。 这次她有了更明显的反映,嘴里呜呜的声音大了起来,那双空洞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紧接着,她突然变得激动,似乎想要扑向我却不能,脸上露出挣扎的痛苦,神情完全扭曲。她的手在空中胡乱抓握,我注意到她衣袖下的手臂已经干枯,表面也出现了大面积被啃食的腐败,露出了腐肉和指骨。她的手指很长,指甲尖利,上面沾满了深褐色的不明液体。 “你知道你在哪儿么曹可?”我试图安抚她,可惜并没有什么效果,随着她的挣扎,更多的土从她的眼眶和嘴里掉落出来。“你能听到我说话么?” 在询问了五六遍后,她的反应不再激烈,似乎是疲倦了。虽然她的眼睛洞黑,我还是能感觉到她正认真注视着我,漆黑中是她极大的悲痛。“我——我不知道。” 她回复了我。那是一种很钝的音色,甚至有嗡嗡作响的重音,像一只被装进密封罐子的鼓。“我喘——不上气,有东西压着我,我动不了——” “别着急,慢慢说,你最后还记得什么?我是来帮你的”,大概是受到了曹可的感染,我觉得自己胸口也很闷,喘气困难。我既然能招到曹可的鬼魂,既说明她已经不在人世,也说明她没有正常落入轮回,她是枉死。 “我记得,有人联系我,说招募我去当演员,还给了我八万——后来我去了,然后,然后我就不记得了——”她嗡嗡的声音越来越微弱。 “你身边有什么你知道么?你还能听见我说话么……”我知道是我灵力有限,这场仪式坚持不了多久了。 “很黑——很,我浑身都很痒——”一阵迟钝后,她的声音戛然而止。接着,头顶传来电火花的声音,房间的灯重新亮起来,曹可的魂魄全然不见踪影。 只坚持了十分钟,看来我还得勤加修炼啊。我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红纸,用剪刀剪成两个手掌大的小人模样,接着在其中一个小人背后画了一个简单的符咒,把曹可的头发放到小人手里。掐指念诀后,背上有符的小人腾地站在了桌面上,手里握着曹可那根头发。其实这是我以前最擅长的一个符咒,主要用于寻找被我爸妈藏起来的红包或者零食,有时候耳环戒指丢了也能很快找回。 “拜托快点帮我找到哦”,我伸手摸了摸纸人的头,它亲昵地蹭了蹭我的手,凭空消失不见了。 第十一章 在线算命 我在另一个纸人身上画了与之前不同的符咒,留在桌面上,然后把古籍和笔墨纸砚都收整好。这一对纸人是母子符,就像磁铁的两极,之前那个顺着踪迹去寻人寻物,一旦找到,手中这个便会有所感应。 今天的工作总算做完了,睡起便有结果,我的神经总算可以松弛下来。我不由自主又想起关琳琳这个人,这个愿意为自己并不了解的朋友向我付钱的人,我在想如果把曹可的死讯告诉她时,她是不是依然坦然而无谓,会不会很伤心。 不过这一切都已经与我无关。我不是什么通天之人,能兼济天下,也能独善其身。曾经我以为自己能改变别人的命运,能伸手接住坠楼的小孩,实际上我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左右,更无权干涉谁与谁的生死。自渡已经那么难,我还哪有精力渡人。 我看了看沙发旁边的闹钟,凌晨三点不到,距离天亮还早,我应该抓紧时间赚点钱钱。我从帆布包里拿出笔记本电脑,等着它磨磨唧唧的启动。记得我刚穿到这个时空,惊讶于自己身体的变化,同时也为自己的一穷二白而苦恼。那时候我只能找些不看身份证的夜间零工,比如便利店的夜间售货员,或是不受关注的物业快递分拣。现在想想,我在这个世界也算是尝过了世间疾苦。 这样下去一段时间,我才攒够钱,托同事从电子市场买了二手手机,和面前这个不知道换过多少零件的老古董电脑。不过因为这个电脑,我才能摆脱繁重的体力,升级为一个脑力劳动鬼。凭借这个打字一按三钝的笔记本,我顺利在论坛发展了线上算命的事业,既不用露脸也没啥成本,顺便发扬了一下家族产业。毕竟我也算有点基础,面相手相这一基础学科不在话下,在成功指点了几个将信将疑的网友之后,我在论坛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算命先生了。 电脑终于开了机,我登陆上论坛账号,看主帖下面仍有不少人在水贴留言,大多是问这个算命先生是男是女,准不准,有没有托之类的。还有一些留言是曾经找我算命网友的反馈,其中最新一条被版主置顶,大致是说她常年身有顽疾,我指点她中元节前后三天千万不要出门,照做之后的确不治而愈。 其实我有想过要不要发个吸睛的帖子,起一个比如“性感天师在线算命”“美女天师在线除妖”的名字,不时露露脸,半真半假的炒作养活自己。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天师本就是一个处于灰色地带的行业,人鬼之间,生死之事,还是不要拿它取乐。 我点开收到的私信,一条条翻看大家的留言。今天挑两个有缘人看面相好了,泄露天机这种事,必须掌握好分寸。我随机挑了一个显示在线想看面相的夜猫子网友,在他给我转账过后让他给我发一张高清无滤镜的照片过来,要求面部头部都不能有任何遮挡。 过了一会儿,一张照片传到我手里。这名网友是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额头突出,太阳穴凹陷,脸上一颗痣十分显眼。他眉毛明显下弯,呈下坠趋势,说明他在家庭中基本没有话语权,应该是个怕老婆的人。脸上的痣虽有突起,但色杂且不圆润,其性是恶;又正好在法令纹间,法令纹主腿脚,说明他脚易受伤,甚至有手术的风险。鼻梁处带青气,说明最近疲劳容易偏头痛,需要好好休息。好在嘴相端正,地阁饱满,晚年财运亨通。 我把看相所得分条缕析得发给他,又指点了几处他要注意的地方,便无视了他要转运改命的要求。基本上每天都会有人来找我改命,甚至不惜花大价钱,实际上,冥冥中自有定数,改命转运要靠借命或者档煞才能实现,简单来说,要借子孙后代的运势使自己诸事顺心,借子孙的财运让自己飞黄腾达。更重要的是,逆天改命是天师禁术,我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耗损自己呢。 再看一位就彻底休息,我揉了揉坐麻的双腿,胃里也有些恶心,感觉头昏眼花。突然,一条私信弹了出来,是一条看面相的实时请求,用户名叫林。我按程序让他先缴费,然而他并没有作出回应,就像突然消失了一样。 “?”我发了个问号给他。 过了一会,他发给我一张照片,我点开图片,发现整张照片以一张古色古香的书桌为前景,桌面上香炉的青烟氤氲,除此之外空无一物。 “你是想让我看看你家桌子的使用寿命,还是看看香炉的质量啊?”我没好气的回复他,想必应该是无聊网友的恶作剧。他并没有再回复我。 我又点开照片看了看,说实话看久之后总觉得照片里还应该有些什么,它实在过于空旷,干净得令人感到无力。桌子后面明明应该坐一个人。 我再没看出什么所以然,便退出照片点开他白色的头像,发现他主页里什么痕迹都没有。莫名其妙的人,我在心里骂了他一句,然后兴味索然地浏览了几个护肤的帖子,但那张照片之后,总觉得心有余悸,再没心情在论坛停留。 夏至之后,我拥有实体的时间越来越长,我心中空虚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将近四点半,窗外的天空刚刚擦出一抹亮色,就被雾气所掩盖。此刻,这个世界中大多数生物都沉睡在最香酣的梦里,留下世上百鬼夜行,在人间各行其是。 我带上睡帽,蜷缩进被窝,翻开一本《道林格雷的画像》,享受所剩无几的夜晚。 第十二章 曹可的残念 我一直在做梦。梦中的我无数次看到曹可那张扭曲的脸,我梦到她伸出手环抱我,听到她压抑的声音,甚至能清楚地嗅到她身上腥湿的泥土气味,一切都过分真实。 醒来之后,心中仍有余悸。 或许对普通人来说,这只是一个单纯的噩梦,再科学一点会被解释成内心潜意识的投射,意识的冰山会在梦里完全浮出水面。但只有我清楚,作为一个天师,我们和鬼有着最紧密的联系,我看到的,是曹可死前最后一缕残念。 这么说来,是她选择了我。昨晚一场招魂仪式,让我和孤立无援的她产生了短暂的联系,我对她而言,就像最后一根能抓住的稻草。何必呢,人死不能复生,我本不想再追究下去了。 我从床上飘起来,注意到昨晚放在桌面上的纸人已经自己站立起来,想必是搜寻有了结果。我从沙发旁边的收纳箱里翻出一本本市地图册——这是我刚穿越过来为了搞清情况买来的——没想到如今又派上了用场。 我把地图册放在桌面上,纸人便主动过去打开,一页页的费力翻阅起来。等待片刻,它在其中一页停下,是本市西北郊县封伯村的地图。想不到,曹可的尸体居然在距离市中心七十公里之外的地方,这一发现着实令我惊讶。 纸人在这一页地图左右徘徊,突然自己燃烧起来,在地图上化成一撮红的的粉末。这应该就是曹可尸体确切的位置了,我用笔把粉末处圈起来,地图上并未表明这里有什么建筑,只知道在封伯村南侧,大概一公里处有个被标示出来的福萍超市,左手边还有一条流经村庄的排污河。 我拿过手机,慢慢腾腾的给关琳琳发了条短信,大致意思是告诉她我已经找到曹可,看她什么时候有时间,我当面告知。死者为大,我想这种事,还是当面说比较好。 短信发过去,我无所事事得在家游荡。这件事告一段落了么?我不知道。人的死活已经知晓,尸体位置也大致找到,我现在要做的就应该是在家等着尾款到账,然后把捂不热乎的钱交给房东。然而我不安的感觉依旧强烈,心神恍惚,感觉自己像是被某种电波干扰的机器,一时片刻无法正常工作。 为什么当鬼还要有良心,我看了看自己半透明的身体,又看了看自己身后没有一点影子的墙壁。午后热烈的阳光照得墙面花白而刺眼,我却清楚地在墙面上看到两个淌血的大字——“救我”。当我眨眼再看,墙面又空空如也。 看起来曹可的怨念很深,她是执意要我帮她。我感到无奈,自己这个半吊子天师,才疏学浅不说,白天还行动不便,怎么能帮到她呢。我在家里一圈一圈地飘动,如果转圈可以帮助思考的话,我一定可以想出一百种解决的办法。 好像也不是没有办法,楼上不就是个办法么。我灵机一动,兴奋地想拍个巴掌,两只手彼此穿过。昨天楼上的小警察刚说过他要为人民服务,还随叫随到,择日不如撞日,我这不就有困难了嘛。 想到这里我感到一阵轻松,晃晃悠悠得穿过天花板,潜进了楼上新邻居的家。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安置好的,前几天还家徒四壁的八楼公寓如今羽翼丰满,家具电器一应俱全。整个房间干净而简约,没有什么汗臭味,被褥一丝不苟地叠成豆腐块,床头柜上摆着一摞关于刑侦方面的书。 这样严于律己的男生现在已经不多了,环顾他房间里的球拍、杠铃,甚至还有各种各样的厨具,不多不说,我对这个新邻居的好感提升了一点。不过要怎么样让他帮忙呢,我不紧不慢地在李魄家巡视,这种偷窥别人隐私的事情的确会让人上瘾,后窗里发生的故事不是平白无故。 突然,餐厅后面那面墙映入我的眼帘。正对着餐桌的地方挂着一面巨大的白板,他似乎把这里当做了一个暂时工作的区域,方便一边吃饭一边办公。他的餐桌上堆放着许多档案袋,一张城市地图和一卷红色毛线;白板上用图钉固定着一些照片,旁边写着相应的关键词。我凑上去仔细分辨,基本上都是些盗窃、诈骗的案子。 既然这个小警察是个刑警,那就更好办了,我本来还担心他要是个铁路警察或者司法警察,我就只能无功而返了。我飘在餐桌前,打着这块白板的主意,接着从餐桌上拿出那张有两臂长的城市地图,用图钉将地图四角固定在白板上。然后,我眯着眼睛从地图上找出曹可尸体的大致位置,特地挑选了一个颜色鲜艳的红色图钉,扎在上面。 似乎还不够显眼。我张望四周,注意到白板凹槽里的红色大记号笔。一定要让他一眼就注意到,我拿起记号笔,在地图写了巨大的“救我”“怨”几个字,画上渗人的滴血效果,然后甩出一个箭头,直指事发地点。 明显是很明显了,还缺乏那么一点艺术冲击力。接着我找到那团毛线的线头,从红色图钉处向四角的图钉缠绕,形成一个铺展四方汇聚中心的红色毛线网络,气势一下子就恢弘起来。 简直是完美的艺术,我端详着自己全神贯注鼓捣出来的作品,想象着警察同志回家来看到后的吃惊,忍不住笑出声来。无论如何,希望可以帮助到曹可,再三确认无误后,我顺着原路飘回自己的房间。 太阳的光芒逐渐暗淡下来,窗外的建筑并没有小说中描写的那样金碧辉煌,反而像生起了一层铁锈。我全神贯注得等待那个属于我的开关,被黑夜开启。 第十三章 蹭饭艺术 当昼夜交替的时刻,我巧妙地掐准了时间,落在柔软的床垫上。想起小时候总喜欢在床垫上蹦蹦跳跳,因为那里可以模拟蹦蹦床的感觉,靠几个弹簧暂时摆脱地心引力。 现在想想,摆脱引力哪有那么难,做鬼就好咯。 我从床上起来,简单洗了把脸,然后把头埋进冰箱,翻找出最后一袋泡面。马上就要弹尽粮绝了,今晚得多看几个手相,争取明天出去吃顿快餐,至少得加个鸡腿。我一边打着哈气,一边拿水壶烧水,今晚没有什么出行计划,我准备好好在家放松自己。 突然,我听到有人敲门,当当扣了几声,又转而按响了门铃。我放下手里的水壶,透过猫眼向外张望,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这不是楼上小警察么。 他已经看到我的杰作了?那也不应该来找我啊,莫非……我在心里暗自嘀咕,表面上装出无事发生的样子,给他开了门。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他笔直地站在门外,身上还穿着警察的外穿制式衬衣,佩戴着扣式软质肩章和警号。看样子是刚下班不久。“我刚要做饭发现家里没盐了,想来问问你有没有。” 居然是来借调料,我忍住抽动的嘴角,转身从橱柜里找出一包没开封的食用盐,塞给他。这包盐自买回来次,我一次都没用过。 “谢谢,真不好意思……”,他接过盐,并没有走的意思,反而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俊脸上显出一丝犹豫。 “怎么,还有事么?”看来还有下文。 “那个……我还想问问,你家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比如解释不清的……事情?”他费了好大劲儿才问出这个问题。 “我不清楚诶,你家怎么了,出了什么问题么?”我明知顾问,眼神中充满了来自一个邻居应有的关切。 “我今天回家,发现有非法入侵的痕迹,门窗都没损坏,但一些东西被动了地方。这一地区发生过入室盗窃的案例么?或者你家有过这种情况么?”他感受到了我的关切,“如果你听过或者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我明天上班通报一声,可以一并立案侦查。” 喂,这个反应不太对吧,家里突然出现一张写着“救我”的凶案地图,不应该感到害怕么?或者对凶案感兴趣?为什么要当做入室盗窃这么冷静的处理啊!看来还得靠我添一把柴火才行。 “你说这种事啊,我住在这儿的时间比你久,以前听人说过……”我装腔作势地看了看左右,招呼他离我近一点,像聊八卦的阿婆那样故意压低了声音“我听说,咱们这栋楼以前死过人,还说你现在住的那间房子风水不好,是阴兵返阳必经之路。”鬼知道八楼如何成为必经之路的,反正胡说八道我最在行。 他听了我的话明显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十分坚定眼神。“那个,不好意思,我不并相信这些鬼神之说,我是个无神论者。”说完他笑起来,露出一排整洁的牙齿。 “你别不信,如果你方便的话,让我去你家看看,我以前读过一点民俗学,说不定可以帮到你。”我有点着急,担心自己的如意算盘落空。眼前这个小警察星眉剑目,鼻梁高挺,阳气旺盛,想必从没受过鬼神侵邪,不信这一说也有情可原。“大家都是邻居嘛,能帮上的忙一定得帮。” 李魄没想到我会提出这样的请求,迟疑了一下,耳朵不明显得红了起来。“没……没问题,你吃饭了么,没吃来我家一起吃,正好感谢你把盐借给我。” 我回头看了看桌上的方便面,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好呀好呀,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稍微等我一下,我穿个外套。”想着自己还穿着小碎花睡裙,不方便去独居男青年家里,便从沙发旁边拿来一件奶白色毛衣开衫,套在睡裙外面。我从玄关拿上钥匙,示意李魄自己准备好了。 我们一同坐电梯上楼,两个人都没说话。到了八楼,他拿钥匙开门,我跟着他进了屋。李魄自己换了鞋,然后从玄关的柜子里拿出一双新的绒布拖鞋放在地上,“你换这双拖鞋吧。我先去做饭,你随便看看。” “好嘞”,我才不会告诉他,我今天已经登门拜访过了呢。“需要帮忙么,我可以帮你洗菜,我还会打鸡蛋。” “不用,你坐着就行了。或者帮我看看风水也好啊”,他说话声音很温柔,但我听得出他语气里对玄学的不信任,更像是在安慰我。 厨房传来他切菜的声音,我坐在沙发上,玩了会儿手机,今天发给关琳琳的短信一直没收到回复,也不知道她哪里去了。很快厨房那边就传来了烹炒之声,闻起来应该是熬了咖喱,味道浓郁馨香。我循着味道过去,看李魄正扎着围裙盛饭,不沾锅里的咖喱土豆正咕嘟咕嘟冒着气泡。 “来吃饭吧,没想到你来做客,只准备了咖喱饭。”说着他把两只大碗放在餐桌上,每碗里面的饭都不算满,看样子是把他自己的量一分为二了——我有点不好意思——接着他把锅里的咖喱盛出来,同样一分为二地浇在米饭上。“我不擅长做饭,自己吃还行。” “已经很棒了,闻起来就很好吃”,我注意到他咖喱中加了土豆、胡萝卜和牛肉,对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我和他面对面坐好,咖喱的味道完美融合在食材中,色泽也很诱人。入口之后,诸多香料和椰奶混合的味道粗暴得席卷味蕾,带给我方便面给不了的满足。 今天真是太赚了。我沉浸在食物带来的快乐里,完全忽视了坐在对面的李魄。直到我放下筷子,才发现对面的男人正看着我,似乎已经吃完很久了。 “那个,你吃饭好快呀”,现在轮到我不好意思起来。 “平时工作忙,没时间吃饭,练出来了”,他云淡风轻地解释了一句,指了指餐桌前面我的杰作,“就是这个,我回家就发现了这张地图,上面的字也是今天多出来的。我没想明白的是,如果有人潜入我家,为什么只留下这张地图上的内容,却不动其他贵重物品。” “你想不明白就对了”,我抽了张纸巾擦擦嘴,走到白板前,开始新一轮的忽悠,“你看这张地图,特意指明了封伯村这个位置,是天意告诉你,这里有冤魂需要你拯救。我刚进门就看过了,你这间房风水的确有问题,加上楼层的元素,冤魂容易汇聚。” 李魄将信将疑的眼神从我身上游荡到图钉,然后又重新回到我身上。我就知道他还不肯相信。 “不信你去看看啊,从这儿到封伯村,坐夜间大巴只需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我跟你去这个地方看看,不会有错的。”我实在着急,脱口而出这个主意,说完就开始后悔——我就要失去这个放松的美好夜晚了。 第十四章 锦衣夜行(上) “你是说,我们现在去?” “我只是提个意见,我,我觉得你应该去一趟。如果你觉得太晚就算了,毕竟明天白天还要上班”,他的警服还穿在身上,想必工作也很辛苦吧。 “现在七点二十三,如果我们能赶上八点十分的客车,九点半左右就能到封伯村”,他看了看手表,站起来,把两副碗筷放回厨房洗手池,洗了洗手,接着就用湿漉漉的手去解领口扣子,在衬衫上留下手指的水印,“等我换个衣服就出发。事出反常必有妖,你说的也有道理,虽然我不信有鬼神,但还是应该去弄个明白。” 他这是要脱衣服啊,可我还在他家,这样不好吧。我赶忙别过头,“我也换下衣服,十分钟后在七楼集合,我家门口。” 我拿上钥匙出了李魄的家门,独自一人从安全通道走下楼。我的本意不是这样啊,明明打算做个甩手掌柜,借李魄之手调查曹可的死,怎么就突然多了这趟封伯村之旅,还要和这个小警察一起去?这难道就是拿人家手软,吃人家嘴短的道理?陈陈相因,冤冤相报,我的美好夜晚就是对那碗咖喱饭的支付。 我迅速回家,从衣柜里找出一身纯黑色的宽松运动服,又穿了一双深卡其色运动鞋。我把头发扎成高马尾,晃了晃头仍觉碍事,便又改成了丸子头。再加一个黑色口罩就完美了,我对着穿衣镜照了照,拿出个口罩带好。这下化妆步骤也剩下了。 门外响起敲门声,想必是李魄已经下来。我开门出来,看见李魄正站在走廊等我。他换了一件牛仔布材质的棒球服,下身穿了一条墨绿色的休闲裤,身材匀称得一切恰到好处,像树一般挺脱。 “我们出发吧。” 他看到我,眼睛闪烁如水中的流光,忍俊不禁。“你穿成这个样子,倒像个职业倒斗的。” 我没搭理他,寻尸还敢穿白鞋,等到了地方指不定要遇见什么。我们两个人并排坐电梯下楼,一路聊了些对所在街区建设的看法,还向他分享了几家我常去的餐厅。街道上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华灯初上,一些西餐厅播放着旋律暧昧的西欧小调,映衬整个声色犬马的世界。 “客车来了,我们得跑几步了。”马上走到客车站点时,我们两人正谈论着赫尔曼·黑塞的小说,突然李魄拉住了我的胳膊。 客车吱吱嘎嘎停在站台,霎时间,等车的人们拼命向车门涌去,像被一网打尽的鱼群。李魄拉着我胳膊的手没有松开,可能是他觉得我看起来就跑不快的样子,所以要手把手带我赶车,直到抵达才松开。索性前面乘客上车的速度缓慢,当我们跑到车门的时候,车门还没关上。 李魄示意他先上车,然后很有风范得护着我上车,又很体贴得带我挤过人群。现在是下班的晚高峰,车上挤满了各种身份的人,又湿又热的污浊空气几乎令人窒息,人们的胳膊肘和膝盖被迫挤来挤去。售货员扯着嗓门大声叫喊,挤过手握零钱的人群。我想拿手机扫码付钱,李魄已经抢先一步,买好了两个人的车票。 “看样子要先站一会儿了,过了火车西站就应该有位置,很多人会在那站换乘”,我的身子随着客车剧烈摇晃,只能紧紧抓着栏杆扶手,继续上车前的话题,“所以精神危机往往是有时代性的,尤其是生活在时代交替中的人,比如我们,精神疾病往往会成为一种时代特征。”白天在他家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床头放着《荒原狼》,应该正在阅读。 “的确,时代危机和人性危机始终相伴双生。但我很欣赏黑塞在这部小说中表现出的灯塔般的人格,真正健康的人,必须拥有巨大的精神力量。” “说起来是这样,但实际上呢。存在先于本质,一个人的存在,实际上就是不断在问题中的存在,所以人总会为自己的存在而茫然。有时候我也会疑惑,我是否是一个完满的存在,因为身体的两端常会产生争执……”我没继续说下去,这样的话题总让我想起自己。 客车窗户是完全封闭的,平时无法打开,空调也没有开放,车里简直闷得要命。陆续有乘客上车,也有人下车,售票员的脾气不好,时常发出大熊一样的咆哮。 我们俩没有再说话,任凭车在走走停停间晃动。好不容易坚持到火车站,几乎大半个车厢的人都下了车,空气突然清新不少。过了火车西站基本就到了城郊,以工业区为主,车窗外越来越黑,鲜少有明亮的灯火。 我们总算看到了车厢末尾的两人空位,并排坐下。 “你和我想的几乎完全不一样”,李魄率先打破了沉默,“至少和我昨天认识的你不一样了,我没想到你这么随和,还这么博学多识。” “你只指我会看风水么,业余爱好,这都是小意思”,听他这么认真的夸奖,我还是有点不好意思,“你昨天不会真的以为,我是个不良少女吧。” “哈哈哈哈”,他尴尬地笑了几声,然后点了点头,一脸正义的神色,“你昨天的眼线画这么深,还满身酒气。到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根据我的刑侦经验,这样的女孩更容易成为刑事案件的受害者。”说着他指了指下眼睑的位置。 我真是不好意思告诉他,他指的下眼线,可能是我晕妆脱妆露出的黑眼圈。“你倒是和我想的差不多,满身正义的警察同志,严谨,认真,乐观”,还特别直男。 “那你方不方便透露一下,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听了我的夸赞似乎很满意,舒展出意气风发的微笑,连两道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 “我啊……”我也朝他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压在嘴唇上,“这是个秘密。” 客车距离封伯村越来越近,我的心神越发不安宁,我知道是曹可的残念作祟,一直牵引着我到她身边。夜色渐浓,乘客寥寥无几,窗外一片寂静;月亮像一面白玉镜子挂在天空,温柔映照着乡村的一切。 一切都沉静下来。身边的李魄靠在椅背上,睫毛低垂,似乎在闭目养神。 我是个天师,也是个鬼,怎么能轻易告诉你呢。 第十五章 锦衣夜行(下) 过了没多久,客车在封伯村站停下来。坚持到终点站的人并不多,除了我们俩还有一对抱孩子的年轻夫妇,看样子是带孩子来城里看病。售票员进行了最后的催促,然后心满意足坐回属于他的位置,和司机闲聊起来。 发动机声停止后,周遭一片寂静,还原了夜晚的本来面目。临近站点的小超市——或者说小卖部更合适——散发着几乎是微弱的灯光,唯一的光源,在这样的环境中,倒显出希望和温馨来。 “要不先买瓶水喝?”李魄也注意到小卖部的存在,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喉结上下滚动。 我点头表示赞同,两个人快步向灯光走去。这应该是栋私自违建的建筑,用砖砌出两层小楼,一楼用来摆放售卖商品,二楼则被改装成黑旅馆用以租住。店门口停着一辆上货时使用的机动三轮车,堆放着几只敞开的快递箱,旁边还竖着一块木牌子,上面写着“2元一小时”“20一晚”的报价。超市的卷帘门半拉着,我注意到上面用红漆喷出几个大字——虽然不完整,但还是能一眼看出,福萍超市。 李魄在前面弯腰进去,我紧随其后。卷帘门内就明亮了很多,两只灯管在头顶尽职尽责地散发光与热,电线完全暴露在外面。货架摆放的极其松散,上面堆放着一些品牌古怪的面包、泡面和香肠,旁边还有一只没有插电也没有拉门的冰柜。一个体态丰满的中年女人坐在柜台后,她穿着橘红色的长袖的确良汗衫,顶着一头泡面般细小的卷发,正用面前的手机线上麻将。对于我们的到来,她只抬头看了一眼,便继续沉浸在幺鸡红中二饼八万里。 我从冰柜里拿出来一瓶常温橙汁,他拿了一瓶矿泉水,我抢在他前面扫了支付码。 “十二块钱”,老板娘胡了牌,得意之色毫不保留地显现在脸上。她的眼神从手机上抽离出来,不断在我们两人脸上徘徊。 “小赵,今天走访采摘园的内容都记录好了吧,明天交一份宣传方案给我,你可千万别再忘了”,我正输入支付密码,李魄突然在我身旁开口,“你再查查下一班回城里的车几点,真倒霉,今天搞这么晚。” 我被这莫名其妙的内容搞得一愣,疑惑地看着他,他扔给了我一个配合的眼神。 “哦哦,好的李总监,保证没问题。”我一头雾水的应和。 “大姐,我们是文化传媒公司的,和你们村干部约好,今天来你们村考察秋收生态采摘园,准备回去整合推广一下”,李魄又转头和老板娘说话,语气极像一个常年运筹帷幄的领导“你家有没有采摘园,或者你知道谁家有,统一包装推广,保证收益翻倍。” 听了李魄的话,老板娘的眼神一下从警惕变得柔和,肢体动作也放松下来。“真的么,我怎么没听说呢。” “这种商业机密,怎么能随便透露呢。不过今天考察觉得封伯村很不错,很有发展前景,我们打算捆绑发展,最好能把个人果园整合起来。”李魄回答得很流畅,神色自然又诚恳,连我几乎都要相信他了。 “我家没有,不过我弟弟家有三亩地种草莓,这种行不行”,老板娘很轻易就相信了李魄的话,眼睛发光,是那种自以为是嗅到商机的精明。 “太好了,就需要这种。等我们过几天再过来一趟,首先就来您这儿,咱们到时候详谈。” “好好,你可千万别忘了,姐的店儿就在车站店旁边,好找”,老板娘神情专注地嘱咐着李魄,随即看向我,朝招招手,“来姐这儿有糖,给你们领导抓一把。我侄子前几天结婚剩下的喜糖。”说着她拉开柜台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只大红色铁质盒子,里面是清一色红色包装的糖果。 我赶忙伸手,替“李总监”从老板娘手里接过来。这些喜糖种类各异,品牌不详,但无一例外在包装糖纸上印着喜字,色彩鲜亮,仍能够感觉到被祝福的甜蜜。 “走吧小赵。” 跟着李魄走出小卖部,又走出大约五百米的距离,李魄对我高冷的面孔瞬间松垮下来,恢复了往常的亲切柔和。 “不好意思哈幼宜,刚才有点突然”,他揉了揉脸,朝我露出一个嬉皮笑脸的表情,“我们配合默契啊。” “哪里哪里,李总监”,我瞥了他一眼,加重了“总监”的咬字,“为什么突然那么说?” “你有没有注意到,我们结账的时候,她看我们的眼神。其实每一个村庄都会有这样的人,大多在村口开个小卖部,默默关注来村里的陌生人。我之所以那么说,是想间接告诉她,我们没有威胁,马上就要离开了。如果封伯村真的有秘密,我怕有危险。” “你观察还挺细致,我还以为你突然戏精上身呢,”我把手里的喜糖揣进口袋,回头看看逐渐遥远的光亮,周遭逐渐被黑夜笼罩。可能是生活习惯的缘故,此时的乡村已一片死寂,除了我们两人错落有致的脚步声和风划过树梢的响动,只有狗吠声从空旷的黑暗中传来。“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当然是去地图上标记的地方看看咯,”李魄眯起左眼,然后把右手臂抬到水平胸口的位置,握拳的手舒展来,伸出食指和大拇指,向前方摆出一把枪的形状,嘴里发出砰的一声。