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黑手起家 > 第114章 爬
    ()    恐怕也只有他,能银行里存着几千万,一个人蹲马路边伤春悲秋,以前总觉得文人墨客是无病呻吟,没有的事儿也能编的跟现实一样,现在他明白了,感情国家总理也有烦心事儿,可狗子终归是狗子,喝完一拍屁股就开车回家,以前在老家的时候跟张进喜睡一被窝,那呼噜扯的能把路过的野狗吓一跟头,好容易进了城拱翻棵水灵白菜,还有喜欢夜里打滚蹬被子的毛病,每次狗子半夜一醒都能瞅见媳妇横躺在床上,在不就是交换体位把脚丫戳自己脸上摆成大字,所以每次做完功课狗子都必须对其进行人体束缚,尽管这样紧搂着睡觉很不科学,可出于两人的安全着想也只能咬牙坚持。

    没有了临睡前的温情夜话或者打打闹闹,狗子忽然感觉有点不是很真实,这是拥有已为人夫意识青年跟普通情侣之间最大的区别,一向沾枕头就瞌睡的他这次在也没那么没心没肺了,烟是一根接一根的抽,音乐是一首接一首的听,而且还尽是些《爱情转移》之类的旋律,气氛要多悲催有多悲催,直到一盒烟都干完在也没有时,他才直接拔了电脑插头,低声骂了句娘开始看书,睡的迷迷糊糊质量极差,但还是勉强将这一夜糊弄过去了,醒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个筱妖最喜欢的维尼熊,也不知道在梦里都干了啥见不得人的勾当,五点钟准时集合,练的还是老一套,没什么新鲜玩意儿,完事后又窜回家去睡了个回笼觉,醒来时已经临近中午,狗子打开手机放床头上静静等待,可今天还真是邪门,愣是连半条那怕问候xing质的短信都没,要搁平时,总有些半生不熟的小鱼小虾变着法的骚扰,其中包括幻想着成为职业金丝雀被人包养的九零后小妹子,也有商业聚会上认识的普通白领女,在不就是生意场上能搭话的同行老板,总之乌烟瘴气的什么都有,这年头在场面上混饭吃的,没人会脱离时代搞感情投资,大多喜欢见叶攀枝,走全面发展路线,管你是做什么的干什么的一月挣多少多少钱,统统无所谓,目的就是混个脸熟不把人气搞的太过边缘化,商场嘛,混作游虾也好,成为巨鲸也罢,人脉多了钱就好挣,谁都憋着没敌人没对手,带着面具笑脸相迎,可狗子不傻,他知道俩做生意的真搞一块,没几个日后不刀兵相见的,所以狗子对兄弟这俩字的掂量,要远远重于旁人,有血缘关系的扔一边不提,真正在社会层面上信的过的也就欧阳逸跟高翔,人对人是无价之宝,谁真正用了心谁虚情假意,他还是辨的明的。

    本来想着随便找个饭局凑一桌解解闷,现在看来已然没戏了,只能开车上街上随便吃点,顺道去张半仙那看看小晴晴最近棋学的怎么样,做菜的手艺有没有长进,尽管筱妖有时也捧着菜谱琢磨理论,但每次实践起来都差之千里,做出来的那些菜别说狗子,就连邻居家养的大藏獒都不吃,不是多放了两三次盐,就是把味精当白糖往里猛倒,很难想象她的理科成绩竟然还能跻身全班第二,可就是这么个叛逆中长大的疯魔女人,生活里却相当神经大条,

    运气,贵人,手段。

    一个小人物在经历过万千大风大浪生死诀别后终于看到希望的炽热锋芒,没有显赫荣耀的身份地位,没有逆天绝世的武学资质,没有一路踩着光环前进的天时地利,可就是这渺茫人生中的渺茫机遇,让这个本来苦逼破败的野路子角色表现的欣喜若狂,像是一处三四十年的老光棍见到一个浑身**的小媳妇,说什么都为时已晚,唯有放开一切猛冲到底!

