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永乐大帝 > 第二十三章 家园(上)
    接到征召令之前,周武的生活可以算得上是称心如意

    移民屯地广人稀,一开始,周武想尽了办法却连一亩地都没佃出去。

    这也很正常,抵达目的地后,自费移民每户都免费获得了一百五十亩田。得到官府所颁发的地契时,好些移民当场便泪如雨下。在这些移民的家乡,拥有一百五十亩田便是实实在在的地主了,需要雇佣长短工或是将田地佃出去。移民们既然连自家的地都种不完,又怎么可能去佃别家的地呢?

    幸好,移民屯位处辽东,附近不远处就是朵颜三卫的牧场。关内的牲畜较贵,但是在这一片地区,牲畜的价格却便宜得惊人。所以,周武便花了五百多贯钱一口气买了一公八母共九匹马、十二头牛、一百二十只羊外加三名牧奴----在蒙古部落,奴隶买卖是很正常的现象。

    每次想起这笔买卖,周武都会忍不住咧开嘴傻笑。

    完全移民的任务后,周武手头上还剩下将近八百贯现钱。辽东这鬼地方荒僻得要命,有钱都买不到东西。因此,听说有个隶属于朵颜三卫的游牧部落正在北边不远处放牧的消息后,他便毫不迟疑地带上刚认识的小猴子等人去那儿买牲畜。

    周武确实是个傻大胆儿,他们一行人全都不懂蒙古话,竟然敢就这么傻愣愣地闯过去。幸好那个游牧部落的首领勉强听懂得官话,周武等人才没被当作奸细抓起来。误会解开之后,双方开始商谈买卖。

    蒙古人更希望以物易物,许诺说,若周武能够带来粮食、布匹、茶叶、服饰、铁锅等各种生活物资,那便能够以更便宜的价格换取更多的牲畜。可周武哪有这些东西啊?茶叶、铁器属于专卖物资,不经官府同意贩卖会掉脑袋的!贩卖粮食给已经臣服的朵颜三卫牧民倒是可以,但问题是周武自己都缺粮。他们刚刚移民到辽东,手头上除了种子粮和最基本的口粮之外,再也没有多余的粮食了。

    不过幸好大明在辽东的开原、广宁两处开设了马市(注1),牧民可以在马市里使用大明宝钞购买货物,因此周武手头上的纸钞总算有了用武之地。

    当周武带着牲畜和牧奴回到领地后,消息慢慢传来,于是周围的邻居们纷纷前来打探消息。当他们听说买这些牲畜和三名牧奴居然只需要五百多贯时,一个个都羡慕得要命。附近的邻居比周武还穷,他们都只是恩骑尉,家底更薄。不过,秉承着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精神,邻居们便约起来凑了份子,然后一同去那个游牧部落购买牲畜。

    四天后,邻居们还没回来----这是从移民屯到那个部落所在地来回所需要消耗的时间。

    第五天。其中一个邻居满脸沮丧地回来了。原来。回家地路上周武曾经到一个有邑贵族家中借宿过。因此。已经有其他人早已知道了能够以极便宜地价格买到牲畜地消息。结果。当邻居们赶到那个全部人口还不到两百人地小部落时。没等邻居们表达来意。部落首领就直接表示无法和他们进行交易。因为。部落里能够进行交易地牲畜早已被闻讯而来地有邑贵族买光了。

    邻居们当时并没有立即放弃。而是劝说蒙古人将剩下地牲畜买掉。然后拿着钱去其他部落买更多地牲畜。为了打动蒙古人。邻居们甚至表示愿意提高五成地购买价格。

    听了这个价格。部落首领把嘴一撇。不屑地摇着头。

    “朋友。昨天就有和你们一样地汉人把价格提高了一倍。但我同样拒绝了。我真地不能把剩下地牲畜卖掉。牲畜对于我们蒙古人来说就是部落地根本。万一别地部落不卖牲畜给我们。那我地部落就会消失掉。”

    邻居们觉得这个首领固执得不可思议。但如果换位思考他们就能够理解了:蒙古人对牲畜地感情。正如他们对土地地感情一样。

    面对这个无比固执地首领。邻居们磨破了嘴皮子也没办法。最后。邻居们只好派了一个代表回去通知各家。然后继续往北走。想要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到别地部落。

    第十天,风尘仆仆、垂头丧气的邻居们终于回来了。他们的身后确实跟着牲畜和牧奴,但数量比预计得要少得多。

    一问才知道,他们确实遇到了别的部落,而且还是一个全族人口将近千人的大部落。然而可惜的是,他们遇到这个部落的时间太迟,之前早已有好几拔怀着同样目的的汉人抢先将这个部落大部分的牲畜都买走了。

