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摇滚青春 > 第278章 岁末狂欢
    经过辗转,秦暮楚一行人最终按时抵达沈阳城区的某个迪厅。

    迪厅作为年轻人的娱乐场所,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相当风靡,但随着“迪斯科大潮”的渐渐退去,大部分迪厅都过着入不敷出的日子。没办法,为了生计,一些迪厅纷纷转行,比如承办一些地下演出。

    今晚这场拼盘演出一共有十支地下乐队参与,除了“秦暮楚与乌托邦”乐队外,其他均为沈阳本土乐队。在这样的场合演出,秦暮楚多少感到有些紧张,毕竟这是在人家的地盘演出,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占,自己的音乐能受得到沈阳乐迷们的欢迎,能否得到沈阳同行们的认可,都是一个未知数。

    来到后台,秦暮楚放下行李,和在场的每一个人热情地打招呼,说了一些诸如请多关照一类的客套话。那些沈阳摇滚人也非常客气,不但没有排斥,反而主动和秦暮楚等人攀谈起来,甚至邀请他们喝酒。

    东北人的豪爽,由此可见一斑。

    演出开始了,第一支乐队名叫“精确轨迹”,是一支以流行金属(opmatel)见长的乐队,虽然他们的技术非常出众,音乐也非常耐听,但总体感觉似乎还缺少一些大气,很难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紧接着,三个高耸着鸡冠头的青年窜上舞台,玩起了“oldshoolu”,霎那间,舞台下的朋克们似乎一下子就冒了出来,他们激烈地撞成一团,场子里的气氛也因此达到了一个小的**。秦暮楚以前从未听说过这支朋克乐队,但从现场的表现来看,这支乐队颇受“thesexistols”等乐队影响,曲风有些复古,但不经意间又流露出一丝新意,正可谓在回归中毁灭,在模仿中创新,这才是原始朋克主张的态度----消灭一切!砸毁一切!

    此时此刻,秦暮楚涌进ogo的大潮之中,碰撞着,疼痛着,快乐着,全然忘记了接下来的演出。他回忆起自己曾经做朋克乐队时候的情形,并为此唏嘘不已。没错,若不是金属大潮的来临,秦暮楚很有可能至今依然还在玩朋克,但他并不为自己转奔金属阵营而后悔,因为转型后,他学到了很多以前做朋克乐时接触不到的东西。

    三和旋愕然而止,秦暮楚也从回忆之中清醒过来,他大呼不妙,一个健步窜上舞台,因为接下来,就该是他们乐队的表演时间了。

    “你去哪儿了?刚才我和viy到处找你都找不到。”胡朋背着贝斯上台,见到秦暮楚后,焦急地问。

    “没事儿”秦暮楚轻描淡写地摆摆手“刚才我就在台下玩儿来着,咱们赶紧准备吧。”

    胡朋有些担心“直接来成吗?不用到后面亮亮嗓子?”

    “不用了,刚才在台底下吼了几嗓子,已经找到感觉了。”秦暮楚故作顽皮地吐了吐舌头,和大家一起开始了调试工作。

    虽然是迪厅,但这里的舞台并不是很大,六个年轻人把整个舞台挤得慢慢的,秦暮楚听完反响后,蹲下身子整理着脚下的线材----他可不想在演出中被绊倒。二十分钟后,调试完毕,秦暮楚拿起麦克风,兴奋地和沈阳乐迷打招呼“各位沈阳的朋友你们好,我们是‘乌托邦’乐队,我是秦暮楚,很高兴来到沈阳这个地方演出。今天是我们北方十城巡演的第二站,能和沈阳这么多出色乐队同台演出,我感到十分的高兴和荣幸……在这个充满**的夜晚,希望大家能够跟随着我们的音乐,一起重返乌托邦!”

    《重返乌托邦》是“秦暮楚与乌托邦”乐队的一首招牌曲目,是最能体现乐队特色的作品之一,以曲风犀利、节奏多变而著称。

    『没有人知道这个地方,

    只有我知道事情的真相,

    这里是天堂一般的国度,

    没有烦恼与忧伤……』

    很显然,大多数沈阳乐迷对这首没有正式发行过的歌曲不是很熟悉,但他们仍然给予台上的乐手以热烈的掌声和叫好声,可以看得出,他们正在尝试着接纳这支来自他乡的乐队。

    紧接着,“秦暮楚与乌托邦”乐队又精彩地演绎了《自家兄弟》、《遗留在人间的……》、《我们》、《goddisrimiatiooor-devil》、《棒下出孝子》等诸多新老作品,每唱完一首歌,台下观众热烈的程度就增加一分,当他们演出接近尾声的时候,台下甚至有人喊出“再来一首”之类的话。

