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遗忘国度之亡灵德鲁伊 > 第一百一十一章 都不想死
    罗文凝聚全身力气的一脚,连以体魄强健闻名的野蛮人都未必能受得住,何况是艾森伯格这个上了年纪,本身还又干又瘦的魔法师?

    这一脚不但直接踢断了老头的臂骨,让断裂的骨茬从肘后刺了出来,同时也让他整个胸口都瘪了进去,只剩下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吐血的份,连惨叫,一时间都发不出。

    但即使这样,艾森伯格完好的那只手中,仍牢牢攥着一张抖开的卷轴。

    金色的魔法能量在卷轴上缓缓流动着,一如那温柔的水波,而卷轴中心处那个复杂难明的魔法印记,更仿佛一个巨大的休止符般刺入了罗文的眼睛!

    对魔法阵一窍不通的他,当然不敢贸贸然地冲上去追击,以给对方同归于尽的机会。

    何况刚才的那支强酸箭,也没有让他好受。

    尽管罗文先前在法术临身的时候,就已经腾空而起,让原本瞄准胸口的强酸箭,射在了他的腹部不会致命的地方,但问题是,他那超强的恢复体质对酸液来说,似乎并不是十分管用。

    腹部,被这支由强酸凝聚的箭射穿,破开了一个杯口大小的洞――从那里甚至能看到蠕动的内脏。而余下的酸液,此时也粘附在破洞的边缘处,拼命地烧灼着周围皮肉,让破开的伤口无法愈合。

    当然伤处没有扩散,就已经比常人要强不少了,但也正因为罗文那超强的恢复力让皮肉再生,于是生了烧,烧过了又生,一来一回间,便引发了更大的痛苦。

    那种痛苦,就好像有人将他的肚子切成了千万片,然后又胡乱搅回到一起似的。

    如果罗文手上有一把刀,相信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沾到酸液的皮肉都刮下来!可惜,他没有。

    他只有一颗蛋。

    而这颗蛋的大小,似乎和破洞也差不多。

    于是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用蛋塞住了那个被酸液蚀穿的破洞,又在外面用藤条扎紧――这样一来尽管疼痛依旧,但至少,不会让他体内的肠肠肚肚因为活动而掉出来。

    “原来那时候的牧师……也是你!”在罗文处理伤势的时候,那个被踹到角落,奄奄一息的艾森伯格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坐起来了。而且看他那样子,似乎伤势也比先前轻了许多――至少还能说话,“竟然把底牌隐藏到现在,还真是……狡猾的小子。”

    他指的,自然是在海上时罗文趁迈克尔释放圣光,扯着嗓子大唱祷言一事,而罗文变异后的治疗术,也的确牧师的“造成伤害”差不多。

    是以艾森伯格才会有这样的误会。

    当然罗文不会傻乎乎地替人家解惑。“彼此彼此!你这老东西花样也不少,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再多的花样也救不了你了。”

    正如他所说,尽管生死关头,艾森伯格已经顾不上那颗蛋的威胁,索性用一堆护盾灵甲、小型法术无效之类的防护法术把自己包了起来,但罗文又没笨到用法术去跟一个老牌的魔法师对决。

    只要近了身,再多的护盾也不过是多踹两脚的事,实在不行用马克西姆的重盾,压也压死这干巴老头了!

    但是艾森伯格似乎不这么想。“你以为……你赢定了?别忘了小雀鹰想飞,但没有老雀鹰会飞啊!你终究是太年轻,所以,才错失了杀我……最好的机会。”

    艾森伯格过于镇定的态度,让罗文心中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现在也来得及!你还有什么遗言,一并交代了吧。”

    说着话,罗文举步就要朝瘫坐在角落的艾森伯格逼去。

    “不要动!”老头的双眼,忽然爆发出一种慑人的光芒,“否则,就一起粉身碎骨好了!”

    “你以为你还能再蒙下去?”罗文不屑道,“如果我没猜错,你手里的卷轴,其实是某种治疗法术吧!”

    “不是卷轴,是……骷髅陷阱!”怕罗文一个德鲁伊不了解奥法,老头还现补充了一句,“就是会爆的那个!”

    “当然骷髅印记本身,你是看不见的,你能看见的只有它的威力――这你在外面应该见识过吧?而且有一点,我想你一定不知道,那就是尸体会让它有额外的加成。”老头的眼神,缓缓掠过周围满地的蛇尸与骸骨,“一旦在这种地方爆开……啧啧,有什么后果,相信不用我多说了吧?”

    其实若不是为了保命,艾森伯格也不会选择在地穴这样狭小,且又满地尸体的地方用这个法术――万一炸塌了洞穴,他自己的小命也堪虞。因此他话里话外虽然充满了威胁,但他心里,可不如外表看上去那般云淡风轻。“不怕告诉你,在刚才那种情况,我也只能在你身边设一个,但是我不会告诉你它的触发半径……至于在哪里,更要靠你自己去猜了。”

    “左边?右边?还是就在你脚下?也许你这一步踏下去……”一脸戏谑地说到这里,老头颤颤巍巍地举起了那只完好的左手,张开。

    “轰!”

    ……

    ……

    “罗文真的死了?”和冷冰冰的声音一同递过来的,还有更加冰冷的刀锋!

    达蒙斯塔没有躲,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躲的话,这把奔着他脸来的刀,绝对会在一瞬间转向自己的脖子;到那时候还能不能躲得开,达蒙斯塔可不想用命来试。

    他不想死。

    说起来这达蒙斯塔一辈子或许劣迹斑斑,坏事做绝,但有一个优点却是谁都不能抹煞的,那就是他够“识时务”。

    识时务的意思就是指该狠的时候,他绝对能拉得下脸,而该忍的时候,他又能忍得比谁都更像孙子――否则年幼的他,也不会以一个半精灵的身份在耳语森林中生活那么多年,都没被那些视他为耻的老家伙们随便找个由头弄死;最终,还能找机会逃出来。

    而现在,就是需要他装孙子的时候。

    达蒙斯塔就算是用脚后跟想,也知道眼前这几个人绝不是他一个刚升到五级的精灵猎手所能对付的。

    且不说在小酒馆中偷袭过他的火焰法师和那个把一颗细直的小树,当做长枪一样提在手里的战神祭司;光是眼前这个使用双刀的面具女,就足够他头疼了。毕竟在同样靠灵敏吃饭的对方面前,自己速度上的优势,已经荡然无存。

    至于站得较远,一直朝这边探头探脑的那个小姑娘,虽然穿着普通的衣裙,但看那一双亮若星辰,慑人心魄的眼睛,就知道这绝对是个天赋异禀的龙脉者!

    因为像这样的眼睛达蒙斯塔平生只见过一次,而且那个人的眼睛,似乎还不如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