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煮清王朝》 中国古代部分火器——火统 鸟铳:单兵火绳枪,明军在俘获的日本铁炮基础上加以研究改进。用熟铁打造枪管,重约5╠6斤,与火铳比增加准星照门,用扳机夹钳火绳点火,安了弯型枪托,枪管细长,口径比在50╠70倍之间。火门有盖,使用龙头类火绳发火机,一根火绳可多次击发不灭。鸟铳口径在0米之间,射程可达300米左右。枪全长112厘米-150厘米,和明代中叶以前的各种火铳(火门枪)相比,具有身管长、口径小、重量轻、便于步、骑兵使用的特点。明代后期,鸟枪已经是明军的主要装备。每名鸟枪手配备火药罐2个,一个装发射药,-个装引火药,携带铅弹300发。 噜密铳:单兵火绳枪,在噜密国(土耳其)贡入的鸟枪基础上创制。铳全长5╠7尺,重6╠8斤,管长4尺5寸,前安准星,后设照门,桑木或柳木制铳床。枪托尾部有钢刃,敌人逼近时,即倒转来作斩马刀用。这铳射程远,威力大,在结构上也优于鸟嘴铳。《武备志》说:“鸟铣:唯噜密铳最远最毒”。 佛郎机铳:大口径火绳枪,介乎于炮枪之间。在缴获的佛郎机(葡萄牙)人舰船中得到的火绳枪基础上创制。有子铳9杆,可连续快速开火,重量比普通火绳枪重,但威力更大,射程更远。 掣电铳:单兵火绳枪,明朝火器专家吸取鲁密铳及佛郎机的优点自行创造。铳长约6尺,重5斤,采用后装子铳的形式,子铳5个。发火装置与鲁密铳同,但下面加有护圈。子铳预先装填好,轮流装入枪管发射,可以加快射击速度。 迅雷铳:5管火绳枪,明朝火器专家吸取鸟铳及三眼铳的优点自行创造。单管长2尺,正五菱形分布。5管各有准星火门,火线以薄钢片隔。5管中有长木柄,中空成筒,内有火球一个,铳弹射毕可点火焰,柄端有枪头,可近搏。柄有机匣引火,5管共用。铳前有牛皮牌套可保护射手。随铳有叉架一个。跪姿使用,先射一弹,后转72度射第二管,以此推。 三眼铳:3管单兵手铳,由3支单铳绕柄平行箍合而成,成品字型,各有突起外缘,共用一个尾部,单铳口径15毫米,全长350╠450毫米,都有药室和火门,可连射。射后可当锤击敌。 四眼铳:4管单兵手铳,由4支单铳平行绕轴箍成,与三眼铳类似。 五排枪:5管单兵火绳枪,净铁打造枪管,每管重1斤4两,长4尺,各有一个火门,可装铅弹4、5枚及火药若干。5管平行排列,合安一个木柄,点火后5管依次射击。 五雷神机:5管单兵火绳枪,管用铁造,各长1尺5,重5斤,围柄而排,有准星,管内装药2钱,铅弹一枚,共用一个火门,枪管可旋转,点火射击后转到下一火门,平射可达120步(每步5尺)。 七星铳:车载7管铳,管用铁造,长1尺3寸,7管平行排列,一管居中,6管围绕,外有铁皮,加箍三道,均有火药弹丸,尾部合为一处,后按一根5尺长木柄。车轮径1尺5寸,战时7铳齐射,管口能高能低,威力较大。 十眼铳:单兵单管铳,管用熟铁打造,重15斤,长5尺,中间1尺为实体,两头各长2尺为管,每头平分5节,每节长4寸,有箍一道,火门一个,每节装火药和铅弹一枚。用时先点一头,依次发射,然后掉头再发射另一条? 三连珠铳:单兵多发铳,铳管较长,分三段装填,每段各有一个火门,逐段装填,依次发射。 十连珠铳:10管铳,每管装10弹,共100弹,10管绕轴平行,箍合成10管铳,射击密集齐进之骑兵。 连子铳:连射单兵铳,铜铁铸造,尾安木柄,铳膛后有火药,装于一节一节之小纸筒中,共用一引线,每节火药射一弹丸。铳筒中间竖插一铁筒,弹丸依次装满,首枚弹丸于铳筒中,射后第二枚弹丸自动落下,由第二节火药射发,如此反复可连射多发! 马上佛郎机铳:骑兵用小型佛郎机,铳身短小,长154毫米,口径28毫米,重1斤10两和1斤12两,有4道箍,第二和第三箍中间有方型圆孔,可栓绳。 震叠铳:倭寇战明军,见明军举枪便伏地,射闭前冲,使明军无暇装填。此铳则先发一弹,间隔后再发一弹,使倭寇不胜防。 铅弹一窝蜂:多弹火枪,身用铁铸,口径小身管短,能装百枚小弹丸。枪小可挎腰而携。用时先将前端铁脚插于地,尾抵小木桩,使枪口昂。点火后百弹齐飞散射面大。 快枪:长柄火枪重5斤,前为锋利枪头,后接2尺长枪筒,有4道箍,内壁光滑,从口装入三四钱火药及铅弹,筒后为长柄。用时先去枪头火线插入筒内,点发后再装枪头,同敌近战而搏。 夹把铳:双管单兵手铳,由两个联体单铳组成,中夹一长杆冷兵器,用多道箍与铳紧固。战时先发铳弹,后为冷兵器近搏。 飞天神火毒龙枪:多用途单兵枪,身用铜铁铸造,管长1尺3,装弹一枚,管安长柄,上有枪锋,筒旁有毒火喷筒2个。敌远可发弹射敌,敌近喷射毒火,敌至则以枪锋格斗。 自生火铳:南京户部右侍郎毕懋康发明的一种撞击式燧发枪,构造和性能与线膛鸟铳无大差异,主要是改进了发火装置,将火绳点火法,改进为燧石发火。击锤上夹燧石,扣板机龙头下压,因弹簧的作用与燧石磨擦发火。这样不但克服了风雨对射击造成的困难,而且不须用手按龙头,射击精度更为准确,并在各种情况下,随时都可发射。 “落匣连珠铳”。上面一只铜戽子,容得本铳四十出火药、四十出铅子。但将铜戽内火药、铅子加足,又将下面铳门火药点着,那铜戽中的火药、铅子自能落匣,溜入铳管,向外轰打,不烦人装灌,便铳声络绎不绝,直待四十铳发完了方止。若四十铳不足用,只顾将火药、铅子加入铜戽,那怕千百声,陆续发出不断。更防铳管热炸,铳下各备大水壶一把,频频浇灌。 康熙十七个儿子个个难善终 雍正在《大义觉迷录》一书中,就“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好谀”、“任佞”等十项大罪,进行自辩,颁行天下。然而,事与愿违,欲盖弥彰,弄巧成拙,愈描愈黑,留下生动而曲折的历史故事。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雍正的上述罪名能否成立?让我们一一分析: 雍正是否毒死皇父?一种说法是:康熙帝是喝了胤秅送的人参汤被毒死的。这话从伦理、法理、情理讲,既悖于情,也不合理。从当时的具体环境、周围条件分析,既违背史实,也绝无可能。 雍正是否逼死生母?《大义觉迷录》说:“逆书加朕以逼母之名。”看来当时雍正“逼母”说流传很广。雍正生母乌雅氏,生三个儿子:胤秅、允祚(5岁死)、允。传说:雍正继位后,将允调回北京关押起来,他母亲想见允,雍正不准,太后一气之下,撞死在铁柱子上。乌雅氏眼看亲生儿子允被囚禁,作为皇太后能不生气吗?时人将雍正母亲的死同他囚禁胞弟相联系是很自然的事情。 雍正是否弑兄杀弟?雍正帝继承皇位之日,就面临着兄弟们的不满和挑战。康熙崩逝的噩耗传出,京城九门关闭6天,诸王非传令旨不得进入大内。箭在弦上,形势紧张。当时年满20岁的皇子共有15人:即雍正的大哥允、二哥允礽、三哥允祉、五弟允祺、七弟允祐、八弟允秚、九弟允秌、十弟允、十二弟允祹、十三弟允祥、十四弟允、十五弟允、十六弟允禄和十七弟允礼。 大阿哥允禷,在太子废立中得罪皇父,被夺封爵,幽于府第。康熙帝派贝勒延寿等轮番监守,并严谕:疏忽者,当族诛。允已成为一只不再见天日的死老虎。雍正十二年(1734年)死,以贝子礼殡葬。 二阿哥即废太子允礽,被禁锢在咸安宫。雍正仍不放心,一方面封其为理郡王,另一方面又命在山西祁县郑家庄盖房驻兵,将允礽移居幽禁。雍正二年(1724年),允礽死去。 三阿哥允祉,本不太热心皇储,一门心思编书,但也受到牵连。雍正即位后,以“允祉与太子素亲睦”为由,命“允祉守护景陵”,发配到遵化为康熙守陵。允祉心里不高兴,免不了私下发些牢骚。雍正知道后,干脆将允祉夺爵,幽禁于景山永安亭。雍正十年(1732年),允祉死。 五弟允祺,康熙帝亲征噶尔丹时,曾领正黄旗大营,后被封为恒亲王。允祺没有结党,也没有争储。雍正即位后,借故削其子的封爵。雍正十年(1732年),允祺死。 七弟允祐,雍正八年(1630年)死。 八弟允秚,是雍正兄弟中最为优秀、最有才能的一位。但是,“皇太子之废也,允秚谋继立,世宗深憾之”。雍正继位后,视允秚及其党羽为眼中钉、肉中刺。允秚心里也明白,常怏怏不快。雍正继位,耍了个两面派手法:先封允秚为亲王----其福晋对来祝贺者说:“何贺为?虑不免首领耳!”这话传到雍正那里,命将福晋赶回娘家。不久,借故命允秚在太庙前跪一昼夜。后命削允秚王爵,高墙圈禁,改其名为“阿其那”。“阿其那”一词,学者解释有所不同,过去多认为是“猪”的意思,近来有学者解释为“不要脸”。允秚又被幽禁,受尽折磨,终被害死。 九弟允秌,因同允秚结党,也为雍正所不容。允秌心里明白,私下表示:“我行将出家离世!”雍正哪能容许允秌出家!他借故命将允秌革去黄带子、削宗籍,逮捕囚禁。改允秌名为“塞思黑”。“塞思黑”一词,过去多认为是“狗”的意思,近来有学者亦解释为“不要脸”。不久给允秌定28条罪状,送往保定,加以械锁,命直隶总督李绂幽禁之。允秌在保定狱所备受折磨,以“腹疾卒于幽所”,传说是被毒死的。 十弟允,因党附允秚,为雍正所恨。雍正元年(1723年),哲布尊丹巴胡图克图来京病故,送灵龛(kan)还喀尔喀(今蒙古共和国),命允赍(ji)印册赐奠。允称有病不能前行,命居住在张家口。同年借故将其夺爵,逮回京师拘禁。直到乾隆二年(1737年)才开释,后死。 十二弟允祹,康熙末年任镶黄旗满洲都统,很受重用,也很有权,但没有结党谋位。雍正刚即位,封允祹为履郡王。不久,借故将其降为“在固山贝子上行走”,就是从郡王降为比贝勒还低的贝子,且不给实爵,仅享受贝子待遇。不久,又将其降为镇国公。乾隆即位后被晋封为履亲王。这位允祹较之其他兄弟气量大,一直活到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享年78岁。 十四弟允,虽与雍正一母同胞,但因他党同允秚,又传闻康熙临终前命传位“胤禎”而雍正党篡改为“胤秅”,所以二人成了不共戴天的冤家兄弟。雍正即位,先是不许抚远大将军允进城吊丧,又命其在遵化看守皇父的景陵,再将其父子禁锢于景山寿皇殿左右。乾隆继位后,将其开释。 十五弟允,康熙帝死后,雍正命其守景陵。 境遇比较好的有三人:就是其十三弟允祥、十六弟允禄和十七弟允礼。允祥,曾被康熙幽禁,原因不详。雍正继位,即封允祥为怡亲王,格外信用。允禄,过继给庄亲王博果铎为后,袭封庄亲王。允礼,雍正继位封为果郡王,再晋为亲王,先掌管理藩院事,继任宗人府宗令、管户部。允祥和允礼显然早加入“胤秅党”,只是康熙在世时,十分隐秘,没有暴露。 清代妃嫔共分八等 皇后 皇贵妃一名 贵妃两名 妃四名 嫔六名 贵人不限 常在不限 答应不限 清代八旗政策 清朝定鼎北京,先后镇压各地农民起义,消灭南明三个小朝廷,用20余年的时间基本结束了大陆上的武装抗清斗争。满族成为全中国的统治民族,政治、经济地位均发生显著变化。满族统治者统治全国,不能不联合汉族地主阶级代表和蒙古等少数民族贵族,但这种联合并不是一种平等关系。满族统治者旨在扩大和巩固自己的特权地位,确立起“首崇满洲”的原则、并作为有清一代恪守不变的国策。 (一)维护满洲贵族特权 世祖曾标榜:“朕不分满汉,一体眷遇”,实际上却以“首崇满洲”为圭臬1,中枢机构均重用满族亲贵大臣。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满族贵族控制国家的重要工具,拥有很大权力。参予议政的成员除宗室贵族亲王、贝勒、贝子外,还有满洲的勋臣贵戚。康熙初,满洲、蒙古八旗都统和各部尚书俱为议政大臣,唯汉军与汉人无权参与。会议设有“议政处”,每届朝期,议政王大臣们聚集皇宫中左门外会议,“清朝大事,诸王大臣企议既定,虽至尊无如之何”2。体现出满洲贵族在清政权中举足轻重的核心地位。 多尔衮摄政时,曾以内三院为六部之首,如明朝内阁之制。大学士品级,满洲一品,汉人五品,满尊汉卑。世祖亲政以后,撤销内三院,以原内三院满汉大学士兼管各部事,正式改行内阁制。内阁大学士表面上满、汉各半,实则汉大学士班列满大学士之次,不问政事。崇德年间六部一度只设满尚书,1648年(顺治五年)实行满汉尚书复职制,实权操于满官之手。“京堂俱一满一汉,印归满官”3。康熙初年划一满汉官品级后,同样是满官权重,汉六部九卿只是奉行例行公事,“满人謦欬,无敢违者”。 满族统治者在进行封建政治制度建设中需要汉臣的参与,但又要防止特权为汉臣所侵夺,特别创立了分缺制,以确保对中央和地方高级职务的占有。为此,将中央机构的职务即“缺分”,分为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和汉缺。康熙《大清会典》共载内阁、六部等13个中央机构中有品级和无品级额缺2082个,大部为满洲和内务府包衣占有。1汉军和汉人的额缺325个,仅占15.6%。对于地方官员,满族统治者重视的是督、抚一级人选。1647(顺治四年)至1735(雍正十三年)90年间,旗人任督、抚的共计770人,其中汉军十居其七,满洲十居其三,蒙古仅二人2。而边疆大吏如驻防将军、副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则由满人专任。就全国官员总数而言,汉人多于满人,但京城内外文武要缺,则满人多于汉人。由于有满洲只任六品以上官的规定,保证了人数较少的满人集中控制中央和地方的要职。 满族贵族不但通过一定制度,将自己的政治特权固定下来,还采取措施,试图把这种特权地位永久保持下去。对皇帝一族的宗室、觉罗(清制:清太祖以下支派称宗室、其疏者称觉罗)锡予封爵,1653年(顺治十年)定,宗室封爵自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共十等。其中礼亲王、睿亲王、郑亲王、庄亲王、豫亲王、顺承郡王、克勤郡王,“皆国初有大勋劳者,世袭不降封”3,俗称“铁帽子王”,世代承袭不替。其余宗室王公封爵以世递降,贵族子弟根据爵秩高低领受高官厚禄。对满族异姓功臣、贵戚封以世爵,即所谓“民世爵”,分为公、侯、伯、子(精奇尼哈番)、男(阿思哈尼哈番)、轻车都尉(阿达哈哈番)、骑都尉(拜他喇布喇哈番)、云骑尉(拖沙喇哈番)、恩骑尉九等。清初规定:开创勋劳“不论阶次,咸世袭罔替”4,以确保满族贵族取得的特权,可以传递子孙后代。 满族仕进与汉族不同,并不专靠科举考试。一为侍卫,其中以御前侍卫最显贵。侍卫的挑取,并不是满族的特权,而是满族中人数极少的阀阅世家的特权。清制,内外满大臣子弟,五年一次挑选恃卫,一经入选,往往不数年擢至显职。一为笔帖式(汉译文书),是满人进身的又一捷径。中央各部、院、寺、监均设笔帖式一职,人数最多,几乎清一色满人。笔帖式品级虽低(最高者不过六、六品,低则八、九品),但升迁最快,只要善于奔走攀援,虽目不识丁,不一二十年,亦可富贵,甚至外升督抚,内转尚书侍郎。 满族统治者通过这些措施,为满人进身提供便利之阶。有清一代,尽管汉官的人数在不断增多,地位也在逐渐提高,“首崇满洲”原则却从未动摇,用意是深远的。 (二)旗民差别待遇 满族统治者在维护自己的特权时,总是竭力把自己粉饰成代表整个满族的利益,制造满汉民族的畛域。八旗是清朝统治赖以维持的主要支柱,因此被视为“国家之根本”,享受种种特殊待遇。 经济上,优养旗人。从入关时起,宣布永远免征八旗人了的差徭、粮草、布匹,从此只承担兵役。为了解决旗人生计,保证置办军械马匹的开支,入关之初,圈占京畿方圆259公里内18万余顷汉民土地分给入关旗人,并且禁止旗民交产。对于满族统治者来说,圈占旗地不过是沿用关外时的旧制,但对当地汉民来说,却是**裸地对他们的暴力掠夺。由于八旗兵丁经常出兵在外,又建立起俸饷制度。八旗兵丁俸饷远高于绿旗汉兵,康熙年间八旗马甲每月饷银3两,每年饷米46斛(23石),“计其所得,已多于七、八品官之俸禄”1。更非一般汉民所能攀比。 法律上,实行旗民差别待遇。旗人与民人发生纠纷,州县官无权判决,须依旗民分治的原则,由各旗和地方特设的理事同知审理。民人犯法,有笞、杖、徒、流、死五等刑罚,旗人则享有换刑特权,“笞、杖各照数鞭责,军、流、徒免发遣”2,犯徒刑一年者,换刑枷号二十日;流刑二千里,换刑枷号五十日;犯极边充军的,换刑枷号九十日。旗人犯盗窃罪免刺字,即使是重犯,也不过刺臂而不像对汉人那样刺面;犯死罪者也可减等,由斩立决改为斩监候。《清史稿-刑法志》在解释这样做的原因时说:“原立法之意,亦以旗人生则入档,壮则当兵,巩卫本根,未便远离”。满族统治者视八旗为巩固统治的主要军事机器,所以才在经济、政治、法律上予旗人以种种特殊待遇。满族与其它民族地位的不平等,成为制造民族歧视与矛盾的源渊之一。 二、八旗组织的变化 清朝入关以后,在广大汉族地区继续沿用明朝制度,设置布政使司,后来演变为省、府、州、县各级地方行政机构,任命督、抚、知府、知州、知县等管理民政。与此同时,为维护自己的统治特权,又千方百计保留本族旧有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将满人“俱隶八旗”,形成“旗民分治”的管理体系。八旗组织适应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一)军事职能的加强 八旗兼有行政、经济、军事多项职能,随着清朝对全国统治的建立,八旗的军事职能大为强化了。 清朝为了以较少的八旗兵丁有效控制全国,采取了“居重驭轻”,重点配置的政策。北京是统治的中心,也是八旗驻扎的主要地点,以后为了镇戍地方,将一部分旗兵陆续派往全国各地驻防,于是形成“禁旅”与“驻防”的区别。 禁旅八旗,又称京旗,分左右翼驻扎北京城内。左翼四旗,镶黄旗在城东北,驻安定门内,依次而南为正白旗,驻东直门内,镶白旗驻朝阳门内,正蓝旗驻崇文门内:右翼四旗,正黄旗在城西北,驻德胜门内,依次而南为正红旗,驻西直门内,镶红旗驻阜城门内,镶蓝旗驻宣武门内。京旗各佐领在行政上归本旗都统管辖,但在军事系统上,又按照兵种,将前锋、护军、马甲、步甲独立编营。其中,骁骑(马甲)营、护军营、步军(步甲)营均按旗分设,前锋营按左右翼分设。护军营与前锋营平时警卫宫禁,皇帝外出时扈从行营,是八旗兵的精锐。以后陆续增设虎枪营(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火器营(1691年,康熙三十年)、健锐营(1749年,乾隆十四年)、善扑营、神机营为特殊兵种。 清代禁旅八旗的兵额是保密的。顺治年间约有8万3,乾隆年间为10万余人4,清末增至12万余人5。禁旅八旗以满洲八旗为主,遇有战事,派出作战,战毕撤归京师,为清朝基本的军事力量。 八旗驻防制度开始于顺治朝,发展于康、雍两朝,迄乾隆朝始告形成。顺治年间,各地驻防仅15000余人1,康熙、雍正年间渐增至90000余人2,清中叶达10万余人3。从此,驻防八旗兵额大体与京旗持平,这种状况一直延至清末。 康熙至乾隆年间,八旗在东北的驻防地由15处增至44处,在各省驻防地由9处增至20处,乾隆年间在新疆新设8处。其中,配备在京畿和东北的兵力,约占驻防八旗总数的一半,而东北的驻防八旗又占畿辅地区以外驻防八旗的半数以上。东北并未配备绿旗汉兵,说明清朝统治者非常重视自己的“发祥地”。相比之下,内地各省八旗驻防,一省不过1--3处。其中又以长江以北较多,湖南、江西、广西、贵州等处未设驻防。内地军事戍守的任务,主要由60余万绿旗汉兵担任,八旗驻防起监视作用。八旗兵丁屯驻在全国70余处重要城镇和水陆冲要,根据需要各设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或只设城守尉、防守尉为其统领,他们成为清朝控制全国的重要力量。 清世宗胤秅说过:“驻防之地,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4。驻防各地的兵丁,最初是从京旗各佐领派拨的,并由这些来自不同旗、佐的兵丁,在驻防地组成新的佐领。但他们的户籍,仍隶属原旗原佐领。所以在清初一段时间里,驻防旗人仍把北京作为他们的故乡。随着驻防制度的固定化,驻防旗人的户籍虽然仍隶属原旗都统衙门,与本佐领的关系却逐步削弱,并在驻防当地形成新的旗人群体。 八旗驻防制度的实施,使满族的分布进一步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分散在全国各地----南至广州、北抵瑷珲、西迄伊犁,最集中的地方则是北京城内外和畿辅。 清朝定都北京以后,为了加强中央政权的军事力量,确立起八旗常备兵制。 入关前满洲旗人“出则为兵,入则为农”,实行的原是兵农合一的体制。入关以后,清朝统治者对兵丁拣选、兵种、俸饷逐一规定,形成一套完备的军事制度。 规定兵丁拣选之法。八旗的基层单位佐领是按人丁编设的,清代佐领丁额屡有变化。努尔哈齐定每牛录(佐领)壮丁300人,皇太极时改为200人,入关初沿用此制。康熙时满洲佐领总数增加,但每佐领的标准丁额却缩减为100人,乾、嘉年间又改为150人。其实,这些都只是官方字西上的规定,具体到每个佐领,由于在人员构成、隶属关系上存在种种差异(佐领有公中佐领、勋旧佐领、世袭佐领等差别),壮丁数额相差是很悬殊的。作为一个壮丁(俗称“汉子”)的标准未成定制,有时以身高1.6米为合格,有时以一定年龄为标准(如15岁、16岁、18岁等),但八旗壮丁每3年编审1次的制度则被严格遵守,合格者编入丁册。 从佐领壮丁中产生组成八旗军队的甲兵(俗称“披甲”)。拣选甲兵俱验以骑射,合格者入选,至60岁而免。没有被选充“披甲”的则称“余丁”。在统治阶级特别需要时,余丁也要服兵役。 各佐领兵丁名额都有明文。据康熙《大清会典》卷八一载:京旗满洲、蒙古佐领,设前锋2名,亲军2名,护军17名,拨什库(领催)6名,马兵(马甲,又称骁骑)40名,步兵拨什库(步军领催)2名,步兵(步甲,又称步军)18名,铁匠2名,共89名;汉军佐领,设拨什库4名,马兵30名,步兵拨什库2名,步兵12名,共48名。以后,各佐领兵额与所设兵种又有所调整。 建立兵饷制度。康熙朝定制:前锋、护军、领催,月饷4两,马兵3两,年饷米46斛(23石);步兵领催月饷2两,步兵1两5钱,年饷米22斛(11石),出兵时另有行粮。这种待遇到乾隆年间基本保持了稳定。相比之下,驻防兵丁待遇低于京旗,马兵月饷2两,米2斗5升(合岁支米与绿旗马兵的饷米相差无几。 兵额与兵饷大体确定以后,额兵成为吃粮当差的职业军人,未当兵的闲散余丁,则是无差无饷的旗下平民。当兵食粮成为满族人的主要职业,经济上形成对统治者严重的依赖。 (二)旗人人身束缚的加强 清统治者给予旗人高出民人的待遇,意在利用他们作为统治全国各族人民的工具。基于这一政治需要,在“优养”旗人的同时,又采取种种措施,加强了对他们的控制。 入关初,清统治者重新改订八旗组织与职官的汉译名称:“牛录”改称“佐领”,其长官“牛录额真”亦改称“佐领”;“甲喇”改称“参领”,其长官“甲喇额真”亦改称“参领”;同时将固山(旗)的长官“固山额真”改称“都统”,其副职“美凌额真”改称“副都统”。“牛录”的本义为“大箭”,“甲喇”的本义为“节”,“美凌”的本义为“围肩”,“额真”则是“主人”的意思。清统治者通过改换这些名称,进一步清除了八旗组织中的部落制度痕迹。与此同时,对于各级职官的职守均加以明确规定。都统“掌八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以赞上理旗务”,综理一旗的军、政、经事务,以下各级官员分别管理所属。举凡军政、户籍、铨选、司法、婚丧、稽察不轨,各有所司,八旗组织的管理体制因此更加正规和严格。 佐领是八旗的基层组织,每佐领一般辖数十户,每户约计数口以至数十口人丁。其长官职掌人口、田宅、婚丧、兵籍诸事宜,对本佐领人户拥有很大的权限,“凡位居公侯并俯就之,犹县令之辖乡绅也”1,至于普通旗人,更不在话下了。同一佐领人丁,均编入丁册,对于壮丁的三代以及出身成分,或正户(又称正身,即自由民)、或开户(奴仆获准出户并在旗下独自立户者)、或户下(奴仆),一一详晰注明,并严格禁止出身卑贱者混入正户旗人阶层,以利分化和控驭。 满洲八旗编设之初,各部部长、族长率领属部入旗以后,即出任各级官职,对旧属仍保留着相当权威。当时“牛录”、“甲喇”、“固山”的长官之所以各以“额真”(主人)相称,盖缘于此。这种传统权力往往因同旗人世世代代居住同一佐领而得以绵延存续。入关后,清统治者利用这种传统关系,并结合汉族社会的封建宗法制度,在佐领内建立起族长制度。族长最初由族众推举产生,选出后由佐领验放,入选族长的多为休致(退休)的官员或者德高望重的长老。族长的多寡,视佐领内宗族的数目而定,由于佐领是多族姓的聚居,故族长常在三四人左右。遇到涉及本族的公私事务,族长与佐领一同策划,并有权教导族人,可见族长虽非爵秩,其权威也颇令人敬畏。 1725年(雍正三年)重定:族长一缺,由都统、副都统从各族中拥有男爵、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等世职的贵族,或举人、生员、领催等人中选取;每三年由都统对族长考察一次,对教导族人有成绩者,予以奖励。族长人选与考核的制度化,使这一职务从旧贵族控制族人的工具日愈变为封建统治阶级铃束满族人民的手段。 为了加强对各地驻防旗人的管理,又建立旗人保甲制度。清初沿袭明制,在地方州县以下建立保甲组织,10户为甲立1甲长,10甲为保立1保长,为封建政府负起直接管理和监视人民的职责。 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清朝又在畿辅屯居旗人中试行保甲法,将各庄屯旗丁与当地民户共编保甲,令旗人屯拨什库(屯领催)与保、甲、乡长共同稽查不轨。 1729年(雍正七年),世宗谕令近畿旗庄依仿汉民保甲之制,设立屯目、乡长。屯目、乡长的设立,意味着旗籍保甲长的产生,是旗人保甲组织走向完善的重要一步。1关于屯目的职掌,《户部则例》有如下的明文规定:“屯居旗人,责成理事同知及该州县择老成者放为屯目,不拘旗分,令其管束,其乡村竘远畸零旗户,即交附近屯目管辖,仍册报八旗存案。凡旗人有来及往他处经营者,报明屯目给限,若无故逗留或潜往他处,报官严拿惩治。”从屯目的职掌不难看出,清统治者编设旗人保甲的目的就是对屯居旗人的行止进行更严密的监督与控制。乾隆年间,在东北、口外以及部分驻防八旗居住地,先后设立了旗人保甲组织。1813年(嘉庆十八年)北京发生了林清领导的天理教起义,直捣皇宫,有一些旗人曾参与这次起义,表明满族内部阶级矛盾的激化,促使清统治者扩大了编查旗人保甲的范围,除少数王公大员及披甲兵丁外,上起宗室觉罗,下至旗人家丁,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的各个阶层几乎都被编入当地的保甲组织。2 清统治者还建立起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入关初规定:八旗人丁不得擅离本佐领居住,违者以逃旗论,人口财产入官,本人治罪。不久,繁文缛节愈增愈多,规定在京旗人不准擅自离城20公里,各省驻防旗人不准擅自离城10公里,违者交刑部治罪;旗人因事出境,须到本旗衙门告假领票,票内注明本人年貌,呈报所去地方旗衙知晓,回旗时,再由该地旗衙告知本旗;并出具印文交本人带回销假,如果中途他往,或久住外地不归,也要以逃旗论。旗人经商贸易,学习技艺、与民人交产、通婚或抱养民人之子,都在反复申禁之例。这些限制,成为旗人正常生活的桎梏。八旗人丁战时奉命出征,平时以时操练,春秋两季还要进行长时间的集中训练,只有以当兵作为唯一的职业。 驻防旗人分散在全国各地,除东北外,大部分驻防地处在汉族社会包围之中,清统治者采取了几项特别措施: 不许在外地世居置产。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定,关内驻防旗人,如果有老病、解退、亡故,家眷俱令还京,子弟和家人内有披甲当兵的,也必须革退还京。同时规定,驻防旗人不准在当地置产。从此,驻防旗人亡故后,一律用棺收敛或火化后送京归旗,家中妻子兄弟一同回京。统治者担心旗人世居外地,形同土著,养成安土重迁的心态,以至与汉民融合,而丧失勇武骠悍的雄风,所以才有如此违悖常理的规定。这项给旗人造成诸多不便的陋规一直沿用到乾隆年间。 建筑满城。清朝入关后实行“满汉分居”制,除将在京旗人尽徙内城,汉民尽迁外城外,在各驻防地陆续修筑满城,由旗兵携眷聚居其中,与当地汉民隔离分治。满城与一般兵营、堡塞的区别在于:它是当地社会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社会,城内包括军事设施、官衙、居住区、学堂、庙宇,布局亦如京师,按八旗分左右翼依序排列。西安满城在西安城东北角,以后逐渐扩充,占全城的二分之一,内有大街7条,小巷94条。成都满城官街8条,兵街42条,每街居数十户,每户占地一二亩,称“甲地”,住房各3间,周回围墙。利用这种形式,将驻防旗人禁锢在一个狭小的天地中。 在清统治者的重重限制下,无论是在京旗人,还是关内的大部分地区的驻防旗人既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又不能经商逐利,不得不脱离生产和流通领域,转以俸饷和统治者的赏赐为主要经济来源。清统治者在“优养”旗人的同时,又剥夺他们自谋生计的权利,这对满族产生的消极影响是深远的。 (三)上三旗与下五旗 清太祖努尔哈齐晚年,曾沿用过去时代的遗制,将八固山(八旗)作为家族的私产,在亲近子侄中分配。领旗的旗主(和硕贝勒)享有在经济、政治上均等的特权。清太宗皇太极即位以后,为强化自己的统治地位,在八旗增设管旗大臣,由大臣牵制八旗诸王,又陆续削夺阿敏、莽古尔泰两大旗主,直接统辖正黄旗、镶黄旗、正蓝旗,但其余各旗仍分别由和硕亲王执掌。1644年(顺治元年),世祖福临冲龄即位,叔父多尔衮以旗主身份摄政,实际秉执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他与阿济格、多铎是同母所生的兄弟,原领有实力雄厚的两白旗,1648年,多尔衮加豪格(皇太极长子)以“徇隐部将冒功”的莫须有罪名,将其瘐死狱中,乘机将隶属皇太极一家的正蓝旗夺为已有。多尔衮兄弟实领两白一蓝三旗,威权自专,形成对皇权的巨大压力。1650年(顺治七年),多尔衮病死,世狙亲政,时年14岁,倚恃堂叔济尔哈朗,对多尔衮一系展开反击。1651年(顺治八年),迫令多尔衮亲兄阿济格自缢(此前,多铎已病死),追论多尔衮悖逆之罪,下诏迫削封爵,又兴起大狱,处死多尔衮一系亲近贵族重臣数十人。世祖通过这些努力,沉重打击宗室强藩,巩固了皇权。世祖在原先领有两黄旗的基础上,把原先隶属多尔衮的正白旗划归己有,成为新上三旗(原正蓝旗换出)。从此,正式形成上三旗与下五旗的体制。上三旗为“天子自将”,归皇帝自领,地位高贵,人多势众,构成八旗的核心;下五旗成为诸王、贝勒、贝子等宗室贵族的分封之地。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分治,是八旗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是以皇权为代表的**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明显标志。 1662年(康熙元年),圣祖玄烨即位以后,陆续分封诸兄弟子侄为下五旗王公,与原有本旗王公共同管辖每一旗人丁,于是一旗有王公数人,不再存在一个旗主专擅一旗的局面。1679年(康熙十八年)确定王公府属官员名额,并规定王公府属佐领下人在各王公门上行走,至于各王公名义上领有的旗分佐领(下五旗佐领)则归各旗都统管理。都统“掌宣布教养、整诸戎兵,以治旗人”1。直接承受皇帝令旨,各旗王公从此无权干预旗务。 上三旗下五旗制度,造成了正身旗人社会地位事实上的差别。上三旗守卫皇城,挑取侍卫,皇帝外出时担任扈从,是皇帝最依重的亲军。下五旗除守卫京城外,被大批派往各地驻防戍卫。圣祖冲龄即位时,以索尼(正黄旗)、苏克萨哈(正白旗)、遏必隆、鳌拜(镶黄旗)为四辅政大臣,均出身上三旗,说明上三旗人在参预政治方面也享有优势。 为了破除上三旗下五旗人的轸域隔阂,鼓励下五旗人为皇帝建功立业,特别建立了“抬旗”制度。“抬”意即由下往上升。由“满洲下五旗,抬入上三旗者,谓之抬旗”2。其本支子孙准一同抬旗,同胞兄弟仍隶原旗。皇太后、太后母家在下五旗的均准予抬旗。以后,抬旗方式多样化,上三旗的汉军可以抬人同一旗分的满洲旗。圣祖生母孝康皇后一家,佟佳氏,原隶镶黄旗汉军,后抬入镶黄旗满洲,后族抬旗自此始。另外,包衣旗人可以拔出内务府抬入满洲旗。不同形式的“抬旗”,成为清代满、蒙、汉军旗人间、上三旗人与下五旗人中、正身旗人与非正身旗人间成分流通的一种特殊途径。 (四)内务府包衣三旗 上三旗下五旗分治后,各旗所有的包衣(满语“booi”,意即“家的”,指某人的私属)随之析为两个系统:上三旗包衣称“内务府属”或内府旗人,为皇家私属,编为内务府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内三旗);下五旗包衣称“王公府属”,为各王公的私属,编为府属佐领、管领。 内三旗与八旗(外八旗)是两个独立的组织体系。有别于八旗佐领(又称旗分佐领)统属于各旗都统,内三旗初隶领侍卫内大臣,1674年(康熙十三年)改归内务府,从此终清之世不改。 内三旗的构成与八旗也有所不同,内参领下设有内府佐领、旗鼓佐领、内管领。内府佐领,即皇家所有的满洲佐领,成分为满洲平民;旗鼓佐领即皇帝所有的汉人佐领。宗室奕赓《寄楮备谈》中说得明白:“内务府三旗汉军佐领,俱名旗鼓佐领,旧作齐固佐领。”在康熙《大清会典》卷一五三中,又把“旗鼓佐领”,直接写为“(内务府)汉军佐领”。旗鼓佐领均由关外入旗的辽沈旧汉人编成。内管领(满语为“珲托和”,意即“半个佐领”),又称“辛者库牛录”,意思是“内管领下食口粮人”。编入内管领的最初是满、蒙、汉族奴仆,以后内部成分渐有分化。《寄楮备谈》说:“辛者库,乃半个佐领下食口粮人也,起初原系家奴,向例不许为官,内府俱贱视之。”在内三旗中地位最低下。 内府三旗初设满洲佐领9,旗鼓佐领12,高丽(朝鲜)佐领1,以及内管领年(康熙三十四年)增至满洲佐领15,旗鼓佐领18,朝鲜佐领2,管领30。1 内三旗包衣人,除担任内廷供奉亲近差使,专供驱使外,有按丁披甲的义务。其中,满洲、朝鲜佐领,披甲人各89名(或90名);旗鼓佐领,披甲人各59名:管领,披甲人各8种为前锋、护军、骁骑,均分别编营。乾隆年间,内三旗护军营额兵1065人,前锋营额兵1114人,骁骑营额兵525布列皇城内,各按旗分,星罗棋布,拱卫皇宫,是直接役属皇室的亲兵。 内府旗人的身份地位较低,但由于他们是皇帝的奴仆和私属,一旦为其宠信也可能外任肥差、执掌重权,成为诗礼簪缨的世家望族。内府旗人允许入学、考试、为官,旗鼓佐领下人在内务府仕进与满洲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抬旗或改旗。 1632后(顺治九年)议准:内务府三旗佐领、内管领下官员,有军功劳绩,奉特旨令其开出内府佐领、内管领者,各归上三旗旗下佐领。顺治年间卓灵阿因父罪编入包衣籍,以后世祖认为定罪过重,又将他开出包衣;王辅臣初为八王阿济格儿子的“虾”(侍卫),八王得罪死,王辅臣被没入“辛者库”为奴。世祖闻其勇冠三军,特旨拔出辛者库,授御前侍卫。在人数众多的内府旗人中,能膺此殊荣的,只是凤毛麟角。 内务府三旗的形成,是满族皇帝独掌三旗,并在八旗中确立起经济、军事、政治绝对优势的产物,同时,又保留着满族早期奴隶制的明显残余。内三旗与八旗并行不悖的存在,构成清代满族社会组织的一大特色。 清代对黑龙江的开发---京旗回屯 清代乾隆年间开始实行的京旗回屯是清政府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经嘉庆、道光直到光绪年间,清廷先后移驻京师闲散旗丁3700多户,共15000多人至今天黑龙江省境内的拉林、阿城、双城、呼兰等地进行农业生产并练习满语骑射,这对当地的开发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其实京旗回屯最初的本意主要是为了解决驻京八旗的生计问题。清朝定鼎中原以后,对旗人采取了“恩养”政策,生活所需全部由国家供给,并相继建立了份地制度和粮饷制度,其目的就是使他们能够生活无虞,全身心地投入军事作战,以保证大清帝国政权的稳固。然而从康熙中期开始,随着政权的稳定,旗人人口急剧增加,到康熙六十年(1721年)时,已从顺治五年(1648年)的男丁346931人,上升为696681人。同时,由于清政府严禁旗丁从事农、工、商各业,普通旗丁除了披甲当差外无任何额外收入,致使其生活处于不断恶化之中。到乾隆初年,一部分中下层旗人已陷入“无钱粮,又无产业,实无糊口之资”的地步。这不仅使八旗制度出现了危机,也直接影响了清政府的统治。为此,自康熙朝至乾隆朝,清廷采取汉军出旗、八旗非正身旗人出旗为民、设立井田、赏赐银两、赎回民典旗地、建立养育兵等措施来缓解八旗的生计问题,并为此耗费了巨额帑项。然而收效甚微,更严重的是这些措施进一步助长了八旗官兵的依赖性,生计问题还是没能彻底解决。 乾隆初年,政府中的一些有识之士便开始探讨如何从旗人不事生产这一根本上解决问题,最后他们一致认为要为八旗成员筹长远之计,就必须为之立下“恒产”,由“自为养”取代“官养之”。然而问题是,此时满族统治者早已在中原地区确立了稳固的统治,王朝初建时那种凭借武力用“圈地”方式夺取汉人土地再分配给满人的做法早已不合时宜了,要让北京这些旗人自食其力,归田务农,便唯有去尚有大片未垦地的边区屯田这一个办法。经过实地考察,清廷最终择定了今天黑龙江省的拉林、阿城等地作为屯田之地,并从乾隆九年(1744年)起付诸行动。对于这一过程,如果从移民学角度来说,应当是清统治者运用官方权力和财力加以引导、组织、强制推行的一种政府性移民。与增加兵饷等一系列治标不治本的办法相比较,这显然有其积极的一面。如果我们排除其他因素,单从历史角度来考察,则清代京旗移垦的举措应该说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历史事件,在客观上,它促进了移驻地的土地开垦和经济开发。清廷长期以来为独占东北的自然资源、维护满族固有风俗,对包括黑龙江在内的东北实行了封禁政策,人为地限制了内地先进生产技术、经营方式等经济因素注入黑龙江,严重地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进程。而从乾隆初年开始的京旗回屯则使黑龙江各项事业开发有了良好的契机,成为其边疆内地化的开端。 为了办好京旗闲散的移驻之事,清政府在回屯区先期投入了大量经济开发所必要的启动资金和设备,仅为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移驻的五百户京旗治办房地、牲畜、铁器等就“用银十一万四千八百二十九两”。另外,清廷还运用国家权力组织人力将大批荒甸垦为农田,这些均是闯关东汉民所无法企及的。然而,由于京旗闲散久居京华,耽于侈逸,致使耕地垦而复荒。于是,娴于农耕的劳动力就成为他们此时最为迫切的需求,这就吸引了数十倍于旗人的谋求生活出路的汉族移民的到来,使得该地区荒芜的土地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开发。如雍正十三年(1735年)“阿勒楚喀、拉林共垦旗地4908垧”,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旗地已增至36278垧”,在近半个世纪内土地增加了31370垧。至道光年间,在伯都讷、双城、拉林及阿勒楚喀等地已相继开发出二百多万亩熟地。 大量满汉移民的到来逐渐改变了当地居民那种“岁易其地,待雨乃播”的粗放耕作方法,采用了内地的“间休”、“轮作”等先进技术,使农作物产量较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到嘉庆末年时,阿勒楚喀、双城等地的粮食产量已是“一垧之地丰年获粮**市石”;普通年景,“种谷每垧收五六石以上”。到后来,生产的粮食不仅能满足当地需求,还有大量余粮输出。至今,拉林、五常、双城、阿城、呼兰等地仍为黑龙江省最重要的粮食产区。 随着人口的增加与农业的发展,为适应生活需要,各种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手工作坊也应运而生。最突出的就是“烧锅”。“烧锅者,蒸酒之地也。”回屯地区盛产上等的酿酒原料----高粱,加之人们喜欢饮酒,因此,白酒的产量极高,同治六年(1867年),仅拉林一地就输出白酒111632斤,纳税钱酿酒业的繁荣说明当时回屯区的粮食产量不仅可以满足食用、交纳租税的需要,而且已经有了大量的剩余。此外,大豆、小麦等农产品也促进了榨油作坊、面粉加工作坊的建立与发展。 京旗回屯还大大促进了黑龙江城镇的发展。在回屯区内,由于京旗的到来以及大量流民的涌入,不仅使榛莽变为良田,更是出现了“驻扎满洲日多,居民日密,商贩牲畜,不期而集”的繁荣景象,使过去人口稀少的边荒地区形成了星罗棋布的村屯聚落。而昔日管理旗人的衙门所在地也逐渐发展成了阿城(阿勒楚喀)、五常(拉林现划归五常市)、双城(双城堡)等现代化城市,在这些城市的带动下,相邻地区也日益发展,今天黑龙江省的省会哈尔滨正是这样逐渐兴起的。 