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宋行 > 第一百八十七章 断头酒
    运送药材的车队过了清源,眼看着就到祈县战场。清凉的秋风就从背后吹来,夹带着蒙古高原特有的冰雪滋味,让坐在车上的杨云意悄悄地紧了紧身上的衣服。

    一个光着膀子的蒙古人跪在地上,大声唱着悲伤的歌,马头琴拉得绵延而低沉。这让听惯了琵琶和笛子的杨云意大觉新鲜,以前在东京的时候,大哥请客吃饭的时候,家里也曾请过几个歌妓,那些漂亮女人牙板一敲,唱的大多是“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咽……”好听是好听,却让人身子软绵绵地提不起劲。

    今日听到这塞上草原的古怪曲调,让她感觉无比新鲜。

    虽然听不懂得那个蒙古人在唱些什么,虽然那蒙古人的嗓音低哑,难听得像乌鸦在叫。可杨云意依旧能够听出其中的凄凉和悲怆,犹如空中呼啸而过的劲风。

    而这样调子在东京是听不到的。

    远处的那一片白杨树林已经开始变黄,在凄迷的秋雨中显得异常孤寂。

    杨云意所在的这一支辎重队隶属于后勤司,这次来前线是为运输裹伤药的。据说前线打得很惨,游奕骑减员五成,捧日军减员两成,加在一起足足有两千士兵,更有大量的士卒身负重伤。

    来接他们车队的是大哥手下一个叫老梅的陕西汉子,年约四十,一张脸满是皱纹,老得有些不象话。按说,这样的老卒是不可能编入军队的。可这人因为念过几年书。加上以前在西军张灏部又参谋过军务,是河东军最需要地人才。在哀求多日后,关群将他暂时编入杨华的亲卫之中,只等立功之后再行提拔。

    老梅话不多,成天阴着个脸,看起来同谁都不亲近的样子。

    见杨云意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蒙古人看。老梅突然叹息一声,说:“他是游奕骑的一个骑兵,就在前天,他的汉族兄弟死了。在祈县大战时,那个汉人士兵救过他一命。二人还结拜为异姓兄弟。可没想到,战争都结束了,他兄弟却在追击娄室的途中阵亡。”

    “哦,这样啊!”杨云意地头已经被凄迷的秋雨弄湿,忙打开了伞。

    老梅还在喃喃地说:“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这个蒙古鞑子就开始唱歌了。吵了一个通宵。整个大军都能听到他地声音……好大嗓门……人都死球了。刀枪无眼。上了战场。随时都有阵亡地可能。有什么大不了地。蒙古鞑子还真是不可理喻。也未免把生死看得太重了些……算了。走吧。”等等。”杨云意从车厢里翻了半天。找出一口小坛子。一手提着坛子。一手抓着酒碗从车上跳了下去。踩着地上地淤泥走到那个蒙古人身边。比画着说:“要喝酒吗?”

    那个蒙古骑兵满脸哀伤地抬起头来。嘴唇颤动。接过那碗酒。高高举起。突然用生硬地汉语大叫一声:“长生天在上。我白音宝力格在此誓。我将用一百个女真人地头颅为我地兄弟殉葬。长生天啊。收走我兄弟地灵魂吧。让他去向那蔚蓝高远地所在。让他从此脱离人世地烦恼!”

    满满一碗酒撒向长空。

    “糟蹋东西!”老梅一把抢过他手中地酒碗。“白音。你他妈什么身份。也配喝酒。”

    白音站起身来朝杨云意一施礼:“谢谢你。马兰花一样美丽地姑娘。伟大地普六茹汗说过。战士地勇气不靠烈酒。再说了。军中缺粮。不许饮酒。”

    “喝吧。喝吧。战争已经结束了。”杨云意将酒坛子塞到白音手里。她这次之所以来祈县其实是奉了梁红玉之命过来地。知府张孝纯最近酿了十坛好酒。听到祈县大捷之后。激动不已。将酒送到杨华府上。说是太原人民地一点心意。请杨侯务必收下。

    因为张知府不属军队管,军法中不许酿酒一条对他也没任何约束力。

    梁红玉拿到酒之后也觉得头疼,就派人送了过来。按说杨云意是个女子,本不该来前线的。可因为家里的两个嫂子成天吵架,闹得她心中烦闷,加上又担心大哥,拼着被大哥责罚,心一横,就跟着车队一起过祈县来。

    杨志本就是杨华的侍卫长,以前在军统司就职时同后勤司没少打交道,运送药材的辎重兵见是杨志的妹妹,自然不好说什么。

    接过那坛子酒,白音大喜,仰天喝了一口,翻身上马,笑道,“美丽的姑娘,我这就禀报大汗。”

