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片山林》 第1章 前往白木村(求收藏,求推荐)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窗外那些或高或低的水泥建筑,全都笼罩在蒙蒙烟雨当中,既没有看见勾栏瓦舍,也没有看到小桥流水,只有坚硬的钢筋水泥在迷雾中挣扎求生。x23us.com 倚窗望着这些景物,程虎忽然觉得江南也不过如此,与书里写的‘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之类的江南景致实在是相差甚远。 他第一次来江南,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叫做金钟县的小县城。 按照老妈的吩咐,程虎要独身一人回老家给去世二十多年的大舅程大牛扫墓。 到达金钟县之后,程虎先给一个叫做刘大海的男人打了电话。 听老妈说,这次扫墓是刘大海主动联系她的。原先刘大海忙于工作,今年退了休,有了时间,便想着叫上程家的后人一起去给大舅扫墓。 而程虎作为程家的唯一男丁,在老妈的威逼之下,不得不只身来到这座极为偏僻的小县城。 只要一想到老妈那凶神恶煞的表情,程虎心里就觉得委屈。 大舅明明就是你兄弟,你自己不会回来扫墓?还非得要我来? 程虎本来应该跟着自己老爸一起姓‘胡’的,也不知道老妈脑子抽什么风,居然让他姓‘程’。 这都叫什么事?越想越觉得郁闷。 因为,如果他不姓程大话,就不是程家的后人,自然也不用千山万水跑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扫墓了。 他不是不孝,而是他根本就不认识他大舅。 大舅程大牛死了几年,老妈才生了他。别说他跟大舅不熟了,就是连见都没见过。 就在程虎郁闷时,房门口响起一阵哒哒哒的敲门声。料想是刘大海按照地址寻来了,便赶紧跑去拉开房门。 站在房门外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 老头子密布皱纹的脸上挂满了和蔼的笑容:“小虎?” 他的声音并无沧桑,而是有些违和长相的调皮。 程虎一愣,随即亲切的叫道:“刘大爷?” 老头子笑呵呵点头:“是我。没想到你长得跟你大舅一样壮实。我原本还猜想,你会是个小不点呢。” 程虎也有些意外。因为他想象中的刘大海,应该是一个精干的中年人才对,可站在眼前的,却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大舅如果还活着的话,现在不是才四十多岁吗? 那么按照推算,大舅的朋友难道不也应该是四五十岁? 他没说出自己的疑虑,赶紧把门拉得更开,让出一条道来:“刘大爷,您快请进。” 刘大海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入房间内,在靠窗的椅子上坐下,微微扬起脸,双眼之中无老态龙钟的疲惫,倒是显得跟中年人没有什么两样。 他说道:“小虎,你收拾一下吧,咱们这就出发。我的车子跟司机都在楼下等着呢。”” “现在就进山?”程虎站在窗边,看了一眼外面的蒙蒙烟雨,不由得皱眉。 他年轻力壮的倒是无所谓,只是眼前这个叫刘大海的大爷看上去都六七十岁了,要是在山里有个好歹,岂不是......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刘大海一脸精神气的说道,“你放心,此去白木村一路畅通无阻,可以直接开车到你大舅以前居住的房子里。” “哦,原来如此。”这下算是打消了程虎的疑虑。既然一路通车,那就没问题了。 他赶紧收拾东西。 看着程虎忙碌捡东西的身影,刘大海笑问道:“小虎,你妈妈有没有跟你说过关于你大舅的事情?” 程虎停下手中的动作,皱眉想了一下。 从他有记忆开始,似乎很少听老妈说起。而他对大舅的记忆,也就是知道自己有着这么一个大舅而已,其他的,知之甚少。 他摇了摇头:“没说过,就说我有个大舅,叫程大牛。其他的,什么也没有说。” “哦。”刘大海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神情颇显舒适。 收拾好东西之后,程虎便跟着刘大海下了楼。他们先去买了些祭拜要用的东西,然后才坐上黑色越野车,任由高大的司机大叔循着不怎么看得懂的导航,一路往白木村驶去。 在这期间,程虎也了解到了刘老头跟大舅的关系。 原来,刘大海曾经是这个县城的书记。那时候大舅跟他算得上是忘年交,两人是很要好的朋友。后来大舅死了,刘大海也调到了省城。目前已经退休。 刘大海还跟他说了很多关于大舅的事迹。说他如何如何的了不起,但又不细说其中曲折,只说大舅是个伟大的人物。 程虎问了几遍,刘大海还是不肯细说,只好作罢。 反正知道咱老程家出过英雄人物就行了,现在是太平盛世,又不需要我扛枪背炸药,问那么多干什么。 如此想着,程虎便把话题移到了白木村上。 一说到白木村,刘大海不由得叹道:“这么跟你说吧,对于别人来说,那里是人间地狱,但是对于你大舅来说,那儿是人间天堂。只可惜啊.....” 他惋惜道:“只可惜,自从你大舅去世,白木村村民全部跟随新农村搬迁计划迁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踏进白木村半步了。” “嗯?”这话听着怎么这么诡异? 自从大舅去世,白木村村民迁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踏进那个村子半步?人间地狱? 握草,老妈这是实力坑娃啊!居然让我一个人来给大舅扫墓。难怪她自己不来。 虽然听着诡异,但程虎一点儿也不害怕。真不害怕。 爬了几十分钟的环山公路之后,越野车终于从半山腰蜿蜒而下,然后平缓向前行驶,不再颠簸。 没了山腰的浓重水雾,程虎这才打开车窗,往外看去。 车窗被打开的那一瞬间,一股清凉的山风夹杂着春泥的味道,涌入车内。 四月的烟雨就像轻纱,被风吹乱在苍茫天地间,斜斜的交织在一起,给山峦,给田野,给村庄都蒙上了一件洁白无瑕的轻衫。 程虎还是第一次真实看到这样的景色。 这种景色以前只能在电视上,在手机里看到,而且都是加了各种滤镜的。 他的现实生活中只有高耸入云的楼房和川流不息的街道。 像这样烟雨蒙蒙,天地一色,山峦只露出尖峰,村庄没(mo)了大半,行人披着透明雨布带着斗笠,水牛站在田间悠闲吃草的景色,难道不是只有山水画中才有? 惬意,说不出的惬意。 心头一股萦绕了二十多年的闷气忽然就从他的口中呼出,整个人都觉得格外清爽,好像身体也轻盈了许多似的。 而且,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随着车子行驶,自己的心情就会越发澎湃,连血液仿佛都跟着沸腾起来。 看见他完全陶醉在车外的景色当中,刘大海忍不住笑道:“这就把你看呆了?那待会儿到了白木村,你岂不是要魔障?” 程虎回过头来,一脸惊奇的问道:“难道白木村比这儿的景色还好看?” “当然。” “那你快跟我说说,那儿的景色是怎样的?” 刘大海摆手笑道:“世上最难形容的就是美景,反正我是我形容不出来的,待会儿到了那里,你自然能看到,绝对是人间仙境。哦,到了,安明镇,咱们马上就要进入安明镇了。” 越野车的车速慢慢降下,一块蓝色的地标牌出现在车窗外。 ‘安明镇’三个大字是用楷体写的,白色的字体,蓝色的底板,在这样的烟雨中,依然能看得十分清晰。 第2章 两个大爷(求收藏,求推荐) 车子进入安明镇之后,又是另外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两三层高的矮楼密集围在马路两边,一排排巨大的遮阳伞树立在门店前,为店铺老板争夺地盘。 大摇大摆的路人完全没有一点安全意识,拖着孩子的,拄着拐杖的,挑着东西的,丝毫不顾忌行驶中的车辆,在狭小的马路上穿梭往来,愣是把许多车子逼停,堵在街道上。 看着这幅景象,刘大海的眉头深深皱起:“没想到都二十多年过去了,这里的路还没修好。” 开车的司机语带嘲讽的轻笑两声:“刘老,您不知道,自从您调离金钟县之后,这一带的经济一落千丈。以前您引进的那些工厂,领了助农补助之后,又全都搬走的。现在搬走都二十年了,这一带又变回了以前那种留守儿童照顾空巢老人的状况。” “唉!”刘大海叹了一口气,“山高皇帝远,遍野是苍蝇。” 程虎看着这堵车状况,心里也挺着急的。现在都两点多了,再耽搁的话,今晚岂不是要在山里过夜? “刘大爷,照这状况,估计咱们得在这一段路上过夜了。” 刘大海没说话,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喂,小黄,你们怎么搞的?街道都堵成这样了,居然还没有人出来指挥交通...你说我在哪儿?我的车在你们镇上信用社门口这里被堵死了。” 刘大海挂掉电话没多久,一个戴着斗笠,卷着袖子,穿着雨鞋的男子跑了过来。 司机摇下车窗,一张黝黑的中年男子的脸立马露在车窗外:“刘老,您真来了。实在对不住,我已经让人在疏通道路了,要不您先移步到政府办公室里喝杯茶,待会儿车子过去了,您再上车。” 男子看上去五十来岁,体格健硕,皮肤黝黑,两排洁白的牙齿在说话间十分耀眼。 刘大海皱眉道:“不了,我们赶时间。你一个乡高官怎么搞成这样?” “啊?”男子看了看自己的穿着,不好意思的笑道,“接连几天暴雨,大部分商户的铺面都被淹了。根据天气预报说,这两天还有暴雨,我们正在全员出动清理水沟。” “就算是清理水沟,也用不到这么多人吧,全员出动?你这书记怎么当的?” 面对刘老的质问,黄书记尴尬的笑了两声:“刘老,不瞒您说,河两边的田地全部被淹了,种植户的芋头,红薯,木耳全都遭了殃,大部分人员去帮忙捞芋头种子和菌棒了,只有小部分人在这里清理水沟。实在是没人手了,所以才没法顾及交通这一块。” “得了得了,你也别跟我说这些。作为乡高官,如何做好防洪防涝措施,你该了然于心,现在才亡羊补牢,有什么用?” 刘大海显然是有点恨铁不成钢。 这个黄兴旺是他一手从自然村村长一路提拔到乡高官的。虽然脑子不好使,但是一心为民这一点完全没问题。 只是现在刘大海也有些怀疑了。像黄兴旺这种完全不懂权术,只知道一门心思做事情的人是否真的能胜任书记一职? 他在书记这个位置上几年了,虽然没出过任何纰漏,但也没干出什么政绩啊。 程虎见男人还弯腰立在车窗外不敢吭声,而车内的刘老头却一脸纠结的样子,便忍不住打破这尴尬的气氛,问道:“刘大爷,这位大叔是谁?” “大叔?”刘大海扭头上下打量了一番黄兴旺。 气死我了! 明明两人年纪其实相差不了几岁。叫我大爷,叫他大叔? 不过仔细一看,这个黄兴旺看起来确实年轻,好像跟二十年前没什么两样,甚至是,他现在的体格要比二十年前还壮硕。 刘大海心里感慨万千,嘴上还得若无其事的回道:“这个是安明镇的书记,黄兴旺,以前还是白木村的村长,跟你大舅也是很好的朋友。” 听闻这番话,黄兴旺一脸欣喜的问道:“刘老,这位小帅哥是?” “大牛的外甥,程虎,就是大牛的表妹廖咏梅...不对,应该是程咏梅的儿子。” “啊,原来是大牛的外甥。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大牛的家人。”黄兴旺显得极为激动,一双手几乎就要从窗户扒进来。 但碍于刘大海在车上,只能强压心头的激动,把汹涌的情感,全都化作脸上的笑容。 “你大舅喊我一声叔,你也该喊我一声大爷才对。”黄兴旺说道。 程虎点了点头:“好的,黄大爷。” 一个刘大爷,一个黄大爷,这才半天时间,就认了两个大爷了,程虎虽然没有见过大舅,但从这两个老头子对大舅的念想来看,估摸着大舅真是个了不得人物。 只可惜来的路上听刘老头说了,大舅这一生都没有要过女人,所以无儿无女,一丘荒坟在村子里长满了杂草,也无人祭拜。 “书记,前面有辆大货车逆向占道靠边停着,司机找不到,大货车不走,所有车子都走不了。” 一个脸蛋红扑扑,戴着跟黄兴旺同款斗笠的女孩子急色匆匆的跑来。 才刚刚在黄兴旺身边站定,就又改了口,“爸,你快去看看。肯定又是给隆盛百货下货的货车。” 女孩子看上去二十多岁,声音急中带喘,却依然好听得像百灵鸟一般。 程虎忍不住弯下身子,从车窗看出去。 站在黄兴旺身边的女孩五官精致,唇红齿白,一双明眸有如春阳里的碧波,潋滟生辉。她黑色的额间细发被烟雨打湿,粘在一起,像一笔浓重的黑墨,悬挂在细白的脸侧。 虽然卷着袖子跟裤脚,衣服也沾满了泥渍,但她站在人群中,依然就有一种超凡脱俗之感。 “又是这个姓龙的,都跟他说了多少次了,赶集的日子下货不能超过十分钟,超过十分钟就得到里面市场去下,怎么都听不进去?”黄兴旺暗骂几句,赶紧跟着女孩急冲冲的往前走。 道路本就狭窄,被一辆大货车占了一半,旁边又有各种小贩争抢着往路上摆,交通自然是乱得一塌糊涂。 程虎把脑袋伸出车窗,视线追着那个女孩而去,嘴里忍不住嘀咕道:“乡下的女孩子可真好看。” 刘大海呵呵拍了一下程虎的肩膀,说道:“年轻人,小心过往车辆把你脑袋给刮了。” 程虎脖子一僵,赶紧把脑袋收回来。 有了黄书记去指挥交通,没多久,越野车又得以缓缓行进。 出了安明镇的街道,便进入一条忽上忽下蜿蜒曲折的道路。 十多分钟之后,越野车在一个岔路口停下来。 司机大叔说道:“导航指示从右边这个路口进去,可刘老您看,路口设有路障,还有警示牌。” 路口的路障是一个已经长了小蘑菇跟青苔的木头架子。木头架子上钉着一块贴牌,上面写着:危险区域,请勿靠近。 刘大海道:“移开就行了。不用理它。” 闻言,司机大叔赶紧下车移开路障,然后又回到车里,继续行进。 第3章 荒凉的白木村(求收藏,求推荐) 穿过路口,行过一座桥梁,然后绕着前方的山脚驶了半圈,再爬上山坡,又是另外一番景象。m.x23us.com 除了漫山遍野的半透明雾气之外,还有漫山遍野的树木。 但是,这些本该在春天里吐出嫩绿芽叶的树木却显露着凋零的姿色。它们耷拉着身子,有气无力的挂着一片片枯黄的叶子。仿佛只要一阵微风,就可以将枝头上的叶片悉数刮落。 程虎忍不住吐槽道:“刘大爷,这就是你形容不出来的美景?” 除了艺术品可以运用死亡色之外,一切大自然的东西倘若跟死亡挂钩,即使再怎么惊心动魄,也美不起来,反而会让人触景伤情,生出哀叹。 刘大海看着车窗外的景色,眉头深锁,显然是没料到山林会变成这样。他道:“以前我来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估计也就是这些枯黄了而已。”司机大叔安慰道,“再往里走,估计就能看到刘老您口中的美景了。” 然而,一路往里行进,映入眼帘的,始终是毫无生命力的枯黄。 水泥路蜿蜒曲折,行了几公里才能看到房子一座座爬满藤蔓的房子。不管是一层楼两层楼还是三层楼,全都爬满了挂着枯黄叶子的藤蔓。 在藤蔓的遮掩下,完全看不到房子的门窗,只能看到那是一座房子,却又看不出那是一座怎样的房子。 水泥路上也同样攀爬着枯黄的藤蔓,所以越野车从进入村子之后,便是一路碾压着藤蔓在前进。 而且从进入村子开始,程虎就没有看到过村民。看来这儿真是现实版的寂静岭啊。 过了一会儿,车子在一个巨大的院门前停下。三人下了车,立在铁门前。 看着眼前高耸的围墙和锈迹斑斑的铁门,程虎莫名有些激动,一股难以言状的亲切感忽然就涌了上来。 他快步走到铁门跟前,伸手轻轻一推,随着吱呀一声,两扇铁门徐徐打开。 院子里的荒凉更甚。但他还是情不自禁的走了进去。 杂草丛生的院子让程虎很难想象这儿原先的模样。但从地上碎裂的铺路砖来看,也许曾经这儿在大舅的打理下美丽过。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都被自然的力量侵蚀,只剩下难以言状的腐朽和荒凉。 刘大海跟在他身后走进来,指着已经干涸的池塘边上一个凸起的土丘说道:“小虎,你看,那儿就是你大舅的坟墓。” 程虎扭头一看,背脊发凉!把人埋在院子里?这感觉好阴森! 他走向土丘,绕到土丘的另一侧,才看到原来并不是无碑坟。只不过,立着的石碑上只有寥寥几个大字:程大牛之墓。 草,比电视上的还敷衍。 “奇怪了。”刘大海把东西放在石碑前,一脸费解的说道,“整个院子都长满了藤蔓跟杂草,为什么唯独这坟墓四周干干净净的?” 听刘老头这么一说,程虎也觉得奇怪。 是啊,整个大院子里到处都长满了野草跟藤蔓,唯独大舅的坟丘和坟丘四周干干净净,没有一棵杂草。 就好像...... 就好像经常有人来这儿除草一样。想到这个,程虎头皮一阵发麻。 “不管了。”刘大海又道,“赶紧动手吧。看这天气,八成是还要下大雨。” 程虎抬头看向灰色的天空,乌压压的云朵在春风中飘荡,也许过一会儿,真会有一场肆意的春雨。 他赶忙着拿起蜡烛,用打火机点着,然后插在坟前。 之后再按照刘大海的指示,一步一步按照扫墓的程序做。点蜡烛,点线香,摆祭品,烧纸钱,放鞭炮,鞠躬。 忙完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收拾了东西,三人又回到车上。 着实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对于三人来说,除了程大牛这个名字值得他们回想之外,其他的一切事物都不过是荒凉景色中的一角,可有可无。 司机大叔发动车子...... “刘老,车子好像出问题了,怎么都发动不了。”司机大叔鼓捣了许久之后,终于无可奈何的报道。 他又下车鼓捣了许久,还是没辙,而此时,车外已经下起淅淅沥沥的雨,大有转暴雨的势头。 刘老拿出手机,本想给黄兴旺打个电话,可是,手机居然显示没信号? “估计是因为白木村没人居住,所以那些信号基站也没人维修了。”司机大叔又回到驾驶室的位置上,用纸巾擦了擦脸上的雨水。 刘大海一脸愁容的看向车窗外的铁门。斑斑锈迹的铁门正如现下的白木村一样,完全没了原来的面貌,只剩下满目疮痍。 “下车。”刘大海忽然开口道,“进屋去。” “啊?”司机大叔讶异道,“刘老,要不咱们还是步行出村子吧。” “这都几点钟了?下雨天的夜晚来得特别早,尤其是这种山村,而且要往外走几公里的路才到马路,路边全是悬崖峭壁,万一遇上山体滑坡怎么办?” “可是。刘老,咱们不能在这里过夜啊。”司机大叔瞄了一眼挡风玻璃前方越来越浓重的迷雾,心里不停的打颤。 这车子好好的打不着火,实在诡异,加上这样的环境烘托,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下意识的感到害怕。 而程虎觉得好刺激! 哈哈,寂静岭么?车子抛锚么?浓雾来袭么?荒郊野岭么? 真是一模一样的剧情啊。太刺激了。 他的小心脏砰砰直跳,心里想着,要是遇到哪些护士‘姐姐’的话,到底是一拳爆头,还是一刀割头? 先不管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但是想想不碍事啊。而且,每个稍微有点梦想的男人,都有一个英雄梦吧。 他可能成不了刘老头口中的大舅那种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但是如果能在这寂静岭里手撕恶鬼,然后让自己成为一个好莱坞大片里一般的硬汉,那也不错啊。 “刘大爷说得对。”程虎一脸跃跃欲试的说道,“咱们应该进屋去。这雨估计会越下越大,如果咱们三个就这样窝在车子里,万一真要有什么东西的话,估计都不用跑,直接就连着车子一起下地狱了。” 刘大海好笑道:“小虎,你脑子在想什么呢?年轻人三观要正确,别一天到晚胡思乱想。”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率先推门下车。 三人快速跑到院子里,钻入屋檐下。小洋房竟然没上锁?顾不得多想,在风雨的逼迫下,三人走入屋里。 与外面不同的是,屋子十分干净。墙角没有长出杂草,水龙头也没有塞满青苔。程虎好事的扭了一下水龙头,没想到竟然还能流出清澈的水。 他笑道:“哈哈,不是说都荒废二十多年了嘛,怎么这水龙头还有水流出来?” 这话让司机大叔毛骨悚然!诡异,太诡异了。他想。 刘大海已经在完好的木头椅子上坐下,程虎则这里摸摸,那里碰碰,显然是十分好奇。 “不知道还有没有电。”他已经摸到了开关。 屋子里所有的电器都被搬走了。程虎记得老妈说过,这房子里但凡是值钱的东西,当初全都送给了村子里的叔叔伯伯们。就剩下几张椅子桌子跟已经安装好的水电没动。 大舅房间里的床铺柜子什么的,则全都烧了。所以这房子现在就只剩下一个空壳而已。 他看了看垂挂在天花板下面的灯泡,连续按了几下开关,灯泡都没有要发光的意思。 “唉,看来今晚咱们只能在黑暗中度过了。”程虎有些失望,又使劲的啪啪啪按着开关。 忽然,灯光一闪,一道强有力的电击感从手指袭来,只消一瞬间,程虎就软了下去。 “天哪。”刘大海叫道,“快快快,快看看有没有事。” ...... 第4章 会说话的老虎(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感觉自己好像在飞,如同一只自由翱翔的雄鹰,没有目的性的盘旋在空中。顶 点 x 23 u s 碧蓝如洗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温暖的艳阳将无数光芒洒在大地之上。 群山逶迤,峰峦起伏,有的高耸云天,有的如波似浪;它们或像青龙盘卧,或像英雄昂首,形态不一,却有着完全一样的颜色碧绿! 一阵微风拂过,程虎仿佛还能嗅到青山绿水的气息,它是那样的清新,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空气还清新。 他贪婪的呼吸着,吮吸着。 而此时,一道黑影由远及近,出现在视野里。朦朦胧胧间,竟然看到那是一条黑龙! 黑龙悬在空中,双目铮铮看着程虎的方向,吼道:“既来之,则安之。小外甥,既然你已担下继承程家香火的重任,那从今往后,便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守着这一片山林。” 话音刚落,黑龙的嘴里便吐出一个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的东西,猛的一下,扎入程虎肚子里。不等程虎质问,黑龙又腾云驾雾而去,眨眼睛就消失在天际。 握草,什么龙啊,这么拽! 程虎心里骂了几句,忽然又觉得好笑。自己是在做梦啊,生什么气? 他呵呵傻笑几声。听到自己的傻笑声,便下意识的睁开眼睛。 果然是在做梦啊。 此刻他横躺着,率先进入眼帘的是洁白的天花板。 肯定是刘老头担心我,连夜把我送医院来了。唉,真是难为他了,都这么大的年纪了,为了我,还是改变主意,冒这暴雨跟滑坡的危险出村。真是个好人。程虎心想。 偏头一看...程虎咬牙:不!我还在做梦。 使劲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我靠,真疼。程虎是下了狠劲的,所以眼泪都快要疼出来了。 他快速转动脑子,暗自问道:为什么我还躺在地上?为什么我旁边趴着一头老虎?为什么那头老虎在瞪我? 想喊一声刘大爷,可程虎不敢。 比起电影寂静岭里的三角头,程虎更怕老虎。别看他的名字有个虎,但他很清楚,自己区区凡人,是绝对打不过老虎的。 而且还是山里的野老虎。 虽然不敢动,但他的眼珠子还是溜溜转得飞快。没在地上发现血迹,程虎便猜想,刘老头跟司机大叔应该是跑去搬救兵了。 嗯,这么想着,他心里好受了一点。只要继续躺着不动装死,估计就能没事了。据说老虎对死物没有食欲。因为它们吃掉猎物之前,都喜欢先玩一玩。 对,装死! 程虎用力闭上眼睛,心中默默祈祷,把家族里自己能记得的祖宗全都召唤一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大舅,麻烦你们一定要保佑我啊,别让那头老虎把我给吃了。我还没摸过女孩子的手,没亲过女孩子的小嘴呢。 就算要我葬身这里,也得让我先把咱们程家的种子播种好了,再索我的命呀。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温热的气息在程虎脸上铺散开来。 程虎浑身一僵,暗道不好。铁定是老虎要吃他脑袋了。 他猛的睁开眼睛,刚好近距离对上老虎的铜铃大眼。 “啊。”程虎尖叫一声,翻滚身体,迅速爬起。慌乱着移动视线,想先分清楚东南西北,但恐惧感已经完全打乱他的判断力。 “你醒啦。” 就在程虎准备冲上楼梯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他脚下一沉,定住身体。心道,太好了,肯定是救兵来了。 猛的回身,却只见老虎站在原地,空荡荡的屋子里根本没有其他人。 握草,真见鬼了? “既然你醒了,那就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吧。”老虎说道。 啥?程虎惊愕的张大嘴巴。 我tm是被吓傻了还是被吓疯了?他双手紧紧的握住楼梯扶手,不让自己的身体因为过度惊惧而倒地。 “你好。”看到眼前的人类僵硬得如同山里枯萎的大树,老虎自觉的向后退了几步。 它的模样看上去并不能跟可爱的小狗小猫相提并论,但声音却很低沉,完全没有老虎该有的‘虎啸之音’。它正在极力克制自己的音调,免得吓坏这个浑身发颤的人类‘宝宝’。 程虎浑身都在微微颤栗,二十几年来从未有过的惊惧、新奇、不解等各种复杂情绪全都如同巨浪一般汹涌而来。 那头老虎在说话? 我有没有听错? 我还在做梦? 我疯了? 还是我死了? “我是不是吓到你了?”老虎又向后退了几步,“我没有要伤害你的意思。只是想跟你问声好,另外,欢迎你入住白木村。我们等你很久了。” “我......”僵硬的不止是身体,程虎感觉自己的舌头都僵硬了。 他说不上话,只能既惊恐又懵逼的看着老虎。 老虎接连退了几次,就已经快要退到门口。 不管这是恶作剧也好,真实情况也罢,程虎至少可以从老虎后退的举动中得知,这头‘老虎’没有恶意。 他调整急促的呼吸,深深吸了几口大气之后,肺部得到补充,沸腾的血液也慢慢降温,脑子总算清醒了一点。 “我。”程虎吞咽了一下干燥的喉咙,小心翼翼的问道:“你,你是谁?你为什么要扮成老虎的样子?” “我?”老虎愣了一下,“我叫大黄,是一头老虎,也是虎王。你叫什么名字?” 程虎定了定视线,看着不远处老虎身上的皮毛,与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便知道,自己刚刚问错了话。 它不是扮成老虎的人,而是一头真的老虎。 它走路的样子,甩动尾巴的样子,以及用大舌头舔嘴巴的样子,都跟动物园里的老虎没什么两样。 如果是人扮演的老虎,顶多只能穿上老虎皮假扮一下,但绝对没法扮演出老虎的神态与动作细节。 所以,我这是疯了!程虎暗道,我是疯了才会自以为自己听得懂老虎说话,并且还煞有其事的跟老虎对话吧。 看到人类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老虎又问道:“你是不是觉得一切都很不可思议?” 程虎点头。 “这没什么?”老虎解释道,“山林里到处是能说话的动物。我只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你不用害怕,我绝对不会伤害你。山林里的其他动物,也绝对不会伤害你。因为你是我们的希望。” “我是你们的希望?”程虎弱弱的吐出一句话? 我一定是电影看多了,魔障了。 第5章 傻子才会留下来(求收藏,求推荐) 他暗暗咬了一下舌头,想要再次确定,这tm到底是不是一个梦。m.x23us.com 然后,强烈清晰的痛感与两行清澈的泪水表明,这绝壁不是一个梦。 这是真的! 疯了,这个世界疯了,老虎都会说话了。 “对,你是我们的希望。”自称为‘大黄’的老虎接着说道,“程大牛是你什么人?你叫什么名字?” “他,他是我大舅。我叫程虎。” 程虎不敢不回答。面对一头老虎,他必须有问必答,不然的话,谁能保证,这头说不会伤害他的老虎,当真不会伤害他。 “原来如此。刚刚在你昏迷的时候,我看到一道光从你大舅的坟墓里飞出来,飞到了你的肚子里。我想,你一定获得了你大舅的能力。二十几年来,我们一直都在等这一天。你可以试一下吗?” “什么?” “你不知道你自己已经获得了非比寻常的力量吗?” “什么力量?”程虎一脸懵逼。我没死就已经万幸了,不敢奢求什么奇遇啊。求放过! 老虎愣了一下,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呵呵呵,看来,你还什么都不知道。” 程虎莫名其妙,脑子也是乱糟糟的:“我应该知道什么?” 他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恢复正常,不再惊恐万状。毕竟眼下已经可以确定,这头老虎,似乎真的没有要吃他的意思,所以心里的恐惧暂时消退了一点。 “程大牛,你的大舅,上一任山林守护者。他拥有救治植物和可以让植物快速生长的能力。” 握草,不吹牛会死?你当我三岁小孩? 程虎眼下虽然已经被吓得半死,但是要他相信这种鬼话,不存在的。我程虎顶天立地大丈夫,怎么可能相信这种骗小孩的鬼话?想骗我,没门! “你不相信?”大黄似乎从程虎的眼中看到了怀疑,便道,“你可以试一下。” “怎么试?”我就陪你演一下好了。 “跟我来。”大黄转身,往院子走去。 程虎狐疑着跟上去,我倒要看看,你想玩什么把戏。 大黄站在院子里,用一只前爪踏着地上的杂草说道:“你可以试一下把手放在这棵草上面。” 哼,想骗我钻到你的爪子底下,你当我傻? 程虎站在门廊上一动不动,绝对没有要走下台阶去摸那棵草的意思。 大黄看穿了程虎的心思,向后退出好远,又道:“这下你该放心了吧。” 程虎吸了一口气,走下台阶,蹲下身体,用手揪着一棵小草枯黄的叶子。 过了一分钟,小草依旧枯黄,没有任何改变。 哈,幸亏我程虎机智,没有相信你个疯老虎的话,我就知道一切都是骗人的。程虎心里为自己刚才的各种机智内心活动感到有些得意。 但是,他又觉得自己沙比。居然跟一头疯掉的老虎玩这种游戏。 “别光摸着,闭上眼睛,感受身体里的力量,将力量通过手掌或者通过意识释放到小草身上。” 程虎皱眉。我要是闭上眼睛了,你tm突然扑过来,我怎么办? 不过,转念一想,人家要是真想吃他的话,早动手了,何必跟他玩这么多花招? 他闭上眼睛,仔细感受身体里所谓的‘力量’。 不对,肚子热热的,一股强大的气流在身体里游走。奇怪,怎么会这样?难道我真获得了莫名其妙的力量? 他试着用意识控制自己身体里的力量,将它们从身体里引导到手臂上,再通过自己揪着小草的手指释放出去。 哗啦啦一声响,程虎猛的张开眼睛,连连后退。 握草。真的是握草! 程虎手里原本揪着小草的叶子,但此刻却握了一把青翠碧绿的小草。 他讶异的张大嘴巴,感到极其不可思议。 “这下,你该相信我说的话了吧。”不远处的大黄问道。 程虎看了看自己手里绿油油的小草叶子,又看了看那棵原本只有膝盖高,全株枯黄的小草,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那棵小草在他闭眼的功夫里,瞬间就长得齐腰高,且绿得发亮。虽然有几片叶子被它揪掉了,但一点儿也不影响小草的整体造型,飘逸又灵动。 我收回之前所有话,换成一句:我太牛逼了! 程虎懵逼的看着小草,懵逼道:“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牛逼。还有,你为什么会说话。” 大黄呵呵两声,说道:“世界很大,人类只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你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牛逼,我为什么会说话,这些都不重要,因为这是已经存在的事实。你要去探索的,应该是你眼下还不知道的事情。” “啊?”程虎抬头看向大黄,“还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在下虽然不是学霸,但是百度在手,资料全有啊。想知道什么,我百度不就行了。 “呵呵呵,这个需要你自己去探索。”大黄慢悠悠的朝程大牛的坟墓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你的那两个朋友好像在桌子上给你留了一封信。” “啊。”程虎恍然大悟,这才想起刘大海跟司机大叔两人来。 这两人死哪去了,怎么搬救兵搬了这么久? 程虎跑进屋子里,果然在四四方方的餐桌上看到了一张写着字的纸张。 拿起一看...... “刘大海,亏我喊你一声大爷。你就这么坑我。”程虎手里拿着纸张,嘴里忍不住叫道,“这世上就没一个好人,居然叫我好好呆在这里,说什么守护山林。骗子,全都是骗子。” 程虎刚刚没被老虎吓疯,可这下却要被刘大海给气疯了。 刘大海在纸上写着: 小虎,我们先回去了。你以后就好好呆在这里,守护这片山林。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你就给我打电话,我可以酌情帮助你。 另外,这事你不能怪我,你妈也是同意了的。所以,你跟你妈打电话叫苦也没用。 哦,对了,这里的信号塔坏了,你也打不了电话。 刘大海字。 ps,祝你早日成为跟你大舅一样优秀的男人。 还有,别想逃跑,不然后果很严重!!! “神经病啊。”程虎把纸张揉成一团,骂道,“居然想把我困在这里?你当我傻子?就算没车子,我走路也要离开这里。” 他把纸团扔在地上,拿起背包,检查了一下钱包手机之类的东西。一切都在,只要步行几公里,离开这里就没问题了。 走到门廊的时候,程虎瞟了一眼趴在大舅坟前睡觉的老虎,没做任何犹豫,气冲冲的就往院门口的方向走去。 第6章 来自老虎的微笑(求收藏,求推荐) “你要去哪儿?”大黄竖起脑袋,视线追着程虎的背影而去,“你昨晚昏迷了一个晚上,现在什么都没吃呢。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你这是要去哪里?” 程虎停下脚步。心里怎么会有愧疚感? 拜托,我昏迷了一个晚上还是两个晚上或者我吃没吃东西,关你什么事呢?能不能别在这个时候关心我?搞得好像我没心没肺一样。 唉,内心莫名沉重起来。 他停下原本疾走的步伐,站在院子中央,背对着大黄,说道:“对不起,我不能接受这一切。我得离开这里。” “离开吗?”大黄的声音忽然就弱了。 它早该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程大牛,还有谁愿意守着这一片山林呢? 就算期待了二十几年,终于盼来了继承人,那又怎样?他依然要离开。 “对。”程虎依旧背着大黄,十分肯定的回道,“我连对象都没谈过呢,我怎么可能窝在这种鬼地方?就算我妈希望我留下来,我也不可能乖乖听话。” 这是什么地方?这儿又不是人间仙境。如果是人间仙境的话,他还可以考虑住下来过闲云野鹤的日子。 可这儿就是一个破地方。一个荒废的村子,一个死气沉沉的村子,甚至是一个有着鬼怪传说,外人不敢踏入半步的村子。 这里不仅没有其他村民,甚至没有电,没有手机信号,就连一点绿色都没有。只有傻子才会留下来!我程虎绝对不会! “真的吗?你真的要走吗?”大黄的声音又弱了一些。 “废话,难道你觉得我是在开玩笑吗?”程虎气急败坏的回过身来,看着大黄。 大黄也怔怔看着他:“那,那你走吧。” 它的声音已经小得几乎听不清。它将原本竖起的脑袋埋下,紧紧贴着地面,双目定定看着冰冷的墓碑,眼皮微微下垂。 这个人要走,它无能为力。它只是一头在主人坟前守了二十几年的老虎。它从几岁的时候守到现在已经快三十岁,年龄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年龄。 还能再守几年呢? 也许没几年了。尽管它很渴望这个人能留下来,但它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就像它跟主人的宿命早已经在与主人初遇的时候就注定了一样。 主人的宿命是要为这片山林付出生命,而它的宿命是要坚守主人的坟墓一生。 至于这个人的宿命是什么,它不知道。但它知道,如果这个人的宿命是要留在这里,无需它做些什么,他自然会留下来。 但如果不是,即使它使出浑身解数把他扣押下来,他终究还是要离开。 当然要走。程虎看见大黄不理自己了,便迈动脚步往外继续走。 他心里有气,也没顾得上看周围那些落败的景色,埋着头一个劲的往外走。 走了十几分钟,回头已经不能再看到村子的房屋的时候,他总算停了下来。 此处是山腰,里侧是长满枯黄植物的山体,外侧是十多米高的小悬崖。悬崖底下,仿佛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程虎回身看了一下身后,发现那头大老虎没跟来,心里竟然有些失落。好歹你也跟着来,求着我留下来吧。居然一点面子都不给。 没看到老虎,程虎再往外看去,夹在两侧山体中间的村道弯弯曲曲的被一堆发干的藤蔓覆盖,完全看不到一点儿地面。 他猜想着,再走半个小时的话,估计就能到公路边了。到了那里,肯定会有车去县城。 到时候,他再从县城坐车去荷花市,便可以搭乘飞机回家。 嗯,就这么办。 程虎抬起脚......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觉得自己的脚步十分沉重。 他的脑海里全是那头大老虎趴在坟墓前双眼微垂,神色失落的模样。 还有他那个奇怪的梦里,那一条黑色巨龙的话也不断在耳边回响。 既来之,则安之。既来之,则安之。 程虎一边纠结,一边无助的看向天空,看向四周的山峦。 昨天来的时候是雨天,周围的群山几乎都被半透明的雾气笼罩着。 此刻,尽管只是晨曦刚露的早上,但没了烟雨绵绵,没了蔼蔼雾气,周围的一切,不只是山峰,全都都十分清朗,仿佛连空气都变得轻盈起来。 山峰虽然没有绿色,但逶迤绵延;树木虽然没有绿色,但高大挺拔;那些错落在村庄里的房子虽然没有绿色,但仍旧保留着原来的模样。 一切的一切虽然都是枯黄一片,但整体来说,这儿还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这偌大的村庄只有他一个人。如果他留下来的话,不仅有会说话的老虎作伴,还有一栋房子,和一个大院子,甚至是,周围的山脉都可以说是他的。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还有了莫名其妙的力量,根据那头老虎的话可以得知,他的力量不仅可以救治植物,还可以加速植物的生长。 多牛逼啊。一个人坐拥无数大山和威猛宠物还有超能力,这绝壁是电影里才有的情节啊。 而且,这不正好符合了他曾经的幻想嘛。比如幻想一:亲身体验寂静岭。 幻想二:当一个大地主,种上无数花花草草,徜徉在花的海洋里。 幻想三:养一只威猛的动物当宠物。 眼下,就有这么一个机会摆在他眼前,只要他留下来,这一切都可以实现。 在花花世界里混了二十几年,虽然很多事物都没有享受过,但也算是看尽繁华了。如今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摆在眼前,如果不好好利用的话,似乎对不起自己啊。 人在一种特定的环境里生活久了,偶尔换换环境过另外一种生活,也不失为一种挑战。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老虎会说话的神奇之地。 花花世界里的人大多都过着或朝九晚五,或纸醉金迷,或糊里糊涂的日子。而像眼下这种机会,以及以后即将要面对的生活,估计全世界也就只有他程虎碰上了。 倘若失之交臂,未免太遗憾了。 况且,如果住了一段时间,自己适应不了的话,还是可以离开的嘛。又不是签了卖身契,也不是被人绑着,只要他想,他随时可以离开。 所以,先住一段日子体验一下,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办法。 程虎是这么想的。 既然都这么想了,那就没有道理继续往外走了。程虎掉转方向往回走。 他刚刚做了一个很重大的决定,所以内心的澎湃可想而知。他几乎是一路狂奔回到了院子里。 但他走入院子的那一刻,原本耷拉在坟前的大黄忽然竖起脑袋,冲他露出了微笑。 来自老虎的微笑。 第7章 大黄的宝贝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x23us.com”大黄的眼睛里充满了惊喜。 “你怎么知道?”程虎站在院子里,几条汗水从他的额头蜿蜒而下,一路到达上衣,将蓝色的t恤浸湿了大半。 “因为你是程大牛的继承人,你是这片山林的守护神。只要你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你身体里的力量就会影响你的内心,影响你的决定。” “嗯?”还有这操作?莫名觉得被坑。 唉,难怪人家没有跟上去,敢情是料定他会回头的。是他程虎太嫩了。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吧。 程虎说道:“我算是栽在这里了。唉,我好饿,有没有吃的。” “有。” “啊?还真有。” “当然,虽然我不是你们人类中的一员,但是我想,我们对食物的需求是一样的。”大黄扭头看向屋子,说道,“里面的角落里有一只死掉几个小时的兔子。省着点吃,它是今天一天的食物了。” 程虎无语了。这日子跟想象的不一样。一天只能吃一只兔子?是不是太艰苦了一点。 不过,如果那只兔子有十斤八斤的话,还是可以考虑考虑的。 程虎找到了他想象中十斤八斤的兔子。 一只瘦巴巴的兔子已经没了生命气息,像一团毛线似的躺在角落里。 除了毛,估计这兔子就剩下骨头了。 程虎把兔子拎起来掂了掂,绝对不超过五斤,除了毛跟内脏,顶多剩下一斤肉。 而且,这肉里还有一半骨头。 程虎拎着兔子走到院子里,举起兔子说道:“大黄这就是我一天的食物?” “不然呢?” “可是,这么一点肉,我根本就吃不饱,能不能麻烦你再帮我抓点肉回来?” “不能。”大黄拒绝得十分干脆。 “好吧。”程虎垂下手,耸了一下肩膀,“那我先吃了这一顿再说。” 他不会收拾兔子,干脆就不收拾了,直接从院子里找来木头架起生火,再把兔子连毛带皮一起烤了。 毛没了,皮焦了,就露出了鲜美的兔肉。 程虎看着虽然黑乎乎,但滋滋冒着香气的兔子,忍不住伸出魔爪,从兔子的背部扯下一块肉。 结果,被狠狠的烫了一下。 他猛的抽回手指,放入嘴里吮吸,目光上抬,看向大黄。 原本是想看看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样有没有被大黄看到的,结果却在抬眼的那一瞬间,忽然就被眼前的景象狠狠的揉了一下小心脏。 清晨的太阳挂在山峰的枯树梢上,光线斜斜洒落院子,将大黄枯瘦的身形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它趴在坟前,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冰冷的墓碑,肚子随着平缓的呼吸一起一落。 看着这一幕,程虎心里咯噔一下,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大舅的坟丘及周围寸草不生的缘故了。 大黄定是日日夜夜,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守在那里吧。 刘老头说过,大舅下葬那天,天空群鸟环飞,山林野兽哀嚎,整个白木村都沉浸在难以言状的悲痛之中,仿佛就连山峰都在为其折腰,就连河流都在为其凭吊,山林的一草一木也都在那一日黯然失色。 想着刘老头的这一番话,程虎差点没把手掌扇自己脸上。 妈蛋,怎么跟大黄一对比,就显得我程虎好像是个不肖子孙一样? 老妈说过,现在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大舅给的。没有大舅,就没有他程虎从小锦衣玉食不必为钱财发愁的生活。 如果没有大舅,甚至很有可能没有他这个人。因为,老妈之所以会嫁给老爸,那是因为有大舅。有了大舅,老妈才能机缘巧合的认识老爸,然后才有了他这么个帅气的儿子呀。 草,我程虎顶天立地堂堂男子汉,岂能被一头瘦成肉干的老虎比下去?我还真就跟这里杠上了。我不信了,凭我程虎的聪明才智,难道还不能在这里生存下去。 他又一次伸出魔爪,碰了碰兔子。 咦,没那么热了,可以开吃了。 虽然没有调料,也没有很好的环境,但是,经过昨晚一夜的新陈代谢以及刚刚的各种运动,程虎现在面对这一只瘦巴巴黑乎乎的兔子,还是忍不住垂涎三尺。 他拿起兔子,挖出内脏,剥掉焦皮,然后大口大口的撕咬。 这感觉真是太爽了。 程虎一边吃着兔子肉,一边朝大黄说道:“大黄,等会儿我吃饱了,我得去镇上一趟。我要在这里住下来的话,我得买很多很多东西。” 大黄微微睁开眼睛,回道:“我可以送你到村口。” “不用,我自己一个人去就行了。” “你确定吗?”大黄道,“现在毒蛇都开始出来活动了,我想,你可能需要我。” 程虎停止咀嚼的动作,呵呵笑道:“那还是你送我到村口吧。” 忽然就觉得自己福大命大,刚刚都走到半路又折返了,居然也没有遇到什么毒蛇。真是祖宗保佑啊。 “也许,你还需要一些东西。”大黄说道,“我听说,你们人类买东西都需要钱对吗?” 程虎眼睛亮了。 莫非大舅还给我留下了一笔巨款?哈哈哈,没想到,我程虎今天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 “对。”程虎赶紧点头,“而且,钱越多越好。我大舅是不是给我留了很多钱?” 大黄否定道:“没有,他一分钱也没给你留。” 额,失望。 “但是,我这二十几年来,在山林里到处走动,找到了一些好东西,估计可以用来换钱。” 实际上,大黄一直都在等待今天。它二十几年来都盼着盼着可以把自己找到的‘宝贝’交到第二任山林守护神的手里。 它知道,那些宝贝必能帮助第二任山林守护神救助这一片山林。 “宝贝?什么宝贝?”程虎激动了。 估计是什么古墓里的古董之类的宝贝。如果真是古董的话,那就真要发财了。现在的古董被炒得那么厉害,一件就够他吃一辈子了。 “跟我来吧。”大黄爬起身,往外走去。 程虎一看,赶紧扔掉手里的肉,背起背包,跟了上去。 第8章 稀世珍品(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跟着大黄出了院子,直接就往山里走。顶 点 x 23 u s 因为这栋房子刚好是建立在山脚的,所以出门走几米,就是山路。 山路很小,比村庄的主道小了不止一半,而且坑坑洼洼,弯弯曲曲,偶尔还有硌脚的小石头从泥土里探出头来。 走了几分钟,程虎已经在山腰上。刚刚路过无数枯黄的植物,现在则置身于无数枯黄的植物当中。 放眼望去,不仅此山满目枯黄,就连远处的山峰,也无一例外的被枯黄色掩埋。 大黄走在前面,回头看了一眼程虎,说道:“快跟上,你待会儿不是还要去买东西吗?” “哦,就来。”程虎赶紧收回视线,跟了上去。 再往前走了十来分钟,来到一处内陷的山坳里。大黄带着程虎来到了一处较为干净的地方。 此地依然是山体斜坡,但是地面上却被人工挖平了许多。在这块不宽的平地中间,有一块四四方方的硕大的水泥墩。 水泥墩应该是一块大盖子,盖子底下估计是水池之类的。因为程虎在旁边还看到了一点点裸露出来的水管。 程虎走到水泥盖旁边,用爪子按了按水泥盖,说道:“我的宝贝就藏在这下面,你把这块大盖子掀开,就能看到了。” “你开什么玩笑?掀开这块水泥盖?你以为我是超人啊。”程虎目测这块水泥块至少两百多斤重。 别说他掀不开,估计没几个人能徒手掀开。 说着,他蹲下身子,从水泥盖旁边的缝隙往下看去。 下面果然有水,而且是十分清澈的水。在水池底部,还有几块石头。 等等,石头! 程虎瞪大眼睛,盯着在水底里的石头。 握草,水池底部竟然有许多块蛋黄色的石头跟血红色的石头。 其中有两块较大的,估计有手掌那么大,一块血红色,一款蛋黄色。 发财了,发财了,我要发财了。 这下子,他似乎忘了自己掀不开水泥盖的事实,双手抓住水泥盖的边缘,使劲的往上掀。 然而,水泥盖一动不动。 见此方法不奏效,他又撸起袖子,把手臂穿过缝隙,伸入水池里。 然而,手臂不够长。 他忍不住嘀咕道:“大黄,你的石头未免也藏得太好了吧。” 他左右张望,想寻找有用的东西。 大黄见他如此,只是淡淡笑道:“你为什么不试着用你的力量控制周围的藤蔓,然后让藤蔓钻进去,把石头捞出来呢?” 程虎一脸懵逼的看着大黄:“我还能这么做?” 这是什么牛逼技能? “当然可以。你试一试,用意识控制植物,让植物做出任何你想做的动作。” 大黄的话音刚落,程虎就把自己的体内的意识驱离身体...... 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眼前居然出现了高空视角的画面:一人一虎站在水池旁边,一动不动,周围全是枯黄的植物。 而那个站在老虎身边的人,竟然是自己。 他像是受到惊吓一般,猛然抽回意识,一脸惊奇的看着大黄说道:“我居然还可以用我的意识当眼睛,看到其他地方的景物?” 这太牛逼了! 大黄很理所当然的点头道:“难道你现在才发现?” 程虎尖叫道:“天哪,我当然是现在才发现,这太不可思议了,这简直比老虎会说话还要惊奇。” “有这么夸张吗?”大黄不以为然的说道,“有意识当眼睛这个功能可是一直都有的。但是,我们老虎会说话可是后来才有的。所以,我们的特殊性更惊奇一些才对。” 程虎哈哈笑道:“不管怎样,我感觉自己现在又多了一项牛逼的技能。” “牛逼?”大黄知道虎逼是什么,但是,牛逼真不知道。毕竟山林里没有牛。 程虎再次驱动意识,把意识覆盖在周围干枯的藤蔓上,并且往藤蔓身上注入力量。因为干枯的藤蔓会很脆,所以在捞石头之前,需要先把藤蔓救治一下。 没一会儿,藤蔓由黄变绿,光秃秃的杆子长出了绿叶。 程虎这才转动念头,起来!念头一出,地上的藤蔓果然纷纷竖起来。 见此情景,程虎又惊又乐。哈哈,太厉害了,我竟然还可以操纵植物。 原本还以为自己顶多就是可以帮助植物生长而已,没想到还可以像操控提线木偶那样操控植物。不得不说,身体里的超自然力量真的是牛逼到天上去了。 接下来就好办多了,程虎控制一根藤蔓,让它像一只手一样钻入水池里,并且把水池底部的石头卷起来,再往上抽出来。 一会儿的功夫,所有石头全都被卷了出来。 把藤蔓放回原处,再抽回意识,往地上一看,哟呵,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石头全在阳光底下熠熠生辉呢。 程虎捡起地上一块如手掌大小的金黄色石头。这块石头是所有石头里最大的。 石头在手的那一刻,只觉得心脏颤动,脑门发热。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黄龙玉了。程虎激动的想道。 黄龙玉色彩鲜艳丰富,硬度好,透度高。程虎手中的这块石头,手感细腻柔美,有婴儿肌肤般的质感。而它的颜色,更是纯正的蛋黄色金黄色,没有一点杂质,也没有一点裂痕。 举起手将石头对着阳光一照,这石头果然通透无比,没有一丝杂质,简直比人造的赝品还完美。 玩石头的行家都知道“十籽九裂”的道理,十块籽料里,有九块都会不可避免的拥有天然裂痕。 因为石头经由水流冲刷、岩石碰撞磨砺才越发圆润通透,因而裂纹也不可避免。裂纹既是黄龙玉籽料中的一大瑕疵,同时也是证明其天然性的重要标志。 可现在程虎手中的石头,别说裂痕了,甚至是一点瑕疵都没有。太完美了,完美得简直不像真的。 对着黄色石头激动过后,程虎又捡起地上另外一块稍微小一点的猩红色石头。 这块猩红的石头石质纯净通透,血色鲜艳夺目,质地有如凝脂一般,应当是鸡血石中的极品,也就是所谓的‘大红袍’。 按照上品石头的说法,一两石头一两金,这两块极品石头就算是以上品石头来估量价格,那也是一笔巨额啊。 更何况,这两块石头完全算得上是稀世珍品。 第9章 用一生的时光守护(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轻轻抚摸着两块石头,就像是在抚摸一张存有巨额的银行卡一般。m.x23us.com它们是如此的可爱,如此的完美,如此的令人陶醉。 “怎么样?”大黄打破程虎的陶醉,问道,“这些石头够你买东西了吗?” “够了够了,绝对够了。”程虎抱着石头,难掩激动,唾沫星子都从嘴里喷了出来,“大黄,你真是上天送我的神兽啊。哈哈哈。” “什么是神兽?” “就是很牛逼的动物?” 大黄微微皱起眉头。为什么这个人一直说在‘牛逼’?难道牛逼要比虎逼好? “咱们赶紧回去吧。”程虎已经把所有石头悉数装入背包里。 原本轻飘飘的背包,瞬间变得沉甸甸。 程虎背起背包,手舞足蹈的跟在大黄后面往回走。 大黄幽幽回头,看着癫痫似的程虎道:“你能不能安静一点?如果待会儿跑出几条十分饥饿的毒蛇,我可没法照顾你。” 毒蛇!程虎立马强压兴奋的情绪,紧紧闭上嘴巴。 回到院子里,直接奔入房子,上了二楼,把石头藏到自认为很安全的角落里。 其实这完全是多此一举。因为白木村除了他,根本就不会有其他人进来。 放好石头之后,程虎继续激动了好久才平静下来。 毕竟那是一笔巨款啊。一笔可以让他在这里优哉游哉活下去的巨款,一笔可以让他把这里改建成自己喜欢的模样的巨款。 大黄的这些宝贝,对他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 虽然家里经济还过得去,但是,按照老爸老妈那种偏西式的育儿方式,估计是不会搭理他的。 再说了,这都二十几岁的老男人了,还伸手问家里要钱的话,也说不过去。 所以,无论程虎想做什么,都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也只想依靠自己的能力,不想成为啃老大军里的一员。 但是,现在有了大黄的这些宝贝,等于是很大程度上为他减少了负担。 至少,他可以不为钱发愁了。 冷静下来之后,程虎重新审视了一下自己所处的环境。 住在这房子里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毕竟房子完好无损。 问题是,这栋房子目前只剩下一个空壳,什么都没有。 各种生活用具,除了几张椅子跟一张桌子,其他什么都没有。因此,程虎必须去镇上采买一些生活用品。 大黄往常的时候,白天都会在程大牛的坟前睡觉,到了晚上,才会进入山林里觅食。 今天应该算是它二十几年来,唯一一天没有正常入眠的日子吧。 昨天程虎跟那些人进来的时候,其实它就在院子外面的草丛里躲着睡觉。 但今天因为情况特殊,它根本就没有时间睡觉。尽管身上的老骨头老神经都在催促它睡觉,但为了不让程虎遇上毒蛇,它不得不强打精神,送程虎出村。 一人一虎漫步在村道上,徐徐往外走去。 路上,大黄跟程虎说了一些关于它自己是如何与大舅相遇相识惺惺相惜的事情。 它们是不打不相识。 那时候大黄刚刚离开母亲独自外出觅食。寻了几天,它终于遇到一只行动不便挺着大肚子的野猪,本来大黄可以大吃一顿的,结果程大牛多管闲事,救了母猪,以至于大黄只能看着食物飞走。 也因此,大黄不得不跟往村庄的方向靠近,然后饥肠辘辘的它落入了盗猎者的陷阱。 但后来也是多亏了程大牛,大黄才能死里逃生,从那些盗猎者的手里捡回一条命。 从那之后,大黄就跟大舅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日子。 听着这些故事,程虎忽然就明白大黄为什么会对大舅如此忠诚,会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守在坟墓前了。 ‘你全意爱过我,所以我守护你一辈子。’ 这大概就是大黄的逻辑,很简单。 动物向来比人类要简单。对于大黄来说,它没有所谓的纠结挣扎,也不需要考虑有没有必要、有没有意义。甚至不需要考虑生计,以及自己的亲人。 大舅陪伴大黄的时光非常短暂,但大黄却用一生的时光守护。在那小小的一丘荒坟旁边,不管春天的寒雨如何倾盆,也不管夏天的烈日如何酷热,它始终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在那里,等待着它期待见到的那个人。 并非是大黄不知道程大牛已经死了,不会再回来了。它很清楚这一点,但仍然选择把剩下的生命都交给等待与守护。 程虎偏头看着走在身旁的大黄,内心莫名就涌上了一股敬仰之情。 因为他知道,如果换做自己是大黄的话,他可能没法做到。 不仅仅是他做不到,大都数理智的人都没法做到。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类似大黄这样的影子,或许每个人也都曾经是某个人心中那个大黄的影子。可能是朋友、亲人,也可能是恋人。 但是,如果人像大黄这样坚持,最后就只能慢慢变得瘦骨嶙峋、疲惫不堪,最终在贫病交加中死去。 爱的本质要求忠诚,或者说,忠诚是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强行把忠诚拿走,那么爱也必将破碎。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选择‘爱’的人都要像大黄那样坚持守护与等待。 大黄没有选择。在它的生命里,重要的只有程大牛一个人,但人类不是。 每一个人,不管男女老少,都不可能只有一个重要的人。因此,过分的坚持其中一个,都会给其他同样重要的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所以,有些人可能会偏激的选择去坚持已经触及不到的爱,自闭自虐甚至自杀。但大部分理智的人则会选择让那份爱继续活在自己内心深处并加倍去爱还陪伴在身边的其他人。 即使还是会难过,即使还是会偶尔崩溃。 因为,我们都没有像大黄那样任性的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或许是大黄有选择,而我们没有。 虽然大黄选择了始终如一的坚守,但是程虎可以猜想得到,如果大舅在天有灵的话,他一定不愿意看到大黄和山林里的一切因为他的离去而濒临死亡。 他一定更愿意看到,山林里的植物跟动物都能在没有他的情况下,也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而不是枯萎与消瘦。 于是,他程虎来了,还继承了大舅的力量。 他仰起脸,看着万里无云的天空,心情忽然轻松了许多。 因为,他找到了目标。 第10章 果然是亲生的(求收藏,求推荐) 一人一虎走了几公里的山路。x23us.com 等他们走到山路的坡顶,可以眺望到外面的公路时,大黄停下脚步道:“我就送你到这里吧,再往外走,就不是黄金山林的地盘了。我不能出去。你快去快回。” 程虎站在村道中央,看了看阳光下白木村地界里枯黄的植物,又看了看村外面的绿水青山,疑惑道:“白木村里的植物全都枯黄了,难道外面的人不会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大黄掉转方向,背对着外面的世界,“二十几年前,这里疯了似的传出很多鬼怪事件,这一带的人都认定白木村就是恶鬼之地。加上后来这里的植物全都枯黄了,他们对自己的猜想只会更加肯定,不会怀疑。” 程虎无奈的笑道:“不用说,肯定是我大舅搞的鬼。” “算是吧。你记着,你的意识只能在这片称之为‘黄金山林’的山林里自由驱使。一旦离开村子,你就是普通人一个。所以,我要给你一句忠告。” “什么忠告?”程虎不解的看着大黄,你一只大老虎能给我什么忠告? “出门在外,不要自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要学会低调做人低调做事,不然的话,被别人打了,我们是没办法离开山林去帮助你的,你的能力在山林之外也没法驱使。” 程虎斜眼看着大黄。 我在眼里就是那么浮躁的一个人?我程虎顶天立地男子汉,还不知道‘被打’二字怎么写呢。我向来都是一个极其低调有内涵的人! 虽然内心是这么想的,但是面对大黄的忠告,程虎还是点了点头,算是听取了教导吧。 他抬脚往外走了几步,忽然又停下来,回头看着大黄,一脸认真的问道:“你不怕我走了就不回来了吗?” 大黄摇摇头:“不怕,我相信你。” 相信我?我自己都不怎么相信我自己。程虎问道:“为什么?” 大黄仰起头,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太阳回道:“山林是水,你是鱼。你走不远的。”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快走吧,别磨蹭了,不然天黑了,对于你们人类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的确。此去安明镇十几公里,来回一个多小时,采买也要花时间。所以,这时间还真是不能浪费。 程虎皱着眉头,想着那句莫名其妙的‘山林是水,你是鱼’,满腹疑虑的往外走去。 到了公路边,等了十几分钟,才等来一辆大巴。 在大巴车上,程虎先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一定要狠狠的讨伐老爸老妈! “喂,妈,你干嘛呢?” “那个,小虎啊,你在哪儿呢?回来没有?” “你别装,我什么都知道了。” “咳咳,妈没装呀。” “妈,你真是好心机呀。是不是从我出生开始,你就在算计我了。让我姓程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把我扔在这个地方对不对。” “咳咳,别胡说,你妈不是这样的人。” “你还狡辩。” “我还没跟你爸结婚,我就已经算计好了。等我有了儿子,一定要让他继承程家的香火。你怎么能说我是等你出生了,才考虑这些事情的呢。” “你,够狠。” “哈哈哈,不要这样嘛。小虎,你就在村子里好好呆着,别总想着回家。我跟你爸打算去环球旅行,估计三两年内不会回来,你好好照顾自己,没事别给我们打电话,有事也别打,我们帮不了你。你已经长大了,要学会独立自主了,懂吗?” “什么?你们居然要去环球旅行,你们良心不会痛吗?” “喂?” “妈?” 程虎气急败坏的把手机从耳朵旁边取下,放眼前一看,居然、居然被挂断了。 “握草,居然挂我电话。太过分了。”程虎又重拨老妈的电话,结果......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再打老爸的电话。 “您好,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程虎气得死死握住手机,差点没把手机从车窗扔出去。 这亲爸亲妈,绝对是亲的。你们的儿子被困在山村里,你们居然还要去环球旅游,还叫我有事没事都别打电话。好,我程虎给你们把这笔账记下了。 满肚子的气没处撒,程虎决定给刘老头打电话。 结果更惨! 刘老头没等程虎质问,就先是十分关切的询问了程虎的现状,那语气之和蔼,言辞之恳切,搞得程虎都没法生气,只好缴械投降,放弃质问。 电话里,刘老头说道:“小虎啊,你没事啦,那真是太好了。” “刘大爷,你们为什么抛下我?” “小虎啊,山里晚上凉,你记得盖被子,别着凉了。一定要多注意身体。还有山里的水记得烧开了再喝,不然容易感染细菌。” “刘大爷!你们为什么算计我。” “山里的野果野菜什么的,不认识的,就不要乱吃,免得吃坏肚子。遇到危险也别害怕。小虎,你记着,你不是一个人,我们是你坚强的后盾。。” “刘大爷!” “小虎,你现在是出来买东西是吗?我已经跟昨天咱们遇到的那个黄书记打过招呼了。他有辆皮卡车,可以先给你开着。你到了镇上,直接去找他就行。” “得了得了,刘大爷,能不能给我开口说话的机会?“ “你现在不是在说吗?另外,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就给我打电话,千万别跟我客气。唉,我虽然一把年纪了,可能也活不了多久了,可是小虎,只要是你需要帮忙的,我一定义不容辞,你千万别不好意思。” 程虎泪目。我tm居然被吃得死死的,心里有气也发不了。敢情刘老头这是跟家里人商量好了的,无论他程虎怎么质问,反正就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顾左右而言他。 唉,看在那些价值连城的石头的份上,就原谅这些老狐狸吧。 乘坐大巴车到了镇上,已经是午后。 程虎先找了一家手机店,买了几个充电宝,再把充电宝连同自己的手机一起放在手机店里充电。 然后找一家米粉店吃了三碗米粉填饱肚子,最后便去政府大院找黄兴旺。 辗转问了几个人,才找到黄兴旺的办公室。 再见黄兴旺,程虎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他四下看了看,没看到黄兴旺的女儿,不禁有点失落。 原本想着,来找黄兴旺的话,一定可以遇到他那个超级好看的女儿的,然而没有。 不过,也没关系,缘分这种东西向来都很奇妙。程虎相信,只要自己当真定居白木村了,以后肯定还能再见到那个妹子。 黄兴旺再见程虎,并没有过多客套,而是直接跟他拉起了家长里短,好像他们认识了几十年一样。 这操作让程虎猝不及防,只能一边回答黄兴旺的各种关切问候,一边傻笑。 黄兴旺也跟着笑道:“小虎,你定居白木村这件事,最好是不要告诉其他人,越少人知道越好。” 程虎点头:“您放心,我都懂的。” 两人又拉了一些家长里短之后,黄兴旺把车钥匙交到程虎手里,语重心长的说道:“白木村是个好地方,既然你已经决定留下来了,那就踏踏实实的在那里住着吧。还是刚刚那句话,别跟其他人说这件事。另外啊,有什么困难,你直接来找我。别跟我客气。” 程虎赶忙接过钥匙,一个劲的点头:“您放心,黄大爷,我这人脸皮特厚,不会跟您客气的。” 结束了谈话之后,黄兴旺带着程虎找到了停在政府大院里的墨绿色皮卡车。 他拍了拍皮卡车的车头叹道:“这个老家伙跟了我快十年了,也差不多退休了,你就放心大胆的开,不要怕碰着刮着,想开多久,就开多久,反正我也很少开。” 第11章 采买 黄兴旺如此豪爽,程虎都没什么话好说了,只能连声道谢。 都说农村人淳朴,看来这话不假。这个与自己只是见过一面的黄大爷都能如此豁达热忱,程虎当真是有些受宠若惊。 由于安明镇也不大,政府大院就在街道旁边,所以程虎暂时没把车子开走,而是徒步去采买各种东西。 太阳能灯、高脚煤气炉,普通煤气炉,煤气罐,高压锅,炒菜锅,烧水锅,热水保温壶,粘板,菜刀,水桶,大盆,还有筷子跟碗碟...... 吃饭要用到的锅碗瓢盆一样都不能少。 还得买些工具。扫把,垃圾铲,拖把,抹布...清洁卫生的也要买,还有自己要用的洗护用品。 剩下的就是粮食,菜米油盐酱醋茶。 另外山里夜凉,程虎还买了一床棉被,两条毯子,一个枕头。总不能直接睡地板吧。 鉴于目前资金有限,床架床垫那些东西就先不买了。 所有东西都采买完毕之后,程虎又回到政府里,找到黄兴旺打了声招呼。人家把车子借给你,你总不能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溜走吧。 黄兴旺看到程虎买了一车东西,脸上的笑容更甚。看来这小子是真打算久居了。 他说道:“要是你遇到什么难题,就给我打个电话。” 程虎应了一声,皱眉道:“黄大爷,村子里没有信号啊。” 黄兴旺愣了一下,问道:“你的手机卡是联通还是移动?” “电信。” “那肯定没有信号,你去换一张移动卡,整个村子,每一个角落都有信号。” 听到这话,程虎大喜,赶紧找到移动营业厅,重新办理了一张电话卡。 忙完这一切之后,已经是黄昏。程虎去手机店里取回自己的手机跟充电宝之后,便驱使墨绿色的皮卡车,载着一车东西,往白木村回去。 车子刚刚驶入白木村地界,程虎就发现了趴在路边的大黄。 看到大黄竟然在中午分开的地方等着自己,程虎的心情莫名有些沉重。 他不知道这头叫大黄的老虎究竟对自己寄予着怎样的厚望,但他知道,如果自己此去不返的话,必定会让这头看上去骨瘦嶙峋一把年纪的老虎伤心难过,失魂落寞。 不然它也不会如此安静的耷拉着脑袋等在原地,像极了走失的孩子,无助的趴在地上,等待母亲回来寻找自己。 当它看见墨绿色皮卡车的那一瞬间,整个虎躯微微一颤,立时就爬了起来,原本失落的神情也瞬间活泛,瞳孔里迸发出无尽的欣喜与渴望。 程虎把车子停在老虎身边,摇下车窗,笑问道:“哈哈,大黄,你是不是怕我不回来了?” 老虎轻轻摇摇头:“不是,石头还在房子里,你不会走的。” 额...能不能别这么直白。 “我可不是舍不得那些石头。”程虎下车,说道,“我是男子汉,言出必行,说了不走,就绝对不走。能不能别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他打开皮卡车后座的车门,笑道:“上车吧,我带你飞。” 大黄看了看皮卡车,看了看烈日,又看了看崎岖的村道,然后才慢吞吞走近车门,轻轻一跃,上了后排座位。 它今天没怎么睡觉,年迈的身体确实已经十分疲惫。 于是一个很怪异的画面出现了。 一个人类坐在驾驶室的位置上开着车子,后排的座位上趴着一头姿势优雅的老虎... 程虎看了看后视镜。大黄安安静静的趴着,它竖起脑袋望着车窗外,身上的毛发被吹进来的山风抚动,样子是既优雅,又霸气。 这让程虎心里有点小得意,脸上的神情也逐渐猥琐。 试问,除了中东土豪跟俄罗斯大鳄以及非洲矿主之外,谁还能这么牛逼,把老虎当宠物? 当然是我程虎啊!哈哈哈! 回到院子之后,程虎搬了半个小时,才把东西全部从皮卡车车厢搬下来。 而此时,天色已近黄昏。 大黄走出院子,进入山林中,开始它的夜行*性*活动。 程虎把太阳能灯挂好,就先给自己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饭红烧肉,还有番茄炒蛋。 虽然程虎以前很少做饭,但是,对于一个高智商的人类来说,只要有百度,随便炒几个菜还是没问题的。 做出来的味道尽管没有老妈做的好吃,但是,也算可以下肚吧。 再加上环境的烘托以及身体疲乏的缘故,那原本只能算是勉强可以下肚的食物,倒也显得十分美味。 吃饱饭,洗了澡,看了看乱七八糟的东西,程虎实在是没有精神收拾了,就先把床给铺好,然后倒头就睡。 累,实在是累。 原本吃饭的时候,他想着要躺在床上,在睡着之前驱动意识看看山林的。可是,今天真的是太累了,所以,身体很不听话的睡着了。 等到他朦朦胧胧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睁开眼睛,看着空荡荡的房子,程虎依然有种恍如在梦中的感觉。 其实,在睁开眼睛的前一刻,他还在幻想着,之前发生的一切可能都只是一场梦而已,等他睁开眼睛就会发现,其实自己正躺在家里那张舒舒服服的席梦思上面。 然而,现实就是现实啊。 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以及天花板上面那个很大的天窗,程虎就知道,自己的幻想才是假的,所谓的梦是真的。 不管真也好,假也好,睡了一晚,总是要起床的。 穿好衣服,下了楼,发现天空还没有阳光射下。看了看时间,也就早上六点多而已。 他走出院子,找了块大石头坐下。在习习晨风之中,驱动意识,让自己的意识像一只鸟儿般飞出去。 然后,一个朦朦胧胧的画面出现在眼前: 枯黄的村庄,枯黄的山林。放眼望去,除了枯黄色,完全看不到绿色。 逶迤的群山没有一点绿色,枯黄的树木没有一点绿色,干涸的河道没有一点绿色,废弃的村庄,没有一点绿色。 到处都是了无生机的植物,到处都是单一的枯黄。 周围的山脉彼此相连,天地苍茫一片。视野所及不见一点绿色,除了枯黄还是枯黄。 几只飞鸟在枯黄中振动翅膀,从这头的枯黄飞出去,又在那一头的枯黄里消失。 程虎抽回意识,睁开眼睛,心里并没有感受到愉悦。 因为刚刚在浏览山林的景色时,他似乎感觉到了植物的沮丧,感觉到了大山的沮丧。这种沮丧直接就影响了他的心情。 他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再次闭上眼睛,将意识驱动出去。有了刚才的试练,这一次他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意识。 第12章 金丝猴(求收藏求推荐) 在他的意识所达之处,不管是幽深的山谷,还是禁闭的山洞,或者底下几十米,全都亮如白昼。x23us.com 他把意识拉到最高,整体浏览了一遍这片山林。他看到这片山林十分广阔,如果要徒步穿过整片山林的话,估计没有一个星期办不到。 虽然村庄周围的山林里的植物已经全部枯黄,但是,在这片山林最中心的位置,还有一小片森林处于一种即将枯黄的状态。 程虎猜想,山林一定是从边缘向中心地慢慢变枯黄的。所以现在山林四周的植物都枯死了,而中心地的植物还没有。 在山林里,到处都有动物居住。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泥里爬的,全都有。不时还可以看到几个金灿灿的身影在枯黄的植物间穿梭。 这让程虎十分好奇,就驱动意识朝那些金灿灿的身影飞去。 靠近一看,才发现,原来那些金光闪闪的身影是猴子。 作为纪录片频道的忠实粉丝,程虎第一眼就认出了这些可爱的猴子是金丝猴。 金丝猴之所以叫金丝猴,顾名思义,自然是因为有金灿灿的毛发。 它们的胸腹部为淡黄色,从颈部开始,整个后背和前肢上部都披着金黄色的长毛,细亮如丝,在阳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好似一件风雅华贵的金色斗蓬。 看着这些可爱的小猴子嬉戏打闹,程虎心里莫名跟着激动起来。 这种感觉跟在动物园里看动物是完全两种感受。 在动物园里看动物的感觉就跟在电视上看美女的感觉一样,而现在亲眼所见,那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再者,金丝猴是我国特有的珍贵动物,它们在这个星球上已经生存了一百多万年。但是,能有多少人有他程虎这样的奇遇,以这种方式,在这样的地方看到这些小家伙? 没有啊,除了大舅,估计也就剩下他了。唉,有时候太牛逼,都不用吹牛了。 据说金丝猴原来广泛生活在亚热带地区的低山森林里。但是随着人口的大量增多,人类为了解决吃饭、住房等问题,不断砍伐森林。 因此,金丝猴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低山树林逐渐往高山森林迁徙。栖息地的不断消失,让金丝猴的分布范围越来越小,后来只能残存在山高岭峻,人类活动很少的地方。 栖息地的急剧减少,再加上‘生吃猴脑’是一道极其昂贵且有着身份象征的违法菜品,金丝猴的数量也在急剧减少。 现在竟然能在村子周围看到金丝猴,这让程虎十分惊讶。 氮素,仔细一想,会说话的老虎都有,那这儿生存着金丝猴似乎也不奇怪嘛。 毕竟,这儿本身就是一个神奇之地。 看了一会儿虽然骨瘦如柴,但却十分欢乐的金丝猴之后,程虎的意识继续飞驰,然后就看到了豹子、小熊猫、野狼、野猫等珍贵的野生动物。 虽然山林一片枯黄凋零之色,但程虎还是可以感受到,这些动物或奔驰或飞翔在山林里时,那种自由自在的幸福感。 意识飞了许久,看了许多,觉得自己已经大致有所了解这片山林之后,程虎才把意识抽回来。 而此时,院门口的方向出现了大黄的身影。 它慢悠悠的往里走,看见程虎坐在石头上,瞟了一眼,就往坟墓走去。 它一边走向坟墓,一边说道:“昨晚睡得怎样?” 程虎站起身,回道:“睡得很香。你呢?你昨晚在山林里找到食物了吗?” 大黄已经走到坟墓前,趴了下去:“吃了一只兔子。” “大黄,你能再跟我说说关于这里的事情吗?”程虎心里有很多很多的疑问,但是,又不知道从何问起。 大黄原本已经闭上眼睛,听到程虎的话,又缓缓睁开。 它看着站在院子里的人类,清晨的阳光照耀在他身上,将他全身都笼罩在一片淡淡的金光里。 他的身影是那么高大,他的五官是那么分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又是那么熟悉。 在恍惚间,大黄有那么一瞬间以为是主人回来了。 但是,随着视线的聚焦,随着图像的清晰,也随着大脑的清醒,它很快就从恍惚间回过神来。 站在眼前的,并不是它等了二十多年的主人,而是一个全新的山林守护者。 虽然他看上去极其不靠谱,但是,至少他目前已经选择留了下来。因此,或者山林还是有希望的。 大黄回道:“这片山林,叫做黄金山林。第一任守护者是你的大舅程大牛。这些你应该都知道了吧。” 程虎点头。这些他确实已经知道了。 “你的能力有什么作用,你应该也知道了吧。” 程虎再点头。这些,他确实也知道了。 “那么,你还想知道什么?”大黄问道。 程虎皱眉想了一下,但确实又想不出自己想要确切的了解什么东西。 与其说他的心里疑虑重重,不如说他是被突如其来的能力与奇遇给惊呆了。 他不敢相信这一切,所以内心充满了疑惑。 但是,只要他心中笃定这一切是真的,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好疑惑的了。 大黄接着说道:“路,还很长,现在你可能对一切都充满了疑惑不解,但是,不要着急,慢慢的你就会发现,以后你会生出更多的疑惑。所以,你现在要做的,不是用一个个问题去了解这片山林,而是接受现实,用行动去了解山林,去解惑一切问题。” 程虎居然觉得老虎的话很有道理。我一定是疯了! 他看见大黄又闭上了眼睛,猜想大黄一定是很疲惫了,就没有再打扰大黄。 今天要做的事情是,把昨天采买回来的东西收拾好,把太阳能灯稳固好。 房子里虽然没有蜘蛛网什么的,但是灰尘很多。 程虎吃了早饭之后,就先把厨房打扫了一遍,再把昨天买回来的锅碗瓢盆一一摆放整齐。 之后又把桌子椅子洗刷了一遍,还把地面扫了一遍拖了一遍。 另外,玻璃窗也得洗刷一遍。 这些工作以前程虎在家里是从来不用做的,但是现在,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他必须亲力亲为。 总不能逼着大黄给他干这些活吧。 自己几斤几两,程虎心里还是有点逼数的。他绝对打不过大黄。 第13章 以石养人(求收藏求推荐) 一个白天的时间,程虎全在搞房子的卫生。顶 点 x 23 u s 等到了傍晚,看着自己一天的劳作有了不错的成效,程虎心里还是很自豪的。 我程虎果然是个牛逼人物,连搞卫生这种事情都能做的如此杰出。瞧瞧那扇玻璃窗,亮晶晶的,就跟钻石一样。 再瞧瞧院子角落里的灰尘,那些全是他从屋子里清扫出来的。 这是何等的心细如尘才能把工作做得如此一丝不苟呢? 唉,有时候太优秀也不行,会容易自满。程虎想到,我得学着谦虚一点才行。 此时,被程虎高高挂上楼顶的太阳能灯以及一楼客厅和二楼主卧里的太阳能灯,全都齐刷刷亮了。 在昏暗的暮色里,几盏太阳能灯就像是一个个闪着光亮的巨大明珠,将白色的光华洒落在院子里,也照射在屋子内。 院子虽然枯黄一片,但是有了灯光,在微凉的夜风中,或多或少的多了一点暖意。 程虎今天早上吃的是西红柿鸡蛋面,中午吃的是西红柿炒蛋,现在到了晚饭,怎么也得丰盛一点了吧。 西红柿蛋汤,还有蒸腊肠。这些食材都是昨晚镇上买的。因为没有冰箱保鲜,所以新鲜的猪肉就买了一斤,昨晚全吃完了。 今天晚上只能稍微简单一点了。 鸡蛋是超市里买的,不贵,几毛钱一个,但是西红柿的价格却让现在资金略显紧张的程虎大跌眼镜,居然要五块钱一斤! 抢钱啊! 虽然他以前没买过菜,不知道城里的菜卖多少钱一斤,但是,现在在这么一个小乡镇里,西红柿居然卖五块钱一斤,这让程虎有点难以接受。 毕竟,安民镇上的五花肉之类的猪肉,也才卖十块钱一斤,如果是肥一点的猪肉,才卖八块钱一斤。 西红柿的价格居然是猪肉的一半,这是不是有点主次颠倒了? 难道现在种植西红柿要比养猪困难? 煮西红柿蛋汤的时候,鸡蛋打了三个进去,但西红柿却只切了一个。 程虎想着,自己身上也就剩下几千块钱了,根本就不能维持太久。毕竟柴米油盐酱醋茶,每一样都是花钱买的。 再加上以后的路可能还很长,需要购买的东西会更多,要用到的钱,也更多。 所以,程虎动了把石头卖掉的念头。 把石头卖掉之后,必然会有一笔巨款收入,到时候想要在这里做什么,也可以没有经济顾虑的,放开手脚去做。 有钱就大展宏图,没钱则寸步难行。这一点,程虎现在是深有体会。他只能暗暗责备自己,离家的时候怎么没问老爸老妈多拿点钱。 这样的话,现在也不用过得这么拮据,至少还可以取证上的小餐馆里享受一下被人服务的滋味。 然而,几千块钱,如果大肆挥霍的话,估计石头还没卖掉,巨款还没到手,他就得先因为没钱,长期吃土而死亡。 得,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既要吃得起五星大饭店,也要吞的下红烧牛肉面。 现在先悠着点,等以后有钱了,再敞开肚子吃。 程虎坐在椅子上,一边吃着热腾腾的饭菜,一边打开手机。 老爸老妈在朋友圈秀恩爱,程虎直接评论了一个‘呕吐’的表情,然后自己也发一张简单晚饭的图片上朋友圈。 倒不是想博眼球什么的,只是在这种环境之下,没有电视,没有娱乐项目,发发朋友圈似乎成了唯一的乐趣。 哦,不对,还有去各种q群里水群,也算是一大乐趣吧。 想到这里,程虎赶紧打开qq。 什么幼儿园同学群,小学同学群,初中同学群,简直不要太多。不吹牛,程虎可是一人掌管着五个两千人大群的管理员。牛逼吧。 呵呵! 幼儿园的小伙伴大家都没什么印象了,所以程虎很少去幼儿园群聊天。 至于初中高中大学的同学群,基本上都是在各自吹嘘自己的现状。 只有小学群是一股清流,不是在感怀过去,就是在探讨人生什么的。 而且,程虎记得,小学群里有好几人玩石头。刚好可以跟人家讨教讨教。 打开小学群之后,程虎先跟大家打了个招呼,然后才发出几张石头的照片。 他没发那两块大石头的照片,只是发了几张小石头的照片。 尽管那些小石头没有手掌大小,但也有拳头那么大。质地跟色泽或许比不上两块极品石头,可也算得上是上品。 所以程虎的照片一发出来,几个玩石头的同学便忍不住讨论起来。 “程虎,你这石头不错啊。打算出手吗?” “这几个石头有多大?放点参照物呀。比如一块钱的硬币或者矿泉水瓶什么的。” “看颜色挺正的。程虎,你打算自己拿去找人雕刻,还是原石出手?” “哇,好漂亮的石头啊。程虎,送一个给我呗。” “送?你怕是不知道这些石头值多少钱吧。” “普通物品用‘元’来做单位,这种石头,一般用‘万元’做单位。” ...... 程虎看着几个同学满心热忱,便知道这几个石头价格也不便宜。 他先上楼放了个矿泉水瓶子在石头旁边,一一拍照。发到群里之后,才回复道:“打算就这样出手,可是又不知道去哪里找买家。” “我靠,竟然有拳头这么大。发了。” “程虎,牛逼啊,发财了别忘了我们啊。” “色泽很正,没有什么杂质,如果拿去拍卖的话,肯定能卖出高价。” “拍卖?”程虎还真没想过,这些石头是可以拿去拍卖的。 “对啊,现在石头很吃香的,比那些什么古董还吃香。特别是你这种品相这么好的石头。” “比古董还吃香,是不是说得太夸张了点?” “那是你们没见识。现在几年也出不了一块好石头。而且自从二十年前那场mp1号病毒肆虐全国之后,便流出了一种‘以石养人’的说法。” “石头养人,不管有没有那场病毒,这个说法一直都有。” “一块石头要历经地壳运动,山水冲击,大地滋润,日月普照等等一大堆的自然条件才能形成,然后才有了通透的色泽,如凝的质感。简直比唐僧取经还要困难。而且随着开发,好石头越来越少,像程虎的这几块天然原石,多少年没见过了。” “程虎,他们说得这么夸张,你这些石头到底是不是天然的?看上去怎么感觉像是人工合成的?” “是天然的。”程虎得意洋洋的回复道,“是我今天在山里找到的。” “握草,什么山,我也要去找。” “咱们这儿周围的山?” “不是,我现在不在家里。”程虎回道,“你们刚刚说拿去拍卖,拿去什么地方拍卖?” “拍卖公司啊,国内三大拍卖公司都可以,至于那些小的拍卖公司就不要去了。大部分都是骗钱的。” “我记得班长就是在保丽上班的。” 【夜夜码字十二点,票票投我行不行。】 第14章 几十年没洗(求收藏,求推荐) “保丽虽然是大公司,但实际上,国内最专业的石头拍卖行在西阳省。顶 点 x 23 u s西阳省的黄龙玉可是全世界有名的。大部分人如果要出手自己的石头,一般都是拿去西阳省的文行拍卖公司。” “对,文行集团的文行拍卖确实不错。但我个人比较喜欢文行大饭店......” “哈哈,不知道什么时候,文行大饭店可以在咱们京都开分店。” “现在的文行饭店也不行了,听说刚起步的时候牛逼得不得了,出过很多牛逼的食物,但是后来就不行了,只能中规中矩按部就班的发展。要把分店开到京都很难。” 看到这些人一下子就把话题转移到了‘吃’上面,程虎很无奈。不过,民以食为天,人类最逃脱不了的,就是‘吃’这个字。 不过,他也算是大致得到了一些信息。 1:小学班长在国内最大的拍卖公司上班。 2:西阳省有最专业的石头拍卖公司。 这两个信息对他来说都是好事。因为他跟小学班长的关系挺好的。再一个就是他现在所在的位置就是西阳省荷花市金钟县安明乡(镇)白木村。 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程虎跟同学们道谢之后,赶紧把桌上的食物吃了个精光,然后洗澡睡觉。 四月的山林之夜还是挺冷的,在二楼的主卧躺下没一会儿,程虎就整个人都卷到了盖毯里。 第二天早上,他是被甜醒的。 不,是被舔醒的! 睁开眼睛便可以与一只大老虎深情对视的待遇,估计除了老虎的口中食,也就只有他程虎能享受了。 大黄在房间里转了几圈,呼吸着已经没有主人气息的空气,略显失落的说道:“你把房子全都打扫了一遍?” 程虎坐起身,揉着眼睛,回道:“对啊,有什么不妥吗?” “没什么不妥。你做得很好,房子变得很干净了。”大黄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原本沾满灰尘,难以透进光线的巨大落地窗已经被抹得一干二净,问道,“楼顶你收拾了吗?” “楼顶?”程虎还真没收拾,“楼顶也需要收拾?” “当然,楼顶有长满杂草的花坛,还有几十年没清洗过的蓄水池,你说要不要收拾?” 几十年没清洗过的蓄水池...... 程虎忽然想起什么,猛的干呕了几下。 握草,我这些天一直在喝那些水。呕~ 程虎赶紧穿上衣服,直奔楼顶。 楼顶的花坛就跟大黄说的一样,全是枯黄的杂草。这没什么好看的,程虎要看的是几十年没清洗过的蓄水池。 他快速爬上台阶,将脑袋探入蓄水池的入水口。看到水池里的水的那一瞬间,程虎差点没把前天晚上吃下去的红烧肉跟昨晚吃下去的腊肠给呕出来。 握草,好几只死老鼠泡在水里! “大黄,你为什么不早说。”程虎对着下面的院子咆哮道,“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里面有死老鼠。” 大黄趴在坟前,一脸无辜的回道:“我以为你知道。” 程虎泪目。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二话不说,程虎先把蓄水池里的水给倒了,再把蓄水池清洗一遍。 洗去了污垢跟老鼠尸体之后,看到入水口的水管仍然有清澈的水流流入蓄水池,程虎松了一口气。 这鬼地方的河道都干涸了,要是水管没水流入的话,他以后估计只能靠昂贵的矿泉水过日子。 回到一楼,洗漱干净,程虎给自己煮了一碗放了一个鸡蛋的挂面,然后又用烧水锅烧了一锅开水,再把开水装入保温壶里。 房子跟楼顶的蓄水池算是清理干净了,但是外面的院子依然十分凌乱。 程虎今天得把院子收拾一下。 找来工具之后,就开始一天的劳作。 虽然他是个大胖儿子,但说句实在话啊,老爸老妈从来都是心很大的那种。所以他从小到大,都是散养着长大的。 因此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娇生惯养的惰性跟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愚蠢。 除草、拔藤、铲除动物粪便这些,一开始有点难以下手的感觉,但是等身上的衣服脏了,等汗水把身体捂臭了,自然也就能放开手脚干活了。 不过这院子确实是太大了,估计有好几亩地。一天下来,累得要死要活的,也就是把院子里的动物粪便清理干净,顺便把随处可见的砖头堆到角落里。 至于院子里的杂草,程虎只清理了房子前的空地。至于干涸的池塘四周,以及院门口的位置都没有动过。看来改天还得继续干。 但是,程虎心想,这样靠体力以最原始的方法清除院子里的杂草显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现在好歹也是21世纪,是科技突飞猛进的时代。再用人力去清除大面积的杂草,是不是显得有点智障? 他看着院子里还有大片荒草没清,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原本趴在大舅坟前睡觉的大黄慢慢爬了起来。 它看了一眼程虎,说道:“我要进山去了。” 闻言,程虎赶紧问道:“你天天都要进山吗?” “对,天天都要进山。你放心,白天我还是会回来这里睡觉。所以,你不是一个人,也不必害怕孤独。你还有我。”说罢,大黄晃悠着骨瘦如柴的身子离去。 就像大黄说的一样,程虎确实害怕孤独。这个大黄虽然不像人类那么有趣,但好歹也是一个伙伴呀,而且还是一个会说话的伙伴。 在这样的环境里,没有电视,没有娱乐项目,如果还没有一个会说话的伙伴解闷的话,估计程虎要疯掉。 所以,要是大黄撇下他一个人,他肯定会被孤独感包围淹没,最后只能背起背包,落荒而逃。 回到屋子里吃了饭,洗了澡,程虎便回到楼上躺下。 刚躺下,房子外面就传来了一阵哗啦啦的声响。看来是暴雨来了。 虽然还没有进入夏天,但是这种群山环绕的地区,雨水总是格外丰沛。 白天的时候艳阳高照,到了晚上,就会倾盆大雨,然后到了第二天早上,又是烈日灼烧,到了晚上依旧风雨无情... 如此循环,可以循环几个星期。 第15章 攀亲带故 这无论对高山对动物还是对当地农民来说,都是一件极好的事情。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只要雨水不会形成水涝,便可以浇灌农作物,而白天的烈日只要不至于晒伤植物,则可以帮助农作物进行光合作用。 但如果碰巧是收割稻谷的时候,自然也要辛苦一点。早上晒出去的稻谷,傍晚必须收起来。不然到了夜里,谁知道是月朗星稀还是风雨交加。 总体来说,这个地区不缺雨水。但经常会有洪涝从河道漫出来,淹没河道两边的农田。 这也就是为什么程虎跟刘老头来的路上会遇到黄兴旺卷着袖子裤脚清理水沟的缘故。 看着某一篇来自‘附近的人’的散文随笔,程虎也大致对这一片地区有了了解。 他退出页面,打算给刘大海打个电话。 既然决定要在这里住下来,而且还是长住,那日子自然是不能得过且过的。 就跟之前他想的一样,先用石头换一笔钱。然后把荒废了二十多年的电路修好。估摸着是从外面进村的线路被植物或者动物给弄断了。等有钱了,就想法子把电先修好。 常言道,要致富,先修路。这路不仅仅是指行车走路的道路,还有照明的电路以及可以跟外界连接的网路。 要长久定居这里,并不是拥有一口锅一床被子就行了。 首先生活质量必须舒适,只有生活的环境舒服了,人才会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有了积极乐观的心态,才可以不为外界的诱惑所动,也不会因为山区的娱乐贫乏而丧失耐性。 金钱是最直接也是最快速的可以改变生活环境的东西。 刘老头定居在西阳省的阳安市。程虎的电话打过来时,他已经准备睡觉。 刚刚躺在坚硬的木板床上,听到手机铃声响了,就不慌不忙的侧身拿起手机看了一下。 到了这个时间点,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他一般都不会接电话。但看见手机屏幕上显示着程虎二字,立马就欣喜异常的接通了电话。 “喂,小虎,你怎么还没睡觉?山里凉不?” 程虎阿秋一声打了个喷嚏,揉着鼻子回道:“不凉,那个,刘大爷,我想跟您打听个事。” “哦?什么事?你说。” “您有熟人在文行拍卖行上班吗?” “文行拍卖行?”刘大海想了一下,回道,“没有。” “额...我还以为您有熟人在文行拍卖行上班呢。唉,你说你,这么大一个官,人脉怎么这么差?”程虎忍不住吐槽起来。 刘大海哈哈笑道:“是是是,我刘大海人脉差,你程虎人脉广,那你告诉我,你在西阳省有多少熟人?” 程虎翻了个白眼:“你怎么不问我在非洲有多少熟人?明知道我刚来西阳省没几天,你还这么问我。”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逗。这么跟你说吧,我没有熟人在文行拍卖行上班,但是,我跟文行集团的老总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刘老头忽然说道。 “握草,真的假的?”程虎眼睛亮了,声音也大了,“您别拿我寻开心啊,我可是很认真的在跟你说事情呢。” “你看我都一把年纪了,难道还会拿你这么个小年轻寻开心?” 电话那头传来刘老头爽朗的笑声,搞得程虎都不是很敢相信他的话。 刘老头接着说道:“文行集团的老总不仅跟我是好朋友,当年跟你大舅也是非常要好的。哦,对了,他有个女儿,叫朱晴晴,跟你大舅年纪差不多......” “他女儿跟我大舅有一腿?”程虎打断刘老头的话,一脸八卦的问道。 要真是有这层关系的话,那他岂不是还能跟文行集团的老总攀亲带故?哈哈哈,我大舅怎么这么牛逼呢?我怎么这么幸运呢? “别胡说。”刘老头立马否认道,“你这脑子成天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能不能听我把话说完。” “哈哈哈,那个,刘大爷,您说。” “朱晴晴当年差点死掉了,就是你大舅救过来的。后来朱晴晴生了个儿子,他们一家为了感谢你大舅的,为了怀念你大舅,就给她儿子起名朱大牛。现在那小子比你大不了几岁。” “好吧,我承认,我龌蹉了。”程虎没想到,大舅当年还干过这么多好事。 虽然不是有一腿,但是大舅作为朱文行一家的恩人,估计他还是可以沾点光的。 刘老头疑惑道:“你小子没事要找拍卖行干什么?” 程虎回过神来,解释道:“不瞒您说,我捡了几个小石头。我的同学都建议我拿去拍卖,而且他们给我推荐了文行拍卖行,所以才问你有没有熟人。” “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程虎道:“要不这样吧,我加您微信,然后从微信上发给你。” “好!”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通过查找电话号码加上了刘老头的微信,并把之前拍的石头照片发给刘老头。 刘老头接收到照片之后,眼前一亮,忍不住嘀咕道:“嘿,这傻小子跟他大舅一样走运。这才几天时间,居然就捡到了这么好的石头。” 刘大海的老婆刚好推门走进房间,听到老头子自言自语,便问道:“说什么呢你?” 刘大海把手机递给老婆,说道:“老婆子,你看,这石头怎么样?” 刘老太接过手机一看,也是眼前一亮:“哟,这石头是天然的还是合成的?” “废话,当然是天然的。”刘老头想都没想的说道,“这是白木村的东西。” “白木村,不是二十几年没人住了吗?” “是啊。”刘老头叹气一声,说道,“自从大牛过世之后,白木村就大变样了。不过,现在大牛他外甥回去定居白木村了。” “还有这事?说起来,大牛那孩子也是个好孩子,就是英年早逝,怪可惜的。不知道他的这个外甥是个什么样的人。” “跟大牛有几分像。不简单。” 刘老头一边说话,一边给程虎回复信息。 他让程虎找个时间把石头直接带来西阳省省会阳安市,到时候他会亲自带着程虎去找文行集团的董事长。 第16章 被遗忘的英雄 有了刘老头这个靠山,程虎自然就能高枕无忧了。m.x23us.com 踏踏实实睡了一觉醒来,程虎立即收拾行李,打算去一趟阳安市。 走出院子的时候,程虎迎面遇上了等候在台阶下的大黄。大黄正盯着他看。它的眼睛里有祈求,有错愕,有慌乱,有害怕。 但它开口的时候,又不会把这些情绪吐露出来,只是淡淡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它看了一眼程虎手里的背包,双目微微垂下。他最终还是要离开这里吗? 程虎猜出了大黄的心思,便举起装着石头的背包,笑道:“大黄,我要拿石头去换钱,但你放心好了,换了钱,我很快就会回来。” 大黄摆动瘦骨伶仃的身体,把屁股对着台阶上的程虎,一边慢悠悠的走向枯黄的坟墓,一边说道:“你最好不要去太久。从你进入村子的那一刻起,你的命运就已经跟山林挂钩。你们是共生共灭的。如果你离开太久,就会像离开水的鱼一样。” “怎样?” “死路一条。”大黄已经走到坟墓前,前肢弯曲,身体顺势趴下去。 它看着冰冷的墓碑说道,“而且,你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通过不断的补给,才能维持源源不断的力量。你想知道如何壮大自己的力量吗?” 程虎背着背包,走到坟墓前,点头道:“当然想,我是真心决定要定居这里。” “很好。”大黄解释道,“据我所知,年代越久远的古钱币里储藏的力量就越多,你只要把你的意识覆盖在古钱币上,就可以用意识吃掉古钱币,从而补充力量,强大自己。” 古钱币,吃掉古钱币?这是不是太玄幻了一点? 虽然意识可以连接山林就是一件很玄幻的事情,但是用吃掉古钱币的方式来补充力量,听起来确实有点难以置信。 不过,程虎也只是略微讶异了一下,并没有抗拒这件事。毕竟是用意识吃掉,并不是真的从喉咙里吞下去。 他说道:“好的,我知道了。等我去把这些石头卖了换钱,我就买些古钱币回来。” “还有一件事。”大黄提醒道,“你的意识出不了白木村。” “额,这个你不是已经说过了嘛。我知道了。”程虎蹲下身子,摸了摸大黄形销骨立的背脊,说道,“等我回来吧,到时候帮你买些肉回来改善伙食。” “我不吃猪肉。别买猪肉就行了。” 程虎一脸黑线。都瘦成这样了,居然还挑食。 “知道了。”他一边走向墨绿色的皮卡车,一边道,“我给你买些牛肉。但前提是,这些石头能换到钱。如果换不到的话,那我就只能给你买点面包什么的。因为我身上没什么钱了。” 大黄竖起脑袋盯着皮开车慢慢驶离院子,直到车子看不见了,轰隆声也听不到了,才又把脑袋贴到地面上。 “不知道你的外甥跟你比起来如何。”大黄看着墓碑淡淡说道。 程虎到达金钟县之后,换乘高铁,历经四五个小时到达西阳省省会阳安市。 到了阳安市,在高铁站门口等了一会儿,便看到一辆有些眼熟的黑色越野车。越野车在他面前停下,高大的司机大叔一脸笑呵呵的走下车来。 “小虎,咱们又见面了。”司机大叔神情有些喜悦,又有些尴尬。 程虎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模样,质问道:“大叔,那天你们居然把我一个人扔在白木村里,万一我被老虎吃了怎么办?” 司机大叔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说道:“这、这个都是刘老的主意,我顶多就算是个帮凶而已。嘿嘿。” 程虎砸了一拳大叔的胸口,痛感袭来,便咬了咬牙,,说道:“握草,你是不是放了块铁板在胸口?” 司机大叔掸了掸胸口,笑道:“要是没有两下子,怎么当刘老的司机?” “我不管,反正我是记仇了,今天要是没有大餐吃的话,这仇就不能抵消。” “得嘞,今天你有口福了。咱们直接去文行大饭店,文行集团的董事长要亲自招待你。” “握草,我面子这么大?” “你就美吧。人家是看在你大舅的面子上。” 上了车,程虎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问道:“那你跟我详细说说我大舅的事情呗。” “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大舅跟刘老认识那会儿,我还没有给刘老当司机呢。不过我听刘老跟刘老太说过,你大舅当年给文行饭店提供过很多极品美食,所以文行大饭店才能一路披荆斩麻,几乎在南方的每一座大城市都开了分店。” “什么样的极品美食?” “你不知道?上网一查不就有了。输入文行饭店,黄金玉米,黄金布福娜之类的,肯定有很多报道。当初黄金玉米面世的时候,那可是轰动全国的,一个看似普通的玉米,售价一千元一个。(1)” “握草,这么牛逼,我赶紧查查看。” 这些话老妈从没跟程虎说过,程虎自然也就不知道。什么黄金玉米黄金布福娜,他听都没有听过。在家里,大舅的英年早逝在家里是禁忌,更是老妈跟外婆的心头痛,是绝对不能提的。 进入网页之后,按照司机大叔的提示,程虎输入了黄金玉米,黄金布福娜。 但是结果却没有像司机大叔说的那样,会出现什么报道。 “那你再试一试‘血红赤楠(2)’。这玩意绝对有,现在国家园林博物馆里还放着不少呢。有一棵在老外手里。” 还是没有。 “再试试黄金月季(3),这个总该有了吧。二十几年前,轰动全国的大事件。绝对会有。” 依然没有。 程虎皱着眉头看着司机大叔:“大叔,你是不是在逗我?” 司机大叔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我绝对没有骗你,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刘老。” “算了。不问了。”程虎心想,有些东西之所以会消失,肯定是有原因的。 也许有些人希望那些事情被遗忘。就像除了仅有的几个人之外,也就只剩下山林里的动物依旧记得大舅一样。人走茶凉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更何况,那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此刻程虎脑子里出现大黄趴在坟前的神态,心中莫名有些心酸。 我生为人,怎能不必上动物? 他暗暗发誓,一定要让黄金山林恢复原状,一定要让那些记得大舅的动物都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一定要把大舅没完成的遗愿当成自己的毕生事业去做。 别人可以遗忘大舅,但他不能! 别人都遗忘了大舅,但山林里的动物没有遗忘。 人最简单美好的,不就是把内心的感动变成行动吗? 注释 (1)在《黄金山林》里,男主角程大牛具有可以加速植物生长,并且强化植物味道跟功效的力量。被强化了味道之后的黄金玉米无比美味,美味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售价是一千元一个。黄金布福娜则是强化之后的野生‘黑老虎’。 (2)血红赤楠:在《黄金山林》里,血红赤楠是三叶红芽赤楠的升级版。颜色如血,极其珍贵。一棵卖给美国财阀家族的继承者托马斯,一棵捐给走失儿童基金会,剩余的捐给国家园林博物馆。 (3)黄金月季:《黄金山林》中,程大牛意外吃下了一个来自美国大亨赠予的‘流浪者硬币’,自身的超能力得到强化,并且具有改变植物外形状态颜色等能力。黄金月季是普通月季改变得来的。一棵在国家园林博物馆被盗,一棵捐给了英国皇室,剩下的全都送给了华国花卉大亨花五雀。被花五雀珍藏在自己的园子里。 第17章 值不了几个钱 到了文行大饭店总店,在司机大叔刘浪的带领下,程虎背着石头走进了一间十分豪华宽敞的包厢。m.x23us.com 偌大的包厢装修豪华,一看就是那种最低消费不低的高级包厢。 包厢中间的圆形大饭桌没有人,但是在旁边的沙发区却坐着几个气质非凡的人物。 这些人程虎就认得一个刘老头。 看到刘浪把人带到了,刘大海赶紧站起身说道:“小虎,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朱文行,文行集团的董事长。” “这位就是大牛的外甥?”程虎还没说话,一个年龄看上去五十来岁,精神饱满的光头男子便站起身,一脸欣喜的看着程虎。 刘大海点头道:“是啊,大牛的外甥,程虎。” “哎呀。难得啊。”朱文行快步绕过茶几,走到程虎面前,一把抓起程虎的手掌,“没想到,居然还能再见到大牛的家人。” “您好。请多关照。”程虎颇显尴尬。第一次见面就这么热情,还真是不习惯呢。可是有什么办法,大舅的光环太亮了,一直笼罩着他。 介绍完朱文行之后,刘大海又把在场的另外几个男人介绍了一番。 不过这些人显然不怎么重要,所以刘大海也没有多加措辞,只说他们都是文行拍卖行的鉴定专家。 程虎心里有些发懵。鉴定几个石头而已,有必要一下子来这么多专家? 众人一番客套之后,程虎便把石头从背包里拿了出来。 那两块极品黄龙玉跟鸡血石他没带来,只带来了那些拳头大小,略有瑕疵的石头。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手无缚鸡之力的他孤身一人带着那么贵重的石头出远门,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做法。 不管是被扒手扒了还是自己弄丢了,都是一件能让人崩溃的事情。所以,他只带了几个没那么牛逼的石头。 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但是就算程虎只带来了几个他自认为没那么牛逼的石头,却也照样亮瞎了几个专家的眼睛。 他们一个个拿着放大镜对着石头看来看去。一会儿在手里把玩磋磨,一会儿对着灯光照,一会儿还贴在脸上感受润度。看得程虎忍俊不禁。 不就是几个小石头嘛,有必要弄得比鉴别传国玉玺还认真? 过了许久,几个鉴定专家终于放下手中的放大镜,却把石头一个个抓得紧紧的不肯撒手。 黄龙玉也好,鸡血石也罢,经过雕琢之后确实会身价大涨,但是,如果无需雕琢就可以形成天然纹路形态的,那身价更是难以衡量。 这世界上最昂贵的,莫过于时间。而这些石头就是用了超长的待机时间磨砺出如此温润多姿的外形,难怪这几个专家爱不释手。 “这,这石头卖不?”一个专家没有评说真假,直接盯着程虎,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好像是生怕泄露了自己的渴望之情一样。 但实际上,他们几个在观察石头的时候,就已经流露出了溢于言表的喜爱之情。所以这份小心翼翼,完全是多此一举。 程虎很诚恳的点了一下脑袋:“卖啊,当然卖。我带石头来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卖石头换钱的嘛。” 一听这话,几个专家对视一眼,很是纠结。都想买,但又都不想跟自己的同行竞争。这种情况,最怕的就是出现几个人竞价的情况。竞价对于买家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划算的买卖。 他们心里都有一个如意算盘:这个傻小子肯定不懂这些石头的价格,估计会贱卖。一旦低价购入这些极品原石,不管是收藏还是转手,那都是一件赚大发的好事啊。 “这些石头大概价值多少?”朱文行手里也拿着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 他家里就收藏了不少石头,所以他是懂行情的。之所以问一句,主要是想看看自己的眼光准不准而已。 “嗯,这些石头略有杂质。”一个专家说道,“像这块,大概也就几万块钱吧。” “对对对,你们看我手里这块,颜色没有全透,虽然质地细腻如水,但是颜色不够正,顶多也就是几万块钱而已。” 听到这些话,刘老头皱起眉头。 好歹咱也算得上是半个收藏家。家里的石头虽然比不上大藏家,但多少还是有一些的。对于专家们对眼前这几个石头的估价,他并不是很满意。 “你们这是睁眼说瞎话呢。”刘大海有些生气,“一个个都像什么样?你们看石头的眼神都快喷火了,还说这些石头一般。要真是一般,就别抓这么紧。” 见刘老生气,朱文行也是忍不住瞪了几个专家一眼:“几位好歹也算是人物,就算想买这些石头,也没必要 睁眼说瞎话。我告诉你们,谁的钱都可以赚,就是这个小兄弟的钱不能赚。知道他是谁吗?当初要是没有他大舅,咱们这些人指不定被埋在哪个乱葬岗呢。(1)” 几个专家并没有完全听懂朱文行的话,也不知道这个小伙子是什么人物,但那一句‘就是这个小兄弟的钱不能赚’还是听懂了。 就算这些石头的诱惑极大,但有朱文行跟刘老在场,他们也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一个专家暗暗吸了一口大气,极为不舍的把手中的石头放在桌面上,说道:“你们看,这石头虽然都有杂质,但是,神奇的是,里面的杂质非常具有艺术性。像我这块,里面的纹路就像是植物的叶子,不仅形象,更是神似,活灵活现的,十分漂亮。” “对对,还有这个。外面凸起的这块就像是一只鸟的翅膀,你们看,这里还有眼睛。是不是很传神?” “我估摸这,这几块石头,每一块的价格都在三十万左右。这块是最好的,五十万都不成问题。” “是啊,小兄弟,你这是要发财了。” 听到几个专家嘴里吐了实话,程虎忍不住笑道:“这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 “不夸张。”一个专家说道,“要是这些石头的质地再好一些,颜色再透一些,卖个几百万也不成问题。” “是啊,那小鸡出壳不就传价值近两个亿嘛。”刘大海笑道,“小虎,别人一听自己要发财都是乐不可支的,你倒好,淡定得不像话。” 注释 (1):《黄金山林》中,由穿山甲引起了一场疯狂的超级病毒‘mp1号’,无药可解,唯有黄金肉灵芝可以治疗病毒。但是病毒极其疯狂,蔓延速度也十分可怕。程大牛为了控制病毒,牺牲了。 第18章 三百二十万(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呵呵笑了两声,心里想着,我都跟老虎对话了,还把意识与山林连接了,要是还不能做到波澜不惊的话,估计以后我得天天活在惊吓当中。x23us.com谁知道白木村还会有怎样神奇的事情发生。 或者说,谁知道我以后还会遇到怎样价值连城的石头。两个亿?不就是两个亿嘛,总有一天,我要找到一个价值超过两个亿的石头! 先别管程虎的想法现实与否,但眼下这些石头确实是可以换一笔钱。而且是一笔较多的钱,足以让他在白木村逍遥生活下去的钱。 程虎看着朱文行问道:“我想把这些石头委托给文行拍卖行进行拍卖,不知道可不可以?” 朱文行立马摆手拒绝:“别呀。” 程虎一惊,略微蹙眉。 朱文行接着说道:“别委托了,我直接跟你买了吧。” “啊?”程虎还没反应过来。 “我对你这些石头兴趣很大,咱们商量一下价格,我直接跟你买了,省的麻烦。” “老朱,你前几天不是才收了一个近百万的石头吗?”刘大海惊道,“现在又要买?你是不是走火入魔了?” “哈哈哈,您还真说对了。我就是走火入魔了。”朱文行爽朗的笑了几声,又看向程虎,问道,“怎样,小虎,卖不卖?” 程虎眉头一挑,露出笑颜:“卖,当然卖,只要您给的价格合适,我肯定卖啊。” 有钱不赚,都是王八蛋。 虽说拍卖有拍卖的好处,但是这种私下交易也有私下交易的好处。后者省时省力,前者可以把物品的价值放到最大。 对于眼下的程虎来说,省时省力最重要。白木村百废待兴,黄金山林急需他的力量。 “我也不坑你。这八个石头,共计价三百万,你看如何?” 朱文行的话让程虎忍不住暗暗叫了一句:握草,这是批发白菜呢,居然全要了! 但他不知道,这些石头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劣质原石经大师雕琢仍可卖出几十万上百万的高价,何况是这等少见的极品? 但是,朱文行也没有坑程虎。毕竟大师的手工费并不便宜。他买下原石之后,如果要拿去雕刻的话,还得出一笔不小的费用,然后包装什么的。 不过,眼下他还没有这个想法,只是单纯的想占有这些人间极致好石头。只要自己手里的好东西越多,别人得到的好东西就会越少。这是一种乐趣。 看见程虎貌似在犹豫,几个专家都劝了起来。 “小伙子,三百万,可以了。” “三百万不少了,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卖了。” “还犹豫什么?如果拿去拍卖的话,还得交一笔不少的成交费跟佣金呢。” 刘大海瞥了一眼程虎,见他有些时候虽然好像很不正经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但到了这种时刻还是蛮沉得住气的,不禁有些暗暗欣喜。 他笑道:“小虎,你就放心好了,估计你老妈都会坑你,但老朱绝对不会坑你。” 程虎哦了一声,道:“既然刘大爷都这么说,我好像没有不卖的理由了。不过...” 程虎狡黠的看了一眼朱文行,说道:“我希望朱老板再加点钱。” 这话让所有人都眉头一皱。 石头确实是好石头,但品色绝非极品。若是极品,几百万几千万一个都不成问题。可像这种只属于上品的石头,给出平均每个石头近四十万的高价,已经非常有良心了。 这小子居然还想加钱,怕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吧。 没等众人开口劝解,程虎又说道:“朱老板,不瞒您说,我急需这些钱。而且咱们都很清楚,这些石头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只希望朱老板可以少赚一点,让我多拿些钱回去应急。” “应急?”朱文行好奇的问道,“你是要拿回去白木村应急?” 程虎很是诚恳的点了点头:“对。我已经决定长住白木村。眼下先要把电路网路全部修好,以后要用钱的地方肯定很多。我不是要朱老板您做慈善施舍钱财,只是希望能把这些石头的价值最大化而已。我相信,如果他们上了拍卖场的话,肯定不止三百万。” 朱文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这些石头确实还可以再加点钱。像这样的好石头已经十分少见,得一件便可以炫耀一年了,更何况这里有足足八个石头?而且比起普通石头,都是质地极佳的石头。 再加点钱还是值得的。 “这样吧,我再给你加二十万,怎么样?”朱文行竖起两根手指。 几个专家目瞪口呆,想劝,又不敢劝。 程虎乐道:“谢谢朱老板。” “先别急着谢我。”朱文行又道,“这二十万是用来买你的消息的。以后无论你有什么好东西,你都得先让我知道。” “这个当然没问题。”程虎道,“咱们互换联系方式,以后无论是有更好的石头,或者类似的石头,还是其他任何新奇的玩意,我都一定会优先通知你。” 朱文行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知道白木村是如何的不寻常,知道程姓的男子是如何的不寻常。现在多花二十万就可以买下优先知情权,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再划算不过的生意了。 而对于程虎来说,能跟朱文行这样的大老板打上交道,更是一件好事。 他虽然不了解这个朱文行,但从刘老头对他的信任以及他曾经与大舅的情分来看,便可知道,此人绝非恶类。即使不是圣母莲花,但至少会是个好人。 商定之后,朱文行当即让人往程虎的账户上划款三百二十万。 然后又让人把桌面上的石头小心翼翼的收起来。 忙完之后,一群人这才围到饭桌边,开始享用丰盛的美味。 文行大饭店的饭菜果然不是盖的。几天没吃大荤的程虎那叫一个狼吞虎咽,看得刘老头跟朱文行都十分乐呵,胃口也跟着大开。 朱文行还调侃道:“哈哈,像小虎这种吃法,估计饭菜里有沙子有螺丝他都不知道。” “那些有什么。”程虎正要说自己还可以吃硬币呢,但随即又想到,自己并没有吃过,也就不夸口了。 他只是问道:“朱老板,我想买些古钱币,不知道去哪里买。” “古钱币?”朱文行好奇道,“是什么古钱币?咱们华国上下五千年历史,古钱币多了去了,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种。” “嗯,只要是古钱币都可以。”程虎忘了细问大黄了。这古钱币到底是咋样的古钱币? 朱文行道:“你也不用买了,我这就让人给你送些过来。我手里有一些袁大头,送点给你都不成问题。” “那怎么好意思?”程虎客气道,“那朱老板你别送太多。二三十个就行了。” 【日常求票。若是无票,就会日常觉得自己写得好垃圾。心碎】 第19章 天天有肉吃 朱文行一愣,随即笑了起来:“哈哈哈。m.x23us.com好小子,我原本就打算送你两三个而已,你竟然开口要二三十个。不过,没问题。就全当是交了你这个朋友。” 众人讶异。 刘老头更是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 这个臭小子,脸皮比他大舅厚多了。传闻当年他大舅跟一个叫曾庆林的土豪互换东西。程大牛要古钱币,土豪要盆景,结果两人谁也不肯让对方吃亏,一直吵了许久。 后来在程大牛的弯弯绕绕之下,成功把土豪绕了进去。结果就是程大牛让自己少占便宜,让土豪占了大便宜。 这小子倒好,脸不红心不跳的狮子大开口,还一脸美滋滋的。不过,正是这样,刘老头也暗暗松了一口气。程大牛那种过分善良的性格容易吃亏。 而程虎这个臭小子就不一样了,虽然貌似神经大条,但却不会让自己吃亏,这点挺好的。 没过多久,三十枚袁大头送来了。 朱文行也说了,这些都只是普通袁大头,值不了多少钱。顶多一枚也就值个几百块钱而已。 程虎并未在意这些袁大头的价格,一脸乐呵呵的道谢,然后就把装着袁大头的小袋子毫不客气的放到了自己的背包里。 吃了饭之后,朱文行又带着一行人去泡脚,然后还给程虎在文行大饭店开了个十分豪华的房间。 躺在床上的那一刻,程虎好感觉到这一切都像一场梦一样。 短短几天时间里,自己就脱离了老爸老妈的怀抱去了白木村,摇身一变,成了山林守护者,还成为了一个存款三百多万的土豪。 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在阳安市可以吃喝玩乐住一条龙被人承包。这面子有够大的。 以前他是想都不敢想这些事情的。 可现在,这些事情就这样真真正正的发生在眼前。 太爽了! 从小透明变成了金疙瘩的感受绝不亚于叛乱者登上宝座成为九五之尊的感觉。 休息了一个晚上之后,第二天又在阳安市逛了一个上午,然后才搭乘高铁返回金钟县。 原本程虎想着要买一辆新的皮卡车,然后就把黄兴旺的车子还给他。但仔细一想,觉得麻烦,而且黄兴旺这车子也是一直闲置,倒不如跟他买下这辆车子。 虽然车子看上去挺旧的,但是各方面性能都还挺好。目前白木村百废待兴,能省则省吧。 开着皮卡车到县城的农贸市场买了几十只活鸡,又买了两袋劣质大米和两袋玉米粒。 这些鸡带回去白木村养着,可以吃鸡蛋,偶尔还可以宰两只解解馋。市面上的那些鸡,不管是贵的还是便宜的,一百只鸡里,就有九十九只是饲料跟药养大的。 在当今这种寸土寸金的大环境之下,真正能做到散养的土鸡很少。这种鸡要么是在极小的土地上,用掺和着饲料的杂粮喂养,要么就是稍微有点病症便喂塞药片。 程虎买几十只鸡回去,也没打算全部养活。反正死掉的就给大黄吃,活下来的就下蛋。 饲料跟药片,他全部不用。 他也不会用! 买好这些东西,又另外买了二十斤牛肉。牛肉的价格是真贵,四十块钱一斤。二十斤就是八百块钱。 载着一车东西回到白木村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奇怪的是,大黄竟然没有进山。但这次,它不是趴在坟墓前,而是趴在小洋房门前的平台上。 它大概是老远就听到了车子的声响,所以程虎开着车子进入院子的那一刻,它的脖子是伸直的,脑袋立得很正,双目灼灼的看着院门口的方向。 看到程虎从车上下来,它这才慢悠悠的爬起身,走到程虎身边,仰着脑袋问道:“换到钱了?” 换到钱的话,他就不会走了。大黄这么想。 程虎乐呵呵的伸手狠狠撸了一把虎毛,傲娇的说道:“那是,你也不看看我是谁,我亲自出马,肯定能换到钱。来,我给你买了牛肉。” 程虎从后排座位上拿下一大袋牛肉,在大黄面前炫耀道:“这牛肉可新鲜了。你快来尝一尝。” 看着大黄那骨瘦如柴的身子,程虎就能大致猜想出,大黄肯定是经常性吃不饱肚子的。因为随着黄金山林的环境恶劣,很多动物肯定都跑到了山林最中心的地带。 目前也就只有那一块还尚且存有绿色。各种食草动物都会往那边聚集。而食肉动物自然也得去那边。 但大黄每天夜里都要回到这里守在大舅的坟墓前。按照路程,大黄是没法在一天之内往返两地的。所以程虎猜想,大黄应该是经常性的找不到食物。 大黄嗅着空气中新鲜的肉味,眼睛不由得微微闭上,很是享受。 那天好不容易逮着一只兔子,本来它是可以吃一顿的,但因为有了新的主人,并且为了挽留主人,它只好忍着饥饿,把兔子给了新主人。 这几天在山林里晃悠,除了吃点蚂蚁昆虫以及老鼠之外的东西,像兔子那样的‘大餐’,它再也没有遇到。有时候,它也会说些善意的谎言。 而此刻,闻着弥漫在空气中的新鲜肉味,它感觉浑身的血液似乎又活跃起来了。哈喇子也情不自禁的从嘴角里流出。 看着大黄一副犯烟瘾似的模样,程虎赶紧扯开塑料袋,取了一块较大的牛肉放在干净的铺路砖上。 “快来吃,大黄。”程虎指着地上的牛肉,“现在咱们有钱了,以后天天有肉吃。” 大黄埋下脑袋,伸出长长的舌头,在牛肉上狠狠一刮,舔了舔新鲜的血沫,然后才毫不留情的一口咬下去。 程虎放了十来斤牛肉在地上,剩余的就放入厨房里。 之后便驱动自己的意识覆盖在院子里的藤蔓上,让藤蔓卷住装着鸡的笼子,把鸡笼和鸡一起托起,放到地上。 其他东西也是这样卸下。 劣质大米跟玉米则放到门房的二楼。程虎想好了,一楼当鸡舍,二楼放喂鸡的杂粮,刚刚好。至于三楼嘛,程虎还没有想好。 这座门房占地面积只有四五十个平米,三层楼高,内外装修过。用来当鸡舍确实是大材小用。但是没办法,与其闲置着,不如当鸡舍。 第20章 小命要紧 放好玉米跟大米之后,程虎就把几十只鸡从鸡笼里放出来。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在笼子里挤压了一个多小时的鸡群被放出来之后,立马溃不成军,散落到各处。有的钻进草丛里,有的跑到围墙脚下,有的则扑进干涸的池塘中。 还有两只胆大包天的,正在死亡的边缘试探它们妄图从大黄嘴里剔肉。 大黄停下咀嚼的动作,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旁边的两只鸡,然后猛地嚎叫一声,立马把两只鸡吓得跳起来,古达古达,落荒而逃。 虽然天已经黑了,但是因为有太阳能灯的缘故,院子里一片亮堂。 程虎往门房里也挂了一盏新买回来的太阳能灯。挂好灯之后,就拿来扫把,简单的清扫了一下门房。因为没有家具,清扫起来并不费事,没一会儿,五十来个平方的门房一楼就被清扫得干干净净。 看着那些鸡在院子里不肯进来,程虎也没法子,只能任由它们在外面溜达。 反正物竞天择,优胜略汰。他也不指望这些鸡发家致富,就由着它们自生自灭好了。活下来的肯定是王者,死掉的就当食物吧。 说道食物,程虎自己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赶紧取了一斤新鲜的牛肉,洗干净,切成四四方方的方块。 把马铃薯去皮也切成方块,然后和牛肉生姜一起放入高压锅里。 先用大火煮沸,再用小火慢炖,炖了一个半个小时左右。 而这期间,程虎已经洗好澡,换了身干净舒适的衣服。 高压锅冷却之后,掀开盖子的那一瞬间,热腾腾的肉香味袅袅而出,像穿着白纱裙的仙子,飘荡在寂冷的夜色中,萦绕在明亮的灯光之下。 看着炖得酥烂的牛肉跟土豆,程虎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这一刻当真觉得,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了。就是饿的时候有饭有肉吃。 以前家里也经常吃土豆炖牛肉,但味道却远远比不上这一次自己动手做的。 不仅仅是肉更香,就连汤也更好喝。 吃饭的环境虽然有些清冷,既没有共享美味的人,也没有可以调侃的电视节目。但正因如此,使用者才可以全神贯注的享用食物。 既不会被有趣的话题分散注意力,也不会因为电视节目好看而忘了张开嘴巴,更不会因为手机里繁琐的消息而抬不起头。 这一刻,程虎的眼睛里只有土豆牛肉汤。 美美的吃了一顿,程虎揉了揉肚子,打了个饱嗝,抬头便是郎朗星空。 难以计数的星辰在墨黑的夜空中绽放光彩,将素雅的天空点缀成了一盏巨大的水晶灯,高高悬于山林之上。 和煦的春风拂面而来,有些凉意,却又无比惬意。 澡洗好了,饭也吃饱了,就应该那啥了。正所谓饱暖思***嘛! 程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沉甸甸的袋子! 强大自己也是一种**。 他打开袋子,倒出三十枚袁大头。 袁大头是民国时期主要流通货币之一。而‘袁大头’这一称谓,是对袁世凯像系列硬币的口语俗称,严谨点说应该叫‘袁世凯像背嘉禾银币’。 普通袁大头正面为袁世凯左侧五分像,上面铸有‘中华民国x年’或‘中华民国x年造’中文繁体,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寓意‘民主、共和、宪政及君主立宪’的思想希冀。 背面为嘉禾图案。嘉禾在古时候指生长奇异的禾,被当做是吉祥的征兆,也泛指生长茁壮的禾稻。将嘉禾铸在钱币上,寓意国家重视农桑、以民生为本,另一方面也有‘家和万事兴’的意思。 袁大头不仅仅是流通货币,更是注入了当政者‘国泰民安、吉祥如意’的愿景,因此具有很高的收藏研究价值和意义。 只不过,这些袁大头都是普通袁大头,价格并不是很高。一个袁大头的价格大约也就是几百块钱而已。 因此这三十枚袁大头,也值不了多少钱。至少对于朱文行那样的人来说,确实值不了什么钱,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程虎从地上捡起一枚袁大头,按照大黄之前说的话,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袁大头上面。 顷刻间,一股强有力的力量就像电流一般从掌心流入身体。他忍不住抖了个激灵,暗道这感觉竟是如此的舒服。 低头再看掌心里的袁大头... 可他掌心之中哪里还有袁大头的影子,只有一抹灰烬安安静静的躺在手心里。 这一现象让程虎十分欣喜。因为大黄说过,只要他吃下去的古钱币越多,他就会越强大。 现在只是吃了一个袁大头,身体就已经感觉到十分轻松,要是把剩下的全吃了,岂不是要飞仙? 想着这个,程虎赶紧把意识覆盖在地上的袁大头上面。顷刻间,更为强大密集的电流哗啦啦注入身体里。 握草,这感觉,就像被雷劈了似的。程虎猜想,被雷劈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但是,这感觉持续的时间很短,只是一刹那的功夫。 再看地上,又是只剩下一堆灰烬。 而此刻的程虎忍不住伸展了一下腰肢,只觉得体态轻盈,耳聪目明,呼吸畅快。 他赶紧躺到床上,把自己的意识驱动出去。 大黄说过,只要他把意识覆盖在植物上面,微微一注力,就可以帮助植物恢复生命力。就像那天他救治了门前的一棵小草那样。 想着现在的自己已经非常强大,可以救治黄金三林了。程虎内心无比的欢喜。仿佛自己的使命即将要完成一样。 直到他的意识飞到高空之中,往下一俯瞰...竟然没法一眼看全整个黄金山林的时候,他才暗暗叫了一声妈。 妈呀,这简直就是要命啊。黄金山林这么大,靠我这么一副小身板伺候它们恢复原状,那我岂不是要被吸干而死? 据说大舅当初就是被肉灵芝吸干力量而死的。 程虎不是大舅那种可以舍身救人的英雄,他宁可当个狗熊,也要留着小命。 这个世界那么丰富多彩,他才不想早早升天呢。 想到这个,吓得程虎赶紧把意识拉回来,在院子对面的山脚中挑了一棵光秃秃的大树,把意识覆盖上去。 毕竟,还是小命要紧啊。 第21章 救治一棵大树 程虎的意识覆盖到大树上,微微注入力量。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原本光秃秃的大树,立马冒出绿绿的芽苞,然后就像纪录片快进一样,那原本只有黄豆大小的芽苞,快速变大舒展,只在一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片片碧绿的树叶 树叶越长越大,直到再也没法长大了,才停止继续生长。 见状,程虎赶紧抽回意识。 再放眼瞧去,哟嚯,好家伙,终于在这到处枯黄的地方看见一点绿色了。 不,确切来说,应该是一树的绿。 一树葱茏的绿,茂密的绿,亮眼的绿。 那大树上的每一片叶子,都绿得像是漆了最艳的绿漆,微风轻轻一吹,满树的绿叶便互相拍打摩擦,发出阵阵沙沙的声响,好听得不得了。 看着这一棵被自己‘创造’出来的大树,程虎心里无比得意舒适,忍不住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又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好像他刚刚完成了一件极其了不得的、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一样。 程虎盯着房间正上方的玻璃天窗,看着漫天的星辰,忍不住挑了一些眉头,暗暗道:“我觉得我好牛逼啊。怎么办?好想要发个朋友圈炫耀一下。” 以前的程虎靠段子在朋友圈里活跃,现在看来,他要靠实力了。 不过,理智让他选择沉默。有些事情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一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二来是为了不让别人把他当成疯子。 要是有个人说他可以跟动物对话,可以控制植物的生长,还可以让自己的‘灵魂’出窍,在大自然里自由的翱翔... 这样的人,要么是现实生活中的神棍,要么就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 天亮之后醒来,程虎翻身起床,没有收拾自己,直接穿着大裤衩就推开落地窗,跑到阳台上。 往对面的山脚一看,果然啊! 在绵延不尽的枯黄当中,一抹翠绿的颜色就像精灵一般惹眼,在清晨的光辉中,尽情的摇曳着每一寸如碧玉般的肌肤。 那棵不知名的大树,像极了灵动的绿带,随着微风不断的摩挲着每一片绿得发光的叶子,肆意的炫耀着自己丰腴又不失灵动的身姿。 它的主干笔直挺立,近乎有二十米高。枝干横生,虽不是错综复杂,但也紧密相连。光是枝干就有十几二十根,像一只只巨大的手臂从主干上向外延伸。 而在枝干上,又有无数小枝条,每一根小枝条上面,都挂满了手掌大小的叶片。 看着这棵不知名的大树,程虎的心情比昨晚还激动。毕竟昨天晚上只是用意识观看,而此刻是亲眼看见。这种感受就相当于看着电视里的美食节目,与身临其境在享用美食一样,两者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感慨之后,程虎望了望蓝盈盈的天空,伸了个懒腰,转身回到房间里穿上衣服。 今天的目标是收拾院子里的杂草。 为了提高工作效力,节约人力成本,程虎只是喝了一杯白开水,就又开着皮卡车离开白木村。 到了安明镇上,找了家快餐店吃了个米粉,然后才去五金店购买割草机。 有了割草机的话,院子里的杂草,一天之内完全可以收拾好。但如果没有割草机,一切都依靠人力的话,将近五亩地的院子,要想全部收拾好,估计得花几天时间。 程虎也不是没有时间,主要是觉得眼下既然自己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又有着长远的计划,那自然是不能过多的浪费时间,一切事情都应该做到最高效。 不然的话,等他徒手挥刀收拾了院子,估计手臂都得废掉。 割草机的价格也不是很贵,几百块钱,操作简单,燃料是汽油。 买了割草机,并且在店家的帮助下,程虎成功学会了割草机的操作方法。然后又买了几瓶长得很像瓶装可口可乐的汽油备用。 从五金店出来,程虎还买了一些其他东西,然后就开着皮卡车驶入政府大院。 黄兴旺刚刚下乡回来,浑身都是臭汗。 在不大的办公室里坐着,风扇呼啦啦吹着,热茶哧溜溜喝着。程虎推门进来的时候,他那一双走遍了安明镇每一个村落的大脚还放在椅子上架着。 看见进来的人是程大牛的外甥,黄兴旺赶紧把脚放下来,尴尬的笑了两声:“小虎,你来啦。快坐。” 程虎也有些尴尬。毕竟还不是太熟,虽然这个叫黄兴旺的人挺好说话的,但总共也就是见了几次面而已。 没等程虎开口说话,黄兴旺又问道:“小虎,这几天在村子里没发生什么事情吧。” 说着,他已经站起身,给程虎倒了一杯矿泉水,又把风扇调成摆动模式。 程虎回道:“没发生什么事情,就是晚上的时候有点冷。” “哈哈,是这样的,一年四季都这样,到了晚上,温度肯定会降下很多。特别是夏天的时候,白天估计有三四十度,但是到了晚上,也就只剩下二十度不到了。大热天的还得盖个被子。” 程虎笑道:“对,温差挺大的。还有就是现在电路没有修好,挺麻烦的。每天就靠着太阳能灯照明。想看电视根本就不可能。” “听你这话的意思,难道你还想把电路给修好?” 程虎喝了一口矿泉水,很认真的点了点头:“对,我是打算这么干。” “哈哈,我觉得行不通。” “为什么?” 黄兴旺关上办公室的门,又瞟了一眼外面的政府大院,压低声音说道:“难道你不知道吗?白木村的闹鬼传闻传闹很厉害,根本就没有人愿意进去。你想把电路修好,那肯定要用到供电所的人。他们是不可能进去的。” “闹鬼?”这事程虎记得,但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居然严重到连供电所的人都不愿意进去。 黄兴旺点了一下脑袋,神秘兮兮又略显狡黠的说道:“对,闹鬼,而且很厉害的那种鬼。小虎,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到了晚上,可千万别到处乱跑。老老实实呆在房子里。” 第22章 买车 “照你这么说,那些恶鬼也就是晚上才出来,那我白天叫人进去干活,应该不成问题吧。x23us.com白天没什么好怕的。” “哈哈,那你就想多了。白木村的那些恶鬼,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都闹得很厉害。估计因为你是大牛的外甥的缘故,它们才不找你麻烦。可是其他人就不一样了。” “怎么个不一样法?” “之前有不少附近的村民想进白木村去找野货,结果还没有走到村子,就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事情。要么是被一群鸟集体围攻,要么就是被一些毒蛇追赶,还有恶鬼变成野猫野狗的样子,专门吃人的耳朵手指之类的。反正是,谁敢踏进白木村一步,谁就倒霉。” 程虎似乎明白了什么。 刘老头说过,大舅下葬那天,天空群鸟环飞,山林野兽哀嚎,整个白木村都沉浸在难以言状的悲痛之中,仿佛就连山峰都在为其折腰,就连河流都在为其凭吊,山林的一草一木也都在那一日黯然失色。 由此可见,白木村山林里的一切都跟大舅有着非同凡响的感情。它们生死相连,比这个世界上最动人心弦的爱情还要生死相依。 那些所谓的恶鬼之所以会变成的野猫野狗之类的动物,程虎猜想,估计就是真的动物,一些类似大黄那样,智慧逼近人类的动物。 它们活跃在白木村的山林里,并且至始至终都在捍卫自己的领地,绝对不允许人类踏入半步。 既然这样,那我岂不是要一人坐拥整片山林?程虎心里有些得意。 如此一来,白木村周围的山林就全部都是他的了。不管是树上长的,还是地里埋的,都没人跟他抢。 看见程虎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而感到害怕,黄兴旺笑问道:“小虎,你不怕吗?” 程虎赶紧露出一脸惊惧之色,眉头紧锁的说道:“怕,我好怕。可是,就算再怎么害怕,也没办法呀,只能多给我大舅烧几炷香,求他保佑我了。” 黄兴旺爽朗的笑了两声,点头道:“对,要是真的遇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你也别打电话。不管是警察还是什么人,都不会进去的。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 程虎笑了笑:“明白,您放心,要是真让我遇见鬼了,我肯定能把鬼打得满地找牙。” 黄兴旺笑着颇为无奈的摇了摇脑袋。他拆箱,这小子八成是变成了程大牛那样的人,已经拥有了一些超乎寻常的力量,所以说话才这么大口气。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放心让这小子独自留在山林里。 毕竟他可是亲身经历过那些恶鬼的,所以他很清楚白木村里的恶鬼究竟有多恐怖。 他说道:“万事小心为妙。哦,对了,你今天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 程虎从包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塑料袋里似乎装着什么东西,四四方方的。 他把袋子放在桌面上:“书记,我想买下你的皮卡车。” 黄兴旺原先是愣了一下,随之皱眉瞥了一眼黑色塑料袋,当即明白程虎的意思。 他不解道:“我那辆皮卡车都快报废了,你还买来干什么?” “不瞒您说,我没那么多钱。所以暂时不想买新车,刚好开了您的皮卡车几天,感觉挺顺手的,所以就想让您卖给我。” “哈哈哈,什么卖不卖的,我不是跟你说了嘛,那车子你爱开多久就开多久,反正放我这里也是放着,一年没开几次。” “这怎么行,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好虐待,干脆您把它卖给我。这样一来,我开起来也放心些。不然的话,心里总是不舒服。” 这话倒是不假。就像孩子一样,自己亲生的,怎么打骂都没问题,但如果不是亲生的,那就得如履薄冰的对待了。 黄兴旺想了想,说道:“那这样吧,那车子也好多年历史了,你给一万块钱就行。” “一万?你确定?”这让程虎很是出乎意料。 黄兴旺的皮卡车虽然看上去已经十分破旧,但实际上,开起来还是很轻松的。各个零件都没什么问题,就是外壳刮花比较严重而已。 “对,一万。”黄兴旺说得很肯定。 程虎赶紧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沓人民币,推到黄兴旺面前:“黄大爷,这里是一万块钱,您数数?” 程虎可不像他大舅那么傻,有便宜不占,简直就是天理不容。既然黄兴旺都开口一万了,他当然要谨记尊老爱幼的教导,绝对不能忤逆长辈的。 一万就一万! 黄兴旺见程虎一点都不客气,有些意外,但又觉得这小子是个直肠子,着实可爱。当初程大牛就是太过于善良,以至于总是被人欺负。 这小子倒是会占便宜,估计也没谁能欺负他。如此一来,他就省得担忧了。 两人高高兴兴签了转让合同之后,又聊了好一会儿才散。 程虎还得赶回去白木村割草,黄兴旺待会儿还得开会。 回到皮卡车上,程虎一脚油门下去,驱着轰隆隆的皮卡车离去。 是自己的车子,油门怎么踩都没有问题。不是自己的车子,挂个挡都得小心翼翼的。所以说,把这辆皮卡车买下来还是挺有必要的,毕竟也不贵,才一万块钱。 回到村子里,程虎跟趴在坟前睡觉的大黄打个招呼,就开始干活。 这种割草机的机身是像背书包一样背在背上的,虽然有些重量,但对现在的程虎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自从吃了那些袁大头之后,他的身体就跟回炉重造了一样,整个感觉都不一样了。除了觉得自己步履轻盈之外,两只胳膊的力气也大了一倍不止。 割草机虽然是小机器,但是也得十分细致的照顾它。 五金店的老板说过,如果在操作过程中,感觉到手柄发热的话,就要给割草机上一次润滑油,不然机器很容易损坏。 院子里的植物除了一些程虎不知道名字的杂草藤蔓以及灌木之外,并没有其他东西。 即使真有什么名贵的树种什么的,程虎也是不认识的。毕竟他接触这些东西的机会不多,准确来说,应该是第一次。 第23章 五颜六色 在来白木村之前,他对于野生植物的认识,只能从一些纪录片里看到。 要说熟悉,那是不存在的。 至于城市街道上的那些绿化带,以及公园里的花草树木,大多都是一些改良品种,已经完全丧失了本土植物的面貌,所以很难对号入座。 能不能认出什么名贵品种对于程虎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院子里不仅地上长满了荒草,tm的就连围墙上也爬满了枯藤。 地上的荒草可以用割草机除掉,但是围墙上的藤蔓可就未必了。 这种藤蔓枝条坚硬,属于半灌木半藤蔓。由于已经干枯的原因,枝条上没有一片叶子,也没有一朵花,只剩下密密麻麻的木刺,一根根昂首挺胸的直指天空。 程虎看了看这些刺藤的生长部位,发现它们的根部整齐的排列在围墙底部,因此猜想,这些刺藤应该不是野生长出来的,而是人工种植的。 既然是人工种植的,程虎就忍不住好奇了:院子的前一个主人,也就是他大舅程大牛为什么要种这些有着锋利木刺的藤? 万一在院子里行走或奔跑的时候,不小心撞在围墙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绝对会屁股开花,还得长一身芝麻。 他为什么不种一些类似扶芳藤那样四季常青,叶子油绿,且攀附性很强的藤蔓,而要种这些危险的藤蔓? 程虎是在纪录片里认识扶芳藤的。那是一种十分温柔的藤蔓。 它的藤身虽然也像爬山虎那般柔软,不会长出一堆木刺,但是它却不会像爬山虎那样肆无忌惮,可以在短时间内侵占每一寸围墙。 因为它的生长速度十分缓慢。 尽管如此,但它的根须又是十分勇敢,可以在干净光滑没有一点泥土的墙壁上牢牢抓住,像黏人的蚂蟥似的,一旦吸住墙壁,就很难拔掉。 程虎虽然还没有在现实世界里亲眼看见过扶芳藤,但他可以肯定的是,眼前这一大片爬在墙壁上,长满了木刺的藤蔓绝非温柔的扶芳藤。 这种藤蔓看起来更像是带刺的蔷薇。 为了搞清楚围墙上的藤蔓究竟是何物种,程虎凝神驱动意识离开身体,将意识覆盖在刺藤上,并且微微注入些许力量。 随着力量的注入,眼前的一片枯黄慢慢有了绿意。 那些嫩绿色的芽苞就像一个个可爱又害羞的孩子,在藤蔓上,于木刺中间,悄悄探出脑袋,好奇的看着这个世界。 它们的数量不计其数,全都争先恐后的摇摆着身子,肆意的展露身姿。没一会儿,原本只有黄豆大小的芽苞就变成了一片片薄而轻的叶子,彼此拥挤的簇拥在藤条上。 哈,又多了一大片绿色。 程虎抽回意识,看了一圈爬在围墙上碧油油青翠翠的藤蔓,心中十分欣喜,脸上也忍不住挂满了喜悦。 甚至是,就连他的眼神当中都流露出了难以名状的自豪感。 这算不算救死扶伤? 这算不算植树造林? 这算不算还大自然一点绿? 人们不断宣传并且不断为之付出努力的事情,他程虎只要稍微驱动自己的意识就可以轻而易举做到,他能不自豪感满满嘛。 把一圈枯死的藤蔓变成一圈翠绿的生命。虽然程虎只是稍稍动了动意识就做到了,但其中的成就感与自豪感与那些辛勤劳作默默耕耘的植树造林人是一样的。 虽然他没花费什么时间跟精力已经汗水。 但是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后的结果都是还大自然一片绿色。 他看着院子围墙上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色,十分爽朗的笑了几声。 “哈哈哈,没想到我这么厉害。天哪,我居然可以这么厉害。太不可思议了。” 他低头看自己的手,那仿佛不是一双普通的手,而是一双金灿灿的手。 “很厉害吗?并不觉得。”趴在坟前的大黄瞥了一眼程虎之后,又幽幽闭上眼睛,毫不留情的打击道,“你这点能力跟你大舅比起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切。”程虎撇嘴,“你懂什么,我这是在拯救大自然,比我大舅厉害多了。” “这就叫拯救大自然了?你是不是对‘大自然’有什么误解?你去看看山林里那些几个人才能抱起来的大树,至少有一半是你大舅救活的。” “我,我这不是才刚来嘛,还没那么多时间顾及那些。等以后我稳定了,肯定也会去救那些大树。”程虎心里极度不平衡。 这大黄看来真是养不熟啊。亏我还给它买了那么多牛肉,居然整天就知道惦记着大舅,老是给我泼冷水。不公平啊,不公平。用现在刚刚接触自然力量的我跟巅峰时期的大舅相提并论,这太不公平了。 不过,程虎也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超越大舅,让所有觉得他不如大舅的人跟动物都刮目相看。 内心有点小不平的程虎扫了一眼围墙上的刺藤,却隐隐约约看到,在那碧绿如玉的叶丛中间,竟然暗藏着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花骨朵儿。 握草,我莫不是眼花了? 程虎快步走到墙角下,抬头仰望墙头上的花蕾。 那花蕾还未长大,只有拇指大小,但已经可以看出花蕾的颜色是五颜六色的。 赤橙黄绿青蓝紫,几乎每一种颜色都有。乍一眼看去,还以为是小姑娘头上的发夹,在明媚的阳光下飘摇着。 “这是什么植物?”程虎知道月季花里有一种月季花叫藤彩虹,开出来的花朵就是五颜六色的。 但他在城市的公园里是见过藤彩虹的。藤彩虹是一朵花囊括了好几种颜色,而眼前的这一棵长得类似蔷薇的植物却不同。 它是每一个花蕾一种颜色。也就是说,开出来之后,每一朵花可能都是单独的一种颜色,但是一棵藤上,却可以开出许许多多种颜色来。 这就牛逼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程虎赶紧再次往刺藤上覆盖意识注入力量。 眨眼间,原本只有拇指大小的花蕾便像喝了水的海绵,瞬间涨大,又在一个刹那间舒展花瓣,将一朵朵颜色各异,大如手掌的花儿呈现在阳光底下,无比明艳。 第24章 真假难辨 颜色分明的五颜六色向来显得俗气。m.x23us.com 就像一个人染了紫色的头发,扑了粉色的妆容,描着深色的口红,带着金色的首饰,穿着绿色的上衣,围着黄色的围巾,穿着褐色的裤子,还有橙色的袜子,以及蓝色的鞋子。 给人的感觉只有俗气,绝对不会让人惊艳。 它不像素色淡雅,也不像混合的杂色妖冶。 但是,此刻的五颜六色却给人一种珠光宝气的感觉。好像那些盛开在墙头上五颜六色的花朵,不是简单的花朵,而是用色彩明丽的宝石精心雕琢而成。 它们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仿佛每一朵花都注入了工匠的心血,从任何一个角度取景,都能成为一副了不起的巨作。 “大黄,这是什么植物?”程虎指着围墙问道。 大黄睁开眼睛,看了看程虎,以及程虎身后那一片久违的彩色,微微愣了一下,然后说道:“我又不是你们人类,我怎么知道你们人类是怎么程虎它?” 额,竟然好有道理的样子。 好在现在的手机很牛逼,只要拍一张照片搜一搜,基本上都可以找到资料。如果不行的话,还有各种交流群可以询问。 程虎拿出手机给围墙上的刺藤拍了几张叶子的高清照片,还有花朵的高清照片,最后再来几个视频。 拍完之后,程虎也不急着寻找资料,毕竟还有好多荒草没割呢。 泪目啊! 要不是因为没人敢进入白木村,程虎肯定花钱请人来割草。这烈日晒着脑袋,茅草割着手背的感觉真不好受。 可即使是这样,程虎也没有因此懈怠。好歹是坚持到了天黑,基本上把整个院子的荒草都割掉了。 这荒草割掉了,并不等于院子已经收拾好了。 荒草的草根还得想法子除掉。正所谓斩草除根嘛。不过今天只能先到这里了。 忙了一天,程虎虽然拥有着神奇的力量,但是毕竟还是入门级别,不可能像个大罗神仙似的无所不能。 况且他也没有金刚不坏之身,疲惫是必然事件。他现在的体力只不过是比之前强悍了一点。 放好割草机,程虎趁着此时的天空还没有完全黑下来,鸡群还没有回笼,还能看得见吃食,就走到鸡屎遍地的鸡舍里。 看着遍地的鸡屎,程虎的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以前看电视,见人家养鸡养鸭什么的,觉得特别好玩,有种世外桃源,人间仙境的感觉。 可现在嘛闻着空气中飘逸的鸡屎味掺杂着花香,那味道于奇臭当中夹杂着丝丝甜味,对于程虎这样一个不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来说,挑战很大啊。 他看了看还没来得及清洗的手掌上全是泥渍,只能用布满大汗的胳膊贴着鼻子,然后一路踮着脚尖,像跳芭蕾舞似的完美避开一坨坨或蜿蜒堆起来,或泻了一地的鸡粪,顺着楼梯上了二楼。 好在二楼的楼梯口有一扇门,不然的话,估计二楼都要沦陷在鸡粪当中。 程虎从把玉米跟劣质米各舀了一勺,往楼下一抛,几十只鸡便哗啦啦聚集而来,咯咯咯的抢食吃。 看着楼下的鸡群,程虎暂时忘了鸡粪的臭味,只是想着,得想办法把鸡舍的粪便清理掉。 不然的话,按照这几十只鸡的排泄速度,估计用不了几天,一楼的鸡舍便连一根针都插不下了。 喂好鸡群之后,程虎就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屋子里的,院子里的,乃至鸡舍里的太阳能灯全都齐刷刷亮了。 鸡群自觉回到鸡舍里,发出一阵阵低低的浅吟。即使不关门,估计它们也不会浪到鸡舍外面去。 黑夜对于它们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毕竟晚上是夜行性动物的天下,比如蛇。 所以鸡的天性便是到了夜晚一定要聚拢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比如鸡舍。 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十分明亮。五光十色的类似蔷薇的大花朵,在明亮的灯光下随着微风轻轻摇曳,总算是将院子里的荒凉驱逐了大半。 那绿的叶子,那色彩斑斓的花朵,以及鸡群的低吟都让夜晚多了不少生机。 吃饱饭之后,程虎回到卧室,打开手机,先把花朵的照片在浏览器上搜索。 果然,人工智能还是没有人类的大脑好。 进行扫一扫之后,浏览器里显示出来的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月季花。 其中也有色彩斑斓的,但是却不像院子里的花朵那样是单瓣的,而是重瓣的。 再者,那些月季花也不大,所以程虎很容易就可以判断出来,院子里的花跟网络上的花绝非同一品种。 既然人工智能分辨不了,那就只能去问人了。 程虎加了几个花卉交流群。其中有两个都是月季花交流群。而且这些交流群都是两千人的交流群。 集思广益,我就不信找不到。程虎这强迫症有点严重。 几个交流群很快通过程虎的入群申请。他改了一下自己的群名片:西阳省程虎。 然后把几张照片发到网上。 这年头的人都喜欢看颜值。比如一个长得好看的妹子进群,肯定会引起一帮大老爷们起哄一样,程虎发出去的几张照片也很快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因为这花太漂亮了。 以碧绿的叶子为参照物,便可以看出图片里的花朵十分硕大,估计有一个手掌那么大。 虽然不少欧洲月季的品种也有一些花朵硕大的,但它们全是以复瓣的形态存在。 也就是说,那些欧洲月季之所以大,是因为它们的花瓣很多很多,多达几十上百,愣是把花朵的体积膨胀起来。 这种过分膨胀的月季花是没有灵魂的,看上去虽然好看,却不耐看,缺乏灵性。 而图片里的花朵就不一样了。那大如手掌的花朵,竟然全是单瓣,且只有区区五片花瓣。 可就是那区区五片花瓣,随意拼凑成了一朵迎风招展的花儿。 在如今这种任何产业都急速进步的时代,就连绿化园艺这一块也在突飞猛进的发展。 各种能赚钱的花卉都在被大规模种植,加上各种嫁接技术杂交技术越来越成熟,以前某些被捧上天的花卉,如今也纷纷从神坛跌落,变成了遍地都是普通货品,简称大普货。 第25章 钱途无量 二十几年前曾有黄金月季震惊海内外,但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可以称之为‘神迹’的精品花卉面世。 直到此刻几个花卉交流群里忽然出现几张夺人眼球的照片。 “握草,这图是p的吧。” “对啊,我刚刚还纳闷呢,说金樱子怎么会开出五颜六色的花。” “绝对是p的。” “p得挺好看的。” “不像是p的呀。没有p图痕迹啊。” “这花是真的吗?长得未免也太壮观了一点。” “欺负我们读书少是不是。这花要么是塑料的,要么就是p的。” “你们对新人友好一点行吗?别把人吓跑了。欢迎新人,新人三部曲,爆三围,爆照,爆声音。” ...... 看到很多人怀疑这些花朵的真实性,程虎偷乐了一下,又发出去一段视频。 视频视角比较低,仿佛是在仰望着。 那高耸的围墙上,攀爬着一大片叶子碧绿的植物。对于蔷薇科稍有了解的人都能从该植物的叶片可以分辨出来,此植株属于蔷薇科。 蔷薇并不是特指某一种花卉,而是蔷薇属部分植物的通称。主要是指蔓藤蔷薇的变种及园艺品种。 大多是一类藤状爬篱笆的小花,是原产于华国的落叶灌木,变异性强。茎刺较大且一般有钩,每节大致有三四个刺。 蔷薇的叶子左右互生,奇数羽状复叶,小叶为5至9片,叶缘有齿,叶片平展。 视频里的植物的形状基本上与蔷薇的各种特征吻合,除了那五颜六色的花朵。 五颜六色的花儿七八朵簇拥在一根枝条顶端。每根枝条又侧生出许多小枝条,小枝条的顶端依旧长有密密麻麻的花朵。 一眼看去,只能看见那五颜六色,色彩明丽的花朵,几乎看不到藤条错综复杂的形态。 它们密密匝匝的聚拢在一起,像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在微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曳,像极了出尘脱俗的姑娘在翩翩起舞。 若不是那同样密密匝匝的木刺在提醒着观众,估计不少人得生出扑上去拥抱一番的念头来。 墙头上的花朵仿佛没有边界,绵延起伏的展现在小视频里,直到十秒钟结束的时候,依旧没有看到边缘。 这就很牛逼了。 众所周知,本土蔷薇长势动人,十分疯狂,但疯狂到没有边界的,群里的小伙伴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目前不知道花卉的真假,但至少他们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人绝对是个地主。 “西阳省程虎,卖杆子吗?” “我也想要杆子。如果是真的。” “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像是真的,又不像是假的。我曹,我强迫症犯了,到底是真的假的?” “人呢?别引诱了人又遁了啊。” 程虎盯着手机屏幕,心中的得意更甚。 就好像小学的时候写了一篇高分的作文被拿到讲台上诵读一样。 程虎开玩笑似的回到:“价格合适就卖,不合适的话,大家在手机里看看就好。” “握草,好大的口气。” “有钱不赚?家里有矿?” 程虎:“我主要是想来问问大家认不认识这种植物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卖。哈哈哈!” “好吧,我不认识。但估计是金樱子吧。” “好像是金樱子,刚刚在视频里好像还隐约看到了一个成型的金樱子。” 程虎:“金樱子是什么?值钱吗?” “金樱子是咱们国家的本土植物,山里很多。” 程虎:“那意思就是不值钱咯。” “也不能这么说,虽然金樱子不值钱,但是变异的金樱子,估计值钱吧。” “对对对,物以稀为贵,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五颜六色的金樱子,太壮观了,是西阳省的产物?” “是西阳省的产物的吗?我就是西阳省的人啊。” “我也是西阳省的,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金樱子?” “大概是变异了吧。” “如果真是变异金樱子,而且颜色属实的话,这算不算是一个大发现?” “快把金樱子藏起来,锦旗跟五百块钱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哈哈哈!” “人呢?” “估计真是去藏金樱子了。哈哈!” “那么大一片怎么可能藏得了?金樱子生长速度迅猛,且繁殖力强悍,就算目前是独一棵,但是只要被加以开发利用,不出三年,照样会遍布全世界。” “这个倒是事实。” ...... 程虎看着手机里的对话,心中有了想法。 既然三年之后,五彩金樱子极有可能会遍布全世界,那就说明,整个世界对花卉的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比如城市街道的绿化,公园的绿化,高档小区的绿化,还有一些景区的本土洋化,以及私人家庭对花卉的需求。 如果他能种出一大片五彩金樱子的小苗,那钱途可是不可限量啊。 目前一些普通月季花的扦插小苗如果是批发价的话,大约是一毛钱一棵。但是,这些一毛钱一棵的月季花花苗是绣花针苗。 它们的杆子比绣花针还细,成活率并不高。 而程虎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五彩金樱子的价格是由他制定的。 每棵五彩金樱子的价格制定在十元左右,利用他可以疯狂助长植物的力量,一年种出一百万棵金樱子...... 咳咳! 想象果然美好,但现实有点糟糕。 他的力量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也就是说,他要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只能在白木村种。 而白木村除了他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居住。也没有其他人愿意走进来。 所以他要一个人完成开垦土地,一次性花盆装泥,扦插,打包,运输,还有寻找买家等一系列运作。 这有点困难啊。 不过,眼下这个想法也就是想法而已。至于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还是要看以后的际遇。 目前程虎要做的事情是先要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因为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一直过着这种幽居的日子,程虎不敢保证自己能一直幽居下去。 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日子枯燥而觉得索然无味,然后可能就会生出逃离的念头。 所以,只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日子才能过下去。 花卉交流群里发来了好多艾特程虎的消息。 程虎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些问他卖不卖五彩金樱子杆子的消息之后,就没有再理会。 在自己没有大量生产五彩金樱子之前,一根杆子都不能卖! 第26章 自产自吃 “兄弟,五彩金樱子的杆子卖吗?” “小哥哥,你的花卖吗?” “花很漂亮啊,还有美图吗?” “卖不卖?” ...... 除了群里有一堆艾特程虎的信息之外,程虎还收到了很多私聊发来的信息。m.x23us.com 无一例外的,全是关于五彩金樱子的消息。 这让程虎越发得意了。因为这足以证明,五彩金樱子的魔力还是挺大的。 以后如果真的大量种植五彩金樱子的话,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 ...... 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把程虎从睡梦中吵醒。好像是有什么人跑到院子里来了。 他爬起身,关了太阳能灯。 房子里原本明亮的光线随即黯淡许多,只在朦朦胧胧的晨曦里,隐隐约约的勾勒着大致轮廓。 那张牙舞爪的藤蔓攀爬在房子上,枯黄得没有一点生命力。程虎拨开二楼阳台上的几根藤蔓,往院子看下去。 除了遍地的枯草和草根之外,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就连鸡舍里的鸡群都还只是在鸡舍门口活动,并没有扩散到四周。 这就奇怪了。程虎抓了抓脑袋,自言自语道:“刚刚明明听到了声音。” 他望向东南侧的天空,鱼肚白已经显露。 天亮了。 既然都起身了,也没必要再回到被窝里了。 因为今天的工作量也挺大的。 首先要把昨天割下的干草烧掉。割下的干草不烧掉的话,草籽被风一吹,铁定到处都是。 然后还得把草根除了,不然春风吹又生。 程虎回到房间里,穿好衣服,下了一楼。 人才刚刚走到楼梯脚,一眼就看见四方桌上的摆着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果实。 程虎有点受惊! 因为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只买了几斤苹果,没有买其他水果。 可眼下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宽敞的客厅里没有太多家具,只有几张古老的椅子和一张四方桌子。 桌子摆在开放式厨房的中间,原木色,造型简单。 在桌面上,堆着一堆水果。 或许是水果! 程虎狐疑的走近,看着半枯黄的散开的皱巴巴的芭蕉叶半包着一些看起来有点像香蕉的水果。 之所以说这水果有点像香蕉,那是因为,这些水果外形很像香蕉,但有些发干,而且颜色也是黑麻麻的。 在黑麻麻的香蕉旁边,还有一些同样有发干,但颜色分不清是红还是黄的花生壳大小的小果子。 程虎虽然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还真是不认识。 相比起这些野果叫什么名字,能不能吃这些问题,程虎更关心的是,这些野果是从哪里来的。 难道跟刚才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有关? 他狐疑着拿起一个看起来没有那么干的黑麻麻的香蕉,捏了一下。这个香蕉的中间部分有一点软,两头则是硬邦邦。 他试着剥开香蕉皮,但因为香蕉两头已经完全发干发硬,香蕉皮一剥就碎,没法像正常的香蕉那样顺利剥开。 如此,程虎只能双手握住香蕉两头,使劲一掰,把香蕉从中间掰断。 在黝黑且干的香蕉皮里面,包裹着乳白色的香蕉肉。但是,这些香蕉肉也是干的。 程虎把香蕉凑到嘴边,轻轻舔了一下,发现香蕉肉还有些甜味,只不过发硬的香蕉肉有些剌舌头。 他咬了一口,硬糯的质感让人有种在咬蜡烛的感觉。但甜味依旧在牙齿咬下去的那一刻逃窜出来,在唇齿间追逐打闹。 程虎心想,如果这香蕉没有干掉的话,估计还是很好吃的。 因为即使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香蕉已经干掉了,但是甜蜜度依然爆表。比街上卖的种植香蕉还要清甜。 这种清甜不会让人觉得腻味,在如蜜一般的甜度里还有山野的清新掺杂其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野果该有的滋味了。 可惜啊可惜。 程虎怂了一下眉头。可惜这些野果全都处于一种发干的状态。不然的话,还真会是一顿不可多得的美味。 也不知道是谁送来的。 聂小倩? 清晨的凉风从大门吹进来,凉飕飕的。 程虎抖了个激灵,赶紧放下手中的香蕉,开始准备早饭。 厨房里有米有面有粉丝有鸡蛋,还有两个有点打焉不怎么新鲜的西红柿。 望着这些食材,程虎知道,早饭只能吃西红柿鸡蛋面。除了这个,别无他物。 他一边煮面,一边想着,总是吃这些单调的食物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早饭西红柿鸡蛋面,午饭蛋炒饭,晚饭西红柿鸡蛋汤。 一天三餐都吃鸡蛋? 虽然当初养鸡的初衷就是为了有鸡蛋吃,但是这样一天到晚吃鸡蛋也不是个办法啊。 而且程虎记得,以前初中的化学老师说过,每天都吃鸡蛋的话,最多每天只能吃一个。 因为鸡蛋里含有大量的胆固醇,吃得太多,会导致高血胆固醇,还会增加动脉粥样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风险。 同时,鸡蛋吃多了,也会造成体内营养失衡。 鸡蛋的营养固然丰富,但不能包含人体所需的所有营养。 如果长时间吃一种食物,就会得到一些营养过剩,而另一些营养不足。 鸡蛋也不例外。 它没有碳水化合物,几乎没有维生素c。 因此,吃太多的鸡蛋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其他食物摄入量的相对减少,导致营养失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导致相关疾病。 吃太多的鸡蛋也会增加肝脏和肾脏的负担。 人体需要8种必需氨基酸,每天吃一两个鸡蛋,可以满足需求。超过这个量,它就会变成脂肪堆积或者作为卡路里被浪费掉。 而那些多吃进去的鸡蛋,它们的蛋白水解代谢物肯定会增加肝脏的负担。 机体代谢后产生的大量氮废物通过肾脏排出,这将直接增加肾脏的负担。 所以,鸡蛋虽好,也不能贪吃! 程虎想着,照自己这几天这样疯狂的吃鸡蛋,绝对是一个大错误。 他也不是不会做饭做菜,只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虽然有车子,但是白木村距离安明镇十几个公里,且山路弯曲,即使开车去,也得半个小时左右。 一来一回,加上中间浪费的时间,如果每天都要去街上购买新鲜食材的话,那每天就得耗费至少两个小时在购买食物这件事情上。 与其如此,倒不如自产自吃。 第27章 将不久于人世 【感谢‘雪中飞沙’、‘四月等七夕’,和‘钻风老大’的打赏。x23us.com】 程虎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的荒地,心想,院子里种些果树就可以有新鲜的水果吃了。 然后再把外面其他的荒地开荒了,用来种些瓜果蔬菜也是极好的。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每天都有新鲜的水果蔬菜吃,还能通过劳动来增加生活乐趣,充实日子。 挺好的! “呀,面煮糊了!”程虎怪叫一声,差点没泪奔。 最后两颗西红柿,全给他糟蹋了。 正吃着糊掉发苦的西红柿鸡蛋面的时候,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经过几斤牛肉的调养,它的精神看上去比初见时好了很多,大大的眼睛也水润了不少。 它照旧在坟前趴下。 程虎吃完面之后,便打算先去街上买些种子还有果树苗什么的。 现在是农忙季节,安明镇的街道上正好有树苗卖。过了这个季节,便不会再有,要到来年才有。 看见程虎准备上车,大黄问道:“你这是要去哪儿?” 程虎原以为大黄睡着了,听到它的问候,便停下上车的动作,扭头回道:“我打算去镇上买些蔬菜的种子,再买些果树的树苗。” “树苗?” “对。”程虎离开皮开车,走到院子中间,指着院子的大空地,憧憬道:“我打算在院子里种些果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天天有水果吃了。哈哈,我是不是很聪明。” 大黄竖着脖子,盯着程虎,缓缓的摇了一下脑袋:“我忘了告诉你,你的能力只能帮助村子里的现有植物加速生长。外来物种一旦被你强行加速生长的话,下场只有一个。” “什么下场?”程虎觉得奇怪。我这超能力不是可以帮助所有植物加速生长吗? “外来植物因为从未吸收过山林的灵气,所以一旦被你注入力量加速生长,就会因为虚不受补而加速死亡。”大黄看着院子里的荒草,接着说道, “你别小看这里的一草一木,它们虽然看似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们与这片山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从它们扎根这一片土地开始,命运就已经与这片山林挂钩,经过若干年的融合,它们与山林已经是成为一体。” “所以,你的力量不能加速外来植物的生长。”大黄道。 “啊?”听了大黄一番话,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他怪叫道,“那我吃什么?我总不能每天都去镇上买菜吧。” 大黄斜眼看着程虎,心中有些怀疑了。 这个大傻个真是第二任山林守护者?怎么跟第一任差这么多? 回想第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那是怎样一个人物? 山里什么野菜能吃,什么植物有毒,他几乎都知道。 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高高壮壮,五官也算有点端正的年轻人却一无所知。 “唉。”大黄叹了一口气,“我要睡觉了。让老黑跟你说吧,它知道的更多。” “老黑?什么老黑?”程虎心中一紧,目光下意识的往四周扫描。 他很确定,在院子里,除了他跟大黄之外,就只剩下几十只鸡了。 也许杂草丛间还有小虫子在偷听他们说话,可程虎猜想,那些小东西应该还没有利害到会说话的程度。 所以,老黑是谁? “老黑就是老黑。”大黄说着,缓缓闭上了眼睛。 疲倦! 疲倦是现在它最头疼的时候。 虽然它很清楚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心中依然为此烦忧。 它不想让自己疲倦,可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完全不听它的话。 由于夜间巡山的活动量颇大,白天它必须好好休息才能维持体力。 仔细回想当初初见程大牛的情景,大黄心里更是感慨不已。 那时候的它还很年轻,只有几岁。它刚刚离开母亲的庇护外出独立成长。 没了母亲的帮助,它在山林里转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美味的食物,只能用一些老鼠之类的点心充饥。 那日子真是糟糕透了。 直到它遇到一头行动不便的野猪。 那母猪的肚子奇大,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这可把它乐坏了。 它朝母猪发起猛烈攻击,原本看似笨拙的母猪顽强抵抗。母猪受了重伤,但还是从它的爪子下逃脱。 它一路循着血腥味追踪母猪,眼看就要找到了母猪的藏匿之处,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来。 仔细回想,那便是自己与主人第一次‘见面’吧。 晃眼二十多年已经过去。 主人长辞人世二十多年,从未有过复生的迹象。 而它也已经从一头初出茅庐年轻气盛的老虎变成了一头将不久于人世的暮年老虎。 回想过去的二十几年光阴,仿佛自己从未真正拥有过。一切事情都只像是一场梦。在睁眼闭眼之间,它已悄悄老去。 大黄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却十分明朗。 它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死去,就像主人程大牛那样。 所以,就算是身为丛林之王的它也不得不面对死亡。 对于死亡,它倒是十分坦然,从未感觉到害怕。 因为它一直都很清楚,‘死亡’是所有动物都要面对的事情。 在这片山林里,不仅仅只有它终会死去,其他动物也难逃这个厄运。 它知道时间会流逝。它知道生命会终结。它更知道自己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所以,它咬紧牙根,让自己看起来依旧年轻力壮,让自己看起来不疲惫,让自己看起来似乎还能活很久的样子。 但事实是怎样的,也只有它自己知道。 疲惫就像一张巨大的网,牢牢的网住了它。 老黑其实不老。 很多时候,大黄都在想,如果自己能像老黑那样年轻就好了。 老黑虽然不老,但它真的很黑。是那种比烧得最透的木炭还要黑的黑。 可就算是这样,大黄心想,只要有了老黑的帮助,这个看起来什么也不懂的新主人也许可以坚持下去。 大黄不害怕死亡,但它害怕,自己死了,可能就再也找不到能像它这么有耐心的动物,陪伴这个新主人去完成他的使命。 所以,趁着自己还能走路,趁着自己还能说话,它要把见多识广的老黑介绍给这个新主人。 【单机到感觉好可怕,就像一个人走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地洞里……点击上不去,收藏上不去,推荐票更是没有,感觉比上一本书还扑街呐。 但是没办法,这本书必须坚持几百万字。 所以,求一下票票,望读者们扶一下这个假装是萌新的老扑街。】 第28章 缩短一半生长期(求收藏,求推荐) 老黑来了。 嗅着空气中那股熟悉的‘臭味’,大黄即使没有睁开眼睛也知道,老黑来了! “唉,真是讨厌,大清早的就要我飞这么远的路程来这个地方。真不知道是不是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臭老虎,快起来接驾,本王子来了。” 这家伙的嘴巴一直都这么臭。 “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现在虫子都还没有起床呢。下次再叫我办什么事情,麻烦提前一个礼拜预约。” “而且,你知道的,我是那种没有报酬不办事的人。请我来这里,那你可一定要准备好东西。不然的话,咱们的友情可就要到头了。” 一连串抱怨从空中飘来。 程虎抬头看去,只见一只漆黑无比的鸟类从远处飘飘而来,慢慢滑落在院子墙头上。 这就是老黑? 程虎皱眉看向站在墙头上呱呱叫不停的黑色乌鸦,心里拔凉拔凉的。 原本还以为大黄口中的老黑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呢,结果是乌鸦啊! 唉,乌鸦!这家伙在华国的传统文化以及神话里,一直都是霉头的化身。 更是有传闻说,早上要是遇到乌鸦的话,那这一天就哪儿也别去了,不然准会倒霉。 “喂,没人看到我来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跟我说话?” 乌鸦无视程虎的存在,扑打着翅膀从墙头上飞起,又落在墓碑上。 它跺了跺脚,往前俯下身子,冲趴在地上睡觉的大黄咆哮道:“喂喂喂,臭老虎,快醒醒,别睡了,起来嗨!” 面对老黑的聒噪叫声,大黄无动于衷,仍旧紧闭着眼睛,任由自己的肚子随着自己的呼吸一起一落。 它很清楚,如果自己回应这只臭乌鸦,它可以吧啦吧啦在这里唠叨几个小时。 老黑叫了几次,都没看到大黄有要起来的意思,便只好打消了要把大黄吵起身的念头。 它是那种很会计较的鸟。与其骚扰一只可能什么也不会给自己的臭老虎,不如诈骗一番旁边那个无知的人类。 “喂,你就是程虎吗?”老黑整栋翅膀,飞离墓碑,落在程虎身边。 “你就是老黑?”如今的程虎已经不会再被一只会说话的动物给吓到了。 毕竟这儿不是寻常之地,老虎会说话,他可以控制植物,那么智商本来就不低的乌鸦会说话,实属正常。 如果乌鸦不会说话,那才是不正常。毕竟有资料显示,普通乌鸦的智商并不亚于狗狗。 甚至还有一些研究实验显示,乌鸦具有七岁儿童的智力。 所以,在这样一个神奇之地,乌鸦不会说话才是不正常的。 “正是在下。”老黑光着脚丫子在草根像锋利剑刃一般直指天空的空地上跳来跳去,很不安分。一会儿这里啄一下,一会儿那里扒拉两脚。 “你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老黑说道,“但是,我告诉你,你问我一个问题,就得给我一块这么大的肉。” 老黑的爪子刚好踩在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上,它把石头抓起来,示意程虎看清楚。 程虎木讷的点了点头。 “是不是什么肉都可以?”程虎问道。 “是的。”老黑答道,“现在你已经欠我一块肉了。来吧,咱们继续第二个问题。这肉真好赚。” “握草,这也算一个问题?” “这当然算一个问题。如果你把自己刚刚说的话写下来,后面必定要加一个问号。两块肉了。今天的食物够了,还能分点给我的女朋友。” “握草。抢劫啊。”程虎瞪着老黑,心里又急又气。 为什么我一个智商爆表的人类会被一只乌鸦欺负成这样? 好了,接下来每一个问题都得小心翼翼的问,免得还没问到有用的信息,这只乌鸦就先被撑得说不出话来。 “大黄说外来的植物一旦被我的力量加速生长的话,就会死翘翘,这是怎么一回事?” “嗯,这是一个很深奥的问题。也只有我这种聪明的鸟类才能回答你。” 老黑飞到小洋房门前的台阶上,一本正经的说道,“准确的说,外来植物被你的力量加速生长并不会死翘翘,只有被你加速得太疯狂的情况下才会死翘翘。” “比如一棵外来的树苗,你要它瞬间长成大树,那必定是要死翘翘的。而且这是一种不可逆的死翘翘。它不像咱们山林里的植物,如果死翘翘了,你还可以救治它们。但是外来的植物不行,一旦死翘翘,那就是死翘翘了。” “但是,如果你只是往树苗里注入一点点微乎其微的力量,那么,树苗并不会死。” 听到这话,程虎当即笑逐颜开:“这么说,我还是可以买果树回来种的。” “当然!”老黑肯定的说道,“但是,果树从小树苗长成结果的大树,例如橘子需要三年时间,那你的力量最多只能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时间,让它们一年半就长成大树,开花结果。如果再快的话,树苗还是得死翘翘。” “任何外来植物都可以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但是,绝对不能再多了。”老黑补充道。 程虎懂了。 外来植物还是可以加速生长的,只不过不能加速太快,最多只能快进两倍,如果超过了两倍,就会死翘翘。 比如西红柿从播种到结果采摘的生长期是一百二十天的话,那在他力量的加速下,可以减至六十天。 六十天是多久?足足两个月! 种植瓜果蔬菜还是有必要的,但是眼下的燃眉之急是,在没有吃到自己种植的蔬菜瓜果之前,先解决吃饭问题。 既然种植的没有那么快,那野生的总该有吧。以前看一些户外直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那些主播利用野菜烹调。 程虎想着,反正自己的力量可以任意繁殖助长山里的一切植物,只要找到可以食用的野菜野果,移栽回来,也照样可以解决食用问题。 这些问题就没必要问老黑了,自己问度娘就行了。实在不行的话,qq上还有一堆植物交流群可以咨询。 程虎回到屋子里,把自己欠老黑的肉用牛肉偿还了。 老黑叼着肉,美滋滋的飞走。 乌鸦一飞走,院子里瞬间清静不少。 程虎放弃了去镇上购买种子跟树苗的念头,而是拎起锄头,往外走去。 他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认真的查看手机里的资料。 第29章 寻找野菜(求收藏,求推荐) 综合度娘以及聊天群得知,南方目前已知的能吃的野菜有: 马齿苋、蒲公英、苣荬菜、蕨菜、枸杞叶、红背菜、鱼腥草、香椿叶、竹笋、木耳、野生菌类、黄花菜、紫苏叶、荠菜、积雪草等等一些列多达几十种。 看到这些熟悉的名字,程虎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都在饭店里吃过这些野菜。 现如今的野菜早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养生的美味佳肴被搬上高档饭店的餐桌。 以前只觉得好吃,并没有想过这些美味在荒山野岭里也能找到。 当然了,那些所谓的野菜也有可能是人工种植的。 程虎不仅吃过,而且还吃过不止一次。 这对于接下来找野菜的工作可谓是帮助不小啊。 他扛着锄头出了院子,朝房子比较密集的地方走去。 他想着,有些蔬菜是可以多年生的。比如枸杞叶、红背菜、韭菜之类的蔬菜,以前的村民肯定有种植。 只要到村民以前的菜园子里,估计还能找到一些蔬菜。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找到一些果树以及其他有用的植物。 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植物现在必定处于一种死亡或者濒临死亡的状态。但是不要紧,只要程虎找到它们,往它们身上注入力量,眨眼间,它们就能重获新生。 扛着锄头从村尾的小洋房往村头的方向步行,程虎心里有些矛盾。 这是他第一次孤身一人漫步在这个叫做白木村的村子里。 来的时候,是坐在越野车里呼啦啦的来,上次步行离开村子则是在大黄的陪伴下。其他时候,也都是开着皮开车进进出出。 像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到处爬满了枯黄藤蔓上的村子里,他还是第一次。内心既觉得有些刺激,又有点儿害怕。 以前程虎也幻想过老妈口中的白木村。但在自己的幻想里,那是一个极美的村庄。 春天的时候,桃花开满院子,山野遍布各色小花。翠绿的毛竹弓着腰身,将青瓦白墙藏匿其中。 在春阳的映照之下,顽童爬到树上掏鸟窝,或者在空地上追逐打闹。无论怎么看,都应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但此刻的村子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晨曦的薄雾还未完全消散,苍茫的灰白将静谧映衬得更加诡异。 无边的薄雾缭绕在四周,仿佛是在跟着人的脚步在行走。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也不知道它们要到哪里去。只看到迷蒙的一层,在前方轻纱一般悬着。 待人靠近,似乎已经消失,但又能让人确切的触摸到它的凉意、湿度和缥缈。 那些爬满枯黄藤蔓的房子同样被这灰白的薄雾缠绕着。脱去叶子的树木和屋脊上挂着薄雾的裙摆,云一样轻盈飘荡。 在弯曲的村道上,在干涸的溪涧中,在山峰的半腰上,在程虎的一吸一纳间,薄雾几乎无处不在。 它们层层叠叠彼此缠绕,一圈圈的在晨风中翻滚旋转,步履匆忙。 用不了多久,它们便以最轻柔的动作,把村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抚摸一边,然后只留下意犹未尽的村庄在朝阳中微微颤抖。 而它们呢,早已不知去向。 程虎的脚步是跟不上那些看似有形,实则无形的薄雾的。 他还没有完全离开那些屋顶露出黑色瓦片的老宅区,而轻柔的薄雾就已随着晨风消散。 没了薄雾的烘托,明朗的视线让人觉得舒适很多。 虽然房子上依旧爬满了张牙舞爪的藤蔓,但至少不会有那种朦朦胧胧云里雾里的感觉。 所以程虎也能壮大胆子,昂首阔步的往前走去。 他离开村道主干,往一条宽度不足两米的小道上走,走了几百米,来到一座平板桥前。 从平板桥上走过去,桥下是干涸的河道,一些发干的水草耷拉在石头缝隙中间。 过了平板桥,走上一个小坡道,便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园子。 园子旁边有一栋坍塌的瓦房。程虎心想,这个用泥砖围起来的园子,原本应该是这栋坍塌瓦房主人的菜园子。 院子的木门已经完全腐烂,倒在地上,被杂草侵吞。 程虎跨步进去,眼前又是一副苍茫之景。 这个园子本身不大,但是中间倒塌的围墙和其他人家的园子串联起来,一眼看去,只见齐人高的杂草灌木连成一片。 如果再来几只牛羊,就跟那句‘风吹草地现牛羊’对得上号了。 由于杂草数量庞大,加上程虎对野菜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他必须睁大眼睛慢慢寻找。 找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就在程虎打算放弃这一片菜园子的时候,一丛叶片如兰,但色泽枯黄的植物引起了程虎的注意。 他走到这丛植物跟前,仔细看了看,依然没法辨认这到底是韭菜呢,还是兰花呢。 所以程虎只能打开手机看一下韭菜跟兰花的图片。 韭菜的叶子十分茂密,是一丛丛的,跟兰花不同。兰花的叶子十分高雅,四五片叶子同根,可做独立的一株。 再看眼前的这一丛叶子茂密的植物,看来是韭菜无疑了。 虽然以前在烧烤摊吃的韭菜,叶子都只有筷子大小,但程虎从资料上了解到,韭菜种类繁多。农村常见的除了小叶子韭菜,还有大叶子韭菜。 大叶子韭菜的叶片跟手指一般大小,在肥沃地长出来的韭菜,叶片也有将近两只手指大小的。 这种韭菜用来炒鸡蛋,炒鸭蛋都十分美味...... 又是鸡蛋! 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鸡蛋吃多了,一想到鸡蛋,程虎就有点反胃。 看来这个改善食物的计划真是迫在眉睫啊。要再继续这样天天吃鸡蛋,他没被胆固醇害死,就得先反胃吐死。 程虎往干枯的韭菜上注入力量,眨眼间,这些韭菜就由黄变绿,姿态也从耷拉变为飘逸斜出。 拍了一张碧绿的大叶韭菜的照片发植物交流群之后,群友们给出的答案是,这种大叶韭菜用来烧烤并不好吃。 所以程虎果断放弃韭菜。 发现韭菜似乎就等于是打开了上帝之门一样,程虎离开韭菜生长的地方没多远,立马就发现了第二种野菜红背菜。 然后再走没几步,又看到了枸杞叶。 最后在这片菜园子里转了一圈,程虎居然找到了好几种菜。 分别是韭菜、红背菜、枸杞叶、鱼腥草、香椿树等五种野菜。 程虎原本是要放弃韭菜的,但后来还是舍不得,便用锄头挖了一棵韭菜,然后又摘了几枝红背菜跟枸杞叶,还拔了几棵鱼腥草。 香椿树的嫩叶也可以做菜,不过好像不是很合程虎的口味,所以程虎就没有搭理香椿树。 第30章 风车茉莉有多美(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把四种野菜带回到家里之后,程虎开始认真的审视自己的大院子。顶 点 x 23 u s 这个大院子以后肯定是要种很多东西的。所以每一样植物该种在什么地方都应该结合植物的特性以及院子的方位来定。 这本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 但好在程虎带回来的这几种野菜对光照的要求都不是很高。种在一些采光不是那么好的角落也没有问题。 程虎看了一圈院子,觉得把这些野菜种在房子的墙角下最合适不过。 一来采摘方便,二来是可以给房子带来一点绿色。 只是,眼下程虎还要头疼一个问题。 就是房子上攀爬着的那些枯黄藤蔓。那藤蔓已经牢牢吸住了墙壁,要清理起来很不容易。 幸亏它们的叶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是十分茂密,并不会遮挡阳光。所以即使程虎把野菜种在这些藤蔓的根部,除了会互相抢营养之外,并不会有抢阳光一说。 如此,只要加强施肥就行。 程虎道群里问了一下这种藤蔓是什么藤蔓。得到的答案是‘络石藤’。 络石藤又叫白花藤,顾名思义,就是它们会开出白色的小花。又被美其名曰‘风车茉莉’。 正常情况之下,它们是四季常绿的木质藤本,单条藤长可达十米左右,非常厉害。 网友告诉程虎,风车茉莉是大藤本,一旦长成大面积的话,开出风车形状的白色小花之后,会极其、十分、变态的壮观。 闻言,程虎赶紧上网搜了一些风车茉莉的图片。只是随便浏览了几张照片,他那颗高寿二十好几的老油条心脏立马就复苏少女心,被这种美名叫‘风车茉莉’的藤蔓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只是图片,还未真实看见,但风车茉莉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 如此,程虎便打消要消灭络石藤的念头。 他把意识覆盖在络石藤上,稍稍注力,没一会儿,原本枯黄的藤蔓立即变作绿油油一大片。 络石藤的花期刚好是四五月,所以这些络石藤一边恢复生命力,一边开出了密密麻麻的白色小花。 当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碧绿且白的络石藤时,他的心是真的化了。 老夫的少女心啊! 在温暖的阳光下,院子里万籁俱寂,连那些平时咯咯咯吵个不停的鸡群都静悄悄的。 一栋钢筋水泥拼凑成的小洋房安详的坐立于大地之上。 小洋房的墙壁爬满了紧密狭小如碧玉一般的叶片。以碧叶为底色,白色的小花拥挤着缀满枝头。 它们定是白云的女儿吧。 白云将纯洁传承给它们,所以它们才能开出这样洁白无瑕,玲珑剔透的小花。 它们也是花园里的明灯,为单调的翠绿增添了一道白光。 它们更像是风车,在阳光的照射下,随着微风轻轻摆动,为四周吹去浓郁的清香。 那碧绿的藤条攀爬在墙壁上,顺着水管,直接爬到楼顶上。它们在高处飘摇,仿佛正在跟高空中的云朵母亲招手。 如果将整栋房子尽收眼底的话,则可以看到一面白色的瀑布从楼顶飘落,洋洋洒洒,像书画家笔下的巨作,飘逸且灵动;密密麻麻,又像夏日夜空里闪耀的群星。 程虎震撼无比! 若说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让人意乱情迷心向往之,那这纯白的风车茉莉则让人心驰荡漾,仿佛回到了若干年前最天真无邪的孩童光景。 程虎晃了晃脑袋,把一切沉重的思虑都抛诸脑后,只留下淡淡的心情随着摇曳的小白花一起摆动。 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大概就是自己拥有一片土地,可以种上任何自己喜欢的植物了吧。 然后再来一些心思单纯的动物相伴,没有人世繁杂的打扰。 哈程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忽然就觉得自己决定留下来的这个决定是何其的正确。 打脸啊。只要回想一开始自己是如何的勉为其难,并且扬言绝对不会留下来,程虎就觉得脸好痛。 不过,好在那些话也就大黄知道而已。 程虎偷偷瞥了一眼安详睡着的大黄,又继续欣赏了一会儿风车茉莉的小花,之后就开始种植野菜。 他先用锄头把墙角的泥土松动,然后插上红背菜、枸杞叶的枝条,再把韭菜的根埋到土里。 至于鱼腥草,程虎觉得应该种在院墙下。 因为鱼腥草是这些野菜里最喜欢阴暗环境的。越是阴暗潮湿的地方,鱼腥草就长得越好。 可是......把院墙下的泥土松动之后,程虎感觉自己又遇到了一个难题。 清明的雨季过后,便要进入夏天模式。虽然程虎不是地质学专家,但也明白南方的夏天有多可怕。南方的雨季主要集中在春季。 如果春季可以连绵不断的下两个月的雨水,那到了夏秋便可以烈日暴晒两个季节。而且温度是属于那种马路煎鸡蛋的变态气温。 院墙下面是整个院子里最阴暗潮湿的地方,但是程虎却发现,院墙角的泥土十分干燥。 尽管杂草根部残留着水汽,泥土表面也有些湿润,但破开土皮,下面的泥土都是又干又硬的。 这也难怪,整片山林的植物都快死翘翘了,山涧也干涸了,泥土发干也很正常。 让泥土湿润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浇水。可目前的情况是,根本就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 山上蓄水池旁边的植物虽然已经被程虎复苏了一部分,地下水可以冒出来了,但是那些冒出来的地下水并不多,只够日常使用而已。 如果要由于大面积浇灌植物的话,显然是不够的。当然是,眼下浇灌这一点点野菜还是可以的。 只是程虎想着,以后要是大面积种植瓜果蔬菜的话,没有充足的水源,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那是完全不够的。 大黄说过,力量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必须要吃掉古币,用古币千百年来凝聚的力量补充到自己身上。 看来,那几百万还得挪出很大一部分用于购买古币啊。这一刻,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穷。 把鱼腥草种下之后,程虎便驱动意识,覆盖住所有野菜。稍稍注力之后,几种野菜立马像被泼出去的水,在地上肆意蔓延开来。 没一会儿,房子的墙角就被茂密的红背菜枸杞叶和韭菜占领了。 院墙下也长出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鱼腥草。 “哈哈,以后终于有新鲜的蔬菜吃了。”看着绿油油的枸杞叶跟韭菜,还有叶片微微露出红色的鱼腥草和红背菜,程虎高兴的自言自语道。 回想起这几天天天红烧蛋,顿顿白米饭的日子,胃里就觉得好难受。 现在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好日子要开始啦。 “但那要有一个前提。”闭着眼睛的大黄慢悠悠的吐出了一句话。 【床前明月光,票票没两张。举头望明月,低头泪两行。】 第31章 三只小猴子(求推荐,求收藏) “大黄,你醒啦,你快看,今后咱们有蔬菜吃了。x23us.com”程虎指着墙角下的葱茏野菜,兴奋的说道,就像一个考了满分得意到不行的小学生一样。 大黄却眼睛也不睁的说道:“我只吃高纤维的草,而且我吃草是为了帮助消化,至于你的那些小青菜,还是留给你跟你的几十只**。” “?”程虎皱眉扭头看向身后的鸡群,当即明白了所谓的前提。 他以后想要有吃不完的青菜,前提必须是,鸡群不吃他的菜。 哎呀,百密一疏啊! 这几天程虎也算是见识过了鸡群的破坏力,那绝对不亚于一群疯狗。 它们不仅能把草根刨起来,如果它们想的话,还可以把深埋地底的蚯蚓给揪出来。 程虎心疼的看了看自己还没来得及品尝的青菜,嘀咕道:“嗯,还差篱笆。” “而且是很高的篱笆。”大黄给他补充了一句。 程虎泪目啊。 不过眼下也没有办法,只能看着点那些鸡群,不让它们靠近这一头就行了。 上次清理楼顶的水箱时,程虎发现楼顶上有许多用砖头砌起来的花坛。 原本程虎是想着,等以后稳定了,就在楼顶的花坛里种些葡萄什么的,现在看来,只能先种些蔬菜了。不然万一哪天疏忽了,没有看住鸡群,那就只能吃菜杆子了。 不想吃菜杆子,就得不断的往菜杆子里注入力量,让菜杆子长出新叶子。 但这样一来,无疑实在浪费自己的力量。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种一些到楼顶上去吧。 如果这里的野菜真被鸡群占领了,那他至少还有楼顶的青菜可以吃。 把四种野菜种到楼顶之后,程虎并没有急着去镇上采买铁篱笆,而是拎起锄头清理院子里的草根。 到了傍晚的时候,草根基本上已经清理得差不多。 程虎便把草根与被晒干的干草堆在一起,一把火烧了起来。 有火!有鸡! 程虎看了看跳跃的火光,又看了看完全不知险情的鸡群,微笑着点了点头。 “大黄,帮我抓只鸡。”程虎从房子里走出来,一手拿着烧烤叉,一手拿着孜然粉。 大黄慢悠悠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问道:“抓鸡做什么?” “烧烤啊。”程虎扬了扬手里的烧烤叉。 对于抓鸡,大黄内心是拒绝的。 因为它是堂堂丛林之王啊,到了你这个人类跟前,也就只剩下抓鸡的功能? 唉,真是虎落平阳被人欺。 现在住在人家的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呐。抓鸡就抓**。 大黄晃了晃身子,双目盯着院子里的鸡群,铆足了劲,一把扑过去。 ...... 鸡是华国老百姓餐桌上最平常的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菜。现在人们生活好了,只要喜欢,天天都可以吃鸡肉。 鸡肉的做法有很多,比如贵州息峰辣子鸡、叫花鸡、德州扒鸡、xj大盘鸡、清蒸鸡、手撕鸡、蘑菇炖小鸡...... 但最好吃又好玩的,一定是烤全鸡。 所谓的烤全鸡就是像电视上的一样,直接穿根木棍在鸡身上,然后架在生火上烤,边烤边吃。 大黄抓鸡的功夫绝对一流,只见它扑了几下,就成功的捕获了一只大肥鸡。 程虎先把水烧开,把肥鸡放到开水里烫了一遍,然后就拔鸡毛,去内脏,再把一整只鸡穿到烧烤叉上,直接架在院子里的生火上烤。 鸡皮在猛烈的火焰中滋滋冒油,鸡油滴到火堆里,成了火上加油,让火焰烧得更高更旺,没一会儿,院子里就飘满了鸡肉的香味。 “哇,好香,大黄,你要不要来一点?”程虎举着黑乎乎的烤鸡,问道。 大黄看了烤鸡一眼,回道:“我是老虎,不是蠢狗。只有蠢东西才会吃煮熟的食物。” 程虎一脸鄙夷加黑线的斜视了大黄一眼。 既然大黄不吃,那他就不客气了。 一边吃着香喷喷的食物,一边刷着手机,这是何等的惬意啊。 顺便再把刚刚拍的几张烤鸡的照片发到朋友圈里炫耀一下,完美。 吃完一整只鸡之后,程虎还觉得只是吃了五分饱,就又跑回厨房吃了两碗白米饭。 白天劳累了一天,到了晚上夜色一黑,人就特别容易犯困。 刷着手机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程虎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没办法,只能关了手机睡觉。 这一觉睡得特别香,也没做什么梦。只是到了黎明的时候,那阵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传出来了。 程虎一个激灵翻身起床,直接蹑手蹑脚的循着声音往一楼客厅走下去。 等他慢慢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便可以看见三只金黄色的猴子抱着芭蕉叶站在四方桌旁边。 其中一只长得圆滚滚的猴子一脸惊讶的说道:“天哪,这么美味的水果,他居然没吃。” 另外一只又高又壮的猴子一把跳到桌面上,把自己怀里的芭蕉叶慢慢放下。 芭蕉叶散开,露出了几个黑乎乎的芭蕉。它看着脚边的水果,说道:“我就说了,人类是很挑剔的。” 胖胖的猴子也试着往桌面上跳,但它的身材实在过于圆润,连续跳了两次都没成功,只好可怜巴巴的看着高高在上的同伴,眼睛里全是渴望。 我啥时候也可以像它这样厉害? 第三只毛色最纯最金黄的猴子先是跳到椅子上,然后再从椅子跳到桌面上。 它把怀里包着葡萄干的芭蕉叶放下之后,说道:“放下东西,咱们就赶紧撤吧,免得被发现了。” 胖嘟嘟的猴子还在努力往椅子上跳。 但因为它身材丰满,怀里又抱着东西,行动实在不便,所以它连椅子都没跳上去。 它嘟哝道:“可是,昨天咱们送来的他都没吃,咱们今天又送东西来,是不是太浪费了?” 说着,它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怀里干巴巴的杨梅,吞了吞口水。 这些水果可是它们仅有的食物。用来维持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现在居然还要分一点给这个人类。 它心里是很舍不得的。可老爸说了,这个人类是它们的希望。所以没办法,只能跟着两个哥哥一起来送礼。 人类是最讲究礼仪的动物。 老黑叔叔说过,在人类的复杂世界里,他们会用各种食物和昂贵的东西互相赠送,以此来表示友谊。 但是小猴子觉得,真正的友谊是不需要用任何形式来表达的。所以,真的好想把这些水果带回家。 第32章 生吃猴脑 【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话,可否推一推这本用爱发电的扑街之作。m.x23us.com 本想着今天会来试水推荐的,然而没来。所以心碎。请可爱的朋友们用票票跟书单安慰一下用爱发电的作者君t^t】 “吃不吃是他的问题,送不送是我们的态度。咱们一定要让他感受到咱们的好意。”那个毛色最纯的猴子吐出了一句金句。 胖猴子终于借助两位哥哥的尾巴,成功爬到了桌面上。 它依依不舍的放下怀里的水果,问道:“然后呢?” “然后他就会留下来呀,笨蛋。”两位哥哥一起拍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 小胖猴摸了摸脑瓜子,不解道:“可是,他真的会留下来吗?会不会他把这里的东西吃光了,然后就走了呢?” 它还是很担心自己的水果会肉包子打狗一去不返。 如果这个人类收了它们的好处,却没有达成它们的心愿留下来的话,那该有多绝望啊? “应该......不会吧。”小金猴并不是很确定。 虽然它是三兄弟里的老大,脑子也是最灵活的一个。但是,它依然比不上人类。人类是最复杂的。 老黑叔叔说过,人类阴险狡诈,无恶不作,而且很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 他们会先把猴子从山林里抓走,然后用牙齿咬不断,石头砸不断的铁链把它们栓起来,逼迫它们在一群人类中间从火堆里穿过去,或者是逼迫它们学习各种非常复杂的东西。 如果它们学不会,或者不听话,或者是生病了,就会被送到另外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所有的猴子进去了,都是死路一条。 里面的人类张牙舞爪面目可憎。他们会先把猴子固定在一个铁笼子里,只把脑袋露出来。这时候,就会有人类用一个锤子把猴子的脑壳砸开。 脑壳砸开之后,猴子的脑浆就会暴露在空气当中。 更可怕的是,即使脑壳都被砸开了,但猴子还活着。等人类把冰冷的勺子挖入它们的脑浆里,它们才会哀嚎着死去。 一想到这些,小金猴就觉得头皮发麻。 “快走快走。”它怪叫道,“要是那个人发现我们就惨了,要是被他抓住,他肯定会活生生吃了咱们的脑袋。” 另外两只小猴子一听,浑身一颤,也想起了老黑叔叔的话。立马跟着跃下桌子,连滚带爬的往外跑去。 程虎见三只小猴子要跑,连忙从楼梯口跑出来,朝三只小猴子喊道:“喂,你们别走啊。” “啊,他看到我们了。”小胖猴长得胖跑得慢,听到人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浑身战栗得更加厉害。但它依然没有停下奔跑的动作。 它一边跑一边哭道:“爸爸,我要被吃掉了。哇......” “喂,你们等一下。”程虎觉得莫名其妙。 并不是因为猴子会说话而觉得莫名其妙,而是猴子们居然这么害怕他,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他追着跑出院子里,朝三只小猴子的背影喊道:“你们别走啊。” 两位哥哥发现弟弟跑得太慢,只好掉转方向,回过身来一起抓着弟弟的手臂,拖着它快速离去。 程虎不想吓坏小猴子们,所以追到院子里之后,就没有再继续追。 也不知道为什么,老虎不怕他,乌鸦不怕他,可是这些聪明的小猴子居然这么害怕他。 程虎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莫非我长得丑? 不应该呀。摸了摸下巴,摸了摸脸,这么帅的一张脸,怎么会吓猴呢? 算了,下次见面再问清楚吧。 回到房子里,看着桌面上又多了许多水果之后,程虎心里莫名有些暖暖的。 大黄说过,他是山林的希望,而山林是动物们的家园。小猴子们连续两天早上送来礼物,大概是想跟他示好吧。 只是 看着桌面上干燥的野果,程虎眉头不自觉的皱起来。这些水果昨天他就尝了一点,味道虽然保留着,但是却难以下咽。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或许是珍贵的食物,但是对于他来说,还真不是可以下口的东西。 程虎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它们每天就吃这些东西?” 众所周知,猴子喜欢吃水果,但这些野果已经没有什么水分,吃起来如同嚼蜡。真是难以想象,小猴子们只能依靠这些东西维持生活。 所以,拯救这片黄金山林,真的是迫在眉睫。 但是,程虎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把这么巨大的一片山林全部复苏。他的力量相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强盛了许多。因为他吃了不少的袁大头。 可是袁大头流通的时间并不是很久,它们积攒的能量也不是很多。单凭那几十个袁大头,万万做不到复苏整片山林的巨大工程。 这个时候,金钱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购买古币,就可以复苏山林,就可以为动物们提供食物。 程虎在四方桌旁边的椅子坐下,伸手捏下一颗发干的葡萄,放入嘴里。 发干的葡萄特别特别的酸,比柠檬还算。它的果皮就像没有煮烂的牛皮,不仅硬,而且韧性好。估计吃到肚子里是什么形状的,拉出去还是什么形状。 野生的葡萄跟人工种植的葡萄不一样。经过各种技术改良之后的人工葡萄大多都已经没有果核,可是野生葡萄有。 而且它们的果核还十分强悍,坚硬如沙子一般。如果是不小心嗑到的话,估计牙齿还得酸一阵。 程虎不知道这些野生水果原先的面貌是怎样的,但他很清楚,眼前的这些野果绝对算不上好食物。 不管是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对于动物来说。 所以,程虎皱眉想着,今天还是先别去镇上了。反正家里现在有青菜吃,而且也有鸡吃。至于铁篱笆的话,等有空再去买吧。 今天,继续在村子里溜达。以前的村民肯定种有果树,只要把那些果树救活了,并且大量繁殖一下,就可以给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们带来一顿丰盛的美味。 吃过早饭之后,又喂好院子里的鸡群。 看着鸡舍里遍地的鸡粪,程虎头大啊。这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把鸡粪清理一下。不然的话,自己迟早得被这些遍地的鸡粪给臭死。 【正在清扫自家鸡舍里的鸡粪的作者君求票票……】 第33章 荒凉的白木区 程虎拿来扫把,戴上一次性口罩,穿上雨鞋,走进鸡舍里。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即使戴着一次性口罩,鸡粪的味道依旧坚强的贯穿口罩,往他的口鼻里肆无忌惮的发起攻击。 呕~ 受不了。程虎干呕了一声。 我tm这是活活给自己找罪受啊,当初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才会以为养鸡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吧,居然抓了几十只鸡回来。 看了看遍地的鸡粪,再看看在院子里咯咯咯叫个不停的鸡群,它们好像都在嘲笑程虎一样。 程虎顿时后悔得想立马把这几十只鸡给烤了。 但是,浪费粮食可耻!还是留着以后慢慢烤吧。 唉,现在才知道,电视里手机上的资讯都是骗人的。 说什么养鸡好,既有鸡蛋吃,又可以解决残羹剩菜的问题,还能把院子里的虫子什么的吃干净,偶尔还可以宰杀两只鸡解解馋,甚至是,鸡生蛋,蛋化鸡,无限循环下去,就是一条发家致富之道。 神tm致富之道,现在这些鸡一个蛋没下过,每天就拉一地的鸡屎!我tm就是脑子进水了才会相信这些鬼话。 事实证明,鸡蛋吃多了会对鸡蛋产生恐惧,养鸡也并不是喂点残羹剩菜那么简单,还得清理永远也清理不完的鸡粪! 虽然昨天吃烤鸡的时候很开心很快乐,但昨天吃鸡的时候有多开心,现在清理鸡粪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但是,痛苦并不能让鸡粪自己消失,所以,该动手打扫还是得打扫啊。 程虎慢慢拖动手里的扫把,往那些色如红糖,或者状如小山的鸡粪扫去。 结果...... 呕~ 看着完全沾在扫把上,稀成一片的鸡粪,程虎这下是真没忍住,一下子就把早上吃进去的鸡蛋面给呕了出来。 那些鸡粪就像女生用的粉底液一样,是稀稠的,并不是像石头一样是块状的,所以,扫把一扫,它们就会全部沾在扫把上。 被破了表皮的鸡粪,味道更加浓郁扑鼻。 程虎受不了了,赶紧扔了扫把,往外跑出去。 咳咳咳。站在离鸡舍很远的地方,程虎剧烈咳嗽几声,试图把鸡粪的臭味从自己的肺里咳出去。 “咳咳咳。”程虎咳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样子很是可怜。 “你怎么了?”大黄刚好从山林里回来,还没走进院子里,就听到程虎剧烈咳嗽的声音。 它站在铁门中间,看着双手支撑膝盖,腰背弯曲的程虎,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接着,它也嗅到了空气中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些味道对于它来说,是十分稀松平常的味道。动物的粪便在嗅觉敏锐的老虎眼中,是不值得一提的。 枪弹与人类的味道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味道。 “那些鸡粪太臭了。”程虎一手撑着膝盖,一手指着鸡舍说道,“我原本想用扫把扫一下的,结果,那些鸡粪全都沾在扫把上面了。” “这很正常。”大黄说道,“我觉得这味道不是那么臭。” “好吧,我忘了你只是一头老虎。”程虎无奈的直起身子,叹了一口气,愤恨的看了一眼院子里无辜觅食的鸡群,说道,“也许我不应该养鸡。” 这话让大黄的眼睛亮了:“的确,我也觉得这些鸡很讨厌。” 它舔了舔嘴巴,说道:“它们喜欢用那些可恶的爪子在地里扒个不停,坟丘都快被它们扒平了。如果你决定不养它们了,我很乐意把它们消灭干净。” “别别别。”看见大黄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程虎赶紧叫停它,“我只是说也许。没了这些鸡,我吃什么?我总不能天天去镇上买肉吃吧。我也是食肉动物。” 大黄甩了甩尾巴,将一只落在自己背上的虫子赶走,然后就一边晃着屁股,一边往坟前走去。 等它趴在地上,眼睛也闭上了,才说道:“也许你应该问问其他人。养鸡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一门十分简单的功课。也许你应该跟其他人类好好学习一下。”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程虎掏出手机,给黄兴旺打去电话。 七点多钟,安明镇的天空已经十分亮堂。四月虽然还很清凉,但橘红色的太阳已经从东南方的山脉徐徐升起。 柔和的光线斜斜穿过薄薄的水雾,洒落在小镇上方,将清一色的蓝色琉璃瓦映照得明亮反光。 建成二十多年的白木区有些荒凉,不像当初刚刚建成时那样人声鼎沸。不少居民房已经人去楼空,门扉紧掩。 其实门扉不掩也无妨,因为院子里只有荒芜的野草、泼辣的荨麻和寂寞的牵牛花。 温柔的晨光里,能听到蟋蟀的鸣唱。鹅卵石小道的石缝间的车前草,东一簇,西一簇,就像稿笺上暗绿的底花。 车前草是一种叶子椭圆的小草,全株都可以入药。 它的名字会让人联想到转个不停的车轱辘。但是,从白木区建成到现在,除了刚开始那几年兴盛过,来过不少车轱辘,之后就慢慢沉寂了。 车轱辘少了,就连人也少了。只有一些年迈的,不愿意背井离乡的老人孤独的坐在门前晒着太阳。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连晒太阳的老人也快没了。清冷的鹅卵石小道上的车前草挂满了晶莹剔透的露珠,也再无欢快密集的脚步声来将它们踏碎。 黄兴旺漫步在主道上,看着支路的荒芜,内心也跟着荒凉起来。 二十多年前,白木村的鬼怪传说闹得轰轰烈烈,恰逢赶上新农村计划,整个白木村的人全都搬离白木村,来到这个叫做白木区的地方居住。 但是后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又从白木区搬离,搬到了县城,或者是直接搬去了省城。 白木区也跟着荒凉了。 现在整个白木区还剩下十多户人家,许多居民房都已空置。 黄兴旺现在虽然已经是安明镇的书记,但是由于安明镇地处偏远,位于群山中间,所以他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五六千块钱。 虽然工资比普通公务猿高了将近一倍,但他经常下乡看望孤寡老人,还资助了几个孤儿念书,所以至今都只能住在白木区。 尽管政府里有宿舍分配,但是家里住习惯了,所以也就懒得搬了。 况且白木区里剩下的都是些孤寡老人,住在白木区里,平时还可以照料一下他们。再者,白木区离乡政府也不远,步行都用不了十分钟。 其实,白木区除了略显荒凉之外,其他的都挺好的。黄兴旺这么想着。 就在此时,电话响了。 第34章 草木灰的妙用 “黄大爷,是我,小虎。顶 点 x 23 u s”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很精神的男音,与底下那些人的无精打采不同。这声音清朗朝阳,充满蓬勃的生命力,而且音调高昂,就像翱翔在蓝空之上的雄鹰。 “是小虎啊,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 黄兴旺一听到是小虎打来的电话,心里因为触景伤情的落寞瞬间消散得无影无踪。 尽管很多年轻人都在往大城市迁徙,可这儿不是还有一个返璞归真,愿意回归农村的小伙子嘛。 要是人人都像这小伙子一样愿意回归农村,那农村的建设也就不用愁了。 只可惜啊,现在的年轻人都像无头苍蝇一样,疯了似的往城里搬。也就剩下他们这些老骨头守着农村咯。 “黄大爷,我想跟您请教一件事。”程虎站在院子里,从鸡舍的门口看进去,可以看到密密麻麻,让人头皮发麻的鸡粪。 “哈哈,小虎,你要请教什么事?我一个大老粗能教你什么?”那头的黄兴旺显得很高兴的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 程虎为难的说道:“我前些天抓了几十只鸡回来养着,原本只是想着以后每天都可以有鸡蛋吃,谁知道这些家伙一天要拉那么多屎。现在清理鸡舍里的鸡粪已经成为了一项艰难的大工程。” “哈哈哈,小虎,你可真是太逗了。”黄兴旺听到程虎的抱怨,笑得前俯后仰。 这小子居然还养鸡,看来是真打算久居白木村了。 这样也好,以后白木村也算是有点儿人气了。自从没了程大牛,那个村子就废了。 现在程虎回来了,即使这小子没有大牛的本事,但守着村子也是挺好的。以后自己尽量多照顾照顾他,没事就喊他多来家里蹭蹭饭。 “黄大爷,您别笑。”程虎叫屈道。 “哈哈哈,好好好,我不笑。哈哈哈!”黄兴旺笑道,“既然有鸡粪,那你把鸡粪清理掉不就行了。我告诉你,鸡粪可是好东西,以前村里可是家家户户都养鸡的。鸡粪扫起来堆在一起,等种东西的时候,先在地里撒些鸡粪,那作用绝对比尿素复合肥这些东西强。” 程虎苦笑道:“这道理我懂,鸡粪是天然有机肥,我也知道。可问题是,我现在根本就没办法把鸡粪堆起来。” 看了一眼沾满鸡粪的扫把,程虎强忍恶心道:“刚刚我用扫把去扫那些鸡粪,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些鸡粪直接沾在扫把上面了。我的扫把是那种塑料毛的扫把。现在扫把上的每一根毛都沾着褐色的鸡粪,看上去就跟毛笔浸湿了墨水一样,别提多恶心了。” “哈哈哈!” 程虎刚刚抱怨完,电话那头立马又响起一串爽朗的笑声。 笑声持续了半分钟才逐渐弱下去。 程虎一脸黑线。 黄兴旺说道:“你可真是个傻小子。我问你,你家里有草木灰吗?” “草木灰?什么叫草木灰?”程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就是杂草或者木头燃烧之后留下的灰烬。你这孩子怎么什么都不懂。” “哦。”程虎恍然大悟,急忙应道,“有有有,而且还有很多呢。” 昨天傍晚烧了一把大火,草根跟草干完全燃烧殆尽,只留下一堆灰白色的灰烬。那灰烬在院子里睡了一晚上,被薄雾打湿,显得有些沉重。 “那就你用个东西把草木灰装起来放好,这东西用处可大了。可以杀死一些泥土里的小虫子,还能起到愈合某些植物伤口的作用。” “但是,这跟鸡粪有什么关系?”程虎没弄明白。 黄兴旺接着说道:“我说你小子是真傻。草木灰具有很强的吸附性。你把草木灰撒一层在鸡粪上面,让草木灰吸干鸡粪里的水分,然后再用扫把去扫,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吃早饭了。有什么不懂的,你再打电话来。” “得嘞。谢谢黄大爷。”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按照黄兴旺教的,先把院子里的草木灰用几个蛇皮袋装起来,然后堆在鸡舍门口的走廊上。 堆好了几包草木灰,再用一个干燥的水桶把院子里剩下的草木灰装起来,装了半桶。 之后便拎着半桶草木灰走入鸡舍。 这次他依旧戴着口罩。从桶里抓起一把草木灰,轻轻洒在鸡舍遍布鸡粪的地上。 撒完半桶草木灰之后,整个鸡舍的地板上再也看不到鸡粪的身影,只见一层厚厚的草木灰由灰白色变成深灰色。 果然吸水! 再次拿起扫把打扫,那些鸡粪果真不会再粘着扫把,而是像屎壳郎的食物一样,在扫把的扫动之下,慢慢滚成一颗颗小球状体。 程虎用了十多分钟,便把整个鸡舍打扫得一干二净。 但是,鸡粪扫成堆了,是不能够继续堆在鸡舍里的。不然的话,那几十只鸡再把这些鸡粪扒拉开,重新叠加一层新鲜的鸡粪,可就糟糕了。 程虎走出鸡舍,在鸡舍后面的角落里清理出一块空地,并用墙角的一些砖头把空地连着围墙围起来,形成一个半圆圈。 然后再用铁铲跟簸箕把鸡粪移到圆圈里。 如此一来,鸡粪可以集中发酵,鸡群就算飞到圆圈里,也不至于把鸡粪扒拉得到处都是。 忙完这些已经快到中午。 程虎洗了手,吃了饭,稍稍休息一下,又带上锄头往村里走去。 白木村的房子并不是全部集中在一处。所以几十户人家占地很广。 只是这占地并不是以四方或者不规则圆形的形状存在,而是以细长的条状挤在群山之间。 程虎现在的新家属于白木村村尾,但还不是最后一栋房子。从他的小洋房往西北方向走,还有一条将近一公里长的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的两边有一些很古老的泥砖废墟,大多已经坍塌,只剩下矮矮的红泥墙壁和不甘腐朽的房梁横七竖八的架在废墟之上。 这些废墟也不集中,往往都是两三座房子聚集一处,每处聚集地又相隔几百米。 最最后面的房子建在半山腰上,要走上一条近百层的石头台阶方可到达。 第35章 种橘子 程虎将双脚踏上这些石头台阶之时,不得不感慨古人的毅力。m.x23us.com 这些老房子的地基以及台阶都是用自然界中的天然大石头堆砌而成。有些大石头单个重量便可达到上百斤。 用石头下地基和铺台阶,那工作量绝不亚于徒手盖起一栋泥砖瓦房。 农村里的泥砖瓦房,除了瓦片是买的,其他东西都是自己生产。 下地基的大石头自己搬回来,建房子的红泥砖自己打,还有木头房梁也是自己去山上砍回来。 所以,看着这些古老废墟的时候,程虎顿时觉得现在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户外博主徒手建造水池跟一次性房子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有本事你徒手把上百斤的大石头用铁器打成四方形状,然后再从山脚一路铺到山腰试试? 古人的毅力真的是现代人比不了的! 在村尾走了一圈,程虎找到了几棵芭蕉树还有不少茶子树跟茶叶树。另外还有橘子树。 这些植物已经在白木村生长了几十年,应该算是白木村的本地植物了。 就算它们原本不生长在这个村子里,但是经过几十年的融合,它们的命运早已跟山林挂钩,所以才会跟随其他植物一同枯黄。 因此,当程虎的力量注入到橘子树时,橘子树很快由黄转绿。 尽管如此,程虎还是不敢注入太多的力量。因为这些植物一旦死翘翘的话,那他的力量也就白白浪费了。 所以看到橘子树的树叶由黄转绿之后,他便把自己的意识从散发着浓郁清香味道的橘子树上抽回来,并且折了几枝绿油油的橘子树树枝。 至于芭蕉树跟茶子树跟茶叶树,程虎并没有打算移栽回去。 这种野生芭蕉树喜欢生长在十分阴暗潮湿的地方。它们自己选择的生长地就是最好的地方,所以移栽是没有必要的。 至于茶子树跟茶叶树,都是以前的村民种下的。 它们被种在山腰上,连成一大片,几乎大半个山腰都是茶子树跟茶叶树。 所以这两者也没有移栽的必要。让它们继续长在山腰上就行。 至于橘子树,程虎目前只找到了一棵,具体是什么品种的橘子,还未可知。但是扦插回去很有必要。 这样一来,以后就可以有新鲜的橘子吃。 人无水果,就像鱼儿没有水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是个吃货,而且是那种不挑食的吃货。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每天都要吃不少的水果。 现在受困于此,没有水果吃,实在就像是没有奶喝的宝宝。 摘了几枝橘子枝条之后,程虎便返回家里。 他打算把橘子枝条扦插在大院子门口对面的一块空地上。 那空地在院子围墙外面,面积不大,约莫只有半亩地的样子。空地的西边有四栋老房子废墟,东边是一条干涸的河道。 河道向村口方向延伸,经过大院子的东面围墙脚。 河道里侧是围墙,外侧是水泥路。 水泥路从东南方向的村口蜿蜒而来,与隔着一条河道的围墙平行。 水泥路平行到围墙的拐角处,跟着围墙一起九十度转弯,连接一座一两米长的平板桥。 过了平板桥,就是大院子的大门口。而水泥道也在大门口处完结。 从大院门走出,直行经过水泥道,就是那块半亩多宽的空地。距离之近,可想而知。用来种植橘子,不仅有利于管理,也可以在想吃橘子的时候,随手便摘一个吃。 只是,空地上也跟之前的院子一样,长满了密密匝匝,近乎齐人高的杂草。 好在不碍事。反正橘子树可以长得很高。这些杂草除不除都没有关系。只要待会儿他把橘子枝条扦插下去之后,帮助枝条快速长高长大就行。 但是,为了能让橘子树长得更好一些,也为了帮助自己节约一些力量,程虎还是找来了割草机,将空地上的杂草割除。 毕竟,有这些杂草在这里抢养分,橘子树一旦没了力量的滋养,需要自己努力从泥土中汲取养分的时候,就会十分辛苦。 除去这些杂草,便等于是把橘子树的敌人给消灭了一部分。 割草机的效率很高,半亩地的杂草没用多久,就被程虎割完了。 他照例把杂草用锄头撂到一处堆起来,然后用打火机点着这些草干。 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程虎掏出手机,查了一些关于橘子树种植的资料。 资料显示,一般情况下,种植橘子的植株行距为3米*3.5米至3.5米*4.5米。也就是说,每亩地可以种植42棵至63棵橘子树。 如果技术好,计划繁密种植的话,也可以每亩栽种85棵到112棵。 程虎自认为自己没啥技术,所以只打算在这半亩地上种个二十来棵橘子树就行了。 以后肯定还要种植其他水果,二十多棵橘子树,够吃了。 在空地上平均分布挖了二十二个小坑之后,程虎便把橘子树的枝条用剪刀剪出二十二根斜口小枝条。 对于种东西,程虎没啥经验,但他知道,斜口可以帮助枝条吸收泥土里的养分。所以很多植物的枝条扦插,都会剪成斜口。 把二十二根小枝条扦插到松软的泥土坑里之后,程虎退出空地,站在干净的水泥道上。 他微微闭上眼睛,将意识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出去,覆盖在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棵橘子苗上。 他心想,就先用这棵小苗做个试验好了,如果可以开花结果并且没有死亡迹象的话,再把其他二十一棵橘子苗依葫芦画瓢全部养大。 当他的力量就像一缕青烟似的注入到小枝条上后,那原本身高不足十厘米,只留着稀稀拉拉几片绿叶的小枝条立马就像泄洪的水库,呼啦啦迸出许多枝条来。 枝条快速生长,不停的增高,不停的冒出新的嫩绿的芽叶。 当橘子树长到比程虎还高的时候,枝条上便不再是冒出碧绿的嫩叶那么简单,一个个状如黄豆的白色小花苞也冒了出来。 顿时间,空气中便弥漫着浓郁的花香。 橘子的花香十分浓郁甜蜜,受不了的人很有可能会引发头晕目眩呕吐等症状。 但是花香只是持续了一瞬,那原本黄豆大小的白色小花苞顷刻间就变成了碧绿的圆滚滚的小绿果。 看着枝条上挂满了绿色的硕果,程虎知道,还差一点,这些果子就要成熟了。 他继续往橘子树上注入力量,但注入的力量很少,是以一种细水长流的状态在注入。 因此,橘子树上的小绿果则放缓了生长的速度,慢慢的,慢慢的,由碧绿色转变成青黄色,再变成淡黄色,最后才变作明黄色。 “ok了。”程虎抽回意识,看着眼前那一树明晃晃金灿灿的橘子,忍不住开心的叫了一声。 “大黄,快来,咱们有橘子吃了。”程虎头也不回的瞎喊了一句。 大黄趴在坟前的空地上,听着这叫喊,翻了个身,继续睡大觉。 我tm是老虎,不吃水果,你懂? 试水推感言 很遗憾的告诉各位读者,这本书又扑街了。 哈哈哈哈哈哈! (这里加上一个努力强颜欢笑的作者君笑脸) 尽管如此,我依然会坚持下去,用爱发电。 原本以为这一周至少可以拿一个不扑街的推荐位,但是没有。而是拿了一个扑街专用的‘热门分类’推荐位。 热门分类又称死亡分类,一旦进去,永无出头之日 除非我嫁给马云! 脸上笑嘻嘻,心里血在滴! 没办法,我没有那么多套路,也没有那么多精彩的装逼情节,所以写出来的文章过于平淡,就像一碗白开水那样。 (唉,本扑街早已看破红尘,心如止水。) 这个成绩早在预想之中,这个推荐位也在预料之中。 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预料之中。但看到结果的时候,内心又是极其不甘。 (我要向前冲!) 虽然很扑街,但是这本书一定会坚持到最后。 就算跟上一本书《黄金山林》一样,试水推之后一直裸奔到完本,我也要坚持到最后。 而且我想好了,等这本书几百万字完本之后,我还要继续写山林。 (我要跟山林杠到底。) 哈哈哈,感觉自己又傻又逗又心酸。 话不多说,上推荐位之后,编辑十分看重数据。 所以有推荐票的读者们,就算你不是十分看好,也不是十分喜欢这一本书,也请你在这一个星期里坚持一下,每天给我投投票。 并且每天追读新章节,这样可以增加点击。 如果能够打赏一下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个随缘就好。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看收藏。 如果收藏上不去,那估计真是无药可救了。 所以希望小伙伴们,如果有书单的加一下书单,如果晚上8点整抢红包的,请给这本书加码。 如果你身边有同样喜欢这种类型的书的,也请跟他们分享一下。 这是一个扑街垂死挣扎的请求!阿门。 第36章 拯救芭蕉林 【感谢‘钻风老大’和‘钱西峰’的打赏。x23us.com】 程虎像只欢快的小鸟一样跑到橘子树前,摘了一个如拳头大小黄橙橙的橘子。剥了皮,便可以看到像花瓣一样整齐排列的橘子肉。 他掰了半个橘子,直接往血盆大口里送入。 吧唧咬一口,饱满的果汁立马从果肉里四溅而出,淹没了舌头,还往牙齿的缝隙里流窜。 酸酸甜甜的滋味霎时间就占领了整个口腔,仿佛每一寸口腔肌肤都成了橘子的俘虏,在它酸甜的淫威之下,欢快的颤抖着。 这种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一样。 当牙齿磋磨着果肉的时候,幸福便是口中的酸甜滋味。 程虎接连吃了好几个,等胃部感觉有些反酸的时候才停下来。 吃了橘子,再细细观察橘子树,发现果树并无任何异样,程虎便开始实行接下来的工作。 他把意识覆盖在另外二十一棵小果苗上,缓缓注力,没一会儿,剩下的果树也全都挂满了黄灿灿的橘子。 得嘞。 程虎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有些昏暗。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全都亮了。 他回到院子里的时候,迎面遇上准备进山的大黄。 程虎一脸兴奋的说道:“大黄,你是要进山去吗?” 大黄点了点头,有些搞不清楚他为什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程虎笑道:“麻烦你通知一下山里那些喜欢吃水果的小动物,就跟它们说,村子里有芭蕉跟橘子。” 大黄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问道:“我是谁?” 程虎一愣:“你是大黄啊。” “我是老虎,你觉得那些吃草的家伙会相信我的话吗?” 说罢,它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只是随便瞥了一眼对面的橘子林,然后便继续前进。 它不是食草动物!并且,它还是食草动物的天敌。 要说多少次,这个大傻子才会明白。居然还叫我去通知那些笨蛋,它们是疯了才会相信我的话吧。 看着大黄离去的身影,程虎感觉自己被雷劈了一下。 为什么他觉得刚刚大黄看自己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让食肉动物去通知自己的食物,告诉它们自己的窝边有很多好吃的水果,这主意听起来确实像是神经病才能想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清理了鸡舍的鸡粪,下午又干了很多活,所以现在程虎身上的味道跟鸡粪差不了多少。 他在浴缸里洗出来的洗澡水都是黑色的。 但就算是这样,他也舍不得把浴缸里的水放掉,而是用水桶把它们装起来,留着浇灌果树。 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立夏这个节气,但是西阳省的天气实在是变态。白天的时候,气温已经逼近三十度。 暴晒会让本就干燥的泥土水分大量挥发,因此,要想橘子树不再依靠自己的力量补给,给它们施肥以及浇水都是必不可少的。 况且,现在也不是长橘子的季节。如果后续营养跟不上的话,那些橘子树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得因为营养消耗完毕而死。 这洗澡水虽然看起来很脏,但用来浇灌橘子树还是没问题的。 洗完澡之后,程虎凉拌了一道鱼腥草,又清炒了一个红背菜,再用大叶韭菜跟鸡蛋煎蛋饼,最后还用鸡蛋跟枸杞叶煮了一锅汤。 这也算是荤素都有了。正宗的传说中的三菜一汤。 饥饿的时候,也就没那么挑剔了,虽说鸡蛋都吃腻了,但是眼下也就只有这些菜,不吃没办法。 饭饱之后,刷了碗,收拾好剩菜剩饭,再刷一会儿手机,程虎便回到床上躺着。 他把意识放出去,打算去复苏今天遇到的野生芭蕉林。这样一来,那些小猴子就可以吃到新鲜的芭蕉了。 想着那些害怕自己的小猴子看见新鲜芭蕉时乐疯的模样,程虎就觉得很满足。 意识从他身体飘离出去,往芭蕉林方向飞去。 野生芭蕉林长在那座要走上近百步台阶才能到达的山腰废墟旁边的山谷里。 那座废墟在山腰的东南面,而山谷则在山峰的东北面。两者的直线距离在两百米左右。 程虎的意识就像一只振翅翱翔的雄鹰,只用了片刻功夫,就已飞到芭蕉林里。 芭蕉林算不上特别大,只是占领了山脚的沟谷。芭蕉树也不是特别高,但当程虎的意识进入林中的时候,那硕大且密的芭蕉叶却足以将他的视线与云天分隔。 不是那么圆的月亮,此刻正像一盏精致无比的吊灯高挂在空中。 它的光线温柔变幻,洒满整个山谷,还将一束束荧光棒似的光线穿过层层叠叠的芭蕉叶,斜斜洒落在松软的土地上,也照射在干燥的芭蕉树上。 在茫茫月色之下,寂静的山林显得格外诡谲,仿佛是暗夜里的魔法城堡,永远潜藏着人类无法探知的秘密。 就在这暗暗明明中,一阵哗啦啦的声音骤然响起,好似从世界的另一端传出,匆忙而密集。 紧接着,就会有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由近及远的离去。 程虎几乎要沉浸在这种如梦似幻的环境中昏昏睡去。 但眼前枯槁的芭蕉叶让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工作。 他是来救助芭蕉林的,不是来感怀世间万物何其美妙的。 早干活早收工早睡觉! 定了定神,程虎把自己的意识覆盖在芭蕉树上,往干燥的芭蕉树注入力量。 芭蕉树大约有四五米高,全都干燥得像草稿纸一样,没有半点水分。就连挂在芭蕉树顶端的芭蕉也呈现出黑麻麻的颜色。 但是,当程虎的力量注入芭蕉树之后,一股芭蕉树特有的清新便从逐渐转绿的芭蕉叶里涌了出来。 原本耷拉的毫无生命力的硕大叶片慢慢坚挺,颜色慢慢转绿,顷刻间就弯出一道完美的弧度,在夜风中有力的摇曳着。 等程虎把自己的意识抽离芭蕉树的时候,整片芭蕉林都呈现出了黄青相接的颜色。 黄色的是芭蕉树的主干跟叶柄以及成熟的大芭蕉。绿色的则是还没有成熟的小芭蕉以及像涂了一层油似的芭蕉叶。 只可惜程虎此刻只是意识到达这里,不然的话,还可以尝一尝这些野生芭蕉的滋味。想必,那必定是一种无以伦比的味道吧。 用意识巡了一圈芭蕉林,确定没有漏网之鱼后,程虎的意识边飘向山峰的另一侧。 第37章 神奇的茶籽油 在山腰废墟的西南侧还有一大片茶子树跟茶叶树。m.x23us.com 程虎自己本身虽然不懂茶,但他知道,茶叶是好东西,茶籽更是好东西。 茶籽油的价格就不用说了,一斤纯正无添加的茶籽油价格在农村都卖出了六七十的高价。 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那天程虎在镇上采买,去榨油坊里买花生油的时候,那个榨油坊的老板说的。 如果把纯正的高山茶籽油拿到大城市去卖,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一斤。 当然了,程虎也不差这点钱,所以不会拿去卖。但是榨油给自己吃,那也是极好的呀。 毕竟,这纯天然的高山茶籽油可是一大宝贝。 茶籽油还有很多的功效。 可以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胆固醇,降血脂。也可以改善心脑血管疾病,抑制动脉粥样硬化对高血压有预防及改善作用。 如果孕妇食用茶籽油,不仅可以促进胎儿发育,也能防止孕妇后期皮肤拉伸而出现的瘙痒和干裂现象。 产妇分娩后食用,即补身又可让伤口早日愈合,乃至起到催乳及消除妊娠纹的作用。 同时,茶籽油还是爱美人士的神奇之物。 它能预防肥胖、减肥、淡化色斑、消除眼袋、滋润皮肤、抗过敏、调节内分泌、减少面部油脂、抑制青春痘、还能防脱发、防头发断裂。 不仅如此,它也是养生人士的首选之物。 茶籽油可以清热解毒、消炎消肿、祛火镇痛、润肺通便(便秘有特效)、助消化、保肝明目等。 山茶油里的抗氧化剂维e,能防止脑衰老,并延年益寿。 茶籽油不仅大人可以食用,就连刚刚出生的新生儿都可以使用。这是最神奇的地方。 众所周知,刚刚生出来的新生儿十分脆弱,这个不能用,那个不能用,可唯独纯天然无添加的茶籽油可以使用。 比如新生儿的屁屁被尿不湿捂出尿疹了,或者是新生儿的脖子等处长满了湿疹(俗称‘淹脖子’),只要用茶油直接涂于患处,用不了两天,新生儿的皮肤就可以完全恢复如初。 除了以上这些,茶油也是一味药。 它能提高胃、脾、肠、肝和胆管的功能,预防胆结石,并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疗效。 如果意外被烫伤烧伤,或者是身上长有体癣及慢行湿疹,都可以用茶油涂抹治疗。 除去茶籽油的种种功效不说,光说茶籽油的味道,那就不是其他动物油或者植物油可以比拟的。 吃过纯天然茶籽油的人都知道,纯天然茶籽油的味道微微苦涩,但是入口之后,那鲜美之味即使主菜只是寡淡清汤,也能使之变得十分美味。 这就是纯天然茶籽油的难能可贵之处。 但是放眼如今的市场,真真正正的茶籽油几乎找不到。 一般农民自家产出些许茶籽油,都会留着自家食用,极少有人拿去贩卖。 茶籽油的产量很低,十斤茶籽未必能榨出一斤油。 而十斤茶籽绝不是说刚刚从树上摘回来的十斤大茶籽,而是摘回来之后,将大茶籽晒爆裂,然后抠出里面的小茶籽,并且继续暴晒若干天,方能拿去榨油。 这十斤小茶籽又需要多少斤大茶籽才能晒出来呢? 因此可以想见,如果大面积种植,且不添加其他东西进去,但价格却只卖几十块钱一斤,那根本就划不来。 所以,程虎是真没吃过茶籽油。 作为一名吃货,面对这样一种神奇之物,如果不加以开发利用,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的恩赐? 况且,程虎心里想着,等自己把茶子树跟茶叶救活之后,这两者肯定会在这个季节不断的冒出新嫩的叶子。 又嫩又新鲜的叶子是一些小虫子的最爱。而小虫子又是一些小动物的最爱,而小动物又是一些食肉动物的最爱。 如此循环,倒也算是间接的帮助了山林里的部分动物。 程虎当然想一下子就把这偌大的山林全都给复苏了,但实力不允许啊。 他现在体内存留的力量,顶多就是把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基本复苏这样。三十来个袁大头听上去好像很多了,但它们储存的能量并不多。 所以,当程虎复苏了五彩金樱子,复苏了风车茉莉,还造了一片橘子林,又复苏了芭蕉林之后,他已经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发沉重。 在没有复苏这些东西之前,他感觉自己身轻如燕,但是在短时间内输出这么多力量,复苏了这么多东西,他的身体一下子就从身轻如燕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 就是比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状态。 程虎计划了一下,等复苏好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就想个办法弄些古币回来吃一吃。 茶子树跟茶叶树的复苏相比起芭蕉林来说,工作量要更大一些。 芭蕉树虽然高大,但是数量少。而这些茶子树跟茶叶树虽然矮小,但是数量庞大。在这一片茶林里,至少有近千棵茶树。 要把这些茶树全部复苏显然不现实,程虎只能尽力而为,能复苏多少,就复苏多少吧。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终于累得沉沉昏睡过去。而茶林才复苏了三分之一的面积。他已经精疲力尽,神识涣散。 ...... “爸爸,爸爸,芭蕉林绿了!” “芭蕉林绿了!” 小猴子三兄弟在山野里欢快的奔跑,一边朝它们的老爸奔去,一边兴奋的大叫。 “芭蕉林,芭蕉林绿了。” “芭蕉又黄又大。” “那些芭蕉树都会冒水了。” 三只小猴子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把周围的许多猴子全都吸引了过来。 一只体型壮硕的成年雄性猴子从枯黄的树上轻轻跃下,直接站立在三只小猴子前面。 三只小猴子刹不住车,直接撞入大猴子的怀里。 胖胖的小猴子一脸兴奋的看着大猴子,叫道:“爸爸,那些芭蕉好大好大,像这么大。” 它夸张的张开手臂,示意爸爸看自己的手势。为了显得那些芭蕉真的很大,它把自己手臂几乎要弯到后背上去。 大猴子摸了摸小胖猴的脑袋,呵呵笑道:“哪有这么大的芭蕉?难道芭蕉还成精了?” “爸爸,你别听它胡说。”毛色最纯金的小猴子说道,“那些芭蕉一夜之间全都变绿了。而且还挂满了黄灿灿的芭蕉。那些芭蕉可大了,比咱们以前吃过的任何一个芭蕉都大。” 老大的话让猴子爸爸的笑容逐渐沉稳。 它知道孩子们不会说谎的,只是刚刚老三的说辞实在是太夸张了,以至于它没有认真思考。 现在老大的话让它忽然意识到,孩子们口中的事情究竟有多么值得兴奋。 死了二十多年的芭蕉林绿了! 单章告白 昨天下午两点开始,迎来了这本书的第一个试水推俗称‘死亡分类’的热门分类推荐。m.x23us.com 效果不理想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而且,这将会是这本书的唯一一个推荐。等到这周周日下午两点换下来之后,就将要进入没有出头之日的裸奔之路。 想着这些,心很累。 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前传,我的上一本书,也整本书写完了,就分到死亡分类的推荐。 这本书依然重蹈覆辙,对于每天干完农活之后,依然要挤出时间熬夜码字的我来说,打击真的很大。 我已经开始强烈怀疑自己。我问了自己好多遍,坚持有什么意义? 也有很多人劝我切书,我也一次次动摇了。 因为现在正是春来万物复苏之际,家里的农活会逐渐增多。 种花生,种玉米。采茶叶,给茶叶施肥,种植水稻,地瓜,芋头等等一系列农活将要持续到秋天收获之后。 虽然这些农活只是占用了白天时间,可是一天劳作之后,真的是四肢乏力,浑身疲困。 所以,我一直在挣扎着要不要切了。要不要切了。 然后,吃着午饭,莫名的想到了自己创造出来的大黄,想到为了保护孩子自残的狐狸爸爸,想到那头残废的狼王,想到那个斯歇底里的小熊猫妈妈…… 眼眶湿了。 它们都是我创造出来的,都是我的孩子啊。 我怎么可以狠下心,抛弃它们? 山林还没有复苏,我的孩子们还过着水深火热的日子…… 于是,咬了咬牙,扔下筷子,来到电脑旁边,写下了这一段话。 是的。我扑街,就算扑街扑到非洲去,我也不会抛弃它们。 只要我还吃得起饭,抬得起我的手,我就不能放弃它们。 所以,我要坚持。 不为那六百块钱的全勤,也不为虚无的数据。 就为了让孩子们能在山林里无忧无虑的奔跑飞翔。 虽然我很扑街,但我很善良。 第38章 狡猾的人类(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兰陵笑笑生4’的打赏。x23us.com】 “老金,孩子们没说谎吧,芭蕉林怎么会变绿?” “是啊,小孩子的话可信吗?” “会不会是做梦了,以为是真的?” 旁边围观的猴子们觉得三只小猴子的话似乎可信度不怎么高的样子。 毕竟小孩子总是很难分辨梦境与现实。再说了,芭蕉林都枯黄了二十多年,怎么会突然就绿了呢? 还长了黄灿灿的芭蕉? 就算是做梦,平时它们也梦不到这么美好的梦呀。 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叫做‘老金’,它沉思了片刻,说道:“我的孩子是不会撒谎的,我想,一定是因为那个人类的缘故。” 它看了看周围的猴子,接着说道:“你们忘了咱们为什么要极力讨好他了吗?不就是因为他有可以救助一切植物的本事吗?一定是他昨晚让芭蕉林活过来了。” 说到那个人类,猴子们怀揣着复杂的心情讨论起来。 人类固然是十分可怕的恶魔,但是他们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觑的。 他们可以制造将一切烧成灰烬的火,还能制造可以远距离捕杀动物的枪支,甚至是,他们还能用精准的手法把猴子的脑壳撬开,却不会让猴子立即死去。 何其可怕的人类! 可是,它们要生存,就得依赖那个人类。据说他是程大牛的接班人,只有他才能拯救这片山林。 在很久以前,当黄金山林开始枯萎,并且走向死亡的时候,猴子们为了找到更多食物,不得不集体离开黄金山林,到外面的山脉去生存。 而事实证明,它们的决定有多么愚蠢。 在黄金山林之外的其他山林里,到处都是捕猎的陷阱以及凶神恶煞的人类。 最后为了保住小命,它们不得不返回黄金山林内。 在这里虽然没有人类的迫害,但是食物匮乏,所以猴子的数量开始急剧下降。 如果那个人类不能拯救这片山林,给动物们带来充足的食物,那么山林里的原生动物必将灭亡。 它们需要那个人类的帮助,就像一群离开水的鱼儿需要湖泊一样。没有那个人类,它们必将消亡。 “咱们都去芭蕉林看看吧。”有猴子提议道。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但也有一些猴子提出疑虑。 “会不会是那个人类的陷阱?”有一只比较胆小的猴子说道,“他让芭蕉林活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引咱们过去,好将咱们一网打尽?” “这......” 这个说法完全可以成立。用食物引诱猴子,这是人类惯有的伎俩。 还记得当初它们离开黄金山林,迁徙到外面的山林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 那是一个秋天,山林里的葡萄全都成熟了。因为大量猴子逃亡而来,山林里的野生葡萄全都被吃了个精光。 那些原本每年都会到山里采摘野生葡萄去卖的农户发现葡萄被猴子吃光了之后,十分气愤。 他们设下陷阱,打算把猴子们抓了卖,以弥补他们没有摘到野生葡萄的亏损。 猴子们第一次接触人类,虽然早就听闻人类阴险狡诈,但是对人类的伎俩并不了解。 有一天,两只没找到食物的猴子兄妹饿得前胸贴后背。它们在山林里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野果。 但是深秋已至,加上猴群数量众多,山林里确实没什么可以吃的野果了。 找来找去,它们终于发现了食物。但很奇怪的是,那些食物全都堆在地上,并且是堆在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里面。 那四四方方的东西由许多圆滚滚的黑色的长得有点像木棍的东西组成。这些木棍十分坚硬冰冷,它们的牙齿根本没法咬断这些‘木棍’。 尽管这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是坚硬且冰冷的,但是里面的水果却是极其诱人的。 里面不仅有发紫发黑的葡萄,还有金灿灿的芭蕉。那些果子堆得像座小山一样,令猴子兄妹垂涎欲滴。 但是,这些果实都应该悬挂在高高的树上,怎么会堆在这些圆木棍里面呢?真是有点儿可疑。 猴子兄妹在笼子周围转了好几圈,还抓住‘圆木棍’用力摇晃用力拉扯。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 兄妹俩终于熬不住了,一齐钻入笼子里...... 金丝猴的数量又少了两只。这个消息在猴群里迅速传开,从那之后,大家都会避开那些四四方方的笼子。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人类的计谋。笼子起不了作用了,他们还有铁夹,还有网兜,还有各种各样的手段。 最后,猴子们不得不退回到黄金山林里。 现在,芭蕉林只在一夜之间,毫无征兆的复苏过来,还长满了黄灿灿的芭蕉,这会不会又是人类的阴谋诡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 老金沉思片刻,看着双目充满渴望与饥饿的孩子们,又看了看那些老态龙钟的老猴子们,以及刚刚产完幼崽的母猴子们。 猴群现在的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有很多张嘴巴等着吃饭。 况且,它们的邻居也需要它们的帮助。 那是一只独自生活的小熊猫。它怀着小宝宝的肚子已经十分大,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不仅要提防食肉动物,还得寻找几乎找不到的食物。 这对一只怀胎的雌性小熊猫来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老金身为猴王,不仅要带领着猴群存活下去,还得慈悲为怀的照顾山林里同为食草动物的小熊猫妈妈,。 现在面对一片绿油油的芭蕉林,它的内心极其复杂! 到底是去摘那些美味可口的芭蕉,还是放弃那些黄灿灿的芭蕉? 常言道,百闻不如一见。 老金想着,与其在这里不停的猜测人类的用意,倒不如亲自去看看。 它深锁着眉头,说道:“咱们都别猜了,去芭蕉林看看。小猴子跟行动不便的老猴子,以及母猴子全部留下来看家,其他猴子跟我一起去芭蕉林。”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小猴子跟老猴子以及母猴子都不应该参与。 老金的话让几只小猴子不乐意。它们还是第一次看见那么黄那么大的芭蕉,不让它们去,这怎么行? 小猴子们虽然经常听说人类是怎样的恶毒,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识过,所以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手段。 第39章 爸爸,别往前走了(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无语2’和‘死不了’的打赏。x23us.com】 它们觉得,那个芭蕉林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危险。 “而且。”三兄弟的老大说道,“爸爸,我是三兄弟里最年长的,我的反应很快,我可以去帮你们望风,一旦发现危险的话,我可以呼叫你们。” 老金点了点头,觉得儿子的话有些在理,就答应了。 小猴子虽然年纪小,经验不足,但是在远处远远看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一旦它们这些成年猴在芭蕉林里陷入了陷阱,至少还能有给猴群通风报信的猴子。那样就不至于最后所有猴子前仆后继的落入陷阱里。 看到老爸答应让老大一起去,老二跟老三都不乐意了,吵着要一起去。 最后老金实在是被吵得不行了,只能答应让三兄弟一起去。 不过,三兄弟只能在很远的山坡上远远看着它们,绝对不能靠近芭蕉林半步。 三兄弟连忙答应。 成年的雄性猴群带着三只小猴子往芭蕉林出发。 这些金丝猴已经不同于普通的金丝猴。它们的父母在二十多年前,曾经被盗猎者抓到县城的私人动物园里豢养。 那个动物园是一个环境极其恶劣的私人动物园,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是从盗猎者手中买下的。 后来,上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意外发现了这些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生动物,便想尽办法,想要将这些野生动物就救出去。 他动用了政府的关系,但是那时候的刘大海刚刚任职金钟县的县高官一职没有多久,根基不稳,根本不能撼动金钟县的狼群。所以刘大海管不了这事。 刘大海帮不了忙,程大牛又动用舆论的力量,让二十多年前一位红及大江南北的女明星曝光了这个私人动物园的恶行。 一开始有点效果,上面派人下来立案调查了。但是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没办法了,政府不管,舆论也不行,程大牛只能用自己的办法救助那些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野生动物。 他用自己的力量强化可以强筋壮骨的草药,强化可以健脑的野核桃,再把这些东西做成面包肉丸之类的喂给动物们吃。 动物们吃下这些东西之后,身体立马变得无比强壮,智商也节节攀高。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可以说话的原因。那是因为它们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特别是这些金丝猴,本身就是智商颇高的猴类,食用了那些神奇的食物之后,更是智商爆表。 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可以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存活至今的原因。 目前环境山林里存活下来的大部分动物都是那些超自然动物的后代。 金丝猴猴群很快来到芭蕉林旁边。 原本有几只猴子是不相信芭蕉林复苏的,直到事实呈现在眼前,它们才不得不相信。 “哇,绿色的芭蕉树。” “终于又看见绿色的芭蕉树了。” “还有金黄色的芭蕉。” “哈哈,那些芭蕉真的好大个。” 尽管大家都是成年的金丝猴,但是说句实在话,它们只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绿色的芭蕉树。 金丝猴的寿命一般都在16至18岁,而它们身为超自然的金丝猴,寿命自然要比普通金丝猴要长一些。 可就算是这样,它们目前也都只有十多岁,依然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黄金山林还没有衰败的模样。 因此,绿色的芭蕉树,只有在黄金山林的中心地见过。那儿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地方。 只是那地方被大型食肉动物把持着,它们很少靠近。 现在再次看见碧绿色的芭蕉树,猴子们高兴得欢呼雀跃,几乎忘记了人类的陷阱。 看呐,那就是传说中的绿色的芭蕉树了。它们是那样的雄壮,又是那样的可爱。它们冒出的清新香气是如此的诱人。 在炎炎烈日之下,周围所有植物都干燥的卷着枯黄的叶子,知了也有一声没一声的叫着,显得十分疲倦。 只有芭蕉林里的芭蕉树伸出一片片肥大的绿叶,像一把把蒲扇,遮挡灼热的阳光;层层翠绿的叶子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焕发出阵阵清香。 清凉和馨香随着微风铺面吹来,让猴子们更是喜悦不已。 “别高兴得太早了。”老金提醒道,“咱们还不知道那个人类的用意是什么。” 一句话将所有猴子从幸福的憧憬里拉回到冰冷的现实面前。 “对。”原本欢欣鼓舞的猴群立马变得战战兢兢地。 “谁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可是,就算是陷阱,我也愿意去拼一下。” “没错,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新鲜的芭蕉。” 猴子们你推我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就只待猴王一声令下,它们便要像离弦的箭一般冲进去。 “大家冷静一下。”老金叫道,“你们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先去前面探路,如果有危险,大家立马后退,千万不要靠上来。没有危险的话,我就会示意大家过去。” 身为猴王,不仅仅是要带领猴群生存下去,更是要在任何危险面前挺身而出。 三只小猴子站在与芭蕉林隔了一条小溪涧的大石头上面。 又大又圆的石头立在梯田的田埂上,就像一个静立的巨人。它的肩头上站着三只小小的焦躁不安的猴子。 小猴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独身走入芭蕉林里的时候,小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 它们没了妈妈,要是再没有爸爸的话...... 最小的也是最胖的小猴子哇的一声哭起来,声嘶力竭的朝对面的芭蕉林喊道:“爸爸!爸爸!你不要进去。我不吃芭蕉了,我以后再也不吃芭蕉了。” “爸爸!”它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害怕。 老黑叔叔的话不断的在它耳边响起:“人类阴险狡诈,他们拥有许多咱们动物永远也想不到的阴谋诡计。” 不! 小胖猴对着空气大声喊道:“爸爸,你快停下,别往前走了。” 它往前扑去,像一个圆滚滚的皮球,连滚带爬的从大石头上摔到下面的梯田里。 老大老二原本还觉得弟弟的声音有些聒噪,直到看见它居然疯了似的跑向对面的芭蕉林,才赶紧追着弟弟而去。 【写书写到头冒烟,遥看就要下推荐。飞流直下三千泪,给我投票行不行。】 第40章 爸爸,你有三个儿子(求收藏,求推荐) “爸爸说了,咱们不能靠近芭蕉林。m.x23us.com”两位哥哥在弟弟即将跨过干涸的溪涧之前,成功的抓住了弟弟的尾巴跟身子。 两只猴子死死按着弟弟。 老大教训道:“你忘了爸爸怎么说的吗?咱们的工作是望风。” 就算心里跟弟弟一样害怕失去爸爸,但是身为长子的小金永远记得自己的任务。它聪明机警,就跟它的爸爸一样。 老二是三兄弟里最强壮的。它一只手就可以拖着弟弟的尾巴往回走。 一边走,还不忘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哭个不停闹个不停的弟弟的脑瓜子。 在某种情况之下,口头教育未必有用,但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武力教育绝对有用。 接连吃了几掌的小胖猴终于不再哭闹,乖乖的跟着两位哥哥安安静静的,提心吊胆的站在大石头上,任由微风凌乱它们金色的毛发,任由烈日蒸发它们身上的汗水。 老金成功的走到芭蕉树下。 一路走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陷阱。 “好了,大家都进来吧。” 它朝芭蕉林外的其他成年猴子发出呼唤。 猴子们原本也是十分提心吊胆,但见猴王安然无恙的站在芭蕉树下,朝它们发出了呼唤,便一个个朝芭蕉林发起进攻。 看到猴群全都扑到芭蕉林里,三只小猴子总算放心了。这就说明,芭蕉林里没有陷阱,爸爸也不会遇到危险。 但是,它们依然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它们必须全神贯注的观察周围的环境,一旦发现任何不妥,就要立即朝芭蕉林里的猴群发出警告。 好在,一切都十分顺利。 等猴群把成熟的芭蕉摘下来后,依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老金带着猴群跟三只小猴子满载而归。 回到聚集地的时候,小猴子、母猴子以及老猴子们都还等在原地。看得出来,大家都很担心去摘芭蕉的猴群。 直到看见猴群们扛着大串大串的芭蕉带着三只小猴子归来,所有的猴子们这才松了一口气,跟着雀跃起来。 大家把芭蕉堆在一处,围着新鲜漂亮的芭蕉转圈跳舞。 这是它们独有的庆功方式。庆功之后,就到了精神振奋的分食物环节了。 老金的小儿子看着金灿灿的芭蕉,心里想着:“这些芭蕉是我们发现的,说不定我们可以多分一点。” 如果它能分到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要偷偷藏一个,等到小熊猫妈妈要生小宝宝的时候,再拿给小熊猫妈妈吃。 猴子爷爷奶奶们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是妈妈。它想,等小熊猫妈妈生宝宝的时候,一定会很需要吃的东西。 如果它有两个芭蕉的话,它一定会偷偷给小熊猫妈妈留一个的。它可以用它最漂亮的毛茸茸的尾巴发誓。只要老天爷让它得到两个芭蕉,它一定会这么做。 “由于芭蕉数量有限,咱们只能按需分配了。”老金说道。 猴子们没有任何异议。 “先把芭蕉分给年老的,以及待产的或者是刚刚生产完小猴子的母猴子。大家有意见吗?” 一众猴子没有发出任何表示有意见的声音。 小胖猴也没有意见。它想,第二轮分配,肯定可以分到它手上。 芭蕉一个个被分了出去。每一个年迈的老猴子都得到了又大又黄,滋滋冒着甜香味的芭蕉。 每一个刚刚生产完小猴子,以及即将要生产小猴子的母猴也分到了芭蕉。 这一轮分配下来,芭蕉已经没了大半。 小胖猴看着地上仅剩的一半芭蕉,心想,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待会儿就轮到我了。就算我分不到两个,能分一个也是可以的。我还没有吃过不是黑色的芭蕉呢。 “剩下的芭蕉,由今天有份去芭蕉林摘芭蕉的成年公猴平均分配,大家有意见吗?”老金问道。 所有猴子都没有意见。 小胖猴的眼睛亮了。爸爸是猴王,他一定可以分到很多。此刻的小胖猴还不了解什么叫‘平均分配’。它只觉得,它的猴王爸爸一定可以拿到很多芭蕉。 直到它看见猴王爸爸手里只有两个芭蕉的时候,它的眼睛这才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所有成年公猴手里都拿着三个芭蕉,为什么爸爸手里只有两个? 可是,爸爸,你有三个儿子啊! 小胖猴的内心快要崩溃了。 这下子,它很有可能只能分到一小半截芭蕉。虽说现在的芭蕉已经比以前的芭蕉大了很多,可是,如果一个芭蕉要分成两截的话,根本就不够它这个小胖子塞牙缝! 我想自己吃一个。小胖猴的心里不停的祈祷着。 它还那么小,是三兄弟里年纪最小的。它还不需要太懂事,也不需要明白太多道理。它只是想要吃一个芭蕉而已。 猴群散去。老金手里握着两个芭蕉,陷入了思索。 过了一会儿,它抬起头看,递了一个芭蕉给大儿子,说道:“老大,你带着弟弟们,把这个芭蕉给小熊猫妈妈送去。” 哦,不!这下子我连半截芭蕉都分不到了。我要跟我的两个哥哥还有爸爸一起分食一个芭蕉!小胖猴很沮丧。 老大接过芭蕉,点了点头。 老金把手里仅剩下的一个芭蕉递给老二,说道:“给小熊猫妈妈送完芭蕉之后,你们再给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把这个芭蕉给他送去。” “爸爸!”小胖猴怪叫道,“那我们不就没有芭蕉吃了吗?” 它的眼眶里打转着泪水,委屈到了极点。 老金走到小儿子面前,轻轻抚摸着小儿子的脑袋,温柔的说道: “老三,咱们不吃芭蕉也没关系,我们还可以吃树叶,吃其他东西。” 它看向远处的树林,接着说道:“可是,小熊猫妈妈很快就要生小宝宝了,如果它吃不饱肚子的话,就会没有力气生宝宝。爸爸答应你,下次,如果咱们还能找到芭蕉的话,我一定给你留一个。” “那我们分了一个给小熊猫妈妈,还剩下一个芭蕉啊。我们可不可以不要给那个可怕的人类。”小胖子的数学还是很好的。它知道它们其实可以留下一个芭蕉。 第41章 金灿灿的果子(求收藏,求推荐) “当然不可以。m.x23us.com”老金说道,“我们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那个人类。他是咱们的希望。只有跟他处理好关系,咱们才能跟他和平共处,他才能继续住在村子里。这样,我们以后才能有更多的新鲜的芭蕉吃。” 老金已经稍稍对那个人类有了一点改观。 既然他没有在芭蕉林里设下陷阱,那么也许那个人类并不是那么坏。 可它不知道,对于它们来说,这么大个这么新鲜的芭蕉可能是无上至宝,但对于那个人类来说,却什么也不是。 小胖猴虽然十分想吃芭蕉,可是爸爸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它不能再用泪水祈求爸爸给它一个芭蕉。 最后,它乖乖跟着两位哥哥一起去给小熊猫妈妈送芭蕉。 小熊猫妈妈十分胆小,它之前受过很严重的伤。它原本有一个丈夫,但是它的丈夫为了帮助它从食肉动物的爪子下逃脱而死掉了。 现在它悬着大肚子孤独的住在一个树洞里面。那一次生死离别让它变得更加胆小。现在只能依靠动物们的帮助活下去。 它不怎么离开树洞,也不爱跟其他动物说话。 动物们通常都是把食物放在它的洞门口,通知一声,便悄然离去。 谁也不想过多的打扰一只伤心的准妈妈。 三只小猴子把一个又大又圆,色泽明亮的金黄色芭蕉放在树洞门口。 它们只是轻轻的扣了扣树干,然后就转身离开。 之后,三只小猴子又找了一些发干的野果连同那个饱满的大芭蕉一起给人类送去。 一边走,小胖猴的口水就一边流。 它盯着哥哥手里的芭蕉,好几次都快把舌头舔到芭蕉皮上了。可是二哥眼疾手快,没等它黏糊糊的口水滴下,就一个敏捷的转身,避开了小胖猴的舌头。 “你再这样,信不信我揍你。”老二举起一只手,威胁道。 小胖猴委屈的看了看那只扬起来的拳头,只好乖乖的把已经流到嘴角的口水吸回去。 但是,这并不能完全消灭它内心的渴望。 等三兄弟快走到村庄的时候,小胖猴趁着哥哥不注意,一把夺过哥哥手里的大芭蕉。 哇,我真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猴子了。小胖猴抓着比自己的脖子还粗的芭蕉,心里美滋滋的想到。它张开小嘴巴,打算将整个芭蕉连着皮一起塞到嘴巴里。 可是,芭蕉比它的脖子还粗,又怎么能塞入嘴巴里? 就在它锋利的牙齿即将磕破芭蕉皮的时候,两位哥哥的拳头立马像雨点般落下。 老大一把将芭蕉从弟弟手里抢回来,狠狠的教育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爸爸说了,如果没有那个人类,这片山林就不能继续待下去了。如果咱们离开这片山林,就一定会成为猎人的猎物。你知道不知道?” 在二哥哥的拳头之下,小胖猴知道了。 三只小猴子继续往村子里走。 虽然小胖猴的内心极其不情愿,但是不得不屈服啊。因为它打不过哥哥们。 三兄弟终于来到了那座房子的旁边。 但是,它们并没有立即跑到院子里面,而是看着院门口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林,完全挪不开眼睛了。 这果子长得像极了山里一种酸得不能再酸的果子。 那果子虽然很酸,但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对于它们猴族来说,也算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美味。 虽然那些果子已经十分干燥,但仍然可以吃到肚子里。 “那是什么?是山里的野果吗?”小胖猴双目发光的盯着橘子林问道。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没想到自己失去了一个芭蕉,现在却要得到一整片果林。小胖猴欣喜不已,没等两位哥哥发出任何警告,它就疯了似的一头扎入果林里。 “糟糕,小心陷阱。”两位哥哥反应过来的时候,小胖猴已经爬到果树上。 它现在是想明白了,想吃东西,就得快准狠,不能犹豫,不然的话,到了嘴边的果子也能飞走。 它又长又细的手臂,一手抓这树枝,一手飞快的略过一个橘子。 眨眼间,那果子就被它送到嘴里。 牙齿刚刚碰到果皮的时候有点辣,但是当牙齿击破果皮,陷到果肉里,就会变得跟甜很甜。 真好吃! “好好吃,你们快来呀,还愣着干什么?”说着,小胖猴又摘了一个果子。 这次它变聪明了,直接坐在树杈上,用双手剥开辣味的果皮。果皮被剥开之后,就是软软的,看上去超多汁的果肉。 哇,老天爷对我太好了。小胖猴一边吃着甜到足以让它忘记自己没有分到芭蕉的忧愁的果子,一边感谢老天爷的恩赐。 它自己吃得很欢快,还不忘想着小熊猫妈妈以及猴群里的小伙伴。 它想,自己要怎样才能带一些回去给它们呢? 这个问题好复杂,还是先把肚子塞满再想吧。 老大老二看到弟弟居然敢在人类的果林里做出这种事,急得不得了。 见多识广的老黑叔叔说过,人类一旦发现动物破坏自己种植的庄稼或者其他食物之后,就会用十分血腥的手段对付动物。 他们会下毒,会射击,还会用凶猛的猎狗追击动物。 这是它们这三只幼小的小猴子根本没法承受的苦难啊。 为什么要带这样一只完全没有自控能力的沙比弟弟出来?两位哥哥的心中充满了懊悔。 它们也钻到果林里,极力追赶小胖猴,想把它从果树上拽下来。 可是这老三皮得很,一边往嘴里塞果子,还一边不停的用果子砸两位哥哥。 直到它的肚子吃得鼓鼓的,再也没有力气逃跑了,它才从树枝上滚下来,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一脸幸福的抚摸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 它实在是吃得太多了,跑不动了,甚至连走路都走不了了。 但是,这种吃撑的感觉实在是太幸福了。 两位哥哥看着遍地的果子,急得不行,一边喳喳喳的教育弟弟,一边还得跟自己的心魔做斗争。 我不能吃这些果子,我绝对不能吃这些果子。这些是人类的食物,我不能动它们。 “你干什么?”老大转身发现,老二居然捡起了一个果子,登时怒目圆瞪。 老二嘿嘿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是这个果子自己从树上掉到我手里的,你信不信?” “快放下,那是人类的食物。我们不能这么做。”老大气急败坏的叫道,“如果我们得罪了人类,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嗯? 第42章 快到本王怀里来(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qq阅读里的‘死不了’小哥哥再次打赏。x23us.com】 一股甜滋滋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老大感觉嘴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是小胖猴往它嘴里塞入了一个剥开皮的橘子。 “好、好甜。”老大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刺啦啦不断往上冒着口水。它吧唧吧唧咬着果子叫道,“我从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 看见哥哥在吃果子,老二赶紧把手里的果子塞进嘴里。 一开始有点辣,然后就会变得无比的甜蜜。 程虎一早起来,先是把鸡舍的鸡粪扫起来堆到鸡粪池里,然后又用昨晚的洗澡水把橘子林里的橘子树浇灌了一遍。 浇灌好橘子树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了身衣服,本打算开车去镇上的,结果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的声音。 他立马就想到了那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铁门旁边,露出半个脑袋,看向橘子林。 发现三只小猴子在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之后,觉得分外好笑。昨天它们见到他还一副见了鬼的模样,现在居然敢大摇大摆的偷吃他的橘子。 程虎原本想跑出跟它们打个招呼的,但是一想到昨天早上的情景,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现在出去的话,三只小猴子肯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如此一来,它们就不能继续肆无忌惮的偷吃橘子了。 而程虎创造橘子林的本意就是想要给山林里的小动物带来食物。所以,打断小猴子们进食,这与程虎的初衷背道而驰。 因此,他只能继续像个小偷似的躲在围墙后面,偷偷瞄着三只小猴子在橘子林里欢快的打滚。 三只小猴子终于吃够了,已经十分满足。它们肚子的形状这下总算是统一了,都成了圆鼓鼓的。 老大捡起地上的已经被烈日晒得暖洋洋的芭蕉和其他干燥的野果,说道: “咱们赶紧给那个人类送礼物吧,送完礼物就回去。不然的话,要是让那个人类发现咱们糟蹋了他的果林,他肯定会把咱们吊起来打。” 填饱肚子之后的小猴子们思路逐渐回转,不再想着美味,也不再想着要怎样才能吃得更多。它们开始担心人类会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它们。 小胖猴说道:“对,咱们赶紧回去吧。” 老二依依不舍的看着橘子林说道:“要是咱们家周围就有这样一片绿油油金灿灿的果林,那该多好啊。” 这样一来,它们就不必担心在外出觅食的时候会遇到大型食肉动物,也不必担心老鹰会把它们叼走。 “别胡思乱想了。”老大提醒道,“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人类送礼物,要一直送到他愿意留下来,并且愿意与咱们猴族和平共处为止。” 这是金丝猴群的计划。 它们计划要通过人类最喜欢的交际方式‘送礼’来表达它们最大的敬意。只要这个人类接受了它们的礼物,那就一定会留下来。 这是那个见多识广的老黑大叔说的。它说人类当中流传这这么一句话: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 这个人类要是收了它们的礼物,自然而然就会跟它们和平共处。 三只小猴子重整旗鼓,理了理身上水果残渣,带着它们的礼物,小心翼翼的往院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刚刚走入院子,便觉察到身后有一股凉意。 确切的说,周围到处都是凉意。 原本按照正常计划的话,它们应该在老虎回到院子之前就把礼物送来。但是因为今天遇到了新鲜芭蕉的缘故,拖了很长的时间才把礼物送来。 此刻太阳已经高高挂在正空之上,温暖的光华直直的洒满大地。但这依然阻挡不了空气中的凉意朝三只小猴子袭来。 小胖猴看着前方不远处打着鼻鼾的老虎,嗫嚅道:“哥哥,我怕。” 老大老二鄙夷的看向弟弟。刚刚偷吃东西的时候,胆子不是挺肥的么,这么快就怂了? “怕什么?”老二说道,“它又不会上树?如果它醒了,你直接跳到树上去不就行了吗?”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材,又看了看没有树的院子,头大了。 先不说这院子里没有树,就算这院子里有树,按照我这体型,也没法在老虎扑来之前,瞬间跳到树上去啊。 鬼知道它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活下来的。 “你们好啊。”程虎站在三只小猴子身后,十分友善的招呼道。 三只小猴子听着这个陌生的声音,浑身一僵,背脊越发凉飕飕的。但是沸腾的血液又瞬间从心脏迸发出来,直冲脑门。 它们几乎能感觉到自己的脑瓜子瞬间胀大了许多一样。 “啊!”三只小猴子回头看见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那个人类之后,瞬间怪叫起来。 如果不是肚子里装了太多水果的话,估计以它们猴族正常的弹跳能力,它们应该能跳得很高才对。 但是,刚刚吃的水果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小胖猴。它吃的果子数量是两个哥哥所吃下的果子数量的总和。因此它只能像一尊石像似的僵硬在原地。 可它浑身僵硬的同时,膀胱却在不断的扩张。 橘子含有大量的水分,它一下子吃了那么多,就跟一下子喝了一桶水没差别。所以在受惊的情况下,尿裤子的可能性极其大。 老大老二已经连滚带爬的往院子中间跑了一段路。但余光瞥见老三没跟上来,就只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站在原地尿失禁的弟弟。 真是没出息,金丝猴的脸都要给它丢光了。 程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看见胖墩墩的小猴子当着自己的面尿了一地,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很大,把原本在酣睡的大黄从睡梦中惊醒。 大黄警惕的睁开眼睛,陡然发现院子里居然有三只美味的小猴子。它立马就从地上爬起来,双目不断迸发出饥饿的眼神。 “快到本大王这里来,小家伙。”大黄一边慢悠悠的朝院子中间的两只猴子走近,一边说道,“在森林里你们会爬树,这儿可没树。” 【绝望,刚刚破五百个收藏。小伙伴们如果有读者群,有书单,记得分享一下这本可怜巴巴的小众文啊。感激不尽呐。】 第43章 跟老虎对峙(求收藏,求推荐) 它瞥了一眼守在铁门门口的程虎,接着说道:“你最好把门口守好了,千万别让它们给跑了。x23us.com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吃你养的那些鸡了。” 程虎无奈的笑道:“大黄,我不会帮你拦住它们的。” 这话不仅让大黄不解,还让三只小猴子觉得奇怪。这个人类跟这头老虎不是住在一起吗?它们不是一伙的吗?为什么他又会说这种话? “为什么?”大黄一步一步逼近猴子,问道,“难道你打算让我改吃素?”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你要吃什么,这是你的自由。但是,现在这三只小猴子是给我送礼物来的,你不能在我的院子里对它们下手。在山林里,你如果能抓到它们的话,我绝对不会阻止你。但是,在这里不行。” “程大牛就不会像你这样。”大黄说道,“如果换作是他的话,他一定会站在我这边。” 小猴子们似乎觉察到此刻要想活命的话,就只能向这个奇怪的人类发起求救。 他的话虽然听起来很奇怪,但是很显然是在帮助它们。小猴子总是天真善良又聪明的。 程虎摇了摇脑袋,说道:“大黄,你记住,我大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我程虎在这里。我说了,你不能在小猴子来给我送礼的时候吃它们,你就不能这么做!” 大黄顿住了脚步,双目盯着程虎,低吼道:“你这是要破坏山林的自然法则?弱肉强食,难道你不懂?” 程虎皱眉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破坏弱肉强食的法则。离开了村子,你要怎么对付它们,那是你的事。但在这儿,你不能对它们下手。” 这儿的地形过于空旷,既没有树木的遮掩,也没有天然土丘鸿沟的庇护。如果大黄要在这里对小猴子发起进攻的话,小猴子绝对难逃一死。 小猴子是为了给他送东西才来这里的。所以,程虎绝对不允许大黄在这里守株待兔的捕猎小猴子们。 离开村子之后,小猴子的命运会怎样他或许管不了,但在这里,他还是可以管一管的。 不然的话,大黄守在这个院子里,而自己又放任它不管的话,以后山林里的小动物谁还敢靠近? 老大老二已经退回到弟弟身边。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说话有力的人类,忽然就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 他在命令那只老虎,不许它伤害它们。 虽然只是不允许老虎在这里伤害它们。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它们一旦回到山林里,那些笨拙的大型食肉动物就不是它们的对手了。 它们可以爬到高高的树上,也可以攀上陡峭的岩壁。这是那些大只的食肉动物做不到的。 小胖猴小声的对两个哥哥说道:“我们是不是得救了?” “别说话。”两个哥哥一齐捂住了小胖猴的嘴巴。 现在正是那个人类跟老虎对峙的紧张时刻。他们的眼神彼此碰撞,一副谁也不愿意退步的样子。 忽然,老虎发出了一连串笑声。 “呵呵呵,看到你这副模样,倒是真有几分像程大牛。他也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看到我被前一任虎王打得奄奄一息差点就死掉了,他都没有出手相助。很好,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它的眼神不再锋利,原本呲着的牙齿也收了起来。 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原本还以为自己要跟大黄打一架的,没想到大黄只是在试探自己而已。 他松了一口气,笑道:“大黄,你这么说就是答应不会吃它们对吗?” 大黄摇着脑袋说道:“不,我只是答应你,不会在村子里吃它们。如果我在山林里遇到它们,我们依然是老虎跟猴子,不是朋友。老虎吃猴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程虎耸了一下肩膀:“山林里的动物如何的弱肉强食,如何的生存,我管不了。但很高兴你能答应我,不会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 “如果我要在村子里对其他动物下手,你觉得你养的那些鸡还能这么安稳的过日子吗?” 鸡群恰逢在此时咯咯咯叫了起来,仿佛是在抗议大黄的话。它们定是没有忘记那天大黄捕捉它们那只无辜小伙伴的情景。 程虎笑道:“好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说道做到。” 他看着三只愣在原地的小猴子说道:“小猴子们,现在你们不用害怕了。大黄已经保证它不会在村子里欺负你们。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 “橘子?”三只小猴子心想,那会是什么样的美味呢? “橘子!”程虎指着铁门对面隔了一条水泥道的橘子林说道,“就是你们刚刚吃了很多的果子。” “橘子。”三只小猴子恍然大悟。原来那多汁饱满的果子叫橘子。 橘子,橘子,跟猴子听起来是差不多的名字,一听就是专门为了它们猴子一族而存在的水果。难怪刚刚吃起来的时候是如此的美味,如此的亲切。 但是,豹子却依然是它们的敌人。虽然这些家伙也有一个‘子’,可它们爬树的本领却比老虎厉害多了。 喂喂喂,重点是,此刻小猴子们已经忘记了人类是多么可怕的动物啊! 它们看着眼前的这个人类,觉得他不像是那种会把猴子的脑壳砸开,然后把猴子的脑浆挖出来吃的恶魔! 他不像,他一点儿也不像。 不,他就是恶魔!鸡群咯咯咯的抗议。 他刚刚跟老虎对峙胶着的时候,就像是一个英勇的战士。特别是他的那句‘以后你们如果还想来吃橘子的话,可以放心大胆的来’,简直就是上帝一般的存在啊。 小猴子们的心里已经不再害怕这个人类。 小胖也忘了自己刚刚被吓尿的事情,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天真的问道:“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橘子了。还不用担心老虎会吃我。” 真是一个好计划。小胖猴心想,这个世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像我这么聪明的猴子了。 “当然可以。”程虎倒是不介意,反正一只小猴子又不能把他吃穷。 第44章 交个朋友吧(求收藏,求推荐) “不行。m.x23us.com”老大将小胖猴的幻想打断,“爸爸还等着咱们回去呢。明天早上,咱们还得给小熊猫妈妈送食物。” 它使劲拍了一巴掌弟弟的脑瓜子之后,又看向程虎:“我可以带点橘子回去吗?我们有一个邻居,是一只小熊猫妈妈。它的肚子里还有一只小熊猫宝宝。它住在树洞里面,没有吃的。我可以帮它带点橘子回去吗?” 程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忽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他蹲下身子,让自己的视线跟小猴子的视线在一个水平面上,并且温柔的看着三只小猴子:“当然可以,你们能拿多少,就拿多少。” 他瞥了一眼大黄,小声的说道:“而且,我还会帮你们把那头大老虎关起来,等到晚上的时候,才把它放出去。” “真的吗?”三只小猴子兴奋的叫道。 “那我们一定要带很多很多的橘子回去。” “而且,我们明天早上还来。” “没问题。”程虎笑道,“你们吃了我的橘子,那咱们算不算朋友?如果是朋友的话,咱们是不是得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 朋友? 跟一个人类交朋友吗?这对小猴子来说,算得上是一件难事。毕竟在今天之前,它们对人类的认知都是十分可怖的。 但是,现在却有一个人类要跟它们交朋友。到底是拒绝还是拒绝呢? “我叫小胖。”小胖猴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就脱口道,“这是我的两位哥哥。大哥哥的毛色是整个猴族里最金黄色的,所以它叫小金。二哥哥是我们三兄弟里最壮实,力气也是最大的,所以它叫小壮。” 毫无心机的小胖已经一边介绍着自己跟哥哥们的,一边屁颠屁颠跑到程虎跟前。 小金跟小壮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等它们想要阻止小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小胖已经站在程虎旁边,像极了傻子! “你们的名字起得真是简单又随意啊。”程虎笑道,“我叫程虎,老虎的虎。但是你们放心,我跟老虎不是一伙的。我不吃猴子。” “那你吃小熊猫吗?”小胖问道。 “当然不吃。”程虎解释道,“你们放心吧,山林里的小动物我都不会吃。我只会吃我们人类自己养来吃的动物。比如鸡鸭鱼鹅,牛羊猪之类的。” “哦~”小胖长长的哦了一句,就好像它认识程虎说的这些动物一样。 黄金山林里并没有鸡鸭鱼鹅,也没有牛羊猪。不过,听到程虎说他不吃山林里的动物,小胖就放心了。 这样一来,它们还是可以跟这个人类交朋友的。 “我们该回去了。”小金上前抓住小胖的尾巴,看着程虎说道,“谢谢你的橘子。” “也谢谢你们的芭蕉。”程虎看着掉在地上,被小胖滋了一身猴尿的大芭蕉说道,“那个,以后你们不用给我送水果来了。”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并不是很懂程虎的话。 人类不是很喜欢别人给他们送礼物吗? 程虎道:“水果留着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刚刚不是已经见识过我的橘子林了吗?我自己种了一片橘子林,已经有吃不完的水果。所以,你们没必要再给我送水果来了。” “那你会离开吗?” 尽管程虎蹲在地上,但仍旧比三只小猴子高出很多。 小胖仰着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们不给你送礼物的话,你会离开这里吗?” 程虎皱着眉头,有些不能理解小胖说的话。 难道说,它们连续三天给自己送‘礼物’来,就是为了让他留下来? 哈,真是一群傻猴子。 程虎伸出一只手,想摸摸小胖的脑袋,谁知小金往后使劲一拉,愣是把小胖甩到了身后。 程虎收回自己伸出去的手掌,笑道:“我当然不会离开这里。我不仅不会离开这里,以后我还会帮你们把整片山林变成绿色。让你们有吃不完的野果。” 三只小猴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如果这里是山林的话,它们一定会高兴得跳到树上,蹦来蹦去。 一个庞大的种族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很多的食物,同时也需要很多的伙伴。 “这么说,你不仅不会吃我们,还会帮我们创造很多食物对吗?”小胖站在哥哥的身后问道。 小金觉得弟弟的智商真是有待提高。别人都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它还要不停的问。真是烦躁! 现在小金只想快点带些橘子回去给大伙尝一尝。 而且,它也不是很确定这个人类是否真能让那头看上去很凶猛的老虎乖乖听话。 总之,小金觉得此地不宜久留。还是尽快离开比较好。可它的这个傻弟弟似乎永远都有问不完的问题一样。 “当然了。我向你们保证。”程虎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么......” “好了!”小胖原本还想继续问问题的,但小金一下子就打断了它的话,“我们该回去了,不然爸爸该着急了。” 毕竟现在爸爸它们还不知道这个人类不吃猴子。见它们离开这么久没有回去,猴群肯定会着急。 小胖只好停止发问,一脸憧憬的说道:“对,我们要回去了。我们明天见吧。” 明天它一定要饿着肚子来。小胖心想,今天回去之后,我什么东西也不迟,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吃更多的橘子。 “好的,明天见。”程虎还蹲在地上,目送三只小猴子走出院子。 出了院子,三只小猴子快速爬到橘子树上,摘了几个橘子,然后才逃也似的离去。 看着三只小猴子的身影消失在村子里,程虎心中颇有不舍啊。因为随着三只小猴子的离去,宽敞的院子又变得格外安静。 只有鸡群在不知疲倦的找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这下你该满意了。”大黄慢悠悠的回到坟墓前,趴下说道,“估计以后这个院子都将没有半刻安宁。” “为什么这么说?”程虎也回到了房子前。 原本他是计划要去镇上的,但是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安明镇可以留到明天再去,并不是非要今天去不可。 第45章 蘑菇炖鸡(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计划今天下午哪儿也不去了,就把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开荒。x23us.com先用割草机把荒草割掉,然后下次力量恢复之后,就可以直接在空地上造出一片果林来。 “那些猴子总是最闹腾的。”大黄吐槽道, “它们在山林里几乎没有天敌。就连我们这些老虎以及敏锐的豹子都未必能抓到它们。它们是爬树的高树,可以从一棵树上荡到另一棵树上,十分活跃。一旦你给了它们特权,它们就会把这里闹得不能安生。” 这个,程虎倒是无所谓。 反正猴子们再怎么闹腾,也就是那样子而已。顶多就是像那些橘子树一样,被折断一些树枝,被糟蹋浪费一些果实而已。 “没关系。”心里虽然觉得无所谓,但程虎嘴上还是得向大黄保证一下,“你放心好了,我到时候会好好跟它们说的,一定不会打扰你睡觉。” 大黄已经睡着了。 程虎回到房子里,换上脏衣服,背起割草机,就外面走去。 因为院子只有一个大铁门,所以他要走到院子后面西南侧的荒地的话,必须要从前面的大铁门走出去。 然后走到水泥道上,再往村口的方向走几百米,经过一条一米多宽的平板桥,再步行几百米才能到达院子后面的荒地。 这让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把院子西南侧的围墙砸开一个门。 对,确实应该这么做。 程虎一边割草,一边看着高高的院围墙,想到:以前大舅肯定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秘密才建了这么高的围墙。现在这个村子里就他一个人,这么高的围墙完全用不到。 所以,不如推开一个门好了。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把院子的面积扩张到更大。 虽然这里的荒地不是很宽,只有两三亩地的样子,但是用来种些果树也不错。 荒地的旁边还有一些废弃倒塌的泥砖瓦房,如果有挖掘机之类的还可以把这些泥砖瓦房一起给平了,然后全都种上植物。 不过,程虎只会开小车,驾照是c照。所以,这个想法似乎有点不现实啊。 因此,暂时还是先想个办法在围墙上开个门吧。开了门就好一起管理这边的地了。 虽然是割草机在工作,但是在烈日之下背着十几斤的割草机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程虎一直从中午忙活到天快黑了才把荒地上的杂草全部割掉。 回到家里的时候,太阳能灯已经齐刷刷的亮了。大黄也已经不在院子里。 程虎看了看房子墙角上的青菜,果然被鸡群吃得光秃秃的。 也难怪,整个院子里,除了围墙上带刺的五彩金樱子和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是绿色的之外,也就剩下这些青菜是绿色的。 鸡是杂食性动物,对于叶子嫩绿的青草和蔬菜也是十分喜爱的。农村人还会把一些青菜跟地瓜玉米之类的一起煮了喂鸡喂鸭。 所以说,鸡鸭都是杂食性动物。 因此鸡群一旦发现了这些新鲜脆嫩的青菜之后,就会呼朋唤友的一起对这些生长在墙角下的无辜蔬菜发起攻击。 看着光秃秃只剩下菜杆子的红背菜跟枸杞叶,程虎的心在滴血啊! 那可是我用我的超能力养大的青菜,你们居然不问自取,简直就是小偷行为! 可耻,实在是可耻!今晚吃鸡! 吃鸡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没有高科技工具的情况之下,宰杀一只鸡必先要烧一锅开水。 因为只有用开水把鸡浸泡一下,才能把鸡毛轻而易举的完整拔下来。 烤鸡程虎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就吃一道香菇炖鸡好了。 香菇是从镇上买回来的香菇干,四五十块钱一斤呢。程虎没舍得放太多,只是捡了七八朵放进高压锅里。 高压锅在煤气炉上烧了半个多小时。待程虎洗好澡洗好衣服,高压锅也已经冷却下来。 掀开盖子的那一刻,袅袅香烟腾腾升起,就像一位仙女乘着白云飘飘而上似的,那香味灌入鼻孔里,立马就勾起了一大片口水。 “今晚就吃这个了。” 程虎拍了一张照片,发到卧虎藏龙的小学群里。 “我今晚吃这个。”一个女同学发了一张海鲜大餐的照片出来。 “哇,富婆,求包养!” “好羡慕你们这些天天可以晒美食的人,不像我,现在还在加班。” 一个同学发了一张街道夜景的照片。 “你这干的什么工作?站街?拉皮条?” “滚蛋,老子在摆摊呢。” “卖什么?” “不是卖什么,而是收购古钱币。” 看到古钱币三个字,程虎感觉就像被电了一点,瞬间瞪大眼睛,赶紧放下手中的鸡汤,拿起手机,啪啪啪一顿敲字。 “收购古钱币干什么?”程虎问道。 那个叫做‘林振凯’的人回道:“这都不懂,当然是转手赚个差价呀。” “还有这操作?人家有古钱币的话,不会拿到拍卖公司卖?卖给你一个破摆摊的?傻不傻?” “就是啊,没这么傻的人吧。”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我现在摆摊的地方是一个很偏远的小镇。这种地方,能有多少人知道把古钱币拿去拍卖公司卖?” “而且这些会把古钱币拿来卖的,大多都是急需钱的。而且还有些是赌徒之类的人。输了钱,还不上,就把家里的宝贝拿来变卖,这种事情越是偏远的乡镇,就越多。” “不至于吧。” 林振凯:“怎么不至于?难道你们真以为现在的乡镇还是几百年前的乡镇?从上个世纪开始,农村就出现了两极分化。” 林振凯:“淳朴善良的人淳朴到极致,那些恶贯满盈的,也真的是恶魔一般的化身。我这些年到处游走,各种人间冷暖都见多了。” “凯哥厉害啊。这么年轻就行走江湖了。” 林振凯:“没办法呀,既不是官二代又不是富二代,只能靠自己白手起家了。” “凯哥手里还有货吗?”程虎问道。 林振凯:“怎么,小虎你也想卖点给我?” 第46章 批发铜钱(为‘黑哥1973’加更) “当然不是,我想跟你买点。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你别坑我就行,哈哈。”程虎对着手机傻笑了两声。 当然,谁也没有听到。 “哈哈,你小子别跟我开玩笑了。”林振凯似乎不相信程虎的话。 虽然大家都知道程虎家的家境还算可以,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他有收集古币的爱好啊。 难道说这小子有买家?也想赚一笔? 林振凯给程虎发来了一个私聊对话框:“你小子刚刚没说大话吧,是不是真想要?” “对啊,凯哥,你手里现在有什么钱币?” “眼下手里还差一枚乾隆通宝就凑成‘十帝钱’了,其他朝代的,暂时没有。这种小乡镇,一般也就只能收到一些清朝的钱币。” “什么是‘十帝钱’。”乾隆通宝程虎可能知道,估计就是乾隆皇帝那会儿发行的铜钱吧。 “你不是想要收藏古钱币吗?怎么会不知道‘十帝钱’?还是说,你只是想倒卖?” “你就当我是倒卖吧。”程虎绝不会跟林振凯说自己是要吃这些古钱币。 如果告诉他,估计林振凯要把他当疯子。 “可以啊,小虎,不啃老啦,给你点个赞!” “凯哥,你还没说什么是‘十帝钱’呢。” “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同治通宝、光绪通宝和宣统通宝,统称为‘十帝钱’。” “那意思就是说,你手里现在有九枚清朝的铜钱?”程虎心想,虽然这个数量不是很多,但估计也可以救救急吧。 现在他身上剩余的力量已经没有多少,如果不及时补充力量的话,估计连新鲜的蔬菜都没得吃了。 “对啊。”林振凯回到,“我手里现在只有九枚铜钱,而且品相也不是很好。我给你拍个照片。” 没一会儿,照片发过来了。是九枚整齐排列的铜钱。 程虎也不懂,但铜钱上面的字还是可以看清楚的。就跟林振凯说的一样,差一枚乾隆通宝。 “这些铜钱卖多少钱?” 面对程虎的直接问价,林振凯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点辛苦费就行了。” “那到底是多少钱嘛。” “九枚一起?还是你单独看上了哪一枚?” “九枚。”程虎毫不犹豫的回复到。 林振凯这下是着实吓了一跳。 程虎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要一下子要买九枚? 虽说这些铜钱比起那些稀有的铜钱来说不值得一提,但也要好几千块钱一个呀。 一下子买九枚,这个程虎怕是真有大买家吧。 林振凯回复道:“九枚,咱友情价,给个三万块钱就行了。” 三万而已嘛,还是很便宜的。 有着几百万存款的程虎有点小激动。原本他还以为这些铜钱每一个都价值好几万呢,没想到,九个才卖三万,值了。 三万块钱就能让他吸收不少力量,这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程虎道:“那行,咱们两个找个地方碰面吧。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我现在在云北省。” “离你最近的机场是哪一个?咱们就在机场附近碰头吧,我飞去找你。” “你真来?”林振凯显然是还不太相信程虎的话。 毕竟程虎也不是开古玩店的,像这种私人批发古钱币就跟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他还是头一遭遇到。 多数情况下,他的一些普通古玩古钱币都会转手给古玩店,如果幸运遇到百年难得一遇的精品的话,则会自己留着拿去拍卖。 因此程虎这一行为确实是吓了他一跳。但想着自己家里现在急着用钱,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就跟程虎确定好地点跟碰面的时间。 关掉手机,程虎心里多少踏实了一点。 看来,要拯救这片山林也不难嘛。只要他不断的吃进古币给自己充电,用不了多久,整片山林都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想想那时候的绿水青山,程虎就觉得无比舒畅。到时候天高任鸟飞,山高凭虎跃,数不尽的大树蓬勃生长,看不完的花儿尽情绽放。 多好啊! 这样一来,他的日子也该过得比神仙还惬意了。 等以后稳定了山林的状况,再把村子改造一下,简直不要太美好了。 做着自己的美梦,程虎甜滋滋的睡去。 早上起来,吃了饭,做完家务,程虎就一直在院子里等小猴子。 可是,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有等来昨天说今天还要来吃橘子的小猴子们。 握草,我长这么帅居然还要被三只小猴子放鸽子? 大黄翻身的时候,发现程虎还在院子里,就忍不住说道:“别等了,它们不会来了。” “为什么?” “估计是猴子们以前听了太多老黑那个臭嘴巴说的话了。” 程虎有些好奇的问道:“老黑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无非就是一些关于人类如何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之类的话。你不用在意,那个臭嘴巴就是这样,喜欢夸大事实,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人类当中确实有不少老鼠屎,但实际上,每一个物种当中都有好的跟坏的。人类也一样。人类当中确实有一些很坏很坏的人,但也有好人啊。” 比如刘大海应该就算是好人吧。 他一定是知道这片山林的秘密的,但他却缄口不言。 黄兴旺估计也是知道的,但这片山林的秘密却至今没有被曝光。 正是因为有他们那样的好人存在,前任山林守护者跟现在的他才能过得逍遥自在。 程虎的内心始终怀揣着美好的信念。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坏人,但好人会更多一些。 “我并不怀疑你的说法。”大黄道,“只是那些猴群见识少,对人类的所有认知基本上都来自老黑那个大嘴巴。” 程虎还记得那天跟老黑见面的场景,那的确是一只很聒噪的乌鸦。 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聪明的物种总会或多或少的有些自大,这点无可厚非。 第47章 光伏发电系统(求收藏,求推荐) “没关系。x23us.com”程虎从台阶上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后面的灰尘,说道,“小猴子们不来就算了,我也不等它们了。我今天要出远门一趟。估计要两三天时间才回来。” “又出远门?”大黄原本睡眼惺忪,程虎的话让它瞬间起了精神。 它竖起脖子,远远看着程虎问道:“你上一次出远门距离现在还没有多长时间呢,你这一次出远门是为了什么?” “充电!”程虎微微一笑,转身走入屋子里。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行李,关好门窗,然后就开着皮卡车离去。 西阳省距离云北省并不是很远,坐飞机的话,也用不了多久。 所以程虎订了晚上的飞机票。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家里招待一下小猴子们,跟小猴子们玩玩,然后再出发的。 但等了一个早上,小猴子们都没有出现,他只好提前出发。 到了安明镇,程虎并没有停留,直接去往市里。 飞机场在荷花市。 荷花市虽然不是省会,但也是一个市,有很多东西******如某些太阳能发电机,或者是一些比太阳能发电机还厉害的光伏发电系统。 程虎在一家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门店了解了一下。光伏发电系统是目前最高科技的发电设备,比小型的家用太阳能发电板更强大。 小型的家用发电板只能维持电视和照明之类的小电器。 但光伏发电系统则类似于一个私人发电站,不仅可以满足一个家庭的日常用电,如果跟国家电网并网的话,还可以把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 而且,跟程虎介绍发电系统的经理说了,如果并网的话,政府会有补贴,但是会查得很严格,要经过许多部门的批准才能施工。 如果不并网的话,弄成含蓄电池的独立系统,则可以不和电网打交道。 但是这样一来,就没有政府的补贴可以拿。如此一来,费用就会比较高。 程虎问道:“比较高是多少?” 胖乎乎的中年经理笑道:“这个还得分材料,如果您全部都选用最好的材料的话,加上其他各种费用,估计差不多要十万。” 十万,几乎相当于他这个销售经理一年的工资了。虽然大小也是个经理,但说句实在话,光伏系统这种东西,在目前的荷花市里还真没有多少人愿意尝试安装。 一来是人们的思想比较封闭,不愿意接受新鲜的事物。特别是这种昂贵的新鲜事物,不少人只要听到价格就拒绝得十分干脆。 二来是太阳能发电的常识还没有很好的普及开来,他们每次下乡去打广告,不少人都觉得他们是骗子来的。 唉! 眼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自己登门问价,倒也真是让他觉得有些意外。 虽然刚刚看见这个小伙子开着一辆看上去十分破旧的皮开车停在门口,但销售经理心想,目光如此长远的人,定然不会太差。 所以,程虎进门之后,并没有因为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前来而遭受到冷漠的接待。 相反的,销售经理笑逐颜开的为他递茶倒水,还十分详细的介绍了光伏发电系统。 十万对于现在的程虎来说,真不算什么。 但他并没有立马露出一副我不差钱的模样,只是沉思着抿了一口茶。 见状,中年经理赶紧接着说道:“帅哥,您也不必感到为难。虽然并网的手续比较麻烦,但你只要给我们提交了详尽的资料,其他的,我们都可以代办。” 程虎点了点头:“这个好说,只是我等下还要飞一趟云北省,暂时没法敲定主意。要不咱们先留个联系方式吧。” “没问题没问题。”经理立马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界面。 两人互加微信之后,又互相备注了名字。 经理客客气气的说道:“程先生,我把光伏发电系统的详尽资料发给您,您坐飞机的时候可以仔细阅览一下。光伏发电系统虽然前期费用比较高,但是只要把电卖给电网,不出十年就可以回本了。” “我们现在有一款十分高端的光伏发电设备,寿命长达三十年以上,剩余的二十年,那可都是赚了的。” “好的。”程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起身道别,“何经理,我飞机的起飞时间快到了。咱们微信上聊吧。” 何经理赶紧起身送程虎出门。 看着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离去,何经理心中似乎已经敲定了,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一定会买。 做了那么久的销售,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一般废话太多,不停打断销售的话,并且问东问西的,未必会买。但像这种愿意倾听的人,多半都会购买。 程虎飞到云北省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 他跟林振凯约的时间是明天中午碰面,所以程虎先找了一家酒店住下。 虽然好歹也是百万富翁,但真没必要住什么五星级酒店。 程虎就找了一家全国连锁,标志是绿色的酒店入住。 从离开白木村开始,程虎就在不断的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脱离身体,但全都以失败告终。 现在拖着疲惫的身体躺在松软的床上,望着淡黄色的天花板,他又一次试着驱动意识飘出去。可还是失败了。 看来大黄说的很对,他的能力只能在白木村里使用。一旦离开白木村,他就是普通人一个。 因此,出门在外,别太装逼,不然会被打的! 虽然这里只是云北省的一个市,但比起荷花市显然要更加繁盛。 酒店房间在22楼,巨大的玻璃窗外的世界并没有因为时间已经接近深夜而消沉。 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不知疲倦的闪烁着,穿插在楼与楼之间的街道华灯高照。 华灯之下是川流不息的小车,移动的车灯汇聚一处,就像一条银河从天而降。 高楼大厦里的灯光,则像五颜六色的烟火在高空之中绽放开来的样子。这儿一点,那儿一簇。说不上美,但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城市的繁复。 回想白木村,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样的安静。程虎忽然就十分想念躺在床上,透过天窗看满天繁星的时光。 哈,这下程虎算是明白大黄的那句话了。 第48章 林振凯 (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崛起的星云’和‘书友20190227104818015’的打赏。x23us.com昨天感觉好飘啊。来推荐位站短了,还收到了三个小伙伴的打赏。加油加油加油。】 山林是水,你是鱼。 他的确是那只离了水的小鱼。现在他心心念念想的,居然全都是要如何尽快回到水中,回到山林里。 唉,这辈子算是被山林拽住了。 不过,程虎却觉得挺幸福的。毕竟这种如鱼离水的感觉让他更清晰的感觉到,山林需要他,而他也需要山林。 这种相互需要的感觉,就像一对恋人彼此依偎拥抱时所产生的情愫一样。 他们拥抱彼此,需要彼此,许下了一个此生不渝,携手到老的诺言。 昏昏沉沉的休息了一个晚上,感觉并不怎么好,疲惫感并没有因为他足足睡够了十个小时而消散。 相反的,起床时,他发现自己的鼻子十分干燥,全身也不怎么舒服。 洗了个澡,穿上衣服,程虎便赶往与林振凯约定见面的餐厅。 那是一家十分普通的餐厅,谈不上高档,只是众多餐厅里十分普通的一家。 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十二点,现在才十一点半。程虎心想,自己可能早到了。 走到餐厅里,程虎还没有找到空位,就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挥舞着双臂,朝他高呼:“程虎,程虎,这里!” 定睛一看,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哪里还是当年那个白面小生呀,这分明就是加强版的犀利哥嘛。 林振凯的头发也不知道多久没修理了,已经把两只耳朵的一般体积盖住,额前的刘海也完全挡住了他蜡笔小新似的眉毛。 他的脸看上去像是历经风霜的样子,甚至有种风霜之后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双有着清楚双眼皮的眼睛里,也再难找到孩童时的明朗清澈。 他明明跟程虎一般年纪,但他看上去却像极了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 尤其是他那件皱巴巴的藏青色上衣,大概是在箱子底部压了很久,终于被他翻找出来穿上身的一样。 若不是他喊着程虎的名字,并且刘海里若隐若现的显现出蜡笔小新的眉毛,程虎肯定认不出他。 程虎避开几个忙碌的服务员,绕过几张桌子,走到角落的位置。 林振凯站起身,笑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真要到十二点才到呢。” “哪能啊。”程虎也笑道,“我向来没有迟到的习惯,都会提早半个小时到。” “哈哈哈,跟我一样。只不过,我比你还早一点点。”林振凯的声音也不见得清脆,低沉当中,夹杂着一丝沙哑,像极了山林里微风吹动干燥树叶发出的声响。 程虎坐下之后,一边跟林振凯寒暄,一边拿起菜单看。 他说道:“今天我请客,你想吃什么?” “这怎么行?你远道而来,应该是我请客才对。”林振凯说道。 “服务员。”程虎直接叫来服务员,指着菜单上的一道水煮牛肉道,“来个水煮牛肉,再来一个白切鸡、糖醋鲤鱼,诶,白切鸡不要,来个猪肚**,再来一个......” “够了吧。”林振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就两个人,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现在都流行光盘。” 程虎朝他笑了一下:“我非常能吃,所以,这一餐我请客,等到了晚上,你再请客吧。” 他翻了几页菜单,又指着一道椒盐虾说道:“椒盐濑尿虾,还有这个白灼海虾各来一份,再来一个酸辣田螺煲,还有烤鸭。” 服务员目瞪口呆的下单。她看了看程虎,忍不住提醒道:“先生,你们一共点了七个荤菜呢?吃得完吗?” “七个荤菜?”程虎皱眉道,“那再来一个蒜蓉生菜吧。” 我去。服务员不敢说话了,赶紧下单离去。 林振凯看着陆续上来的满桌子菜,筷子却不怎么敢动。这些菜实在是太多了。早已经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他,一时间不知道应该先吃哪一个。 程虎已经往嘴里塞满了肉。这种大块吃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在村里憋了这么久,今天一定要好好搓一顿。 可看见林振凯还没动筷子,他问道:“凯哥,你这是干嘛呢?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林振凯看着诸多美味,讪讪道:“实话跟你说,我都好久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 “那就别傻愣着了,赶紧吃呀。”程虎夹起一只濑尿虾放到林振凯的碗里,说道,“赶紧吃,吃饱了,咱们好谈正事。” 一说到正事,林振凯的双眸瞬间就迸发出一道道光芒来。 正事就等于钱! 他也学着程虎的样子,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肉。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菜就有三分之一进了他的肚子里。剩下的三分之二,则全部到了程虎的肚子里。 原本他以为自己已经非常能吃了,没想到程虎才是真正的大胃王。 两人用纸巾揩去嘴角的油,面对面呵呵笑了几声。 林振凯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布袋,递给程虎:“九枚,全部都在里面。” 程虎内心略显激动的接过小布袋。 九枚铜钱并没有什么分量,拿在手里,并无沉甸甸的感觉。 但是,只是隔着薄薄的一层布,程虎就能隐约感觉到布袋里包裹着一股汹涌的力量。 他打开布袋,将铜钱一枚一枚从袋子里取出来。 铜钱面世的时间不同,蕴藏的力量也不同。但程虎十分确定,这些铜钱都是真的。因为每一枚铜钱所蕴藏的力量都比袁大头强。 尽管品相不好,但确实是正品。 而品相的好坏并不影响铜钱的年龄,因此程虎购买铜钱,并不需要考虑品相,只要是正品就行。 “咱们加一下微信,我转账给你。”程虎把九枚铜钱悉数放回小布袋里。 林振凯一边跟程虎加微信,一边说道:“小虎,我昨晚意外收到了一枚‘祺祥重宝’,你要不要看一下?” “什么‘祺祥重宝’?”程虎不解的看着林振凯. 林振凯的眼神微微闪烁,干笑两声: “祺祥通宝是清穆宗初登基时铸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慈禧太后摄政,年号改为‘同治’,祺祥通宝也就不准通行,所以这个‘祺祥通宝’没有多少传流下来,十分罕见。” 第49章 初心(求收藏,求推荐) 公元1861年8月,咸丰皇帝在承德避暑山庄病逝。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临死前,他把皇帝的宝座传给了六岁的儿子载淳,特封肃顺、载垣、端华等八人为赞襄政务大臣,处理国事。 不久,咸丰帝病死,八大臣遵从遗诏,拥立年仅六岁的载淳为帝,拟定次年改元‘祺祥’,并于当年八月间开铸‘祺祥通宝’。 但到九月底,慈禧太后发动‘辛酉政变’。不久,便采纳大学士周祖培奏议,废止‘祺祥’年号,停铸‘祺祥’钱,改用‘同治’年号,并铸‘同治通宝’钱币。 这样就是刚刚预铸好的一批新钱未及来年使用便遭熔毁。 幸好有极少量祺祥钱被铸钱局的铸匠和经办人私自存留,逃避过了被熔铸的命运。流传至今,祺祥钱已成为了清代年号钱中的稀有珍品。 程虎对于稀有不稀有并不稀罕,只是不想让林振凯失望,就问道:“那这个铜钱卖多少钱?” 林振凯仿佛是没有想到程虎会这么容易就相信自己的话,脸上的神情僵了一会儿,才说道:“咱们都是老同学了,你给五万就行。” 他赶紧把另一枚单独装在一个小布袋里的铜钱拿出去。 程虎接过铜钱,心中咯噔了一下。 没有感觉到任何力量。如果这枚铜钱是真的,那么定然会存有不少的力量。可是,这么铜钱里什么都没有。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那好,一共八万元,我现在就转给你吧。” 林振凯似乎被吓了一跳,嘴巴微微张开,眼睛圆瞪:“你,你不先仔细看一下真假吗?” “哈哈,不瞒你说,我根本就不懂这些。”程虎依旧爽朗的笑道,“但是,我想,咱们好歹有着六年的同学情谊,你总不会骗我的。我相信你。” 他已经把总共十枚硬币放入背包里,并且从微信上给林振凯转了八万块钱。 林振凯看着手机里的钱,心中五味杂陈。可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他能怎么办? 难道他要告诉程虎,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 不,不行!老婆的手术还差十万块钱,就算加上他现在的八万,都还差两万呢。 程虎,就当是我林振凯对不起你了。等以后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给你。 接下来的聊天,林振凯几乎都陷在自责当中。 聊了许久之后,程虎借着去洗手间的空隙买了单,并且定好了返程的飞机票。他打算立即返回荷花市。 身体的干燥感让他十分难受,恨不能立马就回到村子里。早知道会这样的话,就应该就让林振凯飞一趟荷花市才对。 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程虎跟林振凯说了自己要马上回去的想法。 听到程虎这么着急走,林振凯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他问道:“小虎,不是说晚上还要一起吃饭吗?怎么现在就走?机票买好了吗?” “晚饭就不吃了。你放心,我刚刚去洗手间的时候已经订好了机票。”程虎笑道。 “那这一餐我请客吧。”林振凯想着,这样心里或许会好受一些。 但程虎又道:“哈哈,不用了,我刚刚顺便把单也买好了。咱们难得见一次,谁请客都一样的。我记得,咱们念书那会儿,你可是没少帮我作弊呢。哈哈,想想,那些美好的日子好像才刚刚过去一样。可仔细一算,都快过去二十年了。” “小虎。”林振凯心里难受到了极点,“我都不记得那些事了,你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那些岁月也是咱们人生中的一部分呀,忘不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程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挑眉道,“唉哟,不能再聊了,时间差不多了,我得打车去机场了?” “这就要走?”看见程虎站起身,林振凯也跟着站起来,情急道,“要不你再留一个晚上吧。” “不了,机票都买好了。而且我家里真有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程虎有点担心自己不在家的话,那些鸡会饿死。 还有,要是小猴子们今天来了,却没有找到他的话,可能会以为他已经离开了。 虽然大黄在院子里守着,但是小猴子们肯定不敢跟大黄说话。 他拎起背包,说了几句告辞的话,便转身离去。在转身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凝重的神色。 这还是我小时候的好伙伴吗?是不是人都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莫测? 初心是不是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耗殆尽? 光阴果然是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何止是紫了葡萄黑了木耳软了香蕉,就连最初的纯真美好也都一去不返了。 “程虎!”林振凯大叫一声。 餐厅里的所有人都扭头看向林振凯。 程虎的脚步也顿住了。他脸上的凝重瞬间消散,一抹淡淡的笑意从他微微弯曲的嘴角流露出来。 他转身,隔着几张桌子,远远看着角落里站得笔直的林振凯,笑问道:“凯哥,还有什么事?” 林振凯的脸很黑,但此刻却涨红一片,像一颗巨大的紫葡萄。 “那个。”林振凯微微垂下眼皮,看了一眼狼藉的桌面,又抬起眼睛,看着程虎,说道,“一路顺风。” 程虎的笑容顿了一下,心里刚刚燃起的希望瞬间破灭。 他点了点头:“好的,咱们下次见面,我一定要好好搓你一顿。” “嗯。”林振凯艰难的点了点头。 程虎挥了挥手,大步流星的朝外走去。 失望,无比的失望。但是,他从林振凯的神色当中看出了不安。 也许,他是有什么苦衷的吧。程虎这么想着,心里舒服了一点。 到了机场,程虎刚刚下车,正要往里走去,就听到一声呼唤:“程虎!” 程虎皱着眉头,看向身后。 林振凯从一辆十分破旧,看不出是什么颜色的越野车上下来。 他急色匆匆的跑到程虎面前,一把抓住程虎的手,说道:“程虎,对不起。” “怎么了?凯哥,你怎么来了?”程虎当然知道他为什么而来。 第50章 我们是朋友(求收藏,求推荐) “那枚祺祥通宝是假的,你把它还给我吧,我把钱退给你。m.x23us.com”说完这句话,林振凯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下来。 钱不够可以再想办法,大不了去借高利贷。欺骗自己的老同学,这算那么子的办法。 他恨不能当着程虎的面抽自己两巴掌。 “我知道是假的。”程虎淡淡笑道。 “你知道?”林振凯十分讶异,“你既然知道是假的,为什么还要买?” “因为我猜想,你一定十分着急着用钱,才会骗我。” 林振凯心里震撼不已。就因为猜想道他急需用钱,所以就宁可上当受骗?这是什么大傻子? “你这样,我心里更难受。”林振凯垂头丧气的说道, “我老婆,就是咱们小学班上的彭艳,白血病,好不容易骨髓配型成功了,可是费用太高,我们东拼西凑,现在还差十万块。如果不是因为急需这些钱,我一定不会骗你。小虎,对不起。” 彭艳。程虎还记得这个女生。 当时在班上也算是一个长相出众的女生,没想到,她竟然嫁给了林振凯。 而且,这夫妻二人的感情应该很好,不然的话,林振凯也不会为了救她到处凑钱。 而彭艳那样一个长相出挑的女孩子会嫁给林振凯这种没钱的穷光蛋,显然也是嫁给了爱情。 “小虎,你把铜钱还给我吧,我把那五万块钱退还给你。”林振凯一脸自责的说道。 “没事。”程虎笑道,“那五万块钱就当是我借给你的好了。我另外再转五万给你,凑个整数。” “啊?”林振凯以为自己听错了,满脸讶异的看着程虎。 这是在开玩笑吗? 程虎已经打开微信。他当着林振凯的面,又转了五万块钱到林振凯的微信号上。 林振凯急忙打开手机,看着那个橙黄色的转账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觉得眼眶一热一湿,两行泪水瞬间往下滑落。 钱够了! 这就说明,他可以回家了。他可以回家陪老婆去动手术了。 “要是钱不够,你就跟我说一声。”程虎拍了拍林振凯的肩膀,安慰道,“咱们可是朋友,千万别跟我客气。” “可是......”林振凯真不知道说什么好。 “哎呀,糟糕,飞机快起飞了。”程虎最怕别人在自己面前流泪。他赶紧抱了一下林振凯,留下一句‘好好照顾嫂子’,就飞也似的奔入机场里。 林振凯还傻傻的站在原地。 四月的阳光懒洋洋的洒在他后背上,像一只轻柔的手抚摸着他荒凉的背脊,暖暖的。 他咻的一下回过神来,赶紧给老婆打了个电话:“老婆,钱够了。我今天就回家。” ...... 渔灯暗,客梦回,一声声滴人心碎。孤舟五更家万里,是离人几行清泪。 从古至今,无数诗人咏唱过自己的思家之情。无论他们飘荡在何处,家永远是游子们魂牵梦萦的港湾。 那儿有自己念想的人,有自己熟悉的一切。在岁月更迭里,也许周围环境发生了变化,但对家的印象,却始终如一。 程虎也不知道白木村对于自己来说,算不算得上是一个家。他到这儿也没有多久。 但是,当他驱使着破旧的皮卡车,轰隆隆的一路从荷花市往白木村行驶的时候,他的内心却是无比的激动澎湃。 那儿明明没有如画的风景,也没有等他归家的人,可是,他却归心似箭般恨不能一脚把油门踩到最底下。 等他绕了无数个弯道,经过数不清的村子,终于进入白木村地界的时候,他澎湃的内心忽然又安静下来,像一朵即将落地的蒲公英,只在距离地面极近的上方,轻轻的飘荡。 山风夹杂着山林植物的干燥气息从窗户灌入的时候,他闻到的仿佛不是山风,而是家里的袅袅炊烟,是食物腾腾的热气。 等他终于开着皮开车进入院子,并且双脚着地的时候,他的心情则像泄了洪的水库,从汹涌回归平静,从波澜变作涟漪。 看着太阳能灯下的院子没有一丝一毫改变,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想,幸好离开的这么些时间里,鸡群没有把他的院子给拆了。 原本程虎是想要从鸡舍二楼拿些玉米下来喂鸡的,但走到鸡舍门口的时候,发现鸡群已经挤在一起睡着了,就只好作罢。 他进入屋子里,放下行李,便去烧热水洗澡。 洗好澡回到床上躺着的那一刻,他总算是体会到了‘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的这一句话的精髓所在。 望着窗上的皓月长空,以及那洒了漫天的繁星,感受着从窗户吹进来的习习晚风,嗅着金樱子和风车茉莉的香气,程虎干燥疲惫的身体,总算放松下来了。 其实,在他进入白木村的那一刻,他的不安感就已经悄然落下。 等他进入院子,从皮卡车上跳下来的那一刻,更是把从其他地方吸入肺部的沉闷之气一吐而散。 一种莫名其妙的归属感将他与这片山林牢牢捆绑在一起。 早上起来,程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铜钱给吃了。 昨天回来得太晚了,没来得及吃掉铜钱,现在留着当早餐还是不错的。 他从没有来得及收拾的背包里掏出铜钱,把意识驱动出去,覆盖在铜钱上。 随着熟悉的电流注入身体,十枚铜钱有九枚已经化作灰烬,只剩下一枚假的祺祥通宝。 程虎站起身,伸展了一下腰肢,果然感觉到浑身舒服无比。 就好像刚刚做了一个全身按摩一样,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无比舒适。 他扭了扭脖子,又伸了个懒腰,这才穿上衣服下楼。 大黄从山里回来了。 这个老家伙每天都很准时。 它看见皮卡车停在院子里的时候,就知道程虎已经回到家里。 所以它没有直接走到坟前趴下,而是走上台阶,往屋子走去。 四肢刚刚在客厅门口站稳,便看见新主人坐在厨房里,安静的享用着它没法理解的食物。 一条条白色的东西,看上去就像某些动物的尸体腐烂发臭之后,长出来的白色小虫子。 【码字变肥猪,还没人看书。谁知文中句,字字皆辛苦。求推荐票,推荐票。】 第51章 进山找果树(求收藏,求推荐) 人类真的是很奇怪。不仅要在烹煮食物的时候添加一堆破坏食物本身味道的调料,而且还喜欢吃一些看起来很恶心的东西。 它想着那些趴在动物尸体里的蛆虫,忍不住抖了个激灵。 它永远也不想靠近那些恶心的东西。 所以,大黄弯曲前肢,在原地趴了下去。 朝阳从东南面的山峰夹道中斜斜照射下来,像一张铺天盖地的金色丝网,把天地封印,也将它疲惫的身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微风从它身上吹过,带走了动物的体味,也留下了一些久违的花香。 它慢悠悠懒洋洋的开口说道:“原本以为你要出远门几天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这次出远门,有什么收获?” 程虎在大黄走上台阶的时候,就已经发现它了,所以不存在什么被大黄吓一跳的情节。 他哧溜溜的吸着面条,囫囵咀嚼两口,吞下肚子去,说道:“嗯,也没有收获,就是用大黄你给的钱,买了一些铜钱,补给了一点能量而已。” 大黄听到这话,露出了不经意的微笑。 新主人出远门是为了补给能量,而不是为了其他无用的事情,这对于山林以及山林里的动物来说,都是好事一件。 程虎想起三只小猴子,问道:“哦,对了,那些小猴子有来找过我吗?” 如果院子里能再入住三只小猴子的话,那可就热闹了。程虎心想,那样一来,自己也算是多了几个小伙伴,也就不用担心没说话的对象了。 虽然,那三只小猴子很有可能不是十分能理解他的某些用词,但是总好过没有嘛。 现在身处这种环境,该将就的时候,还是要将就一下。 “没有。”大黄回答得十分干脆,可语气又十分的平淡。 它定是不知道,程虎有多么希望那些小家伙能来这里玩吧。 虽然它已经定居在这里,但是,说句实在话,大黄这家伙绝不是一个好玩伴。 它更像是一个长辈。 而且还是那种时间几乎刚好和程虎错开的长辈。 它白天睡觉,晚上进山,别说陪程虎玩了,平时连聊天的时间都很少。 当然,这也不能怪大黄。 毕竟大黄已经非常年迈,它的年龄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寿命。 如果不是因为身体里还残留着前一任山林守护者给予的力量,估计它现在连路都走不了了,更别提进山。 程虎又吸了一口面条,一边吧唧吧唧咀嚼,一边说道:“那可真是遗憾。你不知道那些小家伙有多好玩。” 一想到那三只小猴子各有特色的模样,程虎脸上就挂满了笑容。 话说,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偶尔泛滥一下父爱什么的,还是很正常的嘛。 看见可爱的小动物,就是想要逗一逗玩一玩,再正常不过啦。 “你之所以这么觉得,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识过它们无法无天的样子。如果它们想要毁灭一片果林的话,它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办到。” 大黄是山林之王,对于一些小动物的认识,自然是要比程虎深。 程虎笑道:“没关系,反正我可以种很多果树给它们闹腾。对了,说到种果树,院子后面的荒地我已经开好荒了,可是不知道种什么果树好。” “普通的外来果树,我只能缩短一半的生长期,从种下到结果,也得要一两年时间。但是,目前在村子里,我只找到了橘子树,总不能又种一片橘子林吧。” 大黄静静听着程虎的烦忧,任由阳光与微风抚弄自己的毛发。 等程虎把烦恼说完了,它才开口道:“为什么要种外来的果树?山上到处都是可以结果子的树。” “山上?你是说芭蕉树吗?可是那些野生芭蕉树好像喜欢长在阴暗的山沟里。而且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生长。我觉得不是很适合种回来。”程虎如实说了自己对野生芭蕉的看法。 “我说的不是芭蕉树。而是其他的野果树。那些猴子不是给你送过一些发干的野果来吗?”大黄提醒道。 “哦,对。”程虎想起来了,“它们的确是送过一些野果来。只是那些野果都干掉了。” “当然会干掉。”大黄幽悠悠道,“连树木都干了,何况是野果?但是,你可以用你的力量修复那些野果树,再将它们种到院子后面的荒地上。” 程虎点了点头,觉得大黄的建议还是很不错的。 虽然他不认识野果,但是山里肯定长着很多野果。 即使眼下不认识野果,但只要遇到了,用手机搜一搜,不就认识了嘛。 再者,就算百度搜不到,不是还有集众人智慧于一身的q群嘛。 吃过早饭之后,程虎换上轻便鞋子,背上背包,往山里出发。 话说,这应该算是他第一次正式进山! 上一次只是到达了村尾最后一栋房子那里,并没有往山里走。而蓄水池的位置,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是大山里吧。 毕竟从蓄水池那儿,还可以看到自家的房子。 所以,从更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这应该是程虎第一次往大山里走去。 尽管是第一次,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满腔热血。也没有对接下来即将要遇到的事物充满期待。 因为他很清楚,山林里的一切都已经枯萎。 即使群山依旧绵延逶迤,但树木不再青翠碧绿,花儿也不再尽情绽放.所以,内心除了惋惜之外,并没有太多的激动。 看着那些高大的树木全都呈现出干黄的颜色,就连树底下的杂草也都无一幸免的死亡,程虎的心情只会越发沉重,谈何激动人心。 他知道自己的担子很重,但相比起那些生活在黄金山林里的动物,他的那一点负担又算得了什么呢? 至少他还有新鲜的蔬菜吃,还有甜滋滋的水果啃,还有已经吃腻的鸡蛋和美味的鸡肉。 而山林里的动物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它们只有发干的野果和树叶树根可以吃,甚至是到了旱季的时候,它们连水都没得喝。 唉! 程虎一边走在山中小道上,一边叹气。 感谢‘王尼玛的眼泪’万赏 今天身体状态不怎么好…… 呼吸困难,胸口左侧心脏位置偶尔抽痛,胸口正中央位置贴后背的地方觉得很压迫。m.x23us.com 有时候每十秒钟,就要很用力的吸气一次,不然就感觉不到新鲜空气进入肺部,就会十分难受。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毛病,从小就有,随着年龄增长越发明显。 感觉不能吃辣椒,一吃辣椒就会这样。 今天中午偷偷吃了两个很辣的泡椒后,一个下午就没舒气过。 说这些的时候,也没觉得有什么,就是无聊吐槽一下。 每天两章也确实是尽力了。毕竟四千字我要从无到有写出来,还得审稿两遍。 于是,每天都要这个点才能睡觉。 有些时候,也希望自己有男主角的力量。 变强壮,百病不侵,干多少力气活都不会觉得累,身体还很轻盈…… 然而现实不是小说。 但是,我就算没有男主角的能力,也会有他那样的心态。 所以不用担心断更,更不用担心太监。 最后说一下上周进入热门分类的成绩。 在大家的帮组下,我们这本《我有一片山林》一直位居第二。 嗯,然后在作者君的人格魅力的爆发下,成功进入了下一轮推荐:人气连载。 不对,我原文不是这么写的。 我的原文是下面这段话: 哇…… 终于从热门分类杀出来了!撒花,撒花。 在小伙伴们收藏和票票支持下,咱们这本《我有一片山林》终于从人称‘死亡分类’的热门分类推荐位杀出来了。 快放鞭炮! 传说中,一旦进入热门分类,就等于进入了冷宫。 上一本书的经历也证明了这一点,确实是这样。热门分类这个推荐位,就是死亡推荐。 但是,奇迹在咱们这里发生了! 我们从热门分类杀出来了。 喜极而泣…… 今天下午两点钟,咱们这本书将会登上‘人气连载’这个推荐位。 然而,问题又来了。 一般登上这个推荐位的书,都是一些大佬的书。 大佬们不仅有粉丝基础,而且有人脉,这些我这个扑街万万比不上的。 所以,恳请读者小可爱们,再坚持一个礼拜,请继续每天给我投票。 我想悄悄从大佬们身边挤出去啊。 虽然这很困难,可是,人还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 再说一遍, 有书单的小伙伴加一下书单,有推荐票的小伙伴,记得投票呐。 还有,收藏,收藏! …… 太闹腾了,不符合我今天的身体状态。但舍不得删,就将就用着吧。 因为我想早点睡觉。 最后,请小伙伴们继续支持。 最后最后记住,我爱你们! (*/w\*) 哦,不对。我原本是想开个单章感谢一下‘王尼玛的眼泪’的万赏的。 谢谢‘王尼玛的眼泪’的万币打赏。 等我拿到全勤了,我请你去大保健。 第52章 救治杨梅树(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陆易本尊’的打赏】 看着前方茫茫无际的枯黄色,他知道,自己必须加快速度,尽快恢复山林里的植物。 当然,救治这一偌大的山林,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他只能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 从离开房子往山上走了十多分钟,程虎就遇到了一棵看起来有点像杨梅的大树。 那大树差不多有三层楼高,叶子已经全部枯黄,甚至是掉落了大半。 光秃的树枝上,并没有找到类似杨梅之类的果实,因此有些难以辨认。 程虎掏出手机,给大树的树枝拍了一张高清近照,然后发到网上搜索。可惜的是,并没有匹配到相同的物种。 如此就只能问一问q群里无所不知的小伙伴们了。 程虎又把照片发到q群里。 看着这个熟悉而陌生的网名发出一张图片,q群里不少天天都在水群的小伙伴沸腾了。 “握草,五彩金樱子来了。” “西阳省程虎,我给你发了好几条私信,你咋都没有理我?” “兄弟,你的五彩金樱子卖不卖?” “什么五彩金樱子?” “你不知道?群文件里有视频,自己去找吧。” 程虎看见大家居然还记得自己,忍不住对着手机傻笑两声,回复一句:“麻烦各位帮我看看刚刚发出来的照片里的植物是什么。” “在哪?图片呢?” “被刷上去了。” “那我再发一张,麻烦大家帮我看一下。”程虎把照片又发了一次。 没一会儿,就有人回复道:“这不是干枯的杨梅枝吗?” “好像是杨梅没错。” “不会吧,你连杨梅都不认识?” “不是不认识,而是不敢确定,听你们这么一说,我就确定了。” 程虎点击红包,发出一个二十元的红包。 绝对的土豪了! 二十元红包在现实当中似乎很少的样子,但是愿意给一群陌生人发一个二十元红包的,那是妥妥的土豪啊。 一般情况下,q群里抢到的红包都是几分钱居多。 而程虎发了这么一个二十元的红包,分成十份,平均每人两块钱呢。 “土豪,我没抢到。” “报告,我也没抢到。” “哈哈,那等下次啊。”程虎发了个挥手的表情出去,便关掉手机。 他知道,q群里肯定还会有很多人追着他问五彩金樱子的事情,所以先溜之大吉。 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程虎驱动念头,将自己的意识覆盖在杨梅树上。 没一会儿,杨梅树由黄转绿,并且慢慢长出密密麻麻的绿果。 他将意识瞬间抽回,没有继续给挂着绿果的杨梅注入更多的力量。 因为现在刚好是杨梅结果的季节,即使他没有帮助杨梅把一树绿果变成红色,杨梅树自己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慢慢成熟。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帮他省下了许多力量。 看着碧绿的杨梅树已经充满勃勃生机,程虎心里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就在此时,一阵叽叽喳喳的叫声让他从自己的得意当中回过神来。 他循着声音,驱动意识,朝杨梅树上飘去。发现在杨梅树顶端的树杈上,有一个鸟窝。鸟窝里装着几只连羽毛都还没有长出来的小鸟。 小鸟们惊恐万状的仰着脑袋,看着绿茸茸的杨梅树,不停的发抖后退。 糟糕,程虎暗叫道:肯定是环境一下子变化太大,吓到这些小雏鸟了。 鸟妈妈不在窝里,估计是出去找食物了。 几只小雏鸟在狭小的窝里不断往后拥挤挪动,用不了多久,它们肯定会从窝里掉下来。 从杨梅树的树冠顶端掉到地面上,在没有翅膀的帮助下,程虎猜想,小鸟定会承受不住,非死即残。 再者,就算它们万幸没死,可这么小的小鸟,一旦掉到地面,那就只有沦为其他动物的口中食的份了。 来不及多想,程虎再次驱动意识,控制鸟窝旁边的杨梅树枝,让杨梅树枝弯到鸟窝底下,并且疯狂的长出茂密的枝叶,形成一道天然的保护罩。 如此一来,小雏鸟即使真的从鸟窝里掉出来,也只是掉到茂密的杨梅枝冠上,绝不会掉到地面。 这样既可以保护小雏鸟,也能防止鸟妈妈找不到回家的路。 “哇,妈妈,妈妈,你快看呀。那个人类长得好丑。”有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忽然传来。 谁在说本帅哥长得丑?程虎的意识还没有抽回来,但他的耳朵可是清清楚楚的听到有声音在诋毁他的长相。 “嘘,孩子,你不能这么说。”另外一个温柔的声音说道,“你这样说,他会很难过的。” “可是,妈妈你不是说,咱们要诚实吗?” “孩子,诚实是一件好事,但是,比起诚实,赞美别人更是一种美德。” “嗯,我知道了。那我这样说可以吗?那个人长得真丑,可是他很厉害。” “哈哈哈,好吧,你赢了,孩子。” “那么,妈妈,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他这么厉害?”这个小家伙总算说了一句大实话。 “因为,他是咱们的守护神呀。孩子。”” “妈妈,什么是守护神?” “守护神,就是会保护咱们,给咱们食物吃的人。” 听到妈妈的回答,那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停顿了一下,发出一串质疑的嗯嗯声。 过一会儿,它才接着说道:“嗯妈妈,你刚刚还说要诚实的。为什么你要骗我?” “我没有骗你,孩子。” “不,妈妈你偏我。”那小宝宝有些执拗的说道,“你说他是守护神,会给我们食物,可是,妈妈,你看,我们现在跟以前没有区别啊。” “啊?” “妈妈,你看,这儿的草都快被咱们啃光了。就连那些灌木也没有一点绿色。他为什么要把那棵高高的杨梅树变成绿色,却不把草地上的草变成绿色呢?他带给咱们的食物在哪儿?” “孩子,他并不单单是咱们的守护神,他是大家的守护神。你要理解他。他每天都要做很多的事情。” 程虎抽回意识,扭头四下看了看,发现在不远处的一丛灌木旁边,站着两只奇怪的动物。 第53章 天真的小獐子(求收藏,求推荐) 大的那只体长约莫有一米长,个头不高,肩高约在半米左右。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它用粗短发达的四肢静静站立在草地上,目光柔和的看着程虎。 它没有猴子那样长长的大尾巴,只有一条几乎要被臀部毛发完全遮盖的小短尾。 根据程虎多年来参观动物园的经验可以大概得知,眼前的这两只动物极有可能就是香獐。 香獐是鹿科动物,又称为河麂(ji)、土麝(she),是小型鹿科动物之一,被认为是最原始的鹿科动物。 它们的体形比黑麂还要略小一些,成年香獐的体长一般在88至105厘米之间,体重大约在15至20千克之中。 由于这头成年的香獐没有露在口外的獠牙,程虎猜测,这应该是一头母獐子。 而紧靠着母獐子旁边,歪着脑袋站立的小獐子,则应该是母獐子的宝宝。 它几乎是母獐子的缩小版,除了背上有白色的斑纹之外,其他地方的长相,几乎跟母獐子一模一样。 它用一双看不到眼白的黑色大眼睛呆萌的看着程虎,脑袋歪向一边,既可爱,又好玩。 像是已经发现前方的人类也在用好奇的眼神看着自己,小獐子非但没有感到害怕,还很调皮的朝程虎吐了吐舌头。 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打招呼道:“你们好啊!” 母獐子大概是没有想到高高在上的山林守护神会跟自己打招呼,愣了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小獐子却蹦蹦跳跳的往前跑了几步,然后忽然刹车,保持一段距离,站在枯黄的草地上,又歪着脑袋盯着程虎,还用奶声奶气的声音回应道:“你好,你好,守护神。” “哈哈,你好,小鬼。” “我不叫小鬼,我是一头獐子,一头喜欢吃新鲜的,绿油油的,甜甜的小草的獐子。”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笑道:“你好,小獐子。” “你在干什么?”小獐子好奇的看了看高大的杨梅树,舔了舔嘴唇,眼睛里全是渴望。 如果它能像一只鸟儿那样飞起来就好了。这样一来,它就可以吃到那些绿油油的杨梅树的叶子了。 虽然杨梅的叶子看起来很硬,但小獐子猜想,它们一定要比地上干枯得扎嘴巴的小草好吃,也一定比那些硬邦邦的树皮好吃,更是会比那些掺着泥土的草根好吃。 “我在救助一棵杨梅树。”程虎看了看还温柔站在原地的獐子妈妈,又看了看可爱的小獐子,说道,“杨梅树上有几只比你还小的小鸟,我在想办法不让它们掉下来。” “它们掉下来就吃不到杨梅叶子了是吗?”小獐子心里想的全是绿油油的杨梅叶子。 它想,如果我能吃到那些绿油油的杨梅叶子的话,我肯定愿意摔一跤,两跤也没问题。 “当然不是。”程虎解释道,“它们还不会飞,如果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的话,就会摔死。” “我可以在下面接着它们。”小獐子快速跑到杨梅树底下,把脑袋往后看去,说道,“你看我的背,上面有软乎乎的毛,如果我接着它们的话,它们一定会没事的。” “你真是个乖宝宝。”程虎走近小獐子,伸出两只手,捧着小獐子的脑袋,说道,“可是,你的背太小了,接不住它们。你放心好了,我已经把问题解决了。它们不会掉下来。” “这样吗?”小獐子有些失望,“如果它们能掉下来,该有多好。” 嗯? 程虎皱起眉头,问道:“为什么你希望它们掉下来呢?” “因为我一定会在下面接着它们。如果我救了它们,那它们的妈妈一定会感激我,那样,我就可以请它们的妈妈帮帮我。” 小獐子一脸天真,眼神里充满了渴望。 “你希望它们的妈妈帮助你什么?” “帮我摘些杨梅树的叶子下来。我从来没有吃过绿色的食物。”小獐子一口气把憋在心里的话全都吐了出来。 它认真的盯着程虎的脸。 这张脸长得真奇怪,跟妈妈不一样,也跟它的任何一个邻居不一样。真丑! 程虎笑道:“原来你说这么多,就是想要告诉我,你需要食物对吗?” 小獐子用力的点了点头。 它需要食物,它的小伙伴也需要食物,它周围的邻居也需要食物。 杨梅树太高了,像它们这样的物种,是吃不到杨梅树的叶子的。 它有些想不明白,这个奇怪的守护神是吃饱了没事做吗? 地上那么多的小草他不救治,却要把一棵高大的杨梅树救活。真是个奇怪的人。 程虎看着天真可爱的小獐子走神了。 山林里确实有很多动物需要吃果子,比如鸟、猴子之类的动物。 但也有很多动物,是吃不到高高挂在树顶上的果子的。比如香獐、兔子这些没有爬树本领的动物。 他不能光顾着救治果树繁殖果树,还应该把草地上的野草救治一番。 毕竟整个山林里,不单单生存着猴子,还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厚此薄彼,只会让生态失去平衡。 想清楚这一点,程虎回过神来,看了看小獐子,又扭头看向獐子妈妈。 小獐子虽然还很小,但是看得出来,它很健康。 可是獐子妈妈就不一样了。它瘦巴巴的,几乎能从它的皮毛外看清骨头的形状。 无独有偶,山林里肯定还有很多这样的妈妈。为了能让孩子健康成长,就算自己饿得骨瘦嶙峋,也要让孩子先吃饱。 他拍了拍小獐子的背,笑问道:“你希望我怎么做?” 小獐子垂下脑袋想了想,然后抬起脸,一脸天真的问道:“你可以把这儿的草地也变成绿色吗?” 它挣脱程虎的手掌,跑到旁边的草地上,用脚踏了踏草地,说道:“你看,这些草都死掉了。它们吃起来很难吃,就像在吃我自己的毛一样。” 它又怕跑到獐子妈妈身侧的灌木丛旁边,说道:“还有这种矮矮的小树,它们真的是太硬了。” 说罢,它用嘴巴咬住灌木光秃秃的杆子,扯了几下,都没法把灌木的杆子咬断。 “你能让这儿的草地长出绿色的小草吗?我听说,绿色的小草是甜的。”它又蹦蹦跳跳的跑回到程虎身边,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 第54章 复苏一片山地(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大概是整个山林里,智商最低的动物了。m.x23us.com 他这几天只想着小猴子们喜欢吃果子,就变着法想要造出一片片果林。 可他不知道,当某一个物种没了后顾之忧,无限强大下去的时候,定会让山林里的其他弱势物种消亡。 果树的确需要繁殖,但是也不能忽略了草地。很多动物都是靠着地上的小草存活的。 他很欣慰自己今天进山来了,不然的话,就没法遇到小獐子,也没法幡然醒悟。 他冲小獐子笑道:“放心,我马上就把这些小草变成甜甜的绿色。” “太好了。”小獐子高兴的欢呼起来,围着程虎跑了好几圈,又在地上打滚。 “好了,孩子,快到妈妈这里来。”獐子妈妈温柔的说道。 小獐子跑到妈妈身边,钻入妈妈怀下,高兴的说道:“妈妈,你听到了吗?咱们很快就能吃到甜甜的小草了。” “我听到了。”獐子妈妈很欣慰的朝程虎露出了一个微笑。 一个来自獐子的微笑。 程虎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充盈肺部,将刚刚救治杨梅树留下的疲惫驱赶掉,然后闭上眼睛,将自己的意识驱离身体。 他把意识扩散开来,覆盖在他所站立的这一大片斜坡上。 斜坡上不是很平坦,也不是十分陡峭。 上面的杂草种类繁多,有大片的茅草、蕨类、竹子,还有许多纵横交错的藤蔓和被砍掉主干长成灌木的枫树。 随着意识的注入,斜坡上的植物慢慢有了变化。原本蜷曲卷起来的叶子慢慢舒展开来,并且从叶子的顶端慢慢变绿。 小獐子看着这些变化,惊讶得目瞪口呆。它瞪着圆圆的大眼睛,惊叹道:“哇哦,太厉害了!” 地上的所有植物都在慢慢转绿,最后不到半分钟时间,便全都从干枯的黄色变成了比杨梅树还要鲜嫩的绿色。 变绿的面积十分广阔,绝对不亚于五亩多地的院子。其中的植物种类跟数量更是十分繁复多样。 所以这一次救助,让程虎精疲力尽。 等他将意识从斜坡上抽回来的时候,他差点儿没摔在地上。 “天哪!”小獐子看着茫茫的绿色,兴奋叫道,“妈妈,妈妈,咱们有好多食物。” 它在并不平坦的斜坡草地上狂奔了两圈,然后埋下脑袋,用鼻子狠狠的嗅了嗅翠绿青草的味道。 真是甜的! 清甜鲜美的味道灌入它年轻敏感的鼻腔里,那感觉就像是它记忆中的妈妈的**一般的味道。 虽然它不是十分确定这两者的味道是否当真一样,但给它的感觉的确如此。 妈妈的**让它健康长大,而这些鲜嫩的小草,则是它长大之后所见过的最最美味的食物。 它朝着面前的一丛矮小的嫩草咬下去。 哇哦,这丝滑鲜嫩的口感简直不要太美味了。青青的嫩草一点儿也不扎嘴巴。 更重要的是,当它的牙齿咀嚼这些小草的时候,嘴巴里除了唾液之外,还有小草被压榨出来的草汁。 天哪,妈妈咪呀,这是什么神仙级的美味啊。 小獐子吃得十分陶醉,完全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自己是谁。 它还那么小,没有见过二十多年前没枯黄的山林,也没有去过被食肉动物占领的山林中心地。 在今天之前,枯黄的小草跟干枯的树枝树皮就是它的食物。 现在,第一次吃到如此鲜美多汁的小草,让它强烈的感觉了幸福。 就好像它又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躺在妈妈怀里,嗷嗷吸着妈妈的**时一样。 又好像它瞬间长大,变成了一头獐子王,正带领着自己的种族徜徉在广袤的山林里似的。 这美味带给它的遐想是美好的,也是回味无穷的。 看见小獐子吃得这么开心,程虎也跟着开心。 这种成就感并不亚于拯救了一个种族。 獐子妈妈也埋头吃了几口鲜嫩的小草,说道:“这些草真好吃,谢谢你。” 它看着程虎,接着说道:“只可惜,现在其他食草动物都还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呢。估计它们都还在山谷里。” 山谷里没有太阳直射,是缺乏水源的动物们最好的栖息地。 一来可以防止身体里的水分蒸发,二来,山谷里的空气也会相对比较湿润。 小獐子听着妈妈的话,瞬间就停下了咀嚼的动作。 它双眼放光的看向身后山谷的方向,开心的蹦起来:“我现在就去告诉大家,这里有很多很多绿色的小草和绿色叶子。我带大家来这里分享这些美味的小草。” 说罢,没等獐子妈妈阻拦,小獐子就飞快的往山谷的方向跑去。 “实在抱歉。”獐子妈妈快速朝程虎欠了一下脑袋,赶紧追着小獐子而去。 山林里到处都有食肉动物,如果它不跟着小獐子的话,万一遇上食肉动物可就惨了。 对于一个妈妈来说,孩子就是它的全部,是比它的生命更重要的存在。 程虎看着两只獐子一大一小一前一后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远处的灌木丛中,便一屁股往松软的草地坐下去。 他双手向后支撑,慢慢躺下。背脊下厚实的土地让他的疲惫稍稍得到了一点缓解。 斜坡上的草地虽然很软很滑,但因为坡度不大,倒也不至于会让他滑下去。 他弯曲双臂枕在脑袋下,定定看着蓝空之下洁白的云朵,让穿过青翠草丛的微风尽情吹拂他的面庞。 以前,在还未体会到青翠的草地对于动物来说有多重要的时候,他总是要等到秋风吹凉了碧野,才开始怀念草地的青翠。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今天他忽然就觉察到了草地的重要性。 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必定要让青翠的草地绵延到天际。 让那些不知名的、紧紧依偎在一起的杂草漫山遍野的攀爬,直到爬满山坡,让山山水水,沟沟壑壑,都在清一色的翠绿中伸展匍匐。 他不要那种春风春雨唤醒的点点鹅黄,也不要秋霜浸染过的斑驳黄绿,而是要那种被烈日炙烤过,被暴雨中洗刷过,被雷电震慑过的成熟的绿色。 要那种鲜亮水润、波澜壮阔的绿。 第55章 小獐子的礼物(为‘o王权富贵o’大佬加更,求收藏,求推荐票) 到时候,山林里的食草动物就可以尽情享用甜美的鲜草,无须再啃食坚硬的树干和扎嘴的叶子。m.x23us.com 但是啊,程虎眺望远处飘荡着的云朵,心想,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实现这一愿望呢? 今天只是修复了一片斜坡上的植物,他的力量就几近枯竭,身体也疲惫不堪。 虽然银行卡里还有很多的钱,但是如果没有好的渠道购入古钱币的话,那些钱也是不经花的。 况且,九枚清朝的铜钱也就是修复了这么一块斜坡而已,要想修复整片山林的话,那就需要千千万万的古币。 天哪! 程虎忽然觉得自己真tm穷啊。 为什么我不是个亿万富翁呢?就是那种富有到可以肆意挥霍金钱的富翁。想要古钱币,直接去买就行,而不用担心买贵了或者怎样。 可是,他现在的经济实力真的不允许。 唉。望着悠悠白云,程虎心想,路真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饭也是一口一口吃下的。 既然眼下实力不允许,那就放缓脚步,将这计划定为长远计划好了。求功心切的话,最后的结果恐怕会适得其反。 历史上的很多事件都证明了这一点。 躺在草地上休息一会儿之后,程虎感觉到身体已经恢复了许多。 他刚要从草地上爬起来,就看到小獐子带着许多食草动物狂奔而来,那场面可是相当壮观啊。 随着动物的奔跑,一阵阵干燥的灰尘飞扬起来,远远看去,还以为是那些动物腾云驾雾而来呢。 “快看,快看,你们快看,前面就是我说的仙境。”小獐子跑在最前面,十分开心的叫道。 “哇哦,真的是绿色的仙境。” “天哪,这里的植物就跟中心地里的植物一样,是绿色的。” “我这辈子还没有吃过绿色的植物呢。我今天一定要吃个够。” “大家千万要注意了,不要咬断植物的根茎,吃掉上面的叶子就好了。”獐子妈妈情急的说道。 “放心吧,我们都会注意的。”小獐子说完,就赶紧张开嘴巴,把旁边的一束绿叶全都咬下来。 “对对对,我们会注意的。”旁边的一只小兔子附和道。 程虎看着这空前的盛况,一时间不知道是该从草地上爬起来呢,还是继续躺着。 他想爬起来,但是又害怕会吓到小动物们。 但很快的,他就发现自己想多了。 那些兔子啊、獐子啊、野山羊啊之类的动物根本就当他不存在,全都在兴致勃勃的吃着鲜美的草叶。 过了一会儿,小獐子已经吃得很饱了。它咬着一根小棍子似的东西朝程虎跑来。 到了程虎身边,它立定在草地上,把嘴里的小棍子放在程虎的肚子上,然后一脸小骄傲的说道:“喏,这是送给你的。” 那表情就好像它送来的草杆子是什么极其珍贵的礼物一样。 程虎无奈的笑笑,支撑起身,拿起怀里那根奇形怪状的小棍子,不解的看着小獐子,问道:“这是什么?” 小獐子脸上的小得意瞬间变作讶异:“天哪,你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程虎定睛看了看手里的小棍子,皱起眉头摇晃着脑袋:“不知道,这是什么?” “哈哈,原来你不是无所不知的神。”小獐子为自己的发现感到兴奋不已。 它在原地蹦了两圈,才解释道,“我妈妈说,这个种草,对于你们人类来说,是一种非常好吃的东西。” 虽然妈妈这么说,但它并不觉得这种黏糊糊的草杆子好吃。 甚至,它有点讨厌这种草杆子的味道。 “啊?吃这个?”程虎捏着小棍子,为难道,“这东西我可从来都没有吃过。” “没吃过也没有关系,我妈妈说,它可以吃,那就一定可以吃。你快吃了它吧。”小獐子一脸期待。 它还没见过人类吃东西的样子,嗯,那会是怎样的一种风卷残云呢? 人类长得这么丑,吃东西的样子一定比老虎,比狼,比豹子都要难看。 听说好奇会害死金猫,但不知道会不会害死它这么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獐子。它想。 程虎犹豫着要不要试一下这个小棍子的味道,但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先查一下资料比较好,免得吃坏肚子,得不偿失。 打开浏览器,用摄像头对着小棍子扫了一下,手机屏幕上立马就出现了许多与眼前这根小棍子长得十分相像的照片。 上面还有文字标注:蕨菜。 哈!程虎恍然大悟,难怪觉得这小棍子长得眼熟呢,原来就是蕨菜嘛。 他吃过蕨菜,只是没有见过蕨菜上餐桌之前的样子而已。 以前在餐桌上看到的都是煮熟的蕨菜。蕨菜被切成一段段,约有拇指长短,拌着各种调料,味道极佳。 一般情况下,蕨菜只有在春天的时候才有得吃。 所以以前只要一说到蕨菜,就会不由得联想到春天,联想到草长莺飞、春花初放、春意盎然的景色。 不过那些景色都是程虎自己幻想出来的,与眼前的实际情况显然不相符。 他看向前面的草丛,这才发现,在那里,居然长满了一根根头部呈显猪肝色的‘蕨菜’。 蕨菜的头部像婴儿攥紧的拳头般,又像毕躬低头的人。 它们一根根相隔不远,粗壮的青茎直直耸立,像一双双小手,随着微风轻轻摇摆。 好像在说:“快来吃我呀,快来吃我呀。” 既然这样,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 他从地上爬起来,钻入草丛里,乐不可支的折摘新鲜的蕨菜。 原本只是想着把这一片荒草救治之后,食草动物就有食物了,没想到,这下子,连自己也有吃食了。真是好人有好报啊。 动物们似乎都不喜欢吃蕨菜,因此半个小时不到,程虎就摘了一大捆蕨菜,足足有十几斤之多。 小獐子看着堆了一地的草杆子,好奇道:“为什么你们喜欢吃这种奇怪的东西。它的味道一点儿也不好,还黏黏的。” 程虎找来一根藤蔓,一边把蕨菜捆起来,一边跟小獐子解释:“咱们不是同一个物种,你觉得好吃的东西,我未必吃得下去。而你觉得不好吃的东西,对我来说,可能非常美味呢。” 第56章 蕨菜之美(为‘o王权富贵o’大佬加更) 小獐子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m.x23us.com下次如果再遇到那种很臭很臭的东西,一定要把它送给守护神。 捆好蕨菜之后,折了几枝杨梅枝,程虎就跟小獐子还有獐子妈妈及其他动物道别。 他大清早就进山了,一直待到子现在太阳已经微微西斜,肚子早已空空如也。 如果不是一阵阵咕咕叫的声音提醒他该吃饭了,也许他还能再待一会儿,跟小獐子再聊聊天什么的。 但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特别是在这种怀抱美味野菜的情况下,程虎归心似箭的心情更加急切。 他一边往回走,一边查看关于蕨菜的烹调方法。 度娘说,鲜蕨菜最好经过焯水处理。 所谓的焯(chao)水,就是将初步加工的原料放在开水锅中加热至半熟或全熟,取出以备进一步烹煮或调味。 蕨菜作为一道野生美味,虽然没有农药残害,但它本身就是一道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食材。 