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神意 > 第一百五十九章、声明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案。

    我也不能够免俗。现在真的一直搞不清楚,在凤凰城里,吊脚楼上的那个女人,烂屋子里的女人到底是谁?这,已经是一个大大的谜了。

    我这本书说的,也是一个个的,一个个的男人和一个个的女人,搞到了一起的,关起门了的,上了床上的,家里屋外的一种种事情。你说,谁又能够把它们,说得清清楚楚?

    由于陈本虚说的事,王建春说的事,陈本虚的三次民事上诉状,宋文改的两次答辩状,陈非常的信,宋文改的信,东纽约长安人民法院的三次民事判决书。

    还有宋文改单位关心宋文改,而为她出具的证明,以及新闻记者写的关于区国华同志的烈士的报道。

    还有经杨庸仿修改过的,宋文改代自己的丈夫陈本虚写的遗嘱,东纽约长安公安分局长安街派出所所长区国华的调查报告,东纽约长安公安分局的上报材料,追悼词,举报信。

    陈本虚说的,他在凤凰,在东纽约长安的,在国内的,在国外的,自己的那各种不同的,令人无法想象的艳遇,各种不同的奇闻异事。

    向阳花说的,在凤凰的,在东纽约长安的,在澳门的,在香港的,在白京的,她跟那么多的男人的,各种形式,各种结果的关系。

    再加上我从人家提供的那些公文里,摘录到的一些庭讯记录,这些,都是由他们各人按照自己的思路,和自己对这个事情的感觉,所产生出来的。

    基于各人切入的角度,每个人的思想观点,修养水平,道德准则,审美观点,立场角度,各有自己的不同。他们说出来的和写出来这些话语和文字,有些是当时的真实记录,有些却是以自己的需要,自己的感觉,自己好恶为主。这就像那些快要退休干部和香港歌星的年龄,有些是一年比一年小。有些年年都一样大。

    要是大家在厚厚的本书中,看到他们这些人所说的话,不免就有一些前言不搭后语。如果真的有这样的现,那就请读者原谅了。不过这世界的本身,就是光怪陆离、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

    这是一本很长很长的书,当然也有一些看起来,什么不合逻辑的地方。因为它表时,太顾及了这本书的真实性,还有一些应该保留的,不能够公开的别人的私隐,这种情况生,当然是在所难免的。

    我在这里还要再一次感谢的,客串了这本书的几位朋友们:我们的大学教授、著名作家、评论家刘戈先生;著名的青年评论家、作家、诗人何群先生;著名的社会问题学者、资深的昏因法研究员、厅级(当时的单位不设正厅长,本人是副厅长,享受了正厅级待遇)离休干部满长雄先生(说明:此文字是根据满长雄先生给我的名片记录出来的)。

    还有海外留学归来(美国普可斯宁大学)的,年轻有为爱情理论专家、著名青年心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严小梅女士;湘西凤凰的文化馆长、著名民俗文艺学者、沈从文文学社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春先生。

    在完成这本书的过程中,尤其是在长安日报连载了之后,由于常常涉及到有关法律、社会、道德、婚姻、人生等各方面的问题,他们几个专家常常不辞劳苦,三番五次地,为我的书中造成的疑问,用电话做了义务解答。

    在我的文章写成了以后,又在法律、婚姻、道德、人生、文本及各种各样观点方面,他们常常抽出了自己的工作或休息时间,披星戴月地三番五次地,为我诸的疑问,做出许多圆满的解答。还做了很有造诣的点评,在此,谨表示我的诚挚谢意。

    最难能可贵的是,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里,他们都表示帮我做这样的工作无怨无悔,是为朋友帮忙,并没有其他的要求。说是只要在这本书正式出版了之后,先给他们送上一本,就成了。并还表示对自己评注的观点,愿意文责自负。读者如果对书中某人的评注,有什么独到的,不同的看法,可以直接找他们商榷。

    本文中涉及到的一些人和事,考虑到不想出现的一些问题。都一一作了些技术处理。当然,一个人的确良有力有限,文字的表达又千变万化,肯定还有不周到之处,在这里希望能得到有关人士谅解。这里绝不是卖什么关子。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毕竟是人们所说,是个什么法制社会。我长了这么大,从来是没有打过官司的。

