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如果你没有今天的名誉,你三天能得到那三百万么?所以,你不要轻视你的事业,你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头,就得乘胜追击!”林志明说。

    “要再拍戏么?”她问。

    “对了,你立即来我这里一下吧,我有好消息要告诉你!”他说。

    “好的,我马上就来。”静雅说。

    五分钟之后,她赶到了林志明的家。

    他坐在露台上,手上抓着一部剧本,正在翻阅。

    “什么好消息?”她问。

    他一举手,把手中的剧本抛给她。

    她低头一看,剧本上印着的名字写着四个字,裸浴惊魂。

    “什么?裸浴?”静雅下了一跳说。

    “这是一间独立制片的新戏,他们看到我们上一部戏的卖座,就特邀我导这部戏,我跟他们说,要请我

    导这部戏,就得依照我的条件!”林志明说。

    “什么条件?”她问。

    “女主角必须由你担任!”他说。

    “他们怎么说的?”她激动地问。

    “其实他们正中下怀,他们本来就是想邀请你来担任女主角的!”林志明说。

    “但是我不想演裸女啊!光看这个戏名就知道是要我再脱衣服了!”她说。

    “脱不脱是另一回事,但是,我已经向他们开价了,你的片酬要五百万。”林志明说。

    “五百万?”她满不在乎地说。

    “这根珊珊的差不多了。”他说。

    “五百万,算得了什么?陪了何大三天,就拿到了三百万!”静雅说。

    “那是外快,这是正常工作!外快是不常有的,工作坐稳了,是长期的!”林志明说。

    她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于是点了点头。

    “你手上已经有三百万,加上这部片子的片酬,你就是将近千万的富婆了!而这些,只是你的现款,你的房子,珠宝,都不算在内。”他说。

    真想不到,林志明对她的存款和财产,如数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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