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秘事件录之 古墓秘咒》 第一章 消失在沙漠里的考古队 “叮咚……叮咚……”一阵急促的门铃,像催命似的,将我从春梦中吵醒。我在黑暗中摸索了好半天,才将电灯打开,一看表,“凌晨两点四十三分。”我窝着一肚子火气,穿好衣服,然后才将大门打开。门口站着两名警察,看警衔,是二级警员。 我狐疑地看着他们两人,问道:“你们是……” 两人向我敬礼后,其中一名小个子警员道:“请问你是陆轩警官吗?我们是东城分局的,去塔克拉玛干沙漠土城考察的考古队出事儿了。” 一听到“出事儿了”,我的胸口犹似被一只铁锤狠狠地砸了一下,脑袋也随之“嗡”的一声,一时之间,浑然不知所措。那两名年轻的警员见我脸色大变,接下来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对我说,只是面面相觑,直到我镇定了一下心绪,低声问道:“出了什么事儿?” 那个小个子警员沉吟道:“考古队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与外界失去了联系,待救援队找到他们时,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了,九名考古队员,已有七名队员确认已经死亡,队长失踪,还有一名队员,现在正躺在五十七医院里……” 还未等他说完,我一把揪着他的衣领,急问道:“张艳呢?她怎么样了,快说!你快告诉我……” 小个子警员摇了摇头:“陆轩警官,请你冷静,我们来就是通知你,躺在医院里的考古队员就叫张艳,在她随身物品里,我们发现了你和她的合影,才知道她是你的女朋友,所以我们才这么晚来通知你……” 还未等他说完,我早已迅速地披上外衣:“快带我去!” 五十七医院在南城区,平日里开车也要半个多小时,但现在已经是半夜了,街上的车辆不是很多,加上我拉响了警车上的警报器,一路横冲直撞,连闯数十个红灯,仅用了十多分钟,便到了五十七医院门口。我把车钥匙扔给了另外一员大个子警员,让他帮我停好车,小个子警员带着我直奔icu病房。 icu病房外的走廊上,或站或坐,已经有不少人了,我冲到病房门口,正要推门而入时,两名全付武装的士兵,抬着ak47将我拦了下来。 “闪开,我要进去。”我大吼一声,正要将那两名士兵推开,而这时,一个声音对我说道:“陆轩,你要干什么?” 我寻声回头一看,说话的正是我的顶头上司王局长,王局身后,站着两名警员,和一名军衔是少将级的军官。 “王局,我女朋友在里面,我得进去看看她怎么样了!”我只扔下了这么一句话后,再次伸手去推病房门。 “拦住他。”一个声音冷冷地道。 门口两名全副武装的士兵,齐刷刷地抬起了ak47,抵着我的胸口。我转过身,对那军官骂道:“你什么意思?少将很了不起吗?老子还没放在眼里,有种你现在嘣了我。” 那少将冷笑一声:“我不让你进去,是为你好。王局,你的手下这么冲动,你是怎么调教的。” 王局白了那少将军官一眼,然后心平气和地对我道:“陆轩,我派人通知你,自然会让你进去,可是,无论你进去看到什么,希望你能够保持冷静。” 我见他神色凝重,而我刚才的举动确实有些太冲动了,只好点点头。 “去吧,见你女朋友最后一面!”王局沉重地说了一声,然后扭过头去,不再看我。 “最后一面?”,当我听到从王局嘴里说出这个词的时候,我的心再一次“咯噔”了一下,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沉重地推开了icu病房的门。 病房里一片慌乱,七八名医生和护士,围着病床忙来忙去。各种仪器的光在闪着,这些仪器大多我不认识,我只认识那台令我胆战心惊的心电图仪。 “病人血压急速下降!” “加输4000cc。” “心室出现在颤动……” “电击准备!退后……一……二……三……” “啪……”(电击声) “不够,三百!” “退后……一……二……三……” “啪……” “四百……” “啪……” “五百!” “医生,不能再加了,病人受不了!” “五百,退后……一……二……三……” “啪……” “……” 我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更加不敢上前看张艳一眼,眼睛直盯着那心电图仪,心里默念着:“起来啊!快起来啊!我们说好的,你回来就结婚……艳艳……一定要活下去。” “注射肾上腺素,五百八,退后……” “啪……” “滴----”长声响起,心电图已变成了笔直的一条横线。 这时,我再也顾不上许多了,冲到病床前,左右手一拉一扯,将那些医生护士全都拉到一旁:“艳艳……快醒来……是我啊……” “啊”字还未说完,蓦地我发现,眼前这个人根本不是我的女朋友张艳,而是一个我不认识的老人,看她满头银发,满脸皱纹,少说也有八十多岁,怎么会是我的女朋友? “哈哈----”我大笑数声,“你们弄错了,你们弄错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哈哈----原来是他一场恶作剧……”我转过身,拉开房门,见到了王局那张紧张的脸和那少将军官冷酷的脸。 “王局,你没事儿拿我寻什么开心?你难道没见过张艳吗?害得我担心半天,好了,现在看到不是她,我可以稍稍放心了……” “是她!”王局那张欠干的嘴里吐出了两个字。 “不可能!我女朋友才二十四岁!” “我们起初也不太确定,不过她随身物品里,有她的身份证,相片,已经证实,确实是张艳本人。” “什么?你再说一遍?”我猛地揪住王局的衣领,虽然他是我的上司,可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 “里面那人,是考古队员,你的女朋友张艳。” “啊----”我的喉咙发出一声低吼,揪着王局衣领的手,不由自主地松开了,一阵头昏目眩,我站立不定,踉踉跄跄退了两步,若不是身后那两名士兵扶了我一把,我想当时我肯定是一跤摔倒在地。 我再次想推开病房门,可是双手无力,那两名士兵,一个替我推开了门,另一个几乎是拖着我来到病床前,我再一次仔细地审视了床上这名老人,越看越是心惊,头发虽然是银白色,可是和我女朋友的发型一模一样,满脸虽然全都是皱纹和老人斑,而轮廓却和我女朋友竟有七分相似,活脱脱像我女朋友的外婆,直到我看到她手指上那枚铂金戒指时,我这才“啊”的一声大叫出来,那枚铂金戒指,是张艳临走时的前一天,我亲自挑选送给她的,算是我向她求婚,而且我们都说好了,等她回来,我们就结婚,可现在…… 一个二十四岁正值青春的女人,转眼间成了一个**十岁的老太婆,这,实在是匪夷所思,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相信眼前这人就是我的未婚妻。 “dna检验结果出来了没有?”我头也不抬,直接问了一句。 “出来了,死者确实是张艳。”不知哪个欠揍医生回答了我。 这时,王局和那少将军官也走了进来,王局将我从床前扶了起来:“陆轩,请节哀,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但是,为了接下来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希望你也配合一下,此事绝对不能外泄。” 我也是做警察的,而且还是刑警,什么事情该说,什么事情不该说,我心里十分清楚。张艳被送到部队医院,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我点点头,凄然一笑:“死因是什么?” “这……”王局犹豫了一下,“还在调查!” 那少将军官轻轻咳嗽几声:“陆警官,你是我们市里最出色的侦破专家,没有什么疑案不能破,这么跟你说吧,我已经派了专家,用你女朋友的一根头发作了碳14检测,你女朋友属于正常衰老死亡……” “正常?”我冷笑一声,“你在哄小孩哪?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我女朋友由二十四岁,变成了一个**十岁的老太婆,你说她是正常衰老死亡?去你的……” “事实的确是这样,虽然你我都不会相信,但你得相信科学。” “科学?去你的科学?你要再说一句,你信不信我打得你满地找牙?” “陆轩!”王局眼看我的火气越来越大,到时候真要和部队军官动起手来,到时候就真没办法收场,只好喝了我一声。 我一愣,没有再说话,只是轻轻地握着我女朋友那冰冷的手,默默看着她。 “陆警官!”那少将军官涵养极好,并没有对我粗暴的脾气生气,说道,“你女朋友这样死去,已是不幸中的大幸了,你别骂我,我说的是实话,你看----” 那少将军官从怀中摸出一张相片,递到我面前,又道:“这是其他考古队员!” 我接过来一看,照片背景,似乎是一块八角形的空地,其中七个角,分别各有一具尸体,其中一具尸体,就像是千年干尸,肤色呈棕黑色,没有肌肉,就像是一具骷髅包上一层皮。我仔细地看了看,发现这具干尸旁,有一个椭圆型的白色物体,大小约有一个人这么大。 “这白色的东西是什么?” “茧!” “茧?”我刚想开口骂他,那少将军官耸耸肩,苦笑地说道:“确切地说,是白色丝状物质,呈椭圆型,像是一个放大的蚕茧,茧壁约有十公分厚,质软,却韧性十足,而这具干尸,就是在这茧里发现的。” “死因?” “死因还在调查!”少将严肃地回答了我,然后又补充道,“我的部队和救援队到达现场时,八名考古队员,分布在这块八角形的八个角,每一名考古队员死状都不一样,不,应该是七名队员,因为你的女朋友当时还有呼吸,只是神智不清。”说着,他伸手指了指照片上其中一个角,“当时你女朋友在这位置。” “规则的八角形,不一样的死因,这是什么意思?”我脑海中不断地有一个个疑问冒了出来,思考了半天,仍然没有理出一个头绪。 “陆轩,有什么发现?”王局神色凝重地拍拍我的肩膀。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仅从一张照片,看不出什么问题。每一个人死法不一样,甚至没有一点关联,显然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但却又是在同一时间发生,王局,我破了这么多疑难案件,但这个已经超出了常理。” “这么着吧,你明天就到现场。”王局沉吟道,“你现在手头那起无头碎尸案,就交给小张负责,你就专心破了此案。” “明天?不行!我女朋友的亲人都已在不世上,她现在刚去世,你就让我明天去现场?” “陆轩,你作为一名刑警,应该知道,越早到现场,越有可能发现疑点。”王局有些痛苦地说道:“而且,你女朋友的遗体,不能火化。” “什么意思?” 王局长叹一声,向我使了一个眼色,然后看着那少将军官。 少将军官也同情地拍拍我的肩:“陆警官,我也不瞒你了,你女朋友的遗体,交由军方处理。” “凭什么?”我大吼一声。 少将军官长叹一声:“军方需要研究。” “我女朋友已经去了,你们还他妈要研究什么?” “不瞒你说,当中子以亚光速撞击进入细胞,可以使细胞加快老化。军方怀疑,你女朋友是被一种中子或者更小单位的夸克能量击穿细胞,从而使她在极短的时间里衰老死亡。不过你放心,我们并不会对你女朋友解剖,只是取一些她的体细胸进行研究,善后的事情,军方会替你处理,你不必担心。我已经替你准备好一架小型军用飞机,明天一早,还会有两名工作人员和你同去现象。” “两名工作人员?” “不错,一名是著名的人文历史考古学家汤学文教授,还有一名是医学专家王娇小姐。” 我点点头,这两个人的名头,我也曾有耳闻。以我一个人的能力破案,确实十分困难,死因推测和取证,都需要专业的医学知识。 “那个医学专家可以一起去,但那个什么汤教授,有这个必要吗?” “有!” “为什么?” “因为这块八角形状的空旷之地下面,是一座古墓!” 第二章 四冤家聚首 “古墓?”我想笑,但却笑不出来,而且我也懒得和他争论下去,只好点点头,说道:“行了,我知道了。你们能不能都出去,让我陪一陪我的女朋友。” 少将军官和王局相互望了一眼,点点头,和医生护士等人离开了病房,病房中,我望着张艳那张苍老的脸,泪水悄然而落,我抓起她冰冷的手,双手紧紧地捧住,低声自语道:“艳艳,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张艳永远的离开我了,自然听不到我说的每一句话,但我不想她就这么离我而去,无论如何,我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我就这样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我伏在艳艳的遗体旁,睡着了。 直到第二天一早,我被人叫醒,抬起头一看,还是那个少将军官,和我的上司王局。王局长叹一声:“陆轩,时间到了,你也该去现场了。” 我点点头,道:“我女朋友的物品等资料,能不能让我带去?” 王局想了想,没有立即点头,也没有立时回绝。 我补充道:“我知道,这些资料军官要研究,但是,这也是破案的关键,我女朋友有记日记的习惯,她一定会在考古途中,将一些事情记录下来,如果我没有这些资料,我很难着手调查。” “行!”那少将军官点点头,“那些资料军方已经备份,再说,这些也算是你女朋友的遗物,理所应当由你保管。”说完,转头那他身后的士兵道:“拿给他。” 那士兵应了一声,双手捧着一个文件夹,交到我的手里。 少将军官又道:“只有这些资料,希望对你破案有所帮助”顿了顿,又道:“好了,我派人送你回家,你准备准备,一个小时后,我派你接你上飞机。” 回到家中,我认认真真的洗了一个澡,要知道,在沙漠那样的环境里,水资源十分紧张,别说是洗澡了,就连喝水,也得节省着喝。洗完澡后,我拿出一个帆布包,将艳艳的资料和一些相片放了进去,脱下警服,换上了便装,正犹豫着是不是要向王局申请,给我一些枪械时,门铃响了,我将门打开,是一名士兵,他向我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后,说道:“陆警官,车子已经在外面等着了。” 我点点头:“行了,我知道了。”说完,我环视了一下我的房间,然后随这名士兵而去。车子一路飞奔,将我拉到了一个军用机场,王局和那名少将军官早已在那里等着我了。我上前对王局说:“王局,考古队九名成员,除了队长行踪不明以外,其余八名队员都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凭我多年破案的经验和直觉,认为只有找到了那队长,才有可能将此案彻底结了。在我去现场这段时间,你也要加紧查找考古队长的行踪。” 王局点点头,道:“放心吧。这些事情我会处理的。” “还有,我能不能向局里申请领一些枪枝和弹药?” 王局正要开口,那少将军官微微一笑:“这些我们早已替你准备好了。考古队出事的那座土城,我早已派了一个连守住了,现场不会被人破坏,而且,我刚才已经和连长联系过了,让他给你准备了一枝微冲,一枝ak-47和一枝0.357英寸m627式马格努姆转轮手枪,还有足够你们使用的弹药,不知道合不合你的意思?” 我苦笑道:“你到是想得挺周到。”说完,我转身上了那架早就准备多时的军用小型直升机。 机舱里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少女和一个秃头胖子。他们见我上了飞机,自觉地挤了挤,给我让出一点座位。 “搞什么玩艺儿?”我低声骂了一句,然后将头伸出去,问道:“有没有搞错?不是说好是一名医学专家和人文历史考古学家吗?这都坐着什么人哪?还是我上错了飞机?” 此时飞机已经发动,强大的螺旋桨转动时产生的强大气流和飞机引擎那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使我的声音根本无法传到王局和那少将军官的耳中。那少将军官还以为我和他们道别,居然还向我挥了挥手! 我关上舱门,回到了座位上。这架小型军用直升机还真小,那本来就不是很宽敞的座位,被那个秃头胖子占去了大半,加上那少女,我所能坐的地方,已经是微乎其微。我长长叹了一口气。 那少女咯咯一声轻笑:“你是陆轩警官吗?你好,我是王娇。” “不会吧,你就是赫赫有名的医学专家王娇?有没有搞错?姑娘,你今年芳龄多少?有没有发育成熟啊?”说着,我上下打量了一下这名白大褂少女,一头披肩青丝,五官端正,肤色白净,一双水汪汪的双眼,小巧而又高耸的鼻梁,一张樱桃小口,近乎完美的脸庞,是个美女不错,可这也太离谱了,看上去不过二十岁,还什么医学专家,我失望地摇了摇头。 王娇见我盯着她看,颇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今年二十二岁啦,怎么了?二十二岁就不能当医学专家吗?”说着,脸上还有一丝不服气的样子,小嘴噘得老高。 “算了,你们去也帮不了我多少。我又不泡你,也不管你多少岁。”说着,我看了看身旁的秃头胖子:“不用说,这位肯定是他们所说的什么人文历史考古学家汤学文教授了。” 秃头胖子倒没有生气,咧开嘴嘿嘿一笑:“过奖,过奖,我就是汤学文。” 天哪,你何苦要这么折磨我?这两个人,哪里像什么专家教授?我心里大声喊冤,可是也无济于事,飞机已经离开了地面,向着目的地进发。 王娇哼着小曲,望着窗外,似乎我们这一趟不是去出事现场,而是去旅游一样,一点儿也没有放在心上。那胖子更是一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居然还打起了呼噜,我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打开帆布包,找到张艳的考古笔记,逐字逐句地看起来,希望可以找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整本笔记本都给我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一些端倪,我再次失望地将笔记本塞回包里,拿出那张少将军官给我的相片,细细琢磨起来。 “不用看了,这地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尸体下方是一座古墓。”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瞟了我手中的相片,慢条斯理地道。 我狐疑地望着他:“你怎么知道?” “哼----”胖子不屑地哼了一声,“我只有一点没想明白,按理说应该有八具尸体分布在八个角,为什么只有七具尸体?” 我心中一凛:“这其貌不扬的秃头胖子,果然有些门道。”我只好苦笑道:“空缺的那一角的尸体,就是我女朋友。只不过当救援对发现她时,她已经奄奄一息了,送到军方医院,仍是没有救回来。” “哦?还有这事儿?”胖子一双眼睛瞪得老圆,“这古墓依八门金锁阵所布,墓中主人,应该是个西辽贵族,而且很有可能是名女子。不过,你女朋友就算当时还有一口气,也绝计活不了,对不起,我这个人就是这么直白,你别生气。大凡以八门金锁阵型所布的古墓,一旦出了事儿,将会没有一个活人。” “切,胡说八道。收起你那些迷信思想,看这相片上的干尸,分明就是在极短的时间内脱水至死。根本不是你说的什么八门金锁九门银锁。”王娇的目光从窗外移到了我手中的相片上。 “极短的时间脱水?”胖子不屑地说道,“这怎么可能?你就是喝一大杯水,并不是喝下去就要尿尿,你真要是喝下水马上尿尿,我就跟你学医。” “呸,我可不收你这个笨徒弟,以沙漠的严酷气候,一个人要是死了,脱水是极为迅速的。什么八门金锁,亏你想得出来。”王娇显然不服气。 “唉,果然是头发长,见识短。小姑娘,没事多看点书,对你没坏处的,这八门金锁阵的八门分别是:休门、生门、伤门、杜门、景门、死门、惊门、开门。如从生门、景门、开门而入则吉;从伤门、惊门、休门而入则伤;从杜门、死门而入则亡。这支考古队一定是进错了门,才有此下场。本来‘八门金锁阵’是古代行军打仗的大阵,后来被人用于修建陵墓,为的就是防止别人盗墓。”胖子摇头晃脑,慢条斯理地缓缓说道。 “这世界上哪有什么‘八门金锁阵’?你就别在这里乱扯了,若真要有这么厉害的阵,那圆明园又怎么会被八国联军给烧了?我看哪,这一定是你编造出来的。再说,就算真有这么一个阵,那又怎么样?打仗时,士兵手中有武器,用了什么捞什子阵,自然能把敌人歼灭,可这里,什么都没有,是一个荒芜的沙漠,有这个阵有屁用,这人总不会莫名其妙的死亡吧?还说什么生门吉,死门亡,鬼才相信。” 胖子一时语塞:“我也弄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但这古墓确确实实是依‘八门金锁阵’所建造的,这‘八门金锁阵’确实是存在的,这可不是我胡乱瞎编就能编得出来的,‘八门金锁阵’是古代为了使占星术更方便而用的方位术‘奇门遁甲’,后来三国的诸葛孔明,喂,诸葛孔明知道吧?