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黑手起家 > 第68章 金筱妖的童话
    ()    其实就金筱妖和高翔而言,烧菜做饭简直就是绝缘体,所以狗子童鞋只能独挑大梁,结果是拿刀拎板砖的手和起面来毫无压力,拌起馅来也是驾轻就熟,到了擀皮步骤两位才勉强能帮上点忙,可这丫头明显童真未泯,一会拍出个多边形的面皮,一会又捏出个小猪摔着玩,还时不时的耍突然袭击,搞的众人脸上全是面粉,而且还穿个围裙整的跟真事一样,包饺子的时候就更哭笑不得了,又是小鸭子又是大元宝的,简直把案板当成玩泥巴的地方了,糟蹋掉不少材料。

    整顿饭做的鸡飞狗跳,吃的却其乐融融,因为有张半仙这尊布衣仙佛坐阵,魔界天使金筱妖也不敢肆意造次,不仅淑女了不少,还特懂事的负责起整个桌面上的斟酒夹菜,狗子则饶有兴致的跟高翔探讨一些政界趣闻,这犊子自打知道体制内每周每月都会出版相关内刊后,就死气白咧求高党员把电子版按时发到自己qq邮箱里,不仅是市委机关,还有检察院,水利局什么的照单全收,虽然从中能学到知晓到的东西很少,读起来也走马观花,但这玩意儿就像看av一样,不等到射的那一刻很难释怀,所以近朱者赤的也学会点肤浅官腔,勉强能应付下科长副处长之类的小角色。

    喝了有三四杯,状态渐入佳境,见高翔红光满面的似有所言,狗子弱弱问道:“不会是又官升半级了吧,还是让某位女上司给推倒了?”

    高翔扑哧一笑,从包里翻出本白皮册,往桌子上一丢,笑道:“你小子运气不错,看看有没有兴趣。”

    见那册子上画着国徽和市委组织部字样,狗子眼球一亮,随手翻开看了几页,找到重点后快速分析,有点不信的疑问道:“人大代表?”

    高翔点头道:“这个头衔你要是能拿下,那就是万金不换的护身符,虽然就目前来看没啥大效果,但以后生意做大了用途也就出来了。”

    “需要我做啥?”狗子深入道,跟高翔他没必要抖机灵,在龌龊的话题也是直来直去。

    “什么都不需要,就凭你的农民出身和奋斗创业史,除了年龄外硬xing条件都不差,你那的县委部门我已经托人捎信了,估计这两天就能有结果,到时候走个过场把证一领就算齐活,以后我在慢慢找机会给你往市里调,期间市委估计会玩点借花献佛的把戏,丑话说前头,想事半功倍就必须放点血,毕竟我没啥台面上的实权,跟那群老东西打交道不能全凭嘴。”

    “放多少血我都舍得,为人民谋福利做好事嘛,牺牲我自己,幸福千万家。”狗子笑的邪气凛然,举酒杯的动作世俗气浓重,像极了打入我党内部的右派奸猾分子,

    “孺子可教也!”

    两只酒杯重重碰在一起,一饮而尽。

    差不多酒足饭饱时,狗子一抹嘴一起身,看着进喜严谨道:“今天啥日子不用我说了吧,车半个小时后到,趁着我跟爷爷在这有屁就放有意见就提,想哭的话嚎两嗓子也行,没人笑话你,在家里受欺负了哥能抱着脑袋给你拼命找场子,到部队上挨了揍可没人帮你只能靠自己,大道理我懒得跟你扯,不想去当兵也行,但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坐享其成,所以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现在你就可以从这个家里滚出去自己生存,将来娶媳妇买房子在城里生活,我不会给你一分钱,当然你也可以不认我这个哥,戳着脊梁骨啐我骂我是白眼狼,但有一点,你要是生存不下去就趁早卷铺盖卷走人,滚回乡下种田放猪去,我不能叫人在背后议论,说张大狗有个没出息的弟弟,他叫张进喜,小时候打架从来没赢过,长大了憨憨傻傻来到城里,吃他哥的住他哥的,一分钱都不会挣,一辈子弯腰当狗的命!”