    这个部落还剩有少量牲畜可供交易,但问题在于,商品的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很大。蒙古人相对纯朴,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却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对牲畜价格进行调整。结果,邻居们一共花了六百多贯,买到的牲畜却只有周武的一半多一点儿----尽管这个价格仍然要比内地便宜好多倍。而且从质量上讲,周武所买的马均为上马或中马,而邻居们买的却都是下马和驹(注2。

    每次想到自己只不过抢先了几天,竟然占了这么大一个便宜,周武简直笑得几乎连嘴都合不拢。

    周武的好运气还不止如此。

    春耕之前大约一个月的时候,周武的领地上来了一个叫做孙大寿的家伙。抵达周武的领地时,孙大寿衣衫褴褛、满脸菜色,看起来纯粹就是一个难民。然而令众人意外的是,这个貌似乞丐的孙大寿却最终导致周武的领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来,一个月前孙大寿还是一名在京城服役的匠户。永乐元年正月初一献宝大会召开后,看到有人凭借独家技艺获得了官身甚至爵位,他也不由动了心,于是拾掇哥哥孙大福用自家祖传的手艺去献宝大会上碰碰运气。

    孙氏两兄弟的祖先从东汉时就是工匠,那时孙家的祖先掌握着一整套马耕农具的制法。无奈养马一匹,要耗去“中家六口之食”,成本实在太高,结果马耕逐渐被牛耕所取代。

    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孙家的祖先只得改行制作其他的农具。但孙家的那位祖先固执地认为马耕比牛耕更好,因此传下遗嘱,要求后世子孙必须掌握全套马耕农具的制作方法,否则不得入祖坟。中国人对先祖遗命的重视态度是外国人不可想象的。因此,虽然几百年来马耕农具一直都没有用武之地,可孙大福、孙大寿两兄弟却仍然掌握着整套马耕农具的制作方法。

    在弟弟孙大寿的鼓动下,孙大福便鼓起勇气参加了献宝大会,在专门的场地上演示了那套名为孙氏马耕锄的农具。

    这是一种类似于元代发明的锄的农具,是从车发展而来的。马耕锄同车非常相似,只是没有斗,取而代之的是锄。使用时,用一匹

    车,脚便可以在平整好的土地上开沟播种。由t深度达二三寸,超过手锄的三倍,而且速度快,每天所锄的地达五十亩之多。

    如果使用良马耕地,也就是说如果马力能够负荷,甚至还可以在原来播种用的车上加上一种斗状农具,斗中装上筛过的细粪或拌过的蚕沙,在播种时随种而下,将粪覆盖在种子上,取到施肥的作用。这时,开沟、播种、施肥、覆土、镇压等作业便可一次完成,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

    演示完马耕锄后,孙大福还想演示牛耕锄(由于发力点等因素不同,因此马耕农具与牛耕农具并不一样)。官员问他准备演示的牛耕锄有什么特别之处,孙大福呐呐不能言,结果被官员断然拒绝了----牛耕锄是已经被发明出来的东西,还来献什么宝?

    现场观看演示的评审官员对孙氏马耕锄倒是啧啧称奇,然而最后这套农县却只为孙氏兄弟获得了一个“发明副使”的奖励。这个评价没什么猫腻,因为评审官员们综合地分析了孙氏马耕农具所能带来的好处。

    靖难之役结束时,整个大明帝国的马匹都处于相对紧缺的窘境,连军马都无法得到保障,更何况民间用马呢?因此,尽管当今皇上已经放宽了民间马匹买卖的限制,但那居高不下的价格对于普通农户而言仍然令人望而生畏----既然民间几乎不存在使用马耕技术的环境,那么,给出一个“发明副使”的散官官衔作为奖励难道不够吗?

    发明副使只是个每月俸禄三贯的未入流小官,但是从被歧视的匠户变成官身,这种巨大的进步已经令哥哥孙大福心满意足了。一年三十六贯的俸禄,在不考虑房租的前提下,足以保证一个五口之家一年的温饱----大福大寿两兄弟都是光棍,每年三十六贯的俸禄甚至能够让他俩隔三差五吃上肉!

    更重要的是,由于孙氏兄弟已经不再是匠户,因此免掉了匠户的赋役。在这个基础上,他们俩平日里凭手艺做活,省吃俭用个几年,使家境达到小康也并非妄想!

