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神龙岛 > 第二十一章 魔力摇滚
    ()    “那是储魔水晶。”

    “储魔?”明明等人从小只被劳尔教授武艺,对魔法没有过任何接触,只是听说过一些关于魔法的传闻,要不就是在书上读到过一些相关介绍,不过所知甚少。

    “就是把魔力储存起来的水晶,相当于一个容器吧。”阿勇认真地解释。

    “魔力?你们是法师?”

    魔法师在这个世界任何国家都很稀少,魔法和武技不同,武技只要通过若干年的勤学苦练,便小有成效。但魔法不同,这个领域对修习者要求太高。首先是资质,没有一定悟xing的人是无法领悟魔法真谛的;其次是资本,魔法修习者在漫长的修炼道路上,需要消耗大量金钱来获得各种辅助物品,包括法杖、魔晶、卷轴、香料、药水等等,非具一定身家者,难以承受那些巨额的花销;第三是时间,研习魔法除了要学习各种基本知识,还要有大量时间去冥想,来提升潜能、积攒魔力。在人类来说,几乎所有高级法师的年龄都是七老八十了,有的甚至过百,而中级法师年龄至少都在四五十岁以后,可见修习魔法的艰难。

    修习者一旦通过了瓶颈,提升到中或高级,则必然会被各个国家争相录用,成为宫廷法师为国家和军队服务,同时也享受国家的俸禄和特权。那样的都算是混出头了,可惜魔法师从学徒晋级初级的比例,不及十万分之一,初级晋级中级的比例,不及万分之一,而晋级高级法师则更难,几乎又是中级法师的万分之一比例。但一旦成为中级以上的法师,便不用再发愁开销,一切自有国家负责。

    但那苛刻的条件和晋级比例,让绝大多数老百姓望而却步,没多少家长会让孩子去从事这个花销似无底洞、而前途又超级渺茫的职业。可以说一个法师就差不多是一个败家子,一旦选择了法师职业,这辈子除了埋头钻研魔法外基本什么都干不了了,家里还得花大钱供着。

    大多修习魔法者终其一生,也不过还是个初级法师。即使像华翰这样的泱泱大国,目前拥有的高级法师也没有超过两位数,中级法师也不过千把人而已。这还是三百年前帝国大力进行改革后的结果,三百年前帝国出资兴建了两所魔法学院,一所建立在di du城外的清华山上,叫清华魔法学院,另一所建立在北部地区海边大白山下,称北大魔法学院。以两大学院为基地,开始为帝国大力培养魔法师。

    学院对报考者成绩和各方面素质要求极其高,但一旦被录取,则学员今后所有开支全免,全部由帝国承担,因此每年报考者甚多。但修习魔法不同别的,任你走后门、拉关系都没用,第一关测验就将绝大部分人淘汰,后面的各种测验则更难。

    学员学习期间不允许离开学院,晋级成初级法师后,可以选择结业或继续深造成为中级法师。初级法师结业后,有的继续自我修炼,有的则加入各种民间组织如佣兵团、冒险队等混口饭吃,这些组织还是相当欢迎有法师加入的,即使只是初级,也总比没有强。

    法师的能力谁都不能否认,魔法的威力是可怕的,尤其在战斗中,一个成功施法的中级法师,往往能够起到一个千人军团的作用。但近三百年来华翰没什么战事,许多初级法师离开学校后就改行当了厨子。

    两百年前,有位天才魔法师因为好吃,竟然把魔法和厨艺相结合,开创了魔法厨师这个新职业,只是这职业需要起码初级法师的能力才可以,最后导致这两百年来从两大学院出来的初级法师居然不少都从事了魔厨行业。结果被老百姓偷偷笑称两大学院为“帝国厨师技校”,两大学院的院长经常见面苦笑摇头,对叹世事滑稽。

    伊森城虽算是个大城,但地处偏远,主要还是个以输出木材、铁矿为主的城市,周边也没有什么可探险的去处,极少看到有冒险者前来,更何况稀少的魔法师。至于伊森大饭庄的魔法厨子,也只是前不久才被聘来,但那已经不能算是正经的法师了。

    所以明明见阿勇等人都有储魔水晶,以为他们都是法师。

    “哪里哪里,我们可不是什么魔法师。”阿勇忙摆手否认。

    “好家伙,吓俺一跳,俺以为你们五个人都是魔法师呢。”老肥吁了口气,给各位都倒满了酒。

    “不过,”乐团中的大个子阿朋说话了:“阿勇算是半个法师吧。”

    “嗯?”众人又把疑惑的目光望向阿勇。

    “呃……是这样的。”阿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们草原精灵,天生都是神箭手……”

    半精灵柏松嘴里塞满零食,不满地打断了他的话:“你们草原精灵是神箭手,我们森林精灵也不输给你们啊。”

    “就是,虽然我们只是半精灵,但弓箭也比你们草原精灵玩的好,不服出去比比。”柏杨竟然不客气地跟伙计点了一盘鸡腿,边啃边叽叽歪歪地帮兄弟说话。

    显然他们平日玩斗嘴惯了,阿勇撇了那两个活宝一眼,没理他们。继续跟明明等人解释:“从前我在外游历,遇到一个人类法师,他当时被一伙盗贼围住,便用弓箭救了他。其实当时不知他是个中级法师,根本不需要我的帮忙,但还是很感谢我,并在一起结伴游历。我对他的魔法比较有兴趣,他就试着教了我些基本知识,没想到后来认为我有法师天赋,硬是教了我不少东西。最后我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音乐,便成为了一个吟游诗人,跟许多音乐家和诗人学习技巧。直到不久前我们几个聚在一起,成立了这个乐团。”

    “哦,也就是说你会一些魔法,但因为不是专业出身,只能算半个魔法师?”大家明白了。

    “也不要这么说了。”阿勇笑了笑:“我只是一个吟游诗人,现在组了乐团,是歌手了,可从来不是什么法师。其实我们精灵是崇尚自然的种族,所以如果学习魔法的话,还是自然系的木系魔法最容易掌握,当初遇到的那个魔法师,却是个电系法师,他只教会了我一些电系魔法。”

    “那你把魔力给乐器上的水晶充了电魔法有什么用?”明明对那块魔晶充满了好奇。

    “那是我们大家组了乐团后,一起发明的一个小研究。”阿朋在一边替阿勇解释道:“我们不喜欢像其他乐团那样吟唱那些靡靡之音般的无聊歌曲,想开创一种全新的音乐模式。但声音的变化来自乐器,于是我们研究许久后,发现用魔法可以达到这个效果。”

    “是的,你们听。”阿勇弹拨了一下吉他,发出一串轻灵的音色:“这是木吉他本身的音色,你们再来听电系魔法加持在琴上的声音。”说着旋动了一下吉他面板上的水晶,随着水晶中魔法元素的波动,琴声立刻变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味道,充满了激情和金属般的质感。

    “这就是我们创造的电系魔法加持乐器上的效果,用魔法改变音色,能够弹奏出完全不同风格的音乐。我们叫这种改造吉他为……电吉他。”阿勇自豪地说。

    “嗯,是的。”阿鹏附加了一句:“这种音乐,为了更充分说明它的特点,我们称之为‘摇滚乐’……”

    “哇~”大伙被这种创意惊呆了。

    “太牛b啦!俺希罕!”老肥拍了下大块:“你希罕不?”

    “俺贼希罕!”

    “靠!”棒子恍然大悟:“我说我咋听了不但想摇晃脑袋,还想满地打滚呢?原来敢情就叫摇滚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