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新美人鱼的传说 > 第三十二章 谁是猫?谁是老鼠?(下)
    大约相距百来米的路程,万朝晖还能清晰的看到站在林博扬身边的是俩个男生,瞬间,她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浅浅的笑意:果然那天林博扬在电话里是想借用所谓的“俩个人”,来试探万朝晖的感受,万朝晖庆幸自己没有掉进林博扬设下的圈套里,她暗暗的想:既然你林博扬这么喜欢**感情,那我万朝晖今天就好好陪你玩玩!

    “朝晖呀,彩云,你们怎么才来呀,我们都等你们好半天了!”林博扬一上来就是一副嘻皮笑脸的模样。

    “我们好像没有迟到喔是某些人来早了呀!”万朝晖郑重其事的看了看手表,是笑非笑的看着林博扬回答道,同时她一扫而过林博扬身边的俩个朋友,这俩个人,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色上,自然逊色于林博扬,至于其他的方面,只有待会儿交流过后,才能揣测。“谢飞,你也来了。”面对谢飞,万朝晖的腔调立刻改变了,露出了真诚的微笑,谢飞给万朝晖的感觉一直是很正直,友善的,就连他的长相都像极了关老爷关羽。

    “这是我的俩位朋友----程强和周涛,这是我的高中同学兼好友----万朝晖和叶彩云。”林博扬给彼此做了简单的介绍,大家微笑着点了点头,林博扬对着谢飞的耳朵说了两句,谢飞就跑去公园售票处了,在等待的时间里,林博扬一直笑着看着万朝晖,他的笑容给万朝晖的感觉很邪,是乎已经把她看穿是的,万朝晖也微笑的正视着林博扬,笑得很坦荡真诚,瞬间,林博扬的眉间微微的露出了意味着思索的表情纹,他又开始犯迷惑了:万朝晖的表情意味着什么呢?今天,万朝晖在穿着上也是经过一番思考的,深蓝色的牛仔裤和米黄色的宽松毛衣,带了一条七彩的仿真玛瑙石做成的项链,头从耳际两侧分分上去束了一个马尾,其余的散在脑后,她绝对不是所谓的“女为悦己者容”,在她的心里,丝毫没有要把自己装扮得如何漂亮的思绪,如果那样做,反而会显得她是在乎林博扬的,而林博扬还不知道会自鸣得意的飘浮到什么程度呢,适当的装扮符合适当场所,一向是她有张有弛的行为准则。一旁的叶彩云在装扮上向来没有万朝晖这么有心,色彩的搭配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时常需要万朝晖在一旁指点,万朝晖心里清楚,这是跟她从小的家庭氛围有关的,她没有万朝晖那样的见识和感受,但是万朝晖却很珍惜对她的友情,打心里没有瞧不起她的意思。

    因为是星期六,公园里已经有络绎不绝的人群在游玩了,一眼望去,大多数是与万朝晖他们年龄相仿的年轻人,游乐场上的那些玩意其实一直是万朝晖的最爱,她最喜欢玩碰碰车了,在没有真正开上自己的私家车之前,碰碰车能让她过足瘾,令她尽情的碰撞,热血的沸腾和无拘束的欢笑能释放她心底难以对别人倾诉的压抑情绪,只是林博扬的提议是去唱卡拉ok,尽管令万朝晖有些遗憾,但是如果真的叫万朝晖当着林博扬的面,露出她本性里非常童真的一面,她相信林博扬又会使出新的花样来攻克她的心理防线了,所以还是顺从林博扬的提议是最好的,至于林博扬提到的唱歌,万朝晖只有静观其变,看他会耍什么套路了。

    刚刚坐下来,林博扬就对服务员问道:“小姐,你们这里有华山论剑的主题歌吗?”说话的同时,他注视着万朝晖,万朝晖心里一惊,原来林博扬还记得高中时,无意间被他听到自己独自在教室高歌这歌的情景,她有些感动,只是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的样子,服务员很亲切的对林博扬笑道:“有”,一旁的万朝晖不得不承认,林博扬是那种很有女人缘的男生,这也是她自始至终都无法对林博扬的追求产生安全感的原因所在,在感情上,万朝晖是不会跟别的女人分享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情感的,否则的话,她宁可不要。