    蒙古人白音宝力格一手提着坛子大口地灌着,一手牵着缰绳,马蹄翻起地上的淤泥,飞快地跑远。

    雨还在淅沥地下着,前方的景物变得朦胧起来。杨云意手搭凉棚看出去,却见远方的地平线上一片洁白地帐篷绵延十里,看起来像是散落在人间地白云。

    在帐篷之间,有哨兵骑着马来回巡逻,几声木铎,缕缕炊烟,看起来一派宁静。

    “真壮观啊!”杨云意感叹着,正要说些什么,却看见原处大营外面有几个大坑,因为下了几天雨,里面已经积满了水,明亮而耀眼。

    杨云意大觉奇怪,问:“梅叔,这是什么,是军队取水的点吗?我看这水脏得很,别吃坏了肚子才好。老梅愣了一下,缓缓道;“那不是取水地,军队的用水都要去汾河用牛车拉。这是坟墓……我河东军俘虏了三千女真士兵,杨侯说这些俘虏都是养不熟地狼崽子,准备于今日正午都坑杀了。”

    “啊!”刚才那片宁静的风景突然被老梅这冰冷的一句话给打破了。万人坑,伏尸百里的战场在这一瞬突然涌进脑海,让杨云意打了个寒颤。举着雨伞地手也微微抖。

    “梅叔,杀俘不祥……这样做太野蛮……”杨云意说不下去了,心中的寒意越来越甚。她想起杨华“杨屠夫”的外号,想起历次战争中,杨华都不留活口的习惯。不要说才三千俘虏,就算是三万。三十万,只怕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挥动屠刀。

    回想起夏收那天,那个微笑着将茶碗递过来的青年,那个温和的男子。

    杨云意心中疑惑: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地杨华呢?

    一直沉稳木讷的老梅闻言突然激动起来,咬着牙齿:“杀得好。若不杀,老梅也不会死心塌地地跟着杨侯了。我一门三兄弟都死在山西战场,不报此仇,誓不为人。杨侯说得对:狗咬了我们一口,我们也要咬回去。”

    这个时候,从远方走过来一队沉默中的军队。

    “是回太原的捧日军。”老梅介绍说。

    这一队人马浑身稀泥,旗帜也肮脏地低垂着。他们头散乱,破碎的铠甲上满是刀砍枪刺地痕迹。但他们胸前挂着的骨灰盒却异常的洁白。

    “一个,两个,三个……一百个,一百零一个……”越数。杨云意头越晕。只觉得整个褐色的大大地都像是被人血浸泡过,变得又松又软。

    风中全是腥臭污秽之气,熏得人鼻子**。

    被那支部队踩过的泥土翻起了,一颗头颅从淤泥里迸了出来。

    杨云意吓得大叫一声,手中的雨伞落到地上,一弯腰,将早饭全吐了出去。

    老梅走到头颅前看了一眼,说:“有辫子,不是自家兄弟。”就不再停留,顺便一脚踏下去。将那颗呲牙咧嘴的脑袋踩回泥中。

    杨云意有些后悔来祈县了。她慌忙从酒坛中倒出一碗米酒,喝了几口。心中才好受了许多。

    老梅好象也没有安慰她的意思,反说:“整个山西。整个太原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战场,杀人还是被杀,都是很正常地事,姑娘不必害怕。”

    杨云意不想答话,埋着头坐在车上向前行去。

    走不了半天,对面的军营中突然响起了长长的牛角号,在一片开阔的平野中冲过来一队整齐地骑兵。马蹄轰鸣,湿泥和积水被队伍溅起,腾于高空,在军队的背后拖曳出一条黑色的尾巴。

    同先前送骨灰盒的脏得不象话的捧日军不同,这一队骑兵衣甲鲜明,身上都穿着银亮的胸甲,有的人甚至还在头盔顶上插了一只野鸡尾羽。见了人也不说话,只抬起下颌将轻蔑的目光落到对方身上,看起来异常骄傲。

    红色的三足乌大旗呼啦飘扬,上面那只怪鸟仿佛得意得要飞上天去。

    “停!”当骑兵部队冲到车队面前时,为那个骑士举起右手,所以的骑兵都同时拉停了战马。

    那个骑士突然掀开面具,露出一张温和地笑脸,探过头来看了杨云意,笑道:“怎么来了个女人,你好象是杨志地妹妹?我是杨华,告诉我,你来这里做什么?”

    “妹子,快向杨侯赔罪!”杨华身边的一个侍卫慌忙掀开面具,惊慌地叫出声来。

    “哥!”杨云意惊喜地叫出声来,也不理睬杨华,只道:“嫂子们吵得人头疼,我受不了那个烦,就在夫人那里请了令,带着两车药材和十坛酒过来劳

    “有酒!”杨华面色一沉,怒视杨志,喝道:“杨志,你好大胆子,居然酿造私酒?”