    本人也是个谈官司就变色的人。再加上那些人常常说的什么大盖帽,大盖帽,吃原告吃被告。我就更害怕打官司了。

    之所以还要这样做,只是为了读者能得到个完整读本。

    最后,长安的法院还是想通过我,能够帮助他们,去找到陈本虚先生。

    为什么呢,因为宋文改那一笔抚养费,是要经过他们来支付的。再说,一旦执行了这个判决,有些人就有了工作的成绩。有些人还可能狠狠地就这样子提拔了一级,或者是拿一个什么优秀工作者。

    这样,就升职有望。下岗,那就更加轮不到她了。

    现在对于我来说,找不找得到这个陈本虚,实质上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但对于陈本虚的一生的故事,对我本人的感情,那让我是久久不能忘记的。

    就这样,我这里要感谢现代的网络。因为这本应该叫做长篇小说的书,也在这不知不觉中,就要在网上出出来了。一时间里,我也说不清楚,更道不明白,陈本虚离婚的事情,到底是谁对了?谁又错了呢?

    虽然我相信,记者的眼睛,大家的眼睛,应该是血亮的。可我还是在想办法,要找到陈本虚本人,自己亲自再问一问,他自己的感觉才是。

    当然,在冥冥之中,我仿佛感觉到,似乎有一种力量。一种说不清楚是什么力量,让我们永远永远地,如同两条铁轨,不可能交叉了。

    奇怪的是,自己虽然从来也没有见过他。也因为了神的关系,感觉到自己今生今世,完全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可是他仿佛就是我生命的,一个最为熟悉的人。

    这也是人说的什么神交吧。

    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既然有了这样深的认识,就是不认识他,也没见过他,又有什么关系?不过,我还是相信,只要我十分关切地找他了。只要上天给我以时间,自己有朝一日,一定能找得到的,也能见得着陈本虚的。

    我不信什么上帝的,只有愿苍天保佑着我们,让我在以后日子里,能够找得到你!陈本虚。

    陈本虚先生,我的这个文章,已经在长安日报的连载了。长安地方太小,报纸行量也不大。你如果在远方,那可能没有看到的。现在,我在网上出放出来了,愿你能有时间上上网,也能够看到我的这个特别的,对于你的声明:如水月光的声明:a、本书虽然不属虚构,也不是什么报告的文学。但也请读者诸君,万勿对号入座。如果承蒙不幸,你非要自愿对号入座,参与我们的讨论,或者是要提出诉讼,本人概不负责,也不奉陪。在极个别的情况下,经有关人士研究之后,或者是谁高度重视,当然又另当别论。

    b、陈本虚先生,如果你随便在哪里,随便在什么情况下,你见到了这个文章,请你迅联络我,以便送达你应该得的稿费。我的qq494431218。电话呢你是知道的,我一辈子可能就是只用这个电话号码了。我知道,就你现在的情况,负担是比较重的了。

    c、若是有人得知陈本虚下落,敬请赶快请联系方法告知。我会在给陈本虚稿费的同时,按我们东纽约长安人的风俗习惯,让你得到一个满意的红包。

    d、要是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是找不到陈本虚。我将报请在作家协会版权中心,将陈本虚应该得的稿费,转付给陈本虚的女儿陈非常。如果联系不到陈非常,那就转给陈本虚的儿子,陈寻常。

    e、如果是宋文改,或者是向阳花,看到这个文章。或者还是有其他的人,提出来部分稿费要求,这就需得得到陈本虚,或者是陈非常,或者是陈寻常的认可,亲笔批示了才行的。

    f、本书的其他部分,包括书中涉及的各种公文、信件、合同、遗嘱、自我的叙述、私人日记、表及未表的通讯、消息、悼词、判决书、检举信、专家大师批注等所有的观点,均有原文,或者是原始的录音记录,作为凭证。如果有读者需要证实,可来信咨询,我一定提供复印件。

    当然,有些资料我先前在报纸连载,现在在网络上布时,也作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大多数都为本人,或者主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之后,同意表的。如果因此而引起一些不愉快事件,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作者如水月光愿意担负一切与你商榷的责任。

    g、以上五条,经有关人士集体研究讨论,做出肯定以后,已经具有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