清代文武官职品级列表 正一品 太师(清初洪承畴曾为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 从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正二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总督侍郎内务府总管 从二品 内阁学士翰林院掌管学士巡抚布政使 正三品 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按察使外务部左右丞 从三品 光禄寺卿太仆寺卿盐运使 正四品 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顺天府丞奉天府丞道员外务部左右参议 从四品 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侍读学士国子监祭酒都转运运盐使司同知知府 正五品 左右春坊左右庶子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郎中顺天府治中奉天府治中钦天监监正太医院院使同知直隶州知州 从五品 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司经局洗马鸿胪寺少卿监察御史员外郎知州运盐司运副盐课司提举 正六品 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国子监司业部院主事宗人府主事寺衙门主事起居注主事都察院都事都察院经历大理寺左右丞钦天监左右监副太医院院判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兵马司指挥钦天监春夏秋冬中五官正太常寺丞神乐署署正府通判 从六品 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五官正钦天监秋冬官正布政司经历布政司理问运盐司运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正七品 翰林院编修通政使司知事通政使司经历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太常寺满洲读祝官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京县县丞兵马司副指挥知县太常寺典簿按察司经历皇史宬尉太仆寺满主簿部院寺内务府司库京府儒学满汉教授京府儒学训导外府教授七品笔帖式 从七品 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掌印中书内阁中书办事中书詹事府主簿光禄寺典簿京府经历钦天监官五官灵台郎祠祭署奉祀布政司都事运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国子监博士国子监助教唐古忒学助教古忒学中书 正八品 国子监学正国子监学录钦天监主簿太医院御医五经博士八品笔帖式四氏学学录太常寺协律郎布政司司库大使运盐使库大使道库大使按察司知事外府经历外县县丞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州学正县教谕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司左右至灵 从八品 翰林院典簿国子监典簿鸿胪寺主簿钦天监五官司挈壶正太医院吏目祠祭署祀丞神乐署署正布政司照磨运盐司知事府州县训导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正九品 钦天监五官监侯钦天监五官司书太常寺赞礼郎九品笔帖式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簿和声署奉銮 从九品 翰林院待诏工部制造库司匠国子监典籍钦天监博士鸿胪寺鸣赞鸿胪寺序班会同馆序班刑部司狱府照磨通判照磨钦天监漏刻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宣课司大使州吏目道库使府税课司大使按察使司狱府司狱同知司狱巡检布政司仓大使府库大使同知仓大使土司副巡检都纲都纪正科正术 未入流 翰林院孔目礼部铸印局大使县典史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同知库大使州库大使税课司分司大使州税课使大使县税课使大使驿丞河泊所所管各闸闸官道仓大使州仓大使典科训科典术训术副都纲僧正僧会副都纪道正道会 武官 正一品 领侍卫内大臣一二三等子太尉 从一品 内大臣湘军骑兵.步兵.守兵外省驻防将军乌鲁木齐热河察哈尔都统提督 正二品 左右翼前锋统领八旗护军统领八旗副都统左右翼总兵外省驻防副都统銮仪使一二三等男总兵 从二品 散秩大臣副将 正三品 一等侍卫冠军使火器营翼长步军翼尉包衣护军统领乌枪营总圆明园总管前锋参领护军参领乌枪护军参领骁骑参领城守尉陵寝总管圆场总管黑龙江船驳水手总管察哈尔总管王府长史参将一二三等轻车都尉指挥使 从三品 圆明园包衣营总包衣护军参领吉林参领黑龙江参领指挥同知察哈尔参领驻防协领一等护卫游击宣慰使司宣慰使 正四品 二等侍卫云麾使前锋侍卫副护军参领乌枪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佐领步军协尉信驳总管南苑总管陵寝副总管陵寝司工匠圆场翼长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上都达布逊诺尔达里岗爱总管防守尉黑龙江吉林管水手四品官司仪长骑都尉都司宣慰使司同知指挥佥事 从四品 城门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察哈尔副参领察哈尔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宣慰使司副使宣慰使司宣抚使 正五品 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将步军校监守信驳官南苑门章京陵寝防御陵寝管理烧造砖瓦官分管佐领盖州牛庄满洲掌印防御关口守御黑龙江吉林管水手五品官云骑尉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正千户 从五品 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乌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三等护卫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宣抚使司副使安抚使司安抚使招讨使司招讨使副千户 正六品 蓝翎侍卫整仪尉亲军使前锋校护军校乌枪护军校骁骑校监造火药官陵寝祭祀供应官太仆寺马厂驼厂翼长黑龙江吉林管水手六品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招讨使司副招讨使长官司长官百户 从六品 委署步军校内务府六品翎长六品典仪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城门使盛京游牧正尉太仆寺马厂驼厂固山达七品荫监生恩骑尉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盛京游牧副尉七品典仪 正八品 盛京养息尉左右翼长八品荫监生外委千总 从八品 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圆明园副护军校 正九品 各营蓝翎长外委把总 从九品 太仆寺委署固山达额外外委 从明清交战,看清初对火器的重视 普遍流行这样一种观点,满清凭借弓马入关,所以在以骑射为本的国策之下对火器不思进取,导致中国近代屈辱的历史云云,于是满清成为万众唾骂的对象,满人也成为千古罪人,但是事实果真如此么?让我们从历史事实中寻找真相。 让我们先看看明清交战之时,明军的火器装备表: 全爄兵力:步兵3600人(全配火器); 騮兵1000人; 炮兵400人(管理野戰重炮及大遙珠炮); 共計官兵5000人。 裝備火器:霹靭炮3600杆(步兵火銃); 合用藥9000斤; 重八鍃鉼子90萬個; 大遙珠炮200杆(多管火銃); 合用藥675斤; 手把口400杆(炮兵防身用手銃); 眐口將軍160位(野戰重炮)。 宱承宗編煉的車爄賧料(標準車爄): 全爄兵力:步兵3200人; 騮兵2400人; 輜重車夫512人; 各級軍官,侍從,傳令,雜役515人; 共計官兵6627人。 裝備火器:槍1984枝, 其中鴅銃256枝; 3眼槍1728枝; 大小佛朗檆共256挺; 各穘火炮(紅夷,神飛,滅虜等等)88閠。 裝備車輛:偏廂車128輛(戰車)。 輜重車256輛。 按理来说,这样的火力配置,即使不能够取胜,自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可是明清交手之下,只要是野战,明军十有**是全军覆没,这就形成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拥有武器,人员,资源优势的一方,在几十年中一而再再而三的打败仗,而且一旦失败就是全军覆没,这在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当中这样的现象是非常罕见的,要知道冷兵器时代要全歼敌人的难度可要比热兵器时代的难度大得多。一般历史研究者都将这些原因归罪于明朝政治**黑暗,将领无能之类,这些大的方面恶魔不想多谈,只是想就明清野战的具体战术方面做出具体的分析。 最先是抚顺之战,明清的第一次大规模野战爆发,对阵双方为广宁总兵张承荫的万余援军对努尔哈赤的两万清军,时明军分三处据险、掘壕、列火器安营。张承荫企图以3营分进的方式与后金决战。二十一日,双方激战于抚顺关东边外。后金兵冒死陷阵,战不多时即将明军三大营层层围困。明军不能敌,右营游击刘遇节率先逃走,各营相继溃乱。后金兵随后追杀,明军死伤无数。总兵张承荫及副将、参将、游击、千总、把总等官共50余人阵亡。后金军追杀40余里,歼明朝援军十之**,获战马9000余匹、盔甲7000余副,其它器械无算。这场仗似乎就是一场魔咒,以后的明军野战,几乎统统是按照了这场战斗的模式一场场地输掉。 接着就是众所周知的萨尔浒大战,首先就是被世人诟病的分兵四路,分进合击。对照上面的抚顺之战,有没有看出什么相同点?不错,明军又开始模式化的分兵,搞什么分进合击,总帅杨镐犯这个毛病,手下将领接着犯,如同传染病一般。首先是抚顺路主将杜松,他到达萨尔浒之后,立马分兵为二,自己亲自率领一部进邸吉林崖,攻打界凡城。而另一部则在萨尔浒山下据险、掘壕、列火器安营。然后是开原路主将马林,听到杜松被全歼之后,立刻将军队一分为三,也是分三处据险、掘壕、列火器安营,真是想方设法地将自己的军队分散,给对方各个击破的机会。最后明军四路大军落得个三路被全歼,明军文武将吏死亡三百一十余人,兵丁死亡四万五千八百七十余,丧失马、骡共二万八千七百六十余匹的结果。 再然后就是被明人评价为凛凛有生气的浑河之战,这场野战其实是包含在辽沈大战的大框架之内进行的,总兵童仲揆,陈策,副总兵四川石柱都司秦邦屏,游击周敦吉等知道清军逼近沈阳,于是率万余人援救沈阳,可是走到半路沈阳就失陷了,明军将领都很有气概,皆 愤曰:“我辈不能救沈,在此三年何为!”于是还是要将沈阳夺回来。有此气概当然是好事,可是之后明军又像中邪一般开始玩分兵扎营的套路,明史载“敦吉固请与石砫都司秦邦屏先渡河,营桥北”这个固字真是让人玩味再三,这说明秦邦屏的本意并不愿意分兵,结果还是被赶鸭子上架。要不是此人最后战死,恶魔还真怀疑他是清军的奸细!最后的结果不说自知,除了之前败走的副将硃万良、姜弼之外,明军再一次全军覆没。 照理说即便是傻子,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也应该有所觉悟,但是明军并不这样,辽沈大战的终幕辽阳大战,明军在辽阳危如累卵,城中“兵不满万”,又“身无介胄,器不精利”,辽东“战将劲兵”,一半损于沈阳之战,一半在各地应援这样的情况下,明经略袁应泰、巡按张铨利用努尔哈赤的迟延和失误,飞速征调援军,撤虎皮驿、奉集堡兵回辽阳,五天之内,好不容易凑集了十三万大军。照理说这时应该全军据城死守,结果这个时候明军再次开始犯病,居然又分兵五万在离城五里的教场扎营。结果辽沈全部被占,袁应泰自尽,张铨被俘,不屈而死。 以上种种站例,除了说明明军有分兵的恶习之外,更在战术上面不思进取,不管是进攻还是防守,一与敌接战,便是一幅缩头乌龟的样子,一般都是结车而战,更有甚者便是深沟高垒,大挖壕坑,抚顺,萨尔浒,浑河,无不是如此,丝毫不知进取,总是希望对手来送死,而将战场的主动权白白交给了对手。要是说之前的站例都是清军兵力占优势,明军不得不龟缩在车阵中的话,那么后来的大凌河之战明军就完完全全的为了这样不思进取的战法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当时清军围攻大凌河城,守将祖大寿率三万死守,清军久攻不下,于是开始围城。而此时明军监军道张春、总兵吴襄等率军四万来援救,此时鉴于形势,清军不得不分兵阻击,在兵力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分出两万进行阻截。此时明军人数倍于清军,不思主动进攻,一举击垮对手,而是又开始列阵扎营,等着别人冲击。清军面对这种情况自然不会客气,于是“右翼兵猝入张春营,敌遂败,吴襄及副将桑阿尔寨先奔。张春等复集溃兵立营,会大风,敌乘风纵火,将及我军,天忽雨,反风,复战,遂大破之,生擒张春及副将三十三人。” 如果明军仅仅是一二人如此,那还可以解释是将领无能,不懂战术,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几乎明军将领个个在面对敌军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搞列阵扎营,等待敌军进攻的套路,这么一来问题就大了,到底根源在哪里?我们知道,由于宋朝强干弱枝,武人的实力被大大地削弱了,明朝虽然以宋代为鉴,打死不肯谈判,可是宋朝的重文轻武之风却学了个十足十,尤其爱搞什么文臣行武事,似乎读通了之乎者也的八股文就能无往不利,圣人的一句话顶一万个兵一般,于是历届辽东经略(也就是辽东的最高军政长官),从杨镐到王之臣,居然都是读八股文的进士出身,没有一个是职业武将!他们中间干的最出色的袁崇焕,也不过是勉强维持,没有丧师失地。至于想靠他们反攻,那更是镜中月水中花,几乎没有实现的那一天了。而辽东的局面,也在这些行武事的文臣手里一天天地被败坏下去。这些还只是大方面,战术方面的败笔是受谁的影响呢?这里我不得不举出明朝的两员名将,戚继光和俞大遒,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是正是此二人一手建立的明朝车战战术最终使得明军在战术层面上不敌清军。大家看恶魔的浅谈明朝的火器,海战与车战一文就知道,戚俞两位将军的车战战术最终极的目标是将战车变成有足之城、不袜之马、移动的火炮,集城他的防韧性、战车装载机动性和火炮的杀伤性于一体,使之能攻、能守、能移动。可惜目标是远大的,希望是美好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明军所期望战车能达到的目标直到坦克的出现才完全实现,在这之前,明军的战车既没有机动性也没有冲击力,而且还对地形要求颇高,每每遇敌,不是猝不及防,来不及布置好那费时费力的车阵就被打垮,就是只能呆板地结车等待敌人进攻,一旦敌军打开一个口子,那么即便是优势兵力照样会全营崩溃,。并且车是排在第一线拒马的,但是车上面载得却是明军的各种类型的火炮,于是明军的火炮就变成了在第一线拒敌,将火炮放在最危险的地方,如此明军火炮的下场可想而知。明军当时火器通常是一齐发射,线式战术在明军中似乎没有市场,清军很容易就能够用特制防御火器的榡车吸引明军第一波的火器齐射,然后用重骑兵快速冲锋一举摧垮来不及装弹药的明军。即便侥幸击退敌军,根本无法做到聚而歼之,敌军很快就可以卷土重来,大凌河之战便是最好的例子,以优势兵力将清军击退,但是清军立刻重组兵力,再次发起攻击,终于突破一部,全线崩溃。其实在明朝,曾经有过非常强悍的骑兵队,明成祖朱棣五征蒙古,靠的就是强悍的骑兵,可惜可以和关外诸族一争雄长的骑兵在车战战术之下,渐渐地消磨掉了他们的锐气,最终不堪一战。明代历届辽东经略,也只有袁崇焕认识到了骑兵的作用,最后组建了关宁铁骑,试图与清军野外决战,可惜这样的优秀骑兵最终只是在北京城广渠门外惊鸿一现,最后随着袁崇焕的被杀,有的在愚蠢的指挥下全军覆没,有的随着吴三桂归顺了清朝,最终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清军在辽东与明军不断地战斗的过程中,逐渐也认识到了明军手中火器的威力,虽然明军手中火器的威力,射速与之配套的战术都不行,但是毕竟火器是今后世界发展的潮流,在与持有火器的明军的搏杀过程中,清军自身的损失也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努尔哈赤一代豪杰,自然不会看不到火器的优点,于是清军很快就学习明军,开始了火器的应用。在浑河之战中,由于白杆兵的善战,清军初次的攻击并没有成功,反而损伤不小,于是努尔哈赤紧急调运沈阳城中的城防火炮,对白杆兵的步兵方阵实施火炮轰击,致使白杆兵阵形大乱,全军覆没。尝到了火器的甜头,于是此战后,清军就不断开始完善自己的火器配备并且创出了与明军迥然不同的火器战术。 明崇祯四年,后金天聪五年(1631),清朝终于在佟养性的督造下铸成红夷大炮,并在同年就在大凌河之战中用到了它们,此后更由于孔有德軍的归降,不仅让清朝获得了大量的火器,而且更获得了曾经受过葡萄牙军事顾问亲自传授火炮技术的人才。皇太极为了孔有德的归降,居然出郊十里迎接,可见满人对于火器的看重。 清军在同明军的不断征战中,虽然知晓了火器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导致明军屡屡丧师失地的车战战术自然是不屑一顾,而是根据自己优势的骑兵队伍,创造了全新的火器战法。而这种战法,在清朝的对外战争中,不断地成熟并一一地显露出来,而平噶尔丹的乌兰布通之战便是其中最为经典的一场战例。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酋长噶尔丹,在沙俄策动下,率10万骑兵,击败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札萨克汗部。1690年,喀尔喀蒙古三汗部,撤退到内蒙古,噶尔丹以追出喀尔喀部为名,沿克鲁伦河东进,越过呼伦贝尔草原,沿喀尔喀河入侵,6月10日,进抵今日蒙边界乌尔扎会河。康熙闻讯后,组织兵力,亲征噶尔丹,率抚远大将军裕亲王福全为其左路军出古北口,命安北大将军常宁为右翼军出喜峰口。7月,噶尔丹进至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旗一带,与清军常宁部接战,清军首战失利。噶尔丹乘胜长驱直入,南下到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峰下,清廷震惊。康熙积极调整战役部署,命康亲王杰书在归化(今呼和浩特)设防,截断噶尔丹返回新疆的退路;命索额图等率兵驻守巴林,坚决扼守巴林桥。命福全、常宁、苏努、马哈恩等部速向乌兰布统集结,并从京畿、盛京、吉林、西安等地抽调劲旅参战。7月20日,康熙抵波罗和屯(今隆化),福全挥师10万,在吐力根河(滦河的上源)一线扎营。《圣武记》记载:“清军营盘四十座,连营六十里,周二十里,首发尾联结,屹立如山”(今有十二座连营景观)。噶尔丹抢占有利地形,将指挥所设在乌兰布统峰之上,登高临远,临阵指挥,设“驼城”以战,史载:“贼骑十万陈山下,依林阻水,缚驼足卧地,背箱垛,蒙以湿毡,环列如栅,号曰:驼城。士从栅隙注矢发炮,兼施戈矛……”。8月1日清晨,清军与噶尔丹大战于乌兰布统峰下。清军隔乌兰公河,设鹿角枪炮,列兵徐进。日中,双方炮声震天,杀声遍野,进击中清军右翼军被河泥水沼所阻,内大臣佟国纲(康熙舅父)率左翼军循河而上,“猝为贼打中,殁于阵……弟国维率左翼兵,由山腰卷入,蹙袭之”。激战中,噶尔丹军以驼城掩护,发射鸟铳。前锋参领格斯泰飞舞战刀,单骑“直入贼营,左右冲击,出而复入者再”,侦得驼城虚实。于是清军以铁心火炮,子母火炮猛轰“驼城”,“驼城”断为二,打开缺口,佟国维乘势“由山腰绕后横击之,步骑争先陷阵,遂破其垒”,大胜噶尔丹军。 从乌兰布通战役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清军是多么重视火炮的应用,这次战役的胜利几乎完全是通过火器和精锐骑兵相互配合从而取胜的。清朝的火器与骑兵既能够合力并战,也能够各自为战,野战骑兵制胜,攻坚则靠火炮轰开缺口,骑兵冲击,防守则深沟高垒用火器吸引敌军猛攻,骑兵侧后包抄。灵活而有威力的火骑配合,才打下了清朝偌大的一个江山。 从皇太极开始,清朝就非常重视火器的发展与应用,康熙时代在宫内造办处、景山和铁匠营设立炮厂,所制枪炮专供皇室和满八旗之用,还专门建立了装备鸟枪、火炮的火器营。为平定三藩之乱,康熙特命比利时传教士南怀仁制造适应南方地形特点和便于战场上机动使用的火炮。南怀仁“依洋式铸造新炮”,并进呈《神威图说》一书,介绍了西方的制炮理论和方法。在康熙十四年(1675)至康熙末年四十余年间,仅中央政府就督造或改制神威无敌大将军、金龙炮、制胜将军、威远将军等各型火炮近千尊。不但数量多,而且种类也不少,乾隆二十一年(1756)颁行的《钦定工部则例造火器式》载有各种火炮共85种,同年的《皇朝礼器图式》中鸟枪,红衣炮,子母炮这三样火器成为了制式武器。清朝关于火器的兵书同样有不少,比如说薛熙撰的练阅火器阵纪,沈善蒸撰的火器真诀解证,王达权、王韬同撰的火器略说,薛凤祚撰的中西火法,陈昫撰的炮规图说董祖修撰的炮法撮要。可是为什么人们总是喜欢责怪以明朝后期的火器普遍应用来责怪清朝不重视火器呢?以至于清朝皇帝说的以骑射为本的这句话变成了清朝火器落后的罪证,可是以上的事例已经证明,清朝根本不是不重视火器的,可是为什么清朝末期的火器与世界的差距如此之大呢?这个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国虽大,忘战必危”乾隆后期,清朝疆域已经十分稳定,清朝逼沙俄,平噶尔丹,定台湾,并西藏青海,周围已无敌手,于是文恬武嬉,连骑射为本的祖训也变成“射箭,箭虚发;驰马,人坠地”火器方面的研制当然也渐渐荒废起来,于是本来在明朝就已经落后于时代的中国火器就开始更加落后于世界。可以说清初的鼎盛武功导致了其后凄惨的局面,让我们设想一下假如沙俄在康熙时代不是争霸欧洲,而是回过头来与清朝争霸东亚,那会是怎样的局面?我相信如果历史是这样发展,清朝的火器发展绝不会仅此而已,中国的火器史也必然会写下更加浓墨重彩的一笔。 雍正继位之谜 雍正从登位那天开始,到现在已经三百年,三百年始终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也就说始终存在着雍正继位之谜。雍正疑案可以分为三部分,一前奏,二疑案,三余波。先说前奏,就是雍正继位疑案的前奏,这得要从头说起。 康熙一共有35个儿子,有的早死了,没起名就死了,排顺序的是24位,到康熙47年,第一次废太子的时候,20岁以上的皇子有12位。所以康熙他遗位的争夺主要在这12个皇子中间进行争夺。我把他这12个皇子争夺皇位,给他分做了三个集团,第一是皇太子集团,简称太子党。第二皇八子集团,简称八阿哥党。第三皇四子集团,简称四阿哥党。 先说太子党,太子允礽,实际上是康熙的第六个儿子,但是排序的时候,排老二。他是康熙13年出生,他的妈妈康熙很宠爱,但是,他妈妈在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康熙非常难过。母以子死,子以母贵,康熙对这个孩子格外关爱,特别对他进行教育。康熙14年,允礽两岁的时候,就康熙正式册立他为皇太子。 再举一个例子,就是康熙17年,正是三藩之乱,形势非常严重的时候,皇太子得了天花,康熙对他百般地护理关照,连续12天,康熙没有批答奏章。康熙在亲征葛尔丹的时候,让皇太子留守京师,康熙重大的军政要务,让皇太子分理,这样对他培养和教育,皇太子有很深的背景,他母亲的父亲噶布喇是领侍卫内大臣。他母亲的叔叔索额图是大学士,当朝宰相,领侍卫内大臣,著名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前去参加谈判的团长就是索额图。皇后的爷爷索尼是康熙出任时候的辅政大臣。康熙正式把允礽立为皇太子,皇太子的外祖父家有这么深厚的朝廷的背景,于是在皇太子周围就形成了一股政治势力,就是太子党。康熙执位时间比较长,到废太子的时候,皇太子已经等待了33年。皇太子周围的人,包括皇太子,急于抢班夺权,被康熙察觉,康熙非常生气。他说:“朕不卜今日被鸠,明日遇害,昼夜戒慎不宁”。康熙在盛怒之下,下令把大学士索额图处死,意思是想削弱太子党,让太子吸取必要的教训。但是,太子非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更加激烈地进行活动,到了康熙47年,康熙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在木兰围场的布尔哈苏台行宫,召集诸大臣和诸皇子一起,康熙郑重宣布废黜皇太子。康熙说了一些话,非常令人痛心,他说皇太子是四句话十七个字,康熙说这个太子:“不法祖德,不遵朕训,惟肆恶虐众,暴戾**”。很严重,康熙在当众宣布他这个谕旨的时候,史书记载说他“且谕且泣”,一边宣谕,一边哭,宣谕完了之后,康熙扑倒在地,别人把他搀扶起来。由于他心情十分之难过,连续七天七夜不思寝食,不吃不睡。由于过于伤心,康熙得了中风,右手不能写字,用左手批答奏章。 康熙以为废黜了皇太子之后,诸皇子之间的矛盾可以缓和,但是恰恰相反,诸皇子争夺储位的斗争,反而愈加严重。在这个时候以皇八子为核心的八阿哥党积极钻研,精心谋划,想取得皇太子的地位。八阿哥党主要有大阿哥,八阿哥,九阿哥,十阿哥,十四阿哥等等,还有一些朝臣。八阿哥允秚有才有德,聪明能干,联系广泛,深得众心,康熙也曾经考虑过是不是立八阿哥做皇太子,有一次康熙想征询大臣们的意思,这朝廷大臣也察觉到康熙对皇八子印象比较好,大学士马齐等人分别写了一个意见,到了康熙那儿,就是希望立皇八子做太子。这一下帮了允秚的倒忙,康熙一看废除了一个太子党,这不又形成了一个皇八子党。这个时候,大阿哥,也出来了,大阿哥的母亲惠妃,曾经养育过八阿哥允秚,他们俩有一个特殊的关系。大阿哥参与了八阿哥党,一天大阿哥就和康熙说,说要是立八阿哥做皇太子的话,我尽心地来辅助。康熙一听这话就火了,你这不是要成立八阿哥党嘛,训斥大阿哥,要把他囚禁起来。八阿哥就求饶,康熙要把八阿哥锁禁起来。这时候是十四阿哥,就跪着求康熙,求他的父皇息怒,不要这样。康熙就更火了,拔出佩刀就要杀了允秚,要杀皇八子。这时候五阿哥,抱着康熙的腿,苦苦地哀求,皇父息怒,其他的众阿哥一片跪在地下哀求,康熙才把佩刀收起来,命令把八阿哥拉出去,鞭挞允秚,然后把他锁禁起来。这个康熙一看太子党废除了之后,又出了个八阿哥党,还是要立太子,立谁呢?还是立允礽吧。接着就把允礽又复立为皇太子,结果斗争也还是很激烈,康熙一看不行,到康熙51年,第二次又把皇太子允礽又废了,所以康熙这个皇太子是两立两废,后来康熙就说,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在康熙盛怒之下,把朝臣里面的大臣,一位尚书,把党争的,用五个钉子钉上,活活钉死。另外一个大臣已经死了,康熙生气把他的尸体挖出来,把尸体给剁了,然后焚烧,可见康熙对皇子之间争夺储位的斗争是深痛恶绝。 皇太子党,皇八子党斗争的结果,两败俱伤,这就引入出皇四子党。 皇四子党的核心就是胤秅,雍亲王,就是后来的雍正。雍正没有参加太子党,也没有参加八阿哥党,他的弟弟十四阿哥参加了皇八字党,他对他弟弟既不,也不干预,他对皇八子党既不依附也不反对。雍亲王韬晦自己,不露声色,把自己想谋取储位的内心的想法掩盖起来。雍亲王有一个幕友叫戴铎,给雍正出了个主意,他这样说:做英明的父亲的儿子难,“过露其长,恐其见疑”。怀疑,“不露其长,恐其见弃”,放弃。就是露长也不是,不露长也不是。那怎么办呢?雍亲王根据他自己的理念,根据兄弟之间争夺皇位斗争的教训,根据他幕僚们对他参谋的意见,他总结了四条。 第一,叫诚孝皇父。将来雍正是不是继承皇位,他可以不可以做皇太子,关键是他父亲,得讨好他父亲,怎么讨好父亲?两个字,诚、孝。对父亲要忠诚,要孝顺。果然,这一招很灵,因为雍亲王一直实行诚孝皇父这个策略,深得他父亲的喜欢。 第二,友爱兄弟。雍亲王的兄弟很多,得罪了哪一个,兄弟到他父皇那儿给他奏一本,他也吃不消。他的原则就是友爱兄弟,讨好各个兄弟。 第三,勤慎敬业。父亲教给他很多事情要办,第一,要勤,认真来做。第二,要慎,谨慎来做。别做坏了,珍惜每一件事情,都做成功,做好,让他父亲满意。 第四,戒急用忍。雍正这个人,喜怒无常,脾气暴躁,康熙多次批评他,雍正,就想法来陶冶自己的性格,约束自己的这个脾气。所以他把他父亲教导他的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约束自己。所以对雍正对他父皇讲诚孝,对兄弟讲友爱,对工作讲勤慎,对自己要戒急用忍。他的真实意图是不声不响一步一步地夺取皇位。 到了康熙晚年,储位未定,康熙预感到,他身后他的儿子之间要有一场厮杀。康熙自己说:他说朕,我考终之后,将来我百年之后,置于乾清宫,就是把我放在乾清宫那儿,停尸在乾清宫那儿,“尔等束甲相争耳”。这里面说了一个历史典故,就是当年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齐桓公死了之后,他五个儿子争位置。齐桓公停了尸,还没有入殓,五个儿子就争了,有的儿子在尸体旁边哭泣,有的儿子就拿着箭射他的兄弟,他兄弟一看有箭射来就躲了,躲在尸体的下面,那个箭就射到齐桓公的尸体上,乱箭射到齐桓公的尸体上。有身体旁边的争斗,一直打到停尸旁的外边,把锁起来,齐桓公死了之后67天没有发丧也没有入殓,尸体腐烂了,蛆从窗户里面爬出来。康熙引了典故,就是齐桓公的典故,说将来他尸体停在乾清宫,尔等束甲相争,这个时候康熙的内心是很悲苦的,作为一名英明的君主,伟大的君主,没有处理好他的接班人问题,晚年发生了一个历史悲剧。康熙61年,11月13日,康熙就故去了,雍正继位的前奏也就结束了,开始了雍正继位的疑案。 雍正继位的疑案,从那继位那天开始,到现在282年没有停,概括一下,共有三种不同的说法。 第一,遗诏继位说。就是遵照康熙遗诏雍正继位,这就是合法继位。主张这一说法的有三个理由。第一个理由就是雍正表现比较好,深得康熙的信赖,怎么证明呢?就是康熙61年病重的时候,派雍正代他到天坛祭天。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就是祭祀。康熙把这么大的事情派雍正亲自代他去祭天,意思将来可能让他继位。第二个理由,就是康熙临死这一天,康熙61年,11月13日,早上寅时,大约四点钟左右,康熙把他七个儿子和尚书隆科多,召到畅春园御榻前面,康熙向他们宣布了谕旨说:“皇四子胤秅,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极,即皇帝位”。康熙口谕,很明确。第三个理由就是康熙遗诏,康熙死了留了一个遗诏,遗诏很长,最后关键的话和刚才说得一样。根据这三点理由,所以一些学者认为,雍正是根据康熙的遗诏继位是合法的,那就不存在疑案了。另外一些学者不同意。 第二,改诏篡位说。就是说,雍正篡改康熙遗诏,篡夺皇位。那就不合法了,这种意见也有理由,第一个理由康熙让雍亲王代他天坛祭天,不能证明把皇位让他继承啊,那你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戎”就是军事了,那他派他皇十四子做抚远大将军,按照这个逻辑那也是让继承皇位,所以这个理由不成立。第二,刚才说康熙临终前那个口谕,宣读口谕的时候,雍正没在场,因为雍正在天坛斋戒所要祭天,所以雍正没在场,但是就在这一天,雍亲王三次奉召到畅春园去见他父亲,上午八点钟左右,第一次见到他父亲。《清圣祖实录》有记载,康熙对雍亲王说,“朕病势日臻”,就是说我的病的情况逐渐见好,那这说明康熙这时候还不糊涂,还能说话,但是为什么没有告诉雍正说,你将来继我的位呀?有人说康熙保密,他跟七个儿子和尚书隆科多说了,怎么会跟继承人保密?不可能的。所以这些学者就说,康熙的这个谕旨是伪造的。 第三,就是刚才说那个康熙遗诏,在康熙54年的时候,康熙颁布一个诏书,很长。最后康熙说“此谕已备十年,若有遗诏,无非此言”。现在看到的这个康熙的遗诏,基本上是这个谕旨的文字。也有不同的意见。就是最后加了一句话,就是我们刚才说那句话:“皇四子胤秅,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极,即皇帝位”。这些学者就提出来,你这个康熙遗诏应该是康熙死之前就做了,他要同意,可是康熙死的时候没有宣布。康熙13号故去了,16号才拿出来,那这中间你雍正做了手脚。所以这些学者认为康熙的这个遗诏,漏洞百出。怀疑前头那些文字是康熙的,后头关键这句话是雍正加上去的。 第四,雍正知道他继承皇位,不是因为他看到诏书,不是因为他看到遗诏,也不是因为他亲耳听到他父亲的口谕,他自己说,是舅舅隆科多口传给他的。在帝制时代,谁继承皇位是第一等大事,这么大的事情,隆科多没有当着诸大臣的面,也没有当着诸皇子的面,宣布康熙的遗诏,单独跟雍正一个人说,没有旁证。 第五,康熙死了之后。北京城九门戒严,亲王和皇子没有雍正的谕旨,任何人不许进入皇宫。就是康熙的儿子,到皇宫里吊唁他父亲的资格都受到了限制。所以这些学者说雍正这样做,说明他有鬼。 第六,皇十四子抚远大将军在西北,得到他父亲故去之后,急忙到北京奔丧,快到北京的时候,就向胤秅奏报,说我先贺新君登极,还是先吊唁皇父?在理呀,雍正怎么答复的呢?让他不能进城,让他到河北遵化景陵去守着,后来就把他的胞弟皇十四子从东陵弄到景山的寿皇殿囚禁起来。你要正大光明的继承皇位,用不着这样子,他父亲正式有遗诏,哪个兄弟可抗拒?不可能。 第七,雍正死了之后,他不埋在东陵,他埋在西陵。有人说,为什么雍正他不敢埋在清东陵呢?就是怕死了之后,他的灵魂不敢见他的祖父顺治和他的父亲康熙。第八,他继承皇位之后,对他的兄和弟进行了处理。从侧面说明他可能得位不正。第九,他继位之后,把帮助他继位出力最大的两个人,年羹尧和隆科多,都给杀了,杀人灭口,说明他得位不正。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理由,总之,改诏篡位说,就认为雍正篡改了康熙遗诏,篡夺了皇位。 现在我们考虑一下,雍正遗诏继位说是有引起人们怀疑的地方,你说雍正改诏篡位,这个诏怎么改的呀?也没有着着实实的坚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所以两种观点相持不下,相持了三百年。 在这里面我附带交代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雍正夺嫡说,大家知道,清朝皇位继承没有采取嫡长制,康熙晚年,特别是他故去之前,也没有立嫡,没有立嫡长子做皇太子,既然清朝没有嫡长制,康熙晚年也没有立嫡,皇太子,那么雍正何嫡之可夺呀?所以雍正夺嫡说就不成立了。 第二,雍正篡位说。雍正篡位说,篡位必然有一个人,他是太子,或者他继承皇位,雍正把它夺过来,算篡位。那么雍正篡位篡谁的位呀?现在找不出材料的,说康熙立了谁做太子,死之前,立了谁做太子,立了谁?说谁继承皇位,雍正之外的谁继承皇位,到现在为止没有材料,所以说雍正篡位说也还值得研究,他篡谁的位?有人就说了,篡皇十四子的位,康熙晚年他遗诏就是传位十四子,雍正把“十”字改成“于”字了,这等于篡了他弟弟的位。大家看这样的,传位十四,那就把它改了,十字上头加一横,底下加一勾,就“传位于四子”,传位雍正了。好多的书,好多的故事,野史都这么说。这个事情经不住推敲,为什么说经不住推敲呢?第一点,当时这个“于”字写繁体字,我们今天写简体字,繁体字与是这么写的,那这个“十”字改成“于”字就不大容易了,这是一。第二,清朝当时的行文的习惯,它称做皇十四子,皇四子,前头有个皇字,如果改的话,那就变成“传位于皇于四子”,就不通了,还有第三,当时传位的诏书是满汉两种,满文和汉文两种,汉文你说把“十”字改成“于”字也还有一点意思,那你把满文改了就没法改了。根据这三点理由呢,就说康熙传位十四子,改为传位于四子不成立。这是一点说明。还有一点说明,就是《玉牒》改名的说法,就说原来《玉牒》,雍正叫胤秅,他的同胞的弟弟叫皇十四子,叫胤禎,上面那个秅是雍正的名字,一个“礻”一个真正的“真”,下面是他十四弟胤禎,这个字念“禎”,也念“禎”。这两个字字形相似,读音也相似,所以一种意见就说康熙传位的时候,是传给胤秅的,他们俩差不多,康熙就传位给他了,这时候胤禎皇十四子不在北京,抚远大将军在外呀,雍正就做了皇帝了,那这两个字差不多,雍正就让他的弟弟改名字,这个事情我们不深究,但是这个事情也不能证明是雍正篡了他弟弟的位置,不能证明这一点。 所以近三百年来,几种意见交错,互不相让,谁也不服。不能一定于一尊,还有第三种意见,就是无诏夺位说,第一是遗诏继位说。第二是改诏篡位说,第三无诏夺位说就是那一种意见说是有康熙的诏书,那一种意见说康熙那个遗诏是篡改的,是假的,是伪造的。说真的,第一历史档案馆有,有遗诏的档案,但是疑点百出,很多漏洞。你说篡改了,似乎也拿不出非常有利的令人信服的证据。所以就产生了第三种意见,就是无诏夺位说。就是康熙死之前,很难说,明确有遗诏,没有明确,那么这个皇位谁继承呢?也没有明确,那兄弟之间争夺,当时主要是十二个儿子,从老大到老十四,中间故去了两个,还有十二个人,十二个皇子之间在争夺皇位,强胜弱败,优胜劣汰。雍亲王在他兄弟35个之间,经过长期的斗争,最后夺取了皇位。怎么算合法?怎么算不合法?都是他们兄弟之间的事,谁做了皇帝,对他兄弟这个集团可能有利,另外一个集团可能不利,但是,对于整个满族来说,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对于历史发展来说,主要看谁做了皇帝之后,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做出贡献。这是评判历史人物的主要的标准。但是三百年以来,这个问题可以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做出一个大家一致认可的结论。所以雍正问题到现在还是一个历史的疑案,但是,雍正继位的疑案并没有因为他继位,这个问题就结束了,所以雍正继位之后,雍正继位的疑案还继续有余波。 康熙时出使中国的法国传教士——白晋 白晋(1656~1730) bouvet,joachim 耶稣会传教士。又作白进,字明远。法国人。生于芒市,1678年入耶稣会,为法王路易十四选派第一批来华耶稣会士之一。第一批来华的传教士以洪若翰神甫为首,于1685年3月3日从法国布雷斯特东渡,经暹罗(今泰国),于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夏抵浙江宁波。次年初由南怀仁推荐来京,与传教士张诚同在宫廷供职,教习天文历法、数学、医学、化学等西洋科学知识,同时学习满文。三十二年,康熙帝感于国内科技人才不足,派他携带赠送法王的珍贵书籍49册,回国延聘传教士来华讲授科学。三十八年,白晋率领数学教师和传教士巴多明(1665~1741)等10人返北京,并携来法王回赠的一批名贵雕刻。四十七年,奉命与费隐(1673~1743)、雷孝思(1663~1738)、杜德美(1668~1720)等教士赴各省测量绘制《皇舆全图》,历时9年而成。又曾奉康熙帝命研究《易经》,著有《易经总旨》。后卒于北京。他的著作还有《中国现状》、《古今敬天鉴》。以《康熙帝传》最著名,中译本名《康熙皇帝》。 白晋眼中的康熙大帝----献给路易十四世自己著的《康熙帝传》 法国天主教神父白晋一六五六年出生在法国曼城,受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世派遣来到中国。他曾担任康熙皇帝的侍讲,讲授天文历法及医学、化学、药学等西洋科学。 一六九三年(康熙帝三十二年)七月四日,康熙患了疟疾,服用了白晋、张诚两位神父献上的奎宁后得以痊愈。为了表彰他们的功劳,康熙在皇城西安门内赐地建房,作为传教士的住宅。同日,康熙任命白晋为出使法国的钦差,白晋欣然接受,并很快启程回到法国。回国后,白晋献给路易十四世自己著的《康熙帝传》。 白晋在给《康熙帝传》作的跋中说,「现代人对于从远方回国的人带来的旅行见闻往往持怀疑态度。这种时代精神实不可思议。我如实地记述了康熙皇帝的言行,所以我觉得这部《康熙帝传》理所当然应该获得读者的全面信赖。但由于上述怀疑态度在作祟,也许不能实现这一愿望。可是由于《康熙帝传》只记载了我们亲眼看到的事实,并介绍了极准确的知识,所以我相信读者一定会以和阅读一般游记不同的态度阅读本书。另外,如果我把会招致世界上第一个英明君主路易十四大王陛下正当的愤怒,或者会失掉东洋第一君主康熙皇帝恩宠的错误记述,呈献给路易大王陛下,这无疑是一种轻率的举动。」 白晋在《康熙帝传》中对康熙大帝的情况向路易十四世进行了介绍: 「两三年前,陛下派往这位皇帝身边的耶稣会士,有幸接触一位以前在法国以外连做梦也未曾见过的伟大人物。他和陛下一样,有高尚的人格,非凡的智慧,更具备与帝王相称的坦荡胸怀,他治民修身同样严谨,受到本国人民及邻国人民的崇敬。从其宏伟的业绩来看,他不仅威名显赫,而且是位实力雄厚、德高望重的帝王。在边陲之地能见到如此英主,确实令人惊讶。简言之,这位皇帝具有作为英明君主的雄才大略。如果说,他治理国家的才能还不如陛下,那么,恐怕也可以说,他是自古以来,统治天下的帝王当中最为圣明的君主。法国耶稣会士对此甚为吃惊。」 「他天赋极高、博文强记、智力过人、明察秋毫。他有处理复杂纷繁事务的刚劲毅力,他有制定、指挥、实现宏伟规划的坚强意志。