    杨志慌忙下马跪在杨华面前,颤声道:“侯爷,末将冤枉啊!”

    杨云意跳下车去,站在大哥身边,对着杨华怒喝道:“杨侯,这酒又不是我大哥自己要喝,是张知府酿成地,夫人让我给你送过来。”

    “呵呵,你这个小女子胆子还不小嘛,见了本侯居然敢大声说话,跪下!”杨华冷冷一笑。

    “跪下!”骑兵们都同时大喝。

    杨志更是害怕,伸手不住拉妹子的裙角。

    杨云意委屈得快要掉下眼泪来,她看了看地上地淤泥。牙一咬,就要跪下去。

    杨华突然抽出横刀,猛地在杨云意思手肘下一抬,哈哈大笑:“杨志,你妹子颇有胆色,不像你。连老婆都怕。算了,地上脏得很,就免礼吧!”

    众人也跟着杨华轰然大笑起来。

    杨云意气得直掉眼泪。

    杨华:“杨志,今天的事你就不用跟我去,你们兄妹自己团聚吧。”

    杨志站依旧跪在烂泥里。赔笑道:“侯爷,末将身为您的亲军侍卫长,绝不离你半步。我河东军没有临阵脱逃士兵,杨志也不能例外。”

    杨华呵呵一笑,还刀入鞘,道:“那好,带上你妹妹跟我们一起去,如果她愿意地话……你和老梅把酒带上。掺些水进去,平均分给所有将士。”

    笑声中,骑兵轰隆而去。

    杨志还跪在泥地上。

    杨云意气恼地将他从地上扯起来,“哥。你怎么这么懦弱,杨华太欺负人了!”

    杨志不好意思地一笑:“侯爷脾气不好,你今天的所作所为,换成其他人早被砍了。之所以让你一同去,也是你哥我的面子。”

    杨云意更是恼火,一跺脚:“你怎么这样……对了,你们现在去做什么?”

    杨志道:“也没什么,我们骑兵的任务是警戒,侯爷要杀那三千女真俘虏了。”

    “啊!”杨云意大惊,几乎晕倒在地。

    十坛美酒掺了水。被勾兑成一百坛。已经完全没有酒味道。可杨华还是郑重其事地将这一百坛河水摆在长案上。

    三千女真俘虏已经被押到大坑之前,觉不对的金人开始骚动了。有的人开始激烈地挣扎。无奈他们的锁骨都被人用长矛刺了一个大洞,二十人一组用绳子穿了。这一挣扎。疼不可忍,出凄厉的惨叫。

    杨华走到长案之前,倒了一碗酒,向一个赤膊的行刑手递去,“干了,然后去挑一个!”

    “谢侯爷!”那个行刑手一口喝干了酒,往地上一摔,提起大刀朝女真人走去。

    那群女真人不住后退,挤成一堆。行刑手嘿嘿冷笑着,从里面揪出一个矮胖的敌人,一刀切断他锁骨里地绳子,一脚踢去,将那人踢的跪倒在地。手一挥,一颗头颅飞上了天空。

    看到红艳艳的血飞溅而起,杨云意又大叫起来。

    那个行刑手浑身热血地一脚将那颗人头蹄下坑去,转身便走。良久,那具无头尸身这才扑通一声栽倒下去。

    一个接一个的行刑手喝干酒,提着刀去俘虏群中寻找目标,酒碗一只只被摔碎在地。

    渐渐的,那口大坑被尸体填满,浑浊的积水泛出来,带着人血在地面四下蔓延,整个天地都被这片残酷的红色覆盖。

    杨云意突然想起以前在东京时,曾经有一次去买鸡。卖鸡的小贩也是这样从鸡笼中将那些待宰地公鸡一一从中抓出来,然后是麻利的一刀。

    眼前的场景是如此的相似,只不过,这一次公鸡换成了女真人。

    她浑身一颤,眼前突然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残酷地杀戮持续了三个时辰,到傍晚才结束。三千女真俘虏就这样从世界上消失,大地上只留下三个不太高的土丘。等到明年春暖花开,土丘上长了草,一切又都恢复原状。

    军中凡是同女真有血仇的士卒都参加了行刑队,杀到后来,士兵们手都杀软了,酒已经喝干。

    许多人都说,今天喝的酒滋味非常好。

    其实,这酒早淡得与河水没任何区别。

    回营之后,杨华听杨志说他妹妹还在帐篷里休息,笑了笑,说:“杨志,我那里还有几颗花红,等下你送过去吧。女人。总是见不得血腥的,估计今天晚上会吃不下饭的。”

    杨志忙恭身道:“多谢侯爷。”

    “去吧,好好照顾你妹子,你老婆那么厉害,估计她也吃过不少苦。”杨华挥挥手。

    关群伸手捏了捏上嘴唇那两撇鼠须,道:“将军。连日阴雨,路上烂得紧,骑兵的力量也挥不出来,是不是把游奕骑都撤回来?”

