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女神的魔王奶爸 > 001 流浪的魔王
    笼罩着灰蒙蒙云层的天空,点缀着少许针叶灌木的土黄色大地上,这是一片贫瘠得令人指的大地。空气也是令人十分不爽的闷热,中午总是保持在四十摄氏度左右,这是足以让普通人中暑休克的高温。白狼泰蕾莎侧躺在巨石的阴影中,注视着偎在她怀里的洛加,不断甩动两条粗长的大尾巴,驱逐那些无休止纠缠的吸血蝇虻,顺带为洛加制造一些凉风。洛加向泰蕾莎报以感激的微笑,继续在羊皮书上挥笔补写昨天的日记。

    “来到这神奇世界的第217天,天气还是不阴不阳的闷热。”

    “在这个世界生活真的很艰难,尤其是现在的人形状态,白天怕热,晚上怕冷,跑得不快,力气也孱弱。中午打猎时,泰蕾莎扑倒一只食人魔领,干脆利索的咬断它的喉咙。我被一只食人魔杂鱼推倒,脑袋差点被砸成烂西瓜。当时,我分外怀念原来的巨狼身体,身为科曼索高原狼王时,我何等受过这样的屈辱。后来吃午饭时,我更加郁闷了,泰蕾莎狼吞虎咽的吃掉一整条食人魔大腿,咀嚼硬得像石头的食人魔大腿肉跟吃水豆腐一样,我却差点咬坏自己的牙齿。唉,最后不得不用久违的堕天使之吻吸收营养,真是何等的失态。”

    “下午,我现许多硕大的牛蹄印,以为现野牛群,就兴高采烈的追踪过去,一边跑还一边对泰蕾莎夸海口,说今晚要做全牛大宴,石板烧牛肉,烤牛肉串,牛肉羹,水煮牛肉,沙拉酱牛肉……。结果辛辛苦苦追出三十公里,却见到一个牛头人部落。这是何等的悲剧,当时我心生一头撞死在牛头人图腾柱上的冲动。唉,文盲果然必须悲剧。收获也不是没有,我终于纠正自己的错误观念,原来一直以为牛头人是人身牛头,见到牛头人之后才明白,牛头人更像是直立行走的牛,如果牛站起来,前踢换成手掌,差不多就是牛头人。”

    “牛头人其实满和平的。那个牛头人部落附近有一片沼泽,有一个小牛头人陷在淤泥中爬不出来,他的兄弟姐妹爸爸妈妈叔叔伯伯姑姑姨姨们围在沼泽周围,悲情的哞哞直叫,但没一点办法。我瞧他们可怜,就用灌木树枝和树皮绳赶制几个木排,铺在淤泥上,把这只倒霉的牛孩子拉出泥坑。唉,结果我更加悲剧了,当天晚上,那个部落的牛头搞篝火晚会来答谢我。他们的热情让我很感动,但那什么血蹄酒是何等的恐怖,气味像浓盐酸,口感更像是**,喝一口就能让味觉和嗅觉全面崩溃。”

    “这天的事情就这些,最后总结一下收获。收集到黑角部落牛头人的基因,黑角部落特产坚韧果的基因。坚韧果含有许多特殊的营养物质,果肉中榨出的油能快愈合外伤,坚韧果浸泡的血蹄酒更有补充精神的奇效,前提是受得了血蹄酒那杀人的味道。”

    “备注:坚韧果定为重点研究对象。”

    洛加合上羊皮书,连同自制的彩色水笔一起,用亚龙皮仔细的包裹,放入背包的暗兜中。他随后现,泰蕾莎正昂着头竖着耳朵,似乎在警惕什么,便问:“怎么了?”泰蕾莎低下头,张嘴出略带沙哑磁性的女性声音:“风中传来人类的血腥味。”

    “啊哦,正好闲的蛋疼,走,看热闹去。”

    洛加迅捷的跃起,背上背包提起自制的长柄石斧。泰蕾莎足有成年骆驼大小,但洛加并没骑上泰蕾莎,因为泰蕾莎不是坐骑,而是一个并肩作战,生死与共的伙伴,这是洛加莫名坚持的原则。不过他并不慢,只要泰蕾莎不全冲刺,他还是能轻松跟上的。

