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夺舍诀 > 第四十四回 惊魂一刻心无碍
    六月初六,煞东,诸事不宜。

    下午三点二十五分,罗湖区育英小学侧门对面的马路上,一辆银灰色的伊兰特悄无声息的停靠在路边。

    马路对面的小学校园内,午后第二节课的铃声刚刚敲响。一大群孩子们在小操场内追逐嬉闹,发出一浪高过一浪的欢笑声。这是一年级的两个班正在一起上体育课。

    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喜欢运动,也有一些孩子呆呆的站在操场边缘,缓慢的走动着,或是停在原地看着操场中间的同学们打闹。

    不远处的树荫下,两个小男生面对面坐在石椅上,专心致志的玩弄着刚刚逮到的一只天牛虫。

    这两个孩子年纪一般大,身上穿的都是一年级校服,坐在石椅右端的这个孩子长得眉清目秀,身上干干净净,一看就是那种乖乖孩子。

    至于左边这个虎头虎脑的小孩子,其实长相也挺招人疼爱,只是身上就没同伴那么干净了。

    两个小男孩头也不抬的拨弄着石椅上的天牛虫,就连有人走近了也没查觉。

    “你们在干什么?”

    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两名小男孩抬起头,看见是一个同样穿着一年级校服的女生站在面前。

    这个女生的年龄看上去比两个小男生要大一些,个子也高一些,应该有**岁的模样,单眼皮小眼睛,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

    两个小男孩望了这个女生一眼,并没有理会她,继续兴致勃勃的玩弄面前的昆虫。

    “王琦!我刚才听到有人说你妈妈是个丑八怪!”女生发觉吸引不了对方的注意力,于是抛出了一记杀手锏。

    那个虎头虎脑,身上脏兮兮的男生一听这话,立刻把头昂了起来,嗡声嗡气的问道:“谁说的!”

    这小孩虽然才只有六岁左右,但是却显得虎虎生威,比起同龄的孩子要厉害许多。

    “你跟我来,我告诉你!”这个稍大一些的女孩招招手,脸上露出讨好的笑容。

    “好!”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从石椅上跳下来,跟着女生走了。

    小男孩的同伴巴不得他离开,自己可以一个人玩虫子。过了半晌这小孩子才突然醒觉过来,刚才带走王琦的那个女生面生得很,而且明明不像一年级的学生,为什么穿着一年级的校服呢?

    想不通便不多想了,小孩子总是很容易忘却。小男孩继续玩虫子,浑然不知自己的小伙伴已经陷入了危机当中。

    陌生的女生把王琦领到了学校侧门,这里空无一人,就连传达室里的看门老头也在呼呼大睡。

    这个叫王琦的小男孩一脸迟疑的停下了脚步,刚要询问,谁知一只大人的手已然从背后摸了上来,洒满歌罗芳气味的手帕捂住小孩子的口鼻,小男孩立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三点三十五分。凌小宇觉得自己简直是傻透了,陪着这么个惹人注目的家伙蹲在路口,纯属吃饱了撑的。

    其实事情倒也很简单,黄朗朗很有诚意的找到凌小宇尽诉衷肠,大体内容说的当然是自己对凌小宇的表妹一见钟情,虽然过了一周,仍久久不能忘怀。所以拜托凌小宇,无论如何带自己见上佳人一面。

    凌小宇对这个没脾气的娘娘腔实在生不出恶感,虽然不认为表妹会喜欢上这样的家伙,但是也不好拒绝人家的苦苦哀求,加上对方又是魏晶的朋友,于是答应陪他一起来等表妹。

    表妹已经在魏晶介绍的那家人家里上班了,她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接送那家的小孩上学放学,然后晚上陪护到小孩子休息。那家人对待孩子的心态倒是有些奇特,并不需要表妹管理小孩的学习方面,反而要求表妹有时间尽量带这个小孩玩闹,说是要从小培养孩子的仁厚爱心和宽广心胸。

    经不住黄朗朗的哀求,凌小宇只好和表妹约了放学时间到小学门口会合,打算三人带一孩子吃个饭。

    只是凌小宇真的没想到,这家伙留在街上实在是很惹眼。

    朗朗依旧是化过妆之后才出门的,虽然没有那天的妆化得那么浓,但明眼人还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本来就十分帅气俊秀的五官,经过精心化妆之后就更加祸国殃民了。更何况这位花样妖男的穿着打扮也非常的时尚前卫,再加上身材瘦版,自然穿什么都好看。

    胖子和他站在一起,简直就是一幅反差比例极大的印象野兽派作品。

    街上无论男女经过,都会刻意朝这边瞟上几眼,胖子这一辈子的回头率就数今天最高了,只可惜是捎带上的那种。

    最夸张的还不只是这些,刚才过来几个十六七岁,水灵灵的丫头,竟然直接冲上来找黄朗朗要电话,还有人居然认出他的名号来了,掏出本子要签名的。

    在旁边竖起耳朵听了半天的凌小宇终于闹明白了,黄朗朗这厮在他们那个圈子里还有点小名气,出过几本漫画书,加上人又美型,所以被人认出来半点也不奇怪。

    “喂!要不然你到店里坐着等吧!站在这太招摇了,很麻烦的!”凌小宇故意努了努嘴,冲着旁边的广东烧腊店说道。

    坐在一堆烧腊边上,看你还美不美型!

    朗朗面露难色,自己这一身行头,坐在烧腊店里实在有点太后现代。

    凌小宇还故作关切的问道:“怎么了?不方便么?我表妹特别爱吃猪大肠,要不你去店里买两条,咱们拎在手上等她,包准她可高兴了。来!我给你钱,去吧!”