他的‘八阵图’就是用这‘八门金锁阵’改良而成的……” 我在一旁听他二人不停地争来争去,一副要将对方说得心服口服的样子,不耐烦地喝道:“行了,你们两个就不能安静一下?像是前世冤家一样,怎么一见面就吵?什么狗屁八门金锁阵,什么短时间脱水,别在这里瞎扯了好不好?这些都是要讲证据的,没有证据,谁都不会相信。我再说一声,谁都不许开口说话,谁要再开口,老子把他扔下飞机去,省得我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王娇吐了吐舌头,“哼”的一声:“凶什么凶,臭警察,有什么了不起?我告诉你,沙漠里什么毒蛇毒蝎可是多得很,万一你被咬了一口,看我救不救你。”说完,鼓起粉腮,将头转了过去,望着窗外,不再搭理我。 胖子也是白了我一眼,没好气地对我说道:“没文化就别乱开屎口,我可事先说好了,呆会儿你要真从死门而入,我可是不会提醒你。”说完,双手环抱在胸前,双眼一闭,索性打起了呼噜。 “**,我招谁惹谁了我,你们两人争来吵去这么半天,都没将对方当作敌人,我才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们两人矛头同时指着我,把我当作阶级敌人?你们是不是串通一气,蛇鼠一窝啊?”说完,我越想越是生气,骂道:“别惹老子,老子要是一生气,现在就把你们两人扔下去,反正到了土城,你们也不会救我,那我留你们何用?现在扔下去,我还得个清静。” 我话刚说完,飞行员小刘转过头来:“你们再吵,老子现在就跳伞出去,谁他妈会开谁来开?” 我、胖子、王娇,我们三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异口同声地骂道:“妈的,算你狠。” 第三章 八门金锁阵 四个小时后,我们乘坐的小型军用直升飞机已达到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上空,沙漠的天气实在是诡异无常,本来晴朗的天空,实然间黄沙弥漫。大风刮起的沙尘,不断地在机身上撞击,发出“沙沙”的声音,整个机身也在不停地剧烈震动。 “妈的,沙漠风暴!再这样下去,飞机非坠毁不可。”飞行员小刘骂骂咧咧,从他脸上的神色看来,已经是紧张到了极致。本来心情不错的王娇,粉颊早就失去了红润之色,变得苍白无力,显得十分害怕;胖子表现得还算镇定,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本来一直在打呼噜的他,现在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眼睛瞪得老大,一直盯着前方;我毕竟当了快十年的刑警,什么样的惊险场面没遇见过?虽然头一遭遇到这样的情况,毕竟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实在太过于渺小了,任何反抗都是没有效果的,与其惊慌失措,到不如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 我点了一支香烟,漫不经心地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地将烟雾吐了出来,问道:“小刘啊,还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到达那座土城?” 小刘头也不回地道:“我怎么知道还要多长时间?估计也就一个小时吧,现在什么都看不清楚,别飞错了方向,越飞越远,那可就遭了。” “不是有卫星定位导航系统嘛。” “早坏了,不然我还在这里急什么。” “什么?坏了?那少将真是***,也不弄架好点的飞机来。”我破口大骂,然后问道:“现在怎么办?” 小刘此时已满头汗水,苦笑道:“我再坚持坚持,不行只好跳了。” “跳伞?”我沉吟道,“这么大的风暴,要是跳下去,那不是吹到哪都不知道了吗?” “你还想跳降落伞哪?少做白日梦啦,这飞机上,只有一个降落伞,那是给飞行员逃生用的。” “什么?只有一个降落伞?”我身旁一直没开口说话的王娇和胖子开始慌了,“没降落伞,那不明摆让我们去送死嘛。” “我是飞机上唯一的女性,于情于理,这降落伞应该给我用,女士优先嘛。”王娇撇撇嘴,得意地说道。 “那怎么行?根据物理学,我体重最重,从同一高度落下,我的重力势能也就最大,危险也就越大,这降落伞得留给我。”胖子毫不客气地说道。 我吼了一声,道:“不行,咱们是来执行任务的,现在案件没破,这任务还要继续下去,你们谁会破案?都不会吧?所以,降落伞得留给我,我跳伞后,还可以留着一条命来接着革命工作,你们应该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吧。”我明知道在这样的强风下,这降落伞是万万不能使用的,但看他俩争吵得这么厉害,我也忍不住插上一脚。 “都他妈给我闭嘴。”小刘怒吼一声,“我现在尽可能降低高度,你们给我依次跳下去,毕竟这是直升飞机,没你们想得那么危险,但动作给我快点儿,否则就是机毁人亡。”小刘说着,开始将飞机降了下来。 虽然是直升飞机,但要在这么强劲的风中稳稳停住,那是不可能的事儿。飞机在剧烈的摇晃和震动下,开始不断地降低高度,一百米……五十米……三十米……二十米……十米…… “喂,能不能再降一点,太高了,我双腿直打哆嗦。”胖子眼睛望着舱外,头也不回地对小刘吼道。 “你以为是在机场降落啊?”小刘骂了一句,但还是尽可能又降了些许,“快跳,飞机不行了。” “跳吧,胖子。”我拍拍胖子的肩膀。 “去,为什么你不先跳?”胖子狠狠瞪了我一眼。 “王娇小姐,要不你先?”我得意地瞥了王娇一眼,补充道:“你不是叫嚷着女士优先嘛?” “我……”王娇迟疑道,怯生生地道:“我……我不敢跳……” “我说你们有完没完?这是逃生,不是演戏!你们不跳,我可不会陪你们一起送死。我数三声,你们再不跳,可就别怪我不讲义气了。一……” “胖子,跳。” “二……” 我打开舱门,强风伴随着黄沙顿时涌进机舱,机身晃了晃。 “三……” “去你妈的。”我骂了一声,不由分说,一脚将犹豫不决的胖子踹了出去。 “啊----”胖子的声音被强劲的风沙淹没了。 “该你了,美丽的王娇小姐。”我笑着对王娇说道。 王娇脸色苍白,胆怯地望着我:“你……你……臭警察,你别推我,我跳,我跳还不行吗?”说着,王娇双眼一闭,万般无奈地跳了下去,那神情,不像是跳飞机,更像是跳油锅。 我转头看了小刘一眼,只说了两个字:“保重。”然后我也跳下了飞机。 在时间不长的自由落体加速度下,我顿时感到双脚一震,下意识地就地滚了几圈,这才将下坠的力道化解,我仰面躺在沙漠上,看见悬停在空中的直升飞机剧烈地晃动了几下,然后就像一只断了线的纸风筝,被狂风肆虐地在址动了几下,在空中翻滚几周后,终于在地球的引力下,坠毁在了几百米开外。“轰”的一声巨响,火焰高高窜起,伴随着阵阵浓烟,在黄沙中仍就是那么醒目。 我吃力地站起身来,狂风吹着我的身体,我每迈出一步,都要使出吃奶的力气,我边走边大声呼喊着:“胖子,王小姐……”但我的嘴巴一张,立时便有不少沙子被狂风灌进口中,实在难受之极。 由于跳机那会儿,直升飞机被小刘尽力地控制着悬停在空中,就算是人从飞机上跳下来,也不会离开太远,他们应该就在附近,我边走边喊,果然才走出十余步,便听到风中似乎有个女人在哭泣,声音几乎被风声给掩盖了,但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寻声走去,便找到了王娇,此时她正坐在沙上哽咽着,我叫了一声:“王小姐,你还好吧?” 王娇抬起头,看到是我,像是生离死别后又重新聚首那样,欣喜地扑倒在我怀中,泣道:“我……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活着,在这一望无际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我一个人又该怎么办?幸好,你没事儿,要死也有了个做伴的了。” 我一把将她推开,佯怒道:“你说什么啊?什么死不死的,你想死你去,我可不做伴。”随后,我又道:“你我都没事儿,看来胖子和小刘也应该不会有事儿,咱们分头找找看。” 王娇紧紧地拉着我的胳膊,说什么也不肯放手,只道:“不行,我怕分开后,你会撇下我离开。” 我忍不住想哈哈大笑,只是风沙实在太厉害了,没敢笑出来:“好好好,你要跟着我就跟着吧。”说着,我伸手向那边一指,咱们去那里找找看。”说着,我便和王娇向我所指的方向走去,刚才了几步,我便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我低头一看,慌了:“是胖子。” 果然,胖子整一个人被埋在了沙里,只露出一只脚在外面,而且都几乎被风沙掩埋了,我急忙对王娇道:“快帮忙,把胖子挖出来,他快没气了。”说着,我和王娇开始在胖子周围,将沙子刨出来。胖子整个头被埋在沙中,时间长了,只怕没救了,不等胖子的身子露出来,我扯住胖子的一条腿,使出吃奶的力气,硬生生地往外拉。 这里不是水泥地面,脚下十分松软,吃力很少,我就是空有一身力量,想要将一百多公斤的胖子从沙里拉出来,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王娇也没闲着,在我拉扯胖子的时候,她也拼命地在刨动着胖子周围的沙,终于,在我大喝一声的时候,胖子被我拖了出来。 我累得一屁股坐在沙上,对王娇道:“快,快,你是医生,你看看这胖子还有没有救。” 王娇也慌了,不等我说完,她的手早就探了胖子的鼻息,然后又搭上了胖子的脉搏,最后又翻开胖子的眼睑,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没事儿,只是缺氧过多,现在休克了。过得一会儿就会醒。” 我苦笑道:“这胖子还真够倒霉的,你我都没事儿,可偏偏胖子却埋在沙里,若不是发现得及时,只怕他已经壮烈牺牲了,唉,要怪就怪他体得超标。” “去你的体重超标,要不是你踹我一脚,我能埋进沙里吗?”胖子躺在沙上,声音十分虚弱,但仍然忘不了和我争辩几句。 看到胖子没事儿,我提到嗓子眼儿的一颗心,总算回到了工作岗位,问道:“你还能动吗?能动就别赖在地上,风沙这么大,你还想被埋进去啊?飞机也坠毁了,不知道小刘他有没有事儿,咱们在附近找找看,如果实在找不到,那估计他壮烈牺牲了,咱们就直接去古城吧!” “有异性没人性啊!”一个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夹杂在“呼呼”作响的风沙里,声音虽小,但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确实是小刘的声音。 “你还没死吗?”我大喊了一声,毕竟刚才小刘说话时,我没有注意到声音是从哪里传出来。 “你死了我都不会死,我妈说我是乌龟命。” 这一次,我听清楚了,声音是从前方不太远的一个土丘后面传来的。 “在那呢。”我伸手指着那个小土丘说道,“咱们快去看看他有没有受伤。” 我们三人几步奔到了小土丘后面,果然,小刘满脸鲜血地倚靠在土丘上,看来他还是受伤了。 “你的伤怎么样?没摔到头吧?”我看他脸上的鲜血,以为他的头部受了伤。 “去你的,要不是你们几个跳飞机拖拖拉拉的,我差点还把一条小命丢了,我的伤不是摔的,是飞机爆炸时让我受伤的,那会儿我刚从飞机上跳出来了,便听到“轰”的一声,一股巨大的气浪就将我掀了出来……”顿了顿,又道:“咱们现在就躲在这沙丘后面,等风暴小些,咱们再做打算。” 看着小刘受伤不轻,眼下漫天黄沙,在沙漠里极易迷失了方向,只好道:“这风暴会小吗?” 小刘看了看天空,若有所思地道:“一般来说,像这样的天气,是不会出现风暴的,我们部队的驻地就在沙漠边缘上,我当了四年的兵,这样的风暴确实少见,不过与其盲目地离开,不如等风暴小了离开更为安全。” 一直没吭声的胖子忽然道:“不对。” 我们听见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均感纳闷,正要询问他什么“不对”时,胖子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前方,道:“一定是有人闯进了土城。” 我知道胖子又要开始他那一长篇大论,不屑地哼了一声,道:“去你的,有人闯进土城,那又怎么样?我就是扔颗原子弹炸了土城,也不至于会有这么大的风暴,我告诉你,你少在这里动摇军心,你再说一句,我让王小姐用胶布封了你的嘴。” 胖子并不理会我,依旧摇晃着他那颗肥猪头,慢条斯理地说道:“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又岂是你这等凡夫俗子所了解的。依我看,这风暴的源头,应该是土城方向,对不对?”说着,目光一转,移到了小刘身上。 小刘一怔,还是点点头,道:“不错,正是土城方向。” 胖子又说道:“在上飞机之前,你们那个少将曾经说过,自从考古队在土城出事儿以后,他已经派了一个连,将整个土城封锁得水泄不通,一定是有人闯进了以八门金锁阵所布置的古墓,才会引起这么大风暴。” 我冷笑一声:“依你之见,既然是八门金锁阵,就会有八个门,依你高见,那人闯进的是什么门?” “惊门。”胖子语出惊人,“从惊门而入则伤,看吧,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如此大的风暴,我们几个人有惊无险,但小刘却受了伤,而且从历史资料里可以查到,闯入八门金锁阵的惊门,将会触犯八方神灵,天地变色、鬼哭神嚎,狂风骤起,我想一定是有人不知道这八门金锁阵,无意间从惊门而入。” 小刘有些将信将疑,问道:“你既然知道这八门金锁阵,那你一定有办法破这个阵了?” 胖子得意地一笑,道:“办法不是没有,只不过……” 小刘又道:“好说,你要我们相信你,那你让我风暴停了,我小刘第一个服你,怎么样?” 我冷笑道:“去去去,小刘,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八门金锁阵,胖子要是真的能让这风暴停下来,我陆轩背他去土城。” “好!”胖子站起身来,指着我道:“陆警官,这可是你说的,你可别后悔。” 第四章 祭鬼神 胖子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在心里也不禁打了一个突,寻思道:“难道他还真有办法让这风暴停下来?”沉吟了一会儿,我嘿嘿一笑,道:“胖子,那要是你不能让这风暴停下来的话,又该如何?” 胖子一张肥脸一阵青一阵红,想了一会儿,他咬牙道:“要是我不能让这风暴停下来,我背你去土城。” “好,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胖子说着,伸手和我对击三掌,算是这个打赌绝无反悔的道理。 “等等----”一直沉默不语的王娇突然开口说道,“万一这风暴要是自己停了,而胖子却非要说是他弄停的,到时候你们两人各说各的理,这让我们怎么判断呢?” 我眯起眼睛,看了看这风暴的程度,比起刚才,没有丝毫减弱的趋势,心下大为放心,大声道:“好,如果这风暴真的有这么巧,在胖子让它停止它就停止的情况下,我也没话可说,当权当是胖子让它停止的吧。” 胖子冷冷地“哼”了一声,道:“呸,你大方,我也不小气,这风暴要是它自己停下,我也不居这个功,打赌也算是不输不赢。”说着,转头对王娇道:“王小姐,要我让这风暴停下,我需要几个道具。” “什么道具?”王娇一头雾水。 “你的医药箱里有没有红药水?” “有,但你要干嘛?红药水我带的不是很多,只有一瓶。” “一瓶?恐怕有些不够,不管了,暂且试一试吧,这***鬼天气,那么大的风暴,这让我们怎么行走?要是拖到晚上,说不定还有各种各样的危险,别的先不说,沙漠的夜里,可是相当寒冷的,昼夜温差十分明显。” “陆警官,你的意思呢?”王娇将目光望向我,询求我的意见。 我冷冷地道:“给他,就让他试一试,要是他不能让这风暴停下来,看我不收拾他。” “不行。”小刘突然吼了一声,我们的目光齐刷刷地向他射去,只见他捂着受伤的头部,一字一句痛苦地说道:“我头上的血流成这样,王小姐都没用红药水给我擦擦,现在却给那胖子做那种不着边的事,我反对。” “反对有效。”王娇神色凝重地说道,“要知道,这里是沙漠,我所带的药品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也没有多余的备用,小刘都血流满面了,我为什么没拿红药水给你擦?就是因为药品紧缺,用了就没用了。”说着,顿了顿,转头看了胖子一眼,问道:“你不说出来要红药水儿有什么用,我是不会给你的,毕竟我要为大家的利益考虑。” 胖子一怔,怒道:“为大家的利益考虑?你不把红药水给我,这风暴就不会停下来,风暴不停下来,咱们就只能在这个沙丘后面躲着,现在是白天,倒也没什么,到了半夜,沙漠气温骤降,冻也可以把你冻死,更何况,还有什么蛇啊蝎啊之类的毒物,喂,王小姐,你不会是想睡到半夜,一条毒蛇盘在你的脖子上吧?” 沙漠里的蛇蝎最毒,这点我们四个人都十分清楚,只要被这些毒蛇咬上一口,不出半个小时,保准见上帝,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望眼望去,全是黄沙,就算那架直升飞机没有坠毁,半个小时的时间,也飞不出这个沙漠。 王娇微微一愣,问道:“这风暴和红药水儿有什么关系?你要让我将红药水儿交给你,你总得编一个让我们信服的理由吧?你现在什么都没说,开口就要红药水儿,你说我能给你吗?” 胖子那张肥脸微微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皮,低声道:“我是有理由的,而且也不是编造出来的,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而且说出来,你们也不会相信。” 小刘见胖子一脸的不好意思,忍不住哈哈一笑,拍拍他的肩膀:“说吧,至于我们相不相信,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你要红药水,好歹也要让王小姐知道你要红药水儿做什么罢?” 胖子点点头,道:“那我可说了,你们不许笑我。”说完,顿了顿,道:“在三国时期,诸葛亮南征,七擒孟获,这个就不用我多说了,他们班师回朝时,来到了泸水,因为狂风大作、风云变色,波涛汹涌,根本就过不了河,当地的人就告诉诸葛亮,这是狂魂怨鬼作祟,让他拿四十九颗人头祭河,才能使大军安然无恙地过河,但诸葛亮并没有这么做,就让人宰杀牛羊、然后用水和面,做成了一个个人头型,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馒头’,然后将牛羊肉填充在面做的人头里,外面淋上了鸡鸭血,投到河中。到了第二天,风消云散,诸葛亮的南征大军就平安过河了。” 我心念一动,问道:“你的意思也想学诸葛孔明,来一招什么什么……?” 王娇藐视地白了我一眼:“这招叫依葫芦画瓢,没多少文化,那虚心一点。” 我勃然大怒,差点就破口大骂,只是对方又是一个女人,我身为刑警,又是破案专家,犯不着和一个女人过去,这才强忍着一腔怒火。 小刘这时又哈哈大笑起来,比刚才笑得更加夸张,边笑边不停地揉着肚子,说道:“胖子你可真逗,这种事情你也相信?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亏你还是什么学家,这么迷信的事情你也信……哈哈哈……”小刘笑得确实有些夸张了,连腰都直不起来,眼泪水都笑出来了,还在不停地大笑。 胖子微微一怒:“说了好不许笑的,你还笑。” 小刘笑道:“老子肚子都笑疼了,你以为我想笑啊?可我忍不住嘛,哈哈哈----哈哈……” “有这么好笑吗?这是三国里的典故。”胖子的肥脸涨得发紫,显然也是被气得不行。 “这个不是好笑,而是太荒谬了,你不觉得吗?呵呵……哈哈……” 王娇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拉了拉我的手臂,低声问道:“你怎么看?” “我的看法和小刘一样,如此荒谬的事,身为一个**员,我是不会相信的,不过既然我和胖子打了赌,看他的样子又是信心十足,那就让他试一试吧,就算没什么用,讨个好彩头也行,阿娇,不瞒你说,自从进入沙漠以后,这里处处透着诡异。” 王娇点点头,道:“我也有种不安的感觉,这好端端的,怎么突然会出现沙漠风暴?好吧,就让他试一试。”说着,从随身携带的医药箱里,拿出一瓶红药水儿,走上前,递到胖子手中,叮嘱道:“你可拿好了,就这么一瓶,往后还不知道会发生事情,你能省就省着点儿。不过胖子,只有这红药水儿也不行啊?咱们又没有面,也做不出人头馒头啊。” 