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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经》

    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十五《国风》,诗一百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颂》包括《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鲁颂》四篇。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就是依据音乐的不同。《风》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大雅》、《小雅》之分,众说不同,大约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都有些区别。《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叫“赋《诗》言志”。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83;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使人“温柔敦厚”。秦代曾经焚毁包括《诗经》在内的所有儒家典籍。但到汉初传授《诗经》学的有四家,也就是四个学派:齐之辕固生,鲁之申培,燕之韩婴,赵之毛亨、毛苌,简称齐诗、鲁诗、韩诗、毛诗。齐、鲁、韩三家属今文经学,是官方承认的学派,毛诗属古文经学,是民间学派。但到了东汉以后,毛诗反而日渐兴盛,并为官方所承认;前三家则逐渐衰落,到南宋,就完全失传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就是毛诗一派的传本。

    《诗经》概述《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世纪)约五百余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共十五《国风》,诗一百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颂》包括《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鲁颂》四篇。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83;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意谓《诗》三百余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83;孔子世家》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就是依据音乐的不同。《风》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其地域,除《周南》、《召南》产生于江、汉、汝水一带外,均产生于从陕西到山东的黄河流域。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大雅》、《小雅》之分,众说不同,大约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都有些区别。《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歌,一般认为是保存在周王室的乐官----太师那里的。他们显然对那些面貌互异的作品进行过加工整理,有所淘汰,有所修改。所以现存的《诗经》,语言形式基本上都是四言体,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大体一致,而且有些套句出现在异时异地的作品中(如“彼其之子”、“王事靡盬”等)。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各时代、各地区的歌谣,倘非经过加工整理,不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可以认为,由官方制作乐歌,并搜集和整理民间乐歌,是周王朝的文化事业之一,在《诗经》时代是不断进行着的。《史记#83;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三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三百余篇的定本。这一记载遭到普遍的怀疑。一则先秦文献所引用的诗句,大体都在现存《诗经》的范围内,这以外的所谓“逸诗”,数量极少,如果孔子以前还有三千多首诗,照理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则在《论语》中,孔子已经反复提到“《诗》三百”(《为政》、《子路》等篇),证明孔子所见到的《诗》,已经是三百余篇的本子,同现在见到的样子差不多。要之,《诗经》的编定,当在孔子出生以前,约公元前六世纪左右。只是孔子确实也对《诗经》下过很大功夫。《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前面引《史记》的文字,也说了同样的意思。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改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见《论语》和《墨子#83;非儒》)。这些,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83;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论语》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君主和长辈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见(理应也是当时社会上层一般人的意见),“《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思就是,《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或至少在总体上)是符合于当时社会公认道德原则的。否则不可能用以“教化”。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就孔子所论来推测当时人对《诗经》的看法,他们所定的“无邪”的范围还是相当宽广的。许多斥责统治黑暗、表现男女爱情的诗歌,只要不超出一定限度,仍可认为是“无邪”即正当的感情流露。第二,尽管如此,《诗经》毕竟不是一部单纯的诗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项文化积累,又是贵族日常诵习的对象。所以,虽然其中收录了不少民间歌谣,但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秦代曾经焚毁包括《诗经》在内的所有儒家典籍。但由于《诗经》是易于记诵的、士人普遍熟悉的书,所以到汉代又得到流传。汉初传授《诗经》学的共有四家,也就是四个学派:齐之辕固生,鲁之申培,燕之韩婴,赵之毛亨、毛苌,简称齐诗、鲁诗、韩诗、毛诗(前二者取国名,后二者取姓氏)。齐、鲁、韩三家属今文经学,是官方承认的学派,毛诗属古文经学,是民间学派。但到了东汉以后,毛诗反而日渐兴盛,并为官方所承认;前三家则逐渐衰落,到南宋,就完全失传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就是毛诗一派的传本。

    《诗经》的编纂者

    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在汉武帝独尊儒术后升格为国定经典。全书共有诗歌三百零五篇,由《风》(十五国风)、《雅》(小雅、大雅)和《颂》(周颂、鲁颂、商颂)三个部分组成,编排井然有序。但是,究竟由谁将这些诗歌编纂成书的呢?迄今仍存在种种不同的说法。

    一说孔子删诗。把《诗经》的编纂之功归之于孔子一人。这种说法起源于汉代。《史记#83;孔子世家》载:“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于;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翻武雅颂之音。”《汉书#83;艺文志》说:“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都认为是由孔子选定《诗经》篇目的。

