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极品小道异界纵横 > 第一百一零章 战歌突现
    不过毕加索很快连自怨自艾的心情都没了,丹枫和老乔治的对话让他有种胆颤心惊的感觉。

    只听老乔治阴测测的说道:“少爷!既然他不让我们舒服,我们也不让他舒服!看老奴用凝刃来把他挫骨扬灰!”

    “凝刃!”听了这话,毕加索浑身哆嗦了一下,差点跳了起来。

    这这凝刃不是比蒙道格族盗神的绝技吗?什么时候传到人类哪里去了?

    比蒙有句古语叫做“鸡鸣狗盗”。

    “鸡鸣”说的是比蒙中最歌唱天赋最高的乞克因鸡族,这个奇怪的种族只出产两种职业----祭祀和妓女,这也是为什么他们的名字里有鸡的原因。

    乞克因男人,天生就是做祭.祀的材料,歌舞双修,让他们在与其他祭祀的竞争中,有着无可撼动的天然优势。闻鸡起舞,雄鸡一唱天下白,这些褒美之词都是用来形容乞克因的祭祀的。

    而和乞克因祭祀一样出名的,便.是乞克因族的妓女,也不知是远古的诅咒还是种族的缺陷,传说乞克因的女子个个貌美如花,但却生就一副淫荡的性格,不可一日无男,因此花楼和妓寨成了乞克因女人最大的聚集地。

    狗盗说的则是比蒙中另一个.反差强烈的种族----道格族。比蒙同样有句老话,叫做“狼行天下吃肉,狗行天下吃屎”,意思就是说道格族天性缺乏冒险精神,安贫乐道,不思进取。所以他们的族人,大都只能成为贵族人家的护院家奴----即便是这种卑微的职业,也是因为他们天性忠诚,与能力无关。

    但是和乞克因族一样,这个看似弱小的种族,却以.盛产高阶盗贼而闻名。道格族拥有敏锐的五官,不仅能够听风辨味,甚至还能嗅出空气中隐藏的危险因子,对于盗贼来说,这个能力无疑是一个至宝。

    因此,只要稍微勤奋一点的道格族,就能成为世界.上最厉害的盗贼。狗盗,也就成了这个大陆最强盗贼的代名词,而他们的代表技能,便是号称可以改变时间流逝的凝刃!

    毕加索微微睁开眼睛,用眼角的打量了一下老.乔治,有些不敢相信,这个一脸猥琐、平凡无奇的瘦老头,竟然会是大陆最高端的几种存在之一。

    “嗨,急什么?杀鸡.哪里用得了宰牛刀,小五它们的冥焰就可以将他烧成灰灰了。”丹枫笑呵呵的说道,然后冲着小五勾了勾手指:“哎,本少真是太善良了,对这种没有信用的家伙,还以德报怨,免费为他火化”

    小五看到丹枫召唤,回头冲着卢克维斯招呼了一声,然后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卢克维斯本来是不想听丹枫命令的,但是见爱郎招呼自己,这点面子不能不给,只得恨恨的跺了一下脚,一声不吭的跟了上去。

    刚开始听到丹枫的话,毕加索以为丹枫只是在开玩笑,并没有太过惊慌,直到感受身边热滚滚的灼浪,才确定这家伙是来真的,心中不由大急。

    手!”空谷中陡然响起一声大喝,在名声和小命之间,这头大笨象还是明智的选择了后者。

    不过他的喝声只能对他的手下起作用,那些冲上来的象人,全部停止了冲势。但是小五和卢克维斯,却不会鸟他,依然毫不客气的释放出了高温的冥焰。

    “道格拉斯!”毕加索气急败坏的骂了一句,像一只掉进沸水中的青蛙,火急火燎的跳了起来。

    但是小五夫妇和毕加索实在太近了,几乎是贴着他的身体释放冥焰的,因此还没等他的身体完全跳起,熊熊的火焰已经把他的两条手臂完全包围了。

    毕加索发出凄惨的嚎叫声,他的实体化只进行了一半,手臂还处于幽灵形态,因此冥焰的伤害是加倍的。不过**上的伤害还是其次的,灵魂被灼烧时的痛苦,才是他忍不住惨叫的主要原因。

    也亏得丹枫并不想要他的性命,事先知会过小五,让它们控制火焰的大小,不然的话,这头大笨象肯定已经被冥焰给吞噬了。

    “老毕,这下你该认输了吧?”丹枫一边跟毕加索说着没有营养的话,一边冲着骷髅二号使了个眼色。

    骷髅二号趁着象人们冲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准备魔法了,一看到丹枫的示意,咧嘴一笑,魔杖中的电光化作一条电龙,射向了离他们最近的那拨象人。

    运气还不错,这条电蛇的颜色,和上次干掉狂狼骑兵的时候不一样,不是生命连锁闪以骷髅二号的实力,连锁闪电中出现生命连锁闪电的概率不是很高,也亏得如此,才不会造成不死不休的后果。否则的话,丹枫就别想收服这些象人了。