“一直往这个方向走,看到排污河就差不多到地方了。” 这么好的方向感,不亏是刑警同志,我在心里无声地赞美了他。我以为只有我注意到了福萍超市和护城河的位置,刚还在困惑要怎么在实际生活中确定。心中的焦急越发强烈,我能感觉到,我离曹可已经越来越近。 “虽然想不明白我家为什么会突然出现那张地图的信息,但我还是粗略了解了一下封伯村。这个村庄以其地理位置上的优势,近年来举村发展农产品采摘和农家乐项目,基本上每家每户经济水平都不差。所以我刚才会用生态采摘项目推广当做借口。”他的声音在夜晚显得很清凉,“搜集信息,调查走访,这些都是刑侦警察的基本功。” “看你基本功这么扎实我就放心啦”,我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糖,拆开包装放进嘴里,代可可脂的香甜浓郁腻人,其中居然还有酒馅夹心。我对他莞尔一笑,“格斗擒拿术也会吧,等下要是有危险,记得让我先跑。” 第十六章 配婚新娘 沿着李魄所指的方向前进,我们两人从大路走到小路,又从小路进入一片不知作何使用的荒地。可能是担心我害怕,一路上李魄给我讲了几个他们警队里发生的故事,比如走失的小马犬如何成为警犬一员,比如他们的日常训练如何残酷且必要。他的声音如此稳重,以至于让人忘记了自己的处境,莫名觉得安心。 四周一片漆黑,杂草几乎没过小腿,不断从膝盖上扫动。再走几步,突然就能听见清晰无疑的水声,从深不见底的黑夜中传来。 “应该快到了”,李魄收起了他一箩筐的话题,微微侧身走在我前面。 果然又走几步,一条小河映入我们眼帘。它出现的如此突然,就像瞬间从土地深处涌出地表,幽灵般浮现;而不紧不慢的姿态,却证明了它一直在这儿的事实。月亮坦率地分享着它的皎洁,除此之外再无光源,以至于河面上浮动的晶绿色鳞光闪烁,迷蒙虚幻,根本看不出它是排污河的事实。 “标记点在排污河的左侧,我们现在在河的右岸。没错,就是这附近了”,说着李魄停住脚步,往右前方望去。 我顺着他的目光,直到视线在荒地延伸处汇聚,我突然就明白了曹可的尸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这是一片破落的墓冢。在许多地方的乡村,人们还不习惯火葬以及去正规墓园购买墓地,所以会选择在村中的田地或荒地上埋葬死去的家人,久而久之,一众坟墓形成了这个村庄自己的墓园。 我们眼前正是乡村文化如此的杰作,无人守护,无人看管,杂草丛生的乡间荒地上,大小不一的土堆前树立着冰冷的石碑,影影绰绰愈显幽暗。除却我们的脚步声,只有蟋蟀凄切的叫声,未知鸟类的低鸣,回应着星星点点闪动的鬼火,向我们发出邀请。 “不出意外的话,就在这里面——”我指了指墓地,又看了看李魄,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你要是害怕的话,就在这儿等我,我自己过去”,他从口袋中拿出一串钥匙,其中钥匙链上挂着一个迷你手电筒。按亮之后,光柱在夜色中格外明显。“不过我也不知道要过去侦查什么,有点难办。” “我和你一起过去,很快你就知道了。” 我们两人一前一后地往墓地深处走去,两侧的墓碑或新或旧,或讲究或粗糙,用不同石料,装雕着不同花纹。李魄走的很小心,他手中手电筒的光亮从一个个没有温度的墓碑上扫过,上面篆刻着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名字,他们的遗像刻板而憔悴,已经彻底没有了人的气息。我的心被某种力量牵引着,并且能感觉到它越来越近,越来越强烈——直到视线被一个特殊的墓碑所吸引,我心中悸动的力量突然缩紧,就像被一只手紧紧捏住,旋即彻底放松下去。 李魄同样也注意到了这个墓碑,他将光柱久久停留在这只墓碑上,仔细地端详。这是一个普通的黑色大理石墓碑,长方形,表面光滑,唯独与众不同的是在墓地中显出诡异的可怕。墓碑下面烛身粗壮,挂满凝固的蜡油。 我嘴里还留有巧克力的甜腻,胃里翻江倒海,一阵恶心。我赶忙把口袋里的糖拿出来,放到面前盘子里,端详墓碑上的名字。墓碑看样子是父母给儿女立的,白发人送黑发人,上刻两个名字,像一对夫妻。男方叫张铁民,旁边妻子的名字有崭新的刻痕,上面的油彩还新鲜发亮,没有完全干透。曹可。 总算找到你了。站起身来。 “诺,请你帮忙的人——请你帮忙的就在这儿了,是这个女人,”我向后退了一步,紧紧盯着眼前这一切。 “怎么,他们这边下葬这么热闹么”,李魄上前弯腰查看碑前种种,摸了摸石碑和后面土堆上的浮土,语气里充满不解,“看样子是新下葬的,土还很新,还很潮湿。” “不?”李魄继续搜查着坟墓旁边,没有回答我,我便自顾自往下说,“无非是为了寻求心理安慰。” “我以前听别人讲过,没想到今天真见到了”,李魄查看无果,又回到我身边站定,用手电筒照着墓碑上的名字,“所以这座坟新修过。” “的确是这样”,我还活着的时候,读到过这方面的研究,以为是些危言耸听的都市传说,没想到如今就出现在眼前。这也就解释了。 “你的意思是……?”李魄听了我的讲述,沉吟片刻,将信将疑,似乎在思考上述内容的可信性。很快,他抛出了这个很有价值的疑问,不枉我前面费尽心思的铺垫。 “或许吧”,我点点头,把双手摊开,一脸无辜地看着李魄。我总不能说,我已经和曹可交流过了,消息绝对准确,她就是个失足女。 “如果真是这样,我需要回去向队里汇报,再带人过来。” “你回去汇报这种神秘事件也没有证据,不如……”我和李魄四目相对,有凉风从我们两人之间穿过,一股神秘力量,试图让我们留下。“不如我们先动手吧。” 第十七章 可以开棺么(上) 接下来,李魄站在别人的坟前,给我讲了大概半个小时盗挖坟墓、损害尸体尊严、侮辱尸体罪所在条例、具体案例和要负刑事责任。午夜的凉风轻轻托起他的词句,将他的声音吹向很远。 “这位同志,你真的只是个警察么?”我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气,被迫接受着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知识灌输。 “我本科的时候去旁听过法学院的课,记得一点。” “我们就是挖开这些土看看里面的情况,如果真有问题,你也就将功补过了;如果没问题的话,我们再悄悄把土盖上,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会出问题的”我指了指天的月亮,然后比划了一个把嘴缝上的动作。 在我的鼓吹下,李魄脸上严肃的表情有所松动。我赶忙从附近找来一把废旧的铁锹,塞到李魄手中。这把铁锹看起来有些年头,经历风吹雨淋,手柄已经完全生锈,分辨不出原本的金属色泽。“这儿就有这个能用,你看看趁不趁手。” “行吧,你帮我照着点”,李魄有点无奈地把手电筒递给我,然后挽起自己两只袖子,朝前面这座新坟下了手。幸好棺材埋得不深,土质也比较松软,李魄并没有费什么大力气,很快,一副漆着枣木红漆的杉木棺材重见天日。棺材上面仍有浮土,混杂着下葬时高高扬起的红花纸钱,颜色已经黯淡。 “你到后面去,离这远一点”,李魄弯腰蹲在墓穴前,查看了一下里面的棺椁,然后扭头对我说,“一般人见不得这些。” “一般钉棺一侧都会用七枚钉,这个用了八枚,有点意思”,我并没有理会李魄的建议,反而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研究起眼前的棺材。钉棺并不是没有意义,从唯物论的角度讲,是保护尸体,减弱尘土水分的侵害;实际上,盖棺钉钉更像是一个小小的阵法,比如常规的七枚钉寓示后世子孙兴旺昌盛,八枚钉则能够将鬼魂紧紧压住,囚禁于棺材之中。这也解释了招魂那天,曹可为什么觉得四周漆黑,像闷在罐子里的昆虫。 趁李魄不注意,我右手背后,指尖闪过金光,在空气中画了个简单的符咒。八枚钉的阵法对于普通鬼魂来说无力抵抗,但对天师而言,轻而易举就能将其破坏。我刚画完符咒,李魄那边就用铁锹撬进了棺盖和之间的缝隙,棺盖微微松动。 “能打开,钉子没钉紧”,他站起身,以铁锹作为杠杆借力,棺盖松动的更加厉害,露出一条漆黑的缝隙。同时,一股古怪难闻的味道逸散出来,熏得我胃里又一阵恶心。“我要打开了,你站到后面去吧。”李魄边说边侧身站到我面前,用肩膀挡住了我的视线。 “我可以,没问题”,我向左侧让了一步,他紧接着也向左一步,肩膀又挡住了我的视线。这样三次下来,我几乎要被他的执着打败,只能用近乎祈求的语气和他商量,“我保证,我胆子很大的,真没问题。” 他并不信任地看了我一会儿,最后还是败下阵来,给我的视线腾出一块地方。“等下要是受不了,千万别吐在我身上。”说着他重新向锹柄施加压力,手臂上展现出肌肉的柔美线条,青筋也微微突起。棺盖下面的缝隙越来越大,一群蝇蚁随着腐臭味飞散出来,叫人不得不闭气凝神。幸好我带了口罩。 我庆幸地看了一眼李魄,他似乎并没有被味道影响,脸上仍是专注的神情。好在这副棺材的棺盖还算轻便,我和他两人合力便能推开,斜放在地上;棺材里的情况逐渐显露出来。 这个阴冷潮湿的洞穴里躺着两具尸体,在手电筒率直的照射下显得极不安详,甚至有点恐怖片里惊悚镜头的意思。其中左边那具尸体基本上已经成了白骨,骨架上披放着一件鲜艳的红色马褂,衣服上别着胸花,依稀可辨上面写着新郎的字样。旁边那具尸体就没有这么干脆利落了,那是个尚且能看出人形的女尸——姑且说是人形吧——红色衣裙下的躯体出现了明显的浮肿,尤其是尸体的腹部。她的部分皮肤已经开始腐烂,上面满是虫子啃食和细菌入侵的痕迹,而另一些皮肤依旧完好,形成一种不协调的诡异。她的脸极其狰狞,原本应该是眼睛的位置现在全是些泥土和血块,嘴唇微张,舌头无力地垂在外面。让我意外的是,女尸身下压着一条黄纸,看样子上面是驱散怨念、催促转生的符咒——可惜并没有派上用场。 我知道她就是曹可,无论是照片里的她,还是眼前的她,她的形象从我眼前清晰起来,立体起来,真实起来。她的魂魄从棺木中升起,虚弱地漂浮在空中。 “没想到你真的不害怕。我们队里挺多新来的警察,第一次去看尸体前都不吃饭,以免破坏现场,”他用袖口遮住口鼻,低头仔细查看两具尸体。 “就是味道有点难闻。”来到这个世界当鬼,就像突然开了阴阳眼,什么样奇形怪状的鬼怪没见过,早就从起初的一惊一乍中练就出一副铁石心肠。“不过我很好奇,警察同志,你第一次见到尸体的时候是什么反应呢?” 他没理我,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副塑胶手套,熟练地带好。接着他跪在棺材边,轻轻碰触尸体的头颅、口鼻以及脖颈,接着,他似乎发现了什么,把头凑的更近,几乎要和尸体贴在一起。 曹可的鬼魂冷漠的看着李魄,仿佛被触碰的身体来自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个与她无关的陌生人。她已经不能被称作一个完整的鬼魂,因为她的残念在我这儿,又被八枚钉压过,所以三魂七魄并不完整,那么无力,难么单薄,淡淡的几乎马上就要消失。过不了多久了。 事已至此,我也没什么办法。趁着李魄的注意力全在尸体身上,我朝曹可招了招手,她空洞的眼神从尸体转向我,眼眶落下一行猩红的眼泪。 交给我吧。我对她摆摆手,没有出声,但我想她已经知道了我的用意。她朝我鞠了一个躬,扭曲的面孔逐渐舒展开来,属于曹可的那张素净的脸重新浮现,却越来越清透。月光一视同仁的抚摸着她,抚摸着我,就像抚摸世间万物那样慈爱和谐,不偏不倚。 第十八章 可以开棺么(下) “幼宜你过来看。”我本来还沉浸在曹可带来的伤感中,李魄的声音突然打断了我。我赶忙过去蹲在他身边,在他的引导下近距离查看两具尸体。 “通过腐化程度判断,左边这具尸骸,应该就是墓碑上叫张铁民的男人,已经完全成为了一具枯骨,结合最近这段时间的气候情况考虑,死亡时间至少在一个月以上”,他用手轻描淡写的指了指那具白骨,然后又把注意力转移回曹可身上。 “这具女尸则不同。你看这里”,他冷静地剥开尸体上残破不全的衣物,露出皮肤表面肿胀的尸泡和腐烂蛆化的皮肤,“尸斑已经消退,尸体浮肿明显,是蛆虫啃食内部积攒其代谢物的结果,但这种膨胀尚未发生破裂。死亡时间大概在四五天左右,至少还不到一周。” “你怎么连这些都知道,这应该不属于刑警的知识范围吧”,我跟随他的视角观察曹可的尸体,过分腐败的细节令我不忍直视,汗毛树立,“说真的,我个人不太理解土葬这种风俗,比起走一遭焚化炉,像这样被自然分解更难以忍受吧,至少更不体面。” “那都是身后之事了,不要紧”,他的眼睛完全没有从尸体上离开,“我本科时候也旁听过法医专业的课,记得一点。”李魄对于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始终报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会让我误以为博学是理所当然。 “她的致死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可能是自然死亡?”这才是这次掘墓行动的关键。 “虽然我懂点皮毛,但致死原因这么专业的问题,还得等法医判断。不过……”他的话稍微停顿了一下,接着重新关注回尸体脸部,似有疑窦,“这具尸体面色发绀,牙齿也呈现玫瑰色,这些都是窒息而死的特征。” “窒息?被人勒死的?” “不,尸体颈部看不出什么痕迹,应该不是。不排除毒理反映的可能。”李魄摇摇头,接过我手里的手电筒,自顾自观察起尸体的双手。“她手指蜷缩,指甲上有暗红色的不明物质,可能是血。”接着他站起身,招呼我过去。 “帮我把棺盖翻过来”,我闻声过去帮忙,棺盖上的尘土沸腾起来,落了我满身。我皱了皱鼻子,必须趁天亮前回去洗个澡,否则还要这样埋汰一天。 手电筒的光爬上棺盖内部,我才发觉棺盖里面的白色帆布上满是血红色的抓痕,深浅不一,痛苦而尖锐,像深红色的荆棘花次第绽放,更像无数个怒气冲冲的惊叹号。我着实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一时说不出话来。这些抓痕是有力的证据,它们至少说明曹可被关进棺材的时候还活着,她很有可能是被活埋致死——这种猜测,哪怕只是猜测,也未免太残忍了。 李魄也没有说话,以他的专业素质想必已经洞悉其中奥秘,就像他侦办过的其他案件那样。他蹲下来仔细摸了摸那些血印,又凑过去闻了闻手套上的味道,“这就说的通了。死者因为某种原因被放入棺材,实际上当时还有微弱的生命体征。她在棺材中苏醒并且留下挣扎的痕迹,最终因为内部缺少氧气,大量吸入二氧化碳窒息身亡。这种猜测是可行的。” “这么说来,我们这次行动还是有意义的,既印证了今天你家出现的诡异现象,也发觉了封伯村的秘密,你也不用担心什么侮辱尸体的罪名啦。不用感谢我指点你,接下来你就好好破案吧,警察同志。” 在李魄初步得出一些结论后,我感到久违的放松,至少之前一直绷紧的神经能够松弛下来,坦然面对曹可的死。虽然整件事和我并没有多大关系,但或许因为她衣柜里的那张照片,因为被胶卷长久记录下来的瞬间的温馨,我总会不自觉得因为曹可难过。对于这座肮脏的城市而言,她是失足女,是阳光下的污点,是必须躺在暗河里的废墟;然而在乡下某个拮据却整洁的家,仍会有亲人盼着她健康幸福,衣锦还乡,生儿育女。 “这件事基本可以认定是刑事案件,事态严重,我打电话叫同事过来”,说着李魄摘掉塑胶手套,小心翼翼包裹好,然后从口袋里摸出电话。 “你在这里等他们过来吧,没我什么事的话,我自己坐车回去就行,客车应该还有”,我看了看时间,还没到午夜十二点,我正好搭末班车。否则等下一大帮刑警过来,个个膀大腰圆生龙活虎,我再想抽身就困难了。 “没事,等下我开车送你回去。你可是我开棺的证人,也是我的——嗯,玄学顾问。”李魄笑眯眯地看着我,眼神却像鹰隼般光彩,不知因为嗅到了罪恶的味道,还是在考量我与尸体关系的深浅。糟糕,言多必失,他不会反过来怀疑我吧,这个卸磨杀驴的男人,无情无义的笑面虎。 “那个……我自己也可以,我胆子很大你也看到了,我先……行吧。”我试图辩解,却感觉自己越描越黑,只好乖乖闭嘴。天空看不见一丝阴云遮蔽。临近午夜的月亮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放肆,周遭明亮的几如白昼,像增加了噪点的黑白照片。现在这种情况,敌强我弱,实力悬殊,还是按兵不动最为保险。 “嗯”,他点点头,似乎很满意我的选择,“你要是累了就坐会儿,可以坐我衣服上。我打个电话就过来。”说着他脱下外套递给我,拿手机向墓地更深处走去。 我还沉浸在自己的焦虑里,根本没反应过来,条件反射地接住了他的外套。还让我坐一会儿,我坐哪儿?坐别人坟包上?我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在附近找了个低矮的墓碑,靠坐在上面。“对不住了住在这儿的兄弟,虽然你已经进入轮回体验来生,但你的墓碑仍坚挺在这儿,为我做出最后一点贡献。” 李魄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来回踱步,看样子的确是在打电话。我抱着他的外套坐着,感到无所事事的空虚,又有无力应对的焦虑。这个男人和我以为的并不一样——就像他对我的认知产生过偏差——我第一次在电梯里还以为他不善社交,没想到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我以为他是个正直到过头的铁憨憨,没想到他还有我看不透的精明。我无法通过他的表情分辨出他的用意,他保持着他的沉稳、正直和谨慎,但同时又狡黠、温柔与善意,我实在捉摸不透他下一步的计划是真的把我送回家,还是把我送进警察局。 不能否认,我的确嫌疑很大,知道曹可事件太多的关键,怎么看都不像个局外人——但我真的很无辜啊,谁让我有超能力呢。我看着他,他也遥遥地看着我,就像在监视我一般。我想象着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坐上警车后,他就无情地用手铐铐住我;警局里大灯一照,他就会发现我是个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的无业游民——我只好被迫在警察局坐到天亮,靠“隐身术”逃过一劫—— 我又没做“贼”,怎么就这么心虚呢。 第十九章 无辜嫌疑人 没过几分钟,李魄就打完电话回来,打断了我的杞鬼忧天。他见我坐在其他墓碑上,没有加以干涉,也没有批评教育,甚至没有表现出一点吃惊,仿佛我的这种行为在他的预料之内。 “那个,警察同志,要不要过来坐会儿,很结实……”我拍了拍身下的墓碑,屁股往旁边挪了挪。“忙了这么久,你肯定也累了,歇会儿,歇会儿。”我感觉自己多少有点谄媚,但这并不是我本意。 “我衣服不是给你了么,垫着些,这种石料,嗯,还挺凉的。”他并没有回应我的邀请,反而过来伸手摸了摸墓碑表面,语气很是体恤,有点连哄带骗的味道。“在这儿等一会,我同事很快就过来。走高速过来的话,应该用不了一个小时。” 哎这个男人,明明之前很直男,现在突然这么关心我——他不会是想麻痹我的神经,在我掉以轻心后,突然翻脸吧。我盯着他笑盈盈的面庞,妄图洞穿他的阴谋,然而看不出一点作假的痕迹,只好心虚地敷衍。“一点不凉……我这个人比较迟钝,而且也不太聪明,所以……”所以根本不可能是嫌疑犯! “我觉得幼宜你很聪明”,他打断了我的话,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仿佛要把我烧透,“我从警校毕业就当了警察,每天会接触很多人,各种行业,有好有坏,有善有恶。有时候我会把这些人分类——当然分类标准很模糊,也不一定中肯——但你绝对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没有没有,我很普通的……泯然众人,放到人堆里都挑不出来……”我赶紧否认。 “的确,人都会有擅长的方面。有的人天生就是当医生的料,所以他对剂量配方格外敏感,对手术刀的寒光格外着迷。我见过这样的人,他们中有的因为过分沉溺而误入歧途,成为高智商的反社会人格者,成了我们警察的一生之敌”,李魄对我的否认毫不在意,兀自陈述着他的观点,“最开始我对你的印象有偏颇,是我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但你今天的确很让我惊讶,甚至可以说是困惑了。你熟知玄学,了解风水,不害怕尸体,这样的女孩子很少,但并不排除少数派的存在,所以不能证明什么。” 李魄说话时没什么表情,姿态松弛,语调也稀松平常,就像在和朋友亲密交谈,议论着天气或是事不关己的社会事件。唯独他炯炯发光的眼神,像荆棘丛中燃起的火焰,令我如芒在背,坐如针毡。 “但你对这件事的了解,怎么说呢,似乎已经到了料事如神的程度。这简直令我叹为观止,我不禁会思考,是否是因为你对一切过于敏感,或者,在其中你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果然,李魄在怀疑我,并且是用一种精心修饰过的方式。无论在生前,还是死后,我都没有和警察打交道的经历,我以为他们的审讯方式会像警匪片演的那样强硬无情,像猫对待股掌中的老鼠。李魄却不按常理出牌,他并没有向我做任何提问,也没有强迫我给他某种说明,他只是坚定地陈述,针脚绵密,不给我辩解的余地。 “你这是在怀疑我么?”我被他这种温吞的态度搞得更加焦虑,又有点烦躁,不知作何解释,只好装傻充愣,瞪起眼睛问他。大不了就鱼死网破吧,体力上不占优势,至少气势上不能输。 李魄没直接回答我,沉默了片刻,突然笑出声来。我刚单方面搞出来的剑拔弩张的气氛,一下就被他的笑声冲散,这令我更不知所措。他的眼睛缓缓眯了起来,此前咄咄逼人的光芒收敛不见,黑瞳闪过一丝狡黠的灵光。 “你说对了,我当然会怀疑你,这源于一个警察的视角,想必你也会理解。但就个人而言,我更好奇的是你态度中有意隐瞒的那部分,被我察觉到却无法追踪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他站在我身旁,却不再看我,目光游移到曹可的尸体上,又抬头看了看天空,“你知道我为什么现在和你说这些么,我本可以带你回警局再说。” 午夜来临,荒村野地的气温越来越低,我情不自禁抱紧了怀里的衣服,才想起那本是李魄的衣服。 “因为我相信你。” 我不知道他对我的信任源于何处,毕竟今天只是他认识我的第二天,我们一共才见了三次面,共同吃了一次咖喱饭,坐了同一班客车。但他的回答意外令我安心,就像我有一个测谎仪并且已经得到了真心话的结论,我们之间的气氛一下变得柔和而轻松。这个世界上有没由来的敌意,也有没由来的信任——人际交往的发展轨迹有时就像水气化成雾的过程,莫名其妙又顺理成章。 “幼宜你困不困,”李魄见我迟迟没有回应,便换了一个新的话题。我还沉浸在他刚刚说过的那些话里,考量自己有没有资格成为眼前这位警察同志的敌人,而人家已经发起了新一轮提问,仿佛刚刚尴尬的氛围不曾存在过。 “不困,我习惯熬夜了,干啥啥不行,熬夜第一名。月亮不睡我不睡。”我们又开启了他问我答的模式。“倒是你,平常工作应该很高强度吧,得注意休息。” “我也习惯了,平常遇到大案要案,连续两三天不睡是常有的事,没什么问题。”接着李魄讲起了他参与过的“816”大案,反正据他说应该人尽皆知,大致是个他和同事千里追凶,跨省侦破,连续工作了至少三十个小时。我也蛮佩服他讲故事的能力,声情并茂,丝丝入扣,指不定有点说评书的功底。 “你别当警察了,去写刑侦小说吧,现在不是流行这个么。” “我讲的都是真实案件,牵扯着天底下最普通的人的生与死。现在流行的刑侦小说我也读过一点,在我看来可谓是漏洞百出,我并不喜欢。更何况,我热爱我的工作——我从小就梦想当个警察。” “那你也算梦想成真了,真幸运。” 他还想继续说话,突然有尖厉的警笛声划破寂静无垠的黑夜,像一根火柴被磷纸划亮。紧接着,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靠近大路的方向闪现出红蓝交替的光亮,是警车上的警灯。打头一辆越野吉普车驶出道路,在我们不远处停下,后续两辆警车接踵而至。 李魄看见来车,警觉地观望片刻,继而大步向车队方向走去。我赶忙从墓碑上起身,抱着他的衣服,紧紧跟在他后面。 我相信,这会是我有生有死以来,见到警察最多的一天。 第二十章 捉摸不透 从越野车上下来四个人,都没有穿警服,所以无从分辨他们的身份。坐驾驶位置的年轻人向我们快步跑来,朝李魄敬了个礼。 “李队晚上好,”来人个头不高,靠头发补充了几厘米;身材精瘦,肤色却是异于常人的黑。他大致在二十出头的岁数,一张有棱有角的方脸,嘴唇单薄,眉宇间有这个年龄段应有的意气风发,还有一丝未脱的稚气。 “这位是?”他把目光定格在我身上,一脸考究,嘴角突然露出了然于胸的笑意,像嗅到了天大的八卦。“我就说李队怎么特意嘱咐我多买一杯咖啡,还强调了要热的。”他把手里的纸袋提到胸前,献宝似的展示。 “不是跟你说了么,不用叫我李队,叫哥就行。下不为例了。”李魄从他手里接过袋子,从里面拿出一杯咖啡,不容推辞地塞进我手里。又塞衣服又塞咖啡,我怎么感觉自己像个储钱罐呢。 “介绍一下,这是我师弟,郑端,分来刑警队时间不长,我们都叫他端正。你别看他长得瘦小,市级武术比赛冠军,国家二级游泳运动员”,李魄把他自己的咖啡拿出来,又把袋子还回到郑端手里,接着指向郑端身后那几个人。“身材魁梧的叫武滨,拎箱子的是痕迹科高锐汉,走在他后面那个拎更大箱子的,关维,我们队里法医。”我跟随着李魄的介绍一一看去,同时大脑飞速运转——让我一下子记住这么多人的名字,还挺费劲儿的。 “至于我身边这位嘛”,李魄喝了口咖啡,停顿几秒钟,才继续解释,“赵幼宜,我请来破案的知识顾问。” “李队……啊不,老大,这么漂亮的小姐姐居然是顾问,那我可有点好奇,这次究竟是什么案子了。”郑端听了李魄的介绍,眼中强烈的八卦之火突然熄灭,失望中还留有不甘。“再说,咱们队里什么时候要请顾问了。” 李魄没理会郑端,用手里手电筒照了照被掘开的墓穴,“你们先过去,注意封锁现场。让关维带尸体回去,两具都带走。”接着他看向我,“你先上车坐着等会儿,我陪你过去。” 他从郑端手里接过车钥匙,陪着我走到越野车旁,伸手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示意我上去坐。我也没啥选择的余地,拍了拍裤脚上的浮土,逆来顺受地坐上车。 “等我下,处理完了,我送你回家。” “行行行,警察同志你快去忙吧,我肯定让你省心”,我把口罩摘下来,清新冰凉的空气拍在脸上,瞬间提神醒脑。李魄看了看车里,没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关上了车门。 我蜷缩在车座上,端详车里的内饰,突然发觉李魄的衣服还被我抱在怀里,难怪郑端刚刚会误会我们两人的纯洁性。我赶忙用手去开车门,想把衣服物归原主,却怎么都打不开——不知道李魄什么时候悄悄锁了车门——还说相信我,这根本变相囚禁嘛。 我气急败坏地敲了敲车门,没有人给我回应。我又试了试车窗按钮,同样没有任何反应,一番探索下来我发现只有车顶的天窗开着,想必是留着给我换气,不至于憋死在车里。 李魄啊李魄,你可真行。我回忆着过去五个小时里发生的事,吃咖喱饭的满足还历历在目,稀里糊涂就来此地挖坟掘墓,破解了一个可怜女人的死亡。最主要的是,之前明明还是和睦友爱的邻里关系,凭借一番通力合作,竟然就被警察同志无情关进车里。我越想越生气,不由埋怨起关琳琳,这个始作俑者,不仅拖我淌进这滩浑水,还不回我短信。 车窗外陆续有人走动,大多是穿着制服的警员。从我所在的位置看过去,原本冷清黯淡的荒地墓园此时可谓灯火通明,好多只电量充沛的强光手电,对抗着原本无人劈柴取火的夜晚。曹可尸体附近被拉上了警戒线,过了一会儿,法医提着他工具箱返回车队,他身后跟从的警员抬着两具盖着白布的担架,想必是那两具尸体。 我在车上玩了会儿小游戏,刷了一遍论坛,还抽空回复了几个看手相的消息。原本急躁的情绪被时间逐渐消磨,变成了现在的百无聊赖。副驾驶这一方空间根本不够我伸展,我翻来覆去变换着坐姿,缓解麻木的屁股和双腿。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意识有些消沉,困意势如破竹地席卷我,搞得我不停打哈欠。我的脑海里涌现出许多念头,稀奇古怪,我却抓不住其中任何一个。它们只是河水般从我经过,向某种永恒的深渊流去。 当我再次清醒的时候,才意识到刚刚真的睡过去了。李魄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上了驾驶位,正低头用手机发微信,神情专注,似乎在忙工作上的事。车窗外的光亮已经淡弱,夜色越发浓重,而吉普车的前灯亮起来,我能看清草地里扑腾跳起的蟋蟀。 “你醒了”,李魄从手机里回过神,看着我,好像已经等待许久。 “你不是说相信我么,干嘛还锁车门”,我整个人还卡在短路状态,猛然回忆起睡着前的极其败坏,这句质问不经大脑就脱口而出。不用照镜子,我都能想象出此刻自己的臭脸。 “怕你不安全。”他语气没有任何辩解,反而很笃定,像标准答案。我一记钢铁猛拳打在了他的棉花上,瞬间瘫软下来。李魄似乎也已经疲惫,轻轻揉了揉眼睛,然后踩了一脚油门,发动机嗡嗡作响。 “现场处理好了?” “法医已经把尸体带走了,准备解剖,进一步确定死因。端正还在现场,等着天亮去走访村民。”越野车驶上了村中大路,没过一会儿就从福萍超市门口经过,午夜四点的村庄丢失了它的警惕,卷帘门紧闭,灯也全都熄灭。 “谁能想到,我还吃了块尸体的喜糖,真恶心。” “我在想,这场冥昏可能与整个封伯村相关,你觉得呢?” “首先要确定女尸身份吧,以及她通过什么途径出现在这里。敢配冥昏,说明中间肯定有风水师的参与,嫌疑人不一定是村民,或者说不止于此。”虽然我清楚曹可的身份,但我相信警察的办事效率,相信很快就会有更详细的资料交到李魄手上。 “嗯”,他点了点头,单手拿起咖啡杯喝了一口,我注意到他眼里布满红血丝。车在环城高速上驰行,看不到其他车辆,只有两旁路灯一盏盏次第亮起,让归途看起来没那么孤单。“你知道我为什么相信你么?” “因为你身上有我更好奇的秘密,它过于迷人,以至于我愿意等待。这是我的一点私心。今天我一直在观察你,想必你也在观察我,我的直觉告诉我,你这样的女孩和罪恶扯不上什么瓜葛,你值得相信。”窗外的灯光映照在李魄脸上,忽明忽暗,闪烁不定。我一时琢磨不透他的态度,只觉他沉静而可靠。 “但如果我判断错了——我会亲自抓住你。” 第二十一章 晨曦早餐店(上) 因为自驾返程的缘故,我们走了一条与来时截然不同的路线,两人之间的氛围也不再如此前舒适明朗。吉普车从南陵江大桥进入南浦区,然后穿过火车站隧道,一路只遇到了几辆夜间的士,屈指可数。很多思绪像精疲力竭的游泳选手那样在我脑海里挣扎,甚至随时都有溺亡的危险,我感到格外疲惫。 我必须承认,李魄刚刚那段陈述应该让我感到危险,但实际上,我并没有任何不适。他并未显露出一丝恶狠狠的神情,或是标注出警告的意味,这感觉就像在观看一出精妙绝伦的新舞台戏剧,而这段关乎正义的台词,注定要从李魄嘴里说出来。归根结底,这是李魄的人格魅力在发挥作用。短短一天中我目睹着李魄在随和与严肃之间反复切换,又不会感到分裂——大概这个男人拥有生活和工作两个模式。 “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因我与全人类息息相关。这是英国诗人约翰·多恩的诗句,你要是相信的话,也可以用在我身上。” 李魄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说,迟疑了片刻。“那她的死是否也损及于你,不是从全人类的角度,只是就你而言。” “这么跟你说吧,我对这件事的确了解一些,但并不比你知道得多多少。而且我敢肯定,很快你就会知道更多。打个比方,如果你想了解一株植物的全部,你可以请画师为它作画,可以请摄影师拍下它,但最终,园艺师才能告诉你你想要的。” “嗯,你说的有道理,”他点头应和了两句,但似乎有点心不在焉,“那你方不方便告诉我,你是画师还是摄影师?” “我啊,我撑死是个过路的,游园不慎,还被蜜蜂蛰了一下。”我撇了撇嘴,这个具有攻击性的比喻,引得李魄发出几声轻笑。然后我们两人都不再言语。 驶入城区后,车速明显减缓,不能再像公路上那样信马由缰。街道两旁建筑物越发高耸,转过一个弯后,城市竟然重拾起它的拥挤感,在黑夜里无声彰显着科技文明的优越。我不知道自己对于夜晚究竟是什么感觉,它的迷幻吸引着我,它的冷漠排斥着我,我却不得已与它为伍。 “折腾一晚上,要不吃个饭再回去吧。我警局就在这边,旁边有家队里常去的早餐铺,四点一刻,现在应该开门了。”一阵沉默后,李魄突然用手指了指斜前方一处建筑,透过前挡风玻璃,能看得到市公安局悬挂的警徽。 “行,正好也该吃饭了”,我摸了摸肚子,表示赞同。今天日出在五点三十六分,理论上来讲去吃个早饭时间绰绰有余,我可不想饿一天肚子。“不过我们抓紧点时间,我……主要别耽误了你工作。” 李魄把车开进公安局后面的停车场,车停稳后,我赶忙拉开车门下了车,脚着地那一瞬间,就像踩在棉花上。他锁上车门,带着我从停车场后面一个小门出来,拐进一条单行道。 这是一条位于住宅小区之间的小巷,此时寂静无人,但我猜想即使在白天,也不会有太多人光顾这里。道路两旁栽植着长势喜人的法国梧桐树,宽大的叶片遮蔽住路灯的光亮,增加了一层天然生态滤镜。两边的沿街门市大多是些烟酒零售、水果店和服装店,此时仍都大门紧闭,只有一家门脸矮小的店面开着灯,光亮柔柔地泼洒在人行道上。 李魄带着我径直向光亮走去。 店面比街道低了几十公分,顺着门口台阶下去,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台面上一摞竹编笼屉,四五层高,周身围绕着缥缈馨香的蒸汽。我用力吸了吸鼻子,是包子的味道啊。 李魄轻车熟路地从白案旁的狭窄过道进去,我紧随其后,才发现里面还有堂食的位置。如果一定要评价的话,这并不能算作一个像样的馆子:地面是最原始的水泥地,没有任何铺饰;餐桌是几张简陋的金属折叠桌,又用长木条凳与之搭配,多少有些不伦不类。四面墙壁上挂着许多锦旗,大多是“为人民服务”之类的内容。 听见我们的动静儿,从里屋走出来一个穿着围裙的老人,大概六十上下,或者更年轻一点,头发却已经花白,腿脚不算利索。老人看见李魄,脸上露出上了年纪的人特有的慈爱的微笑,很熟络的样子。“阿魄,今天这么早就过来吃饭啊,还带了朋友。” “今天有案子,刚从现场回来。”李魄没介绍我,只是和老人打了招呼,在靠近门口的那张桌坐下,我也跟着落座。“华叔,要一碗馄饨,加麻加辣”,接着他把桌上的简易菜排递给我,“你看看你想吃什么。” “那个,我也吃馄饨,再加个——”,我指了指门口的笼屉,咽下口水,“肉包子。” “华叔,我们再加一碗馄饨,两个牛肉包子。” 老人点点头,示意他记下了,然后转身颤颤巍巍走回厨房,里面传来接水的声音。我漫无目的地环视四周,发现桌面上并不油腻,每一桌筷笼酱醋一应俱全,虽然看着老旧,但也干净整洁。 “没想到,真有这么早就营业的早餐铺,倒是方便了你们警察。”我开始没话找话。 “的确,华叔开门很早,有时候四点不到就开张。不过关张也早,一般就开到八点多,来吃饭的大都是我们局的人”,李魄边说边从筷笼里抽出两双筷子,比量了一下长短,然后把其中一双递给我。 “嗯,看得出你是常客,和老人家很熟的样子。” “我自从分配到市公安局,就经常来,算算都已经第五年了。起初是我师傅带着我来,现在我带端正、武滨他们过来——来华叔这儿吃早饭,也算是刑警队一个优良传统。” “怎么,老板和你们警队有关系,或者是亲戚么?”我注意到墙上锦旗旁挂着一些照片,有大合影,也有单人照,大多穿着警察制服,看起来很正式。 李魄揉了揉太阳穴,顺着我的目光看去,停留在某张照片上,一时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目光又向厨房的方向逡巡片刻,压低了语调。 “华叔他儿子,杜晨曦,曾在局里工作过。在缉毒科,他和我师父关系很好,也算是我的前辈吧。喏,中间没穿警服那张单人照就是,”李魄偏头示意我,“杜晨曦当时很优秀,墙上这些锦旗,都证明着他的荣誉。” “那后来呢?” 第二十二章 晨曦早餐店(下) “后来……”,李魄想继续讲下去,厨房那边旧式排油烟机的抽气声戛然而止,接着响起一阵碗匙碰撞的响动。我们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都没有再说话,凝神屏吸,像两个准备在考场作弊又缺乏时机的初中生。 华叔端着两碗馄饨从后面走出来,步履蹒跚,所以格外迟缓且小心。李魄赶忙起身,从华叔手里接过碗,放在桌上。华叔对李魄欣慰地笑笑,示意他回去坐着,然后走到蒸笼旁边拣出两个包子,用纸包好,递给我们。我伸手接过,注意到加了防油层的牛皮纸上印着早餐铺的店名,晨曦早餐店。 “阿魄,你这个朋友,看着眼生,新来队里的么?”华叔看着我,他深深下陷的眼窝里嵌着一双灰褐色的眼眸,视力似乎也不太好,专注看某种事物时要将眼睛尽力眯起。 “她是我朋友,不是局里的”,李魄喝了口馄饨汤,朝华叔比划起大拇指,“叔手艺还是这么棒。” “哦,难怪,这么多年我都没见你带女孩子来吃过饭,每次不是郑端就是李滨这帮臭小子……我说姑娘,我们阿魄人很好的,不仅人帅,工作能力也强,年纪轻轻就是副队长了”,华叔没在意李魄的夸赞,继续笑眯眯地盯着我看,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 “华叔,你别夸我啦,你看人家幼宜都脸红了”,李魄倒是城墙厚的一张脸,边吃包子边揶揄我。 “不要怪我老人家唠叨,阿魄你也快三十了,终身大事也该考虑考虑。我觉得这个姑娘就挺好,和你看着蛮般配的,”可能是说到这个话题的缘故,华叔脸上的皱纹欢快地游动起来,恢复了几分年轻的生动,紧接着,这种神采不着痕迹地消失,仿佛从没有出现过一样。衰朽残年的气质重新回到他身上,让他看起来虚弱而悲伤。“小曦当时也是三十岁,连个女朋友都还没有……” 李魄也注意到了华叔的不对劲儿,赶忙接过话头,“叔,现在没啥人,你先回屋休息吧。我们俩吃完就走,队里还有事。” “嗯”,华叔没继续说下去,闭上眼睛点点头,随后缓慢地睁开,眼中浑浊且湿润。“你们俩慢慢吃,我进屋看看小曦他妈……对了阿魄,千万别再多留钱给我,我都够”,说完华叔缓慢地挪动他有些跛的脚,身影消失在布帘后面。 “等下出去再说吧”,悲伤是极易传染的,我虽然不知道杜晨曦究竟遭遇了什么,但看他们的反应,也能猜想出个大概。我很赞同李魄的建议,于是加快了吃馄饨的速度,虽然汤汁饱满,味道鲜美,但还是很容易就能尝出来馄饨是速冻的。这并不重要,能在至暗时刻吃到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对我来说已经十分满足。 李魄吃饭的速度还是一如既往地快,没过多久,他就已经放下筷子等我。我赶紧咽下最后一口包子,用纸巾擦了擦手。“吃好了,咱们走吧。” 他站起身,重新穿好外套,然后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抽出一张五十块的纸票放在桌上,用馄饨碗压好。我们两个人从早餐店出来,之前还一团凝墨的天空早已松动,露出翻过鱼肚时熹微的鳞光。我刚刚喝热汤而出的汗被晨风擦拭,周身感到温暖而轻松。 “自从可以移动支付,我再也没用过纸币了,”李魄刚刚拿出钱包时我就感到惊奇,这年头还用钱包装纸币的都市青年人,毫不夸张地讲,可以称之为另类了。 “平时我也不用,不过会准备几张在身上。华叔店里有二维码,但像我这样装作没有零钱,就能多给他留一些。” “华叔生活有困难么?刚刚听他说要照顾他太太……” “嗯,他老婆几年之前得了脑血栓,看病基本上花光家里所有积蓄,虽然人抢救过来了,但现在已经不能下床。我们队里募捐了几次,华叔都不肯收下,我们就只能用这种方式尽一些绵薄之力。” “那,他儿子呢?”明知道会听到一个悲情故事,我还是因为好奇忍不住问了出来。人与人的悲欢并不想通,但也不至于远隔万重山,或许此时我们的情感都以悲伤为主基调,但这世上有千万种悲伤,旁观者总会夹带他自己的私货。 “大约在七年前吧,也是秋天的时候,杜晨曦被队里安排进贩毒团伙卧底。那时候我还在警校没毕业,所以知道的细节并不多,总之当时社会环境很浮躁,黄赌毒横行霸道,不像现在这么海晏河清”,李魄似乎在回忆更多细节,眉头微微皱起,脚步也不自觉慢下来,“那时候你应该还在读高中?或是刚上大学,你应该不清楚。”不是应该,你们这个世界的事儿我压根儿就没参与过,不过想想城市发展史,大破大立,先浊后清,应该也大同小异。 “他在贩毒集团卧底了一年多,收集了很多有价值的情报,所以当时收网也很成功,他也因此获了二等功。但队里没想到的是,杜晨曦归队之后精神状态一直不好,还染上了毒瘾。” “后来的事我就比较了解了,我刚进局里时看过他的资料,在这一年半里为了逐步取得毒枭的信任,他被迫吸毒、嫖娼、砍断其他马仔的脚筋来证明自己,这种在尖刀上跳舞的生活,让他很多次几近崩溃,完全靠着警察的信念撑下去。但他重新回到警察队伍后,就彻底崩溃了。” “他的自述里一直在困惑,他自己究竟有没有同流合污——总之他恨不得自己当时就牺牲在卧底岗位上,也就不用面对归队后的自责。队里给他找了专业医师,效果并不明显。” “归队没多久,他就饮弹自杀了。”李魄边走边用手指揉搓着他的太阳穴,语气波澜不惊,似乎这个结尾从不令他意外,他已经对故事烂熟于心。“华叔原本也是警察,因为办案时高空坠落受伤退役,希望全在他儿子身上。他儿子的死让他伤透了心,后来借了钱开了这家晨曦早餐铺,离警队近,我们都是他的儿子。” “诶,难过的故事……有的人真的就是很脆弱,生命可以承受的重量也要因人而异。”听完这个故事我感觉心里发堵,想说什么,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就像我们面对亲人逝世的密友,安慰的话语再多也是无力,恨不得挺身而出,以己之力分担他的伤痛。而我,这个故事的二手听众,并没有可以安慰的对象,只能发出自己微不足道的一点感慨。 “所以说,一颗强大的内心是很难得的,只有不断试炼,才能知道它的尺度。”李魄点了点头,我以为他在赞同我的观点,没想到他说出一句长风破浪的鸡汤,一点人情味没有。他停下来,没有在继续向前走,我这才意识到我们已经走到了公寓楼下——原来离李魄工作的地方这么近。 “回去休息吧幼宜,我们晚点再见,我还会来找你。” 第二十三章 鬼也会看鬼片么 我慌忙关上房门那一刻,自己的身体准时虚化,像被扔进强酸筒里的人形塑料模特,瞬间溶解不见。我看了看窗外,太阳应邀前来,从地平线上跃起。每当这时,我都会想起后羿射日的传说,恨不得他多射一箭,让这个太阳也赶紧熄火。 但毕竟像我这种情况的人是少数,万里挑一,百万里挑一,甚至有可能唯我如此,我这样的无名之辈并没有权利希翼黑夜为我停留,哪怕只是一时半刻。我上学那会儿,看过一个关于太阳的纪录片,光明之下万物竞发、百舸争流,所以我明白太阳对于任何一个时空的意义;我记得看过那个纪录片之后很长时间,我都喜欢坐在阳光普照的草坪广场上读诗,感受看不见但抚慰人心的温暖——那是我很久不曾拥有的了。 我飘在空中发呆,漫长的白天实在难熬,我以往都靠睡觉打发大部分时间。但像今天这种情况,我并没有睡觉的欲望——如果不能感受棉织物与皮肤亲和的舒适,睡觉还有什么意义。我只好闭目养神地冥想,过去十二小时充实得近乎臃肿——甚至过出了四十个小时的体感,赚了赚了。 但最有价值的是,应该是重新认识了我的新邻居,这个表面阳光开朗的人民警察,为人并不像他看起来那样单纯。我有点不知道怎么评价他,通过刚刚他讲述杜晨曦的故事我就感觉到,李魄在情感上同情杜晨曦,但并不认同。或许在他的世界观里,逃避即是可耻,勇士就应该所向披靡、勇往直前、义无反顾,否则就不足以称之为勇士。 我不能否认他的价值观,也谈不上认同。毕竟我亲身经历过死亡,这使我对死亡并不惧怕,甚至有些亲近。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特性标准,都有各自的独树一帜的善意与恶习,他们自己的弥天大罪。有的人喜欢清晨,就有人厌恶清晨;有人穷尽一生尝试着回避春天,有人为了一点金钱和舒服日子就能出卖自己。同理,会有人像李魄一样保持他的一贯坚定和不屈不挠;也有人极易被风摧折,一生都在和痛苦对峙。 可能杜晨曦也曾是意志坚定者的一员,然后,当某一天黑夜降临,他突然就意识到他的内部正在分裂并且痛苦万分,经受种种磨难变得坚毅不再是他的全部愿望和目的,他的自由就是死亡。我并非以为死亡就是对的,或者推崇死亡,相反,我越接近死亡越发觉人的无力和脆弱。我只是觉得,死亡不仅是逃避,它也是一种方式,一个选择。死也是一个救世主。 关于生死的思考令我头昏脑涨,懂再多道理,仍无法跟随心意过好这一生。我想躺下来,但无法休息,也控制不了自己连绵的思绪。 我只好再度闭上眼睛,尽力排除脑海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好保持自己像一个水平仪那样平稳。过了不知道多久,我重新睁开眼睛,太阳已经用它的吻颚紧紧咬住了远处的摩天大楼。我觉得周身舒爽了很多。 我按开手机,里面没有任何内容,这让我感到不安。距离发短信给关琳琳已经有一段时间,无论怎么说,她已经给我付了定金,没必要逃避那一点尾款。我思踱了一会儿,决定给关琳琳打个电话,但拨通之后,迟迟无人接应。不应该啊,现在已经日上三竿,不是她上班的时间啊。 没有其他办法,我决定再等等。我打开电脑看了一会儿论坛,大多是些讨论明星八卦和充满恶趣味的黄色调侃,并不能提起我太多兴趣。要不看个恐怖片打发时间好了,我看了看费力控制鼠标的透明右手,打定主意。 电脑里下载了好多还没看的电影,我从里面挑了一个听名字就蛮恐怖的电影,看样子是东南亚风格。我费力把电脑连上投影仪,又飘到窗边拉上窗帘,不允许一点光亮混进来——房间内昏暗肃静,气氛一下就起来了。 投影仪的的灯兀自亮起来,原本灰白的墙壁上闪烁起刺眼的光斑,几下之后,墙上呈现出巨大的电脑屏幕。幸好之前下单了这个投影仪,才能有现在足不出户看电影的快乐,美中不足就是现在的我吃不了爆米花,也喝不了肥宅快乐水。我点开播放键,视频先是一段长时间的漆黑,随后模模糊糊地出现几个身形,阴影绰绰,像是用手持相机拍摄的。想必这个电影是那种惊悚的伪纪录片。 我津津有味地沉浸在电影里,一边看一边吐槽。影片大致讲述了一个女鬼复仇的故事,小花生前是个女模,被变态粉丝重金邀请拍摄cult片,就是所谓的邪典电影,没想到假戏真做,拍摄过程可谓是剑走偏锋、血腥异常,小花也因此香消玉殒。然后电影的后半部分,就是恶鬼小花的专场,导演花了很多笔墨讲述她如何如何附体在几个罪魁祸首的身上,令他们纷纷家破人亡,身首异处。 怎么说呢,这个片不仅惊悚血腥,还有点搞笑。要是放在以前,我可能根本没胆量睁眼看完,但现在的我已经被各式鬼朋友洗礼过,各种恐怖镜头都不在话下。眼前这个片里,有光怪陆离的音乐和画面,有不知道如何拍摄的开膛破肚的镜头,有加大曝光面色惨白的死状,但都不及诡异奇特的剪辑,违背空气力学的动作和东南亚方言令我迷惑。 最让我措手不及的,是电影即将结束时,恶鬼小花已经复仇成功,我以为接下来就是一个完美大结局,比如小花心满意足地投胎转生,彰显一下“冤冤相报”“回头是岸”的真善美正能量——结果最后一个镜头,居然是长时间黑屏后突然出现的小花的脸。特写镜头中,她的脸比之前更清晰也更扭曲,骨肉分离,七窍流血—— 虽然知道这是导演放在最后的恶趣味,但早已卸下防备的我还是被吓得一激灵,整个鬼差点飘上天花板。 正在这时,外面突然响起敲门声,冲撞并且毫无防备。我着实被吓得跳了起来。 第二十四章 一起吃晚饭吧 我在这个世界基本没有朋友,更没有人知道我住在这儿,除了房东还能是谁来敲门。 我赶忙把电脑的音量调到静音,谨慎地飘到门口,透过猫眼向外张望。只见门外站着一个不太高的男人,此时正低着头,我看不清他的脸,但他的穿着打扮都很眼熟,应该最近在哪儿见过。我正思索着,门外的男人抬起头,紧盯着猫眼。他是郑端。 “赵幼宜?能听到么?我是市公安局刑警队警员郑端,我们之前见过”,他从口袋里掏出警官证,在猫眼前出示了一下,“你在家么?老大让我来找你。” 李魄让你来找我肯定没好事,我会想起早上李魄那句“晚点再见”,感觉噩梦重临。不好意思了郑端,让你白跑一趟,我看了看自己透明的身体,耸了耸肩,继续透过猫眼观察外面的一举一动。 郑端又敲了两次门,然后自我怀疑般看了眼楼层号码牌,疑惑地抓了抓头发。接着,他整个人突然俯下身,似乎是把耳朵贴在门上。我通过猫眼只能看见他的腿和屁股。 又过了一会儿,想必是没听出什么所以然,郑端把手里的警官证重新装好,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一边说话一边按亮了下楼的电梯。电话的具体内容我也没怎么听清,但通过开头那句“老大”判断,估计是在跟李魄汇报情况。 走了就好,走了就好。我慢腾腾地飘回房间,投影屏幕还停留着恶鬼小花那张大脸,我有点生气地关了投影仪。时间总是很容易被娱乐杀掉,转眼间就到了下午,我又可以期待新一天的日落到来。 我飘到窗边想打开窗帘,却意外瞥到楼下停的警车,吓得我赶忙停下手里的动作。让郑端开警车过来找我,未免有些过分了吧。我透过窗帘间细小的缝隙观察楼下,因为是七楼的缘故,下面的人和车都显得有些渺小,像微缩定格动画里面会使用的道具。但我还是注意到警车附近有几个好事者在驻足张望,我理解这些人的心理,虽然我死过一次了,但我也保留着这种小市民的市侩心态:警车的出现像一个符号,一个磁场,意味着总有热闹可看。 我趴在窗边好一会儿,也不见楼下警车有开走的痕迹,不会是在守株待兔吧。我小心翼翼地整理好窗帘,飘到沙发上翻看手机,好几个小时又过去了,仍没有关琳琳的回复,我再次拨通了她的电话,没想到这次不再是无人接听,而是直接了关机。 她不会也出什么意外了吧,这个念头从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赶忙将之驱除。我宁愿相信这是她故意拖欠我报酬而使用的小手段——或许她后来冷静思考了一下,曹可并不值得她孤掷千金。 好不容易熬到了太阳落山,最后一点太阳被夜晚擦去,我终于在沙发上显现出人形。窗外的警车已经不再,不知道是哪个邻居炖排骨的香气顺着排气管道袅袅传来,虽然吃不到,味道仍令我食指大动。 我换下昨晚掘墓穿的衣服,扔进洗衣机,接着认真洗漱一番,换了条白色雪纺连衣裙,准备外出吃完饭。我修了修眉,简单化了妆,正对着镜子搭配饰品,最近新买了一个翩跹蝴蝶样式的沾满水钻的耳环,和这条裙子真是绝配。 正当我臭美之际,门外穿了窸窣的脚步声,接着又有人敲门,叩门声十分稳重,几乎还有某些规律。不会是郑端又回来了吧,他倒是真锲而不舍。我匆忙将耳环带好,跑到门边,透过猫眼瞧见外面笔挺地站着一个人,脸上神情玩味,不急不躁。 李魄。啊,我的噩梦又要开始了。 我犹豫了几分钟,还是开了门,怯怯地看着来人。李魄见到我开门先是有些惊讶,随后很快调整出他的招牌笑容,神色温柔地上下打量我。 “幼宜你在家啊”,他用手撑着门,我只得松开门把手,放弃与他较力这一愚蠢行为,“现在这是要出门?” “没有,那个,我正想出去吃个饭……你下班挺早啊”,我挡在门口,嘻嘻哈哈地敷衍。鬼知道他又在打什么主意。 “下午的时候我让端正过来接你去局里,他说没人给他开门,你可能不在家。” “是么……下午啊,我在家啊……我从早上回来就一直在睡觉,你知道昨晚我也没休息,所以睡得可能比较死,也没听见他敲门啊”,我边说边头脑风暴,试图编造一个合乎情理的理由。我总不能说,下午我在家,我开挂隐身了,我就是不想给他开门吧。 李魄嗯了一声,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表示他认可了我的解释,“你打算去吃饭是吧,正好我也没吃,要不一起?” “别别别,我……我比较喜欢自己一个人吃晚饭……”,李魄不容拒绝的邀请让我头大,只好满嘴跑火车的胡说。有什么办法呢,自己招惹来的警察,只能靠自己这张笨嘴拙舌送走。 “昨天在我家吃咖喱饭,我还以为你很满意”,他打断了我的话,眼里全是揶揄的神色,“当时可不是一个人。” “……” 最终,我还是无法拒绝李魄看似商量实则胁迫性的邀请。我拿上挎包,跟李魄下了楼,他那辆越野车就停在楼下,轮胎上满是类似泥土的污垢。我想坐到后排去,他却提前替我打开了副驾驶一侧的车门,我只好硬着头皮坐上去。 “简单吃一口就行。要不这顿我请你吧,你早上请我吃馄饨了。” “没事”,李魄的注意力并不在吃什么上,而是神情专注地倒车,小心避让着两旁行人。小区里陆续有下班的人回来,他们大多手里拎着青菜,神色匆匆。很多放学回家的学生边走边踢路边的石子,他们的外公外婆提着书包走在后面。 “赵幼宜,这是你的真名么?”他走走停停好一阵,才把车开出小区,右转汇入庞大的车流队伍中。“我今天查了全市常住人口中叫这个名字的人,同名的一共有三个,排除一个男性,其他两名女性一个四十三岁一个七岁,年龄和你并不相符。” “或许你还有其他名字?” “没有”,我缓缓摇头,同时疯狂思考该怎样回答他的问题,可惜大脑一片空白。这个男人,说好了信任我,背地里不还是偷偷查了我的资料。“可能你们系统有问题啊,我这二十多年一直就用这个名字……”我总不能谎称自己已经四十三岁,热衷保养,所以鹤发童颜;或者说自己是七岁那个,天生老成,生下来就会跑。 “是么,那还真有意思。你不是本市人?” “对啊。我又没说我是本市的,外来打工妹,没问题吧。”我赶忙咬死这个答案。该死的李魄,他就不能提前问这个问题么?害我刚刚差点说漏嘴,被他绕进去。 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勾起嘴角笑了笑,表明他根本不相信我的解释。我心虚地看向窗外,街市上人流涌动,熙熙攘攘,像一餐肆意流动的盛宴。我的注意力被两旁打着啤酒广告的灯牌吸引,仔细一看,却发觉这正是离我们公寓不远烧烤店的灯牌——李魄开车带我绕了一圈,竟重新回到了出发地附近。 很快我就看见市公安局高悬的警徽,向我发出了诚挚的问候。 第二十五章 盒饭也好吃 很快,我就被李魄全权安排,带进公安局刑警队,坐在了郑端的工位上。我暗自庆幸,至少这个男人没直接带我进小黑屋,双手一铐,关起来照大灯。人间自有真情在啊。 “幼宜姐,你来了啊”,手提两袋盒饭的郑端从办公室外进来,看到我坐在他的位置上毫不感到惊讶,嬉皮笑脸地招呼我,“果然还得老大出马才能把人带来,是吧老大。” “别从这儿皮,赶紧把盒饭发了,让你多买了一份你没忘吧。” “老大特意嘱咐的,我怎么可能忘,不在这儿呢么,”郑端把两个袋子放在他乱七八糟的桌面上,从里面挑挑拣拣拿出两只饭盒,放到我面前,“我特意买了两种,一个卤肉饭一个鸡排盖饭,幼宜姐你要哪种?” “我随便,哪个都行……”毕竟两种听起来都不错,没想到他们警队待遇还蛮好。 “那这两个就给你和老大吧,你们自己选好了”,郑端拿起袋子,又从里面拿了两双筷子放在盒饭上,便去其他工位继续分发,活像个散财童子。 我对着盒饭咽了咽口水,虽然是最普通的注塑餐盒,也掩盖不住里面食物的香气。李魄站在我旁边,尚没有要吃饭的意思,我也不敢先动筷子,只好与饭盒彼此大眼瞪小眼。 “吃呀,怎么,没有胃口?”李魄此时正双手环胸,靠在工位后面的挡板上,离我只有大概一臂之隔,怎么看都像在监视我。 “有啊,不是,我的意思是你先选,毕竟警察同志工作一天辛苦了”,我赶忙语无伦次的否认,生怕他把两盒饭都收走。这个郑端,干嘛不能勤快点,直接把饭递到他老大手里。我一边强颜欢笑,一边在心里默默腹诽。 李魄没说什么,直接伸手从桌上拿走一只饭盒。那一刹那,我的内心告诉我,我想吃卤肉饭更多一点。 不过现在也没其他选择,只能听天由命,看看留在桌面上的薛定谔的盒饭里,究竟是什么。我在心里暗自许愿一番,然后神情庄重地打开盒饭盖子——色泽金黄的鸡排正四四方方躺在米饭上,一脸乖巧地嘲讽我。 “哎”,我拆开方便筷,划了划上面的毛刺,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怎么,不想吃鸡排,那这个给你”,不等我反应,李魄已经把他手里还没拆开的饭盒打开放回我面前,然后拿走有鸡排那份,兀自吃了起来。 “……”,我刚想推脱,看李魄已经吃上,只能把到嘴边的话咽回肚子。这样他会不会觉得我很矫情,我有点担心被他误会。其实吃什么都无所谓,我只是单纯在为与运气赌输而叹气。 大概是因为到了吃饭时间,整个刑警队办公室出奇安静,没有键盘响动的声音,没有人随处走动,也没有人说话。我默默吃着卤肉拌饭,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被其他警察同志注意到,就连平时不爱吃的配菜辣萝卜,我都硬着头皮咽了下去。 “老大,曹可的验尸报告出来了,老关让我拿来给你。和你之前的推测大体一致。”我饭刚吃了一半,整个办公室好像忽然活了过来,打字声和电话声接连响起,刚刚短暂的安静仿佛是我的错觉。郑端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手里捧着一摞文件,交到李魄手上。 “你们吃饭都好快啊,我……”我看着眼前还剩一多半的饭,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我们刑警队全队吃饭都这速度,五分钟,这样节约时间。”郑端热情地给我解释,“你习惯了就好,我们老大吃饭更快……” “端正你跟我过来”,李魄正看着报告,突然打断了郑端的话,然后垂下眼帘,关照地看了我一眼,“你在这儿慢慢吃,不用着急,我等下过来。”说完,就带着郑端去了不远处的副队长办公室。 这是去讨论案件机密了呗,不能当着我面讲,就赶紧把我放出去呀。我慢腾腾吃着饭,旁边不断有穿着警服的警员走过,神情疑惑地看我一眼。我觉得,大部分普通老百姓,这一辈子也不会有在公安局刑警队里吃盒饭的经历。但这种经历并不令人骄傲,只会让我感觉坐如针毡。在我活着的二十多年里,我唯一一次接触三位数号码的部门,还是因为家里阳台上长了一个巨型马蜂窝,到了夏天不敢开窗,只好找来了消防员同志帮忙拆除。 正常人谁愿意和警察打交道,就像正常鬼谁愿意和天师打交道——想到这儿我心里徒然升起一股悲愤,这不说的都是我么。 “你是哪位?怎么在这儿,端正和李副队呢?”我好不容易把饭全吃完,正从郑端桌上那一堆文件里翻找纸抽,身旁突然有陌生女人说话,声音苏苏的,却并不娇媚,至少我不会令我反感。