    “朝晖呀,我俩来合唱这歌吧!”林博扬意味深长的看着万朝晖,万朝晖立刻就心领神会了,但是她没有办法接受林博扬的一片情意,因为她从来也没有感觉到林博扬真挚的爱意,华山论剑的主题曲----世间始终你好,里面的歌词就是万朝晖的心声,她从小就喜欢看《射雕英雄传》,童年流行的粘贴画上都是她喜欢的俏黄容的身影,她喜欢黄容的精灵古怪,也喜欢她对郭靖的执着情意,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万朝晖找到能全心全意对待自己的男人,她一定会死心踏地的为对方付出一生的,只是目前,万朝晖心如明镜:这个男人不是林博扬,不是。

    “对不起,我不会唱这歌。”反正在场的人又不知道万朝晖在撒谎,只要林博扬明白其中的缘由就够了,果然,林博扬无奈的拿起话筒,一人独唱了,“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或者另有高处比天高,在世间自有山比此山高,但爱心,找不到比你好……”万朝晖避开林博扬情意缠绵的眼光,和一旁的叶彩云说笑起来。

    林博扬的歌确实唱得不错,令店里的服务小姐对他着了迷,他开始用一惯调侃的腔调和服务员搭煽,万朝晖明白他的意图,她和大家一起看着笑着,又很自然的拿起话筒鼓励叶彩云唱歌,林博扬偏着头,静静的盯着万朝晖看,万朝晖依旧保持着自己的欢快情绪,林博扬带来的两个朋友也在一旁疑狐的看着万朝晖,万朝晖以真诚的笑容回敬这两位,反而令他们有些不好意思。

    电视里又放起了一老歌----我悄悄的蒙上你的眼睛,“朝晖,我知道这歌,你是会唱的,给个面子吧!”林博扬还真的不依不饶的。

    万朝晖也开始调侃的笑道:“我唱着会走调的。”

    “不要紧,我们的歌都唱得不错,听多了没意思,就想听听你唱走调的。”万朝晖和林博扬对视了短短的几秒钟,万朝晖顾及到旁边几个人的感受,不想把气氛搞僵了,于是笑着拿起了话筒,这时,林博扬已经开始了男生的那段唱词,接着轮到万朝晖了,她的声音象极了原唱的腔调,立刻迎来林博扬及周围人的叫好,没有人不喜欢被关注被赞扬的感觉,万朝晖的喜悦全部装到心里,她专注的唱着歌,心里也确实是甜甜的,她不得不承认,林博扬能令她暂时忘了心里的情结,能令她开心的笑,只是她自己也不确定这是一份怎样的感情,在她没有弄明白自己的真心之前,她对任何人都不会轻易把爱字说出口的。

    借着林博扬上厕所的空档,万朝晖叫来服务员,悄悄的把单买了,刚才是谢飞掏的钱买的门票,尽管大家是朋友,但是在用钱上面,万朝晖牢记妈妈平时的叮嘱,不要随便占别人的小便宜,更不要随便花别人的钱。

    林博扬回来了,他看了看手表,快十二点钟了,于是叫服务员结帐,听到服务员细声细语的说万朝晖已经买了单,林博扬的表情有些惊讶,他郑重的看着万朝晖,万朝晖以微笑置之。

    “中午了,我们去吃饭吧!”林博扬看着万朝晖说道,万朝晖报以沉默,旁边的人也无异议。本来万朝晖以为会随便吃点东西的,没想到的是,林博扬把大家带到公园里内设的高级餐厅吃饭,“我们还是到外面随便吃点东西吧!”万朝晖心里很清楚,一行六个人用餐下来,至少要花费三四百块钱,毫无疑问会是林博扬来买单,她觉得既然大家是朋友,聚一聚是主要目的,没有必要奢侈的花费,“怎么,你怕让你出钱啊!万朝晖知道林博扬的回话是带着调侃性的,今天出来玩,他是必要在万朝晖她们面前显露一番的,用这样的言语,无非是想激将万朝晖不加反对,于是她也调侃的回答道:“我可没有钱买单!”林博扬意味深长的看着万朝晖,嘴角泛起了一丝淡淡的笑意。

