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魅惑羔羊 > 第九章 责任与义务
    躺在旁边的树荫下,悠闲的喝着酒的尔特,冷眼望着在灼热的阳光下,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的做着引体向上的欧迪,不由开口道:“我劝你还是放弃吧,小鬼,我折磨你的招数,这还不到九牛一毛呢!你小小的年纪,又如何能够熬得过?还是乖乖的屈服我,好处多着呢。”

    “你做梦!”挂在单杠上,喘着粗气的欧迪,恼恨万分的双眼几乎喷出火来,怒声道,“我是永远不会向你屈服的,我也永远不会让你接近我妈妈的阴谋得逞的!哼,想在我的身上打开缺口,然后侵犯我的妈妈,你想都不要想!你还有什么招数,一并拿出来吧,看我可是怕了你?”

    尔特终于愤怒了,一跃而起,阴沉着脸,咬牙道:“我要你嚣张!自今天起,你每天的功课,跳坑一百次,跳远一百次,引体向上一百次,投掷铁饼一百次,投掷标枪一百次,俯卧撑一百次!所有这些,都由我监督完成,完不成,你就休想吃饭!”尔特一口气吼完,愤愤的低声咒骂道:“----哼,我就不信,还折磨不死你个小屁孩?跟我叫板,你还嫩点!”

    见尔特气极败坏的模样,欧迪嘴角浮现一丝微笑,冷声道:“怎么,沉不住气了?暴怒可是容易使人犯错,----这可是你说的,怎么忘记了呢?”

    “快拉你的单杠,这么多废话!”脸上挂不住的尔特,怒声叱责道。

    接下来的整个冬天,欧迪可是被尔特给折磨惨了。特别是刚开始的几天,他的手腕、脚踝、膝盖等等几乎所有的关节,都肿大了起来,最严重的时候直有碗口粗细,稍一活动即钻心的疼。而他的双手,也肿大的像是熊掌,几乎连吃饭的叉子都拿不住;每次做完引体向上,往往杠木上都要留下两个鲜红的血手印。

    即使这样,尔特也没有放松过一天对他的折磨,而且势头越来越猛,次数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到最后,每个项目的折磨次数,都高达五百次!

    每天的开始,在折磨之前,两个男人,都要上演雷打不动的一幕。先是恶魔问:“还要坚持吗?还不认输?”

    他得到的回答,总是自齿缝里挤出的两个字:“做梦!”

    于是,时间在小鬼度日如年的艰难中,一天一天缓慢的揭过去了。

    期间,罗莉数次因为欧迪伤口遍布、鲜血淋漓的身躯,大为心疼,抱着他几度失声痛哭。每当这时,欧迪表现的却是异常的平静,生怕罗莉阻止尔特继续折磨他,反过来笑着安慰她道:“一点也不疼,妈妈,真的。您放心,我完全能够承受的住。”他与尔特,两人一致对罗莉宣称,所有进行的这一切,都是为将欧迪训练成一个合格的战士,所做的基础培训。因此,期望儿子能够成为像他父亲那样勇敢的战士的罗莉,终于没有太过的阻止,明智的选择了沉默。

    但说来也怪,自从欧迪接受尔特的折磨以来,他的身体不久即明显的发生了变化。虽然他的身高还是没有长高多少,但他的胸口、后背、肩膀,明显的厚重宽阔了起来,而双腿与胳膊,也隆起了饱满的肌肉,似乎蕴含满了力量;整体身躯显得壮硕坚实,却又柔韧十足,就如同一头健壮的小公牛一般。最让欧迪高兴的是,在与村中的孩子打闹嬉戏时,他竟然能够毫不费力打倒三、四个同龄孩子,----在以前,这可是一向孱弱的他万万不敢想象的。而罗莉也感到喜悦的是,欧迪再也没有生过病,连最为易得的感冒,也是没有再得过,体质好的都有些惊人。

