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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回王爷

    “你何时看出来是我的?”

    “你跟我说第一句话的时候。(手打小说)我就觉出来不同了,王爷,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可能已经不会站在这儿了。”

    慕容天枫越听越糊涂,他不明白,为何欧阳和笛生之间,忽然变得如此亲密无间?

    欧阳笑道:“二哥,我还是告诉你吧。”

    他拉过笛生,轻声说道:“其实,他是汾阳王。”

    慕容天枫摇头,笛生的头发,是别人无法复制的,他们的身高也不一样,这个人,分明就是笛生,怎么会变成汾阳王。

    笛生笑道:“算了欧阳,不要说那么复杂,还是由我来解释好了……”

    他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的说了一遍。

    慕容天枫大骇,就是欧阳。也是惊骇不已,“王爷,我觉得你还是回去的好,万一离魂时间长了,你回不去怎么办?”

    笛生摇摇头,费娇娇还没有救出来,他现在怎么会放心走。

    欧阳却陷入另一段沉思,笛生的描述,比他看到的更仔细,更多……

    笛生的笑容瞬间消失,“我知道,可是我现在不能走,等娇娇没事了,我自然会走。”

    费娇娇现在的情形,谁也无法预料能否将她救回来,甚至于在此次事件之后,众人都存了别样的心思,等她一年,反正,他们也找不到别的好办法唤醒费娇娇。

    笛生接着说道:“只要找到控制娇娇的神秘力量,娇娇一定能够恢复的,欧阳,今天你刚痊愈,不宜讲太多,还是先休息,明天,我会把自己所见到的。全都给你画出来,我们共同想办法。”

    欧阳点点头,可心里还是很不安,一个人魂魄和身体分开太久,万一回不去了怎么办?如果真是回不去了,燕长卿的死,对方兴未艾的楚国,绝对是一个沉痛的打击。

    费家人与楚国皇室丝丝缕缕的联系,让费家人一直站在风口浪尖之上,如果这个时候,燕长卿有事,费家人肯定是最倒霉的。

    思及此,他看向笛生,“王爷,我觉得你还是回去的好,离开太久,万一回不去,后果无法预料,楚国现在不能没有你。”

    燕长卿的魂魄,好不容易找到了费娇娇,哪里舍得离开。他觉得,这个时候找到费娇娇,是天意,是上天让他来拯救费娇娇,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楚国的事情,短时间内,不会有事。

    三个人之间,互相劝说,谁也没有劝动谁,夜静更深,只好先各自安歇。

    燕长卿并没有从笛生的身体里出来,笛生身体里的魂魄,被厐公子用了什么方法暂时压制住,笛生现在就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一样。

    所以,在燕长卿看到他的时候能够顺利的进入,而此时,他还没有找到破解厐公子的秘术,其实,费娇娇和此时的笛生,很像,他们都是被人用秘术压制住了自己的魂魄,然后变成了提线木偶一样,被人控制着,按照别人的意志,无意识的做着每一件事情。

    那道光,足以说明,这个世界远比自己的想象还要复杂可怕得多,如果现在救不出娇娇。就算自己回了三国,也不具任何意义了,直觉告诉他,这里所发生的一切时间,都和他们生存的空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就如同费娇娇和欧阳现在所做的事情一样,实际上,最大公无私的,就是二人,娇娇身为一个女子,都能有如此广襃的胸襟和气度,他怎么能甘居其后。

    就算没有了性命,他也值得了,现在的他,根本配不上娇娇,欧阳,远胜他千百倍,有这样一个男子陪着娇娇,他还有何本事去争,有何脸面去争。

    三个人,各怀心思,这一夜。注定不能安眠。

    是以,三个人起床以后,精神都不太好。

    互相看看对方的熊猫眼,三人俱是一笑。

    厐公子还没有回来,捕鲨鱼,本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算是有武功,也不见得顺顺利利,若非云家秘密跟随的船,他们也不会这么顺利的拿到鲨鱼皮,三人在心中都暗中佩服云耀楚的智慧。

    事情又重新回到了圆点。笛生吃过饭以后,就找掌柜要来文房四宝,把自己跟随费娇娇的情形,十分详尽的画了出来,让欧阳参考一下,看看是否能够从中找到线索。

    原先,他们的世界,最多不过是战争之类的残酷事件,如此诡异的事情,他们不会相信的。

    如今才知道,这个世界,并不是单纯的你来我往,很多事情,不是你死我活这样简单明了。

    一个人的强大,不是他有多么高深的武功,那些,只是外在的形式,最强大的,是人的精神世界,人的精神世界,是没有彼岸的,他可以无限强大,可以超越肉身,凝结成无穷的力量,创造出一个无穷大的世界。