    秦暮楚朝台下深深鞠了一躬“谢谢大家!沈阳的观众太热情了,这是我们事先没有预料到的,非常感谢你们,祝你们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朋友们,我们的演出到此结束,一会儿我们会在后面发售我们的首张专辑《我以为自己离死还很远》,这张专辑汇聚了我们组队三年来的全部心血,制作精美,质量上乘,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之必备良药……”

    听到这里,台下很多人都笑了。

    随后,就当秦暮楚收拾完东西,打算到后面帮着王紫潆他们卖唱片的时候,场子里突然轰动了,大家都争相地喊着一个人的名字何众!

    听到这个名字,秦暮楚不禁自言自语“何众?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等等,难道接下来要登场的乐队是沈阳旋律死亡金属的先驱----‘重度肢解’乐队?”

    旋律死亡金属(melodideathmetal)是死亡金属的一个分支,以含有大量吉他复式和单独弹奏而著称,主旋律较强,技术相对于传统死亡金属也要弱一些,更重要的,这也是死亡金属中最容易能够让人接受的一种形式。

    秦暮楚几年前就听说过这支乐队,在“菊池琴行”学琴的时候,余冠南就曾拿该乐队的一篇solo作为范例让秦暮楚练习。与其说是这支乐队有名,倒不如说是他们的主唱有名,在国内诸多摇滚唱将之中,何众是最早使用水喉唱法的人,也是将这种唱法运用的最成熟的人!

    死亡金属中主要有三种唱法水喉,深喉和尖喉,其中以水喉最为难驾驭。水喉唱法出来的声音很特别,仿佛气泡从深水中涌上来的感觉,听起来是很沙哑,但又不像传统金属那样尖锐,是一种中频、低频复合的嗓音。水喉并不是谁都能驾驭的,需要一定的身体条件,比如丹田的气要十分充足,那样才能压住喉咙,产生比较浑浊的、频率较低的声音,那种水水的感觉,就是丹田气涌到喉咙后再往回吞的时候产生的,如果丹田气控制不好的话,出来的声音就会很苍白,唱者亦会有一种作呕的感觉。

    果然是何众!一上台他便亮出了招牌性的死嗓,一声沉闷的咆哮让现场再度沸腾起来!

    “大家好!我们是~重~度~肢~解!!!”

    “牛逼!”

    几乎所有人都亮出了金属礼,一些个别的乐迷甚至模仿着发出嘶哑的声音。

    灯光亮起,秦暮楚看清了对方的面容,这个被无数摇滚人称之为“中国水喉第一人”的何众,身材高大,长发披肩,耳朵、嘴唇和鼻子上都扎满了钢环,看上去甚是恐怖。更恐怖的是他的穿着----一件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虽然上面的红色不过是广告色弄出来的效果,但仍然给人一种毛孔悚然的感觉。

    紧接着,两把吉他开始了飞速的咆哮,双踏也开始嚣张地侵袭着人们的耳膜,现场一片混乱,人们都开始疯狂般的摇头,甚至搂住身边朋友的臂膀,跟随着节奏一起弯腰、跳动、尖叫,迪厅瞬间变成了地狱,火一般的地狱!

    『bodyliesothefloor

    verysiomplexio

    movemetsdriveyourlips

    omorewordsadomorebreath

    iafeelmytears

    ruigomyhees

    iafeelmyreaso

    leavigmybody

    iafeelspirits

    turigaboveme

    mywillisotverypowerful

    dmyosiousessisfadigout

    toaworldofdreamsadgrief

    totheworldoforetur

    withmyultimatefores

    tolifeirossthedoor

    iwaeupiyourarms

    butia#39;tmove

    allideyes,stareaway

    souljammed,betweetwoworlds

    lotofbewithries

    iaiferalirle

    thislightiatouh

    it#39;sthewayofretur

    thisligthisgoigout

    totheworldoforetur

    istadasawolf

    tryigtobreathespell

    yoursoul#39;sitime

    lastlyyourgazeatme

    youiyourdreamsyouarelost

    dallthesesiletquestios

    iwillotaswer

    ausetheysuggestyourfall』

    没错,这就是死亡金属现场的魅力!如果说摇滚乐是音乐中的极端的话,那么死亡金属绝对是极端中的极端,即便是在欧美,真正能够接受死亡金属的乐迷也是少数,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一种音乐的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价值,看看台下一张张欢快的笑脸吧,也许他们并不了解死亡金属,甚至连一句歌词都听不懂,但他们会记住这种音乐,因为这种音乐让他们感到了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