    但是,、持异议者提出一些反驳的理由:一,《史记》言孔子删诗,在自卫国返回鲁国之后,时年近七十。在此之前,孔子均称《诗三百》,可见在孔子中青年时期,《诗经》已为三百篇。二,《左传#83;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国公子季札在鲁国观赏周乐,乐工们先奏十五国风,再奏小雅、大雅,最后奏颂,次序和内容基本上与今本《诗经》相同,其时孔子虚龄只有八岁,可见当时《诗经》已定型。三,周代各诸侯国之间邦交往来,常常赋《诗》言志。如《左传#83;定公四年》载,吴攻楚,楚败几亡,楚将申包胥到秦国朝廷请求援兵,痛哭七日七夜,秦哀公深为感动,赋《诗经#83;无衣》,表示决心相救,恢复楚国。如果当时《诗经》没有统一的篇目,赋《诗》言志就无法进行。那么,究竟由谁来编纂《诗经》的呢?

    一说王者采诗。《诗经》中诗歌的创作时间,上起西周初年,下至春秋秦穆公时,绵延五个世纪。创作的地点,几乎包括了整个黄河流域,加上长江、汉水一带,纵横上千里。怎样把众多的诗歌集中起来呢?早在汉代就出现了“王者采诗”的说法。《汉书#83;食货志》曰:“孟春之月(阴历正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刘歆《与扬雄书》说:“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迪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都说由天子指派官吏坐车去全国各地采集诗歌,以便“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何休《公羊解诂》)。

    一说周朝太师编定。今人朱自精认为,《诗经》的编审权很可能在周王朝的太师之手。他在《经典常谈》中指出,春秋时各国都养了一班乐工,像后世阔人家的戏班子,老板叫太师。各国使臣来往,宴会时都得奏乐唱歌。太师们不但要搜集本国乐歌,还要搜集别国乐歌。除了这种搜集来的歌谣外,太师们所保存的还有贵族们为了特种事情,如祭祖、宴客、房屋落成、出兵打猎等等作的诗,这些可以说是典礼的诗。又有讽诗、颂美等等的献诗,献诗是臣下作了献给君上,准备让乐工唱给君上听的,可以说是政治诗。太师们保存下这些唱本,附带乐谱、唱词共有三百多篇,当时通称作《诗三百》。各国的乐工和太师们是搜集-整理《诗经》的功臣,但是要取得编纂整体的统一,就非周王朝的太师莫属。《国语#83;鲁语下》有“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的记载,正考父是宋国的大夫,献《商颂》于周王朝的太师。今本《诗经》的《商颂》只有五篇,很可能是太师在十二篇基础上删定的。由此看来,《诗经》应当是周王朝的太师编定的。

    《诗经》的特色和影响

    马克思指出:“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下,耸立着由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上层建筑。”在《诗经》产生的年代,我们的先人在自然条件相当艰苦的黄河流域以宗法制度为核心建立起一个农业社会。这个社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强大的集体力量,需要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和谐,而相应地需要抑制其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和与之相联系的浪漫幻想。正是在这种“生存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诗经》的思想和艺术特色。并且,由于中国----尤其中原社会的基本特点维持甚久,作为中国文学重要起点、又被奉为儒家经典的《诗经》,其特色对于后代文学的影响,也就非常之深远。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卷第29页。

    具体地说,《诗经》的特色和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第二,《诗经》中的诗歌,除了极少数几篇,完全是反映现实的人间世界和日常生活、日常经验。在这里,几乎不存在凭借幻想而虚构出的超越于人间世界之上的神话世界,不存在诸神和英雄们的特异形象和特异经历(这正是荷马史诗的基本素材),有的是关于**、春耕秋获、男女情爱的悲欢哀乐。后来的中国诗歌乃至其他文学样式,其内容也是以日常性、现实性为基本特征;日常生活、日常事件、日常人物,总是文学的中心素材。

    第三,与上述第二项相联系,《诗经》在总体上,具有显著的政治与道德色彩。无论是主要产生于社会上层的大、小《雅》,还是主要产生于民间的《国风》,都有相当数量的诗歌,密切联系时事政治,批判统治者的举措失当和道德败坏。其意义虽主要在于要求维护合理合度的统治,给予人民以较为宽松、可以维持生存的条件,但这对于社会的发展,当然是有价值的。