它身上拥有可以致癌的‘原蕨苷’,焯水虽然不能完全消灭原蕨苷,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蕨菜的毒素。 因此,在烹煮蕨菜之前,最好是要经过焯水一遍。特别是用于制作凉拌蕨菜的时候,一定一定要将蕨菜在开水中多煮几分钟,直到它百分之两百熟透了为止。 回到家里,程虎先把蕨菜老化的根部去掉,然后取水将蕨菜洗干净了,再把蕨菜放入锅里的开水泡煮。 由于蕨菜的数量实在太多了,再加上一次性吃太多蕨菜对身体不好,所以程虎打算留一小部分鲜食之外,剩下的就用来晒成蕨菜干。 这样一来,既可以长久保存蕨菜,又可以在反季节的时候拿出来解馋,一举两得呀。 把所有的蕨菜都在开水里烫熟之后,拿出一小部分泡在凉水里,其余的则拿到楼顶上晾晒。 晾晒好蕨菜,回到厨房,把泡在凉水里的蕨菜捞起切段,装入大盘里,撒入剁好的蒜末、辣椒,再加入酱油、香油、盐、醋、白糖和鸡精搅拌均匀。 为了让口感更好,程虎没有立即开吃,而是先去用高压锅住了一锅饭,顺便焖了一碟腊肠! 等饭煮好了,腊肠焖好了,凉拌的蕨菜也入味了。 如果有冰箱能冰镇一下蕨菜,那就更好了。 但眼下程虎没有冰箱,也就只能将就一下了。 摆好菜,盛好饭,拿起筷子,一筷子夹起两根蕨菜,往嘴里送去。 嗯,凉拌料的酸辣与蕨菜的细滑、清脆、鲜美合为一体,这感觉,一时之间还真找不到词来形容。 说它鲜美吧,它又不单单只是鲜美,还有蒜米的辣跟酱料的滋味。 但它也不仅仅只是酱料的滋味,还有一股难以言喻的丛林之野。 蕨菜以山川为根基,以日月为肥料,吸收了春风秋雨,经历了严寒酷暑,最后在神力的催化之下,才孕育出这么一根根纤细的嫩芽。 可想而知,这滋味该是怎样的神仙级美味。 虽然,它依然带有毒素。 但是,少量食用并不会带来什么问题。 程虎吧唧吧唧嚼着蕨菜,暗暗感慨:这滋味,这口感,估计鲍鱼都比不上啊! 特别是对于口味复杂的他来说,辣椒跟蒜末的加持让蕨菜的鲜美极其突出。 牙齿咬下去怼蕨菜进行磨切的那一刻,蕨菜的滑中带脆,脆中带鲜,简直不要太美。 赞美就此结束,程虎立马端着饭在桌子边上坐下,往嘴里塞入更多蕨菜。 平常吃一顿饭,程虎顶多十分钟搞定。可这一餐午饭,他足足吃了半个钟头。 腊肠一片没动,白米饭吃了三碗,装蕨菜的碟子被舔得一干二净,连凉拌的汤汁都被拌饭吃掉了。 他坐在简易四方桌旁边的椅子上,身体向后倾斜靠在椅背上。 前面是四方餐桌,再往前就是一面巨大的落地窗。 窗户面向院子的东南侧。 在烈日之下,五彩斑斓的金樱子被微风调戏,轻轻扭动腰肢,像极了热情奔放又娇艳的姑娘。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饱暖思***。 额,现在程虎已经进入单身癌晚期,就连看墙上的金樱子花都能浮想联翩。不可谓不严重啊。 平时忙碌的时候还好,可现在吃饱了肚子,往椅背上一靠,看着暖暖的太阳,看着飘摇的花朵,心思就有点歪了。 要不是身处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大山里面,估计他会经受不住诱惑,爆发男人本性什么的。 然后,就很自然而然的想起那天跟刘老头一起来的路上遇到的姑娘。 那个带着斗笠,卷着袖子跟裤脚的女孩。她叫黄兴旺做老爸,是黄兴旺的女儿无疑了。 只不过,黄兴旺说他已经六十岁,但他女儿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多一点的样子。 老来得女? 嗯,得找个机会找个借口去黄兴旺家里蹭顿饭才行。 站起身,走到卫生间里撒了泡尿,顺便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的尊容。 看着镜子里皮肤已经略显小麦色的自己,程虎忍不住叫道:“握草,好帅啊!” 瞧瞧这脸蛋,虽然没有以前白皙细嫩了,但这五官完全复制了他那个大帅哥老爸。 再看看这身材,高大威猛,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啧啧啧,这眼睛,这鼻子,这嘴巴,这牙齿,这气质,不进军娱乐圈,那就是娱乐圈的一大损失。 跑到这小山村里种地,真的是很浪费啊。 不过,也不算浪费,只要能靠着这逆天帅的脸蛋以及他超高的智商,还有他那无与伦比的气质找到意中人,那就算是物尽其才了。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喜欢的人,也会遇到很多喜欢自己的人,但是遇到一个自己喜欢她,而她又刚好喜欢自己的,就有点困难了。 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有没有男朋友。 甚至是,程虎现在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下次再见到黄兴旺,一定要问一问,不然的话,做梦的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喊。 嗯,聪明。他对镜子里的大帅比点了点头。镜子里的大帅比也朝他点了点头,仿佛是在赞赏他的想法。 第57章 来之不易(求收藏,求推荐) 出了洗手间,程虎直接往院子走去。 午饭的时间有点长,现在已经快三点钟了。 他带上自己折回来的杨梅树枝,走出院子,绕了一条远道,来到院子后面的荒地上。 虽说他的力量又一次所剩无几,但是扦插两棵杨梅树还是不成问题的。 程虎心想,既然眼下能力不够造一片杨梅林,那就先种一两棵吧。总不能把手里的杨梅枝给浪费了。 因为他现在不把杨梅扦插好的话,按照眼下这种天气,估计用不了两天,杨梅枝就得再次变成干柴。 虽然才四月,但悬于高空的太阳跟七月的太阳没有什么分别。 程虎走到最里面的墙角下,用锄头把地上的泥土挖松,然后将杨梅枝插入地里。 他往后退出几步,驱动意识助长杨梅枝。 随着力量的注入,杨梅枝摇曳摆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拔高主干,伸展枝干,并且哗啦啦冒出许多绿叶。 只是一口茶的功夫,原本身高不足半米的杨梅枝已经变成一棵比三层楼还高的大树。 在杨梅主干离地约有两米高的位置,左右长出两根支干,一枝伸入院子内,一枝在空地上方铺展开来。 再往上,更多的支干从主干侧生出去,分别往四周扩散。 这些支干的长势各有千秋,有的像平行伸开的手臂,有的像弯曲的手臂,还有的像倒垂的手臂。 但每一根支干延伸出去之后,又会分成若干小分支,并且逐渐变小,直到最后的小分支上长满了茂密的叶子才停止生长。 在青翠茂密的枝叶间,可见一个个一串串碧绿如新的小果实。 这些果实从现在的模样变成红彤彤酸溜溜的杨梅还需要一些时日。 尽管它们现在还没有什么滋味,可就只是这么远远看上一眼,便足以让人在联想中冒出许多口水。 程虎依靠着粗壮的树干,在阴凉的树荫下休息。 他面向已经被割掉杂草,原计划是要造杨梅林的空地。 这片空地十分广袤,比起半亩多宽的橘子林要宽广好几倍。就这么空着,确实挺浪费的。 再者,就算他的力量得到了补充,他可能也不会急着造一片杨梅林,而是先把山里的部分植物救治过来。 因为就像小獐子说的那样,山里很多动物都需要食物,而且是需要大量的食物。 还有,只有把山林里的植物大量救治过来了,地下水才有可能冒出来。 旱季即将来临,在没有雨水降落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地下水补给,大部分动物可能都要铤而走险离开山林,到外面的山林去寻找水源。 如此一来,盗猎者的枪支肯定会瞄准它们。 想明白这些之后,程虎决定,明天一大早就要来这里锄地,种些瓜果蔬菜。 一来可以通过劳动充实自己,并且自给自足,二来还可以帮助鸟类补充食物。 回到院子里,程虎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大黄。 大黄看似在睡觉,其实听得很仔细。 它闭着眼睛说道:“你的想法很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用自己的汗水种下的食物,可能会更美味一些。就像我自己亲自抓到的猎物一样,必须要耗费一些时间跟它们玩一玩,才会觉得更加可口。” 程虎嘿嘿笑道:“所以,明天你要不要去帮忙?你可以用爪子帮我刨地。” 大黄翻了个身,把屁股对着程虎:“还是不要了,我不喜欢吃素。” “你刚刚不是还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吗?”程虎心里默默朝大黄竖起了中指。 “我说的是你。只有亲身体会过植物从种子变成食物的过程,也许你才能明白食物的来之不易。”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想驳回一句,我早就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了。 但听着大黄微微的鼾声,又没有说出口。 以前在家里啃老的日子,他确实不知道食物的来之不易,但自从来了白木村,他是真知道了。 这种想吃什么都没有的日子,让他深深体会到了食物的‘来之不易’。 但是,这个来之不易与‘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来之不易还相差甚远。 也许就像大黄说的那样,只有亲身体验过劳动,在劳动中挥洒汗水,他才能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来之不易’。 晚上的时候,程虎上网查看了不少资料。 关于种植,他是个门外汉,在没有前辈教授的情况下,一切知识只能来源于各种资料。 但是,说句实在话啊,真正了解庄稼的,却未必拿得起笔。而那些写得出文章的,对大地或许并没有他们自己想象中了解。 数据只是数据,科研也只是科研。 大地不是靠一堆数据堆起来的。 它需要汗水,需要感情,需要与庄稼人建立起沟通的桥梁,更是需要岁月的沉积。 不过程虎看了一晚上的资料,最后总算得出了一个要点:要想庄稼好,必须先把地里的泥土给松了,为植物的根须牢牢钻入泥下做好准备。 泥土不仅仅是要用锄头挖松,还得起垄,起垄的目的绝不是为了整齐好看,而是为了让植物间隔开来,更好的吸收阳光。 再者,也是为了在雨水来临的时候,能有效的把雨水排出去,而不至于会把瓜果蔬菜的根茎泡烂,也不至于淹没幼苗。 早饭之后,程虎走到地里时,太阳还没有升起。 晨曦的鱼肚白翻在东南面的天空上,映照大地,将万物从沉睡中唤醒。 除了那些枯萎的植物依旧毫无生机的保持原样之外,山林里的动物几乎全都出动了。 小鸟叽叽喳喳的从这边的山林中飞出,经过村子上方,偶有几只在屋顶稍作停留,但没一会儿,又钻入那边的山林里。 程虎看着灰蓝的天空,扭了扭脖子,松了松骨头,深吸几口气后,便挥起锄头,往脚下的土地使劲的刨下去。 空地上的杂草是被割草机割倒了,也堆在一起烧掉了。 但是,程虎的原计划是要在这片土地上种植杨梅树的,所以地里的草根全都没有挖掉。 一些小灌木的树根,也还牢牢把持着地面。 这一锄头下去,入地几厘,不痛不痒。 【我家养了六只鸭,十几只鸡,现在天天差不多能捡五个鸡蛋五个鸭蛋……怎么吃都吃不完……有没有小伙伴想要吃土鸡蛋土鸭蛋。土鸭蛋两块钱一个,土鸡蛋一块五一个,不包邮。想吃的可以加群联系一下我。】 第58章 快残废了(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除草根,刨树根都是十分费劲的体力活。 锄头挖到地里了,还得借用杠杆原理,把草根树根往上拱,再用手拉扯,如此才能平了土地。 经过几十年的荒芜,地里还有一些小石子。 为了让将来的植物更好生长,程虎还得把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小石头给一个个抠走。 三亩多宽的地面要清理起来,着实不容易。 一天过去了,程虎勉勉强强算是把草根树根之类的根茎给除掉了,顺便把石头给抠走了。 但是,地还没有翻呐。这可是真够呛的。 程虎站直身体,立着锄头,用毛巾把身上的汗水擦掉。 看着已经露出不少新泥的地面,虽然感觉很累,但心里还是很舒坦的。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程虎几乎还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臂在发抖。 他甩了甩手臂,心想应该没什么大碍吧。他可是有超能力护身的人,睡一觉起来,估计就全身舒坦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直到早上起床,双臂痛得难以抬起的时候,程虎才知道什么叫做运动过度,韧带拉伤。 昨天他就是仗着自己身怀超能力,所以那锄头一起一落,又重又快,别人干几天才能干完的活,他居然一天就干完了。 活该现在双臂就像注了铅水一样,不仅筋骨痛,而且很沉重。 唉!还是那句老话:路真的是一步一步走的,饭真的是一口一口吃的。 想一步登天,除非是借助超能力,否则以自己的体力硬干,那不是找死么。 虽然双臂已经快废,但煮点早饭还是没问题的。 大黄回来看见程虎连筷子都快拿不稳了,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程虎晃了晃手臂,泪目道:“大黄,你昨天为什么不告诉我,过量劳动会损伤筋骨?” “这不是所有正常动物都具备的常识吗?”大黄不以为意的反问道。 程虎一怔,内心之委屈,无以言说。 我tm不正常? 我还不是想早点把地锄好,早点种庄稼么。 谁知道,干活还有这么多的讲究。之前清理院子的杂草时,他是忙活了好几天才清理完毕的,所以也没有造成筋骨损伤。 但昨天他真的是跟疯了一样,比机械还疯狂。因此今天双臂会变成这样,也合情合理。 “一点点小内伤而已,算不了什么。”大黄轻飘飘的留下一句话,就去睡觉。 对于一个在山林里生存的老虎来说,血流一地都只是小伤,更何况是这种都没见红的内伤? 程虎也不是一个很矫情的人。虽然筷子都拿不稳了,但跟大黄吐槽两句之后,还不是照样把碗捧起来,将面汤一饮而尽。 嗯,真香。 虽说这伤只是一点小伤,但是,却让程虎意识到一件事。 现在是21世纪,醒醒吧! 21世纪是什么世纪? 21世纪是我们目前所生活的年代,是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是科学力量突飞猛进的时代。 我tm是疯了才会放着几百万存款在银行卡里,不去买高科技的东西,非得自己扛个锄头去挖地吧。 三百万,对于城里人来说,也许不算多,但是,在农村,用于购买农用机械,那还不是小事一桩? 程虎对这些不了解,但他知道,有一个人肯定很清楚。 吃了早饭,跟大黄交代一声,就开着皮卡车往安明镇驶去。 进入政府大院的时候,也才八点多钟。 不是赶集的日子,政府的大院里空荡荡的,没有什么车。 篮球场上,有几个看起来比较富态的男男女女在玩篮球。 球场旁边的户外健身器材那里,有几个小朋友在追逐欢笑。椅子上,坐着几个老头子老太婆。 看见熟悉的皮卡车进入大院,不少人纷纷侧目。 甚至是在空地上跳舞的几个大妈,还停下手中的动作,目不转睛的看向皮卡车。 他们都觉得奇怪,书记的皮卡车好几天没看到了,据说是卖掉了,怎么又开回来了? 直到看见一个二十来岁,长得贼精神的小伙子从车上下来,大妈们才恍然大悟。 是卖掉了,而且是卖给了一个小伙子。 小伙子看起来十分面生,按理说,是不能够这么直视人家的,太不礼貌了。 但是,这人长得好看,可不就是给人看的嘛。 所以几个大妈也没有收敛的意思,而是露出一副恨不能把眼睛贴到程虎身上的样子。 程虎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就快步走到办公楼里面。 看见程虎走进了办公楼里,大妈们的心思就更加复杂了。 新来的公务员?还长得一表人才?看来明天得拉上我女儿一起来跳舞了。 几个大妈再彼此对视一眼,眼神之中忽然就有了敌意。 哼,就你家那闺女,能跟我家的闺女比? 切,谁还没几个闺女? 我没闺女就不能看了?老娘亲自上阵你信不信? ...... 程虎出发之前就已经给黄兴旺打了电话,聊了一些关于种植的事情。 黄兴旺让程虎来一趟镇上面谈,所以程虎才会驱车离开白木村。 走入办公楼的时候,也没人问程虎来找谁。 他们都见过程虎,知道他是黄书记的亲戚,所以就由着他大摇大摆走进书记的办公室。 料想程虎应该快到了,黄兴旺已经在办公室里泡好茶等着。 程虎推门进来,亲切的唤了一声大爷,就毫不客气的在沙发上坐下。 看见程虎身上的衣服款式和面料都很不错的样子,黄兴旺忍不住笑道:“小虎,你这身行头一点儿庄稼人的样子也没有,倒像是电视里的明星。” 程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额,几百块钱的行头而已。这对他一个存款几百万的人来说,不算奢侈吧。 但是,他知道这对于农村里的普通人来说,确实是有点夸张。 他认真的解释道:“黄大爷,您别笑话我了。这身衣服我也就只有上街的时候才舍得穿,平时在村子里,我都穿得十分邋遢,您绝对想象不到。” “哈哈哈。”黄兴旺递了一杯茶给程虎,爽朗笑道,“这有什么想象不到的,我自己本身就是农民出身。而且,我们那会儿的农民,比你辛苦百倍都不止。” 第59章 买耕地机(求收藏,求推荐,求投资) 【求投资啊,你们会投资吗?看十分钟就可以投资了。m.x23us.com我现在才八十个投资人。你们还有投资名额吗?求投资。(_`)】 “比我还辛苦百倍?”程虎心里一百个不相信。 我昨天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三亩地的草根树根给刨了,试问这世上还有谁? 黄兴旺见程虎一脸的怀疑,就笑着解释道:“你不相信?我告诉,我一个人一下子养过一百头猪。” “一百头猪......”程虎不以为然的说道,“那也不是很多,现在很多养殖场都养能养一千头了。” “哈哈哈。”黄兴旺摆着手,笑得前俯后仰,“不一样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现在那些养殖场的猪都是用饲料喂大的。不像我那时候,一百头猪,吃的全是猪潲(shao)。猪潲你知道是什么吗?” 程虎摇了摇头。口哨他就知道是什么,猪潲还真不知道。 “猪潲里没有饲料,就算有也只是很少的一点点,相当于咱们炒菜放酱油那么多。猪潲里大部分都是蔬菜跟红薯之类。把它们混合在一起,用大锅煮熟,就是猪潲了。” 不知道为什么,黄兴旺这么一解释,程虎觉得猪潲跟自己以前在学校食堂里吃的食物居然很像...... “一百头猪,那得需要煮多少猪潲?”程虎想象了一下,一百头猪呼啦啦涌入学校饭堂里,排着队,等着打饭的情景。 一头猪肯定比一个学生能吃。由此看来,一百头猪,估计可以把学校里提前准备好的食物全部吃光光。 它们整齐排在玻璃窗前,每头猪都端着一个大木盆,晃着白花花的大屁股,等着领食物。 然后黄兴旺就在玻璃窗里面捞猪潲。 捞猪潲的勺子肯定不是普通勺子,而是大水勺。他要往每一头猪的大木盆里舀三勺猪潲。 一百头猪,就得舀三百下,一天两顿的话,就是六百下。 貌似还没有他昨天奋力挥动锄头的次数多啊。 “煮猪潲不是问题。”黄兴旺接着说道,“问题是,找猪潲。因为都是蔬菜喂养,所以首先就得先种一大片青菜。每天都得找几十捆青菜回来,剁碎了,再放到锅里煮。然后才能喂猪。” 额,你赢了。 程虎挑着眉毛,点头道:“那确实是好辛苦。但你为什么不改成养牛呢?养牛的话就可以直接把牛全都赶到山里吃草就行了。哈哈哈。” 我居然如此聪明! 黄兴旺见程虎笑得如此天真,便不忍打碎他的美梦,只是无奈的笑了笑。 养一百头牛?别说养一百头牛了,养十头牛都够呛。 村子周边的山林里全是村民的庄稼,一个不小心,牛群跑别人的庄稼地里,那就得面临被别人砍牛脚的风险。 有些村民好说话,赔点钱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久必生怨啊。一次两次别人原谅你,三次四次,难道别人就不用吃饭? 所以,在农村,散养牛是一件很不讨喜的事情。 猪就不一样了,猪被关在猪圈里,不会跑到外面去闯祸。 “小虎,你说,你想种青菜?”黄兴旺问道,“你是想大棚种植还是露天种植?” “种时蔬,需要大棚吗?”程虎还没想好,但他只想种一些适合这个季节的蔬菜,不想种反季节的菜。 强扭的瓜是不甜的,强种的菜是不鲜的。 “那不需要。”黄兴旺道,“直接种地里就行了。哦,对了,你打算种多少?是种自己吃,还是种来卖?” 程虎想了一下,眼下虽然只有三亩地的空地,但是村子的其他很多地方都还荒废着,以后肯定也是要开荒种植其他植物的。 所以他回道:“目前的话,先种三四亩看看,等掌握技术了,再种他几十亩。” 黄兴旺饶有兴趣的看着程虎,觉得这小子说话就跟闹着玩似的,也不知道真假。 不过,他的想法是挺好的。 不管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一个愿意把时间跟精力用在‘种植庄稼’这一件事情上的,那绝对是个好孩子。 “有必要种这么多?”黄兴旺真不知道程虎是怎么想的,但他说道,“如果你确定要种这么多的话,可以申请农耕补助。那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只是估计这个测量有点麻烦,没人愿意进白木村。” “那就不用了。”程虎拒绝得十分干脆,“什么补助不补助的,我种地又不是为了申请补助,您教我怎么种就行了。” “这样,既然你打算种几亩,那就先买一台微型耕地机试试。这个机械比较简单,也容易学,一教就会,而且还比较轻便,不像那些大型器械那么笨重。而且白木村很多地方估计都进不了大器械。” 程虎点头认可黄兴旺的话。 白木村虽然已经荒废,但是道路仍旧是以前的羊肠小道,大型机械确实没法开到某些田地里。 而且,目前白木村的田地大多以梯田的形状存在,不像平原,一望无际的平旷。 因此,购买小型耕地机,会比购买大型耕地机更方便。 黄兴旺安排了一下工作,就带着程虎到街上挑选小型耕地机。 小型耕地机又叫做‘微耕机械’,以小型柴油机或汽油机为动力,具有重量轻,体积小,结构简单等特点。 微耕机械广泛适用于平原、山区、丘陵的旱地、水田、果园等地。 黄兴旺刚刚走入农用器械店,老板立马就笑意盈盈的迎上来:“黄书记,您怎么来了?” 老板是个中年男子,看上去四五十岁,跟六十来岁的黄兴旺看起来居然差不多...... 这只能证明,黄兴旺不显老。 “小李,你给我们介绍一下耕地机。” 一听这话,老板疑惑了。 先不说这黄书记肯定是没时间种地的吧,就说黄书记旁边的这个小伙子,也不像是种地的庄稼人啊。 瞧他这身行头,就跟城里人一样,哪里是跟泥土打交道的人? 黄兴旺见小李愣了神,笑问道:“怎么?你这儿没耕地机卖?” “不不不。”李老板赶紧说道,“有得卖,有得卖。” 管他是不是种地的,生意上门就是钱,有钱不赚王八蛋。 第60章 没钱(求收藏,求推荐) 李老板指着一排器械说道:“黄书记,您看,那两台都是耕地机。m.x23us.com” 说着,他已经率先走到耕地机旁边。他拍着其中一台说道:“这一台比较便宜,卖三千五的,黄书记您买的话,三千就行了。烧柴油的。” 他又拍着旁边那一台说道:“这一台的话,就比较厉害了,全轴全齿轮牙箱作为传动装置,售价6000,黄书记,咱们友情价,五千五。 这一台不仅可以耕地,配备相应农具还可完成旋耕、犁耕、播种、脱粒、抽水、喷药、发电和运输等多项作业。真的是一台很牛的耕地机,要不书记您就直接买这一台得了。” 黄书记点了点头,看向程虎问道:“小虎,你喜欢哪一台?” 凭着老板这么几句话介绍,程虎真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哪一台。 见程虎没答案,老板又接着说道:“一分钱一分货,什么东西都一样。贵的这一台,寿命更长一些,而且用途也广,操作起来,更加简单。轻轻松松就可以换挡倒挡,特别简单,而且也贵不了多少。” “那维修起来是不是会更加复杂?”程虎问道。 “怎么会呢?”老板笑道,“就算器械出了问题,我这儿还可以免费维修三年呢。我说的是贵的这一台。便宜的这一台只维修一年。” 老板仿佛是已经料定二人今天定会购买一台耕地机一样,嘴巴就跟开了闸的水库似的,吧啦吧啦介绍个不停。 其实,真正想要购买的人,就算你没怎么介绍,他也是照样要买的。 程虎见老板说得口干舌燥了,忍不住打趣道:“老板,你别说了,停一停,我得数数我的钱够不够。” “小虎,你看中哪一台?”黄兴旺又问了一遍。 如果是他的话,他可能会选便宜的那一台。不是因为价格更便宜,而是因为,这种器械更新换代也快。 程虎有大刀阔斧干一场的架势,这种小器械很难满足大面积作业。 因此,这种小器械只适用于练手,以后等各种条件都稳定了,换一台大器械的话,可能更合适。 程虎道:“我觉得那台贵的好像好一点。” 一听这话,李老板脸上的笑容瞬间放大数倍。 “那是当然了,一分钱一分货嘛。小伙子,你真有眼光。现在像你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多了。你看看那街上的小年轻,一个个骑着破摩托车,油门震得比跑车的还响。我就喜欢你这种买农用器械的小伙子。绝对是真正朴实无华的庄稼人。” 这老板胡说八道起来,那也是一套一套的。 “老板,您先别急着夸我了。”程虎呵呵笑道,“我话还没说完呢。” “哈哈,帅哥,你说,你说。” “那台贵的确实更好一些,但是呢,我目前资金有限,只买得起便宜的那一台。” “这不能够啊。”李老板看着黄兴旺,说道,“你可是跟着书记一起来的,你要说你钱不够,那书记肯定会挪借给你的。是不是,书记。” 黄兴旺耸了耸肩膀:“小李,你看我像是个有钱人吗?” 李老板上下打量一番黄兴旺,尴尬的呵呵笑了两句。 黄书记是在世包青天,两袖清风,整个安明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仅如此,他还用自己的工资照顾孤寡老人,帮助孤儿,这一点早已广为传颂。 他要是有钱,那估计也就是一顿饭钱,起不了什么作用。 “要不这样,小伙子,你买贵的这一台,我再给你降两百块钱。”李老板打算通过压低价格来吸引小伙子。 但是程虎很坚决:“老板,实在不好意思,我真买不起,要不,我们先去别的店铺看一下吧。” 程虎拉起黄兴旺的手臂,就要往外走去。 啥情况? 李老板赶紧拽住程虎的胳膊:“诶诶诶,等一下,你刚刚不是说要买便宜的这一台嘛,那就买这一台呗,还看什么看?” 程虎一脸为难的说道:“老板,实不相瞒,我总共就带了两千五。” 说着,他把自己的钱包打开,把钱全部取出来,当着老板的面数了一遍。 一共二十五张红色的毛爷爷。 李老板抽动着脸上的肌肉,讪讪道:“你这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嘛。帅哥,我跟你说,这台耕地机进货都不止这个价钱。要不这样,两千九卖给你,你先欠四百。反正有黄书记担保,我也不怕你跑掉。” “老板,你也太精了吧。”程虎原以为自己已经够精了,没想到这老板更是个人精。 “哈哈,没办法,做生意嘛,你也不能让我一分钱都没得赚是不是?两千九,我再送你五斤柴油。” 程虎摇摇头,无奈的笑了笑。 来之前,他就已经在网上问过价格。 这种最简单的耕地机,售价一般都在两千到两千五左右。这老板看来是料定他是个门外汉,所以想吃定他。 “老板,反正我就只能给你两千五,您卖的话,咱们现在就交易,您要是不卖的话,您也别耽误我去其他地方看,行不?” 反正街上又不是只有你一家农机店,我就给你这个价格,你看着行就卖,看着不行,也别拦着我去其他农机店买。 我带黄书记来,可不就是想让黄书记卖卖面子,以最便宜的价格买入耕地机嘛。要是不能以最低价格买入,我为什么要拉一个书记来? 李老板大概也是在纠结这事。 黄书记的面子啊!再加上,两千五的价格,其实也是可以卖的。毕竟进货价也就两千左右,还可以赚几百。 但说句实在话,这么大一台器械,从运输回来,到装好,人工都要花费不少,结果就赚几百块钱。老板心里实在不甘心啊。 可是,这几百块钱,你不赚的话,别人会赚。 而且,以后维修器械需要更换的零件,也是一笔收入。 想到这里,李老板咬了咬牙,狠心道:“行行行,看在黄书记的面子上,那我就亏本卖一台给你得了。帅哥,记得啊,我可是看在书记的面子上才卖给你的。” 【吃酒睡觉,看书投票。】 第61章 未来丈母娘(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侥幸者’和‘罐头吃了吗’的打赏。m.x23us.com】 程虎觉得好笑,这老板非得把黄书记的面子扯上,无非就是想跟黄书记拉近一下感情嘛。 最后,程虎以两千五的价格买下小型耕地机,外加五斤柴油。 老板当场就教会了程虎如何使用这台耕地机。 耕地机的行进速度很慢,所以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学。加上开关少,器械简单轻便,估计连妹子都能开。 这耕地机不高,双手握着把手刚刚合适。 黄兴旺带着程虎推着耕地机来到白木区后面的空地上。 他指着一块空地说道:“小虎,你先在这块空地上好好练习练习。要是有不懂的,再给我打电话。我还得回去办事。等下午饭时间到了,我就来接你回家吃午饭。” 一听到等会儿可以去黄兴旺家里吃饭,程虎立马把脑袋点得根捣蒜似的,连连应承:“好的,好的,黄大爷,我等你啊,等会儿你一定要来接我,不然我找不到你家。” 黄兴旺笑呵呵的答应。 目送黄兴旺离开,程虎开始试着耕地。 说句实在话,像我们这种高智商人群,那是学什么都很快的。别说用耕地机耕地了,就算牵头老牛来,我照样可以让老牛自己欢快的耕地。你信不信? 我不相信! 但是吧,这耕地机一开始操作起来的时候,确实不怎么好操作。可只要熟练了,就跟牵着小狗遛弯一样简单。 特别是程虎本身力气就非常大,控制耕地机更是易如反掌。 午饭时间还没到,他就已经把这一块空地给耕好了。 他关了柴油机,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给黄兴旺发过去,并且附文:“黄大爷,地耕好了,等会儿去你家吃饭,我去买点我喜欢吃的,然后再回来这里等你。” 消息发送出去之后,程虎就往街上走去。 买点什么好呢?程虎在信息里说要买点自己喜欢吃的,那不是自私,是为了不让黄兴旺驳回。 如果他说自己不好意思空手上门,黄兴旺肯定不让他买东西。 他在街上溜达一圈,在不少大爷大妈的关注之下,买了一只老母鸡。 去未来的岳父岳母家,买只老母鸡是应该的。 又买了一条黄骨鱼。卖鱼的阿姨说这种鱼的骨头比较粗,而且少,肉质细腻,十分美味。 想必未来的丈母娘也快六十岁了,老人家眼神不好,最好是不要吃细骨头的鱼。 然后,他又买了五斤五花肉,一只大猪蹄,两斤鲜猪肝,三斤猪大肠,一斤猪小肠,还有烧鸭一只,卤菜几斤,水果若干。 第一次去见未来的丈母娘,一定要给未来的丈母娘留下一个好印象。 虽说,眼下他还不知道自己未来老婆叫什么名字,但是有备无患嘛。万一哪天黄兴旺的漂亮女儿真成了他媳妇呢? 是吧,所以男人一定不能小气。该出手的时候,钱一定要舍得出手。 因为你现在不知道,未来哪一个漂亮妹子会成为你媳妇。 买了这么多东西,程虎也懒得回去耕地机那里等黄兴旺,干脆拎着大包小包,直接去政府大院找黄兴旺。 政府大院的办公楼跟宿舍楼是紧紧挨在一起的。 程虎刚一走入大院,那些住在宿舍楼里的大妈的眼睛就闪闪发光的看着他。 他身上有些泥渍,但是大妈们全都自动忽略掉了泥渍,而是看着他那张出众的脸蛋,以及他手里拎着的东西,乐得都快冒红心了。 这小伙子,长得好看,力气还大,而且,还买了这么多东西。肯定是一个十分大方的人。 男人长得好看,力气大,又大方的话,那妥妥的男神了。 霎时间,几个大妈之间,又悄然弥漫着硝烟。 看见程虎又走入了办公楼里,几个大妈更是敏锐的觉察到,这小伙子绝非寻常人啊。 要么是公务员,要么就是有关系的人。 这二者只占其一,那都是金疙瘩了。 程虎刚走入办公楼的门,黄兴旺迎面就走了出来。 “哟,小虎,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黄兴旺刚刚给程虎发了信息,告诉他,家里什么都有,让他什么都别买。 可程虎老半天没回信息,他就猜想,这小子肯定是在街上采买东西,所以就往外寻他。 结果还没走出办公大楼,程虎这小子就拎着大包小包走进来了。 程虎笑道:“黄大爷,我跟你说,我半个月没吃肉了。而且我的饭量不是一般大,这点东西,我顶多七分饱。” “你就吹吧你。”黄兴旺从程虎手里接过两个沉甸甸的袋子,带着他往外走去,“走吧,咱们先把东西放你车上。这些你全带回去自己吃。我家里什么都有。“ “别啊。”程虎急道,“我不会做饭。” “你不会做饭?”黄兴旺有点诧异的看了程虎一眼。 这年头还有不会做饭的人? “是啊。我不会做饭。所以,这些东西,你做给我吃吧。”程虎道。 黄兴旺无奈的苦笑了一下。 现在的年代,可不是他们那个年代了。现在的年轻人啊,不会做饭才是正常的。 大妈们看见黄书记带着程虎往外走,还上了同一辆车,心里的疑问总算是消除了大半。 看来这小伙子是书记的亲戚无疑了。 一想到这小伙子是书记的亲戚,她们的眼睛就布林布林冒着火花。 下次再见到这个小伙子,一定要套近乎,然后再趁机把自己女儿介绍他认识。 程虎开着皮开车,在黄兴旺的指引下,又重新回到了距离刚刚耕地处不远的地方。 黄兴旺指着前方的水泥路,说道:“从那里拐进去,直走就行。” 皮卡车拐入水泥道。水泥道宽约三米左右,两边都种着桂花树。 左右两侧的桂花树形成一道又长又宽的天然拱门,将坚硬的水泥道掩护在树荫底下。 烈日穿过树荫,将斑驳的光影洒了一地,看上去像是遍地铺满黄金似的。 车子碾压在黄金上,突突突往前行驶。 行驶了几十米,便可以看到外形几乎一样的民居房。它们有着蓝色的琉璃瓦,蓝色的外墙漆,以及深褐色的窗户防盗网。 看上去,像是一个小村庄。 第62章 初访白木区(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威爷的荣耀’的打赏。】 小村庄没有什么动静,只有几只小狗在四处游荡。安全起见,程虎放缓速度,以时速10在前行. 这速度虽慢,但老化的皮卡车所发出的突突声还是吓到了墙头上的野猫。 它们东一只西一只,从墙头上跳下来,像身手敏捷的武林高手,没一会儿又窜到桂花树上。 这里听不到牛羊猪的叫声,也没有孩子的嬉戏声,依然是只有几只散养的鸡在草丛中觅食,并且发出咯咯咯的声音。 在这里,遇到一个人,估计比遇到一只狗一只猫或者一只鸡要困难吧。 车子进入夹在房子中间的水泥路中央后停下。 程虎率先下车,发现周围竟是一片死寂。 荒绿从两边房子的院里蔓延出来,几乎要延伸到水泥道上。 那些房子的玻璃窗上,布满灰尘,防盗网上,攀爬着顽强不息的藤蔓。 这些院子里,应该是很多都没有人居住的。程虎猜想。 因为大部分的房子院门紧闭,野草蛮横的疯长。 “这就是我家了。”黄兴旺指着旁边一栋房子说道。 程虎顺着他的手指看去。那栋房子与其他房子的构造是一样的。 都是蓝色的琉璃瓦,蓝色的外墙漆,还有深褐色的防盗网。 但是,这栋房子跟其他的房子又是完全不一样的。 它的窗户十分干净,在窗户的防盗网上,摆着几盆青翠的绿植。 它的墙壁并没有被任何藤蔓占领,鲜艳的蓝色墙漆依旧夺目。 院里种着的月季花已经爬上墙头,肆意的绽放着粉红色花朵,格外艳丽。 视线穿过铁门看进去,可以看到几件薄薄的衣物挂在竹竿上,随着微风轻轻飘荡。 “大爷,这一片是不是就你一家在这里住?”程虎把心中的疑问问了出来,“我看到其他房子好像都没有人住了。” “哈哈,那倒不是。”黄兴旺解释道,“这里还有十来户人家,不过,都是些孤寡老人。其他人全都搬到县城去了。” 难怪。 难怪这里那么多猫猫狗狗,想必那些不是猫狗,而是老人们伴侣吧。 程虎微微一笑,心想,要是这些动物也能说话的话,估计它们会彼此炫耀自己的主人是如何宠溺自己吧。 毕竟,它们都是那些孤寡老人的全世界。 “我跟你们说,我家主人今天给我吃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骨头。有这么大,比我的脑袋还大。” “切,这算什么?我主人今天给我洗澡了,放了很多香喷喷的沐浴露呢。不信的话,你们闻闻看,我香不香。” “呕,真难闻。还是我的味道好闻。我家主人今天给我洒了驱虫粉,我最喜欢驱虫粉的味道了。一闻到这个味道,我就能想到那些可恶的跳蚤一命呜呼的样子。” “你们这些都太小儿科了。今天我帮我主人抓了一只大老鼠,那老鼠又大又凶,超级可恶,把我主人的衣服都咬坏了。今天总算被我逮住了。我主人开心得跳起来,还把我捧起来亲了一下呢。” “哇哦,亲了一下。真羡慕。” “我主人有很严重的口臭,但是,我还是很期待他亲我的。” “可是,我们身上携带了大量的细菌,如果主人亲我们的话,我们会把细菌传给他们的。” “主人们不是常说一句话吗?不干不净,亲了没病。” ...... 走入院子,黄兴旺朝里大声喊道:“月英,快出来,你看我带谁回来了。” 话音刚落,一个看上去只有四十多岁的女人围着围裙,从屋里一边用围裙擦着手,一边急匆匆的走出来。 看见院子里的两个男人有一个是自己的老伴,还有一个是陌生的新面孔之后,她的神色充满了惊喜。 “老黄,这就是你常提起的小虎吧,大牛的外甥。” 女人快步走下台阶,站在程虎面前,上看看,下看看,眼睛里全是欣喜。 “阿姨?”程虎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称呼眼前的女人。这四十岁的颜值,叫阿姨好像都叫老了。 “什么阿姨啊,叫奶奶。”刘月英欢快的说道。她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年近六十的老人,反倒像个孩子似的。 “奶奶?”程虎忍不住笑道,“可是您看起来好年轻啊。” 他看向黄兴旺,问道:“这就是您说的刘奶奶?” “不然呢?”黄兴旺提着沉甸甸的袋子,快步走上台阶,笑呵呵的回头说道,“你们都别傻站着了,先进去,坐下再聊。” “小虎,这些东西都是你买的?”刘月英从程虎手里接过两个袋子,皱眉道,“家里什么都有,你没必要这么破费。” “刘奶奶,咱们先进去吧。我这手快脱臼了。” 刘月英赶紧领着程虎走进屋子里。 把东西放下之后,程虎的手臂终于得以解放。这感觉真是酸爽无比啊。他转着胳膊说道:“我昨天锄地,锄了一天,今天早上起来,这胳膊都快废掉了。” “这五月还没到呢,天气就热得跟七月一样。”刘月英端着一杯凉茶,走到程虎身边,递给他,“小虎,先喝杯凉茶润润喉咙。” 程虎接过凉茶,道了声谢谢。 刘月英接着说道:“种地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小虎啊,你可别太贪功了,要慢慢来,不然累垮了身子,到老了到处是毛病,你想后悔都来不及。” “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黄兴旺已经切了一个西瓜端出来,摆在程虎面前的茶几上,“我以前难道就不辛苦了?现在不也照样好好的。” “哼,瞧你得意的,要是没有大牛,你的身体现在能这么好?”刘月英一脸不以为然的说道,“你别跟我贫,快去做饭。” 老婆一下命令,堂堂书记也得乖乖去做饭。 黄兴旺二话没说,就拎着若干袋子走到厨房里忙活。 程虎喝了凉茶,吃了片西瓜,也走到厨房里帮忙打下手。 由于购买的食材实在太多,没一会儿,小小的厨房里就到处都放满了碟碟罐罐,篮篮筐筐。 黄兴旺指挥道:“小虎,你先把那个猪肝给切了,切成薄片,待会儿盐水煮一下就行了。” 程虎拿起菜刀,对着猪肝就是一顿狠手。别看他人长得大个,好像不是个心细的人一样,但是真功夫一旦施展开来,那绝对是九头牛都拉不住的。 没一会儿,猪肝切好了。 【听说广东人不吃猪肝?快投票呐,亲爱的小伙伴们来自饥肠辘辘的作者君的呐喊。】 第63章 岁月如梭(求收藏,求推荐) 【谢谢‘金钦’的打赏。x23us.com】 黄兴旺理想中的猪肝应该是薄如羽翼,厚度均匀。可程虎切出来的猪肝嘛,是羽翼不错,可这羽翼貌似有点厚,变成了大鸟的翅膀。 黄兴旺捏起一坨猪肝呵呵笑道:“小虎,切菜也得讲究方法,你这哪里是猪肝片,分明就是猪肝块。来,你看我怎么切。” 接过菜刀,黄兴旺把猪肝块按在粘板上,用菜刀慢慢横拉过去。 没一会儿,一片薄薄的猪肝完整的从猪肝块上分离下来,粘在菜刀上。 黄兴旺捡起真正的猪肝片说道:“你看,这才是猪肝片。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急,得慢慢来,有些时候放慢脚步,放缓动作,你会发现,很多事情,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甚至是完美。” 程虎莫名想起老爸。 这切个菜还得讲道理的风格,跟他那个大帅比老爸真是一模一样。 程虎并没有觉得不耐烦,反而觉得十分亲切。 他拿起菜刀,复制黄兴旺刚刚的动作。 第一次猪肝被切裂开,第二次太厚,但是多试两次之后,他发现,自己也可以轻而易举的切出薄如羽翼的猪肝片。 唉,没办法,智商太高,学什么都快。 黄兴旺掌大勺,高智商的程虎打下手,刘月英就忙着收拾桌子,布置碗筷饮料之类的。 半个小时左右,一碟碟冒着腾腾热气的美味逐一被端上餐桌,很快就把正圆形的餐桌摆满。 三人围着餐桌坐下,程虎左看看右看看。 黄兴旺提着筷子问道:“小虎,你找什么?” 程虎道:“那个,黄大爷,我记得您有个女儿呀。她怎么没来吃饭?” 黄兴旺哈哈笑道:“哈,你说彩云呀,她下乡扶贫去了。中午不回家吃饭,咱们吃咱们的。” “哦。”程虎内心有点小失落,但是并没有表现到脸上。 他想,这一次没遇到那个黄彩云也不要紧,还有下一次嘛。 今天就先把未来的岳父岳母讨欢心,顺便把地址记住,以后就可以来去自如,不怕遇不上黄彩云。 哎呀呀,我程虎怎么会这么聪明! 餐桌上,程虎虽然是客人,但却没有半点客人该有的客气。 那海吃猛喝的劲头,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 看见程虎吃饭如此豪迈,刘月英笑个不停,还一个劲的往程虎碗里夹菜:“小虎,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别噎着了。来,这个鸡腿给你。” 黄兴旺见程虎嘴边都沾满了油渍,又是好笑,又是心疼的问道:“小虎,你这是多久没吃肉了?真的半个月没吃肉了?” 程虎嘴里塞满了食物,一个劲的点头。 “这怎么行?半个月没吃肉,你还得干体力活,身体怎么吃得消呢?”黄兴旺想了想,说道,“等下你回去的时候,把厨房里那些没煮的全部带回去。” “不不不。”程虎连忙摆手,把嘴里的食物使劲吞下去,道,“不行,我家里没有电,没有冰箱,这天气,把那些肉带回去,明天早上就得臭了。” 黄兴旺一想,可不是嘛。 白木村已经废弃二十多年,高压电的电线早就被狂风暴雨闪电雷击给摧毁了。 没有电,自然就不能使用电冰箱,食物自然也没法保鲜。 “那这样把,等下你把我挂在外面走廊上的腊肉全部带回去。腊肉不需要冰箱,只要挂起来,不被雨水淋到就行了。”说着,黄兴旺就要起身去取腊肉。 程虎赶紧拉住他:“黄大爷,您就别忙活了。我要是想吃肉,我就来你家蹭饭。你把腊肉给我带回去,那我哪还有脸来蹭饭啊。您这手艺这么好,我要是不多蹭饭几次饭,岂不是浪费了您的好手艺。” 一听这话,黄兴旺跟刘月英都笑了起来。 这个臭小子,说话真是逗得很。 不过,老两口倒是十分认可他的话,也巴不得他能常常来家里吃饭。虽然这孩子饭量惊人,但他们不怕他吃,就怕他不来。 他们老来得女,四十来岁才有一个女儿。 如今女儿长大成人,再也不像小时候那样黏着他们。午饭基本上不回家吃,到了晚上,也是吃了饭就回房间里呆着,不然就是跟朋友出去玩。 老两口有些时候真希望时间可以倒退,退回到女儿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 可是啊,时间从来不会因为心疼谁而倒退过或者停止过。 如今小虎来家里吃饭,倒是给老两口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他不客气不做作,豪爽又天真,感觉就像是他们又有了一个儿子一样。 虽然辈分差很远,但是,这或多或少都可以填充老两口内心的缺失。 刘月英对程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她满脸慈爱的说道:“小虎,以后你天天来家里吃饭都没问题。你也不用买什么东西来,直接来就行了。” “没错。”黄兴旺点头道,“家里什么都有。我那冰箱里,还有一堆菜呢。” “哟。我倒忘了。”刘月英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事,直起腰说道,“前天谭大叔送来的瓜苗好像还在冰箱里呢。他说他的水管坏了,让你过去帮他修一下。我把这事给忘了。” 黄兴旺一听,立马责备道:“你这人,让我说你什么好,都两天了才跟我说这事。” 他扔下筷子,立马站起身,看向程虎:“小虎,你跟老婆子先吃饭,我去隔壁帮谭大叔修一下水管。” “黄大爷,您吃饱再去吧。”程虎跟着站起身,说道,“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 黄兴旺已经离开餐桌,开始翻箱倒柜的寻找工具。 他一边找一边回道:“你不懂,谭大爷一个人住,没儿没女没老伴,亲戚也全都搬走了。他有很严重的风湿病,不能受寒受潮受风,冬天穿暖一点会没事,可到了回南天,屋子潮湿的时候,关节就会疼得不行。这水管都坏了两天了,估计整个屋子都是水。我得赶紧去一趟。” 说着,他已经找到了所需工具,急色匆匆的往外走去。 【今天周五,没来推荐位通知。扑了,凉了,被编辑放弃了!但是善良可爱美丽大方而且还很聪明睿智的作者君不会放弃。请小伙伴们努力投票,有书单的加书单,没投资的快快投资。 就算裸奔,也要一路向上。】 第64章 白木区的阳光(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o王权富贵o’大佬的推荐票红包。m.x23us.com感谢‘长弓八’的打赏。】 程虎一脸懵逼的看着黄兴旺的背影出了院子,消失在水泥道上。 堂堂一个书记居然还要亲自去修水管? 刘月英又往程虎碗里夹了一大块鱼肚肉,说道:“小虎,别看了,你大爷今天估计要到晚上才回来了。咱们吃咱们的。” 程虎坐下,吸了一口刚打的西瓜汁,不解道:“为什么要到晚上才回来。他等一下修好水管,不回来吃午饭了吗?” “你不懂,他这人就是这样,一旦去了那些老人家里,一忙就是大半天。修了水管还得帮老人把屋子打扫一边,还得把锅碗瓢盆洗一遍。没有半天时间,干不好这些活。” 说这话的时候,刘月英并没有显露出生气或者不满的神色,而是露出一脸的自豪。 她一定是因为自己有一个如此助人为乐的老伴而感到无比自豪吧。 她接着说道:“有些时候,还得帮老人锄地种菜挑大粪,什么活都干。咱们不用等他。” “啊?”程虎感觉这跟电视上的咋不一样呢? 他不解道:“这黄大爷好歹也是一个乡高官啊,怎么能老是干这些活?他不会让其他人去干吗?” “你不懂。”刘月英摇头道,“你黄大爷是农民出身,一没有学历,二没有背景,三没有人脉,一步一步走到今天,全凭大众口碑。那些坐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公子哥大小姐们,能有几个听他的话?” “再说了,这是你黄大爷自愿去做的,他不想用自己的身份压迫别人做工作之外的事。” 程虎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将一大块肉塞入嘴巴里,慢慢咀嚼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才问道:“那,现在还有多少人住在这里?” 刘月英想都没想就回道:“不到二十人。除了我跟你黄大爷,还有彩云之外,就剩下十来户老人家。那些年轻一点的,全都搬走了。” “啊?怎么会这样?”程虎不是很理解。 怎么会这么奇怪呢?就留下十来户老人家?这也太稀奇了。 刘月英解释道:“有几户老人家是无儿无女的,还有几户人家是不愿意跟着子女一起搬走的。” “无儿无女的还住在这里我可以理解,但是另外那些不愿意跟自己的子女一起搬走的,我就不能理解了。” “小虎啊,你还年轻,不知道现在的老人有多不值钱。观念不一样,价值观不一样,要想跟子女儿媳融入一个世界,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与其撑着一把老骨头活在尖酸刻薄的儿媳妇与不孝顺的子女眼中,不如孤独却自在的住在老房子里。”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空巢老人?”程虎问。 刘月英点了点头:“应该是吧。” 刘月英的一番话让程虎心里有些难受。他以前总以为在农村长大的人会比大城市的要淳朴要善良。 但实际上,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好人坏人。 城市里有孝顺的人,也有不孝顺的。农村也一样,有善良淳朴的人,也有不善良淳朴的人。 世界那么大,眼睛能看到的,都只是别人愿意呈现在你眼前的事物,耳朵能听到的,也只是别人愿意告诉你的事情。 很多晦暗的东西始终都顽固的在角落里盘根错节的繁衍着。 它们就像带刺的金樱子,看似开着色彩斑斓的花朵,但在枝叶间却藏满了锋利坚硬的木刺。 你用眼睛看不到那些藏在枝叶间的木刺,用耳朵也听不到它们,用心去感受,更是无稽之谈。 但是,当你揭开那层遮羞布,那些尖锐的木刺就会划伤你的手指,刺破你的皮肤,让你鲜血淋漓,不敢造次。 除非,你足够强大。 强大到刀枪不入,强大到所向披靡,强大到无需别人的庇护就可以扫平世间的一切不平之事。 ...... 可是,无论这世界怎样,程虎始终愿意做一个善良的人。 从刘月英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 温暖的阳光从道路两旁的桂花树的枝叶间掉落,摔碎在宁静的水泥道上。 那晃动的青翠绿叶就像一把扫把,将地上的阳光碎片扫动,一会儿左,一会儿右,一会儿放大,一会儿缩小。 程虎坐在皮卡车的驾驶室里,斑驳的光影穿过挡风玻璃爬到他脸上,微微有些刺眼。 但是温暖的触感却让他感受到了在这看似荒凉的地方,其实还有阳光,还有温暖。 如果老人们是佝偻在墙角的藤蔓与杂草,那黄兴旺就是穿过重重绿叶照拂在地面上的阳光。 因为有他,那些藤蔓与杂草才能继续生长。 以后再来蹭饭的话,绝不能是为了黄兴旺的女儿而来,应该是因为敬仰黄兴旺而来才对。 程虎心想,人家一心为民,我却一心为了他女儿,这谁雅谁俗,不是一目了然了嘛。 出了白木区,开着皮开车来到耕地机这里,借用两块木板,把耕地机开到皮卡车的车厢上,再用绑带固定好,便返回白木村。 车子的轰隆声惊醒大黄。 看见程虎上了车厢鼓弄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大黄忍不住好奇心,走近前来问道:“这个怪东西是什么?” 程虎一边松开绑带,一边说道:“这就是人类的高科技了。” “用来做什么的?” “耕地。” “耕地?” 一个很新鲜的词汇。 “额。”程虎想了一下,解释道,“这个东西叫耕地机,有了它,我就不需要再用锄头挖地了,可以用这个东西挖地。” “就跟挖掘机一样?” “哈,你知道挖掘机?”程虎觉得有点好笑,这大黄知道的还真不少。 “那是当然,我听老黑说过,外面的山,被一些很大个的机器挖坏了。那个机器差不多有一棵树的树冠那么大。它们的牙齿比我的爪子还粗。无论它们碰到什么,什么都得死翘翘。一切植物都逃不过它们的牙齿,就连大山,也可以被它们咬得面目全非。” 虽然大黄的措辞有点问题,但说的却没有毛病。 不过,大黄这话倒是提醒了程虎,以后如果时间允许的话,还是可以去学一下挖机的。 第65章 胡克定律(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在帅也不是高富帅’的打赏。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毕竟,挖掘机不仅可以用来挖坑挖地,还可以挖房子。 现在村子里有那么多无人居住的空房子,留着不仅占地皮,而且还怪阴森可怖的,倒不如挖了一了百了。 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增大种植面积,还能把村庄的荒芜恐怖气息给消了,多好。 而且,不管将来要在地里种些什么,都绝对要比留着一堆破败房子强百倍。 诸多房子立在那里,除了占地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而植物就不一样了。它们可以是长果实的果树,也可以是开花的花草,还可以是各种庄稼。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造个人工湖泊,造片人工沙滩,养一堆鱼什么的。然后没事就垂垂钓,泡泡水,晒晒太阳,简直不要太美好哇。 只是,眼下白木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在没有解决好诸多动物的食物问题以及水源问题之前,程虎都没法离开白木村太久。因此去学挖掘机什么的,就有点不现实了。 所以这些想法只能暂时搁浅,还是留着以后实力允许了,再慢慢实现吧。 程虎把耕地机从皮卡车的车厢上卸下后,发动耕地机试了试,发现耕地机还可以照常工作没有任何异样之后,才关掉耕地机。 他又从车上拿下一个大铁锤,一根一头尖一头平的钢铁,还有一把手电钻。 程虎打算借用这三个东西和‘胡克定律’在房子旁边的围墙上开一道后门,把院子跟院子后面的空地连起来。 这个门呢也不需要很大,只要能过耕地机就行。 看过美剧《越狱》的小伙伴应该都知道,男主角迈克尔带着一群越狱犯成功逃离监狱,少不了‘胡克定律’。 胡克定律,曾译为虎克定律,是力学弹性理论中的一条基本定律,表述为:固体材料受力之后,材料中的应力与应变(单位变形量)之间成线性关系。 美剧越狱里的男主角便是利用了‘胡克定律’在监狱的墙壁上打了几个孔,然后就轻而易举毁了墙壁,成功逃离监狱。 为什么打几个孔就能毁一面墙?这是不是太牛逼了点? 首先了解一下应力集中原理。 应力集中是指结构或构件的局部区域的最大应力值比平均应力值高的现象。多出现于尖角、孔洞、缺口、沟槽以及有刚性约束处及其邻域。 应力集中会引起脆性材料断裂,使物体产生疲劳裂纹。 所以孔的存在就降低了墙的整体结构强度,更容易开裂。使其破坏所需的力相对要小。 在混凝土墙上打孔,会产生应力集中现象,应力和应变都将会发生变化。 而胡克定律指出应力和应变的关系,可以找到打孔的最佳位置。 程虎如何找到孔的位置就不一一详解了,反正就是利用‘胡克定律’和应力集中这两点。 手电钻是小电钻,开孔有些麻烦,废了几根钻头,程虎才把孔打好。 之后,他再利用大铁锤跟钢铁凿墙。 虽然早上的时候,手臂还酸疼无比,但经过大半天时间的休息,加之本身就是超自然的存在,他的手臂已经基本复原。 中午的时候,又吃了那么多的肉,营养得到补充。 眼下还有‘胡克定律’跟‘应力集中’帮忙减少凿墙所需的力度。因此,把围墙推开一个口子,对他来说,显然不是太难。 大黄看程虎如此卖力的工作,不得不感慨人类一旦想要摧毁一样东西,就会奋力去摧毁的毅力是多么可怕。 就像老黑说的那些挖掘机一样,它们便是人类想要摧毁山林的强大工具。 大黄吐槽道:“我实在不能理解你们人类。高高的围墙是你们人类建立起来的。现在要摧毁它的,还是你们人类。你们人类真的是十分复杂的物种。” 程虎一边凿墙,一边喘着气回道:“这算什么,人类还有更复杂的一面是你没见识过的。我跟他们比起来,太弱了。” 大黄看了看西面山峰顶上的晚霞,从地上爬起来,晃动身子,抖落灰尘,并且说道:“但愿我永远也不会碰上你说的那些人。” “哈哈。”程虎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往院子外面走去的大黄的屁股说道,“你放心好了,没人敢进白木村。” 大黄的屁股,已经消失在院门口。 程虎继续奋力凿墙。 墙壁已经严重开裂,再坚持一下,估计就能推开一个大口子了。 果不其然,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程虎面前的墙壁轰然倒塌,一阵尘土扬起。 ok,成了! 程虎扔下铁锤,用手拍了拍飞扬在面前的尘土,双脚踏上倒地的砖头,往外看了看,然后又退回到院子里远距离看了一下新开出来的大口子。 这个大口子比他预想中的还要大,足足有两三米宽。 如果把地上的砖头清理好了,估计不仅可以把耕地机开过去,说不定连皮卡车都能开过去。 以后如果要运输什么东西到地里的话,就可以用皮卡车直接运输拉。 当然了,程虎的目标可不仅于此。他希望以后整个村子都能变成平旷的土地,车子跟大型器械可以开到任何一块地里。 休息一会儿,又从皮卡车的车厢上搬下一辆斗车,开始用斗车运输地上的砖头。 他把砖头扔到斗车里,然后推着斗车把砖头运到杨梅树下。 他刚刚想了一下,为了能让植物安然度过夏天,这块地肯定要挖一个蓄水池。 那么,这些砖头还可以二次利用,用于建造蓄水池。 程虎一直忙到天完全黑下来了,才把地上的砖头全部清理干净。 如此一来,明天早上起来,便可以直接推着耕地机从后门来到空地上直接进行耕地作业。 这一天虽然没有使用半点力量,但说句实在话,身体的疲惫绝不亚于昨天在山里救治一大片草地。 昨天那种疲惫是从身体里面迸发出来的,今天的疲惫则是从外面的筋骨往五脏六腑里渗透的。 可不管怎样,今天也算是完成了两项大工程。 一是学会了耕地机的使用,二是给院子开了一个大后门。 其实有些时候仔细想想,这不就是踏实的日子么。 每一天都在进步,每一天都在为更好的将来付出劳动与汗水。 生活也许不尽如意,但是,只要愿意努力,就一定会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第66章 我更牛逼(求收藏,求推荐) 本想休息一天的,结果糊里糊涂又忙活了一天。顶 点 x 23 u s 程虎一夜几乎无梦,等清晨的阳光从巨大的落地窗照射进来,斜斜覆盖在他身上时,他才猛然意识到,太阳都晒屁股了,他居然还没有起床! 今天的计划是耕地,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太阳升起之前就到地里干活。因为太阳一旦升起,温度必定升高,温度一升高,干活的效率就会降低。 可昨天实在是太累了,一不小心就睡沉了。 吃完早饭已经九点多钟。 虽然看起来不是很晚,但对于一个要下地干活的农民来说,这时辰可真是不早了。 更何况,现在的季节,早上六点钟没到,天就亮了。也就是说,天亮之后,程虎居然还在床上睡了将近三个小时之久。 唉,虚度光阴啊。 程虎发动柴油机,推着耕地机往后面的空地驶去。 掌控耕地机需要一定气力,也需要一定技术。程虎的技术虽然还不够熟练,但气力却是有的。 三亩地,如果是老司机耕地的话,约莫也就一个小时的样子便可以全部耕好。 但程虎毕竟是新手,所以愣是忙活了半天才耕好。 看着已经全部翻新的泥土,程虎心里顿时升起一股强烈的成就感。 这就是劳动的力量了! 但是呢,这种小型耕地机不会起垄,所以程虎下午还得人工起垄。 起垄比耕地简单,就是用大板锄在平旷土地里的泥土中间挖出一条条刚好可以走路的小地沟。 小地沟里的泥土挖掉之后,堆垄在两边,形成‘垄’。 什么叫做‘垄’呢? 垄就是埂子,也叫田埂,是指田间种植农作物的土行,中间以土高高填起来,高于两侧的土地。这些高出来的土行就叫做‘垄’。 别问程虎是怎么知道的,是刘月英告诉他的。 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程虎还跟刘月英讨教了很多种地的问题。 等他把地处理好了,他还要去找刘月英学种菜。 绝对是正儿八经的去学种菜,绝对不是为了偶遇黄彩云。绝对不是! 程虎的午饭比较简单。红烧肉、酸菜炒肥肠,还有一个黄豆猪脚汤和清炒红背菜。 嗯,这个比较简单是反话。 程虎目前的经济状况允许他这么吃。而且,他一个人可以干几个人的活,所以一个人吃几个人的饭菜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存在什么浪费不浪费。 干多大的活,吃多大的饭嘛。 这些食材除了红背菜,其他食材都是昨天买回来的,还算新鲜吧。 酸菜是那种煮酸菜鱼的酸菜,袋装,四块钱一包,保质期是六个月。 红烧肉跟肥肠都是别人油炸好的,保存一两天也不是问题。 这些菜里,只有猪脚是新鲜的。 昨天回家后,程虎按照刘月英教的办法,用一个保鲜袋把猪脚密封,然后泡在山泉水里。 如此一来,刚刚打开保鲜袋的时候,猪脚果然还是新鲜的。 食物之所以会变质,一个是跟温度有关,还有一个是跟空气接触有关。 而保鲜袋密封,隔绝了空气,用水泡着,则降低了温度。在短时间内保持猪脚的新鲜还是没有问题的。 看着自己亲自做出来的美味,程虎觉得,自己以后或许也会变成黄兴旺那种‘妻管严’。 就是老婆大人一句话,便要围上围裙下厨房舞刀弄枪。 一个男人如果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话,那绝对是男神无疑了。但是,首先要长得帅,还有钱。 碰巧的是,这几点他都有啊。 哈哈哈,本男神吃饭之前一定要先拍一张照片馋死那群苦逼狗。 对着美味咔嚓几声拍下美照,程虎把照片发到小学群里,炫宝道:“本男神亲自下厨做的,厉害不?” “哇,这是小虎自己亲自做的?别骗我,我这个人比较单纯。” “哈哈哈,我更单纯,我都喊不上这些菜的名字。” “要说单纯,谁有我单纯,我都没吃过肉。” “滚蛋,你们这些糟老头。” “这有什么,不就是几个家常菜吗?我更牛逼。” “你有什么牛逼的?” “你们看,这是我亲自去医院生出来的,牛逼不?”此女子发了一张小宝宝的照片。 “牛逼。” “大佬,果然是大佬。” “小宝宝多大了?” “昨天顺产的。” “握草,真牛逼。”程虎忍不住回复了一句。 天大地大,母亲最大!这一点程虎始终认同。 虽然他那个老妈十分不靠谱,但是,他还是很感激老妈把他生下来养大。 “昨天顺产,今天就玩手机,真牛逼。” “实话告诉你们,从昨天早上顺产生下宝宝到现在,我都没有睡觉。” “为什么?” “担心,害怕。怕别人抱走宝宝,怕别人伤害宝宝,也害怕自己睡着的时候,会不小心压到宝宝。我就这么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觉得困,也不觉得累。” “别这样,刚刚生完宝宝,一定要休息好。” “对啊,快睡觉吧,别完手机了。” “我也快两天没合眼了。”林振凯忽然窜出来,发了一条信息。 “凯哥也生孩子了?” “不是,老婆要进手术室了。她很害怕,我得24小时守着她。”林振凯道。 程虎觉得自己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出声比较好。因为林振凯未必想要让其他同学知道自己借钱给他的事情。 每个人都有自尊心,这一点无可厚非。 大家都说了一些祝愿嫂子早日康复的话,唯独原本活跃的程虎忽然就没了消息。 这不由得让小部分人觉得奇怪。 这小子是不是害怕林振凯跟大家借钱,所以跑路了?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如果他是真害怕林振凯跟他借钱的话,大家也能理解。 毕竟,在这个群里,大部分人都只是普通人,没有千万级别的富翁。有些人背着一身债,有些人欠了一堆钱。 这年头,要想娶老婆,就得有车有房。如果不是家里条件非常好的话,哪一个不是欠了银行一堆债才能买得起房子? 第67章 你妈跟你老婆掉水里 林振凯一一谢过同学们之后,又很是郑重的发出了一条消息:“特别要谢谢程虎。m.x23us.com谢谢小虎借了十万块钱给我,不然的话,我老婆还没法这么快进行手术。” “握草,小虎牛逼啊。” “一声不吭,专门干些大事。小虎牛逼了。” “刚刚我还奇怪小虎怎么突然就没吱声了,以为他害怕凯哥跟大家借钱呢。原来这小子早就瞒着大家把钱借给凯哥了。” “小虎,快滚粗来。” “干了好事还想隐瞒,小心待会儿我们集体炮轰你。” “哈哈,小虎肯定是怕咱们集体向他借钱,所以先溜了。” “什么话。”程虎一边吃着红烧肉,一边回复道,“我这不是在吃饭嘛。今天早上耕了一个早上的地,都饿坏了。” “耕地?你耕地?” “小虎又装逼了。” “真耕地了,没骗你们。”程虎想了想,自己跟他们说这个干什么。他们肯定是不相信的。 群里混得最差的,估计也就是当个销售员什么的。而他直接说自己耕地,自然是没人相信他。 “好吧好吧,我们相信你。你耕地。手动滑稽。” “忽然想起一句话,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哈哈哈,小虎,你大早上就耕地了,小心老腰不保。手动滑稽。” “哈哈哈,为什么我莫名就笑了。” “羡慕啊,我女朋友都没有。” “莫名其妙被灌了一桶狗粮。” “人在家中坐,粮从天上来。” 程虎笑着摇了摇头,回道:“不跟你们瞎扯了,我要吃饭了。吃完饭还得干活呢。” “小虎,注意休息,别累坏了。手动滑稽。” “多吃猪腰,以形补形。哈哈哈。” “以形补形的话,那不是应该多吃各种鞭吗?牛鞭猪鞭狗鞭。” “听说虎鞭时候最好的。虎鞭泡酒,你值得拥有。” ...... 在坟前睡觉的大黄莫名觉得胯下凉飕飕的。 它翻了个身,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细缝。视线穿过巨大的落地窗,看到屋子里的人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饭,便又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 吃完饭,休息一下,等太阳没那么大了,程虎便拿起大板锄头去院子后面的地里进行起垄作业。 起垄虽然简单,但由于不是借助机械,而是全部依靠人力,所以速度并不见得很快。 不过,到了傍晚的时候,也算是全部完工。 按照计划,就还剩下蓄水池没挖。 蓄水池要不了很大,有个四立方米应该差不多了。二乘二的边宽,一米深这样。 程虎坐在地头边上,喝着瓶装矿泉水,啃着苹果,望着天空的彩云,感受着黄昏。 也许只有经过一天的辛勤劳动,静坐在地旁时,才能真正感受到黄昏的寂静。 村子被周围巨人般的群山淹没,烈日被彩云缭绕的天空吞噬。 橘黄的夕阳把余晖洒给群山。树木昏黄,群鸟翩飞。看似一副色彩斑斓的画作,实际上却是一曲曲终人散的哀乐。 除非那枯黄的树木变得青翠,除非那追逐的鸟儿不是在争食,也除非山沟里的溪涧能流淌出清澈透明的水。 可现实不是这样。 在这寂寥的村子里,建筑犹在,但被大片枯黄的藤蔓覆盖,被几痕电线串联,被几只归燕侵占。 等黄昏的余晖逐渐淡了,从橘黄色变成淡金色的时候,那些无人居住的房子,那些稳重的大山,则全被镀上了一层金边。 渐渐的,金边也消散了,就只剩下弱黄的光亮照明整片大地。 蓄水池只挖了一点,程虎看了看氤氲在灯光里的房子,放下锄头,往回走。 晚饭依然十分简单。 糖醋鲤鱼、凉拌鱼腥草(折耳根)、清蒸腊肠、酸辣豆腐干、辣子鸡。 程虎虽然不是那种没见过肉的人,但是,肉类对于他来说,真的是百吃不腻。 反正他是不能理解那些选择素食人生的人的。 他是个无肉不欢的人。他喜欢大口大口的吃肉,大口大口的喝酒。 这里的酒不是指白酒,而是指酒精度不高的红酒或者果酒之类。 人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有好牙口嚼得动肉,有大肚子喝得下酒。 但是,最新考验人性的问题又来了。 这一次不是‘你妈跟你老婆掉水里了,你先救谁’,而是‘性跟肉类食物,二选一,你选什么’。 这对于程虎来说,绝对是一道致命题。没有肉的胃,那绝对是没有灵魂的。而没有性的人生,貌似也是不完整的呀。 唉,这么深远的问题,还是留给别人想吧,反正我现在要吃肉喝酒。 酒足饭饱后,程虎回到房间里,坐在阳台新买的躺椅上,优哉游哉刷着手机。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只要一有空,他就会打开电视看各种各样评分高的电影。 不管是国外的还是国内的,也不限于是什么样的题材,反正只要评分高,他都要刷一遍。 有些时候电影看完了,还得追剧。越狱、吸血鬼日记、西部世界、权力的游戏...... 那种坐在沙发上,吃着零食,喝着饮料,看着电视的日子简直不要太爽。 但是,来到这里之后,电视没了,电脑没了,wifi没了,程虎的这一大爱好也算是终止了。 现在几乎每天白天都要进行大量体力劳动,到了晚上,一碰枕头就睡着。这要是换在以前,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以前吧,看完电视没到十二点,就算玩游戏,也得玩到十二点才睡。哪像现在,九点钟的时候,他可能就已经进入梦乡了。 回想两种生活的反差之大,程虎是真替自己高兴。 以前腰酸背痛的毛病特别多,颈肩酸痛,手臂麻木,各种现代人有的毛病,他都有。 但是,自从来到白木村,通过劳动,他发现,自己的这些毛病已经慢慢得到改善。 视力不模糊了,脑子也不混沌了,好像就连说话的口齿都清晰了许多。 这大概就是劳动的力量吧。 我劳动,我光荣啊! 第68章 两蛇相斗(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钻风老大’和‘紫堰姐姐’的打赏。】 程虎现在虽然在刷着手机,但他绝对不是在玩游戏,而是在看各种各样的资料。 有关于蔬菜种植的,也有关于果林管理的,还有其他各种与农业相关的信息。 以前一看文字就头痛,现在,这一毛病也得到了治疗。再看这些大篇幅的文字,程虎只恨作者没有写得更详细一些。 知识毕竟只是知识,在没有通过实践运用之前,都还不能算是自己的本事。 看了一会儿,回到床上,倒头就睡。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程虎就爬起来煮早餐了。 今天的计划是把后院地里的蓄水池挖好。 而在他津津有味吃着早餐时,山林里却不是那么太平。 在山林某处,两条看起来好像长得一样的绿色的蛇正在对峙着,眼看快要打了起来。 “快看呀,这不是人类一直都很喜欢的小乖乖吗?你怎么不回到那些愚蠢人类的怀里去当宠物呢?” 一条脑袋呈现三角形的青色小蛇在洋洋得意的对另外一条青蛇发出挑衅。 它的体长约有一米左右,三角头较大,颈部较细,一眼就可以分辨出哪里是脑袋,哪里是颈部。 在它的三角形脑袋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细小的鳞片。它的眼睛呈现红色,看上去就像是两个小小的玛瑙珠子镶嵌其中。 另外一条青蛇用黑色的眼睛死死盯着红眼青蛇,一字一顿的说道:“混蛋,你给我滚开。” 它的体型要比红眼青蛇大许多,但气势却远远不如红眼青蛇。 与其说它在强硬的朝红眼青蛇发出驱赶令,不如说它是在故作坚强。 “哼哼哼,要滚开的应该是你。那枚蛋是我先发现的。”红眼青蛇冷笑着威胁道,“你要是不让开的话,我就用我的牙齿把你活活撕碎。” “你、你胡说,明明是我先看到那枚蛋的。”黑眼青蛇的声音有些发抖。 很显然,它的体型虽然比红眼青蛇大,但是却很害怕红眼青蛇。 毕竟,它只是一条雌性小翠青啊。 翠青蛇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温顺的蛇类了。 它没有毒,性格也极其温柔,从来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就算是跟人类迎面遇上了,被吓到的也只会是它,而不是人类。 它晚上会在树上睡觉,白天则出去活动。平时行动缓慢,只有在遇到惊吓的时候,才会迅速游动身体躲避逃跑。 它喜欢吃蚯蚓跟一些小昆虫,与眼前的这条红眼变态青蛇不是一个种类。 这个浑身散发着邪恶,戾气冲天,长得还没有它一半好看的红眼青蛇叫做‘竹叶青’。 这种混蛋经常做坏事,而且还会把锅嫁祸给‘翠青蛇’。 翠青蛇的胆子很小,就算背了天大的锅,也不敢吭声,只能默默忍受着别人的误解。 今天这条可爱的翠青蛇竟然跟三角头红眼睛的竹叶青发起挑战,不可谓不勇敢,而且也十分少见,堪称历史大事记。 估计,这将会是整个翠青蛇种类历史上的一大突破。 虽然翠青蛇勇气可嘉,但是,竹叶青可不是吃素的。 因为竹叶青不仅有毒,而且具有极强的攻击性,绝对不是一条温顺的翠青蛇可以对付的。 听到翠青蛇的声音有些抖动,站在树上看热闹的小鸟们都跟着有些心惊胆战。 这条翠青蛇已经跟它们混得很熟。 晚上的时候,它经常睡在树上,白天的时候,它又只在附近游玩。而小鸟们的窝基本上也都在这一片林子里。 大家可以称之为邻居。 竹叶青语带嘲弄的说道:“就凭你也想阻挡我?真是不自量力。” 翠青蛇微微偏头,看了看身后鸟窝里仅剩下的一颗鸟蛋,狠了狠心,用同样凶恶的语气说道:“你要是不走开的话,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的。” “哈哈哈。真是可笑。”竹叶青显然是没有把翠青蛇放在眼里。 它太了解这个种类的蛇了。翠青蛇就是蛇族的窝囊废。只要唬唬它,根本用不着出手,它们就得吓得屁滚尿流。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竹叶青面目可憎的瞪着翠青蛇,用十分尖锐的声音说道,“再不让开,我就把你活活咬断。” 翠青蛇的身体本能的抖了一下,可是,只要一想到自己一旦离开,那个即将被鸟妈妈孵化的鸟蛋就得落入这只坏蛋的嘴里,它就又重新鼓起勇气,毫不示弱的拦在鸟窝与竹叶青之间。 “找死。”竹叶青怒了。 该死的混蛋,竟敢挑战它的耐性,今天一定要让这条不知天高地厚的傻瓜知道它竹叶青的厉害。 ...... 程虎用了一天时间,把蓄水池挖好了。地里的石头也全都堆到了水池旁边。 等明天早上去镇上买了水泥回来,就可以对这个蓄水池进行水泥过面,防止水分渗入地里流失。 这些石头跟砖头则可以用来起高水池的四周,防止小动物掉里面去,还可以增加水池的蓄水量。 到时候水位高出对面的话,还可以利用水压喷洒植物。 真是一举多得呀。 其实,程虎也可以完全不用挖一米深的,直接用砖头起一个水池就行了。 但是,他想着,水池如果可以有一半的面积陷入地里的话,既可以当一个水池,也可以当一个水井。 因为地下的温度肯定低于地面的温度,如果蓄水的话,内陷一米深的水池的温度绝对要低于直接平面起水池的水的温度。 温度一旦过高,不仅细菌容易滋生,就连用来浇灌植物也没那么好。 现在蓄水池的工程算是完成了一半。程虎放下工具,拿起湿哒哒的汗巾往回走。 大黄还在院子里趴着。这让程虎觉得奇怪。 因为往常这个时候,大黄通常都是要进山去的。 可是今天,大黄居然还在睡懒觉。 “大黄,你怎么了?”程虎把汗巾一把扔在台阶上,走到坟前大黄身边,蹲下身子,用手抚摸大黄的毛发,问道,“天快黑了,你不打算进山吗?” 大黄微微睁开眼睛,说道:“你没发现吗?我中午的时候才从山里回来。所以,我要睡到半夜的时候才进山。不然的话,这把老骨头会吃不消的。” 第69章 英雄救蛋(求收藏,求推荐) 程虎这才想起,今天早上的时候,他并没有在院子里看到大黄。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一直到他干活回家吃午饭的时候,大黄才慢悠悠的从外面回来。 原本程虎还以为它那会儿只是出了院子一趟,原来是刚刚从山里回来呀。 “可是,你往常不是早上就会回来吗?今天为什么中午才回来?” 程虎问这话,是出于担心。 他有点害怕,害怕大黄是由于年迈而体力不支,行动不便,所以才回来晚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预示着,大黄用不了多久,就会离开他,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也是动物的常态,但是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程虎是真心把大黄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它的默默陪伴,它的无声守护,以及他对大舅二十几年如一日的念想都让他感动。 他不想大黄离开他。 尽管知道这一天终究是要来的,但是,他不想大黄现在就离开他。 他多希望时间再慢一点,岁月再长一点,彼此的陪伴可以更多一点。 哪怕银行卡里的钱少了,餐桌上的美味少了,或者是自己的颜值降低了,这都无所谓。 只愿大黄健康长寿,可以继续守在大舅坟前,圆了它不离不弃的梦。 “今天遇到一点小麻烦。”大黄慢悠悠的说道,“一条竹叶青跟一条翠青蛇打架。” 程虎懵逼! 两条蛇打架跟你这大老虎有半毛钱关系? “所以呢?” “你不想知道它们为什么打架吗?” 程虎摇摇头:“蛇跟蛇打架不是很正常吗?” “当然不正常。那是一条翠青蛇跟一条竹叶青。翠青蛇是出了名的温顺,一般情况下,它们不会跟任何动物打架。更何况是攻击性很强的竹叶青?” “所以,这条翠青蛇是活得不耐烦了,想自寻死路?”程虎猜想了一下原因,某个物种自寻死路的原因只有两个,要么是因为活得不耐烦了,要么就是喝醉了。 “不。”大黄闭着眼睛说道,“翠青蛇要保护一颗鸟蛋,可竹叶青想要吃了那颗鸟蛋。所以就打起来了。” 额,好吧。 程虎无奈道:“这条翠青蛇真是多管闲事。蛇吃鸟蛋不是很正常吗?它真是吃饱了撑着。” 大黄咻的睁开眼睛,用一种看傻逼的眼神看着程虎。 被这种眼神看了一会儿,程虎憨憨笑两声:“开个玩笑。” 大黄闭上眼睛,接着说道:“据说那条翠青蛇定居在那棵树上,跟树上的小鸟是邻居。你们人类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远亲不如近邻。” 程虎无语了。 这大黄知道的还真多。远亲不如近邻这种话都知道。 估计又是那个博学多才的乌鸦教的。这家伙的嘴巴真是一刻也不能消停啊。怎么山林里到处都是它的学生。 “那,它们打它们的,跟你有什么关系?”程虎问道。 “你知道那颗鸟蛋是什么蛋吗?” “噗。”程虎忍不住笑了起来,“废话,肯定是鸟蛋啊。” 大黄暗暗吐了一口气,为人类的智商感到着急。 “那是‘蓝翅八色鸫(dong)'的鸟蛋。” 这名字有点熟悉。程虎快速转动脑子,搜索脑子里的记忆。 蓝翅八色鸫,蓝翅八色鸫...... 叮咚,有了。 以前去动物园的时候见过这种鸟。程虎想起来了。 蓝翅八色鸫是一种小型鸟,身体具有红、绿、蓝、白、黑、黄、褐、栗等丰富艳丽的色彩。 但其实,它们身上所具有的颜色不止八种,只是这八种颜色比较明显而已,特别是翅膀上的大面积蓝色,非常鲜艳夺目,因此取名为‘蓝翅八色鸫’。 它的颜色是它的标志,但同时也让它成为了人类竞相追逐的玩物。 动物园里,花鸟市场里,公园大爷手中的鸟笼里,经常可以看到它们的身影。 尽管如此,在程虎的记忆里,这种蓝翅八色鸫并不属于濒危物种,大黄应该不至于为了它的一个鸟蛋而多管闲事吧。 大黄像是猜出了程虎的心思一样,解释道:“以前山林里有很多蓝翅八色鸫,但近年来,随着食物的匮乏,很多蓝翅八色鸫为了生存,都会飞到外面的山林里觅食。” 程虎皱眉,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啊。去外面觅食有错? 大黄看着逐渐灰暗的天空说道:“很多蓝翅八色鸫一去不返。” 这句话让程虎心里咯噔了一下。莫非抛妻弃子不仅仅在人类世界存在,就连动物世界也经常发生? 因为贫困,因为食物,所以在发现新大陆之后,就一去不返? 这是人间最常见的戏码了。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话真是一点儿也没错。 “它们要么是被猎枪打死了,要么就是被陷阱生擒了。”大黄瞳孔微颤道。 程虎吞了一下口水,把自己刚刚生出的龌蹉念头一同吞了回去。 “所以,现在山林里的蓝翅八色鸫已经极其稀少。”大黄说着,瞥了一眼程虎,问道,“现在,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今天晚回了吧。” 程虎摇头。 “我发现翠青蛇跟竹叶青打了起来,别看翠青蛇块头大些,可一点也不会打架,没几下子就被竹叶青甩到树底下。竹叶青大摇大摆的朝鸟窝扑去,我当时来不及多想,立即喝止了竹叶青。” 程虎不说话,静静听着,并且在自己的脑海里补充了一下画面: 那只竹叶青一定长得特别丑,凶神恶煞的。 当它把温柔的翠青蛇撂倒在地之后,便露出一副极其猥琐恶心的表情朝鸟窝扑出。 然后这个时候,大黄披着红色斗篷,踏着七彩祥云,在朝阳的金光笼罩之下,从天而降。 它怒瞪着竹叶青暴喝一声:妖怪,哪里走!还不快给你爷爷跪下。 “可是,就算我已经出言制止,而这个家伙还是不肯放弃鸟蛋,居然叫了几条竹叶青来,并在我面前一个劲的瑟。说什么我老了,不应该多管闲事之类的。没办法,我只好跟它们打起来,还咬死了一条竹叶青。所以......” 【裸奔(没上推荐位)的第二天,想念我的编辑梧桐姐姐,想她,想她,想她,不知道她这周会不会给推荐位我们哈。 求,求,求打赏。打赏个白银盟主可好。(w)。加二百更。 哈哈哈!】 第70章 背锅(求收藏,求推荐)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大黄突然的停顿让程虎有种不妙的感觉。 阵阵阴风仿佛忽然就从角落里,从地底下窜出来一样。他忍不住觉得背脊发凉。 “你这些日子最好是少进山,免得它们报复你。”大黄说道。 “握草,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咬死竹叶青的是你又不是我。”程虎差点没跳起来。 “我当时是以你的名义跟它们打起来的。而这些竹叶青凶恶狡诈,虽然我咬死了它们的同伴,但它们知道自己打不过我,所以不会报复我。可是,它们肯定会把怒气撒你身上。”大黄说的云淡风轻。 握草!握草!握草! 程虎真跳起来了。 老子这辈子就没怕过什么东西! 除了蛇! 对,除了蛇! 程虎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蛇了。而且是那种上网看到蛇的图片都会心惊胆战的怕! 试想一下,要是有几百条毒蛇在深更半夜的时候浩浩荡荡闯入院子里,那他还有活路? 他站在大黄面前,质问道:“你为什么要以我的名义?这,这跟我有半毛钱关系?”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程虎真是欲哭无泪。顿时觉得,这世界上就没有不坑他的人,还有动物。 “我是虎族,不应该多管它们蛇族的闲事。可当时确实是冲动了,气不过竹叶青横行霸道,所以就借着你的名义,当了一回英雄。” 看见程虎一脸委屈,大黄赶紧安慰道:“你也别担心。虽然竹叶青跟你结仇了。但是,山林里的其他鸟类可是对你感激不尽啊。它们都把你当成神灵一样的存在了。” “我......”程虎气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不是考虑到自己打不过大黄的话,他可能会一巴掌抡大黄屁股上。我让你皮!我让你多管闲事! 但是,看见它那些在太阳能灯光下闪着寒光的牙齿以及地面上的抓痕,怂了。 呸,不是怂了,是觉得做人还是要心胸开阔一点比较好。 这次就原谅你。 下次你要是还敢顶着我的名义多管闲事的话,我就,我就...... 我tm能对一头老虎做什么? 我就不给你水喝!对,不给喝水。 程虎看了看旁边的脸盆,瞬间觉得有了底气。 以后大黄要是还给他莫名其妙树敌的话,就不给它水喝好了。虽然我打不过你,但是我掌控着水源啊。 哈哈哈! 喂鸡之后,回到房子里,准备晚饭。 等锅里焖着的美味好了,他也洗好澡了,然后就是享用美食的时间。 吃了饭,再收拾好残羹剩菜,洗了碗碟,顺便把地面打扫一遍,还把脏兮兮的衣服给洗了。 同时还得在煤气灶上烧一壶开水,再放入几根鱼腥草。 这样一来,明天早上起床之后就不用各种忙活。吃了早饭喂了鸡便可以去干该干的事。 另外,今天晚上煲好的鱼腥草凉茶,到了明天早上干活的时候,可以直接喝,不会烫得冒出一身臭汗。 而且经过一晚的安置,不少沉淀物会沉淀下去,喝起来更利于口感。 鱼腥草又叫折耳根,广泛分布在长江以南各省。白木村里也随处可见这种植物。 虽然白木村里的鱼腥草都枯黄了,但大牛移栽回来种在院子里的鱼腥草却长得十分旺盛。 鸡群或许是不喜欢鱼腥草的味道,所以鱼腥草才能幸免于难。它们至今完整蓬勃的生长角落里。 鱼腥草既可以凉拌着吃,又可以用来煲凉茶。 程虎还了解到,为了方便储存,可以把鱼腥草洗干净晒干,变成草干,长期储存。 用鱼腥草煮茶,不仅能清热解毒,消痈排脓,还有利水通淋的作用。 大量研究证实,鱼腥草具有抗辐射作用,不仅适用于空勤人员,也适用于经常接近辐射源的人员,如x线机和电脑操作人员等。 常喝鱼腥草茶,可减轻辐射对身体的伤害。 新鲜的鱼腥草有一股浓烈的鱼腥气,所以才叫鱼腥草。 一般人在没有尝过鱼腥草的味道之前,都会以为它的味道腥臭恶劣,难以下咽。 但实际上,鱼腥草晒干之后,不但没有腥气,而且带有芳香,放入开水煮泡之后,会挥发出一种类似肉桂的香气。 鱼腥茶煮出来的茶,颜色与红茶一般,仔细品尝,也会有类似红茶的味道,芳香而稍有涩味,但绝对没有苦味,更没有腥臭,对胃部也毫无刺激。 所以,鱼腥草茶绝对算得上是茶中精品。 更重要的是,野生的鱼腥草长年累月生长在山野间,既没有农药摧残,也没有肥料腐蚀,生长全看天意,以日月精华为营养,缓慢生长。 因此,它们煲出来的茶绝对清甜鲜美,甚至要比一些昂贵的茶叶更加可口。 把一大锅鱼腥草茶煮好之后,程虎才回房间里睡觉。 虽然现在的日子没有电视,没有电脑,也没有游戏了,但是因为各种家务活都得自己亲自动手,从洗衣做饭到打扫拖地,事必躬亲,所以忙活好一切事情之后,基本上也已经九点多钟。 躺在简单的铺在地上的床铺,感受水泥地的坚硬,望着璀璨的星穹,倍感踏实。 早上起床吃了饭,喂了鸡,用草木灰覆盖鸡粪,把鸡粪打扫好堆在鸡粪池里,然后再开着车子往镇上驶去。 今天要买几包水泥备用。 单有水泥还不够,还得去沙场买几包沙子。 安明镇上有好几家水泥专卖店,程虎找了个大品牌的水泥店,买了五包水泥,全部堆好在皮卡车车厢上之后,又去五金店买了各种工具。 然后再根据水泥店老板的指示,开着车子往县城的方向走了几分钟,找到专卖河沙的沙场买了五包沙子。 等沙子也装上皮卡车了,肚子也饿到了。 程虎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一点钟,午饭时间也差不多了。 他打开通讯录,给刘奶奶打了个电话,得知她在家里,便二话不说,上街买了一堆菜往白木区驶去。 再入白木村,程虎轻而易举的找到了刘奶奶家。 毕竟,也就她家有闲情逸致在院子里种满花草。至于另外那些孤寡老人的家里,基本上都是种些瓜果蔬菜。 第71章 请吃饭 程虎还没下车,刘月英就已经听着轰隆隆的车响迎了出来。x23us.com 看见自家以前的破皮卡车停在院门口,立马猜想是程虎来了,便赶紧从台阶上走下,打开院门。 程虎把车子停好,下了车,先唤一声刘奶奶,然后才从车厢上搬下一大箱东西。 “小虎,这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刘月英隐隐约约间闻到了空气中飘着各种调味品的味道。 “什么都有。”程虎笑着把箱子放在台阶上,又从车厢上搬下两箱。 看着程虎接连搬了三箱东西下来,刘月英有点懵:“小虎,上次不是跟你说了嘛,让你别买那么多东西,家里什么都有。” “哎呦,刘奶奶,我知道,这些不是买给你的。你上次不是说这里住着很多孤寡老人嘛,今天中午,我借你厨房用一用,请他们吃饭。麻烦您待会儿帮我一个个通知一声。” “什么?”刘月英这下是真懵逼了。 请孤寡老人吃饭?小虎这孩子搞什么名堂?难道他以为我上次跟他说那些话是在道德绑架他? 刘月英可以对天发誓,真没有那个意思,也就是随口吐槽一下人世百态而已。 没想到程虎这小子当了真,今天居然买了这么多东西来。 “刘奶奶,您别愣着了,赶紧去呀。我把东西搬到厨房里。”程虎笑道。 刘月英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不安。 程虎愿意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她是真高兴,可她又害怕,程虎曲解了她的意思,以为她是在映射什么。 唉,算了,看小虎满脸高兴的样子,估计是她多想了。 她连忙应了几声,便往外走去。 程虎看着刘奶奶远去的背影,忍不住会心一笑。 也许在别人看来,他这种请老人吃饭的行为有故作高尚的嫌疑。 但他程虎,从来就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他可以对一头衷心的老虎发自内心的敬重,也可以对一群孤独的老人发自内心的想要给予一些温暖。 而且他知道,如果大舅还活着,肯定会为他的这一举动而自豪。 他把三个大纸箱搬到厨房里,并逐一把食物从大纸箱里拿出来。 五花肉、猪蹄、猪肝、粉肠、鱼肉、鸡肉、烧鸭、牛肉,还有各种调味品。 安明镇只是一个小镇,基本上也就只有这些食物卖。水产品仅有鲤鱼、草鱼、大头鱼、罗非鱼、鳊鱼还有鲫鱼这几种。 类似虾子和其他贝壳类的水产品,一律没有。这些东西,要到县城才能买到。 程虎想好了,这一次,因为时间关系,且没有做好详尽的准备,就先简单的吃点吧。等下次再买些老人们可能没有吃过的新鲜食物回来。 他先把各种肉类切好装盘,等黄大厨回来了,再让黄大厨掌勺。 刚刚买菜的时候,程虎就已经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黄兴旺。黄兴旺说十二点会准时到家。 程虎把肉类基本上洗净切好后,黄兴旺果然按时回来了。 他一进屋,就拎起围裙穿戴起来,一边走向厨房,一边笑呵呵的说道:“小虎,今天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顶级大厨。” 程虎就笑笑,心里嘀咕道,这黄大爷真自恋,不像我,明明一身本事,却能如此低调。唉,没办法,我这人就是太优秀了。 黄兴旺进入厨房,二话不说,打开煤气炉开始炒菜。 这边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那边刘月英也逐一去老人家里把老人们叫来了。 得知程大牛的外甥,也就是程大牛他亲姑姑的女儿的儿子,一个叫做程虎的小伙子要请大家吃饭,老人们很是激动。 不管他们原本是在准备午饭还是准备出门,或者是正在自己的小面积菜园里拾掇,听了刘月英的话,全都兴致盎然的赶往黄兴旺家里。 还没走入院子,老远就闻到了空气中飘着的菜香味。 几个白发苍苍的老大爷忍不住打趣道:“我都快半年没吃肉了,总算闻到肉香味了。” “哈哈哈,你干脆说你这辈子没吃过肉得了。” 几个人有说有笑,推门进入院子里。 他们也不进屋,只在院子的树底下坐着。 老人们都觉得自己身上怪脏的,味道也大,要是进去把小黄家的沙发给坐脏了,就太不礼貌了。 黄兴旺正闷着红烧肉,听到院子里有说话的声音,料想是老人们来了,便吩咐程虎看着火,独自走出去。 “我说你们几个大爷,这么大的太阳,快进屋来,别在院子里晒中暑了。”黄兴旺看见老人们坐在树底下连忙说道。 虽然坐在树底下晒不着,但是被地面的热气蒸着也不好啊。 老人们却连连摆手。 其中一个笑道:“小黄,你就别管我们了,赶紧去看着你的锅,别把肉给烧焦了。我们就在这里坐一坐,挺好的。” “是啊。这儿空气好,又宽敞,舒服。” “哎,我建议,待会儿,咱们就在院子里吃饭得了。” “这个主意好。看着这么多花花草草,吃起饭来也舒心。” 听到老人们这么说,黄兴旺自然不肯。院子里虽说有树木遮挡阳光,但是空气依然很热。 老人们基本上已经七八十岁,要是在这样的环境待久了,恐怕要中暑。 “不行不行。”黄兴旺已经走下台阶,拉着其中一个老人的手就要往屋子里拽,“这地太热了,进屋去吧。” “哎呀,小黄呀,你就别拉了。”老人挣脱黄兴旺的手,说道,“你要是觉得热,拿把风扇出来吹一吹不就好了嘛。我们这些老骨头,就喜欢这种环境。亲切。” “是啊,小黄,咱们可都是山里出来的,就是跟这些花草树木亲切。再说了,咱们这些人,哪一个不是从小晒到大的,这一星半点的阳光,奈何不了我们。” “别嗦了,快去看着锅。不然那城里来的小伙子要把肉给烧焦了。” 老人们都这么说了,黄兴旺没法子,只能折返厨房。 他翻炒了一下红烧肉,就赶紧去找来电插板,将落地电风扇摆在房前的门廊上。 陆陆续续的,又有几个老人走来。 大家难得集体聚在一起,全都乐呵呵的攀谈起来。 就连那些跟随着主人前来的小狗,也集体欢快的在院内院外追逐起来。 十几个老人年龄都超过七十岁,还有几个已经超过八十岁。 他们白发苍苍,皱纹密布,但在谈笑风生的时候,声音依旧爽朗,眼睛依然可以迸发出充满希望的光芒。 第72章 几十个菜 在温暖的阳光下,他们几乎都忘了,自己是空巢老人,是孤寡老人。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时光仿佛倒退回到了他们年轻的时候。 那时候,大家身强体健,都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未来定会蒸蒸日上,但却从未想过,在几十年之后,自己只能孤独的住在这些冰冷的房子里。 而他们原本温暖的小窝,却只能荒废在寂静的山村里。 那儿定是长满了杂草吧。 老人们时常想念村里的房子,想念大山,想念溪水。 可他们知道,那个村子早已经不是原来的村子,所以,离开二十多年了,谁也没有重新踏入那片土地。 这次聚集,让他们忘却烦忧,忘却自己一无所有,忘却子女的不孝,也忘却了身上的病痛。 他们一会儿感怀昨日,一会儿又对某条在电视上看到的新闻津津乐道的谈论起来。 这样的日子也许已经不多了。可至少眼下,他们是笑着的。 程虎跟黄兴旺在厨房里忙活了大半个小时,总算是把所有菜都准备好了。 刘月英也听从老人们的指示,在院子里摆起桌子。 程虎端着一锅已经熬得非常酥软的猪蹄走出来的时候,大家的注意力全都落在程虎脸上,而不是那锅美味的冒着腾腾热气的猪蹄上。 “这就是程虎?大牛的外甥?”一个老人讶异的瞪大了眼睛,看着程虎问道。 其他老人同样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 刘月英笑道:“是是是,这就是大牛的外甥,程虎,大伙喊他小虎就行了。” 程虎连忙道:“爷爷奶奶们好。我就是小虎。” “你们看,这孩子长得可真像大牛。” “不像不像,他比大牛好看多了。大牛那小子黑得跟木炭似的,还是这孩子好看,虽然不是很白,但也不黑呀。” 程虎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回道:“奶奶,我以前很白的,来了这里才晒黑的。” “哎哟,是吗,怎么还能晒黑呢?看着都心疼。” “心疼什么呀,这人就要多晒太阳。前几天我看那个电视节目说了,人只有多晒太阳,才能促进那个什么铁吸收。” “是促进钙的吸收。”程虎笑着纠正老爷爷的话。 “对对对。”老爷爷赶紧改口,一本正经的说道,“人只有多晒太阳,才能促进钙的吸收。不然的话,就算你喝再多的骨头汤都是白搭。” 黄兴旺也端着两碟菜出来了:“小虎你别光顾着说话,快进去把菜端出来。” 程虎得令,立马笑嘻嘻的钻入厨房里端菜。 桌子很大,围坐十几个人不是问题。但是,摆下几十个菜却是难题。 红烧肉三碟、煲猪蹄两锅、盐水猪肝三碟、酸菜粉肠三碟、清蒸鱼一条、糖醋鱼一条、白切鸡三份、烧鸭三份、爆炒牛肉三份、焖腊肉三份。 光是肉类,就足足二十五份。有些菜之所以分成三份,是为了方便老人们夹菜。因为桌子确实有点大,而且没有转盘。 另外,老人们也带来了一些自己种的青菜。刘月英拿去洗干净之后,黄兴旺又炒了三个青菜出来。 满满的一桌子菜,看得老人们目瞪口呆。 这简直就是比喝喜酒还要多菜啊! “哎呦喂,这一桌子的菜得花多少钱啊?”一个老奶奶怪心疼的看着满桌子的菜发出了感叹。 这样丰盛的菜,别说她几十年没吃到了,估计在场的同龄人里还有一辈子都没这么奢侈过的。 “奶奶,这花不了多少钱。”程虎笑道,“我一下子买的多,都是按批发价买的。便宜。” 虽然是谎话,但程虎这么说,也是为了让老人们吃得开心。 黄兴旺自然是不相信程虎的话的,可现在都坐在这里了,总不能当着老人们的面教训程虎,让他俭以养德吧。 这小子花钱没个数,是该找个时间做一做他的思想工作。想当初他大舅程大牛,明明那么有钱了,却还过得跟普通农民一样。 眼下虽说人民的生活水平好了,但也不应该养成奢靡浪费的歪风。 不过,眼下他只能跟着哄哄老人们:“你们就放心好了,咱们小虎有钱,不差这几个钱。大家都拿起筷子,放心的吃。我可不帮你们夹菜啊,你们自己喜欢什么,就吃什么,别搞得好像大姑娘要出嫁似的,还害羞啊。” “哈哈哈。” 黄兴旺的几句话说得老人们开怀大笑。 唉,说句实在话,在这样的餐桌上,自己夹菜,对于老人们来说,是一件不敢想的事。 为啥呢?因为怕年轻人嫌他们脏,所以一般在人多的餐桌上,他们都是任由年轻人给自己夹菜。年轻人给他们夹什么,他们就吃什么。 在这样的场合自己想吃什么就夹什么?也就只有在黄兴旺家里,他们才能这么做。 有了黄兴旺的话,又见那个叫程虎的小伙子吃得跟猪啃食似的,满嘴是油,也就放下不安,纷纷拿起筷子夹菜。 程虎咬着滋滋冒油的红烧肉,惊叫道:“天哪,黄大爷,您这个红烧肉真是绝了。太好吃了。爷爷奶奶,你们快尝尝。” “是嘛,我尝尝。”老人夹了一块红烧肉,往嘴里送入,“嗯,这红烧肉真是好吃。不仅入味,而且熬得够烂,入口即化。” “这个鱼也嫩,没牙齿都吃得动。” “还有这个猪蹄,软塌塌的。好吃。” 程虎最近确实是吃了不少肉,所以,吃了几块红烧肉之后,就收起对肉的渴望,夹了几根青菜放入嘴里。 吃腻了红背菜枸杞叶跟韭菜,再吃这些新鲜的小白菜,那味道就跟口干舌燥的时候喝上一杯冰镇可乐一样,爽歪歪。 蒜蓉花生油搭配新鲜的小白菜,绝对是良配。 程虎一边嚼着小白菜,一边说道:“哇,这小白菜是你们谁种的吗?好新鲜啊。真好吃。” “哈哈,我种的。”一个大爷洋洋得意的笑道,“怎么样,好吃吧。” 程虎咬着青菜,使劲的点头:“好吃,特别好吃。” “那是当然。”大爷笑道,“我可是一点肥料都没施。” “难怪。”程虎又赞许的点了点头,“难怪这么好吃。” “我淋的全是大粪。” 第73章 没有我不会的 “嗯?”程虎下意识的停下了咀嚼的动作。顶 点 x 23 u s 这大粪是不是指人类的粪便?他略显艰难的吞下青菜。 “哈哈哈,我逗你的。”大爷看出了程虎的不适,赶紧改口道,“我啥肥料都没施。放心吃吧。” 程虎憨憨笑了两声,又夹起一把青菜,塞入嘴里:“没事,淋了大粪也能吃。而且,这天然有机肥比那些卖的肥料更好。” 说实话,刚刚听到‘大粪’二字的时候,内心是有点拒绝的。 但仔细一想,又觉得自己有点作。 就算这些青菜淋了大粪,但比起那些用各种药水养大的青菜,不知道要健康多少倍。 现在很多超市里,菜市场里的青菜为什么那么便宜?而且颜色青翠无比,叶子也没有任何残缺,堪称青菜中的艺术品? 那是因为,那些青菜大多都是用药水养大的。 叶子黄了,喷药。 长虫了,喷药。 生长速度太慢,喷药。 个头不够壮,喷药。 可以想见,人们吃到肚子里的青菜,其实就是各种农药。 这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县城超市里的菜心卖一块多钱一斤,而那些在镇上菜市场里摆卖的老奶奶的菜心却要卖三四块钱一斤。 老奶奶们脑子转不过弯来,舍不得买药水,就只能一年四季都在自己的菜园子里拾掇。 如此一来,她们种出来的青菜虽然不是很好看,甚至有部分可能有些老,但是,却很健康,也很美味。 而且,植物在生长的过程中,早已经把粪便化解掉。 想到这个,程虎心里顿时释然了。毕竟又不是让他张口吃下粪便,真没必要太过在意这个。 原本大爷还以为自己这么一说,这个城里来的小伙子会立马呕吐或者直接放弃青菜不吃,没想到,他却毫无顾忌,依然在大口的吃青菜。 这不由得让他感慨道:“哎呀,这些青菜再好吃,也没有山里的野菜好吃啊。” 此话一出,其他老人纷纷响应。 “是啊,山里的蕨菜、竹笋、蘑菇,那才是真正的美味。”说这话的老奶奶一脸慈祥,苍白的头发像时间长河里激起的浪花,在阳光的照耀下粼粼闪光。 “我都二十几年没吃过蕨菜、竹笋跟野蘑菇了。”另一个老人说道。 “怎么会呢?街上不是经常有人卖吗?” “那价格比肉还贵,我可舍不得买。” “我也是。现在想想,当初咱们都太冲动了,不应该离开白木村才对。守着村子,至少还有田地,有山。搬来这里,也就只有一栋房子,想种点菜都没地方。” “可当时的情况,也由不得咱们不搬呀。山里的恶鬼闹得那么凶。要是继续住下去,迟早没命。” “现在,听说闹得也厉害。根本就没人敢踏进村子半步。” 老人们还不知道程虎现在住在村子里。 程虎是不会说的,黄兴旺跟刘月英肯定也不会说。 三人只是交流了一下眼神,便下意识的闭上嘴巴。 虽然知道老人们没有坏心思,但是,也怕他们到处乱说,被有心人知道了,不知道会做些什么事。 人在江湖飘,还是要多加小心比较好。 大家感慨几句之后,也没有再提白木村的事。好像是都觉得晦气,生怕山林里的恶鬼找上自己一样。 一个老人转口道:“小黄,我家里的灯泡烧了。你什么时候有空,去帮我换一下?” “哎哟,说到这事,我想起我家的卫星锅好像被猫撞偏了,现在好几天没电视看了,小黄,你有空就去帮我弄好,不然到了晚上,睡不着,连电视都没得看。” 黄兴旺连忙点头:“行,你们放心,今天一定帮你们把这些问题解决掉,只是,我等会儿还有会议。等今晚下班回来了,我再去帮你们弄。” “没事,明天再弄也没关系。” “是啊,小黄,不着急。等你什么时候有空了再去弄吧。” “这怎么行?”黄兴旺说道,“没灯没电视,那多不方便。我今天下班回来,一定帮你们把问题解决。” “要不让我去吧。”程虎忽然开口道,“正好我今天下午没事干。让我去给爷爷奶奶换灯泡调卫星吧。” “你行吗?”黄兴旺有点怀疑的看着程虎。 程虎笑道:“黄大爷,您别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我告诉你,就没有我不会的。” 这牛得吹到天上去了。 “那行,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要是不让你去,岂不是太对不起你这一身好本领了。你去。”黄兴旺笑道,“我可告诉你啊,到时候灯泡别买错了,卫星别调反了。你给我打电话,我绝对不接你的。” 程虎连连摆手,信誓旦旦的说道:“你放心,我绝对不给你打电话求教。” “那上次是谁给我打电话问我鸡粪怎么扫来着?” 黄兴旺的话一出,满桌子的人都笑了起来。 程虎红着脸道:“那不是过去的事嘛,就说今天这两件事,我一定可以一个人搞定。” 有时候吹牛是要打草稿的! 程虎从镇上买了一个电灯泡回来,来到老爷爷家里的时候,才知道黄兴旺那句‘灯泡别买错了’是什么意思。 你也没告诉我,灯泡还分螺旋口跟卡口呀。 看着灯头里的螺旋口,以及自己手里新灯泡的卡口,程虎真是要泪目了。 没办法,只好又去镇上的五金店里换成螺旋口。 五金店的老板娘看见程虎去而复返,就知道他买错了,便笑盈盈的问道:“是不是螺旋口?” 程虎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老板娘笑道:“我刚刚都跟你说了,现在很少用卡口的,你不相信,非得买卡口的。” 程虎尴尬道:“老板娘,可以换吧。” 老板娘抱着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走过来,笑道:“当然可以换。只要是在我这里买的东西,拿回去不合适,都可以拿回来退换。没关系的。” “老板娘,你女儿真可爱。”程虎忍不住摸了一下小女孩的脸蛋。 小女孩也就一岁多的样子,摸她的小脸蛋,她不但没躲开,反而笑哈哈的呀呀叫起来。 【求……算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第74章 像我这样的天才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小妹妹还没有会说话吧。”程虎好奇道。 “还没呢。”老板娘也逗了一下自己的女儿,拉着她的小手,上下摇晃道,“宝宝,叫叔叔。” “能不能叫哥哥?我还没结婚呢。”程虎一脸认真的说道。 老板娘闻言,先是微微露出一些惊讶,继而笑哈哈的说道:“不会吧,你还没结婚?你看上去好像三十多了,我还以为你小孩都好几个了。” 内心仿佛受到了一万吨暴击。 程虎叫到:“老板娘,我才二十多。年轻着呢,你没觉得我跟电视上的小鲜肉一样年轻好看吗?我怎么可能这么早就结婚生子了呢?” 老板娘咧着嘴哈哈笑,怀里的小宝宝也跟着哈哈笑。 程虎无语了。 换好灯泡后,折返老人家里。 把灯泡换上去之后,又去另外一位老人家里准备调试卫星锅盖。 程虎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长得像锅盖的卫星接收器,完全不知道怎么动手,更不用说调试了。 但是,既然已经夸下海口,也就只能硬着头皮鼓捣。 好在,现在的网络发达,有啥不懂的,上网一问,基本上可以找到答案。 再者,咳咳!怎么说也是个智慧超群的人,调试这么一个卫星接收器还不是小菜一碟? 我程虎就是闭着眼睛,随便这么一拨弄,也照样可以把电视画面给调出来。 鼓捣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把位置调对了之后,电视里也有了画面,程虎如是想到。 之前黄兴旺调卫星锅盖,一般十分钟之内可以搞定。现在看到程虎居然鼓捣了两个小时之久,老人心里很是感激。 也从而知道,程虎确实不懂,但为了一句玩笑话,也为了让他有电视看,愣是在楼顶磨了两个小时才把电视画面给调出来了。 这真是个实心眼的孩子。老人叹道。 看见程虎准备走了,老人赶紧送上一把自己种的青菜:“小虎,我没什么东西能给你,这青菜你拿着。” 程虎低头看了一眼老人皱巴巴的手,以及沾满泥土的青菜,一把捧过,笑嘻嘻的说道:“这对我来说,可比肉还值钱。要是您的青菜吃不完,下回我拿肉跟您换。” 老人爽朗笑了几声,摆手道:“不不不,你小子就会胡说八道。这青菜能值几个钱?” “哈哈,您不知道,像您这种纯天然无添加的蔬菜,那可都是宝贝,吃起来比肉还好吃哩。” “那简单,我以后多种点,你要是有空去,直接来摘就行了。” “好,那我绝对不跟您客气。” 程虎笑呵呵的应下,准备离去。 另外一个老人也急冲冲的送来一把青菜还有灯泡钱。 程虎觉得灯泡没几个钱,不愿意收,可老人不肯。最后僵持不下,程虎只好收了青菜跟灯泡钱。 开着装了五袋水泥五袋沙子的皮卡车回到家里时,太阳已经没了踪影,只有万丈霞光从西面的山脉中绽放出来。 停好车子,趁着黑夜还没有降临,鸡群还能看得见食物,程虎就先把鸡群给喂饱了。 然后把水泥跟沙子搬下车。沙子就堆在院子里,但是水泥必须搬到门廊上。 因为他算不准这老天爷半夜会不会突然刮来一阵大雨,所以还是小心为妙,免得到时候被淋得措手不及。 放好水泥,再把老人送的青菜从皮卡车上取下,放入盆里,用水泡着。 青菜是根正苗绿的小青菜,个头不大,但叶片肥硕,估计真是淋了不少大粪的缘故。 如此看来,动物跟人类的粪便确实是非常好的肥料。但是,如果要程虎把自己的粪便集装起来给植物施肥的话,他真做不到。 不过,最近天天帮鸡群清扫粪便,基本上已经对鸡粪免疫,如果用鸡粪当肥料的话,倒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之所以对鸡粪免疫,还有一个原因。 因为鸡类虽然也是杂食动物,但是,鸡类吃最多的食物还是五谷杂粮,因而拉出来的粪便只要尽早处理,都不会有难以入鼻的气味。 可人类就不一样了...... 把小青菜洗了三遍之后,放点猪油蒜米清炒,即使是素食,也别有一番滋味。 简简单单的吃了晚饭后,程虎早早回到房间休息,为明天建造蓄水池养好精神跟体力。 虽然有超能力护身加持,但是毕竟也只是**凡胎,因此,该好好睡觉的时候,还是要好好睡觉的。 早上被大公鸡吵醒,瞥了一眼窗外的群山,又是神清气爽的一天。 吃了早饭,干完家务活后,便按照计划,开始干活。 水泥有了,沙子有了,天气也晴朗,正是和(huo)水泥建水池的好时机。 程虎把一袋水泥,两袋沙子轻轻松松扛到后院的蓄水池旁边,再找来工具,装了两桶水,开始人工搅拌水泥。 搅拌水泥是一件很脏的活计,但是没办法,在这个环境下,什么事情都得亲力亲为。 把沙子水泥搅拌均匀后,用一只小的塑胶桶把水泥倒入蓄水池内,然后再整个人跳下去。 水池底部事先就已经堆了不少石头跟砖头,程虎利用水泥浆,把这些石头砖头像起房子一样,紧紧贴着水池的土墙壁堆砌起来。 等砖头石头堆砌起来的高度跟地面齐平了,程虎又重新搅拌一些水泥,把水泥倒进水池底部,再用工具把水泥摊平,形成蓄水池的水泥底部。 把水泥底部铺平了,还得回到地面干活,用石头砖头接着原来的墙壁继续起高。 直到墙壁高出地面一米多,程虎才停止继续增加高度。 这一系列工作,用去一整天的时间。如果不是程虎力气大,再加上事先准备充分,把砖头石头全都先堆积过来,估计一天时间都没法搞定。 现在看着自己的作业已经完工,程虎扔下手中的工具,抓起一条毛巾,擦了擦脖子上的汗水,长长呵了一气,心中很是骄傲。 没想到我程虎居然是如此的全能。唉,像我这样的天才,在这个世界上,还能有几人? 第75章 来复仇的韭菜 有些时候,真的觉得自己窝在这里实在是屈才得很呐。m.x23us.com如果去外面的世界混迹的话,估计要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偶像。 又会炒菜,又会种树,还会建水池,多么牛逼!何止是牛逼,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咳咳,自恋得有点过头了。 但是,可以理解。 毕竟现在程虎所做的一切,都是他来白木村之前,从未做过的。 一个不愁吃不愁穿的小伙子忽然就转换身份,不计辛劳的当起了小农民,确实牛逼。 先不说他炒的菜好不好吃,也不说他建的水池好不好看,光是这一份吃苦耐劳的定力,就够他吹三年了。 有些时候觉得他的自恋挺可笑的,但是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一下,他程虎愿意去吃的苦,很多时候,我们却未必能吃,也未必愿意去吃。 如果有了三百多万存款以及两块足以让自己下半生不愁吃喝的石头,有多少人会像他一样选择留在这个废弃的村庄?而不是选择去大城市买房买车撩妹泡马子? 所以,程虎自恋也是有资本,并且有资格的。 建好蓄水池后,迫不及待的回到家里准备洗澡。 找来衣服,放好洗澡水,然后脱掉罩在身体外面的布料,整个人都泡入浴缸里。 这感觉,何其舒适啊。 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一天辛勤劳作之后,可以舒舒服服的泡一个澡。 虽然是冷水澡! 因为眼下气温颇高,烧热水又麻烦,而他身上确确实实已经十分脏臭,只想快点泡到水里,所以就懒得烧水,将就着一池冷水便泡入了浴缸里。 虽然是四月的天七月的高温,但用凉水洗澡依然需要不小的勇气。 特别是在一天辛勤劳作之后,体温较高的情况下,如果这个时候往身上淋一桶冷水的话,前后温差相差较大。 一般人受不了的话,可能会直接感冒。 但好在程虎有神力护体,在这样的季节里洗个冷水澡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小事一桩,并不觉得冷。 到了夜里,山风簌簌吹着的时候,那才是真的冷。 而且那种冷是从心底里散发出来的。 程虎坐在阳台的躺椅上刷着手机的时候,便又一次感觉到了由心而发的冷。 大黄已经照例进山去巡山找食物,在这偌大的院子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哦,不对,还有一群不会说话的鸡。 而白木村的夜,一如既往的荒凉冷清。 抬头虽然可以看见漫天繁星,竖耳虽然可以听到野地里的虫鸣,但是,除却这些,在墨一般的黑夜里,便只剩下一片寂静。 风有一阵没一阵的吹来,带着一点凉意。 相比起白天在黄兴旺家里的热闹喧哗,现在独处时的安静就会显得格外落寞。 不过,只要想到自己有空就可以去镇上看望白木区的老人们,程虎心里多少还是有一点慰藉的。 另外,白天的时候,还有会说话的大黄陪伴着,这也是程虎的心灵支柱之一。 说起白木区的老人,程虎就想到了老人们在饭桌上十分感怀山里的野菜的模样。 刚好明天也没什么要紧事,可以去山里摘些新鲜的蕨菜给老人们送去,让他们尝一尝这山间的美味。 早上天才蒙蒙亮,程虎就已经翻身起床。 穿上进山的衣服鞋子,吃了早餐,带上袋子,就往那块被自己救治复苏的草地走去。 山林的清晨,有些淡淡的薄雾尚未散去,远远望去,若有若无,若隐若现,像极了仙女舞动的轻纱。 柔柔的晨光洒在山林间,折射在水雾里,薄雾更添一份神秘。 山林里到处都是枯黄的植物,只有那块被程虎救治复苏的山坡有着如茵的芳草。 一丛丛,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沐浴着清晨的露珠,沐浴着清晨的阳光,绽开了笑脸。花瓣上的露珠在晨光的映照下,闪动着五彩的光。 鸟儿们在枝头欢快的歌唱,为原本静谧的山林增添了勃勃生机。 清晨之美远不止于此。 那湛蓝的天空像是被清水洗过的蓝宝石一般,那像火的太阳浇灌了一片片红彤彤的朝霞。 呼吸着绿草地带来的清新空气,看着又已经长得密密麻麻的蕨菜,程虎心里的清冷落寞早已烟消云散。 再想着自己银行卡里的存款,哈哈哈,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孤独感好吗? 他扭了扭脖子,活动了一下筋骨,就开始采摘蕨菜。 山地斜坡的斜度偶有几处比较陡峭,加上植物根部的泥土被露水打湿,脚踩在上面会比较滑。 所以,开始采摘工作之前,活动一下筋骨很有必要。万一脚下一滑,身体也不至于因为没有苏醒而没法做出反应。 采摘了一个多小时,程虎摘了将近一蛇皮袋蕨菜。 心里美滋滋的想着老人们看到这些蕨菜的反应,程虎脸上忍不住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扛起蛇皮袋,准备返航。 就在此时,一阵奇怪的沙沙声响传入耳朵里。 等一下! 好像是谁警告过他,让他最近先别进山的? 那阵由远及近的沙沙声让他莫名感到背脊发凉。 你这些日子最好是少进山,免得它们报复你。免得它们报复你,免得它们报复你..... 程虎慢慢放下蛇皮袋,向后看去。 我草,一片绿色。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一条条绿色才对。 在他身后的草地上,一条条体大如矿泉水瓶子的绿色蛇类正用一双双红色的眼睛齐刷刷看着它。 它们整齐的排列在地上,看上去就像一串即将上烤架的韭菜一样。 空气莫名尴尬。 两个物种僵持在原地,谁也不说话。 但是,从青蛇丝丝吐着的信子来看,程虎大致可以想到,这些家伙绝对是来寻仇的,而不是来报恩的。 大黄说过,红眼的是毒蛇竹叶青,黑眼睛的才是小乖乖翠青蛇。 这些家伙的眼睛红得跟石榴籽一样,定是竹叶青无疑了。 一条竹叶青率先打破了沉默的对峙:“你这个自以为是的人类,你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居然是质问? 【没有读者,我是不是一直在单机_? 看到这句话的小可爱请在评论区留言‘作者君好好看’六个字。超过五十条评论,加更一章。 (*`*) 没人评论的话,我也不会删掉这段话的。作者君的脸比城墙还厚,怕什么!】 第76章 敢动,但不敢动 程虎心里害怕,可是又觉得好笑。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我tm堂堂一个山林守护神,你就这么跟我说话?能不能有点礼貌? 当然,这话程虎绝对不敢说出口,只能故作无辜的问一句:“那个,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说话的竹叶青往前游动,离开了韭菜串,往程虎靠近,“等你尝过我的厉害,你就知道是不是误会了。” 程虎连忙后退:“兄弟,等一下,我觉得咱们之间一定是有误会。我绝对没有让老虎欺负你们。” “看看吧,这就是阴险狡诈的人类。”竹叶青说道,“自己做了坏事,还不敢承认。可如果不是你让那只死老虎那么做的,还会有谁?” 竹叶青已经把程虎逼退到了灌木丛旁边,再无可退之路。 程虎连连摆手解释道:“真不是我。不信你可以去问一问老虎。” “你当我们是傻子吗?”竹叶青的眼睛露出一道凶光,恶狠狠的盯在程虎脸上,“今天,咱们就把账给清了吧。兄弟们,给我上。” 随着带头竹叶青的一声令下,十几条竹叶青齐刷刷游向程虎。 见状,程虎是真急了。 他慌乱的叫道:“等一下,等一下,你们先等一下。我可是这片山林的守护神,你们胆敢伤害我的话,小心其他动物找你们算账。” 这是无奈之举,如果程虎的力量还足够他操控植物自救的话,他也不至于拿山林里的其他动物出来威胁这些竹叶青。 他的这一串叫喊,似乎还真奏效了。十几条即将朝他扑来的竹叶青忽然停下,一脸懵逼的看向自己的同伴。 对啊,这个人可是山林守护神呐,这片山林还得靠他恢复呢。 “你们干什么?”竹叶青的带头大哥发现其他同伴停止进攻,很是生气的叫道,“别被这个人类给蒙蔽了。就算没有他,咱们照样可以在山林里活下来。咱们又不是吃草的。” 咦?对哦。 竹叶青们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又不是食草性动物,只能救助复苏植物的山林守护神对它们来说,就是一坨屎。 顿悟之后,十几条竹叶青重整旗鼓,再次丝丝吐着信子,摆着尾巴朝程虎逼近。 程虎见自己山林守护神的身份居然压不住这些毒蛇,心中大乱,只好尽力驱动藤蔓试一试了。 但结果就跟他预想的一样,他身体里残余的力量根本没法驱动藤蔓。就算这根藤蔓十分纤细,也照样没法驱动。 握草,只能等死了? 不,他还有一招绝招呢! 程虎深吸一口气,气聚丹田,高呼道:“救命啊!救命啊!谁来救救我。” “别喊了!”竹叶青的带头大哥红着眼睛,语带嘲讽的说道,“哼,像你这种多管闲事的人,在山林里是不受欢迎的。别说不会有人来救你了,连那些怕死的动物,也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你就乖乖受死吧。” 它扬起脑袋,吐着骄傲的信子,仿佛全世界都是它的一样。 唉,为什么反面角色在迫害主角之前,总是要说一堆废话呢? 也许是它们自认为自己终于要战胜主角,因而内心瞬间膨胀起来吧。 就像一个普通人获得金手指一样,在见证金手指奇迹的那一瞬间,内心必定无比膨胀。 而反面角色也是如此。它们知道自己一直都是反面角色,也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为了烘托主角。 但是,在这一刻,它们即将反败为胜,杀死主角,成为王者,因此内心的成就感、自豪感以及自我良好等等感觉瞬间炸裂。 我牛逼啊,我就要杀死这个主角混蛋成为王者了,这是何等的牛逼,估计全宇宙也没人有我一半牛逼。 在这样的心理烘托之下,耍耍嘴皮子也就显得格外妙趣横生。 简而言之就是‘得意过头了’。 程虎不管竹叶青说什么,就是一个劲的高呼救命。 他希望大黄可以听到他的呼救声来救他。 忽然间,旁边的灌木丛一阵骚动。 大黄来了? 程虎心中感动啊。没想到,自己就是这么随便高呼几句,大黄还真的赶来了。真不愧是大黄,不愧是丛林之王。 他原本哭丧着的脸变得又惊又喜。 看着动静越来越大的灌木丛,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程虎盯着地上的竹叶青说道:“你们死定了,老虎来了。” 竹叶青阴冷的瞥了他一眼,立即将视线穿入灌木丛中。 一个黑影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 “啊。”小獐子几乎是连滚带爬摔出来的。 它惊愕的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见地上有十几条大蛇,心中怯懦了一下,但很快又看向程虎,安慰道:“你别怕,我来救你了。” 程虎感动到不敢动! 这下好了,原本顶多是他一个人葬身此地,现在还得捎带上这头小獐子。 竹叶青的带头大哥发出了一串冷笑:“又来一个多管闲事的。哼哼,不过,这样的老虎,我可真是没见过。” 小獐子连连后退,挡在程虎面前,看着地上的竹叶青,奶声奶气的说道:“你个坏蛋,快走开,不然我麻麻来了,一定会打你的。” 程虎莫名想笑。 我这都快要死了,为什么还谜一般的淡定?小獐子,你能不能别在如此严肃的时刻出来搞笑? 竹叶青咻的一下,朝小獐子飞出脑袋,吓得小獐子连连后退,可就是没有躲开。 看见小獐子如此胆小,竹叶青嘲笑道:“就你这么个小东西,还见义勇为,快走开,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我不会走开的。”小獐子支支吾吾的说道,“我、我绝对,绝对不会让你们伤害守护神。” 獐子的性格善良怯懦,是一种视听敏锐且谨小慎微的动物。在这样的危急时刻,小獐子敢跑来用自己的小肉躯拦在程虎面前,也算是异常勇猛了。 毕竟,在它的种族里,还没有谁敢这么做。 而它之所以会这么做,多半是天真烂漫所致。 等它长大,完全复制了獐子的性情怯懦之后,却未必敢再这么肆无忌惮的从灌木丛里冲出来了。 这一点跟人类倒是十分相像。在还没完全感知到危险的时候,人总是英勇无敌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见识的增多,患得患失的本性也越发明显。 第77章 蜜獾平头哥 【感谢‘’和‘sf8412a15’的打赏】 竹叶青不耐烦的说道:“小孩子真是讨厌,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在黄泉路上作伴好了。m.x23us.com” 竹叶青是真的不耐烦了。 原本就想着在杀死人类之前装装逼,耍耍嘴皮而已,谁曾想,居然还跑来一只小獐子罗里吧嗦的说了一通。 现在,它不想再跟这只小獐子废话。它只想尽快将自己的牙齿嵌入人类的**中,把毒液扩散到人类的血液里,然后尽情的享受胜利的喜悦。 在竹叶青带头大哥的号令下,十几条矿泉水瓶一般大小的竹叶青朝小獐子跟程虎正式发起攻击。 糟糕,逃不掉了。程虎暗暗叫道。 十几条竹叶青将他跟小獐子半包围起来,而他身后只有一堆灌木。 如果往前冲,那无疑是要撞到十几条毒蛇的嘴巴里。如果往后钻入灌木丛里,则相当于是把软绵绵毫无战斗力的大屁股留给十几条毒蛇瓜分。 眼看毒蛇的牙齿就要朝他们飞扑而来,程虎跟小獐子都惊惧的闭上了眼睛。 但是,一会儿过去了,却没有感觉到疼痛,反而听到一阵阵哀嚎。 程虎睁开眼睛,先是看到了小獐子的屁股,然后视线绕过小獐子的屁股,这才发现几条竹叶青竟像一滩死水般瘫在地上。 什么情况? 程虎竖直原本弯曲的身体,朝前看去。 只见两只长得有点像小狗,但又不像小狗的动物在疯狂的撕咬竹叶青。 这两只小动物的体型跟一般的狗狗差不多大,但是直觉感官告诉程虎,这两只小动物并不是犬类。 它们的长相十分奇怪,背部为灰白色,其他地方呈现乌黑色。一眼看去,就像批了一件灰白色的斗篷一样。 而此时,那位原本气势汹汹的带头大哥正在其中一只动物的嘴里绝望嚎叫。 程虎轻轻推了一下小獐子,压低声音问道:“那两个是什么动物?怎么这么凶猛?” 小獐子已经被吓得战战兢兢,程虎的举动跟声音让它差点没跳起来。 定了定神之后,小獐子慢悠悠的回头,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小声回道:“拜托你别说话,我不能让那两只蜜獾发现我,我惹不起它们。上次我就是跟它们开了个玩笑,结果它们追了我两天,不把我揍一顿誓不罢休。” 说道这里,小獐子真是欲哭无泪。 上一次的事情还历历在目,阴影仍在心头里没有消散,可现在这才过了几天呐,竟然又遇上了这两只大变态。 早知道它就听麻麻的话,老老实实待着,不到处乱跑了。然而,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 看见小獐子这么害怕蜜獾,程虎是又好笑又无奈。 人类作为食物链顶端的存在,自然无需害怕蜜獾,更何况他程虎好歹也是山林守护神,估计蜜獾多少还是会给点面子他的。 不然的话,也不会在他危急的时刻跑出来相救。 但是小獐子则不一样了。 毕竟蜜獾平头哥一直都是自然界里最横的动物之一。 它们的信条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而且报复心里极其恐怖,一生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 蜜獾是鼬科蜜獾属下唯一一种动物,它们无所畏惧的精神,已经为鼬科动物争了不少脸面。 不仅是五湖四海的朋友被它们的抗毒能力折服,就连不少人类都疯狂到把蜜獾的头像纹在身上。由此可见这些家伙的名气确实不小。 蜜獾能在自然界拥有一席之地,绝非是得益于人类的追捧,而是得益于它们的勇敢。 比如,毒蛇就是平头哥最爱吃的零食辣条之一。 在自然界中,到处都有各种各样的毒蛇,但是这些毒蛇在蜜獾眼中,不过是下午茶点心而已。 蜜獾之所以能把毒蛇当成食物,那还得感谢造物主赋予了它们强悍的抗毒能力。 比如地上的这些竹叶青,如果咬了程虎跟小獐子,两者都会一命呜呼。 可是,它们碰到蜜獾,就只能算它们倒霉。即使竹叶青咬了蜜獾,但蜜獾根本不在乎,照样会把它们吃掉。 虽然蜜獾也会中毒,只不过其他动物中了蛇毒之后可能会飞升极乐世界,而蜜獾却只是舒舒服服的睡一觉,然后醒来继续吃。 就比如现在,两只蜜獾撕咬竹叶青的模样当真是像极了程虎吃肉的样子。 又疯狂,又好笑。 小獐子悄悄说道:“它们好像吃上瘾了,我得赶紧走了。” 程虎想要跟小獐子好好道谢一番,可是小獐子没给程虎说话的机会,趁着两只蜜獾撕咬得正欢快,一转身迈开蹄子狂奔起来。 没一会儿,它就消失在前面的灌木丛里。 现在,原地还剩下十来条奄奄一息的毒蛇竹叶青跟两只大快朵颐的蜜獾,还有站在一旁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切入画面的程虎。 程虎感觉自己好多余的样子。 但是,做人得有礼貌啊。人家蜜獾将你从竹叶青的毒牙下救出,怎么也得跟人家好好道谢吧。 程虎踌躇了一会儿,见两只蜜獾吃得差不多了,才一脸客套的说道:“你们好。” 然而,人家只是瞥了他一眼,又继续撕咬蛇肉。 这种被蜜獾无视的感觉好尴尬啊。程虎清了清嗓子,咳咳两声,继续说道:“谢谢你们刚刚救了我。” 两只蜜獾彼此看了一眼,稍作停顿,然后又继续吃东西。 程虎直接石化在原地。 喂喂喂,我好歹是这片山林的守护神吧,这里的植物都要靠我救助呢,能不能给点面子,搭理我一下? 鉴于蜜獾的报复心太强悍,程虎没胆把以上的心里话说出来,只是自己在心里咆哮了一番。 看着两只蜜獾根本没有要搭理自己的意思,程虎也很识趣,站在一旁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两只蜜獾吃得差不多了,就扔掉被它们撕咬得有一块没一块的竹叶青,迈开步子,并排离开。 其中一只蜜獾对另一只说道:“这个人好奇怪,为什么他会觉得我们救了他?” “人类总是这样自作多情。估计他以为咱们的意外加餐是为了把他从那些小玩意的嘴里救出来吧。” “嗯,那咱们待会儿干嘛去?” “去找豹子报仇!” 今天周五,没来推荐站短。好难受_,看来是真的要裸奔到完本了。既然这样,那就坚持到底吧。 请大家多多支持,每天有事没事投一投票,发一发评论,偶尔夸作者君几句,说作者君好好看,好聪明之类的。 然后,心血来潮的时候,给作者君发红包,给作者君转账,把全部身家交给作者君。 欢迎加入山林系列读书群,群聊号码:459844030 或者,去拐卖几个长得像吴彦祖或者彭于晏类型的帅哥,送给作者君当苦力。 对,我家快要种水稻了,急缺犁田高手。 第78章 竹林 两只蜜獾你一言我一语的离开,全程无视程虎。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程虎懵逼!敢情是我自作多情了? 我特么还以为自己多大的面子呢,是我自作多情了吗? 不,一定是它们不善于表达自己而已。 我可是这片山林里唯一存在的人类啊,能不能给点面子?别把话说得这么直白?假装是看在我乃山林守护神的份上救我一命就这么难? 程虎本想找两只蜜獾说教说教的,但是看着地上血肉模糊的竹叶青,立马又打消了念头。 “是不是觉得很失望?”一个很清脆的声音在上方响起。 程虎抬头,循着声音找去,发现在旁边的小树上,站着一只小鸟。 它看上去跟只麻雀差不多大小,但羽毛却远比麻雀要多彩靓丽。 蓝盈盈的翼翅,白绒绒的胸腹,咖啡色的冠毛,红得发紫的尾翎。一条黑纹从嘴喙沿眼圈贯延到颈后。 小鸟全身羽绒色彩明艳,红、蓝、绿、白、橙、黄、褐、栗,缀饰点染,显得既俏丽又淡雅。 “蓝翅八色鸫?”程虎一眼就认出了小鸟的品种。 实在是因为蓝翅八色鸫太漂亮了。它不仅色彩明艳,而且个头小巧轻盈,就像一只活在斑斓画作里的玲珑仙子一样。 蓝翅八色鸫将一只翅膀挡在腹前,微微欠身施礼道:“正是。很高兴见到你。” 亲眼见到蓝翅八色鸫的喜悦让程虎短暂忘却了被蜜獾无视的尴尬。他笑道:“哈哈,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八色鸫看了看蜜獾离去的方向,回头对程虎说道:“那两只蜜獾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它们很高傲。你没必要感到失望。你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程虎不解:“为什么我应该感到高兴?” 八色鸫说道:“因为,它们是对你不感兴趣,才用这种态度对你。如果它们对你感兴趣的话,那你的余生可能会不得安宁。” “没这么夸张吧,好歹我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八色鸫无奈的说道:“你不知道它们两个有多疯狂。你刚刚没有听到吗,它们要去找豹子报仇。自从这两只蜜獾来到山林之后,整片山林都不得安宁。” “这么说,它们并不是这里的原生动物?”程虎也觉得奇怪。 因为国内并没有野生蜜獾,野生蜜獾通常在非洲和亚洲的南部西部出现。 这两头蜜獾会出现在这里,确实很奇怪。 八色鸫点头道:“对,它们不是这里的原生动物,是后来才来的。它们原先也不会说话,后来吃了一条尾巴有一个黄金圈的翠青蛇(1)才会说话。” 听了八色鸫的话,程虎猜想,也许这两只蜜獾是从动物园里逃出来的,然后一路逃到了这片山林里。 他看了看地上竹叶青的尸体,眉头不禁皱起来。 看来得找个机会,把这两只蜜獾给抓了,然后送回动物园去。 不然的话,任由它们在这里胡作非为的话,岂不是要乱套了。 蜜獾这种动物虽然长得可爱,但实际上,它们几乎会攻击所有东西。它们聪明睿智,可以十分准确的寻找到敌人的弱点。 例如,当面对的是一个男人的时候,它们会攻击男人的蛋蛋! 而且,蜜獾这种动物特别记仇,对待异类的时候,极其凶猛、好斗。 程虎记得,在一部纪录片里,解说是这样说的:“这个蜜獾正在铁网下打洞,然后去铁网那边找狮子打架!打架的原因是因为铁网那边的狮子看了它一眼......” 由此可见,这家伙有多么记仇,而且还是那种有仇必报,绝不留着过夜的家伙。 在非洲大草原上,这货堪称‘非洲一霸’,连非洲老大和老二都拿它没办法。 它有流氓的才能,杀手的胆气,以及一张比城墙还厚的脸,和腹黑的性格,是典型的厚黑学王者。 而那些曾经的王者,在遇到它之后,都不得不重新思考人生。 怼杀人蜂、单挑狮子、啃咬毒蛇、群殴野狗、大战疣猪、对峙豪猪、捕杀幼鳄...... 这样的蜜獾来到这片山林,可想而知,会给这片山林里的原住民带来多大的隐患。 只是眼下程虎的能力已经快耗尽,只有等力量补充之后才能进山抓蜜獾。不然的话,以区区**凡胎去抓两只蜜獾,绝对是找死。 蓝翅八色鸫跟程虎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便飞离树枝,往其他地方飞去。 程虎也捡起地上装着大半袋蕨菜的蛇皮袋往回走。 被他修复的这片绿植面积还是挺大的,虽然比起一座大山来说算不了多大,但是比起家里的院子,却要大上很多。 在这片绿地上,除了长有蕨类、灌木、小树、藤蔓、杂草之外,还有一片小竹林。 小竹林的位置比较低,靠近山谷,也没有路可以通达,所以程虎目前还没有到过那片小竹林。 但是,他想着,今天怕是去不成镇上了。 因为回到家里的话,程虎得先帮老人们把蕨菜用开水烫一遍,免得老人们拿到新鲜的蕨菜之后,还得自己动手。 肩上扛着的大半袋蕨菜虽然也不是很多,但是要去除蕨菜的老根和尾部的绒毛再过一遍开水,也得花费不少时间。 程虎就想,既然这样,不如穿过灌木林,到下面的竹林去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新鲜的竹笋。 想定主意,他扛着蕨菜离开小路,直接钻入小路下面的灌木林中。 进入灌木林走了没几步,程虎就后悔了。 灌木很密集,就算是空手往下走都不容易,更何况他肩上还扛着大半袋蕨菜。 唉,只能怪自己刚刚脑子发热,没有想清楚就贸然下来。现在已经入了灌木林里,再往上走,可就不容易了。 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 他跟灌木林拉扯了十几分钟后,终于摆脱低矮的灌木,进入小竹林。 小竹林里的竹子又高又细,弯了一路的脖子总算可以伸直了。 他抬起脑袋,顿时被眼前的绿吸足了眼球。 在视线范围之内,细竹林立,绿叶婆娑,全然一幅绿意盎然之巨作。 注释 (1):在《黄金山林》里有一条尾巴有一个黄金圈的翠青蛇,曾救过男主角程大牛。后来在濒临死亡之际,咬了主角程大牛一口,立马就从濒临死亡的状态迅速复活过来。因此黄金圈翠青蛇的体内存有主角的力量。 第79章 无竹令人俗 绿色的竹杆,绿色的竹叶,就连挂在竹叶尖上的水滴,仿佛都是绿色的。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层层叠叠的叶子透着青翠的光,密密麻麻的拥挤在竹竿上,恍若一块绿湖。等微风吹来,不足手腕粗的细竹竿微微摇动,荡起一片绿色的碧波。 于是,想起了竹的清新淡雅。不是有古人说么,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 于是,想起了杜甫的《竹》:‘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色侵书帙晚,隐过酒罅(xia)凉。雨洗娟娟净,风吹细细香’,何等的清幽。 于是,更想起郑板桥的‘秋风昨夜渡潇湘,触石穿林惯作狂;惟有竹枝浑不怕,挺然相斗一千场’,竹的傲立,竹的高风亮节,可见一斑。 程虎原本是想来看看有没有竹笋的,但是这会儿融入竹林当中,已然忘记低头寻找竹笋。 他深深吸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竹叶和泥土相伴的清新味道。 阳光透过竹叶,细碎的撒在地上,点点滴滴,斑驳流离,好看得不得了。 等微风吹过,细碎的阳光在地上跳跃,变幻着不同的形状,更是让人有种恍如坠入迷梦当中的感觉。 程虎呆呆看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大概是待在到处一片枯黄之色的白木村里太久了,以至于现在看到这样比翡翠还绿的色彩,便免不了入迷,免不了心神荡漾。 这种感觉绝不亚于在一群鸡群当中发现一只白鹤。那种惊讶与震撼,必须要用惊呆来响应,不然难以凸显奇景的‘奇’字。 看了看时间,程虎这才惊觉,现在居然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握草,时间这是在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前进啊。感觉进山也就不过一会儿工夫,怎么几个小时就过去了? 来不及多想,他赶忙放眼往四周瞧去。 地上有竹笋,而且数量不少,只是这些被程虎救治过来的竹子长出来的竹笋,个子还不是很高。 它们才刚刚破土冒尖,如果没有锄头的话,根本没法将陷在泥里的竹笋挖出来。 唉,看来是天意。今天程虎只带了一个蛇皮袋来,也没有锄头,干脆等两天吧。 过两天,等竹笋长出来了,就无需用到锄头了,可以直接掰下来。 揉了揉饥肠辘辘的肚子,程虎吞咽一口,重新扛起蛇皮袋,往回走去。 回到家里,程虎先吃饭。 吃了饭,又开始摘选蕨菜,烫蕨菜。 这工作之前已经干过一次,所以这次再做,就显得得心应手许多。 他一边干活,一边想着明天白木区的老人看到这些蕨菜之后,会是怎样的表情。 哈哈,估计他们那些长满皱纹的脸,得笑出更多皱纹吧。 有些时候,程虎虽然很无厘头很自恋的样子,但是,他的内心其实还是很柔软的。 在帮助老人换灯泡,调卫星的时候,他去了老人家里,亲并眼看到了老人居住的环境以及老人的‘小心翼翼’。 当时,他就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尽自己的一点力量去帮助白木区的孤寡老人。 或许这在某些人眼里显得很虚伪。 但是,他程虎从来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要像黄兴旺那样,做一个顺从自己内心的人。总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把所有蕨菜摘选好,洗干净,用开水烫了一遍后,还得放入凉水里泡着。天气炎热,如果不泡着,估计到了明天早上,蕨菜会变味。 入了夜里,程虎给刘月英奶奶发去一条语音信息。 “刘奶奶,明天早上可以去你家蹭早饭吗?” 刘月英这会儿正在家里缝补老人送来的衣服,听到手机有提示音,就放下针线衣服,拿起手机看了一下。 她戴着老花镜,把手机举到比脑袋略高的位置。手机的光线过强,让她不得不微微眯起眼睛。 “是不是点一下这里?”她没看到字,就回头问还在看文件的老伴。 黄兴旺把视线从文件里移开,抬头看向老婆子,见她举着手机,就起身走到旁边,看了一下手机屏幕。 他道:“对,如果发来的信息没有字的话,而是有一个这样的小图案,小图案后面还有数字的,那就是语音信息,点一下。” “点这里?”刘月英指着信息问道。 “对对对,点呀。” 刘月英点了一下,但是,没有声音。 “你这是听筒模式,得把扩音器打开。” “怎么这么麻烦?”刘月英忍不住说道,“还是以前住在村里好,有什么事,出门走几步就能喊人了。哪像现在这样,发信息真麻烦。” “你就知足吧。”黄兴旺从老婆子手里接过手机,一边鼓弄,一边说道, “别人想住到镇上都没机会,你倒好,还怀念大山里的日子。你看看,自从搬到新农村之后,咱们村里人的见识是不是越来越广阔?赚的钱是不是越来越多?现在基本上全都赚了大钱,搬到县城去了。这在整个安明镇,就没有一个村子比得上咱们村。” “得了吧,你就吹牛吧。谁不知道,那些人之所以会搬到县城去,还不是因为拿了不少的补偿款。当初山地要回收的时候,多少人虚报地里的庄稼植物?” “呵呵呵,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不管怎样,咱们村里的人基本上都搬离了大山,这就是好事一桩。行了,我听听小虎这孩子说什么。” “刘奶奶,明天早上可以去你家蹭早饭吗?”手机里传出程虎慵懒的声音。 昏暗的灯光下,老两口爽朗笑起来。 刘月英赶紧拿回手机,又听了一遍,才笑道:“这下惨了,这孩子天天惦记着咱们家的粮食,哈哈哈。” “告诉他,要是想来吃早餐,就必须空手来。不然的话,不给进门。” “是不是按这里?” “对,按住就开始说话。” 刘月英左手拿着手机,右手伸出食指,点在手机屏幕上,对着手机说道:“小虎啊,来吃早餐没问题,但是,咱们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还大包小包的带东西来,我可就不给你开门了。” 第80章 俭以养德 【感谢侥幸者的打赏】 程虎正在纳闷,这大晚上的,刘奶奶怎么这么久没回复,难道是手机不在身边? 正猜想之际,手机终于收到了回音。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赶紧打开点击刘奶奶发来的语音。听到刘奶奶不许自己买东西去,程虎无奈的笑了一下。 刘奶奶虽然已经快六十岁,可说话的声音还很中气十足,跟中年阿姨没什么两样。 程虎回复道:“好的,刘奶奶,我明天一定空手去,您在家等我,我一早就过去。” 如果一早就过去的话,估计可以碰上黄彩云吧。 呸,我是全心全意去蹭饭的,绝对不是为了去偶遇黄彩云。 天才蒙蒙亮,程虎枕头边上的闹钟就铃铃铃一阵炸响。 几乎没有一点犹豫,翻身起床,利索的穿好衣服鞋子,冲进卫生间,对着已经晒得有点发黄的脸蛋一顿鼓捣。 又是洗面奶洗脸,又是剃须刀刮脸,最后还往腋下喷了不少清爽止汗露。 等他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不像是去蹭饭的,倒像是去相亲的。 一双干净的白球鞋与一身素简的服装相搭配,加上本身颜值就不低,看上去很有阳光大男孩的模样。 出了院子,望向天空,清晨六点钟的天空虽然亮了,但距离日出还有一段时间呐。 这是不是太早了一点?会不会显得我的意图太明显? 他又退回到房子里,坐在椅子上,刷了一会儿手机。直到太阳升起了,才瞬间奔到皮卡车上,轰隆隆往镇上驶去。 白木区的宁静被轰隆隆的声响打破,原本在水泥道两边的鸡啊狗啊,被这突如其来的轰隆隆声响吓得鸡飞狗跳,一下子跑得老远。 皮卡车慢慢驶入,在黄兴旺的房子前停下。 院子的铁门还没有打开。 这一发现让程虎暗喜不已。哈哈,铁门都还没有打开,估计黄彩云也还没有起床呢。 那待会儿岂不是会遇见? 程虎赶紧对着反光镜理了理自己的寸板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又摸了摸脸。 最重要的事情是,一定一定要低头看一下自己的裤子拉链。万一第一次正式见面,结果是敞开拉链相见的,那估计会是一辈子的笑料吧。 再三确认身上不会出现任何纰漏之后,程虎才打开车门下车。 他刚一下车,就看到刘奶奶拿着一串钥匙从房子里走出来。 看见程虎这小子居然来的这么早,刘月英吓了一跳,赶紧笑意盈盈的走出来,一边开门一边问道:“小虎,你怎么这么早?” 程虎回道:“怕来晚了,错过你们的早饭时间。我带了早点来。” “你说你这孩子,昨晚还答应得好好的,怎么又买东西?下次你要是再这样的话,我就真不让你进门了。” 看着程虎手里拎着大包小包,刘月英是真替程虎心疼钱。 年纪轻轻的,还没找对象吧,就乱花钱,没有一点规划,等以后有了媳妇,不知道这日子得过成什么样。唉,年轻人花钱就是大手大脚的。 刘月英在心里暗暗叹了一番。可毕竟不是自己的儿子,也不能把这样的话说出口。 但她还是真心实意的希望,小虎这孩子能明白‘俭以养德’的道理。 程虎举起手里的袋子,笑道:“刘奶奶,不怕您笑话,这些东西,我顶多就七分饱。” “瞎说,看你这肚子才多大?还七分饱,你以为你是宰相啊,肚子里还能撑船?” 刘月英开了门,侧过身子,让程虎进屋去。 程虎把东西放在餐桌上,四下看了看,没看到黄兴旺跟黄彩云,就问道:“刘奶奶,黄大爷他们还没起床吗?” 刘月英给程虎倒了一杯清茶,回道:“哦,你黄大爷天还没亮就去市里了,早上九点钟的会议。彩云也跟去了。” 乒铃乓啷,程虎仿佛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又没遇上,这缘分到底是又多差? 算了,没遇上就没遇上吧。我又不是专门为了遇上黄彩云才来的。我是为了蹭饭而来的。 “刘奶奶,他们不在,那是他们没口福。这些东西咱们两个人吃。我跟你说,我买了很多好吃的。”程虎逐一打开透明的一次性袋子。 有小笼包,有三角包,有油条豆浆,还有米粉和一些五颜六色的西式糕点。 刘月英盯着这些美味,忍不住说道:“小虎啊,你听我一句劝,以后别这么乱花钱了,知道不?你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省着点花,不然等以后有中意的姑娘了,你连彩礼钱都拿不出来的时候才后悔,可就晚了。” 噗,这绝对是比亲奶奶还奶奶。 程虎笑道:“刘奶奶,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饱饿得慌。再说了,买东西孝敬您,这哪能算浪费呢?” 说不定,您以后可是我的丈母娘啊。嘻嘻。 刘月英无奈的摇头道:“我家里啥也不缺,还不需要你孝敬,你啊,以后节约一点。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嘛,俭以养德。” “您放心,我知道了。”程虎不想就这个问题继续下去,他只想快点吃饭。肚子是真饿。特别是看着这些美味氤氲的香气飘荡在空气中的时候,肚子里的饿魔闹腾得极其厉害。 听到程虎这么说,刘月英忽然就有些后悔了。刚刚还想着,程虎不是自己的亲孙子,不该说太多,可一下子没忍住,还是说多了几句。唉,以后多注意吧。 两人坐下,一边享用美味,一边拉家常。 刘月英听闻程虎摘了很多蕨菜出来,打算送给这里的孤寡老人,脸上的笑容立马最大化:“小虎,好样的,我给你点赞。” 听到刘奶奶还会用流行语,程虎忍不住笑道:“刘奶奶,您真逗。待会儿您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给他们送东西?” 刘月英想也没想的摇头道:“不不不,我今天没空,我今天要种一大片菜呢,你自己去吧,反正他们也都认识你。” 听到刘奶奶也要种菜,程虎就像听到了宝藏一样。他一脸期待的问道:“刘奶奶,我可以跟您学种菜吗?” 第81章 从山林飞来的鸟 “当然可以。顶 点 x 23 u s等下你把东西送好了,就去那天老黄带你去犁地的那块地那里。我就在那里种菜。” 程虎连连答应。 原本他还犹豫着要不要嗦一点,向刘奶奶讨教一些关于种菜的问题。现在好了,不用问了,可以直接跟着刘奶奶实地学习。 他赶紧填饱肚子给老人们送去蕨菜。 白木区共有十来户老人家,有些孤独一人住在大房子里,有些老两口守着一个大院子。 他们看似不同,实际上却又极为相似。 一样空荡荡冷清清的房子,一样白花花稀拉拉的头发,一样寂寞寞恍惚惚的内心。 如果说黄兴旺是他们人生中温暖的火炉,那么,程虎则是从山林里飞出来雀跃高歌的鸟儿。 他那么朝气蓬勃,那么天真率直,那么心地善良,一点儿也不想现在那些急躁的青年。 有些时候他们去银行或去政府里办事,经常可以接触到那些焦躁不耐烦的年轻人,以至于现在的他们活得小心翼翼。 就连去黄兴旺家里吃饭,他们也生怕自己的衣服坐脏了黄兴旺家的沙发,怕自己身上发霉的味道,污染了客厅里的空气。 可程虎这小子却奇怪得很,不仅不嫌弃他们,竟然还一个劲的往他们家里钻。 上次是请吃饭,又帮忙换灯泡调卫星。这才过了几天,竟然又送来山林的野菜。 老人们当时也就那么随口一说,真没想到程虎这小子会把他们的无心之言放在心上。 最温暖人心的,便是不经意的记住一些不经意说出口的话,并且付诸行动。 老人们感动,接过蕨菜的时候,有个多愁善感的老奶奶差点就要湿了眼眶。 好在程虎机灵,看见老奶奶快感动哭了,就赶紧说道:“我真是吃不惯这些东西,奶奶,您可千万别嫌弃。我是想着扔了太浪费了,所以就给你们送来了。” “不嫌弃不嫌弃。”老奶奶破涕为笑,捧着蕨菜的手微微颤抖道,“这对你来说是吃不下口的东西,对我们来说,不仅是美味,还是念想呢。” “是啊。自从离开村子,我就没吃过这些野菜了。”旁边的一个大爷说道,“多亏了小虎你,我们总算又能再尝一尝这些野菜的味道了。” “小虎,以后你不吃的东西,你就给我们,我们不嫌弃。”一个老爷爷乐呵呵的笑道。 程虎点头:“那好,我记住了,下次要是还遇到这样的野菜,一定给你们送来。” 看着老人们接过蕨菜的反应就跟自己原先想象的一模一样,程虎的心里既是开心,又是难过. 开心是因为老人们接过来自大山的蕨菜时,原本就皱纹密布的脸,笑得几乎能把蚊子夹死。 难过是因为这么一点点小恩惠就让老人们开心成这样,由此可以想见,平时他们的生活有多不安。 收到蕨菜的老人们一个劲的给程虎道谢,想要用自己种的青菜回报程虎,但是都被程虎拒绝了。 程虎告诉老人们,自己不差钱,想吃什么可以自己买。 他的这句话说了差不多十来遍,但并不是出于炫耀心理,只是单纯的想要老人们心安而已。 把蕨菜派送完毕后,程虎开着皮开车,绕过安明镇,来地里找到刘奶奶。在绕道安明镇的时候,还顺道买了一堆袋装种子。 他到了地里的时候,刘奶奶已经开好地沟,正在往沟里洒白色的颗粒肥料。 看见程虎来了,她直起腰,说道:“小虎,你过来,我告诉你怎么下基肥。” “鸡肥?你这明明是化肥啊,怎么会是鸡肥呢?”程虎往沟里看了一眼,是化肥没错,不是鸡肥。 刘月英低头一看,笑道:“不是,我说的基肥是基本的基,不是鸡肉的鸡。这基肥就是在种庄稼之前下的肥料。” 程虎憨憨一笑:“哈哈,我还以为是鸡粪呢。” “有鸡粪当然最好了。”刘月英一边劳作,一边说道,“如果你家里有鸡粪的话,你也可以在定苗之前,先把鸡粪撒入地里,然后再把菜苗种上去。” “嗯嗯,我家里有很多鸡粪。”程虎没想到,原来鸡粪还可以这么用啊。 “但是,你要记着,放好了鸡粪,一定一定要盖上一层薄土,不然的话,菜苗的根须直接碰到鸡粪的话,会被鸡粪给烧死。” “啊?鸡粪还能烧死植物?” “我说的烧死不是冒火烧死,而是肥大烧死,菜苗刚刚定根的时候,还很脆弱,如果直接吃到鸡粪的话,那基本上就没救了。肯定会虚不受补而死。” 程虎听得一愣一愣的。他是真没想到,种点小菜还有这么多讲究。 程虎帮着刘奶奶把化肥撒好,又覆了土。 忙完这些之后,刘月英从一个背篓里拿出一小把青菜,正式开始种植工作。 程虎看着刘奶奶手里的菜苗棵棵青翠肥硕,便问道:“刘奶奶,您刚刚说的都是怎么种,但您还没跟我说,要怎么育苗呢?把蔬菜的种子变成小菜苗,也得有个过程吧。” 刘月英笑道:“育苗?小虎你要种多少?如果不多的话,直接去镇上买菜苗就行了。如果真的要自己育苗的话,其实也没什么讲究,就是把种子撒地里,盖上薄薄的一层土就行。” “就这么简单?” “当然,不然你还想怎样?” “没。”程虎乐了。原本还以为育苗要跟网上那些专家说的那样,不仅要测量温度湿度,还得什么什么的一大堆,搞得跟科学实验似的。 现在听刘奶奶这么一说,他就放心了。搞科研咱不行,但是按照刘奶奶说的办法撒种子育苗,那绝对是小菜一碟啊。 没办法,像我这种智商高,人又帅的人总是能得到老天的眷顾,不然的话,也不会获得那么牛逼的力量。 虽然现在力量已经快耗尽了,但是,就算不借助力量,我程虎照样可以靠着上天的厚爱跟自己的实力,让种子的成活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钱,咱不多,但信心足呀。 第82章 刘奶奶的人生转折点 跟刘奶奶学了一个早上,程虎也算是基本上学到了一些种菜的真功夫了。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肥大烧死,水大涝死。宁可薄肥勤施,也不能贪功冒进。宁可早晚喷淋,也不能灌水入田。 只有水稻才需要长期浸泡,而蔬菜,如果长期被水泡着,根部极其容易腐烂,而且水里的虫蛋也多,容易招虫害。 刘奶奶还说,宁可多干点活,多种点菜,也别贪图逍遥快活,用大量农药杀虫增产。毕竟是吃到肚子里的东西,咱得对自己的身体负责。 在地里种了一个早上的菜,刘奶奶还没捶背呢,程虎就觉得自己的腰都快伸不直了。 刘月英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道:“小虎,我早跟你说了,干活不能着急,得慢慢来,房子不是一天就可以起好的,这菜呀,也不是一天就能种出来的。你看你,刚刚我几次喊你休息,你不肯,非得蛮干,现在吃到苦头了吧。” 程虎捶着自己的老腰,苦笑道:“是是是,我记住了,下次绝对不蛮干了。” 原本程虎是仗着自己年轻还有神力护体,所以弯腰一个早上都没休息,现在忽然直起腰来才发现,这腰都快直不起来了。 唉,看来,这身体到底还是凡胎**啊,不能逞能,该劳逸结合的时候,还是要劳逸结合。 伸展了一下腰肢,看了看自己一个早上的劳作,虽说腰快断了,可是内心的成就感却很强。 刘奶奶已经背起背篓走出田坎,回身看向还在地头发呆的程虎。 正午的艳阳就像一盏巨大的闪光灯,将程虎全身笼罩在明亮的光线里。 他站得笔直,挺着腰杆,两只手一左一右捂着腰子,看来是真麻了。 在他身后的那片广袤田野里,青草与禾苗都穿着碧绿的衣裳,微风卷着几只小小鸟在禾浪上忽高忽低的飘荡,像喝醉了一样。 小虎揉了揉腰,又把脏兮兮的手往额头上往脖子里抹一抹,擦一擦,本就已经不白的脸,更是添了几道黑土的痕迹。 刘月英笑道:“小虎,快出来,咱们回家吃饭,别傻站着了。” 程虎从黑土地里收回视线,看向满头大汗的刘奶奶,回道:“刘奶奶,午饭我回家吃。我得趁着您刚刚教我的东西还有有点印象,的赶紧回家去实地试验,不然我老健忘。” “这才多大年纪就说自己健忘了?”刘月英道,“别胡扯了,吃了饭再回去。” “真不用了。”早饭在刘奶奶家吃,午饭还去刘奶奶家吃的话,估计程虎的脸皮真是城墙做的了。 虽然他一定会大包小包的买一堆东西去,但是蹭饭的次数太过频繁的话,对主人家也是一种叨扰。 况且黄大爷又不在家,如果他去蹭饭的话,刘奶奶少了一个帮手,要干的活就得翻倍。 实在是不能去叨扰了。 刘奶奶还是很坚持,一定要让程虎去家里吃饭。 要不是这小子帮忙,她地里的活至少要干一整天,那就是要在地里晒一整天呢。可现在有了这小子当帮手,才一个早上,她就忙活好了。 她知道程虎喜欢吃红烧肉,就想用红烧肉犒劳犒劳这小子呢。 但是,程虎也很坚定,说不去就不去。 没等刘月英再三挽留,他就上了皮卡车,一溜烟跑了。 看着皮卡车的身影远去,刘月英无奈的笑了笑。 “跟他大舅一个样。”刘月英自言自语道。 大牛那小子,也是这个样子,明明帮了别人很大的忙,却总是用各种善意的谎言把自己的功劳给埋没掉。 刘月英想起二十多年前,自己的人生转折点。 那时候她已经快四十岁,但是,膝下无子无女,在村子里受了不少冷言冷语。 直到后来大牛给她带来了一种可以帮助孕育的药。 当时大牛就骗他们夫妻二人,说那药是游医给的。夫妻二人把药吃下去没到两个月,竟然当真怀上了孩子,也就是她现在的女儿黄彩云。 每每跟老头子回忆起这件事,刘月英的眼眶总是带着泪水,觉得大牛那小子走得太早了,都还没有见过彩云,就没了。 唉,夫妻二人心疼了二十几年,也遗憾了二十几年,如今程虎的到来,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也许,是大牛在天有灵,于冥冥之中,将程虎这孩子送来的也不一定。这么想着,刘月英心里更是欣慰。 她扛起锄头,迎着阳光,往回走去。 程虎开着皮卡车,途径安明镇街道的时候,找了个空位停车,就往菜市场溜达。 安明镇的菜市场并不是只有蔬菜和肉菜卖,其实也卖衣服鞋子以及其他东西。 说是菜市场,不如直接称呼市场。 程虎的出现让几个卖猪肉的屠夫一脸跃跃欲试。程虎还没走到他们的摊位前,他们就高声跟他打起招呼来。 “帅哥,来买猪肉,今天的猪肉特别好。” “帅哥,今天有猪脚,还要不要?” 几个摊主几乎是同一时间跟程虎打招呼,这就尴尬了。 程虎很是尴尬的笑了笑,回道:“今天不买肉了,改天再买。” 这句话一出,几个屠夫也安静了,但没一会儿,又转换目标大声吆喝起来。 路过几个卖猪肉的小摊之后,便是卖青菜的地方。 程虎此行是想买些金针菇回去凉拌吃,所以找到金针菇之后也没有讲价,直接就拿了五个。 金针菇这玩意在县城也就三块钱一斤,但是到了安明镇这山高皇帝远的山旮旯里,得卖七八块钱一斤。 要不是没有种植蘑菇的技术,程虎真想自己种一片蘑菇吃。 金针菇过了秤,五个金针菇刚好四斤,八块钱一斤,三十二元。 这钱要是拿去买肉的话,都能买三四斤了。 程虎等菜贩给自己找钱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一个较为尖利的声音。 扭头循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正在用分贝较高的声音跟一个老太太说话。 “阿姨,你看看你的这些菜苗,全都打焉了。你还卖一毛钱一棵,这不是坑人嘛。卖五分钱一棵吧,我帮你要二十棵,刚好一块钱。” 第83章 卖菜苗的老人 中年妇女一边说话,一边弯腰用又肥又粗的手在装着菜苗的背篓里翻来翻去。顶 点 x 23 u s 老太太愣了一下,两只无神的眼睛充满了惊愕与不解。 她低头往面前的背篓看了看,伸入一只手,抓起一把菜苗,着急的说道:“这,这只是一点点焉而已,回去放水里浸泡一下就没事了。” 中年妇女站直身体,皱着眉头道:“这么麻烦,还要用水泡。就一块钱两把吧,你卖不卖?不卖就算了。” 老太太仰起脸,看着女人,嘴巴微微张开并且颤动,却说不上话来。 卖,那就等于是白送了。不卖,这些菜苗再这么放着,等到傍晚还卖不出去的话,也就真的晒焉了。 但是,说不定等会儿会有其他顾客前来。她四下张望了一下,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摇头道:“不卖,不卖,你去其他地方买吧。” 中年妇女一听这话,白白胖胖的脸上瞬间露出嫌恶的表情:“不卖就算了,我告诉你,现在不卖,等会儿更加卖不出去。” 说罢,便扭头挥袖扬长而去。 “这都什么人啊?”老太太有些错愕,不知道自己是说错了哪一句话,做错了哪一件事,让这个女人心里不舒坦。 她席地坐在墙角,埋着头,一手搭在背篓上,一手揉着眼睛,喃喃自语道,“这么鲜的菜苗,这么肥的叶子,怎么就说焉了呢?” 像是有些不确定,她把手伸入背篓里,抓起两把菜苗,在手里翻看着,瘪着嘴巴,任由几颗豆大的泪珠折射明亮的光芒,从眼眶滴落到背篓里。 她的面孔干瘪多皱纹,皮肤深土黄色,佝偻的身体蜷在背篓后面,几乎没有背篓一半大。 就在她刚刚抹完泪水的时候,两个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小孩子不知道从哪里跑来,围在老人身边,不停的嚷嚷。 “奶奶,给我一元钱买冰棒吃。” “奶奶,我也要,我也要。” 一元钱,十棵菜苗。 但是,面对天真无知的孩子,老太太并未说什么,只是从内衣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塑料袋,双手颤抖着将塑料袋一层层打开,将食指在嘴里沾了点口水,然后从一沓为数不多的一元钞票里数出两张,递给两个孩子。 孩子得了钱,又一溜烟跑了。 她抬头看向还没有西垂的太阳,忽然觉得这一天格外漫长。 那个中年妇女又回来了。 她站在背篓前,蹲下身去翻看背篓里的菜苗,说道:“一块钱两把,我帮你要十把。” “这......”老太太有些忧郁。 “你看,这叶子都焉了,早点卖完早点收摊回家,免得在这里晒。”中年妇女的脸上露出扭曲的笑容。 “这些菜苗怎么卖?”程虎已经走上前,站在妇女旁边。 中年妇女仰面看向程虎,神色略显慌张,好像十分不乐意程虎出现在这里一样。 也是,只要没有买家来光顾,这个老太太十有**会把菜苗低价卖给她。但是,有买家来光顾的话,那老太太可能就真的要好好考虑一番了。 老太太坐在地上,抬起头,看着‘高耸入云’的程虎,被他身后的蓝天映照得不得不微微眯上眼睛:“一块钱一把,一把十棵菜苗。” “阿姨,你看看,你这些菜苗都打焉了。”没等程虎开口,中年妇女就抢先说话。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懂砍价,要是让这小子先开口,指不定他就直接出手买了。这样一来,岂不是坏了她的计划。 老太太看了看中年妇女,又看了看程虎,眼睛里全是祈求。 程虎心中一阵刺痛。 他道:“阿姨,这菜苗哪有打焉?我看着还很新鲜啊,应该不会影响种植。” “不影响的,不影响的。”老太太赶紧接话,“回去泡下水就可以直接种了。” 说着,她已经举起了两把菜苗。 中年妇女拍了一下程虎的手臂,皱眉道:“你怎么这么傻?没听出我是在帮你吗?” “阿姨,我不需要你的帮忙。”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我也是一片善意啊。” 程虎笑了笑,看着中年妇女,一脸认真的问道:“阿姨,您觉得我需要您的善意吗?我有手有脚,年轻力壮,您觉得我需要为了一块钱斤斤计较吗?需要善意的不是我,是这位老奶奶。” “哈哈,小帅哥,说得真好,一块钱的东西还一个劲的砍价,真是没见过这样的人。阿姨,给我来两把菜苗,这是两块钱,您收着。” 旁边一个摆摊卖零散饼干的大叔将两张一元钞票放到老奶奶面前,自己就伸手随意捡了两把小菜苗。 “我也来两把。”另一个卖水果的阿姨也留钱拿了两把菜苗。 中年妇女的脸已经一片通红。她自知再纠缠下去对自己没好处,便气呼呼的转身离去。 程虎往老奶奶的背篓里看了一下,还有许多菜苗。 他一把一把的将菜苗从背篓里数出来,共有二十五把。 “奶奶,一共二十五把,这是二十五块钱,您收好。” “你,你全要了?”老太太一脸不可置信的问道。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二十五把菜苗,真的能卖二十五元? 不是十元,也不是十五元,而是整整二十五元呢。 够孙子孙女买五毛钱一根的冰棒,买五十根了! “对啊。”程虎一脸灿烂的笑道,“奶奶,您家里还有吗?我全要了。” “啊?” 有些时候,以为生活很难,但其实,奇迹一直都在等待一个很好的时机发生。 老太太还是不敢相信。 苦了一辈子了,奇迹要是发生的话,早该发生了。 “奶奶,这钱您先收着。”程虎把一张百元大钞拿出来,递给老奶奶。 老奶奶看着红彤彤的钞票,却不敢伸出手去接。 她怕啊!这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她实在是害怕。 如果钱是假的,不仅菜苗折进去了,就连找的零钱也得搭进去。那岂不是要了她的命? 旁边几个摆摊的大叔大妈看见程虎居然给一张百元大钞,心中也是十分疑惑。 买了两把菜苗的大叔笑道:“她肯定找不开你这钱。要不你给零钱吧。” 程虎翻看了一下钱包,只有五块钱零钱。 他无奈道:“真不好意思,我就只有五块钱散钱。” “这样,我给你找开。”大叔上前接过程虎手里的百元大钞,拿在手里翻看了几遍。 虽然他一直保持着笑容,但是,等真正确定百元大钞是真钞的时候,露出来的笑容才是由心而发的。 “给你十张十元的。”大叔递给程虎十张十元钞票,很是认真的说道,“跟老人家买东西,别用百元大钞,太吓人了。上次有个大爷就被人用假的百元大钞给坑了。当场哭得死去活来的。唉,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差劲了。” 程虎点头道谢:“好,谢谢,下次一定不用百元大钞了。” 他把十张十元钞票全部交给老奶奶:“奶奶,这钱您拿着。剩下七十五元,明早九点钟,您再给我带些菜苗来这里。什么菜苗都可以。价格就按照您平时卖的价格算。” 老太太迟疑了一下,伸出颤巍巍的手接过十张钞票,含着泪水点了一下干瘪的脑袋:“行,明天一早,我一定准时给你带些菜苗出来。我就在这儿等你。” 程虎笑了笑,捡起二十五把菜苗离去。 周围几个摆摊的摊主全都望着他。刚开始还没觉得他高大,可这一刻,等他背对着所有人的时候,忽然就觉得他的背影极其伟岸了。 老太太坐在原地沉默了许久,不说话,也不动,像是在思索什么。 但是,等她背起空荡荡的背篓站起身的时候,她的腰杆似乎直了不少。 她已经很老了,但是她仍在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情,为家庭出一点绵薄之力。不管她的成就有多么渺小,可她的脊梁始终是直的。 下面的文字可以不看的 这样的人,不仅仅有她一个。 在偏远的农村,有太多这样的老奶奶。 **十岁,白发苍苍,身体已经瘦得只剩下一层皮包裹着一具骷髅,走路都是走十步休息五步。 在城里,这样的老人家也许已经坐在家里安享晚年,但是在农村,却有不少老人依然下地里干活。 种花生,种玉米,种芋头,种红薯,种粮食瓜果...... 有些人是因为贫困,不干活就没吃食,生活没法继续。 有些人则是因为习惯了,也可能是害怕自己老了不干活,显得没用,会不受子女待见。 所以她们始终活跃在地里,活跃在田间,像一只不知疲倦的大雁,永远翱翔在生命的蓝空里。 直到天空飘雨,直到生命终止,她们辛劳的一生,才就此画上一个不起眼的句号。 我生活的地方,就是书中的西阳省荷花市安明镇白木村。我见过太多太多这样的老奶奶了。 村里有一个老奶奶,已经快九十岁,她子女颇多,每一个都已经成家立业,在村子里算是较为富有的人家。而且每一个子女都建起了漂亮的小洋房,买了漂亮的小车子。 但是,她却孤零零一个人住在有着几十年历史的泥砖瓦房里。 下雨的时候,见天的黑瓦片就会流下一条条潺潺溪流,灌入房子内,将没有铺水泥的黑泥地板淹得又滑又脏。 春天到了,我们家的花生地都还没有开始除草没有犁地,她却已经每个早上天没亮就扛着一把比她高的锄头往地里走去。 她没什么力气,一块只有两三分大的田地,她得用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能把花生种好。 好几次在路上遇见她驼着背往回走,身上的汗水就像刚刚从水里爬出来一样。 刚好是从街上回来,买有水果,给她几个,她就牢牢记住这件事,到处跟村里人谈起给她水果的女孩子,像是怕自己老了,一不小心就会忘了一样。 过了几年,她还经常说起这件事。 这并不值得骄傲,而是应该感到悲哀。 因为只有极度缺乏温暖的人,才会将那么小的一件事情牢牢记挂在心上,久久不忘。 一旦忘了,也许就没有什么温暖的事情可以拿来安慰自己了。 【如果这章让你有感触,欢迎在评论区写下自己的想法,前缀‘观83章有感’。】 第84章 种菜 程虎回到家里,用水盆接了点水,把菜苗立着放入水盆里,并使水平面没(mo)过菜苗根部。m.x23us.com 吃了午饭,就去地里开沟。午后的阳光十分明媚,并不是种菜的好时机。刘奶奶说过,种菜的最好时机是傍晚太阳落山之后。 任何植物移栽之后都需要一段时间缓苗。 缓苗就是恢复的意思。当植物经过移栽,环境发生改变之后,需要有一个重新适应或者恢复的过程,这个过程就称之为‘缓苗’。 缓苗期间,植物的根部会长出根系,但是地表上面的部分则不会有太大改变。 在这个时间里,烈日暴晒无疑会蒸发植物里的水分。因此,在缓苗期间,植物都应该安置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类似菜苗这样的小苗,一个晚上的时间缓苗基本上已经足够,但如果是一些较大的木本藤本类的植物,则需要更长的缓苗时间,几天到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不等。 开了地沟,程虎回到院子里,找来簸箕,将鸡粪用铁铲铲入簸箕中,再沿着地沟抖动簸箕,将少量的鸡粪撒入地沟内。 这是一件十分辛苦的活计,如果抖动簸箕的力道过大,鸡粪肯定会掉出来很多,那么就需要二次返工。 如果抖动的力气太小,鸡粪则有可能没法掉落,那就等于是浪费力气。 又忙活了将近一个小时,抖抖筛筛,总算往地沟里撒好了鸡粪,程虎感觉双臂几乎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其实,还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既不用抱起簸箕,又不用抖,省时省力,就是直接用手抓鸡粪,撒入地里。 但是,程虎忘记买手套了,所以今天只能先这么着。 撒完鸡粪,太阳也已经落山。拿来二十五把小菜苗,按照刘奶奶教的办法,先用手抓一把土覆盖在鸡粪上,再将菜苗的根部落地。 这样一来,就可以防止菜苗在缓苗期间被鸡粪烧死。等菜苗状态稳定后,发达的根系深入泥土里,又可以吃到鸡粪。 而且,有了这些基肥,按照蔬菜半年生的宿命,基本上就可以不用再追肥了。 二十五把菜苗,总共两百五十棵。 听起来数量很庞大的样子,但是栽入地里之后,也不过区区三垄而已。 放眼望去虽是一片小绿,但是这些菜苗离地太久,都有些无精打采的样子。 说句实在话,暂时没法使用超能力,程虎心里有点不自信。也不知道自己这一堆忙活到最后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呢,还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不管怎样,现在这些菜苗已经种下去了,接下来只要按照刘奶奶教的做,估计也不会损失惨重。 今天买的二十五把小菜苗里,有一半是苦麦菜,一半是空心菜。 程虎有点无奈啊,这两种菜,他都不是特别爱吃。 夏季的时蔬里,他比较喜欢吃凉拌的青瓜黄瓜,新鲜的西红柿,还有干煸四季豆,以及蒜蓉南瓜苗这些。 但是没办法,菜苗都买了,不种的话有点浪费。 如果明天那个老奶奶还是给他带这些菜苗来的话,他就分给白木区里的老人们种好了。 反正白木区的那些房子都自带院子,而且院子还不小,种些瓜果蔬菜完全没问题。 又看了一眼地里的菜苗,程虎才转身回屋子里装水。 定根水是必须要浇的,除非是雨天。 现在白木村里的地下水还没见往上冒,河道依旧干涸,因此这些淋菜的水都是程虎用剩的生活用水。 洗菜的水、洗米的水,洗脸的水,洗澡的水,甚至是带点油沫子的洗碗水也得攒下。 帮菜苗淋了定根水,天色终于毫不留情的完全黑了下来。 大概老天爷是真发善心了,今晚的天空居然破天荒少了许多星星。 稀稀拉拉的几颗星辰胡乱点缀在夜空里,山风一阵阵的吹,程虎猜想,这八成是要下雨。就是不知道是今晚上下,还是明天下。 喂了鸡,就把鸡群赶回鸡舍里,免得晚上下雨淋湿它们。 鸡群虽然只是家禽,但也经不住狂风暴雨。 程虎没有养殖经验,只是想着,把它们当成宠物一样养,不让它们饥饿,不让它们风吹日晒雨淋,也不会长期将它们关在鸡舍里,白天的时候,它们想去哪里玩就去哪里玩,没关系。 想扒拉院子里的枸杞叶红背菜,那就去扒拉,程虎都没有按照原来的计划去围一个铁篱笆,一直都任由它们胡来。 它们想到院子外面的橘子林里找虫子吃,程虎也没拦着。 这样一来,倒是无需他费心果子长虫的事了。 只是,那道新开的后门,程虎是必须要用铁网网住的。 今后的吃食还得从那里来,不能太大意了。 在程虎这样的散养方式之下,鸡群的日子过得还算开心快活,因此自然也就不会引发鸡瘟之类的灭群疾病。 关好鸡舍的门后,又到楼顶上把蕨菜干收起来。 经过几天的暴晒,蕨菜干已经变得又干又脆。程虎找来保鲜袋,将蕨菜干分成若干份,分别装入保鲜袋内,还用透明胶密封好。 等到半夜的时候,暴雨果然是说来就来了。 哗啦啦的雨声密集的敲打在玻璃窗上,像浩浩荡荡的兵士,一个接一个,一群接一群的撞击在玻璃上,仿佛不将那块透明的门撞开,就誓不罢休一般。 闪电跟雷鸣一先一后传来,白光一闪,没一会儿,就会轰隆一声,仿佛在山里劈开了一条裂缝。 早上起来的时候,暴雨仍未停歇。 逶迤的群山连绵不绝,全都笼罩在薄薄的水汽里。 程虎站在房子门口,看向院门口的方向。也不知道大黄会不会被淋成落汤虎。哈哈,一想到这个平时有点小傲娇的大家伙全身毛发湿哒哒的贴在它已经不那么瘦的虎躯上,程虎就莫名有些得意。 没想到吧,我打不过你,但是我至少不用被雨水淋成落汤鸡呀。这就是人跟动物的区别了。 动物再怎么聪明,也改变不了依赖山林的本性,狂风暴雨都没法驱赶它们远离山林。而人类这个物种就不一样了,哪里舒服哪里躺。 见大黄还没回来,程虎也不等了,打开雨伞就往外走去。 第85章 老奶奶的艺术品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 昨天程虎跟卖菜苗的老奶奶约定好了,今天早上九点钟,还在昨天买菜苗的地方交易。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现在八点已过,程虎想着,这么大的雨,自己早点去的话,就可以让老奶奶少等一些时间。 他赶紧上了车,把湿哒哒的雨伞往后排座位一扔,就发动车子往镇上奔去。 一路从家里往外行驶,程虎都不敢开太快。 倒不是因为雨天路滑,而是因为雨天的时候,一些蛙类会跑出来,大摇大摆的趴在道路上洗鸳鸯浴。 车子太快的话,那些蟾蜍或者青蛙可能反应不过来,被碾死在轮胎下,然后等天晴的时候再被太阳一晒,便可成为肉干。 要是路上死了几只蛙类,晒干的肉干都可串起来烤了,那景象不可谓不壮观。 程虎虽然喜欢吃,但却不喜欢以虐杀动物为乐趣,也希望自己车子的轮胎不会碾死任何可以看得到的动物。 因此,从家里到镇上,加起来十几个公里,一路坦荡荡,没有什么车辆,别人用时可能就十来分钟,而他却要用将近半个小时。 龟速行进或许会多烧一点油,但是坐在车内,感受雨滴带给山林的滋润,感受夹杂着水汽的山风打湿自己的头发跟侧脸,也算是别有一番滋味吧。 特别是出了白木村之后,周围的群山已经从枯黄变成翠绿。 从车里看出去,公路两边的群山漂浮缭绕着云雾,为墨绿的峰峦峭峙增添了许多诗情画意,无论往哪个方向看一眼,都是一幅幅素雅淡薄但极富震撼力的山水画。 不过,也不尽然。 四周的景象更多时候是一派薄雾蔼蔼弥漫山谷之景,像是一个没有束缚的山间野小子,无惧无束的到处游荡,狡洁地遮掩去大半的山涧小道,硬是让草丛树林试着披上柔情娇羞的薄纱,让人沉浸在梦绕神牵中。 晴空万里有晴空万里时的岁月静好,漫天大雨时,也有漫天大雨时的神魂颠倒。它能让人内心的一切不安焦躁都随着哗啦啦的雨水,击碎在地面上,汇成河流,飘然远去。 这一次出行花掉的时间,比往常更多。 不是因为暴雨拦路,但又是因为暴雨造景才下意识的放松了踩油门的脚。 等程虎快到安明镇时,原本飘摇的暴雨忽然戛然而止,只剩下淅淅沥沥的尾巴斜斜飘落。 进入安明镇后,连细雨也没了。 这种感觉就好像他穿越了一样。 下了车,走往昨天买菜苗的地方。程虎心想,现在还没到九点钟,估计老奶奶还没来呢。 程虎希望她没来,最好是过一会儿才出现。 可是...... 在昨天买菜苗的那个角落里,老太太蜷缩着身子,蹲在地上。她深陷的眼眸注视着眼前往来的人,在微凉的雨后清风里,她单薄的衣服被鼓吹起来,非但不显得丰满,反而更显消瘦。 装着菜苗的背篓被她藏在身后,紧靠着墙壁,安稳的躲在屋檐下。 而她旁边,有一把打开的雨伞。那雨伞的伞骨断了两根,以至于伞面有一边凹陷下去。 看着老太太被雨水打湿了一半身子,程虎忽然有些自责。 如果他八点钟就来到的话,说不定老太太就不用等了。 他快步走上前去,笑呵呵的喊道:“奶奶,您怎么这么早?” 老太太恍惚了一下,两只眼睛盯着程虎,像是在辨认他到底是不是昨天给她钱的人。 等辨认出来了,她才露出笑容:“不早不早,我也是刚刚到。” “菜苗您都带来了吗?”程虎已经站在老太太身边。 他个子很高,往瘦弱的老太太身边一站,更是显得他像根柱子似的。 老太太一个劲的点头:“带来了,带来了。你看,都在这里呢。” “都有些什么菜苗?” “这个是辣椒苗,三毛钱一棵,三十棵。”她捡了一大把翠绿的小苗出来。 “这个是茄子苗,五毛钱一棵,也是三十棵。”茄子苗的叶子表面布满了细细的绒毛。 “这个是南瓜苗,一块钱一棵,这里是二十棵。”南瓜苗的叶子要比茄子苗的叶子绿许多,但是,同样有着细细的毛。 老太太将背篓里的苗一一拿出来给程虎看。 辣椒苗三十棵,单价三角。 茄子苗三十棵,单价五角。 南瓜苗二十棵,单价一元。 番茄苗三十棵,单价五角。 黄瓜苗二十棵,单价五角。 菜豆苗二十棵,单价五角。 西瓜苗二十棵,单价一元。 程虎没记这些复杂的数字,只是问了老太太一句:“一共多少钱?” 老太太自己低头算了一遍,算出来的价格竟然是九十九元,觉得不可思议。 以前她卖一天也就卖十来块钱,这一下子居然有九十九? 一定是算错了。她不好意思的笑笑,又算了一遍。还是九十九。 程虎见她如此老实,心里觉得暖暖的,忍不住笑道:“奶奶,没算错,是九十九。” “没算错吗?”老太太一脸不敢相信的问道。 程虎点了点头:“真没算错,就算算错了也没有关系。只要不算少了就行。” “呵呵呵。”老太太开心的笑起来,脸上的皱纹全都挤到一处,“昨天我拿了你七十五块钱,你再给十五块钱我就可以了。” 程虎摇头:“不行,这菜苗您这么辛苦种出来,我可不能占您的便宜。哦,对了,奶奶,这个背篓您卖吗?” 老太太看了一眼自己动手折的背篓。那是用竹篾做的,十分蹩脚。 她不好意思的笑道:“这背篓这么难看,你要是想要的话,我就送给你好了。” 程虎连连摆手:“不不不,奶奶,您不知道,现在就流行您的这种编法。那些太工整的,看起来就像机器造出来的一样,看起来虽然整齐,可是没有艺术感。” “艺术感?”老太太哪里懂什么艺术,不过一听这个词,就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她略显惊奇的看着自己的蹩脚编织品,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这破烂玩意也能算艺术品? 第86章 吃鸡粪的人类 “这样吧,奶奶,您把这个背篓卖给我吧,多少钱,您说个价就行,我绝对不还价。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这玩意还能卖钱?老太太更加讶异,眼睛瞪得老大,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背篓。 她回想了一下以前自己还没编这个背篓的时候,曾在街上的店铺里问过价格,像这样大的背篓,要卖六七十块钱一个。 但是,她很清楚,这个自己动手编制的劣等背篓跟那些竹篾编排得整整齐齐的上等背篓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因此,她嗫嚅道:“二十块钱,你看可以不?” 程虎故意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不敢相信似的叫道:“奶奶,您这背篓才卖二十?” 老太太不好意思的笑道:“这就是个破烂玩意,卖二十我都觉得卖高了。” “那这样吧,加上这些菜苗,我再给您两百块钱,这背篓就归我了,怎样?” “两百块钱?” “对啊。我再给您两百块钱,加上昨天的七十五,就是两百七十五。您愿意卖吗?” “愿意,愿意,当然愿意。”老太太这下是真要乐疯了。也不知道自己是积了几辈子的福分,才能遇上这么好的人。 程虎给了老太太一把零钱,老太太接过这些钱,认认真真的数了好几遍,始终是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 可是,钱就在手里攥着啊。这是真的。 她帮程虎把菜苗再小心翼翼的放入背篓里,依依不舍的摸了摸这个陈旧且毛糙的背篓。 程虎知道老奶奶舍不得自己的老伙伴,但如果不找个借口的话,而是以一种施舍的态度把钱给老奶奶,她肯定不会要。 她的脊梁是直的。 把菜苗一一放入背篓之后,老太太又从旁边的袋子里拿出一把绿油油的青菜,也放入了背篓里。 “这是西洋菜,跟蒜米一起炒特别爽口,送给你尝尝。” 所谓的西洋菜,其实也叫豆瓣菜。叶子只有一粒花生豆大小。是一种需要依赖着源源不断的水才能长得好的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 它全身青翠碧绿,而且光滑无毛,又是从水里长出来的,看上去不仅青翠葱茏,也干净得很,不像地里的蔬菜,总会夹杂着一些沙尘之类的东西。 程虎知道这是老奶奶一番好意,所以没有推辞,只是连连道谢一番。 老奶奶又说道:“这菜很容易种,有水的地方就能活。你回去之后,把上面嫩的部分吃了,下面老的根部可以扦插到水塘边上。一年四季都是绿油油的一片,好看又好吃。” 程虎点头,很是感激的说道:“谢谢奶奶。” 道过谢后,程虎背起背篓离去。 老太太则把手里的钱藏到内衣兜里,反复检查了几遍,觉得没有问题之后,才离去。 在凉风中,她的背影虽然单薄佝偻,但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却是一种坚强不息,犹如山川般屹立在大地之上永不屈服的精神。 角落旁边的几个摊主将这一切全都看在眼里。 等两人各自离去了,他们才笑着讨论。 “这小子是不是傻的?看他说话也不像啊。可做事情怎么这么傻?” “是挺傻的,一个破背篓都花一百多块钱买。但是,傻得可爱。” “哈哈哈,我也觉得这小子傻得可爱。那老太太怕是不知道真相,还真以为自己的背篓值这个价钱呢。” “下次老太太再来摆卖,你们可千万别提这事。” “懂的,不用你教。” 程虎回到家里,下了车,直接抱起背篓,把菜苗带到后院地里。 他抱着菜苗走到新建成没几天的蓄水池旁边,意外发现,水池里竟然蓄了不少水。 看来,如果再来一场暴雨的话,这水池多半可以满出水来了。 像昨晚那样的暴雨,简直就是泼盆大雨,下了整整一个晚上。好在地里的地全都起好垄了,排水沟也挖好了,不然的话,这块地肯定要被淹没。 而且,昨天傍晚种下的菜苗,似乎也没有遭受到太大的摧残,只是有一些泥沫子塞进了根部的夹缝中。这对青菜的影响不大。 放下菜苗,程虎又回到院子里,用簸箕装了一些鸡粪过来。刚刚上街的时候,他已经买回一沓厚厚的塑胶手套。这手套又大又长,可以直接套到手肘的地方。 看着被雨水淋得湿哒哒的鸡粪,就算戴着手套,依然有些难以下手啊。 我勒个去,这是要用手去抓鸡粪啊。 对于从小生活在农村的人来说,可能没什么感觉,觉得这事稀松平常,但是对于程虎这个新农村人来说,挑战绝不亚于吃鳗鱼罐头。 他看着鸡粪走神一会儿,内心做了一番斗争之后,还是咬咬牙,跺跺脚,一狠心,就把手插入了鸡粪里。 这感觉,十分酸爽。 等一下,我好像是右手戴着一只黄色的塑胶手套,左手没戴。然后,我捂脸的这只手为什么黄橙橙的一片? 程虎移开捂住眼睛的手,却看不见自己的手,只看到一只黄橙橙的手套。 然后他低头往下一看,一只小麦色的大手正稳稳当当的插在深褐色的鸡粪当中。 “啊~” 惨绝人寰的叫声将在院子里游玩的鸡群吓了一跳,纷纷伸直脖子,呆呆张望。 大黄原本趴在台阶上的门廊里睡觉,听到尖叫声,第一反应是程虎遇到危险了,立马跳起来,循着声音冲入后院。 湿哒哒的泥土弄脏了它的爪子。 看见程虎蹲在地上,一手插在鸡粪里,一手放在嘴巴上,大黄错愕不已:“你......你们人类还有这样的爱好?” 它听说,狗才吃屎,为什么人类也会...... 这口味真是让它望尘莫及啊。 程虎,一脸委屈的看着大黄,将咬在嘴里的手抽出来,解释道:“大黄,不是你想的那样。” 大黄用怀疑的眼神看着程虎,那意思好像是,我都亲眼所见了,不是这样,是怎样? 程虎把没戴手套的左手从鸡粪里抽出来,顿时恶心得一阵反胃,将堆积在胃里好几天的粮食都给呕了出来。 这是吃撑了吧。大黄如是想到。 第87章 有的人看起来很脏 【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x23us.com】 它默默退出后院菜地,回到门廊上趴下,看着院子里那些随地大小便的鸡群,久久不能忘怀刚刚看见程虎一手抓鸡粪,一手塞嘴里的画面。 人类,真不愧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不仅吃草吃肉吃吃各种变质不新鲜的东西,居然连粪便都能下得了嘴。这是何等的魄力,何等的变态,难怪他们可以自称是最高级的动物。 光凭他们可以吃粪便这一点,就是它跟许多动物都没法做到的。 佩服,佩服。大黄心里又佩服,又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人类的身体已经进化到可以把粪便变成美食的程度? 这对没有见过外面世界的动物来说,是一个极其深远的问题。大黄自认为,像自己这样纯粹的动物,是没法理解人类的各种怪异举动的。 所以,睡觉才是王道。 睡觉的话,还可以梦见以前跟主人在山林里追逐的画面。嗯,想想都觉得美好。估计全世界,也就只有它以前的主人是个纯粹的人了。 现在的人类,估计都不纯粹了。 程虎终于把胃里的东西吐得一干二净。 再看沾满鸡粪的手,就算依然觉得恶心,可是胃里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吐了。 看着手里的鸡粪在拉丝,他半眯着眼睛,觉得头皮一阵阵发麻。 但是,程虎忽然就开窍了。 这不小心徒手抓到鸡粪确实恶心,但是,他相信,在以前,农村人还舍不得买手套的时候,可能就曾像他这样,徒手抓过各种动物的粪便。 劳动本身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情,不要因为一些表象而贬低劳动本身的意义。 这只此刻沾满鸡粪的手,和农民们沾满泥土的手,难道不比那些偷鸡摸狗的鼠辈之手要来得干净吗? 这个世界是一个大杂烩,什么人都有。 有偷鸡摸狗的,也有男盗女娼的,还有一些人利用高科技盗取他人钱财,将别人一辈子的血汗钱收入囊中。 更有甚者,他们拐卖妇女儿童,把一个个原本温馨幸福的家庭毁于一旦。 还有一些杂碎披着人皮,干些畜生不如的事,将淫*恶的魔爪伸向无知的孩童。 这些人可能无需下地干活,手掌又白又嫩,但是,他们的手真的干净吗? 就像那谁说的一样,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 而有的人看起来很干净,其实很脏。 有的人看起来很脏,其实很干净。 想明白这个道理,程虎再看自己手里的鸡粪,也就觉得没那么恶心了。 这在以前,估计还得被人嫌弃手掌不够大,抓的鸡肥不够多呢。 劳动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就算心里有道坎过不去,觉得这些鸡粪还是恶心,但是,绝对没有必要矫情到哭天喊地,把手搓到脱皮什么的。 程虎站起身,将手放入蓄水池里用力搅动几下,湿哒哒的鸡粪瞬间消散开来,融入水里再无踪影。 看,这不就洗干净了嘛。 为了以防万一,程虎干脆两只手都带上手套,抓起鸡粪,往地沟里撒。 在劳动的过程中,他已经完全忘记刚刚的事情。只是觉得自己的手掌真的好像不够大,每次只能抓一小把鸡粪,撒一点点面积,没一会儿,手里的鸡粪撒完了,还得回到簸箕里重新抓一把。 撒好鸡粪后,这次程虎没有急着种菜,而是先用大板锄将地沟里的鸡粪全部覆上薄薄的一层土。 昨天程虎是一边覆土一边种菜,得出的经验就是,他发现这样做并不高效。倒不如先用大板锄把鸡粪全部覆好土再种。 没多久,挖好的地沟里全部撒了鸡粪,并且覆好了土。 接下来,要种菜苗,就是只种菜苗,无需再做其他事情。 这样一步步来,不仅不会因为覆土伤到菜苗,还可以免去菜苗一抓一放的麻烦。 菜苗总共有七种,其中辣椒苗、茄子苗、番茄苗、黄瓜苗、菜豆苗都可以种在地里,而南瓜苗跟西瓜苗则不行了。 因为南瓜跟西瓜的藤蔓覆盖面积比较广,不适合种在地里。 所以程虎先把南瓜苗跟西瓜苗捡出来放一旁。 程虎想好了,南瓜苗的话,可以种在院子里,这样一来,等南瓜架子搭起来了,既可以为鸡群提供一个乘凉玩耍的好地方,又可以不占地。 而西瓜苗的话,不需要搭架子,但是藤蔓的匍匐面积较大,就种去橘子林下面好了。 这两个瓜苗有了安排,程虎就得好好思考一下如何分配剩下几种苗的种植位置了。 辣椒苗跟茄子苗都不需要搭架子,属于低矮植物,也不会对其他植物造成遮光,因此种在东南面最合适不过。 番茄苗、黄瓜苗、菜豆苗都需要搭架子,而且这三者的根茎都比较发达,藤蔓也能爬很高,则不适合种在东南面,以免给其他植物造成遮光影响。 这块菜地的西北面是一座小山,东北面则是院子的墙壁,以及高大的杨梅树。杨梅树旁边还有一个蓄水池。 由于这三种植物的枝条比较多,所以每一棵都要间隔开来,不然的话,枝条太拥挤,也容易生病。 想了一会儿,程虎决定,把菜豆苗种在围墙脚下,这一样的话,到时候扦插竹竿或者其他助爬杆的时候,可以让助爬杆一头插入地里,一头斜斜靠在墙头上。 这里的狂风暴雨一旦肆虐起来,那绝对不是唬人的。 让助爬杆靠在墙头上,可以有效的挡住一些狂风暴雨,以至于到时候长大爬高的菜豆不会被虐得死去活来的。 毕竟,在这三种植物里,菜豆的藤蔓是最强悍的,可以自行绕过杆子,不断的往上延伸。 将它们种在墙角,也可以避免它们缠绕到番茄架或者黄瓜架上。 剩下的黄瓜跟番茄只需要按照一定的间隔种植就可以。另外,番茄比较甜,可能更容易招虫子,所以,最好是种得稀疏一些,以达到每一片叶子都能享受阳光滋润且通风良好的环境。 心中有了规划,干起活来也就不迷茫了。 第88章 南瓜可汤可炒 程虎知道,自己可能有点作,像普通的农民应该不会在乎这些。顶 点 x 23 u s也就他,装出一副饱学之士的样子,其实啥都不懂。 哈哈,不过,自我感觉良好就行了,过程中的心理活动不重要。 原本按照老太太的算法,这块地里应该是种下了一百三十棵苗,加上昨天的空心菜跟苦麦菜共两百五十棵,一共就应该是三百八十棵苗才对。 但程虎粗略算了一下,其实不止。 他发现很多苗都比老太太算的要多出几棵。 比如番茄苗估计就有三十五六棵这样,但是老太太却只算三十棵。 这就是朴实的人啊。自己的钱一点儿也没白花。 种好了一百多棵菜苗之后,程虎又把西瓜苗按照原先的设想,种到橘子林里。 橘子林的橘子依旧金灿灿一片。它们在阴天里,也散发着明晃晃的光彩。微风吹来时,就像一只只小手抓着一个个黄色的气球在招摇。 不仅好看,而且好吃。 程虎喜欢吃橘子,但是小猴子们这么久都没来摘橘子,他也不舍得铺张浪费,每天都只是摘几个解解馋而已。 他想着,等哪天小猴子们来了,看到树上还挂满果实的时候,一定很开心。而他也不至于窘迫到一个橘子都拿不出手。 虽然才跟三只小猴子见过几面而已,算不上很熟,可程虎是真心喜欢它们呀。 金灿灿的毛发,可爱的大眼睛,还有或灵活或胖墩墩的小身体,真的是非常可爱。 想到这里,程虎扭头远远看了一下趴在门廊上睡觉的大黄。 心中气呼呼的想到,小猴子比大黄可爱,至少那些小呆瓜不会以为我吃鸡粪! 只是,程虎想不明白,小猴子们为什么这么久都不来。那天他都已经跟小猴子们保证过了,绝对不会让它们在村子里被欺负的。 它们想来摘果子的话,随时都可以来。 而且,小猴子们也很开心的答应了。 可是,现在都过去这么久了,小猴子们为什么没来? 程虎想不明白,难道是它们被吃掉了?回去的路上就被吃掉了? 原先程虎没在意这件事情,等他回过神来,想驱动意识到山林里去寻找小猴子们的时候,他的力量已经十分薄弱,根本没法把意识放出去。 所以只能一直等着,盼着,希望小猴子们快来摘这些又大又甜的橘子呀。 但是一直都没有等来。 程虎把西瓜苗种好后,就只剩下南瓜苗没种了。原计划是将南瓜苗种在院子里。 但回到院子里,看着在院子里或抖搂身上羽毛,或亮开嗓子,抻着脖子高声叫,或咕咕咕咕低声唱,又或者是噗噜噜飞的飞跳的跳,金鸡独立,白鹤亮翅,以及飞到墙头上各显身手的鸡群,程虎又郁闷了。 我把南瓜苗种在院子里难道不等同于肉包子打狗? 先别说鸡群的尖尖嘴巴可以戳破叶子,光是它们的爪子就可以把南瓜苗从地里连根带土的扒拉出来。 那些种在房子墙角下的枸杞叶跟红背菜还有韭菜就是很好的见证了。 这些家伙,看着个子不大,而且貌似很笨的样子,但其实它们贼精明。 枸杞叶的嫩芽,程虎自己都没吃过多少,全被它们扑腾着翅膀跳起来给啄得一干二净。 还有铺地生长的红背菜,也只剩下筷子粗细的杆子了。 最可怜的其实还是韭菜。这些家伙可能是觉得韭菜生吃有点辣,难以下口,就直接趴在一丛丛的韭菜上面,把韭菜当成天然的鸡窝。 蛋没生一个,韭菜压废不少。 要不是看在它们肉质鲜美的份上,程虎可能会考虑把它们全部赏给大黄。 可就算这些鸡群能闹腾,那南瓜苗该种还是要种的呀。 先不说南瓜可以煲汤,可以干炒,光是甜滋滋的南瓜饼就完全可以虏获味蕾。 听说没有施化肥,没有打农药,自生自灭长出来的南瓜,那味道可不是一般的甜,做出来的南瓜饼,那可不是一般的好吃。 还有南瓜苗,放点猪油热锅,加上蒜蓉爆味,然后放入去好丝的南瓜苗翻炒,那味道不比肉差呀。 吞了吞口水,四下看了看。 院子很大,很多地方都可以种,但最后,他还是选择种在鸡舍对面的角落往外一点,不遮光的地方。 这地方以后搭一个南瓜架子也简单,直接用不锈钢管子横亘在墙角上,形成一个三角形就行,甚至都不用再立支柱。 只是,南瓜苗整整二十棵呢。一棵就可以爬满一个架子了。程虎就算是把院子的四个角落都种上,也只能种四棵呀。 其实,南瓜苗也可以铺地生长,只是这样一来的话,就不能种在院子里了。 不然的话,肯定又要给鸡群给活活造死。 还好,这里啥也不多,就是地多。先在院子里种几棵吧,剩下的,就种到橘子林后面,往山腰走几十米就可以到达的那块地里去。 那地虽然宽度不够,拥挤在两座大山之间,但是长度却是极其长的,估计有好几百米呢。一直从两座山中间的山谷往外延伸,顺着河道,一直延伸到一座废墟那里。 虽然那地里的荒草已经齐人高,但是从地形可以看出来,那废墟前的地原先应该是一个大院子,再往山谷方向走十几米,又是几块从低到高的梯状土地,那些地则应该是菜园之类的。 之前程虎没事溜达到那里的时候,发现那些地里长有一些茶树。而且地面平整,地头斜坡的位置还垫有石头当简易台阶。 二三十棵南瓜苗如果匍地生长的话,也占不了多大的空间,种在那一块狭长,总面积约莫几亩地的地方,完全没问题。 甚至是,只要几分地,就可以种下二三十棵南瓜苗。因为南瓜苗一旦把嫩苗掐了吃,也不会说爬的很夸张。顶多是跟爬得跟一张大床的面积差不多。 加上这又是在山林里,就算程虎自己吃不了那么多瓜苗,其他小动物可能会帮他解决掉。所以,完全不用担心南瓜苗匍匐面积太广,造成地皮浪费。 第89章 一群花狂 【感谢‘我脑壳疼’的打赏】 更重要的是,南瓜苗到了初秋,基本上就废了。顶 点 x 23 u s 到时候如果他有多余的力量可以用来造果林的话,再考虑要不要在那块地上种果蔬。如果没有多余的力量,那自然就不用担心浪费地皮一说。 想定主意,程虎从南瓜苗里拿出几棵,剩下的就先放到卫生间里用水盆泡着。 几棵南瓜苗,程虎集中种在鸡舍对面的院墙角下。 一来是为了集中管理,二来则是因为房子后面的墙角已经被杨梅树的枝条占领。而鸡舍后面的墙角则太过阴暗。还有东南面的墙角,背阳也不好。 所以,就剩下鸡舍对面的墙角了。几棵南瓜苗种在一处也不是不行,只要架子够大就行。 大不了到时候埋一根钢管,与两面围墙一起做成四方形的大瓜棚。 瓜苗种好后,找来几支掉光了叶子的树枝,盖在瓜苗上面。如此既可以免去鸡群的骚扰,又不用担心会把阳光遮住。 忙完这些已经临近天黑。现在背上割草机去橘子林后面那块狭长的荒地里开荒有些不现实。 就像刘奶奶说的一样,高楼不是一天就可以盖起来的,这活儿也不是一天就能做完的,该劳逸结合的时候,还得劳逸结合。 喂了鸡,回到屋子里,程虎把西洋菜的根部掐掉,然后插到池塘的内墙上。 经过昨晚的一夜暴雨,不仅是后院菜地里的蓄水池蓄了不少的水,就连这个小池塘也满了。 蓄水池的接水口不大,而且四周高出地面,因此水没有蓄满,但池塘就不一样了。 池塘的接水口大,而且四周低于地面。昨晚哗啦啦的暴雨落入院子之后,又全都汇集到池塘里。这池塘不满才怪呢。 好在,原先的排水沟依然完好,池塘里的水一旦漫出来就会顺着水沟流到墙角,再从墙角的排水孔流到外面的小河里。 把西洋菜的根部插好后,程虎并不十分确定自己这么做是对的还是错的。 这根部到底是要碰到水呢,还是不碰到水呢? 有些植物是很奇怪的,既不能碰到水面,又必须长在水边。这种若即若离的行为,堪比男女之间的小把戏。 程虎打开手机qq,找到月季交流群,拍了一张自己扦插的西洋菜的图片,发出去,并且问道:“各位,问一下,西洋菜是不是这样种?” “哇,虎哥又冒泡了,你的五彩金樱子卖不卖?” “为什么不是虎妞?” “因为我有枪。”程虎发了一句语音过去。 唉,在这山旮旯里面,没有其他人类,逗一逗这些没见过面的陌生人,也算是一种乐趣吧。 “虎哥虎哥,我想要五彩金樱子的杆子。” “虎哥,我也想要,求分享。” “跪求分享啊。” “你们先告诉我,这西洋菜到底是不是这么种的。” “别说,千万别说。” “对,别告诉他,不然的话,他又像上次那样,得到答案之后就溜了。” “分享五彩金樱子吧,虎哥,我现在几乎每天都在看那个短视频。我感觉我这辈子要是得不到五彩金樱子我要疯掉。” “给大佬递茶。” “虎哥,你有‘玛丽’吗?我用玛丽跟你换五彩金樱子的一根杆子,可以不?我还包双邮。你寄来的邮费,我也报销。” “咳咳,人家虎哥都能有那么大的一个院子,还有那么大一片的五彩金樱子,发红包的时候还那么阔绰,你觉得人家差你那点邮费吗?” “......” “我想要五彩金樱子,也想要玛丽怎么办?玛丽好贵啊,一棵小苗都要差不多两百块钱,现在的淘宝店铺真的是抢钱啊。” “红越最坑爹,大普货也卖得贼贵。” “贵有贵的道理,便宜没好货。” “对,一分钱一分货。” “虎哥,五彩金樱子的杆子怎么卖?” 这些人估计都是疯子。 程虎无奈的摇了摇脑袋,回道:“你们先告诉我这个西洋菜这么插对不对,我还在池塘边上等着你们告诉我呢。” “只要泥土够湿,就算碰不到水也没有关系,但最好就是根部可以碰到水,这样长出来的西洋菜比较嫩。” “谢谢爱丽丝,给你个大红包。” 程虎给回答他问题的‘爱丽丝’发了一个专享红包,五元。 五元,这对一群成天只能抢到几毛钱的花友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啊。 都可以在商铺搞特价活动的时候,买两三棵月季花苗了。 “哎呀,虎哥,我没抢到。” “报告,我也没有抢到。” “下次我问你们问题,你们早点回答,不就都能抢了。先不跟你们说了,我得去做饭了。”程虎回完这句话之后,就关了手机。 虽然,这些人都挺能闹的,不过程虎也看得出来,大家没什么恶意,只是很单纯的想要他分享五彩金樱子而已。 也由此可以看出,五彩金樱子一旦出手的话,绝对可以引起不小的轰动。 真的是要感谢祖宗,感谢大舅啊,不仅给了我这么厉害的本事,还给我留下了一笔巨额遗产五彩金樱子。 虽然目前程虎没法预想到这些五彩金樱子带来的财富会是多少,但是,他可以肯定,绝对不止三百万。 在走入房子之前,程虎看了看太阳能灯光下微微摇曳的五彩金樱子,它们依旧美得不可方物。 吃了饭,洗好澡,回到床上舒舒服服躺下,程虎又才打开手机,上网看了一下网上卖的花架子。 一个字,贵! 花架的高度基本上都在一米到一米八左右,价格却全都在二十以上。一米八的,质量普通的,得五六十块钱一个。好一点的,更贵。简直就是抢钱呐。 虽然,咱现在有点小钱,可是,这钱也不能花得太冤枉了。以后需要吃大量的古币,那都是要花钱买的呀。 而且,以后改造白木村,每一样都是钱。 我花几十块买个小架子,而且还不能爬黄瓜爬豆角那样的大藤,我疯了? 程虎愤愤关掉淘宝,决定找个时间去山上砍些竹子。 第90章 与林振凯达成协议 反正山林里有没有大熊猫,老竹子留在竹林里只会抢了新竹子的营养,倒不如砍回来自己造架子。 而且,竹林里的竹笋估计也已经冒得差不多了。到时候还能摘些新鲜的竹笋回来吃,一举两得。 只是,明天程虎没空,所以这个计划暂时搁浅。 明天得把橘子林后面那块狭长的荒地清理出一部分种南瓜。 刚刚关掉手机没一会儿,手机铃声响了。 程虎拿起手机一看,竟是林振凯打来的电话。 几乎没有一丝犹豫,程虎接通电话。 没等程虎开口,那头就传来了兴奋的说话声:“小虎,睡觉没有?” 程虎淡淡一笑:“没呢,凯哥有什么好事?把你高兴成这样。” 林振凯激动道:“小虎,我老婆的手术非常成功,谢谢你。” “嗨,谢我干什么?”程虎欣慰道,“你应该感谢医生才对。我又不是医生。” 林振凯心中感激万分,但他找不到太过华丽的语言来感谢程虎,只能向程虎保证到:“小虎,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快把欠你的钱还上的。” “不急不急。”程虎躺在床上,双眼透过天窗看着夜空中的星星,回道,“你先把其他人的钱还上吧,我的钱不着急。” “这怎么行呢?”林振凯说道,“你是唯一一个借了一万元以上给我的人。就连我家里的亲戚,都只是借了几千块钱。程虎,虽然咱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你放心,我林振凯这辈子都会记得你,感激你。” “别别别。”程虎最怕别人记自己一辈子了。 他这人虽然有些时候挺好心挺善良的,但是,他真不想别人把他给予的恩惠牢牢记挂一辈子。 他更希望别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付诸实际劳动偿还他。 就像他不会直接施舍卖菜苗的老奶奶几百块钱一样,而是希望通过买卖的关系帮助到老奶奶。 有些时候,无偿的施舍只会造就人性的懒惰和习惯性。但是,有偿的帮助就不一样了。它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帮助的人,又不至于让这些人觉得帮助来得太简单,以至于忘了初心。 就像现在的某一些贫苦户一样,无偿接受国家的补助之后,就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甚至还有不少人因为不用干活也有饭吃,就染上了赌博的恶习。 这在安明镇一带比比皆是,也许是因为地处偏远,人们没有娱乐项目的缘故,不少老年人都喜欢打牌。 一块钱两块钱一把,一天下来,能输几十块钱。而国家的补助才多少?有些家里人口多的,按人口算,有一千多。 有些少的,自己吃饱全家不饿。钱输了,就去偷。周而复始,始终没有脱离贫困。 程虎始终觉得,无偿的帮助只会使得受帮助的人养成惰性。 他开口道:“我说晚点还并不是不要你还。也不是为了让你惦记着我的好。这样吧,这十万块钱就先在你那里放着,当作押金好了。以后你收到古钱币的话,要第一时间告诉我。如果我确定要买下你收来的古钱币,你就绝不能卖给其他人。” “啊?”林振凯听得一愣一愣的。 程虎这小子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才能说这样的话?难道他跟小说里的人一样,继承了几百亿不成? 如果是的话,那林振凯只能说牛逼,如果不是,那就只能说这小子是疯了。 虽然他游走在一些偏远的城镇,收集到的古钱币可能没有什么上等货,但数量可观呐。那自然也是值不少钱的。 “啊什么?”程虎笑道,“难道你还怕我会坑你吗?我不是都放了十万块钱在你那里当押金了嘛。” “不是这个意思。”林振凯赶紧说道,“我只是觉得奇怪,你没事要那么都古钱币干什么?如果是收藏的话,那你收藏一些精品就可以了,那些普通的就没必要收藏了。” “不不不。”程虎赶紧拒绝道,“我都喜欢,只要是古钱币,我都喜欢,反正我也不会说要求你低价卖给我,以前你卖什么价,以后还卖什么价。你看行不?” 这当然是再好不过了。这对林振凯来说,无疑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一来是不用急着还程虎的十万块钱,二来是无需跟那些一个劲压价的古玩店老板打交道。 而他也很清楚,程虎从他这里直接入手古钱币的话,对程虎来说,也绝对是好事一件。 如此一来,程虎就可以既不用像他这样到处颠沛流离,也不需要通过古玩店或者拍卖行就可以轻松获得古钱币。 省去了一堆中间商,这既可以帮助程虎节约金钱,又可以帮助他节约精力。 所以,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 林振凯郑重道:“行,程虎,你放心,就算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你的钱,我也会努力漂泊,发掘到更多古币的。” 程虎呵呵笑道:“行,那你先好好照顾嫂子,我等你的好消息。” 挂掉电话后,林振凯如释重负,原本压在心里的一块巨石终于落地了。 他这人最怕的就是欠别人人情了,但刚刚这一通电话,却让他找到了还人情的路数。 程虎则没他这么多心思,挂了电话,闭上眼睛没够一分钟,就沉沉睡去。 早上起来,吃饱早饭,往割草机的手杆里涂了一些润滑油,又往油箱里加入一些汽油,然后就背起割草机往外走去。 走到院门口,刚好遇上大黄。 程虎立马一脸欣喜的说道:“大黄,跟我去上面哪里吧。” 他指着橘子林后面往上几十米的一座废墟说道:“我要去那里开荒,你跟我去吧。” 大黄回头顺着程虎指的方向看去,不解道:“那么近,为什么要我跟你一起去?” 程虎干笑两声,说道:“咳咳,我绝对不是因为怕鬼才叫上你一起的,我是觉得,一个人去干活太无聊了。如果你跟我一起去的话,我偶尔还能跟你说说话。” 大黄再次回头,看向那座废墟。 第91章 怎么对付入侵者 清冷的晨光下,已经没了屋顶的废墟在荒草丛中露出摇曳着的枯黄草叶,像极了一只只无骨的手。x23us.com “怕鬼很正常。”大黄已经掉转身子,朝着那片废墟走去,“有些时候,我独自走在山林里,听不到鸟叫的时候,我也害怕。” 程虎有些讶异,堂堂的丛林之王也会怕鬼? “不过,我怕的不是鬼,而是孤独。”大黄接着说道,“有些时候,孤零零的穿过一整片森林,却没有遇到一只动物的时候,我就在想,这片山林是不是真的已经走到尽头了?是不是只剩下我留在这里?” 程虎的脑海之中出现了一副画面:在广袤的森林里,四周静悄悄的一片。没有虫鸣鸟叫,也没有野兽嚎叫。枯黄的植物在艳阳之下耷拉着,一阵微风起,清脆的沙沙声响起。 一头十分干瘦的老虎出现在草地上。它迷茫的看着周围,不知道该走向何方。 因为到处没有一点绿色,到处都是死一般的静寂。 “如果那一天真的来了,我又该怎么做呢?”大黄仰起脸,看着前面的山峰隐隐约约可见一片绿色,很是欣慰的说道,“幸好,没等我想明白这个问题,你就来了。” 程虎回过神来,挑了一下眉毛,忽然觉得自己好伟大的样子。哈哈。 大黄没听到程虎说话,就回过头来看他。发现他正一脸得意的样子,便道:“别高兴得太早了。路还很长呢。” “我知道,我知道。”程虎赶紧收起脸上的猥琐,跟着大黄朝废墟走去。 废墟原本是一座红砖瓦房。 红色的泥砖大部分已经摔碎在地上,只有矮矮的墙根还立着四五层红泥砖,还在顽强的抵抗着岁月的碾压。 黛青色的瓦片不知道是在怎样一个风雨交加之夜,从高高的屋顶上轰然塌下,劈裂成无数块不规则的小瓦片。 一些门框还立着,一些倒了。 程虎跟大黄站在朝东面的大门口,视线穿过歪斜的木门框便可以看到里面密集的杂草灌木。 “这门怎么是朝东面的,而不是朝南面的?”程虎觉得有些奇怪。农村的房子不是都很讲究坐北朝南的嘛。 就像村里那些小洋房一样,几乎所有客厅的正门都是朝南的。 大黄道:“这个是大门,不是正门。正门在里面,也是朝南的。” 说着,它已经迈开步伐,走上三层大台阶,并且毫不犹豫的从所谓的大门走进去。 程虎皱眉看了一下这座废墟,只能硬着头皮跟进去。 刚刚来的路上跟大黄夸口说要把南瓜苗种在废墟里面,一来可以利用还没有倒塌的墙壁攀爬瓜苗,二来还可以节约地皮。 最重要的一点是,程虎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古董什么的。 如果有的话,即使不拿去换钱,就摆在屋子里装逼也是不错的。 程虎走上台阶,往里探头看了一下。 大黄已经在碎砖碎瓦堆成的小土丘上趴下。 那一处被枯黄的矮软小草侵占,确实是一个睡大觉的好地方。 程虎发动割草机,开始一边割草,一边溜溜转动眼珠子观察地面。 要是一不小心捡几个古钱币的话,岂不是都不用等林振凯的好消息,就可以立马补充力量了? 哈哈。虽然明知道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很小,但是想一想也不妨碍事情。 之所以说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很小,那并不是说现在的农村不藏宝了,而是因为这里以前毕竟是大舅的地盘。 如果这些废墟里真有什么古董宝贝的话,估计早就被大舅搜刮得一干二净了,还会留点渣渣给他? 想到这里,程虎只好老老实实割草。 废墟的占地面积并不是很大,但也不是很小。估计有两三百个平方米,将近半亩地。 这要是放在现在,估计就属于违章建筑了。毕竟,现在建房子,面积过大,是没法过审的。 不过,这种事情也只是在其他地方受到限制,在白木村这样一个渺无人烟的荒村里,就算程虎有本事建一栋占地几百亩的房子,估计也没人理会。 毕竟这里已经成为了人们口中的死亡之地。 程虎忽然好奇的问道:“大黄,你说这里很少有人进来,那么,如果真有人进来的话,你们会怎么对付他们?” 大黄眯着眼睛,晒着太阳,淡淡回道:“当然是让他们有来无回。” “囚禁他们?”程虎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几个探险家走进村子里,被一群动物袭击,还被扔到了黑布隆冬的地洞里。 探险家们在地洞里挣扎求生,但都徒劳无功,最后只能活活困死。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以后晚上还是少出门为妙,谁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孤魂野鬼。 “当然不是。” 程虎暗暗松了一口气:“不是就好,我还以为你们会把他们活活困死在这里呢。” “我们才没有那么无聊。”大黄语气轻飘飘的说道,“我们一般都是一招致命,然后各取所需。” 割草机割空了。程虎僵硬在原地,头皮一阵发麻的问:“什么叫做各取所需?” “有些小动物啃不了大骨头,就去吃他们松软的肚皮肉,而像我们这样的,则会直接扯下一条多肉的大腿啃咬。既可以吃肉,又可以用骨头磨牙。” 程虎感觉自己的头皮要爆了。 “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他们可能没有恶意。”程虎忽然觉得那些自诩为‘探险家’的人很冤枉啊。 他们可能只是想要来寻求刺激的而已,结果把命都搭进去了。 “我们分得清好坏。”大黄说道,“那些拿着猎枪进来的,一定是坏人。这样的人必须被吃掉。而另外那些没带任何可以伤害我们的东西进来的人类,我们一般都只会放些骷髅头在路上,让他们知难而退。” “如果他们不走呢?” “那就吓唬他们,吓到他们屁滚尿流为止。” “可如果这样还是不走呢?”程虎知道,有些探险家是很执着的。 雷雷的故事 【本章内容与小说没有关系,可以不看。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本章非原创,转自搜狐网‘型男走在路上看风景’。前面改了一下,排了一下版,后面没动。】 雷雷是一头老虎。 它在1995年出生在一家动物园里。 就跟所有‘孩子’一样,刚从母胎里出来的雷雷虎头虎脑,十分可爱。 它喜欢依偎在妈妈怀里吃奶,也喜欢在妈妈身边的草地上打滚。 虎妈妈也跟天底下所有称职的母亲一样,全心全意的照顾着自己的孩子。 虎妈每天为虎仔舔梳毛皮,即使是小家伙屎尿过后也一律帮它舔得干干净净。 小老虎是喝着妈妈的奶,慢慢地睁开了眼睛的,他觉得妈妈身体的斑纹漂亮温暖极了。 快乐日子总是格外短暂。 那些饲养员平时对虎妈可不怎么样,经常克扣虎妈的伙食。 打扫虎圈时不仅骂骂咧咧的,还会用棒子把虎妈从一边驱赶到另一边去。 倒是快生小老虎的时候,他们还像个人,给冰凉的水泥地铺上稻草,让虎妈躺着。 可是,刚出生的小老虎被他们看上了。他们整天惦记着小老虎什么时候可以让游人拍照,什么时候就可以赚钱。这就是他们看着虎妈虎仔所想的事情。 虎妈哪能一点不察觉他们的可疑呢。它害怕,它忧心忡忡,但是,都没有用。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那个早晨,几个人拿着棒子出现在虎妈面前。 那是虎妈平时最害怕的棒子。 他们用粗大的棒子驱赶虎妈,要把虎妈和自己的小虎仔隔开。 虎妈是极其温驯的老虎,平时从没有不服从过他们的任何指令,哪怕是让自己受到伤害的指令,它也从未反抗过。 但是现在,它必须为了孩子跟这些人反抗。 它叼住自己的孩子,决不松口。它要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 这决心是那么大,以至于挨了几棒子的它仍然没有松口的迹象,仍在紧紧护住自己的孩子。 有一个饲养员走到它身后,对着它脑瓜子狠狠敲了一棒。 就在它恍神之际,另一个饲养员的木棒跟着落下。 虎妈妈终于下意识地松开了口。 这些人为了抢她的孩子,竟然这样打它。它只是一个母亲呀。 小老虎不安地叫着,在地上慢慢地爬向自己的妈妈。 虎妈惊恐地躲着棒子,心酸地看着自己不满一个月的小虎仔。 饲养员抢步上前,抓起小老虎走出去了。 虎妈呼啸着蹿到铁栏杆前,身体狠狠撞在冰冷无情的铁栏上。 它看不到自己的孩子,但仍能听到自己的孩子吱吱叫着。 渐渐的,连孩子的叫声也听不到了。 从此它不想吃饭了。 它心里只想着自己那可怜孩子。 它彻夜哀鸣,恳求人们把孩子送回来。但是,没有人理会它的哀痛、她的眼泪。 虎妈撕心裂肺的嚎叫只是招来饲养员的斥骂。 虎妈整天呼叫着、哀泣着,听到脚步声就以为小老虎被带回来了。 可是哪里有它孩子的影子呢? 没有虎仔吸吮自己香喷喷的奶水,它的**胀着、胀着,胀到痛彻心肺,成了硬硬的一条… 一下子,虎妈瘦了,病了。 它的痛楚根本没有人理会。 虎妈不知道,在这冰冷的动物园里,不仅仅是它的孩子被抢走,其他母亲的孩子也会被无情掠夺。 这是人类最爱也最经常做的事情。 转眼间,只有一个月大的小老虎已经被摆到游乐广场的桌子上。 小老虎必须在烈日下任人摆布,任人拍照。 它一天到晚饥肠辘辘。 还处在婴幼期的它需要时不时地吸吮妈妈的奶水,可眼下它已经为了人类赚钱的小机器,人类是不可能让它回到虎妈身边的。 为了让它活下去并且长大,人类给它找来了一条大狗当奶妈。 尽管奶妈只是一条狗,但它也情愿依偎在狗奶妈的怀里,而不愿意被人掐着、捏着搁在台子上饥渴无奈地被拍照。 但命运已经被决定! 它只跟妈妈待在一起三个多星期就被抢走了。从此,它永远地离开了自己的妈妈,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就是一只小老虎出生后的命运! 过早地离开妈妈,更预示着它将有着比别的老虎更加不幸的命运。 它从此只能按照人的意愿过生活。它的温驯和漂亮也只是增加了人们的贪欲。 饲养人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雷雷。 雷雷的小尖牙刚一长出来就被拔掉了,怕它咬到人。 牙齿复长到一定时候又被拔掉。 这些人不想想,那是雷雷活命用的牙齿呀。没有牙,雷雷怎么吃东西? 它无法咬食有营养的肉类、骨头,只能整吞一点碎肉或者他们给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雷雷的胃严重地发炎和被割伤了,牙齿和牙周发育严重不良,口腔里也老是不舒服。 它无法把这些告诉人。 饲养人压根不在乎一只老虎的牙和胃。 雷雷只能用舌头舔那老是在溃烂的口腔和那永不愈合的伤口。 很快,雷雷五个月了。 它的性情极其温驯胆小,像它的妈妈一样。 可是,虽然它只是生活在动物园的另一边,离妈妈的笼子不过几百米,但它却再也没有看到过自己的妈妈。 动物园里的人从没有让老虎母子俩团聚过一次。 到了它生活中的第一个冬天,也就是它六个月的时候,动物园把它转手卖了。 这件事情它并不知道。 当它被驱赶进一个仅可容身的铁笼子,装进大卡车,开始颠簸的旅程时,它才意识到,自己离妈妈住的地方越来越远了。 它努力嗅着空气中那只剩下一丝丝的熟悉气息,那是妈妈所在的动物园的气息,然后还没来得及回想过去的时光,就被轰隆隆地带到远离妈妈的地方去。 一路上,没有人给雷雷一口水一口吃的。 二十几个小时的路程,它就蜷缩在笼子里,惊怕交加。 这天傍晚,大卡车终于停下。装着雷雷的铁笼被抬下卡车,送到一个房子里。 雷雷不知道到了哪里,只知道那里真是热呀。 他们在笼子里放上一盆水和几块碎肉。雷雷实在是饿,就在这小铁笼子里慢慢地吃起来。 过了几天,笼子的门在一阵吆喝声中被打开了。可是雷雷不熟悉这些人,它不敢出来,它又怕又饿,就是不敢出来,他怕那些陌生的人、那陌生的环境。 它在笼子里缩着,盼望能把它带回动物园去找妈妈。可是,一声吓人的斥骂,接着一根铁捧就打过来,打到雷雷腿上。 那真是钻心的疼啊。 雷雷被铁棍左打右捅,完全吓蒙了。他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狠,他挨了重重的一下,只好惨叫一声,蹿出笼子。 他的脖子从小就被拴上一铁链,从未拿掉过。现在,这些人更是狠心地拉扯他的头,踢他的身体。 在新地方,马戏团的人们只想让他表演赚钱。所谓训练,就是硬逼他跳到高凳子上,只用后面两只脚站着,身体穿过火圈,甚至跳到牛背上。他们使劲拉着铁链,勒得雷雷的脖子很疼。雷雷的腿在出笼子时就被打得青紫了。 毛皮掩盖了人的罪行,但是雷雷知道,--跳就疼。可是雷雷还是得次次地跳上去,他怕那个手拿铁棍的人。从第一天起,雷雷就知道他是一个全无心肝的人。雷雷聪明,他知道谁是温和些的,谁是凶狠的。他必须在这些人的手下讨生活。 不幸的是,在这个私人的所谓马戏团里,没有人真正关心小老虎雷雷。人们关心的只是要快速赚钱、赚钱、赚钱。只要能赚到钱,人们怎会顾惜一个动物的性命。 因为不会跳到又高又小的凳子上,再迅速地跳过一个大火圈儿,雷雷不知道挨了多少顿打。 动物怕火,谁不知道呢?这是常识。 可是,他们就是要逼着老虎钻火圈。违背常识,变态地寻乐,逼迫动物练习高难。 有一天,雷雷又被痛打一顿。一整天,不知为什么生气的驯养员就是不给雷雷吃饭,硬逼着雷雷一直练到爬不上凳子为止。雷雷可怜地舔着自己糟烂的牙床,被关在小笼子里,饥肠辘辘。 雷雷的胃被彻底摧毁了。 雷雷在过夜的窄笼里既不能完全站起,也不能转身。旁边的铁笼子里关着一只熊。他们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地呜咽起来。 在这暗夜里,有一只哭泣的老虎,有一只哭泣的熊。 人哪,怎么忍心让动物这么难受、这么受苦。雷雷受到的苦痛没法说。 自从被繁殖出来,雷雷就不断地被转卖。他因为通人性,更被虎贩子从动物园倒买到马戏团、驯兽团,直至被卖到个人手中。他先后在动物园、驯兽团供游人参观拍照。各种人骑在他的身上,作出各种丑陋不堪的姿态照相,几乎能把他的脊骨压断。忍饥挨饿是不用说的。后来参加驯兽表演,没头没脸地挨打就成了日常功课。雷雷是一只极为聪明的老虎,却过着极为不幸的表演动物生活。驯兽者早早地就用铁棒教会他服从人的各种非理要求。老虎雷雷早早地就学会了服从!即使这样,雷雷还是免不了整日被打的命运。 苍天啊,为什么动物的命运就掌握在这些不通人性的人手中!雷雷哭泣着睡着了。而隔笼的熊也在梦中抽泣。 雷雷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比驯兽员大,可以咬住那狠人的脖子,告诉他不要再打自己了。可是雷雷就是怕那手持铁棍的人,那总是痛骂他的人。雷雷要是稍微抬起自己的脖子,吼叫一声,朝那人表示一下自己很难受,就快要受不了了,马上就会有铁棒加身。哪一种动物生来就是挨人打的呢? 挨打!挨打!这就是所谓表演动物的命运!雷雷老是在想,那人要自己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干嘛还老是用铁棍打呢? 他一生从未奢想过奔跑、跳跃,那最自然的老虎的动作与他的生命无关。他从来没有经验过奔腾的快乐和生命的喜悦。他也从未有过与其他老虎一起嬉戏的愉快。人们给他的空间只是一个不能转身不能站立的笼子而已。这与老虎本性完全相悖的生活已经把雷雷变成了一个不知有天空和大地的动物。他卑屈地生活在人的棍棒之下,犹如一个身心交瘁的囚犯。 这一天上午,照例是表演的日子。可是,天空是那么灰暗。雷雷是那么衰弱。驯兽员打开笼子,用铁链拴住雷雷的脖子。雷雷从笼中艰难地起身,他的腰和肾脏已经被打坏了,根本站不起来了。他被硬拉出笼子。雷雷很想像人那样恳求,可惜他不会。老虎还是会发出自己独特的求救声音,他呜咽着:“我站不住了,我就快要支撑不住了,我要趴下…………请不要打我”。被拉到前台的雷雷一再地呜咽:我跳不到凳子上用后腿站立了…………雷雷望着手拿铁棍的人,哀求地望着,实在跳不上去了。可是,这狠心人当头就是一铁棒。雷雷慢慢地趴下来,趴下来…… 哪怕是最麻木的观众,这时也心惊起来:“真打呀”。“看!看!老虎哭了”!“老虎动不了啦!”“老虎的鼻子出血了”!那本来只想看动物表演取乐的人们此时也叫了起来。 眼前的人都晃动起来。雷雷看到驯兽人的腿----那随时都会狠狠地踢他一脚的腿,那是他从前最害怕的。但是现在,他顾不上害怕了。他终于不再害怕他们了。 雷雷死了 他的知觉已经麻木。眼前出现了虎妈妈的样子,那温暖的美丽的斑纹。妈妈在哪里呢?在天上吗?那里有什么?住在云上头有多好,人够不着的地方。妈妈也许在森林里。森林!属于老虎的森林早就消失了。可是,不管怎么样,雷雷相信就要再见到妈妈了。 雷雷哪里知道,妈妈美丽的皮毛已经存在仓库里;骨头泡在药酒里;肉被冷冻在冰柜里。 雷雷盼望在可以奔跑跳跃的地方,在草原森林里看见妈妈和其他的兄弟姐妹。那里没有他最害怕的人,没有奴役和欺辱。他觉得那里就是天堂,那里就是母子和兄弟姐妹团聚的地方。 【注:据《北京青年报》2002年4月2日报道,由于东北虎“雷雷”会表演、“通人性”,被虎贩子三次倒卖。卖到浙江慈溪后,其所有者为了赚钱,长年累月不让“雷雷”休息,稍有不从便棍棒加身。直到“雷雷”在走穴表演中被活活累死。据现场的目击者说:“雷雷”死时眼眶里满是泪水。一只通人性的老虎被不通人性的人折磨致死。由于中国没有任何法律保护动物,类似事情正每天在中华大地上发生着……】 第92章 该死的兔子就该烤了 【感谢‘书友161009055143205’的打赏】 “如果还不走的话。x23us.com”大黄顿了一下,望着虚无的空气说道,“那就是自寻死路了。我们给过他们逃离的机会,而他们依然不识趣的话,那就只能让他们去跟你大舅汇合。” 程虎的背脊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他重新把割草机的刀刃对准草根,干笑道:“呵呵,这样是不是太狠了一点?他们可能只是好奇而已。” “每个人都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既然一开始我们已经发出警告,不许来我们的地盘打扰我们,可他们依然不顾一切的闯入我们的世界,那很抱歉。只能有来无回。” 程虎忽然想起一句话,好奇害死猫。 也不知道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这个村子里到底死过多少人。 也许在一开始的时候,有很多热血青年听说这里有着类似寂静岭的惊险刺激之后,也会头脑发热的闯入来。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有来无回,估计人们也就懂得了生命的宝贵,懂得了与大自然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 程虎原本还想找个时间,跟荷花市里那个卖光伏发电系统的经理聊一下的,可想到动物们的抗拒性,还是算了。 他没有就这个血腥的话题说下去,而是认认真真的割草,免得草没割干净,刀片先报废。 刚刚光顾着跟大黄说话,刀片好几次割在石头上,火星四溅呢。 三百来个平方,用不了多久,程虎就已经把杂草全部割倒。 关了割草机,从背部卸下,再找来大板锄将这些杂草全部清理干净,堆在一个角落里。 没了杂草的覆盖,地里的碎砖碎瓦可就全都露出来了。 如果要种花生之类的密集农作物,肯定得先把这些碎砖碎瓦移开,但程虎现在要种的是生命力顽强的南瓜苗,所以也就无需多此一举了。 还剩下不到三十棵南瓜苗,程虎用大板锄在地里撅了将近三十个小坑,然后撒了基肥,再把南瓜苗种上。 忙完这一切,也才刚刚正午。 程虎叫醒大黄,准备回家。 一人一虎刚刚走出废墟,身后立马就传来一阵稀碎的声音。 大黄的耳力十分敏锐,没等程虎反应过来,它就已经掉转身子,用刀一般锋利的目光盯着废墟里的瓜苗地看。 程虎见状,也回身看去。 握草!只见一只灰色的兔子正在瓜苗地里啃食南瓜苗的叶子。 这兔子的胆子是有多肥?大黄还在这儿呢,它居然敢大摇大摆的跑出来吃瓜苗,怕是活腻歪了吧。 老虎作为声名远扬的‘孤家寡人’,总是个别行动、单独捕猎,所以老虎主要是凭借‘出其不意、一击成功’的突袭方法。 捕食的老虎一般都会耐心地悄悄潜近猎物,保持隐蔽状态,当猎物走近时突然一跃而起,在受捕对象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发动突然的攻击。 因为它不能采取跟在猎物后面长时间追捕的方式,它也没有聚众结伙的习性,不可能像狼群那样驱赶猎物进入包围圈。 无论是成年的雄虎还是雌虎,都得单打独斗,都只能采取潜伏突袭猎物的捕猎方式。等到猎物尽可能走得很接近它潜伏的位置,这才出其不意突然从隐藏处一跃而出,并从猎物身后猛扑狠咬,杀死猎物。 这种捕猎法虽非‘绅士风格’,但成功和得手的概率更高。 只是,大黄毕竟是大黄,总是会跟其他老虎不一样的。 也许是看到兔子居然在偷吃新主人刚刚种下的瓜苗,有些气急败坏了,所以没等程虎说话,他立马就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向兔子。 而不是选择悄悄靠近,或者潜伏。 它距离兔子有一段距离,没等它带风的身子靠近,兔子便已惊觉。大黄才刚刚蓄势起扑,兔子便咬着一棵南瓜苗,身体一百八十度旋转,急速跑开。 毫无意外的,大黄扑了个空。 由于是在废墟内,扑空的大黄在惯性的作用下,往前撞去,成功撞击在一堵矮墙上。 腐蚀严重的泥砖被大黄这么狠狠一幢,立马轰隆倒下,并且碎裂开来,将一棵无辜的南瓜苗掩埋住。 程虎看见大黄没抓住兔子,反而埋了一棵南瓜苗,肉疼啊,就赶紧叫道:“大黄,算了,别追了。由它去吧,反正就是一棵南瓜苗而已。” 大黄是谁? 堂堂丛林之王,一头虎王,怎么可能任由一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兔子在它的地盘上撒野? 所以就算程虎喊停,大黄也不会停下。 它不管不顾,一个劲的追着兔子跑。 那兔子怕是也成精了,在废墟内窜来窜去,搞得大黄都快转晕了,而地里的南瓜苗也无一幸免,全部遭了秧。 程虎扶额大叫:“大黄,快停下。” 大黄是真的追红了眼,根本就听不到程虎的叫喊。 那兔子贼激灵,懂得利用自己的体型跟地形优势,把大黄耍得团团转。 看着自己劳作一个早上的成果居然被一只兔子搅和成这样,程虎也气。 他放下工具,钻入地里,打算拦截住兔子,然后用八角桂皮陈皮还有花椒帮它洗个澡。 “大黄,别让它溜了。”程虎堵在自以为兔子必经的路上,弓着腰,撸起袖子,就等着兔子跑来,然后让它逮个正着。 大黄看了一眼程虎,知道程虎要拦截兔子,便把兔子赶到程虎面前。 看见兔子已经越来越近,程虎二话不说,迎面扑向兔子。可是,就在他即将得手的千钧一发之际,那兔子忽然掉头,以极其出乎意料的方式逃脱。 它竟然紧急刹车,然后毫不犹豫的掉头,直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大黄胯下逃走了...... 原本做着‘扑’这一个动作的程虎,一脸懵逼的将视线追着兔子而去。不料,脚下被半块砖头一绊,直接摔了个狗吃屎。 大黄跟着懵逼! 眼看就要到手的兔子居然飞了。 兔子逃离危险之后,一头钻入荒草丛中,瞬间消失。 程虎爬起身,看着沾满湿哒哒泥灰的自己,又看向同样全身脏兮兮的大黄,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大黄,你怎么能让它跑了呢?” 我这是养了一只老虎吗?连只兔子都抓不住。 第93章 给大黄洗澡 【感谢‘上善若水黯然’的打赏】 大黄回头看了一下自己脏兮兮的皮毛,然后用极其怀疑的眼神看着程虎:“明明是你没抓到它。顶 点 x 23 u s” 我这是跟了一个什么样的新主人?连只兔子都抓不住。 然后,一人一虎下意识的看向一片狼藉的瓜苗地,又下意识的一齐叹了一口气。 这些南瓜苗,多半是废了。 程虎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就去扶正被虐得或东倒西歪或连根拔起的南瓜苗。 特别是那棵被泥砖覆盖的瓜苗,不知道还能不能抢救一下。 程虎徒手扒开刚刚碎裂没多久的泥砖,一边扒拉,一边说道:“等下次再见到这只兔子,我一定要把它烤了吃。不,煲汤。” 大黄可不想听这种不现实的话。它打击道:“首先,你得抓得住它。那是一只狡猾的兔子。” “兔子再狡猾也只是兔子。”程虎气呼呼的说道,“你看我下次怎么收拾它。” 扒开了一些土,被掩埋的瓜苗露出了一点绿色。 就在他继续扒拉泥土的时候,手指碰到一个冷冰冰的东西,下意识的收回自己的手,往那个东西看去。 只见一块约有核桃大小的圆圆的东西躺在泥堆里。 程虎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东西,是袁大头。 “大黄,你快看,你快看。”程虎捡起地上的袁大头,兴奋的叫道,“这儿有一块袁大头。” 大黄原本已经走出瓜苗地,听到程虎兴奋的叫喊,不得不回头瞥一眼。 “那又怎样?”大黄觉得这没什么好稀奇的。 一块袁大头,太普通了,就算是补给力量,也补给不了多少。 程虎却是乐坏了。这些日子力量几近枯竭,身体也变得十分沉重,干活都没有之前得心应手。 原本还以为要等到林振凯的好消息才能补充力量,没想到现在居然走狗屎运,种地都能种出古钱币来。 他乐呵呵的笑道:“有了这个,我就可以补充力量了呀。” 他赶紧把自己微弱的意识覆盖在袁大头上。顷刻间,袁大头化为灰烬。 等他凝神感应自己身体里的力量时,已经可以感觉到一股力量氤氲在身体内。 虽然身体的内存还有很多,这一点力量吸收进去感觉就跟没有一样。但是能在这样一个荒村里捡到袁大头,对于程虎来说,喜悦绝不亚于上一次买下林振凯的大清铜钱。 体内的力量得到补充后,程虎再试着驱动自己的意识飞离身体。 果不其然,这次成功了。 他的念头一动,意识便在身体上空扩散开来。有了这神奇之力的帮助,他的意识便可以像x光线一样扫射废墟,寻找尚未被发觉袁大头。 很遗憾的是,袁大头只此一枚。 抽回意识的程虎只是略显失望而已。毕竟这一枚袁大头的出现就已经是天赐,原本他的想法是,这个村里的一切古钱币都已经被大舅搜**净了。 可是没想到,大舅居然还留了一枚给他应急。 哈哈,我大舅牛逼。 “你是要继续在这里傻笑呢?还是回去洗个澡?”大黄有些厌恶自己身上的泥巴,皱着眉头看着那些黑乎乎的脏东西黏在自己的皮毛上,觉得超级厌烦。 猫科动物大多爱干净,当然了,除了懒得无可救药的狮子。 老虎身为丛林之王,不仅爱干净,而且有点洁癖。身上一旦粘有脏东西,就会觉得浑身难受。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现在它可能已经下河游泳了,无奈的是,白木村的河道全干了。 程虎赶紧站起身,走到大黄身边,一边帮它把身上的泥土摘掉,一边笑道:“为了犒劳你帮我撞出来一枚古钱币,待会儿回去我伺候你洗澡。” 大黄看着程虎笑得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没有说话,直接扭头往家里走去。 程虎背上割草机,带上大板锄跟簸箕,追着大黄回去。 回到院子里,程虎指着池塘说道:“大黄,你在池塘边上等我。我进去拿点东西。” 程虎放下东西,跑入屋子里,没一会就拿了一瓶沐浴露,一个水勺和一个大刷子出来。 大黄还乖乖的站在池塘边上。 程虎用水勺从池塘里舀了一勺水,一脸认真的注视着大黄的眼睛,说道:“大黄,这个水可能有点凉,你要做好心理准备,等会儿可千万别甩我一脸水。” “不会。”大黄舔了一下嘴唇,似乎有点口干。 程虎见状,就先把水勺里的水凑到大黄嘴边:“你要不要先喝一点水?” 大黄垂目看了一眼水勺里的水。那水是天上水,并不是山谷里渗出来的水。它有些抗拒这些水。 可是,它又蓦然间想起自己这二十多年来,不是一直都靠着天上水才能存活至今吗? 自从程大牛死掉之后,黄金山林里的一切植物都呈现出死亡状态,就连地下水也不再渗出地面。 如果没有从天上降落的雨水,估计山林里的动物不是被干死,就是在离开黄金山林外出寻找水源的时候被盗猎者害死。 虽说这个天上水的味道不怎么样,但大黄还是象征性的吐了吐舌头,从水勺里勾起一些清水,带入喉咙里。 看见大黄喝了水,程虎就把水勺里剩下的水倒在大黄的脑袋上,直接从大黄的头顶上浇淋下来。 面对哗啦啦劈头盖脸滚滚而下的水流,大黄不得不微微闭眼,扬起嘴巴,以至于不让水流到自己的鼻子跟嘴巴里。 程虎从沐浴露的瓶子里挤出一些沐浴露,直接擦在大黄的头顶上,然后就像给自己洗头一样,使劲的搓洗大黄的脑袋。 只能说,这手法跟我洗狗的手法一模一样。如果不是自己养的,估计一双爪子早被当零食啃掉了。 大黄并不喜欢这种会生出一堆白色泡泡的东西。这东西的气味十分刺鼻,而且那些液体触碰到它的皮肤时,会让它感觉有点辣。 但是,看程虎洗得这么起劲,它只能强忍着,装出一副十分享受的样子。 程虎帮大黄把脑袋洗干净之后,又洗大黄的身子。 第94章 晒个太阳 大黄可不是一般的小狗狗,它的体型并不是简单抓一抓就可以抓完的。m.x23us.com如果每一个角落都要洗到的话,至少得洗半个小时。 这些对于主人来说,都不是问题。 但是,等程虎洗完了大黄的背部,洗完了大黄的尾巴,洗完了大黄的四只爪子之后,也把大黄的肚皮洗干净了,然后,他就遇到了自己的人生难题。 现在还剩下一个位置没洗大黄两只后腿下方中间那个位置。 那个位置有一个条状的东西凸出肚皮。大概是刚刚扑兔子的时候,大黄的肚子有贴到地面,所以那个位置跟肚皮的其他地方一样,也沾着黑乎乎的泥巴。 洗还是不洗。 这是一个难题。 如果洗,那我程虎,堂堂山林守护神,一个了不起的男人,就得对一头公虎做那样的事情。像话吗?传出去还得了? 不洗,强迫症又好难受。 程虎一边撸着大黄的尾巴,一边作内心挣扎。 最后,强迫症输了。 程虎放下手中的刷子,看了看池塘里的水,拍了一下大黄的屁股,说道:“大黄,已经洗得差不多了,要不剩下的地方,你自己洗吧。” 大黄回头看了一眼因为帮自己洗澡,热得汗流浃背的程虎,二话不说,扑通一声跳到池塘里。 其实,它早就想跳下来了,可是看着程虎兴致那么大,也不好打击他,所以才任由他在自己身上到处乱搓。 幸好他没有搓它的生。殖。器,不然的话,按照动物的本能反应,它可能会一时间没忍住,袭击程虎。 人类一旦被老虎咬上一口,不死也得掉成皮。再严重点的话,估计要躺上十天半个月。 大黄在水里一个劲的扑腾。 它早就想直接跳入池塘里自己洗澡了,可看见程虎在池塘边上插了一些貌似可以当做人类食物的东西,它又不敢下来,生怕自己会一不小心糟蹋了那些有点绿的小植物。 可现在好了,有了程虎的话,它便可以在这小池塘里泡上一会儿。 自从山林里的水干涸之后,除了雨天可以泡在水洼里洗澡之外,其他时间都只能在一些阴暗的沟谷里找点水喝,很难有这样的机会让它快活的扑腾水,还将原本平静的水面拍起一片片水花。 没错,大黄拍起了一阵阵水花。 于是,站在池塘边上的程虎可就遭了秧,一眨眼的功夫,立马就变成了落汤鸡。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幽怨的看着在水里游泳的大黄,想叫大黄别把水荡出来,可是看着大黄那欢快的劲头,他又没说,只是捡起地上的沐浴露跟刷子往屋子里走去。 估计大黄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快活的洗过澡了,所以,就让它泡个够吧。 而且,他也得好好洗一个澡,将身上的臭汗去除。 此刻的他,身上的汗臭味绝对不亚于刚才没洗澡的大黄。别说旁人闻了受不了,就连他自个儿都觉得难以接受。 洗了澡后,简单的吃了个午饭,便到了下午的时光。 如果是往常的话,程虎可能会找些事情做,但今天没有。 他只是躺在客厅的躺椅上,驱动意识查看村庄里的其他地方是否藏有古钱币。 他先是粗略的浏览了一遍村子里的所有房子,但没找到古钱币之类的东西。可他不死心,又细致的寻找一遍,结果还是没有找到。 唉,看来,今天捡到的袁大头果然是这个村子里唯一一枚袁大头啊。 无奈之下,程虎只好把意识放到山林里。 山林依然是枯黄一片,就算是暴雨也没能将它们复苏。 它们的枯黄,并不是因为缺水而枯黄。这地方并不缺乏天上降落的雨水,它们缺乏的是曾与它们共生共灭的山林灵气。 曾与山林意识连接的程大牛死了,就等于是山林的心脏死了。 现在程虎虽然已经继承了大舅程大牛的力量,也就等于是心脏复苏了。但是,这个心脏依然很薄弱,没法输出太多血液供养这片山林。 所以,那些被救治好的植物全都复苏了,而程虎还没来得及救助的,则依然沉浸在一片枯黄当中。 程虎看了一下,现在整片山林里的绿色几乎还达不到整体植被覆盖面积的万分之一。 其中最大的一块绿色在山林的中心地。 第二块是长了一片竹林的斜坡,就是程虎摘蕨菜那里。 第三处是村尾最后一栋半山废墟后面的茶林跟芭蕉林。 剩下的,就是村里的一些绿色。 听起来似乎已经很多绿色,但是,这跟整片山林比起来,真的是不堪一提。 程虎原本还觉得自己卖石头卖了三百多万算有点小钱,以后可以悠哉悠哉过日子了。 但事实证明,还不行。 他要想救助整片山林,就得不断的购买古钱币,不断的补充力量,直到整片山林完全复苏为止。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虽然把意识放出去浏览山林的情况消耗不了多少力量,但是,为了节约力量,程虎看完整体山林之后,又把意识抽了回来。 他的意识就像池塘里的水一样,即使不去舀它,不去覆它,也不挖沟让它流走,但只要它存在于露天的环境里,还是会慢慢蒸发掉。 所以,程虎的力量只有在留在他身体里,不随意驱使的情况下,才能保持原样。 不然的话,一旦离开身体,进入山林,也会慢慢蒸发。 一个下午没干活,程虎就躺在院子的躺椅上晒着太阳。 暴雨过后,天气晴朗,微风也变得格外温柔和煦。白木村的天气,似乎一直都是这样。 就算烈日高挂天空十分恐怖的样子,但只要山风徐徐而来,不管是干燥的,还是湿润的,都能让人晒着太阳也觉舒适惬意。 程虎就这样静静躺在躺椅上,用一本软而薄的小本子盖着眼睛,遮去刺目的光线。微弱的山风从耳畔缭绕而过,吹着薄薄的纸张,发出细碎的声响。 仿佛是小鸟的歌唱,又像是虫子的低吟。一时间,程虎几乎分不出,那声音到底是被山风夹带来的,还是小本子发出的。 第95章 猎物与捕猎者共生 睁开眼睛,拿开小本子,万里无云的晴空被之前的暴雨洗得一尘不染,几只飞鸟从那座山上飞到另一座山上。x23us.com 飞翔期间,鸟类特意绕开程虎的院子跟房子,形成一道弧形的飞翔线路。 程虎觉得奇怪,扭头看向同样轻轻入睡的大黄。 大黄在明媚的阳光下,趴在大舅坟前,睡得十分安静。 这样的时光,以前程虎从未幻想过。他也不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独自生活在这样一个没有人的荒村里,还有一头老虎作伴。 想到这里,他再抬头看阳光,看蓝天,看连绵起伏的群山,看飞鸟,看大黄,看鸡群,看被微风浮动的雪白色风车茉莉,看五彩斑斓的金樱子,看折射光芒的池塘...... 心中不免生出许多难以言状的情怀。 这一切仿佛早已在冥冥之中注定,像是上辈子经历过,又像是自己一直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 那些高楼大厦,那些车水马龙,那些灯红酒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自动退出他的脑海,消散得无影无踪。 大黄睁开眼睛,看见程虎望着蓝天在发呆,就跟着瞟了一眼蓝天。 这样的蓝天对于它来说,早已经习以为常。 “这天有什么好看的?”大黄懒洋洋的问道。 程虎回过头来,看向大黄,见大黄正看着自己,就轻笑道:“我刚刚看到几只鸟从天上飞过。” “在这个村子里,在这片山林里,最多的就是鸟了。” “可是很奇怪。”程虎指着屋子上方的天空,不解道,“它们原本可以直接飞直线的,但是等它们快要飞到咱们院子上方的时候,它们又一致偏离轨道,绕了好大一个弯。” “所以,这就说得通为什么院子里,楼顶上一直没有鸟屎了。” 程虎竟然无言以对。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他刚来的时候,院子虽然荒芜,楼顶也长了不少杂草,但是,却没有鸟屎。 哈,原来它们都认识这个地方。 估计在它们心里,这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吧。 所以为了不让自己的排泄物在飞翔时掉入院子里或掉到楼顶上,它们都会刻意避开院子的上空。 程虎又闭上眼睛,把薄薄的本子盖在脸上。 午后的时光总是让人容易昏睡。没一会儿,程虎当真睡着了。 大黄是看到程虎真的睡着了,才跟着沉沉睡去。一人一虎一群鸡在院子里构成了一副奇怪又和谐的画像。 “我要进山了。”不知道睡了多久,耳边传来大黄的声音。 程虎迷迷糊糊的醒来,拿开小本子,睁开惺忪的睡眼,偏头看向站在一旁的大黄。 大黄说道:“我要进山了,你也不能继续睡在这里了。夜晚的山风可不像白天的好说话。你再睡下去,它们准要把你吹伤风。” 程虎揉了揉眼睛,笑道:“我有神力护体,没这么容易伤风。” “不管怎样,我都不建议你晚上在屋子外面逗留太久。现在天气越来越热,很多毒蛇都开始频繁出没。就算你在屋子里,睡觉的时候,也最好把门关紧,不然的话,那些阴险狡诈的毒蛇说不定会在你睡着的时候,钻入被窝里,咬你一口,吸食你的血液。” 程虎听得头皮一阵发麻。 这辈子最怕的东西就是蛇类。不管有毒没毒,只要看见蛇,就会自然而然的心惊胆战。也不知道是何缘故。 要说他胆子小?那不存在的。 他可以抓泥鳅,踩老鼠,拍蟑螂,甚至可以一个人徒步坟地,也可以一个人住在这种鬼怪传说十分严重的荒村。 但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很怕蛇类,就算是那种别人养着的宠物蛇,他都不敢直视。 甚至是,就连网络上的蛇类图片,他只要看上一眼,都会觉得十分难受。 原本以为自己继承了大舅的力量成为山林守护神之后,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的,但是,怕蛇这一点,还是没改。 而且,那些竹叶青之类的毒蛇也不像其他动物那样对他恭恭敬敬的,这就让他更加害怕了。 “它们为什么要咬我?”程虎想不明白,我不是山林守护神吗?我不是这里所有动物的希望吗? “我想,可能是因为你大舅曾经抓过一条五步蛇并且杀害的缘故(1)。所以,毒蛇才会对你们存有那么大的敌意。” 程虎眯着眼睛,看着大黄,眼睛里充满了鄙夷。 大黄咳咳两声:“咳咳,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上次我假借你的名义干扰竹叶青跟翠青蛇打架的缘故。” 程虎坐起身,拍了拍身上被风吹来的草沫,说道:“算了,我就原谅你一次,下次不许再假借我的名义乱来了。知道没有。” 大黄没回话,直接晃动着屁股往外走去。 这让程虎有点尴尬,我tm又被无视了。 大黄虽然住在院子里,但是每天都要进山一趟。一来是为了寻找食物,自力更生。 二来是为了让山林里的动物知道,它就算再怎么年迈,也依然是丛林之王,是大家的大黄老哥。只要有它在,它就一定会想尽办法帮助山神恢复山林,所以大家尽可放心。 而且,有些时候,山林里的动物种族内斗的话,也需要它出面调解。 环境已经如此恶劣,如果种族内部不和谐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这个种族灭亡。 一旦某个种族灭亡的话,必定会引起食物链的断裂,从而导致其他动物种族也跟着灭亡。 就像那个狼和羊的故事一样。 如果羊全部死光光了,狼会饿死。 而如果狼全部死光了,羊就会不断的繁殖,最后数量变得极其庞大,然后就会把森林里的植物吃光光。 羊群食物匮乏,且因为没有狼的捕食而留下一堆病羊。这些病羊的病菌在羊群中扩散,最后羊的下场也是死光光。 猎物与捕猎者往往都是共生的。缺一不可。 注释 (1):在《黄金山林》里,男主角程大牛曾在遇险并且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为五步蛇是来伤害自己的,就抓住了五步蛇,并且卖给了饭店,让五步蛇变成了食物。 第96章 沦陷在这样一个地方 程虎听从大黄的建议,没有继续逗留在院子里。x23us.com 他走入屋子进入厨房,给自己做了一顿简单的晚饭。 这一次的晚饭是真的很简单啦。 只有清炒红背菜,还有一个枸杞叶鸡蛋汤。 对于无肉不欢的程虎来说,这样的晚饭确实已经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了。 而且,他每天干的都是体力活,身体又异于常人,储存着超凡的力量,因此,饭量惊人实属正常。 一顿没肉,全身没劲。说的就是他。 但他翻看了一番自己家里储存的物资,并没有找到新鲜的肉类。 只有鸡蛋、皮蛋、咸鸭蛋、烟熏腊肠、腊肉、袋装泡面、干面、火腿肠等一堆必定是添加了防腐剂的物品。 这些东西偶尔吃一吃还能入口,经常吃的话,就算有神力护体,吃多了估计也得穿肠烂肚。 嗯,明天就有肉吃了。 程虎砸吧着嘴巴,看着面前的两个素菜,念叨着:“这不是清炒红背菜,这不是清炒红背菜,这是溜肥肠。” “这不是蛋汤,这不是蛋汤,这是猪肚鸡。” 自我催眠可以欺骗脑子,但是欺骗不了嘴巴呀。 那红背菜就算放了再多的猪油,也还是红背菜。那枸杞叶蛋汤就算放了再多的枸杞,也还是清汤。 三碗饭下肚,光了菜盘子,感觉不过五分饱。 无奈之下,程虎只好拿来两根火腿肠切碎,煎两个鸡蛋吃。 这样下去的话,估计用不了多久,他就得变身咸蛋超人了。 想想,明天还是上街一趟吧,买些好吃的,顺便把搭建瓜棚要用的钢管一齐买回来。 虽然西红柿、菜豆、青瓜那些可以用竹子搭建攀爬架子,但是南瓜却不行。 一个是因为南瓜的重量比较重,再者是因为大瓜棚是要搭建在院子里的。与其每年翻新一次,不如一次到位,直接用钢管搭建。 早上,按照计划,程虎开着皮卡车往安明镇驶去。 天气晴朗的好日子,微风徐徐。 在四面环山的环境里开车,车窗一定一定要记得打开。 因为,如果不打开的话,你可能就会错过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还有一阵阵撩人心扉的清风。 花香很淡,清风也很淡,就连天空的云彩都淡淡如缕缕薄烟。 它们不浓,不厚,也不重。只是以淡淡的形态存于天地间,存于山水里,用最淡的话语轻叹着光阴的流逝,又以最真的心意安慰你不必慌张。 人来也必将人去,光阴也必定如长江水。 但是,只要你闻过这里的花香,吹过这里的清风,看过这里的薄云,世间的一切烦忧便与你无关。 你只需要在这静好的时光里,享受眼前的一切,不放纵也不放过即可。 程虎感觉到,自己可能是真的要沦陷在这样一个地方里了。 虽然白木村现在还枯黄一片,但睁眼就可以看见逶迤的群山,闭眼就能享受最柔的清风,似乎已经成为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他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自己就是那只迷失的小鸟,现在终于重回大山的怀抱。 虽然大山眼下还没有什么绿色,但他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一定可以还山林一片绿色。 到了镇上,程虎没去白木区叨扰大家,直接去购买了钢管等器材,然后又去菜市场买了一只猪肚,一只猪蹄,两斤猪大肠,两包酸菜,还有几斤莲藕。 猪肚煲鸡,莲藕煲猪蹄,酸菜炒大肠,妙哉! 如果家里有冰箱的话,程虎可能还会买一条鱼,两只鸭,三斤猪肝,四棵萝卜,五块豆腐什么的。 但是,家里没有冰箱。 所以,当程虎看着鲜活的鱼,联想到红烧鱼,清蒸鱼;看着鲜鸭,联想到啤酒鸭,烤鸭;看着猪肝联想到盐水猪肝,火锅猪肝;看着大白萝卜跟豆腐都能联想到萝卜炖猪蹄,萝卜丝炒肉,麻婆豆腐以及煎让豆腐的时候, 他便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一定一定要想办法把电的问题解决掉。 啊,苍天啊! 村子里没有河,不然还可以养几十只鸭子,或者把水引入池塘里,买几十只鲤鱼、草鱼、黄骨鱼、大头鱼放进去也不错。 可是,村子里没有河啊。 没有河,池塘的水就等于是死水,是养不了鱼的。 所以,解决水的问题跟解决电的问题一样重要。 山腰蓄水池那里,他修复了一些蓄水池周边的植物,基本上可以满足日常用水,但是,也就基本满足日常用水而已。 实际上,他的洗澡水,洗衣水都得留下来冲厕所。 前路漫漫,要干活,先吃饭。 程虎从菜市场出来,走到马路边上,四下张望一番。 结果只找到了一家快餐店,还有几家粉店,连一家像样的小饭店都没有。 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安明镇真的很差劲。 这里的街道不仅狭小,而且路面坑坑洼洼。 常言道,要致富,先修路。从这路面的损坏程度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安明镇绝对是真真正正的贫困山区。 虽然现任的书记人挺好,可是手段不强硬,为人太和善,叫不动下属,也压不住奸商,等同于一个傀儡书记。 记得当初程虎跟刘老头刚来那天,一个堂堂书记居然卷起裤脚清理下水道,还让交通堵得一塌糊涂。 唉,可见黄兴旺真不是一个好书记。但他又确确实实是一个好人。刘老头说过,真不知道自己拉他上来,是对还是错。 程虎倒是不管这些,但他觉得,黄兴旺居然没有整顿街道两边的商户小贩,乱摆乱放的现象十分严重,以至于这儿的整体氛围似乎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状态里,那就是错。 遍地的粉店,遍地的杂货摊,连个像样的小饭店都没有。真是气死本虎了,想吃点好吃的都没去处。 哀叹一番,程虎只能灰溜溜的走过堵车严重的街道,来到菜市场门口斜对面的快餐店里坐下。 这是一家夫妻店。 夫妻是四五十岁的中年夫妇。男的招揽客人加切菜,女的掌勺。 第97章 车祸 【感谢‘钻风老大’和‘闲看看闲’的打赏。 极度怀疑自己是在单机,所以最近都懒得卖萌了。】 这唯一一家快餐店的环境也让人不敢恭维。 二十来个平方的店面,摆着五六张小圆桌,还有若干小板凳。 角落堆着一台立柜冰箱,一个消毒柜。墙上挂着两台壁扇。 四五米宽的卷闸门下,一半面积留给客人进出,一半面积摆着炒菜的炉灶。炉灶后面站着炒菜煮粉的女人,以及一台呼啦啦转着的落地扇。 风扇那么呼啦啦一吹,锅里冒着香气的浓烟就全都吹到了炉灶外面的马路上。 这样一来,倒也是让一些过路的行人停下脚步观望。 一些人选择进来大快朵颐,一些人摸着腰包讪讪离去。 程虎刚刚就是顺着菜香味进来的。 虽然环境不好,但现在的程虎也不讲究什么环境了。 只要地上没有擦了鼻涕还扔得到处都是的纸巾; 只要墙壁上没有沾着从抠脚大汉的鼻孔里挖出来的鼻屎; 只要桌面上没有醉汉的呕吐物也没有小姑娘的遗忘的姨妈巾; 其他的,程虎基本上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这家快餐店的老板跟老板娘都认得程虎。 店里的生意不忙时,夫妻二人就会坐在店门口,观望路上的行人。 镇上哪个村有漂亮的姑娘,镇上哪个大款开着一辆什么车,以及镇上什么时候忽然出现了一张新面孔,他们几乎都了如指掌。 八卦虽然不是生活的全部,但却是生活的一道调味剂。 在这种安逸的环境下,许多人闲来没事,就喜欢八卦。 程虎第一次来镇上买东西的时候,街上卖瓜果蔬菜的大妈就已经开始对他评头论足。毕竟程虎好歹还算个帅哥嘛。 而且在安明镇这种人均身高普遍不高的情况下,程虎将近一米九的个头那真是很吓人的。 特别是经过政府大院里的那些大妈一番宣传,以及卖猪肉的屠夫的一些小道消息,程虎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为了镇上的小名人。 看,就是那个小伙子,开着黄书记的皮卡车,跟书记是亲戚。 看,就是那个小伙子,每次买菜都买很多,肯定非常有钱。 看,就是那个小伙子,长得是不是很帅?这是重点。 有关系,有钱,又长得帅。在这样一个偏远的小镇上,那绝对是明星一般的存在。 所以程虎刚一走入快餐店的时候,老板跟老板娘的眼睛就亮了。 老板赶紧乐呵呵的上前招呼:“帅哥,要吃点什么?” 程虎问道:“你们这里没有菜单吗?” 老板笑道:“没有菜单,你想吃什么,直接说就行了。” 这么牛逼?程虎一脸怀疑的看着老板。莫非,这也是一个有金手指的老板?无论客人想吃什么菜,他都可以实现? “那就来个清蒸大闸蟹,椒盐竹节虾,还有,再来一个麻辣小龙虾跟蒜蓉生蚝吧。就这么多。” 老板尴尬的笑了两声:“呵呵,帅哥,你说的这些,我们这里都没有。我们这里只有一些家常小炒,你看,食材都在冰箱立柜里放着,可以随意搭配着炒。” 程虎忽然觉得有些尴尬,讪讪的笑了笑。他一定是脑子被门夹过才会觉得这样的小快餐店里有他刚才点的那些东西吧。 他站起身,走到立柜旁边看了一下,指着里面的猪小肠说道:“炒一个这个吧,粉肠。跟青辣椒炒。哎呦这个鸡杂也炒一个。豆腐皮也炒一个。再来两碗酸辣粉。” 老板赶紧那小本子几下,然后抬头问道:“是不是打包?” 程虎摇头:“不,我就在这儿吃。” 这下,所有人都看着他,就像在看一头怪兽一样。 普通人的饭量,也就是吃一碗酸辣粉。他倒好,直接两碗酸辣粉,还加若干小炒。 这哪里是人吃的量?分明就是猪啊。 不过,老板也没多问,有钱不赚王八蛋。 程虎付了钱,老板就赶紧准备食材。 三口锅一起炒菜倒也快得很。没多久,程虎点的东西就全部上齐了。 二话不说,拿起筷子就是干。 那叫一个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半个小时不到,桌面上的食物全部一扫而空。程虎还顺带把老板电饭锅里的白米饭全给端胃里去了。 快餐店里的白米饭是可以随便吃的,但是,程虎这个饭量是真的惊到了老板。 他仿佛一下子就明白为什么猪肉贩会说他每次都会买很多菜了。 照他这个肚子,是买一两斤猪肉就能吃得饱的? 程虎从纸筒里抽出一张纸巾,抹了抹嘴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老板,我好像把你电饭煲里的饭全吃了。” 老板回过神来,笑道:“没事没事,米饭不值钱,随便吃。” 老板娘拿着勺子,也一脸笑呵呵的说道:“帅哥,你好像不是本地人吧。” 程虎站起身,点了点头:“我是本地人,只是最近才回来。所以你们可能觉得有点面生。” “哦,原来是这样。” 虽然不怎么相信,但老板娘也没有问下去。 因为又有客人进来了。夫妻二人赶紧招呼起来。 程虎出了快餐店,回到皮卡车上,驱车往回走。 午饭已经解决,等下回到家里就先搭好瓜棚,然后再做一顿美味的晚饭吧。 这日子,不是吃就是吃,还是人过的日子吗? 车子行驶十几分钟,终于进入白木村地界。 程虎开着破旧的皮卡车一路慢行,滚滚轮胎碾压着铺在水泥道上的干枯藤蔓缓缓前进。 正午的阳光十分炎热,映照在车子前面的挡风玻璃上,还有些刺眼。 村道清静,人影是绝对不可能有的,但动物的影子也没看到。估计全都躲在树底下乘凉吧。 皮卡车拐过一个弯道,程虎习惯下的按了一下喇叭。突然,前面窜出一个红色的影子。 眼看就要撞上那个影子,程虎赶紧刹车。 随着刹车声刺耳的响起,车子急剧停下,也不知道有没有撞到那个影子。 不管那个影子是什么东西,程虎都必须下车查看。 从驾驶室上下来,绕到车头前面,只见杂乱的藤蔓上,一只红色的狐狸正在垂死挣扎。 第98章 调虎离山 程虎的心仿佛一下就坠入了深渊。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罪大恶极啊!他竟然撞到了一只狐狸。 躺在地上的狐狸口吐白沫,肌肉绷紧,浑身抽搐。看见站在不远处的人类,它立马惊慌的挣扎着爬起身,想逃命。 可是,它好不容易奋力站起身,结果又软绵绵的摔在地上。 它的身体直挺挺的栽倒在地,脑袋也‘扑通’一声磕在水泥地上。 狐狸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眉心上那块椭圆形的白毛斑以极其痛苦的姿态靠拢扭曲。 看着这一幕,程虎的心都快碎了。 我tm真是个王八蛋,居然撞到狐狸了。 也不知道狐狸好不好吃。 呸呸呸。 也不知道这只狐狸会不会死。 如果它死了,我该怎么做? 埋了它?这是不是有点太不人道了? 何止是不人道,这简直就是在浪费粮食。 想想吧,那些生活在山区的贫困家庭估计一个月都吃不上一次肉。可他居然要把肉埋入地里,简直就是暴殄天物,该下十八层地狱。 所以,到底应该是把它烤了呢?还是煲汤呢? 狐狸绝望的看着程虎,程虎双眼冒光的看着狐狸,口里还嗒嗒嗒流着口水。 “你没事吧。”程虎问了一句。 狐狸没回答,依然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双眼绝望得很。 “我不是故意的。”程虎在距离狐狸约有三四米的地方蹲下身子,‘色眯眯’的说道,“我真不是故意的,不过你放心,如果你死了,我一定会把你风光大葬我一定要用最好的陈皮跟最好的花椒给你陪葬。” 狐狸突然就不抖了。 它惊诧的看着程虎,双眼里的绝望逐渐消散,变成了不可思议。 程虎接着说道:“虽然烧烤比较简单,也就是生一堆火,架一个架子的事情,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狐狸肉煲汤。” 狐狸口里的白沫也不吐了。 程虎继续说道:“你知道狐狸肉怎么煲汤吗?其实也不是很难。用两斤狐狸肉,一斤鸡肉,二两干蘑菇,还有若干调味品就可以制作出一道美味的狐狸肉汤。虽然工序要比烤麻烦,但是,味道更鲜美。” 原本苟延残喘的狐狸似乎已经恢复正常,眼神里的绝望惊诧全都变成了恐惧。 程虎一边说着,一边朝狐狸慢慢走去。 捉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等于瓮中捉鳖,太容易了。他举起双手,眼看就要按在狐狸的脖子上。 突然,原本垂死挣扎的狐狸竟然一下子活了过来,一挺腰,麻利地翻起身,一溜烟从程虎眼皮底下窜出去。 这简直是惊尸还魂啊。 程虎无奈的瞪着大眼,双手悬在空中,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得了,到嘴的肉给跑了。 他站起身,呆呆立了一会儿,才是慢悠悠的朝驾驶室回去。 走到驾驶室车门旁边的时候,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放在后座上的猪肚、猪大肠、猪蹄还有莲藕酸菜等物品。 哈哈哈哈哈! 果然少了一样东西。猪脚不见了。 这小瘪三狐狸的演技实在是太差劲了,程虎一眼就看穿了它是在调虎离山。 他原本可以不搭理狐狸的,但看在狐狸那么努力碰瓷的份上,也不好意思不理会啊。 所以才有了那么一番废话,所以才会慢悠悠的走回来。 要是他加紧脚步的话,说不定还可以看到另外一只狐狸从车子里叼着他买回来的猪脚慌乱逃窜呢。 心太软,总是心太软。 他朝村道里侧的山坡看去,只见一只狐狸嘴里叼着他买回来的猪脚,大踏步朝茂密的丛林奔去。 那只装死的狐狸紧跟其后。待它即将进入灌木丛之前,它还回过身来,定定望着程虎。它甩了甩尾巴,也不知道是道歉呢,还是道谢呢? 或者是自以为自己的奸计得逞了,正嘲讽人类的愚蠢呢。 程虎见状,故意从地上抓起一个小石子朝它扔去。狐狸眼看危险到来,立马灵活的钻入灌木丛里,消失不见。 程虎无奈的摇摇脑袋,回到车上。 虽然明知道狐狸是来碰瓷的,可他还是愿意充傻装楞上一次当。 毕竟现在山林里的环境确实十分恶劣,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狐狸未必会铤而走险。虽然狐狸在人类的认知里,一直都是狡猾的认知。 但是,程虎却不以为然。 毕竟在人类的认知里,老虎也一直是凶猛的化身呀。 可是,看看大黄就知道了。 那货白天基本上都在睡觉,既不会伤害他,也不会伤害它养的鸡,还答应他不会伤害进村的动物。 由此可以得知,这片山林里的动物是不可以用人类自己的认知来衡量与判断的。 那狐狸也必定是饿到了极致,才会奋不顾身的冲到行驶中的车子前面碰瓷,阻拦山林之神的道路吧。 但不管怎样,程虎都不支持这种行为。 不是他舍不得那一只猪脚,而是这种行为实在太过于危险。要是刚刚他反应慢了半拍,或者情急之下把油门当成刹车,估计那狐狸就要变成肉泥了。 所以,如果以后再遇到那只狐狸的话,程虎一定要好好教育它一番。 回到院子里,程虎把刚刚在路上发生的事情告诉大黄,但他没说自己早已知道狐狸的阴谋诡计。只说自己是被一只狐狸调虎离山,被另外一只狐狸偷了一只猪脚。 听着程虎的遭遇,大黄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它呵呵笑道:“这是狐狸的老把戏了。” 看见年迈的大黄被自己逗乐了,程虎故意装出一脸无奈的样子:“哎呀,真是气死我了。真是可惜了那一只猪脚。” 大黄就笑笑不说话。 它知道程虎不是这样的人。也知道他之所以故意这样说给它听,是为了让它开怀一笑。 这样的时光真好。 可是,它隐隐约约感觉到,这样的时光也不多了。 以前在山里巡视的时候,它可以一个晚上不休息,但是现在呢? 它走完一座山,就得休息两次。 那只瓜地里偷吃的兔子,如果是出现在以前的它面前,绝对没有生路。 可现在呢?它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却还是抓不到那只兔子。 它真的老了。 第99章 搭建南瓜架 【感谢‘o王权富贵o’大佬的红包,感谢‘钻风老大’可爱巨的打赏】 大黄缓缓闭上眼睛,竖起耳朵,听着程虎有些时候很聒噪,但又很温暖的声音。x23us.com 虽然它已经完全老去,也终将有一天会像它的原主人一样离开这个世界,但好在,程虎来了。 他简单,天真,善良。 更重要的是,他还很年轻。 有他保护这一片山林,大黄心想,也许它真的可以功成身退了。 程虎把车上的东西一一卸下,将食物放在盆子里,漂浮在水缸上保鲜。 然后再把各种管子从车厢上卸下,并搬到鸡舍对面的院墙角下,准备搭建架子。 虽然他之前没干过搭架子的活计,但他有吃苦耐劳的韧性,所以无需担心自己办不到。 院墙角旁边的南瓜苗被树枝覆盖着生长,在施工的时候,还得注意着别把瓜苗给踩了。 程虎先把主干的顶端固定好九十度三角螺旋接口,再把这根钢管主干的底部埋一截入土里。 把管子周围的泥土敲实之后,再把另外两根管子旋转着扭一头接入三角螺旋接口里。另外一头则分别放置在围墙上。 如此,才一会儿工夫,瓜棚的框架就有了大致结构。 为了不让瓜棚被狂风吹倒,程虎还在围墙上钉了两排钢钉,再用铁丝将放置在墙头上的钢管与钢钉牢牢拴住。 如此一来,这个框架基本上可以说是稳如泰山了。 钢铁的导热性较强,其实并不是很适合当瓜棚。因为在高温天气下,钢铁管子极有可能烫伤瓜苗。 所以,程虎的瓜棚也就只有三根钢管当主干,剩下那些用于覆盖瓜棚、支撑瓜苗的次要管子,则以塑料管替代。 50寸的塑料水管,四米长,硬度够,用来当支干搭建瓜棚再合适不过。 放好塑料管子,依然还用钢丝固定好。 为了更稳固,程虎还在绑钢丝之前先在塑料管上割开一个口子,将钢丝穿过去。 毕竟不管是塑料管还是钢管,表面都很光滑,摩擦性小。将钢丝穿过管子,则可以防止管子在暴风中滑动。 搭建好管棚,程虎退到鸡舍门口,整体看了一下自己的杰作。 他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神情之中的自豪不言而喻。 啧啧啧,种得了地,养得了鸡,救得了植物,还搭得了瓜棚,简直就是智慧的化身啊。 敢问这样的奇男子,这世上还有谁? 我程虎就是低调而已,如果把我的事迹公布出去,那绝对要震惊全世界。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 虽然程虎自我感觉十分牛逼,但他也不会傻到一个劲的炫耀自己的本事。 低调做人,低调做事,这是他一直都有的良好品德。 虽然有些时候自恋得有点不像话,但也就是自个儿乐一乐而已。 他绝对不会像那些俗不可耐的人一样,一做出点什么狗屁成绩,就立马拿手机拍照片发到网上去博取关注。 这种人真的是俗不可耐,超级俗气。 他程虎绝对不是这种人! 然后下意识的掏出手机,给自己刚刚搭好的瓜棚拍了一张照片,发到朋友圈里,解说道:今天下午的劳动成果,就等南瓜快快长大啦。 后缀是两个带着墨镜的得意表情。 ...... 把手机重新揣入兜里,再看天空,已是黄昏。 人一旦有事情做,就会觉得时间溜得贼快。 程虎走上二楼,取了稻谷跟玉米,往院子里撒下。 几十只鸡在黄昏的影子里咯咯咯抢食。 走到鸡舍楼顶,往西面的山林看去,刚好可以看到夕阳在西山那边悄然下滑。山林与村庄也落进了黄昏的影子里。 橘子林葱葱郁郁,杨梅树缀着点点丹红,地里的菜苗虽然还很矮小,但都已经有了蓬勃向上的征兆。 生活就应该是这样。 在汗水的更迭中,成果日渐增大。 在岁月的浪声里,内心也趋于平静。 任他花花世界如何灯红酒绿,任他窈窕淑女如何好‘球’,我只在自己的一隅荒山中,耕耘土地,追逐清风,向鸟儿讨要一曲高歌,向蓝天祈求一片白云。 时间它无情流逝,生活也未必轻松,但我仍愿用简单的笑容看待世间的一切。 因为无论在何种环境之下,只要露出微笑,内心便会洒满阳光,温暖也会随着血液流淌全身。 程虎抬头挺胸,张开双臂,用力的吸了一口气。 傍晚的凉气从鼻孔进入,整个人都觉得十分轻松。 他欢快的走下台阶,穿过还在咯咯咯抢食的鸡群,走过院子,进入屋里,开始准备晚饭。 猪肚鸡猪肚鸡,猪肚鸡是一道粤菜,属于客家菜系,又叫做‘猪肚煲鸡’‘凤凰投胎’什么的。 做法略有些麻烦,要放的配料也很多。 赤小豆、白砂糖、油菜叶末、水发冬菇、料酒、精盐、味精、细干淀粉、水淀粉、白芝麻、葱姜水、辣椒、大葱、姜、料酒、醋、白砂糖、味精、花椒、花生油、香油等若干配料。 只能说,配料之多,令人发指。 有这时间准备这若干配料,我不会多做一个菜? 程虎喜欢吃,喜欢美味,但他更喜欢返(懒)璞(得)归(动)真(手)的美味。 猪肚鸡,把猪肚跟鸡一同切块,姜块料酒以及香菇干直接放入高压锅里大火烧开,再小火慢炖。 猪脚被狐狸偷了,还剩下一些莲藕。 莲藕虽然是一道素食,但其实只要做得好,照样美味。 素炒莲藕,或者是做‘周黑鸭莲藕’。 这两种做法虽然不同,但味道同样美味。一个清甜,一个麻辣。 鉴于猪肚鸡还要一点时间,所以程虎打算做一道周黑鸭版的莲藕。 先把莲藕里里外外洗干净,再切片,然后把准备好的姜片、八角、冰糖、料酒、酱油、水跟藕片一起放入锅里。 这个藕片不需要太客气,直接用大火熬煮,直到原本洁白如碧玉般的藕片完完全全染上了酱油乌漆嘛黑的颜色,就可以出锅了。 这又叫卤水藕片。 为了加重口感,程虎在熬煮藕片的时候,加入了大量的干辣椒。 看着锅里的藕片在酱油汤中滋滋冒着**的香气,程虎几次按捺不住,想要掀开玻璃锅盖,往嘴里送一片莲藕。 最后在大黄那满脸鄙夷的神色之中,程虎只好强忍口水,在锅炉边走来走去,不停的看着锅里的藕片。 第100章 延续生命继续陪伴 “你不用这么着急,我又不会吃你的。x23us.com”大黄站起身,走到厨房的落地窗前,嗅着旁边墙壁上的风车茉莉的香味,慢吞吞的说道,“我要进山去了。嗯......” 它似乎想告诉程虎一些什么事情,但是话到了嘴边,又不好意思开口的样子。 程虎看出端倪,好奇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嗯......”大黄三缄其口,深思了一会儿,说道,“你知道的,我现在已经不是普通老虎了。” 程虎挑了一些眉毛,点头道:“对啊,你是虎王。” “不,我说的不是这个。”大黄有些不安的在原地转圈踱步。 它抬起头,看着厨房里的程虎,说道:“我的意思是,我的智商已经逼近人类。” “那又怎样?你还是一头老虎啊。”虽然程虎一直把大黄当成自己的朋友长辈,但大黄是一头老虎这个事实是改变不了的。 “我知道,我知道。”大黄低声道,“所以,我很困惑一件事情。如果我遇上一头还不错的母老虎,那我该像一头老虎那样去征服它的身体,还是应该像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类那样去虏获它的芳心?” 额...... 程虎一脸黑线,这tm算什么问题。你是老虎,是老虎,就算你再怎么聪明,也不是人类,没必要学习人类那套做作的姿态。 喜欢就告诉它,它接受就两厢情愿创造孩子,不接受就硬上,这有什么好纠结的。 程虎是个文明人,当然不会这么说,他故作高深的思索了一下,问道:“你们雄性老虎有选择权?” 大黄无奈的看着程虎:“就是因为公虎没有选择权,所以我才觉得为难。它的名字叫做小丽,是一头成年母虎。以前我从未见过它。但是最近却经常在附近的山林里遇见它。” 唉,智商的进化代表着顾虑的增多。 如果是普通老虎的话,可能真会像程虎说的那样,喜欢就上。 但是,现在的大黄不仅仅是一头老虎,更是一头智商逼近人类的老虎,同时,也是一头年迈的老虎。 等等。程虎心中咯噔一下。 “大黄,你不能这样。” “大黄,你绝对不能这样。”程虎放下手中即将舀入锅里的勺子,一脸正色的看着大黄, “你已经很老了。你要是还乱搞男女关系的话,那万一有觊觎你虎王位置的老虎趁虚而入,你要怎么对付它们?” 大黄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但就是因为想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它才想要找到一个还不错的母老虎,生个必定非常优秀的小老虎,让小老虎将来继承它的遗志,继续陪伴在这个新主人身侧。 就是因为知道自己可能活不了多久了,所以它才会突然想要改变一直单身的状态。 程虎永远也不会知道,眼前这头看起来很严肃、很老态龙钟的老虎,就连在选择配偶交配这件事情上,都是为了他打算才考虑的。 如果他不来这个村子,大黄可能会一辈子孤独的守在程大牛坟前,直到死去,也不会留下一儿半女。 但是现在因为程虎来了,所以它必须将自己的血脉传承下去,让自己的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得到延续,然后陪伴他走下去。 就像这几十年来,它一直都在陪伴着程大牛的坟墓那样。 大黄呵呵低笑两声,眼睛里迸发出明亮的光线,这让它看上去似乎又年轻了几岁:“你看看我,像是很老的样子吗?” 程虎很认真的看着大黄。 在这一瞬间,它的确似乎一下子年轻了许多。 可是,程虎知道,年龄无法逆转。大黄已经十分年迈,这一点永远也没法改变。 “大黄,你不要这样。”程虎用一种类似哀求的声音说道,“就算你看起来还很年轻,可是,你都三十多岁了。” 一般老虎的正常寿命是20到25年。大黄的年龄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寿命。 它之所以能活这么久,一是因为它是一头非比寻常的老虎,身上有着与黄金山林命脉相连的力量,就跟其他会说话的动物一样。 它们全都因为前一任山林守护者程大牛的给予而拥有着非凡的体质,不仅会说话,就连智商也比普通同类要高出一个档次。 更奇妙的是,这种非凡体质可以一代代传承下去,语言天赋也能随着时间而逐渐完善。 它们从一开始拥有简单的学习能力完善到如今完全可以跟一个普通人类一样,拥有完整的语言能力。 大黄之所以能活这么久,除了身体的非凡体质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它还是一个处#男! 也就是说,它从未消耗过自己身体里的精髓。 因此,听到大黄忽然春心大发,程虎是真着急。 虽然他跟大黄还没有经历过什么轰轰烈烈生死相依的情节,但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平凡时光里,程虎已经习惯了大黄的存在。 大黄现在突然想要找个对象,既让程虎有一种即将要被一头母老虎夺走大黄的感觉,也让他害怕大黄会因为身体吃不消而提前死亡。 程虎承认,自己这两个念头十分自私,但是,他真的不想失去大黄。不管是精神层面的失去,还是真正的失去,他都难以接受。 这感觉有点像看着自己老妈或者老爸嫁给别人,扔下他独自一人一样。 人活着,最害怕的就是孤独。 可是,这么自私真的可以吗? 程虎抬眼看向不远处的孤坟。 那一座坟墓,大黄可是守了整整二十几年啊。现在,它老了,可能守不了多久了,就想着在老死之前体验一下男欢女爱的滋味,难道也不行吗? 程虎心里很乱。 大黄故作轻松的呵呵笑道:“没关系,你看我,看上去就跟一头中年老虎没什么两样,不管是雄性魅力,还是体力,我绝对不会输给山林里的任何一头老虎。” 事实并非如此。大黄很清楚。 在这二十几年里,所有的大型食肉动物都在往山林的中心地迁徙,只有它还在村子周围的山脉里转悠。 它已经离群二十几年,在这种没有竞争力的环境下安逸的度过了二十几年,就算它的战斗力没有退化,但也没有成长。 而那些跻身在中心地的大型食肉动物,因为竞争力的加剧,战斗力也在不断提升。 如果真有老虎想要窃取虎王的宝座,大黄很清楚,自己绝对不是对手。 第101章 荷塘月色 “可是,我希望你别去招惹那头母老虎。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程虎知道自己这么说很自私,但他还是忍不住要这么说。 他真的不想大黄死掉。 他也知道,要征服一头母老虎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母老虎如果没看上大黄的话,它也会反抗。 母老虎一旦反抗,就会消耗大黄的体力,甚至,大黄很有可能会受伤。 程虎不敢去想那个画面,只能揪着心请求大黄别去那么做,永远不要那么做。 大黄依然一脸轻松的样子:“你放心好了,我有分寸。你现在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做呢?是像一头老虎那样用雄性老虎的魅力征服它的身体,还是用与你们人类相似的手段虏获它的芳心?” 程虎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觉得哪一种方法比较符合我的气质?”大黄问道。 程虎心里忽然生出一个不怎好的想法:“既然你现在都已经进化到智商跟人类差不多了,那你当然应该学习我们人类,用一些文明又浪漫的方法获得它的好感。” “嗯,你说得有道理。”大黄点了点头,“我确实应该这么做。老黑也说过,对付异性,就应该该浪漫的时候一定要将浪漫进行到底,该威猛的时候也不能怂。也许这个臭嘴巴女朋友遍天下的原因就是因为它早已悟透了这一点。” 大黄一边说着,一边往外走去。 程虎一脸懵逼,忽然觉得自己刚刚好像说错话了。 刚刚的本意是想让大黄用些奇葩的人类方法去挑逗母老虎,然后母老虎肯定会觉得大黄是个傻逼,并且不鸟它。 可是,现在大黄的一番话却让他忽然意识到,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想出来的奇葩方法说不定会对全世界的雌性动物都有用。 浪漫...... 啊!人类啊,为什么要发明浪漫这个词语? 程虎回过神来,跑到院子里,想要收回自己刚刚的话,可大黄已经不见了。 他朝着暮色大声喊到:“大黄,我刚刚是胡说八道的,你别信我的话。你应该强上那头老虎才对。不,你别招惹它。” 鸡群被吓得咯咯咯一个劲的叫。 除此之外,程虎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敲了敲自己的脑瓜子,自言自语的说道:“我刚刚就应该用藤蔓捆住大黄才对。” 唉!大黄现在铁定是进山去找那只母老虎了。 虽然不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但程虎知道,结果只有两种。 一是求爱成功,二是失败。 但不管是失败还是成功,大黄的身体肯定都会有损伤。 而他现在虽说是继承了大舅的力量,可却没有完全继承。大黄说过,大舅可以强化一切植物的味道跟功效,可以化腐朽为神奇。 但是,他没有这个本事! 他只能加速植物的生长。 因此,大黄一旦受伤严重,要么只能送去兽医院救治,要么就只能任由它自生自灭,而程虎根本没法利用自己的力量帮助它。 如果他也可以像大舅那样拥有强化植物的本事,它肯定会先把大黄强化得更加厉害,让它长命百岁什么的。 但是,他没那么厉害。 眼下大黄已经进山去,他总不能像个变态似的尾随大黄,并且阻止大黄跟母老虎交&配吧。 所以,只能听天由命了。 毕竟,那也是大黄想要的。 在院子里呆呆站了好一会儿,忽然想起厨房还煮着东西。 赶紧掉头跑回厨房,把莲藕捞出盘子里,再把煲鸡的高压锅从煤气炉上搬下来放在地上,并往高压锅的锅盖上撒了些水帮助冷却。 摆好碗筷后,高压锅已经冷却可以掀开盖子,程虎便迫不及待的掀开盖子。 当鼻子能闻到在面前氤氲缭绕的袅袅香烟,眼睛可以看到锅里的鲜美鸡汤时,也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宿命与选择,老虎也一样。 大黄好歹活的时间比他长,经历的事情比他多。所以,随它去吧。 从锅里捞起一块猪肚,和着鸡汤一起放入嘴里。 烫是必然,但鲜美也是必然。 一锅可以供两三个人喝的鸡汤,程虎一人就能消灭掉。 然后,再来两碗白米饭,就着麻辣莲藕吃,既开胃,又好吃。 莲藕虽然好吃,但也不能多吃。因为辣椒放多了,吃太多的话,估计要两头疼。 所以程虎没敢吃太多,只是简单的吃了一点。等他放下碗筷,盘子里还有一大盘莲藕。 程虎找来一个塑料罩盖上莲藕,收拾好桌子,就把碗筷拿去橱柜清洗。 看着橱柜上的新鲜莲藕,程虎生出了一个念头。 不知道把这些新鲜的莲藕埋入池塘会怎么样?是会长出莲叶莲花呢?还是会烂掉? 植物跟动物不一样,植物的生命力可能要比动物更加顽强一些。 死水养不了鱼,但未必种不了莲藕。 犹记得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里有这么一段文字: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 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荷花的美自然不用多说,光是那清甜的莲子就能让人垂涎三尺。 而且,在这偌大的院子里种上一池莲花,等晚风习习吹来之时,咱也学着历史名人那样,或垂钓池塘边装逼,或漫步在莲花身侧感慨,那未尝不是一种乐趣。 说干就干,第二天一早,程虎忙完家务后,就拿着莲藕来到池塘边上。 原本池塘里的水是满的,但经过这么几天的挥发渗透,已干了大半。 虽然昨晚下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但是对这大池塘起不了作用。 第102章 大黄的第一次 程虎脱掉鞋子,挽起裤脚,抓着莲藕小心翼翼的走入池塘。 因为还是早上,池塘里的水有些冰凉,所以程虎忍不住抖了个激灵。 但是,想着用不了多久,池塘里便有可能盛开出一池粉嫩的荷花,也就不觉得冷了。 他把莲藕埋入池塘底部的淤泥里,也不管这些莲藕到底能不能种活,或者是最后到底能不能收获一池荷花,这些问题他不在乎,只是一股脑把所有莲藕都埋了下去。 反正咱有超能力,这种庸人自扰的问题与咱无关。 只要往莲藕里注入一点力量,就算不能让池塘立马开出一片荷花,但帮助莲藕生根发芽还是没有问题的。 从池塘上来后,坐在池塘边上,面对着一湾被搅得浑浊的水,把意识从身体里抽离出去,钻入水中,进入水底,覆盖在莲藕身上。 老黑说过,外来物种只能稍微加速,不能太过任性,顶多可以帮助它们缩短一半的生长期。 所以程虎没敢往莲藕里注入太多力量,只是微微注入了一星半点。 看见藕节的地方冒出了一点点白色的根须,就赶紧把意识抽回来。 等到明天,再往这些莲藕里注入一星半点的力量,这样就既可以保证莲藕不会死,还能缩短莲花的生长期。 而他也就完全不用担心莲藕的存活了。 种植好莲藕,程虎打算进山去砍些新鲜的竹子回来搭建攀爬架。 西红柿、黄瓜、豆角之类的蔬菜都是需要架子的,网购攀爬架的成本太高了,不如用竹子搭建,不仅节约,还能顺便去摘些竹笋回来。 换上鞋子,带上砍柴刀,就要往山里出发。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刚好碰见往回走的大黄。 还好,大黄身上没有挂彩。但从它比往日看来更加疲惫的神情,程虎便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大黄求爱成功了! 唉,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到底是没法逃脱男欢女爱的宿命啊。 虽然程虎没谈过真正的恋爱,但是也算是暗恋过姑娘的人。 他知道,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非常美好,只可惜,至今单身狗一个。 内心有些失落,但脸上还是笑嘻嘻的问道:“大黄,昨晚上是不是过得很开心?” 大黄老脸一红,忽然像个大姑娘似的羞怯的垂下脑袋,没有直视程虎的眼睛。 几十年来,它始终谨记着自己的使命,从未临幸过任何一头母老虎。 但就在昨晚,它破天荒的跟一头母老虎发生了**关系。 原本,只是一心想着要繁衍子嗣的它,在那一刻,莫名其妙的感受到了美好。 就像是过往的岁月重现,那些逝去的美好也跟着重现一样,在精神迸发血脉喷张的那一刻,它隐隐约约感受到了‘美妙’二字的真正含义。 面对程虎的八卦,活了几十年的大黄难得羞怯一次,嗫嚅道:“还,还行吧。” 明明就很美好,但身为一头年迈的虎王,总不能像个二愣子那样欢呼雀跃的跟一个人类分享自己的实战经验与实战感受吧。 程虎上前摸了摸大黄的脑袋,哈哈笑道:“那就好,看到你没有被那头母老虎打伤残,我就放心了。” 莫名觉得有些心酸啊。 一头年迈的老虎都能顺利从老光棍的行列里光荣退休了,我一个年轻力壮帅气冲天的人类居然还是一个单身狗! 天道不公,天道不公! 大黄浑身疲惫,像是一夜之间老了许多。 它看见程虎拿着砍柴刀,问道:“你这是要进山吗?” 程虎点头:“对,我打算去砍些竹子回来搭建攀爬架。” “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 上次程虎遇到竹叶青的事情让大黄心里有了阴影。觉得自己或许应该陪在程虎身边才是正确选择。 虽然上一次他被两只外来蜜獾意外解救,但是,万一再次遇到毒蛇的话,程虎很有可能没法应付。 “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没等程虎回答,大黄又道,“免得你遇上什么危险。” 程虎赶紧摆手:“别别别,你还是去睡觉吧。你一定很累了,我自己进山就行了。如果真遇到什么危险的话,我就让小鸟给你带话,你再去解救我吧。” “而且。”程虎抖了一下肩膀,觉得身体状态还是非常不错的,他道,“我现在身上已经恢复了一些力量,自救应该没有问题。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睡觉,不用担心我。” 没等大黄再说话,程虎就赶紧走了。 看着程虎远去的背影,大黄思绪万千。 它,终究是要死的。 如果它在没有造出小老虎之前死去的话,那程虎也终究是要一个人面对山林里的一切。 他现在只不过是刚刚接触到山林而已,他还从未去过中心地。 如果现在不能让他强大起来,以后等中心地的动物往四周扩散之后,他又该如何面对那些性格古怪、习性不一的动物呢? 每一个当爸当妈的人都想让自己的孩子一生风雨不惊、路途坦荡。最好是一辈子都没有遇到过任何危险,也没有经历过任何阴险狡诈世态炎凉,一直都天真快乐无忧无虑的生活。 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有生命的地方,就有竞争。 有竞争的地方,就有危险。 没经历过风雨,又该如何挺起腰杆,迎接彩虹呢? 大黄把程虎看成自己的孩子,所以尽管它担心程虎会遇到危险,但它仍然希望程虎能快速成长起来,能独当一面,能在这个大家庭里领导大家过上更好的生活。 它望了望蓝幽幽的天空,心想,也许用不了多久,自己就可以跟程大牛团聚了。 希望那个时候,程虎已经可以独立在这山林之间。 程虎一路往竹林走去。 这次他换了一条路,直接沿着山谷走,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再像上次那样还得穿越灌木林才能到达竹林地。 竹林经过几天的生长,比起上一次见到的模样要茂密许多。 昨晚上那一场沥沥淅淅的小雨,将山峦厚重的郁闷浸化成沁人心脾的清新。 第103章 大地母亲 此刻站在竹林边上,可见久盼滋润的翠竹仍未收拢它们昨夜张开怀抱,依旧在忘怀的接受着雨后湿气的温柔沐浴。m.x23us.com 昨晚的雨不大,雨点儿也小,轻轻飘散在竹叶上,仿佛给碧翠的竹叶镶上了一层密密麻麻的小钻石。 不仅仅是竹叶,就连地上那些茁壮的竹笋也被穿上华丽的钻石披肩,在斑驳跳跃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人们常常把旺盛的生命力比作雨后春笋,不可谓不贴切。 这些原本深埋在地里的笋子,经过雨水滋润,茁壮生长。 前几天才刚冒出一点头发,数量也不是很多,可现在却已经林林立立、密密麻麻的长了一地。 就好像这些雨后的新笋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时都能从地里再钻出一片来一样。 虽然眼下不是春意盎然之时,但这些枯萎了二十多年的竹子倒也是挺给程虎面子的。 只是几场小雨几阵微风合力滋润了空气,那原本干燥的泥地里,就冒出许多新绿的颜色来。 一根根裹着厚厚笋衣的竹笋破土而出,齐刷刷地钻出地面,欣然挺立莽莽竹林中。 一簇簇柔软的小草娇羞的爬出地面,含情脉脉的看着蓝天,慵懒的享受着清风的抚摸。 一片片松茸的苔藓趴在石头上,顽强的依附在石头表面,尽情的燃烧出碧玉般的火花。 还有不少五颜六色的小虫子攀爬在嫩笋尖上,将这片竹林与山林的枯萎落败形成了强烈对比。 这一幕幕生机盎然之景,不禁让人心旷神怡。 野竹的生命力不仅顽强,亭亭玉立还不失坚挺,与松、兰、梅一样,难怪古人将它当作文人雅士的脱俗图腾。 苏轼曾有诗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估计苏先生追求的不仅仅只是竹子的文雅,竹笋的味道估计也同样让他念念不忘吧。 看来,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对‘吃’这一件事都是一样执着的。 程虎放下手中的砍柴刀,拿出蛇皮袋,走入竹林中。 进入竹笋迷局之后,感受又不相同了。 在外面看进来的时候,只觉得到处都是竹笋,但走进来再看就会看到更多竹笋。 特别是处在下坡地带,拇指粗的竹笋像捉迷藏似得,左一根、右一根,时而藏在竹竿身后,时而躲在杂草丛中。 这些调皮的竹笋清新诱人,个头参差不齐,高矮胖瘦不一。 程虎望着一地竹笋,望着那些牢牢抓着竹笋的小虫子,顿时起了恻隐之心。 要是他把这里的竹笋掰干净了,这些小虫子可就吃不饱了。 小虫子吃不饱,小鸟也吃不饱,小鸟吃不饱吧,其他动物就得跟着饿肚子。 但是,面对如此美味的诱惑,就算恻隐之心在身体里鬼哭狼嚎、嗷嗷大叫,他也是不能放弃这些竹笋的。 只不过,他会进行一番挑选,专门挑那些个头偏大、隐藏较深的竹笋下手。 至于那些刚冒出头、身材瘦小的,暂且就不去叨扰了,让它们继续喂养小虫子把。 按着这个思路掰竹笋,固然要多花上一点时间,但伸手抓住那些粗壮的竹笋时,内心就会特别有成就感。 他轻轻拍走竹笋上的小虫子,用手紧紧抓住竹笋,左右晃动几下,然后用力一掰,两根手指粗的竹笋便在“吧嗒”一声脆响中,离地而起。 一番悉心寻觅,又惊喜连连的滋味,加上掰笋那一刻拥有的获得感,这种愉快而美妙的感觉真是令人着迷。 程虎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掰了二三十根竹笋。 目测已经够大吃一顿,就停止作业,用蛇皮袋将地上的竹笋装起来。 小半袋竹笋大约有十来斤重。 程虎放下袋子,一屁股完地上坐下去。 嗯? 凉飕飕的感觉突然从菊花传来。 什么鬼? 一个激灵站起身,往下一看。 只见自己的大屁股竟然将地面坐得凹下去两块? 我内力这么深厚? 反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屁股,湿哒哒的手感让他瞬间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地,居然冒水了! 握草,我太牛逼了吧!我这是什么屁股,坐一下泥地,泥地还能冒水? 哈哈,当然不是。 程虎捡起一根小木棍,往湿软的泥地撅了几下。 棍子带起一些湿哒哒的泥土,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一样可以折射光芒。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这片竹林地开始冒水了呀。 竹林地冒水,那就意味着,用不了多久,这个小山谷就可以流出一条小溪涧。 虽然溪涧的水可能没法流到村子里,很可能在半途中就消耗光了,但是! 但是,这足以说明,程虎原先的猜想是对的。 河道之所以干涸,那是因为植物枯萎,自动放弃了对水的需求,因此水才会自觉的藏在地底下。 而现在,这片竹林复苏了,它们要想继续蓬勃生长,就得依赖水,因此,它们会用尽全力去勾引地下水往上冒。 这就跟孩子喝奶一样。 母亲的***是否分泌,取决于孩子是否需要。孩子需要奶,母亲就能自动分泌***,而孩子不需要奶了,要断奶的话,***就会被母亲的身体吸收掉。 看来,在这片神奇的山林里,不仅仅是植物有灵气,也不仅仅是动物有灵气,就连程虎脚下踩着的大地母亲,也有灵气。 忽然想起一句话,人们脚踩大地,但它仍然报以鲜花! 这就是所有母亲的伟大之处吧! 程虎忽然觉得,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也是如此的可爱。 没一会儿,他那两瓣屁股坐下去形成的低洼很快就汇集了一捧水。水量虽然不是很大,但总比没有好。 这个发现给程虎带来的喜悦,绝不亚于当初发现天价石头之时的喜悦。 他乐呵呵的看着地上的小水坑,又看了看葱葱郁郁的竹林,以及竹林往上的灌木林,绿草地...... 心想,要是再把这一片斜坡的植物复苏得再多一些,估计还能冒出更多的地下水。 到时候,不仅可以解决这一片区域部分动物的用水问题,还能为村子引入一条小溪。 到时候村子里有可以灌溉植物的水之后,便可以在村子周围的荒地里大量种植短期果蔬。 比如西红柿、西瓜、玉米之类几个月便可以有收成的果蔬。 第104章 割肉喂鹰(为空虚寂寞冷671112加更) 【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的万赏,为大佬万赏加更一章。x23us.com中午还会为大佬再加更一章。另外两章到晚上发。】 复苏山林需要很多力量,也需要很长时间,在这个过程当中,动物们仍然需要捉襟见肘的过日子。 而种植那些外来果蔬,则可以不需要力量的帮助,就能尽快帮助动物们改善饮食。 一旦村子里有了大量的果蔬,鸟类虫类的生存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这两者的食物得到改善之后,便能自主大量繁衍生息,对于部分食肉动物来说,也是一件乐事。 想定主意,程虎立即驱动意识覆盖在竹林周围的植物上。 此地仍然属于村子周围的小山脉,所以并不会有那种几个人才能环抱过来的大树。 就算有,也只是偶尔有一棵。 程虎发现,植物的年龄越大,对力量的需求就越大。 与其去复苏一棵几百年的大树,不如先复苏一片草地或者一片灌木林。 况且,他身上现在只有一个袁大头的力量,能复苏的植物并不多。 把意识覆盖在竹林周围的小草、藤蔓,以及灌木上之后,再缓缓往这些植物身上注入力量,没一会儿,它们由黄转青,而后变得绿意葱茏,与竹林完美的衔接起来。 而就在此时,一个惊恐的嗷嗷之音从竹林深处传来。 没等程虎循着声音看去,就见一只狐狸从前方草丛中惊恐万状的跑出来。 它有一条红白相间的大尾巴,眉心中间有一块白色的斑点。 这不就是上次碰瓷的那头狐狸? 狐狸也看见了程虎,它急速刹车,停在程虎面前,双眼呆萌无辜的看着程虎,好像它从未做过任何错事一样。 它嗷的低低叫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在祈求还是在干嘛。 程虎觉得有些奇怪,连毒蛇都会说话了,这狐狸反倒不会说话? 他试着开玩笑道:“嘿,小家伙,上次你偷了我的猪脚,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那狐狸似乎又听懂了他的话一样,小小的身躯微微一怔,瞳孔之中显露出些许不安。 程虎见它这番模样实在可爱,忍不住乐呵呵的笑了几声。 狐狸突然惊恐的冲向程虎,从他脚边溜过去,往他身后的方向亡命奔跑。 但是,才刚刚跑出没多远,突然就被一根竹笋绊倒,狠狠摔在地上。 它瘦小的身体蜷缩成一个圆球,往前滚了几米才停下来。 它歪咧着嘴巴,满脸痛苦的看着程虎,发出低沉的哼叫声,似乎被摔得不轻的样子。 可是,看着这一幕,程虎却莫名想起上次被狐狸声东击西偷走猪脚的事情。 这家伙,该不会又是在玩什么把戏吧。 他四下看了看,发现自己除了小半袋竹笋可以吃之外,并没有其他食物呀。 他一脸懵逼的看着狐狸,脚步并未抬动。 狐狸原本‘咝咝’抽着冷气,好像疼得受不了似的,但见程虎没有朝它走来的意思,它就挣扎起身,准备继续往前跑。 可是,它才刚刚站起身走了一步,原本抽着冷气的嘴巴又大声哀嚎起来。它的一条后退高高吊起,看样子像是崴了。 它一边警惕的看着程虎,一边用三只脚在原地转圈,仿佛只要程虎走过去,伸手一提,就能将它的大尾巴轻松抓住,然后将它瘦弱的身子拎起来一样。 可程虎不想这么做,所以他依然站在原地,没有走过去,只是皱眉问道:“小狐狸,你是真的摔得很严重吗?” 狐狸放下那只吊高的后腿。 程虎接着说道:“你走吧,我没有东西可以给你骗了。” 狐狸用澄澈的眼睛定定看着程虎,像是听明白了他的话,又像是没听明白。 它嗷嗷低叫,浑身颤栗,嘴角吐出一团团白沫,还翻起白眼,仰面躺在地上,仍然试图吸引程虎过去。 狐狸越是这样,程虎就越是担心。 这狐狸如此做,到底是想要从我身上得到什么?我还有什么东西是它想要的? 难道,它还想吃我的肉? 虽然割肉喂鹰听起来很伟大的样子,可程虎怕疼,绝对不会干那种啥事。 你要是饿肚子,就该自己去抓比你低级的小动物吃呀。你怎么能惦记我身上的肉?我可是堂堂的山林守护者呀。 程虎这么想着,依然伫立在原地,没有朝狐狸走去。 狐狸嗷嗷叫得更加厉害,也更加刺耳。 无奈之下,程虎只好拿着砍柴刀往前面的竹林走去。 他总不能跟狐狸一直僵持在这里吧,他今天来这里的目的除了摘竹笋之外,还要砍一些竹子回去搭建攀爬架。 既然狐狸想在这儿躺着,那就让它躺着好了。你不走,我走。 可是,程虎才往前走了几步,身后的狐狸就叫的愈发厉害,几乎能把人的耳膜都给刺破。 它越是叫,程虎就越想远离它。 狐狸看见程虎还在朝前走,立马骨碌翻身站起来,追着程虎跑去。 它拦在程虎面前,怔怔望着他,眼里全是可怜巴巴的乞求。 现在,它那只崴了的脚也不痛了,已经能四肢着地,嘴角的白沫也不见了,弯曲的腰杆也挺直了,完全没有一点受伤的样子。 程虎无语的看着狐狸,一脸无奈的问道:“小狐狸,你到底想要怎样?你倒是跟我说呀。” 狐狸不说话,只是嗷嗷叫着。 程虎的耐性快要被狐狸磨光了。 他觉得,这小狐狸真的有点过分了。 上次偷猪脚的事,我都没跟你计较,难道你现在还真想让我把自己的胳膊卸下来给你当食物? 我不是割肉喂鹰的佛祖呀,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僵持了一会儿,程虎无奈的摇着头,打算绕过狐狸,往前走去。 他的脚刚刚迈出一步,突然,狐狸声嘶力竭地嚎叫一声,纵身一跃,往旁边一个比它身躯略大的石头撞去。 只听‘咚’的一声,它的脑袋狠狠撞在石头上,眉心的位置立马汩汩往下流出鲜红的血液。 它没有像刚才那样倒下去,只是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 程虎被吓呆了。 这狐狸是疯了吗? 为了吃我的肉,居然下此血本? 他有些生气狐狸的自残,忍不住叫道:“你疯了吗?有本事你吃你自己的肉呀。” 狐狸垂下脑袋,抬起一只前爪,放入口中...... 疯了,真的是疯了。 程虎心里忽然觉得十分害怕。我这是出门没烧香吗?怎么会遇上这样的疯狐狸? 幽静竹林内,‘哧’的一声响起。 第105章 伟大的父亲(为空虚寂寞冷671112加更) 【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大佬昨晚给本书发了个一万币的整点红包。x23us.com感激涕零,无以言表,唯有好好码字努力更新作为回报。】 程虎瞪大眼睛,看着狐狸。 它的前爪内侧被它活生生撕下了一块肉,森森白骨露了出来。 程虎赶紧朝狐狸走去,内心是既慌乱,又害怕。 但狐狸并没有给他靠近的机会。他朝狐狸走两步,狐狸就往竹林外歪歪扭扭的走两步。 它鲜血淋漓的额头以及鲜血淋漓的前爪在阳光的照耀下鲜艳夺目,比红宝石还耀眼。 疼痛让它龇牙咧嘴,但却没有再嚎叫,只是一步一步引着程虎往外走。 程虎搞不清楚狐狸为什么这么做,但既然狐狸不让他靠近,他就停下脚步,站定在竹林里。 “你到底想要怎样?”程虎再次问道,“如果你不说的话,我可就真不理你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我没时间跟你玩这种游戏。” 看见程虎停下脚步,狐狸也停下了。 它支棱起耳朵,凝神谛听着簌簌风声,抬起脸来,目光深沉又庄严地望着摇曳的竹叶与泻下的阳光。 仿佛,在这一刻,它做出了一个很重大的决定。 程虎倒想看看,它究竟想干什么。 狐狸没有大叫,也没装死,只是像刚才那样,把掉了一块肉,露着森森白骨的前爪塞进嘴里。 程虎惊了。 这狐狸疯了! 虽然他与狐狸隔着十来米,但也能清楚的听到牙齿磋磨骨头的声音。 那声音听得程虎浑身起鸡皮疙瘩,眉头也深深皱起。 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像刚刚那样跟着狐狸走,这只疯狐狸肯定还要做出更多自残的事情来。 “快把脚放下。”程虎朝狐狸走去,用命令的口吻说道,“别咬了。” 狐狸果真放下了脚。 它的脸因为疼痛而扭曲,身体簌簌发抖,但它仍然歪歪斜斜的引着程虎往外走。 程虎这下算是彻底明白了。 狐狸之所以如此煞费苦心,无非就是不想让他走到竹林深处而已。 竹林深处有什么? 毒蛇?危险? 难道这只傻狐狸是在用它的办法拯救我? 程虎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么想着,心里好受了一点。 至少,这只狐狸不是为了让他割肉。 狐狸再次摔倒。 程虎停下脚步,看着狐狸。 狐狸的脑袋受了伤,脚也受了伤,还要领着他往外走,实在是难为它了。 程虎不忍道:“好了,好了,你躺着吧,我自己离开这里就是了。” 他拿起地上的小半袋竹笋,望了一眼竹林深处,又看了一眼狐狸,大步流星的朝竹林外走去。 出了竹林,站在阳光下,身体暖洋洋的。 竹林里的狐狸趴在地上,隔着几根竹子,可怜巴巴的看着程虎。 那表情也说不上是祈求还是什么,加上有一道血痕的衬托,反倒显得十分惨烈。 “嘿,你闯大祸了。” 一个声音从竹林里传出来,紧接着,一只蓝翅八色鸫飞出竹林,落在程虎的肩膀上。 “又见到你了。”小小的蓝翅八色鸫站在程虎肩头,朝他的耳朵说道。 程虎偏头看着肩膀上的八色鸫,抬起一只手臂,有些意外的说道:“是你啊。” 虽然不确定这只八色鸫是不是上次那只,但听八色鸫的语气,应该是同一只没错。 八色鸫顺着程虎的大手臂,一步步走到小手臂上。 它微微张开翅膀,气吁吁的说道:“你知道吗?你闯大祸了?” 程虎不解:“我闯什么祸?” “天哪,你什么也不知道吗?”八色鸫怪叫道。 程虎懵逼:“我应该知道什么?” 八色鸫用翅膀指着竹林的方向,那只受伤严重的狐狸仍然躺在地上。 “天哪,狐狸爸爸受了那么重的伤。我应该早点飞出来告诉你才对。可是,刚刚我光顾着劝解狐狸妈妈,没有顾及到狐狸爸爸。” “你闯了大祸。”八色鸫继续说道,“竹林里住着狐狸爸爸一家,狐狸妈妈生了三只小狐狸宝宝。你刚刚差点就要走到它们的洞门口了。” “所以,狐狸爸爸才会冲出来吸引你的注意力,让你远离狐狸洞。好让狐狸妈妈有时间转移狐狸宝宝。” “可是,你知道吗?狐狸妈妈转移狐狸宝宝的过程是一个很危险的过程。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造成小狐狸丧命。刚刚我发现之后,就赶紧劝解狐狸妈妈,让它相信你不会伤害它的孩子。最后,它才终止了转移。” 程虎讶异的看着八色鸫,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只小家伙说的是真的吗? 他又看向那只躺在竹林地里的狐狸,原本缠绕心头的疑惑瞬间解开。 顿时就觉得自己是个大傻逼,内心不仅充满了懊恼,还生出许多怜惜。 我脑子里都是屎吗? 程虎生气的问自己,我是脑子进屎了吧,为什么没有从一开始就搞清楚狐狸的用意?非得等它遍体鳞伤了,才离开? 那是一只狐狸,也是一个父亲,一个伟大的父亲。 父亲母亲的角色,从来就没有种族之分。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这两个角色永远都承载着这个世界上最真最纯的爱。 程虎看着狐狸瘦小的身影,久久不能平息内心的波澜。 蓝翅八色鸫说道:“还好,你这次虽然闯了大祸,但是并没有造成小狐狸宝宝的伤亡,不然的话,狐狸爸爸跟狐狸妈妈肯定要伤心死。” “你去告诉那只狐狸爸爸,跟它说,我没有恶意,我也绝对不会伤害它们的孩子。” “好吧,我尽量吧。”八色鸫飞离程虎的手臂,往竹林里的狐狸飞去。 动物的原始语言程虎听不懂,只见八色鸫叽叽喳喳叫了几声后,那只受伤严重的狐狸便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的往竹林深处走去。 临走之时,它还远远望了程虎一眼。 目送狐狸消失在竹林深处,程虎跟八色鸫道了谢,就扛起竹笋往回走。 既然竹林里住着狐狸一家,那竹子自然是不能再砍了。 免得又惊吓到狐狸们,然后又发生刚刚那骇人的一幕幕。 一路回到家里,程虎的内心仍然久久不能平静。 他以前从未想过,动物之间的父母之爱,也能如此可歌可泣。 为了吸引他离开竹林,公狐狸竟然活生生撕咬自己的皮肉,用自己的脑袋撞击大石头。 这样的父母之爱,跟人类比起来,逊色吗? 不,一点儿也不逊色。 第106章 竹笋宴 有些时候,动物的父母之爱要比人类的父母之爱更加纯粹。m.x23us.com 至少它们没有养儿防老这一说,也不会重男轻女,更不会把子女当成赚钱的工具。 当然了,这样的人类父母在现实中只有极少部分,大部分父母的爱也跟动物的父母之爱一样纯粹,这点无需怀疑。 有些人类父母,在危险来临之时,愿意用自己的小小身躯挡住致命危险,就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去。 这跟刚刚的狐狸爸爸一样。 在父母之爱这件事情上,没有人类与动物之分。 程虎忽然想念老爸老妈,放下竹笋之后,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下,拿出手机,拨通了老妈的电话。 待会儿接通电话之后,一定要告诉她,自己很想她。就算听起来很肉麻,也一定要说。 程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电话里传出一个温柔的女音:“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 啥?我眼泪都准备好了,居然打不通? 活该你人老珠黄。程虎愤愤的想着,又给老爸打电话。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 哔了狗了!这对花心大萝卜还真去环球旅行了? 人家的父母为了孩子自残吸引敌人,你们居然撇下自己的孩子去过二人世界?去潇洒? 忽然觉得自己不是亲生的! 程虎甩了甩头,把手机揣入兜里。 不是亲生的,不是亲生的。亏我还满心期待的给你们打电话,哼,花心大萝卜,没一个好人! 有些时候,程虎当真觉得自己可能不是爸妈的爱情结晶,而是他们的爱情结石! 比如当初他高考结束后,老爸给他打电话,满心欢喜的说道:“儿子,考完没有?快回家吃饭,我给你做了一大桌好吃的菜,全是你妈爱吃的。” 再比如,有一次程虎把自己的被褥扔给老妈,要老妈帮他洗,结果老爸一把夺过,扔他脸上:“臭小子,你不会叫你老婆洗?我告诉你,你以后少使唤我老婆。” ...... 回想那些日子,每天都被强行塞狗粮。 再看看现在的日子,真是一个地狱,一个仙境啊。 没了这对夫妻在他身边恶心他,也算是人生中一大幸事了。 想念?不存在,绝对不会想他们!爱干嘛干嘛去,爱咋滴咋滴。 我程虎要是想念你们,我就改叫程病猫! 还有,男子汉大丈夫,是不可能流眼泪的...... 程虎抹了一下湿哒哒的眼角,气呼呼的走入屋子里。 竹笋那么鲜美,想家人干什么? 他把装着竹笋的袋子提起来,拿到门廊,一股脑倒出来。 这些竹笋的笋衣还没有去掉,要想制作美食,首先要把笋衣剥开,然后用开水焯(chao)一遍,再用凉水泡着。 烹饪竹笋前先用水煮一遍可以去掉竹笋的涩味。 竹笋里含有难溶性草酸钙,会对胃粘膜产生刺激。吃笋尤其是吃毛笋的时候,大家难免会吃到涩味,这就是其含有草酸钙的原因。 要减少涩味,可以先用开水把笋焯5到10分钟。 这样的吃法绝对比直接新鲜生炒要健康。 剥笋衣也讲究方法,直接用手指扣的话,可能会剌伤手指。因为笋衣最外面那层较为坚硬。 最好就是先用刀子把外面的笋衣削掉,再用手剥去里面的薄笋衣。 褪去笋壳的竹笋嫩得让人想入非非,不但细嫩清脆,而且样子也漂亮。 细细长长的身形,像极了小媳妇的腰身,那洁白光润的皮肤,没有一点瑕疵,宛如少女的面庞。 除了外形吸引人之外,竹笋最诱人的,还是它的味道。 炒的,炖的,蒸的,整根的,细碎的,光是看着它的样子,就能想象得到那满桌子的清香是如何的令人垂涎三尺。 程虎烧了一锅开水,把竹笋焯一遍后,开始制作竹笋宴。 竹笋的家常做法很多,比如竹笋炒三丝,腊肉炒竹笋,竹笋香肠,酱爆竹笋,竹笋羹,竹笋炒肉等等。 眼下食材有限,程虎打算做一个腊肉炒竹笋,竹笋腊肠,酱爆竹笋,还有凉拌竹笋。 他先将竹笋切片,腊肉切片,蒜米拍碎。 一应食材准备好后,将锅烧热,先不下油,将切好的笋片倒入锅里加盐煎炒。 这么做是为了去除笋片中的水分,吃起来的时候就会更加清脆爽口。 等笋片爆炒得很干了,便捞出来放在一旁待用。 铁锅二次烧热,加入少许猪油,把腊肉放入爆炒出油后,入蒜米、一勺辣椒酱爆出味道,再将事先备好的笋片放入翻炒。 各种调料按照口味添加。 酱油少许,味精最好不吃。翻炒均匀后,即可出锅。 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腊肉炒竹笋就这么简单的完成了。 其实,竹笋除了和肉绝配外,它也是“百搭食材”,随便搭配什么菜都好吃。 普通的一锅汤里加入一些笋片,味道会立刻丰富起来。汤中那一份淡淡的清香和浓浓的鲜味,能让人瞬间感受到山林的鲜活气息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竹笋可以说是大自然赠送给人们的美味佳肴。 每当阳春三月,破土而出的竹笋,其肉质脆嫩鲜美,早在古代就已脍炙人口。 据说唐太宗很喜欢吃竹笋,每逢竹笋上市,他总要召集群臣吃笋,谓之“竹笋宴”。 他用春笋来象征国势昌盛,也用春笋来比喻大唐天下,人才辈出,犹为雨后春笋的繁荣景象。 竹笋虽然好吃,可是持续的时间不长,一个星期左右就长老了。 好在,山林里的野生美味很多,竹笋老去之后,还有其他美味等着咱们呢。 程虎夹起一块竹笋,放入口中,轻轻咀嚼两下,口中立马传出脆生生如碎玉般的声音。紧接着,便可感觉到唇齿生津,鲜美绕舌。 仿佛吃在嘴里的不是笋片,是美人的舌头,是幽谷的兰花,是昂贵的麝香一般,那袅袅清香久久不散,让人回味无穷,爱不释口。 午后阳光下的大黄,微微睁开眼睛,看着屋子里的人类对一堆竹笋感叹连连,忍不住翻了一下白眼。 这就杂食动物跟食肉动物的区别了。 【晚上还有一章】 第107章 房子(第四更) 吃饱午饭后,程虎收拾了一下厨房,然后来到院子里准备好好设计一下院子。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院子很大,如果一直这么空着,未免太浪费了点。 程虎打算在院子里种上一些漂亮的花卉。 花卉是蜜蜂的食物,而蜜蜂产出来的蜂蜜又可以为其他小动物解决食物问题。 最重要的是,程虎也爱吃蜂蜜。哈哈哈! 将近五亩地的大院子,应该种些什么好呢? 现在院子里除了风车茉莉跟五彩金樱子这些花外,并没其他花卉。 程虎打开手机qq,内心极为忐忑的点击了一下‘月季交流群’。 “大家下午好。”程虎不安的发出一句话。 “握草,虎哥来了。” “牛逼轰轰的虎哥来了,大家快来围观他。” “我已经心死如灰,不想搭理虎哥。” “虎哥,五彩金樱子的杆子,你到底卖不卖啊,给句痛快话。” “是啊,虎哥,你不能一直这样吊我们胃口啊。” 早就想到会是这种结果了,但他还是手贱的点进来。 毕竟,这里集思广益,可以收集到很多好点子。 他回复道:“目前不卖,以后难说。” 他拿起手机对着大院子拍了一张照片,发到群里,并问道:“你们看看我这个院子种些什么花比较合适?” “握草,我看到五彩金樱子了。” “哇靠,好大一片五彩金樱子。” “我去,居然跟彩虹一样。“ “求近照,求近照。” “你们这都什么人啊,光看五彩金樱子有毛用啊,没看到虎哥的大院子好几亩地宽吗?” “我日,还养了几十只鸡,你怕是个魔鬼吧。” 程虎淡淡一笑,瞥了一眼在院子另一侧睡觉的大黄,得意的挑了一下眉头。 我要是把大黄也拍上去,这些人估计要报警。 “你这院子的围墙被都五彩金樱子爬满了。看来大藤本月季花,你是没地方种了。” “谁说的,围墙爬不了,可以爬房子呀。种几棵‘大游行’(藤本月季品种)或者‘安吉拉’(藤本月季品种)都不错。” “对,我也喜欢安吉拉,开花贼漂亮。” “安吉拉抗病强,生长迅速,而且花期也长,如果是南方的话,估计可以一年四季开花。” “你们帮我看看我这房子可以种吗?”程虎走到院子中间,对着自己的房子拍了一张照片。 照片还没有发出去,群里就有人说道:“放心吧,虎哥,乡下的房子最适合爬安吉拉了。” “这个倒是不错,不像城里的几十层高楼,压根爬不了,而且也不给爬。” “羡慕乡下大地主啊。” “你们这是真羡慕还是假羡慕?”程虎笑问道。 “假的。哈哈哈,我还是喜欢高楼大厦。虽然没地方种花,但是有个小阳台也知足了。” “对,毕竟城里的房子更加值钱更好看。” “我倒是比较看重城里的氛围,农村的氛围也不是那么好。现在不少农村黄、赌、毒、黑一条龙涉及,而且农村的经济也比较落后。” “额。”程虎犹豫着要不要发自己的房子的照片。 虽说这栋房子不高,但是可以看得出当初大舅建造这栋房子的时候,是花了大心思的。 不管是房子的构造,还是用料,都是一等完美。 巨大的落地窗完美采光,淳朴的欧美乡村构造也很有时代感。 再加上现在房子上爬满了巨大的风车茉莉,那逼格绝不亚于一栋摩天大厦。 如果说摩天大厦是科技与经济堆砌起来的产物,那么这栋房子则是用最原始的‘梦’与最美好的心灵造就的。 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精神层面上。 想必每一个怀揣美好的人,都会想要住在这样一栋大房子里,却未必想要住在摩天大厦上。 小时候就常常想要住在童话般的蘑菇房里,或者是像蓝精灵一样住在山林中。 这些事物,想必每一个小孩子都幻想过吧。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的增长,人一旦迷失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就再也找不回曾经最单纯最美好的梦了。 程虎很幸运,他生活在梦幻般的世界里。 这里有最纯粹的环境,有最纯粹的邻居,有最纯粹的伙伴,也有最纯粹的事物。 他将刚刚拍摄好的照片,发到q群里。 照片中,在午后阳光下,犹如瀑布一般的风车茉莉从楼顶上泻下。 在墙角里,青翠的蔬菜随风摆动。 几只胆大的鸡已经走上门廊,站在门口往里观望,似乎在寻找什么吃食。 而那栋看似简单的房子,则在这些事物的衬托下,安安静静的,犹如一个大胖子般坐在地上,享受着植物的挠痒,享受着阳光的沐浴,享受着微风吹过他咯吱窝时带来的清爽。 它历经几十年风雨雷电,仍然屹立不倒。没有裂缝,没有破损。 只有墙角缝隙里的青苔泥渍在隐隐约约的向人们昭示着它的年纪。 它或许年岁不少,却依然意气风发,顽强不息。 群里默了一会儿。 沉默是最好的赞美。 不少人在看到手机里的照片之后,都由心的发出了感叹。 人生若得此宝地,夫复何求? “虎哥又装逼了。”有人打破沉默道。 “哈哈,我倒是愿意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虎哥,要不咱们换个地方住吧,你来我家,我去你家。” “你想得美,你就是惦记着虎哥的那些五彩金樱子。” “不,你错了,我是惦记着那个大院子。好想有个这样的大院子啊,可以种很多花,养很多鸡,再养几只狗,妙哉。” “现在的地越来越值钱了。虎哥大地主啊。” 程虎无语了,这些人,没一句话正经的。 “我问你们院子里种些什么花好呢?咱能不拍马屁吗?就算你们拍出花来,也没有杆子可以分享。” 程虎很实诚的说了一句。 “南方可以种点茶花啊。金花茶不就是西阳省特有的茶花品种吗?如果有条件,可以搞点这个来种。” “我觉得金花茶也就一般般吧。以前市场没饱和的时候,这货被炒得天昏地暗,但现在市场饱和了,再看这东西,也就很一般了。” “对,金花茶现在在西阳省,一棵六七十厘米高的,也就卖五六十块钱。不值钱了。” “虎哥,我建议你种凤凰树,蓝花楹这些大乔木,超级美。” 第108章 看望狐狸爸爸 “额,我主要是想种一些低矮的花卉,然后养点蜜蜂什么的。m.x23us.com” 程虎觉得,院子里还是不适合种大乔木,一来是遮光,二来是外来大乔木长大需要很长的时间。 所以,最好种些几个月就能开花的花卉是最好的。 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大家。 群友很是积极的给他出主意。 有人说道:“绣球花、灌木月季、铁线莲、百合、风铃、玛格丽特各色小菊花、还有大丽花、旱金莲、太阳花、马蹄莲、姜荷,萱草,蛇鞭菊,芍药,牡丹,落新妇,杜鹃花,天竺葵......” “噗,集齐这些花卉,并且种活,估计虎哥要破产。” “哈哈,这些花很贵?”程虎不解。 “一般般价格,几块几十块都有,问题是,你一下子买这么多花的话,未必照顾得过来,估计连上班赚钱的时间都没了。就只能伺候这些花了。” “而且这里很多娇贵的花,不好养。” 看着群友们的担心,程虎微微一笑。 钱咱不多,但是,这个帮助植物稳定生长的本事,咱还是有的。 他问道:“这些花苗都要去花鸟市场买吗?我这里比较偏僻,没有花鸟市场啊。” “不用,上某宝买就行了。” “网上骗子多,如果没有前辈带路,就得先交几百块钱学费去‘宿迁学校’。” 程虎一脸懵逼:“什么是宿迁学校。” “宿迁就是假货的聚集地啊。但凡是宿迁的店铺,全部假货,不用考虑。” “还有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地址写着其他省份的,但是发货地却是宿迁,哈哈哈。” “虎哥你要是不差钱的话,干脆直接去第一大花店某越买吧。全网最大的花卉卖家,就是价格有点贵,但是绝对正品,没有假货。” “那行,我就去你说的这个店看一看吧。谢谢各位小伙伴。”程虎点击红包,发出去一个二十元的红包。 所有人屏息以待,看见红包跳出来,立马以触手怪的速度点击红包。 “我去,我抢到了两块钱呢。” “三块钱默默路过。” “哈哈,我就喜欢虎哥这种实诚人。” “目测虎哥又溜了。” “每次红包一出,虎哥必定溜走。” 就跟他们猜测的一样,程虎已经打开某宝软件,并且输入某越,找到了这家拥有几十万粉丝的店铺。 这家店铺很大,卖的花卉很多,而且销量很高,评分也很高。 他浏览一遍下来,几乎把这家店铺里的所有植物都加入了购物车。 最后,点击付款! 不敢相信,就这么一堆花苗,居然花了好几千块钱。 程虎莫名有些肉疼啊。 现在虽说也是个存款几百万的人了,但是眼下这种坐吃山空,而且还是很能吃的状态,不得不让他心疼那几千块钱。 花苗买好后,过几天去镇上领取包裹就行。 然后在这几天时间里,他也该好好规划一下院子的布局。 虽然不是学园林专业的,但程虎对于建造园林小院还是有些自己的想法的。 在大城市,已经看腻了工整规范的公园花圃花坛,程虎更乐于建造一些随性美的花坛。 比如,不用工整划一的砖头堆砌,而是改用鹅卵石。 在村子外面那条河里,就有很多鹅卵石。 明天早上吃了饭就去捡石头,捡一个早上,估计能捡一皮卡车吧。 花坛也不用起很高,只要高于地面,不让花坛里的花苗被下暴雨时的雨水浸泡就好。 因此,拉一两车鹅卵石回来应该够用了。 他看着大院子,想到,池塘里种着莲藕,边上不宜再种植太高的植物,免得给池塘里的莲藕遮光。 种些低矮的萱草不错。 萱草这东西,其实就是‘黄花菜’。村子里是有的,只不过样子没有那些洋货漂亮而已。 程虎买了几株萱草,到时候可以跟村里的萱草一起种在池塘边上。 萱草喜欢湿润的环境,也不害怕被遮阴,所以种在池塘边上很合适。 绣球花,最好是种在阳光没法直射的地方。因为它并不耐晒,到了夏天,太阳一晒,整朵花都要枯萎,直到夜里天气凉下来了才能复原。 月季花超级喜欢阳光,则可以种在院子中间的位置。也不需要怎样工整的排列,这儿一丛,那儿一簇就行。 ...... 说是规划,其实也没怎么规划,无非就是按照花卉的习性给它们安排好地方而已。 喜欢阳光的,肯定不能种在阴暗的角落里。怕晒的,也自然不能曝露在阳光底下。 至于那些既耐晒,又耐阴的,就没有那么多讲究了。 程虎一边查阅花卉的习性,还一边参考别人的院子是如何布局的。 整整一个下午,他都在院子里划分位置。等他基本上安排好植物生根的地方之后,大黄又要进山了。 它看着程虎在院子里忙活了一个下午,现在天都快黑了,还没有收工的意思,就说道:“我要进山了。你应该早点回到屋子里去。” 程虎笑笑:“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大黄这是心里有阴影吧,我不过是遇险一次而已,有必要害怕成这样? 况且,这儿好歹也是我的地盘呀,那些竹叶青肯定没那么胆肥,敢闯进院子里来。 不过,目送大黄走出院子之后,他还是乖乖回到屋子里。 吃了饭洗了澡,舒舒服服在床上躺下的时候,程虎的脑海里涌现的并不是自己今天下午在手机上看的一张张美图,而是竹林里的那只狐狸。 也不知道那只狐狸现在怎么样了。 程虎忧心忡忡,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索性把意识驱动出去,往竹林飘去。 虽然这样会浪费身体里的力量,但眼下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果不能看上一眼,确保狐狸安然无恙的话,程虎肯定要失眠一整晚。 意识飞到竹林之后,程虎发现,夜晚的竹林与白天的竹林并不一样。 白天的竹林清幽唯美,夜晚的竹林则幽暗诡谲。 在月光的照耀下,竹林里光影斑驳,枝叶婆娑。 迎风摇曳的竹竿仿佛一只只鬼魅的手。 它们在满天繁星之下,朝着淡黄色的月亮摇啊摇,好像要从地里爬出来一个个行尸走肉的巨人一样。 第109章 三只小狐狸 好在只是意识飞来这里,而不是本尊亲自前来,不然的话,看着这一幕幕,听着那一阵阵沙沙声响,程虎铁定要被吓死。 他也不是胆小,而是看恐怖片看多了,心里有阴影了。 意识继续往前飞去,并且在地上查看,很快就找到了狐狸洞。 狐狸洞藏在杂草从后面。程虎的意识还没有靠近狐狸洞,就听到洞里传出一阵唧唧咿咿的吵闹声。 待他的意识飞入狐狸洞内,便可以看到三只小狐狸正在一直母狐狸的肚子下面争抢奶水。 母狐狸十分纤瘦,侧身躺在地上,就像一块标本似的。 虽然它很瘦,但它仍然可以为小狐狸们分泌乳&汁。因为小狐狸们需要乳&汁。 狐狸爸爸趴在旁边,眼睛定定看着自己的三个孩子,嘴角微微上扬,眼睛里全是笑意。 就好像它额头上的伤口以及前爪上的伤口一点也不疼一样。 它安安静静的趴着,安安静静的看着三只小狐狸在狐狸妈妈的肚子下方一会儿吸一吸这只奶,一会儿又跑去抢另外一只。 就算它们嘴里吸着母亲的奶&头,也不忘哼哼唧唧的发出一连串满足的声音。 这些还没断奶的小狐狸不像它们的父母,身体已经有了红狐的基本色。 它们通体雪白,只有鼻头和尾巴发红。 虽然母狐狸的身体十分消瘦,但是这三只小狐狸崽子却长得圆乎乎的,跟肉球似的。 它们亮晶晶的眼珠子就像天上的星星,在黑暗中扑闪着。 虽然这一幕狐狸之家的场景十分稀松平常,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发生,也没有什么催人泪下的故事在进行。 但程虎心里还是暖洋洋的。 他很高兴狐狸爸爸没有事,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而已。 他也很高兴狐狸妈妈还能给三只小狐狸崽子产奶,尽管它自己已经瘦得只剩下骨头。 他更高兴的事情是,前些天自己被狐狸骗走了一只猪脚。 明天,再给它们送些食物来吧。 虽然肉类对于他这个人类来说是十分普通的东西,但对于这一家生活在这片荒芜山林的狐狸来说,却是非常昂贵的奢侈品。 程虎再次确认了一下狐狸爸爸没有事情之后,才抽回意识,开始睡觉。 早上天微亮,就起身干活。 然后十点钟没到,他就已经从村口拉了一皮卡车鹅卵石回来。 载着鹅卵石的车子进入院子后,程虎又用人力将一车石头从车厢上扔到地上。 等最后一个石头也被扔下地后,他感觉自己的手臂都快废了。 哎呀,早知道就不装逼了,老老实实用砖头堆砌多好?用什么鹅卵石?追求什么自然美? 真是吃太饱了撑的。 吃了午饭,程虎还得继续去捡石头。 原本计划是要给狐狸一家送食物的,看来这事只能耽搁到明天了。 眼下趁着衣服脏乱,手臂也还没废,再捡一车石头吧。 火辣辣的太阳底下,程虎穿着长袖t恤,走在河道边上,一边用簸箕跟铁铲捡石头,一边抹汗。 这画面无论谁看了,都会觉得他是个沙比! 捡石头干什么?能当饭吃?怕是个傻子吧。 在农村,如果你干一些与金钱与生计不挂钩的行为,一般都会被视为沙比。 下午因为有午后烈日折磨的缘故,工作效率偏低。 从午饭之后一直捡到傍晚,程虎才把皮卡车的车厢装满。 把第二车石头拉回家后,大黄已经不在院子里。可见,这个时间已经临近夜晚,只是程虎光顾着捡石头,没察觉到黑夜的逼近而已。 院子里的太阳能灯齐刷刷亮着,两堆石头在院子里堆成了两座小山丘。 程虎趁着夜色,喂了鸡,才走入屋子里。 明亮的灯光将宽敞的客厅照得十分明亮。 劳作过后,身体里的血液慢慢回归平静,人也跟着定下心来的时候,再往这么一个宽敞的屋子里一坐,顿时就会有一种落寞之感。 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白天的时候,有大黄陪伴,这种落寞之感潜藏得很深。 直到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在灯光之下坐着,看着远处的夜色,听着近处的虫鸣时,这种落寞之感才会像洪水一般涌上来。 夜晚太安静了。 安静得不像话。 程虎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客厅,又望了一眼远处的山峦轮廓,觉着,还是得再养一些小宠物。 原本他是想让那三只会说话的小猴子陪自己的,结果那三只小猴子自从摘了橘子回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没办法,看来还得继续发展更多小弟才行。 当不了人类世界的大佬,当动物界的大佬也不错。 吃了饭洗了澡回到床上,没一会儿,原本还像个老年人似的觉得自己十分孤独落寞的他,只在眨眼的功夫里就像个孩子似的,无忧无虑的睡去。 醒来,又是新的一天。 至于自己昨晚感慨过什么,他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什么孤独,什么落寞,也已经随着黑夜消失。 朝阳从巨大的落地窗射入厨房,撒在餐桌上,也撒在面前的鸡蛋面上,还洒在他小麦色的脸上。 他眯了眯眼睛,朝太阳的方向看去。 那一轮血红的朝阳刚刚从山脉的夹缝中升起,才露出半个脑袋,便已将大片天空都浸染得火红。 阳光普照大地,连绵逶迤的群山笼罩在淡淡金光里。还未来得及躲藏的云雾朦朦胧胧的缭绕在山谷,不知往何处藏身。 院子里的金樱子跟风车茉莉都开满了花朵,五颜六色或洁白无瑕,将干燥的空气充盈着淡淡的花香 此刻虽然看不见竹林,但程虎猜想,那竹林定然也在这样的朝阳里蓬勃生长吧。 还有那一家狐狸原住民,估计正在晨曦的微风中尽情嬉闹。如果狐狸爸爸的伤势已经没有什么大碍的话,也许就是这样。 一顿早饭的时间,程虎给自己安排好了今天的工作。 早上去镇上买沙子、水泥,再买些塑料管子回来给后面的西红柿和黄瓜们搭架子。 最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记得给狐狸一家买些肉。 狐狸妈妈喂养着三只小狐狸,如果没有充足的食物,必定会十分难受。 虽然程虎没当过母亲,也没给孩子喂过奶,但他知道,一个孩子就可以把母亲身体里的养分给吃光光,更何况是三个孩子? 所以,为了那伟大的狐狸爸爸,为了那伟大的狐狸妈妈,两只鸡肯定是要给它们的。 第110章 老板娘好身材 【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和‘吾心早已风化’的打赏。x23us.com】 到了镇上,程虎按照原来的计划,先去水泥店买了几包水泥,然后才开着车子到上次买沙子的地方。 那个卖沙子的沙场老板看见程虎,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他卖了这么多年的沙子,还从没有遇到过买沙子一包一包买的人。 虽然这么卖,他赚的钱会比整车卖出去要多一些,可他实在觉得奇怪啊。 所以,程虎一走过来,他立马就笑呵呵的迎上去:“帅哥,是不是又要买沙子?” 程虎点头笑道:“是啊,老板,来五包沙子。” 老板闻言,招呼了程虎几句之后,便去找来几个蛇皮袋。他一边往袋子里装入沙子,一边说道:“帅哥,你这样一包一包买可没有那么划算,要不你直接买一车傻子吧,我还能给你送货上门呢。免得你来回跑,麻烦。” 老板是出于好心才这么说的。 程虎却摇头拒绝道:“不用了,老板,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而且我家里地方小,也进不了大卡车。” 沙场老板也不知道程虎这话是真是假,但他既然这么说了,也就不好再嗦什么。 把沙子装好后,两人合力将五包沙子搬上皮卡车车厢。 程虎付了钱,就要走。 老板却叫住他:“帅哥,等一下,找你钱。” “还有钱找?”程虎一脸懵逼,上次也是这个价呀,难道现在降价了? 老板笑呵呵的递来十元,说道:“给你,每包沙子便宜你两块钱。下次记得再来光顾。” 程虎笑了笑,接过十元纸钞,回道:“谢谢老板,下次如果有需要,一定还来光顾。” 上了车子,程虎从后视镜看了一下还站在原地的沙子老板,心里有些暖意。 虽然很多人都说现在的农村人不再像书里或者文章里写的那样淳朴,但其实,好人还是有很多的。 不管这个沙子老板的用意究竟是为了揽住他这个小主顾,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从他递来十块钱的时候,程虎便知道,这人不坏。 换做某些心里较为灰暗的人,就算你多给了他一百块钱,他也只会假装不知道,赶紧把钱收起来,又怎么会主动降低单价,给你找钱? 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因小见大的。 所以才会有那么一句古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驱车回到镇上,在五金店买了一些四米长,直径为六分的塑料水管,还有管子钳,铁丝之类的工具。 三十多岁的老板娘若从后面看,妥妥的大美女一个。不认识她的人,估计还以为是谁家的小姑娘呢。 但从正面看的话,她那张遍布沧桑的脸、浑浊的眼球,以及发黄的牙齿,实在是没了少女模样。 但是,程虎很敬重这个老板娘。 从之前的交流中,程虎已经知道,这个老板娘三十五六岁,开店十年,一直都是独自一人苦撑着这个既卖五金水电,又卖家电的商铺。 这个商铺在安明镇上,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商铺,除了政府旁边的超市,估计就这家店最大了。 这家所谓的五金店,不仅卖小器件,也卖大家电。电视、冰箱、洗衣机、太阳能、空调、热水器全都有。 一家商铺综合卖这么多东西,已经很让人惊讶,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件店铺里只有两个员工。 一个是老板娘自己,还有一个是老板的妹妹, 两个女人撑起一家这么大的店铺,光是每天开门关门,就得耗费不少力气,更不用说搬货送货了。 所以,程虎是真心敬重这个老板娘,而不是像某些男人那样,看见人家身材好,就想入非非。 程虎没有。 老板娘的丈夫很少在店里,他跟其他人合伙做其他生意。 根据老板娘自己所说,她丈夫做过实木家具,做过石膏吊顶,也做过电焊,但是,从未成功过。 可就算是这样,她依然在默默支撑着她的家庭。 程虎笑道:“老板娘,那以后不能喊你老板娘了,得直接喊你老板才对。你是我见过最强悍的女人了。这个强悍可不是彪悍的意思,是说你很强。” 老板娘无奈的笑了笑,把放在桌面上的二维码递给程虎。 程虎接过二维码扫码付款。 老板娘又从旁边的洗衣机上面拿来一个玻璃瓶,递给程虎:“帅哥,要不要来点果酒?现在我老公跟人酿果酒,纯天然发酵,没有添加任何东西。就是用水果直接发酵的。尝一点?” 程虎付款之后,把二维码放在桌面上,接过老板娘手里的玻璃瓶。 拿着沉甸甸的玻璃瓶,看着透明玻璃瓶内的暗红色果酒,程虎问道:“老板娘,这个酒怎么卖?” 这些酒整齐摆放在洗衣机的面上,那肯定就是拿来卖的。 但是,老板娘觉得程虎十分照顾自己的生意,也不好意思开口讲钱,就回道:“你要是喜欢的话,拿一瓶走就行,当我送你的。” 程虎大概知道这个老板娘为什么开店十多年,仍未发家致富的原因了。 死要面子活受罪! 特别是在分不清哪些人是一心想占便宜,哪些人是真心要照顾生意的时候,死要面子非但不能为自己的招揽客人,反倒会给那些一心想占便宜的人养成一种习惯。 人家要是真想买你的东西,就算你不送任何东西给他,他也会按照自己的需求,在你这里合理的选购商品。 而那些一心奔着小便宜来的,估计在喝了果酒之后,还得到处跟人宣传你家酿出的果酒是如何如何的不好喝。 (过于真实,请勿吐槽。) 但是,就因为老板娘的这份淳朴,才让程虎想帮一下她。 虽然他不知道老板娘卖出去一瓶酒能得多少利润,也不知道这酒好不好喝。 可他还是笑道:“别啊,老板娘,您要是真想送我点什么东西的话,送点青菜就行,这酒,我可能不能白要你的。你就说吧,这酒多少钱一瓶。” 【你们不给我投票,好歹夸我几句呀。搞得我天天单机模式,每天刷书评,刷章评,都没人给我评。单机实在痛苦,于是我很无奈的玩起了游戏……王者荣耀,约吗?】 第111章 买酒 老板娘顿时乐了。 在这个地方开店十来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白送都不要?非得拿钱买? 她乐得眉开眼笑,露出两排黄黄的牙齿,哈哈道:“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我还从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呢。” 程虎知道,越是小地方,就越要讲情面,越要讲面子。所以估计往常不少人跑来占便宜的时候,老板娘都没法开口拒绝。 现在遇到他这么一个大愣子,可不是要把她高兴坏了。 他很认真的说道:“我可没跟你开玩笑。老板娘,跟你说句实在话,做生意,做的是质量,口碑,还有诚信。送东西嘛,偶尔当用来辅助营销就行。” 老板娘听出程虎的意思了。 她无奈的叹了一口气:“那有什么办法?在我们这种小地方,所有的顾客几乎都是熟人。有些东西进货就十块钱,他非得要你九块九卖出去,那也只能自己吃亏一毛钱,把东西卖出去,不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尴尬。” “老板娘,你得学会说不,否则的话,就像你之前抱怨的一样,估计再辛苦十年,日子也没什么变化。” 老板娘说过,她丈夫欠了几十万外债,而她自己也欠了不少的货款。 “道理都懂。”老板娘道,“重点是,事情真发生的时候,道理都没用。” 程虎摇了摇头。 他不懂这些人情世故,但是,他想着,反正自己不能白占便宜。 虽说有便宜不占都是王八蛋,但那也要看是占谁的便宜。 程虎再次认真的问道:“老板娘,这酒到底怎么卖?” 老板娘笑道:“这是杨梅酒。这批杨梅酒的颜色不是很好,但口感没问题。一瓶五十块钱,两斤装的。” 五十块钱...... 程虎原先还以为,像这种纯天然发酵的果酒要比那些勾兑出来的洋酒贵呢,没想到,居然才卖五十块钱? 而且还是两斤装,那岂不是等于,一斤才二十五块钱? “那给我来十瓶吧。”程虎道。 “啊?”老板娘讶异的张大嘴巴,问道,“你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十瓶?真的假的?你不要骗我。我总共才卖出去三瓶,你一下子就要十瓶?” 这一连串的话,确实是将老板娘的讶异与兴奋显露无余了。 程虎也相信,老板娘估计还真就只卖出去过三瓶酒而已。 其他的,多半是送人了。 “当然是真的。”程虎十分肯定,又一次打开手机上的支付软件。 他从桌面上拿起二维码,说道:“一瓶五十块钱,十瓶五百对吗?” 老板娘还沉浸在惊喜之中没回过神来,她的手机就响起了报账声音,五百入账。 这下,她那长着烟黄色牙齿的嘴巴张得更大了:“帅哥,你真要十瓶酒啊。” 她乐得大叫起来。 此时,旁边电视机前面的婴儿床上传来孩童的哭声。 她立马紧闭嘴巴,小声道:“帅哥,你先等一下,我待会儿就帮你把酒打包起来。” 程虎跟着她走到婴儿床边上。 婴儿床里,睡着一个粉粉嫩嫩的小公主。 这小女孩是老板娘的女儿。 程虎进门这么久都没看到老板的妹妹,只看到了老板娘和这个小女孩。因此猜想,老板娘今天是既要带孩子,又要看店了。 他忍不住朝老板娘投去仰视的目光:“老板娘,你一个人又带小孩,又看店,忙得过来吗?” 老板娘从婴儿床里抱起小女孩,笑道:“没办法呀,我老公她妹妹小孩发烧,今天没法来上班。好在现在淡季,也不是很忙。还能勉强应付吧。” 听她说得这样风轻云淡,程虎心里就愈发敬佩她。 女人可以不好看,也可以没有好身材,但是必须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内心。 哪怕流年不利,哪怕生活不易,哪怕烦心之事频频发生,也依然乐观面对生活,这样的女人会自带光环,像天使一样耀眼。 就算她脸上长满了雀斑,那也是被天使吻过的痕迹。 从前总是听一些女人说要找‘积极向上的潜力股’当老公,却从未听什么女人说过,自己就想要成为那个‘积极向上的潜力股’。 只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想要找到怎样的人成为伴侣,那首先自己就应该成为那样的人。 不然的话,光靠一张脸支撑的情感,能持续多久呢? 在前进的道路上,可以流血,可以流泪,也可以跌倒,甚至可以跌倒之后爬不起来,但是,那必须是超强外力左右着你没法再前进,而不是本性驱使着你不再向前。 “那就好。”程虎心里其实也有点急。 待会儿买了肉回去之后,还要进山给狐狸送去呢。 如果耽误太多时间的话,大晚上的,他可没胆子进山。 但现在老板娘带着小孩也好不干活,他就说道:“老板娘,你告诉我酒放哪儿了吧,我自己打包就行。” 老板娘一听这话,又见程虎车上有许多东西,便知道他可能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也就不墨迹了,抱着小孩带着程虎走入里间仓库。 “这些都是杨梅酒。你自己拿吧。”她指了指角落里的木箱子,说道,“旁边那些就是包装盒。” “行。我自己动手就行了。”程虎说着已经走向角落蹲下去,开始将一瓶瓶杨梅酒装入木头包装盒里。 老板娘抱着小孩出去了。 虽然说她跟程虎也不是很熟,只是打过几次交道而已,但她觉得,这个小帅哥一看就是那种人品很好的人,完全无需顾虑什么。 如果换做其他人的话,她可能要多留一份心眼,跟在身后守着,以免有些人手脚不干净,偷偷夹带仓库里的其他小件又贵重的货品。 但面对程虎这样的人,她当真没有任何顾虑。 没一会儿,程虎把十瓶杨梅酒装好,又问老板娘找来一个纸箱,装一起,放到皮卡车上。 期间他还再三让老板娘数一数自己拿走的数量,免得他拿错。 可老板娘十分信任他,笑着说道:“拿错就算了,几瓶酒而已。” 程虎无奈的笑了笑,跟老板娘还有小姑娘道别。 第112章 给狐狸送礼 离开五金店后,又去买了些肉,其中包括要给狐狸一家送去的两只饲料鸡。顶 点 x 23 u s 回到家里,程虎并没有急着把皮卡车上的东西卸下,而是直接拿起两只已经被宰杀好的饲料鸡,往山里走去。 来到竹林时,为了不再次吓到狐狸一家,程虎没有深入竹林,只在竹林边缘站着。 提着两只鸡,程虎朝竹林深处喊道:“有人吗?” 没人回答,再问一遍:“有人吗?” “没有。” 一听到这个好听的小声音,程虎立马猜到是谁来了。 小小的蓝翅八色鸫从不远处飞来,落在旁边一棵小灌木上。 它溜溜转着眼珠子,用清脆悦耳的声音说道:“你可真是奇怪,除了你,这儿还会有其他人吗?” 程虎笑了笑:“对对对,我应该问有狐吗或者问有鸟吗才对。” 八色鸫盯着程虎手里的东西,怪叫道:“天哪,这些可怜的家伙是从哪里来的?它们是被谁杀死的?” 程虎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光溜溜的两只大白鸡,回道:“你别误会,这两只鸡可不是被我杀死的。而且,它们不是这山林里的动物。它们是被人当做食物饲养的。” “我知道我知道。”八色鸫扇了扇翅膀,“我就是随口说一说。你今天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程虎举起手中的两只大白鸡,道:“哈,你看,我给狐狸一家送食物来了,能麻烦你去帮我通报一声吗?我怕我直接走进去的话,会吓到狐狸们。” 八色鸫很乐意做这件事。它已经扑腾着翅膀飞起来:“你在这儿等着,哪里都别去,我马上告诉它们。” 看见八色鸫已经飞入竹林深处,程虎想着估计八色鸫劝说狐狸一家还要些时间,就找了块大石头坐下。 他四下张望一番,发现竹林地上的泥土比上一次来的时候还要湿润。 而且,周围的空气也弥漫着沉甸甸的湿气,估计含水量不低。 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到一些亮晶晶的地下水完全冒出地面,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缓缓往低处蔓延。 估计再过几天,说不定真能汇流成河呢。 看来,上一次救助周围的植物,对竹林地的地下水引出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是,如果之后力量得到更多补充的话,他可能要换一座山进行植物复苏。 如果所有复苏的植物都挤在这一处山峰上,很有可能会形成第二个山林中心地。 大型食肉动物就极有可能强势霸占绿林地,然后守株待兔般等到食草动物前来觅食。 因此,最好的办法便是分散被复苏的绿林地。如此一来,就算中心地里的大型食肉动物得到消息,想扩张领土,也没法将所有绿林地霸占。 这样,食草动物也不至于胆战心惊的过着谨小慎微的日子。 不过,程虎猜想,现在的绿林地面积还很少,比他之前粗略浏览过的山林中心地小很多,因此,估计大型食肉动物们眼下还不会从中心地的绿林地往外扩散。 “我把狐狸爸爸带来了。”蓝翅八色鸫又飞了回来。 它那色彩斑斓的小小身影从竹林深处往外飞来,就像一道迷你彩虹在逐渐放大一样。 等它落在程虎坐着的石头上时,才又邀功似的说道:“你看,狐狸爸爸来了。我可是花了很多口水才说服它的。” 程虎伸出一只手指,在八色鸫的小脑袋上轻轻点了一下:“看在你帮了我这么多忙的份上,我请你吃饭吧。” “不。”八色鸫拒绝得十分干脆,“我现在不要你报答我。等我有需要的时候,你再报答我。” 哈,这个小家伙,个头不大,鬼点子贼多。它溜溜转着眼珠子的时候,一定是在打什么鬼主意。 程虎只能笑笑。谁让他欠人家人情呢。 说话间,狐狸爸爸出现在视线里。 但它没有靠近程虎,只站在距离程虎约有四五米远的地方。 它四肢着地站立,没有翘起任何一条腿。甚至是它那条之前被它自己咬伤的腿也十分有力的支撑着地面。 看来,它的腿伤已经好了。 而且,它的额头上也没有看到伤口。 见它像一只没事狐般站在面前,程虎心中的罪恶感总算减轻了一些。 他拿起一只大白鸡,蹲在地上,把手臂伸出去,看着狐狸说道:“喏,给你一些补偿,上次是我不对,我跟你道歉。” 狐狸爸爸歪着脑袋,眼睛溜溜看着大白鸡,爪子微微抬起,但没有迈出去,而是迟疑了一会儿之后,又慢慢放下,重新立定在地面上。 “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也不会伤害你的孩子。”程虎试图呈现最善良的笑容,并将手臂伸到最长。 大白鸡就近在眼前,狐狸爸爸已经完全可以看清大白鸡的身上的毛孔,鼻子也能清晰的嗅到大白鸡那鲜美甜滋滋的味道。 可它没动,只是疑惑的看着程虎。 程虎的这种行为在它看来,简直就跟自己之前的行为一样。于是,它不禁奇怪,这个人类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是在声东击西吗?他打算利用一只大白鸡骗取我的注意力,从而偷走我的孩子吗? 山林里的狐狸一族只是普通狐狸,它们不会说话,智商也没有大幅度提升,依然跟其他地方的普通狐狸差不多。 也许在黄金山林的怀抱中生存的它们要比其他地方的狐狸聪明一点,但也只是聪明一点点,绝对不会像山林里其他会说话的动物那样,不仅可以学会人类的语言,智商也比同类高出一倍不止。 因此,它怀疑,它不安,它害怕,它纠结,都是正常的。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它歪着倒三角形的脑袋,竖直又小又尖的耳朵,用一双葡萄大小,颜色如琥珀般的眼睛渴望至极的看着程虎手里的大白鸡时,才会显得那么无辜可爱。 它黝黑的鼻尖微微抖动,看得出是在吸收空气中的食物香气。 而它那一身火红的绒毛则在斑斓日光下闪烁,犹如一团团小火苗在它纤细的腰背上跳跃着。 在狐狸身后,是青翠的竹林,青翠的灌木,青翠的草地。 碧绿如玉的背景将它的小小身形映衬得格外灵气。 第113章 肉包子打狐狸 程虎心脏抖了一下,有种被融化的感觉。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如果能养一窝狐狸就好了。他突然这么想。 别人养狗,我养狐狸,多牛逼的一件事。最重要的是,狐狸可以拍照传到网上去装逼。 因为赤狐不是保护动物。只要条件允许,养来当宠物并不会有人干涉。 但是,如果直播虐待狐狸,炫耀自己的狐皮大衣什么的,那就是找死了。 不过,程虎心想,像我这种品德高尚又聪明的人,一定不会干那种炫耀自己养有狐狸这种傻缺事的。 “你个笨蛋。”八色鸫站在石头上,跳着脚说道,“你打算就这样跟狐狸僵持到底吗?你为什么不把鸡扔到它面前呢?你为什么要拿着鸡?难道你以为自己是在喂宝宝吗?” 程虎:...... 他将手收回来,轻轻一抛,把大白鸡扔到狐狸面前。 本以为狐狸会叼起大白鸡溜之大吉的,然而没有。 它用爪子扒拉了一下大白鸡后,确认这只大白鸡不会对它造成任何威胁之后,才张开嘴巴,咬住大白鸡的脖子。 可它还是没有逃走,而是警惕的看了程虎一眼,又溜溜转着眼珠子四下观察一番,确认真的没有危险之后,才慢慢倒退。 等它退出几米远,然后呼啦一转身,叼着大白鸡跑得飞快,没一会儿就钻入草丛中消失不见 看着狐狸这一连串谨小慎微的动作,程虎真是苦笑不得。 我长这么帅,一看就知道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啊。 相由心生嘛。 有必要怕成这样? 狐狸爸爸把大白鸡带回狐狸洞之后,又快速折返。 它依照刚才的样子,一脸呆萌的站在程虎面前。 聪明的它已经发现,自己其实也是可以靠脸吃饭的嘛。 就算它不耍什么阴谋诡计,只要往温暖的阳光下一站,让闪烁的光斑落在自己身上,然后再露出一脸天真可爱人畜无害的呆萌表情,这个人类就会给它爱吃的喜之郎果冻。 呸,就会给它爱吃的大白鸡。 虽然,它这辈子还没有吃过大白鸡。 但是,刚刚叼着大白鸡回去的时候,鸡肉的鲜美已经顺着它的牙齿流经它的喉咙,融进它的血液当中。 狐狸的寿命一般是12年到14年。 所以这只生活在黄金山林里的年轻狐狸,还没有吃过白白胖胖,肉多骨脆的食物。 它们是杂食性动物。 生活在这里的狐狸的主要食物是一些干掉的野果。如果找不到野果,它们就会吃点树皮、干草。 但要是意外捕获一只青蛙或者老鼠的话,那绝对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大事。 虽然捕获到的小动物都十分干瘦,几乎没有什么肉,只有坚硬的骨头,但比起干果跟树皮干草,那也绝对是无与伦比的美味。 而刚刚被狐狸爸爸叼回去的食物,则可以说是狐狸爸爸这辈子遇到过的最最最美味的食物了。 可就算是这样,它依然没有往喉咙里吞下半点肉沫。放下大白鸡后,又立马回到讨要食物的地点。 它知道,还有一只大白鸡等着它。 看到狐狸居然如此迅速的赶回来,程虎还能说什么? 只有把第二只大白鸡往狐狸面前一扔了事。 他算是看清楚这只狐狸了。 这就是一只没心肝的狐狸。我给你好吃的,连毛都不让我撸一把,甚至是,连道谢的欠头示意都没有。强烈鄙视这只狐狸。 狐狸爸爸叼起第二只大白鸡,快速离去。比第一次要快,不再各种小心翼翼,而是张嘴咬住大白鸡的脖子就跑。 老话怎么说来着? 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程虎则是大白鸡给狐狸,照样有去无回。 看着狐狸的身影再次融入翠绿当中,程虎站起身,不知道该笑该哭。 尼玛,连回头看我一眼都没有。为嘛跟电影里演的不一样。 这个时候,狐狸爸爸不应该是走出好远,然后含情脉脉的回头看我,露出一副依依不舍的神情吗? 真是白瞎了我的两只大白鸡。 程虎的小心脏仿佛受到了伤害,他无奈的苦笑一声,看向一旁的蓝翅八色鸫。 蓝翅八色鸫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没等他开嘴絮叨,便振动翅膀飞离:“下次见。” 程虎:...... 无奈的看了看林立在地上的竹笋,伸出了魔爪! 回到家里,把车上的水泥,沙子,还有水管等物一一卸下后,又把院子里的东西整理了一下。 近五亩宽的院子虽然没有什么大件杂物,但要修建花坛的话,还是得将地上的一些‘垃圾’给清理掉。 不然的话,明天既要搅拌水泥,又要起花坛的墙,还得顺带清理‘垃圾’的话,估计要疯。 收拾好院子里的垃圾,把沙子从蛇皮袋里倒出来堆在地上,再把几包水泥用雨布盖起来后,天色已晚。 程虎喂了鸡,便开始着手晚饭的事。 新鲜的竹笋焯了水,冷水泡一会儿,切片,入锅翻炒...... 当他吃着鲜美的竹笋时,突然又想起那首诗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 这首诗的作者是宋朝的苏轼。 程虎估摸着,苏轼这老头子之所以说不能‘居无竹’,还不是惦记着春笋的美味。 明明就是嘴馋,想年年有笋吃,还非得把自己说得多高雅似的。 世间万物,就竹子高雅吗? 那蓬勃向上,力争日月的参天大树不雅? 那顽强不息,在石头缝中也要拼命生存的青苔不雅? 那一生纠葛,重度残疾,站都站不直,却也要攀上高岩,爬上屋顶的藤蔓不雅? 说到底,竹子无非就是会生崽,而且生出来的崽还能吃嘛。 明明就是个大吃货,非得装高雅,强烈鄙视苏老头。 不过,这倒是提醒了程虎,其实,院子里种花固然漂亮,但如果种一些既可以观赏,又可以吃的植物,那就美滋滋了。 比如已经被他埋入池塘的莲藕。 再比如装逼利器竹子。 还有可以食用的玫瑰花。 ...... 这样的植物很多很多,但是,程虎只有两只手,所以,还是留着以后再考虑这些事情吧。眼下的工作是要把院子里的花坛弄好。 第114章 知恩图报 【感谢‘空虚寂寞冷671112’大佬昨晚发的整点红包,感谢‘钻风老大’的打赏。m.x23us.com】 早上,天还没亮,程虎就起床了。 设定好的闹钟是早上五点钟。 这个时候,整个村庄,整片山林,都还沉浸在黑夜之中。 程虎穿好衣服下楼做饭。 吃了早饭,天才缓缓变亮。 院子里的一切绿植都带着梦的温馨,鸡的啼韵,带着昨日的倦怠,今日的光晕,在这黎明时分,伴随着清风醒来。 山风虽然干燥,但也夹杂着阵阵鸟语,在星月蒙淡之际,在睡与醒之际,从山谷里徐徐而来。 程虎伸了个懒腰,用力的吸了一口这黎明之气,将肺部充盈,顿时就觉得神清气爽。 他不急着开工,而是先绕着院子走了一圈。 开工之前,他得先大致浏览一遍院子的细节处。 比如什么地方地势较低,什么地方采光不够等等,他都要先看一遍,免得到时候花坛建好了,才发现弊端,再想更改,可就麻烦了。 好在,这个院子十分宽敞,地面也算平坦,除了池塘边上以及墙根处不适合建造花坛之外,其他地方都可以随意建造。 问题是,花坛与花坛之前,也得隔开一定的距离。 密集必定会让植物滋生各种病菌,到时候要打药就更麻烦了。 走到院子的大铁门门口时,程虎好像发现了什么,眼睛下意识的睁大,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一脸的不可置信。 两根竹笋。 确切的说,是两根还包着笋壳的竹笋。 这绝对不是他昨天回来的时候掉在地上的。 因为上次大黄跟他吐槽过,说竹笋笋壳带有的笋毛让它的鼻子不舒服,所以昨天程虎在山里把所有竹笋的笋壳都剥干净了才回来。 而此刻,在院门口正中央安安静静躺着的两根竹笋,却还穿着整齐划一的笋衣。 狐疑走上前,将两根粗壮的竹笋拿起来。 别小看这两根竹笋,虽然数量少,可个头贼大,体重也不轻。 竹子的种类繁多,竹笋的种类自然也不少。 竹笋有大如胳膊的,也有细如手指的,品种不一,大小不一。 那竹林地里的竹子名叫‘桂竹’,长出来的竹笋一般只有两根手指粗。 但程虎此刻捡到的,却足足有四根手指那么粗。 程虎暗暗嘀咕道,莫非这竹笋也成精了?不仅长得贼大,而且还能自己跑到我家门口来?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可就要为这两根竹笋的献身精神歌颂一番了。 不过,没等程虎歌颂,便发现竹笋的笋衣上有牙齿痕迹。 在看到牙齿痕迹的时候,才惊觉的发现,拿着竹笋的手竟然黏糊糊的。 额...... 从他敏锐的观察力,以及他超高超精准的分析力来判断,这竹笋绝对不是自己长脚跑来这里的,而是被某一种长有牙齿的动物用嘴巴叼着来的。 哈哈哈,聪明如我。 程虎四下看了看,由于光线不是十分充足,所以这么囫囵一番扫视,并不能找到什么可疑之处。 他身后早起的鸡群又格外的吵,以至于他也没法耳听八方。 为了弄清楚真相,他驱动意识往四周缓缓蔓延开来。 意识才蔓延到橘子林处,程虎就得到了答案。 一只毛色如火,眉心处有一块白斑的狐狸正躲在橘子林里偷窥他呢。 那水汪汪的眼睛,就像两颗泡在水里的葡萄一样。 狐狸爸爸躲在橘子林的草垛后面,一边看着程虎,一边发出低低的咳嗽声。 程虎又是感动,又是心疼。 这只大笨蛋一定是在用嘴巴叼竹笋的时候,不小心把笋毛吸到喉咙里了。 唉,看来,我那两只大白鸡没白给。这家伙还知道报恩呢。 而且,这报恩方式也比那狐狸与农夫的故事更让人欣慰。 至少狐狸爸爸给他送来的不是一碗热腾腾、白花花、冒着腥味的豆浆。 程虎看着狐狸爸爸的狼狈模样,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了。 是该假装不知道真相呢,还是应该欣喜的朝它走去,感谢它? 但看狐狸爸爸躲在矮草垛后面的模样,程虎猜想,狐狸爸爸大概是还没有做好接受人类朋友的准备,所以才这么远远看着他。 既然这样,那就朝橘子林的方向说一声谢谢吧。 不管它能否听懂。 程虎收回意识,朝橘子林的方向高声喊道:“谢谢啦,狐狸,你的竹笋我收到了。你要是想来我这里玩的话,随时都欢迎你。” 话音刚落,一团如火的身影从草垛后面跑出来,没有任何迟疑的往山林中奔驰而去。 那团火在逐渐走高的小路上快速前进,仿佛一轮朝阳从东南边的山脉中缓缓升起。 直到狐狸爸爸的身影彻底看不到了,程虎才拿着两根竹笋往里走去。 看来,我程虎还是很有个人魅力的。有人这么想。 不管他的魅力是真是假,可狐狸爸爸的一番心意却很真。 他拿在手里的两根竹笋又粗又大,一根就差不多有半斤重。即使剥了笋壳,两根竹笋凑在一起,估计也能凑出一道凉拌笋丝来。 顺手把竹笋焯水泡在水盆里,程虎带上遮阳帽,前往院子开始建造花坛。 有了之前建造后院菜园子的蓄水池的经历,这一次建造花坛显然要容易许多。 不管是人力搅拌水泥浆,还是断砖头垫底当墙基,又或者是鹅卵石起高墙体,这一切对他来说都十分简单。 程虎对花坛墙体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起到拦泥隔水的作用便可。 因此,他只在地上贴一层砖头,然后再在砖头上面接一层鹅卵石就行了。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营造一种植物自然生长的感觉,院子里样的鸡啊,未来可能会养的鸭呀,鹅呀什么的,也方便进出花坛。 更重要的是,将来要是还养其他小动物的话,那小动物也不至于因为花坛墙太高而没法爬上拉粑粑,从而导致院中小路到处都是地雷。 嗯...... 程虎想着这些问题,莫名就想到了今天早上收到的两根竹笋。 你说那两根竹笋为什么那么大呢?该不会是狐狸一家子每天都用尿滋它,用便便喂它吧。 所以,它们才能长得比其他竹笋更粗更壮? 哎呀呀,想这个干什么,眼不见为净嘛。还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呀。 第115章 彩虹花坛 程虎继续埋头苦干。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到了傍晚太阳西斜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了十来个小花坛。 这些花坛并不是全都工工整整的集中在一处,而是有的在建在鸡舍旁边,有的建在南瓜架旁边,还有的建在程大牛的坟墓边上,总之是这儿一个大的,那儿一个小的。 既没有讲究对称,也没有讲究大小统一。 这花坛说是花坛,倒不如说是石头圈。 砖头垫底加一圈鹅卵石,高度也就跟一个立起来的六英寸屏幕手机差不多高。 鹅卵石与鹅卵石虽然大小不一,高度不一,但其实也相差不了多少。 一眼望去,这些鹅卵石堆砌成的花坛,倒也有种脱俗的美感。 它们虽然借助了水泥来稳固,但各种圆滑的弧度又不至于让花坛看上去像建筑物那般冰冷生硬。 特别是鹅卵石本身就自带好几种颜色,有红色,青色,灰色,白色,黑色,紫色,甚至有几个少见的粉色,这些颜色各异的石头围在地上,就好像是彩虹掉到了地上似的。 斑斓的色彩跟墙头上的五彩金樱子遥相呼应,相得益彰,美得格外和谐自然。 程虎一个一个抬脚走进去,又走出来,感受自己忙了一天的劳动成果,内心不自觉的又有些膨胀。 我,好牛逼! 但是,他也发现了一个问题。 现在,十来个花坛的拦土墙是起好了,可是,花坛内部的地面依然没有高出花坛外部的地面。 两者之间的高度依旧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中间隔了一道矮墙而已。 这样一来,这些花坛就等同于是蓄水池。暴雨一旦泼下,必定是彩虹花坛变身大黄澡堂的感觉。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往这些花坛里填土。 程虎又放眼看了一圈院子。 院子十分平坦,如果要从院子里挖土填入花坛的话,那么,原本平坦的院子就会变得坑坑洼洼。 但是,如果不从院子里挖的话,那就只能去挖山体了。 可是,现在的大山本就伤痕累累,面容枯槁,如果再去给它添一个伤疤,万一造成滑坡怎么办? 而且,周围的山体植物覆盖率高达百分之百,要想把泥土从山体里挖出来,首先必须要砍掉一些绿植,并且挖掉绿植的根部,然后才能露出红泥。 但如果真这么做了,不但有可能造成小面积滑坡,而且也费时费力。 程虎仔细想了一下,与其如此,不如在院子里挖土. 虽然院子里已经有一个池塘了,但是,再多一个也没有问题。 现在的池塘里已经种了莲藕,这几天已经可以透过水面看到从淤泥里冒出来的嫩芽,再过几天,估计就能看到叶子了。 所以,这个池塘是不能再给大黄洗澡了。 既然这样,那干脆就再挖一个小池塘,挖出来的泥土填入花坛里,挖形成的小池塘则可以给大黄洗澡,还能起到积蓄雨水的作用,一举多得。 程虎十分赞许自己的想法,点了点头,走上鸡舍二楼,取出杂粮喂鸡。 而且...... 看着鸡群在鸡舍前争夺食物,程虎心想,如果有多一个池塘的话,还可以养几只鸭子呀。 或者,养几只鹅也不错。 吃腻了土鸡肉之后,还可以来个炭烧烤鹅什么的。 吞了吞口水,程虎更加坚定了要再挖一个小池塘的念头。 小池塘,小池塘,听起来似乎很容易办到的样子。 但程虎知道,挖一个池塘的工程并不简单。 毕竟,之前挖一个蓄水池就花了他小半天的功夫呢。挖个池塘,还要把十来个花坛全都填满泥土的话,估计要用两天时间。 所以,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程虎既没有上街,也没有进山,全心全意在院子里挖坑。 同时,在这两天时间里,程虎依然收到了狐狸爸爸送来的竹笋。 只不过,狐狸爸爸还是很害怕他,依然只是躲在橘子林里的小草垛后面,等看见程虎把竹笋捡起来了,它才往山里奔去。 程虎在院子里挖了两天后,总算是把预想中的小池塘挖好了。 这新挖出来的坑没有原先的池塘大,约摸也就一米深,边宽三米乘四米左右。 如果不是要把挖出来的泥土倒入花坛里,其实这么一个小池塘,按照程虎的体力加速度,估计一天多点就可以完工。 所以,在这两天时间里,他不仅把小池塘挖好,还将十来个小花坛里全都填满了泥土。 眼下万事俱备,就等网购的花苗到手了。 到时候往小花坛里一种,再用力量慢慢注入花苗帮助成活,之后就是悠哉悠哉的养花掐虫生活了。 当然了,生活也不仅仅是养花掐虫,还有一大片菜园等着他去管理,还有果园,还有山林...... 啊,苍天啊! 吃着晚饭,程虎看着菜盘里的红背菜跟韭菜鸡蛋的时候,立马就知道自己明天该干什么了! 要想增多青菜的种类,必须好好在菜园子里下一番功夫。 不然这样每天红背菜加枸杞叶,搞得他像个女人一样。 这两样菜都是补血大菜,一般都是那些来大姨妈的女人跟生完孩子的女人的补血首选。 不仅味道好,而且补血真的有奇效。 这些日子程虎天天吃红背菜枸杞叶,面色呈现一种类似巧克力奶油里掺了草莓汁的感觉。 有点黑,但是血色又特别好,尤其是干活流汗之后,面颊上两团粉扑扑的红晕跟个害羞的大姑娘似的。 看来,这两样菜虽然好吃,但吃多了也有副作用。 虽然气色好面色红润是件大好事,证明身体健康,但程虎觉得,这跟他的帅气仿佛背道而驰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帅气是那种猛男硬汉的帅气,而不是娘炮的帅! 所以,真的不能再吃这个红背菜跟枸杞叶啦! 