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异界伪装者 > 第六十二章年轻一辈的偶像
    你就是多米尼克。豪斯?”

    “阁下认识我?”

    “不,我也只是听说过你的事情而已,没想到今天能在这里遇到你,我是班克斯。里尔,你可以叫我班克斯”

    眼下这个多米尼克。豪斯,并非是死去的多米尼克复活,他其实就是张宇变成的。

    话说张宇本来已经找到了怪物的老巢,本想杀进去干掉这怪物,可一进到地穴中才发现怪物已经早他一步离开了,他扑了个空。

    但地穴内的景象却让他觉得触目惊心,足足有数十具的干尸被扔在地穴的角落里,其中有很多孩子的尸体。

    心情沉重的张宇走出地穴,回身用一个小型充盈弹炸塌了地穴,就算掩埋了那些死者的尸体了。

    仔细想了想,怪物应该是去觅食了,而它最可能去的地方就是军营,看来自己是和这怪物走两岔去了。

    觉得自己不能这样赶回军营,到时候就算自己碰到了那怪物杀掉了它,军营里刚来的那波冒险者也还会和自己起冲突的,以魔狼王的身份回去还是会引起误会,想来想去张宇决定还是用多米尼克的身份比较好,第一多米尼克是人类,而且实力高超,虽然自己对他的能力和技能都不熟悉,但至少也要强过变成魔狼,沙后,魔蟒这些魔兽来的好。

    想到就做。张宇变身成了多米尼克,然后又取出一套多米尼克地衣服换,这样就算是认识多米尼克本人的人出来也看不出自己是假的了。

    慢慢感受着体内澎湃的那股力量,张宇试着将它们引导出来。

    “嘭!”

    金色的斗气仿佛一团烈火般包裹住了张宇的身体,状态简直就和他第一次见到多米尼克大展神威恶斗沙虫时一个摸样。

    “好强大的力量!这就是作为一个强者的感觉吗?这是和变身为魔兽地感觉完全不同的强!这要是多米尼克自己恐怕还不知道要强多少呢……

    虽然张宇并不能完全发挥出多米尼克身体的全部力量,但是经过他和多米尼克两种基因的融合,在加生命之泉的力量,他现在的力量还是可以达到多米尼克巅峰状态时相仿地水准。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

    努力在脑中寻找多米尼克记忆中关于武技和剑术的一切信息,张宇一边回忆一边取出长剑在空地演练。

    渐渐的张宇的剑招越来越连贯,越来越熟练,身形也越来越快,渐渐的只能看到一团金色的光幕在树林的空地飞速移动。

    当张宇终于停下身形后他兴奋的仰天长啸,而当他长啸过后。附近方圆十亩左右的林地树木全部轰然倒下,并且每棵树都是整齐的断成三截,断口一致。

    已经完全找到自信地张宇有信心就算现在碰沙漠中的那个恶魔,不依靠魔狼王和沙后地力量自己也有一拼之力了,当自己真正融合了多米尼克的力量后自己就会成为一名真正地剑圣,而再不是什么准剑圣了,这也算替多米尼克了了一件遗愿。

    信心十足的他开始朝着军营的方向飞奔而去,感受着耳边呼呼的风声张宇对这个身体满意极了,这速度虽然还不及魔狼,但却是他以人类姿态重来没有感受过的。所以他极其享受现在的感觉。

    但正在飞驰的张宇却突然停住了,他的瞳孔瞬间收缩。目光完全被天空中那只巨大地飞行物吸引了。

    借着明亮的月光张宇看地很清楚,那正是与被自己消灭的怪物一模一样的东西。只不过这只的体型要更大一些。

    “得来全不费工夫,终于还是让我给遇见了……”

    张宇正想着怎么把这怪物打下来呢,却没想到这怪物居然一扇翅膀自己落了下来,降落在离张宇大约几里外的林子里。

    几里地对现在的张宇来说不过是小意思,他很快的就来到了怪物降落的地方。

    见怪物背对着自己跪在地喘息,仿佛非常疲倦,而且翅膀还插着一只长箭,张宇明白了他一定是在军营吃瘪跑回来了。可能是太累了就停在这里休息,没想到让自己撞个正着。真是赶得早不如赶的巧,这才有了后来的一段故事。

    班克斯是真的知道多米尼克的一些事情,作为大陆最年轻的准剑圣,多米尼克早已经是名声在外了,这个年纪里他已经算是同辈中的佼者,班克斯虽然贵为宫廷首席剑师,年纪四十岁也才刚刚达到准剑圣的境界,而对面的年轻人不到三十岁就已经达到了准剑圣的顶峰状态,这不得不让他感觉到一丝气馁,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但班克斯并没有妒忌多米尼克的成就,境界已经如他,的确已经看开了许多,他到是真心想结交一下对面的年轻高手。

    “你比传闻中的还要年轻,传说你快要三十岁了,但我怎么看你也不过是二十四五岁的年纪,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

    不知道是因为生命之泉的关系,还是基因重组的关系使的无论是张宇的样貌,还是多米尼克的样貌都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了许多,而且好像也英俊了一些,虽然改变不大,但气质方面却改变了不少,无形中给张宇增加了许多魅力,这可能也就是他比较吸引女孩子注意的一个原因。

    “惭愧……差的很远,阁下谬赞了,您也是来追杀这只怪物的?”张宇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问。

    “是的,我正是追踪这只怪物而来,没想到它运气不好正巧碰到了你,也该着它恶贯满盈。”

    “这只箭很不平常,居然还能自动嗡鸣,想来是属于你的?”