他的嗜好和兴趣高雅不俗,都很适于帝王的身份。他为人公正,伸张正义,倡导德行,爱护臣民。他具有服从真理的性格以及绝对抑制**的克己之心。诸如此类高贵品德,不胜枚举。此外,在日理万机的君王中,能如此爱好艺术并勤奋学习各门科学的也不能不令人惊讶。」 「康熙皇帝在政治上公正无私,按国法行事;在用人上任人唯贤,并把这些视为施政中严守的信条。因此,从未发生过因徇私情或出于个人利益而反对康熙皇帝的事件。康熙皇帝重视并严格选拔优秀官吏,监督他们的行动,这表明皇上平素对于臣民的仁爱之心。此外,当某省发生严重灾荒时,从他内心中表现出来的异常忧虑之情,充份说明他作为一国之主和国父的强烈责任感。」 「康熙皇帝为了了解国民的生活和官吏们的施政状况,时常巡幸各省。视察时,皇上允许卑贱的工匠和农夫接近自己,并以非常亲切慈祥的态度对待他们。皇上温和的问询,使对方甚为感动。康熙皇帝经常向百姓提出各种问题,而且一定要问到他们对当地政府官吏是否满意这类问题。如果百姓倾诉对某个官员不满,他就会失去官职,但是某个官员受到百姓的赞扬,却不一定仅仅因此而得到提升。」 「然而康熙皇帝却过著朴素的生活,就其衣著来说,令人丝毫没有奢侈浪费的感觉,这并非由于他爱财和吝啬。他虽然自己力求节俭,但对用于国家的经费却特别慷慨。只要是有利于国家、造福于人民的事业,即使支出数百万两的钜款,他也从不吝惜。这就是其中的一个例证。为了修缮官署,以及为了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商业发展,而治理河流、运河,建设桥梁、修造船只及其他类似的事业,他经常拨出钜款。由此不难看出,康熙皇帝的朴素生活,完全是由于他懂得节约的意义,也是由于他希望做一个为臣民所爱戴的君主和国父,所以努力为国家的实际需要积累财富。」 白晋在《康熙帝传》对他与康熙大帝的密切接触进行了回顾。他说,「皇上亲自向我们垂询有关西洋科学、西欧各国的风俗和传闻以及其他各种问题。我们最愿意对皇上谈起关于路易大王宏伟业绩的话题;同样,可以说康熙皇帝最喜欢听的也是这个话题。这样一来,皇上竟让我们坐在置放御座的坛上,而且一定要坐在御座的两旁。如此殊遇除皇子外从未赐予过任何人。」 受康熙指派回到法国,白晋带来康熙皇帝送给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世的礼品,其中有四十九册汉文书籍。当时,在法国只有马扎兰文库二十三册汉文书籍。不难想象,此精装汉文书籍使路易十四世欢喜而又惊奇。 白晋在《康熙帝传》中说,「肯定地说,这位皇帝是自古以来君临天下的最完美的英明君主之一,从许多方面来看,他都与陛下极其相似。」 康雍二帝对清官的不同态度 《东华录》谓:“康熙年间有清官,雍正年间无清官。”此说并非无据,而是大致反映了两位君主不同的吏治思想及由此而来的官场风习。康熙大力表彰清官,清代负有名望的清官廉吏多出于此时;雍正改兴廉为养廉,片面倚重惩防措施,虽收一时之效,却埋下官场风气渐衰的隐患。 吏治**问题是历代封建王朝的痼疾,不仅令黎民百姓扼腕,也是最高统治者最为头痛的问题。他们千方百计地加以防范,但结果却是防不胜防。如明太祖朱元璋立重典、动严刑,亦未能根治**。到清代,康熙政尚宽仁,采取了颇为不同的做法。他认为加强纠察、惩处贪官只是消极的防堵措施,而明智的做法是培养清官。康熙重视对臣下道德品行的考察,平时注意通过秘折等渠道了解各级官员的名声好坏,还利用出巡等机会倾听民间舆论。 康熙深知清官刚正不阿,易为奸佞残害,因而常加以保护。康熙还特意大张旗鼓地宣传清官的事迹,意在让天下官员仿效。如于成龙病逝时,康熙加赐太子太保,谥清端,降旨地方修建祠堂,并御书“高行清粹”四字和楹联赐其后人。当时有官员上奏禁止百姓为清官树立德政碑,康熙不以为然。他说:“凡地方大小官吏,若居官果优,纵欲禁止百姓立碑亦不能止,如劣迹昭著,虽强令立碑,后必毁坏。”他认为百姓的感恩戴德是对清官的鼓舞和回报,“尔等做官以清廉为第一。做清官甚乐,不但一时百姓感仰,即离任之后,百姓追思建祠尸祝,岂非盛事?”康熙尚德、兴廉的吏治思想和实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清官成为其治国的一面旗帜,其时有卓异操守品望者不少:张伯行任官“誓不取民一钱”,并严禁属员馈送;名臣于成龙长年舍不得吃肉,只吃青菜,故得了一个绰号“于青菜”;陈瑸官至巡抚,平时却不舍得吃肉,“其清苦为人情所万不能堪”,康熙当着众大臣称他为“苦行老僧”;当时以清廉著称的还有张鹏翮、施世纶、蔡世远、陈鹏年、郭琹等。当然,康熙朝清官众多,而贪赃枉法的官员也时有出现,尤其是后期,对于各级官吏疏于察考,惩贪不力,官场风气颇为后人诟病。 雍正即位之后,一改乃父宽仁作风,以“严明”察吏,推行刚猛政治。他大力整顿吏治,清查钱粮亏空,对查实的贪污官员严加惩处,追回赃款,抄没家产;又改兴廉为养廉,实行“耗羡归公”,官员按级别从中提取“养廉银”,给予官员合理的酬劳,使贪污行为失去借口。雍正的高明在于不仅惩治了大批贪官污吏,而且在加大惩罚力度的同时诉诸制度保证,对整肃吏治颇为有效。不过,雍正也犯了一个错误。在对待清官问题上,他处处与乃父背道而驰。在他看来,“洁己而不奉公之清官巧宦,其害事较操守平常之人为更甚”。康熙希望通过扶植、保护、褒扬清官而倡导一种廉正的官场风气,注重通过舆论来鉴别官员的操守政绩。雍正则认为,“舆论全不可信”,甚至舆论皆称好者,想必是沽名邀誉、欺世奸诈者流;为众人所攻讦而孤立无援者,则应备加呵护。 雍正深信“贪官之弊易除,清官之弊难除”。为了彻底消除官员好名的风习,他一改康熙时期的做法,禁止百姓挽留卸任官员和为他们建祠树碑。雍正过于倚重能员,鄙薄清官,这种矫枉过正的措施也产生了消极后果。乾隆大大强化了雍正重能轻贤、重才轻守的倾向。他不仅贱视清官,而且对一切有沽名钓誉之嫌的官员深恶痛绝,绝不能容忍臣子以气节操守获取清名。乾隆中期以后士大夫道德自律日益松弛,清官不称于世。后来养廉制度虽一直沿用,但各级官员不再以清廉品节相尚,虽一时畏于严法不敢出格,但忽略人品的砥砺与惩劝,已经埋下官场风气渐衰的隐患。 很多人认为清代多贪官缘自俸禄过低,其实这只看到了问题的一面。雍正养廉并没有能够解决这一问题,而没有养廉的康熙朝恰恰清官不少,说明官员的道德人品和社会风气也很重要,只有将道德风气的砥砺、导扬与合理的制度保证相结合,方能收到实效。(据《光明日报》户华为/文) 馒头状元---李蟠 清代康熙丁丑(1697)年殿试,李蟠中了状元。 李蟠是彭城(今江苏省徐州市)人,生卒年不详。他的字写得不好而且文思迟涩。殿试时,各个考生先后在傍晚前交卷离场,独有他仍伏在案上苦干。监考官不断催促,他哭着哀求说:“我一辈子的事业就在这一天了,请不要催促我,让我成就功名吧!”监考官员只好同意。就这样,他一直苦干到四更才交卷。 谁知这却给他带来好运。康熙皇帝知道了这件事,认为他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就点他为状元。而文名极高的姜宸英却屈居探花(第三名),心里不服,于是写了一首打油诗: 望重彭城郡,名高进士科。 仪容如绛勃,刀笔似萧何。 木下还生子,虫边更着番。 一般难学处,三十六饽饽。 (李蟠带了三十六个馒头进的考场,吃完之后,也做完了题,故有人称其为“饽饽状元”,也即馒头状元。) 李蟠是徐州历史上唯一一个状元。 徐州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民风剽悍,皇帝出了不少,刘邦呀,刘裕呀,李昪呀,连那个明太祖朱元璋,实际上也是徐州人。这很让徐州人自豪。但如讲到文化,那就差苏南一节子了。 自有科举以来,直至清康熙36年,徐州才出了李蟠这麽一个状元。 李蟠字根庵,生于顺治12年,卒于雍正六年。他康熙29年中举,36年中状元,任翰林院修撰。可惜好景不长,在他于康熙38年任顺天(北京)乡试主考官时,因舞蔽案被流放沈阳,三年后才被平反放回家乡,从此终老林泉,未再出仕。 关于康熙38年顺天科场舞蔽案,历史上仍有争议,徐州人更不平。毕竟清朝267年间,江南共得30多个状元,仅苏州一府就得18个,而堂堂九州之一的徐州却只有李蟠一个!于情于理,都可以以理解。 顺天乡试后,有多个大官子弟得中,生员哗然,那个写《桃花扇》的孔尚任又弄了个《通天榜传奇》,直接讽刺这场考试不公,天下汹汹。康熙皇帝不得已重试已中的举子,虽未发现舞蔽行为,仍将主考李蟠流放沈阳,副主考姜宸英不堪受辱,自尽于狱中;康熙也恨孔尚任推波助澜,将他斥逐还乡,罢了郎中之官。实际上康熙知道李蟠冤枉,但由于清初政局尚未稳,害怕汉人借机闹事,就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政策,息事宁人了事。所以,三年后,将李蟠无罪放还回家。 这次科考案,《清史稿》虽有记载,但笔下似留疑点。事件八十多年后,江苏巡抚蒋攸铦在《李蟠传》中写道:“三十八年主顺天乡试,鄂尔泰、史贻直诸名臣咸出其门,而不得志者乃为蜚语中蟠。事闻,复试殿庭,无一黜落者,得解;而郎中孔尚任以作《通天榜传奇》宣播都下斥逐,蟠亦遂谪戍三年。昭雪得赐还,归居林下,时以著述自娱。” 一篇转载——《它造就了康熙盛世》 近些年,“康乾盛世”是一个热门话题,不仅电视媒体在热播,甚至某些历史学者也在鼓吹,好似有某些统治者的英明就能给中国带来了繁荣昌盛。然而事实真如此吗?细读历史便可发现,这个时期基本没有什么科技发明,文化也谈不上什么繁荣,思想更是停滞不前,工商业受的政府极力遏制,明朝中国商业和手工业繁荣景象在此时已经大为衰退。而与前代相比,唯一的发展就是人口显著增加了,而且是以往历史人口最高峰的四倍,从而形成了一个看似繁荣的社会时期。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人口盛世,那些清史学家认为是英明的满清统治者带来的。他们首条理由是,清朝的疆域扩大了。清朝扩大的疆域给中国带了多少人口呢?清朝极盛时期的领土面积是1300万平方公里,而明朝是920万平方公里;比较一下清朝与明朝的疆域,清朝多了蒙古和新疆北部,但是这些地方至今还是人烟稀少,很难说会为中国增加什么人口。而且清朝比明朝少了一大块东北和西南的疆土。因此,就疆域方面考虑,清朝的人口应该与明朝相差不大。 清史学者举的第二个理由便是清朝统治者多么勤政,多么重视水利和农业。比较下之前的中国人口,在被成为盛世“汉景之治”,“贞观之治”在不过6000万,而最多是宋朝和明朝中期也不过1亿。而且纵观之前历史,一旦中国人口一旦达到8千多万,人地矛盾就十分尖锐,容易发生农民起义。究其原因,中国土地能养育的人口是一定的,农业生产并非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是受生产力水平限制的。比较明朝与清朝的农业生产,生产方式没有什么改变;而农业生产唯一的改变是:番薯等从美洲引进的高产作物在中国推广开了。而正是番薯的推广造就了这个康乾盛世。 番薯是一种高产的作物,薯块中含有大量的淀粉和多种维生素,适应性强,抗旱,耐碱,抗逆性强,喜温暖、多光而不耐霜冻,是一种易于保收的作物。 番薯原产于中美洲,后传至吕宋(今菲律宾)。国际上,流行地认为番薯传入中国的时间是明朝万历年间(1594年),传入人是飘洋过海的中国商人陈振龙。 陈振龙祖藉福建长乐县,他早年在吕宋经商时,发现当地有一种薯类,清甜可口,可资食用,便密购其种。带回了福州,即在城边试种,获得意想不到的成功。此时,恰遇闽中大旱,五谷歉收。陈振龙让其子陈经纶向当时的福建巡抚金学曾进献番薯,并倡导广植番薯,从而使闽中民众度过了饥荒。为此后世在福州建有先薯亭,以赞颂番薯引进者陈振龙和推广者金学曾的功德。 明末,番薯已在华南地区广为种植,并逐渐向北推广。但是由于明末清初的战乱影响,番薯的栽培技术传播比较慢,直到康熙时期,番薯栽培技术才传遍全国。 番薯对中国影响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认识。 耕地面积扩大 有数据显示,清朝的耕地面积是前代的四倍。有人把这归功于清政府的劝垦政策。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我们几乎可以得出结论:清代之前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懒惰的人,有那么多的土地却不开发。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认清“可耕种面积”的概念。可耕种面积不仅仅与土地本身质地有关,更决定于耕种的作物。而这是番薯适应性强,可以在水稻、小麦不能种植的山地耕种,从而把原来大片不可耕种的土地变成可耕种的土地。从而使中国的可耕地面积扩大了四倍多。 同时番薯的种植,反过来改良了土地的土壤,使原来贫瘠的土地变成了小麦与水稻可耕种的土地。这样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水稻和小麦的耕地面积。 作为一个农业社会,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的根本。因此只要有可耕种的土地,肯定有人会去抢的。中国人闯关东就是很好的例子。清朝为了满族八旗的利益,于康熙七年下令“辽东招民授官,永著停止”,对东北实行禁封政策。沿山海关一带遍植柳树墙,中间用绳索相连,满洲兵驻扎在那里严密地看守着关口,不允许汉人出关。即使这种政策并没能阻止汉人闯的关东,“担担提篮,扶老携幼,或东出榆关,或东渡渤海,蜂涌蚁聚”。为什么,汉人会不顾政府追捕,背井离乡来到关东这些荒芜之地?因为那里有土地。因此只要有可耕种的土地,勤劳的中国人都会去“抢”的,这不需要那些英明的领导人的鼓励。因此,且不论清政府的禁封东北政策,清政府劝垦政策对中国耕地的意义也是很有限的。 粮食亩产的提高 番薯的引入不仅可开发新的耕地。还可以与小麦,玉米等其它作物进行混种和间隔种植,丰富了中国耕作制度的内容,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粮食的亩产。 中国古代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方式主要有复种制、轮作复种制、间作套种及混作制等几种形式。复种制指在同一块田地上一年收种两熟三熟,我国自春秋战国已经创始;轮作是指有计划地轮换种植不同作物的农作制度,以区别于种植同一作物的连种制,魏晋以前我国已较普遍地建立了豆谷轮作制;间作套种指在某一作物生长期内,同期间隔播种两种作物或于预留空行内补种作物的栽培方式,我国早在汉代已经创始;混作则是指在同一地块上同时播种多种作物的一种种植制度。中国农民很早就认识到了这些耕作制度有着多方面的优点:可以充分利 用光热和水土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一定的组合可增加土壤的肥力,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一定的组合有助于消灭杂草、减少病虫害,保障农业的稳产和高产。 番薯,玉米的引入丰富了我国多熟种植和间作套种的内容,而且可以不占水稻,玉米生产的农事,实现在一块土地的两熟和三熟。 从番薯种植的这两个特点来看,清代耕地面积和人口都增加四倍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且即使清朝中后期如何战乱与饥荒,中国人口也能维持在3到4亿。那些提出康乾盛世的人,是否也认为清末也是盛世呢。可惜中国历史从来都是统治者的历史,从来不会关注农民如何,更不会关注番薯的引入有什么作用了。 但是也应该看到,番薯给中国带了人口盛世,但并未把中国带入强国。虽然中国的人口多了四亿,但是清朝的闭关锁国和对科技文化的摧残,使中国的社会发展停滞不前。清朝的落后挨打正是这个盛世时期形成的。在明末,中国科技、经济与西方不相上下,军事上也可与西方抗衡。而经过这个康乾盛世后,中国就远远的落后于西方。在西方殖民者眼里康乾盛世时中国不过是一个盛产茶叶的黑非洲而已。 偶尔从网上弄到的近代强国国力排名 @@@近代强国国力排名!!!! 15世纪中国(明帝国)100 奥斯曼土尔其帝国45 葡萄牙10 西班牙10 16世纪中国(明帝国)100 奥斯曼土尔其帝国85 葡萄牙30 西班牙30 荷兰25 英国20 17世纪中国(清帝国)100 奥斯曼土尔其帝国65 卧摸尔帝国(印度)60 荷兰45 英国40 18世纪中国(清帝国)100 奥斯曼土尔其帝国20 英帝国20 俄罗斯帝国15 法国3 1800-1820中国(清帝国)100 英帝国70 俄罗斯40 法国40 普鲁市(德国)25 奥匈帝国20 奥斯曼土尔其帝国10 美国10 1820-1870英帝国100 法国50 俄罗斯30 中国(清帝国)10 普鲁市(德国)10 美国10 奥匈帝国3 1870-1915英国100 美国75 德国70 法国60 俄国60 曰本40 奥匈30 意大利25 中国5 1915-1935美国100 苏联90 德国90 英国70 法国45 意大利35 1935-1945美国100 苏联70 德国55 英国30 法国20 意大利10 中国3 1945-1955美国100 苏联30 1955-1965美国100 苏联70 1965-1980苏联100 美国100 1980-1990美国100 苏联20 1990-现在美国100 欧盟70 俄罗斯40 中国30 曰本25 印度5 中国由盛到衰的全过程!!! 清前期诸帝与天主教关系 王朝更迭之际,散处在各地的宣教士,由于环境不同,对当时的政局变动各自作出了不同的反应。如意大利人艾儒略、阳玛诺,在福建延平艰苦地著书、传教;在南京的毕方济则充当了明福王的使臣,前往澳门向葡萄牙人搬救兵,后毕方济一直活跃在南明各政权当中;在成都的利思类、安文思,则当上了大西国皇帝张献忠的“天学国师”。 当时汤若望和龙华民都留在北京宣武门的教堂内,本来清军下令内城居民一律限三日搬出,以便让八旗兵民居住。汤若望上奏清廷,请求准许留住城内。出乎意料的是奏折递上去第二天就得到摄政王多尔衮的批复,准许他们安居天主堂,不许各旗兵弁滋扰。不久,汤若望被召入朝,多尔衮询问重修历法之事,任命他为钦天监监正。顺治二年(1645)启用新历,颁行天下。因治历有功,次年汤若望被加太常寺少卿衔,并获赐宣武门内天主堂侧空地一块,由孝庄文皇太后率亲王官绅出资,重建教堂。 顺治亲政后,与汤若望关系甚密,赐号“通玄教师”,为教堂书匾“通玄佳境”,并亲撰《御制天主堂碑记》,褒奖汤若望治历之功,赞扬其信仰。为了表示尊敬,顺治帝称汤若望为“玛法”,是满语中对长辈的尊称。又准他每日随意出入朝中,凡有启奏,可以径直进入内廷,不循常例。不过汤若望每次苦劝顺治信教,都没有结果。 顺治年间(1644--1661)天主教在华宣教取得巨大果效,据1664年统计,当时耶稣会已在中国直隶(今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川、湖广(今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江南(今江苏)11省传教建堂,共有教徒114200人。 一、历法之争 1662年,顺治去世,年仅8岁的玄烨即位,年号康熙。国家政务由索尼、遏必隆、苏克萨哈、鳌拜4个辅政大臣掌管。其中鳌拜专权,扶植亲信,打击异己,飞扬跋扈,不可一世。早在顺治末年,官生杨光先就曾上书,指责汤若望等造历谬误,未得理睬。现在他看准鳌拜被喜欢宣教士,再次发难,更加激烈地对汤若望等西方宣教士进行全面攻击,指责《时宪历》敢用“依西洋新法”五字,是暗窃正朔以尊西洋,“明示天下以大清奉西洋正朔”。另外,汤若望将大清历书只编至二百年,意思是要大清王朝短命而亡。杨光先攻击宣教士图谋颠覆清朝,以修历为名,阴行邪教,窥探朝廷机密,屯兵澳门,接渡海上往来。因此要求将汤若望等正法。这番蛊惑人心、耸人听闻的煽动,果然引起了清廷的疑虑,社会上儒家、佛家等仇视天主教的也群起附和。于是,1664年辅政大臣下令逮捕汤若望,当时汤若望已73岁高龄,又患中风,四肢瘫痪,口齿不清,受审时只好由其助手南怀仁代为申辩。一时冤狱大兴,南怀仁、利类思、安文思及各省宣教士纷纷被捕。当年秋、冬,吏部、礼部进行调查审讯,清廷也派人到广东查核,并未查实。但结果仍是杨光先胜诉,将汤若望判处凌迟,其他人分别斩首流徒。恰逢北京发生强烈地震,京师人心恐慌,以为狱讼不公,天象示警。康熙帝的祖母孝庄文太皇太后出面干预,辅政大臣将汤若望案件奏请太皇太后定夺,太皇太后阅奏后大为不悦,将奏折扔在地上。斥责辅政大臣,下令释放。宣教士们幸免于难,但新历的5名中国官员(均为天主教徒)仍被处决,一些信教官员被革职。 恶意排斥西法的杨光先虽然取得了胜利,但他接任钦天监正,实在是用人不当,因为他的历算知识甚为有限,监内工作一片混乱,屡次错测节气时日,错报日月食的时间。所用《大统历》、《回回历》都是过时历法,须作根本改订。杨光先自知力难胜任,再三要求辞职,但未获准许。 1668年,14岁的康熙帝与鳌拜的矛盾日益尖锐,在历法这一敏感问题上首先表现出来。当时钦天监的错误已闹得满城风雨,而鳌拜仍极力回护。康熙召集杨光先、南怀仁一起讨论天文历法。命大学士和他们一起到观象台,预推正午日影所止之处,经过3天实地测验,南怀仁推测无误,杨光先等都有误差。康熙命南怀仁审查杨光先所订历书,结果错误百出。为了进一步验证,康熙又安排了立春、雨水两个节气以及月亮、火星、木星运行的五项测验,令大臣们共同观察,结果南怀仁所言逐款皆符,而杨光先逐款不合。西洋历法以实际测算的准确性取得胜利,杨光先被革职,他还喋喋不休地抗辩,被康熙斥骂了一顿,逐回原籍,中途病死。1669年康熙亲政,为汤若望平反,亲撰祭文并参加葬礼。 历法之争最后告终,南怀仁接任钦天监正,此后,许多宣教士在他的推荐下来到北京,在清廷供职。他们有的从事天文历法,改造北京观象台,制作天文仪器;有的出入宫廷,充当皇家教师,给康熙讲授数学、天文、物理知识;有的从事音乐、绘画、雕刻;有的在造办处,指导工人制作自鸣钟和其它机械;还有的协助清政府制作全国地图,在各省实地测绘,准确地完成了著名的《皇舆全览图》。 随着汤若望冤狱的兴起,全国范围内展开针对宣教士的大搜捕,信徒的宗教活动亦被禁止。汤若望被平反后,被捕的二十余位宣教士仍被关押在广东,各省仍禁止天主教活动。于是,在京神父们采取了一项大胆的行动,决意辞去历官职务。康熙知道他们的用意,便派国舅佟国纲慰留,并且告诉他们姑且忍耐等待,因为朝中尚有许多反教的人,骤弛禁教令恐有不妥。神父们因而知道皇帝并无仇教之意,便达致谅解。 直到1670年,康熙才颁布开释宣教士的上谕,一方面准许广州25位教士各归本堂,一方面不准添立教堂,也不准中国人入教。虽有诸多限制,但宣教工作终归又可以合法展开。康熙帝对南怀仁十分信任、友好和尊敬,且对其他宣教士也十分友好和宽容,历次南巡,所到之处,经常召见宣教士,询问他们的生活与工作。1693年,康熙患疟疾,太医久治不愈,宣教士张诚送上南洋带来的奎宁,一服而愈。为表谢意,康熙赐地建堂,名“救世主堂”,即今北堂前身。宣教工作在康熙朝前40年,取得较大进展。 二、礼仪之争 正当在华宣教事业进展顺利之时,教会内部却因礼仪问题发生争执,史称“礼仪之争”。 《新天主教百科全书》给“中国礼仪之争”的定义有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士人祀孔;二是家人祭祖;三是中西文中间有关基督教上帝的语义和语源学的争议,称“译名之争”。“译名之争”最早发生在耶稣会士之间。简单地说,就是在中文中如何正确地选用适当词汇来翻译神的名。是用“天”、“上帝”,还是用“天主”。在华的几十个传教士之间有不同的看法,展开了神学讨论。时至17世纪30年代,“中国礼仪之争”扩大到天主教内部。关键问题仍然是:按天主教教义来看,在中国士大夫和民间流行的“祭孔祀天”礼仪是否属于异端?教会能否对已经皈依天主教,并参加教堂生活的中国教徒的祭祖习惯加以容忍? 这场争论在中国和欧洲逐渐涉及不同态度的四方人员:1、为中国礼仪抗辩的耶稣会士,以及由他们带领的中国信徒;2、强烈反对耶稣会的其他修会,包括多明我会、方济各会、奥古斯丁会、巴黎外方传教会;3、对在华各派传教士的纠纷难下判断,而又必须做出裁决的罗马教廷;4、因外国教士和教皇干涉中国事务而终致恼怒的康熙皇帝。 这场争论的后果是极不痛快的,争论中任何一方都未在随后发生的事件中获得什么。相反,各个修会都被中国皇帝逐出境外,罗马教廷几乎丧失了经历150年艰辛开辟得来的中国教会。而所有对西方文明有兴趣的中国人,从皇帝到士大夫及基督徒,也失去了接触西方文明的机会。 “中国礼仪之争”正式爆发首先是在福建。由于主持当地教会的耶稣会士艾儒略全面继承了利玛窦的传教路线,被当地教内外绅民誉为“西来孔子”。他对中国文化采取了十分开明的做法,包括允许教徒们进祠堂、入孔庙。各地的中国信徒仍然保持着利玛窦时期的旧习惯。这种宽容做法引起方济各会的反对。1633年,方济各会士李安堂到达福建宣教,他对耶稣会神父们居然容忍教民奉行异端大感震惊,便联合多明我会反对耶稣会的做法。 多明我会在欧洲是神学权威,长期以来,他们主持教廷的宗教裁判所,对裁判异端特别有发言权。但是多明我会对中国文化问题缺乏内在的观察,也没有儒家士大夫作朋友,且宣教重点在南洋群岛,台湾、福建是他们的延伸部分,在中国内地也没有宣教士。上述这些对他们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对中国的文字传统缺乏了解;另一方面是对福建地区格外严重的迷信活动感触尤深。 宗教裁判所里的多明我会神学家们很少来过中国,他们对中国礼仪问题的看法基本上是在欧洲形成的。当时欧洲人对中国文化的认识,基本上源于《利玛窦中国札记》和另一本西班牙人拉达写的《菲律宾群岛的征服-记大明的中国事情》来了解。前者代表耶稣会的观点,赞同儒家礼仪。拉达是奥古斯丁会修士,到过福建,对中国礼仪大惊小怪,他的描写对当时固执己见的欧洲人是触目惊心的。多明我会开始发动礼仪之争时,焦点正是集中在拉达最初提到的偶像问题上。他们坚持问:中国人在祭奠先人时,为什么要把三杯酒中的第一杯酒洒在地上?为什么会相信人死后,灵魂会在天上、地下和牌位之间来来去去?为什么中国人见到什么神的牌位就跪拜下去?按基督教神学观念,这些确实不合教义。耶稣会很难回答。 争论开始只局限在远东进行,在福州、广州、马尼拉,在耶稣会表示不合作之后,马尼拉主教决定把矛盾上交到罗马。1645年,教廷的宗教裁判所的神学家根据在闽宣教的多明我会莫若翰的一面之辞,作出了有利于西班牙会士的决定。这份被认为是罗马教廷关于“中国礼仪之争”的首号文件,对耶稣会极为不利,且没有妥协余地。但根据现存的中西文献看,它在中国内地没有马上产生很大影响。显然当时中国正处于战争状态。 1654年,耶稣会士卫匡国为“中国礼仪之争”专程赴罗马申辩,他解释说,中国人的祭祀只是一种社会性的礼节,而不是宗教迷信。据此,教皇亚力山大七世于1656年作出决定:如果中国礼仪的问题如卫匡国所说,中国信徒可以行祭祀之礼。这是“中国礼仪之争”的二号文件,它完全倾向于耶稣会。 1659年,罗马传信部给三位在中国的巴黎外方传教会士发了一个不寻常的指示:“不要试图去说服中国人改变他们的礼仪、他们的风俗、他们的思维方式,因为这些并不公开地反对宗教和良善的道德。还有比把法国、西班牙、意大利,或者任何其他欧洲国家,出口到中国去更傻的事情吗?不是要出口这些欧洲国家,而是要出口这信仰。这信仰并不和任何种族的礼仪习俗相矛盾冲突。” 这种明白无误的语言代表了十分开明的态度,这本可以使中国礼仪之争早早结束,也可以使以后更多的中西文化冲突得到避免。可惜事实并不如此。同年,当已成为济南主教的李安堂路过杭州时,卫匡国将上述意见和罗马教谕转达给他,这大大激怒了他。他从耶稣会士汪儒望处获知了几十年前耶稣会内部对中国礼仪问题的争论内幕,还看到了龙华民留下的反对中国礼仪的文件。这使得李神父信心大增,派出一位方济各会修士去欧洲告状。 其间(1664--1670),在北京闹出历狱,大部分宣教士被驱逐到广州,这23位神父(3位多明我会士,1位方济各会士,余皆耶稣会士)在广州耶稣会院里召开传教史上著名的“广州会议”,他们在40天的会议中(1667年12月18日--1668年1月26日),对近百年的中国传教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中国礼仪问题成为激烈争论的焦点。最后以表决形式通过议案,大家在中国礼仪问题上继续持妥协态度。1656年教皇亚力山大七世所作决定得到执行。 然而,签了字的多明我会修士回到欧洲后,出版了《中国的传统历史、政治与宗教》,继续判定中国礼仪为异端,在西方引起极大反响,得到虔诚信徒的,使罗马又一次面对两难境地。 在此关键时刻,中国又来了一批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和教廷直属传信会的教士,其中就有使得中国礼仪之争激化得不可收拾的法国巴黎大学神学博士阎当主教。1693年,在福建的阎当主教发出命令,要求在他的教区内严禁中国礼仪,且要摘去各地教堂中仿制的康熙帝赐给汤若望的“敬天”大匾。此外,阎当还发动了欧洲的神学家来他。1700年,经过30次讨论,巴黎大学神学院定中国礼仪为异端。当时巴黎大学正在和耶稣会展开论战,教皇虽然没有马上巴黎大学神学院的判断,但也不得不引起重视。因各方压力太大,1704年,教皇克莱芒十一世主持全面讨论了阎当提出来的非议,结果断然决定禁止中国礼仪。教皇特使铎罗主教于次年抵达澳门,至此中国礼仪之争越出了神学讨论的范围,甚至也不全是文化冲突,而是转化成以罗马教皇和中国皇帝为代表的教会权力和政治利益的冲突。 三、禁教政策 康熙开始并不想排教,只是想用自己的权威保全中国礼仪和天子的体面。他酝酿的重大计划是将有100多年历史的中国天主教会收为国有。办法是让所有在华的宣教士效忠自己,脱离与罗马梵蒂冈的联系。他准备自己做在华天主教的庇护者。凡愿继续在华的教士必须表明遵守中国礼仪,领得印票才准传教。票上写:“西洋某国人,年若干,在某会,来中国若干年,永不回复西洋,已经来京朝觐陛见。为此给票。”由内务府发放,表示康熙视其为家臣。永不回西洋,类似现代意义的入中国国籍。 康熙对不愿具结的传教士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措施,下令将他们驱逐到澳门。在清朝皇帝中,康熙是最开放、最有西学兴趣的。就个人而言,他真诚地喜欢天主教传教士带来的学术和思想,甚至经常把天主教教理挂在嘴上,写在诗文里,因此他设法不使冲突激化。但是皇帝个人的学问、思想和信仰上的嗜好,也必须服从王朝的总体利益和形象。祭天、祀孔、法祖,事关中国的国本、教化人民的传统,他不能做出让步。 克莱芒十一世在1715年3月再次发布了严厉的禁令,这道禁令被称为《自那一天》,因为禁令的第一句话是“自那一天”。禁令要求世界各地所有的中国礼仪之争,都应该按本规定彻底结束。在内容上,此禁令除了重复1704年以来的严厉态度,还增加了一项宣誓内容,要求所有在中国的宣教士和将要访问中国的人,都签署一份誓言。誓言的正本或被认可的副本,必须交到宗教裁判所,否则不能在中国担任听告解、布道或主持弥撒的工作。 康熙读到《自那一天》后,批道:“览此告示,只可说得西洋人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国之大理。况西洋人等,无一通汉书者。说言议论,令人可笑者多。今见来臣告示,竟是和尚道士、异端小教相同。似此乱言者,莫过如此。此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传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 康熙之后,雍正、乾隆两朝都对天主教采取了严厉的查禁政策,且一直持续到鸦片战争前。天主教的宣教工作从此暂时转入地下,但从未中断过。 郁金香 郁金香(tulipagesneriana)百合科郁金香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具卵形鳞茎。叶基出,3----4枚。广披针形,带粉白色,基部抱茎。春初抽花葶,顶开一死,杯状,大而美丽,有黄、白、红或紫红等色,有时具条纹与班点,花被片6,离生,长5~7厘米,内轮3片比外轮3片略宽而短;雄蕊6,通常深紫色;子房上位,柱头鸡冠状,直接生于子房顶端。春夏间开花。 郁金香原产于土耳其、中国和中亚细亚一带。郁金香的生物学名tulipa,来自土耳其语tuber1d,含义是郁金香花象包着头巾的伊斯兰教少女一样美丽。传说古代有三位勇士同时爱上一个美少女,一个送她一顶皇冠;一个送把宝剑;一个送块金块。但她对谁都不钟情,只好向花神祷告。花神深感爱情不能勉强,遂把皇冠变成鲜花,宝剑变成绿叶,金块变成球根,这样合起来便成一棵郁金香了。荷兰郁金香的历史是从一位名叫克卢修斯的园艺学家开始的。16世纪,在维也纳皇家花园当园丁的克卢修斯,千方百计从出使土耳其的奥地利大使于中得到了原产亚洲的、美丽的郁金香,并带着郁金香来到了荷兰,使这种花很快地遍及荷兰各地,一度掀起了郁金香热。起初,郁金香的价值成倍地增长,许多人疯狂地种植郁金香,甚至有人用一座带花园的别墅换取一个珍贵的品种。 在荷兰,郁金香是美好、庄严、华贵和成功的象征。红郁金香代表爱的宣言、喜悦、热爱;黑郁金香代表神秘,高贵;紫郁金香:高贵的爱、无尽的爱。白郁金香:纯情、纯洁。在欧洲,对自己钟情的女孩表示深深的爱,会送上一束红色的郁金香。郁金香的主要功能还是供人观赏,它既可做鲜切花,又可做盆花、景观设计。可根据不同颜色组成不同的图案,广泛用于公园、街心广场、城市道路等景观设计之中。荷兰、匈牙利、比利时、伊朗、新西兰也把郁金香定为本国国花。 我国现有野生郁金香品种15个,新疆就有12个。在我国新彊乌鲁木齐出产的郁金香俗称为老哇蒜。因其过去遍长于乌鸦成群的六道湾山梁上,而其球根形状像乌雅头,蒜尾细长像乌鸦嘴,民间又称乌鸦为老哇。旧时,每年春夏之交,乌鲁木齐人就会挖它的茎部当野菜吃,可生吃,也可炒熟吃,据说味道很独特。 丰臣秀吉的野心 16世纪下半叶,丰臣秀吉靠武士道统一了全日本。这没有真本事,绝对不行,要干掉多少以武立身的大家族,要平掉多少武士如云的藩领世阀,要防备多少来自外面和内部的武艺绝伦的刺客的刺杀……这绝对不是中国武侠小说的漫天胡想,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丰臣秀吉的恩师和上级织田信长就是被其家臣派的刺客谋害于旅途中。在丰臣秀吉之后的德川家康,也是把自己的恩师----丰臣秀吉的后人干掉后才得以称霸全日本。 丰臣秀吉面目沉郁,不怒自威。他在古代中国也大名鼎鼎,中国民间关于他的笔记野本就有四五十本之多。他被中国民间描述成一种恶龙蛟脱化而来的枭雄,最后被中国道人许真君用神功击杀。 天皇在他面前都唯唯诺诺,由他摆布。他是蒙元以后蔑视中国氛围熏陶出的一代枭雄,在日本天下还没定,他还排在武士大头目织田信长之后时就放言,“图朝鲜,窥视中华,此乃臣之素志。”后来他在大阪接见日本耶稣会副管区长柯艾留时更说:“如今已征服全日本,地位晋升,领国在握,财富充裕,已无他求。惟望自己的名声和权势遗留后世。待日本诸事稳定后,将让日本于兄弟(羽柴秀长),自己为征服朝鲜和中华,决意渡海。” 这个情节透露出两个很有意思的信息,一个是在十六世纪,日本已有全国性的基督教组织,可见他们对西方文化的接纳和优秀文化的整合比我们迅捷有效多了,此时在我们国家的西方文化使者还被迫龟缩在宫里,试探着只为皇家和贵族进行世俗服务;另一个是丰臣秀吉道出了日本扩张的思路。他可以说是日本图霸朝鲜,继而侵略中国的第一个真正的主张者和实践者。以后的日本军阀都秉承他的图略,沿着他的思路。比如二十世纪的日本军阀先图朝鲜,后占东北,再进江南,后侵印度的雄霸亚洲的战略方针与他如出一辙。 这个丰臣秀吉是一个毫不掩饰野心的人,他在给小妾浅野氏的信中说:“在我生存之年,誓将唐(明)之领土纳入我之版图。” 几千年来朝鲜确实是中国东边的屏障,丰臣秀吉侵略中国必须先搞掂朝鲜,1590年他给朝鲜国王写信,说要假道朝鲜:“吾欲假道贵国,超越山海,直入于明,使其四百州尽化我俗,以施王政于亿万斯年,此乃吾之宿志”。此要求当然被当时是大明帝国属国的朝鲜拒绝了。 丰臣秀吉一不做,二不休,在第二年把统领全日本的官职(关白)让给养子丰臣秀次,自称“太阁”,专事侵华的军务准备。兵备齐全后,他人心不足蛇吞象般地宣布迁都北京的准备令:“奉天皇于大唐(明)之京都(迁都北京),可于明后年幸,将京城(北京)附近之十国(县)可供圣上(天皇)御用”,“周围百国(县)吾儿(养子)领有”,他准备放弃日本本土,交由他人统治。自己专门在中华坐镇享福。不久他放言,将“乘日本船渡海,居守宁波府”,因为宁波府“近天竺”(印度),以便“尊圣意,占领天竺”。 一幅日本称霸亚洲的美景图画丰臣秀吉五百年前就画出来了。 关于本书的一些问题 关于本书,有些读者提出了一些问题,古龙岗捡了一些能回答的做了一点儿解释,如果有不周全的地方,也请大家别太在意。 一,土尔扈特部可能要有所牺牲,不过,肯定不会让俄罗斯势力大增。跟路易十四有关的“西班牙王位战争”可是足足打了十几年,俄罗斯既然掺和进来了,自然不会那么便宜,何况,土尔扈特一向受俄罗斯欺压,他们会那么听话么? 二,本书开始的时候,几个人只会说汉语的问题,在后文已经圆了一点儿。虽然有些不太圆滑,暂时也就只有那样了。 三,日本当时确实已经开始闭关锁国,不过,在查资料的时候,看到一篇文章,说那时的日本下层的自由度还稍有一些,走私的贸易值在一定时间内,比锁国前的贸易值还要大很多,因为很多的日本大名、贵族、富商都需要很多来自东西方的奢侈品。而且,日本在锁国期间也一直是与中国和荷兰通商的。 四,丰臣秀吉“先攻朝鲜,后伐明国”(见本书外篇)的战略意图一直被日本人自己贯彻了四百多年,直到1931年,九-一八使之成为现实。……按照地图,朝鲜上方,南为辽宁,北为吉林。 五,倭寇当时也确实不再那么多了。不过,并不是说就没有了。而且,本文也在后面做出了解释,这群海盗的出现也是有其他原因的…… 以上这些,算是对一些有疑问的朋友的解释。……写清朝确实挺难的,如果有些疑问没能回答的话,古龙岗只能说一起抱歉了。不过,既然是架空,大家也就不要要求那么严格了吧。…… 最后,还是谢谢大家能看我的书。 安徽省府、州、县的设置 安徽省以下地方官制设府,县两级.州的设置,分为两种:一是直隶州相当于府,在直隶州下,一般设有若干县;一是散州,又称属州,相当于县,与县同受府管辖. 清代,安徽省府,州,县设置时有增改裁并.安徽建省初期,共有7个府,3个直隶 州,7个散州和50个县.分别为:安庆府,领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6 个县;徽州府,领歙县,休宁,婺源,祁门,黟县,绩溪6个县;宁国府,领宣城,宁 国,泾县,太平,旌德,南陵6个县;池州府领贵池,青阳,铜陵,石埭,建德,东流 6个县;太平府,领当涂,芜湖,繁昌3个县;庐州府,领无为,六安2个州和合肥,庐 江,舒城,巢县,英山,霍山6个县;凤阳府,领寿,宿,颍,亳,泗5个州和凤阳,临 淮,怀远,虹县,灵璧,颍上,霍丘,太和,蒙城,盱眙,天长,五河13个县;直隶和 州,领含山1个县;直隶滁州,领全椒,来安2个县;直隶广德州,领建平1个县.雍 正二年(1724年),升颍州为直隶州,领颍上,霍邱2个县;升亳州为直隶州,领太和, 蒙城2个县;升六安州为直隶州,领英山,霍山2个县;升泗州为直隶州,领盱眙,天 长,五河3个县.雍正十一年,析寿州地设凤台县,隶凤阳府.雍正十三年,升颍州直 隶州为颍州府,将亳州及所属太和,蒙城2个县和阜阳县划归颍州府管辖.乾隆二十年1755年),裁凤阳府所属临淮县归并凤阳县.乾隆四十二年,降虹县为乡,隶属泗州.同治五年(1866年),增设涡阳县,归属颍州府.到清代末年,安徽省共有8个府,5个直隶州,4个散州和51个县(详见第一章章下序)部分. 一,知府及知府衙门 清初安徽建省时,全省有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7个府.雍 正十三年(1735年)增设颍州府,直至清末,安徽全省共设8个府. 清代,安徽省各府各设知府1人,为府的地方行政长官,秩从四品(初为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掌一府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由知府职掌. 知府的辅佐官,为府同知,通判.府同知,为正五品官;府通判,为正六品官.每 府所设同知,通判人数不等,量事而定.各府同治,通判的具体职责不完全相同,大体分为两类,一类协助知府,分理粮运,督捕,海防,江防,水利,清军,理事,抚苗等 事宜;一类分管府境某一地区事宜. 安徽省各府同知,通判设置如下:安庆府设同知,通判各1人;徽州府设同知,通 判各1人;宁国府设通判1人;池州府设池太同知1人,通判1人;太平府设通判1人; 庐州府设同知,通判各1人;凤阳府设凤庐同知,凤颍同知各1人,通判1人;颍州府 设同知,通判各1人.清末,安徽全省共设府同知7人,通判8人. 知府衙门,通常主要设有府堂,经历司,照磨所和司狱司.府堂是知府衙门中一个 综合性的办事机构,内有典史若干人.经历司,是知府衙门内掌管出纳文移诸事的机构,设经历1人,秩正八品.照磨所,是知府衙门掌勘磨卷宗等事的机构,设照磨1人,秩从九品.司狱司,是知府衙门掌察理狱囚诸事的机构,设司狱1人,秩从九品.据《清文献通考》记载,安徽全省共设经历8人,照磨3人,司狱1人. 二,直隶州和散州 清代的州,分为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的建置始于清代,凡不改为府,而且辖有属 县的州,直接隶属于布政使司,所以称为直隶州,其建制与府相同.