    少了筱妖的陪伴,原本充斥着笑语的生活枯燥了许多,在想到与那丫头平日里共同演绎的一些琐碎片段,狗子每次都会下意识的轻笑出声,如果把人生比做一条奔流不息的江河,那爱情就是代表着男女双方的无数漂浮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通过同一个机遇被席卷上岸,并巧合的碰到一块,狗子并不相信前世,可他相信人活这一辈子,总会撞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既然老天爷这么给面子的让自己在这么年轻的时候拥有了,那就要抡圆了好好享受,可现实呢,现实是爱情绝不是说说那么简单。

    不是每一种牛奶都能叫做特仑苏,不是每一个爸爸都能叫做李刚,不是所有的影片都能叫做我爱你,不是每一朵花都能叫做武藤兰,也不是每一个凤凰男都能邂逅孔雀女。

    坐在一家小饭馆的木窗边,狗子破天荒的只点了一碗素面而没有要酒菜,他看着视线范围内不停更换的男男女女,心底升起一种安逸平和的感触,这是前所未有的,那颗被岁月肆意腐蚀而锈迹斑斑的心脏,仿佛在这一瞬间化茧成蝶,褪去了厚厚一层灰白的杂质,变的空灵精美起来,青春总是在一天天半睡半醒的清醒状态中不断释放,或许只有等到诡异的只剩下一副臭皮囊,一些人,才会明白一些事,从而看着那些被自己糟蹋的不能使用的纯美灵魂黯然落泪。

    等饭的时候金鼎炎打来个电话,听口气不是啥好情况,狗子没多问,跟他说了具体位置让他打车过来。

    “妹的!”狗子盯着那碗刚刚端上来热气腾腾的素面,自言自语,埋头大吃,丝毫没有注意到远处几名女服务员花痴一样的暧昧眼神。

    从审美学的角度上来看,金鼎炎完全能归纳到帅这个领域的中心部位,修长消瘦的身材,天衣无缝的五官,以及那经过了花丛淬炼的妖孽眼神,使的他整个人看起来极其观赏xing,这种美的诱惑不仅仅局限于女xing,恐怕任何一个人在正视过丫五秒钟后,都会在心底里发言自问:真你妹的纠结,长的太有钱了。

    狗子最大的一个优点莫过于收敛与爆发,能在前一刻给人造成邻家大哥哥的阳光气质,也能在转瞬间变身为一名令人忌惮的冰冷杀手,这并不是演技,而是源自内心的一种感情转化,对待自己人,敢把命放在刀口上眼睛都不眨一下,对待敌人,能在对方完全没有防范意识时就突下杀手,并一击致命,尽管还比不上王小鼠那种信手拈来的恐怖气焰,可狗子在这种事情上,并不怎么追求完美,因为他并不想把自己变成一个真能笑着杀人的变态人物,在生活里,做一个以礼待人以心看世的平民百姓,在事业上,则做一个沉稳执着却又剑走偏锋的疯子角色。

    “你爹妈什么反应?”狗子开门见山道。

    “反正揪住我一顿严刑拷打,不过兄弟这嘴可严实的很,不该说的没多说一句,最后他俩实在没辙就给我姐打电话,估计这会儿已经快回来了,你瞧着吧,我姐肯定能跟我妈闹的鸡飞狗跳。”

    “为了我?”狗子笑道,有点自信。

    “差不多,姐上学那会儿谈过不少恋爱,也伤过挺多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其实是他们傻,觉得皮囊长的好点出门能开车就是王道,其实当时我就明白,姐绝不是那种看票子嫁人的花瓶女,也从不轻易跟陌生男人出去混夜店唱歌,考试前经常逼着自己挑灯夜战,其实她不是为了什么学业,就是想让成绩单漂亮点,拿到爸妈跟前能糊弄过去,不让他们寒心,要是那会儿我不到处闯祸糟蹋小白菜,估计现在也能混的小有起色,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游手好闲。”

    “难得,就冲你能说出这话来,我以后都得好好扶持你。”

    “真的。”

    “真的,但前提是你要上进要努力,要拿出点潜力给我看看,我哪草台班子虽然人不多,可说句遭人白眼的大话,随便拎出来个能是能独当一面的,江湖这碗饭你肯定是吃不了,想办法往正道上爬吧,以后万一我飞黄腾达了,事业上没个自己人看着真不成,这样做也能替你姐分点忧,也为你自己谋个前程。”

    金鼎炎点点头,满脸正色,这恐怕是他人生中最严谨的一次谈话,丝毫没有水分。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风景的感觉虽然安逸,但狗子是个闲不住的人,浑身上下充满了活跃细胞,习惯通过做各种有意义与无意义的事情使自己忙碌着,在这个权欲肉望纵横交错的时代里,一些小人物的迅速崛起,总是那么惹人关注,像是看惯了名家大师的艺术表演,忽然见到个骑着独轮车的滑稽小丑一样心生青睐。

    野路子也好,泥腿子也罢,当狗子从邙山岭上跌跌撞撞爬出来时,他就知道自己要面临各式各样的困难,而这些困难绝不仅仅是一块板砖就能解决的,就像高翔经常提到的“这个世界不相信弱者,只承认强者”,所以无论一个人在怎么努力在怎么拼命,没有扎眼的成绩与华丽丽的知名度,世人永远不会看得见。

    ps:苦逼的人生无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