    “猪,猪大肠?”朗朗想像自己身穿杰尼亚西装,手拎两条猪大肠,无限风光的站在大街上的场景,心中不禁阵阵恶寒。

    凌小宇很满意自己的创意,乐呵呵的望着左右为难的朗朗。把痛苦建立在比自己帅的家伙身上,很明显就是一种凸显幸福的存在感嘛!

    黄朗朗突然面色一变,指着马路对面说道:“凌小宇,你看那边,好像有点不对劲。”

    凌小宇嘿嘿笑道:“行了!你别想转移注意力,这招我六岁就会了。”

    黄朗朗大皱着眉头,指着凌小宇身后,不说话了。

    凌小宇见这小子一脸认真,终于半迟疑的转过头去。

    不远处,一个矮胖的中年妇女抱着一个用毛毯包着的小孩,身旁还跟着一个小女孩,用手牵着她的衣角,三人正在横穿过马路。

    被中年妇女抱着的小男孩头垂得低低的,似乎是生病了。看上去像是一家三口赶着带孩子去看病,这样的场景在小学门口也算是司空见惯。

    凌小宇目光所及,心中却泛起一阵疑虑。

    这个中年妇女行色匆匆,过马路的动作迅速之极,带着两个孩子过马路,连看都不看一眼,也未免太慌张了吧。

    说她因为忧心孩子的病情也不太像,单看她脸上神色冷漠,半点都没有心急的模样,反而觉得极不协调。

    中年妇女带着两个孩子上了停在路边的那辆伊兰特,凌小宇的眼神蓦然一凛,“不对!真出事了!那辆车如果是这家人的,哪有当爹的不下车,让老婆带两个小孩过马路,而且最重要的是明明可以把车停到学校大门口,为什么会停在在侧门的路边?

    “站住!”凌小宇大吼一声,奋力朝那辆伊兰特追去。

    黄朗朗先是呆了一呆,急切的大叫道:“喂!你别犯傻,我开玩笑的!”

    凌小宇不顾身后黄朗朗的叫声,朝着那辆已经驶动的轿车猛冲了过去。不管自己的判断是对还是错,这件事情一定要搞清楚。

    在网络新闻里看过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深度报道,那些拐走小孩的人贩子简直应该天诛地灭,他们害得多少家庭痛不欲生,骨肉分离。看着街头那些残疾的乞儿,又有多少是被这些人贩子拐走后的儿童。此罪无可恕,当诛!

    凌小宇一怒追出,满街的人都在看着这个撒腿狂奔的胖子。

    那辆形迹可疑的轿车毫不迟疑的加速离开,凌小宇只凭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追不上了。

    凌小宇集中全部的注意力,能很清楚的看到前方车辆的后车厢,那名中年妇女冷冰冰的眼神,直直的盯着自己,渐行渐远。

    “该死!”凌小宇本想记下他们的车牌报警,谁知车尾牌上却贴的是一张红纸,纸上面写着天长地久四个黑体大字。这居然还是一辆伪装婚车,一定有问题。

    “没办法了!”凌小宇猛然间发动《夺舍诀》,双目之中奇光乍现,隔着百多米的距离,幽幽的望了过去。

    就在这惊险万分的一刹那间,被那名中年妇女抱着的小男孩,奇迹般的抬起头,和凌小宇的奇异目光对个正着。

    凌小宇只觉得身体一轻,眼睛眯作一道缝,在最短的时间内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体。

    “是那个被拐的小男孩。”凌小宇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自己细弱的胳膊,已知道自己夺舍成功。

    只是这一次很奇怪,估计是距离太远的关系,自己的夺舍术竟然偏离了目标。凌小宇的本意是夺舍到那名中年妇女身上,可惜弹道偏差,夺到了被拐目标的身上。

    在如此微妙的环境下,凌小宇不敢轻举妄动,彻底的闭上了眼睛。

    能够很清楚的感应到自己的躯体还在后面奔跑,凌小宇用意念小心翼翼的保持着对自己身体的联系。

    他不清楚夺舍的效果和距离之间的关系,如果当新身体距离自己原来的身体太远,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是夺舍失效?还是自己以后就只能呆在新身体了?或者时间一到,自己根本就会烟消云散?凌小宇不敢冒险,他只好拼命的输出意识,令自己原来的身体跟上。

    车行驶得越来越远,早就将凌小宇原来的躯体甩出不知多远了。只有凌小宇自己清楚,那具原来的躯体还在沿着来路奔跑,速度并没有减弱,只是不如车跑得快罢了。

    夺舍到这么幼小的身体,自己还是第一次。这副身体能干什么?凌小宇心中有一些焦躁,不由自主的运起夺舍诀中的炼气之术来克服自己的负面情绪。

    才一运气,凌小宇立刻反应过来,这具并不是自己原先的身体,不可以运行炼气之术。不过在这个过程当中,凌小宇却意外的发现了这具身体内还有一团淡淡的气流,停驻在身体的某一处角落。

    凌小宇感应着这团气流,这团气流似乎有生命般,同时也在感应着他。

    胖子蓦然惊醒,这团白乎乎的东西,莫非就是这小孩子的灵魂?试探性的发送过去一条信息,“别害怕,我是来帮你的。我们一起把你救出去!”

    那团气流看来并不懂得很清晰的回应,但是却透出一股善意与信任,凌小宇在识海之中能很清楚的感受得到。

    伊兰特一直驶上了高速,速度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