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魔本是妖 > 第四十九章:你回来了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fannong万文芳是一位和phy11isquek一样的模特,但是她却是一位传奇人物。

    九二年时,她代言了玉兰油护肤品,sno牛油,九三年又代言ginvera洗精,kadus。到了今年,更是一不可收拾,先是接了加菲猫墨镜和三洋空调的广告,然后又参演了《美梦成真》,现在正在拍慑《勇者无俱》。

    此时的万文芳再也不会给任何力量盯上,她的红已经让她无惧所有了。

    而她……phy11isquek叹了口气,她还是一个如常的小模特。

    就在刚才,她接到了秦正康的电话,秦正康是大恶棍李顺明的狗腿子。有狗腿子这个名称,就可以知道秦正康这个人为虎做胀到了什么地步。但没法子呀,新加坡也一样有着黑社会的力量,也一样有着种种的权力层,在新加坡,陈与李,共天下,这话可不是一般说说的。

    在这片土地上,姓李的就是这样,可以随意的干事。

    李顺明有着李氏的支持,他做的事情,只要不是捅到了天下,不会有人敢于动他的。

    甚至这种保护已经到了,在李顺明干了坏事之后,已经几乎的没有人敢于对此进行报导了。在过往有过两次报到,结果李顺明跑到了国外去游玩,而报社的小记者和编辑都受到了轻重不一的报复。

    其中一个女记者甚至给放了一盘马赛克的碟子。她受不了这个刺激,就自杀了。

    她的老公离开了新加坡,后来给现死于海上,浮尸都肿得不成样子了。

    两人的一对父母哭着带小孩一起**于孤屋内。

    由此就能知道,这个李顺明的力量有多大了,而如此一来,谁还敢真正的去报导他的事情?这样的话,他的罪名也就没有了,而他以后再干什么坏事,正常也不会有人敢于大肆的报到了。

    所以,只要你还没有到给媒体记者保护,那你就要遵守这位李四公子的命令。

    phy11isquek别无它法,虽然秦正康一下子开出了一天一万元的高价。

    这个价钱也许是很高的,但是对于phy11isquek来说,却并非是她想要的。

    她会在这个工作里出国一个月,也许两个月,但那又如何?不过五十万多左右。

    她phy11isquek也许想要钱,但并非是想要这区区的五十万!对于自己的身体,只是五十万就可以买到的吗?phy11isquek真的很不甘心,一想到自己要蹶着屁股把自己献给李四公子,这种耻辱真是……

    虽然她也有想过李四公子会放过她,也的确是有可能放过自己。

    但是现在李四公子的走狗秦正康不知道怎么回事,非要的下定决心要点自己的名。

    对此,phy11isquek真有一种恨天无力的感觉。你可以恨天,那又如何?你根本不可能奈何它!你还是一样的要在这青天下生活。

    告别……告别……告别自己的处1时代……phy11isquek带着无尽的忧伤,她提前就离开了健身房,连桑拿也没有洗,就匆匆到了外面,好在美女就是美女,她的身上还有着喷着长时间薰染的自然香气,在汗味一冲和之下,居然十分的好闻。反而让她本人给人一种更真实的感觉,而不仅仅是一个用化妆品和香水的人工美人。

    心情不好的时候,phy11isquek会犹豫,会自己想,她其实自己也想不出所以然来,在最正常的时候,她会选择和外婆打电话。

    阿姨虽然也好啦,可是比起外婆来,感觉上还差那么一点。

    phy11isquek买了一些酒,身为一个模特,想要保住自己的身材,不能喝那些热量大的东西,还要时常的健身,所以红酒是一个好的选择,它不会让你那么的快醉去,也不会对你的胃有太大的刺激,还可以补充一些的营养。

    正当她从出租车下来的时候,看见了苏浅鹤。

    苏浅鹤身子小小,但自有一股清新之气,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如同精灵一样焕着生命力。

