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灾星 > 第十六章 花明(上)
    显然辩护律师吴服民的言带来的震动是巨大的今天的审判公讼人关于证据的六点说明给人的感觉是被律师驳得体无完肤。甚至是一些旁听的律师对今天的辩论都有些拿不准都在思索着如果自己是辩护律师应该怎么辩。至于大部分对法律只是一知半解的记者们则更是找不着北往往是听了公诉人的话以后觉得公诉人是对的刘彪的确是杀了人;可听了辩护人的话以后又感觉辩护人的话是对的不能判定刘彪是否杀了人。显然辩护人的立场也很清楚只要能证明刘彪没有杀人的可能性就可以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法庭辩论对辩护人似乎是有利的。

    “公诉人是否应辩?”无论庭上是什么样的唇枪舌剑审判长都像是一个机器人一样千篇一律的声调千篇一律的言辞千篇一律的表情既看不出他的态度也看不出他的心情。至于两名审判员则像是两根木头自始至终面无表情。只有书记员在紧张地忙碌着上千平米的大厅除了辩论双方的言辞引起的噪杂声外其它的时间都可以听到书记员的键盘声在叭叭作响。蓝煜星清楚现在还是他们表态的时候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审判人员是一副完全中立的态度他的任务就是让双方都能充分地论证自己的立场绝不可能表现出自己的倾向他真正表态是在合议庭合议的时候在那种时候三名法官的态度才能够真正决定刘彪的生死。

    “应辩。”公诉人李士强的声音依然信心十足。对今天的法庭辩论甚至是蓝煜星也感觉十分精彩。一场精彩的法庭辩论必须具备几个要素第一是案件本身必须非常曲折平淡如水的案例辩论也会同样平淡如水。第二是结论必须存在争议一眼就可以看出结论的案件法庭辩论一般只是在走过场辩的也只是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比如罪犯的认罪态度如何是否应该从轻处理等等。像今天的这个案子双方都很清楚只要认定刘彪杀人肯定是死罪连死缓的可能性都不存在所以这此细节大家也就心照不宣地免去了。第三才是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的业务水平。言语无味、表达呆板的法庭辩论蓝煜星看过的实是太多太多所以今天的这场辩论如果就辩论本身而言毫无疑问对听众来说是一种享受。

    但是蓝煜星甚至是其他的旁听者在这样的场合又如何能够享受得起来?因为这场辩论的话题太沉重了他关系到一个包括董守业在内的四条人命案啊如果刘彪也被判了那就是五条人命了。这和当初自己在公务员面试的时候与许枫辩论不可同日而语相比之下当初的那场辩论只能说是一场游戏了。此时作为这个案件的从头至尾的参与者蓝煜星怎么能把心思放在欣赏辩论的精彩上?

    “审判长审判员”李士强打了个招呼继续应辩:“刚才我认真聆听了辩护律师的辩论很精彩漏*点洋溢妙语连珠……”蓝煜星心下暗笑这帮搞法律的辩得多了也就都成了老油条了居然用漏*点洋溢妙语连珠来形容吴服民的辩论看起来似乎是在夸奖事实上这绝对不是什么好话。如果是辩论赛这样的评价也许是很高的但现在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当然不能缺少流畅和充满漏*点的表达但最关键的还是有理有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李士强这样说和说吴服民耍嘴皮子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吴服民也不在意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

    没有出乎蓝煜星的意料接下来李士强就开始转折了:“但是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辩护人法庭辩论需要的是证据和法理而不是空泛的漏*点。下面我指出辩护人在刚才的应辩中所犯的最明显的一个错误。”李士强的话引起了大家的极度好奇听起来很有道理啊怎么在他那里就成了明显的错误了呢?听听再说。

    “辩护人刚才的应辩说了很多点其实归结到底就是在对公诉人提出的最关键的一个证据提出质疑。请大家注意在法庭调查阶段我在作讼诉状的时候已经展示了相关的证据其中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刘彪和刘虎的通话录音当时辩护律师和被告并没有对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出质疑反而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这个证据有可能是刘彪和刘虎伪造出来的我们姑且不说被告人伪造证据陷害自己这样的逻辑有多么荒唐只想问一点为什么不在法庭调查阶段对证据提出质疑?这是律师疏忽了吗?以吴服民大律师丰富的辩护经验相信他不会犯这样的错误。那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来告诉大家这是因为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辩无可辩根本无法从正面提出质疑所以律师才会使用这种旁敲侧击的手段试图迂回作战而律师耍这种小聪明的意图我们也应该十分明了了。还有诸如此类的小聪明律师并非只使用一次相信大家看得都很清楚。”

    蓝煜星看得很明白。李士强的话太犀利了吴服民当时没有对证据提出质疑应该的确是因为这个证据的取证方式和手段都是无可质疑的而他的观点在当时的情境下也并不适合抛出来现在这个小辫子被李士强抓住对他的打击是非常致命的。李士强的犀利并没有仅此而已他在暗示吴服民在庭审前并没有提出无罪辩护的要求而是在法庭上一改初衷也是因为这个案件的事实实在是太清楚了所以吴服民才会玩这样的小伎俩。如果法官的观点受到李士强的影响的话这对证据的驳斥显然更加致命。

    (这个周一忘了更新公众版了结果本周推荐和点击一落千丈啊大家赶快支持下用推荐票把它砸上来吧。另外接下来这几章的公众版应该会非常好看是我写到现在为止最满意的几个部分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