    实体化的象人皮厚肉糙,连锁闪电并没有产生太大的效果,除了一个个怒发冲冠式的爆炸头之外,他们的身上连块电击的淤青都没有。

    不过,麻痹是在所难免的,虽然只有两秒中的停顿时间,但已经足够让丹枫这支“飞毛腿小队”突出重围了。

    乔治、小五夫妇,以及小道自己,都是速度型的角色,个个身如闪电,两秒时间都足够他们绕着空地几圈了。等到象人们恢复行动的时候,他们早就已已经到达这块空地的入口处了。

    经过刚才的变故,丹枫对这群貌似忠厚的象人有了戒心,可不敢在傻乎乎的相信他们的话。虽然他们之间还没有到闹翻的地步,但是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还是早点给自己留一条退路比较好。

    这些象人的攻击力不高,但是他们的防御力却让人很头疼,骷髅二号的电系魔法几乎失效,小五夫妇的冥焰也不能杀死实体状态的它们,再加上瞬间的幽灵实体化技能,让他们可以随意在幽灵和实体间进行转换,除了乔治这个老变态,丹枫这边几乎没有人能有确定的把握干掉他们。

    但老乔治都已经七老八十了,就算是盗神,也做不出以一挡四十的壮举。况且盗贼精通的是单挑和暗杀,多人混战并不是他们的强项。

    因此丹枫已经做好了打算,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暂时退去。条条道路通罗马,雾谷这么大,想找怪藤,也不一定要走这条路,犯不着跟这些泰坦一样的亡灵死磕。

    这时候,燃烧的毕加索终于完全实体化,惨叫声也停了下来,他艰难的做了一个手势,三把火刃跑马灯似的舞动起来。

    “卡擦,卡擦!”随着两声骨肉断裂的声音,两条柱子粗的手臂重重的砸在了地面,然后化成了一堆灰烬。

    “壮士断腕,好气魄!”看着自残成人棍的毕加索,丹枫似笑非笑的夸奖道。

    幽灵体的亡灵肢体断裂后还可以再长出来,断肢的疼痛却是无法避免的,而且幽灵的精神力远强于实体生物,对于疼痛的感知也是成倍增加。毕加索能忍住疼痛不出声,丹枫还真有点佩服他。

    毕加索疼的额头直冒冷汗,像是便秘一般憋着一股气,鼻子通红通红的,也不知道是因为装死被揭穿而感到羞愧,还是疼出来的。

    “我说老毕,你没事吧?既然你还活着,我们的赌约是不是依然有效?”丹枫笑着问道。

    毕加索深吸了一口气,鼻子上的红色渐渐褪去。反正糗事已经被揭穿了,他也就破罐子破摔,不再有心理压力了。

    原先他是为了不输得太惨而耍赖,至于面子不面子,对于他这种困在雾谷万年的亡灵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

    可是现在倒好,偷鸡不成蚀把米,耍赖没耍过去,反而收了更重的伤也许连活着的机会都没了想到自己可能的结局,毕加索脸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当然有效!”毕加索惨然笑道。

    “别这幅表情嘛!输了就输呗,当本少的手下又不是什么坏事,福利相当优渥哦!”见这头大笨象没有再次耍无赖,丹枫高兴的说道。

    “法师阁下,我只是承认约定有效,但是我并没有认输了。”毕加索苦笑着纠正丹枫的语病。

    “啊!难道你还想继续打下去?”丹枫有点出乎意料。从这家伙刚才的表现来看,他的胆子似乎和体型是成反比的,怎么现在又像换了个人似的?

    “你现在连手都没了?难道你觉得自己还有胜算吗?”丹枫毫不留情的打击道。

    “你听过这世上有残疾的幽灵吗?”毕加索似乎想通了什么,脸上的表情渐渐轻松起来,笑容也开始变得自然。

    “我知道幽灵有肢体再生的能力,可是你别告诉我,这对你的实力没有影响。你连巅峰时候都败了,难道还有机会翻盘吗?”丹枫胜券在握的笑道。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毕加索轻笑道,脸上再次浮现出一股自信。他现在的这股自信与之前有很大不同,之前的自信是表现在他的狂傲的态度上,而这个自信,则显得内敛而沉稳,让人不由得不信。

    “兄弟们!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的比试了,就不给你们留机会了”毕加索突然对周围的象人们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丹枫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他的意思,不过还是可以从话中猜测一些东西。刚才的战斗,这家伙似乎手下留情了,他似乎还想留些亡灵让他的手下过过手瘾。

    这样一来,毕加索之前略显拙劣的表演也就可以解释了。他第一次砍倒小五的那一招,多么犀利,多么精确,丹枫现在还记忆犹新。可是之后的战斗中,他一直都没有用过,小道刚开始还以为是因为冷却时间的关系,让他不能在连续使用这个技能,现在才知道,原来人家是故意放水。

    “我说这个大笨象的表情怎么这么憋屈,像个饱受欺辱的童养媳似的,原来是因为还没有施展全力就吃了这么大的亏,心有不甘呢!”丹枫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他的心里也有一丝疑惑.:这家伙既然打算藏拙,为什么不继续装下去,换他的手下过来玩呢?为什么还要说出这样的话?