    其实,phy11isquek自己也觉得,从女孩的角度上讲,自己比不上苏浅鹤。

    小苏的气质太好了,她身上由于练武,更显得那种中国古典的风韵,其骨肉之均匀,也难怪刘健寅在不知不觉中,对她的情深了呢。虽然刘健寅在不时的忘情。

    但情根却已经种下,这却是让刘健寅难想的。

    不能真心喜欢一个女人,就不可能进行最完美的**,那样的话,刘健寅也不可能投入,自然也不会有氤氲之气,苏浅鹤之所以觉得刘健寅是真心喜欢自己,就是觉得,刘健寅的身上有这种氤氲之气,不然的话,刘健寅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气味呢?

    有句古话说的好,什么都可以骗,但是身体却是难以骗人的。

    一个女孩和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相好同她和喜欢的男人相好,那**的反应可以说明她的内心真相。而氤氲之气并非是光有性能力就可以达成的,要在**的欢愉和心灵的圆满下,这才可以催生出氤氲之气的分泌物。

    就算是鲸鱼,也不是条条都有龙涎香的。何况人焉?所以刘健寅身上的氤氲香就可以说明一切,这也许滑稽可笑,但就科学来说,它却是真实存在的道理。

    所以,苏浅鹤现在又羞又喜,如同一个小媳妇似的给刘健寅准备出国的东西。

    比如他的一些内衣裤,一些洗漱物品之类的,还有刘健寅的水果。

    看到phy11isquek,苏浅鹤还向她打招呼:“phy11isquek?”

    phy11isquek走过去,看她大包小包的,还有一些的零食和菜。就phy11isquek所知,苏浅鹤一向很小心,不会大方的乱买东西,她并不是一个有钱的人,是能省就省的。几次phy11isquek都看到,苏浅鹤买的食物仅仅只是即食面。

    可是现在她居然看到了酒……红酒,哪怕是普通的红酒在新加坡也并不便宜。

    phy11isquek就走上去,道:“你今天这么早就下班?”

    苏浅鹤道:“你不也是,你有的时候比我还晚呢!”phy11isquek道:“我有的时候还要赶晚上的通告,但不可能天天赶的,不然身体哪受得了!”

    “我东西买得多,晚上一起来吃呀?”苏浅鹤出了邀请。

    “我可真是求之不得!”phy11isquek立时就答应下来了。

    一进门,刘健寅没事人似的在写字,他写得自然是梅花篆字。

    中国古代一向是以字取人,觉得一孙子字写的好就一定有才有本事是一个好人。

    叫字如其人么!

    可是事实上,字写的好的未必是一个好人,字写的差的也不可能就定然是坏人。

    古时会写一手好字的多的事,那些如王羲之、王献之两个书法家,只好清谈装b,其实屁本事也没有,除了会写两手字,会说几句废话,扮扮清高,摆摆谱,有点名气,真正实质上却并没有什么贡献。

    蔡京也是一手的好字,宋朝的有名书法家,大字特别出名,可是他的名声也不好。

    最离谱的是和刘健寅一样写梅花篆字的老前辈,大太监刘瑾。

    刘瑾,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遂冒姓刘。

    这个人据说是没有文化的一个粗人,但不知怎么的,他偏偏会写一手的梅花篆字。

    很可能,他就会很深厚的梅拳功夫。刘健寅在梅念祖那里看过很多梅拳的资料,这些东西在外边基本是上看不到的,都是文革前保存下来的孤本珍物,但也没有再刊的必要。

    上面提到了一点,刘瑾这倒霉孩子是给判处凌迟之罪的。

    什么是凌迟,就是一刀刀的剐。也就是所谓的千刀万剐。

    剐刑在中国很多年了,在明朝的时候,已经很先进并完整了,可就算是如此,仍是有点不足。

    那就是,在剐一个人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是在刚刚开始就完啦,可以说,百分之七十的人,撑不过全场,撑过了全场后,还活下的,已经了无生机!

