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快乐末班车 > 011枪支解禁该多好?流氓也是这么想滴!
    “三儿”在t市话里读起来十分的有意境,类似“二儿他妈”之类的。

    城市里的八零后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三儿”是在家里的大排行行三,所以叔伯们从小这么叫他,上学的时候同学也这么叫,辍学混社会后别人也多是这么叫他。

    其实他很不喜欢这样,总觉得三儿这称呼很有一股子蔑视小瞧的意思,朝好了说也是戏谑,总之不能显现出他的强悍来,他喜欢别人叫他三哥,如果有人叫他三爷那自然更好了。

    当然,没人喊他三爷。毕竟他不过才在当地几条街上混了个小头目,平日里带着仅有的四个小弟勒个索吓唬吓唬小老百姓而已。

    三儿的本名叫做赵斌,文武为斌,这在八零后是很常见的名字,在那个年代十分流行,父母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文武双全。显然,赵斌辜负了他父母的期望。

    今天是周末,赵斌的手气不错,打牌赢了点钱,心情愉快之下,叫上所有的小弟,五人一起到门口小店吃了顿烧烤,酒足饭饱之后准备回家,正赶上丧尸爆发。

    赵斌身为八零后,对丧尸的了解就算比不上熊伟这样的宅男,但也绝对不会是一无所知,游戏电影他一样玩过看过不少,经过最早的惊慌之后,尤其在他看到刘威拖着蹒跚的步伐,两眼无神的在他门口游荡的时候,赵斌忽然觉得自己似乎有了改变现状的机会。赵斌混的不如意,可这并不表明他安于现状。

    刘威是这一片的民警,赵斌认识他,他也认识赵斌,当然,二人彼此认识的原由全因为一个是警一个是匪而已。

    赵斌小的时候就喜欢看警匪片,总认为黑帮天下无敌,直等到了现实他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在警察的眼中,他始终是个混混,他始终要装孙子,而他的大哥在更高一级的警察眼中依然是个混混,依然要装孙子。

    秩序正常的国家中,警永远大过匪,中国如此,美国也如此。只可惜赵斌知道的有些晚,又或者他知道的并不晚,只不过相信的晚。

    好在赵斌虽然不是警察的对手,可好歹还能欺负欺负老百姓,所以他没感觉到完全过不下去,尤其赵斌总觉得刘威活的还不如自己。

    “每月也就挣那点钱,看着稳定,实际上累的臭死,那帮穷鬼老百姓有了麻烦就去找他,做好了是应该,做不好还挨骂被投诉扣奖金,披上那身皮倒好象欠人八辈钱似的,整天陪笑脸。”

    赵斌并不觉得这是自我胜利,上网看看,出了什么事后,自己这种人往往被赞为大侠,而刘威他们往往被臭骂,每每看到这些,赵斌就忍不住的高兴起来。这也是赵斌喜欢去网吧的原因,除了玩牌喝酒,上网成了他第三大爱好。

    “可惜刘威那傻比身上没喷子,要不然顺手弄上一把可就爽了,为什么中国不能像美国那样公开卖枪?”赵斌看了看手里的片刀,觉得有些遗憾。甚至每次在网上看到反对禁枪的帖子,赵斌都要去顶上一顶,因为就算人人都有了枪,受益的依旧是他们。

    “那帮穷鬼屁胆没有,给他们枪也没用!”赵斌心里不屑:“就算枪禁了,一样有菜刀卖,铁棒铁条铁链子美工刀硫酸汽油哪找不到?真有胆量杀人,武器到处都是,没有胆子,给他一车rpg也是白搭!”

    好在如今似乎成了末日,危险的同时,再没有人管束自己,赵斌觉得自己终究是有机会弄到几把枪的,所以他的心情还是比较愉快。

    赵斌心情愉快的原因很多,第一次杀人或者说杀丧尸也是其中之一。五人从饭馆里走出来,到了半路,丧尸病毒骤然发作,赵斌的反应很快,他先杀了两个已经变成丧尸的小弟,又杀了丧尸化的刘威,虽然如此一来,身边就剩了两个人:白毛和矬子,但自己的果断令白毛和矬子更敬佩自己。危机四伏的环境,更容易令人盲目。

    第一次杀人,或者说杀丧尸令赵斌觉得前所未有的满足,掠夺生命的感觉在酒精的推助之下,愈加高涨,自信心也随之膨胀起来。

    末世代表着危险混乱,代表着无法无天,赵斌觉得自己有必要大展拳脚,而这家超市就在赵斌回来的路上,当他看到超市之后,立刻就想到了抢劫。

    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变做自己的,这是人类最喜欢做的事情,只不过和平时期需要付出劳动或者金钱,而末世却可以肆无忌惮的劫掠。

    “你个傻比,抢收银机有鸡芭用?去抢罐头!”赵斌一脚踹开摇摇晃晃的朝自己扑来的丧尸,同时对着一边的矮个喊道。这种小超市一般都是开到九点的,所以还有两名来不及离开的女店员,其中一个卡在收银台里,另外一个正被赵斌踹到在地上。

    看到矬子听话的跑去收罐头,赵斌踩着丧尸,自觉意气风发,转头再道:“毛儿,外面待着去,要是看到丧尸多了,立马叫我!”

    赵斌口中的“毛儿”自然就是白毛,当然,白毛的头发并不是什么基因突变的产物,纯粹是故意染出来的,那廉价染出来的苍白头发,只一出超市,便引起了熊伟的注意。

    熊伟本来准备先去药店取药,药与食物虽然都重要,不过终究还有先后缓急之分。只是白毛这一闪身出来,熊伟立刻就停住了脚步。

    “我勒个去!我虽然想到了会有人趁火打劫,可这几位的行动还真迅速!”熊伟停下身来,看着手里提着铁棍的白毛,再听到店里赵斌的喊叫,哪还不明白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人?

    若不在狭窄的空间里,不面对海量的丧尸,熊伟并不觉得丧尸有多恐怖,相比之下,灵活的丧尸狗以及人类才是自己的敌人,尤其是人类。熊伟再高大也终究是个普通人,且不说他并没有什么打架的经验,就算有,一对一或者一对二都有一拼,可对手再多,熊伟就没有丝毫把握了。

    “我又没学过武术,也没超能力,连个空间戒指都没有!”熊伟心里实在忍不住吐槽:“都末世了,难道就不能给我点好处?还是说我就是个npc的命?”

    一想到npc这种在末世里纯粹是为了展示各种死亡花样而存在的生物,熊伟的心情更加不愉快了。

    熊伟在那因为强迫症加深而不受控制的走神,白毛也呆了住,要知道熊伟这一身打扮那叫密不透风,那叫一个神秘莫测!整个人都被包裹起来,他本身又高大的很,看外型就结实有力,白毛的心里就有点发憷。

    白毛不过才一米七五,人也瘦,平时朝老百姓发发狠也就算了,面对熊伟这块头,他还真有些心虚,尤其熊伟的手里提着战斧,腰里别着狼牙棒,头上还带着摩托头盔,这造型怎么看怎么不像正常人,倒有点像恐怖片里的杀手,比如电锯杀人狂啦,电锯杀人狂啦,电锯杀人狂啦之类的。

    “三哥!外面有个怪人!”白毛心里没底,又想起自己的职责本来就是放哨的,至于对付这个看起来与电锯杀人狂造型神似的猛人,还是由自己的大哥出头比较好。

    赵斌之前连杀三个丧尸,让白毛对自己大哥的信心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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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这几天作息时间混乱,脚脚先更上,然后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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