胖子接过红药水儿,轻轻地摇晃两下,道:“没有面,我们可以用其他的代替啊。” “其他的?”王娇微微一愣,但看到胖子双眼盯着脚下的黄沙,随即明白了,胖子要用沙子来代替面。 “可是咱们没有水,又怎么让这些沙子成型?” 胖子的肥脸微微一红,道:“没有水,咱们有尿嘛。” 王娇狠狠地瞪了胖子一眼,双颊微红,“呸”的一声骂道:“流氓。” 小刘这时又哈哈大笑:“尿?哈哈,胖子,这种事情你都想得出来,我可真佩服你了……哈哈……尿……” 我也被胖子的一番话逗得忍不住笑了起来,走上前去,拍拍胖子的肩膀:“我说胖子,咱们现在什么都没有,不过这尿嘛,我倒是可以给你一大泡。”说着,我冲小刘挤挤眼,小刘会意,大笑道:“还是免费。” 胖子“哼”了一声,并不答话,只是对我们怒目而视,王娇走过来,轻轻碰了碰我的手,瞪了我一眼,说道:“行了,行了,笑了笑够了,如果可以,那我们现在就开始吧,再过几个小时,天空要黑了。” 一听到“天黑”,小刘脸色一变,猛地站起身来,急道:“那快,快,不管了,死马当活马医吧,要是真磨到天黑,那可就麻烦了。” “麻烦?” 小刘看了看了,没好气地说道:“天一黑,气温就会骤然而降,这些都还不算什么,沙漠里有毒蛇,还有野狼,你不会不知道吧,这野狼都是群居的,一到晚上,它们就会集体出来觅食,别说是群狼,只怕以咱们现在的体力,手中又没武器,一两只就能把我们给解决了。”边说着,边在沙地上刨出一个小坑,对王娇道:“小姐,能不能请你转过身去?我要撒尿。” 王娇抿嘴一笑,道:“你已经背对着我了,我又看不见,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小刘讪讪地道:“你在我旁边,我撒不出来。” 王娇笑得直打跌,道:“好啦,我躲到沙丘背后,这样总行了吧,你们三个人都尿吧。”说着。转身走到沙丘后。我、小刘、胖子,我们三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然后异口同声地道:“一起尿。” 三“枪”齐开,“唰”的一声,三条“水流”在空中交织在一起,然后射到了小刘刚才刨好的坑里,这场面实在有些壮观,过了一会儿,两条“水流”渐小,然后干涸了,唯有一条“水流”还在苦苦支持,我和小刘看了看,原来是胖子,胖子还鼓着腮,一副不挤出体内最后一滴尿誓不罢休的样子,我和小刘面面相觑,忍不住哈哈一声,笑道:“果然是懒牛懒马屎尿多啊。” 第五章 人间蒸发 等胖子撒完尿,小刘忽道:“用尿拌沙,做成人头型,这事儿谁来做?” 我拍拍胖子的肩膀,道:“胖子,这主意是你出的,至于有没有效果,咱们谁都不知道,喂,别说政府不支持你的工作,咱们尿都已经给你了,你可别指望我来弄。” “就是。”小刘接上一句,“若是自己的尿,那也罢了,现在三个人的尿混在一起,打死我也不弄,胖子,还是你自己来吧。呵呵。”小刘说完,从包里掏出一支香烟,递给我一支,然后自己蹲在一旁抽了起来。 我也将烟点上,坐到小刘身旁,低声笑道:“这次看胖子怎么弄,嘿嘿。”说着,我转头向前沙丘背后喊了一声:“阿娇,我们撒好尿了,快来,一起看胖子做人头。” 不见回答,我又喊了几声,仍是没有回音,我这时才真正紧张起来,这沙丘距离我们不过五六米的距离,王娇是不可能没听见的。小刘和胖子也开始着急了,胖子手里捏着两团沙,跑到我面前,问道:“王小姐是不是不见了?”小刘拍了他一掌:“去去去,少来这里添乱,去捏你的沙子去。”胖子摇了摇头,又继续做人头去了。 小刘向我使了一个眼色,低声道:“咱们绕过去看看。”说完,他往沙丘左侧绕过去,我往沙丘右边绕过去,当我们来到沙丘后面时,不约而同的大叫一声,沙丘后面,什么都没有,王娇也踪迹全无。 小刘颤抖着声音问道:“她……她呢?会不会扔下我们自己离去了?” 我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这里是沙漠深处,王娇能去哪里?”说着,出于职业习惯,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见地上有几个脚印,但全都是王娇留下的,如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离开的脚印,也就是说,王娇她并没有离开过这里,可是她的人又在哪里呢?这简值太过于匪夷所思了。 “小刘,你看,这里除了王娇的脚印外,并没有其他野兽之类的脚印,而且从这些脚印上来看,王娇并没有离开过这里,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王小姐她是平空消失了。”一个声音我在我背后响起,我大吃一惊,回头一看,只见胖子双手捧着一个泥做的人头,站在我的身后。 “妈的,死胖子,别有事没事突然站在我身后说话好不好?你下次再这样,看我不把你给剁了。” 胖子的脸色有些苍白,但还是微微一笑,道:“人头我已经做好了,现在就把红药水淋上去吧。” “去你的。”小刘也骂了一声,“现在王娇不见了,你还不心思弄人头?” 胖子耸耸肩,道:“那又怎么了?事已至此,咱们先祭鬼神,让这风暴停下来再说,不然,风沙这么大,可见度又如此之低,就是想找王小姐,那也无从找起啊。” 我铁青着点,点点头,转身往回去,小刘也无奈地跟在我的身后。胖子指着地上另外两颗沙子做的人头说道:“连我手上这颗,一共是三颗人头,也不知道够不够?诸葛亮当年是用了七七四十九颗,可是我们这里材料有限,这些尿也只够弄出三颗,不过也不管了,咱们将就一下吧。”说着,将手中的这颗“人头”放在地上,与那两颗“人头”并列而放。然后拿出红药水儿,依次倒在这三颗“人头”上。 这三颗用沙子做成的“人头”,大小和真实的相差无几,虽然面部五官做得不是那么逼真,但经过这红药水儿的点缀,竟然显得栩栩如生,由于我的职业是刑警,死人我见得多了,但一看到这三颗人头,我的身子竟也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太真实了,实在太像了,距离这三颗“人头”虽说只有三米的距离,但这血淋淋的画面却在我的脑海里经久不绝,我长长舒了一口气,伸手一摸额头,发现额头上全都是冷汗,我转头看了一眼身旁的小刘,只见他甚至更加夸张,就连双脚都在抖动,我心里暗暗好笑,轻轻地叫了他一声“小刘”,但很可惜,这家伙实在太专注了,双眼直愣愣地盯着那三颗“血淋淋”的“人头”,根本没有听见我叫他,直到我轻轻地碰了他一下,他才“啊”的一声大叫出来,像触电一样高高跳起,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问道:“妈的,亏你还是当兵的,居然这么胆小。” “不是的。”小刘的声音在颤抖着,伸手一指:“你注意到没有,这三颗‘人头’,怎么这么像咱们啊?” 我心头一惊,细细一看,这三颗“人头”果然与我、小刘和王娇的面部特征很像,再加上红药水儿淋在“人头”上,简值就和真的一模一样,虽然我不迷信,但也忍不住勃然大怒,一把揪起胖子的衣领,指着“人头”骂道:“妈的,胖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欠揍?”说着,我便要挥拳向胖子那猪头面部打去。 就在这时,“咯咯咯----”一声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从沙丘后面传了过来,我和小刘不禁全身一震,大骇之下,我那挥出去的拳头硬生生地停在了半空中。 果然,王娇的声音接着又传了过来:“你们的尿撒完没有呀?”说着,从沙丘后面探出一个头来,冲我们扮了一个鬼脸,这个鬼脸并不恐怖,甚至可以说十分可爱,但在接连发生这么多奇怪的事情后,那个可爱的鬼脸,依旧使我浑身一震。 “咦?你们怎么啦?怎么一个个呆立着不动啊?见到鬼啦?”王娇秀眉微微一蹙,显得十分不满,随后,她的目光便被放在地上的三个“人头”给吸引了:“谁弄的啊?居然这么栩栩如生,这手艺可真算得上是一绝啊。”说着,向我们三人走了过来。 我站在胖子的身旁,很明显听到了胖子的呼吸声越来越急促,当然,这种急促不是属于**时的大口喘气,而是属于害怕的那种,小刘脸色也十分苍白,不由自主地退开一不,哆嗦着声音道:“你……你别过来?”不过,这声音如同蝇蚊,也只有我和胖子听得到。 我心下狐疑,弄不清林倒底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王娇会突然在沙丘后面消失,然后又突然再次出现,但看到胖子和小刘那十分紧张的样子,我脑子里的一根筋也崩得紧紧的,待得王娇离我们还有三四步远的时候,我突然暴喝一声:“你……你给我站住----” “怎么啦?你们这是干什么呀,我是王娇啊,不认识了?” “我问你,刚才你去哪里了?”我沉着地问了她一句。 “刚才?刚才你们不是要撒尿嘛,我一个女孩子,怎么方便在你们旁边看着,我当然是要回避一下,所以我就躲在这小沙丘后面了。”王娇小嘴高高地噘了起来,满脸的不高兴。 “那……那刚才我怎么没看到你?”小刘的声音虽然颤抖着,那他问的这一句话十分关键,也正是我想要问的。 “刚才?什么时候?”王娇满脸疑惑,但却很是坦然,不像是说慌,也没有做作的水分,但就算如此,作为一名刑警,任何事情都是要讲证据的,没有证据,哪怕当事人再怎么无辜,也不能同情。 我淡淡地说道:“刚才,唔,大概五六分钟以前吧,我和小刘都到过沙丘后面来找你,但却没有看到你,这一点,胖子可以作证,我们三人都没在沙丘后面看到你,地上也只有你的鞋印,也就是说,你在沙丘后面时,也一直没有什么来过,你去哪里了?” “我?”王娇万般无奈地苦笑了一下,“这么大的沙漠,我还能去哪里啊?我还正奇怪呢,怎么你们刚才还在撒尿,这转眼间,你们的‘人头’就做好了?” 我心中一凛,王娇不像是说谎的样子,可是我和小李在沙丘后面没见到她也是不争的事实,听王娇的口气,在胖子做“人头”的这一段时间里,王娇并不知情,而这段时间,刚好又是王娇消失的时间,这又究竟该怎么解释呢? 胖子有些不耐烦地道:“你们还有完没完?当务之急,就是让这风暴先停下来。” 我气道:“妈的,死胖子,不提这风暴,我还差点忘记了,你干嘛要将‘人头’弄成我们三人的样子,说,你居心何在?” “是啊,你要是不说出来,老子剁了你。”小刘也是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 胖子脸上略现歉意,道:“我也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这本来就是沙子做的,加上红药水儿并不像是血液那样有血腥味,再不将‘人头’捏得像一些,又怎么能够骗过那些鬼神?” 我冷笑一声:“那为什么不捏成你自己的样子?而且,这风暴也没有停下来,胖子,你总得给我们大家一个交待吧?” 胖子狠狠瞪了我一眼,道:“急什么?祭鬼神还没开始,还得念些祭文呢。” “祭文?胖子,你没病吧?”小刘说着,伸手去摸胖子的额头。 胖子伸手一挡,怒道:“妈的,老子要祭鬼神了,不相干的人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我冷笑一声:“好一个后果自负,今天我就不信这个邪。”说着,我揽起衣袖,准备痛打胖子,王娇见我要动粗,急忙将我拉到一旁,低声道:“别冲动,反正‘人头’既然都做出来的,红药水儿也淋上去了,咱们就死马当活马医吧。”说着,又一伸手,将小刘拉了过来,道:“既然胖子这么迷信,那咱们在沙丘后面避一避。”不由分说,将我和小刘两人拉到了沙丘背后。 来到沙丘背后,王娇突然低声对我们说道:“你们有没有觉得这个胖子有些可疑?” 我和小刘一愣,相互望了望,沉吟道:“是有点可疑,他要用沙子捏‘人头’,不至于捏成我们的样子吧?那摆明了不是在咒咱们三人。” 小刘也点点头,道:“陆警官,你是搞刑侦的,你有没有注意到,这胖子最先捏的‘人头’就是王小姐。” 我低头回忆了一下,道:“不错,他第一个捏的‘人头’就是阿娇的样子,而那时阿娇已经在沙丘后面失踪了。” “我真的失踪了?”王娇一脸疑惑。 我点点头,道:”你刚才真的不在沙丘背后。” “那我在哪里呢?我记得我一直没有离开过啊。” “你是没离开,因为没有离开的脚印,但这件事情实在太怪了,只有两个可能。” “什么可能?”小刘和王娇凑了过来。 “一个可能,阿娇真的没有离开过,不过是我们没看见她而已。” “那另外一个可能呢?” 我略一沉吟,转头直盯着王娇的双眼,一字一句地道:“另外一个可能,就是你在说谎。” 第六章 大卫.科波菲尔魔术 王娇听到我说她说谎时,脸上并没有惊慌的样子,反而表现出很委屈,眼泪在眼眶中转悠着,随时会流下来,她轻咬着下唇,一字一句地道:“你都说了,现场并没有离开的脚印,凭什么认为我在说谎?” 我摇了摇头,道:“我只是凭直觉做事情,我这里没有测谎仪,不排除你有说谎的可能,也不排除胖子的嫌疑,不过你刚才到是提醒了我,现场并没有离开的脚印,但你确实也离开了,也有这个可能。” 小刘伸出手来,想摸我的额头:“兄弟,你不是在发烧吧?没有脚印,那王小姐又怎么会凭空消失?” “对,就是凭空消失。”我沉吟道,“你们有没有听过大卫-科波菲尔这个人?” “有!”王娇像小孩子一样,兴奋地举起右手,道:“我不仅是听说,而且还看过他的表演。” “表演?大卫-科波菲尔?是什么?我怎么不知道?”小刘一脸茫然地望了望我,又望了望王娇。 王娇吃吃轻笑,伸出纤指,轻轻地在小刘额头上敲了一个爆栗,道:“你还真是落伍啊,在部队呆长了吧?外面的事情一概不知了。”顿了顿,又道:“这大卫-科波菲尔是一个魔术师,喂,魔术师你懂吧?” 小刘狠狠白了王娇一眼,道:“别把别人当傻子好不好?大卫什么什么的我是不知道,魔术我还是懂的,我不仅懂,还会一些呢!” “你也会魔术?”王娇兴奋起来了,“快说说,你都会些什么?” 我拉了拉王娇的手,骂道:“少在这里给我添乱,要看魔术回家去看。” “什么嘛,我就不信你不想看。”王娇气鼓鼓地对我说道,随后,又兴奋地对小刘道:“快说嘛,你都会些什么?有没有大卫这么厉害啊?可以把火车给变没了。” “什么?你说把火车给变没了?”小刘诧异地问道,那看他双眼和嘴型,都变成了一个夸张的“o”字型。 我冷笑一声:“何止火车,就连飞机、甚至于美国的自由女神像,都被他变没了。” “自由女神像?”小刘惊呼一声,“我在电视上看过介绍,那自由女神像高四十六米,如果连上底座的话,就有一百米高,总重量二百二十五吨,你说大卫什么的将这女神像给变没了?” 我点点头,我想当时我的脸色一定十分难看。 小刘的声音也开始颤抖起来:“你的意思不会是说,王娇小姐让人给变没了吧?” 我略一迟疑,但还是铁青着脸点点头,确实,这样的事情太过荒谬了,任谁说出来都不会相信,我是一名刑警,还是市里有名的破案专家,但此时此刻,我找不出任何的理由使我信服,唯一的解释就是王娇像被人用魔术般变走,然后又魔术般的变回来。 王娇脸上毫无血色,甚至可以说是苍白无力,她缓缓地摇了摇头,道:“那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消失了?在我的记忆里,我一直都没离开这里啊?若真的像你所说的那样,我被人变走,那我应该知道去过哪里呀?” 对于这一点,我并没有深究,一切都是没有证据的猜测,所以我也并没有说话,只是不时地望了望小刘,又望了望王娇,最后,我长叹一声,摇了摇头。 小刘以为我有什么话要说,忙问道:“怎么样?你发现了什么?” “我发现我烟瘾犯了,兄弟,点支烟来。” “操!”小刘骂骂咧咧地,但还是从口袋里摸出两支香烟,一支递给了我,他自己也点上了一只。 我深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地吐了出来,低声道:“如果阿娇凭空消失真是人为的话,那么这个人很可能是……” “胖子!”小刘和王娇异口同声地叫了出来。 “嘘!你们能不能轻点儿声?”我慌忙道,“这可是你们说的,我可没说,别把我扯进来。” 小刘感激地拍拍我的肩膀,道:“放心吧,兄弟,你一语惊醒梦中人,其实不用你提醒,我早就在怀疑这个死胖子有问题,你看他行为怪异,做的事情又是这么不可理喻,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我不会出卖你的。” 王娇也咬牙切齿地道:“好你个死胖子,亏我还把红药水儿给他,他竟然这么对我,不行,我一定要找他麻烦去。”说着,站起身来,便要向胖子冲了过去。 我急忙一把将她给拉住,低声道:“喂,你疯了?咱们现在又没有证据,更何况,咱们不能打草惊蛇,咱们先稳住,暗地里商量对付他的办法。” “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是他这么害我,我不服。”王娇小嘴一扁,气鼓鼓地说道。 “这个不是我担心的问题,我是一名警察,小刘又当过四年的兵,要收拾那死胖子,根本不在话下,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敌不动,我不动’,知道吗?看看他还有什么把戏。” 小刘突然想到了什么,低声说道:“喂,兄弟,那死胖子捏‘人头’,第一个就是婠小组,碰巧的是王小姐就失踪了,那他第二个人捏的可是你啊。” “我?不会吧?” “是啊,最后他走过来时,手中抱着的那个‘人头’,可是我的样子,那第二个‘人头’,不就是你喽?依我看,你要加倍小心才行。” 我点点头,刚想说话时,突然听到胖子欢叫一声:“成功了,成功了,哈哈,小刘、小陆,小婠,你们快来看哪,我成功了,哈哈哈,小陆,你可别出尔反尔,从这里到土城,你要背着我去。” 我们三个相互望了望,心意相同,同时站起身来,从沙丘后面走了出来,只见胖子兴奋的手舞足蹈,又是蹦,又是跳,地上摆放着的那三个‘人头’,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本风沙弥漫的天空,却渐渐变得明朗起来,刚才还是强烈的风暴,转眼间,不,应该是在瞬间停下来了。这一连串的变故,使我大为惊奇不已,妈的,这胖子能耐还真***大。 胖子得意地对着我们笑了笑,道:“哈哈,现在你们相信了吧?早说让你们多读点书,多学点知识,可你们就是不听?现在知道知识的力量是多么强大了吧?” “我呸,你这纯粹是迷信活动,狗屁知识。”小刘第一个开口。 胖子一愣,正待要说话,只听王娇道:“死胖子,少在我面前得意,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风暴骤停与你的祭鬼神有关?这不过是巧合罢了。你要真有本事,再让鬼神送你去土城,又何必让我们的陆大警官来背你。”边说着,边向我挤眉弄眼。 我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自从在沙丘背后的一席谈话,不知不觉中,小刘和阿娇已经和我站在了同一战线,虽然不知道胖子出于什么目的,要将人头捏成我们三个人的样子,这让我极度不爽,但不管怎么说,这风暴是停下来了,我的心情也渐渐好了起来,我转头看胖子一脸的不甘心,故作大方地哈哈一笑,走上去拍拍胖子的肩膀:“兄弟,不是我不背你,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就算我相信是你让风暴停下来的,可阿娇他们也不会相信啊。再说了,就算是你将风暴弄停的,那居功至伟,还不是阿娇贡献出她那宝贵的红药水儿?要背的话,那也是得先背阿娇。”说着,我笑眯眯地望着王娇,笑道:“是不是这样啊,阿娇。” 王娇见她帮我的忙,已经产生了回报,呵呵轻笑一声:“那是,这里就只有我一个女的,要背也得先背我,不过----”她话音一拖:“你要是趁机想占我便宜,我也不会让你得逞的。” “我汗,我要占你什么便宜?” “我身材这么好,凸凹有致,就这么趴在你背上,你还说不是占我便宜?”王娇越说越是得意,还用小手轻轻抚了一下她那近乎完美的脸蛋。 我看了看小刘,又看了看胖子,不约而同地做了一个呕吐状,齐声道:“切,不仅臭美,还是个自恋狂。”说完,我们三人哈哈大笑,既然风暴已经停了,天色也不早了,怎么说也得尽快赶到土城,与那里驻守的连队取得联系,不然我们几个人,身上没吃的没喝的,在这个荒芜的沙漠里,只怕挨不过两天。 我大手一挥,遥指着土城的方向,大声叫道:“出发。” 王娇见我们三个人快步而走,急急忙忙拔腿就追,边跑边叫嚷着:“喂,你们三个人,走这么快赶着投胎了……喂……说你们哪?臭男人……等等我呀……” 第七章 三十七分钟 我们四人徒步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艰难地行走了三个多小时,只累得我们哭爹喊娘,我和小刘两人倒还能够坚持,王娇却不行了,“哎哟”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拍拍大腿道:“我不行了,休息一下再走吧。” 