    祈县之战结束的那天,满天乌云终于化做一场淅沥地秋雨。这一下就是三天。据李鹞子说,战马的马蹄都快要沤烂了。路上又泥泞难行,根本没办法追击女真地溃军。

    而现在,敌人大概是末日前地疯狂,居然一口气突破了霍邑,杀到了临汾城下,吓得范琼躲在城中不敢出城野战。

    关群琢磨,看娄室的行军路线应该是去关中。南下。有拱卫京畿地宋朝大军,北上他已经被合东军吓破了胆,唯一地活路是去陕西。

    而从山西去陕西就只有一条路,临汾-洚州----龙门渡口-过黄河。这也是唐朝李渊入关地路线。

    如果女真人能够去关中。关中一旦糜烂,河东军就有介入陕西战场的借口。一旦河东军入陕,主公的大事成矣!“

    现在若把娄室往绝路上逼,只怕要付出极大代价,而且,河东军也再没机会染指关中。

    天下乱不乱同他关群没任何关系。

    听关群这么说,杨华郁闷地点了点头,说:“真没想到范琼这么懦弱,连娄室这只被我去掉了爪牙的老虎也收拾不了。”

    关群一笑:“老虎再老再弱也是老虎,范琼。绵羊尔!”

    “让李鹞撤回来吧。五百骑兵在泥地里打滚,日行二十里。连步兵都比不上。”杨华异常地郁闷,“天不绝娄室。奈何!”

    他狠狠地伸拳砸了下桌子:“我本想把这支金兵吃光抹净的,哎,就这么让他们走了,真是不甘心。”

    关群无视主公的懊恼,对他来说,爱国主义这种东西毫无必要,民族主义也没有任何意义。从春秋战国到现在,进入中国的蛮族不知有多少。最早的西戎,到汉朝的匈奴,然后是物胡十六国,唐朝的突厥。如果不是被汉人打得整体西迁,就是被彻底同化。如果不出意外,也许用不了两百年,女真也会变成彻底的汉人,就像当初地契丹和现在的党项一样。

    党项,党项人和汉人还有什么区别吗?

    一提起党项,关群突然想起耶律五马,道:“主公五马的事情该如何处理,他们可有两千契丹精锐啊,再留在太原只怕日久生乱。”

    杨华这一战死了这么多精锐,心中正自恼火,目光中凶光涌动:“一并屠了!”五马那两千人投降之后,武器已经被收缴,现在若要收拾他们,正是时候。

    听杨华这么说,关群吓了一大跳:“主公不可,一味杀人立威只怕不好。将来将军还有同金人大战,据我说知道,东路宗望军中有不少辽人,战斗力都不强。如果将军杀了五马,那些人以后一遇到我军只怕都要拼命。”

    杨华点点头,“也好,就不杀了。尽快给五马补齐粮草,让他快点去夏国吧。”

    “哈哈,主公又错了。”关群大笑。

    “我怎么又错了。”杨华有些不耐烦了,“关群,有话直说,别说一半留一半。”

    关群捏了捏鼠须,道:“将军若把五马给喂饱了,他惦念着主公的好处,,留连于宋、夏边境不走。一旦军中缺粮就向你伸手,你给还是不给。给他,喂了白眼狼,不给吧,五马心一横,反咬我太原一口怎么办。我家以前经常闹耗子,我喂过一只猫。刚开始地时候,我是白米饭管饱。可那瘟生肚子一填饱就只知道躺在地上晒太阳,根本没有抓老鼠的想法。后来我饿了他几天,嘿嘿,这下好了,那畜生逮起老鼠来可卖力了。

    五马就是这样一只猫,我们要饿得几天,把他饿急眼了,他自然会拼命去抢党项人。党项只要一乱,就无暇再来打我太原的主意了。

    所以,我认为,这次我们送五马离开,只需给他五天的粮草就足够了。救急还不救穷呢,五马应该会很满意的。”

    杨华哈哈大笑:“你这个比喻很好,就这么办。老子的粮食也不是凭空来的,凭什么要给契丹人!”

    事情的展果然如关群的预料一样,五马在得了河东军的五天粮食后,等进入西夏国境,立即爆了极强地战斗力,把一个西夏闹得天翻地覆。

    西夏本来有意在宋金两国大战中找机会占点便宜地,现在被五马这么一闹,自顾不暇,也每精力出兵大宋抢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