    哥哥孙大福确实心满意足了,但弟弟孙大寿却绝不满足。献宝大会针对孙氏马耕锄只授予了一个“发明副使”的奖励,哥哥得到“发明副使”的散官官衔,弟弟却仅仅只是脱离了匠籍。尽管“我有口干饭吃就绝不会让你喝粥”确实是孙大福的真心话,但孙大寿怎么想都不甘心。

    孙大福虽说是散官,却仍旧需要到吏部注册。因为工匠都归工部管的缘故,孙大福以为发明副使也是工部的官员。谁知到了吏部,人家却说发明副使和发明大使都属于一个他从来没听说过的机构管辖。

    这个机构名为专利局,隶属于东厂管辖。

    东厂才刚刚成立,不象另一个历史时空若干年后那么如雷贯耳。孙大福懵懵懂懂去专利局报道。在专利局里孙大福惊喜地发现,自家的祖传手艺除了能够换来“发明副使”的官衔外,居然还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百姓们将祖传技艺或者自己的发明创造献给皇上后,这些被称之为专利的工艺技术便属于皇上所有。皇上宣布,凡是不涉及军事的专利任何人都能学习使用,但使用时,必须向皇上缴纳“专利使用费”----当然,也不是所有人使用专利都必须缴纳专利使用费。比如说某些人在之前就已经使用某项技术了,只要能够证明,那么这些人便可以继续免费使用这项技术。又比如说某项技术是两个以上的人发明的,那么其中一人为“专利人”,而其他人则为“专利共有人”。“专利共有人”不仅可以免费使用该专利,而且还可以拥有专利费的分成。当然,分成额度由“专利共有人”和“专利人”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果方由官府裁决。

    “专利使用费”并不高,因为皇上规定“专利使用费”不得超过该物品制造成本(材料成本加人工成本)的两成。以某个治疗发烧有特效的秘方为例,一份药剂的成本不过十文,因此其他人若制造这种药剂贩卖,每份顶多只需要缴纳专利使用费两文钱。可问题是架不住数量多呀!如果全国每年制造十万份这种药剂,那么专利使用费就是二十万文,也就是两百贯!

    由于皇恩浩荡,皇上并没有将专利费独占,而是将其中的一半赏给了所谓“专利人”----也就是孙大福这样的工艺技术提供者。考虑到百姓们使用“专利技术”时未必会主动缴纳“专利费”,因此皇上特意成立了隶属于东厂的专利局,以此来保障专利费的收取。不过,专利局却也不是凭白无故地出力,因为专利所有人必须向专利局提供向专利费的三成作为该局的运作费用。也就是说,专利人实际上只拥有专利使用费的两成。

    反正两成也是白得的,因此听到这个消息时,用欣喜若狂来形容孙大福的心情绝不夸张。

    和那个治疗发烧有特效的药剂不同,孙氏马耕锄由于工艺复杂、组件较多,因此每套农县的成本差不多是两千八百文左右。这样算起来,如果别人制造孙氏马耕锄贩卖,每制造一套最多需要缴纳五百六十文钱,作为专利所有人,孙大福便能够获得一百一十二文。如果整个大明一年能够制造一千套孙氏马耕锄,那么孙大福就能坐收一百一十二贯!

    ……唯一的难题是,民间养得起马的人家不种地,而种地的人家养不起马,谁会制造孙氏马耕锄呢?

    当孙大福回到家中将这个喜忧参半的消息告诉弟弟时,孙大寿却从中发现了机会。**是人类进步的原动力,而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

    孙大寿是“孙氏马耕锄”技术的“专利共有人”----否则他也不可能脱离匠籍。

    既然专利共有人可以和专利人协商分成,这便是机会了!

    大福大寿是亲兄弟,因为当孙大寿提出专利费分成的事情时,孙大福毫不犹豫地表示与弟弟对半平分。

    第二天,孙大寿和哥哥一同前往专利局签订了协议分成的契约。待专利局将这份契约存档备案后,孙大寿告诉哥哥,他准备去辽东推广“孙氏马耕锄”。原因很简单,至少眼下看来,在关内是赚不到什么专利费的。唯有去关外的移民屯,“孙氏马耕锄”方有用武之地。

    虽然哥哥尽力地劝阻,但孙大寿最终还是毅然向辽东出发了。

    注1:在开原、广宁设置马市的真实时间为永乐四年(1406)。

    注2永乐初分上上马、上马、中马、下马、驹五种,马价不一。(,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26dd.c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