散州的地位则相当于县. 安徽建省初期,设有和州,滁州,广德州3个直隶州,无为,六安,寿,宿,颍,亳 泗7个散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颍州,亳州,六安州,泗州为直隶州,使安徽省的 直隶州达到7个,散州降至3个.雍正十三年,升颍州直隶州为颍州府,降亳州为散州.直到清末,再无变化,安徽省共有和州,滁州,广德州,六安,泗州5个直隶州和无为,寿,宿,亳四个散州.直隶州和散州,每州设有知州1人,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官,散州知州为从五品官.知州为州的行政长官,掌管一州政令.直隶州其制虽然与府同,但它没有倚郭的县,所以,在州治所在县,知州亦行使知县之事.无论直隶州还是散州,知州均是直接办理民事的官员,凡刑名,钱谷及争讼,盗贼各案无不亲理.直隶州均有属县,知州对属县有董率,察核之责,一切政务,均归综理. 知州的辅佐官是州同和州判.州同,州判即州的同知,通判,为了与府的同知,通 判相区别,所以称为州同,州判.直隶州与散州的州同一样,均为从六品官.直隶州与散州的州判也相同,均为从七品官.各直隶州与散州州同,州判的设置,并不相同,或州同,州判均设,或有州同无州判,或有州判无州同,量事定额.清末,安徽全省设有直隶州的州同4人,州判设有2人;散州的州同3人,州判1人.知州的办事机构,未见官书记载.由于知州与知县一样,都是直接办理民政的官员,其衙署应当与知县的衙署相同,设有各房及狱所等. 三,知县及县衙门 清代,安徽建省之初,设有50个县,几经变更至清末,共为51个县.它们是:安 庆府的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6县;徽州府的歙,休宁,婺源,祁门,黟, 绩溪6县;宁国府的宣城,宁国,泾,太平,旌德,南陵6县;池州府的贵池,青阳,铜 陵,石埭,建德,东流6县;太平府的当涂,芜湖,繁昌3县;庐州府的合肥,庐江,舒 城,巢4县;凤阳府的凤阳,怀远,定远,凤台,灵璧5县;颍州府的阜阳,颍上,霍 邱,太和,涡阳6县;广德直隶州的建平1县;滁州直隶州的全椒,来安2县;和州直 隶州的含山1县;六安直隶州的英山,霍山2县和泗州直隶州的盱眙,天长,五河3县. 安徽省各县,设有知县1人,为正七品官.知县是一县的行政长官,凡县内的诉讼 审办,田赋税务,缉盗除奸,文教农桑诸政都归其综理. 知县的辅佐官是县丞和主簿.县丞为正八品官,主簿为正九品官.县丞和主簿的职责,是协助知县管理本县粮马,税征,户籍,巡捕诸务.各县县丞,主簿的设置,均因事而设,事简之县,可以不设县丞,主簿,事繁之县,可以设置数人.清末时,安徽全省共设有县丞17人,主簿3人. 各县衙署的内部机构,未见官书记载.按照常规,县衙署的内部机构设置与职掌分工,应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分理各事,另有狱所等. 清代各级官员的别称 大学士----------中堂 太子少保--------宫保 吏部尚书--------天官、冢宰 礼部尚书--------大宗伯 户部尚书--------大司徒、大司农 刑部尚书--------大司寇 兵部尚书--------大司马 工部尚书--------大司空 左都御史--------总宪 左副都御史------副宪 通政使----------银台 御史------------侍御、都老爷 郎中、员外郎----部郎、郎官 主事------------主政 总督------------制军、制台、制宪、督宪、部堂 巡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抚宪、部院 河道总督--------河台、河帅 漕运总督--------漕台、漕帅 学政------------学台、学院、学宪 布政使----------藩台、藩司、方伯、东司 按察使----------臬台、臬司、廉访、西司 盐运使----------盐司 道员------------道台、观察 知府------------太守、太尊、黄堂、五马 同知------------二府、分府、司马 通判------------别驾、三府 知州------------牧、刺史 州同------------州驾、州司马 州判------------别驾、州司马 知县------------明府、令、大令、宰、邑尊、邑宰、邑令、令尹、大尹 学官------------教官、校官、学老师 县丞------------左堂、二尹、捕厅 主簿------------三尹 吏目------------捕厅、右堂 典史------------捕厅、右堂、廉捕、少尉、少尹、少府 巡检------------捕厅、巡政、分司 提督------------军门、提台 总兵------------总镇、镇台 副将------------协镇、协台 清朝分期安徽人口 清朝分时期安徽人口: 一,顺治,康熙,雍正时期(1644--1735年): 顺治初年原额人丁1486852《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十四年1657年人丁1149721《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康熙元年1662年人丁1188909《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五年1666年编审人丁1314431《安徽通志稿民政考稿》 六年1667年人丁1220534《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十一年1672年人丁1243169《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十六年1677年人丁1270222《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二十一年1682年人丁1289955《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二十四年1685年人丁1314431《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二十五年1686年人丁1317515《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三十年1691年人丁1342986《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三十五年1696年人丁1353062《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四十年1701年人丁1364025《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四十五年1706年人丁1374696《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五十年1711年人丁1381383《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五十五年1716年人丁1391583《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六十年1721年人丁1398069《重修安徽通志》卷74 雍正二年1724年编审人丁1357573《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四年1726年人丁1402539《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九年1731年人丁1409659《重修安徽通志》卷74 十三年1735年人丁1407285《重修安徽通志》卷74 以上顺治,康熙,雍正时期人口统计均以人丁记数,非人口数.若将本表人丁数与下表人口数作对照,“““丁与口比例当在1:10以上””” 二,乾隆,嘉庆,道光时期(1735--1850年) 乾隆十四年1749口21567929《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十八年1753口246235641《东华录》卷22 二十二年1757口22431982《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二十七年1762口22848480《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三十二年1767口23355141《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三十六年1771口23683500《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四十一年1776口27566929《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四十五年1780口28085366《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四十八年1783口28456217《清朝文献通考》卷19,户口1 四十九年1784人丁1438029乾隆《大清一统志》卷75 五十一年1786口28826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五十二年1787口29818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五十三年1788口29043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五十四年1789口29205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五十五年1790口29367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五十六年1791口29564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嘉庆十七年1812口341650592《安徽全省户籍第一次调查报告书》 二十四年1819口34925494《皖省志略》 二十五年1820口35065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道光四年1824口35708033《安徽通志稿民政考稿》 十年1830口36891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十一年1831口37064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十二年1832口37075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十三年1833口37103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十四年1834口37142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十五年1835口37172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十六年1836口37186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十七年1837口37245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十八年1838口37317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十九年1839口37359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十年1840口37386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十一年1841口37407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十二年1842口374490003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81123《安徽全省户籍第一次调查报告书》记为‘36596988人‘. 《嘉庆会典》作‘34168059‘. 乾隆会典(图书集成印书局本)卷9,户部,户口载‘安徽户4136125,口12435361.‘ 续表年号公元人口数资料出处 二十三年1843口37471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十四年1844口37500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十五年1845口37514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十六年1846口37533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十七年1847口37553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十八年1848口37572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十九年1849口37592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三十年1850口37611000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从乾隆到道光时期,我国历史人口发展速度快,增长率高.乾隆朝安徽人口增长将近800万,嘉庆朝又越过3000万大关达到3500余万,道光未年又在很大的基础上增长了200万,使人口数量达到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水平,三朝人口迈了三大步. 咸丰元年1851年口37631000严中平著《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二年1852年口37650000严中平著《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 同治十二年1873年口14500000金陵大学,国家调查局《中农》第907--908页 光绪十八年1892年口20596088《安徽全省户籍第一次调查报告书》 十九年1893年口170000001义和团变后清政府提示各国之中国人口数 二十八年1902年口23672614《安徽全省户籍第一次调查报告书》 三十年1904年口14084620《皖政辑要民政科》 三十二年1906年口20517496《安徽概览》 宣统元年1909年正户2211567,附户581584,合计2793151 清宣统元年(1909年)安徽各府州所属户数表 府,州别正户总数附户总数正附户总数 安庆府属188045137938325983 徽州府属16732639422206748 宁国府属13918612032151218 池州府属10506918140123209 太平府属868041194598749 颍州府属574835214474789309 六安州属11189130227142118 泗州各属1747988305183103 滁州各属23063254725610 和州各属71968162273590 庐州府属32746740901368368 凤阳府属19700057347254347 广德州属44115668450799 合计22115675815842793151 吉卜赛民族与文化 文章来源:云南民族网 一、扑朔迷离的起源同题 绪言 几百年来,国际民族学界热衷于研究浪迹天涯的吉卜赛人,特别是有关这个与众不同的民族的起源,迁徙路线更作为一种专门学问进行探讨。然而,对于吉卜赛人的发源地、迁徙时间、流浪路线等的研究,由于历史资料十分贫乏,各国学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往往沉溺在各种彼此争议的设想或口头传说上,而不是面对历史的现实。在研究中,他们以其各自掌握的不十分充足的资料为依据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因而难免有不足之处或带有片面性。他仍各抒己见,议论纷纷,却不能用充分的历史证据来得出一个统一的、正确的结论,有人甚至得出许多错误的结论。最普遍的一种错误看法是把他们当作埃及人,这种说法流传了好几百年,甚至连部分吉卜赛人自己也用这种以讹传讹的理论去妄谈他们的祖先,如公元1427年冬到达巴黎的一批吉卜赛人就说他们的原籍是埃及。 是吉卜赛人还是罗姆人 吉卜赛这个名字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吉卜人(gypsy或gypsies)是从英语埃及人(egyptian)一词演变而来的,这是英国人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对他们的传统称呼。这是由于15世纪时欧洲人对于流浪到他们那里的异乡人不太了解,误以为他们来自埃及,所以就称他们为“埃及人”,慢慢就变成“吉卜赛人”了。吉卜赛人自称罗姆人(rom),这个名字在吉卜赛人的语言中,原意是“人”的意思。1965年成立的吉卜赛人国际组织----罗姆人国际委员会(committeeinternationrom)就使用了罗姆人一词,而且现在正得到国际的承认和尊重。不道由于习惯和传统的称谓,多数仍称他们为吉卜赛人。 把罗姆人称作吉卜赛人,既是由于长期以来对这个民族的起源、历史不了解所致,同时,在对吉卜赛人的研究过程中,又缺乏足够的文字资料。因此,对其起源、迁徙及其他历史的探讨中,总是以某些设想为依据,或先入为主地离不开前人所得出的错误结论。 除英国人认为他们源出于埃及之外,法国人认为他们很可能来自波希米亚,就叫他们波希米亚人(bohemian),同时也称他们为吉卜赛人,吉坦人(gitan)、金加利人(zingari)等十余今名字;西班牙人称他们为吉卜赛人、波希米亚人的同时,还称他们茨冈人(atsigano)或希腊人,认为他们来自希腊,原苏联也称他们为茨冈人。总之,吉卜赛人有许许多多的名称,但这都是其他民族强加给他们的,而且根据主观臆断确定了他们的族源,编纂了他们的历史。这种情况一直延续了几百年,直到18世纪末期,对于吉卜赛的研究工作才有了突破。 到底来自何方 各国学者在对吉卜赛人的起源进行研究、推测和探讨了几百年之后,终于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考证出吉卜赛人的发源地既不是埃及,也不是波希米亚、希腊或波斯,而是印度。作出这一杰出贡献的是18世纪末期的两位德国学者鲁迪格和格雷尔曼,以及英国学者雅各布-布赖恩。他们三人都是语言学家,在18世纪80年代通过对吉卜赛人方言的研究,他们各自而几乎又是同时期考证出欧洲吉卜赛人的语言来自印度,其中很多词汇与印度的梵文极为相似,也与印度语族的印地语十分相似: 房子:kher(印地语ghar) 树:kukh(印地语rukh) 盐:ion(印地语lon) 土地:phuv(印地语bhu) 人:manus(印地语manus) 匙:roj(印地语doi) 黑色:kalo(旁遮普语kala) 白色:parno(达尔迪语panar) 年轻:terno(印地语tarun) 走:ga(印地语ja) 外面:avri(印地语hair) 此后,英国学者桑普逊对吉卜赛人的语言又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在前人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有所发现。他系统地整理了威尼斯吉卜赛人方言,在研究道程中,桑普逊发现这种语言含有多种外来语汇,取得许多数据;从而为吉卜赛人源自印度的学说找到充分的证据。桑普逊对威尼斯吉卜赛人的方言中所含有的外来词汇迸行了统汁计,其中意大利语词汇有36个,借用英语的词汇有150个,来自波斯至威尼斯之间各种语言词汇共有430个,而源出于印地语词汇竟达518个,从而看出当时印度的语言对于吉卜赛人的语言的重大影响;以后又有许多学者从事对于吉卜赛人的语言的研究,他们还发现同欧洲吉卜赛人的语言一样,亚洲吉卜赛人的语言也含有大量印度语言的词汇,在书面文字中,语法上也同印度的语言有相似之处。 各国学者通过吉卜赛人的语言的研究,从而得出结论:吉卜赛人的语言源出于印度的语言;吉卜赛人的发源地是在印度。学者们不再沉浸于幻想、臆测和传说之中,而是面对现实,发掘历史资料去进行研究,从而不断获得丰硕的成果。但光从语言学角度去研究吉卜赛人的起源似乎仍有其不足之处,还应该对这个民族的历史进行研究,追溯其族源,证明该民族的发源地是在印度。 为了进一步论证吉卜赛人起源于印度,必须对这一古老民族的社会制度、文化和习俗进行研究。在古代的印度有一个分布很广,众所周知的民族----多姆族。在公元4世纪的时候,这个民族以及他们的古老文化和殊异的习俗已经引起人们的注意。多姆族多是音乐爱好者和占卜者。关于这一点,公元6世纪用梵文写的一篇天文学的论文中曾提到过他们,并称其为干达尔瓦(gand--harva,爱好音乐者)。多姆人能歌善舞,其中部分人并以此为职业来维持生计,印度古历史学家加尔哈纳在其《克什米尔大年代记》中,多次提到这种情况。据英国考古学家,探险家奥列尔斯坦考征,多姆族部分人靠卖艺为生,其中佼佼者甚至得到国王的恩宠,可以出入宫闱。但这种情况是罕见的。多数情况下,多姆人为印度其他各族人所蔑视。他们没有固定的职业,除作为优伶走江湖之外,多被人雇佣从事较低贱的职业,如更夫、清道夫、刑场衙役、工匠等。尽管多姆人多才多艺,并善于维持生计,但当地各民族农民看不起他们,禁止与他们通婚。 在克什米永北部的吉尔吉特地区,曾居住着信仰伊斯兰教的多姆族集团,他们大约有300人左右。这些人引起英国东方语言学家洛利易的注意,对他们的语言、文化、习俗及历史进行了研究,证明这些多姆人是在公元2世纪或3世纪时从贝尔契斯坦迁徙过去的。洛利马发现,居住在吉尔吉特地区的多姆族,为了维持生计,适应各地生活条件、环境的需要,一般能操两三国语言。尽管他们所用的印度的语言中也合有许多外来语词汇,这些词汇同他们的母语却有很大差别。 多姆人在历史上往往同冶炼和制造金属器皿联系在一起,这一技艺传给了他们的后裔吉卜赛人。的确,无论是多姆人还是吉卜赛人,都从这种行业中得到了相当多的收益。古印度虽不能说是制造铁器的发源地,但在冶炼、制铁方面却享有盛誉,在公元1世纪时即已相当发达。古罗马政治家普尼里认为,印度的铁质量最佳,相传建于公元4--5世纪的印度中部地区高17英尺的达尔铁塔,就是选用了质量极好的铁并以高超的技木建成的。同今天的吉卜赛人一样,吉尔吉特多姆人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当小炉匠,他们带着简陋的工具四出活功,替人修理农具,焊盆补锅。使人感兴趣的是,他们在修理铁器时所使用的风箱不是木制的,而是两个皮革做成的口袋。鼓风的方法也十分奇特,不是用手拉,而是用脚踏;这种风箱在印度德干高原阿尔斯族中也使用过,而阿尔斯族在印度兴都王朝共起之前曾经受过多姆族的统治.同样在欧洲吉卜赛人当中也曾使用过这种工具。通过对多姆族习俗、文化和历史的研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古代多姆人是吉卜赛人的祖先。 战争、饥饿、流亡 吉卜赛人,或者说吉卜赛人的祖先多姆人(至少是多姆族的一部分),从什么时候,又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远离了自己的祖国而到处流浪呢?到目前为止,各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而且也没有找到充分的历史证据,大部分人只是进行设想或推测。有人认为是出于某种灾难,如战争、饥荒以及天灾等等原因,迫使她们离乡背井到处漂流。有人把这种不幸比喻成“象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严重”。在意大利萨莱尔诺大学教育系保罗.阿波里教授在70年代末期征集并出版的《契莱恩塔内民歌选》一书中,许多吉卜赛民歌都是这么说的。这说明,许多研究吉卜赛人的学者,甚至吉卜赛人本身并没有找到他们走向流亡生活的真正原因,千百年来,只是根据口头传说才得知迁徙的原因是某种不幸。 也有人认为是由于吉卜赛人对宗教不虔诚,往往轻易改变信仰造成的。的确,吉卜赛人由于他们所处的极为特殊的环境,或者应该说他们的不幸的遭遇和生活的艰辛,使他们对待宗教信仰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时而接受、时而拒绝基督教,所以受到教皇的惩罚。法国史料记载了吉卜赛人有关这方面的传说。“1427年到达巴黎的一批吉卜赛人曾自称他们是业已向上帝忏悔的异教徒,他们‘原籍在埃及,曾被基督徒征服,当时如果他们接受基督教洗礼,就可以继续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否则就要遭到杀戮或放逐。迫于这种压力,他们归依基督教。以后,又遭到阿拉伯人入侵,他们放弃了基督教而改信伊斯兰教。这种放弃基督教信仰的行为引起德国皇帝、波兰皇帝及其他欧洲有权势的基督徒的强烈不满,再次派遣军队进行征服。最初只是宗教上的原因,想让他们重新信仰上帝,并不想让他们离乡背井。后经教皇、皇帝及领主们协商,决定以后如无教皇批淮,吉卜赛人在其国内不得占有土地、并责成他们举族前往罗马朝觐教皇,以赎前罪。于是吉卜赛人扶老携幼陆续上路。他们到达罗马后,向上帝忏悔了放弃基督教信仰的罪愆。教皇命令他们做连续7年的世界旅行,途中不许他们卧床,以示悔悟。从此吉卜赛人开始了远离故土,浪迹天涯的流浪生活。” 尽管这是法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资料,但传说必定是传说,不能作为造成吉卜赛人迁徙的真正原因。特别是“原籍在埃及”这一点就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也有人认为是由于异族入侵造成吉卜赛人的大迁徙。其中一种说法认为吉卜赛人的迁徙是由于阿拉伯人的入侵造成的,但是否如上所述是公元10世纪阿拉伯人入侵北印度时逃离印度的呢?根据中世纪阿拉伯和印度的历史的记载,阿拉伯人曾于公元7世纪末叶扩张到印度河流域,征服了北印度(今巴基斯坦)。但是他们征服北印度后实行比其他被征服地区较为宽容的政策,只设立了总督区和征收人头税,并没有给北印度人带来太大的突破。自公元9世纪以后,阿拉伯帝国开始分崩离析,逐渐走向衰落。10世纪时,分裂后的阿拉伯帝国在内讧和突厥人的打击下,除了只能勉强维持其首都巴格达及两河流域(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一带的领土外,根本无力再向遥远的印度河流域进行扩张。因此,认为吉卜赛人的流亡原因是10世纪时阿拉伯人入侵印度的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另一种说法是吉卜赛人的迁徙是蒙古人入侵的结果。1398年帖本儿曾率领12万骑兵由中亚侵入印度,对印度西北居民烧杀劫掠,造成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的局势。在这种情况下,吉卜赛人不得不远离故土,流落异乡去谋求生计。但语言学家根据对吉卜赛人语言的研究,确定吉卜赛人迁徙的时间应为10世纪末期,即公元1000年前后。因此蒙古人的入侵不能是造成吉卜赛人最早迁徙的原因,而只能说蒙古人的入侵给印度西北部人民包括吉卜赛人祖先带来了极大的不幸,迫使许多吉卜赛人参加到流亡的行列。 比较可信的一种说法,认为吉卜赛人的迁徙由于突厥的入侵造成的。根据突厥史和印度史的记载;公元10世纪中叶,阿富汗突厥人摆脱了阿拉伯人的控制,建立起突厥人的伽色尼王朝。伽色尼王朝不断向外扩张,其东南部领土到达印度的西北边界。公元1001一1027年的26年间,伽色尼王朝的君主马茂德曾率领军队入侵北印度达17次之多,大肆抢劫和残酷屠杀当地居民,给北印度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仅苏姆那特城就被屠杀了5万多居民,被掠夺的财富竟有3万驮之多。北印度人民四处逃亡,流浪各地。这就是中世纪时代印度人民的第一次向外迁徙。 12世纪时,高尔王朝取代伽色尼王朝,再度入侵北印度,并在此后长达3个世纪的统治中残酷剥削和压迫北印度人民,使北印度农民纷纷破产,大规模向外流亡,造成印度历史上的第二次大迁徒。 这里所谈到的北印度人,即多姆族。多姆族在公元2一3世纪,居住在印度中部高原一带,公元4世纪为人们所熟知,以后逐渐向西北方向移动,直至旁遮普一带。他们在那里居住了几百年,由于突厥人的入侵开始了流亡生活。他们通过什么路线向全世界流亡呢? 沦落世界各地 吉卜赛人的迁徙和流亡是从波斯开始的,上面已谈到公元10世纪阿富汗突厥人不断入侵印度,迫使吉卜赛人越过波印迎界(今伊朗和巴基斯坦边界)进入波斯。英国语言学家约翰.桑普逊在对威尼斯的吉卜赛方言研究中发现,这种吉卜赛方言中含有430个波斯语及波斯至威尼斯之同的其他各种语言的词汇,在亚美尼亚的吉卜赛方言中也含有许多波斯语词汇。这就证明,吉卜赛人在进入欧洲之前,首先在波斯生活过一段时间,在同波斯人杂居期间;受到波斯语的影响。如在所有吉卜赛方言中都可以找到这样一些来源于波斯语的词baxt(幸运)、ambroi(梨)、khangeri(教堂)、angustri(戒指)、rbv(狼)、vurdon(马车)等。他们越过土耳其来到欧洲,大约在公元11oo年时,他们首先来到希腊。对吉卜赛语颇有研究的奥地利语言学家米克罗斯基通过大量研究,考证出吉卜赛人的这条迁徙路线。他从欧洲吉卜赛人的各种方言中,发现了一个规律,即几乎所有欧洲吉卜赛方言中都会有很多中世纪的希腊语词汇。如drom(道路)、karfin(指甲)、diidi(钥匙)、kokaio(骨头)、papin(鹅)、petaios(马掌)、tsox(裙子)、zumi(汤)、(v)amoni(铁砧)、isviri(铁锤)等。如果说他们不是在希腊流浪和生活了很长时间,并同当地居民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的话,那么上述这种情况就无从解释。 1512年加泰罗尼亚(今西班牙境内)制定的宪法中,把吉卜赛人称为埃及人、波希米亚人,同时也称他们为希腊人。由此可以看出,希腊及希腊语对于吉卜赛人是有一定影响的。最早到这西班牙的吉卜赛人是从法国迁移过去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最早吉卜赛人不是通过波斯、希腊,而是从埃及、摩洛哥或其他北非国家渡海到达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话,那么欧洲吉卜赛语中应该含有大量的阿拉伯语。迄今为止,还没有这种发现,而晚期吉卜赛人通过这条路线的迁徙,则另当别论。因此,尽管到目前为止,从各国现存的文史资料中尚未找到确凿而又充分的文字依据,但通过大量的语言学考证,我们也可以相信吉卜赛人到达欧洲时首先在希腊流浪和生活的这种推段是合乎逻辑的。 进入希腊的吉卜赛人,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以后,来到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希米亚、德国、奥地利、瑞典、法国;从法国有些吉卜赛人到达意大利,有些人到达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地区,而且有些人则横渡英吉利海峡来到英国,并从英国漂洋过海到丹麦、瑞典、挪威和芬兰,去北欧各国的吉卜赛人,也有的是从德国启程的。过去一直没有有关的文字记载来证明吉卜赛人到达欧洲各国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语言学的研究,解决了这个难题。欧洲吉卜赛人的方言中,保留着相当多的希腊语词汇,这些词汇不是近代的而是中世纪的,同其他外来语一样,这些古老的希腊语词汇丰富了欧洲吉卜赛人的方言。相反,亚洲吉卜赛人的方言中,却没有这些词汇。据语言学家调查,欧洲吉卜赛人的方言中,有近百个属于中世纪希腊语的词汇,这就证明了吉卜赛人曾在希腊及使用希腊语的地区居住过相当长的时期。吉卜赛人最初到达希腊的时间约为公元110年有两名弗朗西斯科教会修士朝圣途中在爱琴海的克里特岛发现了穴居的吉卜赛人,1350年吉卜赛人到达科孚岛和巴尔干半岛。1378年,希腊南部的伯罗奔尼撒半岛东部的诺普利亚的威尼斯总督,曾对当地被称为茨冈人的吉卜赛人宣布,他们可以继续享受前任总督给予他们的权利。15世纪末,德国旅行家在同一半岛的摩顿附近,又发现了衣衫褴褛、皮肤黝黑的吉卜赛人以及他们的简陋的小屋。 法国研究吉卜赛人的学者p.巴达拉尔从历史资料中考证出吉卜赛人从1348年开始到达罗马尼亚的瓦拉几亚,1416年到达罗马尼亚中部的特兰西瓦尼亚地区的佐拉索夫城。这批吉卜赛人大约有1oo多名,为首之人自称是所谓埃及艾马奥斯王,当地居民对他们的处境深表同情,纷纷送给这批流浪者银币、粮食和家禽,并为他们祈祷。 1415年300多名吉卜赛人流浪到匈牙利、波希米亚,1417年到达德国,此后他们的足迹踏遍中欧诸国的各大城镇。据这些国家的不完全的史料泛载,进入这些国家的吉卜赛人是属于一个大的部落集团,在向各地迁徙的过程中,他们化整为零,分成几十小的集体各自进行活动,但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匈牙利国王吉基逊德在1423年为这些不幸而又表示忏悔的异多人颁发了通行证。命令在他统治下的匈牙利国土,包括波希米亚在内的各级官吏,对于吉卜赛人予以适当的照顾。要求他们不许刁难和迫害吉卜赛人,不许无辜惩罚他们。一旦吉卜赛人和当地居民发生纠纷或吉卜赛人违犯当地法律,当局需要仲裁或作出判决时,也要经过吉卜赛人的首领。 相传吉卜赛人在1410年第一次出现在法国的马孔,1419年8月来到法国东部、里昂偏北地区,1420年10月又有人在法国东南的阿尔卑斯山附近的施斯达朗见到过他们。据法国文字记载,1428年8月17日有12名面孔黝黑、戴着大银耳环的吉卜赛人到达巴黎,男人头发卷曲,女人长发披肩,但无论男女都衣衫褴褛。为首的两个领袖骑着骏马,自称公爵和伯爵。据他们自己说,他们这批人原有近20oo人,在流亡过程中死去80一90%,最后只剩下100多人。除了这12人之外,这个集团的100多人,没有得到巴黎政府允许他们进入市内的许可,只能在郊区露宿,后来他们开始到处流浪。 16世纪以后,随着美洲新大陆的发现,以及欧洲殖民者向美洲的殖民,吉卜赛人也希望换换环境,他们想借此来改善其物质条件和获得重新发展的机会。因此,他们横渡大西洋,来到中美洲。历史表明,从15世纪后半叶开始,欧洲各国已经开始对流浪的吉卜赛人进行排斥、限制和迫害。他们采取了种种限制和压迫吉卜赛人的法律和行政措施,致使吉卜赛人依然流离失所、无法生存。为此,他们寄希望于能在这块新发现的大陆之上、寻找安身之地。到达美洲的吉卜赛人,仍以其固有的生活方式到处流浪,以后足迹遍及各地。巴西的吉卜赛人最初是由于中世纪宗教法庭将他们视为不受欢迎的异教徒,并加以有组织的迫害而被迫离开欧洲的。流放做为一种严厉惩罚,同囚禁和做苦役一样,强加给吉卜赛人。第一个流放到巴西的吉卜赛人安东尼奥.德托雷斯是在1574年到达的,此后这类事情就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整个殖民主义时期,吉卜赛人在巴西的活动都受到限制,但他们仍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中保持了自己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 还有一部分吉卜赛人来到亚美尼亚,在此逗留了一段时间,又经俄罗斯来到欧洲。许多西方学者通过对吉卜赛人各种方言的研究,考证出这条迁徙路线。19世纪末,在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等地还有数百名吉卜赛人在流浪,他们在与土耳其或与伊朗交界处随意出入。他们的风俗习惯一直保持着与祖先遗留下来的传统相一致。而其语言却受到亚美尼亚活的很大影响,尽管仍然保留大量起源于印地语的词汇,但是在语法上已受到亚美尼亚的相当大的影响,甚至颇为接近亚美尼亚语。在威尼斯的吉卜赛方言中,也残留着不少亚美尼亚语词汇。如bov(炉子)和grast(马)。.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吉卜赛人的迁徙路线大致有两条:一条是从印度出发,经波斯、土耳其进入欧洲。他们首先到达希腊,然后转道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希米亚、德国。到德国后,有部分人去丹麦、瑞典、芬兰、挪威;部分人到奥地利、瑞士至法国。到法国的吉卜赛人,一部分又分别到英国、西班牙、意大利。另一条路线是从印度到波斯,然后到达亚美尼亚,又经俄罗斯到达欧洲。他们先在东欧流浪,以后遍及欧洲各国. 另外,还有些吉卜赛集团,从波斯到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埃及,并留在各地,成为亚洲吉卜赛人。也有一部分人去非洲。 二、浪迹天涯海角 人口分布 现在世界上究竟有多少吉卜赛人,各国学者说法不一,有人说共计200万,也有人说总数为1000万,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统计数字,能精确地说明有多少吉卜赛人居住在哪些国家,从事何种工作,生活方式如何。 吉卜赛人是一个浪迹天涯海角的流浪民族,世界各地几乎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在亚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以及大洋洲各地的多数吉卜赛人,虽然曾经接受过所在国政府进行的人口调查,但这只是一种拘于形式的表面现象,许多吉卜赛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并没有被统计进去。吉卜赛人的特点就是四海为家、到处流浪,而各国人口统计又不是同时进行,因而统计数字中就往往没有包括这一部分人。 也有些吉卜赛人为免遭民族歧视,因而在登记时隐瞒了自己或子女的民族成分,如原苏联的吉卜赛人(茨冈人)约有人,而1959年进行注册时,吉卜赛人仅人,1970年为人,1979年为人。为了避免引起原苏联当局和其他民族的注意,许多吉卜赛人改变了民族成分,把自己或其子女作为俄罗斯人登记,在亚美尼亚共和国则作为亚美尼亚人登记,因而统计数字是不准确的,吉卜赛人的数字被大大缩小。 另外,部分吉卜赛人己受到所在国主体民族的同化,有些人己不再讲自己的民族语言,失去了作为吉卜赛人的民族特性。也有些非吉卜赛人由于生活所迫而加入了吉卜赛人的行列,甚至很难把这些贫苦的无业游民同吉卜赛人区别开来。由于长期同其他民族的接触,不同民族的通婚现象频频发生,第二代、第三代混血儿有时也很难说清自己的民族所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精确地统计出吉卜赛人的数字是很困难的。 但是,也不是说根本无法弄清吉卜赛人的人数。据英国少数民族权利协会于1975年统计,吉卜赛人的总数大约为900万,这个数字是比较可信的。在这900万吉卜赛人中,半数以上居住在欧洲各国。欧洲吉卜赛人约有500余万,其中的2/3又集中在欧洲东部,包括巴尔干半岛诸国。原南斯拉夫有75万吉卜赛人,罗马尼亚有60万,西班牙的吉卜赛人和罗马尼亚一样多,匈牙利有58万,原苏联有48万,保加利亚为44万,捷克斯洛伐克有37万,法国有23万,其他欧洲国家的吉卜赛人数见下表: 流浪生涯 吉卜赛人在许多国家内,无论是人数上、民族特点上,还是从对其他民族所产生的影响上看,都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民族集团。