“这里是刑警队,不是谁都可以随便进来的。” 我抬头看她。来人是个短头发的女孩,看起来和我年龄相仿,没有明显化妆的痕迹,个头偏高,牙齿小巧整齐,说话时会露出两颗虎牙。她带了一副飞行员眼镜,镜片是淡茶色的,没穿警服,而是穿着纯黑色的皮夹克,这身打扮令她看起来颇为严肃。 “他们两个去办公室了,”我赶忙站起来,用纸巾擦了擦嘴角的油渍,指了指李魄办公室的方向。“我是李魄带进来的,知识顾问,嗯,协同参与曹可的案子。”虽然我的真实身份可能是李魄心里的重大嫌疑人,我还是决定与他保持统一口径,以免再生其他事端。 “顾问?我怎么没听阿魄说”,眼前这个女人似乎相信了我的解释,毕竟闲杂人等有几个能坐在狮虎山里吃盒饭。“我是阿魄同事,朱思嘉,在网络技术科。” “你好啊,我叫赵幼宜。李魄让我在这儿等他……” “思嘉你过来干嘛”,和这个小姐姐说话,总感觉气势上输了一截。我正想着还有什么话题可以缓解我的尴尬,李魄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我身后。郑端没有再跟来。 “我来看看你们吃饭没有,要是没吃一起下楼吃一口,听说你从昨晚到现在都没休息”,朱思嘉见到李魄,露出一个颇为娇俏的微笑,虎牙更是可爱加分,让她看起来不再那么严肃了。 “吃过了。我还有点事,先去忙了”,李魄一反常态,不似以往待人的耿直热情,惜字如金,甚至有些淡漠。究竟是因为朱思嘉还是因为我,这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赵幼宜,你跟我过来。” 第二十六章 坦白从宽(上) 吃饱饭就迎接暴风吧,赵幼宜。听了李魄的话,我就像听到了时代的召唤,赶忙起身跟着他往办公室走,完全顾不上被晾在一边的朱思嘉。特意来我家接我,肯定不是让我来吃盒饭这么简单。 我跟李魄进了他办公室,他示意我把门带上。和外面工位的杂乱拥挤不同,李魄的办公室虽然不大,但干净整洁,所以显得格外宽敞。古朴老式的办公桌,上面还摆着文竹盆栽,这种笼统老成审美,想必不是李魄亲手布置的。办公桌后面的墙上挂着国旗和警徽,下面有一个简易书柜,里面零零散散堆放着一些文件夹和书籍,各式奖杯和奖状,还摆着一张李魄身穿警服的照片。上面的李魄比现在年轻一些,怀里抱着一只德国牧羊犬的幼犬,笑起来阳光灿烂,平易近人。 “你坐我座位上吧”,李魄指了指办公桌后面的转椅。 “那多不好,刑警队副队长办公室的转椅,只能李副队你坐,”说着我从旁边搬了一个彩色的塑料小凳子,放到他办公桌旁边,乖巧坐好,“我坐这儿就行了。” 李魄没再阻拦我,径直坐到他的位置上,从身后书柜里拿出一个文件夹,认真翻阅起来。可能是因为隔音太好的缘故,其他警员工作时的嘈杂声音都被拒之门外,办公室里时钟滴答作响,我连自己的心跳都听得一清二楚。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叫我过来又不说话,我又不是太子陪读。 “昨晚在封伯村村中公墓发现两具尸体。其中一具男性尸体,尸长176cm,骨骼发育无异常。经调查该男尸系封伯村村民张铁民。张铁民九四年生人,一八年六月进城到本市某建筑工地务工,同年十一月因工程事故触电身亡,当月下葬于封伯村村中公墓。我们已经与他当时所在的工程队负责人核实了情况,也走访了封伯村的村民,多人可证明情况属实。” “另一具女性尸体,尸长163cm,骨骼发育无异常,营养良好。尸僵已解除,尸斑不明显,其余皮肤苍白,部分呈蛆化,尸体出现明显浮肿与腹水现象,死亡时间大致在五天前。角膜混浊,眼结合膜出血点发生率高,数量大。口唇紫绀,指、趾甲紫绀显著。死亡原因系窒息而死,致死原因不明。另外毒理检测证明,尸体有咪达锉伦残留,一种抗焦虑药物,常用于安眠药。” 李魄快速阅读着实践报告上的重点内容,完全不给我插嘴的机会。我不知道这是他的阅读习惯,还是故意在念给我听。 “经过我们一天的走访调查,已经获知了这具女尸的身份。死者名叫曹可,邻市溪花村人,高中肄业学历。去年开始来本市夜总会打工,曾被我市扫黄打非办重点关注。现居红春小区一栋二单元902,仍经营皮肉生意。”李魄念完两具尸体的情况,把手里的报告单放下,转而看向我,目光灼灼,仿佛硬要把我看透,“这些内容你应该早就知道吧。” “……”,这个问题,我回答也不是,不回答也不是。 “我下午的时候去了曹可目前租住的公寓,她室友告诉我,前天晚上,也就是我搬家那天,十点左右有一个留着黑色披肩发,身材瘦弱,穿紧身裙的女人去过她们公寓找曹可,说是曹可乡下的亲戚。你对这些还有印象么,幼宜。” “啊,是么……”,我没有印象,我突然失忆行不行。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描述,有点像当天的你”,李魄仍盯着我,神情似笑非笑,好像他心里已经有了解释,所以并不在意我的答案。“她室友现在就在楼下扫黄打非办,你要是没印象,我可以带你下去当面问问。” 李魄这一套话术,直接把我置于了失语状态。我低头不敢看他,紧张地扣着指甲,心里排演又否定无数种可行的措辞,稍一分神,一阵钻心之痛指尖传来。 我疼得皱眉,仔细一看,发现是指甲缝划出一道伤口,隐隐约约有鲜血渗出来。我对自己下手还挺狠。 “怎么,还准备自残来博取同情啊。你等一下”,紧盯着我的李魄注意到我手的异样,不知为何也皱起了眉头,语气却还保持着一贯的镇静。他弯下腰,不知道翻找些什么,过了一会儿从抽屉里拿出一包创可贴,递给我。“我觉得,你应该给我讲一讲你知道的部分,这是最好的选择了。” 我接过创可贴,拿出一个贴在伤口上,想把剩下的还给李魄,他并没有接。 “你留着用吧。” “行”,我咬了咬嘴唇,把那袋创可贴放进包里,含糊地应了一声。今天如果不向李魄摊牌,别说公安局,我估计我都走不出这间办公室的门。“讲倒是可以,不过我要事先声明,曹可的死和我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接着,我给李魄声情并茂地讲述了关琳琳如何委托我帮她找人、我如何机智地接近豹哥、如何要到曹可住址并且前去侦察这一系列事件的详细过程。当然,我的故事终结在与李魄便利店相遇的晚上,至于后面的内容,一概没有提及。 “然后呢?”李魄边听边记录我说的话,见我戛然而止,便撂下笔抬眼问我。 “然后啊,就没有然后了——我去曹可公寓看了一眼,发现没什么线索,就知难而退了。” “知难而退……是么”,李魄重复了一遍这个词,突然笑了一下,搞得我一头雾水。“所以我家里出现的地图和红线那些,你都不知情咯。” “我不跟你说了么,那是你家风水的问题,我只是比较热心想帮帮你,谁成想有何那个什么曹可扯上了关系……我真的很无辜啊警察同志。” “所以你是风水师?” “不是不是,我只是个玄学爱好者,就是那种因为小时候迷恋仙侠小说,所以长大了会看一点这方面的书的业余选手,仅此而已。虽然你们警察不信鬼神这一套,但事实证明,我还是帮上了你一点忙的,都没要你感谢我……”我越说声音越低,到最后几个字已经变成了毫无底气的嘟囔,也不知道李魄听清没有。 他专注地在本子上写着什么,过了一会儿才抬头,揉了揉太阳穴。“听完你的解释,到现在为止,好像还真没有什么能怀疑你的证据,至少没有直接证据”,他顿了顿,继续说下去,“虽然我不信玄学,但这个案子,或许还真的需要你帮助——” “希望你不要再骗我了。” 第二十七章 坦白从宽(下) 听他这样讲,就好像我骗了他很多似的。我只不过是稍作隐瞒、避重就轻、点到为止,毕竟自己身份特殊,所以也算有情可原。 “对了,你刚刚提到的关琳琳,你还有她其他身份信息么?” “我这儿还有她一个手机号,不过一直没联系上人,下午时候她关机了。” “再给她打一个,嗯……开免提。”李魄用手指关节轻轻叩了叩桌面。 我按照李魄的吩咐,把手机放在他桌上,拨通了关琳琳的电话。免提里传来生硬冰冷的女声,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李魄把我手机拿过去,挂了电话,又把关琳琳的号码工整抄在笔记本上新的一页。接着,他打开桌上的笔记本电脑,目不转睛地浏览着什么。 你倒是把手机还我啊,我看着不远处的手机,明明只有半米的距离,却不敢伸手去拿。我只得坐在塑料小凳子上看着他——这个专注于工作的男人,神情严肃,嘴角抿起,眼睛里有掩盖不住的探究真相的闪光欲望——我甚至有些恍惚,眼前的李魄和那晚在封伯村用手指比枪指路的大男孩,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 “关雪,女,本市人。九三年出生,有多次涉嫌卖淫的案底,市扫黄打非办重点关注对象。你提供的这个手机号属在她名下。”李魄并没有在意我的赤裸凝视,而是把笔记本转过来,向我展示屏幕上的证件照片,“你看你说的关琳琳,是不是这个人?” 证件照上的女人不施粉黛,也没有染发,虽然鼻梁和下颚处稍有不同,我还是能一眼肯定,关雪就是关琳琳。我对李魄点点头。“她叫关雪啊,也是,琳琳一听就是艺名。” “她电话一直关机?” “我今天白天给她打过两个电话,第一通无人接听,后来那个才提示已关机。哦对,还有刚刚那通,一共三通电话。”我并没有提前天还给关琳琳发过短信的事。 “我知道了,”李魄又在他的笔记本上补充了几行字,接着合上他神神秘秘的小本子,从旁边打印机拿出一张新打印的文件,上面好像是关雪的证件信息。“暂时没什么问题了,我们先出去吧。” “好……好嘞”,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公安局之旅即将完结,马上就可以回家了。我跟在李魄后面,屁颠屁颠出了办公室。工位上加班的警员少了一些,不知道是下班了还是去出了外勤,朱思嘉居然没走,仍站在郑端的工位旁,和郑端说着话。 “老大你们结束了?”眼尖的郑端看见李魄出来,忙抬起手招呼李魄,我也只好跟着他过去。“嘉姐一直在这儿等你,说要亲自问你有什么她能帮上忙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句平平无奇的话从郑端嘴里说出来,就莫名沾染上暧昧气氛,仿佛背后隐藏着其他桃色新闻。 “还真有,思嘉,你能不能帮我定位一下这个手机号最后开机时的位置。确定之后立即发给我,”李魄从他的笔记本上撕下最新那页,递到朱思嘉手里,话说得很客气,“辛苦一下,加个班。下次让郑端请你吃饭。”朱思嘉欣然答应了李魄的要求,飞行员眼镜后的眼睛眯起来,像只受宠的波斯猫。 “至于你,端正,是不是手里又没工作了,我看你是闲得慌”,朱思嘉转身走后,李魄踢了一脚郑端的凳子,让他站起来。 “不是,老大,我刚审完张铁民父母,还有他那个开小卖部的……嗯,大姑。对,就是大姑,可累死我了”,郑端一边向李魄解释,一边伸展双臂拉动筋骨,以此证明他的确辛苦。“什么有用的都没问出来。” “曹可的尸源他们怎么解释的?” “他们交代说曹可的尸体是他们花了十五万买来的。一个月之前,他们村来了一个算命先生,问他们家是不是去年有独子丧命,尚未婚配。得到确认之后那个人又说,孤坟影响宅地风水,是大忌,必须要给张铁民配八字相合的阴昏,才能让张家香火延续下去。你别说,老大,听着还真挺邪门的。” “继续说,别扯不正经的。” “反正就是张铁民父母信了风水先生的话,拼拼凑凑拿了十五万出来,没过几天,风水先生就带了一具女尸去封伯村,说是天定姻缘,做了一场法事。至于女尸的来源,以及那个算命先生从何而来、叫什么名字、去了哪里,他们一概不知道。” “那就这有点难办了……这笔钱有没有交易记录?” “据他们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都是现金,有那么一大袋子”,郑端边说边用手比划,想必张铁民父母在给他讲述时,也是这样示范的。 “先别放他们走,问清楚所谓风水先生的相貌和体态特征,让侧写同事画个像出来,”李魄打断郑端夸张的肢体动作,把手里那张打印件递给郑端,“把她的详细信息调出来,发给我。然后今晚回家好好睡一觉。” “没问题老大,保证完成任务”,郑端抓了抓他的头发,朝我们比了个耶的手势,“不过老大,应该去休息的是你吧,你都好几个小时没睡觉了。” “知道,晚点我就回去休息,不过我要先去一个地方……幼宜你跟着我”,李魄拍了拍我的肩膀,把我从神游中拉回到他们的谈话。刚刚郑端提到“风水先生”“张家香火”这几个关键词,让我又回忆起曹可身下的那张黄符。掘墓那天,我注意过张铁民的生日,和曹可的八字并不般配——我对此产生疑惑,这个先生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 “还有我的事么,不是可以……”不是可以放我回家快乐了么。 “我刚让朱思嘉定位了关雪手机开机前最后停留的位置,准备过去看看情况,希望能给案件带来新的突破。你跟我一起去。” “这种严肃的事情,我这个小市民不方便掺和进去吧。”我赶忙推脱,一个曹可就引来一身脏水,差点洗不清楚。 “你忘了,你现在不是普通人,”李魄凑到我跟前,笑意渐盛,眼中的坚定却不见一丝松动,“你现在是我的顾问。” 第二十八章 雨夜寻踪(上) 从公安局办公大楼出来,原本晴朗干燥的夜晚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变了脸,空气湿度逐渐增加。我们两人坐上李魄的吉普车,他没有着急开走的意思,只是靠在车座靠垫上闭目养神,偶尔看一下手机,应该是在等朱思嘉把定位发过来。 鬼知道自己为什么又出现在这儿,而不是躺在家里的沙发上看剧。但说句实在的,人嘛,骨子里多少都有点欺软怕硬的天性,所以面对代表着权利与制度警察同志,尤其是他令我捉摸不透的办事风格,我还是没骨气地选择了顺从。 我摇下车窗,风吹得头顶树叶沙沙作响,有零星雨丝飘到我脸上,充满善意。 “我去曹可公寓的时候,注意到她的存折最近有大额存款,要不你们顺着这条线查查,看看她银行账户变动情况”,我突然想起来手机里还有当时拍的照片,赶忙找出来拿给李魄看。 “这条线我已经顺着查过了,银行监控显示,她当时是拿着现金办理的存款业务,手机银行也没有其他异常,线索中断了。”李魄用右手支撑着头,没有睁眼睛,手指按在太阳穴的位置,轻轻摩挲着。我经常看见他做这个动作。 “好吧……”我本来想再做出点贡献,结果并没有帮上忙,便转移话题,“你好像很喜欢按揉太阳穴,你有偏头痛?” “还好,有时候思考事情久了会头疼,这样可以稍作缓解。” “嗯,按摩太阳穴可以给大脑良性刺激,并且可以帮助注意力集中。”我回忆着父亲从前的传授,毕竟天师世家,虽然业务不熟练,但耳濡目染,旁门左道倒是了解不少。“偏头痛,针灸治疗的话,效果会更好。” “你懂得还真不少。”李魄保持着他的姿势,视线飘向窗外,略带敷衍地称赞我。 “略懂,最好的状态不就是点到为止嘛”,我保持着一瓶不满半瓶不慌的谦逊,“之前因为我隐瞒了点情报,虽然说无伤大雅,但的确给你们工作开展带来了困难,改天我向你传授一套专业的按摩手法作为补偿……” “滴”,我话音未落,李魄手机突然传来一声响动,想必是收到了新消息。他闻声坐直身子,忙不迭地按开锁屏查看。 “思嘉把定位发过来了。你看,关雪手机在关机前最后发射信号的位置在这附近,这三个基站之间。”李魄把发过来的图片信息放大,边说边指给我看。我忙把头凑过去——好歹自己现在是个顾问,守土有责,关键信息不能错过。 图片上标注着三个信号基站的位置,周围视野宽广,建筑极少,各自信号范围重合的区域有一栋灰色建筑,没有标明功用,但看占地面积,应该是个仓库或厂房。该建筑三面荒地,东面有公路贯通,公路另一侧是大面积绿地,好像是个湿地公园。 “这个地方有点眼熟……我记得闸口区有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就是有丹顶鹤群栖息那个,旁边就有条这样的公路吧。”夏天时候,我在半夜去过一次,还拍到了好看的萤火虫的照片。 “嗯,看起来是那边。”李魄同意了我的看法,“湿地公园对面这块地,以前被规划为新能源示范园区,但计划没能启动,现在大多数都还是荒地。” “如果在这儿的话……”手机出现在这种地方,恐怕凶多吉少。 “过去看一下就知道了。”他并没有枉加猜测关雪的结果,而是径直踩了一脚油门。 现在是晚上八点多,晚高峰持续增温,许多关键路段都有车队堵成长龙,接连的后车尾灯像一串新年灯笼。原本温柔的夜雨愈来愈大,不多时,豆大的雨滴肆虐全城,如同卸下伪装的野兽,张扬且毫无顾忌。 李魄打开了吉普车的雨刷器,透过朦朦胧胧的前挡风玻璃,能看到车头溅起的一层白蒙蒙的,素纱样的水汽。与我们并列的车道上停着一辆公交车,刚从站点发出来,上面的乘客摩肩接踵,拥挤不堪;后面站台上没能挤上车的乘客,浑身湿透,满脸懊恼,咒骂着突如其来的暴雨。 “雨下的还挺大,我刚还以为只是一点点小雨。” “秋天嘛,这座城市的秋天爱下雨,年年这样。我记得前年也是这时候,几乎天天下雨,南陵江下游大坝决堤,淹了几个农场,我还去参与了抗洪救灾”,李魄对这场雨不感到意外,气定神闲地把着方向盘,等待前方路口的红灯倒计时结束“对了,幼宜你是哪里人?”。 “我啊……反正是从挺远地方来的,和你们气候这里不太一样。”我故作镇定,实际内心慌得不行,赶紧转移话题,“这大雨天的,出行真不方便哈……哎,绿灯了你快看……”感谢红绿灯让我躲过一劫。 就这样走走停停反复多次,我们才驶出城区,上了环城公路。近光灯照亮路面汇聚的积水,和积水中溅起的水花;头顶的天空中乌云变幻诡谲,依稀被闪电擦亮。小时候我以为夜晚总是同一种黑色,后来才发现,即使是黑色,也会有一百种心动的区别。 顺着环城公路行驶了大约二十多分钟,前方突然分出一条供于左转的匝道,顺着匝道看过去,依稀能看清不远处立着一栋二层高的建筑物。李魄顺着匝道下了环城公路,逐渐向这栋建筑驶去,它隐藏在没有月光的黑夜里,像一团迷雾。 “应该就是这里了”,李魄停下车,匝道的尽头被一段土路替代,似乎还没有修缮完毕就已经停工。车头前正是这栋建筑的大门,借着车灯的光亮,我终于能将其面目看得真切。这的确是一处厂房,不过已经因为年久失修而破损不堪,此时它大门紧闭,锈迹斑斑,雨水顺着房檐滴滴答答淌下来,形成一道雨幕。 “手电筒带了吧。” “车里有,”李魄掀开副驾驶位前面的挡板,拿出两只强光手电,将其中一只递给我。足有小臂那么长,应该比昨晚那个迷你的好用多了。 “那伞你车里有没有?”带把伞好了。从我们的车到屋檐下面还有一段距离,要是冒雨过去,肯定浇成落汤鸡。 李魄摇摇头,脱下他的外套,递给我,“伞没有。你用这个挡着点吧,这几步路,委屈一下。”还没等我说话,他就径直打开车门,下了车。雨很快打湿了他的头发,他在窗外指了指工厂大门,示意我他先过去。 我拿着他的衣服,看着窗外金戈铁马的暴雨,心中一阵踌躇。他的衣服仍保持着清新与干爽,即使贴身穿了两天,依然温暖,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 李魄已经跑到避雨处,抖落身上的雨水,站在屋檐下向我招手。我把心一横,将他的衣服顶在头顶,准备接受暴雨的洗礼。 第二十九章 雨夜寻踪(下) 正如我预料的,暴雨中哪怕只有十几步的距离,也足以把衣裙淋透。幸好李魄给了我他的外套,有效地帮我避免了一些物理伤害,但还是有豆大的雨滴,顺着头发滚落进我的衣领。 我把衣服还给屋檐下的李魄,他正用手掸落头发上的雨水。他的T恤衫一大半都被雨水浸湿,成为相比之前颜色更深的部分。我注意到他腰间别着一把手枪,枪托露在外面,因为异于往常,所以格外醒目。我突然间意识到,这似乎是一次真枪实弹的行动。 “这是你的配枪么?”我下意识脱口而出,说完就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很妥当的问题,它一旦被误解,就充满了攻击性。 “嗯”,他接过衣服,用类似拧麻花的方式大力挤出其中雨水,风轻云淡地回应我。“我怕这次行动有危险,就带上了。” “我没有别的意思……第一次见嘛,多少有点好奇。希望今天不会有用上的机会,哈哈哈”,我有些尴尬地笑了几声,摸了摸鼻子,错开视线。借着手电筒的光亮,我看到工厂的大门就在我们俩人身后,它外部用木条完全钉死,只能隐约看出是个门的形状。 “如果关琳琳,啊不,是关雪的手机在这里面,肯定会有进去的方法。不过这个门是没希望了……”我用手拍了拍受潮松软的木头,它随之发出几声闷响。 “不在这儿,肯定有其他入口”,李魄拿着手电筒,粗略环顾四周,又摸了摸墙壁。“你跟在我后面,不要说话,也千万不要乱跑。” 我点头附和,心中升起一股不明不白的情绪,不停盘旋,挥之不去。突袭的暴雨,荒郊废弃工厂,警察的配枪和略显多余的叮嘱,怎么看怎么像一部惊悚片的开头,而我们,正是其中胆大作死的男女主角。 不过李魄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其它想法,依然神色如常,展现着一个人民警察应有的沉着冷静。他带着我从右侧慢慢潜行,我们俩人绕过同样被木条钉死的窗户,在工厂后身发现了一个通向二层的外置楼梯。 “上面这个门,是不是能打开”,我把手电筒举起来,借着光亮向上面张望。我隐隐约约感觉有道缝隙,但看得并不真切。 李魄没说话,也抬头打量了一会儿,便示意我跟他上楼。这铁筑楼梯应该也有些年纪了,锈迹斑斑不说,踩上去还会发出轻微震颤,并不怎么叫人放心。我想起之前看过的新闻,说这种老旧楼梯扶手容易因为风化破损,赶忙贴着内侧小心上楼。 通往二楼的门果然开着,李魄谨慎地站在门后,轻轻拉动扶手,只听见门发出吱扭一声轻响,很快便消散在雨夜中。 门内漆黑一片,我尾随李魄进来,关上身后的铁门,随后两只手电共同照亮前方大致两米远的水泥地。粗略印象中,这座工厂内部并没有什么特别,大多是毫无粉饰的毛坯房间,墙面留着各色粉笔做的记号。洞黑中传来嘀嗒水声,缓慢且空灵,无法分辨它的来源。 我能闻到潮湿闷热的空气里有一丝焚香的气味,这感觉有些熟悉。 我们俩人顺着走廊向内摸索,隐约看见前方有星星点点的光亮,李魄的脚步慢了下来。工厂二楼的中心位置中空,有铁质栅栏作为阻挡,站在二楼便能瞧见一楼大厅的概况。我和李魄站在栏杆旁,谨慎地向下方察看,但还是被眼前所见吓了一跳。 只见工厂一楼大厅满目废墟,其间竟摆放着几只高挑精致的烛台,幽幽地发光。借着蜡烛叹息般的光亮,能照清几只蜡烛间围着一张矮台,上面铺着绸缎样的白色针织物,流苏向四角低垂。矮台上平躺着有一个女人,一丝不挂,四肢舒展,全身皮肤在烛光的映照下明暗不一,显得匀称却诡异。 “这是……关琳琳,就是她!”我没忍住叫出声来。原本她的面目在我的记忆里已经有些模糊,但只需要一眼,我还是能将她认出。 “下去看看,千万小心。”李魄也意识到了事情的古怪之处,压低嗓音,小声叮嘱我。接着他躬下身,尽力保持身形在栏杆的高度之下,缓缓向下楼的回梯移动。 我学着他的样子弯腰,跟在他身后。下楼途中,我的手电意外从墙壁上扫过,一处突兀的异色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张天师经常会用的的草纸符,与众不同的是,它不是黄色,而是素净的白色。上面用笔画满符文,深红褐色且有凝结,像是用血写成的。 这是——这是恶鬼附身咒——这么邪门的符咒我在书里也只见过一次,更别说在现实生活中。白色符咒往往用以借鬼怪之力,加之人血和烛台,此地怕是正在进行某种借尸还魂的仪式。 “李魄……”我想叫住他,没想到他已经走到了关琳琳旁边,正用手电筒照射着她的面庞。我只好硬着头皮跟上去,凑到他身边,又不知道怎么开口。“这地方挺邪门,要不咱们……”要不咱们先战术撤退吧。 “关雪她已经死了”,李魄打断了我,示意我一同察看关琳琳的尸体。只见眼前的女人嘴唇发白,双目紧闭,眼眶凹陷,身体呈现着活人不曾有的僵直。的确,她的三魂七魄都不在了。“目测没有外伤痕迹,死因还不好说。” 李魄认真地察看眼前的女尸,突然,我们身后传来一阵低微的嘶鸣,类似蛇吐信子的声音,窸窣作响。接着,水滴滴落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近,地上的烛台剧烈摇曳,我们俩人手中的手电筒突然同时熄灭,四周再无一点光亮。 “幼宜,你过来——”李魄的声音在黑暗中传来,奇怪的是,我居然无法通过声音分辨出他的位置。我感到整个空间开始错乱,而某种未恐惧,正向我们步步紧逼。 “李魄你在哪儿?你到我身后来……”他毕竟是个普通人,恐怕无力应对眼前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我叫他,却听不到任何回应,片刻沉默后,一声枪响划破空寂的黑暗,火光闪烁,随后周遭陷入比此前更焦虑的黑暗。 “李魄你怎么了,你还能听见么?李魄?”无缘无故,他是不会开枪的,他肯定是遇到了什么棘手的危险;他又迟迟没有回应,让我更加担心他的安慰。但很快,我就无暇顾及李魄了,因为我能感觉到那种令人窒息的紧迫感正向我靠拢,我甚至能感觉到有鼻息轻轻吹在我脸上。 黑暗中,我听到一个尖利又细微的女声在我耳畔断续响起来,“居然还是个天师,我好久没尝过了。 第三十章 神通初显 不知何时,那未知恐惧的始作俑者已攀上我的肩膀,用她尖利的指甲划过我的脖颈。凭借仅存的一点天师尊严,我还能在极度惊恐中与其对峙,没有被吓到昏迷。 “本天师在此……何方妖孽如此,如此大胆,还不退下……”虽然我没有被鬼怪袭击的经验,但结合祖父的口头叙述以及一点点戏剧加工,我战战兢兢说出了我的台词。 “天师……啊,真有趣啊”,从她的声音判断,背后的女鬼丝毫没有被我唬住,语气中反而生出一股嘲弄,“你差点坏了我主人的好事,怎么,今天还想坏了我的好事?” 她的手指在我的颈部反复摸索,这个本来具有色情意味的动作,在她的演绎下显得僵硬且多余。我知道她下一步的动作,作为一个女鬼,她接着肯定要对上我的口鼻,如同嗅一口鼻咽般,吸走我身上属于人的精气。 那她可就失算了——我作为一个鬼的事实,或将成为她鬼生最大的惊喜。虽然黑夜中的我看起来与人无异,能吃能睡,但我却没有人的心跳,脉搏,更没有所谓的精气。所以本质上讲,在这个世界,昼夜交替,四季往复,我一直都是鬼。 果不其然,我的猜想很快得到了印证。身后女鬼试图吸食我的精气,却三番五次无法得手,诧异间放松了对我的钳制。我抓住时机,向前一扑,和她拉开了距离。 “你居然,居然,也是鬼——这怎么可能——”黑暗中,女鬼的声音因为惊异而变形,发出类似勺子摩擦餐具的响动,慎人异常。看来做鬼并非高枕无忧,也容易被其他鬼吓到花容失色。 “二景飞缠,朱黄散烟,气摄虚邪,尸秽沉泯,和魂炼魄,合形大神,令我不死,万寿永全,聪明彻视,长亨利贞——”我趁着她失神大意之际,赶忙叩齿三通,以右手第二指捻左目眦下,念起拘魂制魄的咒法,“常当视之,无所不辟”。随即,黑暗中一道金光闪过,直直打在女鬼身上,她身形一散,发出一声哀嚎。 没想到,我就背过一次的咒语,居然真的起了作用,想必是祖师爷眷顾,让我不至于丧命于此。我赶忙从地上爬起来,警惕地环顾四面,然而入目皆是黑暗,不辨踪影。 理论上来讲,我的咒诀已然生效,但我手中没有法器,拘魂制魄后理应如何,我阅读天师教材时并没有在意。但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李魄的安危。 “李魄,你到底在哪儿啊?你能听见么?”等到四周不再有奇怪的动静,我开始一边慢慢移动,一边向黑暗中低声问询。他这个人虽不通法术,但阳气旺盛,浑身正气,应该没那么容易被鬼物侵邪。 我正在一团漆黑中努力判断李魄的位置,突然间,那几只原本熄灭的烛台又有火光摇曳,扑闪几下,恢复了光亮。两只掉在地上的手电筒也突然恢复,在地上投射出两条长长的光轨。 借着光亮,我看见李魄躺在矮台不远处的地上,手枪和一枚弹壳散落在他手旁。我急忙跑过去,蹲下身,试探他的鼻息和脉搏——还好,他三魂七魄都在,面色也无异常,应该只是晕了过去。 “李魄你醒醒,听得见我说话么?你醒醒……”他这种情况,人工呼吸不太合适,心肺复苏也派不上用场,我只得尽力摇晃他的胳膊,试图将他唤醒。 “嗯……”大概是我的剧烈摇晃大法起到了作用,又或者是他本来就身康体健,没过多久,他便醒转过来。 “你还好么,有哪里感觉不舒服,或者有哪里受伤了么?” “我没事,就是不太记得,刚刚怎么了,我是晕过去了?”李魄借着我的助力,踉跄地站起身,用手按揉着他的太阳穴,“我就记得,停电之后,好像有什么人靠过来,后来我开枪了,对,有——嘶,头好疼……” “头疼那就别想了,反正已经暂时安全了……”我一边安抚他,一边蹲下身,捡起了他的配枪。无论如何,这种危险的东西还是不要随便放在地上。 “幼宜你没什么事吧,刚才——” “我也晕过去了,醒过来就看见你也躺在地上。”我抢先一步回答。对于没法解释的事情,我决定还是撒个小谎。 “嗯”,李魄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怀疑。我猜想,现在他大脑里一定还是一片空白,许多条神经尚且没有重新连接,擦不出什么智慧的火花。“我叫端正带人过来,把关雪的尸体……” 他的话说到一半,突然停下来。我随着他的目光看去,烛火晃动间,原本停放女尸的矮台已空空无也——关琳琳的尸体不知在何时被女鬼带走,早就无处可寻。 真可恶。我在心里暗骂一声,最初以为只是一次简单寻人生意,没想到越来越复杂,现在又涉及上了其他天师和鬼物,恐怕一时间难以了结。 “看来这个废工厂比我想的更不简单”,李魄放下了准备打电话的手,再次匍匐在矮台之上,不知道又在搜寻些什么,“放在尸体下的衬布并没有新添明显褶皱,如果要把尸体拿起来,这很难做到。幼宜,刚刚停电的时候,你有注意到其他人在场,或者有其他异常么?” “人?没有没有……我都晕了我哪知道啊……”我说的也很准确啊,其他人是真没有,嚣张的女鬼打退了一位。 “也是”,李魄起身,眉宇间凝重不展,似乎并未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过了半晌,他突然笑了笑,露出一脸无奈的释然神色。“算了,幼宜,我们回去吧。” “啊?好……”我原本李魄会在此处操作一番,没想到他提出了返程的建议,着实让我惊讶。曹可案也好,关琳琳案也罢,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他最接近真相的一次。 不过回去也好,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刚刚那场勉强成功的拘魂制魄术,着实耗费了我许多体力。 我没再说什么,只是默默跟在他身后,从工厂二楼走廊原路返回。推开铁门,有清风吹到我们脸上,多少缓和了些心中烦闷。 雨不知何时停了。月影憧憧,寂静无声,几处水洼倒映着天空树影,万物仿佛置身水晶球中,时间也随之停止。 李魄一路都没有再说话,这突然来临的沉默令我措手不及,也令他的疲惫展露完全。他的眼眶通红,紧抿着嘴角,手里还拿着他那件被淋湿的外套——他似乎在想事情,思绪万端,我却无从猜测。 第三十一章 加个微信好友吧 大约一个小时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公寓。李魄在电梯中和我分别,我看着电子屏上的数字从七跳到八,才稍稍放下心来。真好,把自己当成永动机的警察同志终于肯回家休息了,我也能借着他的东风,松上一口气。 进了家门,我随手撕掉了粘在手指上的创口贴,里面的伤口已经愈合,指肉白嫩如常。实际上,这也可以被算作我“超能力”的一部分,但比起没有心跳没有脉搏,多少有些不值一提。 “滴”,我正在卧室换睡衣,床上的手机屏幕突然亮了一下,发出短暂的嗡鸣。是李魄发来的好友申请。 刚刚返程的时候,李魄一直没怎么说话,和我唯一一次交流就是要走了我的手机号,还顺便问了我的微信。 我赶忙通过了他的申请,他的微信头像是他自己穿警服的照片,看起来是同事给他拍的,照片里的李魄笑容洋溢,挺拔俊朗,就像我第一次在电梯里遇到他时那样。 照片果然具有欺骗性。要不是我跟他共事了几天,我绝对想不到照片里这个阳光大男孩,现实生活中是个喜怒一般不颜于色,需要反复揣摩的男人。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这样性格的人仿佛天生克我,在他面前时,我总感觉自己不够坦荡,连说话都硬气不起来。 “滴”,正在我自己剖析之际,李魄发过来一张警察招手的卡通表情包,算是和我问好。我点开这张画质粗糙,常流传于中老年人群聊风格的表情包合集,看到没几个下载量,估计是他们局内部交流的产物。 “这是你工作号?”我回了他一个猪头表情,等了几秒钟,还是忍不住打出了我的疑问。 “不是啊,我就一个微信号”,他很认真地回答。我实在想不到,这世界上真的有人热爱自己的工作到这种地步,连微信聊天全是警察元素。“你身体没什么不舒服吧,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我完全没问题了。” “你呢。” “你回来的路上看着不太好。” “没问题吧。” 相比李魄一段话把所以内容说完,我还是喜欢分条缕析,拆分成一句一句发给他。 过了好一会儿,他回给我三条六十秒语音方阵。我不禁翻个了白眼,我就是象征性地关心他一下,也不需要写个小作文给我吧。 我并没有直接听,而是先去盥洗间冲了个澡,回来之后看到他又发了个“晚安”给我,想必是没等到我的回复,兀自去睡了。 我一边涂润肤露一边听语音,他充满磁性的声音在电话另一头轻搔着我的耳膜,仿佛一滴草叶上的露水频频抖动,悬而未落。 “其实——其实今天是我考虑不周,我不应该带你贸然前往,而且也没能保护你……你真的没什么事吧,最好去医院做个检查,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联系……” “好好休息吧。等这个案子结束了,我请你吃饭。” 令我意外的是,李魄在语音里完全没有提及关琳琳,反而全是对我的歉疚和……关心?这个词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赶忙扼制住了自己的念头。 “晚安”,我回给他一个欢脱表情包,希望改善一下这古怪的暧昧气氛,但李魄没有再回复,属于两个人的聊天界面冷冷清清,我只好关上了微信。 原来他的沉默来源于我,这让我感到不好意思,甚至心虚。他肯定是以为我刚刚也昏迷过,从而心生歉疚——不愧是一心为民的好警察,始终要和群众站在一处。 这个想法的出现让我感到释然,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大不了下次我请他吃饭,不用搞得这么严肃。我大大咧咧地躺在床上,一边吃苹果一边玩新下载的恐怖推理游戏,好巧不巧的,游戏里也是个盗尸配婚的案子,这并不能让我放松下来。 曹可和关琳琳的脸不停在我脑海中盘旋,这让我无从分辨,究竟是冤魂残念驱使,还是我自己想知道真相。我从床上起来,跑到沙发旁翻看天师教材,在最后几页的知识拓展里,我看到了今天出现在工厂墙上的符箓。这种向恶鬼借力的法术,属于一支几近失传的天师流派。 我回忆起在工厂时女鬼对我说的,“你差点坏了我主人的好事”,看来她背后的所谓主人和出现在封伯村的天师,应该是同一个人。 这么说来,李魄的调查肯定会再度陷入危险。我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此时我已然深陷其中,无法全身而退。 坚定了这个念头,我便临时抱起佛脚,照着教材临摹学习了几个看起来很厉害的符箓画法,以备日后有不时之需。凌晨三点半,我根据回忆完成了魂穿后首次修禅筑基,有没有作用不说,反正可以内心充实地睡觉去了。 再次醒来已经日上三竿,不知道是不是睡前稍加修炼的缘故,这一觉并无噩梦缠身,起来只觉神清气爽。打开微信,并没有收到李魄新的回复,难免有些许失落。作为寡居之人,我的社交欲望很难得到满足,微信里只有三个好友,除了他就是房东阿姨,还有一个专门倒卖手机卡兼职办假证的网友。 “有没有什么新线索?”我发信息给李魄,按照他们的办事效率,应该早就有了进展。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回复我。“案子的事我会处理好。至于幼宜你,休息好最重要了。”他委婉地拒绝了我的问询。 为什么啊,我又没什么新的把柄落在他手上,怎么一夜之间就把我剔除在队伍外了呢。 “昨天还说我是顾问呢。” “怎么今天就变卦了。” 我义愤填膺地打字质问他,这个李魄,没见过案件背后天师与女鬼的险恶,怎么能少了我这个专业人士的保驾护航。 李魄并没有再做出回应,好像是铁了心不想让我参与,我也问不出什么所以然来,只得放弃。没办法,靠人不如靠己,大不了我自己调查—— 反正现在没人能看得见我。 第三十二章 鬼头侦探上线 如何能够快速有效地收集情报,是本次行动的关键。几分钟后,我飘到市公安局的楼下,玻璃幕墙反射着炽烈的太阳光线,有风吹动旗帜,却无法被我感受。 以我现在的状态,别说是拿到关琳琳案的详细资料,就连偷走李魄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甚至警官证都如探囊取物般简单,轻轻松松就可以实现。 我回忆着昨晚李魄带我进来的路线,从门卫大哥的眼皮底下飘过门禁,顺着楼梯一路向上,很快就到了他们刑警队的办公区域。令我意外的是,办公室里门可罗雀,只有几个面生的警察坐在其位置上办公,而我能叫出名字的,他们的位置上空空如也,似乎都出了外勤。 看来案件的确有了长足进展,至少有了突破方向,否则李魄也不会率全员出动。我先飘到郑端工位上,翻找却一无所获,只好向李魄的办公室进发。 轻松穿过副队长办公室的磨砂玻璃门,里面的布设和昨晚并无差别,依旧整洁,依旧老派,桌上的文竹盆栽尽其所能装点出一丝绿意,但又显得多余。李魄的桌面上除了电脑,没有任何办公相关;身后的书柜已经不见关于曹可案文件夹的踪影;抽屉上了锁,我能伸手进去摸索,却拿不出来任何东西——他这样做,不知道是为了防人还是防鬼,真是太难搞了。 但很快事情就有了转机,在我即将放弃之际,我意外碰上了李魄桌面的无线鼠标,电脑屏幕随之亮起,吓得我一身虚汗。 屏幕上是关雪的身份证照片,身份证号和家庭住址一应俱全,师祖保佑,这是昨晚李魄给我看过的,一定是因为他忘记关电脑,才给了我可乘之机。 我背诵了几遍关琳琳的身份证号——虽然好像没什么用处——然后又默默记下了她的家庭住址,“锦绣花园A区18号楼801”。 锦绣花园,我听过这个小区,在城市三环之外,距离我租住的公寓不算太远,但格局截然不同。这个小区之所以驰名,并不是凭靠其良好的居住环境,也不是因为锦绣集团这一专注于中高档房产开发的开发商,而是因为“锦绣花园”四个字常年出现在各种桃色八卦和绯闻的语境里,继而被坊间戏称为“二奶小区”、“小三小区”、“外围小区”。 那么今天就从关琳琳的住所查起吧,我从公安局大楼出来,找了一班直通锦绣花园的公交车,飘飘忽忽地上了车,并不需要买票。其实做鬼蛮好,除了不能吃饭睡觉还有点孤独,大部分时间都很自由,甚至可以称之为“超越自身的自由”。 幸亏现在是下午时间,公交车上人并不多,大爷大妈们安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并不吵闹。七八站过后,我从银行门口下了车,马路对面就是传说中的锦绣花园小区,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一栋栋小高层之间,用浅橡木栈道连接,旁边铺满散碎的鹅卵石,再配上花团锦簇的灌木,试图以此营造一种田园牧歌情调。小区中心是典雅别致的人工景观,低矮的假山上有水幕垂帘,溪水环绕,汇入不远处的小型人工湖中。 这个小区开发商的确花了不少心思,难怪这儿的房租比附近高出一倍不止。我挨栋楼察看楼号,迎面遇到不少亭亭玉立、体态婀娜的漂亮女人,表现着不同阶段的风韵,但有同样的富态与精致。 在十八号楼楼下,停着一辆警车,旁边还停着李魄那辆越野车,对此我再熟悉不过了。看来李魄他们也在关雪家里,我并没有错过太多内容。 果然不出我所料,上了八层,801室门庭大开,门口拉了黄色警戒线,旁边站着一个值守的警员。房间里隐约传来男人间的交谈,以及闪光灯的咔嚓声。 “……任何细节都不能错过……”说话人正是李魄。我进屋的时候,他正站在厅里指挥着负责拍摄证物的警员。 他穿着一件没有图案的灰色长袖卫衣,牛仔裤裤脚微卷,帆布鞋外规矩地套着白色鞋套。他的穿着打扮算不上时尚潮流,但或许是因为他自身的缘故,一切都显得熨帖且舒服。 “对可疑区域进行长曝光拍摄”,他丝毫没有察觉我的视奸,而是专注于靠近厨房地板上的一块不明污迹,左手接过郑端递给他的一个类似发胶的压力罐,在污迹处喷洒黄色粉末。 我知道这个,许多刑侦作品里都会提到的鲁米诺试剂,据说能够和残留的血红素发生反应,在长时间曝光下散发出蓝紫色荧光。我不明白其中的化学反应,又是第一次亲眼目睹,难免觉得它神奇。 “并没有反应,也没有强行入室和缠斗挣扎痕迹。这一切未免太平静了”,李魄从警员手里接过相机看了一眼,眉头微微皱起,片刻后又舒展开来,打开一直放在他口袋里的、我肖想已久的笔记本,“但还不能排除这里是案发第一现场的可能。关雪致死原因是她体内大量米达挫仑注射液所导致的呼吸骤停与心脏骤停,所以不能排除熟人入室,乘其不备注射的可能……” “老大,你说的倒是对,咱能不能先去吃个饭,这都快两点了,哥几个午饭还没吃呢”,郑端摘了手套,双手叉腰打了个哈气,飘在他旁边的我清楚听到了他肚子里传来的“咕噜”声。 李魄并没有直接答应他,而是盯着手里的本子沉默不语,我费力飘到他身后,想看看他神秘本子里的珍贵内容。结果,他只是在接下去的空白页上写了“账单”和“米达挫仑”两个词,我也不明白他的脑回路。 “行,暂时收队,我请你们吃饭”,李魄把笔记本重新揣回口袋,招呼郑端和其他几个还在搜证的警员,然后率先出门摘了鞋套,嘱托在门口值守的那个同志,“辛苦你了小赵,等下给你带饭上来。要是有可疑人员出现打电话给我。” 出现的可疑人员,不就是我嘛。我飘在关琳琳公寓的客厅,目送李魄和他的手下离开——接下来,就是鬼头侦探赵幼宜的探案时间了。 第三十三章 极限搜证 李魄一行人的脚步声逐渐在走廊里消失,我才把注意力从他们身上转移到关琳琳的公寓。房间里的装潢的确配得上这个小区的定位,室内明亮且宽敞,软装细节展示着房间主人对奢侈生活近乎极致的迷恋。 很显然,李魄已经带人对房间进行了彻底的搜查,但并未破坏其内部一以贯之的小资品味,或者说,它本身就很难撼动。房间里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植物,精心摆放在窗边或是架子上,在地板投射错综复杂的光影。我惊讶于关琳琳有如此饲养绿植的本领,走进观赏,才发现净是些以假乱真的塑料盆栽。 关琳琳公寓是完全开放结构,开放的浴室,开放的厨房,客厅并不大,简单摆放着一张奶白色真皮沙发,配套玻璃茶几,以及令人瞩目的摆满各式高跟鞋的亚克力鞋架。 客厅与卧室之间用一扇日式屏风作为格挡,上面画着某种浮世绘图案,让我想起了她工作的夜总会的门帘。相比客厅的简单空旷,她的卧室就丰富多彩了很多。同样奶白色的水床放在卧室最显眼的位置,背后墙上挂着几副叫不上名字但又眼熟的欧洲抽象画复印品,床头柜摆着陶瓷花瓶,里面一簇黄玫瑰倒是真的,不过已经枯萎。 人一旦有了钱,就会喜欢附庸风雅,无论她的钱是不是真的,也无论那风雅是不是真的。我忽略过床头不远处一个可以推拉的小型书架,里面摆满关于人际交往和理财方面的书,似乎很久没人翻动,上面落了一层薄灰。这些书对于关琳琳的意义,就像她珍爱的珠宝和皮草,都是随时可以穿戴或脱下的价格标签。 我一层层翻找她衣橱里的衣服,专心摸索过她的内衣吊带和不同材质的连衣裙,仿佛还能闻到她的味道。接着我飘到她的床铺旁,她的被褥褶皱,床垫也移了位置,想必李魄已经带人搜查过床下面了。 必须承认,这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公寓,虽然它可能见证了关琳琳和她的金主以及一些顾客建立在利益关系上的鱼水之欢,但公寓本身仍旧舒适,象征着富足和安定。我甚至会想,关琳琳死了,下一个居住在这儿的人会是谁,会怎样覆盖上一个女人的踪迹,然后拿着谁的钱,继续经营自己容易破碎的生活。 关琳琳的梳妆台在靠近窗户的位置,上面整齐摆放了许多大牌口红,眼影盘和其他价值不菲的护肤品,种类繁多,看来她很舍得为自己的美貌花钱。另一边放着一些药瓶,大部分都是维生素和长期避孕药,还有半瓶米达挫仑片,旁边放了一个黄色号码牌,应该是警察同志重点关注的物证。 梳妆台下面有两只抽屉,有上锁的痕迹,不过已经被李魄他们强行打开,精致的小锁头可怜巴巴地挂在上面。我逐个打开查看,上面的抽屉里全是些首饰盒子,靠外面的盒子大多由法兰绒材质外包,里面装着各色耳环,纯金纯银的项链,镶嵌宝石的戒指,还有几条近年来被炒的很热的水晶手镯。而那些被放在里面的,想必是不被常用到,或者已经不需要了,比如几条看起来就很假的珍珠项链,还有一个有些年头的象牙护身牌。 关琳琳已经死了,我不知道这些首饰珠宝该由谁继承,或许不久之后,她的父母会从郊县赶来,得知她的尸体仍不见踪影,只能带回她的那些珠宝,当作她璀璨的遗产。 下面的那格抽屉里,放着一些散碎且重要的物件,比如租房合同,备用钥匙,还有一些接受汇款的流水单。除此之外,还放着一摞厚厚的发票,了解并且保留自己的消费痕迹,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习惯。 我一张一张察看这些发票,它们都属于近三个月,包括外卖账单、网购记录、医美发票和购物小票,通过它们,可以粗略推算出关琳琳近三个月的行动轨迹。看着看着,几张来自同一个美甲店的发票引起了我的注意。发票抬头上写着“贝壳美甲”,她消费过的服务项目包括“美甲”“美睫”还有一个“秘法按摩服务”,下面的红章有些古怪,印迹不像出自工业产物,反而像自己雕刻的私章。 发票显示,关琳琳最后一次去这家贝壳美甲店是在十天前,购买了价值388的“新款磨砂甲”服务。再上一次是大约二十二天前,她消费了双份的“秘法按摩服务”,显然是有人陪同。我突然想了关琳琳找我的那天晚上,她曾不经意提及,她经常约着曹可一起做头发做指甲——这么说来,曹可应该也光顾过这家美甲店。 这是个很重要的发现,我又读了几遍美甲店的名字,生怕自己大意忘记。做鬼的麻烦事,就是没办法一直使用手机,或者哪怕像李魄那样随手带了笔记本——做鬼只能靠自己的脑子。 我又查看了关琳琳公寓的厨房和浴室,发现奶白色浴帘后面放着一个明显使用过的猫砂盆,说明这里曾经养过一只猫,但已经不知道上哪儿去了。 就在我以为自己基本完成探索时,浴室镜前摆放着的一个小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它是个陶瓷女孩,身上色彩浓郁,线条笔触简单,稍不注意,就会以为是某次少数民族乡旅行的纪念品。但这正是这个原因,把它放在现代化极简风格的浴室就会显得异常突兀,甚至可以说格格不入。 我把瓷人拿起来,晃了晃,上下颠倒一番,注意到它的底部似乎有一个薄薄的橡胶塞,类似于老式储蓄罐。把橡胶塞抠下,里面掉出来一张卷曲着的纸条,白色草莎纸材质,上面画着符箓。 这个符我认得,是专门收集女人身上阴气用以修炼的符箓,只有那些钻研旁门左道的天师才会使用。鬼魅之物想要增进功力,可以吸食人的精气,也可以通过依附私生活淫乱女人,增加自身修行。 看来过去一段时间里,关琳琳都在为某个鬼物提供贡品,而这间充满欢爱的公寓,正是滋生悲剧的温床。 我用两指捏住这张符箓,口中念念有词,只见纸条突然烧起纯蓝色的火焰,在洗手池里化为灰烬。我把水龙头打开,借水流把灰烬冲刷干净,刚关好水龙头就听见外面传来李魄和门口值守警员的交谈,看来他们吃饭回来了。 我赶忙塞上橡胶塞,把瓷人重新摆好,然后飘在半空中,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成果。 这个李魄,一定想不到,我不仅要继续追查关琳琳的死,而且趁着他吃饭的功夫,就赶上了他的进度,把这里彻底搜查过了。 等我有了新的进展,也不和你分享,略。我飘到李魄旁边,看着他神情严肃地将部分证物装进证物袋里,忍不住朝他翻了个白眼。 第三十四章 贝壳美甲店(上) 晚上七点刚过,许多社畜仍奋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而我已经回家换好衣服,坐上了一家心仪很久的西餐厅的窗边扶手椅。 鉴于最近几天的晚饭都被李魄承包,我难得攒了些钱,来放纵自己大快朵颐的欲望。这家西餐厅主打正宗英伦风情,完美用餐体验,装修风格内敛奢华,有些上世纪撒切尔夫人上台后英国经济欣欣向荣的味道。可能因为风格独特的缘故,使得这里餐厅常年位居美食点评排行榜前三名,也一直在我被种草的心愿单里。 实际上,我今天之所以能狠下心来决定到此用餐,主要是因为贝壳美甲店就在这家餐厅附近。我越调查,越感觉自己正在接近某种秘密的核心,一切真相的碎片都已散落眼前,只需我亲手将其拼凑。这种悬而未决的刺激,令我紧张且兴奋,令我能够原谅自己日渐干瘪的钱包。 我看了会儿全英文菜单,用手机翻译了几个超纲词汇,然后谨慎地招呼侍者过来点餐。幸好服务生不是原装进口的,否则我还得被迫展示自己蹩脚的英语口语。 “我要,嗯,一份烤翅,一份番茄意面,再加……来一壶红茶好了。” “不好意思小姐,我们的红茶一般都是在下午茶时间提供,况且红茶一般用以提神,现在已经晚上七点多了。”侍者认真记录下我的需求,听说我要红茶后,态度妥帖地停下笔。 “没关系,如果现在还提供的话,请帮我点一壶。我晚上还有工作。”我倒是也想下午来,这不是条件不允许嘛。 “好的,没问题。女士您稍等。”侍者没再提出反对意见,只是帮我整理好餐具,收起菜单,利落地鞠躬离开。这家店真不错,至少从服务生素质就能看出来,对待我这种不点牛排龙虾葡萄酒的穷酸顾客,他依然表现出尊敬与周到,而非某种资本鄙视链里提倡的目中无人。 由于餐食简单,鸡翅意面很快就上了桌,侍者还送来一枝新鲜的玫瑰花,插到我桌面上的锡制花瓶里。我喜欢这种吃饭的氛围,鲜花,蜡烛,爵士乐和身下那张有些年头的、臀部已被磨得发亮的黑色扶手椅,人们在一种浓烈的甜蜜和轻松中亲密交谈,哪怕只是观望,我也能感觉到人间久违的幸福。 吃光我的鸡翅和意面,我心满意足地舔了舔手指,擦干净嘴唇。接着我拿出手机,一边喝茶一边在点评软件上浏览关于“贝壳美甲店”的内容。这还真是家神秘的店铺,评论区两极分化严重,一部分抱怨“营业时间不定服务全靠缘分”、“团了券被告知不提供服务”、“店员难以沟通”;另一部分却截然相反,由许多自称熟客的用户留下满篇溢美之辞。 通过翻越大量评论,我总结出这家美甲店几个特殊之处。首先,它营业时间不固定,也不接受提前预约,但考虑到关琳琳的发票记录,不排除它的营业时间有某种神秘规律可循。其次,很多评论中都提到了效果显著的“秘法按摩服务”,但又统一口径不做详细描述,似乎秘不外宣。 最后一点,我注意到不同时间段的评论里提及的美甲师称呼各不相同,半年前基本是“小雨”,三个月前大多是“莎莎”,最近一条评论是今天下午,里面写着“之前来都找莎莎,不过听说莎莎离职了。今天给我服务的是新来的美甲师阿玉,没想到技术一样好”。 一个美甲店不至于竞争这么激烈吧,三个月就换一次美甲师,这未免过于残酷,除非——我没再继续想下去,伸手又倒了一杯红茶,很快鼻腔中就弥漫着一种沁人心脾的芳香,冲散了乱七八糟的念头。我突然明白了《傲慢与偏见》中说的,“绵绵细雨中散步回来,一杯热茶所提供的温馨美妙难以形容”,它的确是身心很好的慰藉。 正想着,突然有雨点拍在西餐厅的通透玻璃上,像生长在冰中的裂痕。秋天的雨总是来的频繁,又不讲道理。索性只是小雨,我从包里拿出雨伞,又叫来服务生付了账,撑伞向贝壳美甲店走去。 根据导航显示,我与目的地间直线距离只有不到三百米,但由于路况原因,必须要绕远至少十分钟的路程。细密的雨丝在天地间织起一张灰蒙蒙的幔帐,但雨伞给了我安全感,令我能够从容地穿过大街小巷。 美甲店在一处居民区内,由老旧一楼改造而成,没有招牌,只是在房间玻璃上用红胶带贴出“贝壳”字样,里面火光通明。这种上世纪末流行过的商铺风格,未免太过老派了。 楼道里没有灯,我只好借着手机的光亮,硬着头皮摸黑进去。左手边那扇门是通向美甲店的,此时房门半开,外面垂着一层防蚊虫的淡粉色纱帘,以至于屋内布景也是模糊的粉红色。 “请问有人在么”,怎么说呢,我以为关琳琳会选择的美甲店哪怕不奢华,至少应该明亮宽敞,无论如何也不会是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小门店。 房门里并没有人回应我,隐隐约约传来怀旧老歌的声响,一听就知道不是这个年代的产物。我只得自己掀开门帘,推门进去。 “请问这里是贝壳美甲店吧?”我再次询问,但很快,眼前的陈设就回答了我的问题。客厅里还算整洁,中间摆着一张条桌,铺着淡绿色碎花桌布,上面放着一盏光线充足的老式台灯。桌子后面是一整面墙的玻璃橱柜,里面放着各式各样的指甲油和美甲素材,尽力彰显出这家店铺的专业。 “稍等一下”,我兀自走向条桌旁的塑料板凳,刚一落座,隔着又一重门帘就听见屋里传来女人的回应,本来是温柔动情的声音,此时却过分低哑,仿佛被故意拿捏着,我只感到熟悉,又想不起出处。 “好嘞”,我继续环顾四周,看到桌上摆放着一摞美甲选版用的甲片,不但工艺精致,配色也令人舒服喜欢,看来这小店还真有些水平。不远处有个靠背破洞的皮沙发,上面放着几本时尚杂志,书页翻卷,已经不再时尚了。 我想把书拿来看看,突然从屋里传来一阵窸窣的脚步声,过了一会儿,白色门帘掀开,从屋里走出一个戴着黑色墨镜和口罩、完全遮挡住五官的女人,毫无疑问的,我被眼前这个“全副武装”的女人吓了一跳。 “欢迎来到贝壳美甲店,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第三十五章 贝壳美甲店(下) “在网上看到的……想来做个美甲。许是因为眼前女人的古怪打扮,我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起来。 “没问题,想做成什么样子?”女人兀自坐在条桌后面,整理她的美甲工具,似乎并不在意我的惊讶。 “最便宜的就行,多少钱啊,有没有团购价?”这不是我有意刻画我的消费者形象,而是本身就捉襟见肘,在探究真相的正道上也必须精打细算。 “最便宜的58,这几张色版上的款式可以选”,她递过来两张色卡,其中的颜色要么艳丽要么寡淡,并不讨人喜欢。我注意到她手上戴着医用胶皮手套。 “我看还有388的,能看下嘛”,虽然不在我得考虑范围,但我还是想看看关琳琳的审美。她点点头,从桌下拿出一个精致的皮夹子,打开就是两面美甲色卡。这个价位的美甲种类繁多,或是华贵或是清新,总之充满艺术品味,完全不是几个58能够媲美。 “算了,就要58的吧,做这个豆沙粉”,我指了指58色版第二排最右边的颜色,感觉只有这个颜色,能勉强称得上是遍地鸡毛中的一簇凤尾。“现在就开始?” “把手伸过来放好”,她示意我把手放到手枕上,接着就牵起我的右手,开始用工具修剪指甲。她的手很凉,隔着手套也能感觉到,这很不寻常。 “虽然门面不大,但五脏俱全。这是你自己的店吧”,见她开始工作,我也开始了自己的曲线式问询计划。 “不是我的。” “那看你手法这么熟练,一定在这儿干挺久了”,我不在意她的惜字如金,继续排布我的话术,“这店看装潢应该也有些年头了。” “我今天第一天来上班,之间的美甲师辞职了”,她说话很慢,声音浑浊,像坏掉的卡带。 “难怪呢,我还在想今天怎么不是莎莎在这儿,原来她辞职了。” “你之前来过?”她意外地很快回应,让她本就奇怪的语调更加变形。 “没有,我没来过”,我紧紧盯着眼前女人的手,看着她用指甲锉将我的指甲锉成饱满的方圆形,又把豆沙色的甲油涂在上面。我在等待的,是她接下来那个反应。“你知道关琳琳么,她是你们这儿的熟客,总来,给我推荐几次过莎莎。” 不出所料,她听到关琳琳的名字肩膀颤动了一下,像蝴蝶振翅,虽然轻微且短暂,还是被我捕捉到了。 “不好意思,我没听说过这个人”,女人矢口否认,但此时她的回答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她继续为我的指甲上色,反复提醒我照灯,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店员那样勤恳。但我已经认定,身处这家店,眼前这个人,都与关琳琳与曹可的死脱不了干系。 “哦,我还以为你们也会认识,无所谓啦”,右手指甲已经封好了层,我拿到眼前自己端详,指甲边缘整齐,颜色也饱满,在这个价位没什么好挑剔的。“姐姐,我总感觉你特别熟悉,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啊。” “大晚上的没啥人,也没啥防晒效果,你把墨镜口罩拿下来呗。” 对面这个叫阿玉的美甲师为我左手指甲封好层,示意我最后照灯,然后收拾起桌面散落的工具。“我有病,怕吓到客人。” 她伸手的动作露出一小块手套下面的皮肤,我注意到她的手腕纸一般苍白,没有丝毫血色。 “嗯,那个,指甲还挺好看的……”我觉得自己应该继续追问,可是又实在没什么强人所难的天赋,赶在她下逐客令之前,我必须想出个新的能留下来的由头,以便我的侦察大计能够继续开展。我假意在包里翻找手机,脑子里拼命回忆着最近看的那部惊悚片,里面有个话多的主角总能不合时宜地抛出社交话题,值得我这种不善交际的鬼多多学习。对了,他最后有没有逃出去来着,怕不是话最多死得最快吧…… “对了,要不要体验一下我们店的秘法按摩,能够疏通经络,运行气血。小姐你是新客,我给你打个折扣。”正在我绞尽脑汁之际,她没有一丝温度的声音幽幽响起,像一根缠绕而来的老藤,充满诱惑,又不容拒绝。 “好啊,那麻烦你了”,我明知其中有诈,嘴上还是很痛快地答应了。她突然的提议令我兴奋,这不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嘛。 根据之前的调查显示,“秘法按摩”应该是只向店内熟客提供的,关琳琳生前就尤其偏爱这项服务,想必能从其中获知与她死亡相关的重要线索。但令我没想到的是,我第一次来就“有幸”体验这种服务,真可谓是吉鬼自有天佑。 “那你跟我进来吧。”女人说着起身关上店门,引我向里间走去,“天色已经晚了,应该没什么客人来,咱们关上门安全些。” 下午刚画好的符箓还揣在口袋,我自然不在乎其中的猫腻。就像电影演到最后二十分钟时,真相呼之欲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一种酣战前的紧张刺激着我的神经。 阿玉率先一步掀开白色门帘,我紧随其后进了屋。