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穿越占尽帝王宠 > 第四章 天下
    一个小时后,我果然行动如常,我想去问为何穴道被点,又为何会在秦无殇手里,却又怕落下疑心,而且…我不得不承认,我是有些惧怕那个妖邪媚态的男人的。我直觉那人不会是个善茬,看似邪魅风情,可骨子里却有一股狠劲儿,是个心狠手辣之人,落在他手里,想必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而我,恰恰好死不死地撞上了,只有不去轻易招惹。

    秦无殇还算有良心,给了我两个使唤丫环,名唤清风、明月。名字倒也雅致,想来那人也有些附庸风雅,或是借此掩藏什么。藏拙是个很突然的想法,可我却觉得太适合秦无殇,这揣测,许是因了他那若有若无的威严之气吧!

    秦无殇并不束缚我的自由,次日我便带着清风明月出府上街。我看过这张脸,与现代的我几乎一模一样,还更为年轻,约莫十五六岁,眼角带梢,比现代的我多了媚态,是个典型的清纯诱惑型美女。轻唯曾说我是诱惑他的小妖精,谁知真正的妖精在这里,不过现在也变成了我。是以,我听从了明月的建议,带上了面纱,隐了这绝世容颜。

    秦无殇自打那天后就如消失了一般不见人影,我也乐得轻松,不用与他玩猜心游戏。

    经打听,原来这个大陆由五个国家组成。司马家族建晋,于北,俗称北晋,为五国之,新皇司马轻唯登基后大刀阔斧,锐意改革,仅仅两个月便博得众臣信服,国力不降反升;秦氏以姓为国名,建秦,于东,俗称东秦,近十年,国力突飞猛进迅展,直追北晋,大有一较高下之势;西边有楚,如秦一般以姓为国名,国力虽不如秦晋两国,却是个能人辈出的地方----兰香绕身,有“逍遥兰医”之称的神医兰逍遥以及用毒圣手“毒仙”杜仙娘皆出身此国,不容小觑。

    除三大国外,极南之地还有一国名为南越,因与三国之间有重重山岭阻隔,又有瘴疠之气作为天堑,所以与三国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而最后一国宋梁,因国土狭小而国力式微,因此,幼年登基的年轻国主宋旭早已在十年前向晋俯称臣,不久前又将一母同胞的妹妹宋子珊嫁给了晋国太子,现今的晋皇,司马轻唯。

    据我推测,这是个与南北朝平行的时空。虽然同属司马家,不过此晋自然非彼晋,若是便还好,好歹我还蛮了解南北朝。说它平行,是因为世人知秦汉却不知隋唐。只是同有司马一族,说明冥冥之中也自有巧合。

    原来我还是个外来的公主,而这个秦王爷才是本土秦国王爷,看来我们之间还是个满复杂的国际性问题。

    而秦无殇果然如他所言,是个人尽皆知的倾城王爷,风流邪魅,深得皇宠。据说当今秦帝是他唯一的一母同胞的亲哥哥,哥俩感情一直极为要好,也难怪如此得宠。

    而这三国间最负盛名的却不是这位倾城王爷,而是年仅十六岁,拥有倾世容颜的晋国九公主,司马潇潇,也就是我。据闻,一年前晋国先皇司马镐为最宠爱的小女儿九公主司马潇潇的及笄生辰大摆筵席,各国皆派使者前来贺寿。不想秦国唯一亲王秦无殇与楚国太子楚天阔皆对美丽纯真的九公主一见钟情,双双向晋皇提亲,却被晋太子司马轻唯强硬拒绝。后事如何百姓自不知晓,我只知道现在我是成了香饽饽,除了这两人,百姓还不知道这爱慕者中还有当初一口拒绝两国举重若轻的人物的晋太子,现如今的晋皇司马轻唯。

    然而无论如何,果然是人言可畏,语言的力量是无比强大的。上了一趟街,该打听的也打听得差不多了。

    说也奇怪,秦无殇明明说我是个哑巴,我信他也就一直没有开过口。今天在一生意清冷的小面摊上吃面,忽见对面小摊上挂了一只风筝,竟与我家中放了十余年的那只一模一样,心中一动,便命清风明月去买。恰巧此时面已吃完,我很本能地唤:“老板,结账!”却不想竟喊出声来,且清甜婉转,音质极好,根本不似受过损伤,心下存了疑惑。

    老板是个四十开外的中年妇人,很是慈祥,趁两丫环还未回来之际,我连向她打听了些许事情,她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甚至还好心提醒我不要轻易露出容颜,免得平白惹了麻烦。我自是心领神会,面露感激。

    见清风明月已拿着风筝过来,我连忙压低声音道:“大婶,前阵子我弄坏了嗓子,我的丫头还不知我嗓子好了,我想亲口告诉她们,让她俩吓一跳!您要替我保密哦!”然后再调皮地眨眨大眼,妇人见状,还当我是与自家丫头关系极好的主子,笑呵呵直点头。

    我心微惭。但为了自身着想也必须如此了。瞒了她们,才能瞒过秦无殇,甚至那些我所不知道的暗处的人。清风明月明里是我的起居丫环,暗里百分百是秦无殇放我身边监视我的眼线,我笃定得很。

    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假哑巴,我自是高兴得紧,但也不能太过张扬,以免起疑。我专往人多的地方跑,尤其像有说书的地方,如若不是我容貌太惹眼,我甚至都想溜进青楼里去。这样一天下来,也确实把那秦都逛了个通透!想必那满手不放空的俩丫头也被我折腾得够呛,铁定恨死我。没办法,有时候遇到想了解的事况,又不想让她们知道我会说话,还得有正当的借口支开她们,只得让两人不停地买我“看中”的东西了--我也的确看中不少,初来古代,自然好奇。这样一来,我的表现也再正常不过,会怀疑的人才不正常了。

    兴高采烈地回到府中,把买来的小物件一一摆放好,心中微甜,好似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时期。

    十六岁,我十六岁的时候在干嘛呢?读书,念高中,整天与,再抽空逛逛书店,晚上看看小说,顺便拒绝偶尔的追求者。平平淡淡的生活,日复一日。偶尔幻想一下渺茫的未来,悄悄勾勒极致完美的爱情…不知是不是应了“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毫无科学依据的鬼神论,穿越这种事才会生在我身上。但自从上了大学后我就再也不迷这些有的没的,反倒还遇上了,不得不说是天大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