胖子那张肥脸更加油光满面,他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喘着粗气道:“我……我也不行了,小刘,陆警官,你们先去土城吧,与那里驻守的部队取得联系以后,再来接我们。” 我望了望小刘,迟疑地问道:“怎么办?看样子只有我们两人能够坚持了。” 小刘皱了皱眉,道:“不行,他们不能留在这里,实在在危险了,我们走了三个多小时,再坚持一下就能到了,现在我们四人没吃没喝,又累又乏,现在天已经黑了,气温也开始骤降了,要是等我们去了土城,再让人来接他们两人,先别说接不接得到,只怕接到了,他们两个也挂了。” 小刘说得很有道理,在沙漠中,确实是危机四伏,谁也不能够担保下一分钟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于是我走到王娇身旁,道:“阿娇,我背你吧。” 王娇双眼迷离,掏出一张湿纸巾,边擦汗水边说道:“哼,不要,省得你们说我臭美。”我哭笑不得,忙道:“我背你和你臭美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你背我呢,我就会说你占我便宜,我说你占我便宜,他们就会说我臭美。所以,我不要你背。” “那不要我背也行,但你得马上和我们走,如果你留在这里,恐怕有危险。” “哼,我不怕危险,再说了,就算我死了,我也不会让你们给我收尸的。” “这里真的有很多蛇,还有毒蝎毒虫,你真的不怕?” “不怕。”王娇嘴里虽然这么说,但声音已经明显地发颤。 “那好吧,我们不管你了……啊,蛇啊……”我说着,惊恐万状地盯着王娇身后不远处,王娇见我脸色大变,只吓得“哇”的一声大叫,一下子跳了起来,紧紧地抱住我不放,还一劲儿地往我身上爬。 小刘和胖子哈哈大笑,道:“王小姐,陆警官不是树,你爬上去也没用,哈哈哈。” 王娇见我们都在大笑,这才意识到上了我的当,粉拳狠狠捶了我一下,气道:“陆轩,你是故意吓我。” 我暗暗好笑,道:“我不吓你,你又哪里来的力气往我身上爬?” 王娇俏脸微红,啐道:“这笔账我先给你记上,等到了土城再跟你算清楚。” “好啊,我等着你呢。喂,你不知道自己有多重啊?还不快下来,你以为我就不累啊?” 王娇只好怏怏地从我身上跳下来,我转身对小刘说道:“方向没错吧?” “没错。” “那怎么我们走了三个多小时,那土城却连个影儿都没看见?” 胖子道:“谁说没看见?那个不是土城吗?”说着,抬手指向前方,我眯起双眼细细地看了一下,摇了摇头,道:“有点像,但太远了,胖子,你会不会看错啊?会不会是海市蜃楼呢?” 小刘很有经验地道:“不会,发生海市蜃楼的一般是在下午太阳最毒辣的时候,现在天都黑了一半,哪里来的海市蜃楼,既然看见了土城,那咱们快走吧,我现在都已经感觉到寒意了。” 我们四个人拖着灌了铅的双腿,又在沙漠里走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天空繁星点点,我们才走到土城旁边。 经过千年的风沙洗礼,这座土城依旧屹立在沙漠之中,虽然城墙早已残破不堪,但气势仍然雄浑无比。 “咦----”胖子似乎发现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指着城墙说道:“这里曾是西辽的地方,可是这座土城的外观造型,和当年中原城池的造型一模一样,城开四门,分别对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不屑一顾地说道,“城池不都是开四门吗?” 胖子摇晃着他那肥头,慢条斯理地说道:“当然不一样,你看,虽然这座城池建于西辽,风格却是南宋时期中原城池的风格,但偏偏没有护城河。” “或许护城河早已让沙漠的风沙给填平了也说不定。”王娇若有所思地说道。 “有道理。”我和小刘异口同声,随后相互一望,点了点头。 “no!”胖子突然冒出一句洋文,伸手向城门一指,道:“如果有护城河,那城门这里就应该有铁锁吊桥,但不管我怎么看,这里都没有铁索吊桥的痕迹。” 我顺着胖子手指的方向望去,确实,这里并没有曾经修建过铁锁吊桥的痕迹。这城墙没倒,而铁锁链是金属的,就算被腐蚀,那也不可能一丁点儿都不剩。 “自从站在城墙下,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不过我却说不上为什么,总之,大家一切都要小心了。” “咦?真是奇怪,咱们在这里站了这么久,却没有看到一个士兵的身影。”小刘突然说道:“按理说,这里是考古队出事儿的现场,不可能没人看守城门的。” “会不会驻扎在这里的士兵,为了避寒,全都进了城,躲避沙漠变化无常的气候?”王娇问了一声。 我看了看表,时间是晚上九点十三分,在这个时候,驻扎在土城的那个连,是不可能没有一个人守城门的,更何况,这里是考古队出事的现场,那个欠扁的少将也说了,他派的这个连,是二十四小时驻守巡逻的,不可能没人来迎接我们,难道真的出了事?想到这里,我后背就冒出一阵冷汗,耳边除了瑟瑟作响的风声外,这座土城,却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得令人发毛。 我略为失望地说道:“走吧,他们或许在城里燃篝火取暖呢。”其实,这个也只是用来安慰大家的话,就算要燃篝火,犯得着一个连的人吗? 我、王娇和小刘,正准备抬腿进城时,只见胖子一个人站在那里沉吟,王娇忍不住叫了他一声:“你在干嘛?” 胖子抬起头来,目光略显呆滞,却并没有望着我们三人,而是呆呆地望着城门,然后又若有所思地抬头看了看天空,忽道:“不行,咱们不能进这道城门。” “什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不进城了?在城外,半夜可是会冻死人的。”小刘第一个吼了起来。 “不是不进城,而是不能从这个门进,这里是南门,对应八门金锁的‘杜门’,从这里进去,必死无疑。” “那你说走什么门?”小刘满脸的不高兴,反问了胖子一句。 胖子沉吟道:“筑这座土城的人,实在是高深莫测啊,八门金锁,自然有八道门,但在这土城,他却只开四锁,南门和西门分别对应杜门和死门,东门和北门,分别对应八门金锁的惊门和休门,从南门和西门而入,咱们都死无葬身之地,若是走东门和北门,或许咱们只是受伤。” “拜托,这里是南门,这城墙有四公里这么长,要是我们到东门,几乎要走一个小时啊。”小刘再也忍不住,吼了起来,顿了顿,又道:“随便你,你要走东门和北门,那我可不奉陪。”说着,转头看着我,显然他想得到我的支持。 我皱了皱眉,对王娇道:“阿娇,你说走哪个门?” 王娇“哎哟”一声,捶了捶大腿,抱怨道:“我两只脚就像灌了水银一样,我走不动啦。” 小刘兴奋地道:“这么说,王小姐打算和我从南门进城?”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说走不动了,不过胖子又不像是在吓我们,我到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说到这里,王娇的声音有些发颤,瞥了一眼南门,双腿不由自主地退开一步,道:“我还是和胖子,走东门吧。” 他们三人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现在“大部队”的战略,完全取决于我倒向哪边,如果我相信胖子所说的话,那么走南门的只有小刘一个人,他或许也就会放弃走南门了;如果我坚持走最近的南门,那就只会出现一种情况,胖子和王娇走东门,而我和小刘走南门。虽然胖子那一套套乱七八糟的理论我是不会相信,但胖子自从从飞机上跳了下来,所做的这一切,实在令人有些费解,王娇和他走在一起,相反我不太放心,为了顾全大局,我只好对小刘说道:“咱们都走东门吧,不就再走四公里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谁让胖子他乱开屎口,咱们走东门,算是图个好彩头。” 小刘见我并不支持他,只好苦笑道:“算了,那我还是跟你们‘大部队’走吧,万一你们遇上什么危险,多个人照应,那也是好的。” 我肚里暗暗好笑,这个小刘,明明自己一个人不敢进南门,却还说出这么一大堆冠冕堂皇的借口。 不得已,我们四人只好顺着城墙,从南门绕到了东门,按胖子所说,东门对应八门金锁的“惊门”,在八门金锁里,从“惊门”而入则伤,但总比从“杜门”而入则死要好了许多。 当我们站在东门前时,早已累得又饿又渴,王娇摆摆手,大口喘着粗气,一边还轻轻拍拍胸口,道:“不行了,这次不管这东门是什么门,我再也不走了。” 确实,本来我们四人在沙漠里走了很长时间了,一路上都没吃没喝挺到现在,早已全身虚脱,我一屁股坐在沙上,看了看表,对胖子说道:“咱们整整用了几乎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来到东门,这一次你要再换,那你就请自便。” 胖子苦笑了一下,道:“不用换了,这城门两死两伤,伤门总要好过死门,咱们这就进城吧。”顿了顿,又道:“不过大家还是要小心一些,避免受伤。” “妈的,这里狗屁没有,还会受什么伤,别在这里乱扯了,早知道这么累,我宁愿一个人走南门了。”小刘嘴里骂骂咧咧地道。 “谁来带头?”王娇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我来吧。”胖子自告奋勇,“毕竟只有我才稍稍了解八门金锁阵。” “好吧,既然你想在美女面前充当英雄好汉,我陆轩就成全你吧。” 胖子点点头,沉声道:”在进城之前,我先提醒大家,呆会儿无论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不必理会,如果我有什么意外,你们记住了,一定要往西门逃离。” “西门不是死门吗?”我问道。 “这就叫做‘置死地而后生’。”胖子说着,当先向城门走去。我紧跟上去,然后是王娇,小刘垫后。胖子走的不快,但我却听到了他那粗大的喘息声,显然是神经高度紧张导致了呼吸急促起来, 望着黑洞洞的,没有一丝光亮的土城,我突然间有了一种临阵退缩的念头,做刑警这么多年,我与罪犯、死人打交道打得也够多了,但头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却又说不上为什么?周围静得可怕,就连耳旁的风声也听不到了,我明显感到心跳在逐渐加速,双拳也紧紧握着,手心里全都是汗水。 连我都这么紧张,何况是那个王娇,此时她一定害怕得紧,一想到王娇害怕的样子,我心里就暗暗得意,为了打破这种死一般的寂静,我头也不回地道:“阿娇,你有男朋友没有?如果没有,我倒是有个好兄弟还在挂单,等回去后给你俩作个媒,你们接触接触,或许有缘也说不定。” 王娇没有回答我,我以为她不好意思,又笑道:“你到是说句话啊,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成不成都无所谓,见一面找找感觉就好,只可惜,我都快三十了,不然,我还真的毛遂自荐一下不可。呵呵。”说着,我干笑了两声,随后,我又马上听到了我的回声“呵呵……”,声音不大,但似乎并没有经过我的耳膜,而直接在脑海里出现一样,我心中一凛,暗道:“这里实在太静了,就连我的回声,也是经久不绝。” 王娇依然没有吭声,我心下犯起疑来,就算阿娇她不好意思说话,但我连说了这两句话,以小刘的性格,他早就接过话题继续说了,可是,我身后依旧没有任何声音。 “阿娇……”我唤了一声,同时扭头向身后看去,这不看倒还不要紧,这一看,我吓得魂都没有了----王娇和小刘,他们两人都不见了。 我心下大骇,暗道:“妈的,真是邪门儿了,没有任何异常的声音,这王娇和小刘,同时消失了,甚至一个影儿都没有,难道跟丢了?”这个念头才出现在脑海里,马上又被我给“枪毙”了,我走路速度不快,甚至可以说走得很慢了,他们是不可能跟丢了,那唯一的解释,就是下午我说的那个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但这个施展魔术的人,究竟是谁呢?这里只有我们四个人,我是不会什么魔术,那么,就是胖子动的手脚。 “**的。这个胖子自从跳下飞机后,就很不正常,一定是他。”想到这里,我怒火中烧,转头吼道:“胖子,你***……啊……” 这一次,我更加吃惊,连胖子也不见了,饶是我心理素质极好,可也无法相信眼前所看见的,我踉踉跄跄退开几步,差一点摔倒在地,在那一瞬间,从内心深处,我头一次感到了“害怕”的份量。 突然,眼前闪过一道强烈刺眼的白光,这道白光,几乎将整个天空都照成了白昼,同时我感到一阵昏眩,一个站立不稳,摔倒在地。白光只是一闪而过,紧接着,我眼前一片漆黑,我知道我的双眼是暂时性失明,没有什么大碍,过几分钟就能恢复。 过了一会儿,我的视力又逐渐恢复了,借着微弱的星光,也能看清楚周围的环境了,胖子就站在我前面,我大吃一惊,转头一看,只见王娇和小刘也在我旁边,我心头一喜,原来刚才我出现了幻觉,原来他们并没有消失。我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沙土,问道:“刚才你们看见一阵白光没有?” “有啊。”王娇第一个叫出声来:“那阵白光,让我差点昏倒,不知道为什么,在白光闪过的那一瞬间,我突然间感到一阵晕眩。” 小刘笑道:“幸好没什么事。”顿了顿,递给我一支点燃的香烟,道:“兄弟,抽一支,压压惊。”说着,转头对胖子说道:“去你的狗屁八门金锁阵,咱们不是好端端地进来了,还什么从‘惊门’而入则伤,我的伤呢?你的伤呢?都没有吧?早知道刚才就应该从南门进城,白白走了一个小时的路。” 胖子一声不吭,任由小刘不停地奚落他,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我怕两人闹僵了,就不好收拾了,只好笑道:“哪有一个小时,咱们就走了五十七分钟,一分不多。”说着,我扬了扬手中的表,突然间,我脸色一变,怔怔地望着我的表,嘴巴大张,就连呼吸我也无意识地屏住了。 “怎么了?”王娇以为我生病了,伸手来摸我的额头,当她的小手触碰到我的额头时,我听到自己嘴里发出一声怪叫。 王娇被我吓了一大跳,退开一步,颤声道:“陆……陆轩……你鬼叫什么,吓到我啦。” 王娇说完,我突然间无力地坐在地上,小刘和胖子见看见我有些不对劲,慌忙将我扶起来,问道:“陆警官,你怎么了?” 他们的双眼,都怔怔地盯着我的脸,我想当时我的脸色一定难看之极,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沮丧地道:“我们……失去了三十七分钟……” 第八章 以城为陵 “失去了三十七分钟?”王娇听到我的声音在颤抖,不由地也害怕了起来,不过,她还是没有明白我所说的‘失去了三十七分钟’是什么意思。” 我扬了扬手腕上的表,说道:“九点零十三分的时候,我们从南门出发,到了东门时,刚才走了五十七分钟,我们从东门到这里,大家觉得走了多长时间?” 胖子点点,道:“最多不超过五分钟。” 小刘也说道:“嗯。对时间的概念我比较敏感,差不多三分钟左右。但这个,和你所说的‘失去了三十七分钟’,有什么关系?” 我苦笑道:“当然有关系,三分钟和四分钟,又或者和两分钟,大家或许感觉不到什么,但如果是三十七分钟的话,那大家都能感觉到时间长短的差异了。”顿了顿,慢条斯理地道:“我们从东门进来时,时间是十点零十分,抛除我们走这段路的时间三分钟,那现在应该是十点十三分,但现在,你们看……”说着,我抬起手来,让他们看我手表上的时间。 “十点五十?”胖子和王娇大骇地脱口而出,王娇不由自主地退开一步,而胖子则更加夸张,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小刘见状,指着胖子哈哈大笑:“瞧你那熊样,真是没出息,这表有问题,时间走得快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家不妨想想,这三分钟和三十七分钟,差别多大啊?难道我们感觉不出来吗?哈哈哈----” 笑声回荡在土城上空,一阵阵回声又自远处传来,本来就在十分寂静的夜里,小刘的笑声,就显得更加阴森恐怖。 我冷冷地道:“这块表是我破了七-一七连环杀人案时,组织奖励给我的,不仅仅带有卫星全球定位系统,还带录音、拍照、破解密码等很多功能,最重要的,这块表是以原子能为动力,可以不间断地工作一百万年,并且防辐射、抗干扰,与卫星直接通信,自动校时,时间与卫星同步,每十万年的时间误差,不超过七秒。”顿了顿,我抬头看了一眼小刘,问道:“你说我这表,会有问题吗?” 小刘只听得一愣一愣地,早就将时间问题抛诸脑后,欣喜道:“你这表真的有这么多功能?借我戴几天。”说着,便要上来扒我的表。 我将手一缩,骂道:“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贪财?”说着,我又对胖子和阿娇说道:“你们谁还带着手表,拿出来对对时间,就知道我有没有在说谎。” “我有!”王娇说着,从脖颈上取下一条挂链,挂链的坠子打开后,便是一块女式表,她一看,失声道:“现在真的是十点五十分……我的天哪,谁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小刘这时也意识到了什么,骂了一句“**的,死胖子。”然后,揪住胖子的衣领,便要一拳向胖子的肥脸打去,我急忙拉着小刘的拳头,怒道:“你要干什么?” 小刘牙齿咬得“咯咯”直响,骂道:“早说从南门进来,或许什么事情都没有,他偏偏说什么要走东门,现在好了,咱们失去了三十七分钟。” 胖了冷冷地道:“东门是‘惊门’,已经如此了得,南门对应‘杜门’,从那里进城,那是非死不可的。” “死?怎么死?这里只有我们四个人,少在这里给我危言耸听,除非是驻扎在这里的连队乱枪把我打死,老子就不信这个邪。” “你冷静点,好不好?遇事别这么冲动,不然很容易出事儿的。”我急忙将小刘拉到身后,又道:“咱们只是失去了三十七分钟,在这三十七分钟里,我们都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所以,接下来的工作,咱们就要团结起来,可别再给我添乱了。好不好?” 小刘点点头,算是同意了我的话。 王娇惊魂未定地拍拍胸口,道:“谢天谢地,幸好只是三十七分钟,万一要是三十七年,我的乖乖,我可不想自己变得这么老。” “老?”王娇一句话点醒了我,艳艳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从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变成了一个八、九十岁的老太婆,难道她当时遇到的情形,和我们现遇到的情形一样?所不同的是,我们只是失去了三十七分钟,而她却失去了八、九十年。 想到这一层,我心下大骇,脱口而道:“我知道了。” “知道?你知道了什么?”王娇一脸不解地望着我。 “我女朋友的死亡原因。”我点了一支烟,整理了一下头绪,接着说道:“我女朋友就是考古队其中一名成员,考古队出事儿以后,我女朋友送往医院抢救,那时我见到了她,她……她……” “她怎么样了?”三人异口同声地问道。 “她,变成了一个八、九十岁的老太婆,或许,她真的失去了八、九十年……”我痛苦地沉吟道。 “啊----”意料中的惊呼,三人都似乎不敢相信我所说的话,其实,我自己也知道我的话并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但在眼前没有什么证据的情况下,我的推断却十分有说服力。 胖子比较冷静,想了想,说道:“不对。” “什么不对?” “如果说你女朋友失去了八、九十年,但你那时并没有失去时间,也就是说,这八、九十年对于你来说,是正常时间,而你女朋友对于你来说,则是属于未来,试问,你又怎么能够见到她呢?” 我认真地道:“可我确实见到了。” “那就还有一个解释,在这里,时间流逝的速度,要比正常的时间要快。”胖子一语惊人。 “什么意思?”这一次,轮到我诧异了。 胖子摇头晃脑地道:“不知道你们听说过了没,有句话叫作‘洞中方一日,世上几千年’?” 王娇“啊”的叫了一声,道:“这不是和陶渊明写的《桃花源记》里的一样?也就是说,我们在这里呆上一天两天,等出去的时候,外面早已经过了几十年了?可是不对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陆警官的女朋友被救出去的时候,那衰老的人应该是陆警官啊?” “如果事实刚好和《桃花源记》里所记载的相反,那么就不难解释了。一个是时间流逝缓慢,而我们现在却是在加速。” “有道理,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我们四人面面相觑,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是你望望我,我望望你。 