这是一个狭窄封闭的房间,像临时用隔板搭建出来的那样,没有窗,致使房间中充斥着一股潮湿的霉味,久久不能挥散。房间靠里摆放着一张床,四脚支地,中间略有凹陷,看上去高而松软。床边立着一个可推拉的三层工作台,上面零零散散是各种类似精油的小玻璃瓶、用过或没用过的一次性手套、杯状香薰蜡烛以及被放在最下面一层的、我刚在关琳琳家看到过的同款陶瓷人偶——我的证据清单上又增加了一条。 “躺在床上就好,接下来我会把灯关上,你只需要闭上眼睛,放松精神。”女人示意我躺下,在我脖子下面塞了一个颈枕,接着坐在床边的圆凳上,点起蜡烛。 我配合地闭上眼睛,很快,我闻到空气中闯入了一种新的味道,馨香中混杂着油的肥腻,起先绵软香甜,过不多时,枯槎之气又粗烈如焚松桧,令我呼吸愈发困难。不知怎得,我在黑暗中隐约看见重峦叠嶂、藤蔓滋长,山海间晶莹剔透,犹入佛国仙境。 我感觉到一双冰冷的手慢慢抚摸我的脖颈,动作轻柔又充满暗示性,仿佛一条海蛇游曳在我的每一寸肌肤。或许是力度得当,又或许是我掉以轻心,恍惚间,身上这双手变成了一条丝带、一缕烟雾、一阵寒冬腊月里吹过来的冷气,似乎完全感觉不出它的存在。 眼前仙境变换,光斑闪烁,镜头猛然一转,我看见曹可、看见关琳琳,看见她们站在一口水井旁,面无表情地向我招手,又依次投入水中—— 下一个,仿佛轮到了我。 第三十六章 灵魂深井 香气越发厚重肥腻,牵引着身体脱离我控制,不由自主地向水井旁走去。井中漆黑一片,隐约能看见波纹泛起的华光,像鱼肚白鳞,从黑暗中一闪而过。 我想说话,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深不可测的黑暗中暗流涌动,似乎在向我发出某种邀请。我觉得我应该醒过来,从未知之中,从荒诞之中,但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迫使我必须低头凝视深井,我本能地恐惧,本能地想要逃离,却无济于事。 “赵幼宜,是你么?”在我精神挣扎之际,洞黑的井中水流不知何时汇聚并且呈现色彩,在波纹的滤镜下,一些褶皱的图景渐渐清晰。我看到了赵幼宜,没错,井中的人正是我自己,年轻一点的,更年轻一点的,它们幻灯片一般急速播放,遥远且陌生。 那时候我还活着,也曾经意气风发,鲜衣怒马,盲目且笃定地相信着死亡离我太过遥远,并享受着自己不需支付任何报酬的灿烂青春。在深井的另一端,我看到自己蹒跚学步的样子,看到高考结束后和闺蜜的短暂旅行,看到大学毕业那天我和最好的朋友一起扔学士帽微笑拍照,然后把酒言欢直到深夜——这都是我再也回不去的瞬间,甚至可以说,是被我永远遗失的瞬间。我想念那些平静平淡哪怕是失望失意的日子,不知怎得,活的欲望前所未有的强烈,仿佛投入眼前的生门,我就能够重新拥抱过去那种花团锦簇的生活。 我感觉身体中有什么东西正在挣脱,一种无形且荒蛮的力量呼之欲出,想要逃离我的身体,瀑布般急切地落入井中。借着被抽离和撕裂的疼痛,我只能用双手撑住井口,避免自己毫无征兆地下坠。 难道我又要再死一次么?我回忆起自己上次死亡的瞬间,回忆那种短暂并且剧烈的痛感和死后的样子,然后这个念头被无限放大,越发清楚和真实。那并不再令我恐惧,而是长久的空虚、无奈和失落,我只能被动等待着所有一切从我身上再度剥落,再重新流回井中。 就在我的痛苦即将达到极限时,那些无形的力量像是受到某种阻力,无法继续下坠,也禁不住再度撕扯,只好重新缩回到我的身体。它们像被皮筋操控着的弹珠,从弹性极限位置生硬弹回,从而,一种失去语言的痛感袭击了我的身体——也正因为剧痛,我从无意识中清醒过来。 视线模糊间,我看到一双惨白纤细的手在我胸前摩挲,借烛火发出隐约的荧光。我忍着身体剧痛,用力抓住她的手腕,另一只手撑床坐起身。就像在鬼门关又走了一遭,重返人间,我对于此时屋内甜腻浑浊的香气感到恶心,只能焦虑地大口喘气。 阿玉不知什么时候摘下了她的手套,此时她急于抽手,我却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用右手死死将她钳住。烛光摇曳中,我看清了她食指上戴着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银质戒托中镶着宝石,此刻显得流光溢彩。这是关琳琳一直戴的那枚戒指。 莫非——我一时错神,竟被阿玉挣脱了牵制,当我再想拉住她的手,被她灵巧地躲闪开来。我再向靠近,她已推翻了凳子后退,与我拉开了半米远的距离。 “阿玉,不,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叫你关琳琳?”顷刻间,太多问题涌入我的脑海,我只得先断断续续说出我的猜测,“或者说,我应该叫你关琳琳的尸体。” 结合在废旧工厂时发现的符箓、阵法以及眼前这枚戒指,我有理由相信,那晚袭击我和李魄的女鬼,此刻正附身在关琳琳的尸体上,为我做了美甲,又差点置我于死地。 女人没有正面回复我,只是慢慢摘下墨镜和口罩,然后抬头幽幽得瞪着我。秘密背后的确是关琳琳的脸,她依然美丽,虽然一息无存,却反倒比她生前骄纵或是搔首弄姿时更加美丽。她的皮肤白得瘆人,两片精致的嘴唇有很美的衷情,却再也说不出那些甜蜜的话语。此刻的她不像是一具尸体,反而更像一个精致傀儡。 “要不是你认识她,我也不用戴这些东西,来掩盖这具身体的美貌”,之前那个低哑的女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声音尖利刺耳,我在废旧工厂时就已经领教过了。“谁让我一具身体只能用三个月呢,有什么办法,你说是不是。”在女鬼的依附下,关琳琳的尸体逐渐有了些活人的神色,她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脸,眼中却是幽怨与狠毒。 “所以我一进来你就认出我了?”我还以为上次黑灯瞎火,我没看清她,她也没看清我呢。 “嘶——你的味道,甜美的天师味道,我怎么会忘记呢——”她提到我的时候,特意伸出舌头舔了舔手指,双眼通红,很贪婪的样子。作为一个天师,被恶鬼评价为甜美,也不知道应不应该高兴。“但没想到,你不仅没有精气可以吸食,还能逃过灵魂深井——你的魂魄不见了——” 虽然不知道她口中的井究竟是什么把戏,但一想到刚才纷至沓来的幻觉与真实可感的强烈疼痛,我还是心有余悸。如果刚刚一不小心被那口井吸食,想必我现在也不能站在这儿了。 “你这个恶鬼,害人性命,夺人尸骨……”还妄图吃了我——今天必须行我们天师一脉的正道,将其擒拿归案。我摸出口袋中准备好的一摞黄符,抽出其中一张开始做法,“……此等伤天害理,还不乖乖束手就擒。” “就你那点能耐,我又不是没见识过”,女鬼借关琳琳的脸露出嘲讽神色,双手手指弯曲抬高,一团绿色的烟雾从她手指间逐渐显现。随着她的动作,房间里凭空刮来一阵强风,烛火摇曳,桌上的瓶瓶罐罐叮当作响。 “喂——”,我业务水平最近也是有所提高的好不好,再者说,上次虽然没把你拘押住,好歹也让你负了伤,真是记吃不记打。我掐诀念咒,捏着黄符打向关琳琳,没想到她手中绿光一闪,轻而易举将符箓撕成了碎片。随即,那团伴有恶臭的烟雾直扑向我,我躲闪不及,硬接了一招。 我撑着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强忍住剧烈地眩晕感,扔出了另一张符箓。 三五张下来,黄符碎片遍地都是,我好像还没找到最适用的那张。师祖保佑,虽然我有幸躲过了女鬼此后的几番法术伤害,但照这样下去,我肯定又得死上一次了。看着越来越近的关琳琳,她手中的烟雾蜿蜒盘旋成一条青色巨蟒,向我嘶嘶吐着信子。 最后一张符箓一定要对啊。 我捏着手里仅剩的那张宝贝符文,报着孤注一掷的决心,掐诀念咒。 “临兵斗者解列阵在前——” 第三十七章 你来晚了 掏出自己压箱底的本领,果真起了作用。随着我咒诀念出,一道金光随着符箓飞驰而去,冲过关琳琳乌烟瘴气的招式,直直拍在她额头正中。随即,一道白光被打出她身体里,轻飘飘地升腾,像氤氲在香炉上的、无处化形的烟雾。 关琳琳的尸体倒在地上,而背后那团白雾则不停扭曲变化,发出仿佛中有数人受难的呻吟声。那声音尖利刺耳,苦不堪言,像原始战争中带有攻击性的芒刺,刺激着我的耳膜。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户人家在杀猪,我还是赶紧收拾残局,以免居委会大妈找上门来。 想到这里,我赶紧食指相合,对着符箓集中精力,以增强它的力量。 “收”,话音刚落,符咒中金光愈升,以至于我都看不真切其中所以,直到光芒收敛,半空中已经干干净净,看不出一点鬼怪的踪影。 我赶忙过去查看,只见关琳琳的尸体硬挺地倒在地上,没了女鬼在背后加持,她的尸体瞬间生出了大量尸斑和腐坏的痕迹,静止的美丽也不复存在。黄符还在她额头之上,我把它取下来,小心翼翼地放回衣服口袋。接着我打开灯,吹熄那香气扰人的香薰蜡烛,简单收拾了散落遍地的符箓碎片。 驱鬼除怪是我们天师的责任,至于尸体和这家美甲店的后续处理工作,我显然力不从心。我犹豫着要不要打电话叫李魄过来收拾残局,又觉得自己这个刚被踢出队伍的“顾问”出现在这儿很不合时宜,怎么看都像在“贼喊捉贼”。 为了避免他又无中生有,我决定一走了之。我认真地搜查了一遍屋里屋外,确认“犯罪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与我相关的线索指向,也没有带走其他任何东西。最难缠的法术攻击部分已经被我解决掉了,接下来谋杀也好,盗卖尸体也好,都属于唯物论范畴,就交给警察同志们提升业绩吧。 我用纸巾擦除了美甲台上我可能留下的痕迹,体贴地关了灯,夜色映衬下窗户上的“贝壳”二字突兀又丑陋,像一个即将破碎的怀旧梦。我借着一点点月华缓缓摸到房门的位置,正准备开门,突然听见另一端传来一阵轻微的摩擦声,或许是有夜晚加持,这本不明显的声音在夜色中竟被无限被放大,令我轻而易举将其捕捉。 门外有人。我不知道来者是谁,目的何为,但我能够肯定,我们之间这扇门让我们前所未有地亲密起来——我能够判断他脚步移动时的落脚位置,我甚至能感受到,他此刻也贴在门上,尽力察觉着屋内我的一举一动。 刚把女鬼囚禁在我怀中的符箓里,她的天师主人不会这么快就找上门了吧。我现在两手空空,符咒用尽,只能硬着头皮摸上门把手把门打开,争取赢在出其不意。 几乎同一时刻,门外的黑影猛烈闪动,当我搞清楚情况时,只见比夜色更缄默的枪口正对着我的额头,冷硬且不容拒绝。 “怎么是你?”枪口背后的男人先认出了我,随即放下枪,语气里是掩盖不住的惊讶和迷惑,连声音都微微颤抖起来。 我这才看清楚,原来刚刚和我隔着门演悬疑哑剧的另一位演员,正是我阴魂不散的邻居李魄。 “怎么是你?”我还在枪口指头的惊吓中,心里又急又气,脱口而出和他同样的问题。 “我作为一名警察,跟随线索牵引来到这儿,应该很正常吧”,李魄确定门里只有我一个人,然后把配枪别回枪套,进屋打开灯。应该是他按错了的缘故,不仅房里灯泡亮了,旁边的老式风扇也开始吱吱嘎嘎地旋转,搅起屋顶的薄灰。他只得回身重新关好风扇,嘴角紧抿,看起来无奈又沮丧。 “我来这儿,应该也很正……”心虚如此,我说了一半的话又咽回了肚子,李魄倒是不着急我的回答,反而仔细查看着屋内布景。既然一时间找不到合理的解释,还是先岔开话题为妙,“警察同志,关琳琳的尸体在房间里,你要不要去看一下。” “哦?”显然,这个提议引起了李魄对我的关注,他看了我一眼,眸子里闪过惊喜的光亮,令他整个人看起来不再那么阴郁。接着他走进我刚刚“战斗”过的房间,我紧随其后,在他旁边蹲下。 “的确是关琳琳的尸体”,李魄粗略查看了尸表情况,又用戴上手套的手触摸一番,站起身来,“尸体尸表温度过低,应该是被冷藏存放过。但现在却在地上,赵幼宜,你移动过她的尸体么?”我以为他在自言自语,没想到李魄突然点了我的名字,叫我回答问题。 “我不知道,她一直在地上吧……”对不起,我是个弄虚作假的后进生。 “你什么时候来的?”似乎我的答案已经没有参考价值,他打断我的话,站起身一边环顾四周,一边向我抛出新的问题,“你最好把今晚在这里的事情都解释一遍。”他的措辞正经且严肃,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好像有点生气。 “是这样的,你白天不是拒绝了我继续参与关琳琳案嘛,我就想着自己调查,万一能帮上你呢对吧……然后我想起来关琳琳生前和我说过,说她经常来这儿做美甲,当然,只是随口一提那种,我就想着过来看看,没想到这儿开着门,还在屋里发现了她的尸体。”不管李魄信不信,总之我要避重就轻地叙述故事经过,让一切看起来偶然且平庸。 “我怎么知道你们警察这么厉害,早知道就不自己来了。”我说罢拍了拍胸口,强压下胃里翻江倒海的恶心。刚刚古怪香薰的味道令我头昏脑胀,再加上女鬼口中所谓“灵魂深井”的摧残折磨,说我现在元气大伤也不为过。 “你来得太晚了。”想到这里,我居然有点委屈。 “知道了”,不知是不是我的真情流露了作用,李魄没有继续发作,也没有继续向我问话,只是拿出手机发信息,似乎在调集人手。这样的态度令我摸不着头脑,但又不是第一次了,我发觉自己已经习惯了他忽冷忽热的态度,也习惯了他对我的无端猜疑和盲目信任。 “你先别走,等下跟我回局里。” “我发誓我和她的事真没——”我抬起右手想用发誓表达我的诚恳,手还没举过头顶,突然感觉自己双腿瘫软如陷云端,眼前世界毫无征兆的天旋地转,随即被黑暗吞噬。 第三十八章 不要去医院 再度清醒过来,只见窗外的风景急速后撤,路灯下,两旁种植的观赏树黄绿相杂,显示着秋天的步步来临。李魄坐在我旁边的驾驶位,专心致志地开车,没注意到我的精神变化。 这个场景有些熟悉,好像前不久刚发生过。我揉了揉眼睛,看自己身上系着安全带,却想不起自己是怎么上的车。明明是在贝壳美甲店啊,在关琳琳的尸体旁边,李魄质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那儿,还准备带我回局里问话,然后,然后我好像晕倒了? “喂,李魄?”我的动作并未引起他的注意,只好开口叫他。“我们这要去哪儿?”不会真的要带我回公安局吧。 “去医院”,他听见我的声音身形一振,侧头看了我一眼,明显松了一口气,“你刚刚晕过去了,法医说可能是因为那间屋子空气流通不好,你大脑缺氧了。” “法医……法医给我检查身体了?”虽然自己现在人模人样,但要是被法医摸了摸脉搏发现毫无生机,岂不是要暴露我是个死人的事实。 “没,老关忙着检查尸体,让我带你去医院做个检查”。必须承认,这个法医宁愿看尸体也不愿意看看我,真是警界良心,行业楷模。 “这样啊,那我们不用去医院了,我已经没事了”,我暂且放下心来,坐直身子,伸了个懒腰。我想赶紧回到公寓,研究一下身上符箓和今天种种诡异之事。 “不行”,李魄否决得很干脆,完全不给我继续解释的余地,“你昨晚已经晕过一次了,接连两次,不是小事。”听完他的理由,我真后悔昨天和他撒谎。果然,撒了一个谎,就要用一千个谎去偿还。 “我真没事了,你看,我这不是生龙活虎的嘛。” 李魄没理我,用他的沉默彰显着对越野车的掌控权。通过对车窗外建筑的判断,我们正驶在去往中心医院的路上,并且马上要到了。过不了多久,或许就在今夜,我的故事就会作为新闻素材登上这个时空各个角落的新闻头条,“重磅发现,难道丧尸真的存在?”“妙龄少女丧失生命体征,科学解剖尚无确切定论”,幸运的话,或许还会在豆瓣掀起一场“人之所以为人”的热烈讨论。 “我认真的,你要是不停车,我现在就跳车了”,这不是我想要的结局,所以我只能选择这种激进的方法解决问题。我用手摸上车门,脸上一副舍生忘死、壮士断腕的悲情,回过头威胁李魄。 “我把车门锁上了,你打不开”,许是没想到我会用这种方式,也有可能是感觉我愚蠢,李魄竟然扑哧笑出声来,搞得我伸手也不是,不伸也不是,握着车门把手进退两难。他减缓了车速,从路边的应急车道停了车,认真地盯着我,像一位要送哭闹不止的孩子去上幼儿园的家长,最终决定以理服人。 “为什么不去?” 为什么不去,还不是因为你。中心医院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我趁他停车的功夫放下手,争分夺秒准备搪塞他的说辞。 “实话跟你说吧,我小时候去医院打针留下过阴影,导致现在一看到医生就抽搐痉挛,很严重的,比偶尔晕倒严重多了。”这套说辞,无论放到谁身上跟我说,我都不会相信。从自己嘴里说出来,反倒觉得有几分凄美动人。自从认识李魄,我已经从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公民,进化成了不用打草稿的撒谎大王。 “哪种抽搐?”李魄嘴角的笑意渐盛。 “就是……嗯,你知道跳大神嘛,或者鬼上身,就是躺在地上口吐白沫的那种抽搐,很严重的……”他的问题过于刁钻,我只好硬着头皮往下编,还要声情并茂地翻白眼模仿,越说越觉得自己愚蠢透顶。 李魄憋着笑,最后实在忍不住,响亮地笑出声来。他边笑边用手指揉搓着他的太阳穴,仿佛是为我感到头痛。 “拜托,送我回家,下次请你吃饭。”看他的严肃认真开始松动,我厚着脸皮趁热打铁,现在丢人一点无所谓,大不了回去就把他微信拉黑。“拜托拜托。” “真拿你没办法”,李魄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语气轻飘飘的,晃晃悠悠钻进我的耳朵。我竟然从中听出了一丝宠溺?虽然李魄这张俊脸并不惹人厌烦,但这个念头,还是让我浑身不寒而栗。我回想起刚认识李魄那天,在封伯村那天,在废旧工厂那天,实际上,认识他的日子少到屈指可数,我却已经见过了他或严肃、或爽朗、或勇敢的多种线条,我们相处已经不再拘谨,更像是多年老友。 想到这儿,我突然有一点歉疚,可能是因为突然的昏迷让我良心发现,也可能是因为李魄无条件的迁就和信任。今晚在贝壳美甲店的相遇,对我们两人而言都是一场虚惊,但必须承认,我的出现更加不合时宜,也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李魄,今天晚上的事……算了,我给你讲个故事吧”,看着李魄掉转车头开往回家的方向,我开始从遍地谎言中寻找良心,“从前有两个小朋友,在游乐场打气枪,小男孩想要小公鸡,就一直朝着小公鸡开枪。另一个小女孩想要小母鸡,你猜她会说什么?” “什么?”李魄配合地问我。 “打母鸡,打母鸡。”——“对不起。” 李魄愣了一下,很快就反应过来,眼帘低垂。“我发誓我真的和曹可以及关琳琳案没关系,虽然我总是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也很凑巧地能发现了她们的尸体,但我绝对没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你可以把我当成私家侦探什么的……总之我想说,我或许有所隐瞒,但绝对值得你信任。” “应该我道歉的”,李魄无视了我的衷情坦白,一阵短暂沉默后,突然开口,“是我把你带进曹可关琳琳死亡的迷局里,害你昨天和我一同涉险。本不想再让你牵扯进来,今天却用枪口对着你,这就是事与愿违吧。”他用一种极其清淡的语气诉说这番话,“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作为人民警察都应该保护好……嗯,群众,你。” “那幸好你这个警察同志今天没有像昨天那样乱开枪,否则哈哈哈哈”,我想起破旧工厂黑暗中的枪声,以此揶揄李魄,试图缓和我们之间相互检讨的感人气氛。 “虽然选择了信任,但还是希望你不要隐瞒,也不要再擅自行动。”我感觉这才是他此番谈话的重点。 “这样好了,这个案子之后有了什么进展,我们之间互通有无,通力合作,争取早期抓到那个天师,就是去封伯村贩卖尸体配婚那个。我也保证不再给你添乱,行了吧。”我再次举起手,做出发誓的手势,“你也不用这么认真啦,我们现在算朋友吧,算朋友就不用那么严肃。我还是喜欢刚认识你的时候,阳光里的真直男,生活中的好邻居……” “直男?” “没有没有,你听错了。” 第三十九章 线索珠连 从跋涉缠绵的梦境挣脱出来,已经快到中午。最近我似乎掌握了什么平衡秘法,每次睡醒都是悬浮在半空的状态,而不是卡在床里,这让我在心理上好受了很多。 昨晚过得混乱无比,被李魄送回家后,堪比醉酒的疲惫几乎将我击垮,我也没管什么符箓什么修为,换了睡衣倒头就睡。如今醒来,整个鬼终于神清气爽,恢复了一个天师往日里应有的元气。 微信里有一条李魄的消息,早晨七点多问我“感觉怎么样”,那时我正拜见周公,梦游太虚,向师门老祖请教问题,他也没有继续打扰。 “我才睡醒,精神好很多了。你们的调查应该有了新进展吧,分享一下呗。”我发微信给他。昨晚刚说好彼此通力合作,互通有无,他应该及时表现一下他的诚意。 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才回给我干巴巴三个字。“在开会。” 又过了好大一会儿,他一股脑发给我好几张图片,上面的字密密麻麻,看起来是某份检查报告的照片。一张张打开放大,我费劲儿趴在手机上阅读里面的内容,大部分都涉及到了“贝壳美甲店”。 “位于幸福城小区一号楼101室,名为‘贝壳’的美甲店并无正规营业执照,经核查该房产属于罗羽名下。罗羽,男,90年生人,本市人,无业,现居住地不详……根据证人指认,此人极有可能是出现在封伯村贩卖女尸的嫌疑人……”这部分内容后面还附着罗羽的证件照,很难想象照片里这个清瘦白净、眉清目秀的年轻人,就是女鬼背后所说的“主人”,害死曹可和关琳琳的无良天师。 “现场女尸经DNA比对确认为关雪。初步尸检表明,死者死亡时间在三天左右,死后曾被冷藏存放,尸斑出现缓慢。死亡原因确定为米达挫仑过量注射导致的心脏骤停,右侧大臂留有静脉注射痕迹。” “在贝壳美甲店卧室柜子里搜查出大量香薰蜡烛,化学实验表明,其中含有大量尸油成分,动物血液成分,同时含有少量麦角酸二乙酰胺成分,使用者极易出现瞳孔扩散、肢体震颤、知觉紊乱、现实解体等症状……目前香薰及尸油来源尚在追查中……” 我就说嘛,昨晚女鬼点起来的蜡烛香味那般古怪,檀木香中又有油脂的甜腻,没想到居然是尸油熬制而成。我对于尸油并不了解,但根据我爸的魔幻讲述,尸油在天师圈子里十分常见,大家私下购买交易,就像去楼下菜市场买袋苹果般简单。至于种类,从火葬场或者盗墓贼手里流传出来的尸油往往没什么特别功效,只是被许多天师用来唤灵指路,虽然灰色但无伤大雅。 但女鬼点燃的那只,似乎并没有这么单纯。我赶忙打开我的天师教材,根据提示登陆一个隐蔽的天师交流论坛,查找关于尸油蜡烛的内容。搜索下来,大部分帖子都是技术交流帖,比如如何制作尸油蜡烛,如何用尸油蜡烛检测有无他人降阴,或者干脆探讨哪个卖家的货物美价廉。 我只要把“尸油蜡烛”和“灵魂深井”一并搜索,弹出一个叫杨叔的前辈天师开设的科普贴,翻了好几页,才看见“灵魂深井”这四个字。 “灵魂深井,一种并不体面的夺摄秘术,杨叔只是听说,从没有见过,也不能分辨真假。传言需要生剖活人燃烧取油制作蜡烛,加以七条蛇血,借阴曹鬼怪之力,点燃后,吸食其香味可见灵魂深井,夺摄灵魂,囚于井底。” 我仔细回忆着昨晚自己产生的那些幻觉,不,那不是幻觉,凝视深井时撕心裂肺的痛真实存在过,我现在想起还会全身冷汗。真是想不到,关琳琳身体里的女鬼和她背后的天师修的都是些什么歪门邪道,与恶鬼为伍,顶着天师正道之名,实则作恶多端。 幸好我身上魂魄不全,尤其是主阳的三魂,早不知飞散到哪里去了,否则我现在应该被困在井底,可怜巴巴地望天了吧。但仔细想想,废旧工厂交手一遭,女鬼应该知道我没有魂魄精气与她同类,不知为何还使用此法。 想到这儿,我从昨天穿过的衣服里摸出符箓,淡黄的草纸上仍有金光流溢,一抹诡异的绿色随着朱砂笔迹不断涌动。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来着,我一边翻看教材,一边准备银质香炉和截断的桃树枝条,宛如一个严格对照菜谱学做饭的菜鸟厨师。 过程并不重要,结果对就谢天谢地了。我把符箓摊开放入香炉内,对着它念念有词,旋即,一阵刺鼻的怪味逸散出来,烟雾弥漫,构成了一个披头散发女人的影像,二十来岁的年纪,面色惨白不说,一双眼睛没有瞳仁,且大的吓人。虽然看不真切,但还是能粗略辨认出她身上服饰装扮,都是上个世纪末的风格。 “你居然——嘶——会放我出来”,那个熟悉的尖利女声再度响起,团雾边缘随之起伏波动,似乎急于伸展,却被某种无形之力禁锢住了。 “我是有话问你才叫你出来,你在这香炉之中,逃是妄想,别白费力气了”,我得意洋洋地盯着女鬼不断扭动的腰肢,之前嘲笑我技艺拙劣,还想吃了我,今天还不是在我手里动弹不得,“看你的打扮,应该死很多年了吧。” 虽然白天不能和人说话,和鬼沟通倒是轻松自如。 女鬼不再挣扎,也不回答我的问题,用她那双眼白看着我,别说,大白天还真叫鬼后背发凉。我看软的没用,只好捏起一段桃木枝飘到她旁边,心中念起咒诀,转眼间,一端燃起青色火苗,迅速将桃木枝吞噬。 “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只好烧了你咯”,我指了指香炉边摆放的更多桃木枝条,这都是能让她灰飞烟灭的必要道具,“看你年纪轻轻,你干嘛要跟着罗羽做这些伤天害理的事。” “我是三十四年前惨死的厉鬼,被亲人所害,怨气太重不入轮回,一直在那栋老式居民楼里游荡——一年前,主人找到了我,买下了我当年居住的房子,并且向我许诺,只要我和他签订契约助他修炼,就能帮我借尸还魂——” “所以你就认他当了主人,滥杀无辜,吸食活人精气助他修炼那些旁门左道的害人功夫?”罗羽看着如此年轻,如果以正道修炼,不该有如此邪门的能力,除非他身边有恶鬼辅佐,走这条欺师灭祖的捷径。“那曹可的死呢?为什么要用米达挫仑注射剂?” “为了送去配婚,这是主人收入的主要来源,被吸食过精气的尸体没法配婚,这些你应该比我更懂吧”,她虽然配合地回答着我的问题,脸上神情仍满是不屑,仿佛受我控制是件多么耻辱之事,提到她那个无良天师主人,语气反倒充满宽容的关怀。“还有我选中的身体,主人也会亲自为她们注射那种药剂,这样,才更容易保持住她们难得的美貌——至于最后那个,我不太满意她动过手术的鼻子,但实在没有更合适的——” 提到那些被她使用的漂亮女人尸体,女鬼发出一阵刺耳且得意的笑声,那样子,像极了关琳琳在我面前炫耀她的珠宝。 “够了够了”,我被她的笑声吵得头疼,厉声喝斥她,然后问了她最后重要的问题,也是叫她出来的初衷,“那灵魂深井呢,你昨天想暗算我的那个法子,罗羽嘱咐你的?” “主人知道你会去贝壳找我,找关琳琳的身体,特意叫我给你点的蜡烛。” “你主人知道我会去?那他应该也知道我是鬼吧,我没有魂魄在身,怎么会被吸到井里?” “主人神机妙算,怎么会不知道你这个天师,其实也是个死人”,女鬼又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笑声,像年久失修的老旧桌椅,生锈作响。不过,她很快停下笑声,恢复了对我的不屑一顾,“他对你的特别之处感兴趣,想用深井囚禁你,饲养你,征服你咯——谁知道即将成功的时候,你居然自己醒了。” 还饲养征服,说白了就是也想当我主人呗。我呸。原来灵魂深井不仅对活人有用,还是种豢养鬼奴的方式,这样想来,我当时能及时醒来也的确是有惊无险。 问题已经问得差不多,接下来,就看如何处理这个女鬼了。我若有所思地盯着她,却在她脸上看不出一点悔恨之色,真不知道是因为做鬼时间太久丧了良心,还是本来就不是善类。通过她刚刚的回答推断,丧命于罗羽和她手中的受害者不仅有曹可和关琳琳,更多无辜之人在他们手中丢了性命,无处寻找,尸骨不全,甚至无法超度转生。 既然如此,我也不必自损精力送她渡入轮回。 “从昨晚到现在,十多个小时过去了,你的主人迟迟不来,看来是要抛弃你了”,看她提到罗羽恃宠而骄的样子,我忍不住插刀,轻飘飘说了一句。接着拿起桌上一把桃木短枝掐诀念咒,一簇簇青蓝色的火苗很快汇聚起来,争先恐后地吐着火信。女鬼瞬间明白了我的意图,重新开始剧烈挣扎,并发出真实恐惧的嚎叫。 可惜于事无补。 “所以我还是替他烧了你吧。”一把桃木放入香炉,符箓迅速被火苗吞噬,畅快地燃烧起来。不多时,房间中烟雾退散,重见清明,一切布饰照旧如常,只剩下我形单影只飘荡其间。 第四十章 请你吃火锅 此后好几天,我过的都是难得的安生日子。每天吃饭睡觉线上算命,还在半夜主持了一场线上法事,超度一个沉迷网络过度游戏突然猝死的年轻人。不得不说,现在更多人对天师的需求并非解决某种实际问题,只是想在心理上图个安慰。 自从我把那个高龄女鬼烧掉后,一连好几天都没有天师罗羽的动静,亏我还在家里布了个蛮复杂的阵法,防止他居心叵测的半夜偷袭。同样的,李魄也人间蒸发了一般不再找我,连微信消息也没有。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忙也是一阵,闲也是一阵,每天宅在家的生活是我之前做梦都向往的,这才过了几天,就觉得百无聊赖,无所事事。 这么一想,和李魄出去破案那几天还挺意思,自由,刺激,令我多少有点怀念。 “幼宜,今天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吃饭。” 刚睡醒没多久的我正飘在沙发上看电视,午间新闻讲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令这个秋天的下午更加粘稠且冗长。