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汉风1276 > 三十四章 离经叛道
    楚风没要祝季奢的千贯赌注,“我不要钱,只需要你替我招徕做烟花爆竹的工匠,另外收购硝石,越多越好。”

    “楚兄要做烟花?”祝季奢奇道,“当今天下大乱,有心情放烟花爆竹取乐的人,恐怕不多。”

    楚风笑而不答。

    祝季奢一拍脑门,恍然大悟:“楚兄要做火药!是了,火箭、火蒺藜、震天雷,皆是海上利器,楚兄纵横琉球,自然用得上这般货物!”

    是的,要造火药。自从军队建设的第一天起,楚风就在思考一个问题:使用什么样的武器?

    给士兵配备长枪短刀,然后在战前大讲一段蒙古暴虐史,使劲儿灌输民族主义,再扯着喉咙喊一声“freedom!”,于是士兵们马上小宇宙爆突破了绝对领域越写轮眼到达黄金圣域,高喊着“满塞”以一当十以十当百,蒙古兵当着披靡溃不成军?

    拜托,西亚的伊斯兰圣战者、波兰平原的条顿骑士团,都用血的教训证明了这条路行不通,楚风绝不认为自己给士兵洗脑的能力越巴格达的哈里,以及罗马教皇。

    或者寻访名山大川,找到独臂不死鸟骑士改之.杨遗留的“天外陨铁之圣剑”,再苦修《幽暗地狱的九重禁咒》,终于得到光明神的眷顾,领悟至高神的究极奥义。先玩单骑讨,把张弘范、李恒、伯颜一一挑落马下,最后用改之.杨的必杀技“西瓦大君主蒙哥之哀伤”,将忽必烈华丽丽的轰杀至渣……好了好了,睡睡也该醒了。

    朱元璋、朱棣两爷子怎么干的?“神机铳居前,马队居后……以铳摧其锋,继以骑冲其坚”,把鞑子从江南一直打回了老家蒙古高原,还时不时的出塞去揍他们一把。

    有这么成功的案例,完全可以复制嘛。琉球孤悬海外,又多山地,用不着马队,但火器完全可以先搞起来。

    tnt黑索今苦味酸达纳炸药显然都不现实,黑火药是目前最合适的选择。原料需要硫磺硝石木炭,硫磺,宝岛处于火山构造带,海了去;木炭,用炭窑烧木头;只有硝石,宝岛上极少出产,必须依赖进口。

    好在大陆、东南亚、印度都有大量硝石出产。而且除了中国人没有谁懂提炼技术。各国番商把整船地硝石运到中国来。再把提纯后地“中国雪”运回去染布、造高档玻璃。所以只要海路畅通。硝石地来源不是问题。

    楚风本想以每柄宝剑折钱千贯。换硝石五百担。这么好地宝剑。祝家总得买上几十百来柄。那硝石就不用愁了。

    谁知祝季奢开口就是:“百炼宝剑。我买十把。这种神剑。只要一柄。”

    啊?

    祝季奢给惊讶莫名地楚风解释:“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楚兄要地硝石。其价低廉。我祝家保证在一年之内。每月奉送一千担。惟请楚兄今后。不要再将此神剑卖出一柄!”

    祝家结交蒙古亲贵。自然是将独一无二地宝剑。送与最有权势地人物。若是每个亲王都送上一柄。那谁还稀罕呢?倒是弄巧成拙了。

    实际上祝家是以硝石换取宝剑的唯一专销权,想通这个关节,楚风也就释然,再次嘱咐他帮忙寻找火器工匠,便告辞出门。

    本来可以直接回码头,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两只脚仿佛不受控制,不由自主的走到秀王府门前,想拔腿离开,两只脚似有千斤重。

    没办法,在号称“工大读三年,母猪赛貂蝉”的某和尚大学苦苦煎熬,又身处号称“罗汉堂”的冶金机械系这个全校性别比例重灾区,咱们的楚同学除了看看海东某国的“动物世界”,研究一下人体生理问题以外,平时看见美女都要两眼放绿光的,何况这个娇滴滴脆生生活色生香的玉清郡主?实在是把他的一颗兽心全偷走了。