正当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声枪响,我和小刘都是懂枪的人,一听就知道是ak-47的点射时的枪声,而在这里,装备了枪枝的人,只有驻守在土城的那个连队。 “一定有情况,咱们看看去。”说着,我们四人向枪响的地方走去。 枪声是从土城的正中央传出来的,而土城的正中央底部,是一座古墓,听胖子所言,这古墓同样也是以“八门金锁阵”的阵型所布置,本来我始终也不相信这什么捞什子阵会有这么厉害,但经过了刚才这时间流逝的变故,我不由地将信将疑起来,毕竟我们华夏五千多年的历史和文化精粹,我们了解得实在太少了。 这座土城是典型的古代城池结构,从东门至西门、从南门至北门,各有一条主干道相连接,地面是以青石板所铺就而成,不知道在建这座土城的时候,这里是不是沙漠地区,这青石板铺成的路上,居然没有一点沙砾,这不得不让我暗暗称奇,土城的城墙并不是很高,白天外面风沙弥漫,而城里却一尘不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难道这座土城,有一种神奇的未知力量,能够将风沙阻隔在城外? 主干道两旁,均是以泥土混合石块所建的房屋,这些房屋看上去并不是很破旧,有的屋子大门敞开着,有的紧闭着,唯一只有一个相同点,就是每间屋子的大门右上方,都挂着一只灯笼,当然,这灯笼是不可能还亮着。走在大街上,让我有一种回到古代的感觉,我似乎又看到了那熙熙攘攘的闹市,和沿街叫卖的小贩。 我们四个人又饥又渴,当务之急,就是与驻扎在土城的连队取得联系,先把温饱给解决了再说。幸好这大街并不算是很长,我们摸黑走了十多分钟后,来到了东西、南北两条主干道的交汇处,而这里,便是土城的正中央。 在两条主干道的交汇处,有一座比民房还要大一些的建筑物,呈正方型,建筑物的上方,有一座石像,由于太黑,我们都看不清楚这石像是个什么样子,但从形状上看,这石像是一个人形,建筑物的四个方向,分别又开了四扇门,四扇门相对应的方位,正好是土城的四个角,也就是东北、东南、西北和西南四个方向。从外面看进去,这四扇门里黑洞洞的,似乎还有台阶可以直通到土城底部。 我们走到这里,就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环顾了一下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影。小刘琢磨道:“刚才听到的枪声,应该就是在这里发出来的,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一个人,这土城不大,难道这一个连的人,都这么凭空人间蒸发了?” 王娇心下害怕,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臂,颤声问道:“这里有四个门,里面似乎还可以进去,这枪声会不会是从里面传出来的?” 我摇了摇头,道:“如果从里面传出来,枪响的声音就会很闷,不会是从里面传出来的,据我推断,应该就在这个附近。不过,现在正是万籁俱寂的时候,这土城里房屋与房屋之间,就形成了天然的回音壁,从而使我们的判断错误,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王娇可能天生胆小,现在整个人一个劲儿往我背后躲,低声道:“要不,我们别在这里站着,对着这黑洞洞的门,我心害怕,似乎里面有东西,越想越是脚软。” 我哈哈一笑,安慰道:“怕什么,我有个三个大男人保护你。”话虽这么说,但这里确实古怪得紧,我说不上自己是不是害怕,但只感到小腿肚儿一个劲地打颤。 小刘天不怕,地不怕,这个时候,看到美女害怕了,拍拍胸膛道:“我进去看看。”说着,便要往其中一个门里钻。 “别进去。”胖子急忙喝止。 “胖子,该不会是连你也怕了吧?”小刘不屑地嘲笑道。 “难道你忘了我说的话了?” “你说的话?你说了什么?” “这土城的建筑结构,实在大大超乎我的想像,我刚才说过了,土城正中央地下,是一座千年古墓,而这古墓和土城都是以‘八门金锁阵’所布置的,原本以为古墓是‘八门金锁阵’所布,但现在看来,是我失策了,‘八门金锁阵’是不假,可是这土城和古墓却是合二为一的,你看这建筑的结构,同样开了四门,分别对应土城的四个角,与土城的东、南、西、北四门合在一起看的话,才是完整的‘八门金锁阵’。城外开了四门,这里再开四门,这种大胆的构想,却时是我始料不及,如果我的推断没错的话,这四扇门,正是通往土城的底部,也就是古墓,哦不,现在应该纠正一下错误了,这里不能叫做‘墓’了,以这样的规模,应该叫‘陵’。” 听了胖子的话,我心里打了一个突,颤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这土城是建在‘陵’的上方?换句话说,我们脚下,就是一个‘陵’?” 第九章 茧 提到“陵”,不由地使我想起了世界闻名的“秦始皇陵”,那种宏大的规模,世所罕见的豪奢,当真算得上是一种奇迹。我的历史成绩向来不好,对“陵”的理解也只限于“秦始皇陵”,不过我却很肯定的知道,如果是“陵”的话,那这“陵”主人的身份,一定非同小可。 我看了一眼胖子,他脸上的表情十分古怪,不知道他是因为发现土城居然是座“陵”而高兴,还是因为我们四个人困在土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而担忧。 就正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在不远处传来一声惨呼,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夜里,那惨呼声听起来十分凄厉痛苦,同时,又是传来了十余声枪响,从枪声上听起来,仍是ak47的枪声,十余道光亮也自下而上,在夜中空划出一道道美丽的弧线。 我和小刘面面相觑,对望一眼后,心意相同。我转头对王娇和胖子说道:“你们在这里等我们,千万不要离开,知道吗?” 胖子没有吭声,王娇一脸慌恐,但还是点了一下头,低声道:“你们小心。” 我和小刘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开枪的方位跑去,我边跑边道:“小刘,事情有古怪,咱们要小心了,那个人很明显是对着天空开枪,也不知道为什么。” “陆警官,你我都是用过枪的人,你说在什么情况下,他会向天上开枪?” “只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他向天空开枪,示意他的方位所在,等着兄弟们去救他;第二种他被偷袭,正要开枪时,被偷袭者扑倒在地,这枪自然就对着天空开了;第三种,偷袭者是从空中向他偷袭的,因此,他就向天空开枪。” “有你的。”小刘边跑边赞了一声,“果然是做刑侦的,分析得这么透彻,不过,我想补充一点,就是无论是上面三种情况的哪一种,那开枪的人肯定遇到了危险,你手中没有武器,呆会儿可要小心了。” “哈哈,咱们大哥别说二哥,我没武器,难道你有?” “当然。”小刘好不得意地从腿上,抽出一柄匕首一样的东西,那东西我见过,是属于部队上专用的刺刀,呈三角棱型,带有凹槽,用来给敌人放血的,不过,小刘是飞行员,我想这刺刀,也只是用来跳伞后,将降落伞的绳索割断。 我突然间蓦地停下了脚步,小刘一个措手不及,奔出十余步,这才停下来,转过身望着我,颇有些紧张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发现?”边说着,又走到我身旁。 我沉吟道:“这土城一定有古怪,这天都快亮了,咱们除了听到两次枪声以外,连个屁人影都没看见,你不觉得奇怪吗?” “是啊,我也正奇怪呢。”小刘点点头,“一个连一般有三个排组成,而一个排一般有三个班组成,一个班一般有十个人左右,所以这样算来,一个排有30人左右,再加上炊事班、通信员、司务长、三个排长、副连长、连长、指导员,一个连大概在120人左右。这土城才多大啊,咱们呆了一个晚上,居然一个人影都没见到,不仅如此,连具尸体都没看到,这不是很奇怪吗?” 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可怕,幸好天还没亮,小刘也看不清楚。我的工作大多都在和尸体打交道,要是看见尸体,我反而不会很害怕,毕竟从尸体上,可以了解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偏偏一具尸体都没看见,明明知道自己在害怕,却又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那种无形的恐惧,只压得我几乎透不过气了。 突然,我看到前方有一个椭圆型的白色物体,好像和那个少将给我的相片上的那个白色的茧一模一样,不由地心中一凛,下意识地退开一步,伸手一指,道:“小刘,你看那是什么?” 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小刘也看到了那个椭圆型的白色物体,摇了摇头,道:“不知道。” “走,过去看看。”我说着,向那白色物体走去,小刘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刺刀紧紧地握在右手,不紧不慢地跟着我。 随着那白色物体越来越近,我的心跳速度也在不断地加剧,每向前迈出一步,我都觉得异常艰难,双腿像是灌了水银一样,重得不得了,胸口如同一个沉重的物体压着一样,紧张的气氛,几乎使我忘记了呼吸。 在离那白色物体约三、四步距离的时候,我脚上“啪”的一声,似乎我踢到了什么东西,我双眼紧盯着那白色物体,似乎像是一个定时炸弹一样,生怕它会起什么未知的变化,弯下身,伸手往脚边的物体摸去,摸到一个沉重的物体,我拿起来一看,果然是ak-47。我将ak47拾了起来,胯在肩上,麻利地取出弹夹一看,里面还有十余发子弹,心中大感宽慰,有了ak47在手,我顿时有了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地上除了那枝ak47以外,还在几个弹壳,除此之外,并没有发现一具尸体,地上也没有任何异样,我再次把目标锁定了那个白色物体上,枪口对准了那白色茧状物体,缓缓走到近处,小刘紧跟在我的身后,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小刘,去看看那是什么鬼东西?”我头也不回地对小刘说道。 “凭什么让我去?你自己为什么不去?”小刘心有不甘地说道。 “我这不是给你压阵吗?”我扬了扬手中的ak47,又道:“里有还有十多发子弹呢,你怕什么?快去。” 小刘嘴里嘟喃着什么,走上前,试探性地用脚尖轻轻踢了一下那白色的茧,然后转头说道:“软的,不知道是什么!”说着,便要伸手去摸。 我慌道:“别用手碰它,这白色东西可是现在唯一引人怀疑的证物,你要碰了它,留下了你的指纹怎么办?”情急之下,我连办案时的话都说了出来。 小刘一怔:“你……你刚才说指纹?” 我这才恍然大悟,现在不是办案,改口笑道:“没,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说这东西咱们平日里见都没有见过,万一它带有极强的腐蚀性或者毒性怎么办?这么着吧。”说着,我将外套脱了一下,扔给小刘,道:“你把它包上,我们先折头回去找胖子和阿娇,让他们看看这鬼东西是什么。” “凭什么让我来背这鬼东西?”小刘心有不甘地抱怨道。 我呵呵一笑,道:“我干的是技术活,你干的是体力活,你不背谁背?”话音刚落,只听又是“啊----”的一声尖叫,声音充满恐惧之意,回荡在土城的上空,敲击着我的内心。我心中一凛,脱口道:“不好,这是王娇的声音,难道她和胖子出事儿了?”在土城里,除了那些下落不明的士兵外,我们四个人中,只有一个女的,而这声叫唤,很明显就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不是王娇还会是谁? “小刘,别管这鬼东西了,咱们快回去看看。”我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我都扛在肩上了,你现在又让我放下?”小刘说着,掂了掂肩上的白色茧状物体,道:“这东西不重,能行。” 我点点头,道:“那好,咱们快回去。” 我们一路小跑,沿来时的路迅速返回,迟则恐怕有变。我奔跑的速度并不算慢,而小刘扛着那鬼东西居然能跟得上,边路还边洋洋自得地说道:“想当年入伍的时候,我可以扛着四十多公斤的炮弹跑五公里呢。” 回到了“陵”的入口处,只见王娇坐在地上不停地哭泣着,我心下大感宽慰,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走上前,拍了拍王娇的肩膀,安慰道:“好啦,好啦,别哭了,我和小刘都没事儿,你不用替我们担心。”说着,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没看见胖子,于是我又问道:“胖子他人呢?” 王娇红肿着双眼,抬起头来看了看我,已止住了哭声,但粉颊上兀自还挂着两行清泪,哽咽道:“谁担心你们啊?别在这里老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了!” “咦?不是担心我们,那你哭什么啊?”我颇为不满。 王娇指了指“陵”的东南角的那个入口处,道:“胖子从这里进去了。” “***胖子,一点儿也不服从组织纪律,找到他非毙了他不可。”小刘破口大骂。 我点点头,道:“是啊,怎么能把阿娇独自一个人留在这里,多危险哪。” 王娇摇了摇头,忙道:“不是的,胖子说,既然我们堕入‘八门金锁阵’里,贸然出城的话,只有死路一条,眼下只有进‘陵’看一看,有没有别的办法。本来我打算和他一起去的,胖子却让我留在这里等你们回来,说里面危险得紧。他进去后没多久,便传来一声闷响,隐约中还听到胖子的叫声,我心里害怕,也就跟着大叫,然后你们就回来了。”顿了顿,又哀求道:“陆轩、小刘,咱们进去找找胖子吧。” 小刘冷笑一声,道:“找什么找?我看八成是胖子见这里是个‘陵’,想进去捞点死人钱花花,谁不知道他专搞历史啊、文物啊之类的,什么明器值钱,他最拿手。” 此时,东方已然发白,天就快亮了,如果冒冒然然进“陵”,说不准会出现什么未知的危险,于是我只好摇了摇头,道:“现在我们大家都已疲累不堪,如果就这么贸贸然然进‘陵’,只怕有去无回,像这种规模的‘陵’,主人身份一定非同小可,里面肯定机关重重,我陆轩从来不打没有准备的战,天快亮了,咱们先在原地休息一会儿,等天亮后,找点吃的补充一下体力,做好准备,咱们再进去找胖子。” 我的话不无道理,小刘也是点点头,举起双手道:“我也赞成等天亮再进陵。” 王娇小嘴一扁,道:“那还不是一样,就算外面太阳暴晒,里面一样阴风刺骨,也是伸手不见五指。” 小刘微微一笑,道:“说句迷信的话,毕竟这是一个‘陵’,是埋葬死人的陵,白天进去总比夜里进去好得多吧?”说着,不屑地摇了摇头,然后指着地上那个他扛来的白色茧状物体,问道:“这个怎么办?” 我略一沉吟,道:“先放在一旁吧,一晚都过去了,这鬼东西也没什么异常,等天亮了,咱们来个开膛破肚,打开看看里面有什么。咱们现在抓紧时间好好休息一下。” 小刘可能是太累了,索性直接往地上一躺,便打起了呼噜。而我则斜靠在“陵”的入口处,环抱着ak47,准备闭目休息一会儿,王娇见我和小刘都不愿意动身去找胖子,只好长叹一声,靠在我身旁睡着了。 第十章 血淋淋的肉 也许是因为太累的原因,这一觉,一直睡到到中午,直到火辣辣的太阳光,从头顶直射下来,晒得我满面是油的时候,我才幽幽地睡转过来,同时,也闻到了一股说不出来的恶臭,由于一直没有进食,这股恶臭使我差点连胃液都呕了出来。 “阿娇?小刘?”我突然间意识到王娇和小刘都不见了,喊了几声,整个土城就像死了一样,空荡荡的只剩下我一个人,尽管天气很热,但从脚底,依旧升起一阵寒意,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 “难道他们进陵找胖子了?”想到这里,我走到陵的入口处,探头往里看了看,只见青石铺就而成的台阶一直往下延伸,阴风阵阵,里面伸手不见五指。我寻思道:“这陵确实设计得十分巧妙,虽开了四门,但不论太阳的角度如何,射进去的阳光不足一米,没有了阳光,这陵里更显得阴邪。 我心里打了一个突,暗道:”王娇是个女人,胆子特小,如果说她想要进陵的话,非得拉上我和小刘不可。”想到这里,将阿娇和小刘进陵的可能性排除。 如果他们遭遇什么不测,定然会发出一些响动之声,我睡觉很惊醒,不可能在身旁发出响声而我不知道,更何况,就算突发状况,阿娇一定害怕得大呼,也会将我惊醒,因此,他们遭遇不测的可能被降到了最低限底,但他们又会在哪里呢?我思前想后,突然,一个可怕念头从脑海中一闪而过,顿时,手心便冒出了冷汗:难道又是情景重现,他们突然间消失了?就像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一样,但我为什么又会没事儿? 一切都毫无头绪,偏偏四周又是静得可怕,我已经感觉到我的精神已临近了崩溃的边缘,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交通工具,在这里,所有的通信工具都没有信号,而我的手表,也只能与卫星保持着信号传输,但却又偏偏没有电话功能,正当我沮丧地准备冒险进陵寻找他们时,突然有人在我身后喊我的名字。 我端着ak47突然一转身,便看到了两张熟悉的脸庞,一个是小刘,一个是王娇,我激动地冲上前去,将他们紧紧合抱着,生怕他们又会再次从我的身旁消失一样。 分别的时间不长,但我却像是过了整整一个世纪一样,直到见到他们平安无事,我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我抡起拳头,狠狠地当胸一拳,砸在了小刘胸肌上,骂道:“你***,你们死到哪里去了?我醒来后没见到你们,还以为你们有什么不测呢。” 小刘哈哈一笑,道:“我们去找工具了。” “工具,什么工具?”我疑惑地问道。 “陆轩,你看。”王娇说着,扬了扬手中的木柴,道:“我们把那些民房的大门给拆了,劈成木柴。” “拆民房的大门?”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责问道:“你们知不知道,私毁他人物品,是违法的。” 王娇一怔,随后捧腹大笑,边笑边边指着我:“陆警官,你还真是逗啊,在这个鬼地方,你还**律?” 我唬着脸,道:“这里是中国的地方吧,是中国的地方,中国的法律就有效。” 小刘也在一旁忍俊不禁地道:“幸好胖子不在,不然他还会告我损坏文物呢。” 我转念一想,也对,在这个鬼地方,哪有什么法律,就算有,那有警察局吗?于是我苦笑地道:“你们弄这些木柴干什么?” “用来做火把啊,要进陵,没有光亮怎么行。”王娇得意地笑了笑,道:“我和小刘将那些房屋的大门给拆了,然后劈成木柴,制成火把,怎么样,我够聪明吧。” “聪明是聪明。但就算找到胖子也没有用,咱们没有食物,只怕挨不过今晚了。”我心灰意冷地说道。 “兄弟,没想到吧。”小刘说着,将他的军用背包打开,里面有一块血淋淋地肉。 “这是什么肉?”我心下大奇,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居然能让小刘弄到野味,这真的不能不说是惊喜,尤其是在他手中没有枪的情况下弄到的,我不得不佩服这些当兵的野外生存能力。 “麂子肉吧。”小刘说着,用手沾了一下肉上的鲜血,放在嘴边闻了闻,道:“也说不准是牛肉。” 我哈哈大笑,道:“你居然分不清麂子和牛?那你说说看,那动物长得什么样儿?” “动物?”小刘一愣,随后会意地笑了笑,道:“我手中没枪,怎么可能打得到猎物,更何况,就算有枪,上哪去找动物?” 我诧异地指着那块血淋淋的肉问道:“那你这肉是从哪里来的?” 小刘有些得意地说道:“我和王小姐拆房门的时候,我顺便进了屋,看看有没有什么趁手的工具使用,却不想,厨房里的砧板上,居然放着这么块肉,墙上还挂着一张大弓、一张黄毛老虎皮呢,啧啧。” “还不止呢,除了这块新鲜的肉以外,还有刚淹制好的牛干巴。”王娇说着,将手中的木柴放在地上,也从她那个可爱的女式背包里,掏出了四大块牛干巴,从色泽和潮湿程度上来看,这干巴确实是才淹制不久,最多不会超过三天。 我正想开口说话,却不想胃里一阵痉挛,一口酸水我涌到嘴里,说不出的呕心,实在忍不住,在一旁“哇哇”两声,吐了起来。 