    因此到最后,不但欧迪,连同罗莉,也感觉到了尔特的折磨,实在是神奇无比,似乎对欧迪的身体益处菲浅。而欧迪在熬过刚开始时的那段最艰苦的时候后,慢慢的身体承受力又增强了,对每日的长跑加冷水浴、以及六个五百,也不再感到怎么可怕。反而,他对尔特接下来的折磨招数,心下竟然隐隐的充满了期待……

    如此冬去春来,春去秋来,在日日忍受恶魔残酷的折磨中,不知不觉间已然过去了两年,欧迪已经十二岁了。

    这两年来,尔特一直没有什么新鲜的招数出炉,对欧迪并没有再增加什么折磨项目,不过将长跑加冷水浴、以及六个五百给贯穿了下来,----似乎有些黔驴技穷的迹象。

    期间,他们又搬了一次家,自原来的居所,向着东方行进了百十里路,搬到了一个小镇子上。这个小镇子坐落在巴蒙公国东边境上,与凶域森林相毗邻,只有十几里路,对打猎来说是异常的方便。自从二年前,尔特开始折磨欧迪起,他真个完全脱离了百战佣兵团,再没有出过任务,至于家中生活的开销,完全靠他打猎维持。

    有一天,在欧迪轻松的进行完六个五百后,尔特喊住他,颇为严肃的道:“小鬼,你已经十二岁,是一个标准的男子汉了。自今天起,你应该为一家的生计,做点什么了,----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义务,因为你是要奉养你的母亲的。”

    欧迪一愣,第一次在尔特的眼里,看到了殷切的期望,颇为意外的他,僵硬的点了点头,颇为不耐烦的道:“好了,你只要告诉我,我要做什么?”两年来,两人关系越发僵硬冷酷,交谈自然也随着无比的简洁生硬,从来是无话则不说,或者对对方干脆视若无睹。

    “砍柴!”尔特干脆的道,“你跟我一起上山,我去打猎,你则去砍柴。”尔特是一名经验丰富、十分优秀的猎手,每次打猎总有收获,出卖魔兽的毛皮,竟然也勉强维持三人的温饱。

    现在他们居住的地方,是尔特经过考察后,精心选择的,地处巴蒙公国的东界边缘,与魔兽密集的凶域森林毗邻,打猎非常方便。凶域森林浩瀚无垠,漫无边际,从来没有人能够探寻到尽头,而其中幽暗的环境,复杂的地形,恒定的温湿度,是所有魔兽的天堂。在森林的外围边缘处,遍地是低阶的魔兽,食肉、食草的无计其数。当然,更多的是一些食草型的比如三眼兔、七彩锦鸡、獠牙魔猪、银角鹿、赤尾松鼠等等低阶魔兽;食肉型的也有,不过不是很多,阶位也是最低的,如金眼灵狸、魔狼等。

    只要猎手行猎经验丰富,本领够好,在猎物密集的凶域森林外围,完全可以有所收获的。当然,正因为如此,低阶魔兽的皮毛价钱不是很高。要想有高收益,就要向着森林的深处走,那儿中阶、高阶魔兽比比皆是。当然,中、高阶的魔兽,皮毛是很值钱,但不是最值钱的,----只要魔兽超过六阶,杀死后就能够爆出魔晶结核,那可是罕见的、无比珍贵的魔法装备材料,是值大价钱的。

    可惜的是,所有中高阶魔兽,都是异常凶猛,攻击力十足,甚至能够本能的释放法术,实在不是普通的武士、甚至佣兵小队所能够抗衡以及杀死的。尔特虽然是中阶武士,单挑超过三阶的魔兽,比如锦纹魔豹,却就已经很吃力,几乎凶多吉少;如果对上四阶以上、会五行自然法术的魔兽,几乎连想都不必想,完全要落荒而逃。

    因此身为佣兵、一生都在生死边缘游走的尔特,还是有自知之明,并没有奢望自己能够猎获大型魔兽的。

    可怜、可怜,载物很努力的写了,可点击、收藏却这么可怜。难道,真的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吗?

    仰天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