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网游小说 > CS乱世巨星 > 第三十八章 再显神威
    第三十八章再显神威

    这番话几乎可以体现一个绝顶实力的选手对c的理念和看法了,而且并不仅仅是是一个高手对整个世界的看法,对自身的思考和参悟。

    仇天当年在opk训练室打爆漫天飞碟的情形是那时候他对“无为”的理解,然后事过境迁,三年的苦难流浪岁月让他更是今非昔比,今天的他或许更能参悟自己的netbsp;燕雯曾经认为仇天的手中枪是绝对的杀人枪,但是此刻看来,仇天手中的up却像一把吉他。

    吉他弹奏出有节奏的音乐枪活也跟着有节奏的跳动。

    在沙漠二a区大道转角与洞口之间,无论龙天翔和宋一梅怎么冲出来,怎么跳出来,怎么走出来,用什么枪,买什么装备,仇天就是只用一把光杆就只用最多五颗子弹,龙天翔与宋一梅就得乖乖的躺在地上缴械投降。

    叶翔已经见识过仇天的厉害,他知道这个世上恐怕除了mk外,仇天鲜有人能匹敌。

    而银子骄和吧里那些管顾客一个个就看得眼睛珠子差点凸出来了。

    什么叫枪枪爆头?这就叫枪枪爆头!

    仇天每一局就跑到转角处准心紧紧的瞄在洞口,只要up一响,不是龙天翔的尸体飞出来就是宋一梅的脑袋被打爆。

    打到现在,仇天甚至连动都懒得动了,他就一只手按着鼠标,另一只手接过叶翔递过来的香烟,悠闲的抽着,必要的时候才按按鼠标左键,那模样像是在看电影一样,丝毫不是在1v2的比赛。

    其实如今的仇天已经没有当初opk的烈火战车风格了,如今他的c风格显得优雅、从容、轻松、简单,这当然与他如今对世界的看法有关。

    原来的他是束缚的、处于重重压力的,现在的他是轻松的、自由自在的。

    现在,龙天翔与宋一梅已经失去了刚才单挑时各自的沉稳与严肃,取代的是满头大汗。

    一个是ne4mm的主力冲锋手,在国际赛场上也经过了众多大赛的陶冶;

    一个是team11和袁理共同调教了几年的优秀选手,也可以说是极富天赋的选手;

    但是两大高手在仇天面前好象成了玩具,他们原本拿手的ak神枪好象也成了玩具枪。

    仇天忽然郎声道:“mei,鼠标灵敏度2.050000,f键跳跃,e键换枪;iang,鼠标灵敏度1.350000,吧鼠标不要用,掉帧太厉害,v键跳跃;你们装备不齐,键盘设置不合理,非科学的方式就是基本功的误入歧途,重新练过,我退了!”说完,仇天直接quit了。

    宋一梅现“321”果然退出了游戏,她与龙天翔同时愣了愣,不由得对对方肃然起敬,人家就通过c里的交手居然可以猜出自己的键盘与参数设置,而且难得的是打了这么多局,人家的farg已经是52:0了,对方显然是留面子给自己,不希望自己输得太难看。

    龙天翔站起身,走到仇天面前点点头,道:“我服了!”

    宋一梅也眼睛直:“高人!”

    仇天也不理睬两人,走起身就扶起叶翔向外走去。

    天空雨后放晴,阳光照在仇天、叶翔、银子骄三人身上,三人的心情都觉得很愉快,很舒畅。

    仇天愉快是因为他现在觉得自己很自由,没有从前那么多的压力感。

    叶翔却是因为自己又成功搞来一笔巨款捐献了,而银子骄却是激动得无以复加,他知道只要自己攀上了仇天这个大树,他的netbsp;百合小区的轮廓渐渐出现在众人眼里。

    仇天停下脚步,转过身叹了口气:“你们为什么非要跟着我们!”

    龙天翔与宋一梅一起尴尬的低下头。

    银子骄也趁势骂道:“喂,你们两个,搞什么飞机,我们回家了也,你们是不是想抢劫?老子可不怕你们!”

    叶翔笑道:“来抢吧,我身上的钱你们如果抢了还够不成抢劫罪!”

    仇天点点头:“ne4mm|冲锋手宋一梅,性别女,年龄20,擅长武器ak47,参加过040506年ec三届女子大师赛,经验丰富,状态稳定,把墨镜摘了吧!”

    宋一梅惊讶道:“原来你早看出来了!”

    仇天也不理她,走到龙天翔面前:“你是新面孔,你的风格不应该是在中国这种枪法流环境里训练出来的,你很像北欧战队的风格,但你又比北欧选手多了很多细巧与灵动!”

    龙天翔这时也彻底对仇天服气了,他可以很大胆的推测,仇天必然是个高手,而且还不是一个普通的高手,是极品高手,人家就与自己打了几次,居然可以推测一个人的身份与枪法来历,仇天的c水平到了哪种地步,他只能用深不可测来形容了。

    龙天翔谦虚的笑道:“我姓龙,叫龙天翔,不瞒你说,我刚从丹麦回来!”

    仇天点点头:“来了都是客,上楼去聊会吧!”

    于是,一行人向小区深处走去。

    沈昆径直坐在阳台上,看着时而晴朗时而阴沉的天空呆。

    他的脸还是肿着的,全身也还很疼,不过他还是早早的出院了。

    因为像他这样的穷小子根本负担不起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所以再肿再痛他也只有忍住,不过还好他的伤已经没有大碍了。

    他坐在阳台冰冷的地上,他的眼睛第一次失去了光彩,眼神无力的看着上空。

    半空中有小鸟飞过,这本是春意盎然的季节,可他却忽然失去了活力。

    梁意婕那天在美丽嘉年华的话让他失望透顶:“傻瓜,我是说过,可我一直把你当作弟弟呀!”