    战斗地点就在东边三里外的山谷中,洛加和泰蕾莎很快感到山谷侧边的悬崖上,窥视山谷中的情况。这是人类与人类的自相残杀,一边是统一着装的骑士,大约有三十多,骑乘高大的沙漠马,身着相同款式的黑色链甲,盾牌上都印着金色雄鹰徽章,披风上印着一句艾杜文‘以复仇之神荷鲁斯之名’。另一边是简陋的武士,只有五人,他们都有一双充满野性的琥珀色眼瞳。全世界只有一个种族拥有这种色彩的眼睛,那就是闪族。----山谷中已经有四十多具横倒的尸体,有艾杜骑士也有闪族武士,显然战况非常激烈。

    一个半月前,科曼索高原狼王融合一个垂死的闪族少年的身体,才有现在这闲的蛋疼的流浪汉洛加。所以说,现在的洛加也能算是闪族人,与下面几个倒霉蛋是同族。不过他并没插手参战的意图,只是郁郁的感慨:“唉,又是自相残杀,人类真是伟大啊。”

    “不干预吗,他们算得上你的同族。”泰蕾莎说。

    “吃人肉不道德,走吧。”

    洛加莫名其妙的嘀咕一声,扛着大斧转身就走。但就在这时,山谷中响起一声婴儿的哭喊,夹杂在兵器的碰撞和武士的咆哮声中,显得分外的刺耳。洛加脚步一僵,面无表情的转回到悬崖边,现一个闪族武士怀里竟然有一个襁褓,婴儿的哭声就来自那里。

    洛加再次打量战局,就现这婴儿竟然是杀伐的焦点。抱孩子的闪族武士明显最为强壮,其他的闪族武士明显在保护这个武士。围攻的艾杜骑士也以这个武士为目标,许多次冲刺劈砍时,矛尖和刀锋都是直接冲着襁褓去的,显然要至这个婴儿于死地。

    洛加上辈子杀人杀得太多,甚至都杀出职业性疲惫,所以来到这个世界后,曾誓做好人行善事,绝不滥杀无辜,如果不吃兔子,就不去杀害兔子。现在,他目睹企图杀害闪族婴儿的艾杜骑士,便陷入复杂的心理斗争:a,当做没看见,继续做逍遥自在的游侠;b,横空杀出,与三十多个……三十四个精壮的艾杜骑士干架,很可能会失手杀人。他面色阴晴不定的犹豫着,直到两个闪族武士为保护婴儿,相继被艾杜骑士的长矛刺死。

    “真是何等的意外事件,干她妹的。老办法,我先上。”

    洛加咬牙咒骂一声,非常干脆的直冲出悬崖。悬崖下的山坡几乎八十度倾斜,完全不是人类能够行走的地形,但洛加能够用脚尖点在那些突出崖面的石块上,或者用脚跟卡住岩石的裂缝,一步接一步的在崖面上奔跑,每一步都降落两米到三米。

    悬崖原本高达上百米,但他分作几十步,一口气就冲到谷底,一步都没停留。艾杜骑士已经注意到这不之客,但洛加实在太快了,他们还没来得及分兵应对,他就冲下山坡,冲到艾杜骑士们的后方。这时,部分艾杜骑士紧紧来得及转过马头。

    “杂碎,代表月亮惩罚你们,杀。”

    洛加一声如同炸雷的咆哮,声音中蕴含着狂野的兽性,这哪是人的声音,仿佛如成千上万的巨狼同时仰天啸月。许多艾杜骑士的战马纷纷受惊,长嘶着人立而起,把骑士掀翻到地上。不少骑士勉强留在鞍座上,却现战马不断原地转圈,哪里还能驾驭作战。

    仅仅一吼,艾杜骑士的阵型就被破坏,组织不成有效的进攻和防御。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洛加直冲入艾杜骑士的阵中,完全无视正在摸爬滚打的杂鱼,盯着铠甲最精致的艾杜骑士,抡起大斧直冲过去。这骑士明显是领,人强马壮,战马刚刚并没受惊吓。他沉稳的坐在马鞍上拧腰转身,利用长矛的长度优势,一矛捅向洛加。

    骑士的长矛比洛加的斧头长,洛加砍到骑士领之前,势必先被长矛刺中。

    但洛加没有强攻。

    洛加双手把大斧举到头顶,就掷向骑士领,竟然把大斧当做飞斧使了。长柄大斧在空中呼啸急旋,度毫不比寻常的飞斧慢。骑士领大吃一惊,连忙强行收回刺出的长矛,横过矛柄格挡。洛加趁机冲到骑士领跟前,起脚踹在战马右前腿的膝关节上。