程虎端起菜盘子,将红背菜的暗红色菜汤倒入碗里,一饮而尽,真爽! 早上,把狐狸爸爸送来的竹笋拿到厨房后,来到菜园,程虎这才发现,自己是真来对了。 虽说菜园就在房子后面,穿过围墙上的后门就能到达,但这几天,他一直都在忙其他事情,没有时间顾及菜园子,所以,他已经好几天没照看这些菜苗了。 结果怎么着? 第116章 老牛吃嫩草 丫的,你个太阳公公要脸不要脸?居然把我的菜苗都快晒成菜干了。顶 点 x 23 u s 可恶,可恶! 更可恶的是,干掉的不仅仅是菜苗,还有地里原本湿哒哒的泥土。 之前的暴雨让地里的泥土又湿又黏,本以为可以顶个十天半个月的,结果这才几天啊,地里的泥土居然全都变成干土了。 苍天啊,你就不能给我程虎一个面子,下点雨么。 程虎仰天问道。 苍天不鸟他,并且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 无奈之下,程虎只好走到杨梅树下的蓄水池这里。 蓄水池里泡着几个被风吹落的青色杨梅,还有一些杨梅叶子。 如果杨梅叶子是漂浮在水面上的,那倒算是一件好事,至少可以证明,水池里的水还挺多的。 无奈的是,杨梅叶子是贴在蓄水池底部,并且微微拱起腰部,将叶子的中间部分暴露在空气中。 而且,那几个花生豆大小的杨梅,也不是全身泡在水里,只有一半的体积泡在水中,剩下的一半,也是暴露在空气中。 程虎失算了! 他真没想到,水分可以蒸发这么快,现在蓄水池里的水居然只剩下这么一丁点。 唉!失策,失策啊! 程虎懊恼的捶了捶自己的脑瓜子,觉得自己真是个大沙比。在这种白天烈日三十多度的天气下,水分蒸发得快那不是很正常嘛? 重点是,如果他不想让水分蒸发这么快的话,他就应该在晴天的日子里,往蓄水池上盖一张遮阳网之类的东西,而不是在此刻想要日太阳公公。 不过...... 程虎看了看蓄水池边上的粪便,又看了看地上的一些脚印之类的印痕,心中又瞬间乐了。 懊恼什么的也不复存在。 目前周围的山林里,有水的地方一共有三处。 一处是很早之前就被他复苏植物的山腰蓄水池处。 但那里的地下水全都冒入蓄水池里了,而且蓄水池还被严丝合缝的盖上了。 第二处则是最近才修复冒水的竹林地。那里的水分还不多,估计也就只能够竹林附近的小动物解渴吧。 第三处就是村子里。也就是他院子里的池塘以及此地的蓄水池。 池塘是大黄的领地,小动物们肯定不敢靠近,所以只能选择来后院的蓄水池这里喝水。 这里的动物粪便跟脚印就是很好的证明。 程虎猜想,来喝水的应该不止鸟类,可能还有一些鼠类、蛇类、蛙类,以及一些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 这些小动物可以以草以木为食,就算不去山林的中心地,也可以在周围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下来。 再加上这些小动物体积小,可以很完美的躲开大黄的视线,并且能从各种小洞口顺利逃脱。 因此,也只有这些小动物敢来老虎的地盘附近找水喝。 推算出水池里的水并不是完全被蒸发掉,而是有一部分进了小动物的肚子里,程虎心里的自豪感又要作祟了。 唉呀,虽说辛辛苦苦建了一个小水池,自己一滴水没用到,但只要想到这里的水可以惠及小动物们,又顿时觉得自己的辛苦没白费啊。 以后想要吃烤兔、干锅田鸡、蛇汤什么的,好像也会简单一些。 不,你不想!程虎使劲晃了一下脑袋,把住在他身体里的那个傻大个吃货给晃晕之后,回到院子里,打算去一趟镇上。 他今天必须去镇上买些大水桶,然后从外面大马路进村的桥下的大江里装几桶水回来浇灌蔬菜。 如果不是他身上残存的力量不多了,他也不会整这事。可现在的情况是,他身体里确实没什么力量了。 如果再像上次那样,把所有力量耗尽,不仅会让身体变沉重,而且还会降低他干活的质量跟速度。 经过上次的教训,他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耗尽自己的力量,必须留一部分在身体里养着自己。 所以,菜园子里的菜,只能用水浇灌,不能用力量养。 那些菜苗之前都已经生了根,现在就是有点打焉而已,今天傍晚太阳落山后,只要用水淋一遍,明早准会全部恢复原样。 其实家里的饮用水蓄水池也还有一些水,但是那些水只够日常生活使用,确实没有多余的水可以浇灌后面的菜园。 而他节约下来的生活用水,要么是用来冲厕所了,要么就是用来浇灌院子里的南瓜苗和院门口对面的橘子树西瓜苗了。 现在,他还不知道橘子林后面那片废墟地里的南瓜苗啥样子。等把水装回来了,还得去那看看。 不过,程虎猜想,那废墟地里的南瓜苗应该没这么严重。 因为废墟地的位置在山脚往上几十来米的位置,紧紧贴着山体,太阳只有正午的时候可以照入废墟地里,其他时间都没法照入。 因此,可以想见,那里的泥土里的水分应该没有那么快蒸发掉。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松懈,更不能厚此薄彼啊。 程虎走到皮卡车旁边,朝还在睡觉的大黄说道:“大黄,我去镇上一趟。” 大黄睁开眼睛,疲惫的看着程虎,回道:“嗯,好的,麻烦你给我带些牛肉回来。” 程虎有点讶异,这还是大黄第一次主动开口叫他买肉呢。 难道说,他的吃货属性已经传染给大黄了? 他笑问道:“大黄,你需要多少?” 之所以这么问,主要是怕大黄一次性吃不完,食物会变臭,然后长出很多苍蝇之类的小昆虫。 这些小虫子带有大量病菌,不管是谁遭到它们的病菌传播都不是好事。 如果大黄每天都要吃肉的话,大不了他每天都去镇上一趟就好了。 大黄回道:“嗯,越多越好。晚上的时候,我要给小丽带一些进山。” 程虎:...... 这个大色鬼,一把年纪了,居然还真的老牛吃嫩草! 程虎默默鄙视了一下大黄,回道:“行,没问题,我给你整几十斤牛肉回来吧。” 一般情况下,有十来斤肉够一头老虎饱一天了。 所以,先卖几十斤牛肉吧。买多了,吃撑不好,吃不完又浪费,而且还养苍蝇。 第117章 算命的程虎 “好的。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谢谢。”大黄把原本竖起的脑袋埋到两只前爪中间,远远看着程虎驱使皮卡车离去。 它有点疯狂! 有点失去理智。 小丽是一头年轻的雌虎,才几岁,很年轻,很漂亮。 大黄本来应该控制自己的情感,控制自己的自私,远离小丽! 然而,它没有这么做。 尽管它知道自己已经十分年迈,即将不久于人世,但它还是自私的靠近小丽,并接受它那份懵懂无知的仰慕。 如果要像普通老虎那样用打架的实力赢得一头年轻母老虎的身体,大黄很有可能不是小丽的对手。 就算它是虎王,但它确实已经十分年迈,年迈到连一只兔子都抓不住。 幸运的是,它跟小丽都不是普通老虎,而是智力已经逼近人类的老虎。 这样一来,它则可以借用人类的办法来赢取一头年轻母老虎的芳心。 虽然这样做貌似很卑鄙,但其实它在一开始就很明确的告诉小丽关于自己的情况。 它告诉小丽,它已经不再年轻,也告诉它自己的这个虎王之位只是一个虚拟头衔。 大黄之所以可以一直保留这个头衔,并不是因为它当真没有对手,而是因为所有老虎都敬重它对主人的不离不弃。 同时,它还告诉小丽。如果成为它的配偶,那么就要面对一个现实:在将来的日子里,小丽必须在恶劣的环境下,独自抚养虎崽。 因为,那个时候,大黄很有可能已经老死了! 书里无数次提起,大黄将要不久于人世,就是希望将来大黄死的时候,大家可以坦然接受。 生老病死,本来就是自然常态。 程虎驱车来到安明镇,在五金店里买了两个超大的蓄水箱,又买了一些软水管。 “老板娘,一共多少钱?”程虎已经打开手机,准备扫码付款。 老板娘抱着一岁多的小女孩,笑呵呵的说道:“小虎,以后你喊我乔姐就行了。喊老板娘太见生了。” 程虎笑道:“乔姐,那你可要给我优惠一点啊。” “绝对给你最低优惠价。两个水箱,我原本是卖九百五十块钱一个的。熟人来买,最优惠也要卖九百块钱。两个水箱,你给我一千七百就行,水管就当是我送你的了。” “行,那谢谢乔姐。”程虎扫码付了款,便自己动手把两只大水箱固定到皮卡车的车厢上。 之后就去菜市场帮大黄买牛肉。 在安明镇这种小地方,牛肉并不是天天有。 但碰巧的是,今天刚好有牛肉卖。 卖牛肉的屠夫也卖猪肉,当地人称他们这些贩卖猪肉的人为‘杀猪佬’。 而这个偶尔会有牛肉卖的杀猪佬,人送外号‘大话狗’。 之前程虎在大话狗这里买过不少猪肉,所以大话狗一看见程虎,老远的就会朝他打招呼。 “帅哥,今天有牛肉,买牛肉不?” 大话狗这么一吆喝,那些原本还没注意到程虎的人,这下算是全都把视线集中在程虎身上了。 见过程虎,也见识过程虎‘阔绰’的人,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而那些没见过称呼的,则露出一脸疑问:这人是谁?面子咋这么大? 程虎朝大话狗的肉铺直接走去,问道:“老板,牛肉怎么卖?” 肉铺并不是店铺,而是一张十分宽大的四方台。 台脚是用生铁焊接而成的立体四方架子,上面搭上一块要比铁架子宽许多的大木板,就成了四方台。 卖肉的杀猪佬站在四方台后面,买肉的顾客则站在四方台前面。 不管是杀猪佬还是四方台,又或者是前来买肉的顾客,全都被一把巨大的、有四只脚的遮阳伞罩住,与蓝天隔绝。 大话狗长得十分彪悍。 他的彪悍跟身高无关,但跟宽度有关。 估计一个成年男子张开双臂,也没法将他的大肚子围拢。 三层下巴在他说话的时候抖动,仿佛随时都能流出油一样。 “四十块钱一斤。”大话狗笑着答道。 程虎不是第一次买牛肉,但听到这个价格,还是忍不住叫道:“四十块钱一斤?好贵啊。” 毕竟,猪肉才十来块钱一斤啊! 但是,大黄比较喜欢吃牛肉。 而且,想到大黄可能时日不多,程虎就没有计较这些。 不过,砍价这个环节还是不能少的。 “三十块钱一斤卖不卖?”程虎高声问道。 对,就是这么直接! 大话狗笑道:“哎,你这帅哥开什么玩笑呢。这牛我整头牵来都快赶上三十块钱一斤了。三十绝对卖不出去。” 苍蝇嗡嗡嗡的在牛肉上面飞来飞去。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往卖货人比逛街人还多的街道望了一眼,回头高声道:“老板,你看,现在可是淡季啊。上街的人都没几个,你今天卖出去的牛肉,肯定没超过十斤吧。” 大话狗心中咯噔一下,苦笑道:“是啊,是不好卖,但我也不能做亏本生意啊。” “今天不是赶集的日子,上街的人不多,但你还卖牛肉......这太奇怪了。”程虎盯着大话狗的彪悍身形,嘴角露出一丝狡猾的微笑。 大话狗心中再次咯噔一番,没说话。 “这牛肉,看上去新鲜饱满,不像是病死的牛。应该是摔死的吧。”程虎分析道。 大话狗干笑两声:“是摔死的。不然我也不敢拿出来卖呀。” “所以,发现牛摔死之后,这头牛的主人家肯定十分着急将牛出手。但是,今天安明镇不赶集,一般杀猪佬肯定不愿意杀这头牛。县城距离这里又山高路远。主人家为了把牛卖出去,价格肯定要比平时低不少吧。不然你也不会杀牛。” 大话狗惊讶的看着程虎。 这小子,算命的? 旁边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程虎接着说道:“三十块钱一斤,你绝对稳赚。如果你不愿意卖的话,这牛肉,你就是卖到赶集日都卖不完。现在这天气这么热,到明天早上,这牛肉就得变味了。” 大话狗开始纠结了。 程虎说的都对。这牛他以二十块钱一斤净牛肉的价格买入,现在卖三十块钱一斤,确实是稳赚。 可他原先的计划是,二十块钱买入,卖四十块钱一斤,直接翻倍赚。 但现在被程虎这么一说,他真要怀疑自己的原计划是否正确。 其实他也知道程虎分析的都对,如果卖不出去,到最后还是只能贱卖。可他的生意经是,能卖贵,都别卖便宜。 第118章 田螺姑娘 【感谢‘啵啵猴哔哔兔’的打赏。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看见大话狗满脸纠结的样子,程虎觉得好笑。 其实他没有恶意,就是想帮他吸引一下周围过路人的注意力而已。 毕竟,平时在他这里买猪肉,他给的价格都比其他人低,而且还拿过不少免费的肉。 他说道:“老板,如果你卖三十块钱已经的话,我要三十斤。” 这话一出,大话狗顿时瞪大了眼睛。 牛肉,在安明镇上,绝对是最奢侈的食物,没有之一。 不管是鸡鸭鱼鹅还是猪肉,价格都在十元左右。 唯独牛肉,卖到了四十元。 这价格让多少人望而却步啊。所以,安明镇上,不常有牛肉卖,一般都是赶集的时候,才有卖。 因此,程虎一下子就要买三十斤牛肉的壮举,绝对堪称安明镇吃货历史上的一大突破。 平常,就算有人家里办喜事,一般也都是买个二十斤牛肉。买回去之后,牛肉切成薄片,跟芹菜或者青辣椒之类的蔬菜清炒。 青菜占该菜分量的四分之三,牛肉占四分之一。 一斤牛肉可以炒出五碟菜! “你要办喜事?”大话狗忍不住多嘴问一句。 程虎摇摇头:“不是,用来喂......” 狗字刚要说出,眼睛余光瞥见站在自己身边的都是普通农民,就把狗字收回来,笑道:“用来喂肚子。家里好几口人吃饭呢。” 别人舍不得买的肉,自己却说是买来喂狗之类的,其实,就是一种品德缺陷。 虽然,他真是买来喂老虎的。 “你真买三十斤?” 大话狗一脸不敢相信的问道。 他觉得,这帅哥就是在逗他。 “真买三十斤,但是,你必须卖三十块钱一斤。”程虎十分肯定的说道。 大话狗乐了:“行,没问题。三十就三十。” 围在旁边看热闹的几个人不淡定了。 牛肉居然卖三十块钱一斤? 其中一个大叔说道:“大话狗,三十块钱一斤,给我来两斤。” “我也要两斤。” “给我三斤。” “我要一斤。” 周围不少人听说牛肉居然只卖三十块钱一斤,纷纷围过来。 大话狗见这形势,乐得合不拢嘴。这下他算是明白程虎刚刚跟他砍价的时候,为什么故意说话那么大声了。 估计是为了帮他吸引周围的人吧。 现在,四方台前面已经围满了人,看这样子,他的牛肉今天应该能卖完。 就算卖不完,也所剩无几。 把程虎的三十斤牛肉割好之后,又按照程虎说的,剁成几大块后,收了钱,大话狗又赶紧给其他顾客割牛肉。 程虎提起装在红色袋子里的牛肉回到车上,看了一眼忙碌的大话狗,便发动车子往回走。 车子一路行进,从日头村的岔路口驶入,走了几十米后,停在大桥桥头的竹林下。 程虎将车子熄火,关好门窗,跳下车子。 他从车厢上拿下一捆软水管,一头绑在蓄水箱的入水口,一头则被他牵着往河道里拉去。 大桥前方,也就是逆流而上几十米处,有一道水坝。 水坝的高度与两边的农田一样高,也跟大桥的桥面高度几乎一致。 程虎猜想,这水坝原先的作用应该是蓄水灌溉农田的。 只是眼下白木村废弃了,日头村也没人住了,所以水坝才闲置,两边的农田也荒芜了。 水坝里的水漫过水泥墩,哗啦啦往外流淌,冲击着鹅卵石,一路向东流去。 程虎把水管的另一头放在水泥墩上,用大石头压住,然后再回到皮卡车的车厢上,用嘴巴含住水管的出水口,用力一吸...... 水管立时流淌出哗啦啦的河水。 将水管放入蓄水箱后,程虎跳下车厢,打算在桥墩上坐一会儿。 屁股才刚刚碰到被烈日晒得滚烫的桥墩,一个瘦小的身影便悄然出现在视线里。 在大桥的另一侧,河水流去的另一侧,有一个看上去约莫只有十来岁的小姑娘。 也许没有十岁。 小姑娘站在水里,挽着裤脚,露出白白的小腿。 她头戴一顶破旧的草帽,一手扶着放在石头上的竹篮子,一手在水里的石头缝隙中摸索。 程虎狐疑的皱起眉头,有些不解。 外面路口的地方明明挂着一块牌子,危险区域,请勿靠近,她没看到吗? 过了河就是白木村的地界,万一遇上毒蛇什么的,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喂,小妹妹,你在干什么?”程虎从滚烫的水泥墩上站起身,走到桥边,用手撑在大桥的水泥护栏上,朝下游的小女孩高声问道。 小女孩直起瘦弱的身子,立于苍茫江水中。江水不急,但因为江面广阔,所以给人一种苍茫感。 她抚了抚头上的大草帽,远远望着站在大桥上黑不溜秋的人,开口答道:“我、我在捡田螺呢。” “别在这儿捡。这附近有很多毒蛇,很危险的,快上来。” 小女孩闻言,立马向四周望去,瘦小的身子仿佛一下子缩小了不少一样。 她双手抓着篮子提手,从水里走到岸边,穿上放在岸边的鞋子后,快速朝桥头走去。 等她上了桥面,程虎才看清她的长相。 小女孩穿着一身十分破旧而且明显比她身形大很多的衣服。 红色的宽大t恤,蓝色的宽大牛仔裤。 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没有一丝一毫污浊,跟脏兮兮的小脸蛋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她的脸被太阳晒得又黑又红。可正因为是这样,才显得她的一双眼珠子干净明亮无比。 她的个头不高不矮,跟普通十岁的小女孩一样,就是有点消瘦,除了脸蛋上有些肉之外,肩胛骨跟锁骨都高高凸起。 她提着篮子的手臂细长得仿佛轻轻一折就能折断似的纤瘦。 “叔叔,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没等程虎开口,小女孩就先问道。 程虎暗暗吐槽道,我有这么老吗? 他指了指自己身后的皮卡车,回道:“我来这里装点水。” 小女孩望了一眼皮卡车,眼神闪烁了一下。 她似乎想问什么,又不好意思问,只是定定站在原地,迷惘的看着眼前的叔叔。 程虎问道:“这周围没有村子,也没有人家,你是从哪里来的?” 这周围的所有村子都已经搬迁走,一般情况下,不会看在这附近看到人。 小女孩红着脸,回道:“我是从下面那个村子上来的。” 她指着安明镇的方向:“就是那个叫‘大明村’的村子,叔叔你知道吗?” 程虎有些讶异。 大明村距离这里整整六七个公里呢,她是怎么来的? 第119章 三块钱 “谁送你上来的?送你上来的人呢?”程虎一边问,一边向四周张望一番,可他并没有看到其他人。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我,我是自己一个人上来的。”小女孩暗暗咬了一下嘴唇,问道,“叔叔,你待会儿是往哪个方向回去?” 程虎当然是要回白木村啊,但他又不能说自己要回白木村,只能指向河水流出的方向,也就是刚好与安明镇相反的方向。 小女孩顺着他的手指看向西边的山脉,不禁有些失落。 本来她还想坐叔叔的顺风车回去呢,可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嗯,没关系。她想,反正今天收获很大,比往常任何一天都大,就算她现在回家也没有关系。 她抬起头看了一眼熊熊燃烧的太阳。 太阳已经挂在头顶上方,午饭时间应该到了。她步行走路回家大概需要一个小时这样,即使错过了午饭时间,也有没关系。 而且,今天的收获真的真的很不错呀。 她瞥了一眼沉甸甸的竹篮子里的田螺,暗暗想道。 一斤田螺能卖三块钱,二十斤的话,那可就是五十块钱了呢。 哇,五十块钱啊,好多钱的样子。若在以前,她至少要在河里捡两天才能捡到这么多田螺。 她很高兴自己今天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区域捡田螺。 虽然这里一个人都没有,独自呆在河里会让人感到害怕,但也正因为是这样,河里才会有捡不完的田螺。 她暗暗想到,五十块钱似乎是一张绿色的钞票。 嗯,好像是绿色的没错。 五十块钱也可以是两张二十元加一张十元的钞票。 或者是五张十元的钞票。 或者......她想了一下,或者,也可以是二十张五元的钞票。 哎呀,不对不对!不是五十块钱! 姐姐说,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二三得六。 一斤田螺卖三块钱,二十斤的话,是六十块钱才对! 哈哈,是六十块钱! 忽然就多出了十块钱呢。 六十块钱,应该够姐姐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了。 但前提是,那些跟她买田螺的人都不跟她砍价,还有,她必须全部卖完才行。 上一个赶集日,她捡了十斤田螺,结果只卖出去五斤。还是以两块钱一斤的价格卖出去的。 唉,今天好不容易捡了二十斤这样,真希望全部都能以三块钱一斤的价格卖出去。 一切都很美好的样子,就是提着这一篮子快赶上她一半体重的田螺走一个小时的路回家,真的有点辛苦呢。 其实,她也可以在路口那里等大巴车。 如果坐大巴车的话,三块钱就能到家,用不了多久,嗖的一下子就到了。 可是,一斤田螺才卖三块钱啊。 而一斤小田螺大约有三四十个,平时在村子周围的河道里捡的话,运气不好的时候,得捡差不多一个小时才能有一斤田螺。 今天她是走运了,才能用一个早上的时间就捡了二十斤左右。 真希望以后天天都能这么走运。 她看了看滚滚向东流去的江水,心想,还是走路回家吧。反正也不是很远啊。 也就一个小时而已。 “那,叔叔再见。”小女孩双手提着竹篮子,往外走去。 程虎扭头目送她的背影。 她的背影在阳光照射下,逐渐变小,显得十分单薄瘦弱。 程虎知道小女孩想坐顺风车回家,可是,他现在真走不开,车上的水箱才刚刚开始装水,按照水管的出水量,装满两个大水箱,估计要两个小时左右。 反正外面的大马路会有大巴车路过,从这里坐车到大明村,估计也就三块钱而已。 他这么想着,刚好看见一辆大巴车从西边的方向缓缓驶来。程虎欣慰的笑了一下。 大巴车停下,车门噗嗤一声打开。 小女孩站在车门正对着的位置,放下手中的竹篮子,朝司机摆了摆手。 车门关上,大巴车继续向前驶去。 看着这一幕,程虎懵逼了。 这小姑娘想干什么?为什么不上车? 他没按捺住多管闲事的细胞,朝几十米开外的那个瘦小身影喊道:“喂,你怎么不上车?今天不是赶集日,下一趟车,可能要等一两个小时呢。” 小女孩回过身来,小脸蛋在红色上衣的映照下更显通红。 “没关系,我,我走路回家。” 她艰难的吞了一下口水,有点难过。 刚刚她真的很想坐大巴车回家。一整个早上,她的双腿都泡在河水里,这让她感觉很疲惫,肚子也很饿。 可是,她那该死的意志力战胜了她的懦弱跟疲惫,还学习妈妈的口吻教育她: 罗小花,你怎么可以坐车回家?你得走路回家,你不能养成这种坏毛病。 姐姐在念书要花钱,爸爸身体又不好。 你要是从小就养成懒惰的坏习惯,那以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呀。 三块钱,三块钱。三块钱就不是钱吗?今天三块钱,明天三块钱,三块钱都可以卖半斤猪头肉了。 你必须走路回家! “走路回家?”程虎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不是住在大明村吗?” 小女孩点了点头,吞了吞口水,回道:“对,大明村,很近的,我走一个小时就可以到家了。” 说着,她咳嗽两声。 一个早上没喝水,嗓子已经干到极点,现在又这么大声说话,嗓子自然受不了。 “你疯了吧。”程虎不可思议的皱起眉头,脱口道,“走一个小时?为什么不坐车?” 小女孩感觉嗓子很不舒服,就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摇摇头。 她穿着宽大破旧的衣服,孤零零的站在烈日下,手里还提着沉甸甸的竹篮子,那场景不可谓不可怜。 程虎就是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小女孩的家境该是怎样一番贫困潦倒的景象。 不然的话,今天又不是周末,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怎么会不在学校里,而在这里捡田螺? 况且她还不愿意花几块钱坐车,居然要步行几公里的路程回家。 要么是疯子,要么就真是很困难。 这个世界固然美好,但其实还有不少人吃得可能不如狗好,穿得可能不如猫多。 只是在各种光鲜亮丽的掩盖下,那些晦暗的真相,总是被藏得格外好。 【为什么我能写哭自己……这章审稿五遍,流泪五次……也许是因为我就是罗小花原型的缘故……你们都哭啊,别客气!】 佛系上架感言 今天中午12点之后要上架了。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不想煽情,也不想卖惨。 只想跟小伙伴们说一句:请支持正版! 这本书一路走来有多不容易,我就不说了,因为确实很惨。 虽然真的很惨,而我也有那么几次曾想要放弃这本书。 但好在我对这本书倾注了大量的感情,最终放弃失败,至今仍在勤勤恳恳的码字。 早上六点钟起床,生火煮饭。 大家应该知道,我是农村娃,所以请不要以为我早上起来生火煮饭是轻轻松松拧开煤气什么的。 我生的是柴火。 在这梅雨季节,木柴受潮很难生火,所以每天早上生火都会放入很多的‘松树根皮’。 (这是一种特殊木柴,只要不是湿的,用打火机一点就可以点燃。在我们这里的农村,都是用来当生火的第一把火的。) 每次老妈看到我放那么多松树根皮进去,都会骂我败家...... 跟家人吃了早饭后,洗碗扫地,然后进山采菜叶。 此处请不要幻想我像电视里的那些少数民族妹子那样,穿着好看的民族服饰,戴着金光闪闪的首饰,站在绿油油的矮茶树旁边优雅的采菜叶。 我不是这样的。 广西已经连续下了几个月的雨。 我几乎每天早上都冒着细雨进山。所以通常都会穿着脏兮兮粘着不少黄泥的雨衣跟笨重的雨鞋,再挎一个同样脏兮兮布袋进山。 山是什么山? 当然是又滑又陡的黄泥山。没有台阶,没有缆车,从山脚走到山顶的茶林地,全靠四肢并用的爬上去。 因为真的很陡很滑,如果不用手抓着两边的杂草灌木,很有可能不小心踩滑摔下去。 下面虽然不是万丈深渊,但高度也不矮,而且长满了各种荆棘。 茶树也不是电视里那种只高到腰部的茶树。 这些茶树最矮的都有我高,最高的有两米多。所以通常要踮起脚,或者用手把茶树枝条拽下来才能摘到嫩芽。 说是嫩芽,其实不嫩。茶叶的叶子已经全部展开。这样更好吃吗?当然不是,这样会显得更多。 所以掐一天茶叶的茶梗,拇指跟食指就会贼疼。 恰好,我码字都是用食指多...... 所以大家应该可以想象得到,我晚上码字的画面是什么样的了。 现在蚊子真的超多,特别是我们家这种建在水稻田旁边的房子。每一天晚上,我的o型血不知道喂饱了多少蚊子。 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疼痛的手指敲击键盘的感觉,何其酸爽啊! 可是怎么办呢? 即使没有人给我订阅,只要我上架之后,每天发布四千字,我就可以拿到六百块钱的全勤奖呀。 在小说里,我会把茶叶的价格写到可能有十块钱一斤,但在现实中,这种用来制作我们本地早餐‘油茶’的茶叶只卖三块钱一斤。 只要我咬牙坚持下去,我就能得到六百块钱,可以买两百斤茶叶。 我老妈一天可以摘新鲜茶叶十五斤这样,而我比较慢,只能摘十斤。 加起来就是二十五斤。 但有些时候,小雨变成暴雨,变成电闪雷鸣的时候,我就会害怕得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这一天的茶叶重量肯定锐减。 平均一下,每天可以采到新鲜茶叶二十斤,一斤三块钱,那就是六十块钱。 六百块钱,则相当于我跟我老妈要顶着这该死的鬼天气摘十天菜叶...... 六百块钱听起来似乎不多,但却很值得我坚持。 你们看,我描述上面的事情的文字是不是很稀松平常的样子? 我说了不卖惨的。我只是想要告诉大家,我能坚持把这本书继续写下来,不是为了所谓的梦想,而是很俗气的为了钱。 所以,如果大家追书的话,请支持正版订阅! 如果大家不打算追书了,觉得我真的很烦很讨厌,写得也很垃圾,那我是绝对不会死皮赖脸的要求大家施舍订阅的。 大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一分每一角都是用汗水换来的。所以,大家量力而行就好。 如果有小伙伴的情况很特殊,比如家里真的真的很穷,生活也真的真的很艰难,那选择去看盗版,我也能谅解。 毕竟,我也买过洗发水‘漂柔’、牙膏‘佳洁土’、洗衣粉‘鸟牌’; 还吃过辣酱‘老干爹’、方便面‘康帅傅’,纯牛奶‘蒙牛牛’; 也穿过印着‘香奈而’的衣服,用过商标是‘不不高’的手机,还买过卫生巾‘苏妃’......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不如意的地方,但愿在以后的日子里,回想起曾经的不如意,我们都能一笑置之。 最后,请大家订阅支持,谢谢大家! 第120章 云朵一样的裙子(求订阅) 唉,程虎暗自叹了一口气,朝小女孩招了招手,示意她走回来。m.x23us.com 小女孩也真是胆大,一点儿都没有害怕的意思,还真走了回来。 她重新站在程虎面前,仰着红扑扑脏兮兮的脸蛋,用那双清澈无比的大眼睛望着高大的程虎,小声问道:“叔叔,您要跟我说什么吗?” 程虎看向始终被小女孩提在手里的竹篮子。 里面装着一个个如花生壳一般大小、黑漆漆的田螺。 最大个的田螺有一元钱的硬币大,但大部分都只有一毛钱的硬币大小。 有些田螺裹着青苔,有些田螺裹着淤泥,但它们身上依旧吸附着不少水分,因而被烈日一照,便折射出许多光芒来。 仿佛小女孩提着的不是一篮子田螺,而是一篮子闪闪发光的珠宝。 “你的这些田螺真大个呀。”程虎蹲下身子,用手从篮子里捏起一个最大的田螺,很是‘惊讶’的问道,“小妹妹,这些田螺卖吗?” 小女孩愣了一下,随即立马将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卖,卖。” “嗯......”程虎皱着眉头,说道,“上次我在县城买了一些田螺,二十块钱一斤,但那些都比你的这些要大个,也干净一点。这样吧,你的这些田螺我全要我,但是,你必须便宜点卖给我。” 小女孩愣愣仰望着程虎。 还是要砍价吗?她心里有些失落,有些难过。 “这样吧,十五块钱一斤,你卖不卖?”程虎一脸认真的问道。 小女孩的瞳孔微微变大,沾着不少泥渍的脸蛋爬满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十五块钱一斤。 十五乘以二十是多少? 她拧着眉头,实在想不出答案。太多了! “可是。”小女孩看了看篮子里的田螺,又看了看蹲在面前的叔叔。 叔叔长得很好看,虽然有点黑,但他的眼睛很清澈,鼻子很高,嘴巴跟脸蛋都有点粉扑扑的,像个大姐姐一样。 他身上穿的衣服也很干净,一看就是那种很有钱的人。 十五块钱对他来说,应该是很少很少的钱吧!可能他吃一顿饭就要花掉十五块钱。 那么,如果自己假装什么也不懂,把田螺按照十五块钱一斤的价格卖给他,应该没关系,对吗? 这样一来,她就可以得到很多钱,然后帮姐姐买一套新衣服,买一双新鞋子,再买一个新书包,可能还可以再买一些笔啊,书啊之类的东西。 总之,那一定是很多钱,可以买很多东西。 她想着这些,心里有点难过,两只大眼睛陡然蒙上了一层水雾。 她觉得自己是个坏人,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为什么她会变成这样? 程虎看见小女孩的大眼睛里一下子就溢出了豆大的泪珠,有些惊慌。心想,我长得这么吓人? “喂,小妹妹,你别哭啊,我不是坏人。”程虎赶紧说道,“我真不是坏人,我就是想要买你的田螺而已。如果你觉得价格太低了,那二十块钱一斤也没有关系。” 他拿出几张红色的百元大钞,递出去:“你看,这些钱,都是真的。” 不对,小女孩这么小,估计还不能分清真钱假钱。他又从身上掏出一堆零零散散的钞票,捧在手里,一脸认真的说道:“你看,还有,这些都是真的,你别哭。” 自从经历过上次买菜苗的事情后,程虎每次买东西,都会用百元大钞买,然后把别人找的零钱攒下来,以免再遇上不会分辨真假钱的老人。 他的一番动作,让小女孩的眼泪流得更快。 她瘪着嘴巴,干燥的喉咙很胀痛,眼前已经雾蒙蒙一片,只能看清眼前叔叔的大致轮廓。 她好想把田螺卖十五块钱一斤,她好想要那些钱,她好想假装自己什么都不懂。 她其实还有一个很自私的想法。 她想用那些钱帮姐姐买了新衣服,新鞋子,新书包,新文具之后,也给自己买一条那种像天上的云朵一样的裙子。 洁白的裙子,有蝴蝶结,有花边,裙子下面膨起来,就像飘在天上的云朵一样。 上面还会有一个小公主的图案。 可是,她不能这么做。 田螺平时只卖三块钱一斤,她不能这么做。 “可是。”她抽动着嘴唇,吧啦吧啦掉着眼泪,十分稚气的说道,“可是,我的田螺只卖三块钱一斤。” 她努力睁大眼睛,让视线清晰一些,双手紧紧攥着篮筐提手,将篮子递出去,并迫使自己的语气不发抖:“叔叔,我的田螺只卖三块钱一斤,你能不讲价吗?” 然后,话音刚落,在眼眶里攒了一会儿的清澈泪珠,又从睫毛里溢出,直接摔碎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程虎突然很想伸手抱一抱这个小傻瓜。 其实,她完全可以假装什么也不知道,就按照他说的价格,把田螺卖给他。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 天知道她是做了怎样一番内心挣扎,下了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 程虎垂目看了一眼被小女孩递到面前的篮子,视线跃过篮子,看向小女孩的双脚。 在卷起的裤脚下方,一双小脚并不像她的脸蛋那样又黑又脏,而是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白皙。 也许是因为长期泡在水里的缘故。 而她那双病态白的脚上,穿着一双粘满了塑料补丁的拖鞋。 程虎了解过安明镇上的拖鞋价格,一双成年人穿的拖鞋,也不过**块钱而已。 一双孩子的拖鞋,大概也就五六块钱吧,甚至更少。 因此可以想见,她的家境究竟贫困到怎样一种地步。 可是,程虎想不明白一点,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为什么还会有人穷到这种地步? 连一双鞋子都买不起?连两三块钱的车费都不愿意花?甚至是,连一身合身的衣服都没有? 程虎朝小女孩笑道:“三块钱已经太便宜了,你应该卖三十块钱一斤才对。这田螺可是非常好吃的东西。” 小女孩摇了摇脑袋,没有说话。 田螺,她已经吃得太多,一点儿也不觉得好吃。 第121章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求订阅) 她家的田螺做法是,将卖了几天都没卖出去的田螺直接用钳子夹断尾巴,然后放入锅里煮汤。m.x23us.com 妈妈舍不得放太多油,连生姜也不舍得放太多,撒一把盐巴进去之后,就起锅。 这样的田螺吃起来十分腥臭,全是田螺腐肉的味道,以及泥土的味道。一开始的时候觉得很好吃,但吃了几次就再也吃不下口了。 所以,罗小花觉得,田螺这种东西,真的很难吃。 “我以三十块钱一斤的价格买下你的这些田螺可以吗?”程虎一脸善意的问。 这点钱对他来说,算什么呢? 他家里还有一块顶级黄龙玉跟鸡血石,随便一出手,都可以撼动石头收藏界。 所以,用一点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多的钱去帮助一下这个勤劳又可爱的小姑娘,就跟他帮助山林里的动物是一样的。 都是出于一份本能的善意。 有人说,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选择。天赋得来很容易毕竟它们与生俱来,而选择则颇为不易。 庆幸的是,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总是会遇到那么多善良的人。 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对每一个人来说都不容易,因为很多时候,都要面对许多艰难的选择。 程虎选择善良。 小女孩也不例外。 听到程虎要用三十块钱一斤的价格来买她的田螺,她确实动摇了,但最后,她选择善良。 她摇头道:“不,叔叔,我只卖三块钱一斤。我不能多收你的钱。” 程虎觉得又生气,又无奈。 这个小傻瓜,放着钱不赚,居然固执得跟个石头一样。 不过,他有办法对付她的固执,就跟上次买老奶奶的背篓一样。 程虎将视线落在竹篮上,一脸惊奇的问道:“小妹妹,你的这个竹篮子真好看,卖吗?我愿意花五百块钱买下它。” 哈哈,我怎么这么聪明! 小女孩看了看自己的竹篮子,摇头道:“不卖。” 程虎满脸怀疑的看着小女孩,问道:“你是不是傻?五百块钱你都不卖?” 小女孩好不容易明朗起来的视线,又模糊了。 她抖着嘴唇,哭道:“我不能卖,这个竹篮子不是我家的,是我借来的。我,我不能卖。呜呜呜!我不能卖别人的竹篮子,我不能卖。” 如果是她家的竹篮子,她一定卖掉。 可这个竹篮子,不是她家的。 为什么不把人家的竹篮子高价卖了,再用那些钱去给人家买一个新的呢? 她那么小,只知道不能随便卖别人的东西,并不知道这种复杂的操作。 小女孩这么一哭,程虎真急了:“好了,好了,小妹妹,你别哭了,别哭了。这样吧,你这些田螺,三块钱一斤对吗?” 小女孩哭着点了点头。 程虎说道:“那我全要了。你告诉我,这里大概有多少斤田螺?” 小女孩把竹篮子递出去:“叔叔,我觉得有二十斤,你拿拿看,够不够,如果不够的话,我再下河去给你捡一些上来。” 程虎赶紧接过竹篮子,装模作样的掂了掂:“哈哈,我感觉,这里可不止二十斤呢?我感觉有三十斤。” 小女孩摇头:“我试过了,把篮子全部装满才二十五斤,现在篮子还没有装满,只能算二十斤。” 程虎真是无语了。 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傻蛋! 有钱居然不赚?这是个什么大傻蛋。 “傻蛋,哦,不对,小妹妹,给你,六十块钱。”程虎从零钱里拿出六张十元的钞票给她。 小女孩破涕为笑,赶紧接过六张十元,紧紧攥在手里,仿佛攥着一个世界一样。 她用纤细的手指翻数着6张10元钞票,样子十分认真:“一,二,三,四,五,六。” 一遍数下来是6张没错,可她并不是太相信自己,于是又重新数了一遍。 再次确认无误之后,她满心欢喜的仰望着程虎:“叔叔,是60块钱没错,谢谢你愿意买下我的田螺。你可以把田螺倒出来,然后把篮子还给我吗?” “没问题,你在这儿等一下,我把田螺倒入塑料袋里。” 说罢,程虎提着竹篮子走到皮卡车旁边,打开车门,从车上拿下一个黑色塑料袋,并将田螺全部倒入塑料袋中。 放好田螺之后,程虎走回桥上,把竹篮子还给小女孩,并问道:“小妹妹,能不能告诉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不假思索的回道:“罗小花,我叫罗小花。” 她的声音没了哭腔之后,清脆悦耳,仿佛一只高声吟唱的百灵鸟。 特别是她自信的喊出自己名字时,双眼迸发的明亮,仿佛两颗闪闪发光的恒星一样。 她叫罗小花。 一个十分简单的名字,但她特别喜欢她的名字,因为她喜欢五颜六色的花朵,也喜欢那些印在漂亮衣服上的小花。 虽然,她从未拥有过那样的衣服。 “真是个好名字。”程虎轻轻拍了一下罗小花的脑袋,说道,“可是小花,你要记住,以后千万不要跟陌生的叔叔说话。嗯,陌生的大哥哥,大姐姐也不行。” 他顿了一下,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这么说。 这个世界看上去五光十色,花花绿绿,十分美好的样子,但其实,这个世界上存有的阴暗与恶毒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作为一个成年人,就算他内心怀抱美好,希冀美好,可他也不会忘了在某些阴暗的地方,匍匐着许多恶魔。 “总之千万千万不要跟陌生人说话,知道吗?”程虎补充道。 罗小花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问道:“是不是所有陌生人都是坏人?可叔叔你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坏人。” 唉,最麻烦的就是这个了。 你该如何告诉一个可能还没有满10岁的小孩子,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她想象中完美? 现在的人贩子跟变态几乎遍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你该如何告诉一个小女孩要时刻保持一份警惕? 如果将这个世界阴暗的一面如实告诉她,会不会让她对这个世界充满恐惧? 会不会将她内心那份单纯的美好击碎? 也许,很多人都认为,在这样穷乡僻壤的地方,可能不会有人贩子,也不会有变态,所以,就让孩子无忧无虑,没有任何顾忌的长大吧。 但现实并不是这样。 第122章 喜欢捡田螺(求订阅) 程虎从白木区的老人那里听说过很多故事,也从附近的人的动态中了解了不少附近区域发生的悲剧。 比如: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趁着孩子的父母外出打工,将同村的几个留守小女孩诱奸。 再比如,某个小男孩被邻村的叔叔拐卖到外省,至今没有找回。 程虎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长得像个好人还是怎么回事,罗小花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警惕,这不由得让他莫名的担心。 也许是因为感觉罗小花太过于美好,所以就很自然而然的害怕美好的她会被恶魔迫害吧。 就像我们看见一朵美丽的花儿迎风绽放时,总是会在欣赏之余,担心它会被人无情践踏。 从小,老妈就告诫他,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事实证明,这些告诫并没有将他心中的美好打碎,只是让他懂得远离危险,健康长大而已。 他如今长成成年人,也依然热爱自然,热爱小动物,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 他饶是认真的回道:“小花,并不是所有陌生人都是坏人,但是你现在还很小,你还没有分辨好人坏人的能力,所以,你应该学会保护自己,尽量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也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小花用明晃晃的大眼睛看着程虎,又问道:“那我可以跟叔叔你说话吗?” 程虎无奈的笑了一声:“当然可以,但是,小花,你要记住,如果以后再遇到类似叔叔这样,想用钱讨好你,或者是用零食讨好你的,你千万不能要,知道吗?” 如果可以,程虎愿意用自己的超能力,换天下没有坏人,没有人贩子,没有变态,还所有小孩一个干净的世界。 可他知道,这不可能,就算他愿意,老天爷也不会让他得逞。 有些时候,他真的怀疑,老天爷创造人类究竟是为了什么? 是不是类似于人类中的演员去创造电视角色那样,其目的只是为了让观众娱乐欣赏? 那么,谁会是老天爷的观众呢? 唉,这么深远的问题,还是别想了。 他只能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告诉眼前这个傻乎乎,什么也不懂的小姑娘,让她尽量远离那些心怀鬼胎的坏人。 罗小花费解的看着眼前的叔叔,并不能完全理解他的话。 在她的世界里,只有父母亲人,有邻居,有购买她田螺的顾客,哪里有见识过什么坏人呢? 而且,叔叔还说,那些会用钱跟零食讨好她的人是坏人,这让她更是难以理解。 坏人,不应该是看上去很凶很凶,而且脸上还有刀疤,身上还有各种青色图案的人才是坏人吗? 他们又怎么会用钱跟零食来讨好她这样没有任何用处的人呢? 也只有眼前这个傻叔叔,才会想要帮助她吧。 但是,她想,叔叔这么说,一定有叔叔的道理。 她用力的点了点头,说道:“叔叔,我记住了。以后,我绝对不会跟陌生人说话。” 程虎欣慰的摸了摸小花的脑瓜子,问道:“那你能不能跟叔叔说说,你为什么不去学校?” 罗小花愣了一下,咧开嘴灿烂的笑道:“因为我笨呀。我就不是读书的料。让我去学校读书,还不如让我去河里捡田螺呢。” “这些话谁告诉你的?” “没有人告诉我,这是我自己这么想的。嗯......”罗小花微微仰起脸,让正午的阳光照在她脸上。 她微微思考了一下,将语言整理一番,接着说道:“我姐姐就不一样了,她很聪明。我爸爸妈妈身体不好,不能让我们两姐妹同时上学,所以,我自己念了一年级之后,就不愿意再念书了。我觉得,像我这样的大笨蛋,在学校里,简直就是浪费学校的课桌,浪费学校的书本。” “而且。”她的目光微微闪烁一下,语气也变得生硬不少,“而且,我喜欢捡田螺啊。在学校里,作业写不好要被老师骂,还要被罚打扫卫生,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学校。我喜欢这样每天都在田野里,在大河边玩。” 她才多大啊,明明渴望跟其他小朋友一样,背着书包走入学校里,却要故作无恙,说自己一点儿也不喜欢学校。 “叔叔,我要回家了。”罗小花吸紧肚子,将饥饿的感觉稍稍驱散一些,说道,“我爸爸妈妈肯定在家等着我呢。如果我不回家吃午饭的话,他们会着急的。” 说着,她已经往马路的方向走去。 她的拖鞋拍打在水泥地上,发出一阵啪嗒啪嗒的声响。 程虎还站在原地,纠结着自己是应该给她几块钱坐车呢?还是应该送她回家呢? 直到罗小花提着竹篮子的背影渐行渐远,即将走到马路边的时候,程虎才喊道:“小花,等一下。” 罗小花回过身,愣愣看着叔叔。 程虎爬上皮卡车车厢,将水管从水箱里抽出来,扔在地上,并将水箱的入水口用盖子封紧。 之后,他回到驾驶室的位置,发动车子,很快来到罗小花身边。 “小花,上车,我刚好要去镇上买点东西,顺路送你回家。”程虎从驾驶室的窗户看着罗小花,笑嘻嘻的说道。 罗小花满脸惊喜,赶紧道:“谢谢叔叔。” 可是,她看了看车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手该摸哪里才能把车门打开。 程虎看出了端倪,赶紧挂上停车挡,翻身伸手将后面的车门打开:“上车,小花。” 罗小花爬上车子。 程虎又道:“用力把车门拉回来。小花。” 罗小花伸手,拉住车门,使劲往回一拉,砰地一声,将车门关上。 车子启动了。 罗小花的内心又激动,又好奇。 这是她第一次坐这种小轿车。这应该是叫小轿车没错。 虽然很好奇,但她的双手却不敢乱摸,始终安安静静的坐着,双手也稳稳当当的放在膝盖上。 一路上,程虎没有说话。 他只是时不时从后视镜瞄一眼罗小花。 看见罗小花睁着好奇明亮的大眼睛看着车窗外的景物,他实在不忍心打破这份宁静。 第123章 为什么不是男孩(求订阅) 到了大明村路口,罗小花喊道:“叔叔,我到了。” 程虎放缓速度,问道:“你家在什么位置?我直接送你到家门口吧。” 罗小花犹豫了一下,说道:“不用了,叔叔,我自己走回去就好了。叔叔,这个门怎么开?” 她已经把手按在车门上,却不知道怎么打开车门。 程虎只好停下车子,率先下车,从外面拉开车门,并说道:“小花,你还会去捡田螺吗?” 罗小花提着空荡荡的竹篮子,站在马路边,点头道:“我当然会去,只要不下大雨,我都会去捡田螺的。” 她看了一眼家的方向,又回头看着程虎:“叔叔,谢谢你送我回来,我,我回家了,叔叔再见。” “再见。”程虎搓了搓小花的头发。 罗小花转身朝家里奔去。 程虎看着她,直到她的背影在一栋栋漂亮的小洋房中间消失了,才回到车上。 罗小花一路往大明村村尾的方向奔去。 跑了十来分钟,才看到那栋破旧的泥砖瓦房。 但是,她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嫌恶,反而挂满笑容。 虽然她知道自己家很破旧,跟村里其他人的小洋房是绝对不能比的。但她仍然热爱自己的家,热爱爸爸妈妈,热爱姐姐,也热爱不跟他们住在一起的爷爷。 可刚刚叔叔说要送她到家门口,她还是拒绝了。 她不想让叔叔看到自己住在这样破的房子里,也不想让好心的叔叔因为她的窘迫而难受。 她像一只小鹿般欢快的奔入院子里,并且兴奋的喊道:“爸爸,妈妈,我回来了。” 刚刚进入院子,她立即刹住轻快的脚步,愣在原地。 脸上的笑容也霎时间僵硬,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害怕。 “奶、奶奶。”她的小身子微微颤抖,说话也不利索了。 院子里站着一个头发发白的老人。老人怒瞪着罗小花,二话不说,从旁边捡起一根两根手指粗的木棍,朝罗小花快步走来,并将木棍狠狠的抽在罗小花身上。 在棍子还没有落下的那一刻,罗小花的脸上就已经布满了泪水,身体也因为恐惧而僵硬在原地。 她为什么不是个男孩? 在剧烈的疼痛中,罗小花流着哗啦啦的泪水,一遍又一遍的在心底问自己。 我为什么不是个男孩子? 可怜的罗小花还不知道,奶奶之所以厌恶她,并非是因为性别的缘故,而是因为她是她妈妈生的。 ...... 程虎回到大桥上,将水管重新放入蓄水箱里。 两小时后,水箱装满,收了水管,回到车上,驱着轰隆隆的皮开车返航。 进入院子,程虎没停车,直接将皮卡车开到后院。 蓄水箱放在皮卡车的车厢上,水位高出地面许多。程虎心想,等到太阳落山之后,便可以借用水压对菜园子里的蔬菜进行喷洒。 他从皮卡车上拿下牛肉跟田螺,回到院子里。 大黄还在睡觉。 程虎把牛肉从塑料袋中取出,放在大黄身边,而后提着装有田螺的塑料袋进入屋里。 找来一个水盆,把田螺倒入水盆中,再往水盆里注入大半盆水。 然后找来一瓶食用醋跟一包食用盐,往水盆里放一些醋与盐巴。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田螺把沙子吐出来。 田螺生活在河道里,身体里肯定淤积了不少的沙子跟脏东西。 为了吃得健康,在制作美食之前,将食材进行一番精心处理还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麻烦,但是只要想着,这样做可以让食物更加美味,也就不觉得麻烦了。 处理好田螺之后,程虎按照原来的计划,往橘子林后面的南瓜地走去。 来到废墟这里,已经完全看不到太阳。 此地较为阴凉,夹在两座大山中间,只有中午的时候才能被太阳晒到。 现在黄昏已近,别说是太阳的影子了,就连太阳的光华都看不到了。 南瓜地里的瓜苗大部分已经成活,只有少数几棵没有种活。 程虎猜想,大概是因为上次被兔子弄伤了苗根的缘故。 挂了几棵虽然挺可惜的,不过看到其他不仅成活,而且还长了不少个头的南瓜苗,心里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毕竟,这些南瓜苗都是实打实的种下,没有借助一丝一毫的力量。现在它们终于不再是弱小的细苗,这种成就感当真不亚于那些书法家画家之类的文人雅士完成一幅作品。 甚至是,这种挥洒过汗水的成就感更为真实。 现在这些瓜苗已经约有半米高,并从南瓜叶的叶柄中间抽出了苗丝,看样子是要准备攀爬了。 虽然用来制作攀爬架的塑料管已经买回来,但是程虎并不打算给这些南瓜苗搭建攀爬架。 主要是因为这些南瓜苗一旦要爬架子的话,那架子就不能是普通的小架子,必须足够大,足够牢固。 不然的话,等南瓜苗长出大南瓜,肯定会把不牢固的架子给压倒。 不搭架子,对于南瓜苗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 毕竟,这货的生命力绝不是一般顽强。 就算是在阴暗的角落里,它也可以长得青翠茂密,并且开出一朵朵金黄色的南瓜花。 说到南瓜花,那就不得不说瓜花酿...... 停! 还是回去给菜园子里的菜苗浇水吧。 程虎幻想着美味的瓜花酿,吸了吸口水,往回走去。 嗯,他想好了,等南瓜苗开出南瓜花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制作瓜花酿。 回到菜园子,程虎把水管一头插入蓄水箱底部的水龙头里,一头接上喷洒枪,然后打开水龙头开关,开始喷洒作业。 他站在皮卡车的车顶上,把喷洒枪的出水口对着天空喷。 这样一来,水枪喷出去的水在半空中散开,再往下飘落,感觉就跟下雨一样。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防止水流冲击泥土,造成泥土嵌入菜苗的苗心里。 也可以防止水流将根基不稳的菜苗击倒。 而且,飘洒下来的水珠较为均匀,可以滋润菜苗的每一片叶子。这样不仅可以给菜苗叶子快速补水,还能让多余的水分顺着叶子滴入泥土里。 简直就是一举多得呀。 第124章 老杨的诗(求订阅) 将菜园子里的所有菜苗全部淋洒一遍后,蓄水箱里的水也已经所剩无几。m.x23us.com 好在,所有菜苗都喝了个够。 也许等这些菜苗长大成熟,全部采收卖掉都买不起两个同款蓄水箱,但是,程虎觉得开心最重要,没必要太在乎得失。 把卷收起来的水管存放在杨梅树的树杈上,以免被烈日晒坏。 然后驱动皮卡车回到院子里,再把蓄水箱里剩余的水倒入荷花塘中,给池塘里的荷花苗注入新的水分。 现在他每天都会往池塘里的荷花苗注入一星半点的力量来帮助荷花生长。 经过这些日子的细心照料,池塘的水面上已经有尖尖的荷叶角露了出来。 看着青翠嫩绿的尖尖荷叶,忽然想起一句诗来。 哈哈,本帅哥要诗兴大发了:“小荷才露尖尖,早有蜻蜓立上头。” 原文是: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虽然现在还没有看到蜻蜓,但感觉这首诗用来形容眼前的场景还是很贴切的嘛。 这首诗出自南宋时期著名的田园诗人杨万里。 据说有一年,杨万里到景色优美,民风淳朴的江苏常州任职。 这一天,诗人本着艳遇当地村中美艳少妇的想法来到郊外,然后看见前面青山脚下有一处池塘。 池塘边上,一股清澈的泉水从山上静静流入,没有半点声音。 有几棵杨柳矗立在池塘边上,夏日的微风拂动着柳枝,婆娑的身姿倒映到池水中,像是几个活泼可爱的姑娘在池边嬉戏打闹,有时还把池水当做一面镜子,对着它梳妆打扮。 池塘里,几株刚刚钻出水面的荷叶嫩芽,紧紧地包裹着,像一支支尖尖的菱角,在池水中随风飘摆。 几只蜻蜓从远处飞来,调皮地站在它上面,像一个个武林高手站在梅花桩上,即将要一决雌雄一样。 不得不说,这首‘小池’还是很有意境的。 虽然只是一首简单的诗,但是却将一副美丽的池塘风景描绘得惟妙惟肖。 程虎的院子里没有杨柳,也没有从青山上流入池塘里的泉水,但并不影响他的自我感觉良好。 他想着,再过些日子,等池塘里的荷花都开了,便可以念那首诗了。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这还是老杨的诗。 到时候可以一边用手机对着池塘拍摄,一边吟诗作赋来装逼,岂不妙哉? 这时,院子里的鸡群咯咯咯叫了起来,就好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一样。 它们一边叫着,一边朝他脚边走来。 有些鸡估计是饿得厉害了,便一个劲的用爪子扒拉地面的草沫。 大黄睁开惺忪睡眼,幽怨的瞥了一眼院子里的鸡群。 天空已经变成灰色。 在灰暗的暮色中,空气温度也已经下降。 院子里除了有鸡屎的味道之外,还有一股甜滋滋的肉味。 它轻轻吸了吸鼻子,视线循着气味而去,在距离它不足一米远的地方,放着一堆猩红的肉。 大黄看了一眼站在池塘边上发呆的程虎后,收回视线,依旧趴在地上,将脖子伸到最长,舌头也伸了出去。 但它还是够不到牛肉。 试了几次,均已失败告终之后,只好无奈的爬起身。 程虎听到声音,回头看向坟丘。 看见大黄正美滋滋的吃着牛肉,程虎自个儿也觉得饿了。 好在,他背着大黄偷偷给自己留了两斤牛肉。 虽说这牛肉不是新鲜宰杀的牛,而是摔死的牛。 但这样的肉比那些注射了各种药水的肉简直好太多了。 程虎笑道:“大黄,你看这些牛肉够不够?” 大黄一边咀嚼,一边回道:“够了,其实,用不了这么多。我在山里还是可以抓到一些老鼠兔子之类的食物。” 它说着,向西面的山脉看了一眼。 那儿早已经没有太阳的踪影,只有一群五颜六色的归鸟扑腾着小小翅膀渐飞渐远。 小丽还在山林里呢。它得赶快带些鲜美的牛肉去给小丽尝一尝。 其实大黄有邀请过小丽跟它一起来村里睡觉,但是年轻的小丽更喜欢广袤的山林,因而没有接受大黄的邀请。 身为老虎的它们虽然智商不低,甚至已经逼近人类,但依然完好的保留着动物的习性。 对它们来说,广袤的山林才是真正的乐园。 尽管山林里危机四伏,可比起规矩太多的村子,它们更乐意待在山林里。 大黄心想,自己得赶快进山去。 程虎一边往屋子里走,一边笑说道:“没关系,你喜欢吃的话,我可以天天买给你吃。” 大黄摇头道:“不用这么浪费,等我有需要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我现在要进山去了。” 说罢,它从地上叼起一大块牛肉,慢悠悠的走出院子,往西面的山林走去。 程虎回到厨房,处理好食材后,便用马铃薯跟牛肉一起放入锅里煲汤。 田螺得泡几天才能吃,所以今晚只有两个菜马铃薯牛肉汤还有蒜蓉炒红背菜。 看着锅里滋滋冒着香气的牛肉,莫名的想起今天在大桥上遇到的小姑娘罗小花。 三十块钱一斤的牛肉,想必罗小花一定还没有真正吃过吧。 也许在亲戚家里,她有幸在餐桌上遇到过牛肉,但试想一下,她那样温和的性子,估计不会敞开肚子大快朵颐。 说不定,她连牛肉是什么味道都还没有尝出来呢。 虽说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已经普遍增高,但平时卖四十块钱一斤的牛肉对于大家来说,仍是一道十分奢侈的菜。 况且,生活在大山里的人们,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也必然得到了传承。 如果不是逢年过节或者遇上大喜事什么的,除了那些做生意的小老板或者是在单位里上班的职员会购买牛肉之外,其他大部分庄稼人都未必舍得买。 再加上安明镇的经济确实落后,就算现在很多人都选择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但他们身上仍然流着大山的血液,保存着大山赋予的美德。 程虎用筷子夹起一块牛肉,放入嘴里砸吧几下,却无暇感受牛肉的鲜美,脑海里出现的全是罗小花穿着不合身的衣服与一双沾满塑料补丁的拖鞋的画面。 她提着一个比她大的竹篮子,站在烈日下,脏兮兮的脸蛋晒得红扑扑的。 给空虚大佬的单章 原本写了一章一千多字还没写完且废话连篇的感谢单章。m.x23us.com 后面实在是由于家务繁重,无法继续写下去而放弃了那一章。现在重新写一章给大佬的感谢单章。 空虚寂寞冷671112.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这个月的17号。 4月17号晚上近十点钟的时候。大佬赏了一个万赏。 惊喜过度的我立马拖着疲惫的身体起床码字。仿佛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女斗士一样。 别人都是有白银盟主的时候才会有这种举动,而我,一个万赏就让我欣喜若狂了。 毕竟,万赏是一百块钱人民币。一百块钱对于大佬们来说,也许就是一顿饭钱,但是,对我来说,真的很多。 我以为,这就是大佬能给我的最大关爱了。 然而我错了! 大佬在给了万赏之后,居然还接连发了好几天的推荐票红包跟普通红包,然后还连续几天发了价值一百人民币的‘整点红包’。 更可怕的是,大佬有一天直接就发了三个整点红包。 三个整点红包,那就是三百块钱啊,我都能花半个月了! 只能说,大佬的世界我难以想象。 当时我有点担心。我怕大佬可能也没什么钱,然后还这么破费,实在是非常过意不去。 ‘农民觉得皇帝用金锄头锄地’,说的大概就是我这种人了。 鼠目寸光、少见多怪、孤陋寡闻等等都不足以形容我的见识浅薄。 我跟大佬说了我的困扰,大佬告诉我,这点钱就是他的烟钱而已,只不过现在他戒烟了。 我瞬间懵逼了! 然后有一天大佬又问我,订阅我以前的久书,我能不能拿到钱,我说能,但是没有必要破费了。 大佬又说:放心,我只是为了攒月票而已。 我:...... 我猜想,大佬并不是真的为了攒月票...... 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 在开这本书之前,我心想,这次一定能成神。 然后扑成狗,差点太监。 就在我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突然又接连冒出了几个大佬...... 你们说,我会不会真是玉帝老儿的女儿,被扔到凡间历劫来了,所以才能有这么好的运气,总是可以遇到大佬。 今天上架,有点心慌,怕没人订阅,但还是急着更新vip章节。 没想到,大佬比我还急,十二点刚过,就在群里问还上不上架。 然后vip章节刚刚更新出来,大佬大手一挥,就砸了一个盟主下来。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真的好懵逼啊。虽然大佬昨天就说了要给个盟主,但没想到大佬真这么做了。 现在整个人都好懵圈啊。 加更吧!加十更,分几天加完。保底二更。从明天开始加更。 【再说一遍,如果大佬们有钱,想支持,想变相支持,千万别发月票红包。月票五块钱一张,能买一斤五花肉了,你们知道吗? 推荐票平时投投就可以,也没必要发推荐票红包。 真的没必要这么破费,因为就跟前面说的一样,即使只是为了六百块钱全勤,我也会坚持下去的。】 最后,再谢谢大佬。 第125章 返璞归真(求订阅) 【感谢富贵大佬的红包】 唉…… 有些时候,程虎自己也很矛盾。m.x23us.com 他遇到的那些人那些事,其实都跟他没有什么关系,基本上都是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 可他就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心生怜悯,然后就会想要去帮助别人。 这是不是太圣母了一点? 虽然天性善良,但也不至于善良到看见可怜的人,就想要帮助吧。 莫非他是那割肉喂鹰的佛祖投胎转世的不成? 哈哈,这当然不可能。程虎自嘲的摇了摇脑袋。 虽然他不是佛祖转世投胎,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帮助一下真真正正需要帮助的人,又怎样呢? 他给予的那些帮助,对他来说,都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如果这些事情在以前遇到,他可能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而现在,完全没必要。 毕竟,现在真不差钱,未来也不差钱。 也许有人觉得他圣母什么的,额,别人怎么想,那是别人的事情。 他想怎么做,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会活得很累。 所以,程虎想好了,如果再见到罗小花的话,一定要想个办法去她家里一趟,看看她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这都改革开放多少年了?居然还有人穷得穿不起合身的衣服跟舒适的鞋子。 甚至是,十岁左右的小孩明明脑子没问题,却不在学校里念书,反而要帮家里分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 他一定要搞清楚这个事情,不然的话,他就改名叫程病猫。 晚饭破天荒的没什么胃口,就是只吃了两碗饭而已。 当然,为了不浪费粮食,煮熟的菜全吃光了。 洗了澡,回到床上,程虎越想今天的事情,就越懊悔。 其实,他当时就应该问罗小花要个电话号码才对。 虽然罗小花肯定没有手机,但估计她爸爸妈妈会有。 或者是,他今天应该坚持送罗小花到家门口才对。那样就可以再找机会去她家里了解一下情况。 可现在的情况是,电话没有,家庭住址也不知道,总不能在大明村到处打听罗小花家在哪里吧。 现在农村里留在村中的都是一些妇女大妈,这些人闲着没事做,就喜欢八卦。 要是他一个面生外来男子到处打听罗小花家的位置,说不定会给罗小花家里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 看来,还是再等等吧。 罗小花说过,只要不下雨,她都会到河里捡田螺。如果想要找到罗小花的话,只要多多留心河道就行。 这么想着,程虎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闭上眼睛,驱散脑中萦绕的烦闷,伴着微凉的夜风,迷迷糊糊睡去。 翌日,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院门口看看有没有竹笋。 不出意外的,程虎在院门口找到了两根很粗的大竹笋,而且还看到了往山里奔去的红色狐狸。 将竹笋拿在手中的这一刻,程虎忽然就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他之所以如此善良(如此帅气,如此智慧超群),一定是因为他现在生活在白木村的缘故。 因为白木村没有尔虞我诈的人类,也没有各种利益挂钩的人际关系。这里的邻居跟伙伴都是性情至纯质朴的动物。 在这样的环境里,但凡不是个邪恶的人,估计都会被同化吧。 慢慢的,慢慢的,他也越发简单纯朴,天真善良。 返璞归真,说的大概就是这么一种情况了。 把竹笋拿回去焯水浸泡后,才开始准备早饭。 简单的西红柿炒饭得吃四五碗才能填饱肚子,毕竟今天也是要干体力活的,不吃饱一点的话,估计午饭时间没到就得饿肚子了。 所以,为了不降低工作效率,吃了五碗西红柿炒饭之后,又吃了两包蒸蛋糕。 蒸蛋糕,不上火,多吃不怕。 抹了一把嘴巴,揉揉肚子,便去喂鸡,打扫鸡舍的鸡粪。 嗯,嘴里还有蒸蛋糕的甜味,鼻子却吸着鸡粪的臭味,这感觉嘛,哈哈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把从鸡舍里清扫出来的鸡粪堆到鸡舍后面的角落后,程虎便要正式干活了。 嗯,对,喂鸡跟打扫鸡舍这些事情都只能算家务活而已。毕竟这是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他把长度为四米的塑料水管全部从中间剪断,使长度从四米变成约为二米。 这些水管虽然是质量较好的联塑管道,但它们都只有两根手指粗,如果不剪断的话,不仅不利于植物攀爬,而且高度太高,也招风。 再者,四米的水管会因为无法承受自身的长度跟重量,而从中间的位置微微弯曲。 剪断成两米之后,则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不管是搭建西红柿还是青瓜菜豆的攀爬架都十分简单。 先将水管插一截入地里,一排水管插稳妥之后,再用长铁丝横拉形成网格。 用铁丝横拉要比用水管横拉好。牙签粗细的铁丝重量远远低于水管的重量,不会给架子徒增压力。 而且,铁丝绑在水管上,也不容易位移。 因为材料齐全,加上程虎干活不马虎,既不会隔三差五休息一下,也不会动不动就看手机,所以一天下来,所有用于给蔬菜攀爬的小架子已经全部弄好。 站在地里,叉着腰,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不由得会心一笑。 虽然说今天这一阵忙活确实有点累,但是只要一想到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吃上新鲜美味的蔬菜,也就不觉得累了。 等以后菜园子的西红柿长大,可以直接生吃西红柿;等豆角长大,可以干煸豆角;等青瓜长大了,可以...... 想想都会觉得无比幸福啊。 这些菜苗原本已经被太阳晒得全部打焉,但经过昨晚的一番浇淋后,现在已经全部恢复油亮亮的颜色跟饱满的精神。 程虎看过天气预报,据说今天是要下雨的,但在地里忙活了一天,也没有看见半滴雨水降落,真不知道天气预报对不对。 不过,既然菜苗今天状态都很好,即使不下雨也没有关系。如果明天还不下雨的话,他再去大桥那儿装水回来就是了。 把工具全部收拾放好,便回家准备晚饭。 昨天买的牛肉已经全部吃掉,今天估计只能吃点腊肠腊肉之类的食物。 但说句实在话,真不觉得腊肉好吃。 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人那么喜欢制作腊肉。 如果不是因为家里没有电没有冰箱,不能保存新鲜食物,打死他都不会买腊肉回家放着。 第126章 做个鸡(求订阅) 【感谢空虚大佬的红包】 作为一个有着卓越智慧的帅哥,程虎向来都很讲究健康饮食。顶 点 x 23 u s 腊肉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确实是美味,但对于他来说,却可有可无。 因为从营养和健康的角度来看,腊肉对很多人,特别是高血脂、高血糖、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患者和老年朋友而言,实在不是一种健康的食物。 当然,对程虎这种吃货来说,也不是好食物。 先不说腊肉的口感,就说腊肉的脂肪。 腊肉的脂肪含量非常高,100克腊肉中脂肪含量高达50%。也就是说,吃两斤腊肉,等于吃了一斤脂肪。 不仅如此,腊肉还含有相当数量的胆固醇。每100克腊肉里,就含有胆固醇123毫克,比新鲜猪肉要高50%! 想想都觉得可怕! 很多证据表明,饱和脂肪和胆固醇正是导致高血脂的“危险因素”。 其次,腊肉营养损失多。在制作过程中,肉中很多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几乎丧失殆尽,如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维生素c等含量均为零。 可以说,腊肉是一种‘双重营养失衡’的食物。这种双重失衡对健康的不利影响也可能“雪上加霜”。 第三,腊肉的含盐量也高。100克腊肉的钠含量近800毫克,超过一般猪肉平均量的十几倍。 因此,长期食用腊肉会于无形中造成盐分摄入过多,可能会加重和导致血压增高或波动。 更重要的是,腊肉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这是一种重要的致癌物质。 所以,腊肉虽好,可不能贪吃哦。 腊肉不能多吃,那总不能不吃肉吧。 人生最大的乐趣可就是吃肉了! 想到今晚可能无肉,程虎便有些郁闷。 他一边给鸡群喂食,一边在几十只鸡里瞄来瞄去,就跟挑媳妇似的。 咦?那只鸡好像胃口不是很好的样子,估计是中暑了吧。 中暑可是一件十分极其特别痛苦的事情。 既然这样,那就早点让它往生极乐世界吧。 对,作为一个老好人,就该这么干。与其看着它在死亡边缘痛苦挣扎,不如给它来个痛快的。 程虎慢慢靠近大花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逮住鸡脖子就跑。 哈哈,今晚有肉吃了。吃白切鸡! 白切鸡是粤菜系中的一道佳肴,在花都餐馆中随处可见白切鸡,逢年过节更是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一个菜。 程虎吃过不少白切鸡,但味道都不太一样。 可能是因为做白切鸡的学问真的太多了吧,每个大厨都有自己的学问,不一样的手法,做出来的味道就会略有差别。 虽然大厨们的手法有所差异,但简而言之,万变不离其宗,最简单的做法才是最原味的。 回到屋子里,先把鸡处理干净,然后把鸡整只放入锅中,注入水漫过鸡,加入料酒,姜片,没有葱花就用蒜米代替。 大火将水烧开之后,再转小火熬煮两三分钟。 时间一到,则将煤气关火。但是,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急着打开锅盖子,而是要让鸡继续在汤里泡澡。 大约泡半个小时,等锅里鸡汤自然冷却后,再将鸡整只捞出来放冷水里泡一会儿。 这样做可以让鸡皮脆肉爽有滋味,如果一直热着的话,吃起来会有一种柴柴的感觉。 鸡的温度降下后,再从冷水里捞出来,用刷子在鸡的表面均匀刷上麻油,然后切块摆盘就行了。 别看做白切鸡的程序貌似十分简单的样子,但要做好白切鸡,还是有一定讲究的。 鸡最好使用三黄鸡。土鸡虽好,但并不适合做白切鸡,更适合煲汤。 程虎也不知道自己养的这些鸡是不是三黄鸡。当初买鸡的时候,他是乱七八糟瞎买一通。 但由于散养的时间还不是很久,所以这些鸡的肉都还很嫩,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土鸡。 因而用来做白切鸡,也没问题。 除了鸡要好之外,还得注意火候。 烹饪的火候十分难控制,每只鸡的大小和肉身厚度不同,烫鸡的角度火候纯粹靠厨师经验积累。家里没法完全控制,程虎也不是什么大厨,所以一切只能随缘了。 但最关键的,还是煮鸡的整个过程不能开盖子,后面半个小时的浸泡也很重要,其实鸡就是在这个浸的过程中由生变熟的。 最后,便是吃白切鸡的蘸料了。 蘸料可以进一步增加鸡肉的鲜美带出鸡的味道。 经典的姜末葱油、冰糖甘草煮过的甜酱油、刺激的沙姜油等等都是不错的选择。这些蘸料味道不太刺激但又能很好的带出鸡肉的味道。 这些白切鸡的要点,程虎原先是不知道的,但好在他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一旦遇到不懂的,就会上网查资料。 所以最后做出来的白切鸡,还算有点模样。 夹起一块鸡胸脯肉,蘸点酱料,放入口中...... 鸡皮很脆,鸡肉很嫩。 牙齿先是嵌入鸡皮,然后才压入肉中。鸡肉里的汁液随着牙齿的磋磨而溢满整个口腔的时候,那感觉简直比做神仙还爽。 哇塞,这是什么神仙级别的美味啊。 我程虎果然是个天才啊,第一次做白切鸡居然也能做得如此出神入化。啧啧,如果人人都能像我这样无师自通的话,新东方估计要关门了。 一边吃着美味,一边自我感慨,也算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吧。 真希望天天都有这样鲜美的鸡肉吃。程虎心想。 鸡肉不同于牛肉,在安明镇上,牛肉一般卖四十块钱一斤,而鸡肉只卖十一二块钱一斤。 况且,鸡属于家禽,容易养殖,因此即使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也不会觉得鸡肉是一道奢侈的菜。 对于程虎来说,那就更不奢侈了。 但是,想必对于罗小花家的情况来说,应该还算奢侈吧。也不知道那个傻乎乎的小女孩今晚上吃些什么。 猪肉?鱼肉?还是鸡肉? 这三样食物的价格都在十元左右,不算贵。 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不算贵。 可程虎想着罗小花那可怜巴巴的模样,又想到,也许,对于罗小花家来说,肉类本身就是一种奢侈品吧。 她说过,她爸妈身体不好。 她还有一个在念书的姐姐...... 就在他脑子乱糟糟,心情也有些郁闷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 四下看了一圈,没找到手机,结果循着声音在洗手盆旁边找到了铃铃作响的手机。 自从来到白木村,除了查阅资料之外,其他时间真的很少看手机。 如此看来,在这里生活还能戒掉网瘾嘛。 拿起手机一看,还以为是黄兴旺打来的,没想到竟是林振凯的电话。 赶紧接通电话,努力提起精神热情道:“凯哥,吃饭没有?” 嗯,华国通病,开口便是‘吃饭没有’。但也由此可见,华国人都是吃货。 林振凯在电话那头乐呵呵的说道:“吃了吃了,小虎,我有好消息告诉你,这几天收到了八枚袁大头和五枚清朝铜钱。” 第127章 钱给多了(感谢空虚盟主,今天加一更) 一听这个好消息,程虎心中的郁闷瞬间烟消云散。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他有些小激动的说道:“凯哥,真有你的,这才多久啊,没想到你竟然这么高效。哈哈,多少钱?” 林振凯回道:“小虎,你先别急,先听我跟你一一介绍一下这些古钱币吧。” “哎呀,凯哥,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咱们之间没必要,你直接跟我说多少钱就行了。我相信你。” 那一句‘我相信你’让电话那头的林振凯微微有些震惊。 这...... 程虎的豁达爽朗又一次刷新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他想,尽管很多时候遇到不少不是那么好的人,但在这个世界上,好人还是大有人在的。你瞧,程虎这小子可不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老好人嘛。 上次骗了程虎,程虎非但没有计较,还慷慨解囊借钱给他。 现在,在交易面前,程虎都懒得听他解说,直接就甩来一句‘我相信你’。 其实程虎越是这样,林振凯就越会死心塌地帮他做事。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道:“小虎,谢谢你相信我,但我觉得,我还是跟你详细说说比较好。这样你也比较安心一些。” “真不用。”程虎拒绝。 他不是没有耐心,而是就算林振凯跟他事无巨细的详解,他也未必听得懂。 反正,对他来说,钱币只要是真的就行。 “你就直接报价吧。只要东西是真的就行。”程虎说道。 林振凯拗不过程虎,便道:“这次一共是八万三千三百元,十三枚古钱币,都是真的,如果你发现有假的,那我把钱全推给你,一分不收。” 听着林振凯这信誓旦旦的话,程虎乐了:“哈哈哈,凯哥,你就不怕我拿到钱币之后耍赖吗?要是你寄来的钱币明明是真的,但我却偷天换日说是假的,那你怎么办?” 林振凯没有片刻犹豫的回道:“我赌一百万,你绝对不会这么做。我更相信你。” “哈哈,好,那凯哥,我等下把地址发你微信上,你给我寄过来就行。” “寄过去?”林振凯有些担心。 毕竟是古董啊,寄过去是不是有点风险? “不用担心。”程虎猜出了林振凯的担忧,安慰道,“找个靠谱的快递公司就行。再说了,别人也想不到那些钱币是真的呀,估计都会以为那只是普通的仿冒品而已。” “有道理。”林振凯道,“那咱们微信上聊吧,我手机还充着电呢,万一爆炸就完了。” “哈哈,行。” 程虎挂掉电话,却不急着打开微信,而是直接拨了刘大海刘老头的电话。 他想着,虽然自己绝对相信林林振凯的为人,但是为了不让更多人知道他现在在白木村里,为了以防万一,为了保护黄金山林跟山林里的动植物,最好的办法还是让林振凯把铜钱寄到阳安市刘老头家去。 到时候让刘老头帮忙签收后再转寄过来。 电话刚被接通,程虎便亲昵的叫道:“刘大爷。” 刘大海听着这个有些娇滴滴类似大姑娘的声音,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小虎你生病了?” “去去去。”程虎原形毕露,用彪悍的声音说道,“刘大爷您怎么就不想我好的。” “哈哈,你小子给我打电话准有事,对吧,说吧,啥事?” “刘大爷呀,您能不能别这样?我就是单纯想念您了,所以才会打个电话给您,问候一声呀。” “得了吧你,你自己想想,你多久没给我打电话了?” “额,好像,似乎,也没多久呀。” “得了得了,你小子有事快说,我还得去跳广场舞呢。今晚我们广场舞分两个队比赛,我们那个队没有我会输的。” “哎,既然您老非得让我说事,那我就跟您说一件事吧。您把您家的地址给我,我让人寄点东西到您家,然后您再转寄给我,可行不?刘大爷。” “我就知道你小子无事不登三宝殿。得了,我等下把地址发给你。你记着啊,下次来阳安市的话,给我带好吃的。” “好嘞,遵命。下次一定带些野味去看望您。” 电话刚挂断,微信就传来了消息。 刘老头把他家地址发了过来,林振凯也发了古钱币的图片过来。 程虎谢过刘老头之后,复制地址发给林振凯,然后给林振凯转账了八万四千元。 林振凯看着转账框上的数字,没点击,而是回道:“小虎,钱多了,是八万三千三百元。” 程虎回道:“你帮了我大忙,多出的钱就当是我请你吃饭好了。” 他知道林振凯现在欠了一屁股债,老婆又刚刚做完手术没法上班赚钱,偌大的一个家全靠他一人支撑着,给他点辛苦费,也是应该的。 况且,这钱也是林振凯应得的。如果程虎少了他这个渠道,不知道要多花多少冤枉钱呢。 林振凯急忙道:“不行不行,小虎,咱们亲兄弟明算账,这钱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不然的话,以后让我对你的恩惠习以为常了可就不好。你放心,不管以后怎样,只要你一句话,我收到的钱币永远都会优先卖给你。” 听到这话,程虎心里很是欣慰。 就算林振凯收下多余的钱,他也觉得理所当然,但林振凯没这么做,更是让他笃定了自己对林振凯的看法。 人分三五九等,在多数人眼里,这个等级可能是用权势地位跟金钱来区分的,但在程虎眼中,往往是以品行区分。 林振凯是个好人。 跟好人打交道的最大好处就是,无须绞尽脑汁勾心斗角。 他笑道:“行,既然凯哥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以后可就不客气了。就这一次吧,以后无论你报价多少,我都绝对不再多给你一分钱。今天的,你就先收下,算是我送给嫂子的礼物。她不是住院动手术了嘛,我离得远,没法去看望她,你就拿这钱帮我买点补品给她吧。” 既然程虎都这么说了,林振凯自然也没有拒绝的道理。 收下钱后,林振凯原本还想跟程虎就这次收到的古钱币做一番详细的介绍,结果程虎这小子压根不想听。 唉,没办法,有钱人的世界,他真的理解不了。 看程虎买古钱币,就跟买白菜一样,他只能喊666了。 第128章 云来了,云去了(求订阅) 【感谢‘侥幸者’‘啵啵猴哔哔兔’‘钻风老大’的打赏。m.x23us.com】 程虎跟林振凯把事情安排好后,只闲聊了几句便关掉手机睡觉。 夜风呼啦啦的从窗户吹进来,吹起厚重的窗帘,拍打在墙壁上,发出一声声啪啪啪的声响,然后风带着花香吹在脸上的时候,凉飕飕的,还有点冷。 躺在毯子上,揪着毯子的边缘翻滚两圈,立马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似的。 缩在毯子里,身体一暖,瞌睡虫便占领身体,眼皮也跟着打架。 一分钟不到,空荡荡的房间内除了风声,还响起了一阵均匀的轻酣声。 早上起床,到处一片湿哒哒。 透明玻璃窗外,淅沥沥的雨线斜斜飘落,密密匝匝,就像一张白线织布就的渔网。 此刻,大黄正从山林里往回走。 它一边行走在熟悉的雨中,一边望向周围的景物。 当它看到周围那些萎靡不振的枯黄植物在雨水中仍未舒展开蜷曲的叶子,内心不由得陡然升起一阵失落。 最近,看到任何衰败的东西,它都会不由自主的失落。 也许是因为它曾经昂首阔步的奔腾在山林中,也曾跳跃在沟谷里,还曾与敏捷的食物打得昏天黑地,而如今它却年迈老去,体力逐日下降, 于是乎,看见任何衰败的事物,便不由得联想到自己。 看着云来了,云去了,也会想到自己来这世上走一遭,终将也要离这世界而去。 它漫步在雨中,阴沉着脸,就如同天空也阴沉着脸一样。 远方天际偶尔会露出一点淡淡的蓝色,但没一会儿,那点蓝色就被不断涌动的云层渗透,很快又消失在无际的灰暗中。 雨很大,越下越大。 大黄加快脚步往村里赶去。 等它进入院子的时候,刚好看到程虎站在二楼的阳台上,一脸懵逼的望着周围的山脉。 它也忍不住朝周围的山脉看去。 那些绵延起伏的山脉在这突如其来的暴雨中,雾蒙蒙一片,不管是枯黄的死亡色还是凋零锋利的树枝都在这场雨中柔和了不少。 山有什么好看的?大黄暗暗嘀咕一句,快步奔上台阶,将湿哒哒的身体从雨水中抽离,稳稳当当的站立在门廊上。 它抖了抖身体,把毛发上的水分甩走一部分。 随着水分的脱离,身体总算轻盈了一点。 程虎此刻走下楼梯,看见大黄浑身湿哒哒的,忍不住说道:“大黄,要不以后你就别进山了吧。” 大黄将视线从坟墓中抽回来,回头看向程虎问道:“不进山,我吃什么?” “我养你啊。”程虎一脸轻松的笑道。 大黄却不轻松,反而神色颇显凝重:“不,我不要你养,我能养活我自己,所以,我要进山。” 它很清楚一件事实,那就是随着白天黑夜的不断转换,它的生命也在不断缩短。 如果现在不珍惜时光多在山林中走走,多陪陪那个愿意跟它一起生虎宝宝的母老虎,难道要等死了才将哀思寄托在山林里吗? 只是,这仍旧不够。 它忘了一眼程虎后,又把视线落在坟墓上。 哗啦啦的雨水不断冲击着矮矮的坟丘与冰冷的墓碑。 “如果,你心疼我的话,其实你可以在墓碑那儿帮我建一个小小的房子,让我在暴风雨中也可以在那里安然入睡。” 据说人类死亡之后,要么升天要么下地狱,那么,像它这种杀虐无数的牲畜,死了之后,估计就只能变成植物的一把肥料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它希望自己在余下的生命里,不仅可以尽情徜徉在山林中,也可以一如既往的守护在那矮矮的坟丘前。 也许,这将是它最后的陪伴了吧。它想。 等它终于年迈死去,也许真的就只是死去,既不会升天,也不会下地狱,只是腐烂在地里,变成植物的养分,不留任何念想,也不留任何记忆。 那时候,灰飞烟灭的它定然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不仅仅是山林,不仅仅是主人,也不仅仅是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 那时候,一切记忆都会随着它的**一起腐烂融化,最后无影无踪。 所以它能做的,就是在活着的时候,尽量多的陪伴着死去的主人。 尽管那只是一个坟墓,但也是它离主人最近的地方。 当然,在这期间,它也会不断向老天爷祈祷,祈祷着等自己死了之后,希望能跟主人在另外一个世界相遇。 这是它二十几年来的梦想,也是它唯一的心愿。 大黄有些矛盾。它想活久一点,给新主人更多陪伴,但又渴望着死去之后在另一个世界与旧主人重逢。 虽然它不知道是否会有另外一个世界,但那确确实实是它的期盼呀。 程虎循着大黄的视线看向大舅的坟墓,眉头微微皱起。 在那儿建一个小房子?大黄这是怎么了?怎么感觉它像是在安排身后事一样? 他走到大黄身边,把手放在大黄的背上,强忍着心中的难受,故作轻松的说道:“哈哈,不就是帮你在那里建个小房子嘛,太简单了。但是,大黄,你得等一段时间。你也知道,我现在很多事情等着做呢,真的没时间。所以,你再等等。” 最好等上三五年,七八年。 最好是,可以一直等下去。 程虎心想,那样,大黄可能就不会离开他了。 大黄用前爪拨了拨眼角,拂去水珠,让视线更加明朗一些。 然后也故作轻松的说道:“好,没关系,等你忙完你的事情再弄吧,我不着急。” 说着,它又抖了一下身子。 程虎瞬间被甩一脸水。 这味道......难以言喻! 他站在门廊中间,看着大黄在旁边趴下睡觉之后,又一次望向外面迷蒙的世界。 哗啦啦的暴雨下得又急又快,院子里的池塘被水珠击打得没有片刻安宁。 鸡群躲在鸡舍里没有出来。刚刚爬上助爬杆的南瓜苗在雨水中更显青翠。 五彩金樱子跟风车茉莉的花瓣被暴雨打落,在地上铺了一层,仿佛一张颜色绚丽的地毯。 大黄伴随着雨声悄然睡去,程虎返回屋子里,开始早饭。 也不知道罗小花今天会不会冒雨去河里捡田螺。程虎忽然想到这事。 虽然罗小花说过,只要不下雨就会去捡田螺,但却没说下雨就不去呀。保不准她为了赚钱还真的会铤而走险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得担心她会不会被水位上涨、甚至可能已经在发洪水的大江给淹了或者给冲走了。 唉,忽然就觉得,最近烦心事颇多啊。 也许是因为太爱多管闲事的缘故吧。 明明自己还啥都不是,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可偏偏生了一颗爱多管闲事的心,净为别人的事情瞎操心。 罗小花有父母,所以,他不应该操心才对。他如此安慰自己,继续做早饭。 第129章 双胞胎姐妹花(求订阅) 将早饭做好之后,就是享用美味的时间了。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现在,也就只有食物能分散一下他的注意力。 虽然此刻从厨房的大落地窗望出去看不见明媚的朝阳,但就着暴雨吃饭,也别有一番风味。 屋内氤氲着食物的香气,屋外则狂风暴雨,电闪雷鸣。 连绵不断的雨犹如一根根长丝,织就了能笼罩天地的大网,它网住了巍峨的群山,网住了碧波的池塘。 山上的枯树在网中摇晃,墙头的花在网中挣扎。 一切景致都变的似远似近,看起来像隔了层薄薄的纱,迷蒙而不真实。 这种半梦半醒的感觉,真让人有点迷蒙如醉,恍在梦中一样。 面对这样的景致,倒是让程虎暂时忘却了诸多烦扰的心事。 他忘了要害怕大黄会死,也忘了去担心罗小花会被洪水冲走。 就想着,等这山林里的植物全部被复苏变绿之后,再来一场暴雨的话,那应该又是另外一番景色了吧。 那时若再眺望山中,山野迷茫,雨网霏霏,就连村里的建筑也必将裹着青翠的青苔绿藤笼罩在细密缠绵的雨网中。 红花绿树,黑瓦黄墙,那景色定然清新别致,宛如一幅活脱脱的山水写意水墨画般。 而他呢,那时估计也是像此刻这样,坐在窗前,望着雨帘,憧憬着更远的未来。 不过,看来此刻的雨一时半会是不会停了。 豆大的雨滴击打在玻璃上,声音非但没有主见转弱,反而越来越大,像是发怒的狮子一样。 唉,看来是老天爷宠爱他,才给他送来这甘霖,让他免去了浇灌果树的劳力吧。 但是,这样一来,今天可就有够无聊的了。 他总不能顶着暴雨出去干活吧。 家里又没有电视可以给他看,除了玩手机,似乎没有第二个选择。 正在思考该干些什么的时候,手机响了。 程虎看了一眼,本以为是哪个熟悉的号码的,结果却看到一个陌生号码。 难道是黄彩云跟黄兴旺要了他的电话,想约他出去看电影? 嗯,别想了,黄彩云压根没见过他。 那天他俩虽然近在咫尺,但因为程虎坐在车里,黄彩云压根就没留意到他。 所以,约会什么的,简直就是在做白日梦。 接通电话,手机听筒里立时传出一个娇滴滴脆生生的声音:“您好,请问是程虎吗?” 程虎一愣,莫非我还真走桃花大运,黄彩云真要约我? 哈哈,人生巅峰即将来临了。 “是啊,我是程虎。”程虎赶紧用自认为极具磁性的声音问道,“请问你是?” 如果对方说自己是黄彩云的话,他一定要假装自己不知道这个名字,也不知道她这个人,必须表现出一副一无所知的样子来。 对的,就是这样! 女孩子嘛,一定要若即若离才行,千万不要在第一时间就表现出欣喜若狂的心态,哪怕自己当真是欣喜若狂,但也必须要表现得十分镇定,最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免得以后宠坏了。 而如果对方跟他打哑谜,十分调皮的让他猜的话,那他就算是把全世界女性的名字数一遍,也不能猜出她是谁。 让对方自认为小计谋得逞,也是一种乐趣啊。 “您好,程先生。”对方依旧娇滴滴软绵绵的说道,“我这里是深通快递,您有一堆包裹到了,麻烦您快来取走,不然我这里都没有地方堆了。” 程虎内心:mmp,叫人取快递能不能别用这么娇滴滴的声音?搞得我还以为桃花运来了。 他猜想,应该是上网买的花苗到了。 刚好,今天下雨,把花苗取回来,放在屋里缓缓苗,等雨停了再种下去,刚好。 赶紧吃完早餐,把各种家务忙活好,然后就冒这瓢盆大雨,开着皮卡车往镇上驶去。 这是程虎第一次来镇上取快递,所以并不知道深通快递的位置,问了人才找到。 其实深通快递就在马路边,而且刚好在中学门口旁边。 小小的屋子大约只有二十来个平方米,地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包裹。 高大威猛的程虎往矮小的门口一站,立马挡住了大部分光线。低矮的屋内瞬间暗了下来。 正在忙着捡包裹的长发妹子猛的回头:“拿快递是吗?脚什么名字?” 当她的视线定在程虎脸上的时候,神情当中的疲惫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惊喜,继而是娇羞。 握草,本地居然还有这样的帅哥?长发妹子忍不住在心中叫了一句。真是白瞎她在镇上混这么多年了。 平日在街上看到的‘帅哥’,身高普遍在一米七以下。 皮肤白的,多半是胖子,这种人一般还会自带游泳圈。 而皮肤黑的呢,则多半看起来比较壮实,是那种又矮又壮的壮实。 如果能在街上看到一个身高超过一米七,身材匀称,皮肤呈现自然色的,那绝对是妥妥的帅哥无疑了。 就算没法引起少女尖叫,但也足以让不少女人侧目。 而此刻,已经对本地‘帅哥’不抱希望的快递妹子猛然看见一个身高将近两米的庞然大物,小心脏立马狠狠抽了一下。 我靠,好高,好壮。 重点是,长得还好看。 唉,不知道这么一颗好白菜又会被哪个猪头给拱了。 不对不对,应该说不知道这么一棵挺拔大树又会被哪个恐龙给吃了才对。 在她的认知里,一般长得好看的,都是名花有主啊。 也就只有她这种勤劳善良又可爱的姑娘才会因为忙于工作,疏于打扮,从而错过了择偶的最佳时机,忽然间就变成了老姑娘。 如果,眼前这男人是单身,她在心里暗暗发誓,老娘就算倒贴,也要扑上去。 “对,娶快递(你)。” 妹子白皙的脸蛋莫名红了。 她原本撅着大屁股弯腰捡快递,但现在已经慢慢站直身体,含羞带笑的看着程虎,问道:“叫什么名字?电话号码多少?” “程虎,电话是132****1997。” “哦,好的,等一下啊。” 此刻,另外一个在角落里埋头捡快递的妹子听到老妹的嗓门忽然从杀猪声变成了百灵鸟之后,很是好奇的看向门口。 握草,这不就是我男神吴彦祖的翻版吗? 不,他比吴彦祖更帅。角落里的妹子这么觉得。 程虎也发现了不对劲。 他看了看帮他搬快递的妹子,又看了看角落里席地而坐的妹子,觉得有点眼花。 为什么他觉得这两妹子长得一模一样? 他是不是野菜吃多了,中毒了? 本着帅哥说啥都不会得罪女人的原则,程虎多嘴问道:“咦?你们两个怎么长得一样?” 两妹子齐齐回头,不约而同的微微一笑。 搬包裹的妹子说道:“我俩双胞胎姐妹,能不一样吗?” 哦,双胞胎姐妹花啊。 嘻嘻! 第130章 寻找罗小花(为空虚盟主加更2/5) 程虎并没有露出淫&荡的笑容,虽然这对双胞胎姐妹花长得还可以。x23us.com 脸蛋也不错,五官端正,肤白貌美,还有一双大长腿和一个水蛇腰。 但就算是这样,程虎依然没有生出要把这对姐妹花弄到席梦思上去的想法。 毕竟,好歹也是个正人君子嘛,能不能不要见个女人就胡思乱想? 就像周先生在《而已集.小杂感》里说的那样: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离开想到全**,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唯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这个世界并不缺乏这种的人。他们觉得天底下所有女人都是荡妇,是可以随意践踏,随意凌辱,甚至是随意侵犯的。 他们觉得自己站在人类的制高点,俯瞰万物,用一副早已看穿人性的姿态去玩弄女性,诋毁女性,并且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喜不自胜。 在他们眼里,但凡是个女人,那都不过是玩物罢了。 但好在,程虎不是这样的男人。他虽然有些自恋,还偶尔自大,但是,他很尊重女性,并且觉得大部分女性都是十分伟大的。 所以,面对这两个长得还可以的双胞胎姐妹花,他此刻的想法是: 拿了快递之后,我应该去哪里找点好吃的东西填饱肚子呢? 活该万年单身狗啊! 但是,言归正传,去哪里找好吃的东西才是本书的核心内容。 自从来到安明镇之后,程虎都还没有正式在附近搜罗过各种本地特色美食呢。 作为一个饭量惊人的实力派吃货,如果不能将周围的美食吃个遍,那绝对对不起自己的大王胃。 刚好,今天下雨,干不了活,不如去找好吃的东西吃一吃吧。 嗯,就当是照顾本地小商贩的生意,为本地的gdp做出一点小贡献好了。 “美女,你们这里有什么吃本地特色美食的餐厅吗?” 虽然不知道这么问对不对,但程虎猜想,这样的表述应该能让对方听懂。 餐厅? 美女愣了一下,把两个纸箱放在门口的桌面上,微微一笑,说道:“啊?餐厅啊,我们这里没有餐厅呢,都是一些快餐店而已。不过,往那边开车十多公里,有很多农庄跟山庄。” 听着这软绵绵的声音,程虎不自觉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干笑道:“呵呵,这样啊,谢谢。” 美女像是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变态’,面色微尬,把音调调成正常状态后,说道:“帅哥,你不是我们本地人吗?” 程虎道:“额,算半个本地人吧。” 虽然美女的声音已经恢复正常,但从她那含情脉脉的眼睛来看,程虎便知道,自己长得太帅,又让一个单纯无知的姑娘沦陷了。 唉,真烦,为什么自己要长得这么好看? 他只想靠实力吃饭,不想靠脸吃饭啊! “帅哥,你要是不知道路的话,我可以免费当你导游,你请我吃饭就行了。” 眼前正在搬快递的妹子朝程虎抛出了橄榄枝。 程虎有些吃惊。 现在的妹子都这么主动了? 他笑道:“今天就先不去了,下次吧。” 这拒绝大概已经够明显了吧。 虽然,按照一个正常单身狗的思路来看,此刻他应该毫不犹豫的邀请这个妹子一起去吃饭才对,但他是个傻逼,他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他脑子总在胡思乱想,行为也偶尔失常。 一个正常男人会像观世音菩萨似的天天大发善心吗? 一个正常男人会像个老妈子似的照顾小动物吗? 一个正常男人可以把自己困在荒村里,对着一堆植物寄托情感吗? 他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就是一个沙比,是一个善良的大沙比,也是一个颜值爆表,智慧卓越的大沙比。 所以,就算他傻,就算他二,但他身上自带的帅哥光环与超凡脱俗的气质还是会自然而然的吸引妹纸们的关注。 一个超凡脱俗的帅哥,自然要找一个超凡脱俗的妹子才能相匹配嘛。 程虎对着快递站里的玻璃柜瞄了一眼,猛然发现,握草,自己又帅了几分。 自信的男人是最帅的! 妹子虽然很想撩程虎,但见程虎对自己似乎兴趣不大,也就很识趣的闭上了嘴巴。 但是,闭上嘴巴并不等于关闭了幻想的大门。 她偷偷的幻想着下次跟这个大帅哥碰面的场景。 可能是在某一家农庄里,偶然遇到,然后一起吃饭,交杯换盏,促膝长谈,然后...... 程虎把快递一一搬到车上,确认没有遗漏之后,驱车离去。 看着破旧的皮卡车在街道上消失,双胞胎姐妹二人都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如果街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帅哥,那该多好啊。 每天打开卷闸门,往外一看,呼啦啦全是大帅哥。 每天来排队取快递的,哗啦啦清一色全是大帅哥。 啧啧啧,那样的场面,就跟选秀似的养眼,多好啊!就算开个快递站赚不了什么钱,但如果真有看不完的帅哥大饱眼福,也是不错的。 程虎在镇上买了一些食物之后,便驱车往回走。 原本是想着要去周围的山庄农庄里找些好吃的美食的,但刚刚离开快递站之后,看见几个小朋友冒着雨在街道上奔跑,陡然就想起了罗小花。 罗小花虽然极有可能在家里,而不是在江边,但为了让自己心安,他打算一路慢行回村,沿着河道细细观望一番,看能不能遇到罗小花。 安明镇虽然经济落后,但是护河道却修缮得不错。 出了安明镇,往左边岔路口驶离主要乡道,进入紧靠河边的护河道,可以一路畅通到白木村村口的大桥桥头。 虽然护河道的宽度在两米左右,但由于是雨天,不会遇上对流的车辆,所以一路畅行。 程虎把车速降到最低,一路上都在睁大眼睛往河里看。 河道的水位确实上涨了不少。 滔滔的黄泥水汹涌在河道中,将原本露出水面的鹅卵石全都淹没了。 如果白木村里也有这样的河水,那该多好啊。 当然,程虎说的是水量,而不是水质。 这条大河里的水质并不好,就算是在平常天气晴朗的时候,河道里也时常会漂浮着一些生活垃圾之类的物品。 虽然日头村以及邻近的几个村庄全都搬迁走了,但是沿着乡道继续行驶十几公里的话,还能看到住人的村庄。 不过那些村庄属于邻县,而不是属于金钟县。 也因此,就算河里不发洪涝,但水质依然十分低劣,根本不能直接饮用。 而白木村里如果有河水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白木村里的河水必定是从山谷里渗出来积少成多汇集成的小溪,然后再由小溪聚成小河。 那些水必定清澈见底,味道甘甜。 第131章 无尽夏(求订阅) 【感谢‘崛起的星云’和‘侥幸者’的打赏】 只是,现在山谷里的地下水还没有渗出来,因此这一幻想略显遥远。顶 点 x 23 u s 不过程虎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滔滔河水向东流的愿望肯定能实现。 到时候,就是山林里的动物悠哉快活的日子了。 想着如此美好的未来,又没有在河边发现罗小花,这让程虎的心情瞬间明朗了许多。 车子到达大桥桥头之后,方向盘一转,便往村里驶去。 回到院子的时候,雨水竟然戛然而止。 就好像原本哗啦啦流着水的水龙头忽然被人关掉一样。 除了空气中还飘着沉甸甸的湿气之外,天空中已经完全没了雨滴的影子。 倒是院子里的花草还挂着不少晶莹剔透的水珠,仿佛天上的仙女打翻了一箩筐珍珠似的。 哗哗的雨声潇潇洒洒的响了一个早上,此刻归于安静,给人一种超俗避世之感。 特别是雨后的空气不仅湿润,还夹杂着泥土的清新,被微风轻轻带动,拂面而来的时候,那种远离喧嚣的世外闲逸之趣便跃然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 刚刚停歇的这场雨比春雨更贵,比甘淋更甜。 前两天的高温将村里所有被复苏的植物蒸发掉了大部分水分,而这场酣畅淋漓的大雨正好为所有绿植带来生命的续灯油。 院子里的植物越发青翠碧绿,橘子林也在浓重的湿气中散发出阵阵果香。 五彩金樱子被暴雨打落了不少花瓣,将墙角下的地面扑了厚厚一层,看上去就像松软的蛋糕似的。 还有攀爬在房子上的风车茉莉,在这雨后微风习习的时刻,吐露出清甜的香味。 昨天的热,今夜的雨,都是大自然的产物。 一年四季的交替,有热有冷,有风有雨,这才是自然啊! 如果每天都是万里无云的蓝空,每天都是风和日丽的景象,即使人类能顽强的活下去,那动植物估计得被风和日丽给日死。 所以,程虎不讨厌暴雨,也不讨厌烈日。 而且,他觉得这场暴雨貌似还通人性似的,他才刚刚回到院子,雨水居然就戛然而止了。 额,这感觉好像是老天爷都在逼着他干活似的。 好吧好吧,把包裹搬下车之后,就开始干活吧, 程虎掀开车上的雨布,将几十个包裹一一搬下,并整齐的堆放在客厅里。 现在雨停了,那些鸡群又开始出来闹腾了,要是把包裹放在院子里,它们百分百要祸害无辜的小花苗。 全部包裹搬入客厅之后,找来剪刀,随手拿起一个包裹沿着纸箱开口位置剪开。 包裹里装着一棵含苞待放的‘绣球花’。 绣球花的品种很多很多,大约有几十种吧。程虎也不是很懂,但他挑了最便宜的一个品种入手。 这个品种的名字叫‘无尽夏’。哈,一听就是一个很漂亮的名字。 绣球花,是花中奇品。 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描述道:“天工之巧,至开绣球一花而止矣。” 意思是说,天工的巧妙,体现在绣球这种花上就算到顶点了。 明代张新也有诗云:“散作千花簇作团,玲珑如琢巧如攒”。 是啊,世间还没有哪种花像绣球花这般,开得如此繁多,如此复杂,但是每一朵花瓣都开得精致、有序、饱满、艳丽,仿佛精雕细琢般,说巧夺天工一点儿不为过。 一般我们所说的绣球花大多数是指这两类: 一类是忍冬科荚迷属,民间叫木绣球,花期是4月到5月。木绣球能长3到5米,属于小乔木。木绣球的花色渐变,刚开始的时候是淡绿色,盛花的时候是白色。 另一种是虎耳草科的八仙花,也称作绣球花、八仙花、粉团花、紫阳花。民间也叫草绣球,日本称紫阳花。这种绣球花的花期在5月到7月,花期更长一些。 而且,它的花色受土壤酸碱度影响,可以白、红、蓝、紫变色。 而这种被叫做八仙花的绣球花中有一个品种叫做‘无尽夏’,就是程虎买的这种。 无尽夏,无尽夏,一听就是一个非常明亮、美好、有诗意的名字。 它是绣球的一个变种,在中性土壤中,呈现艳丽非常的蓝粉色。 因为整个夏季都能绽放美丽的花朵,由此得名‘无尽夏’。 这么美好的花,绵延怒绽于红稀绿暗、烈日灼灼的夏季,那种美,就如同夏日的凉风般令人心旷神怡。 这就是程虎放弃其他绣球品种,选择无尽夏的缘故了。 这棵无尽夏也不是很贵,几十块钱,很大一棵。程虎也只买了一棵。 因为绣球花可以扦插繁殖,没必要买太多,一棵足矣。 等绣球花状态稳定之后,可以从绣球花身上剪下一些徒生不开花的枝条进行扦插。 到时候再用自己的超能力帮助扦插枝条加速一倍进行生长,即使扦插苗今年开不出花,但到了明年的话,绝对可以变成枝繁叶茂的大苗。 到时候,院子里的阴暗背阳之处全都被蓝粉色的无尽夏占领,那感觉得多让人心驰神往啊。 所以说,程虎就是个大变态。 一个心地善良,智慧卓越的大变态。 别的男人到了他这个年纪,都会想着结交妹子繁衍后代,开枝散叶光宗耀祖。 他呢? 他不思进取,从来没有想过要为程家凋零的香火添柴加油。他整天就知道吃吃吃,不然就是种这个种那个,压根没有一点二十一世纪男人该有的样子。 放着双胞胎妹子不撩,居然跑回家来种花,真是有出息! 程虎从电脑屏幕里鄙夷的看了一眼正在埋头码字蓬头垢面的作者君,嗤笑道:“切,你有出息,你tm有出息还不照样是单身狗?” 作者君闻言浑身一怔,气得面红耳赤,颤抖的双手飞快的敲击着键盘写下几个大字:程虎卒!全书完! 好了,言归正传。 种花是一项伟大的工作,虽然很多时候,花这种东西貌似跟女孩子更相匹配,但实际上养花不分性别。 很多男性花友对养花的热爱,一点儿也不比女性少。 而且养花的男人更有动手能力跟创造力,这样爱花的男人,简直不要太优秀啦! “侍花弄草,是女人才会干的事。”很多人都会这么想,好像男人一旦热爱花花草草,就变得不务正业了一样。 这些都是大众的偏见。 老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论男女,见了繁花异草,无不有爱慕之心。 但又要有人问了,生活压力这么大,哪来的闲情逸致来养花? 其实养花和养家并不冲突,养花的男人,不仅爱花,更爱家。往家里种下的一花一草,都是热爱生活的一种方式。比起回家就躺着吃喝玩,真不知强了多少。 所以,像程虎这样优秀的男人,还怕将来找不到老婆么。 第132章 身体被掏空(求订阅) 而他眼下也确实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想男女之事,对于黄彩云,他也只是抱着一种一切随缘的心态,并没有过多的强行制造缘分。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他很清楚自己肩上的担子,也知道很少有女孩子愿意跟他一起住在这样的山沟沟里面。 更重要的是,想要让动物们接受一个陌生的女人,估计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吧。 为了更好的建设白木村,复苏黄金山林,眼下他不得不暂时放弃男欢女爱。 他想,等以后把村子完全建设好了,也就有底气跟妹子说:“嫁给我吧。嫁给我以后,这山,这水,这些果林花园,还有这些豪宅豪车全都是你的。” 家园尚未建成,何来情爱之说。 程虎将冠幅接近半米的无尽夏端在手里细细打量,发现无尽夏密集的枝条根部,抽出了不少的弱枝。 这些弱枝不像直立的枝干一样顶端长有花蕾,而是以一种羸弱的姿态潜藏在繁枝密叶中间。 程虎拿起剪刀,将这些弱枝从根部剪下,打算用来扦插。 因为这些弱枝继续留着不仅开不出花,而且还会抢走整棵植株的养分。将它们剪了拿去扦插,不仅可以独立长成新的植株,还能让母本更好的生长。 程虎从无尽夏身上一共剪下十几根小弱枝,如果全部扦插成活的话,则可以变成十几棵独立的无尽夏。 把新剪下的弱枝整理整齐放在一边,再捧起买回来的无尽夏往院子走去。 他要一边拆包裹一边种花。 在院子里扫了一眼,果断将无尽夏种在紧挨着墙角的花坛里。 绣球花惧怕烈日,最好是种在这种背阳的地方。 到了高温夏日,绣球花还得进行遮阳处理。 为了让无尽夏更好的生长,程虎先用铁铲把花坛里的泥土掘开形成一个直径约有半米的土坑。 然后再用铁铲将已经经过发酵的鸡肥铲入土坑内,之后用铁铲将泥土覆盖在鸡肥上,避免绣球花的根系会触碰到鸡肥。 完成这些基本操作之后,便到了定植步骤。 种花跟种菜不一样。 种菜简单,将菜苗种下去用泥土覆盖根系形成直立状态即可。 但种花则略显讲究。 绣球花种得太深,会导致根部衰败,种得不够深,花朵又有可能会在大雨或大风中凋零。 所以,伺候这些东西,得跟伺候老婆一样上心。 但好在,绣球花不会要你上交工资,也不会把你身体掏空! 把绣球花种下之后,程虎回到房子里继续开包裹。 他根据花卉的习性,将不同品种的花卉种在不同的地方。 比如月季花喜欢阳光,那自然是要种在阳光充足的地方了。 而铁线莲耐干旱,喜欢阳光,但经不住夏日暑热强光,所以种在西面的墙角下。 ...... 将诸多花卉一一拆包,一一种下之后,再看原本光秃秃的院子,已然有了小花园的模样。 虽然这些花苗都只是刚刚种下而已,但因为程虎买的是大苗,所以即使他还没有往花卉里注入力量帮助生长,但这些颜色各异的花卉仍然可以依靠自身的姿态在微凉的山风中灵动的摇曳着。 站在门廊上,身后是虽然空荡荡但很干净明朗的大房子,眼前则是宽大且种了不少花卉的大院子以及院墙外的大山。 这时候,程虎莫名的有点飘飘然起来。 ‘大地主’一词忽然就跃上心头。 哈哈哈,我,程虎,大地主! 他脸上挂着微笑,深深吸了一口气,眼观花草树木,耳听鸟叫虫鸣,整个人都觉得无比欢愉。 虽然忙碌了一整天,衣服已经脏兮兮的,脸上也抹了不少泥渍,但这种坐拥大花园的感觉真是太惬意啦。 绝对比装逼小说里打脸配角的感觉更爽。 如果这个时候,大黄能配合他,威风凛凛的站在他身边,然后再来一只威武雄壮的老鹰往他肩头一站,背景是鲜花盛开的大院子,远景是逶迤的群山,那画面简直不要太美啊。 脑子意淫着这个装逼画面,下意识的看向已经睡醒的大黄。 在大黄鄙夷的目光之中,程虎很快驱散了脑子里的不现实画面。 大黄压根就不是那种会配合你装逼的老虎。 如果是一头人畜无害见识浅薄的小虎崽可能还会被忽悠着帮忙装逼,但大黄这种活了几十年的老虎王是不可能顺从他的,就算他是山林守护者,那也白搭。 人家好歹也智商进化过,怎么可能干那么蠢的事? 程虎自动脑补把大黄从身边删除,替换上一只毛色如火的狐狸。 额,虽然狐狸的档次略低,但是如果再加一只狐狸,变成两只狐狸的话,貌似也挺震撼的。 好了好了。程虎甩了甩长着一张无比帅气脸蛋的脑袋,将各种装逼情节从他那有着卓越智慧的脑子里驱除,然后看向已经爬起身的大黄,问道:“大黄,明天早上还要牛肉吗?” 大黄伸了个懒腰,慢吞吞的回道:“暂时不用,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会跟你说的。” 程虎皱着眉头,盯着大黄肚子下面形状异常的位置,说道:“大黄,注意身体,别太操劳了。” 大黄斜眼瞟了一下程虎,漫不经心的问道:“我可以把你的这句话当成嫉妒吗?” 程虎:...... 看见程虎哑口无言的样子,大黄又故作轻松的笑了一句:“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不用担心我的身体,我感觉很好,你放心好了。” 其实,大黄并不好。 最近它确实很操劳。 也许是因为感觉到大限将至,也有可能是害怕自己的种子成活率不高,所以它最近拼了老命,不断的宠幸小丽。 它的身体已经被严重掏空,浑身没劲。 但为了让程虎安心,它只能像往常一样,装作若无其事的照例起身往山林里走去。 以前它会深入山林,但最近,它跟小丽约定好了,只在村子周围的山脉里溜达。 这样便可以节约体力,也可以防止它感觉不对劲的时候,能够迅速赶回村子里,然后趴在主人的坟前死去。 程虎对于这些事情完全不知情。 大黄有心不让他知道,而他也很相信大黄。 虽然他担心大黄的身体,但大黄好歹比他年纪大,所以他很自然而然的觉得,大黄应该不会骗他,也不会拿它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第133章 宝贵的第一次给她(为空虚大佬加更3/5) 目送大黄进山之后,程虎开始喂鸡。m.x23us.com 鸡是很狡猾的动物。 它们知道院子里种了花花草草,就一个劲的盯着那些肥美的绿植,不肯回到鸡舍前就餐。 好在程虎一边种花,一边给花坛全都围上了铁篱笆,不然的话,这些贪得无厌的鸡群肯定要扑到刚种下的花丛中打滚。 喂了鸡,回到屋子里,看着空荡荡的屋子,看着冰冷简单的家具,心中莫名其妙的就升起了一股强烈的落寞感。 为了驱除内心的落寞,也为了能让自己能在这漆黑冰冷的黑夜里寻找到快感,程虎决定做鸭。 很多人都说像他这样长相的男人不应该做鸭,因为实在是太浪费人才了。 而且,他虽然长得帅气,但不是那种小白脸的帅气。而他的身高虽然很高,但又过于魁梧,实在是一点儿也不符合做鸭的气质。 加上他黑乎乎的脸蛋没有什么沧桑感,也没有成熟男人的魅力,更不是那种能让女人看一眼就想咬上一口肤白肉嫩的男人,所以,他真的不适合做鸭。 不过他想,既然女人可以**,为什么男人不可以做鸭呢? 他也不是因为缺钱才想着要去做鸭,只是想要驱赶内心的落寞感,顺便再体验一下不一样的生活而已。 为了自己的人生能增添一点新色彩,所以今天上街的时候,他悄悄去了一个地方。 经过那个白白胖胖,带着金项链的老板的热情介绍,他已经物色好了对象。 她! 她当时独自静悄悄的靠在角落里,形单影只,就跟他一样。 他顿时就升起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她的皮肤很白,脖子很纤细,大腿条子也很清爽,看上去略显丰满,也满有弹性。 程虎觉得比较满意,跟老板商量好价钱之后,就悄悄带着她回到家里,还把她偷偷藏在屋子里。 现在大黄已经进山,院子里的鸡群也已经吃饱回笼睡觉,在这清幽的夜色里,便只剩下他们两个了。 将她从藏身的地方牵着手带出来,程虎瞄了一眼她饱满的胸部,觉得十分满意。 毕竟是第一次做鸭,能遇到这样好的对象已经算不错了。 而且她正好是程虎觉得还可以的一种类型。 她看上去一点也没不好意思,大概因为不是第一次的缘故吧。 她裸露的身体在明亮的太阳能灯光下十分白皙,就像白玉一样。 看着她饱满的胸脯和挺翘的屁股,程虎本能的吞咽了一口口水。 他是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有些慌手慌脚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于是他仔细回想电视里的画面,思忖片刻之后,便将她轻轻放倒,让她的身体平躺着。 然后一只手温柔的爬上她的胸部,一只手轻轻抚摸她的肚皮。 可能是因为她久经战场的缘故,她白皙的脸蛋没有该有的羞涩红晕,整个身体看上去也没什么反应。貌似她比较冷淡。 遇到这种情况,作为新手的程虎只好东摸西摸,心里也有些着急。 毕竟这是他宝贵的第一次啊。 过了老半天,还是不知道怎么做比较好。 踌躇了一会儿之后,程虎便壮大胆子,将她细长健美的双腿轻轻掰开,伸出一只手指插入她下面的洞里。 里头空荡荡的,有点干,不是想象当中湿答答的。 手指头插进去有点松,也没摸到什么东西。 看来她的下面肯定被人家掏过了。 唉,这个二手货啊。程虎心里有些失落。 但转念一想,毕竟自己是第一次,这种情况对他来说,也可能是一件好事。 这样他待会儿干起来可能会比较轻松。 她的肚子里面被掏的清清爽爽的。 内脏、肠子一类的东西全部被掏掉了。 因为程虎是第一次做鸭子,没什么经验,实在没什么办法了,只好拿出手机百度了一个菜谱。 啤酒鸭?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恩,既然没做过鸭子,那就按照这个做吧。 上面介绍说,啤酒鸭是一道风味独特的佳肴,据传起源于清代。 啤酒鸭的做法有很多种,但主要原料都是鸭子跟啤酒。 将鸭肉与啤酒一同炖煮成菜,使滋补的鸭肉味道更加浓厚。炖酒的鸭肉不仅入口鲜香,还带有一股啤酒清香,是一道极其美味的佳肴。 程虎毕竟是第一次做鸭子,只能按照传统的方法制作啤酒鸭。 材料分别是:鲜鸭一只,土豆一个,香菇六个,啤酒一瓶,八角、桂皮各一个,姜片适量,蒜瓣两个,青葱一把。 葱白切断,葱叶切碎。 鸭子用菜刀剁成一块块,并且洗干净血水放入锅里。 锅里加入冷水,把拍碎的老姜放入,大火煮开锅里的水后,再将鸭块倒出沥水。 洗净锅,擦干。 往锅内放油烧热,放入蒜瓣、葱白段、八角、桂皮、姜片煸炒,倒入鸭块加少许酱油翻炒。倒入整瓶啤酒,一点点醋,最后盖好盖子,大火煮开。 趁着煮鸭子的时候,程虎将土豆跟香菇切块。 锅里的啤酒鸭煮得汤汁浓郁了,再换成小火慢炖。等汤水烧得只剩一半的时候加入土豆块、香菇。 这个时候再换大火沸一下再调回小火。 三分钟后换大火,加入适当酱油翻炒,大火收汁。 最后,放鸡精起锅,装盘后洒葱末。 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啤酒鸭做好了。 哈,真香。 程虎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做鸭子就那么好吃,看来他不仅智商高,动手能力也很强嘛。 美滋滋的吃着啤酒鸭,并拿出手机给自己第一次做的鸭子拍了个高清照片发到朋友圈里。 一群吃货还有三分钟到达。 几分钟后,再看朋友圈,果然好几个人留言评论呢。 其中有一个比较面生的头像评论道:程先生的晚饭可真丰富啊。不知道您考虑得怎么样了?一直等你消息呢。 程虎狐疑,一时间想不起这个人是谁。 他懒得看对方的朋友圈,直接点击回复道:你是? 对方很快给他发来微信消息:“程先生,我是市区里卖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小何呀,您不记得我了吗?” 程虎恍然大悟,赶紧回复道:“原来是何经理,真不好意思,最近忙着家里的事情,都把这事给忘记了。” 何经理回复道:“没关系,程先生,您要是有意愿的话,可以再到我们店里看看。” 程虎倒是想去看看那些光伏发电系统,但是,由于村子里不能让生人进来,如果他找人来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话,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 为了安全起见,之前他就已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打算就这么一直用现在正用着的简易太阳能灯照明算了,至于电视啊,家用电器什么的,他就不想了。 反正现在没有那些电器,也过得好好的啊。 只是现在这个何经理问到他了,他自然要把自身的情况换个方式解释一下,毕竟大家都不容易啊。 第134章 购买发电系统(求订阅) 【感谢‘只相信一见钟情’、‘蒸包子的狗子’、‘啵啵猴哔哔兔’和‘书友141012224417046’的打赏】 程虎回道:“何经理,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家这里情况比较复杂,没法请人来家里安装。所以,我暂时没有办法考虑这个事情。” 何经理问道:“程先生,你家比较远?还是怎么样?如果真有问题的话,咱们可以克服问题。我们的安装人员都是非常能吃苦耐劳的,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 程虎解释道:“这个是我自己的原因,真不方便让人来安装。如果可以自己安装的话,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但你们那些光伏发电系统,私人应该没法独立完成安装吧。” 何经理原本已经没了大半信心,但见程虎这么说,眼睛又立时冒光了。 他立马追问道:“程先生,如果你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话,是要跟电网并网呢?还是不需要并网?” “这有什么区别?”程虎不解的问道。 何经理道:“如果您需要并网的话,那就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且必须要专业的安装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跟安装。” “但如果您不需要并网的话,其实自己安装也没有多大问题。只不过,如果您动手能力不强的话,可能安装起来比较费劲,也比较困难。这个还是要看您个人。” 自己也可以安装? 程虎以为自己理解错了何经理的话,赶紧又看了一遍何经理发来的文字信息。 何经理说,如果不并网的话,自己安装也没问题。 他没看错。 而并网的意思是指独立发电厂或小电力系统与相邻的电力系统发生电气连接,进行功率交换的行为,称为并网。 简而言之,就是说把私人的发电网跟国有的发电网连接起来,私人发电网多余的电量可以卖给国家。 但是,并网并不是什么人什么发电网都可以并网的,这需要专业人员的考察,也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 一旦审批通过,私人电网里的电就可以卖给国家,同时,国家还会给予新能源补助,会帮建立私人电网的家庭给予一些资金补助。 这是国家鼓励人们使用新能源的一种方法。 程虎很乐意使用新能源,但国家补助什么的,他就不想了。 他回道:“何经理,我不需要并网,我就自己家里用。” 何经理道:“那就行了,既然不并网,如果你想自己安装的话,也没问题。程先生,您有空的话,就来我们店看看呗,咱们可以见面详聊。刚好我们店里最近搞活动,优惠力度挺大的。” 程虎乐了。 他倒不是因为优惠力度大而高兴。 而是想到自己终于可以有电用了。 既然何经理都说可以自己安装,那么凭他程虎如此聪明的脑瓜子,安装一个光伏发电系统还不是小菜一碟? 明天他就去荷花市看看情况,然后如果没问题的话,明天他就要拉一套光伏发电系统回来。 程虎道:“行,何经理,你明天上班吗?我明天一早就去你们店看看。” 何经理看着程虎的回话有些讶异。这生意居然如此简单就能做成? 在他看来,如果程虎真来店里的话,那这生意就等于是成功了百分之九十了。 如此看来,他之前的判断也是正确的。之前程虎第一次走进他们店里的时候,他就觉得程虎肯定会买光伏发电系统。 现在,程虎到底会不会买,明天就能有答案了。 跟何经理结束聊天之后,程虎又顺道看了一眼朋友圈。 我擦,本帅哥太久没发朋友圈,这突然发一个,居然好几十个赞。 低调,以后一定要低调,本帅哥绝对不能成为那种看见有人点赞自己就无限意淫的傻缺! 他默默的,偷偷的,给自己点了一个赞,点赞总数立马+1。 清晨醒来,刷了牙洗了脸,吃了早饭喂了鸡。 猛然发现,院门口竟然又有两根竹笋。 昨天下大雨,院门口没有竹笋出现,原以为狐狸爸爸已经报恩结束了呢,没想到,现在竟然又有竹笋出现了。 把两根竹笋捡起来放入厨房,再去换一身干净的衣服鞋子,带上手机和所有充电宝,驱车前往荷花市。 到达安明镇的时候,程虎将皮卡车停在乔姐的店门口,将若干充电宝跟充电器带入店内。 乔姐正在给女儿喂饭,见程虎走入,也不起身招呼,只是冲他笑道:“小虎,你又上街呀,今天怎么这么早?吃饭没有?” 程虎站在一旁,朝乔姐怀里的小姑娘挤眉弄眼逗乐几声,嘻嘻笑道:“吃了,乔姐,我把充电宝放你这里充电。” 乔姐一边用勺子将小姑娘嘴巴旁边的米饭刮掉,一边说道:“没问题,你自己充吧,放好点就行,免得不小心碰掉。” “好勒。”程虎四下看了下,觉得电视机后面的插座挺安全的,就将若干个充电宝全都放在电视机后面充电。 充电宝插好后,程虎看了一下手机的电量,还是满格的,看来没问题了。 现在的时间是早上八点钟,还算早,今天应该可以往返荷花市一趟。 他用手摸了摸小姑娘的脸蛋,笑说道:“乔姐,那我先去忙了,今天下午回来我再取走充电宝。” “小虎,你这是要去哪里?”乔姐好奇的抬头看向程虎。 程虎穿得干净整洁,比平时的形象简直好太多了。 这小伙子平时不修边幅的时候就是帅哥一个,现在经过这么一番装扮,颜值更是提升了不少。 程虎回道:“乔姐,我去市里办点事,您要坐顺风车吗?” 乔姐无奈的笑着摇摇头:“我哪里走得开呀。要不你帮我带点东西回来吧。” “没问题,乔姐,你说,要带什么东西?” “你回来的时候帮我带两斤活虾回来。我女儿特别喜欢吃虾子。”说着,乔姐放下手中的碗勺,走到收银台旁边,从锁柜里拿出一张红色的百元大钞递给程虎。 程虎没接,说道:“乔姐,等我买回来你再给钱吧。” 乔姐笑道:“不不不,你要是不拿钱的话,那我就不要你帮忙了。” 程虎也是无奈的笑了笑,只好接过乔姐手中的百元大钞。 他道:“那我一定帮你带回来。” 出了乔姐的店面,回到皮卡车上,油门一踩,便轰隆隆的朝荷花市驶去。 从安明镇出发前往荷花市虽然路程不短,但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人基本上都已经外出大城市打工,所以马路上的车辆并不多。 特别是从安明镇前往金钟县县城这一段,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车子。 遇到最多的就是摩托车,然后就是那种拉货的小货车。类似大卡车小轿车这种车型基本上很难遇到。 感谢‘蒸包子的狗子’万赏 (⊙o⊙)哇,终于有大佬万赏了! 终于找着机会发发牢骚了。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发牢骚之前先谢谢狗子大佬万赏。 然后,你好骚啊,为什么要穿品如的衣服。 你以为我不会看章评吗? 我看了。大佬真骚! ( ̄ ̄) 谢谢大佬万赏,记得加q群呀!群聊号码:459844030 最后发牢骚。 这本书现在收藏3420左右,每天推荐票一百多,点击每天一千多。 貌似看着看可以? 但是,我现在每天更新三章,而每天新增的订阅居然只有一百来个…… 章节的平均订阅到今天,也只有六十…… 最新章节的24小时追定在三十左右。 而且,有几个订阅估计还是盗版网站贡献的。 这收藏跟订阅的比例,直接一百比一啊。 全起点最惨的收订比例了…… 我很奇怪,这些收藏都干嘛去了。 三千个收藏里,就当它有一半死收藏,那还剩一千五。 然后又当还有一半人在养书,那还有七百来个人。 那么,就又当还有一半的人还没读到订阅章节,那还剩三百多个收藏。 可事实是,订阅的人只有三十多个…… 还有一个是谁自己…… 说这些,不是卖惨,二十希望看盗版的小伙伴们能支持正版。 这种被人窃取章节内容发布在盗版网站上的感觉就像家里辛辛苦苦种下的玉米被村里那个蛇蝎心肠的大妈全部偷回家里一样。 我写这本书真的很不容易,每天早上六点多就要起床干家务,干完家务就得去地里干农活。 晚上吃了饭洗了澡基本上已经快九点钟。 然后从九点钟开始码字,码到半夜十二点一点是正常的。 然后第二天早上又是六点一过,就得起床干活。 希望小伙伴们看在我这么努力的份上,支持正版。 订阅一个章节,也就是一毛钱,我每天三个章节,也就三毛钱。 虽然我生活在贫困的大山里,但我仍然知道,三毛钱在这个时代已经买不到什么东西了,估计连个包子都买不到。 而即使小伙伴们连续订阅一个月,也就是九块钱。 九块钱在你们生活的城市,估计也就能买一碗面吧。 但如果你用这九块钱支持正版,则可以支撑起一个苦逼作者对生活对人性对写作的信念。 生活不易,写作不易,望大家给予小小鼓励,支持正版。 第135章 绝对不喝(求订阅) 即使是这样,程虎也没有加入飞车团。m.x23us.com 他以时速五六十左右的速度缓缓前进。 ‘十里崎岖半里平,一峰才送一峰迎’说的大概就是现在程虎正在行驶的这条环山公路了。 昨天早上的暴雨定然也将这里周围的山脉全都哗啦啦洗刷了一遍。 此刻在温暖朝阳的映照下,青翠的树木绿得几乎能挤出油来。 就连车轮碾压的柏油路也是干净得一尘不染。 甚至是路边的水泥围栏上还积攒着小小一捧水,被阳光一照,就能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环山公路两边都是高大茂密的树木,偶尔有一两处露天的荒地,也都被勤劳的人们种上了矮壮的橘子树。 不少不知名的飞鸟站在路边大树的枝头上,歪着脖颈,挺着尖锐的长喙啄着鲜美的野果,分享着大自然的馈赠。 不小心抖落的野果砸在柏油路上,碎成一摊放射状的红亮果汁。 那野果可能是覆盆子,也可能是早熟的杨梅。 程虎来不及辨认,车子就已经载着他前行远离。 公路虽然绕山而行,但偶尔也能在某两座山的夹缝中间看见一条潺潺的山涧。 山涧像是被人特意发掘过一样,在平坦处聚成一道水湾。水湾里的水漫过石头,往桥底下打着甜腻的漩涡流去,并咕噜出清澈甜润的水声。 到了荷花市,程虎驱车直奔光伏发电系统的店面。 何经理看到那辆脏兮兮的皮卡车,立马猜出来者是谁。 他乐呵呵的走到门口,对着已经走下车的程虎笑道:“程先生,您可真早。” 程虎一脸阳光的说道:“何经理,看在我这么早的份上,你可一定要给我最优惠的价格。” 何经理道:“这个是自然,就算您不说,我也会这么做的。” 说着,两人乐呵呵的一前一后走入店内。 几个小时之后,程虎载着一车设备从荷花市离开。何经理乐得眉开眼笑的目送程虎离去。 虽然他确实是以很低的价格将本店最好的一台光伏发电系统卖给了这位程先生,但是,他还是很高兴。 因为他再次证实了自己的眼光。 程虎驱车回到金钟县之后,并未急着继续往安明镇赶路。 作为一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好不容易出山一次,他是不可能空手而归的。 虽然车厢已经满载,但那些都不能吃呀。 所以,即使乔姐不请程虎帮忙买鲜虾,程虎自个儿也必定要去菜市场一趟。 至于他为什么没有去荷花市的菜市场,则是因为路不熟,怕自己七拐八拐走错路。 虽然这年代的导航已经十分发达,但说句实在话,像程虎这么聪明的人,自然是一个十分有主见的人。 他是不可能让导航牵着自己的鼻子走的。 如果导航把他带到死胡同里去,那得多没面子? 所以,导航的话他基本上只相信百分之八十,还有百分之二十靠自己脑补。 更重要的是,其实他不是很会看地图。对,这才是主要原因,前面的若干借口都是废话。 荷花市好歹也是一个市,虽然跟其他地区的市区相差甚远,但怎么说也是一个统管三个小县城的市区呀。 所以,就算高楼大厦甚少,但是街道却极其繁多且复杂,更重要的是,这些道路既不规整也不合理。 因此,为了不浪费时间,回到金钟县再买菜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 金钟县面积虽然也不小,但是主道就那么两三条。主要菜市场就那么一个。 到了广场旁边的菜市场后,直奔水产区。 虽然很多新闻都报道说现在的水产品被暗箱操作过,吃多了会危害身体。 但是,偶尔吃吃应该没问题吧。 所以,程虎帮乔姐买了两斤活虾之后,又帮助自己买了两斤活虾、两斤小龙虾、还有还有两斤泥鳅,两斤花甲,两斤扇贝。 听起来好多的样子,但其实压根就没有多少。 这些水产品含水量可不是一般的少。这些食物全部加起来,程虎一个人吃下,顶多三分饱。 所以真的不多! 买了一堆肉之后,又买了些新鲜的蔬菜,然后提着大包小包回到车上,迫不及待的往回赶。 哈哈哈,今晚终于可以改善伙食了。 到了安明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 皮卡车照例停在乔姐的店门口,程虎把两斤鲜虾从车上拿下,和零钱一并交给乔姐。 乔姐把虾子放入冰箱之后,笑说道:“小虎,谢谢你啊,要不要喝杯油茶?” 油茶? 程虎摇头。这种听起来很油腻的东西应该不合他的胃口。 他道:“不喝不喝,我不喜欢喝茶。” 他不是不喜欢喝茶,而是不喜欢喝这种听起来很油腻的茶。 油茶油茶,顾名思义,肯定是茶中有油了。 茶里面放油?这是什么地狱级的黑暗料理啊!肯定难喝到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没错,我程虎虽然是个吃货,但我是一个有原则的吃货。那些坑爹的黑暗料理我是绝对不会碰的。 哦,对了,提前说一下,臭豆腐不算黑暗料理吧。 那个,螺蛳粉也不算吧。 妈蛋,自从来了安明镇,口味都快变成本地人口味了。 是的,螺蛳粉是西阳省的特色美食,大街小巷都有卖。 而臭豆腐虽然不是,但是在金钟县乃至安明镇上,都可以看到有人推着带有煤气炉的小车游走贩卖。 这就直接导致了从前没吃过臭豆腐跟螺蛳粉的程虎在倍感食物匮乏之后,将他的魔爪伸向了臭豆腐跟螺蛳粉。 但是,他觉得,这事情不怪他。 都是那些卖家不按常理出牌,居然敢公然叫卖,以至于他脑门一热,跑去吃了这两样东西。 并且,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他想,油茶这种黑暗料理,他是绝对绝对不会喝。 嗯,为了身体健康,为了长命百岁,以后还是少碰这些黑暗料理吧。 我程虎发誓,要是我依然忍不住去喝那个油茶的话,我就改名叫程病猫! 乔姐拿起一个红色的保温壶,将一种颜色暗黄的液体从保温壶往外倒。 那暗黄色的液体感觉就像人黄变稀一样,程虎顿时一股反胃。 他强忍着恶心,问道:“乔姐,这个就是油茶吗?” 果然是黑暗料理,幸亏他说自己不喝,不然的话,绝对要命。 乔姐一边慢悠悠的倒茶,一边笑道:“是啊,这个就是油茶?我们本地的特色美食,我给你也倒一碗吧。” “不不不。”程虎连忙摆手,“我不喝,我不喝。” 乔姐见他如此拒绝也就没有继续让他喝。 她从橱柜里拿出一堆五颜六色的瓶瓶罐罐。 第136章 不能像猪一样活着(为空虚盟主加更4/5) 绿色切成细末的葱花往滚烫的茶里放入一些。m.x23us.com我擦,葱花的香味瞬间就弥漫出来了! 还穿着红色皮衣的花生往滚烫的茶里放入一些。靠,这些花生好香啊。 白色的炒米往滚烫的茶里放入一些。日,这个炒米也好香。 放了这三样东西之后,乔姐拿来一个勺子,慢慢搅动油茶里的配料。 绿色的葱末,红色的花生豆,白色的炒米,三者在滚烫的暗黄色油茶里搅动,原本只是若有若无的香味瞬间浓郁起来,并且很快就将整个店面充盈。 程虎暗暗吞了吞口水:我可以收回前面的话吗?我想喝油茶! 但是,身为一个堂堂男子汉,说出去的话,那就是泼出去的水啊,怎么可以出尔反尔呢? 刚刚既然都已经跟乔姐说自己不喝了,现在又改口,岂不是要成为笑话。 他又吞了吞汩汩往上冒的口水,问道:“乔姐,这个油茶这么都配料啊,一定不好喝吧。” 乔姐原先在嘴里含了一口茶,听到程虎这么问,则将口中的油茶吞下,露出一脸享受的神情道:“嗯,这个看个人吧。很多外地人不喜欢喝,就像你一样。但是对于我们本地人来说,这个油茶可是每天必不可少的。” “每天必不可少?每天都喝?”程虎暗暗讶异,这频率未免太频繁了点。 “对啊,每天都喝。”乔姐道,“这个油茶可是强身健体的,长期食用,对身体很好。” 程虎相信。 因为在安明镇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很多九十岁以上的老人。而且这些老人往往身体健壮,大部分还能下地里干活。 也许就像乔姐说的那样,他们如此健康的体魄,有一半的功劳是油茶给的吧。 乔姐说,油茶是由谷雨时期采摘的本地高山茶叶制作,而且在制作过程中,还要放入不少的山茶油。 山茶油的功效不用说,高山茶叶也定然有不少对身体有益的作用吧。 听着乔姐的介绍,程虎只能再一次偷偷吞口水。 这件事情告诉他,以后不要轻易说自己不吃什么东西,不然很容易被打脸的。 他强压腹中的‘饿魔’,对乔姐说道:“乔姐,那我先回去了。车上还有很多东西要回去卸下呢。” 乔姐一边美滋滋的喝着油茶,一边笑道:“好的,小虎,谢谢你啊。对了,过些日子我老公家过节,等你来吃饭。” “啊?过节?” “对啊,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本地不少村子都惯节。你不是说你也算是半个本地人嘛,你不知道吗?” “知道知道。”程虎赶紧道,“如果到时候我有空的话,一定提前来你店里等着,然后去你老公家蹭吃蹭喝。” “哈哈,没问题,到时候你来店里就行,我带你去。” 程虎取了充电宝后,跟乔姐道了谢,便往村里回去。 为了能再遇到罗小花,程虎像上次一样,驱车沿着护河道走。 昨天早上河里的河水还很浑浊,但经过一天的休养生息,河水已经变得清澈见底。 水量下降的河水静静流淌在十几米宽的河床上,闪动着粼粼水光,就好似闪动着明亮的眼波,凝视着着碧翠的山野秀色。 巨大的石头静静躺在河床上,任河水如何冲击也纹丝不动。 河床两侧是浅滩,浅滩上堆满了被洪水送来的鹅卵石。 那些五颜六色的鹅卵石在阳光的照射下,圆滚滚的像极了鹅蛋。 程虎一路慢行往白木村大桥驶去,但并未见到那个让他满心担忧的罗小花。 昨天有雨,有洪水,没看见罗小花很正常。 但在今天这样晴好的天气里依然没有看到罗小花,不由得让他眉头紧锁。 这小姑娘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没有来河里捡田螺? 她不是说只要不下雨,就会来河里捡田螺吗? 她家里不是很困难吗? 困难到需要她这样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辍学回家像个懂事的成年人一样,为贫困的家庭分担重担。 困难到她必须长期浸泡在水里,弯着瘦小的身子,提着硕大的篮子,不停的在河里摸索。 甚至困难到如此勤劳懂事的她却没有一件合身的衣服。 她没来。 程虎将车子停在村口的桥头上,往河流上方下方仔仔细细的看。 视线所及处只有缓缓流淌的江水跟纹丝不动的鹅卵石,并没有罗小花的身影。 他看了看西斜的太阳,心想,也许罗小花早早就捡了一大篮子的田螺,然后早早回家吃饭去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最好不过了。 犹豫了一会儿后,又把河道上下看了一遍,依然没有看到罗小花,只好回家。 车子刚刚进入院子,大黄便嗅着新鲜的肉味走上前来。 程虎跳下车,摸着大黄的脑瓜子笑道:“大黄,你这是干嘛?嗅车子干什么?” 大黄狠狠吸了一口气,回道:“我好像闻到了牛肉的味道。” 程虎摇头:“没有,我没买牛肉。” 大黄将脖子伸长,几乎要贴在车门上:“我确实是闻到了牛肉的味道。” 程虎哈哈道:“好吧,算你赢了。” 他拉开车门,从后排座位上拿下一袋重量约有十几斤的牛肉。 刚把牛肉放在旁边的空地上,大黄便急不可耐的扑上前呼哧呼哧的享用鲜美的牛肉。 最近疯狂创造下一代让它的身体日渐虚弱,营养也严重不良。如果不能偶尔补充一顿大餐的话,恐怕支撑不了多久。 不过,它很清楚,这些鲜美的牛肉必须留一半给小丽。 毕竟,小丽极有可能是它将来的儿子的母亲。 虽然现在还没有任何征兆,但是大黄猜想,按照它们那改良版的正确姿势,要想创造下一代,应该不难,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知道结果了。 程虎看了看天,见暮色将临,也就没有动手搬车厢上的重物。 他现在必须开始喂鸡,然后就得开始准备晚饭。 今天买回来不少新鲜的食材,为了不造成浪费,今晚上必须全部消灭。 所以今晚等待他的必定是一顿丰盛的晚饭,为了让自己吃得舒心一点,他必须尽早开始准备晚饭,这样才不至于手忙脚乱。 喂了鸡群之后,将诸多美味带入厨房,一一倒在干净的盘子里。 两斤活虾、两斤小龙虾、还有还有两斤泥鳅,两斤花甲,两斤扇贝。 白灼虾、麻辣小龙虾、泥鳅大补汤、香炒花甲、扇贝粉丝。 哦,对了,家里还有田螺。 程虎想起还泡在水里的田螺,赶忙拿起钳子前去看望。 走到水盆边上,看着泡在水里的田螺,程虎却下不去手。 我是猪吗? 他有点绝望的吞咽一口,为自己的大食量感到难受。 天哪,桌面上明明已经摆满是食材,可他居然还想吃田螺。 他是猪吗? 不。 他把钳子扔在地上: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必须做出改变。我不能像头猪一样活着。 第137章 男人的福音佳肴(求订阅) 【感谢‘崛起的星云’和‘迷茫的牧羊人’的打赏。顶 点 x 23 u s恭喜星云大佬升舵主 疯狂暗示】 对!只有猪才会不追求食物的质量而一昧的追求数量。 所以,田螺应该留到明晚再吃,多泡一天,田螺里的泥沙就会更少一些,味道也就更加鲜美。 现在,他重新回到厨台边上继续准备食材。 在他即将要做的五个菜里,最美味的应当是‘麻辣小龙虾’。但是,为了健康,麻辣小龙虾也得等到明天晚上才能吃。 道理跟田螺一样,将其泡入清水里的目的都是为了让其将身体里的脏东西排泄干净。 所以今晚只有四个菜:白灼虾、泥鳅大补汤、香炒花甲、扇贝粉丝。 而在这四个菜中,必须要着重介绍一下泥鳅大补汤。 没错,就是它。 泥鳅,看起来滑溜溜的,加之它兄弟黄鳝曾经风靡全网,因而即使泥鳅个头较小,但看上一眼,也能让人想入非非。 而说到它的功效,就更是能让人浮想联翩了。 据说,咳咳,成年男子常食泥鳅可滋补强身。 又据说,泥鳅有养肾生精的功效。 嘻嘻嘻,这下是该明白程虎为什么喜欢吃这种滑溜溜的小丑八怪了。 泥鳅富含的赖氨酸是精子形成的必要成分,常吃泥鳅不但能促进精子形成,还有助于提高精子的质量。 (额,这有科学依据吗?要是不孕不育的男人多吃泥鳅岂不是还能治愈隐疾?) 值得一提的是,与鳗鱼相比,泥鳅的脂肪含量更少,而铁和钙却比鳗鱼要多出3倍之数。对有‘三高’的男性朋友,泥鳅无疑是更健康的选择。 据了解,韩国人食补会经常性做三种汤,第一种就是泥鳅汤,其次还有参鸡汤和狗肉汤。 韩国人煮泥鳅汤时,先把泥鳅上面撒上盐,然后盖上盖子,等泥鳅没动静时,再把泥鳅清洗干净;然后在一锅水中放入泥鳅、辣椒酱、大葱、味精、盐等调料,熬上一小时左右就可以食用了。 程虎打算就按照这个办法做泥鳅汤。 辣椒酱、大葱、味精、盐等调料一一备全后,便开始操刀。 约莫两个小时之后,一道鲜美的泥鳅汤被端上了餐桌。 而在这两个小时里,程虎也把另外三个菜一并做好了。 看着桌面上的泥鳅汤、白灼虾、炒花甲、粉丝扇贝,程虎并不急着吃,而是拿出手机,咔嚓咔嚓几声,将几个菜逐一拍下高清照。 如果烹饪美食不是为了拍照,那烹饪将会变得毫无意义。 拍好照片之后,就到了激动人心的炫耀环节了。 这次应该发哪里呢? 应该发到q群里。 对,而且要发到最近新加的那个本地群里。 他应该低调? 低调是不可能低调的,这辈子都没法低调。人长得帅,又挺有钱的,但是周围没什么人类伙伴,也就只能上网装装逼才能满足内心的虚荣感这样子。 到q群里装逼感觉就像上了电视一样,而且比上电视的感觉肯定要好。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里面的! 所以,打开q群,点击图片,按下发送。 一张张有味道的图片发了出去。 该群名叫‘安明镇交友群’。 是的,就是那种妹子很多,光棍也不少的交流群。 程虎原本就是无聊才加一下,但没想到,自从加了这个群之后发现,这群还挺有趣的。 比如哪里的山路塌方不能过车、哪里的街道在查车等等信息经常有人在群里发布。 虽然这些对程虎没有影响,但这种氛围却让他很喜欢。 特别是群里的妹子们一个个长得贼水灵,更是让人流连忘返啊。 图片发出去之后,大伙纷纷冒出来了。 “好丰盛啊,过生日吗?” “哇,好丰盛。” “这是在赤果果的拉仇恨啊。” “在这样下去,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正在吃土的贫穷人士含泪路过......” 原本并不是十分热闹的群,一下子就活跃起来了。 程虎微微一笑,得意的回复道:“过什么生日啊,就是今天去了一趟县城,加点菜而已。” “而已......” “抱歉,土豪的世界理解不了。” “抱歉,土豪的世界理解不了......不说了,杀鸡去了。” “哈哈哈,我今晚吃这个。” 一张摆着五个菜的图片发了出来。 图片里有干煸四季豆、西红柿炒蛋、小鱼蘑菇汤、辣椒酿、酸菜炒肥肠。 “我靠。” “666。” “天哪,好羡慕啊。” “我口水都流出来了。” 程虎心中一阵得意。 这些小伙伴真是少见多怪啊,自己不过就是随便吃点海鲜而已,需要这么惊奇么。 他回道:“哈哈,你们有必要嘛,又不是没有吃过海鲜。而且,我这点晚饭也不算丰盛吧。” “?” “虎哥是不是会错意了?” “哈哈哈。” “虎哥,我们前面的话是对你说的,但是后面的是对小强说的。” 小强就是那个吃五个菜的人。 “是啊,虎哥,别会错意了。我们前面是客套,后面是真羡慕。” 程虎:我这是会错意? 怎么可能?难道我的海鲜大餐还比不上几个家常小菜? 他问道:“小强这些菜不是很寻常吗?我没看出来哪里值得羡慕呀。” “虎哥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程虎一脸懵逼:“我是真不懂,你们给我说说。” “看到小强照片里的蘑菇鱼汤没有?” 程虎下拉聊天内容,找到图片点开,又仔细看了一遍。 他回道:“我又看了一遍,没看出来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呀。” “虎哥真是除了长得帅,一无是处。” “哈哈哈,虎哥,那蘑菇鱼汤不是普通的蘑菇鱼汤。那蘑菇是鸡枞菌,现在吃鸡枞菌的时节还没到,能遇到鸡枞菌,那绝对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对啊,还有汤里的小鱼,那可不是一般的小鱼,那种鱼叫小白条。” 程虎听过这两种东西,但实际上,却还没有吃过。 “怎么,这两种东西很牛逼吗?” 看到程虎的问题,不少人都对着手机笑了起来。 这人是真傻还是假傻?居然连鸡枞菌跟小白条都不知道,还是不是本地人? 有人解释道:“鸡枞菌是非常珍贵的菌类,季节性很强,一般要到五月底才有长出来,一直持续到九月这样。在雷雨季节的时候鸡枞菌尤其多,但是现在才四月底,按理来说,还不是吃鸡枞菌的时候,所以说,这个时候能遇上鸡枞菌,那绝壁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看到这回答,程虎笑了:“不就是蘑菇嘛,有这么夸张?还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我晕哦。” 他不是不知道鸡枞菌跟小白条,而是觉得他们说的有点言过其实。 虽然之前在纪录片里看过这两种食物,但是,真心就觉得一般般吧。电视嘛,总是要自吹自擂一番,恨不能把泥鳅说成飞天神龙。 为了收视率,现在的人什么东西编不出来? 第138章 虎哥要女装(求订阅) “重点是,要找到鸡枞菌,单凭经验还不够,还得靠运气。顶 点 x 23 u s” “是,白蚁挪窝了,鸡枞菌就跑了。” 关于鸡枞菌的说法有很多。 有人说鸡枞菌会跑,今年长这里,明年就长在那了。 也有人说只要有人看到鸡枞菌,它就会停止生长。 更是有人说鸡枞菌伞头向哪边歪,说明那个方向还有鸡枞菌…… 鸡枞菌的特别之处在于鸡枞窝。鸡枞窝是鸡枞菌的家,也是白蚁的家。 白蚁收集大量木屑等物构建蚁巢,从周围找来鸡枞菌的菌丝或孢子播种在蚁巢上。 二者相互依赖,鸡枞菌的根部长在白蚁巢上,白蚁以鸡枞菌的菌丝和菌丝球为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鸡枞菌会跑,因为白蚁搬家带跑了鸡枞菌。 据说鸡枞菌肉厚肥硕,质细丝白,味道鲜甜香脆,为野生食用菌类之王。 除了味道脆嫩爽口之外,在它那神奇的小小身体里,还含有人体所必须的氨基酸、蛋白质、脂肪,还含有各种维生素和钙、磷、核黄酸等物质。 尤其是蛋白质的含量较高,而蛋白质中含有20多种氨基酸,其中人体必需的8种氨基酸种类齐全。 华国历代都称赞白蚁鸡枞菌美不绝口,营养丰富。 除了营养价值之外,据说鸡枞菌还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现代医学研究发现,鸡枞菌中含有治疗糖尿病的有效成分,对降低血糖有明显的效果。 鸡枞菌的吃法很多,可以单料为菜,还能与蔬菜、鱼肉及各种山珍海味搭配。 据说无论炒、炸、腌、煎、拌、烩、烤、焖,清蒸或做汤,其滋味都很鲜,为菌中之冠。 这些在网上能查到的资料,程虎全都知道。 可问题是,他没吃过鸡枞菌啊。 鸡枞菌与白蚁共生,是没法人工养殖的。 所以曾经生活在都市的他未曾有幸尝过鸡枞菌的味道。 但他猜想,估计也就那样吧,肯定没电视上说的玄乎。 虽然心底里并不相信鸡枞菌十分美味,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秉着就事论事还原真相的原则,他必须尝一尝鸡枞菌的味道。 程虎整理了一下语言,问道:“看你们把鸡枞菌说得跟神仙食材似的,那我一定要好好验证一下真假,这个鸡枞菌在哪里有卖?我去买点回来尝尝。” “哈哈哈,虎哥馋了。” “抱歉,由于你刚刚怀疑过我鸡枞菌,所以本菌王罚你这辈子都吃不到鸡枞菌。手动滑稽。” “鸡枞菌不是你想买就能买的。” “对啊,在祖国的带领关照下,大家都奔小康了,很少人会进山去找鸡枞菌卖。那些找鸡枞菌的,大部分都是为了自己的口欲。一般不卖的。” “那些没奔小康,还很穷的人,基本上都是懒汉。懒汉就更不可能进山找鸡枞菌了。毕竟这家伙很会藏,不花点心思跟力气,是没法找到的。” 程虎郁闷了,居然还有钱买不到的美味? “当然,我说的是咱们本地的情况,貌似其他地方还是会有鸡枞菌卖的。” 程虎说道:“那鸡枞菌没得卖,小白条总该有得卖吧。” “小白条啊,也没有。都是自己去河里电的。道理同上。” “这种野生的美味,一般很少能买到。那些以寻找野生美味为生活来源的,都有固定的销售渠道。不管是鸡枞菌也好,小白条也罢,都被餐馆饭店预定了。” 程虎郁闷至极啊。 现在的野味都这么高傲了? 得,明天我就让大黄帮我多留意山里,我不信这么大一片山林,还找不到鸡枞菌。 小白条就算了吧,毕竟村里现在连河都没有。 但是,程虎想着,以后如果有河水的话,一定要养小白条,然后馋死这群二货。 一边吃着海味,一边跟群友吹牛,也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啊。 等明天把光伏发电系统装好了,再买些直播设备回来直播吃饭,我就不信比不过网上的那些虚假大胃王。 把想直播吃饭的想法告诉群友之后,众人纷纷表示支持。 “虎哥,到时候我赞助你两袋大米。” “我赞助两麻袋青菜。” “我,我赞助一套漂亮的裙子给虎哥女装。” “哈哈哈,到时候我一定会假装是虎哥的热衷粉。” “滚蛋你们。”程虎笑道,“我缺你们那点粮食吗?我缺的是鸡枞菌跟小白条。你们赞助我一百斤鸡枞菌,一百斤小白条,我直播吃完,吃不完,我就直播现场换女装。” “全体成员,出来搞事情,别潜水了。” “虎哥要直播女装?” “哈哈哈,虎哥不是女的吗?” “明天谁跟我去电鱼?” “我去。” “我也去。” “那我进山找鸡枞菌吧。谁跟我去?”原本在吃饭,一直默默窥屏的小强突然冒出来了。 “我去。” “哈哈,虎哥这下懵逼了。” “人呢?” “虎哥人呢?” 程虎撤回了一条消息。 “撤回没用,我已经截屏了。” 程虎默默关了手机。 说大话不打草稿就是这个下场。幸亏这群人没他地址! 他有些侥幸的想道。 然后,手机一阵叮铃铃想起。 不用看都知道,肯定是那群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家伙。 本帅哥假装看不见,等风头过去了,再冒出来。对,就这么办。 但是,程虎忽略了这些家伙的毅力。 他们一整个晚上都在不停的艾特程虎,虽然程虎关了机一直没回应,但他们不死不休,到了第二天早上,还在饶有兴趣的讨论此事。 当然,这些程虎都没看到。 但根据他对这些小伙子小美女的了解,也大致猜到事情会是这样。 不是说农村人淳朴么?为什么他们会知道女装这种东西? 起床后,程虎下楼,直奔院门口。 他想看看狐狸爸爸还会不会送竹笋来。如果能遇上狐狸爸爸的话,就告诉它,真的不用再送竹笋来了。 狐狸妈妈要照顾三只小狐狸,而狐狸爸爸则要养家糊口。狐狸爸爸每天都要给家人捕猎食物,现在还要给他送竹笋来,实在是难为它了。 所以程虎想告诉狐狸爸爸,不用再送了,顺便再给它一些肉,让它带回去给三只小狐狸跟狐狸妈妈吃。 走到院门口,果然又看到了两根肥硕的新鲜竹笋。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程虎能想象得到狐狸爸爸会送竹笋来报恩,但没有想到的是,它居然坚持到现在。 这些竹笋虽然在竹林里十分常见,对于狐狸爸爸来说,可能只是一些杂物而已,对于有钱的程虎来说,也不是什么昂贵的美食。 但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啊。 让程虎觉得沉甸甸的不是竹笋,而是狐狸爸爸那份单纯的报恩。 它纯粹得几乎有点儿不像是狐狸一样。 第139章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为‘蒸包子的狗子’加更) 毕竟在人类的认知中,狐狸总是狡猾的代言词。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甚至是在很多小朋友看的童话故事书里,狐狸们也总是被描写成阴险狡猾的反派。 同时,‘狐狸’也常常被用来贬低那些机关算计的人老狐狸! 日常生活中,也总能遇到许多包含‘狐’字的词语,比如狐假虎威、狐狸尾巴、狐朋狗党、狐疑、狐媚...... 在这诸多词语里,压根就没有一个是用来赞美狐狸的,全都是借着狐狸的‘劣性’来贬低他人的。 即使是在如今的文明社会当中,人们也总是用‘狐狸精’来描述那些水性杨花的女人。 虽然人类对狐狸的印象这么差劲,但事实上,狐狸们在自然界中,只不过是一种弱小的食肉动物而已。 体型不大的它们在生态链中,只能站居中游位置,平时也只是吃些小动物、小昆虫勉强为生。 它们既没有大型食肉动物的勇猛强大,身手也不像那些比它们要小的小动物那般敏捷。 所以,像它们这种高不成低就的物种,要想在险象环生的自然环境中活下来,可不就是得要依赖自身的智慧嘛。 狐狸们主要生活在森林、草原、半沙漠、丘陵地带,居住于树洞或土穴中,一般情况下,它们要到傍晚才外出觅食,然后等到天亮才回家。 所以,它们通常都能捕捉到各种老鼠、野兔、小鸟、鱼、蛙、蜥蜴、昆虫之类的食物。 当然了,它们偶尔也会吃一些小野果。 因为它们主要吃老鼠,偶尔找不到食物,又饿极了肚子的时候才会袭击家禽,所以准确来说,它们是一种益多害少的动物。 狐狸们在遇到敌害逃不掉的时候,有时会施放臭气,有时也会装死,它们的小手段很多。 人类为了猎杀聪明的狐狸,会在地上安放‘地炮’,如果狐狸门不小心绊到地炮的线,地炮就会像猎枪一样发射出弹丸打中狐狸。 可是,狐狸机警,往往都能够发现陷阱,并小心的咬断地炮的线,而不会引爆弹丸。 但是,狐狸再怎么狡猾也只是狐狸,一旦遇上意志坚定的猎人,最后还是难逃毒手。 就像那句古谚语说的那样:‘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人。’ 而这句古谚语已经从人与动物的关系扩展到人与人之间。比如警察与罪犯之间的斗智斗勇,最终警察把罪犯缉拿归案。 人们常常洋洋自得的自诩自己就是那个好猎人,却忘了狐狸本来的面目。 无论它们怎么‘狡猾’,它们也只是这个大自然中的一种小野兽而已,与邪恶的罪犯不同。 它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动物最原始的本能,是为了觅食,为了躲避敌害,也是为了繁衍后代。 追求生存权是动物的第一目标,从来都没有谁刻意与猎人作对。 再反观猎人,他们为了一张能卖钱的漂亮皮毛,不惜动用枪支,投放毒药,或者放火烟熏,下套子,费尽手段,用尽心机,何其险恶! 狐狸没有捕杀猎人,也不会主动攻击猎人,但猎人仍旧会毫不留情的猎杀狐狸。 因为有句话叫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狐狸们有一张光滑、轻软、保暖性极佳的皮毛,正是因为有这样一身华贵的皮毛,它们才惹上了杀身之祸。 成语‘集腋成裘’,就是用狐狸腋下方寸大小的皮毛做成的大衣。试想一下,这得要杀死多少只狐狸才能做成这样一件大衣呀! 真正想置狐狸于死地的是人类,真正胜利的也是人类,狐狸的‘狡猾’恐怕永远都无法胜过人类。 人类不光杀死狐狸,还破坏它们的生存环境,占有它们的生存空间,让它们断子绝孙直到物种消失! 程虎记得小时候跟老爸老妈去旅游,途中看到一个猎户跟人吹嘘自己的本事。 他说:“这龟孙子躲在狐狸洞里不出来,我就用烟来薰,也不出来。最后我就拿铁钩子钩着它的鼻子出来的。” 犹记得,当时的猎户神情是那么的得意。 现在十几年过去,却很少再遇到这样的事。 并不是猎户收手了,也不是野生狐狸变得更聪明了。 而是因为人类脚下广阔土地纳不了小小的野生狐狸。它们从这块土地上消失,再难寻找踪迹。 现在有许多人家以养殖狐狸为业,这可能就是现如今的皮草服饰的来源吧。 如果用养殖的狐狸做皮草,这无可厚非!毕竟那些关在笼子里的狐狸都属于养殖户。 但那些原本跳跃在山林里,奔驰在草原上的野生狐狸,它们属于谁呢? 我们,不都只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吗? 所以,当你看见一只饥肠辘辘的野狗漫无目的的行走在街道上时,请远远的抛送一点你手中的面包。 它不会说话,但它一定会一边默默享用着你赠予的食物,一边用它水汪汪的眼睛凝视着你,并且由衷的感激你。 或者当你看到一只飞鸟受伤了,也可以用你蹩脚的‘医术’跟为数不多的常识治疗它的伤口,并给予它一点微不足道的食物,然后再将它放回林中。 等它振翅飞上枝头时,它也会用它骨碌碌的眼睛凝视着你。因为它不会说话,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铭记你的救助。 它们都只是这个大自然中最为寻常普通的动物,既不是最聪明的,也不是记忆力最好的。 岁月荏苒,时光匆匆。也许它们终将会忘记你曾经的善举,再见你时,可能会用胆怯的目光偷偷看你,并且下意识的远离。 因为现实不是小说,它们既不会变成身材阿挪面容俊美的女子来报恩,也不会化身成无所畏惧的勇士来追随你。 甚至,它们在远离你的时候,可能还会出于自卫的朝你发出警告,不许你靠近。 但是,它们曾凝视过你,这就够了。 虽然它们的目光里不再充满感激,但它们的内心必定怀揣着感恩大自然的美好愿景,并将这份美好传播下去。 又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可能是在过了很久之后的某一天,当你走在山林里饥肠辘辘的时候,你可能会遇见一棵美味的野生果树。 而这棵野生果树之所以生长在这里,并非是大地的一己之力,而是因为在很久以前,曾有一只鸟儿将果实播种在这里。 又是某一天,当你的子女各自成家,老伴也离你而去。 你面容枯槁,身形佝偻,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一间空荡荡的房子里。 这个时候,你可能会选择养一只温顺的小狗当老伴。 虽然这只狗不是你曾帮助过的那只,但是,它定然会像曾经无私帮助过它同类的你一样,无私无悔,不离不弃的守候在你身旁,给予你最温暖的陪伴。 哪怕你浑身散发着懒得洗澡的臭味,哪怕你给它的食物简单且没有营养,哪怕你偶尔发脾气时还会往它身上来一脚…… 但是,它定然会像曾经无私不求回报的你一样,永远无私的陪伴你,直到它生命终止。 在那个时候,你就会感触到一只鸟或一只狗的体温在鲜美的野果里,也在漆黑的夜里。 程虎就是很好的例子了。 他给狐狸爸爸的只不过是对他来说举手之劳的帮助而已,但狐狸爸爸却将这小小的帮助铭记于心,并且不惜每日花费大量时间将竹笋送来村子里。 虽然那竹笋对于人类来说并不值钱,但那已经是它所能给予的最大报答了。 所以,当程虎握着这两根竹笋的时候,心情不可谓不沉重。 他觉得自己当真承受不起狐狸爸爸如此纯粹的‘报恩’。他不过是给了它两只大白鸡而已。 比起它这份每日坚持送笋来的情谊,他的那点给予,算得了什么呢 所以,他真的很想告诉狐狸爸爸,真的真的不用再送了。而且,他也真的很想给狐狸爸爸更多的食物,好感激它的这份深情厚谊。 第140章 老鹰吃猴子(求订阅) 【感谢‘只相信一见钟情’和‘吾心早已风华’和‘月半书友’的打赏。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大后天为新舵主钟情大佬加更。】 但是,狐狸爸爸没有给他机会。 他还没有起床,狐狸爸爸就已经把竹笋放在院门口,然后马不停蹄的往狐狸洞赶回去了。 小家伙们日渐长大,可闹腾了,它得抓紧时间回去帮老婆带娃呀。 程虎把两根竹笋放入厨房,依旧焯水一遍,然后泡入清水中除去涩味。 在这个过程中,他接连瞄了几眼水盆里的小龙虾跟田螺。 嘿嘿嘿,今晚就会吃掉你们,你们不用急着爬出来。 今晚的食物虽然很诱人,但是今天的工作量也不小呀。 他今天得将车厢上的太阳能发电设备搬到楼顶上,然后还得按照安装视频一步步安装。 真是要命啊。 这个时候,就会显得养一帮小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如果他像电视里的黑帮老大那样,手底下养着一帮小第,想干啥事,吩咐一声就行。 可是现实情况不允许啊。 先不说他没这个钱,但就是有这个钱,也没这个胆。 华国现在大力扫黑,专治各种恶霸。所以,虽然他帅气善良又聪明,但要是染黑,估计照样会被扫掉。 毕竟在大义面前,颜值是没有用的。 吃了早饭,还是老老实实干活吧。 我程虎可不是一般人,不就是装个光伏发电系统嘛,呵,分分钟闭着眼睛都能搞定! 所以,为了干活的时候可以更顺畅一些,早餐的质量就尤其重要了。 早餐没什么好吃的东西,也就是吃点昨天从县城买回来的面包。 面包不是那种新鲜出炉的白面面包,而是那种袋装的、常温下可以保质四五天的面包。 面包虽然便宜,但是味道还是挺不错滴。 特别是那个菠萝包,对于程虎这种‘饥不择食’的人来说,真的是超级好吃啊。 菠萝包是源自香港的一种甜味面包,据说是因为菠萝包经烘焙过后表面金黄色、凹凸的脆皮状很像菠萝而得名 但除了这个之外,它跟菠萝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不过,大家似乎很喜欢那一层菠萝状的表皮,台湾人把它叫做‘有着凤梨表皮的面包’,反正是无论如何都要和菠萝扯上关系。 当然,实际上菠萝包里面并没有菠萝的成份,面包中间也没有馅料。纯粹就是因为二者长得有点像是而已。 程虎爱吃辣椒,爱喝汤水,也爱吃甜食。感觉他就是那种可以一张嘴吃遍大江南北各种口味食物的人。 为了让口感更好一些,他将菠萝包跟其他面包放在锅里干锅蒸烤了一会儿。 虽然这样不利于锅的寿命,但是没办法,现在家里还没有电,自然也就没有微波炉这种高大上的电器,所以只能用这种土办法加热一下诸多面包。 面包加热之后,程虎用刀将菠萝包从中间横着切开,然后把因为没有冰箱而融化掉的牛油挤厚厚一层夹在菠萝包里。这样,菠萝油就诞生了。 刚加热出炉的菠萝包夹上泡在山泉水里有些冰凉的牛油,因为菠萝包的热力影响,牛油在包身中间被动加热,然后慢慢的就变成了金黄色。 双手捏着菠萝包,张开血盆大口,将半个菠萝包送入口中,牙齿合力咬上一口,浓厚的牛油香味立即在舌尖荡然开来。 不得不承认,这菠萝包虽然不是新鲜出炉的,但味道确实很不错。 程虎接连吃了几个菠萝包后,又吃了一些其他面包。感觉肚子已经有了七八分饱后,收拾好家务活后,便开始正式干活。 他爬上皮卡车车厢,将固定车上物件的绑带解开,又把雨布撤去,然后对着一箱箱重物发呆。 虽然说,现在的他在超能力的帮助下已经身体强健,力大如牛,但是,要把这一大车重物逐一搬到楼顶上可不是闹着玩的。 先不说这些重物的重量惊人,光是这些重物的体积就可以把人累得够呛。 房子虽然很宽敞,楼梯也不算小,但是跟这些几米长的包装纸箱比起来,还是会显得楼道的宽度太窄。 如果他搬着东西往楼顶上走的话,那么,就等于是他的体积加上包装箱的体积在狭窄的楼道里活动。 这不就等于大黄钻老鼠洞嘛。 不行不行,这样不行。 他倒不是怕辛苦,而是怕这样做会浪费很多时间。 现在,他真的是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太阳能发电系统给安装好,然后买各种家电回来。 因为那种有电视、有冰箱、有热水器、有微波炉的日子真的是太爽啦! 反正林振凯的铜钱很快就要寄来了,用不了几天,他的力量就可以得到补给了。既然这样的话,那不如先用身上仅存的力量驱动藤蔓,将这些大物件全部搬到楼上。 这样不仅省力,而且省时间,一举两得呀。 想定主意,程虎立马将意识覆盖在攀爬在房子表面的络石藤上。 注力络石藤长出几根超级粗壮又超级长的藤蔓之后,便驱使这些藤蔓,逐一将车厢上装着重物的大箱子运送到楼顶上。 有了超能力的帮助,原本至少得费时半天的工作只用了十分钟不到便轻松搞定。 现在车上还剩下一些小物件,程虎驱使藤蔓趴在墙壁上后,就自己抱起体积不大的小箱子往屋里走去。 此时,双脚刚刚走上门廊,院门口便传来一声呼唤:“好像山里出事了。” 程虎心中咯噔一声:出事了?大黄? 他呆立在门廊上,循着声音回头看去,只见大黄慢悠悠的从外面往里走。 它身上完好无损,没有半点受伤的痕迹,除了神情颇显疲惫之外,其他一切都无虞。 这让程虎刚刚还有些担惊受怕的心瞬间松懈下来。 他微微一笑,问道:“大黄,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大黄轻轻摇头,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听说,是金丝猴出事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事。” 现在的它每天晚上都跟小丽在村庄周围的山丘里活动,压根就不入大山里,所以它自然就不知道大山里具体发生什么事情了。 但它听到两只老鹰在一边往山林深处飞去,一边兴奋的交谈: “快去,想办法把那只猴子给吃了。” “哈哈,这回咱们可以饱餐一顿了。” “但是,那些长得像大便的猴子十分狡猾,咱们一定要多加小心,免得猴子吃不到,反而被它们给暗算了。” “明白!” 老鹰吃猴子,这在自然界中,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就像老虎会吃老鼠,就像人类会吃鸡粪一样,虽然听起来貌似很不可思议的样子,但事实就是这样。 没错,大黄就曾亲眼见过眼前的人类吃过鸡粪,而且还很大口的样子。 所以,跟这事一相比,老鹰吃猴子,那就显得一点儿也不惊奇了。 第141章 不近人情(求订阅) 况且,老鹰好歹是鸟中的霸王,天空的霸主,吃那些聒噪的猴子并没有什么。 食物链的那点事本来就是这样,弱肉强食,弱的一方注定要被强的一方吃掉。 它作为一头老虎,而且是冠名虎王的老虎,还极有可能是一头即将晋升奶爸的老虎,老鹰吃猴子这种事情跟它真没有关系。 虽然之前它曾多管闲事的帮助过一条翠青蛇跟一个蓝翅八色鸫的鸟蛋,但是,那是因为蓝翅八色鸫在山林里已经快绝迹,它是出于一种保护该物种不灭绝的本能才会给予帮助。 至于那些金灿灿的猴子嘛,它们还没有濒危到需要它多管闲事的地步。 所以,听着两只老鹰的对话,它也没太在意。 但是在往家里走的过程中,又不免想到程虎貌似挺喜欢那三只小猴子的。 于是,一种奇怪的‘爱屋及乌’的情绪在它脑子里蔓延。 然后就觉得,那小猴子虽然很聒噪,很吵闹,但毕竟是程虎喜欢的,如果将来它死了,却没能造出小虎崽延续生命的话,也许那些讨厌的猴子可以帮它陪伴程虎。 所以,本着这种‘自私’的想法,刚刚走入院子,它便迫不及待的将自己听到老鹰对话一事告诉程虎。 程虎微微皱起眉头,说道:“可是,大黄,虽然那些猴子确实很可爱,但老鹰也是这个山林里的一部分呀。” 听到这话,大黄有些讶异。 怎么,你不是天天盼望着那些猴子来陪你玩吗? 你不是很喜欢那些小猴子吗? 我现在告诉你猴子可能有危险,你反倒觉得无所谓了? 难道,这就是人类的善变吗? 就像曾经的主人那样,明明说好了要彼此陪伴一辈子的,结果呢,他却抛下它独自离开这个世界。 不知怎的,大黄突然就多愁善感起来。 也许每一个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生物都会这样吧。 一朵花儿在凋零之前可能也会孤芳自赏,一棵大树在即将成为木材之前可能也会黯然神伤,更何况是有思想的动物。 大黄轻微摇晃一下脑袋,将这种矫情的思绪从自己庞大的身体里驱离。 它一边走向坟丘,一边说道:“嗯,我只是随口跟你说一声而已,至于要怎么做,还是看你自己的想法。” 的确,这才是一头虎王该有的姿态。 不干预山林守护者的任何一个决定,也不往他身上捆绑任何情感枷锁。他想做的,不想做的,都应该让他自己决定。 他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不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宝宝呀。 程虎站在门廊上,看着绵延起伏的群山,问道:“大黄,你是不是觉得这样的我有点不近人情?” 大黄已经走到坟丘前趴下。 它半眯着眼睛回道:“没有,我觉得你做得很对。就像你说的那样,老鹰也是这片山林里的一部分。” 程虎心里当然有些矛盾纠结,但是这矛盾纠结仅仅是因为猴子在他眼里是可爱的动物,而那些还未曾打过交道的老鹰则是陌生的存在。 这种感觉就好像看到外面的流浪狗欺负自己家的小猫咪一样,恨不能拿起棍子去驱赶流浪狗。 但是,老鹰不是流浪狗啊,还有野生在山林里繁衍生息的金丝猴也不是他养着的小猫咪。 这是两个对立的物种,如果他以一个人类的身份对这两个物种之间的弱肉强食进行干扰,似乎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毕竟老鹰也没做错什么,人家只是在这恶劣的环境里求生存而已。 好吧好吧。 程虎也晃了一下脑袋:“对,不管它们,让它们自己解决问题吧。” 每一个物种的存在,都有其必要性。 程虎抱着配件,往楼梯走去。 虽然心里有点担忧小猴子们,但是程虎必须面对现实。 在这山林里,每一天都有不同的小动物被大型食肉动物吃掉。 难道那些小动物就不值得他同情吗? 嗯,道理都懂,可内心还是有点难以接受啊! 这就有点像抽烟的人明知道抽烟有害健康一样,但还是忍不住要抽。 但最后,程虎纠结了十来分钟,也就不纠结了。 毕竟以后会在山林里遇到更多动物,如果每天都要因为某个小动物即将被吃而着急上火,那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况且,之前他吃烤兔子的时候,不是挺开心的吗? 哈哈哈,那个,完全是个意外。程虎抓了抓后脑勺傻笑道。 话说回来,自己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毕竟这家伙堪称庞然大物,由许多太阳能板拼凑而成。而太阳能板要架起来,还得先把架子安装好。 之后,还得把这些太阳能板全部连接起来,然后接入电箱里。 吧啦吧啦小魔仙...... 第一步,先动手,再动口。 嘴巴会说顶个鸟用? 程虎拿起工具,开始安装支架。有些东西看起来很复杂,听起来很复杂,其实做起来,真的很复杂。 太阳能发电系统由太阳能电池组、太阳能控制器、蓄电池组成。如果要让太阳能发电系统输出电源为交流220v或110v,还需要配置逆变器。 听起来是不是很头疼? 对,程虎也不懂,但是,他知道,自己只要按照安装视频上教的一步步来就可以了。 到时候,等安装好了电,日子可就有滋有味了。 电安装好后,买一堆家电,电视啊,电冰箱啊,微波炉啊,电热水器啊,还有电风扇,电磁炉,电烤炉,电饭煲...... 有了电,不仅可以丰富日常生活,还可以改善味蕾的生活条件。 那种围在桌边吃火锅的日子,真是爽啊! 想着这些妙不可言的未来,程虎赶紧加快手中的动作。 钳子,扳手,螺丝刀...... 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 在楼顶上忙活一个早上,到了中午时分,肚子自然是要咕咕叫起来。 程虎放下手中的工具,站起身,扭扭脖子,扭扭屁股,松了松骨头,便迫不及待的往楼下跑。 今天中午一定要吃一顿大餐才行,小龙虾跟田螺貌似留不到晚上了。因为真的是太饿了! 刚刚走到厨房,还没站稳双脚呢,院子里就传来一阵阵惊恐的叫声。 什么鬼?鸡群也成精了?还会开口说话了? 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这阵阵叫声不是虎啸,所以自然就只能是鸡群在尖叫了。 听着那一阵阵刺耳的叫声,程虎无奈的扔下手中的塑料篮子,往外走去。 “干嘛了,干嘛了?” 他朝院门口的方向喊道。 声音刚落,视线也随着稳定,便见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三脸懵逼的站在院子里。 它们缩在一起,惊恐的看着大黄,然后又无助的看向程虎。 第142章 吃了我的脑浆吧(为崛起的星云加更) 见是三只小猴子,程虎瞥了一眼仍旧趴在地上,只是睁开眼睛看着三只小猴子的大黄,就赶紧朝小猴子们迎上去,问道:“原来是你们呀,你们怎么来了?” 小猴子们彼此观望一眼,争先恐后的叫了起来。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救命啊,快去救救我爸爸。” “求求你,救救爸爸。” “你吃了我的脑浆吧,求求你救救我爸爸。”小胖猴听说人类都喜欢吃猴子的脑上浆,所以它猜想,把自己最宝贵的脑上浆献给人类,那他应该就没有拒绝的理由了吧。 那样,爸爸就可以得救了。 这下轮到程虎一脸懵逼了:“我要你脑上浆干什么?” “救救爸爸。” “救救爸爸。” “求求你了。” “你们别着急,一个一个说好吗?你们这样,我完全搞不懂状况。” “我说,我说。”小金猴抢先一步,往程虎面前跨出去两步,仰着脑袋,十分焦急的说道,“我爸爸掉下悬崖了。悬崖很高,它上不来,也下不去,现在还有两只老鹰在那里盘旋,想抓走我爸爸。求求你,快去救救我爸爸。” 小金猴说话的时候,另外两只小猴子只是十分着急的站在原地,没有插话。所以在小金的简单表述下,程虎明白了。 大黄说的那两只老鹰口中的食物原来是三只小猴子的爸爸。 “可是。”程虎有些不忍的看着三只小猴子,犹豫道,“可是,这毕竟是山林里动物之间的事情,按理来说,我是不可以横加干预的。” 这话让三只小猴子再次懵逼。 眼前的这个人类,不是山林的守护神吗?为什么它们都已经跑到他面前求救了,他还无动于衷? 难道,人类真的都一个鸟样?都是铁石心肠的坏家伙? 小胖猴哇的一声哭起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的哭道:“爸爸要死了。呜呜呜,都是我的错。呜呜呜......” 小壮猴有些生气的看着程虎,它小小的拳头握在一起,心想,如果这个人类真的不帮忙的话,它就自己去跟那些老鹰拼了。一定不能让它们吃掉爸爸。 小金猴的眼眶里也打转着泪水,但作为老大,它没哭。 它只是不敢相信,刚刚那番话是这个山林守护神说出口的。 然而事实就摆在眼前呀。 它咬了咬牙齿,突然奋力朝旁边的一块大石头撞去。 只听到咚的一声,它的小小脑壳撞在了坚硬的大石头上。 几条鲜血即刻从它金灿如辉的毛发上滚落,宛如喷发的火山里流出的岩浆,滚烫而刺目。 它的这一举动,可把程虎跟另外两只小猴子吓呆了。 程虎急忙跑过去,抱起晕晕乎乎的小金猴,叫道:“你疯了吗?我现在该怎么办呀?我又不是医生。妈呀,你流了好多血啊。” “我没事。”小金猴虽然晕晕乎乎的,但是口齿还算清晰,“你现在就可以挖了我的脑浆吃掉了。我不会怪你的,但是,你吃了我的脑浆之后,请你一定要去救我爸爸。我的两个弟弟还那么小,它们很早没有了妈妈,现在如果再没有爸爸的话,它们肯定会活不久的。求求你了。” 它越说,声音就越弱,到最后,便只能微微睁着眼睛,用祈求的目光望着程虎,不再说话。 撞了一下脑袋可能不会要命,但是,却足以让它晕过去。 两只小猴子听了哥哥的一番话,哇的齐声哭起来。 程虎这下真是两头为难。 如果去干预老鹰捕食,那么就很有可能会像上次大黄干预竹叶青捕食的事情一样。 到最后,他便要跟老鹰成为敌人。 老鹰捕食猴子,听起来虽然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情,但这只是为了生存呀。 而且,老鹰身为天空霸主,本来就处在食物链顶端,吃食物链下游的动物本身就是大自然的规律呀。 所以,程虎的理智告诉他,绝对不能干预动物之间相互捕食的法则,不然的话,就等于是在破坏大自然规律。 可是,看着三只小猴子可怜兮兮的样子,听着它们不断央求的哭叫声,程虎的感性又莫名其妙的升腾起来了。 很快,感性超越了理性。他脑子一热,说道:“你们别怕,我这就去救你们爸爸。” 大黄突然从地上站起来,一脸惊愕的问道:“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吗?” 程虎大步流星的朝院外走去:“不管了,先救了猴子再说。” 话音刚落,他跟三只小猴子就已经没了踪影。 在小壮猴跟小胖猴的带领下,程虎抱着小金猴,一路往山林走去。 听小猴子们说,猴子爸爸不小心掉下了悬崖,现在正挂在悬崖中央的一棵小树上面,上不得,下不去,两只老鹰还在天空盘旋威胁着猴子爸爸的生命。 小胖猴哭道:“都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非要爸爸帮我摘悬崖边上的野果,爸爸也不会掉下去。” 一想到这个,它就又害怕又难受。 它想,如果等它们赶回去的时候,爸爸已经被老鹰抓走吃掉了,那该怎么办? 那以后,它可就没有爸爸了。 它还那么那么小,如果没有爸爸保护它的话,它肯定活不了多久。 但是,其实它一点儿也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它想,如果可以的话,就用它去换爸爸吧。 让那些老鹰抓它去填饱它们的肚子吧,不要吃爸爸。 爸爸,你可一定要坚持住。我们很快就会来救你了。 老金快坚持不住了。 几个小时过去了,先不说饥饿,光是体能的消耗就已经让它体力不支,手脚都显得有些麻木。 在这样危险的地方,这样危险的时刻,最怕的就是反应不灵敏,手脚皆麻木。 如果老鹰俯冲过来,而它又不能避开的话,那注定它只能抛下三个孩子,抛下猴群,成为老鹰的食物。 它从来都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但是,每一个生命对生的渴望都是极其强大的。 不管是猴子还是人类,亦或是阴沟里的一棵杂草,只要有一线生机,便会不留余力的抓住机会,活下去。 尽管此刻身下的小灌木十分瘦弱,但还可以勉强支撑着它的身体。 它想,如果真能等来那个人类的救助,那一定是天降福泽,祖宗保佑。 可万一那个人类没来呢? 万一自己的三个孩子在去找人类的路上出现了意外,或者是,那个人类抓住了它们...... 想到三个可怜的孩子,猴王老金的身体不由得微微颤抖。 生命固然宝贵,但是比起它的三个孩子,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它开始有些后悔了。 也许它应该在掉下悬崖的第一时间就放弃自己的生命,而不是牢牢抓住这棵斜生的小灌木,还让孩子们去找人类帮忙。 第143章 最高贵的飞翔者(求订阅) 【感谢啵啵猴哔哔兔,兰陵笑笑生4,黑月ing,月半书友的打赏】 唉,它怎么可以这么愚蠢呢? 虽然那个人类确实表现得十分友善,但是,人类从来都是披着羊皮的狼,谁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显露出他的真实面目呢? 现在,它已经完全不担心自己的生死,而是为三个孩子的命运感到无比受怕。顶 点 x 23 u s 虽然经常有老猴子跟它说,孩子终归是要长大独立的,永远将它们庇护在怀里只会害了它们。因为没有谁可以永远保护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猴子还是老虎或者是山林里的老鹰,大家都要老去,都会死掉,那个时候,突然没了保护伞的孩子又该如何继续生存下去呢? 这确实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老金不是不懂。 但它觉得,自己的孩子是特殊的。因为它们已经没有妈妈了,如果它不能给予它们全部的爱,那么它们就会在其他小猴子面前抬不起头。 如果它不保护它们,它们就会被欺负。 可是现在,它仿佛有些明白了老猴子们的话。 其实它一直都明白,只是不愿意放手让孩子们自己成长而已。 它虽然身为猴王,是猴群里最聪明,最健壮的猴子,但是,这并不能保证它永远不出现任何意外。 就像今天这样,它摔下悬崖,如果不幸死掉,则将留下三个无依无靠的孩子在这险象环生的山林里挣扎求生。 没了它的庇佑,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们该如何活下去? 它想,也许是应该让孩子们学会自己生存了。 它们那么聪明,那么可爱,那么勇敢,它们一定可以很快在这山林里找到生存的技巧。 “爸爸。” 上空突然传来了老三撕心裂肺的叫喊。 这个傻小子,怎么这个时候还不学聪明。 它那么小只,如此大喊大叫,不等于是在告诉其他食肉动物,目标的所在地吗? “安静。”小壮猴狠狠敲了一下小胖猴的脑瓜子,说道,“你想害死我们大家吗?” 周围的几只成年公猴一齐看向小胖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老金这么聪明的一只猴子,怎么能教出这么笨的小猴子呢? 虽然现在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貌似是安全的,但是,那些大型食肉动物可不是没脑子的动物。 它们善于伪装,善于潜伏。即使它们现在不出击,但是一旦发现它们在此地,便极有可能在它们的固定路线上伏击。 所以,永远不要让你的敌人知道你在哪儿! 程虎终于爬上了山峰。 妈蛋,原本以为事发地就在村庄附近,谁曾想,居然这么远,而且这山还这么高。 他一路上只顾着追着小胖猴小壮猴而来,都忘了计算路程了,也没看周围的山林是个啥情况,反正就是一路沿着以前村民留下的山道往大山里跑。 一路快速前进,大约跑了两个小时这样,然后才到达这座石头山的山脚。 再从山峰侧面较为平缓的地带往山顶快步攀爬行走,走了约莫半小时左右,现在总算是爬上山顶了。 妈呀,早上忙活了一个早上,午饭都没来得及吃呢,现在又进行这一番运动,体能消耗巨大,感觉已经快废了。 幸亏他有超能力护体啊,不然的话,换做其他普通人,估计光是走到这座山的山脚,就得花费两三个小时呢。 更别说到了山脚之后,又马不停蹄的往山顶上攀爬。 早知道是这么个情况的话,估计他就不会这么感性了。 看到一个高大的人类气喘吁吁的出现在视野里,一众猴子都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 这就是人类啊!邪恶的人类,可怕的人类。 然后大家想起乌鸦老黑说过的那个故事,顿时间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喜欢吃猴子脑上浆的人类。 “快救爸爸,快救爸爸。”小金猴叫道。 它还躺在程虎怀里,虽然很暖,很软,但是,也真的很臭。 人类的汗臭味比它们的体味还臭! 忽略这个不计,小金微微偏头,看着站在一旁愣愣看着自己的猴子们,问道:“爸爸救上来了吗?” 猴子们一众摇头,个个眉头紧拧。 老金是它们的领袖,是它们爱戴的领袖。它们也害怕失去老金,可是,它们已经想了许多办法,都没能救上老金,所以只能扎堆在这里用石头驱赶老鹰,不让那两只可恶的老鹰靠近老金。 在蔚蓝的天空下,两只老鹰张开大翅膀来回盘旋,还会不时发出‘咕咕’的叫声。 它们不同于普通常见的老鹰,比起那些老鹰,它们的体型更加巨大。 一般常见的老鹰有苍鹰,雀鹰和赤腹鹰。 但这些鹰的体型都不算大,体长一般都在半米以内。 虽然眼下程虎没法确定天空中两只老鹰的体长是多少,但是目测绝对不短,而且不止半米,因此一时间难以断定它们是什么品种。 因为老鹰的类别有很多,隼(sun)、鹰、(kuang)、鹫(jiu)、雕等等,都属于鹰类。 鹰科是一个成员非常复杂的科,人类所熟悉的猛禽如鹰、雕、鹞(yao)、和旧大陆兀(wu)鹫都是鹰科成员。 鹰科成员大小、习性各不相同,有最大型和最凶猛的的猛禽,也有小型的猛禽。 有的食腐肉,如多种秃鹫。有的食鸟类,如雀鹰。有的食兽类,如角雕。有的食鱼,如渔雕。有的食爬虫,如蛇雕。有的食昆虫,如蜂鹰。还有些适应特殊事物的,如食水果的棕榈鹫和专食蜗牛的蜗鸢。 大自然中的鹰类千奇百怪,有呆萌的,也有凶猛的。 而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鹰堪称鹰中之霸,不仅是许多小动物的噩梦,就连猪、狗、猴子等动物都是它们的食物。 它们异常凶猛,如今已经濒临灭绝。人类赐予它们的学名叫做‘食猿雕’,因为吃猴子,又被人类称作‘食猴鹰’。 相对于其他鸟类来说,食猿雕的体型庞大,体长一米左右,而双翼张开后的长度能达到2.5米左右。 它们的体重约为13斤左右,是目前世界上现存的鹰类中最大的鹰。 食猿雕的喙和爪子非常强健,上喙边端具弧形垂突,十分适用于撕碎猎物便于吞食。 而它们的长相也十分骇人,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儿... 丑! 但是,当它们那一头长矛状的棕咖红褐色冠羽炸毛的时候,又莫名的让人觉得霸气十足。 所以,它们也被人类赞颂为‘世界上最高贵的飞翔者’。 在此处,不得不提的是,它们头顶上的羽毛很有意思,会随着它们的情绪而发生形态跟颜色的变化。 当它们心情舒畅、悠然自得的时候,头顶上的羽毛就会舒爽利落,像是用了十分柔顺的洗发水跟护发素那样,无比服帖的垂在脑袋边上。 第144章 拯救金丝猴王(求订阅) 可一旦它们的心情不顺、捕猎失败,特别是被善于利用树冠作为掩护的猿猴们戏耍的时候,它们头顶上的羽毛就会全部竖起,直接炸毛! 根根羽毛迎风而立,褐红相间的颜色仿佛在昭示着它们无法抑制的巨大愤怒一样。 食猿雕主要分布于菲律宾的热带雨林。 但从此刻程虎看到的两头巨鹰来看,也许这个说法要改变一下了。 它们可能不仅仅分布在菲律宾,也分布在华国的神秘山林里。 食猿雕非常喜欢在森林中穿梭飞行。独特的构造使得它们能敏捷地改变飞行方向和加速。 除此之外,它们时常在低空盘旋,看到猎物后,会如同闪电一样俯冲下去。 在人类眼里,食猿雕是冷血而且凶残的。 蝙蝠、蜥蜴、猴子等动物,都是它们的食物。甚至很多时候,猪狗等家畜也逃不过食猿雕的捕杀。 它们是大自然造就的王者,但最终还是败在了人类的魔爪之下。 人类的滥砍乱伐导致食猿雕这一猛禽的栖息地不断缩小,能吃的食物也不断减少,于是在食不果腹的日子里,它们的种族也在不断减少。 目前世界上仅存的食猿雕不足500对。为了保护它们,菲律宾特意将食猿雕定为国鸟。 程虎此刻的境地有些尴尬。毕竟原本他应该保持中立态度而不是跑来多管闲事的。 跑来多管闲事就管一管呗,偏偏不凑巧,被管的另一方竟然是鹰界大熊猫食猿雕。 这下可怎么好? 这事不管的话,猴子们肯定哭得死去活来的。 可要是管了吧,那未免也太对不住食猿雕了。 虽然食猿雕捕猎猴子的行为听起来确实十分极其特别的凶残,但是,人家那也是为了生存啊。 如果它们不进行捕猎的话,最后肯定要从菲律宾的国宝变成博物馆里的标本。 看见程虎犹豫不决的样子,猴子们真急了。 小胖猴抱住程虎的小腿,泪眼汪汪的央求道:“求求你,快救救爸爸,快救救它。” 怀里晕乎乎的小金也是气若游丝的说道:“求求你,救救爸爸。” 程虎眼下不仅是气喘吁吁的,还头昏眼花。 这一声声央求听在耳朵里,那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算了,就管这么一回闲事好了。程虎发誓,这绝对是唯一一次,以后他绝对不会再干扰大自然的动物们之间的闲事。 打定主意,程虎将小金猴交给旁边的成年猴,并且安慰道:“你们放心好了,既然我答应了会帮忙,那就一定会帮忙的。” 他驱动意识,将力量覆盖在周围的藤蔓上。 霎时间,只见根根原本安静躺在地上或攀爬在树上的藤蔓忽然剧烈抖动,并且慢慢离开原地,朝悬崖边上靠拢。 他竟然这么牛逼? 一众猴子们看着这一幕,已经是目瞪口呆。 虽然它们知道程虎牛逼,但是没想到会这么牛逼。 他不仅可以复苏山林里的植物,还可以用意识操纵山林里的植物?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许之前猴子们的种种猜测都是错的。 一,他不是个坏人。 二,他也不吃猴子的脑上浆。 毕竟他这么牛逼,竟然可以操纵植物,如果他想吃猴子脑上浆的话,那绝对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现在,所有猴子都没有被破开头颅丢过脑浆。 由此可见,他是个好人呐。 程虎驱动藤蔓不断的朝悬崖边上靠拢,想要利用藤蔓将挂在悬崖中间的小灌木上的猴王卷上来。 这点事情对他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在今天早上的时候,他就利用自己的力量,将一堆堆不知道比猴子重了多少斤的重物全都卷到了楼顶上。 现在利用藤蔓卷起一只猴子,对他来说,真是小菜一碟呀。 哈哈,看来他很快就要接受猴子们感激涕零的顶礼膜拜了。 等他把猴王救上来,那么他就是猴群的恩人了。 先不说之前救治了一大片芭蕉林跟茶林给它们,光是现在大老远跑来帮忙救猴王这一事,就足以让猴群对他心悦诚服什么的。 虽然他不想当皇帝,也没资格当皇帝,但如果在山林里当个山大王,貌似还是挺不错的。 先是征服猴子,然后征服老虎,接着是狼、鹿、狐...... 只要一想到自己以后将会成为山林里的山大王,程虎就不由得想起那首歌: 大王叫我来巡山,巡了南山巡北山...... 以后这山,这树,这广阔的林海,全是我程虎的。 “枯藤不动了。”小胖猴叫到。 程虎回过神来,往已经靠拢在悬崖边上的藤蔓看去,眉头皱得几乎能夹死蚊子。 他一脸抱歉的说道:“各位,我,我尽力了。我的力量用光了,现在没办法继续操纵藤蔓了。” “什么?什么叫力量用光了?”原本晕乎乎的小金忽然大叫道,“你不是山林的守护神吗?你的力量怎么会用光呢?” 它已经骨碌爬起身,利索的跑到程虎面前,一脸惊诧的问道:“你的力量要是用光了,那我爸爸怎么办?” “你!”程虎想明白了,小金猴不仅脑子聪明,演技也高啊。刚刚那是给他来了一处苦肉计呢。 “对啊,你别磨磨唧唧的了,快救救我爸爸。”小壮猴从后面推着程虎,要他往悬崖边走。 程虎纹丝不动,无奈道:“真不是我不想救你们的爸爸,而是我的力量真的耗尽了。” 事情发展成这样,也不是程虎故意的。 早上为了把器材全部搬到楼顶上,已经将他的力量消耗殆尽,所以才会突然力量失灵。 哪怕是他的身体里现在还有一星半点的力量,他都会不留余力的使出来。但是,真没了。 他看了看藤蔓,又道:“要不,这样,咱们把这些藤蔓慢慢放下去,然后让猴王抓住藤蔓,咱们再把藤蔓拉上来不就得了嘛。” 好主意啊! 我程虎这么聪明的脑子,就算没有超能力的帮助,照样可以临危不惧的解决问题呀。 救一只猴子,小意思啦! 猴子们一致同意程虎的办法,赶紧将原本还接连着藤蔓根部的枯藤全部从干燥的地里拔出来,然后头连尾尾接头全部扎上。 很快,一条长达一百多米的藤绳扎好了。 虽然这条绳子很细,但是很长,应该可以够到老金了。 来不及多想,猴子们立即将做好的绳子慢慢往悬崖放下去,并且朝下喊道:“老金,我们放了一条绳子下去,你抓紧绳子。” 老金抬头仰望上面,果然看见一条细长的藤蔓正摇摇晃晃的往下延伸。 得救了? 它心中大喜,身形不由得晃了晃,差点掉下去。 第145章 爸爸不会上来了(为尘埃之上的烟火加更) 【猴王不会死。】 在它仰望的视线里,不仅看到了蓝天白云与盘旋的食猿雕,还看到了自己的三个孩子,和一个人类的身影。 看来,老天爷真是听到了它的祷告呀。 它内心很是激动,却不敢再有任何幅度过大的动作,只能牢牢抓在小灌木,以免摔下去。 它现在的位置距离悬崖底部至少有几百米的高度,一旦摔下去,要么粉身碎骨,要么变成肉泥。 而且,悬崖底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它还没看清楚呢。 万一摔下去没直接摔死,而是摔个半残不死的,然后被其他食肉动物发现,跑来将它身上的肉一块块撕下,那得多痛苦? 它倒不是害怕痛苦,而是害怕自己的三个孩子难以接受它如此痛苦的死法。 如果它真是那样死去的,估计得在三个孩子心里留下一辈子的阴影吧。 虽然它不是人类,它的孩子也不是人类,但是老金仍然跟天底下大多数父母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永远天真快乐。 它望着那根就已经快要垂伸到近前的藤蔓,暗暗想道,如果这次得救了,一定要让孩子们知道,这个世界固然美妙,但是每一个时刻都危机四伏,在天真浪漫并且怀有仁爱之心的同时,也应该时刻保持一份警惕,并且在成长的每一天里,都要为了更好的活着而努力奋斗。 藤蔓终于垂到了身旁,只要它伸手就能够到的位置。 它朝高处喊道:“可以了,不用再放了,我可以抓住藤蔓了。” 说罢,它伸手去抓,轻而易举的就抓住了干枯的藤蔓。 将藤蔓抓在手中的那一刻,老金心里升腾起了熊熊希望。 它原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但没想到,竟然还可以获救。 望了一眼还在天空中盘旋的食猿雕后,老金将另一只手伸出去,抓住藤蔓。 如此一来,就只剩下它的两只后脚还踩在小灌木上。 “可以往上拉了。”老金再次呼喊道。 程虎听到悬崖下传上来的声音,赶紧吩咐道:“大家千万要抓紧绳子,别松手,慢慢往上拉,别拉得太急,不然的话绳子会断......” “啊!” 程虎的话还没说完,悬崖下就传来一声高亢的尖叫,紧接着,周围的猴子也叫了起来。 “怎么了?”感到事情不对,程虎赶紧问道。 站在最靠近悬崖边上的猴子无力的抓着绳子,看着程虎,一脸难色的回道:“绳、绳子断了。老、老金掉下去了。” “爸爸。”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小胖猴。 圆滚滚的它像一个皮球似的连滚带爬的跑到悬崖边上,将大半个身子悬空在外,朝悬崖底下声嘶力竭的喊道:“爸爸!爸爸!” 悬崖底下的山谷传来一声声回响:爸爸~爸爸~ 小壮猴跟小金猴也已经跑道悬崖边上。平日聪明机警的它们此刻完全复制了小胖猴的样子,趴在悬崖边上,朝底下发出一声声叫喊。 但是,除了山谷的回音,它们并没有听到猴王爸爸的回答。 它,没有回答! “爸爸。”在一声声叫喊之后,小胖猴绝望到了极点,它哗啦啦流着眼泪,痴呆似的看着下面的山谷,呢喃道,“爸爸,呜呜,你、你说过,要带我去看小熊猫妈妈的宝宝的。你这个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你快上来。我求求你了。” “爸爸,你快上来呀。我以后真的不贪吃了,我以后真的不贪吃了。我跟你发誓,如果我贪吃的话,就让我被撑死,被毒死。求求你,快上来。” 它一边哭,一边朝悬崖地下叫喊。 也不知哭了多久,叫了多久,总之它一直在哭喊。 “爸爸再也不会上来了。”小金猴难过之后,变得莫名冷静。别看它个头不大,但是此刻却异常冷静。 虽然它内心的悲痛不亚于两个弟弟,但是身为老大,它必须在任何时刻都要承担着保护弟弟的责任。 哪怕爸爸还活着,它也得时时刻刻保护着弟弟们,就像爸爸一直都会保护它们那样。 现在爸爸没了,它更要接替爸爸继续更加努力的保护弟弟们。 虽然它比它们大不了多少,但它既然是哥哥,就应该这么做。 “爸爸再也不会上来了。”它呆呆的看着山谷,强忍着悲痛,很是冷静的说道。 “不,你胡说,你个大骗子,爸爸肯定会上来的。”小壮猴要疯了。 它一把将小金猴扑倒在地上,拳头狠狠的砸在小金猴的胸膛上。 它的爸爸是猴王,是一次次成功将它们从食猿雕的利爪下救下的猴王,它那么厉害,那么聪明,又那么好心,它肯定还能上来的。 它绝不允许哥哥这么说。绝对不允许! “你个混蛋,你为什么要诅咒爸爸,它肯定还能上来的。” 小壮猴的拳头最终还是打在了坚硬的地上。 它知道自己的力气,虽然现在很悲痛,但它仍然知道,自己不能这样捶打哥哥。不然的话,哥哥很有可能等不到爸爸上来的那一刻。 到时候爸爸肯定会责怪它,生它的气。 它不能伤害它的哥哥。 “就算你打死我,爸爸也上不来了。”小金猴的话显得十分冷酷。 它脸上没有太多的悲痛,除了几条已经干掉的泪痕,便找不到泪珠了。 “你胡说,你胡说。”小胖猴也扑过来,死死抓住哥哥的尾巴,狠狠咬了一口。 小金猴没叫! 虽然真的真的很痛,但它没叫! 它抽搐着嘴唇,又说了一遍:“爸爸不会上来了!你们能不能不要再闹了。” 食猿雕还在天空盘旋,如果继续闹下去,其他大型食肉动物肯定会发现山顶上有一堆食物,然后会在路上埋伏,或者直接将它们包围。 比如那群最近在山林里闹得很凶的狼群! 虽然那个人类在这里,但是,他的力量已经消耗殆尽,如果真的遇上了饥饿的狼群,估计他连自保都是问题,更别说保护它们了。 虽然他是山林的守护神,但是那些饿红眼的狼群会听他的话吗? 也许未必。 因为之前就有竹叶青袭击过他。由此可以证明,山林里的动物并非全部都会依赖他。 小金猴的小小脑袋里,在两个弟弟还在悲痛哭喊的时候,已经将这些事情捋得很清楚了。 它奋力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老二,一巴掌扇在哭个不停的老三脸上:“哭,就知道哭,哭有什么用?难道哭就可以让爸爸上来吗?” 其实,它也很想哭。真的很想。 但它不能哭。 猴王爸爸死了,猴王的位置空虚了,猴群里的成年雄猴定然会对猴王的位置虎视眈眈。 它们三只还那么小,什么也做不了,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猴子心安理得的在爸爸离开这个世界还没有多久的时候,便急不可耐的成为新一任猴王。 成为猴王的好处很多,可以指挥其他猴子,还可以优先得到食物的分配权。甚至在择偶的时候,也有优先选择权。 所有雄性猴子,都会想要成为猴王。 什么样的猴子可以成为猴王呢?德高望重的,本领非凡的。 本领可以与生俱来,也可以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练就,可德行这种缥缈的东西要怎么来呢? 最快提高德行的办法无非就是抚养前一任猴王留下的三个遗孤了。 所以,小金猴几乎可以想象得到,那些为了得到猴王位置的猴子们,肯定会争夺抚养它们三兄弟的权利。 也许到最后,三兄弟要分开,各自融入新的陌生的家庭里。 不!小金猴在悲痛的同时,还在心里暗暗发誓:它绝不会让任何猴子从它手里夺走两个弟弟。它一定会照顾好它们。它绝不能让任何猴子夺走它们,绝不! 被哥哥扇了一巴掌的小胖猴愣了一下,然后哭得更加厉害:“我要爸爸,我要爸爸!你是个坏蛋,呜呜呜,我要爸爸!” 小壮猴看到哥哥欺负弟弟,气呼呼的想要再次扑倒小金猴,结果小金猴出其不意,竟然也朝它脸上来了一巴掌。 火辣辣的痛感让它错愕不已! 我,竟然被打了? “你们再哭的话,我就不要你们了!”这话一出,小金猴自己一下子没忍住,两颗豆大的泪珠终于从泪腺里溢满而出。 它扁着嘴巴,哽咽道:“听到没有,不许哭,再哭的话,我就真的不要你们了。” 看到哥哥居然终于要哭了,小胖猴跟小壮猴反倒不哭了,而是二脸懵逼的看着哥哥。 它也会哭吗? 它刚刚不是很凶吗? 它不是自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猴子吗? 它不是一点儿也不在乎爸爸吗? 它怎么也会哭呢? 它这个冷血无情的坏蛋怎么也会哭呢? 原本站在旁边略显悲痛的成年猴子已经离去。它们需要尽快回到猴群里,将老金摔下悬崖的消息告诉大家。 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猴群的种族也一样,不能一天没有猴王。 况且,成为猴王是所有雄猴的梦想。虽然它们曾经十分爱戴老金,但是老金掉下悬崖,这是不争的事实。 为了族群的稳定,新的猴王必将很快就要诞生。它们不仅仅是要把猴王摔下悬崖的消息带回去,也是为了赶回去为争夺猴王的位置做准备。 原本盘旋在空中的两只食猿雕也已经飞离。 食物摔到了悬崖底下,那就不是它们的食物了。 毕竟悬崖底下有很多食肉动物等着呢,哪里还轮得到它们? 虽然它们身为天空霸主,即使是老虎那样的丛林之王见了它们也得避让三分。 但是,做为情商发达的天空霸主,食猿雕并不想把自己的宝贵的生命与时间浪费在跟大型食肉动物抢夺食物这件小事上。 如果它们想吃东西,多的是能让它们吃的东西。 只不过,身为山林中仅剩的一对食猿雕,它们也很清楚,过多的猎食捕杀小动物,对于整个食物链都不是好事。 大家别伤心,猴王老金摔下去没死,但是受了重伤,过段时间就会以一个真正王者的姿态回归。 不要伤心,不要伤心。好怕你们骂我。 第146章 哥哥会永远爱你们(求订阅) 【感谢“啵啵猴哔哔兔”跟“小王表哥”的打赏。顶 点 x 23 u s】 而且,比起打架,比起争夺食物,难道跟自己心爱的伴侣一起翱翔在蓝空之下不会显得更有意义吗。 人类有一句话叫做‘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食猿雕是极其忠于爱情的鸟类,一生都只会认定一个伴侣。哪怕是另外一个伴侣不幸死掉了,它们也只会孤独遗憾的度过余生,绝不会再跟其他同类结成伴侣。 所以,除了人类的大量捕杀以及栖息地的不断缩下之外,这也是食猿雕数量逐渐减少的一个原因。 程虎看了看成年猴子们离去的方向,又看了看已经越飞越远的食猿雕,再回过头来看看三只小猴子。 说句实在话,此刻他心里有点儿难受,但也只是有一点儿难受而已,并没有像三只小猴子那样表现出悲痛欲绝的样子。 毕竟,他还没有见过猴王老金。 猴王老金的死对于他来说,就像是听说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死去一样。在听到的那一刻,可能会遗憾惋惜,但也只是遗憾惋惜。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无数陌生人死去,也有无数动物死去。 虽然老金摔下去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还参与了救援。 虽然救援失败,但是,他也只是难过了一会儿。 他很清楚,如果每一个动物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自己都要嚎啕大哭一番的话,他可能会变成一个神经病。 他是不是有点冷血? 他也搞不懂自己! 有些时候似乎很感性,有些时候似乎也很理性。 也许每个人的身体里,都住着两个自己吧。 安慰人的话程虎不会说,安慰猴子的话,那就更加不会说了。 他只是看着三只小猴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也许它们现在需要食物,需要休息,特别是小金猴。毕竟它的苦肉计让它流了不少血呢。 “咱们先回去吧。”程虎说道,“在这儿呆太久了可不安全,要是那两只食猿雕想起你们,又飞回来的时候,我可没有能力把你们从它们的爪子下救出来。” 这是大实话! 一个超能力耗尽的普通人类是干不过两只食猿雕的。 除非有很牛逼的工具。 但在此地,除了小石头,什么也没有。 难道他要突然间练就小李飞刀的本领,然后精准快速的发射小石头来对付两只巨大的食猿雕? 那万一来觅食的不是两只食猿雕,而是一群饥肠辘辘的野狼呢? 那他必须瞬间长出几十只手来,才有胜算。 “不,我不走,我要爸爸,我要爸爸。”小胖猴斯歇底里的哭嚎道,连嗓子都快哑了。 它只想要它的爸爸,就算是被其他动物吃掉也没有关系。它只想要它的爸爸回来。 程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很耐心的劝解道:“我没办法帮你们把你们的爸爸找回来,但是,如果你们不走的话,可就真的要被吃掉了。我想,你们的爸爸一定教过你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以保住自己的性命最为重要。” 猴王爸爸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在任何时候,都要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去做其他事情。一旦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我不走,我不走。”小壮猴也失了理智,像个无赖似的趴在地上,一边嚎啕大哭,一边叫道,“我不走,我不走,我要在这里等爸爸回来。” 可是,它们的爸爸永远也回不来了。 这一点小金猴很清楚,程虎也很清楚。 悬崖的整体高度接近千米,即使是从中间的位置摔下去,也有几百米的高度。 一旦摔下去,必死无疑。 那种摔下去会被树枝挂住或者遇上世外高人的事情,只有在电视里才会发生。 在现实中,都是一命呜呼。 程虎几乎可以想象得到,猴王爸爸的身体此刻或许已经被撕得四分五裂,并在不同食肉动物的嘴里被咀嚼着。 他看着三只小猴子,心想,以后,谁来照顾它们呢? 然后,他又想,也许他可以照顾它们。 虽然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是,小猴子们确实可以帮他干些家务活。 不对,此刻不能想着压榨小猴子们,而是应该给予它们温暖的怀抱。 小金猴虽然也终于强装不了坚强,留下了悲痛欲绝的眼泪,但是它并没有像小胖猴跟小壮猴那样,哭得斯歇底里。 它觉得程虎的话十分有道理。 虽然猴王爸爸死了,但是它们还活着。身为老大的它要从这一刻开始担任起照顾两个弟弟的责任。 它可以伤心,也可以难过,但却不能失去理智。 哪怕是在这样一个本该哭天喊地的时候,它也必须强忍一切悲伤,把照顾弟弟们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不许哭。”它用手背摸去泪水,用命令的口吻说道,“都不许哭。都给我离开这里。” 它的声音很大,一下就怔住了两个弟弟。 程虎也道:“大家都先离开这里,要哭的话,等回去了再慢慢哭。” “没错,爸爸虽然不在了,但是,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们。可如果你们不听我的话,那我可就真的会扔下你们不管。” 它的语气十分严厉,听起来不像是在说气话。 小壮猴强忍着哭腔,呜咽道:“可是,爸爸,爸爸它......” 从此刻开始,它们必须习惯在以后的日子里没有爸爸的生活。 这对于三只小小的金丝猴来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虽然很困难,但是生活仍然要继续。悲伤也在所难免,但是阳光依旧会温柔平等的洒在大地上,只要抬起头,泪水就会被光亮蒸发掉。 或许每个动物每个生物的一生都会遇上一些难以承受的伤痛,比如亲人的离去,爱人的永别,但不管怎样,仍需怀抱对生活的信念。 因为,那些逝去的远离的美好,都会发自内心乃至发自灵魂的渴望着我们会过得更好! 只是,这么大的道理,小小的两只猴子还不能完全领悟。 它们怔怔看着一脸坚毅的哥哥,想起那些哥哥把自己的口粮剩下来给它们吃,还把三兄弟一起闯的祸端独自承担的日子,又想起哥哥经常说的那句话‘因为我是你们的哥哥呀’。 小胖猴哽咽道:“哥、哥哥,你别生气,我、我不哭了。呜呜呜。你不能不要我。呜呜呜......” 小壮猴也抹了泪水,露出与它健壮的体格略显不符的委屈神情道:“我们不哭了,我们都听你的。” 小金张开双臂,抱着自己的两个弟弟,像个大人似的安慰道:“以后,我会代替爸爸好好照顾你们。” 小胖猴跟小壮猴仰起脸,看着哥哥金灿灿的下巴,仿佛看着一个亮晶晶的太阳。 它们不知道太多大道理,但是它们知道,即使猴王爸爸不在了,但是哥哥会永远爱它们,一如它们爱哥哥那样。 也像爸爸爱它们那样。 第147章 软绵绵硬邦邦(求订阅) 见情势差不多了,程虎便道:“好了,有什么话先离开这里再说好吗?我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真的没有能力确保你们的安全。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小胖猴幽怨的看着程虎,质问道:“你为什么会变成普通人,如果你不变成普通人的话,爸爸就不会死。” 额......道理好像是这样。但是,我愿意变成普通人?我愿意在这关键时刻突然耗尽了力量? 只能说一切都是老天安排好的。 本来嘛,这事他程虎就不该参与。这是食猿雕跟金丝猴之间的事情,可他非得参一脚,现在好了,猴子没救上来,最后过错还得落他头上。 这是为什么? 难道这个世界就不能对我程虎温柔一点?我只是想帮帮忙啊! 小金猴狠狠敲了一下小胖猴的脑袋,教育道:“不许这么说,这事本来就跟他没有关系,他愿意来帮忙已经很好了,你怎么能把过错推在他身上?” 小胖猴看着哥哥,满脸委屈。 其实,它这么说,只是想让自己好过一点而已,并没有真的要怪罪他的意思。 毕竟,猴王爸爸是为了帮它摘野果才掉下悬崖的。 现在想想,一切都是它小胖猴的错。 “好了好了,没有关系。”看见小胖猴好像又准备哭了,程虎赶紧道,“咱们先离开这里,有话等到了村子里再慢慢说吧。” “村子?”三只小猴子不解的看向程虎。 它们不应该是回去找猴群吗? “难道你们不想跟我去村子里吗?”程虎屏蔽内心的忧郁,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说道,“橘子林里的那些橘子可都还在等着你们呢。” 听到与它们名字只有一字之差的‘橘子’,三只小猴子并没有露出喜悦的神色。虽然橘子真的很甜,但是在这样一个时刻,它们真的没法笑出来。 虽然它们看上去貌似已经安然无恙的样子,但是悲痛的浪潮仍在它们心里不停的冲击拍打着它们的小小心脏。 听着程虎的话,唯有小金冷静的思考到:与其回到猴群里成为其他成年公猴抢夺抚养的对象,不如跟这个人类去村子里。 村子是这个人类的地盘,在那里,它的两个弟弟可以得到更好的庇护健康成长。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个人类有很多食物可以给它的两个弟弟吃。 特别是老三。 小金猴虽然一心想要照顾两个弟弟,但是它不敢肯定自己找回来的食物是否可以填饱老三的肚子。 但如果跟这个人类回去的话,那一切问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更更重要的是,人类至始至终都是所有动物里最高级最聪明的存在。如果它们可以跟这个人类一起生活的话,也许,它,猴王老金的长子小金,将来也可以成长为像猴王爸爸那样的猴王。 “当然想。”两个弟弟还在犹豫的时候,小金猴就毫不犹豫的说道,“如果你愿意收留我们的话,我们会很感激你的。” 小胖猴跟小壮猴还没有想好。或者说,它们根本就没有去思考这个问题。 一个只知道吃,一个只知道打架,还能指望它们简单的脑子里会思考这么重要的问题? 有哥哥就够了!一切事情,只要有哥哥在,就都不用担心。 哥哥虽然比它们大不了多少,但是,却是除了猴王爸爸之外,给予它们最多关爱最多照顾的至亲。 所以,有哥哥在,就什么也不用担心了。 小胖猴跟小壮猴下意识的顺着哥哥的话说道:“对,对,我们会很感激你的。” 程虎望了一眼村庄的方向,又瞄了一眼逐渐西垂的太阳,说道:“既然这样,那咱们就赶紧回去吧。我午饭都没吃呢。” 说着,他的肚子也发出了一串抗议的叫声。 三只小猴子点点头,跟在程虎后面,往山下走去。 走到一半的时候,程虎实在看不下去了。 这小胖猴怎么长这么圆?一路上接连摔了好几跤,差点没像个足球似的滚到山脚下。 就这体型,它到底是怎么在这么恶劣的山林里活下来的? 无奈的叹口气,想着自己貌似犯了个错误呀。按照小胖猴这身形,估计也干不了什么家务活。 哦,不对,把它绑在竹竿上,用来打扫天花板下面的蜘蛛网还是可以的。 所以,为了不让猴毛掸子掉毛,程虎一把捞起小胖猴,放在肩膀上,说道:“抓紧了,掉下来我可不管。” 小胖猴原本有些受惊,听到程虎这话,那就是受宠若惊了。然后...... 这个人好臭! 在太阳底下忙活了一个早上,然后又马不停蹄的赶往深山里帮忙,一身臭汗早已将程虎的衣服浸透,再经过山风烈日这么上下夹击,能不臭么? 但是,趴在程虎肩头,望着西垂的太阳,望着广袤山林的那一刻,小胖猴心里莫名的升腾起一种沉甸甸又轻飘飘,还软绵绵又硬邦邦的感觉。 沉甸甸的也许是迟迟不肯退去的悲痛。 轻飘飘的则是对未来的迷惘。 软绵绵的,是这个人给予的温暖。 硬邦邦嘛......大概是找到了新的避风港,内心不再害怕,所以坚毅了目光,硬挺了腰杆! 在夕阳橘金色的光辉下,高大的程虎肩上坐在圆滚滚的小胖猴,前方一前一后奔跑着两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身旁是同样黄色系的植物,身后是渐渐远去的蓝天。 这画面虽然不算美,但却让人不由得暗暗祈祷,愿它们今后生活平稳,余生安定! 全书完! 个鬼! 三只小猴子的苦逼猴生才刚刚开始。 回到村里的时候,天空已经繁星密布。 干活是不可能干活了。猴子们吃点水果,倒头就睡。 程虎也简单吃了点东西,然后洗个澡也赶紧睡觉。 谁知道明天会是怎样的一天,亲眼见过死亡之后,只觉得人生应当及时行乐。该吃吃,该喝喝,该睡就别硬撑着。 况且,那楼顶上的光伏发电系统才刚刚开工,明天有他累的。 想死! 太阳能要安装,猴子要照顾,菜园要管理,家务活要干... 不行! 程虎躺在床上,想到,小猴子们必须帮忙! 让小猴子帮忙? 那只能说程虎是低估了猴子的捣蛋本事。 大黄也说过,猴子的捣蛋本事那是出名的。 早上程虎还没起床的时候,楼下就传来了一阵乒乒乓乓鸡飞猴跳还有狐狸叫的声音。 什么鬼? 翻了个身,用枕头捂住耳朵,继续睡觉。 今天是美好的一天。 对于狐狸爸爸来说,每一个心怀感恩的日子都是美好日子。 因为那个人类的慷慨给予,它的妻子恢复得很好,身形虽然没有变回以前的丰腴,但是在几顿饱餐之后,精神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第148章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为只相信一见钟情加更) 它的奶水也能分泌得更多。x23us.com 奶水多了,三个孩子就能吃饱肚子,快快长个。 所以,觅食结束之后,它像往常那样,在竹林里用嘴巴掰了两根竹笋之后,便一路咬着竹笋往村庄跑来。 它的步伐十分欢快,在高低不平的山道上忽左忽右的跳跃着,一路往山脚奔去。 但是,等它靠近房子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一阵不寻常的动静。 那些鲜活的美味的鸡群在尖叫。 那些它渴望了很久的鸡群在尖叫! 加快脚步往院子走去,但是,还没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它就惊呆了。 嘴里的两根竹笋直接掉在地上! 狐狸爸爸目瞪口呆的看着院子里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这是哪里来的熊孩子? 三只小猴子正在院子里追赶鸡群,吓得鸡群不停的尖叫,还一个劲的拍打翅膀。 几十只鸡散落在院中,有的在墙角瑟瑟发抖,有的钻入种着鲜花的花坛里惊恐连连,有的像疯了似的在院子里一个劲的转圈。 这场面,不可谓不壮观。 院子虽大,但奈何植物繁多,还有两个池塘,所以鸡群在三只小猴子的惊吓之中,几乎失了理智,完全没有平时面对大老虎的淡定。 狐狸爸爸看着这一幕幕,不由得怒从心生。 过分啊,实在是太过分了。这些鸡群我盯了这么久都没下手,现在居然被几个毛小子欺负成这样? 狐狸爸爸很想怒叱三只小猴子,无奈的是,它不会说话。 准确的说,整个狐族都不会说话。因为赤狐在华国大陆十分常见,十分普通,同时它们天生就十分‘狡猾’,所以当年没有被盗猎者抓住,自然也就没有份参与那次大逃亡。 也正是因为这样,从而导致了整个狐族都不会说话。虽然如此,但狐狸生来就是十分聪明的动物。即使它们没有被程大牛强化过,但在山林里吸收着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智商也略微进化了一点。 只是一点点。 因此,看着三只小猴子追着鸡群跑,狐狸爸爸只能怒,不能言。 虽然不能怒叱三只小猴子,但是狐狸爸爸打算用最原始的方式教育一番这些自以为会说话就可以为所欲为的猴子们。 它瞥了一眼掉在地上的竹笋后,蓄势朝院中奔去。 三只小猴子正追着鸡跑得乐不可支呢。 虽然金丝猴主要以野果、竹笋、苔藓、嫩芽、树皮、树根等植物为主要食物,但其实它们也喜欢吃昆虫、小鸟和鸟蛋。 然后随着山林植物的匮乏,生存条件的越发困难,它们不仅会吃小鸟,有些时候,为了活下去,还得想尽办法把一只大鸟变成食物。 所以院子里的鸡群对于饿了许久的小猴子们来说,那可真是不得了的美味呀。 虽然它们一大早就已经吃了不少橘子,但橘子是主食,吃了主食之后,应该再用几只鲜活的鸡类调剂一下牙口才对。 所以三兄弟商议之后,便开始了对鸡类的追逐。 就在它们三兄弟合力即将围捕住一只大肥鸡的时候,一团如火的东西像从山顶滚落的石头般,以极快的速度朝它们奔来。 说时迟,那时快,小壮猴的反应最迅猛。它先是双臂往前狠狠一推,将小胖猴跟小金猴推出几米远,然后自个儿再往后一弹,又是弹出了几米的距离。 那团火以极其迅猛的速度冲到它们刚刚站定的地方,虽然扑了个空,那火却没有朝前惯性冲去,而是纵然一跃,立马就跃到了小胖猴跟小金猴身前。 狐狸爸爸怒气冲冲的看着圆滚滚的小胖猴子以及旁边那只金灿灿的小猴子。 它虽然没有说话,但气势十分骇人。 看着眼前的大狐狸龇着牙咧着嘴,还发出一连串让猴子毛骨悚然的低吼,小胖猴顿时软了双腿,差点就要尿失禁了。 好在最后一刻,它猛然想到自己现在可是这里的住户啊。虽然说,这里不能完全算是它的家,但好歹也是得到人类允许,住在这里的猴子。 我怕个卵? 想到这一点,它的尿意瞬间倒流回到膀胱里,这才没有造成尿失禁的窘态。 狐狸爸爸想到自己都舍不得下手的鸡群居然被这些自以为会说话就了不起的猴子驱赶成这样,心里越想就越生气。 它原本压低的脖子跟脑袋,忽然像个弹簧似的向前射出去,并且伴随着一声高亢的吼叫。 这一举动彻底吓坏了小胖猴跟小金猴。 两只小猴子下意识的转身就跑,看到绿油油的围墙,便纵身一跃,快速往墙头上爬去。 但是...... “啊!”小胖猴发出一声凄厉的叫喊,立马像个皮球似的从墙头上滚落到地面。 小金猴也是龇着牙满脸痛苦的样子。 可不,墙上的金樱子可都是几十年历史的金樱子了,不仅枝干强壮,而且强壮的枝干上还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强壮木刺。 每一根木刺的长度都近乎有四五厘米,而且锋利如麦芒,坚硬如钢铁,可不是一般的绣花针可以相提并论的。 因此可以想见,当小胖猴跟小金猴的屁股往木刺坐下去的时候,或者是它们的爪子不小心抓在木刺上的时候...... 菊花残,满指伤! 狐狸爸爸看见两只落跑的猴子接连摔在地上,再次快速冲过去,堵在两只猴子面前,抬起前爪就是一顿狠揍! 平日里,它们狐族没少受到猴族的戏弄。 这些王八羔子自以为会说话就了不起了,经常拿它们不会说话的狐族开刷。现在不给它们点颜色瞧瞧,它们还真以为我狐族是吃素的! 虽然,确实也吃素! 但是,它一定要好好教育这些熊孩子。 它才不会像人类那样在乎什么面子,什么道德之类的。反正看不爽,就是干! 特别是这三兄弟,在猴族里也是出了名的捣蛋,平日里仗着有成年猴撑腰,经常从大摇大摆的跟它们狐族抢食物。 我让你牛,我让你会说话!我让你欺负山神养的鸡! 狐狸爸爸的爪子又快又狠,将小胖猴跟小金猴揍得眼花缭乱。 现在,小金猴算是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它们三兄弟以前因为有猴王爸爸撑腰,经常有恃无恐的在山林里欺负其他小动物。 现在,猴王爸爸不在了,是该它们还清旧账的时候了。 在狐狸的无影爪下,它想起自己跟两个弟弟曾经无忧无虑的坐在干枯大树的树杈上,对着树底下觅食的狐狸发出过一连串嘲笑声。 它们笑狐狸不会说话,笑它傻,还笑它臭。 它们也曾躲在树洞里偷偷嘲笑过乌鸦老黑叔叔是个净爱说大话的大话王。 它们还嘲笑过其他小动物的缺陷,并且经常以此为乐。 第149章 如丝般顺滑(求订阅) 也许,它们就是人类口中的熊孩子了。 人类对熊孩子总是无可奈何,毕竟人类世界有太多的道德捆绑与律法约束。 而在山林里,则没有这些绊脚石。所以这只确实不会说话,也确实有体味的狐狸才能如此肆无忌惮的揍它们。 它默默把头扭向房子,暗暗祈祷着那个人类快点出现,快点把它们从狐狸的爪子下救出去。 小胖猴哭得够呛。 但就算是这样,狐狸爸爸也没有停手的意思。 小壮猴壮了壮胆子,朝狐狸发出一声叱喝:“快住手,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了,你这只臭狐狸。” 臭狐狸? 狐狸爸爸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在黄金山林的潜移默化之下,加上狐类本身智商不低,以及平时的耳濡目染,它当然知道‘臭狐狸’是什么意思。 它不仅知道臭狐狸是什么意思,更知道猴子们说的每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无奈的是,它的种族从未接受过直接进化,以至于它们不会说话。 就连那两只外来的,长得像狗又不是狗的蜜獾都会说话了,可它们还是不会说。 也许,真是祖先妲己祸害事做太多,老天爷这是故意玩弄它们?哈哈,这是玩笑话。 狐狸爸爸听到臭狐狸三个字,更是怒不可遏。 这些熊孩子,真是欠教训,一点儿也不知道尊重长辈。 ‘臭狐狸’这三个字,它可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所以,它掉转身子,铆足了劲,朝小壮猴扑去。 小壮猴虽然是三兄弟里长得最壮实的,甚至是整个金丝猴群里,所有同龄猴子中长得最壮实的,但是,比起狐狸爸爸,它还是太嫩了点。 狐狸爸爸要独自养活一大家子,如果没有两下子,估计早就饿死了。 而小壮猴的强壮,在以往,都是用来捣蛋的,跟狐狸爸爸的猎食本领绝对不能相提并论。 因此,狐狸爸爸的身形如火团一般,只是眨眼的功夫,便死死压在了小壮猴身上。 接着,又是一顿狠揍。 它不会说话,就一边揍小壮猴,一边用嘴巴发出一连串得意的哼叫。 哼哼哼,现在,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猴子应该知道我们狐族的厉害了吧。 程虎已经睡醒,并且站在二楼的阳台上,默默的看着这一切。 只要狐狸爸爸不太过分,他就不会出手制止。 这些小猴子们的行为确实有点过了。昨天在回家的路上,他就再三交代小猴子们,不能欺负院子里的鸡,也别想恶作剧老虎,更不要干什么蠢事。 结果呢,这些猴子大清早的就追得鸡群满院子跑,不仅祸害了不少鲜活的花苗,还把鸡群吓得半死。 这些熊孩子,是该好好教育一下。 就算狐狸爸爸不出手,他也肯定会教育它们。现在狐狸爸爸当了‘坏人’,那他就勉强充当一下好人吧。 看见狐狸爸爸教育三只小猴子教育得差不多了,程虎这才慢悠悠的走到院子里叫停。 “别打了。” 狐狸爸爸听到熟悉的声音,下意识的停下了无影爪,扭头循着声音看去。 在院子的东南面,一个高大的身影矗立在晨曦中,那么挺拔,那么俊朗。 他的那双明亮的眼睛散发着柔和的光芒,像夜空的星星,像山里透明散光的石头,清晰而明亮。 他!是他!就是他! 他背对着东方天空中桔红色的云朵。那云朵里迸发出的万丈霞光披在他身上,他仿佛是从天而降,又像是刚刚从水里走出来,在朝阳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狐狸爸爸不再害怕,不再担心自己身上漂亮的皮毛会被偷走。 它放下爪子,四肢着地立在大地上,仰起脖子,看着朝自己缓缓走来的男人。 在这一刻,它忽然知道,他永远不会伤害它,以及它的孩子们。所以,怕什么呢?躲什么呢? 赤狐没有像之前那样掉头就跑,程虎反而有些意外。 莫非这几天颜值见长,连雄性动物都能被征服?嗯,一定是这样没错! 为了不吓坏狐狸爸爸,程虎的脚步很轻很慢。 他伸出双臂,朝狐狸爸爸慢慢靠近。 狐狸爸爸大概是嫌弃他走得太慢了,干脆直接迈动步伐,朝他‘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过去。 我是看见你伸手,我才过来的哟。我可不是那种一点定力都没有的狐狸。 看见狐狸爸爸貌似撇着头有点小傲娇的样子,程虎忍不住乐道:“呀呀呀,小家伙,没想到你还挺有骨气的。” 他把爪子放在狐狸爸爸的脑袋上,顺着狐狸爸爸的脖子、后背,再到尾巴,一路将他黑麻麻的爪子从狐狸爸爸的头顶滑到狐狸爸爸的大尾巴后面去。 这丝般顺滑的感觉,绝对比用了十瓶飘柔的毛发还顺滑。 据说撸猫很爽? 呵呵,程虎只能偷笑,因为撸狐狸更爽啊!就是不知道这么一直撸下去,狐狸爸爸会不会提早变成秃顶的中年大叔。 看见程虎居然在撸狐狸的毛,被打得不轻的三只小猴子本想告状来着,但最后还是下意识的闭上了嘴巴。 看来,这个人类跟这只公狐狸有一腿! 程虎一边撸着狐狸爸爸的皮毛,一边用严厉的目光看着三只小猴子,问道:“抓鸡是谁的主意?” 三只小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有要出卖谁的意思,便一致不回答。 看出三只小猴子可能不会招供,程虎便改变策略,又柔声问道:“你们还记不记得你们上次在院子里被老虎拦截差点吃掉的事?” 一说起这事,三只小猴子立马将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上次大概是它们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了。如果当时这个人类不出面制止的话,它们三只很有可能会成为老虎的口中食。 所以,每每回想起这事,三只小猴子都还有些后怕。 它们不约而同的四下观望一番,没看到老虎,心中不由得暗暗松了一口气。 程虎接着说道:“上次你们被老虎欺负,我出面制止,还让老虎以后不许在村子里欺负你们。并且还跟你们保证过,在村子里,你们绝对不会被其他食肉动物伤害。这事,你们没忘记吧。” 三只小猴子一致摇头,表示没有忘记。 程虎又道:“既然这样,那你们又怎么能仗着自己聪明些,灵活些,欺负起我养的这些鸡了?我昨天不是告诉过你们吗,绝对不能欺负院子里的鸡,你们难道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 虽然是一连串问句,但其实程虎问得很平静,没有一点凶意。 他知道,猴子们都还只是小孩子,对它们凶是没有任何意义,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第150章 你快摸我呀(求订阅) 当然,这一套在人类世界里并不受用。 比如,你去跟那些校园霸凌事件的元凶讲道理,他们可能会竖个中指给你。 但是小猴子们不一样,它们到底是生活在山林里,还未受到污染的野生动物而已。 捣蛋虽然是它们的本性,但程虎相信,那么深爱父亲的它们,也定然心存良善。只要谆谆诱导,想必它们也能把他的话听进去。 以后,小猴子们肯定要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如果不能从小事开始往好的方面发展,那么遇到大事的时候,就很难站稳脚跟。 “我们只是肚子饿了。”小胖猴解释道,“而且,我们很久没有吃过这么鲜美多汁的肉了。” 这个倒是大实话。 程虎养的这些鸡,喂的全是五谷杂粮,而且活动面积十分广阔,不仅血肉鲜美,连筋骨也极其有味。难怪小猴子们把持不住。 “我们真不是故意的。”小金猴也说道,“我们就是太饿了。” “对啊,对啊。”小壮猴连忙就着哥哥的话附和,“我们真的只是太饿了。” 程虎一边撸着狐狸爸爸的毛,一边道:“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把鸡群追得满院子跑。它们是我的私人财产,如果你们没有问过我就私自食用的话,那你们就是小偷。还有,现在,我必须告诉你们一个坏消息。” 坏、坏消息? 三只小猴子瞬间懵逼! 我们不就是追着鸡群跑了一个早上嘛,这不是还没吃到你的私人财产嘛,那也不能算是偷盗成功啊。难道你还要因为这事把我们赶走? 赶走! 想到这里,小金猴的心里比两个弟弟的心更加慌张! 因为它很清楚,一旦回到山林里,回到猴群中,就肯定会成为成年公猴们争夺的对象。 为了公平起见,三兄弟很有可能会被分配到不同的家庭里。 到时候,三兄弟不仅要分开,等到最后,还很有可能会成为‘敌人’。 因为成年公猴要争夺猴王的位置,分别养在不同家庭里的三兄弟所站的立场自然也不同。 虽然它们不会伤害彼此,但却很有可能会做些违背对方心意的事情。 那比争锋相对的对打更难受! 在这里生活,是它们最好的选择,没有之一。 程虎说道:“以后,你们必须通过劳动来换取食物,我这里可是不养闲人的,也不养闲猴。” 这话听起来貌似有些残忍啊! 可程虎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想让猴子们强大起来,让它们把注意力从失去父亲的悲痛中转移到干活赚吃食这件大事上。 而且,他说的也没错。 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是不能养闲人的,也不能养闲猴。 虽然他可以把它们三小只当成宠物来养,但是,他更愿意把它们当成朋友,那种相互依靠的朋友,而不是我施舍你几块面包,你便朝我撒娇的人宠关系。 三只小猴子彻底愣住了! 这是什么鬼?我们长得这么可爱,居然还得通过劳动来换取食物?这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我们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好吗? 狐狸爸爸听到程虎对小猴子们的‘判决’,心中很是高兴。 哈哈,这些熊孩子总算遇到对手了! 它从程虎宽大的手掌下挣脱开来,往院门口跑去,没一会儿,就叼着两根粗壮的竹笋,重新回到程虎面前。 它把竹笋放在地上,仰起脸,冲程虎笑。 那意思大概是说:看,这是我送给你的竹笋。(有点得意的语气。) 程虎一手捡起两根竹笋,一手撸着顺滑的狐狸毛,很是认真的说道:“谢谢你送来的竹笋,真的非常好吃,我很喜欢。我们人类呢,讲究礼尚往来,既然你送了我那么多竹笋,我总得回报你一些东西才行,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很快回来。” 说着,接连搓了几下狐狸爸爸的脑门,才站起身往房子走去。 没一会儿,程虎果然拿着他的‘回礼’出来了。 是一大块腊肉。 腊肉虽然不新鲜,但好歹也是肉啊。 而且,这是程虎现在唯一拿得出手的肉了。 总不能把田螺跟小龙虾拿给狐狸爸爸吧。就算他想给,可狐狸也未必想要啊。 而且,狐狸会吃小龙虾吗? 所以,眼下腊肉真是他唯一拿得出手的肉质食物了。 虽然说人类吃多了腊肉对身体不好,但对于狐狸来说,并不存在这样的困扰。 毕竟,狐狸爸爸可能一辈子也就只有这么一次机会吃腊肉而已,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风险。 被程虎拿在手里的腊肉约莫有两斤重呢,好大一块呢。 三只小猴子看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空气中飘着丝丝肉味,最是能勾猴魂魄了。 但是,程虎无视三只小猴子的存在,直接把腊肉送到了狐狸爸爸跟前:“喏,这个就是给你的报酬了。谢谢你的竹笋。” 狐狸爸爸先是用鼻子嗅了嗅颜色不怎么好看的腊肉,接着便抬起头,一脸惊喜的看着程虎。 那表情的大概意思是:这么香的肉,真的是给我的吗? 老天啊,我上辈子是不是拯救了整个大自然?不然怎么可以遇上这么好的人呢? 狐狸爸爸虽然不能说话,但是内心活动还是很丰富的。 它实在是难以想象,自己上辈子究竟是干了怎样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好事,所以才能有幸在这辈子遇到这么好的人类。 他不仅不会剥它身上的皮毛,也不会吃它身上的肉,还不会伤害它的老婆跟它的孩子们。 更更重要的是,他竟然还会把美味的食物毫不吝啬的赠送给它,且不要求任何回报。 天啊,这个世界也太美好了吧!这个人类太美好了吧! 看着美好的程虎,狐狸爸爸顿时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 想哭! 虽然以前在山林里苦逼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现在终于苦尽甘来了。用竹笋就可以换来如此美味的肉,如果用鲜嫩稀有的蘑菇,那该换来什么样的极品美味呢? 它来不及多想,朝程虎欠了欠脑袋表示感谢之后,就赶紧叼起黑褐色的肉往竹林跑。 它一定要尽快把这美味带回去给它的老婆跟孩子们享用。 看到不会说话的臭狐狸居然可以独享一块那么大的肉,又想到刚刚程虎说的要以劳换食的话,三只小猴子都很不服气。 凭什么?凭什么那只臭狐狸不用干活就可以吃到肉? 小胖猴跑到程虎面前,俯下身子,前胸跟脑袋都贴在地上,把屁股撅得高高的正对着程虎,一脸急不可耐的说道:“你快摸我,快摸我呀。” 程虎看着小胖猴丰满的腰身,挺翘的屁股,圆润的菊花,浑身一怔...... 第151章 给我捡鸡粪(今天十二更,求打赏求订阅) 【感谢空虚盟主今天又打赏了一个盟主。为盟主加十更,今天十二更。求订阅求打赏,求求求!】 几个意思?你tm这是要色诱我? 什么鬼啊?你把我程虎当成什么人了?你以为我是人畜无碍的渣渣吗? 握草,这破猴子思想咋这么龌龊? “你快摸我呀。”侧脸看见人类呆立不动,小胖猴很是着急的说道,“你快像刚刚摸那只狐狸那样摸我呀。” 程虎:...... “但是,摸了我的毛,你一定要给我一块肉哦。比那只狐狸的还大。我可是非常珍贵的猴子,而且我还会说话。” 小胖猴的意思很明显了:我是珍贵的金丝猴,而且是会说话的金丝猴,我的价值远远高于那只普通的不会说话的臭狐狸。所以,摸了我的毛,你必须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看着老三的举动,小金猴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 都是一个爸妈生的,为什么老三的智商这么低能? 人家把肉给狐狸,那是因为摸了狐狸的毛吗?是因为狐狸给他送来了竹笋呐。 小金猴绕到小胖猴身后,一脚踹在小胖猴的屁股上:“滚开,你个丢人现眼的智障。” 小胖猴在地上打了两个滚,一脸不解的坐在地上。 小金猴转身看着程虎,用谈判的姿态说道:“你刚刚说,要我们用劳动来换取食物,现在,我想听听,你都需要我们干些什么,然后,我们才能酌情思考,看看是否答应你的条件。” 对,就是这样,不能让人家以为咱无路可走非求着他不可的样子。 程虎看了看宽阔的院子,双手叉腰,一本正经的说道:“今天给你们的工作是,把院子里的所有鸡粪都给我搞干净了,然后全部堆到那个这房子后面的角落里。” 他指着鸡舍。 小金猴皱着眉头,眺望了一番院子。 这院子跟山林比起来虽然显得十分狭小,但实际上,也足够平旷宽敞。 院子里养着几十只鸡类,那么院子里散落各处的鸡粪便是可想而知的密集。 要它们三兄弟一天之内把院子里的鸡粪全部搞干净,这绝对是活生生的压榨啊。 小金猴不服道:“你这个条件太过分了。我们三只还那么小,而且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难道你就不能善良一点,把要求降低一点吗?” 它说的很有道理。 它们刚刚没了猴王爸爸,在这悲痛的日子里,还得干活才能换来食物,那可真是够苦逼的。 “过分吗?”程虎想了一下,说道,“既然这样,那就给你们两天时间好了。如果你们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话,那你们就只能回到山林里去了。我说过,我可是不养闲猴的,特别是没有任何用处的猴子。” 这是赤果果激将法啊! 干活虽然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但是确实是转移注意力的最好也最健康的办法。 程虎希望小猴子们能在劳动中慢慢遗忘掉失去猴王爸爸的事实,也希望它们能在充实的劳动中学会更多生存的本领。 (作者君:捡鸡粪跟生存有半毛钱关系?压榨就是压榨,别给自己找那么多高大上的借口好吗?程虎:gun!) 虽然这显得程虎有些残忍,但他想,如果他残忍一些,可以加速小猴子们成长的话,那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他的话成功激起了小猴子们的斗志! 小壮猴拳头紧握,咬着牙根道:“你放心好了,我们一定会按时完成。”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露出坏人的轻笑:“是嘛,那就最好了,不然的话,你们这些小东西就只能回去环境恶劣的山林里生存了。好了,该干嘛干嘛去。橘子随便吃,但是,你们给我记住了,如果你们浪费一个橘子的话,我也会赶你们走。” 倒不是程虎舍不得橘子,而是现在确实是食物匮乏。上一次小猴子们糟蹋橘子林的一幕幕至今还在他脑海里印象深刻呢。 橘子林里的橘子虽然很多,但也经不住它们糟蹋。 最近山林里不少鸟类飞来橘子林觅食,橘子的数量也在不断减少,如果猴子们还不懂得节约粮食爱惜粮食的话,那可就真的是无药可救,非得把它们赶回山林不可。 毕竟,猴子虽然可爱聪明,但他也不能为了三只猴子,让一大群鸟类没有橘子可吃吧。 小猴子们此刻的感觉就是寄人篱下,处处受限。 虽然心里有些不服,但又不得不乖乖服从,毕竟,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啊。 唉,猴生艰难啊! 三只小猴子往橘子林走去。 程虎也回到屋子里准备自己的早餐。 吃了早饭之后,他没再搭理小猴子们,独自走上楼顶,继续安装光伏发电系统。 一天下来,猴子们倒也没再搞出什么幺蛾子,按照程虎的吩咐,一个白天不是在院子里捡鸡粪,就是在吃橘子。 而程虎则专心致志的干自己的事。 到了傍晚的时候,经过将近两天时间的忙活,光伏发电系统总算装好了。 房子里之前的线路都还完好,所以程虎把设备全部安装好之后,再把房子的主线跟电箱的主线接上就ok了。 只可惜,房子里的灯泡都烧掉了,电器也没有一件,所以暂时还没办法进入电器时代。 不过,这一切都将在明天之后得到改变。 现在发电的问题解决了,明天的首要之事当然是去买家电啊。 程虎一边给小龙虾洗澡,一边计算自己明天到底要买些啥东东。 电视机、冰箱、热水器、洗衣机、微波炉、电饭煲、砂锅煲、电磁炉、电灯泡等等...... 现在程虎暂时只能想到这么多东西,具体还要再加入哪些电器,还得等到了电器店的时候才能确定。 但是,现在程虎可以确定一件事,那就是今晚必须把小龙虾跟田螺给煮了。 昨天晚上因为太累,懒得动手。今晚是无论如何也得煮了它们,让它们尽早步入轮回重新投胎,免得它们要继续窝在这么小的一个盆子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实在太残忍了。 而且,天气一热,田螺一旦换水不及时,容易死,也容易臭。 因此,今晚猴子们吃橘子,程虎吃麻辣田螺,麻辣小龙虾。 哈哈哈!这就是人跟动物的区别了。貌似有点对不住小猴子们啊。 小猴子们今天还算乖巧,当真乖乖在院子里捡鸡粪,所以,程虎想着,明天去买家电的时候,一定要顺便给小猴子们买点香蕉苹果之类的水果回来奖励一下小猴子们。 这是明天的事情,眼下的重中之重是,制作田螺跟小龙虾。 俗话说:秋风起,田螺肥。 按理说,田螺要到入秋之后才肥美。但在西阳省这地方,天气一热,田螺跟小龙虾就争相上市了,压根不存在要到秋天才吃田螺的说法。 第152章 嘬,嘬,嘬 【第二更,求订阅求打赏】 田螺的做法较为繁多,其中最常见的应当是‘炒田螺’。m.x23us.com 炒田螺,一是要用急火爆炒,二是一定要用有独特气味的紫苏叶作为佐料。 在制作新鲜田螺之前,最好是先用钳子将田螺的尾部剪掉。这样做既可以去除田螺内部的黑肠,而且也更加容易煮入味。 程虎把田螺的尾部全部剪断之后,再冲洗一遍,然后捞出放入事先就已经烧开水的锅中。 焯水,可以杀死田螺里的小虫子。 田螺虽然美味,但是由于是生长在水里的生物,因此体内会有很多细菌,以及一些微小的寄生虫。 所以在爆炒田螺之前,最好是先将田螺焯水一遍。 湿哒哒的田螺放入水中,加大火力,没一会儿,锅里的水再次沸腾起来。 随着开水的翻滚,不少白色泡沫逐渐漂浮在水面上,被凸起的水眼挤到了锅的边缘。 锅里的田螺都是罗小花在河里捡的,个头普遍不大。 这种江南田螺现在已经被命名为‘中华圆田螺’。它们通常生活在水稻田里,或者池塘里,或者水流缓慢的江河里。 中华圆田螺的黑褐色外壳十分薄,个头又圆又短,这让它们看起来胖墩墩且十分肉肥汁多的样子。 田螺从野外捡回家之后,必须放在清水里养几天,还得勤换水,每天至少换两次水。 这有利于圆田螺将体内的泥沙跟粪便排泄干净。 待田螺在锅中的开水里翻滚了十多分钟之后,程虎才用一个又圆又大的不锈钢漏勺将锅里的田螺全部捞起来,放入盆中,再用清水清洗一遍。 洗净已经焯熟的田螺后,将锅入油烧热,放入拍碎的蒜米、姜丝、红辣椒等配菜炝炒出味,再入田螺,继续翻炒。 随后,加入酱油、醋与白酒,翻炒一番,略加水,加盖烧制。 等田螺入味大约需要几分钟时间,随后揭开盖子,若是有小葱花、香菜跟紫苏,可以加入一些调剂味道,可惜程虎没有这三样东西,只能加入一些酸笋,再入适量的食盐翻炒均匀便可以起锅了。 田螺被装在一个大瓷盘里。白色的瓷盘很大,很白。 黑溜溜的田螺很黑,堆砌在白瓷盘中间,就像一座石头小山似的。小山升腾着袅袅香气,极其诱人。 程虎忍不住用手抓了一个放入嘴中。 因为田螺已经剪去了尾巴,所以就着螺口猛的一吸,带有浓味汤汁的田螺肉,就会连汤带肉被吸入口中。 程虎吃得津津有味,一幅全身心投入的姿势,舌头跟牙齿在这一刻堪称配合得完美。 嘬、嘬、嘬的吮螺声,节律大白,时缓时急,听得院子里正在大口大口吃橘子的三只小猴子一愣一愣的。 它们悄悄跑到落地窗旁边,伸出半个脑袋往厨房看去。只见人类正津津有味的吃着蜗牛呢。 三只小猴子真是想不明白,那种黏糊糊的脏东西有什么好吃的?而且,重点是,那些东西很硬,很臭啊。 只要一想到平时在山林里不小心踩碎一个蜗牛,然后被蜗牛肉黏住脚底的感觉,三只小猴子瞬间头皮发麻,将脑袋抽了回来。 人类太变态了,不仅喜欢吃猴脑,还喜欢吃蜗牛。 还是它们正常啊,它们现在只喜欢美味的金灿灿的橘子。 哦,天呐,这橘子不仅名字跟它们很像,就连颜色都跟它们很像。看来,是专门为了它们猴族才存在的食物无疑了。 吃了几个田螺后,程虎只能强忍口水,继续下一道菜麻辣小龙虾。 麻辣小龙虾虽然也好吃,但是制作起来也是一件极其复杂的工序。 其中,光是清理小龙虾就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去头,掐尾、抽肠、洗净,程序繁多且危险十足。 程虎刚想伸出手去抓一只小龙虾,结果那小龙虾就傲娇地挥舞起大虾钳,霍霍作响。要不是他眼疾手快,肯定要被那大钳子夹住手指。 到时候皮破血流的可就有他哭的。 但是,作为一个正宗吃货,必须要有敢于直面危险的胆气。 一次不成,程虎又二次出手...... 这是一场人与虾的战争,是**与**的碰撞,也是智慧与经验的较量。 战术上须敌进我退,敌退我进。 激战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清理完所有小龙虾,将一大盘满满的虾球十分惊艳的摆放在桌面上。 而他已然是累得满头大汗。 别看这工作听起来简单,但是实施起来可不容易。在清理小龙虾的过程中,还得用牙刷帮小龙虾洗肚皮。 这活如此细致,可把程虎累得够呛,感觉比干苦力还辛苦。 在制作小龙虾之前,还得用啤酒把洗净的虾球浸泡十来分钟,去腥去味。 然后再准备生姜、大蒜、桂皮、小米椒、花椒、大料等配料准备好。 一切妥当之后,将植物油倒进锅里。等油被烧辣了,便把所有配料放进锅里爆炒。 随着锅铲的不断翻炒,一阵阵沁人心脾勾人口水的浓郁香气随着一呼一吸间深入骨髓。 配料的味道全部翻炒出来后,将火调得更大一些,让蓝色的火苗肆意地舔舐着锅底,然后便到了小龙虾入锅的时候了。 程虎端起盘子,往锅里利索的倒入所有小龙虾,只听得“哧”地一声响,一阵青烟腾起。 红色的虾球和调料融为一体,在香气浸润的锅里欢腾。 这个时候,锅铲千万不能停,得将虾壳翻炒至红色,下身卷起,然后放点老抽上色,再入生抽。 继续翻炒均匀后,倒入啤酒跟料酒来激活小龙虾的肉质,再根据小龙虾的多少适量加点热水。 锅里的水分盖过小龙虾之后,盖上盖子大火熬煮。 一般餐馆制作的小龙虾可能只会在这一步焖煮几分钟这样,但其实,这么做很危险啊。 小龙虾又名克氏原螯虾,全身除了一根肠子外几乎没有其他器官,所有的器官都集中于头部。 其中包括有胃、肝脏、心脏、一对精巢/卵巢、排泄器官触角腺以及膀胱和排泄孔。 简单来说,吃虾头等于吃了虾的排泄物、半消化的虾食,喝了虾尿。 其次是考虑到小龙虾的生长环境。 如果小龙虾所处的生长环境不好,虾头会富集环境中的重金属,也会受到水环境中寄生虫的污染,成为血吸虫、肝吸虫等寄生虫的宿主。 总而言之,虾头是吸收并处理毒素最多的地方,也是最易积聚病原菌和寄生虫的部分。 从卫生健康的角度来说,确实也不建议吃虾的头部。 小龙虾本身很难清洗干净,市场上大都只是对小龙虾进行简单清洗,仅仅除去小龙虾表面的泥沙。而小龙虾头部、鳃里很难被清洗干净,由此虾头也就成为了小龙虾最脏的地方。 好在,程虎买回来的这些小龙虾全都经过了几天的浸泡,而且换水也换得很勤快,这些小龙虾比起餐馆里的小龙虾在本质上就已经干净太多了。 小龙虾在锅中大火焖煮10到15分钟后,准备收汁。收汁也不必把汤汁烧干,把料汁收至半干,即可出锅装盘。 吃的时候徒手捏着小龙虾的尾巴,用嘴使劲嘬几下虾身里的汁,再挑出虾肉慢慢品味,简直不要太美。 第153章 生如夏花之绚烂(为空虚盟主加更1/10) 【第三更求打赏求订阅】 酒足饭饱之后,程虎走出房子,站在门廊上,朝宽敞的院子看去。m.x23us.com 在明亮的太阳能灯光下,三只小猴子肩并着肩坐在院子中央的大石头上,仰起小小脑袋,望着遥远而缀满耀眼繁星的天际,窃窃私语。 程虎听不清它们在说什么,但他猜想,也许与过往有关,也许与它们的父亲有关,也许跟未来有关。 但不管它们的过往如何,也不管它们是否已经能完全接受失去父亲的事实,更不用去管它们的未来会怎样。 此刻它们坐在这里,望着繁星,哪怕它们小小的身影被黑夜笼罩,被群山包围,但它们都是安全的。 程虎给不了它们那种如山的父爱,但他可以像朋友那样,给予它们最大的帮助。 他也抬头看向繁星。 在他头顶上的星空虽然被群山勾勒出了形状,但群山并不能将它的深邃一并勾勒出来。 在有形的天空中,数不清的繁星密密麻麻的点缀在幽深的夜里,仿佛摇摇欲坠。 然而,越看就越是遥远,越看就越是深邃。 漆黑中的点点亮光,总能给内心带来一种深深的平静。 平静中蕴含着不灭的生机,蕴含着仿佛大悟的喜悦,就像它们本身,在无尽的黑暗虚空中倔强的不肯熄灭的光芒。 每一个背后都是最炽烈的燃烧,仿佛诠释着生命的道路,灿烂而不娇艳,弱小而不放弃。 程虎希望小猴子们也能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在有限的年华里尽情燃烧自己的生命,不将有限的时间浪费在无尽的伤痛中。 失去,固然悲痛,但必须学会面对现实。因为只要活着,就会不断的失去。 他本想朝三只小猴子喊两句,让小猴子们晚上进屋睡觉的。 但是,看着小猴子们彼此依偎着窃窃私语的模样,他又不忍心打破这一宁静的画面,便转身走入屋里。 这是三只小猴子失去猴王爸爸的第二个黑夜。 天空中虽然繁星密布,明月高挂,但是它们的内心却不见得明朗。 在以前,天黑了,猴王爸爸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它们。它会安安静静的守候在它们身边,直到黎明来临,它才会起身活动一下筋骨。 现在呢? 在这宽大的院子里,灯光清冷,天地一色。 那个能保护它们的人类虽然就在离它们不远的大房子里,但是,安全感这种东西却在猴王爸爸掉下去的那一刻,跟着一起掉到悬崖下面去了。 小金猴小声的说道:“以后,我们都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不能再依赖爸爸了。” 小胖猴的声音有点哽咽,它紧紧抱着大哥的手臂,依偎着大哥的身体,悄悄问道:“哥哥,那咱们的爸爸还会回来吗?” 它当然知道爸爸回不来了,但是,年幼的它仍然希望哥哥可以骗骗它,让它心里好过一些。 “不会。”小金猴眺望着苍穹,静静答道。 星星再亮也会随着黎明的到来而逐渐消退。与之一起消失的,必然还有黑夜。 在成长的道路上,那些美好的事物就像星星像月亮一样照入生命,那些不好的东西也会像黑夜一样笼罩生命。但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会随着时间的流动而慢慢消逝。 所以,静心以待未来的生活吧。 不管黎明之后是酷热的烈日还是严寒的冰雪,只要信念不倒,生命就会像夏日的鲜花般绚丽绽放。 程虎吃了早餐,忙完家务活之后,打算上街买家电。 这个时候,大黄已经从山林回来。 程虎站在皮卡车旁边,看了看大黄,又看了看三只小猴子,有点担心。 你说这大黄会不会趁着他不在家,把三只小猴子给吃了? 大黄看出了程虎的心思,趴在坟前,一脸淡定的说道:“想干什么就去吧,你放心好了,既然我答应过你,绝对不会在村子里伤害它们,那我就绝对不会这么做。你真的不用担心。”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故意反着说:“我当然不担心你会吃了它们,我是担心它们欺负你。” 说着,还瞥了一眼大黄肚子下面的器官。 大黄胯下一凉,紧了紧后腿,说道:“你放心好了,我们会友好相处的。” 经过昨天的一天相处,三只小猴子也已经没那么害怕大黄了。 因为在昨天的整个白天里,这只大老虎基本上都在睡觉。 而失去猴王爸爸一事也让三只小猴子有所收敛,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口无遮拦以及目空一切。 加上昨天早上被那只红色的狐狸一顿狂揍,它们貌似也懂得了什么叫‘尊重’。 所以,只要大老虎不欺负它们,它们绝对会很识趣的不去招惹它。 程虎看了看时间,已经八点多钟。 他道:“那好吧,反正,你们千万别打架,记住了,要是谁把院子里的花苗给我糟蹋了,我就把谁赶走,这可不是玩笑话。” 这话显然是说给小猴子们听的。 大黄又不吃素,它才懒得搭理那些小植物。 而昨天早上,小猴子们虽然没有直接动手,但却间接的导致了花坛里的花花草草被祸害了不少。 好在昨天补救及时,程虎将倒下的花苗扶起来,将几乎被折断的花枝也包扎好了。过些日子等林振凯的古币邮寄到了,再给这些花苗修复加速一下就好了。 没等三只小猴子开口跟他保证,他便急不可耐的上了皮卡车,驱车离去。 啦啦啦,今天是个好日子啊! 是个买家电的大好日子! 等把家电买回来,房子就不再是冰冷的房子,而是温暖舒适的小窝了。 只要一想到以后可以使用便捷舒适的家电,程虎就满心欢喜,恨不能一下子就飞到镇上。 虽然说,去县城买家电,或者上网买家电,价格可能会比在镇上买要略低一些。 但是,家电这些东西,偶尔是会出现点小问题的。如果在县城买或者上网买,售后服务肯定没有镇上好。 所以程虎也就不在乎那点多出来的钱,决定就在镇上买家电。 一路开着车子从村里往镇上驶去,速度并不快。 到了村口桥头的位置,几乎没有一点犹豫的,程虎转动方向盘,将车子往护河道上开。 他想碰碰运气,看看天气晴朗的今天能不能遇上罗小花。 如果看到罗小花在河里捡田螺的话,他一定会把罗小花捡到的田螺全部买下。 他想,之前之所以没有在河边看到罗小花,也许是因为她家里这几天刚好有事。 今天天气这么好,河水这么平静,在温暖的阳光里,还夹杂着习习凉风。 这样的天气非常十分下河捡田螺,所以程虎断定,今天肯定能在河边看到罗小花。 第154章 乔姐的动力(为空虚盟主加更2/10) 【第四更,求打赏求订阅求票。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一路前往安明镇,车子的速度都被他控制得很慢。 遗憾的是,即使他如此缓速行进,但到了安明镇,却仍然没有看到罗小花。 这小姑娘怎么了? 怎么会不出来捡田螺呢?难道是去学校念书了? 这个可能性不大。毕竟,如果真要去念书的话,估计早就去了,又怎么会等到现在呢。 而且,程虎回想起上次见到罗小花的场景,十分肯定,罗小花是个勤劳的小姑娘,应该不会偷懒之类的。 既然不是去念书,也不是偷懒了,那么她为什么没有来捡田螺?她是遇上什么事了,还是怎么了? 程虎压抑着心中的疑惑,将车子开到了乔姐的店门口。 乔姐的店门口很大,足足可以停下两辆大卡车。 看见熟悉的皮卡车,乔姐立马抱着小女孩迎了出来:“小虎,今天又上街买菜吗?” 程虎从车上跳下来,笑道:“乔姐,今天给你带来了一单大生意。” “大生意?”乔姐皱着不施粉黛长满斑斑点点的脸,问道,“什么大生意?” 程虎笑笑,不说话,直接走入店里。 乔姐疑惑的跟进去,见程虎直接走到放置冰箱电视的区域,心中大喜。 难道小虎要买一台电视,或者一个冰箱? 哈哈,如果是的话,那就太好了。店里好几天没卖出去大件的商品了。 现在是淡季,消费主力军不在家,都外出打工了,所以最近店里卖出去最多的都只是些小物件,一般价格都不会超过一千元。 她立马把怀中的小孩交给老公的妹妹抱着,走到程虎身边,满脸笑容的问道:“小虎,是不是准备买个电视?” 程虎看着挂在墙上的电视,微微点头:“对啊,乔姐,有什么好的介绍?” 一听这话,乔姐噗嗤一声笑道:“一看你就是门外汉,进店这样问,肯定会被宰。” 程虎憨笑一声,抓了抓后脑勺,说道:“我就不相信乔姐你会宰我。你要是真会宰人,你早就发大财了。” “这倒是实话。”对于自己做生意不会宰人这点,乔姐也颇为无奈。 她问道:“小虎,你想要个怎样的电视,是质量漂亮点的,还是价格漂亮点的?” “当然是质量了。我想要个屏幕大,质量好的电视,而且,画质也要清晰。” “那就这个吧。”乔姐指着面前的大电视机说道,“这台电视机是新产品,国产大品牌,质量绝对没问题,整机保修三年。原本卖五千八百八十八的,你要的话,给五千就行。” “哇,怎么便宜这么多?”程虎有点懵逼。一台电视机的水分这么大? “哈哈。”乔姐无奈的苦笑一声,“这台电视机一说到价格,别人就怕了。要是不低价卖给你,我估计这电视挂在这里三年都卖不出去。现在的电子产品更新又快,要是不能尽早卖出去的话,用不了多久,又会被淘汰。唉,生意难做啊。” 程虎虽然不懂行情,但是道理还是懂的。他也相信,乔姐这种不会坑人的人,肯定不会坑他。 他点头道:“那乔姐,既然你推荐这台电视机,我就要这台吧。” 按照以往的经验,乔姐也大致知道程虎会买这台电视机,但没有想到,他竟然这么爽快。 五千块钱呐!不是五百,更不是五十。他都不考虑考虑就买了?只能说,有钱人的世界难以想象。 乔姐乐得合不拢嘴,接连傻笑了几声才问道:“那我现在就帮你装箱吧。” 哈哈,今天真是开门大吉啊,大清早的就卖了一台五千块钱的电视。 程虎摆摆手,说道:“不着急,我还要买冰箱呢。” 乔姐闻言,瞳孔微张,一股强劲的喜悦就像烟花一样在心中绽放。 居然还要买冰箱? “来个最好的冰箱。”程虎也不嗦,钱都不是事,只要东西好就行。 于是,乔姐又给他介绍了一台四门冰箱。 把冰箱的价格谈定之后,乔姐心想,这下有得忙了。要把电视装箱,还要把冰箱装箱。现在店里就她跟老公的妹妹两个人,还带着个孩子。 要把电视装箱还算简单,但要把一个四扇门的大冰箱装箱,可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但是,只要想到红彤彤的钞票,一切烦恼就都不是烦恼了。 她跟老公结婚十年,感情虽好,但问题颇多。 她那个好高骛远的老公连续十年做啥啥不顺。 而她老公家里那个三十来岁的弟弟又是个好吃懒作,连养活自己都是问题的人。 至于老公的妹妹,人很勤劳能干,但是因为要照顾她的两个孩子,只能来店里帮忙卖东西,工资一个月一千多,只够两个孩子开销。 因此,老公家的公婆平日里的花费大多来自她的口袋。 另外,她自己家里也有年迈的父母。父母虽然不需要她赡养,但是逢年过节给父母买些菜,过年的时候给点钱父母,这都是应该的。 现在,在这双重压力之下,又多了一个年幼的娃娃要养。 而这一切担子,全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可想而知,钱对她来说是多大的动力跟鼓励了。 所以,为了钱,一切辛苦就都是值得的。 她脸上展露着温暖的笑容,问道:“小虎,需要我们给你送货上门吗?如果需要的话,可能要等到今天傍晚关门了才有时间给你送去。” 程虎摇头:“不用,我自己带回去就行,乔姐,再给我介绍个洗衣机。” 乔姐懵逼了! 确切的说,是震惊无比而懵逼了。 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油烟机、机顶盒、电磁炉、电砂锅、电烤炉、微波炉、电饭煲、电风扇、电灯泡、电钻、电锯...... 乔姐逐渐从懵逼变得激动,最后差点没乐疯。 这一系列家电的价格从几十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貌似价格不高,可这么多东西加起来,却也整整有两万元。 两万元啊! 乖乖,一个早上就卖出了两万元的商品! 在她开店十年的过往中,这可是从未有过的大好事。 不行,今晚一定要买只鸡做烤鸡庆祝一番! 乔姐一边想着烤鸡,一边乐呵呵的开收据。 把所有家电的票据一一开好后,将若干张红色小票递给程虎,并说道:“小虎,这些票你拿好,以后退货换货保修都靠这些单子。’ 程虎接过单子,笑道:“退换货估计不会,保修估计也不会吧。你不是说这些家电的质量都杠杠的嘛。” 乔姐噗嗤又笑了一声:“是是是,但是以防万一嘛。” 程虎把单子揣入兜里,便开始把小件的物品先搬到车上。 乔姐见状,赶紧跑楼上取下几个大纸箱,准备给大家电装箱。 第155章 倔强的小姑娘(为空虚盟主加更3/10) 【第五更,求订阅求打赏求票。顶 点 x 23 u s】 看着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之类的大家电,乔姐顿时觉得老腰发麻啊。以前装一个冰箱都能把人累趴,现在一下子装几件大货...... 但是,没几秒钟,她想到红彤彤的钞票,立马就不觉得腰酸了,撸起袖子就是干。 程虎见她瘦得跟竹竿似的,便笑道:“乔姐,你帮我扶一下箱子就行。” “你一个人搬得动吗?”乔姐上下打量一番程虎。 虽说这个小虎长得人高马大的,但毕竟也只是个普通人啊,力气再怎么大,也不可能一个人就搬得起四扇门的大冰箱吧。 在她怀疑的目光中,程虎轻轻松松搬起百来斤的大冰箱,放置在纸箱的底板上。 乔姐目瞪狗呆! 我滴乖乖,真是大力士啊。如果能请这样的大力士来店里上班的话,那就完美了。 乔姐将这个念头酝酿在脑海里,打算寻个合适的时机问一下程虎,看看他想不想赚点外快什么的。 所有东西全部搬上车,程虎交了钱准备走人的时候,乔姐觉得,合适的时机到了。 她手里拿着一瓶瓶装的果酒,跟着程虎身后,往店门口走出去。 “小虎,这个送你。” 程虎回头一看,只见一瓶色泽鲜红的果酒被递在眼前。 他也不推脱,接过果酒,乐道:“乔姐,谢谢啦。” 乔姐问道:“小虎,我们店里还缺一个送货的,你要不要干?傍晚送货,送一趟货最少五十块钱。” 五十块钱并不高。因为这是绝对的体力活。要送的必然都是冰箱洗衣机之类的重物,普通的小东西是不需要送货上门的。 五十块钱虽然不多,但是,如果一个月能送二十趟货的话,那就是一千块钱了。 安明镇周围村子虽多,但都挨得比较近,面积也不大,送个货一般一个小时就能搞定。 因此,这项工作还是很划得来的。 乔姐自己是这么想的。 程虎没有拒绝,只是笑问道:“乔姐,您看我像是有功夫赚外快的人吗?虽然我也很想帮你,但是真没时间。” 那么多事情等着他去干,哪有时间来赚这个五十块钱一趟的外快。 再说了,咱貌似不缺钱吧。 乔姐也突然觉得自己这个问题很傻...... 从小虎平时买东西的手笔,再加上今天一下子狂买两万元家电的大动作来看,他绝对不是一个缺钱的人。 既然不缺钱,那自然也就不会为了五十块钱浪费时间吧。 唉,为什么不晚生十几年呢。如果晚生十几年的话,说不定还能找个像小虎这么优秀的男人呢。 成熟的女人有这种想法通常只是用来排遣而已,不用当真。 她笑道:“没关系,我就是随便问问而已。哦,对了,端午节,记得啊。” 程虎已经上了驾驶室。 他把脸转向窗户,隔着车窗看着乔姐,回道:“您放心吧,我记着呢。我这人没什么爱好,就喜欢蹭吃蹭喝。” 现在是十一点半钟。 程虎有些着急着赶回去。 他想再碰一碰运气,看能不能在河边看到罗小花。 他刚刚想了一下,也许是因为早上出来的时间太早了,也许罗小花家里有一堆家务等着她干,所以她才没有那么早出来捡田螺。 现在是十一点半,如果罗小花出来捡田螺的话,在这个时间点,就一定在河边。 跟乔姐道了别,程虎驱车向前,在市场路口停车,并下车购买了几斤香蕉跟几斤苹果梨子。 把水果全部放到车上之后,再步行到猪肉贩大话狗的摊位前,要了一只猪脚,三根排骨,十斤五花肉,三斤猪大肠等肉类。 在大话狗剁猪脚的时候,程虎忍不住说道:“老板,我跟你打听个事,可以吗?” 大话狗停下生铁菜刀,转过胖得快流油的脸来,看向程虎,示意他问。 程虎问道:“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她之前应该在镇上卖过田螺......” “哦,你说那个小女孩啊,见过。”程虎的话还没有说完,大话狗就抢答道,“看上去是十来岁的样子,瘦瘦的,黑黑的,赶集的时候就会蹲在那里卖田螺。” 他指着市场路口的电线杆,继续说道:“她都是靠着那根电线杆坐,有时候一坐就是一天。那些女人婆怎么赶她,她都不走,就是死死抱着那根电线杆。” 想起那个倔强的小姑娘,大话狗脸上忍不住挂满了笑意。 他虽然不知道那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但是却对她印象深刻。 毕竟,在整条街上的所有摊贩中,也就那个小姑娘的年龄是最小的。 同时,她也是所有摊贩中穿得最破旧的。 那一身宽大的衣服将她瘦弱的小小身躯包裹,使她显得越发消瘦。 程虎有些骇然:“为什么要赶她?” 大话狗解释道:“可能是因为她穿得太破旧了吧,跟个小乞丐似的。赶集的时候,电线杆两边都会有卖菜的摊位在那里摆卖。那些女人婆嫌她穿得破,碍事,经常赶她,让她到其他地方摆卖,但她就是不肯,死死抱着电线杆,那里都不去。” 程虎可以想象得到那个画面。 还没有电线杆粗的罗小花,用纤弱的手臂环抱着粗大电线杆的样子,一定是既滑稽,又可怜。 “那小孩也不知道是哪个村子的,之前每个赶集日都差不多会来卖田螺,可这两个赶集日没看到,这在以前还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呢。” 大话狗的话让程虎如鲠在喉,说不上是心酸,还是难过。 他揪着眉头,自我安慰似的说道:“可能没什么事,估计是帮家里种东西吧。” 大话狗点了点头:“对,有可能。” 程虎把肉拿到车上,付了钱,就赶紧驱车往回走。 遗憾的是,即使他一路沿着护河道缓缓行驶,却仍旧没有看到罗小花。 罗小花啊罗小花,难道你也获得了什么很牛逼的金手指,从此脱离贫穷困苦了吗? 这大概是最好的情况了。程虎这么想着,却不相信自己的想法。 他很清楚,自己的想法太过于天真幼稚。也许,罗小花是遇到了什么难处也说不定。 心事重重的回到家里,当他看到三只小猴子勤勤恳恳的在工作,看到大黄趴在地上晒着太阳睡觉的时候,内心的沉重才稍稍褪去了一些。 他下了车,先从装有水果的塑料袋里拿出三个香蕉,朝三只小猴子们道:“你们快看看这是什么?” 三只小猴子看着程虎手里黄橙橙的香蕉,顿时瞪大眼睛,欢呼起来。 它们扔下手中的工具,奔到程虎前,可怜巴巴的望着他手中的香蕉。 程虎说道:“你们看,只要你们听话,乖乖干活,就会有好吃的。这叫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懂吗?” 小猴子们不懂! 但是,它们全都一致点了点头。 懂不懂不重要,重要的是,先把香蕉搞到手。 第156章 鸡飞猴跳人尖叫(为空虚盟主加更4/10) 【第六更,求订阅求打赏求票。顶 点 x 23 u s】 对于吃货们来说,有些时候为了美食做出一些违背事实的举动,也不是不可以的。毕竟,吃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与之比起来,其他的一切都是浮云。 程虎本来还想借此机会跟小猴子们说些大道理的,但是看着它们眼巴巴的样子,实在狠不下心‘折磨’它们,便把香蕉递给了三只小猴子。 三只小猴子拿到香蕉,立马剥皮送入嘴中。 虽然是人类种植的水果,但是味道比起以前吃过的那些‘果干’实在好太多了。 而且,连续两天吃了大量橘子,它们也有点受不了了。 所以这些味道跟野生芭蕉比起来相差甚远的香蕉对此刻的它们来说,真是人间美味啊。 小胖猴很快把香蕉吞到肚子里,又仰起它圆滚滚的脑袋,一脸渴望的看着程虎。 那大大的眼睛流露出来的不是一个吃货对食物的需求,而是一个宝宝对***的渴望,可见它是多么想要再吃第二个。 程虎假装没看见它,自顾自的鼓捣车上的东西。 小胖猴闻着空气中甜滋滋的果味,听着两个哥哥故意发出来的哼唧声,浑身难受,就好像有很多虫子在它身上爬来爬去那样难受。 它忍不住奶声奶气的说道:“那个,我还想吃香蕉。” 程虎提着水果,笔直的站在三只小猴子面前,很是认真的说道:“小胖猴,什么东西都不能一次性吃太多。你刚刚已经吃过一个香蕉了,不能再吃了。” 说着,他拎着几袋水果走入屋里。 看着程虎消失在门口的身影,以及那几袋水果的身影跟着消失不见,小胖猴满脸委屈。 我只是想再吃一个香蕉啊!为什么这么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我? 眼看它委屈的泪水就要掉下来,程虎又从屋里走出来,手中还拿着三个苹果,并道:“香蕉确实不能再吃了,来吃个苹果吧。” 一听这话,小胖猴的眼泪瞬间倒流回身体里,一马当先朝门廊上的程虎跑去。 苹果,苹果! 虽然苹果这个名字跟猴子貌似没有一点关系,但捧着苹果圆滚滚的身体,小胖猴立马就觉得自己跟香甜清脆的苹果就像两兄弟似的。 瞧啊,它们的脑袋都是如此的圆滚滚,可不就是兄弟么。 小壮猴跟小金猴也拿到了自己的苹果,并且毫不留情的张口咬下去。 比起小胖猴的龙卷风吃相,它们显然要斯文许多,也更能细细品尝苹果的滋味。 这果子虽然不像香蕉那样又软又松,但是却又脆又甜。 它的甜不是香蕉的糯甜,而是一种清甜。每一口咬下去,都能从果肉里迸出许多甜滋滋的果汁来。 果汁在嘴里蔓延,再用牙齿慢慢咀嚼果肉,又生出更多清甜的果汁,那滋味不可谓不快活。 这是它们第一次吃苹果,感受绝对不亚于它们第一次发现院门口对面的橘子林,并在那儿大块朵颐的滋味。 橘子酸甜,香蕉香甜,苹果清甜,不一样的水果,不一样的味道。 只能说,人类真不愧是会吃的物种,居然可以想办法鼓捣出这么多好吃的东西。 如果它们也会这些技能的话,那以后就不愁吃喝了。可惜呀,它们不会。 它们只会卖萌求生! 也许,这就是它们的宿命! 程虎一边把车上的东西往屋子里搬,一边看着小猴子们吃苹果的模样直乐呵。 别看这些小猴子虽然不是人类,可吃东西的模样,跟人类还真没什么差别。 如果略加调教的话,说不定还真能长成三个齐天大圣呢。到时候干活就可以找到帮手了。 这个想法好啊! 正所谓不养闲人,也不养闲猴嘛。自食其力是最能得到尊重的。 这个道理程虎在之前就已经跟三只小猴子能说过。 所以三只小猴子吃完苹果之后,就赶紧帮忙一起搬运车上的东西。 它们的个子不大,力气也不大,只能搬运一些小物件,比如装在小纸箱里的灯泡。 虽然这起不到什么作用,但也算是一种身体力行的好习惯吧。这总好过他们坐在旁边,一边吃瓜,一边看程虎一个人搬运一整车东西好吧? 看到小猴子帮忙,程虎心里确实挺高兴的,但他为了不让小猴子们骄傲,还得故意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并且指示道:“那些可都是很容易摔碎的东西,你们千万要小心了。以后下雨天的夜晚,能不能有灯光可就全靠它们了。” 小猴子们拿着手中装有电灯泡的小箱子,左看看右看看,并未看出这些小箱子有什么特别? 就这些破玩意还能发出光亮? 它们不相信。 而且人类还说,这些都是很容易摔碎的东西。在它们看来并不是这样。 抱在手中的小纸盒子虽然有些硬,但不是那种脆生生的硬。 如果是很容易摔碎的东西,那应该像它们的脑壳一样硬得脆生生的才对。 毕竟人类只要轻轻挥动小锤子就能轻而易举的敲开他们的小脑壳。 所以,手里的这东西是如何被摔碎的呢? 小胖猴举起手中四四方方的小盒子,左看看右看看,完全想象不出这小盒子摔碎的样子会是什么模样。 它想,真理在于实践。 于是,双手轻轻用力一抛,将手中四四方方的小纸盒子在空中抛出一个完美的弧度,然后随着啪嗒一声响起,小纸盒子摔落在坚硬的水泥地上。 明明没碎。小胖猴站在距离小盒子不远的地方,双手叉着腰,气呼呼的看着那个落地没碎的小子盒子。 可能是力道还不够。 它又快速跑到前面,捡起小纸盒子,卯足了劲,朝前面的墙壁奋力扔去。 “啊!”莫名其妙被什么东西砸中的程虎怪叫一声,捂着他帅气的脸蛋,低头一看,只见装着电灯泡的小纸盒子不知什么缘故竟然掉在地上。 他再抬头往外看去,瞬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只见那圆滚滚胖墩墩的小猴子一脸尴尬的望着他。 “小胖猴,你干了什么?”程虎故意装出一副很凶的样子质问道。 小胖猴尴尬的笑了两声,回道:“我没干什么呀,我就是想看看,你说的那个很容易摔碎的东西,是不是真的很容易摔碎而已。” “你疯啦!”程虎捡起地上的小纸盒子,张牙舞爪的扑向小胖猴,“你信不信我把你炖了。” “略略略!”小胖猴朝程虎吐了吐舌头,立马连滚带爬的跑到院子里。 小金猴跟小壮猴看着这一幕,真的是又恨又气啊。 为什么它们的弟弟这么脑残?‘寄人篱下’居然敢挑战人类? 两兄弟决定抓住老三,好好抽它一顿,让它知道什么叫‘尊老爱幼’。 于是乎,院子里瞬间鸡飞猴跳人尖叫。 第157章 小花的故事1 (为空虚盟主加更5/10) 【第七更,求订阅求打赏求票。x23us.com】 大黄缓缓睁开眼睛,看着这一幕幕,心中不免有些欣慰。 这些小猴子虽然真的很聒噪,很吵闹,但它们确实也不失为是好伙伴。 如果它大黄造虎失败,且生命也终于走到尽头的时候,想必这三只小猴子可以成为程虎的左膀右臂吧。 虽然心有不甘,但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世间万物的常态。 即使是坚硬的石头,也终有水滴石穿、风吹石化的一天。 即使是耸立的大山,也会遇到滑坡,遇到地震,遇到火灾,遇到泥石流…… 何况是它的血肉之躯呢。 看了一会儿院里热闹的场景之后,它又轻轻闭上眼睛,却仍然竖起耳朵听着这世间的繁华。 这个世界是繁华的,美丽的,令人不舍的。 小花这么觉得。 她想,如果她能一下子就长得很大很大,像那些大哥哥大姐姐那样大该有多好啊。 那样的话,她就可以帮助爸爸妈妈干更多的农活,还可以不必再畏惧奶奶。 但是,时间真的过得好慢好慢啊。 这个世界那么漂亮,她却来不及去看了。 她想,那些有着五颜六色灯光的大城市,她也没有机会去了。 在她短暂的生命里,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金钟县。 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死掉之后,能够变成一只大鸟,那种很大很大,翅膀非常有力的大鸟。 这样的话,即使有一天她会悄无声息的死去,也可以在死掉之后悄悄帮助爸爸妈妈驱赶飞到水稻田里偷吃水稻的鸟雀,还可以驱赶那些下山偷吃花生玉米的野猪? 为什么要悄悄的呢? 因为她不想吓坏自己的爸爸妈妈。 她想,变成大鸟之后,还可以飞去很远的地方,看更大的世界,眺望更璀璨的灯火。 然后,还可以像电视里的英雄那样,悄悄保护姐姐,不让她被坏人欺负。 但是,如果死了,可能就真的只是死了,就再也看不到爸爸妈妈跟爷爷还有姐姐了。 她不想死。 但是又觉得这样活着很辛苦。 这所谓的辛苦,并不是指身体的辛苦,而是指精神上的辛苦。 从小到大,她都活在奶奶的怒目冷眼之中,几乎她每次稍有不顺心,都要被她一顿毒打。 虽然奶奶跟爷爷还有四叔一起生活,平常并不会时时看见,但是,只要奶奶丢了点什么东西,那罪名总是会莫名其妙的落在她头上,然后她就不得不一次次忍受棍棒之痛。 现在回想起来以前受到过的毒打,确确实实是很痛的。只是当时害怕到了极点,所以才忘了喊疼。 这种日子,要到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呢? 躺在床上的小花已经精神涣散,浑身没有一点气力。 回想自己短暂的一生,她没有流泪,而是暗暗松了一口气,又叹了一口气。 她家里的情况颇为复杂。 她有个姐姐叫罗大花,是妈妈跟前夫生的。 后来姐姐三岁的时候,由于妈妈忍受不了前夫的滥赌酗酒跟家暴,便带着姐姐改嫁给了爸爸。 嫁过来两三年,妈妈的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奶奶就会常常当着村里人的面羞辱她,说她长了个铁屁股,生不出孩子的铁屁股。 婚后的第三年,妈妈终于忍受不了几个叔叔的好吃懒做,也忍受不了大姑二姑以及奶奶的尖酸刻薄,便提出要分家。 说是分家,不如说是被奶奶跟大姑她们从大房子里赶了出来。 一无所有的爸爸妈妈带着姐姐住进了原本用来关牛的牛圈里。 那时候他们什么都没有,连锅碗瓢盆都没有。 牛圈里也是臭烘烘的。 但好在妈妈是个十分勤劳的人,愣是靠着她勤劳的双手慢慢撑起了一个家。 后来太爷爷太奶奶跟二叔公相继去世,爸爸妈妈还有姐姐才搬离牛圈,住进了现在小花家还在住的老房子里。 住进去的第二年,小花便呱呱落地了。 小花的出生不仅意味这个贫困的家庭要多一口人吃饭,还意味着家里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 小花出生后,爸爸妈妈轮流带小花。 早上妈妈去干活,爸爸在家带娃。到了中午,妈妈在家带娃,爸爸就去干活。 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小花一岁。 小花一岁的时候,姐姐大花已经十一岁,两姐妹整整相差十岁。 所以,爸妈很放心的把小花交给了大花,让十一岁的大花担负起照顾妹妹的责任。 当时的大花白天要去学校念书,按理来说,是根本没办法照顾妹妹的。 可是,没办法也必须有办法。爸爸妈妈都要去山里干活,如果她不愿意担负起照顾妹妹的责任,就只能任由一岁的妹妹自生自灭。 这话当然是爸妈吓唬她的。可她信了,并且心甘情愿的用背带背起妹妹一同前往学校。 大花的成绩一直很好,每次考试都能拿第一名。但就算是这样,老师仍旧皱起眉头,劝她退学。 因为她是老师从教多年来,遇到过的学生里,最最奇葩的学生。 居然背着妹妹来学校上课?疯了吧! 如果妹妹乖巧还好,偏偏一岁的小孩最是闹腾。 课堂上妹妹不是撕扯大花的课本,就是手舞足蹈的咬铅笔,不然的话,就是对着一只飞进教室的蝴蝶哇哇大叫,引得整个教室的学生都哄堂大笑。 这貌似很有趣的样子呀。 但其实不然,大花每每此时,眼角总是含着泪水。 她看到的不是轰然大笑的同学,而是讲台上老师厌恶至极的目光。 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也知道自己不应该带妹妹来学校。 可是,如果不带妹妹来学校,爸爸妈妈就没办法干活,就没办法养活她们两姐妹,更没有办法送她念书。 她觉得,自己少吃点倒是无所谓,但是妹妹不行啊。她还那么小,才一岁左右。如果没有东西吃,她会饿死的。 于是,在老师的怒目跟同学们嬉笑的目光下,大花从书包里拿出一块饼干,放在妹妹手中。 什么?这么小的孩子不能吃饼干? 对不起,穷人的世界没有这个设定。 拿到饼干的妹妹不吵了,也不闹了,乖乖把饼干放在嘴里,不断的磨压着她软嘟嘟又痒得很的牙齿肉。 第158章+159章小花的故事2 (为空虚盟主加更6/10.7/10) 尽管此刻小花不吵不闹了,但是没一会儿,又会嗷嗷大哭。顶 点 x 23 u s 于是,大花不得不在老师的怒叱中抱着妹妹离开课堂,到走廊外面哄妹妹。 本以为日子就应该这样悄然逝去。 但是没有。 大花带妹妹来学校上课这事实在太荒唐了,学校几次将大花赶回家,但第二天,她依然不听劝阻,带着妹妹来学校上课。 无奈之下,最后学校决定开除大花。 那时小花还没一岁半。 大花被开除了,很着急,很难过,哭着跟爸妈吵闹要上学。她知道,知识改变命运,也知道,读书是她唯一的出路。 可是,小花还那么小,才刚刚学会走路,需要有人照顾啊。 妈妈好声劝慰大花,让她暂时先别念书,等妹妹到了三岁的时候,再送她去学校念书。只要大花答应,以后无论有多艰难,只要大花成绩好,就一定会送她上大学。 最后,大花沉浸在上大学的梦想中,答应了照顾妹妹。也正是因为这样,小花健健康康的长大了。 三岁的小花长得很高。 比同龄的孩子都高。但也很瘦,比同龄的任何一个孩子都瘦。 但很幸运的是,她在这样艰难的日子里活了下来,而且很健康。 三岁的孩子可以自己玩了。 于是,大花重新回到了学校。 三岁的孩子可以自己玩了,在奶奶看来,也可以偷东西了。 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要是她家少了个鸡蛋,或者少了几块钱,或者是青菜地里的黄瓜少了几个,那都会被当成是小花偷的。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奶奶的棍棒从大花身上,转移到了小花身上。 大花时常在课堂里上课,爸妈时常在山里干活,唯有小花像只小老鼠似的留在家的附近溜达。 三岁是怎样的一个概念呢? 会说话,会走路,但是,如果有人打她,她绝对没有自卫的能力。 所以每每奶奶把怒气撒她身上的时候,她都没法躲开,只能一边哇哇大哭,一边声嘶力竭的喊着:“奶奶,不是我,不是我。我真的没有偷你的东西。我真的没有偷你的东西。” 她哇哇哭得声嘶力竭,但奶奶全都视若无睹,一遍遍将随手捡起来的木棍抽打在她身上。 她便只能哭着喊着,强忍一切疼痛。 有些时候,小花真的很不明白,自己是奶奶的亲孙女,堂姐堂哥也是奶奶的孙子孙女,为什么待遇差别这么大呢? 她家跟大姑家相邻不过百来米,几乎每一天都能听到奶奶亲昵的呼唤堂姐堂哥的小名。 那一声声充满溺爱的叫唤,就像她每一次受到的毒打那样,一次次震撼着她的小小心灵。 从三岁开始,一直到如今十岁,每一个春夏秋冬,小花都逃不过奶奶的棍棒。 父母在山里干活,无暇顾及她,姐姐在学校念书,更是没有办法照顾她。 所以这些年来,小花只是一开始的时候跟爸妈说过自己会被奶奶打的事情,但后来随着年岁的渐长,知道爸爸妈妈的不容易,也渐渐习惯了被打一事,便没有再跟爸妈说过自己今天是否又被奶奶打了。 可她身上被打的痕迹,却从未消退过。 昨天被打红的地方还没有消去,今天又添了新的痕迹。 时光是在她身上一处处鲜红的痕迹中跳跃着流去的。 终于啊,到了六岁多,可以上学了。 但是,因为没有上过幼儿园,所以学校的老师普遍认为,罗小花肯定很笨。毕竟是一个输在起跑线上的穷孩子。 而且,开学的时候,其他孩子的家长都会十分热情的招呼老师去家里做客,唯独罗小花的家长没有。 他们也知道罗小花家的情况,所以不由得往她身上抹了一道‘贫穷’的颜色。 排座位的时候,柔弱的小花独自坐在最后面的角落里,没有同桌。 其他同学都有同桌,只有她没有。 第一次考试的时候,小花考了满分。老师立即对她进行了教育,告诉她,作弊是不对的。 第二次考试,小花还是考了满分。老师就让她喊家长来学校。 小花不解,为什么自己考了满分老师会不高兴?但她还是把妈妈叫去了学校。 妈妈听到老师说小花作弊才考了一百分,便丝毫不留情面的反问道:“你们说我家小花作弊,有证据吗?” 这话让老师当场愕然! 证据?一个苦巴巴的农村妇女也知道‘证据’这个词? 但是,他们确实没有证据。考试的时候,他们也特别关注了罗小花,确实没有找到罗小花作弊的证据。 第三次考试,小花的位置被移到了讲台下面,老师全程盯着她看。 然而,她还是满分。 看来,这女娃子是有点真本事啊。老师苦笑了一声。 按理说,一年级是要念两年的,因为第一年是要当学前班来算的。 由于是偏远山区,老师数量有限,就不另外开设学前班,但是,所有入学的孩子,都必须念两年一年级。 天才罗小花也不例外。 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爸爸杀了家里的猪,喊了学校的老师来家里吃饭,请求他们让小花直接升二年级。 老师的意见不统一,但还是愿意让小花参加二年级的第一次考试。 小花没考满分,语文只考了98分,数学99分。 又是第一名,真是没天理了! 尽管这样,小花还是没能上二年级,而是继续被留在了一年级。 小花的第二个一年级有些反常,一开始的时候,她的成绩一直很好,但是,到了下半学期的时候,她的成绩却忽然直线下滑,每次考试都不及格。 她看着试卷上的红叉叉,心里想着正确的答案,暗暗说道:“这样,我就可以不用上学了吧。” 毕竟,姐姐很快就要上高中了。 高中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需要很多很多钱。 为了照顾她才不得已辍学两年的姐姐虽然已经快十八岁了,但还只是刚刚准备上高中而已。 小花的脑瓜子很聪明,虽然姐姐带她去学校上学的时候,她才一岁左右,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里至今留有几个那时候的画面: 她被姐姐背在背上,隔壁组的一个大姐姐偷偷逗她笑。 她被姐姐抱在膝盖上,视线刚好可以越过前面的课桌,看到一个大人在一块黑板上刷刷刷写着字。 她还看多过一只蝴蝶,一只蜻蜓,也看到过一些年纪比她要大些的哥哥姐姐们在走廊外面,极力攀爬在窗户上,往教室里看。 那日子明明离她很远,但她却很神奇的记得那些事,那些细节。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欠姐姐的,是这辈子用生命都还不清的恩情。 所以,小小的小花看着试卷上的红叉叉,心里想着正确的答案的时候,内心是无比轻松的。 她并不觉得自己这么做很伟大,而是觉得这是她应该做的。 然后,很自然而然的,第二个一年级,她像个坏孩子一样逃课。她逃到河边去捡田螺,把田螺卖了换钱。 一块,两块,三块的攒着。 等姐姐周末放假回家的时候,她就趁着大家都在吃饭,悄悄把厚厚一沓一元五元的钞票放入姐姐的书包里。 谁也没有发现!谁也不知道! 等姐姐翻看书包时,她就躲在门框外面,探出小小脑袋,用明晃晃的大眼睛偷偷看着姐姐发现钱时挂满脸上的惊喜,心中也不由得翻滚着巨大的喜悦。 那一刻,仿佛有一片花海在心里绽放,又仿佛有一群百灵鸟住进了身体里。 她为自己的聪明感到沾沾自喜,并且萌生了更多动力,决定要捡更多的田螺,赚更多的钱给姐姐。 有一次,她送姐姐坐大巴车去学校,猛然发现,姐姐是所有女孩子里长得最漂亮的,但是,姐姐却是所有女孩子里穿得最破旧的。 那一刻,她更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定要攒很多很多钱帮姐姐买一套新衣服。 很漂亮的那种! 小花逃课越来越频繁,考试的成绩也越来越差。 妈妈被老师叫去学校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第二个一年级期末考试的时候,小花语文数学都只考了十几分。 然后,她便跟父母唠叨,说自己念书真是浪费钱啊,像她这样的脑子,完全就不是念书的料,不如留在家里干活吧。 爸爸妈妈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小花是那么聪明的一个孩子,一开始的时候,每次考试都能满分,为什么现在变成这样? 在小花的努力劝说之下,以及老师的频繁召唤中,夫妇二人最终还是同意让小花辍学。 她既然不愿意念书了,那总不能强按牛头喝水吧。 于是,从那之后,在每一个晴天的日子里,总能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猫在河里。 哪怕是烈日如火,细雨如织,只要没有倾盆暴雨,她总会按时出现在那宽敞的河面上,把细细的脚丫子泡在浅浅的河水中,捡起一个又一个闪闪发亮的田螺,装了满满一篮子。 等到赶集的时候,市场路口的电线杆下便是她的第二战场。 一把老式秤杆、一篮子田螺、一张张皱巴巴的钞票合成了小花的春夏秋冬。 在那样平凡普通的日子里,小花总能在姐姐挂着笑容的脸上找到温暖,找到慰藉。 她把卖田螺攒下来的钱继续偷偷放在姐姐的书包里,自己也另外偷偷攒一些,然后等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就从镇上抓了几只小鸡回家养。 那些小鸡可真好看呀。 她盯着小鸡的腿暗暗想到,你们要什么时候才能长成大鸡腿呢? 村子里的同龄小伙伴都在学校上课,小鸡们就成为小花的小伙伴。 小鸡们长大了,免不了要接受被宰杀的命运。 过年的时候,爸爸抓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鸡,准备宰杀,小花就跑到河边哭啊哭。 可是,等她回到家的时候,还是会大口大口的咬鸡腿。 日子应该这样平淡且幸福。 但是奶奶总是会时不时的打碎日子的平淡。 她家里的鸡丢了,蛋丢了,钱丢了,甚至是她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被大风刮跑了,她都会觉得是小花偷了。 于是,在平凡的日子里,棍棒一次又一次狠狠的落在小花身上。 她那么瘦,那么小,哪里经受得了这样的棍棒呢? 这一次,小花终于倒下了。 而她倒下的时候,原本被她紧紧拽在手里的、来自那个好心叔叔的几十块钱也跟着掉落在地上。 奶奶捡起地上的钱,又狠狠的抽了小花两棍才觉得解气。 “这次你赖不掉了吧,就是你偷了我的钱,你这个小贱货,就跟你妈妈一样贱。” 咒骂几句,奶奶拿着钱走了。 小花疲软的躺在地上,望着远去的奶奶,想着自己得来不易的钱,内心积压许久的绝望一点点一点点的朝她疲弱的心脏跟身体蔓延开来,最后把她那双水汪汪的眼睛都跟着一起吞噬了。 她不想吃饭,也吃不下饭。 她不想去医院,觉得那太浪费钱了。 从遇到好心叔叔那天到今天也才过了几天时间,但她本就瘦弱的身体已经瘦得只剩下一层皮。 天上会有神仙吗?她想起电视里腾云驾雾的神仙,暗自在心中问道,如果有神仙的话,他们能看到她吗? 他们可以把奶奶变得温柔一点吗?只要不再打骂她就可以了。 或者是,他们能让她一下子就长大吗?那样,也许,可能,她就可以做很多现在她做不到的事情。 比如反抗! 反抗什么呢? 反抗一切吧! 第160章 有面没有(为空虚盟主加更8/10) 【第十更,求打赏订阅跟票】 忙活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程虎总算是把电热水器给安装好了。顶 点 x 23 u s 原本以为凭借自己帅气的外表.....不对,是凭借自己的聪明智慧,安装一个电热水器应该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情,可实际上,这货看起来简便,但安装起来却颇为麻烦。 当然了,如果是专业人员安装的话,那应该不难。无奈的是,他程虎是第一次安装这笨重的大东西,所以花了好几个小时才装好。 装好了电热水器,还得安装洗衣机。 洗衣机的安装比起电热水器要简单许多,就是把入水口跟出水口接通就行。 宽大的浴室里本来就有洗衣机的出水口,所以不必麻烦在墙上打孔了。但是程虎想着,这洗衣服的水也不能浪费啊。 所以,干脆用软管延长出水口的管道,直接把水排放到后院的菜地上。 每天洗一次衣服,选择晚上洗衣服,那么洗衣服的水就可以流到菜地里,即使不能浇淋青菜,但也可以为干燥的土地增添一些水分。 同时水分蒸发到空气中,也可以为后院的菜园增添一些湿气。 这有利于蔬菜在烈日之后的夜晚更快恢复且更快生长。 所以,安装好洗衣机之后,程虎趁着暮色,从出水口的位置挖了一条小沟,埋入一条长长的水管,一直通到后院的菜园里。 洗衣机的事情搞定后,夜色已经完全黑下来。 但是,程虎也不急着吃饭,而是先把冰箱安装好。 冰箱的安装无非就是插电,然后把四只脚调平整就完事了。 忙活好这些,已然是累得精疲力尽。 别看他气力日渐增大,已经力大如牛,但是在一天之内搬运这么多重物,那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普通人的话,估计光是搬运一台洗衣机就就够呛了,而他呢? 唉,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我程虎啥时候才能像小说里的主人公那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虽然现在没有人可以供他使唤,但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晚饭走起! 今晚的晚饭是黄豆猪脚汤、糖醋排骨、尖椒肥肠...... 要说有了电就是方便啊。 这个黄豆猪脚汤是中午的时候就开始用电砂锅开始煲的,煲了一个下午。 猪脚已经被煲得肥而不腻,酥而不烂,入味十分。 黄豆也一个个全部被煲得绽裂开来,融入了猪脚汤的滋味,吃起来也十分好吃。 这道菜中,最美味的当属汤汁。 汤汁不仅有猪脚的浓郁肉味,更是加入了黄豆的清甜,喝上一口,别提多有滋味了。 说到黄豆猪脚汤,那可是博大精深的中医食疗里的一大精髓。 这道汤不仅操作简单,而且对身体大有益处。 食用之后,能补充大量的蛋白质。而猪蹄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不含胆固醇,脂肪含量也比肥肉低,对增加皮肤弹性,延缓衰老都有很大的用处。 比起猪脚汤,糖醋排骨也是美味中的一道精品啊。 糖醋排骨虽然好吃,但是制作起来却比黄豆猪脚汤麻烦。 先把锅烧热,再把油倒入锅中,加入白糖,用勺子不停地搅拌,待白糖慢慢融化,直至白糖烧成红扑扑的糖油为止。 接着就将排骨放入其中,然后不停的搅拌让白糖渗入道排骨里。 这时可以加点水和盐还有醋,然后用小火慢慢的焖,大约焖了30分钟左右。 时间一到,揭开锅盖一看,此时排骨已经成了黄色,色泽鲜艳,让人看着都垂涎欲滴。 出锅时,锅中的汤汁逐渐减少,待汤汁粘稠,完全可以包裹在排骨上即可。 这样一盘香喷喷的糖醋排骨就做好了。 黄色的汤汁拌着排骨散落在瓷白色的盘中,浓浓的香味袅袅升起。 程虎咽了咽口水,赶紧拿起筷子夹入嘴中,然后用力的吮吸着排骨里的汤汁。 呵,真是甜入心扉啊! 汤汁吮吸干净之后,在尝排骨上的肉。那肉非常细腻而且香纯可口,嚼起来还有少量酸甜的汤汁滋滋往外冒。 一块一块又一块,一盘排骨只是一会儿的功夫就见了底。 吃饱后,往椅子后面轻轻仰靠,再长长的舒一口气,真是无比舒适! 休息一会儿后,把没吃完的剩菜放入冰箱保鲜,然后洗了碗筷便泡入浴缸中,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 此时,院子里的小猴子们不仅吃了很多水果,也在院子里打闹够了,纷纷回到客厅里睡觉。 程虎洗好澡出来的时候,三只小猴子已经形态各异的睡着了。 小金猴的睡姿比较标准,像人类那样,仰面躺着,双腿并拢,双手枕在脑后。 小壮猴则上半身压在一个小枕头上,下半身拖在毛毯上,而它悬空的双手还会因为梦境的干扰而时不时的挥动,貌似在打拳的样子。 小胖猴的睡姿最为惨无人道。 它也是仰面躺着,但它双腿岔开,露出蛋蛋,双手捂着嘴巴。 不对,程虎仔细看了一下,小胖猴捂着的不是嘴巴,而是被它咬在嘴里的苹果...... 这家伙,睡着了都不忘记吃! 程虎悄悄靠近小胖猴,打算把苹果从它嘴里抠出来,免得它睡着的时候不小心吞咽下去,然后被噎死。 虽然他没照顾过宝宝,但也知道,睡着的时候不能吃东西,不然会很危险。 可是,丫的,这个死胖子的嘴巴撬不开,苹果块根本取不出来。 一阵鼓捣之后,夺食计划以失败告终,程虎只能讪讪离去。 毕竟明天还有一堆活等着干呢。 电热水器、洗衣机、电冰箱这些东西虽然都安装好了,但是,电视机、机顶盒、油烟机、电风扇这些家电都还没动。 油烟机跟电风扇倒是简单,难的是电视机跟机顶盒。 这不是网络机顶盒,而是那种有个锅盖接收器的机顶盒,所以把电视挂到墙壁上之后,还得手动摇晃楼顶的锅盖接收器寻找信号。 上次在白木区的老人家里可是忙活了几个小时才搞定,但愿明天走大运,可以几分钟搞定吧。 早上,吃了早饭喂了鸡,干好各种家务之后,便开始安装油烟机跟电风扇。 安装好这两样东西之后,又把电视机挂墙上。忙活好这些,程虎便安排三只小猴子站岗。 小金猴站在电视机前,小壮猴站在门廊外可以看到楼顶的位置,小胖猴站在楼顶边上可以看到小壮的位置。 而他,则负责调动锅盖接收器。 每摆动一下锅盖接收器,程虎就朝小胖猴问道:“有画面没有?” 小胖猴毫不犹豫的朝下面的小壮猴喊道:“有面没有?” 小壮猴朝屋里喊道:“有吃的没有?” 第161章 大黄炸毛了(为空虚盟主加更9/10) 【第十一更,求打赏订阅跟票。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小金猴站在电视机前,莫名其妙的看着电视机里正在嘴对嘴的两个人类...... 它心情复杂的想道:这两个人类真tm恶心,竟然互相吃对方,那到底算不算吃的? 应该不算吧。 毕竟,它们猴子都不吃人啊。估计楼上那个人类也不会干这种吃自己同类的沙比事吧。 于是小金猴很无奈的朝小壮猴摇摇头:“我这还没看到吃的。” 小壮猴闻言,赶紧朝楼上的小胖猴挥动双手:“没有。” 小胖猴也朝程虎摇头:“没有。” ...... 一个小时之后,程虎抹了抹被太阳公公晒得滋滋冒油的皮肤,以及皮肤上的汗珠,叫道:“什么情况,我三百六十度都转了几个圈了,怎么还没有信号?” 一圈不行,再来一圈,而且要更加细致。 每摆动一下锅盖接收器,程虎就朝小胖猴问道:“有信号没有?” 小胖猴想了想,朝下面喊道:“有杏子没有?” 小壮猴立即朝屋里喊道:“有水果没有?” 小金猴站在电视机前,莫名其妙的看着电视机里正在打架的一男一女,十分果断的摇头:“没有没有。没有水果!” 这电视里哪有什么水果啊,它就看到白花花的两个人类。 人类是动物,属于肉类,不能算水果。嗯,没错! 又一个小时之后,程虎忍不住了。 我曹,好歹是第二次安装锅盖接收器了,居然鼓捣了两个小时都没把信号鼓捣出来? 我就不信这个邪了,我得自己亲自下去看看。 摆动一下锅盖接收器后,程虎快速奔下楼梯来到客厅。 他一眼往挂在墙上的电视机看去,确实是没看到电视画面。 真见鬼了?都快鼓捣一个上午了,居然还没调出画面? 可能是线路问题? 他检查了一遍线路,但没找出啥毛病。看来还是锅盖接收器的方位问题。 妈蛋,这是要玩死我。 回到楼顶,程虎继续调动锅盖接收器。 又一个小时之后,程虎问道:“小胖猴,那电视机里有人没有?” 小胖猴皱着眉头,朝楼下的小壮猴问道:“有人吗?” 小壮猴一脸费解,朝屋内的小金问道:“有人吗?” 电视机里,一群人正在打架。小金猴赶紧点头:“有人,有人,有好多人。” 程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差点泪崩。 三个小时啊! 上次好歹也只是磨蹭了两个小时,这次居然三个小时。我这智商难道退化了不成? 用砖头把锅盖接收器的脚圈压紧之后,赶紧回到一楼,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大瓶装可乐,咕咚咕咚饮下肚。 爽啊! 小胖猴也是被这烈日晒得恨不能下池塘洗澡了。 看见程虎仰着脖子喝了一堆黑色的液体之后,又舒舒服服的舒了一口气,便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可怜巴巴的望着他。 程虎见状,找来一个纸杯,倒了一杯可乐给小胖猴。 小胖猴看着杯子里黑乎乎的液体,不敢下口,但是又耐不住好奇心,就伸出一只手,浅浅的探入杯中,沾起一些水分,然后把手放到嘴里。 哇哦,甜滋滋的。 它毫不犹豫的把杯子举起来,凑到嘴边,学着程虎的模样,仰起脑袋,将杯中的黑色液体倒入嘴中。 这酸爽,简直妙不可言啊! 小胖猴惊奇的瞪大眼睛,感受着黑色液体顺着喉咙进入身体里,并且在它的胃部逐渐胀大。 它学着人类刚刚的样子,张开嘴巴,把胀满胃部的气体哈出去,顿时觉得浑身舒适。 小金猴跟小壮猴看到小胖猴的口味变得跟人类一样奇怪,不免有些担忧。 就在此刻,电视机里忽然出现一堆五颜六色的水果。那些水果在四四方方的盒子里跳跃闪烁,格外诱人。 小胖猴呼啦一下子扑到电视机前,张开双臂趴在电视上,并且伸出凉飕飕的舌头,一个劲的舔着在电视里跳动的水果。 程虎看着这一幕,忍不住哈哈笑道:“小胖猴,那是假的,不是真的。” 小胖猴假装自己什么也没有听到。 这么饱满的水果,就算是假的,它也要舔个够,才不想听人类废话。 小金猴跟小壮猴听了程虎的话,再看老三,原本还觉得它灵活聪明反应够快,但瞬间又觉得它无比沙比。 人类有句话叫大纲‘望梅止渴’,说的大概就是老三这种情况了。 程虎看到小胖猴在听到自己的话后,还是舔得津津有味的,忍不住起了歹意。 他找来遥控器,快速按下频道+,只是眨眼功夫,原本还跳动着水果的画面立马出现一只凶猛的老虎。 记录片里的老虎。 而小胖猴的舌头此刻刚好舔在老虎的屁股上。 它也不知道是真舔到什么滋味了,还是被突然出现的老虎给吓呆了,一动不动的趴在电视上,双眼痴呆。 小金猴跟小壮猴看到老虎,都被吓得不轻。 小金猴叫道:“快跑,快跑。” 小壮猴已经在蓄势,准备朝老虎发起进攻。 小胖猴感觉自己已经走上了猴生巅峰。 试问,天底下能有几只猴子像它这样舔在老虎的屁股上? 只不过,这种光滑平整的口感让它察觉到,其实自己跟老虎之间是隔了一块墙壁的。 那老虎在会发光的墙壁内悠哉悠哉的走来走去,似乎没法看到墙壁外的它。 如此,它的胆子又肥了几分,忍不住伸手去揪老虎的耳朵。 但是呢,它依然揪不到老虎的耳朵,而是只摸在了光滑平整的发光墙壁上。 它用自己聪明的脑瓜子进行一番猜测,也许,这是一个很厉害的牢笼,老虎出不来,而它也只能看着老虎,摸不到老虎。 如果是这样的话...... 小胖猴觉得,是时候装逼了! 它忽然指着电视机里的老虎趾高气昂的说道:“你个臭老虎,真是臭死了。看什么看,有本事你来咬我呀。” 大黄正睡觉呢,忽然听到有一阵很奇怪的声音。 貌似有哪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玩意正在嘲笑它的体味?而且还朝它发出了挑衅。 它缓缓站起身,循着聒噪的声音走去。 小胖猴还在跟电视里的老虎‘对骂’。 它雄赳赳气昂昂,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很是英勇。 大黄站在门口,看着屋内的场景,看到程虎在偷笑,看到两只小猴子目瞪口呆,看到一只小猴子正在极其沙比的跟自己的同类吵架。 原来是在说它的同类,不是说它。但是,这也是一件难以容忍的事情。 咦?为什么它的同类会被困在一个四四方方的小箱子里? 大黄怔怔看着自己的同类,一步两步朝电视机靠近...... 等它站到程虎身后,距离那个四四方方的笼子不足三四米远的时候,它铆足了劲,准备扑上去营救那只被困住的同类。 程虎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阵低吟,回头一看... 握草,大黄炸毛了。 第162章 梦境中的天堂(为空虚盟主加更10/10) 【第十二更,求打赏订阅跟票。】 “别别别。”程虎顾不上看小胖猴出洋相了,赶紧双手抱住大黄的脑袋,解释道,“大黄,大黄,别别别,那个不是真的。” 听到动静,三只小猴子回头一看,瞬间吓出一身冷汗。 我嚓,这是差点要去地狱报道的节奏啊。 发现情况不对,小胖猴也不装逼了,立马灰溜溜的从电视机上跳下来,然后像阵风似的跑出院子里。 别看它胖,但在危险面前,小金猴跟小壮猴的反应压根比不上它。 程虎抱着大黄的脑袋,继续劝说道:“大黄,大黄,那个东西叫电视机,里面的人啊,动物啊,都是假的,不存在的。” 他总不能把摄像机跟电视机的原理跟大黄说一遍吧,所以只能说那些东西都是假的。 而且,也确实是假的,毕竟它们都没有存在于这个房子里,只是以镜像的形式存在。 听到程虎的解释,大黄一脸懵逼。 假的?眼前那笼子里关着的活灵活现的同类是假的? 它觉得不可思议,也有些不敢相信,便说道:“你放心好了,我不会破坏你的东西,我过去闻一闻就知道是不是假的了。” 话虽这么说,但程虎还是有些不放心,便叮嘱道:“那东西价值好几千块钱呢,你可千万不要胡来。” “嗯嗯,我知道。”大黄点了点头。 程虎犹豫了一下,然后才松开双手。 大黄朝电视机慢慢走过去,显得十分警惕。 它站在电视机旁边,朝电视机使劲嗅了嗅。 确实没有同类的味道。 确切的说,它除了闻到一种很难闻,有些热乎乎的气体外,并没有在这个‘笼子’旁边闻到任何动物的味道。 甚至是,当它的眼睛明明看到笼子里面的老虎正在悠哉悠哉吃着肉的时候,它也没有闻到半点肉腥味。 看来这些东西确实是假的。 它松了口气,垂下脑袋,往外走。 可走出几步,它又一脸迷惘的回头看向那个‘笼子’。 那个笼子里不仅有老虎,还有青翠连绵的草地,有高大绿碧绿的树木,也有在自由奔跑的食物。 那是它梦境中的天堂啊! 那天堂此刻与它相隔不过几米,但却是它够不着摸不到,甚至永远也到达不了的地方。 如果死了以后,能到那样的地方去,该有多好啊! 大黄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发出一声感慨。 虽然它也曾拥有过翠绿的山林,但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尽管那时候的记忆此刻仍然十分清晰的印在脑子里,但它很清楚,自己恐怕再也等不到山林复苏成原来的样子了。 然后,它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程虎,继续朝外走去。 它的身影并不落寞,也不孤单。 在这院子里有程虎,有猴子,还有一群鸡,所以它并不孤独。 只是,在它已经略显佝偻的身体里,总是隐隐约约的呈现出一种无力的呐喊。 仿佛是对大千世界的留恋,又仿佛是在回应未知世界的召唤。 它每走一步,庞大的身躯就会跟着晃动一次。 而在它周身晃动的空气里,已经开始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仿佛它的死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只是一件寻常事。 也许它死了,不会有人难过,也不会有人哀悼。 ‘冷血’的程虎可能会像失去一个亲戚那样,为它的死亡难过两天,但很快的,又会若无其事的继续自己的生活。 毕竟,在这些日子里,它还没有干过什么让人潸然泪下感动不已的大事。 它的日子总是那么平淡,每天白天睡大觉,晚上就进山去。 它的神情也总是那么沉稳,既不会像个孩子似的嗷嗷大哭,也不会像个父亲似的为了孩子奋不顾身。 它的存在仿佛一点儿也不重要,可有可无的样子。 程虎确实没有注意到大黄的变化。 他没有看出大黄的步伐已经不再像当初那么稳健,也没有注意到大黄的身形正在萎缩下去,他更没有注意到,大黄独处时的目光充满了疲惫。 他总觉得,大黄不会那么快离开自己的。 就像多数人都曾以为有些人永远不会离开自己一样。直到真的失去了,才会意识到曾经的自己有多么愚蠢。 也许多数时候,大黄没有那么煽情,也没有流露出太多感情,但在它心里,始终装着一片蓝天和一片山林。 院子里的猴子们本以为大黄出来之后会揍它们的。 毕竟,小胖猴刚刚又说了那个字‘臭’。 这个字的含义并不怎么好。 因为它们说狐狸臭,然后被狐狸揍了一顿,刚刚一不小心又说了老虎臭,按照常理,是要挨揍的才对。 结果,也不知道它们是不是踩了什么鸡屎,走了鸡屎运,那头大老虎从屋子里走出来后,完全无视它们,径直的就走到了那个坟墓那里睡觉去了。 三只瑟瑟发抖的小猴子总算松了一口气,继续吃鸡粪,捡橘子。 哦,不对,是继续捡鸡粪,吃橘子。 现在锅盖卫星接收器已经搞定,电视画面也出来了,但还不是坐下来吃瓜子看电视的时候。 午饭时间到了。 程虎觉得,一天当中,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吃饭的时候了。 虽然食材颇为简单,也不是新鲜的,但是因为有了冰箱的缘故,味道也没有差太多。 看吧,这就是电器时代的好处了。 如果没有冰箱,今天的午餐可能是蒸腊肠炒鸡蛋什么的。 但是因为有了冰箱,今天就可以吃蒜泥白肉了。 蒜泥白肉,顾名思义就是白肉跟蒜泥凉拌而成。 白肉在清代的时候不叫白肉,叫白片肉。 清代文学家‘袁枚’的《随园食单》上有记载: “须自养之猪,宰后入锅,煮到八分熟,泡在汤中一个时辰,取起。将猪身上行动之处,薄片上桌。不冷不热,以温为度。此是北人擅长之菜,南人效之,终不能佳。且零星市脯,亦难用也。寒士请客,宁用燕窝,不用白片肉,以非多不可故也。割法:须用小快刀片之,以肥瘦相参,横斜碎杂为佳,与圣人‘割不正不食’一语,截然相反。其猪身,肉之名目甚多。满洲‘跳神肉’最妙。” 文中的‘北人’即满族人。 ‘跳神肉’则是指满族人在长期举行的‘跳神’活动中制作出来请亲朋好友食用的白煮猪肉。因为这种白煮猪肉的制作方法相当讲究,质量也非常高,所以才会被袁枚当成是‘最妙’的。 可是,程虎这个‘大老粗’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研究古典书籍。 他先把五花肉从冰箱保鲜层拿出来,放在台面上,然后洗净粘板跟菜刀,再用锋利的菜刀在五花肉的猪皮上狠狠刮拉几刀,直到猪皮由黄变白,看不出半点污渍,而菜刀也确实再难刮下污渍的时候,才停止刮拉。 为什么要用菜刀刮拉猪皮呢? 这么说吧,人类这种自诩为最高级的、最臭美的、还天天洗澡的动物,身上的表皮部分都会残留污渍,何况是猪呢?对吧。 那白花花油腻腻的大肥猪天天被关在狭小的猪圈里,吃饱就睡,睡醒就吃。 吃喝拉撒全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空间里,可以想见,它们的表皮上该粘有多少猪粪跟猪尿,以及被它们自己拱出猪食盆的猪食。 就算现在的大规模养殖已经十分科学,但是,一头没有睡过猪粪猪尿的猪,就不是一头好猪! 所以用菜刀把猪皮上面的污渍刮干净真的很重要,不然的话,就等同于是在间接吃猪粪猪尿...... 刮拉过的五花肉放入清水中洗净后,整块放进冷水锅里煮,不许盖锅盖,还得站在一旁不停的翻动猪肉,等猪肉的香味散出来的时候,就可以关火了。 这个时候再盖上锅盖,焖它十几二十分钟这样。之后就可以捞出来切片食用了。 白煮的五花肉本身就十分鲜美,再加上蒜泥、姜汁、辣椒油、精盐、酱油、香油等这诸多配料,便成了一道咸鲜微辣,蒜味浓香的佳肴。 程虎用筷子夹起一块片好的白肉,放入调好的蒜泥中搅动两下,然后送入口中。 初入嘴中,蒜泥的味道颇为浓厚,但等牙齿咀嚼在白肉上,将白肉的肉汁磨压出来与蒜泥汁水混合一起时,就成了难以言喻的美味。 没吃过的时候,以为那不过是区区五花肉而已,有什么好稀奇的? 等真正吃到了才会明白,只要手艺好,简单的食材也能变成宝。 这就强烈说明了动手能力是多么的重要啊。 虽然程虎是一个十分谦虚低调的人,但是在做美食这件事上,真的是实力不允许他低调。 唉,人生艰难啊。 这么优秀的他,哪里有女孩子配得上他呢? 吃了午饭,优秀人士程先生把其他小电器一一装好之后,又把房子打扫了一遍。 因为这两天到处敲敲打打,屋子里已经攒了不少灰尘。 不过,在他的教育带领下,三只小猴子也算可以帮点小忙吧。 比如,小胖猴真的很适合擦玻璃。 虽然玻璃上会残留一堆猴毛,然后程虎还得二次返工,但多少可以省点力气。 只是这厮实在是爱捣蛋。它觉得滑溜溜的玻璃好玩极了,程虎刚刚把猴毛擦干净,它又趁着程虎不注意,啪嗒一声整个猴身扑到玻璃上。 程虎怒道:“小胖,你要是再这样,我就真吃了你。” 小胖猴貌似已经摸清程虎的套路,朝他略略吐着舌头,待程虎即将扑到跟前的时候,轻轻一跃,就从踩着程虎的脑瓜子一下子跃到了程虎身后。 然后,再把屁股对着程虎晃了晃。 没等程虎再出手,它就一溜烟消失在屋子里。 第163章 动作片 【第一更】 这是有史以来,被员工欺负得最惨的老板了。m.x23us.com 原本还想着要压榨小猴子们的劳力呢,现在...... 程虎泪目! 吃了晚饭洗了澡,喂饱猴子,再把它们全部骗去睡觉之后,就终于可以坐下来享受人生啦。 人生中最安逸的事情莫过于坐在电视机前,吃着零食,看着电视。 虽然,机顶盒的频道都只是一些卫视频道,但总好过没有嘛。 而且,这是程虎来到白木村之后的第一夜! 第一个有电视陪伴的夜晚! 打开电视找了一圈电视节目,最后选择看电影频道cctv6。 说句实在话,现在的卫视频道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十个频道就有九个在播抗日神剧,还有一个在放面瘫剧。 要是我程虎去拍电视剧,这些人全部都得下岗! 说来,还是电影好看,不用追剧,制作也较为精良。 刚好,现在电影频道里正好在播放一部非常独特的动作片。 看着白花花的两个人纠缠在一起,程虎有点懵逼。 他才来深山多久?外面的世界就这么混乱了? ****不是说女人不能裸露脖子以下的位置吗? 握草,这简直就是强奸! 上面那个人的真是个人渣,下面那女的都不愿意,居然还一个劲的乱来。 真是太过分了啊。 看着电视画面里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程虎的身体起了本能的反应,忍不住扭了扭身子。 他觉得自己也得腾个时间去县城找家小店快活快活才行了。 实在受不了了! 电视里那女的光溜溜的躺在那个人下面,叫道:“不要,不要这样。” “再坚持一会儿,很快就好了。”上面那个人脸红脖子粗的说道。 下面那个女的长得还行,肤白貌美,五官端正,身材也不错,且全身皮肤的色调都非常匀称,没有手臂黑,胸口白的状况。 至于上面那个人嘛,长得就不怎么样了。那人不仅体型粗壮,而且皮肤也不好。 更重要的是,程虎觉得这人的活儿也不咋地,不然怎么会把下面那美女弄得一副娇喘连连,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 “不要了,真的不要了。”电视里那个美女叫道,“我真的受不了了......啊......好舒服啊!” “舒服吧!我刚刚都跟你说了,肯定会把你弄得舒舒服服的,你还不相信,现在相信了吧。” “嗯。”美女躺在床上,身体微微有些颤抖。 她睁开原本微闭的眼睛,抬起红扑扑的脸,看着已经从她光溜溜的身上下去,站在床边的人问道:“大姐,你是几号?手法真好,下次来按摩,我还叫你。” 站在按摩床边的大姐憨憨笑了两声,回道:“我是2号,下次你来的话,在前台直接点我的号就行了。” 美女点头道:“刚刚你压我腿的时候,我还以为我腿要断了呢。” “怎么会呢?我干这行可十多年了。”大姐笑道。 程虎扭了扭脖子,又扭了扭腰,觉得自己最近确实是太劳累,得腾个时间去县城找家按摩店舒服一下才行。 人嘛,就该劳逸结合。 况且,干多大的事,享多大的福也是应该的。 只不过,最近确实是没什么时间,等以后有时间了,再出去松松筋骨吧。 因为现在每一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 菜园果园要管理,村里还有很多荒地没开荒。这让他有种分身乏术的感觉。 眼下虽然已经种了不少的水果蔬菜,等这些农作物长大成熟之后,完全可以解决他的日常食用问题,但是,在这片山林里,需要吃食的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 还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 恢复整片山林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在没有完成这个远大目标之前,他可以先把村子里的荒地开荒,然后种上生长周期短的果蔬,这样就能帮助山林里的动物解决一下吃食问题。 现在被种植的土地跟村子的整体面积比前来还只是九牛一毛。 就算以后他想改造村子,把村子变成世外桃源什么的,那也是将来的事情。眼下种些生长周期短的植物并不影响以后改造村子。 再者,即使以后他想改造村子,那也是需要各种好看的植物映衬的。既然这样,不如找个空闲的时间开开荒,种种花,种种树,种种小植物什么的。 如此看来,他是越发没有时间去县城找人松筋骨了。 但是,只要想着那些绿油油的植物,想着鸟语花香的午后,貌似不松筋骨也不要紧嘛。而且他的身体在神力跟山林的浸养下正在往更健康更强壮的方向发展。 不知道林振凯的古币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转寄过来。 前两天刘老头发信息来说已经在转寄了,想着也应该是在这两天时间内可以寄到吧。 就在此时,电话嗡嗡嗡想起。 程虎盯着电视屏幕里的美女,滑动手机上的绿键,把手机放在耳边,道:“喂?哪位?” 对方顿了一下,发出一声‘铜铃’般的笑声,继而娇滴滴的说道:“程虎是吗?你的快递到了,明天来取。九点钟上班。” 程虎心中大喜。 刚刚还想着林振凯的古币呢,这就寄到了。 应该是古币无疑,因为他最近并没有网购。 他兴奋道:“好的,谢谢美女。” 对方笑嘻嘻的说道:“深通快递这里哟,你不要走错地方了。” “好的,好的,谢谢。”程虎的眼睛至始至终没有离开过电视。 电视上那妹子真漂亮。 大概是因为待在安明镇这偏远山区有些日子了,上街看到的都是一些十分随性不施粉黛的妹子,现在突然猛的这么一看电视,看谁都觉得漂亮。 人就是犯贱。 以前看多了整容脸刷墙脸,就说人家妹子假,不清纯什么的。 然后现在看多了素脸朝天的乡下姑娘吧,又觉得那些懂得装扮自己的妹子其实也挺好看的。 说到底就是一个字:贱! 人哪有十全十美? 要人家不施粉黛还美若天仙,且气质非凡还得身材婀娜,前凸后翘还不能有水桶腰,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还得会撒娇,智商必须赶超爱因斯坦,而且生存能力必须不亚于贝爷。 人家姑娘要真这么优秀,为毛看得上你? 妹子们也是这个通病。 找个男朋友,恨不得对方长得又高又帅,家里有矿还得父母双亡,然后用情专一且精力旺盛还得懂浪漫...... 人家要真那么优秀,为什么看得上你? 程虎懂这个道理,所以他比较佛系。 总之是,在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之前,努力提升自己的价值,为遇见那个她做足充分的准备跟最好的状态,绝不做发情的野马。 因此,不管手机听筒里传出的女声是如何的千娇百媚,他压根不在乎,正事说完了,直接拜拜。 第164章 绝不做渣男 【第二更】 双胞胎姐妹里的妹妹愣了一下。 靠,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不解风情的男人。 刚刚她都在故意跟上次来取快递的那个大帅哥,就是那个叫程虎的大帅哥在闲扯了,可这个男人居然直接一句‘拜拜’挂电话? 她气呼呼的竖直蹲在地上捡包裹的身体,朝旁边的玻璃柜看去。 在灯光下,她的身材还算可以,脸蛋也不错。 可就是这么优秀的她,竟然撩不到一个男的? 忽然就有些怀疑人生! 但是,明天他来取快递的话,一定要想个办法引起他的注意。我就不信这个邪了,好歹我是安民镇上一枝花呀...... 然后,早上,早早起床,画了个精致的妆容,穿了身碍手碍脚的裙子,还喷了点浓郁的香水。 她对着镜子左看看右看看,觉得十分满意。 而此时,程虎也已经从家里出发。 把家里的家务活全部忙完,尽管有小猴子们帮点小忙,但他身上还是有了一身的臭汗味。 可就算身上有臭汗味呀,鸡粪味呀,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又不是去相亲,就是去拿个快递而已。 虽然,貌似那两姐妹对他挺有意思的。但前面说过了,绝不当一头发情的野马。 而且,人在这种深幽的环境里待久了,定力也会变得格外的强大。 毕竟耐得住寂寞的,都是王者! 开着车子到了桥头后,照例跟之前一样,掉转方向,往护河道上开去。 他想看看,今天到底能不能遇到罗小花。 就算罗小花家里有天大的事情,可经过这么多天的忙活,也该忙完了吧。 她也该来到河边捡田螺了吧。 虽然不知道她家究竟贫穷到怎样一个地步,但是程虎猜想,她一定是十分需要钱的。 既然十分需要钱,那就应该来捡田螺,不然的话,钱要从哪里来呢? 这么想着,忽然就觉得今天会遇到小花的几率可能有百分之九十九。 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太好了。 风和日丽,蜂飞蝶舞,山花烂漫。 长长的河面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就好像是缠绕在大自然身上的镶钻腰带,无比美丽。 那圆滚滚的大石头耸立在诸多小石头中间,仿佛是一个石头妈妈带着一群小石头崽子们。 护河道两边绚烂盛开的小野花,在蓝天白云下随风舞动着。微风轻轻吹来,沾染了淡淡的原味花香之后,又静静的吹向远方。 河水无声,风也无声,只有车轱辘碾压在水泥道上,发出阵阵沙沙的声响。 程虎舒心的看着车窗外静好的世界,满心欢喜的期待着罗小花出现。他觉得,今天一定可以见到罗小花。他有很强烈的预感。 她今天还会穿那身衣服吗? 买了新鞋子没有? 还有那竹篮子给人家还回去没有呢? 他那天买她田螺的钱虽然不多,但不管是买一套小孩的衣服,还是鞋子,都足够了。 毕竟安明镇上的消费水平也就那样,物价低廉是必然的。 她可能会穿着一身合适的衣服吧,然后配上一双合适的鞋子。 但愿她经过这些天的休息,已经长胖了一点点。 上次见她的模样,实在是太瘦了。 车子的速度很慢很慢,慢得几乎像是停在路上没有前行的车辆一样。 程虎的眼睛瞪得很大,不停的朝河边,朝荒地上看去。 可是,结果跟他的强烈预感显然是相反的。 他没有见到罗小花。 这不可能! 他真的有很强的预感,感觉到自己今天肯定会见到罗小花。 可现在确实没有看到。 也许待会儿往回走的时候可以看到。程虎这么想着,将车子从护河道上驶离,进入安明镇。 到达深通快递站点,下了车,立马迎上双胞胎姐妹花炙热的目光。 这一待遇让程虎的心情稍微好了点,并且暂时忘了罗小花的事情。 他还没走入快递站的门口,双胞胎姐妹花就异口同声的喊道:“帅哥,你来啦。” 程虎笑着点了点头:“对,取快递,程虎。” 本以为两姐妹要一番好找才能找到他的快递,谁知,其中一个伸手摸入桌底,立马将一个包裹严实的小箱子拿了出来,并一脸春风的说道:“帅哥,你的快递。” 程虎接过小箱子,仔细看了看,是刘老头寄来的没错。 纸箱子虽小,但拿在手中,有些沉甸甸的,是古钱币无疑了。 林振凯说过,为了掩人耳目,他会同时寄出几十个假铜钱混淆视听。 这些假铜钱的价格并不贵,只要两毛钱一个,但是看上去却跟真的一样。 程虎在签收单上签了名字,拿着东西正准备要走,其中一个妹子说道:“帅哥,你加一下我的微信吧,下次有快递到的话,我直接发微信给你。打电话还得交话费呢。” ??? 这..... 不好吧! 好歹我程虎也是个正人君子,在明知道人家对自己有意思的情况下,还假装不知道,并且给人家错误的信号,这是不是有点渣男? 虽然这两个妹子确实水灵,身材也好,但我程虎坚决不做渣男。 “微信就算了吧,我没有微信。”程虎说道。 妹子的脸色微微发生了变化,从含羞带笑变成了愕然失措。 被拒绝了? 而且拒绝得这么干脆? 好歹我是安民镇上一枝花呀,为什么我的魅力对这个男人毫无用处? 难道是我长得不够漂亮?还是我身材不够好?气质不够佳? 妹子有点怀疑人生! 毕竟,在以前都是男人们跪舔她,现在她终于尝到了跪舔被拒的滋味了。 有点儿心酸,有点儿蓝瘦,还有点儿不知所措! 回想自己平时被一群男的围着众星捧月的感觉,再看看此刻因为被眼前的大帅哥拒绝而跌入谷底的自己,妹子顿时明白了什么叫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她不是最高傲的,眼前这个帅哥才是。 但比起眼前这个帅哥那种一是一二是二,绝不拖泥带水的果断,她平日里玩的那些暧昧手段就显得很不入流了。 程虎看到妹子的神情变化迅速而复杂,也知道自己这么直接可能会给妹子带来小小的伤害什么的。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是这么优秀,这么帅气,这么智慧超群的他? 唉~ 程虎顿时觉得,有些时候,长得帅真tm是一件烦心事啊。不知道以后还会有多少妹子要沦陷在他这张阳光帅气、眼眸深邃、鼻梁高挺的脸上。 以及他这匀称健硕的身材跟非凡的气质上。 哦,还有他的超高智商跟情商上。 等等,还有他的腰包跟他的风趣幽默上。 总之,哪个男人要是有他一半优秀,那基本上可以碾压全球第一帅哥了。 但是,这么优秀的他就想老老实实种田,不想玩暧昧,也不想搞什么幺蛾子啊。 第165章 前往大明村 【第三更】 程虎拿起小纸箱,转身便走。 这没什么! 虽然自己这种果断拒绝的行为有点儿让人难以接受,但是,这也是为了妹子们好。 毕竟哥只是一个传说! 想多了。 他刚一转身,身后的双胞胎姐妹立即收回视线,开始就原先的话题继续讨论。 “我觉得太过分了吧,好歹是自己亲生的女儿,几万块钱就卖掉,真的很过分诶。”姐姐说道。 妹妹点头:“是啊,都不知道现在的人怎么想的。养条狗有感情了都舍不得卖呢,何况是自己的女儿。” “嗯,可能是真的很穷,穷到了极点吧。” “就算再穷也不能卖女儿呀。如果养不起,当初就不要生那么多。现在生出来了,又像卖东西一样卖掉,太冷血无情了,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母亲能做出来的事情。”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可能是真的过不下去了吧。” “再怎么过不下去,也不能卖儿卖女吧。又不是小猫小狗。 快递站内的光线忽然又暗了两下。 两姐妹习惯性的扭头看向门口,只见刚刚离去的帅哥又回来了,并且还一脸愕然的站在门口。 卖女儿? 这话让程虎瞬间就想到了罗小花? 难道说罗小花这么多天没去捡田螺,是被卖掉了吗? 呵呵,这不可能吧。程虎原本这么安慰自己,但他在车子旁边站了一会儿,听完两姐妹的话,心中越发担忧。 他回到快递站,看着屋内的两姐妹,一脸不可置信的问道:“卖女儿?你们说的是哪里的事?” 姐姐顺口回道:“就是附近村子的事。” “卖女儿是犯法的呀。”程虎压着高低起伏的心情说道,“难道就不怕被抓吗?” “这有什么?”妹妹道,“这在我们这里都算正常。” 卖女儿,正常? 程虎的世界观瞬间有种崩塌的感觉。 “可是,自己生出来的女儿,怎么会舍得卖掉呢?”实在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程虎想起为了保护幼崽不惜自残的狐狸爸爸,想起为了满足小胖猴的口欲而摔下悬崖的猴王爸爸...... 不知怎的,鼻子酸溜溜的。 他蹙着眉头嘀咕道:“自己生出来的女儿,怎么会舍得卖掉呢?” “唉,在这种地方就是这样。儿子是宝,女儿是草。不然的话,就是因为家里困难,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所以卖掉女儿。” 姐姐的话颇为感慨,大概是因为自己是个女的,从小就受到过不平等待遇的缘故,在说那句‘儿子是宝,女儿是草’的时候,她的语气有些愤慨。 妹妹也饶是有感触的点了点头:“是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卖女儿了。在那边的村子里,有个女的,每年生一胎,已经生了差不多十个小孩,并且卖了五六个。” “也不能说是卖。”姐姐大概是觉得用‘卖’这个字来形容这种行为不恰当,就道,“是给别人领养。” 妹妹撇嘴道:“如果真是领养的话,为什么要收别人几万块钱?为什么一直生,然后一直让别人领养?在我看来,那就是卖。” 程虎心中受到的震撼不小。 卖自己的孩子? 有句话不是说,虎毒不食子吗?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卖自己的孩子呢? 天哪,那可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呀。 如果是养不起过继给知根知底的亲戚领养,那还可以理解。 但是,一个接一个的生,然后一个接一个的卖,这行为跟母猪有什么区别? 母猪卖子都还不是心甘情愿的自发行为,而作为一个人类母亲,怎么能像流水线那样生孩子卖孩子? 这事听起来太荒唐了。 程虎的心脏虽然强大,但面对这样的故事,还是难以承受。 他揪着眉头说道:“那个当妈的就不怕自己的孩子被人花几万块钱抱走之后,虐待孩子,或者是残害孩子吗?” “如果她会考虑这些事情的话,就不会卖掉自己的孩子了。”妹妹气呼呼的说道。 这个世界真的很美好,但这个世界也真的很肮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性*侵*幼*童,虐*杀*幼*童的报道接二连三的登上了热点新闻。 拐卖、虐待、性*侵、迫害、残杀等一些列词语也都跟幼童挂上了勾。 有时候程虎真的很想舍弃这超能力,换天下没有坏人,没有那些血淋淋的伤害。 即使那个时候他可能要用平凡普通的身体在环境恶劣的村子里干农活,以及照顾那些快要饿死的动物。 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他足够努力,也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即使没了超能力复苏山林,他还可以用一些外来的植物绿化山林。 即使没有更强健的身体去应付各种事情,但他有毅力呀。 只是,这种美好的愿望永远都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想象。 他想,虽然的他能力有限,救不了全天下受苦受难的孩子,但近在眼前的罗小花还是可以救助的。 想到这里,他飞快的跑到皮卡车上,油门一响,就轰隆隆朝大明村驶去。 大明村不大,距离安明镇也不是很远,一会儿工夫就到了。 村子在行进方向的右侧,继续往前行驶就是白木村的方向。 由于不知道村内道路的情况,程虎便把车子停在路边的一棵大树底下。 这儿地势平坦,也较为开阔,还有树荫遮阴,是一个停车的好地方。 但他其实没有考虑这些,只是刚好看见这里可以停车,然后就心急火燎的把车子停在这里。 下了车,锁了门,两手空空的朝不远处的一栋建筑物走去。 那建筑物是栋三层楼的小洋房,外墙贴着漂亮的瓷砖,还有琉璃瓦,当然不会是小花家。 他之所以朝那走去,是因为看到那房子的门口坐着不少人。 他们聚拢在一起,貌似是在打牌吧。 程虎走过去的时候,没人注意到他。 直到他开口说话。 “大爷,我想跟您打听个事。”程虎朝一位站立看其他人打牌的白头发大爷说道。 大爷跟其他人听到声音,纷纷扭头看来。 但见一个陌生的面孔挂着讨好的微笑。 大爷狐疑的上下打量一番程虎,问道:“什么事?” 程虎道:“我想跟您打听一下,罗小花家在哪里?” 罗小花? 原本还有些人没回头看程虎的,但听到这三个字,就都扭头朝程虎看来了。 大爷正要开口,却被一个嘴快的大妈抢了话:“小花?你找小花干什么?” 程虎看向大妈,解释道:“之前跟她买了二十斤田螺,我给她一张一百的,她找不开,就让我下个赶集日再给她。可是一直没在街上看到她,所以干脆就给她送来了。” 感谢空虚盟主 前天空虚寂寞冷671112大佬又打赏了一个盟主跟两个万赏。x23us.com 手机没提示音,当我打开软件看到大佬的打赏之后,我一脸懵逼,还以为手机系统出错了,看到的是之前的打赏。 然后认认真真的看了时间,确认无误之后,才敢确定大佬是真的又赏了一个盟主。 懵逼,真的很懵逼。 完全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要写一个怎样的单章来感谢,以至于这个单章到现在才发出。 可能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一千块钱并不算多,(盟主一千块钱一个),估计就是一个月的零花钱而已。 但是对于我来说,真的很多很多。因为我一个月也就花费五六百块钱。 也不是说我穷,比起我们村里的少部分人,我觉得我家还算一般般吧,属于村子里的中等水平。 虽然不是很富裕的家庭,可温饱不是问题。 而这一切,都得益于我有一个全村出了名勤劳的母亲。 因此在母亲的教诲下,我从小就养成了一种观念:钱来之不易。 所以我从来不会大手大脚的花钱,当然,也没那么多钱让我大手大脚的去花。 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件很对不起我爸妈的事情: 我从小到大一直都穿我姐姐的衣服,表姐们也给过不少衣服。 而不管是我姐姐还是表姐们,都比我大将近十岁,所以衣服要么都是放了很久被虫子咬得破破烂烂的,要么就是很大件一点儿都不合身的。 这种情况在农村里很常见,并没有什么。 直到后来我长高长大了,衣服才不会显得宽松巨大。 小升初的时候,我考了我们乡镇第一名,然后就考上了县里的第一中学。 那时候是我第一次去县城,真的是难以形容那种感觉。 村姑进城这词都形容不了。 就好像是那只活在井底里的青蛙突然跳出了水井,看到了外面的花花世界以及广袤蓝天一样。 看着街上车来车往,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广告牌以及参差不齐的高楼大厦,我整个人都是无比懵逼的。 我就在想啊,哇塞,这就是我以后上学要待的地方了。 反正就是很神奇,仿佛进入了电视里的世界一样。 然后,学校开学了。 怎么说呢,有点儿心酸。 因为当时我发育得比较好,个头已经有我姐姐高,身形也已经有了女孩子的明显特征。 但是我姐姐长得很瘦,就是骨瘦如柴那种瘦,然后我穿着她的衣服,就会把女孩子的特征勾勒得很清楚。 按理说,这应该是值得骄傲的事情。 但在那样一个年纪跟那样一个环境,以及在同学们嘲笑的声中,我没法骄傲起来,常常只能弓着背,垂下脑袋。 加上衣服不合身又比较陈旧,而刚刚走出农村的我根本不知道女孩子应该打扮自己。 毫无疑问的,我成了班上长得最丑的女孩子。 不仅仅会受到男孩子们的嘲笑,也会受到女孩子们的嘲笑。 有一次课间十分钟,大家都涌向卫生间去排队上厕所。 我也一样。 我刚刚走入卫生间,就遇上了班上的两个女同学。 因为上厕所的同学很多,大家都在排起了长队。我就站在班上两个女同学身边排队。 至今仍然十分清晰的记得这两个光鲜亮丽的女同学一脸嫌恶的上下打量我时露出的眼神。 她们嘴里发出奚落嘲笑的声音,并且用‘恶心’这样的字眼来形容当时的我。 我没有跟她们打起来,而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因为实力不允许。 然后过了没多久,学校要交课外阅读的钱,我就骗我爸妈,多要了五十块钱,并且拿这五十块钱去买了一套新衣服。 是不是好混蛋? 确实好混蛋! 那时候家里卖一百斤木炭也才八十块钱。 新衣服很漂亮,但是当时的我穿得一点儿也不开心,而且每天都在忍受内心的煎熬自责。 在经过那段时间的内心煎熬之后,我越发明白,钱真的来之不易。 这种观念持续到今天。 所以,上街买东西的时候,我可能会因为东西比上个赶集日贵五毛钱而选择不买。 也因此,我真的很难想象大佬们的世界。 一千块钱真的不多吗? 而且这是第二个一千块钱了。 我问大佬,大佬告诉我,这钱即使不打赏给我,也会打赏给另外一本书。 虽然不知道真假,但仍然让我过意不去。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该做什么来回报大佬的深情厚谊。 因为大佬除了打赏这么多钱之外,还到处帮这本书打广告,还发了很多红包。 我除了激动感动之外,更多的还是过意不去。 因为我知道,不管是这本书,还是我本人,在大起点里,都算不上好。更好的书有很多很多,比我更努力的人应该也不少。 我只不过大海里的一粒尘埃而已。 所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大好事,因此这辈子才能这么幸运。 忽然想起一句话来: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 虽然生活当中有很多的不如意,但是在这里,我遇到了那么好的你们,我感觉很幸运。 我知道,上帝已经帮我打开了另一扇门。 大佬们的深情厚谊无以为报,只能努力码字来表丹心。 虽然大佬说,这个盟主的钱不打赏给这本书,也会打赏给另外一本书,但是我真的不相信啊。 然后大佬还说,之所以打赏,是为了冲高v。我还是不相信。 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没有经历过有钱人的世界,也很难想象有钱人的世界是怎样的,但不管怎样,谢谢大佬的支持,谢谢小伙伴们的支持。 我会努力码字,争取来一次一天爆发一百章。 第166章 穷并热爱着 【星云大佬昨晚又万赏了,谢谢大佬,明天奉上加更。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程虎的这番话打消了大伙的疑虑。 原本还以为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人呢,原来只是来给小花送田螺钱的。 大爷张开嘴巴,准备把小花家的地址说出来,另一个大妈又抢了话:“小伙子,那你赶紧去吧,不然的话,晚了可能就见不到小花了。” “小花怎么了?”另一个大妈从手里打下1对10,不解的问道。 “好像是病了,还病得挺严重的,听她爷爷说,已经几天没吃过一粒饭没喝过一滴水了。” “哟,怎么这么严重?那这人还行吗?” “恐怕不行了。” “唉,小花这孩子真是可怜。那么懂事,怎么就会生病呢?” “我看也不是生病,是被她奶奶打得快活不了了。” “这个老太太也真是啊,亲孙女都能下这么重的手。” “可不是吗,大花小花两姐妹从小被她打到大。大花不是她的亲孙女,不疼爱还能理解,可小花这孩子不仅是她的亲孙女,而且还这么乖巧懂事,她怎么就能下得了手?” “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前两天不是又有人卖女儿了嘛。” “这世道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咱们那会儿,谁不是五六个孩子?虽然穷得揭不开锅了,可也没见谁要卖自己的孩子呀。” “老陈家不就把女儿给他姐姐带了?” “那能一样吗?老陈他姐那是生育不了,没孩子,老陈才把女儿过继给她,等于是两个家庭一起抚养那孩子。现在这种几万块钱把孩子卖给陌生人的屁事,哪能跟老陈家的情况相比。” “也是哦,老陈那女儿也孝顺,长大了两边跑,两个爸两个妈都孝顺。唉,我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女儿。” ...... 程虎站在一旁,听着大妈们的八卦,算是听出了一点端倪。 还好小花没有被卖掉,只是生病了。 而且,根据大妈们说,这小花还是她亲奶奶打得下不来床的? 一想到小花瘦骨伶仃的躺在床上濒临着死亡,程虎就觉得特别难受。 他问道:“能告诉我小花家怎么走吗?” 旁边的大爷指着村尾的方向,准备开口。 又一个大妈抢话道:“你就沿着这条水泥路一直走,不打岔,走到尽头,看到一栋土房子,房子有个大院子,院门不是铁门,是两块嵌着铁环的大木门,那里就是小花家了。” 大爷憋着气,涨得老脸一片通红。 程虎道了谢,按照大妈说的话,沿着水泥道一路快步往水泥道的尽头走去。 尽管他的步伐很快,但双眼仍旧逃脱不了两侧建筑物的身影。 两三层楼的小洋房耸立在水泥道两侧,有的紧挨着水泥道,有的留出一块空地停放车辆。 这些房子要么简单得能看见褐红色的砖头,要么就繁复得不仅贴了反光的琉璃瓦跟瓷砖,还在门头上挂着鲜艳的灯笼,就连窗户都比其他房子更为复杂。 窗户上方会嵌入精美的石膏花纹,一眼看去,就能让人猜测出主人家非富即贵。 而那些简单的水泥楼也就真的只是简单的水泥楼,门口停放的大多是些摩托车。 程虎猜想,小花家的情况应该跟这些简单的水泥楼差不多吧。 但是,刚刚大妈又说她家是土房子? 是白木村里那种废弃的土房子吗? 怀着强烈的不安跟疑虑,他的脚步越走越快,在拐了几个弯道之后,终于看到了水泥道的尽头。 水泥道的尽头距离这些小洋房的最后一栋房子约有百来米。 程虎站在最后一栋小洋房旁边,举目望去,便可以看到百米之外那栋孤零零坐落在山脚的土房子。 房子的背后是青翠的山峦。山峦绵延起伏,长满了绿油油的植物。 偶有几棵大树,开出了一树净白如雪的花朵。 大山越是碧绿,白花越是繁盛,就越是显得那栋土房子形单影只,残破不堪。 程虎一边朝那栋房子走去,一边打量着房子。 房子跟白木村里那些废弃的泥砖房是一样的。 红泥打造的砖头,黑色的瓦片。 质朴憨实的土房有着土气的脸庞与安静的神色。在阳光的照耀下,溢满了钢筋水泥楼所没有的祥和安逸。 天空是那么的蓝,微风是那么的柔和,眼前的土房子也是那么的朴实。 程虎心想,罗小花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吗? 难怪她整个人都散发着精灵一般的灵性。 她的那双眼睛,她的那张小脸,还有她难受时溢出来的豆大泪珠,一切都是那么灵气,那么真实。 她真实得就像这蓝天,像这大地一样。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程虎的脚步越来越重。 等他站在两扇嵌着铁环的大木门前时,他的双脚就跟灌了铅一样。 他眼前的这栋房子,在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侵蚀之下,墙体已经出现了裂缝。木质的门框门页也同样被风雨刻上了岁月的雕痕。 即使是这样,程虎仍然可以感受到从院子里飘出来的花香与人的气息。 这不是一栋废弃的破房子,在这破房子里,还住着一户人家。 究竟是穷到怎样一种地步,才会选择住在这样的危房里? 程虎有些难以想象。 不过他猜想,院子里必定比外面看起来的更加破败把。 各种腐朽脏乱的东西也许会堆满大院子,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 院子的内墙上,可能会挂满了各种破破烂烂的东西,几乎看不到墙壁。 也许院子里的景象会让他的心情越发沉重,但不管怎样,他都需要走进去才能看到罗小花。 于是,他有些不安的抬起手,轻轻拍了拍大木门,问道:“有人吗?有人在家吗?” 一会儿时间过去了,无人应答。 程虎又继续拍了几次木门,喊了几次,依然没有听到回音之后,就伸手轻轻推了一下大木门。 随着吱呀一声,木门被推开,紧接着进入眼帘的,便是院中的景象。 一只老鼠正从院子中央跑过,它嘴里还咬着食物,听到动静,便加快脚步,一溜烟钻入墙角的洞里,但并没有丢下食物。 几只鸡在院中咯咯咯的叫着,有的隐蔽在墙角的巨大粉色月季花下,有的在堆高的木柴堆后面,有的则望着架子上青翠碧绿的幽兰发呆。 这儿并不破败! 也不脏乱! 虽然没有看到什么像样的家具,但是,程虎却看到了一户贫苦人家对生活的热爱。 大院子的墙角有个树皮盖就的木棚,木棚里堆满了生火用的木柴。 在木棚旁边,一辆十分破旧的摩托车紧靠着木棚的木头柱子。 泥砖院墙的墙根处并没有看到程虎想象中会看到的杂草,而是看到了一丛丛茂密青翠的大叶子韭菜。 在韭菜丛旁边,又有红背菜、紫苏、枸杞叶等四季常青的蔬菜。 这些耐阴的蔬菜被种在墙角下,再合适不过了。 第167章 小花躺在角落里 【感谢‘月半友’的打赏。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这些或红或绿的青菜旁边,有一棵开着白色小花的柚子树。 柚子树比起大树并不算大,但每一个枝头上都挂满了白色的小花。 或许罗小花曾经每日都对着这棵柚子树许愿吧。她一定很希望这棵柚子树可以如她所愿,长满丰硕的果实,然后就可以换钱。 或者是解馋。 除了这些植物,院子里还有一些红色的小花。 那些小花种在黄色的洗洁精瓶子里。塑料瓶子从中间的地方被割断,填入泥土,种上花苗,就成了一盆小花。 也不知道这些小红花是不是罗小花种的。大概是吧。毕竟她的父母应该没有心思种这些东西。 小红花的枝叶已经挤满了‘花盆’,并且绽放着鲜红的小花,在阳光微风之下,挺着细细的花梗,晃悠悠的摇曳着。 程虎扫了一圈院子的环境之后,便将视线落在前面的土房子上。 土房子的门口正对着院子敞开,屋里应该是有人的。 至少,罗小花应该在家才对。 刚刚那些大妈都说她病得下不来床了。 “有人在吗?”程虎站在院中,朝屋内喊道。 “罗小花,你在家吗?”没听到回应之后,程虎又喊了一边。 “你是哪位?”正待程虎准备迈步朝屋里走去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程虎被吓一跳,回过身来,略显尴尬的看着眼前的阿姨。 称之为阿姨并不为过。 眼前的女人看上去已经五十来岁,也许没有,但看上去确实是这样。 她的头发很短,短到连耳朵都盖不住。 茂密的头发有些卷起,就像是玉米须那样,如果不是被剪短了,估计会更像玉米须吧。 只是,这玉米须既不是黑色的,也不是棕色的,而是在黑色中间掺入了不少白丝,使之看起来就像是灰色的一样。 她的皮肤不白,也不黑,至少没有像非洲人那样黑成木炭。确切的说,她脸上的皮肤就像地里的干黄泥一样,是深褐色的。 她的五官算不上好看,但没有歪眼斜鼻,也没有咧着嘴巴。她的长相十分普通,并不是人类世界中最普通的那种长相,而是农村妇女中,最普通的长相。 阿姨用略显警惕的眼神看着程虎,继续问道:“你是谁?你来我家干什么?” 程虎本想用刚刚跟大妈们说的那套说辞跟眼前的阿姨说,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妥,也就如实相告到:“阿姨,我跟小花买过二十斤田螺。上次买她田螺的时候,她说会继续去河边捡田螺,但是最近一直没看到她,又听说她病了,就来看看她。” 阿姨眼中的警惕没了。 她确实听小花说过,有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下子就买光了她的田螺。 虽然那些卖田螺得来的钱,后来又全部被她奶奶拿走了。但是,小花确确实实是遇见过这么一个好人。 阿姨用温和感激的目光看着程虎,原本苦涩的脸上极力挤出一丝笑容,说道:“原来是你啊,快进去吧,小花、小花在里面躺着呢。” 说着,阿姨已经先程虎一步走入房子里。 程虎赶紧跟上去。 刚刚走到房子的正门口,一股腐朽的味道就从屋内溢满而出。 程虎不由得皱眉,但还是若无其事的走了进去。 房子的堂屋并不宽敞,但东西却十分整洁。尽管那些东西有些看起来就像是破烂一样,但全都被擦洗得很干净,且摆放得很整齐。 可即使是这样,仍然难以掩盖房子的腐朽之气。 大概是房子的横梁,房子的瓦片,或者是房子的砖头已经难以承受日月的洗礼,便洋洋洒洒的将自己身上的腐朽之气弥漫在空气中。 与家具无关,也跟住户无关,是房子本身的问题。 阿姨轻声道:“小花,你看谁来看你了?” 程虎循着声音看向阿姨,只见她已经走到门口右侧的角落里。 在那昏暗的角落里,一张简易狭小的木板床上铺着陈旧且褪色严重的床单。 床单已经看不出原先到底是绿色的,还是黄色的。 但可以看到,在床单上面,一个枯瘦的小小身形被一张同样陈旧褪色的被单掩盖着身体,只露出小小脑袋,迷惘的半睁着眼睛,用不再明亮的眼神望着这个幽暗的世界。 如果不是脑袋在那儿露着,估计很难发现,在小木板床上,躺着一个人。 程虎惊诧的盯着床上的小人儿,浑身微微颤抖,嘴巴张着,却说不上话。 他抬起沉甸甸的双脚,走向角落。 罗小花脸上的颧骨高高耸起,眼窝也深深凹陷下去,瘦得已经只剩下一层皮。 但是,在看到程虎的那一刻,她却还努力的挤出笑容,动了动嘴巴,仿佛是在喊:“叔叔。” 但她浑身无力,喊不出来了。 程虎弯着腰,用手摸了摸小花的脸,压根笑不出来。 他眉头揪得紧紧的,眼睛也有些温热,很有可能会哭出来。 但他不能哭。堂堂男子汉怎么能哭?何况现在还不是哭的时候。 他深深吸了几口气,稍稍缓和了一下心情,便关切的问道:“小花,你怎么了?才几天不见,你怎么就瘦成这样了?” “你先坐下吧。”阿姨搬了一张四只脚的木板凳过来,放在程虎身侧,说道,“谢谢你那天买了她的田螺,还送她回来。” 程虎在小板凳上面坐下,视线仍未脱离小花。 他说道:“阿姨,您别客气,您跟我说说,小花这到底是怎么了?” 阿姨正要开口,却鼻子一酸,两行眼泪霎时间就落了下来。 她抹了泪水,平复了心情才说道:“那天你送小花回到村子后,小花刚刚走入院子,就遇上她奶奶了。她奶奶跟她爷爷一起生活,住在外面的新房子里,她家里的钱丢了一些,就非说是小花偷的。” 说道此处,阿姨的神色有些愤慨,但随即又接着说道:“她守在院子里,看见小花回来,二话不说,就拿起木棍打了小花。刚好那天小花身上有几十块钱,被打得掉在地上,她就更加确定自己丢的钱是小花偷的。最后她不仅把小花打了个半死,还把小花卖田螺得来的钱全部拿走了。” 程虎听着这事,也忍不住跟着愤怒起来:“现在的人都怎么了?太过分了。真的是太过分了。” “过分不过分不要紧,可是,不能把孩子打成这样啊。”阿姨一边说,一边哗啦啦流着眼泪,脸上的神情是既悲痛又愤怒。 她说道:“我们家小花从小就特别懂事,从来不会干那些事情。可她奶奶就非要赖在她头上,还把她辛苦得来的钱全部拿走了。” 听到这里,程虎也跟着心疼。 那些钱是小花泡在水里捡了一个早上才好不容易捡来的田螺换来的钱,就这样被奶奶全部拿走,她内心该有多绝望? 那些钱对她来说有多重要就不用说了,毕竟她都舍不得花三块钱坐公交车。 结果那些钱却被她奶奶全部拿走,可以想见,小花内心的痛,肯定远远超过了身体上的痛。 但是,现在不是愤怒的时候啊。 程虎心疼的看着小花,说道:“阿姨,她都瘦成这样了,你们怎么不送她去医院?就算家里再怎么缺钱,也不能拿孩子的身体不当回事啊。” 第168章 是个魔鬼吧(为‘沐天恩’加更) 阿姨诧异的张着嘴巴,仿佛是想要解释什么。 没等她开口,程虎就继续说道:“小花是我见过的所有小姑娘里,最懂事的最善良的。如果她真的死了,难道你们就不会心疼吗?” 他的语气里有愤怒,有不解。 大概是因为来之前听说了那些关于‘卖女儿’的故事,所以他很自然而然的认为,小花的父母极有可能因为小花是个女娃,所以并不重视她。 哪怕她就快要死了。但因为她是个女娃,又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十分变态的‘重男轻女’的观念,所以,她的生死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 程虎这话让小花妈妈差点崩溃。 她一把扑到小木板床边,抱着小花瘦弱的身体,哭诉道:“我怎么不心疼我的女儿了?她是我的孩子啊,我怎么会不心疼她?我多少次说要带她去医院,可你知道她怎么说吗?” 看见阿姨哭得伤心欲绝的样子,程虎有些慌了,也许是他误会阿姨了。 如果阿姨真的重男轻女的话,估计小花早就被卖掉了,又怎么会等到现在。 阿姨继续哭道:“小花说,去医院费钱,家里没钱,如果我们送她去医院的话,她就想电视上那些人一样,咬断自己的舌头死了算了。你说我该怎么办?” 她伏在小花身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看见这一幕,程虎有些手足无措。他本来就是一个外冷心热的人,对于安慰人的话,他压根就不会说。 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不会说也得说上几句。 他安慰道:“阿姨,您先别哭,让我劝劝小花吧,咱们得带她去医院。在这样下去,小花可能真的活不了了。” 听到这话,阿姨立即止住了哭声。她直起身子,抹着脸颊,却怎么也止不住哗啦啦的泪水。 程虎看向小花,小花微闭的眼睛两侧,也流下了两条清澈的泪水。 程虎把小板凳挪得更近一些,双手放在小木板床上,认认真真的看着小花的脸,语重心长的说道:“小花,听叔叔的话,咱们去医院吧,不然的话,你要是真的死了,叔叔以后可就吃不到那么便宜的田螺了。” 这是安慰人的话吗?这是开解人的话吗? 小花努力睁开眼睛,想要将好心的叔叔看得更清楚一些,但她做不到。 她的眼皮很沉很重,就像是顶着两块大石头一样。 其实,她并不想死,可是,她也真的舍不得花那么多钱去医院啊。 她从来都没有去过医院,但她知道,一旦去了医院,即使只是一个小感冒,没有花掉几百块钱是走不出医院的。 而像她这种情况,估计没有几千块钱更加没法从医院走出来吧。 可是,家里现在拿几百块钱出来都是一件困难的事,何况是几千块钱呢? 爸爸身体不好,整个家庭的重担都落在妈妈一个人身上。 妈妈不仅要种庄稼,空闲的时候还要进山去摘‘山胡椒’之类的野生植物卖钱。 野生山胡椒的收购价格是一块五钱一斤,有些时候妈妈把一整座大山走遍了,也只能摘到十来斤。 可即使是这样,妈妈从来都没有过一句怨言,年复一年的不知疲倦的走进大山里摘采野生药材。 回到家之后,她还要像个永远不懂累的女斗士那样下地里照顾庄稼。 小花有些时候觉得自己活着就是妈妈的累赘。 不仅要吃饭,而且还会生病。 吃饭要花钱,生病买药也得花不少钱。小小一瓶的药片,有的得花几十块钱。 几十块钱啊! 她一定是个魔鬼吧,所以才会这样拖累妈妈。 于是她就在想,干脆死了吧。死了就不会拖累妈妈了。死了说不定真的可以变成鬼,或者变成一只大鸟。 那样她就可以像电视上的那些鬼啊妖怪啊一样,悄悄的帮助妈妈。 她家的电视,是村长给的。一台大屁股的电视机。 机顶盒也是村长给的,还是村长帮忙把信号调出来的。 说起来,村长也是个好人。如果她真的死了变成鬼,或者是变成妖怪的话,也一定要悄悄回报村长的大恩大德。 回想这些,她真的觉得自己很幸运,不仅可以有一个那么好的妈妈,还可以遇到那么多的好人。 比如村长,再比如眼前的叔叔。 他们都是好人。 这个世界虽然真的很美好很美好,也很让她舍不得,但是,她也真的不想再继续这样拖累妈妈。 妈妈不应该这么辛苦,她应该过得更好更轻松一点。 程虎不知道小花的小小脑瓜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劝慰小花。 他说道:“小花,你得去医院,知道吗?如果你不去医院的话,你会死掉的。等你死了,你就再也见不到你爸爸妈妈了。你知道吗?” 死了,就会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吗? 小花觉得不应该是这样。 即使死了,还是可以变成鬼,变成妖怪的。 程虎道:“还有,如果你死了,你爸爸妈妈会很难过。他们可能会承受不了这么巨大的悲痛,然后也跟着你一起死掉。” 爸爸妈妈也会死吗? 他们不会的,他们还要照顾姐姐。 小花妈妈听到程虎的话,怔了一下之后,就立马跑出院子里拿了一瓶农药进来。 她拧开农药的盖子,看着小花,声嘶力竭的哭喊道:“小花,你放心,等你死了,妈妈就喝农药死掉,然后去陪你,绝对不会让你孤单的。” 她应该早点想到这个办法才对。 小花那么懂事的一个孩子,肯定招架不住这招。 程虎看着阿姨,有些诧异,但脸上的神情也随之放松了一些。 再看小花,她在惊恐中,终于瞪大了眼睛,着急的看着妈妈。 她干燥的嘴巴沙哑的吐出一个字:“妈......” 声音虽然很小,但可以听出来,她真的很着急。 程虎趁热打铁,继续劝道:“小花,你看到没有,如果你死了,你妈妈也会死掉。你舍得让你妈妈死吗?” 小花微微摇动了一下脑袋。 她舍不得让妈妈死,她舍不得。 妈妈一辈子都那么辛苦,她还没有穿过漂亮的衣服,也没有吃过好吃的东西,她不能死。 可是,她也真的不想浪费几千块钱去救自己这个没有一点儿用处还只会拖累妈妈的身体。 程虎继续说道:“小花,我知道钱对你来说很重要,也知道你没有什么钱,所以你才不愿意去医院对不对?” 小花不摇头也不点头,算是默认了吧。 程虎微微一笑,说道:“要不这样吧,叔叔先借钱给你看病,等你好了,你再慢慢想办法还给叔叔,你看好不好?” 如果他说直接拿钱给小花看病,小花肯定不愿意。毕竟,在那么缺钱的情况之下,她都不愿意装傻充愣,把田螺卖贵些,那她又怎么会愿意白白接受他的施舍呢。 小花看了看拿着农药的妈妈。那是她最爱的妈妈。如果她死了,妈妈也跟着死去,那她的死将会没有一点意义。 她又看了看叔叔。这个叔叔是个大好人,从上一次买田螺的事情就可以看出来。他是个大好人。 而且,叔叔一定不差钱吧,毕竟他身上的衣服那么漂亮,而且他还有一辆车子。 第169章 不值钱的稻谷 如果叔叔愿意借钱给她的话,她觉得,等自己好了之后,一定可以还清叔叔的钱。m.x23us.com 她只要更加努力的去捡田螺就好了。 想到这里,小花轻轻点了一下脑袋。 程虎如释重负,暗暗松了一口气,笑道:“好,小花真乖。” 然后扭头看向已经喜极而泣的阿姨,说道:“阿姨,您先守着小花,我去把车开进来,咱们马上带小花去医院。” 阿姨赶紧点头:“好好好。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 程虎站起身,看着泪流满面的阿姨,安慰道:“阿姨,没事的,举手之劳而已。您放心吧,小花肯定会好起来的。” 阿姨一边抹眼泪,一边点头,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大概是因为上辈子积了不少福,所以这辈子才能遇到这么好的人吧。 有时候真的觉得生活跟绝望,但是,只要想想自己遇到过的那些好人们,也就会觉得,生活还是很有盼头的。 不管日子多难,咬着牙坚持下去就对了。 小花妈妈早已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不管日子有多苦,也不管曾经有人跟她提过要领养小花时开出的价格有多么诱人,她都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生活,也没有想过要放弃小花。 程虎回到马路边的树底下发动车子,一路驱车来到小花家的院门口。 由于院门口有高高的门槛,车子进不去,所以只能在院门口停车。 再次走入屋里,程虎抱起轻飘飘的小花,朝小花妈妈说道:“拿上户口本,咱们现在就去医院。” 小花妈妈闻言赶紧找来户口本,并按照程虎的指示,坐上了皮卡车的尾座。 程虎把小花交到小花妈妈的怀里后,回到驾驶室,说道:“阿姨,您坐稳了,抱紧小花,咱们这就去医院。” 小花妈妈热泪盈眶的点头:“好。我抱紧她了。” 程虎慢慢开动车子,并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坐在后面的小花妈妈,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既然小花妈妈是疼爱小花的,那又怎么会不送她去学校呢? 程虎看着挡风玻璃前的宽阔马路,略加思索后说道:“阿姨,有件事我想问问您。” 小花妈妈抬起眼皮看着正在开车的程虎,问道:“什么事?” 程虎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阿姨,我看得出来,您是真心疼爱小花的,既然这样,您为什么不让她去学校念书?” 小花妈妈的神情很是平淡,她道:“不是我们不让她去学校念书,是她自己不愿意去。她小学一年级读了两年,第一年的时候,成绩很好,可第二年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孩子的成绩从全班第一变成了倒数第一,而且还经常旷课逃课。连老师都拿她没有办法。” “而且,她自己也总嚷嚷着不愿意念书了,我们没法子,又不能绑她去学校,所以就由着她了。” 程虎想不明白,如果真是像小花妈妈说的那样,小花的成绩一开始很好,后来又怎么会莫名其妙成了倒数第一呢?而且还都是一年级。 这其中想必是有什么隐情吧。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问题的时候,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让小花赶紧好起来。 带着小花到了乡卫生院后看了医生,直接就被安排住院了。 程虎把小花抱到病房后,就去交费,等他回来时,小花手上已经扎着吊针,而小花也已经睡着。 程虎小声的朝小花妈妈说道:“阿姨,您先在这里看着小花,我去街上买点吃的东西回来,等下小花醒了,肯定要吃东西。” 小花妈妈立即从椅子上站起身,从兜里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并从塑料袋里拿出一沓皱巴巴的钞票,塞到程虎手里:“小兄弟,这些钱你拿着,也不知道够不够你刚刚交的费用,不够的话,等我回家了,我再还给你。” 程虎低眉看了一眼阿姨手中的钞票,虽然张数很多,但估计也就五十块钱不到。 一张张一元五元的钞票就像被狂风暴雨摧残得几乎没了原形的花瓣,在他手中绽放成一朵并不绚丽的小花。 程虎把钱推回到小花妈妈手中,笑道:“阿姨,您先别急着把钱给我。我都跟小花说好了,等她病好了之后,再慢慢想办法把钱还给我。也不一定要还钱,如果你们家有多余的大米或者其他农作物的话,可以卖给我,就当还债好了。” “啊?”小花妈妈一头雾水。 程虎解释道:“阿姨,不满您说,我有钱,但是我又不会种东西,现在吃的每一样东西,包括大米包括青菜,全都是从镇上买的。要不以后,我就直接从您家里买吧。您家里有多余的大米跟青菜吗?” 大米青菜可以换钱。这一点小花妈妈是知道的。 但像她这样一个超过十的算数就不会算的人,是做不来买卖农作物的活计的。以至于,家里的青菜除了给人吃以外,剩下的就只能用来喂鸡。 而大米虽然每年都收成不错,但也从来没有卖过。 而且,街上有卖大米的店,压根就不会有人下村买农户的米。 当然,那些专门以收购还未脱壳的稻谷为生的谷贩除外。 但是,这些谷贩往往都是一个人掌控着一大片区域的稻谷收购,所以都会把价格压得很低。 比如去年种出来的的隔年稻谷,今年卖的话,一百斤只能卖出八十块钱,相当于八毛钱一斤。 即使是到了秋天,新收成的稻谷也卖不出高价,一百斤只能卖出九十元的价格,相当于九毛钱一斤。 而要种出这些稻谷,花费的不仅仅是劳力,还有稻谷的种子钱跟农药钱以及肥料钱。 而到最后卖了这些稻谷所得的钱,估计也就只是够来年买种子买药水买肥料而已。 所以小花家的稻谷一直舍不得卖。毕竟拿这些稻谷去喂鸡,好歹鸡还能多生几个鸡蛋呢。 可是拿去卖就真的只是卖掉而已,根本没法从中获得利润。 现在听到眼前这个好心的小兄弟居然主动开口说要买米买青菜,小花妈妈心中很是兴奋,恨不能马上答应。 可是又想到人家帮了这么大的忙,即使是送些米送些菜给他也是应该的,哪能收人家的钱呢。 小花妈妈说道:“小兄弟,谢谢你,你帮了我们家这么大的忙,我怎么好意思收你的钱呢?这样吧,明天你再到我家去一趟,我送些大米跟青菜给你。” “阿姨,别啊。您千万别跟我客气。我帮你们,那是因为我觉得小花可爱。这跟我买您家的大米青菜是两码事。” 小花妈妈愣愣看着程虎,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她这辈子一直在吃苦,除了常常帮助他们家的村长之外,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心地善良的人。 