    从医院病床上醒来,范灵陪着他聊了一会,从范灵的口中,他才知道自己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人家梁意婕凭什么看上自己了?

    要钱没钱,要房没房,要长相没长相,冯先东的话是难听,但却有道理,至少在这个时代,这句话就是真知灼见。

    因为现代人真的很聪明也很愚蠢,他们认为两性关系不是肉欲关系就是物质关系,这个看法本来是荒谬的,可是赞同的人多了,它就成为真理、成为科学。

    这就是像沈昆这种男人的悲哀,他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其实是没有半分杂念的喜欢,他想谈场恋爱完全是与世俗无关的恋爱,可是没有人相信他,人人当他是白痴,而他偏偏是他,却不会因为这个世界去改变自己。

    这一点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很难受,但更多的是茫然。

    被人毒打也许他还可以忍受,但是梁意婕利用他的真诚来拒绝冯天华,一想到这里沈昆就觉得一片黑暗。

    人活着,虽然还活着,但却不能丧失希望。

    现在他就丧失了对梁意婕的希望。

    自己喜欢的人偏偏不喜欢自己,这种事这个世界还很多,沈昆已算幸运的了。

    一只手搭过他的肩膀。

    沈昆扭过头,叶翔一瘸一拐的在他身边坐下。

    沈昆还是没有说话,他难得如此深沉。

    叶翔叹了口气,喃喃的说道:“我从前有个朋友,他也是个愣小子,而且家里也很穷,,他也爱上了一个富家小姐!”

    沈昆没有出声,但目光却落在了叶翔黯然表情的脸上。

    “穷小子爱上富家女,注定不会有什么太好的结果,这个穷小子和你一样,什么也没有,但是,他有一样东西别人却没有!”叶翔像是在回忆往事。

    沈昆终于开口道:“那是什么东西?”

    叶翔道:“心!”

    沈昆道:“心?什么心?”

    叶翔道:“真心,那穷小子有一颗对自己心上人的真心,一颗不含任何杂念轻薄之意的真心,就像你喜欢你那上司一样,他不贪图那个女孩子的家产钱财,不迷恋她的美貌,对她没有任何非份之想,他只想和她一起,看着她笑,看着她开心,过着很简单的日子就够了,他的愿望就这么点!”

    沈昆顿时觉得心里暖烘烘的,他自己的心是怎么想的,叶翔总是很了解。

    叶翔继续道:“他虽有一颗真心,可是没有愿意相信他,就连那女孩也并不全信,直到有一天,那穷小子被女孩的家人找出来毒打了一顿,他被打得很惨,整整三天三夜昏死在街头,后来如果不是好心人的收留,他恐怕就这样被打死了!”

    沈昆的拳头立即握紧了。

    叶翔道:“再后来,他们就彻底失去了联系,假如那个穷小子是你,你会怎么做?”

    沈昆愣了愣,丝毫没料到叶翔居然这样问,他黯然道:“我,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叶翔道:“那穷小子后来就不和那女孩子再联系了!”

    沈昆道:“为什么?”

    叶翔抬起头,看着即将破云而出的阳光,坚定的说道:“因为,他后来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沈昆道:“什么道理?”

    叶翔道:“他和那女孩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并不是要得到她,她虽然不属于你,但你一样可以喜欢她,你完全不必因为别人而改变你对她的感情,即使你们最终不能牵手一起,你也可以把那份感情埋在心底,就当它是上天恩赐给你的礼物!”

    说这话时,叶翔脸上的肌肉在微微颤抖,他的目光变得晶莹起来。

    沈昆盯着他,道:“那个穷小子其实就是翔哥你,对不对?”

    叶翔转过头,看着沈昆,道:“我和你有什么不同吗?”

    沈昆不禁苦笑:“完全一样,你穷我也穷!”

    叶翔正色道:“错了!”

    沈昆立即愕然:“错了?”

    叶翔点点头:“我只想看到那个喜欢乱开玩笑、活泼快乐、仿佛永远无忧无虑的大兄弟,而不想看见一个经不起一点打击的沈昆,你明白吗?”

    沈昆没有说话,他只是静静的看着叶翔,叶翔总是那么懒懒散散的样子,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兄弟,总是默默无闻的付出了很多,他甚至可以为了沈昆讨回公道而不惜暴露自己夜风的身份。

    “翔哥,我知道你总是为我好,怕我受委屈,但我一定会听你的话的!”沈昆喃喃的说着,口气也变得越来越坚定。

    叶翔道:“你知道我的话是什么意思?”

    沈昆点点头,道:“知道,你是希望我尽快的走出阴影,好好的走下去!”

    “是的,大丈夫何患无妻!”叶翔点点头,把一个闪闪光的东西塞进沈昆手里,“把它拿着,困难的时候、觉得难受的时候就看看它,它会给你信心的!”

    沈昆接过,摊开手一看,手掌里是一个钥匙扣,是一个闪着金光呈现龙卷风模样的钥匙扣,它看上去棱角分明,狭长尖直,握在手上隐隐生疼。

    沈昆道:“是,我一定会永远把它带在身上!”

    叶翔笑了,拍了拍沈昆的肩膀:“我就知道,你能行的!”

    沈昆也笑了。

    叶翔站起身,笑道:“别一个人在这儿愣了,进屋旺财带了两个新朋友来,是高手啊,你不来”

    “走!”沈昆一骨碌就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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