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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四话寻杯

    睁开眼睛,又是新的一天。(手打小说)看到自己躺在久违的酒吧里,感觉是那么惬意。在未来的日子可没有这么悠闲,还是自己的时代好,虽然没有老婆陪伴吧。

    文静确实是我的妹妹,那么即使她再怎么好,我也不能有非分之想。另一个世界里的我,已经用一种我不敢想的方式弥补了我曾经的愧疚,而这个世界里,我则需要用另一种方式。我和父亲和解了,但是我还是没有回到家去住。这主要是考虑后母的感受,以前一直觉得她是个祸乱别人家庭的妖精,但是长大了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眼光是那么幼稚。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她有她所需要的感受,父亲已经在心里亏欠她了,那么在面子上自然很照顾她。所以,我也很识趣的没有回家,而是继续坐在酒吧里。至于文静的问题,我和父亲聊过,也做了一方面文静的工作,那么至少让她可以读完高中,至于以后会不会和我这个当哥哥的在一起,那还要看她的想法。说不定在高中里遇到个白马王子,她就跑了呢?

    六月的天气已经开始咄咄逼人,而这样的日子里就要迎来高中学生们的高考,我实在得对他们说,辛苦了。可惜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对他们来说,这是痛苦,是解脱,是天堂和地狱的一线,而对我来说就只有遗憾了。未来的我,请辞了报社的工作,导致我现在变成一个躺在酒吧里的无业游民。好在,我还是从未来得知了一些事情,至少,我现在可以去主编那里,领五百万了。

    就在我准备出门的时候,酒吧的大门打开了,一个看起来十分瘦弱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一进来,目光就扫到了酒架上,然后直直的盯着那个酒樽走了过去。我见他抬手就准备拿走,便一把拽住他的衣领说道:“你要干什么?”

    “啊?对不起,你是这家店的主人吗?”

    “不是,主人在上面,您这是什么意思?”

    那个男人看起来并不像一个十分胆大妄为的人,他开始掏出手帕,擦起了头上的虚汗,一边擦,一边颤抖的说道:“那个,其实,我是觉得这个杯子很好,可以的话,希望店主割爱给我。”

    “哦,这样啊,那我去请示店主。老鬼”说着,我便喊着老鬼的名字,向楼梯走去。刚走了两步,我又连忙转头去看,只见他盯着酒樽一动不动。我立即走回去,把那个酒樽拿了下来,这怎么说也是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从一大群尸怪中弄出来的。怎么也不能让这小混混顺手牵羊了。

    老鬼慢悠悠的走了下来,对我说道:“怎么了?有客人你叫他上来就是了,干嘛叫我啊?”我对老鬼说道:“这个客人有点特殊。”说着,我指了指眼前的这个男人。怎么看也就是个二十多岁出头的小青年,长相倒是还可以,只是脸上还有一些青春痘,头发染成了黄色,乍一看还以为是个不良青年,但是那瘦弱的体格,还孱弱的表情只能让人感觉出他懦弱的性格。

    我对老鬼说道:“他好像很中意这个杯子。”老鬼对我笑了笑,说道:“请问阁下是哪位?”

    “店主人您好,我叫卢苇,是个记者。”说着,他从怀里递出了名片。

    我和老鬼一看名片,还真是记者,而且还是在本城最大一家报社。我一见到这个名片,立即对他多了几分敬意,但是从这个形象上看,真的很难想象出他是从事这个职业的。老鬼说道:“不知道卢记者来到这家店里有何贵干?”

    “其实是这样的,我现在接手了某个新闻,但是被采访的对象却是一个棘手的人。而如果想从他那里弄出点新闻来,就必须需要这位先生手里的夜光杯。”看他说话的样子,倒是十分诚恳,只是这样含糊的言辞是不能使老鬼让出这个酒樽的。

    “哦?那我首先想知道的是,您怎么知道我这家店里有呢?”

    “我的信息来源不方便透露,如果您不愿意转让给我,我可以高价收购,您看如何。”在老鬼面前,这小子竟然想用金钱拿走这杯子,真是异想天开。我以为老鬼一定会一笑了之,告诉他这是无价之宝。但老鬼却似乎觉得这十分有趣,对他说道:“那你给多少价钱呢?”

    “一万。”

    “十万。”

    “成交。”

    “不成交。”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这四句话,让我有些摸不清头脑,我对老鬼说道:“这是什么意思?”