    进喜不说话,脑袋深深低下,两只手不停揪着衣角,肩膀微微抖动。

    “你就是个没出息的狗犊子!”狗子突然增大音量,拳头重重的砸了下桌子,把筱妖和高翔都吓了一跳,张半仙则微闭双目,双手轻握着那把卦签不断变换位置。

    “觉得憋屈?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你站起来,站起来反驳我,站起来呀,你知道你为啥不敢吗?因为你脸上写着俩字,左边是丢,右边是人,丢人!”

    狗子动作激烈的摆动右臂,嗓门越来越大,到最后简直就是吼着出来,他猛的揪住进喜的衣领往门外拖,拖到楼道上连打带踹,嘴里大喊着:“起来,起来还手啊,起来!张进喜,你个没出息的软蛋!”

    筱妖想上去拉被高翔死死拽住,两人一个打一个挨,等到后者嘴角都出血了,狗子才气喘吁吁的扶着栏杆,眼圈憋得通红,可他刚哆嗦着拿出打火机要点烟,一直不敢抬头的张进喜猛的虎吼一声,那声音,几乎穿破狗子的耳膜,整个楼梯间都是回响。

    嘭!

    某人仰面栽倒出去一米远,狼狈的趴在石阶上,嘴角顷刻间血流不止,他用手接住被这一记重拳砸落的牙齿,淬出两口带血的吐沫,哈哈大笑,像是疯了一样。

    与此同时,楼下传来刺耳的警笛声。

    “狗子哥,俺不会给你丢脸的,照顾好爷爷,照顾好咱娘,等俺回来,也会开着小汽车,带着像嫂子那样的漂亮媳妇,你等着。你等着俺回来!”

    他声嘶力竭的喊完话,大踏步的跑出去,跑向那个承载着前途命运的地方。

    每一步都是如此用力。

    大步向前,迎风落泪。

    像极了半年前从邙山岭里爬出去的那条土狗。

    某人从后边跌跌撞撞的追出去,此时汽车已经启动了,他栽倒在地,冲着前方嘶吼道:“进喜你记住,咱老张家的子孙里没出过软蛋,你他娘的就是把将军给打了,老子照样帮你拼命!”

    房间内,老者手中的卦签轻轻跳出一根,掉在地上。

    下下。

    一切归于平静。

    生活总是在上演温情,人们总是在导演悲剧,小人物的喜怒哀乐总是不为人知,而命运却从水里到火里从天上到地下的弹跳不止,就像张大狗的人生轨迹一样,有时候复杂的就连最为出色的物理学家都无法剖析,有时候又简单到任何人都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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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是金欧酒吧每个月的主题日,每到这天营业额都会打着滚的往上翻,因为酒吧会变着花样推出一系列活动,基本都是宋杰一手策划的。

    这次的主题就挺新奇,叫野xing派对,一大票穿着豹纹短裙的妙龄女郎围着电子篝火疯狂扭摆身躯,到处都摆放着用漂亮玻璃瓶子装着的烈xing白酒,还搭配许多烧烤类食物,最扎眼的是一只刚送来的新鲜烤全羊,标价8888,试想在灯光迷幻的酒吧里,听着狂野嘶哑的嗨曲,喝着烈酒吃着烤肉,是不是有种身至丛林与百兽起舞的刺激感?