    点菜,万朝晖自然不在话下,吃,对她来讲,就那么回事,从小到大,虽然爷爷奶奶他们重男轻女,但是餐馆生意的兴隆,还是让万朝晖从中品尝到不少美味的,只是此刻坐在席间,令她不自觉的想起上次和同事出去玩时,就因为万朝晖忽视了菜式的美名叫法,被嘲笑为乡巴佬的尴尬场面,后来回想到爷爷把鸡翅写成凤翅的商业技巧,才意识到自己的直率,所以此刻她还是谨慎的保持着沉默比较好,“朝晖,你来点几个菜吧!”林博扬把菜单递给万朝晖,不管他的本意是一片好意还是想借机挖苦她一番,万朝晖无法确定,点吧,怕出洋相,让他们嘲笑;不点吧,又会显得自己没见识,为了保住自己的面子,机警的万朝晖迅的做了假中带真,真假混淆的方式直白的回答道:“我不会点菜,你看着办吧!”看着她不卑不亢的端庄样子,坐在她正对面的林博扬深吸了一口烟,吐烟雾的时候,微微眯起眼睛端详着万朝晖,估量她说话的真假,万朝晖直视着林博扬,笑容是淡然坦荡的,更添加了林博扬的迷狐。

    林博扬点了十来个菜,他熟练的叫着菜名,可见他在吃方面已经深知谙世了,万朝晖庆幸自己没有点菜,否则的话,还不知道会被林博扬如何嘲笑了。

    很快的,服务员就端上了两个菜:鱼香肉丝和干扁牛肉丝,大家开始动筷子了,万朝晖尝了一下鱼香肉丝,心中暗自评价着厨子的手艺,案板的师傅刀功不错,厨子把糖份加重了些,精瘦肉爆炒得很嫩,进了味,竹笋进口香脆,至于干扁牛肉丝,万朝晖迟疑了一下,看着红辣辣的尖椒,她怕自己吃了又会冲青春痘,所以没有尝试。

    “放心的吃吧,不会要你买单的。”林博扬笑着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话没有令万朝晖觉得尴尬,这些年,万朝晖对林博扬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他和自己一样,是个爱唱反调的叛逆者,如果不了解的人,顺着他说的话去理解,面子上自然承受不了,当然,这种人也不会对所有的人唱反调的,只有面对他在意的人时,因为拿不准,又害怕伤害到自己的自尊心的时候,才会以反向的方式做事,以求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那自尊的心,这也是万朝晖始终承认林博扬是朋友的原因,她肯定自己对于林博扬是有好感的,俩人行事都很乖张叛逆,万朝晖从内心里,还是有些服林博扬的聪明机警的,至于说到自己对林博扬的感觉,她此刻再次确信自己真的不能对他谈爱,目前的她没有体会到爱是什么,又从何谈爱呢?她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事业的追求上,成功是她义无反顾的追求。

    “我说了我没----有钱。”万朝晖吐的是实情,可是听者却难以确定,因为万朝晖身上有股气势,她的自信不是装出来的,她那雄心勃勃的架势令人不得不觉得她没有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林博扬虽然涉世不深,但是他的眼睛也还是比较锐利的,总是用审视的眼神度量万朝晖的每以句话的真伪,虽然万朝晖不害怕他的眼神,但是她就是要用是非颠倒的方式令他捉摸不透,谁叫他整个人都透着玩的气息呢。

    林博扬开始和身边的两个朋友划拳,谁输了谁就得吃盘里的红辣椒。看着他们一边做着手势一边叫道“一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飞呀飞呀……”,一旁的万朝晖觉得很好奇好玩,天真烂漫的天性就不知不觉的显露了,于是对着林博扬囔着说:“喂,教我玩吧!”

    “吃你的菜,这不是你们女孩子玩的。”林博扬郑重其事的说道,万朝晖忽然想起平常在二叔酒楼里看到的男女划拳调戏的场面,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有失好女孩的端庄了,脸立刻着热起来,好歹是在灯光的照射下,旁边的人没有看出来,于是她保持镇定的坐正姿态,优雅的着看他们玩。

