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灾星 > 第十三章 开庭(四)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人员到庭!”随着书记员的朗声宣告三位身着黑色散袖、红色前襟法袍的法官迈着庄重的步伐从侧门旁的休息室里走了出来四颗金色的法徽钮扣在灯光下灼灼生辉。中间的一位法官正是s大学的兼教授德高望重的老法官龚为民。此时无有级别也没有职务法官才是今天这个场合主角包括政法委书记孙继尧在内都得起立欢迎他们因为他们才是至高无尚的国家权力的象征。

    站在审判席正中的龚为民满头银面色慈祥他环视了一下全场用平缓而又充满威严的声音说到:“各位请坐。”众人哗地一声坐下来以后场上顿时变得鸦鹊无声。这样的场面蓝煜星经历过无数次了可是每到这个时候他都有一种深深的震撼感觉灵魂又被净化了一次。受过法学研究生教育的他清楚地知道法庭审判的权力是最神圣不过的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也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保障。

    可是蓝煜星也清楚地知道并不是每一个法袍包裹的躯体都代表着正义与公平在庄严的法袍下面也有黑暗也有罪恶也有**也有堕落而自己的责任就是洗清这些污垢还她以本来面目。

    审判长龚为民庄严的声音在大厅里回响:“s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说完龚为民手中的法锤重重地敲了一下木质法锤的声音并不响亮可这一下却像是敲在每一个人的心坎上一样引起了大家的强烈震动。

    “被告人刘彪!”当被龚为民点到名的时候刘彪象被操纵的木偶一般头被猛地提了起来用充满敬畏的目光仰视着审判长也许从成为阶下囚到现在他才第一次真正地感觉到了法的力量。

    接下来是一段被例行的问答:“有无别名?”

    “没有。”

    “你是哪年哪月出生的?”

    “1966年4月13日”

    “民族?”

    “汉族”

    “你籍贯是哪?”

    “j省p县”

    “出生地?

    “j省p县p城镇”

    “文化程度?”

    “大学”

    ……

    “你在什么时间被采取了哪种强制措施?”

    “去年12月1日被s市人民检察院逮捕是由s市公安局执行并向我宣布的”

    问话完毕龚为民又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二条之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s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彪买凶杀人、泄露国家机密、包庇一案本庭由审判员龚为民担任审判长即我本人……”接着龚为民又介绍了合议庭的另外两名审判员、法庭记录检察院的公诉人辩护律师等等。龚为民繁琐的介绍还在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有下列诉讼权利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以上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刘彪是否听清?“

    “听清了!”

    “刘彪申请回避吗?”

    “不申请!”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随着审判长的一声宣布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李士强踌躇满志地站了起来开始宣读他那长长的起诉书刘彪如何因不正当男女关系产生纠纷如何通过刘虎买凶杀人杀害周嫒嫒、杨鹰、苏健三人事后如何请董守业为其顶罪最终董守业因暴力抗法被击毙如何在监视居住期间负隅顽抗向刘虎通风报信等等在李士强铿锵有力的表达中一一道来蓝煜星看了一下时间这封起诉书足足宣读了半小时最后李士强掷地有声地说:“刘彪身为**员国家干部知法犯法道德败坏品质恶劣手段凶残影响极坏请求法庭对刘彪予以严惩以张正义以正视听!”

    李士强宣读完毕之后旁听席上一阵窃窃私语。实在是看不出来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十分文静的书生却可以因为自己的前途不但杀害了曾与他同床共枕的情人还杀害了两个无辜的性命用来掩盖自己的罪恶。并且还有像董守业这样的老干部、老军人对他舍命相护。这外表的温顺与心思的毒辣反差实是在过于强烈了。在铁的事实面前仍然有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在暗自嘀咕这真的是他干的吗?不像啊。

    “肃静!肃静!”龚为民庄严地宣布道。在他充满威严的要求声中众人才逐渐安静了下来审判厅里又恢复了初始时的寂静。这时龚为民又把目光转向了刘彪:“被告人刘彪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什么意见?

    “没意见!公诉人说的都是事实。不过我有一个请求!”刘彪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中。场上又是一阵哗然。大家没想到这么大的案子审判起来是如此的轻而易举既然被告人对所有的指控都毫无意见那么下面的一切程序都将变得毫无意义按公诉状中列举的罪名已经足够判刘彪死刑了。坐在角落里的钱玉纶知道大势已定今天的结果虽然完全在她的预料之中可真正面临的时候她还是感觉无法接受。在严肃的审判大厅里不允许她释放自己的悲声她只能强忍着自己的悲痛任泪水从墨镜的后面哗哗地流淌。

    刘彪的最后一句话大家也都听得很清楚。不过他有什么请求呢?大家都很好奇。

    “我注意到公诉人在诉状中并没有追加相关民事条款。我的行为给周家带去了巨大的损失。目前我和妻子钱玉纶除了她在接受父亲的赠予时已经公证的个人财产之外尚有两百万的共同财产。我本人并无经济犯罪的罪行在我们的共同财产中其中有百分之五十属于我个人的合法财产。在我于周嫒嫒非法同居期间从未给过周嫒嫒一分钱唯一的一处住宅是我以周嫒嫒的名义买的她本人也并不知情这处住宅事后也被我请人纵火烧掉了。在此我郑重向法庭提出请求将我全部的个人财产判给周嫒嫒的父母作为赔偿。请法官准许。”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刘彪的声音平静而和缓根本就不像是一个面临死刑判决的被告。

    “我们不要你的臭钱!我只要你为我的女儿抵命。”庭下传来了周嫒嫒父亲带着哭腔的吼声。

    场面再一次混乱了众人何曾见过这样的庭审何曾见过这样被告主动要求赔偿而受害人家属坚决不答应的场面?

    大家还想到周嫒嫒和刘彪在一起这么多年居然没有拿过他一分钱;刘彪在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偷偷为她买了别墅而不告诉她显然也是不想玷污他们之间的感情。而且他在弥留之际最后的愿望居然是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周嫒嫒的父母。这都足以说明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尽管是违法的却也是纯洁的干净的。还有周嫒嫒和刘彪相恋多年并没有把她们的事情告诉她的亲人好友这也说明周嫒嫒对刘彪的形象其实是极力维护的。她所做到的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但是周嫒嫒既然对他是那种真挚的爱为什么又要避着他怀上他的孩子并逼他离婚呢?难道周嫒嫒是在放长线钓大鱼?还有既然刘彪对周嫒嫒这么好又怎么忍心杀了他,难道真的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了善心了?总之这个案子给大家带来太多太多的惊奇太多太多的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