两口略显微黄的液体吐了出来后,心里顿觉舒服多了,我轻轻抚着胸胸口,道:“你们存心跟我过不去,是不是?” 小刘和王娇面面相觑,一时之间,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我只好指了指那块血淋淋的肉,说道:“你们不会动一动脑子啊?这土城上千年的历史,民房里居然有这么新鲜的肉,你们也敢吃?” 阿娇“切”的一声,道:“有什么不敢的?我仔细检查过了,这肉很新鲜的,没有变质,绝对没有问题。”顿了顿,还特意补充道:“好歹我也是学医的,我的话应该具有权威性。” 小刘早就饿得双眼直冒火,流着口水道:“管他三七二十一,别说是什么牛肉麂子肉,就是有人肉,我也吃了,再不吃东西,只怕活不到明天了。” 我心下大骇,说道:“你们不觉得奇怪吗?这座土城至少荒废了上千年,在这上千年的时间里,这肉质居然还能这么新鲜,一定是做过防腐处理,这样的肉,你们也敢吃?” 小刘嘲笑道:“陆警官,亏你还是破案的人哪,你见过谁家的肉还做防腐处理啊?” 阿娇也笑道:“是啊,你太多心了,这肉根本没有添加任何防腐剂,很新鲜的。” “就是因为它新鲜,更加不能吃。这几千年都过去了,就算这肉不**,那也会脱水成灰,你们这两个猪脑袋,真不知道你们在想些什么。”说到这里,我忍不住破口大骂。 阿娇一怔,点点头,道:“啊,我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可是,这肉这么新鲜,咱们又饿得这么厉害,咱们要是不吃,那不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嘛。” 小刘道:“就是,要死也得做得饱死鬼,再说了,万一这肉是驻扎在这里的士兵留下的呢?” “你傻啦?要是驻扎在这里士兵留下的,那他们为什么不吃?就算是事出突然,来不及吃的话,那他们会将肉淹制成肉干吗?” 小刘点点头,觉得要让这些士兵来淹干巴,那似乎也不大可能。只好双手一摊,无奈地道:“那看来咱们只好吃臭豆腐了。” “臭豆腐?哪来的臭豆腐?” 小刘嘿嘿一笑,道:“陆警官,别玩儿啦,我和阿娇回来,就闻到了一股臭豆腐的味道,你快拿出来吧。” 我阴霾地脸,冷冷地道:“你该不会是嗅觉出问题了吧,我哪有什么臭豆腐,如果有的话,那也不会等到现在了,昨晚我就会把它给吃了。” 突然,我全身一震,用力吸了几口空气,确实,这味道和臭豆腐的味道一模一样,回想起我醒来的时候,同样也是闻到了类似的臭味,不由地大吃一惊,转身奔到那白色的茧状物体面前,用力吸了几口,一股极为恶心的臭味直冲脑门,我指了指,道:“你说的臭豆腐的味道,是指这个吗?” 阿娇一手捏着鼻子,一手扇着空气,皱眉道:“好臭啊----” 小刘“哇”的一大口黄水吐了出来,骂道:“妈的,这个是什么鬼东西,居然这么臭,还让我误以为是臭豆腐。”说着,又连呕几声,这才止住。 其实,我才醒来时,就闻到了这股臭味儿,只是没有现在这么强烈,怀疑就是这鬼东西发出的臭味儿,但我忙着寻找阿娇和小刘,就将这事儿给忘了,现在臭味越发难当,我只好对小刘道:“要不,咱们打开它,看看里面是什么,居然臭成这个样子。” 不等我说,小刘“唰”的一下抽出了刺刀,便要去将那白色的茧剖开,我端起ak47,将保险打开,紧紧地扣住扳机,随时可以开枪。毕竟谁都不知道这茧里到底有什么东西,不过按常理分析,既然是茧,那里面一定会有生物。 第十一章 参照物 我小心地用枪口碰了碰那白色的茧,感觉枪口触及时弹性十足,于是又再用力戳了几下,肯定地说道:“应该是像蚕茧一样的物质,但不知道里面会不会是一个蛹?” 虽说是像蚕茧一样的物质,但体积要比蚕茧大得多,足有一头老母猪一样大,甚至还要再大上一些,两头比较小,中间又鼓出了少许,看上去就是一个梭子型,是由一根根头发这么粗的白色丝线缠绕在一起形成的。 “我看是茧没错。”小刘说着,便要用手摸那白色物体。 “别碰,小心有腐蚀性和毒性。”王娇急忙叫住了他,然后从医药箱里,拿出一双极薄的手术手套,递给了小刘。这种橡皮手套可以承受一定的酸碱腐蚀性。 小刘戴上手套后,小心地用左手按住那蚕茧,然后用右轻轻地拉扯了一下蚕茧上的丝。这些丝韧性十分好,无论他怎么用力,都不能将其扯断,试了几次,他终于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道:“韧性十分好,用手是扯不开的,看来只能用这个了。”说着,扬了扬手中的那柄刺刀。向那茧用力一插,幸好这茧壁不是很厚,锋利的刺刀并不是很困难地就插了进去。 我们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都想知道这茧里有什么。我不知道内心是兴奋,还是害怕,只觉得扣住扳机的手指已经在微微颤抖着,我将枪口从刺刀割开的缝里插了进去,以便应付突发情况而可以随时击中目票,毕竟,如果这真的是一个“茧”的话,那里面一定就会有“蛹”,这是无可厚非的事实。 小刘用刺刀顺着丝线的方向用力一划,顿时划出一个大口子,真相就要水落石出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自镇定住一颗狂跳的心,望了望我,我向他点头示意他打开,于是,小刘扣住那割开的口子,用力向两边一掰,“哦,天哪,这是什么?”小刘惊呼一声,像是触电一般,高高跳了起来,向后急退数步,脸色苍白,满脸的不可思议的表情,同时,茧里一股极为浓烈的恶臭扑面而来,我和阿娇掩着口鼻,纷纷退开几步。 那种令人作呕的气体十分浓烈,或许是太浓的原因,已经不是像臭豆腐那样的味道,更加像黄鼠狼放的屁,我虽然没有闻过黄鼠狼的屁,但听说它的一个屁,足可以将一个成年人熏倒在地。 若不是有了小刘那夸张的叫声,让我和阿娇心里有所准备的话,只怕此时已经被那臭味熏倒在地了,饶是如此,我仍是感到头痛欲烈,昏昏欲睡。 阿娇拉了拉我的手,指着茧,问道:“茧里有什么?” 在小刘将茧打开的时候,我和小刘站得最近,也只有我们两人看到了茧里的情况,小刘此时已经被臭味儿熏得说不出话来了,我只得硬着头皮,屏住呼吸上前一看,头也不回地道:“是一具尸体。” 尸体并没有腐烂,是一具干尸,臭味并不是尸体腐烂的味道,是一种说不出来气味,像是某种动物身上散发出来的独特味道。这具尸体皮肤呈树皮色,紧贴着骨头,尸体上穿着一套军服,从军衔上看,是一名少尉。衣服没有丝毫破损,但**像是在烘干机上烤过一样,十分干燥,因此显得那军服很是宽松。尸体的相貌已经无法辨认,但面部表情看上去,就像是死者临死时看到了一件十分令人恐惧的事情一样,眼眶凹陷下去,没有眼球,整个头部几乎是一个骷髅了,所不同的是,头骨上还贴着一层干燥皮。 我壮着胆子,用枪口轻轻地触碰尸体裸露在外的皮肤,每触碰一个部位,这个部位就变成了粉末状,就像是触碰到一个放了几十年的馒头一样。 小刘硬着头皮走了过来,从尸体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一本士兵证,打开看了看,然后又将士兵证放进尸体的口袋里,右手抬起,向尸体敬了一个军礼,然后又从尸体的腰间,摸出三个ak47的弹夹,一柄军用刺刀和三枚手雷,他将刺刀和弹夹递了给我,手雷他自己挂在了腰间,道:“他和我一起入伍的,想不到现在……”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放心,我向你保证,我一定会查出真凶,替这些死去的官兵们报仇。” “什么真凶?”王娇走上前来,指着尸体说道:“根本就没有人杀了他,他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大量脱水致死的。”说着,从我手中,将军用刺刀夺了过来,准备进行尸检。 “短时间内大量脱水,这总得有个原因吧?”我颇为不满地说着,“一个人,好端端地会大量脱水?而且,他外面包裹的这层茧又该怎么解释?别以为自己懂医学,就可以随便定人的死因,就算他是大量脱水,那总得有让他脱水的原因,不找出这个原因,咱们算哪门子查案?” “你----”王娇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便低头开展起她的工作。尸检这一块,我不太懂,但平日里查案时,也见得多,这时便没有再多看,只是将小刘拉到一旁,低声问道:“小刘,有件事情我很不明白。” “什么事情?” “就是你从民房里拿到的那块肉,这肉这么新鲜,和这具尸体刚好相反,你觉得是什么原因?” 小刘沉吟道:“是什么原因,我说不上来,总觉得这土城实在太诡异了。” 我点点头,道:“能不能带我去你拿到鲜肉的民房里看一看?” “好,没问题。”小刘知道我是搞刑侦的,只有我才可以弄清这些凶杀案的真相,他转身对王娇道:“我们陆警官去房子里看一看,你在这里一个人一定要小心。来,给你这个。”说着,小刘从腰间取下一枚手雷,郑重地放在王娇的手里,道:“如果有危险,就用这个,这手雷是属于弹片式制造,拉开保险并不会引爆,但你扔出去的话,受到震动,弹片就会打开,三秒内就会爆炸,切记。” 王娇看了看我们,关切地道:“你们自己也要小心。” 小刘带着我,往西大街走了约摸五分钟,然后从一个小巷子里穿了进去,来到一间民房前,民房的大门是敞开的,里面光线很暗,但不至于看不清楚,进屋后是个面积稍大一点的主厅,主厅旁是一个小门,进去后就是厨房,厨房的灶台是用泥混和着大理石做成的,表面十分光滑,而且没有一点尘埃,就像是才被擦抹过一样,灶台上放着一块红木的砧板,上面有一把菜刀,菜刀上还沾着少许肉沫。 小刘指着砧板道:“当时这块肉就是在砧板上的,十分新鲜,就像是才切下来一样,血液都还没有凝固呢。” 我点点头,道:“从种种迹象上看来,有两种可能,其一,这块肉真的是新鲜肉,而且才切下来不久,其二,这块肉是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前的东西。不过,整个土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整整一个连的官兵,至今为止,我们也只发现了一具尸首,如果说这肉是才切下来不久的话,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第一个可能可以排除。” “那就是说,这块肉是几千年前的?”小刘几乎不敢相信我的推断。 “不错,虽然说出来很难让人相信,但没有第三种可能。”我慢条斯理地说道,“土城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中央地带,但很奇怪的是,城外的风沙似乎并不能进入到城内,无论怎么说,以沙漠的复杂气候,就算这块肉没有成为变成干巴,那也会腐烂生蛆,何况上千年的时间,不可能还会保持这样的新鲜,土城里没有任何一个人,也没有人活动的迹象,就连驻守在这里的士兵,也都纷纷不知所踪,所以这块肉不可能是才切下来的,那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块肉有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至于什么原因,现在还不太清楚,整个土城,仿佛在几百年前的某一瞬间给定格住了,而定格的时间,刚好是土城居民消失的时间,所以为什么我们在这里看不到任何一个人或者尸体,一切都保持着几百年前的样子,没有尘埃、没有历史的痕迹。” “那你又怎么解释刚才那变成干尸的士兵?他可是驻守在土城的士兵啊,仅仅数个小时,就变成了一具干尸。” 我耸耸肩,无可奈何地道:“那就得看阿娇她的验尸结果了。” “不过,我还是不敢相信,这块肉是上千年前的肉。” “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听过‘鬼船’的事情吗?”我接过小刘递过来的香烟,点燃吸了一口,缓缓将烟雾吐了出来。 “‘鬼船’?没听过。” “这里出现的现象,和鬼船差不了多少。听说‘鬼船’其实只是中世纪大航海时代的船,在海洋中漫无目的地漂浮着,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出现,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消失,不过,有的船员也看到过‘鬼船’,当他们靠近‘鬼船’时,发现这‘鬼船’上根本就没有人,但让他们感到奇怪的是,这艘几百年前的造的木船上,摆放的食物都十分新鲜,就像是才做出来的一样,还有杯子里的咖啡,还是微微冒着热汽,就像是才泡了不久一样,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原因。而我们现在所在的土城,情形和‘鬼船’差不多,虽然我不敢说完全一样,但它们之间一定有着某种联系。”说着,我顿了顿,道:“好了,咱们去看看阿娇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她一个人在那里,我总是放心不下,而且,我老觉得有人在注视着咱们,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我们。” 小刘脸色苍白,道:“你可别胡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哪里还会有眼睛盯着你。” 我颇为不自然地笑了笑,道:“我也说不出来,这只是一种感觉嘛,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驻扎在这里的官兵,这么多的人,要是真出了事儿,不可能只有我们那现的那具尸体,其他的尸体呢?总不会也是凭空消失吧?” 小刘铁青着脸,并没有回答。 我们又再次回到了“陵”的入口处,阿娇仍在那里低头忙碌着,见到我们平安回来,松了一口气。我上前问道:“阿娇,尸检出来了没有?” 王娇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道:“初步检查结果,这个人确实是在极短的时间里,细胞大量脱水致死的。” “你确定?” “嗯。这一点我敢肯定。只是让我想不通的是,包裹这具尸体的茧是怎么来的,又或者说是怎么形成的,我想破脑袋也想不通,唯一的发现,这茧丝与普通的蚕吐出来的丝不一样。” 小刘打断了她的话:“这不是废话嘛,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与普通的蚕丝不一样,蚕丝哪有这么粗,这么牢?” 王娇“扑哧”一声轻笑,道:“我指的不是这个,我用随身携带的便携显微镜看了一下,这茧丝是由细胞构成的,而蚕丝却不是。” “没啦?” “没啦!”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烈日已将我晒得头昏眼花,加上这毫无头绪,甚至可以说得上毫无价值的尸检报告,更加让我心烦意乱,所有的一切现象,说明它们之间根本没有关系,但我又隐隐约约觉得这件现象的发生,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在这座鸟不生蛋的土城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对王娇说道:“这样吧,大家肚子都饿了,把这块肉给烤了,大家分了吃。”说着,我将那块不知道有几百年的肉递到王娇手中,小刘也抱来了干柴,而我则靠在陵的入口处,整理了一下思绪。 首先是我女朋友艳艳的衰老,其实是进土城时,失去了时间,最后是发现了脱水致死的士兵,中间还穿插了几块新鲜的肉,还有在沙漠里王娇的突然消失和突然现身,这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几件事情,他们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如果要说有联系的话,我女朋友的衰老,和我们进城失去时间的现象,或许有些联系,这联系唯一在表明,在这座土城里,时间走的速度要比城外快得多,可是,为什么我们却没有衰老的迹象? 突然,我脑海中浮现出“相对”和“绝对”的概念,我想起以前读书时,在物理课上曾经学过,参照物的不同,所得出的结论也不同,同样是高速并列行驶的汽车,若以路旁的树木为参照物,则汽车是运动着的,若以并列行驶的另外一辆车作为参照物,则汽车是静止的,想到这里,我一拍大腿,喜道:“我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第十二章 无尽的台阶 小刘和王娇正在烤着肉,被我这么突然一叫,吓了一大跳,问道:“你想吓死我们啊?你知道什么原因了。” 我得意地笑了笑,道:“阿娇,你不用担心你会变成七八十岁的老太婆了,只要不出这座土城,你还是这么年轻漂亮。” 王娇似懂非懂地望着我,问道:“那要是出了这座土城呢?” “如果出了这座土城,那你就会和我女朋友一样,变成七老八十的样子。” 王娇将信将疑,吐了吐舌头,继续说道:“可是不对啊,你不是说你的女朋友是在城里发现的吗?她那时不是已经很老了?” “对,我想可能是我女朋友出过城,然后发现不对,又回到城里,可是为时已经晚了。” “那你又怎么能够保证在土城里,我们不会变老?” 我望了望烤肉,道:“熟了没有?熟了先弄块来尝尝,然后我再和你们细细地说。” 小刘翻动了一下火堆上的烤肉,道:“熟了。”说着,摸出刺刀,割下一块,递到我的手中。我待烤肉稍稍冷了一些,这才放进嘴里撕咬起来,不停地赞道:“香,香。” 王娇嗔怪道:“别忙着吃,说正经事儿呢。” 我一拍脑袋,道:“对,对,说正经事儿。打个比方,你和我同时坐在一辆车里,而车子又是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行驶着,你说是你快,还是我快?” 王娇粉拳一挥,打在了我的胸膛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然后说道:“废话,咱俩在同一辆车上,你和我都是随着汽车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运动着,哪里会谁快谁慢的?” “对,果然冰雪聪明,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车里,你和我虽然跟随着汽车在运动,但彼此间相对是静止的,而对于车外,咱们又是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运动着。” “你到底想说什么?语言表达能力这么差?” 我哈哈一笑,道:“语言表达能力差?是你理解能力差吧?你把这座土城,看作是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你再好好想想。” 王娇略一沉吟,“啊”的一声叫了出来,道:“我知道了,你的意思是说,土城里的时间要比土城外的时间过得快,而我们都在土城,所以也就觉得很正常,但如果出了土城,以土城外的时间作为参照物的话,那咱们已经是过了七八十年的样子。” “聪明!” “可是,咱们不可能一辈子呆在土城吧?总要想办法出去的啊,咱们一出去,立时就变成了老公公,老婆婆,我……我……”王娇说到这里,心下害怕,就连声音也颤抖了。 对啊,王娇说的也有道理,咱们不可能在这个土城呆上一辈子的,这里没吃没喝,白死热得要死,晚上又冷得要命,在这种昼夜温差极大的沙漠土城里,能够挨上三天不死,那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这些肉虽然很多,但总也有吃完的时候,到那个时候,如果让我饿死在土城里,那倒不如出城老子还来得痛快些,更何况,时间运动的绝对性和相对性,那也只是我单方面的猜测而已,并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而眼下胖子又进了陵,生死未卜,若是他在的话,我想以他的学识应该能够猜出个一二来。 “大家快吃,吃完以后,我们就进陵,妈的,这胖子居然不顾组织纪律,单独行动,等我找到他,非扒了他的皮不可。”小刘想起胖子,就忿忿不平,边吃边咒骂道。 “我说你们发现了没有,这个胖子虽然学识渊博,可是他却很可疑,我说不上为什么,总觉得我们从飞机上跳下来后,这个胖子就有些不对头了。” “怕他个鸟?”小刘“呸”的一声,“他要是安守本分那到也罢了,要是他有什么居心,嘿嘿,老子先废了他。“ 王娇笑道:“不管怎么说,胖子虽然很可疑,可我们并没有任何证据,现在他在陵里,也不知道死活,出于道义,好歹咱们也要去寻找一下他。”顿了顿,又道:“这里处处透着诡异,你们说,驻扎在这里一个连的士兵,他们会不会也因为好奇而进了陵呢?