    “谢飞,你记不记得,以前我们在寝室里经常玩这个。”林博扬一边咀嚼着辣椒,一边较有兴致的对着谢飞回味着,乖乖,他还真的不怕辣呢!万朝晖心里暗自叫道。

    “当然记得,那时候陀陀老输给你,我也是的。”听到谢飞谈到陀陀,万朝晖立刻想到他,陀陀是班里最矮小的男生,但是成绩挺好的,人也蛮随和的。

    “我记得读高中时,陀陀可会吃鱼了,我曾经亲眼看到他把一条鲫鱼挑剔得只剩下整整的鱼骨头,他还蛮有水平的。”万朝晖很留恋同学时代的纯真。

    “陀陀是你叫的吗?你知道为什么给他取个外号叫陀陀?”林博扬冲着万朝晖大声说道,万朝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林博扬当着大家的面数落自己,她真想跟他翻脸,回敬他:你们能叫,为什么就不允许我叫?但是她看到林博扬严肃的表情,脑子一转,意识到可能这个外号背后隐藏着不雅的意义,所以顾全大局,压住了自己的脾气。

    林博扬他们继续划着拳,万朝晖觉得林博扬刚才让自己在大家面前丢了面子,所以她得想点办法挽回一下,反击他一下,令他也不好受,脑袋瓜子一转动,她的主意就出来了,于是她开始对林博扬带来的,坐在她邻近的一位朋友说道:“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叫周涛吧!”能被人一下子记住,周涛自然是欣喜不已,他连连的应声着。

    看着万朝晖主动的和周涛讲话,立刻引起了林博扬的注意:小妮子,又想耍什么花招了?

    “既然我能记住你们的名字,那我也要考考你们的记忆。”另一位朋友也觉得有意思,于是停下来听他们说话,“出于礼貌,那你们可知道我的名字?”看上去挺老实的周涛轻率的回答道:“当然知道啊!”

    “那请你说出我的名字呀!”万朝晖笑着看着周涛。

    “你叫万朝晖呀!”周涛脱口而出。

    “那她呢,你也能说出她的名字吗?”万朝晖指了指旁边默默坐着的叶彩云。

    “这个……,不好意思,我一时记不起来了。”周涛无奈的摸了摸脑袋。

    “你怎么那么清楚的记得我的名字呢?我的名字好像并不好记住的喔!”万朝晖继续下着套子。

    “因为林博扬经常在我们面前提起你。”随着周涛的话音落下,万朝晖是笑非笑的看着林博扬,这个答案就是万朝晖要的,谁叫你林博扬刚才对我大吼大叫的,万朝晖是想借着周涛的话提醒大家,其实是林博扬对我万朝晖有情意,足以抵消刚才他在众人面前让万朝晖有失脸面的意图。

    林博扬笑得很邪,他已经听出了万朝晖的玄外之意,带着骁有兴致的表情看着万朝晖,万朝晖倔强的仰起头,俨然一副烈女视死如归的毫不妥协和毫不畏惧。

    菜相续都上齐了,心细的谢飞看出了两人的较劲,于是连声招呼道:“这菜看上去挺不错的,大家快吃吧,彩云,你吃呀!”

    “烟没有了,我出去买包。”林博扬站起身,走了出去。

    “他很会花钱嘛!”万朝晖不屑的说道。

    “林博扬很聪明的,他会赚才会花,花完了,他自然会再去赚。”说话的是林博扬另外的一位朋友程强,本来万朝晖就觉得这个人城俯稳重一些,果然没有看错,他的话自然有他的道理,只是万朝晖不太认同这样的价值观,对她来讲,她认为该花的,她绝不吝啬,但是不该花的,她会比铁公鸡还要铁,她对朋友很大方慷慨,但是她不会被别人当傻瓜似的利用,她对自己很苛刻,读书时,在不赶时间的情况下,宁可走一站路转车,也不愿多花那三毛钱。

    “这包烟比外面的贵五块钱,二十块,利润挺大的。”这次林博扬回来的挺快的,他怕万朝晖又抢着买单了。

    结算时,这一餐花了三百八,林博扬一边掏钱,一边无所谓的看着万朝晖,万朝晖刻意避开看他的钱包,你要面子,尽管要去好了,反正我没有吃什么菜,我不欠你的。

    沿着公园走,林博扬看着参天的直挺松树,不由的自言自语道:“要是把这些树砍去卖掉,利润可大着了。”万朝晖静静的听着他说话,暗自想到:看来你还挺有商业头脑的嘛!