    接过张宇递来的长箭,班克斯将两只破魔箭收进了储物戒指点了点头道:“是和我一起伙伴

    是用来追踪这只怪物的,只是不知道这怪物还有没有

    “想来是没有了。”

    “哦?阁下是如何得知的?”班克斯有些惊讶的道。

    暗骂自己最快差点说漏了张宇急忙解释道“其实我刚才正巧路过这怪物的巢穴,巢穴已被我捣毁,里面并没有其他怪物存在了”

    “原来是这样,想来阁下也是看到布告才来除魔的?”

    “……正巧路过这里要到诺科郡去,碰这样的事情自然要出一臂之力的。”

    “我素来敬佩你的事迹,不知能否与阁下交个朋呢?”

    张宇虽然看不透眼前这个叫班克斯的中年人的实力,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至少也不会比现在的自己差多少,这样的一个高手自然是值得结交的,而且看和他同行的那些年轻人各个都身手不凡,想来是有大背景的人,这样的人不结交才是傻瓜呢。

    “您太客气了,能与阁下结交我多米尼克求之不得。”

    两只有力的大手紧紧握在了一起,然后两人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了起来。

    两人都颇有一种惺惺相惜,相见恨晚的感觉。

    “多米尼克,你还没有落脚的地方?如果没有的话今天就暂时和我一起回到附近的军营去住,我还有一些人要介绍给你认识。”

    “求之不得。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正在军营里焦急等待地众人看见班克斯回来后都兴奋异常,立刻围来询问情况,甚至都没留意班克斯还带了一个人回来。

    “班克斯!怪物消灭了没有?”

    “是啊,怎么样了?你不会让它逃了?”……

    “怪物已经伏诛,以后居民们可以高枕无忧了!”

    听到班克斯这么说所有居民的放声高呼起来,有许多人还喜极而泣,毕竟一直威胁他们生命安全阻止他们回家的危险已经解除了,他们虽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噩梦总算是过去了。

    “我就知道。班克斯你一出手肯定没错,那怪物怎么会是你的对手呢!”克里斯汀公主在一旁仿佛快乐的百灵鸟般叽叽喳喳。

    “除掉怪物的并不是我,而是另有其人,现在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大陆最年轻的准剑圣,也许过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大陆最年轻地剑圣的多米尼克。豪斯!”

    “什么?他就是多米尼克。豪斯?!”

    “他怎么会在这里?”

    “……

    一时不管听没听说过多米尼克的人都愣在了当场。听说过他的人都惊讶,这个传说中的人物怎么会突然在这个小地方现身,而没听过他的人则是惊异这样一个年轻人居然可以独自消灭那么恐怖地怪物。

    张宇到是表现的宠辱不惊,只是微微欠身和在场的众人点了点头。

    这一晚张宇被烦的再也没睡好觉,这帮年轻人在班克斯那里再三证实了怪物的确是被多米尼克杀掉的,而且是秒杀的尸骨无存后,都兴奋的围住张宇问前问后。

    在这个崇尚个人实力的世界,有实力就会赢得尊重,无论这些个年轻人身世背景如何的强大,但崇拜强者地心情却都是一样的。特别是多米尼克年纪不像班克斯般和他们差那么多,所以让他们觉得和多米尼克更有共同语言。这些个年轻人俨然成了异界地追星族。

    张宇第一次感觉到被人崇拜的滋味是什么样地,初时他也有些轻飘飘的感觉。可越到后来他就越发现这些年轻人的可怕,大卫,和霍纳塞克还矜持一些,汉密尔顿,明华,克里斯汀,和艾迪几个人就要命了,简直就是死缠乱打。

    见到班克斯在一边偷笑。张宇暗自感叹自己交不慎了……

    当然在所有人都欢欣鼓舞大肆庆祝的时候,也有少数人的心还在悬着。

    贝丝一直站在军营门口等着某个人的身影出现。她是在等张宇。

    张宇看在眼里内疚在心中,这个痴情的姑娘又是何苦呢……自己不过是她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总有一天当感激之情淡忘,她会忘记自己地。

    第二天苏金顿的居民们都欢天喜地地搬回了镇,而受到英雄般待遇的张宇等人也被强拉着一起回到了镇,居民们为他们特意办了一个庆功宴,而庆功宴就在镇中心的露天广场举行,居民们载歌载舞的歌颂着英雄们的功绩,这让包括张宇在内的所有人都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同时他们也很欣慰,总算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经过这件事情下次假如在碰这类事他们也会义无反顾的出手,哪怕是要比这次的事情还危险他们也不会袖手旁观。

    狂欢一直进行到深夜,期间很多人都喝醉了,就是张宇也难免的多喝了几杯,不过他的体质早已经不同以往了,这点酒精最多也就让他感觉精神有些亢奋罢了,可那帮年轻人酒量好的却没有几个。

    特别是克里斯汀这小妮子,酒品居然很差,喝点酒不但胡言乱语而且还又唱又跳,自己又跳又唱还不够居然过来拉张宇一起跳,害的张宇哭笑不得,没办法陪着小妮子疯了半夜,最可气的是一旁的汉密尔顿和大卫明华他们还在那里叫好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