    狗子是执行董事,又是酒吧里最有威望的人,自然被强行安插在主宾席上,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宾客们去了又来,来了又去,不多时,这犊子就已经被灌下了至少一斤半的白酒,肚子里就像是出现个小太阳一样火辣无比,可好在他也是苦修出来的人,没少喝了吐吐了喝,一个小时后,仍能坚持着坐在椅子上笑脸相迎,就是舌头已经有点大了,脸色也一变在变,终于绯红一片,可在筱妖看来,倒是平添了些少有的可爱。

    又一个小时后,狗子童鞋的酒精承受能力明显要突破临界点,第一个站起来挡酒的竟然是筱妖,虽然有点出人意料,接下来是高翔,四蛋,黑疤,王小鼠,最后连号称八斤不倒的锤子哥都亲自上阵了,才勉强挡住了狂风骤雨般的攻势,结果是这些人几乎每一个都喝高了,抡膀子挽袖子的互相吹牛皮,吐沫星子横飞,狗子却乐的清闲自在,借着酒精的迷糊劲,一门心思的占着媳妇便宜,这块极品良田已经被自己耕耘的七七八八,就差等到春天的来临好适时播种。

    筱妖有点调皮的掐了一下狗子的脸,然后举起杯子,与他对碰后一饮而尽,本来这醉意就渐入佳境,这一杯下肚后顿时便**迭起,那种卿卿我我的暧昧动作,直把这桌纯光棍折磨的半死不活,最后四蛋摇着脑袋迷糊道:“等会我们必须去洗桑拿,账全部记在狗子哥头上。”

    此话一说立刻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响,一致举手通过,狗子也没扫他们的兴,极其霸气的答应下来。

    她此时正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默默抽烟,神情有点孤落,可这丝毫不影响她整体质量的登峰造极,尽管这样的女人放在这到处充斥着汗臭味与低俗言语的地方有点格格不入,但这并不妨碍她一个人撑起的大片气场,尽管有无数的年轻英俊的男人曾不止一次想要上前搭讪,但均在其冷若冰霜的眼神里败下阵来。

    狗子看在眼里,心里却是一阵阵的翻腾,有点难受,也有点无奈,他知道自己的这个圈子想要这个女孩融入进来太困哪了。

    伦理这东西,永远都是那么的捉摸不透,而一些本就微妙的关系,也会随着时间的慢慢迁移而发生惊天动地的改变,从一个极限到另一个极限,这其中要承受多少的秘密挣扎?

    天知道。

    倒上满满一杯酒,他端起来不留痕迹的绕到媳妇身边,紧挨着坐下,后者的眉头先是一皱,以为是哪个不开眼的小子硬顶了上来,随即头也不回的冷声道:“我没时间陪你喝酒!”

    狗子倒也不说话,眼神从她的额头游走到下巴颏,那种勾魂摄魄的美,他至今都无法完全免疫,细细的嗅了嗅这女人身上的奇异香味,接着酒精的威力,极其享受的在她的娇臀上捏了一把,凑近轻声道:“没时间陪我喝酒么?”

    听到狗子的声音,筱妖原本充满了怒火的双眼里立刻熄灭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含情脉脉的笑,她的两腮因为酒精的缘故而泛起微红,新鲜桃花一样的双唇更是起到了画龙点睛的妙意,这一个千娇百媚的回头,险些把狗子的魂都勾了去。

    美人在醉了的时候才是最美的,这话一点不假,可狗子经过和筱妖的实战演练,好歹也不是情场小白了,这点定力还是拿捏的住的。

    她迅速拉住了狗子的手,一双水晶般里的眸子里满是痛苦,这可把狗子吓的不轻,骨子里的怜香惜玉很快发挥到极致,冲着媳妇温柔的说道:“乖,咱以后不跟那群大老粗在一块搅和。”

    女人的神态此时演尽了红尘落寞,可以想象的到,从小到大她不停的在心里纠结与彷徨,寻找着爱与情的那个平衡点,但一些微妙又内敛的情结却死死的枷锁着她,来不得半点温柔。

    她高傲,像冬季里最后落到湖面上的一片雪,抛弃了热情与肮脏,圣洁的不可言喻。

    她是个不愿意拘泥于现状的孩子,所以他羡慕,羡慕狗子热情向上的生活姿态与纯真的爱情角度,最起码人家没有上演英雄救美的狗血桥段,而是默默的守候,慢慢的迁移,像一个安静了一辈子的守墓人,每天念着《诗经》与《圣传》,似乎只是为了希望帮到那些留恋于尘世的怨灵……

    她低低的埋下头,微微抖动着双肩,第n次,像个孩子。

    或许泪水的泛滥,只是在嘲笑一些经不起打击的爱情,女人是软弱的,而男人也并不坚强,当人们某一天翻动起儿时泛黄的记忆,又有几个,能像当年那样,义无反顾的大哭出来?

