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假命天子 > 第二十九章当嫁不当嫁
    第二十九章当嫁不当嫁

    从最初的农人丢了牲畜,到后来的湖怪,到现在发现周先生与田少之间的某种交易,简旭觉得事情变得复杂起来,隐隐感到周、田之间的交易,与湖西村有关,也不会是什么好事,不然,就无需偷偷摸摸,那田少,还出卖了姐姐来作为条件。(牛文小说~网看小说)

    要抢在他们成事之前击破他们的这个阴谋,简旭打定主意,但是,先从哪里下手呢?周先生为人谨小慎微,很难有突破口,姓田的被自己打过,看见我就一定会防范,所谓专捡软柿子捏,我也如此,哪个柿子软,那当然是田少的姐姐,看她无病呻吟、扭捏作态,像一个蹩脚的演员,真正的表演是无痕迹的,瞅着,小爷我给你示范一下。

    打定主意,简旭便去找田家女子,哪里去找,衙门。

    衙门的治所就在碧水镇,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但不能贸然就去认识知县夫人,总得有个前因,没有也得制造一个。

    天已经黑了,知县也应该下班,想个什么办法能见到那女子?简旭琢磨半天,看她依依呀呀的吟咏,大概是个文学青年,那就投其所好,卖弄一下小爷我的才华,以何为切入,画画还是写诗,画画自己也就是幼儿园涂鸦的水平,若是给现代人看,八成还被说个什么抽象派,或是超现实主义,可是这个时代却不行,再说也无笔墨。

    在衙门附近溜达了半天,没有更好的主意,要不就在此卖唱,放在这个时代诗词就是用来歌唱用的,刚好那知县夫人喜欢,可是大晚上的扯着嗓子吼叫,一点都不浪漫,那女子看起来是喜欢“云端漫步”的人。

    正费心的想,此时有人咚咚击响衙门口的大鼓,灯火初上,简旭看去,是一个半老不老的妇人,身体却也肥硕,击鼓相当有力,她身后跟着一干人等,大多是家庭妇女之流,不知是给妇人前来助阵的,还是来看热闹的。

    立即,衙门里有当差的出来,叽里呱啦的询问一番,然后把妇人带去公堂,一干家庭妇女就跟着,简旭也就半遮脸面的混了进去。

    大老爷一拍惊堂木,简旭吓了一跳,偷眼观看县爷,年纪不到四旬,相貌平平,却也是正气凌然,此时他就糊涂了,这个知县大人怎么看都比那周先生年轻顺眼,为何知县夫人要偷腥?姓周的也不会比知县大人有钱,真是饱暖思yin欲。

    “下跪何人?有何状告?可有诉状?”大老爷发问。

    堂下妇人跪倒,“回禀县爷,事发紧急,是以无有诉状。”

    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须先递状子,所谓的状子,官方称谓“诉状”,颇似今天的起诉书。这份状纸,要写清案由与事实,一般百姓不识得字,都有专门的“代笔”。递了诉状才能启动办案,这是程序。

    这县爷看起来很好说话,虽然没有状子,也开始审案,询问妇人状告何人,因何事情。

    老妇突然就扑倒在地,哭天喊地,委屈的不行的架势,“老妇崔氏,嫁为李家妇,现状告儿媳何氏,我儿大郎,尸骨未寒,她就要改嫁,是为不忠,我们老夫妻两个无人侍奉,是为不孝,而我儿三郎,年纪尚幼,无人照看,是为不仁,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女人,请老爷判她罪责。”

    简旭一听,原来是婆婆状告儿媳妇。

    县爷立即派衙差去把被告带到公堂。

    被告带到,简旭一看,年纪轻轻,也就是二十挂零,衣着朴素,面庞老实,见了老爷翩翩而拜。

    县爷喝道:“堂下可是何氏?”

    女子又拜:“正是民妇。”

    县爷又道:“现在你婆婆状告与你,说你夫婿尸骨未寒,你却要改嫁他人。”

    何氏道:“我夫君故去已过一年,如何说是尸骨未寒。”

    老妇崔氏在一边吼道:“当初你说要为我儿守节三年,如今刚过一年而已,你就要改嫁,这件事有诸位邻里可以作证。”

    围观的那些家庭妇女叽叽喳喳的议论的议论,批评的批评,撇嘴的撇嘴,显然是对何氏的作为一致反对。

    何氏看来是个不善言谈之人,被老妇一问,立即闭口不言。

    老妇就咄咄逼人,历数儿媳妇的不是,无非是刚刚那套,他们老夫妻无人侍奉,小叔子年纪尚小,等等。

    何氏也不敢大声说话,悄声辩解道:“公婆也刚五旬,叔叔却已十八,如何是不孝不仁不义。”

    老妇不依,也很健谈,历数古代的贞洁烈女,满口仁义道德,把个儿媳何氏批得是体无完肤。

    简旭看那何氏泪眼汪汪,紧咬着嘴唇,也不敢反驳,似有隐情,却又难以启齿,被婆婆的一顿骂,开始啼哭。

    县爷被老妇说动,而他本身就是个正人君子之类,饱读孔孟之著,对有违祖宗礼法,僭越道德礼教的人是深恶痛绝,既然何氏你当初说要为丈夫守节三年,如今翻云覆雨,实在是可恶,他对何氏申斥一番,就要下判词,简旭情急,突然走出围观的人群,喊了声:“等等”

    县爷和众人都一愣,看向简旭,衙差过来就推,简旭立定,衙差费了好大的气力,却推他不动,又举起棍棒,喝骂道:“大胆刁民,敢来公堂之上闹事。”

    简旭道:“在下并非闹事,我只是有几句话要对县爷讲。”

    知县看看简旭,昂首挺立,器宇不凡,非一般刁民之态,于是喝退衙差,对简旭道:“你是何人?有何事要对本官讲?”

    简旭道:“我不是何人,我讲的话也不给何人听,素闻县爷公正廉明,就来凑个热闹,听了一堂,感触颇深,某有一言,但事关机密,需借老爷的墨宝一用,单请老爷一个人过目。”他虽然心里想骂县爷,嘴上却不敢说,若直接就说你审的什么狗屁案子,偏听偏信,不求甚解,草草了结,那县爷的官面何存,一怒之下,还不立马就判了,这是简旭怕的,所以得迂回一些,看这县爷不似一般的糊涂脑袋,应该能点醒他,不然,说再多恐怕也没用。

    县爷又打量他一番,见他说话不卑不亢,态度自若,绝非凡人,就给他个机会,看看他有何话说,便对身边的类似师爷的官吏点点头,官吏立即去取了笔墨给简旭。

    虽然何氏言语不多,但简旭看出,她的公公婆婆都很年轻,小叔子却已长大,丈夫也死了一年有余,感情不代表生活,死去的人走了,活着的人还得继续生活,怎能不允许改嫁呢,这是沉重的封建思想对妇女的禁锢,所以,他要帮这个何氏。

    简旭想起一个故事,清乾隆年间,一寡妇想改嫁,但遭到家人与邻居的阻挠,她就向官府呈上状子:“豆蔻年华,失偶孀寡。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知县接状,挥笔判了一个字:“嫁”

    他提笔,一挥而就,把原来的诉状做了修改:“青春年华,孤夜织麻,翁偷窥,叔油滑,满城飞闲话,当嫁不当嫁?”更加的直白,把事情的程度说的更加的严重。

    写罢,递与小吏,小吏接了呈给县爷。

    县爷看了一遍,吸口气,思索一番,再看看简旭,点点头,然后大笔一挥:准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