然而,时至今日,他们在西方大部分国内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 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一提起吉卜赛人,人们会不约而同地想到,他们是一个流浪和“不诚实”的民族。英国诗人华兹华斯在他的作品中曾这样形容吉卜赛人:“一个化外的民族,黑头发,神秘,给人算命,喜欢穿花花绿绿的衣服,拉着小提琴,只要你扔一个铜板,他们会立即跳起舞来唱起歌。”华兹华斯笔下被严重歪曲了的吉卜赛人形象至少还牢牢地印在西方上层社会某些人的头脑中。此外,还有所谓吉卜赛人都是“骗子”、“小偷”之类的偏见和种种无稽之谈。笔者1988年在瑞士考察时曾和学术界及一般居民对此问题进行过探讨,多教人仍持有类似的偏见。即便因为生活所迫,有些吉卜赛人出现犯罪行为,也不能把整个民族都当作小偷,哪个民族中没有败类呢? 实际上,过去有关吉卜赛人的许多传说都是片面的、不准确的、错误的,吉卜赛人常为世人所误解,除了因为财和有关吉卜赛人的传说和事实往往分辨不清之外,也是因为吉卜赛人的传统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跟各地社会截然不同。他们入乡不随俗,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与当地社会隔离的现象。直到现在,许多生活在不同国家的吉卜赛人仍顽强地保持流浪的习俗和传统的生活方式。他们也是目前世界上最突出地保持传统流浪习俗的民族,但这一点就难以为人们所理解,尽管他们心地善良、热情奔放、能歌善舞、多才多艺,也不能改变人们对吉卜赛人的错误看法和往昔的印象。 古时候的吉卜赛人,赶着带篷的大马车,带着铜碗炊具,弹着吉他沿街卖艺、占卜、看手相、干杂活或做小生意。这种生活方式至今还可以找到痕迹。在罗马尼亚、波兰、匈牙利流浪的吉卜赛人,仍然沿用马拉的大篷车作为交通工具;在土耳其和阿富汗,他们住的是帐篷;在中亚细亚,他们骑着骆驼漫游;在西班牙和希腊,他们的活动则依靠骑毛驴;在巴西他们骑着马流浪;在墨西哥及其他中南美洲国家,他们也离不开沿街卖艺;当然,在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有些吉卜赛人已经乘坐漂亮的小轿车去流浪了。 事实上,吉卜赛人并不象人们所简单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四处流浪的民族。吉卜赛人本质上并不是流浪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不承认自己是“漫游的吉卜赛人”。如果不是出于环境逼迫,许多吉卜赛人一年之中是很少移动的。交换住址主要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移动往往是官方造成的。吉卜赛人的生活方式与许多国家的整个社会生活方式不同,遗憾的是这个事实却引起了社会上对吉卜赛人带有偏见的指责,也由此而?发生冲多歧视的事例。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由于人们的偏见根深蒂固,许多人至今不愿意吉卜赛人在他们部近占有住地或房屋。 有时候传统的习惯势力也给人们以错觉,似乎不管怎么说吉卜赛人就是到处流浪,这是不妥当的,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在美国华盛顿州的斯波坎市和俄亥俄州的托利多市,有许多吉卜赛人在该地已经定居40多年了,并把居住地当作自己的家乡。不过吉卜赛人的家庭观念很强,除非万不得己;家庭成员绝不愿意分开。一个人在外地找到工作后,整个家庭都要迁往该处。同时婚丧大事在吉卜赛人习俗中颇为隆重,每遇亲友红白事时,他们都要举族前往参加。这些现象也造成举族流浪的错觉。此外,吉卜赛人还有一种习惯,如果族中有人发生了意外事故或非吉卜赛人邻居中有个三长两短,他们便举族远遁以避风险。前几年,在美国俄勒冈州沙兰市平房区有位吉卜赛人被抢劫致伤,于是整个住宅区的吉卜赛人立刻销声匿迹,迁往他处避难达6个月之久才陆续返回老家来。不过吉卜赛人在历史上确实是个流浪的民族,“浪漫的流浪生活”还留在老年吉卜赛人的记忆中。但在许多国家,特别是东欧和北美,流浪几乎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了。 定居的吉卜赛人 几百年来,吉卜赛人在世界各地的流浪生涯,给人们留下了一种难以磨灭的印象,似乎吉卜赛人全是流浪者。其实不然,吉卜赛人并不都是流浪的。目前在世界上只有1/4的吉卜赛人在四处飘泊,其余3/4的吉卜赛人都已分别在各所在国定居,各国政府为他们安排了住址。 吉卜赛人在各国定居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在很早的时候就有定居的吉卜赛人,1322年就有人在希腊的克里特岛发现了定居的吉卜赛人,他们住在类似我国陕北的窑洞中。在罗马尼亚,吉卜赛人大部分一直是领主的奴隶,居住在领主的大庄园,也有人隶属于修道院,住在修道院附近,直到19世纪他们才获得解放。在原南斯拉夫和匈牙利很早以前就有人定居,今天仍能找到遗迹。在土耳其,不但有定居的吉卜赛人,而且还有几乎全是吉卜赛人居住的村庄,也有人居住在城镇及附近地区。在西班牙瓜迪什,更有许多吉卜赛人住在那里,利用起伏不平的天然地势,他们挖了许多“窑洞”,洞内没有窗户,只有门和一个烟筒口,墙壁和顶板用石块垒砌成半圆形。在法国巴黎近郊,过去也有人见过吉卜赛人的住宅,外表非常简陋,用木板搭成的临时棚屋。屋内相对来说还是满不错的,地上铺地毯或油布,墙壁糊着花布,还有点简单的家具,如桌子、碗柜等。 在流浪的吉卜赛人和定居的吉卜赛人之间,并不十分和谐。在历史上由于吉卜赛人集团所处的环境和经历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结局。有些人象他们的祖先一样,仍然为生活所迫而四处漂泊;而另一些人则有了比较稳定的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流浪的吉卜赛人蔑视定居的吉卜赛人,认为他们是出于种种原因被原来的集体所淘汰的。同时,变流浪为定居将失去吉卜赛人的传统,祖先遗留下来的习俗也将或多或少地有所改变,这就意味着背叛,其结果只能逐渐为当地其他民族所同化。而纳入正常生活轨道的吉卜赛人对那些继续流浪的家族也瞧不起,认为他们抱着落后的传统不放,不能随社会的发展而进步,终究会被历史所淘汰。 自1950年起,吉卜赛人的生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多数人抛弃了祖先留给他们的流浪江湖的传统。欧洲一些国家如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英国等国政府制定了各种计划并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措施使流浪的吉卜赛人放弃了过去的传统生活方式而统一到当地社会中去。他们正在进入现代社会,流浪的习俗在逐渐消失。目前全世界75%的吉卜赛人已定居,在东欧90%的吉卜赛人放弃了流浪生涯。 在匈牙利,基本上消灭了流浪生活。50年代初,长期以来生活在穷乡僻壤的吉卜赛人开始进入城市,这给匈牙利政府造成了负担和提出了新的问题。匈牙利政府必须解决这些进入城市的吉卜赛人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官方人士认为在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之后,吉卜赛人必然收入增加、生活改善,因而会日益受到匈牙利现代社会的吸引。事实上,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或者说所发生的变化并没有使吉卜赛人满意,因为他们在城市所从事的职业都是匈牙利人不愿意干的、处于社会最低层的工作。近半数的吉卜赛人在匈牙利仍然住在陈旧的房舍或传统的木屋中,另外一部分已住进政府提供的较舒适的公寓。 在罗马尼亚,同东欧许多国家一样,吉卜赛人问题的关键仍然是就业和为他们提供房舍。由于罗马尼亚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吉卜赛人的情况较之其他国家为少,因而引起西方学者的误解,甚至认为罗马尼亚政府对吉卜赛人的政策是“秘而不宣”,对他们提供的特别援助是“微乎其微”。实际上,罗马尼亚在对待吉卜赛人问题上与其他东欧国家的不同之处是允许流浪,但仍然尽量为他们提供住房,当然这种住房比起他们传统的棚屋要舒适得多。大部分罗马尼亚的吉卜赛人业已定居,只有少数人仍然按照祖先的生活方式去流浪。 在南欧的城镇和村庄,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有吉卜赛人的居住地,从前只是到了冬季才定居,现在在新的条件下,他们已成为永久的定居者了。希腊的吉卜赛人有一半集中在尼格里塔的菲多基和费莱姆保罗,以及马其顿的古门尼萨,那里有一些吉卜赛人的村庄。在拉里萨、拉米亚、查利多斯、维里亚、斯佩基亚多斯和皮尔都有吉卜赛人住宅区。在雅典的住宅区有1500名吉卜赛居民。 在美国和西欧的一些国家,吉卜赛人可以比较方便地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流浪或定居根据他们的需要。大部分吉卜赛人也已定居下来,所在国政府为他们中的部分人安排了舒适的公寓。不过在美国洛山矶、芝加哥等地的吉卜赛人尽管已有舒适的别墅和漂亮的小汽车,却仍然喜欢过半定居的生活。 除了定居和流浪的吉卜赛人之外,还有一种吉卜赛人移民工人,他们构成一种新的因素。这些人多数来自原南斯拉夫、士耳其和西班牙,前往西欧或北欧去找工作。这些移民集团大约有7--8万人,最大的集团常见于法国、德国和意大利。 三、在屈辱中生存,值得同情的民族 绪言 吉卜赛人的真理在哪里? 就我的记忆所及, 我带着帐篷走遍世界各地, 寻找真挚的爱, 寻找幸福的正义。 我随岁月而苍老, 却仍未见到真诚的爱, 也未听到正义的声音。 我不知道吉卜赛人真理在哪里。 这首诗是吉卜赛作家拉西姆.萨迪克所作,他和他的同胞所向往的真理、正义和幸福,在几个世纪的严酷的现实中逐渐破灭了。吉卜赛人有史以来几乎在全世界都是被拒之门外的少数民族,他们备受歧视与污辱。根深蒂固的偏见所引起的虐待,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的迫害,在全世界自古至今都普遍地存在。他们缺少受教育的机会,几乎大部分人都是文盲。他们很难找到一个正当的职业,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从事“卑贱”的工作,受到别人的歧视。吉卜赛人为了获得生存和做人的权利,一次又一次迁徙,从这个地区到那个地区,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甚至翻山越岭,远涉重洋走遍世界各大洲。从10世纪开始,吉卜赛人拖家带口、扶老携幼踏上征途,多少代人到处流浪,但也没有找到理想的安身之处。“王道乐土“对他们来说并不存在,恰恰相反,他们无处不受迫害,为了生存就必须从事别人不愿意干的工作,如手艺人、清道夫、收废品、饲养员,有些人不得不沿街卖艺或以算命卜卦为生。这些活动在所在国当局许可范围内一直沿续至今,甚至因从事这些“卑贱”的职业而产生了一些部落的名字。 历史上遭受的迫害 随着欧洲民族国家的出现,各国的大民族主义者强调国家的纯一性,对于少数民族进行排斥,而处境本已十分不幸和遭受歧视的吉卜赛人则进一步遭到迫害。从15世纪后半叶起,各国开始对吉卜赛人采取全面的取缔措施。反对流浪的法律、法令、条例接二连三地制定出来。最早反对吉卜赛人的措施是瑞士中部的卢赛恩市议会于1471年制定的,该议会通过立法禁止吉卜赛人在其联邦领土内逗留。1499年,西班牙皇帝斐迪南颁布《梅第纳土地实用规则》,其中明文规定,吉卜赛人必须有固定住所,限两个月内定居市镇或乡村。否则受到鞭笞惩罚,男子100下,女子50下。鞭笞以后如果仍然没有住所,则将割掉其两只耳朵。然后驱逐出境。此后,吉卜赛人所遭受的迫害就司空见惯、日甚一日了。在16世纪,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颁布了同样的法令,如葡萄牙在1526年,荷兰在1537年,那瓦拉在1538年,威尼斯在1538年和米兰在1568年。在这些残酷的法令下,吉卜赛人象奴隶一样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经常被派去做苦工或无端被处死。 法国于1504年开始下逐客令,1539年弗兰索瓦一世颁布全国性法令驱逐吉卜赛人。1561年沙洛尔九世进一步在全国范围驱逐吉卜赛人,奥尔良会议决定用“火和剑”消灭吉卜赛人。此后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路易十四都曾下令驱逐吉卜赛人,并规定如有抗旨不遵者,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 英国丝毫不比其他国家“逊色”,对吉卜赛人迫害的措施层出不穷,采取了大规模逮捕和屠杀。其方法颇具英国特色,它不但迫害从国外流浪到英国的吉卜赛人,而且对那些英国出生的吉卜赛人或非吉卜赛人因生活所迫而加入了吉卜赛人流浪队伍的其他族人,也进行惨无人道的打击。据1596年英国历史资料记载,当时流浪在英国的某个吉卜赛人集团共有178名成员,其中一部分是从其他国家进入英国的,另一部分则是英国无业游民为了生存而加入了吉卜赛人队伍的。这个集团在当时的约克公爵领地内流浪,有的人以看手相、占卜为生。英国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将这个集团的全体成员逮捕,投入监狱。对其中106名成年吉卜赛人交付审判,并宣布一律处以死刑。在被判死刑的人当中,抚养子女较少、出生国外的为首的9个人被押送刑场立即执行。被判处死刑的家属和尚未执行的97名“罪犯”痛不欲生,要求当局将他们一齐处死,其情之惨使在场者目不忍睹。后经政府特殊批准,这批吉卜赛人才幸免于难,但必须在8个月内“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回到各自出生地,不准再到处流浪。归途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准在任何地点居住一日一夜。 这件事本身就是对流浪的吉卜赛人进行无端的迫害,其目的就是限制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强迫他们定居。审判第结果以迫使他们接受英国当局的安排而告终,但这种结局对吉卜赛人来说还算比较好的,无缘无故死于非命的事例则举不胜举。 在匈牙利、特兰西瓦尼亚(罗马尼亚境内),吉卜赛人初到这里的时候曾受到国王的保护和名地居民的同情,甚至赠送给他们许多粮食和牲畜。1423年匈牙利和波希米亚国王也曾敕令贵族们注意尊重他们的传统自由。此后对待吉卜赛人却一反常态,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到18世纪时达到了高峰。 为了把吉卜赛人纳入匈牙利社会“正常”生活轨道,匈牙利及波希米亚女皇在1761年敕令境内的吉卜赛人改变流浪生活,强迫他们定居,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不准他们在市内露营;强迫他们定居,使之成为“新匈牙利居民”或“新匈牙利农民”;强迫吉卜赛儿童寄养在基督徒家中接受教育;吉卜赛人如果没有谋生的技术和取职业,不准许他们结婚,等等。 此外,匈牙利政府还采取其他耸人听闻的措施对吉卜赛人进行惨绝人寰的迫害,经常无故逮捕他们并进行严刑拷打,强迫他们承认犯有“盗窃罪”、“杀人罪年就曾发生过一起屠杀吉卜赛人的大惨案。匈牙利当局以吉卜赛人“食人肉”的莫须有的罪名一次就杀死了45名吉卜赛人,为了掩盖其罪恶活动,匈牙利国王约瑟夫下令成立专门“委员会”,在其授意下,“委员会”派人发表了“证词”,胡说什么“除了有罪者之外,并没有人丧失生命”。事后经过反复调查,证明这些吉卜赛人全部死于无辜。 德国和波希米亚当局对吉卜赛人的迫害也是极其残酷的,如各地区政府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禁止吉卜赛人进入该区的法令,一旦他们违犯禁令就予以惩罚,轻则割去耳朵,重则斩首示众。在某些地区,甚至到处张贴吉卜赛人的面像,禁止吉卜赛人入境的法令家喻户晓,如发现他们的踪迹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16世纪末、17世纪初,波希米亚著名的军人华伦斯坦将军经常放纵部下劫掠、屠杀吉卜赛人。这中迫害在纳粹德国时代达到了顶峰。纳粹分子用最野蛮、最残酷的手段对待吉卜赛人,妄图从**上消灭这个民族。尽管缺乏最精确的统计,但是在战后已经发现的吉卜赛人尸体至少也有50万具。 灭绝吉卜赛人的行动是德国纳粹党纲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近代德国,官方对于吉卜赛人的种族歧视始于1899年。巴伐利亚当局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吉卜赛人事务处,除日常管理工作外,对所谓越轨行为的吉卜赛人建立专门档案。1929年吉卜赛人事务处从州一级升格力全国性组织,总部设在慕尼黑。从那时起,未经警方批准,吉卜赛人不得随意迁居。年满16岁而又无职业证明的吉卜赛人必须在反省院服劳役两年。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对于吉卜赛人的迫害己登峰造极、令人发指。 历史学家约瑟夫.比利希在其《德国与种族屠杀》一书中指出,纳粹对吉卜赛人实行种族灭绝采取了三种办法,即制止出生、驱逐出境和直接屠杀。 一个名叫波尔西的医生在致元首希特勒备忘录中建议:“对吉卜赛人实行强制劳动及大规模绝育,因力他们危及德国农民的血统纯洁。”许多吉卜赛妇女都成为拉文斯布吕克党卫队医生实验的牺牲品。此外,并强迫120名吉卜赛姑娘做了节育手术。与非吉卜赛人结婚的吉卜赛妇女都必须在指定的杜赛尔多.黎兰费尔德的医院里做节育手术,以防止“吉卜赛人血液危及德国人种的纯洁”。由于当时医学水平或其他原因所致,许多妇女在节育手术时失去了生命。在纳粹德国时期,凡无法证明具有德国国籍的吉卜赛人一律驱逐出境。有5000多吉卜赛人被驱逐到波兰罗兹的吉卜赛人居住区,当地生活条件十分恶劣,几乎无法生存下去。 1937年12月14日德国颁布的一项法令宣布吉卜赛人为“屡教不改的罪犯”,使吉卜赛人情况更为恶化。1937年冬和1938年纳粹当局大规模逮捕吉卜赛人,过去还以吉卜赛人无固定居所为借口,此时连在曼韦尔特村定居并拥有土地和葡萄园的300多人也一起关押起来。在毛特豪森、古森、道特梅尔根、纳茨维勒、弗信斯堡以及布痕瓦尔德等集中营里,许多吉卜赛人被秘密处死。 1938年12月8日颁布党卫队头子希姆莱的法令后,所有吉卜赛人的地址均为警察局所掌握。翌年11月17日的法令更禁止吉卜赛人离开自己的住所。在1941年警察局成立了行刑队,灭绝吉卜赛人的行动达到高峰,纳粹分子时常使用惨绝人寰的集体屠杀手段。 被驱逐出德国的吉卜赛人也没有逃脱纳粹分子的迫害和屠杀。驱逐到波兰的3万吉卜赛人最终死于贝乌泽茨、特雷布林卡、索比博尔及马伊达内党的集中营。奥施威辛集中营的一些幸存者如库尔卡和克劳斯在《死亡工厂》一书中对1944年7月31日大屠汞杀进行了详细的揭露。此外,在苏联1941年12月24日夜,800名吉卜赛人被纳粹分子枪杀。在南斯拉夫,1941年10月在亚伊尼策森林杀害了一批吉卜赛人和犹太人,名地居民至今记忆犹新。 此外,当直接镇压也不能使吉卜赛人“遵守纪律”纳入所在国的秩序和被当地主体民族同化的时候,各国政府就开始采用另外一些残酷剥削的政策。英国就曾把吉卜赛人强迫送到芬格兰煤矿去采煤。罗马尼亚50万吉卜赛人沦为奴隶,被强迫在奴隶主庄园进行耕作或从事其他劳动,直到19世纪中叶,他们才获得解放。1845年罗马尼亚的一个贵族在布加勒斯特的报纸上刊登广告,出售属于自己的200户吉卜赛家庭。1851年摩尔达维亚官方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份名单,上面列有吉卜赛人的94名男人,85名妇女,86名男孩,84名女孩的姓名和相貌特征。这些人是已故大臣故阿列库.斯因尔扎的财产,广告用意是把他们连同家具一起卖掉;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曾把他们流放过,最后发现把吉卜赛人遣送到北美和南美殖民地最为有利。巴西的吉卜赛人最早就是从葡萄牙流放来的。 歧视迫害仍在继续 战后时期吉卜赛人的状况并没有很大变化,他们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歧视和迫害随时随地降临他们身上,使吉卜赛人的生活和健康遭到很大损害。个别人的不幸可以因别人的关怀或环境的改变而有所弥补,但吉卜赛人这样一个没有自己的民族国家,流浪全球的特殊民族问题却被人们遗忘了。在世界各地,吉卜赛民族问题普遍地被忽视、无人过问,致使他们的子孙后代象祖先一样仍然挣扎在无底深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这种生活。 近几十年来,吉卜赛人日益觉醒,为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奋斗。他们的一些较大的团体正在东欧和南欧的某些国家内兴起。他们的遭遇也有了转机,如在南斯拉夫等国,他们业已取得了同其他民族平等的权利;而在西欧及其他地区一些国家,这些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流浪集团仍然遭到排斥和歧视。全世界大多数国家正义的人民对他们深表同情,一些有识之士对此也感到忧虑。瑞典议员丹尼尔.维鲁克德在斯特拉斯堡社会与保健问题委员会上曾说:“吉卜赛人经常遭受歧视,这个事实使他们在许多问题方面的处境更加恶化了;这完全不符合欧洲人权会议的基本思想和联合国通过的人权宣言的精神。这种相当明显的,应当受到谴责的歧视,阻碍了吉卜赛人的发展。因此,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结束这种歧视是当务之急。”1又如1988年底当我访问瑞士时,列托.曼语基金会负责人简.贾奎斯先生对我说:“我们很对不起吉卜赛人,到现在都觉得很惭愧,本世纪20年代,瑞士曾发起一个陆地孩子运动,强迫吉卜赛孩子同他们的家长分开,进入寄宿学校,以使他们定居化,这个运动是由一个亲法西斯思想的瑞士人发起的,属于半官方性质。直到1974年才结束这个运动。使许多吉卜赛人家庭破裂,卜赛人已要求瑞士政府公开道歉,并通过有组织的调查找到那些失散的人。” 在法国,目前吉卜赛人在法律上仍受到歧视。1969年1月3日颁布的一项法令规定,吉卜赛人外出时必须携带“通行证”,以便警察当局随时进行检查。法国在今天的西方被认为是开放的社会,连边境都可以自由出入,在国内没有对任何民族集团的成品在迁徙道程中作出具体的限制,但对吉卜赛人却作出带有歧视性的限制。该法令第七条规定,流浪的吉卜赛人归属于哪个行政区管理,应由地方行政长官决定。欧洲委员会的报告中指出,法国的其他公民均有选择居往地点自由,而吉卜赛人所属的法定的行政区域,却不安排9万流浪的吉卜赛人的居住地。只是简单地由警察对他们进行严格管理。1912年法国制定的法令,对于吉卜赛人的流浪传统加以限制和刁难,这个法令现已为历史所淘汰。1912年的法令,看上去似乎并不太苛刻,但对吉卜赛人的歧视实际上并没有减少。 该法令还规定,吉卜赛人的身份证必须详细记录持征人的身体特征。吉卜赛人的家庭每到一处,无论城镇或村庄,都要出示证件,由地方省局验证并加盖公章。每当他们停留在某地时,还必须去学校为孩子们注册。地方教育局据此统计吉卜赛儿童入学情况,当然这种统计的结果吉卜赛儿童入学率非常之高。实际上,吉卜赛儿童中大部分并没有去上学,甚至90%的吉卜赛人是文盲,他们在文化上的发展几乎看不出来。此外,有些地区对流浪的吉卜赛人实行高压政策,使他们在当地连一夜都呆不下去。新法令第十条还规定,对不能在一个地方定居三年者,剥夺其公民权利。 英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之一,当局对环境保护十分重视,然而处在这种“文明与福利社会”之外的吉卜赛人日子却不好道。据统计,英格兰中西部地区的地方当局,以环境保护为由,用于骚扰和驱赴吉卜赛人以及围栏赶走吉卜赛人后空出来的地皮的费用高达1oo万英磅,而同一时期他们仅为45个吉卜赛家庭提供了合法的固定住所。沃尔索尔市议会在1974年12月16日作出决议,将市内的流浪者赶出市区。该市当时不想解决、也解决不了对吉卜赛人的安置,因此这批吉卜赛人生活越来越没有保障,不得不继续流浪。以前他们还可以购买地皮,营造过冬的住所,但1960年颁布的大篷车营地和开发条例,授权地方议会封锁这些营地、拆除住房。因为这些住房“不合乎标准”。于是这些吉卜赛人家庭又回到一种被警察和地方官员驱赶而东搬西迁的生活。由于工作性质的变化,吉卜赛人从农村流向城市,增加了对城市的压力。各地拆毁贫民窟和驱赶吉卜赛人的暴力行力和悲惨景象随时可见。 当吉卜赛人走投无路、不得不触犯那些不公正的、早已使他们陷入绝境的法律寸,他们便遭到制裁。针对吉卜赛人沿途流浪的习俗,有些国家故意制定法律禁止在公路上过夜。英国1959年的公路法规定:“凡未经法律许可或宽宥而在公路上宿营者便是犯法。” 受歧视、受迫害的原因 吉卜赛人自古至今在世界各地几乎都遭到歧视和迫害,这是极不公正的。不应该如此地去对待这样一个值得同情的民族。从对吉卜赛人起源的考证,我们己清楚地知道,是由于异族的侵略使他们离乡背井、漫游世界去寻找一条生路。然而,在流浪的道程中,可以说从公元10世纪开始直到20世纪的今天,一千年来都没有彻底改变他们的命运。为什么吉卜赛人到处都受到歧视和迫害呢?这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吉卜赛人无休止地遭受迫害的原因之一是非吉卜赛人世代相传的偏见。按照中世纪的况念,来自遥远的国土,讲着别人听不懂的语言的吉卜赛人,是可疑的和下贱的。人们往往把吉卜赛人同流浪汉、小偷看成是一类人,甚至认为他们回施展妖术,会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不幸。因此对他们避而远之,以免遭到不测。 15世纪时,法国东北部马尔纳河畔的某个村庄来了一批吉卜赛人,他们要求村民允许他们在该村过夜。而这些法国农民如临大敌,有人拿着长矛,有人拿着弓箭,不分老幼蜂拥到村口,不准许他们进村。原因是在此之前曾来过一些吉卜赛人,在村中住宿的时候偷了农民的东西。因此村民(实际上是世界上许多人----包括研究吉卜赛人的学者)认为“吉卜赛人妇女和儿童善偷窃,经常神不知鬼不觉便偷走村民的金银首饰、食品、家禽;家具以及一切可以偷走的东西,所以不受人欢迎”。 1907年10月法国国会辩论中,一位议员打断另一位议员的发言时提出:“你能根据什么来判断准是吉卜赛人?”回答是:“这些人没有职业和国籍,因此也没有家,不知道他们从何而来,听说他们好象来自波希米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那些地方,也有可能来自中欧或东南欧洲。对于这些是非人物,我们希望不要惹上麻烦,保护自己。这些人做的是铸造匠、编竹工和马贩子一类我们所不了解的行当,他们从老远的地方来,安的是什么心?这是极为明显的事!由于他们的强盗、小偷和行乞的行径,使我们的村民常常受到骚扰,这也是他们得不到任何人同情的原因。其所以要把他们置于保护之下,不论是基于应付当前的暴乱或将来的报复,那都是为了他们所制造的恐怖。” 这是一个带有污辱性的、十分荒涎的定义,但它却代表了各国统治者和不了解吉卜赛这个特殊民族的某些人的看法。千百年来一直把这种谬论强加于吉卜赛人。在荷兰,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还把吉卜赛人称为异教徒。教会的活动不准吉卜赛人参加。因为教会反对占卜、看手相和施巫术,于是长期以来吉卜赛人成为欧洲受人歧视的“黑人”,遭到教会、政府和行会这些中世纪社会基石的反对。统治阶级认为偷税漏税的,生活方式奇特的吉卜赛人没有用处。因为对这些人难以施加剥削。吉卜赛人一直处在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之外,大部分人靠从事受人蔑视的马贩子、铁匠和卖唱艺人等活动为生,近年来一些国家招聘他们充当清道夫、废品回收人一类的职业,最令人愤慨的是,在西方某些国家的法律中,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企图把吉卜赛人同一些被剥削者(不管是16世纪英过的乞丐,还是今天流离失所的失业者)一起列入剥削者的行列。 这种偏见一直持续了许多世纪,甚至希特勒时代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也没有清除掉反吉卜赛人情绪。战后的欧洲同世界上其他地区一样,对吉卜赛人仍然抱着各种偏见不放。许多国家以“妨碍安全”和“构成反社会的犯罪因素”为借口随意剥夺吉卜赛人的自由。德国、比利时、荷兰等国,已经试图对外国的吉卜赛人重新关闭国境,以此来缩小问题的规模。与此同时,又集中力量采取各种措施来折磨他们国内的吉卜赛公民,认为自由不羁的生活一旦受到各种限制或约束的时候,吉卜赛人就会被迫定居下来,在新的城市贫民窟中销声匿迹。但荷兰自1957年起被迫停止了这项政策,因为当局对这些从一国到另一国往返流动的吉卜赛家庭所采取的各种限制措施,同法国、英国及其他国家一样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另外一个原因是吉卜赛人顽固地保持自己的文化、侍传统和风俗习惯,不易受所在国主体民族的同化,招致其他人的反对。吉卜赛人的文化模式自15世纪以来没有什么变化,继承了祖先遗留下来的传统,尽量不受各国文化的影响。莎士比亚、塞万提斯这些不同时期的、弛名世界的著名作家笔下的吉卜赛人都具有颇为类似的特征。因而吉卜赛人看了这些作品之后都异常兴奋,甚至认为这些作品中的人物都是自己民族形象的真实写照。这也说明吉卜赛人许多世纪以来并没有抛弃祖先遗留下的传统,因而不同时期作家的作品中,不同人物的形象都使人感到与现实生活中的吉卜赛人颇为相似。 从吉卜赛人被迫踏上征途的时候开始,直到目前他们的足迹踏遍全世界五大洲,不论是流浪的还是定居的吉卜赛人,他们都与所在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脱节,而且在历史上一向被当地社会所排斥。在许多国家,地方政府企图把他们纳入当地社会,使他们成为社会统一体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让他们放弃流浪生涯,定居在各国;让他们改变过去的传统和文化,接受所在国主体民族的同化。但是吉卜赛人总是想尽办法摆脱当局这些安排,继续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来维持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上的一致性。尽管吉卜赛人同他们最初到达的国家的居民混血很多,但他们的后代同样保持吉卜赛人固有的传统,并没有对这个民族集团的发展起很大影响,这使各所在国当局和大民族主义者十分恼火,把吉卜赛人看作是顽固不化的落后民族,是天生的流浪者,不能接受现代社会的文明。因此,这些长期被人歧视的吉卜赛人的处境就更日趋恶化,招致更多的歧视和迫害。 另外,吉卜赛人自公元10世纪从印度西北部经波斯向欧洲迁徙和流亡后,没有形成一个民族国家作为吉卜赛人的坚强后盾。这也是吉卜赛人总是受到歧视和迫害的原因之一。而且千百年来各国学者,甚至连吉卜赛人自己对于吉卜赛人的起源问题也没有搞清楚,不知他们来自何方,也不知道他们的祖国究竟在哪里,只是根据种种设想和传说,或许来自埃及,或许宋自波希米亚。加上世裘的偏见和吉卜赛人不易被同化和顽固地保持自己传统的特点,他们所遭受的歧视和迫害就司空习惯、永无休止了。 华侨或者华族是遍布于世界各地的,在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北美洲、大洋洲都有他们的足迹。大部分集中在东南亚各国,其中在新加坡,华族占全国人口的80%,在马来西亚,同马来族、印度族构成名地人口的绝大多数。然而在我国解放前,华族在各国处境也是十分困难的,除少数上层人物外,大部分人也受到歧视和污辱,因为旧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没有作为大国的国际地位。华族有自己的祖国,只是这个祖国不强大,遭受到歧视和污辱,那么吉卜赛人没有祖国,势必会遭到更大的不幸。由于吉卜赛人的起源没有搞清,印度也没有把他们当成大家庭的成员,何况当时印度也同旧中国一样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奴役。 近几年来,印度政府对吉卜赛人的命运表示了关心,1974年6月印度议会发言人g.s.迪隆说:“欧洲吉卜赛人来源于印度的旁遮普。”印度前总理英迪拉.甘地夫人也表示了对吉卜赛人的关心。某些西方学者希望印度利用她同东欧国家的特殊关系,去影响各国政府对吉卜赛人的政策,以此来提高他们的地位。但是学者们的好心并不能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印度政府所表现的某种关怀对各国政府所采取的政策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吉卜赛人必须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斗争来改变受压迫的现状。 四、内部社会结构 绪言 许多世纪以来,吉卜赛人艰苦而顽强地生活在世界各个角落。但是,不管他们生活在哪个国家,都是当地社会的最低阶层。目前在一些国家中对吉卜赛人的歧视,尽管在法律上已被废除,但实际上仍然存在。他们被排除在发达的社会之外,缺乏就业机会,只能从事人们所鄙视的、“下贱”的职业。他们做铁匠、马贩子、酒吧间的乐手和歌星,近一些年来有一些国家招聘吉卜赛人当清道夫、废品回收人,如西班牙的马德里市30%的收废品的小贩是吉卜赛人。还有一些吉卜赛妇女在大城市的广场上行乞。 吉卜赛人容易在以衣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找到就业的机会,那里到处存在和需要他们所擅长的职业,在当地的社会经济中比较能发挥他们的作用。而在工业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手工业早已奄奄一息,吸收手工业劳动的机会已日益减少,社会化的现代工业生生,改变了吉卜赛人所向往的自由不羁的生活和保持民族特色的社会历史条件,使吉卜赛人无法靠从事手工劳动而生存。资本主义“文明”的侵袭,又使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越来越难以继续维持,他们的部落组织已无力解决吉卜赛人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了。 近些年来西欧和北欧的吉卜赛人的境遇日趋艰难,特别是那些较小的四处流浪的吉卜赛人共同体。西方国家对待吉卜赛人的态度和政策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和善的姿度要吉卜赛人放弃他们的身份和传统的生活方式,进入所谓现代化的“正常”社会;另一方面是对他们进行骚扰和同化,迫使吉卜赛人放弃他们传统的流浪生活,以适应迅速变化的环境。 东欧和东南欧的某些国家,在理治上把帮助不发达民族作为自己的责任,但是,政府在制定计划时对吉卜赛人的需要和愿望缺乏了解,实际上对吉卜赛人采取同其他国家一样的高压政策。强迫流浪的吉卜赛人停止他们的旅行,并鼓励定居的吉卜赛人接受当地各民族的同化,以提高社会地位。如前捷克斯洛伐克在1969年曾允许其国内吉卜赛人召开全国代表大合,到1973年却改变态度,竟然阻止吉卜赛人在“五一”市前夕举行集合。斯洛伐克地方当局也曾破坏当地吉卜赛人的平静生活,把大多数吉卜赛人家庭强迫迁移到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前捷克斯洛伐克社会学家伊娃.达维多娃博士曾遮遮掩掩地说:“……不管怎么说,搬迁政策在消灭这些吉卜赛村落方面并没有取得成功,原因在于执行过程中,并不总是征得吉卜赛人的同意,或者是没有充分了解吉卜赛人的特点。” 法国 第三部分已经谈到法国的吉卜赛人在法律上是受到歧视的。1969年1月3日颁布的法令中明文规定吉卜赛人外出时必须携带“通行证”,以便警察当局随时进行检查。另外,法国政府同意大利、西班牙政府一样,也曾发出通知,建议地方当局为吉卜赛人设立大篷车队的停车场,但是,政府既不强制地方当局这样做,也不检查上述建议的放行情况。实际上,队政府这些通知作出反应的不过是微乎其微的几个地区,而且地方当局所指定的停车场所的条件很差,只是在荒地上建立了宿营地,那里连自来水都没有。在全国各行政区,有很多地方都挂着“茨冈人禁止入内”的牌子。这种对吉卜赛人明目张胆的歧视,似乎并没有引起法国中央政府的重视和公众舆论的强烈谴责。甚至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1974年3月,在赫尔德市议会所在地,发现了一个有10个孩子的吉卜赛家庭,此事使该市市长十分恼火,他亲自签署命令将这个吉卜赛家庭赶走。政府派人用推土机将这家简陋的木屋推倒,然后放火烧毁,并命令这个家庭将全部牲畜、家禽杀掉。这位市长大人这么做的原因是“为社会治安负责”。在其他地区,这类骚扰也是司空见惯的。1969年11月,宪兵队驱逐在塔米尼的洛塞附近一个树林里的70辆大篷车组成的车队。在此之前,在尼斯有9家吉卜赛人被驱逐,一个婴儿在被驱逐时丧生。1973年又有许多家庭遭到里尔警察当局的暴力驱逐。上述作法是对法律的公开践踏。这也反映出地方当局和政府的矛盾,他们无视政府的规定,用暴力驱逐吉卜赛人。但话说回来,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实际上得到政府的默许和纵容。 户瓦尔省的大工业城市南特,200-300户吉卜赛人找不到居住的地方,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被允许在罗歇莫里斯附近指定的场所停留,但是,禁止吉卜赛人从这里前往非吉卜赛人旅行者的宿营地。后来由于莱雷斯慈善协会开设了两个私营宿营地和市政府设立了一个公开宿营地,才使情况有所好转。 1972年10月12日巴荣纳市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茨冈人的任何车辆在市内停留,他们只能在官方指定的一小块没有自来水、没有下水道、没有任何卫生投设备,而且只能容纳两辆大篷车的地方停留。法律公布后,巴荣纳的吉卜赛人向市长提交了抗议书。 除了这些备受欺凌的、流浪的吉卜赛人外,还有1o万半流浪的吉卜赛人,他们居住在贫民窟的小棚屋里。而这些棚屋的地皮属于法国国营铁路公司、私营公司和军队所有。1967年在洛塞一苏斯一博伊斯附近,罗姆人国际委员会成员无可奈何地看着武装警察和士兵用推土机将吉卜赛人棚屋推倒。致使4000户吉卜赛人(其中许多是来自南斯拉夫的工人)流离失所,他们的大部分私人财产,有的甚至连私人文件和现金都被推入土中。许多人到布尔歇机场附近的贫民窟中避难,而这里居住的是从西班牙加罗马尼亚迁来的吉卜赛人,因此,实际问题并没有解决,又不过是使吉卜赛人从一个贫民窟转移到另一个贫民窟而已。 1972年12月22日政府又颁布了一项法令,对许多吉卜赛人的生活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这项法令禁止沿街叫卖,而吉卜赛人中马努斯群的大多数和辛特群的一半靠沿街出售从手帕到地毯等各种手工艺品为生。这个法令对吉卜赛人是个沉重打击,切断了他们的生活来源。 西班牙 西班牙的吉卜赛人大部分居住在格拉纳达、巴塞罗那、阿里坎特等地,过着十分贫苦的生活,特别是1970年以来随着西班牙旅游事业的发展,政府发动了一场拆毁有碍市容的住宅的运动。致使巴塞罗那地区的吉卜赛人小棚屋被官方派人用汽油点燃烧毁。一些提出强烈抗议的妇女被警察抓去剃了光失。而住在格拉纳达著名的萨克罗山洞里的吉卜赛人,被赶到拉查那的西班牙裔居民区去。1971年2月西班牙警察还烧毁了圣阿马罗吉卜赛人住地,6间木屋立即化为灰烬,致使20名吉卜赛儿童及其父母无家可归。 