一时间,她有点发懵。因为现在听到的看到的,都像是在梦中一样。 程虎见阿姨发呆,继续笑说道:“阿姨,您要是真想感激我的话,那就请我去您家里吃顿家常饭吧。” 小花妈妈这才反应过来:“要的要的。等小花出院了,你一定要到我家里去吃饭。我一定给你做一桌子好吃的饭菜。” 程虎点点头:“阿姨,那我先去街上买些东西,这些钱您先拿着,我就是去买点水果而已,花不了几个钱。您要是这么见外的话,我可就没脸去您家蹭吃蹭喝了。” 说罢,也不等小花妈妈再推辞,程虎就大步流星的走出了病房。 第170章 桃姨 【感谢只相信一见钟情、就揍他、雪中送叹的打赏。顶 点 小 说 x 23 u s.c om】 到了街上,程虎并不急着买水果,而是先去一趟超市,买了一箱纯牛奶,还有一些看上去很好吃的袋装小面包。 然后才提着这两样东西回到医院门口往上一点的水果摊里买了两斤苹果两斤香蕉。 本来想买个十来斤的,但是怕买太多的话,会吓到小花妈妈,也就没敢买太多,一样只买了两斤。 等他回到病房的时候,小花还在睡觉。看来这孩子是很久没睡好了,在药水的帮助下,睡得昏昏沉沉的。 小花妈妈则坐在病床旁边的木头椅子上,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小花,像是生怕一眨眼小花就会不见一样。 听到脚步声,小花妈妈才扭头看向门口。看到是程虎回来,而且还带回来不少东西,小花妈妈有些诧异。 这些东西得花多少钱? 她说道:“小兄弟,你怎么这么破费呢?你刚刚说只是去买两斤水果而已,怎么就买回来这么多东西?” 程虎把东西轻轻放在床头柜面上,看着小花妈妈笑道:“阿姨,您叫我小虎得了,别小兄弟小兄弟的叫了,太见外了。” 小花妈妈点点头,双目温热的道:“我姓廖,就是姓廖的廖,叫廖桃,桃花的桃。” 程虎听到那句‘姓廖的廖’差点没笑出声:“桃姨,我可以这样喊您吗?” “当然可以,能让你这么好的一个人喊我一声姨,那也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桃姨,您千万别这么说。”程虎道,“您这样说,我可担当不起。再说了,谁还没有困难的时候。我这些跟其他那些真正的大好人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 廖桃也不知道程虎这话是真的是假,但算是谦虚没错了。 坐下之后,程虎从廖桃口中得知了他们家的大体情况。 廖桃已经快五十岁,她的丈夫则已经五十几岁。 两人养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叫罗大花,已经二十岁,在念高三。小女儿罗小花今年十岁。 罗大花现在在市里念重点高中,每个学期都要交将近两千元的学费。这还不包括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跟生活费。 这些钱基本上都是靠她进山找些野生药材卖钱得来。 “野生山胡椒一般一块五毛钱一斤。钩藤两块钱一斤,草珊瑚一块钱一斤。” 说这些的时候,廖桃就像在数家珍一样。 这些野生药材的价格被收购商压得很低很低,到了收购季的时候,即使她拼了命似的在山林披荆斩麻的寻找这些野生药材,却也只能勉勉强强凑够大花的学费。 真不知道以后等大花上了大学,那高昂的学费又该从哪里来呢? 程虎问道:“像您家这种情况,应该是贫困户吧。” 贫困户? 廖桃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不是。村长帮我们争取了几次,也没争取到名额。。” 说道这些,廖桃就觉得心累。 看着别人不用干活就有肉吃有酒喝,还有闲钱赌博的时候,她心里确实有些不平衡。 但是那又能怎样呢?只能怪自己没本事,总不能怪别人投生到了好人家里,居然有那么好的关系网吧。 听着这些话,程虎说不上是啥滋味。 他拿出手机,准备给黄兴旺打个电话。 他知道自己无权干预国家大事,也不能对国家政策评头论足,但他就想让黄兴旺来看看罗小花的情况,看看罗小花一家过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日子。 这样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没得到应有的帮助,这难道不算是他的失职吗? 但是,当他把手机点亮了,准备拨打黄兴旺的电话号码时,他又猛然想到了黄兴旺的难处。 黄兴旺只不过是一个从自然村村长被提拔上去的傀儡书记而已。虽然他挂着书记的头衔,但他底下的人没一个听话的。 而他本身又确确实实是个一心为民的好书记。 白木区的孤寡老人们就是很好的证明。 虽然他没能照顾到罗小花家里,但这并不能否认他是个好书记的事实。 程虎关掉手机,看了看躺在床上睡得很香的小花,又看了看廖桃说道:“桃姨,您在这里守着小花吧。我明天再来看望小花。如果有什么事的话,您就打我电话。” 说着,他找来纸笔,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并交给廖桃。 廖桃小心翼翼的把纸张放入装钱的黑色塑料袋里,目光柔和的看着程虎,说道:“小虎,你要是忙的话,明天不来也没关系。等小花出院了,我给你打电话,你再到我家里去吃饭。” 程虎笑道:“桃姨,我不忙的。我就是个养殖户,家里养了不少鸡呢,白天基本上没什么事情,就是喂喂鸡而已。现在我就是准备回去喂鸡呢。” “啊?喂鸡啊,那小虎你赶紧去忙吧。”在廖桃看来,喂鸡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鸡生蛋,蛋生鸡。虽然不是赚钱的门路,但却是改善家中伙食的一种办法。 程虎出了医院,开着车子来到市场路口斜对面的快餐店里。 这快餐店跟乔姐的店几乎面对面。 因此,程虎之前买了一车家电的事,老板跟老板娘二人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啊。 所以程虎刚走到快餐店的门口,两人就热情的朝他打了招呼。 “帅哥,今天要吃点什么?” 回想起上一次这个帅哥在这里吃饭的情景,老板娘心中仍旧感慨不已。 这是她开店这么多年来见过的最能吃的一个。 当然,也是长得最高大帅气的一个! 程虎看着老板娘问道:“老板娘,你们这里送外卖吗?” “送哪里?” “就送下面医院里。” “送啊。你要炒些什么菜?” 程虎想了一下,说道:“白粥一份、素粉一份、素炒青菜一份、清汤也给带点。” “啊?这次吃这么清淡?上次你可不是这样吃的呀。”老板娘调侃道。 程虎不好意思的笑笑:“这不是我吃的,这是给病人吃的。” “哦,行,知道了,那我尽量帮你做清淡一点,少放些油。” “谢谢老板娘。” “几号床?” “二楼12床,名字叫罗小花。” “行,没问题,先给钱还是后给钱。” “我现在给钱。”程虎说道,“但是,麻烦你到时候帮我撒个谎,就说这些东西值不了多少钱,最好是价格不超过二十元。” “哈哈哈,你真逗。”老板娘笑了起来,“你点的这三样,本来就没超过二十块钱啊。” 程虎笑道:“老板娘,我还没点完呢。” “啊?这样啊,那你继续点。” “再来个爆炒肥肠、红烧肉、尖椒炒烧鸭、酸辣鸡杂。” 老板娘握着笔一边刷刷记下,一边笑得合不拢嘴。 如果天天都能遇上这样的大吃货,那就发财了。 第171章 卑劣的骗子(为星云大佬加更) 付钱之后,程虎想了想,觉得这些东西不足二十元貌似可信度不高。m.x23us.com 他又说道:“要不这样吧,老板娘,还是换个说法吧。你就说我在你这里吃饭,菜点得太多了,结果菜还没上齐我就吃饱了,然后为了不造成浪费,才让你把这些菜送过去的。” “行,没问题。我知道怎么说,反正一定会让对方安心吃下,你放心好了。” 看这老板娘貌似也挺机灵的样子,程虎便放心了。 驱车回到村口,从车厢上拿下水管引水。 等了约莫两个小时这样,两个大水箱装满了水,就驱车回家里。 小猴子们看到程虎离开这么久才回来,都有些担心。 因为程虎走的时候说了,只去一会儿就回来了。 可是他这一走,就走了大半天时间。 好几次,小胖猴都快哭了,以为程虎会像猴王爸爸那样离开它们不管它们呢。 现在看到程虎回到院子里,小胖猴按奈不住激动的心情,奔跑过去,直接爬上程虎的胸口,双手紧紧勾住他的脖子,撒娇道:“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程虎有点儿感动。 真没想到,小胖猴这么暖心,居然这么在乎他。 呜呜呜,真的好感动怎么办?能不能表现出来? “你要摸我吗?”小胖猴冷不丁的来一句,“摸了我,就要给我好吃的。” 程虎当即将小胖猴扔在地上...... 这厮简直要上天,天天惦记着摸了狐狸爸爸给狐狸爸爸肉吃的事情。说得好像他跟狐狸爸爸真有什么一样。 把水果交给小金之后,程虎继续发动车子,将车子开到后院的菜地里。 随着水箱里的水流变成细细的雨线砸落在青青菜叶上,程虎心中的沉闷也随之消散了不少。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沉闷,也许是因为看到瘦弱病倒的罗小花,也许是因为听廖桃说了他们家的境况,也许是因为感觉到了一些不平之事。 但此刻,看着青翠的菜苗已经比原来刚种下的时候茁壮了许多,他便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也许,罗小花也好,廖桃也罢,她们都是这菜地里的一棵菜苗罢了。 她们之所以孱弱,不是因为她们不够努力,而是因为她们生来就被种在了最阴暗的角落里。 那儿吸收不到阳光,也汲取不到水分。终有一天,她们不是渴死在干燥的泥土里,就会是因为吸收不到阳光而死。 因此,程虎想当一滴水,想当那滴掉落在干燥边角上的泥土里的水。尽管他不能为整个菜园子里的所有菜苗送去水分,但他想帮助自己遇到的,真正需要帮助的那棵菜苗。 可是,像罗小花家的那种情况,他要怎么帮助呢? 这是一个问题? 他必须好好想想,想一个简单可行的办法,而且这个办法还得得到廖桃的同意才行。 如果他慷慨解囊把钱给廖桃,廖桃肯定不会要。 所以方法很重要。 廖桃看着桌面上的一大桌子菜,愣住了! “是不是送错了?”廖桃看着送饭菜来的女人,问道。 她见过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镇上快餐店里的老板娘。 老板娘笑道:“没送错,是送给罗小花的没错。” 廖桃狐疑道:“可是,我没有去你店里点过这些饭菜呀。” “这些饭菜是一个叫程虎的男人点的。他在我们店里吃饭,菜点得太多了,等他吃饱了,我们这些菜还没做出来呢。可是他又给了钱,食材也准备好了,退不了,所以为了不浪费粮食,他就让我给你们送来了。” 真是这样吗? 廖桃知道事实一定不是这样。 她知道小虎只是想要让自己心安理得的接受他的馈赠而已。 老板娘看了看躺在病床上的小女孩,觉得有些眼熟。 她皱眉想了一下她不就是那个经常会在市场路口的电线杆下卖田螺的小姑娘吗? 怎么会瘦成这样? 难道是得了什么绝症? 绝症! 想到这个词,老板娘心中狠狠抽了一下。 她不安的朝廖桃笑了笑,便赶紧离开病房。 她的脚步有些急,有些不稳,走到楼梯的时候,差点没摔下去。 好在她眼疾手快,扶住了楼梯的扶手。 而这时,一幕场景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那是一个街道还未开始热闹的赶集日。 朝阳挂在东南面的天空上,将低矮的房子全都镀上了淡淡的金辉。 她打开快餐店的卷闸门之后,将东西一一摆好,吩咐老公看店后,便脱下围裙拿起竹篮子出门采买。 穿过车辆跟行人都还不多的街道,走到菜市场路口的时候,她像以往似的,看见了那个在电线杆下摆卖的小女孩。 小女孩看上去约莫十来岁,瘦瘦黑黑的。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都瘦,也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都黑。 她原本并不打算买田螺的,因为这东西制作麻烦,并不适合快餐店。 但是,当她瞥见小女孩的篮子里堆放的田螺都十分大个的时候,她突然就改变了主意。 虽然不能当菜品卖给客人,但是自己吃也不错呀。 这么想着,她立马蹲在小女孩跟前,问道:“小妹妹,你这个田螺怎么卖呀?” 小女孩赶紧回道:“三块钱一斤。” “三块钱一斤?怎么这么贵?” 其实不贵。但她的本能让她自然而然的砍起了价:“两块钱一斤吧,如果两块钱一斤的话,你的这些田螺我全要了。” “啊?两块钱一斤?”小姑娘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眼神当中全是乞求。 好像就在说:“求求你,别砍价好吗?这些田螺我必须卖三块钱一斤。” 可是,作为一个斤两计较的生意人,她并没有被这种所谓的‘乞求’打动。 甚至是,她还想出了一个可以称之为卑劣的办法来砍价。 她指着马路斜对面的快餐店说道:“小妹妹,你看,那家快餐店是我开的。如果这些田螺你两块钱一斤卖给我的话,以后我天天买你的田螺。做生意嘛,就应该薄利多销,这样买你田螺的人才会多起来。” 小姑娘看了看她身后的快餐店,又看了看她,然后再看看篮子里的田螺,貌似心动了。 她赶紧趁热打铁的说道:“小妹妹,你看,今天街上都没有什么人逛街,你要是不把田螺卖给我的话,说不定你摆到傍晚都卖不出去呢。” 小姑娘想了想,然后艰难的点了点头,最终同意以两块钱一斤的价格把田螺卖给她。 那是她第一次买那个小姑娘的田螺,也是唯一一次。从那之后,她再也没有去光顾过小姑娘的生意。 因此,她是个骗子! 她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算不算卑劣,也许不算吧。她一边扶着楼梯扶手,一边走下楼梯。 然后又想到那天自己把田螺买回店里之后,刚好有人问她田螺多少钱一斤,她随口说五块钱一斤,结果那人便以五块钱一斤的价格把刚刚买回来的田螺全部买了去。 刚刚,看到那个小女孩瘦巴巴的躺在病床上,她并不难受,只是觉得有点儿不可思议。 也许有那么一点自责,但绝对只是一点点。 毕竟,小女孩生病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她这么想着,心里不免好受了许多。 第172章 高山茶林 廖桃看着桌面上满满一桌子菜,不知道应该先从哪里下手。顶 点 x 23 u s 刚刚医生进来告诉过她,如果小花醒来的话,不能立马吃太油腻的东西,要先吃些清淡的食物。 那么,这些清汤清粥素面应该是给小花准备的。 然后,这好几个荤菜难道就给她一个人吃? 她当然舍不得吃完。 她想,干脆留给小花吃吧。等她醒了,先让她吃点清淡的,然后等到晚点的时候,再让她吃点肉补补身体。 想到这里,她赶紧把一次性餐盒的盖子盖上,将透明塑料袋的提手扎紧,把几个荤菜全部都整齐的堆放在床头柜的柜子里。 然后,她拿起白饭,就着两三块肥肠跟些许香喷喷的肉汤汁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程虎看着满桌子的饭菜,胃口并不怎么好。 但还是吃了三碗饭跟若干菜...... 毕竟,人是铁肉是钢啊。 吃过饭后,洗了澡,打开电视继续看小电影。 然后,屁股在椅子上稳稳当当坐下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貌似忘记了什么东西。 忘了啥? 他看了看电视,看了看手机,灵光一闪! 握草,价值几万块钱的铜钱还在车上呢! 赶紧麻溜的跑到院子里打开车门还好,包裹还在车上。 拿起沉甸甸的小纸箱子回到屋子里开膛破肚,取出若干古币。 如何吞食这些古币,就跟之前的操作是一毛一样的。 真的能吃,假的不能吃。 有了这些古币的补给,身体顿时就觉得轻盈起来,原本有些沉闷的心情也豁然开朗了许多。 看来强大确实可以让人心情豁达呀。 而且,这次补充到身体里的力量比起之前明显要多上许多。 多到怎样一个程度呢? 嗯,大概是可以修复一座小山那么多吧。 小山哦,不是大山! 既然现在身体里的力量已经得到补充,当然是要迫不及待的先修复一片山林再说。 电影虽然好看,但远远没有正事重要。 程虎关掉电视,关掉灯,望了一眼已经在地上的毯子里睡着的小猴子们,便去检查门窗有没有关好。 一楼的门窗刚刚是他安排小猴子们关的,也不知道这些小家伙有没有认真办事。 如果门窗没有关好,万一半夜他跟小猴子们都睡熟了,然后有食肉动物或者毒蛇钻入房子里行凶的话,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果然,卫生间的窗户没有关好。 程虎上前把窗户关严实后,继续检查其他门窗。最后确认无误之后,才回到楼上睡觉。 以前他一个人住在这里的时候,门窗有没有关好还不怎么要紧,但是现在小猴子们住在这里了,那就不能马虎了。 虽然他貌似在压榨小猴子们,但实际上他还是很关心小猴子们的。 回到楼上,在床上躺下后,闭上眼睛,感受着充沛的力量在身体里游走,然后将意识放出去,往西面的山林飘去。 之前被复苏的竹林地属于东面,所以这次他必须换个位置复苏山地,不能一直复苏一个方位。 一直复苏一个方位对于山林里的动物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只有一个方位的山林被复苏了,那就等于所有动物都要赶集似的往那个方位聚拢。这对于一些略小的动物来说,可就是个头疼事了。 程虎将意识放入西边的山林慢慢浏览。 之前被复苏的茶林地在村尾,属于西面,芭蕉林也属于西面。 占地面积不小的茶林被复苏之后,又经过一番大地的滋润、雨水的灌溉,现在已经显得茫茫苍苍,蓊蓊郁郁。 而这些茶树并不是电视里那种被修剪得十分低矮便于采摘的茶树。 它们不仅高,而且大。人往茶树底下一站,必须要仰起头才能看到茶树的顶端。 一棵茶树的冠幅大约有两米左右,粗壮的茶树主干大概有一个碗那么粗。 主干往上,横生的茶枝遍布在四方向外斜斜伸展,既没有古刹般的张扬,也没有柳树的垂头丧气,只是像一个普通人那样朴素的站立,又像黑夜中的一颗星星那样平淡。 茶树的枝干比较细,完全没有主干粗壮,但它们却长满了碧绿的茶叶,从枝干下端到枝干尾端,全都长满了由大到小,由老到嫩的茶叶。 枝干尾端的茶叶最嫩,不仅清新明亮,而且在月亮的柔光之下,甚至还能折射点点星光。 微风吹来,月光下的茶林轻轻摇动茶树顶端的细枝跟嫩叶,一眼望去,就像是波光粼粼的湖面一样。 这不由得让程虎想起了乔姐那天喝的油茶。 那香喷喷的油茶应该就是用这种高山茶叶制作出来的吧。 虽然看上去色泽暗黄,但闻起来却是无比鲜香浓郁啊。 看来,他得找个时间自学怎么制作油茶才行了。毕竟在乔姐那里夸下口说自己是绝对不喝油茶的,要是当着她的面大口大口喝油茶,那岂不是很打脸? 嗯,没错,自学成才! 咱啥都没有,就智商跟颜值比别人要高出许多而已。 看完了茶林之后,程虎的意识继续飘入山林深处。 他得找一处距离茶林跟芭蕉林都有些距离的地方复苏,不能让两地相连太近,但也没必要太远。 因为太远的话,就极有可能靠近山林的中心地。程虎目前还不想去接触那些虎群狼群跟豹子之类的动物。 毕竟它们不是小猴子,也不是小獐子。 如果力量一旦用力过度被消耗完了,然后又偏偏遇上狼群什么的...... 菊花要紧! 意识跃过两个山头之后,来到一片树木笔挺的林中。 从地上的针状叶子来看,此处应该是一片松林。 程虎聚拢意识,将意识落在树林的中间位置。 树林虽然称之为树林,但是,不要想象此处是平坦土地上长着若干树木的树林。 这树林处在山腰位置,山峰虽然不是十分陡峭,但也不见得平坦。 不过,每一棵树的树根位置仿佛都被人工挖掘过,让树根周围一米宽的土地形成一块不规则的平地。 松树就耸立在一个又一个不规则的平地上。 这些松树的树龄大概不大。在枯竭之前,估计也就生长了十年这样。 虽然确切来说,树龄不止十年,但后面停止生命特征的二十多年应该不能算进去了吧。 程虎的意识飘在松林中间,笔挺的松树将他围得严严实实的,仿佛进退都有些困难一样。 不过,这些松树绝无此意,它们只是保持着原来的姿态,耸立在大地之上而已。 看着这些毫无生命力的松树,程虎打算复苏这一片松林。 因为这些松树的年龄都还不算太大,复苏起来不会太困难。 第173章 复苏松林 【感谢啵啵猴哔哔兔的打赏】 再者,他总不能一直复苏灌木啊草地啊什么的,也得复苏一些树木才行。 因为物种要多元化啊。 他将意识扩散,像撒水似的撒在松林中,然后往林中的每一棵树、每一棵草、以及每一点青苔都注入些许力量。 输出的力量虽然不是很多,但在眨眼的功夫里,原本干枯的松林瞬间冒出了许多碧玉般的颜色。 不管是松树,还是松树旁边的杂草,或者是攀附在松树上的藤蔓,全都在片刻功夫里,找回了已经失去二十几年的颜色。 它们在这繁星月夜里,尽情的伸展自己的腰肢胳膊,尽情的向大地吐露自己最深最浓最绿的情思。 它们都是大地的孩子。 沉睡了几十年的孩子。 现在终于复苏,便一个个争着抢着,将根系深深扎入大地,尽情的吮吸着母亲的***。 看着这些仿佛没有尽头的绿色,程虎的心情是舒畅的。 特别是这些植物前一刻还是一片枯黄,现在却绿得几乎能挤出绿油来,这种前后落差,更是让程虎觉得自己真tm伟大! 松林里响起一阵阵鸟叫声、虫叫声、甚至还有不少小野兽的叫声。 他猜想,一定是因为松林突然变绿而且还长出不少新枝叶的缘故,所以这里的住户肯定都被吓了一跳。 但它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居住的地方变成了天堂,然后就会一个个乐不可支的叫唤起来。 程虎的意识飘荡在这松林里,游荡在弯弯曲曲的林间小道上,感受着林中鲜活的略带着松香的空气,听着阵阵松涛声,整个人都觉得十分的舒适惬意。 松山的俊秀、松树的实在,松林的恬静都让他感到舒服,就好像有无数双柔软却有力的手在按摩他的身体一样。 看着那些斑驳苍劲的树干,就仿佛是在看一位饱经世故、历尽仓桑的老人般亲切。 习习涤荡心神的微风吹来时,松林会随之摇曳,并且激起阵阵松涛,也送出阵阵松香,就像一张松软浓香的葱花饼,是那么的柔软、翠绿,且弥漫着醉人的香气。 想必,任何人进入这样的场景,都会心动,都会想要放下一切包袱负担,只尽情的欣赏这惬意的景色吧。 程虎虽然没有身临其境,但他的意识却能感触到每一阵细微的风,能看到每一点微弱的反光,这跟他本人站在这里是没有差别的。 然后,他将意识再次聚拢,漫无目的的游荡在松林中。 把松林粗略浏览了一遍,没看到有什么小动物因为环境的骤然变化而发生意外之后,便把意识抽回来,沉沉睡去。 早上醒来,已经快十点钟。 因为昨天救助了一片松林的缘故,力量被从身体里抽走,就好像是抽走他体内的血液一样,整个人都会显得十分疲惫。 好在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现在基本上没啥事了,就是肚子比往常似乎要更饿一些。 穿了衣服下楼,看到正门被打开,客厅里没有三只小猴子的身影。 程虎信步走出院子,刚好看见三只小猴子在院子里抢夺一个苹果。 他朝院子里的小猴子们问道:“你们干嘛呢?干嘛非要抢那个苹果?” 小壮猴骑在小胖猴身上,小胖猴趴在地上,小金猴则站在小胖猴前面,双手使劲的从它嘴里拉扯已经被咬了一半的苹果。 小壮猴愤愤道:“你不知道,这家伙昨天晚上半夜起来偷吃,把所有苹果都吃掉了。今天早上我们起来,就发现它嘴里还咬着半个苹果,结果它还死不承认。” 小胖猴在小壮猴的身体下不断扭动,嘴里发出一连串呜呜呜的声音,好像在求救。 小金猴一边奋力拉扯它嘴里的苹果,一边叫道:“你再不松口,信不信我把你牙齿撬了。” 小胖猴不信,仍旧死死咬着最后半个苹果不肯松口。 其实,昨晚半夜它也没吃多少呀,也就是吃了三四个,嗯,可能是五六个,或者七八个吧。 反正就没多少。 程虎笑道:“得得得,你们闹吧,闹完了记得打扫院子。” 小壮猴很是不满的叫道:“小胖吃的最多,今天的活全部交给它干。” 听到这话,小胖猴立马松开嘴巴,叫屈道:“我没有吃最多。我,我就是吃了几个苹果而已。” 嘴巴一开,口中的苹果立马没了踪影,那甜滋滋的味道也随之而去。 “啊,不要抢我的苹果,不许抢我的苹果。”小胖猴朝已经拿着苹果跑远的老大叫道。 小金猴此刻倒是没了哥哥包袱,像个调皮鬼似的美滋滋的拿着半个苹果,一边往嘴里送,一边得意忘形的看着还被老二压在身下的老三。 看着这一幕幕,早已经回到院中的大黄忍不住嗤之以鼻的暗暗说道:“这就是小屁孩了。幼稚!” 真幼稚! 然后,它想起自己的童年,其实好像也、也这么幼稚过。 那些黑历史不提也罢,谁还没有过童年呢,是吧。 程虎对于三只小猴子的调皮捣蛋也实在是没有法子,只能回到屋里洗漱,并且准备早饭。 昨天他从镇上买了不少食材回来,打算好好烹饪一番,然后给小花送去。 嗯,可是,生病的人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 那就来一个养胃粥,再来一个素炒青菜吧。 其他不油腻的东西,他也实在想不出来了! 如果到时候小花想吃其他东西的话,再去街上帮她买好了。 健脾养胃粥是一道补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大枣莲子粥、薏米山药粥、豆枣黄花粥、银耳粥、参苓粥、鸡杂粥、扁豆粳粥、黑豆龙眼红枣粥、田螺芹菜咸蛋粥、金橘黄芪粥、山药粥、山药莲子粥、丁香降气粥等。 而程虎做出来的养胃粥比较简单,就是大枣莲子粥,放入几颗大枣跟些许干莲子即可。 粥虽然简单,但功效还是有的。 这养胃粥可以补中益气,健脾开胃,给小花喝应该没关系吧。 而且,小花现在还在病中,喝点健脾养胃粥对她的肠胃负担也没有那么大。 吃了早饭,粥也熬好了。 第174章 程虎=仙女 把几个肉菜跟粥还有青菜打包好,程虎来到院子里,跟猴子们交代好工作之后,便开车离去。x23us.com 看着人类又开车走了,小胖猴很是费解的问道:“为什么他可以去玩,我们就得在这里干活?” 小壮猴气呼呼的回道:“还不是因为你吃得多。” 小胖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摇着头,奶声奶气的说道: “唉,你们都不懂我心里有多苦。你们以为我想吃这么多吗?我还不是怕你们吃多了,会长得跟我一样胖。到时候要是遇到天敌的话,我跑不掉没关系,被吃掉就算了,可你们要是也跑不快那可怎么办呢?你们岂不是也要跟着被一起吃掉?你们看,我是为了你们好,为什么你们一点都不理解我呢。” 呸! 小壮猴当即鄙视道:“每次有危险,第一个逃跑的就是你。” 小胖猴...... 思忖半刻,说道:“我,我那是为了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好给你们制造逃跑的机会。” 小壮猴跟小金猴一同斜视老三。 吃得多脑子也膨胀了?自己是个啥玩意心里没点逼数? 程虎到达医院的时候已经快到正午。 他快步走上二楼,找到小花的病房。 因为是乡镇医院,一般人都不会住院,而是打了针就回家,所以病房里虽然摆着两张床,但实际上只住着小花。 病房里,廖桃正在床头边上的椅子坐着,手里翻着一本崭新的色彩缤纷的故事书。 她想要将书上的黑色大字一个个念出来,结果却发现,尽管那些字清晰可见,但她居然一个都不认识。 程虎站立在门口,没有走进去,而是呆呆看着病房内的场景,有些说不上来的感受。 像是有一只温柔的手在轻轻抚摸他的心脏那样。 正午的阳光十分明媚,散光从透明玻璃窗照射进来,狭小的病房显得格外明亮。 小花一脸病色的躺在床上,黝黑的脸颊有些泛白。她微微勾起唇角,双目定定看着妈妈,眼神之中全是满足。 廖桃则坐在床边,微微前俯着身子,皱着眉头,看着手中的故事书,嘀咕道:“这个说的什么故事呀,我看不懂啊。嗯,这个也看不懂。” “桃姨,小花!”程虎站了一会儿才往里走入,笑嘻嘻的呼唤道。 两人一齐看向门口,瞬间露出了大大的笑脸。 “小虎,你来啦。”廖桃起身道。 “叔叔。”小花躺在床上,想起身,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 程虎赶紧道:“小花,你别动,好好躺着。” 廖桃也急忙轻轻按住小花的身体:“别乱动,乖乖躺着。” 小花躺着不动,看着程虎,一脸稚气的说道:“叔叔,谢谢你送我来医院。谢谢你帮我交住院的钱,等我好了,我一定会努力捡田螺还给你的。” 程虎把手里的东西交给廖桃,走到床头的另一侧,很是认真的看着小花说道:“那小花一定要好好吃饭,早点好起来。叔叔等着吃田螺呢。” 小花天真的点了点头:“嗯,叔叔,我会好好吃饭的。” “不行。”程虎忽然皱起眉头,“不能再喊我做叔叔了,得喊哥哥知道吗?我都还没结婚呢,你就喊我叔叔,岂不是把我喊老了。” 小花笑了一声:“好,哥哥,我知道你叫程虎,我妈妈说的,那我可以喊你做虎哥哥吗?像老虎一样的大哥哥。” “你不怕被老虎吃掉吗?” 小花摇摇头:“不怕,哥哥你是个好人。” 程虎拿起床上的故事书,看了看,说道:“那小花一边吃东西,一边听老虎哥哥读故事好不好?” “好!” 廖桃抱起小花,让她背靠着枕头坐在床上。 程虎低头看着故事书,念道:“从前,有一位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她有一位恶毒的继母与两位心地不好的姐姐。她经常受到继母与两位姐姐的欺负,被逼着去做粗重的工作,经常弄得全身满是灰尘,因此被戏称为‘灰姑娘’......” 小花一边吃着妈妈递来的粥,一边津津有味的听着程虎讲故事。 她觉得,自己或许也是一个灰姑娘吧。 那么,虎哥哥应该就是那个会魔法的仙女了...... 妈妈还是妈妈,那谁来担任那个恶毒的角色呢?奶奶吗? 想到奶奶,小花愣了一下,有些沮丧。 在这种时候,她应该去想美好的事物,比如妈妈,比如姐姐,比如爸爸,比如眼前的老虎哥哥。 她皱着小小的眉头,很是认真的听着故事。 里面的继母跟两个姐姐真是太恶毒了。她想,灰姑娘那么善良,她们不应该那样对待她。 程虎把故事读完了,饶有兴趣的看着小花。 你还别说,小花貌似跟童话了的灰姑娘有得一比呀。 虽然小花还小,但是善良可爱什么的,绝对不亚于灰姑娘嘛。 既然这样,那他就勉为其难的扮演一下仙女的角色好了。 他笑道:“小花,听完这个故事,有什么感谢?” “嗯。”小花微微仰起脸,想了一下,说道,“我想吃肉。叔叔你怎么没给我带肉来?” 程虎:...... “这不是有肉吗?”廖桃指着床头柜上的饭盒说道,“一大堆肉呢,你先把粥喝了垫垫底,然后再吃肉。” 小花笑嘻嘻的看着妈妈,撒娇道:“妈妈,那你先帮我尝尝那个肉咸不咸嘛。” “你这孩子。”廖桃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小小的肉放入嘴中,吞咽一口,“不咸,一点儿也不咸,刚刚好。” “妈妈,你吃块大的。”小花盯着饭盒里的肉说道,“你看看那块大肉好多油啊,油腻腻的,我看到它就吃不下饭了。妈妈你快吃了它呀。” 廖桃有些不好意思的看向程虎,说道:“小虎,让你见笑了,小花这孩子就是这样,有时候撒娇起来就跟三岁小孩一样。” 程虎笑着摇摇头,说道:“桃姨,你听小花的,先把那些油分过多的肉吃了吧,小花闻着肯定不舒服。” “对啊。”小花弱弱的说道,“那些肉的味道闻起来真的很难受。” 其实,很香很香! 第175章 世界上最美味的鸡 【感谢空虚盟主的万赏跟红包,加更待会奉上。顶 点 x 23 u s感谢专业修魔者的打赏。】 但是,小花觉得,自己有瘦肉粥吃就够了,毕竟她年纪还小,不用干什么重活,可妈妈每天都要干很多重活,她应该多吃一点才对。 廖桃有些无奈,本想着等小花喝了粥,再给她吃肉的,可这孩子却说这些肉看着难受。 这些肉别说家里平时吃不到,就连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吃不到。也就只有去亲戚家里喝喜酒的时候才能吃到这么好的肉。 她吞了吞口水,说道:“你现在不想吃,等会儿休息一下就想吃了。妈妈先帮你留着,你先把粥喝了。” “妈妈,你吃掉它们嘛。它们看起来真的很腻。” 真的很香。 “昨晚上留给你的饭菜你就说腻,一点没吃,就吃了点粉,剩下的全被妈妈吃了。早上你就吃了两个馒头,待会儿你要是再不好好吃饭的话,可就要一直住在这里了。” “桃姨,没关系,这些菜本来就是给你准备的。小花还吃不了这么油腻的东西,我待会儿再到街上去帮她买点清淡点的饭菜。” 听到程虎这话,廖桃跟小花异口同声的说道:“不用了。” 廖桃笑道:“小虎,我知道你心好,可是真的不用了。下午小花爸爸会给小花送鸡汤来。” 小花瞪大了眼睛:“妈妈,你们怎么可以把我养的鸡给杀了?” “你生病了,就要喝鸡汤才能好。不然的话,得在医院里躺到什么时候?” 小花无奈的‘哦’了一声,说道:“那好吧,就是可怜了我那些会下蛋的鸡。它们差不多天天都会下蛋,结果还是没法摆脱被宰杀的命运,唉” 程虎闻言,小心脏又像是被谁揉了一下似的。有点儿感动! “哦,对了,记得叫爸爸帮我多砍两只鸡腿,我要吃鸡腿。”小花补充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喊你爸爸帮你砍了四只鸡腿呢。”廖桃听到小花有胃口吃鸡腿了,就笑盈盈的又往小花嘴里送了一勺子瘦肉粥。 程虎:...... 喂饱了小花,廖桃才开始吃午饭。 但她只是往大米饭里倒入一些菜汤拌饭吃,并吃了几块五花肉,其他的肉菜她一点儿没动。 看到这些,程虎忍不住说道:“桃姨,那些菜你怎么都不吃呢?” 小花也眼巴巴看着妈妈,像是不满妈妈的做法似的。 廖桃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小虎,那个,你的这些饭菜很好吃,我吃一点就够了。我想留点给小花她爸爸尝尝。” “桃姨,没关系,你先吃,吃完了,我再去买就行了。” 廖桃还是摇了摇头:“我吃这点真的够了。我今天没去干活,吃不了多少的。倒是小花她爸爸,今天早上进山去种生姜了,有点辛苦。” 程虎劝了几句,但廖桃还是坚持,无奈之下,只好作罢。 他原本还以为,小花家也就是穷到住不起小洋房而已,却没有想到,原来她家是穷到连肉都吃不起的地步。 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亲耳听到,他真的很难相信这一切。 不是说,全国脱贫了吗? 不是说,人均年收入近十万元了吗? 这样看来,小花家真是拖了国家的后腿啊! 不去想这些烦心事,程虎继续给小花念故事。 书里的故事念完了,又念手机里的故事,还把手机给小花把玩,并告诉她怎么使用手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概是两三个小时这样,病房门口出现了一个黑乎乎的身影。 程虎扭头看去,只见一个六十岁左右的大爷正佝偻着背站在门口,略显诧异的看着程虎。 大概是因为这屋子里就程虎一个人是他眼中的陌生人吧。 小花开心的叫道:“爸爸。” 男人快步走入病房,放下手中的东西,伸手摸了摸小花的脑瓜子,问道:“好点没有?” 小花点点头:“爸爸,我没事了。我从现在开始,会好好吃饭的。” 男人欣慰的点了点头,看了一眼程虎,然后满脸费解的看向廖桃。 廖桃这才介绍道:“富贵,这个小兄弟就是我跟你说的小虎。那天就是他买了咱们小花的田螺,昨天也是他送小花来医院的。” 叫富贵的男人满脸惊喜的看向程虎。 他的脸又干又皱,像所有自然老去的老年人那样。但是,他显然要比自己的实际年龄更显老一些。 个头并不是很高的他站在程虎对面,大概也就只能高到程虎胸口的位置。 这是西阳省金钟县一带的正常身高! 罗富贵望着程虎,皱巴巴的脸布满了感激,十分动情的说道:“原来是你帮助了小花,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要是没有你的帮助,说不定小花还不肯来医院呢。” 程虎道:“叔叔,您别客气,这都是举手之劳而已。” 虽然程虎这么说,但是小花爸爸罗富贵还是连连道谢,直到最后小花又喊饿了,才停止。 他急忙打开从家里带来的脏兮兮的蛇皮袋,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打开塑料袋,里面裹着一个不锈钢饭盒。 虽然是不锈钢的,但实际上,把手的位置已经生满了铁锈。 把不锈钢饭盒放在桌面上,打开盖子,土鸡特有的浓郁鲜香之味便像一只只鬼魅的手,从饭盒中袅袅伸出,不断拉扯人的鼻子。 小花几乎没有一丝犹豫,立马抓起一只大鸡腿,大口大口的撕咬起来。 她吃饭的样子,让程虎莫名的想到了小胖猴...... 鸡腿吃完了,她又把手上的鸡汁舔了个一干二净,完全没有一点女孩子该有的淑女模样。 但正因为是这样,她那双清澈眼睛里迸发出来的明亮才会格外耀眼。 程虎吞了吞口水,感叹道:“天哪,这鸡肉该有多好吃啊。你把手指都吸了不下十遍了。” 听到这话,廖桃跟罗富贵呵呵笑起来。 小花很认真的说道:“哥哥,这可是我养大的鸡,当然是最好吃的。我经常去地里给它们挖蚯蚓吃。它们都没有吃过饲料呢。” 程虎可以想象,吃蚯蚓长大的鸡,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鸡。 第176章 十块钱六十块钱(为空虚大佬加更) 【为空虚盟主加更,谢谢大佬万赏。m.x23us.com待会儿还有一更。】 虽然现在有很多养殖场都说自己的鸡怎么怎么养大的,但实际上,并不能完全相信。毕竟成本跟利润摆在那里。 而罗小花的话则可以完全相信了。 毕竟她家是真穷,估计也舍不得买饲料什么的吧。所以只能尽她自己的力量,挖点蚯蚓回去喂鸡。 程虎故意露出一脸的惊诧,十分‘震惊’的问道:“天哪,小花,你不要吹牛好吗?我才不相信你养的鸡是吃蚯蚓长大的呢,肯定还吃了不少的饲料。” “没有!没有!真的没有!”小花就像是要捍卫自己的尊严一样,很认真的解释,“我养的鸡真的没有吃过饲料。它们也不是说只吃蚯蚓,它们也吃一些稻谷,还吃青菜,但是,真的没有吃过一颗饲料。” “是吗?”程虎很是怀疑的说道,“那你知不知道,这样的鸡能卖多少钱一斤呢?” 小花想了想,回道:“也就十块钱一斤啊。” “十块钱一斤?”程虎这次是真惊讶加怀疑。 那样的鸡怎么会只卖十块钱一斤?那可是原汁原味的正宗土鸡呀。 “对啊,十块钱一斤,有什么不对的吗?”小花问道。 程虎无奈的笑了笑:“小花,我这次真不是骗你,像这样的土鸡,就算卖三十块钱一斤,也不算贵。不信的话,我给你看看网上的价格。” 说着,他打开网上某商城,搜索土鸡,进入价格较贵的一个商品,指着价格说道: “小花,你看,这个就是别人在网上卖的土鸡,而且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鸡,这些鸡其实也喂饲料,还喂药片,还打针,但是价格却高达128元一只,而且这些鸡的年龄都半岁不到,重量只有两斤,那就相当于,一斤要60元左右。” 小花愣愣看着手机里的数字,她当然认识128,也知道那是一百二十八元。 可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鸡肉的价格竟然这么贵? 而且还是只养了半年的鸡? 那她养的那些已经快两岁的鸡得卖多少钱一斤呀! 感觉貌似要发财了呀! 哦,不对,就算自己养出来的那些鸡真的值那么多钱,但前提是,她要找得到买家才行。 “小花,你家里养了多少只鸡?”程虎问道。 小花想了想:“家里还有十二只。” “全部卖给我吧,就按照网上的价格卖,六十块钱一斤怎么样?” 程虎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熠熠星光。仿佛他是真的真的很想要买到小花养的鸡,而且一旦买到手了,还是他赚了似的。 没等小花开口,罗富贵就说道:“什么卖不卖的,你要是想吃的话,我等下就给你抓一只来。” “对啊。”廖桃也附和道,“小花现在能好起来,还是多亏了你,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说买卖真的是太见外了。” “不不不。”程虎赶紧解释道,“我买这些鸡不是为了自己吃,是为了拿去卖,赚点小钱。” “拿去卖?”小花一家三口都显得有些不敢相信。 难道六十块钱一斤还不算最贵吗?还能卖出更高的价格? 那花这么多钱买鸡吃的人得是多有钱的人呀。 真是难以想象有钱人的世界! 程虎点头,十分肯定的说道:“对啊,当然是拿去卖了。我也是养鸡的,但我养的鸡都只是普通的饲料鸡,价格不高,也赚不了什么钱。如果你们能把你们家里的鸡卖给我的话,我再倒卖出去,还可以小赚一笔呢。” 小花半信半疑的看了看妈妈,又看了看爸爸,仿佛是在等他们的回答。 虽然鸡是她买回来的,也是她养大的,但是,要如何处理这些鸡,她是没有话语权的,毕竟她的年龄还那么小,很多事情都还不懂。 但是,她希望能把那些鸡卖掉,最好全部卖掉。 这样的话,就可以攒下一大笔钱,加上她去捡田螺换来的钱跟妈妈赚来的钱,等到姐姐上大学的时候,估计就能凑够学费了。 廖桃跟罗富贵都有些迟疑。 倒不是舍不得,而是觉得这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样。 他们也不是没卖过家里的鸡,但是价格确确实实的是十块钱左右。因为卖过一次之后,他们就舍不得卖了。 那价格实实在在是太低了! 一只鸡养了差不多两年,都已经五六斤,可是,最后却也只能换来五六十块钱。 而在这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小花不知道去地里挖过多少蚯蚓,甚至是她在河里摸田螺的时候,还常常摸些小虫子回来给鸡群吃。 光是凭这一点,那些鸡就不应该只值十块钱一斤呀。 但是,小花她三叔确确实实是只给了十块钱。 他是把整只鸡拿走,只给了十块钱。虽然一开始他说按照十块钱一斤的价格买一只,但到了最后,真把鸡拿走的时候,又只给了十块钱。 因为好歹是小花的三叔,最后廖桃夫妇也没说什么。可小花却哭得稀里哗啦的,就像是弄丢了几十块钱那样心疼。 现在,听到小虎说要按照六十块钱一斤的价格买去,夫妇二人都有些不敢相信。 六十块钱啊!家里的一只鸡好歹也有五斤左右,那可就是几百块钱了。 十二只鸡,即使只卖十只,那也有几千块钱了。 天哪,说句不怕人笑话的话,这辈子都还没见过这么多钱呢! 看到爸爸妈妈都在迟疑,小花按捺不住了:“爸爸,妈妈,就把家里的鸡卖给哥哥吧。那样,姐姐上大学的学费就差不多够了。” 学费? 听到这个平日里让一家人头疼欲裂的词,廖桃立马点头道:“好,那,那就卖给你吧。但是,小虎,我只能卖十只给你。还有两只要留着给小花吃。” “妈妈,你怎么这么傻呀!”没等程虎说话,小花就抢话道,“你可以去镇上买那些便宜的鸡肉给我吃呀!不对不对,我已经不需要吃鸡肉了。你看看我,现在说话都不喘了,我已经快好了。” 说完,她暗暗憋着气,又暗暗用力吸了一口。 第177章 3900元 【感谢只相信一见钟情的万赏,加更晚点奉上。感谢崛起的星云和啵啵猴哔哔兔的打赏。】 廖桃道“你懂什么?那街上卖的鸡肉能跟咱们家的鸡比吗?就留两只给你吃。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罗富贵轻轻拍了一下小花的脑瓜子,又从饭盒里拿起一只鸡腿,塞小花嘴里。 小花幽怨的看着三个大人,觉得这些人真‘讨厌’。那是我养的鸡呀,居然还不给我说话! 她又大口大口的对着鸡腿撕咬起来。 程虎心中十分欣慰。因为他发现,其实小花的爸爸妈妈还是很心疼小花的。 他说道“十只就十只吧。那等会儿我跟叔叔一起去抓。” “好。”罗富贵笑盈盈的点头,“等会儿我上街去买点菜,买点酒,咱们到家先吃了饭再抓鸡。” “对啊。小虎,等会儿跟小花她爸到了家里,先让小花她爸煮点好吃的给你吃。他手艺可不赖呢。” “行!” 几人在病房里有说有笑的又坐了许久,傍晚邻近,程虎跟罗富贵才起身离去。 廖桃走到窗边,看着丈夫跟程虎上了皮卡车离去,忍不住感慨道“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呢?” 小花已经躺在床上沉沉睡去,没听到妈妈的话,但她睡梦中的脸,挂满了笑容。 到了镇上的市场路口,程虎停下车子,朝副驾驶上的罗富贵说道“叔叔,你在车上等着,我下去买点菜。” 罗富贵赶紧拉住他“你别下去,我下去买。” 程虎笑道“叔,我喜欢吃什么我就买什么,我饭量很惊人的。咱们都是男人,就别婆婆妈妈的了。您在车上好好坐着就行。” 罗富贵松了手,无奈笑道“行,那我就真不跟你客气了。” 他身上总共就二十块钱,想客气都客气不来。 程虎下车买了二十斤猪肉,又买了两条活鱼,还买了一些熟食。 等他回到车上的时候,罗富贵看着他拿上车的大包小包,心中极为惊愕。 这感觉不像是去他家吃饭的,倒像是去他家过年似的。 不,就算是过年,他家也没买过这么多菜呢。 程虎发动车子,载着罗富贵回到了那栋陈旧破烂的土房门前。 把东西拿进院子之后,罗富贵赶紧开始忙活起来,生火做饭。程虎则帮忙清洗食材。 他打算把二十斤猪肉先用冷水煮熟,然后再下锅油炸,这样一来即使不用放入冰箱里,也可以存放几天。 小花家没有冰箱,唯一的家电就是一台大屁股的电视机跟两盏照明灯。 至于两条活鱼,一条宰了吃,一条则放入水缸里先养着。 罗富贵把柴火生好之后,便清洗高压锅,往里倒入两竹筒米,淘米煮饭。 两人分工明确,半个小时之后,饭煮熟了,猪肉也炸好了,鱼肉也做好了。 上了餐桌,程虎夹动筷子,尝了一口鱼肉。 鱼虽然只是普通的草鱼,但味道却不错。 鱼肉被蒸得刚刚好,十分鲜嫩。 程虎不由得赞道“叔叔,没想到您手艺还真不错。” 罗富贵笑道“小时候跟我爷爷学的。那时的日子比现在更艰苦,所以各种简单的食材也要做得非常好吃才能显得日子不那么苦。呵呵,现在也差不多是这种情况吧。“ 程虎了解。无论身处在怎样阶级的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 吃了饭后,罗富贵跟程虎二人合力,在院子里追着鸡群跑。 鸡群受了惊吓,咯咯咯一阵乱叫。 要是有什么人从外边路过,估计还会以为是屋子里闹贼了呢。 两人抓了十只鸡,绑住鸡脚,然后一一过秤,得到的总重量竟然高达65斤。 呵,这些鸡可真够肥的。 程虎吞了吞口水,笑道“看来吃蚯蚓吃虫子的鸡比较肥啊。我家里养的鸡虽然也是散养,但却没这么大。” 罗富贵笑道“那是因为你养的时间还不够久。这些鸡已经养了差不多两年了。” 程虎点点头,拿出手机计算了一下。60块钱一斤,总共是65斤,得到的总价就是3900元。 他把手机拿给罗富贵看了看,又从钱包里数出39张百元大钞,递给罗富贵。 罗富贵望着那一沓红彤彤的钞票,不仅仅是双手颤抖,就连身体都在微微颤动。 程虎抓起他的手,把钞票放在他手上,笑道“叔叔,钱拿好了,你看看真假,不然的话,出了院子,我可就不管了。” 罗富贵心脏跳动得厉害,接连点头道“行行行,我相信你,小虎,不用看了。” 把钱收好后,罗富贵打算找个塑料袋帮程虎把油炸好的猪肉包起来让他带走,谁知,等他回到院子里,程虎已经没了踪影。 他急忙追出外面,只见程虎已经坐在车上。 程虎朝他喊道“叔叔,那些肉我就不带走了,留着你们吃吧。我不喜欢吃猪肉。” “别啊。把肉拿上。” 罗富贵刚想追过去,但程虎脚下一踩油门,车子便轰隆隆开走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提着十几斤脆皮肉回到院子里。 看着塑料袋里的肉,看着桌上还剩下大半的鱼肉跟几乎没怎么吃过的鸡爪鸡翅,罗富贵望了望屋顶,刚好看到瓦片松动的地方泻入缕缕光线。 那光就像程虎一样,照入了漆黑的屋子里。 回到白木村,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 程虎检查了三只小猴子的劳动成果之后,虽然看到很多鸡粪都还没有被打扫干净,但他仍然表现出一副颇为满意的样子“还行吧,干的不错。但是,明天要继续努力,知道吗?” 三只小猴子并排站在一起,朝他一致的点了点头,并一致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仿佛在等待什么。 程虎假装啥也不知道,提着水果转身就往屋子里走。 三猴懵逼! 这时候不应该是发放水果的环节吗? 为什么没有水果?为什么没有水果? 小胖猴朝人类的背影叫道“水果呢?我们的水果呢?” 呜呜呜,辛辛苦苦捡了一天的鸡粪,居然连个水果都不给我。 程虎回身看着三只小猴子,笑道“难道你们不知道吃饭之前要先洗手吗?你们那双手可是捡了一天的鸡粪,要是不洗一下的话,是不是等于把鸡粪吃到肚子里了?” 。 第178章 猴群不需要残废 三猴又是三脸懵逼,然后就想到了自己之前吃东西从没洗过手,然后就想到了鸡粪,然后就 一致十分嫌弃的看了看彼此。 “呀,哥哥你真脏,居然都不洗手。” “还说我,你不也是一个样吗?” “你们两个都太垃圾了,吃东西居然不洗手。”小胖猴不知何时已经跑到池塘边上,悠哉悠哉洗着手,满脸嫌弃的说道。 程虎把水果放在门廊上,然后爬上皮卡车的车厢,将买回来的土鸡一只只解开绳子,扔在院子里。 终于得到释放的土鸡们刚一落地,就急忙惊慌失措的到处乱跑,还咯咯咯的乱叫,显然是受了不小的惊吓。 程虎把鸡全部放下之后,朝美滋滋吃着水果的猴子们喊道“我新抓了十只鸡回来,你们对它们友好一点,千万别欺负它们。” 看着那些个头比自己大的鸡,三只小猴子倒是想欺负,可也不敢啊! 程虎回到屋子里,准备晚饭。 虽然刚刚在小花家已经吃过了,但是为了不吓坏小花爸爸,程虎压根就没怎么吃,只是意思意思而已。 而且,由于时间较为匆忙,也没买多少食物去小花家,所以他都不太舍得吃餐桌上的食物。 因此从小花家里离开之后,他又去镇上买了些新鲜的食材回家,准备好好烹调一番。 安明镇上依然只有那么几样食材猪肉、鱼肉、鸡肉、鸭肉。 除此之外,也就剩下一些冰冻食品跟一些熟食。 这些食材程虎只买了猪肉跟鱼肉,还有一些冰冻的饺子汤圆。 饺子汤圆先放冰箱里冰着,等想吃的时候再吃。 猪肉就做脆皮肉,鱼呢,就红烧吧。 打定主意之后,便忙活起来。 此时,在山中,猴王老金昏迷了几天后,终于醒了。 它仰卧在一块很松软的土地上。 它虽然无力翻身查看身下的土地长什么样子,但它能感觉到,十分的松软。大概是一处长满枯黄杂草的草地。 庆幸的是,自己竟然还活着。 天空有些灰暗,大概是夜晚即将来临吧。 它想爬起身,便举起双臂…… 不,它猛然发现,自己的双臂沉重得仿佛两块巨石一般,根本无法抬起。 它又试图踢动双腿,想看看自己的腿是否健全,或者说,是否还在,但随着它的动作,剧烈的疼痛从左侧的腿部传来,疼得它直嘶嘶的叫。 它慢慢举起右侧的腿,看到的不是一条腿,而是两截腿。 它的右腿已经断成两截,虽然没有看到血,但确实是摔断了。 断掉的那截腿就像山林中许许多多被风折断的树枝那样,它们身上的藤蔓将它们与大树连在一起,但坚硬的骨干确确实实是断了。 风吹来的时候,它们就在半空中不断摇晃,怎么也晃不回去。 就像它的腿一样。 嗷——它痛苦的叫了一声,活着的喜悦被残废的绝望一点点吞食。 黑夜还未真正降临,但它已经看不到光明。 猴群不需要残废,山林也容不下残废! 假如它的腿只是摔骨折了,它还可以利用身体像只软虫似的蠕动到那丛干枯的蕨类旁边,将蕨类的根茎用嘴巴拉扯出来,然后嚼碎了吞到肚子里。 那蕨类具有接骨续筋的作用,而且功效十分显著。 它们猴族作为山林中的灵长类,本身就是动物界最高等的类群,大脑发达,智商又经过了进化,对于山中药草的功效虽然认知不全,但可以说绝对比普通人类知道的更多。 那些生活安逸,只知道享乐的人类永远没法体会到野生动物的生存有多么艰难。 它们不仅要躲避自己的天敌,还得躲避人类的捕杀,在险象环生的大自然中,它们必须慢慢学会如何更好的活下去。 受伤对于它们来说都只是小事一桩,因此要学会辨别某些野生药草的功效也成为了它们的必备技能。 比起人类的发达医学,这种传统的医术显得十分笨拙,但却常常可以为它们的伤口止血消肿。 如果还是像以前那样,只是受了普通的伤,老金绝对有把握自己医治自己。 但是,它现在受的伤不是一般的伤,而是摔断了腿。 它能感觉到骨头折断后在皮肉里掐架,彼此摩擦,那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它很清楚,这样的伤是那棵蕨类没法医治的。 即使它把整棵蕨类连根带叶一起吃到肚子里,也无济于事。 它凝望着前面那座高山山顶上的最后一抹余晖,坚毅了十几年的心脏猛然颤抖起来。 周围的群山依旧那么熟悉,高大的树木也仍旧散发着它们黯淡枯黄的色彩,就连山顶的那抹余晖都跟以往的日子一样平淡。 可是,在这种平淡的反射之下,它却从一个种群的首领变成了一个苟延残喘的残废。 不恐惧不绝望是不可能的! 它一直以来都是猴群里最聪明最强悍的猴子。它曾经就像扎根在大地里的树根一样,坚韧不拔,也像山中的巨石那般屹立不倒。 虽然它没有老虎跟山狼的凶猛,也没有老鹰的逍遥自在,但它仍然带着自己的三个孩子以及自己的种群,在这片恶劣的山林里存活下来了。 它不弱,一点儿也不弱。 它曾利用地形跟树冠的优势无数次从食猿雕的爪子下救下自己的同类,也曾从狼群中利用聪明的头脑带着猴群突围。 这样强大的它,如果单单只是摔断了一只腿的话,它并不会如此绝望。 它还可以用两只手跟一条尾巴一条腿来活动。 猴子的手可以攀爬大树,也可以抓住藤蔓,它们的尾巴也可以卷住树干,就相当于是它们的另一只手那样。 因此,即使断了一条腿,也还不能称之为残废。 毕竟还有两只手,一条腿跟一条尾巴可以使用。 这是猴子与生俱来的本领,且这项本领通过后期的训练得到了完美娴熟的运用,几乎从来不会出现任何差池。 不管是被大型食肉动物追赶,还是被食猿雕虎视眈眈,它们总能利用自己矫健的身手在树与树之间穿梭跳跃,且从来不会摔下去,就好像是它们本身就是大树的一部分那样。 。 第179章 融入泥里(为钟情大佬加更) 松鼠跟其他住在树上的爬行类动物,一旦失去一只脚,就很难在树上自由敏捷的活动,甚至会因此而送掉性命。 但猴子们不会这样! 它们即使断了一条腿,也照样可以灵敏的在树上活动。 老金是山林中金丝猴群的猴王。 它是强大的象征,也是智慧的化身,只有像它这样既强大又聪明的猴子才能成为猴王。 老金身形高大,比其他同龄公猴都要大上一圈,也高出不少。 它浑身的毛发金灿无比,就像是披着一件华丽的落日余晖织造而成外衣一样。 假如现在它只是断了一条腿,它可能会哼都不哼一声,爬起来,坐在地上,弯下腰去,用自己的牙齿把那条断腿上的皮肉咬掉,好让断掉的那截腿掉下来,免得成为累赘。 然后,它会忍着疼痛,若无其事的利用剩下的手脚跟尾巴,回到猴群中,像以往那样率领猴群在险象环生的山林里活动,也像以往那样陪在三个孩子身边,看着它们长大。 它有绝对的把握,自己依然可以胜任猴王一职,并且将猴王的风采展露无遗。 可让老金绝望的是,它不单单只是断了一条腿,它的两只手臂似乎也摔断了。 这还不是最绝望的。 更绝望的是,它本来就没有尾巴! 它没有尾巴呀! 它很清楚的记得那一年,老三刚刚出生,猴妈妈不幸去世,它便独自承担起了照顾三个孩子的重任。 那时候老三还那么小,需要吃奶,可它没奶,就只能把老三送给猴群中也同样刚刚产仔不久的母猴照顾。 为了感激母猴,老金在养活老大老二之余,还得寻找更多的食物回馈给帮忙喂养老三的母猴。 可是,在当时那样的环境里,整个山林都枯黄了,既没有鲜嫩的植物叶子,也没甜美的野果,他要去哪里寻找更多的食物呢? 如果只是他跟老大老二吃,完全可以依赖山中的干枯植物顽强活下来,但是因为有老三,它必须找到鲜美可口的食物。 因为没有鲜美可口的食物,母猴就没有办法分泌出更多的,那样的话,老三就很有可能活不下来。 为了孩子,它必须找到干枯树叶树干之外的食物。 它把目光看向了山林外面的区域。 虽然那些地方是金丝猴的禁区,一旦进入很有可能有去无回,但是,它清楚,在那些青翠的山峦里定然有许多鲜美食物。 为了孩子,即使死掉又有什么关系呢? 况且,它有足够的自信能够平安归来。 于是,在跟老大老二交代一番之后,它只身前往黄金山林之外的山林。 一切就跟它猜想的一样,在外面的山林里,它确确实实找到了更多的食物,但是,也遇到了更惨烈的危险。 藏在树叶底下的铁夹子,装在铁笼子里的诱饵,还有接二连三朝它射击而来的子弹都让它三番两次差点一命呜呼。 猎狗疯狂追击它,猎人也持着枪支穷追不舍。 在慌乱中,它不慎触发了一个铁夹子。好在铁夹子只是夹住了它的尾巴,并没有夹住它的脚。 它试图使劲拉开夹在一起的铁夹子,但发现根本没法拉开。而猎狗跟猎人的脚步声呐喊声已经越来越近,无奈之下,它只好利用铁夹子的锯齿折断尾巴继续逃离。 痛吗? 当然痛,但是在当时那种危急情况之下,它根本无暇考虑到底痛不痛,也无暇顾及其他,只能一头钻入密密匝匝的灌木丛中逃命。 从那个时候开始,它就成为了一只没有尾巴的猴子。 确切的说,它还有小半截尾巴,但那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尾巴没了,现在两只手也动弹不得,一条腿还断了 老金明白,它是真的残废了。 在这广袤的山林里,变成残废,就注定只能沦为食物。 在人类的世界中,残废或许还可以领取各种福利,以及得到国家跟人群的关爱,但在这优胜略汰的山林里,残废就是残废。 既没有医院可以救治,也没有福利机构可以收养,更没有什么补助金等着它去领。 残废注定只能被大自然无情的淘汰! 记得是某一年的某一天,老金带着成年公猴去山林中心地寻找食物。 在路上,它们遇到了一头十分壮硕的黑熊。 黑熊一般又叫狗熊,是熊的一种,黑瞎子、月牙熊也是它们的名字。 它们身体肥大,不仅会游泳,还能爬树,身形要比棕熊略小一些,但是比起金丝猴,那可真是大太多了。 黑熊是杂食性动物,以植物为主,喜欢各种浆果、植物嫩叶、竹笋和苔藓等等。它们也爱吃蜂蜜,还有各种昆虫、蛙、鱼以及腐肉。 如果它们饿极了,当然也会抓猴子吃。 但前提是,它们要抓得住才行。 看到笨笨的大狗熊,猴群非但没有害怕,反倒有些兴奋。 有猴子建议道“咱们把它打死吃了吧。” 嗯?善良可爱的猴子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在恶劣的环境里,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当时的猴群已经饿到了极点,而前往山林中心地还有很长一段路。况且,山林中心地里的大型食肉动物绝对会比这头看起来笨笨的狗熊更加凶残。 猴群不断的提出建议,要如何如何把这头笨笨的狗熊打倒。 但老金并不同意。 因为它看到的不单单是一头狗熊,还是一头肚子圆滚滚的母熊。 在它的肚子里,必定孕育着一个小小的生命。 身为三个孩子父亲的老金并不想对一头比它们强大且还怀着孕的母熊下手。 即使母熊没有怀孕,它也不建议这么做。因为猴子不可能是狗熊的对手。 况且,这还是一头怀孕的狗熊。 不管是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还是出于某种恻隐之心,老金都强烈反对激怒母熊。 但是,持有反对态度的猴子只有它一个,这根本没法阻止猴群朝母熊发起进攻。哪怕它是猴王。 因为所有猴子都饿红了眼!它们疯了似的朝母熊发起进攻。 这是多么愚蠢的做法! 结果不言而喻,就算它们在数量上占有优势,但依然不是狗熊的对手。 其中有一只猴子被狗熊一掌拍碎了胸骨,咕咕鲜血从它嘴里冒出来。 猴子们这才慌张的撤退。 猴子们虽然心有不甘,很不想放弃那头看起来很笨的狗熊,但在同伴的惨痛教训下,它们只能撤退。 它们呼啦啦爬到树上,远远看着那只受伤严重的同伴就躺在距离树干不远的地上。 而那只看起来十分笨拙的狗熊,就站立在一旁。 老金想出了一个声东击西的法子,用自己去吸引狗熊的注意力,然后让其他猴子将受伤严重的同伴救了出来。 但是回到猴群之后没多久,那个同伴还是死了。 这就是大自然中最常见的弱肉强食优胜略汰了。 老金很清楚,自己现在只不过是步上那位同伴的后尘而已。 而它貌似要幸运一些,至少,它现在躺在松软的地上,周围没有狼群,没有老虎,没有食猿雕,大概也没有狗熊。 它想,也许自己可以安静的死去吧。 就这样一动不动的躺在这里,像个石头一样,跟大地紧紧贴合在一起,然后慢慢腐化,融入泥里。 。 第180章 责任 【感谢‘崛起的星云’和‘啵啵猴哔哔兔’的打赏。】 不! 我不能这样!老金在心里叫道。 我不能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死去! 虽然猴群必然已经产生了新的猴王,但是它的三个孩子仍旧需要它啊。 虽然它现在已经变成一个残废,但是它猜想,只要自己找到那个人类,说不定就可以寻求到那个人类的帮助。 人类的医学那么发达,说不定他有办法治好它的伤势。 那样的话,它依然可以成为孩子们的避风港,成为孩子们的后盾。 哪怕它不再是猴王了,但只要能看着孩子们健康成长,其他的一切也就都无所谓了。 而且,它很确定,那三个被它溺爱着长大的孩子在失去它之后很难在这险象环生的山林里存活。 特别是老三,它的年纪最小,根本无法应对山林里的危险。 所以,它还不能死。 至少现在还不能死。要死的话,也要在跟孩子们交代了后事之后才死。 所以,它应该先去找那个人类帮忙。不管他能不能医治它,但一定要找到他,然后寻求他的帮助。 现在的问题是,它要怎样到达那个人类的身边呢? 程虎躺在床上,望着繁星似水的夜空,感受着从窗户灌入的山风,心中很是平静。 他打算用力量再复苏一片山地。 但在复苏山地之前,他必须先看看环境地势,寻找一片既没有参天古木,也不会太过于险峻的山地复苏。 毕竟参天古木过于庞大,复苏需要的力量比小树要多一些,这算起来就不太划算。 而地势太过陡峭的话,则不利于动物们活动。 意识在山林中慢悠悠飘荡一会儿之后,一个缓缓挪动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那缓缓挪动的身影在月光之下就像一条巨大的金灿灿的虫子,正一点一点的往村子的方向移动。 它的速度不快,但动作却很大。 它蠕动之前,必须弯曲一只后腿,把后腿的脚掌稳稳当当的踩住地面,然后奋力一蹬,将身体向前推去。 这个时候,它的嘴巴会咬住地面的杂草,然后弯曲身体跟后腿,又一次奋力一蹬 就这样,它像一条虫子似的,慢慢往前蠕动。 它是一只猴子。 程虎看清它的面貌之后,不由得吓了一跳,心脏也狠狠的抽动了一番。 那是一条只有半截尾巴的猴子,它的双手跟一只后腿貌似都断了,只能利用仅剩的一条后腿向前推进。 这得是多么强烈的求生才能促使它以这种方式‘行走’在山林里? 程虎强忍心中的震撼,朝地上的痕迹一路往山林深处看出,小小的心脏不由得猛的被撞了一下似的。 这只猴子是从那天猴王摔下去的悬崖方向爬来的。 那天猴王摔下悬崖之后,大家以为它一定是摔死了,但是,程虎觉得他们可能都犯了一个大错。 那就是没有去悬崖底下寻找猴王的尸体。 因为他们都本能的认为,猴王摔下去之后,肯定会被食肉动物瓜分。为了不让小猴子们看见那血淋淋的一幕,所以他当时才没有带着小猴子们去悬崖底部,而是直接回家了。 现在看来,那确实是一个很愚蠢的决定。 虽然现在还不能完全百分百的确定这只在地上蠕动的金丝猴就是猴王爸爸,但程虎猜想,至少有一半的几率是猴王。 不管是不是猴王,他现在都必须进山一趟,把这只受伤严重的猴子带回来医治。 他的这种行为不算干预山林里弱肉强食的法则吧,毕竟只是单纯的救助某一只动物而已。 他既没有伤害到其他动物,也没有把这只猴子从某个食肉动物的嘴里夺走。 现在,这只猴子顽强的蠕动在地上,让他的内心乃至灵魂都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他必须去救助这只猴子。 对,这只能算救助。 救助山林里的植物跟珍贵的野生动物,本来就是他的责任嘛。 他享受着大自然给予的力量,那自然就得为大自然做点事情。 当然,如果有一只屎壳郎在地上被大石头压住了,如果刚好被他碰见的话,他估计可能或许也会搬开那个石头,让屎壳郎脱离危险吧。 嗯,应该是这样没错。 程虎翻身起床,穿上运动鞋,带上一些具有止痛效果的药片就往山里赶去。 他没有惊动小猴子们,一来是因为还不能确定那只顽强的猴子是不是猴王爸爸。如果不是的话,肯定会让小猴子们空欢喜一场。 二来是带着三只小猴子去山林里也确实碍事。 在力量充沛的情况下,程虎的行走速度要比平时快一些,所以从村子到达发现猴子的地方,也就用了一个小时不到。 而那只在地上蠕动的猴子,此刻仍在顽强的蠕动着。 它的身体虽然无力的蠕动在地上,显得十分弱小,但它的灵魂却高大得像座大山一样。 也许是因为听到了脚步声,也许是因为累了,猴子停下了蠕动的动作。 它微微抬起疲惫的眼皮,看向前方,一个高大的黑影站在距离它不远的地方。 黑熊? 这个想法让它浑身一颤。 “你是谁?”程虎快步上前,并且问道。 听到说话的声音,以及随着影子的靠近,老金看清了来者——是那个人类。 它激动得无以复加,全身颤动,说话也跟着哆嗦起来“我、我是、我原来是猴群的猴王!它们都叫老金。” 程虎已经蹲在老金身边。他从身上拿出止疼药,倒了两片出来,往猴子嘴巴塞去“先把药吃下去,吃了伤口就不会那么疼了。” 虽然不知道这些药片对猴子有没有错,但在这种情况之下,程虎也来不及多想。 老金乖乖将药片吃下,神情放松了一些。 程虎问道“你就是前几天摔下悬崖的猴王吗?” “是我。”因为见到人类,老金原本强撑的意志力逐渐涣散瓦解,身体的疲惫苦痛就像蚂蚁似的爬满它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就连眼皮都觉得沉甸甸的。 它的声音从激动的高亢逐渐转弱,最后用气若游丝的口吻说道“求求你了,救救我,我想再看看我的孩子们。” “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治好的。”程虎言之凿凿的说道。 听到这句话后,老金终于安心的闭上了眼睛。 程虎查看了一番老金的伤势,发现老金受伤严重,已经不是他的常识可以帮忙救助的,而他又没有强化植物的本事,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老金送去兽医院了。 不行不行。 程虎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 老金是珍贵的金丝猴,如果被送去兽医院医治的话,不仅程虎自己会惹上麻烦,估计就连老金也会被带走,然后关到动物园里去。 甚至是到了最后,老金极有可能沦为人类赚钱的工具。 。 第181章 被强化过的络石藤 可如果不医治老金身上的伤势,让老金自生自灭的话,即使最后它不死,那也是要残废的呀。 程虎头疼。 但不管怎样,还是先把老金带回去再慢慢想办法。 毕竟这里不仅环境不好,物资也短缺,并不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好地方。 程虎轻轻抱起老金,快速往家里赶。 而他刚刚离去,一个又高又大的黑影立马从旁边的灌木丛里钻了出来。 它目光幽幽的看着远去的人类与猴子,暗暗松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希望你以后可不要再摔下来了。” 虽然程虎脚下的步伐很快,但他抱着老金的手始终很稳。 快走到半路的时候,意外的遇上了等在路边的大黄。 大黄像是察觉到他进山了似的,竟然一脸平静的等在夜色当中,看见他从山里回来,既不惊讶,也不着急。 它只是淡淡的问道“这只猴子怎么了?” 程虎稍稍放缓了脚步,抱着老金一边往前走,一边回道“它就是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前几天摔下悬崖,受了很重的伤。大黄,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它吗?” 大黄跟在程虎身后,一同往村里走回去“有。” “嗯?”程虎以为自己听错了,又以为大黄是在开玩笑。 他很是郑重的说道“我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大黄,你真的有办法帮助它吗?我说的,可不是让你把它吃了,帮它解决痛苦,而是让你帮它康复。” “对。”大黄也是一脸的郑重,“我确实有办法。” 程虎有些不敢相信。 我身为超能力的持有者,我都没有办法,你一个野老虎能有什么办法? 大黄像是听到了程虎的心声一样,鄙夷的瞥了程虎一眼,说道“你可不要人眼看虎低,我虽然只是一头野生的老虎,但是,你不要忘了,身为老虎的我,年龄比你还大,在这山林里的日子比你可多了整整几十年呢。” “好好好,大黄你最厉害了。你倒是快说说,到底是什么办法。” 大黄道“等下回到院子里,你把那棵开白色小花,味道很浓郁的藤蔓的叶子捣碎给它吃下去,它肯定能立马生龙活虎。” “啊?” 程虎这下百分百怀疑大黄是在开玩笑了。 大黄说的那棵开着白色小花的藤蔓其实就是攀爬在房子墙壁上的络石藤。 那络石藤虽然很大,但也就是一棵普通的络石藤呀,怎么可能吃下去就立竿见影的生龙活虎? “可是大黄,你忘了吗,我没有强化植物的本事啊,我只能加速它们生长,并且操控它们而已。”程虎无奈道。 如果他可以强化植物的话,早就在山林里强化植物对猴王老金进行救治了。 但他没这个本事。 “我知道。”大黄仰起脑袋,看着前方的路,说道,“那棵络石藤在二十几年前的时候就已经被你大舅强化过了。我听说,那个时候,村里有很多村霸,经常在村里横行霸道,无恶不作。 你大舅在那块地上种了些玉米又养了不少的鱼苗。有一个叫黄伍德的村霸半夜跑到地里的池塘边上电鱼,结果被你大舅的朋友看到了,就跟黄伍德打了起来。 黄伍德这个人心狠手辣,用电鱼机电死了你大舅的朋友‘卢夏田’。就在这个卢夏田濒死之际,你大舅立马强化了院子里那种开白色小花的藤蔓,将那个叫卢夏田的人救了过来。 所以,现在院子里的那种藤蔓都是被强化过的。” 听到这话,程虎差点泪目。 我大舅咋这么牛逼? “大黄,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程虎又是激动又是兴奋的问道,“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害我白担心一场。” 大黄无辜道“你也没问过我呀。” “对哦。”程虎赶紧一脸讨好的问道,“好大黄,那你赶紧告诉我,还有什么东西是被我大舅强化过的?” “好像没有了。”大黄想了想,回道。 虽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是很满意,但是想到可以救治老金,程虎还是满心欢喜的。 回到院子之后,程虎把老金悄悄放在门廊上。 他不想惊醒屋子里的小猴子们,免得它们看到猴王爸爸的狼狈模样会又哭又叫。 放下老金之后,程虎从墙上摘了一把络石藤的叶子,然后打算放入嘴中嚼碎给老金喂下去的。 但是这让他有一种自己跟老金间接接吻了的感觉,所以还是没下口,把叶子递到大黄嘴边,说道“大黄,麻烦你把这些叶子嚼碎。” 大黄一脸拒绝“我是食肉动物啊,我才不要吃这些东西。” “你从来没吃过这些叶子?” “当然没有。”大黄一脸正色的说道,“为了帮助消化,我顶多吃些比较有嚼劲的茅草,像这种东西,我实在吃不下去。” 程虎忽然想到一件事。 既然这个络石藤是被强化过的,那么,如果大黄吃下去的话,肯定可以强健身体。 因为络石藤本身就有祛风,通络,止血,消瘀,治风湿痹痛等功效。 而且对于筋脉拘挛,痈肿,喉痹,吐血,跌打损伤,产后恶露等症状也可以起到治疗作用。 同时,络石藤中含有的强心甙更是具有强心、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 所以程虎觉得,如果大黄吃点这些被强化过的络石藤的话,肯定可以活得更久一点。 但是,这货居然不愿意吃?连帮忙咀嚼一下都不肯? 没办法,程虎只好自己动手。 他拿着络石藤叶子进入屋里,并悄悄来到厨房。 把络石藤叶子稍微清洗一下之后,就放入料理机里。然后插上插头,按下开关,随着哗哗几声,料理机里的络石藤全都变成了渣渣。 把碧绿的叶沫倒在碗里,给老金喂下去,又把剩余的络石藤叶沫涂抹在老金身上。 程虎跟大黄就安安静静的坐在旁边,一动不动的盯着老金看。 很显然,这两个傻逼都想看到老金发生巨大变化的一幕。比如,瞬间变成一个绿巨人什么的。 但是,他们没看到。 不过,他们能明显感觉到,老金的呼吸逐渐有力,并且逐渐平稳。 两人,不对,两虎对视一眼,眼里都有些眼屎。啊呸,眼里都有些惊喜。 这就足以说明,大黄说的都是真的,而程虎自己的猜测也是正确的。 然后他就像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那样,激动得无以复加难以表述! 大黄道“你刚刚不是说不要太激动,免得吵醒里面的三只猴子吗?” 程虎闭上原本呵呵直笑的嘴巴,点点头“对对对,你说的对。现在还不能把三只猴子吵起来,不然的话,可就麻烦了。” 老金缓缓睁开眼睛,这次率先映入眼帘的不是山林的天空,也不是耸立在四周的山峦,而是一块光滑整洁的墙壁。 那墙壁跟它保持平行,位于距离它不是很远,但也不是很近的上空。 白色的光线将周围的一切都照得十分亮堂。 “你醒了。”程虎真的没有想到,原本看似十分艰难的一件事情,结果居然就这么轻而易举的做到了? 原本他还想着要怎样才能悄悄把老金送去兽医院,然后要怎样给兽医行贿才能把老金救治好呢。 。 第182章 爸爸的声音 【感谢月半书友,开不开心都要吃饭和空虚大佬的打赏。】 结果呢? 哈哈,结果只用了几片络石藤的叶子就搞定了。 当然,这一切都要感谢大舅的馈赠。虽然现在这些事对程虎来说好像都不是事一样,但他从大黄的描述里还是听到了大舅曾经的不容易。 所以人世间才会流传着那么一句话先人栽树后人乘凉。 老金一脸懵逼的看着周围的情况。 它不敢动。 因为,这环境是陌生的,并不是它熟悉的山林。而且这儿的光线也过于刺目。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人类的旁边,还坐着一头大老虎。 我这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并且盼来了人类的帮忙,难道最后还是逃脱不了沦为食物的宿命吗? 但是,老金此刻并不绝望,也不沮丧,只是有些难以相信。 虽然它的求生欲很强,但它也不敢确定自己闭上眼睛之后是否可以再次睁开眼睛。 而现在,它确确实实是睁开了眼睛,并且看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虽然旁边的大老虎让它不敢动! 哦,不对,它本身就不能动。老金忽然又有些失落,因为想到自己已经是个残废。 “我这是在哪儿?”老金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迷茫的看着程虎问道。 程虎坐在小板凳上,看着老金,听到老金的声音平稳有力,就很是惊喜的说道“这儿是村子里面,你现在在我住的地方,很安全,不用担心。” 安全吗?确定吗?老金瞥了一眼旁边的大老虎,有些不确定。 “你放心好了,我跟他保证过,不会伤害进村的动物,除非是它们先动的手。”大黄说道。 听到这话,老金总算放心了一些。 毕竟,就算它想动手,它的手也动不了呀。 也不知道手是断了还是怎么了,反正就是感觉不到双手的存在吧。 咦?为什么我现在能感觉到道自己的双手? 哦,不对,还有双脚! 老金的神情从沮丧逐渐转换成不可置信。 程虎笑道“老金,站起来试试,看看还有哪里不舒服。” 站起来?开什么玩笑?我都已经断了一条腿了。 但是,一种本能驱使着老金慢慢挪动身体,然后,它竟然坐起来了。 而且,它的双手在它的驱使下,按在了地面上。 现在,只要它身体微微前倾,然后再双脚使劲,就可以站起来了。 可是,它行吗?它明明断了一条腿呀。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只要尚且有一线生机,它都会牢牢抓住那线生机。 它的身体继续向前倾斜,把力量灌注在双腿上,然后,它清晰的感受到了脚底下坚硬的地板。 它站起来了! 它竟然站起来了! 老金不敢相信这一切。它看着自己健全的双腿,看着周围陌生却真实的一切,两颗豆大的泪珠从它的眼睛里溢满而出。 “我竟然还可以站起来?”它一脸怀疑的看着程虎,激动道。 程虎看到老金如此动情,心中也是万般感慨。他说道“为什么不能呢?你应该站起来!” 老金试着抬起一只脚,向前迈出去。 结果,它稳稳当当的走出了一步、两步、三步! 它的腿没有任何问题! 它没感觉到一丝一毫的疼痛! 甚至,它觉得自己貌似比以前还要强壮一些。 “这是怎么回事?”老金激动惊喜又无比讶异。 程虎看了看端坐在旁边的大黄,笑道“这个,你就要多谢大黄了,是它救了你。” 它? 老金怀疑又警惕的看向大老虎“你?是你救了我?” “不。”大黄否认道,“确切的说,是程大牛救了你。” 程大牛? 老金听说过这个名字。 那时候山林还没有枯黄,这个村子也还住着人。 那时候,盗猎者极其猖獗,动物们的日子虽然不缺乏食物,却远远要比现在更危险。 那时候,据说程大牛还活着。只是那个时候,它还没有出生,只是从猴群中的年迈猴子口中听说过那个人类的故事。 它看向程虎,用一种瞻仰的目光看着程虎,仿佛他就是程大牛一样。 虽然不是,但在老金看来,他们是一样的,都是这片山林的守护者。 大黄看了看猴子,看了看程虎,又透过玻璃看了一眼还在屋子里睡觉的小猴子。 它猜想,待会儿肯定会有父子团聚的戏码上演。 它最讨厌这种情节了。 大黄觉得自己还是比较适合高冷风,那种太过幼稚的东西实在不适合它。 它还没有孩子,当然没法体会老金那种爱子如命的感觉。 不过它想,也就那样吧,毛孩子,太闹腾。 如果以后它有自己的孩子了,结果跟那三只小猴子一样闹腾的话,它肯定会一巴掌呼上去再闹你就给我滚! 大概是这样吧。 它不想看父子团聚的戏码,所以一声不吭的转身朝外走去。背影有点儿孤单。 看到大黄走了,程虎很是无语。 大黄真是太不节制了!都已经回到院子里了,居然还要往山里走。这离天亮还有多久?就不能为自己的身体多多考虑? 唉,原本还真以为大黄是个佛系老虎,现在看来也是个真‘性’情的家伙嘛。 言归正传,此刻的重点是老金。 程虎看着老金,心中的喜悦虽说不及老金大,但是也不小。毕竟他真的发现了新大陆,而且这新大陆还是真的。 络石藤确实是被强化过,而且药效至今没有流失。 老金兴奋的叫道“我以为我这辈子都要变成残废了,没想到我竟然还可以像以前一样自由站立,自由行走。” 它兴奋的叫着跳着,就像一个中了福利彩票一等奖的人一样。 屋子里原本在安安静静睡觉的三只小猴子被这兴奋的叫声惊喜,纷纷睁开眼睛,骨碌的爬起来。 “我好像听到爸爸的声音了。”小胖猴一脸懵逼的说道,“爸爸不是死了吗?为什么我还能听到爸爸的声音?” “我,我好像也听到了。”如果是以前的话,小壮猴肯定会一拳砸在老三的脑瓜子上面,问它是不是又梦见吃的了。 可是这次它不能这么做。 因为它也听到了爸爸的声音。 。 第183章 傻子才会被感动 小金猴爬起身,狐疑的朝外面走去。 小壮猴跟小胖猴紧紧跟上。 当三只小猴子站在门口,看着门廊上欢呼跳跃的猴子,泪水瞬间涌了上来。 “爸爸!” 三只小猴子异口同声的叫道,并飞快的扑向它们的爸爸。 老金看到自己的三个孩子竟然出现在这里,有些诧异,但随即就被巨大的喜悦冲击头脑,从而忘了一切。 这喜悦比它发现自己能站起来还要大。 三只小猴子扑在老金怀里,一个劲的痛哭,一个劲的喊着爸爸。 老金环抱着三个孩子,紧紧搂着它们,生怕这一切都只是临死前的一场美梦。 它从未像此刻这般强烈的感觉到生命是多么的宝贵。哪怕是曾无数次涉险差点丧命的时候,它都没有意识到生命的得来不易。 甚至是摔下悬崖的那一瞬间以及在悬崖底下醒来的时候,它都以为自己的死对于孩子们来说,可能也是好事一桩。 毕竟,死比残废好。 一旦真的残废了,不仅仅是变成废物那么简单,还会拖累孩子们。 可现在当它环抱着自己的三个孩子时,它才明白,它是孩子们的天,是孩子们的地,只有它活着,孩子们的世界才是完整的。 幸好,一切都还不晚。 小胖猴在爸爸温暖宽大的怀里哇哇哭道“爸爸,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我以为你死了,呜呜呜。” 老金垂下脑袋,让自己的脸蹭在老三的脑袋上,轻轻安抚道“爸爸永远不会离开你们。” 小壮猴跟跟着哭诉起来“爸爸,你以后不要再躲起来了。我怕。” 它有力的双手紧紧拽着爸爸的手臂,害怕自己抱着的不是爸爸,只是一个甜美的梦而已。 老金点头道“爸爸答应你,以后永远不会吓唬你们。” 它把自己的这番遭遇说成是吓唬,却不说自己是如何在悬崖底下艰难求生的。 它知道,它一旦说了,孩子们肯定会受到惊吓,特别是老三,肯定会十分自责。 就把这次小别离当成是一次考验,一番探险好了。 毕竟,现在的它已经完好无损的出现在孩子们的眼前。 小金至始至终都没有说话。 它紧紧依偎着爸爸,用它瘦弱的小心脏感受着爸爸的心跳。爸爸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它知道,爸爸在回到它们身边之前,一定吃了不少苦头。 那些苦头,可能是它们这辈子都难以想象的。 也许是逼近死亡的疼痛,也许是孤独无援的绝望。 但好在,爸爸回来了!不管爸爸经历过什么,从今以后,它一定会很听话很听话,一定会成为爸爸最得力的助手,不再调皮捣蛋,也不会再惹爸爸生气担忧。 它应该长大了。 作为一个异类,程虎这个旁观者只能是个旁观者。 虽然他收养了三只小猴子,还把老金从死亡边缘救助回来。 但是异类就是异类啊,这有什么好说的。 嗨,最讨厌这种煽情戏码了。我程虎堂堂男子汉,不仅帅出天际,而且还是全球硬汉的代表,是不可能被这种幼稚的团聚戏码感动的。 呵,傻子才会被感动! 程虎抹了抹湿润的眼角,昂首阔步的走入屋里,回到楼上继续睡大觉。 因为进山忙活了一阵,所以早上起床的时候已经十一点钟。 程虎来到二楼房间的阳台上,伸了个懒腰,眺望一眼远处的山峦,深呼吸几口之后,整个人都觉得十分舒适。 “早啊,程先生。” 楼下院子里传来一个较有磁性的声音。 程虎垂头看去,但见猴王老金拿着簸箕跟扫把,貌似在打扫院子? 我日,请猴王干活得发多少工资? 老金的体型比普通的成年金丝猴要略微大些,也强壮些,因此当它站在院子里拿着簸箕跟扫把的时候,那模样跟一个矮小的男人还真有些相像。 三只小猴子正在院子里勤勤恳恳的打扫院子里的鸡粪,以及清理被它们扔得到处都是的果皮果核。 这行为有点反常呀。 平时如果没有程虎的命令,它们压根就不会这么主动干活。 小胖猴抓着手里的果皮,高高举起,一脸炫耀的朝程虎说道“你看,我今天很勤快哦。我捡了很多果皮呢。” 那意思是说,我这么勤快,你好意思不给我好吃的? 程虎假装没听见,没听见,没听见! 小胖猴看到人类居然别过头,一脸充耳不闻的样子,很是生气。 我长得这么可爱,明明就可以靠脸吃饭,可为了所谓的尊严,我大清早就起来帮你收拾院子里的垃圾了,你居然不理我? 呵,真是白瞎了一双人眼,居然看不到本猴子的可爱之处。 小胖猴抓着果皮,朝二楼的阳台奋力扔去。 它并不是真的要把果皮扔在程虎脸上,就是想发泄一下心中的愤怒跟不满而已。 然而,它貌似低估了自己的能力。 那散发着酸腐臭味的橘子果皮在空中划了一条完美的弧线之后,啪嗒一声,直接摔在程虎脸上。 这一瞬间,程虎懵逼,楼下的四只猴子也是四脸懵逼。 小胖猴除了懵逼之外,更多的是讶异!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居然准确无误的扔在人类脸上? 程虎看着小胖猴,叫道“小胖猴,你给我站着别动,等我下去收拾你,看我不把你吊起来打。” 小胖猴听到这话,瞬间像阵风似的跑出院子,躲进了橘子林里。 程虎逮不住小胖猴,便只能问责老金了。 “老金,不是我说你啊,你看看你教出来的什么孩子?”程虎抹了抹帅气的脸蛋,闻了闻自己的手 好臭啊! 老金赶紧一脸抱歉的说道“程先生,真的很对不起,老三它太放肆了,我一定会好好教育它。等下我就让老二揍它一顿,你别生气。” 小金说,在人类世界里,他们会用‘先生’一词来表示尊重。老金也不知道自己用‘程先生’这个称呼来喊人类对不对。 其实,程虎并没有生气,只是装模作样的生气而已。 而且看见老金满脸歉意的样子,即使他真的有气,也生不出来。 。 第184章 村庙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他说道“哈哈,没事,老金,我就随便说说,你不要太往心里去。还有,你们住在这里,就是这里的一部分,不需要对我这么客气的说话。我们应该以朋友的身份相处,而不是人类跟猴子。” 老金有点儿蒙圈,虽然它已经对人类的看法有所改观,但没有想到,这个人类居然如此的豁达。 在昨天以前,它一直以为人类是邪恶的化身,但现在它不得不对自己的想法由衷的发生改变。 眼前的这个人类不仅在它落难之后收留了它的三个孩子,还在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将它从死亡边缘救回来,这份恩情是它这辈子都还不清的了。 既然这样,那就努力的做事吧。 老金说的做事,并不是单纯的在院子里捡捡鸡粪什么的。它有更伟大的想法。 鸡粪就留个三个孩子捡吧,让它们跟着这个人类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而它呢,当然是要回到猴群里,重新夺回猴王的位置,然后带领猴群,成为人类的帮手。 额,虽然它现在还没有想到猴子们能帮人类干些什么事情,但老金心想,人类总会有用得到它们的一天。 毕竟在这片山林里,人类是在孤军奋战,而它们金丝猴身为灵长类,是目前山林里跟人类最相像的动物,应该可以成为人类的帮手。 而猴子们向来听猴王的话,所以,它应该要回到猴群中去。 老金点点头,说道“谢谢你程先生,你真是一个好人,我还有一个请求,希望你能够打赢我。” “行,你说说看。” 老金看了看不远处的孩子,说道“我想回到猴群里,所以,我想请你帮忙照顾我的三个孩子。你可以让它们做任何事情,没必要心疼它们。” 若在以前,老金不会说这种话,但在经历过一次生死之后,它彻底想明白了。孩子们终归是要长大的,一直被它护在臂弯里,只会让孩子们成为温室的花朵,永远都长不大。 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孩子们跟他待在一起,不仅可以得到庇佑,也能学到很多本领。 程虎诧异道“你要回到猴群去?它们三兄弟会同意吗?” 猴王老金昨天才脱离危险,今天居然就要回到猴群去了?这是不是太心急了一点。 老金说道“你放心好了,我会跟它们好好说的。到时候就麻烦你帮忙照顾它们。猴群需要我,我必须回去。” 它很清楚,在目前的猴群里,没有哪个猴子能比得上它。 不管是智慧还是拳头,它都是猴群里最强的。 这还是以前的它。 现在的它经过昨天晚上的细微变化之后,不仅仅变得更加耳聪目明,就连体能似乎都得到了一些提升。 它很清楚,这是人类给予的。 因此,它现在迫切的想要回到猴群中去,带领猴群走向更好的未来,同时也要改变猴群对这个人类的看法。 他并不是它们想象中的恶魔,而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人。 程虎虽然很想让猴王老金跟小猴子们一起幸福的生活在这里,但他知道,自己是留不住老金的。 老金不仅仅是三只小猴子的爸爸,同时也是一个种族的首领。它必须回到它的种族中去,为种族的繁荣昌盛付出努力。 虽然有些替小猴子感到不舍,但程虎还是说道“既然这样,那你就跟小猴子好好谈谈吧,免得它们哭得死去活来的。” 回想三只小猴子刚刚失去爸爸的那会儿,程虎就不禁感到害怕。他这样一个连人都不会哄的人,更加不可能会哄猴子。 所以三只小猴子一旦放飞自我嚎啕大哭的话,估计他就只能任由它们哭天喊地了。 老金点头“你放心,我等会儿就跟它们好好说说。你去忙你的事情吧。院子就交给我们。” 程虎看了看始终在认真打扫院子的小金猴跟小壮猴,又看了看已经灰溜溜回到院门口的小胖猴,叮嘱老金要缓些时候再跟三只小猴子说此事之后,便回到屋子里。 今天他打算把村口外面的田地开点荒,准备种些植物。 这个村口不是指外面大桥桥头的村口,而是指真正意义上的村口。 白木村第一栋房子的地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村口。 吃了早饭之后,程虎便背上割草机,拿上砍柴刀,扛起大板锄,来到了村口的位置。 这里种有十来棵大树。 虽然看不出这些大树是什么树种,但是可以从它们比人还粗大几倍的主干来看,树龄应该不少于五百年了吧。 村道往下几十米的位置,依然是大树的领地。 程虎顺着斜斜向下的水泥小道往下走去。 水泥小道的左侧是高出水泥小道的村道主干,右侧则是一些由高到低的荒田。 荒田之所以看得出是荒田,是因为田里还有不少约有筷子高的禾茬。 这些禾茬跟山林里的其他植物一样,在二十多年前一起进入了生命停滞的状态。 小道向下几十米后,向右弯曲,再步行十几米便到达一栋红泥砖头砌成的土房子前。 土房子墙壁上的红泥砖曝露在空气中,颜色褪了不少,不再拥有红泥的火红,而是呈现出一种淡淡的黄色。 墙壁顶部,覆盖着密密麻麻整整齐齐的黑色瓦片。而这些瓦片,又被落叶覆盖住了大部分面积。 土房子前面有一块空地,一块面积约有上百个平方米的水泥空地。 程虎站在空地上,看着土房子的正面。 在土房子的门框上方,写着三个大字。前面两个已经看不清是什么字,但后面一个字是个‘庙’字。 这房子应该是一座村庙无疑了。 村庙的两扇大木门已经十分陈旧,上面的红漆在风雨的侵蚀中掉得斑斑驳驳。 两面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小旗子被插在木门两侧的门框上,就像是门框的八字胡似的在微风中飘扬。 程虎抬头看向村庙的屋顶,在习习山风之中,落叶从黑瓦覆盖的屋顶上翩飞而起,就连原本粘在瓦片上的灰尘也跟着飘了起来。 一眼看去,就像是有紫气氤氲其上,祥瑞葳蕤其中。 加以想象,仿佛就能看见一个神仙,穿着玉玲珑如意兜风袍,踏着翡翠烟贴金乾坤鞋,右手执拂尘,左手拈花,来去悠然的样子。 想象之余,又不得不回归现实之中。毕竟此处与别地,并无二致,都是枯黄苍茫,了无生机。 此时的太阳高高挂在天空中,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将它的万丈光华穿过大树,无声的落在地面上,落在村庙里,也落在干枯的树叶与干枯的杂草上。 。 第185章 灵魂归处 【感谢‘小王表哥’的打赏。】 微风吹动落叶,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响,将此地烘托得更加静谧。 仿佛闭目一听,就能听到一阵阵神灵的脚步声在四周响起。 沙沙沙,哗哗哗。 程虎上前推开沉重的大木门,将视线落在空荡荡的村庙当中。 坚硬的石头台阶上铺满了柔软却枯黄的苔藓。 天井里则长满了密密麻麻将近有一米高的杂草。 这些杂草已经没了青翠的颜色,在明晃晃的日光中显露出枯黄落败的色彩,就像这座村庙一样。 这座落败的村庙也像那些落败荒废的房子一样,它们都无声的耸立在沉睡的大地之上,顽强的挺直腰杆,历经几十年风雨,仍旧没有倒下。 看着村庙里荒凉的一切,想象着它也曾香火鼎盛过,程虎心中不由得冒出一个念头来。 把这村庙修缮一番吧。 程虎并不是那种封建迷信的人。 但他很清楚,庙并不是封建迷信的产物,只是精神的殿堂,灵魂的皈依罢了。 它虽然也是泥土做的,但里面却供奉着神像,还收留着一个村子的前世今生。 若在以前,估计村里谁家遭遇了不测,或者谁家媳妇生不出孩子,谁家的孩子要考学,谁家有人要出远门,都会到这里来烧几炷香吧。 这并不是迷信,只是求个心安而已。 大家都知道,美好的生活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来这里祭拜,不过是想将心中的繁杂扫去,把不安的灵魂回归平静而已。 作为这凡尘俗世中的凡夫俗子,谁没有烦恼,谁没有痛苦呢? 人活着,灵魂总要有个去处,于是这些大大小小的庙便起到了作用。 如果这个世界上连个祈祷倾诉的地方都没有,那人们得去哪儿解脱痛苦诉说心愿呀。 庙的好处就在于此。 别看它也是土墙黑瓦,但墙老得掉渣,瓦片缝隙间长出茅草,这就非同寻常了。 那墙,那草都是一双双慧眼,无声的洞察着人情世故。 所以说,庙不是封建迷信的产物,只不过是人们灵魂的归处而已。 程虎虽然还没有什么需要祷告诉求的,但他想着,这村庙好歹见证了村子的兴衰,理应属于这山林里的一部分。 而且,修缮村庙也不需要花费力量,只要人工修缮一番即可。 只是,今天的目标是开一块荒地出来。 所以,修缮村庙的事情只能先缓一缓,等哪天有时间了,再来这里把村庙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清理一遍吧。 到时候再带上小猴子们,让它们帮忙把屋顶上的落叶扫除,那就完美了。 想到这里,程虎关上大木门,继续朝荒田走去。 村庙周围的大树真的很大,虽然枯叶已经落了一地,但是纵深交错的树枝仍然遮挡了不少阳光。 程虎穿过水泥空地之后,站在阳光斑驳的田埂上,看着荒田里的杂草跟小灌木,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开始干活。 这些荒田里的杂草跟小灌木比较少,比起之前开荒的荒地真的是少太多了。 因此,开荒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 一天时间下来,村庙后面的几块荒田,以及村庙前面的几块荒田全部都被除去了荒草跟小灌木。 没了枯草跟灌木的烘托,村庙也就没那么荒凉了。 看着安静坐落在田间的村庙,夕阳的余晖正洒落在它身上,程虎倍感欣慰。 等以后这儿的植物长大了,再把村庙修缮一番,那这儿的景色绝对很美。 虽然他还没有想过要复苏周围的这些大树,但那也是迟早的事情。 等以后把山里的绿植复苏得差不多之后,就会对山林里的参天古树逐一进行复苏。 那时候,村庙矮矮,大树参天,小河缓缓,果蔬成林,想想都觉得美啊。 程虎背起割草机,拿起工具,乘着习习凉风往回走。 他脚下的水泥村道弯弯曲曲,一路往房屋密集的村庄延伸而去。 村道两边的房屋,高低错落,在夕阳的余晖下,全都镀上了金红色的光边。 村口周边的房子,主要是一些两三层楼高的水泥楼,几乎没有看到古老的泥砖瓦房。 看来,这村子也是两极分化嘛。破旧古老的废墟土房子主要集中在村尾,而这些四四方方的小洋楼则主要集中在村口。 虽然是水泥小洋楼,但眼下,这些房子已经被枯黄的藤蔓覆盖,完全看不出它们原来的样子,只能看出它们的大致轮廓。 在房群两侧,则是绵延起伏的群山。 虽然群山没有绿色,但在落日余晖的映照下,全都浸染在金红色当中。 程虎望着那群山,望着那干涸的河道,望着周围这些高低不平的房屋,顿时觉得任重道远啊。 回到家里的时候,猴王老金已经不在了。 三只小猴子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表现得十分沮丧,而是依然一脸平淡的样子。 程虎放下割草机,放下工具,站在门槛上,抹了把汗水,忍不住问道“你们的猴王爸爸走了?” 三只小猴子坐在门廊的水泥地上,剥着橘子。 小胖猴一边吃着哥哥们剥出来的橘子肉,一边点点头哇哇道“对,爸爸说它要回去继续当猴王,而且,而且,咳咳咳” 小胖猴一边咳嗽,一边把塞满嘴里的果肉全部喷在两个哥哥脸上。 小壮猴二话不说,抡起拳头就是一顿猛揍。 你丫的,老子剥了这么多橘子,全部被你吃了。吃了还不算,结果居然还喷我脸上。 接二连三的橘子,哦,不对,是拳头,让小胖猴明白了一个道理吃东西的时候别说话。 小金猴抹了一把脸,然后重新剥了一个橘子,一边悠哉悠哉的吃着橘子,一边看着程虎说道“猴王爸爸说它要回去继续当猴王。它说只有它才能带领猴群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程虎想着也是这个道理。 猴王老金从那么高的悬崖摔下来都没死,若在小说里,那该是男主角的命格才对。 它的确是应该回去继续当猴王。 小金猴接着说道“猴王爸爸还说,它会经常来看望我们,让我们跟着你。” 程虎挑了下眉头,心中有点小得意。 猴王老金放心的把三个孩子交给他照顾,那足以说明,他在老金心目中还是很有粪量的。 没办法,人缘好,猴缘也好。 由此可见,他程虎有多优秀啊。 他一边走向鸡舍二楼,一边说道“那挺好的,你们就安安心心的待在这里吧,该干活的时候就好好干活,千万别偷懒。不然的话,想吃水果,那是不可能的。” 小金猴把一整个橘子塞入嘴中,吧唧吧唧吃起来,没有回话。 但它会按照猴王爸爸的吩咐,带着两个弟弟好好跟着这个臭烘烘的人类的。 程虎上了鸡舍二楼,取了杂粮喂了鸡,并且发现喂鸡的粮食已经所剩不多。 不知道廖桃家里有没有玉米粒跟稻谷之类的,如果有的话,就从她家买点吧。 反正从谁那儿买都是买,不如帮助一下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喂了鸡之后,一切照旧。 吃饭洗澡看电视。 只是,今晚的电视信号不怎么好,经常出现信号中断的提示。 估计是接收器的位置还不够精确。程虎跑到楼顶上,打算稍稍移动一下卫星接收器。 可当他真的站在楼顶之上的时候,又瞬间放弃了这个念头。 。 第186章 直播吃shi 【感谢空虚大佬和开不开心都要吃饭的打赏。】 导致信号中断的原因可能不是接收器的位置不够精准,而是因为今晚的山林夜空没有星星,没有月亮,还布满了黑压压的乌云。 看来是要下雨了。 程虎站在天地之间,看着苍茫的夜色,忍不住叹道“这老天爷心情怎么这么反复无常?白天的时候还晴空万里呢,这才几个小时?雨说下就下?” 最烦的是,刚刚那部电影才刚刚看到处呢。 不过现在看来,确实是没办法继续看电视了,还是赶紧把门窗关起来。 程虎刚刚下楼,狂风就呼啸而来,闪电跟雷鸣也双双而至,没一会儿,豆大的雨点就从漆黑的夜空中掉落。 随着雨水的降落,房子周围立马想起了一阵阵高亢的蛙叫声。 可以想见,那些个头不大的青蛙们此时正在雨中享受着大自然带给它们的天然淋浴吧。 它们欢快的唱着歌,恨不能让雨水下得更大一点。 院子里原本被烈日晒了一天而无精打采的花花草草,因为吸足了这甘甜的雨水,全都挺直了腰杆,在风雨之中,欢快的跳起舞来。 昏暗的天空中时不时划过一道道金色的闪电,雨点更大了,雷声更响了,几乎盖过了其他一切声响。 一时间,天地间只剩下这雷这雨的二重奏了。接着风也刮得更猛烈了,于是,雷雨声中夹杂进了风声。 程虎关紧门窗之后,回到二楼卧室,躺在床上,听着这别有一番风味的夏日奏章昏昏睡去。 虽然电影看不成了,但他还是感激老天下这么一场雨。 这样一来,不仅是蔬菜水果得到了完全灌溉,就连山林里的动物也能喝到甘甜的雨水。 只是,他有点儿担心院子里的花花草草。 那些花花草草虽然被他注入过一星半点的力量帮助过成活,但毕竟是外来物种,也不知道能不能承受得了今晚的这场雨。 早上起来的时候,暴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停歇了。 程虎下了楼,就赶紧跑出去看院子里的花花草草。 院子里的萱草像喝醉了似的,摆动着明亮湿润的叶片,在微风中摇摇晃晃。 月季、三角梅、绣球、铁线莲、玉兰等花卉原本已经开了不少花,但经过疾风骤雨的洗礼,残花败叶纷纷坠落,剩下的寥寥无几。 不过,这反倒让它们显得更加清新绚丽,给人一种出尘脱俗的感觉。 只是不知道,昨晚的暴雨有没有让山林里造成滑坡什么的。 为了安全起见,程虎将意识放入山林中,粗略的浏览了一遍。 暴雨之后的天空灰蒙蒙一片,烟灰色的水雾笼罩在群山之间。 虽然程虎没有亲身走入大山之中,但也感受到了风雨之后的山林弥漫着清新香甜的空气。 粗略的浏览了一遍山林,没有发现滑坡之后,程虎就把意识飘到竹林地里探望狐狸爸爸一家。 它们的洞穴安然无恙,三只小狐狸也没有受伤。 程虎将意识从狐狸洞中抽出来,继续飘荡。 当他的意识掠过竹林往上飘到灌木林时,一堆白色的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什么东西? 白色的? 难道昨晚还下冰雹了不成? 他把意识聚拢起来,朝那堆白色的东西靠近。 当他看清那些白色的东西时,心中一阵狂喜。 握草,鸡枞菌呀! 为什么这么确定是鸡枞菌呢? 之前他不是跟安明镇交友群里的人开玩笑是说要直播女装什么的嘛。那天之后,他上网查看了鸡枞菌的资料,在他智力超高的脑瓜子的帮助下,鸡枞菌的模样早已了然于心。 所以,但他看清地上的白色蘑菇时,一眼就认定,它们绝对是鸡枞菌。 虽然说,现在还不是吃鸡枞菌的季节,但是不要忘了,这片山林里的一切东西都是不能用人类的常识来论断的。 因为这片山林本身就是超自然的存在。 程虎大致看了一下,在这灌木林里,几乎遍地都是鸡枞菌 这让他有一个很龌龊的念头,不知道该不该讲 但正是因为这个龌龊的念头,所以他很能理解大地为什么能一夜之间长出这么多蘑菇来。 也许,大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久旱逢甘霖,然后那啥那啥吧。 于是,大地才会吐了遍地的蘑菇 不管怎样,当务之急是要先上网跟那些人炫耀一番。 程虎抽回意识,当即打开手机q群,说道“我找到了一大片鸡枞菌,怎么办?” “女装呗,还能怎么办?” “哈哈哈,虎哥,衣服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你啥时候女装呀。” “是啊是啊,虎哥,我想看你女装。” “你们这些人能不能纯洁一点?”程虎道,“现在的重点是,我发现了一大片鸡枞菌,不是女装。你们能不能有点思想觉悟?” “好吧好吧,虎哥你发现了一大片鸡枞菌,我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现在压根就没到吃鸡枞菌的季节呢。” “是啊,上次我意外发现几朵鸡枞菌,那都不知道是积了几辈子的福了,你居然一下子遇到一大片?如果是真的,我直播吃屎。”小强说道。 “哈哈哈,666。” “小强霸气啊。” “太牛逼了。” 小强貌似有点儿膨胀,继续说道“而且,你发现一朵鸡枞菌,我就吃一斤屎,两朵就吃两斤,以此类推。” 小强十分肯定,程虎肯定是故意逗他们的。因为现在确确实实还没到鸡枞菌冒头的季节,上次他遇到鸡枞菌,那真是史无前例的狗屎运。 这狗屎运一人踩了还说得过去,接二连三有人走这样的狗屎运,那可信度就很低了。 那概率绝对是万分之一都没有。 因此,他信心满满,觉得程虎就是在胡说八道而已。 程虎看着小强的文字信息,默默了截了图,然后说道“小强,男子汉要说话算数哦,到时候可不要说我欺负你。” 小强回复道“当然算数,但前提是,你必须证实你确确实实找到了鸡枞菌呀。” 程虎道“如果我证实了,你就真的直播吃屎?” “妈呀,你们口味真重啊。” “哈哈哈,虎哥这是记仇呢,上次就是小强嚷嚷着要去找鸡枞菌,然后让虎哥女装的。” “对对对,我记得。没想到我强哥纵横安明镇多年,如今终于遇上对手了。哈哈哈。” “前排卖瓜子可乐汽水,有要的吗?没有我等下再问一遍。” “强哥,千万别怂,我赞助你五十斤鸡粪。” “滚蛋。”小强一遍对着手机傻笑,一遍回复,“虎哥压根就不可能找得到鸡枞菌,他骗人的。” “虎哥,快把鸡枞菌的照片发出来,如果手机里没有的话,就上网找。多找几张,让小强吃饱一点。” “小强,我帮你准备健胃消食片。” “哈哈哈,小强,需要勺子不?舀猪粪的那种。” 小强郁闷了“好歹我是安明镇有史以来最帅的靓仔呀,你们这些人怎能这么不看好我?好像我输定了似的,虎哥这不是还没证明他真的找到了鸡枞菌嘛。” 程虎已经走到了半山腰上,距离灌木林也就几分钟的路程。 他回道“不就是证明嘛,你想要我怎么证明?” 小强“你对着鸡枞菌拍一个视频,并且要说一句‘小强最帅。” 。 第187章 采蘑菇的小姑娘 “哈哈哈,小强是我见过最不要脸的人。” “不跟你们说了,我去把我家的鸡舍打扫一下,看看能不能扫出十斤鸡屎,好给强哥送去。” 程虎乐道“行,没问题,等一下啊。” 程虎加快速度,来到了灌木林处。 就像上次钻入灌木林时的姿势一样,他猫下身子,弓着腰背,从下往上钻去。 并且打开了群聊视频,这样一来,就可以跟群里的小伙伴直播采蘑菇了。 小强会不会吃屎他倒是不在乎,他就想让这些家伙们眼馋一下。 没一会儿,陆陆续续有几个人加入了群聊视频。 程虎把摄像头正对着自己那张帅得无与伦比的脸,说道“小伙伴们,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握草,没想到虎哥长这么帅。” “虎哥?” “帅不是重点,重点是长得这么黑,居然还这么帅。” “咳咳咳,各位,麻烦你们端正自己的态度好吗?你们是进来看鸡枞菌的,不是进来看帅哥的。那个,虎哥你好帅啊!” “妈蛋,我的50米大刀都拔出499米了。” 程虎笑了笑,没说话。 他怕自己一旦开口说话,这些家伙会集体变弯。 唉,谁让他人长得这么帅,声音还这么有磁性呢。无奈啊! 他打开后置摄像头,将摄像头对着举步维艰的灌木丛,说道“小伙伴们,你们睁大眼睛看清楚了,奇迹就要出现了。哦,对了,小强,你准备好几百斤屎,我目测这里的鸡枞菌得有几百朵。” 小强仍旧不相信,他觉得,程虎就是在故弄玄虚而已。 如果说程虎找到了一两朵鸡枞菌,那还有点点儿可信度。但要说找到了几百朵? 呵呵呵,你以为你是大罗神仙转世啊。这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概率为百分之零。 于是,小强信誓旦旦的说道“虎哥你就别故弄玄虚了,你要是真找到了几百朵鸡枞菌,我就直播吃几百斤屎。可你要是没找到的话,你直播女装就行。” “没问题啊。”程虎答应得很干脆,然后不等小强再说话,就拉高手机,将摄像头对准了前面那白茫茫的一片。 于是,众人就看到了这么一幕。 在青翠的灌木林底下,几乎铺满了一地的灰白蘑菇。 地上的蘑菇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就像一群含羞的小姑娘似的。 而那厚实的菌棒则是她们丰腴的身姿,圆润饱满,且看起来弹性极佳。 是新鲜长出来的蘑菇没错了,而且这些蘑菇的个头比大家以前见过的都要大些。更重要的是,地上的蘑菇貌似不止几百朵吧。 那紧密的状态,简直比天山的星星还密集,估计有上千朵。 那小强得吃多少斤屎? “我靠!” “握草,牛逼啊!” “奇迹啊,真是奇迹啊。” “怎么这么多鸡枞菌?这怎么可能?” “我靠,这t是不是特效啊。怎么可能这么多鸡枞菌?” “对啊,虎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可能遍地都是鸡枞菌?” 程虎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便说道“可能,大概,也许是因为这儿几十年没长过鸡枞菌了,所以昨晚一场大雨之后,就一下子全都钻出来了吧。” 这个解释可以打满分。 因为事实就跟程虎说的一样。 自从这片山林里的植物进入生命停滞之后,整片山林里都没有再长出过蘑菇。 这种情况持续了二十几年。 而鸡枞菌又是跟白蚁共生的。 在这二十几年来,生命力极其强悍的白蚁一直在不断筑巢,不断壮大,但是,它们的蚂蚁窝上却从未长出过鸡枞菌。 因为鸡枞菌的菌丝在二十几年前就已经跟着其他植物一起进入了休眠状态。 直到程虎把这块山林复苏,那些藏在地底下的菌丝才会跟着植物们一起复苏,然后再经过暴雨的催化,便终于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不,确切的说,它们的数量比雨后春笋更庞大。 有小伙伴叫道“握草,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菌群里最壮观的了,没有之一。” 程虎问道“现在还需要我喊‘小强最帅’吗?” “哈哈哈,小强,我家鸡舍打扫干净了,你有口福了,我扫除了二十几斤鸡粪呢。” “噗~那我去我叔叔家的猪圈看看,看看能不能帮到小强。” “既然这样,那我就按照之前说的,去药店里给小强买几盒健胃消食片吧。” 程虎看着爱开玩笑的群友们,也是呵呵直笑。 他说道“这种事就是开个玩笑而已,没必要当真啊。难道你们还真想看小强直播吃屎吗?你们怎么这么恶心呢?” 看到程虎在给自己台阶下,小强赶紧顺着台阶走下“就是嘛,你们以为虎哥跟你们这些人一样恶心啊。动不动就要看人家直播吃屎。你们这些人太变态了。我不认识你们。” “小强你再说的话,我可就要去撬开我家厕所的化粪池了。” “哈哈哈,直接狗屎伺候。” 程虎说道“不跟你们闹了,我得抓紧时间摘蘑菇了。这么多蘑菇,估计要摘几个小时呢。” “虎哥,把蘑菇从土里拔出来之后,记得沾点地上的湿泥土,这样还可以养两天。” “对啊,你这里这么多蘑菇,肯定一下子没法吃完,明天拿去卖吧,能卖好多钱了。” “那也得看情况吧。在镇上卖,肯定卖不起高价,如果去县城或者是去市里卖的话,那绝对能卖出高价。” “也是,咱们镇上土豪没几个,大部分人都还只是温饱而已,自然卖不出高价。” “采蘑菇的时候别大声喧哗,要小心翼翼的采摘,不然吓跑了‘鸡枞娘娘’,明年这地方就不长鸡枞菌了。” “好的,谢谢大家,我先采蘑菇啦。” “采蘑菇的小姑娘。” “小姑娘是重点,圈起来,要考的。” 程虎关了手机,看着一地的鸡枞菌,心情复杂啊。 刚刚跟群里的小伙伴们通视频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把灌木林里其他位置的鸡枞菌拍进去呢。 他估算了一下,如果要把灌木林里的所有鸡枞菌全部采摘完的话,那估计可以装整整一皮卡车。 这数量,不可谓不强大啊。 程虎看着白白嫩嫩,还没有张开菌伞的蘑菇,头疼了。 这么多蘑菇,全部采摘下来不是问题,问题是,要怎么带回去。 毕竟,他就背了一个背篓来。 而这些蘑菇如果不采摘下来的话,估计过两天就得全部融化到泥里。 这儿的地势并不怎么平坦,而且还有灌木丛作掩护,山林里的小动物未必能看到这里的蘑菇,即使看到了,也未必会来吃。 因为这里周围的植物已经被大量复苏,有的是鲜嫩的叶芽跟小草可以吃。 而且,程虎想着,这些蘑菇好歹也能卖不少钱,拿卖蘑菇得来的钱去买些五谷杂粮,买些肉回来给山林里的动物们吃,绝对要比它们吃这些蘑菇划算。 这蘑菇一斤还不能填饱肚子吧,但如果拿一斤蘑菇去卖的话,至少可以换十几斤猪肉回来。 哪个更划算,不用明说了吧。 因此,程虎打定了主意,要把这些鸡枞菌拿去换钱,然后再用那些钱买食物回馈山林。 他缺钱吗? 当然不缺,而且这么做也不完全是为了钱,就是为了开心而已。 生活不能总是不停的种东西吧,也得去干干其他自己没干过的事情,比如摆卖! 。 第188章 来帮忙的鸟群 【感谢空虚大佬和雪中送叹的打赏】 定下主意,程虎就赶紧动手干活。 每拔出来一个蘑菇,他就按照群里的小伙伴们教的,用蘑菇的菌脚沾一沾地上的湿泥,以此达到保鲜的作用。 山地里的蘑菇很多,原本以为采摘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完事了,结果摘了整整三个小时才采摘完毕。 这就很牛逼了。 三个小时得采多少蘑菇啊,那绝对是满满一皮卡车,甚至更多。 看着被散落在地上的鸡枞菌,程虎仰天问道“我要怎样才能把这些蘑菇一下子全部带回家啊。” 别说把这些蘑菇带回家了,就是找个这么大的容器都是个问题。 “嘿,你怎么把这儿的蘑菇全摘了?” 小小的蓝翅八色鸫从远处飞来,落在灌木枝干上,惊诧的看着遍地的蘑菇,又惊诧的看了看人类。 它刚刚到山林里传播消息,告诉山林里的鸟类,这里长出了十分鲜美的蘑菇,就是想要让大家过来分享这遍地的蘑菇的,结果回来一看,竟然全部被人类占为己有了? 它有点儿生气“你们人类真的是太贪婪了,为什么要把蘑菇全部摘下来?难道你想把它们全部带走吗?” 程虎找到说话的八色鸫后,赶紧解释道“不是不是,你别误会,我拔这些蘑菇,不是为了给我自己吃,我想拿它们去换钱,换了钱之后,我会用那些钱买更多的食物回来给山林里的动物们吃。” 程虎的想法是对的,因为这些蘑菇对于人类来说,貌似很多的样子,但是对于山林里的动物,不管是鸟类,还是一些杂食动物来说,都只是杯水车薪而已。 这些蘑菇顶多只能让动物们吃一顿。 但如果他拿这些蘑菇去换钱的话,换来的钱则可以让动物们吃很多顿。 而且,食物也更加多样化。 蓝翅八色鸫貌似智商还挺高的样子,听到程虎的解释,似乎有点儿明白。 它收起责问的语气,说道“可是,我都已经通知其他鸟类过来了。它们很快就到了。” 话音刚落,一群叽叽喳喳的声音当即从远处传来。 程虎眺目望去,只见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鸟类像潮水似的往这片灌木林涌来。 “糟糕,它们来了。”八色鸫叫道,赶紧振动翅膀飞离灌木,在半空中拦住涌来的鸟群。 它叽叽喳喳的说了一通,程虎也听不懂。 但蓝翅八色鸫一番话后,鸟群叽叽喳喳的声音更大,更密集,大概是产生了分歧。 蓝翅八色鸫朝它们叫了一会儿,没法子,只能飞回灌木林里跟人类继续谈判“它们不愿意等你卖食物回来,它们就要现在吃蘑菇。” 程虎闻言,也是着急。 这些蘑菇如果就这么被鸟群吃光光了,那是真的可惜。 他估计这些蘑菇如果拿去卖的话,不说多,几千块钱总还是有的吧。 如果普通大米是两块钱一斤的话,那几千块钱都能买好多大米了。 一袋大米就够这鸟群吃一天,几十袋大米都不知道能吃多少天了。 当然,也不单单是买大米,还可以买些玉米,买些稻谷,再买些肉什么的。 反正食物越多样化,对于山林里的动物就越好。 程虎找到一处灌木比较稀少的地方,站直高大的身躯,朝天空中的群鸟叫道“你们相信我,只要让我把这些蘑菇拿走,明天晚上之前,我肯定会给你们带很多食物回来。” 他想,蘑菇今天带回家的话,估计得要到明天早上才能拉去卖。 因为就跟群里的小伙伴们说的一样,在安明镇肯定卖不出什么价格,所以他打算拉去市里卖。 然后卖了蘑菇,也不管能不能卖到很多钱,但既然跟鸟群说了会带其他食物回来,他就一定不会食言。 听到人类在呱呱叫,鸟类一脸懵逼。 因为它们大部分都只是普通鸟类,压根听不懂人类说话。 虽然说,大家生活在这片神奇的山林里,本身已经有了一点神奇的血脉,比如智商略微进化了一些,但语言能力还是跟不上那些被直接进化过的动物。 说它们是普通鸟类,也不全对,毕竟好歹是这片山林的幸存者,智慧定然要比其他那些普通同类高出一筹,不然怎么能存活至今呢? 所以,虽然它们听不懂人类在说些什么,但也大致猜出来,人类是希望它们放过那些鲜美的蘑菇。 鸟群们知道这个人类之所以能安然无恙的生活在村子里,那是因为他是这片山林的守护者。 而且,最近山林里忽然被复苏的几块山地,都是这个人类干的。 同样的,以后,他会复苏更多的山地。 既然是来帮助山林的人类,那自然是要给几分薄面的。 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既然他提出了这样的要求,那就答应他吧。 鸟群一番商议之后,跟蓝翅八色鸫说出了它们的想法。 蓝翅八色鸫转述给程虎“它们答应了。它们不会吃这些蘑菇,但也希望你能说话算话。” 听到这话,程虎使劲的朝鸟群点头“你们放心,我程虎一定说话算话。我可以跟你们发誓。” “别别别。”蓝翅八色鸫叫停道,“它们压根就听不懂你说话。” “哈哈。”程虎憨憨笑了笑,“我一时情急,都忘记这事了。” 蓝翅八色鸫回头朝鸟群叽叽喳喳又是一通交流,然后又对程虎说道“经过商议,我们决定帮你把蘑菇运回到你住的大院子里。你可以先回去了。” “啊?”听到八色鸫的话,程虎有点儿反应不过来,愣了一下,才赶紧说道,“帮我运回去?哈,那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刚刚还在头疼要怎么把这些蘑菇运回去呢。” “没干系,我们这么做也只是为了食物而已。”八色鸫说道,“你可以先回去了。我们很快就会赶上你的。” 程虎看了看地上的蘑菇,看了看鸟群,还是有点儿不放心。 面对这美滋滋的诱惑,难道它们不会动心么。 万一它们把持不住,把蘑菇全吃了 虽然说,这些蘑菇本来就不专门属于谁,但是把这些蘑菇卖了,才能发挥它们的最大用处啊。 如果就这么吃了的话,明天顶多也就是山林里多了一堆鸟屎而已,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蓝翅八色鸫看出了程虎的心思,有些无奈,但还是劝说道“你放心好了,虽然我们都只是鸟类,不是什么高级动物,但是我们鸟类向来说到做到,绝对不会骗人的。” 程虎依依不舍的看了看地上的蘑菇,点了点头“那行,谢谢你们,我先回去,我在院子里等你们。” “放心好了,一定会一根不少的全给你送到院子了。”八色鸫说道。 。 第189章 寄猴篱下 程虎朝鸟群道谢之后,便捡了一些蘑菇放入背篓里,然后背起背篓往回走。 回到村子里,程虎站在院子中央,一直望着山中,等着鸟群给他送蘑菇来。 按理说,他下山的速度虽然很快,但估计也没有鸟类飞的快吧。 他现在都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了,还没看到鸟群把蘑菇送来,这该不会是出什么岔子了吧。 如果真出了什么岔子,蘑菇没送来,那他也没办法,只能放弃之前卖蘑菇的想法了。 虽然存了几百万,但是那几百万用在这山林里,真是不多。 即使全部拿去买了古币,估计也只能复苏山林的十分之一面积。 所以,在种田种地复苏山林之余,还是要想点办法赚些钱才行。 当然了,几十块钱一天的工作他是不可能做的。也不是看不起这工作,而是钱实在太少,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但是鸡枞菌就不一样了呀。 群里的小伙伴说,往年鸡枞菌的价格都在一百块钱一斤左右。 而山里发现的鸡枞菌至少得有两百斤左右,如果全部拿去卖掉的话,换来的可就不是一笔小钱了。 越是想着这些,程虎的心里就越是着急。 他是真怕蘑菇没了。 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忍不住把意识放出去,并且往灌木林的方向飞去。 意识才刚刚飞到半路,便看见浩浩荡荡的鸟群从山谷里飞出来。 程虎下意识的将意识往高处拉。 从高处往下看,山谷里飞出的鸟群就像一群五颜六色的鱼儿游过一条蜿蜒的河流似的。 山中缭绕的水雾,就是那蜿蜒的河。 五颜六色的鸟群振动翅膀,牢牢抓着灰白色的鸡枞菌,一致朝同一个方向前进。 它们像鱼,更像一群英勇的战士要奔赴战场一样。 那圆润的鸡枞菌就是它们的钢枪大炮,程虎的大院子则是它们要攻下的高地。 鸟群飞到院子上空,一致停止振动翅膀,以滑翔的方式靠近地面,并且在即将靠近地面的时候,松开爪子,把蘑菇往地上轻轻一放,便又快速扇动翅膀,往前方飞去。 三只小猴子看着这极其壮观的一幕,被吓得目瞪口呆。 原本还以为是鸟类来复仇了。 因为它们以前吃过鸟类,所以看到鸟群乌压压飞来的时候,当真以为自己要小命不保了。 直到看见它们放下蘑菇之后又立马飞离,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特别是小胖猴,在看到‘危险’的第一时间就已经钻入屋子里了。 大黄虽然好歹是个老家伙了,对于山中的各种事情早已经见怪不怪,但是当它看到群鸟涌来的时候,还是有些讶异。 它不是讶异会看到这么多鸟,而是讶异程虎竟然可以驱使这些鸟帮他干活。 这家伙,居然连鸟都不放过。 大黄闭上眼睛,听着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继续睡觉。 平时村子里虽然也能听到鸟叫声,但却没有这么密集,这种此起彼伏的鸟叫声让它有一种睡在深林里的感觉,很是舒心惬意。 程虎的意识已经回到身体里。 看着接二连三掉落在地上的蘑菇,那感觉就跟看到天上下人民币雨似的舒畅。 他一边朝飞离的鸟群挥手,一边喊道“谢谢,谢谢你们帮我把蘑菇送来,明天我一定会带很多食物回来。” 鸟群叽叽喳喳的叫了一阵之后,又折返灌木林,进行第二轮运输。 蘑菇确实很多,这么一大群黑压压的鸟,愣是运送了三趟才把所有蘑菇运送到院子里。 程虎跟鸟群不停的道谢,但估计是因为真的累坏了,也没看到哪只鸟停下来听他废话,放下最后一朵蘑菇之后,所有小鸟便头也不回的飞离。 看到这情况,程虎有点儿尴尬呀。 这种感觉就跟自己在一个几千人的群里接连发了好几条信息,结果没一个人应答一样。 唉,长这么帅,在鸟的眼里一点鸟用都没有。 回到屋子里喝了两口水后,又来到院子里,看着遍地的蘑菇头疼。 他抬头看了一眼悬挂在万里无云的蓝空中的烈日,头更疼了。 昨晚虽然下了一场暴雨,但到了白天,太阳公公又像往常一样出来打太极。 如果是以往,他可能不会头疼,但看着铺了一地的蘑菇,头不得不疼。 如果现在就把这些蘑菇堆放到皮卡车的车厢上,估计会被焐热坏掉。 但如果不找个地方把蘑菇放好,那它们肯定会成为鸡群的腹中食。 看来只能先把蘑菇搬到屋子里,不然的话,即使鸡群不吃它们,它们也要被太阳公公给晒成蘑菇干。 想定主意,程虎就找来了干净的篮筐,吩咐三只小猴子帮忙一起把蘑菇捡到屋子里的客厅放着。 客厅面积还算宽广,虽然不能松散的堆下这些蘑菇,但只要稍微挤一挤,还是可以存放下这些蘑菇的。 三只小猴子听了程虎的指示,立马埋头干活。 它们将珍贵的蘑菇小心翼翼的放入篮筐中,然后抬起篮筐,把蘑菇搬入屋子里倒在地上。 程虎则负责在屋子里将蘑菇摆放整齐,以免造成蘑菇堆积,然后发热腐烂。 忙活了两个小时,院子里的蘑菇总算捡完了。 小金猴跟小壮猴仰面躺在松软青翠的草地上,看着蓝盈盈的天空,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清甜的空气。 小壮猴说道“混口饭吃可真是不容易啊。” 小金猴也道“那是,这就是传说中的‘寄人篱下’了。” “真是累死我了,以后也要让人类尝尝‘寄猴篱下’的感觉。”小胖猴气呼呼的说道。 小壮猴跟小金猴斜视一眼老三,没说话,它们鄙视的目光已经说明了一切。 刚刚的两个小时里,捡蘑菇的明明是它们两个,跟它有半毛钱关系? 它一会儿跑去橘子林吃橘子,一会儿跑去摘还没有完全熟透的杨梅,一会儿又跑去池塘里洗澡,压根就没捡过一根蘑菇。 它也有资格喊累? 小胖猴是真的很累。 它圆滚滚的身体要爬到枝叶茂密的橘子树上,本身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啊,而且还要吃橘子,唉,真累。 杨梅树又高又大,昨晚下了一场雨,树干很滑,爬上去真的很累。 还有在池塘里洗澡的时候就不能吃东西,也是真的很心累。 它想着,等哪天它要是成为猴王的话,它就指挥其他猴子给它搓澡,给它喂食,它要过上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但是,貌似它打不过其他猴子。 唉,算了,还是靠脸吃饭吧。 程虎把蘑菇堆好之后,吃了午饭,就开着耕地机去村庙那里耕地。 村庙经过昨夜一场暴雨的洗礼,屋顶上的落叶少了许多,看上去清爽了不少。 程虎把耕地机推到田里后,又折返村庙,推门进去看了一番。 好在,昨晚的暴雨虽然很大,但是并没有掀起瓦片,庙里虽然有些地方被漏进来的雨水打湿了地面,但整体情况并不是很糟糕。 以后找个时间把屋顶上的沙尘落叶之类的东西清理一遍,再把瓦片移好,基本上就没什么问题了。 查看一遍后,程虎这才回到地里干活。 耕地机的操作他已经完全掌握,所以耕起地来很是得心应手。 。 第190章 甜到封喉 【感谢空虚大佬,啵啵龙,和别人家的女孩的打赏。】 一个下午的时间,昨天开好荒的空地全都犁好了。 因为这些旱田原本是用来种植水稻的水田,所以田里不会像地里一样会有各种各样的石头,因此犁起地来也比较轻松。 程虎望着已经翻新了泥土的旱田,把各种记忆中的植物一一过滤了一遍。 力量只能用来帮助植物成活,不能过量用于加速这些村里的植物。毕竟身体里的力量都是要用来复苏山林的。 因此,他觉得,还是种些长势快,而且抗病性强的植物比较好。 这样既可以快速为山林增添绿色,又能不耗费他的力量,一举两得。 但是,该种点什么,他还是没有确切的想法,只能明天去卖了蘑菇之后,顺道去市里的苗圃看看。 网购虽然挺好的,但是等快递的时间太长,而且在运输途中,植物的生命力也会有所折损,还不如明天去卖了蘑菇就顺便把要种的植物一起拉回来。 有了这个想法,程虎就懒得烦恼要种些什么东西了。 一切都等明天去苗圃看了再做打算。 回到家里,宰了一只从小花家买来的纯正土鸡之后,又洗了几朵鸡枞菌,然后便进入晚饭模式。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那么,一天当中,吃的最香的一顿饭则应该是晚饭。 劳碌一天之后,汗水浸湿了衣裳。在宁静的夜里褪下疲惫,舒舒服服的洗个澡,再换身干净舒适的衣服,穿着啪嗒啪嗒的拖鞋,一边看电视节目,一边准备晚饭,也是一种乐趣。 窗外群山逶迤,窗内香烟袅袅。 看着电砂锅里的蘑菇鸡汤,以及旁边锅里正在清蒸的鸡枞菌,忽然想起某本书里的一段话 ‘说到鲜,食遍全世界,我觉得最鲜的还是鸡枞菌。用这种菌做汤,极危险,因为你会贪鲜,喝到胀死。我怀疑这种菌里含有什么物质,能完全麻痹我们脑里面下视丘中的拒食中枢,所以才会喝到胀死还想喝。’ 程虎还没吃过鸡枞菌,所以也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但他很想看看,这么一点食物到底能不能把他给涨死。 因为想着鸡枞菌贼贵,所以土豪程虎都没舍得煮太多鸡枞菌,也就煮了两三斤这样吧。 两三斤蘑菇对于一个饭量惊人的大块头来说,那绝对是塞牙缝的存在啊。 程虎在鸡汤里加入少许盐,然后狠狠的吸了一口从锅里袅娜出来的香气,虽然汤里没有放入盐之外的其他调味品,但却足以将他的口水勾上来。 搅动两下锅里的鸡汤后,再去查看清蒸的鸡枞菌。 直接蒸在水面上的鸡枞菌貌似已经蒸好了,程虎拿来筷子,夹起一些蘑菇吹了吹便塞入嘴里。 结果 并不好吃! 奇怪了,不是说这鸡枞菌怎么怎么好吃吗?可为什么这些清蒸的鸡枞菌并不是那么好吃? 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程虎赶紧打开安明镇的q群问群里的小伙伴“奇怪了,我把鸡枞菌清蒸了,但是并不怎么好吃呀。是不是我哪个环节做错了?” “什么?清蒸?” “握草,虎哥,你傻啊,鸡枞菌又不是草鱼,没事你清蒸它干什么?” “要想吃到极致美味的鸡枞菌,可以煲鸡汤,可以用油煎,还可以跟肉类爆炒,那才是鸡枞菌的正确吃法。” “哈哈哈,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清蒸鸡枞菌的。” “其实清蒸也能吃,就是没有传说中那么好吃而已。”程虎解释道,“我满怀期待的吃了一口,本以为要吃到神仙级别的美味,但吃起来普普通通,感觉就跟清蒸金针菇差不多。” “虎哥你傻啊,那么好的食材就这样被你浪费了。啥也别说了,快报上地址,我去给你做饭。” “虎哥别相信他,他就是想去吃鸡枞菌,别把地址告诉他。你跟我说,我去给你洗碗都没问题,给我两口鸡枞菌就行。” “握草,明目张胆抢生意啊。虎哥,我还提供暖床服务。而且我就吃一口鸡枞菌。” “就你那鳄鱼嘴,一口下去还不把锅都给吞了。” “呀!你这是在公然诋毁我啊。我,我要告诉你妈妈。就说上次陪你去相亲,你全程玩手机,压根没跟人家女孩子好好聊天。” “别别别,我错了,我错了。包姐,饶命!” 程虎笑笑,放下手机,又洗了半斤蘑菇,并用菜刀切成薄薄的蘑菇片,然后搭配黄油一起煎。” 煎好蘑菇之后,程虎用手捏起一片蘑菇放入嘴里 握草,简直比放了白糖还甜,这清甜的味道简直逆天了。 如果说松茸菌是香味飘逸的话,那么鸡枞菌就是甜得封喉的感觉! 据说鸡枞菌里富含天冬氨酸和谷氨酸,加盐烹炒能形成最天然的味素,这也就是鸡枞鲜味的由来。 鸡枞菌肉厚肥硕,质细丝白,味道鲜甜香脆,更适合拿黄油煎一下,或者可配合肉类、蔬菜等用炒、煮、炖的手法烹饪出极富特色又绝对清香美味的佳肴,那简直是鲜得掉舌头。 难怪群里的小伙伴们一个个说得那么夸张,好像为了吃一口鸡枞菌,连菊花都愿意奉献似的。 程虎一边吃着甜滋滋的鸡枞菌,一边看着手机里的网友聊天。 有人建议道“虎哥,鸡枞菌吃不完的话,还可以撕成小条状油炸,熬成鸡枞油,这样不仅可以长期储存,还能想吃的时候就拿出来解馋呢。 程虎觉得这主意不错,如果明天鸡枞菌卖不完的话,剩下的就拉回来熬鸡枞油好了,这样的话,以后就一年四季都能尝鲜了。 把煎好的鸡枞菌吃完之后,程虎又对鸡汤下手。 鸡汤的鲜美无需言语,因为枯燥的词语压根形容不出来。 反正喝着鸡汤的时候,程虎的心情是很平静的。而他原本疲惫的身体跟发胀的脑瓜子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放松。 特别是温热鲜美的蘑菇鸡汤顺着喉咙一路冲洗到肚子里的时候,那感觉就好像有一股十分强大的力量在帮他驱散身体里的疲惫跟毒素一样,整个人都觉得无比舒适与畅快。 有些时候觉得日子似乎每天都不尽相同,但因为有了美味食物的加持,平凡的生活也就变得津津有味了。 凌晨四点钟的时候,睡足七个小时的程虎已经起床了。 虽然起得很早,但因为昨晚上吃饱之后就直接睡觉,所以精神还是很饱满的。 今天的计划是去市里卖蘑菇,并且还要去苗圃看苗木,所以越早起床越好。 为了不吵醒三只这个时候必定在睡觉的小猴子,昨晚程虎安排它们睡到了楼上的空房间里。 所以下楼的时候,没能看到三只小猴子。 。 第191章 卖蘑菇 他看了看时间,洗漱跟蹲厕所竟然用去了半个小时。 还有一个小时天就要亮了,他想在天亮之前出发。 因为去荷花市,至少得开两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到达。 当然了,这是他的车速。 其他人估计一个多小时也能到,但他向来不爱开飞车,特别是经过村庄的时候,宁可龟速前进,也绝不踩油门加速。 为了能在天亮之前出发,程虎也顾不得吃早饭了,直接拿起篮筐装蘑菇,然后一筐筐倒入事先已经铺好雨布的车厢里。 因为篮筐只有几个,不可能把鸡枞菌一一装下,所以只能全部倒在车厢里。 可即使是这样,程虎都有点儿担心车厢是否能把鸡枞菌装完。 毕竟鸡枞菌的数量真的很多啊。 虽然现在鸡枞菌的伞盖还没有打开,但是块头也不见得小。 这诸多大块的蘑菇组合起来,也是一个很庞大的群体。 一个小时左右,车厢终于被装满了,但是还有两筐鸡枞菌实在是没法倒进去了。 不过没关系,这两筐鸡枞菌可以放在车子的后排座位上。 把两筐鸡枞菌放到车里之后,程虎又找了一张黑色的网来。 这网以前买回来是打算给院子里的花苗遮阴的,但后来发现用不上就一直闲置着,现在刚好可以用来覆盖在鸡枞菌上面,防止它们在车子前进的过程中逃跑。 把遮阳网覆盖好,再仔细检查一遍,确定无论山路如何陡峭,蘑菇都没法掉出来后,程虎才坐上驾驶室,发动车子,往市区荷花市出发。 由于他的车速实在太慢,七点钟的时候,他还在县城附近的环山公路上转悠。 别看这山这景他已经看了许多次,但每一次光临总能收获不一样的感受。 阳光在树叶上写满清新,山风在露珠里传递芳芬,鸟语在打着转的泉水中跳跃 醒来的山林,在晨曦里溢满了生机和活力。 每一片鲜嫩的树叶都印着青翠的图腾,每一颗崭新的露珠都凝结着星辰的光辉,每一只飞翔的小鸟都在为自由高歌。 虽然他的意识没法在这片山林里驱使,但他能从习习凉风中感受到山林的悠然。 在某个树穴里,可能有一只赖床的小松鼠还在窝里做着美梦; 在某个树枝上,可能会有一只只绽放歌喉的布谷鸟; 在某个石头底下,或许还会有一只小刺猬正警惕的盯着草地上的露珠 清晨给森林带来缤纷,而森林则让清晨更加清新。 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就像程虎跟黄金山林一样。 沉睡的山林需要程虎去唤醒,而程虎的身体一旦远离山林也会变得疲惫不适。 因此有些时候,程虎不知道自己是该感谢山林呢,还是山林应该感谢他。 也许他跟山林本来就是一个个体吧,所以不存在谁帮了谁,自然也就不存在谁该感谢谁。 崎岖的山路通往金钟县,过了金钟县之后,又是一路崎岖的通往荷花市。 古人言,要致富,先修路。 就这山路九十八弯的架势,别说他程虎看了要小心翼翼的驾驶,估计就连那些平日里横行霸道的大卡车司机看了也得皱眉啊。 所以,程虎决定,以后有时间要去考大卡车驾照。 也不是为了装逼,就为了开个大卡车以时速30的速度悠哉悠哉行驶在马路上,要是看到谁一路飞奔而来,那就偏不让他,而且必须减速到二十,还得往路中间轧。 敢按喇叭,老子直接抛锚在路上,并且还得下车朝飞车党咆哮“你没看到路标吗?进入村子,车辆慢行,你不认识字吗?” 当然,前提是他有时间去考这个驾照,并且有这么多闲钱买一辆大卡车,并且还只是为了装逼。 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装逼。 也许每一个开着破皮卡车的司机都有一个大卡车的梦想吧。 想着这个梦想,一路龟速行驶到荷花市的时候已经八点多钟。 程虎按照导航的指示,加上自己的猜测,绕了半个小时才找到人流较大且可以摆卖的菜市场门口。 这菜市场是真正意义上的菜市场,既不是安明镇上那种什么乱七八糟都有摆卖的菜市场,也不是县城里人那种一楼卖菜二楼卖衣服的菜市场。 这地方距离市中心有点儿距离,但人流量很大,而且占地面积也十分宽广。 市场里面的情况是怎样的程虎不知道,但他看见,市场门口的宽大土地上摆满了各种食物。 有野生的野菜,有人工种植的蔬菜,也有一些被关在笼子里的鸡啊鸭啊之类的,甚至还有狗。 程虎找了个比较空旷的地方,停下车子,站在路边看了看。 这里刚好有一棵大树,树冠还挺大的,完全可以将他的皮卡车遮阴。 大概是因为这里距离市场门口有点儿远的缘故,所以压根就没有人看上这块宝地,全都一个个往市场门口挤着摆卖。 程虎看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决定就在这里摆卖了。 他发现市场门口停着的都是一些摩托车,而这儿附近的空地上停着的则是一些小轿车、面包车、皮卡车,还有一些三轮车。 到底是摩托车会成为大买主还是几个车轱辘的车子会成为大买主,那就不言而喻了。 骑摩托车来买菜的,估计是一些家庭主妇或者家庭煮夫之类的。 但会开小车来买菜的,那就很有潜藏着大买家。 但其实说到底,程虎就是担心蘑菇不经晒,而他也比较佛(懒)性(惰),所以才会选择在这里摆卖。 他不想去跟那些大叔大妈们争地盘,也不想为了抢顾客而跟他们发生口角。 就在这儿摆呗,反正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嘛。 打定了主意,程虎就把覆盖在蘑菇面上的黑色遮阳网掀开,露出一个角,然后再把车里的两筐蘑菇搬下来放在车子前面。 此时,刚好路过一个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撇了一眼蘑菇,撇了一眼程虎,没有任何停留的意思,继续朝前走去。 程虎不在乎。 反正咱这是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我的鸡枞菌是真的,那就肯定会有买家。 然后,一个小时过去了,从他面前走过的人已经不下一百个,但没有一个人停下脚步问他蘑菇卖多少钱一斤。 这就哔了狗了! 老子的蘑菇这么鲜美这么大个,你们居然全都视若无睹?真的是是可忍‘熟’不可忍啊! 我就不信这个邪了。 程虎从带来的小板凳上站起身,打开车门,又从车上搬下了一张折叠起来的小桌子。 把桌子打开之后,程虎又从车上拿下一个便携式煤气炉。 。 第192章 试吃 【感谢空虚大佬,啵啵猴哔哔兔,啵啵龙的打赏。】 这种便携式的煤气炉只有一张板凳大小,但小小的身体里已经装有一小罐煤气。 煤气炉跟小煤气罐加来的价格不超过八十元。这是程虎早上的时候从乔姐店里买的。 出门的时候太匆忙,没来得及吃早餐,但他又不屑于吃一碗粉了事,所以干脆就买了一个便携式煤气炉以及其他食材。 他想着今天在这里摆卖估计要点时间,早饭跟午饭就只能靠这个煤气炉了。 周围不远处的大妈大叔大哥大姐们看见这个高高大大黑黑壮壮的小伙子一个早上都没卖出去一朵蘑菇,心里多少是有点幸灾乐祸的。 他们都是在这里摆了几年甚至十几年小摊的老人了,陡然看见一张陌生脸孔来抢生意,一般都不会给予太大的善意。 以前是这样,今天也如此。 原本他们还有点担心这个小伙子会抢了他们的客人,但看见没人光顾他的生意,也就一个个放心了不少。 但此时,忽然看见这一个早上没卖出去一朵蘑菇的小伙子忽然有了异样的动作,众人不禁觉得奇怪。 难道这小子已经自暴自弃,打算收摊了? 可看他打开桌子摆放煤气炉的架势也不像是要收摊呀,倒更像是吃火锅似的。 火锅? 程虎又从车上拿下一个火锅炉,稳稳当当的放在还没开火的煤气炉上,再从车上拿下一壶水,倒入锅中,然后开火。 看到这情况,不远处摆卖的大妈大叔们乐了。 这小子傻了吧,卖东西不好好卖,居然要当街吃火锅? 拧开了煤气炉的开关,蓝色的火焰立即疯狂的舔舐锅底。 程虎又从车上拿下一包事先准备好的鸡肉,毫不留情的倒入已经开始冒热气的锅里。 接着,他往锅里放入一块事先拍好的生姜,然后盖上盖子,静等鸡汤。 在这期间,他从车上拿下一个水盆,往盆子里倒了一些水,再拿些蘑菇,放入水中,慢慢清洗。 等蘑菇洗好了,鸡肉也已经在汤水中翻滚。 程虎掀开盖子的那一瞬间,白色的香烟就像汹涌的野兽似的从锅里涌出来。 他找来一个小勺子,搅了搅锅中的鸡肉后,放入撕碎的鸡枞菌,再次盖上盖子。 看到这一幕幕,周围的人傻眼了。 他们还是头一次看见有人这么操作的。 一边卖东西一边吃,他把这儿当什么地方了?这儿可是公共场所,居然丝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煮火锅太过分了。 真是太过分了啊。真是……好香啊。 闻着被微风吹来的鸡汤香气,所有小摊贩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为了生活,大家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就得起床干活,然后还得在日出之前把摊子摆在这里,不然要是来晚了就只能被挤到后面去,压根就找不到好地方。 所以大家早餐都吃的很早,而且也只是随便吃吃,压根就没有吃的很饱。 到了现在已经临近午饭时间,基本上所有人都已经是饥肠辘辘。 闻着空气中的鸡汤味,看着那袅袅娜娜的香烟,众人不淡定了,一致齐刷刷目不转睛的看着程虎的火锅。 妈蛋,这是要搞死人的节奏。 程虎用勺子搅了搅锅中的蘑菇鸡汤,撒入一些细盐,然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辣椒酱放在一个一次性碗中,再找来碗筷便开始享用蘑菇鸡汤。 他先舀了一碗汤出来,然后一边呼呼吹着气一边往嘴里送入鲜甜的鸡汤,每吞下一口鸡汤就忍不住微微扬起脑袋,哈的一声,把口中的热气吐出来。 看到他一脸享受的样子,一个路过的中年男子终于停下了脚步。 中年男子走到小桌子旁边,弯着腰往锅里细细的瞧。 他看见锅里有鸡肉,有蘑菇,就问道“帅哥,你这锅里煮的是什么蘑菇,闻起来挺香的呀。” 何止是挺香的,简直就是香爆了。 说着,他还吞了吞口水。 程虎把碗里剩余的汤一饮而尽之后,又长长的哈了一气,才说道“这是鸡枞菌呀,难道你没看出来吗?” 中年男子看了看锅里的蘑菇,又看了看桌子旁边篮筐里白花花的蘑菇,惊讶道“现在还不是吃鸡枞菌的时候吧,你这些蘑菇从哪里来的?” 程虎可能知道为什么一个早上都没有人来光顾生意了。 因为现在还不是吃鸡枞菌的时间,可他却拉了这么多鸡枞菌来,可想而知别人都以为这些蘑菇是假的,或者是人工种植的,因此不屑一顾。 但实际上鸡枞菌并不能人工种植呀。 程虎解释道“大哥不瞒您说,这蘑菇是我昨天从山里采回来的。我看您一脸学问的样子,应该知道鸡枞菌是不能种植的吧。” 中年男子点点头“我当然知道鸡枞菌不能种植,可现在确实也不是吃鸡枞菌的时间,你怎么会找到这么多鸡棕菌,而且个头还这么大个。” 男子从篮框里拿起一朵鸡枞菌,凑在鼻子前嗅了嗅。 浓郁清新的香味就像山里的春泥一样,与往年吃到的鸡枞菌是一样的。 不,准确的说,现在被他拿在手里的鸡枞菌比往年的鸡枞菌更大更香。 程虎乐呵呵的笑道“这个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反正这蘑菇是鸡枞菌不假,而且也确确实实是我昨天从山里采回来的。大哥,您尝尝?” 说着,他已经找来了一个一次性碗,并且从锅里夹了两块蘑菇放入碗里。 他把装着蘑菇的碗递给中年男子说道“我说这蘑菇是真是假不管用,您自己尝一尝不就知道了。” 中年男子看了看蘑菇,看了看程虎,又看了看程虎手里的碗筷,笑道“你就不怕我吃了你这么贵的蘑菇,然后还不买吗?” “嗨,这蘑菇再贵也是给人吃的,大哥你尝尝,要是觉得好吃你就买,要是觉得不好吃,你就别买,我不强求你。” “行吧,那我尝尝。”中年男子放下手中的车钥匙,接过了程虎手里的碗筷。 车钥匙的标志是一个有一对大翅膀的‘b’。 中年男子用筷子夹起碗里的蘑菇,缓缓放入嘴中,然后斯斯文文的咀嚼起来。 虽然他极力保持着斯文的样子,但他那微微眯起的眼睛与逐渐加速的咬合动作已经完全出卖了他的内心。 不对,应该是出卖了他的味蕾。 他绝对被鸡纵菌的美味虏获了。 而在此时,旁边已经站着不少看热闹的人。 有人说道“这蘑菇闻起来可真香,多少钱一斤?” 程虎扭头朝说话的人看出,愣了一下。 因为问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在他斜对面卖香菇的一个大叔。 。 第193章 好马配好鞍 【感谢豆苗家的晓东的两个万赏,待会儿为晓东大佬加两更。】 这大叔长得有点儿壮实,身形不高,满脸的胡渣子使他看起来有点儿凶的样子。 程虎想都没想就回道“不贵,就卖三百块钱一斤。” “握草,三百块钱还不贵,你这是抢钱啊。”胡渣子指着斜对面的小摊叫道,“我那边卖的香菇才卖十块钱一斤,你这也是蘑菇,居然卖三百块钱一斤,你是不是还没睡醒呢。” “就是啊,一斤鸡枞菌卖三百块钱也太黑心了吧。往年才一百块钱一斤,最高的时候也就卖到一百五十块钱一斤而已,你这开口就要三百块钱一斤,是不是没见过钱啊。” 说话的是个中年女子。她穿着跟胡渣子同款的t恤,戴着同款鸭舌帽,就连说话的语气都是同款。 程虎瞟了女人一眼,并没有因为女人的‘搅局’而生气。 而是在看了女人一眼之后,又满怀深意的看了胡渣子一眼,才笑道“好马配好鞍,大姐,这道理就不用我教你了吧。如果你也像我这些蘑菇一样圆润饱满,前凸后翘,甚至可以随时随地的散发出天然香味,那你也肯定不止现在的身价。” 说罢,再朝女人旁边的胡渣子又看上一眼。话中含义一斤十分明显了。 程虎这话引得围观者轰然大笑。 这小伙子胆子可真够肥的,竟然敢跟荷花市菜市场的泼妇叫嚣,待会儿肯定有他苦头吃。 不少人都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 女人听了程虎的话,气得面红耳赤,但又因为没有从人家的话里挑出刺来,所以不好发作,只是继续冷嘲热讽的说道“小伙子,我劝你还是趁着蘑菇还没烂,赶紧拉回家晒成蘑菇干吧。不然的话,别说你这蘑菇卖三百块钱一斤了,就是卖一百块钱一斤,也不可能卖得完。” 不少人微微点头,都觉得女人的话有道理。 事实就跟她说的一样,虽然这里的人流量很大,有钱人也多,但是鸡枞菌这玩意实在太贵了,即使是卖一百块钱一斤,估计再怎么有钱的人,也只舍得买几斤吧。 而这小伙子的车上装满了蘑菇,目测有几百斤,估计就是卖到明天也卖不完啊。 唉,到底是年轻人,终究是对市场行情不够了解。 况且,这小子的蘑菇居然还卖三百块钱一斤。别说之前没有人卖过这么高的价格了,就是连听都没听过。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虽然鸡枞菌确实是菌中之王,但是在这种十八线之外的小城市里,也确实卖不高价格啊,除非是遇到真真正正的大土豪。 可是,大土豪也不会亲自来菜市场买菜呀。 这年轻人到底还是太嫩了。 程虎当然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些问题,而且他的本意也不是要卖三百块钱一斤。他是实在看不惯那胡渣子二人的嘴脸,所以才故意说卖三百块钱一斤的。 你自己是卖蘑菇的,我也是卖蘑菇的,大家良性竞争就好了嘛,可你非得上门来搞事情,那我自然要看在大家都是卖蘑菇的份上给你钻个空子找茬,然后再打你脸嘛。 当然,这一切前提都是在看到那个车钥匙的标志是b的前提之下。如果是v或者h之类的,他也没这个勇气夸海口。 另一个前提是,吃过这些鸡枞菌的程虎万分确定,这些鸡枞菌绝对值这个价格。甚至是不止这个价钱! 现在回味起来,那蘑菇的香气仿佛还在喉咙萦绕不散呢。 因此,女人的冷嘲热讽并没有让他生气,而是一脸淡定的说道 “大姐,你怕是没搞清楚状况吧。这是鸡枞菌,纯野生的,是不能人工种植的。这就跟那山里修炼成仙的仙女一样,古朴天成,哪里是普通的妖艳贱货可以比的?就我卖这个价格,那还是普通价格,要是让真识货的人遇见了,就是卖五百块钱,人家也不眨一下眼睛。” “哈哈哈,这小子说话真逗。” “听他这么一说,我都想买两斤了,就是这价格实在是有点儿贵啊。” “兄弟,要不你就打个折呗,我给你要一斤,一百五十块钱一斤怎么样?” “对啊,我们这么多人呢,一人给你要一斤也几十斤了,赶紧趁着人多,卖了吧。” 随着时间的推移,围观的人数已经越来越多。 原本一开始的时候,围观人数也就十多个,现在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已经增加到了近百个人,呼啦啦全围在皮卡车旁边。 大部分人都有这种凑热闹的心理,一开始没人围观的时候吧,大家都不屑一顾,但若是有十来个人围住,一个个就都上赶着凑热闹了。 程虎笑道“这个,各位大哥大姐,真是抱歉,就三百块钱一斤,少一毛钱都不卖。” 他都想好了,就算这些蘑菇今天一斤都卖不出去,那也没有关系,大不了拿回家里熬鸡枞油,权当他自己买了,然后他再自掏腰包帮山林里的动物买些食物回去,岂不是很完美? 虽然要买下这些鸡枞菌得花不少钱,但是,比起这些鸡枞菌的美味,花那点钱确实是值得的。 而且,鸡枞菌一旦熬成了鸡枞油,价格比新鲜的鸡枞菌还要贵,绝对不亏。 “你这小子怎么这么不会做生意呢?我们这么多人,你就应该给个团购价嘛。再给你加十块钱,一百六十块钱一斤,我要三斤。”旁边一个戴着眼镜的大叔急不可耐的说道。 火锅里飘出来的蘑菇鸡汤经过温火熬煮,味道已经越发浓郁,馋得他恨不能立马拿起筷子往锅里下手。 可是,这大庭广众之下,他一个教师总得有教师的风范吧,干这种偷食的事情要是被熟人看见岂不是败坏德行? “对啊,一百六十块钱一斤,我也要三斤。”旁边有个穿金戴银的大姐说道。 大姐看上去就是那种暴发富家里的管账富婆的样子。 她不仅脖子上戴着金晃晃的吊钻项链,两只手上戴着金光闪闪的龙凤手镯,就连十只手指上就有六只手指戴着或翠玉或钻石或黄金的戒指,妥妥的土豪风格啊! 程虎看着她,一脸温润的笑道“姐姐,虽然您身材前凸后翘,脸蛋长得也很漂亮,气质又好,但是,这蘑菇我真的便宜不了。若是其他东西,就是白送给你都没问题,可是这鸡枞菌不行,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我跟人家搭伙的。” 这话要是从一个抠脚大汉的嘴里吐出来,那土豪大姐肯定会觉得这是赤果果的性骚扰。但这话从一个又高又壮还长得贼帅的小伙子嘴里吐出来,效果就不一样了。 唉,看脸的时代啊。 “您也知道,现在根本就不是吃鸡枞菌的时间,能找到鸡枞菌那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所以,三百块钱一斤,不讲价啊姐姐。”程虎补充道,“你们要是觉得价格合适就买,要是觉得不合适不买也没关系,我拉回家里自己熬成鸡枞油,一年四季都有的吃了。” 说道鸡枞油,众人不禁又吞了吞口水。 那鸡枞油乍一看貌似黑黑黄黄并不好吃的样子。 黑黑的是炸干的鸡枞菌,黄黄的是浸泡菌子的菌油,上面飘着星星点点的白芝麻和数段干红辣椒,跟普通的牛肉辣椒酱似乎有点儿像。 使劲一闻吧,也闻不出什么香味。拿筷子捞一丝菌干放入嘴中,也并不觉得有多鲜香,只觉得炸枯的菌干极耐嚼。 但是,当你嚼着嚼着,一股鲜味就会慢慢的在口中扩散开来,不等人细细品尝,一口已经吃完,但那股鲜味却会一直萦绕不去,勾着人再去吃第二口。 然后吃着吃着就会忘了时间,忘了停下。直到肚子被胀得不行了,才猛然想起,自己吃的可是贼贵的鸡枞菌油啊。 然后心疼,然后又忍不住再吃一点。 。 第194章 五百(为晓东大佬加更1/2) 土豪大姐仔细想了想,觉得程虎的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有句话叫做物以稀为贵,现在毕竟还没到吃鸡枞菌的季节,能找到这么多鸡枞菌也确实不容易。 而且,卖三百块钱一斤也的确不贵。在其他大城市里,估计就是有钱都很难买得到这么新鲜饱满的鸡枞菌。 再者,三百块钱对她来说也确实不算什么,毕竟她手上随随便便一个戒指就值几千几万块钱,这三百块钱毛都不算。 她上下打量程虎一番,视线游过他的肱二头肌,游过他的胸肌,再游过他那若隐若现的八块腹肌 最后,她把视线落在程虎那张确实很帅的脸上,乐呵呵的笑道“行吧,看在你长得这么帅的份上,你这些蘑菇我全买了,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握草,全买了? 别说一个条件了,就是十个也不亏啊。 没等程虎说话,富婆就说道“待会儿呢,你得请姐姐吃饭。” 听到这话,在场所有人一脸惊诧的看向富婆。 这富婆虽说看上去已经三十多岁,但是保养得挺好,皮肤光滑,唇红齿白,虽然不是那种青春靓丽的大美女,但是在她那个年龄段里,也算是少有的美人了。 而且,这女人前凸后翘,穿着一身收腰的深v浅色连衣裙,简直不要太魅惑。 不少男人不禁暗暗羡慕起程虎来。 程虎笑道“姐姐,你要是真把这些蘑菇全买了,别说请你吃饭了,就算请你去看电影都没问题。” 唉,为了山林,我程虎只能牺牲色相了。没想到我是这么伟大的一个男人,真的差点就要被自己的伟大给感动了。 “这可是你说的。”土豪大姐笑眯眯的说道,“那你等着,我现在就叫人来买光你这些蘑菇。要是你待会儿不跟我去吃饭看电影的话,那你就别想跑。” 一众男人倒吸一口凉气。 乖乖,这个大妹子好霸气啊。 “等等。” 看见土豪大姐准备打电话,一直没说话的中年男子放下手中的一次性碗筷,站直了身体,朝程虎淡淡开口道“四百块钱一斤吧,我全要了。” 我日! 胡渣子夫妇二人瞪大了眼睛,又狠狠的吸了一口凉气。 没等其他人说话,胡渣子就抢先发言道“兄弟,这鸡枞菌再贵也不能卖到四百块钱一斤呀。你是不是托来的?” 中年男子没说话,拿起手机,当着众人的面拨了一个电话“你们到哪里了?我现在在城东菜市场这边。城西菜市场那边不用去了,直接把车开到这边来,这里有很多鸡枞菌,我全买了。” 啥情况? 众人原本就想看个热闹而已,为什么会被突然闪瞎狗眼? 土豪大姐上下打量了一番中年男子,发出一声嗤笑,并说道“兄弟,这蘑菇是我先看上的,也是我先说要买的,你这样做是不是太不厚道了点?” 好不容易撩到一个极品帅哥,你t给我整这出? 土豪大姐心里极其愤怒,转脸看向程虎,说道“我出五百,五百块钱一斤,我全买了。看完电影之后,再陪我去ktv唱歌。” “是不是疯了?”围观人群中有人叫道,“五百块钱一斤!到底是疯了还是托啊,这太假了吧。” “就是啊,这鸡枞菌再怎么贵也不可能贵到这个价格啊。” “绝对是托。咱们静静看着就行,千万别上当。” “对对对,咱们就看看,别上他们的当。” 程虎满脸笑容的看着土豪大姐“姐姐,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五百块钱一斤,你知道这儿有多少蘑菇吗?” 他指了指身后的皮卡车。 土豪大姐笑道“就算是五百斤,也就区区二十五万而已,实话告诉你吧,我家是开食品厂的,这些蘑菇我买回去之后加工过,一斤价格赶超千元。” “我也出五百块钱一斤,还不需要你做任何事情。”中年男子补充道,“甚至,我可以跟你签长约,以后如果你还能找到这样优质的鸡枞菌,不管是什么时节,我都能给你五百块钱一斤的价格。” 这鸡枞菌虽然只是鸡枞菌,但又不是普通的鸡枞菌。 这些鸡枞菌的个头十分粗大,而且肉质比普通鸡枞菌鲜美十倍都不止。 五百块钱一斤,其实都算便宜了。 如果把这种鸡枞菌切成薄片用黄油煎炸之后,再整齐排放成蘑菇原来的样子,不仅美味,而且美观。 那么,一朵蘑菇上了高档酒楼的餐桌就可以卖出三四百元的价格。 甚至五百都不成问题。 在这个世界上,东西越贵,就越是有人趋之若鹜。 就像女人的化妆品那样,国外的大牌子贵上天,难道就真的加了什么神仙水用了就可以返老还童吗? 呵,还不都只是品牌跟明星效应而已。 因此,这蘑菇也是同样的道理。 况且,这些蘑菇也确实值五百块钱一斤。 现在不仅不是鸡枞菌冒头的时间,而且这些鸡枞菌的个头跟味道都远远赶超普通的鸡枞菌,那么,五百块钱一斤是绝对值得的。 虽然他不是饭店的老板,只是饭店分店的店长,而且还是一个被抛弃的分店的店长,但他仍然对自己的事业充满激情。 二十多年过去了,程大牛那样的人物已经不复存在,跟着他一起消失的还有各种神奇的美食。 在二十多年前,他只不过是文行大饭店的分店——金钟县的大世界酒楼的一个小经理而已。 程大牛还活着的时候,正是大世界酒楼最辉煌的时候。在那个时期,董事长朱文行甚至打算将总店迁到金钟县来,但后来由于程大牛的离世,这个念头也随之打消。 而在这二十多年里,每况日下的不仅仅是金钟县的gdp,还有大世界酒店的生意。 金钟县原本是一个矿产资源极其丰富的偏远小县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矿产资源的枯竭,金钟县的gdp也跟着遭遇滑铁卢。 他很清楚的记得,金钟县最辉煌的时候,曾经进入过全国百强县的排行榜。 后来由于某些人的不作为以及矿产资源的耗尽,现在的金钟县已然成了全国最贫困的县城之一。 而文行大饭店的发家地大世界酒店也就变成了一个徒有其名且跟不上时代脚步的被淘汰的酒店而已。 虽然它仍然是县城里最大的酒店,但跟其他地方的酒店比起来,真是不能比。 甚至是跟二十多年前的它自己比,也是不能比的。 而他张一江现在作为这家酒店持股百分之三十的店长,自然想要改变酒店的命运。 要改变一家酒店的命运并不容易,因此他缩小目标,打算先把酒店里的大世界酒楼的命运改变一番,然后再带动整个酒店的命脉。 而同样的,一家酒楼的命运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改变的。 除非是程大牛复生。他时常这么想,也时常想念那个高高大大,黑黑壮壮的小伙子。 虽然二十多年已经过去,程大牛也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但他仍然清晰的记得那个小伙子的音容笑貌,仿佛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程大牛不善打扮,但他往某个地方一站,很自然而然的就会成为那个地方的焦点。 他也不善言辞,但他一旦开口,你就会有种听高山流水的感觉。 时光荏苒,二十多年已经过去,这个世界仍然是原来的世界,但周围的人却不再是曾经的朋友。 大世界酒店不知道换了多少批员工了,也只有他还在坚守着自己的阵地。 他一直都在等待,等待奇迹的降临。 今天,他带着酒楼里的采购部部长跟另外两个员工一起来县城,目的就是为了改变酒楼的命运而来。 他打算亲自把荷花市里的所有野味全都吃一遍,然后再根据好坏来购买。 到了市区之后,他跟采购部部长兵分两路,他们去城西菜市场,他则独自来了城东菜市场。 。 第195章 张一江(为晓东大佬加更2/2) 他在这里逛了一圈没有找到任何满意的野味之后,本想去跟采购部部长汇合的,但没想到,在出来开车的路上,竟然看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刚刚他看见这个卖蘑菇的小伙子时,仿佛有一种看见程大牛的感觉。 虽然他没有程大牛那种古朴天成的气质,但他身上确实有程大牛的影子。 他主动跟小伙子打招呼,并且品尝了小伙子递来的蘑菇。 将蘑菇咀嚼下肚的那一刻,他终于看到奇迹了。 是的!就是这个味道,跟二十几年前的味道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他很有可能会激动不已的询问这个卖蘑菇的小伙子跟程大牛是什么关系。 但他现在不能这么做。不过,谁也别想从他手中夺走这些蘑菇。 程虎看了看中年男子,又看了看身材阿娜的土豪大姐,一时之间有点儿难以抉择啊。 到底是选择这个中年大叔呢,还是选择这个土豪大姐呢? 土豪大姐看着中年男子,面色微怒的说道“大哥,你这样做太不厚道了吧。不管做什么事情,总该讲个先来后到吧。是我先开口说要买下这些蘑菇的,麻烦你讲点道德好吗?” 张一江始终笔直的站立着。他面无表情的瞥了女人一眼,说道“道德?用色相去迷惑年轻男子也是道德的一种吗?如果是的话,恕我没法遵从这样的道德。” 这话彻底激怒了土豪大姐,她冲张一江咆哮道“你这是非要跟我作对了?我告诉你,我可是柳氏食品厂的副总经理。” 柳氏食品厂? 围观的众人恍然大悟。 呵,原来是柳氏食品厂的老姑娘啊,难怪浑身上下都是富婆气息。 柳氏食品厂是荷花市的一家食品公司,规模虽然不能跟国内的那些大品牌相比,但绝对比普通的小作坊要高大上许多。 这家食品公司主要制作本地特色美食,比如大头菜、酸笋、笋干、蘑菇干、马蹄淀粉、腊肉等极具农村特色的食品。 另外,这家食品公司还生产袋装螺蛳粉,据说某网上面卖的螺蛳粉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委托这家公司制作的。 因此,这家食品公司虽然不是国内的知名大公司,但也算是荷花市内知名度比较高的公司。 而这家食品公司的唯一继承人,据说就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处女,名字叫柳燕。 程虎当然不知道这些事情。 他看见两人吵得面红耳赤的,就赶紧打圆场道“要不这样吧,你们一人一半,谁也别吵了。” “不行。”张一江跟柳燕异口同声的说道。 “这些我全都要了。”张一江说道,“五百块钱一斤,我一分钱都不会少给你。” “不,是我先开口买的,这些蘑菇必须卖给我。”柳燕也是一副绝不妥协的姿态。 看到这状况,程虎头有点儿疼。 但也只是有点儿疼而已,只要把利弊捋一捋,他还是很快有了决定。 卖给中年男子的话,说不定可还真可以长期合作,以后要是有这种值钱的野生玩意,就不愁销路了。 而卖给土豪大姐,虽然价格也是五百块钱一斤,但却很有可能会因此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第一次呀。 唉,我程虎虽然是个男人,但我是一个有原则的男人,我是绝对不会干那种事情的。 他看着土豪大姐说道“姐姐,要不今天就先把蘑菇给这位大哥吧。我下次找到蘑菇了,再把蘑菇卖给你,到时候我照样请你看电影吃饭还有去ktv唱歌。” 柳燕看着程虎,从奢侈品包包中拿出一张名片,一脸娇俏的递给他“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我也不能让你太为难,这是我的名片,什么时候有蘑菇了,就打这个电话给我。” 程虎赶紧双手接过名片,看到名片上的信息时,内心顿时有些后悔了。 应该把蘑菇卖给她才对呀,卖给她说不定也可以长期合作啊。 哎呀,可惜啊,可惜,好好一次艳遇就这么没了! 但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总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反悔吧。 他只能一边后悔,一边点头“好好好,燕姐,您放心,下次如果还有蘑菇的话,我一定通知您。” “那我等你的好消息。”柳燕抛给程虎一个媚眼之后,便在众多男士的花痴目光中离去,包括程虎。 因为那又挺又翘的身材确实吸引人啊!啊呸,我程虎不是这种人,我就是想目送这个好心的大姐离开而已。 张一江看着眼前的小伙子一脸花痴相,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失落的。 这样的人怎么能跟程大牛那样的人相提并论呢? 他暗暗叹了一口气,觉得这个小伙子身上之所以会让他觉得有程大牛的影子,大概是因为他也长得又高又大,而且又黑又壮的缘故吧。 也许两人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关联。 但是,不管怎样,蘑菇是货真价实的蘑菇。 程虎跟一众围观者目送土豪大姐离去之后,又把视线落在了中年男子身上。 他笑问道“大哥,您看,我可是答应了要把蘑菇卖给你了,你可千万别坑我。” 张一江就笑笑,没说话。 旁边有个男人说道“小伙子,这是金钟县大世界酒店的总经理张一江。” 程虎赶紧露出一脸奉承的笑容“原来您就是大世界酒店的总经理啊,久仰久仰。” 久仰个屁,他压根就没听说过这号人物。 但是,客套客套总归没错。他是这么想的。 张一江看着程虎谄媚似的笑脸,眉头微微皱起。就这样嬉皮笑脸的人,怎么能跟程大牛比呢? 他递给程虎一张名片,说道“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以后还有这样优质的蘑菇,你就跟我联系,我依然可以按照现在的价格买入。” 程虎没从张一江脸上看到笑容,便识趣的收起了自己的笑脸,接过名片后,挑了一下眉头,说道“好的,我会好好考虑你的话的。” 这意思就是,你并不是我唯一的选择。 好东西就是不愁卖啊。 这一刻,所有围观者都有这种想法。 过了一会儿,一辆白色的小货车开来了。 车上跳下三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人穿着白色长袖衬衫,手里拿着黑色手提包,一看就是个小领导。 至于另外两人的画风则跟他有点不和谐。那两个男子穿着坦胸露肩的汗衫,两条粗壮的胳膊就跟牛蹄似的黝黑。 两人跟在小领导后面,一人抱着一把落地电子秤,一人提着两个黑色塑料篮筐。 三人走到张一江身边,打了招呼之后,便在张一江的吩咐之下开始搬运皮卡车上的鸡枞菌。 把鸡枞菌装入篮筐之后,再一一过秤。 一筐鸡枞菌的重量大约是十五斤左右,总共装了二十筐,总重量为326斤。 张一江看了看采购部部长手中的本子,说道“零头不用抹了,直接按326斤的价格算。” 采购部部长诧异的看着总经理,说道“可是,这些篮筐也有重量啊。而且单价还是五百块钱” “咱们差这点钱吗?”张一江说道,“钱该花的时候就不能省。” 采购部部长无奈的点头道“好,知道了,总共是326斤,单价500元,总价就是十六万握草,怎么这么多钱?” “握草,十六万啊。”围观的群众里还有几个特别爱凑热闹的人没散去。 听到这些蘑菇居然卖出了十六万的高价,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特别是斜对面卖香菇的胡渣子夫妇。 两人惊得下巴差点没掉到地上。 他们就是卖一年的香菇,也赚不了这么多钱。 胡渣子的老婆狠狠掐了一把胡渣子,怒道“你看看你这怂样,别人卖一次蘑菇就能赚你卖一年蘑菇的钱,都是男人,你怎么就这个鸟样?” 胡渣子被掐得嗷嗷直叫“老婆老婆,快松手,疼死我了。” “知道疼还不赶快回去看着摊位。”胡渣子的老婆用手揪着胡渣子的耳朵骂骂咧咧的朝自家摊位回去。 “总共多少钱?”张一江瞥了一眼目瞪口呆的采购部部长问道。 “十六万三千整。” 程虎听着这价格也是有点儿目瞪口呆。 在出发之前,他就想着,这些蘑菇顶多卖一两百块钱一斤而已,那么,三百斤的话,也就只能卖几万块钱而已。 但是,他原本估算蘑菇只有两百斤左右,没想到竟然有这么重。 这十六万的高价确实让他受惊不小。 “十六万三千是吧,行,小伙子,跟我去银行拿钱吧。”张一江说这话的时候,眉头都没皱一下。 十六万对于一些小酒楼来说可能是大数目,但对于金钟县唯一一家四星级酒楼来说,还是可以承受的。 而且,这些蘑菇的价值确实远远不止十六万。 一旦大世界酒楼推出这些顶级鸡枞菌,那肯定能引起文行大饭店总店的重视,然后翻牌大世界酒楼。 虽然他不敢奢望这批蘑菇能让大世界酒店直接起死回生,但他有绝对的把握,可以让这批蘑菇在美食界引起一番小波浪,然后为大世界酒楼的起死回生做好铺垫。 。 第196章 你的牛肉 现在全国都还没有鸡枞菌出售,唯独这个偏远小县城的一家酒楼有新鲜鸡枞菌售出,只要让媒体一番吹捧,自然而然可以引起吃货们的注意。 唉,说来惭愧,他已经五十岁了,从十八岁的时候就进入大世界酒楼工作,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成为大世界酒店的小股东,他用了三十多年。 其实,他的存款已经够他跟家人安享晚年了,但是,他不愿意就这样放弃自己工作了三十多年的酒店。 他想在自己退休之前再努力一次,看到底能不能让这家酒店起死回生。 现在有了这批新鲜的鸡枞菌,他更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觉得自己一定可以趁着这把骨头没散架之前再大干一番。 其实,他怀念的不仅仅是程大牛,还有那时候年轻的自己。 那时候程大牛二十岁不到,他也不过二十岁多一点,大家都很年轻,干什么事情都充满了激情。 他慧眼识珠,结实了程大牛,而程大牛也不负他的知遇之恩,源源不断的为大世界酒楼输送了各种美味的食物。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光景可真是美好啊。 唉,现在不行了。他老了,酒店的生意也越来越差劲。 不过,他从后视镜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皮卡车,又顿时觉得自己还不算太老,还可以再拼搏拼搏。 程虎开着空荡荡的皮卡车,跟着豪车一路来到银行。 进入银行之后,两人也没啰嗦,直接转账付款,十分利索。 白金卡不需要排队! 出了银行门口之后,张一江这才想起自己还没问这个卖蘑菇的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呢。 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时候,程虎已经上了皮卡车,满心欢喜的想着接下来就是去苗圃购买苗木,然后去市场买五谷杂粮跟肉,然后回家。 他发动车子,发动机的轰轰声十分刺耳。 怕张一江听不清自己的回话,他便高声道“张经理,咱们电话联系。哦,我叫程虎。” 程虎! 张一江愣了一下。 等他回过神的时候,那辆破旧的皮卡车已经扬尘而去。 程虎?陈虎?岑虎? 当然是程虎。张一江暗自笑了笑,当然是程虎。他身上有程大牛的影子,当然是程虎。 那么,他跟程大牛是什么关系? 不管是什么关系,张一江都十分确定,只要跟这个人搞好关系,大世界酒楼就还有的救。 如果今年年底之前,大世界酒店的总收益不能突破近年来的瓶颈,那么则很有可能面临关门的命运。 他手中只有大世界酒店百分之三十的股权,根本没法决定大世界酒店的存亡。 他是舍不得店长这个位置吗?他是怕大世界酒店一旦关门了,自己就什么也不是了吗? 不,不是! 有一种东西,是金钱不能衡量的。那东西叫感情! 程虎开着皮卡车找到苗圃之后,在苗圃老板的介绍下,购买了不少苗木,还有不少花卉种子。 从苗圃出来,程虎又直奔农贸市场,买了五袋玉米粒,五袋稻谷,还有五袋黄豆。 这些杂粮的价格并不贵,平均价格为两块钱一斤。每袋杂粮的重量为五十斤,袋子大小不等,但重量刚好是五十斤。 因此,七百五十斤杂粮的价格约为一千五百元。 这跟十六万比起来,简直就是毛毛雨啊。 买好杂粮之后,程虎又去批发了两百斤猪肉。猪肉的批发价格为六块钱一斤,两百斤也就一千二百元。 把猪肉放到皮卡车车厢之后,再直奔水果批发市场。 由于车厢已经堆得差不多满了,程虎便只买了一百斤水果,花费三百多元。 买了一车东西,总共也就花了三千元左右。 而这些食物已经足够村子附近的动物们饱餐一顿了。甚至是不止一顿。 因为大自然的优胜略汰,也因为山林环境的恶劣,现存于山林里的动物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而且,大部分动物都挤在山林中心地里,村子周围的动物算不上太多。 程虎猜测,也许这些食物可以够村子周围的动物吃两天也不一定。 不管是吃一天也好,两天也罢,这都足以证明,他卖蘑菇的想法是对的。 如果让山林里的动物直接吃蘑菇的话,也就只有素食动物跟杂食动物能以蘑菇为食物,但肉食动物则不行。 而且,那几百斤蘑菇也就够动物们吃一天而已,并不能将蘑菇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而现在他把蘑菇卖了,直接就赚了十六万。从这十六万里拿出一万块钱给动物们卖吃的,都能让它们吃上好几天了。 哎呀,为什么我总是这么聪明呢? 回到安明镇的时候,本来是计划去医院看看小花的,但又因为想到自己答应了山林里的鸟群一定会在天黑之前带食物回去,所以不敢耽误时间,也就没有去看望小花。 皮卡车刚刚进入白木村地界,守在村口盼望着食物的小鸟看了看车上满满一大车子食物之后,就立马振翅飞入山林中报信。 因此,程虎才刚刚驱车进入自家院子,鸟群便呼啦啦而来,像一朵巨大的乌云似的漂浮在院子上空,然后很快又像雨点似的散落在屋顶上,或者墙头上,或者院子的地上。 带头的是会说话的蓝翅八色鸫。 它直接落在皮卡车的车顶上,朝车厢里的食物张望一番之后,很是兴奋的说道“天哪,这些食物都是给我们的吗?” 三只小猴子躲在屋子里,透过玻璃窗看了看院子里密集的鸟群,又看向皮卡车上的水果,心情十分沉重啊。 这些臭家伙不过就是帮人类把蘑菇送到院子里而已,居然就能享受到这么多美味的食物? 真是太过分了。 它们三兄弟每天都累死累活的帮人类打扫院子里的鸡粪,偶尔还得撒娇卖萌才能求来饱腹的食物。可这些鸟类,真的就只是帮他运送了一次蘑菇而已啊。 为什么待遇差别这么大? 三只小猴子很是愤慨。 小胖猴一边吞着口水,一边生气道“真是欺猴太甚,我要是再不发挥一下本猴子的才华跟长处,他还以为我是靠脸吃饭的。” 它躲在厨房的落地窗里面,圆滚滚金灿灿的身体就像一块抹布似的紧紧贴在玻璃上,嘴角的潺潺口水更是像小溪似的一路蜿蜒而下,在光滑的玻璃上划了一道明显的痕迹。 程虎站在皮卡车旁边,看着车顶上的蓝翅八色鸫说道“这些食物是给你们,但也不全部都是给你们的。能不能麻烦你们跟周围的动物们知会一声,让它们来这里一起分享这些食物?” “来这里吗?”蓝翅八色鸫讶异道,“哦,不,它们是不可能来这里的。” “为什么?” 蓝翅八色鸫无奈的看向坟墓前的大老虎,回道“因为它们都不会飞啊。万一它们遇上什么危险的话,很难在这种没有灌木林没有丛林的环境里逃脱。” 大黄原本不想睁开眼睛的,但是听到这话之后,觉得还是有必要为自己的‘善良’澄清一下“在村子里,只要你们不招惹我,我就不会伤害你们,这话我在二十几年前就说过了。” 嗯,是的,这话在二十几年前的时候就说过了。 山林里的动物也都知道。 但是,大家还是会自然而然的害怕它。 毕竟,它不是可爱的小猫咪,也不是胆小的小老鼠,而是一只庞然大物呀。 你说不会伤害我们,难道我们就会乖乖送上门来?别闹了,大家都不是傻子。 蓝翅八色鸫看了看老虎,又看了看散落各处的伙伴们,咳咳两声,说道 “话虽这么说,但我还是很遗憾的告诉你,除了一些能从石头缝隙逃跑的小动物之外,也就剩下鸟类敢进村了。至于那些獐啊、鹿啊、狸啊、猫啊之类的,是没胆子进村的。就算进村,那也只是偷偷摸摸的进来,不可能大摇大摆的走进来吃东西。” 大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 这一动作吓得周围的鸟群哗啦啦拍动翅膀,纷纷飞到了鸡舍的屋顶上。 大黄说道“看吧,根本就不是我的问题。是你们这些家伙胆子太小了。” 它一边说着,一边慢悠悠的走向山林。 程虎赶紧从车厢上拿下一块十多斤的牛肉“大黄,你的牛肉。” 大黄站在落日余晖中,微微回头“不,那是你们的牛肉。” 。 第197章 月光是乡村的徽章 【感谢空虚大佬、月半书友、雪中送叹、豆苗家的晓东的打赏。谢谢空虚大佬的万赏。因大佬需求,所以先攒着不加更。】 它很饿,也很想吃牛肉。 但是,刚刚八色鸫的一番话确实伤害到了它。 村子对于它来说,不仅仅是一个村子,更是一块圣地。 因为这里有主人程大牛的坟墓,所以这里的土地是神圣的。 二十几年前它就说过,只要大家不在村子里招惹它,它绝对不会在村子里伤害其他动物。 而刚刚八色鸫却一再强调,动物们不敢进入村子,全是因为它在村子里。 这话虽然是事实,但还是伤到了它。 这让它有一种自己玷污了这块圣地的感觉。好像因为有它存在,所以这块圣地变成了动物们眼中的地狱。 因为有它存在,所以村子才会如此荒凉寂静。 也是因为有它存在,所以这二十几年来,除了它之外,几乎没有动物来程大牛的坟前哀思过。 它的步伐很慢,比往常任何时候都慢。 它的心情也很复杂,比往常任何时候都复杂。 可它很清楚,无论那些家伙如何伤及它的软肋,只要阎王爷没有来收它的命,它就不会轻易倒下。 它,是必须坚守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的! 既然不想进村,那就永远都别进村好了。我是不可能因为你们而做出任何改变的。我会一直坚守在那里,直到死去。 大黄定了定心神,加快了脚步。 程虎皱眉看着八色鸫,有点无奈“你平时看起来很聪明的样子,为什么今天这么愚蠢?” 八色鸫扬起小小的脑袋,眺望天空,叹气道“唉,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确实是因为它在这里,所以动物们才不敢进村啊。” “可是,你知道它为什么在这里吗?”程虎问。 蓝翅八色鸫拍动翅膀,飞到程大牛的墓碑上站立。它用翅膀指着坟丘,说道“我当然知道,我可是鸟群中的智慧担当。那头大老虎之所以每天守在这里,无非就是想等待奇迹而已。可是你知道吗,人死了,跟动物死了,是一样的。” 程虎皱眉。 八色鸫接着说道“它在这里守了二十几年了,它应该离开这里了。一头老虎的生命有多少个二十几年呢?它应该趁着自己还没有死掉,去过属于它自己的生活,而不是被情感的枷锁困在这里。最近,它都没有进山,你知道吗?” 程虎不知道。 八色鸫接着说道“它的身体情况已经不允许它进入深山。它每天夜里都只是在村子周围的山脉溜达。它是一头老虎啊,一头靠着普通躯壳打败了被强化过的虎王的老虎。它的辉煌荣耀都在深林里,它属于深林,不属于这矮矮的坟丘。” 所有动物都知道,那头大老虎的身体每况愈下,夜间的活动时间跟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小。 只有这个人类不知道。 蓝翅八色鸫看着人类呆若木鸡的面孔,继续说道“一头老虎最好的归宿应该是在山林里自由奔驰,直到生命的尽头,而不是每天毫无意义的守在这里。人死了,跟动物死了是一样的,都是不可能再活过来的。它守在这里除了耗尽自己的生命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听着八色鸫的话,程虎感觉喉咙有些胀得难受,视线也有些模糊。 他挤了挤眼睛,把里面的水分挤出去,让视线清晰一些,用力的吞咽一口之后,喉咙的不适感也消散了许多。 叹了一口气,他道“我知道了,谢谢你跟我说这些,我会跟大黄好好谈谈的。” 不对,他一定要让大黄吃下络石藤的叶子。大黄不能死! “那麻烦你们去跟村子周围的动物们说一声吧,就说我会把这些食物全部送到山脚的位置,不用进村也能吃到。” 蓝翅八色鸫朝鸟群叫了一阵之后,所有鸟类便再次挥动翅膀,往村子周围的山脉四散飞去。 原本乌压压覆盖着一群鸟类的院子,就像被龙卷风席卷过似的,瞬间又恢复了原来的整洁与安静。 看着鸟群飞离,程虎也开始搬运车上的食物。 他把五谷杂粮放在距离房子最近的山脚下。因为这些五谷杂粮最多,只能就近找个地方安放。 把所有玉米、稻谷、黄豆全部搬到山脚之后,再将袋子口割开,把一包包杂粮全都倾倒在地上。 没一会儿,原本平坦枯黄的草地上很快就堆起了一堆堆小山头似的杂粮。 而在此时,前去给山林里的动物报信的鸟群已经归来。看到地上堆满了食物,它们立马像海浪似的扑在地上,并且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显然是兴奋到了极点。 这也难怪,估计这一餐是它们这辈子从出生到现在吃得最饱最畅快的一次了。 以前虽然也能在山林中找到一些小虫子吃,但是由于山林环境的每况愈下,虫子也越来越难找了。 直到后来山林里的部分绿植被复苏之后,它们的生活条件才略微有些提升。 但是这提升比起以前也只是好一点点而已,毕竟狼多肉少。 程虎看到鸟类吃的这么开心,也没有稍作停留,捡起扔在地上的蛇皮袋之后,就往回走。 回到院子里,他又扛起水果,把水果放在另外一座山的山脚下。 估计是山林里的小动物们还没有这么快赶来,程虎放下水果之后,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也没有看到有动物来吃这些鲜美的水果。 既然这样,他也不能一直等在这里。他还得回去院子里把车厢上面的猪肉放到另外一座山的山脚下。 回到院子的时候,三只小猴子正在为一个苹果抢的不得开交。 小胖猴双手紧紧抱着苹果,嚎叫道“这是我的,这是我的,谁都不许抢。” 小壮猴双手举起小胖猴,怒道“你要是再不把苹果交出来,我就把你扔到鸡粪堆里去。” 小金猴站在一边,双手叉着腰,义正辞严的训斥道“老三,总共就三个苹果,你都已经吃了两个了,难道你想吃三个吗?快把苹果交出来。” 小胖猴满脸委屈的叫道“我是弟弟,你们都应该让着我,我吃三个苹果又怎么了?我还这么小,你们就不能懂事一点吗?” “你还小?你知道你自己有多圆吗?”小壮猴举着老三,双手都觉得有些吃力。 这混蛋才多大年纪?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居然也能把自己养得这么圆,这么重。 “就是,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胖?你再不减肥的话,就要胖死了。”小金猴怒道。 “不,我不,我凭自己本事长的肉,凭什么要我减肥?有本事你们也长一个试试?” 咦,居然好有道理的样子。 程虎看了一眼三只小猴子,也没搭理它们,扛起猪肉就往另外一座山走去。 由于这些肉都是给食肉动物吃的,为了避免动物们在进食的过程中被弱肉强食,他得把这些猪肉块散落在山头的各处,不能全部堆放在一起。 好在他现在身体里还有十分充沛的力量,因此扛着这么一大麻袋猪肉走在山中还不算吃力,甚至可以说还比较轻松。 把最后几块猪肉放在茶林地的草地上之后,程虎在旁边找了个石头坐下。 虽然不累,但是好不容易进山一次,还是应该坐下来安安静静的享受一番山中夜色的。 此时的天空已经完全黑下来,一轮硕大的圆月远远悬挂在东南边的天空中。 有人说,月亮是别在乡村上的一枚徽章。这话真不假。 自从来到白木村之后,程虎几乎忘了城里的月亮是什么样子的了。 貌似,他并没有在城里见过完整的月亮。 只是偶尔在某处大楼的缝隙中远远看到过天空中飘着一丸灰白。 那就是城里的月亮了,但它已然暗淡于无数路灯中,磨损于各种噪音里,稍纵即逝在丛林般的水泥高楼间,也丢弃在五光十色的垃圾里。 那月亮是没有灵魂的,只是一个星球,与乡下的月亮不可相提并论。 哪怕是农村里的有为青年在城市待久了,也会久久难以忘怀乡野的月光。 即使很难在城里看到相同的月亮,但记忆中的那轮圆月仍然在他们心里占据着一席之地。 禾苗上飘摇的月光,溪流上跳动的月光,树林剪影里随着人影前行而同步轻移的月光,还有月光牵动着的虫鸣和蛙鸣,无时不在他们心头烙下永恒的徽章。 程虎坐在石头上,看月亮透过树阴筛下的满地光斑,闪闪烁烁,飘忽不定,心里是满足的。 他听着月光在茶林里叮叮当当地飘落,在草坡上和茶树上哗啦哗啦地拥挤,灵魂是安定的。 在这一刻,他强烈的感觉到自己跟山林是一体的。 因为他的每一个呼吸里,仿佛都有月光跟随着跳动。 他轻轻闭上眼睛,随即感受到身体里的疲惫就像水蒸气似的从他的毛孔里迸发出来,并且很快就被这清幽的月色淹没掉。 然后,一阵稀碎的声响从旁边传到耳畔。 他把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细缝,心脏顿时就像受到了一万吨暴击似的狠狠的抖了一下。 。 第198章 靠实力吃饭的猫 月光虽然比不上太阳那般耀眼,但也算是十分明亮的。 可比起程虎看到的东西,仿佛就连这漫山遍野的月光都变得昏暗了。 在距离他只有十来米远的地方,一只萌萌哒的小野猫正小心翼翼的朝距离他只有四五米远的猪肉靠近。 千万不要以为是只猫就是人类的宠物。 不! 其实在广袤的山林里到处都有野猫。 猫咪算是猫科动物里的颜值担当吧,所以程虎睁开眼睛,陡然看见一只超级软萌的小猫咪正一脸萌萌哒的朝猪肉靠近的时候,小心脏就跟被人狠狠的揉了一下似的,把他的少女属性都给激活了。 说起猫科动物,除了人们熟知的老虎、狮子、豹子等动物,野生猫科的家族还是十分庞大的,其中中小型猫科动物占据了绝大部分。 而眼前这只小猫咪便是小型猫科里的一员。 它的体型看上去就跟普通的小家猫差不多大,由于毛发掩盖真实体型,程虎也没法判断它的体重。 不过,从这只小猫咪的外形来看,基本上可以确定它就是传说中可以干掉一只长颈鹿的黑足猫。 黑足猫的毛色是肉桂色至茶色或近白色,有黑色的斑点,肩上有黑色斑纹,脚及尾巴有黑环。 这些特征这只小猫全都有。 黑足猫属于夜行动物,是野生猫科动物中个头最小的种类之一,但却能攻击比它们体型大四倍的小羊。 而实际上,在人类的认知中,黑足猫只存在非洲大陆。 不过,现在程虎已经不能用人类的认知来看待这片山林了。 毕竟在这广袤的山林里,连食猿雕都有,那么有一只萌萌哒的黑足猫也不足为奇。 黑足猫是一种十分强悍的动物,虽然它们的正常体重只有16千克左右,是野生猫科里面最小的种类之一,而且比起家养的猫咪来说都要小一些。 但是!千万不要以为人家个头小就好欺负。 黑足猫的性格十分凶猛,实力也相当彪悍,如果把5千克以内的所有猫科做一个实力排序的话,那么黑足猫当之无愧是老大。以为它们可以攻击比它大4倍的羚羊。 甚至,有人觉得黑足猫能够撂倒一头长颈鹿 当然啦,有点野生动物知识的人基本上都能够看出来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黑足猫很凶很强悍,但是怎么说也只有16千克的体重,连狮子都不敢小瞧的长颈鹿,黑足猫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不过从这个小故事上面也能够看出黑足猫的本事,确实是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的,否则也不可能传出如此荒唐的话语来。 黑足猫虽然又凶又强,但谁还不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美少女呀。 当它们安安静静不打架的时候,还是相当可爱滴。 此刻,在清幽月光的照射下,小猫咪身上的淡色毛发熠熠生辉,仿佛每一根毫毛都在折射光芒似的。 而且,它那柔软浓密的毛发看起来十分顺滑,如果撸起来的话,一定极其酸爽。 看着它警惕的小眼神,难怪人们都说黑足猫是一种卖的了萌当的了杀手的怪物。 话虽然是这样说没错,但如果被它的软萌外表给迷惑的话,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虽然它长得很萌,但它也真的很凶,如果贸然靠近,绝对会被它揍出翔来。 尽管它们体型小,但打架本事贼强,没事还是少招惹的比较好。 黑足猫高达60的捕猎成功率让它站在了所有野生猫科的顶峰。如果按比例来换算的话,它一晚上捕获的猎物就足够猎豹忙活好几个月的成绩了。 受体型限制,黑足猫一般都只是捕食一些小型动物,比如老鼠、小鸟、蜘蛛等,其中蜘蛛应该是黑足猫最喜欢的食物,因为从食物来源占比上来看的话,各种蜘蛛应该占食物总来源的一半。 在人类的认知里,黑足猫生活在干旱半荒漠地带。所以它们对水的需求不高,基本上不怎么需要饮水,单单从食物上摄取的水分就足以让它生存下去了,而鸟蛋或者蜘蛛等小动物的水分也是比较充足的。 因此,现在的山林环境虽然十分恶劣,但是它们能顽强的存活下来也很正常。 从外形和名字上来看,黑足猫是萌萌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名杀手,因为体内新陈代谢的速度要其比它的猫科动物快很多,所以黑足猫就相对来比较容易饥饿,饿了就要吃东西呀,如何才能保证自己能够常常有东西吃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实力,这样才能捕获更多猎物。于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黑足猫就成了猫科里面捕猎成功率最高的动物了。 虽说它很厉害,但是在野外的生存状态并不乐观,目前已经是易危动物。 其实以黑足猫的外观,只需要卖一下萌,就能在人类这里生活的很好,但是黑足猫却很凶悍不易驯养。 可能它就是想凭自己的本事吃饭吧。(这不就是作者君么) 看着软萌的黑足猫,程虎虽然少女心都化了,但他还是十分理智的保持不动,免得不小心激怒了这个小家伙,然后被疯狂袭击。 身体受点伤倒是无所谓,但他那张帅出天际的脸蛋要是被猫咪抓坏了可就完蛋了。 小猫咪一会儿警惕的看程虎一眼,一会儿又双目放光的看向地上的肉块。 它距离肉块还有三四米,只要轻轻一跃,就能快速跃到肉块边上,然后叼起肉块就走。 但是,作为一只聪明的小猫咪,它很清楚,自己把肉叼走的话,很有可能会在半路上被抢走。 虽然它也觉得自己十分厉害十分强悍,但是再强悍也干不过山林里的狼啊豺啊虎啊之类的大块头。 再加上现在是非常时期,有些原本它干得过的动物为了生存也会变得极其凶悍。 再加上平时又没少得罪其他动物 唉,长得好看又能打是我的错吗?我就是想靠自己的实力吃饭啊,为什么你们都要嫉妒我的美貌呢? 所以安全起见,在这个人类的视线范围之内把肉吃掉是最好的办法。 。 第199章 大自然的选择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因为其他食肉动物貌似都有点儿怕这个人类,现在它们正躲在附近的灌木丛里,饥肠辘辘的盯着地上的肉块却不敢上前。 只有它敢这么明目张胆的靠近。 颜值即是正义啊! 它的小爪子一步两步朝地上的肉块慢慢靠近,眼里的光芒也越发明亮。 嘿,这个傻蛋居然还不睁开眼睛看我! 小猫咪已经走到肉块旁边,它并不急着吃肉,而是抬起毛茸茸的小脸蛋,一脸人畜无害的打量着山林里的唯一一个人类。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类了! 长得真是奇怪啊。 难怪他的同伴都抛弃他了,所以他只能独自躲在这片山林里苟且偷生。 唉,要是他有我的一半可爱的话,估计他都可以靠脸吃饭了。 小猫咪忽然就生出一点点同情心来。 这大概就是人类说的‘萌则同情天下,丑则独善其身’吧。 像它这种作为地球上杀伤力最强的猫咪,而且又是萌到了巅峰的小动物,那肯定是要好好同情一番那些长得奇怪、得不到认可的物种才能显示出它的伟大之处的。 它站在肉块旁边,好奇的打量着人类,就像它曾好奇的打量过月亮那样,眼神之中充满了新奇。 程虎依旧没有完全睁开眼睛,而是半眯着眼睛,把明亮的眼珠子藏在长而浓密的睫毛下面,像个偷窥者似的看着小野猫。 小猫咪见他始终一动不动,胆子不由得大了一点。 它走到人类身边,绕着人类走了一圈之后,仍然没看到人类被自己的巅峰萌所动,便干脆弯曲后腿,蹲坐下来,并把两只前腿静穆的站着,仿佛一尊雕塑。 它全神贯注的看着人类,就像一个诗人在静观秋林的晚照那般。 一人一猫僵持了大约有十分钟这样,程虎忍不住了,冒着惊吓猫咪的风险,睁开眼睛,也用明晃晃的眼珠子盯着猫咪看。 这只来路不明的小动物到底是不是山林的原住民呢? 这是个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t得帅到怎样一种程度,才能把一只野生猫咪都给迷住? 唉,如果这只小猫咪是只母的还能理解,但偏偏这只是一只小公猫呀。 程虎有点儿郁闷。 “喂,小东西,你知道你这样看着我很不礼貌吗?”他料定这只小野猫不会说话,不然的话,肯定早就开口说话了。 所以,他也没抱多大希望,就是随口调侃一句而已。 谁料,小野猫忽然开口道“颜值既正义啊。这是你们人类说的,我长这么好看,做什么事情都是对的。” 握草,居然比我还自恋! 程虎哭笑不得“我还以为你不会说话呢。” “我也以为你不会说话。”小野猫看了看旁边的肉块,问道,“这些肉是给我准备的吗?” “额,不是,也算是吧。如果你饿了,你可以吃它们。”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如果我不吃的话,岂不是太不给你面子了?那我就勉强吃点好了。” 小野猫一边奶声奶气的说着,一边靠近肉块。 它张开小小的嘴巴,露出粉粉嫩嫩的舌头,轻轻的舔了舔肉块上的血沫。 嗯,虽然貌似不是很新鲜的样子,但是比起那些瘦巴巴的食物可真是美味太多了。 它瞥了一眼还躲在远处的动物,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得意的。毕竟,只有它敢上前享用这些鲜美的食物,而它们都不敢。 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成为了这个山林的统治者那样,其他动物都只能远远看着它,根本不敢靠近它的身边。 程虎看见小野猫吃得欢快,心里也跟着畅快起来。 他看着小野猫问道“为什么只有你自己来吃这些肉?你的同伴呢?” “我没有同伴呀。”它美滋滋的吃着肉,一脸平淡的说道,“原本我有个爸爸,后来爸爸没了,但我还有个妈妈,可后来妈妈也没了,就剩下姐姐跟我,但前几天,姐姐也没有了,就剩下我了。” 它没有一点儿难过的样子。 野猫虽然不像家猫那样温顺,但是肉质鲜美,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 特别是跟山中的野生毒蛇一起烹饪,制作成一道美名为‘龙虎斗’的粤菜,更是倍受人们喜属于粤菜系,据说可以健脾开胃,营养价值十分丰富。 这道菜精工细作、配料多样、肉嫩香滑、异常鲜美。以薄脆、柠檬叶丝和菊花瓣佐食,风味尤为特殊。 程虎虽然不吃蛇肉猫肉狗肉这些,但对这道菜的大名还是如雷贯耳的。 现在别人家里养的猫都是猫主子,不好偷盗,即使偷盗来了,肉质也不够好。 不像这山中的野猫,因为出生在大山里,生活在大山里,吃的食物都是大山的产物,因此身上流着大山的血脉,那肉质自然要比人工养殖的猫好上许多。 所以一般情况下,在有人的地方,很少能看到野猫。除非这个区域的人集体不吃猫肉。 刚好,有人说,西阳省的人最爱吃野味跟各种动物的肉,甚至连人肉都不放过。 当然,这是夸张的说辞,但也由此可知,西阳省的的确确是野生动物的地狱。 在这艰难的环境里,像这只小野猫这样的情况并不少。 为了家庭,为了孩子,肯定有不少动物父母铤而走险离开这片山林去外面的山林觅食。 但是,那外面的山林虽然食物丰富,但各种陷阱更是无比丰富啊。 程虎看着小猫咪,心中有些五味杂陈。 他也不是圣母,就是在想,如果自己是这只小猫咪的话,小小年纪就是去双亲,那他是否也能独自在这片山林里存活下来呢? 有些人之所以会成为大自然超能力的选定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如果阿猫阿狗都能成为大自然超能力的持有者,那这片山林还有什么盼头呢? 所以程虎偶尔少女心爆棚,偶尔同情心溢满,偶尔责任感冲天,偶尔还能设身处地的为动物着想,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能获得大自然的青睐,而不是其他人。 谁会对大自然的小小馈赠感激涕零呢? 谁又会因为一草一木的复苏而欢欣鼓舞呢? 程虎会,但其他人未必会。 。 第200章 萌友 【感谢空虚大佬、啵啵龙和钻风老大的打赏。】 小家伙美滋滋的吃饱之后,本来应该要离开了,但是它还有一个想法。 它看了看地上的肉,又看了看那些躲在远处等待人类离去,然后回过来大快朵颐的动物,仰起小脑袋朝人类问道“那个,我,我可以带一块肉走吗?” 如果是在其他动物面前,它压根不会这么问,拿了就走,不给就干!但在人类面前,它多少还是要装怂些才行。 毕竟,人类才是最高级的动物啊。 虽然它是地球上最具杀伤力且是最萌的猫科动物之一,但它仍然不敢保证性情古怪的人类不会突然面目狰狞什么的。 程虎笑道“当然可以,你能带走多少,就带走多少吧。” 他看了一下时间,然后从石头上站起身,高大威猛的身形立马遮挡了大部分光线,将小猫咪跟肉块都掩盖在黑暗里。 小猫咪跟那些躲在远处的动物看到这一幕之后,心中皆是咯噔一下。 握草,好高大!幸亏没有乱来,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啦。 程虎看着已经叼起一块猪肉的小猫咪笑道“可千万别噎着了。” 小猫咪瞄了他一眼,叼着跟它体型差不多大的肉块,缓缓离开。 它可不是要给那些藏在不远处的动物送肉。 这肉块是它用来贿赂大猫的。 黑足猫叼着肉块离开人类的视线之后,就立马朝另外一个山头奔去。 虽然它是杀伤力最强的猫咪,也是最可爱的动物,但这并不能成为它的免死金牌。 山中的豺啊狼啊蛇啊,还有大型猫头鹰仍旧是它的天敌。 所以,在没有爸爸妈妈保护的情况下,小野猫觉得自己必须努力攀附一个可以保护自己的厉害角色。 比如那头大猫。 小野猫一路叼着猪肉,屁颠屁颠的找到了大猫。 大猫是一只猞猁,体重约有三十公斤左右,比起小猫咪,确实是庞然大物。 它在村子周围毫无目的性的溜达,偶尔在草丛便趴下,偶尔又对一只老鼠发动攻击。 老鼠从洞里逃走了。 它只好无奈的放弃那只肥大的老鼠。 “我这里有肉,你想吃吗?” 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大猫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才慢悠悠的转头看向身后。 一只小野猫蹲坐在地上,面前摆放这一块差不多有它体积那么大的肉块。 “你看,我给你带了肉来呢。那咱们可以成为萌友了吗?”小野猫问道。 大猫一边迈动步子朝前方的林子走去,一边说道“我昨天就跟你说过了,虽然咱们都是猫,但是,咱们的等级不一样。我是大猫,你是小猫,我们是不能成为盟友的。” “但是你昨天说,只要我带很多肉给你,你就会跟我成为兄弟的。”小野猫说罢,赶紧叼起地上的肉块,朝大猫追去。 大猫站定脚步,回头用刀锋一般的目光看着小猫,无奈道“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小东西,别再跟着我了,不然的话,你吓跑了我的猎物,我可就要对你不客气了。” 小野猫又放下口中的肉,一脸稚气的说道“可是,可是我们都是猫啊。你是猫,我也是猫。我们难道不可以成为一家人吗?我不想吓跑你的猎物,我只是想找一个妈妈而已。” “你想找妈妈,那你应该去找母猫,我是公猫。” “那你也可以当我的爸爸呀。”小野猫兴奋的说了一句,又忽然弱了声音,“我已经没有妈妈了,也没有爸爸了,如果你不照顾我的话,我会死掉的。” “嘿,小东西,你搞清楚,我不是你爸爸,我没有责任要照顾你。”大猫觉得有些可笑,又有点儿生气。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猫都有。居然还能随便乱认爸爸?难道我看上去像是那种会对你那个有我一个大腿粗的妈妈干些之事? 别开玩笑了,老子好歹是中型猫科动物里体型最大,长得最帅的猫,压根就不缺对象。 “我、我会抓老鼠,我很厉害的。”小猫看到大猫有些不耐烦的样子,赶紧说道,“你只要答应跟我成为萌友,以后我天天给你抓东西吃。而且,我可以天天当你的跟屁虫。” 切,谁稀罕? 大猫没再搭理它。 这只小东西这两天一只骚扰它,它已经有些厌烦了。 虽然都是猫科动物,但这并不代表它有责任保护弱小。 “你真的不愿意跟我成为萌友吗?”身后远远的传来小野猫十分奶气的声音。 大猫晃了晃脑袋,没说话。 “如果这样的话,你可能以后就再也见不到我了。以后就没有这么可爱的我来缠着你说话了。”它又说道,声音已经弱了许多。 在这清幽的月色下,它的声音就像一阵看不见摸不着的微风似的打着转,然后很快就被山林里的一切覆盖。 看不到就看不到吧。关我什么事?难道我看不到你还会伤心难过不成?别逗了,在这片山林里,每天都不知道有多少动物沦为其他动物的食物。 如果每消失一个动物,我就得难过的话,我岂不是要一生都沦陷在忧郁当中? “我走了,我真的走了。”小野猫的声音已经有些哽咽。 走就走吧,关我什么事?大猫依旧没有停下向前的脚步。 “你以后看不到我了。我真的走了!我真的走了!”小野猫的声音弱到了极点。就好像如果大猫再不停下来的话,它就会在这月夜里凭空消失那样。 大猫终于停下脚步。它仰头看着灰白的月亮,那月亮很大,也很圆,就像一湖水那样,粼粼的闪着光。 它从来没有朋友,就像天上那轮月亮那样,永远都只有它自己。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两个月亮同时出现在同一片天空之中。 一个月亮就已经让漆黑的夜晚如此明亮,如果有两个月亮,会怎么样呢? 它也曾在年少时失去至亲,所以小野猫的孤独无助它深有感受。只是它已经孤独惯了。 能活到现在,它一路走来,不知道历经了多少艰难险阻,也不知道消耗了多少运气。 如果它也只是一只体型最大只能有两三斤重的小猫咪的话,它压根也不能活到现在。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帮它一把? 它扭头看着月光中毛发熠熠生辉的小野猫,皱着眉头说道,“好吧好吧,以后咱们就是盟友了。” 小野猫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用力的点了点头“嗯嗯,你放心,我抓老鼠的本事可厉害了。只要咱们是盟友了,以后我天天抓老鼠给你吃。” 说罢,它赶紧又叼起地上的肉块,屁颠屁颠的跑到大猫面前把肉块放下,“你看,这是我带给你的肉,很好吃哦。” 大猫瞥了一眼地上的肉,用鼻子闻了闻,又瞥了一眼小野猫瘦巴巴的身体,说道“我不喜欢吃猪肉。” “为什么?” “因为猪很笨,吃了猪肉,我怕自己会变得跟它们一样笨。” “不会啊,你看,这肉很多汁鲜美呢。我吃一口给你看看。” “你吃吧,我不喜欢吃猪肉。”这是一个谎言! 小野猫看了看地上的肉,又觉得有些饿了,便朝肉块发起了攻击。 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的轮廓被月光勾勒得十分清晰。 程虎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九点多钟,随便吃了点东西,洗了澡,把衣服往洗衣机里扔进去,倒入洗衣粉,然后按下开关键后就回楼上睡觉。 虽然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洗衣粉是碱性的,如果浇到菜地里,很有可能会烧死菜苗。 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洗衣服的水虽然含有洗衣粉,但碱度并没有达到烧死菜苗的浓度。毕竟后院那是好大一块地呀。 再者,适量的洗衣粉水对植物非但没有伤害,反而有很好的养护作用。 洗衣粉中的烷基苯磺酸钠具有致毒作用,通过呼吸道进入虫体后可使小害虫中毒死亡。 而且洗衣粉溶液具有粘着性,成虫接触被沾住后就会死去。 。 第201章 终究会来 回到家里,吃了饭,洗漱之后,便到床上躺下。虽然身体已经有些疲惫,但有句话这么说饱暖思……。 然后,程虎就翻来覆去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也许,他应该那样做 嗯,的确应该那样做。虽然那种事情很可耻,但是,那也是生活中的一部分啊。 他把手缓缓向下摸去 摸到那硬东西时,手掌就像触电似的,又立马收了回来。 不行,不能这么干!他在心中纠结道,现在已经很晚了,应该老老实实睡觉才对,不能干这种事情。 我程虎可是一个正人君子,怎么可以干这种事情?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虽然心中如此呐喊,但他那宽大的手掌还是十分不听话的慢慢向下滑去。 当他的手掌再次触碰到那东西时,他暗自想道就这么一次吧,以后绝对不会再干这种事情了。 嗯,没错,就这么一次又有什么关系呢?虽然他已经有些疲惫了,但还不是很疲惫,还可以再撑一会儿。 尽管现在也确实很晚了,但是干那事用不了多长时间呀。 而且,他已经很久没这么做了,偶尔来一次真的没有什么关系。 再说了,办多大的事享多大的福,这话不一直都是他在提倡的么。 既然这样,那就来这么一次好了。 打定主意之后,他紧紧握住那硬邦邦的东西,从被窝里掏了出来 “握草,这才多久没玩呀,居然有这么多好友请求?” 把硬邦邦的手机从被窝里掏出来,拿到眼前打开游戏之后,看到游戏界面里居然有十来个好友请求,程虎有点儿讶异。 毕竟他一直一来都是一个很谦逊很低调的人,虽然段位已经是王者,但也从没有遇到过一下子十几个好友添加申请的事。 看来是最近人格魅力爆发了,连那些素未谋面的人都在不由自主的被他吸引呀。 唉,奈何我如此优秀! 虽然本来想着玩一次游戏解解馋的,可是,这游戏一旦打开,就不是那么容易关上的。 愣是玩到了十二点,发现时间已经很晚了才赶紧睡觉。 狗命要紧! 早上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钟,吃了饭就赶紧开车把昨天买回来的苗木种子全部拉到村庙路口,然后一一搬到旱田里。 站在田埂边上,看着已经被犁好的旱田,心中规划一番之后,决定在村庙后面地势较高的地方种植草莓,然后在村庙前面地势略低的地方种植桑葚。 至于那些花卉的种子,则在紧挨着村庙的旱田里播种好了。 之所以选择种植草莓跟桑葚,主要是因为这两者生长速度快,结果的时间也比较早。 就像草莓一样,现在种下,只要营养跟光照充足,个把月之后就可以陆陆续续的结出少量果实。 桑葚也是如此。 桑葚的生长速度算是小乔木果树里较快的,一旦个头够了,今年也照样可以结果。 再者,这两样水果都比较好吃,不仅甜,而且水分充足,可以给山林里的鸟类以及其他小动物带来食物跟水分。 桑葚又叫做桑椹,是桑树的成熟果实。一般又叫做桑椹子、桑蔗、桑枣、桑果、桑泡儿,乌椹等。 在其他地区,桑葚每年3-5月开花,5-6月结果,但实际上,在西阳省这种全年气候温暖的开挂地区,桑葚是可以全年结果的。 这批果实刚刚成熟,下一批花又开始盛开了。 成熟的桑葚质地油润,酸甜适口,个头越大,肉质越厚,颜色越是深紫色的就越好吃。 一般红色的桑葚还不算成熟,吃起来虽然不难吃,但酸味略重,而且水分也还不够充足,没有完全成熟到颜色深紫色的桑葚好吃。 在《本草纲目》等多种医药典籍中都有对桑葚的药用价值和用法有详尽的阐述。 桑葚性味甘寒,具有补肝益肾、生津润燥、乌发明目等功效。 从古时候开始,百姓就会经常采收桑果作为利尿保健、消暑解渴的佳品。 程虎吃过桑葚,觉得味道确实不错,所以昨天苗木老板跟他介绍桑葚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因为桑葚除了生吃之外,还可以用来烹饪各种美食,绝对是一个吃货的必备良品。 把桑葚全部种下之后,抱起装着草莓苗的篮筐,程虎来到了村庙后面地势较高的旱田。 由于不是商业种植,所以草莓种植随便起几块大垄即可,没必要像草莓园里的草莓地那样,一行草莓一行垄,然后还得覆盖塑料布防止草莓被泥土弄脏什么的。 有必要这么矫情么。 植物就是大地的孩子,把孩子跟母亲活生生分开,那得多难受啊。 所以,程虎还是要遵循植物本性,让草莓跟大地亲密接触的。 但是由于草莓繁殖速度较猛,所以每一株草莓之间都留有较大空间,以利于草莓繁殖。 把草莓全部种下之后,将篮筐放在村庙前的空地上,便拿起花卉种子,进行播种。 所谓的播种,就真的只是抓起一把细长的种子,往空中一抛,任其自由飘落。 有些掉在泥块上面,有些掉在泥块缝隙里,有的甚至被卡在了草梗上。 但不管这些种子掉落在怎样一个环境里,顽强的生命力最终定会让它们开出一朵朵绚烂的波斯菊小花。 所谓的波斯菊其实就是一直以来被人们误认为是‘格桑花’的小花。 殊不知,其实格桑花一词并没有特指某种花卉,而是一种象征藏族文化的植物。 从广义上说,格桑花极有可能是高原上生命力最顽强的野花的代名词。而从植物学特征上讲菊科紫菀属植物和拉萨至昌都常见的栽培植物翠菊,都符合格桑花的特征。 另外在藏区也有如金露梅、狼毒花、高山杜鹃、雪莲等植物称为格桑花的说法 在藏语中,‘格桑’是‘美好时光’或‘幸福’的意思,长期以来一直寄托着藏族人民期盼幸福吉祥的美好情感。 而波斯菊实际上原产于墨西哥,属于外来物种。 程虎之所以选择种植波斯菊,主要还是因为这货的生命力贼强,且抗病抗虫,不需要精心打理也可以活得十分绚烂。 撒播完种子之后,走到田埂的最高处,往下眺望,便可以将自己一天的劳动成果全都尽收眼底。 眼前是成片的草莓,不远处是被撒播了波斯菊种子的空地,再远处则是已经形成小林的桑葚林。 虽然植物们还没有挺直腰杆迎风招摇,但可以想象,不久之后,这儿定会有不一样的风光。 虽然很难想象那风光会是怎样的风光,不过没关系,时间会带来一切。 不管是绚丽的花朵还是鲜美的水果,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去为之付出汗水,它们终究会相约而来,像夏日里的一阵风一阵雨那样寻常又让人为之欢欣鼓舞。 。 起点抽风了 感谢空虚大佬和游霞大佬的打赏。感谢晓东大佬的万赏,待会儿加更奉上。 他欣喜道:“当然有空,后天是吗?你确定真的要请我吃饭吗?你真的确定吗?” 张一江看着这一连串的问句,觉得好笑,不就是请你吃个饭嘛,至于激动成这样子? 嗨,到底是太年轻了点,还不够稳重。 他笑着回复道:“是啊,请你吃饭,后天记得要来。大世界酒楼。你找到大世界酒店就能找到大世界酒楼了。” “好的,后天,就算狂风暴雨,我也一定去。” 这句话多少有些稚气,这让张一江又觉得这伙子真是年轻好玩。 程虎兴奋啊。 妈蛋,终于等到土豪请吃饭了。在这山村里被憋了这么久,后天不说吃穷张一江,至少要吃得让张一江大跌眼镜。 明天一天,他决定不吃饭,把肠胃全部清空,然后留着后天去吃大餐。哈哈哈! 毕竟那是一个四星级酒楼啊。 虽然是已经很落后的四星级酒楼,但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嘛,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就算这个酒楼跟外面的大城市的酒楼相比已经十分落后,但也绝对是要比县城里的其他酒楼要高大上许多的。 程虎之前在县城溜达过几圈,看到的都是一些门户的餐馆,很少有看到大型的餐饮店。 在县城里看到过最多的就是螺蛳粉店。几乎每一条大街巷都能看到。 因此,大世界酒楼必定是县城餐饮业的老大。所以,明天必须饿肚子! 话虽这么说,可等程虎早上起床之后,还是乖乖的做起了早餐。 饿肚子不吃饭? 这种鬼话他也就只能骗骗自己而已。 别人是一顿不吃饿得慌,他是少吃一碗都要饿得眼花缭乱。 美美的吃了早餐,再奴役三只猴子去喂鸡,去捡鸡粪之后,程虎一反常态没去干活,而是走到院子里,在大黄身边的一块青草地上坐下。 大黄听到动静,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问道:“你今天不去干活了吗?” “不去了。我决定听你的话,劳逸结合。昨天捡了一天的石头,被太阳暴晒了一天,所以我决定今天休息一天,给自己放个假。” “挺好的。”大黄道。 程虎朝已经闭眼睡觉的大黄笑了笑,又把视线望向遥不可及的蓝天白云。 一切都感觉是那么的美好,阳光有点淡,白云有点白。 厚厚的云层就像是这个世界上最甜最大的棉花糖一样,轻轻的漂浮在蔚蓝天空下。如果在上面打滚的话,一定很舒服吧。 微风拂面吹来,程虎高兴的脱下了套在脚上的鞋子,光着大脚丫子,像个孩子似的仰面躺在草地上。 草地上只有他一个人。他伸直躯体,望着这平常又美好的蓝空,整个人都觉得无比惬意,特别是微风夹杂着花香拂面而来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是睡在花海里似的。 他轻轻吸了一口花香进入肺腑,任由淡淡的香气在身体里畅游消散。 闭上眼睛,让视线与世间万物隔绝开来的时候,人就会显得格外宁静。 而在此时,一声声高亢的蝉叫声也随之涌入了耳道里。 这声音是那般熟悉,又是那般遥远。 程虎时候就见过蝉,也听过蝉的叫声,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童心的逝去,他总是很难从花花世界里寻找到蝉的影子跟声音。 但是,那一声声清脆高亢的叫声始终堆积在岁月里,从童年铺设,在每个夏季延伸。不管当时所处的环境里是否有蝉,他总能听到心里有只蝉在鸣叫。 法布尔说:“四年黑暗的苦工,一月日光中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厌它歌声中的烦吵浮夸。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忽然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与飞鸟可以匹敌的翅膀,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着。那种钹的声音能高到足以歌颂它的快乐,如此难得,而又如此短暂。” 诗人说:“没有蝉歌的夏天是个残缺的夏天。” 听着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蝉鸣,嗅着淡淡的花香,程虎躺在松软的草地上,晒着暖洋洋的朝阳。 他把意识从身体里放出,一路往山林中飞驰而去。 他想去看看竹林地地下水的渗出情况,然后再顺道探望一下狐狸爸爸一家。 这家伙最近很久没有送竹笋来了。 意识飘到竹林地之后,程虎总算知道为什么狐狸爸爸那么久都没有送竹笋来了。 因为那些原本矗立在泥地里的竹笋已经变成了一根根竹子。 虽然狐狸爸爸送竹笋的时间跟现在貌似没隔多久,但实际上,这些时间已经足够竹笋长成竹子。 毕竟竹子的生长速度十分快速,堪称是世界上生长速度最快的植物。 程虎的意识进入竹林里,直接飘到之前发现冒地下水的位置。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万万没想到,竹林地里的地下水竟然已经汩汩冒出来,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向下流淌呢。 看到这一幕,程虎心中的自豪感不言而喻,心情也是十分的激动高兴。 毕竟这清澈的山泉水之所以能从地底下冒出来,全是多亏了他将这周围的植物给复苏了。 这泉水虽然还不能称之为溪流,但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跟水量往下流去,那也是十分了不得的了。 这种兴奋激动的感觉就跟发现了宝藏似的,也堪比中了五百万大奖一样。 看着这的泉水,他几乎已经看见了村中河道将来河水滔滔的景象了。 他相信,那样的日子肯定很快就会来到。 目前为止,除了大舅之前在山腰建造的蓄水池里有水冒出来之外,现在又增加了这块竹林地里的泉水,而且这泉水的水量还不。 如此一来,竹林地周围的动物的饮水问题算是解决了。 他仔细查看了一番泉水周围的泥地,在泥地里发现了不少动物的足迹。 水是生命之源,如果没有水的话,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得一命呜呼。 现在好了,这儿已经冒出了不少水,等他复苏更多山地里的植物,那山林中就能冒出更多的泉水。到时候不敢说溪流成河,但为山林里的动物解决饮水问题还是k的。 程虎的意识停放在泉水边上,心中规划着未来的时候,几个红彤彤的影子一前一后在竹林地里奔跑。 程虎赶紧拂去心思,驱动意识,朝几个红彤彤的影子看去。 只见狐狸爸爸跟狐狸妈妈带着三只狐狸正欢腾的朝泉水处跑来。 一家五口跑到了泉水旁边的时候,全都不约而同的停下脚步。 狐狸爸爸看了看三个孩子,又看了看狐狸妈妈,然后就心翼翼的迈出爪子,朝泥泞的湿地走去。 第202章 人类等于老鼠 虽然植物们都已经种下,但程虎还不能收工。 天气预报说明天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所以现在必须去村口拉水回来给这些刚刚种下的植物浇定根水。 什么是定根水? 所谓的定根水就是植树、种菜、栽花的最后一道工序——浇定根水。 把地里的工具全部捡到车上之后,开着车子回到院子里,把农用工具一一卸下,然后再把两个大水箱跟软管一起放到车厢上固定好。 大黄撇了撇西斜的太阳,又看了看还在捆绑蓄水箱的程虎,问道“现在时候不早了,难道你还要出村吗?” 程虎看着大黄笑道“对啊,我打算去村口装点水回来给刚刚种下的植物浇水。” “你现在还要出去吗?”三只小猴子也围了上来。 它们看着浑身脏兮兮的人类,多少还是有点儿愧疚的。 毕竟跟人类的工作量比起来,它们一天到晚都在院子里捡鸡粪的工作实在是太轻松了。 可人类不一样,他忙得团团转,除了夜晚,白天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程虎点头“对啊,我还要出去一趟,待会儿可能要天黑了才回来,你们记得到鸡舍楼上拿些杂粮喂鸡,还有,电视可以看,但是不许抢遥控器,知道没有?” 三只小猴子很是乖巧的一致点了点头。 貌似它们除了捡捡鸡粪,喂喂鸡,打扫一下卫生之外,并不能帮这个忙碌的人类干些有意义的活。所以就暂且不闹腾,乖乖听他的话吧。 大黄皱眉道“你这样是不是太辛苦了?” 程虎的努力大黄一直都看在眼里。 有些时候虽然觉得很欣慰,但有些时候也会觉得很心疼。 毕竟臭嘴老黑形容程虎这个年纪的人类,用的都是一些不怎么好的词语。 老黑说“二十多岁的人类极其懒惰,整天就知道玩手机,你们知道手机是什么吗?就是他们随时随地握在手里,会发光的那个东西。这个东西很神奇,上面有很多幻想,大约是一种类似于‘梦境’的东西。” “这些二十多岁的人类已经可以完全脱离父母的庇佑,就像咱们山林里的动物那样自力更生,但在人类世界里,他们不会离开自己的父母,而是一直像强盗那样抢夺他们父母的食物跟地盘。” “我们动物尚且知道自力更生,但大部分人类都不会。咱们找配偶靠的完完全全是自己的本事,他们找配偶靠的是他们父母的本事。人类真的是很奇怪的物种。他们明明是动物界里最高级的存在,但在这一点上,他们有些时候却显得像是智障一样,必须依附于他们的父母才能存活。” 如果事实真像老黑说的这样,那大黄看到的人类则应该是一个另类的存在了。 他不仅很少盯着四四方方的手机看,也已经完全脱离他父母的庇护,在这荒无人烟的大山里自力更生。 更重要的是,他明明不用干活也可以有花不完的钱了,但他仍然选择用劳动来充实自己。 看到这样的程虎,大黄很欣慰,但也有点儿担心。 “我觉得你应该给自己一点时间放松放松。”大黄说道,“路是一步步走出来的,你这样急于求成,是不是太辛苦了?” 程虎笑道“大黄,你忘了吗?我现在已经不是普通人的体质了。干这点活就跟你抓一只老鼠那样简单。” 他顿了一下,又说道“你不知道,在人类世界里,有很多人在用平凡的躯壳去干大量的重活。他们就像是那只被你追赶的老鼠一样,被生活压迫得喘不过气来,但他们仍然在努力的工作努力的活下去。比起他们,我可真是幸运太多了。” 三只小猴子怔怔看着人类,完全听不懂这么高深的比喻。 什么老鼠,什么生活,啊,真是乱七八糟的。 大黄则有些讶异“人类也会活得这么辛苦吗?” 它一直都以为,只有山林里的动物才会活得这么辛苦,被大自然的优胜劣汰压得喘不过气来。而那些生活在‘文明社会’的人类,则应该过着酒生梦死的享乐生活。 毕竟,见多识广的老黑是这么说的。 在它绘声绘色的描绘里,现在的人类就是一群忘本的高级寄生虫而已。 他们不仅分疯狂的掠夺大自然的资源,还疯狂的抹杀大自然中的动植物。 他们的行径绝对比山林里任何一只发狂的大型食肉动物还要疯狂千百倍,甚至更多。 它没有想到,就是这样一群欲要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人类也会被生活欺压得像在它的爪子下落荒而逃的老鼠那样。 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大黄听到那些疯狂的人类也会活得很辛苦,心情莫名的好了一点。 它露出久违的微笑,说道“既然这样,那你也没有必要把自己搞得太累,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今天干不完的活,可以留到明天再干。” 不管怎样,程虎就像是它的孩子。它始终希望他健康快乐。 哪怕他也只是一个人类而已。 但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即使是人类,也一定会有好坏之分。 在人类世界里会有端着猎枪疯狂杀戮山林动物的恶魔,自然也会有一些愿意与动物和平相处的好人。 三只小猴子被这些高深莫测的话题搅得脑子乱糟糟的。 它们虽然知道人类都很坏,但是并不知道像老鼠一样的人类。 老鼠,那不就是生活在山林底层的小动物嘛。 想不通,想不通。 看着人类已经开着大车子离开,三只小猴子便分工合作。 小壮猴负责到鸡舍的二楼去取喂鸡的杂粮,小金猴则负责在鸡舍门前‘zuzuzu’的叫唤。 (本地农村唤鸡回来吃食都这么唤。zuzuzu第二声) 听它这么一叫唤,原本散落在大院子以及院子外面的鸡群立马就像触电似的,纷纷奔向鸡舍门前。 小壮猴用水瓢舀了半勺玉米,从楼上往下一抛,玉米粒就跟小冰雹似的砸向在楼下等着吃食的鸡群。 半勺不够,小壮猴又折返鸡舍里面,取来更多的杂粮。 至于小胖猴,它的工作则是负责坐在院子里的大石头上,悠哉悠哉的吃东西。 就它这种体型,还能指望它干什么? 喂了鸡群之后,三只小猴子在院中等了一会儿,仍然没有等到人类回来。 一直睡在院子里的大老虎已经起身往山林走去。 而吃饱喝足的鸡群也已经回到鸡舍里呆着。 原本十分热闹的大院子,忽然间就冷清了下来。 没了老虎,没了鸡群,没了人类,就连夕阳的光辉也被大山掩去,飞鸟怕是也已经归巢,于是在宽阔的大院子就只剩下它们三兄弟,以及满院子的花花草草。 。 第203章 猴子做饭 “我们是不是应该像人类学习?”小胖猴忽然聪明起来,很是认真的提出了一个极具建设性的问题。 “我们当然要像人类学习。”小金猴说道,“但问题是,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三只小猴子的脑海里瞬间出现了昨天晚上看的电视节目里的画面 几个孩子为他们的爸爸妈妈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饭。有负责煮饭的,有负责切菜的,还有负责炒菜的。 它们彼此观望一眼,都觉得自己必定是这些角色里最最重要的掌勺大厨,至于另外两位,则都应该是自己的助手。 “给人类做一顿丰盛的晚饭。”小胖猴提议道。 两个哥哥不约而同的点头,都觉得这个主意真是一个伟大的主意。 但是!这个伟大的主意绝对不是小胖猴独自想出来的,它们也想到了,只是嘴巴没有一个顶级吃货快而已。 所以,这个伟大的主意它们也有份。 小金猴挺着小腰,一脸坚定的说道“没错,我们要给人类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走,开工。” 在哥哥的号令下,两个弟弟立马屁颠屁颠的跟在它屁股后面,哼着小调,朝屋子里走去。 屋子里的灯光亮如白昼,只是没有人类在这里呆着,总让它们觉得少了点什么似的。 这种感觉就跟一个小孩子独自在家里等着爸爸妈妈回来,看着空荡荡的房子而油然升起一股落寞感一样。 它们也有那么一丁点儿的落寞。 但是,只要想到自己即将秉持着伟大的主意,造出一顿有屎以来最伟大的粪便,呸呸,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晚饭,它们心中又顿时充满了激情。 “第一件事是什么?”小金猴站在桌面上,充当一个指挥官的角色。 “放电视!”老二老三异口同声的回答。 然后,小胖猴就甩着沉甸甸的脂肪,跑到电视机前找到遥控器,按下了上面的红色按键。 很快,电视机亮了。 “第二件事是什么?”小金猴问道。 “煮饭!”小壮猴抢答道。 小金猴摇了摇头“错。” “生火!”小胖猴又回到了队伍当中。 “还是错。”小金猴从桌子上跳下来,一边走向电视,一边得意的说道,“第二件事情当然是把电视调到每天晚饭时间准时开播的美食节目。” “可现在还没有到晚饭时间啊。”小胖猴抱着手,有点儿生气。 它最讨厌这个自以为聪明的老大了。哼,第二件事明明就应该是生火才对。可这个自以为是的老大为了显得自己聪明,非要胡说八道。 讨厌,讨厌,真讨厌! 它斜视着老大,用鄙夷的目光看着它,看它还能胡扯些什么。 小金猴把电视节目调换到美食频道之后,回道“虽然现在还没到时间,但是,咱们可是有一堆的准备工作要做的。我们要准备好食材,还得准备好调料,并且要快速掌握各种器具的使用办法。” “对对对。”小壮猴点头道,“老大说的对,我们要做很多准备工作,然后才能进入主题。所以这第三件事就是准备食材。” 小胖猴把鄙夷的目光透射到老二身上,除了会拍马屁,你还会什么? 小金猴跟小壮猴完全无视废物老三的存在,一起走到厨房,开始准备食材。 “昨天晚上电视里的人类煮了一个什么菜?”小金问道。 “西红柿炒鸡蛋。”小壮猴道,“他先把鸡蛋打碎在一个碗里,然后用筷子搅动,然后放入一些白色的,称之为盐的东西。” “对,没错,就是这样。”回想起那些画面,小金猴显得十分高兴,“我记得,他还把圆圆红红的西红柿切成了一块一块的。” 说着,两兄弟分别找来了鸡蛋跟西红柿一起放在桌面上。 “那个人类的第二个菜是什么?” “是青椒炒肉。” “这是青椒。” “这是猪肉。” “先把猪肉洗干净,切成细长的条状,然后把青椒也切成条状。”小金猴拿起筷子,比划道,“大概是筷子这么粗的条状,但长度只有这么长。” 说着,它又拿起牙签比划起来。 作为一只智商进化过的猴子,学做菜还不是小菜一碟? “但是,我们还没摸过菜刀呢?”小壮猴不由得担心道,“人类无数次跟我们说过,让我们不要碰菜刀,那东西不仅重,而且十分锐利,很有可能会一不小心就吧咱们的手给剁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 它们虽然是猴子,属于灵长类,手掌也具备握合能力,但是却不像人类那样具有十分强悍的握合力,它们能把拳头一样大小石头抓起来,也能双手搬起跟自己体重差不多的重物,甚至可以通过巧妙的技巧撂倒比自己高大的动物。 但是,菜刀不一样。 菜刀需要的不仅仅是握合力,还需要很强大的腕力。 它们虽然也有不小的腕力,但因为从未使用过这种一头轻一头重的重物,所以菜刀对它们来说,绝对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拿不起菜刀,就切不了菜。”小金猴皱着眉头嘀咕道,“要给人类做一顿丰盛的晚饭,我们必须先把食物给切碎。说起来,人类真的是很麻烦啊。” “对啊,要吃肉的话,大口撕咬不就得了吗?为什么非得切成一块块呢?难道他们没有牙齿吗?” 小壮猴想起人类每次吃饭都很‘斯文’的样子,就觉得他真是会装逼。 明明饿极了,却非得用两根筷子去夹菜,然后在吃饭之前还得鼓捣好一阵子才能享用到食物。 唉,人类真是让猴猜不透的动物,太不单纯了。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做。”小金猴若有所思的说道,“咱们把食物一锅煮了吧。反正人类有牙齿,他可以自己慢慢咬。而且,你不觉得慢慢撕咬食物的感觉更舒服吗?” 的确是这样啊。就像电视里的小孩子会抓着一只鸡的大鸡腿撕咬那样,也像山林里的食肉动物直接撕咬自己捕获到的食物那样。 原始的食材,没有油盐酱醋,没有煎炒油炸,单纯又美好。 原始的食用方法,没有筷子勺子,直接上手,也很美好啊。 打定主意之后,两只猴子赶紧忙活起来。 把锅放到电磁炉上面,插上插头,按下电磁炉的开关。每次人类做饭的时候,它们都在旁边,所以自然会知道电磁炉的操作。 不仅如此,它们也知道煤气炉的操作,还有洗衣机的操作。 这就是灵长类的聪明之处了,它们的智慧得到进化之后,跟人类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差别的。 如果说有,那就是它们从来没有进入过学校,没有得到专业的培训。 。 第204章 变成废墟 虽然如此,但因为生活在恶劣的山林里,到处都有天敌,食物又匮乏,所以要活下去的话,除了强健的体魄跟聪明的大脑之外,还必须拥有很高超的学习能力。 这种学习能力在漫长的岁月里慢慢叠加,最后就成为了它们与生俱来的天赋。 程虎只教过小猴子们一次如何开电视,如何使用电跟煤气,如果辨别洗衣机的开关跟运转模式,小猴子们总能快速的一一记住。 哦,当然,有一只圆滚滚的胖猴子可能学习能力要稍微差些。毕竟人家是靠脸吃饭的哇。 把电磁炉打开之后,学着人类的模样,把油放进去,然后等锅里冒热气了,就把一大块事先洗干净的猪肉放进去。 猪肉进入热油里之后,滋滋作响,还冒出了香喷喷的味道。 “好像是这个味道没错。”小金猴皱着眉头说道,“但是为什么看起来感觉这么奇怪?” “快给它翻身。”小壮猴一把从小金猴手里夺过锅铲,快速翻动锅里的猪肉。 原本淡红色的猪肉立马露出枯白的颜色。 “是这个颜色没错。”小壮猴说道,“接下来是不是要放鸡蛋了?” “不对,应该先放西红柿。”小金猴拿起旁边的西红柿,蹲坐电磁炉旁边,一头雾水的说道,“可是,西红柿就这样放进去的话,能煮熟吗?” 毕竟西红柿真的好大个,又硬邦邦的。 “给我。”小壮猴伸手从小金猴手里拿过西红柿,双手握住西红柿,用力挤压。 一股甜甜酸酸的味道当即从西红柿里散发出来,同时,西红柿的汁液也喷到了小金猴脸上。 它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啧啧道“居然还挺好吃的。” 小壮猴也被喷了一些,它看着手里的西红柿,忽然有些舍不得放入锅中了。 它小手一松,将已经挤爆的西红柿啪嗒一声摔在地上,然后一脸无辜的说道“糟糕,我好像把西红柿掉地上了,既然这样,西红柿就别放了吧。” 小金猴望了地上的西红柿一眼,双目微微发亮,点头道“对,人类是很讲究的物种,他总说掉地上的东西很脏,那就别给他吃了。” 然后,两只猴子相视一笑,眼中都露出了狡黠神色。 “下一步,放鸡蛋。”小壮猴把鸡蛋捏碎,放入锅里,再把蛋壳扔在一边,继续说道,“然后,放盐。” 它找到了一种白色的,咸味的颗粒,想也不想的哗啦啦往锅里倒入半瓶之后,看着老大问道“下一步是什么?” “起锅!”小金猴豪气道,就像一个将军发起了冲锋的号令那样。 小壮猴找来一个盘子,用锅铲将锅里的猪肉推到锅的边缘之后,朝小金猴叫道“老大,你可千万要接住了,我要把肉弄出来咯。” “好的,没问题。” 小壮猴用力猛的一推,终于将硕大的猪肉块从锅的边缘推了出去。 啪嗒一声,巨大的猪肉准确无误的覆盖在大盘子上。 看着瓷白色的盘子里装着一大块煮好的猪肉,兄弟二猴别提多有成就感了。 虽然西红柿没能放进去一起煮,但那是因为西红柿掉到地上的缘故嘛。 而且,为了不造成食物的浪费,它们一定会把地上的那个大大的红红的,看起来十分饱满多汁的西红柿干掉的。 二猴一齐看向灶台下面的地板。 进入眼帘的并不是又大又圆又红又饱满多汁的西红柿。 而是一只圆滚滚金灿灿,满脸糊着西红柿汁液的死胖子。 握草,这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吗? “小胖。”小壮猴嘶叫道,“你干了什么?” 小胖猴嗝的一声打了个饱嗝,呵呵笑道“我,嗝,我看到西红柿掉地上了,为了不浪费粮食,所以,嗝,所以我就吃点亏,把它吃掉好了啦。你们不用太感动哦。” 老大老二拳头紧握,一齐扑向老三。 顿时间,锅碗瓢盆的声音响了一地。 乒铃乓啷,乒铃乓啷,简直堪比交响曲。 程虎进门的时候,差点以为是野兽来袭了,立马叫道“小猴子,你们在哪儿?” 他都没来得及扔下手中臭烘烘的汗衫,光着上半身就在屋子里不停的转悠寻找三只小猴子的尸体。 因为屋子里的一切实在是太糟糕,绝对是非常凶猛的野兽来袭了,所以他估计三只小猴子可能已经不在猴世了。 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没找到小猴子之后,程虎心里真有点儿绝望,直到他看见三只躲在厨房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小猴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好,你们都没事。”程虎双手叉着腰,看着屋子里的满地狼藉,一脸费解的问道,“是什么动物进来了吗?狼吗?还是豺?老虎?豹子?” 小猴子们一直摇头。 这就奇怪了,到底是什么动物的杀伤力这么强悍?居然可以把房子差点儿变成废墟? 看着小猴子们满脸恐惧的样子,程虎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说,是猴子的致命天敌食猿雕来拜访了? 他快速走到小猴子们旁边,将小猴子们一个个从角落拎起来,并逐一查看了三只小猴子的身体。 还好,三只小猴子都没有受伤。 他有些自责的说道“都怪我,刚刚光顾着给植物浇水了,都忘了你们还在家里。唉,幸亏这次只是摔碎了一些碗碟,你们都没有事,不然的话,你们要是真的被食猿雕吃了,我可就没办法跟你们的猴王爸爸交代了。” 听到这话,三只小猴子心中充满了愧疚。 小胖猴哇的一声哭起来“都怪两个哥哥,呜呜呜,都怪两个哥哥。” 程虎皱眉。 小壮猴小金猴一致将目光射向满脸委屈的小胖猴。 小壮猴一巴掌抡小胖猴脑瓜子上“胡说,都怪你,是你偷吃西红柿。” “呜呜呜,哥哥坏蛋,哥哥坏蛋。”小胖猴哭得更大声,“我,我是看到你们在浪费食物,所以才捡起被你们扔在地上的西红柿吃掉的。” “那,那”小金猴虽然很聪明,但此刻在小胖猴的告状下,也是白口莫辩啊,总不能说,其实那个西红柿是它们故意扔在地上的吧。 唉,失策失策! 程虎阴鸷着脸,盯着小金猴跟小壮猴问道“说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额”小壮猴跟小金猴一致露出了尴尬的干笑。 小金猴灵机一动,立马跑到桌面上,把白色的大盘子推到桌子边缘,挑着大眼睛,露出谄媚的笑容,说道“你看,我们给你准备了晚饭。” 晚饭? 难道说,小猴子是为了给自己准备晚饭才会把厨房搞成这样子的? 。 第205章 造势 虽然现在的厨房确实一片狼藉了,但是想到这点,程虎心中还是十分感动的。 他露出欣慰的笑容,看了看缩在角落的小壮猴小胖猴,又看了看桌子上的小金猴,无奈的松了一口气,笑道“好吧,算了,让我看看你们给做了什么好吃的。” 他站起身,走向桌子。 不,我收回前面的话! 看着盘子里巨大乌黑的肉块,程虎心中的感动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绝望! 我t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啊,居然会摊上这样的魔鬼? 三只小猴子看着脸色迅速变化的人类,暗道事情不妙,立马像阵龙卷风似的逃离。 空荡荡的屋子里,只剩下程虎。 哦,不对,应该是空荡荡的房子里,还剩下程虎跟一地的废碗碎碟,以及东倒西歪的各种厨具,和一块又大又黑,上面还沾着白色颗粒的肉块。 清晨是平凡的,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那一天的开头,便有一个清晨。 但是,今天的清晨对于张一江来说并不平凡。 他睁开眼睛,几乎没有一丝犹豫,立马像弹簧似的从床上坐起,看了一眼宽敞的房间,闻着从厨房飘进来的袅袅香气,吞了吞口水,便起身走出去。 “今天怎么起这么早?”老伴林玉一边做着早餐,一边问道。 他走到老伴身边,从旁边的碟子里拿起一个饺子,放入口中,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一边说道“酒楼后天就要推出黄金鸡枞菌了,现在这两天大家都忙得热火朝天,我也得赶紧到酒楼去看看。” “这样啊。”林玉目光微微闪烁了一下,问道,“后天那个卖鸡枞菌的小伙子也会来吗?” 张一江原本又把手掌伸向了饺子,但听到老伴的话,便收回手掌,走向餐桌,说道“放心吧,我会邀请他来的。” 林玉缓缓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好奇而已。” “不仅仅是你好奇。”张一江说道,“我也很好奇,他跟程大牛会是什么关系呢?” 说着,他看向跟自己已经结婚二十余年的老伴,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怅然若失的。 他很矛盾。 他怀念程大牛,也希望自己的老伴能像他一样敬重程大牛。 但是,他又不希望自己的老伴太过于怀念程大牛。 毕竟,林玉曾经喜欢过程大牛!而且是很喜欢很喜欢那种! 他也许只不过是程大牛的替代品而已。 吃了早饭,出了门,张一江就直奔大世界酒店。 把车子停在专用车位之后,他并没有乘坐电梯到酒店楼上的办公室,而是直接走到了大世界酒楼。 大世界酒楼跟大世界酒店是一体的。他占有的不仅仅是酒楼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而是占有整个酒店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但是,这有什么用呢? 看着空荡荡的停车场,百来个空闲的车位在朝阳的映照下就像巨大的冰块一样显得格外清冷,他的心情也不免有些失落。 今天就跟往常一样冷清。 二十几年前的盛况仿若只是一个神话而已。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门庭若市人山人海好像都只是一场美梦似的。 二十几年过去了,他老了,酒楼也冷清了。 本以为这种日子会持续到酒店关门,可谁会想到,在二十几年之后的今天,酒楼又将要重新展现二十几年前的盛况呢? 他满怀激情的走入酒楼大堂,脸上的神色比往常的任何一天都要随和近人。 “张总,电视台那边已经联系好了,他们说,后天一定会派人过来。” 助理小王走过来,跟在张一江身边说道“只是,那些老客户可能还需要您亲自打电话。我们给他们打电话,他们都抱有怀疑态度。” 小王还很年轻,没有经历过二十几年前的盛况,自然也就难以想象那时候的美味究竟有多么吸引人。 因此,恐怕他确实很难将事情描述清楚,难怪那些老客户都抱有怀疑态度。 张一江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我知道了。等会儿我就会给他们一个个打电话。哦,对了,咱们县城不是有公众自媒体吗?找他们来,让他们帮忙造势。” “好的。”小王推了推眼镜,说道,“总店那边还没说呢,要不要报备一声?” 张一江停住了前行的脚步,将高大的身躯直立在酒楼大堂里,一脸严峻的说道“小王,现在我是这家酒店的负责人,为酒楼推出一款美食这种小事就没有必要跟总店汇报了。” 小王微微张着嘴巴,木讷的点了点头“啊,我知道了,张总。那个,厨房老大已经把鸡枞菌的制作样品送到包厢里了,您过去尝尝吧。” “嗯。”张一江快步走向包厢,心里想着,待会儿要给老客户一一打电话通知他们后天过来捧场,另外,也要邀请那个卖鸡枞菌的小伙子来酒楼吃饭。 不对,他猛然想起一件事——自己没有那个小伙子的联系方式! 唉,看来老婆没法见到那个可能跟程大牛有血缘关系的小伙子了。 他有些替自己的老婆子感到遗憾。 他应该吃醋才对,但是因为爱到极致,所以会想要给她一切她想要的东西,因而没有吃醋这种说法。 世界上最深沉的爱莫过于‘你开心就好’。 程虎一整天都在捡石头。 鹅卵石的密度要比砖头大,因此更适合用于建造堤坝。 他之前观察过村庙附近的地形,发现村庙右侧的河道地势十分低矮,而且河道面积十分宽大,几乎有半亩地那么宽。 河道两边是山体,一侧是苍天古木跟村庙以及梯田,另一侧则只有斜斜的原生石板以及被挖成梯形的山地。 只要在河道前方建造一道矮矮的水坝,则可以形成了一个浅浅的小湖泊。 当然,现在山里的水都还没有流出来,即使水坝建成了也是白搭。 但是,这只是一个计划而已。捡一天的石头权当热身了。毕竟要建造水坝的石头需要很多很多。 不巧的是,在白木村里,并没有鹅卵石,只有一些质地还不够坚硬的石头。 这种石头程虎也不知道叫什么石头,但是可以肯定,这种石头确实没有鹅卵石坚硬。被风雨侵蚀之后,这种类型的石头有些还会掉渣。 因此,不能拿这种石头来建造堤坝,至少不能完全拿这种石头建造堤坝。 虽然目前这个想象中的人工小湖泊面积不大,深度也不是很深,但需要的石头还是很多的。 而程虎捡一天的石头,也就捡了两车。 因为建造小湖泊是一项比较长远的计划,并不急于一时,因此他没有很勤快,而是捡捡石头,又摸摸田螺。 。 第206章 骚大叔 两车石头拉入村子之后,直接从村道主干倾倒到村道下面的旱田里即可。 因为从村道主干进入村庙前方水泥空地的小道塌方严重,车子进不去,因此这辆车鹅卵石只能暂时倒在还没被开好荒的旱田里。 程虎查看了一番小道塌方严重的地方,觉得要建造堤坝的话,首先还是要先把这条塌方的小道给修好,不然的话,以后水泥跟石头都没法直接拉到村庙前的空地上。 这将会给建造堤坝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回到家里,把今天从河里摸来的田螺放入水盆中泡水,然后洗澡做饭。 三只小猴子经过昨天的教训,貌似乖巧了不少。程虎做饭的时候,它们不再像跟屁虫似的跟在程虎身边,而是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的看着电视里的人制作美食。 昨天晚上的事情让三只小猴子都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类对于吃有着某种变态的执着。像它们这种单纯可爱的小猴子,是永远没法领略那种变态的。所以,它们的生存之道除了以劳换食之外,还应该跟人类的厨房保持一定的距离。 因为那是人类的圣地! 程虎吃了饭,收拾好碗筷,已经九点钟。 三只小猴子形态各异的睡在客厅里。 他走到电视机前,拿起遥控,先把电视声音关小,然后才从美食频道调换到电影频道。 在椅子上坐着的时候,忽然就觉得,是时候买个沙发什么的了。 打开手机,刷了一遍手机里的未览信息之后,忽然想起那个买鸡枞菌的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的电话号码已经存在手机里,但是,没啥事的情况下,贸然打人家电话似乎有些不妥吧。 嗯,所以,应该先加个微信。 进入微信之后,通过电话簿查找,找到了中年男子的微信,点击添加为好友,并且备注信息我是程虎。 估计明天他看到信息之后会通过添加申请吧。 不过也未必。 程虎看得出来,那个中年男子还是挺有钱的,不然也不会开一辆杂牌车。那种中间有个‘b’,旁边还有一对大翅膀的杂牌车! 能开这种杂牌车的人,肯定有点钱,还有点身份的。 哦,对了,他的名片上写着,他是大世界酒店的总经理。 一个大酒店的总经理,那肯定是个大忙人,估计没时间理会他。 这么一想,程虎便觉得这个好友申请通过的可能性估计会低于百分之五十。 但是,正当他准备关上手机的时候,手机却叮咚一声,传来了一条新消息。 竟然是好友添加成功了? 握草,这是秒过啊。难道是一直在等着我添加他为好友? 虽然我长得帅是帅了点,有点儿没天理那种帅,但是,这个大叔通过申请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莫非他对我有非分之想? 没想到这个中年大叔竟然这么骚。 程虎打开对方头像,并且进入资料页面,将对方的名字备注为‘张一江’。 张一江立马发来消息“你叫程虎?那天卖蘑菇的小胡子?” 小胡子?程虎盯着这三个字,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没摸到胡子呀。 “小伙子。”张一江又发来一条纠正的信息。 程虎回到“对啊,您就是那天买下我全部鸡枞菌的张先生吧。” 张一江“呵呵,是啊,我就是张一江。今天我还想给你打电话来着,结果却没有你的电话号码,幸亏你添加我微信了,不然的话,可能咱们两个就得失联了。” 程虎“哈哈哈,怎么会呢?你可是我的大主顾,我当然会主动联系你的。” 张一江“嗯,幸亏是这样,不然的话,如果真的失联了,那可就太遗憾了。” “遗憾?”程虎不解。 失联就失联呗,这有什么好遗憾的。难道说,这个中年大叔真对他有意思? 菊花莫名有些发紧。 程虎赶紧坐正身体。 张一江回复道“是啊,小虎,我想冒昧的跟你打听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你认识程大牛吗?” 看着张一江发来的消息,程虎心中咯噔了一下。 张一江这么问,那自然说明,他是认识的大舅的。 而且大舅离世已经二十几年,此人仍然记得他,并且关心他,那就说明,此人跟大舅的关系还是很好的。 程虎回道“认识,他是我大舅。” “大舅?那你怎么也姓程?” 一看到这个问题,程虎就觉得头疼。 这二十多年来,他不知道就这个问题解释过多少次了。 “我外婆跟我大舅的老爸是亲兄妹,我外婆姓程,我妈跟我外婆一个姓,我也跟我妈一个姓。” 大概就是这样。 当初程虎的外公搞婚外恋,被外婆打残之后离了婚。老妈就跟外婆一起生活,并且将姓氏改成了‘程’。后来老妈顾念程家香火凋零,于是生下他之后,压根就没跟任何人讨论一声,一意孤行的把他的名字定为‘程虎’。 虎,取谐音‘胡’,胡是老爸的姓氏。 但老妈又说,是希望他能成为丛林之王什么的。 总之,这个妈很任性! 张一江没有刨根问底,只是说道“原来如此,原来你跟大牛是近亲,难怪我总觉得你身上有大牛的影子。” “张总,你也认识我大舅吗?” “何止是认识,二十几年前,我们还合作过,一起干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呢。” 张一江每每回忆起那时候的光景,总会觉得心情澎湃。 只可惜时间一去不复返,年华也跟随着秋风夏日在平淡的岁月中叠加老去。 程大牛不在,仿佛一切就都跟着陨落了一样。 张一江看着手机里黑黑的人脸头像,继续道“你大舅是一个很好的人。我还记得跟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给我送了一份大礼呢。” “当时酒楼里招待贵宾,县里的书记也在,但是菜单上的一道招牌菜没有了,我们正焦头烂额的时候,你大舅就跟变魔法似的,立马就拿来了一条巨大的五步蛇。”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跟你大舅进行了合作。你大舅确实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人里,最正直的一个。” 程虎看着张一江发来的文字信息,里面字字句句都饱含着张一江对大舅的怀念,这一点让程虎多少还是有些感动的。 就像大黄至始至终都守在大舅的坟前一样,这个张一江虽然没有那么伟大,但是却让大舅活在他心里,两者之间虽然有所差距,但比起那些早已将大舅忘得一干二净的人来说,张一江已经做得很好了。 张一江跟程虎又说了一些关于程大牛的事情之后,问道“小虎,后天我们酒楼要隆重推出黄金鸡枞菌,你要不要来凑个人头?我请你吃饭。” 一般人面对这种问题,肯定会客套几句,但是程虎没有这么做。 。 第207章 一家五口 他欣喜道“当然有空,后天是吗?你确定真的要请我吃饭吗?你真的确定吗?” 张一江看着这一连串的问句,觉得好笑,不就是请你吃个饭嘛,至于激动成这样子? 嗨,到底是太年轻了点,还不够稳重。 他笑着回复道“是啊,请你吃饭,后天记得要来。大世界酒楼。你找到大世界酒店就能找到大世界酒楼了。” “好的,后天,就算狂风暴雨,我也一定去。” 这句话多少有些稚气,这让张一江又觉得这小伙子真是年轻好玩。 程虎兴奋啊。 妈蛋,终于等到土豪请吃饭了。在这小山村里被憋了这么久,后天不说吃穷张一江,至少要吃得让张一江大跌眼镜。 明天一天,他决定不吃饭,把肠胃全部清空,然后留着后天去吃大餐。哈哈哈! 毕竟那是一个四星级酒楼啊。 虽然是已经很落后的四星级酒楼,但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嘛,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就算这个酒楼跟外面的大城市的酒楼相比已经十分落后,但也绝对是要比县城里的其他酒楼要高大上许多的。 程虎之前在县城溜达过几圈,看到的都是一些小门小户的餐馆,很少有看到大型的餐饮店。 在县城里看到过最多的就是螺蛳粉店。几乎每一条大街小巷都能看到。 因此,大世界酒楼必定是县城餐饮业的老大。所以,明天必须饿肚子! 话虽这么说,可等程虎早上起床之后,还是乖乖的做起了早餐。 饿肚子不吃饭? 这种鬼话他也就只能骗骗自己而已。 别人是一顿不吃饿得慌,他是少吃一碗都要饿得眼花缭乱。 美美的吃了早餐,再奴役三只猴子去喂鸡,去捡鸡粪之后,程虎一反常态没去干活,而是走到院子里,在大黄身边的一块青草地上坐下。 大黄听到动静,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问道“你今天不去干活了吗?” “不去了。我决定听你的话,劳逸结合。昨天捡了一天的石头,被太阳暴晒了一天,所以我决定今天休息一天,给自己放个假。” “挺好的。”大黄道。 程虎朝已经闭眼睡觉的大黄笑了笑,又把视线望向遥不可及的蓝天白云。 一切都感觉是那么的美好,阳光有点淡,白云有点白。 厚厚的云层就像是这个世界上最甜最大的棉花糖一样,轻轻的漂浮在蔚蓝天空下。如果在上面打滚的话,一定很舒服吧。 微风拂面吹来,程虎高兴的脱下了套在脚上的鞋子,光着大脚丫子,像个孩子似的仰面躺在草地上。 草地上只有他一个人。他伸直躯体,望着这平常又美好的蓝空,整个人都觉得无比惬意,特别是微风夹杂着花香拂面而来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是睡在花海里似的。 他轻轻吸了一口花香进入肺腑,任由淡淡的香气在身体里畅游消散。 闭上眼睛,让视线与世间万物隔绝开来的时候,人就会显得格外宁静。 而在此时,一声声高亢的蝉叫声也随之涌入了耳道里。 这声音是那般熟悉,又是那般遥远。 程虎小时候就见过蝉,也听过蝉的叫声,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童心的逝去,他总是很难从花花世界里寻找到蝉的影子跟声音。 但是,那一声声清脆高亢的叫声始终堆积在岁月里,从童年铺设,在每个夏季延伸。不管当时所处的环境里是否有蝉,他总能听到心里有只蝉在鸣叫。 法布尔说“四年黑暗的苦工,一月日光中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我们不应厌它歌声中的烦吵浮夸。因为它掘土四年,现在忽然穿起漂亮的衣服,长起与飞鸟可以匹敌的翅膀,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着。那种钹的声音能高到足以歌颂它的快乐,如此难得,而又如此短暂。” 诗人说“没有蝉歌的夏天是个残缺的夏天。” 听着一声声此起彼伏的蝉鸣,嗅着淡淡的花香,程虎躺在松软的草地上,晒着暖洋洋的朝阳。 他把意识从身体里放出,一路往山林中飞驰而去。 他想去看看竹林地地下水的渗出情况,然后再顺道探望一下狐狸爸爸一家。 这家伙最近很久没有送竹笋来了。 意识飘到竹林地之后,程虎总算知道为什么狐狸爸爸那么久都没有送竹笋来了。 因为那些原本矗立在泥地里的竹笋已经变成了一根根竹子。 虽然狐狸爸爸送竹笋的时间跟现在貌似没隔多久,但实际上,这些时间已经足够竹笋长成竹子。 毕竟竹子的生长速度十分快速,堪称是世界上生长速度最快的植物。 程虎的意识进入竹林里,直接飘到之前发现冒地下水的位置。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万万没想到,竹林地里的地下水竟然已经汩汩冒出来,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向下流淌呢。 看到这一幕,程虎心中的自豪感不言而喻,心情也是十分的激动高兴。 毕竟这清澈的山泉水之所以能从地底下冒出来,全是多亏了他将这周围的植物给复苏了。 这泉水虽然还不能称之为溪流,但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跟水量往下流去,那也是十分了不得的了。 这种兴奋激动的感觉就跟发现了宝藏似的,也堪比中了五百万大奖一样。 看着这小小的泉水,他几乎已经看见了村中河道将来河水滔滔的景象了。 他相信,那样的日子肯定很快就会来到。 目前为止,除了大舅之前在山腰建造的蓄水池里有水冒出来之外,现在又增加了这块竹林地里的泉水,而且这泉水的水量还不小。 如此一来,竹林地周围的小动物的饮水问题算是解决了。 他仔细查看了一番泉水周围的泥地,在泥地里发现了不少动物的足迹。 水是生命之源,如果没有水的话,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得一命呜呼。 现在好了,这儿已经冒出了不少水,等他复苏更多山地里的植物,那山林中就能冒出更多的泉水。到时候不敢说溪流成河,但为山林里的动物解决饮水问题还是ok的。 程虎的意识停放在泉水边上,心中规划着未来的时候,几个红彤彤的影子一前一后在竹林地里奔跑。 程虎赶紧拂去心思,驱动意识,朝几个红彤彤的影子看去。 只见狐狸爸爸跟狐狸妈妈带着三只小狐狸正欢腾的朝泉水处跑来。 一家五口跑到了泉水旁边的时候,全都不约而同的停下脚步。 狐狸爸爸看了看三个孩子,又看了看狐狸妈妈,然后就小心翼翼的迈出爪子,朝泥泞的湿地走去。 。 第208章 取水(为晓东大佬加更) 湿地的泥土十分松软,一脚踩下去,小小的爪子至少有一半要陷入泥地中。 但它没有停止,依然继续迈出爪子,最后将四只爪子都深深的陷入了泥泞的湿地中。 看到这一幕,程虎有些担心,这家伙待会儿要是上不来怎么办? 就在他担忧的时候,狐狸爸爸非但没有把爪子从泥泞中抽回,还把身体向下压去,将整个狐身以及脑袋全都紧紧的贴在了泥地中。 它的身体也有一半的体积就要陷入泥泞中。 看到这一幕,程虎懵逼了,这是要干什么? 难道是身上有跳蚤,然后想借助泥泞的湿地把身上的跳蚤给活埋淹死? 貌似不可能。 如果真有跳蚤的话,它应该在泥地里打滚才对,而不是像一个四岔插头那样,把四只爪子深深插入泥泞里。 所以,狐狸爸爸到底想干什么? 没等程虎想明白这个问题,就看到狐狸妈妈小心翼翼的踩到狐狸爸爸的身上,并且顺着它的身躯慢慢向前走去,直到它完全叠加在狐狸爸爸的身上时,才停止向前。 它俯下身子,伸长脖子,用舌头舔了几口泉水之后,就纵身一跃,立马从狐狸爸爸身上跳回原来的位置。 在这期间,三只小狐狸都在全神贯注的看着妈妈。 看到妈妈跳下来之后,一只小狐狸快速跃上爸爸的后背,同样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 大概是因为爸爸的毛发太顺滑了,小狐狸才刚刚走到一半,脚下一滑,差点摔下去。 这一幕看得另外两只小狐狸跟狐狸妈妈都失声叫了起来。 幸亏小狐狸反应迅速,立马趴下小身体,牢牢的依附在爸爸的背脊上,不然可就真的要摔下去了。 它歪出脑袋,将视线越过爸爸的毛发,往下面湿哒哒黏糊糊的泥地看去,心中虽然不由得暗暗松了一口气,但仍然感觉到恐惧。 要是它摔下去的话,可就危险了。 那泥地十分松软,可以淹死老鼠,自然也可以淹死它这只小狐狸。 但是作为老大,它后面还有两个妹妹等着喝水呢,所以它绝对不能怂,必须走上前去喝到那鲜甜清冽的泉水。 稳了稳心神之后,小狐狸站起身,再次向前走去。 这次它走的更加小心,也更加稳步。 当它小小的身躯站在爸爸的脑壳上面的时候,它回过头来,朝睁着大眼睛看着它的妹妹们露出了一个微笑,然后再学着妈妈刚刚的样子,将脑袋埋下去吮吸甘甜的泉水。 小狐狸喝足了水,原路返回。 狐狸爸爸依然没有起来,直到后面的两只小狐狸也学着哥哥的样子喝足了水,它才从艰难的从泥泞中挣脱出来。 待它站在坚硬的泥地上时,它那身鲜红的毛发除了后背仍然整洁之外,肚皮下巴以及四肢全都被灰色的泥土掩盖了原来的色彩。 程虎看着这一幕,虽然感动,但也心酸。 比起野生动物的生存条件,人类真的是活在地狱中的天堂里。 瞧这狐狸一家子,连喝口水都这么困难。 唉,假期到此结束。 程虎抽回意识,从草地上站起身,扛起锄头铲子跟砍柴刀和水管以及水管开关,往竹林地走去。 当他即将走入竹林地的时候,刚好看见狐狸妈妈跟三只小狐狸正在帮忙把狐狸爸爸身上的泥渍咬掉。 听到巨大的脚步声,狐狸一家子全都被吓了一跳,扭头循着声音看去,见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视野里,它们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如果是大型食肉动物到访的话,那可就惨了。 哦,不对,其实人类也算是大型食肉动物。不过这个人类显然是不会伤害它们的。 狐狸爸爸兴奋的站起身,撒着欢朝程虎奔来。 它就像一只小狗狗似的,用小脑袋一个劲的蹭程虎的腿。 “喂喂喂,你注意形象好吗?”程虎蹲下身,腾出一只手摸在狐狸爸爸的后背上,笑道,“你现在已经是一个爸爸了,怎么还这么幼稚呢?” 狐狸爸爸大概是没听懂他的话,反正就是一个劲的在他身边蹭了蹭去。 当爸爸又怎么了,谁心中还不是一个宝宝啊! 狐狸妈妈也带着三只小狐狸走了过来。比起狐狸爸爸的撒欢,它们眼中流露出来的警惕反而更符合狐狸的形象。 程虎把手从狐狸爸爸的背脊上移开,伸向狐狸妈妈。 但狐狸妈妈畏缩的后退了一步,躲开了程虎的咸猪手。 咳咳,那个,我又不会非礼你,干嘛躲我?程虎有点儿郁闷,又把咸猪手伸向那只看起来最瘦小的狐狸。 那狐狸的毛发粉粉嫩嫩的,看上去就跟一个小公主似的,撸起来一定很爽。 然而,没等他的咸猪手靠近小狐狸,另外一只长得比较壮实的小狐狸立马扑过来,拦在他手掌前面。 那架势貌似在说“拿开你的咸猪手,不许对我妹妹下手,有本事就冲着我来。” 虽然这只小狐狸的毛色是普通赤狐的颜色,但也挺顺滑的样子。 程虎只好退而求其次,将宽大的手掌放在了红色小狐狸的身上。 咦,好软啊! 小狐狸的身体摸起来要比狐狸爸爸的身体更软一些,感觉就像那啥似的 虽然没经历过那啥,但是程虎猜想,应该是这样的手感! 软绵绵的,暖洋洋的,而且还很有弹性。 是这样的手感没错了。 程虎来来回回搓了小狐狸几个回合,才依依不舍的把手掌移开,笑说道“你们先一边玩去吧,我要给你们挖个水池。真正的饮水池。” 狐狸们听到人类竟然要给它们挖饮水池,立马往旁边让出一条道来。 程虎走入竹林中,来到冒水的地方。 其实他之前就在这里挖过一个小水坑,但由于暴雨的摧残,那个小水坑现在已经完全没了身影。 而且,现在冒水的地方比起之前地下水刚刚冒出来的时候还要松软,难怪狐狸一家子取水这么困难。 这些淤泥大概是被暴雨从高处冲下来的,堆积在这里之后阻拦了泉水的去路,便被慢慢溢满的泉水浸泡覆盖,形成了更软的泥。 程虎查看了一番周围的地形,发现冒水的地方是整个竹林地里最低矮的地方,如果只是把淤泥挖开,而不建造一道护栏的话,等以后暴雨来袭,照样还是会有泥土被冲下来,然后堵在泉眼里。 然后肯定又会形成新的泥泞地。 所以,他想了想,挖好水池之后,还得在水池周围建造围栏,防止雨水将泥土灌入水池中。 可是,这里是山林,既没有水泥也没有砖头,要建造水池护栏的话,只有用泥土。 可是,用泥土建造水池护栏,未免有点儿戏。毕竟黄泥软化之后,抗涝能力几乎为零。 如果单单用石头建造围栏的话,在没有水泥的情况下,这些参差不齐的石头既没有办法堆高,也没有办法牢牢粘合在一起。 程虎有点头疼啊。 虽然他智商爆表,动手能力堪比造物主,但是有句话不是叫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嘛。 所以,真不是他不够强,而是这里的条件确实不允许啊。 但是,死人怎么可能让尿给憋活? 他环视一圈周围的环境后,稍微动了动他聪明的脑瓜子,立马就想到了办法。 。 第209章 造原始水池 石头确实没法独立堆高,黄泥也确实很软趴趴。 但是!只要将这两者结合起来,估计还是可以形成一道较为有力的护栏的。 但是,光有这两者还不够,必须再加上坚硬的竹子当栏板,将黄泥跟石头挡起来堆高。 这样一来,以后就算暴雨来袭,或者是水池里的水溢满,水都不会第一时间接触到黄泥。而且一旦有竹子当饺子皮,黄泥跟石头当饺子馅的话,那护栏的牢固程度至少要提高十倍不止。 竹子本身就质地坚硬,韧性好,且抗水性极强,在农村里,很多人都会利用竹子的特性当水管使用。 因此,用竹子跟黄泥石头一起建造水池的围栏是完全没问题的。 虽然使用年限可能没有水泥长久,但是眼下材料有限人工有限,只能这么干。 程虎环视一圈竹林内的环境,又看了看正在竹林外的草坪上打滚嬉戏的狐狸一家,扭了扭脖子,便开始干活。 他在竹林中选取一些年龄较老的竹子,一一砍下之后,再将竹子的枝叶全部砍掉,让竹子变成光滑的竹竿。 每根竹竿的截取长度约为两米左右。 一个小时之后,竹子已经砍好。 程虎从这些竹子中选取二三十根比较粗壮的竹子当竖杆,并用石头将这些竖杆一一敲入已经挖开淤泥的土地里。 这些竖杆的作用主要是挡住待会儿横放的竹子。 把竖杆全部敲入泥地之后,再找来藤蔓,将长度约为两米左右的竹竿横向捆绑在竖杆上,形成一个长度宽度约为两米左右,深度约为一米的立方体。 为了方便将来清理水池内的淤泥落叶什么的,把横向的竹竿捆绑了三四根之后,程虎找来从家里带来的长度约为两米左右的50水管跟水阀开关。 50水管的作用就是为了将来排泄池中的淤泥。如果有更大的水管的话,将来清洗水池会更好更方便,但因为只找到了50水管,也就只能凑合着用。 把水管穿过竹子,一端口子在水池内,一端口子则在水池外并跟泉水的流向保持平行。 固定好水池这端的水管之后,程虎又找来一个树杈,将树杈打入泥地中,再将另一端水管固定好,并用胶水把水阀开关插好。 搞定了水管,程虎继续起高竹子。 竹子分内外两圈,因此工作量颇大,好在他聪明机智,先将内圈的竹子全部起高了,然后才起外圈的竹子。 这是一个很精细的活,并不是力气大就能轻松搞定的,所以把竹子固定好这一向工作,程虎用了足足两个小时。 妈呀,这午饭时间都已经到了,可是刚刚上山的时候过于匆忙,什么吃的都没带,所以此刻的他已然是饥肠辘辘还口渴难耐。 但是没办法,现在要么是埋头苦干争取早点收工回家,要么就是走路回家去吃午饭,然后吃饱了再上来继续干活。 虽然真的很饿,但是也真的很想早点忙完,然后早点回家。所以程虎选择忍着饥饿继续干活。 他拿来锄头,从旁边的山体上挖下许多黄泥,然后再用铲子将黄泥铲入竹栏中间。 每铲入几铲子黄泥,程虎就会往竹子栅栏内放入一个石头,这样一来,便可以形成泥中有石,石头裹泥的状态。这样做其实就等于是在用黄泥当水泥,把石头堆高。 程虎虽然干精细活的时间用得比较长,但干这种体力活,那绝对是一人顶五人。 从挖泥到最后把泥土填入竹栏内,他只用了半个小时左右? 这就真的很变态! 堪称搬砖能手! 如果他去工地搬砖的话,一个月的收入绝对轻松过十万。 把泥土石头填满了竹栏,又找来许多小石头密密麻麻的铺在最上面,以免水流漫出来的时候,会把黄泥给带走。 铺好石头这事还不算完。 毕竟,这个竹子水池的高度有一米左右,许多小动物都没法喝到里面的水。 因此,程虎继续挖泥,把黄泥全部填在新建成的墙体外侧。 由于水池建造在竹林地内最低矮的地方,因此,即使程虎把黄泥填在墙体外侧也并不会让水池看起来就像一座小山丘似的。 等泥土几乎倾斜着跟墙体持平的时候,一眼看去,那感觉就像是竹林地内忽然长了一个地包而已。 地包的顶端就是水池的大口子,只是水阀开关还没有关上,水流从出水口流走了,因此看上去就跟一个枯井似的。 填满墙体四周的低洼处,让低洼处跟竹林地几乎持平所用的泥土可不少。因此,再看另一侧山体,那感觉就像是大山受了重伤,多了一个大伤口一样。 为了不让山体滑坡,也为了防止雨水冲刷水池旁边的黄泥,程虎找来一些四季常青的藤蔓跟小灌木,扦插在山体的缺口以及地上的黄泥里,然后注入意识,让藤蔓跟小灌木都迅速生长。 没一会儿,原本还露着鲜黄色的泥地跟山体缺口,瞬间就披上了绿油油的外衣,让人完全想象不出来这儿刚刚的模样。 现在,程虎站在水池旁边,看着水池内的泉眼汩汩冒着泉水,成就感又一次油然而起。 哈,这也太牛逼了吧,居然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建造了这么伟大的工程。 按照水池里的泉眼的出水量,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个约有四立方米的水池就可以蓄满水。 到时候,小动物们就可以沿着缓缓向上新建成的小土坡来到土坡顶端的水池旁边,然后享用鲜美的泉水。 但是,为了防止小动物们摔下去之后上不来,貌似还应该在水池里加入一根斜靠在水池边上的竹子或者木棍。 把一根木棍一根竹竿都斜斜插入水池内后,这项伟大的工程便算是真正的完成了。 程虎扭头看向竹林地外面的草坪,狐狸一家早已经没了踪影。 也是,都快过去一天时间了,人家总不会一直在那里等他吧。 收拾好工具,确认水阀开关已经关上之后,便背着夕阳往家中回去。 又是忙碌的一天呀。 本来都计划好了今天要休息一天的,结果还是没能给自己放一天假。 唉,真的是能者多劳啊。像他这种长得帅、有本事、又聪明的人,确实是应该多干点活,这样才能显示出他的聪明能干加帅气逼人。 而他这种愿意吃苦耐劳的伟大劳动者,即使没有华丽的配饰跟昂贵的衣服装扮,但只需他往人群中一站,那也绝对能自带光环闪瞎狗眼。 天生我强,我也很无奈啊! 虽然今天的假期已经泡汤了,不过只要想到明天就可以去金钟县最高档的大世界酒楼蹭饭吃,程虎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 第210章 我们是商人 他一路哼着小曲往回走去。走到一处较为平坦开阔的地方时,一抹潮红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停下脚步向辽远的天际望去。 一抹潮红在天边悬浮着,就像酒醉的夕阳将琼浆玉露打翻,一不小心也醉了晚霞似的。 晚霞、高山、树木、飞鸟,这一切同时出现,就像一幅水彩画那样,让人不禁驻足凝望。 美丽的山川被暮色浸透,树林、草地、小径都蒙上了金色的面纱。 夕阳渐渐西沉的天空仿佛被画家泼上了浓重的彩墨,像极了少女羞红的脸,红得热烈,红得明媚,也红得醉人。 晚霞染红了半边天,落日的余晖也撒向大地。 程虎站在平地上,望着山川树木与夕阳,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油然而起。 跟这浩渺的大自然相比,人类只不过蝼蚁罢了。 此时,他看见,在不远处的小山丘上,正端坐着两只红艳艳的狐狸。 它们紧挨着坐在一起,看着西边山脉的太阳,安静得就像两尊雕塑一样。 夕阳的余晖也为它们镀上了一层金边,让它们红色的皮毛更显鲜艳夺目,仿佛穿着金灿灿红彤彤的嫁衣似的。 一阵晚风吹来,多少有些清凉。风吹弯了山丘上的枯草,也吹动着狐狸的毛发。 风吹草低,三只在草丛里打闹嬉戏的小狐狸便露了出来。 程虎呆呆的看着眼前温馨的一幕,心里说不上啥滋味。 大概是单身狗被虐的滋味吧。 他不忍心打破这份美好,就没跟狐狸一家打招呼,闭上了五音不全的嘴巴,悄悄往村子走去。 一路顺畅,回到家里,夕阳的最后一抹光辉也才刚刚消失。 院子里的鸡群最近怕是被三只小猴子给喂熟了,看见程虎回来,竟然没有像以前那样呼啦啦围上来讨吃的。 而此时,三只小猴子已经站在鸡舍二楼的走廊上。它们舀了玉米稻谷,哗啦一声全部从二楼倾倒下来。 原本散落各地的鸡群,这才呼啦啦围到鸡舍前。 嘿,这些家伙可真够无情的,好歹粮食是我买的,居然全都对我视而不见。 程虎刚刚被狗粮淹没的小心脏不自觉间又受到了不小的伤害。 唉,看来只能化难过为食量了。 进入屋子,找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来,又找来洗发水、沐浴露、刮胡刀、磨皮神器等诸多物品。 忙碌了一天,洗澡的时光是最舒服的啊。 平常的话,他顶多就是泡在浴缸里,不会整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但是因为想到明天是去县城蹭饭的日子,怎么着也得把自己打扮打扮吧。 先不说艳遇什么的,但万一遇到漂亮的姑娘呢? 而且,明天好歹是去大世界酒楼蹭饭吃的,在那么高档的地方吃饭,怎么着也得让自己看上去清爽干净吧,不然的话,影响别人食欲可就不好了。 这么想着,他洗了头发刮了胡子还把身上脸上的死皮一阵磋磨,然后再用香喷喷的沐浴液清洗身体,简直不要太爽。 洗完澡出来吃了饭,跟三只小猴子一起看了一会儿电视后,就回房间睡觉。 而在这期间,张一江的日子并不怎么好过。 夜晚降临,炎热的空气褪去,清凉的晚风从外满灌入,在偌大的办公室里,即使不开空调也不会感觉到闷热。 他站在落地窗前,望着外面璀璨的灯火,回想着二十多年前的盛况,心中感慨不已。 现在,他即将要让大世界酒楼再次恢复盛况,这种感觉就跟一个生活在井底里的青蛙终于跃出了水井一样,他看到了广阔的天空与广阔的世界。 这一批鸡枞菌肯定能让大世界酒楼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 他这么想着,心情格外的舒畅。 就在此时,放在桌面上的手机响了。 他走过去,拿起手机一看,看到打来电话的人是董事长朱文行,眉头不由得微微蹙起。 朱文行这个时候给他打电话,不知道是为什么了。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但他还是接通了电话。 “朱总,您怎么这么晚还打电话过来?”张一江用一种下属的语气问道。 朱文行在电话那头沉吟一声,说道“小江,你胆子可真是越来越肥了。” 张一江心中咯噔一声“朱总,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面对朱文行分贝略高的质问,张一江憋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之后,尬笑道“朱总,我真不明白您的意思。” “是嘛?那我就跟你明说了。大世界酒店迟早是要关门的,这一点你我都很清楚。之前我也跟你说过,大世界酒店关门之后,会把你弄到省城来,照样给一家分店你管理。可是,你现在这么做是什么意思?” 朱文行顿了一下,没听到张一江的解释,又说道“你明天一早就让人把鸡枞菌全部运到省城来。” 听到这话,张一江憋不住了,开口道“朱总,这批鸡枞菌是我购入的,我有权处理它们。” “你别忘了,这批鸡枞菌是酒楼购入的,不是你个人购入的。既然是酒楼购入的,那我才是最有资格处理这批鸡枞菌的人。” 张一江一早就猜到了朱文行的用意。但他仍然抱有一些侥幸的心里,希望朱文行的这个电话只是普通的关心。 但事与愿违,朱文行还是提出了要把鸡枞菌运往省城。 张一江继续争取道“朱总,有了这批鸡枞菌,大世界酒楼就有可能起死回生啊。而没有了这批鸡枞菌的话,大世界酒楼可就真的要死了。” “它早该死了。”朱文行泼冷水道,“都已经苟延残喘这么久了,也该结束了。不管你有多么不舍,但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咱们是商人,不是慈善家,也不是艺术家。酒店既然已经在死亡边缘徘徊,那就干脆点,早点结束它。这样对谁都好。” “但是,您忘了吗?大世界酒楼可是大牛起步的地方,这里是他的第一战场啊。他最喜欢的那间包厢,咱们现在都还保持着原样,至今没有对外开放过” “小江,怀念一个人,在心里怀念就行了。大牛毕竟都已经死了二十几年,如果再不放下心中的执念,对大家都不好。” “我这不是执念,我只是想让大家记住他。他是为了救所有人才死的,为什么这个世界对他那么不公平?同样是英雄,为什么他什么都没有得到?他可是用自己的性命遏制了疯狂的病毒,他救下的可是全人类!” 往事不可追忆。 每每想起那样一个英雄,张一江心中的愤慨就会像烈火一样熊熊燃烧起来。 当年的穿山甲病毒疯狂肆虐人类世界的时候,所有人都束手无策,唯有程大牛找到了救助办法,并且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全人类。 就是这样一个人,至今在社会中记得他的还有几人? 除了感到愤慨,张一江心中也有不少的悲凉。 他执念于大世界酒店,那是因为这里曾是程大牛的发家地。 他从一个籍籍无名的臭小子变成一方巨贾,都是从这里起步的。 那时候不仅有他跟程大牛,还有林玉,还有王源声,还有那个时候在酒楼里一起工作的员工,大家就像一家人那样,彼此谈笑风生,彼此关心照顾。 现在,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但他仍然想要把余下的生命守在这家酒楼里。他并不是盼望着程大牛会起死回生,只是想要守住兄弟之情,守住那段青葱岁月里的记忆。 “张一江,你够了。”朱文行终于怒不可遏的呵斥道,“你以为全世界就你一个人记得程大牛吗?你以为就你一个人会心怀感激吗?能不能别这么幼稚?我再跟你说一遍,明天一早,不,立刻马上派人把鸡枞菌送到省城来,否则的话,我明天就让人接手大世界酒店,然后一个月内关门大吉。” 张一江还想争取,但是朱文行没给他机会,立马就挂断了电话。 望着落地窗外的璀璨灯火,张一江心中的沉闷之气郁郁累积,就像一块沉重的大石头压在胸口一样。 如果早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也许,他就不应该买下那车鸡枞菌。 唉! 他叹了一口气,看了看时间,便走出了办公室。 “小王,你去安排一下,马上找人把鸡枞菌送到总店去。”在酒楼大堂找到助理小王后,张一江便吩咐道。 。 第211章 势利眼? 小王看着神情疲惫的张一江,诧异道“张总,您不是说这些鸡枞菌对咱们很重要吗?如果送去总店的话,那咱们酒楼可就完了。” 张一江当然知道这些鸡枞菌对于大世界酒楼来说很重要,可是,有什么办法呢?能决定大世界酒店生死存亡的不是他,而是朱文行啊。 朱文行已经把话撂下,如果他不把鸡枞菌送去的话,估计大世界酒店真的就只能关门大吉了。 他无奈的摇了摇脑袋,说道“送去就行了,其他的不用管。我有点累,先回去了。” 小王看着张一江远去的背影,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但既然张总这么吩咐,他肯定是要按照张总的意思去办的。 纠结了一小会儿之后,便立马去找人找车运送鸡枞菌。 程虎起床的时候,天才刚刚亮。 因为想着今天是个海吃海喝的日子,所以昨晚睡得还算有点儿早。昨晚十点钟他就睡下了。 现在六点起床,刚好睡了八个小时。 坐起身伸了个懒腰,看了看窗外的世界,一切都跟往常一样。 早饭是不可能吃的。 毕竟今天等待他的将会是山珍海味,所以必须要空出肚子去大世界酒楼蹭饭。 也不是说他自己买不起单,而是这种有饭可以蹭的感觉真的很爽啊!就像别人说,睡别人的老婆永远比睡自己的老婆精神。大概就是这么个道理吧。 起床之后,程虎先进行一番十分精细的洗漱,然后再换上一身看上去很休闲,但价格也不菲的衣服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虽然他知道自己长得很帅,压根就不需要任何华丽的服饰去衬托,但是,让自己更帅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他走在马路上的时候看不见自己英俊潇洒的长相,但是,能让别人因为看见英俊潇洒气质非凡玉树临风貌胜潘安的他而感到身心愉悦,那也是功德一件呀。 所以,他必须让自己看上去更帅一点。 所以,穿一身舒适的、质量上乘的,且能将他高雅的气质凸显万分之一的衣服真的很重要。 换好了衣服,再往身上喷点香水 即使不用看镜子,他都能感觉到自己此刻一定是帅到掉渣了。 忙完这一切,已经是八点钟。 交代好三只小猴子喂鸡捡鸡粪以及打扫房子的卫生之后,程虎便开着破旧的皮卡车往县城驶去。 不行,这车貌似跟他的帅气有点儿不搭调呀。 好歹也是顶级帅哥一枚,就开一辆这么破旧的二手皮卡车,是不是有点对不起自己这张脸跟自己这副八块腹肌的身材? 他扫了一眼脏兮兮的车子,又望了一眼远处枯黄的山脉,立马觉得,其实这车还可以开。 就是有点脏而已,车子的性能都没问题。 所以,待会儿到了县城之后,去把车子洗一遍就好了,换车就不用了吧。 因为比起那些小轿车或者小跑车什么的,皮卡车狂野的气质明显更符合高大威武的他嘛。 到了县城,程虎把车子开到汽车美容店去。 接待他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男子穿着白衬衫打着小领带,估计是这家洗车店的销售经理什么的吧。 这汽车美容店的规模有点儿大,在县城的主道旁边,占地面积可能有两三百个平米。 这真的很牛逼了! 毕竟那些在小县城里卖小汽车的,也就几百平米而已。你一家汽车美容店都把店面搞得这么大,给人家那些汽车销售商留点面子好不? 三十来岁的男子虽然穿着白衬衫,但是那肤色的黝黑程度竟然跟程虎有得一比。 程虎猜测,这可能不是什么销售经理,可能就是一个洗车大哥而已。 男子看着程虎,没说话,而是始终皱着眉头。 那小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怀疑。 “就这破车还开来洗?”男子忽然开口道。 程虎一愣,停住脚步,用怀疑人生的目光看着男子。 难道非得要逼着我装逼打脸吗? 难道我就不能当一个佛系主角吗? 为什么这么low的桥段要发生在我身上? 啊,苍天啊,我真的不想装逼啊! “就这破车,送给我我都不要,你还开来洗?别开玩笑了好吗?”男子一脸嫌弃的看着皮卡车,说道,“而且你看看你这车子,都脏成什么样子了。别说浪费洗车液了,光是水都得浪费不少呢。别洗了,别洗了。” 程虎真的很怀疑人生啊。 虽然我的车很又破又旧还很脏,但是你没看出来,我长得很帅,而且穿着名牌衣服吗? 好吧,就算你看不出我的衣服是名牌,但是,你看一眼我的脸,就应该知道,即使我没什么才能本事,但完全可以靠一张脸发家致富呀。 这反派智商咋这么低能? “虎哥,你这破车还洗来干什么?直接换辆新车吧。” “啊?” 程虎一脸懵逼。这家伙认识我? 难道说我程虎的帅气美名已经传到县城了?就连这素未谋面的陌生人都认识我? 唉,真烦!真烦! 长得帅想低调都不行。 “你还愣着干什么?快进来喝茶呀。”男子已经朝店内走进去,对着傻站在门口的程虎喊道,“你这破车放在那里你就放心吧,不会有人偷你的。” 程虎满脸费解的朝店内走去,很是好奇的打量男子。 在茶几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之后,程虎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名字有个‘虎’字?” 男子一边倒茶,一边乐呵呵的说道“虎哥,你上次采鸡枞菌的时候不是直播过嘛。你忘了?” 程虎恍然大悟“哈哈,原来是安明镇交友群里的小伙伴呀。我说你刚刚怎么那样说话,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我遇到小说里的脑残配角了。” 男子笑道“虎哥你说话怎么总是这么搞笑?配角?还脑残?我告诉你,我的人生要是被写到小说里,那绝对是男主角。” “你就吹吧。”程虎笑道,“还不知道你是哪一位?” “我是小强呀,我以前爆过照片的,你没见过?” 程虎摇头。 “哦,那时候你好像还没有进群呢。” 程虎看着小强,多少有些讶异。因为在他的想象中,小强,小强,应该是那种身纤体瘦,留着斜刘海的男子。 虽然这么说貌似有点对不起非主流的小伙伴们,但程虎真是这么认为的。 毕竟,这种斜刘海造型在安明镇一带的占比为百分之五十左右。 可怕的数据! 程虎问道“强哥,在这儿上班吗?” 因为小强的年纪看上去要比自己大些,所以程虎人家小强也不合适好像,所以程虎就改口称他为强哥。 小强递了一杯茶给程虎,笑道“喊我小强就行了,听着亲切。喊强哥的话,好像我是光头强一样。另外,我不在这儿上班,因为这店是我开的。” “啊?”程虎乐道,“真是卧虎藏龙啊。没想到安明镇交友群里竟然还有你这样的土豪。” “别开玩笑了。”小强笑道,“我刚刚不是跟你说了嘛,如果把我的人生写到小说里,那我就是男主角嘛。你还不信。” “就你这么一家汽车美容店,你还想当男主角?那人家那些全国连锁的怎么算?”程虎很实诚的说道。 。 第212章 出大事了 小强瞥眼道“哎呀,虎哥你咋这么笨呢?现在小说类型那么多,我又没说自己是所有小说里的男主角。我是软饭流的,你懂吗?我老婆是白富美。” “哈哈,小强你牛逼啊。”程虎这下是真乐了。 他看着小强的肤色,真的很难把他跟‘小白脸’三个字联系起来。 小强道“那是,要是不吃软饭,岂不是浪费了我这健硕的身材跟咳咳,你懂的。” 程虎摇头“我不懂。” 两人喝了一会儿茶,聊了一会儿天后,程虎看了看时间,说道“小强,那我的车子就交给你了。我还要去办点事情呢。” “没问题,车子放着就好,两个小时之内,一定给你收拾得焕然一新。” “哈哈,谢谢小强。那我先走了。”程虎仰头喝下杯中的茶水,立马往外走去。 “等一下记得来店里吃午饭,我这儿备有小厨房呢。”程虎已经走出了门口,小强还朝他大声喊道。 程虎摆了摆手“不用了,不用了。” 因为县城总共那么点地,所以程虎也没打出租车,而是选择步行到大世界酒楼。 普通人走路到大世界酒楼,大约需要十几分钟这样,而他走过去,也就两三分钟。 因为他不仅腿长,而且身怀超能力,因此不管是干活还是走路什么的,那都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大世界酒楼在县政府旁边,前面是宽敞的停车场,大约能容纳一百来辆车子。 停车场的位置比马路高出一两米,车子进入停车场,需要从弯曲的斜坡开上去。 人走上去,可以选择走斜坡,也可以选择走台阶。 程虎走上台阶,站在停车场里,高大的身影立马引来了不少人的注目。这些人当中有不少青春靓丽的妹子。 但程虎的关注点是停车场里的豪车。 几乎是清一色的豪车! 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 这县城破烂成这样,乡道也简直堪比山路,居然还藏着这么多豪车? 金钟县的建设十分落后,不管是公共设施还是乡镇道路,那都是妥妥的贫困山区。 按理来说,这些地方的人应该没什么钱才对。 但现在看到的本地豪车数量确实刷新了程虎对这个破县城的认知。 这些车子里,有牛有马,有b有r,有叉子也有盾牌。 清一溜的豪车简直亮瞎程土豪的眼睛。 因为这些车子,他 都买不起! 如此看来,倒不是金钟县不富有,而是富有的人太富有,贫穷的人又太贫穷。 这明显跟祖国领导人的战略方针不一样。 那个方针貌似叫做先富带后富? 总之就是,富起来的,也别光顾着装逼嘚瑟,要牢记老祖宗的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有多余的资源,或者有行得通的路子,别自己吃独食,要带动人民群众一起干! 程虎倒是想,但目前显然是实力不允许啊。 先富带后富这一说,至少得把山林全部复苏了才能实施。 他又环视了一圈停车场里的豪车之后,跟着几个膀大腰圆穿金戴银的土豪富婆一起走入了大世界酒楼。 “欢迎光临。” “里边请?” “请问您几位。” 迎宾小姐不仅身材婀娜,长相清秀,就连招待客人的语气也是十分热情的。 在一条红色短袖的紧身旗袍的勾勒下,个个迎宾小姐都堪称身材妖娆,让人一看就很有食欲。 这酒楼的大堂十分宽敞,从入口处走到上二楼的楼梯处,至少有二十米左右。 上二楼的楼梯的宽度大约有四五米,也是谜一般的宽大平缓。楼梯上面,铺着红色的地毯,地毯两边的凹槽内种着一些四季常青的绿植。 而酒楼一楼的餐厅还在楼梯后面。 绕过楼梯之后,往里走几米,上三步台阶,才是餐厅。 餐厅里摆放的都是大圆桌子,而且基本上已经坐满,迎宾小姐带着程虎走了一圈之后,朝服务员问道“118桌怎么有人坐?” “哦,是117桌分过去的,他们还有几个人要来,就分两桌坐。” 听了服务员的话,迎宾小姐一脸歉意的朝程虎说道“先生,实在抱歉,今天我们酒楼已经满座了,要不您先到外面大堂坐一会儿吧,待会儿有客人吃饱走了,我一定第一时间安排您入座。” 程虎的肚子咕咕叫了几声表示抗议。 迎宾美女忍着笑,说道“我们大堂备有茶水糖果,您先去休息一下吧。” 程虎怂了一下眉毛“唉,我本来不想装逼,就想低调来吃个饭的。既然现在天公不作美,那我就装逼一次好了,美女,捂住眼睛,我要装逼了。” “哈哈哈。先生您真逗。”美女心中此刻真的是无比舒畅啊。能遇到这么帅的男人,本身就已经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情。而这个男人不仅长得帅,还这么幽默风趣,怎能不让人心情愉快呢。 她也不急着走,就站在一边看这个帅哥怎么装逼。 程虎拿出手机,给张一江打了个电话,并且按下免提键“喂,张总,我到你们酒楼了,可是,你们酒楼好像已经满客了。” “什么?满客?”张一江还在家里。确切的说,他还躺在床上。 昨晚他心情不好,回到家后喝了不少酒,一直喝到半夜。 现在好不容易被电话吵醒了,脑袋还是晕晕乎乎的。 他看了一下手机桌面,发现在这个电话打来之前,助理小王给他打了不下二十个电话! 糟糕! 张一江忽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马翻身起床,并且对电话说道“小虎,你随便找个地方先坐着吧,我现在马上过去。” 穿上衣服后,立马飞也似的朝外面奔去。 林玉正在客厅里择选四季豆,看见老伴急色匆匆的往外走,便起身问道“怎么了?这么急?” “出大事了。”张一江一边换鞋子,一边解释,“昨天光顾着把鸡枞菌送总店去,忘记给客户打电话取消今天的活动。现在酒楼已经满客了,待会儿局面肯定很难看,我必须赶紧过去。” “这可怎么办?”林玉也跟着着急,立马放下手中的菜篮子,说道,“要不我跟你一起过去吧。” “别,你还是老实待在家里吧。这种局面你也帮不了忙。你过去了,我还得照顾你,实在是分身乏术,你还是在家里呆着吧,不然就跟你那帮姐妹去购物去按摩。” 张一江说罢,已经拉开大门走了出去。 程虎朝呆若木鸡的迎宾小姐笑道“美女,你看,你们张总让我随便找个地方坐。” 美女回过神来,一脸怀疑的从程虎手中拿过手机,看了一下上面的电话号码,确实是张总的电话没错。 而且,刚刚电话里传出来的声音也确实是张总的。 哈,这就有趣了。这个帅哥不仅长得帅,而且风趣幽默,现在看来,他极有可能还是个土豪之类的。 毕竟,今天来这里的都是土豪啊。 她默默数了一下日子,都不知道有多久没遇到这样的极品帅哥了。也不知道哪个妹子有福,能成为他的女朋友。 当然,那个妹子必定不是她。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那要不这样吧,我跟餐厅经理说一声,给您加张桌子吧。不过,由于环境受限,只能加张小方桌。” “没问题,能上菜就行。”程虎的肚子又咕咕叫了两声。 唉,这个不争气的肚子,怎么老是让他在美女面前出丑呢? 迎宾小姐带着程虎往水产区走去,来到一块巨大的落地窗前,指着空旷处说道“先生,如果您非要加桌子的话,就只能在这里加一张了。” 落地窗朝南,可以看到外面的停车场,也可以看到马路对面的广场。 但是,养鱼的玻璃柜距离落地窗只有两三米距离,如果加一张桌子的话,虽然不会给过道添堵,但是,来看鱼的食客肯定会络绎不绝的从他身边经过。 那种感觉貌似并不怎么好吧。 但是,现在没办法,肚子确实是饿极了。 程虎说道“这里就这里吧,赶紧找人来摆桌子吧,我都快饿晕了。” 迎宾小姐高兴的应下,便去找人摆放桌子。 没一会儿,两个男员就走了过来,一人抱着四四方方的桌板,一人抱着可以折叠的桌脚。 两人把桌子摆放好之后,可以看到,桌子的长度宽度都不大,目测只有一米左右。 凑合一下吧。 程虎在第三个服务员搬来的椅子上坐下。 没一会儿,一个穿着蓝条纹衬衣的女人走了过来。 她把菜单客客气气的递给程虎,问道“先生,您看看要吃点什么。” 好了,重要的环节来了。 程虎满心欢喜的接过镶金的大菜单,并将其打开。 “一品梅花参。” “碧绿鲜鲍片。” “美极大明虾。” “金牌乳鸽皇。” “桂鱼萝卜锅。” “先生,您一共几位?”听着程虎点了许多菜,点菜部长按奈不住,问道,“您已经点了五个菜了。” “我一个人啊。”程虎一脸‘天真’的看着点菜部长,不解道,“五个菜怎么了?这些菜好像分量都不多吧,我一个人吃都只够塞牙缝呢。” 。 第213章 激动的食客 “呵呵。”点菜部长尬笑两声,说道,“可是,我担心您待会儿吃得不合胃口的话,会造成食物浪费。” 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说,这些菜都很贵之类的话,这是对客人的不尊重。 但凡是有点儿服务意识的服务人员,都不会说菜贵消费高之类的。 哪怕是有些时候会遇到很刁钻的客人,那也得陪着笑脸应付,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既然选择了服务行业,就必须明白服务行业的宗旨顾客就是上帝。 只要顾客没有过分行为,作为服务业的从业者都应该以和为贵。 因此,点菜部长并没有直言说程虎点的这些菜都很贵,只是表示担心会造成食物浪费而已。 程虎从来就不是刁钻的人。他朝点菜部长露出十分友好的笑脸,并说道“姐姐,您放心吧,只要不是黑暗料理,就没有我吃不下的。” 既然顾客都这么说了,那点菜部长也不能多说什么。 况且,这个小伙子从头到尾都表现得十分礼貌,没有一点过分的行为。 她笑道“那好的,您还需要点些其他菜吗?如果够了的话,我现在就把单子送去厨房了。” “嗯,再来一个凉拌海蜇皮,黑椒煎牛柳,鲍汁鲜草菇,越南甘蔗虾,卤水鹅掌。” 一口气点完这些菜,程虎抬头看点菜部长。 点菜部长已经目瞪口呆,但手指仍在不停地点击点菜机上面的菜名。 把最后一个菜名点进去之后,她很是慎重的望了程虎一眼“先生,点完了吗?” “点完了。”程虎道,“暂时就先上这么多吧。待会儿不够的话再加点。” 点菜部长倒吸一口凉气,赶紧溜之大吉。 虽然今天酒楼已经满座,但客人们都没有点菜,只有程虎一人像一头猪似的,点了一大堆菜,并且兴致勃勃的耐心等着。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餐厅里的客人们都在焦虑万分的高声说着话,像是在热烈商讨着什么一样。 由于程虎跟他们隔着水产展示区,又加上人声鼎沸,不仔细听,并不能听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貌似都不怎么高兴的样子,有的人说到激动处,还猛的拍了一巴掌桌子。 有的人则明明还没有喝酒吃饭,却已经脸红脖子粗。 菜很快就上来了。程虎觉得纳闷,这速度真的太快了。他明明是最后一个进来的,怎么其他客人都没上菜,反倒给他先上了? 难道这就是裙带关系的好处? 如果是这样的话,真希望能跟各路大佬成为朋友。 程虎刚刚开始品尝美味,还没来得及细细咀嚼呢,就看见张一江急色匆匆的从酒楼大门走入,直奔一楼餐厅。 “小张,你可算来了,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刚刚点鸡枞菌,服务员说没有?” “是啊,这是什么情况?你不是说今天推出鸡枞菌吗?鸡枞菌呢?” “你小子到底在搞什么?” “咱们可是认识了几十年的老朋友了,你要是这么玩弄人,可就没意思了。” “是啊,赶紧把鸡枞菌拿上来。” “你们谁都别跟我争啊,我今天可是带了几万块钱来吃饭的,鸡枞菌,先给我十斤打包,另外再上两斤。” “老陈你真是土鳖啊,哪有鸡枞菌给你打包?今天来吃饭的,哪个不是带了几万块钱来的?就算没带现金,可现在这么方便,手机一刷,照样付款。” “什么都别说了,谁也别想打包,今天我必须吃到鸡枞菌。妈的,都二十几年没吃到那味了。” “二十几年算什么?我都快三十年了。” “二十几年跟快三十年有差别吗?” “你们都别吵,看看小张怎么说。” 所有人齐刷刷的看向站在舞台上的张一江。 这个舞台,一般只有到晚上的时候才会有人上去唱歌,白天都是处于空闲状态,除非是有婚宴之类的宴席。 因此,张一江站在上面,略显单薄无力。 特别是他的神情充满了疲惫,双眼也没了往日的光彩。 他试了试话筒,说道“各位,真的很抱歉,突发情况。之前,我确确实实是从程咳咳,之前,我确确实实是收到了几百斤鸡枞菌,而且,这些鸡枞菌的味道也确确实实跟二十几年前程大牛带来的鸡枞菌是一样的味道。” “但是,昨天晚上,文行大饭店的老总,也是大世界酒店的老总——朱总给我打了电话,要求我把所有鸡枞菌全部运送到省城去。” “我拒绝了他,但是,拒绝无效。毕竟,你们也知道,我虽然空有一点小股份,但实际上还是一个打工的。老板要求我这么做,我不能违背。” “所以,那几百斤鸡枞菌昨天晚上就已经运往省城了。我真的很抱歉,如果大家想要品尝那些鸡枞菌的话,可以到省城的文行大饭店去,现在高铁很方便,来回也就十个小时左右。” “我草,这什么破玩意?”没等张一江放下手中的话筒,就有人站起身骂道,“亏老子把你当朋友,这二十几年来就没去过其他酒楼吃饭,一直照顾你这破店的生意。你竟然这样耍老子?” “小张,你这么做确实太过分了。咱们可都是几十年交情了,你玩这种把戏有意思吗?” “我特么今天有个重要会议都给推了,就为了给你捧场,你现在搞这种幺蛾子?” “草,我本来不想骂人的,实在忍不住了。你把我们骗过来,有意思吗?” 土豪们的情绪十分激动,一个个拍案而起,指着张一江骂。 大家都几十年交情了,如果是欠钱不还,那没关系,权当本土豪施舍给你的。 如果是睡了家里的老婆,那也没关系,我特么主动离婚,成全你们的爱情。 如果是意见不合,打了一架,也没有关系,大家一起去医院治伤,我还给你出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可是,你特么居然告诉我黄金鸡枞菌没有了? 这就不能原谅了。 鸡枞菌是什么? 那是一种很普通的野生菌类。 但黄金鸡枞菌是什么? 那是比老婆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但凡是二十几年前吃过程大牛出品的黄金品质的美味的人都应该知道,那些黄金美味可都是世上难得的奇珍异品啊。 虽然价格昂贵,但对于土豪们来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因此不贵! 钱本来就是用来的花,钱只有花出去了,才能显示出它的价值。 而且,那些黄金美味跟某些天价珍品比起来,真的算是便宜的,而且味道还要更胜一筹。 因此,土豪们之前听说今天大世界酒楼要推出黄金鸡枞菌之后,可是整整兴奋了几天几夜,现在陡然听说黄金鸡枞菌居然没了,他们能不生气么。 虽然他们确实也可以去省城品尝这黄金美味,但是,等他们赶到省城的时候,估计那数量仅有几百斤的鸡枞菌已经销售一空了吧。 毕竟,省城的土豪更多啊! 土豪们的愤怒就像熊熊燃烧的烈火,越烧越旺。 有过激者,甚至将手中的茶杯摔碎在地上,把小服务员吓得一愣一愣的。 张一江虽然料想到食客们的情绪可能会十分激动,但没有想到,他们会激动成这样子。 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因为,不管是免费请大家吃饭,还是其他什么东西,都远远比不上黄金鸡枞菌在大家心目中的位置。 程虎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看着事态发展,看到兴致高昂的时候,还会端着碗站起身,让视线越过玻璃鱼缸,将餐厅里的一切看得更清楚一些。 面对众人的愤怒,张一江只能继续硬着头皮解释“各位不要激动,这真是不可抗力,如果可以的话,就算是放弃一年的工资,我也绝对不会让鸡枞菌离开咱们县城,可是,朱总说,如果鸡枞菌不送去省城的话,他就会让大世界酒店关门,我真的是没有办法,请各位谅解。” “别说这些没用的,反正没有鸡枞菌,我就绝对不会原谅你。” “没错,你要是没有鸡枞菌拿出来,那以后大家也不必照顾你的生意了。” “这件事情是你不对,你现在必须拿鸡枞菌出来补偿大家。” 疯子固然可怕,但一群为了美食而发疯的人更加可怕。 他们不会吃人,但是,他们会更改以后的用餐地点,这对于大世界酒楼来说,绝对是难以承受的痛。毕竟能时常照顾这样一家星级酒楼生意的,也就只有这群土豪了。 今天整个县城的土豪都已经汇集而来,大家的目的都很简单,就是为了吃上鸡枞菌。 所以,如果没有鸡枞菌的话,估计真的解决不了眼下的燃眉之急。 大家一直都在照顾酒楼的生意,并不单单是因为这家酒楼是县城里唯一一家星级酒楼,更因为他们曾在这里吃过人间难得的美味。 但是,他张一江不是程大牛啊,他没办法出品任何黄金品质的美味啊。 他只是美味的搬运工! 现在事情发展到这步,已经不是他几句道歉跟解释就能解决问题的了。 因为今天来捧场的都不是普通食客,而是金钟县的土豪们,也是大世界酒店的金主们。 。 第214章 限时三天 程虎看到事情貌似很严重的样子,便放下筷子,叫来服务员“美女,你帮我看着这些食物,别让人给我收了去,我去找你们张总说几句话,等会儿还会回来吃。” “啊?”小服务员愣了一下,赶紧点头,“哦,好的,我帮您看着。” 程虎点头谢了一声,便起身朝舞台走去。 他高大的身影穿过富贵逼人的土豪群,来到舞台底下的时候,焦头烂额的张一江这才发现他。 他不再情急的解释,而是放下话筒,诧异的看着程虎。 原本他想跟土豪们说,鸡枞菌是从程大牛的侄子程虎那儿买来的,但又想到程虎可能想保密,因而把吐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 程虎的身形又高又大,往舞台上一站,底下的人竟然全都默声了。 就好像他身上有非常强悍的气息足以震慑所有人一样。 他从张一江手中接过话筒。 接过话筒之后,他并不急着说话,而是先环视了一圈底下的食客们。 今天到场的食客高矮胖瘦皆有,男女老少也有,虽然大家外形差异很大,但可以从他们的着装跟气质看出来,都是有钱人啊。 程虎举起话筒‘喂’了一声。 洪亮的声音让所有人都把视线直直落在他脸上。 一个英俊的小伙子。 一个气质非凡的小伙子。 有些眼熟。 有点儿像二十几年前的程大牛。 程虎说道“各位,我知道大家没有吃到鸡枞菌的心情十分不好。我跟你们一样爱吃,但是,我可不会像你们这样丧失理智。” “现在鸡枞菌是没了,但生气并不能解决问题呀。就算大家给张总施压,张总也无能为力,毕竟鸡枞菌又不是他找来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采购者而已。” “不朝他施压,难道跟你施压吗?”有人开口道。 “就是啊,这事本来就是小张做得不对,还不许我们生气,有没有天理了?” “我不管,反正是小张喊我们来吃鸡枞菌的,我就问他要。” 听到土豪们稚气无比的话,程虎也是觉得好笑。 他说道“可是,你们找他麻烦真没有用啊,刚刚我不是说了吗,鸡枞菌又不是他找来的,就算你们把他大卸八块,他也没有办法呀。” “那怎么办?难道就要我们吃了这个哑巴亏?” “ 第215章 壮那啥 张一江吩咐道“再给他来一份榴莲酥,一份马蹄糕,一份虾饺,一份煎让三宝,还有一份椒盐虾。都要大盘的。” 点菜部长皱着眉头下单,神情之中充满了怀疑! 这是人还是猪? 长得挺帅的一小伙子,怎么就这么能吃呢?这真是一大败笔啊。 “哦,对了,你去厨房看看,还有没有新鲜的木瓜,如果有的话,再给他来一份‘夏威夷木瓜炖燕窝’。”张一江补充道,“另外再给他点一份‘青榄炖响螺’。” “啊?” 程虎跟点菜部长同时发出了讶异的叫声。 “还要点吗?”点菜部长叫道,“张总,他都吃了好多东西了,再点的话,你确定他不会被撑得走不动道吗?” 张一江玩笑道“没关系,下单吧。他要是真走不动道,就留在咱们后厨洗碗好了。” “对啊,你先下单呗,如果不够的话,我待会儿再加啊。”程虎笑嘻嘻的说道。 点菜部长吞了吞口水,下单溜走。 张一江看着大口吃饭的程虎,问道“你刚刚叫什么?是不是不喜欢吃我加的两个菜?” “不是不是!”程虎连忙摆手,“那个木瓜不是丰那啥的吗?你怎么会给我点个木瓜呢?万一我变成女孩子怎么办?” “哈哈哈,谁跟你说木瓜丰那啥的,那都是谣传。” “哦,谣传啊,那就好。不然的话,我长这么帅气一小伙子,要是变成女孩子的话,这个世界上可就没有真正的帅哥了。但是,女人们必定会得到一个非常强劲的情敌!” “哈哈哈,有道理。木瓜没有丰那啥的功效,你放心好了。它的功效是壮乃。” 程虎捂着胸口两块巨大的胸肌,痛苦道“啊,壮乃啊!我这两块胸肌都大成这样了,要是再壮的话,就要变成40g了。到时候我都不用去做什么变性手术,直接换上女装就是女孩了。” 张一江皱着眉头,不是很能听懂现在年轻人的语言。 毕竟是一个五十岁的中年人,跟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多少还是有点代沟的。 他笑道“什么变性手术,什么女装啊?就吃个木瓜,没那么夸张。木瓜虽然有壮乃的功效,但那是针对哺乳期的女性,你既不是女的,更不是哺乳期的宝妈,壮乃这一功效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你就放心吃吧。” “哦,那就好。” 程虎不想当女孩,感觉还是 第216章 曲线救国 程虎拉过一个年轻男子,问道“兄弟,我皮卡车呢?” 男子一脸懵逼,指着门口说道“那不就是你的皮卡车吗?” 程虎顺着男子的手指看去,看到的哪里是什么破旧的皮卡车,根本就是一辆崭新的皮卡车。 啥情况? 他松了手,跑到皮卡车前头看了看车牌号 额,确实是他的皮卡车没错!但是,这改变也太多了吧。 原本,车子上坑坑洼洼的,而且后视镜还碎了一块,现在居然全都修理好了? 有点儿肉疼! 这车子搞得这么好,以后可就不能为所欲为的开车了! 因为磕着碰着都会心疼啊! 所以,程虎还真是怀念车子原来的模样。 再说了,车子弄这么好,我又长得这么帅,万一妹子们把持不住,全都蜂拥而上怎么办?怎么办? 那不是要人命么? 唉!程虎叹了一口气,回到店内,找到刚刚的男子,问道“多少钱?” “那个,我们老板说你第一次来洗车,免费,补漆修车也免费。但他说,如果你下次要买车的话,一定要找他买。” “找他买?”程虎懵逼。 难道这货还卖二手车? “对啊,我们老板在市里还有一家车行,各种车型都有,提前预定就行。” 程虎 顿时觉得自己好穷啊! 我几百万存款难道不应该是个土豪吗?为什么跟小强比起来貌似真的很穷的样子? “知道了,见到你们老板帮我谢谢他。”程虎从男子手中接过车钥匙,想了一下,自言自语似的说道,“算了,还是我自己跟他道谢吧。” 他走出去,打开车子,坐上驾驶室,一股热浪就像蒸汽炉里的热气似的裹在车内,让人十分难受。 把空调开到最大,再把车窗全部打开,然后油门一踩,瞬间舒服了。 空调的冷风呼呼吹,外面的风也呼呼吹。 虽然这样很浪费,但是真的很爽! 在县城里买了不少东西之后,驱车回家,到达安明镇的时候,已经暮色霭霭。 程虎本来是计划要到卫生院里探望一下小花的,但是又怕自己的出现会让小花妈妈拘谨起来,所以就没前去叨扰。 还是等小花出院的时候再来吧。 坐在家中餐厅吃晚饭的时候,程虎打开安明镇交友群,艾特了小强,并且说 第217章 朱大牛 因此,早上醒来的时候,被窝是湿哒哒的。 可能是因为昨晚上太热了,他又捂得严实,所以冒了一身汗,把被窝都汗湿了。 虽然昨晚上的发现很让人欣喜,但睡醒之后,程虎还是得面对现实—— 就算茶林地里有一堆蚂蚁窝,但是,没有雨水的灌溉,根本就不可能长得出鸡枞菌来。 所以,美梦终究还是美梦。 唉!又看了一遍手机上的天气预报,程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今天不下雨,明天不下雨,后天也不下雨。 而后天,是他必须要把鸡枞菌送到大世界酒楼去的日子。 但是,没有雨水,哪里来的鸡枞菌呀。 被这个巨大的烦恼困扰着,即使吃着丰富多样的早餐,也觉得食之无味。 他继续翻看手机一会儿之后,还是觉得给朱文行打个电话,让他把鸡枞菌再送回金钟县比较实际。 毕竟他又不是雨神,总不能因为他有需要,老天爷就立马下一场大雨来吧。 所以,还是把希望寄托在朱文行身上靠谱些。虽然他跟朱文行才见过一次面,算不上熟,但想必朱文行多少也会给他一点面子吧。 有句话叫做不看僧面看佛面,他好歹是程大牛的外甥,或者说是侄子。 这么想着,便赶紧拨通了朱文行的电话。 朱文行看着新闻上关于文行大饭店即将推出黄金鸡枞菌的报道乐得合不拢嘴! 倒不是这个笔者写得有多好,而是底下的一排排饥渴的评论让他重新找回了二十几年前的那种激情。 他信心满满的认为,文行大饭店必将要再次成为全国吃货们的天堂!文行大饭店也必将要成为全国餐饮业的巨头。 只要后续的黄金美味能跟上供应,就算文行大饭店开到国外都不是问题。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 眼下的问题是,区区几百斤鸡枞菌根本就没办法完全满足所有吃货们。 光是经常光顾文行大饭店的黄金会员就可以把这么区区几百斤鸡枞菌抢购一空,压根没法留点残渣给其他顾客。 因此,高兴之余,也不免有些担忧。 他担忧的是,这么几百斤鸡枞菌可能连饭店的黄金会员们都没法满足。 文行大饭店的黄金会员的硬性标准是,一年内消费满三十万元。 第218章 难于登天 道理程虎都懂。 张一江跟他说过,朱文行已经想要放弃大世界酒店,并且想关了大世界酒店。 所以这些年来,朱文行从来就没有把心思放在大世界酒店上。如果不是张一江苦苦支撑着酒店,估计早几年,大世界酒店就已经关门大吉了。 本来程虎是想让朱文行卖他一个面子,但现在听到朱文行把话说得这么清楚明白,显然是没有回旋的余地! 作为一个外人,程虎只能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不为难您了。” “小虎,有些事情你还不明白,等以后你明白了,自然也就能理解我的做法。”朱文行怕伤了程虎的心,又说道, “你放心吧,虽然大世界酒店迟早要关门,但是以后咱们可以合作。无论你有什么好东西,你告诉我,我一定给你最好的价格。” 程虎应了几声之后,便挂掉电话。 他在想,如果换做他是朱文行的话,他会怎么做呢? 他也会把一切利益摆在最前面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 因为还没有达成那样的成就,所以程虎也捉摸不透那个时候的自己会是怎样一个人。 但是,他并没有因为朱文行的这种做法而对他产生负面情绪。 因为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跟处世态度,只要不是恶人,就没有必要对别人指指点点或者心生怨怒,更没有必要因为别人没有达成自己的心愿而怀恨或者生怨。 人活着,先为自己想了才去为其他人想并没有错。 只是这样一来,程虎要面临的问题就真的很严峻了。 蚂蚁窝虽然已经找到,但是天公不作美,最近几天都不会有雨水。 如此一来,他要怎样才能在后天把鸡枞菌送去大世界酒楼?他要怎样才能帮助张一江呢?不对,他现在要想的不应该是这些。 他现在要想的应该是,要怎样才能让鸡枞菌从蚂蚁窝里长出来。雨水是必须条件! 可老天爷不下雨啊! 老天爷不下雨,难道我要把水运到山上? 别开玩笑了,这项工程有多巨大就不用说了,光是时间上都会来不及。 除非山上有水! 可是,山上怎么会有水呢?山林已经枯竭,要找到水源简直难于登天! 不对,山上有水啊! 程虎双眸忽然迸发出明亮的光彩,就像是发现了巨大的宝藏一样。 他赶紧 第219章 嗦粉 如果水管有折起来或卷起来的部分,对于后面的喷洒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检查完水管之后,回到水池边上,再把水阀开关打开。 从水池牵引到茶林里的水管是半透明水管。这种软管一般又称之为‘网管’。因为水管里有网状的纹路,据说是可以在冬天的时候防止被冻爆 水管是半透明的,因此肉眼便可以看见泉水因为水压跟地势的缘故,一路湍急的向下逃窜。 程虎拿起地上的东西,回到茶林地里。 虽然他脚程很快,但还是没有水流快。 等他回到茶林地的时候,从水管口子吐出来的泉水已经在地上流了一滩。 他拿起水管,用食指堵住出水口,只留下一小条缝隙。 这样一来,出水口变小,水压变大,从出水口流出来的水则会以‘喷’的形式冲击而出。 他把出水口向上抬高,原本直直向前喷去的水立马朝蓝天冲去,无奈地心引力太牛逼,它们还未冲上云霄,便又像雨水似的从半空中落下,飘飘洒洒的跌落在茶林里。 那模样,确实是像下雨。 程虎此时已经凝神,将意识扩散,像一张密不透风的帷幔似的覆盖在茶林里,然后往茶林里的大地注入力量。 紧接着,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一朵朵白色的蘑菇立马从泥地里冒了出来 那是不可能的! 地面上的植物立马由黄转绿,只在眨眼的功夫间,原本枯黄的茶籽树立马绿得发亮。 这种茶籽树跟村尾山坡上的茶树不是同一品种。这种茶树的叶子不可以做茶,但村尾茶林里的茶叶则可以做茶。 虽然这种茶籽树的茶叶不可以做茶,但长出来的茶籽比油茶树的茶籽更大个,含油量也更高一些。 而且,这种茶籽树的生命力很强大,成活率也高。虽然它们之前全都进入了生命停滞的状态,但那是外力因素,跟它们自身的生命力没有关系。 这种茶籽树一般种下之后,除了每年一次的锄草活动之外,并不需要任何管理,也不需要给茶籽树提供任何肥料养分。 但想要茶油质量好,产量高,首先还是要把山养好了。 茶籽树喜光耐温,如果能让茶籽树生长在通风好、日照好的山坡上,那茶籽树就会长得如同乡野村姑一样风姿绰约、光彩照人,结起果来就一定能一串串压弯了枝头。 因此,在安明镇一带,但凡是住在山村里的,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大山里种有一片属于自己的茶籽林,或者更多。 虽然这种茶籽树的茶叶不能吃,但是,这种茶籽树长出来的另一种果实却是一道很难得的美味。 这美味的名字叫‘茶桃’。 茶桃是茶籽树在春季四五月份开花,然后结成的一种果实,因为形状长得像桃子,所以被人们称之为茶桃。 茶桃的生长期不像茶籽那般漫长,一般从结果到成熟,也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果实与花紧密相连,花落果成。 茶桃成熟后,表面一层厚厚的绒毛褪去,全都白花花的挂在枝头上的时候,就算是真的成熟了。 这个时候,摘下一个茶桃,捡干净放入嘴中,便会有一股细微的甜味慢慢在嘴里化开,不仅甜,而且清香留齿,过了好久,口中仍然能感觉到它的清香味道。 程虎知道这种东西。 所以看着茶树上那一个个白花花,大如小姑娘拳头的茶桃时,只是略微讶异了一下。 因为之前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遇上这种山珍。 虽然他知道茶桃这种东西,但实际上,并没有吃过。 他赶紧放下手中的水管,掏出手机给旁边一棵茶籽树上的茶桃拍了一个照片,然后放到浏览器里搜索。 搜索得到的答案确实是茶桃无疑了。 程虎这才欣喜不已的摘下一个茶桃,用水管冲洗一番,然后咬上一口 嗯,没有苹果甜,也不像西瓜饱满多汁,更不像香蕉那样甜腻软糯。 这东西咬在嘴里的第一瞬间,貌似有点儿干的样子,要等牙齿切磨薄薄的肉皮了,才会有清甜的汁水被压榨出来。 哦,对了,这茶桃是真空的。它只有一层类似多肉植物的叶子那样厚实的果皮,里面是真空的,没有任何果肉。 因此,它的果皮也是它的果肉。 刚入口时,感觉虽然并不怎么美味,但是随着牙齿切磨的时间慢慢增加,口中的清甜也慢慢饱满起来。 吃到最后,就会感觉到,自己从嘴里呼出来的气体都带有淡淡的清香。 不知不觉间吃完一个,又摘来一个继续入口 程虎接连吃了三个,才猛然想起,我这是来给茶林淋水的,不是来当贪吃蛇的 想到后天就要给张一江送去鸡枞菌,程虎赶紧重新捡起地上的水管给茶林淋水。 茶林的面积颇大,一层层由低到高,约有二三十层。 每一层的宽度大约有三米左右,长度则有近百米。 因此,要想在今天之内把茶林淋个通透,必须抓紧时间,不能松懈怠慢。 到了午饭时间,程虎打开便携式煤气炉,往锅里放入清水,然后拆开螺蛳粉包装袋,放入两块粉丝。 螺蛳粉这种东西跟其他地区的酸辣粉红薯粉不一样,它必须先用清水把硬邦邦的粉丝煮软,然后用凉水冲洗掉粘在粉丝上面的淀粉,最好是泡一下,最后才能入调料真正开煮。 由于时间不充裕,程虎把粉丝煮软之后,将锅里的热水倒掉,再倒入清水清洗一遍,之后把水倒掉,便可以正式开煮了。 开煮之前,倒入适量清水,把汤包跟油包倒入,花生包、腐竹包、酸笋包、还有醋包要等粉丝起锅的时候才倒。 虽然螺蛳粉刚刚已经煮软过一次,但是第二次入锅煮,还是要花费一些时间。 程虎很自然而然的掏出手机,拍照装逼! 先来一张超高颜值的自拍照吧。 毕竟颜值即是正义! 自拍一张,背景是葱葱郁郁的茶树,远景是茂密的灌木丛,更高处还有蓝盈盈的天空跟白悠悠的云朵。 在这些景物的最前端,一张五官分明浓眉大眼的脸蛋显得十分的俊俏,就像高山,又像蓝天那样,给人一种稳重而向往的感觉。 自拍之后,再对着锅里的食物拍一张有味道的照片。 然后把两张照片放到朋友圈里,配以文字 ‘野饭香炊玉,村醪滑泻油。还家亦无事,随处送悠悠。’ 装逼虽然可耻,但如果配以古诗词的话,那就不能称之为装逼了,得喊文青! 看了看手机的照片,再看看锅里的食物,一会儿工夫,粉丝已经被煮得越发软弹。 程虎以前并不知道螺蛳粉这个东西,是后来来了西阳省才注意到这个一直以来被外地人误以为是‘黑暗料理’的美食。 这个美食是西阳省的特色小吃,起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 它不只带火了自己,也带火了自己的家乡。在那之后它敏捷的走向了粉生顶峰,从小小宵夜变成了西阳省的三餐日常又变成了全国人民无法拒绝的诱惑。 不同于经典的老婆饼里没老婆,鱼香肉丝里没有鱼,海参抻面里没海参,螺蛳粉里是真的有螺蛳的! 只不过它只存在在汤底里,螺蛳汤的辣和腥,正是螺蛳粉的特色。 上好的螺蛳、猪筒骨、牛骨、土鸡,以文火慢炖,配以茴香、毕波、白寇、八角等香料,于锅中熬成绝佳的汤料,清而不淡、麻而不燥,辣而不火、香而不腻。 一直以来,不熟知螺蛳粉的人都觉得螺蛳粉很‘臭’。但实际上,这股所谓的‘臭’味来源于螺蛳粉里的酸笋。 酸笋是新鲜笋经工艺发酵后酸化而成,其味道让许多人都‘退避三舍’,但懂得欣赏它内涵的人就会知道,它是香而不腐的。 酸笋的臭味把部分人挡在了美食门外,但螺蛳粉里可以没有螺蛳,却不能没有酸笋。 抵当‘酸笋臭’之后独一编制就是入坑一起嗦粉。只需吃过三次,没有不上瘾的。再闻到这股酸臭味,脑子里很自然而然的就会浮现出一碗汤红粉白、酸鲜诱人的螺蛳粉,叫人直咽口水。 初尝一口,鲜美的骨螺汤渗透到了每一根粉丝里,饱满而又爽滑;酸笋的独特味道让整碗粉丝得到了升华,它的滋味,就像是榴莲和臭豆腐,只有尝过之后才有资格评论。 当然,现在程虎煮着的这种袋装螺蛳粉比起真正的螺蛳粉还有些距离。 要吃真正的螺蛳粉,必须要去实体店里品尝才有滋味。 但是,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吃一吃这种袋装螺蛳粉还是可以的。 放下手机,关了煤气,再往锅里倒入剩余的配料包,以及从家里带来的红烧肉。 诸多配料进入滚烫的汤粉中,香味立马四溢开来。 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粉丝,呼呼吹几口热气,再往嘴里送入粉条,这滋味何止是酸爽啊,简直是爽爆了。 特别是在劳作之后,饥肠辘辘的情况下,饮一口螺蛳汤,那浓厚的滋味可不比猪脚汤差劲。 吃了螺蛳粉,嘴巴难免有点辣,这个时候,再来一杯可乐 程虎顿时觉得,这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餐。 。 第220章 收获一只小狗狗 前有群山连绵,后有茶树成荫,蓝天与白云嬉戏,微风卷着群鸟遨游,螺蛳粉的香味也在这山野里蔓延四散 那鸟群仿佛都被这浓郁的香味给呛住了,叽叽喳喳的一个劲叫嚷起来。 隐隐约约听到其中有那么一句:“哇,谁又拉肚子了?怎么那么臭?” 程虎石化,片刻之后,站起身朝从前面飞过的鸟群咆哮道:“你们懂什么?这是特色美食。” 鸟群没有回应,纷纷扔下一泡鸟屎之后,悠扬而去。 它们都跟领头鸟证明了一件事:它们都没有拉肚子! 看着前方距离他不足十米的位置瞬间洋洋洒洒的飘落下一片鸟屎,立马生出了对佛祖的感恩之心。 要是再往他这方向来几米,估计他会变成屎人吧。 闭上嘴巴,拧开旁边的瓶装可乐咕咚咕咚喝上几口压压惊之后,程虎又继续干活。 茶林地的面积虽然十分宽广,但因为是斜坡,所以喷洒起来还是很方便的。 不需要上下跑,只要按着水管在最高一层梯地上从一侧像另一侧平移,基本上就能把茶林地全部浇淋一边。 但是,浇一遍水并不能使雨水完全渗透蚂蚁窝,因此,每走一步所停留的时间都比较长,而且浇完一边之后,还得倒着往另一侧走,再浇灌一遍。 如此反复,程虎从吃饱午饭之后,一直坚持到天黑了,还没有回家。 倒不是他不想回家,而是因为一旦雨水不给够的话,那么今天的一切劳作都白干了。他必须今天就把水浇透,然后明天必须要有蘑菇长出来! 他想,现在天才刚刚黑,再坚持两个小时吧。 现在估计也就七点钟这样,再给茶林地淋水两个小时,然后九点钟回家,回到家里也就九点刚过一会儿的样子,不算太晚。 以前的话,他肯定得惦记着要喂鸡这件小事,但现在有了小猴子们帮忙,倒是不用担心鸡群挨饿了。 挨饿的只有他。 肚子咕咕叫起来。 他颇为无奈的低头看向自己的肚子。午饭虽然吃了两包螺蛳粉,但那不顶事啊。 现在肚子已经饿得连八块腹肌都撑不起来了。 可是没办法,今天不把事情办好,明天还得重头再来。他倒不是怕辛苦,而是怕时间来不及。 后天就是土豪们给的期限。 如果后天土豪们看不到鸡枞菌的话,估计张一江会很难办。 他跟张一江也不熟,按理来说,他可以不管这档子闲事,但是程虎这人有个好处,就是乐于助人且说到做到! 而且,这鸡枞菌的价格也确实诱人啊。 卖一批鸡枞菌就能得十几万,照这样的情势发展下去,他程虎岂不是迟早要成为千万富翁,甚至是亿万富翁? 哈哈哈! 低调!低调! 终于到了九点,程虎放下水管,捡起地上的煤气炉等物,顺着水管回到水池边上,把水阀开关拧紧了,然后准备回家。 刚走出竹林地没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 有种不好的预感! 蛇类的活动规律,以昼出夜伏居多,但因品种而异,也有一些毒蛇喜欢晚上出没。 想到这里,程虎的背脊像被一阵阵阴风吹着那样,凉飕飕的。 之前在灌木林往上一点的位置遇到竹叶青的事情如今还历历在目呢。难道今天这么背,又要遇上什么毒蛇? 而且,最近确实很久没有遇到什么蛇类了,所以,程虎很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身后走来的物种极有可能是蛇。 他吞咽一口,慢慢回头看去。 清幽的月光下,一只毛茸茸的小东西正歪着脑袋看着他。 程虎松了一口气,笑道:“狐狸,原来是你。” 狐狸爸爸歪着脑袋看着程虎,貌似有点儿奇怪他为什么会在这里的样子。 狐狸白天睡觉,晚上出门觅食,所以并不知道程虎一个白天都在山里这事。 它用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程虎,脑袋一会儿歪向左侧,一会儿歪向右侧,那模样充满了好奇。 程虎蹲下身子,手还没伸出去,狐狸爸爸立马走上前来,用它的小脑袋在程虎的腿上蹭来蹭去,小眼神里还有些幽怨的样子。 大概是在抱怨什么。 这么晚了,为什么还在山里呢? 山里的毒蛇猛兽可不会像我这么善良可爱,要是它们伤害你,你可怎么办? 程虎伸手搓揉着狐狸爸爸柔顺的毛发,笑问道:“你这是要出门去找吃的东西吗?” 狐狸爸爸微微点了一下脑袋,表示肯定。 程虎又道:“那你去吧,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也要回家吃饭去了。” 狐狸爸爸没有表态,只是仰望着程虎,小脸蛋上又是一脸哀怨的样子。 它肯定是在说:“你这个傻蛋,为什么不好好吃饭?” 程虎揉了揉狐狸爸爸的脑瓜子,站起身,朝前走去。 但还没走多远,就看到一道红色的影子快速从他身边掠过。 狐狸爸爸赶超程虎之后,在前方十多米的位置停下来,埋下脑袋,朝旁边的灌木丛嗅了嗅。 没发现异样之后,回头看一眼程虎,又继续朝前跑去。 跑了十多米远,又停下来,朝旁边的草地狠狠的嗅了嗅,没发现异样,继续回头看程虎,继续向前跑去。 程虎算是看明白了,狐狸爸爸这是要送他回家啊。 哈,这算不算意外获得一只狗狗? 虽然人家不是狗!是狐狸!但是,貌似都差不多吧。毕竟狐狸本身就是犬科动物呀。 程虎朝前方的狐狸笑说道:“小狐狸,你要送我回家吗?我家里今天好像没有新鲜的肉了。我可没办法给你酬劳啊。” 狐狸爸爸闻言,停了下来,幽怨的瞟了一眼程虎。 那意思大概是说:“你看我像是那种斤斤计较的狐狸吗?还有,麻烦你把‘小’字收回去!” 瞟了一眼程虎之后,狐狸爸爸又继续朝前奔去。 因为有狐狸爸爸在前面开路,所以程虎就放慢了脚步,免得狐狸爸爸为了拉开距离而跑得太累。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九点半钟。 程虎在院子里拍了拍狐狸爸爸的脑袋,说道:“你在这儿等一下,我给你抓只鸡出来。” 狐狸爸爸仰起脸,朝他露出一个笑脸,并眯了眯眼睛,好像很期待的样子呢。 第221章 天敌在埋伏 程虎知道,狐狸爸爸要养老婆孩子,还是挺辛苦的,所以进入鸡舍之后,挑了一只比较肥大的鸡绑了鸡爪,然后放在狐狸爸爸跟前。 狐狸爸爸看着肥硕的鸡,双眼直冒光。 虽然它是捕猎小能手,但是山林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要养活一大家子,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不过还好,它的智慧加上它的身手,还是可以让一家子吃饱肚子的。 如果是在往常,它可能不会要人类的馈赠,而是选择靠自己的实力吃饭。 只是,像眼前这只大肥鸡这样的美味,它们确实是好久没有遇到了。而且,三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所需的食物也比较多。 还有,老婆生产没多久,身体还没有完全复原 它看了一眼高大又善良的人类,觉得自己这么白白受他的恩惠貌似不怎么好,毕竟自己今天可没有给他带来任何他喜欢的野生美味呢。 但是真没有办法了。为了老婆孩子,它必须把这只大肥鸡带回家。 那么,卖个萌吧。 唉,狐生艰难啊! 为了活下去,不仅要聪明要能打,特殊情况的时候,还得靠卖萌来获取食物。 但是,卖萌也算是一门本事吧。 所以,说到底,它还是一个靠实力吃饭的山林小猎手。只是,现在它是用自己的软萌猎取到了人类的喜爱而已。 狐狸爸爸绕过大肥鸡,走到程虎身边,歪着脑袋看了程虎一眼之后,继续朝前走两步,把披着软滑毛发的身体挨在程虎脚边,再把脑袋安安静静的靠在它身上。 它很安静很安静,但那安静的模样很美好很美好。 程虎的小心脏陡然停跳了几下! 真的被萌到了!怎么办? 他有种想要再进鸡窝抓一只鸡给狐狸爸爸的冲动。 但是,狐狸爸爸一次只能叼走一只鸡啊! 清幽的月光下,宽敞的大院子里,百花齐放,在夜风中摇曳。 一只小狐狸轻轻靠在高大人类的身上,画风极其温暖! 呸! 三只小猴子躲在玻璃窗内,远远看着人类身边的狐狸。 “垃圾,都是垃圾!” 这句话的意思虽然不是很懂,但是小胖猴觉得,用在此处貌似挺适合的。 小金猴瞥了老三一眼,讥讽道“嫉妒使猴丑陋。” “你才丑陋”小胖猴气呼呼的朝老大吼道,“你全家都丑陋。” 小壮猴听着这话,怎么感觉有点儿不对劲? 哦,这混蛋是在骂我呢! 小壮猴拳头紧握“生可忍,熟不可以忍。” 意识是,如果是陌生人说了这样得罪它的话,那还可以给点面子,强忍怒火。 但既然是熟人,还说这种混账话,那就绝对不能忍受了! 院子近处,程虎跟狐狸的画风无比美好,但远处的背景似乎有点儿奇怪。 隐隐约约看到,两只猴子在揍另外一只猴子 狐狸爸爸卖萌过后,不忘家中妻儿还等着它回家,就赶紧叼起大肥鸡往家里回去。 这只鸡真的好肥啊! 它的身材是那么的圆润饱满,而且富有弹性。 更重要的是,它真的很香。 是那种闻一下就可以让一只狐狸愿意为其冒天大危险的香。 在山林里,能找到一只这么肥美的鸡不容易。 所以,看到一只小狐狸满载而归的时候,山林里的某些动物不安分了。 哼,小东西,以为自己靠着颜值就能换来一顿大餐?真是太幼稚了。人类世界还有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躲在灌木丛里,远远看着狐狸靠近的猞猁内心是极其不平衡的。 呵呵,不就是卖萌打滚吗?好像谁不会似的。 它微微扭头看了一下自己近乎有六十斤重,圆得不能再圆的身体,然后幻想了一下自己在人类的手掌下撒娇的模样。 它要露出一脸无辜的表情? 它还得用自己的脑袋去蹭人类的掌心或者腿部? 呵,这未免也太恶心了。 谁没事会搞这种肉麻的事情?难道我还是个小屁孩吗? 不,我是一只大猞猁,一只即使不用卖萌打滚,也能在这片山林里活得逍遥自在的猞猁。只有傻子才会干那种愚蠢的事情。 它悄悄压低身子,让自己掩藏得更好一些。 这是一只欧亚猞猁,它的种族分布于世界各地,并不属于濒危动物。 但是,作为野生动物,且算是中型猫科的一员,它以及它的种族还是十分荣幸的挤入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行列当中。 猞猁有多个亚种分化,但其中,欧亚猞猁是当之无愧的老大。 欧亚猞猁是体型最大的中型猫科动物。 换而言之,就是说,目前在黄金山林内,比蹲在灌木丛里这家伙更大的猫科动物就是老虎豹子一类了。 可能是这只猞猁比较能吃吧,它的体长已经达到了巅峰,约有一米三长,它的体重也在三十公斤左右,肩高已经超过六十厘米。 想象一下,这是一只跟萨摩耶犬差不多大的野猫,不是黑足猫那种体重只有三斤左右的小猫咪。 虽然它长得很大,但它的外貌跟其他猫还是差不多的。只是它的身材比例更为粗壮,而且尾巴极短,它的脑袋不及体长的四分之一。 而且,它还有四只十分粗长且矫健的爪子。 尖尖的耳朵上长有黑色耸立的簇毛。两颊则长有下垂的长毛,这让它们看上去貌似有点儿凶的样子。 猞猁的上体一般以棕色或者褐色为主色调,腹面呈浅白色、黄白色或沙黄色。尾端呈黑色。 赤狐的虽然聪明狡猾,身手敏捷,但是,仍然只是小型动物,体重一般情况下只有5到7公斤,远远小于猞猁。 因此,在自然界中,猞猁始终是狐狸的天敌。 狐狸,也始终是猞猁的食物之一。 但是,在这片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的山林里,如果想要说谁是自己的食物,那就必须先把食物捕获到手再说,不然一切都是空谈。 猞猁悄悄压低身子,想要把自己掩藏得更好一些。 毕竟现在它将要捕获的不是鹿,不是兔,也不是獐子之类的笨蛋,而是一只狡猾的狐狸。 它必须把自己藏得更好。 但是,它忽略了自己的体型,那硕大的身躯岂是一个灌木可以掩盖的? 而且,它身上的体味并不亚于狐狸。 因此,狐狸爸爸还没有靠近猞猁藏身的灌木丛,就敏锐的嗅到了危险。 而且是一个很大的危险,这个危险大约有六十斤重。 它想放下嘴里叼着的鸡,然后逃命。 但是不行。这只鸡是给老婆孩子的,如果拱手相让的话,老婆孩子不就吃不到这么美味的大肥鸡了嘛。 虽然叼着大肥鸡可能跑起来会慢一些,但是,说不定也可以松懈猞猁的警惕性。 它一定会以为叼着大肥鸡的狐狸并没有那么聪明。毕竟聪明的狐狸都会懂得取舍,懂得弃车保帅。 而这只笨狐狸不懂。那么,它就会在身体的优势上,更洋洋自得一些,然后放松警惕,然后 狐狸爸爸的心中已经有了完美的计划。 它用力咬住鸡脖子,将鲜美的血液从鸡脖子上挤压出来。原本还能在它嘴下挣扎的大肥鸡,被咬断脖子之后,疯狂的挣扎几下之后,便没了声息。 闻着空气中甜丝丝的血腥味,猞猁忍不住舔了舔舌头。 它很想冲出去从狐狸口中夺走那只大肥鸡,或者是,把狐狸吞到肚子里,然后再把大肥鸡给那个小跟屁虫送去。 但是,它不能这么做。 它之所以不能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同情狐狸还有老婆孩子,而是因为现在狐狸还没有进入它的埋伏圈,它必须静待时机。 它觉得,也许狐狸还没有发现它,如果发现它了,按照狐狸谨小慎微的尿性,必定会扭头就跑。 但是这只狐狸没有这么做。 哈哈,如此看来,我掩藏得很好嘛。 狐狸爸爸甩了甩口中的大肥鸡,将鸡脖子流出来的鲜血甩得到处都是,甚至有几滴鲜血已经甩到了猞猁藏身的灌木丛前。 这,这绝对不能忍了。 猞猁吞了吞口水,猛然从灌木丛里扑出来。 与此同时,狐狸爸爸已经叼着大肥鸡扭头就跑。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而做出的本能反应一样。 猞猁见状,立马朝那只遇到危险还不知道扔掉口中食物的傻狐狸追去。 哈哈,看来今天真是走大运了,遇上了一头傻乎乎的狐狸。这傻狐狸遇到危险了还不知道扔掉嘴里的食物保命,真是一个大傻瓜。 猞猁一边追着狐狸,一边得意的想到。 狐狸爸爸叼着大肥鸡,确实速度受限,但好在,它早已经算准了距离。 就在猞猁即将追上它的时候,它叼着大肥鸡,一头钻入了一根被虫子蛀空的木头里。 它是这附近的居民,自然知道哪里有被蛀空的木头。 木头根部较大,尾部较小。因此,即使狐狸爸爸叼着一只大肥鸡从根部钻入也是一件极其轻松的事情。 猞猁没有进行任何思考,本能的朝那个宽大的树洞冲击进去。 傻子,难道你以为你躲到木头里就没事了吗? 进入木洞之后,狐狸爸爸忽然停下奔跑的脚步,一步两步‘艰难’的朝前行走。 之所以要放慢脚步,并不是因为木洞越来越小的缘故。虽然木洞已经越来越小,但让一只狐狸畅通无阻的穿过去并不是问题。 所以,狐狸爸爸是有意放慢脚步。这样一来,才能给猞猁造成一种自己只要再往里一点点,就可以抓到狐狸的错觉。 一切就跟狐狸爸爸预想的一样,在猞猁眼中,一个不会弃车保帅的狐狸是只笨狐狸。所以猞猁毫不犹豫的追入木洞中,并且勇往直前。 直到它完全卡在木洞中间,进退不得的时候,它似乎才恍然明白,自己这是上了狐狸的当? 狐狸爸爸从木洞的尾端顺利逃脱,口中仍然叼着大肥鸡。 回到狐狸洞的时候,狐狸妈妈正担心不已的在洞口等着它回来。 它听鸟类来报信,说是狐狸爸爸被一只猞猁盯上了。 原以为等不回来狐狸爸爸了,但没想到,夜色中,月光明亮,晚风习习,狐狸爸爸叼着一只大肥鸡,任凭夜风吹动它柔顺且长的毛发,欢快的朝狐狸洞奔回来。 它像一个英雄那样,仿佛踏着七彩祥云而来。 虽然它没有盔甲,没有刀剑,但飒爽的英姿完全不输给任何一个英雄形象。狐狸妈妈是这么认为的。 在它眼里,这时间任何一个英雄都比不上它的英雄。 它迎上去,靠在狐狸爸爸身上,用脑袋蹭了蹭它的身体,表示担忧与欣慰。 狐狸爸爸得意的扬起小脑袋,将口中的大肥鸡举得更高一些,神色当中充满了炫耀。 然后,两只狐狸一前一后的往狐狸洞中走去。等待它们的,将会是三只可爱的小狐狸。 但等待程虎的,永远都是三只恶魔猴子。 “快起来,快起来,你这个大懒虫。” “再不起来,我就要往你嘴里撒尿了。” 早上,程虎还睡得晕晕乎乎的,就被三只小猴子揪耳朵、捏鼻子、抓头发甚至是捏蛋蛋给弄醒了。 他一脸怀疑人生的坐起来,睁开并不是那么情愿睁开的眼睛,叫道“你们干什么干什么?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在睡觉?” “就是啊,你这个人类真是太懒惰了,我们都起床这么久了,你怎么还在睡觉。” 小胖猴用手拨开程虎的嘴皮,说道“你闻闻看,鸡粪我们都捡了好多了,你怎么还在睡觉。” 鸡粪 呸呸呸! 程虎一把推开小胖猴,憋了一眼旁边的闹钟,抱怨道“现在也才十点钟啊。我昨晚上回到家里,不是十二点钟才睡觉吗?你们知不知道,人类要是一天睡不够十个小时的话,很容易变老的。” “可你本来就已经很老啦,还能老到哪里去?” “对啊,你本来就很老了。再老也是这样。” “而且你再不起来,咱们院子就要被狐狸给霸占了。”小金猴指着落地窗的方向,说道,“来了好多狐狸,你要是再不起来的话,院子里的鸡就没有了。” ? 什么情况? 什么好多狐狸?什么鸡? 难道说狐狸爸爸带着大部队来偷鸡了? 闻言,程虎赶紧爬起身,朝落地窗跑去。 往下一看,我靠! 果然好多狐狸! 偌大的院子里,大约有二三十只狐狸。 虽然这个数目貌似不多的样子,但是比起一只狐狸,还是很多的。 特别是二三十只狐狸散落在院门口各处的时候,一眼看去,便是红彤彤一片,就跟一块巨大的彩霞坠落在大地上一样。 程虎赶紧跑下楼梯,直奔院门口。 原本还有些担心自己会没法从这些狐狸中分辨出狐狸爸爸来,但是,这个担心显然是多余的。 在这么多的狐狸里,只有狐狸爸爸的眉心有一块白斑。 狐狸爸爸看到人类来了,并没有像之前一样卖萌打滚,只是歪着脑袋,看着人类。 狐狸们聚拢起来,站在狐狸爸爸身后,全都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程虎。 面对这几十双眼睛以及几十张长得几乎一样,而且都十分软萌的小脸蛋,要说不震撼,那是不可能的。 虽然去狐狸养殖场也可以看到这么多的狐狸,但是,这种野生狐狸一只就能敌几十只养殖的狐狸。 它们虽然都是狐狸,但野生跟圈养的到底有所不同。 野生狐狸的灵性贼大,盯着人看的时候,总能让人有一种想要抱住它们的冲动。 所以,程虎现在真的是强忍着内心的冲动,才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不然的话,他可能会扑到狐狸群中打滚。 但是 程虎看了看狐狸们,又看了看被吓得跑到墙角下的鸡群,有种不好的预感。 怎么突然之间觉得鸡群好像要不保的样子? 这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但是,面对一群如此软萌的狐狸,程虎真的没法狠下心来驱逐它们,让它们回到山林里自力更生什么的。 。 第222章 傻蛋 感谢空虚大佬和游霞的打赏。感谢钟情大佬的万赏。 虽然他总是跟猴子们说,这里不养闲猴什么的。但是那都是吓唬小猴子们的。而且,狐狸确实可爱啊。 啊,艰难的抉择啊!程虎暗暗叫道。 狐狸爸爸就像是看出了程虎的难处似的,依依不舍的看了一眼墙角的鸡群,然后回头朝身后的狐狸们发出一声声叫喊。 狐狸们听到叫声之后,立马扭头奔出院子,朝山林跑去。 狐狸爸爸朝程虎露出了一个笑脸,然后也扭头就跑。 程虎始终一句话不说,但觉得貌似有点儿对不起狐狸们似的。 因为昨晚狐狸爸爸确实是靠卖萌换到了一只大肥鸡,但今天,狐狸们一齐来卖萌,他却没有再给狐狸们大肥鸡,这是不是有点厚此薄彼? 没等他想明白,就远远看到竹林地的方向飞出一群密密麻麻的鸟。 鸟群靠近,程虎诧异的瞪大了眼睛。 因为鸟儿们全都抓着一朵朵又白又大的蘑菇! 握靠,是鸡枞菌! 竹林地的方向就是茶林的方向,难道说,茶林里的蘑菇已经冒出来了? 没等程虎多想,鸟群就已经把鸡枞菌全都放在了地上,并且飞离。 程虎赶紧驱动意识,追着鸟群飞去。 鸟群果然是飞到了昨天淋水的茶林里。 而且,茶林里确确实实长出了密密麻麻的蘑菇。这些蘑菇的数量似乎比上一次还要多。 但让程虎感到奇怪的是,这些蘑菇并不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不对,应该说,这些蘑菇并没有长在地里,而是东倒西歪的倒在地上。 很明显是被谁从土里拔出来了。 鸟群们抓起鸡枞菌,再次送往院子。 一连飞了四趟,鸡枞菌才被鸟群一根不剩的送到了院子里。 把最后一趟蘑菇送达之后,蓝翅八色鸫没有跟着鸟群飞离,而是落在程虎旁边的一棵花木上。 八色鸫叽叽喳喳叫了两声之后,说道“嘿,傻蛋,别愣着了,赶紧把蘑菇拿去卖了,然后给我们买食物回来。” 程虎回过神来,听到傻蛋二字,有点儿郁闷。 我明明是这片山林里的智慧担当,怎么可以喊我傻蛋? 就算是把我放到人类世界里跟人类相比,那我的智慧也绝对是赶超爱因斯坦的存在,怎么能喊我傻蛋? 毕竟爱因斯坦听不懂动物说话,但我能啊!哈哈哈! 虽然傻蛋二字让程虎有点儿郁闷,但看着满院子的鸡枞菌,心中的喜悦自然是远远赶超小郁闷的。 他看着八色鸫,兴奋的笑道“哈哈,放心吧,今天太阳落山之前,我一定给你们带很多食物回来。谢谢你们又一次帮我把蘑菇送到这里。” 蓝翅八色鸫站在手指粗的枝木上,歪着脑袋,用骨碌碌的眼睛看着程虎问道“难道你还不知道事情的全部经过吗?” 程虎皱起眉头,不解的问道“什么事情的全部经过?” 蓝翅八色鸫慢悠悠的说道“唉,真是个傻蛋。是晚出早归的狐狸爸爸发现了蘑菇,也是它发动山林里的狐狸拔蘑菇的。现在你该明白了吧。” 程虎更加讶异! 八色鸫接着说道“你知道的,狐狸们的爪子不能握合,所以只能用嘴咬着蘑菇脚,小心翼翼的把蘑菇从地里拔起来。它们既不能让自己的牙齿陷入蘑菇里,又不能把蘑菇脚弄断,所以它们真的是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那么多蘑菇全都拔了出来。” “天还没亮,它们就在那里拔蘑菇了,一直拔到刚刚才拔完。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把蘑菇拔完了,狐狸爸爸就带着狐群来跟你领报酬。但是,你好像什么也没有给它们。” 程虎一脸尴尬! 好像确实是什么都没有给它们,而且还误以为它们是想来卖萌换吃的。 真是个傻蛋啊。 有点儿自责的同时,程虎心中也十分震撼。 虽然蓝翅八色鸫的表述不是很清楚,但他可以想象得到,没有握合能力的狐狸们用嘴拔蘑菇的模样该有多费劲。 而且,被送来的蘑菇都是完好无损的。也因此可以想象得到,它们拔蘑菇的过程是多么的小心翼翼。 就是这样一群可爱的狐狸们,人类怎能会觉得它们阴险狡诈,既是邪恶的化身,又是妖魔鬼怪的代表呢? 程虎有点儿自责自己的‘小气’。 刚刚狐狸们明明露出了那样极其渴望大肥鸡的神情,可他却无动于衷,没有给狐狸们派送大肥鸡,让狐狸们白高兴了一场。 唉!心情忽然有点儿沉重。 既然这样,今天除了给山林里的动物们购买食物之外,还应该给狐狸们卖大肥鸡回来,好弥补狐狸们。 想定主意,程虎朝蓝翅八色鸫说道“麻烦你去告诉狐狸们吧,就说院子里的鸡我已经养得有感情了,它们不是食物,是我的伙伴。” 这么昧着良心说话,肾不会痛吗? “所以我刚刚才没有送给它们吃,但是今天太阳落山之前,我一定会给它们买很多美味的鸡回来,你让它们今天傍晚到院子里来领大肥鸡。” 蓝翅八色鸫一脸鄙夷的看着程虎。 呵呵!程虎尬笑两声! 八色鸫说道“知道了,我会去给它们传信的。” 它拍动翅膀飞起来,并且丢下一句话“麻烦你给我们鸟类也买点新鲜的小水果好吗?再吃干粮的话,拉屎都拉不出来了。” 程虎抓头“哦,知道了,今天会给你们买水果的。” “我要吃苹果!” “我也要吃苹果。” “我,我要吃很多苹果!”小胖猴终于不是第一个冲上来的了。 大概是因为最近体重又增加了许多的缘故,所以跑起来比以往更加费劲,特别是甩动的肥肉跟空气摩擦造成的阻力,实在让它难以快速前进。 虽然它胖,但是它胖得很均匀,不像那只生活在泰国曼谷海滩边,江湖人称‘胖叔’的猴子一样,全身只有肚子胖,其他位置不胖。 胖叔的大肚子拖到了地上,愣是从大师兄胖成了二师兄。 猴子的平均体重一般在10公斤左右。但是由于胖叔吃了太多游客投喂的奶昔、酸奶、果冻、饮料等热量食品,体重已经飙升到将近28公斤。 不过,胖叔后来被送去了动物减肥营,目前已经成功减肥五斤多,肚子也瘦了一圈。虽然看上去还是很胖。 可是,山林里没有动物减肥营啊,如果小胖猴再这么疯狂的吃东西,喝饮料的话,迟早有一天要失去匀称的身材,步上胖叔的后尘。 肥胖会造成怎样的身体危害就不用说了,光是长得过胖,干不了活这一点,程虎就必须勒令小胖猴减肥。 但是,让一个吃货自动减肥,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所以,程虎一掌抡开小胖猴,朝小金猴小壮猴吩咐道“以后,你们两兄弟记得控制它的食物,你们吃多少,就给它吃多少,不许它多吃。” 有了人类的金口玉言,小金猴跟小壮猴都很兴奋的点头。 哈哈,这下可以名正言顺的虐待老三了,好为曾经那些无辜丧生在它肚子里的食物们报仇! 另外,为了小胖猴的健康,程虎也决定控制自己的饮食,以后不再买可乐雪碧之类的饮料回来。免得这个小家伙每天半夜都偷偷打开冰箱开arty。 程虎朝三只小猴子说道“捡蘑菇,把蘑菇装入篮筐里,小心的倒入车厢内。” “得令!”小壮猴喜欢干活。 因为它是三兄弟里力气最大的,干活的时候,总是能格外的显示出它的强悍体魄与雄性魅力。 虽然周围没有雌性给它吸引! 但自我陶醉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三只小猴子开始捡蘑菇,程虎则给张一江打去电话。 张一江看到程虎的来电,第一反应就是坏消息。 程虎一定是尽力了,但还是没有找到蘑菇,所以赶紧通知他,让他另外想办法。 虽然这个结局很糟糕,但是张一江仍然心怀感激。毕竟自己跟程虎也不是很熟,但他仍然愿意帮忙,这确实已经是其他人所做不到的了。 他接通电话,问道“小虎,吃早饭没有?” 程虎故意压低声音,说道“没有呢,张总,那个,之前答应了你,明天要给你送蘑菇出去的,我,可能办不到。” 都是个二十几岁的老男人了,居然还玩这种小把戏,真是幼稚。 哈哈,但是好好玩啊! 张一江闻言,因为已经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并没有表现得太失落,只是安慰道“小虎,没关系,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 何止是尽力了。程虎暗暗吐槽道,我昨天可是在山林暴晒了一天啊,而且到了晚上九点钟才收工。 这一天暴晒,都快晒脱皮了。现在,他跟非洲兄弟们就差几个色度了。 而他这么做,就是为了帮助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大叔不会被为难而已。 唉,我怎么这么善良呢?敢问这世上,还有谁能比我程虎善良?估计就是东郭先生都没有我善良。 “那,张总,我今天要去县城一趟,家里没米了,你能请我吃早饭吗?”程虎决定给张一江一个惊吓! 张一江笑道“当然没问题,小虎,你来酒楼吧,我请你吃早茶。但你这次真的别买单了,不然我真过意不去了。” 程虎这才笑道“好的,张总,我等一下就去县城找你吃早茶。” 愉快的挂断电话之后,程虎也赶紧拿来一个篮筐,跟小猴子们一起捡蘑菇。 小猴子们使用的篮筐较小,一个篮筐顶多可以装五六朵蘑菇。这种篮筐平时是用来洗菜的。所以,不存在程虎虐待小猴子们一说。 而且,劳动使人快乐啊。 说是安排小猴子们捡蘑菇,但实际上,从头到尾,小猴子从地上捡到车厢里的蘑菇不超过五十朵,剩余的近千朵蘑菇,全是程虎捡的。 所以,他安排小猴子们干活,真的只是为了让小猴子们明白一个道理不管是在山林里还是在这里,想填饱肚子,就必须付出劳力。 把蘑菇全部捡入车厢之后,用黑网覆盖好,程虎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才开车离去。 现在的天气已经越发炎热,每一天的最高温度都快四十度了。 虽然白木村位于群山中间,但太阳的光华可没有因此而有所收敛。 但好在,竹林地里已经有了一个水池,那一块区域的动物们基本上可以解决饮水问题了。 但是,光有一个水池还不够,必须制造更多的水池才行。 不然的话,所有动物都往那个地方去喝水,可就糟了。 毕竟那水池也不大,如果大家在边上打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必须要尽快在松林的低洼处也建造一个水池。 虽然程虎还没有查看过松林地的渗水情况,但估计跟竹林地是差不多的。 最低洼的地方,肯定会有水渗出。 另外就是,最早复苏的茶林地跟芭蕉林处也应该有水渗出。那儿也可以再挖一个小水池蓄水。 但是由于地势不同,环境不同,用竹子跟石头搭建水池这一招显然也不能继续使用了。 毕竟现在是21世纪啊! 所以,他应该买一些用于蓄水的塑料大水桶回来。 只要把大水桶底部去掉,然后埋入泉眼处,就可以起到蓄水的作用。方便快捷,省时省力! 到了金钟县,程虎开着皮卡车直奔大世界酒楼。 会遇到势利眼保安,不让皮卡车进入停车场?然后呼唤张一江出来打脸势利眼保安? 开玩笑! 谁特么没事找事干啊。 只要你不是鬼鬼祟祟的惹人怀疑,人家才懒得搭理你。 坐在保安亭里吹着电风扇玩着手机看着美女搔首弄姿难道不比出来晒着太阳跟你一个大老爷们瞎比比舒服? 再说了,在这样一个小县城里,大家都是普通人家出身,哪有那么多破事,都是老老实实上班拿工资而已。 顺利进入停车场之后,程虎停好车子,进入酒楼。 刚一现身,小姐姐们就心花怒放了。 这点倒是正常。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就像所有男人看到好看的女人都会忍不住看上两眼一眼,女人看到帅到掉渣,而且还气质非凡的男人,那肯定也会想要多看两眼的嘛。 所以程虎对于小姐姐们的花痴还是表示理解的。 人长得帅没办法!而且,长得帅,本来就应该让人多看两眼嘛。 唉,当初我就应该去当明星才对,这样才能让更多人看到我,并且为之心花怒放,然后说不定瞬间就飙升了国民幸福指数什么的。 伟大啊! “张总呢?”程虎随便挑了一个胸部最大的迎宾小姐问道。 迎宾小姐明亮了双眼,回道“哦,刚刚还看到他。您是程先生吧,他安排好了,说如果您来的话,就带您进去入座吃早饭。他还说让您随便点,单他来买。” “对,我是程虎,麻烦你帮我呼他出来。” “哦。”迎宾小姐姐拿起对讲机,呼道,“张总,张总,程先生到了,他在门口这里,说是让您过来一下。” “好的。” 程虎在门口等了没一会儿,张一江就来了。 满脸憔悴的他,似乎比前两天一下子老了几岁似的。 但看到程虎,他疲惫的眼中立马绽放光彩,并满怀热情的说道“小虎,你来啦,快进去吃饭,你不是说还没吃早饭嘛。” 第223章 强盗(为钟情大佬加更) 为钟情大佬加更。感谢啵啵龙和云枫树的打赏。 程虎笑道“张总,不着急,我带你去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张一江不知道程虎的葫芦里卖什么药,但还是跟着程虎往外面的停车场走去。 程虎带着张一江来到皮卡车旁边,指着覆盖黑网的皮卡车车厢,嬉笑道“张总,这次我要坐地起价,不知道你会不会接受。” 张一江持续不解的皱着眉头。 程虎解开车厢角的绳子,掀开黑网的一个角。随即,立马露出了白茫茫的鸡枞菌。 “天呐。”张一江瞪大了眼睛,讶异的叫道,“怎么可能有这么多蘑菇?你不是说没找到吗?” 他快步走到车厢旁边,伸手拿起一朵鸡枞菌,用力的握着。 虽然鸡枞菌已经握在手里,但仍然感觉到这一切都是如此的不真实。 他不可置信的叫道“我不是在做梦吧,小虎,我是在做梦吗?这些鸡枞菌都是真的吗?” 他脸上的疲惫已经被巨大的惊喜所替代,五十来岁的他,仿佛又瞬间年轻了许多似的。 五十岁了。人生能有几个五十岁呢? 程虎的老爸已经五十多岁了。老妈虽然才四十多岁,但离五十大关也不远了。 看到眼角聚着皱纹的张一江像个孩子似的兴奋叫着,程虎心里说不上啥滋味。 他有点儿欣慰。欣慰自己是个善良的人,愿意去帮助一个并不太熟悉的大叔。 他也有点儿庆幸,庆幸自己无意中建了一个水池,并且多亏这个水池,才能收获这么多的鸡枞菌。 他还有点儿感动。为张一江的执念所感动。 他的执念虽然不强烈,但是很深深沉。 程虎看着张一江,很是认真的点头道“对啊,这些就是鸡枞菌,张总你不是在做梦。真的不是在做梦。” 看到张一江仍是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程虎就伸出手去,狠狠掐了一下张一江的手臂。 剧烈的痛感跟割肉差不多。 张一江叫道“松手,松手。” 程虎坏笑着松了手,说道“你看,我都说了不是做梦了。” 张一江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程虎,问道“你手劲怎么这么大?我感觉肉都快被你撕下来了。” 程虎只是笑笑,挑了一下眉毛,没有说话。 被巨大的疼痛刺激之后,张一江也冷静下来了。 看来,这确实不是一个梦。如果是做梦的话,他肯定会被痛醒。 那么,既然不是做梦,也就是说,这些蘑菇都是真的。 他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说道“小虎,麻烦你把车开到后面去吧。我们酒楼的冰库跟仓库都在后面。咱们到后面去过秤。” 程虎二话不说,上了车子,就把皮卡车开到酒楼后面的空地去。 张一江找来几个男孩子,将车上的蘑菇装筐过秤后,得到的总重量是390斤。 计算后,得到的金额是十九万五千。 张一江把总额报给程虎,说道“小虎,你看,总重量是390斤,单价是五百,总价就是十九万五千。有问题吗?如果没有的话,待会儿咱们就去银行转账。” 程虎皱着眉头,心中似乎确有疑虑的样子。 他说道“张总,难道你不怕朱总旧计重施吗?” 说道这件事,张一江叹了一口气,无奈道“但愿这次不会吧。我会让所有人都守住口风的。就算朱总还是得到了消息,我也会跟他打太极,拖延时间,然后尽快把这批蘑菇全部卖出去。” “不对,我现在马上就给大家打电话,让他们过来品尝这些鸡枞菌。”张一江对于朱文行的强势显然也是没有办法,所以只能抓紧时间办事。 毕竟朱文行才是真正的老板,他只不过是个小老板而已。除了日常管理酒店之外,并没有真正的实权。 程虎看到张一江真要给食客们打电话了,就拦住他,并说道“张总,我觉得这样不是个办法。“ 张一江笑道“那你说说看,怎样才是个办法?” 程虎看了一眼鸡枞菌,又看了一眼张一江,说道“我要提价。” “提价?”张一江不解的皱起眉头。为什么程虎这小子突然要提价? “对,每斤蘑菇的单价是五百元一斤,这是你在收购蘑菇之后应该第一时间给我的钱,但是,这并不算是你买断了蘑菇。” “这不算我买断蘑菇?”张一江笑道,“那我要怎样才能买断你的这些蘑菇呢?” 听到程虎说要提价,虽然有点儿意外,但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些蘑菇的价值并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他倒是想听听小虎要怎么个提价法。 程虎抱着一只手,另一只手捏着下巴,想了一会儿,说道“你没有办法买断我的蘑菇。五百块钱一斤的单价只能算是这些蘑菇的定金,以后你卖蘑菇得到的钱,我要抽成百分之十。一份鸡枞菌,如果你卖给客人的价格是一百块钱的话,我要得到百分之十,就是十块钱。” 听到这话,张一江还没说话,旁边的采购部部长就忍不住了“你小子这是坐地起价呢。五百块钱一斤已经不便宜了,你就知足吧。” 张一江摆了摆手,示意采购部长别说话。 他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我不答应你的条件的话,你会怎么做?” “那就把这些蘑菇全部拉回家自己吃。”程虎笑道, “但是,张总你想一想,这样的鸡枞菌,一朵鸡枞菌就可以卖出五百块钱的高价,一斤鸡枞菌,怎么也能造出两千元左右的价值。我抽成百分之十,也就是两百块钱而已。” 这样一来,其实就想当于是,鸡枞菌的单价提到了将近七百元一斤。 张一江说道“要不这样吧,小虎,我把单价给你提一提,六百块钱一斤,怎么样?” 程虎摇头。 “六百五。” 程虎还是摇头。 “好吧,那就七百块钱一斤好了。”张一江说道,“七百块钱已经是极限了。你想一想,我们酒楼要运营成本的。” 程虎依然摇头。 看到这情况,张一江懵逼了。这孩子怎么还想狮子大开口不成? 程虎看了看站在旁边看热闹的几个人,朝张一江笑道“张总,我的意思很明白啦,就是定金五百元一斤,之后卖出鸡枞菌所得的钱,我要抽取百分之十。” “可是,这跟我给七百块钱一斤的单价是差不多啊呀。”张一江说道,“而且,这样对你来说不是更便捷更简单吗?” 程虎摇头“我不想把这些蘑菇卖断给你,是因为我想保留对这些鸡枞菌的控制权力。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私自将这些鸡枞菌运往其他地方。这一点,咱们待会儿一定要在合同上写清楚一点。” “如果你没有得到我的允许就把这些黄金鸡枞菌私自运往其他地方进行销售的话” 程虎皱着眉头稍微想了一下,接着说道“那么,你们酒楼就必须赔偿违约金二十万元整。并且还得将所有黄金鸡枞菌一两不少的原数归还给我,而且还得另外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这简直就是强盗行为。”采购部部长忍不住叫道,“张总,你可千万别答应他的条件,这太过分了。” 程虎不理采购部部长,继续道“如果你们无法将鸡枞菌原数归还的话,那么,就要按照每斤鸡枞菌一万元的价格进行赔偿。” “我靠,这真是太过分了,这就是不平等条约啊。” “是啊。这也太狠了点。” “哪有这样做生意的?这跟鬼子有什么区别?” 采购部部长以及另外几个装蘑菇的年轻小伙子都嚷嚷了起来。 因为程虎的一番话听起来,确实跟强盗无异。只要不是个傻子,就不可能答应这样的要求。 张一江闻言,却呵呵笑道“行,没问题,你说怎样就怎样。我这就让人拟合同,咱们现在马上签合同,然后再去银行转账。” “张总,你,你真要答应他?”采购部部长提醒道,“这合约太不公平了。他刚刚说的每一条都是在约束咱们酒楼,但没有一条是约束他自己的。” “你要搞清楚,这些蘑菇是你们求之不得,而我卖与不卖都无所谓的。既然是你们要买我的东西,那自然要按我的规矩办事。”程虎得意道。 看到这小子一脸欠揍的样子,采购部部长心里还真是有点儿不平衡。张总就是人太好了,才会被这小子吃得死死的。 他朝张一江继续劝道“张总,要不,咱们就别要这些蘑菇了。他爱卖不卖,没有这么玩人的。” 张一江知道采购部长也是一番好意,所以对于采购部部长的不明事理并没有进行责备,只是说道“没事,我心里跟明镜似的,你们不用担心。安心装蘑菇就是了。” 既然总经理都这么说了,那他们也不好多嘴,只能继续装蘑菇。 张一江带着程虎来到了办公室,并且吩咐小王拟合同。 合同的大概内容都跟程虎说的差不多。 小王越写越觉得不对劲,他从电脑后面抬起脸,看着张一江问道“张总,怎么这合同这么奇怪?全是约束咱们的。” “没关系,你按照我说的写就行了。”张一江说罢,看向旁边喝茶的程虎道,“你小子可真行啊,居然能想出这样的招数来。这样一来,朱总估计就无计可施了吧。” 哈哈哈!一想到老朱气急败坏的样子,张一江心里就觉得畅快。 程虎道“那也得你明白我的意思才行,不然的话,像刚刚那个采购部部长一样,还以为我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小虎,你不要见怪。这个部长刚刚说话可能不中听,但是人很老实,他是怕我吃亏才那么说的。” 张一江虽然不是什么伟人,但在他的平凡中,总是散发着温暖。 他五十来岁,像个长辈那样谦和慈祥。 程虎点头“张总,我没那个意思,没有要见怪,就是开个玩笑而已。” 小王又从电脑后面露个脑袋出来,并说道“张总,签合同这事要不要跟朱总汇报一声?” 张一江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后面,打开保险箱,拿出红印章,说道“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更何况我现在才是这家酒店的负责人,汇报什么?你赶紧把合同拟定好,然后签了合同好吃饭。” 咕咕~ 张一江扭头看程虎,诧异道“小虎你还没吃早餐?” 程虎点头“对啊。张总,我还没有吃早饭呢。” 张一江乐了“你小子怎么这么实诚?居然真的没吃早饭就出来了。没事,签了合同,咱们马上下去吃饭。” 小王把合同打印出来之后,程虎细细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就签了名字,按了手印。 张一江也签了名字,按了手印,还把酒楼的印章盖了上去。 合同一式两份,一份被张一江放入保险柜里,一份程虎自己收着。 忙完之后,张一江就带程虎到一楼用早茶。 因为西阳省跟粤省相连,因此粤省的早茶文化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传到了西阳省。 要说粤式早茶,必不可少的是水晶虾饺。 水晶虾饺是粤式早茶中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水晶虾饺,皮薄肉厚,表面看起来玲珑剔透,让人看上去就十分有食欲,而一口咬下去,里面浓香的鲜虾汁也是让人吃一口就停不下来。 最重要的是,水晶虾饺分量十足,薄薄的一层水晶饺皮中,里面全是大块大块的虾仁。 另外必点的则是豆豉烧凤爪。这道菜的制作过程虽然复杂,但是吃起来香滑软嫩,一入口就骨肉分离。 另外还有‘香煎萝卜糕’跟‘蟹籽干蒸烧麦’以及‘奶黄包’都是是非常受欢迎的。 程虎在菜单上勾了十几个勾勾之后,觉得貌似还不够。毕竟以他的食量,这种一碟只有一丁点的小点心,至少要吃百来份才能吃饱肚子。 但是,上次来吃饭,本来说好是张一江请客的,结果他却买了单,所以这次如果还自作主张自己买单的话,似乎就有点不给张一江面子了。 所以既然是张一江请客,那就不能胡吃海喝了,得悠着点。 他看了看菜单上还没打勾的雪蛤蛋挞、黑松露虾饺皇、凤鸣雀巢咸水角等几个价格颇高的美味,暗暗吞了吞口水,依依不舍的把菜单交给点菜部长。 “就这么几个吗?”点菜部长还是那个点菜部长,在上一次见识过程虎的大食量之后,这次再看他居然只点了这么一点东西,不免觉得奇怪。 她还特定补充道“先生,这些茶点的分量都比较少。您确定够了吗?” 程虎点头“够了够了。早上不想吃太多。” 张一江伸手拿过菜单,说道“哈,你小子怎么这么客气?难道你还吃垮我们酒楼不成?以后,你也算是我们酒楼的一个小股东了,吃自家的东西,算什么?” 说罢,把菜单又递给程虎。 小股东?点菜部长讶异道“张总,这个帅哥什么时候变成咱们酒楼的小股东了?” 张一江说道“以后记得喊程总。程总虽然没有入股咱们酒楼,但是,以后咱们酒楼卖出的鸡枞菌,有百分之十的收益是他的。” “哈,原来是这样,程总,你看看,这个艇仔粥,味道好,分量够,应该适合你。” 第224章 恐龙让鸡 感谢空虚大佬和月半书友和月亮有个坑的打赏。感谢晓东大佬的万赏 听着点菜部长的话,程虎好笑道“你这意思,怎么听起来好像我很能吃的样子?我告诉你,我其实并没有那么能吃,只是那天饿坏了而已。” 点菜部长就笑笑,不说话。 程虎重新点了一些茶点,但也没点太多,就增加了十多个这样吧。 吃了早茶之后,张一江再带程虎去银行转账。 十九万五千是定金,一分不少的转给了程虎。 出了银行之后,张一江说道“小虎,我就不陪你玩了,我现在要马上回去酒楼安排事情,明天就是鸡枞菌推出的时间了。” “行,没问题。”程虎道,“这次,你可千万别再搞砸了,不然的话,那你们可就亏大了。” 张一江笑道“放心吧,咱们已经签了合同,就算朱总再怎么强势,也强势不过法律。有了合同,还有你这个靠山,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那行,明天我就不出来了。”程虎道,“家里事情太多了。” 张一江笑着点头“嗯,我知道,一般像你这样年轻有为的小伙子,都是大忙人。不说了,我走了。” 没等程虎再说话,张一江就大步流星的离去。 这一次卖鸡枞菌收益十九万五千元。 十九万已经被转入银行卡里,剩余的五千,应他要求,张一江给了现金。 拿着五千现金,程虎去买了五谷杂粮,买了肉,还买了不少水果。 蓝翅八色鸫说鸟群想吃小水果,所以程虎就买了一些草莓。 草莓虽贵,但是物有所值啊。 毕竟没有鸟群的帮忙,他一个人也没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将那么多的鸡枞菌运送到家。 而且,鸡枞菌这东西很娇贵,磕着碰着都会影响卖相。 买了两箩筐草莓之后,程虎又去买了几十只活鸡。这些鸡则是买给可爱的狐狸们的了。 所有东西采购完毕之后,程虎便开着皮卡车回村。由于车厢已经堆满东西,所以计划中的蓄水桶只能另外找个时间再买。 回到村子的时候,狐狸们早已经等候多时。 没等程虎的车子停稳,饥肠辘辘的狐狸们便呼啦啦围了上来。 程虎小心翼翼的打开车门,看着狐狸们说道“大家别着急,我买了很多食物,大家都有份,千万小心,别弄伤了自己。” 狐狸们闻言,依次往后面退出几步,给人类让出一些空间。 它们倒不是饿坏了,只是好久没有吃到那么丰满圆润的食物了,所以都有些迫不及待而已。 程虎打开车厢,将车上的两筐鸡搬下车子放在地上。狐狸们又一个个急不可耐的上前用鼻子使劲的嗅。 哇~好香啊! 其实很臭。至少没脱毛没宰杀的鸡类对于人类来说是很臭的。 但是对于好久没吃过大餐的狐狸们来说,这可真是神仙级别的美味啊。 刚刚等在院子里的时候,看着院子里四处溜达的鸡群,它们极力忍耐,没去对那些鸡下手,而是强忍着对美味的渴望,一直忍到现在。 此刻,这些类似的美味终于活生生真切切的出现在它们面前了!它们能不激动吗?所以一个个前仆后继的扑在鸡笼上,差点没把鸡笼里的鸡群给活活吓死。 看到场面有点儿混乱,程虎又赶紧说道“大家别着急,别着急,都有,都有。” 可是,现在急红了眼的狐狸们哪里还会听他的话,照样毫不顾忌的扑在鸡笼上。 程虎无奈的仰天。 狐狸爸爸见状,朝失态的狐群发出一声尖锐的叫声。 原本还跟饿魔似的狐群竟然立马乖乖向后退去,远离了关着美味鸡群的鸡笼,并且一个个安安静静的蹲坐在地上,排成了整整齐齐的两排。 程虎忍不住朝狐狸爸爸笑道“哈,没想到它们这么听你的话。” 说着,伸手撸了一把狐狸爸爸的毛发。 狐狸爸爸撇开脑袋,露出一点不情愿的样子,那眼神好似在说“喂,给点面子,别在我的种族面前这么对我。” 程虎把鸡笼打开,从里面抓了一只鸡出来,递给狐狸爸爸。 狐狸爸爸却摇了摇头,看向坐在第一排第一个的狐狸。 程虎明白这小家伙的意思了。它是要先人后己吧。 既然这样,也没有强塞的道理,便把手中的大肥鸡递给了第一排第一个狐狸。 狐狸咬住鸡脖子,立马飞奔而去。 第二个狐狸急不可耐的在地上踏了踏前爪,一脸饥渴的盯着那只伸入鸡笼里的人类爪子。 人类爪子抓了一只大肥鸡出来,送到它面前,它也是叼了鸡脖子就立马飞奔而去。 哇哈哈哈,终于拥有一只大肥鸡啦。 程虎依次将鸡笼里的鸡逐个派分给狐狸们。 狐狸们得到一只大肥鸡之后,也都逐一离去,最后只剩下狐狸爸爸。 然而此时,鸡笼里的鸡已经没了。 程虎看了看鸡笼,又看了看狐狸爸爸。 狐狸爸爸看了看程虎,又看了看鸡笼,小眼神略显失望的样子。 躲在远处的三只猴子看到这一幕,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哈,这只傻狐狸,居然学人类装什么恐龙让鸡,现在好了,鸡没了。哈哈哈!”小胖猴笑得极其得意。 “是孔融让梨。”小金猴不满的瞥了一眼老三,纠正道,“没脑子就别装逼好吗?你这样等于是在强行拉低我们猴群的智商。” “听到没有,没逼就别强行装脑子!”小壮猴朝老三挥了挥拳头。 小胖猴翻了个白眼,不屑道“哼,你们要是真聪明的话,又怎么会沦落在这个地方捡鸡粪呢?看见狐狸,就跟看见鬼似的。切。” 噼里啪啦! 程虎瞥了一眼不远处传来打斗声的地方之后,朝狐狸爸爸说道“小家伙,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回来。” 狐狸爸爸点头。 程虎站起身,朝院墙角落走去,从躲在墙角下的鸡群里挑选了一只比较肥大的鸡,抓着两只翅膀,又回到了狐狸爸爸身边。 “喏,这是你的了。” 