    但刘瑾同志是一个高手,他在给剐了之后,在那封喉一刀来临前,他还是活着的。

    由此可见此人的身体强大,要知道当时他已经可以算是老了,但就是这样的老,他的身体还是这样的健康,可见这人强到了什么地步。最早就有人说,刘瑾可手控鸟于掌,而鸟欲飞却不得,刘瑾以此鸟比喻皇帝,说皇帝在他面前就如同鸟一样。刘瑾想要他飞就飞,不想要他飞,他就飞不起来。

    这话也许过了,也许他就没有说过,但刘瑾同志并非是如历史说的那样不堪。

    刘健寅深深的知道,在中国古代的历史上,特别是有明一朝,对国家做出贡献大的,往往还就是那些个太监。特别是在明英宗后,当然,明英宗开的头,那个王振的确不是个玩意。

    可是刘瑾却并非如此的,而且他的后任者中,魏忠贤也是一个有能力的人。

    正是刘瑾,让当时的明朝渡过了财政危机,而也正是刘瑾同志对寡妇的伸手,才让后来的明朝妇女的地位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这都是他乱来带出的好结果。

    魏忠贤也是如此,他十分的能干,是他帮助天启把大明朝辽饷给敲定的。

    但可惜的是,明朝的历史是掌握在那些腐儒的文人手里,这就和汉朝一样,那些文人无不把国家的一切罪责可了劲的往太监的头上丢砸,而无视了士族在其中胡来乱为的一切。

    百姓们无知无识,在文人的起哄下,就认定那些太监都不是好东西。

    天道何其公过!

    所以说,一个人的字好与坏,与他的品德没有关系,只是对他的心灵休养有点好处。

    但一个人的心灵完美也好,不完美也罢,这一样与好坏无关。

    所以一个品德完美的人也可以下达一项坏到顶的命令,并且对此一点也不以为意。

    刘健寅写字就可以体会到这一点,写字有一个共通点,就是要专气致柔,达到婴儿的地步。这是怎么说呢,就是说,在写字的时候,就好比生孩子,每一个字的写成,就好比生下了一个自己的孩子。

    当写字小心至致到了如同女人生孩子的时候,虽然刘健寅还是一个男孩少年,可是他身上自然而然散出的气度,却是如同一位书法大师一样。

    他甚至没有在意苏浅鹤和phy11isquek的进来。其实他也并非是不知道,只是他不在意。

    来的苏浅鹤是他心理认同的妻子,刘健寅心理十分的成熟,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现在这么小就想要娶个妻子有什么问题,他早就已经有了成*人的智慧。他除了经历的事少以外,在成熟方面,一点也不比成年人差。

    至于phy11isquek,在刘健寅看来,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她已经给刘健寅采过一次三峰,由于第三峰采得不彻底,她现在还可以生蹦活跳着,但是她的身体已经不可以再采了。

    要是再采一次,这可怜的女人一定是活不过三十的,而且这三十之前的日子也是病歪歪的,这一点在霸道的采补术上没有一点道理好讲,拿走的是人的根本元气,这玩意是好笑的么,威力不在表面,全在以后的展。

    至于phy11isquek的战斗力,更是等于零了,就算是她拿着火箭炮,刘健寅也不把她放在心上。故而他更是直接的对phy11isquek进行无视。

    苏浅鹤放下自己手上的东西,换上了拖鞋,然后过来幸福的看刘健寅写字。

    只看刘健寅的字,苏浅鹤就十分的信服自己,能写出这样的字来,这还能是一个男孩么?

    既然刘健寅已经不算是一个正常的男孩,和这个男孩一起生活,也就可以泰然处之了。

    “写得真好!”她说……phy11isquek也过来,不由对这种中国古代的文化感觉到惊叹!

    小王八蛋还真有一手勾引女人的本事呢!phy11isquek看着刘健寅想着。

    刘健寅放下笔,道:“你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