    老鬼笑道:“一个人想买一样东西的时候,通常第一次出价会出自己所有的价格的十分之一一下,这样方便自己可以用最便宜得方式得到他。他说一万的时候,我便知道了,他的意思那是手里至少有十万块钱。于是我说了个十万,结果他竟然很快就说成交,这说明他的手里至少预备有二十万买这个杯子。敢问一个记者,一年的收入有多少,竟然为了区区一个新闻,出如此高的价格?想必这其中是必有故事吧。”

    听老鬼如此一说,这卢记者连忙点头说道:“先生果然厉害,那胖子说的没错。可是我实在是需要这个杯子,不知先生打算以怎样的价钱才肯割爱呢?”

    “钱?我不要。但我也不白给,只要您把这事情来来回回的脉络给我讲清楚,这杯子,我自然肯割爱。”

    “可是……”卢记者面露难色,显然是有什么苦衷。

    老鬼一见他的表情,立即说道:“您说您是记者,仅凭一张卡片,我们也没法信你。而且为这个新闻的事,再让我去你们报社鉴证您的身份,我也没那心情。我这里是storybar,有故事的人才可以进来,你能到这里,说明你有你的故事。我只对你的故事感兴趣,提钱,不过是想知道,这个故事有多大罢了。”

    老鬼的精明老道我是学不来的,但是这位仁兄的故事我也是极其有兴趣,这酒樽解放了李广的束缚,也算是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本以为它将在老鬼的手里,跟随着时间逝去,但是,此刻,我才发现,不只是人在因果之中,就连万物也是一样,总有它不可避免的使命。

    卢记者显然是知道自己难以推脱,思索了再三,终于点了点头。我们来到了书房,坐在沙发上开始详谈。

    「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前阵子的盗墓案,案子查来查去,最后落在了一个十八岁的青年身上,这个青年名叫胡九。各大报纸都加大了篇幅,说他是个盗墓的天才,在一个机关重重地下墓葬里,独自一人,可以来去自如。而我则觉得甚为奇怪,盗墓这种行动和搏命无疑,如果没有良好的至少积累,还有很强的精神和**,基本上是无法办到的,他一个十八岁得青年竟然可以做到如此地步,实在有些令人质疑,为此,我特地展开了调查。

    现在那孩子被关在监狱里,我的同事去采访过,据说他一句话都没有回答。根据内部警察传来的消息,在监狱里,即使怎么被打,被揍,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从这个人嘴里掏出来话是不可能了,所以我向其他方面开始调查。您看我染了头发,可能觉得我不像个正经的记者吧,其实这是调查需要。因为我发现那个十八岁的年轻人,其实是混在一个帮派里面的。他们的帮派叫和谐会。听名字倒像是正派团体,但是实际上他们的行踪是格外的隐秘。基本上,除了这个帮派的名字以外,对于这个组织的了解,我一无所有。于是我只能把自己打扮成这副摸样,想尽办法混入进去。

    就在三天前,我混了进去。或者说是被叫了进去,因为他们发现了我的举动。我的眼睛始终被蒙着,所以没有看到他们的人。他们知道我是个记者,便觉得我有些利用价值,便告诉了我一些事情。其实,盗墓的事,不是一个人做成的,而是他们一伙人,但是在从墓穴分赃的时候,却无端端的发现少了那一个人,此人正是胡九。而且在他们偷盗的赃品中,本应该有的夜光杯不见了。所以他们怀疑那小子拿着夜光杯,偷跑了。于是他们出了墓穴,便四处查找。结果没过几天,盗墓的事情败露了,警察准备开始对墓穴开展了调查,却在墓穴口发现了胡九。和谐会的人本想派人进去,把这小子灭了口,但是却从我的口中得知了他变得一言不发,而且警察也没有在他身上搜到夜光杯。于是便猜测他一定在那墓穴里遇到了什么。于是,他们逼着我去想办法从他口中套出一些话来,否则就要杀掉我的父母。我出于无奈,便向着那监狱而去,结果就在路上遇到了一个穿着道服的胖子,他说看我印堂发黑,像是有大凶之兆。然后毫不客气的从我身上拿走了三百块钱,并且告诉我:想要渡过这一劫,便要到storybar,去拜访一位老者。

    他说完就离开了,而我就继续往前走,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跑到您的店门口了。于是我便走了进来,一进门就看到了那酒架上的杯子,便不免好奇的想要拿下来一看。」

    后面的事就不用我多说了,至于那个胖子我想也没有别人,住在这附近的应该就是曲胖子了。老鬼想了想,对我说道:“小文,你经过监狱吗?”

    我摇了摇头,老鬼一见我的表情,便带着坏坏的笑容,对我说道:“哦?那么有没有兴趣体验一下,监狱一日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