狐狸爸爸看着程虎手上的超级大肥鸡,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蓝翅八色鸫跟它们说过,今天早上人类之所以没有拿这些鸡当食物送给它们,那是因为这些鸡都是人类的伙伴? 现在,这个人类居然拿他的伙伴送给我? 狐狸爸爸有点儿小感动,然后赶紧从人类手中咬过鸡脖子快速往山里跑去。 看着最后一抹红色消失在院子里,程虎忍不住伸了个懒腰,扭了扭脖子。 接下来,就是要给鸟类和其他动物送水果送杂粮送肉了。 就跟上次一样,依次把这些东西搬到村子附近的山脚里之后,就算完事。 这边程虎忙着给动物们派发食物,那边张一江也在紧锣密鼓的准备明天推出黄金鸡枞菌的事情。 “这次一定不能有任何闪失。”张一江对小王说道,“你再跟电视台联系一下,让他们明天过来。” 小王点头“张总,那还是你给咱们县的那些老主顾打电话吗?” “对,我亲自通知他们。给电视台打完电话之后,你去通知各部门经理到会议室开会。” “好的。” 半个小时之后,助理小王在会议室门口等到了张一江。 他快步上前,在张一江进入会议室之前将他拦下“张总,我刚刚给咱们县城电视台那边打电话,他们不愿意来。” “不愿意来?”张一江问道,“为什么不愿意来?” “他们说咱们酒楼没有信誉,上一次咱们约了他们来,结果又什么都没拍到,浪费了他们一天的时间。所以他们说,这次让咱们另外想办法。” “那你有没有跟他们说,咱们酒楼这次推出的蘑菇不是普通蘑菇?” “说了。”小王一脸为难的说道,“他们说再厉害的蘑菇也还是蘑菇。还说让咱们以后别联系他们了。他们不想跟没有信誉的人合作。” “唉。”张一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既然这样,那就先别理他们。我待会儿再想办法。” 很显然,电视台会这么做,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上次违约,另一部分原因则很有可能是因为朱文行跟电视台的领导提起打了招呼。 看来,朱总是真心想要关闭大世界酒店的。一想到这个,张一江就觉得头疼,甚至不知道自己这样垂死挣扎有没有用。 进入会议室,张一江就明天推出黄金鸡枞菌的事情跟各部门经理进行了详尽的交代。 “待会儿大家下去之后,把一楼舞台腾空出来,所有物品全部先搬到储藏室。然后再把厨房的小型燃气炉放上去,记得放中间的位置。” “然后再搬个小一点的保鲜柜上去。其他还需要什么东西,你们厨房自己商量。明天厨房老大你亲自上舞台掌勺,现场给食客们制作黄金鸡枞菌。” “在舞台上制作吗?”厨房老大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白白胖胖的,长得有些高大。 张一江说道“对,就在舞台上制作。明天会有电视台来现场录制,所以卫生方面就不用我跟你们说了吧。特别是你们楼面的,服务员是直接服务顾客的,长指甲,指甲油,披头散发,手链,刺鼻香水这些,我想就不用我跟你们一一描述了吧。” 几个楼面经理立即点头,表示待会儿下去一定会对所有服务员进行检查训话。 张一江又道“还有你们厨房的,所有食物都是经过你们的手出来的。所以,不管是在舞台上做菜的,还是在后厨做菜的,我都不希望看到你们在公共场所抓耳挠腮。如果真的哪里痒了,不舒服了,自己到洗手间去处理。但是,你们给我记住,进入厨房的时候,手,一定要用洗手液洗一遍。” “咱们的厨房是开放式厨房,监控24小时监控着,大屏幕就在大堂里放着,谁要是犯了不该犯的错误,不管顾客有没有察觉到,都别想逃脱。” “还有你们后勤洗碗的,干净是第一准则,一个手指印都不能有。” “明天对于咱们酒楼来说有多重要,你们都应该知道。以后大家还能不能继续像一家人一样在这里工作,明天是个关键。虽然不能一局定生死,但如果我们把明天的事情做好,那对我们酒楼来说,就是好事一桩,我们就还有可能反败为胜。反之,就是死亡。 从会议室出来之后,张一江给一个叫曾庆林的土豪打去电话。 这个六十多岁的土豪虽然不是众多土豪里最有钱的,但绝对是最有关系的。 拨通电话之后,张一江亲切的打招呼“曾总,没打扰您休息吧。” “没有,还在看电视呢。这大晚上打电话过来,是有什么好事吗?” “是这样的,曾总,明天我们酒楼就要推出黄金鸡枞菌了,上一次打您电话,您在外省旅游,不知道您现在回来没有。” “又推出黄金鸡枞菌?我怎么听说你们上一次好像不太顺利啊。听说朱总把鸡枞菌全部运走了?” “是啊,上次确实有些不顺利。” “那这次会不会又是一样的情况?” “这次绝对不会。”张一江保证道,“这次我有王牌在手,绝对不会有任何纰漏。这些鸡枞菌我们酒楼只是获得了使用权而已,拥有权还在卖主手里,所以朱总这次是没有办法再把蘑菇夺走的。” “哈哈,那就好,我已经回来,明天一定去尝尝,看看是不是真像你上次说的那样,还是二十几年前的味道。” “曾总,相信我,我已经亲自吃过了,是二十几年前的味道没错。但是,现在我遇到了一点小麻烦,想让您帮帮忙。” “什么事情,你尽管说,只要能帮得上忙,我肯定义不容辞。” “是这样的,曾总,我们酒楼想利用这一批鸡枞菌造势,让大世界酒楼重新引起大众的关注,所以我们就给咱们县城的电视台打了电话,结果人家不愿意来。” “还有这事?这么轰动的新闻,他们居然不要?” “对啊,您应该知道的,朱总跟他们台长的关系一直很好。所以我实在没办法了,才跟您开这个口。” “你想要我怎么做?” “我想请您跟市里的电视台打个招呼,让他们明天来帮帮忙。” “哈哈,这主意好。”电话那头的曾庆林笑道,“这样吧,我马上给市电视台打电话,让他们跟你联系。” “太好了,那真是太谢谢了,曾总,明天请您务必要来。” “好的,明天我一定去。” 挂掉电话,张一江觉得事情已经差不多了。 现在就算朱文行横加阻挠,那也阻挠不了。因为蘑菇的所有权还在程虎那里。相当于是,程虎的蘑菇借用大世界酒楼的地盘售卖而已。 他看了看窗外的夜色,心中的阴霾已经随着习习凉风远去。璀璨的灯火正一点一点照入他的心湖。 湖水粼粼闪光,折射的亦是通明灯火。 夏天来了。 夏天很早就来了。 在西阳省这种四季如春的地方,夏天要比其他地方都来的早一些。 所以确切的说,夏天早已经来了,只不过隔三差五的充沛雨水,让人感觉不到夏天的存在而已。 但是,日渐晴朗的天空,与逐日飙升的气温都在昭然揭示着酷夏的到来。 人类生活的环境里有空调,有自来水,有冰箱,所以夏天对于人类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第225章 妈妈你要听话(为晓东大佬加更) 感谢晓东大佬的万赏,为晓东大佬加更。 对于生活在某些山林里的动物来说,只要山林里的植物足够茂密,水分充足,夏天其实还是很舒适的。 但对于黄金山林里的苟延残喘的动物们来说,夏天等同于末日。 春秋冬这三个季节气温不高的时候,偶尔下一场雨,可以让动物们坚持很久。而山谷里的阴暗潮湿处储藏的雨水也不会过快蒸发。 但夏天就不一样了。 夏天的气温过高,身体的消耗也会随之增大,水分挥发过快,动物们不仅更容易饥饿,也更加容易口干舌燥。 而这个时候,山谷里储藏的水分已经被散光蒸发掉,要想获得生命之水,就只能通过猎食动物。 所以,夏天对于大部分草食性动物来说,几乎是一场炼狱。因为每年的这个季节,它们的种族都会被食肉动物疯狂猎杀。 尽管食肉动物不会赶尽杀绝,但是,看着自己好不容易壮大起来的种族又忽然锐减下去的那种伤痛,是任何食物都无法弥补的。 今年的夏天似乎好了许多。 不单单是因为人类最近给山林里的动物送了不少食物,也因为目前山林里已经能找到一处水源,更是因为今年的山林要比往年的山林多了一些绿色。 竹林、茶林、芭蕉林、松林等各处的绿植都能为动物们养分。 程虎早上醒来,吃了饭,忙完家务之后,来到院子里看了看悬挂在高空中的烈日,没有一丝犹豫,立马就发动车子往镇上驶去。 虽然他的夏天可以过得很悠哉很逍遥,但在见识过狐狸取水的艰难以及动物们对食物的渴求之后,也就明白了动物们的日子有多艰难。 尽管他不能干预动物之间的弱肉强食,但是,他可以为动物们改善一下生存环境。 比如复苏更多的绿植,还有为它们想办法找到更多的饮水点。 那样一来,夏天还是那个夏天,但动物们的日子肯定会好过一些。 由于他跟林振凯已经约定好,每个月月底让林振凯把收到的古币邮寄给他,所以在没有收到古币之前,他还不敢大肆复苏山中绿植,只能按需复苏。 不然的话,等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却使不上劲可就麻烦了。 到了镇上,程虎直接把车停在了乔姐的店门口。 看见程虎,乔姐空手迎出来,笑道“小虎,好像蛮久没见你了,最近忙什么呢。” 程虎道“没忙什么,最近家里种东西。乔姐,你女儿呢?” 乔姐回头指着屋子里说道“我妹抱着呢。” 程虎往里看了一眼,看到了另外一个女人。这女人就是老板娘她老公的妹妹,一直都在乔姐的店里帮忙。程虎之前也跟她见过几次。 程虎一直都喊她蓉姐。 蓉姐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普通长相,瘦瘦的,个头也不高。但程虎之前见她在店里搬运货品的时候,那架势可不输给男人。 蓉姐抱着小姑娘走了出来,朝程虎打招呼道“帅哥,今天准备买点什么?你好久没来买东西了,我们店里的生意都跟着一落千丈了。” “是啊,小虎,你是不是去照顾别人的生意了,最近都没见你来买东西了。”乔姐也笑呵呵的说道。 “哈哈,怎么可能呢?”程虎道,“最近确实忙。不过,你们这店看起来这么大,生意再怎么差,也应该差不了多少吧。” “哎呀,现在生意难做。”乔姐叹气道,“你看看我们镇上,小小一个镇,光是卖五金的就有六七家店,快餐店才一个。还有卖家电的也有七八家。” “说的也是。”程虎笑道,“既然这样,那今天说什么也得照顾一下乔姐你的生意了,帮我拉两个广口的大水箱出来吧。” “哈哈哈。真的假的。”大概是蛮久没有卖大件商品了,听到程虎说要买两个广口水箱,乔姐都有些不敢相信。 程虎很是认真的点头“你看我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吗?” 蓉姐闻言,赶紧把手里的小姑娘交给乔姐,并笑呵呵的说道“那行,帅哥你在这里等着,我这就去仓库帮你把广口水箱拉上来。是要白胶的还是要黑胶的?” “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吗?” 蓉姐解释道“白胶的质量好,又厚实,几个人站在箱口边缘上都没问题,使用寿命最少也有二十五年。如果放在太阳晒不到的地方,用一辈子都没问题。” “黑胶的话,质量相对就差一些。但价格也便宜点。” 程虎毫不犹豫的说道“那就帮我拉两个白胶的吧。” “那你是要什么型号的?” “都有什么型号?” “哈哈,有好多种型号呢。”蓉姐说道,“要不你还是跟我去选吧,你看中哪一款,就选哪一款。” “行。你们仓库在哪儿?” “就在医院后面。” 程虎开着皮卡车,跟着蓉姐来到了医院后面的仓库里。仓库是水泥砖水泥瓦建成的仓库,地面铺了一层水泥,面积还算挺大的。 仓库里面摆放着许多货物,大大小小几十种。 蓉姐指着堆在角落的蓄水桶说道“就是这些,你看,我们现在最大的是3500升的,高度是一米,上部尺寸是两米二,下部尺寸是两米一。价格是一千六一个。是白胶的。” 程虎道“那就来两个吧。最大的。” “啊?”蓉姐兴奋道,“帅哥,你是我遇见过的这么多顾客里最爽快的了。那你搭把手,咱们把蓄水桶搬出去吧。” 程虎道“不用,我一个人就行,这东西又不重。” 看程虎一手提一个蓄水桶,轻轻松松的样子,蓉姐不禁感慨道“唉,年轻就是好啊。” 程虎把蓄水桶放到车厢上,笑道“蓉姐,你看上去也才三十多,不老呀。” “跟七八十岁的老年人比起来是不老,但跟你们这些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比起来,还真是老了。都三十多了还一事无成,这辈子也就只能这样了。” “那可未必。”程虎道,“只要心态年轻,只要还肯去拼搏,就算五十岁了都没关系。而且我看蓉姐你也是一个工作卖力的人,只要找对了方向,肯定能发家致富。”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我感觉自己也就只能干点苦力,其他事情好像都干不来。” “连苦力都能干得来,那其他事情肯定也不在话下。” “哈哈,好像是这个道理。看来姐姐我以后要多看书充实自己才行,然后趁着还没有太老,再拼一把。” 程虎笑着点头“对啊,没事多看书,总不会有坏处。我还得去一趟医院,待会儿我再到店里交钱吧。” “没事,你去吧。” 程虎开着皮卡车到了医院的院子里,然后下车步行到医院门口,打算给小花买些苹果。 “九块钱一斤?”程虎听到水果贩说苹果要九块钱一斤,忍不住叫了起来。 “对啊,九块钱一斤。”水果贩卖重新说了一遍,“现在苹果贵,我都不怎么敢进货了。” 苹果确实贵。 之前程虎在县城买的苹果也要五六块钱一斤。 只是没想到,现在乡镇竟然卖到九块钱一斤了。 如果是大个的红苹果,卖九块钱一斤貌似还能接受,但是,这水果摊里的苹果都十分小个,而且卖相也不怎么好,有黑斑,还有虫眼什么的。 这样的苹果,要是在以前,也就卖两三块钱一斤,这一摇身,直接就卖到了九块钱一斤! 真的是比他还黑! 不过,程虎也能想明白,毕竟现在的人工成本越来越高。而金钟县本地又没有苹果种植基地,因此运输成本也颇高。 卖九块钱一斤,虽然确实有点儿贵,但还是理解。 可理解归理解,程虎还是没选择苹果。毕竟真不值那个价钱。 新鲜的夏橙也就三块钱一斤,新鲜的李子也是三块钱一斤。还有新鲜的本地枇杷,大个的六块钱一斤,小一点的,四块钱一斤。 程虎捡了几斤夏橙,几斤李子,几斤琵琶,最后也就花了五十块钱不到。 但是,这事让程虎明白了一个道理。买别人的东西,永远都贵,不如自己生产。 虽然不差那点钱,但是,自己种出来的水果肯定更新鲜更甜美。 倒不是说因为是他种出来的,所以更好吃,而是因为每一个劳动者都会有这种心理。自己为之付出过劳动与汗水所得来的食物,总是会格外的可口美味。 进入医院,来到二楼,远远的就听到了小花吵闹的声音。 “妈妈,我要回家,我不想住在这里了,你看看我,我都好了,我真的不想继续住在这里了。我想回家,妈妈。” 声音已经很有力气,看来确实是好得差不多了。 小孩子的身体机能要比大人好,受伤也好,生病也罢,总是能比老骨头们要恢复得更快一些。 “小花,听话。”病房内传出廖桃坚定的声音,“医生说你身上好多地方骨折了,今天还得观察一天,要明天才能出院。” “可是妈妈,我都在这里住了好久了。再不回家,咱们家的鸡就要饿死了。” “胡说八道,你爸天天在家挖蚯蚓喂鸡,饿不死。” “可是,今天出院跟明天出院没有差别啊。多住一天,咱们就得多花一天住院的钱。妈妈,咱们还是回家吧。我好久没去看爷爷了。” “今天回家去看爷爷,跟明天回家去看爷爷,又有什么差别?只不过是迟一天而已。再说了,你不是怕你奶奶吗?既然怕她,以后就少往她家跑。” “妈妈,我是怕奶奶,可是爷爷很疼我啊。我告诉你哦,爷爷经常偷偷买糖给我吃。” “是吗?” “爷爷给我买过冰棍,给我买过棒棒糖,还给我买过牛奶糖玉米糖。等以后我有钱了,我也要给爷爷买好吃的。” “那你想给爷爷买什么?” “嗯,我好像不知道爷爷喜欢吃什么。但是我除了可以给爷爷买好吃的,我还能帮爷爷洗衣服呀。唉,我这么多天不在家里,爷爷的臭衣服肯定又堆了一堆了。妈妈,咱们回家吧。回去给爷爷洗衣服。” 臭衣服,呵,好像真的很臭的样子,但从她稚嫩的语气中说出,仿佛即使是给爷爷洗臭烘烘的衣服,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小花,医生都说了,要明天才能出院。” 廖桃显然是有些无奈,只好一次次把医生搬出来。 小花不依不饶的叫道“妈妈,你为什么这么听医生的话呀。住在这里,花的是咱们家里的钱,不是医生的钱呀。” “妈妈之所以那么听医生的话,那是因为妈妈害怕会失去你呀。” 忽然安静了。 病房里没有再传出小花吵闹着要出院的声音。就好像她凭空从病房里消失了一样。 过了一会儿,才隐隐约约传出一阵轻微的抽泣声。 小花扑在妈妈怀里,双手紧紧勾着妈妈的脖子,生怕自己一松手,妈妈就没了。 她颤动着嘴唇,低声哭道“妈妈,我听医生的话,那你也要听我的话。” “什么?我听你的话?”廖桃心中是又暖,又觉得好笑。这话听起来怎么感觉好像自己才是小孩子,小花反倒是个大人似的。 “对!妈妈,你要听我的话。”语气虽然很弱,还带着哭腔,但是很坚定。 “那你要我听你什么话?” “我不出院了。我明天才出院。但是妈妈,等我出院了,咱们就喊哥哥来家里吃饭,然后把他的钱还给他。好不好?” “妈妈是应该听你的,但是小花,现在家里马上就要插田了。家里的田要请人犁,肥料要买,谷种要买,然后姐姐也快要上大学了。咱们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咱们等过段时间,再还给哥哥好不好?” “不好不好不好不好不好,明天就还给哥哥,明天就还给他,明天就还给他。” 程虎听到这话,不禁皱起眉头。我也只不过是帮忙垫付了一下住院费而已,又不是很多钱,为什么小花这么急着要把钱还给我? 难道是我借出去的钱会咬人? “为什么非要这么急着还钱?”廖桃不解的问道,“咱们过段时间再还也没关系啊。” “不要,不要,不要。”小花紧紧抱着妈妈,仰起脑袋,两只眼睛里布满了泪水,哽咽道,“妈妈,如果过段时间咱们家里还欠着债的话,你又会像姐姐刚刚上高中那年那样,疯了似的进山里摘山胡椒。” “摘山胡椒的时间,正是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那一年,你中暑了,晕倒在山里,天黑了还没有回家,爸爸进山去找你,结果发现你晕倒在山里。” “可如果那时候爸爸没有找到你的话,我就没有妈妈了。妈妈你总说人欠着债就感觉有大石头压在身上一样不舒服,所以才想着要尽快把钱还清。” “那么妈妈,咱们明天就把钱还给哥哥吧,然后,以后都别进山去摘山胡椒了,我去捡田螺,也可以给姐姐捡够生活费的。” “妈妈,你看,一斤田螺三块钱,只要我一天捡十斤,就可以有三十块钱了。妈妈,你再也别进山摘山胡椒了好吗?再也别去了,我怕。” “就像那天你拿着农药,说你要去死一样。我好害怕。妈妈,我以后会努力干活,努力挣钱,咱们把钱还给哥哥,然后就再也不欠任何人的钱了。” 第226章 第九好的人 廖桃是个向来很要强的女人。 无论是从前父母的重男轻女,还是嫁为人妇之后受到了家婆的凌辱,她从来就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但是,小花这番梦话似的呢喃,让她凹陷发黄的眼睛,流出了两道清流。 她紧紧搂着小花,真心觉得,这是老天爷亏欠她太多心里过意不去,所以才特意赠予她的礼物。 小花就像天使那样,让艰难的生活有了颜色,让悲苦的人生也有了希望。 能这样抱着活泼乱跳的小花真好。真希望她能一生都这么健康无灾,都能这么善良可爱。 虽然不知道她将来的人生会怎样,但只要她健康快乐就够了。 廖桃轻轻拍着小花的后背,破涕笑道:“傻瓜,妈妈吃过一次亏,就不会吃第二次了。妈妈之前在山里晕过一次,当然不会再晕第二次。而且,妈妈也想多挣点钱,然后给你买一辆小单车,这样以后你就不用走路去捡田螺了,好不好?” “妈妈,我不要单车。我不要。” “傻瓜,难道你喜欢天天走那么远的路吗?” “妈妈,我喜欢走路,我真的很喜欢走路。” “妈妈知道你舍不得钱,也知道你害怕什么。妈妈答应你,会一辈子都陪在你身边。等以后你嫌弃妈妈老了的时候,妈妈也要粘着你,好不好。” “妈妈你不要哄我,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什么都知道。”小花的声音至始至终都带着哭腔,她抽噎道, “我已经长大了,妈妈,我可以赚钱,真的,我能赚很多钱了。咱们先把哥哥的钱还给他,然后,你不许再进山去摘山胡椒了。” 她虽然只是个十岁的小孩子,但是却反过来用命令似的口吻来命令自己的妈妈。 若在其他情况下,可能会让人觉得她不懂事,但一直站在门外的程虎,在听到所有对话之后,实在没法对这样一个‘强势任性’的小花生气。 “好好好,妈妈答应你,妈妈不去,但是你要乖乖听话。” “我不信。妈妈你总是骗人。”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小花声音里的哭腔已经逐渐没了。 “那你要我怎么办呀。”廖桃好像很无奈似的,“我说不去,你又不相信。” “妈妈,我是认真的。”小花从妈妈的怀里离开,很是认真的看着妈妈,说道, “妈妈,你别去。咱们可以多种点水稻,然后卖稻谷。卖一千斤稻谷,就差不多有一千块钱。咱们多种点,卖一万斤,就差不多有一万块钱了。如果咱们卖十万斤的话,那就是十万块钱了。” 想法真的很好啊。 “哈哈哈。”廖桃笑道,“你以为全村的田都是你的呀。咱们家总共就那么几块田。” “那咱们还可以在山地里种芋头,不种大芋头,大芋头才八毛钱一斤,咱们可以种小芋头。小芋头刮了皮拿到镇上去卖,最贵的时候可以卖到三块钱一斤。便宜的时候也有两块钱一斤。” “好,听你的,等你出院了,咱们就回家去种芋头。芋头头拿去地里种,芋头尾巴就让你爸拿来炒猪肉给你吃,好不好。” “好。” 程虎站在门外听了许久,心中五味杂陈。 虽然这个世界对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很残酷冷血,但老天爷还是很公平的,给了他们美好的心灵。 美好的心灵也许不能让一个贫困的人吃饱肚子穿暖身体,但必然能让他们在孤苦无望的生活中看见细微的美好,并且永远仰起脸,向着太阳。 贫困是暂时的,但一颗美好的心灵是永恒的。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敲了敲门框,笑道:“小花,我来看你了。” 听到声音,小花跟廖桃立即回身看向门口。 看到来者是老虎哥哥,小花立马从床上站起来,兴奋的叫道:“哥哥,你来了,你终于来了。” 程虎走上前去,一边把东西放在床头柜上,一边严肃的叮嘱道:“小花你快坐下,别站这么高,摔下来磕到边边角角可不是闹着玩的。” 小花双腿一曲,哐当一声又坐回床上。 她满脸兴奋激动的看着程虎,问道:“哥哥,你好多天没来看我了。你干什么去了?” “哥哥家里养了很多鸡,每天都要给它们找食物。所以才这么多天没有来看你,你不会怪哥哥吧。” 小花摇着脑袋:“不会不会,哥哥你是这个世界上第二好,嗯,第三好,不是,是” 小花纠结的皱着眉头,伸出一只小手,在心中默念,每默念一个名字,就弯曲一只手指。 妈妈、爸爸、姐姐、爷爷、村长 再伸出另外一只小手:村长家的大黄狗、还有那只已经死去的老黄牛、 还有那只之前在家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抓过很多老鼠,保护了家中粮食,但最后被村长家的大黄狗欺负跑丢之后就再也没回来的小野猫。 她像是终于算出了一道惊天数学难题似的,兴奋的仰起头来,看着程虎说道:“哥哥你是这个世界上第九好的人。我永远也不会生你的气的。” 她没把自己算进去。 程虎貌似不怎么满意这个说法似的,皱眉问道:“为什么是第九好?” “嗯。”小花解释道:“因为妈妈、爸爸、姐姐、爷爷、村长都是很好的人,而且我先认识他们,所以哥哥你只能排在后面。” “那也应该是第六好啊。” “可是,有一次,我掉进水里,是村长家的大黄狗发现我,把我从水里拽上来的。” 程虎 “那我勉强也可以排第七吧。” “但是,我家里的老黄牛活着的时候,年年帮我们家犁田啊。虽然它用后脚踹过我一脚,导致我膝盖上至今都留有一个黑疤,但是我不怪它。” 程虎: “那,我也应该排在你家的老黄牛后面吧。” “嗯,我以前还养过一只小野猫。其实它不是被大黄狗欺负跑的,是我不听妈妈的话,跟踪它跑去看它刚刚生出来的小猫咪,所以它不停的叼着小猫咪换窝,然后就不小心把小猫咪给弄死了。” 说起这件伤心事,小花心里真是不好受。 唉,那时候到底是太小了,不懂事,所以才害得猫妈妈失去了自己的孩子。猫妈妈失去孩子之后,肯定难受到了极点,然后才会离家出走。 她觉得,如果她以后死了,可能会因为这件事情要下十八层地狱去吧。 其实这样也好,像她这样的大坏蛋,就应该去地狱里赎罪才对。 她皱着小眉头,继续解释道:“所以,我觉得,我太对不起小野猫了,也应该给它一个位置才对。” 程虎是真的无语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比不上一头已经死去的老黄牛,而且还比不上一只已经没了踪影的野猫 好吧,那就继续努力吧,然后要赶超小野猫跟老黄牛,还得赶超村长家的那只大黄狗才行。 廖桃笑道:“小孩子说梦话呢,小虎你别跟她当真。” 程虎道:“不会啊,我觉得这样的小花很可爱啊。” 小花点了点头:“我也觉得哥哥你很可爱啊。所以,哥哥你有女朋友了吗?” “哈,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是不是电视看多了?哥哥还这么年轻,又长得这么帅,怎么可能轻易处对象呢。哥哥要找的对象,那肯定是仙女姐姐。你见过仙女姐姐有那么好找的吗?” 小花皱着眉头,微微闭上眼睛,瘪着嘴巴不说话。 已经有些肉嘟嘟的小脸蛋上,挂着某种怀疑的神色。 廖桃道:“小虎,年轻人可别挑花眼了,不然将来错过了时机,可就有你后悔的。” 程虎道:“桃姨,我这是跟小花开玩笑呢。你看我像是那种缺对象的人吗?我往外面一站,肯定大把女孩追着我要电话号码。” “哥哥,我妈妈说做人不能说大话的。” “嘿,我这是大实话啊。”程虎伸手掐着小花的小圆脸,问道,“难道你不觉得哥哥比外面那些大哥哥大姐姐都好看吗?” 小花疑惑的摇着脑袋:“哥哥你跟外面的大哥哥比我能理解,可是你为什么要跟外面的大姐姐比呢?她们是女的呀。” 程虎: 程虎把装着枇杷的袋子放到床上,打开口子,朝廖桃笑说道:“阿姨,这些水果都是我自己种的,你们尝尝味道怎么样。” 小花扒开袋子口,看着袋子里金灿灿的枇杷,叫道:“哇,哥哥,这些都是你种的吗?” “对啊。”程虎道,“快尝尝好不好吃。” 小花没扭捏,直接抓起一个最大的枇杷。 手中的枇杷大约有她的小拳头那么大,握在手中,既硬又软,黄橙橙的颜色十分细腻平滑,比橘子还好看。 她没有参与大人们的聊天,专心致志的给枇杷剥皮。 廖桃笑道:“小虎,上次你去家里吃饭,买了那么多菜,太破费了。而且,你又帮小花垫付了医药费,都不知道怎么谢你。那个” “桃姨,谢什么,总共也花不了几个钱。”程虎打断廖桃的话,说道, “要不这样吧,桃姨,您上次不是说您家里有稻谷嘛,明天小花出院,我来接你们,然后去您家里蹭顿饭,再拉些稻谷回去。就按照我在市里买的价格算吧。稻谷是三块钱一斤。你们卖了稻谷,不就有钱还给我了嘛。” “三块钱一斤?那是什么稻谷?怎么卖这么贵?”廖桃实在难以想象,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贵的稻谷。 稻谷的价格,不就是八九毛钱一斤吗?怎么还能卖到三块钱一斤? “桃姨,这算什么?我跟你说,在湖北有个小镇的大米都买到四五千元一斤了。” “啊?四五千元一斤?”没等妈妈说话,小花就叫道,“那个大米吃了可以治病吗?” 程虎摇头:“普通大米,跟你们这里的米是一样的。都是山泉水浇灌,也都是一年一季,但是人家会包装会打广告,所以就卖出了四五千块钱一斤的价格。” 廖桃一脸不可置信的说道:“那也太贵了吧。四五千块钱都能买四五千斤稻谷了。” “所以啊。”程虎笑道,“我感觉自己用三块钱一斤的价格去买你们家的稻谷,都有些过意不去呢,实在是太便宜了。” “不不不。”廖桃连忙摆手,“已经很贵了,之前我们卖给谷贩的,也就八九毛钱一斤。要不是听你说,我都不敢相信稻谷还能卖那么高的价格。” “那是自然。”程虎说道,“人家是做生意的,给的价格肯定要低一些,不然人家就没钱赚了。只是,这个价格也实在是压得太低了一点。我给你们的价格是外面的市场价,所以桃姨你不用多想,有多少卖多少就行了。” “有多少卖多少?” “对啊。你们今年不是还种田吗?你留几包吃到有收成的时候就行。” 廖桃有些拿不定主意,这事太大了。如果把家里的稻谷全部卖掉的话,那可就是好多钱了。 她看向小花。 小花使劲的点了点头:“妈妈,卖给哥哥吧,那样的话,以后你就不用去山里摘山胡椒了。” “这个。”廖桃一脸歉意的看着程虎说道,“小虎,这个事情我一个人拿不定主意,我得跟小花她爸爸商量一下。明天你到家里吃饭的时候,咱们再说这事吧。” 程虎点头,说道:“那行,桃姨,我家里还有事呢,我就先回去了。” “哥哥,你才刚刚来,又要走了吗?”小花仰着细长的脖子,望着高大的哥哥,有些不舍的说道,“哥哥,你不给我讲故事了吗?” 程虎摸了摸小花的脑瓜子,将她本来就有点儿凌乱的头发弄得更加凌乱:“哥哥还得回家喂鸡呢。哥哥家里养了很多鸡,如果我不回去的话,它们就要饿死了。” “啊?”小花猛然想起,自己家里也还有两只鸡呢。 虽然妈妈说爸爸会给它们挖蚯蚓吃,但是,想必爸爸肯定挖不到好吃的青灰色蚯蚓。 它们最爱吃青灰色的蚯蚓了。 她皱着小眉头,说道:“那哥哥你赶紧走吧,千万不要把鸡饿死了。” 程虎心中有点儿小感动。没想到小花这么善良,居然连家禽都这么关心在乎。 小花补充道:“饿死的鸡可就不好吃了。要新鲜宰杀的鸡才好吃。” 程虎笑了一声,再次跟桃姨和小花道了别才走出病房。 小花把剥好皮的枇杷递给妈妈:“妈妈,你快帮我尝尝酸不酸。” 廖桃接过枇杷,尝了一口:“嗯,真甜。小花你吃。” 她把又大又圆只是小小缺了一个口子的枇杷递回给小花。 小花摇头道:“妈妈你吃过了,我不吃。我要吃另外一个。” 说着,她又随手抓起了一个枇杷。 第227章 时光流动的声音 程虎看了看时间,现在时间还早,回到家里之后,还能进山去找泉眼挖蓄水池。 不过,刚刚在搬蓄水桶的时候,他发现,蓄水桶的质量真的很好,如果还按照竹林地那里的蓄水池的办法挖蓄水池的话,那就必须把蓄水桶的底部弄穿。 这样一来,虽然可以让泉水直接冒进蓄水桶里,但是好像有点儿浪费。 毕竟一个蓄水桶一千多块钱呢。 而且这些蓄水桶的寿命都很长,等以后山林复苏得差不多了,地下水往上冒的情况稳定之后,则完全可以把这些蓄水桶带回家二次利用。 虽然不差钱,但是咱必须响应号召,减少浪费啊。 出了医院,开了皮卡车来到乔姐的店里之后,把两个蓄水桶的钱给结了。 乔姐很够意思,一个蓄水桶便宜了一百块钱。两个蓄水桶的总价则由原先的三千二变成了三千。 得嘞,又节约了两百块钱。 拿两百块钱去买了一些新鲜的蔬菜跟肉,回到家里,先把食物放入冰箱,然后才搬起蓄水桶往山里走去。 两个蓄水桶,一个要放在芭蕉林,另一个则要放在松林处。两处刚好都是村尾方向,所以程虎一次性就将两个蓄水桶搬了进去。 当然,还得另外带些锄头、铲子之类的工具。为了不挨饿,还得准备一些水果面包之类的东西。 搬着一大堆东西走往芭蕉林,还未到芭蕉林处,便能听到一阵阵欢腾的鸟叫声。 循着鸟叫声望去,只见如今的芭蕉林比之前似乎要扩大了一些,在蓝天白云下,显得更加苍翠茂盛、雄伟挺拔。 程虎加快步伐,走入芭蕉林内。 在日光之下,芭蕉树比夜晚的时候看起来更加粗壮结实,给人一种希望的感觉。 在巨大油绿的芭蕉叶遮盖下,芭蕉林内更是无比清幽,从地面蒸腾而起的凉意,仿佛能使心灵得到慰藉。 即使是炙热的阳光穿入芭蕉林内,也会变得温婉和顺,完全没了在外头感受到的毒辣。 芭蕉林内偶有几处能看到盛开着黄色小花的野菊。在微风吹拂下,将她甜甜的香味送出,不仅迷离人的双眼,就连鼻子也成了她的俘虏。 那挺着细长花梗的小黄花,在微风中随着日光跳舞,仿佛碧玉佳人。 在最茂盛的一丛野菊花往下四五米远的位置,处于芭蕉林中间位置的一个小土坑里,正流出涓涓细流,像一只温柔纤长的手臂,挽着高山,挽着芭蕉树,却把被风吹落的片片黄色花瓣送到了远方。 也许是因为喜欢,所以才允许她跟随自己一路向前吧。直到她腐烂成泥,彻底融入水中,那时候,它们的生命便是一体的。 所以,落花有意,流水其实是有情的。 如果不喜欢,又怎么会带着她去流浪,去追寻诗跟远方呢。 当然,单身狗是不会理解这种事情的! 单身狗把东西放在地上。 不对,程虎把东西放在地上。 他把吃的东西挂在旁边的一棵小灌木上,免得有小动物趁他不注意掠夺他的食物。 来到小水坑旁边,看了一下水坑附近的地形。 整个芭蕉林的地形都是斜斜向下的,几乎没有一块面积较宽的平地。 水坑这儿的情况也是如此,地势有点儿陡。 虽然不是很陡,但并不能把蓄水桶直接放置在地上。 如果要把蓄水桶放得稳妥,则必须在斜坡中挖一个跟蓄水桶体积一样大的土坑,然后将蓄水桶放进土坑里。 其实,按照道理来说,直接挖一个土坑蓄水也是可以的。但是,由于这种会有地下水渗出的泥土的质地十分柔软,所以并不适合直接用土坑蓄水。 用土坑蓄水的话,不仅不利于水分储存,而且还很有可能因为水压的缘故而造成小面积滑坡。 那样一来,不仅水坑会倒塌,而且还会造成水土流失。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挖一个干燥的土坑,然后将蓄水桶放入土坑内。 程虎带着工具顺着水流向下走了几十米远,直到水流经过的泥土的质地已经较为坚硬了才停下来。 他先用锄头在水流旁边挖了一条水道,将原本直直向下流去的水流改了方向,然后再用锄头铲子在原先的水道处挖掘土坑。 土坑的大小比蓄水桶要略微大一些。要是体积一样大的话,那要怎么把蓄水桶放下去嘛。 虽然土坑的体积对于程虎这样的大力士来说不算什么,但要用铲子将湿哒哒的泥土掘走,还是要费些时间的。 因为泥土不仅要从土坑里掘出来,并且要分散在芭蕉林中某些地势内陷的地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老天爷下大雨的时候,再把泥土冲入水池内。 虽然蓄水池在日积月累中肯定会堆积一定数量的淤泥,但只要没有大量泥土掉进去,就没有太大关系。 把土坑挖掘好后,程虎搬起一个蓄水桶,对准土坑放下去。 土坑貌似稍微大了一点。 没关系,只要往缝隙里再塞入一些泥土就行了。 手动将泥土塞入缝隙中,并且用木棍捶打硬实,然后再从水道中找来一些水生植物扦插在蓄水池四周的泥土上。 水生植物的根系一般都十分发达,具有很强的吸附力,可以紧紧吸附泥土,能起到防止泥土被水流冲走的作用。 这就像人一样,如果掉进水里了,还不拼命抓住救命绳索的话,就只有被水冲走的命运。 因此,这些水生植物为了活下去,为了不被水流冲走,都会萌发出极其强有力的根系,牢牢抓住自己生长的地方。 将植物扦插好后,程虎驱动意识覆盖在这些刚刚扦插好的植物上。 没一会儿,原本还能看得见的蓄水桶边缘,很快就被茂密的绿植覆盖,再也看不到白色的桶缘。 甚至是,还有不少植物根系在蓬勃生长的过程中遇到了蓄水桶坚硬的边缘,因而向地面钻出来,然后又往蓄水桶内延伸而去。 那淡黄色的根系密密麻麻,条条絮絮,看起来就跟老大爷脸上的胡须似的。 看到植物们都已经稳稳吸附住了泥土,程虎再将之前改道的溪流放回来。 溪流回到原来的水道中,流得更加欢快,没一会儿,就顺着微微内陷的水道,绕过诸多植物的根部,往蓄水桶内流入。 溪流初入蓄水桶,水质并不怎么干净,没有想象中的清澈见底。 但随着水流汇入的水量逐渐增多,原本还有些暗黄的水质,因为受到了稀释,便渐渐有了清澈见底的迹象。 程虎觉得这里算是完工了。 等溪流里的水注满蓄水桶之后,水流会从蓄水桶的边缘满出,然后继续沿着原来的水道向下流去。 蓄水桶的体积是3500升,也就是说,这蓄水桶可以装3500升水。 这样一来,即使迎来了真正的酷夏,从泉眼里冒出来的水量由于盛夏来临而逐日减少也没有太大关系。 只要那一星半点的水量流到了蓄水桶内,就能被储存起来,而不是顺着水道一路向下,然后慢慢被泥土吸干,或者被风干被晒化。 水流一旦出了芭蕉林,进入大河道内,肯定会直接渗入河床底部,不可能靠着鸡尿那么大的水量一路向东流去。 因此,在芭蕉林里建造一个蓄水池的好处就显而易见了。 这样不仅能将稀有的水保存起来,也能帮助芭蕉林附近的动物们安然度夏。 虽然说,这么一池子水可能没法维系一整个夏天,但是,只要老天爷偶尔下一场大雨,那这个广口蓄水池也定然可以起到收集雨水的作用。 如此,度夏是没问题的了。 而且芭蕉树的叶子十分巨大,可以起到遮阳作用,能有效的防止烈日直射水池,避免水分过量挥发。 建好了一个蓄水池,程虎简单的吃了点从家里带来的食物,然后拿起东西,前往松林征战第二个蓄水池。 比起复苏时间更长的芭蕉林,松林的地下水渗出情况并不怎么乐观。 程虎用意识在松林内找了一圈,结果只在靠近山脚的一块大石头上找到了顺着植物根茎下滑的水。 大石头很大,大约有一辆大卡车那么大。五分之四的体积藏身在山体中,剩下的则暴露在空气里。 石头底部微微内陷,因此,当水流顺着植物的根茎下滑到一半的时候,就会汇集成滴,一滴滴沿着水苔滴落。 程虎把矿泉水瓶里的水全部喝掉之后,用瓶子去接水。 瓶子的容量是250毫升,装了差不多五分钟才装满。 水量确实小得可怜。 正因为是这样,就更是显得在此处建造一个蓄水池的是多么重要了。 可以想象一下,动物们循着水汽来到此处,本来想豪饮一番的,却发现,结果自己仰着脖子接了半个小时的水,却越接越渴。 而且在这期间,还得担心自己的天敌会不会突然出现。 那场面可真是有够心酸的。 但是,如果这儿有一个蓄水池,可以把每一滴从石头上滴下来的水全都接纳起来,直到蓄水池里的水漫出,那结果肯定就不一样了。 程虎现在所站的位置是大石头前面。 大石头后面的山体上长满了绿油油的松树和其他植物。 大石头前面就是一块空地。 空地的面积虽然不是很大,但是也有近百个平米。 空地并不是单纯的空地,而是一条山路。山路的整体宽度并没有很宽敞,也没有很平坦,但唯独这个大石头前面的地势不仅宽敞,而且十分平坦。 程虎猜测,也许在很久以前,这个大石头也像现在这样,日夜不停的流下潺潺细流。 那细细的水流,定是像一根根闪闪发亮的银线那样,闪烁着生命的光辉,也将大山与山里的生命捆绑到一处。 有山有水,就会有生命。 而从这里路过的村民,在发现了大石头上的水流之后,便这个人今天在这里用锄头锄几下,让地势更平坦一些。 明天那个人也用铁锹在这里掘几下,让地势更宽广一点。 于是,在一个又一个日子过去之后,在一个又一个村民从这儿路过之后,大石头前面的空地越来越平坦,也越来越宽敞。 然后很自然而然的,这里就成为了村民们进山时,或者从山里回家时,必定会留下来小憩的地方。 只是若干年之后的今天,这里早已经没了人的气息,只能在地上看到一些动物的痕迹。 杂草将平地占领,旁边一棵只有脑袋大的松树上留有村民采集过松脂的刀痕。 程虎走到平地最外端位置,往下看去。此处距离山脚并不远,大约只有二三十米的距离。 山脚有沟,也有干涸的河道。 但是,从大石头上滴落的几条水线汇集成小流之后,并不能一直流到山脚,而是在半道上就已经看不见踪迹了。 由此更是可以看出来,这水的量确实很少,如果不用水池存储起来,压根就不能帮助周围的动物们度夏。 因为到了酷暑的时候,空气的温度会增高,水分会挥发得更快。 到那个时候,估计水流都还没有流出平地,就已经没了。 程虎不做多想,拿起铲子开始掘土。 这儿地势比较平坦,不像芭蕉林那样是斜坡,所以程虎只能把土坑挖在石头底下。 这样一来,水滴从石头上滴落之后,会直接进入蓄水桶内。 挖好土坑,依照之前的办法,用泥土填满缝隙。 然后再把平地上的铺地草加速繁殖,让本就青翠的铺地草更加茂盛紧密。 现在,从石头上滴落的水已经准确无误的进入了蓄水桶内。 程虎在石头底下挖了一条浅沟,两头高,中间低。 以后石头上肯定会流出更多的水,但是,这些水肯定不能全部滴入蓄水池内。 但是,有了这条浅沟,则可以帮助在地上汇成滩的水进入中间的蓄水池里。 忙完这一切,程虎早已饥肠辘辘。 虽然在干活的空挡吃了一些面包水果之类的食物,但是压根就不管饱。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要饿死! 午饭没吃,现在已经下午两点多。 程虎揉了揉空荡荡的肚子,准备捡起地上的工具回家。 弯腰的时候,刚好看到了地上斑驳跳跃的日光。 直起身子,抬头向上看去。 蔚蓝的天空虽然不能尽收眼底,但还是从稀疏的松枝中间,看到了一抹蓝色,以及那一轮刺目的烈日。 这儿的遮阳情况显然没有芭蕉林里的遮阳效果好。 这样一来,本就不多的水分会蒸发得更快。 程虎看了看旁边的松树。 他想壮大松树,但是,再粗壮的松树,叶子也依然是针状的,能有多密集呢。 而且松树过于直挺,喜欢不断的向上生长。这并不利于它成为一棵很好的遮阳树。 程虎又四下看了看,在不远处,看到了一棵樟树。 那樟树虽然是樟树,但跟人们印象中的樟树相差甚远。 因为人们每每说起樟树,心里总会出现一棵高耸入云,树干巨大的樟树。 不远处的那棵樟树,在成林的松树底下,显得又矮又小。 虽然大家都是四季常青的树种,但是跟已经连成一片海的松林比起来,那棵小樟树实在是太孤单了。 它周围有几棵不是松树的灌木,本以为可以跟几棵灌木一起另成一林的,谁曾想,那些灌木都是不争气的家伙,才长了一米多高,便有了下压的势头。 无奈啊! 于是小小的樟树从灌木丛中抬起头来,露出病弱的身体,瘦弱的手臂,顶着几片还有些粉红色的嫩叶,像个含羞的小姑娘似的远远瞄着程虎。 程虎走过去,从灌木丛中挖了樟树,将它移栽到平地旁边的陡坡上。 才离开大地母亲的怀抱没多久,本就羸弱的樟木更显病态,粉嫩的芽叶纷纷打焉软了下去。 把最后一铲子土填在树根旁边后,程虎拿着铲子回到平地上,然后驱动意识,覆盖在小樟树上。 往樟树身上缓缓注入力量,便可以看到,那粉嫩的芽叶逐渐坚挺,逐渐由淡淡的粉嫩,变成淡淡的青色,最后,变成了墨绿色。 那绿不仅仅是绿,更是在绿的外面,披了一层油亮的皮革,形成了油绿色。 日光之下,皮革般的绿叶可以折射些许微软的光亮,那粼粼之光,倒映在刚刚积蓄了一点点水的水池里。 水池的水虽然不深,也不多,但十分清澈。 于是粼粼之光落入其中,随着水滴往池子边缘荡漾开时,仿佛能听到时光流动的声音。 第228章 关系很硬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在那么短短一瞬间里,一棵小小的樟树猛然变成了大树,这其中得瞬间流逝多少时光啊。 虽然好像是在加速一棵小树的成长,但其实,也是在无情的剥夺一棵小树努力成长为一棵大树所需经历的一切风雨雷电和雾霭。 但好在,从今以后,它可以仰起头挺起胸膛,尽情的享受风雨日光,享受作为一棵大树所能享受到的一切。 包括更高远的视野,也包括更健硕的体格,以及一只猫、一只犬、一只飞鸟,和一只小昆虫所带来的一切轻抚慰问,一切歌唱呓语。 现在,水池跟樟树已经是很好的邻居了。 大樟树为水池遮阴,防止水分过量挥发。 而水池里溢满而出的水分,定然也可以通过地面,渗透到泥土里,为大樟树带来甘甜的滋润。 这种相辅相成彼此依靠的关系,单身狗是不会理解的。 单身狗拿起地上的工具,往家中回去。 再不回家吃午饭,单身狗也得变成死狗。 到了家里,实在是忍受不了自己的一身臭汗,程虎没有急着吃饭,而是先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然后才开始着手午饭的事情。 午饭是简单的红烧肉跟红烧狮子头,还有香煎饺子,还有奶黄包,还有炒面,还有 虽然都是不新鲜的食材,但是在这种饥肠辘辘的情况下,压根就没法挑剔。 所有食物准备好之后,就是一天当中最享受的时光餐桌上的美好时光。 坐在椅子上,面对着食物,抬头可以看到院子里追逐打闹的三只小猴子,还有咯咯叫的鸡群,以及那开了满院子的花花草草。 低头可以看到色香味俱全的美味,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如果这个时候,一只手拿筷子夹食物送入口中,一只手单手操作手机看群友们聊马蚤,那就更加美妙了。 所以,程虎拿出手机,开启屏幕,很自然而然的打开了微信。 今天是大世界酒店推出黄金鸡枞菌的日子,他想看看张一江有没有什么动态更新。 果然,张一江这个马蚤大叔在朋友圈里接连发了好几个动态 有九宫格照片图集,也有连续更新的小视频。 要不说他怎么是马蚤大叔呢。 今天是大世界酒楼推出黄金鸡枞菌的日子。 对于程虎来说,这就是一个普通寻常的日子,但对于大世界酒店的所有员工来说,今天是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 今天所有员工都比往常早到一个小时。 所有部门的卫生检查都比往常要严格不止一倍。 所有首饰,不管是结婚戒指还是初恋纪念品,甚至是传家之宝什么的,一律不给佩戴。 指甲油、刺鼻香水、浓妆,一律不许出现。 虽然淡妆是服务行业的标配,但是,浓妆这种东西,只能出现在夜店里,绝对不能出现在一家酒楼里。 张一江平时无暇理会这些,但是今天情况特殊,他跟所有人一样,都提前了半个小时到酒楼,并且绕着酒楼走了一圈。 确定一切都妥当之后,他才暗暗舒了一口气。 他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这家酒楼,所以他是真心希望,这家酒楼能够蒸蒸日上。 这无关金钱利禄。 “张总,包厢已经被订满了。但是还有好多人想要订包厢,怎么办?” “这种小事也要问我?”张一江有些无奈的笑问道,“那要你们干什么?” 对讲机里的楼面经理也是很无奈的说道“张总,如果是普通客人,那我肯定就不问你了,但是,今天来的都是咱们酒楼的会员。这些大佬一年就能在咱们酒楼消费上十万元,我不敢不问你啊。而且他们个个都说是你的朋友,说只要我跟你说一声,你肯定就会给他们想办法的。” “他们这些人总是来这套,你不用理他们,就让他们坐大堂吧。” 闻言,楼面部长为难道“曾总他们也要安排在大堂吗?” “曾总?曾庆林吗?” “对啊。是曾总。” “那、他多少个人?” “有二十多个人。” “他们现在在哪里?” “在一楼收银台这里呢。他们非要包厢。” “我现在就下去。” 如果是其他顾客,张一江可能不会亲自下去招呼,但既然是曾庆林,那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 虽然曾庆林不是顶级土豪,但不管是他老爹还是他的老丈人,关系都是荷花市一级硬的。 而且,两位近百老人都是很好的人,而曾庆林也不例外,为人同样十分随和友善。 所以,张一江可以不给其他人面子,但不能不给曾庆林面子。 电梯直达一楼,刚一走出电梯门,就听到了鼎沸的人声。 循着嘈杂声往酒楼一楼餐厅看去,只见黑压压的人头围坐在大桌子旁边。 服务员忙得摩肩接踵,加餐具的加餐具,倒茶的倒茶,添椅子的添椅子。 所有人都忙得晕头转向,但无一例外的,所有人脸上都挂满了灿烂的微笑。 张一江扭头看向收银台的方向,只见头发已经灰白的曾庆林跟一群人站在空旷处,正热火朝天的聊着什么。 张一江朝他们走去,终于听到了谈话的内容。 “小张说是二十多年前的鸡枞菌,那就一定是。今天,咱们一定要大饱口福。” “哈哈,干脆咱们几个把那几百斤鸡枞菌全部买下得了。然后拿回家冰冻,偶尔嘴馋了就拿出来吃。” “要不得要不得。这鸡枞菌冰冻半个月一个月还没事,但冰冻时间太长,味道也会有所下降。” “不是说美国那边已经研发出了最高端的保鲜技术吗?” “对,好像是可以毫无异变的保鲜一年。” “但是,人家那技术是人家的。而且他们那个公司不卖任何产品,只食物储存跟运送业务。咱们就是给自己吃而已,又不是开餐饮店的,真没必要这么麻烦。” “对啊,小张既然能连续买到两批鸡枞菌,那肯定就能卖到第三批,第四批,甚至更多。只要有钱,还怕吃不到吗?” 说这话的是个富贵逼人的大土豪。他高高壮壮,白白胖胖,虽然看起来已经六十多岁,但是眉目依旧清朗,精神依旧勃发。 他身上的衣服看起来虽然十分随性的样子,但一件t恤的价格就得近万元。其他的,自然不用再说。 “这话说得为时过早了点,万一真吃不到的话,岂不是要打咱们脸?” “肯定不会。”大土豪说道,“你也不看看咱们都是些什么人。要钱的有钱,要关系的有关系。吃点蘑菇,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嘛。” 张一江已经走上前。 没等他开口说话,大土豪就立马拍着他肩膀说道“小张,你看,今天我们可以组团来给你捧场了,这鸡枞菌,你无论如何,也得给我们来个十斤左右。” “十斤是不是太少了。”另一个人说道,“咱们这里都二十多个人呢。” “那就三十斤吧,一人一斤多。”大土豪哈哈笑道。 张一江也笑道“王总,这事我做不了主。今天所有鸡枞菌都给厨房老大管了。食客们下什么单子,他就做什么菜,我顶多只能给你们找个好点的位置。” “诶,我说小张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啊。我们难得凑够这么多人来给你捧场,你反倒不领情啊。” 张一江无奈的笑道“王总,您别说了,赶紧入座,赶紧下单,您要是再耽误一会儿,等下连鸡枞菌的味您都闻不到。” “有这么夸张吗?”王总皱眉道,“你小子唬人的本事见长了啊。” 曾庆林走上前来,朝张一江说道“小张,那你赶紧带我们去包厢吧。” 曾庆林跟朱文行刘大海是同一批人,所以年纪自然不再年轻。 但是,他的精气神很明显的要比王总更旺盛些。 还有,他脸上几乎没看到什么皱纹 如果不是他那头茂密的头发被银灰色占领了大半,很难让人将他跟老年人联系起来。 他看起来,顶多就像是个中年人而已。 张一江一脸歉意的说道“曾总,今天实在抱歉,包厢已经坐满了。要不,咱们抓紧时间,在大厅找个位置吧,不然的话,您看看,待会儿说不定连角落都没得坐了。” “经理。”此时,一个秀气的小服务员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朝张一江说道,“总经理,最后一张桌子已经有人坐了。但是” 可能是跑得有点急,喘不上气来,用力的吞咽一口之后,才接着说道“但是,现在又又又来了一批客人。部长叫我问你,可不可以,在” 指着酒楼外面,艰难的说道“可不可以在外面加桌子。” “在外面加?”张一江不解道,“水产部上来那里的走廊不是可以加十几张小桌子吗?” 小服务员使劲摇晃着小脑袋“我说的最后一张桌子,就是那里的最后一张桌子。那里都已经坐满了。” 张一江朝曾庆林露出一脸歉意,说道“曾总,你们先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外面看看能不能加桌子。” 说罢,也没等曾庆林等人点头,就急急忙忙走出了酒楼大门。 停车场已经停满了车子,自然是不可能加桌子的。 张一江不解的看着旁边的小服务员,问道“你们部长说在哪里加?” 小服务员指着自己所踩着的位置,说道“部长说这里可以在四个角落加四张桌子。” 然后,她又指向紧靠着水产部那块巨大落地窗的户外走廊,说道,“还有那里也可以加桌子。” 那条走廊的宽度约有三四米左右,长度大概有二十米,将酒楼的正门口跟酒楼的后院连接起来,十分平坦,且刚好位于巨大玻璃落地窗跟一排盛开着紫色小花的萼距花中间。 萼距花长势迅猛,一年四季百六十五天都能源源不断的盛开紫色小花。虽然它不像月季花绣球花之类的大花绚烂惊艳,但那质朴的小花总能给人一种温柔素雅的感觉。 萼距花很干净,整棵植株上都只有茂密的绿色跟星星点点的紫色,看起来就像干净的夜空缀满了星星那样。 因此,萼距花又会被人们称之为‘满天星’。 在低矮茂密的萼距花外面,种着两棵高大的樟树。 樟树主干直立坚挺,将巨大的树冠聚拢在离地两米多高的半空中,远远看去,就像两朵巨大的绿色蘑菇那样。 茂密的香樟树,刚好为那条走廊遮住了烈日。 张一江朝旁边的小服务员说道“你去告诉你们部长,这儿就别摆桌子了,免得影响顾客进出。但那个长廊那里,可以摆上几张桌子。” “哦。”小服务员应了一声,又赶紧往里快步走去。 张一江跟着进去,回到曾庆林等人身旁,很是抱歉的说道“曾总,这情况你也看见了,现在桌子都已经摆到外面去了。更别说包厢了。” 曾庆林等人刚刚就已经看清楚了形式,只不过习惯了包厢,让他们突然在这种公共区域就餐,还真是有点儿不习惯。 土豪王总拉过张一江的手臂,皱眉问道“小张,你该不会要让我们坐到外面去吧。” 张一江笑道“王总,别墨迹了,赶紧去占个位置,不然的话,待会儿连板凳都轮不到你坐了。” “有你说这么夸张吗?” 王总依旧抱有怀疑态度,尽管他已经亲眼见识到了大世界酒楼的火爆现场,可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居然没包厢坐,而要坐到外面去,是不是太没面子了点? “先生,几位?” 酒楼门口,又传来了迎宾小姐热情的招呼声。 王总暗道不好,赶紧说道“那咱们就先找个地方坐下来再说吧。” “对对对,王总说的对,不然的话,待会儿咱们真的就只能站着看别人吃了。” “不知道鸡枞菌还有没有。” “照这情景,可能有些难。” “先别说,赶紧抢位置。” 一群人呼啦啦走到外面,分成两桌,立马将服务员刚刚搬出来的两张圆桌给占领。 二十几个人坐下之后,便唤来服务员点菜。 王总这个人可能是习惯了,吃饭之前,总要详细的询问一番才点菜。 他倒不是缺钱,而是这样一来,显得自己比较有品味 他问道“小姑娘,你们酒楼的鸡枞菌有什么做法?” 还是那个小服务员。程虎给小费那个,也是刚刚跑得气喘吁吁那个。 她想了一下,说道“鸡枞菌烩三鲜、椒麻鸡枞拌玉带、土法鸡枞菌烧凤翅、鲜鸡枞菌炒虾仁、云腿旱蒸鸡枞菌、原味香酥鸡枞菌、鸡枞菌炖土鸡、青豆米烧鸡枞菌,还有黄油煎鸡枞菌。” 背了一个晚上才背熟这几个名字,现在总算是派上用场了。小服务员有点儿小得意的想到。 王总挑了一下眉头,说道“呵,做法还挺丰富的嘛。那,你再跟我们说说,是怎么做的吧。” “啊?”小服务员叫道,“我不知道怎么做的呀。我只知道肯定很好吃。” “你怎么知道很好吃?你吃过吗?”曾庆林笑问道。 小服务员摇了摇脑袋“我没吃过,但肯定很好吃。不,应该是超级好吃。” “你都没吃过,那你怎么知道超级好吃?”看着小姑娘还一脸稚气未脱的样子,王总等人都觉得有趣,就忍不住要逗她。 毕竟在座的各位都是快七十岁的糟老头子了。有些时候逗一逗小孩子,还是很好玩的。 小服务员很认真的说道“因为刚刚我在里面看到里面的客人都疯了似的吃蘑菇啊。” “啊?疯了似的吃蘑菇?有你说的这么夸张吗?”王总虽然也是吃过鸡枞菌的人,而且也确实认为那黄金鸡枞菌是天上难寻,地上难找的人间美味,但是,他还是想逗一逗这个小姑娘。 他笑说道“是不是你饿得眼花了?” “哎呀,老王,别嗦了,赶紧点菜,你不点我点了。” 旁边有个土豪终于按奈不住了,从王总手里夺过菜单,朝小服务员说道,“小姑娘,你先帮我们把你刚刚说的那几个菜每样来一份。先下单啊,免得被人抢了。” 小服务员点点头,从腰间拿出一个对讲机,正准备按键说话,结果对讲机里立马传出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家注意,大家注意。所有鸡枞菌都已经卖完了,不要再下单了。” “哎呀,老王,你看看你,点个菜都磨磨唧唧的,搞得现在连蘑菇都没了。” “怎么回事啊?咱们大老远跑来,居然没赶上?” “怎能一下子就没了?” “小张呢?快叫小张过来。” “叫他来也没用啊。蘑菇都没了,难道他还能变出来吗?” “都怪你,非要坐什么包厢,赖着不肯入座。现在包厢没坐到,连蘑菇都没了。这下好了,咱们真的只能看别人吃了。” “唉,真的好香啊,你们闻到没有?那鸡枞菌的香味都从里面飘出来了。” “啊,我受不了了,这太欺负人了。” “小姑娘,把你们总经理叫来。” 张一江来了。 没等他走上前,王总就站起身,抱怨道“小张,你怎么回事啊。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人了?你没给我们留蘑菇吗?这个小服务员说蘑菇都已经卖完了。” 第229章 五百万的买神树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王总,您别急。”张一江把王总按回椅子上,笑说道,“大家都别着急,昨晚曾总说今天会来捧场,我当时就已经吩咐下去,让他们给你们留出几斤蘑菇了。不用担心。” “啊!小张,你这事办得可真够意思的。” “哈哈,我就说嘛,小张就不是不机灵的人。” “哎呀,老王你别说话了,小张,赶紧给我们上蘑菇。” “那好,那你们再看看菜单,点些其他菜,不然的话,我估计几斤蘑菇不够吃。”张一江笑道。 “好好好,你去安排蘑菇的事。菜我们自己点。”王总怕是也担心蘑菇不安全,赶紧让张一江去安排。 张一江离去之后,两桌子人又点了不少菜。 然后,就进入了艰难的等待模式。 王总有些侥幸的说道“幸好咱们跟小张还算熟悉,不然的话,这蘑菇可就吃不到了。” 曾庆林笑道“下次再有这样的美食,绝对不能带老王一起来了。太墨迹了,你们说是不是?” “是啊,下次绝对不能喊老王了。” “今天罚老王买单。” “对,再罚他三杯酒。” “哈,你们这些老东西,合起伙来坑我是不是?” “谁让你害得我们差点没吃上蘑菇?” “没错,老王你必须付出代价。” “几万块钱对于我来说也叫代价?你们这是在侮辱我,知道吗?”王总笑道。 “既然这样,小姑娘,再给我们来几个贵点儿的菜。还有贵点儿的酒。最好是你们酒楼里最贵的。” 小服务员看着眼前的老爷爷们,一脸懵逼。 她上班还没有多久,第一次遇到这么壕气的客人。比上次那个给她一百块钱小费的大哥哥还壕气。 最贵的菜,最贵的酒。只需一样,就能抵她一个月的工资了吧。 真不知道,她要奋斗多少年,才能像他们这样为所欲为的花钱。 但是,如果让她在‘年轻’与‘金钱’之中二选一的话,那还是选年轻吧。 因为人总是要经历过日月虹云风雨雷电,积攒了一定的人生阅历,然后才能走上康庄大道吧。就像这些老爷爷那样,虽然很有钱,但那些钱,必定是他们年轻时候拼搏得来的。 所以,要想获得更好的生活,就必须去努力,去拼搏,羡慕是没有用的。 鸡枞菌终于被摆上了桌子。 但是,本就分量不多的蘑菇被分到两张桌子上后,就少得可怜了。 尽管如此,但还是废话少说,不然的话,要是下手晚了,可能连滴汤水都舔不到。王总总算明白这个道理了。 没等其他人动筷子,他就赶紧把手中的筷子往冒着香气的蘑菇夹去。 “诶。等一等。”曾庆林一把抓住他的手,“老王要是下手了,那还有咱们吃的吗?” “对对对,每次跟老王一起去吃饭,这家伙总是跟二师兄一样能吃。” “所以啊,我觉得今天咱们得实行分餐制才行。”曾庆林朝旁边的小服务员说道,“小姑娘,来,你帮我们分菜。” “对对对。小姑娘,你一定要公平哦。千万别看他一脸弥勒佛的样子,就给他多分了去。我们长得是瘦了点,但都是好人。”说话的人指着老王笑道。 小姑娘闻言,应了两声,就开始给各位老爷爷分菜。 到底是较真的年纪,从她手里分出来的菜,虽然没有均匀到可以用数学公式来衡量,但是一眼看上去,也基本上看不出什么毛病。 可这样一来,平均分配到所有人碗里的蘑菇可就真的是少之又少了。 蘑菇本来就只有几斤,被煮软之后,分量会比生蘑菇看起来要少些。 这不多的蘑菇分到二十几个人的碗里,基本上每人也就只能吃几口而已。 王总拿起筷子,将自己碗中的蘑菇一筷子全部夹入血盆大口中,然后囫囵咀嚼几下之后全部吞入肚中。结果。连蘑菇啥滋味都还没吃出来,就没了。 看见他吃的爽快,其他人也发动筷子,但却是以细嚼慢咽的动作进行。 这样一来,可就苦了王总了。 曾庆林细细嚼着口中的蘑菇,忍不住赞叹道“这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是二十几年前的味道没错。” “啊!没想到在我有生之年,竟然还能再吃到这么鲜美的蘑菇。” “我忽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就好像自己又回到了二十几年前一样。” “好了好了,你们别说了,赶紧吃了。看得我口水一直往上冒。”王总抱怨道,“这小张也真是的,怎么就给咱们留这么一点蘑菇?难道还怕咱们付不起账吗?” “五斤蘑菇已经不少了。”曾庆林笑道,“我昨晚上没告诉他,咱们是一大帮人来的。所以,他肯定不敢留太多。人家是开门做生意的,当然是先到先得。” “老王,你现在后悔了吧。要是你不磨叽的话,说不定咱们至少能吃他十来斤蘑菇。” “哈哈哈,老王总算尝到苦头了。” “不行,我得把张一江叫来。小姑娘,你帮我把你们总经理喊来。” 小服务员拿出对讲机,呼了两遍总经理,没能得到回应,只好抹着汗,热呼呼往酒楼里跑去找人。 张一江走出来,笑问道“曾总,王总,你们还有什么需要吗?” 王总叫苦道“小张,这蘑菇我还没吃出什么味道就没了,你再弄个十斤过来。” “王总,别开玩笑了,我自己都只是随便吃了两斤而已,我从哪里找十斤蘑菇给你啊。” “我靠,你一个人吃两斤?真是太过分了。” “对啊,你一个人就吃了两斤,结果却给我们留这么几斤?” “小张,这事你做得太不厚道了。” “事情不是你们想的这样。各位老总,我那是试吃。”张一江很是无奈的解释道,“而且,昨天曾总也没说你们来这么多人,所以我就没留太多。” 曾庆林呀呀叫道“呀呀呀,小张你这是要把锅甩我身上啊。本来我还想替你着想一番的话,既然这样,那你赶紧想想办法,再给我们弄十斤蘑菇来。” “对啊。”王总一脸兴奋的说道,“给我们弄十斤来,另外再给我单独找十斤来。” “嘿,这人怎么就这么贪心?” “不行啊,找来的蘑菇还得平均分配。” “就是,老王你不能吃独食。” 张一江笑道“各位老总,别说找十斤了,就是叫我再找一两蘑菇出来,我也找不到。你们就别为难我了。” “你这大傻个看起来长得一表人才,怎么脑子这么不会转弯?”王总道,“我们当然知道你找不到蘑菇,但是,你可以跟你的上一家要啊。” “就是啊,小张,你这智商都被颜值给吃了。你赶紧打个电话,跟卖蘑菇给你的人说一说,让他再送十斤过来,不对,让他给我们一人送十斤蘑菇过来。” “对对对,说得对。”王总兴奋道,“让他送三百斤蘑菇出来。到时候我们这些人平均分配,一人也能得十多斤,哈哈,太好了,到时候我带回家里,我孙子孙女肯定高兴。” 看见张一江一直笑,不说话,曾庆林急了“小张,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打电话呀。” 张一江摆手道“曾总,真不是我不愿意打,而是我知道,那人肯定没法这么短时间内找到蘑菇。而且,只要他找到了蘑菇,就算我不打电话给他,他也一定会主动联系我的。” “你怎么就这么自信?难道,你这家伙还男女老少通吃不成?哈哈哈。” “是啊,小张,你为什么这么自信?” “不是我自信。”张一江幽幽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你们就没有想过,为什么大牛过世二十多年之后,依然有人能找到这样的蘑菇?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 “咦,你这么一说,确实是很奇怪。”曾庆林皱着眉头说道,“按理来说,这样的极致美味,除了程大牛,这个世界上应该再难有人找到才对。” “是啊,你们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奇怪了。这蘑菇是谁找到的?” “小张,你快跟我们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张一江环视一圈双目冒光看着自己的土豪们,笑了笑,说道“程大牛的外甥,也可以说是程大牛的侄子,一个叫程虎的小伙子。” “啊?” “程虎?” “程大牛还有外甥?” “那这事也太玄了点。” “小张,那你跟我们说说这个叫程虎的小伙子。” “我跟他也不是很熟。”说起程虎,张一江这才发现,自己对这个小伙子似乎是一无所知的。 除了知道他跟程大牛是亲戚之外,其他的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其实也好,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少说些关于程虎的事情,这样对于程虎来说,也许也是一种保护吧。 虽然他不知道程虎是如何拥有黄金鸡枞菌的,但是他猜想,程虎一定有过人的本事。 一颗金子如果被暴露在太阳底下,估计不少人看了都会动歪心思。 他说道“程虎的其他事情我一概不知,就是知道他是大牛的外甥而已。” “一概不知?”王总问道,“既然一概不知,那你又怎么确定他是程大牛的外甥?” “哎呀,老王,你这不是废话吗?如果不是大牛的外甥,能找到这样的蘑菇?就是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到的问题,就你还装傻充愣。” “可不是嘛,这黄金鸡枞菌,除了大牛,这个世界上可就再也没有人能找到了。叫程虎的这个小子之所以能找到,那自然是因为跟大牛有血缘关系。同一个祖宗出来的,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张一江点了点头,表示认可曾庆林的话“确实,曾总您说的很对。程虎这小子虽然看起来有点儿不靠谱的样子,也没有大牛稳重,但是,说句实在话,这孩子还是很善良很懂事的。” 想起之前自己跟程虎初见时的心理活动,想到那个时候自己对他的偏见,张一江就觉得自己可笑。 接着,张一江把朱文行夺走黄金鸡枞菌以及程虎帮忙找来第二批黄金鸡枞菌,并且想出了一个绝妙计策的事情跟大家说了一下。 听到这其中曲折,二十几位大佬连连赞叹。 “真是个好孩子。”曾庆林道,“我猜想老朱肯定私底下跟他联系过,而且价格肯定比你开出的价格还要高。但这小子不为所动,依然把蘑菇卖给你,可见这小子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哈哈,我倒想见见这小子了。” “他今天来了吗?” “是啊,小张,快把这个臭小子喊来让我们这些老家伙见见。看看是不是跟你说的一样,真有大牛的影子。” “对对对,小张,快把程虎那小子叫来。” 张一江笑道“程虎昨天跟我说家里事多,今天没来,但如果你们想见他的话,我跟他说说,等他下次出来的时候,让他先别急着回家,留下来跟大家一起吃个饭。” “这主意好。”曾庆林说道,“从现在开始,我也不去旅游了,以后就老老实实呆在县城。” “哈哈哈,老曾,听说你又要建别墅了?买哪里的地?” “唉,人老了,跟年轻人住不到一块去。我就想着,在牛头山山脚那里买块地,给自己建个安享晚年的地方。房子也不需要太大,主要是想要个大院子,把我的那些花花草草搬进去。” “老曾,你那棵松树我看真是棵神树啊。你看看你这气色,跟小张差不多。” “是啊,以后大家没事,一定要多去老曾家里做客,沾沾神树的仙气。” “哈哈哈,什么神树。”曾庆林笑道,“那树就是当初大牛送的。当初我送了他一箱古钱币,他就送我一棵松树盆景。不过说来这松树也神奇得很,长得贼好,压根不需要怎么打理。就是日常浇浇水剪剪枝就行。” “所以说那是一棵神树嘛。老曾,好像当初是说那棵松树值三四十万左右?”老王奸笑道,“要不这样,我给你五百万,你把那棵松树卖给我。” “滚滚滚。”曾庆林笑说道。“那是我命根子,谁也别想打它的主意。” “且,你小心,总有一天我要得到你那棵树。” “诶,你们说,大牛能种出那样神奇的盆景,那程虎那小子能不能?他会不会也有那样神奇的盆景?” “对哦,下次见到这小子,一定要问问他。” 程虎阿秋阿秋的接连打了几个喷嚏。 握超,谁特么又在想我了?唉,麻烦各位妹子们别一天到晚对我想入非非,我真的只想老老实实当个山里人,不想乱搞男女关系。 他从张一江发的朋友圈里看到了大世界酒楼的盛况,不知怎的,内心竟然有些莫名其妙的激动澎湃。 就好像打跑坏人,迎来了胜利一样。 按理说,要高兴也轮不到他高兴,反正该赚的钱他都赚了,大世界酒楼就算是崛起了也跟他没关系,但很奇怪的是,他就是莫名其妙的兴奋激动啊。 也许,这就是一个大好人的普通标准吧。 会为自己的成功感到高兴,也会为别人的成功由衷祝福与并且为之高兴。 会因为自己的失落而难过,也会对别人的落魄给予同情。 第230章 哥哥是个有钱人 感谢空虚大佬和烟火大佬的打赏。 既然张一江把今天大世界酒楼的盛况发到朋友圈里了,那就证明,现在看到这些动态的绝对不止程虎一人。 估计朱文行也看到了。 朱文行看到了张一江的朋友圈,肯定会生气,会质问,但程虎猜想,只要张一江把跟自己签订合约的事情告诉他,他肯定会没辙。 所以,没法对张一江发怒之后,朱文行极有可能会把电话打到他的手机里。 正猜想着,手机果然响了。 而且,确实是朱文行打来的。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看到朱文行竟然当真打来电话,程虎还是有点儿小慌乱。 毕竟,当初他答应过朱文行,只要有好东西,肯定会第一时间告诉他的。结果,这事情却弄成这样。 虽然不能给一个很好的说法,但装傻充愣还是没有问题的。 接通电话,手机里立马传来朱文行质问的声音“小虎,你怎么回事?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有好东西,你要第一时间告诉我的。” 程虎疑惑道“啊?朱总,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小虎,你别跟我装傻,你说,大世界酒楼今天卖出去的那些黄金鸡枞菌,是不是你卖给张一江的?” “没有啊。朱总,什么黄金鸡枞菌,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别装了,我知道是你卖的。” 程虎不解的问道“朱总,你说的是那些鸡枞菌吗?” “对,就是那些鸡枞菌。” “那些鸡枞菌我没卖给他啊。那是我自己的东西,你怎么能说我卖给他了呢?我只是跟他合作,借用他的地盘销售而已。” “你的意思是说,那蘑菇的收益都归你?” “也不是这么说,我把东西给张一江保管,他每斤给我五百元的保证金,然后卖出去的蘑菇,我再占百分之十。所以说,这蘑菇我不是卖给他,只是让他代理销售而已。” “小虎,我发现你这人怎么这么刁钻呢?这种鬼主意张一江想不出来,肯定是你想出来的吧。” “呵呵呵,朱总,你别这么说我的,我就是想赚点小钱而已。你看,虽然我好像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你名下的酒楼占的便宜更大呀。不仅有收益,又扩大了名气,你看这不是一举多得吗?” “小虎,你别想转移话题了。这样,以后你再找到蘑菇,你卖给我,我给你七百块钱一斤的价格。” 朱文行心想,这样高的价格,程虎应该会答应。 毕竟,没有谁跟钱过不去。 程虎笑道“朱总,你别逗了,把蘑菇卖给你,那就是你的东西了。我不卖,坚决不卖。我得把蘑菇的所有权牢牢抓在手里。这样一来,我爱卖就卖,突然不想卖了,我还能全部收回来。” “小虎,你这脑袋是不是木头做的?有钱都不赚?七百块钱一斤已经不便宜了。” 七百块钱一斤都不卖?呵呵,朱文行忽然都有点儿怀疑程虎跟张一江之间是不是有什么黑暗交易了。 程虎语气坚定的说道“朱总,别说七百块钱一斤了,就算是七千块钱一斤那,那你也出不起这个价格啊。” “七千块钱一斤?小你这是狮子大开口啊。” “哈哈哈,哪里哪里。朱总,你要知道,我手里的蘑菇是黄金鸡枞菌,不是普通鸡枞菌。普通鸡枞菌的味道本身就已经无与伦比,那我这黄金鸡枞菌的味道该有多么出神入化,就算我不说,你应该也知道。” “小虎,七百块钱的收购价真的已经是天价了。你真没有必要为了所谓的情感羁绊什么的浪费那么好的食材。这样,我再给你加一百,八百块钱一斤。” “哎呀,朱总,你既然知道这不是钱的问题,那你就别浪费口舌了。反正我不卖断。而且,大世界酒楼也是你的产业,在你的酒楼里卖,那最终获益的人还是你啊。” 这道理朱文行是明白的,可是,他就是没法忍受程虎跟张一江这么浪费。 那黄金鸡枞菌如果拿到省城来卖,绝对会是另外一番天地啊。 唉。这两人都是犟驴。 而且看架势,程虎比张一江还犟驴。 朱文行说道“要不这样,小虎,我还给你八百块钱一斤的价格,也不是买断你的蘑菇,我还另外给你百分之十的利润。你看怎么样?” “嗯。我想一下。”程虎顿了一下,说道,“还是不行。” “小虎,你这人怎么这么犟?我已经做了很大的让步了。” 程虎无奈道“朱总,话我都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蘑菇,绝对不能出金钟县,反正我就要在金钟县卖。” “为什么?难道你还想凭你一己之力让金钟县摘掉贫困县的帽子?小虎,你幼不幼稚啊。” “朱总,我没想过要凭借自己的一己之力帮助金钟县摘掉贫困县的帽子。但我知道,这片土地给予了我财富,那我也应该尽一点绵薄之力,帮助一下这片土地。动物尚且知道报恩,更何况是我这样一个大活人?” 金钟县的贫困落后,程虎是见识过的。 不管是金钟县的建设,还是生活在这个县里的穷苦人家,他都见识过了。 虽然他的一己之力改变不了大局面,但他想试一试,看看四两到底能不能拨千斤。 朱文行听了程虎的一番话,有点儿发懵。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犟吗? 呵呵。他挂掉电话之后,无奈的笑了笑,摇了摇脑袋。 他年轻的时候,也这么幼稚过。他也曾想要尽一点自己的力量,帮助金钟县更上一层楼。 但后来,他发现自己错了。 因为,无论自己怎么努力,这个县城永远都是那么破败。 就算有刘大海那样一心为民的好领导,但仍然拯救不了这个县城。 现在,金钟县就只剩下一个千疮百孔的虚壳在苟延残喘的支撑着。 听到程虎说想要尽一点自己的力量时,他仿佛有种又回到了壮年时候的感觉。 那时候,他也是这么幼稚的。 但不管怎样,程虎怎么想,那是他的事情。至于他,一个老头子,唯一要做的就是为子孙后代铺好路,让他们以后可以生活无忧,可以自由自在,快快乐乐。 他错了吗? 他也没错,只是价值观不一样而已。 有的人想要成为英勇的战士,就会拿起战刀。有的人想要成为医生,就会拿起手术刀。虽然性质不一样,但终究只是信仰问题,与人品并没有太大关系。 程虎关掉手机之后,暗暗松了一口气。这算是糊弄过去了吧。 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就赶紧上床睡觉。 因为明天是小花出院的日子,他可是答应了小花,明天一定会去接她出院的。 现在每一天仿佛都是那么充实。不管是干活的日子,还是不干活的日子。 远离了大城市的喧嚣之后,即使只是坐在树荫底下发发呆,也完全不会有以前那种茫然无措的感觉。 似乎就连每天睁开眼睛的心情都是不一样的。 以前吧,总是会不知道自己今天该干什么,或者是麻木的重复一模一样的日子。 但现在则是,无论有没有事先计划好今天该干什么,只要一睁开眼睛,从睡梦中醒来,人就会瞬间复苏,充满活力。 然后,看到的朝阳也与自己的状态相得益彰,总是充满了生机。 今天与往常一样。 微亮的晨曦拉开黑夜纯朴的帷幕后,一轮红日从东南方向冉冉升起,跃过山头,将半个脑袋悄悄露出,也将万丈霞光普照在大地之上。 连绵的群山在沉睡了一夜之后苏醒,叽叽喳喳的发出一阵阵悦耳的叫声。 但它绵延的姿态逶迤起伏,还有薄薄的云雾缭绕,仿佛又像是没有睡醒似的。 干涸的河道里没有清澈的河水哗哗流淌,也没有波光闪烁。河岸的两边,更没有鲜花盛开,也没有彩蝶飞舞。 但是,在偌大的院子里,池塘碧波潋滟,尖尖的花骨朵儿,已经有了粉嫩的颜色。 三只小猴子坐在池塘边上用砖头堆砌而成的长凳上,吃着它们最喜欢吃的苹果。 说到底,它们为什么喜欢吃苹果呢? 因为有一天,它们在电视里听到了这么一句话一天一个苹果,疾病远里我 朝阳的霞光披在它们身上,将它们金色的毛发映照得越发明亮光辉。 墙头上的五彩金樱子,也在温柔的霞光中盛开,于微风中摇曳,从这一头,一直绵延到那一头,就好像一条绚丽的彩带蜿蜒伸向远方。 程虎吃了早饭之后,开车前往安明镇。 公路两边梯田层层,青翠如玉的禾苗随风起舞,涌起层层碧绿的禾浪。 夏天是野花最放肆的季节,在公路两边以黄色野花居多,一眼看去,就像是哪个超级大土豪出行,往两边洒了无数金箔以示尊贵似的。 野花盛开,金黄灿烂,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花香一路相伴,直到离开了无人区,到达有人区之后,那似有似无的花香才戛然而断。 今天终于可以出院了。 小花满心欢喜,很早就起床了。 但是妈妈告诉她,医生要到八点钟才上班,所以还没有那么快出院。 好不容易等到了八点钟,小花就赶紧推着妈妈去帮自己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她就自个儿在病房里收拾东西。 看着堆满病房的牛奶水果,小花想起老虎哥哥说今天会来接她出院。 她有点儿过意不去,早知道就不让哥哥来接她出院了。因为好像已经很麻烦哥哥了。 虽然她不知道哥哥每天要做什么事情,但从他那黝黑的皮肤来看,应该是一个很勤劳很勤劳的哥哥吧,所以才会晒得那么黑。 既然是这样,她确实不应该一而再再而三的叨扰哥哥才对。 而且,现在她基本上已经痊愈了,完全可以跟妈妈一起拎着这些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 大不了花几块坐大巴车就可以了。 唉。小花捶了捶自己的脑瓜子,觉得自己现在才想明白这个道理,真的是太笨了啦。 为什么昨天哥哥说要来接她出院的时候没有想到? “小花。”程虎刚走入病房,就看到小花在捶自己的脑袋,赶紧走进去问道,“你怎么了?头疼吗?” 小花欣喜的回过头来,看着高高大大,乌漆嘛黑的哥哥,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并且摇了摇头“哥哥,我不是头疼,我是忽然想起,你应该很忙,不应该来接我出院才对。” “哈哈,这有什么。”程虎弯下腰,压低声音说道,“小花,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一定要保密哦。” “嗯。”小花坚定的点了点头,“哥哥,你放心,我一定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其实哥哥是一个很有钱的人。”程虎故意神秘兮兮的说道,“是很有钱的那种,你一定要保密知道吗?” 小花愣愣的看着哥哥“可是,我们早就知道你很有钱了呀,为什么还要保密?” “你们怎么知道我很有钱。”程虎笑道,“难道小花你还会算命吗?” “如果哥哥你不是很有很有钱的话,又怎么会开得起四个轮子的车子呢?所以,从看到哥哥有一辆大车子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哥哥你很有钱了呀。” 额 原来在小花的世界里,但凡是能开得起四个轮子的车子的人,就是很有钱很有钱的人。 那她一定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人有贫富之分,车子也有贵贱之分吧。 比如他那辆破皮卡车,也就一万块钱买入的而已。 一万块钱对于大城市的人来说,算什么呢? 当然,一万块钱对于小花家来说,一定是巨款。 但实际上,那些真正的有钱人开的车子,动辄百万几百万。 程虎笑道“嗯,小花你说的对。原来你这么聪明,早就察觉到哥哥是个有钱人了。” “哈哈,你们在聊什么呢,怎么这么开心?” 小花看见妈妈回来了,立马跑过去,抓住妈妈的手臂,神秘兮兮的说道“妈妈,刚刚哥哥告诉我,他是个有钱人。” “哈哈,你这孩子胡说什么呢。”廖桃笑道,“小虎,这孩子脑子肯定是被打坏了,都胡说八道了。你别见怪。” “哈哈。”程虎乐道,“桃姨,刚刚我确实是这么跟小花说的。小花没胡说。” “对啊,妈妈,我没有胡说。就是哥哥说的。哥哥还叫我不要告诉任何人。” 话音刚落,小花貌似意识到了什么问题,立马一脸严肃的闭上嘴巴。 廖桃笑道“小花,你跟哥哥先在这里慢慢收拾东西,妈妈到街上去买点菜,待会儿咱们请哥哥吃饭好不好?” 小花使劲的点头道“嗯,妈妈,你一定要多买一些。” “桃姨,你别去买什么菜了。”听到桃姨说要去买菜,程虎赶紧说道,“你在这里收拾东西吧,我带小花出去买,看看小花想吃什么。” “不用不用,哪能让你再破费。”廖桃揪着眉头说道,“我们已经欠了你天大的恩情,绝对不能再让你破费了。” “对啊,哥哥,你已经帮助了我们家很多很多忙了,我们绝对不能再花你的钱了。”小花也很是认真的说道,“如果再花哥哥的钱,以后岂不是要把姐姐嫁给哥哥才能还债了?” 咦?这好像是个不错的主意。小花眼睛忽然就亮了。 第231章 超市送钱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不对,不对,不能这样。 因为姐姐已经有男朋友了! 唉,真是错失良缘啊。 小花又摇摇头,自言自语似的说道“不行,不行,我姐姐已经有男朋友了。而且,姐姐长得那么白,哥哥长得这么黑,两个人站起一起的话,好像看起来很傻的样子。还有以后生出来的小孩,岂不是直接就是‘灰姑娘”了?不行不行,灰姑娘太可怜了。” 听到小花的嘀咕,程虎抓了抓她的头发,笑道“小花,你还这么小,怎么就这么会胡思乱想了?哥哥不需要你卖了姐姐来还债。而是因为哥哥喜欢小花,所以才想买好吃的东西给你吃。” “啊!哥哥,你能不能别喜欢我?我还这么小,你不能对我有错误的想法。” “小花你胡说什么呢,哥哥说喜欢你,就跟你喜欢哥哥是一样的喜欢,不是爸爸喜欢妈妈的喜欢。”廖桃很无奈的解释道。 “哦。”小花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就跟我喜欢村长家的大黄狗一样,我也想给它好吃的。但是我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程虎有点儿凌乱。 还是头一次听到有人把自己比喻成一条狗的。 不对,貌似他在小花心目中的位置比大黄狗低 真正的连狗都不如 “小花,别想这么多。”程虎道,“如果不让哥哥带你去买好吃的,哥哥哪里好意思空着手去你家吃饭呀,你说是不是?” “嗯?”小花想了一下,“好像是这样。” “桃姨,你就让我带小花出去买东西吧,难道你还怕我会卖了小花不成?” 廖桃为难道“倒不是怕你会卖了小花,而是实在不能再让你破费了。” “嗨,桃姨,别跟我客气。你要是跟我客气的话,我也要跟你客气,客气来客气去的,就生分了。而且,你要是不让我去买点礼物什么的,我也不好意思去你家蹭饭吃。” “啊?”这还真是让人为难,廖桃说道,“既然这样,那你去吧,但是,千万别买太多。到了家里,咱们就杀鸡吃,家里还有两只鸡呢。” “行行行。”程虎答应道,“你放心吧,我自己什么本事能买多少东西,我心里还是有数的,绝对不会逞强的。” 话已经说道这个份上,如果再僵持也没有意义,所以简单交代几句之后,廖桃就没再嗦了。 程虎带着小花走出医院,刚刚走出医院门口,原本还活泼乱跳的小花立马拘谨起来。 程虎笑道“小花,你这是在害羞吗?” 小花摇摇头“妈妈说,在马路旁边走路的时候,不能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一定要小心过往的车辆。” 好有道理。 出了医院门口,往上走是安明镇的街道,往下走是去县城的方向。 程虎带着小花步行往上行走。到了乔姐的店门口时,刚好看到乔姐抱着她女儿在门口晒太阳。 乔姐好奇的看了看小花,似乎有点儿印象,便问道“诶,小虎,这小姑娘有点儿眼熟啊,是你女儿吗?” 程虎无语了“乔姐,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吗?我才二十出头好吗?” “哈哈哈。”乔姐大笑道,“我看不出你才二十出头,你长这么黑,都看不出真实年纪了。” 蓉姐也走出来笑道“是啊,你们两个走在一起,看起来就跟父女一样。” 程虎跟小花对视一眼,很无语的样子。 乔姐问道“诶,这个小女孩不是之前经常在市场路口卖田螺那个小女孩吗?” 小花点了点头“对啊,阿姨,就是我。你还帮我买过几次田螺。我记得你。” “哈哈。”乔姐没想到,自己竟然辨识度这么高,不禁乐道,“我好像就是买过几次而已,你怎么会记得我呢?” 接下来,小女孩应该会说,‘因为阿姨你的身材是我的所有顾客里最好的’之类的话。 小花回道“因为大家买田螺都会讲价,就阿姨你一个人不讲价。所以我对你的印象很深刻。” 诚实的孩子。如果换做程虎这个油腔滑调的老司机,肯定不会这么说,而是会顺着乔姐的意思,夸夸乔姐。 虽然小女孩没夸到乔姐,但还是让乔姐颇有成就感的。 毕竟,就像小女孩说的一样,她是唯一一个不砍价的人。 这一听,就是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好人嘛。 乔姐乐道“哈哈,对对,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程虎回道“我们去上面走走,买点东西。” 聊了几句之后,程虎跟小花继续往上走。 一路上,程虎买了一只鸡,一只鸭,一条鱼,还有十斤猪肉。 小花一直在阻止他买,但程虎一直都说,这些食物顶多只能让他三分饱而已。 这些食物买好之后,并没有拎着走,而是拿到乔姐的店门口先放着。 把东西放好之后,程虎又带着小花去了超市。 小镇上的超市虽然没有空调,但有电风扇呼呼吹着,倒也凉爽。 小花抹了抹身上的汗水,仰起脸看着程虎说道“哥哥,我们来超市干什么?” “买东西呀。”程虎说道,“哎呀,不知道买点什么东西好。我之前在这家超市里办了一张会员卡,他们给我赠送了几百块钱存在卡里,但如果今天不用完这几百块钱的话,明天就要作废了。” “还有这样的好事吗?”小花觉得很惊奇。 “对啊。”程虎一脸为难的说道,“小花,你觉得,咱们应该买点什么东西?我感觉我家里什么东西都有了。唉,真是头疼,买点儿什么东西好呢。” “买方便面吧。”小花给他支招道,“哥哥你可以买一箱方便面,然后等你肚子饿,又不想做饭的时候,你就可以泡面吃。” “不行。”程虎摇头,“我家里已经有好几箱泡面了,再买的话,我就要变成泡面超人了。” “嗯,那买其他用得到的东西呀。比如牙膏,洗衣服之类的。哥哥你能用到的。” “这些我都买了很多。”程虎很是纠结的说道,“要不这样吧,小花,你买,随便你买什么。咱们千万不能浪费了这些钱,你说是不是?反正都是送的。” “啊?我买?真的可以吗?可是,那是哥哥你的钱啊。”小花瞪大了眼睛,感到不可思议。 她这辈子,还从没遇到过这么好的事情呢。 “唉,傻瓜,不是哥哥的钱,是哥哥办了会员卡,往里面充值了很多钱之后,这家超市又另外送了几百块钱给哥哥。” “可是,送给你的,那也是你的呀。” “既然这样,那我也不勉强你了。咱们什么都别买了,就让这个钱作废吧。”程虎很无奈的说道,“因为我家里实在是堆不下了,再买的话,就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啊?”小花想象了一下,那得买多少东西,才能把一个大房子给堆满呀。 哥哥那么有钱,那么,他居住的房子,一定是超级大的房子。可能就是电视里的大房子。 “不能浪费这个钱。”小花说道,“我买。” 既然是超市免费送的,那哪有不要的道理呀。 程虎松了一口气,笑道“那小花你推个车子去捡你喜欢的东西,哥哥走累了,在这儿等你。” “好。”小花立马推着一辆购物车往里走去。 程虎见她走到里面去了,再次松了一口气,从钱包里拿出一张会员卡。 他确实有这家超市的会员卡,但超市送钱什么的,自然就是假的。 他之所以这么说,无非就是想让小花没有心理负担,可以尽情的选购她想要的东西。 为了不穿帮,他还得往会员卡里充值一些钱进去。 往会员卡里充值了一千元之后,又交代了收银员不要说漏嘴,然后悬着的心才算是彻底松了下来。 没一会儿,小花回来了。 看着购物车里堆满的东西,程虎差点没跳起来。 “小花,我让你去挑你喜欢的东西,你,你买的这都是些什么啊。” 程虎真的要抓狂了。 小花看着购物车里堆得快要掉出来的火腿肠跟方便面,一脸无辜的说道,“哥哥,这些都是吃的呀,而且,这些东西都在打折呢。” 她从购物车里捡起一捆被黄色胶带捆绑住的绿色包装的火腿肠,炫宝似的说道,“你看,那个阿姨说,这个火腿肠的原价是十块钱一捆的,现在只要一块钱就能买到一捆了,所以,我就把那里的火腿肠全部都拿了。” 一脸得意的神情就跟她是个大将军,终于拿下了一座城池似的。 程虎无语的看着小花。 小花以为哥哥是被自己的聪明机智给惊呆了,又提起两袋五包装的泡面,得意洋洋的说道“哥哥你再看这个泡面,原价是十二块钱一包的,现在只要两块钱呢。” 她仰起脸,仔细思考了一下,皱着眉头说道“一大包只要两块钱,那么,一包里面有五小包,一小包的话,就是只要”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二二得四,二四得八,三四十二,四四五四就是两个四加两个四再加一个四 八加八加四,等于十六加四,那就是二十。 也就是说,一大包泡面卖两块钱,那么一小包泡面的话,就只卖四毛钱。 如果一餐饭煮三包泡面,那也就是一块两毛钱。这样一来,这一餐既不用吃米饭,也不用吃菜就能吃饱肚子了。 更重要的是,泡面真的真的很好吃啊。 “四毛钱。”小花说道,“一包泡面只要四毛钱。哥哥,你说是不是很划算?” 程虎拿起购物车里的泡面跟火腿肠看了看,眉头越皱越紧“小花,这些东西都已经快过期了,只剩下一个星期的时间就要过期了,别买了。” “啊?快过期了吗?”小花也从车里拿起一捆火腿肠,仔仔细细的看,结果发现自己看不懂。 但她笑道“就算是过期了也没有关系,因为真的很便宜啊。这个火腿肠才一毛钱一根,一包泡面四毛钱,加起来也就五毛钱。五毛钱就能有好吃的面跟好吃的火腿肠吃,真的很划算。” “而且我妈妈说,只要东西不发霉都可以吃。而且,这些东西比猪肉还要便宜呢。还有啊,哥哥,这些东西都可以不用放到冰箱里就能储存,对于我家来说,真的再好不过了。” “妈妈进山里干活的时候,她可以带一包泡面跟一根火腿肠去,这样,她就可以在山里也能有午饭吃,不用饿肚子。” 想到这个,小花忽然觉得,这些东西真的是太好了。不仅便宜好吃,而且还能让妈妈不用饿肚子,就算是再贵两毛钱,也还可以买。 更何况,现在的价格真的是地到不能再低了。 程虎无奈道“小花,食物过期了,就真的不能吃了。” 小花很坚定的摇了摇头“不会啊,哥哥,我们家一直都这么吃,你不用担心。你看,这些东西买回家里之后,可以储存起来慢慢吃,不用担心它们会变臭,什么时候肚子饿了,随时都能吃,很方便的。” 程虎想了想,觉得貌似有点儿道理,便点头道“你说的好像是有那么一点儿道理。如果你家里一天煮五包泡面的话,好像也能在一个星期之内把这些泡面全部吃掉,但是这样一来,我担心你们营养会跟不上?” “一天五包?”小花一脸灿烂的笑道,“哥哥你是不是想多了。” “难道你家一天能吃掉十包吗?” 小花摇头道“我们家早上只喝油茶。早上起床,煮了油茶,先喝两碗什么都不放的油茶醒醒神,然后再吃两碗油茶泡米饭就可以了。” “这样的早餐,是不是太简单了点?” “一直都这么吃啊。到了午餐,还是吃两碗油茶泡米饭,只有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有菜吃。所以,这些泡面,我家每天晚上煮两包当菜,再给一包妈妈,让她白天的时候带进山里吃的话,一天最多也只能吃三包啊。” 程虎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而且,这么好吃的东西,也不能天天吃,只能偶尔吃一吃。” 好吃的东西? 泡面是好吃的东西吗?好吃到不舍得天天吃? 程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脸认真的看着小花,说道“小花,我很遗憾的告诉你,超市送的那些钱,不能买特价商品,这些火腿肠跟泡面都是特价商品,所以买不了。咱们一起去选一些实用的,又不是特价的东西吧。” “啊?这样吗?”听到这么便宜的东西竟然不能买,小花一脸失落。 程虎推了另外一辆购物车,带着小花重新走入超市里面。 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特别是对于小花这种什么东西都不曾拥有过的小女孩来说,那些可爱的布娃娃,漂亮的小鞋子,以及新奇有趣的玩具都是致命的诱惑。 她的一双眼睛根本就不够看,一会儿看着一只粉嫩的布娃娃很想要,但又强迫自己不再继续看下去。 因为布娃娃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啊。既不能吃,又不能用。 等她看到一双很漂亮的鞋子时,她动心了,但依然倔强的扭头,不去看鞋子。 鞋子虽然很漂亮,但是,她是家中唯一一个不需要太多衣服鞋子的人。如果要买的话,应该给爸爸妈妈或者姐姐买才对。 还有那些看起来很好玩的玩具,其实,也就那样啊。不是很好玩。既没有河里的石头好玩,也没有村长家的大黄狗好玩。一点儿也不想要。 小花强迫自己不再看那些诱人的东西。 程虎从货架上拿下一包很大的洗衣粉、洗发水、牙膏、洗洁精,还有生抽、老抽、芝麻油、豆腐乳、豆瓣酱、番茄酱、料酒、白醋等烹调配料。 上次他在小花家吃饭,并没有看到这些东西。所以,这些东西必须买。 有些时候,食物的原汁原味确实好吃,但适当的增加一些调味品,则可以让食物更加好吃。 另外,还有塑料盆、塑料桶、塑料凳子。这些简单的家具本该家家户户都会有才对。但是程虎发现,小花家里并没有这些东西。 小花见哥哥拿了塑料盆塑料桶还有塑料凳子赶紧劝道“哥哥,这些东西都好贵啊。我们还是不要买了,万一等会儿钱不够怎么办?” 程虎笑道“放心吧,我心里算着数呢,这些东西全部加起来都还没有一百块钱。我那张卡里,可是有好几百块钱马上就要作废了。” 小花只是觉得讶异,没有再说话。 这本书到底有多烂呀 。到目前为止,这本书的24小时追订才20多个。 其他普通作者都是一更新章节,立马有几百个订阅…… 而我,真的好垃圾啊 虽然我一直在跟大家保证,不会太监不会太监,但是看到这个成绩真的有点难受。 且强烈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写得很烂很烂,难以入目。 有些小伙伴,上架之前明明很活跃的呀,怎么上架之后就消声灭迹了呢,快回到作者君的怀抱里来吧。 我会咬牙坚持下去的。就算牙齿咬碎了,我还能咬着牙槽继续坚持。 大家都知道我是晚上熬夜码字的,白天还得干农活,写作质量难免会因为当天农活的轻重而参差不齐。 但是希望大家能多多包涵,给予订阅。 现在每天更新四千字,正版订阅支持,也就一天两毛钱而已。一个月,才六块钱。 六块钱相当于一杯奶茶一瓶饮料的钱,但对于作者君来说,真的是很重要的鼓励。 告诉你们一个秘密…… 昨天这本书才涨了40个订阅…… 堪称全的上架书里最惨的一本…… 40个订阅相当于四块钱,然后要跟平分,我顶多能拿两块钱…… 尽管成绩如此之差,我仍旧没有动过要太监的念头,所以希望小伙伴们能,能陪着作者君一起坚持到最后。 你们若安好便是晴天, 我若不太监,你们也不离不弃,好么? 第232章 小花的人生巅峰 感谢空虚大佬,星云大佬,月半书友,平凡2018,惊雷闪电等书友的打赏。感谢空虚大佬和星云大佬的万赏。 程虎带着小花往食品区走去,小花不淡定了。 因为,货架上的食品看起来都很好吃的样子。 她暗暗吞了一下口水,却不好意思开口说自己想要什么什么。 毕竟,钱是哥哥的。 程虎看出了小花的心思,便故意为难的说道“小花,你说这么大一个超市,怎么一点好吃的东西都没有啊。咱们买什么好?” 小花迟疑的说道“要不,买,那些饼干吧。” 她指着前面堆放在展示台上的散装饼干。 饼干有六块钱一斤的,有七块钱一斤的,也有八块钱一斤的。 程虎问道“这些有什么好吃的。而且,这些东西都太便宜了,如果咱们买这些饼干的话,估计把这里的全部饼干都买了,也还是花不完卡里即将作废的钱啊。唉,头疼。” 小花讶异的张大了嘴巴“把,把这里所有的饼干全部买完都还花不完那些钱吗?” 原来,几百块钱真的很多很多啊! 她虽然也经手过不少钱,大概也有几百块钱吧。但是,却从未一下子拥有过几百块钱。所以实在很难想象,几百块钱到底有多少。 现在看来,是很多很多了。 程虎一脸认真的点头“对啊。花不完。怎么办呢?今天花不完的话,明天可就要过期了。可我走了超市一圈,真的找不到什么贵的东西买。” 小花用澄澈的眼睛看着程虎说道“哥哥,要不,咱们就买那些饼干吧,咱们可以多买一点。然后,咱们再买一些泡面。” 又是泡面,小花对泡面可真是有够执着的。 虽然程虎不想买泡面,但既然小花都这么说了,那肯定要顺从她的意愿。 两人把展放台上的饼干一样包了两三斤,总共将近三十斤左右。 过了秤,再搬两箱箱装的方便面。 小花抱着其中一箱泡面,那喜滋滋的模样就跟中了大奖似的。 她饶是认真的看着程虎,问道“哥哥,你真的不需要买其他东西吗?你确定吗?我觉得你可以买一些不会过期的东西回家里放着。比如” 环视一圈超市,又实在想不出什么东西既实用,又不会过期。 程虎笑道“小花,我家里真的堆不下了,再买的话,就要堆到院子里了。可是,我的院子里养了很多鸡,如果把院子也堆满的话,那些鸡可就没有地方玩了。” 小花点点头,觉得还是鸡比较重要。 看着小花傻乎乎的样子,真的是既好笑又可爱。 程虎心想,以后要是生孩子的话,一定要生女儿。 每个单身狗都在幻想自己将来要生个怎样的孩子,却忽略了一个事实自己压根没媳妇。 小花走到牛奶区,看着货架上那些只有她的胳膊粗的塑料瓶子上印着的可爱卡通图案,想起了电视广告里的画面。 娃哈哈 暗暗吞咽一口,努力瘪着嘴巴,然后假装毫不在意的移开视线,向前看去。 程虎默默的从货架上拿下两箱儿童牛奶,放进了购物车里。 走到收银台的时候,小花才惊奇的发现,哥哥竟然拿了两箱那种看起来很好喝的牛奶。 她瞪着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哥哥,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其实,买两箱那种看起来很好喝的牛奶,不如帮妈妈多买两箱泡面。 那些泡面对于妈妈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 以前,家里要是意外得到一箱泡面的话,一家人都不舍得吃,都会留给妈妈带进山里当午饭吃。 虽然妈妈总说泡面不好吃,想留给大家吃。 但小花知道,其实泡面很好吃,妈妈只是舍不得吃而已。就像她很多时候都会说瘦猪肉不好吃,喜欢吃肥猪肉那样,那其实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 该怎么开口跟哥哥说,不要买那个牛奶,多买两箱泡面呢? 这个问题真的很让人头疼。 小花觉得自己真的一点儿也不想要那个牛奶,一点儿也不喜欢喝那个牛奶。虽然她没有喝过,但她知道,那个牛奶一定不好喝。 可是,要怎么开口呢? 那是哥哥的钱呀,他有支配那些钱的权利。所以,到底应该怎么开口? 小花站在旁边,很着急。尤其是看着收银员姐姐把东西一样样拿起来,又一样样装入很大的塑料袋之后,更是急得眼泪都上来了。 收银员姐姐就快要拿到那两箱牛奶了。 不行,不能要那个牛奶。不能要。 小花扯了扯程虎的手臂。 程虎扭头看她,不禁吓了一大跳。 不知是何缘故,小花原本澄澈的眼睛已经一片水汪。 “小花,怎么了?”程虎问道,“是不是还有什么想要的?你别哭呀,有什么想要的,你跟哥哥说。” 小花抬起手背,用力抹了抹眼睛,一脸认真的说道“哥哥,我不是在哭,我就是一下子没忍住,眼泪急出来了。” “哈哈。”程虎真的是被小花给萌化了,他问道,“那你在急什么?能把你忍成这样?” 说着,伸出一只手,揉了揉小花的头发。 小花指着那两箱儿童牛奶,很是认真又很是稚气的说道“哥哥,我们别买那个牛奶好吗?” 程虎不解“为什么?” 在他看来,所有的孩子都会喜欢喝这种儿童牛奶。因为酸酸甜甜的,确实很好喝。他也喜欢喝。 小花解释道“哥哥,我不喜欢喝那个牛奶,我们不买牛奶了,多买两箱泡面吧。” 程虎这下乐了。小花到底是有多爱吃泡面呀,才会对泡面这么执着。 他说道“小花,泡面吃多了真的对身体不好,还是喝点这个牛奶吧。这个牛奶对身体好。” “对身体好吗?”小花听到这话,又重新思考了一下。 虽然泡面可以帮助妈妈填饱肚子,但是,如果吃多了对身体不好的话,就肯定不能吃太多。 而哥哥说,这个牛奶对身体好,那妈妈喝了,身体一定会更棒。 她点了点头,说道“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吧。” 两人从超市走出来的时候,提着大包小包,举步维艰。 说的是程虎。程虎两只手提满了东西,小花则只是抱着一箱泡面。 两人走到乔姐的店门口之后,先把东西放下。 程虎交代道“小花,你在这儿守着东西,哪里也别去,知道吗?” 小花点头“那哥哥你呢?” “我去开车,然后载着你妈妈一起上来。你记住了,千万别到处乱走。” 乔姐笑道“小虎,你就放心吧,在我这里,难道我还会卖了她不成。” “哈哈,那倒不会。”程虎道,“那麻烦乔姐你帮忙照看一下孩子跟东西。” “没事没事。”蓉姐也笑道,“我们都帮你看着,东西丢不了,孩子也丢不了。” 有了这话,程虎才放心的往医院走去。 一边步行前往医院,一边用手机微信给乔姐发信息。 到了医院,把病房里的东西搬到车上,然后载着桃姨回到乔姐的店门口。 程虎让桃姨在车上坐着就行,自己则下车把所有东西都搬到车厢上。 乔姐招呼了一个客人之后,走上前来,高声问道“小虎,我们店在搞抽奖活动,要不要试试?” “抽奖活动?”程虎把最后一包东西放下之后,靠着车子,问道,“什么抽奖活动?” 乔姐解释道“我们店今天在搞抽奖活动,但凡是进店购买任何商品的人,都可以进行抽奖。” “任何商品都可以?”程虎乐了,“还有这样的好事?” “对啊。”蓉姐也道,“小虎,要不你试试呗,说不定还能有好运气呢。” 程虎看着小花,问道“小花,你要不要试试?” “啊?我?”小花有些不自信的说道,“我,我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呀。” “嗯,这样吧,这里是二十元。”程虎从钱包里拿出一张二十元的纸钞,递给小花,说道, “你进去帮我买个电灯泡。然后你来抽奖,你抽到什么都归你,抽不到的话,咱们也没有任何损失,你看好不好?” “啊?”小花讶异道,“我抽到什么都归我吗?” “对啊。”程虎笑道,“无论你抽到什么都归你,因为那是用你的运气换来的呀。但是,咱们事先说好哦,要是你抽到了什么很值钱的东西,那你一定要请哥哥吃饭,好不好?” “嗯。”小花一脸天真的点了点头。 她把二十元递给乔姐,稚气道“阿姨,我要个电灯泡。” 乔姐拿了一个十元钱的电灯泡出来,交个小花,又找了她十元钱。 而蓉姐则拿来一个十分简陋的小纸箱出来。 小纸箱上面被剪刀粗鲁的剪开一个刚刚能伸入一只手的口子。 从外面看,完全看不到箱子里面有什么。 蓉姐说道“小朋友,把你的手进去,随便拿一张纸条出来。纸条上要么是写着‘谢谢惠顾’,要么就是写着奖品名称,你试试。” 小花看了看程虎,又看了看已经从车上下来的妈妈,再看看拿着魔法纸箱的阿姨。 那个纸箱一定会有魔法吧。她想。 但是,她又不知道自己应该要点什么,所以只能在心中祈祷道“千万要让我中奖。嗯,随便中点什么都可以。” 也许,最大的奖品会是一个电风扇。 这样的大奖她可不敢奢望。如果能抽到一只笔,或者一卷透明胶什么的,她都心满意足了。 她的手伸了进去,里面有很多纸条。 她随便又慎重的抽了一张出来,递给拿着纸箱的阿姨。 蓉姐接过纸条,将折起来的纸条打开,瞬间惊喜的说道“哇,你中奖了。是台冰箱。” “啊?”小花跟廖桃同时叫了起来。 这,这怎么可能? “是一台冰箱。”蓉姐把纸条递给程虎。 程虎看了一下,朝小花十分肯定的点头,并兴奋的说道“小花,你这手气也太好了吧。冰箱诶,你抽到了一台冰箱!” “啊?冰箱?”廖桃既怀疑又激动的接过程虎手中的纸条,看了看,但并不认识上面的字。 乔姐笑道“是冰箱没错。” “冰箱?我,我不是在做梦吧。”小花愣愣仰起脑袋,看着蔚蓝的天空,有种恍如在梦中的感觉。 今天,应该是她的人生巅峰了吧。 先是可以在超市里免费买东西,现在居然又抽到了一台冰箱。 天哪,这是我的人生巅峰吗?小花微微眯起眼睛,看着那轮刺目的烈日,有些不敢肯定这一切是不是都只是一场美梦而已。 如果是梦的话,那这个梦也太完美了。 她扭头看着妈妈。妈妈站在太阳底下,身后是蔚蓝的天空跟洁白的云朵,就像是一个仙女那样。 她又扭头看程虎哥哥。程虎哥哥虽然很黑,但很高大,就像一座大山那样。 她再扭头看周围的一切。 在温热的阳光下,微风和煦,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晰可见。不管是街道上行走的人群,还是过往的车辆,又或者是落在电线上的小鸟,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真实又美好。 小花的春天要来了吗?我真的可以像一朵小花那样绚丽的绽放吗? “当然不是在做梦。”廖桃兴奋的上前蹲下身子,抱着小花,开心的说道,“你不是在做梦,小花,咱们家就要有冰箱了。” “冰箱,是真的冰箱吗?是那种很高大,可以存放食物的真的冰箱吗?”小花仰头看着这家店的老板娘。 乔姐点头笑道“哈哈,当然是真的冰箱。就在里面呢,小虎,进来帮下忙。” “好嘞。”程虎赶紧跟着乔姐进去把冰箱搬了出来。 一台真的冰箱。 冰箱是四门冰箱,虽然看上去很大,但乔姐说,这是店里最省电的一款。 小花看着个头比自己高,比自己大的冰箱,一脸懵逼。 她得耗费多少运气,才能凭着一张小小的纸条抽到这样一个大奖呀。 冰箱被程虎搬到了车上,并且捆绑好,然后跟乔姐蓉姐道了谢之后,便发动皮卡车,载着小花跟桃姨往大明村驶去。 一路上,小花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尽管妈妈无数次告诉她,这不是一个梦,但她就是不敢相信,这一切竟然是真的。 好吧,就算不是真的,可车子都已经停到了家门口了,还是要下车的。 罗富贵早早在家等着,把房前屋后都打扫得十分干净,还把小花的床铺被褥跟衣服鞋子都洗了晾晒在院子里。 他希望经过这一件事情之后,小花能迎来崭新的人生。 廖桃牵着小花的手,站在大门外,朝院子里喊道“富贵,快拿火来。” “来了来了。”院子里传出罗富贵的声音。 接着便看到,罗富贵手里抓着一把干稻草快步走出来。 程虎不解道“这是干什么?” 廖桃笑道“我们这里的习俗。住了医院回来,都得从火上跨过去,驱一驱身上的邪气。” “哈哈。”程虎只是笑两声,并没有说什么。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习俗,只要不是什么邪恶的习俗,比如把女娃扔进河里祈求风调雨顺这种恶俗,那就没有必要给予太多评价。 罗富贵把手中的稻草点燃,放在大门外的地上。廖桃牵着小花的手,让小花从火上面跨过去,然后自己也跟着跨过去。 走入院内,小花终于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大肥鸡了。 这么久不见,它们好像又肥了不少呢。 程虎把东西从车上一一搬下,堆放在院子里。没一会儿,宽大的院子就堆满了东西。 看着一包包一箱箱东西,廖桃跟罗富贵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们可不像小花那么好骗,除了那台冰箱确实是小花抽奖得来的之外,其他东西肯定全部都是小虎买的。 这样一来,他们欠小虎的,可就真的再也还不清了。 两人也不是婆妈的人,既然东西都买了,总不能驳了小虎的面子,再让他带回家去。 罗富贵把菜挑出来,拿到院子墙角的木头架上放着,廖桃则把箱子装的方便面跟牛奶拿进堂屋里堆放在桌面上。 小花拎着其他东西,跟着妈妈一起走入堂屋内。 程虎把冰箱抱入堂屋,放在角落里,然后用乔姐赠送的插板连接堂屋墙上唯一一个可移动的插板,并放置在冰箱面上。 调整好冰箱的脚,让冰箱表面平稳之后,插上电,冰箱就可以正式使用了。 小花站在冰箱前面,看着高大的冰箱,眼睛里充满了熠熠光辉。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中大奖啊。 天哪,这个大冰箱竟然是我抽奖抽回来的。 小花的内心还是激动不已的,不敢相信这这一切竟然是真的。 程虎跟着廖桃罗富贵去了厨房,堂屋里就剩下小花一个人对着冰箱发呆。 第233章 乾隆【为空虚大佬加更】 厨房里,罗富贵拿来干燥的木柴,生了火,把一个三只脚的铁圈放置在土灶门口。 铁圈的三只脚分别只有一只手指那么粗,但是很长,大约比一只筷子还要长一些。 三只细长的脚被焊接在铁圈上,将铁圈顶起来,看起来有点儿像一个简易的三足鼎。 只不过圈成铁圈的铁棍也只有一个手指粗细。圆圈大约有一个脑袋大小,除了有三只细长的脚外,还有三只短小的手焊接在铁圈内部。 放好三脚铁圈后,罗富贵拿来一个很厚实的铁锅放置在三脚铁圈上。 铁锅比铁圈要大一些,而且铁圈的三只手刚好托住了厚实的铁锅,因此,不用担心铁锅会掉下去。 铁锅有一个内空的手柄,手柄不长,只有十厘米不到。一根扁圆的木头削尖,插入内空手柄中,延长了手柄的长度。 这样的好处是不烫手! 铁锅的形状跟炒菜的铁锅是一样的,只不过更小,更厚而已。 在铁锅外侧,还有一个缺口,称之为锅嘴。锅嘴矮于铁锅边缘,并且向外延长四五厘米。中间低,两边高。 廖桃从被烟火烤得乌漆嘛黑的土墙上取下一包茶叶,从里抓了一把出来。 罗富贵往铁锅里放入一些清水,廖桃则立马将抓在手中的茶叶放进去。 茶叶很干很脆,但进入逐渐升温的水中,便慢慢变软,最后完全软踏踏的泡在水里。 程虎不解的问道:“这是干什么?” 廖桃笑道:“煮油茶呀。” “煮油茶?”程虎想起了之前乔姐喝的油茶,暗暗吞了一口口水。 没想到,他竟然还可以在这里喝到油茶?感动啊! 当时在乔姐的店里死要面子活受罪,没喝到油茶,现在总算要喝到了。哈哈,看来老天还是很垂爱我的嘛。 廖桃把手中装着茶叶的塑料袋重新挂到墙上之后,转身走出厨房,在厨房门外的走廊上取了生姜两块,放在砧板上拍了拍,然后也放入铁锅里。 程虎皱眉了,茶中放姜真的会好喝吗? 会不会是闻起来很香,其实很臭? 罗富贵起身,把位置让给廖桃:“你来煮,我去摘点葱花回来。” 廖桃在小板凳上坐下,等锅中的水煮开之后,一手握住木头手柄举起铁锅,一手拿着一个竹子编成的滤斗。 把铁锅里的所有东西慢慢倒入滤斗里,茶叶跟生姜被阻隔在滤斗内,暗黄色的茶水则流入一个不锈钢盆子里。 然后,廖桃再拿来一个7字型的木槌按压滤斗里的茶叶,把暗黄色的茶水按压干净。 之后,廖桃拿着装有茶叶生姜的滤斗起身走到院子里用清水冲洗茶叶。 程虎看着不锈钢盆子里的茶水,很是好奇,忍不住用旁边的小勺子舀了一点茶水放入碗里,然后凑到嘴边吹了吹,便仰起脖子,将碗里的茶水一股脑倾倒入口中。 茶水刚刚入口,就有一股极其强烈的苦涩味道在口中蔓延开来,简直比吃药还苦。 想吐出来,但又觉得这样不礼貌,只好心一横,将口中苦涩无比的茶水全都咬牙吞到肚子里。 廖桃刚好看见这一幕,一边往里走,一边笑道:“小虎,你喝这个茶水干什么?” 程虎一脸无辜的问道:“这个不就是油茶吗?” 廖桃大笑:“哈哈,这个哪里是油茶,这个是洗茶叶的茶水而已。油茶还没做出来呢。” 程虎觉得肚子好烫 嘴巴也好苦 廖桃把铁锅重新放置在铁圈上面,然后把滤斗里的茶叶跟生姜一起倒入铁锅中,再放入一粒剥了皮的蒜米,便开始用7字形的茶槌慢慢敲打锅中的茶叶。 敲到铁锅里的茶叶已经有些细碎,并且冒出白烟之后,再放入一些猪油,继续敲打。 过一会儿,白烟滚滚,铁锅的热度也已经到达一定程度之后,就把土灶上事先被烧热的清水用水勺舀入铁锅中。 清水刚刚进入铁锅内,立马翻滚沸腾起来。 随着‘刺啦’一声,茶香也瞬间四溢,充盈了整个厨房。 程虎惊叹道:“桃姨,这个就是油茶了吧。” 廖桃点头:“对,这个就是油茶了,但还没有煮好呢,还得再等一会儿。” 此时,罗富贵摘了葱花回来,洗净葱花切碎放入碟子中,并摆放在低矮的桌面上。 廖桃往翻滚的茶水中加入一些盐,然后一手拿着竹子滤斗,一手拿着勺子,将铁锅里的茶水舀起,隔着滤斗,分别倒入碗中。 摆放在茶桌上的碗已经被罗富贵事先用小勺子加入了葱花。 因此,当滚烫浓郁的茶水倒入碗中之后,与青翠的葱花汇合,飘逸而出的是更加沁人心脾的清香。 罗富贵又从嵌入在土墙上的小木柜上拿下一盒已经炸好的花生,再用小勺子往碗里依次舀入一小勺子花生。 花生进入漂浮着青翠葱花的油茶里,就像一片青草地上盛开了几朵红色的小花那样,看起来十分诱人。 有了前车之鉴,程虎不敢再贸然行动,看着廖桃问道:“桃姨,这油茶可以喝了吗?” 廖桃一边敲到茶叶,一边笑着回道:“可以喝了,但你慢点喝,小心把舌头烫熟了。” “好嘞。”程虎端起一碗茶,递给罗富贵,然后才拿起另外一碗凑到嘴边呼呼吹气。 吹了几下,觉得应该可以入口了,就张嘴凑着碗口,吸入一口热烫的茶水。 油茶浓厚,比人们常喝的直接用开水浸泡的茶要浓厚许多许多。 如果那些常见的茶水被称之为茶水的话,那这种味道浓郁,色泽明黄的油茶,则应该被称之为‘茶精’才对。 因为茶叶经过茶槌敲打,将茶叶中的精华全部释放出来,取生姜猪油跟盐调味,又将茶之精华提升,是当之无愧的茶精。 程虎含着口中的油茶,并不急着吞下去,免得油茶太烫,把肠子都烫熟了。 浓厚的油茶含在嘴里,并没有广告上吹捧的那种‘比甘蔗还甜’的滋味。 实际上,茶的浓郁芳香才是油茶的灵魂所在。 高山茶叶在谷雨时期采摘,炒熟,烘干,再经过细心的敲打炼制,才制出了有如此鲜黄浓郁色泽的油茶。 油茶很纯,但人们为了寻求利益,一味的夸大事实,把‘比甘蔗还甜’这样的说法用在油茶上,实在是欺瞒之举。 油茶虽然不甜,但浓郁咸香,而且入口即能暖胃,确实是非常美味的佳肴。 虽然说程虎是第一次喝这种油茶,但也深深的被油茶的味道给折服了。 喝了一碗之后,觉得还不够畅快,又放下茶碗,等待第二碗油茶。 据说当年乾隆皇帝下江南的时候,沿途百官都大献殷勤,把各种山珍海味无尽献上,吃得乾隆皇帝都要得厌食症了,看到食物就想吐。 这让众御厨束手无策,恐慌不已。就在所有人都焦头烂额,不知道要怎么办的时候,一位西阳省的御厨忽然想起家乡的油茶功效,就赶紧制工具,做出了一碗油茶奉上御前。 乾隆皇帝喝了油茶之后,立马口舌生津,胃口大开。 至于乾隆皇帝为何胃口大开,据说是因为油茶具有消食健胃、驱湿避瘴之功效,是世代居住在山区的西阳省山民根据山地潮湿、瘴气阴重的地理环境而发明的一种保健饮品。 其中茶叶含有丰富的茶碱,起到全身调理的作用。生姜驱寒湿,大蒜消毒,花生米含有人体必需的三种微元素,能够补充能量。 这个传说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但听到廖桃跟罗富贵都能说得如此生动形象,估计是本地乡官大力宣传的缘故。 传说是不是真的无法论断,但就程虎喝了这个油茶之后的感受来说,确实美味且能让身体舒适。 就好像有一股暖流,从喉咙一直蔓延到肚子里,再扩张到四肢一样。 喝了二十多碗油茶之后,程虎终于喝不动了。 他放下茶碗,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笑道:“桃姨,我是不是喝得太多了?你应该也敲累了,别敲了,我已经喝够了。” 廖桃当真就放下工具不敲了。 她笑道:“确实不能再敲了,如果继续敲的话,后面煮出来的油茶跟白开水差不多,喝起来也没什么味道。小虎你要是还想喝的话,就喝保温壶里的。那是今天早上打的,还热着呢。” “我实在喝不动了。”程虎笑道,“我这肚子都快鼓起来了。咦?小花呢?” “在堂屋看电视呢,不用理她。”罗富贵笑道,“她就这么一个爱好,由着她吧。” “富贵,你去抓只鸡杀。”廖桃吩咐道,“小虎今天得在咱们家里吃饭。” “好。”罗富贵应下,立马转身就要去抓鸡。 程虎赶紧拉住他:“别别别,别杀鸡了,我买了鸡肉,鸡肉鸭肉都有,还有鱼肉。” 罗富贵说道:“那我去做菜,小虎你先休息一下。” 这话说的程虎都不好意思了。 我一个年轻力壮小伙子坐着休息,让一个身体病弱的大叔去干活,哪有这个道理? 程虎站起身,跟着罗富贵走出去,一起帮忙制作午饭。 今天的午饭对于小花一家来说,简直比过年还要丰盛。 小花看着各种摆放在桌面上的食材,立马往外跑去。 程虎见状,不解的问道:“桃姨,小花这是干嘛呢?” 廖桃笑呵呵的说道:“肯定是去她爷爷家里喊她爷爷来吃饭了。” “原来如此。没想到小花这么孝顺。” 过了一会儿,小花回来了,但她是一个人回来的。 廖桃朝有点儿无精打采的小花问道:“小花,你爷爷呢?” 小花撅着嘴巴回答:“奶奶不给爷爷来咱们家吃饭。” “那她还说什么了?”廖桃知道事情肯定不会这么简单。 小花深呼吸之后,说道:“奶奶还说,她们一大家子人呢,要喊就全部喊来吃饭,要不然就一个都别喊。” “什么意思?”程虎不解。 廖桃解释道:“她奶奶的意思是说,只喊她爷爷来吃饭,是对她们的不尊重。” 程虎呵呵笑两声,没说话。 他不知道小花家跟她奶奶家的故事有多么复杂,但他知道,要想赢得别人的尊重,首先应该端正自己的态度去尊重别人。 罗富贵朝小花说道:“你奶奶是不是又骂你了,你别理她。以后少去她家。” 小花摇头:“我不怕她骂我,只要她不打我就行了。如果我不去的话,爷爷的衣服经常都是臭烘烘的,没人洗。” 程虎又问:“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把爷爷接过来一起住呢?” 廖桃无奈的笑了一声:“你不懂,小花爷爷以前是跟我们生活过一段时间,但小花她奶奶总说她爷爷有钱,跟我们一起生活,就等于是把他的积蓄拿给我们花,所以后来又联合小花的叔叔跟姑姑们,把她爷爷抢回去了。” 哈哈,居然还有这么奇葩的人。 三个大人一起准备午饭,速度还是很快的。 半个小时不到,所有食材全都变成食物被端到桌子上。 看着五颜六色香气四溢的美味,小花拿着筷子,口水都快掉出来了。 廖桃夹了一个大鸡腿给小花。小花也不谦让了,拿着鸡腿,大口大口的啃起来。因为今天中午真的很多菜,她不用谦让,爸爸妈妈也会有肉吃的。 当然,如果是往常的话,她还是会想方设法骗妈妈吃肉的。 但是今天不用。 啊,这样大口吃肉的感觉真舒服啊。小花吃鸡腿的样子,真是让人不敢直视。 饭桌上,程虎跟罗富贵说起了要买稻谷的事情。 “真的是三块钱一斤?”罗富贵听到这个价格之后,跟廖桃的反应是一样的,都有些不敢相信。 程虎很认真的回道:“当然是三块钱一斤,难道我还会骗你们不成?” 罗富贵笑道:“倒不是怕你骗我们,就是这价格实在太高了,有点不敢相信。” “这有什么。像你们这种用山泉水种出来的稻谷,在湖北有个地方,都卖好几千块钱一斤呢。” “啊?好几千块钱一斤?”罗富贵啧啧称奇的说道,“这真是连想都不敢想啊。” 程虎道:“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嘛: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办不到,就怕想不到。只要想得到,啥也能办到。” “可是,我们卖给你三块钱一斤的话,你会不会太吃亏了?”罗富贵还是有些担忧的问道,“毕竟我们之前才卖几毛钱一斤。” 程虎否定了他的话:“当然不会。我在县城买也是要三块钱一斤。而且还得跑到县城去,油钱就不说了,还得耗费人工。所以说,三块钱直接从你们这里买,是我占了便宜才对。” “哦,这样啊。”罗富贵还是有些拿捏不定主意。 小花见状,就喊道:“爸爸,都卖给哥哥吧,那样咱们家就有好多钱了。” 廖桃也在一旁劝道:“是啊,买了吧,既然小虎都这么说了,咱们也没有不卖的道理。反正小虎买谁的都是买。” 程虎连连点头:“对,桃姨说的对。反正你不卖给我,我也是要跟别人买的,价格就是三块钱一斤。” 罗富贵踌躇了一会儿之后,才说道,“那就卖了吧。小虎你要多少?” “你有多少,我要多少。” “哈哈,那可就多了。”罗富贵开心的笑了起来,脸上的皱纹虽然因此而全都挤到了一处,但是却显得年轻了几岁似的。 第234章 跟罗女士合作【为星云大佬加更】 吃了饭,休息片刻,就忙着去把倒在谷仓里的稻谷装入蛇皮袋中。 总共装了三十包,用大杆子秤一一过秤之后,得到的总重量是两千六百一十斤。 程虎把所有稻谷搬到皮卡车车厢上,回到院子里,拿出手机算了一下,总重量是2610斤,单价是3元钱,总价格就是7830元。 七千八百三十元? 听到这个数字,小花一家三口都讶异的张大了嘴巴。 若在以前,这是家里所有人奋斗一年的收入总和。 包括小花妈妈进山找各种山货,包括小花爸爸管理田间地里的各种农作物,也包括小花下河摸回来的田螺所卖得的钱。 七千多块钱,对于城里人来说不多,但对于小花家这样的家庭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巨款。 一笔能让一家人都目瞪口呆的巨款。 程虎早就做足了准备,将七千八百三十元现金递给罗富贵。 罗富贵颤抖着手,接过厚厚一沓钞票,差点老泪纵横。 小花看着爸爸手里红彤彤的钞票,甩着廖桃的手,一脸兴奋的叫道:“妈妈,妈妈,我们有好多好多钱。” 廖桃抱着她,激动的点了点头,说不上话来。 也不知道老天爷是终于睡醒了还是终于开眼了,他们家的好日子总算要来了。 廖桃抱着小花,很是认真的说道:“小花,明天妈妈就送你去学校上学好不好?咱们家现在有钱了,你不用再担心姐姐的学费了。” 程虎看向小花,也劝说道:“对啊,小花,听你妈妈的话,回学校去上课。” 小花用明晃晃的大眼睛看了看程虎,又盯着妈妈,摇了摇头:“妈妈,我不去学校。我讨厌上学。我去学校就是在浪费时间你知道吗?” “怎么会浪费时间呢?”罗富贵有些着急,“小花,爸妈就是因为没有文化,所以才过了一辈子的苦日子。难道你想走爸爸妈妈的老路吗?” 小花笑道:“当然不会,我这么聪明,肯定能做得比你们好。而且,我现在都已经十岁了,又两年没念书了,如果回到学校去,肯定要从一年级重新念起。” 她皱着眉头停顿了一下,才接着说道:“十岁了才念一年级,我会被其他同学嘲笑的。如果我被其他同学嘲笑,那我肯定就会更加没有心思念书。这样一来,我就是在浪费时间呀。” “而且,姐姐念大学可是要花很多钱的。爸爸妈妈都老了,如果没有我的帮忙,你们会更加辛苦。我不想让你们那么辛苦。别让我去学校好吗?我真的一点儿也不想去。” 小花仰望着妈妈,眼睛里充满了祈求。 她是真的一点儿也不想去学校。 “可是小花,知识改变命运。”程虎说道,“如果你缺钱的话,哥哥可以先借给你。” “不不不,哥哥,你千万别再借钱给我们了。”小花突然抱紧了妈妈,委屈的说道,“你要是再借钱给我们的话,我妈妈就会拼了命的想要还钱给你。求求你,千万别再借钱给我们了。” 程虎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甚至向来自认为很聪明的他,也已经不知道要用什么方式来帮助小花。 小花看着妈妈祈求似的说道:“妈妈,你看看我,那么聪明,那么勤快,就算不用念书,我也可以养活自己呀。你根本就不用担心我以后会饿死。我可是你的女儿呀。” “可是”廖桃心里始终觉得这个家亏欠了小花太多。 她才十岁,就已经担负起了赚钱的重担。到底是他们无能,所以才让自己的女儿小小年纪就吃了这么多苦。 小花看到妈妈一脸伤感的样子,立马又笑嘻嘻的说道:“妈妈,你要是真的心疼我,那你让爸爸给我一点钱,让我去抓几只鸡回来养吧。我可是很会养鸡的。” 廖桃听到女儿稚气又认真的话,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妈妈让爸爸给你一点钱去抓鸡回来养。但是,小花,以后就在家里老老实实养鸡,挖蚯蚓,不要再去捡田螺了。现在夏天到了,河里的水位上涨了很多,你这么瘦,要是被大水冲走了,就再也见不到妈妈了。” “那妈妈也会不去山里摘山胡椒吗?” “这,这当然不行。” “既然妈妈都没有答应我的要求,那我也不想听妈妈的话。”小花忽然耍起小脾气,抱着手,噘着嘴的样子真是让人又心疼,又无奈。 程虎脑门中的灯泡叮的一声亮了。 “桃姨,你们家有玉米吗?”他问道。 “玉米?”廖桃摇了摇头,“现在没有,要过些时候才有。” 程虎露出一脸遗憾的样子,耸了一下肩膀:“那真是太可惜了。我还想跟你买些玉米呢?” “小虎,玉米多少钱一斤?”罗富贵听到玉米也能还钱,就赶紧问道。 程虎竖起三根手指:“也是三块钱一斤,脱粒的,喂鸡的,不是人吃的那种。” “三块钱一斤?这,怎么这么贵?” “是啊,往年脱粒的玉米我们才卖七毛钱一斤。” 程虎笑呵呵的说道:“道理还是跟稻谷一样,别人来收购你们的,还要转手倒卖,给的价格肯定低,我是买回家喂鸡的,给你们的价格就是外面的市场价。” “哎哟,三块钱一斤呢,这可真是很高的价格了。”廖桃想了想,又问道,“小虎,你,过段时间还收吗?” “收啊。但是,这些玉米不能打药,有虫眼没关系,不饱满也没关系,卖相不重要,只要不打药就行。” “这简单呀。”罗富贵笑道,“我们家种的东西都不打药。药水可不便宜。” “对啊,哥哥,我们家种出来的东西都不打药的。地里的庄稼长虫子了,我拿个塑料袋去地里把长虫子的叶子摘了,拿回家里喂鸡。如果是玉米棒长虫子了,我就拿个夹子把它们夹出来。真的没打过药水。” 程虎伸手拍了拍小花的脑袋:“既然小花都这么说了,那我就没有不相信你们的道理。这样吧,我先给你们一千元定金。” 说着,程虎又从钱包里数了一千元递给罗富贵,并且说道:“等到有玉米的时候,我就来拉玉米,不用脱粒,直接三块钱一斤,但是,必须不能打药。这点很重要。卖相不好没关系,反正别打药就行。” “你放心。”罗富贵从程虎手里再次接过厚厚的一沓钞票,说道,“我可以用我的性命跟你保证,绝对不会给玉米喷药。” “哈哈,那行。”程虎看着小花又道,“小花,你不是要养鸡吗?哥哥跟你合作怎么样?” 小花不解的看着哥哥,问道:“哥哥要怎么合作?” 此时午后的阳光正明媚的照射在院子里,周围静悄悄的,只有那两只仅剩的大肥鸡在偷偷摸摸的找食吃。 院子虽然很破旧,但很干净明朗,光照也十分充足。 矮矮的土围墙已经被风雨侵蚀得坑坑洼洼,可仍旧屹立在大地之上,将这一方院落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开来。 程虎背对着破旧的院门口,小花一家则站在程虎对面,高低有错。 阳光有点热,但也刚刚好。 程虎稍微想了一下,说道:“要不这样吧,小花,抓鸡苗的钱我出,给鸡买粮食的钱也是我出。反正,我出钱,你出力。以后你就管喂鸡和打扫鸡舍的事情。等鸡卖了钱,咱们一人一半,你看怎样?” 听到这话,小花再次张大了嘴巴。 其实小花的嘴巴很小,所以当她讶异的张开嘴巴时,嘴巴并不大,至少跟其他人的血盆大口比起来并不大。 圆圆的o字型嘴巴跟一双瞪圆的眼睛,看起来很有意思。 这是,又要走上巅峰的节奏吗? 小花问道:“哥哥,那这样一来,你不就很吃亏了吗?” 虽然这是天大的好事,但小花还是不想一直占哥哥的便宜。 程虎很慎重的摇头道:“当然不会。其实吃亏的是小花你呢。你想啊,现在要找一个会养鸡的人可不简单,要找一个会养鸡,还很勤劳的人可就更不简单了。我一分钱都不用花,就找到了你这么个小能手,这对我来说,可比花钱去请人帮我干活划算多了。” 小花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觉得哥哥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像她这样的勤劳小能手要到哪里去找呢?根本就找不到嘛。 不管吃亏的是自己还是哥哥,只要哥哥用得到她,她就乐意帮助哥哥做事。 哪怕是很辛苦很辛苦的事情。 小花学着电视里的大人们那样,伸出纤弱的手臂,说道:“那好,程先生,咱们合作愉快。” 哈哈,声音明明还稚气得很,却偏偏要别人喊先生,可真是有够逗的。 程虎也笑着伸出手臂,握住了小花的小手掌,很是愉快的说道:“好的,罗女士,咱们合作愉快。” 程虎跟小花的生意算是谈成了,大世界酒楼的生意也在持续昨天的火爆。 昨天很多客人来晚了,没能吃上黄金鸡枞菌,所以心有不甘,今天又来了。 而一部分人本身就有饭局,既然目前大世界酒楼这么火爆,就很自然而然的把饭局地点定在了这里。 还有一部分人,纯粹的凑热闹心理,哪里人多,就喜欢往哪里钻。 不管怎样,也不管这些人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至少目前为止,所有包厢跟所有座位都坐满了。 这对大世界酒店来说,就是好事一桩。 绕着一楼餐厅走了一圈之后,张一江心中潜伏二十多年的猛兽慢慢睁开眼睛,大有一跃而起的势头。 他兴奋激动的想,只要自己继续努力,大世界酒店肯定能起死回生。 当然,前提还得是程虎那小子能继续提供黄金品质的美味。 如果没有程虎提供的黄金美味,估计无论他多努力,也没法一跃而起,反而只能让自己摔个大跟头。 把二楼餐厅也走了一圈之后,张一江回到办公室里坐下,开始思考要怎样面对以后繁复的工作,要如何才能把一切事情做到最好。 他心里的规划有很多,但因为自己没什么实权,所以很多规划也只能是规划,难以施展拳脚。 这时,办公室的门响起敲门声,说了一声‘进来’之后,门板被推开,助理小王一脸兴奋的走进来,汇报道:“张总,好消息。特大好消息。” 张一江看着年轻的小王,笑问道:“什么好消息能让你乐成这样?” 小王拿出手机,递给张一江:“张总,你看,咱们酒楼昨天推出黄金鸡枞菌的消息已经在朋友圈里传遍了。” 张一江看了看手机里的朋友圈消息,笑道:“这只不过是在咱们这些人的朋友圈里小范围传播而已,有什么好乐的?以后,只要咱们继续努力,肯定能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咱们酒店。” “你没看电视吗?”小王说道,“咱们酒楼已经上电视了呀。” “看了,但那只是咱们市电视台的节目,难道外地人也能看到?我的目标是,让所有电视台争相报道咱们酒楼。” “啊?那你的期望也太高了吧。我觉得现在这样就已经很好了。有时候期望太高了,万一没法实现的话,失望也会很高,所以我觉得,一点点慢慢实现就好。” “哈,没想到你开始教育起我来了。”张一江乐了,“不过你说的有道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一步登天,得脚踏实地。” “张总,还有一件好事。” “还有什么好事?” “我听我一个朋友说,今天县电视台的领导被通报批评了。” “这么严重?” “是啊,咱们酒楼在金钟县里,发生了这么了不得的事情,咱们主动邀请电视台来采新闻,结果他们不要,逼得咱们迫不得已请来市里的电视台来采访,这无疑是在打各位县领导人的脸嘛。所以,台长好像要被立案彻查,看看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哈哈,真是没想到,这么小一点事情居然还能引起这么大的风浪。”张一江压根就没把县电视台拒绝它们这事放在心上,现在听说因为这事让台长被批还被调查,也真是够玄幻的。 第235章 像星星一样 感谢雪慕千山的打赏 “我估计是曾总跟曾老说了这事,曾老的脾气你是知道的,两袖清风,刚正不阿,眼睛里容不下半颗沙子。这种事情传到他耳朵里,他肯定不会袖手旁观,我估计他直接打电话给县领导问责了。不然就是打电话给市领导,表明了态度,不然这事也不可能办得这么快。” 张一江讶异的看着助理小王“你小子脑子倒是挺灵活的呀,这样的事情你都能猜想得到?” “嘿嘿,张总,你别忘了,我交友很广泛的。” 张一江木然的点点头“那你再跟我说说其他事情。” “其他事情的话,就是市里面的一些酒店酒楼看到咱们这么一个破县城的酒楼上电视之后,内心极度不平衡。” “这你都能知道?” “对啊。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只要你多关注网上的信息,也照样可以了解到这些东西。那些人有牢骚就喜欢发到网上,比如荷花市餐饮业的群聊里。” “我哪有时间关注这些东西?”张一江无奈的笑道,“我可不像你们年轻人,整天活力充沛。现在除了上班,其他时间我得用来保养自己的老骨头,免得经不起折腾。” “张总,你看这个。”小王拿回手机,鼓捣了一会儿之后,将一个群聊界面打开,递给张一江。 “大世界酒店你们知道吗?金钟县的大世界酒店。” “怎么了?” “知道,好像二十几年前很牛逼。不过我没去过。” “金钟县唯一一家星级酒店。昨天推出了黄金鸡枞菌,据说现场十分火爆,桌子都摆到酒店外面的停车场了。” “而且,听说昨天去吃饭的,都是非富即贵的大佬。” “呵呵,强弩之末而已。” “我也这么觉得,可能这只是大世界酒店回光返照的现象而已。” “为什么这么说?” “一个酒店要想运营下去,光靠美味的食物是持续不了多久的。等新鲜劲过去,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可是听说那个黄金鸡枞菌真的很好吃呀。” “再好吃也没用啊,你们没看到大世界酒楼的那些设施吗?都是二十几年前的设施。” “对,上次我去金钟县办事,入住了大世界酒店,里面的设施真的是一言难尽,感觉就好像走进了博物馆一样。” “哈哈,有这么夸张吗?” “有啊。房间里的电视机还是大屁股彩电,空调的扇叶都没了,还有浴室里的喷洒,水是从管子中间喷出来的。再就是马桶,撒泡尿都能堵塞。” “哈哈哈,你是不是尿结石了。” “比喻说法。” “大世界酒店的设施确实是太破旧了,感觉比旁边那些普通住宿酒店还差劲。” “不是感觉,是真的比不上那些新开的旅店。” “不是说大世界酒店的正老板是文行大饭店的老总朱文行吗?怎么会让自己的产业落败到这种程度?” “听说朱文行早就有意要关掉大世界酒店了。” “难怪。” 张一江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把手机还给小王,并笑说道“不用理他们,做好咱们该做的事情就行了。” 小王接过手机,点了点头,又汇报了一些其他事情之后才走出张一江的办公室。 张一江来到窗户边上,看着窗外的世界,陷入了沉思。 其实那些人说的都很对,要想改变大世界酒店的命运,光靠黄金品质的美味还不行,如果没有完善的设施与舒适的环境,再好的美味也难以留住客人的心。 鲍鱼、海参、龙虾固然美味,但如果让你一边蹲在臭烘烘的厕所里,一边吃,那感觉是不是很荒唐? 虽然大世界酒店的环境比厕所要好一些,但跟周边那些新建的酒店酒楼相比,可就真的是差太多了。 所以,张一江决定,一定要找个时间跟朱文行说说这事。 虽然不敢保证朱文行会答应,但不尽力试一试,又怎么知道会不会成功呢? 程虎从小花家里出来之后,拉着一车稻谷回到家里。 把所有稻谷搬到鸡舍的二楼之后,又交代小猴子们喂鸡先别用这些稻谷喂,先把之前买回来的五谷杂粮喂完了,再用这些稻谷喂。 三只小猴子看着堆满了粮食的二楼仓库,不得不感叹人类真的是很厉害呢。 如果换做它们的话,要想囤积这么多粮食,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一来是因为它们没有这么好的仓库,二来是因为它们也找不到这么多食物。 看来,人类能够成为顶级动物,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人家是真有那本事呀。 小金猴觉得,爸爸把它们留在这里给人类干活,其实真的是一个很正确的选择。 在这里,它们不需要担心挨饿受冻,也不需要担心大型食肉动物的捕杀,还能跟着人类一起学习到很多技能。 比如如何正确的捡起鸡粪。 啊呸! 比如如何正确的使用一些简单的家电。 现在,洗衣服这事,人类已经放心大胆的交给它们做了。 还有,用吸尘器吸灰尘这事,它们也已经熟练掌握。 当然,这里的它们是指它小金猴跟老二小壮猴,并不包括某个厚颜无耻的家伙。 那个厚颜无耻的家伙跟在人类身后,回到院子里,一脸期待的问道“你今天是不是还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回来?” 程虎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圆滚滚的小胖猴,双手叉着腰,反问道“你看看我这个样子,像是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吗?” 因为搬运稻谷,他身上的汗水已经把衣服浸透,脸上也布满了汗珠,甚至是头发都有点儿湿漉漉的。 那样子看上去可狼狈了,就跟小胖猴平时常常会因为重心失衡而摔入池塘里的样子很像。 湿哒哒的,软乎乎的,完全没了一个雄性该有的雄赳赳气昂昂。 小胖猴有点儿不好意思的笑道“那个,你,你不是每次出去,都会买很多好吃的吗?” 我,我错了吗?我就是想要好吃的东西呀。这个人类突然一脸严肃的样子,真是让本猴有点儿不适应。 程虎倒不是舍不得给小胖猴好吃的,而是这个家伙一旦吃起东西来就完全没有一点儿节制,胡吃海喝。自从来了这里帮忙干活之后,这家伙非但没有练出肌肉,反而长了一身肥膘。 唉,再这样下去,这家伙迟早有一天要胖死。 程虎决定跟小胖猴谈谈心,谈谈猴生。 他蹲下身体,很是认真的看着小胖猴,意味深长的说道“小胖猴,你现在已经长大了,你应该要向你的哥哥们学习,知道吗?我们人类到了你这个年纪,已经很懂事了。” 小胖猴一脸鄙夷的看着程虎。 现在的它相当于一个三四岁的人类小孩而已。 它从电视上看到,三四岁的人类小孩啥也不会,可这个人类居然骗它说,它已经长大了,并且要它懂事。 要不是我聪明,就真的相信了你的鬼话。 “按照你这种说法的话,那你知道吗?我爸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有老婆了。”小胖猴道。 程虎心脏一抽,倒吸一口凉气“那个,我” “你别解释了。”小胖猴双手叉腰道,“你自己都不完美,还要求我懂事,你这个人类真是太自私了。等你不是单身狗的时候,你再喊我懂事。” 鸡舍楼上的小金猴跟小壮猴从楼上走廊往院子里看,刚好看到老三雄赳赳气昂昂的怼人类,不知怎的,莫名有点自豪啊。 哈哈,这就是我们教出来的小弟了。不错,很有哥哥当年的风范。 小金猴跟小壮猴对视一眼,很是得意。 看来,它们让小胖猴多看电视是对的。这家伙从电视里学到了很多人类的语言。 虽然它们也可以学习人类的更多语言,但因为它们头上戴着‘懂事’跟‘已经长大’的帽子,不好直接怼人类,所以这个重任,自然而然的就落到了小老弟老三身上。 人类有句话叫做‘童言无忌’。如果人类因为老三的口不择言而怪它的话,那就是人类太小肚鸡肠了。所以,好面子的人类是绝对不会为难一个小屁孩的。 哈哈,完美的计策! 程虎本想掐小胖猴腰间的五花肉来解气的,可是想到自己好歹是个高级动物,跟个小屁孩一般见识岂不是太失身份了?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盯着小胖猴鼓着腮帮子的大饼脸,说道“好好好,你年纪小,说什么都对,行了吧。但是我告诉你,如果你再不控制饮食的话,我就只能把你送回山林里让你自生自灭了。” “我才不会自生自灭呢。”小胖猴朝人类的背影喊道,“我爸爸会照顾我的。我还那么小,你这个大坏蛋老是拿这种话来吓唬我,一点儿也不成熟。” 程虎本来已经走出很远了,听到这话,立马转身。 靠,我给你吃给你喝给你住,居然说我是大坏蛋。 咦?猴呢? 转身的一刹那,只看到一抹金灿灿的影子以迅雷之势向外奔去,压根没看到什么猴子。 哈,干活的时候浑身动弹不了,逃跑的时候倒是挺利索的嘛。 程虎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回到屋子里,在椅子上走下,一手摇着蒲葵扇,一手拿出手机发信息。 打开微信,找到乔姐的头像,给她发了一条信息“乔姐,今天那台冰箱是两千五百吗?” “是啊,小虎,给两千就行了,其他的当我赞助的吧。” “啊?这怎么好意思呢?”程虎有点儿意外,但又不是很意外。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发现乔姐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人。 今天给她发信息请她帮忙演一出戏的时候,她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虽然道具有点简单,但真的尽力了。 现在乔姐又说赞助几百,真的让程虎有点儿过意不去。 因为那台冰箱本身是卖三千的,乔姐知道他是买来赠送给小花的之后,直接就给他降了五百多块钱。 现在又要再降五百,真心觉得不好意思。 程虎回道“乔姐,这样多不好意思,我还是给你两千五。毕竟这事是我搞出来的,不能让你亏本。” 也不等乔姐回话,程虎就给她转账了两千五百元。 并且继续说道“乔姐,你的处境也不是很好,你老公欠了一身债,你还有孩子老人要养,还是等以后你发达了,再赞助吧。” 既然程虎都这么说了,乔姐也不好再说什么,就点击了转账框。 她对着手机说道“那行,小虎,借你吉言,但愿我早日发达,哈哈。” 蓉姐抱着小孩走过来,问道“冰箱的钱小虎给了吗?” “给了,刚刚转账过来。” “大嫂,你说小虎是干什么的?怎么会这么有钱?” “看起来也不像很有钱的样子吧。”乔姐在脑海里回忆了一下程虎的模样。 高高的,壮壮的,黑黑的,五官十分立体英气,但他这人平日不讲究穿着,很多次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身上都是脏兮兮的,一看就是刚刚从地里干了活回来。 而且,他的座驾既不是宝马也不是大奔,更不是其他豪车,就是一辆破旧的皮卡车而已。 这样的人,应该也不是很有钱吧。 蓉姐说道“如果不是很有钱的话,谁会舍得买一台两三千元的冰箱送给别人啊。” 乔姐笑道“这怎么说呢?每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不一样,会做的事情也就不一样。他不一定很有钱,但他一定是个很好的人。” 这个世界有高山,有大海,有沟壑,也有低洼。 阳光不一定能够均匀的照射到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只要怀揣着美好的信念,就一定能看到美丽的风景。 人也一样,每个人的出身不一样,生活的环境不一样,接受的教育也不一样。 但只要怀揣着一颗美好的心灵,那他就一定是一个很美好的人。 程虎吃过晚饭洗了澡之后,就搬了摇椅放在院子里躺下。 夜幕早已经降临,半旋月亮安安静静的镶嵌在夜空里。 没有雾气的天空显得无比透明,周围绵延的群山跟不绝于耳的虫鸣蛙叫让人无时无刻的感觉到自己是置身于山村里。 没有城市的灯火阑珊与五彩缤纷,茫茫山野显得尤为黑暗。 那密密麻麻围绕在月儿身边的繁星清晰可见。 它们高高悬挂在空中,不停的眨巴眼睛,泛着醒目的光芒,仿佛是在向人们倾诉着心中的快事,又仿佛是在向人们诉说苦涩。 是愉悦还是欢乐?是忧郁还是悲伤?没有人知道。 有人说星星是快乐的象征,但它们是否真的快乐却无人知晓。 自然界的东西谁也无法说清,它们感情世界里的内在涵意更是没有人能去考究一二。 虽然没有人能真正理解它们,但它们始终在漆黑的夜空里不知疲倦的散发着晶莹的光亮,为人们驱除心中的胆怯与黑暗。 程虎为小花做了那么多事情,并不是为了获得谁的认可,或者想要得到谁的赞誉,更不是为了成为‘感动华国的十大人物之一’。 他做那些事情,是因为他觉得快乐。 而且,他自己觉得快乐就已经足够了。 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 —————— 感谢一直陪伴我的书友们,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照亮我的人生。谢谢你们。 第236章 布置 竟然在院子里睡了一个晚上? 睁开眼睛看到蔚蓝的天空时,程虎吓了一跳。 哈,看来昨晚是数星星数睡着了。 真幼稚,多大的一个人了,居然还数星星! 起身回到屋子里洗漱一番。 因为昨晚睡在院子里,早上是被凉风吹醒的,所以现在时间其实还很早。 此刻,往常比程虎早起的三只小猴子还姿势奇葩的睡在客厅的各个角落里。 看着三只小猴子仍在香甜的睡梦中,程虎忽然觉得,似乎应该给三只小猴子做个睡觉的地方才对。 虽然这三只小猴子实在不可爱,还很闹腾,但看在它们现在已经承包了喂鸡跟打扫鸡粪的份上,就给它们一点员工福利,帮它们整个睡觉的地方吧。 但是,这事得等到忙完了今天的事情之后才能做。 今天要跟合作伙伴罗小花女士去镇上抓鸡苗,还得帮她找个地方围起来养鸡,免得鸡群祸害别人的庄稼。 洗漱之后,没吃早饭就开车到了大明村。 晨曦当中的村落显得格外安静祥和。远处的山峦与天际连接处,已经有了明亮的光辉,估计再过一会儿,一轮硕大的红日就会冉冉升起。 远近不一参差不齐的房屋在柔和的光辉下,仿佛是一个个卧地而睡的巨人,在这清风习习鸡犬相闻的清晨,纷纷换上了淡橘色的外衣。 就连房前屋后的大树小树,也在这明媚的晨辉中扭动着身体,像是要跟随着几个早起的农民伯伯一起下地里干活一样。 西边淡蓝色的天空中还挂着几粒玩了一夜忘记回家的孤星。它们神神秘秘的,相互传递着无法言传的暧昧。细看起来,它们的眼睛眨巴眨巴的,显然很疲惫了。 远处,不知道是谁家里养着的一只刚学会打鸣的雄鸡开玩笑似地叫了两声。大约是觉得自己刚出道,声音很鳖脚,不好意思了,就再没有听到它的声音了。 微风徐徐吹来,空气中除了能闻到植物的清新之外,还有一股浓郁的油茶香味。 各家的油茶香味乘着清风,在房屋紧凑的村庄里七拐八拐,聚集到一处,融合到一起,使得程虎还没下车,口水就汩汩的冒了上来。 听到大清早就有车子进村,不少好事的大妈纷纷从自家院落里伸长脖子往外看去。 但是,啥也没看到。嗨,真不知道又是哪个登徒浪子好色之徒大清早就来勾引村里的少妇了。 咳咳! 程虎把车子停在小花家的院门外,刚一下车,就看到小花正在院子里坐在崭新的塑料凳上,用崭新的塑料盆清洗着碧绿如新的葱花。 一切都是新的,而她也将要踏上新的征程。 程虎走进去,不客气的坐下,帮着小花一起清洗细细的葱花。 罗富贵在忙着生火,廖桃忙着清洗煮油茶要用的各种工具。 如果哪个不知情的人从院门口路过,定会以为这是一家四口吧。 小花看着黑麻麻的程虎哥哥,心里想起了西游记里那个黄黄的、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 嗯,哥哥应该就是孙悟空没错了。 因为只有孙悟空才会这么厉害,无论她想要什么,都能变出来呀。她想要喝那个好喝的牛奶,结果哥哥不声不响的就拿给她了。 她想要养鸡,结果哥哥就说要跟她合作。 我罗小花上辈子肯定是个大好人,所以这辈子才能遇到这么好的哥哥。 小花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鸡养得很肥很肥,然后卖很多钱,绝不让哥哥吃亏。 “油茶煮好了,你们的葱花洗好没有?”廖桃从厨房里喊话出来。 “洗好了。”程虎把洗好的葱花拿起来,放在砧板上切碎之后,端着一碟子细碎的葱花走入香气四溢的厨房里,仿佛唐僧取经似的庄重。 油茶,我来了! 又是二十碗! 还好,这次廖桃有先见之明,每一锅油茶都放了很多水,这样一来,每一锅油茶大约就能倒出十碗茶来。 因此,程虎喝二十碗还是三十碗都不是问题,她也不会敲得太累。 喝过油茶之后,罗富贵说要去煮菜给程虎吃,程虎赶紧拦住他“叔,您别忙活了,要是我每次来蹭茶喝,你都要去煮菜的话,我下次可就不敢来了。” 罗富贵笑道“这有什么,你救了小花的命,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就是天天给你煮茶做饭都没问题。” 程虎摆摆手“不不不,你觉得没问题,可我心里过意不去。” 他看了一下明朗的院子,朝阳的光线已经斜斜射入,又扭头看向小花“走啦,小花,咱们去抓鸡苗啦。” “好。”一说到抓鸡苗,小花就显得很兴奋。 毕竟,她觉得自己唯一的特长,也就是会养鸡了。 看着小花开开心心的跟着程虎一起走出院子,廖桃一边洗碗,一边说道“小虎这人太实在了。” 罗富贵把厨房里的茶锅茶槌拿出来,放在廖桃身边,点头道“是啊,咱们家欠小虎太多了,这辈子都还不清了。” “要不,咱们把大花嫁给小虎得了。” “胡扯,大花都有男朋友了。你别胡说八道。” “大花那个男朋友,我看不像是过日子的人,倒像是神仙似的,这也不会,那也不会,说话还酸溜溜的。一会儿一句诗,一会儿一首歌,看着就跟咱们大花不般配。” “般不般配,那是年轻人的事情,咱们老了,管好咱们的庄稼就行。” “也是,女大不中留,大花现在越来越有主张了,压根就不会听咱们的话。” 程虎带着小花到了镇上,找到了卖鸡苗的地方,然后由着小花挑选,买了近百只鸡。 这笔大生意可把老板给乐坏了,平常卖鸡苗,客人都是十只八只的买,很少能遇到这样的大主顾。 他笑呵呵的数着钱,说道“我还是头一次遇到让孩子挑鸡苗的。” 小花一听这话,不高兴了“伯伯,孩子怎么了?孩子就不能挑鸡苗了?你别看我小,我告诉你,我养出来的鸡可好吃了。” 老板见这女娃娃竟然还有脾气哩,就连连点头“是是是,孩子也可以挑,可以挑的。” 买了鸡苗,把鸡苗装入事先准备好的纸箱之后,又去买了一些喂鸡的米。 这种米人是不能吃的,因为已经有些变质,而且十分细碎,是很劣质的米。 人不能吃,但家禽可以吃。久而久之,这种米就变成了鸡鸭鹅的专供食品,在各大米店均有销售。 当然,在安明镇这样的小地方,整条街上只有一家米店,所以堆积的变质米劣质米还是很多的。 农户们养家禽,很少人专门来买米给家禽吃,一般都是用自己家里的五谷杂粮喂养,所以堆在米店里的劣质米对于米店老板来说,可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 卖又卖不出去,扔了又可惜。 所以等程虎跟小花走入米店,说要买些米给鸡吃的时候,米店老板很是兴奋,立即带着二人走入店铺后面的仓库里。 老板指着角落里的几袋碎米说道“就是这个了。” 他打开袋子,从里抓起一把细碎如沙的米粒,看着程虎说道“你别看这个米很碎,但给鸡吃绝对没问题。” 程虎扭头看小花“这个米可以吗?” 小花点了点头。 程虎便问道“老板,这个米多少钱一斤?” 老板乐呵呵的说道“也不贵,才一块两毛钱一斤。如果你要的多的话,一块钱也给你。” 程虎再次扭头看小花“小花,咱们买多少?” 闻言,老板笑道“这些事你怎么还问小孩子呢?她这么小,哪里懂这些?” “哈哈,她懂的东西可多了。”程虎笑道,“而且我们抓鸡买米都是给她准备的。她要养近百只鸡呢。” “哟,这么厉害?”老板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小花。 小花点点头,然后有点儿得意的扬起脑袋,没有丝毫谦逊的样子。 买了碎米之后,跟店老板一起把碎米搬到皮卡车上,再去杂货铺买铁篱笆、塑料皮、车轮槽,还有喝水装置以及其他工具。 铁篱笆可以围起来不让鸡跑出去祸害别人的庄稼。 塑料皮用来搭建鸡舍。 车轮槽用来喂鸡。 买完这些东西之后,程虎估计午饭还得在小花家里吃,所以又买了些菜。 回到小花家的时候,廖桃跟罗富贵没去地里干活,而是把房子后面的柴木搬到了前院里。 罗富贵说道“小虎,你看看后院够不够大,够大的话,就在后院养吧。” 罗富贵从房子跟厨房的中间穿过去。 程虎放下手里的东西,跟了上去。 大房子跟厨房不是一体的,中间相隔两三米。穿过细长的廊道之后,便可以走到后院。 后院很宽敞,虽然没有程虎家里的大院子大,但目测也有将近一亩地。 只是这一亩地里镶嵌着许多约有篮球大小的石头,密密麻麻的,就跟铺了地砖似的。 “这里怎么这么多石头?”程虎不解的问道。 罗富贵指着房子后面的大山,笑道“以前下大雨,山地滑坡,就把这些石头滑到这里来了。” “哦?那这房子也真够结实的。” 罗富贵摆摆手“那时候这房子还没起呢,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小虎,你看这里养鸡合适不?” 程虎环视了一圈这个所谓的后院。 所谓的后院还不能称之为后院,因为并没有任何东西将这里与外界隔开。 这将近一亩宽的荒地上虽然布满了石头,地势也不算十分平缓,但是好在足够宽广,而且背靠大山,前有房屋,养鸡最合适不过了。 夏天养鸡得担心鸡会不会中暑,但这儿的地势不是全日照,所以只要弄个小遮阳棚,完全可以让鸡群安然度夏。 再者就是,地里石头颇多,几乎等同于天然的石板砖,这样一来,鸡粪也更容易清理。 程虎点头说道“这儿太合适了,在这个地方养鸡再好不过了,只要用铁篱笆把这里围起来就行了。” “用什么铁篱笆呀,我去山里砍些竹子回来就行了。” 程虎知道罗富贵节俭,便笑道“叔,实话跟你说吧,竹子没有铁篱笆好。因为竹子挡风,但铁篱笆不挡风。” “挡风不挡风的,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了。其实养鸡跟养人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把你困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子里,就算这房子再大,你也得奔溃是不是?” “哈哈,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嗯,铁篱笆不挡风,也不挡视线,可以让鸡看到外面的世界,这样一来,鸡长得好不好得看喂养够不够,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绝对不会得抑郁症。” “你这话说得我一点儿也听不懂,不过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程虎转身一边往前院走去,一边说道“那是,这些可都是我的养鸡心得。叔,你们要去地里就去吧,这里交给我就行了。” “这怎么行呢?”罗富贵跟在程虎身后,说道,“让你一个人忙这么多事情,你哪里忙得过来,我虽然没什么力气,但帮你打打下手还是没问题的。” 程虎笑呵呵的点了点头“那行,叔,你找几个木桩子来,咱们先把铁篱笆给立起来。” “好。” 四个人开始忙活起来。 在程虎的带领下,大家的分工都很明确。 小花虽然还小,没什么气力,但程虎要求她帮助妈妈一起打扫后院,把一些木屑纸皮塑料瓶以及掩藏在石头缝隙中的塑料盖、螺丝、铁钉等物清理干净。 木屑跟纸皮被鸡误吞了没什么关系,但另外几样东西要是被鸡吞了,麻烦可就大了。 小花很听话,欣然答应,而且还一脸兴奋的样子。 看来这女娃娃是真心喜欢养鸡啊。 程虎跟罗富贵则在后院用木头立桩子,然后把铁篱笆用铁丝捆绑上去。 铁篱笆的高度约有三米,在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借助的情况下,鸡是不可能像直升飞机一样直接起飞到三米的高度的。 因此,拥有三米高的铁篱笆之后,完全不用担心鸡群会跑出去祸害村民的庄稼。 铁篱笆的一头连接大房子的外墙角,另一头,则连接厨房的另一个墙角。 如此一来,把整个后院围起来的铁篱笆就形成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倒u形。 进入这个u形的唯一入口是大房子跟厨房中间的廊道。 廊道上本身就有一扇木门,刚好可以防止爱捣蛋的鸡群从后院跑到前院里随地大小便。 忙完这些之后,午饭时间到了。 还有遮阴棚跟鸡舍没弄呢,但是大家的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所以这些工作只能留到午饭之后再干。 昨天才增加了79个订阅,今天到目前为止,新增了8个订阅……今天可能要成为史上最低。 第237章 茶鸡结合 午饭的各项分工也十分明确。 廖桃负责生火炒花生米煮油茶,罗富贵负责洗荤菜以及切肉,小花负责用高压锅生火煮米饭。 程虎比较有耐心,则负责清洗蔬菜跟葱花。 洗好蔬菜之后,喜滋滋的坐在厨房的茶桌旁边,本打算再喝二十碗油茶解解馋的,可是,才喝了一碗,就没看到廖桃往茶碗里倒茶了。 看着在锅中不停沸腾翻滚的油茶冒着茶泡,程虎心里急啊,但又不好明确表示出来,只能再等一会儿看看。 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看到廖桃倒茶,程虎按捺不住了,就说道“桃姨,再不倒茶的话,茶水就要干了。” 廖桃放下手中的茶槌,笑道“没事,这鸡肉还没切好呢。” 说着,她伸长脖子,朝院子里喊道“富贵,鸡肉切好没有?” “好了好了。”罗富贵端着一盘鸡肉走进来。 程虎这下是真懵逼了。这油茶我还没有喝够呢,难道就要开始煮菜吃饭了? 为了能再喝几碗油茶,只好厚着脸皮申诉“桃姨,油茶我还没有喝够呢,能不能晚点再煮茶吃呀。” 廖桃跟罗富贵相视一笑。 罗富贵说道“小虎,这道菜要是喝够了油茶才吃,可就不好吃了。” “啊?还有这样的规定?” 廖桃已经把一盘子鸡肉一股脑倒入茶锅里。 鲜嫩的鸡肉进入油茶中,立马被黄色的茶水跟还没有完全敲烂的茶叶覆盖,几乎看不到肉。 看见程虎一脸懵逼的样子,廖桃笑着解释道“小虎,不用担心,待会儿这个鸡肉煮熟了,还可以再喝几碗油茶。” “可是,这样一来,油茶不就不好喝了吗?”程虎心疼啊。 看着这么好的一锅油茶就这么给糟蹋了,真跟看见闺女被鬼子拉走似的心疼。 廖桃笑道“好不好喝,待会儿你喝了不就知道了。” 唉,没办法,现在心疼也迟了,只能耐心等待了。 当锅里的油茶被鸡肉降温之后再次沸腾起来时,廖桃用茶槌在里面轻轻搅动,然后放入适量的细盐继续搅动。 看到鸡肉貌似已经熟了,廖桃就用勺子直接舀了一碗茶汤出来,倒入程虎的碗里“小虎,你试试看味道如何。” 程虎半信半疑的端起茶碗,吹了吹,然后缓缓吸一口茶汤入嘴里。 茶汤入口,先是微涩,微苦,在口中含了一会儿之后,便能感受到浓郁的茶香。缠绕在舌尖的茶香馥郁芬芳,让人回味无穷。 那仿佛是一种沧桑的味道,有点曲折,就像经历了凄风苦雨、千锤百炼才呈现出来的生命之美。 正要将这浓郁的茶汤吞入口中,舌头动了一下,却意外搅动口中的茶水,然后,一股鲜甜的滋味就像被囚禁的猛兽似的,铺天盖地的从茶汤中释放出来。 是鸡肉的鲜甜! 太妙了! 实在是太妙了! 程虎吞下口中的茶汤,用筷子夹起碗里的一块鸡肉,放入口中咀嚼。 鸡肉吃起来非常滑爽,qq的,每嚼动一下,都能从鸡肉里炸裂出油茶的香味,真正的做到了茶鸡合一,鸡中有茶,茶中有鸡。 看到程虎吃得入迷,罗富贵笑道“小虎,好吃不?” 程虎端着茶碗,嚼着鸡肉,使劲的点头“嗯嗯嗯,好吃,太好吃了。” 廖桃又往程虎碗里舀了一勺茶汤,说道“好吃就多吃点,但是别吃太急了,免得烫着。” “嗯嗯嗯。”程虎不想说话。因为他要o起嘴巴往冒着滚滚热气的茶碗里吹气,然后才能早点喝到鲜香浓郁的茶汤。 油茶香醇,在任何时候来上一碗,都会觉得神清气爽。 而这种加了鸡肉的茶汤则馥郁浓烈,在饿肚子的时候吃上一碗,简直赛神仙。 吃了午饭,大家休息一会儿,又得继续干活。 小花跟廖桃负责把在纸箱了关了大半天的鸡群放到已经围起来的后院里,并且喂鸡。 程虎跟罗富贵则负责建造鸡舍跟遮阳棚。 鸡舍用四根杉树木头立桩,上面再用四根木头把四根桩子连起来。长铁钉固定之后,还得用铝线缠绕捆绑,这样一来,基本上就不用担心不牢固了。 因为程虎还利用了三角形的稳定特性,在每根桩子与横木之间用木板钉了一个三角形。 大致框架做好之后,再用薄薄的木板横向交叉钉在上面的四根横木上,然后把塑料皮打开,覆盖在木板上。 用钉子固定塑料皮之后,再往塑料皮上放几块木板压着塑料皮,以免塑料皮被风吹起来的时候,挣脱了钉子逃走。 现在,简单的鸡窝已经算是完工一半了。 接下来,只要用木板把鸡舍围起来,就算是成功了。 鸡舍的面积约有五六十个平米,不算小,所以要用到的木板还挺多的。 木板不够,就用木头木柴来凑,最后七拼八凑的,总算是把鸡舍给围了起来,只留下一个一米宽的门口。 看着大功告成的鸡舍,小花惊喜的叫道“爸爸,哥哥,你们真厉害,这样一来,以后咱们家的鸡就不用害怕下雨了,那它们肯定能长得更肥更大更好吃。” 罗富贵呵呵笑道“我只是帮了点小忙,大部分都是你程虎哥哥做的。” 小花一脸崇拜的看着程虎哥哥“哥哥,你太厉害了。你是不是连房子都会起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 小花心想,一道油茶鸡就能满足哥哥的话,那么,如果做一道田螺鸡的话,他应该可以帮忙徒手建好房子了。 嗯,是这样没错。孙悟空有法术,程虎哥哥肯定也有。建个房子一定难不倒他。 程虎笑道“小花,哥哥可不会建房子。” “啊?你不会吗?”小花扫了一圈已经完美收工的鸡舍,回头看着程虎说道,“可是,你连鸡舍都会建呀,怎么不会建房子呢?” 唉,计划失败! 程虎道“建房子不难,但要把房子建牢固,能住人,还没有安全隐患,那就不容易了。哥哥没这个本事啊。” 听到这话,有点儿小失望。 小花皱着眉头,看着在地上觅食的鸡群,觉得有点儿不公平呀。这些鸡都有新家了,可她还没有呢。 不过,只要想到以后这些鸡的鸡腿迟早要塞进她嘴巴里,她又觉得平衡了许多。 建好了鸡舍,程虎跟罗富贵又立了四根桩子,搭建了一个瓜棚。 程虎指着其中一根木桩子旁边的泥土说道“桃姨,改天你想办法在这里种几棵南瓜,等南瓜爬到架子上,就能遮阴了。” “好。”廖桃爽快的答应。 虽然她没有聪明的脑子,也不会什么技术活,但是种植庄稼却是一把好手。 忙完这一切,太阳已经下山了。 程虎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说道“好了,小花,以后好好养鸡,别去捡田螺了,知道吗?” 小花点头,跑到墙角倒了一杯鱼腥茶凉茶递给程虎“哥哥,那你会经常来看我吗?” 鸡舍已经建好了,后院也围起来了,喂鸡吃的碎米也买了很多,哥哥似乎已经把一切都准备好了。这样的话,他可能要过很久才会来看她。 这样一想,小花就觉得有点儿舍不得哥哥。 待会儿哥哥回家之后,可能真的要过很久才会来看她呢。 程虎喝了一口清爽的鱼腥草凉茶,笑道“当然会啊。哥哥以后有事没事就来你家蹭吃蹭喝好不好?” “嗯嗯嗯。”小花使劲的点头,“那我把鸡蛋留给哥哥。等哥哥来吃饭的时候,我给你煮鸡蛋吃。” 鸡蛋对于小花来说,是一种很奢侈的食物,也是她目前唯一拥有且能拿得出手的奢侈品。 “好啊,那你记得照顾好这些鸡,然后让它们多下一些鸡蛋,这样咱们就有吃不完的鸡蛋了。” 谈蛋色变的程虎强忍着不去回忆之前那段天天吃鸡蛋的苦逼人生,露出一脸憨厚的笑容。 “咱们到前院再说话吧。”罗富贵说道,“现在时间也不早了,该做晚饭了。” 程虎的饭量他们都已经见识过了,所以,要填饱小虎的肚子,得准备不少食材,花费不少时间呢。 哈哈,真不知道这小子饭量怎么这么惊人。 程虎说道“不了,我就不吃晚饭了。家里的鸡还等着我回去喂呢。” 虽然每次都用家里的鸡当借口,但是,貌似挺好用的嘛。 廖桃为难道“吃了饭再回去喂鸡不行吗?” 程虎摇头“吃了饭再回去就太晚了,鸡看不到吃了,我得马上回去了。” “那小虎你等一下。”廖桃抢先几步朝前院走去,“我给你包点东西。” “桃姨,不用包,我家里什么东西都有,真的。” 也不知道廖桃有没有听到他的话,反正就快步走入堂屋里一阵忙活。 程虎不好招呼不打就走,只好等在院子里。 过了一会儿,廖桃拿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出来了。 她把半麻袋花生放在程虎脚边,说道“小虎,这个是我们自己种的花生,不是外面卖的那种大豆花生。这个花生你也吃过,很香的。种子是一年一年留下来的,很干净,不是那个什么因的。” “转基因。”罗富贵提醒道。 “对对对。”廖桃憨憨笑道,“不是转基因的,你放心吃。我看到你那么喜欢喝油茶,你回家把这个花生剥了壳,用油炒一下花生米就好了。可以放很久。” “小虎,这个花生你别看它外壳歪歪扁扁的,但里面的花生米可是好的,千万别扔了。”罗富贵补充道。 廖桃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程虎笑道“这么好的东西,那我就不拒绝了。哈哈。” 确实,这个花生他已经吃过几次了,真的不是外面那种大豆花生能比的。 这种花生很香很香,吃一个,就能把整个嘴巴都灌满花生的味道,而且久久不散。 更重要的是,这个花生是几十年前的花生种子种出来的,依然保留着花生的原始性,十分难得,完全不是现在市面上那种大豆花生能比的。 并不是说花生种子放了几十年还能种出花生,而是一年接一年的传承下来。 今年开春把花生种下去,秋天收成,选出好的一部分当种子,明年又继续种。如此周而复始几十年,才将原始花生遗留至今。 为了不让小花家总觉得是在占自己便宜,也为了保护小花的自尊心,程虎没忸怩,十分开心的接受了廖桃的馈赠。 廖桃又递来一包茶叶,说道“小虎,这是干茶叶,已经烘干了,你拿回家按照我教你的做就能做出油茶来了。” 虽然家里已经有一片复苏的茶林,但是程虎依然没有拒绝,十分爽快的接过茶叶“那我可就真的不客气了。” 罗富贵呵呵笑道“这有什么?就是一点小东西而已,又不值钱,我们家里茶叶很多,你要是喜欢的话,等过几天你自己来摘。随便你摘多少。” “这个就不用了。我家里也种了一片茶林。”程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略显抱歉的说道,“富贵叔,桃姨,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了。” “去吧去吧。”廖桃提起地上的半麻袋花生,“我帮你把花生送到车上。” “不用不用。”程虎赶紧一手夺过廖桃手里的花生,轻轻一拎,就提了起来,“这点东西对我来说跟拎羽毛差不多。桃姨,你们歇着吧,不用送了。小花,记得照顾好咱们的鸡。” 小花使劲的点头“嗯嗯,哥哥你放心,只要有我一口吃的,肯定就不会饿着咱们的鸡。” 额这话听起来真别扭,一听就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程虎笑了笑,转身朝外走去。 早上来这里的时候,是太阳还没有升起来的清晨,现在从这儿离开,又已经是太阳落山的黄昏。 掩没在巨大香樟古树中的村庄萦绕着几缕袅袅炊烟,看上去格外的安静祥和,且神秘朦胧,就像一个含情脉脉的女子。 天边尚未消沉的余晖,将山棱与暮云染红,仿佛是被哪个歹徒放火烧山一样。 程虎回到家里的时候,天空依然明亮。 夏天的夜晚总是来得比较迟。 第238章 西红柿 感谢q午夜销魂q、崛起的星云、水蓝风轻的打赏。 三只勤劳的小猴子正在喂鸡。哦不对,是两只勤劳的小猴子正在喂鸡,一只大胖子躺在地上看蓝天白云。 鸡群咯咯的围着两只小猴子,伸长脖子等着吃美味的鸡食。它们肯定是想早日吃成大胖子,好早日借助人类的胃进入轮回,然后脱离畜生道什么的。 大黄看到程虎已经安然归来之后,也像往常一样,默不作声的往山林里走去。 咱们多久没提起大黄了?程虎又多久没跟大黄互动了呢? 程虎把花生跟茶叶放到储物间后,先煮了饭,然后再去帮小猴子们造床。 由于家中材料有限,环境也受限,所以只能用黑色的遮阳网吊在墙壁上当吊床。 先用冲击钻在墙上打孔,然后再拧入大螺丝,最后在把黑色的遮阳网分成三块,依次挂在墙角上。 看到自己以后睡觉的地方居然是黑麻麻的,三只小猴子略显嫌弃。 不过,倒是新鲜。 所以程虎刚一完工,三只小猴子就争着抢着分床位。 小金猴提议按年龄大小来分,年龄大的,睡上面,年纪最小的,睡小面。 小胖猴不同意“不行,你们明知道我是最小的,所以就这么说,你们欺负我。” 小金猴摸了摸老三的脑袋,安慰道“乖,既然你觉得不行,那咱们就换个分法吧。嗯,按体重来分吧。最重的,睡在下面,免得不小心摔下来砸到睡下面的。” “有道理。”小壮猴举双手赞成,“谁能跳到最高的床上,那就证明谁最轻。” 小胖猴看了看大哥哥,又看了看二哥哥,没找到反驳的理由,而且也觉得大哥哥说的很对,就点头同意了。 它的年纪是最小的,那么,它一定是体重最轻的。 这么想着,小胖猴露出了笑脸,屁颠屁颠的往吊床跑去。 一二三,我跳! 没够到。 一二三,我再跳! 咦,为什么还是够不到! 我,我这么灵活,怎么会够不到? 小胖猴扭头看了一眼站在它身后偷笑的两个大坏蛋,决定再试一次,绝对不能让这两个大坏蛋的阴谋得逞。 它一定要跳到最高的床上,向这些自以为是的大坏蛋证明,我虽然是有那么一丁点儿微胖,但我还是很身轻如燕,很灵活,很敏捷的。 我一定要为所有的胖子争一口气,为胖子闷洗刷耻辱! 小胖猴铆足了劲,弯曲双腿,奋力一跳! 终于成功的跳了起来,并且离地足足有十厘米那么高!奇迹啊! 随着啪嗒一声肉响,小胖猴摔在地上,仰面望着高高在上的吊床,暗道“唉,算了,还是让其他胖子来帮我们胖子界洗刷耻辱吧。” 看到老三摔在地上,小金猴小壮猴立马上前,借助小胖猴当跳板,轻轻一跃,成功的跳到了最高的吊床上。 但是,一山不容二虎,一张吊床又怎么能容得下两只猴子。 很快,小金猴跟小壮猴在最高的吊床上打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小胖猴心里总算平衡了。 哈哈,我,我刚刚是故意不跳上去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两个大坏蛋相斗。 小胖猴瞬间觉得,自己是真聪明,一定是三兄弟里最聪明的无疑了。这不是马后炮,这不是马后炮,这不是马后炮! 饭已经煮好了,现在,该准备做菜了。 程虎洗了个手,看了看冰箱里的食物。鸡鸭鱼都有,猪肉也有。 既然这样,那当然是要做一道油茶鸡了。 要做油茶鸡,必须先做油茶。 虽然还没做过油茶,但好歹也见过几次。 对于一个智商爆表的人来说,只要认真观察过制作油茶的手法,自己亲自操作,肯定不是问题。 由于家里没有那种特制的油茶锅,程虎便用炒菜的铁锅替代。 没有7字型的茶槌,就用锅铲代替。 然后按照廖桃煮油茶的程序一步步走,最后做出来的油茶 居然还有点儿好喝? 哈哈,我就说嘛,以我程虎的智商,就没有我办不到的事情! 喝了几碗油茶之后,再慢慢用锅铲敲打茶叶,然后放多点水进去煮。 等茶水煮开了,再把切好的鸡肉放进去。 喝了几碗油茶鸡汤之后,浑身的疲惫感都没了。再把锅里的鸡肉干掉之后,饥饿感也没了。 没了鸡肉之后,锅里还剩下一些浓稠的汤汁,如果这个时候能放点青菜进去烫一烫的话,那就完美了。 但是,之前买回来的青菜已经没了,现在要想吃青菜的话,只能去菜地里摘。 菜地里是有不少蔬菜,前几天去看的时候,西红柿还有些绿,不知道现在熟透了没有。 嗯,还是算了吧,明天再去菜地瞧瞧吧,今晚就先将就一下。 毕竟有些毒蛇是夜行性动物,万一踩着毒蛇的话,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免疫蛇毒。 如果不能免疫的话,不知道乡卫生院有没有血清。 如果没有的话,也不知道中毒的他能不能开车到县城。 当然,打120是行不通的。因为人家压根就不敢来这里。 所以,为了保住小命,晚上还是尽量不要离开院子比较好。去后院的菜地都不行。 所以将就着吃了油茶鸡,吃了红烧肉,吃了糖醋鱼之后,就去洗澡看电视,然后睡觉。 早上起来,还得制作油茶。 话说,油茶这东西为啥吃不腻呢? 一边制作油茶,一边拍照片,发九宫格到朋友圈里,然后再录个小视频,还发朋友圈里。 照片里,敲打出来的油茶色泽明黄,一看就是很好喝的。 还有小视频里的油茶氤氲着袅袅香气,绝对能得到很多小伙伴的点赞。 十分钟之后,刷新朋友圈,点赞数为0。评论数为0。 二十分钟之后,再刷新一次,点赞数为0,评论数还是0。 这些人真是一点儿品味都没有,这么好的油茶居然都不给我点赞。 喝了二十多碗油茶之后,收拾好残羹剩菜以及各种厨具,便戴上七块钱买回来的草帽往后院的菜园走去。 虽然现在才八点多钟,但是太阳公公那火辣辣的身材 不对,是火辣辣的光华已经普照了大地,不戴个帽子的话,晒久了肯定中暑。 这么一想,貌似院子里的鸡也经常被晒,它们肯定也中暑了。所以 穿过后院院门,走入菜地,呈现在眼前的已经不是一开始时的荒凉,也不是刚刚种下菜苗那会儿的凋零,而是绿油油的一片。 虽然这些外来物种不能直接快速由小苗变成大苗,但是可以隔三差五的往它们身上注入一点点力量帮助生长。 所以,现在呈现在眼前的除了菜苗的绿油油之外,还有西红柿的红彤彤,有黄瓜的黄橙橙,也有茄子的紫盈盈。 现在虽然是早上,但由于太阳公公的热情,菜地里的空气湿度有所下降。背阳的地方还稍微有点儿凉爽,但被阳光直射的地方,已经让蔬菜们有些难以忍受。 特别是黄瓜叶子,才被晒了那么一会儿,就已经有些不坚挺了。 三只小猴子喂了鸡,也跟着跑到后院来,盯着还挂在藤上的西红柿一个劲的看。 “看什么看?拔草。”程虎突然开口说话,差点没把三只小猴子吓得扑进菜地里打滚。 “要我拔草可以,但必须先给我吃两个西红柿。”小胖猴谈判道。 “想吃西红柿可以,但必须先把这里面的杂草给拔了。”程虎毫不留情的说道,“有一根草没拔干净,就别想吃西红柿。” 菜地里本来不应该长杂草的,但因为程虎往菜苗里注力帮助菜苗生长的时候,肯定也漏了一些力量进地里,所以地里的杂草长得还挺欢快的。 三只小猴子想要反驳,但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唉,寄人篱下,猴生艰难。 还是乖乖拔草吧,等草拔完了,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吃西红柿了。 在这些日子里,小猴子们都明白了一件事情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要想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必须努力干活。 看到三只小猴居然很听话的乖乖拔草,程虎多少有点儿受惊。 哈,看来这些家伙算是知道他的厉害了。 绕着菜地走了一圈,查看了泥土的干燥情况。 说实话,泥土的情况并不怎么乐观。 因为长时间不下雨,地里的泥土已经变得十分干燥,甚至出现了爆裂的情况。 虽然每天洗衣服的水都会流到菜地里,但是,那一点水压根起不到什么大作用,只能维持出水口那儿的蔬菜有水喝。 稍微离个四五米远的地方就喝不到那些水了。 再这么下去,用不了两天,这地里瓜果蔬菜全都要枯死。 所以程虎当即决定,今天去村口大桥那里拉水回来给菜地里的蔬菜,还有橘子林,以及废墟那儿的南瓜地浇灌。 回到院子里,把蓄水桶放到皮卡车上捆绑好,就开车往村口驶去。 大院子距离村口的大桥大约有三个多公里。 距离倒不是问题,问题是,装水的过程太漫长。 把两个超大的蓄水箱装满,几乎要两个小时。 所以,在等水装满的过程中,程虎就到河里摸田螺。 河水清澈见底,河面宽广,水流缓慢,摸田螺再合适不过了。 因为是穿的大短裤,所以下河捡田螺不需要卷裤脚,脱了鞋袜即可。 双脚刚刚踏入河水中,整个人就觉得十分清爽舒适,真想在这儿脱了衣服洗个澡什么的。 但是,像他这么帅气的人独自在外,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万一脱了衣服,被女孩子躲在岸边偷窥可就不好了。 所以,下河游泳的念头打消了,还是老老实实的摸田螺吧。 河水清澈,很容易就能看到田螺的藏身之处,所以半个小时左右,就捡了两三斤田螺。 回到岸上的时候,一个蓄水箱已经装满了水,再把水管换到另一个水箱里,然后继续去摸田螺。 等两个水箱都装满了水,程虎已经收获了五六斤田螺。 哈,大丰收,貌似比那天小花捡的还多呢。 把水拉回到村子里,程虎先拉到废墟地旁边,对南瓜苗进行浇灌。 因为废墟地这里的光照时间比较短,只有正午的时候有阳光,现在还没有阳光直射下来,所以现在给南瓜苗喷洒浇灌再合适不过。 南瓜苗的长势也十分喜人,已经在地上匍匐了一大片。最顶端的瓜苗微微翘起,好像在勾引人快把它摘了拿回家制成美味一样。 把南瓜苗全都喂饱水后,皮卡车上还剩下一箱水。程虎把水拉到橘子林里,给橘子树以及在地上匍匐生长的西瓜浇水。 西瓜在他的帮助下,也已经开始结瓜,再过个把月,应该就有西瓜吃了。 午饭之后,休息了一会儿,还得继续去村口装水拉回来给后院菜地里的果蔬浇水。 漫天的水花飘逸而下,看上去真跟下雨差不多。 只不过,这雨是阳光雨。阳光跟雨水同时出现,于是一条靓丽的彩虹也跟着出现。 但是,这条彩虹不挂在天边,也不存于瀑布前,而是漂浮在绿油油的菜地上面,看起来真是别有景致呢。 浇灌结束后,收拾好水管跟蓄水箱,从菜地里摘了十多个西红柿。 端着篮子从后院菜地走到前院的时候,刚好迎上大黄的目光,便从篮子里拿起一个红彤彤的西红柿,走到大黄面前,调戏道“大黄,要不要来个西红柿?” 大黄翻了个白眼,合上眼皮继续睡觉。 再眯一会儿吧,太累了。等会儿再进山。 看到大黄不搭理自己,程虎又一脸坏笑的往屋子里走去。 三只小猴子在菜地里拔了半天的草,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吃到它们心心念念的西红柿。 所以看到人类拿着西红柿走入屋里,立马扔下手中喂鸡的五谷杂粮,往屋子里追去。 小壮猴最先跑到屋里,并且成功抱住了人类的小腿,仰起头,一脸渴求的看着人类“你不是说,只要我们拔了草就给我们西红柿吃吗?” 程虎一共摘了十多个西红柿,有九个是要分给小猴子们的,剩下的则自己吃。但是,看到小壮猴一脸饥渴的样子,就想要逗一逗它。 “没有没有,快走开。”程虎甩了甩腿,想把小壮猴从自己腿上甩开。但是,这货的力气可真大,居然抱得这么紧。 “你个大骗子。”小金猴叉着腰,生气道,“你说了要给我们西红柿的,现在又反悔,大骗子。” 小胖猴终于气喘吁吁的跑了进来,听到大哥哥说西红柿没了,一脸错愕。 小金猴回头,给小胖猴递了个眼色。 小胖猴心领神会,立马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哇哇哭起来。 电视里的人类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喝’,那会哭的猴子肯定有西红柿吃呀。 看到小胖猴哭得很撕心裂肺的样子,程虎心有不忍,赶紧放下手中的篮子,从里面拿起一个看起来最大最红的西红柿,在水龙头下洗了洗。 然后,举起西红柿,朝小胖猴说道“小胖猴,你看看这是什么?” 小胖猴闻言,止住了哭声,睁开眼睛看向程虎。 哇哦,好大的西红柿啊。它骨碌爬起身,甩着肥膘,朝程虎跑去。 程虎一脸和蔼慈祥的看着小胖猴,并且在它即将跑到跟前的时候,张开嘴巴,开心的吃起了西红柿。 小胖猴如遭雷击,愣在原地! 第239章 流萤(感谢Q午夜销魂Q的万赏) 感谢q午夜销魂q的万赏,加更奉上。待会儿还有一章? “你这样做,是要下地狱的。”小胖猴咆哮道,“我永远不会原谅你的。” 程虎一脸幸灾乐祸的吃着西红柿,压根不理会小胖猴的咆哮。 “真好吃。”一边嚼着饱满多汁的西红柿,一边喷着汁水说道,“这绝对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西红柿了。太好吃了。” 他吃得有多开心,三只小猴子就得有多痛苦,特别是小胖猴。 貌似,这样做真的很过分诶。 但是,真的好好玩呀。就喜欢看小猴子们抓狂却又无可奈何的样子。 程虎把手里的半个西红柿举在眼前转了转,故意挑逗口水吧嗒吧嗒流的小胖猴。 小胖猴看着程虎手里的半个西红柿离自己更近了一点,口水流得越发欢快。 就在程虎无比得意的时候,一道激灵从脚底直达天灵盖,背脊瞬间发凉。 手中原本为了挑逗小胖猴而故意转动的西红柿停了下来。 慢慢将被咬过的那边转到眼前,除了看见鲜红的西红柿汁肉外,还有半条手指粗,且没了生命特征的虫子。 没错,不是一条虫子,是半条虫子。 小时候的脑筋急转弯的问题是吃苹果吃出几条虫子最可怕? 答案是半条虫子。 呕! 之所以确定是半条虫子,而非一条,那是因为虫子被拦腰咬断,且从伤口处流出了碧绿的汁液。 三只小猴子看见程虎的脸都绿了,觉得奇怪,就追着他的视线,朝那半个西红柿看去。 西红柿上,有一只可怜的虫子已经一命呜呼,而且还有一半尸体都不见了。 额该不会是被这个有洁癖的人类吃到肚子里了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 三只小猴子察觉到真相之后,轰然大笑。 “哈哈哈,报应来了。”小壮猴欢快的松了手,跳离程虎的小腿,在客厅里蹦跶起来。 “活该,活该,真活该。”小金猴捧腹大笑。 小胖猴大笑过后,又继续盯着那半个西红柿看。 虽然只剩下半个了,但是,依然很大啊。而且,真的好红啊,是所有西红柿里,最红的一个。 一定很好吃吧。 程虎怪叫几声,扔掉手中的西红柿,冲到院子外面干呕起来。 大黄睁开眼睛,淡淡的瞥了一眼之后,爬起身,朝山林里慢悠悠的走去。 程虎干呕了十来分钟,确实没呕出什么东西,只好作罢。 反正虫子都已经吃下去了,难道还要呕出来,让它再次经过食道跟嘴巴? 那不就等于二次吃虫子么。 放弃干呕后,定了定神,然后走到鸡舍对面的南瓜架下摘了一些瓜苗。今晚可以做一道西红柿沙拉,还可以做蒜蓉炒南瓜苗。 抓着一把南瓜苗回到屋子里,往桌上看去。 我日,一篮子西红柿没了! 三只小猴子也不知所踪。 放下瓜苗,走到门廊上环视了一圈院子,没找到小猴子。 难道这些家伙还带着西红柿离家出走了? 不可能,它们才不会傻到放弃现在的好生活呢。 深呼吸几口,稍微冷静了一下,正好听到后院传来一阵欢快的叫声,这声音听上去就跟哪个傻蛋中了五百万大奖似的。 快速走到后院,循着欢快的叫声往杨梅树上看去。 杨梅红了,那三只金灿灿的猴子的脸也红了。 只见三只小猴子坐在杨梅树杈上,正欢愉的啃咬着西红柿,样子跟程虎吃饭的模样还真有点儿像。 这大概就是‘近猪者胖,近虎者二’吧。 因为跟程虎生活在一起,结果三只原本天真无邪的小猴子都变得有些二愣子了。 吃西红柿的模样,跟猪吃东西一样,也跟程虎吃东西一样,好像谁会来抢它们的似的。 程虎只是觉得好笑又好气,就算小猴子们不偷这些西红柿,他也会把这些西红柿给它们。 虽然不生气,还觉得三只小猴子吃东西的样子有点儿好笑,但是,绝对不能笑出来,不然的话,这三只小猴子迟早要上天。 他故意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模样,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头,朝杨梅树上的三只小猴子扔去。 正吃西红柿吃的欢快的猴子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石头吓了一跳,手中的西红柿差点掉下去。 回过神来,朝后院门口方向看去,只见人类正气呼呼的看着它们,手里还拿着一个石头。 大坏蛋,居然敢偷袭我们。 小猴子们对视一眼,立马放下手里的西红柿,快速爬到杨梅高处,一手攀附在枝头上,一手摘下一个个又红又大的杨梅,朝那个可恶的大坏蛋扔去。 一瞬间,杨梅就跟雨水似的砸向程虎。 程虎那里招架得住,慌乱着用手遮挡,还徒手抓住了一个大杨梅。 顺手就把杨梅塞入嘴里,嚼动起来。 酸中有甜,甜中有酸,但是,酸味太浓,甜味太淡。吃上一个,就忍不住抖激灵。 看来,这野生杨梅还没有熟透。 杨梅现在是没有熟透,但是再过些日子,肯定会长成暗紫色的大杨梅。 所以,看到小猴子们如此暴殄天物,程虎赶紧举手喊道“得了得了,你们别扔了。浪费食物可耻,知道吗?” 三只小猴子停下投弹的动作,看了看手里的大杨梅。 圆溜溜的杨梅穿着鲜红的外衣,看上去又可爱又好吃。 人类虽然很可恶,但是,他说的也很对,浪费食物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 小胖猴把杨梅放进嘴里,咬了两口,浑身一僵,立马从树杈上往下滚落。 啪嗒一声,摔在地上,四脚朝天,生无可恋。 好,好酸! 看到老三都没能抗住杨梅的酸,可想而知,这杨梅得有多酸。 看到小猴子们没有再糟蹋杨梅,程虎就继续往里走去。 刚刚摘回家的西红柿已经被猴子们霸占了,他必须再到菜园里摘些回家,不然今晚可能吃不饱。 黄昏的菜园在经过浇灌之后,湿度有所提高,温度也有所下降。 微风习习,暮色蔼蔼,夕阳欲颓。天边的晚霞像金色的火焰在山上燃烧,几只红蜻蜓上下飞舞,天地间一派温暖而苍茫。 菜园子里的蔬菜,也在金色的余晖中显得越发明亮,就像绿色的翡翠被温暖的灯光笼罩着一样。 走入菜园子,细细打量着自己的劳动成果。 却意外发现,自己都还没能及时享用这些劳动成果呢,倒是那些可恶的小虫子先下手了。 不管是辣椒还是黄瓜或者西红柿,还有茄子,四季豆等各类蔬菜,全都有菜虫大军侵略过的痕迹。 这些家伙十分坏蛋,不但吃了蔬菜,还在蔬菜上面便便,真是可恶至极。 一想到刚刚自己吃西红柿吃出了半条虫子,程虎就觉得愤怒无比。 他必须想个办法把这些菜虫全给消灭了,不然的话,不知道以后吃出半条虫子的事情还会发生多少次。 但是,消灭虫子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麻烦了。 喷灭虫农药虽然迅速便捷且见效快,但是,这样一来,这些有机无毒蔬菜肯定就变成有毒蔬菜了。 农药残留在蔬菜上,再吃到肚子里,那跟自己喝敌敌畏好像没什么差别吧。 只不过前者是慢性,后者药效更快而已。 这么说来,只能按照小花说的办法,自己亲手抓虫子了。 但是现在天色已晚,还是等明天再抓虫子吧。 摘了西红柿回到屋里,开始制作晚饭。 西红柿洗干净,去蒂,切片,顺时针摆盘,再撒上一层白砂糖,搞定。 南瓜苗的制作比较复杂,要先抽丝,然后清洗,搓揉,再拍蒜米,热锅下猪油爆香蒜苗,再入南瓜苗加盐翻炒。 据说南瓜苗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粗纤维素及维生素、叶绿素、矿物质、纤维素、锌、铜、镁等微量元素等营养成分,也不知道真假。 但可以确定的是,蒜蓉炒南瓜苗真的很好吃。 特别是用猪油来炒,更是无比鲜香。 做好这两个菜,还得再做一道油茶鸡。 网上的人老说生活需要仪式感,程虎觉得,那咱就仪式感一回呗。 他把桌子摆到院子里,再放上一个便携式煤气炉,然后开火,把已经煮好的油茶鸡火锅放上去。 接下来,就是我虎哥的装逼环节了。 拿出自己的国产手机,打开照相机,然后找一个比较适合的角度咔嚓一声拍了一张照片。 照片的近景是美食,背景是在太阳能院灯下随风摇曳的花朵。 鲜艳的月季,淡蓝的绣球,五彩缤纷的金樱子 光是这三种花卉就足以让人心驰荡漾,更不用说在这三种花卉中间还掺杂了萱草、铁线莲、露金花、三角梅等色彩艳丽的花卉。 院子里百花齐放,灯光明亮,美食诱人。 远景是在月光下只能看清轮廓的逶迤群山,以及那些闪烁在半空中的萤火虫。 漫山遍野的萤火虫,要比天上的星星更加密集,更加壮观。 所以图片发到花友群里后,很快就得到了大量的赞誉,还有不少花友还强烈要求程虎把萤火虫拍个视频上来。 既然大家都这么热情,自然是不能拒绝的。 再次打开照相机,改成录像模式,将这些可爱的小精灵录了下来。 最后,花友们便可以在手机里看到,那只有指甲盖一半大小的虫子,在夜空中飞翔者,闪烁着。 一钩浅金,在远方的云缕投下银白的光亮,在叶面跳动几下,又消失了。 跟前忽然又一亮,一点点金光摇曳着从草丛里升起,从眼前划过,把眼里的阴暗剥落了一层。 月光阴暗,流萤的晚会正好为寂静的山林增添了一抹光亮。 它们闪烁在枝叶间,闪烁在树梢上,忽出忽没,点点行行,尽写诗意。 苍茫的天地就像一块巨大的黑水晶,四处飞翔的萤火虫闪着油绿淡金的光,像灯的长阵,像星的河流,像丝丝银线上下飘飞。 院子里,鹅卵石铺就的小路蜿蜒曲折,有了流萤飘落其中,仿佛就连那些鹅卵石都在发光一样。 还有那些颜色各异的花朵,在阴阴淡月下伴着萤火虫的舞姿上下摆动。 如果记忆里没有这种会发光的昆虫那该多好。 这样一来,也许人们就会以为这是前世的幽魂在说话,在冥想中破译着暗夜里散光的话语。 看着视频里的夜景,几乎每一个握着手机的花友都无比陶醉。 有人说道“虎哥是在隐居山林吗?” “我也想隐居了。” “哈哈,找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然后弄个小房子,搞个大院子,再种点花花草草,种些瓜果蔬菜,岂不妙哉。” “醒醒,兄弟,现在国内的山头要么是农民的自留山,要么就是国家的旅游区,你无权在任何一个山头里鼓捣。” “哈哈哈,说的也是。但如果有一块比较大的地都觉得很不错了。” “有一块地,有一座房子,但十分偏远,你靠什么养活自己?” 程虎幽幽开口道“我现在就住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地方啊。” “真的假的?虎哥别吹牛。” “虎哥的话我相信,从他发的视频就可以看出来,绝对不是骗人的。” “就是嘛,我完全没有必要骗你们啊。” “那虎哥你靠什么养活自己?” “嗯,摘蘑菇卖蘑菇。” “蘑菇能值几个钱?” “蘑菇也不值什么钱,五百块钱一斤而已。” 花友群花友集体吐血。 “虎哥又要无形装逼了。” “就算有钱了,但是山里应该生活不方便吧,电力怎么解决?” “光伏发电站,你值得拥有。” “牛逼啊!居然搞光伏发电站。” “多少钱一套?我也想整。” “不贵,十万块钱不到。” “噗” “我以为是那种一两百块钱一个的” “无形装逼最为致命。” “不跟你们吹了,我要吃饭了。” 不管群里的小伙伴们如何声嘶力竭的呐喊,程虎淡定的关了手机,开始享用美味的晚餐。 天空中星云密布,乡野里山风簌簌,夜空中萤火虫飘荡,花香也溢满整个院子。 温暖的火光从火锅底下泻出,灰白色的食物香气袅袅而上,一轮硕大的明月高高悬挂在天空中,又倒映在旁边的池塘里。 油茶飘香,鸡肉鲜美 第240章 大黄已经十分年迈(为销魂大佬加第二更) 一章四千字,加更一章相当于之前的两章,也就说,今天其实加更了四章。不知不觉,今天竟然更新了一万多字。那个,啥,懂吗。疯狂暗示。 人生中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喜欢喝油茶,那就多喝几碗,喜欢吃水果,那就多吃几个。 想要睡到自然醒,那就等太阳晒屁股了再起来。 但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单单只有享乐的话,未免太单调太无趣。 所以,天刚亮,程虎就起身准备早餐。 今天的工作是去菜园子里抓虫子。菜园子好几亩地大,种着的蔬菜几乎全都长有虫子。不用说,这是一项浩大的工作。 为了不被热辣的太阳姐姐晒成肉干,必须尽早起床吃了早餐去干活,然后等到正午最热的时候就回家吃午饭。 计划是这样的没错。 但是,早餐必须要有油茶的话,貌似这个计划的实施难度就有点大了。 煮了几锅油茶下肚之后,再看时间,已经是八点钟。 夏天的八点钟可不比冬天的八点钟。 这个时候,火辣辣的太阳姐姐已经穿着比基尼出来了。 那凹凸有致的身材让人看了就想流鼻血。 无奈的折返屋子,找到草帽戴上,再走出房子。 三只小猴子吃了早饭之后,现在正在喂鸡。 哦,不对,是两只小猴子在喂鸡,一只死胖子在盯着鸡屁股流口水。 大黄慢悠悠的从院门口走进来,走到大舅的坟前,慢悠悠的趴下。 太阳姐姐纤长热辣的手臂抚摸在大黄身上,将他橘黄色的毛发映照得几乎呈现半透明状态。 院子里的花花草草,经过昨天的浇灌之后,现在都显得神采奕奕,特别是那些躲藏在墙角下的绣球花,更是迎风招展着曼妙的身姿。 一切都没有问题。 程虎走到后院,准备开始干活。 抓虫子这事虽然没有经验,但是估计也不难吧。 毕竟,他可是一个生吃过菜虫的男人! 瞄准了辣椒上的一只绿色虫子,伸出手 很软,不扎手,但是很恶心! 看到自己宽大的手掌在对一只弱小无辜的小虫子在做不可描述的事情,程虎心中感慨不已。 没想到我堂堂山林守护者,如今竟然落魄到要徒手抓虫子的地步。 何其悲哀啊! 为什么我就不能用农药喷洒? 难道那三只猴子偷吃了地里的果蔬之后还真的会被毒死? 死就死吧,反正猴脑咱还没尝过滋味。 其实,他完全可以让三只小猴子来抓虫子的。 但是,试想一下,它们把虫子从西红柿身上抓走的时候,会不会顺带把西红柿也给抓走了? 误抓一个两个在所难免,也可以表示理解,但如果整片菜地里的西红柿全都无一幸免的时候,他该怎么做? 蒜蓉炒猴脑么! 额,虽然好像很香的样子,但是,还是有点儿难以接受吧。 所以,为了不让自己伤害猴子们,他还是不把这项伟大而艰巨的工作交给猴子们了。 正所谓能者多劳嘛,谁让他这么优秀呢,活该他要多干些事情。 话是这么说的没错,但是,再次伸出去的手在触碰到那软绵绵的虫子时,还是下意识的把手抽了回来。 抓虫子这事太恶心了,就算戴着手套都觉得恶心。 大概是因为昨晚上才生吃了半条大虫子的缘故,现在别说用手去抓虫子了,光是看上一眼,都能满脑子的回忆起昨晚那半只残留在西红柿里的虫子尸体。 “苍天哪,能不能让这些虫子自行消失啊。”程虎仰天问道。 太阳姐姐朝他抛了个媚眼,但是老天爷并没有鸟他。 既然老天爷对他的求救无动于衷,那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看着蔬菜上密密麻麻的绿色小虫子,以及黑乎乎的菜虫粪便,心想,既然山里的大部分动物都能听懂他说话,那是不是这些小虫子也可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应该跟这些菜虫好好聊聊虫生才对。 蹲下身子,扭正头上的草帽,盯着眼前一只约有筷子粗细的碧绿色小虫子,说道“兄弟,咱们做人” 谁特么跟你做人?人家是虫子。 纠正用词,继续说道“咱们做虫得讲道理,你说是不是?这里的瓜果蔬菜都是我种的,你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跑来这里胡吃海喝,是不对的。” 虫子扭了扭身体,向前迈进了一步。 “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是非常可耻的。在我们人类世界,如果不经过别人的允许就去吃别人的东西,那是小偷行为。” “你知道什么是小偷吗?就是不问自取的人,就是那些专门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的人。”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换做是我偷吃了你的东西,你会不会生气?” 昨天你特么吃了人家一个同伴 吞咽一口吞水,拂去脑中的杂音,继续说道“我希望你们能有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虫生观,给自己的子孙后代树立起好的榜样,不要成为被其他动物唾弃的小偷。” “所以,麻烦你带上你的小伙伴们离开我的菜地可以吗?你们可以到外面的荒郊野地里,或者去树林里都没有关系。” “兄弟,你在听我说话吗?” “我是个很讲道理的人,只要你们愿意离开,我绝对不会伤害你们。” “你们人类都像你这么笨吗?”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 确定不是猴子们的声音,也不是大黄的声音。 难道还真是虫子会说话了?这是什么狗屁剧情,虫子都会说话? 但是,为什么说话这么难听?真是相由心生,长得丑,说话也难听! “喂,傻蛋,我在这里。” 身后响起一个十分悦耳的声音。 扭头看向身后,只见一只蓝翅八色鸫站在西红柿的攀爬架上,正用骨碌碌的眼睛看着他。 “原来是你在说话。”程虎有点儿郁闷,怎么又喊我傻蛋?我明明就是整个山林里的智慧担当。 “难道你还以为虫子会说话吗?”八色鸫用翅膀扫了扫脸,声音锐利的说道,“别傻了,这些害虫是整个山林里等级最低的动物,它们四姑不可能会说话。” “我、我当然知道它们不会说话。” “既然你知道,那你刚刚是在干什么?” “我我就是,就是想在抹杀它们之前,先给它们提个醒,就跟人类世界一样,给犯人执行死刑还得提前通知呢。” “呵呵呵。”蓝翅八色鸫说道,“既然是这样的话,那你好像不需要我们了。” 程虎闻言,眼睛一亮,赶紧转身正对着蓝翅八色鸫,欣喜的问道“你是来给我抓虫子的吗?” “废话,难道这片山林里,还有比我们更适合抓虫子的吗?” “呵呵呵,那倒不是。”程虎一脸谄媚的说道,“既然是这样的话,那就麻烦八色鸫大佬帮帮忙吧。” “说点好听的。” “靠,你不就是一只鸟吗?居然还这么多要求。” “喂,我可是这片山林里最漂亮的小鸟。” 看到八色鸫貌似要生气了,程虎赶紧谄媚“对对对,八色鸫大佬说的对,你是这片山林里最漂亮的鸟,也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鸟。” “嗯,这还差不多。我告诉你,虽然你是人类,但是,在这片山林里,大家都是生而平等的,你想要其他物种帮忙干活,就得对人家客气点。” “我知道错了,八色鸫大佬,那么,这些虫子就交给你了。” “看在你态度还算诚恳的份上,我就勉强答应你吧。” “但是,有一件事我觉得很奇怪。” “什么事?” 程虎皱起眉头,不解的问道“我好像没并有让谁去通知你,让你来帮我抓虫子吧,那你是怎么知道我需要帮忙的?” 蓝翅八色鸫在架子上走了两步,再用鄙夷的目光看着程虎“难道不是你让那头大老虎告诉我们,你的菜园遇到了很严重的虫害吗?” 自己说过的话都能忘记,人类的记忆可真是让鸟堪忧。 程虎摇头“我没跟大黄说过呀。” “是吗?”八色鸫显然不相信,“可昨天晚上,那头大老虎进山之后,就跟我们说,你的菜园遇到了很严重的虫害,并且邀请我们来帮忙除掉害虫。” “啊?”程虎有点懵逼。 他确实没有跟大黄说过这事。 看来,是昨天自己吃到虫子的事情被大黄看在眼里,听在耳朵里,所以就把这件小事放在了心上,并且在进山之后,还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山林里的鸟类。 在这一刻,程虎回想起自己这些日子因为摘到了一些值钱的蘑菇,所以就得意忘形了,就跟大黄都有些疏远了。 刚刚来到这片山林里的时候,他一无所有,全靠大黄的陪伴与支持才能坚持下来。 而如今,他才有了这么一点点的皮毛成就,竟然就忘了大黄的需求。 大黄也需要陪伴,需要关怀,需要有人在它感到孤独落寞的时候给予安慰。 可他呢? 他除了给大黄买过一些吃的东西之外,几乎没有给过大黄任何东西。 而大黄给予他的,除了财富之外,还有无声的鼓励与日复一日的陪伴。 大黄已经十分年迈,他刚开始发现墙上的络石藤可以强心时,确实动过要想办法让大黄吃下络石藤的念头,可都过去这么久了,他什么也没做。 想着这些事情,原本愉悦的心情变得有些沉重。 程虎收起嘻嘻哈哈的笑脸,很是认真的看着蓝翅八色鸫说道“八色鸫,菜园里的虫子就麻烦你了。” 面对突然严肃认真起来的人类,蓝翅八色鸫愣了一下,随即点头“放心吧,我这就去唤我的小伙伴们来帮忙。” 说罢,蓝翅八色鸫挥动翅膀,朝山林里飞去。 看来这家伙是先来一探虚实的,免得集体落入户口。现在消息得到证实了,才去通知其他同类。 貌似还挺聪明的。 看到八色鸫已经离去,程虎也起身离开菜园子。 回到院子里,大黄依旧安安静静的趴在大舅坟前。 院子里虽然种了许多花卉,但都是高度只有一米左右的植株,就连最高的月季花也都还没有达到两米的高度。 因此,火辣辣太阳越过高高的围墙之后,直接铺洒在院子里,将一切事物都笼罩在光华里。 这其中除了盛开的百花,还包括矮矮的坟丘,以及坟前那头橘黄色的大老虎。 老虎很安静,只有腹部随着呼吸一起一落,除此之外,几乎看不到任何动静。 看到这画面,程虎的心情算不上美丽。 如果不是刚刚意识到自己对大黄的疏忽,真不知道自己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注意到大黄在日渐老去。 自从三只小猴子来了这里之后,他对大黄的需求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样急切渴望了。 以前他总害怕大黄会死掉,现在虽然也怕,却因为有了猴子们的陪伴而自动忽略了这个严峻的问题。 还好,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程虎换了双鞋子,拿上车钥匙跟手机钱包,开车往镇上驶去。 他得去买些大黄喜欢吃的牛肉,然后把络石藤掺入牛肉里,让大黄吃下去。 在镇上走了一圈,并没有找到卖新鲜牛肉的地方。 牛肉这种东西对于安明镇这样的偏远小镇实在过于奢侈,一般情况来说,就算是赶集的日子,也只能偶尔遇到。 既然这样,那就只能去县城买牛肉了。最好是一次性买它几百斤,然后放在冰箱里冰冻着。 因为牛肉在安明镇真的很难遇到,总不能为了给大黄好吃的,搞个养牛场吧。 万一到时候牛也成精了,还会说话什么的,岂不是麻烦? 牛本身就是很正面的形象,辛劳耕地,帮助农民干活什么的,结果还会说话的话,那到底咋办? 就算牛不会说话,程虎也做不到亲手把活牛拉给大黄吃。 以前外婆跟他说过,就算是在路上遇到了屠夫杀牛,也得把手背到身后,等于是在告诉被宰杀的牛,自己无能为力,没办法救它。 所以,养牛这点办不到,只能多买点牛肉了。 到了县城,直奔菜市场,批发一百斤牛肉,单价三十元一斤,整整花费了三千元。 批发一百斤猪肉的话,估计也就六七百元吧,这差距可真是够大的。 不过,这是给大黄吃的,必须舍得。因为程虎银行卡里的几百万本来就是大黄的。 现在想来,富有的是大黄,不是他程虎啊。 买了牛肉之后,又另外买了一些自己吃的食物,然后驱车回家,并没有去大世界酒楼找张一江蹭饭吃。 卖蘑菇所得的百分之十的收益,张一江已经把账单发给他看过了,钱也转给他了,所以,他现在是真没有借口去蹭吃蹭喝,不然的话,肯定去搓一顿。 不过,开车从广场中路路过的时候,倒是看见了大世界酒店停车场的车辆似乎并不怎么多。 跟那天看到的清一色豪车相比,差距很大。 第241章 再也不会回来了 感谢q午夜销魂q和名字真男妻的打赏。 难道那些美味的蘑菇还不能让大世界酒店起死回生? 不应该呀。 程虎觉得,那些蘑菇确实很好吃,好吃到爆,就算蘑菇已经卖完了,也不应该这么快就门庭冷落吧。 虽然觉得奇怪,但那毕竟是人家张一江跟朱文行的事情,与他无关。 所以,路过广场中路的时候,也就是往大世界酒店的停车场里多瞄了几眼而已,并没有做什么。 回到家里,车子一停稳,就立马下车直奔后院。 他早上出门的时候距离现在,大概有四个小时这样。 后院的菜地里,并没有看到鸟群的踪影。 弯腰仔细查看蔬菜。 哈哈,那些可恶的小虫子竟然全没了。 看来,在他离开村子之后,蓝翅八色鸫就带着鸟群来抓虫子了。 那么多鸟群,一只鸟抓几只,就能把这片菜地里的虫子消灭干净,所以,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因此,现在看不到鸟群跟虫子,完全说得通。 鸟群一定是在抓了虫子之后,就离去了。 真是一群可爱的家伙。 既然菜地里的虫子已经被消灭了,那么,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把络石藤的叶子跟牛肉混合到一起,并且让大黄吃下去。 把牛肉从车上拿到厨房里,用菜刀切成十块,每块的重量约在十斤左右。 然后找来九个塑料袋,把牛肉分别装入塑料袋中,再把这些已经包了袋子的牛肉放到冰箱的冰冻层冷冻。 砧板上还剩下一块牛肉。 这块牛肉则是今天用来喂大黄的。 但是,要怎样才能把络石藤的叶子混入牛肉当中呢? 走到院子里,抬头看着铺满了一面墙壁之后又往旁边墙壁延伸而去的络石藤,程虎陷入了沉思。 这棵被强化过的络石藤的味道十分浓郁,开出来的花特别特别的香,叶子也特别特别的清新。 叶子对于人类来说是清新的,但对于一头食肉动物来说,那就是恶心的。 因此,一次性顶多只能往牛肉里加入一片络石藤叶子。 放多了,怕大黄察觉,不愿意吃。 估计让大黄吃味道刺鼻的络石藤叶子的感觉就跟逼一个脑子正常的成年人吃大便是一样的! 除非是逼不得已,不然的话,应该不会主动去吃吧! 要让大黄生吞一片络石藤的叶子显然不现实,所以,只能把络石藤的叶子打碎,跟牛肉一起打碎,做成肉馅,然后拿给大黄吃。 这样一来,牛肉的腥味,应该可以掩盖络石藤的味道。 想定主意,随手摘下一片碧绿的络石藤叶子,拿入屋里,用清水清洗干净,放入绞肉机里。 再从十斤重的牛肉上割下一块,也放入绞肉机里。 插上电,按下开关,绞肉机的刀片快速转动,一道极其浓郁的清新味道瞬间从绞肉机里迸发而出。 实在是太清新了,感觉就跟掉进了大草原里似的。 估计大草原都没有这片叶子的味道厚重。 看来之前的想法是错误的,牛肉压根盖不住络石藤的味道。 不管怎样,现在肉馅打好了,总得拿去大黄面前试试才知道它愿不愿意吃。 满脸纠结的端着一碟肉沫,走出房子的阴凉舒适,来到烈日底下,把装着肉沫的碟子放在大黄面前。 大黄瞬间被强烈的绿叶清新味道给冲醒了。 惊恐的睁开眼睛,嫌弃的看着眼前猩红的肉沫。 程虎蹲在大黄面前,笑嘻嘻的说道“大黄,你看,我给你准备了肉沫,快把它吃了吧。” 大黄盯了肉沫三秒钟,抬眼看程虎“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 “你确定要给我吃这个东西?” “额,大黄,这个是牛肉肉沫,是真正的牛肉,很好吃的,快尝尝看。” 说着,又把碟子朝大黄推得更近一些。 大黄本能的竖起脑袋,将自己的口腔鼻子远离那碟闻起来十分恶心的东西。 “大黄,拜托你,一定要吃下去,很好吃的。” 好奇怪,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在对一个人类说,拜托你了,麻烦你把这碟掺了便便的肉吃下去吧,真的很好吃的。 就好像他自己吃过一样。 大黄半信半疑的将脑袋微微下压一点点,嗅了嗅那碟刺鼻的肉沫,皱眉说道“既然这么好吃,还是留给你吃吧。” 其实,大黄虽然是食肉动物,但是为了帮助自己的胃部消化食物,他偶尔也会吃点叶子之类的东西。 那些叶子也有植物特有的青味,但跟眼前这碟肉沫所冒出来的味道,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就跟人类吃有点臭臭的臭豆腐还可以欣然接受一样,但如果让人类直接吃便秘者拉出来的奇臭无比的大便,肯定接受不了。 大黄就是这样。 就算有人告诉你,吃了这坨大便,就可以多活两年,你也未必下得了口。 况且 况且,大黄觉得自己已经活得够久了。 它的寿命比其他老虎都长,已经在这个了无生趣的世界上活了三十年左右。 够了,真的够了。 现在它虽然依旧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早已经找不回当初那种奔腾在山野里的感觉。 每一天醒来,每一天睡去,每一天像个木偶一样在枯黄的山林里游荡。 除了对这个新主人有一点不舍之外,也就剩下那个尚未出生的生命能让它稍微有点留恋。 可是,这一切跟程大牛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它苦苦支撑着自己瘦弱的身体在这儿守了二十几年,目的就是为了能有再与程大牛重逢的一天。 但是随着时间的逐日叠加,它越发清晰的意识到,自己可能再也不会在这个世界上见到程大牛了。 再也不会! 这对于它来说,是一个早就知道的真相,却又一直不愿意相信的真相。 直到新主人的出现与替代了程大牛的位置,它便不能再自欺欺人了。 程大牛再也不会回来了。 真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么,就到另外一个世界去找他吧。它时常这么想。 也许,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它便可以找到程大牛,然后像只小猫小狗那样,钻到他的手掌下,任由他轻抚自己的毛发。 一如二十几年前那样。 第242章 在这样一个地方死去 他们可以在另一个世界虚无的荒野里奔跑,追逐,然后化作一缕烟雾,或者变成一棵小树,又以另外一种形态,来到这个世界上。 老黑说过,人死了,动物死了,都会轮回,会变成这个世界的某一样东西。 虽然那个臭嘴巴的话经常有夸大的嫌疑,但在这一点上,大黄很乐意相信它。 所以,看着眼前这碟味道刺鼻的牛肉沫,大黄有些难以抉择。 它知道新主人在这碟牛肉沫里加入了可以帮助它强健身体的东西,所以味道才会这么难闻。 但是,它不想活太久了。 它想早点儿到另外一个世界去找自己原来的主人。 哪怕、哪怕找到他的时候,他可能已经变成了一棵大树,或者一株小草。 那它也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追随他,变成一只小鸟,或者一只蛐蛐,永远的陪伴在主人身侧。 它扭开脑袋,倔强的说道:“我不吃,你拿走吧。” “大黄,乖,听话,这个牛肉沫真的很好吃的。”程虎从地上端起碟子,往大黄面前凑去。 大黄爪子一拍,将程虎手中的肉沫打翻在地:“我说了不吃,就不吃。” 它站起身,朝山林走去。 现在才中午 程虎看着大黄远去的背影,有点儿无奈。 看来确实是这个络石藤叶子的味道太刺鼻了,所以大黄的反应才这么激烈。 既然这样,那就再想办法吧。反正无论如何,也得让大黄把络石藤的叶子吃到肚子里。 山还是那座山,村还是那个村。 一切仿佛都没有改变,但一切其实又都变得面目全非了。 大黄望着眼前的山林,回头看着身后的村子,心情十分复杂。 它并非是不知道那盆牛肉里被加入了络石藤的叶子,正是因为知道,所以才那么抗拒。 它觉得自己活的时间已经够久了,该经历的,也都经历过了,甚至还在虎王的位置上待了这么久,虎生还有什么遗憾呢? 死去吧。 像一棵树一棵草那样悄悄的死去,像一片云一阵风那样悄悄的消失,也像这个世界上最无情的时间那样,在神不知鬼不觉间悄然而逝。 不让任何人知道自己死去的消息,也不让任何人为自己难过,只像一块安稳的石头,静静的趴在一个绿草如茵、大树苍天的地方悄悄死去。 它不介意自己的遗体会被山林里的动物分食,也不介意自己的骸骨终将变成灰烬,融入泥里。 生命来自于大山,也必然要归于大山,这是一种宿命,也是一种羁绊。 只愿在它死去的那个地方里,能长出一棵小树,一棵小草,或者是一点青苔,为山林增添一抹绿色。 那是它唯一能做的了。 可是,这个美好的愿望似乎很遥远很遥远。 山里虽然复苏了一点绿色,但距离很久以前那种葱茏的绿,无尽的绿还是差太多了。 所以,它想要找一个绿草如茵大树参天的地方死去,显然有些遥远。 除非要等到程虎把山林全部复苏了。 那将会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它很清楚,按照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不可能等到那个时候。而它,也不愿意再等到那个时候。 它已经等得够久了,不想再等了。 不知不觉间,来到了山腰上。 往后已经看不到村庄,只能看到绵延不尽的枯黄。 往前看去,越过一道低矮的山脊,却能看到在山脊那边,有绵延不尽的绿。 已经快要走到边界了吗?那外面就是黄金山林之外的世界吧。 黄金山林已经全部枯黄,那外面看不到边的绿,应该不属于黄金山林吧。 虽然如此,但山林与山林都是一样的,不管是在哪里死去,它也终将会归于大地。 既然这样,不如去外面的山林看看吧。 相比在那样有着无尽绿意的地方死去,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虽然它从未踏足过外面的世界,但它知道,无论自己在哪里死去,结果都是死去,然后变成一捧土。至于灵魂能不能到达另一个世界,它还未可知。 有了这个想法,大黄开始加快脚步,朝着前方那绿意深浓的山林走去。 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好像不是很久,但当它终于踏足到绿的海洋时,已经身体疲乏,浑身无力。 好久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了。 高大的树木笔挺的直指天空,粗壮的树干比它的身躯还大,而硕大的树冠则像一朵奇大无比的蘑菇一样,散发着绿色的光芒,遮挡了炎热的夏日。 树很大,很绿。 低头再看脚下的土地,碧绿的青草将每一个角落全都覆盖住了,几乎看不到一点泥土。 这是个好地方。 大黄疲惫的身体已经难以支撑它再继续前进,所以便弯曲前肢,趴了下去。 当沉重的身体贴到松软的草地上,鼻子闻着淡淡的青草味时,它觉得够了,一切都够了。 在这样一个地方死去,对它来说再好不过。 只要它闭上眼睛沉沉睡去,它的灵魂就会自然而然的离去,再也不归来。 但愿那个时候,灵魂能追随着清风或者白云,在另外一个世界找到主人。 它把脑袋也贴在草地上,轻轻的闭上眼睛,感受着微风撩拨自己的毛发,感受着一只小虫子从身上飞过,感受着这个世界越来越模糊 “别往前走了吧。” “怕什么?” “再往前走就是鬼山林了。那地方可不是好惹的。” “我知道,这不是还没到嘛,还有很远呢。” “可是,我总感觉太靠近也不好。咱们还是往回走吧。” “哎呀,你这个人真是的,有句话叫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想赚钱,又怕这怕那的,能干什么事?” “我不是怕,主要是担心万一遇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只要咱们不进去那片山林就行。咱们就在外面守着。我跟你说,那些动物经常跑到边缘的地方找东西吃。” “我知道。” “知道那你还怕?咱们只要随便抓一只是野味,可都能赚不少钱呢。” “嗯,好吧。” “走。” 人类的声音! 两个人类的声音。 第243章 妈妈与枪响 以后尽量每天万字更新,可能要持续一个月,希望大家多多订阅,多多打赏,多多投票,多多评论。 声音由远及近,将大黄脑海中的恍惚打散,意识逐渐清晰起来。 是人类? 就算是人类,只要他们不伤害它,那就跟它没有关系。 所以,大黄只是稍微将眼睛睁开了一条细缝,看了一眼绿茸茸的草地之后,再次将眼睛闭上。 “那,那是什么?”两个男子突然停下了脚步,其中一人惊恐的指着大树底下的橘黄色身影说道,“那是什么?” “嘘,别出声。别把它吓跑了。”另外一人拍了拍伙伴的手臂,小声说道,“那个好像是老虎。” “啊?老虎?现在还有老虎?” “当然有,估计是从鬼山林里出来的。” “那怎么办?” “先别出声,慢慢靠近它,绕到它正对面去,然后咱们两个同时用气枪打它的两只眼睛,你一只,我一只,肯定能把它打瞎。” “然后呢?” “废话,然后当然是想办法把它打晕过去啊。这东西卖动物园里值十来万呢,甚至更多。到时候咱两平分,也能分至少五六万呢。” “好,我都听你的。” 打瞎眼睛?再卖去动物园? 这在二十几年前是很平常的事情。 那时候山林里还没闹鬼传说,山林里的动物也都还没有得到强化。因此,很多盗猎者极其猖獗的将山林里的动物盗卖给一些私人动物园。 虽然它当时幸免于难,被程大牛从盗猎者的魔爪里救了下来,但它也从那些从动物园里逃回来的动物嘴里得知了一些情况。 这些万恶的盗猎者,抓住山林里的部分动物必定会到山林边缘来觅食这一特性,想要守株待兔,还想将它的眼睛打瞎,把它卖给动物园。 这些人类是何其的险恶。 虽然它将不久于人世,但也绝对不会让这些王八蛋的阴谋诡计得逞。 没等两个男子绕到面前,它便呼的站起来,循着声音突然扑向两个男子。 一场激烈的打斗在所难免。 人类虽然人数多,但毕竟是凡夫俗子,且身上没有重武器,只有两把气枪,所以完胜一头被强化过的老虎是不可能的。 大黄虽然是头被强化过的老虎,但毕竟已经年老力衰,且孤军作战,所以要完胜两个人类,也是不可能的。 两军势均力敌,谁也没捞到好处。 两个人类被大黄咬断了四只手臂,痛苦哀嚎,落荒而逃。他们,应该再也没办法盗猎了吧。 但大黄也被两个人类打得身上多处重伤,鲜血汩汩直流。 好累啊,真的好累。 它爬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 主人,我没有杀人。虽然他们想杀了我,但我始终记着你的话,要友好的对待的这个世界。我会帮助一些山林里需要帮助的小动物,也会给可恶的盗猎者留下一条小命。 呵,我这么听话,这么乖巧,你会来接我吗? 原来,死亡是这种感觉。看着自己身上汩汩往外流的鲜血,内心却是莫名的轻松。 它终于要死了。 等了二十几年,这一天终于来了。 “如果你不知道我在哪里的话,那么,你就在另外一个世界等着我吧,我会去找你的。” 它已经感觉不到伤口有多痛,只觉得很累很累,眼皮很重很重。 缓缓闭上眼睛,将光亮隔绝在眼皮外,过往的记忆便汹涌而来,仿佛是要在它死去之前,将它的一生都呈现一遍 它原先只是一头普通的小老虎,在妈妈的怀抱里健康长大。 那种无忧无虑的日子太遥远了,记忆已经有些模糊。 只是隐约记得,自己有一个妈妈,而且妈妈很爱它。 它时常跟着妈妈在幽深碧绿的山林里奔跑、追逐。妈妈会给它找到很多好吃的东西,也会教它如何捕猎。 那是大黄一生当中,最快乐的时光。 可是,后来随着一声枪响,妈妈没了,连遗体都没有被留下。 它躲藏在灌木丛后面,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妈妈被可恶的人类抬走,却始终不敢发出一声叫喊。 在妈妈冲出灌木丛反向奔逃之前,妈妈就亲吻着它且告诉它,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绝对不能发出一点声音,也不能跑出去。 它很听话,静静的趴在茂密的灌木丛里,睁着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妈妈随着枪响倒下。 妈妈在倒下的那一刻,还冲它露出了一个微笑,仿佛是在说孩子,你做得很好,妈妈永远爱你 那段记忆,大黄其实记得很清楚,但它始终不愿意回想。 它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主人,其实自己的妈妈是被盗猎者杀死的。 因为主人是个人类,它不想让主人有心理负担。 主人让它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它就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就算是遇到了盗猎者,也没有直接要了他们的小命。 那个时候,突然失去了避风港的大黄只能像其他同类一样,踏上独自觅食的道路。 没了母亲的帮助,觅食之路变得困难重重。 它在山林的中心地里几乎找不到食物,因为每一次刚刚发现猎物,最后总是会被其他大型食肉动物抢走。 作为一只还没有成年的幼崽,大黄还不具备跟其他食肉动物单挑的能力,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离开山林的中心地,到它自认为没那么多对手的山林外围去寻找食物。 果不其然,离开山林中心地没多久,它就发现了一只行动不便的野猪。 为了捕猎野猪,大黄使出浑身解数,跟肥嘟嘟的野猪展开了殊死搏斗。 野猪受了重伤,但它也挂彩了。 那野猪的求生欲望十分强烈,在它即将得口的时候,野猪竟然活生生把肉挣脱掉,逃走了。 一路循着血腥味追击到野猪的窝边,就在它即将要再次朝野猪发起进攻的时候,周围的藤蔓竟然莫名其妙的朝它鞭打而来。 跟藤蔓干了一架之后,感觉到情况不对劲,只能撤离。 两场战斗已经将它的体力消耗殆尽,肚子也饿得咕咕直叫。 为了活下去,休息之后,只能继续朝山林更外围的地方靠近。 因为大黄觉得,山林更外围的地方,一定会有更容易对付的美味。 一切就跟它想的一样,它在一棵大树底下,发现了一只行动不便的鸡。 饥肠辘辘的它几乎没有一丝犹豫,扑向了那只鸡。 第244章 从未遇见过(第二更) 求订阅,求打赏,求票。 就在它的两只前爪刚刚落地的那一刹那,只觉得重心顿时,紧接着就狠狠的摔入陷阱里。 可恶的陷阱。 它摔得很惨,饥饿也让它昏昏欲睡,更痛苦的是,有一个人类在发现陷在陷阱里的它之后,非但没有朝它伸出援手,反而搬起石头往它的脑袋砸下去。 这下好了,与野猪搏斗得来的旧伤还没有痊愈,脑袋上又添了新伤。它终于支撑不住,昏死在陷阱里。 它以为自己要死了。 但是,等它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却意外的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 又是莫名其妙的藤蔓。 但这一次,这些藤蔓没有鞭打它,而是给它喂水,给它敷药,并且让它只在一瞬间就神奇的愈合了伤口,还恢复了体力。 甚至是,它感觉到自己比以前更加强大。 第三次再遇到这股熟悉的气息时,是在一次正在进食的时候。 它捕获了一只猎物,正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个人类出现了。 他全身都笼罩着那股与会鞭打它,也会救助它的藤蔓一模一样的气息。 只是那么一眼,它便可以确认,就是这个人救了它。 它扑上去亲吻他,用自己的爪子在他身上挠来挠去,用自己的脑袋拱他。 在这一刻,它认定了这个人,并将这个人当做自己的主人。 虽然它只是一头丛林里的老虎,但是,这个人等同于它的第二个母亲,让它得到了第二次生命。 从那之后,它就跟主人程大牛开始了没羞没臊的日子。 它曾跟主人一起追逐猎物,也曾将主人从死亡边缘救回来。那些日子虽然也很远,但一切都很清晰。 那个时候,它的智商已经得到进化,所以记忆也得到了升华。 本来以为,日子该是这样平淡的度过,它会永远陪伴在主人身边,主人也永远不会离开它。 可后来有一天,它隐隐约约觉察到了空气中的悲鸣 仿佛整个山林都沉浸在一种悲伤的氛围里,好像是有什么天大的事情发生了一样。 预感到可能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它便跑了整整一天一夜的山路,从深山老林离开,来到白木村周围。 可身为野生老虎的它不能贸然进村。 因为它到达白木村边缘的时候,还是白天。 虽然天空下着漂泊大雨,狂风肆虐,乌云也黑压压的几乎遮挡住了所有光线。 可是,身为一头野生老虎的它如果贸然出现在村子里,肯定会引起村民的恐慌。 此时,思想已经进化到一定层次的大黄有着格外冷静的头脑。 它知道,如果自己出现在村子里,并且进入主人的院子,肯定会吓坏村民。 主人曾无数次告诉它,千万不能贸然出现在人类面前,一来是为了不吓坏人类,二来是为了保护它不被人类伤害。 它倒不是担心自己会被村民伤害,只是害怕自己如果进入主人的院子里,会让村民怀疑主人的身份。 所以,权衡利弊之后,它悄悄潜藏在村庄周围的山脉里,安静的趴在灌木丛中。 那几天的暴雨真的很大。 呼啸的狂风似乎想要把大山都吹断,倾盆的大雨仿佛想要将整个世界都淹没。 大黄在灌木丛里趴了一整天,几乎没有移动过。雨水将它身上的每一根毫毛都浸透了。 这是它这辈子从未有过的长时间淋浴。雨水的低温让它有些发抖,身体在狂风暴雨中不断颤动着肌肉。 漫长的等待之后,雨水依旧没停,天空却渐落下黑色的帷幕,将漫天风雨和飘摇的山林笼罩在无尽的黑暗中。 天黑了。 它从灌木丛中走出来,站在山腰上,看着村子里的灯光于朦胧的水汽中闪闪发亮。 抖了抖身上的雨水,迈开不怎么听话的爪子,朝主人的院子奔去。 这条路它太熟悉了。它曾无数次往返这条路,也曾无数次在主人的目送中往山林走去。 如今孤零零的披着夜色于磅礴大雨中走在这条路上,心情极其沉重,但脚步却渐渐放缓。 它知道,自己什么也做不了,所以只能走慢一点,再慢一点,最好是永远也走不到主人家里,这样一来,也许就不用去验证自己的预感了。 那个可怕的预感。 但无论它的脚步如何缓慢,只要它在前进,就一定会来到院门口。 沉重的铁门紧紧关着,院子里的灯光十分微弱。 雨水注入池塘,哗啦啦响成一片。 隔着铁门的栏杆往里看去,没有看到主人的身影。它抬起脑袋,往空气中狠狠的嗅了嗅,也没有闻到主人的气息。 内心忽然一怔刺痛,身体的抖动更加明显。 眼眶不知怎的就湿了。也许是暴雨太大,进水了。 院子进不去,它四下看了看,发现院子后面有一座小山丘。 山丘不高,仅有几十米。上面长满了荒草与灌木。 绕过院子高耸的围墙,来到山丘脚下,顺着狭小的泥道往上走去,没一会儿,就来到了山丘顶上。 从山丘顶上往下看,可以将整个院子尽收眼底。 在灯光的照射下,可以看到长长的院围墙上,五颜六色的花朵在风雨剧烈摇晃,也可以看到池塘边上金光熠熠的月季花花朵被这无情的风雨摧残得支离破碎。 安静的房子,除了哒哒哒承接着从天而降的雨水之外,没有任何动静。 那一扇时常敞开的窗户,紧紧的关闭着。 仿佛一切都跟之前没什么两样,又仿佛都不一样了。 它无心去分辨差别,只是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锐利的眼睛没有看到主人的身影,灵敏的嗅觉也没有闻到主人的气息。 一切都在风雨中消寂,只留下哗哗哗的风声雨声将这个世界占领。 就好像那个叫程大牛的男人从未来过这个世界上一样,现在除了能看到他曾居住过的地方之外,竟然连他的气息都闻不到了。 他穿过的衣服肯定还在房子里放着,他用过的物件也必定还在房子里摆着。 可是,它就是没有闻到他的气息啊。 就好像主人从未来过这个世界 就好像他们从未遇见过一样! 第245章 主人的气息(第三更) 第三更,求订阅,求打赏,求票票。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它慌乱。 它害怕。 它不停的在原地转圈,想要用尽全力去嚎叫,却不能嚎叫,只能用湿漉漉的眼睛死死盯着院子。 生怕自己一旦有那么一刻没盯住院子,便有可能要与主人永世相隔。 它感觉到了。 它早就感觉到了。 早在好几天以前,它就感觉到了。 山林散发着强烈的悲恸,仿佛就连地心都在颤抖一样,草木的颜色暗淡无光,风雨也飘摇而来始终不停。 这一切都让它感觉到了很可怕的事情程大牛很有可能已经死了。 但它不想相信,也不愿意相信,那个曾与它一起奔跑追逐在山林里的人会像妈妈一样永远离开这个世界。 老天不可能让它接连承受如此巨大的伤痛。 而且,他不是这片山林的守护神吗?他不是可以治愈一切植物吗?他不是可以强化一切药草,将任何受伤的动物从死亡边缘救回来吗? 他甚至可以利用自己的力量,把子弹从体内逼出来。 那么强大的一个人,怎么可能离开这个世界? 一定是错觉。 一定是错觉。 大黄颤抖着身体,屈下酸痛的四肢,再次趴下,任凭无情的风雨将自己淹没。 天黑着,天又亮了。 老天爷似乎也感应到了它的悲鸣,没日没夜的下着暴雨,一刻也不肯消停。 一天过去,天空再次昏暗。大黄始终没动,静静的趴在原地。 它趴着的地方因为雨水浇灌以及它的体重下压,形成了一个低洼。 低洼汇集雨水,将它的毛发浮起,也将它的皮肉浸泡得几乎没了温度。 但就算是这样,它也不能动。 因为有些时候,一不小心就会错过很多东西。 就像上一次跟主人见面时一样。 那是好几天以前的事情。 主人像往常一样独自进山,找到它,跟它说了很多话。 从他的那些话语当中,大黄就已经隐约察觉到了不寻常。 可是,主人一直都是神一样的存在啊。所以它从未想过,主人会像妈妈一样离开这片山林、离开它。 也从未想过,那一次见面,就是永别。 如果当时它听懂了,仔细思考了,并且加以阻挠的话,也许,一切就都会不一样了。 妈妈死的时候它还没有任何能力,但现在不一样了呀。 因此,已经错过了一次的它,不想再错过。 静静的趴着,目不转睛的看着,是它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天终于又亮了,雨水也终于停了。 一些人慢慢出现在视野里。 大黄竖直脖子,瞪大眼睛看着那些人。 那些人十分陌生,但可以肯定的是,里面并没有主人。 那些人捧着一个东西,进入院子,在院子里呆了很久。 从始至终,主人都没有露过面。 大黄心里慌乱得不行,想冲下去随便咬住一个人的脖子逼问,可是,它还不会说话。 但它知道,那些人能进入院子,就说明他们都是主人的朋友。既然是主人的朋友,自然就不能伤害他们。 它继续注视着一切。 人群在院子里呆了一天,做了很多它看不懂的事情。 直到它看见,那些人把主人穿过的衣服从屋子里拿出来放在地上烧掉,它才崩溃的爬起身,冲下山丘,冲入院子。 所有人都被它的出现吓了一跳。 但是,他们并没有像盗猎者那样,拿着枪支瞄准它。 有些人下意识的后退,有些人尖叫着扔掉手里的东西,还有一些人十分勇敢的站在它面前,似乎想要将它从院子里驱离。 但是,它不管不顾,疯了似的冲向那团熊熊燃烧的烈火。 雨水明明已经停了,但它的眼睛还是湿哒哒的。豆大的水珠模糊了视线,以至于它没有看清在火堆前还有一些木头箱子之类的东西。 它狠狠的摔在地上,崴了脚。 烈火就在眼前,那堆烧了一半的衣服也近在眼前,但它够不到。 “这老虎是不是疯了?” “它想干什么?” “它好像想冲到火里。” “千万别让它碰到火,不然会受伤的。” “快把衣服烧了,然后把火灭了吧。” 大黄挣扎着想要爬起身,但是,因为两只爪子陷在木箱子里,一只爪子受了伤,它没法爬起来,只能像只软虫一样在地上蠕动。 那火明明就在眼前啊。那衣服明明还可以拉出来的。 但是,几个人用木棍把没有陷入火团的衣服挑起来,扔到火焰上。 火还可以看到,衣服却没有了。 “时间也不早了,这老虎看样子也不像是来咬人的。大家别管它了,赶紧把大牛的骨灰埋了吧。” “对,这天气诡异得很,谁知道等下会不会又突然下雨。” “那个,刘书记,您看,这碑文就这样行不行?” “程大牛之墓?” “我们怕刻的东西太多,反而不好,所以就” “挺好的,简单的人,简单的墓碑,他的不简单,咱们记在心里就行了。” 骨灰、墓碑! 大黄陷在这两个词里,几乎失去意识。 骨灰,是死了吗?墓碑,是死了吗? 它趴在地上,动弹不得,也不想动弹。 只是感觉到周围的人很吵闹,前面的火堆很冰冷,这个院子很陌生。 甚至,它觉得自己的身体都是陌生的。 等喧嚣逐渐褪去,天色也慢慢昏黄。它才从巨大的悲痛中回过神来。 它用模糊的视线看着院子里的一切。 这里白天发生的事情好像都只是幻象一样,人群没了,火堆没了,就连地上的木箱子也没了。 一切都没了,但是,院子里又多一样东西。 在空地上,有一个凸起的小土丘,土丘前面,有一块冰冷的石头,石头上面,有一些人类的文字。 无奈的是,它并不认识人类的文字。 可是,它在泥土里嗅到了一股隐隐约约似有似无的气息。 那气息曾覆盖在藤蔓上鞭打过它,也曾覆盖在藤蔓上救治过它。 是主人的气息! 是主人的气息。 它拖着受伤的爪子,慢慢爬向土丘,想要像往常一样刨土,但因为站立不起来,所以这简单的工作难以实施。 于是,它趴在土丘上,一动不动的感受着那股隐隐约约似有似无的气息,悲痛得无以复加。 第246章 再见了山林(第四更) 第四更,求订阅,求打赏,求票票。感谢烟火大佬大佬和月半书友的打赏。 主人,我来了。你在这里吗? 它闭着眼睛,静静的趴在土丘上,任由泪水从眼角溢出,顺着脸颊的毛发蜿蜒而下。 他死了,他真的死了。 他已经化作了骨灰’,并且埋在‘墓碑’后面。 大黄知道,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都会死亡。 可是,他怎么就死了呢? 他怎么能死了呢? 这个时候的它才刚刚战胜了一头叫做‘烈日’的老虎,当上虎王没多久,都还没来得及把这个喜讯告诉他。 他怎么能死呢? 它还没有找到心仪的对象,没有与对象孕育出一只可爱的小虎娃,也还没有让他帮虎娃起一个名字,他怎么能死? 甚至是,它都没有再见他最后一面,也没有跟他说那句自己跟乌鸦学了好久才学会的‘谢谢’,他怎么能死呢? 他怎么能死呢? 大黄就这样静静的趴着,久久不肯离去。 有一个长得很黑很瘦的男人来给它送过一些新鲜的肉,可是它一口都没吃。 它怕自己吃肉的时候,会错过主人复生的瞬间,然后又与他错过。 所以,它必须死死的盯着墓碑,等待他的重生。 “我听大牛说过你。”那个男人又给它送来了一些新鲜的鸡肉,“我知道他死了你很难过。我也很难过。但是,人死不能复生,节哀吧。” “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食物了。这个村子里的人就要全部迁走了。希望你以后好好的。” 从那之后,那个人再也没有出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黄也逐渐接受了主人死去的事实。但就算是这样,它仍然在等待。 等待着主人复生的那一刻。 就算那个人说过,人死不能复生,可它仍旧在等。 这一等,就是二十几年。 在这二十几年里,它始终保持着虎王的身份,从来没有让任何一个觊觎虎王之位的老虎战胜过它。 这样一来,等主人复生的时候,它便可以骄傲的告诉他,主人,我是虎王! 在程虎来之前,它也从来没有临幸过任何一只母老虎,因为它必须保存自己的体力与精气,让自己活得更久。 这样一来,它才有可能等到主人复生的那一天。 白天,它会进山巡视,晚上,它又会回到院子里守着墓碑。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它始终没有等来主人的复生。 现在好了,它终于要到另外一个世界去找主人了。 真希望阔别了二十几年之后,主人依然能记得它。 可是,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主人会不会已经拥有了新的伙伴? 如果有也没关系,它可以降低姿态,像只若有若无的小猫小狗那样,远远的跟着主人就好了。 它只想再见主人一面,其他的都不敢奢求太多。 汹涌的回忆从脑海里掠过之后,沉重的身体似乎轻盈了许多。 它睁开眼睛,想要最好再看一眼这个世界。 但是,黑夜已经降临。 虽然黑夜对它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夜晚的山林太过于安静。 所以,它是要在这样安静的夜晚死去吗? 这样一来,可能就没有谁目睹它离去,也不会有谁为它悲鸣。 没关系。 这里覆盖着大面积的绿色,草地也十分柔软,这是一个很好的葬身之地,如此就够了。 至于其他的,又何须去多想呢? 好了。 它该走了。 它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眼皮已经越来越沉重,脑袋的意识也恍恍惚惚的即将消散。 再见了,山林。 再见了,程虎。 再见了,我的朋友们。 它微微笑着,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程虎的心情有点儿糟糕。 大黄中午的时候进山去,现在天黑了也没见它回来。 虽然大黄往常都是天黑进山,要等到天亮才回来,但是,今天它进山的时间比往常早了很多呀,所以按理说,到晚上十点钟左右,它也应该回来了才对。 在床上躺下的时候,已经快半夜十一点钟,但是院子里除了能听到虫鸣哇叫以及鸡群的呓语之外,并没有传来其他动静。 大黄最近的活动量很少,从山林回到院子之后,几乎就是趴着睡觉,也很少说话。 以至于程虎在三只小猴子的聒噪声中,忽略了大黄的存在。 现在想想,自己确实做得不够好。 人类世界里有一句话叫做尊老爱幼。 大黄的超长待机年龄几乎等于一个一百二十岁的人类。 这样的老人,最是需要年轻人的关心。 但程虎没做到这点,只是光顾着自得自乐,完全忽略了院子里还有一个‘老人’。 唉,也许人总是要等到失去了,才会在遗憾中觉得珍贵。 等失去了亲人,才知道亲情的温暖与难能可贵与不可替代, 等失去了爱人,才知道世间最广阔的花海,也比不上她淡淡的回眸一笑, 等缘分随着时间消失,才知道有些时候,一个转身,就是永远。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感情是不能重来的,一生只有一回遇见,一生也只有一回拥有。 所以,不要等有空,等不忙才去做某件事,想到了,就应该及时去做。 因为在这世间,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原地等你,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再重来一次。 如果程虎在一开始想到要给大黄吃络石藤叶子的时候就想办法让它吃下去的话,也许现在就不用这样辗转反侧的担心它会不会出什么事了。 如果他一直都能关注到大黄的存在,也许,便可以早点儿了解到大黄的需求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为了打消自己内心的不安,他驱动意识,往山林飘去。 根据之前蓝色八色鸫所说,大黄一般都只在村庄周围的山脉里活动,所以只要在村庄周围的山脉寻找,应该可以找到大黄的身影。 但是,在环视了一圈村庄周围的山脉之后,他并没有找到大黄。 于是,又将意识往山林的更深处飘去。 还是没找到。 按照大黄现在的脚程,它不可能在半天时间里进入山林的中心地。 到达那个地方,至少得几天时间。 但是,为什么村子周围找不到大黄? 程虎想不通。他本想把自己的意识往外面的山林飘去的,但是做不到。 因为他的意识只能在黄金山林里活动,根本就没法离开黄金山林的边界。 无奈之下,只好老老实实的睡觉。 大黄一定不会有事的。程虎心想,它再怎么说,也是一头虎王呀,虽然已经年老力衰,但有句话不是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吗? 那老去的虎王,肯定也不是一般小毛贼能伤害的。 睡吧,睡吧。 虽然他现在找不到大黄,但说不定明天一觉醒来,大黄就会像往常一样,安然无恙的出现在院子里。 从今天开始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窗外的水泥建筑,或高或低,参差不齐的笼罩在蒙蒙烟雨当中。 既没有看见勾栏瓦舍,也没有看到小桥流水,只有坚硬的钢筋水泥在烟雨迷雾中挣扎求生。 看着这些称不上美的景物,程虎忽然有点儿后悔大老远跑来这个偏远山区了。 本来以为能看到传说中的江南景致的,谁曾想,一路辗转到了这个小县城,看到的还是钢筋水泥,实在是跟想象中的烟雨江南相差太远。 第一次来江南,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叫做‘金钟县’的偏远小县城。 按照老妈的吩咐,程虎要独身一人回更偏远的老家给已经去世二十多年的大舅扫墓。 大舅名叫程大牛,是老妈的表哥。 到了这个破败的小县城之后,程虎先给一个叫做刘大海的男人打了电话。 听老妈说,这次扫墓是刘大海主动联系她的。原先刘大海忙于工作,今年退休了,有了时间,便想着叫上程家的后人一起去给大舅扫墓。 而程虎作为程家目前的唯一男丁,在老妈的威逼之下,不得不只身来到这座极为偏僻的小县城。 只要一想到老妈那凶神恶煞的表情,程虎心里就觉得委屈。 大舅明明就是你表兄弟啊,你自己不会回来扫墓?还非得要我来? 程虎的老妈原名叫廖咏梅,后来大舅死了之后,程家香火断了,老妈就自作主张,把她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程咏梅。 嗯,一个弱女子为了延续外婆家的香火,毅然决然改了姓氏,真是可歌可泣的一个故事啊! 如果不是老妈把他的姓氏也定为‘程’,他差点就相信了老妈的鬼话。 老妈还笑嘻嘻的告诉他,说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让他成为那个可歌可泣的故事里的主角。 我呸!都是骗人的鬼话! 老爸也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竟然被老妈哄得一愣一愣的,完全没有反抗! 唉,女人,真是祸水! 房门口响起一阵哒哒哒的敲门声。料想是刘大海按照地址寻来了,就赶紧跑去拉开房门。 站在房门外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密布皱纹的脸上挂着和蔼的笑容“小虎?” 他的声音并无沧桑,而是有些违和长相的调皮。 程虎一愣,随即亲切的叫道“刘大爷?” 老头子笑呵呵的点头“是我,没想到你长得跟你大舅一样壮实。我原本还猜想,你会是个小不点呢。” 程虎也有些意外。 因为他想象中的刘大海,应该是一个精干的中年人才对,可站在眼前的,却是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大舅如果还活着的话,现在不是才四十多岁吗? 那么按照推算,大舅的朋友难道不也应该是四五十岁? 他没说出自己的疑虑,赶紧把门拉得更开,让出一条道来“刘大爷,您快请进。” 刘大海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入房间内,在靠窗的椅子上坐下,微微扬起脸,双眼之中无老态龙钟的疲惫,倒是显得跟中年人没有什么两样。 他说道“小虎,你收拾一下吧,咱们这就出发。我的车子跟司机都在楼下等着呢。”” “现在就进山?”程虎站在窗边,看了一眼外面的蒙蒙烟雨,不由得皱眉。 他年轻力壮的倒是无所谓,只是眼前这个叫刘大海的大爷看上去都六七十岁了,要是在山里有个好歹,岂不是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刘大海一脸精气神的说道,“你放心,从这里去白木村一路畅通无阻,可以直接开车到你大舅以前居住的房子里。” “哦,原来如此。”这下算是打消了程虎的疑虑。既然一路通车,那就没问题了。 他赶紧收拾东西。 看着程虎忙碌捡东西的身影,刘大海笑问道“小虎,你妈妈有没有跟你说过关于你大舅的事情?” 程虎停下手中的动作,皱眉想了一下。 从他有记忆开始,似乎很少听老妈说起。而他对大舅的记忆,也就是知道自己有着这么一个大舅而已,其他的,知之甚少。 毕竟,他出生的时候,大舅已经去世好几年了。 摇了摇头“没说过,就说我有个大舅,叫程大牛。其他的,什么也没有说。” “哦。”刘大海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像是松了一口气似的,那溜溜的眼睛里,仿佛正在酝酿着什么阴谋一样。 收拾好东西之后,程虎跟着刘大海下了楼。 他们先去买了些祭拜要用的东西,然后才坐上黑色越野车,任由高大的司机大叔循着不怎么看得懂的导航,一路往白木村驶去。 在这期间,程虎也了解到了刘老头跟大舅的关系。 原来,刘大海曾经是这个县城的书记。 那时候大舅跟他算得上是忘年交,两人是很要好的朋友。后来大舅死了,刘大海也调到了省城。目前已经退休。 刘大海还跟他说了很多关于大舅的事迹。说他如何如何的了不起,但又不细说其中曲折,只说大舅是个伟大的人物。 程虎问了几遍,刘大海还是不肯细说,只好作罢。 反正知道咱老程家出过英雄人物就行了,现在是太平盛世,又不需要我扛枪背炸药,问那么多干什么。 如此想着,程虎便把话题移到白木村上。 一说到白木村,刘大海不由得叹道“那可是个好地方啊。只可惜” 惋惜的叹了一口气,接着道“只可惜,自从你大舅去世,白木村村民全部跟随新农村搬迁计划迁走之后,就很少有人敢踏足白木村了。” “嗯?”这话听着怎么这么诡异? 自从大舅去世,白木村村民迁走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踏进那个村子? 难道有鬼? 握草,老妈这是实力坑娃啊!居然让我一个人来给大舅扫墓。难怪她自己不来。 一个人都没有荒村,听起来挺诡异的,但是,程虎不怕。 作为一个涉猎广泛的电影迷,程虎不仅看过喜洋洋和灰太狼,也看过寂静岭跟贞子。 他一直都想找个机会体验一下寂静岭里那种荒凉恐怖四下无人的场景。 哈,没想到眼下居然就有这么一个机会。有趣,真是有趣。 如果白木村真的已经几十年无人踏足的话,那不就是现实版寂静岭? 哈哈,太刺激了!女鬼,美女女鬼,护士装女鬼,不穿衣服的美女女鬼 只要没有从电视里爬出来的‘贞子’,没有无处不在的‘俊雄’,没有手持两米大砍刀的‘三角头’,其他的都可以接受! 甚至,当真觉得有点儿刺激啊。 爬了几十分钟的环山公路之后,越野车终于从半山腰蜿蜒而下,然后平缓向前行驶,不再颠簸。 没了山腰的浓重水雾,打开车窗,往外看去。 车窗被打开的那一瞬间,一股清凉的山风夹杂着春泥的味道,涌入车内。 四月的烟雨就像轻纱,被风吹乱在苍茫天地间,斜斜的交织在一起,给山峦,给田野,给村庄都蒙上了一件洁白无瑕的轻衫。 程虎还是第一次真实看到这样的景色。 这种景色以前只能在电视上、在手机里看到,而且都是加了各种滤镜的。 他的现实生活中只有高耸入云的楼房和川流不息的街道。 像这样烟雨蒙蒙,天地一色,山峦只露出尖峰,村庄没了大半,行人披着透明雨布带着斗笠,水牛站在田间悠闲吃草的景色,难道不是只有山水画中才有? 惬意,说不出的惬意。 心头一股萦绕了二十多年的闷气忽然就从他口中呼出,整个人都觉得格外清爽,好像身体也轻盈了许多似的。 而且,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随着车子行驶,自己的心情就会越发澎湃,仿佛连血液都跟着沸腾起来。 看见他完全陶醉在车外的景色当中,刘大海忍不住笑道“这就把你看呆了?那待会儿到了白木村,你岂不是要魔障?” 程虎回过头来,一脸惊奇的问道“难道白木村比这儿的景色还好看?” “当然。” “那你快跟我说说,那儿的景色是怎样的?” 刘大海摆手笑道“世上最难形容的就是美景,反正我形容不出来,待会儿到了那里,你自然能看到,绝对是人间仙境。哦,到了,安明镇,咱们马上就要进入安明镇了。” 越野车的车速慢慢降下,一块蓝色的地标牌出现在车窗外。 ‘安明镇’三个大字是用楷体写的,白色的字体,蓝色的底板,在这样的烟雨中,依然显得十分清晰。 —————— —————— 先跟大家声明一下,我是个生活在农村里的小姑娘,性格比较内向,所以我不会在书里写入装逼情节。 这本书的基本走向就是种田日常,很轻松,很悠闲,很治愈。 书友们给的评价是恬静舒适,因此,我要给大家打个预防针——在这本书里,你可能看不到让你热血澎湃的装逼打脸情节。 如果你感觉生活枯燥,感觉尘世纷扰,那你真的很适合静静的看这本书。 虽然文笔很普通,但我写得很用心,每一个小角色我都下了功夫,都能让它们独立成一个故事。 因为这本书的情节发展比较缓慢,所以,只要你入坑,你就完全不用担心‘太监’‘烂尾’‘崩盘’等问题。 我可以以一个姑娘家最爱惜的容貌跟大家保证,如果太监,如果烂尾,如果崩盘,就让我长成‘如花’。 这本书很小众,到目前已经发布了近六十万字为止,一共只有30多个书友在每天跟读。 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并且从发书到六十万字,只因为发高烧且断网而请过一天假。 请可爱的你们多多支持,我真的很需要很需要你们。 不管大家能不能坚持看下去,我先在这里谢谢大家于茫茫书海中发现了这本书,并且点进来。 谢谢大家,希望你们能喜欢上这本书。 感谢星云大佬的万赏 感谢崛起的星云大佬的万赏,大佬说不用加更了。所以…… 我就委婉的不加更了。 嘿嘿 从今天开始,我尽量每天更新一万字。 虽然这本书的成绩很扑街很扑街,已经扑倒非洲去了,但是,我仍然没有想要放弃它的念头。 这本书今天的均订已经掉到了95…… 好悲催啊。 不过没关系,掉就掉吧。 我也不指望什么了。 一切早已经注定好了,没什么可说的。 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反正,以后我每天尽量更新一万字。 虽然求了大家无数次,希望大家全订,希望大家不要跳订,但是,这不妨碍我再求一次。 求大家全订,求大家全订,求大家全订。 以前的章节确实有些水,但后来大家提醒之后,每一个章节我都倾注了大量的脑细胞,真的没有再水了。 所以,求全订。 然后,有票票的记得投票票。有钱钱的记得打赏钱钱。 啥都没有的,就麻烦你秋天的时候来我家帮忙割稻谷还债吧。 拔花生也可以。 实在不行就上山帮我家砍柴。 加油加油加油。 第247章 报应真的来了(第五更) 看书网,最快更新我有一片山林! “大黄?” “大黄?” 好熟悉的声音啊。 这仿佛是一个来自很久以前的声音。但其实,这声音又常常在它的脑海里回响。 就像现在一样。 “大黄,快醒醒,快醒醒。” 真的好熟悉,是他吗?会是他吗? “大黄,快睁开眼睛。” 这绝对不是程虎的声音,是 大黄轻笑一声,想道,原来死亡之前不仅会让自己久远的记忆慢慢重现过滤一遍,还会让自己出现幻听。 如果这是真的,那该多好。 “大黄。大黄。” 那个熟悉的声音还在急切的呼唤着它的名字。 “快睁开眼睛呀,大黄。我来看你了。” 那个声音有些急切,但又充满了宠溺。是他的声音。 大黄缓缓睁开眼睛,微弱的光亮进入眼球,让它的双眸折射出淡淡的绿色。 山林还沉寂在幽深的夜色中,出现在眼前的光亮面积并不是很大。 它的视线追着光亮看去,只见一个模糊的发亮的身影站立在距离它只有两三米远的草地上。 那身影它太熟悉了,虽然已经二十几年没见,但这个影子早已经深深篆刻在它的脑海里。 那身影高大魁梧,即使站在参天大树之下,也丝毫不逊色。 主人? 半透明的身影在黑夜中微微发亮,看上去就像一盏指路的明灯一样。 “大黄。”人影发出沉稳的说话声,“大黄,你醒了。” 大黄瞪大了眼睛,呆呆看着熟悉的身影,微微张开嘴巴,动情的喊道“主人。” 声音刚出口,就觉得喉咙一阵刺痛,仿佛有千万根刺扎在喉咙里,说不出话,泪水也潸然而下。 它被两个豆大的水珠迷蒙了视线,盯着眼前的人影,因为激动而浑身颤抖。 二十几年了。 它在坟前风雨无阻的苦苦守候了二十几年,没想到终于可以在自己死亡之际再见到主人。 是老天爷被它感动了吗? 还是主人听到了它的呼唤,来接它离开了? 它终于要跟他重逢相聚了吗? 他看上去还是那么年轻,还是那么健硕。他的两只眼睛里,仍旧散发着熠熠光辉。 是他,是他。 主人往前走了几步,蹲下身子,将手放在它的脑袋上。 虽然它没有感受到被触摸的感觉,但它知道,主人是在抚摸它。 “大黄,你要好好活下去。知道吗?” 大黄仰望着主人,喉咙胀痛得根本就说不出话,只能一个劲的流泪。它死死盯着主人,生怕自己眨一眨眼睛,主人就没了。 主人继续柔声说道“程虎那孩子还需要你的照顾,大黄,你要代替我,好好照顾他。还有,你那即将出生的孩子,也需要你,山林里的其他动物也都需要你。” 大黄流着泪,说不出话。它点了点头,依旧仰望着主人。 主人轻轻摸着它的脑袋,说道“大黄啊大黄,虽然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但我会在另外一个世界看着你们。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知道吗?你要好好的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 要好好活下去。 好好活下去。 大黄微微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黑夜,而是晨曦的光华从山的那头冒出来,静静的洒落在山林里。 山林已经不再安静,早起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不时还能听到几声野兽的叫唤。 眼前的空旷草地上,除了被风打落的枯枝树叶,便只剩下几个散落各处的小石头。 其他的,什么也没有。 那是一个梦吗? 没有谁能告诉它答案。 它抬起沉重的眼皮,往那片枯黄的山林看去。 一道黄绿交接的界线,将它现在所在的位置与枯萎的山林隔断。 虽然没有任何实物阻挡,但它知道,自己躺在这里,程虎是看不到它的。 它必须回到那片枯黄的山林中去,这样一来,才能让程虎找到自己。 也只有这样,它才能好好活下去。 但是,它身上的伤实在太重了,血也流了很多,按照它现在的情况,根本就没有办法走过去。 但是,主人说了,要它好好的活下去,它就必须好好活下去。 所以,就算是爬,也得爬到那片山林里。 咬了咬牙,大黄铆足了劲,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起来,四肢着地的站立在松软的青草地上。 因为血液的浸染,一部分青草透着暗红的色泽,在微风的吹拂中,还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腥味。 往前迈出一步,前肢一软,立马重重的侧翻摔在地上。 好痛! 原本已经有些干燥的伤口,因为撞击地面而裂开,又一次流出汩汩鲜血。 扭头舔了舔伤口,望着自己刚刚躺着的地方就在屁股后面,大黄的心里有些绝望。 按照这样的速度,这样的力气,它很有可能回不去黄金山林了。 它可能会死在这里。 虽然这是它之前想要的,但却不是现在想要的。 它现在想要听从主人的话,好好活下去,替他照顾好程虎,也想见一见自己还没出世的孩子。 它可以吗? 应该不行。 这里距离山林至少有几百米的路程,按照它这样走两步就得摔一跤的情况来看,它得摔几百跤才能回到山林里。 就算它没有被摔死,但也一定会因为流血过多而死。 可是,怎么办呢?主人要它好好活下去呀。 就算是不知道前路如何,结果怎样,既然主人这么说了,它就必须要拼尽全力去试一试。 继续咬牙站起来。 但是,刚刚朝前走了几步,又再次摔在地上。继续走,继续摔。 继续摔,继续咬牙爬起来往前走。 “它在干什么?” “好像是要回到黄金山林里。” “咱们过去帮帮它吧。” “不行,麻麻说咱们不能离开黄金山林,不然的话会死的。” “可是它好可怜。” “活该,谁让它老是吃咱们的朋友。” 远远听到几只小动物在对话,大黄歇了一口气,发出一声自嘲似的微笑。 也许,这就是报应了。 它身为食肉动物,猎食山林里的小动物虽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大黄始终觉得,这样的自己是会遭报应的。 现在看来,报应真的来了。 第248章 回家了大黄 看书网,最快更新我有一片山林! 天似乎亮了。 从昨晚上到现在,程虎接连醒来几次,并且连续几次都会走到窗户边上往院子看去。 他想看看大黄有没有回来。 但是,他始终没有在院子里看到大黄的身影。 现在天空已经蒙蒙亮,无心睡眠的他翻身起床,穿上衣服鞋子,直奔楼下。 走到院子里,微风和煦,晨曦初露,院子里静悄悄的,鸡群还没有跑出来觅食,猴子们也都还在睡梦中。 安静的坟丘坐落在空旷的院子里,没了大黄的身影,总觉得那儿像是少了一道灵魂似的。 大黄从昨天中午就进山去,到现在还没有回来,已经快二十个小时了。 这可是之前从未有过的事情,一定是大黄发生什么事情了。 难道是遇上了危险? 虽然大黄好歹是头老虎,但保不齐它会遇上饿红眼的狼群,或者是盗猎者什么的。 想到这里,程虎的心情很慌乱很糟糕,赶紧跑进屋去。 三只小猴子正在睡觉,突然被人类摇醒,都有些烦躁。 “干什么?现在太阳还没升起来呢。”小金猴很是郁闷的揉了揉眼睛,不满的叫道。 程虎把手放在小金猴的脑袋上,着急道“小金猴,麻烦你进山找一些小鸟,请它们帮忙寻找大黄。” “大黄?那头臭老虎怎么了?” “它从昨天中午进山去,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而且我驱动意识在山林里寻找它,一直都没有找到。我猜想它可能是跑到山林外面去了,你进山去找些机灵点的鸟,让它们飞到山林边缘去看看。如果找到了大黄,让它们立即来通知我。” 虽然有点儿不情愿起这么早,但看见人类一脸焦急的样子,小金猴还是很利索的爬起身,从吊床上跳了下来。 “你放心吧,我现在就进山去。” “快去快回。” 小金猴得令,立马朝山林奔去。 看到小金猴离去,程虎再次驱动意识寻找大黄。 结果跟昨晚一样,它的意识在山林里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大黄。 看来真的很有可能跑到黄金山林外面去了。 他的意识只能在黄金山林内使用,根本没法看到山林之外的情况,所以只能请求行动最方便的鸟类帮助。 没一会儿,小金猴气喘吁吁的回到院子里。 “我,我已经说了,那些鸟已经在出发去寻找大老虎了。” 小金猴才用了一会儿的功夫就把程虎交代的事情办好了,可见它是尽了全力,所以才会累得气喘吁吁。 程虎摸了摸小金猴的脑袋“好了,谢谢你,小金猴,你去休息把。” 小金猴抬起脑袋,看着一脸急色的人类,小声问道“那个,不需要我们去帮忙吗?” 程虎看了看小金猴的小身板,故意露出一脸轻松的笑容“不用了,没什么事情的,大黄好歹也是一头大老虎呢,不会出事的,你们该干啥就干啥吧。” “哦。”小金猴没有再问下去,乖乖的回到屋子里休息。 虽然程虎嘴上说没事,但心里还是挺着急的。 他就坐在院子里,仰望着天空,等待着鸟类的消息。 偶尔有一只鸟从天空飞过,他都会瞬间打起精神,以为是传递消息的鸟儿回来了。 但那鸟儿只是从天空划过,并未停留下降。 等了约有半个小时这样,天空中终于想起了一阵熟悉的声音。 “找到了,找到了。”蓝翅八色鸫俯冲而下,降落在院子的鹅卵石小道上。 程虎倏地站起身,快速走到蓝翅八色鸫面前,问道“找到大黄了吗?在哪儿?” 蓝翅八色鸫指着南面的山峰“它已经离开黄金山林了,就在山林边界往外不远的地方。我们看到它躺在地上,身上到处都是血,好像” “好像什么?” “好像是死了。”八色鸫的声音小了许多。 “不可能。”程虎叫道,“大黄怎么可能会死?它不可能死的。” “我不知道,只是看到它躺在地上,浑身是血,地上还拖了长长的一条血迹,好像是受了很重的伤之后,趴在地上拖着身体往黄金山林这边爬行。但它没爬到山林边界,就就停下了。” 程虎的脑袋嗡嗡作响。 大黄只不过是像往常一样进山去而已,为什么会浑身是伤的倒在黄金山林的地界之外? 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一定都是假的。小鸟们一定看错了。 “它在哪儿?”程虎焦心的叫道,“快带我去。” “快跟我来。”八色鸫再次挥动翅膀,朝山林飞去。 程虎赶紧从房子的墙壁上摘下一把络石藤的叶子,出了院子,朝着八色鸫飞行的方向跑去。 穿过茂密的枯树林,穿过荆棘,穿过灌木,从枯黄的世界来到碧绿的山林,程虎终于看到了大黄。 就跟蓝翅八色鸫说的一样,大黄浑身血污的躺在地上,眼睛闭着,仿佛已经没了气息。 他扑过去,跪坐在地上,抱着大黄的身体,使劲的摇晃并且呼喊道“大黄,大黄,快醒醒,快醒醒。” 大黄的身体在他怀里,已经没有任何温度。 鼻子一酸,眼泪瞬间涌了上来“大黄,你快醒醒啊,这里又不是睡觉的地方,你躺在这里干什么?” “大舅的坟墓还等着你回去守呢。” “家里冰箱里,还冰着很多牛肉等你吃呢?” “你干嘛要睡在这里?” “大黄,起来了,回家了。” “你快起来啊,我让你起来,听到没有?” “大黄,大黄。” 大黄听不到了。 有些时候我们都天真的以为,有些人会永远陪在我们身边,所以不曾给与重视,直到真的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于是,我们就常常在想,如果一切能重来的话,自己一定一定不会这样做,自己一定一定会把一切都做得更好。 但是,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呀。 程虎抱着大黄痛哭流涕,泣不成声,但就算是这样,老天爷也不会送一个‘如果’给他。 只因为这世上,从来就没有如果的事情。 落在旁边几棵大树树枝上的鸟儿,看着这一幕也不禁发出一声声悲鸣,为苦苦守候前山林守护神二十几年的大老虎感到遗憾惋惜。 虽然大老虎是它们的天敌,但比起万恶的盗猎者,只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大老虎显然太善良了。 而且,小鸟们从这片林子里的鸟儿那里得到消息,大老虎之所以会受伤严重,正是因为跟盗猎者打了起来。 因此,就算大老虎曾经吃过它们的同类,一切隔阂怨怒也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了。 剩下的,只有大家真切的哀悼。 于是,在这一时刻,山林中哀啼遍野,一声声凄厉的飞禽走兽之声不绝于耳。 第249章 续命络石藤 “能不能先别哭?”蓝翅八色鸫站在旁边的一块大石头,看着程虎哭得死去活来的,心里也有些难受。 虽然它只是一只小鸟,但并没有规定说,强化之后的小鸟就不能拥有丰富的情感。 这头守护前山林守护神二十多年的大老虎如果死了,它也会很难过。 但是身为一个旁观者,它觉得,现在还不是哭泣哀嚎的时候。 它看着程虎,有些不耐烦的叫道,“你刚刚不是说带了很厉害的药草来吗?你倒是先给它吃下去试一试呀。” “啊?很厉害的药草吗?” “那就快给大老虎吃下去试一试吧。” “没错,别再浪费时间了,赶紧试试吧。” 鸟群听说程虎带了很厉害的药草来之后,纷纷停下哀啼,加入劝说程虎的阵列。 它们都知道猴王老金死里逃生的故事,所以猜想,那药草说不定真能起死回生呢。 但是,起死回生也有个时限,当然是越早给大老虎服用越好。 程虎听了鸟群们的劝说,这才从悲伤中缓过神来,赶紧从裤兜里掏出被强化过的络石藤的叶子,往大黄的嘴巴塞去。 但是,大黄没有任何动静,既没有张口吞下络石藤的叶子,也没有磨动牙齿咀嚼。 它始终保持着原来的样子,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 “真是气死我了,这个人怎么这么笨?”蓝翅八色鸫跳了几下,咆哮道,“你t不会自己嚼碎了再掰开它嘴巴放进去吗?非得逼我爆粗口。” 程虎抬手用手背抹干净脸上的泪水,又把络石藤叶子从大黄嘴里抠出来,然后毫不犹豫的放到自己嘴巴里狠狠咀嚼起来。 强化过的络石藤叶子的味道确实太清新了,别说吃荤的老虎受不了,就连爱吃青菜的他都有些想反呕。 但是,为了大黄,就算是大便,他也得咀嚼,而且还得把络石藤的汁液全磨出来。 过了一会儿,程虎从嘴里吐出一口绿色的,汁液饱满的叶沫,一手掰开大黄的嘴巴,一手将绿叶沫放进去。 所有人,不,所有鸟都翘首看着大黄,生怕会错过任何重要的迹象。 眼前一片黑暗,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人,也没有其他动物。 甚至是,没有树,没有草,没有石头。 周围黝黑一片。 大黄站在这黑色的世界里,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 这就是另外一个世界吗? 它在黑暗中走着走着,不知道走了多久,精疲力尽了,依然还没有走出黑暗。 它有点儿绝望,也觉得自己愧对主人的交代。 主人明明让它好好活下去,可它没有做到。 所以,到了这另外一个世界,主人才会生气的躲起来,不见它吗? 它继续往前走去,在漫无边际的黑暗中,不知疲倦的走着。 但越走,内心就越发慌。因为它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漫无目的的行走是否会跟主人擦肩而过。 于是,短短一瞬间,巨大的恐慌将它包围着。它在黑暗中打转,在黑暗中不停的呼唤着主人的名字。 “大黄,大黄。”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是谁在哭? “大黄,大黄。”不是主人的声音。 “大黄,快醒醒啊,咱们要回家了。”声音里充满了乞求,好像如果它不跟那个人回家的话,那个人就会哭死一样。 “大黄,快醒醒。”那个声音继续呼唤道。 是程虎么?应该是程虎,只有他才会这么孩子气。 “大黄,大黄。求求你,快醒醒,别装睡了好不好?” 程虎的声音带着重重的哭腔,大黄几乎可以想象得到他眼泪鼻涕一起流的模样。 “求求你,别离开我。”声音弱了一些,大概是喊累了。 “程虎。”大黄仰望着黑暗,轻轻叫了一声。 对于程虎,它心中是有愧疚的。 它本以为,就算没了自己,程虎也会过的好好的,却不知道,自己对于程虎来说,等同于精神支柱。 如果没了它,程虎虽然也会继续坚持下去,把山林复苏救治,但是,在这其中,定然会少了一份快乐。 巨大的生死离别可能会让他对一切动物感到恐惧,不敢再亲近任何动物,也不敢再跟任何动物建立感情。 如果是这样,那救治山林,就会显得困难重重。 “程虎。”大黄缓缓睁开眼睛,看到的依旧是光亮的世界。 青翠茂密的树冠,色彩各异的鸟儿,以及程虎那张黑不溜秋且挂满泪痕的脸。 “大黄,大黄。”看到大黄竟然奇迹般的睁开了眼睛,还喊出自己的名字,程虎浑身一怔,就跟中了五百亿大奖一样。 “大黄,你没死,你没死。”激动不已的程虎又一次紧紧抱住了大黄的脑袋,“呜呜呜,你没死,你为什么要吓我?我差点就要把你拖回家炖汤了,你知道吗?” 知道,当然知道。他是个贪吃鬼,什么东西都不会放过,不仅包括猪肉那种吃了会变笨的东西,还包括绿色的虫子,以及五颜六色的青草果子。 他只是个孩子啊。 它怎么会狠心到要离他而去呢? 在他宽大的臂弯里,大黄有些自责,也有些喘不过气来“咳咳,程虎,松手,我要被你勒死了。” 程虎不松手,反而抱得更紧一些“大黄,你跟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玩这种装死的游戏了。” “我不是装死,只是昏过去了。但是,如果你再不放开我的话,我真的要被你勒死了。” “大黄”程虎将双臂松了一些,但依然没有放开大黄。 他想说很多话,但这一刻又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大黄用脑袋在他怀里拱了拱,呵呵笑道“放心吧,我没事,我现在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 嗯? 有些奇怪,为什么自己说话的声音变得这么有力了? 大黄瞥眼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 什么情况?伤口竟然痊愈了? 我吃了什么? 这个念头一出,瞬间感觉到喉咙涌上来一阵极其恶心的味道。 咳咳咳,是络石藤的味道,这太难受了。 第250章 新的虎生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大黄含着泪看着程虎。这感觉就像是一个人类昏死过去之后,被人强行塞了一坨大便到嘴巴里一样。 虽然这坨大便具有治疗伤口与强健心脏的功效 但它还是大便呀 只要一想到自己吃了大便,哦,不对,是络石藤的叶子,大黄就觉得难受。 但不管怎样,它好歹也是一头有着丰富虎生经历的老虎,自然不会因为这点事情而跟程虎发火什么的。 它只是说道“程虎,麻烦你下次给我吃什么东西之前,能不能先跟我商量一下?” 程虎抓了抓脑袋,含着眼泪憨笑道“不会再有下次了。” 大家都希望,不会再有下次了。 一次就已经把大家弄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再来一次,还让不让人跟鸟活了? 此时,柔和的朝阳从东南面的山峦缓缓升起。 这片山林里绿的树叶在阳光下闪耀着温润的光泽,微风过处,树木沉香,暖暖的温馨弥漫在淡淡的晨光里。 落在枝头上的鸟儿,像是感受到了朝阳的召唤,纷纷挥动翅膀,朝蔚蓝的天空飞去。 它们带着对山林的热爱与执着,在阳光编织的光环里,忽高忽低的飞翔,偶尔还会发出嘹亮清脆的歌声。 宁静的晨光、翠绿的山林、自由自在的鸟儿,一切的一切,都是诗意的存在,都是那么温馨美好。 大黄站起身,扬起脑袋,微微闭上眼睛,用心感受着阳光的温暖。 它那始终追随着时光流浪的心,在这一刻,仿佛得到了沉淀。 在经历过死亡,在见证过主人的复生之后,它不安的灵魂也从远方回来了。 此刻,它感受到了一种真实的纯美,洁柔如云,纤尘不染,那是来自于心灵的飘逸灵动,有如鲜花散落于清晨的阳光中。 它仰望着蔚蓝如洗的天空,任丝丝缕缕的阳光落在脸颊上,惬意的深深呼吸山林里的清新空气,全身心都沉浸在被大自然洗涤的快乐里。 就像那一轮刚刚升起的太阳一样,尽管它会在黑夜中沉寂,但也照旧会在每一个清晨升起。 对于这个世界的万物来说,这意味着新的一天开始了。 新的一天来临,新的虎生也即将开始。 大黄心中的阴霾褪去,整个身体都随着伤口的愈合而变得轻盈起来。 从今往后,它不会再想着去另外一个世界追随主人,而是秉承主人的遗愿,在这个世界里照顾好所有需要它照顾的人和物。 不管是程虎,还是自己即将出生孩子,又或者是山林中某一个濒危的物种,它都会尽心尽力去照顾。 它不是想要获得谁的认可,也不是想要赢得谁的掌声,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主人让它好好活下去。 它会的。 望了一眼还不是很刺眼的朝阳,大黄迈动脚步,跟随在程虎身后,一起往家里走去。 回到院子里,大黄重新趴在主人坟前,一改往日的颓废,用神采奕奕的目光盯着在朝阳下披着橘黄光辉的墓碑。 它暗自说道“你放心吧,以后,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会代替你,把程虎照顾好。” “其实,程虎是一个很懂事很善良的孩子。虽然我不知道自己能为他做点什么,但我会一直趴在这里,静静的守护着你,也静静的守护着他。” 抬头再看天空,微风拂面而来,夹杂着百花花香,将它饱满的毛发抚动。 天空碧蓝如洗,几丝白云将巨大的蓝布割破,六月的朝阳离开山头之后,灿烂如火。 周围没有什么太嘈杂的声音,只有鸡群咯咯咯叫着,小鸟喳喳喳唱着,还有三只小猴子在乐此不疲的打闹着。 屋子里传出程虎制作早饭的乒铃乓啷的声音,奇怪的味道跳过窗户,在院子里袅袅铺散开来。 明明就到处都是声音,但不知怎的,却觉得整个世界仿佛都很安静祥和一样。 也许是因为心态改变了,所以才会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 在以前,它会觉得这一切都是聒噪的声音,但现在,一切都很美好。 整个世界仿佛都静悄悄的。 虽然从山林里救治大黄回来之后,已经不早了,但由于上了茶瘾,所以程虎依然毫不犹豫的敲起了油茶。 油茶的制作本身就是一道十分繁复的工序,加上程虎还是个新手,所以等他为自己制作了几十碗油茶之后,时间已经临近中午。 摸着圆鼓鼓的肚子,打着饱嗝走出客厅,来到门廊上。 院子里阳光明媚得有些毒辣,经不住烈日的绣球花已经有些打焉。 现在还没到午饭时间呢,绣球花就打焉了,可想而知,这太阳得有多火爆了。 程虎环视了一圈院子之后,将视线落在坟丘前方的空地上。 大黄安安静静的趴在地上,闭着眼睛,陷入了熟睡。 明媚的阳光直射在它身上,将它的毛发穿透,显得金光熠熠。 这么大的太阳连花都晒焉了,不知道大黄日复一日的睡在没有任何遮挡物的空地上承受着烈日直射是怎样一种感觉。 虽然说动物的毛发能有效的折射光线,但是,面对这样的烈日,恐怕也无济于事吧。 就像人一样,身上就算穿着防晒衣,涂着防晒霜,再打一把遮阳伞,但如果天天在太阳底下晒着,肯定也十分难受。 所以,程虎想要让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的大黄过得好一点。 比如,帮它在坟丘旁边种一棵大树。 很大很大那种,树冠要又圆又大,而且不能太高。这样就只有朝阳跟夕阳的光线可以斜斜射入树冠底下。 如此一来,不管盛夏的烈日会如何变态,大黄也可以悠哉悠哉的躺在坟丘前睡大觉。 但是,要种一棵什么样的树呢? 如果有榕树的话,当然是种一棵榕树最好了。因为榕树的树冠可以长得十分巨大,形成一道天然屏障。 但是,程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村子里或者山林里遇见过榕树,所以这一想法要被否定。 当然,外面到处都有榕树树苗卖,其他村落也有大榕树,但那些都不是白木村的原生物种,不能被瞬间加速,所也要被否定。 第251章 爱与忠诚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再种一棵杨梅树了。 虽然现在在房子后面的菜园子角落里已经种有一棵挂满丰硕果实的杨梅树,但是,在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杨梅树并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虽然杨梅树不像榕树那样可以凭借一个树根长成树冠可以覆盖半个村子的超级大树,但是,杨梅树枝叶茂密,而且还四季常青,树干也光滑圆润,比起其他树种,算是比较附和目前的需求吧。 想定主意,来到后院,随手从杨梅树上折下一根树枝,然后回到院子里,扦插在距离大舅坟墓约有十来米远的地方。 之所以不让杨梅树太靠近坟墓,主要是怕杨梅树的根系太发达,可能会直接钻入大舅的坟丘里。 钻进去倒不是问题,主要还是怕安息在地底下的大舅会掀棺而起。 插好杨梅枝条之后,驱动意识帮助杨梅枝条生长。原本还只是筷子粗细的枝条随着意识的注入而嗖嗖长大,没一会儿就长成了一棵小树。 程虎继续往小树身上注力,但这次不单单是帮助小树生长,还得控制杨梅树枝条的长向。 主干继续长粗长壮,但侧枝必须横向生长,这样一来,杨梅树的树冠才能长得有又高又大。 又过了一会儿之后,小树长成大树,且冠幅得到控制,横向生长,看上去就像一把打开的雨伞一样。 只不过现在这雨伞还不够大,并不能完全将早上到下午的阳光全部遮住,所以还得加把劲,继续往杨梅树上注力。 好在程虎身上的力量还算充沛,所以没一会儿之后,杨梅树的树冠就大到了极限。 如果继续横拉的话,杨梅树的枝干可能会因为无法承受重量而生生折断,所以程虎抽回了意识。 再看院子,一棵巨大的杨梅树赫然出现在眼前。 这棵杨梅树长得相当茂密,样子也十分漂亮。不计其数的翠绿叶片就像一个模具里出来的无数吊坠一样,用表面的油光折射着明媚的太阳。 整棵树看起来则恰似一块巨大的绿豆饼,以半圆而绿的形态耸立在坟丘旁边。 微风一吹,千张万张树叶飘飘然的摇头晃脑,仿佛还能闻到从那小小叶片中散发出来的清香味。 大黄不知是被树叶沙沙沙的声响吵醒了,还是也闻到了绿豆饼的味道,它睁开眼睛,不解的看着程虎。 程虎站在门廊上,虽然没有太阳直射他,但他咧嘴傻笑的时候,两排洁白的大牙齿依然闪闪发亮,就跟镶了钻石一样。 当然,主要原因是因为他太黑了。 大黄觉得奇怪,为什么程虎一直盯着自己这边看? 而且,貌似不是在看它,而是在看它的头顶? 难道有鸟在上面拉屎? 它奇怪的仰起头,向上看去,正要觉得自己傻,这样是看不到自己的头顶时,视线突然就被一片绿色给淹没了。 它头上好绿。 不对,它头顶上面好绿。 哎呀,还是不对,是距离它头顶约有两三米高的半空好绿。 何止是绿,简直是绿到流油。 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棵杨梅树? 在看到杨梅树的那一刹那,大黄被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又做梦了。 等它回过神来,随便一想,就想到了这定是程虎的手笔。 它垂头看向程虎,问道“你为什么要在这里种一棵杨梅树?” 倒也不是觉得这棵杨梅树碍事,主要是觉得奇怪,自己并没有跟程虎要求什么,他却主动的做了什么,这让大黄有点不习惯。 程虎从门廊走下,快步来到杨梅树的树荫下,找了个大石头坐下后,摇着扇子,抬起头看向天空。 他已经看不到天空了。 杨梅树的几万片叶子密密麻麻的聚拢在一起,将这儿跟蔚蓝的天空隔绝开来。 没了烈日的直射,这里凉爽了很多。看来大黄不是被吵醒的,也不是被绿豆饼香醒的,而是被凉醒的,哈哈。 程虎仰头看着翠绿如玉的树叶,漫不经心的说道“因为我想让大黄你睡得舒服一点呀。” 嗯嗯,明明就是很煽情的话嘛,却非要装得好像啥事没有一样,真幼稚。 大黄盯着程虎黑漆漆的脸,看着他耀眼的牙齿,不知道要说点什么好。 确实,这句听起来貌似漫不经心的话当真打动了它。 因为想要你轻轻松快乐,或者幸福一点,所以我才这么做。 这难道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话么。 就像小花妈妈说的那句‘妈妈之所以会听医生的话,是因为妈妈害怕失去你呀’。 虽然大黄没听过这句话,但它还是从程虎的话里感受到了浓浓的爱意。 就像它爱程大牛,爱这片山林一样,程虎定然也是爱它的。 这跟物种没有任何关系。 看着程虎仰望树顶的样子,有些孩子气,大黄忽然觉得,其实自己活下来,也许不单单是为了遵照主人的那一句‘你要好好活下去’,也许 也许在这段时间的相处里,它已经认定了程虎,并且像一个父亲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着程虎。 他出远门,它会担心。 天黑了他没回家,它也会担心。 甚至看着他沉默不语的时候,它也在担心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事。 只不过,以前它执念于对主人的忠诚,所以忽略了自己的真实感受,现在死里逃生之后,它对生命有了更透彻的领悟。 忠诚与爱并不矛盾。 它忠诚于主人,但并不一定是要用死亡的方式去忠诚,爱他所爱,想他所想,也是一种忠诚。 下午的时光,就算太阳再怎么毒辣,大黄也不用再害怕了。 有了程虎的帮助,有了杨梅树的遮挡,坟丘这儿已经变得十分凉爽。 特别是有风吹来的时候,更是无比惬意。 吃了午饭之后,程虎带着三只小猴子一起到后院的菜地里拔草,还顺便摘了一些瓜果蔬菜回家留着晚上享用。 但是,后院的菜地确实很大,足足有好几亩地呢。所以,就算他是个大胃王,很能吃,也不可能一下子把菜地里所有成熟的蔬菜全吃了。 除非他不吃肉,不吃饭,就光吃蔬菜。 第252章 赠送蔬菜(第五更) 今天第五更,又一万多字了。求订阅,求打赏,求票票。 但是,这显然不现实嘛,让他不吃肉,简直比让和尚不念经还难。 由此可以想见,这些瓜果蔬菜一旦成熟,那就只能慢慢在枝头腐烂或者长老了。 豆角可以长成很老的豆子,但是西红柿跟黄瓜还有茄子辣椒等蔬菜一旦成熟到一定程度的话,就只能腐烂。 于是程虎看着缀满枝头的硕大西红柿,看着从藤条上垂下来的青豆角,以及紫得发亮的茄子,还有那些长着小毛刺的黄瓜,真是有些头疼。 这么多青菜他自己肯定吃不完,但是拿去卖又不值钱。 因为这些蔬菜都是外来物种,在村子里生长的时间也还很短,并没有吸收到山林的灵气,所以身价跟外面的普通蔬菜是一样的。 因此,要想不造成浪费的话,这些蔬菜只能送一部分给其他人。 但是,谁需要这些蔬菜呢? 小花家里种有蔬菜,自然不需要他送,想来想去,也就只有白木区的老人们需要。 老人们虽然都有自己的院子,在白木区后面也有不少的荒地,但老人毕竟是老人,能照顾好他们自己的饮食起居就已经很难得了。 在家中没有年轻劳动力的情况下,要想他们种下很多蔬菜,挺难的。 虽然不是不可能,但是,能有几个人做得到呢? 所以程虎想着,自己最近也很长时间没去看望老人们了,刚好趁着地里蔬菜多,明天给老人们送去一些,顺便探望他们,给他们送温暖。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原本因为担心蔬菜腐烂而皱起的眉头也瞬间舒展开来。 拔了一个下午的草之后,带着一大筐蔬菜回到屋子里。 西红柿洗干净分给小猴子们,剩下的辣椒、茄子、黄瓜、四季豆则留着自己吃。 当然,油茶鸡火锅依然必不可少。 做好油茶鸡火锅之后,让火锅在便携式煤气炉上慢慢的煮,然后在去制作其他蔬菜。 辣椒跟鸡胸脯肉一起炒,茄子则洗干净破开,撒上蒜泥之后放进微波炉里烤。 不放蒜泥烤的茄子,是没有灵魂的。 黄瓜虽然不是青瓜,但是,其实黄瓜腌制起来,味道不比青瓜差。 还有四季豆,任何制作方法,都不如干煸。 准备好一桌丰盛的蔬菜宴之后,在桌边坐下,美滋滋的吃着自己亲手制作出来的美食。 虽然只是一些很常见的家常菜,没有山珍海味,也没有天价食材,但是,食物吃的不是价格,而是味道与健康。 所以程虎心里还是挺满足的,毕竟比起小花家,比起白木区的空巢老人们,他的日子真的是太美了。 早上起床,趁着太阳还没有升起,程虎先去菜地里摘了两箩筐蔬菜,然后才回到屋子里煮油茶吃早饭。 看到屋子里陡然多了两筐蔬菜,小猴子们觉得奇怪。 小胖猴趴在箩筐边上,看着箩筐里没有西红柿,有点儿郁闷。 现在,除了苹果之外,它最爱吃的,就是西红柿。 但是,今天的早饭貌似没有西红柿呀,而是两筐奇形怪状的蔬菜。 它上身趴在箩筐上,两条腿使劲的蹬,蹬了几分钟,终于把整个猴身都爬到了箩筐上。 坐在有点儿软,有点儿滑的茄子上面,抱起一个茄子,准备入口。 但是,这东西还没有吃过,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不过既然人类一下子摘了这么多,那肯定是好吃的,不用怀疑。 再说了,我小胖猴吃东西需要考虑好不好吃吗?不是考虑能不能吃就行了吗? 反正吃不死的都好吃。 张开血盆大口,准备咬下 “别别别。”程虎冲过来,一把夺下小胖猴手里的茄子,“这东西不能生吃,知道吗?” 小胖猴不以为然的翻了个白眼“这东西一定很好吃,所以你才故意不让我吃的。” 说着,伸手去夺程虎手里的茄子。 程虎一手拿着茄子举高,一手抓住小胖猴的后颈肉,往外一扔 小胖猴立马像个皮球似的滚到门廊上,然后直接趴在地上不起来。 人类有句话,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趴着 反正不给我好吃的,我是不会起来的。 继续躺尸。 程虎无视它,将茄子放到箩筐里,然后提起两筐蔬菜放置在皮卡车的车厢上。 扭头看房子,小胖猴还躺在地上装死。这个家伙每次都这样。 无奈之下,只好朝已经开始忙活喂鸡的小金猴小壮猴喊道“后院的西红柿就交给你们两个保管了。” 我曹! 小胖猴瞬间腾地而起,什么叫做把西红柿交给它们两个保管?我呢? 小金猴跟小壮猴也是有些受宠若惊。 它们虽然一直在帮人类干活,但是,人类可从来没有过把食物交给它们保管的先例。 程虎继续说道“如果你们饿了,可以去后院摘西红柿吃,但是,前提是不能造成任何浪费,也绝对不能吃撑了还一个劲的吃。” 小金猴跟小壮猴连连点头,这点道理它们还是懂的。 食物是一切的根本,没有食物就没法活下去,所以它们两个从来就不会浪费食物,跟某一只猴子有着天壤之别,云泥之别,好坏之分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而且,现在人类的一番话让它们深深觉得,人类还是很信任它们的,所以才会把食物交给它们保管。 这也算是它们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吧。 小胖猴跑到程虎身边,拽着他的裤子,委屈的仰望道“那个,你,你是不是说错了?还有我呢,你没有把我算进去呢。” 程虎伸手捏了捏小胖猴身上的肥肉,一脸肯定的说道“我没有说错,从现在开始你必须控制饮食,等你跟你的哥哥们一样瘦的时候,我肯定也会把食物交给你保管。” 要命,这绝对等于要小胖猴的命。 减肥是不可能减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减肥。本猴子是靠颜值吃饭的,减肥之后,岂不是要跟那两个丑八怪一样丑? 扭曲的审美 程虎看着小胖猴一脸抗拒的神情,笑了笑,拉开驾驶室的车门,坐到车上,发动皮卡车载着蔬菜离开。 第253章 介绍对象(第一更) 感谢空虚大佬和烟火大佬的打赏。 到了白木区,皮卡车的声音轰隆隆作响,不少老人原本坐在树下乘凉,听到声音之后,纷纷扭头看向车子。 这车子原先是黄书记的车子,后来卖给小虎开了,所以车子一出现在视野里,大家就猜想肯定是小虎来了。 小虎好久没来了,不知道最近都干什么去了。 皮卡车刚刚在树底停下,老人们就不约而同的站起身,乐呵呵的看着车上的人。 那黑漆漆的人脸应该是小虎错不了了。 特别是小虎露齿一笑的时候,又白又大的牙齿,更是标志性的象征啊。 程虎推开车门下了车,还没开口呢,一个老爷爷就率先抢在所有人开口之前说道“小虎,你这段时间去哪里了?是不是谈对象了?你都好久没来看我们了。” “是啊,小虎,你老实交代,是不是谈恋爱了。” “小虎,你要是真谈恋爱了,可一定要把姑娘带到我们面前,让我们帮你把把关。” “对对对,我们这些老东西虽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见过的人可不少。我们看人,肯定比你看得准。” “哈哈,你们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小虎肯定是谈对象了。” “什么呀。”听到老爷爷老奶奶们揪着‘对象’一事展开讨论,程虎赶紧说道,“我没对象,也没谈恋爱啊。最近就是家里太忙了,所以才一直没时间来看望你们呢。” “啊?小虎你还是个光棍?” “这不可能吧。你看上去也老大不小了。” “对啊,我们那个年代,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孩子都开始谈对象了。” “哪有这么夸张?”程虎笑道,“我也没多大呀,我才二十出头呢。” “唉哟,都二十几岁了还说自己不大,你这样怕是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哎呀,哪有你们说的这么夸张嘛。”程虎笑着晃晃脑袋,表示不想听大家继续讨论这事。 他直接岔开话题道“你们都过来看看,我带了好东西来。” “什么东西?” “山里的野味吗?” “当然不是。”程虎走到车子后面,从车厢上抱下两箩筐蔬菜,放在地上,“你们看,这些蔬菜都是我自己种的,你们喜欢吃什么,就拿什么吧。” 看着满满两箩筐蔬菜,再看看黑漆漆笑嘻嘻的程虎,老爷爷老奶奶们都有点发懵。 不是说程虎这孩子是从城里来的吗?怎么还会种菜? 而且种出来的菜竟然还这么好。比他们这些种了几十年菜的老家伙可厉害多了。 “哎哟,这个茄子可真大个。”一个老爷爷拿起茄子,赞叹道,“我这辈子就没种出过这么大个的茄子。” “是啊,还有这豆角也长得好啊。” “小虎,没想到你还会种菜呀。” “哈哈,我以为小虎就会吃呢。” 回想起程虎吃东西的样子,老人们很是乐呵。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么能吃的人。 程虎呵呵笑道“就是因为我太能吃了,所以才要自己种菜呀,不然的话,什么东西都得花钱买,那可要不少钱呢。” “嗯,说得有道理,小虎是个不错的孩子。” “对,长得好看,个子又高,一看基因就很好,以后养出来的孩子,肯定也是又高又好看的。” “还懂得勤俭持家,真是不错。” “主要是这青菜也种得好,光是凭这一点,谁要是跟了他,就绝对饿不着。” “哎呀,你们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虽然我确实有这么优秀,但是大家在心里夸夸我就行了,不要说出来嘛。这怪不好意思的。” “得嘞,这小子还真臭美上了。” “小虎,要不奶奶给你介绍个对象,你看行不?” “啊?”程虎有点儿受宠若惊,“还是不要了吧,奶奶,就我这一身黑,浑身臭汗的样子,哪个女孩子会喜欢我呀。” “诶,话可不能这么说。”奶奶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程虎一番,说道,“虽然你长得确实不咋地,但是,我认识那女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你愿意去当上门女婿就行了。” 哎呦我去!我这小心脏要缺血了。 “哎呀,老太婆你说什么呀。”一个老爷爷扯了一把老奶奶的手,说道,“就小虎这长相,十里八乡都找不出一个能有他一半好看的。你眼睛不好就别胡说八道。” “小虎,要不爷爷给你介绍一个,我一个朋友的孙女,也是二十多岁,长个还挺漂亮的。就在咱们镇上的银行里上班,工作也体面,配你,是绰绰有余。” 吐血了。 老爷爷老奶奶们是不知道他的本事,所以才这么说,要是告诉他们自己有多牛逼,估计他们全都不敢再说这些话了。 但程虎知道,大家都是一番好意,就笑道“还是算了吧,我还年轻呢,想再拼搏两年,等我事业有成了,再说这事也不迟。” “小虎,我刚刚跟你说的那姑娘可真是长得好看,你确定不要见见?”老爷爷心有不死,继续劝说道,“在咱们安明镇,就属她长得最好看了。” “小虎,那姑娘我见过,确实好看,试试吧。” “对啊,小虎,那姑娘一看就是那种会生儿子的好姑娘,跟你很般配。” 既然大家都这么热情,好像没有拒绝的道理呀。 程虎点了点头“那行吧,有电话号码不,我加她微信吧。” “嘿嘿,我早帮你准备好了。”老爷爷从兜里掏出一个老年人手机。 这操作真是让人始料未及啊。 老爷爷打开手机,半眯起眼睛,盯着手机屏幕说道“小虎,你听着啊。” 程虎赶紧拿出手机。 “18978423,记住没有?” “记下了。”程虎把电话号码又念了一遍,确定无误之后,便把手机收起来。 他笑道“爷爷,您放心吧,只要您说的情况属实,那姑娘确实好看,我肯定主动撩她。” “哎呀,你也放心吧,那姑娘真的很不错,跟你很般配。” “那行,我今晚就加她微信。大家喜欢吃什么蔬菜,就尽管拿吧,等过几天我再给你们送些过来。” 第254章 叫一一的姑娘 面对如此慷慨的程虎,老人们都有些不好意思,纷纷掏钱出来,想要给程虎一点钱。 虽然大家的日子都不怎么好,但是,骨气还是有的。 程虎也知道老人们不喜欢白拿他的东西,就说道“没关系的,这些蔬菜如果你们不要的话,就要在地里烂掉了。我种了好多蔬菜呢。” “那小虎你拿去卖也能卖一些钱呀,我们这样白拿你的,实在是过意不去。” “对啊,小虎,这钱虽然不多,但也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我们总不能让你连肥料钱都折进去吧。” “没错,小虎,这钱你拿着。” “真的不用。”程虎推着老人们递钱过来的手,一脸认真的说道,“大家别跟我见外,这些蔬菜真的不值几个钱。” “值不值钱那是你的事,给不给钱,那就是我们的事了。” “对啊,小虎,把钱收着,留着以后娶媳妇。” 看到老人们也是如此执着,程虎真是哭笑不得。 钱他是不会要的,所以得想个办法让老人们安心接受他的馈赠才行。 他半开玩笑似的说道“要不这样吧,这些蔬菜就当是我孝敬给你们这些大媒人的,你们要是有合适的姑娘,就介绍给我。这样,你们总该没话说了吧。” 咦?这倒是个好主意。这样一来,小虎的终身大事有了着落,他们也能捞到新鲜的蔬菜,可谓是一举两得。 “既然小虎都这么说了,那咱们就把蔬菜都收下吧。” “对,以后要是遇到合适的姑娘,咱们就给小虎介绍介绍。” “行,没问题,小虎都开这个口了,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老人们纷纷从箩筐里捡了一些蔬菜,十几个老人,很快将箩筐里的青菜拿光了。 为了感谢各位大媒人愿意给自己介绍对象,程虎分完青菜之后没急着回家,而是分别走访各位老人家中,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一天时间下来,他通了一个厕所,拖了两栋房子的地板,修理了一个电视机,还把老人们院子里的杂草粗略清除了一遍。 等他回到家里,已经是落日时分。 虽然今天貌似干了一堆跟复苏山林毫无关系的事情,但是,人生嘛,总不能专注在一件事情上面,也得做些其他事情。 比如帮助自己想帮助的人。 再比如,听说某个妹子很好看的时候,就要想办法去撩她。 所以,吃了晚饭,洗了个澡,看了看星星月亮之后,打开手机,通过电话号码查找到了那个妹子的微信。 添加好友的备注语是某某某介绍的。 本想着,一般漂亮的妹子都比较高冷,估计这妹子要到明天才有可能通过他的申请。 结果没想到,他手机都还没切换屏幕呢,添加好友的申请居然立马通过了。 真是秒速啊。 既然这样,那就聊聊呗。 “妹子,你好。” “虎哥你头像咋跟qq头像一模一样?” “啊?” “我,包姐。” “噗。世界真t小。” 包姐是谁? 包姐是安明镇交友群里的灵魂人物。如果没有她的存在,那安明镇交友群就是一个死群。 虽然如此,但实际上,程虎没见过包姐。包姐也从来没有在群里爆过照。 额 但从这个名字上看嘛,貌似有点儿包租婆的样子? 包姐,包租婆。 “虎哥,没想到你也沦落到相亲的地步了。” “额,那个,其实,我是不好意思拒绝大爷的好意,所以才” “懂,我懂。我也是没办法拒绝我爷爷,所以才答应相亲的,不然凭借我包姐的天姿国色,还怕找不到男朋友么。” “哈哈,对,包姐你说的对。” “小虎,既然咱们这么有缘分,那咱们干脆找个时间见个面呗。” “啊?咱们要背着广大群友私下见面吗?这怎么有种叛国的感觉” “那你想咋样?难道你还想喊上大家一起见面?虽然大家在群里都挺熟的样子,但其实现实中也没见过几面,不是很熟。”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需要见面呀。”程虎想着,单独去见包姐的话,万一包姐垂涎他美色已久,把他灌醉,对他图谋不轨,岂不是得不偿失? 失去第一次倒不是要紧事,万一包姐把他软禁在地下室里,用铁链锁着脖子,拿皮鞭抽他什么的 是不是太刺激了一点? 好吧,新闻看多了。这年头的新闻简直比岛国片还刺激,还峰回路转。 程虎说道“要不这样吧,咱们喊上群里的小伙伴们,大家一起找个地方烧烤啥的,是不是更有趣一点?” “哈哈,难道你还怕我吃了你吗?” “当然不是,我是怕自己见了美女会兽性大发。为了你的安全,咱们还是找群里的小伙伴一起面基吧。” “没问题啊,那咱们去群里跟大家说说吧。从镇上去邻县的路上,有一个大水库,那里既可以烧烤,又可以游泳,很不错呢。” “行啊,没问题。” 说罢,两人各自进入了安明镇交友群里。 包姐率先开口“明天大家有没有空啊,要不要一起去烧烤?” 小强“啥时候都有空,我包所有吃的东西,你们带点木炭就行。” “我靠,强哥威武啊。” “木炭我家有,带一包去够不够?” “够了够了。我带烧烤架吧。” “我开车,我的面包车能坐七八个人。” “明天几点钟在哪里汇合呀。” “这可真着急啊,明天就去?” “择日不如撞日嘛。哈哈哈。其实我早就想一睹包姐芳容了。” “咳咳,低调,虽然姐姐我国色天香,但是你们不能对我有错误的想法,知道吗?” “噗,啥意思。” “意思就是,包姐瞧不上你们这些小东西。” “握草,谁小啊?要不要脱下裤子比比?” “我特么不说话,就看你们这些垃圾装逼。” “比就比,明天裸泳,敢不敢?” “喂,你们这些臭男人怎么这么恶心?一群大老爷们裸泳?鸡鸡对鸡鸡吗?” “木兰当户织?” “嗯?”一个程虎很陌生的头像发出了一个字和一个问号。这个人的群昵称是‘一一’,看起来像是个女孩子。 “一一晚上好。” “一一晚上好。” “一一晚上好。” “大家晚上好。” “一一明天也去吗?” “不知道。” “一一你去吗?我去接你吧。” “一一,你什么东西也不用带,什么事情也不用干,跟我们一起去吃就行了。” “对啊,一一,一起去吧。” “是不是家里还有农活没干完呀,明天早上我们几个先去帮你把农活干完了,然后再去烧烤也不迟。” “对啊,一一,一起去吧。” 看着这清一色的‘一一’,程虎一脸懵逼啊。 这个‘一一’是什么鬼?为什么它一出来,这些原本还在开车的老司机忽然就变身纯情boy了? 第255章 令人发指 “一一,跟我们一起去嘛。” 我日,就连包姐也这么说。 一一“我就不去了,你们去吧。” “一一,你要是不去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对啊,大家都在群里认识这么久了,好不容易找到机会约出去玩玩,你要是不去的话,那还有什么意思呀。” “一一,明天早上我开车去接你。”包姐说道。 “对对对,还是让包姐去接你吧。” “包姐也是女的,她去接你比较合适。” “去嘛,一一。” “去呀,一一。” “一一,大家都希望你去。” “那好吧。我去吧。”过分了啊,不想去就别去嘛,干嘛要装出一副很勉为其难的样子? 搞得好像所有人都在求着你去一样。 程虎突然有点儿反感这个叫‘一一’的人。不用想都知道,这个一一肯定是个长得还可以的妹子,所以才能引起这么多男同胞的爱心泛滥。 居然还有人为了让她一起去烧烤,想要先去帮她把农活给干完了。 我日,这都什么人啊,就不能有点儿男子汉气概?就不能别给我们广大男同胞丢脸? 明天要是见了这个叫一一的女人,我绝对不鸟她。程虎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 一个很幼稚的决心。 “太好了,那我明天多买点好吃的。”强哥突然又冒了出来。 程虎也跟着冒泡“那我就什么都不带了,我就带自己的大肚子去。” “一一去,虎哥也去,那就很有意思了。” “我明天请假也要去。” “哈哈,我也是,明天跟其他老师换课。” “那我家的农活我也先不干了,烧烤要紧。” 程虎看到大家为了见自己一面,居然这么积极,心中不免有些喜不自胜。 正要发一段语音出去,却看到屏幕上赫然出现几个大字。 “一一,明天见。” “一一,明天见。” “一一,明天见。” 是不是我进群的方式不对?看着这清一色的‘一一’,程虎有点儿纳闷。 “明天见。” 一一发了这三个字之后,就又潜水了,一直没在冒泡。 虽然一一没再冒泡,但群里诸多群友却奔走相告,不停的重复关于一一明天也会一起去烧烤的话题。 看到最后,程虎实在是忍不住了,用微信给包姐发了一条信息。 “包姐,这个一一是谁呀。” 包姐过了一会儿才回复“就是群里的一个群友啊。” “你见过她吗?” “见过一次,她很早以前就进群了,以前群里人数还很少的时候,群里就聚会过一次,一一也去了,所以我见过她。后来我跟她就成为了朋友,还经常去她家里玩。” “她?” “对啊,她啊,怎么了?难道你以为是‘他’?” “呵呵,也不是,就是看到群里的小伙伴们对她似乎都很热情的样子,所以有点好奇而已。” “一一是个很好的姑娘,长得漂亮,性格又好,见过她的人,都会想要跟她成为朋友。” “这样吗?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是越来越好奇了。” “哈哈,明天见了她你就知道了。” “好,明天我倒要看看,这是怎样一个仙女。” “但是,虎哥,我要跟你说点事。” “什么事?” “因为你是群里的新人,很多事情你可能还不知道,我也不好背着别人说别人的事情,只能告诉你几件特别注意的事。” “你这样一说,我心里慌慌的。” “嗯嗯,没关系,你记着我接下来说的就行了。” “那你说吧。” 包姐“1明天见到一一,不要过分关注她,可以跟她说话,但是不要问她家里的情况,特别是不能问她爸爸妈妈。” 包姐“2不要一直盯着一一看,不管你看到什么,都要假装很平常的样子,就算你心里很震惊,但是,也必须要假装很平常,知道吗?” “这都什么鬼啊。” “你别管,记着我说的就行了。其他新入群并且决定要一起去烧烤的几个小伙伴我也会全部都通知一声。你这儿就算是通知到了。” “我靠,包姐,这个一一该不会是个什么国际间谍,或者蓝精灵绿巨人之类的吧。” “哈哈,那倒不是,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反正,你记着我说的就行了。” “好吧。”程虎道“我记住了,我可以好奇的问一句吗?” “不要问,什么也不要问。不要问关于一一的任何事情。但如果你明天在一一面前表现得还可以,并且能让我感觉到你是个值得信赖的朋友的话,我可以考虑把关于一一的事情告诉你。” 我曹,还要考核审查? 难道这个一一是外星人? 还是跟我一样是超能力持有者? 或者是什么特工之类的? 不就大家见个面嘛,居然还搞得跟见国王似的,这也不能问,那也不能看。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搞这种神神鬼鬼的事情。 程虎心里很好奇,但也有点儿反感。 他明天是非去不可了,必须去亲眼看看,这个一一到底有什么厉害之处,居然可以让群里的大部分男同胞可以在她面前瞬间从老司机变身纯情男子。 跟包姐结束聊天之后,程虎再次打开qq,从群里找到了一一的账号,并且点击进去。 头像是一片白云,资料里没啥可用的信息,照片墙里也没有照片。 qq空间貌似只对好友开放,反正程虎进不去。 既然这样,那就拭目以待好了。 群里众人确定好明天的烧烤计划之后,约定早上十点钟在安明镇的政府大院门口汇合。 早上,程虎起得跟往常一样早,煮了油茶,喝了油茶,再把碗洗了,时间就已经到了八点多钟。 去换上舒适的衣服,然后带上几个充电宝,带上钱包,就开车离去。 他开车离开院子的时候,猴子们在打扫院子,大黄则趴在杨梅树下睡觉。 开车离开白木村后,直达安明镇。 由于时间还很早,程虎没有直接去政府大院的门口等着,而是先在街上溜达一圈,买了不少东西。 啤酒两箱、矿泉水两件、饮料若干、杀好的大白鸡五只、杀好的罗非鱼五条、凉拌菜若干。 因为安明镇售卖的食材有限,就算他想多买点其他东西,也没办法。 买了这些吃的喝的东西之后,程虎还去买了一些普通纸巾跟湿纸巾。 昨天貌似没人提到要买纸巾什么的,所以猜想,应该会用得上。 再想了一会儿,好像没有什么东西需要买了,就开着皮卡车来到政府大院的门口。 还没下车呢,就看到小强正在跟一个长得还不错的小姑娘聊得热火朝天的,一会儿你小拳拳砸我胸口,一会儿我满脸宠溺的拍拍你的脑袋 靠,这是要犯罪的节奏。 根据本虎的记忆来判断,这个小强貌似是有妇之夫吧。 居然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其他小姑娘打情骂俏,简直就是令人发指! 还让不让单身狗活了? 唉,难怪都说资源分配不均,只因为有的男人左拥右抱,而有的男人只能抱自己。 看到墨绿色的破旧皮卡车在旁边停下,小强立马走向皮卡车,欢呼道“小伙伴们,虎哥来了。” 虎哥? 另外几个分散站立各自玩手机的男人闻言立马扭头朝程虎看来。 本来程虎还想低调融入大群体中的,结果被小强这货这么一呼叫,所有人的注意力都瞬间转移到了他身上。 第256章 蛇鼠一窝 感谢烟火大佬的打赏。 “哇靠,虎哥可以啊,长得人五人六的。” “我去,你这叫什么话?明明是长得人模人样的。” “这两个词好像差不多。” “虎哥虎哥,我是你的忠实粉丝。” 所有男士都朝程虎围了过来,显得十分自来熟。 程虎笑道“哎呀,颜值太高真是烦,一下子就被你们给认出来了,幸亏我没去当明星,不然的话,肯定没有什么私生活了。” “握草,是虎哥没错,只有虎哥才有这么骚的操作。” “哈哈哈,虎哥,待会儿我要坐你的车。” “你自己不是开车来了吗?” “我想沾沾虎哥的骚气,看看我能不能也这么骚。” 程虎翻了个白眼,拉过旁边的小强,嘀咕道“强哥,你这是干什么?公然调戏良家妇女,就不怕被你那个白富美老婆知道?” 小强一脸无辜的看着程虎“什么调戏良家妇女呀,你说什么呢?” 程虎瞄了一眼几米开外的女人,那女的看上去也就三十岁不到,长得还可以,身材也算玲珑有致,难怪小强按捺不住。 他说道“那个女的是你女朋友?你搞婚外恋?你这么做可就不厚道了。你不是说你所有的一切都是你老婆给的吗?那你怎么还能干这种事?” 虽然才第二次见面,但程虎是个直肠子,没忍住,就把自己心里想的话说了出来,希望小强能悬崖勒马什么的,不要酿成大错才追悔莫及。 小强用看怪兽的眼神打量着高大威武,又黑不溜秋的程虎,瞬间憋红了脸。 旁边几个男人也是一脸费解的看着程虎,貌似都对程虎的一番话表示不能理解一样。 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估计有人是这么想的。 追寻爱情有什么错?可能也有人是这么想的。 小强扭头看向身后的女人,并朝那个女人说道“老婆,虎哥说你是小三,叫我离开你,你说怎么办?” “哈哈哈,虎哥不知道那是强哥的老婆?” “虎哥果然好骚啊。” “啊?那是你老婆?”程虎这下也是一脸懵逼了,“你不是说你是软饭流的男主角嘛?” 小强用小锤锤砸了一下程虎的胸口“我那是玩笑话你也相信?” 说罢,立马闪电般抽回拳头,再用另一只手揉着拳头苦叫道“我靠,虎哥你穿了铁布衫吗?” 程虎揉了揉自己的胸,一脸无辜“哪有啊,这明明就是软的嘛。” “原来你就是虎哥啊。”小强的老婆走上前来,笑道,“我经常听我们强哥说起你,听说你是他们那个群里的颜值担当呢,现在一看,果真是啊。” “老婆,给点面子好不?你老公还在这里呢,咱能先不犯花痴吗?”小强抱着老婆的肩膀,申诉道。 “唉,受不了了,这狗粮为什么到处都是?” “我靠,突然被强行塞了一桶狗粮。” “哈哈,我先走了,各位,再待下去,我迟早要被强哥给气死,我先去烧烤地点,你们随意。” “我也去,我宁可去那里看看水库看看水看看石头看看沙子,也绝不在这里看强哥两公婆各种秀恩爱。” “说好了啊,公共场所,不能干少儿不宜的事情。” 看到几个男人都说要先去烧烤的地点等着,程虎也跟着说道“既然这样,那我也一起去吧。” “得嘞,带走虎哥,这波不亏。” “哈哈哈,虎哥,咱们走。” 几个人说走就走。 程虎开着皮卡车跟在几个群友身后,离开政府大院的门口,朝县城方向驶去。 车队驶离安明镇约有一里路之后,来到一个占地十分广阔的三岔路口。 路口直行是去金钟县县城的主要乡道,向左侧转弯行走,则是前往邻县的道路。 车队向左转弯,驶离了安明镇的主要乡道,朝前往邻县的道路驶去。 可能是由于这条道路较少车辆行驶的缘故,也有可能是因为邻县经济较发达的缘故,总之,这条去邻县的柏油路比起去金钟县的主道要好十倍不止。 道路也是环山公路,左右两侧也偶有村庄,但是比起坑坑洼洼‘安金’道路,这儿简直堪称天堂之路。 除了地面平旷完整没有深坑之外,道路两侧但凡是没有村落的地方,都种上了密密麻麻的桉树或者杨树柳树之类的遮阳树木。 因此,即使夏日炎热,但如果在这条路上行驶的话,也不会说热到流油,以及担心轮胎的问题。 当然了,这条路的弯道也不少,但因为路面平旷完整的缘故,也不见得很难开车。 程虎本来以为,前往经济较为发达的邻县的道路上会遇到很多同样经济较为富裕的村庄,但其实不然。 这条路上的村庄较少,所以大部分山体都还保留着原来的模样,只有少部分山脚边上的土地被勤劳的山民开垦过。 车队行驶了十多个公里之后,下了一个长长的缓坡,视线便变得开阔起来,山地也不再以高耸的姿态呈现,而是纷纷变成丘陵,像一个个软绵绵的大馒头似的趴在大地之上。 地势变得平缓之后,柏油路的弯道也逐渐减少,两边的村落增多,出现在眼前的则是与先前完全不一样的景色。 坐在副驾驶上的群友介绍道“虎哥,这里就是我刚刚跟你说的宝田县县内了。” “宝田县的主要产业是什么?” “水果,各种水果,各种农副产品,但主要还是以脐橙闻名,宝田县的脐橙远销海外呢。” “这么牛逼?”程虎有点儿讶异。 “是啊,宝田县算是荷花市的三个县城里经济最好的。这里的农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植水果,人均收入几乎等于咱们县的数倍之多。” “那这差距也太大了吧。同样是偏远县城,而且这个县城的交通貌似还没有高铁吧,但经济却比咱们县发达这么多,什么原因?” “呵呵,这还用问嘛。人家宝田县大力鼓励发展农业,不管种植什么,都能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还有各种企业的帮衬。你再看看咱们县。” “咱们县不好?” “这么跟你说吧,去年,咱们安明镇的木耳种植户全部血本无归,从菌棒厂拉来的菌棒全部没有木耳冒出来,还没等种植户去讨说法呢,菌棒厂就跑路了,然后去政府讨说法,结果也是无功而返。” “还有这事?”程虎再次感到讶异。 如果不是亲耳听到当地人亲口说出,谁能想象得到,在这偏远的地方,也会发生这种蛇鼠一窝的事情。 利益所驱的事情,不应该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才会发生吗?像安明镇这种偏远山区,不应该就是书中的‘桃花源’吗? 第257章 来自印度的东西 程虎笑自己之前的想法过于天真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恶魔。 “还有,普通种植户拿不到补助,所以血本无归,连自己的老本都赔进去了。但是某些人却可以凭借某种特权,拿到高额的惠农补助,不管菌棒长不长蘑菇,也不管地里能不能种出庄稼,或者种出来的庄稼有没有收成,他们压根就不关心。” 听着群友的这番话,程虎想起了黄兴旺。 黄兴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很清楚,所以这些事情不可能是黄兴旺促成的。 毕竟黄兴旺就是一个毫无实权的芝麻官罢了。 程虎问道“这情况是咱们镇上特有的,还是咱们整个县都有?” “当然是整个县都一样。不然的话,要穷也就是咱们安明镇穷而已,哪里会搞得整个县都穷得响叮当?” 程虎点了点头,忽然觉得未来的道路有些艰难。 要带动当地的农民收益,就必须把苍蝇给拍了,不然的话,就算他将来可以为整个县城的gd贡献几十个亿,估计也没有多少能惠及到农民。 但是,他身为一个普通老老百姓,要跟一堆苍蝇打架,显然也有些力不从心,而且现在不许涉政啊 如果背后有个超级大佬默默支持那就好了 就是那种动动手指头就能让整个华国颤抖的大佬,懂吗? 但是要想获得大佬的支持,首先必须要先引起大佬的注意。然后再让大佬通过他看到金钟县 晃了晃脑袋,收回这些过于遥远的想法,聚焦视线,看到前方的车子纷纷打亮了右转方向灯,就赶紧跟着打亮转向灯,然后一起朝右侧的水泥路驶去。 水泥路看起来应该是村道之类的道路,但也十分宽广,足有将近四米的宽度,轻松会车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光是从一条村道就可以将宝田县跟金钟县区分开来。 宝田县的农村村道又宽又厚,金钟县的农村村道又窄又薄 车队绕过一个村庄之后,程虎终于看到了他们即将要烧烤的地方。 群友指着挡风玻璃前的景色,略显激动的说道“虎哥,快看,那个就是水库,待会儿咱们就在水库边上烧烤。” “这个水库就是画石水库吗?” “对,这就是画石水库,是荷花市内最大的水库,差不多能装六个亿立方米的水。” 还未到达画石水库,就已经感受到浓郁的水汽在周围萦绕。 车子绕过村庄之后,继续行驶几百米路程,便可到达水库边上。 画石水库虽然有个‘石’字,但目光所触之地却很少看到鬼斧神工的大石头,只能在沙滩边上看到一些普通石头。 对于画石水库之名,程虎早有耳闻,只是一直都没有时间来这边看看。现在好了,借着群友聚会的机会,总算是见识到了这颗璀璨闪亮的明珠。 几辆车在广阔的水泥地停车场上停下,为本来只有稀稀拉拉几辆车子的停车场增添了不少热闹。 刚一下车,一群人就被一阵阵凉爽的清风吹得衣服都有些凌乱了。 “这风太爽了。”程虎站定脚步后,举目远眺,才真正看到了碧绿的大水库。 这座大水库就像一块巨大的多边形翡翠卧在群山之间。 此时天空湛蓝如海,远处的山峦和碧水在这晴好的天气中线条分明,别有景致。 面对山是山,水是水,蓝天是蓝天的干净景色,程虎有种好像误入天堂一般。 “哈哈,这算什么,冬天的时候来这里,风更爽。”有人打趣道。 程虎想象不出来冬天的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但就此刻的景色来看,一个地方能美一个季节,也已经足够了。 夏季,有风的日子总是能让人觉得格外舒适,特别是在这样一个地方。眼睛看着绵延起伏的群山和碧绿的波痕,耳朵听着风声,燥热的身体则淹没在水汽当中 这一刻程虎觉得,必须加快速度给白木村也建造一个小水库才行。 水库不需要很大,有水,有树,有鱼,有开在水边的水生花卉,还有来‘偷’水喝的动物就行。 到那时,他躺在树荫下的吊床上,感受着这一切,内心定然可以安静得如入禅境。 眼前碧绿而略带灰色的清水被群山包围着,水面微微有些波澜。 远处的群山苍翠而莽远,近处的群山似一座座圆形小岛。水与岛接触之处是被潮水送来沙滩与一些小石头。 在群友们的带领下,程虎来到了水库边上一处较为平坦的沙滩上。 这里没有泥泞,也没有各种垃圾,只有一些不知道是被水送来还是被风吹来的枯树枝安静的躺在地上。 众人把手头上的东西放下之后,就开始搬运石头。 一些石头用来围建临时灶台,一些石头用来当凳子坐。 “没桌子呀。”有人略显懊恼的叫道,貌似是在自责自己忘了带桌子似的。 “没关系,虎哥长得帅,让虎哥去跟村民们借张桌子。” “哈哈哈,对对对,这个办法好。” “虎哥,你受累,实在不行的话,你就把衣服撩起来,露出自己的八块腹肌。” “噗,貌似现在的村子里有很多美艳少妇呀。虎哥有福了。” “我车上有” “别说,我知道你车上有什么,就凭虎哥这体魄,还用不到你那东西,你还是留着你自己用吧。” 程虎眯起眼睛看着这群人,有点儿怀疑他们是不是刚刚从日本回来,不然的话,怎么这么会开车? 借个桌子都能想出一套剧情来 “你们这些人思想太不健康了。”程虎站起身,看了一下几百米外的村子,说道,“不就是一张桌子嘛,还需要出卖灵魂?” “虎哥好高大” “那个,要不我去吧。”原先那个说自己车上有啥东西的人忽然说道。 众人看着他,上下打量一番他的瘦骨头。 “你还是算了吧,就你这身材,顶多能借个板凳出来。” “哈哈,照我看,顶多可以借个火钳子。” “我靠,你们这些人真是狗眼看人低。我现在就去。”说罢,此人扔下手里的石头,快步走到自己车边,打开后备箱,偷偷摸摸的往裤兜里塞了点什么东西之后,就大步流星急不可耐的往不远处的村庄走去。 “握草,这么猴急?” “自己懂就行了,待会儿可千万别当着女士们的面说这些事。哈哈哈。” “我不懂。”程虎一脸单纯的目送着远去的背影问道,“他往自己的裤兜里塞了什么东西?” “一种来自印度的东西。” “一种很神奇的东西。” “虎哥还年轻,应该不需要。” 第258章 初见一一(第一更) 程虎懵逼脸的看着老司机们,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什么东西来自印度?去借个桌子为什么要带上那东西?给人家一个红包不就行了?” “额,没想到虎哥比我想象中单纯。” “不说了,强哥他们好像来了。” “是哦,我看到包姐的大奔了。” “那一一应该也来了。” 一一这两个字就跟有魔力一样,众人闻一一色变,立马从老司机变成热力四射的阳光青年,一脸欢腾的朝那几辆刚刚在停车场停下的车子跑去。 “别跑那么快。”有个胖子落了单,一脸着急的朝快速前进的小伙伴们气喘吁吁的喊道。 众人就跟着了魔似的,哪里还听得到他的叫喊。 程虎愣在原地,看着前一秒还在自己身边站立着的众人只在刹那功夫里就离自己而去,心中还静如止水是不可能的。 至少这一刻,他对那个叫一一的女人充满了强烈的好奇。 难道是七仙女下凡了? 他的目光追着众人的背影而去,很快看到了小强一行人。 由于人数过多,一时间无法将所有人都看清楚,所以程虎只从人群里认出了小强。 特别是跑过去的兄弟们跟小强等人汇合之后,更是黑压压的二三十个人,连颇显高大的小强都被他们给淹没了。 虽然程虎好歹是拥有超能力的人,但是,那奇怪的超能力出了黄金山林之后就没法使用了,要他凭借一双肉眼从一两百米的地方精准看出某个人的五官长相,有点困难。 所以他放弃盲目观望,继续搬运石头。 过了一会儿,众人热闹的声音由远及近。 看到程虎在一个人搬运石头,小强忍不住赞叹道“你们看看虎哥,这才是真男人。” “哈哈,虎哥,快过来,给你介绍一下群里的小伙伴。” 程虎放下手里的石头,走到人群前边,有种被领导们视察看望的感觉。 一个二十多岁,五官端正,且长得极为丰腴的女人从人群中走出来。 这女人皮肤白皙,头发乌黑,脸蛋是标准的瓜子脸,胸部是标准的胸部,腰也是标准的水蛇腰。 总之,一切都很标准。 程虎望着她,有点儿恍惚。 倒不是因为这女的有多美而恍惚,而是在奇怪,这样的长相并不能称之为国色天香,为什么一众男人如此趋之若鹜? 而且,根据程虎的火眼金睛来判断,这个女人的双眼皮是割的,鼻子是隆的,嘴巴都打了玻尿酸。 漂亮是漂亮,但总是少了点天然的美感。 但是,从这些人工痕迹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女人挺有钱的 女人朝程虎笑嘻嘻的说道“虎哥,你猜猜我是谁。” 程虎看了看周围几个人,看见他们一脸坏笑的盯着自己,皱起眉头说道“一一?” “恭喜你,答对了。”女人高兴的拍了一掌程虎的胸口,“没错,我就是群里人气最高,最受大家喜爱的一一。” “切,包姐,就你这说话的样子,跟一一完全就不一样,一下子就暴露了。” 程虎冒汗原来是包姐。 “哈哈哈。”包姐十分爽朗的笑了几声,又狠狠一拳打在说话的男子身上,“胡说什么呢你,我就是一一啊。虎哥,你不要听他瞎说。” 程虎刚刚就觉得奇怪,按照那个一一在群里的冒泡方式,应该不会说话如此爽朗,如此中气十足才对。 他想象中的一一,应该是一个嗲声嗲气的女人,可能描着精致的妆容,穿着花俏的衣服,就是那种很招男人喜欢的女人。 包姐虽然也漂亮,但性格一看就十分豪迈,有点儿像女汉子。 “包姐,他说的也没错啊,你这性格已经完全出卖你了。”程虎笑道。 包姐翻了个白眼,正色道“那好吧,既然已经被你识破了,那我就给你郑重的介绍一下一一吧。” 说着,还给程虎递了一个眼色。 大概意思是让程虎别忘了她昨晚上在微信上跟他说的话。 包姐跟几个男人让开一条道来。 站在阳光底下的,是一个身材匀称,不胖不瘦,不高不矮的女孩。 她的头发不长不短,整齐的扎在脑袋后面,飘逸的马尾随着夏日的清风在半空中摆动。 简单的t恤已经有些褪色,淡蓝色的牛仔裤上,也有几个瓶盖大小的油渍污点。 尽管她的衣服不华丽光鲜,但她那挂着淡淡笑意的脸却让程虎的小心脏有些猝不及防的颤动了几下。 她淡淡的笑着,虽然不是千娇百媚,不是万种风情,但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只看一眼,便惊艳千年。 也许,这就是大家都喜欢她的原因吧。 但在程虎看来,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厚厚的刘海多少给她的惊艳打了不少折扣。 她微微点头“虎哥你好,我是沈一一。” 但凡是个美人,声音就必定好听。她也不例外。 程虎疑惑的看向包姐,朝她递去一个不解的眼神这样的大美女,为什么要设定那么多条条框框?名正言顺放心大胆的看她,跟她交流,有什么问题? 包姐朝他翻了个白眼。 “你好,我叫程虎。”程虎也朝沈一一点了下头。 小强道“好了,见面仪式结束了,我肚子都快饿扁了,快点儿准备烧烤好不好?” “旺仔去借桌子还没回来呢。” 原来那个去借桌子的男人叫旺仔 “没关系啊,咱们先烤咱们的。等他回来,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 包姐推了一把还在有意无意打量沈一一的程虎“走啦,虎哥,到你施展绝活的时候了。” “虎哥烧烤一定好吃。” “对对对,虎哥,走,咱们烧烤去。” 几个大男人也推着程虎,并将他跟沈一一隔开,欢快的朝前面走去。 程虎不解,现在的重点不应该是沈一一吗?你们这一群大老爷们对我这么热情干什么? 我特么又不是美女。 就算你们不想看美女,但也别耽误我看行么。 显然是不行,众人压根就不给他细细偷看美女的机会,一会儿要他切菜,一会儿要他找配料,一会儿又让他帮忙尝尝食物熟了没有。 总之是,大家都不给他机会跟沈一一套近乎。 第259章 蜈蚣(第二更) 谢谢烟火大佬的打赏 这些人绝对是嫉妒我长得帅。 唉,真烦,我不就是比你们帅了个十万八千里么?有必要这么嫉妒我吗? 就算我跟沈一一发生点什么,那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啊,你们这些人就不能大度点,优雅的祝福我么。 程虎找到空隙,偷偷的瞄了一眼坐在石头上跟另外几个女生一起聊天的沈一一。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在几个女生当中,沈一一完全就是鹤立鸡群嘛。 “别看了,虎哥,快点撒孑然粉。” “虎哥,你待会儿帮我把茄子洗一下。” “干嘛你们老是叫我干着干那的。”程虎是真郁闷了,“我就看一眼美女怎么了?你们反应怎么这么大?” 站在程虎旁边的男子用手肘顶了一下程虎,低声道“虎哥,别这么说,也别一直盯着一一看。” “为什么?”程虎是真搞不懂。 包姐这么跟他说,他可以理解成包姐暗恋他,不想让他多看其他女人。 可旁边这位兄弟,大家都是男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你应该清楚啊。为什么你也不许我盯着沈一一看? 难道我看她几眼,她还能凭空消失不成? “额,这个怎么说,反正你别一直盯着她看就行了。不是我怕你会祸害一一什么的,主要是担心你的目光会伤害到一一。” “啊?你当我这是激光眼啊,看谁还能伤害谁?” “虎哥,待会儿你就会明白了。总之,在你没有明白之前,别一直盯着她看。” 程虎哦了一声,朝烤串上撒了一把孑然粉。 “哎呀,虎哥,你看看你,撒这么多孑然粉干什么?” “抱歉抱歉,我走神了。” 经过一群男人的努力,烧烤架上的食物已经越堆越多,很快就要堆不下了。 这时候,去借桌子的旺仔总算回来了。 不过,他看上去脸色不怎么好,一只手提着桌子脚,一手还捂着老腰。 一众男子没说话,就一个劲的对他笑。 小强没忍住,调侃道“旺仔女朋友就在那个村里,每次我们来烧烤,喊他带桌子,他都故意不带,然后就借口去借桌子,一借就是半个小时。” 程虎这才恍然大悟,也瞬间明白了那个来自印度的神奇物品是什么了。 唉,可能是荒村待久了,脑回路都跟不上普通人了。 旺仔把桌子放下,气喘吁吁的说道“嘿嘿嘿,强哥,看破不说破。” 然后扭头看向几个扎堆坐在一起的女性,打了声招呼就回头往桌面上摆放东西。 “大家待会儿吃东西的时候千万不要有心里阴影,我向你们保证,这张桌子绝对是干净的。” 旺仔这话一出,不少人朝他扔来纸巾杯子之类的废物。 这特么的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么。你不说还好,大家当做啥事没有,你这么一说,那大家吃东西的时候不得想着,这桌子是你拿美色换来的? 甚至是 食物摆放到桌子上后,大家开始取东西吃。 程虎看到沈一一跟几个女孩子一起走到桌边拿食物,立马放下手中的茄子,也假装过去拿食物吃。 他拿起一串牛肉,递给沈一一“一一,吃这个,这个好吃。” 目光相对,沈一一立即转走了视线。 程虎却在她慌乱转走视线的同时,透过那厚厚的刘海,看到了一切的根源。 “1明天见到一一,不要过分关注她,可以跟她说话,但是不要问她家里的情况,特别是不能问她爸爸妈妈。” “2不要一直盯着一一看,不管你看到什么,都要假装很平常的样子,就算你心里很震惊,但是,也必须要假装很平常,知道吗?” 程虎忽然想起包姐昨晚在微信上跟他说的话。 只因为在沈一一厚厚的刘海后面,趴着一条长长的‘蜈蚣’。 那‘蜈蚣’的颜色虽然不蜈蚣的深黑色,但跟她脸蛋其他地方的颜色对比起来,还是十分刺目的。 深褐色的蜈蚣很长,很大,针脚也十分明显,一看就是那种蹩脚医院缝合伤口后留下的伤疤。 看到那长长且粗的蜈蚣,要说不害怕,不震撼,还心如止水什么的,那完全不可能。 试想一下,在前半个小时里,你还把一个女的当成仙女,但在此刻,却意外发现,她的额头上有一道很明显的骇人疤痕 虽然不厌恶,但是微微害怕、震撼以及遗憾必定会有。 程虎立即将视线落在桌面的食物上,又拿起一串羊肉串,递给沈一一“一一,这个羊肉也好吃,你尝尝看。” 这次,他的目光始终落在羊肉串上。 沈一一接过羊肉串,用清脆的声音与轻松的语气道了一声谢谢。 其实,她知道,大家一直都在保护她的自尊心,可实际上,她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脆弱。 虽然她会害怕别人一直盯着她额头上的伤疤看,也害怕别人会当着她的面问起她家里的情况。 但是,除此之外,她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姑娘,有着年轻女子该有的明媚与灿烂。 她也想像花儿一样绽放,像清风一样的自由。 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意分享的东西,也有一些不愿意提起的往事,所以,她一直都很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 虽然她一直都在看群里的小伙伴们聊天,但她却很少跟大家畅谈交流。 一般情况下,她的冒泡方式就是发一张表情图片,或者说上几句晚上好之类的,便没了声息。 最多的时候,就是发现群里某某某有烦心事的时候,开导别人几句,除此之外,就没了。 虽然如此,但她还是成为了群里小伙帮们关注的对象。大家似乎总是对她的出现充满了期待一样。 可就算是这样,她也很少冒泡聊天。 她不是离开了,也不是关了手机,而是比起跟大家热火朝天的畅聊,她更愿意默默的看着大家聊。 有时候当个听众也挺好的。 而群里的小伙伴们就像是感受到了她的害怕与担忧一样,从来都会把她的自尊心放在第一位,既不会像调侃其他女孩子那样调侃她,要她爆照,也不会向她问东问西。 虽然大家似乎都不是很熟的样子,但她确实是感受到了大家的善意。 其实,她真的没有那么脆弱。 虽然她把伤疤藏在厚厚的刘海后面,虽然她很少跟大家提起自己家里的情况,但是,她真的没有那么脆弱。 真的没有。 拿了一点食物之后,没等其他女孩子转身,沈一一就先掉头回到了石头上坐着。 包姐朝程虎狠狠的剜了一眼。 程虎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 他真的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如果看到一个惊为天人的美女,谁会去猜想她额头的厚刘海下面会有一道那么大的伤疤? 虽然主要责任不在于他,但他还是有点儿愧疚。 刚刚看到沈一一的额头上的伤疤时,他确实是露出了一脸惊诧的表情。 尽管后来他利用一串羊肉串转移了注意力,但他的一举一动定然没有骗过敏感的沈一一。 唉。程虎暗暗叹了一口气,有些猜不透老天爷是干什么吃的。 既然给了人家那么好的容貌,为什么还要在她的额头上留一道蜈蚣一样的伤疤? 还有她家里,到底是什么情况?为什么包姐跟他说绝对不能问? 第260章 一一的故事(第三更) 虽然想不明白,但程虎不敢再问。 包姐昨晚说了,只要他今天表现良好,就会跟他说一说沈一一的事情。 如此,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不能再看沈一一。 就算是跟她说话,也必须利用其它东西转移视线,不然的话,他可能永远解不开心中的疑惑。 确定方案之后,程虎当真没有再看沈一一。这一表现也算是让众人感受到了程虎的善意。 包姐也决定,要把沈一一的事情告诉程虎,免得他头疼。 烧烤进行得很顺利,大家围绕着美食谈笑风生,就像认识了很久的老友一样。 在吃着美味,看着大家彼此毫不陌生的畅聊时,程虎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他看到的不仅仅是众人的热情,也强烈的感受到了大家对沈一一的保护,那种生怕她多想,生怕她自卑的保护。 虽然众人在整个烧烤的过程中一直都保持着跟沈一一的热情交流,但他发现,几乎所有人都不会刻意的跟沈一一对视。 就算是不小心眼神对上了,他也能从大家的眼神里看到最饱满的柔情与善意。 如此一对比,倒是显得之前不解真相的他十分可笑。 昨晚上到刚刚看到沈一一之前,他都在强烈的认为沈一一一定是那种打扮得花枝招展嗲声嗲气的女人。 并且还觉得各位男同胞都是饥不择食的男人 唉。程虎为自己的庸俗想法感到羞愧。 聚会结束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大家收拾好地上的垃圾之后,就各自回到车上,开始返航。 傍晚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候。 暮色四合,在这个季节还有微风从车窗呼啦啦灌入,不用把臂膀伸出车窗外与晚霞辉映,就可以感受到夏季的特有的舒爽。 长长的车队迎着夕阳朝安明镇的方向归去,进入群山之后,道路又开始变得崎岖,但是,夕阳却始终挂在西面的山头上守护着可爱的人们。 人们总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殊不知,在人们深爱夕阳的同时,夕阳也正热爱着可爱的人们。 它金灿灿的,没有初生时的闪亮,但它温柔恬静,懒懒的光撒在人们身上。 如果累了就抬头看看它,它既不逢迎也不讨好,却能让人蓦地充满前行的力量。 绕过十几公里的山路之后,到达安明镇,大家只是简单的招呼几句,就各自匆忙的往家的方向驶去。 此时,夕阳慢慢隐去了踪迹,抬头再也找不到它,只剩下西边的一抹烟霞。 原本庸碌的小镇街道渐渐散发出一股柔和的味道,没有白天那么嚣张跋扈,像是累极了的漂亮姑娘,飘出一股子清纯与魅惑。 皮卡车的声音仍旧是轰隆隆的声响,但不知道为什么,程虎总觉得,今天的夕阳要比往日的夕阳更美。 回到家里各种忙活之后,到了夜里刷肥皂剧的时候,总算是等来了包姐的召唤。 “虎哥,在干嘛呢?” “看电视,包姐,我今天表现怎样?” “还行吧,给你八十分。” “哈哈,那个,我很好奇,但也知道不该问,所以,你看能不能” “嗯,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就跟你说一说吧,但是,咱丑话说在前头,这是一一家里的事情,你听一听,解解惑就行了,千万别到处宣扬。” “我知道,包姐,我虽然不是什么圣人,但这点人品还是有的。” “嗯,我也是看你还值得信赖,所以才跟你说。小虎,其实,你觉不觉得,比起一一这样的人,我们都很幸运?” 程虎不知道怎么说,因为沈一一也就是额头上有个疤痕而已,虽然影响了外貌,但毕竟身体健全,无病无灾。 用沈一一来做对比,好像有点儿不对头。 “那个,感觉还好吧。”程虎只能这么说。 “不好,一点儿也不好。”包姐回复道,“一一从小就没了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就她一个人孤零零的。” “啊?” “她八九岁起就跟着她姑姑生活,她姑姑以前结过婚,但后来因为她姑丈受不了她姑姑的滥赌,所以离婚了。她姑姑无儿无女,表面上是她抚养了一一,但实际上是一一一直在照顾她。” 程虎这下才明白包姐之前说不能问沈一一家里情况的原因。 他觉得胸口有点儿闷,吐了一口气后,回复道“那现在呢?现在一一已经长大了,还跟着她姑姑一起生活吗?” “当然了,她姑姑总是对她进行各种道德绑架。一一从小学毕业开始就在不停的打暑假工。初中之后,还辍学过一年,但后来因为老师找到了家里来,迫于老师跟村民的压力,她姑姑才不得不得放手让她继续念书。” “后来,高中之后,一一本来还想继续念书的,但因为她姑姑偷了她打工赚来的钱拿去赌博,还输了个精光,并且欠下了一屁股债,所以一一就没再继续念书,而是选择留在家里照顾她姑姑。” “包姐,你这是在跟我开玩笑吗?”程虎有点儿不敢相信这剧情。 虽然姑姑不是亲生母亲,但无论怎么说,也是有血缘关系的近亲,怎么就会混账到这种地步? “你觉得我是在开玩笑吗?我怎么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可是,这听起来也太让人匪夷所思了吧。” “匪夷所思吗?那你知道一一额头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吗?” “不知道。” “那你知道安明镇上卖儿卖女的故事吗?” “这个我知道,我之前听说过。” “一一十五岁那年辍学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她姑姑要把她卖给债主抵债。一一不肯,就投江了,但是投江没死,只是在额头上撞了很大一个口子,缝了好多针才缝好。虎哥,这听起来是不是更加匪夷所思?” 程虎看着手机上的一段文字,讶异的张大嘴巴,脑子里一片混沌。 “虽然我们的生活很美好,不愁吃不愁穿,但在这个世界的其他阴暗角落里,总是生活着许多看不到太阳的人。”包姐道。 “有些事情你觉得匪夷所思不敢相信,但那确确实实是真实存在的,就像有些畜生会凌辱儿童,有些禽兽会迫害自己的学生一样,世界那么大,什么怪物没有呢?” “跟你说这些,也不是想要你干嘛干嘛,就是说着说着,就愤怒了,然后就止不住了。虎哥你别多想,一一虽然生活不幸,但她很乐观。她跟我们一样,也是向往蓝天白云的。” 程虎再次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回复了一个‘嗯’字。 除了这个字,确实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但他怕包姐以为他是被吓到了,所以又补充了一句“我知道了,包姐,我没有被吓到,就是觉得不可思议而已。” “没事,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习惯就好了。一一说,生命不止,奋斗不息,你千万不要同情她,也不要表现出一副很可怜她的样子,那会伤害她的自尊心。” “我知道。” 程虎知道的,他那么懂事的一个人,当然明白。 沈一一这种情况跟小花家里不一样。 小花家里是穷得揭不开锅,但沈一一的情况不是穷,而是一种无以名状的悲苦。 天空有的地方湛蓝如海,有的地方阴云密布。 大地有的地方一马平川,有的地方山崩地裂。 就像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们一样,有的人幸福安康,有的人却在凄惨不幸。 但不管怎样,大家抬头看到的太阳都是同一个太阳,看到的星空也都是同一片星空。 人们向往的生活也许各不相同,但归根究底,也不过是美好宁静。 程虎呆呆望着窗外流萤闪烁的世界,心里想着,在这一刻,沈一一会在干什么呢? 她是跟他一样舒舒服服的坐在椅子上看电视吗? 还是在为她姑姑又欠了一身赌债而发愁? 但不管怎样,希望她也能像窗外的萤火虫一样闪闪发亮吧,尽管光亮微弱,但能让她自己看清前方的路就够了。 第261章 好臭(第四更)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 大黄从山林里走出来,脚步稳健的踏在熟悉的归家小路,心情很欢愉,很轻松。 不仅如此,就连身体都觉得不再沉重,步伐也轻盈也许多。 看来,那个臭烘烘的叶子还是有一定功效的。 自从程虎趁着它昏迷给它喂了那个叶子之后,它的身体状况确实比以前好了很多。 既然这样,大黄心想,为了不让程虎伤心,为了以后可以陪伴自己的孩子,那么,就忍着恶臭,继续吃那个叶子吧。 虽然,确实真的很难吃。 但是没办法,它的年龄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老虎的年龄,如果不依靠那个叶子来维持生命的话,它可能都不需要盗猎者动手,迟早有一天得在睡梦中一睡不醒。 抬头看朝阳。 金灿灿的朝阳刚刚升起,暖暖的,有些刺眼。 那千条万条光芒一扫而下,将前方的村庄全都笼罩在淡金色的光辉里。 那是它的家啊。 原来,它的家这么好看。 特别是那个色彩绚烂的大院子,远远看去,就跟一块色彩斑斓的大石头一样,在朝阳的抚摸下,熠熠生辉。 它继续迈动脚步,任由夏日清晨的凉风拂动它身上轻盈飘逸且折射着淡淡金光的毛发。 不去理会周围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也不去理会从前面逃窜而过的老鼠,它就这么仰起头,漫不经心的走在山间小路上。 周身清新的空气中夹杂着泥土的芬芳,芬芳的气息里又夹杂着绿色的香味。 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 自从经历过那一场生死之后,大黄仿佛得到了新生一样,现在看什么都会觉得很美好。 回到院子里,三只小猴子各自忙着它们想做的事情。 程虎貌似在煮早餐,屋子里飘出那股让它不敢恭维的味道。 走到房子的墙根下,扬起脑袋,用嘴巴从旁边的藤墙上扯下两片叶子,然后慢慢咀嚼起来。 嗯 这不是臭烘烘的叶子,这是美味的兔子。 这不是臭烘烘的叶子,这是美味的獐子。 这不是臭烘烘的叶子,这是美味的人类。 呕~ 这就是臭烘烘的叶子。 大黄在吞下叶子的那一刻,没忍住,干呕了一下,眼泪瞬间模糊了视线。 这叶子真特么臭。 三只小猴子看到向来无肉不欢的大老虎竟然在吃素,莫名感到有些害怕。 这老虎是饿成什么样了才会这么饥不择食的吃素?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它们三只小可爱的处境就有点危险了。 大老虎会不会控制不住它自己的洪荒之力,对勤劳可爱又善良的它们下手? 一想到年幼的自己很有可能会落入虎口变成食物然后通过各种消化系统之后,变成一坨老虎粪便,小猴子们立即怪叫一声,跑到屋子里。 程虎正在美滋滋的喝油茶,刚好喝到第21碗。 三只小猴子忽然乱入,吓了他一跳“干嘛了干嘛了?你们这是什么表情?” 连吃个早餐都不能安生,真是讨厌。 三只小猴子惊恐万状的指着院子外面,叽叽呱呱说不清楚。 “大老虎吃草了。” “它饿的不行了,吃草了。” “它会不会吃了我们。” “什么鬼。”程虎放下手中的茶碗,起身往院子外面走去。 大黄正站在络石藤下,仰望着络石藤,一脸痛苦的样子。 看到程虎出来,它叫屈道“为什么这个叶子吃起来这么臭?” “大黄,你自己吃了这个叶子吗?”程虎惊喜的瞪大眼睛,快步走到大黄身边,一把抱住大黄的脑袋,乐不可支的搓揉它茂密的毛发。 “对啊,你不是说这个叶子可以让我活得更久一点吗?所以我就吃了一点,但是,真的好臭。” “哈哈哈。”程虎笑道,“臭一点有什么关系?只要吃了它能健康长寿就行了。” “那你为什么不吃?” “额。”面对大黄的反问,程虎想起了那天咀嚼络石藤叶子的感受。 如果不是特殊情况,他这辈子都不想再吃这个络石藤的叶子。 那绝对是跟吃大粪一个感受。 程虎憨笑两声“我这不是还没到要靠这个叶子来维持生命的地步吗?话说回来,大黄,你身上为什么这么臭?” 大黄身上正飘逸而出一股臭烘烘的味道。 它挣开程虎的手,慢悠悠的走向坟丘旁边的杨梅树底下。 它当然知道自己身上已经臭烘烘的,但是,身为一个雄性,谁身上还没有一点雄性特有的气味呢。 趴在地上,抬头看向巨大的杨梅树冠,将视线穿过树杈的空隙,看向天空。 天空湛蓝,白云悠悠,微风和煦,清晨温柔的太阳想尽了办法,也只能将一些斑斑点点的光洒在它身上,无法对它进行大面积直射。 这让大黄有一种在睡在山林里的感觉,就像以前一样。 它惬意的闭上眼睛,开口道“你试试一直穿一套衣服,永远不换,并且长时间不洗澡看看?” 额,好有道理啊。 “但是,你们猫科动物不是最爱干净的吗?”程虎说道,“就算你没衣服可以换,也没有地方可以洗澡,但也不至于臭成你这个样子啊。” 有点儿嫌弃的样子。 大黄睁开眼睛,翻了个白眼“说的真好听,你自己还不经常是一身臭汗吗?而且你还天天洗澡呢,自从你那池塘里种了那个奇怪的花之后,我可没有再跑到里面洗过澡。” 程虎扭头看向两个小池塘。 一个池塘里种满了荷花,一个池塘则已经成为三只小猴子的私人领地。 如此一来,大黄确实是没地方可以洗澡了。 如果连大黄都没有地方可以洗澡而臭成这样的话,那不知道山林里的动物们得憋屈成什么样。 现在已经许久没有下雨了,先不说山林里的动物们身上也是臭烘烘的,估计大部分动物连喝水这个难题都解决不了吧。 虽然山林里现在有几个小水池,但跟偌大的山林比起来,真的只是杯水车薪。 想到这里,程虎回到客厅坐下,驱动意识,飞往山林。 他想看看三个蓄水池的情况,想看看自己的努力有没有起到作用。 第262章 我不是你爸爸(第五更) 第五更啦,求打赏求订阅,求推荐。感谢月半书友的打赏 意识飞往山林之后,最先来到竹林地里。 竹林地里没有什么变化,蓄水池里的水蓄满之后,从水渠流出,蜿蜒而下,往下面的茶林地流去。 “妈妈,现在有个这个地方,咱们以后是不是就不用担心喝水的问题了?” 这奶声奶气的声音,多半是那只怯懦又勇敢的小獐子。 上次程虎遇到天敌蛇类,小獐子居然勇敢的挡在他面前,也真是没谁了。 他循着声音看去,果然看到了跟在獐子妈妈身边的小獐子。 经过一段时间的成长,小獐子似乎长大了不少,但长得再大,也还只是獐子妈妈的小宝宝呀。 獐子妈妈温柔笑道“也许是这样,但也有可能不是这样。如果山林的狼群往咱们这边来的话,咱们就必须全部迁徙到其他山头去。” 小獐子听着妈妈的话,若有所思。 也许它在想,自己要怎样才能成长为一个勇士,然后跟可恶的狼群对抗吧。 程虎继续飘动意识,往芭蕉林的蓄水池飞去。 “我都说了,你是我爸爸,可它们就是不相信我。我有什么办法?那只好把它们全部揍一顿啦。” “我不是你爸爸,我都说了我不是你爸爸,你为什么老是要跟其他同类说我是你爸爸。你这样做会让我很没有面子的,知道吗?” “为什么?难道有我这么可爱的一个儿子,你不会觉得很幸福吗?” “你忘了吗?当初咱们只是约定好要成为盟友,我可没想过要当你爸爸。” 一大一小两只猫站在蓄满水的水池边上,似乎正在就某件事情起争执。 那只小猫咪程虎记得,就是之前在茶林地里遇到的黑足猫。 哈,黑足猫的爸爸居然是一只大猞猁,真是闻所未闻呢。 “可是,我允许你当我爸爸呀。”黑足猫舔了舔水面之后,看着旁边的大猞猁说道,“只要你愿意当我爸爸,我就去帮你找那只可恶的臭狐狸报仇雪恨。” “得了吧,你看看你这小身板,怎么可能是那只狡猾狐狸的对手?”猞猁有些不以为然。 “虽然我很小,可是我很能打呀。”黑足猫扭了扭身体,似乎在炫耀它的肌肉,“你看看,如果我去找它报仇,它可就不能再利用树洞逃脱了。” 猞猁翻了个白眼“对付你这样的小不点,人家根本就不需要利用树洞好吗?” “那它就死定了。我一定会去那边山头揍它,帮你报仇。” 虽然不知道这两只猫在聊什么报仇不报仇的,不过,看到蓄水池里的水溢满而出,程虎就放心了。 他继续操控意识飞往松林里。 在松林的蓄水池边上,程虎看到了一条绿色的蛇。 这蛇有点儿像之前欺负他的竹叶青,但仔细看就能看出差别来。 竹叶青的眼睛是红色的,而这条蛇的眼睛是黑色的。 竹叶青的脑袋是三角形的,可这条蛇的脑袋是椭圆形的。 由此可以确定,这绿色的蛇不是竹叶青,而是向来以温顺著称的翠青蛇。 虽然翠青蛇温顺无毒,但程虎看到蛇类还是莫名的感到害怕。所以看了一眼蓄水池,发现蓄水池的水同样溢满而出之后,就把意识抽了回来。 他一边收拾早餐的残局,一边思考要怎么做。 虽然山林里的三个蓄水池都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这三个小小的蓄水池只能解决一部分动物的饮水问题,并不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要想进一步缓解山林的缺水问题的话,最好的办法还是尽快把计划中的村庙边上的小水库给建好,然后利用软管从村口大桥的大江上游引水入村。 而且,小水库一旦建好,除了可以蓄水之外,还可以承接雨水,可谓一举两得。 收拾好残局之后,拿出电话拨通了黄兴旺的电话。 要想快速建成小水库,凭他的一己之力肯定是不够的,必须寻求外援。 电话被接通之后,程虎亲昵的喊了一声“黄大爷,吃早饭没有?” 黄兴旺呵呵笑道“小虎啊,我说呢,除了你,也没谁能这么大清早给我打电话了。” “哈哈,那个,黄大爷,您家缺蔬菜不?” “蔬菜啊,不缺啊,你刘奶奶种了不少呢。小虎,真没想到啊,你竟然还能种出青菜来,我听白木区里的老人们说,你种出来的青菜又大个又好吃呢。” “哈哈,低调。”程虎乐道,“小事一桩,不值一提。那个,黄大爷,我想跟您商量个事情。” “什么事情,说吧。” “嗯,是这样的,我打算把白木村村庙旁边的河道用水泥石头阻断,形成一个小水库。” “你要在村庙旁边建水库?” “对啊。”程虎本来想说要给动物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的,但转念一想,觉得还是不要这么说比较好。 他说道“现在村里的河道干涸了,我种了不少果树,没有水灌溉,所以就想建个小水库,这样一来,等下雨的时候,好歹能存点水。” “主意是好主意,但是你就一个人,你要怎么建水库?” “所以,这不是打电话给你求帮助了嘛。” “那个,小虎,实不相瞒,虽然我不怎么相信鬼怪这种东西,但你要我进去白木村帮忙建水库,我真不敢。” 听到这话,程虎也不知道该哭该笑。 一方面他希望所有人都不敢踏足白木村,一方面又想获得外界的帮助,真是左右为难啊。 “不过,你要是愿意到村口大桥这里来接我的话,我可以帮你拉两车石头进去。”黄兴旺说道 “啊?”程虎一愣,“石头?什么石头?” “就是采石场的大石头。” “哈,我以为是河里的鹅卵石呢。” “鹅卵石没有那些大石头好,但是,我今天没空,明天一早我去石场拉了石头之后,就开车到白木村村口的大桥上,你在那里等我。帮你把石头送到村子之后,你再把我送出村口。” 程虎无语了。他笑道“黄大爷,你有必要怕成这个样子吗?不就是鬼啊怪啊,有什么好怕的?” “呵呵,你真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你有你大舅保护着,我可没有一个那么厉害的大舅在上头保护我。不跟你多说了,总之,明天早上听我电话,到桥头等我就行。” “嘿嘿,那我恭敬不如从命了,谢谢黄大爷。” “嗨,谢什么。说到底,白木村也是我老家,你一个外来的小伙子愿意待在那里帮我们守着白木村,应该是我感谢你才对,不说了,我得忙去了。” “好的。” 挂掉电话之后,程虎握着手机,开心的蹦跶了几下。 第263章 外人入村(第一更) 感谢烟火大佬的打赏 因为黄兴旺愿意帮忙拉石头进村的话,那就等于是他可以直接省略掉去捡鹅卵石的步骤。 这对于孤军作战的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如此一来,不仅可以缩短工期,还能降低工作难度。 兴奋之余,程虎还得担心另外一件事情。 既然明天黄兴旺要进村来,那可能就会触动动物们的敏感神经。 为了不发生意外,还是要提前知会山林里的动物们,让大家万一看到陌生人类进村的话,千万不要害怕,也不要当着他的面对人类发起进攻。 这里,要特别交代一些那些会说话的鸟类,告诫它们,别总是一边在天空飞翔,一边叽叽喳喳的为了一条虫子而吵架。 如果明天黄兴旺要是听到山林里的动物竟然会说话的话 黄兴旺多半会疯掉吧。 反正不管怎样,明天必须全员默声。 程虎叫来三只小猴子吩咐道“你们去通知山林里的鸟类,让它们把明天会有外人进村的消息扩散出去。让大家明天一天尽量避开村道,不要在村道附近溜达。只要人类跟在我身边,就不要去伤害他。” “还有。”程虎补充道,“另外再特别提醒一下山林里的鸟类,告诉它们,平时怎么吵都没有关系,但是明天绝对不能当着外人的面吵架。” 外人。 这个词很陌生。 对于小猴子们来说,程虎就是它们见过的唯一人类。现在,山林即将要迎来另一个人类? 这事倒是新鲜得很。 但小猴子们很清楚,这片山林是绝对不会欢迎除了程虎之外的任何人类的。 程虎肯定也知道这点,所以才会吩咐它们去通知鸟类传达消息。 “是什么样的人类?”虽然这事好像跟只是作为传话工具的小猴子们没有什么关系,但不管怎么说,它们也是山林的一员,该问的,还是要问个清楚。 免得待会儿传话的时候说得不清不楚的。 “一个好人,也是这个村子以前的村长。” 程虎的话小猴子们不明白。毕竟,它们不知道要如何断定一个人的好坏。 程虎知道小猴子们都很害怕人类进村这事,所以就宽慰道“你们放心好了,我跟他很熟的,我知道他是个好人。我向你们保证,他绝对不会伤害山林里的动物,也不会给你们带来任何威胁。” “那你会一路跟着他吗?”虽然得到了程虎的保证,但小金猴还是有些担忧的问道。 “当然会。”程虎很肯定的说道,“我会一路跟着他,而且他也不会待很久,你们完全可以放心。” “既然是这样,那就好办了。”小金猴一边往外走去,一边道,“我一定会把话原原本本的带给鸟类。” 看到小金猴这么勤快的主动去传话,程虎欣慰啊。说到底还是年长的要比年幼的靠谱些。 再看看圆滚滚完全不知所言的小胖猴,高下立判嘛。 程虎拿起大板锄往村庙方向走去。 虽然黄兴旺要到明天才把石头拉进来,但是他得先去现场勘查一番,看看哪里可以堆放石头之类的。 毕竟是大石头,不是小个的鹅卵石,堆放起来更为麻烦一点。 来到村庙附近之后,对地形进行了一番勘查,结果发现,一切都跟之前看到的一样。 不管是大卡车还是皮卡车,都没法直接开到村庙前面的空地上。 所以,明天黄兴旺拉石头进村的话,就只能跟他之前一样,把车子停在村道上,然后把石头倒下村道下边的荒田里。 之前他拉的石头都只是一些河里的小鹅卵石,不管倒在哪里,搬运起来都不会太费劲,但如果明天黄兴旺带来的石头很大的话,为了节省力气,就必须慎重选择倒石头的地方。 因此,程虎顺着田坎一路往下走去,来到荒田里,挑选了一个块较为宽大,但又不会离村庙太远的荒田作为明天承接大石头的临时用地。 确定好地点之后,便用大板锄将田里的杂草灌木除去一些,以免到时候搬运起来,这些枯黄的植物碍手碍脚的。 在村庙附近忙活了一天之后,回到家里时,已经是晚上八点钟。 夏天的夜晚虽然来得比较迟,但到了这个点,黑夜早已降临,皎洁的月光在漆黑的夜空中像一块大烧饼似的,散发着诱人的色泽。 看着月亮,程虎真觉得饿了,便开始制作晚饭。 必不可少的是油茶鸡火锅,再配以各种自己种植的蔬菜,真是妙哉。 蔬菜虽然来来回回都只是那几种,但是,只要勤奋好学,就算是单一的食材,也能制作出不同的美味。 比如茄子可以搭配蒜泥烧烤,但也可以把茄子切成长条之后,配以同样切成长条的辣椒跟细长的小鱼干一起油焖。 西红柿可以凉拌,也可以煮成西红柿泥,还可以油煎 吃了晚饭后,想着明天没啥事,只是去村口接黄兴旺而已,所以程虎就一边看电视,一边打开手机。 打开手机之后,很自然而然的进入安明镇交友群。 哈,这些人竟然在组织下一次活动,看来是聚会上瘾了。 “下个月聚餐,咱们带食物去五保院吧。” “好主意,这样既可以聚餐,又可以看望五保院的老人们。” “都有谁去啊,出来报个名字,好统计一下人数。” “所有人aa一百块钱就行了。” 程虎觉得奇怪,去野外烧烤没有aa,为什么去五保院反而要aa? 他问道“什么是五保院?” “虎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五保院!” “五保院就是国家专门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建造的住宅区。” “对,咱们安明镇的五保院在镇上往大明村方向一公里远的地方。” “那什么叫五保供养对象?” “就是农村里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没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般五保户的供养方式分为‘集中供养’,就是所有五保户一起生活在五保院里,也可以分散供养,就是五保户们住在自己家里。” “现在五保院里住了几十个老人跟残疾人。” “哦,懂了,那我也去。”程虎说道,“我可以把所有费用全包了。大家不用aa了。” “不行,不行。” “虎哥你别想这么做。” “我不同意。” “为什么?”程虎觉得奇怪。 难道我把费用全包了不好?这是什么逻辑啊。 “因为这是去做善事啊,这是有关于爱心的好事,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全占了嘛。” “对啊,大家都很乐意aa。” 原来大家是这么想的,程虎觉得有点儿暖心。 第264章 罢官归乡(第二更) 虽然我们总说,这个世界上衣冠禽兽很多,但实际上,好人也不少啊。 就像群里这群可爱的小伙伴们一样,他们虽然大部分都只是当地的劳动人民,不算很有钱,但是,善良可爱的他们会懂得去保护沈一一的自尊心,也会懂得去回馈社会,孝敬老人们。 比起某些衣冠楚楚却寡情少义的人,他们实在是太可爱了。 程虎笑意盈盈的在手机上打出几个字“好,我知道了,到时候提前通知,我一定去。” “我也去。” “我也去。” 小伙伴们的反应还是很激烈的。 沈一一出现了,她发了一张冒泡的简笔画图片。 小伙伴们见状,赶紧问道“一一去吗?” “一一你去不去?” “一一一定要去呀,不然聚会就缺少灵魂了。” “哈哈,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一一,别犹豫了,一起去吧。” “如果一一不去的话,我也不去了。” 看到群友们说的这些话,若在没有了解到真相之前,程虎可能会觉得他们就是饥不择食 但现在,知道真相之后,只会觉得他们当真可爱呀。 他们都是一群可爱的人儿 因为程虎明白,大家之所以趋之若鹜的跟沈一一打招呼,并不是因为对沈一一有什么非分之想,他们只是想要让沈一一感受到大家的热情而已。 所以程虎也说道“一一一起去吧。” “一一还是别去了吧。”包姐说道。 “为什么?” 包姐解释道“一一最近在附近找了份工作,白天要去帮工人们做饭,一天做三餐饭呢,到咱们聚餐的时候,她肯定走不开。” “没关系,我可以请假一天的。”一一说道。 “不,一一你还是别去了。”包姐道,“你家里有庄稼要照顾,还得去帮别人做饭,还有你那个姑姑要伺候,你还是别去了。” “对,那一一还是别去了。” “对对,还是工作要紧。” “嗯,那好吧。”沈一一说完这句话之后,就没再冒过泡。 众人合计了一番关于聚餐的事宜之后,又进行了一番吹水,然后才各自钻入被窝里睡觉。 活动定在下个月月底,貌似还有很久呢。 程虎也关了手机,上床睡觉。 黄兴旺一大早就起床了。 刘月英扭头将视线跃过窗台看了看天,发现外面的天才灰蒙蒙亮,不禁好奇道“这么早起床准备干嘛去?” 黄兴旺穿上衣服鞋子,找到手机钱包,说道“今天要帮小虎拉两车石头。” “拉石头?拉到白木村里面去?”刘月英一下子就从床上坐了起来,一脸担忧的问道。 “对啊。” “你都这把年纪了,还跟着年轻人瞎胡闹干什么?那地方是你能随便进出的吗?万一遇上什么事,你让我跟彩云怎么办?” “哈哈哈。”黄兴旺爽朗的笑道,“你放心吧,不会有事的,小虎会到村口的大桥头接我。你就放一百个心好了。” “可是。”刘月英还是有些担忧,“可是,你拿什么车去拉石头?” “我昨晚已经借到大卡车了,放心吧。” 黄兴旺笑了笑,便走出房子。 来到政府大院门口的时候,门卫还没起床。 黄兴旺喊了几声,门卫才慵懒的起身开门。 “怎么回事?天都亮了,怎么还不开门?”黄兴旺皱着眉头质问道。 如果这是门卫第一次犯错,他绝对不会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 但这都是第几次了? “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吗?不管刮风下雨,只要天亮了,就必须开门。” “这,开门这么早也没用啊。”门卫嘟哝道,“谁会这么早进出啊。” 黄兴旺指着外面的街道,说道“你看看那些乱停乱放的车辆,如果你早点开门,他们就可以直接把车子停在政府大院里。” 门卫耸了下肩膀,没再答话,又一脸倦容的回道屋子里躺下。 看着一个门卫都能在自己面前如此,黄兴旺当真觉得自己这个书记当得窝囊。 是,他是没背景,也没有关系,更没有灵活的权术,可也不能活得这么憋屈啊。 好歹他还是个书记呢。 平日里下属对他的话置若罔闻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连一个门卫都不把他放在眼里,看来真是他太好说话了,所以才让这些人都骑到他头上去了。 行,既然这样,那干脆就破罐子破摔好了。 大不了最后罢官归乡,去种田种地,也比当这毫无实权的破芝麻官强。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后,黄兴旺没有当即发作。 今天要先给小虎送石头,以后再慢慢收拾这些家伙。 找到大卡车,上车发动车子往采石场驶去。 采石场离安明镇也不是很远,大约相隔八九个公里这样,属于另外一个乡镇。 十几分钟之后,到达采石场,便掏出手机给程虎打电话。 程虎还在睡梦中,听到手机响了,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天色,然后伸手摸向手机。 拿到眼前看了一眼,发现是黄兴旺打来的电话,就立即接通“喂,黄大爷,您这么早起床了?” “还早什么早呀,这都几点了。小虎,我现在已经在采石场了,待会儿装满石头之后,我开车到镇上先吃个早餐,然后再帮你送去。” “啊?您还没吃早餐呐?”闻言有些诧异。 程虎没想到,黄兴旺对自己的事情这么上心,居然连早餐都没吃就去帮忙运石头了。 而他自己呢,居然还赖在床上,真是 想到这里,赶紧翻身坐起。 黄兴旺呵呵笑道“没呢,刚刚从街上路过的时候,看到粉店早餐店都还没有开门,所以就留着待会儿吃。小虎,你也赶紧准备一下,不然待会儿我还要等你可就麻烦了。” “不会不会。”程虎按下免提键,把手机放在床上,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您放心吧,我现在立马起床,然后马上去桥头等着你。” “不用不用。”黄兴旺阻止道,“我这才刚刚到采石场这里,工人们正在吃早饭,还要等会儿才能装石头,而且我前面还有几辆大卡车在排队呢,你先吃了早餐吧,待会儿到了镇上,我再给你打电话。” “好嘞,黄大爷,谢谢您了。” “哈,傻小子,都说了,咱们之间不用谈谢字。” 程虎一愣,心想,莫不是黄大爷想把女儿许配给我? 这怎么好意思呢? 但是,既然黄大爷一片好意,他也不能拒绝呀,那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他暗自笑了两声,嘿嘿道“嘿嘿,那行,我先去做早餐了。” 早餐还是油茶。 自从喝了油茶之后,程虎一天三餐都离不开油茶了。 早上必须喝油茶醒神,中午必须用早上敲打出来倒入保温壶里的油茶泡饭。 晚饭嘛,必须有油茶鸡火锅。 也许他最近气质飞升,有种超然脱俗之感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他喝了这么多油茶。 油茶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像他这样一日三餐都在清热解毒的,能不身体越发轻盈,气质越发缥缈么? 看来,这是要飞升成仙的节奏了。 第265章 叶落归根(第三更,求订阅) 吃了早饭之后,还没有等来黄兴旺的电话,程虎就先拿着泡沫箱到后院的菜地里采摘蔬菜。 他想着,反正地里的蔬菜自己是怎么吃也吃不完的,与其让它们烂在地里,不如摘些让黄兴旺给五保院的五保户们送去。 虽然国家每个月都会给五保院的五保户们补贴几百块钱,但可以想象得到,苦了一辈子的五保户们定然舍不得花太多钱去买食物,平时也就是随便吃吃而已。 而这些蔬菜虽然只是蔬菜,不能跟鸡鸭鱼肉相比,但是他猜想,五保户们收到这些蔬菜之后,肯定会十分开心。 刚刚摘了两箱蔬菜,还没有搬到院子里,裤兜里的电话就响了。 掏出手机,接通电话。 电话那头率先传来一声‘哧溜’的声音,貌似是在吃粉。 “小虎,我现在在镇上吃粉,你可以先到桥头那里等我了。” “啊?黄大爷,您吃这么艰苦啊。”程虎笑道,“连油茶都没有喝吗?” “油茶?你小子还知道油茶?” “当然,我不仅知道油茶,我还会做油茶呢。” 黄兴旺笑道“行了,待会儿再跟你说,我先吃粉,你到桥头等我吧。” “行。” 挂了电话,把两箱蔬菜搬运到皮卡车的车厢上放着,然后朝小猴子们交代道“我现在要去接那个人类进村了,你们别到处乱跑,知道吗?” “知道了,你放心吧,今天的天空都格外安静,你没发现吗?” 小金猴的话让程虎皱眉竖起耳朵细细听了一下。 哈,果然啊,今天的天空竟然格外的安静。平日里那些叽叽喳喳的鸟儿全都没了声音。 特别是有些会说话的鸟类,经常一边在空中飞翔,一边在空中互骂,别提多带劲了。 但是,今天的村庄显得十分安静,不仅鸟叫声跟鸟骂声没了,就连野兽的叫声都消失灭迹了一样。 “这是什么情况?”程虎问道,“我只是让大家稍微回避一下,不要对我带进来的这个人类发起恐怖进攻而已,怎么全都没了声音?” “嘿嘿,这你就不懂了吧。老黑叔叔说过,恐怖分为两种。”接下来是小金猴的卖弄时间,所以它显得有些得意,竖起三根手指,神色自得。 程虎翻了个白眼,上前把小金猴的一根手指折下去“这才是二。” “额,不好意思。”小金猴竖着两根手指,说道,“老黑叔叔说过,恐怖分为两种。” 又是说道这里,它停了,然后一脸期待的看着程虎。 那意思就是,你快问我呀,你快问我是哪两种呀。 程虎问道“是哪两种?” 小金猴得意道“一种是有动静的恐怖,一种是没有动静的恐怖。” “所以呢?” “所以今天,我们要制造的是没有动静的恐怖?” “制造没有动静的恐怖?”这话倒是新鲜得很,程虎问道,“你们要怎么制造。” 小金猴晃了晃脑袋“肥鸡不可泄露。” “是田鸡不可泄露。”小胖猴咆哮道。 小金猴黑线脸的看着老三“大人说话的时候,小孩子能不能别插嘴?” 小胖猴不满的继续叫道“不插嘴,难道要插你屁股吗?” 额,为什么它们都变了? 程虎哭笑不得,只好上车离去。 估计黄兴旺也已经快到了吧。 开着车子离开院子之后,还能隐约听到小金猴跟小胖猴吵架的声音。 到了大桥上,等了一会儿,便看到一辆红色的卡车装着满满一车石头从公路下来。 黄兴旺在路口扭转方向盘的时候,内心或多或少有些不安,但看到程虎在桥上等着,也就放心了不少。 他把车子停在桥上,从驾驶室的车窗伸出脑袋,看着程虎呵呵道“小虎,上车。” “我开我自己的车子在前面带着你应该就行了吧。”程虎喊道。 黄兴旺连连摆手“不不不,你还是到我旁边来坐着,这样我比较安心。” “怕什么?黄大爷,您放心吧,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哎呀,小虎,别磨叽了,快上车来。”黄兴旺挥了一下手,显得有些着急。 程虎见状只好无奈的笑两声,然后爬到了大卡车的副驾驶位置上。 黄兴旺再次发动车子,缓缓往阔别了二十几年的白木村驶去。 车子绕过山坡之后,眼前出现了一派枯黄景色,黄兴旺感慨万分的说道“没想到是真的。” “什么是真的?”程虎不解。 黄兴旺叹了一口气,说道“唉,我以前就听说白木村里的花草树木全都枯黄了,但一直都觉得不是真的,现在亲眼看到,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程虎能理解。 白木村毕竟是黄兴旺出生以及长大且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比起刚来这里住了没多久的他,黄兴旺对这片土地的感情定然更加浓烈。 他道“黄大爷,没关系,这些树木以后肯定会慢慢复苏的,你放心吧。” “但愿吧。”黄兴旺也不知道程虎说的是真是假,但这个愿望很美好。 他接着说道,“有时候我经常梦见自己在山林干活的样子,可是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白木区的房子里,也就明白,要想回到过去的时光,只能做梦了。” 