在巴塞罗那,一些慈善团体资助吉卜赛人成立秘书处,它的活动己扩大到南方的塞利维亚、马拉加等城市。政府对该组织冷眼相看,不给予任何资助,因此他们是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慈善团体发动自助运动,使马德里南部和阿尔塔米拉的100多个吉卜赛家庭,以及维多利亚的吉卜赛人的村庄50多户人家搬迁新居。在马利奥尔卡改变了过去住房条件十分恶劣的情况,现在900多户吉卜赛人住进预制件盖成的楼房。在教育方面也取得一些成果,但从吉卜赛人口来看,教育发展的规模仍不能满足需要。在巴塞罗那的拉波罗那住宅区,700个吉卜赛学龄儿童中只有30个进入当地唯一的慈善学校读书。在拉巴斯、萨拉戈萨情况用好一些,200个儿童中有一半人进入靠自由捐助维持的学校。西班牙许多法律条文虽非专为吉卜赛人而立,然而,实际上确被用来迫害和惩罚吉卜赛人。例如地方法令第50条规定每个人都应有固定住所,流浪生活被认为是非法的事。吉卜赛人中过着流浪生活的将近1/5,他们是最穷的,依靠在水果旺季为人采摘水果,农忙时期受雇打短工,做清洁工、白铁工、收废品和做小买卖维持生活,这条法令实际上剥夺了他们的生计。 正如吉卜赛秘书处一位领导人弗朗西斯科.埃尔南德斯所说:“我们的同胞中许多人的生活是悲惨的,他们住的是用下脚料拼凑起来的房子,这种房子一下雨就会被雨水淹没、冲垮,于是这些地方就被用来盖公寓了,我们的同胞被赶走。我们要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并不是家长式的统治,而是相互宽恕和谅解。” 在各受歧视和无出路的情况下,吉卜赛人只好继续流浪,许多人加入移民队伍,有的人到法国的马赛、巴黎等大城市,有的人到德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工业区。他们到达那里又首先在贫民窟落脚谋生,从此又开始了恶性循坏。 英国 英国吉卜赛人的环境也十分艰难,以环境保护为借口驱逐吉卜赛人的事件频频发生。英国曾向荷兰学习,通过了一项设立大篷车营地的条例。尽管没有人提出相反的意见,但由于政府给予地方当局的鼓励和压力较小,大篷车营地开创工作进展缓慢。100多处营地远远不能满足吉卜赛人的实际需要。 政府政策上的改变使某些地区的形势进一步恶化,根据1968年法令中的特别条款,管理吉卜赛人的权力逐步转移到地方议会,使地方当局有权驱逐吉卜赛人家庭。地方当局以有碍市容容为借口不断驱逐吉卜赛人,烧毁他们的棚屋,使更多的吉卜赛人流离失所,重新加入流浪的队伍。同时,官方指定的大篷车停留场和私人资助的驻地也不断地缩小。 在教育方面,全国吉卜赛人教育委员会经过多年的努力,使吉卜赛人的住宅区建立之前教育形势就有了好转。每年开办一些季节性临时学校,现已有60名国家任用的教师,专门从事流浪的吉卜赛儿童的教育工作,但仍有4000名儿童没有得到受教育的机会。 希腊 在这个吉卜赛人到达欧洲时最早的落脚点的情况并不太坏。希腊的吉卜赛人有5.2万多人,其中的一半定居在尼格里塔的菲多基和弗莱姆包罗,以及马其顿的左门尼萨,那里有一些吉卜赛人村庄。在各大城市均有吉卜赛人住宅区,其中雅典市的圣巴巴拉住宅区有1500名吉卜赛人,萨洛尼卡郊区有3000名吉卜赛居民。流浪的吉卜赛人家庭,多数靠替农场主采摘烟叶、编筐、修理桌椅、提篮叫卖和其他流动性工作维持生活。 希腊的吉卜赛人成立了希腊罗姆人同盟,该组织属于罗姆包罗国际委员会领导,为争取民族权利和尊严而斗争。希腊政府没有采取特别措施去限制吉卜赛人,但也没给他们任何特殊帮助和照顾。当局深感头痛的是大批没有护照的吉卜赛人于希腊北部和土耳其接界地带随意出入往返,这些人大部分是名义上的穆斯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不久被土耳其和保加利亚政府强行赶走的。 土耳其 土耳其的吉卜赛人相当多,估计有50万人,其中流浪的比例也较大。伊斯坦布尔有几处吉卜赛人居民区,生活著着1.5万名流浪者的后裔。安卡拉的吉卜赛人贫民窟在辛辛卡亚区。伊兹密尔也居住着许多吉卜赛人家庭。在士耳其的吉卜赛人生活贫困、文化落后,只有少数儿童得到求学的机会。尽管土耳其政府并没有专门反对和歧视吉卜赛人的法令和条例,但生活在这个国家的吉卜赛人,同在其他国家一样,对地方当局,特别是警察,总是持有戒心的。他们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不得不在公共场所隐瞒自己的身份和语言,表面上接受当地人的同化。他们之中有少数人可以在当地的工厂找到工作,男人有可能被卷烟厂雇佣,女人在纺织厂出卖劳动力。有许多定居的吉卜赛人靠捡破烂来维持生活,他们什么都要,搜集废纸破布、拾废铜烂铁,甚至连未烧尽的焦炭也捡来洗净、晒干后再卖给工厂或家庭使用。在城市的吉卜赛人从事擦皮鞋、扫马路、当搬运工、杂工或佣人等职业,收入均极低微。在土耳其的伊兹密尔城外,一个叫帕帕斯的地方,居住着一群吉卜赛渔民,以捕沙丁鱼为生。这些吉卜赛渔民生活是最贫苦的,他们在卫生条件极差的沼泽地上用木头和泥土建造小小的住房,饮食除了鱼和面包之外没有别的东西,平时还要节衣缩食为过冬做准备。同其他国家的吉卜赛人一样,搞音乐的人的境遇就不同了。在伊斯坦布尔和其他一些地方,有些吉卜赛音乐家收入相当可观。他们的许多乐曲和歌曲被录音,发行世界各地。 独联体 前苏联吉卜赛人作家拉科.切伦科夫曾说:“现在苏联很难遇到吉卜赛人文盲,战前却不然,有些集团,如聚集在比萨拉比亚的吉卜赛人没有人识字。今天吉卜赛人的年青一代经过8年或10年的教育,在城镇里几乎无法从文化程度上区别吉卜赛人和其他民族的人。但是他们并没有丢掉自己的语言和民族意识……现在,他们已经自愿地放弃了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对他们本身已失去意义,但民族学研究者却对此发生兴趣。” 上述观点其实不过是官方文章的翻版,掩盖了问题的实质。吉卜赛人在前苏联是个有名无实的民族,在他们的身份证或护照上填的是茨冈人。在1979年进行注册时前苏联吉卜赛人为人,据可靠的估计应接近50万人。为了避免引人注意和招致麻烦许多吉卜赛人隐瞒了自己的族属,而是用其他民族身份填写。 在前苏联的大部分吉卜赛人住在俄罗斯,其次为乌克兰。由于对前茹苏联亚洲部分的数字估计过低,因此这项官方统计的可靠性令人怀疑。近年来由于不断移民,使比萨拉比亚的吉卜赛人数字下降,尽管在摩尔达维亚共和国内仍有许多吉卜赛人村庄。流浪的吉卜赛人己日趋减少,1956年的法令宣布流浪生活为非法,要求各共和国的有关部门为流浪的吉卜赛人安排工作和住房。但也不是现己没有流浪的吉卜赛人,在农忙季节仍有部分吉卜赛人从这个农庄到另一个农庄去打短工或做点小买卖。 自20世纪30年代前苏联解散了全俄罗斯罗姆人联盟后,剩下来唯一的吉卜赛人机构是莫斯科罗曼尼剧院。这个剧院有100多名吉卜赛人演员和乐师,在全国享有盛誉,定期到各地巡回演出。值得一提的是该团的乔.康蒂是作家协会会员,在1970年出版了一本诗集,这是战后在前苏联出版的第一本罗曼尼语书。 在前苏联社会和民族矛盾以及强迫俄罗斯化此起彼伏的情况下,吉卜赛人民族意识仍然十分强烈,连上文提到的拉科.切了;伦科夫也不得不承认:“我从未遇到过忘记自己的语言和风俗习惯的吉卜赛人,不论其年多大小或文化程度高低。” 匈牙利 同许多国家一样,吉卜赛人在匈牙利不被承认是一个民族。当局声称吉卜赛人缺少一种共同的语言、文化和信仰,因此不能算是一个独立的民族,而只是一个种族集团。吉卜赛人对此十分不满,公开地大声疾呼,要求承认他们是一个民族。罗姆人国际委员会皮匈牙利爱国人民阵线的邀请派遣一个代表团访问了匈牙利以后,1974年8月匈牙利成立了一个顾问委员会,对匈牙利吉卜赛人表示关心。 目前40%的吉卜赛人仍住在简陋、破烂的木棚屋内,这种情况同捷克及其他国家十分相似。由这种棚屋组成的吉卜赛人村落尽管离匈牙利城镇和乡村都很近,但居住条件十分恶劣,它们的50%没有自来水,2/3没有电灯,远远不能和非吉卜赛人的村庄相比。1975年出生率高达13%。这就加剧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本身就存在“吉卜赛人问题”。布达佩斯有6.5万名吉卜赛人,其中许多人住在郊区破旧的住宅区,那里和巴黎的贫民窟也相差无几。政府为半致以上的吉卜赛人安排了比较象样的居住条件,但仍有2000多个吉卜赛家庭没有自来水,1000多个家庭没有电灯。现已采取一项紧急措施,禁止吉卜赛人继续流入首都,并希望早日拆除那里的小木屋。吉卜赛人所在的郊区区委会接到上级指示,要为那里的吉卜赛人提供住房。这些措施在匈牙利招致其他民族的嫉妒和不满。 在诺格拉德州的许多村庄里,吉卜赛人占当地人口的12%。那里也做了大量工作帮助吉卜赛人。自1965年以来为吉卜赛家庭分配的新居有500多处,筹建中的数字更令人羡慕。约有70%的吉卜赛男人和30%的女人有了正当的工作。 在诺格拉德美而居民的1/3是吉卜赛人。他们开办了一个合作铸造厂,容纳240名工人,该厂三个厂长是州委会委员。在巴拉尼亚南部矿区的情况更好一些,那里有1.5万名吉卜赛人,他们的大多数都有长期的工作,其中40多人参加了区委会的工作。 吉卜赛音乐一度作为颓废派的象征而遭到禁止,但现在仅布达佩斯的餐厅和旅馆就有90多个管弦乐队的近万名乐师在演奏。他们有自己的专业机构和协会进行组织和管理。从事音乐的人处境较一般人要好,收入也多。 1964年时,匈牙利吉卜赛人的文盲据官方统计为30%。现在官方宣布所有的吉卜赛儿童均已入学,但是,事实上许多儿童并没有到学校学习,教育方面的发展是缓慢的。1969年曾有一个村庄的学校负责人,拒绝接受吉卜赛儿童入学,其理由是所谓吉卜赛孩子太脏,会把疾病带给其他儿童。大部分吉卜赛儿童只读完低年级,越到高年级人数就越少。至于罗曼尼语,只有一两个学校实验性地用于课堂教学,在布达佩斯大学有个小组专门从事这种语言的研究。 罗马尼亚 罗马尼亚对待国内少数民族,如匈牙利人、日耳曼人政策较宽,承认他们的民族权利,允许他们使用本民族语言,兴办自己的学校和参加国家主办的文化协会。对于吉卜赛人,政府也给与一定的照顾,在罗马尼亚没有反对流浪生活的特别法令和条例,据官方统计,在罗马尼亚还有30%的吉卜赛人处于流动状态。由于禁止贩卖马匹和接受吉卜赛人上义务学校,使流动性减少了。特别是罗马尼亚政府为吉卜赛人提供与他们过去居住的木棚屋大不相同的较舒适的房子,使吉卜赛人逐渐定居下来。 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同时中央在政策上缺乏具体措施,因而在吉卜赛问题上是有一些缺点的。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在罗马尼亚曾成立一个吉卜赛人联盟,其目的是吉卜赛人进行自助,其中包括为每个吉卜赛人寻找适当的工作。但近年来这种组织已不准许存在了,因为政府认为既然吉卜赛人同其他公民一样已享有平等待遇和权利,这种组织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实际上吉卜赛人在罗马尼亚的许多城镇和农村生活条件还是很差的,失业率高于其他民族,有些人在街头擦皮鞋、当清洁工。在特兰西瓦县克卢日附近的梅拉有150户吉卜赛人住在突山坡上,尽管他们之中许多人富有音乐天才,但仍不得不依靠当临时工、壮工、做花边、采草药、采蘑菇来维持生活。流浪的吉卜赛人则靠着他们的传统职业,如修锁配钥匙、编筐、做小炉匠或沿街卖艺来填饱肚子。 前南斯拉夫 前南斯拉夫是吉卜赛人最多的国家,由于政治、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决定吉卜赛人在这个国家相对环境最好。几个吉卜赛人比较集中的大城市,如贝尔格莱德及附近的尼什,斯科普里附近的苏托一奥里萨里,吉卜赛人聚集区发展得较快。在有3.5万名吉卜赛人居住的城镇苏托一奥里萨里,他们有自己的委员会。1963年地震中房屋被毁的家庭,已经用斯科普里市政府给予的贷款,重建了4500所房子。这个城镇的吉卜赛人的生活水平甚至比马其顿的某些村庄水平还高。吉卜赛人居民,包括男人和妇女在国营和地方的企业中工作,还有部分人是个体劳动者,他们做小商贩、搬运工或干杂活。市政建设方面也有所进展,120条街道全部改成柏油马路,道路两旁绿树成荫的新住宅区不断涌现。吉卜赛人组织了自己的文学小组、摄影小组、足球和拳击俱乐部以及歌舞团。1974年10月印度驻南斯拉夫大使p.m.梅农及其夫人访问了这个城镇,对他们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并有感触地说:“访问苏托一奥里萨里好象看了印度的一个部分,你们真是我们远方的兄弟。” 1971年在马其顿国民议会议员、罗姆人代表大会社会委员会主席阿卜迪.费克的提议下,马其顿的宪法作了修改,扩大了吉卜赛人的权利。 在前南斯拉夫尽管吉卜赛人只被列为种族集团,但承认他们的民族旗帜,并允许他们在文化和语言方面的发展。很早以前吉卜赛人曾上街游行示威,反对“茨冈”这个称呼。现在,在报刊和广播中茨冈一词己为罗姆所代替,这一改编的意义是深长的。在尼什和特托沃的电台定期用罗曼尼语广播,在贝尔格莱德还出版了罗曼尼语杂志,通过这些宣传工具扩大了对邻近国家吉卜赛人的影响,加速了整个欧洲吉卜赛人为争取民族权利而斗争的步伐。 前南斯拉夫的吉卜赛人分成好几派,这说明吉卜赛人问题的复杂性,但自1969年以后,他们之间得到相互谅解。马其顿和波斯尼亚的吉卜赛穆斯林同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地区的吉卜赛基督教徒过去存在着分歧,随着社会的发展他们之间的矛盾已逐步解决。吉卜赛村气朝匀蓬勃,在现代教育影响下,逐渐克服妨碍社会进步的旧风俗,迅速团结起来。 前南斯拉夫在解决吉卜赛人问题上是做得比较好的,但也不是说没有任何需要改进的地方,有些地方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在前南斯拉夫六个自治共和国和两个自治省内,对匈牙利、阿尔巴尼亚等少数民族均给予适当照顾,让他们享有平等地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权利,而吉卜赛人的罗曼尼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学校里,罗曼尼语没有列入必修课,尽管马其顿共和国出版了一本罗曼尼语语法,但吉卜赛学生不能在课堂上学习它。吉卜赛儿童的旷课和退学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大部分儿童甚至连小学也不能读完。在塞尔维亚60个吉卜赛孩子中最多只有一个上中学,目前吉卜赛大学生仅50一60人。从事医生、法律、工程师等脑力劳动的吉卜赛人只有200多人,当然这和20年前相比已增加了一倍。在工业部门和城市其他部口工作的吉卜赛人占这个民族就业人口的一半以上,吉卜赛农民约占20%,他们的大部分有自己的土地。第三位的才是手艺人和商贩,这部分人中由定居的和流浪的吉卜赛人组成。从上述情况看,前南斯拉夫吉卜赛人中,过着传统流浪生活的人的比例随着生活的安定和提高己逐渐缩小。 尽管在前南斯拉夫联邦协会里没有吉卜赛人的代表,但他们参加地方上政治活动的人数越来越多。早在1948年他们在斯科普里市委员会就有了自己的委员。现在凡是较大的公社,都有他们自己的社会文化组织,在德鲁斯特瓦的吉卜赛人还派出代表参加定期召开的国民议会。 民族意识加强 80年代,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吉卜赛人的情况在某些方面是比较好的:在前南斯拉夫,这个拥有75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得到政府的各项资助;罗马尼亚没有制定限制流浪的法律,吉卜赛人可以自由地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匈牙利开始执行一项特别援助计划,满足吉卜赛人的住房、教育和其他社会需要;瑞典为挤在斯德哥尔摩附近贫民窟里的吉卜赛人提供住房和受教育的机会;荷兰为约20万吉卜赛人提供停放大篷车的场所;英国仿效荷兰的做法,只是规模小了一些。然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吉卜赛人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没有合法的民族权利,被强制同化,甚至不被承认是一个民族。定居的吉卜赛人大部分住在木棚屋里,卫生条件级差,随时有被驱逐的危险;流浪的吉卜赛人到处遇到禁止流浪的法律和禁止大篷车停留的告示,他们找不到工作,为了填饱肚子而到处奔波。 因此,从60年代起,一些国家相计继成立了吉卜赛人组织,它在法国、英国、德国、西班牙以及北欧各国已经存在了20多年。在东欧成立了罗姆人社会和文化协会,它通过维护音乐和语言上的传统来保持民族感情。这种运动作为新兴事物并不经常得到所在国政府的赞许,但是,对于强调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和文化传统还是有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是推动这个比较保守的民族取得进步的必要手段。 1965年,罗姆人国际委员会正式成立,法国、英国、南斯拉夫、芬兰、希腊、捷克和斯洛伐克等国的协会都是这个国际委员会的成员。1971年4月第一届罗姆人代表大会于伦敦召开,会议强调要“缔造一个符合我们生活方式和信仰的未来”,同时把民族意识的觉醒列为大会的中心问题,并成为解决一些共同的社会问题的背景。此后,欧洲各国的吉卜赛人组织一直由总部设在巴黎的秘书处来联系,该秘书处的名称是罗姆人国际委员会。代表大会委托该机构为吉卜赛人掌握自己命运而采取措施。 吉卜赛人争取合法权利的斗争任务仍然很艰巨,面临着重重困难。罗姆人代表大会曾专门成立了一个审查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罪行委员会,并责成该组织向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但竟然遭到联邦法院的拒绝。联邦最高法院还驳回初级法院对一个吉卜赛妇女赔偿损失的判决,该把女在战争期间曾被德国纳粹流放到在波兰的集中营。正如欧洲委员会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遭到极大痛苦的许多其他集团相反,作为纳粹牺牲品而虎口余生的吉卜赛人,其所受暴行只得到官方微不足道的补偿,这是一个令人悲痛和丢脸的事。” 国际罗姆人代表大会主张,应该象早先付给犹太人和有关政府的赔款那样,也给吉卜赛人一笔赔偿费。这笔款可存放在联合国设立的一个合适的机构中或存放在某国银行,如印度,用于吉卜赛儿童的福利事业。 吉卜赛人在争取民族权利和维护民族尊严的同时,并没有忘记维护和发展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化。经历了无数的变迁之后,吉卜赛文化已经变成一种再生的、混合的和被同化了的文化,而且仅仅依靠歌谣和传说等口头文学方式流传下来。至于吉卜赛语言,由于吉卜赛人四外流浪,必然受到所在国语言的影响,因而现在吉卜赛语言已成为一种不统一的语言,也可以说是无数土语夹杂着所在国官方语言的混合物。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苏联曾创办了25所罗曼尼语小学。今天无论西方国家还是东欧国家这样的学校己属罕见。各国政府没有为没发展罗曼尼语作出努力,这种语言有消失的危险。罗曼尼语学校的取消使吉卜赛儿童不能象其他民族的儿童那样,在成长的重要时期对自己的民族语言和历史有所认识。而且造成了他们学习上的困难,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的研究,在学校里吉卜赛儿童必须通过另外一种语言上课,这就增加了他们学习上的困难,等于耽误了三年时间。在原捷克斯洛伐克每六名吉卜赛儿童中只有一名完成高年级的学业,上中学的连1%都不到。在原南斯拉夫略好一些,上中学的比例也只达到2%。何况有些国家内吉卜赛儿童根本不能去或不愿去学校读书。历史遗留下的问题和长期的影响财吉卜赛人是一个巨大的突破。吉卜赛人文化上的低下地位很难改变,因此要改变这个民族的落后状态就更加困难。 近年来,吉卜赛人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日益认识到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化的重要性。各国涌现出一些吉卜赛故事家和诗人,但他们也不能扭转语言消失的倾向,许多土语已经显得异常贫乏,有些隐语已经消失;而年青人中出现了另一种倾向,他们对所在国的官方语言的兴趣已日趋浓厚。 1980年6月芬兰的“罗姆文化中心”组织在基乌维维西召开了吉卜赛人代表大会。近200名来自芬兰及北欧其他国家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在广泛讨论罗姆人的传统文化及其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通过了《罗姆政治文化纲领草案》。这个《纲领草案》要求有罗拇人居住的各国政府采取具体措施;以便使罗姆人的语言和文化能够保留下来。为此目的,会议决定在芬兰建立一个罗姆民族研究所。 “罗姆文化中心”主席宇尔耶.戴赫德莱认为,语言是罗姆文化发展的先决条件。从争取保持这个少数民族丰富的文化观点来看,讲授和发展罗姆人的语言是“文化中心”的最重要的任务。罗姆语言教师宇.科依维斯托指出:“就象没有船长便没有轮船一样,没有罗姆人的语言便没有罗姆人。” 《纲领草案》要求编写一部罗姆语词典,并对语法和教学问题进行研究。这些要求由大会转告各吉卜赛人所在国政府,渴望他们把给予更多的帮助。会议还呼吁各国政府及各界人士倾听一下少数民族的声音,应该让现在依靠人工呼吸生存的罗姆文化复兴起来。其他民族对吉卜赛文化的认识不但微乎其微,而且经常是错误的。吉卜赛人非常担心自己的文化传统将因被其他民族同化而消失。 要解决吉卜赛人问题,首先应该承认他们作为一个民族的存在,继而尊重他们的传统和他们的要求,最后人们必须排除对他们歧视和侮辱性的偏见。另一个国际吉人组织----欧洲罗姆人联盟,1978年在日内瓦召集了会议,目的在于将全世界吉卜赛人组织起来。1981年得到联合国的承认。该联盟主席就是为本书题词的j.奇布拉先生。j.奇布拉先生在日内瓦行医,1988年12月5日在他诊所对我说了下面一番话:“我们是起源于印度的一个民族,至今保留了一些同印度相类似的社会制度,在我们内部有明显的社会层次,仍然存在音乐、养马、铁匠等种姓,我们也愿意保留从印度带来的语言、文化和其他传统,为此1984年在印度召开了一次国际罗姆人代表大会,得到当地政府的,甘地夫人出席了会议。几天以后我们将在柏林召开会议,呼吁解决1979年在贝尔根会议上就已提出过的战争赔款问题。现在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罗姆人得到赔款外,其他国家罗姆人并没有得到赔款。我们希望用这笔款项建立一个国际罗姆人基金会和建立一个罗曼尼语大学,以保持罗姆人语言和文化传统,让罗姆人学习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和历史,并为罗姆人建立一个博物馆。” 文化上的价值观念 吉卜赛人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并且在文化上处于一种与世隔绝的状况。尽管大部分吉卜赛人生活在发达的国家里,并且与许多己介入现代化社会的先迸民族有著频繁的交往,但是几乎所有的吉卜赛人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忠于自己传统的文化模式,吉卜赛人在文化上的价值观念并不比非吉卜赛人社会的价值观念弱,相反对于吉卜赛人来说更为重要.,他们有一种强烈的自豪感,并自我陶醉。这种文化上的价值观念维护着吉卜赛人共同体的团结,它产生强大的内聚力,并且世世代代沿袭下去。 在许多世纪以前,也就是说自从11世纪突厥人入侵北印度开始,流落到世界各地的吉卜赛人一直都维持着他们的传统文化,这种特殊的吉卜赛精神,使每个部落、每个氏族、每个家族甚至每个吉卜赛人都时刻牢记自己是吉卜赛人共同体的一员。尽管吉卜赛人浪迹天涯,同时各个国家的吉卜赛人在语言、文化、生活方式、习俗、服饰甚至交通工具栖身之所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差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们要在非吉卜赛人的社会中继续做吉卜赛人。他们既反对同化,又反对融合,他们要维护自己的文化传统,并时时刻刻表现出自己的特性。吉卜赛人这种文化上的价值观念得以世代相传,除去主观上的强烈的自我表现之外,吉卜赛人和非吉卜赛人之间的文化上的巨大的沟壑也是造成他们文化上与世隔绝的重要原因。 自从吉卜赛人进入欧洲以来,当地人对他们就一直没有留下好的印象,往往把他们和流浪汉、小偷、乞丐、江湖艺人等同看待,不愿同他们接触,更不愿与他们为邻,深怕带来某种不幸,17世纪佛三德著名画家铁尼尔斯画了一幅“名面”,一位漂亮的吉卜赛姑娘正在给当地一位绅士看手相,旁边的一个儿童悄悄地己经把手伸进那位绅士的口袋。17--18世记的壁毯上就绣了这幅图案。作者在告诫人们警惕吉卜赛人。这种错误的看法在欧洲几百年来并没有得到纠正,而且时至今天也没改变被歪曲了的吉卜赛人的形象,1983年我初仿意大利时,我曾到佛罗伦萨市郊的一座教堂作客,当主人短暂离开时,这时有人敲教堂的后口,于是我把门打开,来客是一位吉卜赛老人,他要见教堂的神父,当着我的面他们进行了一番有趣的谈话,使我至今记忆犹新: “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要求救济。” “你们可不错,一天到晚什么也不干,光等着别人施 舍自己坐享其成。” “你们教会不是宣传富人和穷人平等吗?你们不是主 张要救济穷人吗?为什么我来了你却拒之门外外呢?” 于是神父只好给他一张一千里拉的钞票。吉卜赛老人走了以后,神父对我说:“不要和这种人打交道,他们总是不劳而食。”我却回答说:“这是意外收获,因为我是研究吉卜赛人的。”这种出乎意料的回答,使可伶的神父莫名惊诧。的确这位天主教神父的怀疑的眼神我并非是第一次见到,在意大利研究和同情吉卜赛人被看成是不可思议的事。在我和意大利学术界人士的多次接触中,经常遇到这类问题,甚至在民间交往中也不断听到“你为什么要研究吉卜赛人?”的声音,我同情吉卜赛人,各民族应该和睦相处,吉卜赛文化是世界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并有其特殊性等等的说法,并不能使我的听众感到满意,只是友谊和时间不再使我们争论下去。 欧洲人当然也包含美洲和亚洲人对于吉卜赛人的歧视,使吉卜赛文化和非吉卜赛人文化之间的鸿沟变得无法弥合。1499年1月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二世颁布“梅第纳土地实用规则”,其中规定禁止吉卜赛人在西班牙国土内漂泊流浪,违反这一法令者要处以鞭笞、割耳朵乃至驱逐出境的惩罚。这是禁止吉卜赛人保持传统文化的最初的歧视性法令,至西班牙查理三世在1783年10月签署的“制止和惩办吉卜赛人的漂泊流浪和其他不法行为的法令”,在不到300年的时间内,仅西班牙国土内就制定了100多项对付吉卜赛人的法令,在其他国家,限制和禁止吉卜赛人流浪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也层出不穷,这些法律措施并不仅仅是为了惩罚吉卜赛人的刑事犯罪,在更多的情况下是为了限制吉卜赛人保持流浪的传统。吉卜赛人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念,他们最根本的观念是使自己区别于非吉卜赛人社会及文化,并且认为漂泊流浪,不入乡随俗是保持自己传统文化的最好方法。也正是因为如此,各所在国当局对于他们桀骜不驯的性格特别恼火,认为他们不听指挥、不服管理,在城市、乡村随便出入,并对他们的语言、服饰、看手相、卖艺及其他传统习俗均格格不入,因而在具休的诉诸法律的审理当中往往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地做出不利于吉卜赛人的判决。那些莫须有的罪名也都是含糊其词的和不能自圆其说的。 一些西方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无论政府还是学术界对于除主体民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并不承认,只冠以“文化共同体”或“少数语言集团”的称谓,对于吉卜赛人做为一个民族自然更不承认了。在比利时吉卜赛人被视为“国籍未定”者,无形之中吉卜赛人的就业、福利、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均被剥夺。在德国,由于吉卜赛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找中遭受修无人道的迫害,数以万计的人死于元辜,也有部分人侥幸在集中营里活了下来。因而近年来政府决定对吉卜赛人给予赔偿,但受过迫害的人每人只拿到5000马克的赔偿金,这个数字只相当于两个半月的平均工资。法国部分贫穷的吉卜赛人可以领取救济金,但有关当局及法律规定,吉卜赛人及其他流功居民的子女必须在正规学校就读,家庭领取救济金的多寡与子女入学与否联系在一起考虑,因而如果吉卜赛人继续流浪或子女不在固定学校就读将失去救济金。 近代社会主义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帮助吉卜赛人定居,各国政府想为吉卜赛人提供方便,改善他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特别是吉卜赛儿童的入学率。如匈牙利不到60万的吉卜赛人中40%的人仍分于十分贫穷落后的状况,他们住在乡村的小木屋中,缺乏自来水和照明设备,在城市里部分吉卜赛人生活水平低下,有的五六口人家庭也住在一间简陋的小木屋中,匈牙利政府对于这些贫穷的吉卜塞人提供了部分住房,为他们安排工作,希望把他们纳入国家发展的正常渠道,但弥合吉卜赛人文化同匈牙利人文化之间鸿沟的这种努力并不一定普遍得到吉卜赛人的赞扬,住进房租低廉的新居和迸入工厂的部分吉卜赛人感到他们将会失去传统的社会结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吉卜赛人的社会组织克里斯或者说家庭再也无法对其成员进行管理或履行其社合职能,从而使克里斯失去作用,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都会改变,被同化的威胁使他们探深感到不安。因此有些人宁愿生活在自己人当中而不愿搬进新居。 吉卜赛人由于世世代代过着浪迹天涯的生活,他们形成并保留了许多与众不同的习俗和价值观念。除去文化上的价值观念以外,还有一种对于他们来说至共重要的“不洁”观。凡是生活在吉卜赛人共同体中的成员,都必须遵守族内的一切清规戒律,如果有人违犯了这一点,经过长老裁决后,即被判力“麦里姆(mer----ime)”。这意味着他玷污了族内戒律,而成为“不洁”的人。这种人受到全族人的回避和冷落,轻者要受到罚款的处分,重者将被逐出族外。 为了避免有人成为不洁的人,从小进行洁身自爰的教育,并使用戴护贞布等原始手段来保护童贞,至结婚典礼时还要验贞。婚后如有通奸现象,也要被判为不洁的人,丈夫,甚至丈夫的兄弟都有权惩罚失去贞操的妇女。历史上曾流行过极为残酷的惩罚办法,如割鼻子,削耳朵,甚至砍断手脚。有的部落对失贞的已婚妇女要进行公开的审判,由长老主持,对犯有通奸的人进行严历处罚,当着全部落人的面,把犯人绑在树上,大家轮流用皮鞭无情地鞭笞,还要被捆绑一日一夜,然后驱逐出部落。由于被打的人留下了无法治愈的伤痕,任何部落也不会收留她。 为了维妒吉卜赛人共同体的纯洁,不允许他们的成员同异族结婚。对于妇女尤为严格,希望她们进量不同外界接触,避免发生与异族男人通婚的现象。实际上吉卜赛人很少同异族通婚,对违犯这一戒律的人要被称为“麦里姆”并被逐出族外,如果非吉卜寨血统的人愿意成为吉卜赛人的话,经长老同意和履行仪式后也可和吉卜赛人结婚。这种情况一般是吉卜赛把妇女常和异族男性的结合,这位倾心于吉卜赛女郎的男人必须宣誓效忠吉卜赛人共同体,爱护他的妻子以及婚后按吉卜赛人风俗习惯生活。这些原则决不允许背叛,否则要遭到全体吉卜赛人的报复。 吉卜赛把女一旦怀了孕就要回避一切人,似乎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开始过与世隔绝的生活。在英国这段时间为一个月左右,在德国要更长些,孕妇将独自生活六个星期。隔离期间,孕妇必须戴上手套才能迸行烹调,否则道就是不洁,违反了戒律。过了这段时间以后,孕妇先要到教堂去举行仪式或请长者出席宴会,然后孕妇才可能回到家庭或集体中去。到孕妇临产时,要在远离宿营的地方为她搭一个帐篷,然后把她送到那里,因为吉卜寨人妇女不准在家里或自己的大篷车里生孩子。生产期间除丈夫和产婆外,其他人都不得接触产妇。这种习俗除认为产妇不洁之外,还有另外一种意义。吉卜赛人是浪迹天涯、四海为家的民族,从千百年的流浪生活实践中,他们养成了自我保护的本能,他们的医疗条件很差,如果让产妇和婴儿接触宿营地每个人的话,难免有染上疾病的危险,因此用这种古老的传统保护产妇和儿童是十分必要的。生产后的两周内,产妇被认为是不洁的,她使用过的衣服、被褥、生活用品、餐具等都要销毁或扔掉,吉卜赛人认为这些东西一经产妇之手己变成不洁之物。 吉卜赛人不仅认为孕妇、产妇是不洁的,而且月经期间的妇女也是不洁的。因而也有许多忌讳。在德国,吉卜塞妇女月经期间不能为男人做饭,不准接触餐具,特别是不许将自己的内衣放在男人附近的地方。在波兰尤甚于德因,吉卜塞妇女的裙子如果碰到男人的帽子,这顶帽子就变成了不洁之物,必须扔掉。女人洗内衣时要与男人的衣服分开,内衣裤在晾晒时甚至要找个不易为人发现的地方。此外,如果无意之中妇女从餐具上跨过去,那么这些餐具也变成了不洁之物,不能再用了。 不过,吉卜赛人的“不洁”观在日常生活中,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是保持清洁,这与所谓吉卜塞人脏里脏气,原始野蛮的说法刚好相反,他们异常重视个人卫生和纯洁的性行力,甚至有些地区,如保加利亚和土耳其参加婚礼的吉卜赛人都必须先洗个澡,不能把“不洁”带到新婚夫妇家。这种习俗同他们过去的流浪生活有很大观系。在他们到处宿营的日子里和群居的生活中,遵守日常生活的纪律和保持清洁卫生是十分必要的,这观系到全体成员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危,因此吉卜塞人的“不洁”观也成为他们信仰的基础和行动的指南。 吉卜塞儿童上公共学校就因为习俗不同而闹一些笑话或冲突。在学校用午餐,几个孩子一起上厕所,男女孩在游戏中手拉手和上生理卫生课都使吉卜塞儿童不知所措,因为这一切都违反他们的“麦里姆”。这也是吉卜塞人不愿让子女上小学的原因之一。吉卜塞人大多数是文盲,由于传统的流浪生活,他们不重视读书、写字,加上上述原因,要说服吉卜塞人把他们的子女送到公共小学读书是一件颇费口舌的事。 五、内部社会结构 绪言 欧洲曾经流传过这徉的一个故事,一辆马拉的吉卜赛人大篷车在流浪途中陷入泥沼,他们从车上下来,边推边向圣母祈祷:“仁慈的圣母请帮助我们,如果我们的车能从泥中推出来,我们一定向您供奉一支和我们身体一样大的蜡烛。”当马车开始移功时,那支许了愿的蜡烛就缩小到脚那么大,马车往前移功一步,再许愿蜡烛就变成脚指头那么大了。马车赶出泥沼,蜡烛的许愿就成为泡影了。他们会对圣母玛丽亚虔诚地敬今札,并且说:“仁慈的圣母,您对我们这些穷人是一定不会苛求的,我们对您保持敬意比奉献给您蜡烛更好。” 这个故事要说明吉卜赛人并不是虔诚的宗教信徒,而且他们也没有固定的宗教信仰,或者说没有统一的宗教信仰。他们通常采用所在国的宗教仪式,在历史上他们曾皈依印度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但这种信仰往往同他们所处的特殊环境分不开,因而不能不说包含了权宜之计的成份在内。 在他们刚离开印度的时候,吉卜赛语言中只有一个泛指的词----神,他们并没有坚定而专一的宗教信仰,比较容易接受足迹所到的国家的宗教。在拜占庭时代,他们成为基督徒。在14世纪开始的时候,在希腊各岛他们参加了东正教礼仪。 在拜占庭帝国和土耳其人战争期同,吉卜赛人和当地居民一样,饱尝了战争和统治交替变更之苦。有据可查,1442年在意大利波罗涅和1427年在巴黎“吉卜赛怅悔者”倾诉了战争给他们所带来的悲惨处境,特别是统治者的不同宗教信仰,使他们无所适从。 在土耳其人统治的国家里,许多吉卜赛人仍保持了基督教的信仰,其他人则皈依了伊斯兰教。然而前者的处境比后者要困难得多。当时每个公民必须缴纳税款,然而根据宗教信仰不同,纳税数量也不同。如17世纪在南阿尔巴尼亚,士耳其帝目规定吉卜赛穆斯林交18o阿斯普利,而基督徒要交纳250阿斯普利。 朝圣 吉卜赛人在从罗马教廷统治下游离出来的国家里开始处境比较好,在希腊他们不但同希腊教徒有来往,而且同法国、意大利等西方国家的朝圣者有联系。从他们进入欧洲开始,就在谈论上帝和成为朝圣者。在中世纪的时候,朝圣者是受人尊敬的,每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和神职人员都对朝圣者给予帮助。 1422年在罗马的朝圣更有利于他们的流浪生涯。他们旅行到意大利后,教皇给他们签发的信件派了很大用场。此后7年的时间里,不断地朝圣为他们的流浪生涯铺平了道路,保证他们成为各城镇教会、教徒和其他居民的受欢迎的客人。以教皇、教会、国王的名仪签署的通行许可证,允许吉卜赛人到各地去朝圣,而且并不限定朝圣的目的地。有的时候也提到某些圣地,如罗马的圣彼得墓、至保罗墓或贡波斯泰拉的圣贾科摩墓等,但并不是非去这里不可。而且任何道路都可以通向这里,因此,实际上允许吉卜赛人以自己的方式到自己愿意去的地方朝圣,这就为他们的流浪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世界范围的朝圣是由教皇首先提出来的,流浪到欧洲的吉卜赛人立即响应了这一号召,为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找到最好的庇护。1427年在法国巴黎和亚眠、1429年在杜埃、1429--1430年在荷兰的乌特勒支、鹿特丹和比利时中部、1436年在法国讷韦尔、1447年在奥利、1462年在西班牙安达鲁西亚的贾恩、1470年在安达鲁西亚的安都哈尔他们都畅行无阻。在荷兰从1496--1518年教皇为他们签署了三次通行征。一位“小埃及的勋爵”1505年到达苏格兰的时候.,被苏格兰国王当作教皇推荐的贵宾接待。有的时候,朝圣者还要求所到国家的特殊照顾,如1435年一位“埃及伯爵”付不起哈卡海关的通行税,便以去西班牙朝圣为由申请免税。 一个多世纪以后,在意大利著名朝圣结束时,一位教皇的代表接受了一位“小埃及伯爵”的请求,发给他一张通行证,可以安全抵达和朝拜世界各地圣地。1537年神圣罗马帝国的王储、坎布莱西斯的主教和公爵罗伯特-德-克罗伊同样同意一位“小埃及伯爵”的请求,为他的朝圣提供方便。 但是在以后由于地方当局的怀疑,教皇的信件逐渐失去作用。米兰大公弗朗西斯科在1539年责备吉卜赛人“在伪装的宗教信仰和短暂的祈祷忏悔的外衣下,浪迹天涯海角”。1553年,即他的继承人执政5年之后,也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来对待吉卜赛人以朝圣的名义流浪异乡。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宗教改革和伴之而来的宗教战争才结束了教皇为他们到各地朝圣所签发的信件的作用。 朝圣经常是虚构的,这是四处迁徙的最好借口,并可以在宿营地获得停留和补给的权利。 实际上吉卜赛人中也有一些虔诚的教徒,他们确实有自己的信仰,在四处漂泊的生活中包含着朝的内容,并以他们自己的方式随心所欲地进行。另外一些人则相反,利用盛大节日期同人们聚集在一起的习俗,比较容易地找到维持生活的手段。 在有关的地方志上也曾记载了吉卜赛人朝圣的情况。在1508年一些过路的吉卜塞人为了去南泰斯,他们得到法国布列塔尼公爵夫人的恩准停留在圣.米盖尔山。1600年在马莱萨斯,而查尔勒斯故意捉弄他们,朝圣不应该那么舒适,让他们步行。 在法国圣.维拉茵存圣物的阿里塞教堂附近经常看到许多朝圣的吉卜赛人,特别是在18世纪初,他们受到骑在高头大马上的警察的不断盘问。一个吉卜赛妇女在1734年曾去那里祈求上帝治愈她的癫痫病。 在意大利莫德纳区,一个被逮捕的吉卜塞人声称,两天以前他的家庭曾到埃米利亚的雷焦市的吉亚拉圣母院去朝拜雷焦圣母像。 在西班牙吉卜塞人去格林纳达或到莱昂参加多明我会的庆祝活动,或去马德里朝拜城市女神----圣安娜。 