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摇滚青春 > 第212章 摇滚乐迷
    与此同时,秦暮楚一行人已经返回了北京,为复活赛做着最后的冲刺----总决赛于复活赛均在北京举行。由于复活赛要在决赛第一轮结束后才会进行,所以秦暮楚等人的时间还是比较充裕的。

    由于此时已进入了盛夏,回到北京后,秦暮楚和胡朋没有回无名村那间闷热无比的小屋,而是在城乡结合部租了一间地下室,作为排练室和住处。地下室虽然空气流通性差,但要比平房凉爽很多,排练的时候也就舒适很多。

    顾圆圆归队了。虽然仅仅十几天没见,但小丫头看上去竟然瘦了不少,想必是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和精力迎战高考。高考结束了,虽然成绩还没有出来,但顾圆圆已经不用再去学校了,在不排练的时候,她经常拉着公冶子申去游泳,肌肤晒成了健康的紫铜色。

    与之相比,秦暮楚可没那份闲心,他要抓紧时间创作,争取在复活赛的时候拿出几首新的作品。除此以外,他还要为大家的生活而忙碌,除了顾圆圆以外,“乌托邦”乐队的成员都是名副其实的穷鬼,如何在这个大都市生存下去,是他们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为此,秦暮楚特地找到文雯,希望在从她那边进一批打口唱片贩卖,赚点小钱,这不,他正在为这件事和文雯争执呢。

    “文雯,能不能再便宜些,大家都是好朋友了,照顾一下。”秦暮楚赔笑着说。

    文雯摇摇头“真的不能再低了,现在海关查的很严,公安也加强了对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这就意味着成本和风险都大大增加了,目前来说,我给你报的价已经是最低了,你不能让我倒贴钱吧?要是这样,不如我直接把钱给你算了!”

    “这样啊,”秦暮楚犯了难“你就不能再想想办法?我们乐队正在准备复活赛的事情,但大家都没有工作,不怕你笑话,我们几个人所有的积蓄都在这里,一共不到五百块,原本打算找你进货然后分头出去卖,赚些小钱糊口,可你报的价钱我根本无法接受。文雯,你就忍心看着我们哥几个饿死吗?”

    “复活赛?难道你们进入决赛了?”文雯的目光突然变得兴奋起来。

    “是啊,可惜在决赛的时候输掉了,而且是输给了自己的好朋友。但我是不会轻言放弃的,虽然复活赛的竞争会更加残酷,但我有信心从中突围!对了,忘了问了,你们不是也报名参赛了吗?怎么样?”

    文雯叹了口气“第一轮便被淘汰了……小楚,你真是太聪明了,避开了北京这个高手云集的地方,你知道吗,这次比赛北京赛区有近三百支乐队报名,其中不少都是地下圈里颇受好评的乐队……嗯,这样吧,我在把价钱降低一些,就当是预祝你们乐队顺利晋级决赛吧!”

    “真是太感谢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大恩大德的!”秦暮楚感激道。

    “切!”文雯白了对方一眼“你小子就会捡好听的说,这段时间没见着你,你小子肯定有骗了不少女孩子吧?”

    “别逗了!现在我穷光蛋一个,连温饱都保证不了,何谈感情?”秦暮楚一本正经地说。

    “小楚,其实钱这个东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人能够开心地度过每一天,比如我和阿康,我们虽然没什么钱,但一直过得很开心。”

    “那是因为你们有缘……算了不说这些了,我现在还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比赛和乐队接下来的发展上面,至于感情的事情吗,反正现在离死还早着呢,不着急。”秦暮楚嘻嘻哈哈地说。

    “唉……你说话还是这么口无遮拦,和你上高中的时候一模一样……好了,过几天我和阿康去进货,回头把你那份留出来,老规矩,你自己来取。”

    “行,谢了!”秦暮楚笑了笑,故作潇洒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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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后,秦暮楚拿到了唱片,立刻分发给大家。白天的时候大家在一起排练,到了晚上便各自奔赴不同的酒吧,在其门前摆摊卖盘,籍此换取在这个城市里生存下去的机会。

    之所以选择晚上而不是白天,除了晚上酒吧人比较多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工商、城管大多都下班了,被逮到的几率大大降低。尽管如此,秦暮楚蹲在那里还是小心翼翼地左顾右盼,生怕被城管逮到。

    “哥们儿,你这张盘多少钱啊?”一个操着北京话的男子从地摊上拿起一张盘,当他看清秦暮楚面孔的时候,不禁吃了一惊“我靠!你丫不是‘乌托邦’乐队的主唱吗?怎么在这儿卖盘呢?”