他已经六十岁,老了。 老人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梦,梦见年轻的,梦见美好的,梦见不舍的。 倒不是因为害怕死去,只是总觉得自己有许多遗憾没有填补而已。 黄兴旺瞥了一眼程虎,呵呵笑道“你看看你,多年轻啊,还能自己徒手建造小水库,跟你比起来,我就是老东西了。” 程虎转头怔怔看着黄兴旺。 黄兴旺的脸上虽然没有六十岁老人那样老态龙钟的模样,但在他茂密的黑发间,还是潜藏了不少灰白色的头发。 他的确是老了。 程虎忽然想起赵本山的一部电影《叶落归根》,那些从白木村搬走的人,大概是一辈子都归不了根了吧。 虽然他愿意接纳大家,但是山林里的动物定然不愿意接纳他们。 而严格说起来,动物们才是这片山林的原住民,人类只不过是入侵者而已。 不管白木村存在了多少年,归根究底,都只是一个自然村,一个为了逃避战乱而从其他地方迁徙来的村子而已。 所以,好不容易获得安宁的动物们不愿意接纳人类,程虎也是可以理解的。 人类没了白木村,还可以有一个白木区,甚至可以在城里买房定居。 但动物们没了这片山林,那就只能集体灭亡了。 孰轻孰重,程虎当然知道,所以他也不会说什么欢迎你回来之类的话。 他只是一脸人畜无害的笑道“黄大爷,谁说你老了?你看看你开大卡车的姿势,就跟电影里的牛仔一样帅气呢。” “哈哈哈,电影里有我这么老的牛仔吗?” “当然有了。年龄老是一回事,心态老又是另外一回事。你看看你,连这种大卡车都还能开得这么顺溜稳当,就说明你年轻着呢。” “啊?会开卡车就证明我年轻吗?”黄兴旺对这种说法还是第一次听到。 “当然啦。”程虎笑道,“你看看,看起来好像很年轻,但实际上心态很老了,至少我就不敢尝试去开这种大卡车之类的车子。” 第266章 故乡死寂 “哈哈哈,虎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自己好像一下子年轻了不少似的。” “嘿嘿,我就说嘛,您身体看上去还很硬朗,跟年轻人是没有什么差别的。主要是你心里总觉得自己老了,只要你稍微改变一下心态,那你跟二十多岁的伙子还是一样的。” “一样吗?” “当然一样,有句话不是这么说么‘相由心生’。只要你心态年轻,你的外貌肯定也跟着年轻起来。” “哈哈哈。”程虎的一番安慰话让黄兴旺爽朗的笑了起来。 真是没想到,程虎这子说起某些歪理来,还一套一套的。 大卡车在弯曲的村道上行驶了一会儿之后,很快进入白木村,并且在靠近村庙的村道上停了下来。 黄兴旺按照程虎的指示,把车厢里的石头倒到村道下面的荒田里。 他开来的车子是自卸汽车,所以不需要人力搬运,就可以轻松将所有石头倒下去。 自卸汽车是指利用本车发动机动力驱动液压举升机构,将其车厢倾斜一定角度卸货,并依靠车厢自重使其复位的专用汽车。 车厢复位之后,黄兴旺再把车子掉转方向,然后熄火跳下车子。 站在坚硬荒芜的水泥村道上,看着周围原本熟悉的一切已经面目全非,黄兴旺的眼角蓦地湿润了。 人们总说,难免有一些泪水,是为故乡而洒落的。 这是泪水的升华版。而人们为故乡所掉落的眼泪,大多是老泪,至少是热泪。 老泪纵横,热泪纵横。 故乡、故乡 乡,是家乡的乡,一个故字,点出了时间性和过去时,此为泪水的引线。 古人的某些智慧创造,真的是无人能及。单纯节气的设置,就饱含诸多的文化因子,甚至人性人情人文,无所不在其中。 比如清明,寄托哀思的日子,人,只是哀思的一部分,更多的是对故土的怀念与记忆。 如果把一切比作电影回放,那人就是电影里的角色,而故土则是舞台跟背景。 很多时候,甚至在很多影片里,舞台跟背景往往都会喧宾夺主的超越了角色。 而电影里的故事情节就是那风筝的线,扯着久远的记忆不肯撒手。 就像许多人到死也不肯忘却自己的家乡一样。 这世上,大概至少有三分之二的人在期待着渴望着叶落归根吧。 根是必须深扎在故乡的土壤里,且不可以移栽的。 枝干从树根长出,叶片在枝干上萌发,从萌萌的嫩绿,到亮丽的浅绿深绿,一路飘摇,一路颠跛,一路爱恨情仇。 四时的风雨,异地的霜雪,说是折磨也好,说是历练也罢,终究会让绿色渐渐淡去,直到失去。 等到枯黄笼罩大树,叶脉稀疏干巴的时候,也就是角色退场的时候了。 根,永远在根所在的地方,随时随地的接纳着任何一片落叶。 可有些时候,很多事情不能如我们所想的那样,由于种种原因,叶落也就未必就能归根了。 于是,生命就有了无法弥补和圆满的遗憾。 于是,泪水就出场了,在遥遥的异乡,在未知的路上,悄悄滚落。 也许在偶然的机缘之下,有可能重新的、短暂的踏上故乡的土地,但那不是叶落归根,只是偶然遇见。 尽管一切都已经面目全非,但这儿毕竟是根之所在,眼睛看到的与心中深藏的记忆不需要一致相同,只要这一刻不是梦幻,不是臆想就够了。 是的,只要现在所发生的事情不是梦幻,不是臆想就够了。 确定这一点的黄兴旺欣喜异常,幸福得难以自溢。 在这个时候,只有泪水才是最好的语言,把此时此际的心情淋漓尽致地释放。 即使是欣喜,是幸福,但真正的内容物仍旧是心酸和哀痛,只不过在他踏上故土的这一刻,得到了短暂的缓解而已。 看到一把年纪的黄兴旺对着枯黄落败的景色老泪纵横,程虎心里也颇有感触。 他有些迷茫,有些不解。 他明明来自另外一个遥远的地方,可他自从来到白木村之后,却从来没有对那个地方进行过思念。 就好像,这儿才是他的故乡一样。 所以,他都有些捉摸不透故乡这个词了。 故乡到底是指自己出生的地方,还是指自己灵魂向往的地方? 黄兴旺用手撷去泪珠,笑道:“这儿的风可真大啊。” 程虎看了看四周的植物,轻飘飘的枯黄叶片一动不动的挂在枝干上,哪有什么风啊。 黄兴旺抬起头,看着蔚蓝澄澈的天空,几朵白云悠悠飘在空中,一如二十几年前那样。 也许就剩下这片天,这些云还是二十几年前的样子了。 现在村子里的一切应该都不一样了吧。 “黄大爷,要不要我带你到里面走走?”程虎指着村庄的方向说道。 黄兴旺扭头朝里面看去,能从村庙旁边的参天古树稀疏的枝叶间看到建筑群。 那是他曾经的家啊。 他怔怔看着程虎,问道:“可以吗?” 程虎笑道:“当然可以啊,我不是跟你说了嘛,只要有我在,你完全不用害怕。” 黄兴旺踌躇了一下,咬牙道:“行,虎,那你带我进去看看吧。” 不管里面有什么妖魔鬼怪,反正都到这里了,进去看看也无妨。 大不了,大不了就是把这条老命搭进去。 程虎看着黄兴旺貌似是下了很大决心的样子,不由得笑了笑,迈开脚步,往里走去。 黄兴旺则紧紧跟在他身后。 走了几十米,来到了古树群这里,黄兴旺抬头看了看大树,只能看到枯黄的叶子,并没有看到其他东西。 包括本应该无处不在的鸟类也已经不知所踪。 自此,黄兴旺才猛然发觉,从进到村子开始,到现在都还没有听到半句鸟叫声呢。 他皱起眉头,扯了一下程虎的衣服,问道:“虎,为什么这里没有鸟叫声?” 程虎一脸平静的反问道:“这不是很正常吗?” “正常吗?”黄兴旺觉得一点儿也不正常,“以前我们在这里住的时候,就是不出门,都能看到鸟飞到门窗上或者阳台上的,现在这里怎么一只鸟都看不到?” “黄大爷,您就放心吧,不会有事啊。” 程虎越是这样说,黄兴旺心里就越疑惑不解,然后很自然而然的就有些害怕。 毕竟,周围除了他跟程虎的说话声之外,再无任何一点声音。 连风声都没有,这也太诡异了吧。 他扭头四下观望一番,不仅没有在近处的大树上看到鸟类,甚至没有在远处的半空或者其他地方看到任何鸟类。 在这种闷热的天气里,一般情况下,鸟类都会叽叽喳喳的叫,但是此刻,整片山林都死一般寂静。 就在他观望不解之际,一声‘呱呱呱’的叫声突然打破了死寂。 黄兴旺猛的吓了一跳,寻声看去,只见一只颜色乌黑发亮的乌鸦正站立在前方的大石头上,用两只骨碌碌的眼睛看着他。 “虎,要不,还是算了吧。”黄兴旺突然停住了脚步。 在安明镇一带,向来都会把乌鸦当做不吉祥的象征。 在这万籁俱寂的时刻,前方突然出现一只散发着不详气息的乌鸦,别说他六十岁的老头子会多想了,估计就是其他年轻人看到,也会毅然决然的打退堂鼓。 第267章 狼群爆ju第五更 ) 程虎也跟着停下脚步,回身看着黄兴旺笑道:“黄大爷,相信我,真不会有事的。” 黄兴旺还是站在原地不动:“别管有事没事,咱们还是走吧。” 有种恐惧,是无声的。 特别是在这种诡异的环境之下,遇到诡异的事情,感受着诡异的氛围,如果心脏不行,还要逞强继续往里行进的话,多半会有进无出。 而且他黄兴旺好歹也是二十几年前经历过某些诡异之事的老人了,自认为对这里的了解绝对要比其他人多。 所以,在他看来,能不作死,最好就不要作死。 程虎看了前方的乌鸦一眼,又看向黄兴旺,发现黄兴旺的额头已经冒出不少汗水,只好笑着转身往外走去。 “那行,黄大爷,咱们走吧。” 黄兴旺赶紧转身,率先朝大卡车疾步走去。 直到坐上了大卡车的驾驶室,黄兴旺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说道:“刚刚太诡异了,周围什么声音都没有,然后突然又飞来一只乌鸦,刚好就落在咱们前面。吓死我了。” “哈哈哈。”看到黄兴旺竟然被吓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样子,程虎乐道,“黄大爷,是你多想了。你看看我,在这里呆了这么久,不也什么事都没有嘛?” 黄兴旺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道:“就是这样才诡异。” “啊?”程虎不解,“这怎么诡异了。” “有些话我本来不想跟你说的,怕吓着你,但现在看来,告诉你也没有关系。” 程虎好奇问道:“嘿,那你说说看,我不害怕。” “你看啊,小虎,在你来这个村子之前,这里面可是死了不少‘探险家’的。你知道探险家吗?” “当然知道啊,就是各种花样作死的人嘛。” “哎呀,别这么说小虎,要对死者尊重一点。” “哦,我知道了。” “你想啊,那些探险家好歹也是专业探险的吧,结果全都把命葬送在这片山林里,为什么?” “被野兽吃了?”程虎说了个大实话。 大黄跟他说过,那些吓不跑的人,最后全都变成了磨牙棒。 “当然不是。”黄兴旺立马否决道,“他们是专业探险家,怎么可能被野兽干掉?” 额至于这个问题嘛 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都是被进化过的。 根据山林里的动物们互传的可靠消息称,当初被困在动物园里的动物们被大舅程大牛进化之后,纷纷从动物园里逃了出来。 而当时,狼群兄弟们因为记恨人类曾利用它们去拍某种不可描述的人畜电影此处省略一本书的内容 于是,它们没有直接跟着大队伍一起逃亡,而是转身分散在城市街道中,利用敏锐的嗅觉,找到了那个动物园园长的居住地。 又根据山林动物们的传言说,狼群分散在城市街道里的时候,遇到了不少人类呢。 那些傻乎乎的人类还以为它们是哈士奇,都很有爱心的蹲下来喂食、抚摸 当然,身但重任的它们对于人类的示好是绝对不会动摇的。 某个狼兄弟在发现园长的踪迹之后,嚎叫一声,其他狼兄狼弟立马云集而来,一起爆了园长的菊花 为了社会和谐,此处再次省略一本书的内容 当时,动物们虽然进化了,但还没有进化到目前这种能说话的状态。 而那个时候的它们的智商就已经如此超群,且战斗力如此爆表,可以想见,在后来的进化中,它们定然更加威猛。 所以,捕杀仍旧自以为可以掌控大自然的探险家,对于它们来说,真不是个事儿。 动物们可以卖萌装傻,然后趁着人类不备,直接咬断脖子。 也可以利用山林里的药草投毒。 还可以群起攻之 简直不要太简单了。 但是,这些话不能跟黄兴旺讲,所以程虎只是点头:“对,你说的还真有几分道理。” “你再想想,为什么那些探险家都死了,就你没死?” “为什么?” “傻啊你。”黄兴旺道,“当然是因为你是程大牛的侄子啊。我相信,一定是你大舅在暗中保护着你,所以你才可以无忧无虑的住在这里。” 程虎再次点头:“对啊,你这么一说,我还真觉得是这么回事。看来,我要隔三差五给我大舅上供一些好吃的东西才行。” “这是应该的。”黄兴旺说道,“就算你大舅没有能力保护你,但毕竟也是你大舅,也应该多给他烧几柱香。做人呐,就是不能忘本。” 程虎很赞同这番话:“对,黄大爷你说的对。既然这样,那待会儿我请你吃个午饭吧。人不能忘本,你帮我拉了石头,我就应该要请你吃饭。” “这怎么行?”黄兴旺不同意,“我这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的。” “哎呀,你怎么这么磨叽呀。”程虎笑着叫嚷道,“你刚刚还说我磨叽呢,现在怎么轮到你也这么磨叽了。不就是请你吃个饭嘛,难道你还怕别人拍照说你贪污=受贿吗?” “哈哈哈,那倒不是。”黄兴旺笑道,“你看看现在也就九点钟而已,还不到吃午饭的时间呢。我今天上午没什么事情,还可以再去帮你拉一车石头回来。” “真的吗?”如果黄兴旺能再去拉一车石头的话,那就太好了。 虽然程虎自己也可以去拉石头,但是,他不会开c照以上的机动车。 “废话,难道我还能骗你不成?我寻思着,再拉一车石头的话,应该就可以把河道围断了。” “那真是太好了。”程虎兴奋的说道,“这样一来,这个午饭我非要请客不可了。我跟你一起去采石场拉石头吧。从采石场出来之后,咱们就到镇上的快餐店里吃午饭。你看怎么样?” “去什么快餐店呀,直接到我家里去吃。你刘奶奶一直惦记着你呢。” 程虎想起了花容月貌的黄彩云,当即同意了。 去黄兴旺家吃午饭的话,总该遇到黄彩云了吧。他都去蹭饭好多次了,结果每次都无功而返,这次,总该遇到了吧。 第268章 没有血缘关系第一更) 两人达到采石场之后,一起下了车。 程虎张望着正在轰隆隆作业的采石场,看着各种大器械忙碌的运作,不禁感叹:“这是科技时代啊。” 黄兴旺笑道:“难道你以为这是原始时代吗?” 程虎想起自己挖掘蓄水池以及用水管浇灌茶林和人工喷洒大面积菜地的模样,苦笑了两声。 将来,他一定要把各种智能化的科技产品带到白木村去。 比如浇灌作业,直接用手机控制就行。 还有给山林里的鸟类传话什么的,每个山头都安装一个扩音器,他自己只要对着话筒喊几声就行了。 嗯,想想真是美好啊。 这算不算有点儿好高骛远呢? 毕竟现在,他连山林里的植物都还没有完全复苏,甚至是连动物们的取水问题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就先想着要如何科技作业 这就好比一个小孩子还没有学会走路,就要跑起来,结果就是肯定会摔跤。 所以,打好基础才是关键所在。 采石场虽然不是什么高端饭店网红奶茶店之类的地方,但由于附近就这么一个采石场,所以要想拉石头,还是得排队。 在黄兴旺的大卡车前边还有好几辆卡车跟爬山王在排队。 黄兴旺指着前方的一个遮阳棚说道:“小虎,咱们过那里坐着等吧。” 程虎扭头看向不远处。 不远处有个池塘,池塘旁边的空地上摆着十来张塑料凳子。 有些凳子上坐着人,有些凳子则被空置在一旁。 在凳子的正上方,蓝色的铁皮被四根不锈钢柱子支撑着,形成一个铁皮棚,可以为坐在塑料凳上的人遮阳挡雨。 几个糙大汉坐在凳子上,或一边抠脚玩手机,或一边抽烟玩手机。 黄兴旺跟程虎走过去,谁也没鸟他们,都只光顾着玩手机。 估计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堂堂乡高官居然会亲自来采石场拉石头吧。 这件事要是说出去,肯定没有一个人会相信。 但是也未必。 毕竟黄兴旺在安明镇上是出了名的亲民,在官场上,也是出了名的软柿子。 脾气好、人又老实,好像但凡是个人都能朝他吼上两句似的。 黄兴旺带着程虎在凳子上坐下,然后递了一瓶从车上拿下的矿泉水给他。 拧开盖子,喝了两口水润润喉咙之后,黄兴旺问道:“小虎,我听老人们说,他们给你介绍了对象是吗?” 程虎噗的一声将口中的水喷了出去,差点喷到几个大汉身上。 估计已经喷到了,不然的话,几个大汉也不会回头看他。 程虎赶紧站起身,朝几个大汉连连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兄弟,刚刚呛到了。” 几个大汉又高又大,而且还很肥壮,大肚子跟孕妇差不多,这要是打起来,他程虎要么变成身残志坚的楷模,要么就变成局子大家庭里的一份子。 然后可能会被局子里的老大们 悲惨的人生啊,这一架若是打起来,无论还手或者不还手,对他来说都不是好事。 一个大汉站起身,高大的身形,粗壮的臂膀,比程虎还要略胜一筹。 虽然大汉的壮是胖,而程虎的壮是真壮,但耐不住人家人多啊。 大汉倏地朝程虎挥出拳头。 程虎一惊! 大汉说道:“没事吧,拿个纸巾擦擦。” 拳头松开,竟是一包‘心心相印’ 额,剧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现在的人大多比较浮躁,动不动就会打起来,有些时候可能就真的只是因为一点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就会拼了命去打架。 现在,他好歹也算是不小心喷了人家一身口水吧。可是,这几个糙大汉居然没有发怒? 还给他递纸巾? 程虎接过纸巾,继续连连道歉:“真是对不住,刚刚真不是有意的。” “没关系。”糙大汉说道,“干咱们这行的都不容易,整天在车上坐着,跑来跑去,有些时候嘴巴都干得快着火了,也找不到水喝,所以被水呛着这事,都能理解。” 程虎感动啊。 再看旁边几个大汉,也发现他们脸上并没有愠怒之色,只是好奇的看着他而已。 大概是都在好奇,长得这么帅的一个帅哥,怎么会沦落到跑车这一辛苦的行业来吧。 毕竟,要是他们能有他这张脸的话,那不是分分钟碾压世界男模么,还需要风里来雨里去的跑车? 嗯,程虎也是这么想的。 要是这几个大汉能有他一半帅气,那要走上人生巅峰绝对不在话下。 程虎感激的看着递纸巾过来的大汉,说道:“兄弟,谢谢,谢谢,谢谢你能理解,不过我不是跑车的,我爷爷才是跑车的。我就是跟车的而已。” 程虎看向旁边的黄兴旺。 几个大汉也跟着看向黄兴旺。 见黄兴旺已经一把年纪,居然还在跑车,一个个都有些落寞,仿佛已经通过老头子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一样。 如果他们不趁着现在年轻多努力一点的话,也许这个老头子的就是他们的将来。 递纸巾的大汉看着黄兴旺有些发白的头发,再看程虎一身健硕,不禁皱眉说道:“兄弟,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看看你爷爷都一把年纪了,你怎么还让他跑车?为什么不自己上?” 程虎有些汗颜:“这个,我不会开卡车呀。” “就算不会,那也可以学呀,哪有人天生就会开卡车?难道你爷爷就是生来就会的吗?” 大汉的话得到了几个同伴的反响:“是啊,兄弟,你看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总不能一直依赖你爷爷吧。这卡车只要你愿意学,其实也不难的。” “没错,吃饭走路还有说话都学会了,学开个卡车,还不跟玩似的?” 程虎持续汗颜:“对,你们说的对,我是该好好反省反省了。” 扭头看向黄兴旺,只见这个糟老头子正一脸坏笑的看着自己。 黄兴旺见程虎被几个大兄弟说得越发羞愧,就解释道:“你们误会了,我不是他亲爷爷。” “就算不是亲爷爷,也不能这么使唤呀。” “对啊,兄弟,这么做不厚道了。” 程虎是真汗颜了。 昨天给黄兴旺打电话的时候,就没想到这一层。 不管怎么说,黄兴旺也已经六十岁,就算没满六十,但估计也差不多了。 他居然使唤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子大清早没吃早餐就开车帮他跑采石场里拉石头,这确实有点过分。 现在在大汉们的提醒下,程虎倒是想通了这一点。 他连连点头说道:“你们说的对,我确实不对,以后我一定改正。” “哎哎哎,你们真误会了。”黄兴旺怕程虎当真会过意不去,就继续解释道,“我不是他亲爷爷,跟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还是我主动说要帮他拉石头的。” 第269章 王老板第二更 打赏) “啊?您主动要求的?”大汉不解,“他给您多少工资呀,您都这把年纪了,还这么拼命干什么?钱是赚不完的,我觉得您啊,也该退休了。” “哈哈哈,你们真的误会了,是我主动提出要求要帮他拉石头的。因为他帮了我很大一个忙,所以,我怎么好意思要他工钱呢?” 黄兴旺这话让几个大汉目瞪口呆。 “居然还不要工钱?” “就算是帮了再大的忙,也不能不给工钱呀,一码归一码。” “没错,兄弟,你这么做真不厚道了。” “你们别误会。”黄兴旺见越描越黑,就赶紧解释道,“这小伙子是个大好人,他经常给我家附近的老人们送吃的东西,前两天还给老人们送去了几筐蔬菜呢。他还帮老人们免费做了很多家务活。你们说,这样好的小伙子需要帮忙,我能不帮嘛。” 听着这一番话,几个大汉再看程虎的眼神,已经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 刚刚看程虎,大家都是一副有点儿生气的样子,现在看他,显然柔和了许多。 “原来是这样,人无完人,现在不会开卡车没关系,以后总能学会的。”一个大汉说道。 “对,我这驾照也是考了两年才拿到的。” “兄弟,刚刚误会你了,真是不好意思。” 程虎摆手笑道:“没关系没关系,我就当大家在说玩笑话。” “哈哈,看在你这么优秀的份上,我给你传授一些开打开车的技巧。” “对对对,我们这些老司机都可以跟你说说开车技巧。” 面对如此热情的众人,程虎当然不好拒绝,只好接受了。 但就在大家都乐呵呵的跟程虎传授驾车经验的时候,一个人影突兀的闯入了众人的视线。 几个大汉立即停止传授技巧。 “请问,你是不是姓程?” 程虎扭头看向说话的人影。 站在旁边说话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 他身上穿着宽松又干净的t恤,一双人字拖跟大短裤搭配着,看起来十分清凉。 男子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但面容还算端正清俊,跟张一江比起来自然是不能比的,但跟在场的几个大汉比起来,倒也还真是天壤之别。 程虎不解的看着男子,男子也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他,仿佛是要从他高大黝黑的身上寻找一个奇怪的毛孔一样。 “你是不是姓程?”男子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程虎一脸求知的看向黄兴旺,黄兴旺也是一头雾水。 “你是姓程吗?”没等到回答的男子又问了一遍。 程虎略微警惕了一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到:“你是谁?” “哈哈,你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吗?”递纸巾的大汉爽朗笑道,“他就是这个采石场的王老板呀。” “采石场的王老板?”程虎再次奇怪的看着男子,仔细回想了一下,并不记得自己认识过什么采石场的老板。 那么,为什么这个采石场的老板会认识他? 居然还知道他姓程? 有猫腻,绝对有猫腻。 “对,我是这个采石场的老板。我姓王,本名王源声,你可以喊我老王,或者王叔都行。” 中年男子自我介绍了一番。 王源声? 程虎搜罗了一遍记忆,并没有找到与这个名字相关的任何信息。 他完全可以确定,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既然是陌生的名字,那这个叫王源声的男人为什么会知道他姓程? 难道他脸上写着他姓程? 或者是,当真跟他以前想的一样,他已经帅出天际,成为了大明星一样的存在? 额,第二个可能性似乎要低于第一个。 看到程虎还是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男子有些着急,眉头皱了起来。 他看了一眼旁边的几个人,然后走近程虎,拉着程虎的手臂不由分说的走出铁皮棚。 走了十几米后,停下来,站在烈日底下,低声问道:“请问,你跟程大牛是什么关系?” 程虎瞬间就明白了。 这个男子之所以会问他是不是姓程的原因不是因为认识他,而是因为他身上有着大舅的影子。 很多人都说过,他身上有大舅的影子。 一开始程虎还不相信,但后来说的人多了,自然也就信了。 也许大舅也差不多有他这么帅气吧。 现在再加上男子的一番动作,程虎更是确定了自己的疑惑:他身上确实有大舅的影子。 不然的话,也不会连这么一个素未谋面的人在看到他的第一眼之后,都会跑过来问他跟大舅是什么关系。 他低声回道:“他是我大舅。” 王源声一脸诧异的看着程虎,有些不敢相信的样子。 “大牛还有亲戚?” 程虎点头:“当然啊,难道我大舅就不能有亲戚了吗?” 王源声苦笑着摇了摇脑袋:“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以前我跟大牛一起共事的时候,听他说过,他家里没有兄弟姐妹,他是跟他爷爷奶奶一起长大的。后来” 王源声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后来,他去世的时候,他也没有结婚生子,所以我一直都没想到,大牛还会有你这样的亲戚。” 看到这个叫王源声的男人一脸伤感的样子,程虎猜想,也许,这是第二个张一江吧。 不然的话,谁还会对一个死了二十几年的人的事情记得这么清楚呢? 程虎心中也有些感慨:“很多事情我们都想不到,但它却是真实存在的。” 王源声认可的点了点头,沉默了一会儿,抬头看着程虎还保留着一些稚气的脸,问道:“你是来拉石头的吗?” 程虎指着不远处的红色大卡车,点点头:“对啊,我们的车子还在排队呢。” 王源声看了一眼后,问道:“要不要到我办公室去坐坐?” “办公室?有空调吗?” “呵呵,当然有。”王源声指着不远处的铁皮屋,“我办公室就在那里,一起进去坐坐吧,喝杯茶,吹吹空调。” “那真是太好了,我都快晒化了。”程虎扯了扯胸前的衣服,让热气借助衣服的鼓起压迫从上下口排出。 “哦,对了,我还有一个同伴呢。”程虎正要跟着王源声一起走,又忽然想起黄兴旺还在铁皮棚里坐着。 王源声停下脚步:“还有谁?” 程虎反身朝黄兴旺叫道:“黄大爷,您过来一下。” 黄兴旺闻言立即走到程虎身边。 程虎朝王源声介绍到:“王叔,这是我大舅以前的朋友,也是我大舅以前的村长,更是现在安明镇的乡高官,姓黄,很黄的那个黄。” 王源声呵呵笑了两声,伸出一只手,热情道:“黄书记,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了,没想到现在才有机会见到。” 黄兴旺也伸出一只手跟王源声象征性的握了握:“原来你就是这个采石场的王老板呀,今天早上我来拉石头的时候,听你的工人提起过你,说你是个好老板呢。” “哪里的话。一起进去喝杯茶吧。”王源声提议道,“在这里站着说话太热了,咱们先到我办公室去喝杯茶,然后再安排人做几个小菜,今天午饭就在我办公室吃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黄兴旺客套道,“我帮小虎拉了这车石头回去之后,我下午还有个会议呢。” 第270章 世界好小第一更) “这有什么要紧?”王源声笑道,“现在时间还早,我可以让厨房早点做饭,然后十一点钟就吃午饭,不耽误你回去开会。” “还是不要吃午饭了吧,喝杯茶可以。”程虎也跟着客套起来。 他客套的原因不为别的,就怕吃不饱肚子。 毕竟他大胃王的称号可不是白来的。 “先进去再说吧。”王源声用手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咱们先进去,一边喝茶,再一边讨论要不要吃午饭。” 三个人走入由铁皮屋搭建而成的办公室里。 刚一走入,瞬间就感受到了空调的凉爽舒适。 程虎长长的呵了一口气,说道:“有空调吹的感觉可真爽啊。” 说罢,就在木头沙发上坐下,直接拿起桌面的糖果往嘴里塞入。 王源声扭头看他,发现他是个自来熟的家伙,不由得会心一笑。 这让他觉得自己好像跟这个小伙子认识了很久一样。 甚至是,他仿佛还能从这个小伙子身上找到更多程大牛的影子。 如果他就是程大牛,那该多好? 也许那样一来,他就可以把那些没来得及说的话告诉他,并且跟他郑重道歉。 但是,现实很残酷啊。 这个小伙子的身上虽然有程大牛的影子,但他的一举一动,以及他的音容笑貌都跟淡雅如水的程大牛截然相反。 如果程大牛是水,那么这个小伙子就是一把热情的火。 刚走入办公室,还没等他说话,这个小伙子就很自来熟的在木头沙发上坐下,还拿起茶几上的糖果开心的吃起来。 如果换做程大牛的话,他的一举一动都会显得彬彬有礼。 所以王源声很清楚,无论他多么渴望这个小伙子就是程大牛,但事实是,这个小伙子不是程大牛。 倒了三杯茶后,王源声也在木头沙发上坐下。 “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他看着程虎问道。 程虎赶紧把嘴巴里的糖果用力吞下去:“我啊,我叫程虎。老虎的虎。” “可是,我确实记得,大牛家里已经没有兄弟姐妹了,为什么还会有你这么个外甥?” “嗯,这个,说来话长。” 真的好长。 程虎又把老妈改姓的事情说了一遍。 王源声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刚刚还说怎么这么奇怪,为什么你是大牛的外甥,却也姓程呢。” 黄兴旺笑道:“姓程好啊,这样一来,大牛也算是有后了。” 王源声颇为感慨的点了点头:“对,这样一来,大牛也算是有后了。真是想不到,时隔二十几年了,我居然还可以再见到大牛的亲人。” “我当初的感受跟你一样。”黄兴旺想起那天在街上初见程虎的情景,当时的心情之激动,至今难以忘怀,“那感觉,就好像找到了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一样。” 王源声连连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感受。” 接下来的唠嗑,显得有些无聊。 虽然如此,但程虎还是一边吃桌面上的糖果,一边很认真的听着。 聊了大约有半个小时之后,一个戴着黄色安全帽的工人敲门进入办公室。 “红色的大卡车,车号993的车子是你们的吗?”工人站在门口语速颇快的问道。 黄兴旺点头:“对,是我们的。” “到你们车子装石头了,麻烦把车子开进去吧。”工人说完后,转身离去,顺带关上了门板。 黄兴旺起身,朝程虎说道:“小虎,那你先在这里跟王老板聊聊天吧,我去把车子开进去。” “好。” 黄兴旺离去。 黄兴旺刚刚离去,没到十秒钟,门又再次被推开。 一个女人的身影出现了。 “老板,刚刚听你说,今天中午要加菜是吗?” 是个有点熟悉的声音。 程虎抬头看向门口,瞪大了眼睛。 呵呵,这个世界到底是有多小呀。 也许这个世界很大,但是,安明镇确实很小,甚至是整个金钟县都不大。 沈一一穿着围裙,站在门口,满头大汗的看着办公室里的人问道:“是加什么菜?” “一一?”程虎站起身,有些高兴,又有些惊讶,还有一些紧张。 沈一一看到叫唤自己名字的人竟然是程虎,也是有点儿吃惊。 虽然烧烤的时候跟程虎没有过多交流,但是程虎这个人的存在感还是很强的,不管是在q群里,还是在烧烤的时候。 她微微笑道:“虎哥,你怎么也在这里?” 程虎憨憨道:“我来拉石头,你呢?” 这不是废话么? 包姐都在群里说了,一一在给工地的工人做饭,刚刚一一推门进来,又问今天中午加什么菜 “我在这里给工人们煮饭。”沈一一笑意盈盈的回道。 “原来你们认识啊。”王源声打趣道,“年轻真是好啊,交友广阔,去哪里都能遇到熟人。” 沈一一一脸灿烂的笑道:“老板,你还没说中午加什么菜呢。” “那个,就给大家加个红烧肉吧。” “所以,今天的午饭是辣椒炒肉,凉拌青瓜,还有一个红烧肉对吗?” “对。”王源声爽快的应道。 沈一一点点头:“那行,我知道了。你们继续聊吧,我去做饭了。” “那个,你一个人要做所有人的饭菜吗?”程虎想到自己平时煮给自己一个人吃都累得不要不要的,那沈一一一个弱女子要给这么多人做饭,该有多累啊。 “对啊,不过,我们煮的是大锅菜,很简单的。” 听起来好像很确实很简单,但实际上并不简单。 光是清洗大量食材就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 然后切菜,炒菜 沈一一虽然个头不矮,也不是很瘦弱,但毕竟也只是一个女孩子罢了,要她一个人在饭点之前做好这些事情,可真够为难她的。 等沈一一离开之后,程虎问王源声:“你一天给她开多少工资?” “六十块钱。” “六十块钱?”程虎叫道,“这未免也太低了吧。” “六十块钱还低吗?她只是做三餐饭而已,做完饭她就可以回去干其他事情,并不是一定要等在这里的。所以这就相当于是一份兼职而已。” “可就算是这样,六十块钱一天,也太便宜了。” “唉,小虎,你不懂,现在就是这个行价。在咱们这里,几乎所有工种,但凡是煮饭的,都是六十块钱一天。而且那些还不包吃呢。我这里是包吃的。她煮好了饭菜之后,可以吃饱了再回去。” 程虎也不是很懂这地方的人工价格,但既然王源声这么说,估计也就是这么个情况吧。 不然的话,沈一一也不会心甘情愿的留在这里做饭。 毕竟,从包姐那里得知,沈一一好歹也是个高中毕业生,总不会傻到搞不清当地人工价格吧。 第271章 同情=歧视第二更) 程虎虽然有些同情沈一一,但那是他自己的事情,跟王源声没有关系,他总不能要求王源声看在他的面子上,或者是看在大舅的面子上,给沈一一涨工钱吧。 这么做的话,貌似就跟键盘侠的道德绑架差不多了。 毕竟你同情沈一一,那是你的事,你可以通过自的方式去帮助她,而不是凭着红口白牙张嘴就要别人跟你一样去同情她。 所以程虎没有跟王源声说让王源声给沈一一涨工钱之类的话,只是开玩笑似的说了一句:“老王,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女孩子很漂亮?” 王源声愣了一下,随即摇头:“这个女孩子不适合你。” 程虎黑线脸的说道:“我没这个意思,就是想试探试探你会不会祸害她而已。现在的年轻女孩子最怕遇上你们这种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了,往往都会在你们这些老男人的甜言蜜语里找不着北。” “呵呵呵,你这话说得可真有趣。”王源声笑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是有老婆孩子的人,而且我很爱我的老婆孩子,就算这姑娘美若天仙,我也没兴趣。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 “难道你没发现吗?她额头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就跟有一条大蜈蚣趴在上面一样。” 程虎木然的点了点头,心中却不知道是怎样一种滋味。 也许,很多人在看到沈一一的第一眼,都会有一种中了五百万大奖的感觉吧。 但是,当发现沈一一的额头上有一道伤疤之后,心情定然会瞬间跌落,就跟发现其实自己中奖的号码是上一期的,只能与大奖擦肩而过一样。 有些时候,上天是公平的,善良的,博爱的,但有些时候,上天也是调皮的。 明明给了沈一一惊世的容颜,却偏偏要让她一身都伴随着悲剧,并且将那惊世容颜毁于一旦。 就像一个调皮的熊孩子,把种在花园里的鲜花践踏破碎一样,站在一边看着其他人生气跺脚甚至谩骂,却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毕竟他只是个孩子。 老天爷创造了沈一一,又毁了沈一一,这行为简直比那些熊孩子还要可恶。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毕竟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和物,都只不过是老天爷随手把玩的玩具罢了。 程虎暗暗叹了一口气:“唉,我早就看到了。” 然后他抬起头,用清澈如泓的眼睛看着年近百半的王源声,问道:“你看到她的伤疤时,会觉得害怕吗?” 那是一道很大的伤疤,几乎覆盖了沈一一的半个额头,从这边的太阳穴一直连接到另一边的太阳穴,长度远远超过了十厘米,宽度也将近有两个手指那么宽。 虽然她用厚厚的刘海进行遮挡,但是,只要稍微有风,或者她的动作稍微大点,那条暗褐色的伤疤还是会极其骇人的裸露出来。 就像一条藏在草丛里的毒蛇突然窜出来一样。 程虎想起那天自己看到沈一一脸上伤疤时的内心之骇然,当真跟那天在山里遇到天敌竹叶青一群蛇一样。 惊恐万状。 虽然沈一一不是毒蛇,但是,两者的共同点就是让人在视觉上受到强烈的震撼,由此引发内心的瞬间恐惧。 王源声盯着程虎稍显稚嫩的脸,叹了一口气,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小虎啊,虽然沈一一额头上的伤疤很吓人,但是,我希望你不要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她。” 程虎讶异。 王源声接着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也都有自己的难处。我知道你生在优渥的家庭,从小看到的也都是这个世界如何如何的美好。但是,小虎啊,我希望你能用平常心去对待那些需要我们友好相待的人。” “我那个。”程虎想解释自己绝对没有歧视沈一一的意思,但是,又不知道要怎么说。 “沈一一虽然脸上有一道疤,但是通过这两天跟她接触,我发现她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女孩。”王源声回忆起自己跟沈一一那个小姑娘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我第一眼看到她额头上的伤疤时,确实被吓了一跳。但是转念一想,她定然是在那条伤疤的阴影下活得十分艰难,既然这样,我们又何必用异样的目光去增添她的痛苦呢?” 程虎这下是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倒不是因为不知道要如何解释而不知道说什么,而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刚刚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刚刚他还在担心王源声会对沈一一图谋不轨什么的,但通过王源声的一番话可以感受得到,他是一个老好人。 是那种很会替别人考虑的老好人。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才能至今都还记得大舅,并且第一时间就发现他身上有大舅的影子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貌似用在什么时候都是对的。 因为大舅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所以结交到的朋友,也都才是善良可爱的人。 于是,他现在遇到的所有跟大舅认识的故人,才会清一色的都是老好人。 比如刘大海,比如黄兴旺,比如张一江,再比如眼前的王源声。 老天爷不一定会让我们每个人都在有限的生命里获得无限好运,但是,只要我们自己做个好人,做个心地善良的人,就定然可以在遥远未知的人生旅途上遇到更多的好人朋友。 “王叔,你真误会我了。我跟沈一一虽然也才第二次见面,但是我绝对没有歧视她的意思。我只是有点儿同情她而已。” “同情?不要轻易去同情一个人。”王源声说道。 “为什么?”程虎不懂。 “因为有些时候,对某些人来说,‘同情’本身就是一种变相的歧视。” 程虎听着这句话,有点发懵,貌似不能理解它的意思。 但是,思考片刻,也就恍然大悟了。 同情一个人,被同情者往往是弱者,而给予同情的人,往往是强者。 当我们去同情某个人的时候,其实就是在降低这个人的社会层次,降低这个人的幸福感,从而通过对比来提升自己的优越感。 有些人确实是弱者,需要同情,比如还没有成年,可能连自己都没法养活的小花,以及她那任劳任怨担起一个家的老妈,都是真实可见的弱者,给予同情与帮助是一种善良的表现。 但是,沈一一不一样。 她虽然相貌上有缺陷,家庭也不见得温馨幸福,但她本身是一个健全的成年人,并且在不断的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追求更好的生活。 她也许此刻落魄,但并不证明,这将会是她一辈子的写照。 所以,这个时候给予她同情,确实是带有一些歧视的意思。 第272章 触不到的人第三更) 程虎道:“我明白了,我以后不会再去胡乱同情别人了。” 他想了一下,又道:“人人生而平等,我不会用俯视的目光去看别人,而是用平视的目光去迎接别人的目光。” 王源声很是欣慰的点了点头,笑道:“哈哈,可以,你还算聪明,一点就通。我最怕的就是跟你们这样的年轻人打交道,代沟太大,很多话说出来,你们年轻人未必能理解。” 程虎翻了个白眼:“你这是倚老卖老么?倚老卖老也是一种歧视哦。” “哈哈哈,对对对,你说的都对。”王源声说道,“今天中午留下来吃午饭吧。我去让沈一一再多做几个小菜。” “啊?那我要是留下来吃饭的话,不是在无形的给沈一一增加工作难度吗?” “你放心吧,我要是让她加班的话,一般都会再多给她十块钱的加班费。” “那还差不多,那我去帮沈一一洗菜吧,待会儿老黄来了,你就告诉他,我去厨房了。” “去吧。”王源声笑着摇了摇头。 看着程虎走出了几米远,又把他叫停:“小虎啊。” “啊?”程虎停下脚步,不解的回头,“又干嘛了?”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那就别讲呗。” “可是不说出来,我又觉得憋得慌。” “那你到底说不说嘛。” 王源声上前几步,又拍了拍程虎的肩膀,说道:“小虎,我知道你年轻,充满了活力,而且也正处于激情四射的年纪,但是,我还是要奉劝你一句。” “什么鬼?”程虎觉得王源声这个人其实还蛮啰嗦的。 “有句话说的很好,如果你不能给她穿上嫁衣,就别解开她的内衣” “停停停。”程虎立即打断王源声的话,“我算是听出来了,你的意思是让我别祸害沈一一呗。” “哈哈,对。”王源声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我靠,王叔,麻烦你别胡思乱想好不好?我跟那个沈一一才第二次见面。而且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你能不能别把现实想成狗血剧?” “是这样吗?”王源声失笑道,“那是我多想了。女孩子都是天使,身为男人的我们不应该随意去欺负她们。” “好啦好啦,我跟你也才是第一次见面,你就这么跟我说教,你不怕我以后都不敢来你这里玩了吗?” “哈哈哈,确实是我说太多了。看见你总觉得好像认识了几十年一样,不由自主的害怕你会做出一些错事来,所以就多嘴了一点,你别介意。” “介意倒不会介意。”程虎揉着肚子说道,“ 但是我现在肚子好饿了,我想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吃的。” “哦哦哦,那你去吧,待会儿黄书记回来了,我告诉他就可以了。” 程虎闻言,赶紧大步流星的跑出王源声的办公室。 尼玛,我感觉自己都已经很会说教了,没想到这个王源声才是真的走火入魔了。 居然还担心我会祸害沈一一? 拜托,我程虎堂堂男子汉大丈夫,何愁无妻?还会去祸害一个脆弱的小姑娘?而且我已经有心仪的对象了好么。 这都是什么人啊,思想居然这么龌龊。 在工人的指引下,程虎来到铁皮屋后面的小树林里。 树林是桉树林,主干直立,比筷子还直,就是叶片貌似不够丰盛,所以正午的阳光很是肆无忌惮的铺洒下来,将到处都晒得热热的。 外头通风都这么热,前面那间近乎密封的铁皮屋就更不用想了。 走到铁皮屋门口,程虎没有直接进去,而是站在敞开的门口,敲了敲门。 正在用油炸猪肉的沈一一听到声音,抬起头来,蓦然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 他身形高大,线条有力,背后是绿意盎然的小树林以及跳跃着的阳光,身前则是一张虽然黝黑,却五官分明有如刀削一般的脸。 这样的男子,大概是她永远也触及不到的吧。 所以,她只是愣了一下,很快就从毫无可能性的幻想中回过神来,朝程虎笑道:“虎哥,你怎么过来了?” 程虎走进去,四下打量一番厨房。 除了油盐米面,厨房里还有不少食材,以及各种厨房用具。 他一边揉着肚子,一边皱眉问道:“一一,有没有什么能快速填一下肚子的?我都快饿化了。” 说话的时候,视线仍在到处寻找能直接吃的东西,并没有注视沈一一的脸。 沈一一从旁边拿起一根青瓜,递给程虎:“这个你看行不?” 程虎双目发亮的盯着青瓜,连连点头:“可以可以可以,太可以了,我最喜欢生吃青瓜了。” 说罢,一把‘抢’过沈一一手里的青瓜,放到水龙头下冲洗一番,便放入口中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他一旦吃起东西来,就完全顾不上说话了。 所以沈一一继续炸猪肉,也没再跟他搭话。 过一会儿,青瓜吃完之后,程虎心满意足的说道:“一一,那个,谢谢啊,为了报答你,我帮你炸猪肉吧。” 话音刚落,就不由分说的去拿过沈一一手里的锅铲。 沈一一想推让,却来不及做出反应,只能无奈的看着程虎用锅铲翻动油锅里的猪肉。 看见沈一一还愣在一旁,程虎略显着急的说道:“一一,你别傻愣着了呀,快去准备其他食材吧,我今天中午要在这里吃饭呢,你这么磨叽,咱们要几点钟才有午饭吃呀。” “啊?你今天中午要在这里吃饭?”沈一一o起嘴巴,又被刘海遮住了巨大的伤疤,这一刻的她看起来,确实好看。 虽然只是虚假的表象,但彩虹不也只是虚拟的表象么,可还不照样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美好吗? “对啊。你们老板跟我算半个熟人,他非要留我在这里吃饭,说你做饭的手艺很好,所以我就只好勉为其难的留下来了。” 呸。大骗子,明明就答应得很干脆。 沈一一哦哦两声:“那好吧,那炸猪肉的事情就麻烦你了,我先把凉拌青瓜给拍了。” “没问题,我告诉你,我可是新东方毕业的,别说油炸猪肉了,就是徒手做一只烧猪出来都没有任何问题。” 第273章 真爱之吻第四更) “真的吗?虎哥你可真厉害。”沈一一背对着程虎,一边清洗食材,一边说道,“吹牛都不用打草稿的,我最佩服你这种人了。” “噗,谁跟你说我吹牛啊。我真是新东方毕业的。” “你上次还在群里说自己是蓝翔毕业的,怎么才几天功夫,就跑到新东方去了?” “哈哈,那个,我是在蓝翔学开挖机,然后到新东方学厨师嘛。” “好吧,就算你说得是真的,但你看。”沈一一指着煤气炉,略微提高了一点分贝,但仍旧是柔声细语的,“你看看,现在油都冒焦味了,你一个新东方毕业的大厨,为什么还不知道把火关小一点呀。” 程虎低头看油锅。 油锅里有个超级无敌大帅哥,面色暗黄,上面还趴着几块被炸得外焦里嫩的猪肉。 “哈哈,我说怎么会有一股焦味呢。” 说着赶紧把煤气关小一点,继续翻动猪肉。 沈一一无奈笑着,继续清洗食材。 “一一你给大家煮饭,一个月有多少工资呀。” “看情况吧,反正基本上都是六十块钱一天,如果有加班的话,可能就是七十或者八十块钱一天。一个月按三十天算的话,应该有两千元左右吧。” “那挺好的呀。”程虎笑道,“这工资收入,在咱们安明镇已经算很高了。” “哈哈,对。”沈一一点头,“我还在家里做点计件手工,一个月也有几百块钱。” “哇,真没想到啊,一一你居然这么拼。”程虎这讶异不是装出来的,而是真讶异。 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子,白天要给工地的工人们做饭,当‘煮饭阿姨’,晚上回家了还做手工活,不说在安明镇上没几个女孩子能有这么勤劳,估计就连整个金钟县也找不出几个沈一一吧。 真希望上天对每一个勤劳善良的人都温柔一点,再温柔一点。 沈一一笑道:“这算什么呀,我干这些活又不是很累。村子里很多大妈一天到晚都在地里伺候庄稼,那才是真的累呢。” “可你不一样呀。你是个花季少女啊,其他女孩子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是把心思花在如何装扮自己,你倒好,一人做两份工作。” “呵呵,虎哥你是看到的太少了,所以才会对这样的我感到不可思议。等你以后见识到的东西变多之后,其实你就会发现,跟某些人比起来,我这点努力压根就不值得一提。” “是吗?”程虎挑了一下眉头,把猪肉从油锅里捞出来,放在旁边的大盘子里,“也许,真是我见识浅薄吧。不过我觉得一一你这样的女孩子真的很可爱。” 沈一一愣了一下,然后发自内心的笑了。 这种获得他人认可的感觉,真的很好。 她从小就活在没有父母的自卑里,长大之后,又要活在额头伤疤的阴影下。 虽然大家都小心翼翼的保护着她,但她仍旧能从一些人的目光中感受到异样。 有些时候,她觉得自己跟外国电影《真爱之吻》里长着猪鼻子的富家女孩很像。 猪小姐有个猪一样的鼻子,而她呢,额头上则趴着好大一条蜈蚣。 也许她跟猪小姐唯一不同的,也许就是猪小姐生在富裕的家庭,而她的家庭却在风雨中飘摇,已经碎裂不堪。 尽管如此,她也像猪女孩一样,像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花季少女那样,渴望有一天能遇到心仪的对象,遇到一个愿意用真爱之吻将自己从魔咒中解救出来的真命天子。 可是,像她这样的女孩,别说遇到真命天子了,估计就是死神来了,也得被她额头上那一道惊悚的伤疤给吓退吧。 忽然想起有一次,她去县城办事,由于事情没办好,就在县城逗留了一个晚上。 县城的夜晚比乡镇的夜晚璀璨,于是她只身外出溜达,偏巧不巧的,有个男人见她长得实在漂亮,就心生歹意,一路尾随她到了旅店。 等她进入房间之后,那个男人就敲门假装民警查房。等她刚一把门打开,那男人便满身酒气的朝她扑去。 她略微惊恐了一下,随即淡定的捋起额前厚厚的刘海,将硕大的伤疤暴露出来。 男人当即尖叫一声,落荒而逃。 呵呵。她自嘲似的笑了几声,走到镜子前面,认真的审视自己的伤疤。 虽然每天都可以感觉到伤疤的存在,但她却很少在镜子前面细细观看,生怕吓着自己。 那一夜,她强迫自己对着镜子看了很久很久,但仍旧无法像对待一个青春痘那样去对待额头上的伤疤。 猪鼻子女孩坦然面对了自己的猪鼻子,所以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而她呢? 她要考虑生计,要考虑如何不把自己周围的人吓坏,所以她始终无法坦然去接受那道伤疤。 当然,她也想过,也许自己只是一个被女巫施了魔咒的灰姑娘而已,要解除魔咒的办法就是坦然接受自己,然后伤疤自然而然的就会消失。 但是,作为一个理智的成年人,她很清楚,这种事情只能在电影里发生罢了。 现实中没有女巫,就算她坦然接受自己了,伤疤也依然会存在。 现在,听到程虎说她可爱,她是由心的感觉到快乐,就像一个从不被认可的调皮小孩忽然得到了老师的褒奖一样。 她扭头看着程虎。 程虎的视线仍旧落在油锅里,说话的语气漫不经心,给人一种很真实很自在的感觉。 “那个,虎哥,你该不会是因为同情我,才这么说的吧。” “当然不是。”程虎笑呵呵的说道,“一一你这么可爱,并不需要别人同情啊。咱们都是一样的。” 沈一一再次愣了一下,用微微惊诧的目光看向程虎。 程虎看起来比她大不了几岁,脸上仍旧孩子气十足,但说出来的话,却总是格外的暖心。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吧。 虽然他长得很黑。 但是,不管怎样,这样好的男子,定然是不会跟这样的她有任何关系的。 人最难能可贵的,大概就是有自知之明吧。刚好,她拥有这难得的品质。 “小虎,咱们还是回去吧。”黄兴旺的声音从外面的小树林里传进来。 程虎放下手中的锅铲,走到门口,看着黄兴旺满头大汗的站在树荫底下,朝他所站的方向看来。 “啊?那个,王老板说请咱们吃午饭呀。”程虎说道。 “不行。”黄兴旺看了一下手表,“下午我有会议,不能耽误了。咱们还是回去吧。在这里打扰人家挺不好的。” “而且。”黄兴旺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你不是说请我吃午饭吗?怎么又变成别人请咱们吃午饭了?” 程虎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呵呵笑道:“那行吧,你先去车上等我,我马上过去。” “好,快点。”黄兴旺转身离去。 程虎回到厨房里,赶紧把油锅里的所有猪肉捞了出来。 还对沈一一说道:“一一,那个不好意思,不能继续帮你忙了,我得先回去了。” 沈一一背着程虎,点了点头:“行,你去吧。” 程虎还想再说些鼓励沈一一的话,但看见沈一一背对着自己,也就没有说什么。 第274章 前人栽树第五更) 虽然沈一一的一切表现都很寻常,看起来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他知道,其实沈一一心里还是很自卑的。 不管是因为家庭的原因,还是因为额头伤疤的原因,她定然始终觉得自己比普通人要略低一筹。 所以,有些时候不跟沈一一对视着说话的原因其实就是为了保护沈一一的自尊,让她省去躲闪,省去不安,可以自然而然的交流。 还有一些时候,给她多一点独处的时间,也许她能更好的接受自己。 离开厨房之后,回到王源声的办公室,跟王源声打了声招呼:“王叔,午饭就不在你这里吃了,我们回去再吃。” “别呀,小虎。”王源声从办公桌后面站起来,快速走到程虎面前,挽留道,“是不是觉得饭菜不合口味?要不这样,我让人到街上去买些新鲜的食材回来。” “别别别。”程虎连连摆手,“不是这个原因,是因为黄书记下午还有个很重要的会议。我家里也有很多事情要做呢,所以就不耽搁了。” “可是小虎,我真的很想跟你多聊聊。你不知道,刚刚看到你的那一刻,我有多激动。知道你是大牛的外甥时,我更是激动不已。” 王源声虽然已经年近百半,但话说道动情处,目光仍旧柔和得几乎能挤出水来。 程虎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能投身在程家,有程大牛那样一个舅舅,所以现在才能在大舅的庇荫下遇到这么多可爱的人。 他笑道:“没事,王叔,过几天有时间的话,我再来找你玩吧。等我把家里的工作做完了,时间就宽裕了。” 现在,他确实想要先把村庙旁边的水库给建好。 最好是能够在下一场雨来临之前建好,这样一来,自然雨水也能给小水库增加不少的水量。 等以后水库里的水足够多了,再放些鱼苗进去,岂不妙哉? 闲来无事就在大树底下纳凉垂钓,身边往来者皆是前来‘偷’水喝的小动物。 偶有调皮者,说不定还会趁着他睡着了,把他放在旁边的面包水果之类的吃食给顺手牵羊的带走了。 哈,生活就该是这个样子。 王源声见程虎如此执着,也只能点头:“那行吧,小虎,你去忙你的,等你有时间了,一定要来看看我。你看我这么一个糟老头子,都快五十岁了,平时往来的都是些酒肉朋友,能谈心的几乎没有。你以后一定要常常来看望我。” 哈,才五十岁呀,怎么把自己说得就跟七八十岁似的。 程虎哈哈答应道:“没问题,没问题,王叔,你放一百个心好了,我这人最喜欢蹭吃蹭喝了。只要你这里有好吃的,我肯定常常来看望你。” 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但王源声却当了真,默默的在心里盘算着是不是要再买个更大的冰柜回来存放食物。 这样一来,小虎可能就真的会常来看望他呢。 王源声说道:“好,有你这话就行了。小虎,你以后有什么地方能用到王叔的,尽管开口,不要不好意思。” “哈哈,太好了,那我以后来拉石头,是不是不用给钱了。” “废话,就那几个破石头能值几个钱?你放心大胆的拉。” 程虎笑呵呵的走出办公室,回到大卡车上。 他不解的看着黄兴旺问道:“我都答应王老板在他这里吃午饭了,为什么又要着急着回去?” 黄兴旺笑道:“小虎啊,有些时候过分叨扰人家是不礼貌的。你看看他这个工地,几十号人干活吃饭呢。咱们还是回去吃吧。” 程虎点点头,觉得这个黄老头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这工地里堆满了前来拉石头的车子,给王源声干活的工人也有几十来个,本来就已经忙得热火朝天的,要是他们留下来吃饭的话,王源声还得腾时间腾工夫招待他们。 如此看来,有些时候不叨扰他人也是一种美德。 两人到了镇上,先把大卡车开到政府大院里放着,然后再到银行斜对面的快餐店里吃午饭。 黄书记跟那个很能吃的大帅哥来访,快餐店的老板跟老板娘都十分热情,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儿上前招呼。 程虎又是噼里啪啦点了一堆菜。 黄兴旺没叫停他,只是因为他知道,程虎究竟有多能吃。 等菜陆续端上来了,两人就一边吃饭,一边感慨不已。 黄兴旺说道:“没想到当初你大舅竟然交友这么广泛,连采石场老板都跟他认识。呵呵呵。” 说罢,欣慰的笑了几声。 他知道,程大牛积攒下来的人脉越多,程虎以后的路就越好走。 程虎也很是感慨:“对啊,我自从到了西阳省之后,几乎到处都在遇到大舅的熟人。这太神奇了,就好像玩游戏,一路上都在不停的挖宝刷经济一样。” “什么挖宝刷经济?”黄兴旺一脸懵逼。 程虎笑着摇头:“没有,我就是打个比方。” 他顿了一下,微微扬起脑袋,看着快餐店外面车来车往的马路,继续说道:“但我能走到今天,这一切都是大舅给的,如果没有大舅的前人栽树,我现在也不会走得这么顺畅。” 黄兴旺点了点头:“所以,小虎,人要知恩图报,你一定要好好守着你大舅留给你的东西,知道吗?” 程虎很坚定的回道:“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的。” 既然大舅给他栽了这么多‘树’,那他就绝对不能辜负大舅的一片良苦用心,一定会竭尽全力去守护山林,复苏山林。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这是人们常说的一句俗语,但其实也是世间万物发展的规律。 这句话的出处是道家哲学。 道教在依据‘天道循环说’的哲学基础上,根据老子‘道设生以赏善,设死以威恶’的教义思想,提出‘承负说’作为自己的报应观,并用以解释自然和社会上的各种因果报应现象。 《太平经》是最早对承负思想做出较为系统阐述的道教经典。它对承负说有两种解释: 其一,人世间的承负,把人受到的福祸归结为祖先的善恶。祖先积德行善,福泽就会绵延到子孙后代。 祖先有过失或作恶多端,其恶果也必将波及后代子孙。 其二,自然、社会的承负,顺‘道’而行,自然、社会就繁荣昌盛 违‘道’而行,自然、社会就衰败枯萎。 其‘承负说’的核心内容是将天道、地道、人道置于‘承者为前,负者为后’的循环逻辑发展之中,用天道、地道来论证人道。 任何自然、社会现象都蕴涵在‘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前人惹祸,后人遭殃’的承负结局之中。 其实仔细想想,我们每个人都是在乘先人栽树留下的阴凉,都是在吃着先人种下的果实,都是在先人开拓的道路上行走。 我们从小到大,从孩童到青年到老年,每一步的成长都离不开先人的指点,离不开先人夯实的基础,在先人总结的经验教训中汲取智慧和技巧,少走弯路,快步前进。 懂得了这个道理,就会对于自己的使命有一种责任感。 程虎的使命是要继承大舅的遗志,守护黄金山林,所以不管将来道路如何崎岖也好,如何百无聊赖也好,只要信念仍在,他就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使命。 即使有一天他年迈老去,终于像落叶一样归于大地,但回首往事,定然能问心无愧。 当他从高高的枝头随风飘落,看着自己为之努力了一辈子的山林在蓬勃生长,在欣欣向荣,那他定然会骄傲自豪得就跟一个打了世纪胜仗的将军那样,不仅仅是被成就感包围,还会由衷的感到欣慰。 欣慰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也欣慰自己始终如一的坚持。 这个世界上,最难得的,就是坚持。 有多少人是倒在了坚持的道路上呢? 第275章 鱼死网破第一更) 吃了午饭之后,程虎结账。 老板娘算好账,报价道:“一共两百五十元。” 程虎斜眼道:“老板娘,你怎么骂人呢?” 老板娘哈哈笑道:“真没骂人,就是两百五十块钱呀。” “优惠十块钱吧。”程虎很少跟人砍价,但这个二百五还真是让人心里不舒服,所以就破例砍了一次价。 老板娘却不解风情的说道:“哎呀,帅哥,我们这个就是小本生意,赚你几块钱不容易的。” 其实,程虎这一餐,他们至少赚了将近两百元左右。 食材都是以最低的价格购入的,人工不算的话,加上各种调料以及煤气费电费纸巾费以及一次性筷子一次性纸杯等等各种费用,成本价往多了估算,也才六七十元左右。 一个菜的成本不管是猪肉还是鱼肉,都不超过十元。 比如猪肉,他们是长期定量大主顾,一斤五花肉的生肉价格,五块钱就能拿到。 鱼肉直接从渔场批发,定期送货上门,鳊鱼的价格,一斤也就三元钱。有些时候渔场里的死鱼根本就不用花钱 还有鸡肉就更不用说了,鸡肉的拿货价是八块钱一斤,但实际上,一碟辣椒炒鸡肉里,根本就没有几块鸡肉 而房子是自家房子,无需租金,水也是山上的水,不用水费。 但是,商人都是无利不往的,赚了十块钱,又想赚二十块钱。 尽管程虎这一单已经让他们赚了一百好几十块钱,可老板娘仍旧不想让利十元。 她说道:“帅哥,你这么大一个老板,就不要跟我争这十元钱了。” 程虎看了看老板娘。 老板娘脸上挂着笑容。 他再回头看黄兴旺,黄兴旺正用牙签剔牙。 无奈的耸了一下眉毛,从钱包里拿出三百块钱,递给老板娘。 老板娘喜滋滋的接过钱,赶紧找了一张绿油油的五十元钞票。 走出快餐店,回到卡车上,程虎说道:“黄大爷,你说你这么大一个官,怎么面子这么不值钱?居然连十块钱都优惠不了。” “我这官很大吗?”黄兴旺忽然想起早上的时候,门卫对自己的态度,都开始有些怀疑自己了。 “当然很大。”程虎说道,“你可是安明镇的一把手,整个乡镇几万人口可全都归你管。” 黄兴旺木然的点了点头,叹气道:“唉,小虎你不懂,像我这种突然被提升上来的书记,是没有什么实权的。” “那你跟刘大海不是很熟吗?遇到什么难题,可以找他帮忙呀。” “就像你说的,好歹我也是这个乡镇的一把手吧,一遇到什么事情就去麻烦刘老,那还要我干什么?直接让刘老来领我这份工资不就行了。” 程虎不怎么懂这些,只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黄兴旺接着说道:“而且,刘老已经退休了,他又远在省城。咱们金钟县的网可不是普通蜘蛛网,是连鲨鱼都能困住的金丝铁网,像我这种小蝌蚪,能在夹缝中生存已经十分不容易了。我不敢奢求太多,希望咱们镇上的百姓能安居乐业就行了。” 苍蝇不死,谈何安居乐业啊。 程虎很想说这样的话,但他知道,黄兴旺是个草根书记,内心太过淳朴厚实,很难理解某些大道理。 而且,虽然黄兴旺任职以来,一直没有大的建树,但是却兢兢业业,几乎没有出现什么大的纰漏。 黄兴旺不是不想成为名垂千古的包青天,而是他孤军作战,实在艰难啊。 两人进入白木村,把石头倒出来之后,程虎又送黄兴旺出村。 到了村口大桥,黄兴旺停下车子,说道:“好了,小虎,你下车吧,别太累着自己,我先回去了。” “你先等一下。”程虎指着自己的皮卡车说道,“我上面还有两箱蔬菜呢,你带走吧。” “蔬菜?”黄兴旺笑道,“你刘奶奶种了一些蔬菜,已经够我们吃了。” “那蔬菜不是给你的,我听说安明镇有个五保院,里面住着很多无依无靠的老人跟残疾人,麻烦你把两箱青菜给他们送去吧。” 黄兴旺愣了一下神。 大概是没有想到,程虎竟然会善良到这样一种地步吧。 他原本以为,资助几个孩子上学,并且肩负照顾白木区老人的自己已经够善良了。 但是现在一对比,显然程虎更胜一筹。 他只是一个普通公民,却十分慷慨的帮助白木区的老人们做家务,还给他们送蔬菜。 现在,仅仅是听说安明镇有个五保院,居然还要给五保院的五保户们送蔬菜。 程虎这小子,必须给他赞一个。 黄兴旺一脸笑容的说道:“行,那你把蔬菜放到后面车厢上吧。” 程虎跳下车子,回到皮卡车边上,掀开雨布,将两箱蔬菜一一搬到大卡车车厢上。 他走到大卡车的驾驶室旁边叮嘱道:“黄大爷,这些蔬菜已经在这里闷了大半天了,可能有点打焉,但都是今天摘的,你跟大家说一声,不影响食用的,让他们千万别以为是坏的就扔了。” “这个你放心好了,五保户们的日子可比白木区里的老人们困难多了,别说是打焉的蔬菜,平时就算是在街上遇到菜贩们扔掉的烂叶子蔬菜,他们也会捡回去,” 说到这里,黄兴旺的老心脏猛的抽了一下。 他们竟然还在这难道不是一种失职吗? 其实,国家每个月都有油米面等食物发放给他们,但是 黄兴旺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再次下决定,就算是丢了这个官,也得把安明镇这个死鱼塘给清理一番。 不然的话,死鱼塘就只能是死鱼塘,会一直发臭腐烂,永远没有鲜花灿烂的一天。 拼一把,大不了鱼死网破。 不对,他都算不上鱼,只是一只小蝌蚪而已。大不了就蝌蚪死了网也破了。 就算是网没破,他也要让死鱼塘荡起一阵水花。 这样一来,也算对得起自己端着的这碗饭了。 程虎揪着眉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黄兴旺摇了摇头:“唉,不说了,小虎,你回去吧,我先走了。” “哦。”程虎刚应了一声,大卡车便轰隆隆的驶离。 第276章 老天显灵第二更) 看到大卡车离去之后,程虎心里也不知道啥滋味。 反正听着黄兴旺刚刚说的话,心里就跟有块小石头硌着一样,很不舒服。 看了看时间,现在还早,也就两点多钟而已。 还可以去镇上拉水泥跟沙子。 水泥跟沙子只是起到粘合作用,并不需要太多,所以用皮卡车去拉,已经绰绰有余。 大不了就多跑两趟呗。 就像在采石场里的那几个壮汉说的一样,黄兴旺都已经一把年纪了,哪里好意思一直使唤他。 想定主意,程虎便开车去镇上转了两趟,拉了半车水泥,还有一车半沙子。 水泥跟沙子都是用袋子装的,搬运起来比较方便。而且他好歹是个大力士嘛,把两车重物搬到村庙前的空地上,其实就跟普通人搬运两车棉花没啥差别。 为了不让水泥被可能会突如其来的雨水给淋湿,堆放水泥的地方必须先横放两根木头,然后再把水泥堆在木头上。 水泥堆好之后,还得在水泥面上盖上一张雨布。 至于沙子,随便堆在村庙外面的水泥空地上就行了,没什么讲究。 忙完这些,已经天黑,程虎回到家里,随便做了点吃食之后,就躺在床上睡觉。 明天将是忙碌的一天,必须要用人力搬运石头,有他忙的,所以睡觉前也不敢再看手机玩游戏,老老实实的进入了梦乡。 早上起来,吃了油茶早餐之后,就穿上长袖上衣跟长袖裤子,再带上手套和其他工具,来到村庙前的荒田搬运石头。 这些石头大部分跟脑袋差不多大,也有一些小个的,跟拳头一般大小。 但是最大的,则足足有三四个脑袋那么大。 看着堆在荒田上的石头,程虎的脑袋是真疼。 倒不是担心自己没有力气搬运这些石头,而是要他一个人把这两大卡车石头全部徒手搬运到村庙旁边的河道里,至少得花几天时间呢。 荒田是以梯形存在的,没法使用独轮车或者斗车之类的车辆进行搬运,只能全靠手搬肩挑。 但不管怎样,路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放弃建造小水库是不可能的,只能咬牙干了。 戴上手套,开始搬运石头。 搬了一个小时这样,石头山居然只被搬开了小小一个口子 仰天长叹一声:“天哪,谁来帮帮我啊。” 无人应答,只有两只乌鸦呱呱呱的从空中飞过,有些尴尬。 然后自嘲的笑了一声,这儿就他一个人类,哪里会有人来帮忙。 低头,准备继续苦干。 “你好像需要帮助。”有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握草,难道真是老天爷显灵了,真派了天兵天将下来帮忙。 程虎一脸欣喜的抬起头,循着声音看去。 握草。暗暗叫了一声。 这个时候还是早上,太阳刚刚从东南面升起没多久。 光线明亮却不毒辣,只是在寡淡的清汤里,添了一些胡椒粉而已。 大概就是这么个样子。 这些胡椒粉 呸,这些明亮的光华普照大地,将周围的一切都笼罩在‘清汤’里。 这一切当然包括程虎目光所触的那一群金灿灿的猴子。 金丝猴大约有二三十个,全都站在距离程虎只有五十米不到的地方。 有些猴子用警惕的目光看着他,有猴子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他。 唯有站在猴群最前面的‘带头大哥’,以高出其他金丝猴的身形跟目光,温柔的看着程虎。 毕竟,程虎是它的救命恩人啊。 如果没有程虎的救治,也许它现在已经变成大山里的一坨动物粪便了。 猴王老金站在所有猴子的最前面,远远看着程虎说道:“你需要帮助吗?” “老金?”程虎赶紧放下手里的石头,往猴群走了几步。 见他这动作,一些胆小的猴子下意识的往后退去。 毕竟,在这群猴子里,除了猴王老金之外,其他猴子都是第一次跟这个住在白木村里的人类面对面接触。 也算是第一次见面吧。 “你们不用害怕。”猴王老金扭头看着身后的猴子们说道,“你们放心好了,就算所有人类都会伤害我们,想吃我们的脑浆,但绝对他不会。他永远不会。” 就像相信自己的孩子们永远爱着自己一样,猴王老金对程虎的信任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人。 因为程虎在它眼里,不仅仅是这片山林的救治者,更是将它从死亡边缘救回来的人啊。 如果一个人救了你的命,你却还对他保留各种怀疑的话,那可以想见,这样的生活肯定十分痛苦。因为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 猴子们看了看一直以来都在为猴群兢兢业业奉献自己的老金,又看了看那个貌似无所不能的人类。 人类都长这样吗? 居然是黑不溜秋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人类长得可真够丑的。 而且,他微笑时露出来的白森森的牙齿好可怕啊,就像是因为长期吃肉磨骨头,所以才把牙齿磨得又白又亮一样。 虽然老金说不用害怕那个人类,但是要猴子们一下子就完全不害怕人类,显然也有些不现实。 程虎笑道:“哈哈哈,你们在害怕我吗?你们看我长得这么好看,就应该知道我是个好人才对。” 这是什么鬼逻辑? 猴子们仍旧不敢靠近,只是站在猴王老金身后观望。 猴王老金继续安慰道:“大家不用害怕,我可以用自己的性命跟大家保证,他绝对不会伤害你们的。” “用性命保证?”有猴子觉得讶异。 猴王老金就这么相信这个人类? “可是,猴王,人类以前在山林周围捕猎过不少咱们的同类呢。他会不会是那些坏蛋的同伙?” “对啊,小金三兄弟的妈妈就是” “好了。”猴王老金忽然提高了音量,“过去的事情大家就不要再提了。我向你们保证,眼前的人类绝对不会伤害大家,请你们相信我。” 一众猴子彼此看了看。 有猴子说道:“既然老金都这么说了,那咱们就相信这个人类吧。” “对,老金,我们相信你。” “谢谢大家愿意给我这么面子。”老金说道,“你们可以想想,如果这个人类真是坏蛋的话,那我那三个儿子早就被它吃掉了,又怎么会去给咱们报信,让咱们来这里帮助他呢?” “对,老金说的对。小金三兄弟一直跟这个人类生活在一起。如果这个人类真是个坏人的话,它们三兄弟早就跑了,不会一直跟着他。” “既然这样,那我们也没什么顾虑了。”一个长得稍微有点儿粗壮的猴子说道,“大家开始干活吧。咱们一起帮助人类。” “好。” 猴子们纷纷响应,朝人类的方向走去。 第277章 又来一波第三更) 尽管心中仍旧抱有怀疑态度,尽管身体也有点儿微微颤抖,但所有猴子都没有再临阵退缩,而是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但又犹犹豫豫的走到石头堆旁边站着。 此刻,它们距离那个黑黝黝的人类也就三四米的距离。 猴王老金率先抱起一个石头,问道:“程虎,这些石头搬去哪里?” 其他猴子也纷纷搬起石头。 虽然大家的力气都不是很大,只能搬动那些跟人类脑袋一般大的石头,但这对程虎来说,也是很大的帮助了。 这样一来,他只需要搬运大石头就行了。 他愣了一下之后,赶紧抱起一块大石头,笑道:“大家跟我来吧。” 所有猴子排着长队,抱起自己力所能及的石头,浩浩荡荡的跟在程虎身后。 大家的父母都是被进化过的金丝猴,所以不仅智商会比外面的普通猴子要高一些,就连力气也大了许多。 因此,搬运一个跟西瓜差不多大小的石头对于大家来说,都还不算难事。 程虎带着猴群走到河道边上,把大石头往河道里轻轻一抛,巨大的石块便瞬间砸落在干涸的河道里。 此处为河道窄口的下游,距离程虎计划要建造水坝的地方大约有十来米的距离。 “大家把石头扔到这里就行了。”程虎站在高出河道约有十米高的岸边,指着刚刚落地的大石头说道。 猴子们闻言,依次将手中的石头往大石头旁边扔下去。 扔掉石头的就站到一边,把位置让给后来的猴子。 猴王老金不解的问道:“程虎,你为什么要把石头扔到河里?万一以后河里有水了,那不是会把河道给阻塞吗?这样一来,很有可能会把河道两边的田地给淹没一部分。” 说着,猴王老金略显担忧的看了一眼身后的梯田。 这些田地现在虽然是荒芜了,但从人类之前的开荒种植行为来看,他估计是要把这村子里的所有荒地全都种上绿油油的植物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围堵河道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虽然老金没见识过洪涝的厉害,但也见识过暴雨的无所不摧。 往年山里下暴雨的时候,会有一些树木被雨水冲倒,也有一些山体因为无法承受暴雨而形成滑坡。 在没有受阻的情况下,雨水就已经能造成这么大的破坏,如果再用石头去将雨水拦截的话,会不会让那些欢腾的水魔疯了似的祸害河道两边的田地? 程虎有些意外的看着老金。 谁能想到,一只生活在山里的野生猴子,思想竟然已经进化到这种地步? 居然能从眼前的事物考虑到将来? 程虎感到不可思议。 他说道:“你放心好了,我即将要建造的水坝不会很高,可能也就三四米的高度。你看咱们现在所站的位置,距离河道底部至少有十米的距离,所以完全不用担心洪涝问题。” “不用担心吗?”老金仍旧担忧。 “当然。”程虎笑道,“你放心好了,我可是个聪明人,有我在,肯定不会出问题的。就算将来洪水崩腾而来,也不能让水位直接上涨四五米的高度呀,这不现实。” 虽然老金不是很能理解程虎的话,但既然程虎说不用担心,那就别瞎操心好了。 它带着猴群继续回到石头边上搬运石头。 程虎也继续搬运大石头。 刚刚搬了几轮,又有一群身影出现在村庙附近。 老金拍了拍程虎,示意他朝那些身影看去:“獐子来这里干什么?” 程虎不解的扭头看向猴王老金所指的方向,只见一只小獐子蹦蹦跳跳的跑在前面,一群成年獐子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 小獐子欢快的跑到程虎身边,绕着他跑了两圈才停下来,然后用仍旧奶气未脱的声音说道:“哈,原来你真的在这里,你真的在这里啊。” 程虎伸手摸着小獐子的脑瓜子,笑着问道:“小獐子,你怎么来了?” “不单单是我来了哦,我妈妈也来了,还有很多其他的伙伴们都来了哦。”小獐子说话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的用蹄子踏地。 就像一个多动症患者似的,哈哈。 程虎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那你们为什么会来这里呢?” “因为你在这里啊。”小獐子把脑袋从程虎的掌心移走之后,一脸精神的说道,“我们听说你在这里搬运石头,就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我们的地方。” 然后,它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蹄子。 咦,奇怪哦,为什么它的蹄子是这样的? 再看看猴子们的猴爪子 为什么它们的蹄子又是那样的? 它跑到石头旁边,抬起一只蹄子,拨了拨一个只有它的蹄子那么大的小石头。 小石头在地上翻滚着,却没法从地面离开。 也就是说,它的蹄子其实没法把石头从地上搬起来呀。 那么,它们的到来,不就显得毫无意义了吗? 想到这里,小獐子有点沮丧。 十几只成年獐子已经到达程虎身边。 獐子妈妈看了看自己那站在一旁盯着石头发愣的小宝贝之后,又看向程虎:“我们听山林的鸟儿说你好像需要帮助,就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我们能做的。” “妈妈,我们的蹄子搬不起石头。”小獐子失落的叫道。 它再次把蹄子伸出去,继续拨弄地上的小石头。 小石头依旧只是在地上翻滚了两下,绝对没有要跟随它的蹄子离开地面的意思。 “妈妈,我们搬不起石头。”小獐子一脸沮丧的跑到妈妈身边,用脑袋拱了一下妈妈的肚皮,嚷嚷道,“妈妈,我们什么也帮不了他。我们的蹄子搬不起石头。” 小獐子的话让所有獐子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蹄子,然后又一致看向正在搬运石头的猴子们。 它们的蹄子跟猴子们的爪子是完全不一样的。 猴子们的爪子跟人类的手掌差不多,而它们的蹄子,硬邦邦的,根本就没有任何握合能力。 它们当真搬不起石头。 所有獐子都略显失望。 刚刚听到人类需要帮助的时候,它们全都兴致盎然的聚集而来,就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为人类做点什么。 毕竟人类给它们复苏了一块山地,让它们能有鲜美的植物享用。 可现在呢? 它们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法像那些猴子一样,帮助人类搬运石头。 如此一来,它们可能是这片山林里最没用的动物了。 除了会吃之外,它们竟然什么也帮不到人类。 “原来如此啊。”獐子妈妈似乎也意识到了这点,垂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蹄子之后,再抬头看程虎的时候,眼里的欣喜已经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跟小獐子差不多的失落。 没法帮助人类,就等于说明,它们毫无用处。 谁想当废物呢? 谁也不想啊。 第278章 盛大的日子第四更) 程虎再次伸手抚摸小獐子的脑瓜,一脸温暖的笑道:“虽然你们的蹄子没办法帮我搬运石头,但是你们可以帮我清理河道呀。” “清理河道?”小獐子不解。 但是,听到自己貌似还是有点儿用处的,它又立马一脸期待的问道,“我要怎样做,才能帮你清理河道呢?” 程虎微微扬起脑袋,似乎是在思考这个问题。 但实际上,在这一瞬间,他的意识已经飞离身体,并且快速覆盖在旁边河道中的植物上,然后往植物注入些许力量,使得原本枯黄蜷曲的植物瞬间变成青翠欲滴的嫩绿色。 河道中间的全部植物被瞬间复苏之后,程虎抽回意识,也不过是十来秒钟的时间。 他垂下脑袋,继续一脸温暖的看着小獐子说道:“用你的特长帮我清理河道呀。” 特长? 小獐子把脑袋往后看去,视线越过自己的肚皮,看到了雌性獐子所没有的东西。 够长了吗? 但是,这个特长要怎么帮助人类呢? 程虎不解真相的指着不远处的河道,说道:“河里长满了杂草跟一些小灌木,就麻烦大家帮忙把这些植物都给清理掉吧。” “清理河道,是要让我们把河道里的植物全部吃掉吗?”小獐子有点儿尴尬。 真为自己刚刚的蠢笨想法感到尴尬呀。 都怪山里乌鸦,胡说八道,让它也跟着胡思乱想了。我还只是个孩子呀。 程虎点了点头,走向到旁边。 獐子们也跟着走近河道,然后就看到了一副堪称完美的景色——绿色。 但凡是绿色的天然画作,对于獐子们来说,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最最了不起的杰作。 “我们的任务,是要把下面的植物全部吃掉吗?”小獐子一脸惊诧。 虽然说,它已经吃过绿色的植物,但是要它一下子吃这么多绿色的植物,还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遇到了什么特别的大日子,整个族群都可以在那一天放开肚子吃东西一样。 那种幸福感,是不言而喻的。 程虎点头笑道:“对啊,这会不会太为难你们呢?毕竟这是一份很辛苦的工作。” 小獐子立马摇头:“不为难不为难,一点儿也不为难。这对我来说,就好像睁开眼睛看到这个世界第一眼的时候一样。太了不起了。” 獐子们看着河道里青翠欲滴的植物,也是一致的感到兴奋快乐,又不可思议。 就像小獐子的感受一样,所有獐子在听到程虎请它们帮忙清理河道的时候,全都觉得,今天是个盛大的日子。 可能就跟獐子王诞生的时候一样盛大。 所以说,这些植物全都要成为它们的食物吗? 这不是在做梦吧。 小獐子用脑袋拱了拱程虎的身体,兴奋的问道:“你的意思是说,这河道里的植物,我们可以随便吃吗?” 程虎摇头。 小獐子瞬间失望了。原来是骗人的。哦,不,是骗獐子的。害得我白高兴了一场。 “你们不能随便吃。”程虎说道,“你们必须吃得很认真,把里面的每一根草都要拔了吃掉。就算吃不掉,也得想办法把它们从土里拔出来,然后放到太阳底下去晒。” 程虎想着,如果不把这些地表植物清除干净的话,将来很有可能会影响水生植物的生长。 因为这些植物生命力贼强,就算是被水淹没了,也未必会死掉,还有可能继续生长。 如此一来,将来往水库里放入鱼苗的话,鱼苗的生存环境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所以,让獐子们把河道里的植物全部干掉,是再好不过的了。 一来可以让獐子们饱餐一顿,二来还可以清理河道,真是妙哉。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可以吃这些草吗?”小獐子满脸期待的看着程虎。 程虎点头:“当然可以,这可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你们一定要好好完成哦。” “嗯。”小獐子使劲的点头,一脸激动的说道,“你放心好了,我别的本事没有,吃草可是我的强项。” 它龇牙咧嘴的笑起来,将自己的大牙齿暴露在空气中。 那是很洁白的牙齿。 “我们都只能帮忙清理河道的话,那狐狸们能做什么?”獐子妈妈有些担忧的问道。 “狐狸?”程虎有些不解。 “对啊,狐狸。”獐子妈妈说道,“它们也在往这里来帮忙。” “啊?不是吧。”程虎头大了。 虽然刚刚他很希望能有谁来帮帮忙,但其实有金丝猴们来帮忙就已经足够了。 现在他好不容易把獐子们的工作安排下来,结果还要有狐狸来? 狐狸能干什么? “是的。”獐子妈妈十分肯定的说道,“它们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应该很快就到了。” “狐狸们来了的话,你打算给它们安排什么工作?”小獐子略有期待的问道。 它觉得,人类说吃草是一项很艰巨的任务,已经分给它们了,那么狐狸到来的话,估计就只能傻站在一旁了。 哈,这种感觉真好玩。 狐狸们跟它们是邻居,小朋友跟小朋友之间难免存在攀比的情况。 小獐子就想,自己在辛苦的为人类工作,从而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而狐狸的话,就只能傻乎乎的站在一旁,什么也做不了。 这就等于是说明了,其实它们獐子要比狐狸更有用呢。 这是小孩子的攀比心理,跟成年獐子的想法没有关系。 成年獐子倒是有些担心狐狸们如果无事可做的话,可能会略感自卑呢。 这样一来,倒显得狐狸们都有些可怜。于是,像獐子妈妈这样温柔的母性,难免会心生怜悯。 “我还没想好呢。”程虎说道,“你们先去吃草吧。待会儿狐狸来了,我再看看给它们安排点什么事情做。” 獐子妈妈带着小獐子跟其他獐子一起从村庙旁边的小路走到了河道中,开始疯狂的吃草。 这是一场美食的盛宴,獐子的狂欢。 獐子们的原名其实叫原麝,俗名才叫香獐子。 它们是麝科、麝属的动物。 獐子们的脑袋不大,眼睛却不小,长长的椭圆形耳朵直立在头顶上,看上去就跟打了个蝴蝶结在脑门上似的。 它们的尾巴很短,四肢细长,而且后面两只脚要比前面两只脚长。 獐子跟鹿不一样。鹿科动物一般仅雄鹿有一对角,而雌鹿是没有角的。 而獐子们则是不管是雄性还是雌性,都没有角,而且全身暗褐色,如果没有细看主要特征的话,一般人很难将它们辩出个雄雌来。 所以,作为一个普通人的程虎用普通的眼睛去看这些獐子,就会觉得,这些獐子几乎都是样的。 特别是它们全都埋身到绿色里的时候,更是分辨不出谁是谁来。 也就只能从个头来判断,那只在草地里欢快跳跃蹦跶的,一定是说话奶声奶气的小獐子了。 看到所有獐子都在心满意足又努力细致的吃绿色的植物,程虎便放心的回道石头边上,继续搬运大石头。 可是,才刚刚搬起一个大石头,一个不经意,又看到了一群红色的影子。 程虎忽然有点儿心累啊。 我特么一个人照顾这么多动物,我容易么。 不仅要考虑到它们的安全,还得顾及它们的自尊心,我这山林之神当得简直比全职奶爸还辛苦啊。 毕竟,平时的主要工作还是种田种地这种体力活啊。 但是 第279章 狐狸只能卖萌吗第五更) 程虎直起身子,背对着阳光,站立在大地之上。 前方是一条斜坡小道,连接了村庙与村道。此刻,小道上正涌下一群赤红色的身影。 它们个头不大,全身披着火一般的颜色,在阳光的照耀下,就跟当真着火了似的。 尖尖的嘴巴,大大的眼睛,蓬松的毛发,一切特征都在告诉旁观者,狐狸们来啦。 狐狸们来啦。 狐狸爸爸带着几十只成年狐狸,奔腾而来,场面颇为壮观。 如果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的人,可以幻想一下,一堆可爱的小狗狗朝你跑来的样子。 并且,这里是重点 并且这几十只可爱爆萌的狗狗不需要你喂养,不需要你管理,更不需要你给它们铲屎。 它们生活在大自然里,奔腾在山林中,等你偶尔有需要的时候,它们才会迈着欢快的脚步,乘着清凉的微风,披着温暖的太阳,饱含着对你的忠爱,呼啦啦的如潮水一般向你奔来。 这个时候你就会发现,所有疲惫都会在看到它们的那一刻烟消云散,只想伸出自己的魔爪,尽情的撸毛。 几十只狐狸很快将程虎包围。 它们用一双双骨碌碌的眼睛仰望着程虎,那黑溜溜的大眼珠子里闪烁着某种渴望。 大概是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好帮手的渴望吧。 它们生活的地方因为程虎的帮忙而得到了复苏,从枯黄了二十几年的模样变成如今的绿意盎然。 而且,程虎也曾给它们施舍过一些恩惠,所以报恩这种事情,狐狸们定然要做的。 狐狸给人们的感觉虽然是狡猾奸诈,但其实,身为犬科动物的它们跟狗狗有着一样的特性。 它们会对给予过自己帮助的人类表现出最大的善意,也会对自己的主人忠心耿耿。 在这一点上,人类反倒远不如它们。 程虎蹲下身体,伸出两只大手,抚摸在眉心有块白斑的狐狸爸爸身上。 狐狸爸爸此时反倒傲娇的别开脑袋,仿佛对程虎这种示好不屑一顾似的。 但其实,这种挠痒痒让它感觉很舒适,所以脑袋虽然固执的别开,但身体却很诚实的往程虎的掌心压去。 大概是想让程虎再用点力吧。 程虎一边给狐狸爸爸挠痒痒,一边问道:“小狐狸,你们也想来帮忙对吗?” 狐狸爸爸看见交谈开始了,由于自己不会说话,只能用肢体语言表达,便从程虎的魔爪下离开,退出几步,朝程虎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程虎微微蹙眉问道:“那你们都会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让所有狐狸都愣了一下。 对啊,它们会做什么呢? 狐狸爸爸看了看身后的小伙伴们,又看了看正在搬运石头的猴子们,以及在河道里吃草的獐子们。 它们的爪子不能像猴子那样握起来,嘴巴也顶多只能吃点鲜嫩的小草,所以它们既不能帮忙搬运石头,也没法去河道里的撕咬植物。 所以,它们到底能做点什么呢? 虽然想不出自己能做点什么,但是,必须做点什么才行,不然这趟就白来了。 狐狸爸爸微微想了一下,眼睛一亮,立马奋力挥动两只前爪,对着地上的泥地刨掘起来。 狐狸刨地的速度很快,没一会儿,地上被就狐狸爸爸刨了一个小土坑。 于是,狐狸爸爸一脸傲娇的看着程虎,那神情好似在说:“你看,这就是我们的本事了。要论刨坑的话,那些獐子跟猴子都不是我们的对手。” 程虎看到狐狸爸爸的这一举动也是略微有点吃惊。 毕竟狐狸刨洞的速度貌似比以前他见过的狗狗还快。 刨一个小土坑,压根用不了多长时间。 因为再怎么说,这些狐狸也是黄金山林里的狐狸,肯定要比外面那些傻狗强。 所以呢?刨坑有什么用?清理这里的动物粪便? 程虎想了一下,叮的一声,总算想到了狐狸们能帮忙做点什么了。 建造水库堤坝,肯定不能直接从干涸的河道表面直接起石头,必须跟建房子一样挖个地基下去,这样堤坝才能牢固。 如此一来,狐狸们的作用就显示出来了。 让几十只狐狸去固定的地方刨坑,那不是可以很快就把地基给刨好了? 哈哈哈,聪明如我。 程虎站起身说道:“我知道你们能干什么了。” 狐狸们一听这话,立马神采奕奕的叫了几声,以表兴奋。 带着狐狸们走入河道之后,程虎用大板锄在河道地表挖走浅浅的一层地皮,将新鲜的泥土露出来。 如此,河道中间就多了一个横向的,又宽又长的长条形形状。 程虎指着地上的长条形说道:“那就麻烦你们按照我刨出来的这个形状往下面刨土吧。” 狐狸爸爸疑惑的看了看地上的形状,又看看程虎,貌似不能理解这种做法似的。 程虎解释道:“你们把露出新泥的这个地方挖深,深到能放得下这个大石头。” 他走到十多米开外堆放石头的地方,指着一个较大的石头说道。 狐狸们似乎明白了,原来人类是想往地里埋入一排石头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简单了。 狐狸爸爸率先开工,奋力的挥动两只前爪朝泥地刨去。 其他狐狸见状,也纷纷效仿。 看到狐狸们已经投身到工作中,程虎就回去继续搬运大石头。 其实,他完全可以操控藤蔓来搬运这些石头,这样一来,就可以比较轻松,不需要花费什么力气。 但是,要知道,力量并不是取之不尽的,如果什么事情都用力量去做,那山林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全部复苏? 而且,自己什么也不做,全都依赖力量的话,那跟废物有什么区别? 所以,搬运石头这事,还是得亲自动手才行。 建造小水库这事是程虎自己一个人的主意,所以一开始也没想到会有谁来帮忙之类的。 但现在,猴子们都在很卖力的搬运石头,獐子们也在很卖力的清除河道的陆生植物,还有狐狸们更是在乐不可支的刨土。 原本死寂的村庙附近,现在已经变得热闹非凡,如果把动物们全都当成人类来看的话,这儿就是一个正在施工的大工地。 但因为动物们毕竟只是动物们,所以这里看起来更像一个动物园。 除了猴子、獐子跟狐狸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动物也加入了大团队里。 五颜六色的小鸟听闻这里汇集了不少动物,就纷纷飞来树枝上凑热闹。 “喂,这条虫子是我的。” “明明是我先看到的。” “啊,你再不放开,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额 如果它们不会说话,人类会以为它们是在唱歌,但它们一旦会说话了,其实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它们是在为了抢一条虫子而争吵。 虽然声音依旧悦耳动听,但这样听起来总是怪怪的。 到了中午十二点钟之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之下,石头已经全部搬运到河道里。地基也被狐狸们刨好了。 还有河道里的植物也已经被獐子们消灭干净。 小獐子迈着慢吞吞的步子,有些后悔似的说道:“早知道会走不动路,我就不吃那么多了。” 獐子妈妈笑道:“没关系,你这么小这么能闹腾,用不了一会儿,你又会饿了。” 这个倒是大实话。 第280章 然后生儿育女第一更) 感谢空虚大佬的打赏。 —— 小獐子先来到程虎身边,一边打着饱嗝,一边说道:“谢谢你的食物,你真是个好人。” 虽然你长得很丑,但是这一点儿也不影响你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好人! 程虎摸了摸小獐子的脑袋,笑道:“不用谢,应该是我谢谢你们才对,谢谢你们帮我把河道里的植物全给清除了。” 小獐子很自豪的点头:“我吃的最多哦。” 獐子妈妈也已经走过来,朝程虎道谢道:“谢谢你,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一下子吃过这么多东西了。” “怎么会呢?”程虎有些不解,“我不是已经帮你们复苏了一块山地吗?” “是啊。”獐子妈妈说道,“多亏你复苏了一块山地,所以我们才有鲜美的食物享用。但是,那块山地周围不仅生活着我们獐子一族,还有其他邻居,所以大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过量食用,都会尽可能的节约食物。” 程虎哦了一声表示明白:“原来是这样,不过你们不用担心,再过一些日子,我会复苏更多的山地,那时候大家就可以放心吃东西了。” “哈哈,那就先谢谢你了。”獐子妈妈温柔的笑道,“以后如果还需要我们帮忙的话,你尽管开口好了。我们搬不了石头,也刨不了土,但是清理地面上的植物还是没有问题的。” 獐子妈妈的这番话让程虎想到了割草机。 这是不是说,以后开荒的话,其实都不用割草机了?只要让獐子们来帮忙就行了。 复苏没有大树小树,只有灌木杂草的荒田荒地用不了多少力量。 把荒田荒地上的植物复苏变绿之后,再让獐子们以及其他草食性动物来帮忙的话,完全碾压割草机啊。 因为割草机只能把植物冒出地表的部分割断,然后还得进行二次清理工作。 但如果让一群草食性动物来帮忙的话,哈哈,那就可以一步到位,把草根都拔出来吃掉,还不用进行后期清理工作。 如果大家吃得太撑了,忍不住在地里拉屎拉尿什么的 那不就是天然有机肥么! 想到这里,程虎乐了:“行,没问题,你们等着吧,过不了多久,我肯定会让猴子去找你们帮忙的。” 獐子妈妈点了点头:“没问题,我们随叫随到。那我们现在已经没什么事情干了,就先回去了。” “好的,谢谢你们。”程虎目送獐子们离去。 猴子跟狐狸看到獐子们离去之后,就围了过来。 獐子们的工作是美差,但它们的工作可就是苦力活了。 忙活了一整个早上,大家都已经饥肠辘辘。 所以大家都围过来的时候,程虎听到的就是一阵阵此起彼伏的‘咕咕’声。 察觉到大家都已经饿得十分厉害之后,程虎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那个,大家先在这里原地休息一下吧,我去镇上买点食物回来分给大家吃。” “食物?”猴王老金一开始并没有想过要跟人类讨要食物,毕竟人类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山林里的动物。 不管是它们帮忙搬运石头也好,狐狸帮忙刨地,或者獐子们帮忙清理河道也罢,这些在猴王爸爸看来,都是大家应该做的。 山林是大家的山林,不是程虎一个人的山林。 程虎就算没有这片山林,也可以活得逍遥自在,但动物们没有这片山林,日子定然就会过得如同在地狱一般。 因此,一切帮忙都是应该的。 猴王老金这么想,所以就不曾想过要从人类手里讨要食物。 但人类的话音刚落,几只较为年轻的,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的猴子立马欢呼雀跃着表示感谢。 唉,没办法,大家是真饿了。 猴王老金也只好说道:“好的,我们都在这里等你。” 狐狸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立场——集体趴下,躺在树荫下微微闭上眼睛休息。 程虎笑了两声,便往院子快步走回去。 说句实在话,今天所有在村庙附近劳作的动物里,程虎是最累的。 猴子们虽然也在搬运石头,但它们的动作远没有程虎快速利索,所以它们平均搬运石头的次数只有程虎的一半。 而且它们搬运的石头都是西瓜大小的石头,这对于进化过的猴子们来说,就跟一个普通成年人搬运小西瓜差不多。 而狐狸们刨土的本事向来非凡,所以几十只狐狸刨一条长度仅有五六米,深度不到半米的地基对于它们来说也是小菜一碟。 而獐子们的工作就更不用说了,那完全不叫工作,反倒是一种享受。 所以说,今天最累的是其实程虎。 他搬运的石头都是超大个的石头。就算他体内存有超能力,可以让他强得跟超人一样,但是耐不住搬运的次数太多,来来回回走得他都快头晕了。 所以回到院子里,看到自己的温馨小房子时,他是真想进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在摇椅上坐下,一边呼啦啦吹着凉爽的风扇,一边哧溜溜吃着解暑的西瓜,再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着妙趣横生的电视节目。 但是小猴子跟大黄的存在让程虎意识到,村庙那儿还有一群动物等着自己给它们带去食物呢。 所以,进屋拿了车钥匙之后,没有半刻停留,立马上了皮卡车,发动车子,往安明镇驶去。 此去安明镇十几公里,程虎一路飞驰,用了十来分钟就到了。 到了镇上,从猪肉铺买了几十斤猪肉,并且让猪肉贩大话狗把猪肉切成若干小块。没块猪肉的重量约为半斤左右。 在大话狗切猪肉的时候,他就去水果摊卖水果。 买好水果,放到车厢上,再去大话狗的猪肉铺拉猪肉。 刚刚走到大话狗的猪肉铺旁边,肩膀就被谁拍了一下。 回头,只见黄兴旺正一脸微笑的看着自己:“小虎,你买这么多肉干什么?” “啊?黄大爷。这个” “黄书记,今天买猪肉不?”大话狗朝黄兴旺热情的喊道。 黄兴旺看了看肉铺上的猪肉,用食指拨了拨几块长长的五花肉,说道:“秤块三层肉吧。” “什么是三层肉?”程虎不解的问。 黄兴旺笑道:“三层肉就是五花肉。” “啊?三层肉怎么会是五花肉呢?”对于这种叫法,程虎是真不能理解。 五花肉就五花肉呗,为毛还要起个那么难听的名字三层肉。 这感觉听起来,就好像是把三块猪肉叠加在一起从而形成三层肉一样。 黄兴旺呵呵笑道:“这是本地方言的叫法,你管它那么多干什么?倒是你,一下子买这么多猪肉吃得完吗?” 程虎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猪肉,转了一下眼珠子,回道:“我家里养了好几只大狗呢,特别能吃,我又不经常上街,所以就想帮它们多买点。” “哦,原来是这样。那小虎,一起去我家里吃饭吧。”黄兴旺发出邀约。 “去你家吃饭?” “对啊。我女儿彩云带了几个女同事一起回家吃饭,现在正在敲油茶呢,你跟我一起回去,说不定还能帮你解决一下终身大事。哈哈。” 程虎的眼睛瞬间亮了。 黄彩云?黄彩云?黄彩云? 黄彩云就在她家里等着,只要他现在去了黄兴旺家里,就必定能见到黄彩云,然后正式认识彼此,然后发展关系,然后生儿育女,然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281章 不想让你们失望第二更) 想得有点远啊。 但是,只要他去了,就肯定能见到黄彩云。 之前他去黄兴旺家蹭了好多次饭都没能遇上黄彩云,眼下,大好机会摆在眼前,真的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可是 程虎犹豫了。 猴群跟狐群还在村庙那里等着他带食物回去分给大家。 所以,到底是未来的老婆重要,还是帮他干活的猴子狐狸们重要? 啊!苍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就不能把这两件事情岔开么? 你可以让黄兴旺下午给我打电话,约我去他家里蹭饭,说她女儿带了朋友回家,让我去作陪之类的啊。 为什么偏偏是现在? 看到程虎一脸纠结的样子,黄兴旺笑道:“怎么,小虎,难道你还会怕羞吗?” 程虎为难道:“这不是怕羞不怕羞的问题。而是我下午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给帮他劳作的猴子狐狸们带食物回去,当然重要。 而且,在这一刻,比去见未来的老婆还重要。 毕竟,黄彩云也不认识他,而他也不能称之为真正的认识黄彩云。 他跟黄彩云只见,只不过是偶然见过一次,然后就无限意淫而已。 比起一个还不能称之为认识的漂亮姑娘,就算这姑娘再漂亮,也当然没有猴子跟狐狸们重要。 因为它们的付出与努力,原本至少要忙活几天才能做完的事情只在一个早上就完成了。 虽然女人可能会成为一辈子的伴侣,但对于程虎这种性格的人来说,也许更看重某种纯朴天然的情谊。 这种情谊跟性别无关,跟种族无关 只因为你们把我当成了天,当成了神,当成了母亲一样的存在,所以我不想让你们失望。 就像天底下的所有父母都想成为孩子的骄傲那样,程虎也想成为山林里的动物们的骄傲。 有一天,它们可以跟某些不属于黄金山林的动物满脸骄傲的炫耀道:“我告诉你哦,我们有个很厉害的山林之神,你要是敢欺负我,我就让他打你。” 哈,也许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但从程虎留下来的那一刻起,他就决定成为山林的心脏。 心脏跟身体是彼此相辅相成的,当然也是彼此心中最重要的。 至于个人的儿女私情,当然是次要的。 “什么事情这么重要。”黄兴旺问道,“竟然比你的终身大事还重要。我跟你说啊,小虎,这种机会可是可遇不可求的。错过了这一次,要等下次,可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道理我都懂。”程虎说道,“可问题是,我现在真的必须先回去把自己手头的事情做好,不然的话,我就是真解决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也会过意不去。” 看了看天,太阳火辣辣的悬浮在万里无云的蓝空之中。 村庙附近的地方虽然有大树遮阴,但因为那些大树的叶子都已经卷曲变稀或者掉落在地上,所以根本无法遮挡太多光线。 于是可以想见,此刻猴群跟狐群或趴在地上,或坐在地上,身上跳跃着明晃晃火辣辣的光斑,周围没有风,一切都显得格外安静。 在安静的环境里,可以听到狐狸急促的呼吸,以及猴群们的叹息。 因为程虎要它们等在那里,所以无论程虎什么时候回去,它们都会等在那里绝不离开。 这傻乎乎的行为,就跟听话的孩子等在原地盼望妈妈归来一样,内心可能会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充满焦虑不安。 他怎么忍心让大家等他太久呢? “不跟你说了。”程虎把钱给了大话狗之后,提起猪肉,“我先回去了,真赶时间呢。” “行行行。”黄兴旺见程虎一脸急色的样子,也不敢再耽误他的时间,赶紧放行。 程虎回到皮卡车上,驱车离去,只留下黄兴旺一脸的不解。 这小虎一个人生活在荒村里,能有什么事情这么着急? 难道说,有鬼胁迫他? 一想到这个,黄兴旺就不由得想到昨天的乌鸦,以及二十几年前的种种诡异之事,然后头皮一阵发麻,瞬间觉得背脊发凉,周身都笼罩在一片阴暗之中。 程虎返程的车速也不慢,所以回到村子的时候,距离离开村子也就半个多小时而已。 如果不是黄兴旺耽误了他一会儿时间的话,估计还能更快呢。 听到轰隆隆的声响,原本趴在地上的狐狸们瞬间站起来,纷纷朝村道看去。 猴子们也纷纷从树上跳下,站在树根,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会跑的,而且还跑得很快的大箱子。 大箱子在村道停下,程虎从箱子里面跳出来,站在箱子旁边。 村道要比村庙所在的空地以及周围的荒田都高出五六米的高度。 而且村道这儿也有几棵巨大的参天古树排列在村道外面,刚好可以给皮卡车遮阴。 程虎挥了挥手臂,朝猴子跟狐狸们喊道:“大家快上来吃东西吧。” 听到呼唤,大家立即呼啦啦的跑上斜坡,来到皮卡车旁边翘首以待。 程虎从皮卡车车厢上搬下几箱水果放在路边,交给猴王分配。 猴王对猴子们说道:“大家平均分配吧,家里有小孩需要照顾的可以多拿两个。” “为什么?”程虎不解,“大家付出的劳动一样多,为什么家里有小孩照顾的就可以得到,是不是有点儿不公平?” 猴王老金哈哈笑道:“年轻人,难道在你们人类社会,不会优待小孩吗?一个种族要壮大,必须依靠年轻一代。只要小孩都健康长大了,这个种族才有繁衍下去的可能啊。” 程虎想起了那一句‘少年强则国强’,但是,在人类社会里,还从没有看到过类似猴子分水果这样的故事。 因为家里有小孩要养,所以可以得到优待。 在人类社会里,这种事情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 毕竟人情冷漠:你家有小孩要养,关我什么事?我又没有小孩。 在猴王老金的吩咐下,家里有小猴子要养的成年公猴先从泡沫箱里拿走两个水果,然后剩下来的水果大家才平均分配。 程虎再次爬到车厢上,搬下两大袋猪肉放在水泥道上。 刚解开扎紧的袋子口,一股香滋滋的肉味便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狐狸们一致朝同一方向伸长脖子,用鼻子在半空中狠狠的嗅了一下。 哇哦,这就是新鲜肉类的滋味了。 几只忍耐力较差的狐狸已经从又尖又长的嘴巴里流出啪嗒啪嗒的口水。 程虎见状,忍不住笑道:“大家再等一下吧,我先把肉倒出来,免得大家不小心吃到塑料袋。” 关于动物们因为误食塑料袋跟塑料瓶盖之类的垃圾而死的新闻屡见不鲜,所以程虎对这个细节还是比较注重的。 他把泡沫箱的盖子放在地上,然后把猪肉倒在泡沫盖上。 红白相间的猪肉堆在洁白的泡沫盖上,被跳跃着的光斑一照,别提多诱狐了。 “好了,大家可以开吃了。” 程虎发出号令。 但奇怪的是,狐狸们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蜂拥而上,而是排起长长的队伍,依次从泡沫盖上取走猪肉。 每只狐狸叼走一块猪肉,然后就会走到不远处的树根底下趴着慢慢享用。 几十只狐狸分几十斤猪肉,几乎每只狐狸都能分到一斤左右。 而一块猪肉的重量大约在半斤左右,所以狐狸们全都吃了一块猪肉之后,泡沫箱上还有一半的猪肉没动。 第282章 酬劳问题(第三更) 狐狸们吃了猪肉后,没再像之前一样围拢在猪肉旁边,只是远远的观望着堆在泡沫盖上的猪肉小山。 大家都在想,剩下的猪肉是留给谁的呢? 是留给猴子们的吗? 但是,那些猴子正在分水果呀,它们能分到不少水果呢。那样一来,它们还有多余的爪子可以带走那些猪肉吗? 看到狐狸们一个个都望眼欲穿的样子,程虎不禁笑道“哈哈,你们怎么都不动了呀,这些猪肉还是留给你们的呀。” 还是留给我们的? 狐狸们全都愣住了。这是不是太梦幻了一点?那些肉居然还是给它们留的? 它们只不过是帮人类刨了一会儿土而已,而且刨土对于狐狸来说是只是一种娱乐游戏。 娱乐游戏都可以换到这么鲜美的食物吗? 天呐,这是什么大好事啊。 “快来吃呀。”程虎看到狐狸们没动,又说道,“真是留给你们的,尽管吃吧,吃不完的话,你们也可以带回去,怎样都没关系。” 带回去? 这正是狐狸们想要的。 它们也不再怀疑忸怩,直接爬起身,一起走到猪肉小山旁边,各自叼起一块猪肉离去。 在狐狸们的努力下,泡沫盖上的猪肉被全部带走,只剩下还沾着血沫被染成红色的泡沫盖子留在地上。 猴子们总算是平均分完了水果,大家几乎都能分到五六个新鲜水果。这对于一直生活在黄金山林里的猴子们来说,好比久旱逢甘霖一样。 以前大家吃的食物都是干巴巴的,现在,却可吃到如此饱满多汁的食物,这难道不比久旱之后的甘霖更让它们感到幸福吗? 大家纷纷朝程虎道谢。 程虎却笑道“应该是我谢谢你们才对,如果没有你们帮忙的话,那些石头我至少要搬几天才能搬完呢。” 猴王老金客气道“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你为这片山林为我们大家做了这么多事情,可我们还是第一次来帮你的忙,说起来,还真是有点不好意思。” 听到猴王老金如此客气,程虎赶紧摆手“别别别,千万别这么说。这片山林给了我无尽的财富,我理所应当要为它多做些事情。这些事,都是我应该做,也必须做的。” 他说话的语气很认真,态度很诚恳,不像是客套,也不像是开玩笑。 这样的他,这样的话,让猴子们一致改观了对他的看法,就连心中对人类天然形成的恐惧也在这一刻消散了许多。 也许,这个人类确实是个好人。 虽然它们还不是很了解他,但至少可以知道,他愿意为这片山林做事,做很多事。 这在向来把人类当成恶魔的猴子们看来,是一件十分难得的事情,更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猴王老金赞许的点了点头“嗯,不管怎样,还是要谢谢你做了这么多,也谢谢你的水果。以后如果有需要帮忙的话,可以让我那三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到山里通知我们。我们一定会来帮忙的。” 闻言,程虎心中大悦啊。 猴子们几乎等同于半个人类。 如果建造水库能得到猴子们帮忙的话,那就太好了,绝对可以缩短很多工期,节省很多人力。 他欣然答应道“没问题,如果需要你们帮忙的话,我一定不会跟你们客气的。哦,对了,明天能麻烦你们再来一趟吗?” “明天?”老金问道,“明天需要干什么?” 程虎道“明天我就要正式建造水坝了,如果你们能帮忙的话,我一定可以提早完工,然后尽早让这里蓄满一湖水。” 他指着村庙旁边河道的方向。 猴子们一起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看到了被清理干净的低矮河道。 如果人类真的利用石头把河道拦断,并且往河道里放入大量的水,那可以想象得到,用不了多久,那干涸的河道就会变成一个小湖泊,荡漾着清澈碧绿的水波。 猴王老金心驰神往的幻想了一下自己在湖里洗澡的模样,然后十分坚定的说道“没问题,明天我们一定会集体来支持你的工作。” “没错。明天我们还来。”有猴子响应道。 一只猴子响应,其他猴子就跟着纷纷响应起来。 看到大家都这么积极热情,程虎瞬间觉得,原本看似巨大且艰难的工程,似乎也不是那么艰难了。 他略显激动的说道“好,谢谢大家,只要咱们齐心协力,一定可以尽早把水库建好,然后把水引到村子里,然后尽早让大家都能无所顾忌的在河里喝水洗澡。” 额,喝自己的洗澡水 这事听起来好像很恶心,但是在动物的世界里并没有这个说法。 特别是在黄金山林的夏秋两季,雨水贵如油的时候,如果能喝到洗澡水那都算好的了。 “好。”猴王老金一脸的兴奋激动,“你放心好了,明天我们一定准时来报道。” “可是,如果我们把时间花费在建造水库这件事上,家里的老婆孩子就没人照顾了呀。”有些猴子表示担忧。 毕竟现在的山林环境十分恶劣,要想让母猴子一边带着小猴子,一边在山林里寻找食物,这不仅困难,也十分危险。 万一母猴子带着猴子宝宝在山林里觅食的时候不小心遇上了食猿雕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那基本上难逃一死。 一般情况下,在小猴子还没有完全掌握觅食技能和保命技能之前,大猴子们都不会允许小猴子们离开领地。 只有等它们完全掌握了独立生活的技能之后,才会放心的把它们踹出去,让它们自力更生。 猴王老金对于其他猴子的担忧表示理解。毕竟它也有孩子,而且它还是三个孩子,所以它特别能理解猴子爸爸们的感受。 它准备开口跟人类谈一下劳工价格。 虽然这听起来有些不厚道,但没办法,如果成年猴子都来帮忙干活了,那家里剩下的老弱病残就只能空着肚子等死。 尽管人类建造水库的目的是为了让山林里的动物有水喝,可是,如果它不开口跟人类说说劳工价格的问题,可能没等水库蓄满水,它们猴群就要先没落了。 老金踌躇了一下,开口道“那个,程虎,如果我们来帮忙建造水库的话,是不是可以像你们人类世界那样,得到一定的报酬?” 其实程虎早就想到这个问题了,只是还没说而已。 他笑道“当然可以,你们需要什么酬劳,尽管开口吧。” “需要什么酬劳都可以吗?”有只猴子讶异的问道。 人类的话听起来就好像是在说,无论你们需要吃什么水果,吃多少水果,我都能满足你们。 第283章 异体同塘第四更) “当然可以。”程虎说道,“只要你们的要求合理,我都可以满足你们。” 那只猴子准备开口,却被老金拦住。 老金示意它别说话,它只好把已经张开的嘴巴合上。 老金说道:“我们只要能像今天这样填饱肚子,还可以给家里的其他猴子带些食物回去就行了。” “啊?就这个嘛?” “老金你怎么这么傻呀,他都说咱们可以随便开条件了。” “是啊,老金,咱们应该要多一些。” 几只猴子对于老金的条件似乎不是很满意。 老金回头看了一眼几只闹哄哄的猴子。在老金的怒目之下,几只猴子立马噤若寒蝉。 程虎见状,笑道:“它们说的对呀,你们辛苦劳作,要多一点也没关系。” 在人类世界,最便宜的苦力活都有六十块钱一天。 就算猴子们的劳作成果只有人类的一半,那也值三十块钱。 一只猴子的劳作值三十元的话,那它应该得到价值三十元的水果才对。 现在苹果的价格是相对高些,卖到了十块钱一斤,但是香蕉、桃子、李子之类的水果,价格则在三元左右。 如果三十元全部拿去买这些水果,几乎可以买到十斤左右。 因此,程虎觉得,猴王老金的开价确实低了一些,就算它提出翻倍要求,他也会欣然答应。 但猴王老金显然跟他想的不一样。 老金说道:“程虎,我前面就已经说过了,帮你做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如果不是因为确实需要照顾猴群中的弱小,我也不会跟你开口谈这样的条件。” 程虎弯腰伸手拍了拍老金的肩膀,说道:“没关系,老金,今天你们已经很累了,就先回去休息吧,至于酬劳的事情,我会看着办的,既不会让大家饿肚子,也绝对不造成浪费,怎么样?” 既然程虎都已经这么说了,老金跟其他猴子自然也不好再说什么。 今天人类的努力它们是看在眼里的。 与其说是它们累了,倒不如说是人类已经快累趴了。 人类一个早上都在不停的搬运那种很大块的石头。他的速度很快,所以搬运的次数很多,而且石头的重量要比它们搬运的石头重量大一倍不止。 由此可以想象得到,眼前这个人类虽然高大黝黑,就像一座永远不会倒塌的大山一样,但其实他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比它们更需要尽管的停下来休息。 所以猴子们没再继续啰嗦,带上各自的水果离去。 程虎捡起地上的泡沫箱子跟泡沫盖子,扔到车厢上,然后驱动皮卡车,回到院子里。 停下车子,拖着疲惫的身体,无暇去理会在院子里打闹的小猴子,也没有朝正在杨梅树下睡觉的大黄打招呼。 进入客厅,把车钥匙往桌面一扔,就赶紧钻到浴室里准备泡澡。 虽然今天只是忙碌了一个早上,比起往常忙碌一整个白天的时候比起来,时间似乎更短,但因为今天的工作量确实很大,所以程虎是真的累了。 身体越累,泡到浴缸里的时候,人就会越发觉得舒适。 打开水龙头放水 咦?为什么没有水出来? 这不应该啊。 他又把其他水龙头拧开,结果还是没有水出来。 这就奇怪了,好好的,为什么水龙头里都没水出来? 虽然这事很奇怪,但现在程虎真不想去追究这个问题,他只想赶紧把自己疲惫的身体泡到水里,舒舒服服的洗个澡,洗去一身的疲乏。 可眼下,水龙头里没有水出来,村中河道也已经干涸,去哪里找水? 他想着这个湿哒哒的问题,走到门廊上,院中的两个池塘便像两块闪闪发亮的贝壳似的,呈现在眼前。 呵,那儿不就有两个小池塘么。 虽然那两个池塘里的水都是死水,但为了让荷花跟西洋菜得到新养分,他还是会经常往池塘里放入一些新鲜的水。 因此,那两个池塘里的水也不见得说脏到不能洗澡的地步。 尽管他是个讲究的人类,而且也很清楚池塘里的水肯定滋生了不少细菌,但那波光粼粼的水面在此刻就像充满了魔力似的,正朝浑身布满臭汗的他散发着难以抵挡的诱惑。 不管那么多了,先下去泡它半小时再说。 脱掉衣服,脚板像抹了油似的,立马朝池塘怕跑去。 但到了池塘边上,看着满池子的荷花在烈日下依旧开着惊世不俗的颜色,程虎又犹豫了。 要是他这将近两百斤的大块头跳到池塘里翻跟斗,那池塘里的荷花还能幸免于难么? 虽然莲藕好像才种下去没多久,但经过细心养护,现在满池塘都已被层层叠叠的莲叶给占领。 旁边的池塘是小猴子们的领地,三只小猴子经常在那个小池塘里泡澡,所以可想而知,那空荡荡的池塘里肯定漂浮着不少猴毛,而且也必定弥漫着猴子的味道。 他可不想浑身都是猴子的味道。 所以只能把目光继续定格在满池荷花的池塘里。 如果不能像条鱼儿一样跳下去游泳的话,那好歹慢慢走下去,轻轻的泡一泡,把身上的臭汗跟污渍给泡去吧。 程虎小心翼翼的下了池塘。 池塘的水并不是很凉,在烈日的照拂下,已经比往常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水的温度还要高一些。 别人欣赏荷花,都是站在岸边或者坐在船上欣赏的,唯独他,是跟荷花异体同塘泡在同一片水里的。 泡澡是一种享受,欣赏荷花也是一种享受。 能一边泡澡,一边欣赏荷花的话,就算干了再累的活,此刻也能烟消云散了。 身体泡在水里,后背靠在池塘的土壁上,眼睛观望着前方的田田碧叶,整个人都浸浴在荷花中,就连呼吸的一进一出,都有扑鼻的荷花香味。 程虎爱花,但更爱荷花。 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出淤泥而不染,且活泼艳丽,拥有着令人心驰神往的美! 更是因为大部分花卉都在春季开放,可荷花偏偏在夏天绚丽绽放,显露出它那份独傲的气质,往烈日炎炎的夏季注入了一丝清新,更让汗流浃背的人们多了一份舒畅。 以前看荷花,只能去公园里看。而且公园里大多时候都人来人往的,很难看得真切。 现在,拥有自己的池塘,种有自己的荷花,程虎就忍不住细细打量起这夏日的精灵来。 在他的小小池塘里,除了能看到青翠碧绿几乎铺满了整个池面的莲叶之外,还能在莲叶上面看到粉中带白的荷花星星点点的散落,就好像天山的星星一样。 荷花千姿百态,有的含苞欲放,犹如害羞的小姑娘; 有的才开了几瓣,像一把倒放的半开雨伞 还有的已经全部盛开,如同孩子们天真烂漫的笑脸,仰着头,沐浴着阳光的温暖。 荷花的花瓣从里面开始,先是纯白,再慢慢过渡到粉色。要是想把它画下来,恐怕就连世界上最有名的画家都无能为力。 花的中间有个莲蓬,活脱脱似一只陀螺,上面缀满了绿豆般的莲子。 夏日的风一吹,成片的荷花迎着风,翩翩起舞,颇为壮观! 荷花亭亭玉立、秀姿天成,当然少不了荷叶的衬托。它们大如车轮,小如圆盘,虽然默默无闻,但也毫不逊色。 荷叶上还托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水珠,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出微弱的光芒,映在水中,美不胜收。 那水珠像极了顽皮的孩子,滚来滚去,甚至‘扑通’一下跳进了水里。 程虎喜爱荷花,但实际上,他更喜爱莲藕。 因为莲藕好吃啊!特别是上次做的那道卤水莲藕,又香又辣,现在回想起来,还口齿生津呢。 不过,现在好像很少在镇上看到有人卖莲藕,大概是因为现在是观赏荷花的季节,而不是吃莲藕的季节吧。 第284章 出价十万第五更) 拿起手机,给自己拍了一张光溜溜的照片之后,又给池塘的满塘荷花来上一张。 这些含羞带‘骚’的美图就不发到安明镇交友群里了,毕竟大家都见过面,而且以后还要见,要是群里的小姑娘看到我的肌肉之后没忍住,一起倒贴上来,那我岂不是要变成一夜十三次郎? 所以,为了健康着想,还是把这些美图发到花友群里比较靠谱。 两张照片刚刚登陆手机界面,一群花友瞬间炸锅了。 “握草,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有人当众拉皮条。” “说吧,多少钱一晚上,不超过三百的话,我就照顾照顾你生意。” “我给你三千,包你一个月。” “喂喂喂,你们这些人是没见过男人吗?就不能有点女孩子该有的矜持?八块腹肌怎么了?难道就他有吗?小麦肤色怎么了?谁还不是黄种人啊。就没见过你们这么不要脸的女人。虎哥,你别搭理这些神经病。我出四千,嘤嘤嘤。” “麻麻批,老娘的刀都快拔出来了。” “虎哥呢?” “肯定是被你们这群如狼似虎的老女人给吓跑了。” “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可啪。” “咳咳,那个,小伙伴们,我是让你们看我种的荷花,不是让你们看我。注意一下主次啊。”程虎泡在水里,哒哒按着手机回复。 “虎哥,虎哥,看这里,看这里,你结婚没有?我单身哦,咱们可以闪婚哦。” “滚蛋,你个假女人,你要是跟虎哥结婚了,你要用你的去受孕吗?” “噗,哈哈哈,壮哉我丽姐。” “丽姐霸气啊。” “那个,人家不是受啦,虎哥才是受。”前面说要跟程虎闪婚的群友说道。 程虎好奇的看了一下这个人的头像,是个女人头像没错,网名叫‘似水柔情’,但从ta说的话来看,应该是弯了吧。 难道是因为看了我的照片才弯的? 握草,那我不是误人终生了? 罪过啊。 “我要把虎哥按在地上,然后此处省略一段少儿不宜的文字”似水柔情说道。 “握草,这都什么人啊,这种话居然也能在公开场合随便谈论?” “喂,现在可是严打时期,任何涉及到某些器官的言论、图片、视频都会面临封群的危险。” “对啊,说这种话是要被送飞机票踢出群的。” 似水柔情回复道:“不怕,在这个群里,还没人敢踢我。就连群主都不敢得罪我。怕什么。” “握草,这么牛逼?群主跟你啥关系?” “群主家开花圃的,我一年从他家进十几万元的苗,他要是敢踢我的话,我就换其他花圃进货。嘿嘿。” “666” “牛逼哦,一年进十几万元的苗,是搞城市绿化的吗?” “对啊。”似水柔情说道。 “我一年买花苗的钱都不会超过一千元” “我一年顶多花一百块钱买花苗。” “咦?那个似水柔情的网名怎么变成数字了?” “因为我把他踢出去了。”一个程虎并不眼熟的管理员冒泡道。 “我靠,花六爷!” “六爷下午好。” “六爷冒泡了,天呐,我要去买彩票。” “666,六爷威武。” “哈,我最看不惯那种装逼犯了,拿国家的钱去买花苗,还说得自己很牛逼一样。” “对对对,支持六爷。” 经过沈一一的事情之后,再次遇到这种整个群群友都在围绕一个人物进行追捧的情况,程虎不会再轻易下任何结论。 而是好奇的打开这个管理员的头像,进入他的资料页面查看资料。 这个管理员的网名就叫花六爷,资料显示男性,40岁。 除了这些有用资料之外,程虎并没有看到其他信息。 如果这个花六爷的信息是真的,那未免也太奇怪了吧。 为什么一群男男女女会对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如此追捧? 难道说这个花六爷是个大明星之类的人物? 程虎想不通。 但是,花六爷却了他。 花六爷:“虎虎生威,你就是传说中的虎哥吗?” 额,这个,程虎又换网名了。 “没错,六爷,他就是虎哥。” “哈哈,虎哥被六爷翻牌了,今晚准备侍寝吧。” 程虎回道:“是啊,六爷有何指教吗?” 花六爷:“我听群里的小伙伴们说,群文件里的五彩金樱子是你种的?” “是的。”既然之前已经在群里公布过,那就没有必要再隐藏什么了。 花六爷:“虎虎生威,可以喊你小虎吗?从资料上看,我好像比你大差不多二十岁。” 程虎:“哈哈,当然可以。” “正在目睹一场y交易,怎么办?在线等,好着急,没相机。” “哈哈,原来六爷冒泡是为了五彩金樱子。” “看来也只有六爷能让虎哥动摇之前坚决不卖五彩金樱子的决心了。” “六爷请用钱砸晕虎哥,然后他的五彩金樱子就是你的了。” 花六爷:“是这样的,小虎,我对你的五彩金樱子很感兴趣,不知道你有没有意愿出售。” 唉,为什么每次一进群,总是会有一堆人要买他的五彩金樱子呢? 那也不过就是我的护墙花而已呀,你们有必要这么趋之若鹜吗? 当然,这种装逼的话是一定要说出来的。 程虎说道:“为什么你们对我的护墙花这么感兴趣?那不过就是我种在墙头上防止小偷爬墙进来的刺藤而已呀。” “握草,虎哥装逼,真是不要脸。” “这才是我认识的虎哥。” “没看到虎哥装逼,总觉得这个群缺少灵魂。” 程虎笑道:“我说的就是实话。” 他拿起手机,对准墙上的五彩金樱子进行了一番录像拍摄。 虽然野生的金樱子花期很短,但墙上的这些五彩金樱子的花期却长得让人几乎要怀疑它的真实性。 看到程虎院子的围墙上依旧盛开着大片大片的五彩金樱子,群有人不淡定了。 “什么情况?为什么花朵还这么丰盛?” “不是说金樱子的花期很短的吗?怎么虎哥你的五彩金樱子现在还在开大量的花?” “这是现在拍的,还是以前拍的。” 有人直接怀疑起视频的拍摄时间了。 程虎又录了一个小视频。 先把摄像头对准正泡在池塘里的自己,然后再把摄像头移动,对准墙上的五彩金樱子。 看到这个视频之后,花友们一致确定,这视频确实是现在拍的。 可是,这样一来,他们的疑虑也就全都成立了。 为什么虎哥的五彩金樱子的花期这么长? 面对大家的疑问,程虎只是回道:“我不知道啊,我又不是植物学专家,我哪里懂这些。” 花六爷:“小虎,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要不咱们加个好友私聊吧。” “我去,六爷居然直接开口跟虎哥加好友。” “虎哥,你发了,六爷可是大佬中的大佬。” 程虎回道:“六爷,我这些五彩金樱子就是种着给自己观赏的,暂时不想卖啊,不好意思。” 花六爷:“如果你是担心价钱不到位的话,那你完全不用担心,只要是我喜欢的东西,多少钱都没有关系。” 花六爷越是这样说,程虎这人精就越不可能出手五彩金樱子。 他回道:“虽然不知道六爷你可以出什么样的价格,但不管你出什么价格,我都不想卖。” “十万块钱。”花六爷说道。 “握草,十万。” “66666” “太牛逼了吧,居然花十万块钱买一棵蔷薇花。” “除了牛逼,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虎哥,别犹豫了,赶紧出手吧。也就六爷财大气粗,出得起这样的高价,赶紧答应吧。” “对啊,虎哥,先答应吧,反正又不亏。” 看到这么多人在劝自己卖掉五彩金樱子,程虎就越是不卖。有时候他真的有点犟。 “真不卖。”程虎说道,“十万块钱能干嘛?” 第285章 我就是一个小人物 感谢月半书友的打赏 就是嘛,十万块钱能干嘛?顶多就是买一批古钱币,补充一点点力量,然后复苏一点点山林而已。 但十万块钱把五彩金樱子卖出去之后,那五彩金樱子就不再是他一个人独有的。 东西一旦分到别人手里,也就不值钱了。 所以,程虎还不至于傻到为了十万块钱而把自己攥在手里的宝贝拱手让人。 看到程虎面对十万块钱的内心居然毫无波澜,一种群友不得不喊大佬。 “都是大佬啊,十万块钱还不能干什么?” “我去,真大佬。” “十万块钱都不卖,虎哥到底是多有钱?”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程虎说道,“如果卖了,那就等于是把自己的财富分给别人一半了。我很清楚,我这些五彩金樱子的价值绝对不止十万块钱。” “对。”花六爷说道,“你的这些五彩金樱子的价值确实远远超过了十万元,但是,你要知道,我就是跟你买一根枝条而已,不是要你把你种有的五彩金樱子分我一半。” “我靠,十万块钱买一根枝条?” “牛逼,六爷。” “六爷这是走火入魔了吗?十万块钱买一根枝条?” 花六爷说道:“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植物培育技术都已经到达巅峰,无法再进行突破。但这五彩金樱子的出现,显然是刷新了植物学专家们的认知。所以我想买一根枝条,种植成活之后,再把五彩金樱子送去科研室,让科研人员来解密五彩金樱子,从而让咱们国家的植物培育技术突破巅峰,更上一层楼。” “六爷威武。” “六爷威武。” 花六爷继续说道:“如果培育技术能有所突破的话,那咱们国家的农业种植肯定又跃进了一大步。到时候说不定就可以在一棵树上,长出不同颜色的水果,或者长出各种味道的水果。” 额,看起来很伟大的样子。 但是,很抱歉,本虎现在连自己的使命都还没有完成,所以没有办法参与你的伟大报国梦中。 我这里的邻居全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几乎每天都在忍受饥渴,就连生活区域都受到了限制。 不用我说,大家也应该知道,这一切都是人类造成的。虽然不是所有人类的过错,但至少是一部分人的过错。 所以,请原谅身为山林守护神的我现在还没有办法伟大到放弃山林里的动物们去造福全人类,我必须先把我周边的伙伴们全都从火坑里拉出来了,然后才有闲情逸致去想要如何报答国家。 而要把伙伴们从火坑里拉出来的唯一办法就是复苏山林。 复苏山林的唯一途径就是买更多的古币补充力量。 要买古币,就得耗费无数金钱。 唯有牢牢握住仅有的资源,才有可能创造更多的财富。 程虎回道:“真抱歉,虽然六爷你的想法很伟大,但是我没办法答应你。” 花六爷:“为什么?是不是钱的问题?” “虎哥,十万块钱买一根枝条啊,是枝条,这已经是天价了。” “对啊,虎哥,你要是拒绝的话,那就太傻了。” 程虎回道:“你们不会知道,这些宝贝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也许六爷买走枝条之后,确实是捐给国家,但是,咱们国家现在繁荣昌盛,就算没有这个五彩金樱子,也依然是国中强国。所以,我不能分享” 不然的话,我认识的大黄、狐狸爸爸、獐子们,猴子们,可能就会因为我的经济跟不上,而持续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甚至是它们的整个种群可能都会因为没法安然度夏或者度冬而灭亡。 一个是让已经达到巅峰的某个种族更上一层楼,一个却是让另一群苟延残喘的种族活下去,孰轻孰重,何须多说。 虽然大部分人觉得,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生命 但是,生命哪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呢? 再高贵的生命也要拉尿屙屎,再低贱的生命,也呼吸着跟我们一样的空气。 生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虽然有平凡伟大一说,但那也只是客观的评价,不是说一个伟大的生命就不容侵犯,就要用众多平凡的生命去替换。 每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活下去的权利。 “不是分享给我。”花六爷纠正道,“是分享给全人类。” “额,六爷,我就是一个人物,真没有那么伟大。所以,卖是不可能卖的。” 如果花六爷直接提高价格,提到程虎满意的话,他还有可能出手五彩金樱子。 但是,这花六爷非但没有提高价格,还说什么为了全人类之类的话,这就让程虎有点儿反感了。 在他看来,这就是一种道德捆绑。 也许,这就是他跟程大牛的区别。 二十几年前有穿山甲引发的1号病毒肆虐全人类的时候,为了消灭1号病毒,程大牛强化具有超强吸附功能的肉灵芝,最后连真身都化作乌有。 可他程虎呢? 有时候这子的脑回路真的是让人捉摸不透。 你看他,可以慷慨不求回报的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且爱心也是十分的泛滥。 但是要他把帮助跟爱心上升到造福全人类的时候,他就立即掉转马头,止步不前了。 当然,但凡不是个傻子,就绝对不会轻易相信友。 特别是涉及到重大利益的时候。 这个花六爷在群里的口碑看上去虽然很好的样子,但是,说句实在话,程虎都有点儿怀疑会不会是这些人合计好了,集体来坑他的。 所以,在没有万无一失的前提之下,他是绝对不会出手五彩金樱子的。 既然这样,再聊下去似乎也就没什么意义了,反倒还会显得我格外气自私一样。 所以,程虎跟群友们挥手道别:“不说了,要准备吃午饭了。” 花六爷:“虎,别走啊,咱们加个好友吧,我好像加不上你,你设置了好像。” 过了好一会儿,都没看到程虎回话,众人这才察觉,程虎是真走了。 “六爷,别难过。”有群友安慰道,“可能虎哥以为你是骗子。” “对啊,你上来就跟人家开口要花十万元买枝条,人家肯定以为你是骗子来着。” “哈哈哈,虎哥经常冒泡的,不用担心。” “对,而且这家伙每次都是招呼一打,立即溜走,根本就不会看下文。” 花六爷:“没事,我也要先去公司看看了。” 花六爷发了一个超级大红包出来。 是真的超级大红包,不差钱的那种大红包。 群友高呼666的时候,程虎已经从池塘里走了出来,并且光秃秃的走到屋子里,用毛巾擦干了身上的水分。 虽然这池塘的水不是很干净,但是在里面泡了一会儿之后,身体的疲惫还是显然消退了不少。 穿上衣服,走到后院菜地摘了几个西红柿,用衣服抹一抹就直接开吃。 不知道什么原因,水龙头没有水出来,所以只能先吃几个西红柿充充饥。 吃完西红柿,感觉饥饿感已经被填满了一部分,就赶紧去检查楼顶的蓄水水塔,看看水龙头没有出水的原因到底是因为什么。 到达楼顶,爬到水塔顶上往里看的时候,差点没被气死。 麻麻批,里面竟然又泡着两只老鼠。 两只老鼠的遗体沉到水塔底部,刚好堵住了出水口。 看到这一幕,程虎呕的一声,直接把刚刚吃进去的西红柿全给吐了出来。 可就算是这样,也得含泪想办法把老鼠的遗体给弄出来呀,不然的话午饭就只能喝东南风了。 唉,这自己的私人水塔都能经常泡老鼠,难怪那些城里的蓄水池泡人类尸体了。 看来,要想吃上美味的午饭,就只能找来棍子把水塔里的老鼠挑出来,然后把水塔里的水全部放干。 为了不造成浪费,把老鼠挑出来之后,回到一楼,把蓄水箱重新固定到皮卡车的车厢上,然后用几根软管连接几个水龙头。 第286章 伪装成人类 所有水管的出水口都放到蓄水箱里,这样一来,就可以尽快把水塔里的水放干。 这些水虽然泡过老鼠,但是用来活水泥显然是没有问题的。 明天要开始建造水坝,不仅仅需要水泥跟沙子,还得需要水分。 所以这些水虽然很脏,但是也不能轻易浪费 这一阵忙活下来,两个时轻松溜走,胃部已经没有什么东西了。 但好在,这个时候水管里流出的水量已经变得十分孱弱,那也就是说,水塔里泡过老鼠的水已经被放干,接下来只要把水龙头关紧,就可以让水桶重新蓄水。 关了水龙头,收好水管之后,才正式准备午饭。 与其说是午饭,倒不如说是晚饭。 无论怎么说,这一顿饭从制作到吃饱,整整进行了三个时的时间。 所以收拾碗筷的时候,天色已经暮暮沉沉。 把碗筷收拾干净之后,往浴缸里放了水,重新清洗一遍身体,然后就早早的上床睡觉去了。 毕竟从明天开始,可能要持续一个礼拜的时间,都得用在建造水坝这件事情上。 如果不能劳逸结合的话,或许不会危及命,但是肯定会让身体的元气大大受损。 因此,在这里提醒广大朋友们,晚上该睡觉,还是要好好睡觉,年轻的时候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到老了就会尝到自己少不更事的恶果了。 一觉睡醒,元气满满,又是新的一天啊,加油吧,靓仔。 院子里的太阳能灯经过一个晚上的照明,此刻已经全部因为没电而熄灭。 所以,扭头看向院子的时候,只能看到灰蒙蒙的晨曦。 虽然天还没亮,但程虎没再赖床,直接起床准备早饭。 洗漱好好,下了一楼,像往常一样,先用锅把水烧热,然后去储物室拿干茶叶。 打开袋子一看 咦?茶叶居然没了? 被他放置在储物架的袋子里就剩下一点点茶叶沫。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老鼠还敢跑进屋里来? 应该不敢吧。毕竟老鼠的胆子贼,在三只猴子的领地里,应该不敢太放肆才对。 或许那些老鼠不会说人类的语言,但是动物之间定然有它们之间的语言,所以也不用担心三只猴子没法恐吓到老鼠们。 仔细想来,这些日子自己一天至少煮两次油茶 哈哈,估计是被他这只大老鼠给吃了吧。 花妈妈确实给了一大包茶叶,大概有好几斤,但也耐不住他这样一天煮两次油茶啊。 而且他煮一次油茶,至少得喝二十碗,所要用到的茶叶要比之前看到廖桃煮油茶时下的茶叶多一倍左右。 如此,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挥霍,茶叶已经全部被消灭掉也是合情合理的。 想通了这点,程虎就懒得再纠结。 虽然说没有油茶的早餐是没有灵魂的,但是没办法,今天要去建造水库的水坝,所以只能暂时先忍着。 等把水坝建好之后,再去村尾的茶林里摘些茶叶回来自己烘干制成干茶叶吧。 早餐退回到西红柿鸡蛋面还有凉拌黄瓜以及牛奶的局面。 忙完一切家务之后,也就七点钟左右。 这个时候天已经十分明亮,但由于太阳还没有直射到村庄里,所以空气还算凉爽。 为了尽早完成水坝的施工,程虎早餐之后也没有休息一会儿,直接拿起各类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就开着装有蓄水箱的皮卡车往村庙方向驶去。 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够早了,可没想到,猴子们竟然比他还早。 看到人类出现,猴子们的兴致都很高。 昨天帮人类干了一个早上的活就换来了不少新鲜水果,这样的交换方式,让猴子们浑身充满干劲,恨不能天天都有这样的好事。 当然,一切还得听从人类的吩咐。 程虎把软管连接蓄水箱的出水口之后,牵着水管放到村庙前面的空地上。 然后再在空地上放一个水桶,用来接水。水桶里面必定还有一个水勺,用来舀水和水泥。 一切准备工作做好之后,程虎就把一包水泥跟两包沙子倒在地上,并且告诉猴子们,灰色的是水泥,一粒粒的是沙子。 然后再手把手教会了猴子们如何用大板锄把水泥跟沙子调和均匀。 水泥跟沙子调和均匀之后,堆成一座土丘,在土丘中间挖开一个坑,让水泥料形成一个迷你盆地,之后再把水倒入盆地中间,将水、水泥、沙子进行搅拌。 程虎说道:“你们看,这个水不能放太多,如果放多了,这些水泥就会变得很稀。放少了没关系,还可以再往里面加点水,但是放多了就很麻烦,又要重新加入水泥跟沙子。” 猴子们虽然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但是大自然的恶劣生存环境让它们的脑子十分灵活。 所以程虎教了两遍,猴子们就几乎能全部掌握要领了。 程虎再把十来只泥浆桶放在地上,说道:“把水泥沙子跟水搅拌均匀之后,就可以铲入这些桶里了。大家不要逞强,能提多少,就铲多少,知道吗?不然很容易造成肌肉拉伤。” 老金呵呵笑道:“你放心好了,我们好歹也是这山林里存活下来的稀有品种,对于自己的能力,心中还是有数的。” “对啊,我们知道自己能不能行,所以你不用担心,尽管去干你的活就好了。” “哈哈,那我们一群猴子和水泥,你一个人建水坝吗?这样一来,我们岂不是太轻松了,你岂不是要累死?” “当然不是。”程虎看了看猴群,今天来帮忙干活的猴子大约有四十只,比昨天还多些。 他说道:“你们留十只猴子在这里和水泥,留十只猴子运送水泥浆,再找十只猴子去帮忙递石头,剩下的就跟我一起学砌墙吧。” 虽然石头已经全部搬运到河道里,但还需要帮手去帮忙递石头,不然的话,要一边砌墙,一边捡石头,可能会事倍功半。 另外,程虎还可以教猴子们操作如何砌墙。 既然它们连和水泥都能轻松学会,那想来砌墙也是没有问题的。 分配好工作之后,大家按部就班,准备正式动工。 程虎带着将近十只猴子来到狐狸们刨好的地基旁边,开始教猴子们要怎样利用水泥浆把石头整齐的堆砌起来。 地基的最底部先铺一层水泥浆,然后排列石头,石头与石头之间必须留有缝隙。 排满第一层石头之后,继续往石头面上倒下水泥浆,并且利用工具将水泥浆塞入石头之间的缝隙里,同时还得在石头面上保留一层厚度适中的水泥浆。 然后,再继续利用石头的棱棱角角,将第二层石头嵌入第一层石头面上。 后面的工作几乎都是一样的。 猴子们一边听程虎解说,一边看他操作,很快就学会了如何砌墙。 猴子比人类简单,所以教学起来,就跟一张白纸一样,很容易就能让它们轻松掌握技能。 但是,虽然猴子们已经学会如何砌墙了,可工作效率并不怎么高,因为是初学者,所以十只猴子所砌起来的石头跟程虎砌起来的石头几乎一样多。 不过,这也已经算很好,毕竟程虎本身就是超人类的存在,他的工作量要比普通人大很多,效率也高很多。 再加上猴子们,就相当于是有两个程虎在同时砌墙。而且,程虎相信,等猴子们熟练之后,工作效率肯定会更高。 老金身为猴王,自然也加入了砌墙大军里。 经过一会儿操作之后,它的砌墙技术就已经十分娴熟。 它把一个石头塞入石头缝隙里,然后再用抹泥板的手柄轻轻敲击那个石头,好让石头完全嵌入缝隙。 程虎看着这一幕,忍不住笑道:“老金,照你这技术,以后都可以离开村子,伪装成人类,然后去外面的工地干活了。” 第287章 小龙猴 “哈哈哈,是吗?”老金有点自豪的笑道,“可是我听老黑说过,像我们这样不寻常的动物到了你们人类世界的话,是要被送去解剖的。” 解剖这个词一出来,所有猴子的心脏都下意识的抽了一下。 解剖这件事跟人类生吃猴脑一样,在猴子们看来,都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 程虎见不少猴子面露惧色,只好转移话题道:“哈哈,光凭你这技术就至少能值一箱水果。” “我这技术能值一箱水果?”老金诧异道,“是一箱水果吗?” “对啊。是一箱水果,而且是很新鲜的水果。在人类世界,人们利用金钱来回报一个人的劳动,然后劳动者再用这些钱去购买他们需要的食物跟用品。” “那像我这样的劳动者,一天能换来多少钱?”老金很是好奇的问道。 程虎想了一下。 一般在工地干苦力的,至少有两百块钱一天吧。 猴王老金虽然工作效率很低,但也算是众多猴子里最好的了,所以,怎么也能值一百块钱吧。 他竖起一根手指:“一百块钱,应该能值一百块钱。” “一百块钱是多少?”老金又问道。 “对啊,一百块钱能买多少水果?”其他猴子也好奇的问道。 程虎嗯了一声,说道:“大概能买一箱水果吧。” “一箱水果?” “我们帮你干一天活,就能得到一箱水果吗?” “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真想天天帮你干活。” 额,大家好像误会我的意思了。 程虎赶紧说道:“我是说大概能值一箱水果。” “那今天收工的时候,你会给我们每只猴子发一箱水果吗?” 面对某只猴子的这个问题,程虎一下子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并不是他舍不得给猴子们买水果,而是一旦直接给每只猴子发一箱水果的话,那一只猴子肯定没法一天把一箱水果全部吃完,这样一来,可能就会让泡沫箱底部的水果腐烂,从而造成浪费。 可是,猴子都开这个口了,如果他拒绝的话,可能会打击大家的积极性,所以就说道:“对,今天收工之后,我会给大家发水果,但不是每只猴子发一箱,而是每只猴子发十来个水果。” “可是,你刚刚还说,我们这样做一天,可以得到一箱水果的呀。”有个别猴子好像不是很满意程虎的话。 程虎解释道:“你们不用担心,我绝对不会坑大家,这些天我先让大家填饱肚子,等到咱们的工程全部完工之后,我一定会把欠大家的酬劳一次性发给大家。” “真的吗?” “你不会骗我们吧。” “你们说的这是什么话?”猴王老金听到几个同伴说出这样的话,不免有些生气,“我之前都跟大家说过了,程虎做的这一切不是为了他自己,是为了让咱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好,就算他不给咱们任何报酬,这也是咱们应该做的事情。” “可是,这山林又不仅仅是咱们猴群的山林,是所有动物的山林啊,为什么其他动物不像我们一样一起来帮忙?” 发出质疑的是一只站在石头堆边上,负责传递石头的猴子,是一只看起来年纪比较的猴子。 大概是一只亚成年猴子吧。 “龙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能抱有这样的态度,如果大家都像你这么想,那咱们的家园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改善?” 呵斥龙猴的是一个看起来年纪较大的猴子。 它站在猴王老金身边,手里还拿着抹泥板。 “可是爸爸,我说的也没错啊。”龙猴气呼呼的直接在一个大石头上坐下。 它叫屈道,“山林明明就是大家的山林,为什么那些动物不一起来帮忙呢?如果它们也来帮忙的话,那咱们就可以尽早把咱们的山林变得更好啊。” 如果这些话放在人类社会里,当然是对的。 家园是大家的家园,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去建造,才能创建更好的家园。 但是,动物世界则不适用于这样的话。 因为动物跟人类不一样。 人类是统一的身体结构,一个脑袋,两只手臂,两只腿。 而动物们的身体结构则大不相同。 就像獐子们一样,虽然它们也有蹄子,但是它们的蹄子搬不起石头,也搅拌不了水泥浆。 还有狐狸,虽然它们的爪子可以刨土,但却没法使用抹泥板。 在这一片山林里,唯有猴子的结构跟人类一样,可以使用各种工具。 程虎当然也知道,这样派遣同样只是作为山林野生动物的猴子们,对于猴子们来说,确实是一件不公平的事。 但是没有办法,这片山林根本就没有外人愿意进来,所以要从外面请人来干活,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跟金钱比起来,人们更在乎自己的宝贵生命。 所以程虎只好委屈一下猴子们,让猴子们代替一下人类帮手了。 “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龙猴爸爸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儿子。 就好像龙猴说出这样的话,会让它觉得很没有面子一样。 它放下手中的抹泥板,走到龙猴面前,一手提着龙猴的手臂,直接将龙猴从石头上提起来。 龙猴被爸爸的这一举动吓得面色惊惧,以为自己又要挨揍了。 不是以为,它是真的挨揍了。 龙猴爸爸一巴掌狠狠的拍在龙猴屁股上:“我让你胡说八道,我让你胡说八道。” 猴子果然是人类的近亲,就连教育儿子的方法都是一毛一样的。 “老龙猴,你这是干什么?”老金赶紧上前,一把抓住老龙猴使劲挥动的手臂,劝解道,“龙猴还是个孩子,你别总这样对它。” “哼,想当年我像它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开始谈对象了。你看看它这鬼样子,心胸狭隘、斤斤计较,真怀疑它是不是我亲生的。” 噗,猴子真是人类的近亲,就连说话的语气都差不多。 老金猴继续劝道:“年轻人不懂事,这是正常的。而且龙猴的想法也只是想要让咱们的家园更早得到改善而已,这没有错。你看它,不也挺积极的嘛。今天得知咱们还来帮忙,就跟着一起来了。” “要不是因为这个,我刚刚就不会下手这么轻了。”老龙猴愤愤说道。 龙猴还想争辩什么,但看见老爸那宽大的手掌又作势要打它,就赶紧闭上了嘴巴,从地上搬起一个石头,给人类递去。 程虎接过石头,笑呵呵的说道:“没关系,龙猴,咱们做好咱们该做的事情就行了,不要去想太多。总有一天,付出的所有努力,都会得到回报的。” 龙猴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赶紧走到石头堆边上,抱起一个稍微大一点的石头,给程虎送去。 老金跟老龙也回到墙根旁边,继续砌墙。 插曲已经结束,所有猴子又都投身到工作中。 人类说的对,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就行了,至于其他的,就随它去吧。 只要我们不愧本心,一直努力,总有一天,曾经挥洒的汗水定会融入大地,滋养出一片花海,培育出一片果林。 总之,努力就对了。 到了中午的时候,猴子们依旧在原地休息,程虎开车去镇上买水果,并且把晚上的那份也一齐买了。 回到村子里,把水果分给猴子们之后,猴子们吃着甘美的水果,一个个都干劲十足。 老龙猴一边啃着水果,一边教育龙猴:“龙猴,你看看,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如果咱们没有来帮忙的话,就没法吃到这么鲜美多汁的水果,你说是不是?” 龙猴狠狠啃咬着水果,一个劲的点头。 最讨厌老头子说这些大道理呢,人家吃东西都没空,还要跟你说话,烦不烦呐,就不能等我吃饱了再教育么。 第288章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第四更) 猴王老金呵呵笑道“是啊,你们看,如果咱们现在还在山林里晃悠的话,估计就只能找到一些小虫子,小嫩芽之类的食物。但是因为我们付出了劳动,所以才能得到这么美味的食物。” 其他成年猴子都觉得老龙猴跟老金说的话很有道理。 毕竟成年猴经历过的事情更多一些,见过的事物也更多,眼界自然也开阔一点。 而且,回想以前在山里拔树根吃的日子,再看看现在拿在手中的水果,一个地一个天,但凡是稍微有点脑子,稍微有点明白事理的,都会选择用劳动来换取更好的生活。 虽然那些懒惰的家伙什么也不用做,就可以得到山林的馈赠,能吃饱肚子,也可以自由自在的在山林里晃悠,看起来生活无比惬意的样子,但是,那跟寄生虫有什么区别呢? 这里‘懒惰的家伙’并不是说山林里其他那些因为身体构造原因而无法帮助人类的动物,而是指某些明明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却不愿意来帮忙建造美好家园,只想坐享别人劳动成果的‘猴子’。 大家吃完‘午饭’之后,就坐在树荫下,或者爬到树杈上午休。 人类回家去吃午饭了,估计要好一会儿才回来。 小龙猴爬到参天大树最高的位置,视线沿着弯弯曲曲的村道,往外看去。 “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它喃喃问道。 老龙猴躺在下面的一个大树杈上,双手枕着后脑勺,漫不经心的回道“跟地狱差不多。” “跟地狱差不多?谁告诉你的?”小龙猴才不会相信老爸的鬼话。 旁边树杈的老金说道“小龙猴,你可千万不能胡思乱想呀,我跟你说,你一旦离开这片山林,肯定会掉入人类的陷阱里,然后被敲开脑壳,把你的脑浆全部挖出来吃掉。” “人类哪有你们想的这么险恶?那个住在村子里的人类,看上去就是个好人啊。” “程虎是个好人,这点无需怀疑。”老金说道,“但是,这并不代表,所有人类都是好人啊。你忘了咱们猴族里,那些不听同伴劝告,跑到山林外面觅食的猴子们的下场了吗?” 小龙猴的脑子里呈现出了一个个恐怖的画面有倒在血泊里的金丝猴,有被夹断腿的金丝猴,还有被乱棍打死的金丝猴 它们死之前,都会发出一声声凄惨绝望的叫喊。 外面的世界,真的那么可怕吗? 小龙猴站在树杈上,远远看着外面的天空,陷入了思索。 也许,它想要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吧。 毕竟,对于一个年轻且充满活力的生命来说,未知的世界总是充满着极强的诱惑力。 程虎回到家里吃过午饭,也稍微休息了一下。 虽然建造水库的工程迫在眉睫,但还是那句话,劳逸结合才是王道。 躺在摇椅上小憩了半个小时之后,又回到村庙这里,继续带领猴子们干活。 小龙猴把一个石头递给他,问道“那个,你家里还需要帮手吗?” “帮手?”程虎愣了一下,笑问道,“你想干什么?” 小龙猴踩到一个石头上面,伏在弯腰的程虎耳边,小声的说道“我想跟你学习人类的文字,还有各种人类世界的生存技能。” “啊?”程虎一脸不解,“你学这些干什么?” “当然是要为将来做打算啊。”小龙猴一脸认真的说道,“你想啊,如果我真的能学会这些东西的话,那你以后是不是就多了一个得力的帮手?” 程虎思忖了一下,貌似是这个道理没错。 他一直想教三只小猴子学习汉字,奈何三只小猴子年纪太小,玩心太重,根本就没有学习意愿。 可如果小龙猴自愿学习的话,那就不一样了。它的学习意愿大,兴趣也大,教起来肯定轻松,而且还事半功倍。 以后要是自己不在家里,但是又担心家里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手机之类的通讯工具跟它获得家里的情况。 而且,它一旦学会了人类的文字,以后说不定还真能像网上传的那张猴子玩电脑的图片那样,往电脑,玩游戏之类的 哈哈,那就很有趣了。 更有趣的是,小龙猴还可以开个农产品网店,然后左一声‘亲’,右一声‘亲’的跟卖家交流。 那画面想想就觉得很好玩啊。 反正在山里也没什么娱乐活动,倒不如发展发展小弟什么的。 想到这里,程虎欣然同意“好啊,没问题。但是,你好像需要经过你爸爸的同意对不对?” 小龙猴暗笑两声,悄悄道“我爸爸一直跟我说,你看看人家老金的儿子,都去给人类当帮手了,你再看看你,一天到晚都不知道在干什么它肯定乐意我跟你一起学习本领。” 程虎笑了笑“哈哈,行,只要你爸爸同意,那就没有问题。但是,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我家里是不养闲猴的,如果你想要获得食物,你就必须干活,知道吗?” “没问题。”小龙猴坚定的说道,“虽然我今天早上说了一些不是那么好的话,但其实道理我都懂的。只要可以学到本事,就算再辛苦,我也不怕。” 毕竟,如果真的有一天,它离开这片山林了,如果没有技能傍身的话,可能会死。 “你们在说什么?”旁边的老龙猴扭头,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小龙猴。 小龙猴吐了吐舌头,转身回到石头堆旁边,继续传送石头。 程虎用手背抹了一下汗水,说道“是这样的,老龙猴,小龙猴想要跟我一起生活,说是想从我这里学习本领,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什么?这臭小子想跟你学习本领?”老龙猴诧异的扭头看向儿子。 那混小子整天都吊儿郎当的样子,这会儿居然想着要跟人类学习本领? 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 “是真的假的?”老龙猴朝小龙猴质问道。 “当然是真的。”小龙猴又送来了一个石头,交给程虎,“你以前不是总说我笨,说我不如老金叔叔的三个儿子吗?从今天起,我就要离开你,去跟人类学习本领。” “呵,离开我?那我可真是求之不得呢。”老龙猴一脸不屑的说道,“每天看到你,我都快烦死了,你最好是以后都别进山,免得我看到你就心烦。” “哼,不进山就不进山,谁怕谁啊,麻烦你晚上看不到我的时候,不要站在树杈上等我了。以后,我会跟人类住在大房子里。” “那最好不过了。”老龙猴回过头来,一边砌墙,一边说道,“等了这么久,总算甩掉你这个包袱了,我跟你妈妈还有你弟弟,都会很高兴的。以后家里就少一张嘴吃饭了,真是太好了。” “对对对,以后总算不用再听你罗里吧嗦了,真是太好了。”小龙猴毫不客气的回敬道。 “好了好了,都别嘴硬了,赶紧干活。”老金说道,“难道你们都不想早点把活干完,早点收工,早点吃到美味的水果吗?” 一说到美味的水果,大家立马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瞬间在午后闷热的空气中苏醒过来,开始大刀阔斧的干活。 和水泥的和水泥,运送水泥浆的运送水泥浆,递石头的递石头,大家都忙得不亦乐乎。 到了太阳西垂,光线变得格外温柔的时候,程虎便叫上猴子们,让大家都爬到皮卡车的车厢上。 一众猴子站在皮卡车旁边,很是不解。 老金问道“程虎,你要我们上去吗?” 它指着皮卡车车厢。 程虎点头“对啊,大家忙活了一天,全身都臭烘烘的,难道不想去洗个澡吗?” 洗澡? 对于猴子们而言,只有在下雨天的时候可以洗澡,等太阳放晴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洗澡这一说。 “去哪里洗澡?” 第289章 欢迎加入鸡粪大队(第五更) 程虎抬手指着村道外面的世界“那外面有一条很大的河,大家应该知道吧。” 猴子们犹犹豫豫的点了点头,表示知道。 但是,这跟它们有什么关系? 程虎看到猴子们一脸不解的样子,便笑道“你们都坐到车厢上吧,我可以带大家去外面的河里洗澡,洗完澡了,我再带大家回来。” “去外面的大河洗澡?” 猴子们面面相觑。 对于它们来说,山林之外的世界都是地狱,就算是死,它们都只想死在这片山林里,绝对不想离开这片山林。 “真的吗?你真的要带我们去外面的大河洗澡吗?”倒是小龙猴满脸兴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小龙猴,我都跟你说过多少字了,不要总想着去外面的世界,你知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危险?难道你想沦为人类的食物吗?还是你想变成猴干被挂在墙上?外面的人类都是恶魔,为什么你总是这么不听话?” 小龙猴爸爸吧啦吧啦的对小龙猴进行了一番教育。 小龙猴无奈的怂了一下肩膀。 看到猴子们这么反感外面的世界,程虎也很无奈,只好把水果分给猴子们,让猴子们回去山林里。 老龙猴临走的时候,把程虎拉过一边,语重心长的说道“那个,程虎,小龙就交给你了。它还小,不懂事,如果它要是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的,你多担待些。” 爸爸到底还是爸爸,就算嘴巴上说得不屑一顾,不想搭理,但实际上还是很爱自己的孩子的。 程虎略有感触的点了点头“你放心好了,小龙猴跟着我,我肯定会好好照顾它。” 老龙猴一脸感激的说道“那真是太谢谢你了,另外,这个孩子很向往外面的世界,我希望你能帮我管教管教它,告诉它外面的世界有多危险,千万不要因为好奇而跑出去。” “这个,你放心吧,我有分寸的。”程虎说道。 老龙猴跟程虎交代结束之后,又一脸严肃的呵斥小龙猴“以后你就好好跟着程虎,别胡思乱想,知道没有?” “你可真啰嗦。”小龙猴翻了个白眼,“你要是舍不得我的话,你直接明说不就行了?大不了我考虑考虑要不要回去陪你们呗。” “哼,舍不得你?真是笑话,我巴不得马上见不到你。总之,在程虎家里,你给我好好学乖,不然的话,要是让我知道你犯了什么错,小心你的屁股。” “略略略。”小龙猴又朝它爸爸吐了吐舌头。 老龙猴瞪了它一眼“好了,就这样吧,你别给我惹祸,别丢了我的脸。” 撂下这么一句话,老龙猴就赶紧大步流星的离去。 程虎看着老龙猴离去的背影,心中说不上啥滋味。 老爸老妈虽然把他扔在这里,但想必心里也是跟老龙猴一样外冷内热,时时刻刻都在想念着他的吧。 有些人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往往就会化作严厉。 就像老龙猴那样,表面上对小龙猴十分严厉,但实际上,心里在乎得不行,只不过是不想表现出来而已。 猴群离去之后,程虎就带着小龙猴回到了院子里。 皮卡车刚停下,小龙猴立马从车厢跳到驾驶室的车顶上,环视了一圈院子里的环境,惊叹道“哇哦,这里可真漂亮。” 到底还是个孩子,相当于人类世界里十二三岁的小孩子。 所以看到漂亮的花,看到绿意盎然的院子,还是会一脸欣喜的发出惊叹。 “哈哈,那是当然,这些花都是我种的,能不漂亮吗?”程虎下了车,听到小龙猴的惊叹之后,有点儿小得意。 小龙猴是真心觉得这里漂亮呀。 它出生还没有多少年,所以自然是没有见过山林以前绿意盎然的样子的。 虽然听说只要走到山林边缘就可以到达外面绿色的山林里,但是老龙爸爸十分严厉,每次它说要去山林边缘看看外面的世界时,老龙爸爸就会用树枝伺候它。 唉,想来真是家门不幸啊。 看看人家小金三兄弟,为什么它们就能遇到那么和蔼可亲的爸爸,为什么我的爸爸就这么狠? 看来下辈子投胎之前,一定要好好贿赂一下阎王爷,让它给自己找个温柔点的爸爸才行。 “小龙哥哥。” “小龙哥哥。” “小龙哥哥。” 三只小猴子老远就听到了小龙哥哥的声音,欢快的朝皮卡车跑来,然后两只猴子快速爬到皮卡车车顶上,一只胖子则努力奋发向上,但就是够不到 “小龙哥哥,你怎么来了?”小金猴最喜欢小龙哥哥了。 因为小龙哥哥是个风一般的男子。 它潇洒肆意,而且聪明能干,虽然偶尔爱发牢骚,但确确实实是个暖心的大哥哥。 小壮猴也喜欢小龙哥哥,主要是因为小龙哥哥身手敏捷,一直都是它的偶像。 小胖猴喜欢小龙哥哥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因为小龙哥哥经常会给它好吃的东西。 “以后,我就要跟你们一样,一起住在这里了。”小龙猴比小金猴小壮猴都高大一些。 站在两只小猴子身边,看起来还真跟一个大哥哥似的。 “真的吗?”小金猴雀跃道,“你以后也会住在这里吗?不是骗我们的吗?” “当然。”小龙猴扬起脑袋,看着东南面的山峰,说道,“我骗你们干什么?” “那太好了。”小壮猴原地蹦跶了两下,将车顶踩踏得砰砰响。 小龙猴见状,忍不住笑问道“你们就这么喜欢我吗?就算我要留下来陪你们,你们也不至于兴奋成这样啊。” “哈哈。”小金猴高兴的叫道,“小龙哥哥你来了,以后就可以帮着我们一起捡鸡粪了。” “对对对,小龙哥哥可以帮我们捡鸡粪。” “捡什么?”什么鸡粪什么的?小龙猴以为自己听错了。 “捡鸡粪呀。”小壮猴指着地上那一坨坨在夕阳下冒着香烟的鸡粪说道,“你看,就是地上那个臭烘烘的东西,以后,咱们的工作就是把它们捡起来,堆到后面的角落里。” 小壮猴又指向鸡舍方向。 小龙猴如遭雷击。 握草,这特么什么情况? 我是来学习本领的,不是来捡鸡粪的。 它一脸怀疑的看向程虎。 程虎一脸善意的点了点头“没错,小龙猴,以后,你就跟着它们一起捡鸡粪吧。它们做什么,你也跟着做什么好了。” “啊?”小龙猴差点没被气晕过去,“你不是说要教我学习人类的文字,教我学习人类世界的生存技能吗?” “对啊。”程虎很理所当然的说道,“那我现在就给你上第一课好了。” 小龙猴洗耳恭听。 三只小猴子一脸鄙夷的看着程虎,人类的装逼症又犯了。 程虎说道“你记住,要想在人类世界生存下去,首先,你必须找到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如果你还想像在山林里,见到食物张口就吃,还不给钱的话,在人类世界,这种行为是要挨揍的。” “啊?”小龙猴怪叫一声。声音中有绝望,有纠结,有痛苦。 但是,好歹是个爷们,打退堂鼓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会退缩。 小金猴跟小壮猴一脸坏笑的看着它,然后彼此对视一眼,眼中全是得意。 这下好了,鸡粪大队总算新增队员了。哈哈哈,以后就可以使唤小弟了。 第290章 没有闺女不成方圆(第一更) 感谢星云大佬的打赏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小龙猴叫道,“我是来学习本事的,我是来学习本事的。” 小金猴轻轻拍了拍小龙猴的后背,安慰道“小龙猴哥哥,不用怕,捡鸡粪不可怕。” “不可怕吗?”小龙猴一脸懵逼。 “当然。”小金猴点头说道,“捡鸡粪一点儿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喂鸡,因为那个时候,你永远不知道会有几只鸡往你身上扑打,并且把鸡粪涂你脸上。” 小龙猴 程虎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好了,你们别吓唬它了,带它熟悉一下环境吧,然后告诉它咱们这儿的清规戒律是什么。我得去准备晚饭了。” 看到人类离去,小金猴稍微压低了一点声音,神秘兮兮的朝小龙猴说道“小龙哥哥,欢迎你上了贼船。” “什么船?”还没看过电视的小龙猴哪里会知道这个词的意思? “嘻嘻。”小壮猴洋洋得意的解释道,“意思就是说,欢迎你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在这里,你将会被人类奴役,被人类欺负,还得被人类戏弄。你要帮他打扫院子,帮他捡鸡粪,帮他喂鸡,还得帮他去后院除草。” “握草,你们这些日子就是这么过来的?”小龙猴叫道,“还有没有天理了?你们还这么小,他居然就这么使唤你们?” “对啊。”小金猴一脸认真的点头,“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那为什么不会去山里?”小龙猴一脸不可思议的叫道,“难道他还会把你们囚禁起来吗?” “额,这个当然不会。”小壮猴觉得小龙哥哥似乎被吓到了,就说道,“虽然人类有些时候很可恶,但有些时候,他也很可爱啊。他会给我们买好多好吃的水果。会给我们造床,还把电视给我们看。” “对。”小金猴点了点脑袋,“虽然人类有些时候很过分,但有些时候,他算得上是一个大好人。而且,他说过,这里是不养闲猴的,我们吃他的,喝他的,住他的,帮他干点事,也是应该的。” “是这样吗?”小龙猴满脸怀疑,然后朝下面看去,发现小胖猴还在一脸着急的往上爬。 但是,它的一声肥肉成了累赘,怎么也爬不上来。 “好了,小胖猴,你别爬了。”小龙猴说道,“我们马上下去了。” 说罢,率先从车顶上一跃而下,以最优美的姿势落在地上。 小胖猴见状,立即气喘吁吁的跑到小龙猴身边,一把抱住它“小龙哥哥,小龙哥哥,你有带好吃的东西来吗?” “你看我这样子像是带了什么东西来吗?”小龙猴抬高自己的手臂,让小胖猴查看。 小胖猴快速在小龙哥哥身上一顿乱摸,把蛋蛋都翻起来查看了,可就是没有找到什么好吃的东西。 失望。 失望秃顶! 小金猴跟小壮猴也下了车顶,站在小龙哥哥身边。 小金猴说道“小龙哥哥,刚刚我们说的那些你都不必放在心上,我们是跟你开玩笑的,在这里,你只要记住几件事情就行了。” 小龙猴不解“什么事?” 好了,接下来又到小金猴的装逼环节了。 它清了清嗓子,挺直腰板,把一只手背在腰板后面,然后竖起一根手指,故作严肃的说道 “第一,用劳动换取食物。人类吩咐的工作,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不管是捡鸡粪,还是喂鸡,或者是给后院的蔬菜除草,都要尽心尽力去做,绝对不能马虎。” “第二,千万千万不要进入人类制作食物的厨房。那是人类的圣地,是绝对不允许我们猴子进入的。” “对。”小胖猴压低声音说道,“我告诉你小龙哥哥,上次我哥哥们进去厨房,结果差点被人类扔到鸡粪堆里。” “咳咳,老三,不要插、插话。”小金猴接着说道,“第三,不能欺负那头大老虎,特别是不能爬到大老虎专属的杨梅树上吵闹。如果你想爬树的话,后院还有一棵杨梅树。” “第四嘛,就是绝对不能浪费一点食物。这个人类虽然很不靠谱,但是对食物看得很重,你如果很能吃,可以吃很多水果,但是,绝对不能造成浪费,不然的话,他会把你扔到鸡舍里,让你跟鸡群过一个晚上。” 这是小胖猴痛苦的记忆,现在回想这件事情,它绝望的闭上了眼睛。也是从这件事情之后,它决定要减肥的。 “第五嘛,就是不可以破坏院子里的一切花花草草。你要是想吃草的话,只能到外面的橘子林里吃草,但是这里的所有花草都是不能随意破坏的。” “这么多规矩?”听着这些乱七八糟的规矩,小龙猴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这到底是来这里生活的,还是来这里坐牢的? 如果没有自由,那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小龙哥哥是不是在想自由?”小金猴突然问道。 小龙猴木讷的点了点头。这是要变成妖怪了吗,居然还能知道我在想什么。 小金猴嘿嘿笑道“那我来给你上一课好了。要想在人类世界生存下去,首先你就必须抛弃自己的自由。因为在人类世界里,是没有自由可言的。” “啊?这么恐怖?”小龙猴忽然有点儿想反悔了,早知道就不来了。 “对啊。”小金猴说道,“在人类世界里,几乎所有人类都活在框架中。比如,乱扔垃圾,会被罚钱,比如,不遵守交通规则,会被罚钱。还有更恐怖的,如果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不穿衣服,还会被抓起来。” “握草,人类生活在这么恐怖的环境里吗?”小龙猴感到极其不可思议。 原本以为人类是最高级的动物,过的生活应该是跟神仙一样的,可没想到,竟然如此变态?窝囊? “用人类的话来说,没有闺女,不成方圆。”小金猴解释道,“意思就是说,如果没有一个规闺女约束,大家都随心所欲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就会陷入混乱,陷入毫无秩序的混乱当中。” “好吧,虽然我不懂,但是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小龙猴无奈道。 虽然它不明白没有闺女不成方圆的明确道理,但是它知道,站在别人的屋檐下要低头的道理。 反正就是,出门在外,一定要放低自己的姿态,别还把外面的世界当成可以任由自己撒泼撒野的地方就对了。 在家里,父母可能会容忍自己的无理取闹,但是在外头,谁也不是你的父母,谁也没有义务承受你的无理取闹。 所以,不管是在人类社会还是动物世界,在没有成为强者之前,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夹着尾巴做猴。 接下来,小金猴三兄弟带着小龙猴一起喂鸡,一起熟悉院子的每一个角落。 程虎则在屋子里准备晚饭。 当小龙猴对一切都已经有了一定了解之后,小金猴又带着它来到后院的菜地上,并且指着菜地里红彤彤的西红柿说道“你看,那个就是咱们今晚的食物了。” “那个是什么?”小龙猴还没有见过西红柿。 “那是西红柿呀。”小金猴蹦蹦跳跳的走到西红柿旁边,摘了一个西红柿下来,扔给小龙猴,“这是西红柿,又可以叫它做‘番茄’。” “这个能吃吗?”小龙猴拿着红彤彤圆滚滚的西红柿,有些怀疑。 这是一种全新的东西,是它从未接触过的东西。 “当然可以吃。”小金猴又摘了一个西红柿,然后放到嘴里咬了一大口。 西红柿饱满的汁水立即溢了出来。 “嗯,你看,西红柿很多汁水,很好吃,非常解渴。” 小金猴一边咀嚼西红柿,一边举起手中的西红柿示意小龙猴看过去。 小龙猴瞄了一眼之后,再看自己手中的西红柿,然后慢吞吞的送到嘴边,轻轻的咬了一口。 第291章 孩子总要长大(第二更) 感谢平方2018的打赏 “哇喔~,这也太好吃了吧。” 小龙猴瞪大眼睛,看着手里被咬掉一口的西红柿,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叹。 它一边细细的咀嚼着口中的西红柿,一边称赞道“没想到这个叫西红柿的东西这么好吃,而且还有这么多水分。如果山里的动物都能吃上这样的水果,那就算不喝水,也可以度过整个夏季了。” 实在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很陌生的水果居然含有这么多水分,而且味道还不错,酸酸甜甜的,确实很解渴。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小金猴嘻嘻笑道,“不过,现在你们不是已经在建造水库了吗?人类说,再过些日子,村里就会多一个湖泊,到时候就算没有这个很多汁水的西红柿吃,大家肯定也能安然度过夏天。” 小龙猴点了点头,不说话,继续吃西红柿。 看到小龙哥哥一脸享受的样子,小金猴便清楚的知道,从此以后,在这大院子里,恐怕是又要多了一个跟它们抢西红柿吃的家伙了。 不过,只要小龙哥哥捡鸡粪的速度比小胖猴快,那就算是分一部分西红柿给它也没有关系。 最怕的就是,又来一个小胖猴。 前院里,小胖猴慵懒的躺在门廊上,双手枕在脑袋后面,两只腿搭起来,双目定定的看着渐渐由蓝变灰的天空, 习习凉风从身边吹过,抚动它轻盈的毛发,把一天当中的热气全部吹走。 它一脸平淡的想到也许,这就是猴生巅峰了吧。 每天早上醒来,都有好吃的东西吃;每天干活的时候,也有还吃的东西吃;每天睡觉的时候,还有好吃的东西吃。 除了有好吃的东西吃之外,每天还有好看的电视节目可以供它观赏。 重点是,因为它的年纪是最小的,所以即使不干活也没有关系啊,看着两个哥哥干就好了。 所以,相比起苦逼的老大老二,身为老三的它简直幸福得不要不要的。 但是,这么幸福的它也有它的小烦恼。 那就是它总会有长大的一天,甚至是,它现在就在一天天长大。 长大了,就必须被扣上懂事的帽子,然后去帮大家分担一些活计,还得时刻控制自己的行为,让自己看起来像只成年猴一样。 小胖猴表示,这样的猴生并不是它想要的。 它就想像现在这样,无忧无虑的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 “小胖猴,你不是负责捡鸡蛋的吗?今天的鸡蛋呢?” 屋子里传出人类的咆哮声。 “唉。”小胖猴仰面躺在地上,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然后双手垂直举高,想直接坐起来。 但是,它努力了好一会儿之后不得不承认一个现实——圆滚滚的肚子就像一个大皮球那样阻隔在它的胸口与屁股中间,所以它根本就没法直接坐起来。 就连这个大肚子都要跟它作对,真是讨厌。 “小胖猴,鸡蛋呢?”屋子里再次传出人类的咆哮声。 没办法,再不去把鸡蛋捡回来的话,那个丑不拉几的人类很有可能会出来收拾它,所以它只好翻滚了一下圆嘟嘟的身体,让自己面朝下的趴在地板上。 然后像只软虫一样,把自己的屁股慢慢撅起来,再用双手支撑地面,慢慢站起身。 “知道了知道了,我这就去捡。” 真是讨厌,睡觉都睡得不安生。 极不情愿的拿起篮子走下门廊,开始往院中各个角落去搜寻藏匿在草丛中,或者花丛根部的鸡蛋。 一个一个又一个,两个三个四五个,六个七个八九个咦,还有一个呢? 提着篮子把鸡蛋交给人类,趾高气昂的说道“喏,这些鸡蛋都捡回来了,只有九个,还有一个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程虎接过篮子,数了一遍,确实只有九个。 现在家里已经有十只鸡在下蛋,之前每天都能捡十个鸡蛋,但是今天只有九个,怪异啊。 不过,也不用大惊小怪。 有些时候,鸡下蛋下累了,偶尔休息一两天也实属正常。 还有就是,这儿毕竟是山林,被山里的小动物偷去一两个鸡蛋也是正常的。 不纠结鸡蛋的事情,程虎继续制作晚饭。 由于茶叶没有了,所以只能煮点鸡蛋汤来解渴。 鸡蛋虽然吃得很腻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鸡蛋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等对人体有益的养分,所以就算再不怎么情愿,也得咬牙喝它几碗蛋汤。 这段时间的工作量堪称有史以来最大的,所以营养还是得要跟上。 吃了晚饭之后,三只小猴子已经各自占领一张椅子,开始专心致志的看电视。 小龙猴坐在门廊外面,仰望着夜空跟山峦,似乎是想家了? 也许是吧。 虽然它跟老龙猴爸爸的关系看起来挺紧张的,但想必彼此心中都深爱着对方吧。 在山林里,老龙猴坐在高高的树杈上,借着月光眺望着村中的方向。 老金从树底下路过,笑呵呵的说道“你看看你,白天还嘴硬的说自己不想看见小龙猴,这才多长时间,怎么就忘了自己说的话了?” 老龙猴哼哼道“谁说我想那个臭小子,我就是担心它会给程虎惹麻烦,你不知道,这臭小子就是个惹祸精。” 老金哈哈笑了几声,继续往前走去。 老龙猴依旧坐在树杈上,远远眺望着根本看不见的村子,心中五味杂陈。 孩子大了,终究还是会离开自己的。 唉,虽然一直都跟儿子相处得似乎不是很融洽,但此刻老龙猴心里还是很舍不得孩子的。 可就算再怎么舍不得,孩子也总归是要长大,总归是要离自己而去的。 所以,无论它有多么不舍,多么难受,小龙猴那个臭小子,也迟早有一天会离开它。 只不过那天时间现在被提前了而已。 其实它有很多话想跟小龙猴说,但是因为性格的原因,两父子每次开口说不到三句话,就总是会互怼起来。 所以,有些煽情的话,是没法当着小龙猴的面告诉小龙猴的。 如果它是人类的话,它可以利用某些很厉害的通讯工具告诉小龙猴那些话。 但它不是人类,所以只能把心中的话说给月亮听。 但愿月亮能把它的心思温柔的转告给小龙猴吧。 它抬头仰望又圆又大的月亮,喃喃道“唉,孩子!你长大了,终归是要离开我们的。” “以后没了我们的保护跟溺爱,希望你能学会自立,把自己照顾好,千万不要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学会独自去面对,去解决。” “虽然我们可以在你小时候呵护你,可我们始终会老去,并且会死去,我们不可能一生一世都伴你左右,所以你一定要学会好好照顾自己,千万别让自己迷失了方向。” “在这个世界,每个生命都有自己想做的事,都想获得成功。但是,当你还没有足够实力的时候,就不能对自己的生活抱有过高的奢望,而是必须依靠自己坚强的信念和生活的勇气来历练自己。” “也就是说,在身处困境的时候,要能够清醒地认识自己生命的价值,不要看轻自己,不要自暴自弃。” “别人怎么看待你是一回事,你怎么看待自己又是一回事,应该把别人的看待与自己的价值分开,应该认识自己的价值,而不要终日生活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中。” “遇到事情你要学会三思而後行,不要轻举妄动,不要作出会令自己后悔的事。世上没有后悔药,有些错是永远都弥补不了的。经过思考再去做的事,才是智者所为。” “孩子,有些世界是我们猴族永远不能涉足的禁地,尽管你觉得那个世界充满了诱惑,但是,为了你自己,也为了爱你的父母兄弟,你应该战胜内心,永远不朝那个世界迈出一步。” 孩子终归是要长大,父母也终归是要老去。 尽管很多时候,父母苛责严厉,但往往都是爱子行为,因为害怕失去,因为害怕孩子受伤,所以才会动辄打骂加以管教。 小龙猴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好不容易以一个智慧生命的形态来到这个世界,如果终身都只是被囚禁在这片山林里,它心有不甘。 它是一定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的。 所以,跟住在这里的人类学习本领就显得十分重要。 它抬头看了看皓月当空的黑夜,在有形的黑幕中,闪闪发亮的星星拥挤的堆满了天空。 外面世界的天空会不会更大,星星会不会更多,月亮会不会更亮呢? 第292章 很多毛(第三更) 它听老黑叔叔说过,外面的世界星河璀璨,星星不仅仅挂在天空中,也铺洒在地面上,像一条条长河,没有尽头的延伸在人类世界里。 那儿有五颜六色的鲜花,有高耸入云的大树,还有各种天上飞的,地上爬的交通工具。 如果想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不用走路,只要乘坐交通工具就行了。 还有,外面的世界遍地都是美食 想着这些,小龙猴有些纠结,它想念爸爸妈妈,想念家里的淘气弟弟,但与此同时,它又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 是不是每一个成长到它这个年龄的人或者猴子,都会有这样的烦恼呢? “小龙猴。”程虎拿来了字和笔,站在客厅中央,朝还坐在门廊外面发呆的小龙猴叫道。 “啊?”小龙猴回了一声,“我在这里。” “你不是说要学习人类的文字吗?”程虎走到已经收拾干净的餐桌旁边,坐下说道,“快进来吧,我现在开始教你学习人类的文字。” “现在吗?”好像现在的氛围有点儿不对。小龙猴还在想家。 “对啊。”程虎说道,“人类的文字很多的,要学起来可不简单。” “放心吧。”小龙猴再望了一眼天空跟大山,便起身回到屋子里,来到程虎身边坐下。 它笑嘻嘻的说道“我这么聪明,学起来肯定不难。” “呵呵。”程虎笑道,“先别说大话,等学了你就知道难不难了。” “来,小龙猴,这个字。”程虎在纸上写了一个‘一’字,“这个字念什么知道吗?” 小龙猴定定看着纸片上的一根黑毛。 “这不就是一根毛吗?”它指着那根毛问道。 “什么毛啊。”程虎真是哭笑不得,“这个字念‘一’,就是一个橘子的‘一’,一只猴子的‘一’。” 小龙猴恍然大悟“那也是一个人类的‘一’吗?” “哈哈,当然是。” 程虎又在纸上写了一个‘二’字“这个字念什么,你知道吗?” 小龙猴再次摇头。它只在纸上看到了两根毛。 “这个字念‘二’,就是二只猴子,二个橘子,二个人类的‘二’。” 小龙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一就是一根毛,二就是二根毛,那三是不是就是三根毛? 接着,人类果然在纸上又轻轻的画了三根毛。 “这个是三。”小龙猴激动的伸出毛茸茸的爪子,指着程虎面前纸张上的三根毛脱口道。 程虎被这举动吓了一跳,随即一脸惊喜的看着小龙猴“天哪,小龙猴你竟然这么聪明?我才刚刚开始教学,你居然就能自己领悟文字的规律了?” “嘻嘻。”被人类这么直白的夸奖,小龙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其实,其实我就是瞎猜的。我看到你刚刚画了一根毛就是一,二根毛就是二,然后你画了三根毛,我猜想那就一定是三了。” 程虎憋着不笑,故作深沉的点了点头“小龙猴,你真不愧是一只进化过的猴子,你真是太聪明了,那接下来,你从一写到十吧。” “从一写到十?”小龙猴闻言有些讶异。 这是要考察它的智商吗? 可是,这未免也太简单了吧。 它看着程虎一脸认真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的,就从桌面上拿起笔,学着程虎刚刚握笔的样子,在纸张上画了一根毛,并且念道“一。” 程虎假装啥事没有的点了点头。 小龙猴又画了二根毛“二。” “三。”三根毛也画好了。 “四。”四根毛了。 “五。”五根毛看起来已经有点密集的样子。 “六。”嗯,这跟六根毛要画得很小心,不然的话,可能会画成七根毛,那表现出来的意思就完全不一样了。 “七。”画好七根毛之后,小龙猴觉得人类其实挺蠢的,如果让它来创造文字的话,它绝对不会用七根毛来代表七。 因为七根毛比六根毛五根毛都要多,也就更容易出错。 “八。”画好八根毛之后,小龙猴有些怀疑猴生了。 如果用这样的文字来代表数字,那如果有很多很多个八的时候,要怎么表现出来? 难道要画很多很多毛吗? “九。”九根毛还没有完全画出来,小龙猴就一脸怀疑的看向程虎,“我没有写错吗?” “为什么你会觉得自己写错了?”程虎持续憋笑,假装很认真的样子。 小龙猴皱着眉头说道“这样的文字,你不觉得太复杂了吗?等到有很多毛的时候,谁能一眼看出那是几根毛呢?” “所以呢?”程虎终于忍不住,一脸坏笑的问道。 小龙猴看到程虎脸上的笑容极其猥琐,顿时明白自己是上当了。 它一下子从桌面跳起来,站直身体,指责程虎“你这个人太坏了,居然欺骗我这么天真无知的小猴子。” “哈哈哈,好啦。”程虎把小龙猴拉下来,笑道,“我这么做不是为了好玩,是为了让你加深印象,知道不?真不是因为好玩。” 虽然真的很好玩。哈哈。 “难怪小金三兄弟说你是个大坏蛋。”小龙猴把被自己画了很多毛的纸张拿起来,准备撕碎,好消灭自己愚蠢表现的证据。 程虎赶紧一把抢过纸张。 小龙猴叫道“干什么?难道你还想把我的小花存起来当纪念,好时不时拿出来取笑我吗?” 说罢,伸手就要去抢会证据。 程虎一巴掌推开小龙猴。 小龙猴跌坐在桌面上。 程虎拿着纸张,示意小龙猴看纸张的背面“小龙猴,你看,虽然正面已经被你画了很多毛,但是后面还是干净的,咱们还可以用来继续学习。” “不就是一张纸吗?我看到电视下面那里还有很多呢。”小龙猴有些不屑。 这个人类真是小气吧啦的,一张纸居然也这么吝啬。 “喂喂喂,这虽然只是一张纸,但是今天浪费一张纸,明天浪费一张纸,一年下来,你就得浪费三百多张纸,你知不知道,这些字都是人类砍伐山里的树木制作出来的。” 第293章 人生巅峰(第四更) “啊?”小龙猴一脸懵逼。 “这,这不就是一张纸吗?怎么还能跟砍伐树木扯到一起?”小龙猴不解的问道。 程虎很耐心的解释“因为这些纸张都是由树木做成的,如果我们大家所有人都能节约纸张,一年就可以节约一片树林。就可以让生活在树林里的小动物不用四处逃窜四处搬家,继续生活在自己的家园里。” 看到小龙猴被说得一愣一愣的,程虎又接着说道“现在都在提倡节约环保,虽然你只是一只猴子,但也要为地球爸爸节能减排贡献自己的小小力量,知道吗?” “节能减排?”小龙猴回想起刚刚程虎吃东西的样子,“你一餐吃那么多,也叫节能吗?你吃那么多,明天拉出来的屎肯定也很多吧,那你要怎么减排?” “什么鬼?”程虎头大了,跟小猴子交流可真辛苦。 “你说的节能减排啊。”小龙猴嘟嘴道,“节能就是节约能量,那不就是少吃东西吗?减排就是减少排放,那不就是少拉屎吗?” “停停停。”程虎听到这解释,真是哭笑不得,“节能减排的意思是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但这个能源一般就是指树木、电、水、矿之类的东西。至于有害物一般是指一些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还有噪音之类的。” 小龙猴若有所思的想了想,很是同情的看着程虎说道“你们人类世界都不给放屁,不给撒尿,也不给便秘吗?就算忍不住放屁,也只能偷偷放,不能发出声音吗?” 程虎使劲抓了抓头发“好了,小龙猴,咱们跳过这个问题,继续学习吧。” “哦。”小龙猴点了点头。 程虎重新拿起笔,在刚刚的纸张背面写了一个‘四’字,然后用笔指着四,说道“小龙猴你看,这个才是四。一二三四的四,也是四季如春的四。” “四季如春是什么意思?” “就是一年四季都像春天一样。” “这怎么可能?”小龙猴反驳道,“人类的文字真是乱七八糟的,怎么可能一年四季都像春天一样?” “这是一个比喻?懂吗?比如山里的树木一年四季都是绿油油的,跟春天一样,人们就会用‘四季如春’来形容这个地方。” “那也不对啊。咱们这里一年四季都是黄橙橙的。” 程虎再次抓了抓脑袋“我说的是个别地方,比如山林之外的山林,那些大山一年四季都是绿的,就可以用‘四季如春’来形容它们。” “那咱们这里要用什么来形容?”小龙猴皱着眉头想了一下,“四季如土吗?跟土一样的颜色。” 程虎又抓了抓脑袋“你说四季如土就四季如土吧,来,下一个字,这个字念五。” “五。” 夜是温柔的。 它就像一个温柔的母亲,怀抱着整个世界。 山川河流,房屋树木,乃至是草丛中的一只小蚂蚁,都无不栖息在它温柔的怀抱中。 程虎虽然长得五大三粗,但实际上,也是一个温柔的人。 虽然温柔这个词跟又高又大,还全身黑漆漆的他不怎么搭调,但不能否认的是,此刻坐在橘黄色灯光下,精心教导小龙猴识字的他是温柔的。 他像一个大哥哥那样,耐心的、认真的一个字一个字的写在纸上,让小龙猴跟着他念,并且还把文字的意思很详细的解释出来。 虽然有些时候会被小龙猴的问题问得脑袋发疼,但是,他没放弃,会尽量的详解,实在解释不了的,就跳过去。 三只小猴子原本兴致勃勃的看着电视,可结果,丫的,这教学的声音居然就跟催眠曲一样,电视节目还没看完,它们就东倒西歪的趴在地上睡着了。 到了晚上十二点钟左右,月亮都不知道跑那个山头去了。 小龙猴哈欠连连,实在撑不住了,就一边听着程虎叽叽喳喳的声音,一边慢慢的趴在桌面上缓缓闭上眼睛。 见此情景,程虎只好悄悄站起身,收起桌面上的纸张跟笔,放到电视机下面,然后把电视关了,再把门窗也全部关严实。 期间,不小心碰到了一个水桶,吓了一跳,以为会吵醒四只猴子,便缓缓抬头看向四只猴子的方向。 还好,四只毛茸茸的小家伙睡得很沉。 他松了一口气,也回到房间里躺下睡觉。 清晨。 小龙猴站在院子里,看着咯咯咯跑出来觅食的鸡群,饶是认真的数道“一只鸡,二只鸡,三只鸡,四只鸡” 一边数,一边用树枝在沙地上写出一二三四五 一直写到了三十。 但其实,昨天程虎只是教到二十而已。 至于后面的二十几跟三十,则是它自己推算出来的。 十一是十后面加一个一。 那二十一肯定就是二十后面加一个一。 二十是十前面加一个二,那三十肯定就是十前面加一个三。 如此一来,好像它已经掌握所有的数字了。 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十十? 好像不对。 它赶紧跑到屋子里,朝正在做早饭的程虎问道“九十九后面是什么?” “什么?”程虎以为自己听错了。 昨天他明明只教小龙猴学到了二十呀。 “九十九后面是什么?”小龙猴又重复了一遍。 “九十九后面是一百。但是,你怎么会知道九十九?”程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那一百只猴子,再加上一只的话,是不是就是一百一只?就像十只猴子加上一只猴子就是十一只那样。” “当然不是。”虽然小龙猴没有说对,但是如此惊人的推算法也足以让一个人类吃惊。 毕竟,它只是一只猴子啊。 “一百加一是一百零一,中间要有个‘零’字,一百加一十才是一百一,加二十就是一百二。” “我好像懂了。”小龙猴说道,“一百零一、一百零二,一百零三,一百零四,然后到十后面就是一百一十一,一百一十二,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四对吗?” 程虎目瞪狗呆! 这个小龙猴的智商未免也太惊人了吧。 等等,握草,我好像发现了一只智商爆表的猴子,我感觉自己只要把这只猴子训练好,完全可以变成一个享誉全球的大明星,然后钱就会哗啦啦的进口袋,然后买下一卡车古币根本就不是梦 然后复苏所有山林也就近在眼前了。 所以,我这是要带着小龙猴走上人生巅峰吗? 哈哈。 虽然想象很美好,但是,人类世界是绝对不允许猴子会说话的,所以程虎不得不在这里告诉小龙猴一句话 “小龙猴,你太聪明了,聪明得让人感到可怕。” 小龙猴费解的看着程虎,不是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说它聪明,又说它可怕,那它到底是聪明还是可怕? 第294章 报仇雪恨(第五更) “所以,为了你的安全着想,以后你千万千万不能在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人类面前说话,你知道吗?” “为什么?”小龙猴歪着脑袋,不是很能理解人类的意思。 “因为你太聪明了,如果你在其他人类面前说话的话,它们肯定会把你当成妖怪,然后把你抓起来,关在铁笼子里。” “关在铁笼子里之后呢?会把我的脑壳撬开,生吃我的脑浆吗?你编故事的本事怎么这么差劲?这话我爸爸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 “哈哈,你以为我是在说故事?”程虎笑了两声,说道,“我告诉你,那些人类一旦发现你会说话,把你关入铁笼之后,不会吃你的脑浆。” “那是干什么?难道要我去马戏团表演吗?”小龙猴幻想了一下那个场面,可能会有很多人在围观它的表演。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也很不错呀。 它点头道“嗯,如果真是去马戏团表演的话,好像也很好玩的样子,说不定我会成为你们人类世界里的大明星。” “你想太多了。”程虎用手指推了推小龙猴的额头,说道,“他们抓住你之后,会把你送到一个很恐怖的地方,那里关着很多动物。” “动物园吗?动物园那种小地方可关不住我。”二十几年前山里的动物就能从动物园里逃出来,如果是它被抓的话,那肯定也能轻松逃脱。 “你真是太天真了。”程虎摇了摇头,说道,“他们会把你关在实验室里,然后用刀划开你的肚皮,撬开你的脑袋,把你身体里的全部器官全部掏出来泡到玻璃瓶里。” “啊?”小龙猴听着这些话,怪叫一声,“你说的太恐怖了,你吓到我了。” 程虎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然后一边把面条放到锅里,一边说道,“没办法,我说的都是实情。人类世界就是这么险恶。” “你是在帮我爸爸骗我吗?”小龙猴此刻强烈怀疑,人类说这些吓人的话,全是为了帮助爸爸骗它。 爸爸不希望它向往外面的世界,所以肯定会让人类说些吓唬它的话,好让它打消对外面世界的向往。 可是,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一只聪明的猴子啊,我当然不会相信这种鬼话。 老黑叔叔说过,有些人类确实十分邪恶,已经坏到了骨子里,但是还有一部分人类是非常善良的。 他们会定期到河边去清理垃圾,以防止动物误食塑料袋之类的东西,他们也会在荒山里种树,把山林还给动物。 也许这个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存在两面性吧。 比如人类虽然生活在文明社会里,但却不得不成为规矩里的木偶; 而动物虽然生活在荒野里,但是却没有任何明文规定它们不能怎么做,或者必须怎么做。 程虎用手拍了拍小龙猴的脑瓜子,一脸认真的说道“我可没有骗你,小龙猴,人类世界真的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小龙猴撅了一下嘴巴,嘟哝道“哼,算了,总有一天,我要自己亲自去看看。” 鸟儿长了翅膀要飞,是拦不住的。 所以程虎就想啊,自己应该让小龙猴多学习一些人类社会的生存技能,这样一来,如果真有一天,它自己偷偷离开山林的话,也不至于在险象环生的人类社会里找不到回家的路。 吃了早饭之后,程虎带上小龙猴,往村庙走去。 一路上,小龙猴都在叽叽呱呱的说个不停,把程虎跟它说过的一些知识像背书似的背出来。 程虎的心脏真是要崩溃了,当初我上学的时候要是有小龙猴这记性,屁股也不会常年发青肿胀了。 那是一段很悲催的岁月。 回想当年老爸的拖鞋在他屁股上啪啪作响的声音,现在仍然觉得屁股隐隐作痛。 所以他从小就发誓,以后一定要生一个大胖儿子出来,让老爸老妈疼他爱他,捧在手里怕大胖孙子掉了,含在嘴里,怕大胖孙子化了。 就在他们无比疼爱小乖孙,并且笑意盈盈的给小乖孙剥糖吃的时候,他就从旁边冲过来,把儿子没及格的考卷一扔,立马脱下拖鞋,当着二老的面狠狠抽打他们宝贝孙子的屁股。 “我让你考试不及格,我让你调皮,我让你扒女同学的裙子,我让你尿到我碗里。” “啪啪啪。”拖鞋的声音十分清脆悦耳。 老爸就捂着胸口,直呼“别打了,别打了。哎呦喂,别打我的宝贝孙子了。程虎,我叫你别打了。” 到那时候,他就算是为当初年幼的自己报仇雪恨了。 程虎扭头看小龙猴,听着它从零数到一百,然后又从一百倒数到零。 忽然又觉得,如果以后能生出一个小天才的话,貌似也不错。 “小龙猴,为什么你的记性这么好?”程虎忍不住好奇问道,“这些话我就说过一遍,为什么你都记住了?” 小胖猴摇摇脑袋“不知道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记性会这么好,唉,可能是因为我是所有猴子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吧。” 它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忧郁脸。 程虎一巴掌拍在小龙猴脑瓜上“麻烦你别学我说话好吗?” 小龙猴笑嘻嘻的揉了揉脑袋,快步往前跑去“咱们快点吧,就要到了。” 它有点儿期待。 要是待会儿自己在爸爸面前把自己学到的只是炫耀一番的话,不知道它会不会感到自豪骄傲。 想到这里,它又加快了脚步,小跑着往村庙走去。 等到了干活的地方,大概就能看到爸爸了吧。 不知道那个讨厌的老头子昨天晚上会不会因为没看到它而担心了一个晚上。 如果是的话,那就太好了,总算是找到办法惩罚它的严厉了。 到达村庙的时候,程虎跟小龙猴果然看到了猴群们已经在工地等候。 老龙猴看到小龙猴,立马板起脸,问道“你没有给程虎惹麻烦吧。” 小龙猴别过脸,撅嘴道“哼,你就不能想我点好的吗?” 第295章 爸爸对不起(第一更) 感谢泉水大刀和夜幕繁星123的打赏 程虎朝老龙猴笑道“老龙猴,你就放心吧,小龙猴虽然有点调皮,但整体来说还是很懂事的,今天早上它还帮我干了不少家务活呢。” “帮你干家务活?真的假的?”老龙猴一脸怀疑的看着儿子。 这个臭小子居然还会帮人类干活?难道还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程虎拍了拍旁边小龙猴的脑瓜子,哈哈笑道“当然是真的,老龙猴,你可真了不起啊,养了一个这么聪明又这么懂事的儿子。” 老龙猴闻言,先是诧异了一下,当即又满脸自豪的说道“哈哈哈,那是,那是,这孩子随我,从小就像我。” 小龙猴吐了吐舌头,表示对爸爸的话很反感。 明明我从小就没少挨揍,现在又说我像你。呵,成年猴的话真是不能相信。 程虎发现小龙猴很喜欢跟长辈吐舌头,便忍不住拍了一下它的脑袋。 这一掌稍微加了点力气,以至于小龙猴差点没跳起来。 程虎按住它的肩膀,用老师一样的语气,教育道“小龙猴,你怎么这么爱跟长辈吐舌头?” “难道吐舌头也不行吗?”小龙猴一脸不服。人类的规矩真是太多了,怎么连我吐舌头都要管? 程虎说道“你跟小伙伴之间玩闹吐吐舌头当然没关系,但像你刚刚那样一脸恶心的朝自己爸爸吐舌头就是不对的。老龙猴是你爸爸,你不能总对它做这个动作,知道吗?” “为什么不行?我爸爸它又不在乎。”小龙猴再次朝老龙猴吐舌头略略略。 程虎有些无奈。 教育到底还是要从小抓起,现在的小龙猴虽然脑瓜聪明,可是却有一些很不好的习惯。 比如对长辈扮鬼脸,还有跟长辈抬杠,这都是不好的行为。 他蹲下身子,双手放在小龙猴的肩膀上,语重心长的说道“小龙猴,虽然你爸爸它表面上不在乎,但是,当你跟它吵架,朝它一脸恶心的扮鬼脸的时候,其实它心里还是会很难受的。它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小龙猴不相信“如果它真的会难受的话,为什么不表现出来?它生气的时候,可是很会表现啊。” 程虎无奈的笑道“你爸爸之所以不表现出来,主要是因为它不想让你自责,知道吗?它是爱你的,就像你心里也爱着你爸爸一样,有些时候它对你严厉,但都是为了你好。” “哼,我才不相信。”小龙猴倔强的扭开脑袋。 但是,在扭开脑袋的同时,它偷偷的瞄了老爸一眼。 意外发现,老爸是今天来干活的所有猴子里,年纪最大的。 虽然它不是在场的猴子里最矮小的,但也不是猴群里最高的。 它的身高虽然是普通身高,但身形却有些消瘦。 在诸多猴子里,身材干瘪的它看起来十分瘦弱。 毕竟要在这样的环境里养活两个孩子真的很不容易。 而且,它还有一个那么能闹腾的儿子。 爸爸一身金灿灿的毛发在朝阳温暖的映照下闪闪发亮,但却有些脏污,可仔细一看,就会发觉,那其实不是脏污,而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伤口。 小龙猴记得很清楚,爸爸手臂上的伤口是被野猫咬伤的。 当时它还很小,野猫想把它叼走,然后被爸爸发现了。爸爸当时毫不犹豫的就冲上来推开它,结果自己的手臂却被野猫狠狠的咬了一口,掉了很大一块肉。 那伤口已经愈合好几年,只留下一道伤疤。那伤疤现在变成了木棍一般的颜色,且那个地方没法再长出新的毛发。 还有爸爸后辈的伤口。 那是为了给它跟弟弟找食物,与一头野猪打了起来,结果老爸不敌野猪,于是后背上就留下了很明显的伤疤。 那伤疤就像一个石头一样,始终压在爸爸的后背上,让它的身形看起来有些佝偻。 想到这些,小龙猴心里很是酸楚。 它明明知道很多大道理,也知道父母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但它有些时候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会跟爸爸吵架,也会跟妈妈吵架,还会欺负年幼的弟弟。 甚至有些时候,它会斯歇底里的朝爸爸吼叫,说一些很伤害爸爸的话。 比如,‘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爸爸?’ 再比如,‘为什么你这么没用?’ 还有,‘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再看你一眼。’ 之所以说出这些话,是因为它跟爸爸吵得很厉害,然后就口不择言的说了一些很恶毒的话。 现在想想,自己可能就是个混蛋吧。 它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水雾,鼻子酸酸的。 该死的,我怎么可以像个女孩那样哭戚戚的? 我才不会哭。 它用手背狠狠抹了一把眼睛,大步流星的朝石头堆走去。 走到一半,脚步停下,用力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爸爸,对不起。” “啊?”老龙猴愣住了。 它是不是听错了? “你说什么?”它看着儿子的背影,满脸惊诧的问道,“你刚刚说什么?” “没什么。”小龙猴继续朝石头堆走去。 前面的‘烦死了’是它原本想说的,但没说出口。 虽然它依然觉得自己还只是个孩子,可以任性妄为,可以口不择言,也可以调皮捣蛋。就算是它说了一些很伤害父母的话,父母也会原谅它。 就算它做了一些很伤害父母的事情,父母也永远不会责备它 但是,它虽然还没有长大,可父母却已经老了。 爸爸的身形已经有些佝偻,妈妈的眼睛也不再像它年轻时候那样神采奕奕。 人类那么发达的科技仍旧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更何况只是生活在这山林里的它们? 它们的寿命,可是远远低于人类的啊。 所以小龙猴决定,以后再也不会惹爸爸生气,再也不会让妈妈烦心,更也不会欺负弟弟,也不会和其他小伙伴打架。 虽然他还没有长大,但它想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样子。 小龙猴的改变让程虎瞠目结舌。 这到底是怎样一只猴子? 他只不过是随便教育了它几句话,可它竟然能够自行梳理内心的情感郁结,很快的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朝自己的爸爸认错。 第296章 超越猴王(第二更) 这样一只猴子,如果变成人类世界里的人类,恐怕会是一个了不起的存在吧。 因为它不仅有着非常聪明的脑瓜子,还有惊人的记忆力,甚至是,它还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老龙猴呆呆的站在原地,回味着儿子刚刚的那一句‘对不起’,久久不能动弹。 看来,同意让儿子跟着程虎学习本领是对的。 虽然还不知道这孩子现在学会了什么,但老龙猴觉得,只要学会一句‘对不起’就已经足够了。 最后看到大家都已经开始工作了,他才赶紧回过神来跟着去工作。 “一个石头。”小龙猴把石头递给程虎。 “两个石头。” “三个石头。” 每搬起一个石头,小龙猴就要数一个数。 这行为成功的引起了其他猴子的注意。 一个同伴笑道“小龙猴,你是打算把这里的石头全都数一遍吗?那你估计数不过来啊。” 闻言,其他猴子笑了起来。 小龙猴正打算翻个白眼回敬它一句,但它没这么做。 它懒得是搭理它们,继续搬自己的石头,数自己的石头。 看到小龙猴数得这么认真,一只猴子笑道“小龙猴,你要是能数到二十的话,我就把自己的那份水果让给你,哈哈。” 小龙猴也没有搭理这只猴子。主要是不想让它输得太惨。 “别说数到二十了,就算能数到十都不错了。”另外一只猴子笑道。 “七个。”小龙猴始终没有搭理看热闹的猴子们,专心搬运自己的石头。 “别数了,小龙猴,就你这脑瓜子,不可能数到二十的。” “就是啊,别浪费力气了。” “八个。”第八个石头递给了程虎。 “这孩子脑子是不是进水了?难道还真想数到二十吗?” “怎么可能数到二十?你以为它是老金吗?” “九个。” “刚刚是谁说他连十都数不到的?” “十个。” “那个,我刚刚就是开玩笑的。” “真数到十个了,应该数不下去了吧。” “十一个。” “我去,还在数。” “十二个。” “这孩子居然能数到十二?” “十三个。” “喂,小龙猴,你能不能慢点?”程虎一脸黑线的看着屁股后面的小石头,“你再这样搬石头堵在我后面,待会儿我连屁都放不出了。” “十四个。”小龙猴把石头堆在老金叔叔屁股后面。 老金回身看着小龙猴,呵呵笑道“可以啊,小龙猴,已经数到十四了,加油啊。” “十五个。”小龙猴一放下石头,就会立即回到石头堆旁边,随手又拿起一个小石头继续搬运。 “十六个。” 站在一旁的猴子们已经开始怀疑事情的真实性。 这不应该啊。 小龙猴这孩子平时调皮捣蛋它们是知道的,怎么可能数到十六? “十七个。” “天哪,数到十七了。”有猴子不淡定了。 “十八个。” “哈哈,你的水果可能要保不住了。” “那个,我刚刚就是开玩笑的。” “十九个。” “幸亏刚刚小龙猴没答应我。”说要贡献水果的猴子摸了摸额头,觉得自己还是很走运的,不然的话,可能水果真要保不住了。 “二十个。” “真了不起,真数到二十了。” “小龙猴也太厉害了吧,这才多大年纪?居然就能数到二十了?” “二十一个。” “天哪,还在继续数。” “这孩子是不是着魔了?” “二十二个。” 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小龙猴居然数到二十二了。 “这怎么可能?” “这不可能啊。” 所有猴子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围在旁边看着小龙猴一边搬运石头,一边数数。 老金跟老龙猴也是一脸诧异。 它们万万没想到,小龙猴只不过就是跟人类呆了一个晚上而已,居然就能有如此巨大的变化。 老金扯了扯程虎的衣角,问道“你给小龙猴吃了什么药吗?” 程虎一边干活,一边呵呵笑道“我怎么可能给小龙猴吃药?” “如果你没给它吃药,它怎么会变化这么大?”老金感到极其不可思议。 程虎笑道“小龙猴本来就很聪明啊,只不过它的调皮捣蛋让你们看不到它聪明而已。” “二十七。”小龙猴还在继续数。 “小龙猴居然数到二十七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小子该不会跟人类呆了一晚上,就变得这么厉害了吧。” “天哪,太可怕了,实在是太可怕了。” 要知道,猴群虽然进化过,智商几乎等同于人类,但是,要从来没有进过学校,也从来没有接触过外面世界的它们从一数到二十,简直就比要它们飞起来还难。 在今天之前,猴群中数数数得最多的一个是猴王老金。 但就算是猴王老金,也只是数到了二十九而已。 可是小龙猴小小年纪,居然就已经数到二十七了。 而且,貌似还在继续。 “二十八。” 一众猴子面面相觑,无比诧异的叫道“这小龙猴是成精了吗?” 咦,好像这么说不对,毕竟,大家都是超自然存在啊。 “二十九。”小龙猴在心里默默数了一个数,但没有把这个数字变成声音从嘴里吐出来。 看到小龙猴在数到二十八之后,又抱了一个石头,却没有再数数,一众猴子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看来小龙猴也只是能数到二十八而已。 这样一来,大家心里就平衡了些。 毕竟猴王才数到二十九,你一只未成年的小猴子要是也能数到二十九的话,那人家猴王多没面子? 这道理小龙猴是懂的。 虽然它知道老金叔叔不是那种心胸狭隘的猴子,但是它也想给老金叔叔留点面子。 “虽然只是数到了二十八,没有超越老金,但是已经很厉害了。” “可是,它都能数到二十八了,为什么还会数不到二十九?”有只猴子暗暗嘀咕了一句,然后就用惊讶的目光看向小龙猴。 难道它是想给老金留点面子? 这孩子,心思该不会已经缜密到这种地步了吧。 第297章 换儿子第三更) 虽然小龙猴貌似还不能超越老金,但是能在它这个年纪,能从一数到二十八,那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了。 所以老龙猴此刻正用惊喜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儿子。 说句实在话,看到自己的儿子居然能有这样的成长,它是发自灵魂的感到自豪与骄傲。 看,这就是我老龙猴的儿子。 虽然它心里很高兴,但是,要向来以严厉出名的它开口褒奖两句小龙猴,那真的是太难了。 不过,就算它的嘴巴再硬,但目光还是十分柔和的投射在小龙猴身上。 老金看着它,见它明明就很高兴的样子,却非得装得一脸严肃,就忍不住开玩笑说道:“老龙猴,你可真了不起,生了个这么聪明的儿子。” “聪明?”老龙猴回过身来,继续干活,“我可没看出它哪里聪明了。” “这还不聪明吗?”老金说道,“你看它,才多大年纪?居然就能数到二十八了。” “这有什么?”老龙猴嘴硬道,“不就是数个数嘛,你不是早就能数到二十九了吗?” “看你这样子,好像不是很喜欢你儿子啊。”老金笑道,“既然这样,那咱们换儿子吧。” “啊?”老金愣住了。 “我用我的三个儿子,换你一个儿子,你不亏,怎么样?” “换儿子?”老龙猴以为自己听错了,“你那么疼爱你的三个孩子,你舍得用它们换这么一个捣蛋鬼?” “当然舍得啊。”老金一脸憧憬的说道,“我要是有一个这么聪明的儿子,那该多好?” 看老金的样子一脸认真,不像开玩笑,老龙猴就赶紧摆手,“不不不,我这个儿子太闹腾了,也只有我能管教它。你这么好说话,要是让它当了你的儿子,肯定给你闹得不能安生。” “哈哈哈。”听到老龙猴颇显慌乱的一番话,老金爽朗了笑了几声,没再说话。 一众猴子看了一会儿之后,在老金的督促下,也纷纷回到自己的岗位继续干活。 小龙猴减缓了搬石头的速度,但是心里还一直默念着数。 老龙猴时不时的偷瞄自己的儿子,心里已经慢慢改变了对儿子的看法。 看来,咱这儿子虽然爱捣蛋,但实际上也是一只很聪明的猴子啊。 也许就像程虎说的那样,大家以前只是光顾着关注它的调皮捣蛋,从而忽略了它的聪明 白天,程虎一起在村庙旁边跟其他猴子一起建造小水库,到了晚上,就会教小龙猴识字。 然后到了白天的时候,小龙猴又会一边工作,一边默默复习功课,堪称学霸典范。 几天时间下来,村庙旁边的小水库建好了,小龙猴的脑袋里也已经装了不少人类的文字。 白天干活,晚上学习,估计十二三岁的人类孩子没有几个能做到吧。 毕竟在人类父母的溺爱之下,大多数人类孩子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柔软无力,但又性格多变。 小龙猴从小长在山林中,山林的恶劣环境让它深知一个道理:知道的越多,就活得越长。 换做人类的话来说就是:知识就是力量。 不管它将来是要留在山里壮大猴族也好,还是要离开山林去外面闯荡也罢,要想把路走得更好更长,就少不了知识的帮助。 比如在山林里,如果不知道什么植物有毒,不知什么植物不能吃的话,可能就会因为误食某种有毒的植物野果也死亡。 换做人类世界就更显而易见了。要想在更为复杂的人类世界生存,就必须比一些普通人类还要强大一些。 不然的话,可能还没等它走太远,就会像程虎吓唬它所说的那样,会被邪恶的人类剖开肚子,掏出器官,泡在玻璃瓶里。 因此,这几天白天干活虽然很累,但是小龙猴依旧没有松懈学习。 虽然只有短短几天时间,但是在它聪明脑袋的帮助下,现在从零数到亿都已经没有问题。 程虎跟它说,如果把它的脑袋放到人类身上,很有可能会诞生一个超级天才。 呵呵,低调,我只想安静的学习。 “好了,总算干完了。”程虎把最后一点水泥浆抹到堤坝上之后,直起腰,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所有猴子都已经汇集到他身后。 在猴子的前面是程虎,程虎的前面则是大家共同努力建造起来的堤坝。 “有了这条堤坝,以后就真的可以在这里积攒一湖水吗?”有猴子提问道。 “当然可以。”程虎看着眼前的堤坝,心中很是感慨的说道,“大家放心好了,等过些日子,这些水泥完全硬化之后,我就会用水管把水从外面的大江引进来。” “那以后我们是不是就不用担心没水喝了?”另一只猴子问道。 老金哈哈笑道:“那是当然,程虎都说了,以后这里会积满一湖水,咱们不仅可以有喝不完的水,还能跳到里面洗澡呢。” 程虎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一群金丝猴在水库里洗澡,然后一片猴毛漂浮在水面上。水库边缘是前来喝水的动物。 那它们看着密密麻麻的猴毛,闻着怪异的猴味,到底是喝这个水呢,还是不喝这个水呢? “那真是太好了。” “太好了,以后咱们总算可以过得舒服点了。” “你们看,我说的没错吧,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能得到回报的。” 猴子们都很高兴。 它们的种族在了无生机的山林里苟延残喘几十年之后,总算是等到了今天。 虽然现在还没有看到波光粼粼的水,但是大家都很清楚,程虎是个说到做到的人,既然他说了以后这里会有水,那就一定会有。 看着猴子们如此高兴,程虎当真觉得,一切辛苦劳累都是值得的。 他说道:“好了,大家都别光顾着高兴了,咱们把工具全部搬到路边去吧,然后放到车厢上。” 程虎的话一出,猴子们纷纷响应,把散落在地上的工具全部捡起来,然后浩浩荡荡的朝上边的村道走去。 第298章 坏人(第四更) 依照程虎的话,把工具全部放到皮卡车的车厢上,然后就是兴致勃勃的等待程虎给它们发‘工资’。 程虎从车子上搬下几箱水果,放在地上“水果都在这里,大家自己拿吧,我就不等你们了,先回家洗澡了。” 猴子们面面相觑。 老金呵呵笑道“没问题,程虎你去吧,这里交给我就行了。 程虎点头,上了车子,带着小龙猴离去。 看着地上的几箱水果,猴子们似乎有点儿不满意的样子。 有只猴子抱怨道“程虎说话不算数,他之前说过,等工作完结的时候,就会把欠我们的水果一次性全部给我们的,可你们看,这里的水果还是跟之前的一样多。” “没错,程虎这人太坏了,居然骗我们这些猴子。” “会不会是他忘记了?” “这种事情怎么会忘记?你以为他是你吗?他可是人类。” “难怪老黑之前说过,人类都不靠谱。” “你们别这样说。”老金听到几只猴子都在抱怨,就劝说道,“也许程虎真的只是忘记了。大家不用着急,灯程虎想起来还是会补偿给大家的。” 唉,虽然老金这么说,但大家心里还是有点儿不舒服,毕竟,大家辛苦了这么多天,干了以前从未干过的粗活,结果却没有得到它们该得的酬劳。 别说是猴子了,就算是通情达理的人类也必定会在这一刻暴跳如雷。 可偏偏它们只是猴子啊,只是这片山林里的野生动物,以后要想生活得更好,还得全依赖程虎这个人类。 所以大家也只是抱怨了几句,没敢再多说些什么,以免不小心传到程虎的耳朵里,惹怒他。 如果他生气了,要找它们的麻烦不要紧,最怕的就是他会一走了之,然后山林可就真的是要陷入死亡了。 一众猴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很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搬起地上的水果,往山林走去。 不管心里怎么个不舒服法,都要先把水果带回山林。 山里还有一些年纪大的猴子跟一些年纪小的猴子以及照顾小猴子的母猴子在等着食物充饥。 中午的时候大家都没有回去,因此可以想见,没了成年雄猴帮忙觅食的老弱雌猴此刻定是饿得发慌了。 猴子们回到猴群领地。 这是一个与已经被复苏的芭蕉林只相隔两座山的山头。 猴子们生活的地方位于这座大山的顶部。大山整体虽然有些陡峭,但到了山顶位置则会变得相对平旷。 而且由于山顶的海拔较高,所以这里的树林并没有遭受到认为破坏,依旧笔直的耸立着许多树木。 猴子们原本并不生活在这里,而是生活在靠近山林中心地的地带。 后来由于山林枯黄,几乎所有动物都在往山林中心地迁徙,所以为了保住小命,它们就集体迁徙到了这个地方。 这里地势平旷,树木成林,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更适合猴子们生存。 虽然这里比起其他地方更适合猴子们生存,但并不是说,这里有取之不尽的美味。 这里跟山林的其他地方一样,所有植物全都进入了生命停滞状态。 由此可以想见,猴子们以前的生活条件并不见得好。 倒是这几天,猴群里的成年公猴们去给人类干活,每天都会带回一些新鲜的水果,这对猴群来说,就跟干旱了许久的山林忽然下起一场大雨一样让它们高兴得手舞足蹈。 现在,看到公猴们又抬着水果回来,所有猴子赶紧在树林的中心地汇聚,等待着食物的发放。 之前猴王老金说过,今天得到的食物可能会比之前多好几倍,因此在家等待的一众猴子们从早上开始就显得特别兴奋。 可是,看到公猴们搬回来的水果居然还是跟昨天晚上一样多,猴子们的好心情瞬间跌落了不少。 一只年纪较大的老猴子走到水果旁边,仔仔细细的看了看箱子里的水果,然后抬头一脸不解的看向猴王老金“这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老金故意装不懂。 老猴子指着水果问道“你早上不是说,今天至少会带回来十几箱水果吗?怎么这儿就这么几箱?” “这个”老金一时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总不能理直气壮的说是程虎给少了吧。 另外一只猴子抢答道“别说了,都被程虎坑了。之前程虎说得好好的,会在工作完结的时候把之前欠我们的水果一次性全部交给我们。可今天工作完结了,他还是只给了这么点。” 虽然地上的水果已经够所有猴子吃一天,但是,比起程虎之前所答应的酬劳还相差甚远,难怪猴子们都有些不高兴。 “是啊,我感觉我们就是被程虎给骗了。他利用完咱们,就把咱们给踹开了。” “可恶,真是可恶,咱们干活那么辛苦,他居然这样对咱们。” “胡说什么呢你们?”老金听几只猴子越说越不像话,便呵斥道,“我之前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程虎做这些全是为了帮助咱们重建家园,改善生活环境,就算他不给咱们任何酬劳,咱们也理所应当的去帮忙。” 几只猴子垂下脑袋,不说话。 老金接着训斥道“你看看你们,说的都是什么话?难道程虎把水库建好,是为了他自己?难道他现在没水喝吗?难道他活不下去了吗?你们搞清楚,快要活不下去的是咱们,不是程虎,他做的这些事都不是他必须要做的,可他还是做了,为什么?” “还不就是为了让生活在这片山林里的动物过得更好一点吗?”老金真是有点痛心大家竟然把程虎当成了一个小人。 这说明什么?这只能说明猴群的素质仍旧有待提高。 “老金,我们不是那个意思。”一只猴子有些尴尬的说道,“你知道的,咱们很需要那些食物。接下来的日子没有工作了,就等于没法继续从程虎那里领取酬劳,大家只是想到这个,都有点着急而已。” “着急有什么用?”老金摇头叹气道,“唉,程虎一个人生活在这里,毫无保留的帮助大家,已经十分不容易了,大家多多体谅他吧。咱们的日子苦点累点没什么的,全当历练好了。只要程虎能帮助咱们把家园重建起来,就比什么都重要。” 程虎的意识听着这话,多少还是有点感动的。 第299章 衣冠‘擒’兽(第五更) 他回到家里之后,一边泡在浴缸里,一边驱动意识一路追随猴子们来到了这个山头。 这么做并不是为了偷听猴子们有没有因为自己没有给足水果而说自己的坏话。 就算猴子们愤怒的在暗地里骂他,他也都能理解。 毕竟这几天大家是真的都很努力,如果没有猴子们的帮助,村庙旁边的堤坝不可能那么早完工。自己也不可能一个人轻松完成。 试想一下,以前耕地也好,除草也罢,一天下来几乎累得手脱臼,但这次连续忙碌了几天,却没有这种现象,可见这一次猴子们是真的帮了很大的忙。 所以就算猴子们说他坏蛋也好,不讲信用也罢,他都能理解,因为他确实答应过猴子们,等完工的时候,就会把它们该得的酬劳全部一次性付清的。 就算是在人类世界,包工头一般也会这么做。前期先包吃包住,等到工程完成之后,就会一次性把工资全部结算给工人。 但是,他今天却没有这么做。 而他不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他有一个更好的想法。 不过,现在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想法只能暂缓实施,必须要先去填饱肚子再说。 天大地大,肚子最大。 抽回意识,从浴缸站起身,用毛巾擦干身上的水珠就穿着拖鞋晃悠悠的绕过客厅,走向二楼。 看到人类身无着物的从浴室走出来,四只猴子立即用手捂住了眼睛。 小龙猴叫道“太过分了,居然不穿衣服就到处乱走,你不知道这样很没有素质吗?在人类世界,你这样是要挨揍的,你这个暴露狂。” 程虎一愣,哈,没想到小龙猴进步如此神速,居然还知道暴露狂这个词。 不用说,肯定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看来是时候把中华字典拿给小龙猴自学了。只要教会他学习拼音,按照小龙猴这超强脑瓜,估计自学一本汉字字典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但是,现在家里没有字典,所以还得先手写教会它各种拼音,然后再教他如何利用拼音,以及笔画去查字典。 他仿佛看到了一个天才正在冉冉升起。 不过,就算这个天才再怎么牛逼,也没有他牛逼,毕竟,他是天才的导师啊。 那就是说,他是天才中的天才,精英中的精英,是天底下所有智慧生命里最最最聪明的生命。 嗯,一定是这样没错,我没有喝酒,我没有说胡话。 程虎低头看自己健硕的身躯,有八块腹肌,还有一个不可描述的部位,然后摇头轻叹一声,完了,这辈子都要单身了。 太优秀,太完美,太强大,压根就找不到同样优秀,同样完美,同样强大的对象。 太完美,也真烦啊。 回到楼上,穿上衣服,然后重新回到一楼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暴露狂,而是一个阳光大男孩的模样。 宽松舒适的衣服,色彩属于淡色系,搭配他均匀的肤色,以及洁白的牙齿,看上去当真跟因为热爱户外运动而被晒得乌漆嘛黑的少年一样。 虽然他已少年不再,但是这不影响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少年的心嘛。 哼着小调进入厨房,朝小龙猴喊道“小龙猴,过来吧。” 正在看动画片的四只猴子闻言皆是一脸惊诧的看向厨房里的程虎。 厨房,那可是人类的圣地啊,现在人类居然主动邀请小龙猴进去? 这两个灵长类之间是不是有什么y交易? 三只小猴子一脸鄙夷的看向小龙猴你这个叛徒! 小龙猴也是一脸费解啊,我特么做错什么了,你们要用这种眼神看我? “小龙哥哥是个大坏蛋。”小胖猴抱着手,气呼呼的说道,“你居然出卖自己的灵魂。” “握草,我怎么就出卖自己的灵魂了?”小龙猴真是冤枉啊。它叫屈道,“你什么意思?” “哼,你肯定是跟人类进行y交易了,所以他才允许你进入厨房的,你这个叛徒,大叛徒。”小胖猴一脸委屈。 呜呜,没想到我最爱的小龙哥哥竟然是这样的猴,居然,居然做出那种事情来,真是太让本猴失望了。 小金猴亦是满脸瞧不起小龙猴的样子“小龙猴,以后我再也不喊你哥哥了,我没有你这样的哥哥,你这个变态。” “我靠,你们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小龙猴才接触电视几天时间,跟长期被电视浸淫的三只小猴子是不能相比的。 就算它的智商比小猴子们高出许多,但是因为遇到的词量还不够多,所以完全不能理解小猴子们的意思。 “什么叫y交易?什么叫变态?”小龙猴委屈的提出质疑。 三只小猴子看到小龙猴好像真的啥也不懂的样子,便纷纷扭头看向程虎。 一定是这个大坏蛋强迫小龙哥哥的。 这个大变态。 这个衣冠‘擒’兽。 这个人面兽‘性’的家伙。 这个 这个时候,三只小猴子才发现,自己的词汇量貌似不够用了,不然的话,一定要把所有骂人的话全部用在这个大坏蛋身上。 可怜的小龙猴哥哥,就这样被玷污了! 三只小猴子凭着自己的想象,活生生的想象出了一部人畜相恋相杀的电视剧情。 唉,难怪现在对电视节目抓得这么严格 因为电视机前面坐着的不仅仅是能分辨真假的成年人,还有各种青少年,以及完全没有自控能力跟分辨能力的儿童,甚至幼儿。 如果国家不对电视节目进行控制,任由各种乱七八糟的节目甚至是一些下三滥完全不能入眼的电视节目被传播的话,那么青少年跟儿童跟幼童就定会被荼毒,甚至被间接伤害。 为什么现在变态这么多? 而为什么以前变态没那么多? 到底是道德沦丧人性丧失,大概是因为某些影视的传播,诱导了一部分没有自制力的成年人或者青年盲目跟风? 在以前的年代,男女授受不亲,再看看现在 小猴子们的心性是最单纯的,是完全没有被外面的世界污染过的,所以也很自然而然的不能分辨电视机里的人类所说的每一句话的真假。 如此,它们会胡思乱想也实在是正常。 第300章 傻瓜是水果还是蔬菜(第一更) 程虎看着三脸愤怒的小猴子们,一脸懵逼“我哪里得罪你们了,你们要用这种眼神看我?” 小金猴斜眼道“你是不是对小龙猴哥哥做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什么?”程虎苦笑道,“我能对小龙猴做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上次我们进入你的厨房,差点被你打得半死。”小壮猴回忆起上次的事,仍旧心有余悸。 “对啊,上次我们进入你的厨房,差点被你打得半死,可现在你居然主动邀请小龙哥哥进入厨房,你还说自己没有对小龙哥哥做过什么事情吗?” 小胖猴的质问总算是让程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丫的,敢情这三个小不点是以为我把小龙猴给xxoo了。 握草,这特么什么脑洞啊,干嘛不去当编剧?以后宅男都不用看日本电影了,直接看你们三只编剧的电影就行了嘛。 程虎提着菜刀,走到三只小猴子面前,用菜刀指着电视机,一脸和蔼的说道“你们三个要是再敢胡说八道胡思乱想的话,我就把电视机劈了,让你们永远没有电视看,你们信不信?” 三只小猴子一致摇头,表示不相信,因为人类每天晚上都要追一部很狗血的爱情电视剧啊。 握草,我居然这么没有威信了? 程虎见劈电视吓不到小猴子们,干脆就把菜刀比划在三只小猴子面前,瞪着它们,说道“那你们就试试好了,我说不定不劈电视,直接把你们的脑壳给劈开,然后把你们的脑浆给挖出来煲汤喝。” 闻言,三只小猴子总算是被吓了一跳。 因为挖脑浆永远是猴类的恐惧。 它们只觉得头皮阵阵发麻,惊恐的瞪大了眼睛,连连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小龙猴推开程虎的菜刀“那个,你别吓唬它们,它们还这么小,你要是把它们吓哭了,会很麻烦的。” 程虎收回菜刀,又狠狠的朝小猴子们说道“记住了,别一天到晚把我想成那种肮脏龌蹉的人,不然的话,嗯。” 再比划一下菜刀,然后潇洒转身回到厨房里。 三只小猴子松了一口气,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神里都有些责备对方的意思。 明明是你先那么想的,为什么要拖累我们? 握草,我哪有,明明是你先那样想的,你这个内心不纯洁的大变态。 你才是变态,你全家都是变态。 程虎回到厨房之后,再次呼唤小龙猴“小龙猴,进来。” 小龙猴放下手中的笔跟纸,立即跳下椅子,朝厨房奔去。 程虎见它过来了,就说道“来,我教你怎么做菜。如果你学会做菜的话,说不定还可以当个大厨呢。” “学做菜?我吗?”小龙猴有些奇怪。 因为猴子吃东西,是不需要煮熟的,只要生吃就行。 而人类则不一样,人类吃东西,都喜欢煮熟,连红彤彤很多汁的那个水果,他们都要煮熟了才吃,很是怪异。 “对啊。”程虎笑道,“我告诉你,厨师这个行业,在人类世界可是很吃香的。无论走到哪里,都不怕找不到工作。” “为什么?” “因为人类有一句话叫做‘民以食为天’。” “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食物是人类生存所必须的东西,没有食物,人类就会死亡。” “那我们猴子也一样啊,猴以食为天。” “哈哈,对对对,每一个动物都以食为天,没有食物,就没有办法活下去。”程虎笑道,“所以我才要教你学会制作给人类吃的食物。” “可是,我学会了,难道人类就真的会让我这样一只来自大山里的猴子去他们的厨房,帮他们做菜吗?”小龙猴问道。 程虎毫不犹豫的回道“当然不会。” 小龙猴 “但是。”程虎又转折道,“但是,你可以帮我做饭呀,这样一来,我也算是个拥有私人厨师的大款了,哈哈。” 小龙猴斜眼看着程虎,觉得这个人类看起来真是比它还幼稚。 虽然它现在才相当于人类十二三岁的小孩,但是,它已经在想诗跟远方,可这个人类却还在幻想什么大款不大款的。 天天开辆破卡车,还想当大款,他是不是对大款这个词有什么误解?自己是个啥样心里就不能有点逼数吗? “好了,小龙猴,你看,这个是西红柿。”程虎拿起西红柿。 “我知道,这个是西红柿,又叫做番茄,是一种很好吃的水果。” “什么呀,这个是叫西红柿跟番茄没错,但这不是水果。这是蔬菜。” “可这明明长得跟水果一样啊。”小龙猴也拿起一个西红柿,仔细看了看,确实跟水果一样,有圆圆的外形,还有艳丽的色彩,以及水果一样的口感。 “水果跟蔬菜这两样东西是不能凭借外貌跟名字来区分的。就比如南瓜苦瓜茄瓜都是蔬菜,但是西瓜跟哈密瓜则是水果,这就跟西红柿虽然长得很像水果,但实际上是蔬菜一样,都是一个道理。” 小龙猴哦了一声,好像是懂了,又好像没懂。 那傻瓜到底是水果还是蔬菜嘛。 而且,管它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能吃不就行了吗? 人类的世界真是罗里吧嗦的,东西直接分为能吃的和不能吃的,不就行了?还搞一大推七七八八的名目,要不是它脑瓜聪明,估计早就被绕死了。 程虎把一副塑胶手套扔给小龙猴“把手套带上。” 小龙猴拿着手套,看了看明黄色的手套,又看了看程虎的手“为什么我要戴手套,而你不用?” 程虎伸出自己的双手,上下翻了翻“看到没,我手上没有毛,你手上全是毛。做菜的时候,万一你手上的毛掉进菜里了,那我是吃还是不吃?” 小龙猴翻了个白眼“昨天一块很大的肉掉到地上的时候,你不是还一边捡起来吃,一边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吗?” 程虎 “总之,以后你做菜,一定一定要戴上手套。要是让我发现你没戴手套的话,我就会罚你从一写到一千万,而且不许写错,写错就重来。” 第301章 疯子(第二更) “你这是虐待儿童,你知道吗?”小龙猴一边戴上手套,一边说道,“我昨天看电视,电视上的报警号码我都知道了。如果你要是敢变相体罚我,我绝对会报警。” “哈,报警?”程虎觉得好笑,“你是不是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鬼?你是一只会说话的猴子,你要是敢报警的话,警察来抓走的,绝对会是你,而不可能是我。等他们把你抓走之后,你就被泡在玻璃缸里,所以,为了不让悲剧发生,你还是乖乖听我的话,别总想着自己有点小聪明,就想要跟我作对。” 小龙猴吐了吐舌头。 程虎瞪着它,它又赶紧闭上嘴巴,乖乖的拿起一个西红柿,跳到椅子上,学着程虎的模样把西红柿放入水中进行清洗。 洗好西红柿,程虎拿来菜刀,一边把西红柿切成薄片,一边教学道“你看,西红柿要这么切,先把一个西红柿一分为二,然后再把半个西红柿扣在砧板上,切成薄薄的薄片,越薄越好。” “为什么?”小龙猴不能理解,“难道你没有牙齿吗?为什么要切这么薄?” “这跟有没有牙齿没关系。西红柿切得越薄,待会儿放入锅里爆炒的时候,就越容易变成西红柿汁,那样煮出来的西红柿炒蛋就会极其鲜美特别入味。” “你们人类可真是麻烦。直接把要吃的东西吃到嘴里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要浪费这么多时间去改变食物的本来味道?然后吃到嘴里,最后明天还是得一泡屎把它拉出来。你不觉得你们人类都是傻蛋吗?” 小龙猴的话让程虎苦笑不得。 他把匕首大小的小菜刀交给小龙猴,一边看着它把西红柿切成薄片,一边笑说道 “你们猴子出生之后不也要挑战各种艰难的环境努力活下来吗?然后到了最后,不也都是要生老病死一命呜呼吗?如果按照你刚刚的说法,那倒不如一出生就死去,好省略中间的复杂步骤。” 小龙猴被程虎的话说得一愣一愣的。 虽然它的脑瓜子很聪明,但毕竟也还只是一只小猴子。 它的所见所闻,跟已经可以堪称为老油条的程虎比起来,那真是一个地一个天。 所以,在大道理上说不过程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程虎接着说道“生活,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创新,不断体验的过程,如果一切事情都省略,都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那生活不就很枯燥乏味了嘛。” 小龙猴手中的匕首形菜刀停了一下。 居然觉得程虎的话貌似还挺有道理的,我一定是疯了吧,才会相信这个人的鬼话。 它瞥眼看了程虎一眼,继续切西红柿“你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骗我给你煮饭嘛。” 程虎哈哈笑道“被你发现,赶紧切,切好了,我再告诉你怎么炒菜。” 西红柿切好之后,程虎拿来几个鸡蛋,还有一个深口碗。 他把这两样东西放在桌面上,然后拿起一个鸡蛋说道“你看,小龙猴,这样拿着鸡蛋,然后用鸡蛋轻轻敲击碗口的边缘。” 说着,把鸡蛋对准碗口边缘轻轻敲击。 随着破裂声响起,他又举起鸡蛋说道“你看,鸡蛋已经破裂了,这个时候,就用双手把蛋壳剥开,让里面的蛋液掉到碗里。” 鸡蛋液无声的进入了碗里。 小龙猴拿起一个鸡蛋,学着程虎的样子,将鸡蛋敲裂,然后剥开蛋皮,让蛋液进入碗中。 “哈,完美。”看到自己的成果跟程虎的没啥差别,小龙猴心中很是喜悦。 但程虎却是满脸的黑线。 因为,当初跟老妈学敲鸡蛋,他浪费了整整十几个鸡蛋,才把蛋液完整的敲入碗里。 可小龙猴居然看一遍就学会了。 这特么是不是说,我连一只猴子都不如? 不,一定不是这样的,一定只是碰巧。 小龙猴可能就是走运而已,所以才把蛋液完整的敲入碗里。 “你再来。”程虎有点儿不服似的说道,“你把这些鸡蛋全部敲进去。” 小龙猴没发现程虎的异样,继续拿起鸡蛋往碗口敲击,然后又是一个完美的蛋液进入碗中。 这 这不可能! 我程虎这么聪明,当初都是浪费了十几个鸡蛋才学会,小龙猴作为一只大山里的猴子,怎么可能看一遍就学会?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这绝对不是真的。 程虎心里有点儿痛苦。 就好像一个天才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不是天才,而是一个疯子一样 但是,他转念一想,脸上又挂满了笑容。 哈,小龙猴之所以这么聪明,主要还是因为有我这么一个好老师嘛。 唉,没办法,太优秀了,连猴子都能教成天才。看来想低调都不行的了。 “鸡蛋都敲好了。”小龙猴盯着碗里裹着蛋黄的蛋液,问道,“接下来要怎么做?” 程虎拿来一个小碗,从水龙头下接了一点水,说道“往鸡蛋里加一点点水的话,待会儿炒出来的鸡蛋就会很嫩滑。” “但是,加水必须严谨,一个鸡蛋,只能加一勺子水。”他从旁边拿起一个小勺子,问道,“刚刚咱们一共打了几个鸡蛋到碗里?” “你敲了一个,我敲了五个,一共是六个鸡蛋。” “很好,那咱们应该往蛋液里加入几勺子水?” “一个鸡蛋一勺水,七个鸡蛋,那当然是七勺水。” “那你来吧。”程虎把装着水的小碗放在桌面上,再把小勺子递给小龙猴。 小龙猴接过勺子,往装着蛋液的碗里加入七勺子水,然后再按照程虎的指示进行搅拌。 搅拌好蛋液,程虎又带着小龙猴来到煤气炉旁边,说道“火是很危险的东西,它可以把一切东西都化为灰烬,所以,千万要小心,绝对不能疏忽大意。” 走到煤气罐旁边,指着煤气阀说道“要生火的话,首先第一步要把煤气阀打开。往右手边扭转,就是打开煤气阀,就会有煤气放出来。往左手边扭转煤气阀,就是关掉煤气阀,原本正在供应的煤气就会中断。” 第302章 神秘的精灵 “记住,每次煮好菜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把煤气阀给关紧了。” “不关紧会怎么样?”小龙猴一脸好奇的问道。 程虎想了一下“嗯那你们四只猴子就会变成烤猴子。” 闻言,三只原本在看电视的小猴子立即纷纷扭转脑袋,看着程虎叫道 “这么危险的事情,你怎么可以交给一只猴子去做?你这是在拿我们猴子的生命开玩笑吗?” “就是,你这个人太没有人性了。” “做出来的食物都是你自己吃的,你为什么不自己动手?” 程虎嘻嘻笑道“照你们这么说,后院种出来的西红柿你们吃得最多,那当初是不是就应该让你们锄地才对?” 三只猴子瞬间默声,回头继续看电视。 小龙猴上前查看了煤气阀的开关,盯着上面的两个小字问道“这个字就是‘开’吧?” 程虎看了一眼,点头“对,这个就是‘开’字,打开的开。” “那这个就一定是‘关’了。”小龙猴指着另外一个字。 程虎又看了一眼,再次点头“没错,这个就是‘关’,关掉的关。” 小龙猴用手握住煤气阀的开关,嘀咕道“扭转到右边就是开,扭转到左边就是关。” 它用力将煤气阀的开关往右边扭转。 随着刺啦一声,貌似是气体喷出的声音。 “我已经打开开关了吗?”小龙猴问道。 程虎回到煤气炉旁边,拧动开关,闻了一下空气中的煤气含量,点头道“是的,已经打开了,小龙猴,你过来,接下来,我告诉你如何把火打开。” “第一步是打开煤气阀。”小龙猴一边嘀咕,一边走向程虎。 程虎用手拧着煤气炉的开关,说道“你看,用手指这样捏住这个开关,然后稍微用点力,把这个开关往里压迫。” 他稍微用点力,开关便往煤气炉的方向陷入了一点点。 “然后,再朝左边的方向扭动。” 扭动开关,随着咔哒一声,带着蓝色尾巴的火焰立即从煤气炉里窜出来。 “看到了吧,这样,火就出来了。”程虎关掉煤气,把位置让给小龙猴,“你来试试看。” 小龙猴赶紧走到餐桌边拉来一张椅子,放在煤气炉前,然后跳到椅子上,再学着程虎的样子,把开关按下去,向左扭转。 咔哒一声,火焰再次窜出。 “哈哈,太简单了。”小龙猴看着奔腾的火焰,开心的叫道,“这未免也太简单了吧,这简直就跟玩似的,一点儿也不困难。” 程虎斜眼看着小龙猴“好了,别得意了,接下来才是复杂的步骤。” 接着,他一边炒菜,一边将自己的炒菜心得告诉小龙猴。 由于对食物有着超高的标准,所以在小龙猴没有进行过长期观摩之前,他是绝对不会把锅铲交给小龙猴的。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如果小龙猴做出来的食物比他做出来的食物好吃,那他还有脸活在这个世上? 你特么一个健全的人类都没有一只猴子聪明,也没有一只猴子会做菜,那你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干什么? 直接去阎王爷面前报道不就好了,省得在人间丢人现眼,把人类的脸面全给丢光了。 所以,必须要让小龙猴进行一番时间较长的观摩,这样一来,即使将来小龙猴做出来的饭菜当真比他做出来的饭菜好吃,那也完全可以归功于他自己。 毕竟,小龙猴做菜的手艺都是从他那里观摩而来的嘛。 哈哈,聪明如我。 制作好晚饭之后,便是一天当中最享受的晚饭时光。 晚饭虽然没有油茶鸡作陪,但是有西红柿炒蛋,有黄油焖三黄鸡,有糖醋鲤鱼,有卤水猪头肉 食材虽然都是大众食材,但在辛劳之后,即使只是吃些很普通的食物,也会觉得异常美味。 也许,这也是人们追逐繁复做菜工序的原因之一吧。 把做菜这件事情变成一种劳动,于劳动之后去享用自己亲手制作出来的美味,那感觉自然是不一样的。 吃了晚饭,收拾好桌子,就给小龙猴讲解拼音的读法跟用法。 虽然程虎已经远离一年级很久很久,但现在有网上教学,他可以让小龙猴一边看网上教学,一边在一旁讲解。 这样的好处就是详尽细致,绝对不会有任何一点漏差。 到了十二点,小龙猴收拾桌面的纸跟笔,程虎则回到房间里躺下。 虽然已经很困了,但他还不能睡,必须先把该付给猴子们的酬劳给猴子们送去。 闭上眼睛,驱动意识,飘飘然的往猴子们居住的山头飞去。 在黑夜中,天空浸染着墨一般的颜色,以让人无法反抗的姿态,笼罩着世间万物,也结束了一个白日的浮躁。 夜晚的世界是安静的。 在这静谧之中,微风与虫鸟野兽共同奏响了山林的月光曲,即使只是意识飞入其中,也能从这月光曲中感受到山林的神秘。 黑夜是一个神秘的精灵,月光的存在则让这份神秘显得虚无缥缈,但又因为容身其中,不得怀疑。 于是,若即若离的感受着神秘的黑夜,感受着清幽的月光,感受着凉爽的山风,像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似的往山中飞去 有些时候,可能幸福就是在夏日的夜晚吹着习习凉风,眺望月亮吧。 没有昼夜通明的灯火炫目,没有川流不息的车河拥堵,也没有各种甚嚣尘上的喧哗,与摩肩接踵的拥挤。 月光如水,柔得仿佛女子的温情,以最娴静的方式轻拂万物,拂去白日的浮华,只留下一份至纯至真的恬淡美好。 在这份恬淡美好的见证下,一个奇迹又在悄然发生着。 程虎的意识慢悠悠的飞到猴子们居住的山头上。 这座山头海拔颇高,大约有一千米左右,比起其他地方的崇山峻岭自然不能比,但在附近,也算一座大山了。 如果白天登高站在这里,一定可以俯瞰周围的山峦。 不过程虎没有心思逗留此地太久,他只想尽快把猴子们的酬劳结算好,然后就赶紧回家睡觉。 。 第303章 比水果更好 “嗯,299不要抢,不要抢,哥哥,这是我的,这是我的。” 旁边的一只小猴子也不知道是做了一个什么梦,正手舞足蹈的说着梦话。 看样子,好像是在梦中跟自己的哥哥抢东西呢。 程虎的意识飞到它身边,驱动一根藤蔓,利用藤蔓轻轻的抚摸着小猴子的脑瓜。 在温柔的轻抚中,小猴子的手脚慢慢放了下来,原本纠结的神情也逐渐放松,然后又安安静静的沉睡过去。 程虎扩散意识,笼罩在山顶的平地上。 山头顶部属于猴子们的领地,面积十分广阔,而且树木很多,如果要对这一大片区域进行复苏的话,可能会把他身上仅剩的力量全部消耗殆尽。 这样就会存有一定的危险性。 如果哪天又遇到什么紧急情况的话,可能会没法利用身上的力量处理问题。 就像之前猴王老金摔下悬崖那次一样。 如果当时他身上还有力量的话,估计也就不会让三只小猴子以为爸爸死了,哭得死去活来的。 虽然后来猴王老金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但是在那些日子里,小猴子们的日子当真不好过。 所以说,力量一旦全部被消耗掉了,就会在需要力量的时候,没法使用力量。 但是,程虎仔细想了一下,林振凯的古钱币应该也快寄出了,只要最近没遇上啥事情,一切就都不会有问题。 所以,复苏这个山头,应该也没有问题。 况且,最近猴子们确实是帮了他很大的忙。 如果没有猴子们的帮忙,一切事情就都不会那么顺利。 他思忖了一会儿之后,把意识覆盖在大地之上,往植物缓缓注入力量。 晨曦拉开夜的帷幕,一轮红日冉冉升起,霞光四射,普照在广袤的大地之上。 群山连绵不断,逶迤起伏,云雾缭绕。 一切就跟往常一样。 那不远处的群山是枯黄的群山,尽管逶迤,却让猴子们提不起一点兴趣。 如果不远处的群山是绿的,那它们倒是可以不辞辛苦,去那些山头里找点好吃的东西。 可惜,周围一片枯黄。 这么想着,一只小猴子睁开眼睛之后,又闭上眼睛,打算睡个回笼觉。 眼睛闭上,周围的声音就显得格外清晰。 沙沙沙的声响比往日更加清脆悦耳,就好像是一条河流从远处缓缓而来,从自家门前流淌过似的。 不过,小猴子心里很清楚,这里可是山顶呀,是不可能有河流经过的。 所以,那清脆的沙沙沙声可能是某种幻觉吧。 或者说,也许现在的它还在梦里呢。 沙沙沙 沙沙沙的声响依旧不绝于耳。 小猴子翻了个身,睁开眼睛。 咦?我眼睛是不是出问题了?为什么我看到的树是绿色的? “爸爸~爸爸~”小猴子怪叫起来,“爸爸,爸爸!” 原本还在睡梦中的其他猴子全都被这刺耳的声音吵醒。 一只成年猴在小猴子身边猛的睁眼睛,立即坐起身,抱着身边还在尖叫的小猴子着急的问道“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老鹰又来了?” 小猴子停下尖叫,一脸无辜的看着爸爸,抬起自己的手臂,指着头顶上方的树冠,弱弱道“爸爸,咱们头上好绿啊。” “什么?”成年猴子一愣,赶紧抬头看去。 视线刚刚投射出去,便被一片葱茏茂密的绿色阻挡,像是掉进了一湖碧绿的水中,整个身体都不由得荡漾起来,瞳孔微微睁大。 “这是怎么回事?”周围传来其他猴子的说话声。 “发生了什么事情?”有猴子用很戏剧性的声音叫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一觉醒来,整个世界都变了?” “哪有这么夸张?就我们这个山头变绿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对啊,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这儿的树木都还是枯黄色的,怎么一睁开眼睛,就全都变成绿色了?” 猴子们吵吵嚷嚷,热闹非凡的议论起来。 现在眼睛所看到的一切,对于它们来说,简直就跟奇迹一样。 不仅地上的树木变绿了,仿佛就连周围的空气都变成了绿色的。 所有猴子惊诧的看着周围的环境,内心无比震撼与懵逼。 眼睛除了看到绿色之外,还在一些树木上或者灌木中发现了颜色各异的野果。 这些野果猴子们都吃过,但跟眼前的状态是完全不一样的。 就比如那个红彤彤的覆盆子,以前吃的都是干燥的覆盆子,现在看到的,则是色泽艳丽,果形饱满的覆盆子。 两者虽然是同一物种,但却有着天壤之别。 除了青翠的树木与鲜美的野果之外,在这片土地上,还盛开着绚丽的小花。 五彩斑斓的野花迎着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绽放,在微风的吹拂下,摇头晃脑,调皮得就跟小猴子们一样。 它们有的排成一排,像被检阅的卫兵,笔直地站着; 有的却零零碎碎,洒了一地,但仍然互相斗艳,好像非要争个高低似的。 野花身材矮小,仅仅有一根手指那么高。它们的茎上没有叶子,只是在顶端开放出一朵柔美、娇小的花,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 它们的颜色也各式各样,有的是黄色,有的是白色,有的是紫色,还有的是红色。 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猴子们从未见过这么多的花。 它们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密集的铺在地上,装饰了这片土地。 “是程虎为我们做了这些吗?”老龙猴问道。 这话一出,其他猴子这才从惊诧讶异中回过神来。 “一定是他做的,除了他,谁还有这个本事?”老金满脸兴奋的叫道,“我就说过,程虎是个好人。虽然昨天他没有给我们准备很多水果,可是,他却给了我们比水果更好的酬劳。” “是的,一定是程虎。”有猴子完全同意老金的说法,“虽然程虎这个人看起来太年轻,很不靠谱的样子,但从这些天的相处来看,他是一个值得我们相信的人。” “程虎真是个好人,谢谢他为咱们做了这么多事情。” “嗯,没错,幸亏咱们遇到的是程虎这样一个山林守护神。感谢老天爷把他给咱们送来。” “他真是咱们的福星,自从他来了村子里之后,咱们的日子可是一天比一天好了。” 。 第304章 放了一个屁 猴子们心中都充满了对程虎的感激。 这个时候,几只猴子十分羞愧的垂下脑袋。 一只猴子很是自责的说道“我真是个混蛋,昨天我还在怀疑程虎,觉得程虎是个小人。” “我也是,昨天我也说了程虎的坏话。” “是我们误会程虎了。” 看到几只猴子一脸自责的样子,老金上前开解道“没关系,我知道你们不是有意的。你们昨天之所以会说那样的话,主要还是因为程虎之前答应过会给咱们更多水果,可结果没给,所你们才会那么说。” “没错。”老龙猴也笑道,“就算程虎知道你们说了他的坏话,他肯定也不会跟你们计较,大家就别往心里去了,以后建造家园,还得靠大家帮忙呢。” “嗯,对,以后就算程虎不给咱们食物,咱们也一定去帮忙。” “哈哈,那是,光是有这片树林,就够咱们繁衍生息了。” 猴子们看着自己身处的树林,心里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虽然这一天等了很久很久,但终究还是来的。 看来老天爷是从来不会亏欠谁的,该给的,迟早都会给。 程虎也是这么想的。 虽然这几天都快累坏了,但是看到水坝建成的那一刻,心中还是充满了成就感。 虽然他还没有获得什么实质性的回报,但是,建成水坝这件事,对他来说,本身就是一种回报。 因为水坝建成,就意味着水库建成,就意味着可以蓄水。 水库一旦可以蓄水,那山里的部分动物的生活就可以得到直接改善。 而他的本来目的,就是为了让动物们生活得更好呀。 目的已经达成,这不就是很好的收获么。 既然已经收获了,那也是时候好好休息一下了。 吃了早餐之后,吩咐小猴子们去做事,自己则来到大舅坟墓旁边的杨梅树下,用黑色的遮阳网制作了一张吊床。 大黄趴在树底下,看着程虎连杨梅树都不放过,便问道“你在干什么?” “我在造床啊。”程虎回头看了一眼大黄,笑道,“我打算在树上扎一张吊床,然后躺在上面睡觉。” “你不是有房子吗?”大黄觉得人类的行为真是奇怪。 为了吃饭睡觉而建造了房子,结果现在又要跑到房子外面造床,这到底是吃得有多饱,才会撑得如此厉害没事干跑来跟一头大老虎抢地盘? “那哪能一样呢?”程虎一边把遮阳网扎在杨梅横生的枝干上,一边回道,“在屋子里睡觉看不到天,吹不到风,不如这里舒服。” 大黄看了看天,又竖起脑袋感受了一下微风。嗯,确实舒服。 它悄悄的放了一个屁,然后把脑袋贴在地面上,闭上眼睛,假装睡去。 “嗯?什么味道?”程虎闻着空气中的浓郁异味,看向大黄,见大黄已经睡着了,便自言自语似的说道,“这味道怎么这么奇怪?” 又狠狠的嗅了一下,仍旧没闻出是啥味道 扎好吊床之后,爬到上面躺下,用脚蹬了一下杨梅树干,吊床便承载着他的身体,晃晃悠悠的荡起来。 吱呀,吱呀~ 清晨的阳光还不是很热,所以它映照在院子里的时候,花朵们也都依然绽放着笑脸。 各种花卉在这一方大院子里争奇斗艳,绚丽绽放。 满园的花朵有白的、粉的、红的、黄的、紫的应有尽有,一片姹紫嫣红,引得无数蝴蝶飞舞而来,就连采蜜的蜜蜂也纷沓而至。 这个时候来上一阵微凉的清风,最是惬意不过。 今天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的程虎确实很惬意。 但张一江的日子就没有这么潇洒了。 大世界酒店的生意并没有因为黄金鸡枞菌的出现而得到真正改善。 虽然刚开始那几天,是改善了一些,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的大世界酒楼又恢复到了原先的冷清。 早上,从家里出发,到达空旷的停车场。 停车场里只是停着稀稀拉拉的几辆车。 张一江下车之后,走到酒楼门口,迎宾小姐们纷纷鞠躬问好。 “今天开了几张桌子?”张一江停下脚步,朝迎宾领班问道。 像是早已做好了准备,又像是对一切了然于心的样子,迎宾领班很自然而然的回道“张总,今天早上到现在,一共只开了八张桌子。” “八张桌子?都是包厢吗?”张一江皱起眉头。 领班摇了摇头“不是,都是一楼大厅的小桌子。” 虽然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但听到领班这么说,张一江心里还是有些难受。 他依旧英气的脸上挂着大朵大朵的乌云,朝里走去。 几个迎宾小姐看了看彼此,都是很无奈的摇头。 大家都知道,张总为这个酒店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是结果却不如人意,难怪他如此失落。 “我听说,如果今年咱们酒店的业绩不能赶超去年的话,就会面临关门。”一个迎宾小姐压低声音说道。 “听谁说的?”另外几个迎宾小姐都感到十分诧异。 虽然这里的工资也不是全县最高的,但是,这里的总经理,一定是全县最好的。 如果酒店关门的话,估计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了。 所以,听到这个消息,众人心里还是有点诧异与不舍的。 “别问谁说的,反正就是这么个情况。” 张一江走到酒楼大厅,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大厅,心情越发烦闷。 如果再这样下去,大世界酒店的业绩绝对不可能赶超去年。 因为去年县城里还没有什么高档的酒店,但在今年,县城接连开业了几家不错的住宿酒店,还有几家不错的酒楼。 这也是大世界酒店客流量锐减的原因之一。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因为酒店的硬件设施太差,但凡是有点儿身份的,都不愿意来大世界酒店。 而一些普通群众,又觉得大世界酒店好歹是四星级酒店,价格肯定高得离谱,所以也不会把这里作为第一选择。 看来,必须做出改变,要么继续走高端路线,要么改走低端路线,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迟早完蛋。 但是,这事他一个人说了不算,还得跟朱文行商量商量。 。 第305章 寿终正寝 感谢ch0928的打赏 回到办公室之后,打通朱文行的电话。 电话响了好久,朱文行才慢悠悠的放下手中的茶杯,拿起手机“喂,小张啊。” “朱总,早上好,吃饭没有?”张一江的心情有些复杂。 总感觉经过之前黄金鸡枞菌的事情之后,他跟朱文行的关系好像倒退了许多似的。 现在不仅生分了不少,就连说话的语气都变得客套了。 朱文行呵呵笑了两声,没有回话,而是又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听着手机对面传过来咕咚喝水的声音,张一江的心脏都提到嗓子眼了,生怕朱文行会就之前的事情找他问罪。 朱文行又一次放下茶杯,砸吧两口才说道“吃了,这大早上的打电话过来,有什么事吗?” 张一江说道“是这样的,朱总,我想跟您商量个事情。” “哦?什么事情?” 张一江暗暗吸了一口气,说道“朱总,您看,最近咱们酒店的生意不是很好,我想趁这个时间把酒店内的所有陈旧设施进行大换血,墙面地板也重新装修,您看” “需要多少钱?” 听到这话,张一江心中大喜,看来有希望。 他怕朱文行听到实际报价之后,会直接拒绝,就没敢把价格报太高,而是尽量往最低价格给出报价“大概需要五十万。” “五十万?”朱文行轻轻笑了两声,“你觉得大世界酒店今年一年能盈利五十万吗?” “这个。”张一江一时语塞。 朱文行说道“大世界酒店今年的生意有多惨淡,你应该比我清楚。别说一年盈利五十万了,只要不亏损都算好了。” “可是朱总,只要咱们把大世界酒店重新装修,然后在程虎的帮助下,肯定可以一飞冲天。” “那你觉得,是让一个小县城的小酒店一飞冲天好,还是让一家连锁大饭店一飞冲天好?” 朱文行没等到张一江回答,便说道“小张,我是个商人,我只会把利益放在第一位,什么人情世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过分执着,对谁都没好处。” “可是朱总,程虎的意思很明白。他出手的任何东西,都只交给大世界酒店代售。他是绝对不可能把他手里的东西销售到县外的。” 回想起程虎一脸天真的样子,再对比朱文行的‘冷漠’,张一江很是无奈。 如果大世界酒店是他的,别说耗费五十万重新装修,就是五百万,也绝对不在话下。 可大世界酒店不是他的,他也做不了这个主。如果朱文行不同意,一切就都只是空谈。 “事在人为。”朱文行言语轻松的说道,“我相信,只要我们足够努力,程虎那小子肯定会改变主意。” “朱总,只要你答应重新装修大世界酒店,我一定有办法让酒店起死回生。”张一江又把话题转了回来。 朱文行却显得有些不耐烦“好了,好了,别说这个了。你与其想着改变大世界酒店的面貌,倒不如先想想怎么提高大世界酒店的客流量。没有客人光顾,就没有收益。在没有收益的情况下,你谈什么重新装修?” 朱文行并不是不懂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就算是经营酒店酒楼,也必须依赖硬件设施的道理。 他之所以这么说,无非就是想让张一江断了继续经营大世界酒店的念头。 大世界酒店虽然仍旧是金钟县内档次最高的酒店,但设施也同样是整个金钟县内最陈旧的。 就连一些街边旅店的设施都比大世界酒店新进。 大世界酒店已经在风雨中飘摇了几十年,也是时候寿终正寝了。 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安全问题。 大世界酒店并不是建成于二十几年前,而是建成于四十多年前,楼体虽然内外装修过,但在诸多风雨的侵蚀下,现在已经毫不犹豫的变成了半危楼。 把金钱跟人力投资在这样一个地方,简直就是浪费。 难道张一江不明白这些道理吗? 不,张一江都懂。 他也知道大世界酒店确实已经十分陈旧,但是,到了他这个年纪,如果一切都要重新起步的话,就太困难了。 毕竟,人生能有几个五十年呢? 他顶多还可以再干十多年,然后退休。 其实他的奢望不是很高,只要让大世界酒店再坚持十年就行了。到那时候,他老了,退休了,大世界酒店也可以跟着一起退出江湖。 这是他觉得最完美的方案。 但从眼下朱文行的态度来看,要让大世界酒店再坚持十年,实在太难。 也许只有等酒店的生意有了明显起色之后,才能改变朱文行的想法。 程虎这小子最近也不知道干嘛去了,一直没有消息。 既然他不找我,那只好我找他了。 张一江再次打开手机,找到了程虎的电话,拨通过去。 “刀爆q。” “吹爆q。” “龌龊q。” “垃圾妲己,有本事单挑。”对面第一个被杀的鲁班在聊天频道叫道。 程虎就瞄了一眼,笑笑没说话。 他用含血量很低,很容易被人宰杀的妲己单枪匹马来到水晶塔下,对对面的五个小伙伴进行了一波很骚的操作,然后没一会儿,对面就剩下一个后裔。 没错,对面五个射手。 二技能定住后羿,三技能放出去,后羿还剩下一丝丝血量,一技能补刀。 后羿倒下。 “喷他q。” 五杀的系统音响起,聊天频道里四只还没复活过来的队友高呼666。 程虎赶紧抓紧时间对水晶塔发出攻击。 “我方水晶,正在被攻击。” “啥情况?”程虎一脸懵逼,立即将视线移到地图上。 握草,敌人的几个大兵偷偷打到自家水晶了。 这个时候,他回家肯定是来不及了,只能赶紧把敌人的水晶打破。 就在他准备疯狂点击技能键朝水晶发起进攻的时候“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啊,他又换手机铃声了。 张一江的名字跟电话呼入画面代替了游戏画面。 握草,为什么这么巧? 就不能晚几秒钟再打来? 赶紧挂断电话,回到游戏画面。 第306章 舍弃不了 灰色的两个大字表示这场游戏已经结束了。 但是,队友们的语音还没断。 “握草,垃圾,真特么垃圾。” “举报这个叫‘虎背熊腰’的垃圾。” 张一江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拿着手机,盯着屏幕,一脸费解。 这是什么情况? 程虎竟然把他的电话直接挂断了?难道是不小心按错键了? 正准备再给程虎打过去的时候,程虎反倒先把电话打了过来。 呵呵,看来还真是不小心按错了。 张一江赶紧接通电话,对面立即传来程虎充满抱歉的声音“张总,真是不好意思,刚刚我在打游戏,正好到了最最最关键的时候,差一点就拿下敌人高地了,结果你电话就打来了,所以我赶紧挂断,免得被队友骂出翔。” 呵呵,到底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 虽然有些时候他看起来很成熟,但不管他有些时候成熟到怎样一个程度,也改变不了他终究只是个年轻小伙子的事实。 游戏这种东西对于五十岁的张一江来说,实在太遥远了。 他们那个年代也有游戏,但跟现在的游戏比起来,真是相差甚远。 所以听着程虎说什么高地什么翔的,他是完全听不懂啊。 “啊?什么?”张一江不解的问道,“你刚刚是在打游戏吗?那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程虎赶紧回道“没事,没事,游戏已经结束了。哈哈,张总,你给我打电话,是有什么事吗?” 如果换做其他人的话,可能一般都会简单的说,自己不小心按错键了之类的话,可唯独程虎这个奇葩,非得要把自己打游戏的过程说一遍 一方面显得他纯,一方面显得他蠢。 张一江呵呵笑了两声“那就好,那就好。其实是这样的,小虎,我想问一下,你现在还能找到鸡枞菌吗?” 程虎一怔,有些不解“鸡枞菌?上次我不是已经把几百斤鸡枞菌全卖给你了吗?” “是啊,但是那些鸡枞菌早就卖光了。现在没了黄金鸡枞菌的支持,酒店的生意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张一江的语气充满了无奈。 程虎还是不解“黄金鸡枞菌虽然美味,但是价格过高,而且一旦长期供应,应该就会显得太普遍,就会提不起价格吧。” 物以稀为贵这句话,程虎还是懂的。 “这个倒是不必担心,只要是黄金鸡枞菌,就算一天卖出一百斤,也照样能卖出高价。现在的主要问题是,酒店已经没有黄金鸡枞菌了。小虎,你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再弄点鸡枞菌来。” “啊?这样吗?”程虎为难道,“可现在的问题是,我没有办法找到黄金鸡枞菌呀。而且你也知道,咱们这地方都已经很久没有下雨了,没有雨水,就肯定没有鸡枞菌。” “那你上次的鸡枞菌是怎么找来的?”张一江问道。 上次程虎第二次找来鸡枞菌的时候,也不是雨天,而且往前几天都没有下雨。 张一江心想,既然那个时候都可以找来鸡枞菌,那现在应该也可以吧。 程虎不能跟张一江说超自然力量的事情,那就不能说自己挖蓄水池,然后给茶林地浇灌,并且注入力量的事。 所以他溜溜转了一下眼珠子之后,回道“上次那些鸡枞菌是我之前就已经发现了的。只是没有及时去摘而已。原本以为已经烂在山里,结果没想到后来去山里看了一下,居然还没有烂,所以我才能摘了那么多蘑菇给你送去。” “是这样吗?”张一江也不是很懂这些山里的东西。但既然程虎这么说,那应该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他问道“小虎,那这次还有什么办法能找到黄金鸡枞菌吗?” 程虎想都没想就直接回复道“没有任何办法。您也知道,鸡枞菌这种东西可遇不可求,更何况是黄金鸡枞菌那样的极品鸡枞菌?” 之所以这么说,倒不是因为程虎不想帮助张一江,只是他很清楚,自己身上的力量已经全部耗尽,既没有办法找到蚂蚁窝,也没有办法复苏山地。 所以,要他现在找到黄金鸡枞菌,是不可能的事情。 张一江闻言,很是失望。 他无力的靠在椅背上,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好吧,既然这样,我也不为难你了。” “张总。”程虎感到了张一江的无力绝望,便忍不住说道,“其实我觉得,既然您现在在大世界酒店干得这么不开心,倒不如直接退休吧。” “退休?”张一江呵呵笑道,“我才五十岁,谈什么退休?” “可是你看看自己的现状,处处受限于朱文行,与其窝着气帮他管理酒店,倒不如撒手不管了,爱咋滴咋滴。” “小虎你不懂。”张一江望了望窗外的蓝天,朵朵白云漂浮其中,显得格外静谧。 他淡淡说道“工作可以丢,事业可以丢,但有些东西,是永远舍弃不了的。” 很多人总是天真的认为,爱情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殊不知,在这广阔的世界中,有父母亲愿意为孩子舍弃生命的感情——比如狐狸爸爸那样; 也有兄弟姐妹愿意为了自己的兄弟姐妹而默默付出,忍受一切的感情——像小花那样; 还有彼此没有血缘关系,但仅仅是因为受惠于人,便铭记一生,愿意为之付出一生来回报的感情——像张一江这样。 程虎知道张一江舍弃不了的,是大舅程大牛的记忆。 他跟大舅的共同记忆,只出现在大世界酒店,所以他才会如此固执的忠守着大世界酒店,直到他苍苍老去为止。 也许,张一江就是人类世界中的大黄吧。 程虎安慰道“既然这样,那张总您就坚持下去吧,我相信,总有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张一江笑了笑“对,坚持下去,总有一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哦,对了,小虎,你现在都在忙些什么?” 张一江一直很好奇,程虎好像很忙碌的样子,但又好像很悠闲的样子。 有些时候,给他发信息,他一般都会到晚上才回复。这让张一江觉得他可能很忙碌。 但是,有些时候,又可以看到他的朋友圈里发出许多花花草草的照片,这则让人觉得他很悠闲。 程虎笑道“哈,没忙什么,主要就是在家里干点农活。” “是这样吗?”张一江说道,“那你什么时候有空来县城玩?上次我跟你说的那几个朋友,也是你大舅以前认识的朋友,一直都说想要见见你呢。” “这个啊。”程虎迟疑了一下,“我最近是真没空啊。” “这么忙吗?” “对啊。”程虎躺在吊床上,翻了个身,“最近真是累趴了,今天好不容易休息一天,哪里都不想去,就想在家里好好休息休息。” “既然是这样,那就等你下次有时间出来再说吧。” “嗯嗯,没问题,机会多的是。” 挂掉电话,再次打开游戏。 这下总该可以好好玩游戏了吧。 进入游戏页面,匹配好队友之后,游戏正式开始。 小龙猴拿着纸跟笔,站在门廊上,朝程虎喊到“今天不用干活,你不打算继续教我学习吗?” 。 第307章 成为屠夫 “哎呀,教什么教呀,你自学成才吧。”程虎盯着手机看,压根就没瞟小龙猴一眼。 比起培育一只天才猴子,当然是玩游戏更重要。 游戏进行的还算顺利,队友的配合也不错。十多分钟之后,终于又一次单枪匹马打到了敌人的高地,只要把敌人的水晶塔给破了,游戏就胜利了。 就在他即将得手之际你挑着担,我牵着马 握草,这谁又打电话来啊。 定睛一看,竟然是乔姐?就是安明镇上开五金店的乔姐。 程虎一脸懵逼的接通电话“喂,乔姐。” “小虎,明天五月初五,我老公家过节,你别忘了。”乔姐在电话那头说道。 “哈哈,你不说我还真是差点就要忘记了。”程虎是真没想到,时间竟然过得这么快。 他来这里的时候,也就是清明刚过没多久,可这一眨眼的功夫,竟然就到端午节了。 “哈哈,没关系,我现在提醒你了。”乔姐笑呵呵的说道,“明天早上你先到我店里来吧,我刚好可以坐你的顺风车去。” “好的。没问题。”程虎欣然答应。 “对了,小虎,明天我还有两个女性朋友也要一起去,所以也要坐你的车子一起,你不介意吧。” “这个当然不介意。”程虎呵呵笑道,“只要你们不嫌弃我浑身臭汗就行了。” “不会不会。”乔姐说道,“我那两个朋友虽然长得很漂亮,但是性格很好,绝对不会有这种想法的。” 长得很漂亮?这是重点。 程虎心里立即出现了初见黄彩云时的场景。会不会那么碰巧,乔姐的朋友就是黄彩云呢? 如果是的话,那可就完美了。 之前拒绝黄兴旺而错过了一次跟黄彩云正式认识的机会,如果能在明天偶遇她的话,那算不算守得云开见月明啊。 跟乔姐唠嗑几句之后,程虎挂掉电话,立即翻身跳下吊床,往屋子里跑去。 既然明天是要去见人的,那今天怎么也得把自己好好收拾一番。 头发这么久没剪,也该好好剪一剪头发了。 找来一把电动剃发刀之后,让小龙猴操作。 这种电动剃发刀只要在刀头安上一个塑料头,就可以控制头发的长短。 所以即使交给猴子操作也绝对不会说把头发剃光。 安好塑料头之后,教会小龙猴如何使用剃头刀,然后就坐在门廊前的台阶上,把自己的脑袋交给小龙猴处理。 小龙猴拿着人类的电动工具,小手有点发抖“你就这么相信我吗?你不怕我会把你的耳朵给削了吗?” “当然不会。”程虎笑道,“你就放心大胆的剃,流血也好,掉块肉也罢,都算我的。” 小龙猴紧了紧手中的工具,然后按下中间的开关,战战兢兢的朝程虎的脑袋递去。 随着咔咔咔的声响,一些细碎的头发掉落。 小龙猴低头看着掉落在地面的头发,有些说不出的感受。 这样厉害的工具它还是第一次使用。 只要毛发碰到里面的刀片,不管头发粗细长短,一律可以切断,而且还不会伤害到人类的头皮。 只能说,人类真的很厉害,居然可以发明出这样的工具。这也就不难怪他们会统管整个地球,并且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凌虐一切动物。 换句话就是说,谁足够聪明,谁就可以成为屠夫。而不够聪明的,自然也就只能成为砧板上的肉。 如果有一天 小龙猴晃了晃脑袋,继续给程虎剃头发。 把头发剃好之后,整个人看起来都清爽了许多。 程虎对着镜子照了照,对小龙猴的手艺给予了高度肯定,然后往浴缸里放水,脱了衣服把整个人泡进去。 半个小时之后,从浴缸里出来,浴缸里原本清澈见底的水已经变成了灰色。 一整个白天的时间,程虎不是在修理自己的身体,就是在玩游戏。 庸庸碌碌的度过一个白天之后,黑夜降临。 他终于放下手中的手机,从摇椅上站起身,对着灰色的夜空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然后回到屋子里,准备制作晚饭。 小龙猴必定要站在一旁观摩。 今晚依然没有油茶鸡可以吃,就只能吃点红烧肉跟啤酒鸭还有溜肥肠,以及各种蔬菜。 对于人类的大肚子,小龙猴已经习以为常,并没有感到惊讶。 让它始终不能理解的是,人类对于食物的追求之高,竟然就跟它向往外面的世界一样。 简而言之,可怕! 吃了晚饭之后,程虎继续教小龙猴学习人类的文字,一直到深夜十二点才作罢。 早上,按照计划,穿上自认为最帅气的衣服鞋子,然后开着皮卡车前往镇上乔姐的店门口。 刚一下车,就受到了乔姐的热情招呼。 她抱着小孩走出来,十分乐呵的说道“哈哈,小虎,真是没想到啊,你认真打扮起来,还是很帅气的嘛。” 程虎笑嘻嘻摸了摸头发“那是当然,你也不看看我是谁。” 不说别的地方,就说在这安明镇这个地方,我要是排名第二帅的话,那绝对没有人能排第一。 乔姐憋着笑说道“你要是把爱吹牛这点改改,还是个人见人爱的帅哥。“ “噗。乔姐,你怎么也觉得我爱吹牛?你不觉得我确实长得很帅吗?” 乔姐摇摇头“帅是帅,就是太黑了一点,扣分了。” 程虎一脸黑线“乔姐,我这是古铜色,是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肤色。” “哈哈哈,你说是就是吧。”乔姐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小虎你先进来坐一下吧,我那两个朋友还没到呢。咱们要等一等。” “好嘞,没问题。”程虎跟在乔姐后面,往里走去,“乔姐,你老公呢?” “他啊,他一早就去县城买菜了。”乔姐把小女孩放在铺了爬行垫的地面上,看着程虎说道,“小虎,麻烦你先帮我看一会儿小孩吧,我去楼上捡东西。” “没问题,你去吧。”程虎笑呵呵的说道,“虽然我还没有养小孩,但是照顾小孩子,我还是有一手的。” 毕竟,小金猴那三兄弟现在就是他在照顾啊。 “哈哈,好,谢谢。”乔姐趁着小女孩不注意,赶紧转身离去,紧接着就听到哒哒哒上楼梯的声音。 程虎从旁边拿来一个玩具,递给小女孩。 小女孩冲他嘻嘻笑,然后用一只还不是很灵活的小手,从程虎手里接过玩具。 那是一个摇铃玩具,本以为她接过之后会摇起来的,谁曾想,刚拿到手里,她便往自己的嘴巴送去。 “啊,这个不能咬啊。”程虎立即伸手去抢摇铃,“宝宝,这个东西很脏的,不能咬的。” 声音有点儿大,可能吓着小女孩了。 小女孩小手一松,嘴巴一扁,豆大的眼泪立即涌上来,满脸委屈的样子。 一岁多的小孩还不会说话,所以通常只能用泪水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程虎见状,慌了。 虽然他有照顾调皮小猴子的经验,但却没有照顾人类小女孩的经验啊。 哎呀,都怪程咏梅跟老胡,为什么不给他生个妹妹呢? 如果给他生个妹妹的话,说不定他就可以像那些萌娃文艺小说之类,没事当个大明星,主业就是宠妹妹。 。 第308章 魔鬼与萝莉 结果没有,所以他的命运只能从大明星变成一个农夫 这差距之大,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妹妹。 看到小女孩哭了,程虎只好抱起小女孩,轻轻摇晃“宝宝,别哭别哭,哭了就不好看了。” 额,一岁多的小孩知道什么叫好看么。 “老板,你这里有电灯泡卖吗?” 一个很好听的声音从店铺门口的位置传进来。 程虎赶紧抱着小女孩绕过一排洗衣机,朝门口走去。 站在门口的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姑娘 漂亮,很漂亮,是那种天然质朴的漂亮。 所有头发被高高束起,然后在头顶的位置绕成一个丸子,看起来十分的清新可爱。 她的衣着暗色无华,穿一双白色的球鞋,天蓝色的牛仔长裤,紫色的t恤,手里提着一袋子水果。 神情很疲惫,但轮廓很洁净,没有一丝化妆的痕迹。 乍一看是有点憔悴的样子,但仔细看后,却有一种难以遮掩的清秀感像淅淅沥沥的小雨似的将人笼罩。 她的眉毛黑而有力,睫毛长而有神,眼神清澈温和,几缕细长的刘海在洁白的额头上被微风打乱。 看到程虎抱着一个小女孩走出来时,她脸上的疲惫被温暖的笑容取代。 那是一个令人难忘的笑容,微微弯起的眼睛就像两块月牙似的,在长长的睫毛底下,散发着有如朝阳一般的光辉。 “老板,你这儿有电灯泡卖吗?”她盯着程虎怀里的小女孩,笑道,“你女儿真可爱呀。” 程虎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 第一次遇到黄彩云,没能正式认识,甚至,那时候黄彩云都没见过他。 上一次,有机会正式认识彼此的时候,他却没空。 现在好了,终于偶遇上了! 结果他怀里抱着小姑娘,直接被当成了奶爸。 不行,不能让黄彩云误会,一定要跟她解释清楚。 他上前两步,解释道“她不是我女儿。” 因为有些着急,所以声音有点大。 怀里的小女孩终于哇的一声又哭了起来。 程虎赶紧安抚怀里的小宝贝“宝宝别哭,别哭。我不是故意的。” 黄彩云瞪大了好看的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程虎。 这个是什么情况? 被绿了? 而且知道自己被绿了? 但是,看他哄小孩时柔声细语的样子,应该是已经原谅他老婆,并且重归于好了吧。 “额,这个。”黄彩云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虽然经常在网上看到类似的新闻,可现实中还是头一次遇到,所以也不知道说点什么。 但对于自己戳到了人家的痛处这一点,她还是有点愧疚的。 暗暗的吐了吐舌头,赶紧说道“那个,老板你先忙吧,我待会儿下班了再过来买灯泡吧。抱歉啊。” 说罢,赶紧溜之大吉 程虎抬头,视线追着黄彩云的背影而去,高声喊道“她真不是我女儿。你别误会呀。” 黄彩云已经走出好远了,也不知道听没听到。 唉,这算正式见面吗? 乔姐下了楼梯,听到女儿哭声,急忙走出来,从程虎怀里接过女儿,一边轻轻抚摸拍女儿的后背,一边哄道“哦~哦~宝宝不哭,咱们先喝点奶奶。” 程虎一脸抱歉的说道“乔姐,对不起,刚刚我说话的声音有点大,吓到她了。” 乔姐笑道“没关系,小孩子就是这样,动不动就喜欢哭,没一会儿又会呵呵笑了。” 她的话音刚落,怀里的小女孩便破涕为笑,从她手里抢过泡着奶粉的奶瓶,自动塞入嘴里,狠狠的嘬起来。 程虎见状,真是哭笑不得。 他捏了一下小女孩肥嘟嘟的脸蛋,说道“你知不知道,你刚刚把叔叔未来的老婆都给吓跑了。” “哈?什么情况?”乔姐笑问道。 程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刚刚你上楼的时候,我抱着你女儿,刚好我暗恋的一个女孩子走进来买灯泡,结果看到我抱着你女儿,就以为是我的女儿” 说完已经是欲哭无泪脸。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哈哈哈。”乔姐倒是十分开心的笑了起来,“哈哈,太逗,真是太好笑了。额,那个,不是,小虎,我很替你难过,哈哈哈,真的很替你难过。” 嘴上说着替人家难过,结果笑声却止不住的发出来。 一般情况下,这种被暗恋女孩误会的情节只会发生在电视里,那曾想,现实中居然给她遇到了,能不笑掉大牙么。 但见程虎黑着脸,她又赶紧说道“不过你放心好了,小虎,既然我女儿吓走了你喜欢的女孩子,那待会儿我就还你两个女孩子。” 两个女孩子? “是你昨天在电话里说的两个女性朋友吗?”程虎幻想了一下 一个可能身材高挑,前凸后翘,天使面庞,魔鬼身材,是那种芳龄二十五六,性格成熟,不爱出去玩,没事就喜欢看看书,看看电影的女人。 或者,她也喜欢研究美食,喜欢给自己心爱的男人制作爱心便当,而且擅长食疗,还会把家里事无巨细的打理得井井有条。 另外一个可能就是一个很可爱的萝莉,十岁那种。喜欢撒娇,喜欢黏人,水嫩的皮肤吹弹可破,玲珑的身材看起来娇小可爱。 她可能偶尔有点小脾气,但就算是生起气来,也必定是十分可爱的。她不会制作美食,但是很能吃,喜欢吃各种好吃的。 “对啊。”乔姐一脸肯定的说道,“我那两个朋友身材好,脸蛋好,而且性格也很好。你可以跟她们多接触接触。” 听到乔姐这话,程虎心里总算平衡了一点。 他道“哈哈,那我就先谢谢乔姐了。要是我真跟你姐妹中的一个谈对象了,肯定给你包个大红包。” 虽然心里暗恋着黄彩云,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开开玩笑嘛。 而且,在没有正式认识彼此,认定彼此之前,谁敢说绝对的事情? 他跟黄彩云都还没有正式认识过,所以就算他想多认识几个好看的妹子,这不犯法吧。 而且这也跟道德败坏没啥关系吧。 嗯,我还是个好人。程虎点了点头。 乔姐一边用纸巾给女儿擦拭嘴角的奶水,一边笑道“红包就不用了,只要你是真心的就行了。” “乔姐,我程虎这人对待感情是最忠诚的。”程虎拍了拍胸脯,“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的姐妹的。我可以对天发誓。” “乔。”门外传来两个女人的声音,由于外面街道过于嘈杂,所以一时间没法分辨出这两人的声音究竟是铜锣声,还是百灵声。 但见乔姐一脸欣喜的抬起头,朝门口看去“哈哈,正在说着你们两个呢,你们就到了。” 程虎的小心脏砰砰加速跳了几下。 握草,两个大美女正站在我身后吗?好紧张啊,待会儿转身要先看谁? 先看高的还是矮的? 先看二十五六的,还是先看十岁的? 如果我有四只眼睛那该多好? 他缓缓转身,朝门口的两个人影看去。 其中一个女人的身高约有一米七左右,在背光的情况下,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极其明显。 粉红色的连衣裙搭配一双肉色高跟鞋,更显女人味。 修长的双腿,小小的蛮腰,大大的山峰,是魔鬼身材没错。 。 第309章 两位顶级美女 视线往上游走。 在看到女人脸蛋的那一瞬间,程虎就跟被人用珠穆朗玛峰山顶的冰块狠狠敲了一下脑袋一样。 拔凉拔凉的,还嗡嗡作响。 魔鬼的身材确实是真的,但脸蛋嘛 也确实是天使脸蛋,只不过这位天使好像年纪有点大了吧。 这位阿姨,都快四十岁的人了,咱能别学小女孩穿粉色连衣裙吗? 我倒不是干涉你穿衣服的自由,也不是说你这么穿不好看,而是你这样做,会给无数少男懵懂无知的内心造成巨大的心里阴影。懂吗? 特别是像我这种连女孩子的小手都没拉过的纯情少男,看到您这把年纪还穿着粉红色的裙子,我以后可能会对粉红色裙子产生极大的抗拒性。 还有旁边这位奶奶级别的女士,咱两百斤体重的人,就该有两百斤体重的觉悟。 黑色渔网丝袜当真不适合您。 而且,您不怕您孙子孙女把您的渔网丝袜拿出去捕蝴蝶么。 程虎绝望的回头,看向乔姐。 乔姐放下奶瓶,抱着女儿站起身,从里面走出来,笑呵呵的说道“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啊,这个大帅哥就是我之前跟你们说的那个土豪顾客,一次性买了几万块钱东西的大帅哥。” 两位阿姨一脸花痴的看着程虎,眼睛里竟然还能迸发出粉红色的小心心,真是奇迹啊。 看来,我程虎又做好事了,成功的用自己的超高颜值让两位阿姨返老还童,找回了少女心。 乔姐指着穿粉红色裙子的高挑阿姨,说道“小虎,这个大美女叫玉姐。” 玉姐朝程虎笑意盈盈的点头,还算优雅。 乔姐扭头看着程虎,意味深长的说道“玉姐还是单身哦。” 程虎石化在原地 “哈哈,我肯定单身啦。”玉姐一开口,就完全没了所谓的优雅,声音粗大,很有女汉子的架势。 程虎揪着眉头,昧着良心说道“玉姐看上去还很年轻,一看就知道是单身的。” 旁边两百斤的阿姨拍了一掌玉姐的手臂,用更加豪迈粗狂的声音说道“哈哈,听到没有,你都三十五岁了,小帅哥还夸你年轻呢?” 玉姐拨了拨披散的长发“三十五怎么了,电视上的女明星三十五岁还演高中生呢。” 乔姐指着旁边二百斤的阿姨,介绍道“小虎,这个叫兰姐,也是单身。” 程虎这下是真没法昧着良心继续撒谎了。 这个兰姐看起来都快五十岁了,居然还单身,你他喵的骗谁呢。 程虎吞咽一口口水,说道“乔姐,你这话说的要是让兰姐的老公听到了,会不会以为你在故意拆散他们?” 兰姐豪迈道“什么老公啊,我跟我老公都离婚十几年了,我儿子都二十几岁了。” 程虎的小心脏狠狠的抽了几下,然后用懵逼的眼神看着乔姐乔姐,在你眼里,我就只能配这样的阿姨吗? 漂亮跟身材就先不说了,好歹你给我介绍一个年龄没超过三十岁的吧。 我特么才二十多岁啊。 乔姐无视程虎的委屈,半开玩笑似的说道“今天帅哥只有一个,你们两个公平竞争啊。” 我擦,乔姐你副业是干拉皮条的吗? 兰姐跟玉姐彼此看了看,脸上挂着笑,好像都觉得自己胜算很大似的。 玉姐说道“你还是回家去帮你儿子带小孩吧,这个帅哥我包了。” 兰姐挥挥手“人家帅哥还没说话呢,哪轮得到你说话啊。” 程虎面色如猪肝。 群友们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 我要是摊上这两个女人中的一个,这大好的年华岂不是要被葬送? 所以,还是想办法溜走为妙。 不然的话,待会儿在饭桌上,要是被强行灌醉,然后被那啥什么的,我的纯洁可就没了。 乔姐看见程虎一脸尴尬的样子,笑说道“好了,你们都别逗小虎了,看把他吓的,待会儿都不敢跟咱们去吃饭了。” 程虎看了乔姐一眼你是真懂我。 兰姐跟玉姐闻言哈哈直笑。 玉姐道“小帅哥,逗你玩呢,姐姐我可没有姐弟恋的癖好。” 兰姐也笑道“对啊,姐姐我最近手头紧,没法包养帅哥,你就放心吧。” 包养帅哥 程虎尽量拂去脸上的尴尬,说道“没有,就算你们想泡我,我也不愿意,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我就说嘛,这么帅的帅哥,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呢。” “哈哈,还走不走的,我肚子都快饿扁了。” 乔姐把小孩交给玉姐抱着“你帮我抱着宝宝,我拿东西出来,然后再把门关了。” “拿什么东西,乔姐,我帮你拿吧。”作为四个人里的唯一一个男性,勤快点是应该的。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却还只知道傻站在一旁,不懂得什么叫绅士风度的男人,活该一辈子单身 乔姐也不客气,指着里间的一大包东西,说道“就是那袋,麻烦你了。” 程虎赶紧走进去,提起东西。虽然袋子很大,但是重量估计只有五斤左右。 他不禁好奇的问道“乔姐,你这袋子装的都是什么呀,怎么这么轻?” 店门口一共四个卷闸门,乔姐从右边的卷闸门开始关起。 一边奋力拉下卷闸门,一边说道“嗯,就是孩子的尿片奶粉跟备用衣服还有小玩具之类的东西。” 程虎见她拉动卷闸门,赶紧把东西放到车上,然后帮忙一起关闭剩余的三个卷闸门。 店门全部上好锁后,四人抱着一个小孩上了皮卡车,朝石口村驶去。 石口村紧挨着大明村,相隔不到一里路。从安明镇往白木村方向行驶的话,要先到石口村,然后才到大明村。 石口村跟大明村都只是自然村,隶属于同一个村委。 村委会在更靠近安明镇的立目村里。 经过立目村的时候,程虎看着立目村红墙绿瓦的建设,以及各种水泥道几乎都铺到山上去了,再回想大明村的‘简朴’,很是费解。 他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坐在后排的乔姐,问道“乔姐,为什么大明村、石口村、立目村都是一个村委会的,但是大明村的建设却远不如另外两个村子?” “哎呀,这有什么好起卦的呀。”坐在副驾驶上的两百斤兰姐抢答道,“立目村是村委会,上面拨什么钱下来,都是先到立目村,那人家村委会的人肯定会把钱用来建设自己的村子嘛。” “村委会的人都是立目村的吗?”程虎问道。 “还有几个是石口村的。”坐在后排的乔姐说道,“这种东西很复杂的,说了你可能也没法理解。” “我看到大明村还有住在危房里的人。乔姐,上次在你店里抽奖那个小女孩就是大明村的,她家一家四口,还有个姐姐,都住在一栋土房子里。那土房子都快塌了。” “这算什么?”玉姐有些愤愤的说道,“你还没见过有些老人家唉。” 话说到一半,玉姐又吞了回去,只是改口道“有些时候真搞不懂某些人是怎么做事的。有手有脚四肢健全身体无病无灾的,要什么都给。反倒是那些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或者身体有残疾的,要什么都不给,皮球踢得比咱们国家的足球队厉害多了,要是换这些人去踢球,肯定能拿世界杯冠军。” 。 第310章 兔子不能咬人 “哈,玉姐你说话好形象啊。”程虎虽然也有些愤慨,但是听到玉姐如此直肠子的一番话,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还有更形象的,你要不要听听?”玉姐把身体向前挪了挪,双手支撑在前面坐椅的椅背上。 程虎笑道“你说呗。” “兔子被蛇用尾巴卷住了脖子,就快死了,为了活下去,只好反抗,咬了蛇一口。最后来处理这场事故的老鼠不问缘由,直接把兔子抓走了。因为兔子生来就应该温顺,它干了出格的事情,就该受到惩罚。” 程虎笑道“是很形象,我们都是兔子吗?” “你是不是兔子我不知道。”玉姐笑道,“但看你的样子,应该不会是毒蛇,也不会是老鼠吧。” “哈哈,那是。”程虎笑道,“我想当一头老虎。” “你要掌控这个世界吗?” “想啊,当然想。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掌控世界的梦想,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我想当一头老虎,主要还是因为老虎比较强悍,不怕被人欺负。” 程虎的话让玉姐点了点头“你说的对,要想不被人欺负,就必须强大起来。” 乔姐抱着女儿,笑道“你们说的都是什么跟什么呀,什么老鼠,什么兔子的,讲儿童故事吗?” 程虎笑道“当然不是。哦,对了,玉姐,你是干什么工作的?” 玉姐的一番话,让程虎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打住,这里浓厚的兴趣并不是那种兴趣,而是对新鲜事物的好奇。 玉姐看上去三十多岁,长得其貌不扬,但是说话却很有趣。 这是程虎对她产生兴趣的原因。 “我原本是在县城里开快餐店的,后来被强行关门了,就没干了。” 玉姐说起自己的往事,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被强行关门?”程虎问。 “我开快餐店的地方刚好是在汽车总站旁边,人流量很大,生意很好,我店里的卫生好,价格也不贵,所以一直比旁边几家快餐店的生意好很多,每天不管刮风下雨,都是爆满的。” 说道这里,玉姐停了下来。 “后来呢?”程虎追问,他能感觉到,玉姐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后来,就经常有人在我们的食物里吃到老鼠蟑螂之类的东西,然后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业了几次。后来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就全店安装了摄像头,证明是被人陷害的,把相关证据提交上去,最后被告知,证据弄丢了,让我再提供一份。” “那你就再提供一份啊。”程虎说道,“只要你有证据,并且把那些人给抓住,说不定就能把后面的大鱼给调出来呢。” “是,话是这么说没错。”玉姐又一次叹气,“可我一个女人哪里懂这些?我当时找到证据之后,是把原件直接交上去的,根本就没有进行拷贝。” 程虎摇了摇头“哎呀,你太单纯了,你应该给自己留一手才对。” “是啊,当时确实是太傻了。”玉姐也为自己叹了一口气。 “那样看来,事情就很清楚了。”程虎说道,“玉姐你只是一只兔子。” “对啊。”玉姐一下子把身体靠到后面的椅背上,偏着头,看向窗外的世界。 这个世界花花绿绿的,各种颜色的花儿在大自然中只要足够努力去承接阳光雨露,都可以绚丽绽放。 她也想像那些花儿一样,凭借自己的努力绚丽绽放。 但是,很多时候,现实跟想象完全不符。 她越是努力的绽放,就越是有艰难险阻挡在前面,让她无法前行。 程虎从后视镜看了一眼玉姐,问道“那玉姐你现在干什么工作?” 玉姐把脸转回来,看着前面“现在晚上的时候在镇上摆烧烤摊,小虎,有机会记得照顾照顾姐姐的生意。” “这个当然没问题。”程虎笑道,“我最喜欢吃东西了。” 旁边的兰姐原本在玩手机,听到‘吃东西’三个字,立马一脸精神抖擞的抬起头来,看着程虎“什么时候去吃,记得叫上我。” 程虎瞄了一眼兰姐的两百斤身材,说道“兰姐,你还敢吃宵夜吗?” “为什么不敢?” “你都肥成这样了,还吃什么宵夜?”后排的玉姐忽然大笑道。 好像一切伤心过往,对她来说都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 虽然心中时常难受,但有什么用呢?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啊,就算她再难受,再愤慨,也没用。这个世界既不相信眼泪,也不会对谁温柔以待。 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与其跟自己憋着气,不如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 兰姐立即回头“我哪里肥了,我这叫丰满,你懂不?” 乔姐也笑道“我也觉得你应该减肥了。” “哎呀,我都说了,我这是丰满,不是肥。” “那就减丰满呗。”玉姐道。 车上传出一串笑声。 石口村到了。 在副驾驶上的兰姐的指引下,程虎顺利的把皮卡车开到乔姐老公家的院子里。 院子十分宽敞,大约有一亩地那么宽。 可能是因为时间还早的缘故,院子里就只停着程虎的皮卡车,还没看到其他客人前来。 一行人下车之后,乔姐抱着小孩,带着三人穿过大院子,来到一栋两层楼的水泥房前。 水泥楼的外墙贴着蓝色的瓷砖,看上去比周围的其他房子都要漂亮。 程虎觉得有些奇怪。 因为之前乔姐说过,她跟她老公一共欠了几十万元的外债 他压低声音问道“乔姐,你不是说你跟你老公欠了别人几十万元吗?怎么家里还装修得这么漂亮?”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就算没钱,也必须把脸面做好? 乔姐回头笑道“对啊,但这房子不是我们装修的。” “不是你们装修的?”程虎不能理解。 这房子装修得这么漂亮,外墙全部贴了瓷砖,而且门窗看上去比邻居家的看起来也要高一个档次。 先不说内部装修,光是这些外部装修,估计就得花好几万块钱吧。 乔姐笑道“这是我公公婆婆卖了他们养的牛装修的。” “哈,原来是这样。”程虎这才打消了自己的疑虑。 一行人还没有走入客厅,便迎面遇上了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奶奶。 老奶奶的年纪看上去六十多岁,笑容可掬的伸出双手,一边朝乔姐走近,一边开心的说道“哎呀,我们的宝宝回来啦。” 说着,就从乔姐怀里接过小女孩,并朝玉姐跟兰姐打招呼“两位姑姑都好久没来了。” 兰姐笑哈哈的说道“这不就是来了嘛,惦记你家的酒很长时间了。” “那今天就多喝几杯吧。”老奶奶一边轻轻摇晃小女孩,一边笑说道,然后将新奇的目光落在程虎身上,“咦?这个帅哥是哪个?以前好像没见过的?” 就在这时,蓉姐从客厅里走出来,说道“妈,他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在嫂子店里一下子买了几万元东西的帅哥。” 程虎朝老奶奶点头打招呼“阿姨,您好。” 虽然对方的年纪跟老胡他妈妈的年纪差不多,但实际上,一般情况下,还是喊人家阿姨比较好。 毕竟,他喊乔姐做乔姐,然后又喊她婆婆做奶奶的话,岂不是乱辈分了? 。 第311章 天选命格 “哦,原来就是你啊。”蓉姐老妈开心的说道,“快进去坐吧,这么大的太阳,别在外面傻站着了。” “阿姨你还喜欢帅哥吗,就喊帅哥进去坐,都不喊我们进去坐。”旁边的玉姐很是调皮的调侃道。 蓉姐老妈笑呵呵的回道“肯定啦,帅哥谁不喜欢啊,你别看我一把年纪了,但我的心还是年轻的。” “哈哈,待会儿被叔叔听到就麻烦了。” 一行人走入客厅。 客厅的面积并不是很宽敞,大约三十个平米左右,摆了一张不锈钢沙发跟一张电视柜之后,空闲的面积就没多少了。 乔姐从角落里拿出几张塑料板凳,拆开放在地上“地方有点窄,小虎你别见怪啊。” “怎么会呢?”程虎笑道,“我就喜欢这种小而温馨的环境。” “一听这话就知道小虎家里的房子肯定很大。”坐在沙发上的玉姐说道,“小虎,有没有你家里房子的照片,给我看看。” “啊?这个不好吧。”程虎一边掏手机,一边找照片,“我给你看了,你别说我炫富啊。” “哈,我发现你这人脸皮还挺厚的,人家都没看到你房子呢,你就先得意起来了。”说着,玉姐从程虎手里接过手机。 手机屏幕里,一栋看起来占地面积约有三百平米的大房子显得十分宽敞。 玉姐只所以能一眼看出房子的面积约有三百平米左右,主要是因为房子的门廊上站着几只鸡。 以鸡为参照物,再加上房子的外墙攀附着一棵有如瀑布一般,开满了白色小花的风车茉莉,便可以断定,这房子的面积绝对不小。 看起来至少要比现在她们所在的这栋房子的占地面积大了一半。 如此,就可以断定,小虎这人年轻有为。 玉姐问道“小虎,你现在干什么工作?” “我吗?”程虎很诚实的回答,“就是在家里种些东西,养点家禽畜类。” 大大滴实话。 玉姐却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可我看你家的房子很气派啊,应该是个老板吧。” “噗。”程虎差点没把刚刚蓉姐递过来的鱼腥草茶水给喷了,“玉姐,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大老板吗?你见过长得像我这么黑的大老板吗?” “见过啊。”坐在玉姐旁边,原本看着手机的兰姐忽然抬头说道,“非洲土豪很多的好不好?” 程虎鄙视眼“兰姐,你这不是抬杠么。我是黄种人。” 兰姐哈哈笑道“那非洲土豪也是大老板呀。” 玉姐忽略兰姐,半开玩笑似的说道“小虎,你看看你这么有钱,要不要跟姐姐我合伙搞个小餐馆?” “小餐馆?”程虎不是没想过,但他很清楚,自己一个人是没法把小餐馆给搞起来的。 毕竟一个餐馆的经营需要厨师、后勤、楼面、前台、采购等诸多人员。 而他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小伙子,哪有那么多阅历去整这些? 玉姐断定程虎一定是个很有钱的人。 她之前从乔姐那里听说过程虎的一些事情。 程虎经常照顾她的生意,而且买东西从来不讲价,甚至有一次买了几万元的东西都没讲价。 还有一次,程虎想要送一台冰箱给以前在街上卖田螺的小姑娘,但他为了保护小姑娘的自尊心,就联合乔姐,演了一出抽奖事件。 再加上现在亲眼看到程虎之后的种种感受,玉姐断定,小虎是个有钱的善良的人。 虽然小虎脸上没写着‘我是好人’四个大字,但俗话说,相由心生,一个人的好坏,是可以从他的言谈举止以及散发出来的气质所感受到的。 从在街上见到程虎,一直到现在,虽然也就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但是从程虎待人接物的态度,以及他的音容笑貌可以感受到,他是个好人。 唉,以前栽跟斗就是因为单打独斗,没有找到好的合作伙伴。 现在遇到程虎这样一个既有实力,又有良心的人,她还是得厚着脸皮半开玩笑似的试探一下才行。 不然的话,她估计就是再卖十年烧烤,也买不到城里的一套房子。 “对啊,小餐馆。”玉姐笑嘻嘻的说道,“你出资,我出力。赚了钱咱们五五分。” “你这个女人也太厉害了。”兰姐狠狠拍了一下玉姐的大腿,“才跟人家认识半个小时,就想骗人家的钱去做生意。你当人家帅哥是傻子啊。” 玉姐也狠狠的回敬一掌,拍在兰姐的游泳圈上“什么叫骗呐,这叫寻找合伙人,懂不懂啊你。” 乔姐原先去了厨房,现在已经用一个圆形的银色托盘端了碗筷以及葱花、花生、炒米、糍粑之类的东西走出来。 她隔着墙壁就听到了几个人的谈话,所以刚走入客厅,便笑道“我觉得这主意不错啊,合伙开个餐馆,以后我们去县城也就有地方蹭饭了。” 程虎一直都有这个想法,赚不赚钱的无所谓,主要是觉得,作为一个顶级吃货,如果没有一家属于自己的餐馆,那就算不上真正的吃货。 不过,他也不会傻到说,一个认识半个小时的女人随便一开口,就把钱往外送去。 这不现实。 除非就是小说里那种真的很有钱很有钱,获得了什么刷钱系统的大佬才会这么做。 而且那些大佬这么做一般都是有目的性的。 要么是惦记人家的‘熊’,要么就是惦记人家的 都懂? 刚好,他程虎不是那种男人。 虽然说,也曾渴望过什么什么之类的艳遇,但等现实中真遇上一个可以入眼,并且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的女孩子时,种种龌蹉的想法就会烟消云散。 那个时候,就会觉得,自己只有当一个优秀的男孩子,才能配得上那么可爱的女孩子。 不然的话,就只能往强奸犯的道路发展。 一个善良的、理智的、聪明的、可爱的、帅气的、还有点钱的男人是绝对不会成为强奸犯的。 不要问为什么。 从老天爷给了他完美的长相,完美的性格,完美的品行这一系列骚操作来看,就可以不离十的猜出来,人家是天选命格,岂是尔等凡人可以可以相提并论的? (谁拿尿滋醒他?) 言归正传,程虎确实不是那样的男人。 虽然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男人,但是,他还不至于说见个女人就丧失理智什么的。 所以,他只会呵呵笑道“玉姐你可真会开玩笑,你看我这年纪,像是会做生意的人吗?你再看我这肤色,就应该知道我只会种田呀。” 玉姐原本也没打算说跟程虎第一次见面就能达成合作关系,所以前面说话,也只是半开玩笑的说。 现在听到程虎这话,更是明白,小虎这人年纪虽小,但足够聪明理智,绝对不可能轻易相信别人,也不会向某些二流子那样,明明没本事,嘴上嚷起来却别谁都大声。 现在她基本上可以断定,程虎有本事还低调,而且很理智。 面对这样优秀的人,先不说成为合作伙伴什么的,就算能成为朋友,也很不错了。 玉姐笑道“我就随便说说而已,你要是轻易答应了,我还害怕你不靠谱呢。小虎,咱俩加个微信吧。” 。 第312章 灰水粽 旁边兰姐又是狠狠一巴掌拍在玉姐大腿上“可以啊你,借着做生意的名目公然问帅哥要联系方式。你这技术很熟练嘛,是不是经常这样做?” 玉姐直接翻了个白眼“我晕哦,我干什么你都能想成我是在泡帅哥。你是不是已经十分饥渴了,要不要今晚我叫几个帅哥出来一起吃宵夜?” “哈哈,得了吧你。”兰姐笑道,“上次你叫出来的帅哥毛都没长齐,吃宵夜吃到一半,还被家长抓回去,咱们还差点被人当成人贩子。” 听着这趣事,程虎兴趣颇浓“这是怎么回事?” “上次她说喊几个小帅哥出来吃宵夜,说是要介绍给我。我原本还以为真是什么大帅哥呢,结果来了几个染头发的初中生。你说气人不气人?” 兰姐的话让一屋子的人轰然大笑起来。 乔姐也是乐得不行“这事我怎么没听你们说起过?” 玉姐摇头道“唉,这年头好人真难做,我给她介绍帅哥,她居然还嫌弃帅哥年纪太小。多少人想老牛吃嫩草吃不到?唉,这世道真是变了。” “初中都没毕业的话,那应该不叫嫩草吧。”程虎听着这些趣事,也是苦笑不得,啥时候我华国男儿竟然沦落道如此地步了? “对,不算嫩草,应该叫幼苗。”兰姐这次猛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像是察觉到了什么一样,“哎呦,幸亏我还算有点良心,没对那几个小男孩下手,不然我就要被人家家长控告猥亵未成年人了。你这人心太黑了,我差点被你坑了。” “是你叫我介绍年轻一点的帅哥的啊,我有什么办法?那不是只好找几个小朋友哄哄你咯,难道你还以为人家会真跟你回家,当你男朋友啊,你想都不要想了。我是免费请人家吃了一顿烧烤,人家才答应跟你见面的。” “我去。你这意思是说,你赔了一顿烧烤,结果我还啥都没捞到?” “你想捞什么?想猴子捞桃吗?” 两人叽叽喳喳的拌了一会儿嘴后,乔姐已经把敲油茶的所有工具准备好。 先是把线路很长的移动插板连接墙壁上的插座,然后插板放地上,再连接一个电磁炉。 看着炉面内凹的电磁炉,程虎觉得很奇怪“乔姐,你这是要用电磁炉煮油茶吗?” “对啊。” “可是,这电磁炉怎么煮油茶?”程虎不能理解。因为他之前看廖桃煮油茶,都是用木柴生火煮的。 而他自己在家里煮,则是用煤气煮的。 现在乔姐居然用电磁炉煮? 乔姐说道“这个电磁炉是专门用来煮油茶的,质量很好,而且也方便。” “啊?居然还可以用电磁炉来煮油茶?”程虎真是大开眼界。 本来以为,电磁炉顶多就可以用来吃吃火锅之类的,没想到竟然还可以用来煮油茶。 之所以没想到,主要是因为油茶的制作过程中,会涉及到‘敲’这个动作。电磁炉的内部结构以及外部结构,大部分都是塑料的,压根经不住敲打。 乔姐把电磁炉通电之后,拿来一个跟小花家里的油茶锅一模一样的油茶锅,放置在电磁炉上面。 接下来的煮油茶操作,跟廖桃的操作几乎一致。 没一会儿,油茶锅里便飘出了清香馥郁的茶香味。 此时的客厅是这样一幅画面。 电视机开着,播放着看抗日神剧,乔姐坐在小板凳上,专心致志的敲着油茶,阿姨抱着乔姐的女儿坐在乔姐身边,小女孩时不时的伸手去拉妈妈的衣服。 玉姐跟兰姐坐在沙发上,低头疯狂撩汉。 程虎坐在一张木头小椅子上,看着油茶锅直流口水。 蓉姐忙里忙外的准备各种茶点,有饼干和粽子。 粽子分为两种,一种是白色的。 “这是咸粽子。”蓉姐把用绳子勒好的白色粽子放在茶桌上,说道,“小虎,这个粽子里面有肉,味道是咸的,待会儿可以直接泡到油茶里吃。” “哦哦。”程虎盯着白色的粽子看。 粽子虽为白色,但因为掺杂了花生绿豆红豆板栗等物,看起来其实是五颜六色的。 这感觉跟以前在家里老妈包的差不多吧。 “这个叫灰水粽。”蓉姐又端来一碟颜色为深黄色的粽子。 这个粽子好生奇怪,里里外外都只有一个颜色,就是深黄色。 这颜色看起来跟锅里的油茶是一个颜色。名字也很奇怪,叫‘灰水粽’。 程虎不解的问道“这个是用草木灰做出来的吗?” 蓉姐呵呵笑道“差不多吧。这个是用茶籽壳烧成灰,然后等灰冷却之后,放到一锅水里煮开,再用白布把水跟灰渣过滤分开,最后就用这个茶灰水泡糯米。这样做出来的粽子口感十分清凉,待会儿你尝尝就知道了,感觉跟吃口香糖一样。” “这么神奇?”听蓉姐这么说,程虎都有点想伸手直接抓一块起来尝尝了。 但因为毕竟是第一次来人家家里做客,又不好意思,所以只好强忍着口水不做任何动作。 但是,他那满脸渴求的样子还是没能逃过蓉姐锐利的目光。 蓉姐用筷子夹了一块灰水粽放在碗里,然后把碗跟筷子一起递给程虎“小虎,你帮我尝尝味道如何?一定要给好评啊。” 程虎笑了一声,赶紧接过碗筷。 用筷子夹起一块大小如三根手指宽,厚度如一根手指厚的灰水粽,往嘴里送入。 当然,在这么多女性面前,是不可能用血盆大口一口吞下粽子的。 他硬生生的装起斯文来,像个小姑娘似的只是轻轻咬了一口。 椭圆形的粽子块缺了一个小口子,被放在碗里,依然散发着诱人的色泽。 程虎轻轻咀嚼口中的粽子。 这粽子刚入口,便能感受到一股清凉的味道。随着咀嚼,清凉的口感越发清楚,果真就像在吃口香糖一样。 不过口香糖甜而腻,但这粽子的口感却十分清爽,而且糯米不糯不粘,咬起来居然还有点脆的样子。 。 第313章 果酒厂 程虎吞下口中的粽子之后,再也装不了斯文,直接夹起碗里的粽子,一口就送入嘴中。 看他腮帮子鼓鼓的模样,一群人都觉得好笑,便乐呵呵的笑起来。 蓉姐笑道“小虎,你怎么吃这么快呀。” 她放下一碗白糖在桌面上“这个粽子要沾着白糖吃才会更好吃。” 程虎一边咀嚼,一边傻笑道“唔,没关系,这样都已经很好吃了。” 看到程虎一边着急着吃东西,还一边说话的样子,在场的女人们包括蓉姐老妈,都觉得程虎憨实可爱。 蓉姐老妈不禁想起自己儿子欧旺廷年轻时候的样子。 现在的欧旺廷已经快四十岁,跟父母的关系也不再像年轻时候以及小时候那样亲密。 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的繁复,孩子跟父母的心或许就会慢慢疏远吧。 但是,在父母眼里,无论自己的孩子是四十岁了,还是六十岁了,都只是孩子。 所以蓉姐老妈一脸宠溺的回想起儿子年轻时吃粽子的乐事,便笑意盈盈的开口道 “我儿子旺廷以前吃粽子也跟你一样,一次就能把半只粽子直接塞到嘴里,有一次不小心噎到他了,喝了好多茶才把粽子冲下去。” 程虎也是艰难的吞下嘴里的粽子,刚刚确实吃的有点急了。 他放下碗筷,拍了拍胸口,笑道“阿姨,您儿子呢?怎么没看到他?” “我不知道啊。”蓉姐老妈问乔姐,“怎么没看到旺廷?” 乔姐一边往油茶锅里放水,一边说道“一大早就去县城买菜了,现在应该快回来了吧。” 说话声刚刚停下,外面院子便想起了轰隆隆的声音。 蓉姐走到客厅门口,往外看去,笑道“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程虎闻言,料想乔姐老公肯定买了不少东西回来,便站起身跟着蓉姐走出去。 之前程虎就跟欧旺廷见过几次,所以还算挺熟的。 欧旺廷见到程虎,一脸笑容的打招呼道“诶,小虎,你怎么这么早?我都还没有买菜回来呢,你就先来了。” 程虎也笑道“我这不是怕你忙不过来,所以来帮忙嘛。” 他从车上搬下两箱啤酒,叠在一起,然后再轻轻松松的抱起,没有一丝一毫喘气的问道“这两箱啤酒放哪里?” 欧旺廷见状,赶紧指着房子说道“放到里面客厅角落里就行了。” 闻言,程虎抱着两箱啤酒,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入客厅,找了个空旷的角落放下。 蓉姐老妈见状不禁感叹道“小帅哥,你来我们家做客的,结果还要麻烦你帮忙搬东西,真是不好意思了。” 程虎乐呵呵的笑道“阿姨,没事,我有的是力气。” 看着程虎高大的背影走出去,蓉姐老妈朝玉姐跟蓉姐问道“他是你们谁的男朋友?” “哈哈哈,阿姨,你看我们两个谁配得上这么年轻帅气的小伙子?”玉姐乐得不行了,笑得前俯后仰。 蓉姐老妈似有所悟的点了点头“那还好,我妹妹有个女儿也差不多三十岁了,现在还没有找对象,我赶紧打个电话喊她们来过节。” 说着,便掏出手机,当真给她妹妹打去电话。 看到阿姨的操作如此利索,乔姐玉姐兰姐以及蓉姐四人都是哭笑不得。 这老年人上了年纪,就总爱当媒人。 程虎帮忙把皮卡车上的东西搬下之后,才回到茶桌旁边。 这时候碗里已经装了半碗油茶。 程虎在小椅子上坐下,二话不说就端起茶碗凑到嘴边,咕咚两声,将碗里的油茶一饮而尽。 乔姐奇怪道“小虎,你之前不是说,不喜欢喝油茶吗?” 程虎不好意思的笑笑“那是以前,我现在喜欢喝了。” “喜欢喝就多喝几碗吧。” “乔姐,要不让我来煮油茶吧。”程虎打算喝二十碗油茶,但是,让一个柔弱的女子煮二十锅油茶,那可不是一般累人。 作为一个大男人,哪里好意思坐享其成嘛,所以程虎提出自己动手。 乔姐怕是也想看看这个小帅哥是否真的会煮油茶吧,所以程虎的要求一提出来,她便立即起身让出位置。 程虎坐到小板凳上,有模有样的开始制作油茶。 看到这一幕,蓉姐老妈更是乐呵了“哎呀,小帅哥,你还会煮油茶啊,谁要是嫁给你,那就享福了。” 程虎不知不觉间就成为了大妈们的心头好,实在烦恼。这阿姨该不会也想给我介绍对象吧。 唉,为什么我要这么优秀? 为什么不能把我的优秀平均分给天下的光棍们,让他们全部脱离单身? 唉 玉姐在一旁笑道“阿姨,你刚刚不是已经给你外甥女打电话了吗?” “是啊。”蓉姐老妈一脸遗憾的说道,“他们去外地了,不在家,真是可惜了。” 我去,这阿姨还真是想要给我介绍对象。 程虎头很大,表示最害怕别人给他介绍对象了。 倒不是害怕自己不会说话,不会跟女孩子相处之类的,主要还是害怕自己长得太帅太迷人,又这么温柔体贴,善良可爱,但凡是个女人都会对他动心的嘛。 老人们天天给他介绍对象,以后岂不是要坐拥后宫佳丽三千? 不行,这是法治社会,这是文明社会,我程虎绝对不做那样的人。 (你倒是想,但我不会让你得逞的。) 随着阿姨的几声感慨,油茶煮好了。 程虎把油茶依次倒入各个碗中。 乔姐拿起一碗油茶尝了一口“哎哟,不错哦,小虎你还真会煮油茶,这油茶味道挺不错。” 玉姐兰姐等人闻言,也纷纷拿起油茶尝了一口。 “嗯,味道可以,小虎厉害啊。” “不错不错,这油茶煮得比我好。” 被大家这么一褒奖,程虎顿时有点得意忘形,手一抖,就往锅里放了一大勺盐 喝过油茶之后,除了蓉姐老妈要带孩子没法去厨房帮忙之外,其余的人都去厨房帮忙了。 蓉姐玉姐兰姐乔姐四个女人负责清洗各种食材。 程虎跟欧旺廷负责操刀对食材进行加工。 小小的厨房瞬间就显得拥挤了。 蓉姐老妈抱着小孩站在门口说道“多亏你们来帮忙,不然的话,可就够他们三个人忙的了。” “阿姨,别说这种话。”玉姐笑道,“我们老是来蹭吃蹭喝,帮忙干点活也是应该的。” 兰姐还是惦记着果酒“对啊,待会儿让我多喝两杯酒就行了。” 说到果酒,程虎扭头看向正在切泡发竹笋的欧旺廷问道“欧老板,你们酒厂在哪里?” 欧旺廷直起身子,转身指着院子里紧挨着房子的水泥砖铁皮棚,说道“那个就是我们的酒厂,不过今天村里过节,放假了。” 。 第314章 上面之人 “你们酒厂现在有几个员工?” 程虎的问题让欧旺廷愣了一下,随即回想起酒厂的发展。 酒厂成立于去年年初,到今年已经整整一年多。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酒厂刚刚开业的时候,确实是迎来了无数‘上面之人’的视察。 为了招呼这些几乎每天络绎不绝的‘上面之人’,他跟另外一个合伙人勒紧裤腰带,各种好吃的端上餐桌,各种好酒放进了小汽车的后备箱里。 本以为这样,酒厂的发展就可以一帆风顺,就可以为本村的村民带来工作岗位,可以打造出一个民族品牌 这些都是在酒厂刚刚开业的时候,他跟合伙人的天真想法。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酒厂逐渐冷清,他们也从美好的幻想中回到了现实里。 如果一切该拿到的证件都能拿到的话,冷清就冷清吧,没什么好可惜的。 但是,上面之人吃了饭拿了东西,抹干净嘴巴之后,便把酒厂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等他们带着各种资料去办事的时候,那些小职员压根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所以到最后,该付出的都付出了,可该得到的却没有得到。 以至于酒厂已经开业一年多,现在居然就只有他跟另外一个合伙人整天在酒厂里打转,并没有多余的员工。 他暗暗叹了一口气“现在就我跟酿酒师傅两个人。” “就你们两个人吗?”程虎有些讶异。 因为那个酒厂的面积看起来挺大的,占地面积大概有一亩地。 酒厂的墙壁是用大个的水泥砖砌墙,然后用铁皮封住屋顶。看起来虽然不是很高大上,但也十分整洁干净。 “对啊。”欧旺廷很是无奈的说道。 程虎像是察觉到了什么一样,好奇的问道“那你们现在一天能卖多少酒?” “一天能卖多少酒?”欧旺廷自嘲似的笑了一声,“现在一个月都卖不了多少酒,更不用说一天了。” “怎么会这样呢?”程虎拿起猪肉,一边细细的切,一边问道,“我看你们酒厂挺大的呀,怎么会一个月还卖不出多少酒?” “唉。”欧旺廷叹了一口气,“现在商标都还没有拿到,只能在本地卖点散装的白酒。果酒在本地根本卖不动,别人要不是嫌太贵了,就是喝不惯。” “那些上面的人一开始的时候天天来酒厂吃饭。”说道酒厂的事情,蓉姐虽然不是酒厂的员工,也没有股份,但还是替哥哥有些愤愤不平。 她提高了一些音量,说道“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人来。镇上的来过了,就到县里的,县里的好多部门轮流来。” “说好的不拿人民群众一针一线,可他们来吃饭不仅要吃好吃的,还把我种的兰花不问自取的搬走了不少,真是气死我了。”蓉姐想起自己悉心照料了好几年的兰花不翼而飞就很是生气。 虽然她没什么文凭,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也知道,没经过主人的同意就拿走东西,跟小偷没什么区别。 现在的世道真是变了,阿猫阿狗都能成为上面的人。 倒是像他们这种安守本分,洁身自好的老实人却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跟汗水,顽强的在这个残酷的社会活下去。 有些时候想办点事,还得求爷爷告奶奶,生怕得罪人,得如履薄冰的像个乞丐一样看尽上面之人的脸色,卑躬屈膝的求他们办事。 如果事情能办好,一切委屈也就不说了,但问题是,委屈受了,亏也吃了,该办的事情,人家就是不给你办,你能怎么办? 程虎涉世不深,所以听到这种事情,还是有些惊诧。 虽然他知道社会大抵如此,但当事情就真实发生在身边的时候,多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以前看小花家的情况,总觉得那不过是一颗老鼠屎搅坏了一锅粥而已。 但随着接触这个地方的时间慢慢增加,看到的事情也慢慢增多,便明白了,那粥本来就是用老鼠屎煮的,只不过掉了几粒米进去而已。 所以,像黄兴旺那样的大米基本上很难翻身。 他笑道“谁让你不把兰花搬到楼顶上?如果你搬到楼顶上了,难道他们还会跑到楼顶去搬你的不成?” 蓉姐闻言,依旧一脸愤慨“小虎你这话就不对了,我的兰花我种在自己家的院子里,而且我们家的院子还是封闭式的。这种情况他们都能顺手牵羊,就是人品有问题。” “而且照你的说法,就跟女孩子受到侵犯的原因是因为女孩子穿得太过清凉一样,这想法不正确。”蓉姐还是很会打比方的,居然想到了一个网上的梗。 事情的过错源自于人性的丑恶,但很多人往往会把问题片面化,归根到受害者没有做得更好。 比如女孩子受到侵害就是活该,谁让她穿裙子?如果她全副武装,还会发生这种事情吗? 比如养狗人士的狗栓在自家门口,被偷,活该,谁让他养狗?如果他不养狗,谁会偷他的狗? 再比如一个老年人摔倒,某个愣头青去扶了一把便倾家荡产,也是活该,谁让他没事多管闲事去扶什么老人? 如果他没有去扶老人,又怎么会倾家荡产? 程虎猛然发现,自己的想法竟然跟这些人一样。 他赶紧晃了晃脑袋,笑说道“对,蓉姐你说的对,就是他们太贪婪了。换做是我,我也生气,自己精心养好的兰花,连说都不说一声就搬走,真是太恶心了这些人。” “重点是,吃了人家的,拿了人家的,还不帮忙办事。”蓉姐对于那些人真的是由衷感到厌恶。 见过的人也不少,就是没见过这么贪婪恶心的。 玉姐呵呵笑道“事情没办好,主要还是该送的东西没送到位。吃你几顿又怎么了?拿你几盆兰花又怎样?这个东西你们肯定还没给呢。” 她把右手从水盆里抽出来举到面前,用拇指跟食指搓了搓。 欧旺廷瞄了一眼,继续切菜“如果有的话,肯定给,但问题是,这酒厂办起来还没盈利呢,我们就已经到处欠债了。而且,看他们说话的样子,也不单单是想要这个东西,还想要酒厂一半股份。” 。 第315章 奇葩亲戚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玉姐最厌恶的就是这种人。 如果不是金钟县苍蝇太多,她的快餐店也会被查封,还把自己弄得声名狼藉,以至于现在只能回到小乡镇里摆个烧烤摊养活自己。 “唉,其实请吃饭,送东西都不是问题,但是像我们这种才刚刚营业,连收益都还没有看到的情况下,就要喝我们的血,那就真的有点过分了。” 欧旺廷接着说道“如果等我们长成了胖子,让他们吸去一部分血,那也可以容忍,但现在的问题是,连我们自己都已经饿得皮包骨了,哪里还有血给他们吸。” “照我说,既然干了那份工作,就应该对得起自己的岗位。什么叫为人民服务?那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最前面。”玉姐好像是个愤青。 程虎笑道“玉姐你说话小声点,我还不想被和谐。” “我没说错啊。”玉姐说道,“大佬不是这样说吗? ‘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真心实意为民办事、为民谋利,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好像是这么说的。” 听到玉姐竟然可以把大佬的话一字不落的背出来,在场的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大佬是好大佬,但是咱们这地方山高皇帝远,很多事情是他鞭长莫及的。”欧旺廷很有感触的说道。 “唉。”玉姐又叹了一口气,“不知道咱们这鬼地方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出一个大人物,然后把所有臭虫全给消灭了。” “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乔姐说道,“靠别人永远不如靠自己。”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问题是,我自己几斤几两,我还是很清楚的。” “不要这么妄自菲薄嘛。”程虎呵呵笑道,“玉姐你之前不是开了一个快餐店吗?你看,能有几个女人像你这样,自己一个人就能开起一个快餐店?你还是很强的。” 玉姐想了想,似乎是这样没错。虽然自己只是一介女流,但却从来都是靠自己的本事吃饭。 可是,很多时候,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往往就会比男人缺少一些优势,所以有些时候也就会变成被欺负的对象。 院子里,陆陆续续来了其他客人。 蓉姐跟乔姐去招呼亲戚们,程虎跟另外两位姐姐以及欧旺廷继续呆在厨房里忙活。 程虎跟欧旺廷负责炒菜,玉姐跟兰姐则负责打下手。 把一切食物准备好之后,大家就摆桌子的摆桌子,摆碗筷的摆碗筷,端菜的端菜。 一屋子人分成两桌,刚好能坐下。 欧旺廷从冰箱里拿来几瓶酒厂酿造的果酒,跟大家共饮。 程虎之前就从乔姐那儿买了不少果酒回家,每天都会喝几杯。 欧旺廷一边给客人们倒酒,一边介绍道“这些果酒都是纯天然发酵的,绝对没有添加任何酒精香精跟色素,大家放心喝。” “纯天然的怎么发酵?”有个客人小小喝了一口酒后,很是好奇的问道。 欧旺廷笑道“这些水果的果皮本身就有一些野生的酵母,加上一些蔗糖,不需要另外再添加酵母也能起到发酵作用,就是时间用的比较长而已。” “哦,原来是这样。”客人们恍然大悟。 程虎笑道“其实早在六千年以前,苏美尔人跟埃及人就已经在用这种办法酿酒了,只不过后来的人利益熏心,才会有了勾兑酒,劣质酒,或者色素酒。欧老板,你们这算是返璞归真了,以后生意肯定会蒸蒸日上。” “哈哈,借帅哥吉言。”欧旺廷嘴上虽然笑得很开心,但心里还是很酸楚的。 说到底还是一句话,老百姓办事太难。 程虎喝了一口杯中酒,发现这是他没有喝过的口味,便问道“欧老板,这个是什么酒?” 欧旺廷看了一眼程虎手中的酒杯,回道“哦,那个是芒果酒。” “芒果酒?这个酒很好喝呀。”程虎又喝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难怪刚刚总觉得这酒里有一股很浓的芒果味。 他问道“欧老板,这个酒怎么卖?” 欧旺廷很自然的回道“这个五十块钱一瓶,一斤装的。” 听到这个价格,客人们叫起来了。 “五十块钱?这么贵?” “这价格可不便宜啊。” “五十块钱,就算是买好点的白酒,都能买十多斤了。” “是啊,这个价格是有点贵了。”围坐在桌边大口吃菜的其他客人纷纷觉得手中酒杯里装着的果酒价格实在昂贵。 却没有一个人从嘴里吐出一句,感谢欧旺廷用这么贵的酒招待他们之类的话。 更不会有人说这酒好喝,要买几瓶。 一个个嘴里喊着贵,却急忙把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自己动手又倒了满满一大杯。 欧旺廷见此情景,早已见怪不怪。 坐在欧旺廷旁边的一个男人光着膀子,拿起杯中酒,猛的喝了一大口,说道“这个酒虽然贵,但我觉得还是没有米酒好喝。这酒的酒精度太低了,而且喝起来还有点酸酸的感觉。” 他喝的是红色的杨梅酒。 欧旺廷的脸色微微有了变化,却依旧强壮笑颜,只是听着,没有回话。 另一个男人也喝了一大口杯中酒,说道“嗯,是有点酸,口感不好,价格又贵,难怪你这酒一直卖不出去,就是价格太高了。” 欧旺廷依旧只是呵呵笑,没有说话。 乔姐看不下去了,便开口道“你们喝的是杨梅酒,肯定酸啦,外面那些直接用色素糖分勾兑的就不酸,但价格比我们这个酒还贵。” 本以为乔姐这话会让几个亲戚们闭上嘴巴,却不想,光膀子的男人点头道“这样说来,还是喝米酒比较好,价格便宜,又货真价实,酒精度还高。” 说罢,又仰脖将杯子里的酒喝了大半。 乔姐差点没给气死。 这是都是什么奇葩亲戚,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接说这些酒不好喝价格贵之类的话。 “不好喝你们就别喝了,留给我们喝吧。”玉姐实在忍不住了,高声说道,“这酒我觉得好喝,而且价格也很合理,你们都别喝了,去喝米酒吧。” 。 第316章 一样来十瓶 然后,玉姐扭头看向旁边的蓉姐老妈,说道“阿姨,你帮他们那点米酒出来,他们不喜欢喝这个果酒。” “啊?”蓉姐老妈愣了一下,不明白这是什么操作。 不过,既然小玉这么说了,她还是赶紧去拎了一大壶二十斤装的米酒出来。 玉姐从她手里接过二十斤装的米酒,放在光膀子男人身边,说道“这是米酒,三块钱一斤那种,这里是二十斤,大家不要客气啊,慢慢喝,喝完了还有,不用担心。” 然后就笑意盈盈的从几个男人面前拿起还没开封的四瓶果酒,放到自己的座位面前,豪言道“这四瓶酒是我的,你们谁都不要动。” 乔姐憋着笑,乐道“那你待会儿就带回去喝吧。” “那是自然。”玉姐从包里拿出两张百元大钞,递给乔姐怀里的小姑娘,“这四瓶酒我买了,现在是属于我的了。唉,你们一个个不识货,那我就只好全部带走了。” 程虎当真觉得玉姐这人可爱。 虽然她已经三十多岁,但是做事真是又暖心,又可爱。 他笑道“我也觉得这酒真不错,欧老板,你仓库里还有这些酒吗?一样给我来十瓶吧。” 欧旺廷一惊,睁大了眼睛看着程虎“呵呵,有啊,你是开玩笑,还是真的要?” 旁边的几个男人原本已经被玉姐的言行搞得面如土色,这会儿听到程虎说大话要买几十瓶果酒,便纷纷找到了台阶,拥挤着要下去。 毕竟,一瓶酒要五十块钱啊,十瓶可就五百了。 要是欧旺廷酿造了十个品种的果酒的话,按照这个年轻人的说法,一样来十瓶,那就要耗费五千元。 五千元就算是放在那些坐在乡政府大楼里吹空调的办公人员身上,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更何况是放在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身上? 光膀子男子说道“小帅哥,你该不会是在说大话吧,这酒可要五十块钱一瓶呢。” “对啊,这可是五十块钱一瓶的酒,不是五块钱一瓶。”另外一个男人也赶紧顺着台阶下。 “呵呵,我看这小伙子是喝醉了。” 几个男人的话听起来,很像是小说里的反派配角所说的话。 但其实程虎很清楚,这些人不管是之前说酒不好喝也罢,或者是现在怀疑他的能力也好,都没有恶意。 他们说酒不好喝,主要是因为自己囊中羞涩,实在舍不得花那么多钱去买分量那么少的酒。在没法给予欧旺廷小小支持的情况下,只能推脱酒不好喝。 这样一来,他们心里可能就会相对好受一些。 其实,这不算恶意,只能算情商低的表现。 如果要因为一些普通大众的情商低而啪啪打人家的脸,那程虎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所以,他到底会不会买这些酒,不必让这些人知道。 他没有说话,也没有直接拿一沓厚厚的钞票出来亮瞎众人的脸,只是朝欧旺廷微微点了一下脑袋。 欧旺廷心领神会,立即大口大口吃饭,三两下就填饱肚子,然后喜滋滋的跑到仓库去把瓶装果酒装到实木包装盒里。 现在仓库里一共有五种果酒杨梅酒、芒果酒、菠萝酒、葡萄酒、还有火龙果酒。 程虎说每样酒来十瓶,他就每样酒装了十一瓶,一共五十五瓶酒。 装完之后,再回到客厅。 客厅里,大家都已经酒足饭饱,一边坐着看电视,一边侃大山。 吃饭期间的小插曲似乎没对大家产生什么影响,众人还是乐呵呵的聊着趣事。 其实,人生没必要太计较。 但现实中并不是这样,不知道城里人如何,但就我所生活的农村环境来看,至少有一半的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 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足以让人吵得不可开交。 比如你把稻田水渠里的水往你的田里灌入更多一些,我便不乐意了,半夜也要去把你田里的入水口堵上,好让水全部流入我田里。 或者是你家的田已经开裂,禾苗已经变黄,我也绝对不允许你把水渠里的水放下来,流经我的稻田,再进入你的稻田里。因为我的稻田刚刚撒了肥料,你这么做,我的肥料不就白撒了吗? 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往往就是为了一点芝麻绿豆大的事情,一个村子里的人,甚至是邻居都会闹得不可开交。 什么‘远亲不如近邻’,什么‘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些话只能用来约束善良之人,对于部分素质偏低的人完全没有任何约束力。 但程虎好像一路走来都比较幸运。 他虽然偶尔会遇到一些小问题,但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偶尔也会遇到一两个不是那么好的人,但也都不是什么坏人。 也许有些事物在他人看来是恨得牙根痒痒的,但在他看来,确实不值一提的吧。 这跟心性有关。 非澹漠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欧旺廷朝程虎喊道“帅哥,你的东西准备好了,你来看看。” 程虎站起身,跟着欧旺廷来到了果酒厂内。 乔姐等人也跟着过来了。 果酒厂所谓的仓库,其实也是果酒厂唯一的大厅。 大厅面积较大,一个架子上陈列着各种颜色的果酒,在里面的两个角落里,也整齐的码放着许多已经用透明玻璃瓶装好的果酒。 欧旺廷指着地上整齐堆放在一起的木头包装盒,说道“帅哥,你要的果酒都在这里了。一共五种果酒,每样十瓶,单价50,一共两千五。” “握草,小虎你要这么多果酒干什么?”玉姐看着堆放在地上的果酒,不禁诧异的叫道,“难道你是开饭店的吗?” “当然不是。”程虎一边掏出手机,一边笑道,“这些酒顶多够我喝两个月。” 偶尔兴致大起的时候,就算喝掉两斤果酒也不再话下。 毕竟他有那么大的肚子,而且这些果酒的酒精度大约只有七八度这样,就算喝两斤,也绝对不会醉。 乔姐说道“这是小虎第二次照顾酒厂的生意了,上次在咱们店里也买了不少酒呢,你给他优惠一点。” 。 第317章 狗眼看人低 “这个还用你说吗?”欧旺廷指着旁边单独堆放在一起的五个木头盒子说道,“我每样果酒都多装了一瓶,就算是给小虎的优惠了。” 程虎看着地上的果酒,笑了笑“哈哈,那我就谢谢欧老板跟乔姐了。欧老板,我把钱微信转给你吧。” “行。” 程虎加了欧旺廷的微信,然后将两千五百元转了过去。 在几个女人的帮忙下,五十五瓶果酒很快就被搬上了皮卡车的车厢。 欧旺廷交代道“小虎,这个果酒一旦开封的话,就必须放到冰箱里保鲜。” “没问题。”程虎拍了拍皮卡车上的木头盒子,笑道,“我一天就能干掉一瓶,不保鲜也没有关系。” “一天一瓶?”两百斤兰姐叫道,“你也太奢侈了吧。” “哎呀,没办法啊。”程虎无奈的叫苦道,“在山里干活,累得要死,如果不喝点酒的话,晚上根本就睡不着觉。” 看着程虎浑身漆黑的样子,大家都相信了他的话。 也许,他真的就是一个普通农民吧。 但是,跟其他的普通农民比起来,这个普通农民显然要混得好一些。 毕竟他一天就要喝掉一瓶果酒啊,这在其他农民眼里,绝对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玉姐说道“唉,早知道我也回家种田了,说不定日子也能过得像小虎现在这么潇洒。” 几个人哈哈笑起来。 程虎看了看手机时间,已经是午后两点钟。 他问道“你们待会儿应该不用我送你们到镇上了吧。” 乔姐回道“不用了,待会儿我们坐我老公的车子回去。” “既然这样,那我就先回去了。” “现在就回去吗?”玉姐有些不舍的说道,“再玩一会儿呗。” “对啊,现在才两点钟,再坐一会儿吧。” “小虎你这么早回去干什么?” 看样子几个姐姐都挺喜欢程虎这个小帅哥,但这种喜欢与男女之情无关,只是姐姐喜欢弟弟妹妹的那种喜欢。 程虎当然也明白姐姐们对自己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她们喜欢他,就跟喜欢这个世界上任何美好的东西一样。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既聪明又可爱,既善良又帅气,既幽默又风趣,既有钱又大方的人真的不多。 程虎笑呵呵的说道“我也想待久一点,但是家里事情多。我还养了一些鸡,要回去喂鸡。还种了一些蔬菜,也要给它们浇浇水。” “哈,原来是这样,那你去了,我们就不留你了。”乔姐说道,“等你什么时候有空上街的时候,再到我店里去喝油茶吧。” “没问题。”跟大家道别之后,程虎上了皮卡车,发动车子离去。 乔姐等人回到客厅时,蓉姐老妈没看见程虎,就赶紧问道“咦?那个小帅哥走了吗?” “走了。” 蓉姐正在收拾桌子,听说程虎已经走了,就直起身子,问道“怎么这么快就走了?” 玉姐回到沙发上坐着,呵呵笑道“他说他家里养了不少鸡,还种了不少蔬菜,所以就先回去了。” “养鸡?” “种菜?” 几个中年男子一脸怀疑。 别说现在的年轻人浮躁,就是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未必会窝在山沟沟里养鸡种菜。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那么帅,拥有一辆皮卡车,怎么也不像是一个会养鸡又种菜的人吧。 如果说他是个小白脸,靠着跟富婆混日子为生,那还有点可信度。 至于养鸡种菜么 几个身为过来人的中年男子并不怎么相信。 光膀子男人问道“他不是说要买几十瓶酒吗?怎么酒没买就走了?” “是啊。”另外一个人也跟着附和,“怎么没买?是不是嫌贵了?” “我就说现在的年轻人比我们那会儿还不靠谱。”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光膀子男人说道,“也许他刚刚的话,就是一句玩笑话而已。” “对对对,现在年轻人说的话也不用完全相信,当句玩笑话听听就得了。” “哈哈,看来还是咱们这些老家伙比较靠谱。喝不起就直接喊贵,不会说什么虚情假意的话。” 玉姐翻了个白眼“你们说什么呢?人家已经付了两千五百块钱,把五十五瓶酒拉走了。” 啪啪啪啪啪! 本不想打这些人的脸的,可玉姐的性格就这样,直肠子,肚子里有话绝对憋不住。 “什么?”蓉姐老妈以为自己听错了,“那个小帅哥花两千五百块钱买了酒吗?” “对啊。”乔姐笑道,“小虎是买了五十瓶酒,我们又送了他五瓶,这是他第二次照顾酒厂的生意了。” “这个小帅哥怎么这么有钱?”蓉姐老妈嘀咕道,“我那外甥女没来,真是太可惜了。” 几个大男人面面相觑,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无比尴尬。 他们都想起了一句话狗眼看人低。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曾把这句话用在某个趾高气扬目空一起的人身上,但偶尔自嘲的时候,也会用在自己身上。 虽然大家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好歹算经历过一些风雨,可万万没有想到,今天会如此失算,把一个事业有成的年轻男子当成了村里的混混。 应该是事业有成吧。 毕竟两千五百块钱不是小数目,别说村里的小混混们舍不得用这笔钱去买果酒,就是他们这些已经奔了小康,日子过得还算可以的中年老男人,也舍不得。 唉,这样想来,自己确实是有些狗眼看人低。 但好在,坐在这屋子里的都是良善之辈,并没有人抓着他们的这个痛点进行嘲讽。 所以几个男人在看了一会儿电视,听了几个笑话之后,笑容又重新回到了脸上。 下次,绝对不能再看轻任何一个人了。 程虎回到家里,把车上的果酒一一搬下,整齐的堆放在储物室里。 然后洗了个澡,换了身舒适的衣服,再回到皮卡车旁边,从副驾驶的位置取下厚厚一沓书。 把书放在桌面上,打开电风扇,一边拆开绳子,一边朝电视机前的小猴子喊道“小龙猴,快过来吧,我把字典买回了,我教你怎么用拼音跟笔画查字典。” 四只小猴子一齐扭头看向程虎,但只有小龙猴从椅子上跳下来,欢快的跑向桌子。 字典? 它知道什么是字典。 程虎说过,只要有了字典,就可以认识所有文字。 但是,程虎又说,这所有文字只包括汉字。 在这个广袤的世界里,有很多种类的文字,汉字只是其中一种。 不过,程虎又说,只要它学会了汉字,基本上就可以在人类世界混口饭吃了。 。 第318章 放弃就好了 当小龙猴翻开厚厚的字典时,心情十分复杂。 有喜悦、有诧异、有懵逼 毕竟,在遇到程虎之前,它可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竟然会接触到人类的文字,并且去学习人类的文字。 甚至是,在遇到程虎之前,它从未想过,自己居然可以从零数到二十九之后 回想已经过去的几年时光,包括自己在那几年时光里听到过的种种关于动物们的故事。 小龙猴知道,自己将会成为历史上唯一一只可以自行查阅汉语字典的猴子。 甚至是,它将成为历史上唯一一只可以自如运用汉字的动物。 虽然现在的它还不行,但双手摩挲着字典,感受着用木头制作成的纸张时,它便知道,自己可以做到。 它一定会成为一只突破人类认知的猴子。 程虎以前也从未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老师。更是没有想过,自己竟然会成为一只猴子的老师 这个是不是有点儿逆天? 估计这事说出去,没一个人会相信。 别说别人不会相信了,就连程虎自己都有点怀疑事情的真实性。 毕竟,真的好牛逼啊。 但不管怎样,一切都在发生,都在继续,感谢老天爷让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 一个下午的时间,程虎几乎都在教小龙猴如何查阅字典。 小龙猴可能真是爱因斯坦转世的,脑瓜之聪明,令人咂舌。 虽然一个下午的时间还不足以让它掌握查字典的技巧,但是却平白多认识了几个汉字。 三只小猴子是不可能跟着小龙猴哥哥一起学习的。 它们这辈子都不会闲得蛋疼跑去学习人类的文字。 那些文字学会了又能怎样?难道就可以称霸人类世界吗? 搞笑,我放着好好的山林不待,难道要跑到人类世界去吸汽车尾气吗? 难道院里的虫子不好玩,水果不好吃?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那种无聊的事情上? 三只小猴子对于小龙哥哥偏离正常猴子轨道的行为很是不屑。 它绝对不是一只好猴子。 这么想着,三只小猴子泡在池塘里的时候,就特别的心安理得。 小猴子们不学习人类文字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它们压根就没想过要离开这片山林,更没有想过要去外面的世界飘荡。 在它们三小只的心里,猴王爸爸是最好的,山林是最好的,它们这辈子都不想离开猴王爸爸跟山林。 所以,学习人类文字这种毫无用处的事情对于它们来说,只会显得无聊,压根提不起半点兴趣。 小龙猴坐在屋子里,面前摆放着书本跟笔,学习的样子十分认真。 但是,当它偶尔抬起头看到院子里嬉戏的三只小猴子时,那并非是极其强大的内心,也曾一次次动摇过。 我不过就是一只小猴子啊,我为什么要这么努力?就算我不努力,我也不会饿死啊。 我可以像其他猴子那样,完全能在这片山林里找到能养活我自己的食物。还可以无忧无虑的在树上攀爬跳跃,那才是我本来该有的样子啊。 所以,为什么要这么努力?放弃就好了,然后一切属于猴子的快乐,我都会拥有。 关于写小说这件事情,我也经常这么想。 我不过就是农村里的一个小姑娘啊,为什么要这么努力的码字?就算我不努力,我也不会饿死啊。 我可以像村里的其他女孩子那样,要么跑到大城市去找一份工作赚钱,然后风风光光的回家,要么就老老实实的在家种田种地,即使钱不多,但养活自己完全不是问题。 我可以无忧无虑的在山林里穿梭,寻找野生山胡椒,挖野生山药,还可以砍钩藤,采野葡萄。 那才是我本来该有的样子。 所以,为什么要这么努力?放弃就好了,然后一切属于我的快乐,我都会拥有。 可是,不管是小龙猴还是我,我们都想去探索未知的世界。 它想在未知的人类世界里寻找自己从未见过的事物,我想在自己虚构的世界里,寻找一切美好的未知。 虽然我们的地点不一样,结局也大不相同,但其实,我们的初心是一样的。 都只不过是想要遵循内心,咬着牙根放弃眼前的一切快乐,去寻找,去创造,然后去拥有。 尽管结果可能不如人意也不如猴意,但至少我们努力过了。 也许未来的日子会更加艰难,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努力就好了,笑笑就过了。 泪水什么的,只有矫情的人才会流。 写到这里,我抹了抹眼角。 小龙猴比我伟大,它知道自己担负着保护猴族的使命,所以它付出的努力远远胜过了我。 白天不干活的时候,我们都会为了彼此的目标而努力,但它的努力成效更高,而有多动症的我常常都会事倍功半。 夜幕降临之后,小龙猴依然在全心全意的去学习。 程虎看着它认真的模样,再想想自己以前念书时候的样子,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通过他跟小龙猴的对比可以得到一个论证不努力读书,就只能回家种田。 可是程虎想不明白。 小龙猴你这样努力又有什么用呢?就算你把汉字全都学会了,那又如何? 难道你将来还真的打算离开这片山林,离开猴群不成? 程虎一边煮菜,一边无奈的摇头。 他想,小龙猴估计也就是觉得新奇而已,等它哪天真的见识到人类世界的‘凄惨’之后,估计它就会怀念这片山林了。 现在有多少人类在想着归隐山林? 又有多少人想要逃离大城市的喧嚣,寻找一方净土过自己的逍遥日子? 大概是因为自己得不到的,所以才会显得特别美好吧。 人类如此,猴子也这样。 晚饭依然很简单。 辣椒酿、烤豆角、蒜蓉南瓜苗、土鸡煲汤。 看着这四个菜,程虎胃口不是很好,也就勉勉强强吃了三碗饭而已。 毕竟没有油茶泡着的米饭,是没有灵魂的。 所以程虎决定,明天早上无论谁找他,他都不搭理,一定一定要先去把茶叶摘回来再说。 虽然说,现在已经不是春天,但是油茶树这种植物很怪异,即使是在这种入夏时节,也依然有嫩芽冒出来。 。 第319章 劣迹般般 当地人把入夏的茶叶称之为为‘二茶’,而春天的茶叶称之为‘头茶’。 顾名思义,‘头茶’就是开春之后采摘的茶叶。 ‘二茶’则是在头茶采摘结束之后,等茶叶冒了新芽再进行采摘。 一大早,程虎就起床准备早饭,与此同时还把猴子们从吊床上翻下来。 三只小猴子趴在地上,仰头看着程虎,眼睛里全是怨怒跟眼屎。 这大清早的,天才刚刚亮就把人家从床上翻下来,真是太过分了。 我们只不过是小孩子啊,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们? 小金猴正要抱怨,却没有机会开口。 程虎知道这三只小鬼准备爆粗口,所以赶紧抢先发言“那个,今天给你们放假了。” 什么? 放假? 三只小猴子一愣,彼此满脸怀疑的看了看,除了看到对方眼睛里的眼屎之外,也就只能看到对方吃了屎一样的表情。 什么情况?这个剥削者居然要给它们放假? 太阳从北边出来了吗? 还是这个人类的脑子进尿了? 小金猴试探性的问道“你刚刚是说给我们放假吗?” 程虎笑笑,往厨房走去“当然是给你们放假,你们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回去山林里玩耍了吧。今天我就给你们放一天假好了。” 三只小猴子开心得简直要怀疑猴生了。 什么情况这是?这人类难道是良心发现了? “不过” 从人类嘴里吐出来的这两个字,将三只小猴子瞬间从美好的幻象里拉回现实。 果然,剥削者就是剥削者,吸血鬼是永远不可能成为如来佛祖的 这脑回路好清奇啊。 “我就知道,你不会那么好心的。”小金猴哼哼道,心里装满了不满,甚至可以说有点儿委屈。 如果不是人类提醒,它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在山林里徜徉了。 虽然说,山林里的树木是枯黄的,但是,只要是山林,不管它是什么颜色,那对于小猴子们来说,都是天堂啊。 它们才不会像小龙猴哥哥那样向往外面的世界,在它们心里,有猴王爸爸的地方就是家,有山有树的地方就是天堂。 可自从跟人类一起生活之后,它们奔跑在山林里的日子越来越少,每天不是在喂鸡,就是在给鸡清理粪便。 虽然这样的日子很充实,每天也有吃不完的美味水果,但是,它们依然很怀念在山林里的日子啊。 当然,它们也不是说已经嫌弃现在有水果吃,有电视看的日子,只是觉得,如果人类能够偶尔给它们放放假的话,那就完美了。 刚刚程虎说要给它们放假的时候,那一刻程虎身上就好像披着光一样,但是等他口中的‘不过’一出,那光泽也就瞬间消失了。 剩下的,只有三只小猴子的失落。 “你怎么会知道我没有那么好心?”程虎已经回到厨房里,扭头看着坐在地上的三只小猴子。 老大小金虽然年长,但是体型最纤细,既没有老二小壮猴粗壮,也没有老三小胖猴圆滚滚。 不过,它那一身毫无杂质的金灿毛发无疑是整个猴族里最漂亮的。 而且,它明显也比那两个一个只会打架,一个只会吃的弟弟要懂事。 很多时候,它都能完美的充当程虎的左右手。 虽然比起小龙猴的绝顶聪明,小金猴的聪明只是小聪明,但是在这片山林里使用已经足够了。 小壮猴这个小鬼很强悍,平时干粗活大部分都是它独自包揽,而且还跟村子周围的小动物打架。 前两天听小胖猴告状说,小壮猴把一只跟它体型一般大的前来偷吃的小野猫揍得鼻青脸肿的。 至于小胖猴,这个小胖子最近的饮食被哥哥们强行控制,还经常被哥哥们追着满院子跑,所以身上的赘肉已经少了一点,但它仍然是圆滚滚的。 也许,它真的只是微胖吧。 看着三只小猴子,虽然它们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单纯小猴子,而是变成了动不动就要随时随地爆粗口的小猴子,但是不可否认,它们不仅是得力的帮手,还是年龄很小的猴子。 所以,程虎是真心想要给小猴子们放假一天。 今天去山里采摘茶叶,小猴子们刚好可以跟着去,也不奢望它们能帮上忙,就让它们在茶林地附近以及芭蕉林附近好好玩玩吧。 面对人类的反问,三只小猴子彼此又看了看,谁也没回答,只是给了人类一个眼神,让他自己意会。 程虎看着小猴子们委屈的眼神,知道这三个小家伙对自己的怨言可不少呢。既然这样,那今天就好人当到底,把那句不过也收回来吧。 原本他是想说,不过要先喂了鸡,打扫了鸡粪才能放假。 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好啦好啦,麻烦你们别用这种眼神看我,好像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们的事情一样。” “哼,你还说呢,我们每天都给你干活,可你从来都没有给我们放过假,你们人类世界里的劳苦大众都还有休息日呢,何况是我们年龄这么小的猴子。” 小金猴的申诉十分合理。 如果它们生在人类世界,程虎派遣这么小的它们去喂鸡去清理鸡粪,那基本上就是属于虐童了。 “我这不是已经说了要给你们放假了吗?”程虎笑道,“今天你们什么也不用做,待会儿我吃了早饭,洗好碗之后,我自己去喂鸡,然后我自己去清理院子里的鸡粪,再带你们进山去玩,怎么样?” 闪闪发亮! 程虎此刻在小猴子们的眼中是闪闪发亮的。 “你是认真的吗?”小金猴还是不敢确信,毕竟这个人类可不是一个很靠谱的人。 他平时可没少调戏它们三兄弟。 就像上次他拿西红柿调戏小胖猴那样,虽然后来他恶有恶报,吃到了大虫子 他还趁着它们三兄弟睡着的时候,用绳子把它们的脚困在一起,然后大喊一声食猿雕来了,快跑 结果,它们三兄弟摔了个狗吃屎。 虽然人类也因为不小心绊到椅子而摔了一大跤,连鼻血都摔出来了 但这个人类真的是劣迹斑斑,所以现在小金猴已经对他完全失去了信任。 它才不会像两个弟弟那么傻帽,人类说什么它们都相信。 。 第320章 猩球崛起 “当然是真的。”程虎无奈道,“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们?” 三只小猴子坐在地上,抱着手,鄙夷的看着他。 他呵呵干笑两声,说道“那个,过去的事情大家就既往不咎吧,咱们之间算扯平了,今天我可是真心要给你们放假的。” “哥哥,看他的样子好像是真的。”小胖猴双手撑着地面,把屁股往小金猴身边挪了挪,压低声音说道,“哥哥,要不我们就相信他吧,不然他会很没有面子。” 小金猴一巴掌拍在小胖猴的脑瓜子“你这个笨蛋,难道他脸上写着这次是认真的吗?” 小胖猴嘟嘟嘴巴,有些瞧不起哥哥。每次都说人家是大笨蛋,你这么聪明,还不是跟我一样在这里捡鸡粪吗? 哼,谁还没有点脾气。小胖猴扁着嘴巴,豆大的泪珠就跟下雨一样,密集的滚落。 没等小金猴察觉异样,它便‘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不是笨蛋,我不是笨蛋,哥哥你是个大坏蛋。” 小金猴闻言一愣,看向老三,这货居然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打滚,还哭得死去活来的。 小金猴压根没想到小胖猴会来这招,直接一脸懵逼,不知所措。如果是在以前的话,它会揍一顿老三,让它哭不出来为止。 但是随着智慧的增加,它也隐隐约约的察觉到,身为哥哥,似乎确实不能总是欺负弟弟。 小壮猴看了看一脸懵逼的大哥,再看看嚎啕大哭的弟弟,夹在中间有些尴尬,于是干脆就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充当摆件。 “喂喂喂,小金猴,你好歹是个哥哥,怎么能动不动就打你弟弟?就算你弟弟不是笨蛋,照你这种打法,也迟早要被你打成笨蛋。” 程虎赶紧拿了一个西红柿过来,拉起在地上打滚的小胖猴,安慰道“小胖猴,你看,这是什么?” 小胖猴不看,就是一个劲的哭。 上次本猴才上过一次当,这是绝对不会再上第二次当了。 看见西红柿居然对小胖猴不奏效,程虎只好哄道“小胖猴,你看着我,你别哭了,你听我说,今天我可是要给你们放假的,但是,如果你再这么哭下去,我就要改变主意了。” 小胖猴瞬间止住泪水,站在程虎面前,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仰头看他,然后用奶声奶气的声音问道“是真的吗?” 程虎伸手摸了一把小胖猴的脑瓜子,笑道“当然是真的,我可以向你发誓,今天你们什么都不用做,待会儿等我干完家里的活之后,我会去山里摘茶叶,你们跟着去玩就好了。” 小胖猴憋着气,还是不敢相信。 倒不是它本身不愿意相信,而是被哥哥传染了怀疑因子。 它扭头看了看旁边的大哥哥,哥哥脸上的怀疑似乎少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惊讶。 见此情景,小胖猴才嗫嚅着问道“那,那今天我的肚子可以跟着我们一起快乐的放假吗,我今天可以没有节制的吃东西吗?” 程虎把手里的西红柿塞到小胖猴嘴巴里,站起身,毫不留情的说道“你想都别想。” 小胖猴翻了个白眼“如果是这样,那放假跟不放假有什么区别呢?” 话音刚落,就看到两个金灿灿的身影朝自己扑来,然后被压倒在地上,嘴巴被两只爪子捂得严严实实的。 小金猴跟小壮猴一脸尴尬的看着扭头看回来的程虎“嘿嘿,你什么也没有听到。” 程虎摇了摇脑袋,回到厨房里继续忙活。 吃了早饭之后,就去喂鸡,顺便把鸡舍里的鸡粪给清理了一遍,还简单的打扫了一下院子。 要说人跟猴子还真是不一样。 猴子虽然在数量上占据优势,但干活的效率却远不如程虎一个人。 以前三小猴子们清理鸡舍跟院子的鸡粪,大约需要半天时间,可程虎只用了半个小时。 当然,小猴子们的工作比较细致,而且一边玩闹一边干活,效率自然不高。 而程虎一心想着要去山里摘茶叶,所以动作较快,赶出来的活也比较粗糙。 但不管怎样,这些家务活算是都完成了。 接下来,就是进山去采摘茶叶。 带上一些水果面包还有鱼腥草茶,然后就带着三只小猴子进山去。 四个灵长类走出房子,站在门廊上,又停了下来。 程虎带着草帽,拎着小半袋东西,转身看向屋内。 小龙猴正坐在桌面上,埋头翻看汉语字典。 这种感觉好像小时候念书时,下课铃声一响,自己便哗啦啦随着大军往外跑,但偶然扭头看向教室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学霸依然在淡定的看书。 那时候就贼讨厌这些人,就好像他们肾功能很强,不用撒尿似的。 这一对比,就显得咱们每个课间十分钟都要去尿尿的人肾功能很差劲一样。 讨厌,是真讨厌。 但是,现在扭头看向小龙猴,程虎却没有了那时的幼稚想法,只是暗暗感叹,小龙猴的认真与努力。 它只是一只小猴子呀,为什么要这么努力? 就好像它有一个非凡的梦想一样。 难道这小家伙还想学习《猩球崛起》里的凯撒,要统治地球不成? 哈哈,这个想法很天真。程虎嘴角弯起,朝屋内的小龙猴问道“小龙猴,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去山里玩吗?” “对啊,小龙哥哥,你跟我们一起去吧。”小胖猴是这么想的,如果小龙哥哥在的话,自己受两个哥哥欺负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因为小龙哥哥是个懂事的大哥哥,最会尊老爱幼了。以前在猴群领地里的时候,其他猴子要是敢欺负它的话,小龙猴哥哥都会像个英勇的战士那样跳出来,为它主持正义。 虽然它往往都是非正义的那一方。因为它经常抢其他小伙伴的食物吃。 但不明真相的小龙哥哥总是能被它单纯的外表给欺骗,误以为那些可怜的小伙伴才是坏蛋。 额,这么想起来,小胖猴偶尔吃着美味的西红柿时,还是会觉得挺对不起山里的小伙伴们的。 。 第321章 瓦蓝瓦蓝 小龙猴把视线从字典上依依不舍的抬起来,看向站在门廊上的四个灵长类。 高大的程虎虽然全身皮肤都很黑,但是,当刚刚跳出山峦的朝阳将光华温暖洒落在他身上的时候,他是有光的。 他旁边站着三只金灿灿的小猴子,小猴子们同样沐浴在朝阳里,浑身金灿的毛发显得剔透生辉。 这是一幅看起来很美好的画面。 如果小龙猴加入其中,那它就能成为这美好画面里的一员。 但是,它的手重重压在字典上,就像心中的念头狠狠压在它躁动的小心脏上一样。 有些人生来就是不平凡的,就像程虎一样。 有些猴子,也是注定要踏上不凡之路的,就像它小龙猴一样。 虽然它不知道自己将来能有怎样的作为,但它知道,现在越努力,将来的自己就越强悍。 未来会成为什么样的猴子,一切都取决于自己。 所以,它安抚了一下自己的小心脏不就是进山去往么?有什么好玩的?我都在山里玩了那么多年了,早就玩腻了。 “我不去了。”安抚好自己的小心脏之后,小龙猴十分肯定的说道,“你们去吧,我现在对山林一点都没有,我只想看书。” 说这话的时候,虽然很违心,但它的神情看起来很淡定,就好像确实是那么一回事一样。 “既然这样,那你就在家里好好看书吧。”程虎带着三只小猴子离去。 走出了大院子,小壮猴一脸不解的问道“为什么小龙哥哥这么喜欢看书?那些枯燥的东西到底有什么好看的?” 程虎也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就是嘛,那些枯燥的文字,有什么好看的? 所以,他是个学渣。 虽然小龙猴哥哥没有跟着一起来,但这一点儿也不影响三兄弟的兴致。 它们走在程虎前面,一会儿爬到废墟的矮墙上朝远处观望,一会儿又跳到大石头上,然后学着电视里的功夫高手,从大石头上跳下来,并且摆出一个很酷的造型。 程虎一边跟在小猴子们身后朝前走,一边打开手机问安明镇交友群里的小伙伴,关于采茶的技巧。 虽然已经干过不少农活,但是对于采茶叶这件小事,他还是真不懂。 不懂就要问。 程虎打开对话框,输入文字“小伙伴们,如果我说我想问一下要怎么采摘茶叶,你们会不会笑话我?” 后缀捂脸笑。 “会。” “会。” “会。” “哈哈哈,这么大个人了,居然还不会采茶叶,笑死我了。” “哈哈哈,虎哥你好笨啊,居然连茶叶都不会采不过我也不会。” 程虎“那个,我昨晚上网查了一下资料,上面说,一般是采摘一芽一叶或一芽二叶,有的甚至只采一个茶芽。这是不是有点夸张?” “何止是夸张,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没错,咱们这山里的都是油茶叶,压根就没那么多讲究,我妈每年到了采茶时节都还会特意晚两天才去,说是让嫩芽长大些,这样容易采,量也多。” “对对对,我妈也是这样。” “反正随便采就是了,没那么多讲究,如果你只采摘茶芽的话,我估计你一天也采不到五斤。” “对,好像只有制做大宗红绿茶,才会以采摘一芽二叶为主,或者是采一芽三叶和同等嫩度的对夹叶。” “人家那些茶叶都是用来卖的,咱们的油茶叶是用来打油茶的,没那么多讲究。” “反正就是把嫩芽全掐了就对了。有些茶叶看着嫩,但掐不断的情况下,你撸茶叶也没关系。” “撸对不起,我想污了。” 看着群里小伙伴们的一番话,程虎放心了不少。 他回道“哈,看到你们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待会儿随便采就是了。” “虎哥这是真要进山采茶叶?” “是啊。”回复间,已经来到了村尾后面最后一栋废墟这里。 程虎朝三只小猴子喊道“你们慢点,万一山里的灌木丛藏着大型食肉动物的话,我可没法救你们。” 闻言,三只小猴子赶紧停下奔跑,老老实实的跟在程虎身后。 穿过废墟门前的荒芜小道,来到茶林最低处。程虎举起手机,向上对着茶林以及旁边的芭蕉林拍了一个小视频。 视频里的天空瓦蓝瓦蓝的,令人不自觉地蹦出一个词‘干净’。 云朵花瓣儿似地铺陈着,零零散散的漂泊在空中。 野生的芭蕉树,舒张了扇叶,摇曳多姿的点缀着云影。看那姿势,像极了守卫山林的哨兵。 景渐行渐近,风渐行渐轻。一片茶林犹如长在云朵之上的尤物,在高天的背景里显得文质彬彬,又灵气可爱。 那茶林之大,几乎占据了半个山头。 群里的小伙伴们不由得高呼地主! “虎哥,你真是地主啊,这茶林是你家的,还是几户人家的茶林挨着拼凑成一大片的?” “这应该是几个人的吧,从视频里看,好像有半座山呢。” “应该是几个人的。” “额。”程虎猜想,以前可能是几户人家的,但现在,是他一个人的,“这片茶林是我一个人的,跟其他人没有关系。” “握草,虎哥你真是大地主。” “嘻嘻,低调低调。” “低调个屁,虎哥,我要去你家蹭茶喝。” “我也要去。” “怎么能少得了我?” “额,我家不太方便。”程虎看了看身后的三只小猴子,回道,“等什么时候我发达了,能在县城买得起房子的时候,你们再去我家蹭饭吃吧。” “我去,虎哥志向好远大,居然想要在县城买房,我连一个卫生间都买不起。” “没有这么夸张吧,现在县城的房价也才四千一平,就算一个卫生间十平米,那也四万左右而已,你买不起?我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 “你们能不能别在群里喊穷?这样很伤人的知道吗?” “哈哈,不说这个了。”程虎回道,“我要开始采摘茶叶了,不然的话,估计要好几天都采不完这些茶叶。” 。 第322章 报信 关上手机,程虎开始采茶。 三只小猴子则在得到程虎的允许之后,开始撒欢的奔跑。 但由于程虎严令禁止它们祸害茶树,所以它们只能在茶树底下打闹,绝对不敢对茶树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在茶林里疯狂的追逐、打闹、跳跃,这些都是体力活。 半个小时之后,三只小猴子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直接躺在松软的草地上。 吹着山风,看着悠哉悠哉的白云飘荡在蔚蓝的天空中,好不惬意。 小胖猴指着天空中最大的一朵白云,说道“哥哥,你看看那个像不像电视里的人类小孩吃的棉花糖?” “你除了知道吃,还知道什么?”小金猴毫不留情的问道。 小胖猴悠然躺着,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番思考,然后回道“我还会喝呀,喝可乐,喝雪碧,喝美年达。” “你真是一个废材。”小金猴说道,“像你这样的猴子,如果生活在人类世界里,那就只有沦为食物的份。” 小胖猴没听到废材什么的,但它听到了‘食物’二字,然后肚子就很自然而然的咕咕叫起来。 啊,好像肚子又饿了。 它翻滚身体,让肚子向下,然后双臂支撑地面,撅起屁股,从地上爬起来。 当它完全站立在草地上的时候,刚好可以看到人类正在孜孜不倦的采茶。 “那棵茶树他都采了半个小时候了,居然还没有采完。”小胖猴指着下方的程虎说道。 小金猴跟小壮猴也站起身,朝下方的人类看去。 确实,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还在第一棵茶树苦苦挣扎。 照他这样的速度,不知道要采到什么时候才能把这一大片茶林的嫩叶给采摘完。 “我回去给爸爸报信,让它们来帮忙,你们两个在这里好好呆着。”小金猴命令道,“就在这里玩耍,哪里也不许去,听到没有。” 小胖猴跟小壮猴木然的点点头。 小金猴转身欲走,小壮猴却喊道“要不还是我去吧,我长得比较壮,速度比较快,如果遇上什么危险的话,我也可以轻松逃脱。” 小金猴皱眉想了一下,好像是这个道理没错,但是,身为哥哥,怎么可以让弟弟们去冒险,自己却什么也不做? “不行,你就留在这里照顾老三吧,我去就行了。”小金猴虽然力量不如老二,但是聪明的脑瓜子可远远超出了两个弟弟。 它回去报信是最合适的,就算真在路上遇到什么危险,它也可以凭借自己的智慧逃出生天。 没等两个弟弟再说什么,它就快速的朝山顶跑去。 山顶的海拔较高,树林保存得比较好,只要沿着山脊线走,就算真遇上了食猿雕之类的猛兽,它也可以借助树枝的掩护,成功脱险。 好在,一路回到猴群领地,都没有遇上什么危险。 但是,当小金猴进入猴群领地的时候,却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它呆呆的站立在树林边缘,一处青黄交接的地方,惊奇的瞪大眼睛,仰头看着蓝天白云底下青翠发亮的树叶。 以及树叶底下意气风发的树干,和树干旁边各种颜色的小花 我是不是走错地方了?