    一声刺耳的嘎啦骨折声顿时响彻嘈杂的战场,这匹战马右前腿被硬生生踢折,痛苦长嘶着人立站起,把骑士领掀下马背。洛加也不让骑士领落地,提前扣住他右腿的踝关节,抡起这连人带甲重两百多斤的大汉,把他当做一根大号的人形棒槌,狠的朝地上砸。

    在一声震慑人心的砰然闷响中,骑士领头盔甩飞了,七窍流血的趴在地上,只能大口小口的吐血。洛加捡起骑士领掉落的长矛,拿在手中掂掂分量,面无表情的说:“我随时可以把你钉死在地上,但还是给你一个选择,a,命令你的人立刻撤退,我绕你一条命;b,我把你钉死在地上,然后用同样的手段,把他,他,他……,全都钉死。”洛加一手持矛,一手逐一指点周围还站着的艾杜骑士。骑士们惊恐难耐,不由自主的纷纷后退。

    骑士领哇哇连吐几口血,呻吟着说:“我……我说又不管用!”

    “你不是头头吗?”洛加惊诧的问,“难道他们还不听你的!”

    骑士‘领’颤颤巍巍的举起右手,指着一个浑身是血,铠甲残破的骑士。洛加定睛一看,顿时暗中大叫:‘这是何等的失态!’原来这个骑士的装备才是最精致的,只是早早就受伤了,铠甲破破烂烂,又沾染许多血污,所以看着像是杂鱼。

    领确实应该最强,但最强不表示不能先受伤,所以洛加失误了。

    这位真正的骑士领露出冰冷的狞笑,挥刀大喝:“下马,长矛阵。”

    因为洛加先前那一吼,艾杜骑士们只有少数还留在马背上,大多数都已经摔下马。领这么一吼,他们便迅列成新月阵,挺着长矛围着洛加,同时大喊着冲过来。洛加看着诸多刺来的冷森森矛尖,不慌不忙的举起长矛,面无表情的说。

    “唉……,我不想杀人,都是你们逼我的,泰蕾莎。”

    洛加无视这些刺来的长矛,自顾把自己的长矛掷向敌阵最后方的骑士领。

    飞射的长矛快如闪电,破空声尖啸刺耳,摄人心魂。

    骑士领连忙躲闪,却现自己突然腾空飞起,视野越来越高,很快变成俯瞰地面。他看见了远处狼狈不堪的三个闪族武士,看见了傲然站立的闪族少年,看见了正惊恐瞪着他的部下们。“这些狗杂种,这是什么眼神?”他十分不满,然后看见了诡异的一幕。

    一具无头尸体僵硬的沾着,脖颈上鲜血突突直喷,后面还站着一头大得不可思议的白色巨狼。“这是谁,怎么看着这么眼熟?”他如此心想,随后感觉越来越疲惫,视野越来越昏暗,耳中满是嗡嗡直响的风声。他想眯一会,却现自己连闭眼的力气都没……。

    洛加看着骑士领的头颅腾空飞起,又看着骑士狩猎的头颅落到地上,才平静的说:“我不想杀人,但不介意杀人。一旦我开杀戒,就会习惯性的杀光所有人。我最后一次让你们选择,a,现在离开,我不杀你们;b,留下继续战斗,我把你们全杀死。”

    他停顿短短的一会,爆出野性十足的咆哮:“选择吧,杂碎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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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杜帝国是一个阶级森严,军机残酷的国度,如果主将身亡,只有下级的士兵生还,那么生还者全部死刑。虽然洛加给出生与死的选择题,但对艾杜骑士们而言,a是暂时苟且偷生,然后回去被军法处死;b是荣耀的战死沙场。他们只能选择b。

    大约五分钟后,洛加把弯刀刺入最后一个艾杜骑士的后腰,刀尖贴着腰椎和最下一条肋骨,歪斜的向上推进,破开膈肌刺入胸腔的心脏。这骑士轻微的几下垂死痉挛,就彻底散失了生机。洛加推开尸体拔出弯刀,看着尸横遍野的谷底,无奈的叹了口气。

    刚才的战斗短暂又激烈,艾杜骑士个个都是以死相搏,结果洛加和泰蕾莎自顾不暇,三个闪族武士被相继放到,那个婴儿已经没了哭声,不知道是不是遇害了。“希望能救得回来,要不然还真白忙活了。”洛加郁闷的嘀咕,向那个闪族武士的尸体走去。