在近代比较著名的朝圣是在法国南部加马利岛的拉梅尔的圣玛利(又叫拉梅尔圣母院)。这种巡礼原是欧洲基督徒朝拜至女玛利-贾科摩和玛利-萨罗美的宗教仪式。这种仪式起源于1448年,当时昂克家族发现了圣人遗物,并加以供奉。至16世纪时,这种仪式盛行于欧洲。吉卜赛人在这个时期大规模流浪到欧洲,他们以虔诚的基督教徒的身份去参加巡礼。当时他们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遭到所在国当局的迫害,并为他们的流浪生活提供方便,同时朝圣也成为他们生活当中的一部分。 同欧洲人一样,最早他们也是向圣玛利-贾科摩和圣玛利-萨罗美朝拜,但以后吉卜赛不再向基督教的这两个圣女朝拜,而是以天主教的方式向他们自己的圣女萨拉朝拜。黑圣女萨拉是圣玛利的使女,吉卜赛人特别崇敬黑圣女,视为自己的同胞和主宰,并敬奉力守护神。 祭祀黑圣女萨拉的起源在吉卜赛人中也是神秘莫测的。有史可查的,在17世纪一个吉卜赛女婴在洗礼中接受了萨拉的名字,那是在1632年,驻在法国讷韦尔的圣-维拉茵的雅克-豪贝尔上尉连队的埃及人(指吉卜赛人)查尔勒斯-德-拉-图尔和玛利-雷内德的女儿在受洗时得到这一荣誉。在此之前,萨拉的名字似乎没有出现过,尚未在这非地区被认识。19世纪以后,吉卜赛人开始到上述的加马利岛去举行巡礼。每年5月24--25日,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德国、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的吉卜赛人,乘著马车或汽车赶到那里参加祭典。一位名叫弗莱德利克.米斯特拉尔的人,在他的回忆录中叙述了1855年他在圣.玛利所做的旅行:“教堂格外地充满了朝拜的人群,有阿尔勒的妇女,有病人,有吉卜赛人,一个挨着一个。特别是吉卜赛人,他们点燃了许多大蜡烛,但是只在萨拉的祭坛前,特别是他们的信仰,萨拉是属于吉卜赛民族的。” 近几十年来,欧洲吉卜赛人仍然遵循民族传统每年要到圣玛利举行巡礼。祭典的前一天晚上,人们来到拉梅尔圣母院,聚集在地下圣堂的萨拉圣像前参拜,把插在黑圣女塑像前的数百支白色蜡烛通通点燃;使漆黑而又香烟缭绕的圣堂被照得如同白昼。用鲜花、花边来装饰黑圣女萨拉的蓝白色衣服,并给她戴上项链。 参拜的人群自觉遵守纪律,尽管极度兴奋,但仍然静静地鱼贯而入。其中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也有裹着头巾的老奶奶,有身着现代服装的黑发青年,也有紫裹花连衣裙的妙龄少女,当然带着孩子的母亲更不少见,人们都期待一睹黑圣女芳容,这将给他们带来好运。朝拜的人还把孩子高高举起,让他们热烈亲吻黑圣女的脸,致使萨拉偶像的彩绘颜料日益脱落。 第二天清晨,在18名骑马的卫士护送下,吉卜赛人将搁放圣像的小舟抬向岸边,放入水中后,举行海洋祝福仪式。以前,每个参加者都要走入水中,现在仅聚集在海边接受大海的祝福。在宗教仪式举行完毕后,还要进行诸如舞蹈、斗牛、唱歌等庆祝活动,以遣余兴。 有着100多年历史的圣玛利巡礼,是离散了的家庭和朋友重新团聚的极好机会,因此吉卜赛人十分重视这个节日。同时,对于非吉卜赛人也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因力它既是宗教膜拜,又是狂欢节,所以旅游者也纷纷按时赶到这里观看朝拜、祭祀和表演节目的各种精彩而又奇妙的场面。 近几十年来,除在加马利岛举行巡礼外,还在法国南部与西班牙交界处的鲁鲁尔举行类似活动。自1959年以来,每逢9月1日来自各地的属于罗姆、辛特(或马努斯)、卡列三大血缘集团的数千名吉卜赛人也到那里参加庆典。在意大利罗马市近郊波美次亚,每年9月也举行天主教巡礼。1956年教皇保罗六世亲自参加庆典,在吉卜赛人营地主持了弥撤,给吉卜赛人带来了无上的荣誉,使他们受到极大的鼓舞。 宗教礼仪 除去到固定的地点朝圣外,吉卜赛人还经常到各地教堂去做弥撒和参加宗教仪式,并且根据当地宗教信仰的不同情况来决定他们的取舍。在某些国家如特兰西瓦尼亚(今罗马尼亚),那里有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教,于是不同的部落和家族的吉卜塞人也有了不同的信仰。在捷兰多他选择了当地统治者大公的信仰,这种根据贵族的意愿所做的选择应该说是最明智的,它避免了件多麻烦。 吉卜赛人去教堂参加宗教仪式一般是在最重要的场合,主要是给孩子施洗礼和老人的葬礼,有时候婚礼也在教堂里举行。 在法国有无数吉卜塞人在教堂举行洗礼的例证。1494年在梅斯的教堂里曾举行了一次十分隆重的洗礼。一个“埃及公爵(吉卜赛人)”的女儿出生于10月24日,这是圣.弗朗西斯科的吉日,于是她的洗名就叫弗朗西斯科。这位“公爵”还请了该城市三位出身显赫家族的男人和两位来自名门的妇女做教父和教母。宗教活动也具有社会意义,一般教父母的选挥不能脱离当地的实际情况,毫无疑问,最好的人选是有地位出身门望族的人,他可以保护她的教子及其家庭,同时还可以慷慨解囊相助。1595年法国沙特尔的一个吉卜塞女婴得到了由法国司法大臣的女儿卡特琳娜-胡朗特做教母的荣誉。 如果一个家庭请到教堂的本堂神甫亲自主持洗礼活功,这对吉卜寨人来说不仅仅是荣誉,在未宋的流浪生活中将有实际效用。 吉卜赛人也在其他的天主教国家为自己的孩子施洗礼。如在西班牙的格林纳达的一个教区的登记簿中记载了1530年一个吉卜赛女婴菊雅娜洗礼的情况。 吉剥塞人在新教国家施洗礼的情况也很多,如在马尔萨斯的班克斯峡谷的路德派牧师为一个埃及人(吉卜塞人)的小孩施洗,教父母均是当地绅士家庭的成员。吉卜赛人为自己的孩子施洗礼,在英国自伊而莎白二世以后便风行起来。在瑞士从16世纪开始,在荷兰北部特别是弗里西亚和维鲁威则在17世纪出现此风。 17、18世纪的许多半者如托马斯、格莱尔曼等都肯定为了增加可能的利益,吉卜赛人多次为他们的孩子施洗礼,也就是说同一个孩子可以在不同地点的几个教堂里施洗礼,但是没有确凿的证据。教会十分担心这种情况出现,如特兰西瓦尼亚的萨克森教会在1557年和1661年两次规定,如果没有确切的出生地证明的话,就拒绝为吉卜赛人施洗礼。 既然教会把吉卜塞人拒之门外,那么他们是否有自己的洗礼仪式呢?德国医生约翰.迪茨肯定1686年在匈牙利己经形成这种仪式:“他们有自己的仪式,成年人带著孩子到溪水中施洗礼,让孩子的头浸入水中三次。” 吉卜赛人在教堂里举行婚札是比较少的,他们习惯按照自己的民族传统举行婚札。但也不是说在人生中的重要时刻不希望得到教会的祝福。在许多教堂的记事薄里登记了吉卜赛人的名字,1651年在靠近法国卡昂的多乌莱斯的教堂为拉.盖斯纳依上尉连队的两个吉卜赛士兵和两个同族姑娘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在奎斯泰尔汉证人面前缔结婚约,他祝福他们永结百年之好。 1662年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附近的圣彼得教堂,吉卜塞士兵卡洛鲁斯-皮托罗麦与他的同胞马利-拉佐乌尔姑娘在神职人员面前发誓互敬互爰终生。 在英国吉卜塞人的婚礼受到牧师的祝福。在17世纪,在某个教堂为吉卜塞人举行的结婚仪式上有20对吉卜赛人组成的队伍为新婚夫妇祝福。 但是教会或教士并不都愿意对吉卜塞在举行结婚典礼的时候履行神圣的职责。意大利摩德纳的宗教裁判所受理婚姻事务诉讼,然而他们这些神职人员对吉卜赛人持有偏见:认为吉卜赛人不信仰基督教,结婚仅仅是机遇;因此拒绝在婚礼上为他们祝福,也不受理没有在教会举行过结婚仪式的离婚案件。一位已婚吉卜塞妇女向这个宗教裁判所提出离婚要求时,在宗教裁判所的法庭上,来自托莱的教堂神甫矢口否认曾为起诉人拉乌腊和她的丈夫冬尼诺在他的教堂里主持过结婚仪式。当事人拉乌腊,一个刚满20岁的吉卜塞妇女说她是在一年前结婚的,她丈夫在婚后时常离家出走,在家的时候又常打她,因此提出离婚。对于神甫的否认态度提供了如下的证词:“冬尼诺说他爰我,要和我结婚,于是他把我带进托莱的教堂,当着我叔叔、兄弟和其他来宾的面,发誓永远不抛弃我。托茉的教堂神甫出席了仪式,他手拿一本书(圣经),宣读了我们永不分离的誓词。托茉的许多妇女(吉卜赛人)都象我这佯做。”这件事既说明了教会并不太愿意为吉卜塞人进行结婚祝福,或者说即为吉卜塞人主持了结婚仪式,在宗教裁判所法庭这样严肃的场合也不愿意公开承认,同寸也证明了许多吉卜塞人在他们完成终身大事的时候也愿意得到教士的祝福,在精神上得到慰藉,使生活更有意义。 至于宗教葬札,教区的记录经常提到吉卜塞人的名字,弥撒是葬礼中必不可少的仪式,隆重而又严肃,是为了死去的吉卜塞人的灵魂安息。在教堂举行葬礼绝不能说吉卜塞人抱有什么其他的目的----在教堂为他们的孩子施洗礼或许可以批评他们目的不纯,某些人则是为了某种实际利益----葬礼的费用对他们来说是十分昂贵的。 吉卜赛人家族的族长或某些成员甚至作为社会名流获得在教堂举行葬礼的荣誉。德国教堂里友现了15、16世纪小埃及伯爵(吉卜寨人)的墓碑,上面刻有碑文和家族纹章。在法国昂儒的布列萨克,1629年埃及上尉(吉卜赛人)查尔勒斯-载-拉-戈拉维葬于洗礼泉附近,300多人为他送葬,他的遗孀为他做了40次天主教弥撒,并且把上边刺绣着美丽图案的面料捐赠给教堂。在法国曼恩的查龙斯教堂里有热莱麦.罗伯特上尉的墓碑,这是根据教区负责人安则耐塞主教的命令并经过教区的同意于1626年修建的。同一年在法国阿尔比一位吉卜塞上尉被埋在贾可比尼修道院,天主教加尔默罗会的修士们参加了宗教仪式。1655年一个上尉家庭在械斗中被杀,经过调解,由凶犯付款在教堂里为死者做6次弥撒,以超度亡魂。 1661年圣梅内赫德教堂记事中,本堂神甫笔录了一次吉卜赛妇女的葬礼,他写到:“在接近圣餐圣事和临终涂油的时候,作为教悔者的可尊敬的神甫向我们保证,由于她接受了我们的信仰,所以他决定给予她受祝福的权利,拯救她的灵魂,并在一切事情上给予必要的关心。” 被惩罚的吉卜塞人在临终前,也可以向神父忏悔,让上帝拯救他的灵魂,饶恕他的罪过。1787年茉因哈尔特家族的吉卜赛人成员虽然在新教区已被收监定案,可是许多天主教教士仍然去看望他们,接受他们的忏侮,并一直陪伴他们走上刑场。 英国教区的记录中有无数吉卜赛人在教堂里举行葬礼的事例。最早可以追溯到1533年,一位吉卜塞人被埋在教堂里,他的亲属付了9先令的费用,而这笔开销在当时是昂贵的,因力埋在公墓里只需要若干便士。一些葬礼非常庄严肃穆,1740年,在一位吉卜赛酋长夫人的葬礼中送葬队伍浩浩荡荡,牧师为她进行祈祷。 除此之外,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职业的吉卜赛人也有各自不同的宗教实践。在英国的一些地区,许多吉卜赛人是虔诚的教徒,他们按时参加一些日常的宗教活动。每逢星期天这些家庭的成员穿戴整洁的服饰来到教堂做弥撒,然而他们的出现似乎并不总是受到其他虔诚教徒的欢迎。他们指手划脚地说:“看!吉卜塞人!他们来了。”教堂执事和公众也很少愿意为这些“外人”安排适当的位置。 在特兰西瓦尼亚一位旅行者记录了吉卜赛人守斋的习俗。他们至少在封斋期(四旬斋)的最后几天和圣诞节、至母升天市的前夕禁食。 英国旅行者斯文布尼在18世纪末谈到西班牙吉卜人时说:“尽管他们极力适应天主教仪式,但总被看成是不信教者。”他接触过一些吉卜赛人,他们向他保证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也亲自看到吉卜塞妇女衣袖上缝着圣牌。 一位名叫尼古拉.文图拉的女作家,在她的《政治宝藏》一书中,当谈到希腊和达尔马提亚(今南斯拉夫境内)的吉卜塞人时写到:“在这些地方他们以基督徒的方式生活着,既不偷盗、也不欺骗,我注意到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对神职人员总是特别有礼貌和言听计从。” 教会对吉卜塞人的态度 尽管教会对教徒受祝福的权利给予保障,但无论天主教的俗间教士、入修会教士以及其他教派的神职人员,还是各派在俗教徒,对于吉卜赛人的宗教虔诚并不都感兴趣。 希腊人管吉卜赛人叫异教徒,而西欧的基督教徒自吉卜赛人出现在欧洲起,就称他们为撒拉逊人。在德国、阿尔萨斯(今属法国)和荷兰,人们给他们冠以“海吞”之名,意为异教徒或新的皈依者。 有关诅咒吉卜赛人的传说,始终在欧洲各国民间流传。人们他们说成是圣经里一些恶神如凯诺、库斯、卡姆等的后代。而上面提到的文图拉在证实吉卜塞人信仰天主教后她又写到:“他们受到一些诅咒,人们议论吉卜塞人的祖先由于拒绝逃到埃及而且怀着耶稣的圣母玛利亚投宿,所以他们的后代才落到如此下场。没有固定住址,浪迹天涯海角。”也有人说他们的先人曾服务于圣经故事中的暴君埃罗德王,并参与屠杀圣婴,因此他们的后代也不得安宁。 许多学者(包括神职人员和在俗教徒)说吉卜赛人没有任何信仰,或者全部皈依不同的宗教。18世纪末,根据德国语言学家格莱尔曼的说法:“没有一个吉卜赛人会服从于宗教的最小的教义,而在任何一个村庄要改变他们的宗教信仰不会遇到什么大的麻烦,就象一个人要换身衣服一样容易。” 西班牙的一些理论家更加偏激,他们以托莱多大学圣经教授桑秋-德-蒙卡达为代表,他在1619年写到:“有虔诚信仰的人们认为,他们(吉卜赛人)同异教徒一样,他们的许多人是非基督教徒、狂热的崇拜者和无神论者,他们没有真正的信仰,尽管表面上皈依当地的宗教,但他们是土耳其人或象士耳其人,他们是犹太人或象犹太人,有时候也让他们的孩子在教堂受洗礼,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入乡随俗罢了。而且这种情况只是偶尔发生,他们并不经常参加圣事,也不去做弥撒。”在他看来,吉卜赛人应该象犹太人那徉受到谴责。 瑞典新教教会16世纪时对吉卜塞人公开表现出敌意,斯德哥尔摩大主教劳伦迪乌斯.彼得竟这样教悔他的教士:“没有一个神甫必须力塔塔尔人(指吉卜赛人)服务,既不给他们的孩子施洗礼,也不为他们的葬礼做祈祷。”的确许多牧师遵循这个主教的教导,拒绝为吉卜赛人祝福。甚至当某位神甫在为吉卜塞婴儿施洗礼后,竟遭到劳伦迪乌斯.彼得的训斥。他说:“为吉卜塞人的孩子施洗礼;就等于拿着珍珠去喂猪。”由此可见教会对吉卜塞人的故意和歧视并不比一般人逊色。 与此相反,有一些人努力改变吉卜赛人不能循规守矩的一面。在17世纪中叶,一位出身普洛旺斯显赫家庭名叫卡斯帕尔德-戴-西米亚内的科斯泰的富人,曾试图在吉卜赛人中传教。在马塞有一所监狱,许多吉卜塞人被收容,而家庭关念十分强烈而又非常忠于自己丈夫的妇女带着孩子也到附近安家,形成了一个临时营地。卡斯帕尔德请桑泰.阿科斯蒂诺神甫每周为这些吉卜塞人妇女布道三次。又为她们租了一幢房子,让她们生活在一起。这个改变吉卜塞妇女信仰的举动,每月花费2000里拉。但这个共同体没能保持下去,酷爰自由和浪迹天涯的习俗时刻呼唤着她们,在创建者死去之后,共同休也就随之消亡了。 有些教会的负责人也有转化和改变吉卜赛信仰的企图,对于那些尚未皈依基督教的外乡人,他们做了许多宣传和动员,但并不一定取得满意的结果。1711年在德国的德累斯顿,一位新教牧师到狱中去看望7个被收监的妇女,向她们讲解基督教教义,但她们对于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对于生活的艰辛和苦难的遭遇深感痛心,对未来己失去信心,于是她们拒绝了牧师的要求,回答他上帝的教悔是太古老了,宁愿按照传统的方式生活。一位著名的西班牙传教士加泰拉尤达神甫在1756年对停留在特利亚纳地区的吉卜塞人也曾进行广泛的宣传,但结果是相同的,这些吉卜赛人没有对上帝表示敬意。 有些国家也曾经使用严厉的措施以使吉卜塞人皈依基督教。德国皇帝裘塞拜二世(1765----1790年在位)下令对吉卜塞人实行强制性教育。吉卜塞人必须送自己的子女到学校就读,同时他们也必须经常到学校去做弥撒和参加宗教节日庆典。一些国家相继效仿。十多年后,或许是愿意了解这种强制性措施所产生的效力,一位女慈善家向一些匈牙利吉卜赛妇女询问有关的宗教知识,尽管出于暴力强制使她们皈依了天主教,但对于教义却什么也不知道。她们虽然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是与其说她们热爱上帝,不如说她们害怕上帝。她们说:“上帝会杀死我们。” 在强迫归化的同时,许多国家的教会也没有放弃做吉卜塞人的工作。1828年德国新教组织在腓特烈港的吉卜赛人聚集区开展工作,当没有取得成效,该组织试图对吉卜赛孩子进行宗教教育并让他们离开自己的家庭。同样的事也发生在1850年,一些匈牙利神甫努力使吉卜塞人天主教化。索特马尔的主教为吉卜塞儿童创建了一所天主教宗教学校。这种使吉卜塞儿童脱离他们父母去接受教育的作法,对于家庭观念很强、注意保持自己民族传统和忠于自己家庭的吉卜塞人来说是并不合适的,往往造成心理上的反感并带来后遗症。1988年年底当我在瑞士考察时,了解到瑞士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情况,本世纪20年代开始,一个由倾向纳粹思想的人发起的“陆地孩子运动”,强迫吉卜塞儿童和他们的家长分开去接受教育,以使这一代人实现定居化。这个运动使无数吉卜塞儿童和他们的双亲失散,直到现在1974年这一运抵才告结束。近年来瑞士的“吉卜塞儿童基金会”要求瑞士政府公开道歉,并通过周密调查找到那些失散的人,同时也应给予必要的赔偿。这一情况在瑞士有许多人知道,他们也感到出了这种事是很不应该的,对不起那些失散了的吉卜赛人。 吉卜赛人由于他们纯朴的感情和天真的信仰,在刚到欧洲的时候还是受到欢迎的。当他们在基督教世界逐渐扩散开来的时候,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信仰都难以使当地基督教徒所接受。形成偏见以后,他们的处境就更困难了。 有时候宗教感情也可以接受他们,但只是暂时的。在圣诞节至主显节(1月6日)期间,这些神秘的东方人可以在庆祝场所找到他们的位置,排外情绪消失在节日的喜庆气氛之中。在意大利教堂里安置的耶稣诞生的模型里,总可以找到吉卜塞姑娘对圣母玛利亚的奉献----马槽边的干草垛。 关于这一典故有着各式各样的传说,在意大利流传着许多有关吉卜塞姑娘偶然遇到圣母玛利亚的叙事待,特别是以民谣的形式出现。著名的诗篇《吉卜赛人》出现在16--17世纪。下面节录了一些有关圣母玛利亚怀着耶稣在裘寨拜陪同下逃到埃及时偶然遇到一位吉卜赛姑娘的对话: 吉卜赛姑娘: 神会拯救你,美丽的夫人 我相信你有什么不幸 你们在寻找住宿吧 但愿别失去机会 于是吉卜赛姑娘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休息的地点,在驴棚的干 草堆上过夜。然后她提议为疲惫不堪的过路人算命。他用30行诗 的结构叙述了圣母玛利亚的过去未来,并且对孩子的未来说出了 令人震惊的话,预卜他将接受洗礼,受到爱抚,还将遭到鞭答,最 后死在十字架上。她说: 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 你将看到他先你而去 死在牢固的十字架上 美丽的孩于,温柔的孩子 她功告玛利亚做罪人的母亲: 你将得到无限的荣誉 使我们这些罪人羡慕 最后她要求施舍: 我没有使你烦恼吧 我知道该怎么做,美丽的夫人 给我点施舍吧 拯救我这可怜的吉卜赛姑娘 但是她要求的不是物质上的施舍,而是给予真正的悔过和永 恒的生活: 我做了真心的忏悔 得到了你的祝福 为了使我死去后的灵魂 进入天堂的大口 很明显,这些早期的民间传说是以教育民众为目的的。想让更多的吉卜赛人皈依基督教,用上帝的思想指导他们的行为,使他们的价值观念纳入西方社会的轨道。在另一个民谣里,吉卜赛人认式到圣母玛利亚比他们更能善知道过去未来: 夫人,对于人的命运 我们善于推测、卜算 但是我真心地告诉你 你比我们知道更清楚 清朝三百年艳史演义(节选)——昆秀阿宝 清朝三百年艳史演义(节选)----昆秀阿宝 不道苏州有几股农民起义,因为北方消息不好,他们也乘势活跃,案如山积,为首的是范高头弟子金昆秀,昆秀还仗着妻子阿宝。夫妇俩往来湖面,万夫莫当,所以人们将二人并称为昆秀阿宝。从前范高头被官兵捕获的时候,昆秀也被捕入狱,并都被判为死刑。在行刑那天,阿宝纠集了几十个乔妆改扮,分布法场,将护场的营兵打得四分五裂,夺了刽子的刀,割断昆秀绑索,杀开一条大路。他们负着昆秀,大踏步飞奔出郭,阿宝持剑断后,迎敌这班营兵。从此窜入太湖,专以包揽盐船,截劫官绅为生活。 这昆秀本是浙人,阿宝却是淮人。看他丰致嫣然,雅善修饰,并不像有十分膂力,谁知他精于柔术,纵横驰骤,所向披靡。便是他所使的两剑,浑脱浏亮舞起来,真觉寒光一缕,直沁心脾。弓鞋上裹着红绫,鞋尖还有铁片,稍与龃龉,触人立仆。昆秀爱他殊色,服他绝技,多少赳赳恒恒的部下,一齐拜倒石榴裙下。阿宝每发号令,莺声呖呖,使人感奋。各部下勾结私贩,往来苏浙,靠着阿宝替他保护。阿宝头裹方巾,足穿革履,身披红呢罗汉衣,手执长矛,在船头上左顾右盼,--旁若无人。苏州的缉私飞划营,械利船坚,鳞次栉比,听到“昆秀阿宝”四字,早已侧目而视,掩耳而走,不敢出来干涉。有时狭路相遇,亦只退避三舍,让他挂帆远去。真弄到没有转旋余地。阿宝还点头话旧问一句“别来无恙?”若新出来的不知厉害,他也并不鸣枪持械,只引营船到芦花浅水里面,将舱底胶在泥泞,他才把军装号衣,一概收去,人是不伤的,船是不要的。若是彼此不发生事端,他隔了半年三月,总寻出几只破船装着百十包私盐,送你们营里挪去请功,算是点缀面子。营官知道他识趣,只要于考成无碍,也从不出来难为他。况且他的部下,横潢断港,各有埋伏,多一事不如省一事,何苦冒着危险,赶这靠不住的战绩?阿宝胆愈大,气愈壮,烟波浩渺里,同昆秀并坐一舟,四橹双帆,迅如飞鸟,桅杆上还挂着一面“金”字的旗。这船后面跟着十余只划船,轻于片叶,前后共有八桨,舟子手足并用,能够冲着风浪进去,凭你洞庭东、西两山的狭径,他总经横纬直,环绕无讹。阿每年操练诸舟,出入有定时,聚散有定所,比不得吃粮不管事的营官,只是虚张声势。 阿宝料定太湖脚跟站住,还想到长江上下,推广营业。果然洞庭湖一班私贩,知道昆秀、阿宝的名誉,用重币聘他出马。 阿宝恐怕两人同去,大本营要受影响,决计将昆秀留着,自己到洞庭湖去走遭,嘱付昆秀不可轻举妄动。 昆秀起初也谨遵妻命,后来觉得英雄不武,髀肉复生,便上岸去游玩一番,喝一杯茶,听一回书,谅也不关紧要。昆秀步进城门,一径到玄妙观里。早有县役得着消息,暗里使个眼色,约定全班捕快,小刀、铁尺,围住昆秀,昆秀手无寸铁,自然寡不敌众,擒住了解到县署长、元、和三首县会鞫一过,确是昆秀正身,一面照例寄监,一面同禀苏抚。苏抚知道昆秀是劫过法场的,迅雷不及掩耳,请了军令,在桃花坞地方弃市。 部下飞报阿宝,阿宝从洞庭南下。潜身入苏,把昆秀残尸买棺另殓,直哭得泪尽继血,说道:“昆秀的死,是我所害,不能不替他报仇。”最恨的是一个定谳的抚幕,两个被捕的县役,不到几日,尽皆性命不保了。苏抚虽下令通缉,终究有点害怕,借着南京会议保障东南的事,去谒见江督了。阿宝遁归太湖,检点部下,依然一呼百诺。只是水天一色,影只形单,减却几分的威风,销却几层的豪兴,这保镖贩盐等事,誓不愿再为冯妇。旁观知他年未四十,徐娘丰韵,犹是当年,或者别抱琵琶,重寻故辙。不料阿宝姿如桃李,操若冰霜,平时缟衣练裙,从不假人词色。每到酒酣耳热,纵谈旧事,不觉勇气奕奕,眉目翕张。他说:“范高头劫富济贫,一生任侠,终逃不过监终一劫。便是昆秀取财从不害命,获资从不采花,也弄得名列刑章,身罹法网。”他却酷爱芦川清净,居然小结蜗庐,红树青山,都成伴侣。有时湖中闻警,还挂着烟蓑雨笠,出入波涛。不知如何遇一老僧,他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莲花设座,贝叶翻经,将积聚的白镪黄金,在芦川大兴土木。老僧则生公说法,顽石无不点头,近村的蟹舍渔家,都称赞阿宝慈善性成,分他一点余润。阿宝既然皈依佛教,将所存的种种船械,一律变价,散给众人。这班部下无头不行,渐渐散归田里。太湖里无形去了一蠹,商民也从此安谧。 太湖本有个捕盗同知,听得昆秀已死,阿宝已隐,上了个《枭匪肃清》的禀帖,苏抚奖励勤能二事,保他在任候升知府。 这同知姓姚名景龙,自从内阁中书截取出来的。他有一首长歌,专说金阿宝的道:莫厘峰下雌风竞,乌袖蛮靴传号令。云连帆橹密于林,凡偃波涛明似镜。自言生小弄弓刀,面貌端妍意气豪。不待裙钗催画揖,却将巾帼换征袍。奈何明珠竟投暗,佳人从此留遗憾。 飞锦空教蜃市嘘,织绡那有鲛人瞰?万顷清流一叶舟,几多枫获可怜秋。比肩笑结鸳鸯社,跌脚惊翻鹦鹉洲。谁人慷慨临西市?健儿身子何妨试。电掣飙驰太恐慌,剑炊矛浙同游戏。姜凉最是洞庭波,坞上桃花血泪多。一恸锋芒逼忉利,三生因果证弥陀。同侪争说屠刀放,粥鼓斋鱼谈近况。雄心收拾笋蔬香,劲节扶摇松竹样。此中聚散亦前缘,转瞬沧桑几变迁。古树斜阳钟一杵,有人理桨泊芦川。 阿宝到了芦川以后,太湖里虽有些零散的起义武装,仗着缉私营迎击兜剿,逃的逃,窜的窜,东合西散,有的躲在湖州,有的混在苏州。江浙两省的督抚,合议在太湖会操,钲鼓喧天,旌旗蔽日,虽是没有什么效果,也算是先声夺人的胜算。 ******* 按照这评书,这些是清末的事情,本书把昆秀阿宝的事迹提前了。 ******* 张廷玉之弟——张廷璐 《雍正王朝》中张廷璐案应“平反” 《雍正王朝》是部历史电视连续剧,在中央台播映以来, 收视率高,好评如潮。我也非常爱看。我以为历史剧不同于 历史,不必时时事事都符合史实,允许有文学渲染和艺术夸 张。但历史剧也不同于“戏说”、“野史”、“外传”等, 不可任意编造,主要人物与主要情节应该符合(至少基本符 合)史实,不能与史实太离谱。 《雍正王朝》对处理大学士张廷玉之弟张廷璐“科场舞 弊案”而被斩首这个重要情节,正反颠倒,严重失实。把正 直清廉的官员变为贪赃枉法的罪犯,把乾隆时仍任礼部侍郎 的人变成雍正初年刑场上的“冤魂”。这样随心所欲地胡编, 很令人遗憾。 我查阅张廷玉本人撰写的《张廷玉年谱》(乾隆十三年 出版,中华书局1992年点校本)和清末著名散文家马其昶著 的《桐城耆(上草头下旧)传》(光绪十二年出版,黄山书 社1990年点注本)。二书均印行于清代,张廷玉自述年谱又 是第一手史料,是可信的。若有张廷璐这样震动雍正朝野的 大案,决不会遗漏或歪曲不实的。 张廷璐是康熙朝文华殿大学士张英(雍正的老师)的三 子,张廷玉的弟弟。康熙时在南书房任侍讲学士。雍正元年, 他督办河南学政,当时封邱县令违制,在临试前强迫考生去 修河,影响备课,考生们准备集体罢考。经过张廷璐说服, 恢复科教。但当地官吏已将罢考事上报朝廷,张廷璐被撤职。 不久查明真相,张廷璐恢复原职,后又被提升。曾主持过福 建、浙江、江西三省典试。雍正七年,张廷璐出任江苏学政。 雍正帝于十三年八月病逝,乾隆帝即位。当年10月,乾隆下 令更换各省学政,但张廷璐奉旨继续留任江苏学政。张廷玉 奏请张廷璐已在任六年,请另派员继任。乾隆帝面谕:“江 苏学政紧要,甲于天下,张廷璐久于此位,声名甚好,已著 有成效矣。朕即位之初,岂肯舍此可信者,而另用他员耶?”因之,张廷璐又续任三年,共在江苏学政位九年,选拔了 不少人才。清代著名诗人沈德潜(《古诗源》、《唐诗别裁》 等名著作者)即系由张廷璐选中者。乾隆三年,调回朝,升 任礼部侍郎,一直到致仕(退休)回桐城,终年71岁。 雍正元年、二年,张廷玉担任过两次会试正考官。张廷 璐担任过雍正元年会试同考官,从未担任过正考官。 张廷璐就是这样一个忠于职守,在雍正、乾隆两朝都深 得信任,并且是高级官员。但在《雍正王朝》剧中,却被莫 名其妙地提前20年在菜市口杀头了。为了强化历史剧的矛盾, 收到强化效果,可以虚构次要人物和情节,但对历史上有名 有姓的大员,应按本来面目刻画,不应该正反倒置、忠奸颠 倒的。 (摘自1年2月2日《北京青年报》,作者:李思恒) l7世纪海军和海军学术的发展 17世纪,特别足英荷战争期间,是海军和海军学术发展的重要时期;突出表现在舰船、火炮的进一步发展,巨型风帆战列船的出现和海军线式战术的形成。在这两个方面英国都走在了前面,代表着当时的水平。 1588年海战之后,英国酌君主和统治者一直关心建造各种军舰,特别是大型军舰,斯图亚特王朝(1603一l714年)的詹姆斯一世时期(1603一1625年)设计和建造了巨型号舰“太子子”号于1607年开始设计, l610年下水。这艘新型巨舰反映了伊丽莎白时代的最新成就----低舷、四桅、横帆,装备自船舷两侧炮孔发射的长列火炮。但它又比伊丽莎白时代的战舰前进了一步,其设计吨位达1,200吨,比当时任何大型战舰的吨位均超过一半。它装备三列火炮,(是英国第一艘备有3层长列火炮的战舰)而旧舰只有两列火炮。“太子’号最初安装了64门重炮,后来又增加到90门,比旧舰火炮数量增加了50%至70%,船员也增至50子”号代表了快速船更进一步的改进,不仅设计的全面水平大大提高,而且具有更为巨大的威力,在整个17世纪30年代,“太子”号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船只。因为当时还没有发生战争,“太子”号只用作展品和为王室运输。詹姆斯一世进行最高国事活动时,把它作为王室的游艇,用此庞然大物象征尊严。后来,它参加了英荷战争,在第二次英荷战争期间的英吉利海峡的四天之战中被荷兰人焚毁。 英王查理一世时期(1625一1649年)又造出了更大的一艘战舰,“海上主权上主权”号于1637年建成下水,在各个方面又比“太子”号前进了一步。建造“海上主权”号耗资4万英镑,两倍于“太子”号所用的费用,吨位达1,500吨,4层甲板上安装了104门铜制火炮,其中20门可发射60磅重的炮弹,仅从一边船舷就能发射1吨重的炮弹,这艘巨舰战时需要800个船员。船上装饰豪华威严,俨然以真正的海上主权自居。“海上主权”号建成后长期没有参加战斗,直到1692年才第一次参加对法国的作战,但1696年毁于自身的火灾事故。查理一世时期至少建造厂50艘军舰。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期间,奥利弗-克伦威尔进一步发展了英国海军,建造了新型的战舰。克伦威尔每年给海军拨出专款用于庞大的造船计划。仅在克伦威尔实行统治的10年中舰队的新舰即达到207艘。其代表舰是“纳斯比斯比”号吨位达1665吨,安装有80门重型火炮,而且在船体和帆缆设计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它船身低呈尖形,船体131英尺长,长宽比例大于3比1,从而可以在恶劣气候中较好地逆风而行,获得稳定炮位,不但可以近战,而且长于远程炮战。它航速达12节,不仪坚实而且具有较好的机动性能。在蒸汽机船出现之前,它一直是一切战船的原型。 在第一次英荷战争爆发时,英国把军舰按携载火炮数量分为6个等级:第一级:90门炮以上;第二级:80----90门火炮;第三级:50一一80门炮;第四级:38----50门炮;第五级:18--38门炮;第六级:18门炮以下。随后,其他国家也开始效法英国的做法。 第一、二、三级的军舰被称为战列舰。线式战术形成后,舰队在战斗中采用单线纵列,战舰都要排成连贯的纵列,中间不应有薄弱环节,因而那些载有重型火炮的大型战舰才能进入“战斗战列”.小型军舰则不能“入列”,被派去执行巡航和巡逻任务。配有80门以上火炮的战舰(一、二级)有三层甲板,三层甲板均装火炮,舰首和舰尾甲板上还有较轻的附加炮,所有火炮都是前装滑膛炮,发射实心球形弹丸。 除一、二、三级的战列舰外,其余划为巡洋舰一类。有些著作中把第四级称为快速帆船或护航舰,还有些更小的军舰的名称如双桅方帆战舰.双桅纵帆战舰,海岸炮舰等。不过,在许多地方,我们发现很难统一其名称.每个国家的标难不尽相同,名称也不尽一致。但总的来看战舰分为列舰和巡洋舰两大类,从各条舰上所载火炮的数量上,也可看出其级别和用途。 随着舰船、火炮的改进和海战的发展,海军战术也从古代中世纪时期的单横队或新月队形作战发展成单纵队战斗队形的线式战术。 早在1588年的英西海战中,英国已经不自觉地开始抛弃过去那种单横队作战的战术。在这场海战中,他们已开始远距离作战,避免接触,而且在1588年8月4日霍华德第一次把整个舰队分为4个支队,每个支队分别由4个人指挥。这样做的结果是每个支队的战船都应跟随支队指挥人员的行动而行动.实际是开始向纵队战术方向发展。 海军线式是在英荷海战期间形成的。第一次英荷海战一开始,英国便将自己的舰队分为红、白、蓝三个支队。特别是于1653年4月8日颁布了海军发展史上的两个历史性文件。一个是“航行中舰队良好队形教范”(简称“航行教范”)。“航行教范”责令舰长在航行和逆风时,不得随意枪占有利的顺风位置,而应保持队形并遵从上级指挥,一名舰长决不能抢风到中队长官的前面。“航行规范”还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联络讯号,多种火炮信号、旗号,各种不同航行位置和夜航灯光,以便通知航向的变化,决定顶风停船下铺,召集会议等等。第二个文件是“战斗中舰队良好队形教范”,“战斗教范”共14条.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三条:“一旦已进入全面进攻时,各中队应该立即尽可能地运用最有利的优势与邻近的敌人作战。各中队所有的舰只都应尽力和中队长官保持一线队列……。“战斗教范”还说明了保持一线队列的各种战斗行动。“战斗教范”第一次作出了线式战术的正式规定:各舰按准确位置随前舰之后,完成了从横列混战向线式战术的过渡。 陈英国外,当时其他国家的海军也先后采用线式战术,有材料证明,首先提出这一战术思想的可能是荷兰的海军统帅马顿-特朗普。在后来的第二、三次英荷海战中,双方都力图根据线式战术作战。到战争末期已广泛使用一路纵队,舰只成一路纵队进行炮战已成为海战的主要方法。最早从理论上阐述海军线式战术基本原理的是法国土伦海军学校教授保罗-斯特(1652--1700年)。他在1697年出版的《海军学术或海上舰队机动论文集》一书中分析了海上战斗冲突的各种情况,提出了以线式战术为基础的海上作战原则。 向线式战术过渡的原因是帆船上绝大部分火炮设置于侧舷位置,而在此以前火炮位于船首。现在只有采用单纵队的队形才符合火炮新的配置位置及在战斗中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此外采用这一队形易于避开敌人纵火船的冲击,能更有效地集中指挥舰队作战。运用这一战术进行海上战斗的方法是:战舰对敌人占据上风位置,利用有利时机向敌人接近到炮击距离,然后在平行航向上进行机动,每艘军舰均按事先严格规定各自敌对阵中指定的舰只进行射击。如果敌人抛锚应战、攻击一方便接近其队形至射击距离。也抛锚停泊,一舰对一舰。这样一来,战斗就带有火炮决斗性质。 海军线式战术是风帆战列舰时代最初的典型战术,在其刚刚产生时实际上就存在应该逐一克服的缺点,如怎样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战斗.如何发挥各支队指挥官和舰长的积极主动精神等。随着海战的日益复杂,帆船及其武器装备的变化,海军线式战术的固有缺点就显得更加突出和严重。因此,从18世纪下半期开始,各国的优秀海军统帅和将领已渐弃线式战术的原则,至19世纪初终于奠定了机动战术的基础。 清代台湾的叛乱事件 康熙间,台湾新附,不四十年,乱民三起。三十五年秋七月,台湾县民吴球谋乱。众未集,台湾道高拱干、总兵王国兴设计擒之;不一月,平。四十年冬十二月,今改嘉义之诸罗县民刘却复乱。却以拳棒自负,日与无赖往来。密置樟脑于屋瓦,深夜然之,诧于众,谓每夕红光烛天。遂率党毁营汛,四出焚掠。北路参将白道隆整队御之;岁将除,歼其党殆尽。却走匿山谷,久之就获,伏诛。六十年夏五月,凤山县民朱一贵乱作,祸尤烈。一贵以豢鸭为业;鸭行皆成列,众异焉。逆党杜君英以其姓朱,假托明裔,拥之;攻据冈山汛,伪称义王,僭号永和。总兵官欧阳凯、副将许云战死,道府以下官咸遁澎湖。北路奸民赖池、张岳等闻乱响应。府城及凤、嘉二邑同日陷。闽浙总督满保得报,疾驰至厦门,调遣军旅。提督施世骠先已登舟,总兵蓝廷珍继之,以万七千兵东渡,克安平镇,七日而复府城并凤山、嘉义。一贵窜沟尾乡,乡民醉以酒,缚献军前。闰六月,槛送入都,磔之;余逆次第擒斩。弃城各官均伏法,知府王珍已死,剖棺枭示;后遂无闻警先逸者。 台地初附时,番多民少,生番均未归化,熟番苦于诛求,故康熙、雍正间乱亦三起,然未烦内地兵也。康熙三十八年春二月,淡水吞霄社土官卓个、卓雾以通事黄申苛敛无已,杀申拒捕。台湾道常光裕、总兵官张玉麟发兵往讨,遣译者诱致岸里社生番攻其后。夏五月,内北投社土目冰冷亦杀通事之主帐者金贤等遣使通于个、雾。秋七月,冰冷为水师把总某所袭执。八月,卓个、卓雾同被岸里社番擒献,斩于郡,传首以示诸番。 雍正四年秋八月,彰化县水沙连水里社土目骨宗潜踪出没,恣杀掠。闽浙总督高其倬檄台湾道吴昌祚、北路参将何勉率师深入,诸番震慑就抚;冬十月,获骨宗父子,解省诛之。九年冬十二月,彰化县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鼓众倡乱,围彰化县城。十年春,台湾总兵吕瑞麟讨之,勿克。夏六月,闽浙总督郝玉麟移会前台湾镇升任提督王郡、巡台御史柏修会兵进剿,捣其巢。冬十一月,番众缚林武力以献,枭首传示;胁从者赦而抚之。自是各社相继向化,生、熟番均不复反矣。雍正中,番乱两起,民变复作。十年春三月,凤山县流民吴福生侦知北路番乱未靖、府治兵少,结党商大概等聚众冈山,劫塘汛,攻埤头竹城不克,焚万丹巡检署,锋甚锐。夏四月,台湾总兵官王郡升提督,未行,潜师夜发,与参将侯元勋、守备张玉等三路夹攻,败其前锋,贼大溃;未浃旬,福生及残逆悉就俘,解省伏诛,南路平。 乾隆时,物阜民殷,兵力强盛,高宗励精图治,疆吏咸凛凛,是非好恶,一秉大公,不敢逞私徇情;苟涉欺妄,诛谪随之。故西北连岁用兵,而天下晏然共享升平之福;即难静易动如台湾,亦四十年不见兵革。仅三十五年,台邑民黄教据大穆降,胁附近各庄谋逆;台湾知府邹应元出不意,突往围捕,擒诛首恶数十人,内地知而事定矣。继而交相蒙敝,吏治日偷,乱民始伺隙而起。三十九年,王伦谋逆于山东;四十六年,回民肆毒于陇右;五十一年,彰化县民林爽文、凤山县民庄大田亦同时倡乱。先是,淡水同知潘凯因公出城,忽被杀,并胥役歼焉,主名不得;当事者以生番戕害报,而罪人脱然事外:于是益轻官吏。爽文素奸黠,恣为盗贼囊橐,密纠群不逞为天地会,啸聚日众。台湾知府孙景燧至彰化,趣新县令俞峻、副将赫生额往捕,不敢入,谕村民擒送,焚无辜数小村怵之。冬十一月,爽文因民之怨,集众攻营;全军覆没,文武咸死焉。翌日,陷彰化城;孙景燧及北路同知长庚、前摄令台防同知刘亨基、都司王宗武等均遇害。亨基女满姑尚幼,贼扶之出,姑痛骂,贼怒,割其舌,喷血大恸而绝。刘氏一门与幕友孙南容、范琪辉死者十五人。长庚有膂力,与贼战,手刃其二,贼沈其首于濠。十二月,又陷诸罗县,县令董启延死之。大田,故盗魁,是月亦陷凤山县,知县汤大奎自刎,其子荀业随殉。惟俯城有总兵柴大纪、台湾道永福、同知杨廷理固守,未破。逆党王作北陷淡水厅治,戕同知程峻,推爽文为盟主,伪号天顺,作自称征北大元帅。峻幕友寿同春诡从贼,潜约被议之前巡检李生椿合义民擒斩贼党,复厅城。警报内传,提督黄仕简、任承恩、副将徐鼎士自厦门蚶江五虎口分三路东渡。五十二年春正月,官军先后抵台。大纪北取诸罗,一战而复,遂守之。总兵郝壮猷南取凤山,顿兵几五十日,始敢进,城中已空;未二旬复陷,壮猷遁归,后以失律诛。二月,闽浙总督常青莅台督师,参赞大臣将军恒瑞、提督蓝元枚亦至。夏五月,师出南路,甫交绥即退。大田复攻府城,爽文复围诸罗。府城旋解严,屡发兵北援,阻贼不得达。上念诸罗坚守久,改名嘉义,以旌士民;而解常青、恒瑞任,元枚已故,逮仕简、承恩,授大纪提督兼参赞大臣,调陕甘总督福康安为将军、内大臣海兰察副之,率蜀、粤兵五千,冬十月由惠安县崇武澳放洋,一夕抵鹿仔港。鼎士由淡水进兵剿贼,幕友寿同春被掳,不屈,贼支解之。十一月,大兵败贼仑仔顶,即日解嘉义围;乘势捣大里杙贼巢,克之,爽文遁集集铺,扼险以守。十二月,大军腾而上,生擒爽文及其孥并王作等以归,移师而南。大田与爽文虽同逆,各伪称大元帅,不相下;闻劲旅将至,益聚粮为久拒计。五十三年春正月,败之牛庄,连蹴之大小冈山、水底寮,累战至极南之琅峤,大田亦就获,南北俱平。大纪以贼起时不早扑灭,又恃功负气,逮至京正法。六十年,又有陈周全、陈光爱之乱。光爱,凤山县人,春二月,聚众攻石井汛,未破,被获,斩其党数十人,事且定;同安人陈周全生于台湾,先在凤山与光爱结会,既败,窜至彰化,复纠徒党,皆封将军,自称盟主。三月初,突攻鹿仔港,杀同知朱慧昌、游击曾绍龙。次日,乘雨陷彰化县城,知县朱澜、副将张无咎、游击陈大恩、都司焦光宗同被害。台湾总兵哈当阿、知府遇昌以兵九百讨贼,阻水湾里溪,弗克前。贼党千余攻斗六门,千总龙升腾率兵百人击之,败去。汀州同知沈扬勘工至台,时在彰化,密与贡生吴升东等谋选集义民逐贼,贼溃,遂复彰化鹿仔港。周全遁至埔心庄,乡民执以献,余党以次就擒。夏四月,哈当阿至鹿,提督乌兰保统兵二千亦自蚶江渡至鹿仔港,捕贼党三百余斩之。五月,闽浙总督伍拉纳抵台,续获贼目百余,与周全均伏诛。六月,伍拉纳内渡,旋革职去。嘉庆二年淡水民杨肇、五年凤山民汪降、嘉义民胡杜侯、陈锡宗、十一年凤山民吴淮泗、十五年凤山民许比、十六年嘉义民沈知、淡水民高夔先后谋乱。虽甫起即灭,未致称伪号、据城邑,而百姓因之震惊、物力因之耗敝。陈锡宗曾踞曾文溪,吴淮泗且焚埤头城,擒捕党羽,骈戮数百人,皆兼旬累月而后定。而蔡牵之扰为尤甚。牵,同安人,出没海上十余年,遂成巨寇。九年夏四月,窜入鹿耳门,乘雨登岸,戕游击武克勤,夺商船所有而去。十年夏四月,至淡水结胡杜侯遗孽洪四老为内应,出伪示,自称镇海威武王,僭号光明。六月,复窥沪尾,值水师提督李长庚追至,始遁。冬十一月,遣其党与粤寇朱濆南扰凤山,土匪吴淮泗等应之,焚掠埤头,戕知县吴兆麟,都司涂锺玺力战阵亡;惟城内火药库经守备蓝玉芳固守未失。牵自至沪尾,劫艋舺仓,都司陈廷梅战殁。会知府马夔升督兵赴援,牵即南下,进泊鹿耳门,攻郡城。台湾道庆保、总兵爱新泰分兵严守,提督李长庚扼之口外,水陆夹攻。