这里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绿色,眼前到处都是绿色,就好像电视上看到的绿色森林那样,又好像自己融入了绿色的水里,仿佛就连周围的空气都是绿色的。 如果不是不远处的几只金丝猴提醒着它,这里是猴族领地,它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用说也知道,这一切肯定是程虎干的。 仔细想想,虽然有些时候被人类使唤来使唤去的,难免有些疲惫,但程虎给予它们的报酬却已经远远超出了它们的付出啊。 小金猴抬起脚步,慢慢往里走去,柔软的草地、清新的花香,甜滋滋的空气 一切都太美好了,简直就比它们在电视上看到的还好。 所以,小金猴觉得,以后要继续努力帮程虎干活才行。 看到小金猴居然回来了,猴子们很快聚集起来。 猴王老金得到消息,瞬间没了猴王的样子,欢快的奔向森林中心处。 许多猴子聚拢在一处,它拨开几只猴子,便看见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儿子。 迫不及待的冲上去,双手抱起儿子,将它举过头顶,乐呵呵的直笑。 虽然距离上一次小金回来报信的时间还不是很长,但是对于一个奶爸来说,即使跟自己的宝贝儿子们分开半天时间,那也是非常漫长的,何况是好几天呢。 父子两腻歪了一会儿之后,开始谈论正事。 小金大老远跑回来,肯定不会是为了回来探亲。 老金问道“是不是程虎需要我们帮忙?” 小金猴点了点脑袋“爸爸,程虎就在芭蕉林旁边的茶林地那里摘茶叶,但我看他的速度,一个人估计要摘好久呢。你们去帮帮它吧。” “哦?他在那里摘茶叶?怎么没有提前通知我们?”老金竖起身子,朝一众猴子们说道,“程虎在芭蕉林旁边的茶林摘茶叶,大家去帮忙吧。” “没问题,只要程虎有需要,我们随时都能去帮忙。” “哈哈,上次是谁抱怨程虎是个小人的?” “哎呀,事情都过去了,能不能别提了?” “大家都去吧,咱们顺便去跟程虎道谢。” “对对对,程虎帮咱们把领地复苏了,咱们还没有去跟他道过谢呢。” “既然这样,那就出发吧。”老金抱起小金猴,朝猴群吩咐道,“年纪大的,年龄小的,还有母猴就别去了,我们去就行了。” “不行。”一只母猴提出抗议,“我们也想见见程虎真人呢。” “对啊。”另外一只母猴子说道,“一直都是听你们说程虎怎么怎么样,可我们还从没见过他呢。” “我不是不让你们去见他。”老金解释道,“我主要是担心去的路上会遇到危险。” “如果是太远的地方,我们不去也就算了,可是这里距离芭蕉林,也没有很远啊。”一只母猴子说道。 “对对对,不是很远,我们都能照顾好自己。” 看到母猴子们如此心切,老金只好点头答应“那行,去就去吧,但是,我可要把丑话说在前头了,人家程虎是个人类,你们这些母猴子可千万不要对人家有非分之想。” “哎呀,你胡说什么呢。”一只母猴子叫道,“你把我们想成什么了?我们就是觉得程虎这么伟大,帮咱们做了这么多事情,想要去瞻仰一下而已,没有你想的那回事。” “就是,自己心思不正,就把别人也想成那个样子。”有只年轻的雌猴子瞥了一眼老金,脸上多少有些怨怼。 。 第323章 龌蹉的人类 这只雌猴子的毛发带有淡淡的蓝色,虽然大体是金色,但可能由于基因异变的缘故,在它的毛发末端,仿佛染了一层淡淡的蓝色粉末一样。 阳光一照,淡淡的金光与淡淡的蓝光彼此交辉相应,很是漂亮。 “小蓝说的对。”另外一只怀抱着两只小猴子的母猴说道,“老金你自己胡思乱想就行了,不要把我们都想成跟你一个德行。” “什么啊?我怎么就胡思乱想了?”老金真是要被这些母猴子给气吐血了,“我不过就是提醒你们两句而已,你们就能整出这么多话来,真是唯雌猴与小人难养也。” 这话是在建造水坝期间,程虎教的。 当时老金猴问程虎,要怎样跟不饶人的母猴子吵架,程虎脱口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程虎解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这种像小人一样无德的女子才是难相处的对象。为什么难养呢?因为亲近她们,她们就会放肆无礼,疏远了又会心生怨恨。” ‘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出自论语,后半句是‘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 如果从字面意思理解,孔子将女子和小人并列,称两者‘难养’,这是被后世解读最多的意思,因而《论语》的这番言论也成了很多人指责孔子有轻视妇女的思想在内。 但其实,孔子3岁丧父,从小就与母亲相依为命,他对母亲的感情非常深厚,也非常注重孝道,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父母唯其疾之忧’等,都代表着孔子对父母孝道的提倡。 如果‘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中的‘女子’是泛称,孔子岂不是连自己的母亲也一块批评了? 这显然跟孔子提倡的孝道矛盾。所以,这句话中的‘女子’其实是个专称。 孔子说的这句话其实是古汉语里的偏正结构,中心词汇是‘女子’,‘与小人’是定语。 与的意思不是‘和’,而是‘像’。 因此‘女子与小人’的意思是像小人一样无德的女子。 为了突出语气,孔子在前面加了一个‘唯’字,翻译过来就是只有这种像小人一样无德的女子才是最难相处的对象。 为什么难以相处呢?孔子后半句解释了,亲近她们,她们就会放肆无礼,疏远了又会心生怨恨。 程虎说这些的时候,老金跟一众猴子目瞪口呆的听着,完全不知所云,不过,它们倒是从小龙猴哪里得到了一个名句唯雌猴与小人难养也。 大概意思就是,无理取闹的母猴子最难相处了。 后来这句话很快在猴群中传开,不管老的少的,公的母的,都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 因此老金金口一开,一众母猴瞬间原地爆炸 程虎抹了抹汗,抬头向上看去。 两只小猴子正欢快的朝自己跑来。 “我,我可以帮你摘茶叶吗?”小胖猴跑到他身边,站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仰着小脑袋,一脸认真的问道。 “哈,你会吗?”程虎笑道,“除了吃,你还会别的事情?” “哼,你不要狗眼看猴低哦。”小胖猴跑到旁边一棵枝干较为粗壮的茶树上,嗖嗖几下就攀上了顶端,然后一脸得意的说道,“你看,我到达的高度可是你到不了的。” 确实如此。 茶树的顶端约有三米高,程虎就算踮起脚,把手臂伸到最长,也没法摘到顶端的嫩叶。 而他这将近两百斤的体重,又不能像猴子一样爬到茶树上 所以小胖猴到达的高度,确实是他够不着的。 小壮猴也嗖嗖几下爬上了旁边的另一棵茶树“是不是只要把嫩芽摘下来就行了?” 它把手伸向茶树最高处的嫩芽。 程虎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两只小猴子,说道“如果你们真要帮忙的话,那就帮吧,但是,你们千万要小心一点,摔下来不要紧,可别把茶树给我弄折了。” “好吧好吧。”小胖猴抓了一把嫩芽,直接从茶树杆子上拽下。茶树杆子从它手里挣脱之后,朝另一侧有力的打去,整棵茶树就跟着剧烈的晃动了几下。 小胖猴‘呀呀’大叫起来。 程虎脸色大变,急忙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过去,伸手去接小胖猴。 “哈哈哈,你上当啦。”小胖猴一手稳稳当当的抓着茶树杆子,一手顺势将摘下的茶叶塞入程虎斜跨在肩膀上的改装版蛇皮袋中。 然后身体跟着茶树杆子荡回原位,很是调皮的朝程虎吐了吐舌头。 “小胖猴。”程虎被吓出了一身冷汗,此刻怒不可遏的从地上抓起一块小石头,往小胖猴旁边的茶树扔去,作势吓它,“你要是再这么胡闹,我就把你吊在茶树上打。” “略略略。”小胖猴又吐了吐舌头,以表抗议。 猴群站在茶林旁边的空地上,看着这一幕,都有些尴尬。 小蓝问道“这就是你们一直说的那个伟大的人类?” “太过分了,居然用石头扔小胖猴。”一只母猴子唏嘘道。 “嗯嗯,确实是过分,居然还说要把小胖猴吊在茶树上打。” “这真是你们说的那个很了不起的人类?” 一众母猴纷纷表示怀疑。 老龙猴笑道“哈哈,程虎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虽然已经活了二十几年,但在人类世界里,这还是很年轻很年轻的年纪,所以偶尔看起来不成熟,也是正常的。” 老金却一反常态的说道“你们没有看错,这就是程虎了,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而已,没什么好看的,你们还是赶紧回去吧。” “奇怪哦,为什么老金这么反感母猴子们来看程虎?”某只猴子小声的提出疑问。 旁边的一只猴子压低声音说道“我猜,老金肯定是怕程虎魅力太大,把这些母猴子给迷得神魂颠倒的。” “去去去,胡说什么呢?”老龙猴拍了一下两只猴子的脑袋,“人家程虎是人类,人类,你们不要把人家想的那么龌蹉行不行?” “不是我们把程虎想得龌蹉。”一只猴子摸着脑袋,说道,“是老金把人家想龌蹉了。” 。 第324章 猴子看书 老金站在猴群最前面,还在不停的规劝雌性猴子们回去领地。 看它这样子,好像真是怕母猴子们会看上程虎一样。 “好了,好了,你们现在已经见过程虎真身了,也该回去了。”老金说道,“难道你们还想留下来帮忙吗?” 雌猴子们对程虎的第一印象并不是很好,再加上老金一直催促它们回去,也就懒得再留下来,便纷纷掉头回去。 看到雌性猴子们总算被劝回去了,老金这才松了一口气。 确实,它的确是害怕程虎会成为母猴心中的偶像,所以才不想让母猴跟程虎过多接触。 万一母猴子集体暗恋程虎,那对于它管理猴群,以及猴群的壮大都不是好事啊。 唉,要怪就怪程虎实在是太太太优秀了。 嗯,程虎自个儿也这么认为。 老金带着公猴子们上前,纷沓而至的脚步声将程虎的注意力从茶叶上移开,扭头看向身后。 金丝猴群正从上往下,朝他走来。 “程虎,我们来帮忙了。”老龙猴笑呵呵的说道,“小金猴回去报信说你在这里摘茶叶,老金就带着我们来了。” 程虎用手擦去脸上的汗水,笑道“你们可算来了,不然的话,我估计就是摘一个星期,都没法把这些茶叶全部摘完。” “虽然建造水坝我们没有你厉害,但采摘茶树的嫩芽,你绝对不是我们的对手。”猴王老金把小金猴放下,乐呵道,“可是,这茶叶摘下来之后,要放去哪里呢?” 程虎四下看了看,也为这事头疼。 他就只带了两个蛇皮袋来,一个蛇皮袋斜跨在肩膀上,一个放在地上。等随身携带的袋子里的茶叶已经堆了不少之后,就倒入地上的蛇皮袋中。 这样一来,既能为身体减轻一些负担,也可以让自己采摘茶叶的动作更加灵敏。 由于一开始的时候,并未想过猴子们会来帮忙,所以就只带了两个蛇皮袋。 现在有大约四五十只猴子前来帮忙,那就需要四五十个蛇皮袋。 就算两只猴子共用一个蛇皮袋,那也得需要二十多个袋子呢。 他把斜挎在肩膀上的蛇皮袋取下,交给猴王老金“你们暂时先用这个袋子装吧。我回去拿袋子。” 老金接过袋子,点了点头“你去吧,这里就交给我们好了。” 程虎不是很放心的看了猴群一眼,便转身离去。 小壮猴小胖猴按捺了好一会儿,总算寻找空隙,朝猴王爸爸扑了过去。 老金左手抱着小胖猴,右手抱着小壮猴,满脸乐呵的笑问道“这么久没有见到爸爸,你们有没有想爸爸?” “嗯嗯。”两只小猴子用力的点头,紧紧搂着爸爸的脖子。 特别是小胖猴,一副恨不得要把猴王爸爸的脖子给勒断的感觉。 仔细想想,虽然在程虎家里可以有很多吃不完的水果,看不完的电视,但是比起跟猴王爸爸呆在一起,小胖猴觉得,后者才是它想要的。 但是,它虽然年纪很小,却也明白一个道理,它们终究是要各自成家,离开爸爸的。 而且爸爸身为猴王,本来就分身乏术,如果还要照顾它这么一只调皮的小猴子,那估计爸爸真的会很辛苦吧。 比它们每天给程虎干活还要辛苦。 所以小胖猴没有跟爸爸开口说想要回到爸爸身边之类的话,只是紧紧的搂着爸爸,好好的享受这一刻的团聚。 程虎一路快速步行回到家里,小龙猴依旧在专心致志的看书。 有些时候他真的搞不懂,你一只猴子,那么努力干什么? 难道你还真的以为凭借自己的一己之力就可以改变整个猴群的命运?是不是太傻太天真了一点? 不过,程虎也知道,有些事情,总要有人去做,不管成功与否,只有努力了,才能看到希望。 也许将来小龙猴没法猴球崛起,但如果小龙猴真能学习到人类的文字,并且掌握人类现有的一些知识,那也是好事一桩。 至少将来他如果也不幸走上大舅后路什么的,那好歹还有一个聪明的小龙猴支撑着这一片山林。 唉,那些事情应该很遥远吧。 他笑了笑,走到屋子里,在尽量不打扰小龙猴的情况下,找到了将近二十个蛇皮袋,然后又赶回茶林里。 四五十只猴子只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就把程虎努力了一个小时都没装满的蛇皮袋给装满了。 看着青翠碧绿的茶叶塞满了整个蛇皮袋,程虎不知道该哭该笑。 想哭是因为他发现自己有些时候,当真比不上猴子。 想笑是因为,这样一来,采摘茶叶将会变得很轻松。 把蛇皮袋分给猴群之后,两三只猴子共用一个蛇皮袋。 程虎则跟三只小猴子共用一个蛇皮袋。 老龙猴四下看了看,没有看到小龙猴的身影,不禁有些失落。 它想问问程虎关于小龙猴这几天的表现,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只能憋着。 如果它开口询问小龙猴近况的话,肯定会被三只小猴子传到小龙猴的耳朵里,那样一来,岂不是让他的威严荡然无存了? 不能问,不能问。但是,那小子今天怎么没有跟来?难道是生病了?严不严重? 老猴王金看见老龙猴满脸纠结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 程虎有句话说的很对可怜天下父母心。 不管是对自己孩子慈爱有加的父母,还是对自己孩子严厉管教的父母,虽然爱的形式不一样,但出发点是一样的,都只不过是想要让自己的孩子更好的成长。 见老龙猴不好意思开口,猴王老金便朝程虎问道“程虎,今天怎么没有看到小龙猴跟着你一起来?” 老龙猴愣了一下,立即减缓呼吸,竖起耳朵听程虎的回道。 程虎说道“哦,小龙猴啊,它在家里看书呢。” “看书?”老金诧异道,“小龙猴看书?看什么书?” “汉语字典。”程虎一脸平常的回答。 就好像在他看来,猴子识字并看书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一样。 。 第325章 不堪一击 周围的猴子却纷纷叫嚷起来。 “小龙猴竟然能看懂你们人类的文字?还能自己看书?” “程虎,你是在逗我们吗?” “那孩子不是连二十九都数不到吗?怎么能看书呢?” “一定是骗咱们的。” 老龙猴一言不发,直接石化在原地。 它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孩子竟然能看懂人类的文字,还可以自己独自翻看书籍。 此刻它内心的想法也跟其他猴子一样,既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也在怀疑程虎是不是在开玩笑而已。 看到所有猴子都不相信自己的话,程虎就说道“哎呀,你们不相信我,总该相信三只小猴子吧。” 程虎朝小金说道“小金猴,你告诉它们,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一众猴子纷纷扭头看向小金猴。 小金猴这孩子品行很好,绝对不会撒谎。 小金猴一脸费解的点了点头“对啊,小龙哥哥是在学习人类的文字啊,这很奇怪吗?” 这话一出,猴子们炸锅了。 “这当然奇怪了,它没事学习人类的文字干什么?”老龙猴气急败坏的把手中的茶叶扔到蛇皮袋中,说道,“我就知道这混小子肯定还念叨着去外面的世界。” “是啊,小龙猴这孩子从小就向往外面的世界,它学习人类的文字,难道不是为了离开山林,去外面闯荡?” “外面的世界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不小心,小命就要玩完了。” “对啊,小龙猴这孩子肯定是想偷偷离开山林。” 几只猴子的话让老龙猴青筋暴突“这个臭小子肯定是太久没挨揍了,屁股又痒了。” 看到老龙猴一脸怒不可遏,随时都要冲入村子里揍小龙猴的架势,程虎赶紧开解道“老龙猴,你别生气,先听我说。” “这有什么好说的?”老龙猴愤愤道,“待会儿采完茶叶,我就去把这个臭小子带回山里管教,免得它一天到晚不务正业,净想着到外面的世界去鬼混。” “你这样不对。”程虎虽然还没有当过老爸,但他知道,不管是任何一种关系,都重在沟通。 老龙猴动不动就要揍儿子的行为,他实在不能认同。 “我怎么不对了?”老龙猴生气的揍了一拳旁边的茶树。 茶树剧烈晃动,不少叶子纷纷掉落。 可见它这一拳力道不小。 要是这一拳打在小龙猴屁股上,那屁股还不得裂成八瓣? “我管教自己的儿子,有什么不对?”老龙猴瞪着程虎,问道,“难道要等我彻底失去儿子了,才去管教它?那时候我要怎么管教它?程虎,你这事干得太不厚道了。” “啊?”程虎一脸懵逼,并不知道自己不厚道在哪里。 “你明知道小龙猴一心想离开山林去外面闯荡,你还非要让它学习你们人类的文字,你这不是在火上浇油吗?” 老龙猴的一番话不无道理。 其他猴子纷纷点头,支持老龙猴。 “没错,程虎,这事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不能把小龙猴往火坑里推啊。” “小龙猴还是个孩子,不能分辨好坏,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虚无的幻想,行为也有些不受控制,你作为一个成年的人类,怎么能跟着它瞎胡闹呢?” “要是小龙猴真有一天趁着大家不注意,偷偷离开山林了,那可怎么办?” 程虎没想过这些问题。 他只是觉得,每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都有它自己的使命。 就像大舅的使命是用自己的生命拯救全人类,而他的使命是要继承大舅的遗志守卫这片山林一样。 小龙猴的智商生来就比所有猴子都要高,记忆力也超越了普通人类,它生来就是不凡之躯,是绝对不可能被困在这片山林里的。 造物主让如此不平凡的它来到这个世界,就必定赋予了它不凡的使命。 但是,如果让之前的小龙猴去承担什么使命,那简直就是笑话。 在没有得到学习之前,小龙猴再怎么聪明,也只是大字不识一个的野生猴子。 所以,程虎觉得,要让小龙猴用最佳状态去迎接自己的使命,并完成自己的使命,让它学习人类的文字以及人类世界的生存法则,那是至关重要的。 万一,只是说万一,万一将来这片山林不得不面对人类世界的时候,难道大家就只能坐以待毙吗? 他一个程虎,就算可以控制植物的生长,利用植物进行保卫战,但是,谁能保证,他不会成为下一个程大牛呢? 小龙猴的聪明脑瓜子如果不能得到利用,那跟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兔有什么区别啊。 程虎站在一众猴子前面,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这会儿的他看起来很严肃,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要严肃。 见此情景,猴子们彼此谈论的声音慢慢降下,都用不解的眼神看着程虎。 程虎面对着老龙猴,语重心长的说道“老龙猴,小龙猴已经长大了,就算你再怎么担心它,也应该要给它自主选择的权利。” “自主选择的权利?”老龙猴盯着程虎问道,“如果你有一个儿子,他想去找死,你答应吗?” 程虎再次深吸一口气,有些无奈。 他压根不知道要怎么跟猴子们说自己的顾虑。 如果告诉猴子们,自己势单力薄,虽然空有一身超能力,但跟这个世界的坚船利炮比起来,那也是不堪一击的。 如果他把这些话告诉猴子们,猴子们能不能听懂是一回事,理不理解,又是另外一回事。 想了想,他决定坦诚相待“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没有一下子就把山林全部复苏吗?” 猴子们摇头。 程虎说道“一个是因为要复苏这片山林,需要很多很多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山林一旦瞬间全部被复苏,那肯定会引起外界的注意。” “这么多年来,你们在这里繁衍生息,一直幸免于难,原因是什么?”程虎自问自答道,“无非就是因为这片山林的植物全部进入了生命停滞状态,这让外界的人以为,这里是鬼山林。” “所以,这么多年来,你们才能在这里生存下来,并没有受到外界的干扰。” 。 第326章 如果我死了 “但是,你们仔细想想,如果将来山林复苏了,外面的人类还会惧怕这里吗?” “他们会不会成群结队的进入山林?” “那个时候,你们的恐吓伎俩还有用吗?” “你们的爪子,你们的牙齿,能比他们的枪支厉害吗?” 面对程虎一连串的问题,猴子们沉默了。 因为事实就像程虎说的一样,不管是它们那些有声的恐吓还是无声的恐吓,都只对普通人管用。 而如果真有一天,手持枪弹的人类成群结队的进入山林侵占地盘、抢夺植物、或者猎杀它们的生命时,一切被制造出来的恐怖都会显得极其无力。 那时候,它们乃至它们的族群,以及周围的邻居,甚至是天敌们,都只能成为人类的手下亡魂。 程虎接着说道“我大舅程大牛,我想你们应该都听过他的故事。” 程大牛这个名字让猴子们的脑海里回想起了老猴子们说的故事。 据说,那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类,他的本事不仅仅是可以加速植物的生长以及救治植物,他还可以强化一切植物,让普通药草变成救命药草,让普通水果变成可以进化动物智商的灵丹妙药。 那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类。 可是,程虎这个时候提起他干什么?他跟这些事情有什么关系? “当年我大舅为了强化肉灵芝救治感染病毒的人类,连肉身都灰飞烟灭了。他那么强大的一个人在灾难面前都无法自保,更何况是我呢?” 猴子们纷纷皱起眉头,一脸不解的看着程虎。 程虎继续说道“如果有一天,我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因为某一件事情而一命呜呼的话,可那个时候,手无寸铁的你们可要怎么办?” 是啊,连程大牛那样的传奇人物都在灾难面前倒下了,如果灾难袭来黄金山林,程虎的普通躯壳能抵挡住那些灾难吗? 一众猴子怔怔看着程虎,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小胖猴的眼睛里挂满泪水,扁着嘴巴,埋在猴王爸爸的怀里,紧紧抱着猴王爸爸。 如果有一天,程虎死了,那它一定会像大老虎一样,守着他的坟墓。小胖猴一边流眼泪,一边想到。 程虎知道说这种话会让大家难过,但这种问题迟早是要面对的。 因为有一句话叫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与其让大家到时候猝不及防,倒不如现在就给大家打下预防针。 他从继承力量的时候开始,就已经做好的同样结局的准备。 只是,一旦他跟着大舅离去,那这片山林,又有谁来守护呢? 他可没有什么程姓的表弟表妹。 他本身就已经是程家的唯一血脉。 “程虎。”猴子们怔怔看着程虎,就连老龙猴原本怒目圆瞪的眼睛也流露出了柔和的光芒。 程虎拍了拍老龙猴的肩膀,说道“小龙猴生来就是不平凡的,它聪明,睿智,记忆力惊人,比任何一个普通人类都要聪明,如果它的聪明不能得到发挥,那就太浪费了。” 老龙猴诧异的看着程虎。 它可从未想过,自己的孩子是个聪明的,睿智的,记忆力惊人的孩子。 在它眼里,小龙猴就是个爱捣蛋的混小子而已。 程虎说道“所以,放手让小龙猴去选择自己的命运吧。如果它注定不凡,将来肯定会有一番作为。生命的本质,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更好的活着。” 这一番话让老龙猴心里乱七八糟的。 程虎的意思它懂,但是,一个父亲的心思,又有谁能懂呢? 比起‘伟大的死去’,老龙猴更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卑微的活着’。这是它作为一个父亲该有的思想。 但是,身为这片山林的一员,它很清楚,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山林里的生命,在必要时刻,都应该为了这片山林无私奉献自己的生命。 不止是它的儿子,也包括这片山林里每一个动物的孩子。如果真有那么一天 但是,要让一个父亲做出这样的决定,无疑是痛苦的。 老龙猴垂下脑袋,胸口发闷,第一次强烈的感受到了害怕。 它害怕失去自己的孩子,也害怕失去这片山林,同样害怕程虎真有一天会走上程大牛的老路。 如果一切都简简单单,那该多好? 但是,活着本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程虎见大家的脸色都有些沮丧,便故作轻松的笑道“当然啦,大家也不用难受,刚刚我说的是最最最糟糕的情况,发生的几率很小很小,你们放心好了,只要有我在,不仅仅是小龙猴,也包括你们,我都会保护好的。” 老龙猴抬起头,用闪着水花的目光看着程虎,心中无比难受。 刚刚得知小龙猴在学习人类文字的时候,它还在责备程虎不厚道,却不曾想,人家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并且早已经做好了随时要为山林付出一切乃至生命的准备。 一个外来的人类尚且如此,那它们这些原住民又有什么脸面把自己置身事外? 它说道“那就让小龙猴跟着你好好学习人类的文字吧,如果它偷懒的话,你就告诉我,我一定去狠狠打它的屁股。” 程虎笑道“没问题,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让小龙猴变得更加聪明,即使有一天它真的踏上了人类社会,我也可以拍着胸脯向你保证,它绝对能完好的存活下来。” 老龙猴点了点头“嗯,我相信你。” 然后用手摸了摸眼睛,看向悬挂烈日的蓝天“哎呀,不说这个了,一说到这个混小子我就生气,咱们继续摘茶叶吧。” 说罢,转身就走往不远处的一棵茶树,开始专心致志的采摘。 一众猴子也纷纷散开,继续采摘茶叶。 不管未来的生活会是这样,活好当下是最要紧的。 程虎也暗暗发誓,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好大家。 现在已经不是单纯的复苏山林,而是要在复苏山林的同时,还得想好对策,让大家将来免遭人类屠杀。 要想躲避刽子手,就必须成为刽子手惧怕的角色。 当山林全部被复苏,但‘鬼山林’不复存在的时候,这片山林必须换上一个比‘鬼山林’更厉害的头衔。 要做到这一步虽然很难,但程虎表示,他会努力的,他会朝着那个方向奋发前进! 采摘茶叶对于程虎这样的生手来说,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但对于长年生活在山林中的猴子们来说,则是一件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工作。 所以等程虎带着三只小猴子把蛇皮袋塞了个半满的时候,猴子们已经提着十几袋茶叶回到他身边。 猴王老金数了数装满茶叶的袋子,说道“程虎,这里一共是十八袋,加上先前的那一袋,一共是十九袋。” “嗯,那等我们把这个袋子也装满,就刚好是二十袋了。”程虎停下采摘茶叶的动作,看着一众猴子,说道,“今天真是谢谢大家了,下午我会去镇上买些水果回来,到时候大家到村子里拿吧。” “不用不用。”老金摆摆手,说道,“你帮我们复苏山顶的森林,那就是给我们的最好报酬了。” “对啊,现在有了那片森林,我们基本上已经不用再担心饿肚子了。” “程虎,谢谢你,谢谢你帮我们把领地里的植物全部复苏。” “对,程虎,我们今天主要是想来跟你道谢的。谢谢你。” “谢谢。” “非常感谢你。” 猴子们七嘴八舌的道谢让程虎笑了笑,心想,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他之前救治过猴王老金,猴王老金就对他的恩德铭记于心,没齿不忘。 他之前复苏了猴子们的领地,现在所有猴子都对他感恩戴德,无以为报的样子。 虽然那些事情都是他应该做的,但老天还是给了他相应的回报。 虽然这种回报并不是金钱之类的物质,而是猴子们的感恩之心,但在程虎看来,这已经非常值得了。 。 第327章 想飞就飞吧 他笑说道“大家不用跟我这么客气,那都是我应该做的,而且,那也是大家应得的。” 老龙猴抓了抓耳根,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程虎,我刚刚还说你不厚道呢,你不会怪我吧。” “哈,当然不会。”程虎依旧是一脸灿烂的样子,“我拐走了你儿子,你能理解我,我就很高兴了。” “嗯,我觉得你说的很对,大家都是这片山林的一份子,都应该为这片山林的繁荣昌盛而努力,不仅小龙猴应该这样做,我们也应该这么做。”老龙猴说道,“所以,帮你采摘茶叶,也是我们应该做的,你真的不用再特地去一趟外面买水果回来。” “对啊。”老金看着程虎,十分认真的说道,“现在我们猴群领地里的食物已经够我们生存了,你真的不用再浪费了。” “既然这样,那我就不跟你们客气了。”程虎笑道,“我只能说句谢谢大家。” “没事,真没事,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对,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猴子们的觉悟倒是挺高的,这次并没有再听到谁说程虎小气之类的话。 程虎很是感激的看着猴子们,说道“既然这样,那大家就先回去休息吧,剩下的,交给我就行了。” “不行。”老金拒绝,“我们还得帮你把这些茶叶运到村子里。” 说着,也不等程虎反对,就开始吩咐猴子们把蛇皮袋的口子用青藤扎紧,然后两只猴子为一组,开始搬运茶叶。 老龙猴很是积极,率先领着一只猴子搬起一袋茶叶,跟在前面领路的小胖猴身后往村子方向走去。 其他猴子也纷纷搬起茶叶,跟随而去。 程虎跟小金猴小壮猴继续采摘茶叶。 半蛇皮袋茶叶听起来似乎不多,但要他们三个分别患有严重疾病的灵长类动物慢慢采摘,怎么也得摘一个小时左右。 程虎患有严重的自恋症。 小壮猴患有严重的多动症。 小金猴患有严重的臆想症。 关爱病障,人人有责。 一众猴子们抬着茶叶,跟着小胖猴走几步歇几下的方式,走走停停,原本顶多十多分钟的路程,愣是耗时将近半小时才到达大院子。 走入宽大的院子,老龙猴跟伙伴门合计着把茶叶放在空旷的地面上之后,立即拎起趴在地上的小胖猴。 小胖猴一路从茶林地走回来,虽然是两手空空的走回来,但奈何它年纪最小,赘肉最多,所以它也是一众猴子里最累的。 刚进入院子,就立即趴在池塘边上,不想动弹了。 可是,刚趴下连个屁都还没来得及放,老龙猴叔叔便将它一把拎了起来。 “小胖猴,你小龙哥哥在哪里?” 面对老龙猴叔叔如此急切的询问,小胖猴只好慵懒的抬起手,指了指房子的方向,嘴皮都没动一下。 老龙猴顺着小胖猴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宽大院子的尽头,还有一栋大房子。 那房子后面有一棵巨大的杨梅树,房子前面不远处,还有一棵更加巨大的杨梅树,以至于初到此地的它方才没有发现房子的存在。 小龙猴那个臭小子一定是在里面没错了。 想到这里,老龙猴无视老金的话,直接朝房子跑去。 猴王老金见老龙猴跑得这么快,又把刚刚说的话朝着它的背影重复了一遍“你记着程虎的话,千万别对小龙猴动粗。” 老龙猴已经来到房子前。 它抬头看了看高大的房子,又警惕的看了看身后不远处趴在杨梅树下睡觉的大老虎。 一直听说丛林之王长年睡在这里,今日有幸得见,老龙猴却没法把心思放在丛林之王身上。 它收回视线,看向房子。 房子在杨梅树的树冠旁边安静坐立,身上攀附着盛开洁白小花的络石藤。 络石藤的藤蔓曲曲折折,完全侵占了一面墙壁之后,又把细嫩的枝条延伸到房子的正面来。 房子正面有一个宽大的门,门扉敞开,明亮的光线从门口挤入,又在空旷的屋子里炸开。 里面亮堂堂的,又是空荡荡的。 一张简单的桌子,几张简单的椅子。 毛色金黄的小家伙直接坐在宽大的桌面上,盘曲双腿,将一本厚厚的书籍放在两腿中间打开,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翻开的一页,看得十分细致认真。 也许孩子就跟鸟儿一样,长大了,始终是要自己飞翔的吧。 就算再怎么不舍,也阻挡不了孩子要飞翔的愿望。除非剪断孩子的翅膀。 飞吧,想飞就飞吧。老龙猴一边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廊上,一边暗自想到,如果那些书籍可以帮你飞得更高,那就看吧。 如果程虎可以让你变得更强,那就跟他待在一起吧。 只是,永远不要忘了,如果哪天你不想飞了,我们会一直在原地等你回来。 心是痛的。对于猴子来说,它们的感情更为纯粹敏感,所以要让老龙猴坦然放手让小龙猴去飞翔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就算内心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也必须做出选择。 要么变强去寻找生的希望,要么像个弱者一样倒在人类的屠刀之下。 程虎的话虽然听起来很难受,但很现实。 躲避并不是生存的好办法,变强才是。 小龙猴感觉到一个影子出现在门口,便猛的抬起头,视线刚好对上了老龙猴爸爸柔和的目光。 “爸爸。”它愣着叫了一声。 老龙猴深深吸了一口气,将脸上的柔和褪去,换上一张严肃的脸“听说你在学习人类的文字?” “我”小龙猴有些慌乱,想要把又大又厚的书籍藏起来,却已经来不及。 它知道爸爸不想让它接触人类世界,所以有些担心自己的屁股待会儿可能又会免不了一顿毒打。 “爸爸,你听我解释。”小龙猴试图寻找一个合适的理由来为自己脱‘罪’。 “解释什么?”老龙猴已经走到桌子旁边,一跃而上,站在了桌子面上。 它的身形虽然略微有些佝偻,但个头仍然要高出小龙猴许多。 “爸爸,我只是想要多学习一些知识,然后帮助程虎多干一些活而已。”这个理由很好,这样应该可以免遭毒打了吧。 。 第328章 口是心非 但是,老龙猴爸爸还是抬起宽大的手掌,朝小龙猴挥去。 小龙猴暗道不好,赶紧闭上眼睛,咬牙忍受即将到来的毒打。 但是,巴掌迟迟没有落下。 小龙猴小心翼翼的睁开一只眼睛,偷偷瞄了一眼老龙猴爸爸。 老龙猴爸爸的手掌停在它脸侧。 它愣了一下,随即完全睁开眼睛,诧异道“爸爸,你不打我吗?” 老龙猴原本想要摸着儿子的脑袋或者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好好努力之类的话,但转念一想,那实在不是自己的风格,所以就把手悬在了半空。 他抽回手臂,别过脸去,装作一副很不屑一顾的样子“哼,我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呢,不就是学了几个字嘛。” “爸爸。”小龙猴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老爸,再次问道,“你不打我吗?” “打你干什么?”老龙猴跳下桌子,朝外走去,“就你这脑瓜子,即使再算学上二十年,也不一定能学会几个人类文字。” 小龙猴呆呆的看着爸爸的背影,心想,原来在爸爸心里,我是一个这么笨的儿子? 它扭头看了一眼桌面上的字典,十分肯定事实并非如此。 可爸爸为什么要这么说?是为了打击我?还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难受? 也许都有吧。 可不管怎样,不管爸爸是夸奖它或者打击它,都没法改变它要学习人类文字,并且要在合适的时机去接触人类世界的愿望。 程虎说,生命不单单是为了活着,而应该是更好的活着,去完成自己的心愿,去追寻自己向往的东西,那样的生命才有意义。 猴王老金拎着小胖猴出现在门廊上。 看到老龙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揍小龙猴,老金有些意外“哈,没想到你竟然没动手。” 老龙猴也已经走到门廊外,依旧是很不屑的说道“我不打它,它都已经笨成这个样子了,要是再打它,岂不是要把它打得更傻?照顾一个傻子,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老金猴闻言,只是笑笑,并没有揭穿老龙猴的心思。 它朝小胖猴说道“你看到没有?你小龙哥哥这么聪明,在老龙叔叔眼里都还只是一个笨蛋,那你应该知道自己有多蠢笨了吧。” “啊?”小胖猴有些愤愤不平的说道,“爸爸,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跟老龙叔叔一样口是心非了?你明明觉得我很聪明啊,却非要说我蠢笨。你就跟老龙叔叔一样坏。” 老金呵呵笑了几声,很是欣慰的摸了摸小胖猴的脑瓜子。 它不要求三个儿子能有小龙猴那么聪明的脑瓜子,只要它们都能像小胖猴一样机灵就行了。 老龙猴闻言脸色大变“小胖猴,谁跟你说我口是心非了?” 小胖猴无辜的摇摇头“嗯,我好像没有这么说吧。” 老龙猴气呼呼的扭头朝屋子里的小龙猴叫道“以后好好跟着程虎,千万别给我惹祸,我可没有闲工夫来帮你收拾烂摊子。” 说罢,便快步离开房子前的门廊,朝等候在院子中央的其他猴子走去。 老金朝依旧站在桌子上一愣一愣的小龙猴笑道“小龙猴,你别难受,老龙猴就是这样的猴子,你应该了解它的。” 小龙猴木然的点了点头。 虽然它知道老爸就是这样的老爸,也知道老爸是爱自己的,并且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是出于爱自己。 但其实,它也渴望老爸能对自己温柔一次,哪怕一次就好。 可是,它太了解爸爸了,它确实不适合走那种温情路线。 老金也开始跟小胖猴道别“小胖猴,你最近好像都瘦了,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 屋里的小龙猴一脸黑线的看着老金叔叔“老金叔叔,你觉得小胖猴会是那种不好好吃饭的猴子吗?” 老金呵呵笑道“也是,我们小胖猴最会吃东西了。但是,怎么还是瘦了呢?” 说到这件事,小胖猴心里就贼委屈“爸爸,哥哥们欺负我,那个程虎也欺负我,他不给我吃太多东西,还要让年纪这么小的我减肥,它们控制我的饮食。” “这个。”关于控制小胖猴饮食这事,老金以前也想过,但是,总觉得小胖猴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应该没关系。 可谁曾想,这小子吃了东西之后,身体是横向生长的 结果就越吃越胖,越胖越能吃 以至于它后来发现小胖猴确实有点胖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收手了。 现在程虎控制它的饮食,应该也算是一件好事吧。 毕竟长得太胖也不好,至少不利于打架。 “那你以后还是听程虎跟哥哥们的话,少吃点吧。”虽然老金觉得小孩子多吃点东西没啥关系,但毕竟现在小胖猴已经不在它的怀抱里成长,而是在程虎身边生活,那自然是要听程虎的。 闻言,小胖猴一脸绝望的看着爸爸“爸爸,你怎么也变了?你以前不是说,我这么小,多吃点东西没关系的吗?” “额,这个是以前嘛。”老金耐心的劝说道,“现在我们的小胖已经长大了,要学会控制自己的了,知道吗?” 小胖猴撅着嘴巴,实在难以想象,曾经最爱自己的爸爸如今竟也变成了程虎的帮手。 好吧好吧,我迟早要证明给你们看,本猴子是靠本事吃饭的。 跟小胖猴简单的交代几句之后,猴王老金带上其他猴子纷纷离开大院子,朝村尾的方向回去。 回到村尾的茶林地时,程虎跟小金猴小壮猴两兄弟还没能把蛇皮袋装满。 老金问道“要不我们再摘点茶叶,先帮你把这个袋子装满吧。” “对啊,我们每只猴子抓一把,一下子就能把这袋子给塞满了。”老龙猴也是这么觉得。 按照程虎小金小壮这三个灵长类动物的速度,估计还得再忙活将近半个小时才能把袋子装满。 程虎本想拒绝,以此来证明自并不是那么差劲的。 但奈何两只小猴子幽怨的看着他,也就只好答应。 猴王老金发动猴子们,再次动手采摘茶叶。 几分钟之后,原本只是装了个半满的袋子一下子就变得鼓鼓的。 。 第329章 茶叶储存 小金猴拍手叫道“太好了,总算可以收工了,再不收工的话,我就要被太阳给晒化了。” “呼,真是累死我了。”小壮猴多动症比较严重,所以尽管采摘的茶叶不多,却也累得很。 它倒在地上,四肢张开,看起来真的是很累的样子。 看到小壮猴这个样子,猴王老金很是心疼。 就算小壮猴再怎么强壮,但也只是个小孩子啊。这样劳累,会不会伤害身体? 它忧心忡忡的走到小壮猴身边,扶起小壮猴,让它靠在自己怀里,一脸宠溺的问道“老二,你是真的很累吗?” 小壮猴看到猴王爸爸揪着眉头,便知道它是担心自己了。 虽然小壮猴没有老大懂事,但也知道,猴王爸爸要管理猴群是很辛苦的,所以就算它真的有那么一点累,也绝对不能叫苦,让猴王爸爸担心。 因此,面对猴王爸爸的关切,它瞬间打起精神,一下子就从地上蹦跶起来,站在猴王爸爸面前笑哈哈的说道“哈哈,爸爸你上当了。” 老金见状,欣慰的笑了笑“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好好跟着程虎吧,我们要回去了。” 程虎原本在用青藤捆扎蛇皮袋的口子,闻言赶紧放下手中的青藤,走到老金旁边说道“老金,要不我下午还是给大家送点水果来吧。” 猴王老金赶紧拒绝“哎呀,都说不用就是不用了,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啰嗦呢?” 老龙猴也呵呵笑道“程虎,你就放心好了,如果我们真需要你的水果,肯定不会拒绝你的好意。但是,自从你复苏我们的领地之后,我们就有了吃不完的食物。” “没错,现在树林里的野果多得吃不完。” “现在就连其他地方的鸟类也飞到山顶来觅食呢。” “还有一些植物的嫩芽,简直比浆果还好吃。” “我最喜欢吃那种叶子酸酸,果子也酸酸的藤。” 听到大家都这么说,程虎这才放心的说道“那好吧,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我就不跟你们客气了。今天辛苦大家了,大家早点回去休息吧。” 猴子们跟程虎道别之后,就沿着来时的路返回猴群领地。 程虎则把满满一大袋茶叶扛到肩膀上,带着两只小猴子往家里回去。 回到家里,再把二十袋茶叶全部搬入屋子。 茶叶嫩芽十分脆嫩,不宜在蛇皮袋中捂太久,所以程虎把宽敞的客厅角落打扫干净,将二十袋茶叶全部从袋子里倒出来。 二十袋茶叶被倒出来之后,直接在角落里堆成了一座小山。 看着这座小山,程虎头疼啊。 之前没茶叶可以煮油茶的时候,天天念叨着摘茶叶,可现在茶叶摘回来了,却要为如何保存这一堆茶叶而犯愁。 不过,不管这些茶叶怎样,现在要先吃饭。 三只小猴子抱着属于它们的西红柿,躺在外面凉风习习的门廊上,像吸食鸦片的晚清人类似的,翘着二郎腿,美滋滋的吃着午饭。 小龙猴则是一边吃午饭,一边看书。 程虎本想让小龙猴继续观摩自己做午饭的,但看见这家伙实在是太认真了,就不好意思打扰它,便独自制作午饭。 在做午饭的同时,还用手机给角落里的茶叶拍了照片,然后发到安明镇交友群里“小伙伴们,这是今天早上的成果。” 程虎发出的照片里,青翠如玉的茶叶堆满了房子角落。旁边的一张木头椅子在茶叶小山的参照下,变得十分矮小。 见此照片,群里有人叫道“我靠,虎哥,你一个早上就摘了这么多茶叶?” “这不可能吧,盗图的?” 程虎一手掌控锅铲,一手按着手机笑说道“这真是今天早上摘的。” “不可能。” “对,绝对不可能。一个人一天顶多可以摘新鲜二十斤,也就是一大蛇皮袋,你这里看起来至少几百斤茶叶了。” “虎哥又开始吹牛了。” “真是今天早上摘的。”程虎有点无语了,为什么都觉得我喜欢吹牛? 我这么优秀的一个三好青年,品行端正,相貌端正,方方面面都极其端正的一个大帅哥,为什么泥萌这些人总说我吹牛? “既然虎哥说是今天摘的,那应该就是今天摘的,虎哥应该没有骗大家。”包姐总算出来说了句良心话。 小强也说道“对啊,大家不要怀疑虎哥的本事嘛。” “问题是,一个人怎么可能摘这么多茶叶?”依然有小伙伴提出质疑。 程虎笑道“我可没说这些是我一个人采摘的,我们四五十个人呢。” “我去,虎哥家里真是种植大户?居然请了四五十个工人干活。” “多少钱一天?还请人不?” “我最近也没什么事情干,请我去你家干活吧,我什么都会。” 这些话,程虎选择无视“我想问一下,这么多茶叶要怎么保存?” “种了那么多茶叶,摘了那么多茶叶,你却不知道怎么保存茶叶?你确定不是在逗我们?” 程虎如实回答“第一次干这种活,真不知道该怎么保存。” “保存茶叶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干燥储存,一种是冰箱储存。” 程虎赶紧关了煤气炉里的火,坐在椅子上,专心致志的盯着手机,问道“这两种储存方法有什么区别?” “干燥存储比较麻烦,要先用干锅炒熟茶叶,不能炒焦,然后倒出来,用手搓揉茶叶,再放到太阳底下晒干,或者用炭火烤干。” “这么麻烦?我这里这么多茶叶,估计得忙活好久才能全部晒干吧。” “那是当然,你那里看起来有几百斤茶叶呢,所以我建议你用第二种办法储存。” “用冰箱储存?”程虎看了一眼角落里堆成小山的茶叶,又看了一眼厨房里的冰箱。 冰箱虽然体积很大,但是要放下那么多茶叶也是空想啊。 “对,用冰箱储存比较简单,烧一锅水,等水烧开之后,就放入茶叶,把茶叶烫熟,捞出来放凉,然后用手将放凉的茶叶抓起来,抓紧,榨干水分,形成一个茶叶球,茶叶球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像拳头那么大就可以了。然后用透明小塑料袋将茶叶球装起来,扎紧口子,码入冰箱里就行了。以后煮油茶,每次拿一个茶叶球出来刚刚好。人多的时候就拿两个。” “这个听起来好像比较简单,但是,我这么多茶叶,冰箱也放不下啊。” “不要用普通的家用冰箱装,现在镇上的很多家电商铺里都有卖那种大冰箱,就是只有冷冻,没有冷藏,冰箱门从上面打开那种。” “我知道了,你说的是小卖部里放冰棍的冰柜。” 。 第330章 石化了 “对,就是那种冰柜。现在在安明镇一带,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人家都买有这种冰柜,目的是为了用来存放茶叶。用冰柜存储的茶叶制作出来的油茶,色泽明黄,比干燥储存的茶叶更好看一些。” 听到小伙伴解释这么多,程虎当然明白了。 冰柜储存省时省力,而且制作出来的油茶色泽更好看。 那还用想吗?当然是要用冰柜储存了。 一个冰柜大约一千块钱左右,买两三个足够了。 现在的茶叶看起来虽然堆成了一座小山,但是等茶叶被烫软之后,体积肯定会缩减至少有三分之二。 跟群里的小伙伴道谢之后,程虎就赶紧继续做饭。吃了午饭,便开车去镇上购买电冰柜。 到了乔姐店里,直接开口跟乔姐说要买三台容量最大的冰柜以及一套煮油茶的工具。 乔姐闻言,开心得不得了,赶紧让蓉姐带着程虎去仓库搬冰柜。 买了三台最大的冰柜,然后又去买了两口很大的双耳大铝锅和几包透明的小塑料袋。 载着冰柜跟铝锅回到家里,把冰柜搬入房子,插上电,然后就按照小伙伴教的办法,用双耳大铝锅烧水。 水烧开之后,将茶叶放入锅中,待茶叶完全烫软之后,把茶叶捞出,放在大盆子里,然后继续往热水里放入新鲜的茶叶。 忙活了一个下午,直到太阳下山了,茶叶才得以全部烫熟,但还没有用透明的小塑料袋包裹。 本想着晚饭至少要吃一道油茶鸡的,但实在是因为今天的工作太繁杂,晚上还得加夜班,所以晚餐也就只能简单的吃点。 油茶鸡只能等到明天晚上再吃了。 吃了晚饭,盆里的,锅里的,桶里的,以及倒在干净蛇皮袋面上的茶叶均已凉了下来。 程虎找来小板凳跟透明塑料袋,开始装茶叶。 随手抓起一把茶叶,握在手里,双手合起发力,轻而易举的就将茶叶里的多余水分全部榨了出来。 随着水分的榨干,手中原本零零散散的茶叶也紧实的合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小圆球。 茶叶球的大小约有一个拳头那么大,程虎拿起一个透明塑料袋,将茶叶球放入塑料袋中,然后扎紧袋子口,暂时先放置在一旁。 从吃饱晚饭洗好澡之后,一直忙活到半夜十二点钟,才把所有茶叶全部榨干水分放入塑料袋中装好。 程虎站起身,扭了扭老腰,骨头咔咔作响。 他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深夜,但是还不能睡觉,得先把茶叶全部码放到冰柜里。 扭头看了一眼躺在吊床上的小猴子们。在甜美的梦乡里,小猴子们睡得格外香甜。 他端起装着茶叶的簸箕,走到冰柜旁边,将冰柜的盖子向上掀开,然后再将茶叶细致的码入冰柜内。 把所有茶叶球全部码入冰柜之后,还有大约十多个茶叶球没法放进去。 幸好家里还有一台用来保鲜食物的冰箱。 冰箱的上层是冷藏室,下层是冷冻,用来存放十几个茶叶球再合适不过了。 把剩余的十几个茶叶球放入冰箱冷冻层之后,实在是支撑不住了,就赶紧回到楼上睡觉。 脑袋刚碰到枕头还没有十秒钟,整个人就陷入了沉睡。 睡梦里全是油茶啊,油茶鸡之类的美食。 所以早上起来的时候,眼睛还没睁开,肚子就咕咕咕的叫得厉害。 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天花板上的天窗。 天空已经湛蓝一片,既不是灰色,也不是灰蓝色,而是明亮的湛蓝色。 而且还有斜斜的明亮光线从天窗照入房间内。 这足以说明,现在绝非是早上天刚亮的时辰,而是至少有九点钟了。 一边翻身起床,一边拿起手机看时间,果然已经过了九点。 下了楼梯,来到一楼的时候,小龙猴那小子竟然又在看书。 三只小猴子则在看电视。 看来自从小龙猴来了之后,喂鸡跟清理院子鸡粪这事变的简单了许多。 以往三只小猴子得用大半天的时间才能干完这些活,现在似乎只是用了一两个小时这样。 不过,看到小龙猴一脸专心看书的样子,程虎就郁闷。 因为他是学渣。 他最最最讨厌的就是学霸。不管这个学霸是人类还是猴子,他都看不顺眼。 所以他决定制作美味的早餐来干扰学霸看书。 但是,好像猴子们对油茶不感冒 不管了,先填饱自己的肚子再说吧。 从冰箱的冷冻层里拿出一个茶叶球,放置在桌面上,然后用从乔姐那里买回来的油茶电磁炉以及油茶锅烧水。 水烧开之后,就把茶叶放入水中,将已经结冰的茶叶球煮开,待茶叶完全散开之后,就用不锈钢滤斗把茶叶捞出来,再把水倒掉。 然后再将茶叶放入油茶锅里慢慢敲打。 虽然茶叶的储存方法跟之前廖桃给的茶叶不一样,但是制作油茶的过程还是一毛一样的。 待茶叶敲打得冒了香气,便入油,放水,放盐等。 程虎把火调小一些,将各种茶点拿来,摆放在桌面上。 有穿着红色皮衣的花生,有沾着白芝麻黑芝麻的油果子,还有弯弯曲曲的油果条,以及各种颜色的饼干。 看到油茶已经在锅中翻滚之后,便用长柄勺子隔着滤斗舀了一勺油茶倒入碗里。 放下工具,正要伸手去端油茶的时候,程虎愣住了。 确切的说,不是愣住了,而是直接石化了。 就像那个把能听懂动物语言的秘密说出来就会变成石头人的猎户那样,瞬间石化。 嗯,对,然后这本书到这里就真的结束了。 毕竟男主角已经石化,变成了一块大石头。 至于其他的动物嘛,爱干嘛干嘛去,我不写了。 成绩这么差劲,还写个鬼啊。 就算它们最后全都变成了人类的锅中肉、酒里药、身上衣、墙上画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额,这样是不是很残忍?虽然这样单机写作很煎熬,不过想想还是坚持下去,给所有已经出场的动物们一条活路,与一个完美的结局吧。 所以程虎还不能石化。 他只是浑身僵硬满目惊诧的盯着桌面上的茶碗。 他看到了什么? 那是油茶吗? 那碗里的液体是油茶吗? 。 第331章 黄金油茶 那是油茶没错。 那是他用自己从山上摘回来的茶叶制作出来的油茶。 不管是采摘还是用开水烫熟茶叶,以及用冰柜储存茶叶,到刚刚对茶叶进行加工 一切都是按照正确做法在进行,所以碗里的液体是油茶没错。 只不过那油茶看起来跟之前喝过的油茶似乎有点不一样。 以前煮出来的油茶,不管是廖桃煮出来的,还是他自己煮出来的,或者是乔姐煮出来的,所有油茶的颜色都是暗黄色的。 即使到了最后茶叶经过多次敲打,茶味变淡,色泽也跟着变淡的时候,碗里的油茶也只是呈现淡淡的明黄色。 可如今在这样一个平凡普通的早晨,呈现在他面前的,却是一碗不平凡的油茶。 油茶被装在瓷白色的碗里,碗壁干净洁白,比白玉更白,几乎能像镜子一样倒映落地窗,以及窗外的景色。 朝阳从落地窗斜斜射入,刚好映照在程虎身上,以及他面前的诸多工具上,也映照在摆着白瓷碗的茶桌上。 金色的光辉从瓷白的碗里折射出来,将整个厨房的洁白墙壁都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辉。 折射金色光辉的不是瓷白色的碗,也不是木色的桌子,而是碗里的油茶。 油茶平静的躺在碗里,看上去不像一碗油茶,倒像是碗里装了一块平滑的大金子一样。 四只小猴子似乎也发现了异样。 它们快速朝厨房靠近,很快就聚集在茶桌旁边,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碗里的油茶。 小胖猴吞了吞口水,用手小心翼翼的指着桌上的茶碗,问道“这个,是,是油茶吗?” 之前它们都见过油茶,也知道油茶是什么东西,还知道程虎非常喜欢喝油茶,但是,根据它们的记忆来判断,这桌面上的东东应该不是油茶吧。 小壮猴试图伸出一只手指探入碗里,但手指还没有靠近茶碗,就被程虎‘啪’的一声打了回去。 它用自己的另一只手摸着被打的手背,一脸幽怨的看着程虎。 小金猴偷偷瞄了一眼程虎之后,视线回到茶碗里,很自然而然的想到程虎这个大坏蛋不知道又在玩什么鬼把戏,但是,待会儿他要是想让我们喝碗里的东西,那绝对不能喝。 小龙猴很好奇,它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液体,也不知道这个液体叫什么名字,以及能不能吃。 让它更为好奇的是,这个液体居然可以反射光线,而且折射出来的光线居然还是金黄色的。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子? “那个,我可以尝尝吗?”小胖猴用手抹了一下嘴巴,整个手掌立马湿哒哒一片,然后不等程虎答应,脑袋就要整个埋下去,凸起嘴巴,直直往碗里吸去。 好在程虎反应迅速,‘啪’的又是一巴掌,直接把小胖猴的脑袋给扇得缩了回去。 “你们干什么?”程虎小心翼翼的端起茶碗,“我都还没搞清楚状况呢?你们想干嘛?” “要搞清楚什么状况?这个不就是油茶吗?”小胖猴捂着脸,委屈道,“我还没有喝过油茶呢,你让我尝一口吧,就一点点。” “去去去,滚开。”程虎用手臂护着茶碗,“吃你们的西红柿去,别在这里捣乱。” “油茶是什么?”小龙猴一脸费解。虽然不知道油茶是什么,但必定是很好吃的东西。 因为它们之所以被吸引而来,并不是因为看到了闪闪的金光,而是因为此处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那味道飘飘袅袅,似有若无,虽然不浓烈,却极其的诱人。 这油茶的味道相比某些冒着浓郁味道的食物,就好比一条体型不大却有着超强毒素的毒蛇与大象相比。 前者在形态上输给后者,但却能一口致命,把毒素直接送达中毒者的心脏。 就像油茶的味道,虽然不浓烈,不刺鼻,也没有夸张的香飘十里,但是,你若无意间闻到那香味,便会像遇到一个仙子那样,从此以后会魂牵梦萦,会患上严重的单思病。 程虎端着茶碗,在四双眼睛的灼灼目光之下,慢慢抬起手臂,将瓷白的茶碗凑到嘴边。 淡淡的茶香仿佛被揉入了万里星辰,璀璨了整个鼻腔,就连身体里的血液,也随着这浩浩荡荡的星光而澎湃起来。 好了,别罗里吧嗦的了,你倒是喝呀,再不喝,茶就要凉了。 碗口凑到嘴边的时候,瞄了一眼茶桌旁边的四只猴子,发现它们都在艰难的吞着口水,满脸渴望的看着自己。 哈哈,这感觉真好。 不管是学霸还是玩霸,在美食面前,都是渣渣。 端着茶碗的双手微微上抬,碗里的金黄液体缓缓流经嘴唇,汇入口中。 当温热的液体接触到舌头的那一刹那,就好像有数以万计的百灵鸟在舌尖上唱着小曲,口中的每一个细胞,都被歌声淹没、撞击,然后产生无穷无尽的回音。 若非要用关于味道的文字来形容这种感觉,抱歉,我找不到。 什么津津有味、甘之如饴、余味无穷、有色有味、鲜美多汁、清爽可口、芳香四溢、又香又甜、别有风味、回味无穷、津津有味、美味佳肴、珍馐美馔 这些词语都太俗了,实在难以用来表达这碗散发着金辉的油茶。 唯有‘蛇毒’二字可以完美诠释黄金油茶的美味,那是一种可以致命的美味,也是一种无药可解的美味。 食之惊惶,拒之不安,让你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喝了之后,怕这世上再也找不到同样的美味,不喝,又害怕这美味只是昙花一现,过了这个时辰,就没了。 看到程虎既幸福又纠结的神色,四只猴子实在难以想象那碗里液体的味道究竟是怎样的。 但是,从闻到的茶香味来看,绝对好喝。 小胖猴双手作揖举在胖墩墩的胸前,很是诚恳的央求道“程虎,求求你了,你给我喝一口吧,就一点点,真的就只是一点点。” 程虎看了它一眼,想也不想的就立即摇头拒绝。 —————— 推荐一本挺有意思的书《暴富人生》,银行小职员意外中了亿万大奖,一路赚钱泡妞的‘性’福故事。 。 第332章 不卖 要是让你们这些吃货尝到黄金油茶的味道,那还得了? 以后岂不是天天要跟我抢油茶喝?我又不是傻子,才不会给你们喝。 但是,这么做是不是太坏了一点?毕竟这些茶叶又不是他一个人采摘回来的。 虽然小猴子们没帮上多少忙,但不管怎样,它们也算是付出了努力嘛。 而且老祖宗不是教育我们,要学会分享好东西嘛。 所以程虎犹豫了一会儿之后,还是很不舍的说道“那个,就只能喝一点点哦。多了没有。” 小胖猴立即点头“嗯嗯,我向你保证,就喝一点点。” 虽然小胖猴这么说了,但其实程虎还是很不放心的,毕竟小胖猴是什么样的猴子,他再了解不过了。 爱吃,能吃,喜欢吃,而且为了吃可以厚颜无耻,无所不用其极。 要是小胖猴真的被黄金油茶给迷住了,以后肯定没有安生日子过。指不定这厮会趁着他不在家的时候,自己动手就把保温壶里的油茶给偷喝了。 但是,既然答应了小胖猴,还是要说话算话,给它尝上一口。 程虎找来另外一只塑料碗,用勺子舀了一点金灿灿的油茶倒入塑料碗中。 小胖猴满脸欣喜的看着塑料碗,瞪大眼睛问道“我可以喝了吗?” 程虎伸手点头道“喝吧,喝完了就没有了。” 小胖猴扭头看了看三位哥哥,发现三位哥哥都在用某种暗藏阴谋的目光盯着它看。 它很清楚,自己现在就是一只小白鼠,哥哥们是想让它先试试毒,如果好喝,它们就喝,如果不好喝,它们就不喝。 嗯,虽然现实很残忍,并没有因为它是年龄最小的猴子而给予优待,但是为了一切好吃的东西,它愿意舍弃优待,成为哥哥们的小白鼠。 呼,我好伟大鸭。 端起塑料碗,没有一丝犹豫,也没有啰里啰嗦的内心思想,就像一个壮士赴死那样,挺着胸膛,慷慨激昂的仰起脖子,将碗里的液体送入口中。 三只年纪较大的猴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小胖猴,生怕错过什么重要细节一样。 茶水刚刚进入小胖猴口中,小胖猴便‘噗’的一声喷了出来,幸亏程虎眼疾手快,直接抓起一个锅盖挡住了脸,不然的话,就等于是跟小胖猴间接接吻了。 见此情景,小金猴满脸忧心,十分着急,很是关切的问道“弟弟,你没事吧。” 哎呀,想都别想。这是正常哥哥应该问的话。 但是,小金猴问的是“老三,好不好喝?” 小胖猴斜眼看着哥哥“你看我刚刚的样子,像是很好喝的样子吗?” 它一边说话,一边用两只手不停的擦洗自己的舌头,样子很是滑稽,就好像吃到了鸡粪一样。 小金猴略加思索,捏着下巴,点着脑袋,给出了一个定论“嗯,看来人类口味之变态,真的不是咱们这种单纯又可爱的小猴子可以承受的。” 小龙猴也点头同意小金猴的看法“确实,我始终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把简单的食物复杂化,就好像一件明明很简单的事情,非要搞得极其复杂一样。” 程虎暗暗庆幸,幸亏猴子们喜欢吃的是纯天然的食物,而不是经过加工的食物,不然的话,以后真是没有好日子可以过了。 小壮猴翻了个白眼“既然这样,那我还是回去吃我的西红柿吧。” 说罢,不等小金猴小胖猴反应过来,就立即飞也似的跑开,很快跑到竹篮子旁边,大手一挥,两个最红最大的西红柿立即成了它的囊中之物。 看到这一幕,小胖猴真是又恼又恨,没事跑来凑什么热闹嘛。啊,还我西红柿。 程虎看着四只小猴子各自散去,便继续品尝黄金油茶。 不用想也知道,本应暗黄色的油茶之所以会变成金黄色,一定是因为这些茶叶产自黄金山林。 就跟之前的黄金鸡枞菌一样,之所以会比其他的普通鸡枞菌美味,原因就是因为它们是黄金山林出产的鸡枞菌。 之前采摘的蕨菜跟竹笋也都同样比外面的蕨菜竹笋要美味,当时他还以为,只是因为自己太久没吃过野味了才会有这种感觉。 后来他送了一些蕨菜跟竹笋给白木区的老人们,老人们同样没有发现的原因估计是因为老人们已经二十几年没有吃过野生的蕨菜跟竹笋,所以才没有发现。 现在想来,幸好当时没有把野生蕨菜跟竹笋当普通野菜给卖了,不然的话,可就亏了。 哈,现在好了,黄金鸡枞菌虽然没了,但是还有黄金油茶嘛。 额,也不知道如果把这些黄金油茶拿去大世界酒店卖的话,能不能挽救一下大世界酒店。 但是,程虎并不想这么做。 毕竟这么好喝的油茶,拿去卖实在是太浪费了,而且估计也卖不起什么价格,倒不如自己留着喝。 之前他在县城里询问过普通油茶的价格,一碗普通油茶里,放有炒米、花生、葱花,也就卖两块钱而已。 那么,按照黄金鸡枞菌跟普通鸡枞菌的价格比例来算,顶多可以卖出十倍高价。 因此,一碗黄金油茶也就只能卖出二十块钱,而且这还是酒店卖出的价格。 如果把茶叶卖给张一江,或者说让张一江代理销售的话,估计一碗油茶,他顶多只能赚几块钱。 为了区区几块钱而放弃美味? 别逗了好吗?就算是一碗油茶可以为他带来二十块钱的收益,他也得好好想想呢。 更何况是区区几块钱? 普通大众可能会觉得几块钱也是钱,或者积少成多之类的。 但是,别忘了,他程虎可不是普通大众。 现在银行卡里还有两三百万,虽然跟首富们相比,也就是毛毛雨而已。但他身为一个三好青年,既不买豪车,也不到处高消费装逼。 他顶多就是拿一小部分钱去做做善事,帮助一下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因此,两三百万还是可以支撑一段时间的。 大不了以后把钱花光之后,再把那两块顶级石头给卖了。 反正这油茶不卖,不卖,就是不卖。 。 第333章 稻花香两岸 有了这个信念,油茶喝起来就更加美味了。 以前二十碗下肚基本上已经有点撑肚子,但现在二十碗下肚,貌似还没有什么感觉。 所以就继续敲打茶叶渣,一定要把茶叶渣发挥到极致。 说来也奇怪,以前的茶叶敲打出二十碗油茶之后,基本上就没什么味道了,但是,这些茶叶敲打出二十碗油茶之后,煮出来的油茶,味道依旧跟第一第二碗油茶一样,没什么变化。 更可怕的是,不管是第几碗油茶,色泽都跟第一碗一样金灿如辉。 这是不是太逆天了一点? 更更更可怕的是,程虎发现,直到自己已经收拾好餐具,洗好了碗筷,晾晒好衣服了,口中居然还萦绕着淡淡的茶香 那是一股勾魂摄魄的味道,比蛇毒更可怕。 但是,只要能每天都喝到这么美味的油茶,就算颜值下降百分之五十,都没有关系。 毕竟像他这么帅的男人,就算颜值下降百分之九十了,他也依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何况是区区百分之五十? 呵,可笑。 之前他担忧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没有茶叶可以煮油茶,一个是买别人的水果太贵。 现在油茶的问题已经解决了,那就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要自己种植果树,自己生产水果了。 毕竟他的金手指是加速植物的生长,让一棵弱小的苗木长成参天大树,或者让枯黄的植物得到救治。 而不是扩大胃部面积,让一个史上最帅男人吃成两百斤的大胖子 要种植果树,首先当然是要先去开荒。 虽然之前建造村庙旁边的水坝时,动过以后但凡遇到开荒之类的工作,就一定喊上山林里的食草动物,但那前提必须是他身体里有力量复苏荒地里的杂草灌木一类。 可上次为了给猴子们支付报酬,他已经用尽了身体里仅存的力量,把猴群的领地给复苏了,所以现在别说复苏一片荒地了,就是复苏一棵小杂草都没办法。 因此,开荒什么的,也就只能自己单干。 但是其实,程虎觉得,什么事情都麻烦山里的动物貌似也不是很好。 虽然大家有义务帮他的忙,可他更有义务去做这些事啊。 毕竟现在所得的一切都是这片山林赋予的,为这片山林出点力流点汗更是他应该做的。 动物们虽然同样有义务为复苏山林而出力流汗,但说句实在话,如果干什么都要麻烦山里的动物,那还要你这个人类干什么? 那还要你当主角干什么?我不会直接写一群可爱的小动物自力更生救治山林吗?难道写一群天然貌美小动物奋发向上保卫家园不比写一个患有严重臆想症的自恋狂艰难求生容易? 所以,人要学会独立自主,要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什么事情都麻烦别人。 除非遇到好吃的东西,你的第一反应是赶紧分享给自己的小伙伴。 遇到好看的妹子,第一反应也是赶紧分享给自己的小伙伴,让小伙伴们去约她,或者一起约她。 如果不行,那就应该独立一点,不能什么事情都依赖人家。 (程虎“呸。”) 呵呵,当然,如果身体里有力量了,在付得起报酬的情况下,还是可以两全其美的互相帮助一下的。 但问题是,现在没有力量了呀,所以,还是老老实实背上割草机,带上各种吃食各种工具,去地里干活吧。 程虎决定继续开荒村庙附近的荒田。 从村庙处作为起始点,一路往外面的大桥走去,大约有几百亩荒田。 往外行走时,荒田位于村道右侧,宽窄不一,但都是以梯田的形式存在。梯田的最低处,是主要河道,过了河道,在对面的山脚处,又是高低错落的梯田。 因此可以想象,在若干年以前,到了秋天,河道定是被夹在两岸的金黄稻谷中。 从半山腰的村道往外看去,则可以将这稻花香两岸的景致尽收眼底。 虽然画面很美,不过程虎是没法复原那样的景色了。 毕竟水稻的种植不像果树简单。 水稻属于一年生植物,种下去只能维持一年的生命,第二年要进行新一轮的播种养护才能重现‘稻花香两岸’的景致。 而果树则不一样了。 许多南方果树一年四季都是绿意盎然的,只有少部分会出现秋冬落叶的情况,因此它们不仅可以绿化环境,当它们开花的时候,还可以为勤劳的小蜜蜂提供花蜜。 而当它们的果实成熟了,还能带来最直观的经济效益。 因此,种植果树,显然要比种植水稻划算,毕竟果树无需每年种植,种植一次,就可以自行生长好多年。 不是我吹,我家有棵药橘的年龄比我还大,现在年年都硕果累累,无需喷药护花,也无需喷药杀虫,更不存在什么喷药催熟上色,就任由它在山脚处自生自灭,可人家照样长得婀娜多姿,容光焕发。 因此,不要怀疑植物的求生,那是一种可能比人类更顽强的毅力。 到了村庙前边的荒地之后,程虎大致视察了一下。 村庙最前面,是一片小桑葚林,面积不大,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养护,现在也已经冒了不少嫩芽新叶,一眼看去,绿得发光。 村庙后方,是波斯菊,也就是所谓的格桑花,这些小家伙虽然没有被力量加速,但是长势喜人,现在已经隐隐约约能看到一些花生豆大小的花蕾。 而波斯菊后面这是草莓地。 由于草莓较为矮小,所以站在远处只能看到一片绿色,具体情况不明。 草莓地后面还有很多没开荒的荒田,这些荒田依然分布在河道两侧,直到靠近村落才慢慢被一些菜园子替代。 村庙后方的荒田跟村庙前方的荒田相差不过几十几百米,但却因为后方荒田靠近山脚的缘故,所以日照时长不如村庙前方的荒田。 众所周知,阳光与水是植物生长的必要条件。有些植物对阳光的需求量不大,有散光即可,比如青苔、或者大部分多肉植物。 但有些植物则需要长日照。比如水仙花、凤仙花、鸢尾花等植物。 而果树中的大部分植物,都需要长日照,所以程虎决定,要把果树种在桑树林前边的荒田里。 桑树林前边就是之前堆积两车大石头,以及猴子们搬运石头必经的梯田。 经过猴子们的轮番踩踏,荒田里的干枯植物有一部分已经被推到,也有一些被猴子们连根拔了起来。 总之,那些植物大部分不再直立,而是东倒西歪。 如此一来,要利用割草机清除那些植物就比较麻烦,工作量也会更大一些。 。 第334章 黄金油茶鸡 不过没有关系,既然已经下了要种植果树的念头,不管多辛苦都要坚持下去。 程虎背着割草机开始工作。 在割草的过程中,发现在荒田里散落了不少小石头。 有一些是原本就存在荒田里的,还有一些则可能是猴子们搬运石头时掉落在地上的。 这些石头必须在清理完荒草之后清理干净。虽然它们个头不大,并不影响种植果树,但是这些小石头散落在田里,可能会影响后期的施肥工作。 倒不是影响肥料的功效,而是影响大板锄往下挖土。 不管怎样,不能允许这些小石头如此肆无忌惮的占据土地面积。 忙活了一个白天,几亩荒田里的杂草灌木基本上已经被消灭掉。 它们一堆堆的堆积在荒田中间,就差一把火了。 程虎来的时候没带打火机,所以只能留着明天早上再把这些干草柴木给烧了。 现在时间虽然还不是太晚,但忙活了一个白天,身体实在疲乏,便不想回到家里拿了打火机之后再折返回来烧掉这些东西。 反正明天烧也没关系啊。 这么想着,就收拾好东西,往家里走去。 六月的风虽然夹杂着烈日的余温,但绕过山脊,穿过山谷之后,迎面而来时,还是有着丝丝凉意。 特别是想着回到家里就可以做好吃的东西时,身体的一切疲乏也都随着晚风而去 回到家里,卸下割草机,脱了衣服,舒舒服服洗个澡,换身衣服,再准备晚饭。 淘米煮饭这种事情绝对不能麻烦猴子们,毕竟它们手上全是毛,所以还是自己动手吧。 取出电压力锅的内胆,直接放一勺大米、一把红豆、两把薏米、一小撮糯米进去,就着水龙头冲起来。 看那红豆在锅里翻滚,追逐着单调的白色。大米、薏米、糯米本身就难辨,在淘米水里更是乱作一团,她们混乱着、嬉戏着,好不自在。 给她们换了三道洗澡水,秩序回归了,半透明的大米亮晶晶的闪着光泽,乳白色的薏米咧着红唇微笑,糯米身材修长无限娇好,最抢眼的还是红豆,那几分姿色让她出尽了风头。 不管了,随她们争去。 红枣、花生、枸杞各取几颗洗净丢进去。其他的再不能放了,放多了就冲淡了一锅春意。 材料备齐,再把这装满希望的内胆用干毛巾擦干外部,然后放回锅里,通了电,按下开关,就等她们成熟吧。熟透了,她们就和谐了。 带上竹篮子,往菜地走去。 西红柿、四季豆、辣椒、瓜苗、茄子、西洋菜 这些食物虽然都只是素食,但对于程虎这样一个大胃口来说,还是必不可少的。 毕竟如果只用肉来填满他的大肚子,估计至少需要三只大肥。 所以,为了节约成本,在晚饭中加入蔬菜就显得很重要,否则用不了几天,家里养的鸡就得全部借助他的牙齿飞升成仙。 说到大肥鸡,今天晚上无论如何也要做一道油茶鸡。 杀了鸡之后,就开始准备油茶。 今天早上煮油茶的茶叶渣程虎没舍得扔,用一个白瓷碗装着,放在冰箱里了。 现在要做油茶鸡,刚好可以用这些茶叶渣来制作茶汤。 把煮油茶的工具摆出来,插上电,然后将茶叶渣放入半球形的油茶锅内,随着油茶锅温度的升高,一股飘逸的香味又隐隐约约的随着袅袅热气升腾而起。 普通油茶鸡都能让人念念不忘百吃不厌,那不知道这个黄金油茶鸡的味道该是如何的摄人心魄。 想着黄金油茶的美味,顿时觉得一身轻快,敲打油茶的动作也变得麻利起来,没一会儿,一锅金灿灿的油茶准备好了。 这个时候,把切好的鸡肉放进去,小火煲煮。 油茶鸡的煲煮需要一会儿时间,总不能傻傻的坐在旁边等着,所以程虎起身准备其他菜。 刚刚采摘回来的西红柿分了一些给猴子们之后,还剩下三个,辣椒有十来个,四季豆有二十来根,茄子两个,瓜苗一小把,西洋菜一小捆 它们五颜六色、形态各异,却彼此安静美好的躺在桌面上,像极了大师笔下栩栩如生的画。 光是这么看着它们,就能让人食欲大增。 但是,程虎仔细想了想,光吃素也不行啊。 哦,对,在他看来,油茶鸡这种食物也是素食。 虽然有鸡肉,但分量毕竟不多,也就三斤肉而已,实在太少啦。 所以还得打开冰箱看看冰箱里还有什么肉。 冰箱里的食物不少,但大部分都已经吃腻。 随意翻看几下,实在找不出什么还没吃腻的食材,便只好拿出一块五花肉。 盘清了家底,就开始动手吧。 五花肉剁碎,葱姜剁碎,加入各种调料搅拌均匀之后,放入切成片的西红柿里,用两片西红柿夹住肉馅,然后裹上面粉糊,放入油锅里炸至金黄。 西红柿炒蛋虽然简单,但远没有油炸西红柿肉饼好吃。 做好西红柿肉饼之后,再做茄子肉饼,方法跟西红柿肉饼的做法一样。 之后就是四季豆。四季豆切碎,与肉沫翻炒,加入少许酸醋,多少也能有点酸豆角炒肉沫的感觉。 至于辣椒,则被剁碎充当调料。 南瓜苗与西洋菜洗干净备用,待会儿吃了油茶鸡之后,可以用油茶鸡的汤底烫熟了吃。 准备好这些东西,油茶锅里的土鸡肉也已经伴随着淡淡的茶香飘逸出醉人的芬芳。 把炸好的西红柿肉饼跟茄子肉饼拼盘摆到桌面上,于温柔的灯光中,两者紫的紫红的红,倒也格外和谐。 豆角炒肉沫虽然不是正宗的酸豆角肉沫,但在一番悉心烹调之下,倒也相差不了多少,甚至在外形上几乎没差别。 把两篮子蔬菜也放到桌面上后,就差黄金油茶鸡没有端上来了。 嗯,这个时候,必须要深呼吸三下,默默祷告一番,希望待会儿一切顺利,千万不要中途突然手抽筋,把油茶鸡给洒了。 或者是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摔个狗吃屎。 摔伤自己倒是无所谓,万一油茶鸡全洒了怎么办? 所以,把椅子挪开一些,再找来隔热手套戴上,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之后,便可以把油茶鸡连同油茶锅以及电磁炉一同端到餐桌上。 好在啥事也没发生,油茶鸡安全着陆。 接下来,端来花色米饭以及碗筷手机,就到了鉴毒时间。 打开手机后置摄像头,用超高清的像素将一桌子美味毫无保留的拍摄十秒钟,无须美图,直接发到群里。 记住,这一步很重要,一定要发到所有群里。 幼儿园群、小学群、初中群、高中群、大学群、安明镇交友群、花友群 第335章 想家了 在某个城市的某一户人家里,某个人拿着手机,正津津有味的吃着晚饭。 翻到某个群的时候,忽然看到群里某个人气很高的男人发来了一个小视频。 习惯性点开,却不曾想小心脏猛的一抽,掌心里的手机差点没掉到灌满开水的泡面里。 再看一遍小视频,虽然只是简单的食材,但却做出了五星级的配色与摆盘。 让人一看,就能从中看到对生活的满满向往。 再看看自己面前的泡面,瞬间觉得索然无味。 他吃泡面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简单的食材吗? 当然不是。 因为今天在公司里被上司狠狠的骂了一顿,一整天都心情郁闷,回到家里,压根没有心思做晚饭,所以才选择泡面。 但是,当他看到小视频的时候,他的内心忽然升起一股暖流,瞬间觉得一切不顺连个屁都不是,只有傻子才会因为那些屁事而影响心情。 然后果断的盖上泡面,打开冰箱门,挑选自己最喜欢吃的食材,开始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 在某个小镇的某一户人家里,一个女人正在勤劳的给自己的孩子老公准备晚饭,习惯一边制作晚饭一边看手机的她,刚好看到了一个极其诡异的小视频,小手一抖,满满一勺盐便天女散花似的掉进了鲫鱼汤里。 还有某个刚刚从工地下班回家的中年男子,他的皮肤因为长年暴晒而几乎接近了非洲兄弟的肤色,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 虽然他很疲惫,但还是习惯性的拿起手机看了一下老家的交友群,然后刚好看到群里的小视频,瞬间愣在原地。 视频里的食物比起奢侈的海鲜大餐在分量上不值一提,在价格上,也许也远远达不到那个层次。 但是啊,灯光很暖,它温柔的洒在餐桌上时,就像女儿的笑脸,在安静的等待着远方的爸爸归家。 餐桌上的饭菜虽然简单,但是氤氲着的香气,像极了孩子她妈做出来的饭菜,好不好吃是一回事,但真的很暖。 茄子、辣椒、西红柿、豆角、南瓜苗、西洋菜 这些食材在老家都是再寻常不过的普通食材,可自从来了城里的工地干活之后,他就再也没吃过这些食物。 抬头往上看,看不见朗朗星空,只有密集的街灯与繁复霓虹将他笼罩。耳边传来的,也是街边的嘈杂,根本没有老家的虫鸣蛙叫。 这一刻,他是想家的,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候都想。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虎哥发这种视频,我都有点想家。”他往安明镇交友群里发了这么一句话。 沈一一刚好也看到了程虎发来的小视频,便说道:“好奇怪,我也有这种感觉,每次看到虎哥往群里发这种关于晚餐的视频,我都会想起我爸妈。” 虽然他们在另一个世界,但想必他们一定像每天都会升起的太阳一样,永远照耀着她的世界。 沈一一的话让不少群友都感到诧异。 这还是第一次看到沈一一在群里说关于自己父母的事情。 虽然字数不多,却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包姐为了避免其他人追问沈一一,赶紧说道:“对啊,好奇怪啊,虎哥你是不是把你的手机在某种奇怪的液体里浸泡过,所以发出来的视频跟图片才会这么勾魂摄魄?” “对对对,我也是这种感觉,每次看到虎哥的晚饭视频或者图片,都会想家,我在外地。” “我也在外地,但我不想家,因为我爸妈都跟着来了。哈哈。” 看到大家都开心的调侃起来,刚刚从工地走出来的中年男子便继续迈动脚步,融入了川流不息的街道夜景中。 城市的夜景是繁华的,但没有一盏灯是为他而亮的。 所以,周围越是繁华,他心中的落寞感就越深重。 看着忙碌的街道,再想着家里幽静的院子,城市的热风一吹,仿佛把什么锋利的东西吹到眼睛里,一层水雾瞬间迷蒙了眼睛。 过往的行人匆匆,并没有谁发现他的异样。 他垂下脑袋,再次打开手机,随着两滴晶莹的水珠在耀眼的屏幕上破碎,他沟壑纵横的脸显得格外憔悴。 “想回家了。”他说道。 他的名字叫孙达胜,在群里存在感很低,几乎没有谁特别留意过他。 但他的这句话一发出来,还是很快得到了回应。 沈一一说道:“那就回吧,现在在村里也能找到事情做,就是钱可能相对少点。” “对啊,想回家就回呗,在外面赚一百块钱一天,不如在家赚五十块钱一天。” “时光一去不复返,日子过一天少一天,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就都老了。” “嗯,对,等到了那天,回想起往事的时候,可能会遗憾曾经没有好好陪伴自己的亲人吧。” 这是一个很注重孝道的群。 群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很看重孝道。 相比起这个群,程虎加入的另一个花友群的画风则不是这样的。 没人想家,也没有人说什么煽情的话,大家的关注点都在小视频的食物上。 “虎哥的日子实在是太滋润了。” “这有什么?不就是几个家常菜吗?”一个网名叫‘那位仁兄’的花友发上来一张在高档饭店里吃饭的照片,桌面上的食物虽然不是大龙虾海鲜刺身一类,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也算得上奢侈。 “握草,你们天天这么大鱼大肉的,不怕影响修为吗?” “我本来计划减肥的唉,算了,我去吃烧烤了。” “这是什么?”花六爷忽然冒了出来。 群里的小伙伴们纷纷朝花六爷问好。 “这是法式酒酿鸡。”那位仁兄发了一张照片上来。 “这是红酒炖牛小排。”那位仁兄继续发图片。 看这样子,他好像是因为被花六爷翻牌而激动得不得了,正准备把餐桌上的美味一个个全部拍下发到群里。 “我是问小虎发的是什么。”花六爷赶紧打断那位仁兄。 “哈哈哈,我刚刚还奇怪呢,我说六爷怎么会不知道那些是什么东西。” “就是嘛,人家六爷是什么人?怎么会对那些食物感兴趣嘛。” 第336章 专属红包(为贝乐熊爷加更) 感谢贝乐熊爷的万赏,加更奉上。 面对大伙的马屁,花六爷不为所动,继续问道:“小虎发的视频里,那一锅金光闪闪的食物是什么?” 花六爷如此一说,众人立即下拉手机屏幕,找到程虎先前发出来的小视频。 视频里除了几个家常菜之外,还有一大锅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食物,正在温暖的灯光下闪闪发亮。 “握草,虎哥做出来的食物居然闪金光?”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食用金箔?” “什么传说啊,是真的有人在吃金箔。” “真的有人吃金箔?这么可怕?” “可怕什么嘛,早在唐代的时候,咱们国人就已经认识到了黄金的保健和医疗作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上还有记载说‘食金,镇精神、坚骨髓、通利五脏邪气,服之神仙。尤以金箔入丸散服,破冷气,除风’。所以,吃黄金不是传说,是真实存在的,也不可怕。” “太牛逼了吧。” “这还好吧,好像最近几年,在日本、东南亚一带又开始流行‘食金之风’了。” “咱们国内也有啊。比如金箔酒、金箔水、金箔糖果之类的,在一线城市都可以看到。” “我很好奇,金子怎么吃?烤着吃还是直接生咬?” “哈哈,不是你想的那样。作为食品的金子不是普通的金砖、金条、金戒指。用于食品原料的金子必须是经过加工的金箔。” “听说是咱们晋代炼丹家葛洪创造了金箔工艺,这种将纯金经过十多道工序的精细加工,使大小不等的黄金变成整齐划一、薄如蝉翼的金箔,成为了咱们民族的一种特殊传统工艺,世称‘中华一绝’,这种工艺能够将一只金戒指打造成与篮球场面积大小相当的金箔。” “说得这么夸张,那虎哥吃的到底是不是金箔?” “如果是的话,我要报警。” “报警?” “不对,是抱紧,我要报警虎哥的大腿,当虎哥大腿上的佩奇挂件。” “没那么悬吧,估计就是那个锅里漂了一层油而已。”那位仁兄说道,“也有可能是拍照软件的特效。” “小虎呢?怎么光发视频,不出来聊聊呢?”花六爷问道。 接着,十来个花友连续艾特了程虎。 可程虎发出视频之后,压根就没看手机。 面对如此美味,哪里还有心思看手机嘛。 他找来一个陶瓷小勺子,从茶锅里舀了满满一碗金灿灿的茶汤出来。 白色的瓷碗装着金光灿灿的液体,无论怎么看,也像是装了一碗金汤。 如果这是一碗金子,估计怎么也得值几十万吧。可惜这只是一碗油茶鸡汤,尽管它有着与金子一般的颜色,却远远不值金子的价格。 程虎端起茶碗,准备细细品尝其中滋味。 可碗口凑到嘴边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直接干掉这碗油茶鸡汤实在浪费,于是再次拿起手机,对着白瓷碗录了十秒钟的视频。 没了浮面的茶叶渣,也没了参差不齐的鸡肉块掺杂其中,这就是一碗简简单单的茶汤。 茶汤干净如纯色的金子,半透明的液体虽然不能一眼看到碗底,却也能用肉眼直观茶汤表面之下依旧是金黄一片。 那不是简单的在表面浮了一层油,也不是手机拍照软件可以做出来的特效。 视频依旧发到几个群里之后,总算功德圆满,可以好好享用这一碗不知道有啥功效的美味油茶鸡汤了。 土鸡汤本身就香醇无比,加上黄金油茶勾魂摄魄的味道,很自然而然的融合成了一碗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的神级美味。 就算群友们没能用鼻子闻到视频中袅娜的香气,也没法用嘴巴去品尝碗里茶汤的精华所在,但只是这么看上几眼,便可以感受到这一碗金灿纯净的鸡汤必定是神仙级别的美味。 花六爷家财万贯,却也从未见过这样的美食,不禁赶紧艾特程虎,问道:“小虎,你的这个鸡汤的颜色怎么这么诡异?” 嗯,他只能找到诡异这个词来形容。 毕竟还真是头一次看到这种会闪金光的食物。 就算是金箔酒、金箔糖果一类食物,也不会夸张到说会闪闪发光,搞得就跟夜明珠似的。 那位仁兄原本以为程虎的鸡汤是油放多了才会有这种效果,或者是手机特效所致,但程虎后面发上来的这一晚茶汤则很好的给出了解释。 那金光既不是油的缘故,也不是手机特效,而是茶汤本身就是如此。它不仅表面金黄灿烂,就连底下的每一滴茶汤都金黄纯澈。 也就是说,这茶汤不光是表面金黄,估计连它们的分子都是金黄色的。 “我最讨厌虎哥每次都无声无息的溜走了。”这位花友很‘气愤’,接连艾特了程虎十多次。 “是啊,虎哥每次都这样,视频发出来,人就没了。最烦这种操作了。” “他这是故意勾引我们,让我们心里发痒,但又不告诉咱们真相。五彩金樱子是这样,这个闪金光的鸡汤也是这样。” 花六爷发了一个程虎专享的红包,金额为单个红包最高额度两百元。 “哎呀,虎哥不差钱呀,这样是没法把他钓出来的。” “对啊,六爷,你应该发拼手气红包,这样说不定他还会出来。” “嘻嘻,谢谢花六爷的红包。”程虎突然冒头道。 “我去,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居然见钱眼开,真是坏了你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说好的不差钱呢?脸呢?” “那个,你们要喝茶汤不?”程虎问道。 然后发上来的一个小视频,视频里的茶汤被一个白瓷小勺子从碗里舀起来,然后在距离碗面约有二十厘米的位置又把勺子里的茶汤倒下,流经空气,进入碗中。 那一条长约二十厘米的细流在空气中闪闪发亮,像极了金子熔炼的液体在高温炉内闪闪发亮。 也像是喷发的火山岩浆,在昏天黑地中闪烁着迷人又致命的光泽。 “我去,这到底是什么神仙级别的鸡汤?” “虎哥,你老实说,这鸡汤里面到底加了什么?” “为什么会闪闪发光?就算是金汤,也不会有这么强的反光吧。” 第337章 茶生巅峰 “嘻嘻,金汤要强光照射才能反射强光,我这个汤好像在柔光下也可以反射很强的金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程虎说道。 “666,太牛逼了。” “我靠,太奢侈了。” “虎哥,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花六爷也问道“小虎,这个到底是什么?” 程虎喝了一口所剩无几的茶汤,敲击着键盘回复道“这个是用茶叶跟土鸡煲煮出来的鸡汤。” “茶叶跟土鸡煮?这是黑暗料理吧。” “怎么会是黑暗料理,看上去就很好吃啊。” 虎虎生威“这个确实很好吃,茶汤有一股十分奇异的香味,不浓,似有似无的感觉,但是当你闻到这股味道的之后,就算你走出很远,也依然能闻到它的清香。” “这么神奇?” 虎虎生威“嗯,更重要的是,喝一口这个茶汤,嘴巴里一整天都会萦绕着这个茶汤的清香,久久不散。” “比余音绕梁三日还夸张。” “我就想问,这个鸡是从哪里买的?” “哈哈,同问,我也要去买一只尝尝。” 虎虎生威“鸡是普通的土鸡,鸡汤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因为茶叶的缘故。” 为了一次性解决小伙伴们的疑惑,程虎把装有油茶的保温壶拿来。 那是早上打出来的油茶,中午的时候喝了半壶,现在还剩下半壶。 本来是打算留着待会儿看电视的时候慢慢喝的,现在只能先倒半碗出来,给大家解解惑。 他打开手机一边录制视频,一边将保温壶的盖子打开,然后往另外一个干净的白瓷碗里倒入大半碗金灿灿的油茶。 这个黄金油茶的颜色更为清澈纯净,比起熬煮时间较长,并且掺杂了鸡肉的黄金鸡汤色泽更为清丽。 视频发到花友群之后,这些素未谋面的花友们不淡定了。 “握草,这是什么?好像比刚刚的鸡汤更好看。” “这是金水?” “妈呀,我感觉虎哥一餐要吃掉我一年的伙食费。” “你想多了,你十年的伙食费也未必能买到那样的茶汤。” “呵呵,没这么夸张吧,不就是茶叶而已吗?能贵到什么程度?顶多几千块钱一公斤。” “几千块钱一公斤?你是不是对茶叶有什么误解?2005年的时候,第七届武夷山大红袍茶文化节上,万元的天价,也就是说,一公斤的价格高达1040万元。这价格在普通城市买栋别墅都不在话下,更何况是你十年的伙食费?” “额,这个是真的吗?我居然这么穷?” “也不是说穷不穷的问题。主要是这个大红袍母茶树极其珍贵。目前存世的就只有三棵六株。树龄大约有350年,已经被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了。” “好牛逼啊,绝对是茶生巅峰了。” “这算什么,听说现在武夷山市政府为这六株大红袍母株投保一亿元人民币呢。这才是最牛逼的地方。” “为茶树投保一亿元人民币,我日,我特么活得连一棵茶树都不如。” “哈哈哈,咱们这里,估计也就花六爷能比得过那三棵茶树。” “好像是说,由于特殊保护,武夷山的大红袍现在已经停止采摘了吧。最后一次采摘好像是在2005年的时候。” “对,那时候采摘了大红袍母树茶叶20克,赠送给咱们国家博物馆收藏了。” “那是不是说,现在市面上不可能再出现大红袍母树茶叶。” “当然。” “那我就更加奇怪了,虎哥的茶叶到底是什么茶叶?” “反正不会是大红袍。” “怎么知道?” “大红袍冲泡后汤色橙亮浑厚,但再怎么橙亮浑厚,那也是正常的茶水,虎哥这个压根就不正常,要么是添加了什么化学品,要么就是搞了什么手脚,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的茶叶啊。” “我倒不这么认为。”花六爷回想起花老头子的私人花圃里的黄金月季。 那些黄金月季来自一个叫做程大牛的男人。 在他父亲花五雀花老头子遇到那些黄金月季之前,谁也不会想到,这个世界上会有那种可以闪金光的月季。 在黄金月季面世之前,月季中色泽最为纯黄的大概就是‘金丝雀’。 但是,后来黄金月季从程大牛手中面世之后,金丝雀走下金黄神坛,被黄金月季所取代。 黄金月季在日光或者强光的照射下,金黄色的花瓣可以反射耀眼的金光,而即使是在阴天或者是在温和的灯光下,也同样可以闪着光线较弱的莹莹金光。 所以花六爷很清楚,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的事情。 也许在今天之前,大红袍确实是茶中极品,但随着程虎的这个金光茶问世,大红袍也必将走下神坛。 既然相信那是好东西,自然要不动声色的得到它。 他从群里点击程虎的头像,打开私聊画面“小虎,你的茶叶怎么卖?” 看到这条信息,程虎愣了一下。 这个人的防备心理也太弱了吧,我不过就是发了几个视频而已,他居然就主动来问价格了? 万一真遇上骗子什么的,岂不是要上当? 他回复道“你相信我?” 花六爷“为什么不相信?” 虎虎生威“群里的其他人好像都在怀疑茶汤的真实性啊。” 花六爷“他们是他们,我是我。” 虎虎生威“你不怕吗?万一我那个茶汤是假的,或者是添加了什么化学剂。” 花六爷“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虎虎生威“我名字有个虎字,幸亏我是男的,不然这话听起来好别扭。” 花六爷对着手机,笑呵呵的摇了摇头,年轻人的想法真是奇葩。 他问道“小虎,你的茶叶到底怎么卖?” 面对这个问题,程虎好好想了一下。 人家的大红袍虽然是母树茶叶,但也就是大红袍而已啊,既不会闪闪发光,也不会像自己的茶叶那样能制作出勾魂摄魄的茶汤。 所以,他很是大言不惭的说道“有点贵,我怕你舍不得买。” 花六爷坐在精雕细琢的金丝楠木沙发上,用手摩挲着扶手,笑呵呵的说道“那你倒是说说看,我看看究竟有多贵。” 。 第347章 那时年少 “我这个茶叶是湿茶叶,需要特殊的制作工艺才能做出视频里金光闪闪的茶汤,跟大红袍不一样。” “嗯,那你这个湿茶叶究竟怎么卖?” 面对花六爷的追问,其实程虎也不知道自己的茶叶应该卖多少钱。 这种茶叶制成干茶叶的话,大概是五斤湿茶叶可以做出一斤干茶。 如果要按照武夷山的大红袍价格来算的话,一克武夷山大红袍的价格为104万元,那么一斤干茶就是520万。 如此算下来,一斤湿茶叶的价格就是104万。 这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 虽然这个黄金油茶很好喝,好喝到勾魂摄魄,但如果让程虎自己花104万去购买一斤湿茶叶,他是万万做不到的。 而且,武夷山大红袍母树所产出的大红袍存在炒作嫌疑,其食用性压根就不值那个价。 估计也没几个冤大头会花几十万去买一小揪茶叶用来泡茶喝吧。 因此,如果将来真要让黄金油茶面世的话,价格不可能高得太离谱,必须要定一个物有所值的价格。 所以,他给花六爷的答案是“湿茶叶,五千块钱一斤。” “五千?”面对这个价格,花六爷小小的震撼了一下。 不是因为觉得太贵而震撼,而是因为这个价格实在太便宜了。 五千块钱对于他这种人来说,大概就相当于普通人眼里的五毛钱吧,甚至更少,可能就相当于五分钱。 即使程虎给出的价格再翻十倍百倍,他都不会觉得贵。 所以,他饶有兴趣的说道“既然这样,那咱们找个地点交易吧。” “交易?”程虎夹紧菊花,问道,“交什么易?” “你不是说你的茶叶五千块钱一斤吗?给我来十斤吧。” “十斤?”程虎盯着手机,有些不敢相信。 倒不是觉得五万块钱很多,而是不敢相信这个花六爷居然毫无戒备心理。 十斤湿茶叶就是五万块钱,虽然不是很多,但如果莫名其妙被骗五万块钱的话,别人会不会抓狂他不知道,但他肯定会把骗他钱那个王八蛋给打得爹妈都认不出。 所以,他在这一刻有些怀疑,这个花六爷是不是在骗他。 毕竟,他还不知道花六爷究竟有钱到怎样一个地步。 可以这么说,全球各国王室贵族巨贾所拥有的最最引以为傲的花卉或者盆景,必定是出自他们家。 全球各个国家,不管是非洲最贫穷的国家,还是欧洲最有钱的国家,只要有城市,那就一定有他家的员工。 但有一点很奇怪,他老爸花五雀从未上过什么富豪榜。 也许那是因为他老爸不是被豢养的肥猪吧。毕竟他老爸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不管是在经济还是其他方面,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当年英国皇室访华,花老头子从程大牛手里搞到了一盆价值几亿美金的黄金月季,然后无偿捐给国家,打算让国家将黄金月季赠予英国皇室,以示两国友好往来。 但后来发生了一个小插曲,黄金月季在园林博物馆失窃。得到消息之后,花老头子又立即从程大牛手中购入第二棵黄金月季,并且依然无偿赠予国家。 好在第二棵黄金月季没有失窃,也被安全送往英国,至今都还在英国王宫里。 当凭这份胸襟,花老头子就是一个让人敬仰的老头子。 虽然花六爷不喜欢老头子,但他从来都不否认这一点。 他回复道“十斤,如果你愿意送来京都的话,我还可以报销你的往返费用。” 京都,好远啊。 上次去找林振凯,只去了一个晚上,程虎的身体就会因为离开山林而有干枯感,如果要去京都那么远的地方,不知道会不会直接死翘翘。 “太远了。”程虎直言道,“真的太远了。” “那我先把钱打给你,然后你给我邮寄过来吧。”花六爷对茶叶的兴趣很大,不管怎样,他都想要尝一尝那个闪着金光的茶汤的味道。 但程虎的顾虑颇多,他说道“花六爷,实不相瞒,我这个茶叶真的需要特殊的制作工艺才能做出那样金黄的色泽,如果就按照普通的泡茶方式来浸泡的话,那完全就是在浪费茶叶。” 这些黄金茶叶需要用茶槌反复敲打,才能敲出金黄的色泽,如果花六爷得到茶叶之后,只是按照普通方法来冲泡的话,那绝对无法得到金光闪闪的色彩。 到时候,估计他程虎可能就得担上诈骗的嫌疑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五万块钱也不是很多,完全没必要为了区区五万块钱而让自己陷入危机。 “那我去你家吧。”花六爷回复道,“我去你家,你现场制作给我喝。” 这是不是太主动了点?程虎皱着眉头,咱们都还没聊过几句话,你就这么主动的要来我家,我看上去像是那么顺便的人吗? “不方便。”程虎拒绝的很干脆,如果他家在其他地方,他倒是不介意花六爷上门收购这个茶叶,但他现在所处的环境是真的不方便。 先不说这个花六爷是好人坏人,也不说他们之间熟不熟,光是为了山林着想这一项,他就不可能同意花六爷上门来。 “为什么不方便?”花六爷依然不死心的追问,“如果你家里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到你所在的城市去,见面的地点跟时间由你来定,如果你实在不放心的话,咱们还可以选择在公安局的大院里碰面。” 花六爷的意思很明显。可程虎却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怕你会对我下黑手。” “那你担心什么?” “是真的不方便,现在每天都忙得晕头转向的。”程虎说道,“每天就只有晚上吃饭的时候才有时间看手机。” 不管程虎这话是真是假,但花六爷可以从这些话里得知,程虎暂时是绝对不会跟自己见面。 既然这样,也不能强人锁男。 他回复道“那好吧,不过小虎,如果哪一天你有时间了,记得一定要联系我。如果发我的qq不回的话,你就打我电话,这个是我的电话号码。” 在这段话后面,花六爷发来了一串电话号码。 。 第348章 追求 程虎直接将花六爷的电话号码存了起来,很是客气的回道“你放心吧,就看在你刚刚那两百块钱的红包上,如果哪一天我有空了,肯定主动联系你。” 如果哪天决定让黄金油茶面世的话,这个看起来有点小钱的花六爷倒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主顾。 两人客套几句之后,都关了手机。 程虎继续享用茶汤。 花六爷则从独一栋的大房子里走出来,吩咐司机回老房子。 所谓的老房子在后海的鸦儿胡同。 这里是京都的市级文化保护单位之一,在胡同的东头是京都有名的银淀桥,还有宋庆龄和萧军的故居。 这里有一个四合院,占地面积达三千多平方米。 四合院沿用了华国的传统建筑特色。 一进门就是厚实大气的红木门,门窗的花纹以及园林的风格,都有很浓的江南韵味。 豪宅的内置属于中西结合。地下室储物空间、超大的市内游泳池、健身房、娱乐场所等等都一应俱全。 往来的佣人穿梭其中,遇到花六爷,便会停下匆忙的脚步,让出一条道来,朝他点头问好。 花六金,这个名字实在是太俗气了。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给自己的儿子起一个这么俗气的名字? 六金?六斤?你是缺钱还是缺肉? 走到正厅,花老头子正在跟他的宝贝孙子,也就是他花六金的兔崽子玩游戏。 花六金走过去,爷孙二人全当没有看到他。 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还是没人跟自己说话,花六金便开口道“我发现了一个叫程虎的年轻人。” 花老头子的头发已经花白,但精神面貌看上去却跟五十来岁的中年男子一样。 他瞥眼看向旁边那个四十来岁的兔崽子时,眼球依旧清澈,并没有‘人老珠黄’一说。 “爷爷,爷爷,快抢蓝。”旁边十来岁的孙子叫道。 花五雀赶紧收回视线,继续打游戏。 “爸,我跟你说话呢,你就不能先把注意力放在我这边吗?”花六金叫道。 花五雀一边操控游戏手柄,一边说道“你整天那么忙,没时间陪你儿子,我帮忙安抚一下你儿子,你还不乐意?” “说得好像你当年花了很多时间陪你儿子似的。”花六金说道,“我跟你说正事,你先把游戏停下。” “停不了,这个是联机游戏,我们还有三个不认识的队友呢,要是我们停下,游戏就会输掉,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心情。”花七朵嘟着粉红的小嘴巴,一脸不满。 花七朵? 我是蓝孩子,不是绿孩子,为什么要给我起这么奇怪又难听的名字? 难道汉语字典上已经找不出其他字了吗? 他幽怨的瞪了花六金一眼。 “你刚刚说你遇到了一个叫什么名字的年轻人?”花五雀好像是终于想起了什么事情一样,就在他即将抢下对手的蓝怪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花七朵见状,赶紧一把抢过爷爷的游戏手柄,左手操控自己的英雄跟敌人对打,右手操控爷爷的英雄成功将蓝怪抢下。 “程虎。”花六金一字一顿的说道,“程,程大牛的程,虎,老虎的虎。” “程虎?”这个陌生的名字让花五雀皱起眉头,“这个人除了姓氏之外,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需要你特地跑回来跟我汇报?” 花六金掏出手机,打开程虎发在群里的黄金茶汤视频,然后递给花老头子。 花老头子看了一遍下来,很是费解“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没有添加任何添加剂的茶汤,这些视频的也没有经过任何的后期加工。”花六金说道。 “你的意思是说,那些茶汤本身就泛着金光?” 花六金在老头子的目光下,很是郑重的点了点脑袋“不仅如此,而且这个程虎还千方百计的拒绝我,不愿意将茶叶卖给我。” “哈。”花五雀笑了笑,心中就像绽放了一片花海似的,脸上的笑容显得无比慈祥。 但是,他转念一想,又道“不对,我记得大牛明明没有任何子女。会不会是骗局?” 也许是骗局,这一点花六金也不敢保证。 骗局不骗局的他们倒是不在乎,被骗走百万千万,那都不是事儿,但如果这个年轻人真是程大牛的后人,那对于花家,乃至对于整个华国来说,都将会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在这个世界上,知道程大牛秘密的人不多,但很幸运的是,他花五雀算其中一个。 程大牛的本事如果被传承下来了,那就等于是说,整个国家的命脉将会得到莫大的支持。 程大牛当年‘投炉炼丹’的时候,花五雀就在旁边,他是亲眼看着程大牛为了一举消灭p1号病毒而灰飞烟灭的。 那样的壮举,至今回想起来,仍然让他的老心脏感到热血澎湃。 可热血澎湃之后,便剩下无尽的落寞。 这颗心落寞了二十几年啊。 “不管这个程虎跟程大牛有没有关系,你都要跟他保持联系,但是,千万不要吓到他,一切都顺着他的意思去做。”花五雀吩咐道。 花六金点了点头“你放心吧,今天我跟他提出要买茶叶,他拒绝之后,我就没有再为难他了。” “嗯,千万不要跟其他人说起他的事情。” “可是。”花六金皱着眉头说道,“这个小伙子太单纯了一点,好像没有什么自保意识。” 花五雀并不认可花六金的看法。他说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这么简单,他应该懂的,可能他这么做,有他自己的想法吧。” 程虎当然有自己的想法。 他虽然拥有超能力,拥有各种好东西,但他始终很清楚一件事情人多力量大。 如果将来真被什么大坏蛋盯上的话,他不可能像孙悟空那样独身抵抗十万大军。 毕竟现在的科技那么发达,各种武器那么厉害,绝对不是他驱动一些藤蔓就可以抵挡的。 所以,要想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还是跟他之前想的一样,去寻求最最厉害的大佬成为自己的保护伞。 。 第349章 黄金山林的杨梅 最最最厉害的大佬,一定在京都。 而他远在西阳省的一个偏远山区里,要让京都的大佬注意到他的存在,他既不能过分高调引得全民皆知,又不能过分低调。 因此,偶尔曝光一下自己的实力还是很重要的。 刘老头说大舅程大牛之所以可以一路顺畅,全是因为他跟当年的京都大佬有联系。 要想在这个世界存活,光有强悍的本事还不够,必须还有强悍的人脉才行。 不然的话,迟早要成为众矢之的。 所以程虎并不是毫无心机的泄露自己的特有产品,而是故意将自己所拥有的一些东西不经意的流传出去。 这种事情就跟钓鱼一样,不下鱼饵,根本就钓不到大鱼。 但是,这鱼线又不能拉得太紧,一切都还得循序渐进,给彼此更多的时间去接受这一切。 所以,程虎压根就不在乎这一些视频能不能引来大鱼。 吃了晚饭,看了一会儿电视,回答了小龙猴提出的各种问题之后,便回到床上睡大觉。 临睡之前,还上网网购了一些果树树苗。 虽然说去市区的苗圃直接购买,所得的苗木可能会更加新鲜一些,但由于路程遥远,还是上网购买比较方便。 而且市区的苗圃虽然比县城的苗圃大,但就品种来说,也不是应有尽有。 一般都只是有一些橘子苗、桑葚苗、百香果苗一类,一些本地还没有人种植的果苗定然很难找到。 所以上网购买苗木不仅省时省力,还能有更多的选择。 早上,依旧有黄金油茶作伴。 油茶那澄澈的金黄色简直不要太美了,完全就跟朝阳的光华一样。 想到这里,程虎忽然觉得,好像应该给黄金油茶与朝阳来一张亲密合照。 心动不如行动。 往瓷白色的碗里倒入大半碗油茶之后,把椅子搬到南面的厨房落地窗前,让朝阳温润的光华刚好斜斜的照射在椅子上。 然后端来装着黄金油茶的白瓷碗,摆放在椅子上。 这一刻,朝阳的若干只小手便轻轻的抚摸在茶汤面上。 原本平静的茶汤不知是被温柔的小手惊到了,还是被风吹皱了,于白瓷碗里粼粼闪烁着金光,像极了掉落在地上的太阳。 程虎赶紧掏出手机,将这摄人心魄的一幕录下。 镜头由远及近。 视频里,巨大的落地窗内,木头椅子上摆放着一碗不安的金光,落地窗外,有一轮橘红的朝阳挂在山头上。 朝阳的光华越过攀爬着五彩金樱子的斑斓围墙,照射在鲜花盛开的院子里,也照射在木头椅子上的白瓷碗中。 白瓷碗内金光闪闪,压根就看不清碗里装了什么东西。但随着镜头的拉近,金黄澄澈的茶汤便逐渐露了原型。 程虎猛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一个被农业耽误的摄影师啊。 这视频没有后期加工,也没有运用各种虚无夸张的摆拍,就是随手这么一拍,竟然也能拍出这么好的效果。 啧啧啧,要是我程虎进军摄影界,那压根就没有其他人什么事了。 把视频发到花友群里之后,便专心享用早饭,然后带上工具,准备去村庙附近的荒田继续开荒。 大黄正好从山里走回来。 这段时间它一直都很自觉,每天从山里回来之后,都会走到络石藤下面,用嘴巴咬下一片络石藤的叶子,然后直接吞到肚子里。 没错,为了不让络石藤的臭味完全散发出来,它没有咀嚼。 今天也是这样,走到络石藤下面之后,吞了一片叶子,然后就慢悠悠的走到杨梅树下睡觉。 它的毛发看起来比之前更加浓密,色泽也更为橘黄。 程虎说道“那个,你女朋友现在怎么样” 大黄之前就说过,自己快要当虎爸了。 程虎有点儿担心,毕竟一只怀有身孕的老虎白天独自在山里晃悠并不怎么安全。 如果遇上狼群的话,可能一切美梦都会破碎。 “挺好的。”大黄微微睁开已经闭上的眼睛,回道,“刚刚我还帮它抓了一只很肥的兔子。” 是很肥的兔子,不是以前那种瘦不拉几的兔子。 看来复苏了一部分山林之后,动物们的伙食都跟着改善了。 “你放心让它独自在山里吗”程虎说道,“要不你带它回来吧。” 既然都已经是老夫老妻的了,那跟着丈夫回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大黄却很干脆的拒绝道“不用了,它喜欢待在山里。” 老虎是百兽之王,思想单纯,不像猴子这种接近人类的灵长类。它们比猴子更单纯的向往山林,向往高山,向往树木。 甚至是,它们会将死在山林里这种人类看起来很费解的事情当成自己的最好归宿。 一只新晋的虎宝妈必将要面临生育虎宝的痛苦。 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所有的哺乳动物生产之时,都必定会面临宫缩的疼痛。 虽然人类的进化导致人类分娩时要比其他动物更为艰难,也更为痛苦,但这并不是说,其他动物分娩时就是无痛的。 那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人类进化为直立行走之后,使得人类的骨骼构架发生了变化,影响到骨盆,臀部也进化变窄,产道变得扭曲,这便是人类分娩要比其他动物面临更多痛苦的原因。 同样作为灵长类动物的大猩猩一类的产道就会比人类的产道更加平缓。 但是,随着人类科技的发展,医学水平的提高,人类生产宝宝的成活率远远大于动物,只有极少数的小天使没法存活在这个可怕的世界,过早的回到了天堂。 而作为大自然中的动物就远没有人类那么幸运了。 虽然它们生小孩似乎要比人类顺利,不需要借助医学,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动物宝宝的成活率不高,而且,它们实际面临的危险要比人类更加巨大。 这一点在野生动物身上体现得更为突出。 动物们分娩的时候依然会宫缩。会宫缩,就会带来巨大的疼痛,可为了活命,无论身体有多痛,动物们都会一声不吭的默默生孩子。 第350章 奇异香甜 如此相比,好像就显得分娩时大喊大叫的人类十分矫情似的。 其实不然。 人类生孩子确实比动物更痛,这是人类大喊大叫的原因。 而动物生孩子的环境远比人类环境要恶劣,这是动物们死都不能叫的原因。 在自然界中,绝大部分动物都存在天敌。 就算是老虎,有些时候也会成为狼群的食物。 因此,即使动物分娩时也会宫缩,也会疼痛,但它们必须找一个偏僻的地方让自己安静的生产,否则,一旦叫喊,就必定会引来捕食者。 在千万年来,大自然中的动物已经养成一种习惯生产之时,一定要躲起来生产,绝不能让其他动物发现。 这些‘其他动物’当然包括人类。 就算明知道程虎这个人类不会伤害自己,但是动物的本性还是会驱使大黄的女朋友选择最原始,也是它自认为最安全的办法生产。 所以,这也是小丽不愿意来村里的原因。 程虎当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也没有坚持说非要让小丽来村子里不可。 毕竟物竞天择本来就是大自然的法则,如果小丽来了院子里,万一难产什么的,他可能会因为看不下去而选择把小丽送去医院。 那样一来,估计他就得到警察叔叔的办公室里喝茶吧。 倒不是怕自己会惹上麻烦,主要还是担心会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山里的动物们惹上麻烦。 既然大黄坚持说小丽不愿意来村子里,那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交代小猴子们帮忙把衣服晾晒出去之后,就往村庙的方向走去。 虽然昨天开荒的面积不小,但跟整个村子几百亩荒田的面积相比,还是太少。 而且程虎觉得,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决定要种一些外来果树,那自然不能是随随便便种几棵。 昨天晚上他网购了不少品种的树苗,而且每个品种都买了不少,种植所需的土地自然也不少。 到了村庙前边的荒田之后,先用打火机把昨天割下来的草堆给点着,然后才背上割草机继续工作。 一天下来,总算是把村庙前边所剩的荒田里的杂草全部割完了。 照例将这些荒草用大板锄堆起来,再用打火机点燃。 这个时候,暮色笼上来,程虎戴着草帽坐在田埂上,两个手肘撑在膝盖上,两只手掌则撑着下巴。 草帽下面的脸蛋已经布满了汗水,黑乎乎的屁股因为过热而有一些泛红。 他神情专注的看着草堆上冒出的袅袅黑烟。 黑烟一条一条的往上升,就像一条条黑龙升腾而起一样。 从山谷里窜出来的晚风轻轻一吹,草堆完全燃烧起来,黑烟就变成了白烟,在半空中飘成一道薄薄的白雾,沿着田埂往村庙的方向飘去,爬上树梢,打了个转之后,又朝着西面的山峦飘去。 夕阳,就从西面的山峦顶上往下滑,慢慢的坠入烟里,缓缓地沉下去。 暮色浓重了,烟雾消散得无影无踪。归巢鸟儿的争吵声从高空传下,然后消散在山林里。 程虎用大板锄从地上崛起一些泥土,把草堆里的最后一些星火扑灭,然后就恋恋不舍的往家里走去,和夕阳一道,走进浓重的暮色里。 那是一幅画。 橘黄色的暮霭笼罩了整个村子,房舍、树木以及远山,都被涂抹上了一片温暖的色调,极富诗情画意。 村里的房子高低错落在山脚处,虽然全都被干枯的藤蔓遮掩了原貌,但加以想象,便不难想象出这儿曾经的风景来。 也许在很久以前,有一位母亲站在自己的院门口,朝着在外面玩闹的孩子呼喊回家吃饭的话语。 她被一片温暖的暮光照着,伸长脖子向孩子回家的方向眺望。 她的腰间围着一件碎花围裙,一手拿着锅铲或勺子,一只手搭在额头上,遮挡着落日的余晖。 她一脸急切的看着飞快往回跑的孩子们,大声呼喊叮嘱道“慢点跑,慢点跑,别把牙齿摔坏了。” 孩子们或一个两个,或三五成群。年纪大的在前面飞快的张开双臂,扑向家里,年纪小的跟在后面抖着脸上的小肥肉满脸着急的小跑,生怕真把牙齿给摔没了。 等最后一个孩子也回到家里,那位妈妈才转身回去,继续做饭。 孩子们围坐在桌边,用筷子叮叮当当的敲击着碗口,嘴里嚷嚷着饿坏了。 菜刚刚端上桌面,便一个个急不可耐的伸手去抓,结果却被妈妈赶出堂屋。然后又一个个的争着抢着跑到水龙头下洗手。 水花四溅,笑语欢腾。 他们的爸爸刚好背着割草机从外面走回来,小家伙们便又争着抢着去帮爸爸卸下身上的重担,递毛巾的递毛巾,舀水的舀水。 还有一个小家伙因为没能帮爸爸做什么而急得泪水直在眼眶里打转。 暮色里的炊烟很柔美。夕阳坠入炊烟的情景格外动人,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动。 就像那缕缕炊烟在深情呼唤着倦归的夕阳。而夕阳,又是那么情意绵绵地坠入炊烟的怀抱,然后,同归沉寂。 在暮色笼罩的门口,妈妈一声声呼唤孩子们回家吃饭的情景,以及孩子们围着爸爸的情景都很温馨、很温暖。 那一定是一幅画,一幅很温馨、很温暖的画。 虽然现实并不是这样,但想一想并不犯罪啊。 而且,想着这些画面的时候,程虎是真心迫不及待的想要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老婆,和一群属于自己的小坏蛋们。 然而,踏着暮色,回到家中,迎接他的只有三只在院子里打闹的小猴子。 既没有站在门口观望的老婆,也没有欢声笑语迎上来的孩子们。 唉,单身狗,真悲哀。 杨梅树下没看到大黄的身影,估计是已经进山去了。 小龙猴刚刚采了满满一篮子蔬菜从菜园子里走出来。 “我帮你摘了豆角跟西红柿,还有茄子。”小龙猴拖着竹篮子说道。 程虎欣慰的点头。 虽然还没有老婆,也没有属于自己的小坏蛋们,但小猴子们的存在,多多少少还是给了他一些慰藉。 至少他不是一个人在这里孤军奋战啊。 啊,烦躁啊,为什么我还没有老婆孩子? 放下工具,卸下割草机,从小龙猴手里提起竹篮子,把西红柿全部拿出来,放在门廊旁边的水泥墩上。 见状,小猴子们立即扑过去,争抢西红柿。 “这个是我的,别抢,别抢,啊,快放开我。” 小胖猴怀里死死抱着两个最大最红的西红柿,不管两个哥哥怎么挠它抓它,它就是不松手。 “快停下。”小龙猴上前一手揪着小金猴的耳朵,一手扯着小壮猴的尾巴,将它们两个硬生生从倒地的小胖猴身上拉开。 。 第351章 莫名其妙的感动 “你们两个好歹是哥哥,就不能让着点小胖猴?” 小金猴捂着自己的耳朵,一脸不平的问道“为什么年纪大的一定要让着年纪小的?这对我来说太不公平了。” 呜呜呜,一家三兄弟里,它是年纪最大的,如果按照小龙猴哥哥的说法,那它就是最吃亏的。 “没错,小胖猴每天干活都偷懒,可到了吃饭的时候,它吃得比谁都多,而且还总是抢着吃最好的。”小壮猴长期被小胖猴抢食,搞得它都快发疯了。 它是三兄弟里最壮的,干活也干得最多,按照道理来说,最好的应该给它吃才对。 可小龙猴哥哥居然无视它的付出,还要让它们让着小胖猴。 这世道真是太不公平了。 “你们是哥哥。”小龙猴耐心说道,“你们是哥哥,已经长大了,就是应该让着自己的弟弟啊。” “谁说我们已经长大了?”小金猴撅着嘴巴委屈道,“我们还没有长大啊。” “就是,谁还不是一个孩子啊。”小壮猴面对小龙猴哥哥的责备,心里也是委屈得不行。 太没天理了,年纪小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小胖猴看到两个哥哥好像很委屈的样子,原本开心吃着西红柿的嘴巴停下咀嚼,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西红柿。 它两只手分别抓着一个又圆又大的西红柿,但都被它咬了一口,因此里面的猩红汁液格外的诱惑。 真的很诱惑,很想再咬上一口。 但想了想,还是狠了狠心,一咬牙,将手里的两个西红柿递出去“那个,我给你们。” 它睁着葡萄一般的圆圆大眼,无辜的看着两个哥哥。 它年纪那么小,从来都不知道哥哥们会觉得自己吃了最好的东西对它们来说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 因为爸爸每次都会把最好的食物给它吃,所以它很自然而然的觉得,自己年纪最小,是可以吃最好的东西的。 原来,哥哥们一直都觉得这样是不公平的呀。 看到老三居然主动把自己最心爱的西红柿奉献出来,小金猴跟小壮猴皆是一愣。 小龙猴说道“小胖猴还小,身体长得比较快,它比你们需要更多的养分,所以它吃得比你们多,也是正常的。” 正常吗? “还有,它可不像你们那么幸运,从小就喝着妈妈的长大的,你们想想,它从小就没有喝过你们妈妈的,所以,身为哥哥的你们,让它吃好一点的食物,又有什么关系呢?” 三兄弟的妈妈在生育完小胖猴之后就去世了,所以小胖猴的脑子里完全没有妈妈的印象,也没有妈妈的记忆,更不知道妈妈的是什么味道。 它只知道,饱满多汁又酸又甜还很柔软的西红柿是它吃过的食物里,最最最好吃的。 但小金猴跟小壮猴都很清楚,那比起妈妈的,是完全不能比的。 所以,那么幸运的它们,为什么不能让着点可怜的弟弟呢? 为什么每次都要跟它抢最大最红的西红柿呢? 小金猴把小胖猴抓着西红柿的手推了回去“哼,你都咬过一口了,我才不吃你的口水。” 小壮猴也把西红柿推了回去“就是,谁愿意吃你的口水。” 既然这样,那本猴就不客气了。 小胖猴开开心心的继续享用西红柿,完全没有因为‘妈妈’的话题而难受。 因为在它的记忆里,只有爸爸跟哥哥们啊。 小金猴跟小壮猴则不一样了。 小龙猴哥哥的话让它们意识到,自己不仅是小胖猴的哥哥,也是它仅有的亲人之一,而且还是妈妈的三个儿子中年纪较大的一个。 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的妈妈一定很希望身为哥哥的它们代替它好好照顾年幼的弟弟吧。 就像小龙猴哥哥说的那样,它们是幸运的,因为它们见过自己的妈妈,喝过妈妈的,也曾在妈妈的怀里尽情的撒娇过。 可小胖猴不一样啊。 小胖猴从小就没了妈妈。它们记得每个晚上,小胖猴都会因为饥饿而嚎啕大哭,不肯入睡。 它也常常一脸渴望的看着其他同龄的小伙伴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嬉戏。 有一次它跟小伙伴们打架之后,哭着找到猴王爸爸,问为什么其他小伙伴都有妈妈,但它却没有 那些它不曾拥有过的温暖,为什么不能以另外种形式让它得到补偿呢? 它喜欢吃西红柿,那就让它多吃点吧。 它喜欢在太阳底下打滚,那身为哥哥的它们就多干点活吧。 它喜欢看动画片,那就让它多看一会儿吧。 身为哥哥,让一让年幼的弟弟并不会怎样啊。 想通了这一点,小金猴跟小壮猴就忽然斯文起来,从西红柿里随手拿了两个不是那么大的西红柿,坐在弟弟旁边,学着弟弟开心的样子,大口大口的啃咬起来。 小龙猴欣慰的笑了笑,也从西红柿堆里,拿出一个有虫眼的西红柿,跟着三只小猴子,开心的吃起来。 或许我们都曾失去过某些美好,但因为身边有一群可爱的人们,我们必定能得到更多的美好。 程虎洗了澡之后,制作晚饭。 由于时间已经较晚,就没有制作油茶鸡,只是简单的烧了几个菜。 白天要干活,基本上很少看手机,所以真是到了晚上坐下来吃饭的时候,才有闲情逸致看手机。 打开手机,却意外发现自己竟然收到了几十个人的私信。 而且均是从花友群里向他发起的私信。 这些内容千篇一律,几乎都是想买那种可以做出黄金茶汤的茶叶。 程虎只是笑笑,并没有回复。 估计大家都以为那些茶汤是普通泡茶手法泡出来的吧,所以才会动了想要尝试的念头。 敲油茶虽然谈不上辛苦,毕竟比起干农活真的不辛苦,但是,要掌握好火候,以及下油下盐的顺序及分量,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程虎之所以第一次动手制作油茶就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他身体里本来就流淌着一部分这片土地的血脉。 。 第352章 不能相提并论 因此,他才会比其他外来人员更容易接受各种奇怪的本地美食。 比如油茶、油茶鸡一类。 也很有可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的关系,他制作本地特色美食的手法就好像是与生俱来的一样,只是看一遍就学会了。 当然啦,最最最重要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他长得帅,又聪明。 一般像他这种颜值与智商兼备的人才,都会格外受到老天爷眷顾的,基本上是想要啥有啥。 除了老婆。 程虎坐在餐桌边上吃晚饭的时候,意外发现,原本每天都会为了抢遥控器而大打出手的三只小猴子今天居然破天荒的没有打架? 之前每天晚上,到了饭点的时候,电视里基本上都在播放一个美食节目,小金猴跟小壮猴一边看电视,一边给予节目里的美食各种非常准确的评价。 比如昨天晚上,电视里的主持人做了一道炸酱面,小金猴一边直呼恶心,一边说道“看看,这就是人类,真是太恶心了,居然吃蛔虫,而且还是刚刚从动物粪便里挑出来的蛔虫,上面还沾着好多粪便渣渣呢。” 今天,电视里播放的不是美食节目,而是少儿频道的动画片。 小胖猴看到高兴处,还会站到椅子上,一个劲的鼓掌。 旁边的小金猴小壮猴虽然没有它那么兴奋,但似乎也没有抗拒这件事情。 这真是太奇怪了。 程虎很清楚的记得,每天晚上小胖猴吵着要看动画片的时候,就一定会被两个哥哥一顿猛揍。 所以,今天的太阳是从东面落山的吗? “你们怎么不打架了?”程虎一边往嘴里送入食物,一边奇怪的问道。 小胖猴看得正高兴,压根没理会他的问话。 小金猴跟小壮猴回过头来,一脸的若有所思。 小金猴想了一下,歪着脑袋说道“因为我们是哥哥啊,是哥哥,就应该让着弟弟啊。” 程虎挑了一下眉毛,虽然觉得很有道理,但是却极其怀疑两只猴子的动机。 按照它们以往的尿性,应该不会这么纵容小胖猴骑在它们头上吧。 这是太阳真从东面落山了? 还是两只猴子脑袋被门夹了? 看到程虎好像一脸怀疑的样子,小壮猴解释道“小龙哥哥说,我们是哥哥,我们应该让着弟弟,而且弟弟从小就没有母亲的关爱,我们更应该多疼爱它一些。” 说道这里,两兄弟看了一眼中间的弟弟。 弟弟的眼睛睁得圆圆的,正专心致志的看着电视。 电视的光芒照射在它的眼睛里,使得它的一双眼眸在温暖的灯光下闪闪发亮。 程虎皱起眉头,问道“小胖猴从小就没有见过你们的妈妈吗?” 小金猴跟小壮猴比小胖猴先出生,记忆里当然会有妈妈的存在。 小胖猴是最小的,就未必存有关于它们母亲的印象了。 兄弟两点了点头。 角落里的小龙猴将视线从字典上挪开,抬起头,看着程虎说道“小胖猴出生那年,山里的条件十分险恶,干旱了很久都没有下雨。猴王老金独自外出觅食根本就没法养活三个孩子。所以它们的妈妈就跟着一起去觅食,结果在山林边缘遇到了盗猎者,最后没能跟着猴王回来。” 它看了一眼三兄弟,小金猴跟小壮猴正看着它,只有小胖猴貌似没心没肺的看着电视。 它继续说道“那时候,小胖猴连眼睛都还没有睁开。” 程虎以前并不知道这些事情,所以现在第一次听到小龙猴说这些话的时候,内心不免咯噔了一下。 有种从高处跌落的感觉。 他怔怔看着背对着他的小胖猴,小胖猴的身影在大电视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渺小。 实际上,它的年龄本身就不大,相当于人类世界的幼儿。 就是这样的它,平日里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好像根本就没有什么烦恼一样。 可谁会想到,它心里其实也有自己的悲哀呢? 也许在它圆润的外表下,包裹着一具受伤的灵魂吧。 它贪吃也好,贪玩也罢,也许一切都不过是为了掩饰某种难以言喻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的悲伤而已。 ‘母亲’这个词对于它来说,应该就是别人的母亲,别人的妈妈吧。 它的妈妈呢? 它不知道,也没见过,也许在潜意识里存在过,但潜意识里的东西太难描述,也太难想象,只是似有若无的存在着,并不曾真正触摸过。 程虎是幸运的。 小龙猴是幸运的。 甚至是小金猴小壮猴也都是幸运的。 在它们的脑子里,存有母亲的影像,也深刻的记得自己的母亲长什么样子,说话是什么声音,做事的风格,乃至喜好。 比起他们,小胖猴显得一无所有。 小胖猴倔强的扁着嘴巴,尽量将眼睛睁到最大,一动不动的看着电视,只有偶尔到了电视里的卡通人物兴高采烈的跳起来时,它才挥动手臂,以此来表现自己的兴奋。 它听不懂哥哥们的对话吗? 当然不是,但是,好像被戳到了痛处,所以不想表现得太软弱,就假装什么也没有听到,认认真真的看电视。 “那你们是应该好好爱护小胖猴,不为别的什么原因,就因为它是你们当中年龄最小的弟弟,你们就应该好好爱护它,而不是整天欺负它。” 程虎的话让小金猴跟小壮猴一起露出了斜视眼。 好像,平时欺负小胖猴最多的人是你吧。 程虎自觉的干咳两声,说道“那个,以后我也不欺负你们了,明天再给你们放假一天,今晚上好好想想明天要吃什么东西吧,我都满足你们。” “什么?”小胖猴瞬间扭转身体,一脸惊喜的看着程虎,“你刚刚是说,明天要给我们放假吗?” 程虎一边嚼着鲜嫩的南瓜苗,一边点头“对,明天再给你们放假一天,什么也不用干,而且你们今晚可以好好想想,想要什么玩具,或者是什么好吃的,明天告诉我,我去买给你们。” “真主啊,我没有听错吧。”小胖猴学着电视里的人,双手举在胸前合十,仰着脑袋,看着天花板说道,“您终于让这个人类良心发现了吗?” 。 第353章 小金猴的感动 “笨蛋,咱们应该信仰佛祖,不是真主。”小金猴举起手来,准备习惯性的拍一掌小胖猴的脑瓜子,可手举起来了,又想到自己应该爱护弟弟,便又把手放了下来。 “都一样。”小壮猴笑嘻嘻的看着程虎说道,“我想要一只电视里那种很厉害,长得像狼一样的狗狗。” 程虎皱着眉头,想了一下,很厉害,还像狼一样的,难道是德牧? 小壮猴居然想要一只德牧? “它的名字叫哈士奇。”小金猴帮忙补充道。 程虎一愣,脑海里立即出现一只哈士奇不怀好意的站在院子里的情景,然后马上坚定的说道“不,小壮猴,你不想。” “我想要,我想要,我真的想要。”小壮猴在电视里看过那种狗。哈士奇的个头较大,如果骑在它们背上的话,一定会很威风。 “不不不,小壮猴,你不想。”程虎十分肯定。 “我想,我想,我想。”小壮猴一脸怨怼的看着程虎,“刚刚是你叫我们想想要什么的,现在我说了,你又不给,大骗子。” “好吧好吧。”看到小壮猴不依不饶的样子,程虎只好说道,“明天我就给你一只哈士奇。小金猴,你们想要什么?” 小金猴仔细想了想,好像没想到自己有什么想要的。 毕竟,爸爸在山林里,弟弟们在身边,它的最爱都在这片山林里呢。 但是,如果不说点什么东西出来的话,好像就浪费了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它说道“那就后院的杨梅吧,我看到它们已经熟透了,可以摘后院的杨梅吃吗?” “现在?”程虎扭头看了看外面的夜色,虽然依旧繁星密布,但在没有太阳能灯照射的地方已经一片漆黑。 这个时候去摘杨梅,似乎有点不理性啊。 “要不咱们明天早上去摘吧。”程虎说道,“明天早上,我去摘给你们吃。” 既然明天有人伺候,那当然还是明天再摘比较好。 小金猴欣然同意。 “小胖猴你想要什么?”很显然,小胖猴才是重点。 程虎之所以答应明天又给小猴子们放假,还满足它们的愿望,其实就是想好好补偿一下小胖猴。 他想让小胖猴感受多更多的温暖。 小胖猴却意外的摇了摇头。 程虎诧异道“你什么也不要?” 泪目了,原来小胖猴这么懂事。 以前真是错怪它了。也许它才是三兄弟里最最懂事的一个。 好样的,小家伙。 “不不不,我想要的东西有很多很多,有这么多。”小胖猴把双臂张开到最大,“这么多,但我还没有想好,我明天再告诉你。” 想要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一下子没法将它们的名字全部叫上来,所以需要一个晚上的时间好好思考一番。 程虎无语了。 看来是我高估你了。 他扭头看向小龙猴“小龙猴你想要什么?” 即使小龙猴不说,程虎也能想到它想要的东西。 “可以帮我再买一些写字本跟笔吗?”小龙猴拿起写满了密密麻麻字体的练字本,以及手中的笔杆子,示意程虎看。 程虎说道“没问题,明天我就帮你多买一些纸笔回来,不过,像你这样疯狂的看书写字,你不会累吗?” “累?”小龙猴笑了笑,埋下脑袋继续抄写汉字字典,“活着本来就是累的,舒服是留给死人的。” 程虎一脸懵逼。 不得了了,照这速度发展,小龙猴以后说不定还真的要猴球崛起呢。 那时候,估计就是人类世界的末日了。 不过想象一下,小龙猴带领猴族大军进击人类世界的场景还是很壮观的。 程虎笑道“行行行,那你再受累一下,帮我把这些碗筷收拾了吧,我要舒舒服服的躺在摇椅上看手机。” 小龙猴倒也没有怨言,放下手中的笔,就走到餐桌旁边,呼唤来小金猴跟小壮猴,开始收拾桌子。 唉,谁让咱活在人家的屋檐下呢,是吧。 而且,程虎都答应明天会给他们放假,还会满足它们的小心愿,那今天就再受累一下吧。 由于餐桌较高,猴子们不可能像人类一样直接拿起碗筷走到洗碗池旁边放下。 所以小龙猴站在桌面上,将碗筷逐个递给站在桌子旁边的小金猴,小金猴再递给小壮猴,由小壮猴把沾满油渍的碗筷放到洗碗池里。 所有碗筷收拾好之后,小龙猴又接过小金猴递来的抹布,将桌子擦得一干二净。 之后,三只小猴子再带上黄色的塑胶手套,开始洗碗。 小胖猴至始至终都没有参与劳动。 这若是放在之前,肯定免不了被两个哥哥们一顿毒打。 但今天没有,估计以后也不会有了吧。 程虎则在门廊上的摇椅躺下,打开手机。 门廊后面是房子的正门,左右两侧可以是斜坡水泥道,如果有需要,可以把车子直接开上来。 门廊前面是台阶,台阶往下是一块水泥空地,水泥空地延伸出去的是一条宽度约为两米左右的鹅卵石与碎砖铺就的院中主道。 主道两边现如今也已经种有月季花。 月季花虽然是外来植物,但本身就长势喜人,加上程虎偶尔会给它们注入力量,现如今也已经形成大植株,并且开满了粉红色的花朵。 这就是传说中的安吉拉月季了。 这家伙不仅长势迅猛,而且花量很多,更重要的是,它们的花期还贼长。 所以如今院子里,天天都可以看到院中主道两侧,于温暖的阳光下盛开着两排茂密且迷人的粉红色安吉拉月季。 到了夜里,这些月季就没什么好看的了。 虽然院院子里安装了不少太阳能灯,但毕竟是晚上,光线也不是自然光线,所以程虎躺在摇椅上,往院子里看去的时候,并没法欣赏到两排安吉拉月季的壮观景色。 不过,可爱的萤火虫们依旧在院子里流连忘返。 咕咕叫的蟾蜍和青蛙好像也在院子里吵了起来。 还有一些声音尖利的蛐蛐,不知道到底是在唱歌呢,还是在叫春。 现在也不是春天。 前面是山中院子的夜景,身后是有着温暖灯光的房屋,周围没有车水马龙,没有人山人海,更没有案牍劳形。 生活最美的样子,大概就是这样了吧。 当然,如果有个老婆跟几个亲生兔崽子那就更加完美了。 不对,为什么是兔崽子,而不是甜甜的小公主? 程虎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可怕。 难道我程虎也变成了那种重男轻女的禽兽了? 嗯,其实,可能之所以会下意识的想到要兔崽子而不是小公主,主要原因应该是兔崽子比较好使唤吧。 而且,兔崽子不听话可以狠狠的打屁股,以后长大了还可以跟着他一起守护山林什么的。 但如果换成小公主的话,肯定就不行了。 。 第354章 教训哥哥 女孩子虽然很贴心,但到底是女孩子。 而且程虎没有自信,可以养育出像小花那样懂事又勤劳的女儿。 所以,以后如果要生娃的话,还是生儿子吧。 让儿子完全继承他的基因,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二帅的男人。 第一还是他。 嗯,完美。 单身狗总是在幻想自己以后会生一个什么样的孩子,却忘了自己连女朋友都没有的事实。 直到打开手机,看到安明镇交友群里的小伙伴发上来的一个小视频才猛然意识到,我特么没女朋友啊。 那个小视频里,一对情侣正在用嘴抢一条薯条吃,抢到最后,两个嘴巴直接贴在一起了。 程虎不仅感慨道“你们看,这个视频告诉咱们,做人一定要趁着年轻努力赚钱,千万别像这两口子一样,连一根薯条都要抢着吃,太惨了。” “噗哈哈。” “虎哥的视角跟咱们的视角就是不一样啊。” “哈哈,虎哥是单身到麻木了吗” “醒醒,虎哥,人家两口子抢薯条是为了亲嘴。” “事实证明,虎哥单身已久。” “群里有没有单身的妹子赶紧把握机会,别让肥水流到外人田去了。” “虎哥,你单身,我单身,咱俩组团去相亲吧。”去借桌子的旺仔说道。 “别胡说八道,你女朋友不是在水库旁边的村子里吗”程虎记得当时大家是这么说的。 旺仔回道“前两天分了。” “为什么” “恭喜恭喜。” “祝贺本群又多了一个单身狗。” “她妈妈要十万彩礼。”旺仔道。 “你没有十万” “也不是没有十万,我有十万,可这些钱我得留着跟老婆过日子,以后还得养孩子呢,全给了丈母娘,我俩结婚以后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唉,现在的单身狗真是越来越多了,娶老婆真是太难了。” “其实,我觉得人家要十万彩礼也是应该的。”包姐说道。 “什么要十万彩礼也应该” “包姐你是不是傻了现在的年轻人,刚刚踏入社会的,能有几个人有十万存款除非是家里有钱的。” “包姐是妹子,她当然会这么说了。” 包姐道“有没有钱,那是你自身的问题。就算我是个男的,我也会这么说。” “我不信。” “我也不信。” 包姐道“人家老妈当年生娃的时候,全国都在重男轻女,甚至现在还有不少人重男轻女,生了女儿就卖掉,或者扔掉。可人家老妈没那么做,照样把自己的闺女健健康康的养大。先不说这二十多年人家在你未来媳妇身上花了多少钱,光是人家当时顶着家人的压力,把你媳妇养大的这份苦心就不止十万。” 没人回话,包姐继续说道“为什么现在的男女比例失调这么严重不就是因为重男轻女吗你们想想,如果自己是个女娃,当年会不会被遗弃” “从那个年代出生,并且健康长大的妹子基本上都是爸妈的心头肉,人家是把自己的心头肉嫁给你。” “额,包姐这么一说,我觉得十万好像也不是很多的样子。”程虎说道,“你丈母娘会提出十万的要求,肯定是知道你有这个钱的。” “可那些钱是我自己一分一角攒下来的呀。”旺仔叫屈。 “人家的闺女,还是人家老妈怀胎十月,走了一趟鬼门关才生下来的呢。人家悉心照料了二十几年,光是尿片都不知道洗了多少张了。更不用说人家闺女发烧感冒生病之类的。” 包姐的话让群里再次沉默。 包姐毫不顾忌,继续说道“我爸爸经常跟我说,我小时候发烧,家里离医院比较远,那时候家里穷,只有一辆破单车,大晚上的山路崎岖,不敢骑,我妈就抱着走了差不多十公里的夜路才到镇上的卫生所。” “卫生所不给留夜,打了针,我妈又抱着我走回来。回到家里,我呼呼大睡了,我妈还不敢睡,就坐在床头守了一夜,一会儿探我额头,一会儿又用温水给我轻轻擦洗。” “小时候每次发烧都很难凉下去,白天烧退了,晚上又热起来,我妈就白天带着我,晚上也不睡觉的守着我,连续几天几夜都没合过眼。” “所以,以后我要是谈了男朋友,我妈不开口要彩礼,我都会要我男朋友给我妈一笔可以让她安享晚年的钱。如果实在找不到这样的男人,我就当个老姑娘,一直守着我妈。” 这一番话,没有任何夸张。 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程虎也回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来“嗯,我妈也是这样,不过我们那里的环境比较好,医院就在旁边。我小时候高烧不退,我妈也是守在病房里不敢睡觉。” “我记得护士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跟我妈说,你睡觉吧,不用担心,我们每隔三个小时就会来给孩子测一次体温的,你放心睡。然后你们知道我妈怎么说吗” “睡不着” “不是。”程虎笑着敲击手机键盘,眼眶却是湿的,“我妈说,这医院里人来人往的,万一坏人混进来趁着我睡着抱走孩子怎么办” “我们这辈子谁也不欠,就欠咱们父母的。” “所以旺仔的丈母娘开口要十万真的不多。”包姐道。 “唉,你们这些人真烦,干嘛老是在群里感化人搞得我都觉得自己因为十万块钱而放弃老婆的行为有些混账了。”旺仔道。 “你本来就混账,人家愿意离开自己的父母嫁给你,结果你却为了十万块钱放弃她。” “重点是,前几天你还说你女朋友怀孕了,你个渣男。” “渣男。” “渣男。” “旺仔,我看错你了。” “啊,我知道错了,求放过,我现在马上从家里抓两只老母鸡去找我老婆。” 旺仔发了个挥挥之后就没再出现,估计是真去找他老婆了吧。 包姐又道“唉,真羡慕这些小情侣分分合合的样子。” “包姐,我可以把你这句话理解为思春吗” “叫春。” “哈哈。” 第355章 叫吧,尽情的叫吧 “你们这些人的思想可真龌蹉,难怪你们都是单身狗。”包姐道。 “真热闹啊。”沈一一冒泡了。 群里的话题立即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一晚上好,吃饭没有?” “一一晚上好,吃饭没有?” “一一晚上好,吃饭没有?” “大家好,吃过晚饭了。” “我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群里某个男子说道。 “不当讲。” “你别讲,憋着。” “千万不要说。” “不,我要说。每次虎哥冒泡之后,一一就会跟着冒泡。” “我靠,这句话我早就想说了。” “你这样会把一一吓走的。” “虎哥呢?” “估计又走了吧。” 沈一一坐在院子里,抬头仰望璀璨的星空,双颊绯红,有些不知所措。 就好像心中的小秘密被人窥探到了一样,她慌乱、不安,如每一个花季少女那样,羞涩难当,却又莫名的欣喜。 一种很复杂的情愫。 低头再看手机,心里顿时凉了半截。 “你们不要胡说八道。”程虎回道,“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你们这么胡说,那不是让一一难堪吗?” 这句话刚刚发出去,程虎又觉得不妥,好像这么直白,会让沈一一更难堪一样,便立即将消息撤了回来。 但巧的是,沈一一看到了。 其他群友却没有看到。 “虎哥撤回了什么?” “告白吗?” “我强迫症,虎哥到底撤回了什么?” 程虎打算什么也不说,假装什么也不知道,让时间去冲淡一切。 不管沈一一是真的像大家猜测的那样对自己有意思,或者不是,他都不想知道,也不想参与其中。 不是因为觉得一一配不上自己,而是因为,他当初真的对黄彩云那姑娘一见钟情。 虽然至今没有下文,但他从来就不是一个见异思迁,容易动摇内心的人。 退出qq界面,给老妈打去电话。 响了一会儿,电话总算接通了。 “你电话要是再打不通的话,我就要报警了。”程虎委屈的朝老妈咆哮道。 程咏梅在电话那头轻轻笑了两声,伴随而来的还有呼呼的风声。 “我跟你爸在一起,你担心什么?”她扭头看向身后,老胡正坐在海景房的阳台上,看着蓝天白云之下的碧海清波。 国内应该已经是晚上了吧。 “为什么你们的电话老是打不通?”本来程虎打算跟老妈撒撒娇,说一些暖心的话,可一听到老妈的声音,计划全乱了。 “你们要到什么时候才回来?”程虎咆哮着问道。 “我们不回去了。” “不回去了?”程虎怪叫道,“什么叫不回去了?” “我跟你爸打算环球旅行结束之后,就定居国外。” “啊,那我怎么办?” “你都这么大一个人了,难道还不会照顾自己吗?你看,这段时间你离开我们,不也过得很好?” “过得很好?你知道我现在黑成什么鬼了吗?” “哎呀,不就是干点农活晒黑了吗?你忘了你外婆说的话了,她还没出嫁之前,一个人要干三个人的活。她一个弱女子都能做到的事情,我相信你一定也可以的。” “妈,我是你捡来的吗?” “哈哈哈,你怎么知道?这事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的。”程咏梅在电话那头没心没肺的笑道。 程虎再次怪叫起来“什么,我真是你捡来的?” “捡个屁。”程咏梅忽然爆粗,“你老妈我为了生你,在医院病房里痛了三天三夜才把你这个小魔头生出来,都创下医院记录了,你还这么没良心。” 唔 “妈,我爱你。” “什么?”程咏梅愣了一下,赶紧捂住手机话筒,朝老胡说道,“你儿子说他爱我。” 老胡闻言,噌的从椅子上站起身,一把抢过老婆手里的电话“兔崽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是不是?你自己没老婆就想骚扰我老婆是不是?” 程咏梅站在一旁哭笑不得。 这头的程虎翻了个白眼“哎呀,真烦啊你们,不说了,睡觉了。” “以后你没事别打电话给我老婆,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还天天惦记着让我老婆给你洗衣做饭,你羞不羞?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有儿子了。” “哎呀,哎呀,知道了知道了,你们别回来了,最好是永远别回来了,等我哪天成为世界首富的时候,你们可别求我收留你们。” “就你?呵呵,那首先要娶一个老婆,生一个儿子,不然的话,就算你真的成为世界首富了,那你也是孤家寡人,连个继承人都没有。” “你们这么变相催婚有意思吗?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像我这个年纪,不知道多少男人还在啃老呢,我都不用你们养了,你们就阿弥陀佛吧。” “你外婆还有你爷爷奶奶说想你了,让你有时间回去看看他们。” “哦。”程虎刚刚哦了一句正准备说自己没办法回去的时候,电话就被挂断了。 这可能真是捡来的儿子。 “你说咱们这么做,小虎会不会很绝望?”程咏梅虽然也说过要让小虎独立自主一类的话,但是真听到儿子的声音,还是会怀念他跟自己撒娇的日子。 老胡又回到躺椅上坐下“都二十多岁了,你就别管他了,咱们好不容易躲开这个小魔头,咱们就好好过自己的二人世界吧。” 程咏梅在另外一张躺椅上躺下,眺望着远处的白云蓝天“其实,我真想一直陪着咱们儿子。” “你这样会宠坏他的。” “他也才二十多岁啊,再宠他几年也没关系。” “都已经二十多了,他大舅当年还没他大呢,就已经为国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你再看看你儿子,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连个女朋友都没有,真是有够废材的。” “当年我表哥也没有女朋友啊。” “那是他不想要,当初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他知道自己的结局,所以才没有接受过任何一个女孩子,可咱们家那个小魔头不一样,他生在一个好时代,并且有那么多保护伞,一切都可以顺风顺水的,可结果他却连个妹子都把不到,真是给我丢脸。” “是是是,你是情圣嘛,我可不想让我儿子像你一个样。” 。 第356章 混蛋哥哥的好 “唉,妇人之见。像小虎这种情况,越早结婚,对他就越有利。万一,我是说万一啊,万一哪天,小虎真要走上他大舅的后路,也不至于说,你们程家的血脉就这么断了。” “呸呸呸,胡说什么呢你。你别诅咒我儿子。” “哎呀,我这不是说万一嘛,你急什么?”老胡说道,“你想想当初大牛的情况,他那么好的一个人,搁谁身上,都不会想到他会那么早就走了。” “他们两个不一样。”程咏梅急道,“你刚刚不是还说咱们儿子生在一个好时代吗?还说他有保护伞,那他就一定会事事顺心。” “我也不希望咱们儿子出什么事情,可你应该比我清楚,以他如今的身份跟能力,已经不是咱们想不想就可以保住他的。”唉,老胡心累。 虽然他貌似对儿子不关心,但实际上他的关心可一点儿也不比老婆少。 老婆半夜的时候会偷偷爬起来刷朋友圈偷看儿子的动态。 他则选择洗澡的时候,一边泡澡一边偷看儿子的近况。 那小魔头虽然一直在给他二人发信息,可当初夫妻二人约定好了,谁也不许回信。 不然的话,也不必把日子过得跟谍战片似的。 程咏梅想着老胡刚刚说的一番话,忽然一下子从躺椅上直起上半身,坐在椅子上,捂着脸痛哭起来。 老胡赶紧走过去,抱着她安慰道“没事没事,我刚刚说的是最坏的情况,咱们儿子吉人自有天相,而且当初他们不是也跟咱们保证过嘛,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让咱们儿子受一丁点伤害。” 程咏梅抽噎几声,哭诉道“当初他们也是这么跟我表哥说的。可后来呢,人还不是没了嘛,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如果没了,我就跟着他去了。” “哎呀,你说这个干什么?现在小虎不是好好的吗?” “我要回国去。”程咏梅挣脱老胡的怀抱,准备站起身。 老胡赶紧按着她肩膀,让她坐回去“你看看,我早就说过让你别打开手机,别打开手机,你偏不听,现在好了,那小子就说了一句我爱你,你就忍不住要回到他身边了?” “那又不是你怀胎十月生出来的,你当然不心疼,他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不管你说什么,我也要回去守着他。” “孩子长大了总是要独立的。当初生孩子的时候咱们可就说好了的,绝对不会让他干扰咱们的生活。” “不干扰也已经干扰二十多年了,我还有几个二十年?再听你的鬼话,我就要连儿子都保不住了。” 老胡叹了一口气,说道“我说了,那是最糟糕的情况。哎呀,我刚刚跟你说这些干什么?总之,在小虎没有完成他的工作之前,咱们绝对不能回去干扰他。这也是上面的意思,你应该比我清楚。” “我不管什么上面下面的,我只要我的儿子。”程咏梅又抽泣起来。 “好了,别哭了。”老胡柔声道,“他们不是都说了嘛,只要有他们一口气在,就一定会保护好咱们的儿子,不管多大的官都别想染指他,更不要想伤害他。无论何时何地,在任何人面前,都会把咱们儿子放在第一位。” “你相信那些人的鬼话?”程咏梅抹了抹泪水问道。 老胡扬起下巴,看着大海,点头道“嗯,当然,不仅我相信他们,咱全国人民都相信他们。” 程虎有些绝望。 握着手机,看着满天繁星。 那一眨一眨的星星好像都在笑话他一样。 你怎么就这么窝囊呢,这么大一个人了,还被爹妈催婚成这个样子。 还有,你都这么大一个人了,居然连女朋友都没有。 更绝望的是,真真正正的发现,自己可能不是爸妈爱情的结晶,而是结石。 啊,烦躁,为什么别人的爹妈就那么在乎自己的孩子,比如老龙猴,虽然老龙猴很严厉,但时时刻刻都在关注着小龙猴,生怕小龙猴会做什么傻事。 再比如猴王老金,那真是把自己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心头肉来疼爱的。 还有小花的爸妈,虽然穷,却没有跟风把女儿卖掉,而是不管多穷,都要把孩子养大。 再看看自己的爹妈,那是亲生的吗? 简直就是比捡来的都不如啊。 人家捡来的孩子都疼爱得跟亲生的一样,自己这个亲生的,却像是来寻仇似的不讨父母关爱,居然还双双出国去旅游。 真是太过分了。 嗯,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想人家想得跟什么似的,眼泪差点没从眼眶里溢出来。 唉,其实有些时候仔细想想,父母为了子女劳碌了大半辈子,年轻的时候要赚钱养家,要照顾子女,临老了好好享受一下人生也是应该的。 毕竟自己现在已经是一个成年人,既不是嗷嗷待哺的小婴儿,也不是什么都不会的儿童。 所以,转念一想,还是可以理解老胡两人的。 因此,晚上做梦的时候,很自然而然的就梦见了小时候承欢父母膝下的场景。 比如有一次他跟同学打架,把同学打得鼻青脸肿的,回到家里,就被老胡打得鼻青脸肿。 还有一次,他掀起同班女同学的裙子,结果被老师罚站操场,那天很热,站了一节课的时间,几乎就要顶不住了。 就在他即将假装晕倒的时候,老胡来了。 他当时特别感动,心想,自己到底还是老胡的亲生儿子,他不可能任由自己被老师体罚的。 两行清泪刚刚从眼眶里流出来,就看到老胡从地上随手捡起一根树枝,一边用树枝抽他屁股,一边高声骂他。 刚好那会儿中午放学,于是乎,他就凭借着老胡成为了全校名人,比大喇叭全校通报还过分。 唉,人总有年少的时候,也总有犯错的时候。 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纵容自己孩子犯错的父母。 想想自己如今之所以能成长为一个品行良好的三好青年,其中老胡的功劳最是功不可没。 尽管那些日子伴有许多泪水和屁股痛,但不可置否的是,那些日子无疑是人生当中最美好的。 因为那时年少。 。 第357章 看到了狗狗 现在长大了,烦恼也多了。 不仅要在社会的大染缸里寻找生存之道,还得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挣钱养活自己,更是要在如今狼多肉少的社会趋势下寻找优质女生当老婆。 还有,除了为自己考虑之外,还得为周围的人和事考虑。 唉,小时候想要快快长大,现在长大了又想回到小时候。 人类真是一个矛盾体。 还有更悲催的事情是,小时候睡懒觉,不管睡到几点,起来总能吃到老妈准备好的早餐。 现在嘛,早上五点钟肚子饿得咕咕叫了,也只能自己爬起来做饭。 人生啊,真是艰难。 人生艰难,猴生更加艰难。 小胖猴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类今天早上天还没亮就起床了。 而且还在厨房里一阵乒乒乓乓的鼓捣,把它的美梦都给吵醒了。 真是烦躁。 唉,啥时候自己才能翻身做主人,拥有独属于自己的大房子和吃不完的西红柿呢 “唉。”小胖猴叹了一口气。 “小胖猴,你醒啦。”程虎一边搅拌鸡蛋,一边朝小胖猴笑道。 小胖猴双手抓着吊床高出身体的部分,坐起身,眼睛看向窗外的大院子。 灯光已经熄灭,太阳也没有爬起来,所以院子里乌漆嘛黑的。 “现在天还没有亮呢。”小胖猴幽怨的说道,“你就不能等天亮了再起床吗” “可是我饿了呀。”昨晚跟老胡他们通了电话之后没多久就上床睡觉了,所以今天才会醒这么早。 小胖猴一脸委屈“可是,我还没有睡醒呢。” 昨晚程虎睡下之后,哥哥们没多久也睡下了,只有它在没完没了的看电视,一直看到深夜。 从睡下到现在,它大概也就睡了往常睡眠时间的一半而已。 本来想着今天不用干活可以舒舒服服睡到自然醒的,结果却大清早的就被人类给吵醒了。 这种睡不够的滋味可真是难受。看来,以后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看电视看太晚。 而且,好像也不能一直看动画片。 因为昨晚上看了太多动画片,导致它睡下之后,做的梦全是关于动画片的,脑子根本没有得到半刻休息。 这滋味比睡觉时间不够长还要难受。 如此看来,好东西还是要大家分享的。不管是美食,还是电视。只有大家一起分享了,才能更好的从中体会到乐趣。 “那你就再睡一会儿嘛。”程虎笑道,“我会尽量把动作放轻一些。” 说着,搅动鸡蛋的筷子立即变慢了许多,原本当当的响声也小了不少。 小胖猴无奈的深呼吸一次,倒头睡下。 可是,起身一次之后,却怎么也睡不着。它愣是听着程虎从搅拌鸡蛋到煎鸡蛋,到煮面,再到敲油茶 直到天微微有些亮了,它终于决定放弃垂死挣扎,再次从吊床上爬起身,翻身下了地板。 然后一边揉着眼睛,一边走向程虎。 程虎坐在茶桌旁边,正在享用美味的黄金油茶,被小胖猴扯了扯衣角之后,放下茶碗,问道“小胖猴,你想好自己要什么东西了吗” 小胖猴仰着明显睡眠不足的脸,说道“嗯,我想要苹果,很多苹果。” 自从苹果涨价之后,程虎就没有再买过苹果。 现在的苹果十块钱一斤,而且都还是很小个的苹果,换在以前,这个价格都可以买超大个的红富士了。 虽然真心觉得那些苹果不值这个价钱,不过既然小胖猴的心愿是要很多苹果,那就买给它吧。 毕竟昨天决定给小胖猴放假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补偿小胖猴失去的温暖。 程虎点头说道“没问题,等待会儿我吃了早饭,把家里的活干完,咱们去后院摘了杨梅之后,我就去镇上给你买很多苹果好不好” 听到这句话,小胖猴这才精神饱满双目发亮的点了点头。 西红柿虽然好吃,但是苹果也好吃呀。 所以小胖猴的心愿就是有吃不完的西红柿跟苹果。 不过,如果它开口跟程虎说,要买吃不完的苹果,程虎肯定不会答应它,所以只能降低要求,说要很多,而不是吃不完那么多。 浪费食物可不是好的品质。 吃完早餐之后,程虎先收拾了碗筷,打扫了房子,然后才去喂鸡,以及打扫鸡舍院子。 顺便用生活废水把院子里的花卉粗略浇灌了一遍。 在程虎忙活这些的时候,小金猴跟小壮猴也起床了。 至于小龙猴,在小胖猴起床之后没多久,就已经跟着起床,并且快速吃了早餐,然后开始看书。 那会儿才七点钟左右,小胖猴吃了早饭之后,由于无事可做,实在觉得烦闷,便打算喊上刚刚翻开书本的小龙猴哥哥一起到橘子林里玩耍。 可是小龙猴哥哥专心致志的看着书,完全不理会它的呼叫。 “唉”看到小龙猴哥哥貌似完全被书本吸了魂魄似的,小胖猴很是无奈的叹气道,“猴生过得这么无趣,还有什么意思” 程虎这会儿正在打扫院子,听到小龙猴的话,忍不住笑道“小胖猴,每个人的追求都是不一样的。” “那么,每只猴子的追求也不一样吗”小胖猴不解的问道。 “当然啦。”程虎笑道,“你现在年纪还小,追求的东西可能是玩乐,但你小龙猴哥哥不一样,它年纪比你大,想的事情比你多,追求自然也就不一样。” 它追求的是更强大的自己。 小胖猴完全听不懂,但为了避免程虎继续说教,还是假装很明白似的点了点脑袋,并且长长的哦了一声“明白了。” 这个时候,大老虎刚好从山里回来。 小胖猴就蹦蹦跳跳的跑到它身边,采访道“大老虎,你的追求是什么” “追求”大黄停下脚步,站在长长的安吉拉月季主道中央。 安吉拉月季色彩粉嫩,密集的小花拥挤的挤在枝头,几乎看不到绿叶。 但它还是从偶有的缝隙中将视线穿过去,看到在月季墙后面正打扫着院子的程虎。 第358章 神坑 它微微笑着说道“我的追求嘛,就是健康的活下去。” 到了它这个年纪,什么强大,什么玩乐,什么美食,什么梦想之类的东西都是虚无的。 唯有健康的体魄才是最重要的。 在经历过老去,经历过生死之后,也就一切看淡,只想用一个健康的身体去度过每一天。 哪怕这每一天都如出一辙的相似,无非就是巡山与睡觉。 但是,在每一个看似相同的日子里,细细感受,便可以感受到不同的变化。 比如小丽的肚子逐日增大。 比如程虎的皮肤逐日变黑。 再比如那只常常坐在屋子里看书的小猴子明白的事理逐渐增多。 日子是平凡的日子,但在平凡的时光里,用心去感受,就总能在平凡中找到一些让人或欣慰或感动的不平凡之事。 而要去享受这一切,就必须健康的活下去。 所以现在的大黄很清楚自己的追求是什么,那就是健康的活下去,用健康的身体去迎接未来的日子。 小胖猴对于这个回答似乎并不是很满意。 它皱着眉头,觉得大老虎好像也不过如此而已。 如果它像大老虎这么强大的话,那它的追求一定是要让山林里的所有子民全都臣服在它脚下。 包括那些一直以来都声名狼藉的狼群,当然也包括那两只可恶的食猿雕,还包括那两只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蜜獾。 这些可恶的家伙必须要亲吻着它的脚掌,俯首高呼“啊,我亲爱的小胖猴国王,您真是我见过的,最高大,最伟岸,最英勇,最帅气,最无敌的猴子了。” 嘻嘻,偷笑两声,回过神来,大老虎已经不在跟前,扭头看去,只见它正朝着杨梅树走去。 杨梅树下就是程大牛的坟墓。 看到大老虎好像每天都这么无趣的躺在坟墓前睡觉,小胖猴只能感叹虎生好像比小龙猴哥哥的猴生更加无聊。 仰望蓝天,忽然觉得自己才是这儿最有趣的动物。也是电视上说的什么最有趣的灵魂。 嗯,是这样没错。 然后,它随便找了一丛最大的开着粉红色花朵的带刺月季花,俗名叫安吉拉的月季,在月季的花荫下身体一歪,就躺在了松软的草地上。 看吧,它果然是这里最有趣的灵魂,就连睡觉都要找一个这么清新脱俗的地方睡觉,完全是另外三只猴子不能相提并论的。 想着,想着,不自觉的,又进入了梦乡。 程虎忙活完家务活之后,就带着小金猴跟小壮猴以及竹篮子往后院走去。 穿过后门,拐弯来到杨梅树下。 清晨的阳光刚好越过前方的黑瓦屋脊,散落在高大的杨梅树上。 光线折射在密密麻麻的叶片上,让人觉得满眼青翠,有如一棵罕见的玉树在历经无数风雨之后终于得此形态。 虽然这里只有一棵杨梅,不像杨梅园里的杨梅树参差错落在宽广的黄土地上,但仅仅是这么独一棵杨梅树,就已经让人不由得发出感叹。 杨梅树枝开叶阔,巨大的冠幅就像一把大伞一样的张扬着。杨梅叶有点象小一号的玉兰树叶片,颜色油绿而有光泽,而一颗颗如玛瑙的杨梅果子就在碧绿的叶间,一串串的,探头探脑,非常诱人。 两只小猴子也跟着程虎发出感叹。 但小金猴很是不解的问道“为什么这些杨梅果的颜色是这样的” 看了不少电视的小金猴十分确定,电视里的杨梅是红色的,很红很红,红得发紫发黑。 可眼前看到的杨梅果子却不是那种颜色,虽然这些杨梅也很红,但红得透亮,就好像一颗颗颜色均匀清透毫无杂质的红宝石一样。 程虎笑道“我怎么知道原本还以为让它们在树上多长一些日子,也可以长成紫红色的,谁想到它们还是这样” 之前摘杨梅的时候,发现杨梅就是这个颜色,那时候以为是杨梅还没有熟透,所以才没有对杨梅树进行采摘,想留着它们在枝头上多挂些时日,直到颜色变得紫红了再采摘。 可没想到,现在过了这么长时间了,这些杨梅果子居然还跟原来的一样,颜色依旧只是鲜艳的红色,如血一般,却没有暗紫深红。 不过,既然已经答应小金猴今天要采摘杨梅,那不管这些杨梅到底有没有熟透,都要进行采摘。 人不能言而无信嘛。 当然啦,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程虎自己想吃。 来不及细瞧杨梅树的景致,程虎手脚并用,爬到杨梅树上,将手匆匆探向树枝,不用费神,那一串串杨梅果就在眼前跳跃,手指轻轻一折,便能折下一大串杨梅果来。 被折下来的杨梅果点缀着两片叶子,模样十分可爱,仿佛不管是单独摘了其中哪一个杨梅果子,都能把它的可爱化为乌有一样。 面对美味,也顾不上怜香惜玉,从手中的杨梅串上轻轻捏下一个大小如拇指一般的猩红果子,放入嘴中,一股奇特的香气和清甜瞬间在鼻间舌尖漫延开来。 吃普通杨梅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表面多纤维,质感不如荔枝爽滑,有那么一点扎舌头,轻咬却多汁,初时酸酸的,等汁液盈满口腔的时候,却又有一种透心的甜,待得咽下喉去,酸酸甜甜却在唇齿间流转回味。 那么,吃黄金山林里的野生杨梅又是怎样一种感觉呢 杨梅刚入口,混着口水在嘴中打转的时候,味道是清甜的。 但是,当牙齿不小心磕破杨梅,将汁液从杨梅身上细长的果肉中释放出来之后,一股比任何酸醋都酸的味道便立即像千军万马似的在口腔里奔涌起来。 程虎紧紧闭着眼睛,皱着眉头,想把口中的杨梅果子吐出去,却因为整个嘴巴都已经酸得麻木,完全无法驱使舌头将杨梅顶出去,更没法张开嘴巴。 哪怕他的身子在强大的自控力下晃了晃,也依然没法控制嘴巴把杨梅果子吐出去。 这种情况持续了大约有二十秒时间。 第359章 废材 往常的二十秒钟看似不长,但此刻的二十秒钟在变态的酸味下却无比漫长。 酸味淡下去之后,程虎赶紧回过神来,准备将杨梅吐出去。 但是,就在他的嘴巴即将发力的时候,一件很怪异的事情发生了。 酸味忽然淡去,一股似有若无的异香缓缓从杨梅中散发出来,就像千百只绵长温柔的手一样,不停的轻抚着他口腔里的每一个细胞。 这股异香的味道虽然不浓烈,但却带着丝丝奇异的甜味,与强酸的余味交杂混合,愣是形成了一道绝无仅有的美味。 就像杨梅树的一生一样。 要想得到美味,就必须在风雨雷电中努力生存,也必须在恶劣的自然环境里顽强的活下来,待无数个日夜过去,杨梅树才终于结果,长出了一串串猩红的果实。 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付出努力。 要想得到最后的奇异美味,就必须经受前面的强酸。 人生也是这样。 不劳而获,或者是轻易得来的东西,从来都不会显得珍贵。 只有经历过各种磨难,忍受过各种苦楚,最后得来的东西,哪怕只是一杯白开水,都会显得无比非凡。 杨梅果子的前味有多酸,后面的清甜滋味就会有多奇异鲜美。 这是一个等式。 看到程虎刚刚龇牙咧嘴的模样,小金猴跟小壮猴瞬间放弃了要尝试杨梅的念头。 它们看了看手中的杨梅果子,完全就没了要吃下去的。 虽然杨梅果子身上的肉刺已经膨胀得几乎就要溢出鲜红的果汁来,但聪明的小猴子完全可以从程虎刚刚的表现猜测到,这些杨梅定是酸得找不着北了。 而且它们还一度看见,在程虎被酸得不能自已的时候,好像舌头都被酸麻木了,几度要把杨梅果子吐出来,却没法做到。 为了小命,它们还是不要尝试了吧。 程虎总算把第一颗杨梅果子连核带肉吞下去了。 本来想着,要等杨梅味道完全淡去才吞的,可是吃着吃着就发现,酸味越来越淡,剩下的就是甜滋滋的味道。 没了那股强酸余味缠绕其中之后,杨梅的奇异香甜也会跟着变淡。 也就是说,他要想再吃品尝那股奇异的香甜,就必须把第二个杨梅放入嘴中,等强酸褪去,只剩下余酸的时候,奇异的香甜才能再次冒出来。 又从手中的杨梅串上摘下一个杨梅,看了看,却犹豫不已。 毕竟杨梅果子的前味强酸是真的酸到找不着爹妈了。 可是,后面的味道也真是美得上天呀。 纠结了一会儿之后,发现两只小猴子正睁大眼睛看着自己,便将手中的杨梅递给小金猴“小金猴,你尝一个?” 嘻嘻,不知道猴子吃到这种杨梅会是什么感受。 那抓耳挠腮上蹿下跳的样子一定很滑稽。 小金猴木然的摇头,再用鄙夷的目光看着程虎。哼,就你心里那点小九九,还能瞒得住我?我才不会上你的当。 看到小金猴摇头,程虎便劝道“吃一个嘛,很好吃的,真的很好吃。” 真的很好吃?看着猩红的杨梅果子,小金猴有些拿不定主意。 说不定真的很好吃呢。 “既然那么好吃,那你就留着自己吃吧。”小壮猴看到哥哥犹豫不决的样子,便赶紧把程虎捏着杨梅果子的手推回去。 “哎呀,就是因为好吃,所以才想要跟你们分享的嘛。”程虎一脸认真的说道,“你们不吃的话,绝对会后悔的。” 两只小猴子彼此看了看,都有些拿不定主意。 小金猴身为老大,自然要挺身而出,身先试毒。 它接过程虎递来的杨梅果子,放入嘴中。 还没等小壮猴反应过来,就只见哥哥怪叫一声,身体一挺,原本抓着杨梅树枝干的手掌一松,整个身体直直的往下面的泥地倒去。 “啊,哥哥。”小壮猴本想伸手去拉住哥哥,奈何自己的动作不够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哥哥摔下去。 小金猴摔到地面之后,侧脸撞击地面,嘴巴张开,杨梅果子被摔了出去。 超强酸味瞬间消失,嘴巴里就跟什么东西都没有吃过一样。 它爬起身,朝程虎怒叫道“你这个骗子,大骗子。” 程虎一脸无辜“这个杨梅真的很好吃,你要先把杨梅果子含在嘴里,忍过强酸,之后就是美味了。” “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小金猴绝望的叫道,“你就是大骗子,彻头彻尾的大骗子。” 程虎很无奈“我真没有骗你,不信你看我吃。” 摘了一个杨梅果子,举在眼前犹豫了一会儿。 看到他这模样,小壮猴也叫道“你就是骗人的,你自己都不敢吃。” “谁跟你说我不敢吃了?”程虎一咬牙,即刻将杨梅果子扔进嘴巴里。 一切就跟先前的一样,先是奔涌出一股难以承受的酸味,大约二十秒钟之后,酸味褪去,就是一股难以言喻的奇特美味。 比起后面的这股美味,前面的强酸根本就不算什么。 可是,在杨梅刚刚入口的时候,程虎的表情还是很真实的表现出了对强酸的抗拒。 看到程虎拧在一起的表情,两只小猴子直呼程虎是个大骗子。 “你看看,你眼睛眉毛都挤一起了,你还骗我们说好吃。” “你这个人类可真坏。” “小龙猴哥哥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你怎么可以骗我们?” 两只小猴子嚷嚷叫了几句之后,程虎总算回过神来,一边感受着口中的奇异美味,一边说道“我真没骗你们,这个杨梅真的很好吃,但是,你必须要先忍受住前面的酸味,等酸味没了,就会有一股很奇特的美味从杨梅里流出来了。” “再也不相信你了。”小金猴很是愤怒。 经过刚刚一事,它现在已经对杨梅果子产生了很大的恐惧,并且发誓这辈子都不会再吃杨梅果子。 小壮猴也是如此,看到哥哥刚刚的反应居然是直接从树上摔下去,也暗暗发誓,绝对不会被程虎诓骗,坚决不吃杨梅果子。 程虎很无奈,并且露出一百分真诚的表情“我真的真的没有骗你们。” ———— ps推荐一本书。 重生美国,继承了一块田。ok,那就从这块田里刨食吃吧。 《我在美国有块田》 。 第360章 执拗 不过好在黄彩云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物。 只是一个还没正式认识的妹子而已,相信将来一旦正式认识彼此之后,她一定会被我的帅气外表与超然天成的气质迷得七荤八素。 嗯,一定是这样没错。 晚饭之后,把杨梅分别倒入几个玻璃缸内,然后再将高度白酒倒入玻璃缸内浸泡杨梅。 杨梅在玻璃缸内的高度大约为玻璃缸总高度的五分之一,但白酒的高度则足足达到了五分之四。 即使如此,程虎仍旧觉得杨梅多了,白酒少了。 毕竟,这杨梅不是普通杨梅啊。 把几个玻璃缸全部装好杨梅酒之后,新鲜的杨梅还剩下两三斤左右。可以放入冰箱里保鲜,留着之后慢慢吃。 忙完这些,再去洗澡换衣服。 晚饭面对着美食的时候,会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大概是因为有这么一句话吧——饱暖思银玉! 但是,等他躺在床上,透过楼顶的天窗,看着满天繁星的时候,想的却又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刚刚在浸泡杨梅酒的时候他就在想,山里长出来的鸡枞菌不是普通鸡枞菌,而是味道要比普通鸡枞菌更加美味的黄金鸡枞菌。 山里茶树林长出来的茶叶也不是普通茶叶,而是可以制作出黄金油茶的茶叶。 甚至是,就连后院扦插的杨梅树所长出来的杨梅果子也不是普通杨梅果子,而是味道奇异,且能将内心深处的感动牵引出来的神奇果子。 这说明什么? 这也许说明,神奇的并不是鸡枞菌,也不是茶树,更不是杨梅树,而是孕育着这些植物的这片土地。 这片土地估计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生长在这片土地之上的原生植物得到类似于动物一样的进化。 动物进化之后是更聪明,植物进化之后,则是更好吃。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没错。 当然,外来植物也可以得到进化,但所需的时间极其漫长,大约需要二十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成为本地植物,然后跟随山林里的原生植物一起进化口感。 就比如程虎之前种在院子里的外来花卉,目前只能缓慢加速它们的生长速度,以免它们因为虚不受补而死。 但估计二十年之后,便可以肆意加速,且不会造成植物死亡。 这一切虽然都只是程虎自己的猜测,但也不无道理。 而如果真相就跟他想的一样,那么,种一些外来的水果虽然可以增加水果的多样性,但肯定不如种植山林里的原生野果好。 毕竟外来的水果可以在市面上购买得到,但如果他种植一些山林里的原生野果,那么,得到的肯定就不是普通野果,而是类似于杨梅果子那样,味道奇异,且有特殊功效的野果。 那样的野果价值几何无需言明,定然是无比珍贵。 说人话就是比普通水果更值钱,值好多钱。 只不过,要种植山里的原生野果就必须先补充力量。 因为现在的山林大部分还处于枯萎状态,即使找到了野果的原树,也至少要把野果原树复苏了才能进行折枝扦插。 而现在林振凯的铜钱还没有寄到,所以也就只能先把外来的水果树苗先种了。 种植外来的水果树苗也有一定的好处。 既可以增加水果的多样性,也相当于是给后人留下一笔可观的财富。 试想一下,二十几年之后,村子里的外来果树变成本地果树之后,那得多牛逼? 先不说一个苹果卖十万八万,就是一个苹果卖百八十块,也是不得了的事情。 哈哈,到那时候,称霸地球就不是梦了。 但是,这种事情想想就好了,毕竟‘树大招风风撼树,人为名高名丧人’。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是没有道理的,除非能到达一定的高度。 那个高度必须是凡夫俗子不可触及的高度,这样才能稳保平安。否则的话,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倒下。 太多太多的例子证明,人要想直上云霄不可能一蹴即就,必须稳扎稳打,不然的话,飞得有多高,就该摔得有多碎。 程虎也正是深知这些道理,才没有向小说里的男主角学习,得到金手指之后就一个劲的嘚瑟,有什么好东西都不断的拿去换钱。 毕竟,现实不是小说,却往往要比小说残酷千倍百倍。 有时候低调不仅仅是一种优秀的品德,更是保命的必要条件。 当然,这里所指的低调是指做人低调。做事情,该高调的时候,还是要高调。 但是,做人低调并不是说一定要逆来顺受。 该反抗的时候,也要反抗。 张一江作为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男子,应该很清楚这个道理。 但是,他显然走错了一步。 因为太过于执着大世界酒店,所以他才会处处受限于朱文行。 如果他早些放手,也许现在的他会有更大的成就吧。 可是,有些时候人一旦跟某件事情执拗上了,脑子就会转不过弯来。 很多人将这种执拗称之为执着。 朱文行三番五次的提醒过他,该放手了,但他始终没放手。 就连程大牛的侄子程虎也不止一次跟他说过,不必执着于大世界酒店,如果有心怀念程大牛,放在心里怀念就好。 但是,他谁的话都没听,还是默默的坚守在大世界酒店。 此刻从楼上办公室往下看,可以看到阳光明媚的停车场里空荡荡一片,几乎没有看到顾客的车子。 这种情况从黄金鸡枞菌的浪潮过后开始,一直持续到现在。 每一天,不管是客房部还是餐饮部,或者是楼上的健身房和娱乐会所,几乎都没有什么客人。 即使有,也都只是一些初访金钟县的生面孔。 这些人第一次来金钟县,对于大世界酒店的内部环境不了解,所以才会被大世界酒店的外表欺骗,糊里糊涂的走了进来。 “张总,客房部又有客人要求退房了。” 小王推门走了进来,神情看起来并不着急,而是有些习以为常的样子。 “这种事情就不要跟我说了。”张一江身为总经理,实在不想去理会这种小事。 。 第361章 你知道我是谁吗 毕竟客房部有大堂经理,处理这些小事情是一个大堂经理的必备技能。 如果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跟他汇报,让他进行处理的话,他至少得折寿二十年。 “可是,朱经理跟客人吵起来了。” 说到这里,助理小王依旧没有难色,反而有些好笑的样子。 看到他这模样,张一江这才从窗边走回来,在沙发上坐下“这有什么好笑的?” “当然好笑了。那个朱大常总是仗着自己是朱总的亲戚,常常调戏客房部的妹子们。” “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虽然张一江也不喜欢朱大常,但他实在是拿朱大常没有办法。 朱大常原本是个厨子,是朱文行的太爷爷的堂兄弟的孙子的孙子。 虽然朱大常跟朱文行已经不算近亲,但奈何人家姓朱,你张一江不姓朱呢。 而且按辈分来算,朱文行的孙子朱大牛还得叫朱大常做叔叔呢。 就是这么一层关系,让张一江在管理客房部的时候常常施展不了拳脚,所以对于客房部的事情他一般情况下很少过问。 相比起客房部各种亲戚进入管理层的局面,酒楼的底子显然要干净许多。 客房部只有在大堂的时候直面客人,到了房间,基本上不需要再提供其他服务。 偶尔客人呼叫总务,一般也只是拿些小东西,或者是换床单一类的物件,这些事情由客房服务去做就行了,管理员很少需要出面。 总而言之,客房部的管理层是美差。 相比起客房部的经理,餐饮部的经理显然要辛苦很多。 不仅要随时随地的留在楼面直接面对客人,偶尔服务员忙不过来,客人叫到的时候还得迎上去充当临时服务员。 菜咸了淡了,饭少了多了,都要楼面经理上前处理。 餐饮部从早饭到宵夜,一天要换好几拨客人,而住房部基本上一天一拨客人,哪个更容易伺候,显而易见。 但正因为餐饮部的工作比较辛苦,所以才没有被那些姓朱的亲戚染指。 这也是张一江比较喜欢呆在餐饮部的原因之一。 “那你要不要过去看看?”小王问道。 张一江摇了摇头“我过去干什么?” “看笑话呀。”小王幸灾乐祸的说道,“刚刚我来的时候,他们就吵得特别厉害,我估计这会儿已经打起来了,你现在过去的话,说不定可以看到猪大肠被撂倒在地的情景呢。” “打起来?”张一江皱起眉头,“吵得这么厉害?” “可不是嘛,猪大肠总是自以为牛逼,所以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结果这次遇到一个狠角色,哈哈,如果打起来的话,猪大肠肯定会被打得七荤八素。” “你怎么不早说?”张一江急忙从沙发上站起身,朝外走去。 小王跟在后面,笑嘻嘻的说道“你也没问呀,而且,你不是不喜欢那个猪大肠吗?” “不喜欢是一回事,可一旦他们打起来,肯定会破坏咱们酒店的声誉,这又是另外一回事。” “难道要打起来才破坏声誉吗?咱们酒店还有什么鬼声誉啊。”小王跟在张一江身后嘟哝道。 张一江忽然停下脚步,小王差点撞他宽大的后背上。 张一江缓缓转身,一脸正色的看着小王“记住,既然咱们拿了酒店的工资,就必须把酒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 小王点点头。 张一江转身,继续朝前走去。 到了一楼的酒店大堂,还没走出电梯,就听到一阵喧哗。 “你知道我是谁吗?”猪大肠的声音,很油腻,而且总是带着一股臭味,跟猪大肠一样。 “我告诉你,我是朱文行的侄子,你最好给我放尊重点。”猪大肠又道。 唉!张一江暗暗叹了一口气。 做人应该低调一点,不管你是谁的亲戚。 在这一点上,猪大肠显然远远不及程虎。 程虎可是英雄程大牛的亲侄子,但你有看到他到处炫耀说自己是程大牛的侄子吗? 程大牛的名字,就是放到某些大佬面前,那也得让人感叹一番。 何况你还只是一个商人的侄子,这有什么好炫耀的? 出了西阳省,有几个人知道你叔叔朱文行? “啊!” 刚刚看到收银台前面的人影,便听到猪大肠尖叫一声,然后瞬间向后仰去。紧接着,便嘭的一声,倒在地上。 “你敢打我?你t想死是不是?”猪大肠捂着刚刚被砸了一拳的脸,从地上爬起来,挥舞着双爪,扑向前面的男子。 张一江一愣,准备冲过去拉住猪大肠。 但是,酒店大堂的面积好歹有几百平米,所以还没等他冲过去,就又听到嘭的一声,猪大肠这次直接被那男子一脚踹出好远。 张一江愣在半道上,小王也愣在他身后。 这一脚的力道实在太猛了。 猪大肠体重将近两百斤,可那男子竟然一脚就把猪大肠踹出将近四五米的距离。 这是什么情况? 黄飞鸿附身了? 猪大肠捂着肚子,一边呦呦叫疼,一边爬起身。 站直身体之后,他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指着前面的男子骂道“我告诉你,你特么死定了。” 然后,便朝门口的保安叫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给我收拾他?” 几个保安彼此看了看,依旧笔直的站在门口,没有要过来帮忙的意思。 虽然猪大肠是朱总的亲戚,讨好他可能会对自己的前途有些帮助,但是,此刻的保安们却不这么想。 他们就想看到猪大肠被教训的样子。 大家都是普通人家出身,吃过不少苦,也受过不少欺负。但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猪大肠这种欺负人不需要理由的混蛋。 撩妹子失败了,就骂人出气。 赌钱输了,就随意克扣他们的工资。 这种王八蛋,被打残废才好。 因为自己有个有钱的亲戚,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嘴脸实在是让人感到恶心。 有本事,你别靠亲戚,自己从零开始,变成有钱人啊。 说到底,保安们也不过是输在起跑线上而已,如果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个猪大肠就是开个摩托车都未必能追上他们。 。 第362章 故人重逢(为狗子大佬加更) 他们几个人虽然只是小保安,但在这之前,他们都只是庄稼人。 后来因为田地整合出租,没地方种庄稼了,才到县城里找工作。 保安的工作虽然看起来不如那些坐办公室里的人体面,但在庄稼人眼里,只要不是坑蒙拐骗的工作,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即使是个农民,只要勤于自己的工作,也应当被一视同仁得到尊重。 所以,干了保安这份工作之后,大家都很认真,也很努力,并且将庄稼人吃苦耐劳的韧性发挥到了极致。 不管狂风暴雨还是烈日如火,谁也没有抱怨过一句。 他们的努力被总经理看在眼里,短短一年时间里,就加了五次工资。从一开始的两千五加到了现在的三千五。 三千五百块钱对于有钱人来说,也许就是一顿饭的钱,但在金钟县这样一个小地方,相比其他工作岗位的报酬,还算是挺高的。 其他的服务员也好,卖衣服的小姑娘也罢,工资基本上只有两千五左右。 所以,如果不是看在总经理的面上,他们早就走人了,才不会在这里忍受猪大肠的欺负。 当然,几个人也想过暗地里揍猪大肠一顿,但是,那种卑鄙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庄稼人的气质。 反正,你爱哔哔就哔哔吧,但如果你敢动手的话 所以,现在看到猪大肠被一个陌生男子打倒,几个保安并没有心生同情。 保安队长说道“朱经理,总经理说过,顾客就是上帝,我们只是保安,不敢打上帝呀。” 站在张一江身后的小王闻言偷偷笑了一声。 猪大肠被气得面红耳赤,暗暗发誓,不把这几个混蛋给开除了,他就不姓朱。 张一江一边走过去,一边问道“怎么回事?” 众人这才扭头看向大堂的另一侧。 张一江一脸平静的走来,俊朗的脸上既没有怒色,也没有急色,而是平静得如同一面镜子似的。 猪大肠看到张一江,立马呦呦叫得更厉害,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满脸痛苦的说道“张总,你要给我做主啊,这个王八蛋动手打人。” 他指着前面的男子。 张一江瞥了他一眼,朝男子走去。 猪大肠心中暗喜,只要有张一江在,就没有人敢欺负他。张一江待会儿肯定会让保安把这个混蛋揍一顿。 “好久不见啊,老张。”男子笑意盈盈的转身,看向张一江。 张一江立时顿住脚步,惊诧的瞪大眼睛看着男子。 “哈,老王,你这些年死哪去了?”张一江一脸喜色的张开双臂,朝男子抱去。 两个大男人简单的拥抱了一下,便松开双臂,拉开距离。 张一江上下打量一番男子,很是惊奇的说道“这么多年没见,你居然看起来还这么年轻。” “你也一样啊。”男子笑道。 张一江摇头感慨道“不,老王,你还是老了。” 虽然一眼看上去仍旧是青壮年一个,但在眉目之间,岁月的痕迹已经呼之欲出,藏也藏不住。 上一次见面,大约是在二十多年前吧。 “天天在工地里风吹日晒的,当然老了。”王源声笑道,“其实我也没去哪儿,就在乡下的采石场里。” “你没离开金钟县?”张一江再次诧异。 二十多年前,程大牛去世之后,王源声便跟着消声灭迹,连工资都没结就走了。 本以为他已经离开金钟县,没想到竟然只是躲在乡下而已? “对啊。”王源声感慨道,“没离开,就是在乡下。” “那你怎么不来找我?” “来过。”王源声垂下脑袋,深深吸了一口气,又吐出去,“来过好几次,每次都到停车场入口那里了。” “那为什么不进来?” 面对张一江的问话,王源声仰起脑袋,看了看大堂的天花板,苦笑道“物是人非,怕触景伤情。” 岁月不再,故人不在,回到这里,恐怕只会勾起更多的回忆,让人猝不及防的难过伤感吧。 那时候,王源声是酒楼的采购部部长,要比张一江先认识程大牛。 所以,对于程大牛的感情,他只会比张一江多,不会比张一江少。 可是,二十几年前,程大牛还没死的时候,发生了一场误会。 当时林玉差点被害,程大牛为了保护大家,说了一些很过分的话,类似于要割袍断义的感觉。 当时只觉得他无情无义,却不知道,他那么做,只不过是为了让身边的人免遭他人伤害而已。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当时有不少人惦记着程大牛的力量,可他们没法对程大牛下手,便对他身边的人下手。 为了保护身边的人,程大牛只好狠下心,跟所有人都断绝了往来。 后来,直到电视里传来他死亡的消息,一切误会才烟消云散。 可那个时候,程大牛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所以,王源声连一声对不起都没有机会说出口。 直到前些日子,遇到了程大牛的侄子,王源声才慢慢走出阴影,再次来到这里。 原本以为这里的一切装潢都已经发生了改变,却没想到,一切都还是二十几年前的样子。 尽管样貌没变,但给人的感觉已经变了。 不是不敢面对这一切,而是害怕面对之后,会陷入旋涡无法自拔,在自责与自愧中抑郁度日。 如果是孑然一身,也就不管这些了。 但家里有老婆孩子,采石场还有几十口人,也就是几十个家庭依仗着他。 如果他终有一日抑郁而终的话,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只要一想到所有重担都会压在老婆肩上,他便不敢再想。 所以,偶尔逃避一次也是可以理解的。 他比张一江精明。 虽然这一次逃避长达二十余年。但正是因为在乎,才会逃避那么长的时间。 如果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估计用个两三年的时间便可以遗忘与释怀。 但因为那人是程大牛,所以尽管二十多年已经过去,世人皆已忘记程大牛,他却没有忘。 甚至是,自责愧疚的种子始终在心里沉淀着。如今终于沉淀到最底部,触及了血肉,开始在他的躯体里生根发芽,并且即将开出一树灿烂的鲜花。 程虎那小子,便是这一切的催化剂吧。 如今重新出现在这里,感受着物是人非的一切,王源声心头的沉重估计除了张一江,没人能理解。 。 第363章 不吃素的拳头 物是人非,怕触景伤情。 张一江每天都在这样的日子里度过,所以他能理解王源声的意思。 他拍了拍王源声的肩膀,安慰笑道:“没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王源声点了点头,再次观望大堂里的一切。 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正因为是这样,这里显得格外陈旧。 二十几年了,这里居然还没有改头换面,难怪生意这么差劲。 刚刚进入楼上的客房部,在长长的走廊里行走的时候,真有一种误入恐怖片的感觉。 更不用说房间里的设施是何等的陈旧与落伍。 “哦,对了,是你要退房吗?”张一江这才想起这事来。 王源声点了点头,又极为不好意思的笑说道:“对,是我要退房,如果是我自己住的话,我就不退了,但老婆孩子都来,还有我老丈人他们。这样的环境,我怕吓到老人跟孩子。” 这么说好像有点过分,但很真实。 张一江毫不见外的点头认可:“我能理解。要不这样吧,你们住到总统套房去。那里光线好,各种施舍也都保持得很好。” “总统套房?”猪大肠算是看明白了,这个打人的王八蛋跟张一江是老朋友。 但就算是老朋友,你也不能徇私吧。 总统套房那是什么规格?虽然咱们这儿是鸟不拉屎的小县城,但总统套房的价格还是高达两千左右。 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也看不出这个打人的王八蛋像是住得起总统套房的人。 瞧他那土里土气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土豪。 “总统套房一个晚上要2188元呢.”猪大肠脸带嘲讽的提醒道。 张一江回头瞄了他一眼,继续朝王源声说道:“今天我请客了。待会儿把东西放到房间之后,再去酒楼吃饭吧,我请客。” 王源声笑道:“张总,听说你现在已经是酒店的小股东了。” 张一江摆摆手:“别说这个,这不值得炫耀。” “张总,你要签单吗?”猪大肠再次‘提醒’道,“虽然你是总经理,但每个月的签单数额都是有限的。你确定要浪费这样的人身上?” 这样的人,很明显是贬义词。 王源声扭头看着猪大肠,一脸的‘温柔’之色:“我是什么样的人?” 虽然自己确实不是什么大老板,只是一个小小采石场的小老板而已,但他这人平生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这种自视甚高的人。 不管他有本事没本事,却总喜欢把别人看得低人一等,这种人是最讨厌的。 “你是什么样的人,难道你自己不清楚吗?”猪大肠一脸鄙夷的扫了王源声一眼。 虽说这人长得人五人六的,穿着也较为整齐,但在他猪大肠面前,都只是不起眼的小人物而已。只有像他叔叔朱文行那样的人物才能入得了他的眼。 所以,即使是张一江,他也没有放在眼里。 “确实不清楚,麻烦你解释一下。”王源声垂着头,盯着猪大肠圆润如柱的双腿,心中不禁觉得好笑。 堂堂的大世界酒店,如今竟然沦落到要这样的人来当大堂经理。 也不知道是张一江老了,看人的眼光不行了,还是张一江老了,没有实权了。 “哼,需要解释吗?”猪大肠嗤笑道,“就你这种货色,还需要我解释什么?我特么在这里干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你这么无理取闹的客人。” 看到张一江阴着脸,猪大肠仍然没有要收敛态度的意思,一边指手画脚,一边吐着唾沫星子:“对设施不满意都能成为退房的理由,照你这么说,你新婚之夜发现你老婆不是处+女,你特么是不是还要离婚?” 啪嗒,又是一声闷响。 这次猪大肠直接侧身飞出几米远,在他啪嗒落地的那一瞬间,还有两颗暗黄色的牙齿带着血沫叮叮当当的掉落在大理石地板上。 落地之后,牙齿弹起,发出一串多多多的声音。 猪大肠捂着嘴巴,看着那个王八蛋还没有收回去的拳头,侧身趴在地上,嗷嗷叫道:“你死定了,我告诉你,我今天要跟你拼了。” 但是,拿什么跟人家拼? 打又打不过人家。 他把目光落在张一江身上:“张总,这王八蛋在咱们的地盘公然打人,你要袖手旁观吗?” 旁边的几个收银员一边掩嘴偷笑,一边悄悄拿出手机,准备把猪大肠的落魄模样拍下来。 “好了。”张一江冷眼看着猪大肠,“虽然你是朱总的亲戚,但是,身为服务业的工作人员,顾客就是上帝,顾客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出的一切要求我们都应该遵从,而不是斯歇底里,像个流氓那样行事。你自己去医院吧,医药费酒店会给你报销。” 猪大肠脸色发青的看着张一江。 这混蛋竟然不站在他那边?还反过来教训他?难道他不知道我是朱文行的侄子?难道他不知道我姓朱吗? 这个混蛋,迟早有一天,我得把他踢走,取而代之,到时候让他跪下来求我。 但现在,人家的职位确实比他高,而且门口那些保安也都只听他的,所以,作为一个智商在线的大男人,是不可能在这种吃亏不讨好的情况下跟总经理对着干。 尽管站起身独自离去会很没有面子,可没办法,他必须尽快离去。 因为,真的很疼。 捡起地上的两颗牙齿,猪大肠满怀愤恨的离去。 看着他丰满的背部消失在太阳底下,几个保安都觉得格外解气。 这王八蛋平日仗着自己姓朱,没少欺负他们,今天,这王八蛋被人狠狠教训了一把,他们积压心中已久的怨气总算是消了一些。 张一江拍着王源声的肩膀笑道:“哎呀,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你的身手竟然变得这么厉害了。” “哪里,不值得一提。”王源声颇显惆怅的说道,“当年林玉那事让我很自责,所以当时我就决定,可以穷,可以落魄,当绝对不可以受人欺负,谁敢欺负我,我就请他吃拳头。” 张一江欣慰的点点头:“谢谢你,林玉也一直都十分念叨你,说你当年就像个哥哥一样照顾她,后来你杳无音信之后,她还一直十分想念你。” :。: 第364章 富豪榜 说到林玉,两人又很自然而然的想起了那段·青葱岁月。 光阴荏苒,世事如梦。再回首,青葱岁月恍如昨日。再聚首,人至中年已不惑。抬眼望,路漫漫依然在求索...... 都沉默了一会儿,王源声才问道:“林玉好吗?” “很好。”张一江笑道,“待会儿一起吃饭吧,我把她叫来。” 王源声摆摆手:“今天不方便,还是等下次吧,今天我老丈人生日,一家人聚聚。” 张一江点头:“那行,那你先去把东西放好吧。我就在办公室里,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话,就打我电话。” 拿出一张名片,递给王源声。 王源声接过,看着熟悉的名字,熟悉的号码,笑道:“都这么久了,你号码还是没变。” “这不是怕你们找不到我嘛。” 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抬眼看着张一江:“你认识程虎吗?” 张一江愣了一下,惊喜的问道:“怎么,你见过程虎了?” 看他这反应,便可以得出结论,他一定是认识程虎的。 王源声点头道:“见过了,很偶然的机会下见到他,后来一起吃过一次饭。” 程虎建造村庙水坝的时候,在镇上遇到了王源声,便和他一起吃了个简单的快餐。 “那真是太好了。”张一江满脸欣喜的说道,“这样一来,有时间的话,咱们都可以聚一聚。” “嗯,对。”王源声点头,“那小子还挺好玩的。” “哈,他可不是什么小子,他本事大着呢。”张一江笑道,“我们酒店之前售出的黄金鸡枞菌,就是出自他的手。” “原来是这样。看来,他很有可能会成为第二个大牛。” “嘘。”张一江压低声音说道,“这些事情还是不要张扬出去比较好。程虎比较单纯,我怕会有人对他不利。” 王源声点了点头,却暗暗握紧拳头。 如果有人要想对程虎不利的话,那首先,应该要过了他这一关。 这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当年没能跟大牛一起并肩作战,以至于后来生死两隔都未能再见一面,未能说一句对不起。 如今,既然老天爷把大牛的后人送到他身边来了,那么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也绝对要站在程虎这边。 就算要与天下人为敌,只要是程虎不愿意去做的事,就算是拼了命,也会阻止别人逼迫他。 “你放心。”王源声神情严肃的说道,“我都懂。我不会跟任何人透露程虎的事情,包括老婆孩子。” 张一江欣慰的笑了笑:“接下来,你要去哪里?如果不忙的话,到我办公室去喝杯茶吧。” 王源声看了看手表,说道:“恐怕不行,我老婆他们都在外面的西餐厅等着我呢,我得先过去跟他们汇合。” “那行吧。”张一江说道,“我让前台帮你把总统套房开好,然后你先把东西放上去,再去跟他们集合。今晚上到酒楼吃饭吧,我请客。” 王源声点点头:“行,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嗨,跟我没必要客气。” 接下来,张一江吩咐前台开了总统套房,然后又亲自送王源声到房间去。 期间王源声询问张一江,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竟然还没有重新装潢。 面对这样的问题,张一江也不知道怎么解释。 回到办公室里,他就这个问题仔细思考了一番,决定再次给朱文行打电话。 虽然朱文行一直不同意重新装修酒店,但是,他还是想再次争取一下。 刚刚跟王源声的相遇,让他重新燃起了要救活大世界酒店的信念。 既然连失去联系长达二十多年的故人都能重新相遇,那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 也许朱文行听到这个消息,也会很高兴吧。 拨通电话之后,张一江的心情有些忐忑。 他在心中暗暗祈祷,希望朱总今天心情很好,会欣然同意他的方案。 但是,电话没被接通。 也许朱总是一早就猜到他打电话的用意了,才没有接电话吧。 厚着脸皮再打一次。 嘟嘟声响了许久,对面总算传来了朱文行的声音:“小张啊,怎么了?” “朱总,没打扰你吧。”张一江尽量让自己的语气轻松一些。 “没有,在喝茶,什么事?” “刚刚我遇到王源声了。”张一江用兴奋又惊喜的语气说道。 朱文行在另一头却皱起眉头,想了片刻,才问道:“王源声是谁?” “就是,就是当初跟大牛很要好的那个采购部部长,您不记得了吗?” “跟大牛很要好?那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不记得了。”朱文行淡淡的说道。 张一江依旧保持着笑意:“真是没想到,他都失踪二十多年了,今天竟然又遇上了。” “哦,然后呢?” 是啊,然后呢? 然后难道要跟朱文行把事情的经过事无巨细的描述一遍吗? 然后难道要把王源声打了他侄子的事情说出来嘛? 他说道:“是这样,朱总,其实我打电话给你,主要还是想跟你说说重新装修酒店的事情。” “这个问题我们好像已经讨论过很多次了。”朱文行尽量耐着性子,说道,“而且,每一次,我的态度都很坚决,现在,我们还需要重新讨论吗?” “是的。”张一江并没有被朱文行冷冷的声音吓退,他继续说道,“您想啊,大世界酒店是您的产业,如果咱们能让大世界酒店重新回到二十几年前的辉煌的话,那您的收益可想而知。” “一个小县城的破酒店,就算再怎么辉煌,也就那样,难道你跟程虎一样天真?以为靠一个酒店,就可以拉动整个县城的经济?就可以让外地人云涌而来?小张,你这把年纪了,应该不会这么幼稚吧。” “那个,我不是这个意思。”张一江说道,“虽然咱们县城只是一个小县城,但有钱人还是很多的。还有咱们县城这几年在大力发展旅游业,我相信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外地人进入咱们县城。” “那又怎样?难道凭着一家小酒店,我就可以成为全国知名的富豪?我就可以上榜富豪榜?你的目光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短小了?” :。: 第365章 表面单纯 说到底,一切都钱的问题。 也许大世界酒店只有源源不断的为朱文行创造比文行大饭店还大的收益,他才有可能决定重修大世界酒店,并将重心放在金钟县。 但是,这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世界上的土豪虽然千千万,但并非每一个人都有闲情逸致穿越几千公里来到金钟县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为了品尝一下黄金鸡枞菌的美味。 虽然金钟县的高铁已经通达,但要多次换乘高铁才能从其他大城市来到这里的话,付出的不仅仅是时间和金钱,有时候还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精神。 就算黄金鸡枞菌一类的美食好吃到怀疑人生,估计也没有多少土豪愿意不辞辛苦不远万里而来吧。 所以,要朱文行放弃一片大森林,把重心放在大世界酒店这棵歪脖树上,那无异于要一个花心大萝卜去出家当和尚,从此青灯古佛相伴。 “可是。”张一江仍在努力的劝说道,“只要有程虎的帮助,我相信大世界酒店的生意肯定会赶超二十年前。” 程虎的帮助? 听到这句话,朱文行在电话那头轻轻的笑了两声:“小张,你年纪已经不小了,怎么思想还这么单纯?你以为程虎是程大牛吗?” “怎么?”张一江愣了一下,眉头皱起,“就算程虎不是大牛,那又怎样?” “程虎那小子表面看起来人畜无害一脸单纯的样子,实际上很有自己的想法。他想做的事情,你没法阻止他,他不想做的事情,你也别想逼他。”朱文行回想起之前的事情,不由得有些担忧。 如果自己无法与程虎这样的人物成为盟友的话,将来肯定会成为劲敌。 试想一下,如果程虎将来出手的东西落在其他饭店,那就没他文行大饭店什么事情了。 “朱总,小虎是个很好的人。” “我知道他是个很好的人,但是,在生意场上,从来只论英雄,不论好坏。”朱文行顿了一下,接着道,“程虎这人的心思很难捉摸,你看他好像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可他什么都懂。而且,他这人一旦决定做什么事情,就算十头牛都拉不回。” 之前鸡枞菌的事情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不管他如何劝说,程虎就是一意孤行,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仍然不肯把黄金鸡枞菌卖给文行大饭店。 这种不为诱惑所动的人,最为可怕。 因为他很有可能就是那种有钱也拿不下的人物。 这个时候,就只能给他施加其他压力。 可朱文行也不是个不择手段的坏蛋,虽然他与程虎的观点不同,但说到底还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还不至于奸诈到要动用权势去压迫程虎。 更不会学电视里的坏蛋,用尽一切手段去对付程虎。 如果将来真的成为对立方,他也只会光明磊落的与程虎一较高低,绝不会做些卑鄙之事。 因此,他不愿意重振大世界酒店,不仅仅是因为在大世界酒店身上看不到前途,更是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没法掌控程虎。 虽然程虎目前愿意把手里的好东西交给大世界酒店代理销售,但是,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 在程虎那看似单纯的表面之下,定然隐藏着一颗强大的野心。 能力有多大,野心就有多大,这一点毋庸置疑。 所以,有着丰富人生阅历的朱文行还不会傻到把希望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 鸟儿的翅膀硬了,总是要自己飞的。 “好了。”朱文行说道,“以后别再跟我提这事了,反正这事没得商量。大世界酒店已经没有任何重新装修的价值了。” “而且,那房子的构造也已经不适合再重新装修。放手吧。”朱文行语重心长的说道。 张一江愣了愣神,想继续劝说,却知道自己无力回天,便只好将话题转移。 “朱总,刚刚王源声跟猪大肠打了一架。”张一江汇报道。 “打了一架?”朱文行皱起眉头,“谁赢了?” “王源声毫发无伤,猪大肠被打掉两颗牙齿。”张一江有些不安的说出这些话。 朱文行这个人比较好面子,老家的各种奇葩亲戚找上门来,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但凡是有点儿沾亲的,他都从来不会拒绝。 他也从来都不管那些人是否真有能力胜任那些职位,即使是像猪大肠那样的人物,他也不在乎。 总之只要是亲戚找上门来,他都一律不会拒绝。 所以张一江有些担心,待会儿猪大肠要是跟朱总告状的话,不仅自己会被牵连,可能那自视甚高的猪大肠还会纠结一些小混混去给王源声找麻烦。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他先把这件事情说出来,这样可以避免猪大肠夸大事实。 “打掉了两颗牙齿?”朱文行依旧皱着眉头,语气果然有些不悦,“怎么回事?一个堂堂的大堂经理,怎么就能让人打掉两颗牙齿?那些保安是养着好看的吗?” 猪大肠好几次给他打电话,说张一江在酒店里搞帮派。酒店的保安,服务员,甚至是后厨的厨师,几乎都唯他是从,却对大部分的朱姓管理员不屑一顾。 以前不相信,现在看来,这事十有**是真的,不然的话,酒店的保安也不会放任一个外人殴打大堂经理。 更何况这个大堂经理还姓朱。 心里虽然有些不舒服,但对方毕竟是张一江,所以朱文行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责问了保安。 张一江解释道:“当时确实是朱经理有错在先,所以才挨了打,保安们怕得罪仅有的客人,所以才没有上前帮忙。” 呵,是吗?怕是因为没有你张一江开口,所以他们才没有上前帮忙吧。 “既然这样,那就每人罚款两百块钱好了。”朱文行说道,“保安部所有保安,全都罚款两百块钱。” “罚款?”张一江急道,“朱总,他们平时工作都很认真,这次虽然没有保护好朱经理,但也情有可原,要不就先原谅他们这一次吧。” 第366章 真正的有钱人 “原谅这一次,就肯定会有下次。”朱文行毫不留情的说道。 “可是,朱总,您也是白手起家,您应该知道这些伙子刚刚步入社会的艰难。他们不是不想帮助朱经理,主要是害怕得罪客人。他们这么做,其实也是为了酒店着想。” “说这些都是虚的。先不说他们有没有帮助朱大常,光是凭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上前拉开两人这一点,就算是失职。” 虽然张一江有些心疼那几个年轻人,但朱文行的话确实有道理。 保安目睹整个过程,却没有上前去劝架,这本身就是错误。 虽然猪大肠平日在酒店里胡作非为,很不讨大家喜欢,但谁让人家是皇亲国戚呢。 现在出了事情,被问责的肯定不会是猪大肠。 而且朱文行没有问责他张一江,似乎已经给足了面子。如果再唠叨下去,最后恐怕只会惹恼朱文行。 挂掉电话之后,张一江忧心忡忡,朱文行却开心的笑了起来。 朱大牛刚好从外面走入,看见爷爷笑得开心,便问道:“爷爷,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朱文行把刚刚的通话内容重复了一遍,朱大牛却一脸疑惑。 “我大常叔被打了,这有什么好高兴的?而且照您的说法,那张一江很显然确实是有拉帮结派的嫌疑。” 朱文行喝了一口茶,看着孙子笑呵呵的说道:“你到底是太年轻了,我让张一江给保安部所有保安开罚单,保安们心里肯定会不舒服。这样一来,他们之间可就有嫌隙了。”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朱大牛也跟着笑道,“就算张一江真的有拉帮结派,但只要让他破坏其他人的利益,在这种金钱至上的大环境之下,其他人肯定会对他心生不满。” “嗯,没错。”朱文行说道,“张一江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收买人心这点我不喜欢。” “爷爷,那您真的打算放弃那个叫程虎的人吗?”朱大牛不解的问道,“上次的黄金鸡枞菌不仅为咱们饭店带来了很大的收益,而且还让咱们饭店上了络头条。如果这样的人物跟其他对手合作的话,是不是太可怕了点?” 朱文行收起笑容,皱起眉头,点了点下巴:“你说的没错,程虎确实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如果能利用好,他就是咱们的登云梯,如果利用不好,他就是咱们的挡车石。” “给他一点利益,让他为我们所用。”朱大牛提议道,“这世上就没有金钱搞不定的人,如果有,那一定是给的钱不够多。”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咱们的实力还不允许咱们收买程虎。” “为什么?”朱大牛不解的叫道,“爷爷您已经是西阳省首富了,居然还收买不了一个农民?” “西阳省首富算个屁。咱们这种做正经生意,每一分钱都记录在册的首富跟那些隐形巨贾比起来,什么都不是。” 这句话好像只是玩笑话,但实际上确实如此。 说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比尔盖茨是世界上公认最有钱的人。 “据说他每秒赚50美元,即每天赚000万美元,一年就可以赚7八亿美元。” “美国国家债务大约有六万亿美元左右,如果由比尔盖茨来还,他能在少于10年内偿还清。” “迈克尔乔丹是美国收入最高的运动员,如果他不喝不吃,将000万美元的年收入存起来,也必须存上77年,才能像盖茨现在这样有钱。” “如果将比尔盖茨所有的钱换成一美元,你可以建一条路连接地球和月亮,来回14次,但你必须用1400年不停地建造这条路,而且用71架&b747飞机来运这些钱。” “比尔盖茨今年45岁,假设他能再活5年,他必须每天花67八万美元,才能干干净净的走。” 这一些话听起来,确实觉得比尔盖茨真的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无疑了。 但是,这么有钱的他,跟罗斯切尔德家族相比,还是相差甚远。 估计很多人都没听过罗斯切尔德家族吧! 没关系,美元知道吗? 美元现在是世界上流通率最广的货币,而印制美元的是美联储。 罗斯切尔德家族就是美联储幕后的真正老板。 这种印制国家货币,在世界流通,只要是美元流通的财务,最终都会流入罗斯切尔德家族的口袋里。 罗斯切尔德家族的财产,保守估计有0万美元,是华国014年gd总和的三倍人均gd最高的国家。 因此,罗斯切尔德家族绝对的是世界上最有钱的。 只不过罗斯切尔德不是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家族。但在罗斯切尔德家族面前,比尔盖茨这位大家公认的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根本排不上号 有句话说的好,叫‘大道无形’。 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真正掌握某种权利和财富的人往往是最低调的世界顶级人群。 别以为l是美国总统就权利无边,表面上他还受制于众议院的牵制。而实际上真正掌握实权的是他背后的财团们,他只不过是一个执行者而已。 因此,朱文行的话不无道理。 虽然他现在已经是西阳省表面上的首富了,但实际上,跟某些隐形巨贾比起来,他还不算很有钱。 因此,要想收买程虎,真的是实力不允许。 而且,以程虎的能力,估计真的不是他想染指,便可以随意染指的吧。 毕竟比他有钱的人大有人在,比他有权有势的人,也大有人在。 他在普通人眼里是西阳省首富,但在那些真正的巨贾眼里,估计也就是个普通人而已。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很不甘心,一直想要将文行大饭店的布局扩张到全国。 甚至还想将其他产业也提升到行业内的佼佼者。 但奈何他已经垂垂老去,所以眼下也只能先把重心放在文行大饭店上。 等文行大饭店成功布局到全国的时候,估计他也已经干不动了吧。 但是,也不敢奢望子孙们能像他一样努力,只求他们安然度日,别到处惹事就行了。 树大招风。钱这种东西虽然好用,但稍有差池,就很有可能会成为致命的毒药。 也许那些真正的巨贾真是因为明白了这一点,才会长期保持着低调的作风吧。 第367章 黑足猫被揍 “如果不能跟程大牛成为盟友的话,那就太可惜了。”朱大牛惋惜道,“这样的人,一旦成为对手,肯定很难对付。” 他皱眉思索一番,又道“爷爷,要不我去金钟县接手大世界酒店吧。” “大世界酒店都已经快要关门了,你还去那里干什么”朱文行不解的问道。 “正是因为快要关门了,我才要去啊。”朱大牛一脸期待的说道,“酒店很多账面肯定不清不楚的,我正好可以去把把关。重点是,我还可以会会程大牛。” “会会程大牛”朱文行稍加思索,说道,“嗯,似乎有点道理。如果你要去的话,就顺便把分店的事情一起办了吧。” “分店”朱大牛不解。 大世界酒店跟分店有什么联系 “虽然金钟县目前属于十八线外的偏远落后小县城,但有程虎在那里,以后金钟县的经济可能会直线上升。我打算把文行饭店的分店开到金钟县去。” “把文行饭店的分店开到金钟县”朱大牛讶异道,“那只是一个十八线外的小地方,根本就不符合开分店的标准。” “现在是不符合。但我相信,用不了多久,金钟县的gd肯定会突飞猛进。如果等到那个时候再考虑分店的事情,成本要翻好几倍。” “爷爷你就这么看好程虎”朱大牛心里有些吃醋。 就因为程虎在那个地方,所以那个地方的gd就一定会突飞猛进这是不是太抬举那个叫程虎的人了。 看来,他是非要去会会那个程虎不可了。 本来刚刚的提议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但现在看到爷爷这么看重那个叫程虎的难人,他便下了决心,一定要排除万难,去跟程虎过招。 我就不信了,我好歹也是朱文行的孙子,难道还比不上一个刚刚踏入社会的愣头青 “当然。”朱文行毫不避讳的说道,“程虎可不是一般人,你不要小瞧他了,不然的话,迟早要吃亏。” “是嘛。”朱大牛挑了一下眉头,“既然这样,那分店的事情也交给我好了。我去接手大世界酒店的事情,顺便在金钟县选个好地方,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建造分店。” “嗯,今晚跟你妈好好说说这事。”朱文行提醒道,“但是,你千万不要提起程大牛跟程虎这两个名字。” “为什么” “我不是早就跟你解释过了吗你爸和你妈都受过程大牛的滔天恩惠,当年如果没有程大牛的话,你爸跟你妈说不定都死翘翘了,压根就不会生下你。” “哦,对。老爸老妈也经常提起这事。” “所以啊。”朱文行拍了拍孙子的肩膀,“你要去会会程虎可以,想跟他过招也没有关系,但是,你要记住了,不管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要做出伤害他的事情,更不能做一些卑鄙无耻的事情。” “爷爷您放心好了,我好歹是您孙子,这点道理还是懂的。做事情要光明磊落,绝不背后阴人,更不会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您放一百个心好了。” “还有,你到了金钟县之后,难免会遇上你的那些叔叔伯伯们,千万不要被他们洗脑,这些人好吃懒做,你大可不必理会他们。但是对于张一江,你还是要虚心跟他学习。别看他一直窝在金钟县那个小地方,但他为人处世还是很有一套的。” “哎呀,爷爷,您真嗦。我都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有能力分辨是非曲直。” “那就最好了。”朱文行心想,也许这样的安排甚好。 朱大牛跟程虎的年纪差不多,虽然朱大牛大些,但也就大个几岁而已。 两个年轻人碰到一起,不管是成为朋友,还是成为对手,都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他们定然可以从对方身上学到很多宝贵的东西。 而朱大牛要去金钟县,还得跟老爸老妈汇报,争取求得二人的同意。这就是他所谓的万难。 这些发生在几百公里之外的事情,程虎完全不知道。 他只知道开荒种地。 原本只是计划种一些外来水果,但后来经过一番思量,还打算种一些山林里的原生野果,所以之前开出来的荒地显然不够。 因此,在等待树苗跟古钱币到来的同时,他还得继续在村里开荒。 虽然大部分小说里的种田文主角都很轻松,啥也不干就能坐享其成,但他显然是所有主角里最苦逼的一个。 金手指虽然很牛逼的样子,但常常断电,而且就算充了电,也还是要把它用在山林里,而不能用在日常生活中。 而且,其他种田文主角都有一堆堆小弟跟一堆堆美女包围着。 而他呢,也就只能默默的面朝黄土背朝天了。 生活虽然看起来很辛苦,但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因为总要经历过风雨之后,看到的彩虹才会格外绚烂。 打架这种事情也一样,总是要被对手揍得半死之后,下一次打赢的感觉才会格外的有成就感。 但是,被一只狐狸打得鼻青脸肿,好像就有点丢脸的感觉。 唉 黑足猫趴在树洞里,一动不动。 阳光穿过干枯的大树,散落在树洞前边的大地上。 歪歪扭扭的树枝影子像极了刚刚张牙舞爪的狐狸。 哼,那只臭狐狸,等我伤好了,我一定要狠狠的教训它。 “为什么”猞猁站在树洞外面,一脸怀疑猫生的看着小小的黑足猫。 黑足猫这种平均体重只有三斤左右的生物究竟是有多自信才会去挑战狐狸 狐狸虽然不是大型动物,但狡猾程度堪称山林第一,老子都在狐狸手里栽了好几次,你一个汝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居然敢去正面挑战狐狸 这是急着去天堂报道吗 “什么为什么”小小的黑足猫抬起肿胀的眼皮,歪着嘴巴,看着猞猁。 “你为什么要去送死”猞猁定住脚步,直勾勾的盯着黑足猫问道,“还是谁教唆你去挑战狐狸” “没有谁教唆我啊。”黑足猫一脸疼痛表情的说道,“是我自己要去的。” “你自己要去”猞猁很是不能理解这种送死行为,“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第368章 被抛弃 “当然不是。”黑足猫哼哼道,“那只臭狐狸太口恶了,上次它把你困在树洞里,如果不是我去救你,你说不定要被困在那里好几天呢。” “所以呢”猞猁面无表情的问道。 “所以,身为你最忠实的盟友的我,是一定要去给你报仇雪恨的。”听起来很有义气的样子。 但为什么你会被揍得这么惨 猞猁皱起眉头“那你的意思是,我应该要谢谢你” “呵呵呵,砸们是萌友,不用客七。” “我还真是谢谢你了。”猞猁斜眼道,“原本我养活自己就行了,现在还得连带照顾你这么一个伤残。” 面无表情的说出这句话时,看起来就好像是一脸嫌弃的样子。 黑足猫嗫嚅道“那、那如果你想的话,你也可以离我而去啊,反正、反正我也不会怪你的。” 猞猁转身,用屁股对着树洞的方向,微微回头“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咱们后会有期吧。” “哼,我才不相信你会抛下我。”黑足猫趴在树洞里,浑身疼痛,根本就没法动弹。 当它看见猞猁没有回话,而是慢慢走远的时候,还是激动的竖直了脖子“喂,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猞猁继续朝前走去。 黑足猫对着它的背影叫道“你真的要把我扔在这里吗如果你把我扔在这里的话,我会被其他动物吃掉的。” 猞猁没有回头。 黑足猫继续叫道“你走了,我会饿死的。” “没有我的话,你就没有朋友了。” “喂。” “真的走了吗”它已经看不见猞猁了。 猞猁走了,真的走了。 连句道别的话都没有。 这个大坏蛋,枉我在它身边当了这么久的跟屁虫,它居然这么冷血无情,说走就走,实在是太过分了。 而且,还是在我受重伤的时候离开 哼,再也不相信猫科动物了。 猫科动物都是大坏蛋。 犬科动物也没一个好东西。 放眼整片山林,也就只有可爱到爆炸的它是个好东西。 它转动眼珠子,往前面的灌木丛、荆棘丛看了看。 心想,那个大坏蛋也许只是在吓唬它而已,说不定就躲在旁边某个灌木丛后面,正一脸得意的看着它担惊受怕的样子呢。 但是,眼珠子转得都快掉出来了,还是没能看到猞猁的身影。 难道真的走了 真的就这么走了 呜呜呜,坏蛋,大坏蛋 黑足猫心里很绝望。 它一直以为,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自己跟猞猁之间已经有了父子一般的感情,以为它们之间已经难以割舍彼此,却万万没有想到,原来在猞猁心中,它连个屁都不是。 所以,以前一起在山林里奔跑,一起追逐,一起捕猎的快乐时光都只是假象吗 也许是吧。 那时候猞猁之所以没有抛弃它,可能是因为它还有一点用处。 现在它已经被狐狸打成重伤,所以很自然而然的就成为了累赘。 是累赘,就会被抛弃。 毕竟人家跟你也没有血缘关系。 虽然貌似能理解猞猁的做法,但黑足猫心里还是很难受,很绝望。 一直以来,它都把大猞猁当成爸爸。 已经失去过一次爸爸的它,现在等于第二次失去爸爸了。 唉,真是不让人省心。猞猁一边朝村庄的方向走去,一边忧心忡忡的想到。 按照黑足猫这种自以为天下无敌的性格,迟早会把小命玩完。 今天它只不过是打了个盹而已,没想到黑足猫就会背着它偷偷跑去竹林地找狐狸打架。真是不要命了。 唉最讨厌这种小东西了,太不省心了。 但是,没有办法,既然彼此已经成为盟友,而且也互相照顾互相陪伴彼此这么长时间,总不能在它受伤的时候抛弃它吧。 所以,还是得想办法找些食物,给它补充营养。 目前在山林里很难找到大量食物。 虽然昆虫是有,但黑足猫天生容易饥饿,几只小虫子根本不能满足它的身体需求。 因此,猞猁心想,干脆去村里找人类帮忙吧。 之前听山林的鸟类说,猴子们用自己的劳动从人类哪里换到了很多食物。 而且狐狸之前貌似也从人类那里讨到过肥美的鸡类。 那么,如果向来高傲的它放低姿态去给人类干活,总能换到一些吃食吧。 走到村庄的时候,阳光正挂在头顶上方。 此时是一天当中最炎热的时候。它猜想人类此刻应该是躲在屋子里,而不是在外面劳作吧。 毕竟这鬼天气真的很热。就算是野生动物,也得在这个时候找些阴凉的地方躲藏,更何况是衣食无忧的人类呢。 因此,它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便直接朝村中唯一一栋没有被枯藤完全覆盖的房子走去。 虽然村中房屋众多,但只有人类居住的房子没有被枯藤覆盖,且还在院中种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因此很容易辨认。 在山腰的时候,它先是确认了这栋房子的大概方位,又仔细记住了这栋房子的一些标志性的东西。 比如房子前面有绿油油的橘子林。 再比如,房子后面有一大片绿油油的菜地。 而院子里,百花盛开,偶尔还能看到金灿灿的影子穿梭其中。 那应该就是山中的金丝猴吧。 听说人类的院子里除了那头大老虎之外,还有金丝猴存在。 如此看来,人类的居住地已经找到了。 到了院门口,猞猁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进去。 院子属于大老虎的领地,如果随意踏入,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 虽然大老虎曾跟山里的动物们说过,只要大家不侵犯它,它就绝对不会在村里猎杀其他动物。 但侵犯领地,到底算不算侵犯 三只小猴子看到了猞猁。 它们原本在花的廊道中追逐嬉戏,是懒得动弹的小胖猴最先发现了意外到访的客人。 “啊”它习惯性的怪叫一声,指着院门口的方向,露出一脸受惊的模样。 实际上,也不是很害怕,但此刻似乎唯有表现得很害怕,才能显示出自己人畜无害天生可爱的样子。 小金猴跟小壮猴停下追逐的动作,顺着老三的手指看向院门口。 在正午的蓝天白云的衬托之下,院门口方向的远山显得格外的金黄。 一只色彩并不丰富的猞猁就呆呆的站在那里,与它身后远山几乎融为一色,不仔细看,还真是看不出来。 “它来这里干什么”小金猴站到两个弟弟面前,略显警惕的看着不知为何而来的猞猁。 猞猁跟老虎比起来虽然还算不上大型食肉动物,但跟小猴子们以及院中的鸡群比起来,那绝对是大型食肉动物无疑了。 第369章 不是好说话的猴子 感谢空虚大佬的万赏 如果来者是一头老虎,可能小金不会有太多顾虑。 可猞猁对于已经习惯老虎的小猴子们来说,是更可怕的存在。 猞猁在大自然中的天敌有很多,但不包括金丝猴。 在自然界中的老虎、豹子、熊等大型猛兽都是猞猁的天敌。 如果遭遇到狼群,猞猁也会被狼群紧紧追赶,直到狼群将它包围丧命。但如果一只野狼胆敢跟一只猞猁单挑,那无异于是找死。 在网上流传这这么一个记录频道的视频。在白茫茫的雪地里,一只猞猁捕猎到了一只肥美的雪兔,一只野狼慢慢靠近猞猁,想从猞猁嘴下夺食。 但野狼靠近猞猁之后,还没舔到半点雪兔的肉沫,就被猞猁的无影爪一顿暴击,于是野狼只能夹着尾巴嗷嗷大叫,一边叫,一边连滚带爬的逃离。 而在猞猁对付野狼的时候,一只美洲獾从地洞中钻出来,偷走了雪兔。 猞猁赶走野狼之后,回头发现一只圆滚滚的东西竟然叼走了本大王的食物,便二话不说,以王者的姿态,慢悠悠的走到地洞门口,观望一眼之后,倏地一下,轻而易举的就将雪兔从地洞中咬了出来。 美洲獾不死心,又从地洞中跑出来,试图上前夺回雪兔。 它的下场比野狼要惨,没有被猞猁的无影爪伺候,而是被它锋利的牙齿狠狠咬了一口。 美洲獾受伤严重,也只好嗷嗷尖叫着屁滚尿流的躲回地洞中。 尽管生存环境如此恶劣,但猞猁仍然不是群居动物,而是喜欢像个江湖侠士那样离群独居,孤身活跃在广阔的山林里。 能在恶劣环境中生存下来的,定然都是王者。 如果是熟悉的王者,便不可怕。比如大老虎。 可偏偏站在院门口的是一只猴子们并不熟悉的王者。 这位王者白天的时候喜欢躺在岩石上晒太阳,有时候为了避风雨,也会静静地躲在大树下。 它既可以在数公顷的地域里孤身蛰居几天不动,也可以连续跑出十几千米而不停歇。它擅于攀爬及游泳,耐饥性强,可在一处静卧几日,且不畏严寒,喜欢捕杀狍子等中大型兽类。 最后一句是重点。 这家伙喜欢捕杀狍子等中大型兽类啊。 虽然山里的金丝猴种族也算是中大型兽类,但在整个种族里,也就猴王爸爸的体型是最大的,大约跟一只狍子差不多。 这也就是说,即使是猴王爸爸出现这只猞猁面前,依然有被吃掉的风险,更不用说它们三兄弟了。 小金猴回头瞧了瞧身后的两个弟弟。这两个家伙一个自称壮,一个自称胖,但跟袍子比起来,实在相差甚远。 要是猞猁冲进来捕猎,它们别说逃跑了,估计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吧。 要论爬树,人家猞猁也会爬树。 要论奔跑,人家猞猁跑得比你快。 而且猞猁的性情狡猾而又谨慎,即使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都会逃到树上躲蔽起来,有时还会躺倒在地,假装死去,从而躲过敌人的攻击和伤害。 而此刻面对它们三只小猴子,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危险不危险的问题,因此,它要捕获三只小猴子中的一只,应该是轻轻松松的吧。 想到这里,小金猴的脑袋很疼。 它想高呼小龙猴哥哥,但又怕激怒猞猁,从而让兄弟中的一个直接升天。 “那个。我可以跟你们打听个事情吗” 院门口传来的声音让三只小猴子吓了一大跳。 原本以为猞猁准备一边呐喊一边冲进来将它们咬成肉泥,可猞猁并没有任何举动。 于是,三只小猴子稍微冷静了一下。 小胖猴推开挡在面前的哥哥,双手叉着圆滚滚的腰,远远看着院门口的猞猁问道“你要打听什么事情我告诉你哦,我可不是一只好说话的猴子,想跟我打听事情,起步价是一个芭蕉。你有芭蕉吗” “芭蕉”猞猁垂下脑袋,看了看自己锋利的爪子,然后抬起一只前爪。 那只前爪十分粗壮,锋利的爪子在正午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看到这一幕,小金猴跟小壮猴赶紧一把扑到站在身前装逼的老三,并且死死按住它的嘴巴,不给它说话。 小金抬起头,朝远处的猞猁笑道“见笑了,我弟弟还在睡梦中,请问,你想要打听什么事情” 猞猁看了看自己的爪子,确定自己没有芭蕉之后,将爪子放下,然后说道“我想问一下,这片山林里的唯一一个人类是不是在里面。” “你是要找程虎吗”小金猴暗暗松了一口气。 “程虎他的名字叫程虎如果是的话,那我就是来找程虎的。我既不是来抓你们的,也不是来给你们送芭蕉的。” “呵呵。”小金猴尬笑两声,说道,“程虎不在家里,他到地里去了。” “具体在什么位置” 这么多问题,如果一个问题可以换一个芭蕉的话,那得多少个芭蕉啊。 小胖猴挣扎几下,想从哥哥们的魔爪中挣脱出来,却无能为力。 小壮猴一手死死按着老三的嘴巴,一手死死压着它的肩膀,看着猞猁回道“你顺着大路一直往外走,走到很多大树那里就可以看到了。” 猞猁皱着眉头想了一下,虽然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是十分满意,但也只好转身往外走去。 它总不能对三只乳臭未干的小毛猴寄予太多希望吧。 看到猞猁转身离开,小金猴跟小壮猴这才松了小胖猴,然后实在忍不住,分别给小胖猴的脑瓜子来了一巴掌。 虽然之前暗暗发过誓要好好爱护弟弟,但真的忍不住了。 小胖猴委屈的捂着脑瓜子,幽怨的看着两个哥哥“你们干什么老是欺负我。” “你特么脑子是不是进屎了”小金猴问道,“你敢跟猞猁谈条件,你是不想活了吗” “哼,不就是一只猞猁吗”小胖猴从地上爬起来,一脸不屑的说道,“我可是连老虎屁股都敢摸的猴子,难道我还会怕一只猞猁吗” 第370章 成不了朋友 感谢星云大佬的打赏 “我想问一下,那个方向是外面” 猞猁的声音忽然传来。 小胖猴怪叫一声,一边呼喊着小龙哥哥,一边连滚带爬的往屋里跑去。 然后也没有确定两个哥哥是否已经跟着自己跑回来,刚刚踏入屋子,便迅速将大门关上。 “你干什么”小龙猴被小胖猴这一连串举动搞得满脸疑惑。 小胖猴指着外面,支支吾吾的说道“一只很大很大的猞猁在外面,它要吃我。” “猞猁要吃你”小龙猴并不相信这种鬼话。 毕竟这儿再怎么说也是大老虎的地盘,更是程虎的地盘,向来以狡猾机灵著称的猞猁应该还不至于笨到会在这儿行凶吧。 不过,猞猁来此,肯定是因为有很重要的事情才来的。 因为猞猁是夜行性动物,它们的活动比较隐蔽,很少会在白天的时候公然暴露自己的行踪。 因此,基本上可以确定,猞猁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估计是遇上什么难题了,才会来这里。 想到这些,小龙猴放下手中的笔,站起身,从厨房的落地窗走出去。 穿过月季花廊之后,果然如小胖猴所说,看到了一只十分粗壮的猞猁。 但猞猁只是站在院门口,并没有走进来。它应该是知道这里面是老虎的地盘,所以不想随意侵犯吧。 小金猴跟小壮猴呆在原地,看上去像是被吓傻了。 兄弟俩本身就被小胖猴的脑残行为搞得胆战心惊的,结果猞猁去而复返,突然出现,可不是要把它们给吓坏了。 猞猁站在院门口外面,一脸木然的看着院子里的景物。 院子里的百花争艳是它从未见过的景色。 因为它出生的时候,山林已经枯黄一片。 它从小就跟着父母离群索居,远离山林的中心地,所以当真没有见过这样鲜花盛开的景色。 虽然目前的山林里已经有一些地方被复苏,但那些地方要么长着青翠的竹子,要么长得青翠的松树,要么就是长着青翠的茶树。 与院子里红的热烈、黄的淡雅、白的纯净的景色完全不能相比。 虽然绿色是生命之色,但若在那无尽的绿色中增添一些姹紫千红,就更美了。 在这些五颜六色的花朵上面,来来回回的盘旋着颜色各异的蝴蝶。 若是让黑足猫那小子看到这些飞来飞去的蝴蝶,一定会玩心大发,追着蝴蝶扑去吧。 只不过那小子现在受了重伤,就算是看到这么多蝴蝶,也只能看看,没法轻举妄动。 而且,它不得不担忧一个问题,按照黑足猫现在这种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心理,也不知道它能不能活到程虎将山林全部复苏的那一天。 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保护它吧。 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在这个世界上,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能找到一个真正的朋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而且黑足猫像极了小时候的它。 幸运的是,它安然长大了,但如果黑足猫没有它的保护,就未必能有它那么幸运了。 “你来这里干什么”小龙猴的胆子比三兄弟要大很多,它一边问话,一边朝院门口的方向走去。 倒不是因为它觉得自己的拳头很硬,牙齿很锋利,可以打得过猞猁,而是凭借自身的智慧可以判定,猞猁不会在这里行凶,所以才敢朝猞猁靠近。 猞猁看了看小龙猴,确定这只猴子刚刚没有出现,便说道“我来找程虎。” “你来找程虎干什么”小龙猴还在继续朝前走。 它的举动被小金猴跟小壮猴看在眼里,惊得目瞪口呆。 小龙猴哥哥这是要寻死吗它怎么敢一直朝猞猁走去 难道它不怕猞猁突然发怒朝它扑去吗 虽然你很聪明,但也不能这么作死啊。 猞猁是什么东西它可不是电视上的小猫咪。 它的听觉跟视觉都十分发达,而且既可以爬树,又能下河游泳。 在这样的条件下,除非小龙猴哥哥会飞,否则猞猁一旦发起进攻,小龙猴哥哥肯定会毫无胜算。 在搏斗之中,力量会支配一切。再聪明的脑子,也没法在死亡之际保护自己的脖子。 “小龙猴哥哥,别再朝它靠近了。”小金猴忧心忡忡的说道。 虽然猞猁刚刚说过,不是来抓它们的,但谁会傻到去相信一只素昧平生的天敌呢 就算交过很多次手,或者是见过很多次面,既然生来就是天敌,还是不要太轻易相信比较好,否则的话,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小龙猴回头笑道“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你们要是害怕的话,就回到屋里去吧。” “可是,我们不能扔下你啊。”小壮猴紧了紧拳头,想要冲过去把小龙猴哥哥拉回来。 但此刻,小龙猴哥哥距离猞猁的路程只有它距离小龙猴哥哥的路程的一半。 如果它贸然冲出去,猞猁要是会错意的话,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反攻,然后小龙猴哥哥就会很危险。 所以,为了不激怒猞猁,它们绝对不能轻举妄动。 小龙猴没再理会身后的两只猴子,继续朝猞猁走近。 猞猁有些意外。 因为其他猴子看到它躲都来不及,可这只猴子却毫无顾忌的朝自己走来。 它是太自信了,还是太自以为是了 “我想找程虎帮忙。”猞猁用爪子挠了挠耳朵,然后问道,“它们看起来都很怕我,你不怕我吗” “为什么要怕你”小龙猴此刻距离猞猁只剩下十米不到的距离。 “因为我是猞猁,你是猴子。”猞猁压低声音,露出锋利的目光,“我们生来就是天敌。” “那是以前。”小龙猴满脸自信的说道,“现在,我们也可以是朋友。” “朋友”食肉动物怎么会有朋友呢 就算是交朋友,也只会跟食肉动物交朋友。 就像老虎跟獐子不会成为朋友。 山狼跟兔子不会成为朋友。 那么猞猁也不会跟猴子成为朋友。 “我们怎么可能成为朋友呢”猞猁低声笑道,“你是猴子,我是猞猁,我们只能是天敌,不可能成为朋友。” 然后,它抬头看了看猴子身后的一切。 第371章 降低姿态(为空虚大佬加更) 猴子作为灵长类,可以成为人类最好的帮手,因此在人类严重,它们一定是万般可爱的。 而猞猁作为山林中的猎手,一旦捕杀了某些看起来很可爱温顺的小动物,说不定会被人类所厌恶。 甚至是,在人类眼里,说不定它们还是嗜血如命的恶鬼,或者是冷血无情的杀手呢。 单凭这一点被区分对待的特殊性,猞猁就不可能跟猴子成为朋友。 “那是以前啊。”小龙猴笑道,“现在,我已经成为山林守护者的帮手,我想你一定不会吃我的,对吗” 确实如此。 虽然猞猁会捕猎猴子,但它不会捕猎已经成为程虎助手的猴子。 毕竟程虎是这片山林的希望,它并不想做一些让程虎难受的事情。 不仅它这么想,其他大部分动物也这么想。 当然,这所谓的大部分动物并不包括山林中的毒蛇。 猞猁点了点头“对,我不会吃你,但这并不代表咱们可以成为朋友。” “既然你不会吃我,那你就不是我的天敌,不是我的天敌,那为什么不能成为朋友呢” “我不想讨论这个。”猞猁换另外一只爪子,挠了挠耳朵,“请告诉我,我要往哪个方向走才能找到程虎。” “你找他有什么事” 小龙猴貌似有点嗦。 但实际上,它只是想要证明给身后的猴子们看,猞猁并不可怕。 看到小龙猴哥哥居然安然无恙的站在猞猁面前这么久,而且还聊了这么多,小金猴跟小壮猴确实放松了一些。 也许猞猁真的不会吃它们。 也许它们说不定还真的可以跟猞猁成为朋友呢。 多一个朋友,就会少一个敌人。电视里的坏蛋们总是这么说。 如果真能跟猞猁成为朋友的话,似乎也很不错。毕竟这还是其他猴子从未做到过的事情。 小壮猴心想,得不到哈士奇坐骑,让一只猞猁当自己的坐骑好像也不错嘛。 坐在猞猁的背上,威风八面,狐假虎威,往山林走一圈,那些小兔子小狐狸见了它们都得落荒而逃。 哈哈,那画面简直太美了。 于是,怀揣着不安,小壮猴也慢慢迈出步子,朝小龙猴哥哥的方向走去。 小金猴见状,赶紧一把拉住它的手臂“你干什么” “我过去看看啊。”小壮猴一脸天真。 “看什么看难道你想成为猞猁的食物吗”小金猴还是时刻保持着警惕。 倒不是它胆小,而是它不想惹祸上身。 毕竟身为老大,它肩上还担负着照顾两个弟弟的重担。 不管是小胖猴受伤了,或者是小壮猴受伤了,它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好的办法还是时刻保持警惕,尽量远离危险。 就算猞猁此刻不会对它们发起攻击,但谁能保证下一秒钟的事情呢 猞猁本不想解释那么多的,毕竟生来高冷,向来不爱说太多废话。 但看这猴子的架势,好像不把事情问个一清二楚,就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似的。 于是它只好懒懒的回复道“我想帮它干点活,换些食物。” 这话如果是从一只獐子,一只兔子,或者一只猴子嘴里冒出来,都显得很正常。 毕竟大家都是弱势群体,需要组织的关爱很正常。 但这话从一只猞猁的嘴巴吐出来,就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了。 小龙猴一脸不可置信的笑了两声,问道“你可是中大型食肉动物你怎么会沦落到需要给人类干活换食物的地步” 猞猁微微撇开脑袋,用余光望了猴子一眼“不可以吗” “哈,当然可以,只是这事情太不可思议了。你可是猞猁啊。” 猞猁的主要食物是各种野兔。 除了野兔之外,它猎食的对象还有很多,包括各种松鼠、野鼠、旅鼠、旱獭和雷鸟、鹌鹑、野鸽和雉类等各种鸟类。 有时它们还会袭击麝、狍子和鹿的幼崽,以及猪崽等动物。 虽然现在的山林环境十分恶劣,捕获食物变得比较困难,但也不至于落魄到连一只野兔都抓不到吧。 就算今天抓不到,明天还是抓不到都没有关系啊。 猞猁的耐饥能力很强,就算两三天没吃东西也不会怎样。 所以,这只猞猁到底是多久没捕获到食物了,才会沦落到要来寻求人类的帮忙 小龙猴有些难以想象其中曲折。 “猞猁怎么了”猞猁并不喜欢猴子这种自以为是的语气。 好像是说,猞猁天生就不能失败,不能成为弱者一样。 殊不知,在某些时候,猞猁同样会像它们曾捕获的猎物那样,成为其他大型食肉动物的猎物。 在山林里,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法则。猞猁不是最强的,为什么就不能偶尔降低姿态显示自己的落魄呢 它并不觉得自己来找人类寻求帮助有什么丢脸的。 毕竟它是想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从人类手中换取食物,而不是想要白白拿走人类的食物。 “没怎么。”小龙猴说道,“我只是觉得很奇怪,就算现在的山林环境十分恶劣,但你也不应该落魄到要降低姿态来寻求帮助的地步吧。你一定是遇到了难题,对吗” 猞猁愣了一下,随即用有些诧异的目光看着眼前的猴子。 这只猴子好像有些不一样。 它明显要比其他猴子更聪明。 它不仅可以猜到它不会伤害它们,竟然还猜到它来寻求帮助并不是因为自己挨饿了,而是因为遇到了其他的难题。 诧异之后,它恢复平静,用很淡然的口吻说道“对的,我的黑足猫朋友受了重伤,没法自力更生。” “黑足猫”小龙猴当然知道黑足猫是什么鬼。 它之前还跟黑足猫打过架。要不是它聪明,而且比黑足猫大很多,说不定还就真要被黑足猫给揍了。 目前山林里似乎就只有一只黑足猫而已。 所以,猞猁说的那只黑足猫,跟曾经挑战它的那只小小的黑足猫应该是同一只吧。 黑足猫年纪不大,但作死的本事很强。 “对,我的朋友是只黑足猫,你知道的,它生来就很容易饥饿,按照山林目前的状况,我根本没法养活它,所以只能来找程虎帮忙。” 第372章 像个父亲一样(为游霞大佬加更) 虽然游霞大佬没看书,只是友情订阅跟打赏,但是,今天是大佬的生日,为大佬加更一章,祝大佬生日快乐。而且,这章刚好配他呀,一个父亲。 闻言,小龙猴忍不住笑道“哈,我还以为你不会交朋友呢没想到,一只小野猫竟然会让你降低姿态来找程虎帮忙,真是太稀奇了。” 这件事情要不是听到猞猁亲口说出来,小龙猴完全不敢相信。 试想一下,一只体重高达三四十公斤的大野猫跟一只体重可能仅有一两公斤的小野猫成为朋友,那画面该有都诡异 这无异于目前的小胖猴跟一只超级大的黑猩猩成为朋友。 也不亚于程虎那样高大的人类跟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婴儿成为朋友。 用朋友来形容这些组合,总感觉很怪异。 也许用父子、母子这样的词语更贴切一些。 猞猁耸了一下眉头“没办法,如果我不照顾它的话,它可能会饿死。” 仅仅是因为担心一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野猫会被饿死,所以就降低姿态来寻求帮忙吗 看来,这只大猞猁还是有着很温柔的一面的。 因为让像江湖侠士一般独来独往的猞猁去照顾一只小野猫,本身就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 再让这个江湖侠士为了一斗米而折腰,那就更稀奇了。 小龙猴笑道“这件事情不用程虎做主,我就可以做主了。” 啊 猞猁不解的看着眼前的猴子。 小龙猴指着院子里的鸡群说道“这里面有很多鸡,都是程虎养的,你随便抓一只走吧,等程虎回来,我会告诉他的。” 猞猁看着院子里活泼乱跳的鸡类,确实很想随口咬上一只,然后就赶紧回到山林里。 但是,它不能这么做。 连那些可恶的狐狸都懂得用劳动换取食物的道理,如果它白白拿走程虎的东西,却没有给程虎干活的话,岂不是证明它比不上那些臭狐狸 就算饿死,也不能让那些臭狐狸爬到自己的头上。 “不。”猞猁十分坚决的拒绝道,“我不能白白要程虎的东西,麻烦你告诉我,我要往哪个方向走才能找到程虎吧。” “程虎不会在意的。”小龙猴虽然知道猞猁是很高傲的动物,但它还是想劝猞猁赶紧咬了鸡,然后回去山林里。 毕竟把一只受伤严重的小野猫独自留在山林里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我在意。”猞猁仍然十分决绝的说道,“不要嗦了,快告诉我往哪个方向走吧。” “好吧。”小龙猴抬起手臂,指着村口的方向,“你往这个方向走,一直沿着大路走,一边走,一边看向路边的荒田,应该可以找到程虎。如果实在找不到的话,你就喊他的名字。” 猞猁点了点头“谢谢。” 然后立即跑起来,朝村口的方向奔去。 看到猞猁走了,小龙猴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虽然猞猁不是黑足猫的真正父亲,但小龙猴看得出来,猞猁是像一个父亲那样爱着黑足猫的,不然的话,凭猞猁的脾气,也不会委屈自己来到这里。 它都能看得出猞猁的父母心,难道就看不出老龙猴的父母心吗 当然看得出来。 它知道老龙猴爸爸深爱着自己,但是,随着眼界的开阔,它越来越清楚一件事情生命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更好的活着。 如果要它一辈子窝在这里,它真的做不到。 虽然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怎样,但它仍旧十分向往。 所以,为了不辜负父母对自己的期望,它只能在自己接触外面的世界之前,尽自己最最最大的努力去学习人类的文字,学习人类世界的生存法则。 然后等到真有一日离开山林了,也不至于说因为什么都不懂而快速消亡。 它可是要成为王者的猴子 猞猁一路沿着水泥道往外走。 水泥道蜿蜒曲折,高低起伏,上面覆盖着不少干枯的藤蔓。 在这些藤蔓之上,有被碾压过的痕迹,所以只要顺着这些痕迹一直走,大概就是可以找到程虎了吧。 水泥道盘亘在山脚处,左侧是山脚的土墙,右侧是高低不平的人类房屋。 这些房屋可不像动物们的树洞或者地洞那样。 这些房屋都十分规整,大多以四四方方的形式存在。只有一些坍塌了半边的房子才会以不规则的形状耸立在房屋群中。 这些房屋也如同此刻被它踩踏着的水泥道一样,几乎全部都被干枯的藤蔓所覆盖着。 穿过房屋群之后,视线逐渐开阔,已经可以看到猴子口中的大树。 这些大树并没有得到复苏,依然是枯黄一片,与它们周围的群山一样。 但在这些大树底下,却是另外一番景色。 一栋低矮的房屋孤独的耸立在荒野里,前后没有其他房屋,也没有什么人为的建筑。 在小房子的前面,有一片绿油油的小树林。 在小房子的后面,则盛开着许多粉红色的小花。 小花往上,匍匐着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上点缀着一些红彤彤的小果实。 明媚的阳光照耀着这一切,周围很安静,连虫子的叫声都没有。 大概都在避暑吧。毕竟此刻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 因为安静,那片粉红的花地与绿油油的草地以及小树林就显得格外的美好。 中间的小房屋就像一只孤独的猞猁,弓着背坐在那里,面对着高山,显得格外渺小。 但它身边有鲜艳的花,有青翠的小树木与草地,也就不显得它孤独了。 也许它以前是独孤的,但自从那些小花盛开之后,它便是祥和的,像一个父亲那样。 猞猁这么想,然后继续迈动脚步朝外走去。 穿过大树底下,视线更为开阔,可以直接将这一片区域的所有荒田尽收眼底。 一条干涸的河道将这片区域的荒田一分为二。 一部分在这边的山脚,一部分在河对面的山脚。 这边山脚的荒田已经全部被收拾得十分干净,而河道对面的荒田则依然杂草丛生。 一个高大的人影背着一台人类机器站在杂草前面。随着机器发出嗡嗡嗡的声音,齐人高的枯黄杂草掉落在地,露出另外的枯黄。 第373章 猞猁与狼 不用想也知道,那个人类肯定就是程虎了。 虽然猞猁没有见过程虎,但可以想到,除了程虎之外,也没有谁会这么安逸的站在这山林中。 一旦有外人踏入山林地界,鸟类就会迅速传达消息,然后所有动物都会严阵以待,准备好随时取走人类狗命。 要说和平,也只有在对付人类的时候,山林里的动物是和平的。那个时候,没有食草动物跟食肉动物之分。 大家会尽快聚集起来商议对策。 按照以前的套路,一般情况下,是先让鸟类制造恐怖氛围。 如果不行,就安排各种人类与动物的骷髅头摆在地上。 再不行的话,就只能让食草动物当诱饵,将人类引入包围圈,然后大型猛兽从四面八方扑来,根本不给人类任何挣扎的机会。 曾经有一个气息尚存的人类试图掏出通讯工具报警,但他的手还没有摸到裤兜,就被五狼分尸了。 因此,在这片山林里,几乎不可能看到外来人类安然无恙且潇洒随性的站在这里。 因为那些人类要么被吓跑,要么就是被吃掉。 所以,河道对岸的人类是程虎无疑。 这是猞猁第一次看到程虎。 虽然这是它第一次见到程虎,但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一头成年猞猁,且性格颇为高冷,是绝对不可能像那些傻叉猴子动不动就鬼叫的。 相反的,它有些不安。 虽然知道程虎是一个很好的人,因为他居然连臭狐狸那种动物都可以亲近,当然是个很好的人了,可是,猞猁跟他毕竟不熟,所以有些不安。 它害怕被拒绝,害怕被害怕。 可不管怎样,为了不让黑足猫饿死,它都必须扬起脑袋,昂首阔步的朝人类走去。 下了小小的水泥道,来到小房子的空地前边,左右看了看,发现一堵高墙将河道隔断,便往左侧的小道走去,来到阻断河道的石头墙边,顺着墙顶来到河的对岸。 程虎至始至终都没有发现猞猁在朝自己靠近。 因为天气真的是太热了。 背着割草机工作,还得被烈日欺负,满额的汗水几乎把眉毛都湿透了。 双手操控着割草机,也不好擦拭汗水,便只能尽量弯腰垂下脑袋,好让汗珠直接掉落在地,而不是淹没眉毛之后,再腌制眼珠子,然后带着眼屎流到鼻孔,再带走鼻屎,最后流入嘴角 “程虎。” 有人叫他。 不对,不可能有人叫他。 因为我特么是这片山林里的唯一人类啊,不可能有人叫我,除非有什么不可描述的东西。 所以,应该是有动物在叫他。 “程虎。”那个声音又叫了一遍。 这次程虎听清楚了,确确实实是在叫他。 而且这个声音不像猴子们的声音那样高亢尖利,也不像小鸟的声音那样清脆悦耳,而是像大黄的声音那样充满磁性且低沉。 但是,大黄这会儿应该是在院子里睡觉吧,当然不会来找他。 所以,是谁在喊他的名字 他停下割草的动作,抬起头来,视线穿过睫毛上的汗珠,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在不远处,貌似站着一只猫。 也有可能是一只豹子,或者一头老虎。 因为那身形看起来可比猫大多了,至少有一只成年雄性萨摩耶犬那么大。 那身形自然不会是大黄的身形,因为大黄比成年雄性萨摩耶犬要大。 所以,它是谁 关掉割草机后,从腰间扯出一条毛巾,将脸上的汗水全部抹去。 如此,人舒适许多,视线也变得清晰。 他再次抬头看向那个影子。 在齐人高的杂草旁边,正呆呆的站着一头猞猁,而且还是欧亚猞猁。 之所以可以一眼认定那是一头欧亚猞猁,而不是其他的野生猫类,主要还是因为猞猁的辨识度实在太高了。 这家伙长得贼帅 差点就要赶上我程虎的十分之一了。 以前在电视上看过不少猞猁的纪录片,对这个大家伙也算是有些了解。 知道它生来高冷。这好像是猫科动物的通病啊。 也知道它可以杀死重达四百斤的马鹿,甚至可以杀死大灰狼。 所以,只要它想,它完全可以杀死任何一个赤手空拳的人类。 之所以这么说,主要还是因为欧亚猞猁太牛逼。一只成年的欧亚猞猁,可以单挑杀死任何一只成年的大灰狼。 虽然很多时候,在阅读文献资料的时候都会看到一些类似于猞猁的天敌在亚洲主要是豹,在欧洲主要是狼、狼抑制着猞猁种群,当狼在一个地方繁盛,猞猁将会消失、强大的狼群会袭击并杀死猞猁,尤其是小猞猁等一系列说法。 但如果深究,就不难发现这些说法都是缺乏证据的。 狼抑制猞猁种群的事情据说曾发生在斯洛伐克和阿尔泰地区。 这些说法没有任何细节信息,因此无法确定猞猁的稀少或消失到底是不是与狼有关,但极有可能是因人类的捕杀、环境的破坏和猎物的锐减所造成的。 目前有关狼杀死猞猁的例子,引来引去只有两个。 1937年两只狼杀死并吃掉了一只没来得及逃上树的猞猁。 1947年在两堆狼粪中发现了猞猁的骨头和毛。 后者并不可以作为狼杀死猞猁的可靠证据,因为也有可能是猞猁早已经死了,狼只是刚好吃了它的尸体而已。 然而,几十年过去了,尽管动物学家在欧洲、西伯利亚、远东、中亚和中东做了大量研究,却从未发现过狼杀猞猁,也再也未在狼的粪便中检出过猞猁成分。 因此不得不怀疑1937年双狼杀猞猁的报道是否真实可信,或者仅仅代表了一种极为罕见的偶发情况。 但现在,随着科技的发达,以及动物学家的研究发现表明,所谓的狼是猞猁天敌、狼杀死猞猁,诸如此类的说法不过是一些推测性的观点和信条罢了。 实际上,如果论单挑的话,任何一只成年狼都不是成年猞猁的对手。 19972015年,在纳利博基森林和帕泽尔森林,八只211个月大的幼狼和两只快临产的雌狼被猞猁杀害。 2017年5月,在纳利博基森林,一只怀孕雌狼被杀害,凶手是猞猁。 2016和2017年的45月,在纳利博基森林,至少有两窝一两个月大的幼狼被猞猁杀害。 2016年67月,在纳利博基森林,一只体型较小的雌狼和她的一窝两三个月大的幼狼,被猞猁杀害。 2017年4月,在纳利博基森林,一只成年雄狼被一只雄猞猁重伤而死。 这些凶杀案发生在不同时间和地点,说明凶手是不同的猞猁,而不是一名聪明的职业杀手猞猁。 因此可以表明,猞猁特别是成年雄猞猁,通过频繁杀害幼狼和怀孕母狼,抑制着狼的繁殖,进而影响狼的种群动态,有时这种影响可能很大。 2017年3月13日,动物学家的红外摄像机抓拍到了一只成年雄狼与成年雄猞猁的遭遇战。 打斗发生在森林里的一条小路上。 这只雄猞猁经常在这里用尿液和挂爪标记自己的领域,并打理自己的毛。 这天下午气温在2c左右,它像往常一样在这里磨蹭树皮,以留下自己的气味。 可是,就在这个很悠闲的时刻,一个不速之客到访了是一只成年雄狼 猞猁身边就有树,但它没有像多数人想的那样爬到树上躲避,而是毫不畏惧地调整姿势迎战。 双方对峙了30秒,狼调整了自己的方位,绕到了猞猁身侧,猞猁也扭过脸来应对。 双方打了起来,扭成了一团。猞猁轻松将狼按倒,并且击中了狼的腹部 狼被打跑了,猞猁继续干自己的事,它是来标记领地的。 标记完事以后,猞猁离开。 可猞猁刚刚离开五六分钟以后,狼又回来了。很明显的,这只狼受了很严重的伤。 从此之后,这只狼在这片森林里消失了,它死于这次打斗中受的重伤。 而在事发的前一天也就是3月12日的下午14:51也拍到了这只雄狼,那个时候它还好好的,没有受伤的迹象。 第374章 爱豆与粉丝 脑子里回想起这些信息的时候,要程虎不紧张是不可能的。 虽然已经习惯了老虎大黄的存在,可他还是第一次遇到猞猁啊。 而且,这个家伙居然直接找到他干活的地方来,怎么看也像是来寻仇的样子。 于是,他快速回想了一下,好像自己也没得罪过猞猁吧。 看到猞猁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完全没有要扑过来的样子,程虎稍稍放心了一些,然后问道“你,刚刚是在叫我吗?” 啊,好智障的问题啊,难道这里还有第二个程虎吗? 一定是最近又长帅了许多,所以脑子都有点跟不上速度了。 猞猁点了点脑袋,仍旧站在原地。 它用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程虎“你一个人在这里干活吗?” 嗯,这也是一个很智障的问题。 这里除了他,难道还有其他人类吗? 显然,两者都对对方的存在有些不适应。 或者说,程虎跟猞猁之间存有陌生感,因此聊起天来,都有些尴尬。 程虎回道“嗯,我自己在这里干活,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你还想单挑我不成? 他左右看了看,有点绝望。 如果猞猁真的要单挑他的话,他的胜算为零。 就算他有一个割草机,但是,猞猁的动作之灵敏,完全不是他挥动割草机就可以战胜的。 不过,猞猁朝他发起进攻的可能性也不大。 毕竟猞猁又不是傻子,如果要捕杀他的话,在他干活的时候就该从背后偷袭他,然后一击致命,而不是等他回过神来,废话一番之后才下手。 想通这点,程虎脸上总算挤出了一些笑容“你该不会是想来帮我干活吧。可是,我好像没有什么需要你帮忙的。” 猞猁愣住了。 他居然猜到它的来意了? 但是,结果对它来说显然不是很好。 如果不能帮忙的话,就没法得到肥美的鸡类,就没法喂饱黑足猫。 “我,我可以帮你拔草。”猞猁忽然咬住旁边的一颗杂草,奋力向上拉扯。 但是,这生长了几十年的杂草早已根深蒂固,不是轻易就能拔除的。 所以,它使了好大的劲,最后非但没有把杂草从硬邦邦的干土里拔出来,还让茅草锋利的叶片划伤了自己的嘴巴。 在疼痛袭来的那一刻,它立即松了嘴巴。 茅草从嘴巴离开,一股腥甜的味道则瞬间在口腔里弥漫开来。 它吞咽一口,用祈求的目光看向程虎。 程虎看到猞猁拔草,先是有些吃惊,继而觉得好笑。因为这么大的猞猁居然没能把杂草给拔出来。 哈哈,太好笑了,看来,这个大家伙还没有他的割草机厉害嘛。 他没看到猞猁的嘴巴受伤,只是看到猞猁正用请求的目光看着自己。 就好像,它很需要一份工作一样。 它站在烈日底下的样子,实在像极了一个狼狈且饥肠辘辘的流浪汉。 这个时候,山里的大多数动物都躲在阴凉的地方休息,它却冒着烈日前来,就为了要帮忙干活? 程虎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得有多大的魅力才能吸引一只猞猁? 嗯,不用想也知道,这只猞猁一定是看见长得如此这般玉树临风的他独自站在这里干活,不免心生怜悯,于是走来,想要帮他一起干活。 唉,没办法,无意之中,又多了一个死忠粉,颜值这东西,真的很玄幻啊。 看到自己的粉丝正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就算是再怎么高傲的爱豆也会不忍心拒绝它的请求啊。 所以程虎说道“嗯,这样吧,你帮我把地里的石头捡到旁边堆在一起吧。” 他指着身后的土地。 在他身后,是梯田的低处。田地里的荒草已经被割草机割到,还被他用大板锄堆到了一处。 因此,地里的小石头就全都冒了出来,赤果果的躺在黑土地上。 猞猁望了一眼,那些石头大小如人类的拳头,只要它张开嘴巴,完全可以将那些石头咬在嘴里,然后送到旁边堆在一处。 可是,刚刚嘴巴被茅草的叶子划开一个貌似挺大的伤口,此刻仍然能感觉到有腥甜的血液正不断的从伤口里涌出来。 因此,要它用受伤的嘴巴不断从地上捡起石头,送到一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如果不这么做,就没法获得报酬。 如果不能获得报酬的话,就得饿肚子。 它不是担心自己要饿肚子,而是担心黑足猫要饿肚子。那小家伙现在身受重伤,如果再挨饿的话,伤口难好不说,说不定还会被活活饿死呢。 不管怎样,既然当了人家的盟友,当然不能撒手不管。 猞猁仰起头,看着程虎问道“等到收工的时候,你可以给我一只鸡做报酬吗?” 虽然知道程虎不是小气鬼,但工钱的事,还是要在干活之前谈好。 程虎会心一笑“当然没问题,等到收工的时候,你就跟我回去院子里,我给你抓一只很大的鸡。” 它一定是饿了很多天都没有捕获到食物,所以才会出此下策,来找他帮忙吧。 向人类低头,给人类打工,对于猫科动物来说,本身就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啊。 猫科动物生来高傲,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肯定不会为了一只鸡而折腰的。 看看大黄那个老家伙就知道了。 猞猁用力的点了一下脑袋,眼睛里全是小粉丝的欣喜。 嗯,一定是因为得到了爱豆的认可,所以才会这么欣喜。一定是这样,绝对是这样。 程虎深深吸了一口气,仰望蓝天,轻轻叹道“唉,长得帅真特么烦,照这样下去,以后山里的所有动物都要因为我的颜值而跟随我,那可怎么办?我也没那么多鸡啊。” 猞猁已经咬起一块小石头,往程虎指定的位置送去。 看到猞猁二话不说就开始干活了,程虎也不好意思再为了自己的颜值而烦恼,继续操作割草机割草。 天空确实很蓝。 白云确实很白。 但烈日也真特么的够烈。 猞猁有毛发可以折射光线,所以应该不会感觉太热吧。可我程虎除了一身脏兮兮的衣服,也就剩下一身均匀的、细腻的、零瑕疵的、健康的古铜色的皮肤了。 本来不想超越古天乐的,但实力好像不允许啊。 。 第375章 工作量很大 猞猁其实也热。 试想一下,在这三伏天里,穿个皮毛大衣出去干活,你说热不热? 虽然热,但没办法啊。 人家啥也不缺的人类都在努力的干活,你一个来讨吃食的家伙难道要坐在旁边的树荫下,喝着凉滋滋的山泉水,咬着腥美的鸡腿看着他干活吗? 然后还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剔牙的指指点点? 那种画面,想想就好了,不可能真实存在。 不过,为了降低温度,保存体力,猞猁运送石头的动作,不可能像捕猎时迅猛,只是一般速度。 而且,加上嘴巴里面有道伤口,石头常常会在中途掉落,因此效率并不是很高。 程虎也不在意这些,即使猞猁不干活,只是开口跟他要食物,他也会尽量满足。 毕竟猞猁这种动物,还真不是那种厚颜无耻的家伙。 它的内心生来就比其他动物高傲,如果程虎白白施舍食物给它的话,它可能会认为那是嗟来之食。 也就是带有侮辱性的施舍,是在侮辱它的猫格。 所以,一旦它开口要食物,那就真的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所以,程虎完全可以理解,并且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与猞猁相比,人类世界中的某些人类仿佛连一只猞猁都比不上呢。 猞猁况且知道以劳换食的道理,但人类世界中却有一些人好像并不懂这些道理。 相反的,这些人非但不努力干活,还整天惦记着让别人施舍自己。恨不能成为别人身上的寄生虫与吸血鬼。 这种人,不说也罢。 总之,程虎对猞猁还是很喜欢的。 以前看过不少关于猞猁的新闻报道。 有一个新闻是说一只家养的橘猫在野外捡到了一只猞猁宝宝。 养猫的人可能都会调侃说‘大橘为重’,但对于橘猫来说,并不是以自己为重,而是以主人,或者自己的宝宝为重。 这只橘猫捡到猞猁宝宝之后,将它当成自己的宝宝一样疼爱,且悉心照料。 之后,猞猁长成了大猫,而橘猫却在扮演奶爸奶妈的生活中老去。 长大之后的猞猁当然也会逐渐明白,这只橘猫并非自己的亲生父母。 可尽管如此,猞猁仍然没有离老橘猫而去,而是至始至终陪伴在橘猫身侧,直到老橘猫终于归于尘土,它才回到大自然中。 也许,这就是人生的状态吧。我小的时候,你为我遮风挡雨,等我长大了,也一定会守在你身边保护老去的你。 时间在流逝,生活在变化,但总有一些爱,至始至终都是原来的样子。 程虎喜欢猞猁,也并不是说他只喜欢猞猁,他喜欢一切大自然中的动物。 啊,当然,不包括那些吓人的蛇类。但是,只要蛇类不找他麻烦,他还是会一视同仁的。 只不过,在这么多的动物里,猞猁显然更能吸引人的注意。 因为它们不仅聪明,而且长得可爱又精致,别说他一个大男人会喜欢了,就算是老男人见了猞猁,估计也会心生怜爱吧。 但是,喜欢归喜欢,猞猁是很野的猫科动物,它们属于大自然,所以,程虎完全不会一边操作割草机,一边萌发要豢养猞猁的念头。 额,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萌发了这样的念头,但在权衡利弊之后,我还是会选择尊重大自然。程虎无奈的看了看天。 天空很蓝,白云很白,习习山风带着热浪抚动前面的枯草。 枯草的颜色很暗沉,虽然是黄色,但并不鲜艳。所以即使烈日直射着它们,它们也不会反光,更不会折射出金灿灿的光辉。 割草机无情的将它们割断,使它们垂死挣扎的躯干飘然倒下,横亘在黑土地上。那纤弱的肢体,病态的颜色,像极了卧榻的美人。 一脚踩上去,草杆子断裂的声音很是清脆。 这清脆的声音跟割草机的声音结合到一处,颇显嘈杂。 虽然嘈杂,但猞猁至始至终都没有分心。 它默默的搬运石头,就像是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那样。 好在有点风,不然的话,可就真的很难熬了。 猞猁偶尔会停下来,忍着伤痛的嘴巴,仰起脑袋,看一看蔚蓝的天空。 真希望能下一场雨。它想。 也不知道那个小家伙躲在树洞里安不安全,口不口渴。 如果能下一场雨的话,那就太好了。这样一来,大部分动物都会放弃外出觅食,如此,那小家伙也会相对安全一些。 而且,它一动不动的趴在树洞里,应该也口渴了吧。 如果能下一场雨,至少会有一些雨水飘进树洞里,这样一来,它就可以喝点水解解渴。 不管怎样,希望它能坚持下去。猞猁晃了晃脑袋,将鼻子上的一点泥土晃落在地上。 然后弯下脖子,继续咬着石头搬运到角落里。 它不知道自己搬运了多少石头,也不知道自己在这些荒田里来来回回走了多少趟。 但从在田埂角落里堆成一座小山的石头来看,它今天下午的工作量还是很大的。 当然,对于一个拥有超能力的人类来说,这点工作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只爪子没有握合能力,只能用受伤的嘴巴运送石头的猞猁来说,这些已经是它的最大限度了。 “好了,咱们可以收工了。”程虎关掉割草机,转身看着站在石头小山旁边的猞猁笑道,“咱们走吧。” “现在就可以走了吗?”猞猁扭头看了看不远处的荒田。 那些荒田里还有不少石头散落着。 而另一侧,还有许多荒草没有被消灭。 “当然。”程虎一边抹汗,一边看向西垂的太阳,说道,“现在时间应该不早了,咱们已经忙了一个下午了,所以,今天就先忙到这里吧,那些石头留着明天再捡吧,如果你明天还想来的话。” 猞猁点头“嗯,明天我一定还会来。” 黑足猫虽然是很顽强的小野猫,但毕竟受了那么重的伤,一时半会肯定没法自己捕猎。 猞猁自己饿几天倒是没关系,但黑足猫这种不是在吃饭,就是在去吃饭路上的猫科动物,真的需要很多食物。 所以,明天它还会来的。 。 第376章 留下来吧 程虎明天还要继续来这里割草,但是,为了不让割草机被好奇的动物破坏,他还是会把割草机背回去。 猞猁跟在他身后,默不作声。 虽然自己跟这个人类相处了一个下午的时光,但由于它是用嘴巴叼石头工作的,所以整个下午基本上也没有跟程虎进行什么交流。 这会儿嘴巴虽然得空了,但是却因为伤口恶化的缘故,而不想开口说话。 程虎并不知道真相,只当猞猁是猫科动物,所以比较高冷。 他回头看了一眼灰头土脸的猞猁,笑道“你有名字吗?” 猞猁摇摇头。 程虎一边朝前走去,一边微微仰起脑袋,想了想“嗯,大黄已经被占用了,干脆叫大福吧。” 大福,大福,一听就是一个很有福气的名字嘛。哈哈哈! 大福? 猞猁跟在程虎身后,听着程虎的自说自话,微微皱起眉头,表示对这个名字并不喜欢。 生来就是侠客,何须被一个名字所牵绊? 英雄不问出身,侠客自然也不问名字。 来的时候像一阵风那样,走的时候,像一片云那般,除了带走猎物之外,也就是在草地上留下一些猎物的血而已。 这就是侠客了。 来无影去无踪,出手还快狠准。 程虎并未察觉猞猁的脸色,仍旧一脸自作聪明的说道“大黄有了,现在大福也有了,下次要是遇到一只豹子的话,我要给它起名叫大贵。” 当然,如果遇到一只狼的话,必须叫‘旺财’。 遇到一只兔子的话,当然是叫小白或者小灰啦。 至于其他动物,也都还有‘招财’‘进宝’‘财运’‘亨通’之类的名字等着,完全不用担心名字不够用。 盼娣、招娣什么的就算了吧。 背着割草机,冒着汗臭味走入院子里,发现猞猁没有跟进来,便停下脚步,回头看着猞猁说道“进来吧,不会有事的。” 猞猁扭头看了看西山的太阳,摇了摇头“我只想尽快回去。” “这么着急吗?”程虎一边卸下割草机,一边笑道,“如果你想的话,今晚你也可以在这里休息。” 额虽然真心觉得猞猁这种大猫属于大自然,不应该被豢养,但说句实在话,如果能有一只猞猁整天在院子里晒太阳的话,那画面还是很美的。 当然,那也绝对可以成为装逼的至尊法宝。 华南虎是极度濒危物种,金丝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都是不能上镜的物种。 而猞猁则不一样。 猞猁虽然也是保护动物,但还算不上濒危,所以,如果吹牛说自家院子闯进来一只猞猁什么的,并且拍照录像的话,那简直是太太太牛逼了。 毕竟有些人连猫都还吸不上,他却已经在吸猞猁,这是何等的牛逼! 在这里休息? 猞猁皱着眉头看着院子里的一切,露出了抗拒的神情。 这里是老虎的地盘,它并不想侵占老虎的领土。 虽然这里有美味的鸡类,还有猴子,但这里毕竟属于人类的活动范围,它也不想掺和其中。 猞猁目前虽然不是濒危物种,但实际上,在中世纪之后的一段黑暗年代里,猞猁被人类当做是害兽而被人类广泛捕杀。 那时候人类除了觉得猞猁会危害家禽家畜之外,还觉得猞猁是魔鬼的象征,因为它们的耳朵上有两撮丛毛。 于是,凶险的陷阱、致命的毒药等等都会在人类活动范围的周边等待着猞猁。 猞猁虽然聪明,虽然动作敏捷,虽然打起架来很厉害,但因为种种历史缘故,它们变得越来越惧怕人类。 尽管这只被程虎起名为‘大福’的猞猁被进化过,但仍然无法改变它谨小慎微的特性。 所以,虽然院子里有很多美味,但猞猁还是毫不犹豫的拒绝程虎的邀请。 “不,我要回去。”猞猁十分坚定的说道。 即使山林中没有黑足猫在等着它回去,它也还是会拒绝程虎。 而现在的情况是,山里还有一只动弹不得的黑足猫躲在树洞里,随时都有可能被其他食肉动物抓走。 所以,真的不想再啰嗦了,麻烦快点给我一只鸡,让我走吧。 程虎以为猞猁只是在客套,就又一次很郑重的说道“你是在担心老虎会伤害你吗?你放心好了,它不会伤害你的,我可以向你保证。” 猞猁一脸纠结的看着程虎。 它真的很想开口说,能不能快点把鸡给我,别啰嗦了。 看到猞猁貌似在纠结,程虎只当它是在犹豫,就继续劝道“进来吧,你真的不用担心,如果它敢伤害你的话,我一定会给你做主的。” 猞猁的神色更纠结了。 它的目光也在左右来回晃动。 程虎以为它动摇了,不免有些欣喜,赶紧伸出一只手,伸向猞猁,一脸期待的说道“来吧,进来吧。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所以,我这是真的准备要拥有一只猞猁当宠物了吗? 呜呜呜,好好好激动!我竟然准备开始吸猞猁了。而有些凡人,目前连猫都还吸不上。 比如那个每天熬夜码字的啵啵猴,扑街一个,连只猫都吸不了。 而本大王啥也不用干,就能自带吸猫属性,不仅收获了大黄那样的大型猫科动物,现在还有猞猁这样的猫科动物都主动送上门来。 唉,所以说,长得好看是多么重要,只要长得好看,连动物都会不断的投怀送抱。 至于丑滴人嘛,还停留在给主子铲屎的阶段。而本大王目前已经轻松安排各种动物干各种活。 甚至连猞猁这样的山林侠客都即将收入麾下。 由此可见,颜值是多么重要,多么关键。 猞猁的眉头已经拧成一团。 一双眼睛也瞪得很大。 它用前爪在地上抓了抓。 程虎大喜,估计猞猁这是准备朝自己扑上来拥抱或握手了,所以才会把爪子在地上蹭了蹭,以免它爪子上的泥土会弄脏他。 好暖心的猞猁!以后肯定会成为这个大家庭里最暖心的动物! 猞猁果然迈动脚步,朝他扑了过来。 见此情景,程虎赶紧蹲下身体,准备迎接猞猁的拥抱。 。 关于剧情的事 不能否认的是,这本书前期有一些地方比较水。 比如对某种无关紧要的食物和事物进行了很详细的描写,而且有些存在重复的嫌疑。 (其实这个重复的原因是因为我忘记自己前面写过了。哈哈。) 或者是我会对某件事情发表一些长篇大论。 我承认这些都是毫无理由的水分,同时也深感歉意。 前面的读者应该都知道这本书一路走来有艰难,编辑不爱,读者也少得可怜,原本在书中写了不少的创作感言,以及一些生活的不顺,但后面全都删除了。因为我的生活可能太过于悲催,然后会引起读者的反感。 当时的心态已经几近崩溃,好几次都萌生了要放弃的念头,所以当时真的是一直在煎熬中咬牙坚持着,也因此,难免会加入一些水分。 虽然这些水分毫无营养,但其实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水分,才让我度过了当时的煎熬。 大家吐槽也好,讨厌也罢,请多多体谅。 至于后期,这种情况少了很多。主要是因为看不到光芒,所以习惯了黑暗。 习惯了,也就懒得去挣扎了。现在几乎每一天都在按着大纲按部就班的写,不想去添加其他东西,也不想发表什么长篇大论。 虽然成绩依然没有起色,但真的习惯了。 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它会让人忘记奋斗的感觉。 因为已经习惯,已经完全佛系,所以也懒得去水。 虽然目前的章节看起来好像是在水,但其实不是的。 有些章节目前来看无关紧要的样子,但到了后期,与这些章节相呼应的新章节出来的时候,你就会觉得一切都很自然。 就像程虎在那个满月的夜晚里,在茶林地里第一次遇到黑足猫的章节一样。 当时看那些章节,可能大家都会觉得那些章节是在水,但后来慢慢的,其实不难看出,那些不过都是在为后来的剧情做铺垫而已。 现在第一大配角‘猞猁’的戏份要多起来了。 但如果没有前面的猞猁大战狐狸、没有黑足猫与猞猁交盟友,没有水池边的两猫对话等一系列铺垫,而是突然冒出一只猞猁,并且让它突然成为第一配角,甚至相当于动物界的主角的话,那就会显得很奇怪。 大黄并不能算是第一配角,它只能算程虎的家人,类似很多小说里的男主角的父母一样的存在。 小猴子们只能算程虎的弟弟,依然算不上第一配角。 猞猁是第一配角,这点毋庸置疑。 而且聪明的小龙猴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存在,后来之所以决定增加这个角色,也是为了让它帮助猞猁成为动物界的主角。 现在开始,猞猁的戏份会逐渐增多,大家千万不要觉得是在水。一些看起来可有可无的对话,其实都是在为猞猁铺路。 还有一些景物的描写,也只是为了体现人物当时的心境。 而猞猁之所以会存在,当然还是为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帮助程虎。接下来,它的戏份会很多,比猴子多,比大黄多,会是所有动物里,戏份最多的。 它相当于动物界的主角。 以后,程虎的发展,猞猁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所以,猞猁的存在和戏份很多,真的不是在水。 嗯,就这样。 当然啦,这一章免费章节是真的在水。哈哈哈。 还有,如果我偶尔水一次的话,也请大家一定要多多谅解。 因为秋收季节很快就要到了。家里的玉米、花生、芋头都快要收了。 收完这些之后,又得种植第二季花生。种下花生之后,就是水稻、红薯的采收。 (我们这里关照不足,水稻的生长期比较长,所以都是只种一季。) 现在已经到了野生山胡椒的收购时节,村里的人大部分都会去山里采摘野生山胡椒。我也一样。野生山胡椒就这段时间收,过个把月就没人收了。 采完野生山胡椒之后,就该有人收购野生钩藤了。之后就是五指毛桃根 这些事情叠加在一起,有些时候码起字来,难免会有些力不从心,所以就免不了会为了早点睡觉而水一些段落。 请大家多多谅解。 但我可以向大家保证,十万字,水的字数绝对绝对不会超过一千个字。 我发四! 请大家海涵。 。 第377章 养肥再吃 但是,猞猁却像一阵风似的,快速从他身边跑过。 程虎赶紧站起身,回头看向身后。 猞猁猛的一扑,直接将一只大肥鸡用前爪按在地上,紧接着便以迅雷之速伸出脖子,一口咬断肥鸡的脖子。 程虎目瞪狗呆的看着这一幕。 三只小猴子躲在不远处,瑟瑟发抖的看着这一幕。 大黄一边悠哉悠哉的走出来,一边漫不经心的瞟了眼这一幕。 猞猁叼起肥鸡,没有一丝犹豫,直接掉头奔向山林。 这个人类真特么啰嗦,本来不想自己动手的,以免吓坏那些小猴子,可这个人类非得在那儿罗里吧嗦的说一大通,那我也就只好自己动手了。 猞猁一边奔向山林,一边开始怀疑人类的智商。 ‘不,我要回去。’难道这句话的意思还不够明显?为什么人类却完全听不懂似的? 也许是因为在它们动物进化的过程中,人类则在退化吧,所以才会听不懂原属于他们人类的语言。 看到猞猁飞奔而去,程虎一脸懵逼“它为什么跑这么快?是不是你吓到它了?” 带着怀疑的神色看向大黄。 大黄翻了个白眼,一边慢悠悠的走向外面,一边说道“这个锅我不背,跟我没关系。” 猞猁的性情向来高冷,且说一不二,同样身为猫科动物的大黄是最了解不过的了。 而且,它很清楚,如今已经垂垂老去的自己虽然战斗力依旧不弱,但论奔跑的速度,可能已经比不上那一只健壮的猞猁了吧。 而且猞猁也不是笨蛋,绝对不会笨到去挑战自己打不过的动物。 因此猞猁会猛然跑开,跟它绝对没有半毛钱关系,而极有可能是因为程虎的罗里吧嗦让猞猁不耐烦,所以才会自己动手,叼着鸡就走。 当然啦,看破不说破。 程虎怎么想,都随他吧,免得打击他的积极性。 看到大黄也跟着消失在院门口之后,程虎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提起地上的割草机,回到屋内,将割草机放置在储物间里。 三只小猴子屁颠屁颠的跟在他身后,满脸都是怨妇的神情。 程虎一边用清水擦拭脸部跟脖子,一边问道“你们三个为什么要这么看着我?是不是觉得我今天又为了山林的发展而劳碌了一整天,所以觉得很感动,准备帮我捶捶背,捏捏肩?” 三只小猴子的怨妇表情中多了一丝鄙夷。 小胖猴质问道“你为什么要带那只大猫回来?” “对啊,你为什么要带那只大猫回来?而且还允许它叼走院子里的鸡。”小金猴平时虽然较为理智,但现在也没法理智了。 程虎允许猞猁在院子里捕猎大肥鸡,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程虎允许猞猁在院子里行凶。 行凶啊! 这是多危险的事情? 如果下次猞猁又来找食物,然后程虎又刚好不在的话,那它们三兄弟岂不是很危险? 何止是危险,简直就是极其危险。 从刚才大老虎对猞猁行凶一事也视若无睹的情况来看,如果猞猁下次继续在院子里行凶的话,大老虎也绝对会坐视不理。 哼,这个世界太黑暗了,猫猫相护,呸。 “它叼走院子里的鸡又怎么了?”程虎把毛巾挂起来,走到桌子旁边,给自己倒了一大杯鱼腥草茶。 现如今,烧开水煮鱼腥草茶的事情已经交给小龙猴来做,所以每天都能喝到当天煮出来的新鲜鱼腥草茶。 小壮猴双手叉腰,看着程虎一脸愤愤的说道“它今天叼走鸡,明天说不定就会叼走我们呢。” 程虎将杯中的鱼腥草茶一饮而尽之后,在椅子上坐下,看着站在一旁的三只小猴子呵呵笑道“你们想太多了,猞猁是很聪明的猫科动物,它知道你们是我的朋友,就绝对不会伤害你们的。” “那些鸡不也是你的朋友吗?”小胖猴问道。 那些鸡一定也是程虎的朋友,所以它们才可以有恃无恐的,经常发了疯似的追着它,然后用尖尖的嘴巴啄咬它的屁股。 而它,也常常感念那些鸡群是程虎的朋友,所以才没有对它们实施报复。 其实是因为打不过因为院子里有好几十只鸡呢,它们呼啦啦的追着小胖猴的时候,一只鸡一泡鸡屎就能把它给淹了, “当然不是。”程虎笑道,“它们都只是我的食物,我把它们养在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养肥它们,然后等它们都变得很肥很胖的时候,再一个个宰杀了吃。” 等到它们很肥很胖的时候,再一个个宰杀了吃? 小胖猴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身体,像是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哇的一声大哭起来,直接趴在地上打滚“啊,我不要,我不要被宰杀吃掉。我不要。呜呜呜。” 程虎见状,可不会心生怜悯什么的。 谁让你那么贪吃,不吓吓你,你还不知道收敛了。 他挑了一下眉毛,看着地上打滚哭嚎的小胖猴说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提醒我了,野生的猴子肉虽然味道有些酸涩,但性质平和,没有毒性,吃起来一定很好吃。” 三只小猴子瞬间目瞪猴呆。 程虎忽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道“我听说你们的肉可以治疗我们人类的各种风疾劳伤和头疟疾,入药以后还可以酿酒服用。听说你们的骨头也可以入药,能治疗人类的一切传染病毒,是不是真的?” “当然不是,当然不是。”小金猴叫道,“那些都是骗人的,你不要相信。” “对对对,那些都是骗人的。”小壮猴此刻也不显得壮了,而是瑟缩成一团,双手慌乱的挥舞在胸前,神情之中充满了惊惧。 小胖猴听了程虎的一番话后,反倒不哭了。 它爬起身,满脸泪痕与的看着程虎,很是认真的说道“我们身上携带了大量细菌,如果你要吃我们的话,很容易生病的。” 以后没事还是少哭嚎吧,不然的话,要是真惹怒了这个大变态,说不定还真的会把它们全都一锅炖了。 。 第378章 生死是常态 程虎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哦,是这样吗?但是,我好像可以把你们的肉用高温熬煮杀毒呀。嗯,猴子骨头汤的味道应该很甜。” 他微微扬起脑袋,捏着下巴,真的想象了一下猴子骨头汤的味道。 猴子向来喜欢吃各种好吃的水果,所以,它们的肉质一定也掺杂了各种水果的鲜甜才对。 至于它们的骨头熬煮出来的汤水肯定都是甜的。 熬煮的时候,多放些生姜去腥,再放一些莲子百合进去中和一下,味道肯定很不错。 醒醒,少年,吃猴子是犯法的。 当然,吃猴子是犯法的这件事情绝对不能让猴子们知道,不然的话,以后还真治不住这些小坏蛋了。 “别吓唬它们了。”小龙猴实在看不下去了,一脸鄙夷的看着程虎说道,“它们都还那么小,你要是再吓它们,肯定会把它们吓跑的。它们要是跑了,以后你就只能自己捡院子里的鸡粪了。” 程虎嘻嘻笑了两声,不说话。 小猴子们这才惊觉,眼前这个大坏蛋居然是在吓唬它们。 居然吓唬这么善良可爱天真活泼的它们? 这个人真是个大坏蛋,以后再也不能相信他的鬼话了。 三只小猴子的脸上又重新挂上了怨妇的神情。 小龙猴仍旧坐在小书桌前边,看着厨房里的四个灵长类动物继续说道“而且,你大概不知道,猞猁这种凶猛的动物对于小猴子来说,真的很可怕。它们主要是怕有一天猞猁会像叼走一只鸡那样叼走它们。” 三只小猴子猛然点头,觉得小龙猴哥哥说的真是太对了。 程虎笑道“你们放心好了,我不会吃你们,猞猁也不会吃你们。” 说罢,便站起身,开始准备晚饭。 “为什么?”三只小猴子还是不依不饶的跟在他身后,好像非要把这件事情搞个一清二楚不可,不然的话,它们晚上很有可能睡不着觉。 程虎对于猴子们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做法有些无奈,只能解释道“因为这里是村子啊,而且还是我的院子,大黄都没有在这里伤害你们,猞猁自然也不会。” 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大黄的面子没那么大,不能约束动物们,那我程虎的面子总该够大了吧。 动物们不管怎样也会给我两分薄面的。 嗯,一定是这样。 打开橱柜,一只灰色的大老鼠正在乐不可支的吃绿豆。 这特么真是太不给我程虎面子了。 “小壮猴,抓老鼠。”程虎指着橱柜发出号令。 小壮猴一听,浑身一颤,随即像一支箭似的朝橱柜扑去。 乒铃乓啷,噼里啪啦 碗碎了,锅倒了,老鼠又跑了。 我特么真该养一只猞猁,而不是养三只连老鼠都抓不到还把厨房给拆了的猴子。 猞猁虽然会抓老鼠,也时常能抓到老鼠。 但是在如今的大环境之下,老鼠在山林里都几乎成为了濒危动物。 老鼠没有被进化过,所以还是普通老鼠。 普通老鼠在各种被进化过的肉食动物面前,弱小得如同一只残缺的蚂蚁那般。 一旦遇上天敌,都只能是死路一条,根本没法逃脱。 但是,随着时间的叠加,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繁殖能力虽然不差的老鼠还是差点被山里的肉食动物吃成了濒危物种。 所以,要在这种情况下捕捉到老鼠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如果山里的老鼠很多,到处都能遇到的话,猞猁也不至于沦落到要去给人类干活才能换取食物的地步。 叼着大肥鸡回到树洞旁边,它的心情有些忐忑。 虽然鲜美的肥鸡被叼在嘴里,但它不知道树洞里是否还有一只小猫咪等着它回来。 慢慢走近树洞,眼睛圆鼓鼓的看着树洞口,呼吸变得有些急促。 黑足猫听到外面有声音在靠近,不免有些害怕。 可能是什么天敌来了吧。 所以,这是真的要死在这里了吗? 也许,如果它没有去找狐狸打架的话,可能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但是,它并不后悔为了给猞猁报仇雪恨而去找狐狸干架。虽然最后被狐狸整的很惨,但真的不后悔。 它那么小只,年龄也还处在刚刚断奶的状态,对于自己失去家人一事会远远比其他年龄更大的猫要有更多的感受。 曾经,各种害怕与惊惧就像这山里的风一样,无时不刻的潜伏在它身边,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激起它内心的骇浪。 那种提心吊胆的日子可是真的不好过。 但好在,后来它遇到了大猫猞猁,并且跟猞猁成为了盟友。 虽然这只大猫有些时候看起来很冷血无情的样子,但不能否认的是,它们在一起的时候,是快乐的。 大猫给它的感觉,就像一个爸爸那样。 只是,今天这个假爸爸也走了,所以,它现在又变成了孤零零的一个。 生死是大自然中的常态。尽管很清楚这一点,但在面对生死的时候,它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感到害怕。 正在慢慢靠近树洞的,会是一只什么样的食肉动物呢? 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个巨大的黑影将狭小的树洞口堵住。 那影子的真身靠近,可以看到许多棕黄色的羽毛密集的聚拢在某个庞然大物身上。 难道是老鹰来了? 会是食猿雕吗?或者是其他体型较大的老鹰? 正惶恐不安的时候,眼前的庞然大物忽然掉落,露出了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你!”黑足猫错愕的看着猞猁,忽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原本早就想好了如果能有机会再见它的话,一定要狠狠的骂它一顿,质问它为什么抛弃自己。 可这会儿真见着了,却是感动得说不上话,完全忘了自己想了一天才凑齐的脏词。 它用水汪汪的眼睛定定看着猞猁,猞猁则用一种很平淡的目光对视着它。 “你不饿吗?”猞猁很平淡的问道。 可绝对没有什么宠溺的语气,也不会出现温暖的声音。 它始终都是一副很高冷的样子,即使问出一些很关心的话来,也都显得极为平淡。 黑足猫还是扁着嘴巴,用大眼睛看着它。 。 第379章 期待暴雨 【感谢月半书友和dsong1975的打赏。】 “我给你带了一只鸡回来,快出来吃了吧。”猞猁淡淡的说道,然后就向后走去,在旁边的一个小土丘上趴下。 黑足猫怔怔看了猞猁好一会儿,情绪从激动中恢复之后,才奶声奶气的质问道“你不是走了吗?你不是不要我了吗?” 是啊,中午的时候明明走得那么干脆,现在还回来干什么? 猞猁原本将脑袋贴在地上,听到黑足猫的质问之后,便抬起头来,看着小野猫说道“现在整片山林里的动物都知道咱们是盟友,如果你被饿死了,那我多没面子?” 仅仅是因为害怕会没有面子吗? 黑足猫愣了一下,艰难的挪动身子,慢慢从树洞里爬了出来。 身体挪到洞口的时候,眼睛可以看到一只已经没了生命特征的大肥鸡歪歪扭扭的躺在落满枯叶的松软土地上。 生命总是这么脆弱。 也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在猞猁的尖牙利爪之下,有没有挣扎一时半刻。如果有,那就为它生命的消逝默哀一会儿吧。 如果没有,也要为它默哀一会儿。 因为支撑受了重伤的身体从树洞挪出去真的很困难,至少需要一会儿时间。 它试探性的伸出两只前爪,想用爪子拨动近在眼前的大肥鸡,却迫于现实的发现,我特么竟然不是长腿欧巴! 虽然爪子在小型猫科动物中已经算长了,但是,体重仅有一两斤的它,就算爪子再长,又能长到哪里去呢? 唉,还是忍着疼痛翻滚出去吧。 但可以想象得到,自己翻滚出去之后,肯定会痛得完全没了胃口。 就在它左右为难的时候,猞猁站起身,朝它走来。 它张开嘴巴,轻轻咬住小猫脖子后面,然后不费吹灰之力的将小野猫从树洞里移动到大肥鸡旁边。 黑足猫靠近大肥鸡的那一刻,喜出望外,立即露出锋利的牙齿咬向大肥鸡。 大肥鸡肉厚而汁多,绝对是小野猫从小到大所吃过的,最最美味的食物了。 可面对如此美味,猞猁却不为所动。 它扭身继续回到小土坡上,慢慢趴下。 黑足猫吞下一口鸡肉之后,发现猞猁没有和自己一起品尝如此美味,便忍不住扭头看向不远处的猞猁,问道“你不和我一起吃吗?这个很好吃哦。” 猞猁瞥了一眼地上的大肥鸡,然后将视线调转到远处“我已经吃过了,你吃吧。” 猞猁的耐饥能力比容易饥饿的黑足猫不知道要强多少倍,就算几天不吃东西,对于猞猁来说也都没什么问题。 只不过今天的劳作确实疲惫,所以此刻的它其实已经有些饥肠辘辘。 但是,正因为发现耐饥能力很强的自己都已经饥肠辘辘,便可以想到耐饥能力很弱的小野猫此刻定然是饿坏了。 为了让黑足猫饱餐一顿,猞猁在回来的路上就已经下定决心要放弃晚饭,让体型小小但饭量却不小的黑足猫独自享用这只大肥鸡。 待会儿休息过后,到夜深林静之时,空气中的温度会大幅度降低,山林中的湿度也会有所提升,那时候身体可能会稍微松快些,嘴巴里的伤口或许也可以得到一些缓解。 那时,它便可以安心的外出觅食。 虽然找到大白兔或者老鼠一类食物很不容易,但要找一些蚂蚁来充饥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 蚂蚁虽然比不上大肥鸡美味,但对于一只饥肠辘辘的猞猁来说,也算是一顿丰盛的点心吧。 “你真的吃过了吗?”黑足猫不是很相信。 毕竟,这样的大肥鸡真的真的很难得,猞猁虽然也真的真的很厉害,但怎么可能在一天之内找到两只这么美味的大肥鸡呢? “嗯。”猞猁简单的应了一句。 黑足猫仍旧怀疑“那你是从哪里抓到这么肥美的食物的?” “我今天去帮人类干活了。”语气还是那么平淡。 就好像只是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殊不知,去帮人类干活这件事对于山里的猫科动物来说并不寻常。 黑足猫诧异的叫道“你是去帮人类干活了吗?” 就为了换取这样一只大肥鸡吗? “对。”猞猁继续将脑袋贴在地上,一脸平静的回复道,“所以他给了我两只鸡,我吃了一只,这一只是留给你的,你放心吃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也就说得通为什么猞猁能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之下仍然可以抓到两只肥鸡了。 黑足猫似懂非懂的哦了一声,继续埋头吃东西。 猞猁始终趴在小土丘上,静静的望着在缓缓垂下的夜幕中慢慢失了原色的山林。 山林从青黄慢慢融为一色,最后在清冷的月光中,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出个大致轮廓。 山顶的树木,一部分被山峦淹没,一部分在灰色天幕的映衬下,可见细长的腰肢与袅娜的躯干。它们看不清是黄色还是绿色,但都抻着腰极力往上伸展。 也许大家都在渴望一场暴雨。 但酣畅淋漓的暴雨究竟在什么时候来临,谁也不清楚。好在山林的地下水仍旧丰沛,即使一整个夏季都等不来一场雨,高山上的树木也并不会因此而彻底死亡。 它们只是仍旧处于生命停滞的状态,只需一星半点的力量,便可以将它们从沉睡中唤醒。 就像沉睡的公主那样,它们始终都在等待着山神之力的亲吻。 雨没来,山神之力也常常枯竭,所以山林里的动物们的日子并不怎么好过。 但好在每一个类似今晚的月夜,都会有清凌凌的山风拂去白日留下的浮躁,将习习凉意铺洒在每一个角落里。 一些萤火虫从草间复生,在静寂的山林中,它们的光亮显得格外晶莹剔透,给那些夜归的鸟儿、捕猎失败的动物、或者是某一只失去父母的小动物送去慰藉,轻轻的安抚着它们或疲惫或惊惧的灵魂。 萤火包围着的一棵老树,在月色的笼罩下挺拔依旧,上面居住着的那只大蜘蛛扑闪着眼睛,正慢条斯理的收获着丝网上的丰盛美味。 。 第380章 渴望有个家 小野猫也终于吃了个心满意足,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打了个饱嗝,然后扭头看向那只一直不愿意让它喊爸爸的猞猁。 猞猁在月光下静静趴着,看上去好像是累极了的样子。 向来爱干净爱整洁的它,此刻看起来有些脏乱,一些毛发忤逆的凸起,一些草果子顽固的粘在上面,还有一些干燥的灰尘牢牢吸附其中。 到底干了些什么? 黑足猫趴在地上歪着脑袋,远远看着猞猁。 猞猁睡着的神情像极了爸爸。 爸爸以前也总是这样睡在它身边,眼睛眯着,但隔一会儿,就会忽然睁开一条缝隙,确定身旁的异响只是风声或者是完全威胁不到它们的小动物之后,又会慢慢闭上眼睛。 猞猁现在的样子,当真像极了爸爸。刚刚它的眼睛还悄悄的睁开一条缝隙,然后又缓缓闭上。 黑足猫吃饱肚子之后,感觉自己的身体稍微恢复了一些,已经可以慢慢匍匐爬动。 它看了看天上那个像极了圆圆小水潭的大月亮,天空一片湛青,四周寂静无声,夜晚宁静而肃穆。 这样的情境,让它生出一个自己似乎应该为猞猁做点什么事情的念头来。 如果是以前,它可能会去抓很多大蜘蛛或者其他的大虫子回来给猞猁吃,但今天,身负重伤的它显然没法这么做。 所以,帮猞猁梳理一下毛发吧。这是它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忍着疼痛,它慢慢爬到猞猁旁边。 可还没等它将自己的舌头触碰到猞猁的大脑袋,猞猁的一双眼睛便立时睁开。 看到近在眼前的小野猫,猞猁又闭上眼睛,问道“难道一只鸡还不够你吃吗?你还想吃我的脑袋不成?” 额 真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 小野猫把身子往后挪了挪,将自己与猞猁拉开一些距离,一脸稚气的说道“我想帮你梳理你的毛发。” “嗯?”猞猁还是闭着眼睛,“就你现在的样子?” 语气充满了怀疑。 那意思很明显,就你现在的样子,连我的背都爬不上,你要怎么帮我梳理毛发? “对啊。”小野猫也是个二愣子,它一脸肯定的说道,“为了感谢你的大肥鸡,让我帮你吧。” “别。”猞猁翻了个身,“我可没有这种让小不点帮我梳理毛发的癖好。” 我特么又没有恋同(tong)皮(pi)。 “可是,我总要为你做点什么。”黑足猫瞄准时机,忽然身体向前,用自己的舌头在猞猁的脑袋上狠狠舔了一下。 猞猁一个激灵坐起身,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小野猫,眼睛里有一丢丢小愤怒。 看到猞猁的反应这么大,小野猫也被吓了一跳,完全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 “以后不许再这么做。”猞猁叫道,声音有些大,也有些生气。 它生气,是因为在它的记忆中,只有自己的父母才那样亲昵的帮自己梳理过毛发。你一个跟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小家伙,就算跟我关系再好,也永远不许破坏我记忆里的美好。 父母留给它的,估计也就剩下那些遥远的记忆了。 小野猫不解又委屈,完全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怎么就做错了。 帮同伴梳理毛发,这不是猫科动物最基本的交流方式吗? 当猫咪刚出生时,猫妈妈会通过给幼猫梳理毛发来加强情感联系,而幼猫在社会化学习过程中也会学到这一点,于是它们就在日常生活中给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猫咪整理毛发。 整理毛发的行为不仅可以帮助猫咪清除身上的死毛、隐藏在毛发中的跳蚤等,还能巩固猫咪之间的关系。 帮同伴清理毛发,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为什么猞猁会反应这么大? 小野猫完全不能理解猞猁的反应,只是一脸无辜的看着它,问道“你怎么了?” 猞猁怕是也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有些不对,便柔和了语气,说道“我不是你认识的其他猫,在没有得到我的允许之前,不要对我做那样的事情。” “可是,帮助同伴梳理毛发,这本来就是咱们各种猫之间的交流方式啊。” “我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猫了。”猞猁道,“我们的思想与智慧都在不断提高,我们甚至还学会了人类的语言。所以,别在用普通猫的脑子去想问题。” “就算我们已经不是普通的猫了,但我们还是在吃肉啊,这一点一直没变。”小野猫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用一种渴望的眼神看着猞猁。 它渴望的不仅仅是一个盟友,它更渴望一个‘家’。如果这个家没有妈妈,至少有个爸爸。 就像每一个走丢的孤独小孩那样,它在无助的渴望一个亲人。 猞猁并不是不知道小野猫一直想喊自己做爸爸的想法,小野猫说过很多次,但每一次,猞猁总是告诉它,咱们没有血缘关系。 “我们吃肉这点是没变。”猞猁说道,“但是,在我的记忆里,只有我最亲最亲的家人才帮我梳理过毛发,你跟我,只不过是盟友关系,所以,你以后别再这么做了。” “那我可以叫你做爸爸呀,那样,我就可以帮你梳理你的毛发了。”小野猫很天真的说道。 猞猁无奈的望了望月亮“我说过,咱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我不可能成为你的爸爸,你也不可能成为我的儿子。” 不能吗? 黑足猫趴在一旁,不说话了。 它忘了自己孤身在山林里晃荡了多久,也不记得自己跟猞猁待在一起有多久了。 也许这个世界上,在痛苦的时候,和快乐的时候,都很容易忘却时间。 但是,有一点它始终没忘。 虽然记忆中的家现如今只剩下它一个,但它仍然清楚的记得那些有父母的日子是多么美好。 在那些看似平凡普通的日子里,它总是那么无忧无虑。睁开眼睛,可以看到爸爸妈妈的身影,闭上眼睛,可以感受爸爸妈妈温暖的怀抱。 那一切的一切,都美得胜过这世上任何一种食物,也胜过任何一只蝴蝶。 。 第381章 猴型拖把 可是,美好的东西总是容易消逝。 家没了,父母没了,美好的日子也跟着一去不返。 就像那些它永远也抓不到的漂亮蝴蝶那样,在风中越飞越远,直至不见。 它真的很希望猞猁可以成为自己的爸爸。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如果能有一只大猫愿意做自己的爸爸,那难道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吗? 而且,在这些日子的相处里,它知道猞猁对自己是真心好的,就像爸爸对自己是真心好那样。 可猞猁永远都会拿它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为理由来拒绝它。 难道,猫与猫之间,必须要存在血缘关系,才能变成父子吗? 但为什么听说人类世界并不是这样的? 听说,在人类世界里,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成为父子,不存在血缘关系一说。 一些像它这样没有父母的人类孩子,都可以在其他成年人类那里找到父母的温暖,重新组建一个新家。 所以,那些人类小孩到底是用了什么方法才能让那些跟他们完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成年人类心甘情愿的当他们的爸爸妈妈呢? 他们究竟有什么神奇的本事?还是他们有什么魔法? 人类神奇的本事可多了去了。 这一点小猴子们深有感触。 人类除了对食物极其讲究之外,食量也是大得惊人。 看着满满一桌子食物从有到无,三只小猴子表示难以接受。 幸亏目前这片山林里只有一个人类,不然的话,要是多几个人类,估计这片山林里的动物植物都会被人类吃光光。 一个人类他是如何把好几个西红柿、一大盘瓜苗、好几个茄子、好几个青瓜、一只大肥鸡、一大块猪肉等等诸多食物全部塞入自己的身体里的? 这都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三兄弟连碗都还没洗干净呢?你特么又开始切西瓜了? 这就一个屁的功夫,你特么又肚子饿了? 西瓜是橘子林里的西瓜。 自己种的西瓜,没有喷洒任何农药,没有进行任何手段催熟,所以生长期肯定要长一些。 生长期一长,种出来的西瓜就特别有滋味了。 虽然这些西瓜是外来品种,不会像鸡枞菌跟杨梅那样有奇异的香氛,但也格外的清甜。 看到程虎躺在摇椅上,一手拿着西瓜吃,一手握着手机看,三只还在厨房里清洗餐具的小猴子恨得牙根痒痒,真想要一抹布打他脸上。 这种行为绝对是虐待童工。 小胖猴实在看不下去了,啪嗒一声扔下抹布,立即飞也似的跑向程虎。 虽然是飞也似的跑来,但因为它没穿鞋,所以动作基本上没什么声音。 而程虎本身就看手机看得极其入迷,更是没发现身后正有一只圆滚滚的猴子朝自己奔来。 西瓜被吃了一半,准备再往嘴中送入,可手才举到一半,便忽然被谁夺了去。 程虎吓了一跳,手机都差点掉地上。他起身回头一看,尼玛,是小胖猴。 早该想到这个小家伙今晚乖乖跟着哥哥们去洗碗肯定没好事,原来就是为了从背后偷袭啊。 他假装生气的叫道“小胖猴,你干什么?” 其实,他压根就没想过要独吞一个西瓜,而是本来就打算只吃这一块而已。 剩下的,自然就都归小猴子们了。 小胖猴也不回它话,直接将手中的西瓜猛然塞到嘴边,然后像猪啃食似的胡吃海塞。 西瓜汁哒哒哒掉了一地,西瓜籽也在它脸上粘得到处都是,甚至就连它胸前的毛发都湿了一大块。 见此情景,小金猴跟小壮猴只能扶额捂脸,暂时不承认自己有这么一个弟弟。 这真是太丢猴脸了。 就算你抢到了西瓜,也没必要吃得这么狼狈吧,就不能斯文一点? 程虎看着地上的狼藉,满脸无奈“吃完西瓜,记得拖地。” 小胖猴闻言,一边啃咬西瓜,一边低头看向身下的地板。 额 它一边嚼动牙齿,一边转了转眼珠子,然后往下一躺,成功利用自己的身材优势,将地上的狼藉盖住。 凉滋滋的西瓜水瞬间被天然毛帕吸干。 一边吃着西瓜,一边扭动腰肢,直到感觉地板的摩擦力增大了,才站起身。 往下一看,嗯,十分满意的样子。 地板被擦得一干二净。 程虎叹了一口气“养猴如此,真是丢脸。” 小金猴跟小壮猴则是一脸吃屎表情的看着老三。 你特么还要脸不? 小胖猴大概是没察觉到自己这么做有多给猴子一族丢脸吧,所以它笑嘻嘻的看着程虎,一脸得意的说道“看吧,我这么聪明,压根就不需要借用其他工具,也可以把地板拖得干干净净。” 这个时候,程虎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画面 小胖猴圆滚滚的身体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小壮猴跟小金猴分别站在房子的两侧对立着。小壮猴脚下一用力,便将小胖猴一脚踢到小金猴面前。 然后,原本沾满灰尘的地板立即多了一条光洁的线路,宽度刚好等于小胖猴身体平面的最大直径。 所以,以后拖地压根就不需要什么拖把和扫地机器人了吧,直接用小胖猴就行了。 但是,这个猴型拖把的养护费用显然要比其他任何拖把的养护费用都高。 “所以,你决定就这样吗?”小金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问道,“你后背的西瓜汁不打算洗干净了吗?” 后背的西瓜汁? 小胖猴想了想,对哦,刚刚用后背拖了地板,背后肯定会有西瓜汁呀。 它扭动脖子,打算看看自己的后背,但是努力了好几次,都只能看到自己的半个肩膀 肥,有时候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但是,本猴最近明明已经瘦了很多呀! “如果你不想办法把你背后的西瓜汁洗干净的话,那你今晚就在院子里睡觉吧。”程虎说道,“我可不想明天早上起来,整个屋子里都是苍蝇蚊子。” “哼,这有什么了不起?”小胖猴直接将西瓜皮都嚼碎了吞肚子里,然后说道,“不就是一点西瓜汁吗?我去洗个澡不就行了。” 。 第382章 新的模样 然后,它上前用甜腻腻的手掌抓着程虎的手指,撒娇道“你带我去外面的池塘洗澡吧。” “你自己不会去吗?”程虎甩了甩手指,却没能甩掉那只触感十分黏腻的手掌。 小胖猴嗫嚅道“我,我还这么小,你就放心让我自己去外面洗澡吗?” 白天忽然到访的猞猁给小胖猴留下了一定的心里阴影。 但是,绝对不能说自己是因为害怕那只猞猁才会要求程虎带着自己去。我还要脸呢。 “这有什么不放心的?”程虎继续甩手指,“快放开我,你自己去。” “我不,我要你陪着我去。”小胖猴干脆松了程虎的手指,用双手抱住他的腿,双脚也死死勾着他的腿,直接挂在他的腿上,“你要是不陪我去的话,我今晚就要跟你睡。我告诉你,我会尿床哦。” “好吧,好吧。”程虎不得不答应。 倒不是怕小胖猴会尿床什么的,而是怕自己 踢了踢脚,没把小胖猴从腿上甩下去,只好就这么带着他一起来到院子里。 院子里的太阳能灯在白天烈日的照耀下,变得十分明亮。 加上月光加持,整个院子都笼罩在柔和的光线中。 从门廊走下,在花道中间像一个瘸子似的,拖着一只挂了重物的脚,慢慢朝池塘走去。 月光像纱,轻飘飘的洒落在两旁的安吉拉月季上,为粉嫩的小花掩盖住了白天时的娇艳,只剩下黯淡的粉色小花簇拥在一处,仰着小脸蛋,眺望着高处的星空。 夜空中的星星,也像它们一般,拥挤的聚在看似不大的夜幕中,闪闪发亮。 夜风从耳边滑过,发出阵阵美妙而动听的音符。头发和衣服不时被撩起,就好像一双双碧玉似的温柔的手,在轻轻撩拨着单身狗的小心脏。 虽然一直住在这里,但实际上,入夜之后,程虎很少到院子里溜达。 他从小就惧怕蛇,而夜晚又正好是蛇的狂欢时刻,所以一般情况下,能不到院子里,就尽量不到院子里。 不过现在有一只肉嘟嘟的猴子当护膝,倒也放心了不少。 在屋子里与在院子里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屋子里虽然灯光明亮,空气也不见得闷热,但在院子里,夜风萧萧,月光轻柔,似乎更胜一筹。 而且院子里种有许许多多的花草,经过一日的热浪熏蒸之后,到了夜里,各种花香就会变得格外的清新。 他贪婪地呼吸着百花的芳香,抬头仰望天空。 天空中没有一丝乌云,只是漂浮着一层淡淡的云彩。那一眨一眨的繁星,点点缀在其中,像极了睡美人的眼。 月亮似乎忘却了往日的羞容,高高悬在空中,笑得像朵花儿似的绚丽。 它的光华如同流水一般,缓缓从空中飘洒而下,透过薄云、穿过黑夜、绕过山脊,轻轻的散落在远处的山脊上,洒落在院子里的百花丛中,洒落在不远处的池塘水面上 水面被月光搅动,荷之精灵也被月光惊醒,于是,一阵淡淡的、甜甜的荷香便夹杂在微风中,潜伏在夜色里,缓缓地送入鼻孔,静静地流入心间。 绕过院中花间道,来到小小的荷塘边上。 荷塘的这头是院中主道,另一头,则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路。小路弯弯,两侧已经被茂密的花草所覆盖。 程虎平时很少走到那里去。而在此时,于苍茫月光下,小路显得格外的清雅幽静,仿佛一位出山的高僧坐落在繁华尘世间。 那些流连忘返的萤火虫仿佛永不知疲倦的城市灯火。 “池塘到了,快放开我的脚。”程虎甩了甩脚,说道。 小胖猴依旧紧紧抱着程虎的脚,抬头仰望道“那我放开你的脚,你不许离开哦,你要在这里守着我。” 程虎本想一巴掌赏给小胖猴的,但在此情此景,月光柔和,夜风习习,荷香暗涌,实在没法生气,更没法动粗,生怕坏里这么好的景致。 他无奈的点头道“哎呀,你放心吧,我不会走,我就在这儿等着你,行了吧。” “你发誓。” “我发五!” 小胖猴半信半疑的缓缓松了手脚,站立在一侧“你要是偷偷溜走的话,你就是大骗子。” “好了,我说不走就不走,你还洗不洗?”程虎道,“你要是不洗的话,咱们就回去吧。” “当然要洗,我可是一只很爱干净的猴子,才不想像你那样。” 什么? 很爱干净的猴子? 还特么不想像我这样? 你怕是不知道我这颜值放在人类世界,那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逆天帅! 小胖猴走到一半,又猛的停下,回过头来,叮嘱道“你真的不许走哦。” 程虎叹了一口气,迈动脚步,朝池塘的另一侧走去。 绕过池塘,走到另一侧的小道上,缓步其间,有着说不完的舒爽和惬意。 在围墙与五彩金樱子以及各种葱茏小花的加持之下,这条小道格外清幽静谧,尽管虫儿叽叽,流萤闪闪,但也叫不破照不碎这一处的幽深。 估计小胖猴洗澡要些时间,便挑了一处月光充足的地方坐下,尽情地欣赏起池塘里的清荷来。 月光下,荷叶高高低低,参差错落,一眼望去,像大海里翻起的层层波浪,别有一番韵味。 亭亭玉立的叶子,好像一排排舞女,在微微的夜风中翩翩起舞。在层层委委的叶子中间,盛开着许多形态各异的荷花。 因为院子里光线充足,月亮也足够明亮,所以荷花的颜色还依稀让人辨得清楚,它们清丽的形态,也都毫无掩饰的暴露在空气中。 它们有羞涩等待开放的、有热情而半开的、有奔放而全盛的好像天上的繁星镶嵌其间,又好似璀璨的明珠散落于碧绿玉盘里,真的是美不胜收,妙不可言。 看着这些,也就很自然而然的佩服起大自然的神奇美妙来。 虽然这些荷花在人类世界里是司空见惯的景物,但在这一方生命停滞长达二十余年的土地上,却是极其难得的美景。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估计很难相信,就是这么一个当初来时到处一片枯黄的院落乃至村庄,如今居然有了新的模样。 。 作者日记1 这些日记感言是写给我自己的,大家可以选择不看。 希望将来自己完本之时,回头来看这些感言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心情。 —————— 今天是2019年8月6号,农历七月初六。 天气很热,我好像又黑了一点。 花生地很干燥,花生很难拔,有些时候花生藤拔断了,还得拿个小锄头小心翼翼的将仍旧埋在泥土里的花生给挖出来。 毕竟不是大农场主,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农民,家里的田地有限。因此,再难拔的花生,也总会有拔完的时候。 但是,到了夜里,打开作者后台,看着后台上的书籍数据时,却不知道这种扑街的日子要坚持到什么时候。 昨天一整天的新增数据是59个订阅。 嗯,有点心酸的数据。 说不上来心酸到什么程度,总之很心酸。 毕竟,这本书的收费章节已经快三百章了,而昨天的新增订阅才59个。而且昨天还更新了两个章节…… 或许有些人不知道一个订阅是多少。 订阅一章章节,就等于一个订阅。 所以昨天的新增订阅包括更新的两个章节在内,也就59个。 这下该明白有多心酸了吧。 前天去山里摘野生山胡椒,摘了30斤,收购价是2元钱一斤。所以前天的收入是六十块钱。 而昨天写小说的收入则不到两块钱。 这么说,该明白我有多心酸了吧。 虽然心酸,但也只是心酸。 毕竟这条路是自己选的,这个题材也是自己选的,那些文字以及那些故事,也是自己创造的。 拔花生的时候,看着烈日,常常都会期盼一朵乌云飘过来,将烈日遮住。 写小说的时候,也常常渴望能够得到读者都认可,哪怕明知道自己写的并不是那么好。 但现实跟我们所期盼的往往都会相反。 风吹着乌云往另外一个方向飘去,再也不可能遮住烈日。 而读者压根就没超过二十个,所以也不存在任何突破与加入新的血液。 今天七月初六,明天七月初七是情人节。不奢望玫瑰与礼物,但愿明天能能下一场小雨, 这样,至少会凉快一些,泥土也不会太硬。 晚安,月亮。 晚安,星星。 。 第383章 唯一能做的 依稀记得,那个雨天初访此处的情景。 因为烟雨迷蒙,到处都显得格外诡异,看起来还真的就跟电影寂静岭里的场景一样。 犹记得当时,那个司机大叔还被吓得不轻呢。 即使是到了第二天,他昏迷醒来之后,天空已经放晴,山林的一景一物也都变得格外清明,但仍旧落败且荒芜。 那时候,村里没有一星半点的绿色,眼睛所达之处,皆是死亡之色。 而如今,不过是过了几个月的时间,好像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呢。 不一样的,不仅仅是这院中的花花草草以及山中被复苏的植被,还有他那原本发誓无论如何也不会留下来的决心也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然未来的路还很长,也不容易,但是,现在的程虎觉得,自己一定可以坚持下去。 微风过处,送来一阵阵丝丝缕缕的荷香。 逆风望去,只见层层委叠、密密匝匝的荷叶和高低不一、错落有致的荷花,正随着朗朗的夜风,泛起层层涟漪,好似一道道绿色的波痕,波接波、浪接浪的扑来。 它们带着淡淡的、潮潮的水味,夹杂着泥土芬芳,不时吹打在脸上、身上和手上,凉凉的,让人好不舒畅,好不清新。 夜风继续吹来,叶与叶、干与干、花与花之间彼此亲密碰撞,发出一阵阵美妙而动听的音律,好似钢琴协奏曲,好似管弦乐的演奏,让人听了久久的回味,久久的难以忘怀。 走近荷塘,顺势托起一片叶子,只见水珠在荷叶上方流动着、滚动着。 在月光的映衬下,水珠显得晶莹锡透、五彩玲珑。这时,荷花像刚出浴的仙子,在荷叶的遮掩下,显得有几分腼腆和羞涩,使人感觉更加娇媚多姿,楚楚动人。 “我是谁?我是我吗?” 这已经不再重要。 今夜,这是属于我的。这片夜色,这个荷塘,荷塘里的荷花,都是属于我的。 此时,别无它求,只求这世界忽然静止。静止在这个小山村里,静止在这夜里,静止在这月夜的荷塘里。 但是,总有猴子不想让我安生。 “程虎,程虎,你快看,有好多鱼。”小胖猴泡在水里,尖叫道。 程虎不得不从美景中回过神来,一脸无语的走向满脸不知是惊恐还是惊喜的小胖猴“什么鱼?在哪呢?” 难道老天爷窥破我心思,知道我一门心思想养鱼,所以恩赐了一池塘的鱼给我? “这儿,这儿,你看,好多好多。” 小胖猴那尖叫的声音,听起来也不像是说谎。 可程虎走到边上,看了好几眼都没看到什么鱼。 “鱼呢?哪有鱼?” “这里面呀,你看,到处都是鱼。” “我没看到。” “它们还很小。” “是吗?”程虎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往池塘了照去。 池塘里的水可不算清澈,但是,并不影响鱼的生长呀。 有句话不是叫做水至清则无鱼嘛,所以,如果这池塘里有鱼好像也不是很奇怪的样子。 但是,当手电筒的光束直直射入水里的时候,程虎按捺不住,一巴掌赏给小胖猴的脑袋“笨蛋,这是蝌蚪,不是鱼。” “这,这有区别吗?”小胖猴叫道,“都是生活在水里的动物啊。” “那你跟大黄都还是生活在山林里的动物呢,人家是老虎,为什么你不是?” “你这是在抢词抢理。” “是强词夺理,语文学不好,就别整天想着用成语。你以为你是小龙猴啊。” 小龙猴坐在落地窗前的小桌子上,看着书,写着字,耳朵却传入程虎跟小胖猴那两智障的声音,不禁眉头微皱这分明是在挑拨我跟小胖猴的关系嘛。 它抬起头,只能看到院子里的大杨梅树,并没法看到院门口方向的池塘。 原来,外面的夜色已经这么浓了。 扭头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时钟,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 小金猴跟小壮猴洗好碗之后,又在抢遥控看电视。 它回过头来,继续看向外面的夜,心想,也不知道那只大猞猁跟那只黑足猫现在怎样了。 如果不是白天的时候亲耳听到大猞猁说自己在照顾一只小小的黑足猫,小龙猴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么荒唐的事情。 一只大大的猞猁,跟一只小小的黑足猫? 就算是一公一母,它都难以想象那画面。 看猞猁说话的样子,也不像是那种饥不择食的变态。所以,它跟那只小小的黑足猫之间,一定是父亲与孩子的关系吧。 可是,猞猁又怎么会生下一只黑足猫呢? 所以,这只猞猁已经进化到可以容存其他动物的地步了? 山林里的大部分动物都已经进化过,但是,却从未见过体型相差如此巨大的两个动物在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会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 即使某些小动物在没有伤及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愿意跟某些大型动物说话,交换情报,或者以朋友相称,但那种关系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村里的邻居而已,而不是像那只大猞猁跟黑足猫那样。 虽然小龙猴还没有完全确定猞猁跟黑足猫之间的关系究竟亲密到何种地步,但光从猞猁为了不让黑足猫饿死而来找程虎帮忙,并且忙了一个下午这一点来看,就可以得知,黑足猫在猞猁心中的地位不低。 也许,就像是一个孩子在父母心中的位置那样。 想着这些,小龙猴是真心有些钦佩猞猁。 如果换做是它的话,要它照顾一只受伤的,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且可能没有任何共同话题,但同样的是灵长类动物的迷你猴子狨猴,它可能做不到。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圣者。但凡是个生命,就一定会存在一些缺点,不管是身体方面,还是精神方面。 可猞猁却做到了它可能做不到的事情。 这不禁让它钦佩猞猁,更是有些好奇猞猁与黑足猫之间的事情。 也许在它们身上,有着相同的故事。 如果明天猞猁还来的话,一定要跟它说上两句话,问候一下黑足猫的伤势。 虽然自我认为还是一只比较聪明的猴子,但再怎么聪明,也只是一只小猴子,没办法为猞猁做些什么,一句简单的问候,是它唯一能做的了。 。 第384章 那轮月亮 “猞猁明天是不是还会来帮你干活?” 等程虎跟胖猴回到屋子里的时候,龙猴就赶紧问道。 程虎一边走到水槽边洗手,一边说道:“是啊,它说它明天还要来帮我干活。” 顿了一下,扭身看着坐在落地窗前,全身笼罩在斜斜月光中的龙猴,问道:“龙猴,你怎么知道猞猁明天还会来?” 龙猴原本已经回过身去,准备继续看书,但听到程虎的反问之后,又扭身说道:“今天它站在院门口外面亲口跟我说,它的朋友黑足猫受了重伤。” “黑足猫?”程虎这才想起,自己之前用意识浏览山林的时候,曾在芭蕉林的蓄水池边上看到过一只猞猁跟一只黑足猫。 难道说,那只猞猁,就是今天来帮忙干活,并被他起名为大福的猞猁吗? “是的,是不是觉得很奇怪?”龙猴回身继续看书,一边看书,一边说道,“一只体重将近四十公斤的超大野山猫和一只体重仅有一两斤的野猫成为朋友,听起来就很奇怪。” 程虎想起了那次看到两只野猫一起在水池边喝水的画面。 犹记得当时,野猫一直在问大猫自己可不可以喊它做爸爸,大猫说不行,因为它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确实很奇怪。”程虎在躺椅上坐下,边看手机边道,“这就好像一只老虎跟一只家猫成为朋友一样。” “黑足猫很容易饥饿,猞猁说它没办法养活一只容易饥饿的黑足猫,所以才来找你帮忙。”龙猴顿了顿,又道,“所以,我想,既然是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应该好不了吧。那么它明天应该还会来的。” 条理清晰,用词恰当。 龙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进步如此神速,真是不简单。 但程虎这会儿没法为龙猴高兴,因为他下意识的担忧起猞猁来。 “原来是这样。”他皱着眉头说道,“猞猁应该早点告诉我才对,这样的话,我至少会给它两只鸡。” “你只给了它一只鸡吗?”龙猴再次转身看着程虎,眼睛睁得圆圆的,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 程虎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是啊,因为我不知道猞猁还要照顾一只受伤的野猫,所以怕它会吃不完两只鸡,就只给了它一只。” “天哪。”龙猴叫道,“现在山里的环境如此恶劣,猞猁顶多只能养活自己。” “还好,它可以养活自己。”程虎稍微松了口气,心想,只要猞猁可以养活自己,那应该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即使大肥鸡给黑足猫吃掉了,也没有关系,猞猁可以自力更生。 “不不不。”龙猴摇头道,“我说的是正常情况下,它可以养活自己,但你别忘了,它今天可是顶着烈日,帮你干了一个下午的活。真是不敢想象,劳碌之后还饥肠辘辘的它回到山林里,会怎样。” “会怎样?”程虎道,“应该不会怎样吧。猞猁的耐饥能力很强悍,即使今天饿得七荤八素的,只要明天给它补回来就行了,应该问题不大。” “我现在说的不是食物的问题。”龙猴扬起脑袋,视线穿过落地窗,看向远处的山峦,“我在想,如果又饿又累的它遇上狼群,或者是其他敌人的话,会怎样呢?” 龙猴的话让程虎忽然有些心慌。 是啊,就跟龙猴说的一样,猞猁今天下午帮他干了一个下午的活,结果还没有得到食物的补给,那它现在肯定是又饿又累,那么,一旦遇上敌人,肯定会凶多吉少。 程虎有些后悔,当时觉得猞猁来帮忙很奇怪的时候,就应该问个清楚才对。 如果它知道猞猁是为了照顾一只的黑足猫才放下身段来寻求帮忙的话,别说是两只大肥鸡了,就算是三只,他也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可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意义呢? 猞猁此时应该在山林里。 而他的力量还没有得到补充,没法驱动意识进入山林探望猞猁。 所以,他只能默默祈祷,希望猞猁能平安熬过今晚,明天见到它的话,一定会给它两只大肥鸡,让它先补充体力,再帮忙干活。 猞猁并不知道明天一早会有两只大肥鸡等待自己临幸。 确认黑足猫已经安然睡下之后,它爬起身,朝远处走去。 为了不耽误明天干活换取大肥鸡,今晚无论也和也得找些点心吃。 月光依旧笼罩着山林。 白茫茫的月光如同雨季时的薄雾那样,氤氲在身旁,有一种迷离崔巍的美。这种感觉可以让它内心平静。 尽管饥饿就像千百只有着尖牙利爪的毒虫那样在它身体里钻,但因为融入了月光里,便顾不上去感受自己究竟有多饿。 因为今晚的月亮很美,像极了儿时与父母并排坐在一处时所眺望的那个月亮。 年少多好。 只可惜时光终究更胜一筹,不仅让它无情的长大,也让它无情的失去了自己的至亲。 在山中走了一会儿,大约离树洞有几百米的距离,到达这片山头的中央,在一处没有被复苏的树林里停下。 抬头透过林隙间再望那轮月亮。月光明朗清澈,温柔地俯视着山林。 一株株亭亭玉立的大树枝叶枯黄,却落了不少发光的虫子,那星星点点的光亮仿佛父母亲的眼泪,承载了悲痛的希望与永别的哀思。 它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夜晚,永远也不会忘记狼群分食父母的那个夜晚。 那晚的月亮同样又圆又大,那些眼睛闪着绿光的狼群饥饿的分食着父母的身体。 想到这里,它用爪子狠狠的刮了一下旁边的大树,牙齿在口中咬得吱吱作响。 但是,现在显然不是愤怒的时候。 悲剧发生过一次就行了。 黑足猫独自躺在树洞里,一旦遇上昼伏夜出的食肉动物肯定会不够人家塞牙缝。 所以,为了不让悲剧重演,它必须尽快找到一些食物,然后尽快回到黑足猫身边守着。 然后等明天再去帮人类干活,好换取更多的食物。 第385章 内疚 猞猁是这么想的,程虎自然也是这么想的。 晚上睡下之后,因为担心猞猁的缘故而失眠了。 好不容易挨到天亮,便急急忙忙爬起身,披星戴月的跑到院门口,想看看猞猁来了没有。 但在这个清冷的黎明时分,他只看到了轮廓尚且不是十分清晰的山峦,以及近处的一些花草。 早起的鸟儿唱歌欢快的歌曲从前方的上空飞过:“太阳还没有升起来,花儿也没有盛开,我穿着最漂亮的衣服翱翔在这片林海,橘色是我的脑袋、蓝色翅膀能让我飞起来、黑色的嘴巴可以享用一切美味的点心和丰盛的主菜,白色的腹部永远都白得像牛奶,啊,我永远是这片山林里最靓的仔” 自恋是不是可以传染? 程虎一脸黑线的看着从前方飞过的蓝翅八色鸫,很是无语。 虽然不得不承认你确实很漂亮,但也没必要这么明目张胆的自夸自卖吧,就不能像我一样低调一些? 唉,人心不古,鸟意难会! 再看了看前方的山林,估计猞猁真的不会有这么早来,于是便回到屋子里,把摇椅搬到门廊上,在清晨的微风中睡下。 “你怎么睡在这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 低沉的声音让程虎猛然以为是猞猁来了,便急忙睁开眼睛。 一只大猫站在摇椅旁边,用很是关切的眼神看着他。 “大黄,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程虎问道,揉了揉眼睛。 “现在可不早了。”它看向阳光明媚的院子说道,“你看,那四只猴子都已经在干活了。” 程虎慢慢从摇椅上坐起身,看向院子,这才发现,院子里阳光明媚,鲜花盛开,四只勤劳的猴子已经在清扫院子里的鸡粪。 难道说,现在已经过了八点钟了? 他拿起旁边的手机看了一下,可不是嘛,现在已经快九点钟了。 这个时候,猞猁总该来了吧。 “猞猁来了吗?”他一边站起身,一边问道。 “我不知道。”大黄道,“我刚刚从山里回来,在院子外面没有看到它。” 程虎走下台阶,朝院门口走去:“我出去看看。” 大黄看着程虎急急忙忙离去的背影,有些莫名其妙。 猞猁,说的是昨天从院子里抓走一只鸡的猞猁吗? 它做了什么?怎么让程虎急成这样? 为了解开疑惑,大黄跟着程虎朝院门口走去。 等程虎站定在院门口的时候,大黄则站在他身侧,一脸不解的问道:“猞猁怎么了?为什么你的样子看起来很着急?” 程虎伸手摸着大黄的脑瓜子,苦笑道:“昨天,我可能犯错了。” “什么错?” “嗯”程虎长长的沉了一口气,有些不安的说道,“昨天猞猁帮我干了一个下午的活,但最后我只给了它一只鸡。” “一只鸡?”大黄眉头微蹙,“按照目前的环境来说,已经不少了?怎么就错了?” “如果只是给它自己吃的话,那当然是够了,但是,它还要照顾一只因为受伤而没法自给自足的野猫。” “原来是这样。”大黄似乎懂了,“所以你是在担心猞猁会饿肚子吗?” 程虎点了点头:“是啊,万一它饿着肚子,又累得浑身无力的时候,刚好遇上了敌人,那是不是死定了?” 只要一想到这个,程虎就满心不安。 如果猞猁真的在跟其他动物打斗的过程中死掉的话,那他绝对是间接的凶手。 善良的人,总是比较容易产生自责心理。 当没能做好一件事情,或是在无意中做了一件不利于他人的事,善良的人往往都很容易产生内疚。 程虎是善良的,虽然他昨天并不知道猞猁要照顾一只受伤的野猫,但他的做法确实有可能为猞猁带来灭顶之灾。 猞猁与其他食肉动物存在竞争关系,如果猞猁昨晚忍不住饥饿而外出觅食,并且在路上遇到其他中大型食肉动物的话,那猞猁当真很有可能会难逃一死。 “你放心好了。”大黄用脑袋蹭了蹭程虎悬在半空的手掌,安慰道,“猞猁不会有事的,它的体型虽然没有我大,但你可千万别看它。再怎么说,它也算是一只大猫呢。” “嗯。”程虎道,“但愿能像你说的那样。” “不用担心。”大黄继续安慰它,“不管猞猁发生什么事情,都跟你无关,那是大自然做出的选择。” “也许吧。”程虎的心情有些烦闷,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一吐而尽,“我打算在这里等它来。” “你已经吃过早饭了吗?”大黄问道。 程虎摇头:“我没关系,我可以待会儿再吃,但如果看不到猞猁来的话,我完全没有心思吃饭。” “唉,你真不用担心它。”大黄劝慰道,“我刚刚已经说了,不管它出什么事情,那都是大自然的选择,跟你没有关系。” “道理我懂。”程虎揉了揉大黄的脑袋,“你去休息吧,我在这里等它来。” “万一它今天不来了呢?” “它昨天说,它会来的。” “万一”大黄想说,万一它昨晚真的被其他大型食肉动物解决了呢? 但看到程虎一脸焦急不安的样子,便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 它说道:“既然它说会来,应该就会来的,你不用担心,先回去吃早饭吧,我在这里睡觉,顺便帮你等它,如果它来了,我就立即通知你。” “不行。”程虎很直接的拒绝,“你这么大块,万一吓到它不敢靠近了,那怎么办?” 大黄无奈的笑笑:“那好吧,我回去睡觉了。你可以让猴子们帮你守。” “嗯嗯,你去睡觉吧。”程虎道,“我自己在这里守就行了。” 虽然很想帮程虎守在这里,但大黄知道,程虎是个很犟的人,既然说了不要它帮忙,那它就绝对帮不了忙,所以只好慢悠悠的走回杨梅树下睡大觉。 都386章 三头狼 它已经年迈,虽然最近一直在吃可以强身健体的络石藤叶子,并且当真让自己的身体强健了不少,但是,老了就是老了,就算身体再怎么强健,时光也不可能回到它年轻时。 要想活得更久一些,就必须劳逸结合。 晚上进山里巡山、陪伴小丽,白天则当真是要好好休息。 临睡之前,还是远远眺望了一眼站在院门口的程虎。 如果,万一,假设,那只猞猁昨晚真的不幸离开这片山林离开这个世界,也不知道程虎今后会陷入怎样的自责当中。 虽然发生这种事情的几率不是很大,但它也要默默祈祷,希望事情不会往那个方向发展。 善良的人,应该得到大自然的眷顾。 程虎在院门口站了半个多小时,也活动身体的筋骨活动了半个多小时,但仍然没有等来昨天帮他干活的猞猁。 时间已经过了九点。 如果是往常的话,他已经在地里干活了,但今天因为昨晚失眠的缘故,所以睡过了头,现在连早饭都还没有吃。 猞猁也没来。 他心里忐忑不安,却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 似乎站在这里等候猞猁已经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猞猁还会来吗” 院子里的鸡粪总算清理干净了。 其他三只小猴子已经屁颠屁颠的跑到屋子里吃东西看电视,小龙猴却满怀担忧的走到程虎身侧问道“它还会来吗” “应该会来的。”程虎说道。 “可是,现在已经不早了,如果它要来的话,应该早到了。” 程虎皱起眉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好。 “要不,我进山去找它吧。”小龙猴说道,“我可以进山去找它,找到它之后,我会告诉它,你一直在这里等着它,如果它今天不想来帮忙的话,我还可以帮它传话。” “你”程虎偏头看着小小的小龙猴,“你这么小,独自进山去漫无目的的寻找一只猞猁可不是一个好主意。” “嗯,确实,猞猁居无定所,四处游荡,我这样单独进山去找它确实不是好办法,但是,你别忘了,它现在在照顾一只受了重伤的小野猫。既然小野猫受了重伤,那就不能随便移动,所以我敢肯定,它这几天一定会呆在同一个地方。” “对哦,我怎么没有想到。”程虎忽然觉得自己好蠢,居然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想不到,却被小龙猴先想到了。 “所以,我进山之后,会先询问山里的鸟类,跟它们打听猞猁的下落,然后就可以找到猞猁了。”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程虎居然忘了还可以跟山林里的鸟类打听消息。 “所以,你放心好了,我去找猞猁,一定可以找到,而且我绝对不会出现任何事情。”小龙猴忽然一脸期待的看着程虎。 这段时间一直窝在这里看书学习知识,根本没有离开过村子,所以它觉得不如借着这个机会,到山险象环生的山里去寻找猞猁,顺便实践一下自己的所学知识。 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看到小龙猴那一脸渴望的表情,程虎也大概猜到了它的心思。 他虽然担心小龙猴是否能胜任这份工作,但他还算是一个比较开明的人。对于小龙猴想要去见识更广阔的世界一事,他从来就没想过要阻止。 天地广阔,如果小龙猴真有那个本事去阅览的话,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他也不会傻到说,在小龙猴连自保能力都没有的情况下,就放任它奔向广阔的世界。 因此,这次进山寻找猞猁,对于小龙猴来说,一定会是一次很好的锻炼。 山林固然危险,但比起人类世界,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他很干脆的说道“行吧,那你去吧,不过,你也不要太勉强自己,如果实在找不到的话,就赶紧回来。” “嗯嗯,你放心好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心中会有数的。”小龙猴保证道,“如果找不到猞猁的话,我一定会尽快赶回来告诉你,绝对不会贪玩的。” “好。”程虎拍了拍小龙猴的脑瓜子,“多加小心。” 小龙猴用力的点了一下脑袋,问清猞猁进山的方向之后,便飞快的朝山林奔去 酷热的夏季已经过去了一半,炎热半分不降,食物和水源却在逐日递减。 三兄弟离开狼群已经好几天了。 它们从山林的中心地往村庄的方向慢慢靠近,一路上受尽了酷热与饥饿的折磨。 三兄弟都有些后悔,也发生过争吵,彼此责备。 如果它们没有离开狼群,仍然在山林的中心地里,说不定还能捕获到一些小动物充饥。 那里的动物比猪还笨,完全不是它们的对手。 如果实在没法捕获到猎物的话,至少狼群里还有一些老弱病残的同伴可以被瓜分。 发生这种事情的几率虽然不大,但也不是没发生过。 在狼群社会里,如果谁倒了霉运,不幸沦为残废的话,那基本上只能成为一只被遗弃的狼或者食物。 因为那些残废既没有医院给它们医治,更不会有专门的护工照顾它们。 它们只能像这片山林中的所有动物那样,要么依靠自己顽强的活下去,要么放弃对大自然的抵抗,垂下脑袋选择死亡。 犹记得很多年前的一个月夜,饿极了的狼群在山林里遇到了一家子山猫。 这家山猫不是普通的小猫,而是体型接近豹子的大猫。 这些猫一共有三只,两只大猫一公一母,还有一只看起来很软绵、很q弹、很饱满、很多汁的小猫仔。 它们将这可怜的一家子团团围住,按照山猫的敏捷与凶猛,捕获两只大猫的几率并不是很大。 因为这些讨厌的山猫是一等一的爬树高手。 它们只需轻轻一跃,就可以成功爬到很高很高的大树上。 而且平日里谁要是单独遇上这种可恶的山猫,一般情况下也都会远远绕开。 因为这些讨厌的家伙不仅是一等一的爬树高手,还极其凶猛,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孤狼根本不可能战胜它们。 但幸运的是,它们今天遇到的不是孤狼,而是一群狼。 第387章 狼猫大战 看来,狼群很快就可以吃到东西了。 即使没法把那两只大猫捕获,但那只小小的,看起来很好吃的小猫肯定没法逃脱。 讨厌的小猫咪像是也意识到了危险,躲在大猫的身下,一个劲的叫。 狼群中的先锋朝三只猫扑了过去,母猫叼着小猫,借着公猫的后背,以极快的速度,瞬间跃到树上。 但是,就在这么一瞬间的功夫里,公猫挨了几掌,身上多处冒血,还有红红的爪子印。 狼群当然不会给公猫逃上树的机会,没等公猫蓄力,它们便一拥而上。 等它们收拾了这只公猫,再慢慢想办法把树上的猫也收拾了,那这一家子就可以团圆了。 但是,就在它们即将把锋利的牙齿咬向公猫的时候,那只原本已经逃到树上的母猫却忽然跳了下来,直接一巴掌将一只毫无防备的狼拍出好远。 其他狼受惊,纷纷退了几步。 公猫得以喘息,但伤势严重,已经没法爬到树上。 母猫站在它身侧,用身体紧挨着公猫,好让公猫能勉强站起来。 公猫回头看着树上的小猫,咧开流着血丝的嘴巴,说道:“孩子,看好了,不管任何时候,都不能认输,只要有一口气在,就一定要跟敌人战斗到底。” 说罢,朝它的孩子,那只看起来很好吃的小猫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那只母猫也笑道:“没错,你要记住,遇到任何危险,都不能慌乱,也不能害怕,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权衡利弊,然后做出正确的选择。” 哼,都快要死了,还装什么坚强?向来果敢的山狼最讨厌这种戏码了。好像全世界就你猫科动物会营造这种暖心戏份一样。 “可是......”小野猫躲在高高的树杈上,趴着身子,伸出脑袋,泪汪汪的眼睛看着底下的战场,用奶气未脱的声音说道,“可是,爸爸,妈妈,我怕,我真的怕。” 呵,它当然应该感到害怕。 因为现在事情已经很明朗了,这两只大猫中受伤严重的公猫定然会沦为狼群的食物。 至于那只母猫,即使它躲回树上,但只要狼群在底下守着,它,以及树上的那只小猫咪肯定会饿死。 狼群共有十几头狼,可以分批守在树下。 总之,这一家子已经逃不掉了。 “别怕,孩子。”公猫咬牙强行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却又故作轻松的说道,“你睁大眼睛好好看着爸爸怎么收拾这些家伙,你一定要看仔细了,以后如果遇到危险的话,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又快又狠的挥出你的爪子,不要给敌人喘息的机会。” 都要死了,还说这么多废话,真是讨厌极了。 一只脾气比较差的山狼‘小灰’,也是狼群中一只向来战斗力不错的山狼猛然朝大猫的伤口扑去。 对准敌人的伤口猛击,给敌人致命一击,这是所有战斗中的动物都应该明白的道理。 而且,这只公猫看起来很蠢的样子,压根就不知道掩藏自己的伤口,居然还把受伤的一只后腿赤果果的暴露在外。 小灰就是瞄准了这个伤口,想要一举咬断大猫的后腿,好为自己的战绩表上新增一笔:曾一举咬断猞猁的后腿。 听起来很牛逼。 小灰扑过去的姿势又狠又准,不出意外的话,它绝对可以一举咬断大猫的后腿。 但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它腾空的身子即将咬住大猫后腿的时候,大猫却像是早已做足准备似的,突然抬起一只前爪,奋力朝小灰的眼睛抓去。 下一秒,小灰落地,两只眼睛留着猩红的血液,已经看不到眼珠子了。甚至是,它的脑袋上还缺了好大块肉。 看起来可能活不过今天。 公猫将地上的两个眼珠子踏碎,又朝树杈上的小猫说道:“看到没有?如果有些时候,你确实处于下风,没法打赢敌人,那你就要学会给敌人制造机会,让它们以为你死定了,等它们放松警惕的时候,再给它们致命一击。” “爸爸,我知道了。”小野猫看到自己的爸爸如此英勇,原本泪汪汪的眼睛越发明亮,但仍然垂着泪珠。 狼群又退后了几步。 虽然这头山猫受伤很重,但力量仍然不容小觑。 而狼群已经饥肠辘辘,要想在没有继续伤亡的情况下杀死这两头山猫显然不容易。 一些已经饿得不行的山狼将目光看向旁边的小灰。 如果能把小灰分食的话,狼群的体力可以得到立时恢复,那么,要战胜这两只大猫也就不费什么劲了。 毕竟山猫再厉害,也已经受了伤,而且数量少。它们被狼群杀死是必然,只不过分食小灰之后,则可以减少狼群受伤的几率。 在饿魔的催促下,几只饿绿眼的山狼扑向小灰,眨眼间就把同伴小灰撕成了碎片。 分食自己的同伴似乎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存在残忍与否一说。 重伤的小灰即使没有被自己的同伴吃掉,之后肯定也会被其他食肉动物,或者食腐动物吃掉。 与其如此,倒不如发挥它的最后一点作用,为狼群的壮大而献出自己的身体。 所以说,如果三兄弟还留在狼群里的话,说不定还能跟其他狼一起分食狼群中的‘残废’。 可现在,它们游荡在这片山林里已经好几天了,却没有找到可以绝对充饥饱腹的食物,只是找到了一些小点心。 这些点心包括三只老鼠、一只从巢上掉下来的雏鸟、两只蛙类、还有一只落单的小狐狸。 这些食物如果被一只狼吃下,或许还能有些饱腹感,但被三只狼分食,就真的是连牙缝都不够塞。 唉,真希望这个时候能看见狼群。这样的话,也许它们还能跟狼群配合好,抓到一些较大的食物。 三兄弟彼此看了看,一致摇了摇头,让这个懦弱的念头从自己的脑子里滚出去。 既然已经离开了狼群,又还有什么脸面去想这些? :。: 第388章 别怕,孩子 现在,它们必须找到食物,让自己活下去。 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在林中绕了大半天,连一只老鼠的影子都没瞅见。 夜色越来越重,前方的道路也越来越窄。 三兄弟都很清楚,如果它们再找不到食物的话,就只能到另外一个世界去跟小灰汇合了。 小灰虽然是它们的亲兄弟,但当时三兄弟也吃了小灰的肉。 愧疚什么的,不存在,只能说,当时没能吃得更多一些,以至于三兄弟在跟山猫的大战中都分别挂了彩。 老大缺了一只耳朵,老二瞎了一只眼睛,老三的脑袋上有一块很大的疤痕。 一阵阵山风迎面吹来,空气中隐隐约约夹杂着一股腥味儿。 三兄弟立刻两眼放光前方一定有动物的尸体。 腥味很浓,肯定没死多久。 想到这个,三兄弟加快脚步,奋力朝同一个方向奔去。 跑了一会儿,总算看到了腥味的出处。 一只小兔子正在朝它们奔来。 而且,这只小兔子还受了伤。 兔子虽然是很笨的动物,但也不至于笨到会往山狼的怀里冲。 所以就在兔子即将冲到它们面前的时候,它忽然停了下来,掉头往左侧的灌木丛钻入,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三兄弟并没有追击兔子。 因为跟在兔子后面,还有一只更大的猎物。 一只山猫 跟多年前那场大战中的山猫长得一模一样。如果不是很清楚的记得那两只大山猫已经被所剩无几的狼群分食了,并且吃得饱饱的,也许它们会以为眼前的山猫就是当年那两只大山猫中的一只。 但绝对不是。 这是一只年轻的山猫,它的体格十分健硕,比当年的两只山猫还要略微大些。 所以,这只山猫吃起来,应该会更好吃吧 猞猁愣住了。 它就站在距离三只狼不足十米远的地方,一些约有筷子高的杂草将它们分隔开来,两边还有茂密的灌木。 原本追着的兔子从灌木丛逃走,但眼前却忽然冒出三只长得极其凶悍的山狼。 一头狼少了一只耳朵,一头狼少了一只眼睛,还有一头狼的脸上有很大很长的伤疤 “爸爸”一个满月的夜晚,如同今夜那样。 年幼的它趴在高高的树杈上,四只爪子紧紧抓牢树皮,俯着身子,远远的看着树地下的爸爸妈妈在狼群中浴血奋战。 “妈妈”它惊恐而绝望,像是已经料定结局那样,浑身颤栗不已,豆大的泪珠一滴接一滴的滚落。 “不要打了,快上来。”它声嘶力竭的叫道。 “不用担心我们,照顾好自己。”爸爸一边挥动爪子,一边喘息说道。 它的后腿受了重伤,已经没法再跳到树上,只能勉强站立,并拼尽全力去击杀山狼。 它已经杀死了三头山狼,比以往的任何一个时候都要厉害。 “够了,爸爸,快上来。” 话音刚落,便见爸爸突然扑出去,瞄准了它想杀死的第四头山狼的脖子。 只要它的牙齿嵌入这头山狼的脖子中,这头山狼就会跟其他死去的山狼那样,再也没法伤害爸爸。 但是,就在爸爸即将咬到山狼脖子的时候,另外一只山狼却猛地扑过来,咬住了它的一只前爪。 剧烈的疼痛让爸爸的准头有了偏差,但还是狠狠的咬在了山狼的耳朵上。 被咬住腿的爸爸一声不吭,被爸爸咬着耳朵的山狼却疼得嗷嗷直叫。 小小的猞猁看到这一幕,惊心动魄的站起身子,颤抖的四肢让它差点摔下去。 它惊慌的向后退了两步,再次趴下身体,伸出脑袋,泪汪汪的看着底下的战场,哭喊道“爸爸爸爸你快上来快上来” 爸爸没法回答它。 因为它的嘴巴已经咬住了山狼的耳朵,一旦开口说话,就会让山狼逃脱。 可即使山狼没有逃脱,它也没法再朝这头山狼发起第二次攻击。 可是,只要没有倒下,没有死去,它就一定会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尽最大的努力打击狼群。只有尽力杀死更多的山狼,它的孩子才能得到更多的保障。 它忍着疼痛,忽然做出了一个谁也不会想到的举动。 它猛然抬起另外一只前爪,以迅雷之速狠狠击向咬住它前爪的山狼。 山狼想躲,却来不及反应,一只眼睛直接被爸爸的爪子击碎。 与此同时,那只被咬住耳朵的山狼也因为挣扎而将自己的耳朵生生挣脱了。 血淋淋的伤口在两头山狼的脑袋上十分醒目。 “爸爸” 年幼的猞猁垂着泪珠,惊诧于爸爸的战斗力。爸爸虽然是一只很厉害的大猫,但却不曾像今天这样无敌。 它此刻就像一位英勇的黄金战士,在这清冷的月光下,浑身散发着勇气的光辉。 但是,它英勇的爸爸还是因为一只前爪离地,一只前爪被山狼咬断,而轰然倒下,就像一棵参天大树被闪电劈断那样,直直的倒了下去。 “爸爸”小小的猞猁趴在高高的树杈上,声嘶力竭的叫道。周围的鸟儿被这一声尖锐的叫声惊起,纷纷远离了树冠。 原本喳喳叫不停的虫子像是也被惊到了,纷纷停下哀鸣。 可是,狼群不会停下。 缺了耳朵的狼跟瞎了一只眼睛的狼抬头看了它一眼,便立时扑向爸爸的身体。 它们森白的尖牙像一把把利刃,无情且决绝的刺入爸爸的身体。 爸爸没叫,只是重重的喘着气,用温柔的目光穿过阴冷的月色,看向趴在树杈上的孩子。 它的孩子还那么小,以后没了它的照顾,可要如何在这险象环生的山林里生存下去呢 想到这里,它的两只眼睛湿润了,但嘴角还是牵扯着弯起一道弧度“别怕,孩子。” 别怕,孩子,有生就有死。 在这个世界上,一切生命的最终归宿都是死亡。再强壮的生命也会因为病痛与年迈而死去。当你失去至亲的时候,可以哭,可以流泪,但不能绝望。 哭过之后,你应该站起来,用尽一切办法强大自己,保护自己,勇敢的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 因为在以后的道路上,你都将会是孤独的。 生命虽然看起来无量,但最后总会有命尽之时,兴盛之后,也必定会有衰亡。 再见 浮云遮住了烈日, 落花盖住了青草。 八月的风无力的吹, 撼不动大树, 也吹不散阴霾。 如果可以,真想再见您一面, 如果可以,真想再跟您说说话, 然而世事无常,命运多舛, 只能祝愿您一路走好, 在另一个世界也能得到温暖。 既然病魔将您带向天堂, 既然您离开人世去了远方, 那您便是天堂的国王; 尽管人间再难见到您的模样, 但您的音容会在我们心中永藏。 愿您一路走好, 在另一个世界也能得到温暖。 —————— 抱歉,亲爱的读者们, 今天我要为我大姨停更一天。 今天早上我二姨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天才蒙蒙亮,我还在睡觉。 当时以为她是不小心打错了,但还是接通了电话。 只是完全没想到接通电话之后的通话内容竟是我大姨去世了。 我大姨还没满七十岁,受病痛折磨多年,已经身形佝偻、骨瘦如柴,甚至连她身上脸上的皮肤都已经发黑。 她能撑到今早凌晨两点,真的很不容易。 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她每个星期都要去医院打针治疗。尽管如此,但每次见她的时候,她总是看起来很好的样子。 她既没有在我们面前表现过病痛的模样,也没有因为自己的病情而唉声叹气。 不管她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是如何的瘦弱,但在我们眼里,她始终坚强得如一棵大树那样。 上上次见她的时候,她看起来还很好,很康健,说话的时候既没有断句,也没有气喘,但吃午饭的时候,却只是吃了一点点。 犹记得当时,她还跟我妈问了很多关于我的事情,像是对我的未来充满了担忧。 我们在她家吃饱午饭之后,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当我们一家人走到楼下,她还从二楼的窗户里伸出脑袋来,喊我们常来些,说她常常一个人在家,直到我们走出好远了,她还没有把脑袋缩回去。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我二姨家。 当时天气很热,太阳也很烈。 她逛街走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但发黑的脸上却没有半点红润。 她家距离我二姨家一两公里左右,分别位于县城的两端。 我担心她在回家的路上出什么意外,便送她到她家楼下,可我当时因为急着回家而没有上去坐坐。 因为我家在距离县城四五十公里之外的山村里。所以尽管她再三邀请,目光殷切,可我仍旧没有上去,而是毫不犹豫的走了。 只是没想到,那一次见面便成了永别。 或许,人真的很犯贱吧,总是要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才心生遗憾。 我在想,为什么当时不上她家坐坐呢? 愿她一路走好。 。 第389章 遛狗 虽然千般万般不舍,但它已经无能为力。 狼群的尖牙在撕咬它的身体,汩汩溢出的血水让它不仅感到疼痛,更是意识涣散。 树杈上孩子的身影,也正在慢慢模糊。它那一声声撕裂的叫喊,也渐渐听不真切了。 “爸爸。”小猞猁依旧在痛苦的大叫。 但是,它的爸爸真的再也听不到了。 它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妈妈身上,将目光看向旁边还在奋战的妈妈。 妈妈的战斗力虽然不如爸爸,但在今天,它却像发了疯似的,毫不留情的撕咬着山狼。 若在以往,谁也想不到,平日里看起来那么温柔的妈妈,此刻竟然可以跟爸爸一样勇猛。 它同样杀死了三头山狼,并且还在顽强的抵抗。 “妈妈,够了,妈妈,快上来。”小猞猁的声音已经没那么尖锐,而是颤抖着,像被石子击破的水面,荡起一层层恐惧的涟漪。 它已经失去爸爸了,如果再失去妈妈的话 它不敢想,只能一个劲的哀求着妈妈快点回到树上来。 可是,猞猁再厉害,也只是一只猞猁。而狼群却是一个群体。 尽管妈妈英勇的杀死了三头山狼,但在打斗中,还是负了重伤。 负伤的它不可能再回到树上去了。不是它不想回去,而是它回不去了。 它可以在生孩子的时候一声不吭,也可以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毫无畏惧。 只是,它总归是担心自己的孩子。 虽然狼群的数量已经减少了一半,其余的大部分也都挂了彩,但是,它不敢保证,这些家伙在分食它与丈夫的身体之后,是否会选择离开这里。 如果它们会离开,那孩子就安全了。可如果它们仍旧守在树下,孩子最终还是会难逃一死。 所以,它必须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尽量杀死更多的山狼,为自己的孩子争取更多安全。 可是,它累了。真的累了。 身体的疼痛让它的爪子不再有力,视线也有些模糊。脑子里好像全是水,恍恍惚惚又沉甸甸的。 在给了狼群最后一击之后,它没能逃离,瞬间被同时扑上来的狼群淹没 它的最后一击,在一头山狼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 “妈妈!”小猞猁再次绝望的叫喊。 它的声音触及到远山之后,荡起阵阵回音。 可声音触及到妈妈之后,妈妈却没有给它任何回应。 它的身体那么小,声音却那么大。 它一个劲的哭喊叫唤,却再也没法将爸爸妈妈从地上叫起来。 它们的脸上原本挂着笑意,到最后却只剩下一堆白骨。 猞猁妈妈本来可以不用死的,但它很清楚,如果它不下去帮忙的话,猞猁爸爸肯定支撑不了多久,随时都会丧命。 它之所以选择下去帮忙,并不是奢望以它跟负伤的爸爸就可以将狼群消灭。 它们只是想拼尽自己的最后一点力气,尽可能多的杀死山狼,让狼群的数量减少。 这样一来,等它们死去,就会有更少的山狼分食它们的身体。 为数不多的狼群吃掉它们的身体之后,会饱腹,会离开。那么,躲在高高树杈上的孩子便可以安然离开。 生育一个孩子所遭受的疼痛能让一个母亲显得十分伟大。 而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无论遇到什么危险,都能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则更是彰显出了父母的爱子之心可与天比高,与地比广,与海比深。 今晚的月亮很圆,就像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 时间在流逝,再弱小的孩子也会成长。 猞猁已经不是当年的小野猫。它高大健硕,目光锐利,牙齿坚硬,爪子也像刀子般的锋利。 尽管如此,在看到三只熟悉的山狼时,它的身体还是有些微微颤抖。 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 它一直都知道,自己终有一天会与狼群大战一场。 但是,不应该是今天。 今天它帮人类干活,嘴巴撕裂,伤口也因为石头的摩擦也变得有些糟糕。 更可恶的是,它到现在都还没有进食。 饥肠辘辘的身体不仅疲惫,而且还有伤口在,更重要的是,它心里还得担心躲在不远处的树洞里的小野猫。 还不能打,至少不能在这里打。 它猛的转身,勾起一后脚,只用三只脚奔跑。奔跑的方向刚好与黑足猫躲藏的树洞所在的地方相反。 见状,三头狼愣了一下。 它们彼此看了一眼。 老大道“它有只脚受伤了。” 老二点头“对,它只剩下三只脚了。” 老三哈哈笑道“它死定了,咱们总算可以饱餐一顿了。” 三头狼没有任何犹豫,立即追着猞猁跑去。 这头猞猁明明有一只脚受了伤,但速度可不慢。 三兄弟追了好久,都没能追上,但也没有跟丢。 猞猁一直跟它们保持着安全距离,并且始终在它们的视线范围之内。 等它们想要放弃追逐这头猞猁的时候,猞猁就会在前面停下,甚至直接趴在地上,然后扭头轻轻舔它的后爪,好像后爪当真伤得不轻的样子。 看到这一幕,三头饿极的狼便会重整旗鼓,又一次跑向猞猁。 但它们刚刚跑起来,猞猁便会立时爬起,然后再次往前跑去。 这种感觉好像遛狗。 可是,面对如此具有诱惑性的美味,就算是被当成狗来溜,三兄弟也心甘情愿,只要最后能把猞猁扑倒,并且分食就行了。 猞猁的后爪受了伤,肯定没法跑太久,说不定再跑一会儿,它就跑不动了,到时候,就是它们三兄弟大快朵颐的美妙时刻了。 想到这些,三兄弟又一鼓作气,加快了脚步。 但可恶的是,前面的猞猁居然也加快了速度。 跑吧跑吧,你这只笨瘸子,等你跑不动了,你就死定了。 为了尽快抓到猞猁,为了尽快解决自己的肚子,三兄弟决定智取。 它们已经发现了猞猁的速度其实是根据它们的速度来变幻的。 它们跑得慢,猞猁也会慢,等它们停下的时候,猞猁也会停下。 对的,这就是传说中的遛狗。 虽然这种行为很可恨,但却是它们三兄弟的一个大好机会。 。 第390章 上当了 三兄弟决定展开包围圈,左右夹击。 老大继续在后面追赶猞猁,老二老三则跑向侧面,并且尽可能不让猞猁发觉。 等老二老三已经跑得远远的之后,老大再放慢脚步。 如此,猞猁也当真放慢了脚步。 哈,想遛狗是吗,到最后一定会让你尝尝被狗咬的滋味。 感觉到身后的山狼没有追上来,猞猁也跟着停下。 它有些担心山狼是不是已经发现它想要将它们引走的计划。 如果它们发现这个计划之后,肯定能猜想到在兔子跑丢的附近有它的同伴。 且这个同伴定然毫无还手之力,所以才需要它遛狗似的带离三头山狼。 如此一来,山狼很有可能会折返相遇的地方,并且凭借敏锐的嗅觉成功找到受伤黑足猫。 到那时候,几年前的悲剧就很有可能会再次发生。 所以,为了不让山狼掉转方向,它必须根据山狼的速度而调整自己的速度。 山狼停下,它也跟着停下,并且站在原地观望。 高高的杂草将它与山狼远远隔开,漆黑的夜色也极好的掩盖了山狼的身影。 但它依然可以凭借动静来判断身后的山狼并没有继续追来,也没有往后退去,只是站在那里,像是在休息。 就这点能耐吗? 虽然不想轻视敌人,但山狼的举动确实让它有些瞧不起。 毕竟也才追了这么一点路,它们竟然就追不动了? 向来让山林里的动物闻风丧胆的山狼,也不过如此嘛。 它抬头看了看月亮。 月亮依旧明亮,依旧圆润。 也许那大大的月亮就是它爸爸妈妈的眼睛,正在夜空中骄傲的看着它呢。 那时它弱小无力,没法保护自己的至亲,如今它已长大,一定会像当年的爸爸妈妈那样,拼尽全力,哪怕失去生命,也会不留余力的去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东西。 但是,它不会轻易认输,也绝对不会轻易放弃。 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它就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生命。 山狼还是没有行动。 这让猞猁有些不安。 也许它应该聪明一点,再聪明一点,这样或许就可以想到山狼在干什么。 就像白天遇到的那只猴子一样。那确实是一只很聪明的猴子。 可它只是一只土生土长的山猫,尽管传承的血脉让它继承了高于普通山猫的智慧,但它依然只是一只山猫。 它健壮,聪明,却没有健壮到像大老虎那样,也没有聪明到如同一个聪明的人类那样。 它可以单挑一些体型比它还要稍微大些的食肉动物,也可以用人类的语言去交流,但却没法在此刻猜测出山狼到底在干什么。 是累了? 还是在欲擒故纵? 想不明白,也不想去想,只要等就对了。 等山狼重新追上来,然后它再继续朝前跑去。 可是,它等了好一会儿,还是没能等到山狼继续前进。 奇怪了。 那些山狼明明是一副已经饿极的样子,且它们数量占上风,它们应该不会这么轻易放弃才对。 更重要的是,它在第一时间就故意勾起一只后脚,假装自己的后脚受了重伤。 在如此有利的条件下,山狼不应该放弃才对。 纠结了一会儿,山狼终于重新有了动静,再一次朝它追来。 它得意的笑了一下,继续往前跑去。 这一次,山狼似乎确实休息够了,跑得飞快,好几次都差点追上它了。 它也不顾得再装残废了,开始用四只爪子奋力的奔跑,尽可能的与山狼拉开距离。 跑了一会儿,左前方和右前方都传来了一阵异响。 糟糕,上当了。 这里这才猛然察觉自己上了山狼的当。 山狼之所以突然停下没有追上来,目的就是为了让另外两只山狼绕到它的左右两侧,并且与它保持很远的距离,以免被它发现。 后来山狼拼命追击,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它的注意力,好让它察觉不到两侧正有两头山狼在逼近。 等它察觉的时候,三头山狼已经形成包围圈,将它包围起来。 现在的情况是,后方有狼,右前方左前方也有狼。 三只狼就像等边三角形的三个点,无论猞猁从哪个方向跑,都会遇上两头山狼拦路,并且有一头山狼从背后包抄。 上树。 来不及多想,猞猁轻轻一跃,立即爬到了旁边的大树上。 三头狼靠拢过来,站在树底下,对着天空的月亮嗷嗷直叫。 它们当然知道猞猁会爬树。虽然知道,但这是它们没法阻止的事情。 这片山林里到处都是高大的树木,不管它们选择在什么地方包抄猞猁,猞猁都能爬到树上。 它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守在树下,用最卑劣的言语嘲讽激怒猞猁,将它从树上赶下来。 向来有着二大王之称的猞猁会躲到树上去,就说明它的战斗力处于下风,并且很清楚自己打不过三头狼。 因此,三兄弟很清楚,只要猞猁敢下来,它们就可以把猞猁变成美味的宵夜。 “呵呵,这不是猞猁吗?”老大轻蔑的笑道,“不是说猞猁是山林的二大王吗?怎么会这么胆小呢?居然躲到树上去。” “嘻嘻,什么二大王,给我擦屁股我都不要。” “猞猁就是这片山林里最臭最讨厌的家伙,以为自己长了一张跟老虎差不多的猫脸就很了不起的样子,其实压根就没什么本事,全靠样子吓人而已。” “猞猁不仅臭,而且还长得丑,你看它耳朵上的两撮毛,跟咱们肚子下面那一撮毛是不是很像?哈哈哈。” “对对对,太像了,太恶心了,居然会在耳朵上长那样的毛。” “说不定是它老子在创造它的时候,把毛留在它妈肚子里了,所以它的耳朵上才会有两小撮毛。” 猞猁站在高高的树杈上,一如几年前那样。 听到山狼在嘲讽自己耳朵上的两撮毛,并且侮辱它的父母,它气得浑身颤栗,然后纵身一跃,跳下大树,准备跟三头山狼拼个你死我活。 可是,它真的很饿,身体也很累,爪子有些疲软,牙齿也因为一整个下午都在跟石头打交道而有些发酸。 。 第391章 向往与使命 当它的爪子刚刚触地的时候,它便知道自己上当了。 山狼之所以说这些话,无非就是想把它从树上赶下来而已。 可它竟然上当了,还当真跳了下来。 它还没来得及做好战斗的准备,便被三头饿极的山狼扑上来左右夹攻,狠狠的撕咬它的皮肉。 这样下去,它一定会死。 等它死了之后,黑足猫也肯定会跟着死去。因为黑足猫要么饿死,要么被其它动物吃掉。 所以,它不应该下去。它不应该为了山狼的话而发怒,然后用疲软的身体去跟三头山狼战斗。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猞猁晃了晃脑袋,将自己的思绪拉回来,垂头看了看底下依旧在叫骂的三头山狼,然后优雅的俯下身子,在高高的树干上趴着。 幸亏刚刚的一切都只是自己的推算,如果它当真因为情绪激动而跳了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以前爸爸妈妈就说过,越是危险的时候,就越要保持冷静的头脑。 这些年来,它一直深深记着爸爸妈妈的话,所以才能在危机四伏的山林里存活至今。 生命只有一次,永远也不要因为冲动而失去它。 血性固然是一种可贵的品质,但冲动不是。 在绝对会让自己死翘翘的情况下,还像个傻子似的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且没有对周围的同伴同类带来任何益处,只是单纯的死在敌人手里,成为敌人的食物,那不叫血性,叫脑残。 所以不管底下的三头山狼说什么,猞猁都不会下去。 它轻轻闭上眼睛,决定就在这里好好休息一下。 虽然肚子已经饿到极点,但没办法,现在这种情况,只能原地休息。 今晚的月亮很圆很大,黑夜也很吵很闹,但因为知道底下那三只讨厌的山狼上不来这么高的树,所以猞猁并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月光像一张薄薄的被子盖在它身上,它睡着了。 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回到山林里来了。 自从跟了程虎在村子里学习人类的文字以及人类世界的生存技能之后,小龙猴还是第一次回到山林里。 它奔跑在狭小而曲折的山路上时,显得有些兴奋。 虽然这边的山林跟芭蕉林那边的山林有点距离,但它也不是没来过。 毕竟之前乃至现在的山林都物资匮乏,有些时候为了填饱肚子,它们不得不远离猴族的领地,往更远的地方寻找食物。 所以这边的山林它也来过,谈不上了如指掌,但绝对熟悉。 只是,听说这片山林已经被复苏了一片竹林和一片山地还有一大片茶林。 这些被复苏的地方到目前为止,它确实还没有去过。 今天是个很好的机会,如果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倒是可以去这些地方看看,说不定还能遇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 可惜的是,它今天重任在身,必须按照程虎的吩咐去找到猞猁,所以暂时没法顾及自己的玩乐。 虽然小龙猴一心向往外面的世界,但它毕竟也是一只猴子,它也跟山林里的其他猴子一样,向往绿色的山林,向往青翠的草地,和永远也吃不完的水果。 这些向往是刻在骨子里,流淌在血液中的。 不管它变得多聪明,这些向往始终都会保持着原来的样子。 因此,当它看到熟悉的树木,熟悉的山涧,熟悉的荒草,它的心情微微起了一些波澜。 山林是它的家,是它生长的地方。 在它身上,始终流淌着大山的血液。 不管它有多渴望外面的世界,仍旧改变不了自己热爱这片土地的本质。 想想年少时光,它曾和自己的小伙伴在这片山林里自由自在的奔跑追逐,在那枯树、荒草、山崖构筑的舞台上,无忧无虑地嬉闹。 它们感叹蓝天为什么那么蓝,白云为什么那么白,鸟儿为什么可以飞那么高。 那时的它们向往传说中的鲜花绿树葳蕤芬芳的样子,向往清风细雨润秀山林的模样,更向往山涧小溪淙淙流淌的快乐。 那些时光多美啊,那时候的它们多简单啊! 尽管那时候的日子很困难,但一切都是美的。 然而,美的事物总是会像烟花一样绚丽而短暂,更是像流星一般璀璨却无法定格。 在不知不觉中,从咿呀学语的幼儿开始,仿佛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胸怀大志的少年。 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种各样的烦恼。 虽然人类有句话叫做少年不识愁滋味。 可它的烦恼可多了。不仅要担心自己未来的路该怎么安全稳定的走下去,还得担心山里的猴群未来要如何发展。 虽然猴群的事情似乎不应该由它来担心,但人类世界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嘛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猴族的壮大与兴盛,自然也是每一个猴子都应该承担的责任。 