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神意 > 第三十九章、没有好男人
    那个年代不是有人说,穷单身,富寡妇,养崽胜过三头猪。为什么会胜三头猪?就是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就能多给你一份口粮。连农村搞承包,也是一个人头一份口粮田。要是没有那时混账的政策,现在我们这一代人生孩子,哪里会只生一个好。

    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女人,由于有那些混账政策的优越感,她当然无时不刻地想着如何地去战胜男人了……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陈本虚的话,听得我长了好多的见识。不过,我还是话未离题地说:本虚,既然你们都这样子了。新锅没有旧锅好,那你就偃旗息鼓,不离算了吧。

    难啊。你不知道,我们就是不离了。这女人说到底,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又奇怪了:那你老婆,到底是什么原因,硬是不肯放过你呢。是不是,你这个人太坏了。把她搞伤心了?

    不瞒你说。不要看我现在,是一个流落街头的人。也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可我也还有这么好的魅力。只要是和我好过了的女人,一般就不肯放过我。总是千方百计的,要和我结婚。真的是烦死了人。

    这年头,好多女人还说,世界上的男人,没有优秀的。我看她们,是自己太不优秀了。你看我老婆,就不知道她为什么,只肯和我吵死吵活,就是不愿放过我。我老婆今年满打满算,才三十多岁,还是精品女人的年龄。也是我被国家法律承认的,第二个老婆。

    听了这话,我惊问道:陈本虚,你结过两次婚?

    结婚?这年头结婚这个概念,怎么说呢。你说是按照法律规定,说我结婚的次数?还是我自己结婚的次数?要是按法律的规定,我结过了两次婚。第一次结婚,已经离了。第二次,就是碰上这不讲道理的老婆,至今还把我不三不四地拖在这里。

    从实际上讲,我一共结过四次婚,离过三次婚。不过有一次,是法律上承认的。还有两次,是法律和大家都不知道的。只有我和对方,自己心里明白。有些人也知道,那是不能算数的,因为我和对方,都不承认。

    话说到这里,我倒是有些听得糊涂的了。

    如水月光先生,如果你想听,那,我就说了……

    满长雄点评:陈本虚,你到底结了几次婚?离了几次婚?你这样子说结婚离婚的,你还是个人吗?

    严小梅:在这个社会里,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太多了。人家敢说出来,愿意说出来,还是个好同志。

    王建春点评:肠子这样直做什么呢?你这个凤凰人啊。

    要说这事,还得从我的第一个老婆,跟你说起。

    说起她,就要先说说我的初恋。这就不用说了。你这个聪明人也明白。我的初恋,和第一个老婆,不是同一个人。现在我还非常地想念我的第一个恋人。只有她,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在她以后我结识的这些老婆,这些女人,真的是个个如狼,人人似虎。恨不能对我来一个剥皮抽筋才好。

    我刚离开了那让人万分痛苦的农村,到沅阳工作时。知道自己虽然是从农村进城的人,可还是个下等人。我之所以能够进城,只是因为从地主家,过继到基本家做儿子。可自己的头上,还是戴着顶不是帽子的帽子。我从地主崽子,变做了基本家崽子。

    从被打倒的对象到了团结的对象,日子当然稍稍地好过些了。基本家的崽在那时虽然比地主崽名份要好些,可哪里又有谈恋爱的权利?世界上的事也是巧。不管人世间的魔鬼给你制造多少不平,上苍却会很公平地对待你。

    每个人都是夹着一个烙饼,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他给每一个人的面前,都开放出了一条生路。当然,每条路上都有悲欢离合。人的运气来了,城墙也挡不住。我跟张青青谈恋爱的事,就是挺让人回味的。

    王建春点评:放屁,张青青,是你的第一个恋人?你陈本虚好狡猾的哟!那你把人家马冀凤,往哪里放?你就忘记了人家?还有你结几次婚的统计方法,也是有问题的。好的,我们毕竟是一起光屁屁长大的,不揭你,算了。

    满长雄点评:听他说话,什么第一个老婆,又是什么初恋情人,又结了几次几次婚,就感觉这个人,一定是个爱情婚姻的大骗子。

    严格说来,青青是我的亲戚。她是我养母的妹妹的女儿。

    我养母的妹妹,照现在来说,那是太开心太快活了。可是按以前来说,那命真的是太苦了,她的一生,总共生下来了五个儿女,可是这五个儿女,却是属于五个认识和不认识的,记得和不记得的,知道和不知道的父亲。

    当然,长辈们出现的一些生活上的问题,我一个作为晚辈的在这里,不能够乱作什么评判的。这个最小的一个女儿,也不知道她自己的生父,到底是谁。就过继给了原本来说是工人,后来又查了出来,是叫做特务的家庭。

    我们那时学习什么庄的狗屁诗。个个就写诗。她的诗写得不错,我写的当然也可以。于是我们就一同写诗,一起排戏。这也是我当时压住心里的厌恶,很喜欢那个什么宣传队的原因。自从有了写诗那事,就借着机会,常到她家里去。利用我的长处,帮她家里做一些小事。她父母见了,对我都很好。

    就这样来往了好多天,十分内向的青青突然告诉我,那个过继给我的养父做女儿,她同母亲不同父亲的姐姐,陈锦生的丈夫曾用明,亲自到了她的家里,叫她不要跟我好。

    当时的我,真的很天真。听了这话,颇不以为然。认为这个曾用明,对于我们家来说,本来就是外来人员,算什么东西,敢来管我。

    再说,当时我还天真地认为:爱情,是可以用粗暴干涉来解决的吗?

    我以为,只要她和她的父母接受我,不就行了。因为她的父亲是长沙人,出身也不好。母亲是个家庭妇女。她们对我都没意见。青青对我的那种融洽,那种默契,只有我心里知道。

    这哪里还有什么不行的?不过这事,我也有点感觉到,我的那个养母,她那个姨母朱淑娴,可能会反对的。

    可我这个人,对事总是喜欢存一点点侥幸的心理。以为只要生米煮成了熟饭了,她作为长辈的,在大面子上,也要过得去吧。晚辈婚姻大事,也不好意思太反对了吧。

    再说,一个人的心境,不会是这样残酷的吧。不料,就是这个我认为不可能这样残酷的人,反对得相当厉害,残酷得相当地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