十一年春二月,击毁贼舟数十;副将王得禄又出奇兵败其屯聚洲仔尾之众。牵余数十舟,夺路而逸,濆亦弃凤山遁。三月,将军赛冲阿至台,牵北窜噶玛兰;时尚未设厅治,义民吴化等合土番御之,牵败去,生缚十三贼献于军前。十二年秋九月,朱濆潜入噶玛兰之苏澳,谋踞为巢;总兵王得禄、台湾知府杨廷理率兵大破之,濆窜回粤。十三年,为总兵许松年所败,沈于海。十四年,牵亦被提督王得禄、邱良功追击,**其舟死,海氛净。 道光四年冬十月,凤山民许尚素结诸无赖,为乡保所告,遂谋乱。乡人知之,缚尚送官,其党将散;有杨良斌者不可,自称元帅,伪立都督、先锋诸名,夜攻埤头城,弗克,退据黄梨店。台湾府方传穟、总兵官赵裕提师往援,攻之,遂溃,贼党咸就擒;良斌驾舟入海,遁至彰化,亦被获。未一月,事竣。六年夏五月,闽、粤人分类械斗,蔓延淡、嘉、彰三厅县;提督许松年在台巡阅,以和解为事。淡水奸民黄斗奶乘机据中港,屡出杀掠。六月,闽浙总督孙尔准统兵莅台,由鹿仔港进驻淡水,檄总兵陈化成攻斗奶,擒之;并获其党二十余名,分别枭斩。乃用闽人捕闽、粤人捕粤法,化其分类之见,举报义首,令将匪犯自行缚送。及秋,乱平。十二年冬,又有漳人张丙倡乱于嘉义。丙居县属店仔口,为鱼牙,惯与巨盗陈辨等往来;因售米事,忿县令袒粤民,遂于十月朔劫盐水港佳里兴巡检署,杀幕友古嘉会,焚汛塘。知县邵用之督勇驰援,为贼执;加挞辱,分其尸。台湾府吕志恒会营往,与南投县丞朱懋皆被戕,游击周进龙闲道脱归。丙乃伪称开国大元帅,僭号天运;以杀秽官为名,张伪示,围嘉义城。典史张继昌撄城守,值台湾总兵刘廷斌北巡回,突围入,为固守计;副将周承恩殿后,殁于阵。贼党复掠盐水港,守备张荣森力战死。南路凤山贼许成、台湾贼林海、北路彰化贼黄城相继起:成围埤头、海夺罗汉门、丙与辨三攻嘉义,均不得逞。十一月,陆路提督马济胜将兵二千由鹿耳门入,先清北路,三战三捷,进次盐水港。总兵窦振彪自蚶江东渡鹿仔港,以师千二百来会,益兵二百往攻南路贼。时黄城欲与丙合突攻斗六门,县丞方振声、守备马步衢、千总陈玉威或巷战或骂贼死,振声幕友沈志勇及子联辉均被戕。十二月,群贼合拒大军,次第就缚;移师南讨,擒许成、林海等,南北路俱平。闽浙总督程祖洛先驻厦门调度,十三年春正月移节莅台。宣宗已命大臣瑚松额为将军、哈朗阿为参赞,领禁旅及秦、豫、黔、蜀兵赴台剿办,半道捷闻,随谕哈朗阿旋师,瑚松额渡台捕逸贼。二月抵台,穷究余党,按名悉获;械张丙、陈辨入都,磔之。将军、总督先后凯旋,台湾镇、道均被议。十四年秋,嘉义民许戆成复纠党据县属马斗兰,图不轨,台湾镇张琴星夜驰往擒之归,并获余党七十余名,乱即息.嗟夫!事变之来,岂尽天意哉!抑亦人谋未臧欤!逮祸既烈,身命撄锋镝、膏血涂原野者动盈千万,耗费帑金亦动逾百万、数百万,民之流离颠沛、破家丧躯与妇女老弱之被污辱、转沟壑者,更不知其几,而其始实起于一、二奸徒耳。其起也,非有以酿之,即有以激之,岂天心若或使之然欤?顾曰台民好乱性成,信台民之生而好乱欤?台湾为海外岩疆,定制文武官胥由内地调往,非夙着循良卓卓有声者不得预其选;洵如是,数百年可期无事。何以数年、数十年变乱频仍欤?故老传言,朱一贵之起,由知府王珍任意苛敛,淫刑以逞;林爽文之变,由知府孙景燧始则因循弥缝,继则轻率妄动;张丙之反,由知县邵用之贪黩偏执、知府吕志恒不恤民隐。珍也、景燧也,志恒也、用之也,皆几经明试,时所谓贤能吏也。外此如吴球、黄教、高夔、许尚等之乱,皆非无自而作。幸道、府、县中尚有得民心、通权变者,措置合宜,得以实时消灭。且也,一贵乱时,淡水尚无文员,守备陈策激励义勇,固守要害,破贼数万,斩戮以万计,北路民得免蹂躏;爽文乱时,李生椿以退休巡检与幕友寿同春密纠义民,擒斩逆党,遂复淡水;张丙乱时,郡城迁徙将空,台湾道平庆檄改简同知王太守衍庆权府事,受印毕,即慨谕绅民各保身家,拔刀令于城曰,有走者斩,一夕而守备具,嘉义则赖典史张继昌固结民心卒无恙;杨良斌乱时,急撤署县刘功杰,易以杜司马绍祁,贼旋灭。王司马、李巡检,时所谓庸劣吏也,非素与民洽、具有应变才,曷克如是?他如张镇军琴、邹太守应元,携兵不三百,擒贼如探囊取物,是固有成竹在胸,非孟浪如景燧、用之辈所可语也。后之膺台任者,可不引为金鉴哉!其它漳、泉、闽、粤分类械斗,不备识;大抵讼不得直,藉图报复,奸匪因而肆抢,其愤未息,其斗不止。治之之法,莫善于吾乡孙文靖尔准之选举义首,以粤人捕粤、闽人捕闽,然亦视令出能行与否。若临以疲懦贪酷吏,与积薪厝火、抱薪救火曷以异?又道光二十一年秋、二十二年春,英舟再至鸡笼、一至大安,先后碎其两舶,在事文武或在百余里、数百里外,乃能一时俱集,合力御之,英使之借口欺妄也有由哉。以上皆道光前事。 咸丰、同治闲,又有林供、戴万生之乱。林供者,凤山县民,曾充县役,喜与匪类交。咸丰三年夏四月,闻漳泉会匪攻陷郡县,密与台湾奸民王汶爱、嘉义匪徒赖棕等约期起事,假粤西逆匪天德伪号,自称镇东、镇南各元帅。台湾县高大街;翌午,贼至,讵守备李云龙潜通贼,未战先逸,高大令力战阵亡。台湾县高大令鸿飞会营往缉,夜驻湾里街。翌午,贼至,讵守备李云龙潜通贼,未战先逸,高大令力战阵亡。南路贼称义民突入县城,知县王大令廷干、典史张树春同遇害。曾参将元福扼守火药库。得不陷。北路之贼迭攻嘉义城,知县吕大令朝梁督勇出击,城赖以全。徐清惠宗干方为台湾道、裕子厚方伯铎方知台湾府,与总兵官恒裕正议堵剿;五月初,供等骤犯郡城,三攻不克,乃退。时福建逆氛四起,下游则黄德美据厦门,陷漳州及海澄、漳浦、长泰、同安、安溪各县,林俊则陷南安、永春、大田、德化,延及兴化之仙游、莆田;上游则黄有使围延平,陷沙县、永安、尤溪,而福州钱铺同时倒闭,米价顿昂,民间岌岌不支,库储又不及万金,搜罗殆尽,势不能再筹兵饷,远顾台湾。王春岩制军懿德不知台湾总兵懦怯畏葸,转以「藉病图安、意见不和”劾徐清惠;幸文宗圣明,仅予议处察看而已。郑芸舫太守时以县令需次台郡,奉清惠檄权凤山县事,募勇千五百,偕镇标夏游击汝贤领兵六百,于六月初转战而南。曾参将探知援到,由火药库破围出,收复埤头城。城内火药库四围树竹,环以深濠,中筑土墙,坚甚,故蔡牵乱时守备蓝玉芳亦据以待援,贼百计攻之不拔,虽得地利,亦视守者何如耳。恒镇军久驻郡城外伺贼衅,前守台湾史梅叔太守密已奉文休致,愤练壮勇六百,请为前队,适孔雪鹤观察昭慈任鹿港同知受代回,募勇七百余名航海来会;澎湖王游击国忠亦以水师兵四百至,乃拔营起,沿途搜讨。秋七月,抵嘉义县,汶爱、棕等次第就擒,与逆党二千余咸授首。南路贼林供亦经围获伏诛。八月,噶玛兰土匪吴磋、林汶英又起;董别驾正官往捕被戕。头围县丞王衢诱汶英至,出不意,手刃之。曾蓝田提督玉明时为北路副将,统师至兰,擒磋等正法。四年夏四月,嘉义遗逆赖唇等复啸聚县属布袋嘴庄,负嵎自固。平阳张焕堂观察启煊时以同知需次会同嘉义营王参将国忠督队进剿,生擒赖唇归;余匪悉数歼除。恒镇军被议去。南北军事始毕。内地上下游匪焰亦渐平,惟黄德美之侄位率党遁入海。闰七月,窜扰淡水属之鸡笼口。丁述庵观察日健方权厅事,疾约曾副将玉明驰往攻击,毁贼舟九,位等逃出外洋自沈。五年秋、冬,嘉义匪徒林房等戕斗六门县丞陆仕兴,凤山匪徒王辨等攻抢二赞溪,图复乱。经嘉义营凌将敬先、台湾协王副将国忠实时歼灭,均未重劳师旅。越七年,而戴万生乱起。万生,本漳州人,居彰化县属葭投庄;曾为勇首,入内地杀贼。同治元年春三月,纠众结会肆焚劫。台湾道孔观察昭慈莅彰督捕,以署淡水同知秋司马日觐谙彰情檄调至彰,率军功勇首林戆晟募勇四百先往;戆晟故与贼通,佯请司马焚香誓师,拜未毕,突砍其首,返入城;孔观察被幽,愤极自尽。次日,万生至,伪称东王,戆晟伪称南王,同据城叛;遣党陷猫雾巡检地,分攻鹿仔港。时嘉义县贼严辨亦起,合攻县城。兴宜泉司马廉方任鹿仔港、白仲安司马鸾卿方权嘉义事,督兵勇义民昼夜严守,得不陷。台湾镇林总戎向荣、安平协王副将国忠统师北讨,驻斗六门。万生留伪元师陈守彰化,自率丑党攻斗六;官军覆没,镇将咸被害,贼益张。署水师吴提督鸿源、署台湾镇曾总戎玉明先后东渡,由鹿耳门、鹿仔港分道进,均为贼阻。至二年秋,已阅岁半;自来台乱未有若是之久者。吴提督兵溃待罪,曾总戎元福继为水师提督,亦阻贼嘉义,不得进。会台湾道洪润堂观察毓琛故,简命怀宁丁述庵观察日健为台湾道,遴省标兵四百,于九月乘轮船出五虎口,抵沪尾,陆行至淡水,就地募勇入彰境力战而前。未两月,偕曾提督玉明复彰化城并猫雾地方,又合曾提督元福克斗六门,擒万生磔之。署陆路林提督文察亦自嘉义至,斩戆晟于军。三年,林、曾两提督均凯撤。曾提督元福镇台湾,会督道府严捕余逆,伪西王陈弄、伪北王洪欉、伪元帅严辨等悉伏辜,陈亡命死。四年夏,投诚伪总制吕梓复反,据二重沟拒敌。台湾府蕲州陈芍亭观察懋烈阵斩伪女帅王大妈,擒梓枭示,余氛肃清。论者谓林、戴二役,武臣过于慎重,未张挞伐,致遗孽萌芽,历时均阅二年,卒藉义民壮勇之力,始告蒇事。姚石甫廉访曾云:台民易为乱,亦易为义;盖军威克振,无不竖义民旗争先杀贼者。且台地游手人多,多一充勇之人,即少一从贼之徒;多调内地兵,不若用台勇。故史梅叔太守以六百练勇荡涤万余逆贼,丁述庵观察只统省兵四百、余皆台勇,灭贼如摧枯拉朽,非明效大验欤!然无邯郸之技,而第学其步,又鲜有不颠且蹶者,邵大令、秋司马是也。梅叔太守固休致人也,述庵观察官同知时曾调省察看,后且与芍亭观察均开缺送部矣,虽宫临磨蝎,而戡弭之功同在人口,卒莫能泯。辛未冬月又识。(男承祜校字) 参考资料:中国台湾网(2006年01月21日) 以下是有记录的一百三十八件台湾人反清起义事件的简述。 一六九六年(康熙三十五年)吴球之起义诸罗府.新港,「孟兰盆会」反清起义 一六九九年(康熙三八年)吞霄社土官卓个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六九九年(康熙三八年)内北投社冰冷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七○一年(康熙四○年)刘却之起义诸罗府,下茄苳,仿天地会歃血为盟,反清起义二年,以北港为根据地 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朱一贵之起义凤山县.罗汉门,反清起义七日全台光复,被拥为「中兴王」建元「永和」 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江国论、郑元长事件为朱一贵起义之後续 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林君事件为朱一贵起义之後续 一七二一年(康熙六○年)陈成事件为朱一贵起义之後续 一七二二年(康熙六○年)林亨事件为朱一贵起义之後续 一七二三年(雍正元年)杨合事件为朱一贵起义之後续 一七二三年(雍正元年)王忠事件为朱一贵起义之後续 一七二六年(雍正四年)水沙连社骨宗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七二八年(雍正六年)山猪毛社「生番」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七三一年(雍正九年)大甲西社林武力事件先住民事件 一七三二年(雍正十年)吴福生之起义凤山县.埤头反清起义二十八人用竹杆(竹篙枪)杀满清守备张玉 一七三二年(雍正十年)大甲西社林武力事件再起先住民事件 一七三四年(雍正十二年)许祖、无齿甫事件反清起义 一七三四年(雍正十二年)柳树湳登台社事件彰化先住民反清事件 一七五○年(乾隆十五年)陈盖事件淡水首起北部起义 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李光显械斗事件台湾县首起分类械斗事件 一七五三年(乾隆十八年)黄典抗官事件诸罗县反清起义 一七五三年(乾隆十八年)施笃纠众抢犯事件鹿港反清起义 一七六六年(乾隆三一年)攸乃武社事件蛤仔难、先住民事件 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四年)黄教之起义台湾县.大目降反清起义 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四年)闽粤分类械斗分类械斗 一七六九年(乾隆四十年)漳泉分类械斗彰化县分类械斗 一七七九年(乾隆四四年)洪宠事件诸罗县反清起义事件 一七八二年(乾隆四七年)漳泉分类械斗彰化县分类械斗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黄泥塘分类械斗淡水分类械斗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漳泉分类械斗诸罗、彰化分类械斗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张主忠起义事件反清起义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小刀会林贵事件反清起义 一七八三年(乾隆四八年)林弄事件凤山反清起义 一七八六年(乾隆五一年)直加米南、目怀二社「生番」事件先住民起义 一七八六年(乾隆五一年)杨光勋、杨妈世兄弟械斗先住民起义 一七八六年(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义彰化县.大里找,以洪门天地会号召,历时一年三个月,建元「顺天」,分南北两路次第光复全台。 一七**年(乾隆五四年)黄霞事件分类械斗 一七九○年(乾隆五五年)谢志、张标事件反清起义林爽文起义之後续 一七九一年(乾隆五六年)徐祥伯械斗事件分类械斗 一七九一年(乾隆五六年)沈川械斗事件嘉义分类械斗 一七九一年(乾隆五七年)黄成、黄治同姓分类械斗分类械斗 一七九二年(乾隆五七年)吴光彩起义事件反清起义 一七九三年(乾隆五八年)刘添事件反清起义天地会 一七九四年(乾隆五九年)林翰奇小刀会事件反清起义小刀会 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年)陈周全.陈光爱之起义凤山县.石井汛为天地会组织下反清起义,以西螺湳仔庄(田尾)为基地,千人革命。 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年)许凛起义事件凤山、反清起义与陈周全相互呼应 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年)郑贺事件凤山、反清起义与陈周全相互呼应 一七九六年(嘉庆元年)施兰纠人结会事件反清起义 一七九六年(嘉庆元年)林春桂蕴酿械斗分类械斗 一七九七年(嘉庆二年)杨肇、廖挂起义事件淡水反清起义 一八○○年(嘉庆五年)胡杜侯、陈锡宗起义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年(嘉庆五年)蔡牵初攻鹿耳门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年(嘉庆五年)汪降事件凤山、配合蔡牵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二年(嘉庆七年)白启小刀会事件反清起义小刀会 一八○四年(嘉庆九年)蔡牵再攻鹿耳门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五年(嘉庆十年)洪四老会蔡牵入淡水反清起义 一八○五年(嘉庆十年)蔡牵占领凤山事件凤山、反清起义 一八○六年(嘉庆十一年)吴淮泗焚凤山埤头事件凤山、配合蔡牵反清起义 一八○六年(嘉庆十一年)漳泉分类事件新竹分类械斗 一八○六年(嘉庆十一年)漳泉分类事件宜兰分类械斗 一八○六年(嘉庆十一年)漳籍人入鹿港与轿站小夫斗事件鹿港分类械斗 一八○七年(嘉庆十二年)朱濆入苏澳苏澳,反清起义配合蔡牵 一八○九年(嘉庆十四年)漳泉分类事件淡水,分类械斗 一八一○年(嘉庆十五年)许北事件凤山,反清起义 一八一一年(嘉庆十六年)高夔之起义淡水厅.内港,反清起义 一八一二年(嘉庆十七年)天地会会员大批被捕事件天地会,反清起义 一八一三年(嘉庆十八年)詹天香、林茂筑寨制械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一三年(嘉庆十八年)熊、毛结会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二○年(嘉庆二十五年)海上卢天赐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二二年(道光二年)林永春抗办军工起义噶玛兰厅.四围 一八二二年(道光二年)朱蔚反清噶玛兰 一八二四年(道光四年)许尚.杨良斌之起义凤山县.广安庄反清起义 一八二六年(道光六年)漳、嘉闽粤分类事件彰化、嘉义,分类械斗 一八二六年(道光六年)粤人吴集先、吴鸟毛焚掠闽庄宜兰,分类械斗 一八三○年(道光十年)宜兰夫头分类械斗(林瓶等)宜兰分类械斗 一八二六年(道光六年)黄斗奶之起义淡水厅.南住反清起义 一八三二年(道光十二年)张丙之起义嘉义县.店仔口庄张丙、陈办、彰化黄城等反清起义,建年号「天运」自称开国大元帅,黄城为兴汉大元帅,陈办、陈连在仑仔庄(台西)土库地区起,以斗六为大本营。全台响应革命群众达三万人。 一八三三年(道光十三年)闽粤械斗事件彰化、淡水张丙案反清起义之後续,名虽械斗但实亦为反清起义事件。 一八三四年(道光十四年)许戇成起义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三四年(道光十四年)淡水、新竹闽粤分类淡水、新竹闽粤分类械斗 一八三六年(道光十六年)沈知起义抗清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三六年(道光十六年)锺阿三、邹戇狗抗清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三八年(道光十八年)张贡抗清事件凤山,反清起义 一八三八年(道光十八年)胡布抗清事件大武陇,反清起义 一八三九年(道光十九年)游掽生抗清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四一年(道光二十一年)江见、林旺抗清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四二年(道光二十二年)陈疆抗清事件彰化、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四三年(道光二三年)郭光侯之起义台湾县.保大里 一八四四年(道光二十四年)洪协抗清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四六年(道光二十六年)漳泉分类事件分类械斗 一八四六年(道光二十六年)凤山焚、抢、杀人事件凤山分类械斗 一八四七年(道光二十七年)大甲分类械斗事件大甲分类械斗 一八五○年(道光三十年)王涌抗清起义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五○年(道光三十年)漳、泉分类械斗淡水分类械斗 一八五一年(咸丰元年)洪纪反清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五一年(咸丰元年)林恭反清事件反清起义与在中国的太平天国(一八五一至一八年)呼应 一八五一年(咸丰元年)吴磋反?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五三年(咸丰三年)林供之反清起义凤山县.埤头 一八五三年(咸丰三年)李石之反清起义台湾县.善化里 一八五三年(咸丰三年)北部四县漳、泉分类分类械斗 一八五三年(咸丰三年)淡水闽、粤分类闽、粤分类械斗 一八五四年(咸丰四年)中坜闽、粤分类闽、粤分类械斗 一八五四年(咸丰四年)赖脣反清起义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五四年(咸丰四年)吴嗟之起义噶玛兰厅.五围 一八五五年(咸丰五年)厦门小刀会馀众攻鸡笼鸡笼,小刀会,反清起义 一八五五年(咸丰五年)林房反清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五五年(咸丰五年)王办反清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五九年(咸丰九年)漳、同安两籍分类械斗淡水,分类械斗 一八五九年(咸丰九年)漳、泉分类械斗桃园,分类械斗 一八六二年(同治元年)北门外苏、黄二姓分类械斗分类械斗 一八六二年(同治元年)漳、泉分类械斗淡水,漳泉分类械斗 一八六二年(同冶元年)戴潮春之起义彰化县.四张犁,以天地会改名为八卦会革命起义,响应太平天国,西螺廖谈等亦起义响应,至一八六五年方熄。 一八六五年(同治四年)西皮与福禄分类械斗罗东,分类械斗 一八六五年(同治四年)吕梓反清事件戴潮春的後续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大南澳开山事件先住民起义事件 一八七四年(同治十三年)廖有福反清事件彰化,反清起义 一八七五年(光绪元年)蔡显老反清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七六年(光绪二年)吴阿来分类械斗苗栗粤籍同籍,分类械斗 一八七六年(光绪二年)狮头社反清事件先住民起义 一八八○年(光绪六年)刘参根反清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八一年(光绪七年)庄芋反清事件反清起义 一八八二年(光绪八年)陈、吴两姓分类械斗学甲,分类械斗 一八八三年(光绪九年)林克贤、林克邦同族分类械斗凤山,分类械斗 一八八三年(光绪九年)凤山闽粤分类械斗凤山,闽粤分类械斗 一八八四年(光绪十年)薜国璈抗清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罩兰民、番斗苗栗,分类械斗 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颜摆彩反清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许添丁、五鸟毛反清事件彰化,反清起义 一八八五年(光绪十一年)黄敏、黄玉衡同族(叔侄)械斗嘉义,分类械斗 一八八六年(光绪十二年)吴金印反清事件嘉义,反清起义 一八八六年(光绪十二年)大科崁社事件淡水,先住民起义 一八八七年(光绪十三年)中路开山事件先住民起义 一八八八年(光绪十四年)施九缎之起义彰化县.秀水庄反清起义 一八八八年(光绪十四年)卑南吕家望事件先住民起义 一八八八年(光绪十四年)嘉义各?械斗嘉义,分类械斗 一八**年(光绪十五年)白阿社开山事件花莲,先住民起义 一**二年(光绪十八年)三角涌开山事件台北,先住民起义 一**二年(光绪十八年)不力社事件恒春,先住民起义 窦尔墩的几个传说 第一个: 京剧《盗御马》中有一个草莽英雄窦尔墩,这个人物不见正史,但在地方志和清人笔记中可以看到清代康熙年间确有其人。据《献县志》卷二十杂志下载:“康熙间,邑有窦尔东者,健盗也。尝匹马劫途,众其能御。一日邑令率卒数百人围之城西廉颇庙,窦跨未鞲马,袒臂握刀,呼跃出,众大奔溃。数捕不获。后得其母,置于狱,乃自就缚被诛焉。其马日行八百余里,有将官得而乘之,每遇怀金辇赀者,辄横道长嘶,遂屏不敢乘。” 又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十二《滦阳续录》四载:“……昔窦尔东之行劫,必留其御寒之衣衾,还乡之资斧,自以为德。……” 文中窦尔东即戏里的窦尔墩。一说窦原名陈窦虎,后化名窦尔东,“尔东”者,“陈”也。 当时他在河北献县一带纵横驰骋,反抗官府,骁勇异常。他乘骑的骏马可能就是戏中的御马----日夜追风干里驹的模特儿。官府抓不到他,只能将他的老娘抓起自首投案。这就是《连环套》里窦尔墩怒献御马,愿随黄天霸同去官府的依据罢。 在蒋瑞藻编著的《小说考证》里,也有窦二墩入宫盗马的故事。文中介绍康熙皇帝南巡时。窦二墩愿学博浪椎,只身入宫行刺,见守卫甚严,无法入内,折至后苑,盗走了一匹宝马,此马名赤骐,是喀尔喀的贡品。康熙失马后,下旨通缉。山东巡抚钱珏虽派骑兵四出侦拿,但一无所获。却发现署内写有:“盗御马者,山东窦二墩也”。这个情节与《盗御马》中的留书寄柬亦有相似之处。文中并说:窦二墩回到山东后,宿愿难偿,后来,妻子又死了,窦遂隐匿于山中。 关于窦尔墩的结局其说不一,《连环套》(三、四本)中说他在“麒麟谷出家了”;《献县志》上说他被诛杀了;清人笔记中说他隐居山林了;民间还有一种传说是发配边疆了。 我国的东北边疆黑河地区爱辉县流传着这样的故事:爱辉县的窦家屯,传说就是窦尔墩兄妹当年发配到此而创建的,屯内有窦家祠堂,保存一只大果盘,细瓷彩釉,是由若干小盘组成,能合能分,盘底有诗句。据说系窦尔墩遗物。这里至今还流传着窦家屯与黄家屯不结亲的习俗。又天津市南郊窦庄子也与窦尔墩有关,相传此庄从不上演《连环套》等剧。 第二个: 窦尔墩,原名窦开山,乳名二东,清直隶河间府县窦三町人,他上有长兄,排行第二,长得虎背熊腰,故又叫窦二墩。 窦尔墩出身贫苦农民家庭,自幼给地主打活,他行侠仗义,嫉恶如仇,富有正义感,因不满地主老财为富不仁,遂涉足绿林,抗清反暴。当时,献县以北,河间城以南的方圆数十里区域内,就是他与绿林好汉们经常啸取聚义举之所。窦尔墩一生未婚,他获取的钱财,多用于济困扶危,个人坚持过简朴清贫的生活。当地百姓对他有口皆碑,十分敬仰;而那些豪门富户和反动官府对他却闻风丧胆,恨之入骨。 窦尔墩少时曾拜在当地名师韩实门下习武,后又拜明末民族英雄史可法的部将石某为师。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皆精,尤擅使大刀。绿林生涯,使其深感长兵器之不便,遂自己设计改制了一种护手双钩,此兵器兼有刀、钩、匕首之功能,破长兵,敌短器,钩刺自如,攻防兼备。窦尔墩挥起双钩,疾如闪电,势如猛虎一般,故后人又称它为虎头双钩。 为了扎下反清抗暴的大本营,他把河间府作为攻取目标,并智取得胜,首战告捷。窦尔墩虎踞河间府,义旗一举,从者如云。兵部尚书彭朋发兵河间,连战失利,因此被弹劾削职。黄三泰为搭救彭朋,派人指镖为凭,向窦尔墩借银。虽说是借,实则是依恃武力,明抢强夺。窦尔墩是血性男儿,哪买他的帐。黄三泰栽了跟斗,恼羞成怒,遂有在李家店比武较量一场恶斗。比武前双方曾商定,不得使用暗器。黄三泰是个久闯江湖的老手,虽有君子协定,但他仍暗器藏身。临阵双方交手数十合,黄渐觉气力不支,遂背弃盟约,用“甩头”击窦。窦尔墩自恃武艺在身,没提防对方会暗器伤人,遂被击中左膀,遭敌暗算。时清兵突至,窦尔墩率众出逃,失弃了河间府。 此后,窦尔墩又在清皇陵马兰峪以北的风水禁地兴隆山,觅得一处三面临水,一面绝壁耸天的险地,扎下了连环套营盘,继续与清廷作对。后来,清太尉梁九公乘御赐金鞍玉辔追风赶月千里驹到围场行猎。窦尔墩探知这一消息后,只身潜入御马厩,用熏香熏倒守卫,用匕首杀门丁,盗走了御马。此举,使绿林义士大受鼓舞,给了清廷又一沉重打击。彭朋因此再次被削职,黄三泰也因受到牵连。窦尔墩终于报了李家店的一箭之仇。 官兵攻环套数年不下,便想出了一个先捉拿窦尔墩的老母,诱其投案的毒计。窦母被捕后,官方贴出告示,称数日之内,窦尔墩若不投案自首,便杀其母。窦尔墩是个孝子,救母心切,误投囹圄而亡,时年34岁。此事记于《献县志》中 第三个: 窦尔墩,又名窦二东,献县窦三町人,生于清康熙年间。幼时家境贫困,性格刚强豪爽,不满豪门大户及地方官吏的压迫,投师习武,后入绿林,杀富济贫。他的“盗御马”、聚义“连环套”等许多故事,在民间广为流传,并以戏剧形式使老幼皆知。在献县流传着不上经传的传说和故事。 百里取人头 窦尔墩从少林寺学艺归来,为生活所迫,到本县北宗村李财主家扛活。这年三十晚上,被长工李二拉到家里喝辞岁酒。饮至三更,一个朋友酒醉大哭,大伙问他怎么回事,他哭着向大伙说他在百里以外的张庄张百万家扛活,本来双方讲定,每月工钱三十吊,到年底算账时张百万却按每月十五吊,还说他赖张家的钱,并命家奴把他赶了出来。他有心去告他,一没立字据,二张家与官府勾结,有钱有势,有理官司也打不赢,他只好忍气吞声作罢。窦尔墩听他讲完,从腰里掏出一些碎银子丢在桌上说:“哭有什么用!你家孩子老婆得吃饭,把它收好。”又说:“来!今天是大年三十,咱们共同干一杯,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说完一饮而尽。他一放酒杯说:“我去解个手,”就出去了。大伙被他的朋友义气所感动,一时高兴又喝了起来。等了半天,不见窦尔墩回来,刚要去找,他却回来了。大伙重新喝酒,都喝得酩酊大醉,一个个都睡着了。 天刚亮,突然杀声四起,众人惊醒。只听外边大声喊道:“快交出窦尔墩来!”原来他趁解手的工夫,施展轻功本领,到张庄把张百万杀了。他在墙上写着“杀人者,北京长工窦尔墩也”!张家立刻到官府报案,三班六衙连夜赶往北京捉拿窦尔墩。窦尔墩叫李二开门,衙役们进来一看,只见杯盏狼籍,一个个醉的不醒人事,窦尔墩看样子醉得更厉害。李二指着窦尔墩对衙役们说:“列位!这里离张庄少说也有一百里,若是三更杀了人,这时候回不来。你们看他醉成这个样子,什么时候去杀的人呢?再说,他与张东家素不相识,又无冤无仇,怎么会凭白无故地去杀他呢?很可能是他的仇人栽脏陷害,请各位还是三思而行。” 衙役们听了觉得有理,又见众人担保,只好带了保人回去交差。事后,窦尔墩拿出张百万的帽子,告诉大家这事确实是他干的,从此,窦尔墩“百里取人头”的故事就传开了。 明朝火器(摘录) 火药: 当时的发射药已经使用粒状火药,而不是以前的粉末状火药,其成分比例为硝1两硫磺1钱4分(占10.6%),柳炭1钱8分已经基本达到黑火药的最佳配比了(硝75%,硫磺10%,炭15%) 明朝火器种类: 直到明朝灭亡前,明朝的军事机构也在不遗余力地开品种颇多,形式复杂的管形火器(火枪、火炮)。如崇祯八年(1635),南京户部右侍郎毕懋康著的《军器图说》中,记载有“自生火铳”,就是一种燧发枪,这是中国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燧发枪;京军三大营的标准装备----线膛枪(直线膛),葡萄牙人于1637年向明政府进献了线膛枪,神机营火器专家用后称赞该枪射程远,精度高,装填方便,上表请示大量仿制并装备京军三大营;大汉奸吴三桂作大明山海关守将时,曾制作过大口径铁芯铜炮,集铁坚、铜韧于一身,提高了大炮的使用性能,这可以说是当时不小的创举,这炮至今有一门陈放在沈阳的辽宁省博物馆。说明几十年间明朝火器技术发展之快,但可惜国家将亡,没有批量装备。另外喷射火器(古代火箭)制造也相当精良,样式、品种达几十种之多;爆炸性火器也相当发达,具体有两大类:一类就是地雷,品种繁多,有石头雷、陶瓷雷、生铁雷等数十种;另一类就是水雷,有水底雷、水底龙王炮和混江龙等兵器。根据大量的史实证明,中国是世界上最先发明和使用“两雷”的国家。 红夷大炮: 红夷大炮最突出的优点是射程,对重型火炮而言,射程是衡量其性能的重要环节,即使现今也不例外。明朝自制铁火铳的最大射程不超过三里,而且要冒炸膛的危险;而一般三千斤的红夷大炮可以轻松打到七八里外,史籍记载最远可达十里!十里相当于现代五公里多,相当远了,曾经对这个数据产生过怀疑,但是西方的同类型火炮的性能证明了这个数据是准确的(当时西欧各国已有领海这一概念,当时的领海是以海岸火炮的射程来定的,16世纪末期的领海是三海里,约合五点五公里)。远射程的红夷大炮结合开花弹,成了明朝末期对抗后金铁骑的最强武器。当时的战法为:将后金的骑兵诱入城头红夷大炮射程,然后用开花弹集火射击,效果非常显著,连努尔哈赤都被炸死。很长时间内,后金骑兵不敢进攻装备有红夷大炮的宁远、锦州、山海关等战略要地。 红夷大炮在实战中表现优异,引起了明朝的重视,除了进口以外还大量仿制,但是明朝末期国力不济,无法铸造和进口更多造价昂贵的红夷大炮。但是红夷大炮以逐渐成了明朝军中重型火器的中坚力量,将原来的重型大口径火铳淘汰。 明朝开花弹: 明代开花弹被广泛使用于同北方游牧民族的战争中,在此摘录一条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工作者日前在托克托县境内发掘出土了20多枚明朝早期地雷,据称,这是我国首次出土明朝地雷。这次出土的地雷为铁铸球体,大小规格分为两种,大的直径11厘米斤,小的直径为8.5厘米斤,球体表面有一突出台体,高约0.米,直径约3厘米,台面中间有一直径约0.米的圆型小孔,用以装火药和引爆火药捻,当打开已经锈蚀的小孔时,还能倒出里边的火药。火药均为黑色,其中有一枚较大的火药为土灰色,且部分火药呈米粒大小的颗粒状。 据新华社,出土地雷的内蒙古托克托县(古代称之为东胜州)地处黄河岸边的山梁台地,起着雄踞高地、扼守黄河的重要作用。当时这里水陆交通便利,边界贸易繁荣。元朝末年,各地纷纷爆发农民起义,公元1368年元大都被明军攻破后,为了荡平北部元军,明军曾在这里与元军发生激战。该城出土的地雷正是这时明军攻城用的武器,在出土地雷的附近还出土了十几公斤铁弹丸,这是当时明军使用大炮发射的弹丸。” 明朝的“地雷”?根据《武经总要》记载,当时的地雷是先在敌人的必经之道上挖一大坑,埋入火药,上面覆以碎石,以盘香引爆。这些所谓“地雷”根本就是开花弹!“在出土地雷的附近还出土了十几公斤铁弹丸,这是当时明军使用大炮发射的弹丸”就是证据,他们挖到的是一个火炮的弹药库!“铁铸球体,大小规格分为两种,大的直径11厘米斤,小的直径为8.5厘米斤, 球体表面有一突出台体,高约0.米,直径约3厘米,台面中间有一直径约0.米的圆型小孔”这些数据也表明了开花弹的本质,试想,地雷需要两种规格,并且铸造精度在一毫米以内?只有火炮才要求炮弹有如此的精度,因为大家知道:如果炮弹大于火炮口径就无法发射,而小于火炮口径会造成火药气体泄漏,射程和精度都无法保证。感谢这些数据让我们知道当时那里的火炮至少有两种,一种是口径为85毫米的,另一种是口径为110毫米的。从这些数据我们还知道了东西方的开花弹有一个区别:西方的开花弹是在铸铁弹体上开一个口,以木制的“信管”塞住,在“信管”内装上缓燃火药来引爆;而明朝的开花弹则是“球体表面有一突出台体,高约0.米,直径约3厘米,台面中间有一直径约0.米的圆型小孔”,估计是在小孔里插上“药捻”来引爆。因此“信管”、“药捻”都是现代炮弹引信的始祖,也证明了东西方是各自独立研制出开花弹的。当时明朝军队的火炮除了装备开花弹,还装备了实心弹(又称“葡萄弹”)和霰弹。实心弹是由铁或者铅铸造而成,少量是用石块磨成球体,这种弹主要用于攻城洞穿城墙工事,射程远但是对杀伤人员而言威力不大,除非直接命中,而一旦被实心弹直接命中的话非死即残,但努尔哈赤并没有肢体断裂,因此可以排除是被实心弹打死的。再看霰弹,霰弹在当时是野战火炮的大威力弹种,由数升铅铁小丸构成,射击时可以形成弹幕,杀伤力极大,但是霰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射程太近,一般不超过一里,努尔哈赤是不会将军营设在离城墙如此接近的地方的,所以霰弹也可以排除。如此一来,只有开花弹是杀死努尔哈赤的“真凶”,开花弹是铁壳,可以及远,同时爆炸时威力大。推测当时的情况是一枚开花弹落在努尔哈赤附近爆炸,他被弹片和冲击波击成重伤,不治身亡。 明朝火枪: 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军在收复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占的双屿(今浙江鄞县东南)战斗中,俘获了一些善于制造铁炮的日本人及铁炮。由马宪、李槐等人,学习了制造火绳枪的方法,并在其基础上,加以研究改进。于大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造出了“比西番尤为精绝”的中国第一批火绳枪,而且手笔极大,一上来就是一万挺,由此可见,当时明朝政府对军队装备火器的重视程度。如果不是明朝末期,政治上实在极度**,外加连摊上三个“倒霉”皇帝,满清焉有入主中原之理! 中国把创制成功的火绳枪,称之为“鸟铳”,《武备志》说:“后手不弃把,点火则不动,故十发有**中,即飞鸟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又因其所安装的弯形枪托形似鸟喙而被称为“鸟嘴铳”,也有人称其为鸟枪,成为当时明军战斗中的“利器”。明军装备的鸟铳射程可达120米,枪管用熟铁制作,底部有火孔与火药池(放引火药)相连,池上覆盖有铜盖,可以遮挡风雨,搠杖(通条)插在枪管下的木托上,用于填送弹药,枪管底部用螺栓封固,便于取开擦洗枪管。 大约在同时,鲁密国(今土耳其)派遣使者朵思麻到中国进贡火绳枪,中国古代著名火器专家赵世祯,生长于海滨,少经倭患,深知增强国防力量、改善武器装备的重要性,决心研制出精良的火器装备官军,卫国保民,于大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给皇帝呈上了《用兵八害》的条陈,建议制造鲁密国进贡的番鸟铳,经兵部议交京营试制。(泡泡语:比较早的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 赵世祯唯恐京营“制造打放两不如法”,就登门求教朵思麻,详细讲解了制造和使用方法,并自己出资(赵世祯时任从七品衔的中书舍人)召集工匠进行试制,终于在万历二十六年创制了比鸟嘴铳射程更远的火绳枪,称之为“鲁密铳”。这种铳加长了枪管(4尺5寸),重量略大于鸟铳(6--8斤),射程远(150米),威力大,在结构上更优于鸟嘴铳。故《武备志》说:“鸟铣:唯鲁密铳最远最毒”。同时还研制出当时最新式的火器“掣电铳”和“迅雷铳”,前者兼具西洋铳和佛郎机的优点,后者并有鸟铳和三眼铳的长处。万历三十年六月,赵士祯研制的火器通过兵部、工部、刑部等部门官员的试验。会审报告建议皇帝将赵世祯“所制车铳式样随发京营,依法成造,责令官员加以教演,传示各边,以究其防边制虏之用”。 对比15--16世纪欧洲各国装备的火绳枪,在上构造和明军的火绳枪基本一致,技术参数也大致相仿,但明军的鸟铳比这些枪都要轻便。西班牙的重型火绳枪----穆什克特枪,口径在23毫米以下,重8-10公斤,弹丸重50克,射程250米,可以保证射穿任何的铠甲,虽然明军的鸟铳威力比不上这种枪,但比起机动性和轻便性却是穆什克特枪远远不及的。 15世纪初期,欧洲战场上出现了炮身和药室一体的青铜炮,不久又出现了轮式火炮,采用颗粒火药,法国于15世纪中期首先铸造铁炮,并很快使这一技术传遍欧洲;公元16世纪前后德国纽伦堡地区生产出一种直线式线膛的火绳枪----“毛瑟枪”,由于“膛线”一词的英文译音是“来复”,所以线膛枪也称“来复枪”,这种带有膛线的来复枪射击精度大大超过了滑膛枪。 从17世纪起,欧洲枪炮制造技术发展迅速,法国人发明了具有防风防雨性能的燧发枪,它的出现标志着纯机械式点火时代技术的结束。燧发枪的基本结构如同打火枪,即利用击锤上的燧石撞击产生火花,引燃火药。以其射速快、重量轻、射程远等多种优越性,逐渐将火绳枪废弃;瑞典人则划时代地把弹丸和发射药装在同一个纸筒内,装填时将纸筒撕破(咬破),把发射药和弹丸一块装入枪膛中去,既简化了装填过程,又保证了发射药的定量装填,它预示了一种新型的定装枪弹的出现。 由于这些欧洲先进火器优于中国火器,明政府在自己研究不出来的情况下,就毫不犹豫的花钱从葡萄牙铸炮专家伯多禄-波加罗在澳门兴建的铸炮厂引进火器技术,进行大量仿制,并用于实战,在实战中取得巨大收益,进而批量装备军队。《中**事史-兵器卷》记载明朝后期明军的火炮用精铁铸造,在技术上接近西方的水平,数量则稳居世界第一,野炮的最大射程可达到10里,舰炮也达到4里以上,开始采用了爆炸弹丸、分装弹药、后膛装填、有射表、瞄准具等等,种类上覆盖大中小口径,平射炮、曲射炮、臼炮…… 满清后期的丢人史: 满清后期,几个大名鼎鼎的人物都闹了笑话,说明了当时满清的愚昧和无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算是满清能叫得出名的几个还懂一点军械和洋务的,其中更有洋务运动的倡导者,是能代表满清军事科技的最高见地的人物,可他们居然联合在一起闹了一出笑话…… 鸦片战争时满清当时的火器专家丁拱辰不知开花弹为何物; 曾国藩设立安庆军械所重新引进西式开花弹; 李鸿章居然向德国克虏伯兵工厂订购“开花弹”; 到19世70年代,左宗棠督师西征新疆,在陕西凤翔县进行了一次“考古挖掘”,竟从一处明代炮台遗址挖掘出开花弹百余枚,不禁感慨万千,叹道:“利器之入中国三百年矣,使当时有人留心及此,何至岛族纵横海上,数十年挟此傲我?” 这就是当时满清的军事科技水准,不败给洋人可能吗?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满清统治多年下的左宗棠也无知到了可怜的地步,明朝的开花弹并非引进,而是自行开发的,由于满清当时已经没有了丝毫创新能力,所以才会误认为只要是先进东西就是泊来品。 西方的开花弹是在铸铁弹体上开一个口,以木制的“信管”塞住,在“信管”内装上缓燃火药来引爆;而明朝的开花弹则是“球体表面有一突出台体,高约0.米,直径约3厘米,台面中间有一直径约0.米的圆型小孔”,估计是在小孔里插上“药捻”来引爆。因此“信管”、“药捻”都是现代炮弹引信的始祖,也证明了东西方是各自独立研制出开花弹的。 左宗棠的哀叹十分令人同情:“利器之入中国三百年矣,使当时有人留心及此,何至岛族纵横海上,数十年挟此傲我?” 不过他错得更可怜,“利器”(开花弹)不是“入中国三百年”,而根本就是明朝已经发明了的东西,后金头努儿哈赤就是被开花弹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