所以,尽管它始终热爱着这片土地,并且矢志不渝,可是,它仍然要选择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去探索,去追寻。 也许只有在经历过磨折,经历过风风雨雨之后,它才可以淡然的面对以后的一切危险。 山林会永远这么安逸吗? 虽然没有答案,但只有居安思危、勇于进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到了山里,小龙猴找到一只小小鸟,问道“嘿,小家伙,这附近有只猞猁,你知道吗。” 听程虎说,猞猁昨天叼了鸡之后,往这边的山脉来了,所以它应该是在这一片区域活动没错。 虽然猞猁的活动范围很广,但因为它要照顾一只受伤的黑足猫,所以活动范围应该会有所缩小。 小小鸟是只小小的蓝翅八色鸫,样子看起来还有些单纯,不像某些老鸟似的,一看到它们猴子就躲得远远的。 好像谁都是小胖猴那种连鸟都不放过的变态一样。 小小八色鸫把小小的脑袋一会儿歪向左边,一会儿歪向右边,用骨碌碌的眼睛好奇的看着小龙猴。 咦,这是什么?为什么这么闪?为什么这么黄? “喂,我跟你说话呢。”小龙猴伸出一只手指,轻轻的点了一下小小鸟的脑袋。 小家伙还是把脑袋歪来歪去的,好像对小龙猴身上金灿灿的毛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你让我站在你的脑袋上面,我就告诉你。” 。 第392章 我妈妈是条蛇 一听这话,小龙猴立即黑着脸斜着眼“难道你想在我头顶上拉屎?” “不是。”小家伙的声音很清脆,一听就是那种不谙世事的小朋友。 “我还没有见过你这么奇怪的东西呢。会说话,还会发光。”小小鸟跳了跳脚,很愉快的样子。 小龙猴知道不能为了所谓的面子而纠结,因为猞猁现在还没有找到,程虎还在院子里等着。 它得尽快把事情办妥,好回去交差。 “好吧,好吧。”它指着自己的头顶说道,“你站上去没问题,但是,你绝对不能拉屎哦。” “嗯嗯,你放心吧,我不会的。”说罢,它噗的向后拉出一泡屎,“你看,我已经先把屎拉出来了。 小龙猴心里好绝望。 在院子里要面对三个智障,为什么进山来了,还得继续面对智障? 是因为自己的智商已经有了飞一般的进步,所以看谁都觉得智障吗? 小小鸟看它神色纠结,也没再征求它的意见,直接扇动小翅膀,飞到金灿灿的头顶上。 “嗯,好像跟一块石头也没什么差别嘛。”有点嫌弃的语气。 而且,石头还不会摇晃哩。可这个金灿灿圆滚滚的脑袋却不是很平稳的样子。 “好啦,你已经站在我的头顶上了,这下你是不是应该告诉我,猞猁在什么地方了?” 为了完成程虎给的任务,只能委曲求全了。有句话叫做大丈夫能屈能伸嘛,真男人,就该这样。 “好吧,看在你还算好说话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小小鸟再次扇动翅膀,飞离小龙猴的脑瓜子,朝前面飞去,“我亲自带你去哦,高兴吧。” 小龙猴哭笑不得“好吧,我谢谢你了,快走吧。” “那个,你要找那只大猫干什么?”小小鸟一边慢悠悠的往前飞,一边问道。 它问话的时候喜欢回头看跟在后面的小龙猴,所以差点就撞到树干上了。 小龙猴说道“当然是有很重要的事情。” “是什么事情?”小小鸟追问。 “就是很重要的事情。” “那很重要的事情是什么事情?”还在追问。 小龙猴有些不耐烦的反问道“你怎么这么多问题呢?” 小小鸟却是满口的稚气“为什么我不能问这么多问题呢?” “你妈妈是谁?”既然没法回答小小鸟的问题,没法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一遍,小龙猴便使用了转移策略,将问题的对象移到小小鸟身上。 “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个?”小小鸟反问。 “刚刚你问了我好几个问题,现在应该轮到我问你了。” “嗯,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小小鸟很平静的回道,“我妈妈是条很大很大的蛇。” “啊?”小龙猴忽然站定脚步,一脸怀疑的看着前面的小小鸟,“你妈妈怎么会是一条很大很大的蛇呢?” “我妈妈就是一条很大很大的蛇啊。”小小的蓝翅八色鸫落在旁边的小树枝上,一脸认真。 看样子,不像是开玩笑。 “如果你妈妈真的是一条很大很大蛇的话,那它是怎么生下你的?”聪明的小龙猴是不可能相信这种鬼话的。 小小鸟却没有被这个问题问倒,而是依旧淡定的回复道“妈妈说,我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这是骗小孩子的鬼话。”小龙猴叫道,“还是说,你在逗我?” 小小的蓝翅八色鸫摇了摇头“我没有骗你,我妈妈真的是一条很大很大的蛇。” 它的语气有些着急,就像每一个孩子面对别人的质疑,想要解释想要袒护家人时一样。 “它真的是一条很大很大的蛇。”小小鸟着急的解释道,“但是我妈妈很温柔,不像其他那些凶恶的毒蛇一样,我妈妈可温柔可善良了。” “不不不,你妈妈不可能是一条蛇。”小龙猴感觉自己的世界观有些崩塌了。 这特么到底是什么林子?居然还能孕育出这样的鸟?或者蛇? 一条蛇生出了一只鸟? 那到底是蛇爸爸被戴了绿帽,还是鸟爸爸出了轨? 一条蛇跟一只鸟? 这特么是什么鬼剧情?就算是向来以变态著称的岛国也拍不出这样的片子啊。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这只八色鸫在扯谎。 哼,看它表面单纯,没想到是个大话精,真是看错你了。 “我妈妈真的是一条蛇。”小小鸟还在极力解释道,“它真的真的是一条蛇。” “好吧,我不知道你是疯了,还是傻了,但我可以告诉你,一条蛇,是不可能生下一只鸟的,懂吗?” 小龙猴的话让小小鸟有些发懵。 它小声又迟疑的问道“如果妈妈不是我的妈妈,那谁才是我的妈妈?” “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但如果你尽快带我找到猞猁的话,等我把事情办好了,也许我可以帮帮你。”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小龙猴拍着胸脯保证,“我一定说到做到。” “既然这样,那咱们快点吧。”小小鸟飞离树枝,快速朝前飞去。 在小小鸟的带领下,小龙猴总算发现了猞猁的踪迹。 只不过,事情好像有些棘手。 它跟小小鸟躲在远处的一棵大树上,远远看着前方的一切。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温度也不低。 但因为是在树林里,所以勉强算是有些凉快。 不过,这片树林还没有被复苏,所以也别指望会有茂密的树冠遮挡烈日的光华。 那只猞猁就趴在前面一棵大树高高的树干上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的样子。 而在它睡觉的大树底下,则有三头面目狰狞的山狼在徘徊,看样子是想守株待兔。 不,是守株待猫。 估计它们吃不到猞猁便不会跑开。 小龙猴前后左右观望了一番。 如果这些大树长满树叶,枝干里充满水分的话,猞猁要借助这些大树彼此牵扯的枝干逃走完全不是问题。 问题是,这些树木现在已经进入生命停滞状态,既没有绿油油的叶子,枝干也变得又干又脆,尾端根本没法承受猞猁三四十公斤重的身体。 。 第393章 欠下猴情 如果猞猁要顺着枝干的尾端逃走,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枝干尾端不堪重负,嘎嘣折断,然后猞猁从高处摔下,被狼群分食。 小龙猴紧着眉头,细细思量对策。 三十六计中有一计叫做声东击西。 这个计策的意思是,以假动作欺骗敌人,好掩护主力在第一时间击中敌人的要害。 所以,待会儿它可以去吸引山狼的注意力,让树上的猞猁伺机击败山狼。 等等。 小龙猴忽然打断自己的思路,又想到,猞猁可不是小野猫,它在面对三头山狼的情况下选择躲到树上,那就说明,它现在的身体状况并不允许它与山狼发生冲突。 不然的话,凭它的实力,也绝对不会躲到树上去,而且好像还躲了很长时间的样子。 因此,声东击西这招可能行不通。 那么,就只能来一招调虎离山了。 调虎离山,是指设法让老虎离开原来的山冈;比喻用计谋调动对方离开原来的有利地位。 呸,是掉狼离山。 小龙猴心想,待会儿它可以以身犯险,充当诱饵,去引开山狼,然后再让猞猁找准时机离开。 它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又看了看不远处的三头山狼。 那三只山狼只是普通狼,也就是所谓的欧亚灰狼。 欧亚灰狼是灰狼的指名亚种。它们的体形属于中等体型,正常欧亚灰狼的正常体重一般在30公斤到50公斤之间。 有些较为不正常,体重超出正常指标的,也能达到最高80公斤左右。 就像人类一样,一个正常成年人的体重在50公斤到100公斤之间,但有些不正常的,则很有可能超过100公斤,甚至到达300公斤。 相比可以得知,欧亚灰狼要想长到80公斤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毕竟狼是群居动物,要想当着大伙的面,多吃两口肉,然后偷偷多长几十斤肥膘真的不容易。 前面的三头山狼虽然也是欧亚灰狼,但体型显然有些缩水。 这也不难理解,毕竟长期吃不饱,肯定会瘦的嘛。 狼群作为群居动物,虽然捕猎的成功率似乎要比猞猁这种独居动物更高,但是,也有一个缺点,就是食物要共享。 十几头狼捕到一头獐子或者野猪什么的,得大家分着吃,到嘴的肉也就会所剩无尽。 而猞猁这种独居动物则可以独享一顿大餐。虽然捕猎的成功几率会有所下降,但正是因为如此,猞猁才可以在没有帮手的情况下,将自己磨练得异常强悍。 也许,这才是一头山狼单挑一头猞猁必定会失败的原因。 狼群习惯了合作进攻,所以当它们单打独斗的时候,在气势上就先败下阵来了。没了同伴的配合,实力则更是不堪一击。 虽然山狼跟猞猁比起来,好像很弱的样子,但跟一只金丝猴比起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小龙猴虽然体型小,干架完全不是山狼的对手。但是很抱歉,本猴子是靠智慧生存的。 再者,这些山里到处都是大树与藤蔓,而它的体重又完全不需要害怕枝干会折断,所以,就算有一群山狼眼巴巴的看着它,也别想吃到它一根猴毛。 对,就这么办。 想定主意,小龙猴扭头朝旁边的小小鸟说道“你先在这里等着,待会儿我去引开狼群,你跟着我,等咱们把狼群甩开了,我就告诉你关于你妈妈的事情。” 小小鸟点了点头“嗯,我知道了。” 小龙猴朝它笑了笑,便开始借助枝干与藤蔓,悄悄朝猞猁所在的大树靠近。 为了不让山狼发觉,它会尽可能放缓自己的动作,好让一切声响听起来只不过是微风拂过的样子。 经过一番小心翼翼的行进,总算来到猞猁身边。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小龙猴没有完全靠近猞猁,而是远远的站在猞猁所趴着的枝干尾端。 如果猞猁朝它扑来的话,它可以借助藤蔓荡到另外一棵树上,但猞猁则必定会因为身体重量的缘故而折断树枝,直接摔下去。 猴在江湖飘,还是小心行事比较好。 “喂,别睡了。”小龙猴小声的叫道。 猞猁缓缓睁开眼睛,猛然看到金灿灿的美味,愣了一下,当即缓缓站起身,准备朝小猴子扑去。 它已经饿到极点,必须尽快补充食物,这样的话,或许还能跟山狼大战一场。 可是,当它看到小猴子只是远远的站在枝干尾端,又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小龙猴看到猞猁站起身,便警告道“喂,你可千万别乱来,你要是扑过来的话,一定会掉下去的。” 猞猁皱起眉头。这正是它所担忧的。 小龙猴继续说道“程虎在院子里等着你呢,他等了你一个早上了,担心你会出事,所以让我进山来找你。” 原来是程虎院子里的猴子,难怪觉得有些眼熟。 这只猴子给它的感觉很不一样。它说话的时候神情不卑不亢不惧不惊,跟其他猴子完全不一样,倒像是一个人类似的。 “待会儿我去把下面的三头狼引开,你找到机会,就赶紧去村子里找程虎,它会给你食物。”小龙猴说道。 猞猁这才明白猴子的用意。 原来这只小猴子想帮它引开底下的狼,好让它离开。 虽然不想领这份情,但在这种情况下,还真由不得它自己选择。 要么被饿死在这里,要么被狼群瓜分,要么欠下这份猴情。 后者才是一个智慧生物该选择的。 它点了点头。 小龙猴朝它笑道“待会儿我把狼群引开之后,你不要犹豫,直接跑开就是了,程虎现在很担心你,你一定要到村里去找它。” 猞猁再次点头。 嘴巴滴水未进,伤口好像也发炎了,所以不想说话。 小龙猴又道“那你要做好准备哦,我去引开这些狼。” 猞猁还是点头。 小龙猴看了看猞猁,又看了看底下的三头狼,然后再次悄悄离开。 等它跑到不远处的大树上时,才再次认真的观察三只灰狼。 。 第394章 小朋友,叔叔是好人 这些灰狼的体毛比较粗糙,是趾行性动物,跑起来肯定非常的快,所以,待会儿要想充当诱饵引开这些灰狼的话,就不能傻乎乎的待在地上奔跑,必须待在树上。 灰狼的鼻端突出,两只耳朵尖尖的直立在脑袋上,因此它们不仅嗅觉灵敏,听觉也十分发达。 这是灰狼的优点,但小龙猴有办法利用这些灰狼的优点,将它们成功骗离。 嗅觉灵敏是么?那一定很喜欢鲜血的味道了。它抬起手臂,犹豫了一下,还是狠下心咬了一口。 毕竟是自己的肉,要想咬出血,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咬了一会儿,皮一点没破,口水倒是沾了不少。 该死,应该带块肉来才对。 左右看了看,也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替代肉的东西,便只好悄悄爬到地面,找准一块大石头,然后伸出脑瓜子,猛的冲过去。 咚的一声,差点没撞出脑震荡。 脑震荡没被撞出来,但鲜血总算汩汩流了下来。 小龙猴晃了晃脑袋,赶紧利索的爬到树上。 鲜红的血液顺着额头一路往下,流经蓝脸,浸湿毛发,再滴落地面。 不远处树干上的猞猁始终目不转睛的看着猴子。 它万万没有想到,一只猴子为了救自己,竟然不惜以身犯险充当诱饵? 而且,为了成功引诱狼群,它竟然还不惜撞破自己的脑袋? 这是一只什么样的猴子?为什么它愿意做这些事情?这么做对它有什么好处? 猞猁想不明白这些。 就像猴子们可能也想不明白它为什么愿意照顾一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黑足猫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没法用大道理去解释的。 也许只有到了合适的时机,在合适的环境里,某些答案才会像月光一样照入心里,让一切不解都变得明亮起来。 小龙猴摸了摸额头上的伤口,说不痛,那是不可能的,但其实也不是很痛,一点点痛吧。 毕竟不是小孩子了,这点疼痛对它来说算不了什么。 如果连这点小伤都没法忍受的话,以后要是真的有机会去人类世界了,还不知道要遭什么样的罪呢。 毕竟人类都是变态啊,他们喜欢鞭打猴子,喜欢吃猴脑什么的。 那些混蛋,迟早有一天要让他们知道我小龙猴的厉害。 树底下的三兄弟彼此看了看。 狼老大说道“你们有没有闻到一股很甜的味道?” 狼说的甜,不是甜点的甜,而是血液的鲜甜。 狼老二扬起脑袋,伸长脖子,用鼻子在空气中狠狠嗅了嗅“嗯,闻到了,一股很新鲜的甜味。” “哈,是不是有什么好吃的傻瓜送上门来了?”狼老三一脸兴奋。 “啊,救命啊。”小龙猴双臂吊挂在枝干上,一脸绝望的叫道。 “好像有谁在喊救命。”狼老大皱起眉头,竖起耳朵,仔细分辨。 “救命。”小龙猴继续哀嚎。 “是在喊救命没错。”狼老二一脸兴奋的说道,“好像是从那边传来的,我过去看看。” “我也去。”狼老三急忙跟去。 毕竟事情已经很明显了,肯定是一只受伤的动物掉进了陷阱里,或者是遇到了危险不能逃离。 如果让老二独自过去的话,说不定它会偷偷独享一顿大餐呢。 绝对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狼老大当然也担心这种事情。可是,它看了看树上还在睡觉的猞猁,又不忍心放弃这一顿大餐。 然而,很多事情是由不得它的。 比如此刻,鼻子嗅着空气中的鲜甜滋味,耳朵听着那美妙的喊叫,它的肚子便极其不争气的咆哮起来。 肚子一咆哮,身体就跟着乏力。 如果这个时候猞猁忽然恢复体力跳下来跟它大战的话,它可没有把握能逃脱。 所以,还是赶紧跟着那两个笨蛋一起走吧。 狼老大依依不舍的看了猞猁一眼,掉头追着两个笨蛋而去“等等我,你们等等我。” 它也怕自己会少吃一口肉。 猞猁看到三头狼前后离开,就赶紧悄悄跳下大树,往黑足猫藏身的地方跑去。 现在山狼的活动范围已经扩张到这里了,如果再让受伤的黑足猫待在这里,肯定会很危险。它必须把黑足猫带到村子附近。 至少要等黑足猫完全康复之后,才能回到山里。 三头狼很快循着鲜美的血腥味跟美妙动听的求救声找到了小龙猴的所在之地。 一只看上去还算有些丰满的猴子挂在树上。 “救命啊。”小猴子还在求救。 “小朋友,你怎么了?”狼老二一脸慈善的问道。 小龙猴垂下脑袋,看着底下的三个叔叔,一脸人畜无害的说道“我,我受伤了,现在上不去,也下不去,帮帮我好吗?” 受伤了? 三兄弟有些疑惑,但等它们看清猴子额头上的伤口之后,也就不疑惑了。 这只可爱的小猴子确实是受伤了,真是让狼心疼呢。 “哦,可怜的小家伙,真是太可惜了,你的脑袋上好像真的破了一个洞呢,那么美丽的脑瓜子,怎么就破了个洞呢?”狼老大一边流着哈喇子一边说道。 小龙猴说道“我刚刚在树顶上,脚下一滑就摔了下来,脑袋磕破了,身上也到处都是伤,我现在根本就没有力气爬上去。你们帮帮我好吗?” “当然没问题。”狼老三急忙挤到前面,双目冒光的仰头看着小猴子,用力吞咽一口,说道,“你放心的掉下来吧,我会在下面接着你的。” 然后,微微张开嘴巴,一脸渴望的看着树上的小猴子。 多可爱的小猴子啊,多漂亮的颜色啊,多健美的体型啊。 “你真的会在下面接着我吗?”小龙猴很是担忧的说道,“如果你接不住我的话,我可能会被摔断手脚的。” “小朋友,你放心好了。”狼老大推开老三,占据有利位置,仰头看着小龙猴,“叔叔是好人,我来接住你,一定不会有事的。” 小龙猴犹豫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吧,你们做好准备哦,我要放手了。” 。 第395章 猴血 “好的,好的。”狼老大把嘴巴张开,“你放手吧,我会用我的嘴巴轻轻的接住你,绝对不会让你摔到地上去的。” “可是,你的牙齿好锋利啊。”小龙猴表示害怕,“万一它们碰到我怎么办?” “小朋友,你放心好了,叔叔的牙齿只是看上去很锋利,实际上一点儿也不锋利,它们就算碰到你,也绝对不会伤害你的。” “对啊。”狼老二笑嘻嘻的说道,“小朋友,叔叔们都是好人哦,不会伤害你的,你放心吧。” “嗯嗯,我们都是好人。你看我们的样子就知道了。” 一只狼缺了一只耳朵,一只狼少了一只眼睛,还有一只狼的脸上有一个又长又宽的伤口。 这绝壁是这个世界上最劣质的‘好人’。 小龙猴偷偷瞥了一眼猞猁逃离的方向。猞猁已经消失在树林里,不见了踪迹。 虽然如此,但猞猁说不定还要先去找到小野猫,然后才去找程虎。 小野猫受着伤,猞猁要带它离开的话,就不能快速奔跑,那样一来,还需要一些时间。 它说道“既然这样,那干脆你们三个一起张开嘴巴接我吧,不然我怕你们接不住。” 三兄弟一起张开嘴巴? 嘻嘻。三兄弟彼此看了看,高兴的笑起来。 狼老大很是郑重的说道“好的,没问题,我向你保证,我们一定会接住你的。” “没错,就算我接不住,还有它们两个呢,你可以放手了。” “嘻嘻,好期待哦。”狼老三露出了‘憨憨’的笑脸,“真期待跟你亲密接触,成为朋友呢。” 小龙猴一脸纯真的说道“那我放手咯,我真的放手咯。” “放吧,放吧,我们会接住你的。” “快放手吧,别吊太久了。看到你这么可爱还被吊在树上,真是让叔叔心疼呢。” “嘻嘻。我在这里等着你。” 小龙猴在心里暗笑一声,松开一只手臂。 三头狼见状,脑袋立即仰到最高处,嘴巴也张开到最大限度。这个时候,它们就看不清小猴子了,只能看到后背的景物。 尽管如此,但它们的余光还是瞥见,小猴子的另外一只手也松开了。 整个猴身都在往下掉。 “啊!”嘴巴极力的张到最大最大。 一些湿哒哒的东西掉到嘴巴里了,还直接顺着仰直的脖子往肚子里滑下去。 是猴子的血吗?怎么会流了这么多血呢? 更奇怪的是,这个血的味道怎么跟空气中闻起来的鲜甜味道不一样呢? 这个‘血’的味道不仅不鲜甜,而且还有一股很难闻的骚臭味。 就好像是——尿! 三兄弟没忍住,回正脑袋,干呕起来。 之所以是干呕,是因为那些‘血’已经全部顺着喉咙进入肚子里去了。 它们也只能干呕。 “猴子的味道怎么会是这样?”狼老大不可思议的叫道,眼泪都快呕出来了。 “这好像是猴尿。”狼老二一边干呕,一边说道。 狼老大拍了它一掌“你才吃候尿。” “老大,可这个真的好像是猴尿。”狼老三弱弱的说道。 “哈哈哈,笨蛋,大笨蛋。”小龙猴的尾巴卷着树枝,身体倒挂在枝干下,两腿中间的水柱还没有停歇 “混蛋,竟然敢骗我们喝尿,你死定了。”狼老大怒不可遏的叫道。 “我刚刚就说是猴尿吗。”狼老二一脸激动的说道,就好像是考场上的考生忽然发现自己的答案是正确答案一样。 老大又给了它一巴掌“快想办法把这只该死的猴子弄下来,我要吃它的肉,喝它的血,啃它的骨头。” “嘻嘻,那你们就试试啊。”小龙猴荡了荡身体,稳稳当当的荡回枝干上方站着,“有本事,你们就爬到树上来啊,傻瓜,三个大傻瓜。” “狼喝猴尿啦,狼喝猴尿啦,狼喝猴尿啦” 周围的鸟儿纷纷唱起歌来。 三兄弟气急败坏,一个劲的叫骂,发誓要把小龙猴撕成肉沫。 小龙猴干脆坐在树杈上,背靠着大树主干,翘着二郎腿,悠闲的听着底下的三头狼在那儿歇斯底里的叫骂。 “混蛋,你下来,你给我下来。” “你要是不下来的话,我就把你给吃了。” “老大,咱们不会上树,咱们吃不到它,它下来才会被咱们吃呢。” “笨蛋。” 小小鸟飞来,落在小龙猴身边“咱们走吧,别在这里跟它们浪费时间了。” 小龙猴猜想,这个时候猞猁可能已经带着黑足猫在去往村子的路上了,所以,也没必要跟底下的三只笨蛋浪费时间了。 待会儿告诉小小鸟关于它妈妈的事情之后,还得尽快回到村子里看书呢。 “底下的笨蛋,你们给我听着,这里不是你们待的地方,你们从哪里来的,就回哪里去,不然的话,可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迟早有一天,你们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山林虽然是大家的山林,但在目前这种艰难的环境下,山林其实也是分层次的。 山林的中心地仍然被绿色覆盖,哪里属于大型食肉动物和狼群的活动范围。 村庄周围的荒山野岭植物枯黄,环境堪称恶劣,这里属于小型动物和一些中型动物的苟延残喘之地。 多年来,山林中心地的大型动物一直不曾侵犯村庄周围的山地,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小动物们休养生息繁衍族群。 小动物的族群一旦繁衍开来,数量增多,食物必定匮乏,到时候小动物们还是会往中心地迁徙,寻找食物。 到那时候,山林的中心地就会涌入更多‘食物’。 而剩余在村庄周围的小动物们则继续繁衍生息 这是一条头尾相连的链子,一旦狼群将这条链子咬断,就相当于是打破了整片山林的规律。 这三头灰狼离开山林的中心地,离开它们的族群,野心勃勃的来到村庄周围的山地,其目的很明显,无非就是想要直击小动物的巢穴,好让自己大饱口欲。 小龙猴正是因为猜到了这些,才会奉劝三头灰狼回到它们自己的领地去,别在这里兴风作浪。 。 第396章 最笨的狼 但是,灰狼们显然是不会把小龙猴的好心劝告放在眼里的。 毕竟在前一刻,这只可恶至极的臭猴子还给它们喂了猴尿呢。 是可忍孰不可忍,真的是忍无可忍。 就算是猴子没有戏耍它们,它们也绝对不会放过这么美味的食物。 狼老大威胁道“小东西,你最好乖乖的下来,不然的话,等我抓到你,你就死定了。” 狼老二龇牙咧嘴的看着猴子“你这个混蛋,竟然敢这么戏弄我们,难道你不知道我们是谁吗?” 这语气听起来怎么那么熟悉呢? 哦,好像小胖猴就经常说这种很智障的话。 小龙猴一边慢悠悠的朝前走去,一边说道“我当然知道你们是谁?你们就是这片山林里长得最丑,而且还是脑子最笨的狼。哈哈哈。” “你死定了。”狼老三铆足了劲,奋力向上跳去。 虽然,它不胖,还算有些健壮,但是再健壮的狼,也敌不过地心引力。 身体才刚刚离开地面没多高,就又往下落去。 它再次卯足劲,往上跳。 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 一头狼,不可能战胜地心引力。 于是,三头狼一起跳。 小龙猴看到三头大灰狼笨拙向上跳跃的样子,忍俊不禁“哈哈,说你们是最笨的,你们还不肯承认,看看你们的样子,真是要多愚蠢,就有多愚蠢。” 撇下这句话,它便抓着旁边的一根藤蔓,轻轻一荡,荡出了好远,并且稳稳当当的在另外一棵树上站定。 三头大灰狼见状,急忙停下跳跃的动作,追着猴子而去。 狼老大一边追赶,一边骂道“臭猴子,你给我停下来,否则的话,我抓到你了,一定会把你三狼分尸。” 小龙猴在高高的树杈上跳来跳去,很是轻松自在,完全没有一丝气喘“那么,首先,你得抓得到我,笨蛋。” 随手摘下一个松果,将力气蓄满在手腕上,然后瞄准狼脑袋用力一扔。 树底下当即传来一头狼嗷嗷叫的声音。 高空抛物,果然杀伤力非同小可。所以,千万不要高空抛物。 狼老二捂着自己没瞎的眼睛,朝老大哭诉道“老大,你看看我的这只眼睛是不是也瞎了?” 狼老大一脸不耐烦的说道“还看什么眼睛,快追猴子。” 狼老二一脸委屈“老大,我要是瞎了,那可怎么办?” “嘻嘻,老二,你放心好了。”狼老三安慰道,“如果你瞎了的话,我们会让你去跟老四作伴的。我们,真的很饿了。” 说罢,森白的牙齿露了出来。 狼老二赶紧睁开眼睛。眼睛被松果砸中,虽然很疼,但还没瞎。 “哼,你想得美,就算我瞎了,你也别想吃我的肉。”说罢,狼老二为了证明自己还有点用处,赶紧率先朝发来声响的地方追去。 眼睛的视力虽然不是很好,但耳朵的听力还是足够敏锐的。 它听到左前方不断传来声响,料定猴子是朝那个方向去了,就赶紧追击而去。 狼老大跟狼老二见状,赶紧跟上去。 看到朝左前方跑去的狼群,小龙猴站在树顶上,一脸无奈的说道“我这么聪明,却给我安排这么低级劣质又脑残的对手,实在是侮辱我的智商。” 说罢,又捡起一个松果,奋力朝左前方扔去。 松果在空中飞了很远,掉落地面之后,还顺着陡坡一直向下滚去。 三头狼追着声响而去,身影与说话的声音都慢慢消失在左前方。 小龙猴则朝另一侧的山林跑去,小小鸟跟在它身后。 虽然已经成功骗走了狼群,但狼群一旦发现上当之后,肯定会折返。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再给小小鸟上课吧。 离开这座山头之后,小龙猴跟小小鸟来到另外一座山头。 这里的植物完全没有被复苏过,到处都是一片枯黄。 小龙猴坐在高高的树杈上,小小鸟就站在旁边。 阳光很烈,所以明媚。 微风很轻,所以凉爽。 小龙猴背靠着大树的主干,双手枕在后脑勺上,目光眺望着远方,说道“你说你妈妈是条很大很大的蛇,对吗?” 小小鸟点头“对,我妈妈就是一条很大很大的蛇。” “那有没有其他小伙伴会因为这件事情而嘲笑过你?” 小小鸟垂下脑袋“当然有,经常有小伙伴嘲笑我,说我是个傻子。” “那就对了。”小龙猴说道,“你是一只鸟,你的妈妈也应该是一只鸟,而不应该是一条蛇。” “可是,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我现在的妈妈啊。而且妈妈很爱我,如果它不是我妈妈的话,那我真正的妈妈去哪里了?” “这个问题,你应该回去问你现在的妈妈。”小龙猴说道,“蛇,当然也有孩子,但是,它们的孩子也只能是蛇。而且,蛇是不会飞的,你却会飞,这难道还不明显吗?”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妈妈也应该会飞是吗?” “当然啦。” “可我妈妈不会飞。”小小鸟歪着脑袋说道,“但是妈妈为了让我飞起来,它会爬到很高很高的树上,从上面跳下去,然后告诉我,它没有翅膀从上面摔下来都没有事,我有翅膀,就更加不会有事了。” 小龙猴有点头疼。 让一只小鸟接受自己的妈妈另有其人似乎还真的挺困难的。 就好比让小胖猴从此不再吃西红柿跟苹果一样,那简直要命。 它站起身,朝前方的一只白鸟说道“喂,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那只白鸟飞过来,落在旁边“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老子还要去泡妞呢。” 小龙猴问道“一条蛇有没有可能生出一只鸟来?” 白鸟翻了个白眼,扇动翅膀飞起来,直接将一泡鸟屎拉在小龙猴的面前“傻瓜才会问这种问题。” 然后飞走了 好吧,这只鸟好像脾气不怎么好。 小龙猴四下看了看,看到了一只跟小小鸟长得差不多的蓝翅鸟,又问道“喂,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 第397章 我可以抱你吗 蓝翅八色鸫飞过来“小东西,我告诉你,我已经有对象了,你别打我的主意,而且,我真的不喜欢猴子。” 这下轮到小龙猴翻了个白眼“我只是想问一下,你觉得一条蛇可以生出一只鸟来吗?” “为什么这么问?”八色鸫不解。 小龙猴解释道“你看,这是我的朋友,它长得跟你差不多,但是,它却说它的妈妈是一条蛇,而且我怎么跟它解释,它都不相信我。” 八色鸫歪着脑袋,上下打量了一番小小鸟,用很是同情的语气说道“哦,天哪,还这么小,脑子就坏掉了,以后可该怎么办呢?” “你才脑子坏掉了呢。”小小鸟双翅叉腰,奶声奶气的说道,“我妈妈就是一条蛇,它就是一条蛇,一条很温柔,很伟大的蛇。” “真可怜。”八色鸫说道,“小东西,我告诉你,只要傻鸟才会觉得自己的妈妈是一条蛇。或者说,只有傻鸟才会把一条蛇当成自己的妈妈。” “你才是傻鸟,你还是个坏鸟。”小小鸟气急败坏的说道,“你是个大坏蛋,大骗子,你跟其他鸟都一样,是个大坏蛋。” 呜呜呜,人家从小就在同伴的嘲讽中长大,好不容易长得这么大了,可以自己飞出来觅食了,结果遇到的都是一些坏蛋,竟然告诉它,蛇妈妈不是它的妈妈。 这些坏蛋真的太坏了。 小小鸟叫道“我不会相信你们的,大坏蛋,你们都是大坏蛋。” 小龙猴看到小小鸟这么伤心,赶紧安慰道“小小鸟,我们真的没有必要骗你。我们之所以告诉你真相,主要是害怕你现在的蛇妈妈有一天会伤害你。” “对的。”八色鸫也说道,“蛇类与小鸟本来就是天敌,我们这种体型小的鸟类常常会沦为蛇类的食物,如果你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迟早有一天,你很有可能会成为你那个蛇妈妈的食物。” “胡说,我妈妈才不会吃我。”小小鸟飞起来,朝八色鸫扑去,用它的翅膀拍打八色鸫,用它的爪子挠八色鸫,还不停的叫道,“我不许你这么说我妈妈,我不许你说它的坏话。” 八色鸫很是无奈,只好赶紧拍动翅膀飞起来“小家伙,我是为了你好才这么说的。如果有一天,你那个妈妈要吃你了,你可千万别怨鸟族没有尽到告知你真相的义务。” “你走,你走。”小小鸟无力的趴在地上,委屈到了极点。 为什么大家都说蛇妈妈不是它的妈妈? 为什么大家都说蛇妈妈总有一天会吃了它? 小伙伴们这么说,现在就连一只从来没见过的鸟前辈也这么说,甚至是,一只猴子也这么说。 而且,这只猴子应该是一只好猴子。 因为它刚刚亲眼目睹了这只后去为了去救一只跟它不相干的大猫而不惜涉险充当诱饵。 这样的猴子,一定是只好猴子吧。 但是,为什么那么友好善良的它却也跟其他鸟一样,不愿意相信它的妈妈是一条蛇呢? 小龙猴蹲下身子,安慰道“小小鸟,我知道,要你接受自己现在的妈妈不是你真正的妈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你要相信我,蛇,真的不可能生下一只鸟来。” “你的妈妈,应该是一只鸟,而不是一条蛇。” “而且,就跟刚刚那只鸟说的一样,像你这样的小鸟,是很容易变成蛇类的食物的。如果你不能正确认识你自己的身份,做出正确的选择,说不定哪一天,你真的会成为你妈妈的食物。” “不。”小小鸟仍在倔强的说道,“我妈妈永远也不会吃我的。” “好吧。”小龙猴虽然不知道小小鸟跟它的蛇妈妈之间有什么样的感情,但它知道,不管是鸟也好,猴子也罢,都应该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份。 它说道“就算你的蛇妈妈不会吃你,但是,你也应该承认,它确实不是你真正的妈妈,你必须明白这一点,并且始终相信这一点。你要勇于认识自己。” “勇于认识自己?” “是的,要勇敢的去认识自己,不要害怕改变。” 小小鸟犹豫了一下,说道“我知道了,我相信你不会骗我,可是,我要回去问问我的妈妈,它肯定也不会骗我的。” “好吧,那你去吧。”小龙猴说道,“记得保护自己。” 小龙猴心中始终在怀疑那条蛇的动机。 说不定就真的跟刚才那只鸟说的一样,养大小小鸟的目的,其实就跟程虎养大院子里的鸡的目的是一样的。 等到有需要的时候,就对它们下手。 小小鸟跟小龙猴道谢之后,便飞离了树枝。 看着小小鸟远去的背影,小龙猴叫道“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程虎总算等来了猞猁。 等等,这家伙嘴里叼着什么? 猞猁并没有快步朝它奔来,而是以不急不慢的速度,缓缓走来。 直到它快走到跟前了,程虎才看清猞猁嘴中叼着的东西。 不是老鼠,而是一只小小的黑足猫。 “嗨,我们又见面了。”黑足猫被猞猁放到地上之后,就赶紧跟程虎打招呼。 毕竟以后还要叨扰人家一段时间呢,还是要懂些礼貌比较好。 程虎看到猞猁安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不仅心里的大石头落了下来,愧疚感也跟着减少了许多。 如果猞猁昨天帮忙干完活回到山林里之后,真的遇到什么危险,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那他肯定会愧疚很长一段时间。 好在,现在猞猁安然无恙的出现在他面前了。 “小家伙,你好啊。”程虎蹲下身子,看着黑足猫问道,“我可以抱你吗?” 我可以抱你吗,爱人 “不,我拒绝。”黑足猫咬牙忍着身体撕裂般的疼痛,颤巍巍的站起身,“我又不是小孩子,我自己会走路啦。” 然后,小脚丫朝前迈出去,脚掌刚落地,一股强烈的痛感瞬间麻了脚。 前脚一软,身体重心瞬间不稳,立即朝前扑了过去,果断的摔了个狗吃屎。 。 第398章 绝不当宠物 “哈哈,还是让我抱你进去吧。”程虎笑道,伸出了魔爪。 哇,不知道这种软萌软萌的小野猫撸起来会是什么感觉呢。 猞猁却道“我们不打算进去。” “不打算进来?”程虎疑惑的看了看地上的小野猫,又看了看灰头土脸的猞猁。 你大老远带只伤残小野猫来,结果却不想进去?难道还想带着小野猫原路折返吗? 猞猁说道“我们习惯了自由,所以不想住在里面,可以把那片小树林暂时借给我们吗?” 它扭头看向身后的小树林。 程虎也看向对面的橘子林。 橘子林里有西瓜,有橘子,虽然大猫小猫爱吃肉,但因为橘子林里有瓜有果,所以很自然而然的吸引了一些小昆虫前来,因此,也算是有肉了。 他说道“没问题,你们想住在哪里都没关系。” “谢谢。”猞猁简单的道谢。 程虎不解的问道“为什么今天你会带着小野猫一起来?昨天却没有?你们是打算定居在这里,还是说,白天来干活的时候在这里休息,到了晚上还是会回到山林里?” 猞猁解释道“它受了重伤,独自在山里太危险,所以我把它带来了。而且现在山里忽然来了三头灰狼,我不放心让它独自呆在山里。我们想先暂时住在这里,直到它的伤势完全痊愈为止。” “没问题,就算你们想一直住下去都没有问题,我这里正好缺几只猫呢。”程虎现在最头疼的问题就是老鼠了。 那些老鼠太坏了,知道村子里没有猫,也没有大型食肉动物,却有很多吃不完的瓜果蔬菜和其他食物,所以它们就全都从山里涌来,定居在村子里。 这也是目前山里几乎没有老鼠的另外一个原因。因为这些家伙全都跑到村子里来了。 现在村子里几乎到处都是老鼠。程虎晚上睡觉的时候,甚至都能听到老鼠在楼顶上聚餐时发出的兴奋叫喊。 以前他头疼的问题是虫害问题,后来有了鸟类的帮助,虫害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但现在,他又有了新的头疼问题——老鼠。 这些家伙本性贪婪,完全没有半点自觉。如果它们能像猴子一样遵守规则的话,倒也不是不能接纳它们。 可这些家伙,除了不停的偷吃各种瓜果蔬菜以及储物间里的食物之外,就连家具、衣服甚至是电线都不放过。 真的是,忍无可忍,不能再忍了。 如果他再不重视这个问题的话,凭借老鼠的疯狂繁殖能力,估计用不了一年,整个村子就得成为老鼠的地盘。 到那时候,就不是老鼠上街人人喊打了,得是程虎出现,鼠鼠喊打了。 幸好,现在大猫送上门来了。 虽然大黄也是大猫,但大黄的体型实在巨大,每次老鼠没抓到,瓜果蔬菜反倒被它糟蹋了一地。 还有猴子们的动作也实在不够灵敏,往往都是被老鼠牵着鼻子走,然后把家里弄得一塌糊涂。 “缺几只猫?”猞猁皱起眉头。 它可不想成为人类的宠物。它才不要当那种靠脸吃饭的废材。 一个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而一只想靠脸吃饭的猫,则绝对不是一只好猫。 本猫们现在虽然是落魄了点,但我们身为山中的野猫,天生王者,骨气凛然,绝不可能像那些家猫一样成为搔首弄姿的妖艳贱货。 “那你的意思是说,以后我会有吃不完的肉吗?”黑足猫双眼冒心的看着程虎,露出一脸呆萌,甚至高兴得翘起了屁股。 猞猁一脸黑线的看着它。 程虎笑道“当然,如果你想的话,你也可以像里面那只胖胖的猴子一样,什么都不用干,每天吃喝玩乐就好了。” “哇哦。”小小的黑足猫一脸羡慕的说道,“这样的生活,也太完美了吧,不过你好心好了,我喜欢抓东西,我不会什么都不干的。等我的伤好了,我可以帮你抓老鼠,抓蜘蛛。” 切,我还以为多厉害呢。小胖猴躲在院子里的花丛后面,冷笑了一声,不就是会抓老鼠吗?好像谁不会似的。 还有,谁说我每天什么都不干?我明明每天都在带着院子里的鸡群一起运动好吗?想到这里,委屈的摸了摸屁股的伤口。 该死的大公鸡,总有一天,我小胖猴要报仇雪恨——等你被人类杀掉的那天,我一定要扒你的肉!烧你的毛!把你的骨头拿去喂蚂蚁! “哈哈,那当然最好不过了。”程虎最喜欢这种勤劳的小可爱了。 猞猁却道“别高兴得太早了。等你的伤好了,咱们还得回去山里。” “为什么要回去山里?”黑足猫有些扫兴的仰头看向一直不愿意当它爸爸,却总是管着它的大猞猁,“我们可以在这里吃,在这里住,还不用担心安全问题,这样不是很好吗?” 猞猁看着前方,一脸平淡的说道“嗯,虽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人类的宠物。” 可以饿死、病死、老死,甚至是被狼群杀死,但就是不能在被人类豢养的日子里庸庸碌碌的消耗自己的一生。 山林是它的舞台,尽管那里没有聚光灯,也没有观众,但它的根在那儿,归宿自然也在那里。 它可以在山林里孤独无助的生活,但不愿意在人类画地为牢的圈圈里热闹的残喘。 监狱再热闹,也始终是监狱。 山林再孤独,也是自己的家。 黑足猫看着猞猁坚定的神情,似乎明白了什么,然后很坚定的点头说道“对,绝不做人类的宠物!” 它仰起头的样子,还真是像极了一个昂首的斗士。 程虎笑道“我没说要你们当我的宠物啊。” 现在猴子们虽然生活在院子里,大黄也生活在院子里,但他可从未把谁当过宠物。 更多的是,将这些小家伙大家伙当成朋友,或者家人一样看待。 “我只是觉得,其实大家可以和平共处,像朋友一样,你们帮我抓老鼠,我为你们提供食物,这不是很正常吗?在我们人类世界里,很多人都保持这这样的关系。” 。 第399章 浪费资源 比如上司与下属,老板与员工 看似前者高出一筹,但实际上,当这些标签被撕下,大家都不过是普通人一个而已。只不过,大家为了生活,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罢了。 猫儿们当然不可能通过程虎简单的两句话,就能理解这种关系。 在它们看来,跟人类生活在一起,那就等于是成为了人类的宠物。 “虽然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过你的好意我们还是心领了。”猞猁说道,“我们暂时先住在这片小树林里吧,等它的伤好了,我们就会回到山里去,绝对不会再打扰你。” 程虎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好吧,既然你这么坚持,那我也没有办法,你们先去休息一下吧,我给你们找些东西来。” 猞猁点了点头,准备再次叼起黑足猫,却又迟疑了“那只猴子回来没有” 程虎停下脚步,回身道“你是说小龙猴吗还没呢,不过你放心好了,它不会有事的。” 程虎之所以对小龙猴这么自信,完全是因为他很清楚,凭借小龙猴现在的智商,山里的动物完全不可能伤害得到它。 甚至是,即使是食猿雕来了,估计那小家伙也能安然逃脱。 毕竟,还真不是什么猴子都能读书识字的。因此,能读书识字的猴子,肯定不简单。 既然生来就不简单,自然也不会轻易挂掉。 因此,程虎完全没有一点担心小龙猴。 至于小龙猴现在为什么还没有回来,估计是在山里有事耽搁了吧。 “可是。”猞猁顿了一下,说道,“可是,那只猴子为了救我,自己跑去引开狼群了” 猞猁忽然有些后悔,为什么当时要听猴子的话,只顾着自己跑开,而不是留下来跟猴子并肩作战 如果它当时拼死一战的话,说不定还能拖住三头灰狼,让猴子脱身。 只怪它当时太担心黑足猫,以至于忽略了猴子。 猴子跟它非亲非故,却主动帮它引开狼群。 而它呢明明领了猴子的救命之恩,却抛下救命恩猴扬长而去。 尽管当时的它确实已经没有力气与狼群一战,但是,即使如此,也不应该抛弃自己的伙伴,不是么。 猞猁叹了一口气,对自己有些失望。 程虎见状,却猜不出猞猁能有这么细腻的心思,只是当它在担心猴子而已,便笑道“你放心好了,小龙猴是最聪明的猴子,它不会有事的。” 猞猁扭头看了看趴在地上的小野猫,又看了看程虎。 虽然有些担心猴子,但它现在似乎什么也做不了。 于是,便叼起小野猫,慢悠悠的走到后面的小树林里。 它们随便找了一棵枝叶比较茂密的小树,然后在树底下安了窝。 正午的阳光很烈,穿过茂密且绿的树叶打在地上,仍能从鲜嫩青翠的小草上折射光芒,有些刺眼。 程虎回到院子里,先是来到大黄身边,说道“大黄,昨天来帮我干活的那只猞猁和另外一只小野猫暂时住在橘子林那里,你不要欺负它们。” 毕竟大黄好歹是只大老虎,跟它知会一声,还是很有必要的。 大黄微微睁开眼皮瞥了一眼程虎,然后又缓缓闭上,说道“知道了,只要它们不侵犯我,我绝对不会在村子里欺负它们。” 嗯,这句话它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程虎听到大黄的话,点了点头,又走到屋子里,对着猴子们说道“以后,猞猁跟另外一只小山猫就是咱们的邻居了,你们不要去骚扰人家,知道吗” 小金猴跟小壮猴一脸懵逼的看向程虎。 啥意思 小胖猴刚刚在院子里偷窥了一切,所以它知道程虎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它有些不满的说道“如果你只是想要让它们帮你赶老鼠的话,你不觉得这样做很浪费吗” “浪费什么” “当然是浪费资源啊。”小胖猴站在椅子上,双手叉腰,挺着厚厚的胸膛,很理所当然的说道,“我这么好的帮手,你怎么就不知道利用呢” “你”程虎一脸怀疑的看着眼前这只圆滚滚的猴子。 除了能吃,他实在想不到它身上还有什么优点。如果能吃也算是优点的话。 小胖猴点头道“对啊,你不就是想赶走老鼠吗如果你把你吃不完的西红柿啊,西瓜啊,水果啊之类的食物全部给我,我一定能把它们全都吃的干干净净,那样一来,老鼠没东西吃了,肯定就会回到山里去的。” 程虎“” 为什么他会觉得小胖猴说的好有道理 智障难道也会传染吗 不行了,以后真的不能再跟小胖猴说太多废话了,不然的话,即使现在还没有完全感染它的智障,但时间久了,肯定会被完全传染。 到那时候,估计看遍全国的精神科专家都治不好。 小金猴一把将老三从椅子上拉下来“有我在,你永远也别想胖回去。” 嗯,看着自己的弟弟一天天变瘦,那感觉就跟一个绘画大师看着自己的佳作一天一天完成一样,心中的成就感不言而喻。 所以,小金猴废了好大劲才让小胖猴减了半斤肉,就绝对不可能让它再胖回去。 想胡吃海塞那你得先问问老二的拳头答不答应。 小壮猴适时的举起拳头,在小胖猴眼前晃了晃。 呵,幼稚,我小胖猴是那种轻易被威胁的猴子吗如果我自己不想减肥的话,就算你们两个一起上,我照样不减。 所以,本猴子成功瘦身,跟着两个大它两三岁的老东西没关系,完全是本猴子毅力惊猴且有着良好的生活规律所致。 嗯,这么一想,便安逸的以葛优躺躺在地上,靠着松软的哈士奇,舒舒服服的看电视,顺便伸手悄悄将人类掉落在地上的薯片捡起来,偷偷的放入嘴中。 嗯,真香 只要我偷偷吃东西,不让我身上的肥肉发现,它们肯定就不会再长起来了。 所以,吃东西的时候一定要偷偷吃,要趁着其他人其他猴以及自己身上的肥肉还没有发现的情况下吃,这样,肯定不会长胖。 第400章 黑足猫的小秘密 听到嘎嘣一声脆响,两只猴子立即看向老三。 但看老三嘴巴紧闭,神情自若的盯着电视看,也就转移了视线 程虎从杂物间里找到了一张黑色的遮阳网。 他想着,大猫小猫要暂住在橘子林里,光靠橘子树的小树冠遮阳显然还不够。 虽然橘子林里有二十多棵橘子树,但树与树之间有些距离,而且橘子树的树冠可不像杨梅树的树冠那么巨大。 因此,给猫咪们添加一张遮阳网还是很有必要的。 抱着遮阳网来到橘子林里的时候,两只猫咪已经在橘子树的树冠底下趴着。 看到猞猁没有去咬院子的鸡类,程虎不禁问道“大福,你不饿吗?” 大福?谁是大福?黑足猫歪着小脑袋左右看了看,确定这里只有它跟大猞猁,并没有其它动物啊。 猞猁皱起眉头。 昨天程虎说给它起名叫大福 它当时没接受,但也没拒绝啊。 这下尴尬了,这么土的名字,说不定真要成为它的名字呢。 唉,好歹我也算是山林里为数不多的美男子,就不能给我配个听起来比较符合我气质的名字? 大福,大福,听起来怎么那么像狗的名字? “那个”猞猁不知道怎么回答。 回答了,就相当于是承认了这个名字,不回答吧,好像又太高傲了一点。 虽然本性就有些高傲,但不管怎么说,现在也是寄人篱下,还是应该降低自己的姿态才对。 所以,大福就大福吧,谁让你自己不会起名字? “饿。”黑足猫叫道,“我快饿死了。” 它盯着树上的蜘蛛叫道“我好想吃上面那只蜘蛛。能不能帮我把它弄下来?” 然后一脸天真的看向程虎。 程虎挤着眉头看向橘子树的树冠,从他这个位置,并没有看到什么蜘蛛。 他说道“既然都已经到我的地盘了,还给你们吃蜘蛛,那不是显得我小气嘛。这样吧,大福,你去院子里抓两只鸡来,算是我送给你们的乔迁之礼好了。” 乔迁之礼? 搬家还能收到礼物吗?而且还是那么肥美的鸡?如果是这样的话,黑足猫表示,真的很想天天都搬家,然后让这个人类天天都给它们送鸡吃。 猞猁愣了一下,说道“可是,我都还没有开始帮你干活,就先吃了你的鸡,这样好吗?” 它担心的是,以后山里的其他动物都会效仿它,然后有些比较厚颜无耻的家伙可能在吃了食物之后溜之大吉。 程虎一边展开遮阳网,一边笑道“没关系,我刚刚不是都说了吗,那是送给你们的乔迁之礼,只有今天才有,明天可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 猞猁看了看一脸渴望的小野猫,只好说道“既然这样,那就谢谢你了,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你把村子里的老鼠全部赶走。” “哈哈,没问题。”程虎笑呵呵的样子,很憨实。 所以,小小的黑足猫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怕。毕竟,这也算是第二次跟他接触了。 看到猞猁往院子里走去之后,黑足猫悄悄跟程虎说道“我告诉你哦,它很快就要成为我爸爸了。” 这个小秘密藏在心里好久了,总算找到可以分享的伙伴了。 除了眼前这个看起来很憨厚的人类之外,它是绝对不可能把这个秘密分享给其他那些不靠谱的伙伴的。 程虎一脸懵逼的看着黑足猫“它是一只猞猁,你是一只黑足猫,它怎么可能会成为你的爸爸?你妈妈同意这件事?” “我没有妈妈了呀。”黑足猫说这句话的时候,并不是什么落寞的神情,而是依旧保持着神秘兮兮的样子,“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会让它变成我爸爸的。” “好吧。”小孩子的世界,程虎表示真的不懂。他也不想去猜测什么。 他把黑色的遮阳网展开之后,就开始往橘子树的树冠上拉扯。 黑足猫却还在自顾自的说道“我已经找到可以让它成为我爸爸的办法了,等时机到了,它一定可以成为我的爸爸,那样,我就可以重新拥有爸爸,重新拥有一个家了。”(划重点) 程虎一边拉扯遮阳网,一边笑道“哦,是吗,是什么办法,要不要告诉我?” “当然不行。”黑足猫很坚定的拒绝,“在没有绝对的把握之前,我是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的。” “那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程虎把遮阳网完全覆盖在几棵橘子树的树冠上之后,便开始将遮阳网的四个角分别扎在橘子树的树根处。 这样一来,即使真有狂风暴雨什么的,也不至于把遮阳网给吹走了。 不过,按照目前的天气来看,狂风暴雨恐怕会遥遥无期吧。 猞猁已经叼了一只大肥鸡回来。 它把大肥鸡放在黑足猫面前,说道“这是给你的,快吃吧。” 黑足猫双眼冒心,却没有立即下口,而是一脸关切的看着未来的爸爸“那你的呢?” “别担心,院子里的鸡多着呢。”程虎笑道,“你就放心吃好了。” 猞猁点了点头“没错,院子里确实还有很多鸡,你先吃吧,我再去抓一只来。” 说罢,猞猁又走了。 院子里的三只猴子看到猞猁去而复返,还是忍不住的害怕。 为什么这只大家伙又回来了,为什么它刚刚叼走一只鸡? 程虎,你特么到底管不管了?能不能不要一直纵容这个大家伙在这里行凶? 当然,这些话三只小猴子不可能喊出来。 毕竟它们喊出来之后,程虎能听到的话,猞猁肯定也能听到。 猞猁瞥了一眼三只猴子,继续埋头搜索食物,并道“你们不用躲了,我已经看到你们了,而且,如果我真的想要抓你们的话,就算你们躲在那些荆棘后面,我照样可以抓住你们。” 这,倒是大实话。 猞猁的体型比起老虎算是中等体型,因此它看起来可不会像大老虎那么笨拙。 不笨拙,自然也就是说它的身手之敏捷,极有可能超越了老虎。 所以,就跟它说的一样,如果它真想对猴子下手的话,猴子们基本上只能跪地求饶,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 。 第401章 小胖猴碰瓷 想通这一点,小金猴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从月季花后面走出来,讪讪笑道“你误会了,我们不是在故意躲着你,主要是我们生来就比较害羞。” “对啊,对啊,我们可害羞了。”看到老大已经走出去,小胖猴二话不说,立即跟着跑了出来,“我们是山林里最害羞的动物。所以,我们真的不是因为害怕你,才躲起来的哦。” 小金猴憋着火,一脸怀疑猴生的扭头瞪着老三。 你特么脑子便秘了是不是?为什么要出来画蛇添足? 你这么说,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耳读目染,不知不觉,小金猴也会用几个成语了呢。 猞猁再次抬起眼皮,瞥了一眼小胖猴。 上次好像就是这个傻子要跟它谈条件,说要用芭蕉才能换取情报。 在饥肠辘辘的情况下,它选择无视傻子,将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食物上。 小胖猴却像是完全没有感受到哥哥的眼神,也没有意会到猞猁的态度似的,双手叉腰说道“这些鸡可是我们养大的,你要是吃了这些鸡的话,那以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你都不能伤害我们。” 猞猁继续无视它。 “我在跟你说话呢。”小胖猴看到猞猁居然不鸟自己,却惦记着要吃它‘养大’的鸡,心里不禁有些生气,“你怎么这么不懂礼貌?” 小金猴已经僵硬在一旁。 小壮猴也已经从月季花后面跑了出来。 但它的速度还是没有猞猁快。 猞猁猛然跃起,一把将小胖猴扑倒在地,并用一只前爪按在它的胸口上,压低脑袋,在它身上嗅了嗅,低声道 “小家伙,你好像太多话了。如果下次在我准备进食或者正在进食的时候,你还这么罗里吧嗦的话,小心我把你吞到肚子里,连骨头都不吐一根。” 小胖猴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扑给吓傻了。 如果说刚刚它完全没有看到猞猁是怎么朝它扑过来的,那会不会很丢脸? 其实,不仅它没有看清楚,就连小金猴小壮猴都没有看清楚猞猁是怎么扑过来的。 原本猞猁站在距离它们还有好几米远的地方,但突然不知怎么的,一道黑影略过,猞猁就把小胖猴给扑倒了。 快!实在是太快了。 尽管小壮猴身为三兄弟里最壮的一个,但它也被猞猁的速度给惊到了。 那速度,完全超出了它们对猫科动物的认知。 虽然都知道猫科动物身手敏捷,却不想,这只猞猁竟然已经敏捷到这种地步。 到底是基因问题,还是它自己偷偷下了苦功? 无从知晓。 只是知道,真的太快了。快得让站在小胖猴身边的小金猴压根就没有时间反应过来拉开弟弟。 从月季花后面绕出来的小壮猴更是没法做出保护弟弟的措施。 一眨眼的功夫都不到,老三就被猞猁扑倒,并用爪子压住了。 如果是在山林里,没有程虎这棵大树的庇佑的话,说不定小胖猴这会儿已经头身分离了吧。 小胖猴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吓傻了,瞪大双眼,一脸痴呆。 旁边的小金猴迅速回过神来,讨好似的朝猞猁说道“猞猁大哥,你别介意,它年纪小,不懂事。呵呵呵。” 猞猁看了一眼小金猴,再看地上的胖猴子,大致猜出了这三只猴子的关系。它们应该是亲兄弟吧。 有自己的家人可真好,哪怕是兄弟姐妹。 在其中一个受到欺负的时候,另外的几个也会义无反顾的上前帮忙。 这大概就是血浓于水吧。 小壮猴也赶紧上前为小胖猴求饶“对对对,猞猁大哥,我们这个弟弟脑子有点问题,你别跟它一般见识。下次它绝对不会再打扰你进食了。” 猞猁本来就没想过要欺负这三只猴子,只是因为这只胖猴子一直在它耳边叫个不停,所以才想让它长点记性而已。 它收回爪子,扭头走到旁边不远处,继续一声不吭的盯着鸡群看。 小金猴跟小壮猴同时伸手,想将小胖猴从地上扶起来,再好好教训它一顿。 这次一定要狠狠揍它一顿,让它长点记性,别以为自己很牛逼的样子。 可是,两兄弟的手还没碰到老三,老三便哇的一声哭喊起来“打猴啦,打猴啦,还有没有天理啦。哇” 这,好熟悉! 小金猴跟小壮猴对视一眼,仿佛明白了什么似的。 在电视的新闻里常常有这样的报道 一个大爷躺在某辆车子前面,哭喊着撞人了。 一个大妈突然趴在地上,哭喊着打人了。 旁边的人皆是一脸懵逼。 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再看躺在地上鬼哭狼嚎的小胖猴,小金猴跟小壮猴皆是二脸懵逼。 因为它们压根没想到,小胖猴居然能把电视节目里的精髓学得如此的到位。 你看它仰面躺在地上不断挥舞双臂的样子,着实像极了某些人类世界里的老人。 还有它哭天喊地的声音,跟那些泼妇也不相上下。 特别是它眼角的泪珠,更是将一切肢体表演都上升到了灵魂演出。 幸亏它没去进军演艺界,不然的话,各种影帝大奖还不得拿到手软?估计家里都放不下那么多奖杯。 猞猁原本已经准备扑向一只大肥鸡,但胖猴子突然传来的哭嚎也同样让它愣了一下。 扭头看那只胖猴子。 居然直接赖在地上不起来了? 嘴里还不断的哀嚎着打猴了? 这 它一脸无辜的看了看站立的两只猴子,两只猴子对上它视线的那一刻,嗖的转身,立即朝里面跑去。 所以,这个案发现场,目前就剩下它跟那只躺在地上的胖猴子。 程虎刚刚把遮阳网的四个角牢牢栓在橘子树的树根处,还没来得及把腰伸直,就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哭喊。 貌似是小胖猴的声音。 说什么打猴了。 怎么回事?难道三兄弟又打起来了? 不是说好了以后要互敬互爱的么,这才多长时间,怎么又原形毕露了? 唉,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站直身体,不好意思的看着黑足猫道“小家伙,你在这里等着,我进去看看怎么回事。” 。 第402章 一定要把它们赶走 黑足猫点点头“嗯,我不会乱跑的。而且,我现在也跑不了。” 程虎笑了笑,便赶紧往院子里走去。 三兄弟虽然体型不大,但破坏力可不是一般的小。 它们忘我打起架来的时候,几乎可以将整个院子夷为平地 什么花啊,草啊,甚至就连在旁边吃瓜子观战的鸡群都难逃摧残。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赶紧进去制止比较好。 可是,等他走入院子的时候,却没有看到三只打闹的猴子,而是看到小胖猴躺在地上,猞猁一脸懵逼的站在旁边。 小胖猴的嘴里还不断的嚎着“打猴啦,打猴啦,还有没有天理啦。我这么小,居然都欺负我,哇” 虽然声音很大,却听不出来它有多伤心。 猞猁看到人影靠近,脸上的神情极为复杂,有种百口莫辩的感觉。 小胖猴瞥见程虎之后,则是将声音放得更大一些,眼泪也挤得更多一点。 哼,一只臭猫想爬到我头上作福作威,没门! “啊,爸爸,爸爸,救我,救我。啊,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不要呆在这里了,我要回家” 程虎皱眉听着小胖猴的哭嚎,走上前去,居高临下的审视着地上的猴子“小胖猴,你又哭什么?一天到晚,你除了哭还能干点别的事情吗?” “呜、呜、呜”双手揉着眼睛,再装出抽噎的声音,“呜、呜、它、它刚刚打我,还说、还说要把我给、给吃了。” 啊,完美的表演。小胖猴在心里给自己打了99分,之所以不给自己打满分,主要还是不想让自己骄傲了。 虽然,我一直都这么优秀。 程虎扭头看猞猁,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猞猁真的百口莫辩。 因为它刚刚确实说了要吃掉这只小猴子的话,而且还说连骨头都不吐出来。 说了就是说了,从来就不想辩解什么。 “是的,我刚刚是这么说了。”猞猁承认。 小胖猴压根没想到猞猁居然这么快认罪,愣了一下,发现程虎的视线又朝自己射来之后,才继续一边揉眼睛,一边嚎哭。 程虎也看着小胖猴问道“小胖猴,你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 小胖猴皱起眉头,但依旧揉着眼睛“呜、呜、呜,我,我还活着,你、你不用管我。” 程虎无奈道“既然活着,那你哭什么。” 小胖猴拿开自己的手掌,露出两只被强行揉得发红的眼睛,无辜的看着程虎“程虎,你变了。你说,你心里是不是没有我了,你是不是跟这只野猫有什么。” 程虎微微眯起眼睛,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小胖猴“小胖猴,从今天开始,你不许再看电视,不然的话,以后你都别想吃西红柿了。” 什么?小胖猴一怔。这是什么情况? 我特么才是受害者啊。为什么不帮我,反而要这么对我?小胖猴这次是真委屈了。 它坐起身,仰头用一双真情流露的大眼睛骨碌碌的看着程虎,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完全复制了电视里的女主角委屈时的模样。 虽然它没有女主角的颜值,却有着腹黑婊的心机。 程虎微微扭头,斜眼看着小胖猴“你要是再玩这种把戏,我可就真的要把你关禁闭了。” 鸡舍二楼是个好地方。 禁闭 小胖猴浑身一怔,赶紧爬起身,冲向屋子。 看到老三败阵回来,小金猴小壮猴皆是唏嘘不已。 小胖猴偷偷瞄了一眼院子里的程虎,发现它没跟上来,才松了一口气“你们知不知道,程虎居然要为了那只可恶的大猫把我关禁闭。这还是在那只大猫欺负了我的情况下。真是太可恶了。我明明是受害者,太没有天理了。” “完了完了。”小金猴神色凝重的说道,“这下连小胖猴都拿程虎没办法了,看来,咱们的地位真的要保不住了。” 小壮猴扬了扬拳头“你们放心好了,有我在,一定会把那两只讨厌的猫赶走的。” “不行。”小金猴抓着它的拳头,“现在还不能轻举妄动。” “为什么?”小胖猴跟小壮猴齐声问道。 小金猴看了看院子里的猞猁,说道“那只小猫好像受伤了,还是很严重的伤,如果咱们这个时候对付它们的话,有点胜之不武。” “管它什么五不五六不六的,能赶走它们就行了。”小胖猴叫道。 小壮猴却点头同意老大的说法“我觉得老大说的对,咱们好歹是正面角色,不能做这种卑鄙的事情,就算要对付那两只可恶的猫,也得等那只小猫完全康复之后。” “嗯。”小金猴赞许的点头,“老二说的没错。” “好吧,好吧,你们都说的没错,就我错了。”小胖猴最讨厌这种情况了,每次你们都当好人,就我是坏人。 猞猁不解的看着程虎“我明明已经承认自己说了那样的话,为什么你不训斥我?却反过来惩罚那只猴子?” 程虎拍了拍猞猁的脑袋,笑道“我告诉你,这只胖猴子脑子不正常,以后你尽量不要搭理它就行了。不然的话,你可能会惹上麻烦。你别看这只猴子好像很没用的样子,实际上,它很记仇的。” “是嘛?”猞猁其实并不在乎这些。 毕竟它又不是长期定居这里,等黑足猫的伤好了之后,它们是一定会回到山里去的。 “没关系。”猞猁说道,“以后我会尽量远离它们的,免得把它们给吓坏了。” “想吓坏它们可不容易。”程虎说道,“刚刚你也看到了,你非但没有吓到它,反而被它给讹上了,如果不是我聪明机智才高八斗,一眼就识破了它的阴谋诡计,那你可就真的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 讹上了?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 猞猁并不是很能理解这些话,但大概意思还是明白了。 它点头道谢“谢谢你。我好像又欠了你一份很大的人情。” “哈哈,不客气。”程虎撸了撸猞猁柔顺的毛发,心里莫名有些得意。 我,这是真的要开始吸猞猁了么。哈哈哈! 鄙视一下那些连猫都吸不上的家伙,我却已经开始吸猞猁了。哇哈哈哈哈! 。 第403章 大家都不容易 猞猁大福抓了一只鸡后,同样叼到橘子林里才慢慢享用。 它大概也知道那些猴子在担心什么。它们应该是害怕它会像对待鸡类那样对待它们吧。 所以,为了短暂的和平,还是尽量不要当着那些胆小的猴子进食好了。毕竟,它进食的样子可算不上斯文。 黑足猫看着旁边进食的未来爸爸,小声的问道“刚刚在里面发生了什么?” 猞猁顿了一下,吞下口中的一块肉,回道“什么事也没有,吃东西吧,要吃吃一点,这样身体才能尽快恢复,然后我们才能早点回到山林里去。” “可是,我觉得在这里很好呀。”这里的竞争对手貌似比较少,黑足猫心想,如果留在这里的话,肯定可以抓到很多蜘蛛虫子和其他小动物。 充满野性的猞猁本来就不想定居在这里,而刚刚的事情,更是让它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侵略者,所以就越发不想定居在这里。 它说道“这里好是好,但是太安逸了。一旦习惯了安逸,我们就再也没法在山林里存活了。” 安逸会软化它们的爪子,磨钝它们的牙齿。 如果哪天它们忽然要回到山林里自由奔跑的时候,可能就真的再也回不去了。 黑足猫虽然年纪小,但毕竟经历过不少风雨,所以还是能明白这些道理的。 它双眼明亮的看着未来的爸爸,用力的点了一下脑袋“嗯,你说的对,等我的伤好了,我们就回去山里,过无忧无虑不受约束的生活。” 猞猁朝它淡淡笑了一下,继续埋头吃东西。 程虎走到屋子里,看到三只小猴子在若无其事的看电视,便双手叉腰,装作一脸生气的说道“喂,你们三个,都给我站过来。” 三只猴子回头瞄了他一眼,发现他脸色凶悍,暗道可能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也不敢再放肆,赶紧乖乖从椅子上跳下来,跑到他前边并列站成一排。 那乖张的模样,让程虎哭笑不得,但面上还得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不然的话,这些猴子总以为他好说话。 他阴着脸,问道“小胖猴,你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没有?” 小胖猴一愣,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程虎“我是受害者,为什么这么问我?” “你夸大事实,算不算错?”程虎面不改色的问。 小胖猴心虚,但仍旧正义凛然的说道“我没有夸大事实,那只猞猁真的要吃我,它自己亲口说的,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它们两个。” 旁边的小金猴小壮猴立即点头“对对对,我们都听到了。” 程虎有点恨铁不成钢。 照这三只猴子的尿性,以后要是再有其他遇到难题的动物来这里寻求帮助的话,还不知道要被这三只猴子怎么欺负呢。 猞猁尚且能被小胖猴这个智障给讹上,换作一些弱一点的动物,岂不是要被这三只猴子欺负得连话都不敢说? 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他必须警告三只猴子“我告诉你们,你们在山里怎么偷奸耍滑都没关系,但在这里,必须给我牢记一件事情。” “在村子里,绝不允许任何奸诈的事情发生。比如刚刚小胖猴讹诈猞猁,那就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念在你是初犯,我就原谅你们这一次,如果还有下次的话,那我只能把你们送回山里去了。” “我们?”小金猴疑惑道,“那,就算刚刚小胖猴做的事情是不好的,那也是它的行为,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小壮猴连连对头“对啊,我们可没有参与其中。是老三自己做的。” 小胖猴用鄙视的眼神看着两个哥哥。 呵,这就是兄弟? 程虎说道“你们是亲兄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管你们当中谁犯了错误,你们三个都要一起受罚,所以,你们最好互相监督,别让某只猴子把你们拉下水。” 说罢,意味深长的瞄了小胖猴一眼。 小胖猴想爆粗。 qnd! 某只猴子?你特么直接说小胖猴不就行了? 呵,人类,喜新厌旧的俗物! 我小胖猴天生丽质,善良可爱,每天都勤勤恳恳的帮你喂鸡、捡鸡粪、打扫院子、还有洗碗和晾晒衣服,结果你特么居然为了一只外面的妖艳贱货这么诋毁我? 生可忍,熟不可忍,本猴子也是有脾气的。 哼,我一定要画个圈圈诅咒你们这些大坏蛋。 虽然心里很气愤,不过,由于自己理亏在先,小胖猴也没吱声。不过,这笔账它是记下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总有一天,你程虎得落在我小胖猴的尿坑里。 没看到小胖猴反驳,程虎以为它受教了,便缓和了态度,继续说道“小胖猴,大家生活在这片山林里,都很不容易。” 这个道理还要你教么?小胖猴斜了一眼程虎。 程虎道“所以,我希望你们在村子里的时候,可以抛开偏见,和睦共处,不管是跟老虎还是跟猞猁都一样。” “但是,有些自然规则是不能轻易改变的呀。”小金猴颇显担忧的说道。 程虎笑道“所以我才说在村子里的时候要抛弃一切偏见嘛。毕竟村子也算是属于人类的活动范围,在这里,你们应该团结起来,友爱互助,而不是彼此容不下对方。” “就像阿呆跟阿占一样。”小壮猴忽然说道。 “对,就像阿呆跟阿占一样,虽然一只是猴子,一只是狗,但人家为了在人类世界自力更生,不也相处得很融洽嘛,而且还成为了很好的搭档呢。” “道理是这么说没错。”小龙猴的声音从门廊外传进来。 屋里的四个灵长类扭头看出去,刚好看到小龙猴披着一身金辉站在门廊下方的台阶上,正迈步往上走。 “你总算回来了。”程虎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虽然他方才跟猞猁说,完全不用担心小龙猴,但实际上,他不担心是不可能的。 小龙猴虽然很聪明,可毕竟太小了,力量也不大,如果遇上一些奸诈阴险的家伙,很有可能不是对手。 。 第404章 蛇妈妈 现在看到小龙猴完好无损的出现,他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放下来了。 三只小猴子看到进山寻找猞猁的小龙猴哥哥安然回来,也十分高兴,纷纷扑上去抱住它。 有小龙猴哥哥在,它们心里的安全感总是会厚重一些。 毕竟是自己的同类,还是哥哥一样的存在。 程虎那个臭人类虽然很强大,有时候好像还很好的样子,但这个大坏蛋的心思太难捉摸了。 所以,还是小龙猴哥哥好。 “小龙猴哥哥,刚刚我差点就被外面那只大猫吃掉了。”小胖猴抱着小龙猴哥哥的手臂,第一时间就是诉苦。 在这里,也就小龙猴哥哥是永远站在它这边的。 小龙猴笑道“你说的大猫是外面橘子林里的猞猁吗?” 小胖猴疯狂的点头“对,就是它,就是那个大坏蛋。” “不要这样说。”小龙猴轻轻拍了拍小胖猴的脑瓜子,用大哥哥的语气说道,“小胖猴,它不会吃你的,你放心好了。”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小金猴放开小龙猴哥哥的手臂,有些怀疑,“你怎么也站在那只猞猁那边?” 对啊,为什么小龙猴哥哥也站在猞猁那边? 小胖猴跟小壮猴同样是一脸不解的样子。 小龙猴无奈的朝站在一旁不说话的程虎笑了笑,然后才看着小猴子们说道“你想想,那只猞猁跟那只小野猫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它却为那只小野猫做了那么多事情,这样的猞猁,它能坏到哪里去呢?” 是啊,这样的猞猁,它能坏到哪里去呢? 小龙猴回味着自己的这句话,脸上的肌肉忽然抽了一下。 这样的猞猁愿意为了照顾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野猫而降低姿态去做很多其他山猫不会做的事情,它肯定不坏。 那么,那只违背自然规则,将一只小小鸟抚养长大的蛇类,又能坏到哪里去? 想到这里,小龙猴皱起眉头,小心脏狠狠颤抖了一下。 它,好像,犯错了! 很严重的错误! 小小鸟之所以认定蛇妈妈是它的妈妈,一定是因为蛇妈妈像个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它。 也许,在它没有变成小小鸟之前,蛇妈妈就已经在照顾它了。也不知道蛇妈妈是用了什么办法才把一个鸟蛋孵化,然后冒出了一只小小的蓝翅八色鸫。 看着鲜活的小生命,蛇妈妈没有作出任何伤害小小鸟的事情来,而是像个妈妈一样照顾它,并且用自己最笨拙的办法教会小小鸟飞翔 这样的蛇类,它能坏到哪里去? 小龙猴的眉头越皱越紧,心脏的颤抖也越发猛烈。 它的眼睛有些湿润,但并没有泪水流下来。 它犯错了! 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小小鸟回到蛇妈妈身边之后,会怎样质问它的蛇妈妈呢? 因为从未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所以小龙猴没法想象。 但它知道,也许一切都会变得很糟糕。 就因为它的自以为是! 小小鸟飞回树林里,轻车熟路的找到了自己的小窝。 它的小窝在这片树林里最高最大的一棵树顶上。 之所以选择定居在这里,蛇妈妈曾跟它说过,是因为附近到处都是蛇类,要想免遭蛇类的迫害,最好的办法是尽量远离地面。 虽然蛇类可以爬树,但蛇妈妈通常都会守在树干中间,一旦有蛇类想要爬到树顶上打小小鸟的主意,那蛇妈妈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发出警报,让小小鸟逃离。 小小鸟一直以来都是蛇类的目标。 这件事说起来颇为复杂,所以蛇妈妈一直没有跟小小鸟说起。 它只是告诉小小鸟“等你的翅膀硬了,你就什么也不用害怕了,到那时候,你想飞多高,就飞多高。” 小小鸟想着蛇妈妈说话时的温柔姿态,怎么也想不明白,它怎么可能不是自己的妈妈呢? 如果不是那只猴子告诉它,它怎么也不会怀疑这件事情,就算有其他同类说起,它都只会一笑置之。 但因为是那样一只愿意为了解救猞猁而让自己陷入险境的猴子说的,所以它不得不重视这个问题。 小小鸟在自己的鸟巢上站了一会儿,便看到蛇妈妈已经在用它柔软的身体往上攀援。 它有些慌乱,不知道待会儿要怎么开口。 可它知道,今天自己必须把事情问个清楚。不然的话,下次要是还有其他动物再说蛇妈妈不是它真正的妈妈时,它都不知道怎么反驳。 蛇妈妈爬到树顶上,在鸟巢旁边的树枝上挂着,用温柔又慈爱的声音问道“我们的小红果今天怎么了?看起来好像不是很高兴呢。” 小红果低着脑袋,看着自己的两只爪子,心情越发烦闷。 它有爪子,妈妈没有。 没听到小红果答话,蛇妈妈便把脑袋探过来,轻轻蹭了蹭小红果的脑袋,呵呵笑道“小红果是不是肚子饿了?妈妈去给你找点你最爱吃的小红果来吧。” “妈妈!”小红果抬起头来,用骨碌碌的眼睛看着蛇妈妈。 “怎么了?我的孩子。”蛇妈妈将脑袋收回一些,歪向一旁,温柔的对视着自己的孩子。 “妈妈,今天,我在另外一片树林里看到了很奇怪的事情?” 蛇妈妈笑了笑“是吗?那小红果跟妈妈说说,很奇怪的事情是什么样的事情,让妈妈听听,看看是不是很奇怪。” 小红果犹豫了一下,说道“我今天在另外一片树林里,遇到了一只猞猁。” “猞猁。”蛇妈妈忽然紧张起来,“孩子,快让妈妈看看,你有没有受伤。” “妈妈,我没事。”小红果避开妈妈的脑袋,走到一旁,接着说道,“我发现了猞猁,但是猞猁没有发现我,我只是落在高高的树枝上,并没有靠近它。” “哦,吓死我了。”蛇妈妈松了一口气,“我跟你说过很多次,看到猞猁,一定一定要远离它。猞猁是很狡猾的猎手,它有时候甚至会装死来欺骗你。” “嗯,我知道。”小红果继续说道,“那只猞猁躲在树上,它被三头看起来很凶恶的大灰狼困在树上了。” 。 第405章 我妈妈在哪儿 “你是觉得这个事情很奇怪吗?”蛇妈妈笑道,“孩子,这并没什么好奇怪的,灰狼跟猞猁是死对头,它们经常打架。” “不,妈妈,这不是重点。”小红果扬起脑袋,很是认真的对视着依旧温柔如春阳的蛇妈妈,“重点是,后来我又遇到了一只金丝猴。” “就算你在一天时间内,遇到了猞猁,遇到了金丝猴,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过,你还遇到了三头灰狼,这倒是有些奇怪。” 蛇妈妈顿了一下,才说道“狼群一直活跃在山林的中心地,现在怎么往这边来了?这确实有点奇怪。” “妈妈,您先听我说完好吗?”小红果仰着脑袋说道,“您先听我把事情说完。” “好的,孩子,你说吧,妈妈再也不会插话了。”蛇妈妈用脑袋轻轻点了一下小红果的脑袋。 小红果心里莫名的有些抗拒这亲昵的动作。 若在以前,它一定会咯咯直笑,可现在,它却笑不起来。 它认真道“金丝猴问我有没有发现一只猞猁,然后我就带着它去找那只躲在树上的猞猁。猴子发现猞猁被灰狼困住之后,它就想了一个办法用它自己当诱饵,去引开那三头灰狼,然后让猞猁逃跑。” “后来呢?”蛇妈妈讶异的问。 “后来,猞猁在猴子的帮助下成功逃走了。猴子也利用它的聪明成功甩开了三头灰狼。” “确实是一只很聪明的猴子。”蛇妈妈笑道,“很聪明,确实也很奇怪,怎么会有这么聪明的猴子呢?对吧。” “不不不。妈妈,我不是奇怪这个。”小红果着急的说道,“妈妈,您觉得这只猴子它是一只好猴子吗?” “当然是一只好猴子。”蛇妈妈温柔道,“它不仅没有伤害你,而且还帮助了跟它没有任何关系的猞猁从大灰狼的包围中逃脱。它确实是一只很好的猴子。” “那妈妈,您觉得,这样的猴子,它会撒谎骗我吗?” “撒谎?骗你?”蛇妈妈不解的问道,“它还跟你说了什么?” “您先别问这个,您就告诉我,像它那样好的猴子,它会撒谎骗我吗?” “当然不会。”蛇妈妈说道,“你跟它非亲非故,它没有必要骗你什么。甚至,它连猞猁都可以帮助,就更加不会骗你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小红果得到蛇妈妈的认可,却没有高兴起来。 “那它到底跟你说了什么呢?”蛇妈妈有些好奇。 那只猴子究竟跟小红果说了什么,才会让小红果这么忧郁? “它跟我说,我真正的妈妈不应该是一条蛇。”小红果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就好像有千百根刺在喉咙里搅动一样,别提多难受了。以至于它的声音从嘴巴里发出来之后,不再悦耳,而是有些沙哑。 它用湿漉漉却很明朗的眼睛看着蛇妈妈, 蛇妈妈惊骇的缩回脑袋,惊恐之余,一时间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而它的反应被小红果看在眼里,只会越发相信那只猴子说的话。 也许,那只猴子是对的。它没有必要撒谎。因为不管蛇妈妈是不是真正的妈妈,都不会牵扯到它的利益。所以,它没任何必要撒谎。 如此一来,撒谎的就只能是蛇妈妈了。 小红果的眼睛越发湿漉,小小的身体轻微颤动着。它用不可置信而又沙哑的声音问道“所以,妈妈你真的不是我的妈妈吗?” “我。”蛇妈妈有些慌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虽然它不是小红果真正的妈妈,但在这些日子里,它对小红果的付出都是真心的,就像一个妈妈对自己的孩子那样真心。 “虽然我不是你的妈妈,但是”但我对你的爱是真的。 可蛇妈妈后面的半句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小红果惊惧的打断“你真的不是我的妈妈?” 那声音已经不再沙哑,而是忽然间就充满了恐惧。 它想起了那只跟它长得差不多的大鸟所说的话。也许蛇妈妈之所以会跟它生活在一起,就是为了有一天把它变成食物而已。 想到这些,小红果惊惶的倒退两步,哑声道,“你为什么要骗我?你为什么要骗我?” “孩子,我不是故意的。”故事真的很复杂,蛇妈妈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开口。 而且,它对小红果的爱绝对不比任何一个真正的妈妈少,所以,它以为,自己是真妈妈还是假妈妈,其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至始至终都爱着小红果,它愿意为小红果付出一切,包括自己卑微的生命。 “不是故意的?”如果其他动物因为其他事情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小红果一定会很善良的原谅它们。 但是,假冒自己的妈妈,并且一直隐瞒真相并不是其他事情,这是比任何事情都要严重的事。 所以,小红果没法在这个时候很大度的说我会原谅你之类的话。 它像个孩子一样,歇斯底里的质问道“不是故意的?那那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那不是故意的而犯下的错误,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 哦,它本来就是个孩子。 它呜咽道“甚至是,每次被其他小伙伴们嘲笑的时候,我总是像个傻子一样跟它们争论,说我的妈妈就是一条大蛇。现在想起来,自己真的就是个傻子。为什么要撒这样的谎话来骗我?” “对不起。”蛇妈妈垂下脑袋,十分痛心的说道。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我只想要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呢?它在哪儿?”小红果仰着脑袋,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蛇妈妈,眼神里没有愤恨,只有祈求。 “求求你,告诉我,我的妈妈到底在哪里。如果你想吃我的话,我可以让你吃掉我,但是,在你吃掉之前,请你告诉我,我的妈妈在哪里?” “什么?”蛇妈妈看着眼前的孩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定住了身体,一动不动的半悬着前半身,一脸错愕。 。 第406章 跟真妈妈没差别 小红果哭着重复道“为什么你要假装我的妈妈来骗我?你是不是就跟它们说的一样,目的是为了把我养大,好吃了我?” 蛇妈妈从错愕中回过神来,用不知所措的声音说道“当然不是,孩子,你不要听它们乱说,妈妈从来就没有这么想过,妈妈是爱你的,虽然我不是你真正的妈妈,但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把你当成食物。” “那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不带我去找我真正的妈妈?为什么要冒充我的妈妈?” 面对小红果的质问,蛇妈妈不知道怎么回答。 它该如何告诉小红果,它的妈妈很有可能已经被其他动物吃掉了,或者是因为跑到山林外围去找食物而被人类抓走了? 不管怎么说,对于小红果来说,肯定都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而且,它之所以冒充小红果的妈妈,并不是因为它一心想要冒充。 几个月前小红果的妈妈外出觅食,一去不返,作为受过小红果妈妈恩惠的翠青蛇邻居,蛇妈妈便担任其了照顾小红果的重任。 不管是竹叶青还是其他蛇类想要吃掉小红果,蛇妈妈都会拼了命去保护它。 这些事情那么复杂,一时半会要怎么说清楚呢? “对不起。”蛇妈妈只能道歉。 小红果别过头去,不想看它。 蛇妈妈继续说道“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冒充你的妈妈,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当你的妈妈。在你还没有被孵化的时候,我就在想,等你被孵化出来了,我就会离开你。” “可是,等你被孵化出来之后,还需要喂食,然后我又一边四处给你找食物,一边想,等你会说话的时候,我就一定一定会离开。” “那天,你终于会说话了。”回想起之前的事情,蛇妈妈虽然没有泪水,但它心里一定流着幸福的眼泪,“没想到,你居然开口喊了我一声妈妈,当时我很慌张,因为我不是你真正的妈妈。” “可是,孩子,那会儿你还那么小,如果我不继续照顾你的话,你一定会被其他蛇吃掉。” 蛇妈妈温柔的看着小红果,继续说道,“虽然我知道我应该在你喊我妈妈的时候就告诉你,我不是你的妈妈,可你知道吗?当你喊我做妈妈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蛇。” “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个妈妈,直到你仰着小脑袋,口中一个劲的喊着妈妈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当妈妈是一件这么幸福的事情。” “我很抱歉,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你真相,让你在成长的过程中遭受了那么多委屈,但我真的不是为了要把你养大吃掉才这么做的,我只是想有一天可以看到你振翅高飞,像其他鸟儿一样,自由自在的翱翔在这片山林里。” “如果你怨我,恨我,那你就去飞吧,孩子,飞得远远的,再也不要回来了。”蛇妈妈将一直悬在半空中的身体慢慢收了回来,“去找你的同伴,去其他山头,再也不要回来了。” 陪伴固然伟大,但也许放手才是正确的。 小红果已经长大了,它能自由的控制自己的翅膀高飞了。那么,就让它去飞吧,能飞多高就飞多高,再也不要担心它会跟其他鸟儿追尾了。 虽然放手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总好过让小红果继续喊自己做妈妈,然后继续忍受其同伴们的嘲笑。 它应该去过属于它自己的生活。 小红果的心里矛盾到了极点。 虽然在刚刚得知真相的那一瞬间,它确实在怀疑蛇妈妈是养大自己是为了吃掉自己。 但听着蛇妈妈的一番话,回想起过去的时光,它便不难判断,蛇妈妈是真心爱自己的。 这片树林里很多蛇,经常有蛇想要打它的主意。但每一次,蛇妈妈都会奋不顾身的拦住那些坏蛋,拼了命的保护它。 不管那些坏蛋有多狠毒阴险,蛇妈妈从来没有放弃过它。 如果不是真的爱它,蛇妈妈不会这么做。 它喜欢吃小红果,蛇妈妈就到处去找小红果,经常为了跟其他动物争夺小红果而被打得伤痕累累。 它还小,没法去喝水,蛇妈妈就大老远的跑到松树林的蓄水池那里去用干燥的树叶沾湿了水,然后一路小心翼翼的带回来。 它不会飞翔,其他鸟类也不愿意靠近它们,蛇妈妈为了教会它飞翔,就一路从大树的顶端往下跳,明明摔得很惨,却还是若无其事的告诉它,就算摔下去,而一点儿都不疼。 蛇妈妈是爱它的。 甚至为了爱它,已经付出了很多很多。 它很多次差点连命都丢了。 尽管它不是真正的妈妈,可这跟真正的妈妈又有什么区别呢? 小红果微微转动身体,看着已经离自己有些距离的蛇妈妈,弱声道“妈妈,对不起。” “什么?”蛇妈妈没想到小红果会跟自己道歉,愣了一下。 “对不起。”小红果继续说道,“就算你不是我真正的妈妈,我也不应该跟你说那样的话。你已经为我付出了很多,对不起,我刚刚的话太过分了。” 蛇妈妈如果有泪水的话,这个时候一定会感动得泪流满面。 它完全没有想到,小红果居然没有继续歇斯底里的责怪它,而是跟它道歉了。 它动情道“不,孩子,别这么说。都是妈妈的错,妈妈应该一开始就告诉你真相。” 如果一开始就知道真相的话,也许就会发生不一样的故事。 但世事总喜欢捉弄人,也喜欢捉弄鸟,还喜欢捉弄猴子。 小龙猴算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吧。 即使它此刻已经想明白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但又不知道该如何挽救这个错误。 毕竟它跟那只小小鸟也只是一面之缘而已。即使它再返回山林里去寻找那只小小鸟,也未必能找到它。 唉,算了吧。 盯着书本,小龙猴暗暗叹了一口气,一切随缘吧。也许,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吧。 嗯,人类总喜欢用这样的说辞来安慰他们自己。现在我借用一下,应该没关系吧。 。 第407章 一定要当我爸爸 程虎吃着午饭,看到小龙猴心不在焉的样子,就多嘴问了一句“小龙猴,你刚刚说你在山里遇到了三头灰狼,还戏耍了他们,你是不是在担心它们会报复你?” 小龙猴摇摇脑袋,看着落地窗外千娇百媚的花朵,没有说话。 “那我怎么看你从山里回来之后,好像就一直闷闷不乐的样子?”程虎继续问道。 旁边吃着西红柿的三只小猴子其实也发现了小龙猴哥哥的不对劲。 就跟臭人类说的一样,小龙猴哥哥从山里回来之后,似乎有心事一样。 难道 小胖猴恍然大悟,忽然竖直身体,一手握着西红柿,一手竖起一根手指,眼睛发亮的说道“哈,我知道了!” 两个哥哥扭头看它。 程虎也好奇的看过来。 “小龙猴哥哥一定是在山里遇到自己的老相好了!” 两个哥哥半眯起眼睛,看着老三。 程虎嘴里的饭差点没喷出去。 小龙猴却不为所动,继续看着窗外。 小胖猴继续说道“嗯,一定是这样没错,小龙猴哥哥肯定是背着它的爸爸妈妈偷偷谈恋爱了,然后为了学习知识,它就跟它的女朋友分开来到了这里。分开的时候,它们还约定要为彼此守身如玉。可是,今天小龙猴哥哥突然进山,却意外撞见自己深爱的女朋友跟自己最好的哥们在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所以它才会这么郁闷。” “到底是要友情,还是要爱情呢?这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小胖猴说完,微微四十五度抬头,看着天花板,陷入了智者的沉思。 程虎斜眼看它“小胖猴,动画片不好看了吗?为什么要看那些脑残的肥皂剧?你就不能有一个孩子该有的思想?” 两个哥哥已经惊呆在老三的想象力里,拳头握得很紧,但没有挥出去。 小龙猴终于转身,看着小胖猴说道“小胖猴,你要是再胡说八道的话,下次挨打的时候,就别叫我罩着你了。” 小胖猴吐了吐舌头,继续吃东西。 程虎忽然有些担忧。 现在的电视节目太毁三观了,连猴子这种原本无比单纯的动物都能被污染成这样子,那人类世界的小孩该污染成什么样? 特别是某些狗血剧真的是不能再狗血了。 比如那种有情人终成兄妹的,真的是什么破玩意啊。 还有那些奇奇怪怪的人物打着‘爱情’的幌子在肆意践踏道德的狗血剧,也真的是多如牛毛。 特别是某些电视剧,真特么的变态的没脸看,关系乱得一塌糊涂。 虽然故事的结局被控制在道德之内,但整个过程却已经超越了道德的底线。 因此他想,如果自己将来有孩子的话,一定还是会让孩子在这里成长,让他跟大自然成为朋友,而不是跟那些乱七八糟的电视节目成为伙伴。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把村子改造得更好一些,为自己那个还有一半基因尚且不知道在哪里的孩子打造一个乐园。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得有一个老婆。 但是,请问,会有妹子愿意放弃外面的花花世界,守在这里么 这是个问题。 外面的世界有商场、有超市、有酒吧、有一切 这里似乎什么也没有。相对于人类来说。 所以,程虎还真的不知道按照自己这条件到底能不能娶到老婆。 虽然长得帅,而且帅得惊心动魄,但是,再帅的男人也不能当饭吃呀。虽然吃饭不是问题,但问题是,现在的妹子可都不简单。 她们所追求的,可不仅仅是温饱,而是各种精神上的,物质上的追求都要得到满足。 唉!娶妻难! 所以,在没有对象之前,还是要努力努力再努力,争取把自己变得更优秀,这样才可以遇到更优秀的女孩子。 要变优秀,当然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比如,大扫除! 哈,当然,大扫除这种事情,吩咐猴子们做就行了。 “每个角落都要擦干净,如果擦不干净的话,今晚就别吃饭了。”程虎这么吩咐猴子们。 然后猞猁也进来帮忙了。 它主要负责找到藏在院子里,包括屋子里的所有老鼠窝,先把这些寄生鼠从院子里赶出去。这是第一步。 猞猁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边的毛发,说道“放心好了,有我在,它们蹦跶不了多久了。” 干农活跟打扫房子虽然咱不会,但抓几只老鼠,还不是小事一桩? 分派好工作之后,程虎就自己找点事情做。 今天去开荒好像已经太迟了一点。 它打算把蓄水池里的水清洗一遍,顺便把排出来的水全部浇灌到院子里,以及后院的菜地里。 大黄是不可能参与劳动的。因为它毕竟是整个院子里最年长的动物,如果按照人类年龄来算的话,已经超出正常老虎年龄的它,至少是个百岁老人。 那就是太爷爷一样的存在 谁家大扫除的时候,太爷爷还会亲自上阵? 一般不都是躺在摇椅上,悠然自得的看着年轻人干活嘛。 大黄虽然没有躺在摇椅上,但睡在树荫底下,陪着程大牛,也算是怡然自得。 它偶尔睁开睡眼,看着忙进忙出的程虎时,总会露出长辈的欣慰笑脸。 嗯,岁月静好啊! 岁月静好? 对于黑足猫来说,岁月静好是可怕的。 那只大蜘蛛明明就在眼前,我却够不到它! 那几只蝴蝶明明就在勾引我,我却没法扑上去。 唉,也不知道这一身的伤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好起来。 虽然现在身上到处都是伤口,疼得不能动弹,但其实黑足猫并不后悔去找狐狸报仇。 父债子偿,父仇子报,这不是很正常么? 只不过,视线穿过橘子林,看到院子里的猞猁为了驱赶一只老鼠而来回跑的时候,黑足猫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本该在山里自由自在生活的猞猁,为了它,不得不被困在这里。 所以啊,猞猁是一定要当它爸爸的。它一定会严格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尽快让猞猁变成自己的爸爸。 。 第408章 一个孩子的丢失 黑足猫在橘子林里躺了一个下午,程虎跟猴子们则在院子里忙活了一个下午。 经过大家的一番努力,大扫除基本上算是搞定了。 房子太大,院子太大,要想彻底清理一切灰尘污渍,那是不可能的。 但总体来说,在本大王的正确带领下,猴子们跟猞猁都做的还算不错吧。 玻璃擦得很干净,天花板上的蜘蛛也没了,地板上的污渍在猴子们的努力下已经不见踪影。 就连院子里似乎也没有再听到老鼠的动静。 晚饭的时候,程虎特意给小猴子们奖励了一些黄瓜 而猞猁跟黑足猫的晚饭则是两只大肥鸡和两块猪肉。 看着程虎摆放在眼前的食物,黑足猫的眼睛亮闪闪的,就跟此刻天上的大月亮那样。 “我,我可以开吃了吗?”黑足猫兴奋的问道。 程虎笑了笑“当然可以,这些本来就是给你们的。” 猞猁看着这么多食物,却有些担心照这样下去,它们的本质会从野生变成豢养,然后失去野性什么的 不过,这几率应该不大吧。 毕竟就跟小龙猴今天下午说的一样,不同的种子从地里长出来,就会变成不同的植物。只要本质是大树,就算长在院子里,那也还是大树。 如果本质只是一棵小草,即使是生长在大山里,也只是一棵小草。 虽然现在受限于此,但只要初心不变,它仍旧还是一棵大树。 尽管如此,但猞猁还是满怀感激的说道“程虎,谢谢你收留我们,还给我们准备了这么多食物。” 听到寡言的猞猁居然跟自己道谢,程虎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笑“嗨,这有什么嘛。” 嗯,毕竟,给你们的食物,也就相当于我半天的饭量而已 “这当然有什么。”猞猁低头舔了一口地上的猪肉,让鲜甜的味道在口腔里肆意蔓延,然后说道,“你不知道,在山里,我们可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食物。” “这样吗?”程虎虽然不是很懂动物们在山里的生活,不过大致上也能猜出来。 在山林没有得到复苏之前,草食性动物吃的都是干巴巴的植物,而肉食动物吃的,也必定是瘦巴巴的小动物了。 至于如此肥美的土鸡跟猪肉,它们自然是不曾吃过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为什么还要照顾黑足猫呢?”程虎问道。 他一直很奇怪,为什么一头那么大的山猫会照顾一头跟它完全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小野猫。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人类世界里,倒也还算正餐。比如一些家庭领养一些孤儿之类的,这种行为在全世界都可以看到。 但这种事情发生在山林里,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因为在人们的认知中,动物与动物之间,只要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要么是天敌,要么就存在竞争关系,很少遇到这种情况。 “照顾弱小,这不是你们人类世界所提倡的吗?”猞猁并没有正面回答程虎的问题。 程虎说道“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在山林里,一般情况下都应该是弱肉强食吧,就像狼群一样,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它们甚至都会为了活下去而分食自己的伙伴,而你为什么要反过来照顾一只这么小的猫咪呢?” 且不说狼群,就说人类世界,这样的事情也有不少。 为了自身利益有手足相残的,也有亲人反目成仇的,还有一些夫妻闹得不可开交的 总之,在的驱使下,一些人类的伪善面具会变得不堪一击,在利益面前赤果果的破碎。 猞猁咬了一口肉,吞下之后,呵呵低笑道“狼群是狼群,我是我,怎么可以放在一起说事呢?” 黑足猫趴在旁边,一个劲的吃肉,似乎并没有听到程虎跟猞猁的对话一样。 但其实,它听到了,且听得很仔细。 其实,它也很奇怪,为什么大猫愿意跟自己结为盟友。因为这件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它占了大猫的便宜,而大猫可是一点便宜都没占到。 这不,大猫非但没有占到便宜,还被受伤的它拖累了。 猞猁瞥了一眼黑足猫,微微抬头,说道“可能是因为它跟我小时候太像了吧。” 黑足猫愣了一下,扭头看着大猫。 程虎追问“像?你跟黑足猫虽然都是猫科动物,但你们怎么会像呢?就算是小时候,也未必像吧。” 毕竟你可是个三四十斤的大家伙,而人家黑足猫只是个迷你型的小猫咪,这哪里像嘛。 猞猁摇了摇头,说道“我说的像,不是外形相像,而是经历相像。我小时候就跟黑足猫一样,在偶然情况下失去了至亲,然后孤苦伶仃的流浪在这片偌大的山林里。” 它叹了一口气“其实,在这片山林里,还有很多类似黑足猫这样的动物。它们大部分在自己年幼的时候就失去了自己的父母,然后要么独自顽强的生存下去,要么就是沦为食物,再也看不到这个美丽的世界。” “就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你决定照顾黑足猫吗?”程虎有些不敢相信,前面那番话,居然是从一只猞猁口中说出来的。 试想一下,在人类世界里,会有多少人愿意在自己的温饱都没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还无偿无私的照顾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 有,但是不多! 连大部分人类都没法做到的事情,却被一头生活在大山里的猞猁做到了,程虎要是不觉得奇怪,那才奇怪呢。 不过,现在猞猁这么一说,他似乎也能理解吧。毕竟好歹是个智商正常的年轻人。 同时,猞猁的行为也让程虎想起了人类世界里的孩子们。 山林里的动物孩童们尚且可以得到猞猁这样的好心大叔的帮助,不知道人类世界中那些无家可归,或是落入恶人魔掌的人类孩子们,能不能看到美好的未来。 在人类世界里,每天都有儿童在走丢。 但是,却不是每一天都有走丢的儿童能够回到自己的父母身边。 一个孩子的丢失,必定伴随着一个家庭的破裂! 。 第409章 以形补形 虽然普通人很难想象人贩子是如何的心理扭曲变态才会对天真无邪的孩子下手,但是,却不难想象出一个母亲余生以泪洗面的场景。 在每一个白天黑夜,在每一个春夏秋冬,那些丢了孩子的父母们,定是像生活在十八层地狱中一样。 甚至更惨! 每次在手机上看到一些关于儿童走丢或者遇害的新闻报道,程虎的心都会像被刀子刮过一样难受。 这不是矫情,更不是娘炮,而是他生来就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 所以,程虎其实也有一个心愿,就是等自己有能力了,一定要为全世界寻回走失儿童出一份力。 当然,现在他还没有这个本事。 但这不代表说,将来没有这个本事。 内心感叹至此,程虎忽然发现自己的梦想其实是最常见最普通的‘世界和平’。 好像有点俗气的样子。 因为很多人在某些场合,都会用‘世界和平’来当措辞,可内心却未必是真把这个当成自己的梦想。 不管别人是不是真的,但程虎是真的。 他真的希望世界和平,希望全世界都没有战争,没有人贩子,没有人渣变态,没有丑恶。 希望所有人都生活在一片祥和当中。 虽然梦想很美好,但是,世界也真的很大。 就算他可以帮助小花那样的孩子,却没法在目前的情况下去帮助千千万万个类似小花那样的孩子,更没法去帮助那些走丢的孩子们。 所以,人,一定要强大起来。 因为只有强大了,才能离自己的梦想更近。 “难道这个原因还不够吗?”猞猁打断了程虎的思绪,“尽自己的一点力量去帮助一下自己的同类,这不也是你们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吗?” 额,程虎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不是一个违心的人。 既然认定了人贩子该千刀万剐,他就不能违心的说‘我们人类确实这样’。 他呵呵笑了笑“这样挺好的,大福,我相信,你一定会有好报的。” “好抱?”猞猁皱了一下眉头,继续吃肉。 程虎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之后,就转身回到院子里。 今天一天都没去地里开荒,明天该早起干活了。 所以,今晚就别玩游戏,也别刷手机了吧。毕竟狗命要紧。 早上起来的时候发现,猞猁大福竟然已经从村子其他地方叼着一只老鼠回来。 程虎站在二楼的阳台上,可以看到在水泥道上漫步的大福。 他喊道“大福,你嘴里咬着的是老鼠吗?” 大福刚好走到了那棵一开始就已经被程虎复苏过来的大树底下,它将老鼠放在地上,然后回道“是的,一只老鼠。” “真不错,一大早就有收获了。”程虎说着,伸了一下老腰,看向东南边的鱼肚白,心想,照目前这速度下去,也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拥有一个小有规模的果园。 他又看向猞猁,问道“我昨天不是跟你们说,肚子饿了,可以吃院子里的鸡吗?你这是打算吃老鼠吗?” 猞猁正打算叼起老鼠,听到程虎问话,便停下动作,回道“是的,这里的老鼠比你养的鸡还多,填饱肚子完全不是问题。” 程虎挑了一下眉头,呵呵笑道“哈,那行吧,你记得别把它们吃灭绝就可以了。” 猞猁点了点头,回道“嗯,你放心吧,我记住了,我会手下留情的。” 猫抓老鼠本身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人吃大米小麦一样正常。 按照一般情况来讲,即使山猫真的把老鼠吃灭绝了,似乎也没什么问题吧。 只是,如此一来,可能山林的生态链会缺了一节。 因此,即使程虎没有交代,猞猁也会网开一面,尽量网开一面,让那些只会偷吃的老鼠们苟延残喘的繁衍下去。 程虎来到一楼的时候,三兄弟还在睡梦中流着哈喇子。 而小龙猴一如既往的已经在晨辉中一边啃着西红柿,一边看书。 看到小龙猴这么拼命的学习,程虎笑道“小龙猴,你这么努力干什么?天才刚刚亮呢,你居然就已经在看书了,这是不是太拼命了一点?” “我这不叫拼命。”小龙猴头也不回的说道,“我这叫自知之明。” “什么意思?”程虎不懂。这跟自知之明有什么关系? 小龙猴说道“你想啊,你们人类从小到大,要学习二十多年才能有所成。这几乎相当于一只猴子的一生,我要是不努力一点的话,岂不是到死了还没什么造诣?” 额,好有道理啊。 不过,它居然说了‘造诣’这个词? 小龙猴居然会说造诣这个词了? 程虎笑一声,按照这速度,小龙猴迟早要成为全世界最聪明的灵长类。 惊人的记忆力加惊人的悟性,身为一只猴子,确实是可惜了。 如果小龙猴是个人的话,估计十岁不到就得从清华北大毕业吧。 唉,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话说,以形补形,如果吃了小龙猴的脑瓜子的话,不知道可不可以变成跟它一样聪明 晃了晃脑袋,把这个可怕的念头赶出去,然后就赶紧去准备早饭。 肚子饿了,真是什么鬼念头都跟着冒上来了。我程虎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绝对不会吃猴子的脑浆的。 偷瞄 握着菜刀,一刀下去,将西红柿一分为二,然后再切成薄片。 与此同时,准备好鸡蛋跟面条。 黄金油茶当然也不能少。 奶黄包也得来几个。 还有好玩不过sao子,好吃不过饺子的生jian饺子。 嗯,简单的吃了个早餐之后,就该开始新的一天干活了。 因为给猞猁安排的工作是驱赶村子里的老鼠,所以程虎去地里开荒并没有带上猞猁,而是独自前去。 猞猁看到程虎自己去干活,没带上任何帮手,就忍不住朝正在院子里捡鸡粪的小龙猴问道“程虎每天都一个人去干活吗?” 小龙猴直起腰,反问道“不然呢?” 猞猁有些不解“为什么他不带上你们一起去?” 毕竟这些猴子跟它不一样。它的爪子没有握合能力,基本上帮不了什么忙。可这些猴子们就不一样了,它们的爪子跟人类的爪子基本上差不多,干起活来会更加得心应手。 小龙猴笑道“你不用替程虎操心,好好抓你的老鼠就行了。” 。 第410章 某方面不行 猞猁站在院门口,将脑袋伸直,往里看去。 可以看到三只小猴子在院子里打闹。 也许,这就是程虎宁可自己去干活,也不愿带上帮手的原因吧。 毕竟那些小猴子还真的太小了,似乎也帮不了什么忙。 至于眼前的小龙猴之所以不去帮忙,原因也很简单。 程虎一定是想让它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 虽然昨天才搬来这里,但猞猁已经见识过小龙猴的疯狂了。 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这个小龙猴不是在看书,就是在一边吃饭,一边看书。 真不知道它看那么多书有什么用,那些书又不能吃。 虽然据说上面记载了很多人类的知识,但是,只要拳头够硬,知识什么的,都是浮云吧。 想到这里,它用爪子蹭了蹭地面,瞬间感觉自己的爪刃又锋利了不少。 程虎到达荒地之后,就开始干活。 从早上忙到中午,吃了午饭,稍稍午睡一会儿,然后又继续去干活。 看到他这么拼命,猞猁当然也不能懈怠自己的工作。 它一边照顾黑足猫,一边在院子里到处追击老鼠。 至于猴子们,不是在吃东西,就是在打架,还有一只在专心致志的看着书。 老虎永远都睡在杨梅树下,始终都是一副很安逸的样子。 直到夜幕降临,一抹夕阳,一缕炊烟,又映照出了一幅别样的画面。 一望无际的山野,如同浩渺的黄烟,在涤荡着的山风中,泛起一层层黄色的波浪。 辛勤的人类背着割草机,擦着汗水,慢吞吞的走入院子。 院中主道两侧的花木随风摇曳,不时传来虫子欢愉的叫声。 灼人地高温悄然褪却,落日地余辉送来丝丝凉意 猴子们喂鸡,老虎慢悠悠的走往山林,猞猁跟小猫趴在树下 尽管劳碌了一天,但看着这些景象的时候,程虎并不觉得自己有多累。 毕竟,大家都很努力,都在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虽然眼下似乎还没有什么大的突破,但他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一切付出跟努力都是值得的。 这不,吃晚饭的时候,就又有美女打电话来骚扰他了。 唉,长得帅真烦。 嗯,虽然这是一个喊他取快递的电话,但一定是因为他长得帅,所以人家才故意挑晚上的时间给他打电话,其目的就是想要跟他多聊一会儿。 但是,我程虎好歹是个正人君子,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呢。 所以,尽管对方还没有挂电话的意思,他却礼貌又委婉的挂断了电话。 三只猴子看着他神情得意的样子,便猜想应该是他的人类女朋友打电话给他了。 人类,就是这副尿性! “程虎,是你女朋友给你打电话了吗?”小胖猴直言问道。 “女朋友?”程虎眉头微皱,夹着红烧肉的筷子悬在半空,反问道,“为什么你会觉是我女朋友打电话来的?” 小胖猴不假思索的回道“因为我看电视上的狗男女在接到自己对象电话时的表情就跟你刚刚的一样。” 都带着一点小得意。 程虎干咳两声,说道“咳咳,小胖猴,我不是让你少看电视嘛,还有,我不是电视里的脑残,你别总拿他们跟我比,这会显得我很沙比,知道吗?” 小金猴跟小壮猴都点了点头,表示能理解。 可小胖猴却一脸诚实的说道“你的意思是说,那些有女朋友的雄性人类都是沙比,像你这种没人要的单身狗却不沙比?” “喂喂喂,过分了啊。”程虎把红烧肉放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道,“什么叫没人要?我这是眼光高,你懂不懂?” “哦。”小胖猴好像终于懂了,“原来是因为你眼睛长得太高,视力不好,所以那些雌性人类才没有看上你。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好像就能理解了。换做是我,我肯定也不愿意要一个眼睛不好使的对象。” 程虎气得筷子啪的一声拍在桌上“小胖猴,你这是想报复我呢,还是想报复我?” “我可没有这么想,而且,我什么也没做啊,我就是说了几句大实话而已。”小胖猴说罢,躺在地板上,双手枕在脑袋后面,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这绝对是在报复无疑了。 明知道程虎最郁闷的就是自己是个单身狗这事,它还非得哪壶不开提哪壶,这不是找揍么。 不过,也是料定程虎不会揍它,所以才敢这么放肆。 小金猴转身,一脸认真的看着拿起筷子准备继续吃饭的程虎问道“所以,程虎,我也很奇怪,为什么你都一把年纪了,还没有女朋友?” 这话成功引起了屋子里所有猴子的兴趣,就连小龙猴也暂时放下书本,一脸期待的看着程虎。 程虎的存在就像一个爸爸那样,所以,小猴子们其实都很想知道它们将来会拥有一个怎样的‘妈妈’。 是黄色的,还是白色的?或者黑色的? 反正不可能是金黄色的。 程虎斜眼道“你们是不是太闲了?该干嘛干嘛去,少问我这些事情。” “为什么你不愿意正面回答问题?”小龙猴也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小胖猴抖着腿,悠哉道,“肯定是因为他那方面不行呗。” 那方面不行? 一众猴子用诧异的目光看着程虎,然后目光下移 话说,它们还没有见过程虎完全不穿衣服的样子呢,所以,也不是很确定他到底行不行。 “小胖猴。”程虎怪叫一声,也不知道自己该怒还是该笑。 虽然说童言无忌,但小胖猴这思想是不是太龌蹉了点?这脑瓜子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鬼? “如果你生气的话,那就是恼羞成怒了。”小龙猴见情况不妙,赶紧提醒道。 它倒不是怕程虎揍小胖猴,主要是担心待会儿这两个智障在屋子里跑来跑去的,会影响它学习。 程虎一脸懵逼的看向小龙猴“你都会用‘恼羞成怒’了?” “嘿嘿。”小龙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既然你现在没有生气,那你应该就是默认了吧。” 程虎 那我特么到底是该生气,还是不生气? 这猴子的套路好深啊! 。 第411章 王的男人 由于感觉自己实在斗不过四只猴子,便只好赶紧吃了饭,然后打发猴子们收拾桌子。 也就只有在打发它们去干活的时候,才能真正感觉到自己还是这里的主人。 小猴子们都去收拾桌子顺带洗碗了,程虎便在郎朗夜空下躺着,一边晃动摇椅,一边刷手机。 虽然他没什么朋友,但因为这两天都没怎么看手机,所以手机上还是累积了不少信息。 其中最让程虎感兴趣的,还是花六爷的消息。 这家伙发过来的文字比程虎写过的最多字的某一篇作文还多。 大概意思无非还是那样,想要五彩金樱子,想要黄金茶叶,想要跟程虎交朋友,想要面基 如果花六爷是个大美女的话,程虎倒是不介意面基什么的,但偏偏这个花六爷是个中年男子。而且是实打实的中年男子。 所以,程虎是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而不是提不起裤子 他简单的回复了两句“六爷,我最近还很忙呢,等以后有时间再给你送些好东西过去吧。” 刚想切换页面,没想到花六爷居然秒回“你怎么这么忙?我消息都发给你两天了,你居然现在才回。” “哈哈,是的,真的很忙,我也没有办法。”程虎对着手机,无奈的笑了笑。 “忙些什么?有没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如果你需要帮忙的话,尽管开口,别跟我客气。” “行,我记住了,等我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一定找你帮忙。” “没问题。”花六爷说道,“只要你肯开口,我一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忙。” “哈,这可是你说的,别等哪天我问你借钱的时候,你却哭穷啊。”程虎开了个小玩笑。 他想,对方一定能看出来这是个玩笑。 “绝对不会,我可以以我的人格向你保证,只要你借钱不是去干坏事,并且没有超过我的能力范围,我一定不留余力的帮你。” 花六爷的回答却没有玩笑的意味,而是极其认真的样子。 看到这段话,程虎稍微调整了一下坐姿,才继续玩笑道“六爷,那先借两万吧。” 哈,我看你假正经! 花六爷以最快的速度回复“账号发来。” 账号? 程虎有些懵逼。 这是把他的玩笑话当真了?还是在配合他一起开玩笑? 应该是在开玩笑吧。毕竟谁也不是傻子。 嗯,但凡是个智商正常且性+趣爱好正常的人,应该还不至于傻到会把两万块钱借给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吧。 哦,不,这当然不包括那些陷入网恋里被诈骗的傻蛋。 所以,程虎断定,花六爷喊他发账号,应该就是玩笑话而已。 既然是玩笑话,那自然要奉陪到底了。 程虎回道“六爷,要什么账号呀,直接qq转账就行了嘛。” 嘿嘿,这下我看你怎么回。程虎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感到有些小得意。 “行。”花六爷就回了一个字。 程虎一愣,正要说点什么的时候,就看到页面突然跳出一个框框,框框上有一个2,2后面还有四个0 着实吓了一跳。 这个花六爷居然当真给他转账两万元? 这是疯了还是傻了? 还是对他别有企图? 呵,没想到我程虎的魅力这么大,连一个大老爷们都把持不住,我一句话就立马给我转账两万,我要是去当诈+骗+犯的话,岂不是要月收入过百万? 等等 也许,这特么的就是一个图片而已 就跟那些假红包一样,看起来跟真红包一模一样,但点击之后,就原形毕露了,压根不是红包。 所以,这转账大概也就是一张图片吧。 因此,程虎的强迫症又犯了。 盯着手机屏幕上的转账框,他是真的真的很想知道,这到底是真的转账,还是图片而已。 所以,右手食指慢慢伸了出来,然后轻轻触摸屏幕。 紧接着,框框的颜色变淡了,上面的文字也变了,变成了已收款。 握草,这是真转账? 还是不敢相信,又赶紧退出聊天页面,打开qq钱包。一看,果不其然,真多了两万元。 牛逼啊! 程虎自认为自己还是有点小钱的,但他仍然很清楚,两万元对于自己来说,依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而这个花六爷居然如此轻易的就转了过来。 再结合之前跟花六爷的聊天,程虎基本上已经可以判定,这个花六爷绝对是个超级大款。 就是那种传说中很有钱很有钱的人。 比王撕葱还有钱的那种人。 两万元对于他来说,估计就跟普通人发个两分钱红包差不多吧。压根就不存在被骗不被骗一说 所以,我特么这是自带吸金属性么? 有钱的大佬会不由自主的被我吸引? 打开手机照相机,切换前置摄像头,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张帅出天际的脸,基本上可以确认,长得帅的人总是格外的幸运一些! “这两万块钱就当请你吃个饭好了。”花六爷的信息又发了过来。 程虎赶紧退出照相机,打开与六爷的聊天页面,又惊又喜的回道“六爷,你出手也太阔绰了吧,我跟你说,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你不要对我有非分之想。” 动不动就转账两万元,基本上可以断定,这个花六爷肯定是对我有意思。程虎自作聪明的点了点头,又无奈的摇了摇头。 然后他就想起了一部电影,韩+国电影王的男人。 该电影讲述的是一个长得十分漂亮的男人,没错,就是男人,因为长得像极了女人,甚至比女人还漂亮,于是得到了男人们的宠爱。 一开始的时候,是一些普通男人对他有非分之想,后来演变成了身边的好兄弟居然也对他有非分之想。 这大概就是真正的‘我把你当兄弟,你特么居然想上我’! 到最后,这位美丽的男子跟他的兄弟进入王宫,又因为他长得漂亮,于是成为了‘王的男人。 国王对他宠爱有加,深宫中处处可见两人举案齐眉的身影与‘声音’。为了证明自己的‘爱’,国王还给了他很大的权势 想到这里,程虎只觉得菊花一紧,赶紧又补充了一句“我性+取+向很正常。” 花六爷看着手机,一脸懵逼“小虎你说什么呢?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12章 花六爷想来乡下 感谢猪猪出没的打赏 程虎笑道“哈哈,没什么,开个玩笑而已。,你居然真的给我转账两万元,真的吓了我一跳。” “两万块钱很多吗?你好像也不是很缺钱的那种人吧。” “额,六爷,虽然我不是很缺钱,可也不是很有钱,算是刚刚奔小康吧。但是,两万元对于我们这些普罗大众来说,还是算挺多的。” “呵呵,普罗大众,这词真新鲜。如果普罗大众都像你这样的话,那咱们国家绝对是世界第一强国了。” “六爷,您也太高看我了。我就是一个普通农民而已。” “普通农民?” “对啊,普通农民。” “有点不敢相信。因为你给人的感觉好像跟想象中的农民不一样吧。” 程虎乐了,问道“怎么个不一样法?” “一般来说,普通农民都会为了生计而劳碌,但你却有闲情逸致种那么多花,这有点超乎我对农民的想象。” 程虎道“那是您对农民有误解,现在的农民已经不是刚改+革+开+放那会儿的农民了。大家在满足生活富有的同时,也在追求精神上的富有。” “所谓的精神富有是指种花吗?” “当然不是,包括很多方面,就我附近的农民来说,大家在农忙之余不仅会种花,也会去野外烧烤野炊,会去河边钓鱼,天气热了还会去江里游泳什么的。有些稍微年轻一点的,还会成群的去自驾游,或者骑行,或者露营,总之,现在的农民也在追求更高品质的生活。” “听起来很有趣的样子。”花六爷躺在大院子里的摇椅上,握着手机,扭头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周围佣人往来,忙进忙出,好不热闹。 而这热闹却是空洞的,就像一湖没有鱼儿的死水那样,不管其表面如何的倒映着皎洁的月光或明媚的太阳,但它的深处并没有灵魂。 手机里的程虎,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从他的一言一语中感受到他的真实存在,而不是像往来的佣人那样脸谱化。 再看前面的私人花园。 花园里灯光璀璨,鲜花盛开,好一派繁华景象。但在这种有各种价格不菲花卉的大院子里,却没有萤火虫的光顾。 于是,这花园也是没有灵魂的。 最后抬头看星空,除了能看到虚无缥缈的云层之外,压根就看不到半颗星星。所以,就连天空都是寂寞的。 他之前看过不少程虎发到花友群里的视频,那些视频或鲜花烂漫彩蝶翩飞、或月光皎洁繁星密布,与他现在所处的环境大不相同。 于是他很自然而然的羡慕起程虎来。 “真羡慕你说的那些生活。”花六爷说道。 “哈哈,这有什么好羡慕的。虽然我说的那些听起来很美好,但等你亲身体会过之后,你就会发现,现实远不如想象美好。” “怎么说呢?我看电视上那些综艺节目里的明星好像都觉得乡下的生活挺不错的吧。” 程虎无奈的笑笑“六爷,你是天真还是傻呀。那些节目虽然是综艺节目,但人家也是有剧本,有道具的。现实生活根本就没有那么美好。” 说到这里,不由自主的摇了摇自己略微有点发酸的肩膀。 “怎么会呢?我看他们干农活的时候,是真的下地干农活的呀。还有他们下池塘抓鱼的时候,也是真的下去了呀。” 六爷毕竟没在农村生活过,所以还真是不懂,而不是装不懂。 程虎当然知道这点,所以就耐着性子跟他解释“六爷,如果所有农民都像他们那样干活,估计早就饿死了。还有下鱼塘那个就更扯了,一群人下一个池塘,结果捞了半天有的人居然还一条鱼都捞不到,这分明就是在作秀嘛,都不可信” “哈哈,听你这么一说,好像确实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当然不真实啦。”程虎说道,“综艺节目本来就是作秀而已,跟现实相差十万八千里呢。如果六爷你是真想体验一下农村生活的话,可以找个机会去乡下住一段时间。” “去乡下住一段时间?” “对啊,趁着冬天没来,可以到乡下去看看。现在的乡野山花烂漫,野花遍地,各种小动物都十分活跃呢。” “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去。”花六爷眼珠子转了转,又道,“要不我去你家暂住几天吧,你当导游,一天给你开一万块钱的工资,其他费用另算,怎么样?” 噗 程虎差点要吐血! 这家伙到底有钱到什么地步? 看他发来的信息,貌似时间很自由,而且对钱也没什么概念的样子。 因为在农村里,即使一天只开一百块钱的工资,也有大把人抢着要当导游。 可这个家伙居然直接开价一万块钱。 这是疯了还是傻了? 唉,只能说,有钱人的世界真的理解不了啊。 不过,尽管程虎很诧异花六爷的阔绰,却也没法在目前的条件之下答应他。 毕竟现在的村子还不允许任何外人进入。 虽然也可以带他到周边的农村体验一下乡下生活,但最近貌似还真是挺忙的,所以,可能条件还不够成熟吧。 他委婉的拒绝道“六爷,虽然我很想赚你这个钱,但我最近真没有什么时间。” “哦?真的这么忙吗?连一万块钱一天的工作都没法做?是什么事情这么重要?居然比钱还重要。” “哈哈,实不相瞒,我最近准备种一片果林,果苗明天就到了,耽误不得,所以,最近是真没有时间。” 花六爷表示理解“没关系,还是那句老话,一切按照你的情况来定。等你觉得时机成熟了,就记得把茶叶卖给我,等你不忙了,也别忘了招呼我去你那边玩玩。我可是很真心的想要交你这个朋友。” “当然没问题。”程虎虽然不知道这个花六爷是个什么人,但他心想,按照他目前的身体素质,一般的小混混肯定没法对他造成什么威胁。 而且,从花六爷的财大气粗来看,也不像是什么混混,更像是巨壕。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13章 十万块钱很寒酸 如果对方是有钱人的话,那他就更没什么好担心的。 毕竟他自己不算很有钱。 有句话不是叫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吗? 他自然是光脚的那一个,花六爷是穿鞋的那一个。 所以,他现在拒绝花六爷,并不是因为害怕,只是因为要担心的事情太多了而已。 他回道:“六爷,我把钱退给你吧,刚刚就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你还真把钱转过来了。” “嗨,不就是两万块钱么,又不多,别转来转去的了,就当是我提前请你吃个饭吧。” “花两万块钱请我吃饭?”程虎虽然从小锦衣玉食,但是老妈一直都在教育他,做人一定要俭以养德。 所以,他自认为自己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十分节俭的人。 他从来不追求豪华跑车,也不追求天价妹子,更没有把某些奢侈品当做身份的象征。 他低调又内敛,像一阵春风那样,尽管夹杂着百花的清香,却不曾撼动整个世界,只是轻轻的飘来,又轻轻的飘去。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时光里,他始终谨记着家人的教诲,从来就不会浪费食物跟金钱。 他,一个优秀的男子。 他,一个既帅气又勤俭节约的三好青年。 他,......我编不下去了......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程虎有些时候是吃得多了那么一丁点儿,但真的只是比普通人多吃一丁点而已,绝对没有胡吃海喝,我发四! 而且,咱们不是早就说过了嘛,干多大的活,就吃多少的饭。 我特么一个人包揽了所有农活,就算一餐饭吃了一只鸡,一条鱼,两斤五花肉,三碗大白饭,外加好几个青菜,但那又怎样? 有本事你们来帮我干活呀,我照样请你们吃饭。 所有,没本事来帮我干活,就别说我吃得多。 我,程虎,从来就没有浪费过食物,我发誓! 因为那些食物全都跑到我肚子里去了。 嗯,这么说来,他确实是一个很节约的人。 虽然他很能吃,但就跟他说的一样,他所干的农活允许他吃那么多。 毕竟他可以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养活自己,而看书的各位能像他一样种出一大片菜园,与若干果树,还养了好多鸡么? 再者,就算他一顿饭要吃一只鸡,一条鱼,两斤五花肉,那也花不了多少钱。 按照目前的物价来算,鸡是自己养的,不花钱。 一条重两斤的罗非鱼,单价九块钱一斤,总价十八块钱。 由于前段时间非洲猪瘟的影响,现在的猪肉价格是三十元一斤,一天吃两斤,也就是六十块钱。 因此,一天的花在吃上面的钱,其实还不够一百块钱。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程虎一天当中,只有在晚饭的时候才会胡吃海喝。 每天早上都喝油茶。喝到半饱之后,再吃几碗油茶泡饭,然后就算解决了。偶尔勤快的时候,还会煮点面条。 中午就更加简单了,基本上是找到什么吃什么,不会特意去做菜。 因为中午是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早上去干活,晒了大半天,也累了大半天,回到家里,基本上处于半瘫痪,压根就不想动手煮饭。 因此,午饭都是有什么现成的,就吃点什么。一般都是吃隔夜剩下的饭菜。 只有到了晚饭,收工回家,洗了个澡,稍作休息之后,才有精力去做晚饭,才可以安安心心,舒舒服服的享用一顿丰盛的美味。 虽然以前的养生观点是:早上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要吃少。 可现在看来,那都是城里人的生活方式,压根就不适合农民。 “哈哈,两万块钱是不是少了点?”花六爷却以为程虎是觉得钱少了。 毕竟这是他请客吃饭最寒酸的一次,居然只花两万块钱。 没等程虎回话,他又道:“我再给你转八万过去吧,全当我请你吃饭的费用。” “停停停。”程虎赶紧叫停,“六爷,您是真不懂民间疾苦,还是假不懂?” “什么意思?”花六爷问道,“我不太明白。是钱多了?” “当然多了。”程虎仰天长叹,为什么我这么穷? 真的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就算我再给你转八万过去,一共也就十万而已。”花六爷解释道,“一般我请客吃饭,最低消费都是十万块钱。” “我知道。”对于超级有点的大佬们来说,十万块钱真不多,但对于其他老百姓,乃至程虎来说,这都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他不禁想起小花来。 小花一家,估计一辈子都还没见过十万块钱是什么样子吧。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跟花六爷感叹道:“咱们国家的贫富差距可真大,您一顿饭的钱,却是某些老百姓劳碌一辈子都攒不够的。” 花六爷微微愣了一下,问道:“小虎,你仇富吗?” “不不不。”程虎赶紧解释,“您别误会,我这不是仇富,您千万别误会,我从来都不仇富的,我只是突然想起了我的一个朋友。她今年才十岁,但却已经辍学两年了,从八岁开始,就一直在河里捡田螺,然后拿去集市上换钱。” “八岁就开始捡田螺换钱?”花六爷皱眉问道,“田螺不是养殖户养出来的吗?” “养殖户养出来的田螺在水产市场里卖,小姑娘自己去河里捡回来的田螺,数量不多,一天二十来斤,只能在小镇集市上卖。” “真的才八岁吗?你的那个朋友。”花六爷想起了自己的儿子花七朵,那个小毛头估计还不知道田螺是什么吧。 虽然老头子把小毛头教育得很好,但却从未让孩子吃过一点苦。 他自己也一样,从小就不知道普通老百姓过的是什么日子。 当然,物以类聚,他平常生活里接触到的人,也都是一些非富即贵的,自然也不知道社会最底层的人的生活状态是怎样的。 他们一度觉得,花十万块钱请客吃饭,貌似还有点寒酸的样子。 所以现在听程虎这么一说,多少会有点惊讶与好奇。 我有一片山林 第414章 要去吃土鸡 【感谢月半书友的打赏】 “不是八岁,她现在十岁多了。想-免-费-看-完-整-版-请-百-度-搜我说的是,她八岁的时候就开始为自己的家庭分担生活压力。”程虎解释道。 “八岁就开始为家庭分担生活压力,那她父母是有多无能?” “话也不能这么说。”程虎继续解释,“我那个朋友叫罗小花,今年十岁,她还有个姐姐,大她十岁,今年刚刚高中毕业。她父亲身体不好,所以一整个家全靠她妈妈养着。” “这样吗?可我还是不能理解。”花六爷说道,“像这样的家庭,难道不是国家的帮扶对象吗?” “嗯,怎么说呢......太阳的体积虽然比地球大,但也没法把它的光泽洒满每一个角落呀。这个世界,有光明,就会有黑暗。光明与黑暗是相对的,也是相辅相成的。” “原来如此,我懂了,要不要明天我去找一些相关人员,帮你说说你朋友罗小花家的情况?” “说什么?”程虎疑惑? “当然是将你朋友罗小花家的真实情况告诉他们。” “然后呢?”程虎还是不能理解,“把小花家的情况告诉别人又会怎样?” “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呢?”花六爷对着手机笑了笑,回道,“明天只要我去说了,我敢跟你保证,一个小时之内,肯定会有帮扶人员,甚至是你们那个地方最大的官都会直接开车去你这个朋友家,然后,你应该懂了吧。” 好像懂了。 程虎看着花六爷的一大串文字,哭笑不得。 所以说,这个花六爷到底是个什么人物?居然敢夸下这样的海口。 要我程虎轻信这种鬼话,那是不可能滴! 不过,他还是脑补了一下那样的画面。 明天,晨辉未露,大腹便便的花六爷拨通了一个电话,将小花家的情况反映给了‘相关人员’,紧接着,整个部门都乱了,大家手忙脚乱的联系西阳省的高官或者书@@记什么的。 接着,高官或者书@@记直接打电话怒叱金钟县的县@@长或书@@记:“你TM怎么办事的?” 还在睡大觉的县@@长软迷迷糊糊的问道:“怎,怎么了?” “怎么了?安明镇大明村的罗小花家为什么不在帮扶之内?你TM怎么办事的?上面的人都直接打电话给我问责了,你赶紧亲自去慰问,要是晚了一分钟,你就别当这个县@@长了,滚回家种红薯去。” 县@@长也不迷糊了,立即穿着睡衣冲出卧室,然后各种安排事情。 紧接着,十分钟不到,浩浩荡荡的车队便从县城出发,开往安明镇...... 但是,这样一来的话,作为安明镇书@@记的黄兴旺肯定要成为替罪羊。 所以,不管花六爷的话是真是假,程虎都不想拿黄老头去冒险。 他说道:“不用了,不用了。既然是我朋友,我当然会帮助她。我现在跟她合作养鸡。前两天她还打电话给我,说我们养的鸡开始下蛋了呢?” “养鸡?”花六爷自然不知道养鸡要怎么养,但他吃过鸡肉,所以就问道,“然后把鸡卖给饭店吗?” “当然不是。”程虎说道,“等她把鸡养大了,我就按照市场的最高价格从她手里买入,然后放在我的大院子里,留着自己吃。” “这么做是为了帮助她?” “算是吧。”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帮她把鸡卖给饭店酒楼?” “她养的这个鸡,比任何酒楼饭店的鸡都要好吃。是真正的土鸡,完全不喂饲料,而且是散养。吃起来那个口感啊,啧啧,简直就是说不出的美味。” 幸亏刚刚晚饭吃得饱饱的,不然的话,说起土鸡,肯定要饿。 程虎没饿,花六爷却有些饿了。 他又问道:“真有那么好吃吗?” 然后朝一个过路的佣人吩咐道:“去让厨房帮我做一只白切鸡来。” 佣人点头离去。 程虎说道:“不是好吃,是非常好吃。用正宗土鸡熬煮出来的鸡汤,真的是任何酒店的鸡汤都比不了的,如果再加入我那个金黄色的茶汤一起熬煮的话,味道就更妙了。” 花六爷的肚子咕咕叫了两声,又朝旁边的一个佣人吩咐道:“去帮我泡壶茶来。” 佣人应声离去。 尽管如此,在不远处的前后左右,仍然站立着好几个佣人。 花六爷跟程虎回到:“听你这么一说,那我真的是非要去你那个地方看看才行了,不为别的,就为了去尝尝正宗土鸡的味道。” “当然没问题。”程虎爽快道,“只要你肯来,我一定欢迎你,但必须要等我通知哈。因为现在时机还不够成熟。” “那你觉得,时机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成熟?” “等我不忙的时候吧。”程虎道,“这个是最基本的。” “那你要到什么时候才不忙?” “现在还不知道。”程虎知道花六爷急着要来,所以既不会把话说死,也不会让他钻了空子。 反正,一切都听通知吧。 “好吧。”花六爷投降,“既然这样,那我就耐心等候你的通知吧。” “我是真想交你这个朋友。”花六爷又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也许,别人会觉得他想交程虎这个朋友,是有目的性的,是为了利益什么的。 但,说句实在话,真的想多了。 他们家的经济已经不需要他为了利益去勾心斗角或者耍阴谋诡计什么的。 他缺真朋友,缺时间,缺奇异的美味,缺活力什么的,就是不缺钱。 之所以想跟程虎交朋友,一个原因是因为知道他可能跟程大牛有关系,另一个原因就是,感觉自己跟程虎还挺聊得来的。 “哈哈,交朋友可以。”程虎笑道,“但是,千万不要对我有什么不健康的想法?” “不健康的想法?” “哈哈,开个玩笑。有朋自远方来,当然不亦乐乎。”程虎把这句话发出去之后,就打开了转账框,将花六爷的两万块钱给转了回去。 花六爷并没有直接领取,而是说道:“小虎,不是说了嘛,这钱就当是请你吃个小饭。” “六爷,钱您还是收回去吧。真不用跟我客气,我这儿不缺吃的。” 我有一片山林 第415章 去买空调 “话虽这么说,但我把你当朋友了,请你吃个饭也正常呀。钱我就不收回来了,你拿去随便吃点东西吧。” “随便吃点东西六爷,这两万块钱都快够普通人家一年的开销了。就算我特别能吃,我一次顶多也就能吃几百块钱而已,你这两万块钱,是真多了。” “哈哈哈,多吗?”如果不是程虎说多了,花六爷还以为这钱少了呢。 他继续回复道“不管多还是少,总之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就不会收回来了,你拿着吧,别跟我客气。” 程虎泪目了。这太感人了。真希望这样的朋友再来十打! 然后以后就可以吃穿不愁了。哈哈哈! 他回道“既然六爷你这么坚持,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这样吧,这钱就当是你买茶叶的钱,等过些时候,有时间了,我就给你送点茶叶去。” “哈,没问题。”花六爷大概也知道了程虎是个不爱占人便宜的人,所以也不再罗里吧嗦的,而是十分爽快的说道,“那我还是再给你八万块钱吧,凑齐十万,到时候你就直接给我带十万块钱的茶叶来吧,” 没等程虎拒绝的文字信息发出去,一个转账框又在手机页面上跳了出来。 这下是真的泪目了。八万啊! 别人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他是人在家中躺,钱从远方来。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躺着也能赚钱?(这句话跟东莞的小姐姐们没有任何关系,请大家摆正自己的思想。) 八万块钱真的不少了。即使是对于程虎这样的人来说,也是一笔大数额。 所以,他这次没有点击领取,而是回道“六爷,这八万块钱我就先不收了,等我什么时候真把茶叶给你送到了,你再结清尾款吧。你放心,既然你说了要十万块钱的茶叶,我就一定会给你留够十万块钱的茶叶,绝对不会少给你的。” “好吧。”花六爷知道程虎也是头犟驴,便说道,“那就按照你说的办吧。” 结束关于钱的话题之后,两人又闲聊了半个小时。 到最后,可以说是相谈甚欢。 花六爷觉得,程虎这人是真有意思。不是因为他拥有五彩金樱子跟黄金茶叶才有意思,而是他这个人本身就很有意思。 所以,即使程虎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花六爷也相当愿意跟这样的人交朋友。 程虎对于花六爷的好感度也上升了不少。 不是因为花六爷有钱,而是在跟他交谈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花六爷是个很有涵养的人。 跟有涵养的人交朋友,当然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结束聊天之后,程虎抬头看了看依旧满天繁星的夜空,然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初看这漫天繁星的时候,还能装逼的说上几句感慨星空璀璨的话来。 可现在这璀璨的星空看多了,还真想看看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的景象。 现在他算是摸清楚了夜景的规律。 但凡是星空璀璨的,明天下雨的几率就很小。 所以,被烈日摧残了这么久,是真心想要让老天爷下一场磅礴大雨啊。 不过,看老天爷这唯美的气色,也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 叹气之后,便回到房间去睡觉。 房间里没有空调,就只能打开电风扇呼啦啦的吹着。 虽然夜里的山风很凉爽,但这房子二楼的主卧四面八方都被烈日晒了一整天,要想凉快,那是不可能的。 因此,大风扇还是要开的。 在麻将席上睡下之后,吹着呼啦啦的大风扇,却没有感受到凉意。 闷热的气浪仍旧在房间里迂回,像一张柔软的棉被似的,将他牢牢的包裹住。 看来明天还得去乔姐的店里看看,能不能买个空调什么的。 早上起床,吃了早饭,就去街上。 经过一夜的沉淀,山里的风凉了。开着皮卡车往镇上驶去的时候,清晨的风夹杂着花草的味道卷入车内,使得整个人都感觉无比惬意。 向车窗外看去,可以看到蓝天、树木、花朵,还有袅袅的炊烟以及被清晨第一缕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的房屋瓦舍。 而公路两边的树林里,树木交错,鲜花盛开,蜜蜂嗡嗡,蝴蝶飞舞,鸟儿叽喳。清晨的阳光透过树枝,撒到树叶上,落在草地里。一群麻雀飞过,打破了树林的寂静,展开了一副美丽的水墨画。 车子穿过小树林之后,便可以看到种有水稻的田地。 那层层叠叠的稻田正静静的享受着夏日阳光的温度。 密密匝匝的野花在水稻的田埂上绽放,红的、黄的、粉的,一片一片接连起来,装扮了稻田的外衣。 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姿势和模样,每一朵花,都在晨风中翩然起舞,好不热闹。 有些时候,真心觉得人不如花草。 花草是自由的,在合适它们的时节绚丽开放,又在合适它们的时节悄然隐去。 来时带着缤纷的色彩与迷人的花香,走时,带走了它的色彩,带走了它的芬芳,只留下一地的枯黄。 人呢?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一无所有,却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膨胀自己的,恨不能将天下所有好东西都收入囊中。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进取心吧。 但是,当人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却什么也带不走,到头皆是一场空而已。 每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每个人都还是在努力的创造生活。 也许大部分人都在明白道理的同时,选择默默承受生活带来的磨折,只是因为想要为后人留下更多有价值的东西吧。 人是矛盾的,复杂的。 程虎也是如此。 但是,生活的本来意义,不就是更好的活着么。 获得更好的东西,过上更好的生活,这对每一个努力工作赚钱的人来说,无可厚非。 所以,花一千块钱买个空调扇,应该不算奢侈吧!应该不会被喷吧! 程虎听了乔姐的介绍,决定放弃空调,改买空调扇。 空调扇是一种电扇加空调模式的家用电器,兼具送风、制冷、加湿等多功能于一身,以水为介质,可送出低于室温的冷风,也可送出温暖湿润的风。 大部分空调扇都有除尘网可以过滤空气,若除尘网上再有一层光触媒还可以起到杀菌的效果。空调扇在启动制冷时只有60-80w,和冰箱一样,所以不费电。 家里好几个冰箱在用电,如果再买一个空调的话,估计电力不够。 而且空调的安装比较麻烦,而这种空调扇只要插上插头就行了,十分方便。 “行吧,就来这个吧。”程虎说道。 。 第416章 仗势欺人 看到程虎一如既往的爽快,乔姐乐不可支的给他打了个折扣,又送了两个电灯泡。 做生意,赚多赚少无所谓,开心最重要嘛。 遇到像程虎这样爽快的客人,乔姐想不开心都难。 她说道:“小虎,待会儿在我这里吃午饭吧,我喊玉姐兰姐她们两个上来一起煮油茶。” “我还是回去再吃吧。”程虎说道,“你这开门做生意呢,耽误你时间多不好。” “这有什么。”蓉姐也走过来笑道,“我们中午经常煮油茶的,你不是很喜欢喝油茶吗?待会儿就一起吃午饭呗。” 既然两位姐姐都这么说了,如果再拒绝的话,好像就显得不礼貌了。 程虎应道:“那行吧,我先去逛一下,买些东西,顺便把我的快递搬车上。” “行,你去吧,待会儿记得回来吃午饭喝油茶。”乔姐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手机。 程虎出了店门口后,先去取快递。 快递还是邮寄到了那对姐妹花那里。 可能是因为今天是赶集日的缘故,小小的快递站门口,站着十来个取快递的人。 有男有女,但基本上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毕竟,老人家也不会网购...... 程虎还没走近的时候,就听到一个很聒噪的声音在人群中嚷嚷: “你这人怎么肥四?怎么骑车的?眼睛长包@皮了吗?这么大一辆车停在这里,你看不到?不会骑车就不要上街,长得跟个鬼似的,就不要出来吓人。” “对不起,对不起,大哥,我真不是故意的。”女孩子的声音咋一听很好听,细听却有些熟悉。 这柔弱又隐忍的声音让程虎立时想起了沈一一。 “不是故意的都把我车子撞成这样,那你要是故意的,还不得把我车子报废了?” “大哥,对不起,那个,我赔钱给你吧。” “赔钱?我这车子十几万呢?你赔得起吗?”那聒噪的声音斥道,“就算把你卖了,也抵不上我这辆车。” “得了吧,不就是刮了一点车漆吗?人家都跟你道歉了,还愿意赔偿,别得理不饶人了。”旁边围观的一个男子实在看不下去了,就站出来说了一句公道话。 “关你屁事。她是你什么人?要你在这里多管闲事?”车主怒骂站出来说话的男子,“你要帮她赔钱还是怎样?我告诉你,我这车开去维修至少要一千块钱,还有,给我带来的生活不便以及精神损失加上误工费,还得另外再赔我一千块钱。总共两千块。拿钱来吧。” “两千块钱?你土匪抢劫吗?”男子声音弱了一点,无奈的看向沈一一。 车主当即嗤笑道:“没钱就别逞英雄。两千块钱都拿不出来,还想英雄救美?真是笑死我了?就算要英雄救美,你也擦亮眼睛呀,这样的丑八怪,你都看得上,是不是连母猪都不放过?” 男子被车主的一番话气得面色微红,拳头已经握了起来,但在权衡利弊之后,还是没有出手。 而沈一一则是被车主的一番话羞辱得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额头上的那一道伤疤更像是一个火钳子似的,在她的皮肉中不断磋磨,疼得痛不欲生。 很多时候,她都会借用一些名言鸡汤来自我安慰,比如什么‘上帝关闭一扇门的同时,肯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或者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事实证明,上帝如果关了门,不仅不会给你留窗,甚至连老鼠洞都会给你堵死。 而风雨要来,连山峰都有可能滑坡或者形成泥石流,就更不用说人了,估计彩虹还没看到,就得被大雨给团灭了吧。 虽然在她身上发生过很多不幸的事情,她也一次次的感到绝望,并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但到最后,她总能一边自我安慰着,一边走出灰色地带,重拾希望。 就像一棵在狂风暴雨中存活下来的小草那样,在经历过各种摧毁之后,仍旧顽强的活了下来。 尽管始终活着,但有些时候,也会因为绝望而怀疑自己存在的必要性。 她是否真的有必要存在这个世界上? 她能为这个世界带来什么? 她能给谁带去快乐? 她活着是否有活着的意义? 现在,这种种疑惑又一次在她心底里翻滚起来。 面对车主无情的嘲讽与谩骂,以及围观者那种看猴子一般的眼神,她除了想找一条地缝钻进去之外,更想让时光倒流,但愿自己从未来过这个世界。 如果没有她,也许这个世界会更美好一些吧。 她咬着嘴唇,抬起了原本低埋的脸蛋。 刘海虽然不能完全遮蔽额头上的伤疤,但因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缀着两颗硕大的泪珠,那条可怖的伤疤在这一刻看起来似乎也不是那么可怕。 她的眼睛清澈如一汪泉水,没有丝毫杂质,只是倒映着眼前的丑恶。 尽管两滴泪珠已经蓄满了泪水,却始终没有滑落。 她一动不动的看着车主,用依旧隐忍,却已经没那么软弱的语气说道:“我刮了你的车,是我的不对,我跟你道歉了,也愿意赔偿你,可你为什么还要说那么伤人的话?是不是觉得我长得丑,所以好欺负?是不是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可以随意侮辱别人?你身上除了这一身皮相完好之外,还有什么东西值得你骄傲?” 虽然,貌似,好像,说得不错,但是,这种话只对良善之人有用,对于小车车主这种得理不饶人的混混来说,是压根没有任何用处的。 车主上下打量一番沈一一,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呸,丑比,就你这鬼样子还想教训我?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什么样。” “喂,这么说话也太过分了。” “就是,你特么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有什么了不起?” “握草,你这么有本事,敢不敢说你是哪个村的,叫什么名字?”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 “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 “对对对,这么欺负人,把你们村的名字说出来,你的名字也说出来。” :。: 第417章 报警吧 车主的言行确实过分,很快就激起了民愤。不仅是原本站在快递站门口等着取快递的人围了过来,就连周边的一些小商贩都跟着围了过来。 程虎看不见沈一一了。 沈一一有些发愣的看着站在身边帮她说话的乡亲们,原本发寒的心蓦地又暖和了许多。 “关你们屁事?”车主虽然势单力薄,但语气依旧强硬,他一手叉腰,一手指画着说道,“这是我跟她的事情,关你们什么事?你们谁要帮她出钱还是咋滴?没钱就别在一旁哔哔,从哪来的,滚哪去。” 车主的嗓门奇大,一下子就将围观的群众给震慑住了。 讨伐车主的声音顿时小了许多。 “多少钱?我出了。”就在大伙都在想着要怎么回怼这个车主的时候,人群的包围圈外,传来了一个更为洪亮的声音。 这声音之洪亮,就像一口大钟那样,既不尖利,也不刺耳,却又盖住了周围的所有声响。 众人齐刷刷的扭头看去,总算是看到了声音的出处。 在繁忙的街道上,一个看上去仅有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站在太阳底下。阳光直射在他身上,黝黑的皮肤几乎能折射出光芒来。 他与其他的那些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不一样。 普通的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大多给人一种浮躁的感觉,可这人看起来颇显沉稳,甚至不容人质疑。 虽然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但那笑却不是嬉皮笑脸的笑,而是一种淡然如水的笑。 如果这是一个武侠世界,估计这人就是传说中不显山露水的世外高人吧。 因为只有真正的世外高人,才能给人如此清奇的感觉。 不过,在这现实世界里,应该不存在什么世外高人吧。 毕竟大家都吃着一样的病猪肉跟地沟油 沈一一也看到了程虎。 真没想到,会在自己最窘迫的时候遇到程虎。沈一一不是好面子,只是不想让自己的朋友看到自己难堪的一面罢了。 毕竟是朋友,难免会在看到她的难堪之后,对她生出更多的怜悯来。而她最不想要的,就是怜悯。她希望在交朋友这件事上,大家都能处于一种平等的关系里。 而不是同情者与被同情者的关系。 车主也看到了程虎。 但是,他的双眼已经被自大蒙蔽,根本没看出程虎那种‘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感觉。 毕竟程虎吃的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食物,喝的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水,甚至就连他呼吸的,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空气。所以,要想不超然脱俗,那是不可能的。 他自己每天对着镜子‘孤芳自赏’,可能没法发现自己的变化,但当他忽然出现在人群中的时候,那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就立时显现出来了。 当然,这种感觉只会发生在围观者身上,他自己依然感受不到。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嘛。 “你出?”车主再次耻笑一声,“两千块钱呢,你确定你要出?” 程虎依然保持着淡定的微笑,走到小车旁边。他不急着回答,而是先看了看车上的刮痕。 刮痕不算很严重,只是蹭掉了一点车漆而已,如果去补漆的话,顶多两百块钱搞定吧。 可这个人居然狮子大开口直接喊价两千元? 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 而且,这个车主刚刚的态度程虎也是看得一清二楚,是个实打实的乡霸,专门欺负弱小的混蛋。 如果他好好说话,要求赔偿修车的钱,以及精神损失,误工损失什么的,那程虎肯定照单赔给他。 可他偏偏得理不饶人,不仅狮子大开口,还用言语侮辱沈一一,这就真的很过分了。 即使被言语侮辱的人不是沈一一,程虎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理。平日里看多了善良,再看这种丑恶,真的觉得十分恶心。 他直起身,看着沈一一,安慰道“不用担心,没事的。” 沈一一眼睛里的泪珠干了,但仍旧水汪汪的。她怔怔看着程虎,问道“你,我,那个,我有钱,我可以自己赔给他的。” 程虎笑了笑“别着急,这事待会儿再说。好像有两个水果掉车底下了,是你的吧。” 沈一一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小毛炉,点了点头。 车主看到两人无视他的存在,又忍不住怒道“喂,你们还有完没完?到底赔不赔钱?一句话,如果不赔钱的话,我就报警。” 报警? 沈一一皱起眉头,很是不安。 如果报警的话,她不仅要赔偿车主的损失,她的小小毛驴也会因为无牌无证上路而被扣掉,而她本人也会因为没有驾驶证而被另外罚款。 不能让他报警。 沈一一正准备说些好话,却被程虎眼神示意先别说话。 程虎转身看着车主,笑道“报警是吗?如果报警的话,你也会被问话吧,那样一来,你住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可就全都泄露了。” 这次他笑得有点阴森。 车主觉得浑身不适,但还是毫不畏惧的直视着程虎的眼睛,问道“泄泄露又怎样?难道你还想报复我?我告诉你,老子不怕被报复,我最恨的就是你们这种游手好闲的混蛋了。你要是敢报复我的话,我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程虎笑了笑“是吗,那你报警吧。我先帮她把车底下的水果拿出来。” 车主一愣,缓缓掏出了手机。 程虎却已经走到车头,双脚分开,扎起了马步。 众人见状,疑惑不止。 “这帅哥想干嘛?” “不是说先帮那女的把车底下的水果拿出来嘛,他跑车头干什么?难道还想把人家车牌给拆了?” “不可能的。” 程虎双手抓着车牌下方的位置,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一使劲,车头直接离地,两个轮子已经离地将近二十厘米。 “握草,太牛逼了吧。居然直接把车子掀起来了。” “好大的力气。” “幸亏刚刚没动手,不然的话,这个车主肯定被揍得全身瘫痪。哈哈。” “这种人全身瘫痪也活该。太霸道了。” 。 泪奔了 泪奔了。这个月全勤没了。 ·′ˉ`(≈gt;▂≈lt;)′ˉ`· 原本因有事请假一天,然后昨晚看作家后台,又发现有两天字数不达四千…… 好悲催。 全勤就这么与我擦肩而过。 这会儿想唱一首歌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 额,好像不合景…… 虽然我这会儿的心情并不沉重,但昨晚猛然发现自己这个月的全勤奖泡汤的时候,我还是哭了整整五分钟的。 那种泪流满面的哭,哗啦啦几条泪水一涌而下,心情沉痛,然后一边哭一边暗暗发誓我要太监!我不写了!敲你妈的垃圾小说,我再写,我…… 然后我哭累了,睡了一觉。早上五点,闹钟准时响起,我本能的弹坐起床,纠结了十秒钟之后,又乖乖跑去码字。 因为,虽然这个月全勤奖没了,但下个月还会有呀。毕竟我再努力,一个月的稿费也就一千块钱,而其中,全勤奖六百块钱占了大半。 呵,好没出息。 然后,今天我又深思熟虑一番,毕竟好不容易写到一百万字了,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呢,是吧。 虽然这个月白写了,可能下个月也就两百块钱稿费,但是没关系,咱没有天赋,但一定要有毅力。 写到一百万成绩没有任何起色也没有关系,那就写到两百万。 如果两百万还是没有任何起色,那只能说明我是个废材,我压根不适合写网文。 现在均订一路下跌,已经跌到103,追定也从原来的30掉到现在的15…… 我,为什么还能坚持下去? 忽然很佩服自己。 所以,就算我今天只更新一章,一直到月底,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对么。〒_〒 好了,努力码字,多多存稿,下个月开始,尽量每天更新五千字,这样就不怕因为吞稿而没有全勤啦。 。 第418章 心向往之 沈一一惊诧的看着程虎。 她完全没想到,平时看起来像个大男孩一样的程虎,竟然有着如此惊人的力气。 围观的群众皆是吃惊不小。大家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竟然有着如此神力。 呵,这下这个小车车主算是遇到厉害的角色了。虽然大家跟这个小车车主不熟,但从他刚才的言行来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车主也是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而他的手机,这时候传出了一个声音“胖哥?在哪呢?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车主这才回过神来,赶紧把手机的免提关掉,将听筒凑到耳边,支支吾吾的说道“那个,没,没什么事,就是不小心打错了。” 挂掉电话之后,车主再看程虎的眼神已经完全不一样,除了惊诧之外,还有一些不安。 毕竟,他原本以为,这个年轻男子顶多就是一条狼,即使再凶恶,也只是凡物。可他万万没想到,这人竟然是妖怪,居然连小车都能如此轻松的抬起来。 唉,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车主开始在心中自我劝慰。 程虎已经将车头挪开,露出了躺在车底下的梨子。 他把车头轻轻放下之后,捡起地上的两个梨子,递给沈一一“给你,放好了,别再掉出来了。” 沈一一伸手接过两个梨子,抬头用小迷妹的眼神看着程虎,淡淡一笑“谢谢。” 程虎也笑了笑,然后转身看向呆呆站立在原地的车主,说道“好了,接下来,我们可以谈谈赔偿的事情了。” “那个。”车主吞咽一口,说道,“那个,就,就算了吧,我自认倒霉,得了吧。” 虽然自认为自己很牛逼,很厉害,但现在遇到更牛逼更厉害的角色,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认怂吧。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围观群众看见车主认怂了,不免发出一串笑声。 “呵,刚刚态度不是还很强硬嘛,就跟一条疯狗似的,怎么现在变成老鼠了?” “这就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呐。” “以后遇到同样的事情,他应该知道怎么做了。” 车主顾不上与众人反驳,急急忙忙上了小车,掉头离去。 小车走了,围观群众也散了。 沈一一站在烈日下,穿着长袖的棉质格子上衣,和一条已经洗得发白的牛仔长裤,头上还戴着一个草帽。 她的脸蛋被晒得红彤彤的,看起来完全没有一点女孩子该有的清爽漂亮,反倒像是个中年农村妇女似的。 不过,当她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注视着人的时候,又会发现,其实她比起大多数同龄人都要显得年轻。 只不过是生活的重担让她没有精力去打扮自己。 她轻启干燥的嘴唇,说道“虎哥,谢谢你,要不是有你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虽然刚刚她说要赔偿那个车主,但实际上,她全身上下也就两百块钱而已,与狮子大开口的车主所索要的两千块钱还相差甚远。 虽然她一直都在努力工作,可因为要照顾滥赌的姑姑,根本就没有什么存款。 有时候发了工资,不是要帮姑姑还钱,就是要往家徒四壁的房子里添置一些东西。 如果方才没有程虎出来解围的话,估计就真要像那个车主说的一样,只能把她给卖了。但卖了她,估计也值不了多少钱吧。 毕竟这年头,干什么都是要看颜值的。 夏天到了,人很容易出汗,刘海被汗水打湿之后,就会粘在额头上,所以蜈蚣形状的大伤疤常常都会暴露出来。 如果没有额头上的伤疤,凭她的真实颜值,估计那车主又会是另外一种态度吧。 唉,这个世界,为什么就不能对长得不够好看的人善良一点呢。 “嗨,谢什么。”程虎一脸灿烂的笑道,“举手之劳而已,你不用放在心上。” “对你来说是举手之劳,但对我来说不是。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就真的要赔偿那个人一大笔钱了。而实际上,我根本就拿不出那么多钱。” 沈一一的话听起来像是在吐苦水,但她的本意并非如此,只是很单纯的在自嘲罢了。 “怎么会呢?”程虎奇怪道,“你不是在王老板的采石场那里上班吗?一个月也有两千来块钱呢,怎么会还会拿不出那么多钱?” “嗯,我这不是还没发工资吗?”沈一一突然笑道。 “哦,好像是这样。”程虎点了点头,又问,“你上街买东西还是办事?” “买些药,我姑姑昨天喝了很多酒,胃痛,我上街给她买点药,顺便买些其他东西。”沈一一依旧保持着微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一副很轻松的样子。 虽然心里并不轻松。 姑姑不仅滥赌,而且酗酒,平时常常会对她进行各种言语威逼,以及道德绑架,甚至有些时候还会寻死觅活的演戏给她看。 因此,她实在很难让自己真正的轻松起来。 不过,内心再苦再累,那也是自己的事情,总不能一天到晚都愁眉苦脸的,让身边的朋友跟着糟心吧,所以,她时常会笑。 得到一点点帮助,或者是一点点善意的时候,她就会习惯性的将这些帮助与善意扩大化,然后再发自内心的笑出来。 唯有如此,才能让自己的生活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的灰暗。 “那待会儿你要去哪里呢?”程虎打算邀请沈一一一起去乔姐那里吃午饭。 不对。他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不妥。 如果他带沈一一去吃午饭的话,说不定会让沈一一会误以为他对她有意思。 而且,乔姐等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肯定也会把她当成他的女朋友,那样一来,指不定要出什么乱子。 所以还是算了吧。 “我已经拿了快递,准备回家了。”沈一一垂下脑袋,有些不安。 但也有些期待。 虽然她很清楚自己配不上程虎,但对于世间的美好,但凡是个人都会心向往之吧。 像程虎这样阳光温暖又长得十分好看,而且还很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的男孩子,又会有几个女孩子不向往他呢? 。 第419章 偶遇黄彩云 老实说,一一在群里第一次看到程虎的网名时,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 因为他的网名很多时候都会进行改动,一会儿叫虎虎生威,一会儿又叫虎背熊腰或者龙腾虎跃什么。 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有些幼稚与玩味。 直到后来,他在群里露面的次数多了,才发现,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幼稚的男孩,只是有些稚气罢了。 第一次在水库边上初见的时候,程虎穿得很随意,头发也剪得很短,身上的皮肤黑黝黝的,似乎很不出众的样子。 但其实不然。 他的身材高大伟岸,肢体强壮有力,与他身后水库边的青山遥相呼应,仿佛也是一座大山那般。 他站在太阳底下,迎着夏日的微风,笑得十分灿烂,他道“你好,我叫程虎。” 他的语气很亲和,很温暖,一点儿也不像是初次见面,而像是多年的好友那般。 也许,就是在那一刻,她的内心就已经为他打开了一扇门。 但是,他在群里说过,他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尽管他这么说过,但是,向往美好的事物,又何须计较太多呢? 毕竟只是向往而已,就像人们向往蓝天白云,向往星辰大海那样,只是向往,并未想过要去占有。 程虎心思单纯,当然看不出沈一一垂头的举动所透露出来的意思。 他抬起一只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说道“既然这样,那你早点回去吧,天气这么热,别在外面呆太久了,记得多喝水。” 沈一一呼吸稍稍一顿,有些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 如果程虎真的开口要约她逛街或者是吃饭什么的,或许她反而会觉得不自在吧。 “嗯,那我先回去了。”说罢,沈一一赶紧骑上自己的小毛驴,跟程虎道了谢,就溜之大吉。 面对程虎,她总有些喘不过气来。 程虎目送沈一一远去之后,就转身走入快递站内。 双胞胎姐妹两人看见大帅哥程虎又来取快递,一个个笑得花枝乱颤,恨不能突然中暑晕倒,然后被这个帅哥紧急施救,来个人工呼吸什么的。 啊,当然,现实不是偶像剧,发生这种事情的几率不大。 而且程虎始终表现得很得体,从她们第一次发现他的时候开始,他就表现得十分得体,从来没有言语上的轻佻,更没有动作上的轻佻。 所以,这样的好男人,一定是别人的吧。 程虎抱着装有树苗的快递回到乔姐的店门口,将东西放到皮卡车上之后,又去买了一些水果跟猪肉。 最近猪肉的价格疯涨,已经涨价到三十块钱一斤。 程虎猜想白木区的寡居老人们可能会舍不得买肉吃,所以就一下子买了二十斤,分成十份,打算给白木区的老人们每家每户送去两斤猪肉。 虽然说,寡居老人们有政府关照,即使他不去看老人们,老人们也不会饿死冻死。 但是,既然生而为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去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为政府,为国家分担哪怕只是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渺小负担,不也是一种爱国的体现嘛。 因为热爱这个国家,所以热爱这片土地,以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 老人们虽然有些人有子女,但也已经成为空巢老人;有些人虽然有帮扶人员,但毕竟帮扶人员要帮扶的对象有好几个,所以没法将老人们的生活起居完全顾及得到。 因此,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何尝不是一种快乐呢。 活着,总不能像石头那样,将硬邦邦的心肠秉持到底。 但活着,也得像石头那样,要立志成为有用之才,要么成为美玉,要么成为地基或者铺路石。 程虎自认为自己不是一块可以受万万人称赞的美玉,但做一块可以为身边之人带来便利的铺路石还是没问题的。 带着猪肉跟水果走入白木区之后,还没看到老人们,就先遇上了黄彩云。 我就说嘛,好人总会有好报的。 但是,狗血剧情即将上演了。 黄彩云不是孤身一人,而是跟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肩并肩走在一起。 “今晚去看电影吧。”那男的说道。 男人身高约有一米八这样,比起程虎自然是矮了一截,但在西阳省这种男性人均身高不足一米七的地方,已经算是男神级别的高度了。 更重要的是,这个男人长得真特么的白。 程虎低头看了看自己乌漆嘛黑的胳膊。 虽然很多时候,都为自己的正宗黄皮肤感到无比自豪,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有点懊恼自己为什么不做好防晒工作。 因为他现在的皮肤已经不仅黄,而且黑,大有向非洲兄弟发展的趋势。 不过 在看到那男人的五官之后,程虎心里又多了一分胜算。 这男人远远看去,确实有那么一点点吸睛,但那都是他的身高与皮肤造成的,与他的五官没有什么关系。 他的眉毛很浓,跟蜡笔小新似的。 鼻子很塌,跟猪八戒似的。 嘴巴很大,跟鳄鱼嘴似的。 胡茬很拉渣,跟流浪汉似的。 喉结很凸出,跟得了甲亢似的。 切,就这样貌,都不及我程虎的万分之一。所以,只要我去追黄彩云,肯定没这男人屁事。 没错,我就是这么自信。 “晚上去看电影?还是不要了吧。”黄彩云皱着好看的眉头,说道,“我可不想被我爸妈臭骂一顿。” “这有什么嘛,就是去看个电影而已啊。看完电影,我就送你回来。” 握草,这么老土的套路还在用? “还是不要了。”黄彩云想也没想的拒绝。 如果不是看单位阿姨的面子,她才不会跟这个男人见面。 这男人也真是的,见了一次面之后,就一直死缠烂打的跟着,今天居然还直接送礼到她家里拜访她爸妈。 唉,这年头真是什么人都有。 因为这个男人是单位阿姨的亲侄子,同时又是县里某人物的儿子,所以不管是看在单位阿姨的面子上,还是为老爸着想,她都不能正面得罪人家。 所以,也不能直接说咱俩不合适之类的话。 真是烦躁。 。 第420章 这是我男朋友 “为什么?”男人追问道,“你不喜欢看电影吗?” “嗯,对,我不喜欢看电影。”黄彩云心想,这样,你总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没关系啊,如果你不喜欢看电影的话,我可以叫几个朋友一起出来坐坐,咱们可以去酒吧喝酒或者去ktv唱歌。”男人好像并不明白她的意思。 她悄悄的翻了个白眼,却还得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我也不喜欢喝酒,不喜欢唱歌。” “那你喜欢什么?只要你一句话,我一定能满足你。”男人微微斜头看向黄彩云的同时,脸上笑得极其灿烂。 就好像,他只要一句话,甚至都能把月亮星星给摘下来似的充满了自信。 黄彩云被他这么看得有些不自在,便干咳两声,说道“那些我都不喜欢,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呆着。”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就已经在心里默默发誓,以后不管谁给她介绍对象,她都一定极力拒绝,绝不留情面。 就算老爸老妈一个劲的催促她早婚早育,她也绝对不妥协。 不然的话,要是再遇到这种感情无赖,那吃亏的终究还是自己。 难道他就感觉不出来我对他没那个意思? 不,他一定感觉出来了,但天生的优越感不允许他失败,所以他才会如此锲而不舍的死缠烂打。 虽然他并没有使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也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情,但是,你想想,每天一上班就发现自己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大束玫瑰,那是什么感受? 虽然还是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但也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小白兔,好歹咱也看了无数的言情小说,所以对这种送玫瑰的套路是早就了然于心并且略感不屑的。 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送的,即使只是送了一把油茶花,那也值得她高兴一整天,但偏偏她对这个唐俊成真没感觉,更谈不上喜欢。 可这家伙压根就不在乎她喜欢与否,反正就是不停的给她送玫瑰花。 更可恶的是,这家伙还时常在她下班的时候守在政府大院里,要么请她吃饭,要么请她喝奶茶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热情。 这不,今天居然直接不请自来的跑到她家里去了。 真是受够了,再这样下去,估计以后整个镇上的人都会以为她跟他是一对,然后她就算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 “一个人呆着多没意思。”唐俊成说道,“这样吧,以后,就由我来陪你静静的呆着。” 俗,真恶俗。程虎在心里吐槽道,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说这么肉麻的话,也不怕被齁死。 黄彩云正头疼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刚好看到了从外面走进来的五金店老板。 对的,就是五金店老板。 虽然她跟街上的店铺老板们不熟,基本上也不认识,但对于这个五金店的老板还是有点印象的。 那天她去五金店买灯泡,然后就从五金店的老板口中听到了一个惨绝人寰的狗血故事他的女儿不是他的。 唉,真是一个可怜又老实的男人。 再看看旁边这个油腔滑调的花花公子哥,高下立判嘛。 只可惜,前面迎面走来的五金店老板头顶着一块大草原,不然的话,他一定是安明镇上最靓的仔。 “这怎么行?你陪我?你不怕你女朋友知道会生气吗?”黄彩云这才一脸笑容的扭头看向旁边的唐俊成。 唐俊成一愣,心想,当女孩子们说出后半句话的时候,其实多半都是想要从侧面打听自己的情感情况。 看来,这黄彩云对他还是有点意思的,不然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他当即乐道“我没有女朋友啊,我现在是单身狗,但是,如果” “你不怕你女朋友误会,但是我怕我男朋友误会呀。”黄彩云依旧是一脸灿烂的笑道。 唐俊成一愣,不明所以的看着黄彩云。 黄彩云加快脚步,小跑到程虎身边,没等程虎搞清楚状况,一只纤纤玉手就穿过他的手臂,牢牢勾住。 与此同时,黄彩云压低脑袋,小声的说道“老板,帮忙解围,谢谢。” 程虎脑子一片空白。 这幸福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点?毕竟他今天可没有想过要偶遇黄彩云的。 更没想过会与黄彩云有如此近距离的接触。 她居然挽着他的胳膊? 咳咳,虽然我程虎长得很帅,看起来就跟花花公子一样,但实际上,我是一个作风很正派的人,我是绝对不可能趁机占女孩子便宜的。 他立即朝黄彩云靠拢,几乎就要贴在黄彩云身上。 此时,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霎时间从黄彩云身上缭绕而出,像翩飞的彩蝶,飘逸灵动,且让人迷醉。 可程虎醉不了。 虽然黄彩云是他暗恋的姑娘,但他还不至于脑残到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露出哈巴狗的表情。 此刻,他必须快速转动脑子,搞清楚黄彩云想干什么。 他们之间明明没有什么交流,更没有约过会什么的,但在这一刻,他与黄彩云却有了如此亲密的举动,实在让人不解。 而且,这事还是当着另外一个男人的面发生。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黄彩云笑嘻嘻地看着唐俊成,一边用手勾着程虎的手臂,一边‘甜蜜蜜’的说道。 程虎又是一愣,随即明白黄彩云想干什么了。 她是遇上变态了吧。 对,眼前这个小白脸一定是变态。如果不是变态的话,怎么会长得这么白?一定是变态没错! 既然如此,身为堂堂男子汉,就不能对这事坐视不理。 他随即站直身体,挺起胸膛,让自己的身高看起来更高一些。 应该差不多了,毕竟身高本来就不矮,人长得也不差,气质也好,肤色也靓,一开口肯定能震慑这个小白脸。 “喂,你是谁啊。”程虎还没开口,小白脸倒先开口了。 如果只是开口质问还好,偏偏他问话的时候,在用一种很嫌弃的表情上下打量程虎。 那意思好像就是在说,就你这身破烂,也敢跟我抢女人? 。 第421章 知难而退 程虎哭笑不得的看了一眼黄彩云,眼神里全是同情。品=书/网 遇上这样的智障配角,真是为难你了。 他将自己的手臂从黄彩云的手扣里抽出来,一把揽住黄彩云的肩膀,字正腔圆的说道:“她是我女朋友,你说我是谁?” “女朋友?”唐俊成一脸怀疑的看着黄彩云,问道,“彩云,你已经有男朋友了?” 黄彩云有些无奈。 虽然这么做会让自己的形象受损,变成人们眼中那种脚踏两条船的坏女人,但她也是真不想再被这个唐俊成纠缠下去了。 老爸在乡政府里本来就很难做,如果她要是跟这个唐俊成走得太近的话,还不知道某些人怎么说她老爸呢。 什么裙带关系,什么卖女求荣之类的词语,简直不要太可恶。 所以,还是当断则断,免受其乱吧。 反正她也不喜欢唐俊成,与其不停的暗示他,让他慢慢明白她的意思,倒不如来个快刀斩乱麻,一干二净。 这样既不会得罪唐俊成,也不会让老爸难做,还不浪费唐俊成的时间。 这世上最珍贵的,可不就是时间嘛。 既然不喜欢,自然也没必要一直吊着人家,让人家当备胎什么的。 虽然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但这最基本的道德礼仪还是明白的。 就是不知道接下来这个五金店老板能不能让唐俊成打退堂鼓了。 “对啊,唐哥,不好意思,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以后还是别给我送花了,也别去我上班的地方找我了,更不要跑到我家里来。” 她看了看旁边黑黝黝的五金店老板,继续说道:“我很爱我的男朋友,我不想让他误会我。” 程虎此刻浑身僵硬! 虽然说,咱好歹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伟岸男人,但在这种情况下,手揽着暗恋对象的肩膀,还听她说很爱我......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都没有任何反应的话,那我岂不是性+取+向有问题? 所以,他将自己的浑身僵硬理解为一个情窦初开的阳光少年的正常反应。 如果在这种时候还能做到内心毫无波澜的话,那基本上都是渣男。 唐俊成脸上的表情从错愕转为不解。他盯着程虎问道:“你真是彩云的男朋友?” 程虎暗暗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对,我就是黄彩云的男朋友,请你以后不要再来骚扰我女朋友了,不然的话,我可对你不客气了。” 这,这话好像一般都是反派说的。 唐俊成奚落的笑了一声,将视线转移到黄彩云身上:“彩云,这男人根本就配不上你,你看他的样子......” 后半句话故意没说出来,而是用很嫌弃的眼神上下扫了一圈程虎。 那意思很明显了。 你看这个黑+鬼,身上穿的衣服全部加起来都没我一双袜子贵。 你看这个穷光蛋,肯定是个种田种地的庄稼汉,都晒成什么样子了。 你看这个庄稼汉,一点都不时髦,跟个土鳖一模一样。 他,根本就配不上你黄彩云。如果你选择这样一个人,那就是你黄彩云眼瞎! 这些话唐俊成虽然没有说出来,但眼神里透露出来的意思很明显了。 程虎只是笑笑。因为这个男人还算有点智商,不会跟小说里的反派配角似的,专门说一些讨打的话。 虽然他的眼神已经表露出那种意思了,但作为一个正面人物,你总不能因为人家一个眼神,就出手打人吧。 拳头虽好,但也不要滥用。 “我的样子怎么了?”程虎也上下打量了一番唐俊成,好笑道,“要论身高,你不及我,要论长相,你不及我,要论体魄,你不及我。” 他撩起自己的上衣,露出八块腹肌:“要论腹肌,你更是远不及我。我怎么了?我不就是比你优秀一点嘛,你也不用太自卑,回去撸铁十年八年,或许你还有机会让你女儿暗恋一下我儿子。不然的话,你别说要觊觎我的女人了,估计连做我亲家的资格都没有。” 黄彩云忍不住垂头低低笑了一声,然后用崇拜的眼神看着程虎。 呵,没想到这个头顶大草原的五金店老板还挺能说的嘛。 真是可惜了,这么优秀的男人,却落得如此下场。不过看他对那小女孩的样子,应该已经对自己被绿的事情释怀了吧。 所以,这是一个长得还不赖,身材也很好,口才也不错,性格也幽默,还很心胸宽广的男人咯。 果然是应了那句话,好男人都是别人家的。 我黄彩云自认为人品也不差,自打出生以来,就没有乱搞过男女关系,始终自尊自爱,从不将女人的身体当成爱情的筹码。 尽管也谈过那么两次恋爱,但基本上都是连嘴都没亲过的纯情关系。 所以,为什么我黄彩云这么优秀的女孩子就是遇不到那种小说里的男主角呢? 唉,命苦。 唐俊成脸色很难看。 倒不是因为得知黄彩云已经有男朋友了,而是因为他发现眼前这个黑不溜秋的男人说的都是实话。 他,除了长得白了一些,根本就没有任何样貌上的东西能比得过这个男人。 尽管如此,他也只是略微沮丧了一秒钟而已。 因为他很快就发现,就算自己长得不如这个黑鬼,但那又怎样?我老爸有权有势啊。 没关系,黄彩云你不就是已经有男朋友了嘛,正所谓名花虽有主,我来松松土嘛。 我就不信,你一个乡野村姑能受得了我的猛烈攻击。 想到这里,唐俊成的心情好了许多,眼中的蔑视又重了一点。 他满不在乎的扫了一眼程虎,冷笑一声之后,转而看向黄彩云:“彩云,我不在乎这些,相信我,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 说罢,也不等黄彩云说些什么,便大步流星的走出去。 他的玛莎拉蒂停在政府大院里。 黄彩云又急又气,本想朝唐俊成的背影怒吼麻烦你别来惹我之类的话,但碍于旁边还有一个男人,便只能把话吞到肚子里。 她点了一下脑袋,后退几步,跟五金店老板拉开距离,然后很是诚恳的微微鞠躬,道谢:“老板,谢谢你,要不是你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让他知难而退了。”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22章 润物细无声 “知难而退?”程虎笑道,“他好像没有知难而退,反而是迎难而上了呢。品=书/网” 黄彩云皱起眉头,无奈道:“没关系,走一步算一步吧。” “既然不喜欢人家,那你就别给人家机会嘛。”程虎道,“现在人家对你上心了,你才告诉他你有对象了,那多伤人?” 说出这句话之后,程虎想起了沈一一。 沈一一似乎真的对他有意思。 看来,还是要找个机会明确表示一下,自己对她没感觉才行。 但是,因为一一是女孩子,脸皮薄,所以他既不能直接说不喜欢她,也不能像躲瘟神似的躲她,那就只能借用黄彩云这招了。 可以找个挡箭牌,也可以委婉的说出自己已经有喜欢之人的话来。 总之,既然对沈一一没那个感觉,就必须在她的情感还没有爆发之前扑灭。否则到了最后,肯定会伤害到她。 黄彩云叹了一口气:“唉,我也不想这样,可我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既不能得罪别人,也不可以制造事端,所以没法在第一时间言明心迹,只能通过暗示让他识趣的离开。” “他可一点都不识趣。”程虎笑道,“他刚刚还说,你们很快就会见面呢。这次我帮你掩过去了,那下一次怎么办?” 黄彩云也没想到这个唐俊成居然还这么‘痴情’,都明知道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居然还不死心。 她道:“不管他,走一步算一步吧。不过,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黄彩云这才认认真真的打量起程虎来。 说句实在话,这男人的外貌完全符合她对白马王子的幻想——如果他的皮肤没有被晒成这种颜色的话。 不过,这种肤色貌似也不差,毕竟以前的古天乐不就是这种肤色嘛。 人只要长得好看,不管什么肤色,都会好看。 可惜的是,人家已经有老婆孩子了,虽然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但却看得出,他也是真心爱着那孩子的。 好男人啊。老实的男人。 她忽然有点同情起眼前这个男人来。 大概是因为他没什么文凭,也不是很会赚钱,所以在他的婚姻关系中,才会长期处于一种女强男弱的状态吧。 因此,他才能隐忍一切,坦然接受一个不是自己亲生闺女的小姑娘,并且真心疼爱她。 真的是个可怜的好男人。 这足以说明,知识有多么重要了。知识改变命运,真的错不了。 如果这个男人有点学历,有点见识的话,也不至于陷入这么悲剧的婚姻里。 按照他的外貌,如果再匹配一份还不错的学历,和一些人生阅历的话,大概真的会成为白马王子吧。 唉,可惜了,真是可惜了。 以前人们总是拿‘鲜花插在牛粪上’这句话来形容一个女子与一个男子的关系是如何的令人惋惜。 如今,黄彩云也想用这句话来形容一下这个五金店老板与老板娘的婚姻。 身为女性的老板娘依旧是鲜花,身为男性的老板依旧是牛粪。 但在她看来,鲜花插在牛粪上,该被遗憾惋惜的,应该是牛粪才对。 因为牛粪可以为鲜花提供养分,而鲜花不仅没法为牛粪带来任何好处,还只会一边吸收着牛粪的养分,一边招蜂引蝶。 牛粪是可怜的,正如眼前这个男人一样。 “这有什么好谢的。”程虎一脸灿烂的笑道,“不过就是举手之劳而已。” 再说了,能与暗恋对象亲密接触,说到底,也是我赚了嘛。 “还是真的很谢谢你。”黄彩云看着他手上提着的大包小包的东西,疑惑道:“你有亲戚住在这里吗?” “哦,你说这些啊。”程虎举起手中的猪肉跟水果,笑道,“最近猪肉不是涨价涨疯了嘛,我想这里的老人们肯定舍不得花钱去买猪肉吃,所以我就买了一点来孝敬一下老人们。” “啊?”黄彩云一脸懵逼,“你,你是来给这里的老人送猪肉的?” “对啊。”程虎问道,“这有什么不妥吗?是不是会影响你们政@@府的工作?” “不不不。”黄彩云连连摆手,“对我们的工作没有任何影响,我们巴不得人人都像你这样关爱老人呢,只是我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你这样的人。” 现在要找到一个像这样的人可真不容易。 在没有利益牵扯的情况下,自发自觉,且没有惊动任何人,偷偷的给孤寡老人们送温暖,这样的人太少了。 一般情况下,就算是他们单位里的人去给村里的孤寡老人们或者孤儿们送温暖的时候,都会有一大群人跟着。 摆姿势的摆姿势,拍照的拍照,好像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们去慰问了老人们似的。 不管初衷如何,当善良经过电子的发酵,经过无数双眼睛的验证之后,往往都会掺入不一样的东西。 也许,真正的善良,是像眼前的男人这样,悄无声息的来,又默默的离去。 因为他无欲无求,既不奢望社会的回报,也不想利用自己的善举去获得人们的关注与赞美。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说的大概就是这种人吧。 “哈,是吗,那就好。”程虎露出了标志性的憨憨笑脸。 虽然刚刚还想着要展现自己真正的撩妹技术,但这会儿却全然忘了这事。 他说道:“如果你下次还需要帮忙的话,随时可以找我。” “嗯。”黄彩云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暗暗吐槽,虽然你很热情,但我才不会去找你,你可是有妇之夫。 尽管她发自内心的觉得这个五金店老板人很不错,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最基本的伦理道德,她还是懂的。 她说道:“那你先去忙你的吧,我得走了。” “行。”程虎并没有挽留她。 黄彩云有些意外。 因为她很清楚,自己长得有多好看。这并不是自恋,而是客观的看待问题。 按照言情小说的一般套路来讲,这个时候这个男人应该要问她要个电话号码或者微信什么的。 但遗憾的是,这个男人并没有那么做。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23章 房子送小虎了 程虎之所以没有这么做,是因为他很清楚,这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不是有一个电话或者一个微信就能促成的。品=书/网 而且现在的人太过于依恋电话跟微信,却忘了自己本来的样子。 比起浮躁的感情,他更愿意得到一份顺其自然,恰到好处的感情。 而不是经过电话与微信的催促,匆匆而就的感情。 就像一场春雨,该的时候,它自然会来,不管是高山还是大树,亦或者一棵小草,都没有必要刻意的去迎合什么。 在春雨来临之前,大家要做的,就是努力的生长,让自己以最好的状态去迎接生命的滋润。 感情也是这样,顺其自然就好了。在没有确定别人对自己是否有意思之前,千万不要像只发@@情的野狗那样扑上去。 因为那样非但不绅士,还十分的吓人。 黄彩云已经走出很远,她还是想不明白,这个男人怎么跟其他男人不一样呢? 其他男人,但凡没超过五十岁的,不管是已经结了婚的,或者是没结婚的,一般跟她稍微有过几句交流之后,都会问她加个微信什么的。 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她都会拒绝,但此刻这个男人的反常举动却让她十分不解。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着装,没什么问题呀。 又拿起手机对着自己的脸蛋照了照,也没什么问题呀。 看来,问题不是出在她身上。 所以,这个男人之所以如此恪守夫道,要么是因为性+无+能,要么就是因为他的三观太正确了。 也许是第一个原因。因为他说,女儿不是他的。所以...... 唉,真是一个可怜的男人。如果是在小说里,那基本上就是个病弱王爷被退婚,然后娶了一个庶出小姐的故事。 程虎一直站在太阳底下远远看着黄彩云,直到她的背影被来往的车辆与行人淹没,完全消失在马路边上。 他知道,他们肯定很快就会再次见面的。 虽然确实很喜欢黄彩云,若在以前,他可能也会跟其他男人那样毫不犹豫的向她发起追求,但在经历过这么多奇遇之后,他很清楚,世间的事情是很奇妙的。 缘分也是如此。 尽管人们总说,要把握缘分把握缘分,不能与之失之交臂,但缘分这种东西就如流水如薄雾如沙子一般,越是用力的去握紧它,它就越会离我们远去。 所以,相信缘分吧,不要太过刻意的去强求什么。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了。 该是你的缘分,它跑不掉。不该是你的缘分,就算前期各种山盟海誓海枯石烂情比金坚,到最后恐怕也只能落得一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结果。 随缘吧。 只要他跟黄彩云真的有缘分,他们肯定还会有再见面的时候。到那时候,彼此熟了,了解了,再谈加微信,加电话的事情也不迟。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欲速则不达等名句都在告诫我们,做事要有耐心,不要想着一步登天! 想着这些,轻松的笑了一下,然后继续往里走去。 白木区的老人们都收到了程虎送来的猪肉跟水果。 大家在两排房子中间的主道上聚集起来,一个劲的感谢程虎。 一个老奶奶十分激动的握住程虎的手,动情道:“小虎,你说你这人怎么这么好?居然还给我们送猪肉送水果来。就算是我儿子都没对我这么好过呢。” 她是真的被程虎感动到了,眼眶有些湿润。 也许每一个被子女‘遗弃’在老房子里的老人们,内心都是敏感而脆弱的。 不管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表现得如何的平淡自然,即使是在受委屈的时候,也会坚韧顽强,可一旦有人走进他们柔软的内心,他们就会发自肺腑的感动,并且为之老泪纵横。 “奶奶,您这是干什么?”程虎看到老奶奶的眼泪从眼角落下,流经皱巴巴且长满老人斑的脸,有些不忍。 他急忙用手帮老奶奶擦去眼泪,着急道:“奶奶,您别难受,我给你们送猪肉送水果来,本意是想让大家高兴高兴的,却不想,反而让大家难受了。” “不不不,小虎你千万别这么说。”老奶奶又一次用她崎岖的手指紧紧握着程虎宽大的手掌,说道,“奶奶正是因为高兴,所以才会流泪。奶奶这眼泪,是甜的,不是苦的。” “没错,小虎,你别误会,你给我们送了猪肉跟水果来,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难受呢?” “是的,就算我们当中谁哭了,那也是因为高兴,是因为太高兴了,所以才把眼泪都高兴出来了。” 嗯,这是喜极而泣。 “小虎。”旁边一个老爷爷也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道,“你人这么好,以后肯定会有好报的。” 程虎笑道:“我给你们送东西,可不是为了求什么好报,我是因为喜欢,觉得有意义,所以才这么做。” “我们都懂,小虎,虽然我们这些老骨头没什么事情能帮的上你,但如果你以后遇上什么难题的话,也不妨跟我们说说,只要我们能帮忙的,一定会帮你。” “没错,小虎,以后我死了,我这房子就留给你。” “好主意,反正我那不孝子也瞧不上我这老房子,等以后我死了,房子也归小虎。” “哈哈,既然这样,我就更没什么后顾之忧了,我无儿无女,就一些势利眼亲戚,等我死了以后,他们也别想要我这房子,我的房子,也给小虎了。” “别别别。”程虎看见大伙说得起劲,赶紧说道,“你们千万别这么说,我给你们送东西,真不是为了求回报。更别说房子什么的了,我想都不敢想。你们呐,好好的,健健康康的,那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回报了。” 程虎一直都觉得,自己身为一个身体健康,四肢健全的年轻人,偶尔照顾一下周围的孤寡老人,那都是分内之事。 如果他很有钱的话,别说是偶尔买点东西来看望老人了,他肯定还会为老人们修缮房子,再送点家具什么的,然后再顺便往这白木区里面放些健身设施。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24章 乔姐的难处(新书发布了) 【新书发布了,书名叫《奶爸有植物系统》,笔名不是啵啵猴,是啵波猴。小伙伴们快去添个收藏,每天把推荐票投一投吧。明天星期一哦,明天大家齐心协力,把票投一投,让我上个新书榜吧。小伙伴们,加油。】 —————— 只不过,他现在确实没什么钱。 虽然有一点小钱,但那些钱都还得用来救治山林呢。 所以眼下他能做的,也就是买点猪肉水果来看望一下老人们了。 “小虎,我们知道你是好人,房子也是我们心甘情愿给你的。” “是啊,小虎,你千万不要不好意思,也不要害怕我们的那些亲戚来找你麻烦,你只管大胆接受就行了。” “不不不。”虽然老人们说得很认真的样子,但程虎还是十分坚定的拒绝道,“我真不是为了获得什么利益才做这些事情的。而且,我买的这点东西,也不值钱。你们千万不要再说把房子留给我这种话了,不然的话,我以后就不敢来了。” “哈哈哈,小虎这人就是太实在了。” “小虎,你以后会有好报的。” “也不知道谁家闺女会有福,能嫁给小虎这么好的人。” “我看彩云就不错。” “别闹了,彩云都有男朋友了。” “哦?彩云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 “你们没听说吗?好像是个不错的男孩子,家里的父母都在县城单位工作,好像还是不小的官呢。” “哟,我说嘛,彩云这么好的姑娘,要么不找对象,一找对象,那肯定就是找好的。” “好不好的,咱们也不知道。反正我觉得,小虎就是最好的。” “哈哈哈,对对对。” 程虎站在中间,觉得好尴尬啊。 因为老人们在谈论他,却又完全没给他开口的机会。而且谈论的内容,居然还是关于他终身大事的。 直到老人们聊得差不多了,他才找着空挡说话:“爷爷奶奶们,我先走了。” “小虎,再待会儿吧,你难得来一次,跟我们再聊聊。” “是啊,小虎,这大热天的,干活容易中暑,你吃了午饭再回去吧。” “不了不了。”程虎笑道,“我不是要回去干活,我是去我朋友那里吃午饭,我一早就跟她们说好了。” “男的女的?是不是谈对象了?” “你要是谈对象了,一定要让我们给你把把关。” “没错,我们虽然书念得不多,但看人还是很准的。” “行,没问题,等我谈对象的时候,一定带来给你们认识,不过,这个朋友就是普通朋友,不是对象。”程虎一边说话,一边往外走去,“太阳这么大,你们都回去吧,别中暑了。” 老人们站在树底下,目送程虎离去,直到他的背影完全看不见了,才纷纷转身转身回去。 大家的心情都十分轻松愉快。 “小虎这孩子,怎么会这么好呢?” “是啊,这天底下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小虎了。” “我想起了大牛那小子。那小子也是这么乐于助人的。” “没错。大牛啊,真是个好人,小虎也是个好人。” “只可惜大牛没留下一儿半女,所以小虎的终身大事,咱们都得帮忙上点心才行。” “没问题,我肯定帮忙留意。” “我也问问我那些牌友,看看有没有合适小虎的闺女。” ...... 程虎离开白木区之后,又去买了一些鸡鸭鱼肉跟水果。 毕竟这算是第一次去乔姐‘家’做客,总不能两手空空的去吧。 尽管他买的这些鸡鸭鱼肉也算不上什么昂贵的礼品,可华国有句古话叫礼轻情意重嘛。 而且,比起买一些乱七八糟虽昂贵却又不实用的东西,食物显然更符合国情。 买好鸡鸭鱼肉跟水果之后,再次出现在乔姐店门口的时候,迎接他的已经不单单是乔姐跟蓉姐,还有玉姐跟兰姐。 多日不见,两位姐姐似乎都黑了不少,也憔悴了一些。 看到程虎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玉姐跟兰姐赶紧上前接过。 玉姐笑道:“小虎,你怎么买这么多东西,是要拿回家吗?” “不是。”程虎一边往里走,一边笑道,“这些都是咱们中午吃的。” “天哪,怎么这么有钱。”兰姐感慨道,“我现在都好久没买过猪肉了。” “小虎年轻有为,咱们不要跟他比。”玉姐道。 乔姐跟蓉姐招呼走一个来买电锯的客人之后,也走过来。 看到三人放在厨房桌面上的一堆东西,既是讶异,又是高兴。 讶异是因为,她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大方的来做客的客人。 高兴是因为,午餐肯定很丰富。 虽然乔姐开着这么一家占地面的算得上是整个安明镇最大的店铺,但实际上,她也没什么钱。 所有人都认为身为这家店的老板娘的她很有钱,可她就是没钱。 开店的这栋房子是属于政@@府的,占地面积一百多个平方米,两层楼,一年的房租是两万五千元,加上水电,大约要三万元左右。 三万块钱,在冬天的时候,特别是靠近过年的那段时间,如果运气好的话,两天就能卖出两三万元的货。 按照利润百分之二十来算,怎么也有五六千元。 一年当中,旺季从农历十月份开始,到来年正月尾结束,一共是四个月。 每天平均获利二千元的话,四个月怎么也赚二十多万。 可她就是没钱! 她老公现在不仅没有收入,而且还要靠她养着,甚至有些时候还要问她拿钱花。 前两天,她跟她老公就吵了一架。 欧旺廷问她拿几千块钱,说是有一笔几万元的借债到期了,按照跟债主的约定,时间一到,就得先把利息还上。 如果还不上利息的话,就得一次性把几万元的债给还清了。 酒厂还没有步入正轨,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欧旺廷根本不可能一下子把几万元的债务还清。 而且,他也不单单是欠了这个债主几万元,还欠了其他债主不少钱,许多个债主的钱加起来,怎么也有几十万元。 所以,欧旺廷每年光是还这些债主的利息钱,就得还好几万元。 这巨大的坑,一直都是乔姐在一点一点的帮他填补。 前两天欧旺廷又要从她这里拿钱去还利息,她便生气了,质问欧旺廷:“就算这次我又帮你把利息还上了,那又能起到什么作用?下次呢?下下次呢?要还到什么时候?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25章 都有难处 【新书发布了,书名叫《奶爸有植物系统》,笔名不是啵啵猴,是啵波猴。想-免-费-看-完-整-版请百度搜-品=书=网小伙伴们快去添个收藏,每天把推荐票投一投吧。明天星期一哦,明天大家齐心协力,把票投一投,让我上个新书榜吧。小伙伴们,加油。】 —————— 欧旺廷不敢还话,只是垂着脑袋,一脸愁容。 乔姐继续说道:“你为什么不找点事情做?酒厂现在没事可做,你完全可以做点其他事情。就算是去帮别人安装太阳能,一天也有两百块钱,你这样天天游手好闲的,难道钱会从天上掉下来吗?” 两人本来就面和心不和多年,如今再因为钱的事情吵架,感情也就越发淡了。 人们常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在看到程虎可以如此随意花钱的情况下,再想想自己的老公,乔姐的心里自然很不是滋味。 她问道:“小虎,你怎么这么有钱?你到底是做什么的呀?” 她才不相信程虎就是个种田的。 她家里的老爸老妈也是种田的庄稼人,可要爸妈一次性买两斤猪肉,他们都舍不得,更别提像程虎这样一次性买这么多东西。 她估算了一下,程虎买进来的这些东西,怎么也得值两三百块钱吧。 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怎么就舍得这么多钱买这么多东西?而且还不是买回家的,而是买到她店里做客的。 蓉姐也是同样的心理,在觉得不可思议之余,也是不敢相信。 她问道:“小虎,你就说实话吧,你到底是做什么生意的?透露一下呗,让我们也学学。” 玉姐跟兰姐皆是一脸期待的看着他,似乎都想学习他赚钱的本事。 程虎笑道:“我真是种田的,不行你们看看我的手。” 他把手伸出去。 这双手原本十分细嫩,可如今不仅指甲盖里嵌入了黑泥,就连手掌心都起了不少茧子。 这些都是因为劳作所致。 他道:“如果我不是种田种地的,我怎么会晒得这么黑?而且一双手还变成这样?” 乔姐一边清理油茶锅,一边不解的问道:“如果你真是种田种地的农民?那你怎么会这么有钱?” “我看起来像很有钱的样子吗?”程虎看了看自己的脚。 他脚上穿着一双廉价的鞋子,军绿色,价格为二十元钱。 若在以前啃老的时候,他的一双鞋子都能买这种解放鞋十几二十双了。 所以,这么一对比,就显而易见:老爸老妈还是比他有钱。 至少他现在就没有闲钱去旅游,而程咏梅跟老胡都去环球旅行了。 “你看起来不是一般的有钱。”蓉姐拿来一把葱花,交给兰姐,让兰姐择选,继续说道,“你看起来,是非常有钱。” “对啊,小虎,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别瞒着我们了。”玉姐剥着蒜米说道,“趁着我现在还不算老,你赶紧把赚钱方法传授给我,让我也赚点钱养老。” “你不是在摆烧烤摊吗?”程虎道,“烧烤摊应该就很赚钱了吧。” “唉,烧烤摊不赚钱。”玉姐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以为是县城里面的烧烤摊啊。在这种小地方,烤串根本就卖不起价格,而且熟人多,还有很多赊账的。” 程虎皱起眉头:“那确实挺麻烦的。” “这些都不算什么。”玉姐继续说道,“就怕那些有一官半职的人来吃烧烤,你收他的钱,他就不高兴,你不收他的钱,利润本来就薄,不收钱的话,就是亏本倒贴了。有些时候卖一个晚上的烤串,一分钱没赚,还得搭进去几十。” “怎么这样?”蓉姐有些愤愤然的说道,“吃东西怎么还有不给钱的?这也太过分了吧。” “唉,现在的世道不就是这样嘛。”乔姐说道,“你看那些人来咱们店里拿小物件,表面上说是借,可借出去了,就没有还回来过,你还不能跟他讨要,而且还必须‘借’新的给他。这世道就是这个样子。” 兰姐笑道:“听你们这么说,那还是我好。我现在去给人家干活,一天一百二十块钱,工资日结,也不存在什么工资拖欠,或者克扣工资一类的,老板人还是挺好的。” “一天一百二十块钱,去干什么?”玉姐有些羡慕似的问道。 兰姐道:“现在很多村子不是都在扩建村道嘛,我去给人家干活,就是拿个大板锄,把从货车上倒下的泥土一点点摊平。” “那个我才不干。”玉姐道,“这天气要晒死人的。” “你以为我像你一样,当老板啊,我不干就没钱吃饭。”兰姐看向程虎,“还是小虎好啊,随随便便买点东西,就抵得上我两三天的工资了。” “对啊,小虎,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别跟我说你是种田的,我不相信。”玉姐目不转睛的看着程虎,像是怕错过什么重要情报似的。 “我真是种田的。”程虎哭笑不得,“你们怎么就不相信我呢?我都已经摆出证据给你们看了。” 他又把自己的手伸出来。 “那你的钱是怎么来的?”玉姐追问。 程虎不假思索的回道:“卖东西得来的呀。之前有杨梅的时候就摘杨梅卖,一斤野生杨梅能卖十块钱,一天怎么也能找几十斤,那就是几百块钱了。” “还有现在鸡枞菌不是也已经大量冒出来了吗?鸡枞菌拿去县城卖,一斤能卖五十,运气好的时候,一天就能找四五十斤,那就是两千多块钱了。” 听闻程虎这话,四个女人似乎都有点明白了。 程虎的本职工作是种田种地,但还是会进山去找些野货来卖。 玉姐叹道:“唉,如果我是个男人就好了,那我也天天进山去找野货卖,肯定比摆烧烤摊赚钱。” “呵呵,你就别想了。”兰姐一巴掌拍在玉姐的大腿上,“你看你这细皮嫩肉的,就只能是当老板娘的命。” 玉姐回敬她一巴掌,拍得她腿上的肥肉都抖了起来:“借你吉言,今晚上记得带点人去照顾我的生意。” “那还不容易。”兰姐看向程虎,“今晚我带小虎去,让小虎买单。嘻嘻。” 程虎道:“没问题,但不是今晚,等我通知吧,到时候肯定请你们吃个饱。” “小虎,说话算数啊。”玉姐的眼睛亮了,“你要是确定时间了,记得提前打电话给我,我好多准备一点食材。” “行,没问题。”程虎道。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26章 渴望陪伴 程虎的一句‘没问题’让小小的厨房里瞬间充满了欢声笑语。品=书/网 虽然大家并不是惦记着吃,但却格外向往那种三五好友围坐桌旁谈笑风生的时光。 生活不易,能在不易的生活当中创造一些欢乐,或许是这几个女人仅有的趣事了。 她们虽然只是女人,却又不像那些依靠男人的女人那样,可以凭借自己的美貌或者妻子的身份而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她们不仅要做事情,而且要像个男人一样去做事,不然的话,父母可能会吃不饱,孩子可能会饿着,家庭可能会垮掉。 身为女人的她们,肩上扛负着的,不是相夫教子的美差,而是养家糊口的重任! 所以,她们四个女人之所以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很大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因为她们都有着类似的命运吧——要独立、要自强、要不甘、要向上,不然就会饿死! 程虎之所以喜欢这些姐姐们的原因,也是如此。 比起欣赏一些赏心悦目的漂亮妹子,他更喜欢和这些努力向上的姐姐们成为朋友。 漂亮的女孩子虽然可以发展成恋人或者妻子,但成功的几率不高。 而这些乐观又努力的姐姐们,却完全可以发展成一辈子的好朋友。 程虎接着说道:“吃个烧烤不是很简单嘛,等过几天,我有空了,就开车到镇上来,到时候你们都来,我请客,让你们吃个饱。” “哈哈哈,那我一定去。”兰姐立即哈哈笑道,“我顺便再看看有没有年轻漂亮的妹子,如果有的话,就带着一起去,给小虎看看。” “诶,这个可以有。”玉姐哈哈笑道,“多带几个,让小虎好好挑一挑。” 蓉姐跟乔姐也跟着开心的笑起来,就好像看到程虎步入婚姻殿堂了似的。 程虎却道:“别别别。这样没意思,反而让大家都拘谨了,就咱们几个人就行了。” “怕什么?”兰姐撸起袖子,露出两只白白胖胖的胳膊,继续说道,“难道你还会害羞吗?” “当然不会。”程虎道,“我主要是觉得感情这种东西随缘就好了,强求不得,没必要搞什么相亲不相亲的。” 这还真不是程虎矫情。 像他这样一个不平凡的人,将来必定会事业有成盛名在外,到那时候,肯定会有不少人挖他的老底。 如果他现在像极度饥渴的汉子一样到处去相亲,到那时候,可能某个营销号就会这么写:程首富感情不顺,曾与多名女子相亲未成...... 或者是:程大地主少时放纵,如今宝刀老矣...... 又或者是:程虎因为长得太黑遭妹子嫌弃,多次相亲未果...... 总之,一个不普通的人,自然不能走普通的路。 虽然现在相亲是很正常很寻常很普遍的事情,但是,作为一个超能力持有者,动不动就搞什么相亲,那是不是很愧对自己的超能力持有者的身份? 不管怎么说,相亲这种事情,还是少搞一些比较好。 不然的话,人怕出名猪怕壮,一旦他略有所成,肯定就会有不少人急不可耐的翻它的老底。 “我觉得相亲也没什么,就是给自己更多机会而已。”蓉姐很客观的说道。 程虎知道大家都是好心,但他还是很认真的重申道:“不要,真的不要,千万不要给我介绍妹子。千万不要。” “为什么?” 几个女人异口同声的问道。 这下她们是真好奇了,为什么程虎这么反感相亲这件事情? 也没听说他有女朋友呀。 如果没有女朋友,又不肯相亲且极其反感相亲的话,那十有八九是性取向有问题? 一想到这里,几个女人似乎都明白了什么:难怪这小子跟她们走得这么近,就跟姐妹似的...... 程虎压根不知道几个姐姐在胡思乱想,仍旧在一脸单纯的帮忙剥着花生。 如果他此刻抬起头的话,定能与姐姐们既惋惜又遗憾的眼神碰撞到一起。 乔姐清理好油茶锅之后,就烧水泡开茶叶。 茶叶是放在冰冻层里冷冻的,所以整个茶叶球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时候都硬邦邦的,必须要用油茶锅烧热半锅水,把茶叶球里的冰渣融化。 一群人先喝了油茶,然后才开始分工做菜。 厨房虽小,但五脏俱全。 烤鱼的烤鱼,炒菜的炒菜,几道小菜同时进行,没一会儿,桌面就摆上了几个香喷喷的菜肴。 四个姐姐里,兰姐长得最胖,也是最能吃,最贪吃的。 看到桌面上的食物,她的哈喇子早就流出来了,但碍于有男士在这里,她也不好提前动手,所以等到大家都准备围过来的时候,她才赶紧拿起筷子,往自己的碗里夹了一块肉。 吃过饭之后,程虎没敢逗留,直接走人了。 因为车上还放着果树苗呢。 虽然树苗被纸箱包裹着,但在太阳底下暴晒时间过长的话,估计会被闷死。 本来他不想留下吃午饭的,但也着实是因为想要找几个伴一起吃吃饭,所以才留来下来。 往常在村子里,都是他独自一人坐在宽大的厨房里,面对着满满的一桌子食物。 那样的日子虽然自由自在,却也略显孤单。 猴子们虽然一直陪伴着他,但毕竟只是猴子,没法给他像人类一样的陪伴。 就像石头代替不了泥土,泥土又代替不了河流那样。虽然大家都是大地里的东西,但却因为形状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作用。 买好东西之后,就赶紧开着皮卡车回家。 回到院子里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装有树苗的纸箱包裹搬下来放到门廊上的阴暗处。 之后才把其他新鲜的食物从车上搬下放入冰箱里或储物间内。 正午的时光里,小龙猴在看书,三只小猴子在午睡。 院子里的大黄在睡觉,橘子林的两只野猫也在睡觉。 周围很安静,与镇上的热闹相比,悬殊很大。 如此一来,内心难免会有些落差。 虽然程虎给自己的定位是‘仙风道骨’‘与世隔绝’什么的,但说到底,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而已。 黑足猫尚且渴望有个爸爸,他又何尝不渴望有朋友与家人的陪伴呢?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27章 果树 【新书发布啦。《奶爸有植物系统》,想让大家添个收藏,顺便投投票票。谢谢。】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是注定孤独的。 因为唯有耐得住孤独,才能成长为真正的王者。 古往今来,那些爱闹腾的王者,最后下场都不咋样。 所以程虎还是想要做一个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的‘修行者’。 人的一生最难得的就是修身养性,不管身在何处,志在何方,都不应被名利俗世困扰,更不应该心性浮躁。 因为人的一辈子所要面对的诱惑实在太多了,稍不留神就很有可能陷进去,然后无法自拔,越陷越深。 一旦欲望得不到满足,一旦所想没办法成功,一旦希望落空成了泡影,人就会失落,失意,甚至失志。 寂寞是人生的常态,但凡成功之人,往往都要经历过一段没人支持,没人帮助的黑暗岁月。 那个时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而这段时光,恰恰是沉淀自我的关键阶段。犹如黎明前的黑暗,捱过去,天也就亮了。 所谓千里马,不一定是跑得最快的,但一定是耐力最好的。 因此,人生,唯有耐得住寂寞,才能守得住繁华。 当一个人壮志未酬,理想抱负难以实现的时候,孤独寂寞失落等等负面情绪就会尾随而至,挥之不去。 每一个人活在这世上都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关键在于用什么样的心态来面对。 人活在这世上,不如意的事情往往十有八九。只要人间还有缺憾,只要世上还有不圆满,寂寞就会永远存在。 所以人有时候一定要学会苦中作乐。你越是清苦,越是寂寞难熬的时候,就越应该认清自己。 每个人都是在负重前行,一边感受着这个大千世界的美好和温暖,一边在生活中苦苦挣扎感受着人世间的艰辛和酸楚。 生活本就不易,不必羡慕别人的风生水起,要想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就需要有强大的内心,并且每时每刻去努力,不放弃。 人生那段最黑暗的路,只有自己一个人硬扛,谁也帮不上忙。 人生,要懂得沉淀自己,多学些本事,尤其是在寂寞的时候。 所谓的寂寞,不过是没有事可干,当你踏实做事,为自己的人生奋斗的时候,你就不会觉得寂寞。 人千万不要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了安逸,选择了随波逐流,这样很容易失去目标和动力。 很多事,并不是看到了希望才选择去做,而是去做了才可能看到希望。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寂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寂寞。 人要在寂寞中磨练自己的意志,锻造自己的品格,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增强自己的竞争力,养精蓄锐,耐心等待时机,择机而动方为上策。 年轻无极限,认准的事情,就要放手去干,奋力一搏,不要被眼前的困难束手束脚。 只有把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寻找到生命的闪光点。 只有守得住内心的安宁,才能坦然面对生活中的一切。 很多事,只要咬咬牙坚持住,就一切都会过去的。 耐得住寂寞的人,才能坚持到最后,笑到最后。 扑街写手啵啵猴与君共勉,愿我们都能初心不改,负重前行。 如果一个写网文的女孩子都能明白这个道理,程虎自然也会懂。 他说自己聪明,其实不是在吹牛,他有些时候真的有点聪明,有点豁达,又有点坚韧。 安静祥和的环境虽然会让他陡然升起一股空虚寂寞的感觉,但当他用剪刀打开纸箱子,看着箱子里静静躺着的树苗时,他便知道,自己还不能发牢骚。 这些果树苗长途跋涉才来到这里,必须尽快将它们解救出来,放在阴暗潮湿的地方缓一缓。 他先把这些树苗全部从箱子里拿出来,按照不同的品种分类放置在地上。 这些果树苗分别有:苹果、梨、桃子、樱桃、杨桃、柿子、红石榴、番石榴、柠檬、柑橘、荔枝、龙眼、柚子、芒果、蓝莓、板栗、山竹、嘉宝果、木瓜、黄皮果等。 是不是很奇怪? 虽然这些果树苗品种不一,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它们都是长在树上的水果,既没有铺地生长的,也没有爬藤生长的。 之所以都选择长在树上的水果,主要是因为这些果树无需搭架,比较容易管理。而一些藤蔓类的果树则必须要搭架。 比如葡萄、罗汉果、百香果之类的藤蔓植物,管理起来也会比较麻烦,而且还占地方。 这些树状水果种下之后,会直立生长,不仅节约空间,而且树与树之间的空地还可以供给动物或者人类行走游玩。 因为考虑到村子的大小,与将来必定还会种下更多其他植物,所以当时购买这些果树苗的时候,程虎仔细考虑清楚了才下的单。 因此,这些果树树苗品种虽多,但每个品种均只有10棵。程虎刚好购买了二十个品种,那一共就是200棵。 200棵果树,由于品种不一样,种植的时候,植株间的距离就会不一样。 比如苹果树苗,果农的建议植株距离是2米到4米,行距4米到5米。那么,一亩地则可以种植八十多棵苹果树。 而芒果树的株距4m,行距5m,一亩地仅可以种植33株左右。 而蓝莓树苗的定植密度一般以每亩定植约330株为好。 中和一下,每亩地大约可以种植50棵果树,两百棵树苗,则大约需要4亩地。 4亩地对于白木村来说,当然不算多,因此要种下这些果树还是没问题的。 程虎将这些果树全部从纸箱子里搬出来之后,再全部放置到卫生间里。 卫生间阴暗潮湿,用来缓苗再合适不过。 尽管现在才中午,如果他想的话,他还有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去种植果树,但由于这些树苗经历了长途跋涉,需要缓苗,所以今天下午还不能去种植果树。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28章 没必要那么拼命 虽然他有救治植物的朝能力,但现在由于林振凯的铜钱还在路上,至少要到明后天才能送达,所以还是再等等吧。 至少等铜钱寄到了再去把这些树苗种下去。 不然的话,到时候果树被晒死了,那他就得花费更多的力量去救治这些果树,不管怎么看,那都是一笔不划算的买卖。 不过,虽然今天他没有办法种植果树,但是,却可以先去把即将要定植果树的土坑给先行挖好。 所以,放好树苗之后,整理了一下杂乱的门廊,便戴上铲子锄头等工具往村庙前的梯田走去。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土坑与土坑之间的距离必须相差无几,且整齐排列。 如此以后的管理也会相对容易一些。只不过这样一来,程虎忙活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也就挖了五六十个土坑而已。 虽然这些土坑的深度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宽广,但因为排列整齐,挖一个土坑所需要的时间也会相对长一些。 收工回到家里的时候,院子里已经不再安静。 猴子们在热热闹闹的喂鸡,猞猁也出动了开始驱赶老鼠。 大黄从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睛,看着满院子鸡飞猴跳的场景,早已经习以为常。 很久以前,这院落也曾这般热闹过。只不过后来热闹褪去,便只剩下无尽的悲凉。 它犹记得有每一年的深秋时节,在每一个夕阳西下的黄昏中,它都会独坐在这里,面对这宽敞而枯黄的草地,于寂静之中,独自默默的感受着深秋的凉意与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惆怅。 今时今日与那些时候不同。 虽然最近的天气有点糟糕,连续干旱了许久都没有雨水降落,但天空的碧蓝与眼前花草的兴盛都能让它心情愉悦。 轻缓的山风,从百花丛中慢慢吹过,更是让它感受到了有如灵魂被浸染一般的陶醉。 夕阳之光,洒在四周的树峭上,也许是劳顿了,光照里已经没有了热力。 但在婆娑的树影下,却又充满了梦幻的色彩,给整个院子,以及远处的山峰全都撒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辉。 天空中的云彩飘逸着、跳跃着,瞬间便有奇妙的变幻,有金色的华丽,有橙色的鲜艳,还有紫色的神秘。 一幕幕从西面的天空中,向四周荡漾开去,幻化成一片片绚丽的异彩,分外妖娆。 整个院子,整个天空,整个大自然,都笼罩在这奇妙的光照里。 它跟这会儿的夕阳一样,都已经老去。 但它没法像这会儿的夕阳那样,散发出如此绚丽多姿的色彩。 它知道夕阳在尽最后的力气迸发出最后的光辉,可它不行。 因为夕阳今日落下,明天还会照常升起。而它不行。 它一旦学这夕阳燃尽最后一点生命,便只能死去,再也没法复生。 所以,它只能默默的羡慕着天上的夕阳,羡慕着这轮今日落下,明天却又能照常新生的夕阳。 夕阳真美! 置身在夕阳下,它感受到了美丽的欢欣与那股奋不顾身榨干最后一点光辉的勇气。 夕阳渐渐沉得更低,敛尽了光芒。虽然仍是通红一片,但由于失去热力,就只像一轮又大又圆的月亮。 朦胧的光影中,大黄的内心好像一湖静静的清波,澄明的映出了自己生命的过去与未来。 此情此景,让它清醒的意识到,世间一切万物生灵,都有着惊人相似的一面。 太阳如此伟大,当它冉冉升起时,是何等辉煌,正当午时,又是何等壮观。可此时,失去光辉的太阳,却是独自静静的归于黑暗。 就像它一样,不管曾经有过怎样的辉煌,到了生命的尾端,也只能静静的归于沉寂。 而那些柔弱的小草、野花,不管它们生来有多渺小,但当它们不惧践踏,顽强的从泥地里破土而出的时候,它们便是伟大的,如同太阳那样。 特别是它们蛰伏一整个春天,只为在这最炎热的时节盛开最艳丽的花朵,那份坚毅果敢与无所畏惧,更是让人惊羡且敬仰。 就像程虎那样。 你别看他这会儿扛着铁铲跟锄头从外面走回来的样子十分狼狈,但大黄相信,终有一日,他也一定会像那些花花草草一样,绚丽的绽放。 但是啊,即使是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不管他们曾有过怎样值得骄傲的时刻,也不管他们曾有过怎样燃烧的青春,也终究没法扭转大自然的法则。 在这世界上,没有人能永远辉煌、永远年轻。 所以,既不必为失势而遗恨,更不必为受宠而骄奢。 把握当下,活好自己就够了。 所以,尽管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看到程虎有什么大的变化,大黄也不会焦急,不会催促。 它只想这样静静的陪着他,直到生命的尽头。不管他是贫穷还是富贵,不管他是平庸还是不凡。 程虎发现大黄在定定的看着自己,有些不解的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着装。 嗯,裤链没开呀。 衣服虽然很脏,而且貌似还有点臭的样子,但是好像也没什么值得大黄这么目不转睛的看着的吧。 “大黄,你看什么呢。”程虎把工具放下,站在门廊上,远远的看着趴在杨梅树下的大黄笑问道。 他的笑容始终是那么灿烂,仿佛永远都是一轮初生的太阳那般。 大黄看着他明媚的笑脸,有些恍惚:年轻真好。 它微微摇头,回到:“没看什么,我只是感觉你今天好像又晒黑了一点。” “有吗?”程虎撸起自己的袖子,看了看手臂。 哎哟,可不是嘛,手臂好像又黑了一点。 连被长袖上衣遮挡的手臂都黑了一点,那自己那张帅气冲天的脸蛋该黑成什么样子,可想而知了。 他用手抹去额头上的汗珠,呵呵笑道:“没关系,黑就黑吧,反正我是靠实力吃饭的。” 大黄淡淡笑了一声,从地上爬起来:“其实,我觉得你也没有必要那么拼命,日子过得去就行了。” “我知道啊,我也没有很拼命啊。”程虎脱了沾满泥土的鞋子,原本在旁边吃西红柿的小胖猴立即逃也似的跑开了。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29章 可怕的猴子 “虽然我现在看上去好像很努力的样子,但其实我都没怎么努力。”程虎笑道,“你看我浑身脏兮兮的,可实际上,我干活的时候也没怎么用力。” 这话虽然有安慰大黄的成分,但也所言不虚。 程虎现在的力量之大,已经不是普通人可以相提并论的。 不管是他之前去开荒也好,或者是今天去给树苗提前挖好树坑也罢,都没怎么花费力气。 之所以进度不快,主要还是因为他过分追求完美。 大黄欣慰的笑了一声,朝程虎走近。 它站在门廊下,微微仰面看着程虎说道:“真希望你能一直这样,没什么大的成就,但也不至于饿死,平平淡淡的就好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大黄的心底有些发酸,有些难受。 虽然程虎说自己没怎么努力,但其实他的努力大黄都看在眼里。 如果是其他人类获得了他这样的奇遇的话,可能就真的是坐吃等死那一类。 可程虎没有做吃等死,而是一直在努力。 虽然他努力的成效不是很大,但大黄很清楚,这叫厚积薄发。 总有一天,也许程虎也会获得很多不了不起的成就。 到那个时候,可能他就会成为人类世界里的名人。 可是,一旦如此,大黄就不得不担心程虎会不会走上程大牛的老路。 已经失去过一次,如果再次失去,不管是对于大黄来说,还是对于这片山林来说,那都是致命的。 上一次失去,让它们陷入了长达二十几年的濒临死亡。 如果再次失去的话,估计就真的是直接死翘翘了吧。 所以大黄每每看到程虎在努力做事的时候,就会暗自祈祷,希望他不要那么努力,不要那么拼命,生活过得去就可以了,没必要非得获得怎样的成就。 它就像一个老父亲害怕失去自己的孩子那样,不希望孩子去涉险,也不希望孩子太过于引人注目。 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一切平平淡淡,无病无灾就好了。 但程虎的志向显然不止于此。 因为他深爱着这里,深爱着大家,所以他很清楚,光靠隐藏躲避是没法完全避开危险的。唯有成为强者,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你放心好了,我心里有数的。”程虎走下门廊前的台阶,伸手摸了摸大黄的脑瓜子,并笑道,“大黄,你完全不用担心我,我力气可大着呢,干这点小活,根本就压不垮我的。” “我知道。”大黄笑了笑,用脑袋蹭了蹭程虎的掌心,“我进山去了,你记得早点睡觉吧。” “好。”程虎收回手掌,又回到门廊上,将自己脏兮兮的上衣一并脱掉,然后光着膀子,走到屋子里。 小龙猴抬眼瞟了他一眼之后,继续埋头看书:“以后不要随便暴露自己的身体,这种行为在你们人类世界是很不雅观的,难道你不懂吗?” 程虎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大口之后,才哭笑不得的说道:“天呐,小龙猴,你能不能别总说这种话?早上的时候,我一边吃饭,一边抠脚,你就跟我说不雅观了,现在我脱个上衣,你又说不雅观,你这样会让我有一种我在给自己挖坑的感觉。” 本来嘛,让小龙猴多看书,多学习一点知识,本意是想让它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的。 可按照目前小龙猴的发展来看,它成为得力助手这点不假,但同时也成为了一个絮絮叨叨的管家嬷嬷,一天到晚就知道挑他的不足。 其实,他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这些行为确实有点不雅观,但那不是因为这里没有其他人类嘛,如果有其他人类的话,他当然不会这么做了。 “还有。”小龙猴说道,“难道刚刚你没听出来大黄的话里的深层意思吗?” “什么深层意思?”程虎喝了水,便开始清洗猴子们为他准备好的食材。 这些食材包括西红柿,豆角,辣椒,瓜苗一类。 豆角已经择选好,瓜苗也择选好了。 不用说,这些猴子的功劳里,一定没有小胖猴的份,甚至大部分都是小龙猴做的。因为择选瓜苗比较麻烦,小金猴跟小壮猴虽然也聪明,但短时间还是没法学会。 它们顶多只能择选一下豆角而已。 “大黄害怕失去你啊。”小龙猴漫不经心的说道。 程虎愣了一下。 哗啦啦的水从水龙头里流出,冲刷在手臂上,十分清爽冰凉。 “怎么会失去我呢?”程虎继续清洗西红柿,并且说道,“我不是一直都好好的待在这里吗?大黄怎么会害怕失去我呢?难道它还是害怕我有一天会因为耐不住寂寞而离开这里?” 说到这里,程虎皱起眉头,然后很是慎重的说道:“我说过,我不会离开,就一定不会离开,你们都放一百个心吧,就算这辈子待在这里娶不到老婆,我也绝对不会离开这里。” 小龙猴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忽然间觉得人类的智商也不过如此。 唉,我小龙猴难道真的要担负起拯救世界的重任吗?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大黄是怕你太努力,然后获得不小的成就。人怕出名猪怕壮,树大招风,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等等都表明了你们人类世界的险恶。它担心你太优秀了,然后会变成第二个程大牛。”小龙猴一口气说完了一通话。 程虎彻底愣住了。 倒不是被大黄的衷肠给震撼了,而是被小龙猴的用词造句给惊呆了。 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那实在太可怕了。 之所以觉得可怕,并不单单是因为小龙猴认识了很多字,记住了很多字,甚至还会准确的应用这些词句,而是因为,它还能凭借大黄的几句话,就能猜出大黄的内心活动。 这是何其的可怕! 幸亏自己待它不薄,不然的话,这家伙要是跟他作对的话,那可就有得他受的。 程虎笑道:“我知道了,等明天大黄回来,我就告诉它,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关于以后的路怎么走,我同样心里有数,你们也不用担心,该干嘛干嘛?” :。: 第430章 先保全自己 “那万一有一天,我是说万一。”小龙猴放下书本,一脸认真的看着程虎问道,“如果有一天,你真的出名了,你要如何躲避一些小人的暗害?” 三国时魏国文学家李康说过,‘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前鉴不远,覆车继轨’。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就是说: 如果一棵树长得很高,已经超出了别的树木很多,那么狂风来的时候它必定是最先被折断的那个棵树; 同样的,一个土堆要是高出了堤坝很多,那么湍急的水流来了并定会将他冲走; 这人也是一样的,要是一个人的品行与众不同,那么人们必定会对他有所猜忌,这也是人们的一种嫉妒心理在作祟。 当然,我们常常都会想,只要做人本本分分,就不怕别人议论。 可是,在当今的社会中,小人比比皆是。当你得到的拥有的东西比他们多的时候,他们就不单单是非议你那么简单。 有些红眼病患者甚至会暗中使坏,用尽各种方法来伤害你。 所以,大黄的担忧不无道理。 小龙猴继续问道:“如果他们伤害你的话,你要怎么保护自己?” 程虎并没有因为小龙猴的话而神色凝重。 他挑了一下眉毛,轻松道:“我相信咱们的国家,我相信咱们的律法,就算正义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话是这么说没错。”小龙猴对于程虎的天真有些意外。 毕竟都这么大一个人了,想法居然还这么幼稚。 “但是,我觉得,当你受到不公的时候,不应该是把希望寄托在国家上,或者是法律上,而应该是奋起抵抗才对。”小龙猴说道。 “为什么?” “很简单啊,因为等迟到的正义一路堵车,一路缓缓到来的时候,你可能已经灰飞烟灭了。到那时候,什么狗屁道理都是虚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希望你以后受到其他人伤害的时候,不要心慈手软,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程虎笑了笑:“你没听出来我刚刚那话是官方回答吗?如果真有谁想从我背后捅刀子的话,那我肯定会把刀子从伤口里拔出来,然后毫不犹豫的捅他致命一刀,而不是站在那里任由他为非作歹。” “那还好,还算你脑子正常。”小龙猴顿了一下,又皱起眉头,“可是,有些时候,如果你这么做了,最后审判还是会倾向坏人的话,那怎么办?” 小龙猴最近看书、看电视,都看到不少这样的例子。 有些坏蛋明明该千刀万剐,但最后却屁事没有。 反而是那些受坏蛋破害的好人,在举报坏蛋之后,反而被坏蛋无穷无尽的报复,永远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最后不得已,拼尽一己之力,团灭了一群坏蛋,但最终也将自己送上了死亡审判。 有些时候它是真的看不懂人类世界的生存法则。 到底是当个坏人好,还是当个好人好? 程虎笑道:“要对国家和国家的法律有信心。现在的人类社会是法治社会,如果对审判有异议的话,是可以提出上诉的。虽然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那么完美,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始终站在正义的一方,它就一定会给我们一个公道。” 好官方的回答啊。 小龙猴耸了一下眉毛,并不相信程虎的鬼话。 这个人这么鸡贼,说话这么官方,内心却未必是这么想的。 不过,这样也好,这至少说明,程虎这人还算有点脑子吧。既然这样,身为猴子的它,还是多担心担心自己吧。 继续拿起书本看书。 程虎清洗好食材之后,就开始准备晚饭。 今晚的晚饭依然比较简单:油茶鸡、啤酒鸭、糖醋鲤鱼、油炸猪大肠、以及各种果蔬。 大概是食物的味道太香气扑鼻了,程虎正炒着青菜的时候,猞猁大福悄然而至,站在厨房的落地窗外,抬起一只爪子,轻轻的敲了敲玻璃。 小龙猴率先抬起头来,看着月光下的猞猁,问道:“大福,怎么了?” 猞猁大福是夜行性动物,昼伏夜出,一般到了晚上才会出来活动。 所以,猞猁到这个时候才出现,并不奇怪。 奇怪的是,本来应该去村里其他地方驱赶老鼠的它,此刻却出现在这里。 猞猁大福朝小龙猴说道:“待会儿我要去赶老鼠了,能帮我送点水到橘子林那里吗?黑足猫愈合伤口,能量消耗过大,我怕它会口渴。” “没问题。”程虎回头道,“等下我就给它送去,来,你先把这条大鱼带走吧。” 说罢,从洗碗盆里拿出一条大鱼,走到落地窗前,俯身递给猞猁。 鲜美的味道就像一只勾魂摄魄的手,在强有力的拖拽着猞猁的嘴巴。 它脖子前倾,情不自禁的张开嘴巴,咬住大鱼,然后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看到猞猁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程虎笑道:“小龙猴,如果是你的话,你会不会像大福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 小龙猴翻了个白眼:“拜托,我自己都还是个孩子。” “我是说如果嘛,如果你长大了,没有老婆,没有孩子,那你会不会照顾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甚至不是近亲的孩子?” 程虎的问题,让太过于聪明的小龙猴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它太聪明了,聪明到可以一眼就看穿一件事情的利弊,甚至还会把某件事情分好几个背景来考虑。 如果它长大了,很强壮,并且生活在物资非常丰富,且没有什么危险的山林里,那么,照顾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猴子也没什么关系。 但是,如果它长大了,并不怎么强壮,连自保都是问题的话,而且还生活在物资匮乏的地方,而且随时随地都要面对各种危险的话,那答案当然是‘不’。 它虽然聪明,虽然也不坏,但还不至于圣母到连自己的生命都置之不顾。 它活着,首先要保全自己的性命,然后才会去考虑别人。 这不是自私,这只是聪明。 :。: 第431章 奢侈的午饭 【新书《奶爸有植物系统》正在冲击新书榜,希望有推荐票的小伙伴们能帮忙投一下推荐票。品=书/网。】 而且,它十分自信的认为,自己活着的价值会更大。 因为它是所有猴子里最聪明的,如果它死了,那就是猴族的一大损失。 相反,如果它能保全自己的性命,那就是猴族的一大宝藏。 孰轻孰重,它心里清楚得很。 所以,不该感情用事的时候,它也绝对不会矫揉造作,只为了博得一个好名声。 当然,猞猁有那个能力去照顾黑足猫,所以猞猁并不是在博名声,只是在做一点它力所能及的事情而已。 可是,面对程虎这种有点单纯,有点蠢萌,有点傻蛋的人类,你不能告诉他,当然是不顾别人的死活,自己逍遥快活就好。 但是,基于自己并不是很熟悉人类世界的人情世故,所以它觉得自己还是不要回答这个问题比较好,免得左右了程虎对这个问题的认知。 在经历过那只小小鸟的事情之后,小龙猴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在没有绝对了解真相的情况下,还是尽量不要自作聪明,胡乱说话吧。 要实事求是,更要对自己的话负责任。 比如这个时候,它就应该很诚实的告诉程虎,他的菜冒烟了。 但是,还是先回答这个问题吧。 它的回答是:“你以为我是你吗?我这么帅,这么优秀,还这么聪明,我怎么可能没有老婆?我又怎么可能没有孩子?你这是在诅咒我不=孕+不+育吗?” 程虎一脸懵逼。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怎么听起来好像在讽刺我没老婆似的?我特么不过就是问了你一个问题而已,怎么还扯到不+孕+不+育了? “还有,我告诉你。”小龙猴抬手指着灶台的方向,“你的菜已经冒烟了。” 程虎一愣,立即扭头看向灶台。 滚滚白烟正从锅里翻涌而起。 “握草,我的菜。” 还好他眼明手快,拯救及时,一锅瓜苗才不至于全焦了——至少还有表面上的一半没焦,还可以吃。 吃了晚饭之后,按照惯例,刷一遍手机,然后看会儿弱智的电视剧,就去睡觉。 早上照旧要早起。 今天的工作依旧是挖坑。 吃了早饭之后,在即将准备出发去地里之前,他先给卫生间里的树苗喷了一点水,然后又交代小猴子们不要伤害树苗。 在得到小龙猴的保证之后,他才放心的出发。 一天的工作都是挖坑,由于有了昨天的经验,今天挖起坑来比较得心应手。 等到了中午日头最烈的时候,他已经将剩余的土坑挖得差不多,大约还剩二三十个没完成。 本来他想一鼓作气直接把土坑挖好之后再回家休息的,但因为早饭吃得早,这会儿已经饥肠辘辘,实在没法继续了,就只好先停下手中的工作,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带了一些面包跟水果,还有鱼腥草茶跟冰冻的水。 这些东西被装在一个蛇皮袋中,且安置在杂草堆里,并没有被阳光直射。所以当他从杂草堆下拿出这些东西的时候,所有食物都还有些冰凉。 特别是冰冻的白开水里的冰柱,只是融化了一半,还有一半尚且十分坚硬的泡在冰水中。 拿起同样有些冰凉的鱼腥草茶,喝了大半之后,便开始享用面包。 面包虽然是普通的袋装面包,既谈不上新鲜,也说不上精致,但在这样一个时刻,对于程虎来说,这些食物却是格外美味的。 当然啦,这些食物相比起他的晚饭,那自然是不能比的,但他很清楚,就算是这样简单的午餐,在一些农民眼中也是奢侈的。 比如小花的妈妈廖桃进山去采摘野生山胡椒的时候,就未必舍得带这么多食物进山。 估计她也就是用塑料袋准备一点冷饭团吧。 然后肚子饿的时候,则就着山里的泉水当午餐享用。 还有一部分省吃俭用的农民,也一定舍不得像他这样在午饭的时候吃昂贵的面包跟水果吧。 毕竟生活不易,大家的钱都是用一滴滴汗水攒下来的,在不是特殊的情况下,实在难以狠得下心去铺张浪费。 毕竟白米饭的米是自家种的,不需要花钱。 想到这些,再看手中的食物,也就不觉得这些面包水果太过于简单了。 甚至是有些奢侈呢。 他笑了笑,张大嘴巴咬了一大口面包,然后开心的咀嚼起来。 吃完面包水果之后,再喝点鱼腥草茶洗洗嘴巴,然后稍做休息,又开始干活。 午饭之后忙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剩余的土坑全部搞定。 正当他拿起工具准备回家的时候,手机响了。 拿起来看了看,却因为手机屏幕向上对着天空而看不清楚,便只好凭着感觉划过屏幕接通电话。 “喂,是程虎吗?”手机对面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 程虎瞬间打了个冷战,背脊一阵发凉:“是我。” “你又有快递到了,有空的话,就下来拿吧。”对方温柔至极的说道。 程虎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竟然是古钱币到了? 原本昨晚看物流信息的时候,快递似乎还在另外一个城市的,没想到今天就到了。 他开心的回道:“好的,好的,没问题,我马上去拿,谢谢美女。” “不客气。”对方的声音还是很甜。 也不知道她是给每个取快递的人都会用这么甜的声音打电话,还是只对他这么甜。 不过,程虎也不在乎这些,毕竟他心如止水,就算这妹子的声音再甜,他也不会动什么歪心思。 回到家里,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就赶紧开车去镇上取快递。 车子刚刚在快递站门口停下,双胞胎两姐妹便立即笑靥(ye)如花的朝他看来。 他一下车,其中一个妹子便热情的招呼道:“帅哥,你动作可真快,这电话打出去还没多久呢,你就到了。” “呵呵。”程虎只是笑笑,不说话。 他也不知道说什么。 如果是一些浪荡子的话,这会儿可能会这么回复美女:“哎呀,我当然不能让你们两个美女久等嘛。我早点来,不就能早点看见美女了嘛。” 我有一片山林 第432章兑现承诺 这种说辞虽然很落伍,但却十分管用。 因为女人们不管自己长得好看还是不好看,都喜欢听别人喊自己美女。 程虎虽然也觉得这两姐妹长得不差,但比起他的暗恋对象黄彩云,那还是差远了。 这两姐妹就是那种十分常见的美女,在安明镇这种小地方,本就不差的五官加上会打扮,应该算得上是少见的美女,但到了大城市里,在美女如云的环境中,也就显得十分普通了。 而黄彩云则完全不一样。 初看黄彩云的时候,便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 她的美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即使她素面朝天,即使她衣着朴素,但那股子惊为天人的感觉就像是高山流水一样,源源不断的从她的骨子里迸发出来,让人再也挪不开眼睛。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句话用在这里或许不是很恰当,但就是那个感觉了。 因为见过最好的,所以再看其他女人,也就索然无味了。 程虎走进快递站,面带微笑,就是不说话。 双胞胎姐妹见状,都有些自我怀疑了。 姐妹两人趁着去找快递的空挡,悄悄看了一眼墙上的镜子,发现自己脸上的淡妆并没有糊掉之后,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帅哥,签个名。” 程虎接过用胶带缠得严严实实的纸箱子,快速在上面签了名字,然后只道了一句谢谢,便离开。 两姐妹看了一眼桌上的凭据,又把目光追向程虎,都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夏日的阳光那么温暖,偏远的小镇那么安逸,那个慢慢远去的男人长得那么帅气...但却与她们毫无关系。 这就是命啊! 两姐妹对视一眼,心里都有些不甘。 咱自认为长得也不赖,怎么就找不到那么好的男人? 就是像程虎那种帅气、多金、品行良好、且身材高大的男人。 唉,好不容易在这破地方遇到一个优秀的男人,但人家看起来好像对咱们并没有什么兴趣的样子。 两姐妹再往街上看去,那辆陈旧的皮卡车已经没了踪影。 程虎拿了快递之后,先把车子开到相对偏僻的地方,然后验证了纸箱子里的东西跟林振凯描述的一样之后,才安心的往村子回去。 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先把古钱币吃了,给自己的身体充充电。 自从上次能力耗尽之后,身体的舒适度就在逐日下降,力气也大不如前的感觉。 看来,这东西就跟烟瘾似的,一旦沾上,就很难戒掉,只有源源不断的吞噬古钱币才能让自己身体里的困倦感消退。 程虎把古钱币悉数取出来放在桌面上,然后将手掌覆盖上去,凝神静气...... 霎时间,一股温润的感觉从手掌心缓缓往上流淌,经过手臂,进入心脏,然后又分散到全身。 这种感觉就好像夏天热得不行的时候被空调冷风吹着似的,又好像是冬天寒风彻骨的时候,忽然遇到了明艳的火盆一样。 过了一会儿,感觉慢慢弱化变无之后,移开手掌再看桌面,已经完全不见古钱币的踪影,只剩下一堆灰烬。 站起身,伸了个懒腰,瞬间觉得精力充沛,元气满满。 “哈。”他忽然向前击出一拳。 虽然没有拳风什么的,但这一拳却是把他这些日子积攒的污浊之气全都吐了出去。 污浊之气吐出去之后,整个人就都感觉轻松了许多,好像连呼吸都顺畅了不少一样。 看了看时间,也就下午两点钟而已。 既然这样,那当然是抓紧时间把果树苗全部种好吧。 说做就做,程虎不带犹豫,立即将果树苗从卫生间里搬出来,放置在皮卡车上,然后带上工具再次往地里出发。 果树的种植比较简单随意。 虽然现在烈日如火,但因为有超能力的缘故,所以程虎也不担心这些树苗会被晒死。 把所有果树苗种好之后,他便凝神驱动意识,将力量覆盖在所有果树上,然后往这些刚刚种下的树苗身上注入细微的力量。 随着力量的注入,原本有些打焉的树苗瞬间变得神采奕奕,即使面对烈日,也骄傲得跟个孩子似的。 看着眼前的一大片果树,程虎心里略微有些激动。 倒不是因为想到自己的辛劳而激动,而是想到以后可以有吃不完的水果而激动。 看来老人们说的没错:要致富,就种树! 这些树苗现在已经在超能力的帮助下全部成活,以后再隔三差五往这些果树上注入力量帮助它们生长就行了。 因为它们是外来物种,没法一次性让它们长成大树,所以只能用循序渐进,细水长流的办法。 不然的话,还真怕这些树苗会因为虚不受补而死。 回到院子里后,程虎也没闲着。 他从杨梅树上剪下一些杨梅树枝,再依次剪成筷子长短的枝条。 之前他就答应过小猴子们,要帮助小猴子们种下一片树林。 现在力量恢复了,那自然是要兑现承诺的。 剪好枝条之后,他又拿上锄头,把二三十根枝条扦插在橘子林旁边的空地上。 橘子林往上一点的位置,也有一栋废墟,废墟前面,还有一个较大的院子。 这里用来种植杨梅树再合适不过了。 这样一来,小猴子们以后既可以在树上跳跃玩耍,又可以兼顾院子里的情况。 更重要的时候,等树林形成之后,村子里又会多了一抹绿色。 那样,就会有更多的鸟儿光顾院子,菜地了的虫子也就不敢嚣张了。 还有,杨梅树本来就会吸引虫子。这样的话,鸡群也可以在树林里玩耍找食。 这可谓是一举多得呀。 程虎也不用割草机割掉荒草了,直接就把二三十根枝条扦插到泥土里。 扦插完毕之后,再往杨梅枝条上稍稍注力。 因为这些杨梅枝条是本地的原生植物,所以只要程虎力量足够,就算是让它们瞬间长成参天古树都没有问题。 不过考虑到自己的能量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程虎当然不会那么做。 他只是晚杨梅枝条里注入少量的力量,把这些杨梅枝条催生成四五米高的中型树木而已。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33章 程虎万岁 比起院子里给大黄遮阴的那一棵巨大的杨梅树,这荒地上的杨梅树的树冠更小,主干也更细一些。估计促生这些杨梅树所需的力量全部加起来,都没院子里那棵杨梅树所要花费的力量多。 尽管如此,但用于给小猴子们玩耍,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程虎带上工具回到院子里的时候,猴子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了一片杨梅林。 它们散落在院子各处,有的喂鸡,有的被鸡追着到处跑。 把工具放到储物间之后,程虎再次回到院子里,对小猴子们说道“鸡喂好了吗?” 小龙猴回头看他,点了点脑袋“嗯,都喂好了。你还要出去吗?” 看到他收工之后没有直接洗澡换衣服,小龙猴便以为他还要出门去。 程虎摇了一下脑袋,朝外走去“你们都跟上吧,我给你们准备了惊喜?”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发现猴子们没有跟上,便停下脚步,回身道“你们怎么都不来呀?” 四只猴子已经聚在一起,都在用一种怀疑的眼神看他。 小胖猴嘀咕道“这个大坏蛋肯定又想捉弄咱们?” 小金猴掐着下巴,思索道“他又想玩什么鬼把戏?” 小壮猴握紧拳头,做出一副随时都要拼命的样子。 程虎无奈笑道“你们倒是跟过来呀,我真给你们准备了惊喜。” “我不相信。”小胖猴叫道,“你就是个大坏蛋,你才不会那么好心的给我们准备惊喜呢。” “就是,你每次都会耍我们。”小壮猴至今还对自己想要一只‘哈士奇’却得到一个玩偶的事情耿耿于怀。 “好吧,你们不相信就算了,我现在就去告诉大福,让它们搬到我刚刚种下的杨梅林里去。以后你们就别想靠近杨梅林了。” 说罢,程虎大步往外走去。 猴子们皆是一愣! “什么?杨梅林?”小金猴立即回想起程虎之前就说过这事,他说要为它们种下一片杨梅林 说不定这家伙这次没骗它们呢? 如果是真的,它们却没去认领的话,那估计最后就真的便宜那两只野猫了。 不行,绝对不能便宜了那两只野猫。 小金猴立即朝程虎追去,一边跑,一边叫道“不行,不行,你不能把杨梅林送给那两只猫,你答应过我们,那是给我们的。” 小胖猴跟小壮猴也追了上来。 只有小龙猴一脸不在乎的扭头往屋子里走去。 不管程虎说的是真是假,好像都跟它没有什么关系吧。 毕竟学霸的世界只有书本,只有知识,是没有玩乐的。 三只小猴子刚刚跑出院门口,便立即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一片葱葱郁郁的小树林赫然出现在眼前,虽然还有些距离,但因为小树林的面积要比原先的橘子林大上许多,所以它们一眼就看到了橘子林往上的废墟地里的杨梅林。 这些杨梅树均由一根主干从地里长出来,每根主干也不是十分粗壮,但却极其笔直挺拔。 在离地一两米处主干又分成三四根枝干,分别往四周伸展开来,而这三四根支干长势也各有千秋,不同的树,便有不同的造型。 其中一棵树的侧枝长得像平行伸开的手臂,另一棵树则长得像托举向上的手臂。 不同的树就有不同的造型,但不管它们的造型如何变化,却始终摆脱不了密密麻麻的绿叶。 那些青翠欲滴的绿叶分布在每一根小分支上,密密麻麻的簇拥在一起,好像一件昂贵厚重的皮毛大衣似的。 相比起橘子林里橘子树的叶片,似乎新生的杨梅树叶片更为茂密,更为新绿。 看着前方不远处的杨梅林,小胖猴兴奋的跳起来,一个劲的拍手“哇,太好了,太好了,以后我们可以在树上玩捉迷藏了。” 小金猴也是一脸兴奋,甚至有点激动。 小壮猴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我们现在可以过去了吗?我都等不及想要爬到树上去了。” 程虎笑笑“当然可以,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可以在上面玩耍,但不能伤害杨梅树,知道吗?” 小胖猴切了一声“我可没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然后,便飞也似的奔向杨梅林。 见状,小壮猴立即追去,很快就超过了才跑到半路就气喘吁吁的小胖猴。 小金猴还在原地站着,扭头看着程虎说道“程虎,谢谢你,谢谢你为我们做的这些。” 程虎伸手拍了拍小金猴的脑瓜子,笑道“谢什么,这都是你们应得的。比起你们每天都那么勤快的干活,帮我洗碗、洗衣服、喂鸡什么的,我做的这点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小金猴憨憨笑了笑,说道“过分谦虚,那可就是骄傲了。” 程虎笑道“好了,你去玩吧,今天晚上你们什么也不用做了,尽情的玩耍就好了。” “那,等下我们也不用洗碗了吗?”小金猴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 “嗯,当然,我说什么也不用做,自然包括洗碗。”程虎应允道。 小金猴乐得跳了几下“哈,太好了,又可以放假了。” 然后,便朝已经跑到杨梅树上的两个弟弟喊道“程虎说咱们今天又可以放假了,待会儿不用洗碗扫地了。” “呜,程虎万岁。” “呜呜,程虎万岁。” 两只小猴子站在树杈上,高举双臂,大声的呼喊。 猞猁大福静静的趴在橘子树下,抬起眼皮,瞥了一眼三个智障,然后又重新闭上眼睛。 现在还没天黑,还可以再睡一会儿。 因为它要处理的对象是老鼠。 老鼠一般都来无影去无踪,从来不与人打照面。它们的嗅觉很灵敏,尤其对人的气味更是熟悉。只要一闻到就会远远地避开。 而白天,又正好是人类活动的时间,所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老鼠们一般很少出来。 它们都会潜伏到晚上才进行各种活动。正好,猞猁也是夜行性动物,它们刚好就对上了。 为了确保今晚可以抓到更多老鼠,猞猁打算再睡一会儿,好养精蓄锐。 。 第434章 赚钱重要 虽然它的目的是要抓到更多老鼠,但却完全不用担心老鼠会因此而灭绝。 因为老鼠是哺乳纲、啮齿目、鼠科的啮齿类动物,俗称‘耗子’,是哺乳动物中繁殖最快、生存能力也同样很强的动物。 全世界大约有三千多种老鼠,无论室内、野外都可以看到它们的足迹。 种群数量的增长,从理论上说应按几何级数倍增,但是实际老鼠上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增长速度有限,在密度达到该环境的容纳限量时,增长速度在0的左右波动。 老鼠常出没于下水道、厕所、厨房等带菌场所与干净场所来回行动,经由鼠脚、体毛及胃携带物来传播病原菌。这也是人们讨厌老鼠的原因之一。 还有一点就是,鼠辈们好吃懒做,只会偷吃人类的粮食作物,根本就没想过要帮程虎做点什么。 这也是猞猁必须要将它们驱逐出境的原因之一。 还有就是,老鼠都跑到村子里来了,必定会造成山林里的老鼠灭迹,这对于平衡食物链来说,可不算好事。 所以,即使程虎没有特别交代,它也一定会把鼠辈们全部赶走,让它们回到山里去,而不是在这里坐享其成。 程虎看到猴子们都高兴得不能自已,心里也跟着高兴。 看来他给猴子们种下一片杨梅林的做法是正确的。 这些小可爱有些时候虽然很脑残,也很嘴硬,还很贪玩贪吃,但除去这些,它们身上几乎到处都是闪光点。 它们勤劳,忠诚,偶尔还比较听话。 而且,不管它们前一刻出现怎样的矛盾,为了什么而争执不休,但没过一会儿,它们就会忘了自己因为什么而争吵,然后和好如初。 那么,现在回馈小猴子们的小树林已经有了,接下来就应该是帮助山里的动物们修复更多山林了。 这次补充的能量比之前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复苏一整座山头都不是问题。 但程虎不想冒这样的险。 因为身体里的力量的用处不仅仅是救治山林,有些时候还会有其他用处。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他依然选择细水长流的办法,慢慢复苏山地,而不是直接将一座山头全部复苏。 晚饭之后,洗了碗,收拾好厨房,便躺在门廊外的摇椅上。 面对着郎朗星空,闭目凝神,将意识放出去。 他的意识刚刚脱离身体,便立即像一阵雀跃的鸟儿似的,扑打着翅膀,在半空中旋转跳跃,显得异常欣喜。 看来,它们是太长时间没有出来溜达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操控意识遁入夜色之中,将原本漆黑的山林变得光亮,如同在白昼中行走一般。 山林的夜,皓月当空,自是一番清美。 月亮很美,但微微闪烁的萤火虫更为惹人怜爱。虽然不知道天上的月亮里,是否真有广寒宫,广寒宫里,又是否真有一位婀娜的嫦娥,但是,萤火虫却是身边触手可及的平凡生命,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它们虽然平凡又弱小,但到了夜晚的舞台,定会变得绚丽无比。 它们在丛林中漫天飞舞,那点点闪光,好像星空中的繁星。 在枯草丛生的小路上,在安逸的小院里,在闭目的野花丛中,几乎到处都能看到萤火虫的踪迹。 如果不小心打扰到了它们,它们便会翩飞而起,在柔软的月光中,跳动着夏季的探戈。 那微亮的绿光,仿佛让全世界都褪去了颜色,只为让它们成为今夜最迷离的色彩 萤火虫虽然很美,但山林里的情况却不见得很好。 尽管此刻月色朦胧,肉眼无法看清山林的底色,可程虎的意识却能将这些山林树木的色彩看得一清二楚。 枯黄,无尽的枯黄。 就好像下了一场枯黄的大雨,将山中的所有花草树木都染上了枯黄的颜色一样。 虽然有几处林子被复苏成绿色,但那小小的几块绿色与偌大的山林比起来,实在不值一提。 任重而道远啊! 很庆幸的时候,只要有足够多的钱购入古钱币,就可以为自己不断的补充能量,然后不断的复苏山林。 这一点倒是显得很人性化。只是现在程虎并没有什么钱啊。 所以,赚钱真的很重要。 如果他能日收入十万百万的话,估计这山林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全部被复苏了。 可现实是,他现在的收入基本为零呀。 所以,还是该努力赚钱才对。 想到这里,他就想起了冰箱里的茶叶。 山里的茶树林只要他稍稍注入一丁点细微的力量,就能促使新嫩的茶叶芽儿冒出来,所以只要他有需要,茶叶是可以源源不断的供应的。 既然这样,那么冰箱里的茶叶似乎就没有冷冻保存的必要了,倒不如拿去换钱来得划算。至少钱存银行里还有利息,而茶叶冷冻在冰箱里,只会离新鲜越来越遥远。 而且,冰箱还费电。 有些时候用电磁炉吃火锅的时候,电压都不够用。 看来,确实是应该找个时间去跟花六爷见上一面,当面谈谈茶叶的价格才行。 如果真要这么做的话,那他可能很快就会有一笔不小的收入了吧。 一想到自己又将获得一笔巨款,心里的小鹿就开始乱撞,飞驰在山林中的意识也不由得跟着摇晃了几下。 经过一番搜寻之后,他决定复苏一块面积较大的杉树林。 这里的杉树,并不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植物王国里的活化石‘水杉’,而是一种十分普通常见被广泛用于家居建材的杉树。 百科上说,这些杉树属于‘松科’,是常绿乔木,一般生长在海拔2500米~4000米的山区寒带上。高可达30米,胸径3米,树干端直,树形整齐。 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这种杉树作为‘万能之树’应用广泛,在西阳省内,不管是高海拔还是低海拔的地方,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 农民们将杉树当做经济收入的一部分,也当做留给子孙后代的财富。他们开荒辟土,将一棵棵小树苗种在大山里。 若干年后,树苗长成小树。 而几十年之后,小树又变成了大树。 。 第435章 小,老婆 而在这期间,杉树刚刚种下去的头几年,每年都必须要给杉树施肥除草。 在西阳省,山地里长出来的草不是低矮的小草,而是一些齐人高的茅草,或者是一些比人高的小树。 因此,农民们并不会像百度上说的那样,选择夏天的时候进山给杉树除草,而是选择秋高气爽的秋季。 夏季蜜蜂多,毒蛇多,确实不适合进山给杉树除草开荒。 由此可见,百度上说的东西也不全对。毕竟与现实生活相差甚远。 也许是在某些规范的大面积种植的地方所发生的情况与百度所说的相符合吧。 程虎所选定的这片杉树林的面积大约有半个山头那么大。 他将意识覆盖上去之后,便开始往杉树林里注入力量。 没一会儿的功夫,原本枯黄的杉树林慢慢变绿,就像绿色的染料在一块枯黄的布料上逐渐晕染开来那样。 等所选定的杉树全部被复苏之后,程虎抽回意识,从高处往下看去。 在皎洁的月光下,偌大的杉树林里挺立着一棵棵躯干笔直高大的杉树,它们的主干彼此相隔,但枝叶却又互相牵连。 没有到过大山的人,肯定体会不到山的伟岸和森林的气魄。 自然也不会知道当迷雾被风撩起,树木涌动的时,沉寂其中的滋味是何等的神秘与遐远。 那风儿掀起的涛声颤抖地在沙沙作响,时急时缓,时小时大,如万马奔腾驰骋疆场,如千重浪席卷平川,恰似奏响生命之曲。 程虎很幸运,他始终知道这将会是怎样一种感觉。 古人说,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这句话其实不妥。 要想了解一座山的‘真面目’,光用眼睛去远眺还不够,更应该亲临其中,用心去感受。 因为只有进入山中,用心去感受了,你才能体会到风吹树涌的波澜壮阔,与身边一景一物的真实感。 就像眼前的杉树林一样,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这么一大片葱茏碧绿的杉树在夜风中涌动,谁也不曾想,它竟然既有着千军万马的姿态,又有着刚毅不屈的身体。 无论夜风怎么吹,它们摇动的,始终都只是顶端的枝条,而那根深扎泥地里的主干,不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撼动。 做人也应当如此,不管男子汉大丈夫为了成功,为了光明要如何的能屈能伸,但内心的那份坚韧与骨子里的正义本性绝不能跑偏。 否则就只能拔地而起,陷入死亡。 意识在山林里遨游了片刻之后,程虎便把它们悉数收回,然后拿出手机,给花六爷发去信息。 刚刚他想得很明白,与其把茶叶放在冰箱里冷冻着,倒不如把茶叶卖了换钱。 虽然他很爱喝这个黄金油茶,但咱山里不是还有好多茶树林没被复苏吗。 等他把茶树林复苏之后,肯定还能再摘几百斤茶叶。 即使没有更都的茶树林等着他去复苏了,但光是有村尾的那一片也很了不起了呀。 村尾的茶树林已经被复苏,如果他想要摘取嫩芽的话,只需要往茶树林里放入一丁点力量就够了。 所以,他不用担心把茶叶卖了之后,自己家里就供不上油茶了。 想清楚,便按下发送键“六爷,有空吗?” 花六爷正在跟朋友们聚餐。 他的这些朋友是些什么人就不用细说了,反正能跟他一起吃饭的,那自然不是等闲人物。 花六爷的手机一响,原本在交谈的人们瞬间安静下来。 花六爷歉意的笑了笑,有些不悦的拿起手机。 他跟底下的人说过很多次,晚上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就不要给他打电话。所以,如果是底下的人找他,一定是有很紧急的事情。 如果是很紧急的事情,那就一定会给他打电话。 可这会儿手机响起的,并不是来电铃声,而是聊天软件的声音。 难道是家里人给他发信息?也不可能。 因为家里人每天都见面,而且他们都知道他今天有饭局,是不可能给他发信息的。 看到花六爷皱起眉头,旁边一个同龄人笑道“六金你是不是小老婆太多了,应付不过来了?” “别瞎说。六金坦坦荡荡正人君子,始终只有一个老婆。” “哈哈哈。”众人笑了起来。 花六爷苦笑一声,说道“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敢在这个时候给我发信息。” 他拿起手机,点亮屏幕,看了一眼,原本紧皱的眉头立即疏散开来,脸上也挂满了笑意。 “你们看他那样子,我就说是小老婆嘛。” “哈哈哈,还真有几分像。” 花六爷笑道“什么小老婆,这是个男的。” “男的?” “没想到你还好这口。” “你说你们这些人,怎么脑子里装的全是这些?就不能简单点?”花六爷道,“这是我一个侄子,住在乡下,也不知道他发信息给我干嘛,我先回个信息。” 说罢,他便立即给程虎回复信息“当然有空啊,小虎,有什么事情吗?” 程虎道“上次你不是说想要茶叶吗?不知道你现在还想不想要。” “茶叶?”花六爷的难掩喜色,眼角纹都笑出来了。 “对啊,就是那个能做出金灿灿的茶汤的茶叶。”程虎道。 “要啊,当然要,小虎,你是有空了吗?”花六爷记得很清楚,之前程虎的态度比较犹豫,现在主动找他,应该是想清楚要出手茶叶了。 既然如此,不管现在陪他吃饭的人是谁,他都必须先晾着。 就算是全国最受尊敬的那个人在跟他一起吃饭,他也必须要把程虎放在第一位。 毕竟那个人经常能见,也经常一起吃饭,可程虎这臭小子却不一样,给他发个信息,他还隔好几天才回。 当然,花六爷很清楚,程虎这态度不是摆谱,而是真的忙。 但也由此说明了,要跟这小子多说几句话很难,要跟他见一面,可就更不容易了。 “是啊,我现在开始有空了,你要是方便的话,我就给你送茶叶过去吧。” “没问题。”花六爷开心的哈哈笑起来。 。 第436章 盆景太大 旁边的人一脸懵逼。 有人问道“什么事情笑得这么开心?” 花六爷没回答。 旁边的人又道“不对啊,我感觉老花在撒谎,他们家的亲戚怎么可能住在乡下?” “对啊。这不科学。所以肯定是小老婆。” 花六爷还是没理会他们。 看到程虎说要送茶叶来,他哪里还有闲情逸致跟这些家伙们开玩笑。 他不假思索的回复程虎“我什么时候都有空,如果你方便的话,最好是明天就给我送来吧。” “明天?”程虎也是觉得好笑,他本来还想,现在先提前跟花六爷打个招呼,然后至少要等上几天才能排到自己跟花六爷见面的。 没想到这人居然叫他明天就送去。 他道“你确定你明天有空吗?如果你明天没空的话,改天也没关系,因为我真的没有办法把时间浪费在等待别人这件事上。” 特别是在外地等待,更是要不得。 他跟山林捆绑在一起之后,离山林越远,身体就会越干燥,离开的时间越久,就会越难受。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他只想拿出两天的时间去见花六爷。 如果是明天就出发的话,那后天他是无论如何也要回到家的。 虽然不回家也不会死,但肯定会很难受。 所以,只要时间来得及,后天一定要回家。 花六爷回道“我有时间,我什么时候都有时间,只要你来,我就有时间。” 看到这句话,程虎忍不住笑了笑,回道“那行把吧,你把你的地址发给我,我现在订机票,明天一早我就飞去找你。” “行。”花六爷将地址发给了程虎,并说道,“明天出发的时候,你给我发信息,我让人到机场接你。” 说罢,又给程虎转账两万元“这是往返机票的钱。” “我去,六爷,您是没坐过普通飞机吗?从我这里飞你那里,也就一千块钱左右。” “谁让你坐经济舱了?坐商务舱呀。” “我坐商务舱是不是太奢侈了点?”程虎笑道,“虽然以前我也坐过飞机,但我还从来没坐过商务舱呢。” “所以我让你坐一次体验一下嘛,不用给我省钱,如果钱不够的话,我再给你转十万过去。” “够了够了。”程虎哭笑不得,“就算是商务舱,好像也就四千多块钱,往返连一万都不到,你这直接给两万,真多了。” “多吗?你路上不要吃东西吗?给你你就拿着吧,不然的话,你就把你的**发给我,我让人给你订机票,然后再另外派人明天一早去你家接你,然后送你上飞机也行。” “别,千万别,我自己去就行了。”虽然不知道花六爷说让人来接他是开玩笑的,还是认真的,但他反正是不会相信花六爷有这个本事。 因为花六爷说的是,让人明天一早来家里接他! 而花六爷发给他的地址是京都,也就是说,如果花六爷真要派人来接他的话,那来接他的人就的先从京都坐飞机来西阳省,然后再一路颠簸找到他这里。 虽然不排除那人这个时间出发,明天一早也能到达安明镇,但估计那人达到之后,已经又累又困了吧。 如此一来,来接他的举措就显得多此一举了。 所以程虎不是怀疑花六爷的智商,而是怀疑他到底有没有那个能力。 虽然说,花六爷出手很阔绰,但这几万块钱,应该还是很多人都能拿得出的吧。 唉,真复杂,猜不透。 他继续回道“从我这里去机场,走高速也就两个小时左右,明天早点出发,中午的时候应该可以到达京都。” “不着急。”花六爷说道,“既然来了京都,那就多玩几天,费用我全包了。” “我倒是想,但我这人有个坏习惯,就是不管去哪里,能住一个晚上就走的话,就绝对不住两个晚上。” “为什么?家里有老婆孩子等着?” “当然不是,我只是很单纯的恋家。”程虎回完这个信息之后,抬头看向自己的院子。 院子里的每一棵花草,除了墙头上的金樱子与络石藤之外,其余的,都是他亲手种下的。 这些花花草草经历过狂风暴雨,经历够变态烈日,如今依旧灿烂的盛开在这里。 它们定是也热爱着这片土地,所以才能如此顽强的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存活下来吧。 花草尚且如此热爱自己的家,他又怎能输给那些花花草草呢? 他爱这里,爱自己的小窝,爱这个院子,爱这个村子,爱这片山林 如果可以,他甚至愿意时时刻刻都呆在这里,只与这些花草树木为伴,与虫鸟野兽为伍,然后时光悄然而逝,他渐渐老去,也像那些花儿似的,归于尘土,融入这片大地之中。 只是生活不允许他这样。 他要与这些花草树木虫鸟野兽相伴得更久一些,就必须活得更长一点。要活下去,就免不了吃喝拉撒。 要吃喝拉撒,自然就得赚钱。 而要赚钱,自然就得跟外面的人接触。 所以,他没法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待在这里,他得去外面的世界寻找赚钱的机会,去认识更多的人。 花六爷笑道“都二十几岁了,还恋家呀。哈哈,那行吧,你先收拾东西,千万别把我的茶叶给忘了,如果可以的话,顺便带棵五彩金樱子来吧,价钱都好说。” “带棵五彩金樱子?”程虎抬眼看了一眼在墙头上随风摇曳的五彩金樱子,菊花一紧,“太大了,带不了呀。” “太大?有多大?” 程虎抬起手机,对准院子里的五彩金樱子拍了一张美照。 巨大的五彩金樱子如同一个巨人似的攀附在围墙上,冠幅直径大约有五六米。 确实太大了。 花六爷问道“那你没有五彩金樱子的盆景吗?” “盆景?” 盆景是华国传统艺术之一,主要是一植物、山石、土、水等物为材料,经过艺术创作和园艺栽培,在盆中典型、集中的塑造了大自然的优美景色,达到缩地成寸、小中见大的艺术效果。 同时,又以景抒怀,表现了深远的意境。 。 第437章 聪明如我 随着华国文明流传海外,盆景艺术也在世界各地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因此,一看到盆景这个词就让程虎瞬间想起了白花花的钞票。 在日本,有一棵名叫‘清流’的1000岁盆景,据说价值超过了一亿日元,估计树龄有1000年的历史。 还有一盆叫做‘日暮的盆景,估值更是高达1亿3千8万日圆。此盆景被称为最佳盆景之一。 ‘日暮’估计超过400年历史,目前陈列在埼玉县大宫盆景艺术博物馆内,命名为‘日暮’的意思是永远不会变得疲惫直到夜幕降临。 还有一棵‘天帝之松’,已经以一亿日元成交,现在收藏于高木盆栽美術館内,也是日本盆栽界公认的最贵的盆栽之一,树龄约450年,以一亿日元在日本高木售出。 ‘千代松’与日暮齐名。树龄500多年的历史,在大阪世博会上称为‘盆景王’,它原本是在高木的明光商会有限公司,目前藏于大宫盆景博物馆,估价值超过1亿而闻名。 ‘三代将军’则是一件550岁的历史老杰作,它的名字来源于德川幕府将军‘家光’。他热爱园艺,忽视了自己的职责。当年他获得的树时,它已经至少有200岁了。 这些盆景都在告诉程虎一个道理,不管造型如何美艳,没有经过时间的熏陶,绝对成不了好作品。 清流一千岁、日暮四百岁、天帝之松四百五十岁、千代松五百谁,三代将军五百五十岁 时间确实是一把刀! 不仅黑了葡萄,软了芭蕉,还把原本不值钱的小树苗变成了天价盆景。 难怪人们总说时间是无价的。 还好,我程虎其他本事没有,唯独这加速时间的本事在行。 如果他想搞盆景的话,分分钟可以搞出一盆树龄上千岁的盆景。 反正加速植物生长就行了呗。 花六爷的话正好提醒了他,为什么别人都可以做盆景,而我却不行? 谁说不行嘛,这不是以前没想到而已嘛。 现在想到了,那当然也是要尝试一下的。 只是,眼下山林的危机还没有解除,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力量去玩什么盆景。 至少得等他把山林都复苏得差不多了,才能考虑玩盆景的事情。 因此,现在应该可以先这么回复花六爷“盆景是有的,就是目前还没有服盆,不能随意移动,大概要过段时间才能搬运。” “真有盆景?”花六爷激动了一下,立即坐直身体。 要知道,他们家最大的产业就是跟植物有关的。 不管绿化还是园艺或者植物艺术等等,都跟植物息息相关。 相比起只是满足口欲的‘黄金茶叶’,他更为在乎程虎口中的‘盆景’。 二十几年前,程大牛出手过几盆盆景,每一盆盆景都价值不菲,堪称世界之最。 当然,那些价格当时都没有公布出来,所以知道的人也不多。 他很清楚的记得,程大牛出手面世的第一盆盆景是一棵血红赤楠。 当时那棵血红赤楠不仅在盆景界引起了轰动,甚至还在网上掀起了一股巨浪。 甚至还有人从中作梗,引导舆论,给程大牛扣上了‘汉奸’的罪名。 因为那棵血红赤楠是当时在世界上的唯一一棵血红赤楠,也就是红芽赤楠的变种,堪称世界第一,没有之一。 程大牛既是天价血红赤楠的拥有者,也是血红赤楠的发现者。光是凭这一点,他就应该被载入史册。 史册中应当这样记载于某年某月某个地方,程大牛发现了世界上的第一棵血红赤楠 然而,但是的程大牛非但没有得到人们的赞誉,然而被安上了‘汉奸’的罪名,就因为他把这世界上的第一棵血红赤楠卖给了一个美国人。 尽管美国人答应不会将这棵盆景带离出境,但人们还是无休无止的在网上辱骂程大牛。 本来所有人都以为程大牛会因此而翻不了身,却不曾想,没过几天,他大手一挥,随随便便就将第二棵天价血红赤楠无偿捐赠给了走失儿童基金会。 当时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不仅他花六金目瞪口呆,估计是全国民众都惊呆了吧。 哈哈,想起那个男人的作风,花六爷至今都觉得余味悠长,感觉很是不可思议。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那样的人呢?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随心所欲’的人? 后来,p1号病毒爆发,所有人都束手无策,程大牛却挺身而出,投炉炼丹,成为了清除p1号病毒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世界上,又怎么会有如此不计前嫌,如此宽宏大量的男人呢? 回想起程大牛,花六爷的心情仍旧泛起了阵阵波澜。 他很好奇,这个程虎跟程大牛相比,又会如何呢? 他可是真的很期待呀! “当然有啊。”程虎说道,“但就跟我刚刚说的一样,因为我刚刚给它们换了盆,现在还没有服盆,所以短时间内没法进行运输。” “我懂,我懂。”花六爷回道,“只要知道你有盆景就行了,等你的盆景完全服盆的时候,就告诉我一声吧,我亲自去看看。” 额 程虎犹豫了一下“到那时候再说吧。” 毕竟,现在可是什么都没有。 连个花盆都还没有,更别提什么盆景了。 但他也不算是撒谎骗人吧,毕竟那些东西,如果他要弄出来的,并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困难的是,时间问题而已。 哦,还有钱的问题。 有句话不是说,只要是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那都不叫问题嘛,所以,钱应该也不算问题吧,就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而且,他也想了一下,一下子出手太多好东西的话,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不管是身为普通人,还是非普通人,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细水长流。 如果一下子就把自己的老底全搬出来了,那以后还有什么搞头? 聪明如我程虎也! 花六爷虽然很想看看程虎的盆景长什么样,但他也知道,程虎这小子藏得挺深,估计不会答应他的请求,所以就没有开口让程虎拍个照片什么的。 。 第438章 勤俭节约 他只是回道“行,没问题,都听你的。你早点休息吧,我还在跟朋友们吃饭呢。” “好的。”程虎也确实有点困了。 每次他用身体里的超能力复苏植物之后,都会觉得有些困倦。 不过,这种困倦只要休息一晚上,好好睡一觉,第二天早上起来就会啥感觉都没有了。 关掉手机之后,他先跟猴子们交代好自己明天要出一趟远门的事情,然后就去收拾东西。 出远门该带什么,要尊卑什么,一样都不能落下,不然的话会很麻烦。 收拾好东西之后,就早早躺床上睡下。 第二天凌晨四点钟,闹钟一响,便立即起身准备早饭。 虽然时间比较紧张,但该喝的油茶还是一碗都不能少。 而且,为了让自己的旅途不至于太单调,他还准备了一些新鲜的食物西红柿三个,小黄瓜两根。 另外又用矿泉水瓶装了满满一瓶冷却的黄金油茶。 当然,油茶没法带上飞机,所以他打算在开车的时候喝掉。因为油茶具有醒神的作用,在开车前往机场的路上喝最合适不过了。 至于要带给花六爷的茶叶,他则用一个小泡沫箱子装着,另外再往里面放入一瓶因为结冰而硬邦邦的山泉水。 这样一来,估计短时间内,茶叶还不至于捂坏吧。 因为茶叶本身也是结了冰的,再加上冰冻水的辅助,应该可以撑得到京都。 而且,泡沫箱还有恒温的作用。 之前跟花六爷谈妥的茶叶价格是五千块钱一斤。花六爷说要十万块钱茶叶,那就是二十斤。 一斤湿茶叶大约可以制成两个新鲜茶叶球,二十斤就是四十个左右。 把茶叶球装好之后,再用透明胶封好,然后再装到纸箱里。 为了安全起见,纸箱的外侧被他严丝合缝的粘满了透明胶,以防意外。 吃了早饭,再准备好所有东西,又依依不舍的看了一眼小猴子们之后,才开车离开院子。 这个时候才六点钟,天色微亮。 从白木村开车到告诉路口大约需要半个小时,从高速路口到山水甲天下的旅游胜地的唯一一个机场,大约需要两个小时。 由于程虎出门的时间早,路上基本没什么车子,所以一路狂奔到机场的时候,才花了两个小时不到。 挺好车子,带上东西,先去把茶叶托运,然后就只剩下一个背包。 因为背包里放着的全是吃的东西,所以必须要随身携带。 由于来早了,他便设定好手机闹钟,找了个偏僻没人的角落,在椅子上躺下。 似乎有点不文明的样子 但是,不停的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子,真的有点困倦,而且早上起得也太早了点。 还有就是,这个时候,机场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枕着背包睡了一个小时,直到闹钟响了,才迷迷糊糊的醒过来。 而这个时候,登机广播适时响起。 拿起背包,跟着小部队排队登机。 虽然花六爷给他转了两万当他的往返费用,但他并没有选择坐商务舱,而是选择了经济舱。 毕竟,他可是肩负着要把勤俭节约这一传统美德发扬光大的重任。 有句话叫做我不坐经济舱,谁坐经济舱? 而且,像我这种帅到不可理喻的男人,就算坐经济舱,那也是男神一样的存在。 估计待会儿空姐们看到我都会移不开眼睛吧。 然而,现实太过骨感了。 漂亮的空姐们压根就没多看他两眼。 倒是坐在他旁边的几个‘美女’正在一个劲的看他,眼神之中充满了欣喜。 他知道,自己始终是长得太帅了。 但是,上帝啊,我坐飞机不是去探险,不是去拍摄‘绝命航班’的,咱就不能遇到一些稍微正常一点的人吗? 你这样让我怎么吃东西? 把手放入袋子里,却没法将黄瓜抽出来。 因为旁边的几个‘美女’一直在盯着他看。 她们有着牛眼一般大的眼睛,不用说,开眼角、拉双眼皮肯定都做了。 还有那高耸的鼻子以及两个可以插入拇指的鼻孔,不用说,肯定是肋骨隆鼻了。 那丰满外翻,比安吉朱丽娜还粗壮的嘴唇,也不知道打了多少玻尿酸。 还有那尖尖的鞋拔子下巴就不怕把胸前的气球给戳破吗? 唉,在整架飞机上,除了空姐们,就没见到一个正常美女。 反而是我,担负起了整架飞机的颜值。 唉,又叹了一口气,然后就很自然而然的想起黄彩云来。 也只有黄彩云那样的姑娘,才能称之为美女吧。 本来还想到大城市去饱饱眼福的,结果呢,看到的不是玻尿酸就是自体脂肪或者假骨肋骨 他也不是歧视这些整形的姑娘们,只是不能理解而已。 古人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但在如今的大环境之下,在错误价值观的植入之中,越来越多的人为了走捷径而赶往整形医院。 尼尔·波兹曼曾预言,这是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 人们不仅沉浸在对偶像的种种幻想中,还过分注重外在美,无暇顾及内在美,或许正是‘娱乐至死’的征兆吧。 其次,有诱惑就意味着风险的存在,整形其实是一件会成瘾的事情。今天觉得双眼皮不够明显,明天觉得鼻子不够挺拔,后天觉得脸庞太大…… 无止尽的追求可能让心智不够成熟的人走入恶性循环,从而看不到整形可能存在隐患。很多国内的整形医院设施并不完善,甚至所谓的‘韩国专家’究竟是专家还是无执照的三流小医生,人们也无从考究。 最近有两个新闻值得关注,都是关于整容致死的。 其中连续几天上热搜的,当属南阳女护士的新闻。 因为过分追求美,而将自己年仅28岁的生命葬送在整容医院里。 而这一起整容失败的案例,不过是整形界所有失败案例中的冰山一角而已。 如果自己长得不够漂亮,那就把自己变得更聪明。 如果长得不漂亮,脑子还不怎么灵活,那就让自己成为一个勤劳善良的人。 如果长得不漂亮,脑子不灵活,甚至身体也不怎么好,没办法勤劳起来,那就让自己善良吧。 如果连善良都做不到的话,即使真有一副美丽的皮囊,那又有什么用呢? 。 第439章 红与黑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再好看的皮囊也经不住时间的摧残,更何况是动过刀子受过伤的皮囊呢? 而再普通的灵魂,也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更何况是有趣的灵魂呢? 所以,他喜欢黄彩云那样的姑娘。 也不讨厌沈一一那样的姑娘。 与美貌有关,但又无关。 “帅哥,你一个人吗?”坐在他右手边的女孩子忽然问道。 女孩子的五官看起来很奇怪,完全没有天然的美感,而是经过刻意的雕琢之后,看起来有点像混血儿,却又与混血儿的异域风情相差不止十万八千里。 虽然如此,程虎却还是十分礼貌的朝她微微一笑,然后点了点头。 女孩见状,便笑嘻嘻的说道“这趟飞机得飞几个小时呢,要不咱们聊聊天吧。” 你都这么说了,难道我要拒绝你说不行吗? 程虎再次十分有礼貌的点了点头,表示应允。 女孩笑道“给你介绍一下,你左手边的是我闺蜜。” 左手边的女孩举起一只手在胸前挥了挥“嗨,你好。” 程虎点头道“你好。” “帅哥,你去京都干什么?是去旅游还是出差?”右手边的女孩问道。 程虎看着手中的《红与黑》,正好看到家庭教师与夫人苟合的地方,虽然剧情很吸引人,但他还是回答了女孩的问题“去出差。” 女孩闻言,有些暗喜。 大概是觉得能去京都出差的人,都是钻石王老五吧。 她道“那你是经常去京都出差吗?你对京都一定很熟吧,我们是去玩的,要不你给我们当向导吧,吃住行我们全包了。” 男人看到好看的女人会想要贴上去,女人看到好看的男人,也是如此。 但一个长得丑又没钱的男人如果对一个好看的女人套近乎的话,那就是性骚扰。 而一个长得不好看的女人不管她怎么跟一个长得好看的男人套近乎,也只会被人们当成过分热情,谁也不会联想到性骚扰。 程虎是个奇葩,他联想到了。 他微微皱起眉头,心想,难道你还想睡我? 现在的女孩都这么‘豪迈’吗?女孩子的矜持都到哪里去了? 他微微摇头“谢谢,还是算了吧,我是去京都给客户送菜的。送完菜就赶紧回家了,不然地里的庄稼没人照顾。” 送菜?地里的庄稼? 两个女孩错愕了一下,然后上下打量一番程虎。 她们也许发现了什么,脸上的笑意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很识趣却又有些反感的表情。 程虎的态度从一开始就不冷不热的,她们早就感觉到了,于是她们猜想,也许成功人士商业精英都这样‘高冷’。 而且,这还是个长得不赖的王老五,她们允许他高冷。 直到‘送菜’跟‘地里的庄稼’这样的词句从男人嘴里吐出来之后,她们才将他黝黑的皮肤跟‘农民’这个词串联起来。 一个农民,长得再好看,那也只是农民呀。 而且,还是一个自视甚高的农民。 一个农民罢了,居然还对她们爱搭不理的样子,实在过分。 有哪个向往钻石王老五的女人会突然性情大变,对一个农民感兴趣呢? 不会有这样的女人。 两个女孩对视一眼,吐了吐舌头,露出一副看走眼了的神情。 程虎不是没察觉到两个女孩的异样,但人家没说什么,他自然也不会做什么。 他继续看书。 过了一会儿,右边的女孩忽然说道“小红,你还记得上次那个人不?” “哪个?”左手边的女孩问道。 “就是上次咱们在咖啡厅遇到的那个男人呀,本来看他全程盯着笔记本,还以为他是个金领呢,结果咱们过去跟他搭讪才知道,原来他初中毕业,就是咖啡厅里的服务员而已,电脑里显示的居然是岛国的电影,一想起这事我就觉得好笑。” “哈哈哈,我也是,那个人真是笑死我了。” “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救了?明明肚子里没多少墨水,却还要装出一副学富五车的样子,想以此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真是太好笑了。” “何止是好笑,简直就是诈骗。” 程虎翻了个白眼,这分明是在暗讽他嘛。 虽然不知道她们是否真在咖啡厅里遇到过那样一个人,但她们选择在这个时候回忆这件事,就是在讽刺他无疑了。 尽管如此,他也找不到生气的理由。 女人这种生物他虽然接触的不多,但他很清楚,这个世界上有小花那样努力的姑娘,有乔姐玉姐她们那样坚韧的女性,自然也就会有类似旁边这两位一样的小丑。 谁会跟小丑争个高低呢?那自然是小丑才会这么做。 况且,人家也没有指名道姓,他总不能着急的对号入座吧。 于是带上耳机,继续看书。 看到男人并没有因为她们的话而有所举动,两个女孩都有点失望。 本来她们想着,如果这个男人对她们恶语相向的话,那她们就立马露出委屈的样子,然后让飞机上其他有着英雄救美情结的男士替他们伸张正义。 可是,这个男人居然直接无视她们的存在了! 看来,现在的农民已经学会当缩头乌龟了嘛,算你识相! 即使如此,两个女孩也仍然没有停下的意思,还在一个劲的冷嘲热讽。 程虎看了一会儿书之后,就睡着了。 到了中午一点多钟的时候,飞机抵达京都。 下了飞机,取了行李,然后跟着大部队往外走去。 没走多远,就看到飞机上的那两个人工妹子。 程虎加快脚步,朝两个美女小跑而去,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呼喊道“美女,前面的两位美女,等一下,等一下。” 声音十分洪亮,所有人都扭头看来。 他们看到一个长得不错的小伙子正在努力往前跑,便不由得奇怪他为什么而跑。 那两个美女下意识的回头,正好看到那个农民在朝她们跑来。 两人对视一眼,都有些不解。 难道这家伙捡到了她们的什么东西,所以特意追上来还给她们? 电视里的情节都是这样。 可就算是这样,她们也不会对一个农民有兴趣呀。 。 第440章 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明天中秋节了,祝大家新年快乐。】 于是,两人脸上很自然而然的挂着一丝嫌弃。 程虎一边跑,一边高声呼道“三万块钱,三万。” 三万块钱?两个女人愣了一下,又看了看彼此,越发不解。 听到‘三万块钱’,周围不少人停下脚步,看向程虎。 程虎总算跑到两个女孩身前了,然后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三万块钱吧,怎么样?” “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女孩环视了一眼围观的群众之后问道。 “就是刚刚咱们在飞机上说的事情呀。”程虎很天真无邪的笑着,并大声道,“咱们在飞机上不是说好了嘛,你们两个今天晚上一起陪我,一人一万五嘛。不过,我不要你们说的口,只要不戴就行了。” 声音真的很大,比广播的声音还大。 周围所有人都听着清清楚楚。 而且程虎的普通话很标准,人们并不会听差。 一些老男人立即用异样的目光上下打量两个女孩。 两个女孩感受到异样的目光之后,脸瞬间绿了。 旁边一个老男人走过来,拍了拍程虎的肩膀,说道“小伙子,你这样做是不对的。” 两个女孩看到有人来替自己说话,便瞬间朝老男人投去感激的目光。 老男人说道“就这样的货色,哪里值一万五嘛,一个顶多八百,你不能哄抬价格啊,不然以后我们还怎么玩?” 程虎笑了笑,看向两个女孩“既然这样,两位美女,我只能违约了,你们还是另外找人吧,我先走了。” 说罢,朝旁边的老男人说了声再见,便赶紧逃离现场。 两个女孩站在人群中间,被一群男人上下打量着,却不知道要如何解释。 这种事情怎么解释? 说出来谁会相信? 如果她们没有跟那个王八蛋说过那样的话,人家为什么要给她们泼脏水? 这事真没法解释。 “小姐,三千块钱干不?”一个猥琐大叔走过来,伸出手掌,准备搭在吊带装女孩的肩膀上。 但没等他的手触碰到女孩的肩膀,两个女孩便提着行李转身离去,并快速追向程虎刚刚逃离的方向。 “最好别让我抓到那个王八蛋,不然的话,我一定要把他的嘴巴撕烂。”一个女孩一边急冲冲的走,一边气冲冲的说道。 “对。”另一个女孩也怒气凛然,“真是没见过这么贱的男人,等老娘抓到他,肯定让他好看。” 西阳省,程虎。 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男人站在出口处,举着一块牌子。 程虎走过去,问道“老张?” 男人笑了笑,放下牌子,伸出一只手“您好,您一定是程先生吧。” “对啊。”程虎上下打量一番男人,说道,“怎么你一点也不老?看上去也才三十多岁。” 老张笑了笑“我本名张劳章,劳动的老,印章的章,叫着叫着,就变成老张了。” “原来如此。”程虎道,“那咱们走,我后面还有追兵,找麻烦的。” “什么?”老张立即警惕起来,四下看了看,“程先生,您放心,有我在,不会有人敢把您怎样的。” “别您啊您的,你比我还老,用这个敬语听起来真是别扭。”程虎向后看去,刚好对上两双虎视眈眈的眼睛。 他赶紧抓住老张的胳膊,往外拉扯“走吧,走吧,别看了,省得麻烦。” “喂,你给我站住。”两个女孩大喝一声,立即跑起来,冲向程虎。 两人挥舞挥舞着爪子,准备去抓程虎的脸。 老张见状,立即反手抓住程虎的胳膊,将他拉向一旁。 而与此同时,三个黑衣人从旁边突然窜出,只消一瞬,便轻而易举的制服了两个发疯的女人。 两个女人,根本就近不了程虎的身。 “程先生,您没事吧。”老张关切的问道。 程虎笑了笑“我没事,倒是你,手臂好像被抓伤了。” 女人的指甲很长,且锋利,老张的手臂上确实留下了几条红印子。 “这是小伤,不要紧,程先生,我先带您到车上去。”老张奉命来接机,本以为不会有什么事情的,所以就只带了三个小弟出门。 可没想到,居然还是出事了。 如果今天发生在机场的事情,也就是程先生差点被两个女人打的事情让六爷知道的话,他肯定免不了被呵斥。 倒不是怕六爷呵斥他,而是这事对于他的职业生涯来说,实在算不上光彩。 他干安保这行十多年了,从来没出过乱子,可今天居然栽两个女人手里了。 如果他晚了一秒,那他胳膊上的红印子就得落在程先生脸上了。 是他大意了。 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赶紧先把程先生送到车上吧。毕竟这里人太多了。人一多,不安全的隐患自然也跟着多起来。 “没关系。”程虎笑道,“这两人怎么办?” 他看向两个妹子,心里居然有点过意不去。 虽然这两个女人在飞机上说了很多冷嘲热讽他的话,但也没对他造成什么影响。 而且刚刚他也算是报复过这两个女人了,就算扯平了吧。 “王八蛋,快放开我。”女人歇斯底里的叫道,“我要撕烂你的嘴巴。” 老张听着这聒噪的声音,皱眉道“她们犯错了,自然是要接受惩罚的,那就让她们到派出所蹲两天吧。” “啊?”程虎讶异道,“可她们好像也没方法呀。” “程先生,对您不利,那就是犯法,您是程老先生的后人,伤害您,跟伤害程老先生是一样的。只要我将事情原委告知派出所,他们一定会让好好教育这两个女人。” 程虎一脸懵逼。 我特么什么时候可以跟大舅比肩了? 我不就是个种田种地的普通农民吗? 老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还是说,西阳省除了他,还有另外一个程虎也在今天抵达京都? “那个,老张,你是不是搞错了?”程虎压低声音道,“我叫程虎,从西阳省来的,是来找花六爷的,你确定你接的人是我吗?” 。 第440章 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明天中秋节了,祝大家新年快乐。】 于是,两人脸上很自然而然的挂着一丝嫌弃。 程虎一边跑,一边高声呼道“三万块钱,三万。” 三万块钱?两个女人愣了一下,又看了看彼此,越发不解。 听到‘三万块钱’,周围不少人停下脚步,看向程虎。 程虎总算跑到两个女孩身前了,然后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三万块钱吧,怎么样?” “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女孩环视了一眼围观的群众之后问道。 “就是刚刚咱们在飞机上说的事情呀。”程虎很天真无邪的笑着,并大声道,“咱们在飞机上不是说好了嘛,你们两个今天晚上一起陪我,一人一万五嘛。不过,我不要你们说的口,只要不戴就行了。” 声音真的很大,比广播的声音还大。 周围所有人都听着清清楚楚。 而且程虎的普通话很标准,人们并不会听差。 一些老男人立即用异样的目光上下打量两个女孩。 两个女孩感受到异样的目光之后,脸瞬间绿了。 旁边一个老男人走过来,拍了拍程虎的肩膀,说道“小伙子,你这样做是不对的。” 两个女孩看到有人来替自己说话,便瞬间朝老男人投去感激的目光。 老男人说道“就这样的货色,哪里值一万五嘛,一个顶多八百,你不能哄抬价格啊,不然以后我们还怎么玩?” 程虎笑了笑,看向两个女孩“既然这样,两位美女,我只能违约了,你们还是另外找人吧,我先走了。” 说罢,朝旁边的老男人说了声再见,便赶紧逃离现场。 两个女孩站在人群中间,被一群男人上下打量着,却不知道要如何解释。 这种事情怎么解释? 说出来谁会相信? 如果她们没有跟那个王八蛋说过那样的话,人家为什么要给她们泼脏水? 这事真没法解释。 “小姐,三千块钱干不?”一个猥琐大叔走过来,伸出手掌,准备搭在吊带装女孩的肩膀上。 但没等他的手触碰到女孩的肩膀,两个女孩便提着行李转身离去,并快速追向程虎刚刚逃离的方向。 “最好别让我抓到那个王八蛋,不然的话,我一定要把他的嘴巴撕烂。”一个女孩一边急冲冲的走,一边气冲冲的说道。 “对。”另一个女孩也怒气凛然,“真是没见过这么贱的男人,等老娘抓到他,肯定让他好看。” 西阳省,程虎。 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男人站在出口处,举着一块牌子。 程虎走过去,问道“老张?” 男人笑了笑,放下牌子,伸出一只手“您好,您一定是程先生吧。” “对啊。”程虎上下打量一番男人,说道,“怎么你一点也不老?看上去也才三十多岁。” 老张笑了笑“我本名张劳章,劳动的老,印章的章,叫着叫着,就变成老张了。” “原来如此。”程虎道,“那咱们走,我后面还有追兵,找麻烦的。” “什么?”老张立即警惕起来,四下看了看,“程先生,您放心,有我在,不会有人敢把您怎样的。” “别您啊您的,你比我还老,用这个敬语听起来真是别扭。”程虎向后看去,刚好对上两双虎视眈眈的眼睛。 他赶紧抓住老张的胳膊,往外拉扯“走吧,走吧,别看了,省得麻烦。” “喂,你给我站住。”两个女孩大喝一声,立即跑起来,冲向程虎。 两人挥舞挥舞着爪子,准备去抓程虎的脸。 老张见状,立即反手抓住程虎的胳膊,将他拉向一旁。 而与此同时,三个黑衣人从旁边突然窜出,只消一瞬,便轻而易举的制服了两个发疯的女人。 两个女人,根本就近不了程虎的身。 “程先生,您没事吧。”老张关切的问道。 程虎笑了笑“我没事,倒是你,手臂好像被抓伤了。” 女人的指甲很长,且锋利,老张的手臂上确实留下了几条红印子。 “这是小伤,不要紧,程先生,我先带您到车上去。”老张奉命来接机,本以为不会有什么事情的,所以就只带了三个小弟出门。 可没想到,居然还是出事了。 如果今天发生在机场的事情,也就是程先生差点被两个女人打的事情让六爷知道的话,他肯定免不了被呵斥。 倒不是怕六爷呵斥他,而是这事对于他的职业生涯来说,实在算不上光彩。 他干安保这行十多年了,从来没出过乱子,可今天居然栽两个女人手里了。 如果他晚了一秒,那他胳膊上的红印子就得落在程先生脸上了。 是他大意了。 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赶紧先把程先生送到车上吧。毕竟这里人太多了。人一多,不安全的隐患自然也跟着多起来。 “没关系。”程虎笑道,“这两人怎么办?” 他看向两个妹子,心里居然有点过意不去。 虽然这两个女人在飞机上说了很多冷嘲热讽他的话,但也没对他造成什么影响。 而且刚刚他也算是报复过这两个女人了,就算扯平了吧。 “王八蛋,快放开我。”女人歇斯底里的叫道,“我要撕烂你的嘴巴。” 老张听着这聒噪的声音,皱眉道“她们犯错了,自然是要接受惩罚的,那就让她们到派出所蹲两天吧。” “啊?”程虎讶异道,“可她们好像也没方法呀。” “程先生,对您不利,那就是犯法,您是程老先生的后人,伤害您,跟伤害程老先生是一样的。只要我将事情原委告知派出所,他们一定会让好好教育这两个女人。” 程虎一脸懵逼。 我特么什么时候可以跟大舅比肩了? 我不就是个种田种地的普通农民吗? 老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还是说,西阳省除了他,还有另外一个程虎也在今天抵达京都? “那个,老张,你是不是搞错了?”程虎压低声音道,“我叫程虎,从西阳省来的,是来找花六爷的,你确定你接的人是我吗?” 。 第441章 神秘酒店 老张很是认真的点了点头:“是的,没错,就是您。,这两个女人待会儿交给警察就行了。” 额,程虎虽然不是什么圣人,但是,这会儿还真是有点同情这两女人的。 人家本来就想出门好好旅游的,结果偏偏遇上他这么一个‘毒瘤’。 “要不就算了吧。”程虎说道,“反正她们也没有伤到我,就让她们走吧。” 两个女人原本一开始的时候还能叫嚣几句,但听到眼前的黑衣人说要把她们送给警察的时候,就彻底惊呆了。 这是什么情况?这是什么世道? 现在坏人都可以这么明目张胆的迫害好人了吗? 她们本想继续叫嚷,但为了让自己少吃点苦头,只能求饶:“大哥,我们错了,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您就放了我们吧。” “对对对,我们刚刚真不是故意要抓伤您的手臂的,您就高抬贵手吧,医药费我们出。” 老张面无表情的看着两个女人,说道:“有什么话,你们留着去跟警察说吧。还有,下次出门的时候,别太张狂,虽然你们是女性,但这个社会已经男女平等,就算是你们女性犯了错,也照样要为自己的恶行买单。” 他看了看自己的胳膊,心里吐槽道:他NN的,居然这么狠,皮肤火辣辣的疼。 程虎本来还想再帮这两个女人说两句好话的,但看到老张胳膊上的伤口之后,也就闭嘴了。 毕竟受害者不是他,是老张。 不管老张是真为他考虑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才执意要把这两个女人交给警察,他都无话可说。 因为老张刚刚的话说的很对,这是法治社会,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旦犯了错,就得为自己的错误负责。 如果男人犯了错就的依法办事,女人犯了错却要网开一面的话,那这个社会也没必要法治了,直接恢复母系氏族社会就好了嘛。 “程先生,您这边请。”老张伸出一只手引路。 另外一个黑衣人从程虎手中接过行李,紧随其后。 而两个女人则被两个黑衣人押走,交给了机场警察。 周围的群众一脸懵逼。 这是什么情况? 那个说两个女人只值八百的老男人说道:“我就说嘛,这个小伙子肯定是便衣警察,这是在抓涉黄人员呢。” 哦。众人恍然大悟! 在老张的带领下,程虎坐上了一辆很普通的保姆车。 大众迈特威,售价在四十万到八十万之间,并不算很贵。 所以,花六爷应该不是什么大鳄吧,即使是土豪,估计也只是一般土豪而已。 “程先生,您上车。”老张拉开车门道。 程虎点了点头,便赶紧上车。 老张坐上副驾驶的位置,吩咐司机开车,然后才说道:“程先生,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会24小时跟在您身旁,不管您有任何需要,吩咐一声就行了。” “啊?”程虎吃惊不小的说道,“没这个必要吧,我又不是国家元首,我就是个快递小哥呀。你们跟着我,我反倒不自在。” 老张浅浅笑了一声:“这是六爷的吩咐。而且现在的社会什么人都有,走在街上,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人拿把刀子架你脖子上。所以为了您的安全考虑,我觉得六爷的吩咐还是很有道理的。” “好吧。”程虎也不想为这个多说什么。 反正凭他的力气,一般人也伤害不了他。既然花六爷这么安排,那就随他去吧。 “程先生,今天早上我们小少爷吵着六爷去了游乐场,所以现在我们先送您去酒店,酒店的套房里已经为您准备好了一切。等到晚上七点钟的时候,我们再带您去跟六爷一起吃饭。到时候您再带上您的茶叶去就行了。” “没问题,我正好想睡一觉。”这样的安排很合理。 长途跋涉来到这里,身体难免疲惫,再加上这里距离村子太远,更是会直接导致他的身体变得干燥。 所以程虎现在是真的很需要泡一个澡再睡上一觉。 在车上小憩了一会儿之后,车子停下,老张下车打开车门,说道:“程先生,到了,咱们下车走进去吧,您正好可以看看这里的景色。” “啊?”程虎揉了揉眼睛,走下车子。 抬头看向前方,吓了一跳,然后叫道:“老张,咱们是不是走错地方了,这,这地方......” 老张笑了笑:“没走错,就是这里。” “可是。”程虎摸了摸自己的背包,小声道,“可是,我住不起这里啊。” 老张还是笑笑:“您是六爷的客人,怎么能让您破费呢?六爷已经为您安排好了一切,您只管放心住下就行了。” “可是,这,这也太夸张了吧。”程虎用力的掐了自己一把,疼得龇牙咧嘴。 “六爷只是想让您看到他的诚意,他是真心把您当朋友的。” “那,我,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老张你别逗我行吗?这里住一晚上几十万呢,我真没钱。” “您放心,程先生,你在京都,一分钱都不用花。六爷都安排好了。” “真的吗?”程虎一脸怀疑,然后很是认真的问道,“要不咱退房吧,然后退房的钱咱俩一人一半。” 站在旁边抱着行李的黑衣人忍不住笑了笑。 老张却一本正经的说道:“程先生,房间里已经为您准备了丰盛的午餐,咱们进去吧。” 好吧,看来是真的了。 只能说,是我程虎看走眼了,居然没看出来六爷的本事这么大。 这地方虽然住一晚上要好几十万,但是,重点是,这个地方并不是说有钱就可以住进来的,还必须要有很高很高很高的社会地位才行。 一直以来,这宾馆都是一处神秘的存在。在封建王朝时期,这地方只供皇室游玩。 到了现代,它摇身一变,又成了各国政要访团的最高级别接待酒店,并且,从不对外开放。 所以,可想而知,程虎此刻的内心是有多膨胀了! 毕竟,这一刻,他的逼格跟tlp是一样高的。 我有一片山林 我有一片山林 第442章 住不起 这地方坐落于京都海淀区,是一处古代皇家园林及现代国宾馆建筑群,迄今已有8余年历史。 目前,它的作用是用做来访国宾的下榻及会晤、会议场所。同时也是国家领导人进行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更是国家接待各国元首和重要客人的超星级宾馆。 程虎跟在老张身后,小心翼翼的问道“老张,我长得这么黑,这么壮,出现在这里是不是有点违和?” “不见得,非洲不少总统也来过这里。”老张道。 程虎扁了一下嘴巴,又道“那我这身份,住在这里,你说晚上会不会被人当成刺客给抓了?” “不会的。”老张十分肯定。 他虽然只是六爷的手下,但六爷知道的事情,他都知道。 他知道,程虎会比任何一个曾经住进过这里的外国元首都要安全。 因为他有个舅舅叫程大牛,而他本人又叫程虎。 光是凭这一点,在整个世界,他都可以吃得开,更别说这小小的宾馆了。 只可惜,这傻小子似乎并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的样子。 当然,很多人也不知道,就比如刚刚机场里那两个找死的女人一样。 如果当时不是他们率先出手制止了那两个疯女人的话,一旦程虎的身体稍有损伤,估计那两个女人会被终生监禁吧。 甚至会有更可怕的后果。 不管现在各国的外交是如何的紧张,局势又是如何的动荡,但在某件事情上,所有国家的元首都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所以,他让手下将那两个女人交给警察处理,其实也算是救了那两个女人。 有些话,还是不要说的太明白比较好。 也许只有像这傻小子一样啥也不懂,才会快乐。 “老张,我可以拍照吗?”程虎拿出手机,打开了照相机。 没等老张说话,他又自言自语似的说道“哎呀,不行,我应该低调一点,这是我最大的优点。” 他关了手机,又揣回兜里。 “老张,那晚上我要想出来溜达溜达,会不会被人误以为是坏人?” “当然可以,不过,我们会跟在你身后。” “其实,我觉得吧,你们没必要这么紧张。”程虎说道,“先不说我就是个普通人,就算我是个国家总统什么的,在没人认识我的情况下,谁会对我怎样?” 老张挑了一下眉毛。 程虎又道“反倒是你们,搞的这些好像接待国家总理似的,别人本来不想对我怎样的,结果就因为你们把我安排到这里住,又二十四小时跟着我,那我才会有危险。” 道理是这个道理。老张也跟六爷说了一番类似的话。 但六爷却说“当初程大牛没享受过的待遇,让他的后人替他享受一下,是理所应当的。” 这句话他没法反驳。 其实,他们跟着程虎,把程虎安排住在这里,并不是因为担心有人会刻意对程虎不利,主要是害怕一些意外事件,和一些不稳定因素。 比如遇到劫匪,遇到精神病患者,遇到失心疯,遇到野狗等等 “如果程虎没来京都,那也就算了,既然来了,自然要给他最好的。”六爷还这么说。 而且这句话的出处并不是六爷,而是那个常常跟花老爷子一起吃饭的男人。 今天早上的时候,他们又聚在一起吃了个早饭,讨论了一下关于程虎来京都的事情。 最后那男人便说了“如果程虎没来京都,那也就算了,既然来了,自然要给他最好的。” 顿了一下,他又道“就算是这样,我们也永远还不清欠下大牛的恩情。” 这世界上,程大牛是唯一一个,以一己之力,拯救全世界人类的存在。 所以,后面这句话也没任何毛病。 当年如果不是程大牛,估计全人类都会灭亡。 p1号病毒的疯狂程度是前所未有的,空气传播,毫无征兆,一旦病发,瞬间死亡! “既然六爷都这么安排了,那你就安心住吧。”老张说道,“你不用担心任何事情,如果有什么麻烦的话,你直接喊我就行了。我会二十四小时跟在你身边。” “我上厕所的时候你也跟着吗?” “当然不是,我会跟你保持距离,尽量不打扰到你,但我会呆在能听到你呼喊的范围之内。” “那还好,我还以为你打算看我洗澡呢。” “我没这个癖好。走吧,我先带你走一圈。”老张说道。 “啊?现在嘛?”程虎有点无力的说道,“可是我现在很累,我想睡觉。” 也很饿。刚刚不是还说房间里已经准备好午饭了嘛。 老张道“我觉得你还是先走一圈再回去睡觉比较好,不然的话,等你下午醒过来的时候,就得去跟六爷吃饭了,吃了饭肯定深夜了,然后你又要睡觉,明天一早还得赶飞机回去,时间太赶了,如果你现在不走一圈,恐怕就错过这么一次好机会了。” “是吗?”程虎四下看了看,除了看到威严的士兵之外,也就看到一些假山啊,规整的树木啊,人工湖泊啊,亭台楼阁啊之类的东西。 这里或许寸土寸金,但比起他的山林,还是不值一提。 他道“我看这里也没什么好看的,就是一些水,一些树,一些房子而已。我还是回去睡觉吧。” 倒是刚刚进门前看到的一片银杏林还不错。 漫步其中的时候,阳光透过层层尚未发黄的树叶洒在地上,绿色的光斑随着风不断变换,甚是美丽。 进入馆内之后的感受跟进入其他景区并没有什么差别。 无非就是古木茂密、碧水潺潺、绿草茵茵、柳堤弯弯,石桥小径通幽之类的。 环境算得上幽雅清宁,而楼台亭阁间碧水红花、林木石桥相呼应,于这大都市之中,也算得上是人间仙境。 尽管华国古典建筑情趣与现代建筑格调在这里完美融合。但对于程虎这个山里人来说,还是大自然给他的感觉更为亲切一些。 这些人工堆砌的东西,确实少了一点自然灵气之美。 第443章 真正的高人 “你确定吗”老张像是有些意外似的。 因为这个地方真不是什么人想来就来的。 其他人到了这里,都会一个劲的拍照留念,而这小子倒好,非但不拍照,居然还说这里不好玩。 这小子莫不傻 “对啊。”程虎揉了揉胸口,感觉不是很舒服。 他真的需要赶紧泡个澡。 看他确实有点疲惫,老张便道“那行,我先送你去房间吧。” “嗯。” 虽然外面的园林跟其他的中式园林相差无几,让程虎提不起什么兴趣,但是,房间里的布置还是着实惊艳了他一把。 不过,比起房间的豪华装饰,更让他瞠目结舌的是餐桌上的食物。 嗯,分量太少了点。 虽然很精致,看起来也很好吃,但分量确实少了点。 但是,自己是客人,总不能开口说这些食物的分量太少了吧。 毕竟桌面上的食物,完全够两个普通人吃。 无奈的是,他虽然算是个普通人,可他的胃却不普通。 老张让人把程虎的行李跟箱子放下之后,就说道“程先生,您先吃饭吧,吃了饭便可以好好睡一觉,我们就在这厅里守着您,您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睡,什么也不用担心。” 程虎讪讪笑道“那个,你们吃过午饭了吗” 老张点头“已经吃过了。” 还好,他们已经吃过了,不然的话,这桌面上的食物就得分他们一半,那剩下的一点,估计就只够他塞牙缝了。 他不客气的在桌边坐下,开始往嘴里塞食物。 看到他胡吃海喝的样子,老张跟旁边的手下对视一眼,都有点惊讶的样子。 毕竟,他们想象中的程老先生的后人应该是个温文尔雅,极其斯文的人 这直接用手抓骨头是什么操作 还有这速度,实在是令人刮目相看。 吃饱午饭之后,程虎就去泡了个澡,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 可能是由于远离山林的缘故,一睡下去,就立即梦见了山林里的事物。 往常在山林里的时候并不会这样,唯独出远门的时候才会这样。 看来,就算他表面上没有表露出想念山林的样子,但他的潜意识还是会十分想念山林。 尽管那片山林现在的情况并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有些糟糕。 但不管怎样,那也是他的山林,是他的力量唯一可以使用的地方。 就像一个孩子渴望母亲的那样,他自然也会时时刻刻都念想着那里。 只是,这种念想就跟他的意识一样,潜藏在身体里,基本上不会表露出来。 美美的睡了几个小时之后,房门外想起敲门声“程先生,已经六点钟了,您是否准备起床去跟六爷一起吃晚饭” 老张站在房门外,小心翼翼的问道,像是生怕自己的打扰会碎了程虎的美梦似的。 程虎翻了个身,伸了个懒腰,回道“啊,嗯,行,没问题,我马上起床。” “不着急的。”老张在门外微微笑道,“吃饭的地方离这里不远,您可以慢慢准备。” “嗯,那我再睡半个小时吧。” 老张“” 半个小时之后,程虎起床,简单洗漱一番,随便穿了套舒适的衣服,然后就带着东西跟随老张两人出门。 他问道“吃饭的地方也是这里吗” 老张摇头“这里虽然很豪华,但食物的味道却过于国际化,不符合咱们老百姓的口味,我带您去六爷的餐厅。” “六爷还有餐厅”程虎现在已经一脸懵逼加懵逼了。 这六爷到底是干什么的 保姆车很普通,但却能让他住到这个地方来,并且还说这地方的食物的味道过于国际化,不符合老百姓的口味 “当然。”老张笑道,“虽然花家的主业不是餐饮,但六爷的餐厅在整个京都是排的上号的。餐厅里的食物不仅新鲜、无公害,价格还很平民,而且厨师都来自五湖四海,能轻松应对各种客人的口味。” “听起来就很好吃。”程虎感觉自己好像又饿了 老张道“待会儿会有不少举足轻重的人物出息饭局,程先生您要做好心理准备。” “啊我以为就我跟六爷。” “当然不是,六爷说,这是一个让您结交权贵的好机会,所以,您也不必刻意拘谨自己,平时是怎样,待会儿还怎样,把最真实的您呈现在大家面前就行了。” “啊,你这样一说我瞬间紧张了。” “不用紧张,但是,待会儿在进入包厢之前,会有人对您进行搜身,带进去的东西也要逐一检查,这点您要做好准备,包厢里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包括锋利的物件。还有,手机也要交出来,直到您离开的时候,才能拿回自己的手机。” “这,这也太复杂了吧。”程虎有点头晕,我不过就是想卖个茶叶而已,怎么还高这么多名堂 难道还怕我行凶不成 问题是,在这京都里,我也不认识谁,我能对谁行凶 他想起了在西阳省跟朱文行一起吃饭的时候,那时候就没有任何规矩啊。 甚至,连个保镖都看不到。 所以,这朱文行跟花六爷的段位,谁高谁低,应该一目了然了吧。 但是程虎还是想不明白,这花六爷的段位到底高到怎样一个程度。 因为在认识花六爷之前,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人存在,甚至没有在任何新闻上看到过关于这个人的报道。 他之前在网上搜索过关键字花六爷一类的词语,并没有找到与花六爷类似的相关信息。 所以当时他就想,这花六爷估计也就是个普通土豪而已。 可今天的所见所闻却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不得不对花六爷的身份产生强烈的好奇心。 与此同时,也想起了一句话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 花六爷如此高的段位,却名不见经传,那是真正的高人啊。 不像某些富二代那样,标榜着富二代的身份,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认识自己。 “这有什么复杂的”老张道,“你只管做你自己就行了,其他事情不用担心,今天一起吃饭的人都是有身份有涵养的人,就算你不小心说错什么话,他们也不会见怪。” 第444章 安检 “你越是这样说,我就越害怕。” “怕什么?”老张笑道,“有六爷在,您什么也不用害怕。” 程虎点头“我尽量吧。” 三人上了车子,慢慢驶离园林,融入霓虹万千的车水马龙当中。 车子行驶了大约有十几分钟的时间,又到达了另外一处园林。 这处园林比起刚刚的园林有过之而不及。 虽然面积小很多,但是院内的奇花异草却远远超过了刚刚的园林。 五颜六色的花朵,大的小的,单瓣的,重瓣的,爬藤的,木本的,草本的,应有尽有。 仿佛是将这个世界上的所有花卉都集中到一处了似的。 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世界上的花草千千万,这里不可能全部种下。 但是,这里的花草数量也不容小觑,绝不亚于一个普通的小花园。 在花园中央,有一栋房子。 房子占地面积较大,楼层却不是很高。 在房子前面的停车场里,停满了各种豪车。 不知情的人,说不定还以为自己是来参加车展来着。 车子刚刚驶入停车场,便有人迎了上来“张哥,您到了。” 前后车门被同时打开。 程虎走下车,一股习习凉风瞬间铺面而来,还夹杂着花香。 “奇怪了,这种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凉的风?不都应该是热气么?” 他嘀咕道。 老张解释道“这是人造风,加了冰块的,二十四小时运转,目的就是为了给这些花草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 “这也太奢侈了吧,居然为了让花草活得舒服一点,就二十四小时供应这么舒服的风?我特么每天干活累的要死要活的,都没这么舒服的风吹。” 老张笑了笑“咱们进去吧,六爷他们都已经到齐了,就差您了。” 程虎一边往里走,还一边对于人造风的事情耿耿于怀。 这实在是奢侈至极,真正的人不如花! 如果是在玻璃房内,开个大一匹的空调降降温,那他还能理解,可这儿特么的是室外啊! 这是什么概念?懂吗? 打个比方,就是有人要在黄河里养一种很娇贵的鱼,但是因为黄河的水质太差了,鱼儿们过得不是很舒服,于是为了让鱼儿们舒服一点,这个人就造了一台超级超级大的水质过滤机,二十四小时源源不断的为黄河里的鱼儿们供应干净优质的水源。 而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连水都喝不起! 却已经有人开始用水质净化机在黄河里养娇贵的小鱼。 这不是奢侈是什么? 这简直是丧心病狂的奢侈。 当然,丧心病狂有点夸张。 毕竟人家的钱也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人家要怎么花,那都是人家的事情。 只是他不能理解,这样铺张浪费的结果是否确实可以为花儿们提供良好的环境。 不过,花儿们舒服与否他不清楚,但人们看起来倒像是很享受的样子。 在这院落里,几乎随处可见驻足观赏花卉的人们。 人们站在花草旁边,一脸享受的拍着照片。 走入房子内部,装修比较简单,没有什么豪华奢侈的装饰,但给人的感觉却很舒适。 因为在房子内部,也随处可见各种奇花异草。 飘逸的兰花,绚丽的玫瑰,风情万种的盆景等物被摆放在花架上,或直接立在地上。 由于房子空间巨大,所以即使摆放了诸多的花花草草,也不见得拥挤,反而让本来空荡荡的房子多了一些自然气息。 房子里有吃饭的食客,也有拍照留念的人。 老张带着乘坐专用电梯上了顶楼,然后走进一条宽敞的过道,往里走了几十米,到达走道尽头之后,方才看到一扇巨大的木门。 木门两侧站着十几个黑衣人。 黑衣人分成两排,笔直的站立着。 看到程虎三人,其中一个男子离开队伍,伸出一只手,拦在老张面前。 老张远远的就停了下来,张开双臂。 接着,另一个黑衣人拿着扫描仪对他进行全身扫描之后,又用手在他身上摸来摸去,确定无误之后,才放行。 “老张你也要被搜身吗?”程虎有点不可思议。 如果待会儿进去里面,看到的全是一些普通人的话,那他肯定会觉得花六爷在装逼摆谱。 因为这阵仗搞得就跟里面坐着国家元首似的。 “当然了。”老张道,“但凡是要进去的人呢,都得搜身。” 闻言,程虎也乖乖张开双臂,让面前的男人对自己进行搜身。 你搜身就搜身吧,能不能别按我菊花?难道我特么还会把匕首藏菊花里面? 还有,用手摸下体又是什么鬼? 确认我没有易容吗? 难道我这样子长得像女人?所以让你怀疑? 好郁闷啊。 程虎表示,下次花六爷再约他吃饭的话,他一定要慎重再慎重的考虑清楚。 这些罗里吧嗦的事情确实不适合他这个山野莽夫。 确认他的身上没有任何问题之后,黑衣人们又对他带来的箱子进行了一番搜查。 本来,这冰冻茶叶在机场过安检的时候就已经被打开过了,现在又要打开,程虎都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到茶叶的味道了。 万一待会儿茶叶坏了,损失的可是他啊。 “这个就是茶叶而已。”看到黑衣人准备用手剥开茶叶球,程虎赶紧叫停,“这个就是普通茶叶,你要是这样掰,会弄散的。” 弄散茶叶虽然不会影响口感,但是会影响茶叶球的造型。 他希望待会儿亮出自己的茶叶球的时候,能让大家看到的一个个完整的茶叶球,而不是一堆散落一地的软趴趴的茶叶。 “抱歉,先生,我们必须这么做,万一您这茶叶里包裹着危险物品的话,后果很严重。”黑衣人说道。 “这能有什么危险物品?”程虎哭笑不得,“这就是普通茶叶。” “既然是普通茶叶,那我们看一看又有何妨呢?”黑衣人问道。 程虎郁闷至极! 他发誓,下次再也不给花六爷送茶叶来了。 就在黑衣人准备掰开茶叶球的时候,他身后的大木门被人从里面拉开。 。 第445章 首次会面 一个身材火爆,却穿着与黑衣人同色系衣服的女人面色冷峻走出来,说道“六爷说,他们可以进去了,茶叶不用检查。” “确定?”黑衣男人似乎有些不相信,放下手中的茶叶之后,直接从女人身边往里走去。 大概是进去亲自确定情况了。 只能说,这敬业程度值得点赞。 过了一会儿,男人走出来,说道“好了,老张,你们可以进去了。” 老张点头,看向程虎“程先生,您里边请。” 程虎抱起装有茶叶的箱子,往里走去。 刚入包厢大门,便瞬间被包厢内部的装饰所震撼! 不是因为奢华,也不是因为大,而是包厢内的装饰完全颠覆了他对有钱人的认知。 他一直都以为,那些站在世界顶端的有钱人,都会喜欢奢华的装饰,却不想,这包厢内的极简有些让人猝不及防。 包厢很大,在包厢正中央摆放着一张可以入座几十号人的大圆桌。 除去大圆桌所占的面积,包厢内部剩余的地方还能再摆十来张同样大的桌子。 不过,那些地方没有摆上桌子,而是整齐的排列着上百盆盆景。 这些盆景造型独特,大小不一,有直立精壮的直干式,也有飘逸斜出的悬崖式,和如同罗汉寐地、滚马跃蹄的卧干式 程虎对盆景虽然不精通,但也可以一眼看出,这些盆景的价格不菲,估计最便宜的一盆,都好几万吧。 自然就不用说那些被摆放高台之上,独享灯光的精品了。 包厢位于该栋楼房的顶层,四面皆用钢化玻璃做墙,楼顶亦用玻璃封顶,如果是在白天的话,阳光可以从四面八方直射而入。 而在这上百盆盆景当中,唯独一盆盆景被玻璃罩单独罩着。 程虎往里走去的时候,正好从这盆盆景旁边走过。 盆景的盆约有脑袋大小,但土壤之上的盆栽却仅有一根筷子高,纤细如牙签一般。 这还不算,这棵植物叶片血红通透,但却有些打焉,像是命不久矣。 “六爷,程先生到了。”老张率先进入人们的视线。 花六爷坐在主位上,抬头便可看到进入包厢的人。 在高大的老张身后,还有一个人。 老张识趣的让开位置,众人这才看到花六金说的神秘人物。 今天一早,花六金就说今天有贵客到访,让大家务必不要错过这次机会。 于是众人有会议的推会议,有公事的推公事,有约会的推约会。 因为连花六爷都开口说是贵客的人,那就一定是极其尊贵的。 大家都很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人才能让花六爷如此大费周章的为他张罗这一顿饭? 要知道,这地方可是花六爷的私人天堂,这里面的盆景总价得用亿来做单位。 光是那盆还没服盆,仅有筷子高,牙签细,还半死不活的血红赤楠就高达五千万rb。 比日本的那些什么清流之类的盆景高出不是一点点。 据说这一枝血红赤楠的枝条来自国家园林博物馆,是花六爷给国家园林博物馆捐了好几盆绝品盆景才换来的。 血红赤楠如今已经是全世界最珍贵的盆景,没有之一! 当然,黄金月季也是世界上最珍贵的花卉,没有之一! 而这两样东西,都出自二十多年前的程大牛之手。 由此可以想见,在这包厢内,最为昂贵的,当属那棵半死不活的血红赤楠。 花六爷将血红赤楠摆放在这里,也由此可以看出来,这地方对于他而言有多么重要。 可就是这么一个外人不可侵犯的圣地,花六爷居然用来招待一个他们都没见过的人? 女人? 还是男人? 这是个问题! 如果是女人,那必定是仙女下凡吧。 如果是男人,那必定是权力滔天或者富可敌全世界的存在。 毕竟花六爷自己本身就已经富可敌国都不止,能让他如此费心,自然只能是富可敌全世界的人了。 那个人出现了。 六爷的手下一让开身子的时候,众人就清楚的看到了她。 或者他! 居然是一个男人? 而且看起来也不像是有钱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还抱着一个缠满了透明胶布的纸箱子。 箱子被打开,隐约可以看见里面装着一些黑乎乎的东西。 什么鬼? 怎么会是这样一个男人? 六爷也有些意外。 虽然之前在qq上见过程虎,却没想到,现实中的程虎居然比手机上的还黑。 而且,五官更为俊秀。 身材也更为高大。 他穿着普通的衣服,看上去很合身,也很干净。 但是,他没有带昂贵的手表,没有别昂贵的胸针,甚至没有佩戴任何昂贵的物件。 太普通了。 如果不看他的脸,不看他的身材,只看他的着装,那他跟外面的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 甚至,比某些善于打扮的普通人还要稍逊一筹。 “小虎,你总算到了。”六爷站起身,迎了出来。 程虎寻声看去,但见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正满脸热忱的离了座位,朝自己走来。 这男子五官端正,眉目清朗,穿着虽然看似普通,但从logo来看,便可知道价值不菲。 反观自己,是真的普普通通。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感动自卑! 或者说,自卑这个词从来就不存在他的字典里。 我程虎什么人?我怎么可能自卑? 就算这里坐着的人全部都是各国元首,我穿着绿色解放鞋进来,我都不会自卑。 “六爷?”程虎问道,“是你?” “哈,当然是我。”花六爷快步走了过去,在场的其余人全都站了起来。 花六爷的举动着实吓了他们一跳。 本来以为这个年轻人就是个普通年轻人而已,没想到花六爷居然亲自离席迎接,吓得他们纷纷站起身,看向程虎。 程虎憨憨笑了两声“没想到您这么年轻。” “我也没想到你居然长得这么精神。”花六爷已经走近程虎。 扑面而来的,竟是一股来自深山老林的气息。 六爷心中咯噔一下,脸上却笑得越发灿烂。果然不愧是程大牛的后人,身上的气息都这么强烈。 。 第446章 菜生巅峰 这股气息他很熟悉。 二十多年前,他曾有幸见过程大牛。 程大牛身上散发出来的,就是这股气息。 两人的气息一模一样。 靠近他们的时候,会让人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误入林海,陷入沼泽。 再看程虎的长相。 远看是俊逸,近看却有不一样的感受。 不管他笑,还是不笑,都能让人从他的眉眼中感受到最大的善意。 “哪里,六爷您过奖了。”虽然程虎脸皮很厚,但在这种场合,还是要说几句客套话才行。 “来,小虎,先入座。”花六爷拉着程虎,让他在主位坐下。 看到这一幕,众人更是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这人到底是谁,居然可以入上座? 这是不是太抬举他了? 程虎坐下之后,花六爷便在他旁边的椅子坐下,然后看向目瞪口呆的众人说道“各位,我给你们隆重介绍一下,这是我昨天跟你们说的,我乡下的侄子。” 说罢,他给了程虎一个眼神。 程虎心领神会。 众人却不以为然。 有人说道“六爷,你不是开玩笑吧,你怎么会有亲戚住在乡下?” “是啊,你的亲戚,如果放在古代,那可就真是皇亲国戚呢,怎么会住在乡下?” “六爷你别骗人,我们可不是那么好骗的。” 花六爷呵呵笑道“反正事实就是这样,你们爱信不信。小虎,这些人应该都不用我给你一一介绍了吧。” 程虎环视了一圈在座的人,心脏颤抖之余,下意识的点了点头“不用介绍了,我天天在新闻上看到他们。” “哈哈哈。”一个中年男子爽朗的笑了起来,“这大侄子的意思是说,咱们这些人都太浮躁了,不像六爷,你去网上搜他资料,一个字都找不到,更不用说照片了。” “我总算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了,‘小隐于野,中隐于市,大隐于朝’,六爷这是至尊隐了。哈哈哈。” 此言一出,几个人笑着认可。 花六爷也笑道“好了,各位,咱们不开玩笑了,我估计小虎远道而来都已经饿坏了,咱们先吃饭,然后再让小虎给大家一个惊喜。” 程虎这才明白花六爷的意思。 他之所以安排这么多大佬一起吃饭,估计真是像老张说的那样,其目的是为了让他扩展人脉。 “可以让厨房上菜了。”站在一旁的老张朝旁边的一排服务员吩咐道。 这些服务员长得十分清秀,虽然不是倾国倾城之色,但每一个看起来都十分干净清爽。 领班走到一旁,拿起对讲机,呼道“厨房,厨房,六爷喊上菜了。” “收到收到。” 过了一会儿,传菜的电梯窗口被服务员打开,一盘盘鲜美的菜肴陆陆续续的从传菜电梯上取下。 第一个道菜被服务员摆上桌面,然后静立一旁,介绍道“这道菜叫‘太史蛇羹’。所用的食材为水律蛇,调以鸡汤,香菇,木耳等煮成汤羹后捞出蛇肉拆丝。” “蛇肉?”一听到‘蛇’字,程虎就微微皱起眉头。 花六爷笑道“小虎,你对这道菜不满意吗?” “那倒不是。”程虎解释道,“我怕蛇。” “哈哈哈。”众人笑了起来。 花六爷也笑道“这没什么好怕的,你别看这道菜的食材看似普通简单,但要做好这道菜可不容易,其中最难的是火候的把控,多一分火,蛇肉变硬会失去鲜美的滋味,少一分火,蛇肉的土腥味又不能去除。而且做这道汤羹最费时间的当属蛇肉拆丝,国宴大厨都得花三个小时才能完成拆丝。” “哦?是吗?”一个大佬说道,“没想到这道看似普通的菜还这么有讲究。” “我好奇的是,六爷厨房里的大厨花了多少时间拆丝。” 花六爷笑呵呵的摇了摇头“你们别给我下套,我不会上当的。” “你不说我们也知道,国宴大厨三个小时才能完成,估计你的私人大厨顶多两个半小时吧。” “哈哈哈。”花六爷笑而不答。 第二道菜被摆上桌面,服务员照旧介绍道“这是‘佛跳墙’,主要食材是鲍鱼、海参、墨鱼、瑶柱,鱼唇,鱼翅。” 程虎对佛跳墙早有耳闻,也吃过低配版的。 现在摆在桌面上的,应该是顶级配置,光是食材就赤果果的体现出了一个‘贵’字。 服务员继续说道“这些原料需要分别独立做成一道菜,然后再汇聚在一起,调入高汤文火煨炖十几小时,方能达到味道醇厚。” “十几个小时?”程虎讶异道,“那六爷你是昨晚就安排厨房开始做菜了吗?” “小虎你想多了。”六爷笑道,“要吃这道菜,至少得提前三天时间准备。” “啊?这么说三天前你就料到我会来?”程虎有自作多情了一番。 花六爷没忍住,再次哈哈笑起来“小虎,这道菜我厨房每天都在做。” 好吧,巨壕的世界我们理解不了。 第三道菜刚被摆上桌面,程虎便乐道“哈,这一定是开水煮白菜。” 一棵大白菜静静的躺在水里。 服务员笑意盈盈的看着程虎“是的,先生,您真有眼光,这是开水煮白菜。” 程虎郁闷道“怎么前面两个菜都这么奢侈,第三道菜的质量就急转直下了?” 众人闻言又是哈哈大笑,就连旁边的服务员都忍不住露出了笑意。 上菜的服务员解释道“先生,开水白菜虽然看起来很普通,但它可是一道国宴菜呢,并且代表着川菜的最高水准。这道菜所用的汤是由老母鸡、排骨、火腿蹄子、鸭胸脯肉、干贝、瘦肉等诸多食材吊的汤,并不是普通的白开水。” 程虎目瞪口呆。 这棵白菜绝对达到了白菜的菜生巅峰了,居然可以享受如此奢侈的待遇。 啧啧啧,有钱人的世界真是难以想象。 第四道菜是‘清蒸长江刀鱼’。 刀鱼是一种洄游鱼类,肥而不腻味道鲜美。 刀鱼与鲥鱼、河豚、鮰鱼并称长江四鲜。刀鱼本身极其鲜美,唯有简单的清蒸才不辜负它的美味。 。 第447章 特殊工艺 由于刀鱼无法人工养殖,其价格便一路水涨船高,近年来更是被炒成了天价美食。 2两以上的刀鱼价格一斤在4000元左右。一斤以上的刀鱼价格为上万元每斤。 若在以往,这道菜,咱看看就行,要说吃,是真吃不起! 第五道菜清汤燕菜。 这是一道是传统鲁菜名点,食料为燕窝加以各种辅料制作成。燕菜俗称燕窝,既是名贵的烹饪原料,又是营养价值极高的补品。 清汤燕菜不仅汤清菜白,而且口味鲜醇,是一道营养丰富的珍贵佳肴。 第五道菜三丝鱼翅。 三丝鱼翅以鱼翅、海参、冬笋,鸡腿为主料。海参、冬笋、鸡腿肉分别切成细丝,用高汤煨炖而成,有补虚养身、气血双补、防癌抗癌的功效。 第六道菜飞龙汤。 飞龙汤是龙江菜系里的一道名菜,飞龙又叫花尾榛鸡是一种珍贵禽鸟。飞龙肉质鲜美,营养丰富。 将盐抹在飞龙肉上,然后用煮好的高汤不停浇在飞龙肉上,边浇边转烫至六分熟,最后整个飞龙放进锅里,在沸水中煮十来秒钟。除了盐不添加任何调料。飞龙汤营养丰富,味道鲜美。 除了这几个名贵菜肴之外,后边还路上摆上了蚝皇青底鲍、黄扒大排翅、鱼翅四宝、雀巢富贵龙虾、雀巢咕咾虾球、珍珠帝王蟹、虫草花狮子头、脆皮香芒鹌鹑卷、鲍汁海参煎鹅肝、清汤松茸、黑菌芦笋汤 满满一桌子菜,看得程虎眼花缭乱,同时也饥肠辘辘。 午饭虽然精致美味,但分量于他而言实在太少。睡一觉起来之后,胃里早已经没有半点东西。 他吞了吞口水,有些幽怨的看向旁边还在介绍菜品的美女服务员。 能不能快点说完?我都快要饿死了。 花六爷大概是听到了程虎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便朝服务员摆了摆手,说道“行了行了,不用介绍了。大家随意吃吧,咱们今天有客人,就不讲究了。” 程虎一脸感激的看向花六爷,心中感叹这人怎么这么上道呢? 不仅六爷上道,在座的各位大佬也是十分的上道。 估计他们都看出程虎是那种不拘小节的人,所以在花六爷的暗示下,一个个都十分豪迈的开吃,完全没了他们在新闻上看起来的那种很严肃的感觉。 甚至,他们谈笑风生的时候,还显得很平易近人。 在大家的感染下,程虎也松懈了一些,跟着大快朵颐。 程虎吃饭,犹如风卷残云! 六爷被他感染,也决定今天先不养生了,跟着大吃一顿。 随着桌面上的食物逐渐减少,一些盘子被撤走,另一些装满水果跟点心的盘子又被端了上来。 众人都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便纷纷放下筷子。 程虎见状,也不好意思继续吃。 虽然他还只是七分饱而已。 如果再给他几分钟的话,他肯定能把桌面上剩余的菜肴全部消灭。 但是,毕竟是在这种场合,总不能别人都放下筷子了,你却还独自掐着筷子到处找吃的吧。 而且,这顿饭已经吃了两个小时了。他再不放下筷子,他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过了一会儿,待桌面上的残羹被服务员撤走之后,花六爷才提起黄金茶叶的事情“小虎,茶叶呢?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程虎点头,随即把一直带在身边的纸箱子抱到桌面上“六爷,这就是您的二十斤茶叶。” “二十斤?这么多?那这得多少钱?”花六爷倒不是心疼钱,只是没想到程虎会带这么多茶叶来。 程虎笑道“当然是十万块钱呀,您不是说要十万块钱的茶叶吗?” “十万就能买二十斤?”花六爷已经忘了程虎之前跟他说过,茶叶五千块钱一斤的事了。 众人也是疑惑,是什么茶叶?怎么这么便宜? “这是什么茶叶?怎么十万块钱就能买到二十斤?” “那不是五千块钱一斤吗?” “五千块钱一斤?老花怎么会喝这么便宜的茶?” “哦,对,你之前说过,这茶叶五千块钱已经。”花六爷这才想起程虎先前说过这茶叶只卖五千块钱一斤的事来。 他道“这样吧,小虎,为了不坑你,咱们先泡一壶茶试试,如果价值不止五千块钱一斤的话,咱们就把价格提高一些,这样也不枉你大老远给我送茶叶过来。” “对对对,老花说的有道理。先泡一壶试试。” “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知道这茶叶味道如何了,居然让老花如此大费周章。” “如果真是五千块钱一斤的话,那应该很普通吧。” “别废话了,先来一壶。” “服务员,麻烦你帮我泡一壶茶。” “等一下。”程虎制止道,“这个茶叶用开水浸泡的方法是没用的,必须使用特殊工艺。” “特殊工艺?”花六爷记得程虎之前是说过这样的话,但他一直以为,那是程虎开玩笑的。 “对,特殊工艺。”程虎十分肯定的点了点头。 “什么样的特殊工艺?你会做对吗?”花六爷问道。 程虎点了点头“我会做,不过,我需要一些工具。” “那好办,你需要什么工具,直接跟她说就行了。”花六爷指了指服务员的领班。 领班赶紧走到程虎身边,柔声细语的问道“先生,您需要什么东西?” 程虎很自然的说道“那麻烦你帮我找一个电磁炉来,还有一个跟电磁炉配套的铁锅,一个炒菜的铲子跟大勺子。” 领班用笔快速在小本子上记下,然后问道“就这些吗?还有没有其他东西?” “嗯,还有,一个滤斗,一把生姜,半斤茶籽油半斤、半碗食用盐,油炸花生两斤,切沫的葱花一大盘,剥皮的蒜米半斤。嗯,就先来这些吧。” 领班记下之后,又确认了一遍,得到肯定答案后,便匆匆去准备东西。 六爷说,这些东西都很重要,必须在十分钟内送达,而且还得保质保量。。 所以,她真的是半刻也不敢耽误,生怕误了六爷的事情。 。 第448章 被吓傻了 出了包厢门口,领班调用门口两个黑衣人跟她一起去准备东西。 然后十分钟不到,便匆匆将程虎所需的一切东西带了回来。 他们将这诸多东西摆上桌面上,待程虎勘验,确认无误之后,才离开。 程虎说道:“各位,接下来可能会有点油烟。” “不碍事,不碍事。” “油烟怕什么?这雾霾难道我们还吸得少吗?” “哈哈哈,小虎,你赶紧用你的特殊工艺制作,我都等不及了。” “好的。”程虎笑了笑,便开始着手制作油茶。 虽然这里没有油茶锅,但用炒菜的铁锅代替也是没问题的。 没有油茶木制作的茶槌,那用炒菜的铁铲代替也可以。 毕竟这些工具都是次要的,茶叶才是真正的主角。 他将电磁炉插上电之后,先往锅里放入开水,烧开之后,再放入两个茶叶球。 在家里,他早上给自己制作油茶的时候,都只放一个茶叶球。 但因为今天人多,所以得放两个。 茶叶球在开水中煮了一会儿之后,原本皱起的叶片在开水中逐渐散开。用锅铲搅拌一会儿之后,就用滤斗捞起,再将锅中的水倒掉。 铁锅重新放到电磁炉上面,烧热之后,再放入榨去大部分水分的茶叶和拍扁的生姜,然后用炒菜铁铲的背部慢慢敲打茶叶。 因为不是铁锅不是油茶锅,厚度不足,而不能太用力敲打,那么,此次煮油茶敲打茶叶的时间就得至少延长一倍。 往常一般敲两分钟,或者三分钟,不定时,感觉可以了就加水。 但这次为了让在座的大佬们觉得这工艺确实复杂,他特意拿出手机,还打开了计时器。 敲打到第五分钟的时候,加入两勺茶籽油,继续敲打。 第十分钟的时候,加入开水。 由于敲打茶叶的时间过长,开水刚一入锅,便立时沸腾起来。 水泡向外翻滚,滚动茶叶,一股淡淡的茶香瞬间弥漫开来。 “好奇特的香味。”花六爷坐在最靠近程虎的位置,闻到的香味也最为清晰。 虽然香味扑鼻,但他并不确定这个所谓的‘茶’到底能不能喝。 “嗯,味道确实好奇异啊。”其他人也道。 “就是不知道按照小虎这个做法,这茶到底能不能喝。” 程虎笑了笑,用勺子舀了一勺细盐,放入锅中,并回道:“放心吧,这个茶不仅可以喝,而且非常好喝。” “哈哈哈,是不是真的?”有人表示怀疑。 毕竟他们还从没见过这样的‘茶’。 居然往茶里放入油跟盐? 还有生姜! 这是什么黑暗料理? “是不是真的,大家很快就能知道了。”程虎说罢,让服务员按照人头拿来干净的白瓷碗,并且在桌面上整齐排列摆开,并尽量不要远离电磁炉。 服务员摆好碗后,程虎拿起勺子跟滤斗。 他将不锈钢滤斗放入锅中,如此一来,茶叶在滤斗之外,清澈的茶水则在汇入滤斗内。 再用大勺子舀起滤斗内的茶汤,依次往干净的白瓷碗内倒入。 所有白瓷碗均装入油茶之后,锅里的茶水也刚好被舀干。 但程虎还没法进入第二轮油茶制作,他得先让众人尝尝这黄金油茶的味道。 他说道:“各位,茶做好了,但是,喝的时候千万别着急,免得把舌头给烫熟了。” 几个服务员赶紧上前,准备给在座的大佬们派分茶汤。 可是,她们才刚刚靠近茶碗,便立时惊呆了。 几人不解的看向程虎。领班问道:“程先生,这,这茶能喝吗?” 这确定是茶吗?而不是掺了金粉金液的水? 把这样奇怪的液体给在座的大佬们送去,确定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这茶水一旦经过她们的手,然后大佬们喝了之后万一出现什么问题的话,那她们肯定难辞其咎。 程虎认真的点了点头:“是的,这茶可以喝,你们不用担心。” 既然制作者都这么说了,那她们也没什么好说的,只好把茶汤派分给大佬们。 茶汤刚被放到面前,大佬们就不淡定了,立即惊叹起来。 “天哪,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碗里的茶会折射金光?”误以为自己老花眼了,说这话的大佬还摘下眼镜,仔仔细细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旁边的一位大佬这是一脸惊喜的说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奇怪的茶,今晚这顿饭真是太值了。” “真的是金光闪闪,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真不愧是今晚的压轴戏。” 花六爷始终一眼不发。 他之前就在手机上看过与眼前这碗油茶类似的视频,发布者当然是程虎,所以,即使现在这碗油茶真真正正摆在眼前,他也不会像其他大佬们那样惊叹不已。 他是有些震撼,但这震撼只在心里,并没有表露在言语之上。 因为他并不是第一次真真正正见识到这种金黄的色泽。 程大牛送给他们家的黄金月季就有这样的金光。 所以,这金光于他而言并不稀奇。 “老花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有人问道。 “我看六爷是被吓傻了。” “哈哈哈,你们别低估他了。” 花六爷回过神来,淡淡一笑:“其实,我之前就在手机上看过这茶了,而且看了很多遍。现在虽然也有些震撼,但还不至于被吓傻。” “原来你之前就见过了,难怪你这么淡定。” “这茶要怎么喝?”有个大佬已经捧起茶碗,但又不知道要注意什么细节,便看向程虎。 程虎赶紧说道:“先慢慢小饮一口,如果觉得不烫嘴的话,再缓缓吞下去。跟喝白开水一样,但尽量不要喝太快,要细细品味。” 闻言,大佬们赶紧端起茶碗,将碗口凑到嘴边,慢慢倾斜,让茶水流入口中。 茶水刚入口时,微涩。 众人一致皱眉,心想,就这样的茶汤有什么稀奇的?就算能折射金光又如何?终究是徒有其表而已。 就像一件衣服,不管它如何华丽,看起来是如何的炫目,穿起来不合身,质量又很差,那有什么用呢?估计也就只能当当摆设吧。 第449章 不敢相信(求订阅) 但是,他们的内心还没有吐槽完毕,便又立即露出惊诧的表情。 这一刻,茶水的味道发生了变化,苦涩褪去,一股奇异的芬芳宛若高山流水,在小小的口腔中湍急的涌动。 又好像万马奔腾,带着无以名状的激昂与热烈,把口腔内的每一寸皮肤征服。 待这番激烈褪去,茶水的味道从凶猛变作温柔,好似在蓝天白云之下走入一片一望无际的花海中,风轻柔的吹,蝴蝶灵动的飞,感官所触的一切,都美得无与伦比...... 待众人回过神来,白瓷碗空了,只有一股淡淡的奇异芬芳还在碗内迂回着。 站在旁边的服务员们虽然没法品尝那奇特的茶水,但善于察言观色的她们早已从各位大佬的神情之中发现了这茶水的不寻常之处。 再看程虎的眼神,除了为他的美貌所倾倒之外,更是多分一分敬仰。 这究竟是什么人? 上次厨房里的几十个大厨合力做了一道新菜,在座的各位大佬都来了,却也没能露出刚刚那种如痴如醉的神情。 而这个来历不明的帅哥,居然只用了短短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做出了一锅茶水,并且将在座的诸位大佬全部征服。 除了牛逼,还能说什么? 要知道,这些大佬可不是普通人。 看到白瓷碗空了,众人面面相觑。 他们以为自己只是喝了一小口,却不知,在自己沉醉之时,已经不知不觉的将碗中所有茶汤一饮而尽。 就像一个人睡着的时候,并未感觉到时间在流逝一样。有些时候醒来可能只是过去了几个小时,而有些时候醒来,则可能已经是几年之后。 一个大佬意犹未尽的问道:“这茶叫什么名字?” 程虎回道:“这是黄金油茶。” “黄金油茶?” 名字很俗气,大概是因为颜色金黄而起名黄金,至于油茶二字,则可能是因为茶中放油的缘故。 但是,这名字再俗气,也掩盖不了黄金油茶的魅力。 一个大佬晃着脑袋感慨道:“我自认为自己喝过不少茶,但从来没有一种茶水能让我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恍惚感。刚刚喝下茶汤的那一刻,感觉就好像时光在倒退,我又回到了小时候一样。” “对对对,我也有这种感觉。”另外一个大佬说道。 这大概才是黄金油茶的魅力所在吧! 程虎笑道:“大家把碗放下来吧,咱们这第二碗油茶又快好了。” 闻言,一众大佬赶紧把碗下。 花六爷看程虎煮油茶的动作十分娴熟,便好奇的问道:“小虎,你是不是经常可以喝到这样的油茶?” 程虎一边往茶汤里放入盐粒,一边点头道:“对呀,我每天早上都会煮油茶,喝够之后,再往保温壶里煮一大壶,这样一来,就一整天都可以有油茶喝了。” 众人惊诧! 这么好喝的东西,他居然可以每天都能喝到?而且还是一顿三餐想喝就喝? 我滴乖乖,难怪花六金对他这么看重,看来这小子真不是一般人物。 第二锅油茶出锅了。 程虎这次先把油茶倒在茶壶里,然后再由服务员拿着茶壶给各位大佬倒茶。 程虎一共带了四十多个茶叶球,光是喂饱这一群大佬,就用去了六个茶叶球,还剩下三十多个。 众人喝得肚子已经圆鼓鼓的,终于没法再喝之后,才依依不舍的放下茶碗,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动作竟是如此的一致! 花六爷也喝了不少,完全喝不动了,便靠在椅背上,笑呵呵的说道:“我还是第一次对某种食物这样疯狂。” 其他人纷纷笑了起来,说自己也是如此。 可以想见,他们以前吃饭,估计就是满满一桌子菜,这个菜吃两口,那个菜吃两口,根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对这单一的油茶进行疯狂的进食。 程虎笑道:“我刚开始接触这个油茶的时候,就跟你们一样,也是疯狂得不得了,一次性可以喝二三十碗油茶。而且,即使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可以喝十几碗。” “那问题来了。”花六爷看着程虎说道,“你哪里来这么多这种茶叶?真的都是你自己种的吗?” 程虎十分肯定的点头:“是我种的,我可以发誓,除了我这里,你们在全世界的其他任何地方,都喝不到这样的油茶,即使有类似的,但味道与你们刚刚喝道的油茶绝对会相差十万八千里。” 众人彼此看了看,点点头,算是对程虎的话表示认可,也是对这黄金油茶的味道表示认可。 有人问道:“那你这个油茶有卖吗?” “茶叶是有卖,但问题是,你们都未必会煮呀。我已经在家里反复试验了,不管是冲泡也好,生嚼茶叶也罢,得到的口味都跟普通茶叶一样,唯有用这种特殊的工艺制作,才能吃到如此天上地下百年难得一见的极致美味。” 黄婆卖瓜自卖自夸。 众人呵呵笑了起来。 花六爷开玩笑道:“那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要想经常喝到这个油茶,就得把你捆在这里咯?” 程虎尬笑:“当然不是,如果你们真心想喝的话,我可以把制作油茶的方法传授给这里的厨师。” 这话让众人都愣了一下! 毕竟,他要传授的可不是什么普通工艺,而是一种可以制作出无与伦比的美味的工艺。 “你这么做,就不怕丢饭碗吗?”一个大佬笑道。 程虎一手握着锅铲慢慢拍打茶叶,一手摆了摆,说道:“哎,话不是这么说,会这门工艺的人又不止我一个。在我们那个地方,几乎人人都会,连十来岁的小孩子都会。”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刚刚怎么还说,除了你,其他人都没有这个油茶卖?”一众大佬都表示不解。 程虎解释道:“虽然很多人都会这门制作油茶的工艺,但说到底,这黄金油茶最最重要的,还不是这门工艺,而是茶叶。这茶叶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种有,所以,我是唯一一个掌握了这些茶叶的人。如果我不出手这些茶叶的话,不管你走到哪儿,都没法喝到这样的油茶。” “这茶叶真是你自己种出来的?” “这样的茶叶居然是你这样一个年轻人种出来的? 第450章 十万一斤 【新书《力气太大只能种田》】 “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是啊,试想一下,那武夷山的大红袍都多少年历史了,才有如今的身价,你这年纪轻轻的,能种出这么厉害的茶叶?”有位大佬表示不敢相信。 程虎笑道:“这世界无奇不有,只要你们愿意相信,它就是真的,你们不愿意相信,它也是真的。” 众人笑了起来。 花六爷说道:“这茶叶卖五千块钱一斤未免太可惜了。那武夷山的大红袍20克就拍出了二十万元的高价呢,你这茶叶现在虽然名气不大,但味道确实无与伦比,就算没法高出大红袍的价格,也不该比大红袍便宜才对,不然太掉价了。” “什么?这茶叶才卖五千元一斤?”花六爷对面的一个大佬叫道,“这简直就是白菜价。” “是啊,小虎,你这茶叶的定价太低了,根本就配不上这么好的茶叶,要我说,至少得定价五十万元一斤。” “五十万?”程虎想都不敢想。 花六爷也道:“没错,小虎,你这茶叶的价格确实太低了,这样一来,感觉好像我占了你很大便宜似的。” “啊?还有这个说法?”程虎哭笑不得。 花六爷说道:“这样吧,你重新拟定茶叶价格,少给的钱,我待会儿让人补给你。” 程虎持续懵逼! 敢情,我这茶叶卖便宜了,你们还不乐意了。 可看花六爷的样子,也不像是开玩笑的。 他试探性的说道:“要不,我加价一倍,卖一万元一斤?” “一万元一斤?那我们刚刚喝掉多少钱了?”花六爷皱眉问道。 程虎道:“刚刚煮了三个茶叶球,一个半斤左右,大概也就三万元吧。” “我们这么多人才吃掉三万元?”花六爷眉头越皱越深,“不行,这说出去不然打我脸吗?再加。” 程虎:...... “那就两万元一斤?”呼,这特么该叫钻石茶叶才对。 花六爷摇头:“两万一斤,那我们也才吃掉六万元而已,不行不行,再加。” 程虎感觉自己的小心脏都得跳出来了。 这都什么人啊,怎么这么霸道?你要我加价,我就得加价?你要脸,我就不要脸?难道我程虎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 切,真是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那就十万元一斤吧。”程虎道。 花六爷还想再说价格太低的时候,程虎便道:“六爷,这价格已经不低了,而且这价格,也不是所有人都吃得起的。把价格定得太高,只会封死自己的路。” 花六爷笑道:“难道这么好的茶叶,你还想让它平民化吗?” “也不是。”程虎有点纠结,其实他什么都不懂。 他也不知道有钱人的世界到底有都疯狂。 但他想着,价格便宜一点,以后可以有加价的空间,但如果一开始就定价很高的话,以后卖不出去的时候再想着降价,那可就真正是打自己的脸,掉黄金茶叶的逼格了。 “但我想,现在先定价十万元一斤。以后会不会加价,以后再说吧。”程虎说道。 花六爷虽然不知道程虎心里怎么想的,但既然他都这么说了,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其实,他一直喊程虎加价,其实就是想给程虎送钱。 光是家里的那一些黄金月季,就值好几十个亿,那些都是程大牛当初送给他老爸的。 所以,就算程虎要价一百万一斤,他也不觉得贵。 他说道:“十万就十万吧,小虎,你家里还有多少茶叶?我全要了。” “啊?”程虎吓了一跳,“六爷你开什么玩笑?十万块钱一斤啊,我家里还有好几百斤茶叶呢。” 其实,程虎家里应该不止几百斤茶叶才对,因为只要他去摘,茶叶就可以源源不断的供应。 “几百斤?” 这下轮到众人惊呼了。 花六爷惊喜的拍了一掌程虎的肩膀,笑道:“你确定你家里还有几百斤茶叶?” 程虎狐疑的看了看花六爷那笑得皱起来的脸,点了点头:“是有几百斤茶叶没错,怎么?难道你还想全部买下来不成?” “哈哈哈,那太好了。”花六爷乐道,“小虎,茶叶我全要了,我明天一早就让人把钱打给你,然后派专车去拉茶叶,你看怎样?” “全要?你确定?”程虎说道,“那可是几百斤茶叶,如果卖十万元一斤的话,可就是好几千万呢。” “不就是几千万嘛。”花六爷依旧面不改色的说道,“我当是多少钱呢,我一天就有近十......“ 花六爷只是笑笑,没有继续说下去。 如果让程虎知道,他的身家一天就能增长近十亿的话,怕程虎听了会难受。 当然,花老头子的身家是他远远比不了的。 所以,他这些年一直都在想,自己要怎样才能超越老头子? 花六爷继续说道:“钱的事情你完全不用担心,如果你有所顾虑的话,我现在也可以让人把钱转给你。” “我不是这个意思。”程虎说道,“只是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那可是几千万,不是几千块钱。” “几千万跟几千块钱有区别吗?”花六爷反问道。 程虎:...... “哎呀,小虎,你就赶紧答应老花吧,不然的话,我们以后就喝不到这么美味的油茶了。” “对对对,小虎,你一定要答应老花,如果你还有其他什么顾虑的话,你完全可说出来,在这里,什么难题都不是问题。” 程虎自然知道这个道理。 他知道,这包厢里坐着的人,随便哪一个,一句话,便可以让华国颤三颤。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便想到了罗小花,想到了白木区的老人们,想到了兢兢业业却无法施展拳脚的黄兴旺,想到了落后的金钟县与破败的安明镇。 如果他答应花六爷,立马就会有几千万元进账,然后,他就可以买很多很多的古钱币,快速复苏更多山林,让山里的动物们生活得更好。 可如果他一旦答应了花六爷,那就相当于是他手里的筹码少了一张。 那他想要回馈那片土地的愿景就会变得更加遥远。 到底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程虎心里很纠结。 第451章 男男之事(求订阅) “六爷,我从西阳省来。”程虎说道。 花六爷点点头:“这我知道,你已经说过了。” “那您去过西阳省吗?”程虎问道。 花六爷一愣,摇了摇头:“还没有去过,但下次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去看看。” 在座的所有人都一脸懵逼,互相看了看,却猜不出程虎说这话的意思? 为什么他要问花六金有没有去过西阳省? 程虎苦笑道:“我建议您还是不要去了。” “为什么?”花六爷不解。 程虎回道:“那里太穷了。” “穷?”花六爷还是不能理解程虎的意思。 程虎点头:“对,很穷,穷得叮当响,我也不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那里那么穷,按理说,西阳省的旅游业发展得不错,各种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就连农业都发展得可以,但就是很穷。” 他环视了一圈在座的大佬们,说道:“各位不要多想,我没有指责任何人的意思,我是觉得那里太穷了,所以,我想尽一点自己的力量,改变一下那片土地的状况。” 花六爷似乎明白了什么。 程虎接着说道:“所以,这个茶叶我还不能卖给你,即使我要卖,我也只会只会在西阳省内卖出,一来,可以提高当地的知名度,二来,也可以带动当地的经济......” “啪啪啪。” 一群大佬忽然鼓掌。 “小虎,没想到你是这样一个有思想有抱负的年轻人。”一个大佬说道,“其实,你说的西阳省问题,我们也很注重,但你要知道,要改变西阳省的现状,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没错,小虎,你要对我们有信心。” 程虎笑道:“哈,我当然对你们有信心,但是,与此同时,我也想出一份自己的力量。所以,茶叶我想自己留着,我想让它们通过西阳省来面世,而不是通过京都来面世。” “这好办。”花六爷想了想,说道,“我明天就派人去西阳省开一个餐厅,这样一来,茶叶归我了,你的愿望也不会落空,一举两得。” “对对对,这个办法好。” “这下小虎你该放心了,有了老花的帮助,你的愿望肯定能达成。” 愿望能达成? 其实程虎也不知道自己的愿望是什么。 到底是让山林快速复苏呢?还是让金钟县不再贫穷落后呢? 当然,他也知道,一个省份的落后,跟执政者有很大的关系,光是靠他一己之力是没法力挽狂澜的。 但是,他可以把自己变成一个放大镜,让全世界的目光都落在西阳省上。 到时候,不管西阳省有什么大鬼小鬼,都要原形毕露。 他想了想,又看向花六爷:“如果六爷您确定要去西阳省开餐厅的话,我觉得您应该把餐厅开在金钟县。” “金钟县?为什么?” “因为我就在金钟县。” “没问题。”花六爷想也不想的说道,“就这么办了,明天我就派人去金钟县看地,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建成金钟县最豪华的餐厅。” “哈哈哈,老花这性子爽直,我喜欢。小虎啊,这下你该放心了吧。” “嗯,放心了。” “那茶叶你该放心交给老花了吧。” “对对对,先把茶叶交给老花。”另一个大佬说道,“不然的话,这餐厅建成也的好几个月时间呢,这,这里好像剩下没多少茶叶了。” 众人一脸渴望的看向程虎。 就算花六金的本事再大,要看地,要建房子,要准备一切开餐厅所需的东西,最快也得花几个月的时间。 而这段时间里,如果他们没法再喝到这么好喝的油茶,那日子真是不敢想象,必定比在十八层地狱中磨练还痛苦。 花六爷明白大家的意思,便在一旁说道:“对,小虎,你先把茶叶给我,我绝对不会对外泄露茶叶的事情,等到时候金钟县的餐厅弄好了,我再把茶叶拉到金钟县去卖,到时候,我让人做好宣传,肯定能让全国人民知道金钟县出了了不起的茶叶。” “当然。”他继续说道,“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偶尔会拿点茶叶出来解解馋。” 众人立马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程虎明白他的意思,可是…… 他皱眉道:“不行,万一你们没忍住,把茶叶全部吃光了怎么办?” 他倒不是真担心他们会把茶叶吃光,主要还是担心秘密守不住。 他能管住自己的嘴巴,可管不住别人的嘴巴。所以,还是不要太轻易相信别人的嘴巴比较好。 “哎呀,不会的,小虎,你放一百个心好了。”一个大佬劝道,“就算你不相信老花,你也得相信我们呐。” “就是,我们平时可忙着呢。” “没错没错,小虎,你完全不用担心,你完全可以相信我们。” 程虎摇头:“不行不行,这件事没得商量。” 众人急了。 一个个轮流劝说程虎,可程虎就是不松口。 最后,众人也只能无奈的摊手,表示程虎这小子真是一头犟驴。 程虎嘻嘻笑道:“那个,这里还有三十多个茶叶呢,我都替你们想好了,你们一个月吃一次油茶,这三十多个茶叶绝对够了。” “一个月只能吃一次?这简直就是要命。” “哎呀,不行了,我得再喝一碗油茶压压惊。” “不许动,那茶叶是大家的。” “我就是说说而已。我又不会煮茶。” “对了,小虎,你赶紧把这煮茶的工艺教给这里的厨师,不然的话,到时候我们想起喝茶了,却没有做茶的师傅就麻烦了。” 被人这么一提醒,花六爷才赶紧说道:“对对对,小虎,你赶紧把这煮茶的工艺教给我这里厨师。” 程虎点头笑道:“没问题,你们这里有年轻帅气的厨师嘛?” “啊?”众人惊呆。 怎么找个厨师还得找年轻帅气的?这小虎啥意思? 难道他好这口? 咳咳,虽然说,我等皆是国之栋梁,但是,对于男女之事,不对,对于男男情感之事还是看得很开的。现在的年轻人爱玩花样,那就让他们玩去吧。 一众大佬彼此看了看,脸上皆是一副看透一切的神情。 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