    他艰难的挺立身子,紧紧拥其入怀。

    她在想,她是不是应该属于人类和思想中间的那个矛盾体,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都像是几千年前就准备好的,从那些木棉花童年到栀子花少年,现在自己应该属于暗夜的那一部分,模糊的让人心寒。

    那些早就扔掉的感情,有时候是平静的,很有章法的摧残着她,沉默而不失奔放,或者是琴弦里隐藏的暗影箭,瞄准了三年都没有找到她的思想,她是个矛盾体,所以她有披着重装铠甲的思想,虽然这种防御丧失了速度,可不是从来都不需要奔跑的吗?

    从十四岁开始,她就被懒惰所监禁了,攒下的一件件脏衣服,喝完的一个个空酒瓶,百无聊赖的堆放在床头桌尾,只是习惯了流浪的方式,也就爱上了颓败,她会试着在喝酒的时候抽烟,但从来不吸进肺里,然后把头抬的高高的看着那些虚幻的烟雾飘来飘去,落到别人的头发上,肩膀上,或者就是狠狠的吹出一口气把它们打散。

    阴郁的日子就像一个大大的蒸笼,少了焰火的践踏,就会多了一份宁静,没有人会想到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还有一棵沾着阳光的小草,悄悄的看着这个浸泡在水里的世界,干净的眼神比没加工过的宝石还要漂亮。

    可即便是风来了,阳光还是会固执的停在缝隙里,等着她用指尖去触摸,当习惯成了生活最重要的法则,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令人赏心悦目呢。

    孤独的孩子都是喜欢温暖的,从头发缝里一直翻滚到脚面,原来这个被称做“爱”的小精灵,一直在玩弄着她,而她则有了一种把自己扔掉的想法,就像走在马路上扔掉一个空瓶子那样简单,冷了就把保存的温暖拿出来用掉,累了就看着自己的灵魂跳舞,远处有个最最干净的城市,那一定是她的最终归属。

    就这样一直流浪下去,穿过那些塑料一样的玩具王国,参加那些以疯掉为目的的假面舞会,去追赶湖边最后的一抹绯红,还有她最信仰的落日绵绵,最后以一种低调的华丽结束人生,可能会在看一看零碎的星辰和破裂的天空。

    她最渴望去的城市是上海,去看那条在《小时代》里被当做撕碎回忆的黄浦江,还有落满了白色鸽子的恒隆广场,看看上海的太阳,会不会比洛阳更加温暖,不经意把头发染上一种金属光泽。

    一个人买好车票。带上一袋子好吃的食物,悄悄爬上黑夜中飞驰的火车,随着极速倒退的夜景慢慢消融,从此她不在是一个人,因为还有黑夜陪伴她。

    从瞳孔里就可以看到,那两扇紧紧关闭着的时空之门,纵横交错的落满着枯黄叶子,进去就别想在出来了,出来了就别想在进去了,二十岁的她面临着一个充满了蓝色幻想的抉择,在这个橙红年代里,她尽可能的使自己凌乱一点,以至于不会因为这些年华的逃窜而泪流满面,苟延残喘的梦想,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被扔上天空,就算像烟花一样停留三秒钟她也会微笑灿然,亦或者她本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长时间趴在最阴暗的角落,生了青苔,长了蘑菇,放走了青春,拆坏了流年。

    可现在,她不在颓废也不在忧伤,因为她拥有全世界最温暖的臂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