不知怎得,刚想到李魄就收到了他发来的信息,可能这就是上下楼邻居特殊的缘分。 我还没来得及回复,只见他又发过来一张表情包,熟悉的卡通警察系列,一个画风粗糙、穿戴整齐的警察同志正挥手向我微笑。虽然他的聊天画风过于老派土气,但还是能由此看出,他今天心情不错。 “我还以为你把我拉黑了。”我故意调侃他。 “前几天太忙了腾不出来时间,微信都没怎么打开。现在关于罗羽的调查已经进入尾声,我好不容易能休半天假,正好一起吃饭。” “你们抓到罗羽了?”我看了看被我放在门框上的烛台、窗帘后的桃木剑,以及床头旁的一摞画好的符箓,如果抓到了人,我也就不用在家里设置这些零碎。 “还没有,但案件基本情况我们已经摸排清楚,并且发了对罗羽的通缉令,二队在根据线索找人。具体情况见面详细说。” “嗯嗯。”我给他发了张猪猪表情包,心里很是好奇,没有了女鬼和天师这股神秘力量的加持,在唯物主义者李魄的眼里,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晚上一起吃饭啊。上次说好了请你的。” “今天可以呀,但说好我请你了。”虽然他答应请我吃饭的聊天记录就在上面,但我实在不好意思再蹭他的饭。上次他送我回来,我答应用请他吃饭弥补我的不坦诚——既然无法坦诚,就只能尽力弥补。 更何况,我最近在线上勤奋算命超度拿了不少佣金,这也让我的钱包有了底气。 “我请你吃火锅吧。”我都很久没吃过火锅了。 “行。那我们五点在你门口见?”李魄没直接答应我请客吃饭的建议,也没说拒绝。 “五点啊……五点不行”,五点我还没变身呢。我用手机看了眼今天落日时间,再算上洗澡化妆的功夫,怎么说也得七点。“七点出发怎么样,晚一点吃火锅有气氛。” “行,那七点在你家门口见。我补个觉。”李魄答应下来,然后就不再说话。我竖起耳朵想分辨楼上的响动,整栋楼安静的不行,没有任何声音。 “七点见。安安。” 过了好一会儿,李魄都没有回复我,不知道是休息了,还是没有话说。我继续看了会儿电视新闻,又换到地方台的肥皂剧,那些烂大街的爱情故事并不能吸引我的注意力,反倒让我愈加烦躁。 作为一个鬼,应该怎样给自己找点乐子呢。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自己唯一的朋友近在咫尺,不如上去做客。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摇了摇头,想打消这个想法。我这个样子大摇大摆地跑到李魄家,没经过人家允许,似乎不太道德。 但我又不是没去过,不偷不抢的,上去玩一下,应该也无所谓吧。想到这儿,我忍不住笑起来,用一指禅关了电视,一个鲤鱼打挺,飘上天花板。 李魄家的结构和我家差不多,客厅干净整洁,唯独桌面上散落着文件,还有只没收拾的泡面碗。我慢悠悠地飘过洗手间,确定此时里面没有水声——他要是在洗澡上厕所什么的,那我得多尬尴。 客厅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也没有,那他只能在卧室里咯。我缓缓飘向卧室,轻松穿过半掩的房门,看见了李魄。此时他正躺在床上看手机,身穿深蓝色的半袖家居服,被子严丝合缝的盖到腰间,却把两只脚露在被外面。床头柜上放着一只搪瓷水杯,旁边竟然还摊着一本《天师十讲》,我曾经也读过这本书,可以说是囫囵吞枣,只能骗骗门外汉。 这个男人,该不会是对这个行业产生兴趣了吧,完全没必要看书,我们如此近水楼台,可以找我有偿为你授课啊。 这边我正进行着复杂的心理活动,他那边却放下手机,重新拿起书来。我凑到他身边看了两眼,只见他正看到“张陵入鹤鸣山”部分,还认真地在手机记事本里写了读书笔记。正因为我此时的特殊性,才让我有机会离他这般近,有机会盯着他微微滚动的喉结,并且看清他瞳孔中的纹路,发现他的睫毛居然那么长。 这真的是人类男性会有的睫毛么?下睫毛也那么长。从前没有认真思考过,今天贴得这么近才发现,正是睫毛的缘故,令李魄这张棱角分明得俊脸上多了一丝细致的柔美。 再想想自己几乎不存在得下睫毛,心里顿时升起一股嫉妒的酸楚。我下意识抬起手想碰触自己从未拥有过的美丽,然而毫无例外,我的手指穿过他的睫毛,也穿过了他的眼睛,他的头。 “嗯?”我赶忙收回手,李魄却好像有所察觉般轻哼一声,放下手里的书,抽出手揉了揉眼睛。他的动作虽随不经意,但放在这一时间点,还是吓得我浑身一激灵——我差点以为他能感受到我,不过现在看来,应该只是恰好眼睛不舒服。 我稳定身形,见他继续看书,再次大着胆子向他伸出手,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肩膀。几乎和我的手指没入他的身体是同一时刻,他意外地侧过头,看向他自己的左肩。李魄脸上闪过疑惑的神色,但我相信此时此刻,我的表情一定比他更加疑惑。 我曾经随意的从无数活人身体中穿过,没有任何一个人出现了李魄这样的反应,这让我搞不清是巧合,还是他真的特别。 就在我考虑要不要继续实验的时候,李魄突然从床上坐起来,掀开被子下了地。他下身只穿了一条四角内裤,我都没来得及看清花色,只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刺激变故吓呆在半空,自觉地闭上了眼睛。 黑暗中,我感觉身体一阵剧痛,不是来自某个器官,而是浑身上下无一例外,像整个人被硬生生撞进了水泥墙面,是那种很沉闷的痛法。但奇怪的是,这种做鬼前所未用的痛感只维持了一瞬间——一秒钟,抑或两秒钟——紧接着,我又恢复了常日没有负担感的轻盈。 我赶忙睁开眼睛,看到李魄此时正站在我身后,用手扶着胸口,眉头紧蹙,似乎很不舒服的样子。莫不是他刚刚下床时候,从我身体里穿过去了吧。难道我们一人一鬼天生相克,碰到一起就会发生莫名其妙的反应,或者说,他能隐约感觉到我这团无实物鬼魂的存在?祖师爷在上,看来我还是应该对他敬而远之,他好我也好。 那边,李魄的疼痛似乎也很快缓解,他长呼了一口气,稳定身形,抻了抻手臂,走到卧室另一端插上了电蚊香。看来他是把我当成了蚊子的骚扰,也好,管他当成什么呢,总之没被他发现就好,还顺便看到了他没穿睡裤的两条长腿—— 我想到这里老脸一红,趁他还没回身之际,一头扎下天花板逃之夭夭。 第四十一章 你痛我也痛 从李魄家里落荒而逃,我回到自己的公寓,陷入了一种茫然的焦虑。好吧,我承认,我有点后悔自己一时冲动,偏要跑到楼上自作自受。 归根结底,李魄这个男人充满危险,只要和他打交道,总会发生意想不到的,状况之外的问题。 不过我还是很好奇,为什么我屡试不爽的隐身术会在李魄跟前碰壁,他究竟有什么魔力磁场,能够感应到我微乎其微的触摸。看来,我现在这具身体仍有许多谜团,那些以我现有知识水平难以理解的事,等待着我继续深入探究。 晚上七点半,我正换好衣服对着穿衣镜涂口红,敲门声如约而至。李魄站在门口等我,白色衬衫外穿着裁剪腰身的休闲西服,和他往日偏重舒适的风格大相径庭,居然还有点正式。 去吃个火锅而已,不至于吧。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松垮垮的背带裤,为了防止溅上油渍特意穿的防雨布外套,好像是不太讲究。 “哈喽,下午休息的怎么样?”我赶紧穿好鞋子,拿上门口的帆布包,匆匆忙忙出了门。 “还可以,午睡了一会儿”,李魄见我出了门,抬手按亮了电梯按钮,脸上笑容柔和,微微眯着眼睛,好像在回忆度过下午的更多细节,“好几天没休息,刚放松下来有些心悸头晕,正好晚上出来透透气。” “心悸头晕?今天下午么……” “是,下午有那么一会儿,心口疼得厉害,估计是最近加班严重,身体敲了警钟。”不谈工作上的事,李魄明显放松了很多,语气相比前些日子柔软明快,眼睛里也神采奕奕的。 “……是像被蛮力顶撞过的那种胸口痛么?”听他的描述,好像就是下午被我目击过的,与我同时发生的那次。 “没错,你这个形容很恰当,莫不是幼宜你也有过这种感觉?”他在路边叫了辆出租车,和司机说了火锅店的具体位置。 “没有没有,我身体好得很哈哈哈哈,休息好就没事了”,我想着岔开话题,毕竟总不能跟他说,兄弟咱们俩心有灵犀一点通,你痛我也痛,我就在你旁边痛的。“咱去哪儿吃饭啊,你选好地方了?” 李魄点点头,一脸包你满意的表情。我俩又随便聊了会儿天,直到司机师傅停了车,车窗外是一处门面古色古香的商铺,门庭上挂着书有“飨天下食客”的牌匾,两侧各立着一只精雕细琢的滚球石狮,可以说在花哨上下足了功夫。 “这家?”我站在门口吸了吸鼻子,一股辣椒的辛香扑面而来,令人食指大动。 “是啊,端正推荐的,他说是适合带女孩子吃的火锅”,李魄率先一步走进店门,向店员出示手机界面,“幸亏我提前订好了座位,否则就要排队咯。” 的确如此,火锅店大堂的小板凳上坐满了甘心等位的食客,见我们径直走进去,眼中满是来自饥肠辘辘的羡慕。 我们在一处靠窗的位置坐定,窗外渔火闪动,正对南陵江的江水。这家店的内饰和它的门面同样花哨,蘸料台是曲水流觞,客人席里轻纱曼舞,处处显示了食材的价格不菲。 “先说好,今天是我请你吃饭哈,别和我抢”,在拿到菜单之前,我还有勇气说出请客这种话。但我费力撑起来的排面很快就被价码击垮。 “不敢请耳,固所愿也”,李魄没有表示任何反对,只是坐在对面笑嘻嘻地看着我,示意我先点。你好歹再客气一下啊,再客气一下我就不请了啊兄弟。 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点了几种素菜,土豆冬瓜茼蒿之流。我也不想这么小气,是真的力不从心。 “就吃这么少?” “我最近恰好在减肥,少吃点……你继续点,不用管我。”实际上,我饿得能吃下去一头牛。 “那再加两盘肥牛,一份香菇丸,毛肚和豆腐”,李魄接过菜单,兀自向服务员报了一串菜名,“对了,锅底要鸳鸯锅。” “鱿鱼你吃么,或者墨斗?”反正都要花钱,还不如吃顿豪华版本,大不了先拿下个月房租救急。 “我不吃这些”,李魄听我问到鱿鱼摇摇头,眉头蹙起,微微有些窘迫,“你要喜欢直接点就好了。” “那不要了,就这些吧”,我放弃了吃独食的打算,打发走服务员,“你不吃海鲜么?” “那倒不是,不过……”李魄低头看了看手指,眼神扑朔,“我从小就不是很喜欢软体动物,很奇怪对吧。”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点都不像个身经百战的人民警察,反而吞吞吐吐,耳根泛红,有种花季少女羞于启齿自身奥秘的可爱。 “软体动物?我想想,章鱼,鱿鱼,牡蛎,扇贝……这些都不行?”我听说过有人怕尖嘴动物,怕昆虫,但害怕看起来没有任何杀伤力的软体动物,李魄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一个。 “是不太行……” “那蜗牛呢?我小时候还养过蜗牛,小小的很可爱呀,也不行么?” 李魄没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但他的表情出卖了他的心,让我知道了他这个七尺男儿的小秘密。 肯对我这样坦诚,我也不好继续调侃他。正好服务员过来上菜,这个话题也就这样不了了之。 我们边吃边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更多时候是李魄在讲我在听,关于他的童年趣事,他的朋友,他考警校的经历,诸如此类值得讲述的故事,都是我不敢回忆的痛点。 这个丰富多彩的真实世界是属于他的,但不属于我,或者说,我是意外多出来那一部分。 吃到六分饱,李魄去上了趟卫生间,回来没多久,服务员就送过来一盘白菜莲藕,说是赠送的情侣菜。 这是个尴尬的时候,单身男女搭伙吃饭被当成情侣入对出双,无论解释与否,都会为气氛增添一丝微妙。 李魄没说话,我也不想多费口舌,微笑默许下来。 “白菜是祝二位百年好合,莲藕是说两位佳偶天成,两位这么登对,要一直甜甜蜜蜜哦。”谁成想服务员临走前还补上这么一句,搞得我脸上羞臊,又红又热。 李魄那边反倒气定神闲,自顾自往锅里下牛肉。 他这个男人,明明这种时候才应该害羞吧,怎么连耳朵都不红一下。 不过话说回来,当他女朋友应该是件蛮幸福的事,李魄务实能干,踏实靠谱,长相出众,三观超正,除了有些轻微工作狂之外,好像没什么其他问题。 哦对,他还有软体动物恐惧症,不过这无伤大雅。 “服务员,结下账”,看着杯盘狼藉的桌面,结账之事在劫难逃。 “不好意思,先生刚才已经结过帐了。” 第四十二章 心照不宣 “不是说好了嘛,今天我请客”,随着李魄从火锅店出来,我紧追几步,和他并肩走在一起,“你怎么能自己偷偷去结账。” “顺手的事情。更何况端正特地嘱咐过我,不能让女孩子付钱。”他见我追上来,特意放慢了脚步。我们顺着火锅店旁引申出来的一条幽静小路前行,没有人提出回去的意见,而是距离南陵江边越来越近。 “郑端啊,听你的描述,他好像很懂的样子。” “他虽然年纪小,但家世很好,人又阳光开朗,异性缘自然不会差。” “感觉你的异性缘也不会差吧,追你的女孩子应该蛮多。上次去你们队里见过的姑娘,叫朱……就是短头发那个,对你有意思吧。”好不容易谈到李魄的八卦,我一下来了兴趣,想起了那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 “你说思嘉?她是我们老队长的女儿,我认识她五六年了,还是小孩子心性。”李魄并不急于反驳,只是淡淡地解释了一句,语气更像是年长者评点晚辈,即使对方和他差不了几岁。借着被树荫遮蔽的光线,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清他眼眸中的点点光亮。 听他这么说,也没有什么能让我继续延申的余地,只好在八卦的道路上止步。我们选择的这条幽径实际上是下坡路,七扭八拐也走不到尽头,只是感觉自己离江水越来越近,不说话的时候,甚至能听到水边湿漉漉的声音,闻到湿漉漉的味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经远离车水马龙的街道,远离熙熙攘攘的人群,甚至远离除了月亮之外的一切光源,通透的黑暗中,石阶圆润湿滑,虫鸣不断,周遭安静且神秘。 我无心言语,只是小心翼翼地注意着脚下,生怕不经意间脚底打滑,狼狈地摔进树丛。 “要是很滑的话,可以抓住我”。李魄不知何时注意到了我的异常,突然向我伸出手,袖口微微卷起,露出一小截精瘦有力的小臂。 “……嗯,这样不好吧”,幽静无人处,孤男寡女间,随便拉手不合适吧。 “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抓着我的胳膊,以免脚底打滑摔了跟头”,他微微侧过脸看我,这个角度更显出他的鼻梁笔挺,似乎证明着他没有私心的正直。而他的眼睛,有掩饰不住的笑意,像被春风吹动的柳枝,灵活而温柔。 “那就麻烦你咯,警察同志,借我用一下胳膊”,他表情诚恳柔顺,看不出分毫不妥,反倒让我觉得是自己小题大做,于是大方地抓住了李魄的小臂。 有了借力,脚下果然轻便了很多,但随着路面湿滑问题愈演愈烈,很快,李魄就完全沦为了工具人一般的存在。直到下了最后一级台阶,我们两人都站上了江边栈道,我才意识到自己抓着他的手,未免有些用力过猛。 “不好意思哈,我刚才似乎太用力,没把你抓疼吧。”我赶忙松开手,跟他道歉。工具人李魄只是抬起手臂整理一下袖口,摇了摇头。 “没想到走到江边来了,倒有点柳暗花明的意思。”我不好意思地对他报以微笑,旋即就被对岸一排大楼亮起的灯带吸引了目光,忙不迭地跑到江边围栏旁,招呼李魄过来看,“我还从没有晚上来过这边呢。” “对面是南陵开发区,刚建设起来没有几年”,李魄慢悠悠地走到我身边,也靠着栏杆站定,不经意间,手肘与我的碰在一起。“吃完饭走一走,透口气,对身体好。” 必须承认,饭后没有急着回去,反而让自己误入歧途,是我们两人心照不宣的选择。 “是不是有一条渔船在江上,那儿,有一点灯光那里”,我兴奋地四处张望,突然望见江面上有一处黑影飘飘荡荡,融化在夜色中,并不能看得真切。 “是,可能是夜归的渔船。”李魄顺着我手指的方向,起先迟疑了一下,很快确认了答案。 “你眼神真好。这儿也好棒,我很喜欢这种地方,不被人为打扰的自然,总叫人感觉舒适和安心。”我说出这些话是情不自禁,因为我真的很享受这种感觉:周遭寂静无人,城市人扔在脑后,朋友就在身边,没有聒噪会打断潮水拍岸的节奏,也没有化工制造的痕迹,会搅乱树叶和泥土混合起来的清香。过于永恒的念头再次光临,我因为永恒的存在感到伤感,深信自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正在时空的水域中往复挣扎。 鬼知道我多想过那种短暂但普通的生活,就像黑塞写的那样,“通过一条缝隙钻入一个小小得和平世界,在那里定居下来。” “要不要沿着江水继续走走”,李魄纵容着我的陶醉,过了好一会儿,才从晚风吹拂中捞起发呆的我。我为自己刚刚得忘情感到不好意思,急忙从幻想中抽身,示意李魄继续前行。 我们身旁的这片水域不是观赏江景的最佳选择,也没有相应的江边广场和配套设施,只有一条孤零零的栈道,顺着水流方向前延伸。所以没什么人会走这条路,除了偶尔有夜跑的年轻人擦肩而过,更多时候,我们视野里只有沉默的彼此,和川流不息的江水。 “从石阶惯性而下后,记忆中我们,似乎全都遗忘了语言的责任。”走着走着,我突然想起曾经读过的一首诗的开头,轻声背诵出来。 “这是你的作品?” “当然不是啦,虽然我以前也想过当一个诗人,可惜没那才华,只能复述人家写好的东西。” “其实幼宜你挺像个诗人,有时候像个学者,更多时候,像个小孩子。”李魄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突然开始对我下定义。不过,像小孩子这种话,他是不是不久前刚说过朱思嘉?他不是不喜欢小孩子心性的人嘛。 “怎么,嫌我幼稚啊”,还是在暗示我撒谎经常漏洞百出。 “那倒没有,只不过你有的时候,不按常理出牌,怪可爱的”,李魄说这话时,眼眸中一如既往的深邃沉静,笑容却如朗月入怀,清风扑面。他这一本正经的夸奖,搞得我瞬间不好意思起来。 “是嘛哈哈哈,我的确挺可爱的。”我嘻嘻哈哈地打着马虎,这个李魄,我几乎以为他在撩我了,但他接下来的话,意料之内的打破了我们之间稍稍升温的气氛。 “我们认识这么多天,你知道了我的工作,我的住址,我这个人——所以你是不是应该也让我了解你一些,比如从你的身份开始。”我算是明白了,李魄最近变着花样更新他的话术,又是夸我可爱,又是“牺牲”色相,说到底还是想和我拉近距离,打探我的底细。 但将心比心地讲,他有权利知道真相。 “你这个人,跟你说了我是私家侦探你不信,那我只能和你说实话了”,此时换成我觉得李魄可爱,蹬蹬蹬向前跑了几步,回头朝他做了个鬼脸,心中是前所未用的放松畅快,“我是你的好邻居,是个算命先生,是个魔术表演艺术家——我啊,我是个天师。” 第四十三章 江岸涉险 “天师?”李魄听了我的回答,不出所料地被最后两个字吸引。他与我对视着的俊脸有掩盖不住的疑惑神色,或者说,是鲜明可见的惊讶。 “是啊,就是天师,这回你该相信了吧”,我扮鬼脸的手没有从眼睑拿开,反而变本加厉地朝李魄吐了吐舌头,“我可不是普通人。” “所以你说的天师,是一种什么类型的职业?”李魄很快恢复了他的沉稳冷静,一字一顿地问我,像在课堂上随机抽查背诵的语文老师。 “天师哎,就是你看的天师十……你看到的罗羽,他不也自诩是天师么。”我差点又暴露自己偷窥李魄生活的事实,只好调转话头,引到罗羽身上。“只不过我替天行道,他却站在我的对立面。” “天师,本意为合乎天道自然的老师,最早是轩辕黄帝对岐伯的尊称。民间神话小说中,常塑造能够起死回生的天师形象,实际上是道家文化的一部分。而罗羽,以天师之名招摇撞骗,谋财害命,现已成为我市公开通缉的在逃嫌疑人。”李魄没接我的话题,而是缓缓背诵着关于天师的学术研究要点,不用想,这肯定是他最近一段时间的学习成果。 什么事儿都想着求真求实,这不是职业病是什么? “你看你,我向你坦白真相你又不相信,我能有什么办法”,必须承认,不用隐瞒撒谎的感觉令我身心愉悦,精神畅快,也令我不知道从哪儿生出一腔孤勇,决定按着李魄这个唯物主义者的头强行进入天师的世界。 “所以你是道教信徒?” “这不是重点啊兄弟,我是世家出身,也就是说……算了,先不跟你说这个”,我为他的顽固感到气急败坏,但转念一想,鬼神妖灵,天师卫道,这种常人不得领略的世界自然难以理解,不是我三言两语就能讲述清楚的。“这么跟你讲好啦,所谓天师,是我们能向鬼神万物借力,修炼自身,所以能看见世间鬼怪妖灵,也应该斩妖除魔,抓鬼惩恶。” 我尝试着用最简练的语言解释正道天师的能力与使命,然而李魄听罢并不言语,估计是在尝试消化理解,然后发现自己消化不了。 “我证明给你看”,看出了他的质疑,我决定向他简单展示一下天师的世界。我跑到位于栈道右侧的灌木从中,折了一截观赏桃的枝条,向桃树浅浅鞠躬,然后回到李魄身边。 由于季节的缘故,桃树的枝叶尽情享受着一年中最后的茂盛,叶片肥沃,绿的沉静。层层叠叠的树叶下面藏着樱桃大小的果实,周身毛绒,看着也觉小巧可爱。 “你仔细看这截树枝,千万别眨眼啊”,我边说边用右手掐了个逆生决,随即枝条上一道金光闪过,果实逐渐缩小直至消失,叶片也由浓变淡,色泽翠绿,中间含苞吐蕊,最终开出饱满娇嫩的嫣粉桃花。 “现在是初春盛放的桃枝了,你自己看”,我把枝条递给他,碰触间一朵桃花从我们指尖掉落,散开在栈道上。李魄小心接过,眼里满是出乎意料的激动和惊讶,我知道,又有一个人的人生观因为我而颠覆了。 “你不会是用魔术道具骗我的吧?”李魄凭借最后一点未动摇的理智,郑重其事地问我,语气中有不安,也有期待。 “当然不是——这叫逆生决,可以改变生命生长的状态,也可以用在人身上”,虽然再度受到质疑,我仍好脾气地给他解释,只见他手里的枝条突然枯萎,霎时间化成一地粉末,连之前掉落在地上那一朵,也不见了踪影。“不过逆生态只能维持一时片刻,为了短暂的年轻娇美,必须要付出余生作为代价。” 李魄点了点头,怔怔地盯着脚下方寸,良久后抬头,整个人看起来平静了许多。 “好,这次我也相信你。”他沉吟片刻,似乎在考量我今晚这套说辞的可信性,然后再次选择了肯定。但他下意识用了“也”的字眼,似乎在暗示我之前屡次知情不报,辜负了他长久的信任。 “信我准没错,我保证不向你撒谎。”我又开始了自己指天发誓那一套。 “信你”,李魄恢复了往常神色,面含笑意,并不看我四指高举过头顶的的动作,只是招了招手,示意我跟着他继续散步。“你这个天师不是向天借力么,所以少发点誓,以免上天真的惩罚你。” “我……”我被他的调侃噎得说不出话,只好加紧脚步,跟在李魄身边。接着,他向我再次询问了曹可案与关琳琳案的细节,我也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像个小秘书那样,为他补充了那些他隐约意识到的,却看不见抓不住的线索。 “归根结底,罗羽仍是这两起案件的主谋和主犯,没错吧”,这是李魄在听完恶鬼帮凶等一系列新故事后,最先做出的判断。我无语的看着他,难道我刚刚声情并茂的讲述不引人入胜么?难道我与女鬼缠斗八百回合惊心动魄然后一招制敌的事迹不值得被夸赞么? “你这么说也什么错,但人家好歹也是个天师,虽然没了恶鬼助阵,依然危险,不要掉以轻心。”靠歪门邪道增进修为,往往不可小觑。 “烧了他帮凶的是你,差点坏了他生意的是你,向我报案的也是你,幼宜你才应该注意安全,无论如何,都不要再以身涉险。” 我点点头,心里闪过一丝惴惴不安,便伸手摸了摸帆布包里随身携带的符箓和法器。从李魄以及警局的角度讲,案情已经进入了最后缉凶阶段,抓住凶手只是时间问题;但我和罗羽之间的私人恩怨,并不会因为案情明朗而了结。自私一点想,我大概率不是罗羽的对手,我更希望他能放我一马,在社会压力下逃到其他地方继续邪恶无耻的勾当;但作为一个卫道天师,我又必须为他手中那些冤死之人负责。 “希望他能来找我,或许就不会再有人因此丧命。” 我们两人顺着南陵江漫无目的地走着,或许是因为讨论过于投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江对岸也丢失了万家灯火,我们只能走在古树掩映的栈道上,借着月光探路。 “要不要回去?”江边风势渐大,我把双手揣进口袋,再看李魄,也裹紧了他的西服外套。 “这边没有上去的台阶,只能继续走走看。” 我的不安随着行进越发强烈,好几次想提议原路返回,但一想到来路漫长,还是把话咽进了肚子。 “马上就到了,地图上显示前面有条小道能通往马路,十六分钟路程,不过要穿过一个废弃公园。”李魄边走便拿着手机研究地形,很快就找到了最优解决方案,“你穿我外套吧,晚上江边冷,不该领你走这么久,我疏忽了。” “不要不要,咱们快点走就行,上去之后打个车”,我赶忙推脱。他看我态度坚决,也没再多说,只是同我默契地加快了脚步。 果不其然,又走了四五百米的样子,一条小路惊喜地出现在右手边,入口还立了块生锈的铁质路牌,借着月光查看,依稀看见上面有“公园”字样,还有两只破损的白鹤浮雕。 我们两人顺着这条上坡路前行,其间李魄让我拉住他的胳膊,我也没有推脱,恭敬不如从命。朋友间不拘小节,赶紧走出这片江边湿地最为要紧。 大概又走了十分钟,废弃公园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这是山间一块平坦宽敞的空地,或许是不善经营,或许因为游客稀少,总是现在已经不再对外开放,只留下破落的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守候着这个公园的日日夜夜。 这种地方免不了让我想起看过的恐怖电影,安静的不见一丝生气,诡异的让我忘了自己是个天师。气温愈低,我心中惊悸不安愈发强烈,此时只想着赶紧离开此处,便用力拉着李魄的胳膊,向公园另一端的出口快步疾行。 李魄也很配合,反过来拉住我的手腕,侧身护在我前面。 突然,周遭那令人窒息的安静中传来一阵细碎的响动,接着,金属零件运转的声音钻进耳膜,吱嘎作响,在暗夜中格外突兀。我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不远处一个用以玩乐的老式转盘兀自开始转动,旁边一团黑影,是一只长耳长腿黑狗的背影。 吓我一跳,只是条狗而已。我松开捏紧帆布袋的手,正准备和李魄聊天来缓解这莫名紧张的气氛,没想到接下来一幕,吓得我根本说不出话。 我看见那条狗突然站定,再缓缓回头,纯黑的绒毛间扭曲地排布着一副五官,眼睛漆黑并且呆滞——我看见的,分明是一张人的脸。 第四十四章 枯骨勇士 李魄显然也被声音吸引,在我前面停下脚步,后背微微弓起,像一只侦察领地的猎豹。虽然看不见他的脸,但我相信,此时此刻我们或许是同样的表情。 “你能看到那只狗么?”作为一个天师,虽然才疏学浅,但仍有一眼分辨妖物邪祟的本事。然对于眼前这条人面黑犬,我只觉诡异万分,却看不出什么所以然,只能通过李魄的感官加以判断。 “可以,他长着一张人脸。所以他是妖怪?”李魄的声音有些干涩,但我能听出他尽力保持的沉稳冷静,身形笔挺,可见其极佳的心理素质。 “不……他不是,我不能确定。”我在他身后小声嘀咕着,右手伸进包里,紧紧攥着那几张写好的符箓。那只黑狗看见我们驻足,竟然掉头向我们跑来,四只狗爪轻快地拍打在干燥的土地上,而那张人脸的神情,竟是显而易见的痛苦与哀伤。 “赵天师,我们应该怎么办?”李魄保持着他老母鸡的姿势,侧头向我这只小鸡询问。然而我作为一个专业人士也给不出什么意见,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静观其变。”我耸耸肩。 人面黑狗越来愈近,直到距离我们半米远左右,它突然停下来对我们两人低吠,尾巴摇动,显得胆怯,又十分狂躁。我们两人一狗就这样相互对峙,几分钟过去,突然一股看不见的神秘外力掐住了黑狗的脖子向后拖拽,黑狗不断挣扎却无济于事,只能发出类似婴儿哭啼的哀鸣,狗爪在地上摩擦出两道深痕。 “我的狗没有礼貌,请不要介意”,不知何时,一个身穿鲜黄色道袍的男人出现在我们面前,手里掐着黑狗的脖子,将它提到半空中。他一双丹凤眼,眼睑微红,两片薄唇微微勾起,露出不加掩饰的讥笑。 “罗羽”,我和李魄几乎同时叫出了来者姓名。对面这位粉面含春的男人,虽然和他的证件照相比在五官上有了细微变化,但不难辨认,他就是此刻被全市通缉的重要嫌疑人,是我时时提防的那个天师同行。 “两位认得出本仙,实属荣幸”,他用手一甩拂尘,微微欠身,一副得道之人的清高恩慈,道袍在他身上显得格外宽松。“本仙今天来,是想要回手下鬼奴。” “我呸,就你这种丧尽天良、吃人不吐骨头的败类,还想称道称仙,你配么”,听他这套道貌岸然的说辞,我气不打一处来,自己是什么货色心里没数,还妄图维护自己那点名声。“你养的那女鬼早被我烧干净了,灰都不剩,你早就知道所以特意来这儿等我们的吧。” “哦是么,本仙那鬼奴安分守己,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罗羽对于我的斥骂面不改色,语气中色笑非笑,唇红齿白,更像个娇俏的女人。 “罗羽,我是市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李魄。你涉嫌故意杀人罪、贩卖尸体罪、诈骗罪,请你配合我们回去接受调查。”