    “为了生计呗……”秦暮楚并没有因被人认出而感到意外,他指着对方手里拿张盘说“这张盘你想要的话给二十块钱拿走。”

    男子毫不犹豫地从钱包里掏钱地给对方,遂问“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过你们乐队的表演,真他妈过瘾!你们没有进入最后的总决赛真是可惜!”

    “请问你是?”秦暮楚这才对对方萌生一点点兴趣。

    “哦,我叫上官晓阳,是一个狂热的摇滚乐爱好者!”

    “你好,我叫秦暮楚。”秦暮楚与对方互通了姓名后,与其攀谈起来。通过聊天秦暮楚得知,上官晓阳是北京人,今年二十三岁,从小就喜欢听摇滚乐,以“摇滚乐死忠”自居。此君曾经学过几天吉他,因为其左撇子的缘故进步很慢,遂放弃了。上官晓阳住在离酒吧不远的一间平房里,他没有固定的工作,主要是在超市或者卖场做临时促销,偶尔还靠写作赚些小钱。

    秦暮楚笑了笑“没想到在我面前的还是位作家呢!”

    “什么作家,”上官晓阳摆摆手,谦虚地表示“只不过偶尔写点儿文章,赚些稿费而已,算不得作家,充其量也就是个写手吧。”

    “那也比我强吧,我写过最长的一篇文章也就上百字,是歌词。”

    “我听过你们的音乐,觉得词写得很棒,看得出你是一个挺有想法的家伙……不如这样吧,演出结束后你和我去我家,咱俩一面喝酒一面好好聊聊。”

    秦暮楚笑了笑,如是说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说实话,我对你也有一股莫名的相见恨晚的感觉。好了,里面已经开场了,别耽误你看演出了,进去吧。”

    “得嘞!一会儿见!”上官晓阳清脆地喊了一嗓子,一头扎进酒吧看演出去了。

    过了三个小时,演出结束了,上官晓阳浑身湿漉漉地从酒吧出来,遂脱掉上衣,露出白条条的上身,以及浑然天成的小肚腩。

    “你小子怎么跟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似的?”秦暮楚开玩笑道。

    “没办法,里面太热了!”上官晓阳一面拧干衣服一面说“你的生意怎么样?”

    “马马虎虎吧。”秦暮楚坦陈道。

    “得了,收摊吧!去我家,我请你喝酒!”上官晓阳帮着对方将满地的打口盘整期地码放在盒子里,带着他来到了自己的住处。

    上官晓阳的家并不大,大约只有十平米左右,一张破旧的床垫、一台电脑、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套组合音响、一台电冰箱以及墙上许许多多的摇滚海报,构成了这个房间的一切。上官晓阳找出一把折叠椅,上面落了不少灰尘。“真不好意思,这屋子就我一个人住,平时也没什么客人来,所以……来,我给你擦擦。”说罢,他拿起一张报纸草草地擦了擦,随后从冰箱里拿出两瓶冰镇啤酒,用牙咬开后递给秦暮楚一瓶。

    秦暮楚扬起脖子灌了大半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赞道“夏天喝凉啤酒,真他妈痛快!”

    “看来咱俩的品位差不多啊。你看,我的冰箱里塞满了啤酒,一到夏天我每天都得喝几瓶,这么和你说吧,到了夏天我可以不吃饭,但不能不喝酒。”

    “我跟你差不多,也是嗜酒如命。对了,给我看看你写的文章吧,我对这个挺感兴趣的。”秦暮楚说。

    “我写的东西都在电脑里存着,”上官晓阳一面打开电脑一面介绍道“我主要写一些短篇小说,类型什么都有,什么言情啊、武侠啊、奇幻啊、军事啊……反正能想到的就把它写下来。这几年,我一共发表过大概十来篇文章,但更多的还尘封在电脑里,至今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