又或者说,他们遇到了什么危险,全部都躲进陵里避难,而留下一个人在陵外接应我们,而偏偏不巧的是,这个留守在外面的士兵出了事儿,在极短的时间里,人体细胞大量脱水致死。” “啪----啪----啪----”听完王娇的分析,我将半块牛肉塞进嘴里,双手使劲儿地拍着,拍得手掌都麻了,她说所的确实有些道理,眼下整个土城里,也只有这个陵我们没有进去过了,要寻找胖子和那些士兵,这里就成了我们最后的希望了。 当下,众人埋头便啃起烤肉来。这些烤肉,都不知道是不是几百年前的肉了,不过吃在嘴里,确实蛮香的,只不过我心里有了一丝余悸,所以并没有多吃。吃完后,我们三个人便分别收拾起行装,准备进陵。 大凡古代的人,死后能够埋在陵里的,都是达官权贵,里面的陪葬品一定多不胜数,然而就是这样,才让我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安,这陵里肯定潜在着不安全的因素,不说别的,就说陵吧,陵墓主人一定会在陵里设下种种机关,这是防止陵墓主人死后被外人知道这个地方后,将这些明器给盗了出来。所以此番要进入陵墓里,寻找胖子,可说得上是九死一生。 王娇没有什么东西要准备,她也就只有一个精美的女士背包和一个小药箱,小刘抽出他随身携带的军用刺刀,对着阳光看了看,然后将这柄军用刺刀插进靴子里,将后将手雷捌在腰间,而我唯一的武器,就是那枝弹夹已为数不多的ak-47。说是ak-47,那也只是让大家好理解而已,其实这种枪要比ak-47更优良一些,这种枪是仿苏制ak-47的枪型,最初的原型是五六式冲锋枪,是在一九五六年设计制造的,不仅仅是继承了苏制ak-47的所有优点,而且这种枪杀伤力强大,只是精度不是很准备,不过这枝五六式冲锋枪属于二代产品,其性能可以和美制的m4a1一较高下。子弹虽然不多,但足以给我们三人一个定心丸了。除了这些必要的装备以外,小刘还将那些木柴扎成了几个火把,用以在陵墓内照明使用,像进入这样的陵墓,使用火把要比使用应急照明电筒要好得多,一来可以照明,二来嘛,可以检测陵墓内空气质量,如果火把很明亮,燃烧得很剧烈,那就说明陵里的空里含氧量大,进去的话不会窒息而死,如果火把燃烧很弱,甚至熄灭,那就说明陵里的空气含氧量太低,如果冒然进入的话,很有可能窒息而死。 准备好一切后,我们选择面向东南角方向的入口进入,我端着枪走在最前面,王娇右手高举着火把,紧紧地跟在我身后,小刘则拿着备用的火把,走在了最后。 走进陵墓,一股阴寒的之意,便笼罩了全身,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头也不回地盯嘱道:“阿娇,千万别让这火把给熄了,知不知道?这陵有多深,咱们谁都不清楚,万一这火把熄了,咱们可就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我知道。“王娇也明白了这火把的重要性。 “还有,如果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大家也别慌,咱们第一件事情便是要保护好这火把,然后依次往原路返回,就算没有找到胖子,咱们也得回,在这里搭上一条命很不值的。”我交待完这一切后,迈开脚步,借助着王娇手中火把的微弱光亮,小心地顺着台阶,一阶一阶地往前摸索着,王娇手中的火把,火苗跳动了了两下后,便恢复了平静,没有丝毫要灭的样子,这就证明这陵里的空气质量还可以,至少不足让已我们窒息死亡。 台阶是由一块块长条型的石头砌成的,这些长条型的石头大小都差不多,宽一米五左右,高则有三十多公分,并且一直向下延伸着,王娇手中的火把再怎么亮,也就只能照亮我前方约五、六米的距离,再往前,光线越暗,十多米之外,已是无尽的黑暗,说不清楚这台阶总共有多少级,也不知道往下走,什么时候是个头。左右两旁的墙壁也是由石块砌成的,有的石块表面,已长了一些青苔,触手摸去,十分滑腻。我回头对王娇和小刘说道:“这里很潮湿呢,这些墙壁都有一些青苔,咱们下台阶时小心一些,可千万别滑倒了,这台阶也不知道有多长,万一滑倒了,‘咕咚’一声滚下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说着,我便小心翼翼地迈开脚步,顺着台阶而下,每一次迈脚步,我都谨慎地先用左脚试探一下,确定这台阶不是很滑,这才迈出右脚。 空气静得可怕,两旁的石壁似乎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回音壁,我们下台阶时,脚步已经尽力放得很轻,但依然可以听到回音所放大的脚步声,“笃----笃----笃----”十分诡异,听得我后背心凉飕飕的,除了脚步声外,就只有不知哪里传来的滴水的声音,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个声音了,我们都很小心,前进的速度也并不是很快,毕竟安全第一嘛,可是,我们走了约摸二十分钟了,仍是没有能够看到台阶的尽头,前面十米开外,仍是一片黑暗,仿佛在我们前方,有一个黑洞似的,我回过头,看见身后上方的光亮也越来越小,那片光亮就是陵的入口处。“小刘,你觉得奇不奇怪?就算我们速度再怎么慢,但我们已经走了二十分钟了,这台阶还是没有个尽头,会不会咱们进错了门?胖子不是说这陵也是依照着‘八门金锁阵’而建,难道这台阶还真的没有个尽头?” 小刘道:“别开玩笑了,这台阶再怎么长,也得有个尽头吧,咱们再往前走一百米,如果还没有尽头,我想我们应该换其他的入口进来。” 王娇颤声道:“还是别,你不知道我进来这里,已经是鼓足了勇气,真要是走不到底,再换其他入口的话,我可不敢保证还有勇气再进来一次。” 我头也不回地道:“既然进来了,那么干脆就一直走下去,这条路似乎给人一种没有尽头的错觉,越是这样邪乎,我就越相信,只有这条路才是真正通往陵墓内部的路,那个胖子不也是走的这条路吗?”正说着,我突然间看见前方台阶上睡着一个人,由于火光较暗,我看得并不是很清楚,不过确确实实有一个人躺在了我前方五、六米开外,一动也不动,不知道是死尸还是活人,不过从体形上看,依稀和胖子有些相似。 “喂,我说,你们看见前面是不是躺着一个人?是不是胖子啊?他进洞这么长时间了,按理说不应该躺在这里吧?这里离入口这么近,如果说他出了什么意外的话,他的呼喊声,我们在外面也应该听得到的。”说着,我停下了脚步,环顾了一下四周,没见有什么异样,不过我仍是不放心,不再往前走了,这台阶又湿又滑,如果胖子不是出了什么意外,他绝对不会喜欢躺在这里睡觉。想到这里,我心头一凛,端起枪来,手指紧紧地扣住了扳机,如果发现什么不对,我便会立即开枪,掩护王娇和小刘出去。 为了安全起见,我试图喊了两声“胖子”,胖子依旧一动也不动,“该不会真的死了吧?”一想的胖子如果真的死了,那可就糟糕了,虽然我心里对胖子没什么好感,不过他知识渊博,令我又不得不佩服他,能不能安全走出这个土城,我还指望着他呢。 “胖子----”我又喊了一声,并且很小心谨慎地走到他身旁,然后用枪管捅了捅他。不捅还不要紧,这一捅,我心里不由地打了一个突,这枪管捅在胖子身上,如同戳在了棉絮上。 “阿娇,把火把拿近些,我看看他的脸。”边说着,我边用枪管将胖子的拨转过来。 “啊----”我一声惊呼,像是触电一样,高高跳了起来,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开几步,不小心绊到了台阶,身体便失去了平衡,我一屁股坐在了台阶上。那张脸根本就不是胖子的脸,而且一点儿相似之处都没有,这张脸一看就知道是瘦子的脸,只不过脸色发黑,整个头部就像是吹涨大的汽球,比正常人要大上许多,就连那漆黑的皮肤,也胀得发亮,那人没有眼球,眼眶那里只是两个窟窿,一条不知道名字的虫,因为火光的关系,急速地钻进了那眼眶里, 我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呼”的一下,四周一片漆黑,王娇手中的火把,不偏不倚地在这个时候熄灭了…… ps:手头有票的兄弟们,别吝啬手中的票票,给老龙来点票票鼓励下! 第十三章 魔画 要说只是王娇手中的火把熄灭了,那也不至于会漆黑一片,从入口处到这里,虽然距离有点远,不过这条石阶通道是笔直的,并没有拐过弯儿,入口处的光亮怎么着也能看得见,可是我回过头时,哪里看得到入口处的光亮,别说只是入口处的光亮了,就连一直跟在我身后的王娇和小刘,我也丝毫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 四周一片漆黑,而且静得出奇,自打娘胎出来,我头一次感觉到自己很害怕,就连心脏怦怦的跳动声,我也能听得一清二楚。我嘴里喊了两声“王娇”和“小刘”,仍是不见回答,我心念微动,事已至此,三十六计走为上,当下连滚带爬,摸索着石阶,往回便跑。 刚爬了几级台阶,突然我领口一紧,似乎什么东西从我身后揪住了我的衣领,然而,我身后除了那具肿胀得像胖子的死尸外,哪里还没有什么好东西,当下不假思索,转过身来,奋力抡起枪来,用枪托向身后砸去,这枝仿苏制ak-47的五六式冲锋枪的枪托,是用金属制成的,并不是像ak-47那样是木制的,情急之下,我这一砸力道颇大,别说是死尸,就是一个活人,也非得被我砸个半死不可。 “呯----”的一声闷响,手中的枪剧烈震动了一下,我知道这一击已经正中目标,同时传来一声轻微的“哎哟”声,声音显得十分痛苦。“妈的,死尸还会痛?”我心里诧异之极,这痛苦的“哎哟”声,怎么听怎么像小刘的声音,可是我来不及仔细去分辨,抡起枪来,准备砸第二下时,突然一声:“陆轩,你干什么?” 我呆了一呆,然后我前方亮起了一束火光,只见王娇手中拿着一枝火把,一脸惊恐地望着我,而在她的脚边,小刘用手捂着头部坐在石阶上,他的手指间,不住地泊泊流出鲜血,神情十分痛苦。 “你……你们不是在我身后吗?怎么突然间跑到我前面去了?”我诧异地问道,“咦,小刘,你的头怎么伤了?” “妈的,死警察,老子好心救你,你干嘛要用枪来砸我?”小刘嘴里骂骂咧咧,“早知道你要死,老子就不救你了。” “去你的,老子什么时候砸过你?我砸的是死尸……”我说到这里,心中一凛,哪里有什么死尸,难道小刘的头,真是我用枪托砸的?于是我又问道:“老子好端端的,干嘛要你救?” 小刘冷哼一声:“不要我救,你***早就死了。”顿了顿,又道:“看看你身后罢!” 我转过身一看,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我身后哪里是石阶铺成的路,我身后是一座摇摇晃晃的铁索吊桥,吊桥两端分别搭在两根方形石墩上,而我正站在其中一个石墩上面,我双手扶在石墩边缘,伸头往石墩下望去,只觉得黑乎乎一片,根本望不到底,不进还有上升的气流由下而上迎面吹来,阴风阵阵,没有人说得清楚这石墩究竟有多高。 我心下大骇,颤声问道:“怎么会有铁索吊桥,我记得我们根本就没有走过这吊桥嘛?” 王娇正色道:“什么?如果不是走吊桥来的话,那我们怎么过得来?你再仔细看看,从入口处进来,最多只有两百米的台阶,台阶的尽头,就是无底的空间,幸好有两个石墩,石墩上有吊桥,咱们这才能够过来。”王娇说着,转过身去,高举着火把,将她面前一堵石壁照得通亮,石壁上是一幅画像,只不过这画像是凿刻而成的,上了油彩,刻画着一个身着异服的女人。 这幅画像上女人实在太美了,简值可以用“貌似天仙”四个字来形容,然而,惊魂未定的我对画像并不感兴趣,我陷入了沉思,为什么我刚才会将小刘看成一具会动的死尸,为什么我对于是否走过“吊桥”完全没有记忆?这些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我真的中了邪?还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附了身?又或者刚才我是处于梦游状态? “我们来到了通道的尽头?”我借着王娇手中火把的火光,环顾了一下四周,我前方已没有了路,取而代之的是这堵巨大的石壁,不过我问这句话的目的,其实是想证明从入口处进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小刘没好气地说道:“你这不是废话吗?从吊桥走过来,你便一直盯着这画上的女人看,啧啧,这女人当真是栩栩如生,看得我一颗小心肝怦怦乱跳,可是我实在想不通,你干嘛突然间大叫,转身便往回跑?你身后可是吊桥,摇摇晃晃的,要不是我眼明手快一把扯住你,只怕你已经失路掉下去了,却没有想到,好心没有好报,你这一枪托,将我开了瓢,你是不是发神经病哪?” 小刘头上的伤口仍就血流不止,我心感愧疚,说道:“小刘,我确实不是有意的,实话说了吧,我根本就没有看到过这幅画像,至少我没有印象,还有,明明扯我衣领的是一具会动的死尸,可是我这一下猛砸,却变成了你?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啊?” 小刘是一个不记仇的人,这时听我这么一说,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我眼前看到的一切和他们看到的一切不一样,当下摆摆手,道:“算了,刚才你整个人就像是梦游一样,叫你几声,你都没有答应呢。”顿了顿,又问道:“阿娇,你看出点儿什么名堂了?” 王娇似乎没有听到小刘的话,只是呆呆地望着这幅壁画,嘴里似乎还叨念着什么,我突然间心中一动,斜眼瞥了一下这幅壁画,这壁画中的女子,从穿着上看来,应该是契丹族的女子。我忍不住向前走了几步,想要看个仔细。 这次离得近了,也看得清楚了,壁画上的女子秀美灵动,头上还插着一枝凤钗,单是这凤钗,就能看得出不是凡物,要知道,在中国古代,龙和凤都是无上权力的代表,尤其是契丹族,在辽国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由萧太后垂帘听政,这“凤”的地位还要高于“龙”,这壁画上的女子头插精美的凤钗,可见其地位很高,衣饰华丽,体态婀娜,尤其是那双美目,直愣愣地像是盯着你一样,只看得我全身血脉卉张,呼吸急促,哪敢多看上一眼?于是我拍拍王娇的肩膀,说道:“这壁画古怪得紧,别看了。” 谁知道王娇像是中了邪一般,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壁画上的女子,嘴里还念念有词。我暗自奇怪,这壁画中的女子,再怎么漂亮,再怎么妖娆,那也只能吸引像我和小刘这样血气方刚的男人,怎么连王娇这样娇滴滴的美女也吸引了呢?莫不是这壁画有古怪?正思量间,突然听到王娇阴恻恻地大笑几声,只见她用哆嗦的手,迅速打开她背着的医药箱,从医药箱里,拿出一把尖锐锋利的手术刀,便往自己的左眼戳去,而她在做这一系列动作的时候,目光依旧没有离开过壁画上的女子。 我大吃一惊,想要伸手去夺王娇手中的手术刀,却已经来不及了,以手术刀的锋利,王娇这一下若是戳得实了,不仅仅眼睛被毁,手术刀势必还要贯穿入脑,立时横尸地上,夺刀是来不及了,不及多想,我迅速伸出右腿,将王娇绊倒,再使了一个擒拿手,扭住她持刀的手,将她手中的手术刀夺了过来,接着“啪----啪----啪----”几声,我一连扇了她几个耳光,想要将她打醒,我这几下,下手极重,也顾不上她是一个女人了,王娇的粉颊顿时高高肿起。 然而,王娇既不哭,也不叫,仿佛我这几记耳光不痛不痒似的,只是拼命地反抗着我,我一时大意,被她挥起一拳迎面击中鼻梁,顿时鲜血直流,我也顾不上鼻子在出血,用力死死地按住王娇的两只手,此时王娇力气出奇的大,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的上半身压制住,我急忙回头叫道:“小刘,快来帮忙,按着她的双脚,王娇她疯了。” 我叫了两声不见回答,心下正兀自诧异着,只见火光越来越近,我不由地回头一看,只见小刘双手持着火把,一摇一晃地向我走了过来,火光跳动着,映着他那张露出诡异笑容的脸,我心里打了一个突,顿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小刘他也中邪了,他要杀我。 我心下大骇之极,一时之间进退两难,我不知道王娇和小刘还有没有救,若是没救了,我一枪一个,将他们杀了,自己自然也安全了,可是如果他们还有救的话,我又怎么能杀他们呢?就算没救了,我想我也下不了这个手,毕竟一起共患难到了这里,我实在不想他们其中一个死于非命。只见小刘双手握着火把,奋力向我后脑砸来,我身下压着王娇,身后又有小刘攻击我,我若是侧身滚开,小刘这一下,必然将王娇打个半死,就算阿娇她命大不死,这可是火把,很容易便能将阿娇给烧了,当下不及多想,我抱着阿娇就地一滚,避开了小刘的这一重击。 “啪----”的一声,火把砸在了地上,燃烧着的火星四处飞溅,然而,火光只是微微一暗,并没有熄灭,小刘一击不中,再次高高举起火把,向我砸了过来,由于我刚才为了不让王娇受伤,抱着她滚开,而现在,王娇却压在了我的身上,她力气出奇的大,我再也没有力气滚开了,正闭目待死时,突然从身旁窜出一个黑影,由于火光跳动,我看得不很清楚,不过这个黑影绝对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身手敏捷的人,那黑影一拳便将着了魔的小刘击倒,同时一把抢过了小刘手中的火把,然后弯下身,揪着王娇的后衣领向上一提,将王娇整个人提了起来,这一连串的动作丝毫没有拖泥带水,很显然经过了特别的训练,我正看得发呆的时候,只听那黑影低声喝道:“快起来,帮我把他们两人捆起来。”话音刚落,一件东西便扔在了我身上,我伸手一摸,是一条军用绳索,这种军用绳索是用特殊材料所制成,既不怕火,也不怕水,而且韧性极好,别说是捆个人,就算捆两头发了疯的野牛,也没有问题。我不假思索,拿起军用绳索,和那人一起,将小刘和王娇来了个五花大绑,就连脚也没有放过,那人取出两块黑布,对我说道:“他们两人心智被迷惑了,快蒙住他们的眼睛,别让他们看这幅壁画。” 我依言而行,做完这一切后,只累得我满头大汗,虽然小刘和王娇两人已经被军用绳索五花大绑了,可是他们仍在不停地挣扎,不停地扭动着身体,还不时地用嘴来咬我的手。我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掏出一支香烟,递给那人,说道:“兄弟,多谢你了。不过我还是想问一句,你怎么会在这里?” 那人接过香烟,点燃吸了一口,叹道:“你是陆警官吧?” 我“啊”的一声,张大了嘴巴,问道:“你认识我?” “嗯。”那人点头道,“我只是随便胡猜的,你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单从这句话可以知道你是一名刑警,因为只有警察才会对每一件事情产生好奇,什么都要问个明白。” 我钦服地笑了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懂点儿心理学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部队的,只有部队的人,才有这么好的身手。” “不错,我就是驻守土城的这个连的连长,我姓张,军衔中尉。” 我暗暗好笑,我又不是什么部队的首长,他用得着汇报得这么细干嘛,谁不知道连级干部是中尉啊?不过我没有笑出声来,自从进了这个土城,到处充满诡异,我一直认为这个驻守在这里的连已经全军覆没了,可是没想到在这里还遇到了连长,不仅如此,还救了我一命。于是我问道:“中尉,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来到这土城,你们的人一个也没见到。” “没见到?”中尉似乎很吃惊,“不会啊,我已经留下了一个人呆在土城迎接你们,难道你们也没有见到他?” “没有,不过我们进城时,听到了一阵枪声,我们寻声赶去,却没有发现人,只发现了一个类似于蚕茧一样的东西,将那东西剥开后,里面有一名士兵,不知道是不是你说的那个人?” 我话刚说完,只见中尉面部肌肉跳动了几下,夹在手指间的香烟也掉落在了地上,半晌,才听他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他……他也牺牲了……” ----------- ps:老龙还有一本书在连载,朋友们有空支持下。 书名:《秀才遇上兵》,类型:都市 地址:http:vip.book.sina.com.cn/book/?book=47579 第十四章 中尉 听了中尉的话,我全身一颤,他用了一个“也”字,那就证明,这支驻守在土城的部队,牺牲的人不止一个。我小心地问道:“中尉,那你的连总共牺牲了多少个人?” 中尉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如果我说只有我一个人活下来,你信吗?” “什么?只有一个人活下来?”