    结果,他震惊的现,这闪族武士还没死。

    被齐膝砍断右腿,胸口被捅出对穿窟窿,腹部的刀伤已经露出肠子……。身负如此致命重伤,这闪族武士竟然还没死,眼睛睁得老大,眼珠子还会动。见到洛加走过来,他断断续续的说:“我是西风……部落的加……加德,年轻的闪族勇士啊,你……你……”

    洛加整理一下身体原来的记忆,主动回答:“我叫洛加,原本是利未部落的。”

    闪族武士加德一听这话,便露出苍白的微笑:“原……原来是……是你……”

    “你知道我?”洛加惊讶的问。

    “利未部落的洛加……用弹弓……射……射杀艾杜巨人莫利亚,这事情已经被……被传遍各部落,我当……当然知道。”加德向洛加竖起大拇指,喘息着说:“好样的,少年。如果闪族人都……都有你这的血性,闪族又绝对不是艾杜族的奴……奴隶!”

    加德所说的事迹属于以前那个真正的洛加,正因为这***事情,真洛加才被艾杜族追杀,身负重伤逃入科曼索高原,邂逅当时的科曼索狼王,才有现在这个洛加的存在。洛加也没有解释,连忙劝说加德:“我知道了,闪族人确实都应该像你和我一样,做有血性的爷们,纯的。不过您老人家还是赶紧说遗嘱吧,万一一口气接不上死了,那真的死不瞑目。”

    “我们闪族蕴含着狼神的血脉,哪有这么脆弱。”加德突然精神起来,解下怀中用鳞甲包裹的襁褓,双手递给洛加,然后用力握住洛加的手腕,呼吸急促的叮嘱:“我辜负德雷克勒斯先知的期望,没能把这位小姐送到艾瑞帕,我失去了荣耀。但我不会死不瞑目,因为有你在这里。这位小姐是苏伦的化身,她是我们闪族的启明星,请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她,把她送到艾瑞帕城,交给大先知阿斯兰,一定……”

    襁褓中的小婴儿正在熟睡,从面相看应该不满周岁,只有**个月大,长着一头银白色微卷的绒毛,皮肤白皙得像十五的满月,小鼻子小眼睛分外可爱。洛加见这孩子十分有趣,就小心翼翼的刮一下她的小脸,触感像水豆腐一样又嫩又滑。

    “真是可爱的小鬼,对了,你话还没说完呢,一定什么。”洛加专注端详这孩子,漫不经心的问加德,却没有得到加德的回答。他顿时心生不祥,霍然抬头看向加德,现这个刚刚还亢奋聒噪的家伙,现在已经目光涣散,上气不接下气,一副随时会死的死相。“**!”洛加连忙摇着加德的肩膀,大声问:“喂喂,你话还没说完,可不能死啊,送邮包可要写收件人和收件地址,你丫在临死之前赶紧说清楚艾瑞帕在哪,阿斯兰是什么人?”

    “艾瑞帕……艾瑞帕……艾……”加德头一歪,没气了,瞳孔放大了。

    洛加怔怔的看着死不瞑目的加德,半晌说不出话来。许久之后,他才摇摇头,伸手替加德合上眼睛,苦笑着说:“这是何等的办事不牢靠,你丫有空说那么多废话,什么这身体原主人的英雄故事,什么荣耀和期望,什么苏伦的化身,却偏偏漏了最关键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瞧你这小样,死不瞑目了吧,**了吧!算了,看在这小家伙挺可爱的份上,我花点时间慢慢替你找吧。”他看着襁褓中熟睡的小婴儿,长长的叹息。

    紧接着,他又开始疑惑:“苏伦的化身,苏伦这称谓怎么听着好耳熟啊!”

    洛加在这具身体的记忆中细细的搜索‘苏伦’一词,脸色很快就变了,不敢置信的自言自语:“闪族的守护神苏伦,月之女神苏伦,银色女士苏伦,月之少女苏伦……”他突然抓狂的大喊:“这是多么糟糕的剧情展,这只小东西竟然是女神的化身?!”

    洛加的激动惊醒了熟睡的小婴儿,她缓缓睁开眼,露出璀璨如宝珠的琥珀金色眼瞳。她盯着洛加眨巴着小眼睛,突然咯咯笑了,还伸出两只肉乎乎粉扑扑的小胳膊,貌似想摸摸洛加。洛加沉默一会,苦笑着摇摇头,主动凑上脸让让这小家伙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