    呆立半晌,他才猛的一拍额头:唉,楚风啊楚风,还没清醒过来么?天上的彩虹,你看得见,但抓不着!他狠下心,一跺脚,头也不回的向码头走去。

    秀王府书房,玉清郡主伸出如玉的皓腕,托起香腮,盯着山墙下的书厨呆,往日流光溢彩的杏核眼,现在却显得有些凝滞。

    福州传来消息,玉清的父王赵与檡,以亲王之尊出镇瑞安府,对抗元将阿剌罕。

    父亲来信请表哥往军前效力,昨日与表哥说了,哪知他竟然说儒门弟子须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疆场厮杀不是读书人的本分,故而一口回绝了父亲的邀请。

    哼,表哥又在强词夺理了,难道起义兵勤王的文天祥文丞相不是儒生,死守信州的谢叠山不是读书人?玉清本想反驳,可看到表哥自以为是的样子,忽然就没了往日互相辩难为戏的心情,怅然回到王府。

    书橱上,四书五经、资治通鉴、墨法释道诸家书籍,满满的几大柜子。从小熟读兵书战策,精通文武治略,父亲夸我十个男儿都不及,却没有机会一展胸中抱负。可恨啊,为什么我不是男儿身?

    倒是那个海客,说的虽然离经叛道,却有几分道理。男人不能执干戈以卫社稷,整天要么空谈正心诚意,要么盯着女子守什么三从四德,难道你正心诚意、存天理灭人欲了,鞑子兵就不来入寇?难道妇人三从四德了,元鞑子便不会**掳掠?

    甚至脑中冒出个离经叛道的念头:便是朱文公起于地下,面对那些连字都不认识的生番,又能如何呢?和他们讲讲天理人欲?

    无数个从来没有过的怪念头,在此社稷危亡、山河破碎的时候,纷纷烦烦的涌上心头。

    “我的郡主小姐诶,和孙少爷怄气啦?”红莺端着刚用红泥火炉煎好的茶走进书房,将茶杯放到书案上,娇笑着说:“赶明儿我到孙少爷府上,叫他亲自来给咱们家郡主赔罪。”

    “去去去,你自己想去找孙君罢了!”玉清被红莺逗笑了,“你呀,急什么?通房大丫头的命,跑不了。”

    被小姐说中心事,饶是长着一颗玲珑七窍心的红莺也没法反驳。

    是啊,做小姐贴身丫环的,一半都会陪着出嫁,做个通房大丫头,那可是要为男主人侍寝的!

    那个女儿不怀春?既然是个通房大丫头的命,小姐的丈夫也就是自己的丈夫了,自然巴望着他能年轻点、温柔点。孙公子的相貌、学识都是一等一,青年才俊、文采风流,嫁给他不辱没小姐的人品,也不辱没了自己。

    更何况秀王爷在府中的时候,听得小姐去孙家,都是笑呵呵的,看这意思,两家的婚事已是板上钉钉了,那自己不就……

    红莺被玉清顶到无话可说,这可是少有的。两人从小在一块,名为主仆、情实姐妹,郡主辩才无碍,但往往经不起这刁蛮小丫头的胡搅蛮缠,今天占了上风,玉清忍不住调笑道:“你呀你,若是心中装着孙公子,我就不和你抢了。哪天就把你嫁过去得了,我就不嫁了,免得呀,争宠争不过你这娇俏小美人儿!”

    红莺一急,小嘴儿劈里啪啦:“哎呀呀,郡主自己变心了还倒打一耙!我还不知道呀,自打那个海客说了些混账话,咱们的郡主小姐就整天胡思乱想的……”

    玉清脸色一正:“不可因人废言,那人说的,虽然听起来大逆不道,但仔细想想确有三分道理。只不过,一个见利忘义的海上番客,说这些也就是图一时口快罢了,和前线一刀一枪搏杀的将士、和读圣贤书的士子比起来,无异于云泥之别。”

    “阿嚏、阿嚏!”楚风在回琉球的船上连着打了好个喷嚏,他莫名其妙的揉揉鼻子:谁在背后说我坏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