    路过台球室,林博扬非要进去搓一搓。早些年前,五叔就在餐馆前摆了一套台球桌,所以万朝晖对此并不陌生,只是她没有强烈的兴致,总觉得女孩子玩台球,不雅,所以技术一直平平的,姿势倒是挺美的。令她感到意外的是,叶彩云好像对台球挺感兴趣的,林博扬提议六个人分两组进行比赛,万朝晖和叶彩云分开,万朝晖主动要求和周涛程强一组。

    林博扬的球技确实不错,随着一个个小彩球的进洞,他得意的看着万朝晖,万朝晖一边暗自骂周涛和程强两个是笨蛋,一边安慰自己:输了就输了,那是因为我不感兴趣,如果是我感兴趣的东西,我绝对不会输给你。

    临到打进最后一个黑色的八号球时,林博扬突然停了下来,“朝晖,我们俩单独赌一局吧!”

    “你想怎么赌?”万朝晖是不甘示弱的。

    “如果这一杆下来,黑桃八进了,你就输了,那你就给我买包烟。”林博扬是乎挺有把握的,看着他的样子,令万朝晖不自觉的想起高三时,两人曾经也赌过一次,那次是赌林博扬的三分球是否会进,谁输了,就请对方喝汽水,谢飞和叶彩云做证。就在林博扬投球的前一刻,万朝晖突然兴事冲冲的加大了赌注:一瓶汽水变成了两瓶,林博扬笑嘻嘻的答应了,随着他那一漂亮的空投,万朝晖服气的认输了,不过林博扬没有要她买汽水。

    看来林博扬也记得当初的那场赌局,今天又想借故重演,万朝晖就偏不信他的邪,黑桃八离底洞还有大概七八十厘米的间距,且白球黑球与底洞又不在一条直线上,所以她较有兴致的接受了林博扬的挑战,“好啊!不过你输了,怎么办?”

    “如果我输了,我就把这台子掀翻了。”林博扬底气十足的讲道。看着他信心十足的样子,万朝晖心里有点虚,但是她还是表现得很镇定。

    “你输啦,你掀呀,不要说话不算数喔!大家可是有目共睹的。”万朝晖得意的看着林博扬,后者淡淡的笑着。

    走出台球室,万朝晖看看手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二姨先就说好表妹君君这个周末会来万朝晖家玩的,二姨让君君来玩,就是希望万朝晖的妈妈能用好的方式说服君君听话,因为刚上初一的君君一点都不象女孩,上周她竟然和男生打架,把别人踩在脚下,妈妈说话的策略向来是先表扬,然后加以委婉的批评,让人心服。在众多的表弟妹中,万朝晖就只对君君最亲近,所以她来家里玩,万朝晖是特别欢喜的。“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家了。”万朝晖看着林博扬笑着说道。

    “时间还早嘛,干脆大家吃了晚饭再散场。”林博扬笑着说,万朝晖淡淡的叹了口气,心中更加坚定的认为林博扬这个人太浮躁,难成大气候,只能做朋友,她暗自下决心:不管他怎样对自己,她都不会动摇心态。

    “今天大家有缘相聚,我们来合张影,留做纪念吧!”程强掏出了包里的机械相机,万朝晖看着他调好光圈和度,然后礼貌的请身边的一位年轻的路人帮着照相,林博扬自觉的站在万朝晖的身边,万朝晖顾全大家的面子,没有表现得别扭,当大家面目欢喜的看向镜头时,万朝晖感觉到头边微热的呼吸气息,她敏锐的扭转头,果然看到林博扬正斜着头贴近她,于是她在相机即将卡叉的那一瞬间,重重的把林博扬推开,伴随着相机的卡叉声的响起,万朝晖看到林博扬失望且微怒的表情,万朝晖心想:这都是你自找的。

    大家分手的时候,林博扬表现得有些淡然失望,万朝晖也没有放在心上,她并不生气,只要不跟她谈感情,她是很愿意和林博扬做朋友的,林博扬或许是只捕老鼠的好猫,但是万朝晖心里清楚:她不是老鼠。

    随着林博扬他们的先行离去,一向老实稳重的谢飞意味深长的轻声道:“林博扬变了好多!”叶彩云也深有同感的点点头,只有万朝晖保持着沉默,虽然涉世不深,但是她很明白社会上的复杂性,暗自想到:不知道将来,每个人都还会有怎样的变化?我自己又会变成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