    还有他的最后一句话也让小道士非常郁闷,什么叫最后一次机会?说好了是比试,难道他还想拼命不成?

    “***!当贫道的手下就这么丢人吗?”小道愤愤不平的暗道。

    那些象人似乎都明白毕加索的意思,脸上不约而同的浮起一抹悲戚之色,长长地鼻子仰天竖起,口中唱起了一首悲壮的歌曲。

    这首歌的歌词很奇怪,与现在的大陆通用语发音截然不同,但却给人一种无法言喻的感染力,丹枫甚至可以从曲调中听出整首歌所包含的意思。这应该是一首战士出战时唱的歌,里面既有战士对战斗的渴望,也有对远方亲人的思念

    毕加索闭上了眼睛,安详的矗立着,静静地聆听着同伴的歌声,仿佛整个都融入到了这片歌声之中。

    “看不出嘛,这些大笨象还蛮有艺术细胞的。”丹枫回头冲乔治笑了笑,却发现老家伙此时一脸严肃,与平时笑眯眯的样子截然不同。

    “怎么了,乔治?是不是这首歌勾起你的一些回忆了?”丹枫笑着问道。

    乔治苦笑着摇了摇头:“少爷,你不觉得这歌的旋律有点奇怪吗?如果老奴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就是比蒙的战歌”

    “比蒙战歌?”丹枫抽了一口气,一把抓住了乔治的肩膀:“难道这些象人真的是比蒙?”

    “毫无疑问,他们是”老乔治正色点头道。

    “我靠!那你怎么不早说!”丹枫白了老乔治一眼,差点跳起来骂娘。比蒙祭祀虽然比不上人类的魔法师,但是他们对同伴的辅助作用,则是无人能出其右的,即便是光明牧师也没有办法与他们相比。

    五个比蒙武士,也许还打不过一个同级人类武士,但是如果再加一个祭祀在旁边辅助的话,他们甚至可以干掉一个由与他们等级相同的人类武士组成的百人小队!

    关于这一点,即便是竭尽所能贬低比蒙兽族的官方史料,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当初丹枫选择第一个干掉豺狼祭祀,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虽然他从没领教过真正的比蒙战歌,但是人类万年的经验教训,想来不会有假,如果可以的话,丹枫宁愿一辈子都不会听到比蒙战歌。

    “老奴原来是想说的,可是少爷不说自己已经知道了吗”老乔治哭丧着脸,别提多委屈了。

    丹枫这才想起,这个老家伙之前好像是有话要说。不过当时小道先入为主的把这些象人当成魔族了,并没有过多的留意老乔治的话,还以为他是想提醒自己毕加索话中的那些古董级的词汇呢。

    现在再来想想,毕加索的话中确实包含了不少信息可以证明他的身份。如果他不是比蒙,就不会拿穆拉达山来做比喻了。还有塞勒涅好像精灵语中月神的意思,万年前月神不就是兽族的老大吗?

    “我靠,我怎么这么蠢呢!”丹枫恨恨的甩了自己一巴掌。

    突如其来的动作,把老乔治下了一跳,老乔治连忙劝说道:“少爷,您不要自责,就算要怪,也是怪那些编纂史书的史官。据史料记载,比蒙的第一高度猛犸象人也才四米高,谁能想到会有这种体型的家伙。”

    “好了,你就不用安慰我了。事已至此,懊悔了没用了,看看他们到底玩什么把戏吧!”丹枫郁郁不乐的说道:“***!不是说只有祭祀才会战歌吗?怎么这些战士也会了?”

    “这个老奴也不清楚,传闻应该不会有错,除非他们是”乔治说了一半,似乎觉得自己的猜测有些无稽,又摇了摇头。

    “是什么?歌舞双修吗?”

    “传说中的歌舞双修确实存在不过这是比格族恶獠野猪人的专利,其它种族不可能学得了!”

    “靠,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里还有什么专利不专利的。你们盗贼一族的祖宗,不就是比蒙的道格族?光明牧师的祝福魔法,黑暗法师的诅咒魔法,不也是拖胎于比蒙的战歌?你别告诉我这只是民间的谣言。靠!什么谣言能流传一万年!”

    老乔治没有回答,除了苦笑还是苦笑,这些事情他自然知道,但是盗神的骄傲让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自己最得意的东西,竟然来源于愚昧的比蒙,这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玩笑!

    “好了,你也不用纠结了。比蒙、人类,还不是一样,不管是谁学谁,只能学到自己身上就行了。”丹枫拍着老乔治的肩膀,安慰道。

    说实话,其实丹枫的心里也有一点人类沙文主义,毕竟他的两世都是人类,习惯了从人类的角度思考问题,对于那些有尾巴的生物,丹枫心中还是有些隔阂的。

    不过一事归一事,丹枫看不起的只是他们的身体,但并不排斥他们的文明。在他的前世,科学家还不是从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的东西,从而发明了仿生学原理。

    比蒙兽族总比那些野兽要强很多吧,为什么就不能学习他们的优点呢?那句古话怎么说来着,师夷长技以制夷,小道觉得这话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