    关心社会政治与道德,敢于对统治阶层中的**现象提出批判,应该说是《诗经》的优秀之处。但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看。正像我们在前一节中举例分析的那样,这一种批评完全是站在社会公认原则的立场上的,在根本上起着维护现有秩序的稳定的作用,而不能不抑制个人的**与自由。就以《相鼠》一诗来说,它可能是批评统治者荒淫无度的生活,也可能是批评对“礼仪”的具有进步意义的破坏行为。不管作者的原意如何,诗对于这两种现象都是适用的。

    要说《诗经》这一特点对后世的影响,首先要说明:《诗经》的政治性和道德性,在后世经过曲解而被强化了。本来不是直接反映政治与道德问题的诗,包括众多的爱情诗,在汉代的《毛诗序》中,也一律被解释为对政治、道德或“美”(赞颂)或“刺”(批评)的作品。因而,一部《诗经》,变成了儒家的道德教科书。

    后代诗人继承《诗经》关注社会政治与道德的特色,同样应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提倡这一特色,可以纠正文学过分趋向游戏和唯美倾向,发扬文学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如果不适当地过分强调这一点,也必然妨害文学的多样化发展,抑制情感的自由表达。

    第四,《诗经》的抒情诗,在表现个人感情时,总体上比较克制因而显得平和。看起来,像《巷伯》批评“谗人”,《相鼠》批评无礼仪者,态度是很激烈的。但这种例子不仅很少,而且并不能说是纯粹的“个人感情”,因为作者是在维护社会原则,背倚集体力量对少数“坏人”提出斥责。像《雨无正》、《十月之交》、《正月》等,因所批评的对象是多数人,则已显得畏惧不安。至于表现个人的失意、从军中的厌战思乡之情,乃至男女爱情,一般没有强烈的悲愤和强烈的欢乐。由此带来必然的结果是:《诗经》的抒情较常见的是忧伤的感情。很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中国后代的诗歌,也是以抒情----抒忧伤之情较为普遍。

    克制的感情,尤其忧伤的感情,是十分微妙的。它不像强烈的悲愤和强烈的欢乐喷涌而出,一泄无余,而是委婉曲折,波澜起伏。由此,形成了《诗经》在抒情表现方面显得细致、隽永的特点。这一特点,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后来的诗歌。

    另外需要说到,尽管《诗经》的抒情一般比较平和,却依然是真挚而动人的,而且也并非没有明朗欢快、天趣盎然之作。后代儒家把《诗经》中的所有作品都说成是因政治和道德目的而作的,并不能抹杀那些抒情之作----尤其是爱情诗对人们的感染力。因此,在封建**时代,当文学道德化倾向、说教倾向变得过度严重时,诗人们也会打出《诗经》的权威旗号,要求给感情以应有的、至少是适度的承认。明代诗人何景明的《明月篇序》就是一例。汤显祖的《牡丹亭》中,深闺小姐杜丽娘诵读《关雎》而产生对于爱情的渴望,又是一例。以上主要从内容、思想倾向、抒情特点等诸方面论述了《诗经》的几个重要特色。这些特色对中国后代文学的影响都很深远。下面再从语言形式、表现手法等方面简略介绍一下《诗经》的特色,这些方面的影响,情况各有不同。

    《诗经》的基本句式是四言,间或杂有二言直至九言的各种句式。但杂言句式所占比例很低。只有个别诗是以杂言为主的,如《伐檀》。以四言句为主干,可以由此推想当时演唱《诗经》的音乐旋律,是比较平稳和比较简单的。至汉代以后,四言诗虽断断续续一直有人写,但已不再是一种重要的诗型了。反而在辞赋、颂、赞、诔、箴、铭等特殊的韵文文体中,运用得很普遍。

    《诗经》常常采用叠章的形式,即重复的几章间,意义和字面都只有少量改变,造成一唱三叹的效果。这是歌谣的一种特点,可以借此强化感情的抒发,所以在《国风》和《小雅》的民歌中使用最普遍,《颂》和《大雅》,以及《小雅》的政治诗中几乎没有。典型的例子,如《周南#83;芣芑》:

    采采芣芑,薄言采之。采采芣芑,薄言有之。

    采采芣芑,薄言掇之。采采芣芑,薄言捋之。

    采采芣芑,薄言袺之。采采芣芑,薄言襭之。

    全篇三章十二句,只变动了六个动词,不但写出采摘的过程,而且通过不断重复的韵律,表现出生动活泼的气氛,似乎有一种合唱、轮唱的味道。清人方玉润说:“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忽断忽续。”(《〈诗经〉原始》)这么说也许多了一些想象,但叠徽章重句的美感,确是很动人的。四言诗衰微后,这种形式也被捐弃,只能偶一见之。倒是在现代歌曲中,又常看到这种情况。这说不上“影响”,却有古今相通之理。