    通过这次事件,欧阳认为,唯一可以帮得上他们的,就是客栈掌柜,人心都是肉长的,掌柜一定能够体谅他们的心情。

    欧阳已经做好了准备,学习当地的语言,了解当地的习俗,只有融入他们,才能了解他们,也才能了解整个事件,从而找到突破口,救出娇娇。

    欧阳上街买了礼物。答谢掌柜,并恳求掌柜教他当地的语言。

    掌柜以为他们是因为妹妹做了转世神,舍不得就此离开,便答应了,并善意的提醒他们,住店的成本太高,不如给他们找一处房子住下来,租房子比住在客栈便宜多了。

    掌柜给他们介绍的房子,就在客栈的隔壁,而且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他妻子的弟弟家,一个常年出海的渔夫,还没有娶妻,并不是每一个渔夫都有钱娶妻生子的,尼姆城向来是男多女少,娶一个妻子的成本很大。

    他的妻弟,昨天晚上刚刚从海上回来,令人感到振奋的是,他的妻弟休斯也能听懂他们的话,只是不如掌柜懂的多。

    欧阳当即就答应了掌柜,租下休斯的房子。

    休斯的房子,肯定是不如客栈的房子舒适,但是很宽敞,而且,比客栈安静,院子里还种着花花草草,不像一个渔夫住的地方。

    通过交谈,欧阳和笛生都发现休斯一个特殊的癖好,好赌。

    想来,这才是休斯久久不能娶妻的真正原因吧,从海上辛辛苦苦挣回来的钱,还没有捂热,就送去了赌坊,然后再出海,出海回来,不到一两天,就已经两手空空,这样的男人,但凡爱惜子女的人家,谁肯嫁他。

    其实,休斯不赌钱的时候,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有一手好厨艺,为人乐观开朗,也很爱整洁,不像别的男人那样嗜酒如命,如果能够改掉他好赌的毛病,一定能够赢得姑娘的青睐,娶上一个好妻子。

    欧阳与他聊天,发现他三句话不离一个赌字,还怂恿欧阳跟他去赌馆。

    尼姆这样一个城市,四周都是大海,经济规模无可避免地受市场、资源和结构等方面的局限,往来的船只靠岸之后,可供消遣娱乐的地方太少,那么,想要留住客船,带动当地的民生,赌馆,青楼这种地方,一定很发达。

    欧阳会赌钱,只是,他已经不是前世那个威震一方的大佬了,赌钱,似乎是之前很久远的一件事了。

    可是,想要和休斯交朋友,赌钱这种事情,一定避免不了,想要抓住一个人的软肋,一定要从一个人的兴趣爱好开始。

    欧阳沉思良久,决定先跟着休斯到街上的赌馆去看看,转转。

    本来笛生也想跟着一起去,但是他的白头发太显眼,所以,他只能被迫留在家中,由欧阳和慕容天枫跟着休斯去赌馆。

    尼姆的赌馆,很好认,有了休斯的指点,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几次被人赶出来的地方,就是尼姆城的赌馆,赌馆的门口,都有一个木牌子做的标记,上面画着一幅画,看样子,像是海中的章鱼。

    尼姆城的大街上,到处飘散着家家户户门口挂着的鱼干,虾干带来的的咸腥味道,而赌馆里,却是令人耳目一新的辉煌世界。

    赌馆的大厅,富丽堂皇,用贝壳镶嵌的墙壁上,凸出的地方,挂着一盏盏灯台,灯笼的形状,就是他们尼姆城人最喜欢的凤凰花。每一朵花瓣上,都会有一根婴儿手臂一边拿粗细的蜡烛,腾腾的烛光,照如白昼。

    赌馆的地面,更是纤尘不染,洁净如新。

    大厅里摆着十几张桌子,每一张桌子四周,都围满了醉生梦死的赌徒,一旦到了这里,不输光了钱,没有人会舍得离开,因为赌馆里,不仅有让人难以舍弃的赌博,还有如穿花蝴蝶一般美丽姑娘,妖娆妩媚的坐在你的身边,赌馆里的小二,还会不时给赢家递上一杯酒表示庆贺。

    欧阳暗中叹息,尼姆城的赌馆,深谙人的心理,所以,一旦进来,就再也出不去了,这一生,都可能会被他牢牢掌控,赌博,是一种让人丧失理性,为之疯狂的恶习,它会让人永远的坠入深渊,无法自拔。

    欧阳和慕容天枫紧紧跟随着休斯,休斯不停的何人打着招呼,看得出来,休斯在这个赌馆里,很受欢迎,他应该是一个品行还算不错的赌徒,否则,没有人愿意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