我正想着怎么变着花样骂对面那个欺师灭祖的变态,身旁李魄突然开口,一手示意我冷静,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证件,展示给罗羽看。 然而罗羽并没有在意李魄说了什么,仍旧用他那双丹凤眼盯着我,神情中的嘲讽意味愈加强盛。“赵幼宜,你昼夜间的秘密本仙了解,你那点的本事本仙也知道。但你找来个小警察当帮手,能有什么用,过来白白送死?还是送给本仙当宠物?” 罗羽说着看了看手里掐住的黑狗,毫不留情地摔在地上,全然不顾它发出的凄厉嚎叫。“也是,上一个试图阻拦本仙的人,本仙已经养了大半年,该换一个了。”我这才意识到,或许那人面黑狗根本不是狗,而是罗羽用活人和狗皮造出来的牲畜。 “你到底还有没有人性”,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天师正道被他这种人渣糟践,真是苍天无眼。 “人性?本仙差一步登仙,哪里还需要人性”,罗羽用拂尘掸了掸碰过黑狗的手指,一副嫌弃又高傲的表情,仿佛万物肮脏污秽,只有他自己保持圣洁。“本仙今天来就是要你赔一个鬼奴,你很特别,要不把你自己赔给我,我就放了这小警察。” “你想的倒挺美,先问问我的剑答不答应”,我嗤之以鼻,从包里掏出一把巴掌的桃木剑,掐诀念咒,剑身陡然伸长,成了一把普通宝剑大小。“李魄你到我身后去。”李魄点点头,知道自己帮不上什么忙,便向后退了一步。 “多加小心。” “赵幼宜,你倒是天真。你以为能抓住本仙那废物鬼奴,就能和本仙抗衡?乖乖来本仙怀里,替我办事,任我采撷,本仙助你重新当人……”罗羽不屑地看着我手中法器,眼神闪动,居然暗藏欲望。难怪他喜欢找漂亮女人下手,不仅要她们的命,也要她们的身体。 “龌龊”,我朝他啐了一口,拿剑在空中挽了个剑花,直指他的命门。 “不自量力”,他看我没有屈从的打算,随手从宽大的道袍里摸出一摞白色符箓,向我和李魄甩来。那些柔软的纸张仿佛有了生命,在空中变化成一把把锋利匕首,割破了眼前空气。 “趴下——”,我还没反应过来,李魄突然从身后将我扑倒,那一把把纸刀擦着我们头顶飞过,长矛般插进土里。难以想象,如果被它们击中要害,会有怎样的后果。 “哼”,罗羽冷笑一声,一挥袖口,只见那些散落在地上的符箓逐渐幻化成手拿青铜兵器的古代勇士,全身甲胄,头盔后是一具具惨白枯骨。 我和李魄赶忙起身,与迎面扑来的白骨勇士们对峙。李魄没带配枪,但好歹学过专业擒拿,与我配合默契,很快就撂倒了前排几个死士。令我们没想到的是,那些散落遍地的骨头过不多时又重新汇聚,挥舞着兵器再度袭来。 两拳难敌四手,更何况对面是打不败的死士,几轮酣战下来,我们两人都有些力不从心。 “硬碰硬也不是办法,幼宜,我们怎么办?”此时,李魄正与我背靠着背,用手拧下他面前死士的头骨。他的战斗力比我想象的高出不少。 “我想想我想想……”,我用桃木剑招架着青铜巨斧,巨大的冲击力震得我虎口发痛,要不是法器质量过关,恐怕我早就又死一次了。李魄的话多少给了我一些启发,既然硬碰硬没有胜算,我就只能找些别的法子。 追根溯源,这些死士是罗羽用符箓变出来的,那就自然有其弱点,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对了,或许正是因为我们看到的太多,才会忽略最重要的本质。 我向战场边缘退闪一步,两指从口中蘸取唾液,快速涂抹在眼皮上。再睁眼时,死士不见了踪影,只有漫天符箓飞驰盘旋,正与李魄缠斗在一处。 第四十五章 意料之外 这些符箓就是枯骨死士的命门,就像打僵尸要先打爆他们的头一样,事情忽然变得简单起来。我一个箭步重回战斗中心,没有了幻术干扰,桃木剑尖挑起一张张符箓,一具具白骨轰然崩塌,转而消失不见。 直到最后一具枯骨战士化为泡影,我和李魄眼神交汇,彼此都松了一口气。 “有点本事,不至于太蠢”,对面传来罗羽讽刺的拍手声,提醒我们这场胜利只是开胃前菜,更难缠的还未登场。“本仙再给你个机会,现在认我为主,我就放了这警察一命,否则,别怪本仙不客气。” “邪不压正,我看你就是秋后的蚂蚱,嚣张不了多久。”放狠话谁不会,我一边整顿精神,还不忘逞这口舌之快。 “自讨苦吃”,罗羽见我如此顽固,也不再冷嘲热讽,从怀中掏出个荔枝大小的黑色铃铛,用拂尘一托,铃铛便悬在半空。只见他双手合十,继而变换手势,霎那间铃铛开始自己摇动,叮当作响,无数鬼影从中现身并向四周冲逃散逸,像一朵极力盛开的黑色罂粟。 转而,一条黑色长龙从乌漆鬼影中横冲而出,那些鬼影似乎受了惊吓,纷纷扭曲萎缩,躲回铃铛之中。再看那条黑龙,体态矫健,龙爪雄劲,似奔腾在云雾波涛之中,唯有眼中青白不见眼珠,看不出一点祥瑞,反倒气势汹汹。 铃铛声越来越大,越来越细密,那盲眼黑龙似有铃铛指路,一个摆尾,直奔我面门而来。龙能吞云吐雾、呼风唤雨,它也不例外,只感觉一股劲风扑面,我来不及躲闪,被黑龙龙爪刮倒在地。顿时,三道泛着乌青色光纹的伤口出现在我手臂上。 我忍着剧痛,摸出一直准备在包里的符箓,向黑龙打去,口中念念有词。只见几道金光循着黑龙飞升,两者彼此缠绕碰斗,擦出彼此较量的火花。但很快,金光渐渐黯淡下来,黑龙看准机会,一口咬断那几条试图束缚它的金色绳索——同一瞬间,我只觉血气翻涌,眼前发黑,一股腥甜在口腔弥漫开来。 很明显,我不是罗羽的对手。我也不是每次运气都能那么好。 李魄看出我的异样,用手抵着我的后背,让我不至于瘫软下去。他眉头紧皱,死死咬着嘴角,眼神坚毅异常。但我知道此时他也无能为力。 “赵幼宜,本仙在给你一次机会,服从我,我就饶他一命。”罗羽用拂尘指着李魄,那黑龙也受他指挥不再进攻,盘踞在半空。 “你放了她,朝我来”,不等我开口,李魄不亢不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让我觉得莫名欣慰。说到底,是我连累了李魄,如果我早一点向他坦白,或者压根不把他牵扯进来,他都不至于遭这一劫。有那么一刻,我真的很想奉献自己,给李魄换一条生路。 “你们感情真好,本仙倒是羡慕。既然如此,你就替她先死——”真不明白为什么反派总喜欢看舍一保一的戏码,罗羽这个变态也不例外,只见他拂尘一挥,铃铛继续摇动,黑龙突然发狂般怒吼翻腾,直奔李魄俯冲而下。恍惚间,李魄已被黑龙巨大压在地上,鳞片嵌进皮肤,令他动弹不得。 我没了李魄的支撑,也颓然跪倒在地。 黑龙的怒吼并未停止,我知道它下一步,便是要将李魄吞吃入腹。在生死攸关之际,我也只能选择孤注一掷,尽我所能,然后期待奇迹发生。我凭借身体里留存那点真气,从包里摸出一张纯色符纸,然后咬破中指,以鲜血点染其间。 接着,我全神贯注,屏住呼吸,将这张符箓朝龙头打去。索性一切都不算太晚,就在黑龙鳄嘴马上靠近李魄时,鲜血般艳丽的红光在龙头绽放,黑龙似受了冲击,松开爪子下的李魄,连连退却。 只见黑龙在半空不断翻转飞腾,从犄角开始,头上陆续生起熊熊烈火,不多时,半张脸竟被烧出一个巨大的窟窿,血肉模糊,看着愈加瘆人。而它后面的罗羽,表情古怪,牙关紧咬,竟也有半张脸泛起火光。 “我看你是找死——”罗羽尖利的声音划过夜空,而那黑龙随之咆哮嘶鸣,我竟分不清他们究竟一体,还是各自为政。只见那黑龙在火焰中摇晃着身躯,向我扑来,动作更加迅猛,也更加无情。 我已然黔驴技穷,只是护在李魄身前,迎接这最后一击。作为一个鬼,我不知道等待着我的还有什么,我只希望李魄可以平安无事,然后继续他璀璨无比的生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也是我决定坦然接受悲剧的时刻,不知从哪里飞来一只周身金黄、羽毛蓬松的巨鸟,用宽大的翅膀撞击黑龙的前胸,只一下,便将黑龙撞飞在地。这是怎样浑厚的力量,我不知这巨鸟为何而来,为谁而来,但我知道,罗羽也不是它的对手。 原本胜券在握的罗羽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震惊,脸上流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巨鸟在空中盘旋,对我长鸣一声,便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姿态冲向罗羽。罗羽慌忙抛出法器抵御,但在巨鸟的力量下显得十分软弱,轻而易举就被逐层击破。那鸟的身形体态过分秀美,也过于无情,用狭长尖锐的巨喙夹住罗羽的脖颈,将他轻松衔起。 “救——”他的救命还没喊出来,就没了声音。那巨鸟头也不回向远方飞去,不多时,便彻底消失在了夜空中。 我缓缓从地上坐起,只见李魄已经摇摇晃晃地站在我身后,用手指揉搓着太阳穴。废弃公园恢复了它的宁静,月光洗礼下,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又好像发生了很多。只有那条黑狗倒在转盘旁的地上,证明着发生过的一切。 “你不要紧吧”,我看李魄脖子上有淌血的抓痕和大块淤青,不知他能不能受的住。他摇摇头,伸手把我从地上扶起,还帮我理了理头发。 “刚看你好像受了重伤,我又帮不上什么忙……”李魄低垂的眼眸黯淡了一下,随即又抬起头,盯着我的胳膊。“让我看看你的伤口。” 我赶忙用手捂住胳膊,不让他看那些已经快要愈合的伤口。“我体质特殊,没关系啦。” 他感受到我的抗拒,也不强迫,毫不犹豫地从他贴身的白衬衫上撤下一块布条,递给我。“你先包扎一下。” “嗯”,我接过布条,装模做样地包在胳膊上,看李魄也包扎了他手腕和脖子上的伤口,才放下心来。“对不起,连累你差点没命。” “道歉当然不用”,李魄朝我摆摆手,擦着淤青的俊脸露出笑意,我知道,那是劫后余生的笑容。“不过,幸好你提前给我讲了你们天师的世界,你们这五花八门的法术,否则——我可能真遭不住。” 第四十六章 两个兽医 我和李魄两人稍作休息,又整顿一番,确保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不会遭路人太多注目。手臂的伤口已经愈合,但并不妨碍它火辣辣的疼痛,时时挑逗着我的神经。 “虽然我是门外汉,但还是很好奇,最后打败罗羽那只巨鸟是怎么回事?”李魄不愧是警察出身,只一会儿功夫,就感觉他已然身康体健,恢复了探究事物真相的热忱。 “你说那鸟啊……”我怎么会知道呢,以我这三两就不能再多的水平,别说召唤出如此灵性的飞鸟,就连唤出只小黄鸡都费劲。“反正和我没关系。说不定是罗羽的其他仇家,见你我命悬一线,正好慷慨解围。不过那巨鸟不报家门,也不留痕迹,你们日后再想找到罗羽恐怕就困难咯。” “罗羽会死么?”李魄也想到了这种结果,似乎并不满意,又用他的手指揉起了太阳穴。无论天师间如何斗法,这个世界仍需要一种最基本的尺度,譬如法律,为更多数的人负责,也为更多数人解决问题。 “不知道啊”,我耸耸肩,总觉得自己应该做更多的事,但能力受限,只好止步于此,这疲软的感受令人多少有点遗憾。“不过看对方这浑厚修为,罗羽应该不会有好果子吃了。” “那他的狗呢,听刚才罗羽提起,感觉并不简单。”李魄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迟疑了一下,随即把目光投向倒在转盘旁的人面黑狗。借着水洗的月光,能看见那可怜的动物正倒在血泊中,胸膛起伏,微弱地喘着气。 “哦你不说我都忘了……你听说过造畜么?” “造畜?有些熟悉,蒲松龄写过?”李魄总在不经意间显露他博学多闻的事实。 “差不多,把活剥下来的兽皮粘在人身上,且不给人喝水,很快人就会变成畜生。罗羽真不是东西,他所谓的狗,多半是用得罪过他的人活活造出来的。”说到这儿,要是还坐视不管,未免有些残忍。我赶忙走到黑狗旁边,伸手将它从血泊里捞起来,抱在怀里。 黑狗体态不小,在我的怀里多少有些勉强。李魄想替我分担,但他的手刚碰到它身上毛发,黑狗就发出一阵恐惧的呜咽。 “还是我来吧。”我调整了一下抱狗的姿势,尽量不让自己碰到它淌血的前肢。也是因为姿势的缘故,它那张扭曲痛苦的人脸离我颇近,无需仔细分辨,也能看清那独属于人的五官。 “既然他里面……嗯,是人的话,要不要先送他去医院,然后我带回局里。” “算了,他现在这个样子,带到哪里都是麻烦。我先带回家,试着把他变回原样,再做打算吧。”麻烦事一桩接这一桩,但又狠不下心来见死不救,只好都揽在自己怀里。 “嗯,那我们先回去吧。”李魄见我两只手都被占着,很体贴地替我拿上背包,与我一同向公园出口走去。一路我们两人都没怎么交流,大概是都累得不愿讲话,约莫又走了五六分钟,繁华安全的世界重新回到眼前。 李魄站在路边拦车,好几辆出租车看我们两人一狗、浑身血迹的奇怪打扮都不愿停车,生怕惹上什么事端。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个心慈面善的大爷,战战兢兢地让我们上了车。 一路上,大爷都在通过后视镜偷偷打量我们这个组合,我只得把黑狗的头埋进怀里,以免它成为大爷后半生的梦魇。就这样侦察的好一会儿,大爷才小心翼翼地开口,想必是没看出什么所以然,实在忍不住了。 “别怪大爷多嘴啊,你们这一身血的,没什么事吧。” “没事大爷,刚刚我和我女朋友在江边遛狗,结果脚底太滑,连人带狗都摔了跤,人擦破皮不说,狗前爪都摔断了。”我刚想开口,没成想李魄已经快我一步提交了答案。真没看出来,这个男人撒谎也蛮有一套。 “这样啊,不用去医院嘛,大爷直接送你去”,听了李魄诚恳流畅的答复,大爷显然放松下来,不像之前那样谨慎。 “直接送我们回家吧,我女朋友恰好是兽医,回去就能弄好。”好家伙,不但我们两人关系有了意外突破,就连我的职业都安排好了。我瞥了李魄一眼,只见他正笑呵呵地看着我,神色如常,就像在诉述家事。 “兽医,这职业好哇,现在年轻人养宠物都当宝贝,当兽医有前途……”大爷的注意力全然被兽医吸引,也不再顾忌我们两人异样,开始了他的高谈阔论。李魄一直游刃有余地应付,以至于大爷聊完兽医还不过瘾,不知怎得,就开始批评江畔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因为晚上没有路灯,他和他老伴上次来差点掉进水里。 直到车停在我们公寓门口,大爷已然向我们发出了互换联系方式的邀请,说准备搜集相关证据,联合起来向市政部门投诉。我和李魄赶紧推脱,匆忙下车进了电梯,才躲过大爷的热情攻势。 电梯停在七楼,我准备和李魄告别,没想到他随我一同出了电梯,并没有要回去的意思。 “这么晚了,不回去休息么。”怀里的黑狗比它看起来的样子重了不少,我腾不出手,只能示意李魄把帆布袋打开,“帮我拿钥匙开下门,拜托你啦。” “方便的话,我可以进去帮你。毕竟你……它伤的严重。”李魄这番请求说的坚定,且有理有据,似乎不接受我的反驳。 我只觉得麻烦,然转念一想,既然李魄已经知道我是个天师,也就没什么好回避他的。今晚我们两人也算是荣辱与共的患难兄弟,正好借此机会请他喝杯茶,做些苦力。 “那麻烦你啦,我房间有些乱。”李魄得了我的允许,便开了门,熟练地摸亮客厅开关,毕竟上下楼是差不多的格局。我抱着黑狗慢腾腾地挪进屋里,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背带裤上已经洇了大片血迹,大概率是要报废。 “家居风格倒是温馨可爱”,李魄替我关好门,自来熟地简单参观了客厅,笑意盎然地望着我。我把黑狗放到地上,不知是不是碰到了伤口,它在地上发出几不可闻的呻吟,那响动,更像是来自一个身负重伤的年轻人。 “是不是应该先给它止血?”虽说要想办法把它变回人,但按照它现在的流血速度,恐怕是要先变成死狗了。我也顾不得掩饰自己房间的凌乱,忧心忡忡地看了看地板,又看了看李魄。 “幼宜你家里有没有碘酒、止血带、绷带或者纱布,实在不行就用干净的毛巾和衣服”,李魄倒是沉稳,蹲在黑狗旁查看伤口,然后就反客为主地安排起我来。我倒是无所谓,满屋翻找下来只找到半瓶碘酒和一件没穿过的白T恤,勉强符合李魄的要求。 “生理盐水应该也没有吧,酒精呢?”李魄用剪子把衣服剪成三指宽的布条,神情专注,头也不抬地继续差使我。 “酒精好像还有,我去拿”,我忙不迭地翻箱倒柜,只觉得李魄是个宝藏男孩,进屋还没喝茶,就已经开始处理伤员。“依我看,你才是当兽医那一个,李魄你实至名归。” 第四十七章 少年元卿(上) 凭借全能型选手李魄的一番操作,没一会儿功夫,黑狗不停淌血的伤口就被他包扎起来,熟练且利落。李魄摊着手起身,只见他手指沾满鲜血,难免令人发怵。 “你去洗洗手吧,卫生间有肥皂”,我拿过来墩布,极尽敷衍地擦了擦地上的污秽,反倒在地板上留下了一道道长短不一的血痕。这搞得像凶案现场,血迹斑斑,我以后该怎么和房东交代啊。 “我只能帮它这么包扎起来,但里面骨头断了,还得去医院上石膏”,李魄洗了手出来,坐在沙发上,拿着剩下的碘酒擦拭额头和脖颈处的伤口。我见他没有走的意思,便给他随便泡了杯茶,挨着他坐下。 “喝点水吧,今天晚上真是辛苦你了。要是没有你帮忙,我也不知道拿它怎么办。”我指了指倒在地上的黑狗,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它看起来神智不太清醒,只是望着天花板微弱地喘息。这要是一只普通的狗,哪怕是个正常人,我二话不说就送去医院,不必让它在这儿受罪。想到这儿,我又暗自怨恨起罗羽来,造畜也就罢了,偏偏要留出张人脸,以满足他令人作呕的恶趣味。 “幼宜,你不用总是感谢我,或者说些抱歉的话。我可是个警察啊,能帮上忙的事情都会尽力而为。不过它这样不伦不类也不是办法,有什么造畜的破解之术么?”李魄接过茶杯喝了口水,对我已经完全没了防备。看他仍没有要走的意思,反倒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黑狗身上,我也只好听之任之,接受他这个圈外人作为大变活人的观众。 “等我看一下,太久没接触这个多少有点生疏,我复习复习……”不好意思坦白自己根本不会的事实,我假意起身倒水,实际上是偷偷躲进厨房,用手机悄悄搜索破解之法。“你先坐着,我去厨房接点水喝。” 幸好有前辈杨叔的一系列科普贴,我轻轻松松就在浩如烟海的文献里找到了答案。 “如遇造畜,可准备清水,加入三四滴食醋,服用方能破解。” 我急忙从厨房拿出来一只不锈钢的洗菜盆,接了半盆清水,又按照教程加了几滴白醋进去,用筷子搅拌均匀。幸好是要食醋,如果需要的是咸盐,还得劳烦李魄上楼取回来。 “把这个喂给它,应该就可以了。你做好准备,别被吓着。”其实对于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情况,我心里也没个打算,只能装出一副胸有成竹地样子,把水盆端到黑狗旁边。谁料想,水盆刚落地,那黑狗就回光返照般精神起来,也顾不得身负重伤,蹒跚着身子探向水盆。 看它的反应,这个方法应该能起些作用。只见黑狗快速用舌头舔舐水面,因为舌头上没有倒勾的缘故,他并不能像正常犬类那样卷起水花。我赶忙把盆端起来,倾斜到它嘴边,使它能保持人的姿态喝进去点水。 只几口的功夫,黑狗身上那层狗皮肉眼可见地裂开来,露出里面赤条白皙的皮肤。接着,它的身躯如同冲破果壳的肉芽般飞速生长,转眼间就长成原先的两倍之多。 我着实被眼前怪异的情景震惊,端着水盆的手不自觉松开,溅了一地水花。再看地板上,全然没了黑狗的踪影,两片狗皮间,一个身穿月牙色道袍的男孩趴在地上,正抬头望着我。他看起来只有十六七的样子,明眸皓齿,尤其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不见受过尘世蒙蔽,透露着难得的灵气。 李魄显然也被这变故唬住,我们三人彼此对峙,场面一度十分安静。 “谢谢姐姐救我出来,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地上的男孩首先打破了沉默,灵巧地从地上站起,完全看不出之前濒死的迹象。 “不不不,你的伤呢,已经没事啦?”明知道眼前会上演大变活人,但这截然相反的两个生物,完全看不出彼此有过关联。 “受伤的是那条狗,又不是我。我这不是被姐姐放出来了嘛。”少年颇有些自恋地转了一圈,然后撸起道袍袖口,给我展示他光洁无暇的手臂。不得不说,他皮肤细腻的有些过分,我一个女孩都自愧不如。“在这个狗皮里太痛苦了,要四脚着地,还喝不到水,简直……” “你是谁,怎么会认识罗羽的?”不愧是李魄,冷静地打断了少年正要倒的苦水,就像在细密的针脚中找到一处跳线。此时的李魄正用手按着自己手臂的伤口,肢体语言泄露了他的疲惫,但他仍强迫自己保持着时刻警觉的状态。 “这个哥哥看起来好严肃,我还没有讲完”,说着少年转向我,瞪大眼睛,一副小孩子楚楚可怜的模样。可惜我并不吃这一套,走回李魄身边,示意他赶快回答问题。 “好吧,我叫元卿,是茅山清微宗的天师,自幼随师父在山中闭关学习。今年正月刚过,我受师父教诲下山历练,途经此地,在一场超度法事上遇见了罗羽”,在我和李魄两双灼灼目光的注视下,少年没有办法,只好跳过诉苦环节,老老实实讲起了他的身世来历。“当时我见他面色有异,就留心跟踪了几天,没想到撞破了他饲养鬼奴增进修为的勾当,这种败类,我们正道天师肯定不能容忍……你说对吧姐姐。” 我点点头,回想起自己详知真相时同款的义愤填膺,认同了他的说辞。“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就替天行道咯,结果……哎,有点大意轻敌,被他活捉了”,元卿说着,不忘双手叉腰,一脸因受蒙骗忿忿不平的表情。我看他的样子倒觉得可爱,无论师从何门,道行深浅,年纪尚轻之人总带有少年心气,孤勇,相信自己,且缺乏经验。 “所以他给你粘了狗皮当宠物,还总拿你取乐?”后续这段不易启齿的过往,我替元卿问了出来。他迟疑了一下,不情不愿地点头承认,一抹羞臊从面颊红到耳根。 “元卿是吧,你今年多大,应该还没有身份证呢吧。我等下带你会局里,然后你联系你的监护人来接你。”李魄对于我们天师正邪间的争辩并不是那么感兴趣,反而更关注眼前这个未成年儿童的来路和去向。 “哥哥你好没意思啊,我不要去警察局,我还有内伤需要姐姐治疗呢”,元卿听了李魄的指令,一个箭步窜到我身边,拉住我的胳膊不撒手。“对吧姐姐,虽然我们不是同门师兄弟,但你今晚好厉害啊,还是我的救命恩人,简直就是元卿的再造父母……” 我被他晃得头疼,赶紧摆手叫他停下。还内伤呢,我看这孩子比我和李魄都精力旺盛,我恨不得把他塞回狗皮里。 “总之我不走,而且我没有监护人,我就要留在这儿。” “没有监护人的话,只能把你送到孤儿院了。”李魄盯着元卿缓缓说道,神情严肃认真,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他压抑着笑意,故意说这些话恐吓元卿。这两个人,刚一见面居然开始明争暗斗,还是统统赶走为妙。 “这样吧元卿,我给你转点钱,你去医院检查个身体,剩下的钱买车票回茅山怎么样。离开这么久,你师父肯定很想你。”为了送走这尊年轻神仙,我一咬牙下了血本。 第四十八章 少年元卿(下) “师父才不想我呢,更何况,我下山期限未满,他都不会让我进门”,元卿继续疯狂摇动我的胳膊,他这种年轻人的撒娇方式,真叫我吃不消。“而且,姐姐不想知道罗羽为什么选中你么,而且你自己的,嗯……”他眨着他那双过于纯粹的眼睛,一脸了然的表情。 “停,我考虑一下。”之前元卿嘴里那些再造父母的感情牌不能打动我分毫,但最后这番话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毕竟当了半年罗羽的宠物,他对于罗羽应该更加了解,虽然是以一种极其被动的方式。更何况,元卿是清微宗名门出身,基础知识肯定比我扎实太多,或许能够帮我破解身上昼夜交换的秘密。 元卿似乎感觉到了我态度上的松动,继续往火堆里添柴,恨不得直接来场篝火晚会。“姐姐是不是一到晚上就精神百倍,白天就萎靡不振,甚至……”他边说边把目光飘向李魄那边,似乎在考量这个话题的尺度。我的天,救了这个祖宗居然还要被他威胁,我真是后悔给他喝那几口水。 “这样吧李魄,元卿还是个孩子,今晚就让他留在我这儿睡沙发,明天再做打算。我们两个是道友,彼此也能有个照应。至于你,还不快点回去睡觉,明天可还要上班工作哦。”李魄一直坐在我旁边看我们两个互动,专注却不说话,以至于我摸不清他能否察觉出我们含糊措辞中,哪几分真,哪几分假。 “他刚说的情况,你真的会出现么?”李魄总是不按剧本回答问题,也没有离开的意思,转而抓住了元卿提起的话头,问起了我的身体状况。 “你别听他瞎说,我早就困了,哪里精神百倍。”我一边笑呵呵地看着李魄,一边从背后抓住元卿的手,暗自用力,示意他不要多嘴多舌。 “姐姐就是神经衰弱嘛,面黄肌瘦,还有眼袋,症状都写在脸上了。”元卿一脸无辜,煞有其势地为他自己圆谎。而我,强忍着跳起来揍他的冲动,微笑着朝李魄点头。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就让他留在你这儿吧,”李魄将茶水一饮而尽,又把手里棉签扔进垃圾桶,站起身来。我跟着他到门口,他穿鞋的同时不忘叮嘱我二次处理伤口,以免发炎或是溃烂。 “你放心吧,今晚过后,你和我都能轻松一些了。至于罗羽的下落,我劝你不要抱太大希望。”我把他外套递给他,见原本挺括的西装外套褶皱且满是污迹,心中升起歉疚。“要不我帮你洗干净,然后再还给你吧。” 李魄摇摇头,接过衣服,随意搭在肩膀上。“有纪念意义,就这样留着吧。对了幼宜,如果真神经衰弱的话,好像可以试着冲冷水澡。” “嗯。” “那我回去了,尽早休息”,李魄按了电梯,朝我摆摆手,又把目光转向我身后看热闹的元卿,“再见小朋友,明天我再来接你去孤儿院。” “……” 好不容易送走李魄,我回到客厅,继续处理地上那滩不知道应该属于谁的血迹。元卿倒是自来熟,坐在沙发上一边翻看我的天师教材,一边吃我藏在茶几下层的巧克力。 “狗不能吃巧克力”,我从他手里夺过包装盒,转手放在茶几上,又把拖布塞进他手里,“你弄脏的,自己擦干净。” “姐姐,这血是黑狗流的,和我没有关系”,元卿并没有要替我分忧的意思,两手一摊,拖布直接滑到了地上,“没想到姐姐你还在学习这么基础的内容,看你今晚的表现,能召唤金丝巨鸟,我以为很厉害呢。” “不厉害能从狗皮里救你出来么,真是的,你还不领情”,我白了元卿一眼,对方虽然是个粉面玉琢的漂亮少年,可惜我对这幼龄美色并不感兴趣。我捡起拖布,不情不愿地继续打扫满屋狼藉。 “姐姐叫什么名字?师从哪派?”元卿见我拿走了巧克力,又亲自动手翻找出半盒没吃完的榛子,看了眼保质期,自顾自地吃了起来,“姐姐你家怎么什么零食都没有,女人们不都喜欢囤积零食嘛。” “还女人们,你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在山上能见过几个异性。” “虽然山上没有,但我下山这一年见过不少哦。我四处看相算命,好多漂亮姐姐都喜欢我,夸我漂亮,还给我好几倍的报酬。可惜我未成年,不过师哥说过,等我再过几个月到了十八岁,就可以和漂亮女人谈恋爱了。”说到这儿,元卿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上充满向往,同时手上动作不断,拨开榛子往嘴里送。 “你再过几个月就十八了?”他看起来顶多十六岁。 “准确的讲是明年三月份,不过逝者如斯,很快就到啦。到时候我会优先考虑一下姐姐你的。” 听到他话语中那点期待,我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不知道回答点什么。元卿这个男孩,应该是自幼远离尘世,不受侵染,所以灵性通透,也正因为如此,他对待事物难免偏激,不通世故,也不知辛苦。我不想继续和他纠缠恋爱之事,只能换个话题。 “零食本来就没多少,都快被你吃光了”,此时,我正蹲在地上用清洁剂浸泡抹布,感觉元卿就像是个高高在上的贵族少爷,而我,伺候少爷的贫穷小保姆。“赵幼宜,无门无派,反正父辈世世代代都做这个行当,大概可以自成一派吧。” “原来姐姐是个在野天师,难怪基础知识掌握不扎实,主要靠爆发力”,元卿说到这儿,似乎想到些什么,咯咯笑出了声。“从前也有不少这样的天师,上茅山想找我师父切磋,结果,下场都很惨哦。” 这孩子,看不起谁呢。我站起身来,把那盆洗过抹布的血水倒进马桶,洗了洗手,抢过他手里的榛子,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能力修为肯定比不过你们,但主要靠随机应变啊。” “所以罗羽可能也看中了姐姐你的小机灵,还有你身为天师的特殊之处。对啦,我在姐姐身上看不见三魂七魄,白天阳气旺盛,你应该不成人形吧。” “果然这个秘密在天师同行面前藏不住”,我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给元卿大致讲述了我魂穿到这个世界的前因后果,以及我只能朝伏夜出的困惑。 “姐姐的这种情况还真是少见,恐怕连师父都没遇到过。但从现有的状况来看,阴退化形,你应该是阳寿未尽,魂魄却不知所踪,所以才如现在这般人鬼混杂。” “阳寿未尽,你的意思是说,我本不应该死?” “理论上讲是这样,但我也没什么解决办法,要不姐姐你先坚持着,等我明年上山问问师傅,他老人家最近又闭关了。”元卿咀嚼食物的嘴就没停下,哪怕是谈论我这般生死大事,让我不得不怀疑他究竟有没有认真对待。 “总之这个秘密你不要跟别人讲,听到没有。” “别人,是指刚刚在这儿那个哥哥么,他好像很喜欢你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