    作为歌谣,为了获得声韵上的美感,《诗经》中大量使用双声、叠韵、叠字的语汇。在古汉语的规则中,这类词汇大抵是形容词性质,所以也有助于表达曲折幽隐的感情,描绘清新美丽的自然。如《诗经》首篇的《关雎》,“关关”(叠字)形容水鸟叫声,“窈窕”(叠韵)表现淑女的美丽,“参差”(双声)描绘水草的状态,“辗转”(叠韵)刻画因相思而不能入眠的情状,既有和谐的声音,也有生动的形象。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

    “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

    “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

    进一步,“兴”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但正因为“兴”原本是思绪无端地飘移和联想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较实在的意义,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虚灵微妙的。如《关雎》开头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又如《桃夭》一诗,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写出了春天桃花开放时的美丽氛围,可以说是写实之笔,但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说这是在烘托结婚时的热烈气氛。由于“兴”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可以自由运用的手法,后代喜欢诗歌的含蓄委婉韵致的诗人,对此也就特别有兴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陈出新,不一而足,构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特殊味道。

    总而言之,《诗经》是中国诗歌,乃至整个中国文学一个光辉的起点。它从多方面表现了那个时代丰富多采的现实生活,反映了各个阶层人们的喜怒哀乐,以其清醒的现实性,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早期诗歌,开辟了中国诗歌的独特道路。虽然,由于特殊的社会生存条件,《诗经》缺乏浪漫的幻想,缺乏飞扬的个性自由精神,但在那个古老的时代,它是无愧于人类文明的,值得我们骄傲的。

    孔子是否删过《诗》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在文学发展史上有其突出的地位。但是,这部伟大的著作,由于年代久远,缺乏可靠材料,至今在许多方面众说纷纭,无法作出定论。孔子是否删过《诗》就是一个悬案。

    汉代时,司马迁通过对《诗经》及孔子的研究,提出了孔子删诗的观点。主张这种说法的理由主要有下面三点:

    第一,汉代距离春秋,战国不远,司马迁所依据的材料自然比后人要多,也更加可靠。我们怎么能不相信汉代的司马迁,而相信唐宋以后的说法

    呢?

    第二,古代大小国家有一千八百多,一国献一诗,也有一千八百多篇,而现存的《国风》,有的经历十个,二十个国君才采录一首,可见古诗本来是很多的,根本不止三千。孔子从前人已收录的三千多篇诗中选取三百零五篇编为集子,作为教科书,是可能的。

    第三,所谓删诗并不一定全篇都删掉,或者是删掉篇中的某些章节,或者是删掉章节中的某些句子,或者是删掉句中的某些字。我们对照书传中所引的,《诗经》中有全篇未录的,也有录而章句不用的,可见这种情况是与删《诗》相吻合的。

    诗经(为后代课本)

    持不同意见的人则针锋相对地提出孔子没有删过《诗》的理由。其主要理由有:

    第一,《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到鲁国观周乐,演奏十五国风和雅颂各部分,其中的编排顺序与今天的《诗经》大体相同。而据现存的资料看,孔子当时只有八岁,根本不可能删《诗》,可见孔子之前就有和今天《诗经》的编次,篇目基本相同的集子。

    第二,孔子自己只是说“正乐”,并没有说删《诗》。虽然当时的诗是配乐的,但诗,乐毕竟还是有区别的,诗主要指文字,而乐主要指乐曲。再说孔子返鲁“正乐”时已经六十九岁,如果删《诗》该在这个时侯,为什么在这之前他一直说“《诗》三百”呢?

    第三,《诗经》中有不少“淫诗”,这些不符合孔子礼乐仁政思想的诗,为什么没有删掉?

    第四,先秦各种史籍所引的诗,大多数见于今天的《诗经》,不过五十首,这说明《诗》在当时只有三百篇。即使孔子删过诗,由于他在当时只是诸子中的一家,影响不是很大,也不大可能影响到同时期的其他著作,更不可能影响到他以前的著作。

    上述两种观点,唇枪舌剑,至今还争论不休。从表面上看,似乎后者证据更有力一些,但我们研究古代文学不能硬扣一,二条死材料,而应该在尊重史料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作一些合理的推测。当然问题并不会如此简单,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搞清楚这个问题对研究《诗经》,尤其是研究孔子的思想都会有很大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