我大吃一惊,要知道,一个连约有一百二十人,这么多的人,仅仅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全军覆没,当真令人难以置信,而且连尸首都没有留下。不过回想一下,如果这个连的人,都像我、小刘和王娇那样,失去神智,不是自杀,就是产生幻觉的话,那就不奇怪了。 中尉狠狠吸了几大口香烟,然后将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用边踩了踩,站起身来,说道:“陆警官,这里很危险,我想你还是尽快离开土城的好。”说着,顿了顿,又道:“本来我是按照上级的指示,在土城等着你们的到来,可是现在,你也看到了,我已经再也无力保护你的安全了,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将你们安全地送出城去。” 听中尉的语气,似乎他不想离开这座土城了,于是我问道:“将我们送出城?那你怎么办?” “我的兄弟们都在这座土城里牺牲了,你说我还有脸一个人回去吗?” “什么狗屁逻辑?你到说说看,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你知道的,我是一名警察,这里有人平白无故的死去,我必须调查清楚。” “没用的,你查不了,这里所发生的事情,根本解释不了。” “那他们怎么办?”我指了指被我们五花大绑的小刘和王娇。 “他们只是被这幅壁画迷失了心智,只要不让他们再看到这幅画,过不了多久,他们的神智就会清醒过来。 果然是这幅壁画在捣鬼,我说呢,当我第一眼看见这壁画中的女人时,总觉得后背心凉飕飕的,说不出的不舒服,甚至觉得这幅画还十分诡异。当下我也站起身来,道:“那我先把这害人的东西给毁了再说。” 没有工具,要毁了这石壁上的画像,确实不容易,不过,也不必这么麻烦,只要用火把,将这幅壁画给熏黑了,那也就成了。当下,我不假思索,从中尉手中抢过火把,准备毁了这幅会让人迷失心智的魔画。 “你要干什么?”中尉一双如老虎钳子的手,死死地抓住了我的手腕,“这可是文物,毁了它,将给你国家带来多大的损失?” “损失?”我冷笑一声,“因为它,带来了多少人的牺牲,你知不知道?” “就算有再多人的牺牲,也不能毁了它。”中尉的声音铿锵有力,“你看看,这是一幅天人的手笔啊,这么栩栩如生,国宝啊。”中尉说着,眼睛不由自主地瞥向了那壁画。 “不能看。”我大喝一声,可是为时已晚,中尉整个人身子一震,顿时呆立不动了,果然正如中尉所说,这幅壁确实是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魔力,能够将人的心智迷失,就好像是催眠师一样,会将人给催眠了。 危险一步步地接近了我,我知道,如果再犹豫不决,那到时候不仅仅救不了中尉,就连小刘和王娇,甚至连我自己也会被催了眠的中尉给杀死,当下不敢怠慢,拿起火把来,准备要将这幅壁画给熏黑了。 “陆警官,别……别……”中尉突然间开口,吓了我一大跳,我背对着壁画,举着火把,照着中尉,只见他额头上满是大滴大滴的汗水,太阳穴上青筋暴起,很显然似乎是在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就连五官也都变型扭曲了,不过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此时虽然他的目光呆滞,不过却没有望着壁画了。我稍稍松了一口气,说道:“我这是在救你。” “陆警官,不能毁了这幅画,这可是国宝,如果失去了这幅画,那对国家来说,将会是一笔无可挽回的损失。”中尉说着,我靠近了几步。 我仍然十分警惕着他,生怕他暴起伤人,当下高举着火把,喝道:“你别过来,否则我就立时便毁了这画。” 果然,我这一举动确实有效,中尉已不敢再往前一步了,不过从这点也可以看得出,中尉他的神智也已经恢复了。于是我又道:“如果不毁了这画,我们都得死在这里。” “别毁,我们可以用衣服把这画给遮了,这样就没事儿了。”中尉一语点醒了我。 对呀,我一时情急,竟然想不出这个方法,说实在的,我虽然不是考古工作者,也不是文物专家,但我确实也不想这幅西辽时期的文物被我这么给毁了,这幅壁画再怎么珍贵,画中的女子再怎么美,也不及自己的小命美,既然中尉想出了这样一个方法,既没有损毁文物,也能够使众人不被这幅画给迷惑,那又何乐而不为呢?当下我一挠头皮,道:“这个方法好,可是用衣服遮住这画的时候,得面对着它,万一一不小心瞥了一眼这画,那咱们可就都得完蛋。”突然间,脑海里灵光闪过,我当即一拍大腿,说道:“要不把眼睛蒙上,要不把火把熄灭了,中尉,你看用哪个方法?” “把火把熄灭了吧!事不宜迟,咱们快动手。”中尉面色苍白地说道,我见他双唇发紫,说话时还不住地抖动着,料想他一定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当下急忙将火把不停地在地面上敲打着,试图将这火给熄灭了。 “要不咱们撒泡尿吧,这样快些。”中尉提醒了一句。 “撒狗屁的尿,亏我还认为你是一个聪明人,这尿撒上去,火自然也熄灭了,可是将这壁画遮住后,咱们再来点这火把怎么办?”我嘴里说着,手上不停,折腾了三、四分钟,总算将火把弄熄灭了,一个火星都没亮。 “动手,用衣服。”边说着,我边将身上的外衣给脱了下来,中尉也将身上的军服脱给了我,我将两件外衣的手袖打了个结,将两件外衣连在一起,因为那幅壁画只用一件外衣是遮不住的,做完这一切后,中尉蹲了下来,让我站在他的肩膀上,由于这壁画比石壁稍稍往前凸出来一些,我将外衣盖上去的时候,同时又用两块稍重的石块,压住担在凸起的地方,一切完成后,我这才放心地将火把重新点燃。 火光再次照亮了这黑暗的地道,我这才小心地瞥了一眼被衣服遮挡住的壁画,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拍了拍中尉的肩膀,赞道:“你的办法果然行得通,这下子,这迷惑人心智的力量,再也不能控制我们的大脑皮层了。”谁知道我这一拍,中尉面如金纸,张开嘴“哇”的一声,喷出一大口鲜血,血味腥浓,令人几欲作呕,我愣了一愣,我这一拍,不至于会将他打得重伤呕血吧? 中尉一口鲜血喷出来后,神智似乎更加清醒了,脸色也略有好转,不过仍是毫无血色,但却没有了先前那些痛苦的神情了。中尉长长舒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极为虚脱地道:“总算没事儿了,你不知道,陆警官,刚才我差点儿就杀了你。” “杀我?为什么啊?”我回想起刚才中尉那可怕的神情时,心里顿时打了一个突。 中尉摇了摇头,点了一支烟,狠吸了几口,才道:“我也不知道,只觉得当时大脑中一片空白,隐隐约约听到一个声音对我说:‘快杀了他,快杀了他,你不杀他,他便会杀你。’除了这个声音外,我似乎也看到了你红着眼瞪着我,拿着一把大刀向我砍来。我不停地对自己说:‘不是的,这是幻觉,这是幻觉,不是真的。’这才强自镇定住心神,否则,我……我实在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中尉边说着,不由地摇了摇头,似乎在为刚才的幻觉感到不可思议。 我沉吟道:“莫不是这壁画上的女人,被人施了诅咒,又或者这壁画中的女人,也会像催眠师那样,可以将人催眠?让看到她的人,会情不自禁做出一些违反常理的事情来?不过总算躲过了这一劫,接下来该怎么办?这里已经是地道的尽头了,要不,咱们换其他三条道试试?” 中尉苦笑道:“其他三条道我和我的兄弟们都走过了,仍是没有找到通往陵墓深处的入口,而且其他几条道机关重重,我们实在防不胜防,死伤了好多弟兄。” 我点点头:“看来唯一能够通往陵墓深入的路只有这一条了,就连胖子也是走这条道的,可是,这里是尽头,却又没有发现别的入口和胖子的踪迹,这到底又是为什么?要不咱们再找找看,我就还不信了,这胖子会平白无故地消失在这条地道。” 中尉也同意了我的想法,问道:“你说的胖子是谁?” “是和我一起来的一个人文历史考古学家,学识还算得上渊博,似乎还懂得一些古代阵法和阴阳之术,至少他能够一来就走这条道,一定有他的道理的。” “真的?”中尉似乎不敢相信,叹道:“中国五千年的文化精髓,现在看来果然有些道道,要是你说的这个胖子在我们部队的话,那这一次也不至于会全军覆没了,咱们找找看,大凡像这样规模的古代陵墓,都会有一些防止盗墓的机关。” 我刚想开口赞同他的观点时,突然传来一声轻微的痛苦的呻吟声:“哎----刚才谁打我的脸,怎么这般火辣辣的痛呀……” 第十五章 年龄之谜 呻吟声是王娇发出的,刚才一时情急,我重重扇了她几记耳光,下手确实狠了一些,可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时听到她说脸痛,我心中一颗悬着的大石头总算放了下来,毕竟她神智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已经认得痛了,不像刚才我扇她耳光的时候,她竟然毫无知觉。 王娇挣扎着地想要从地上爬起来,无奈双眼被蒙着,双手双脚又被军用绳索捆得结结实实的,就算她想使劲儿从地上坐起身来,无奈没有着力点,挣扎了几下,这才不甘心地放弃了,嘴里却叫道:“臭警察,你干嘛把我给捆住了?” 我汗了一个,忙道:“你干嘛说是我捆的,有什么证据来证明?”边说着,边将绑住王娇身上的军用绳索给解开了,然后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问道:“你……没事儿吧?” 王娇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道:“没事儿,只是脸上火辣辣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我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说道:“我们已经来到了这通道的尽头了,可是没有别的出路。” “咦?什么时候走到尽头了,我怎么不知道?我只记得刚才咱们还在说这通道没有尽头的嘛。” 王娇似乎对刚才所发生的事情,一点儿记忆都不存在了,我心下大骇,寻思道:“看来这幅壁画不仅仅可以使人催眠,行动完全不由大脑控制外,还居然能够洗脑,使我们对刚才所发生的事情一点儿也想不起来,甚至于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中尉虽然也曾经被壁画中的女子迷失过心智,不过总算我发现得早,否则只怕我早已被中尉给杀了,甚至很有可能中尉杀了我后,也像王娇那样,对发生过的事情根本记不住。”想到这里,我决定不告诉她真相,当下尴尬地笑了笑,指着中尉介绍道:“这位是驻守土城的那支连队的连长,中尉。”顿了顿,又指着王娇对中尉介绍道:“这位是和我一起来土城的医护人员,说是人员,其实不然,她便是全国赫赫有名的医学专家王娇小姐。” 中尉伸手和王娇握了握,说道:“久仰,久仰。” 王娇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别听这个臭警察瞎掰,我只是名医生而已。” 我忙道:“先别说这些废话了,也不看看咱们现在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阿娇,你快看看小刘,他还一直昏迷呢,头上的伤口到现在还在血流不止呢,你快给他止止血,包扎一下伤口。”顿了顿,我又转头对中尉说道:“咱们两人找找看,这里一定有入口的机关。” 我和中尉两人便开始在周围忙活起来,火把留给了王娇使用,因为她要替小刘包扎,而我和中尉只有借助着并不是很强的火光,在四周的石壁、石缝、地上寻觅着开启入口的机关。找寻了半天,我们两人除了累出满身臭汗外,别的仍旧是一无所获,正在一筹莫展时,我一拍脑门,兴奋地叫道:“咱们在这里找,实在太傻了,假如陵墓内部的入口在这里的话,开启入口的机括绝对在另外一个地方。” 中尉不相信地望着我,嘴里却喃喃自语道:“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身揣巨款上街买东西,你会将钱放在一个口袋里吗?答案是不会,因为那样做,如果你的钱掉了,又或者被小偷给偷了,那也不会损失所有的钱,再比如说,这个陵墓的主人,为了在死后防止别人来盗墓,自然会设置重重机关,假如换作是我,入口建在这里的话,那开启机关的入口一定建在别的地方,至少离入口远一些,这样一来,哪怕是盗墓者找到了入口所在,那他也找不到开启入口的机关所在。” 中尉呆了呆,问道:“那你说机关不在这里的话,会在哪里?” 我沉吟了半晌,才道:“在哪里我不太清楚,不过以我的推断,应该会在我们进入这条通道的地方,甚至在陵墓外。”说着,我斜眼一瞥,只见王娇已将小刘头上的伤口包扎好了,这才拿起火把,说道:“我这就去刚才我们进来的入口那里找找看,你们就在这里等我,不过我可事先说明一下,我没学过机关之术,也没有见识过真的机关,若是我找到了开启入口的机关,将机关开启,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实在很难预料,倘若我出了什么意外,你们就接着找机关,然后找到胖子,就快些离开土城吧,这万一要是我开启了机关,而你们却被什么万箭穿心,毒水喷身的话,那也怪不得我,行不行?” 中尉想了想,道:“好,我这条性命也没打算留到离开土城,若是找到机关,你就去开启吧,若是我中了机关,我也不会怪你的。” “阿娇,你呢?若是你出了什么意外,你怪不我怪?” 王娇轻咬地下唇,想了想,才咬牙说道:“好,如果我有什么意外,也不会来怪你的,反正进来时的入口已经关上了,咱们也出不去,左右是个死,那我还不如将身家性命拴在你的裤带上呢,说不定还有机会,这叫‘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我感激地冲他们两人点点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关不长,然而他们两人就将性命交到了我的手上,这是需要多大的信任啊?我举着火把,小心地往回走去,他们将性命交给了我,我当然也会小心谨慎,尽可能在安全的前提下,开启入口处的机关。 我独自一人,小心翼翼地穿过了铁索吊桥,又走了一段很长的石阶路好,终于来到了通道的入口处,入口处有一块巨石将门口严严实实地堵住了,至于什么时候堵住的,我可就不知道了,可能是在我的神智被迷惑时被堵上的吧,我伸手摸了摸这块不知道有多厚的巨石,然后用手指关节处敲了敲,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块巨石真不知道有多厚多重,手指敲上去,居然一点儿沉闷的回音也听不到,看来别说是我,连上小刘、中尉和胖子,也别想将这块巨石给搬开。退路已经没有了,看来我们只得继续往陵墓深处,寻找别的出口,于是我又高举着火把,在四周石壁上和地上仔细地寻找开启陵墓入口的机括。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寻了一会儿,我便在巨石右侧下方,发现了一个石头拉杆,我不知道这个拉动这个拉杆,会开启什么样的机关,所以一直没敢伸手去拉,直到我又仔细地找寻了一遍后,确信没有其他的机括,这才犹豫着伸手去拉这个拉杆。这个石制的拉杆打磨的十分光滑,触手之处又十分冰凉,是用汉白玉制成的,我闭上双眼,用力往下一拉,这个石头拉杆设计得十分精妙,过了几乎上千年的时间,居然拉动起来丝毫不费力,只听远处传来一阵“咔咔咔”的巨响,在这地道里形成了回音,接着我便听到王娇的喊声:“臭警察,快过来,这里出现了一个入口。” 我心中一喜,看来这一把是搏对了,这个石制拉杆,确实是开启陵墓入口的机关,当下急忙拿着火把,回到了王娇那里。 走到近处,只见正前方出现了高约两米左右的一个大洞,而那幅会迷惑人心智的壁画早已不翼而飞了,当下我问道:“那幅被衣服遮住的画呢?”话刚出口,我便见地上有两件衣服,一件是中尉的,一件是我的,顿时心中雪亮,原来这幅会迷惑人心智的壁画,就是陵墓入口处的石门,我一拉石杆,这幅壁画便沉了下去,露出了一个大洞。我将火把交给王娇拿着,抓起小刘地胳膊放在肩上,说道:“中尉,你走前面带路,阿娇,你抬着火把跟着中尉,我和小刘在你们身后,如果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咱们再退回来从长计议,还有,千万别让火把给熄了。” 众人点头答应后,我们便步步谨慎地走进了入口。 我走在最后,前脚刚迈进入口,只听身后传来“咔咔咔”几声巨响,我急忙回过头一看,顿时心头一凉,刚才的石壁画,不知道什么原因,再次升了起来,将入口又给封住了,看来我们这次真的是背水一战了,如果在这里发生了什么突发事件,就连退路也没有了,也不知道这机关是如何设置的,早不关,晚不关,偏偏在我刚进入口后,这壁画却又再次将入口封住,这时间精妙得像是人工控制一般。 王娇转头对我说道:“怎么回事儿?这壁画又怎么给关上了?” 我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手,说道:“大家往前走吧,咱们已经没有退路了。” 王娇脸上顿时出现了绝望的神情,小刘撇撇嘴,没有说什么,而中尉更是豁达,哈哈一笑,说道:“这壁画关上也好,不关上也罢,反正都是一样的结果,咱们都出不去,第一个入口处,不是已经被巨石给堵上了吗?就算壁画没有再次合上,咱们也不能走出陵墓外了。” 我想了想,中尉的话也有道理,反正第一个入口处已经被巨石给堵了,这里再多一个壁画堵门,又有什么关系?这叫“债多不愁”。 这条通道比才进来时的通道要宽许多,通道两旁仍是石壁,只不过多了一些石柱,这些石柱排列非常规整,约隔每十米,就有一根石柱,两旁的石柱都一一对应,石柱之间的石壁上,都有一幅壁画,这些壁画不再是画着西辽的女人,而是一场战争场面,还有一些西辽契丹族的祭祀活动,由于适才那幅会迷惑人心智的西辽女子画给我们的心理造成了相当大的阴影,所以这一次我们所有的人,都没有正眼去看这些壁画,生怕会发生什么奇特的事情。这条通道仍旧的深不见底,宽约有六米左右,显得这条通道已经不是通道了,反而更像是一座宫殿的走廊。 我们缓慢地向前走了约摸有两百米左右,前方传来了一丝光亮,王娇兴奋地叫道:“前方有光,咱们是不是找到走出陵墓的出口了?” 我微微一笑,说道:“你可别高兴得太早,依我看,这条走廊似的通道,只不过是陵墓的外围而已,咱们连陵墓内部都没有进去,哪来的出口?还有,你注意看,前方的光亮并不像是自然光亮,好像也是和我们的火把一样,是火光。” 王娇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才失望地说道:“是火光,那光亮一闪一闪的,似乎还有个人。” 我心里打了一个突,确实,如果有火光的话,有人就不奇怪了,这陵墓里只怕修建好后,就没有人进来过,如果说是有人的话,那这个人一定是胖子。当下我们加紧步伐,走近一看,果然见一个体形极似胖子的人,高举着火把,正对着他右侧的石壁全神贯注地观看呢,就连我们走近了,他也丝毫没有察觉。 我生怕胖子被画中神秘的力量迷失了心智,突然暴起伤害我们,当下我抬起枪,对准了胖子的大腿,低声说道:“胖子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啊?莫不是也被迷失了心智,你们小心一些,如果他暴起伤人,说不得,我可要打他的大腿了。”我这句话可不是说了玩儿的,从进了土城后,胖子就一直有点儿不对劲儿,如果他暴起伤人,我也会对他不客气,只是没想过要了他的性命,所以我的枪口只是对准了他的大腿。 “胖子,你在干什么?”王娇走近后,小心地喊了胖子一声。 胖子回过头来望着我们,脸上一副古怪的神情,随后又表现得满心欢喜的样子,略带吃惊地问道:“咦?你们……你们居然也进来了?没什么事儿吧?” 我冷笑一声,说道:“胖子,你就别在这里故作姿态了,你能进得来,我们就进不来?” 胖子“嘿嘿”笑了几声,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这陵墓的构造十分特别,里面机关重重,每往前走一步,都十分危险,对了,就拿第一幅契丹女子壁画来说吧,作这画的人十分有水平,而且还在画中女子像上施了咒,看到她的双眼的人,都会受心魔控制。” “狗屁心魔,咱们这几个人,不是好端端地在这里吗?” 胖子苦笑一声,说道:“心魔其实也只是我的词语而已,如果以科学的态度来说,这是一种催眠术,也算得上最古老的催眠术之一。比如说,催眠师让你们看他的眼睛时,你们就会被催眠,同样的道理,做这壁画的人,将能够催眠人的元素,融入到画中,这画中的女子,自然也能催眠了,至于这种元素是什么,我可就不知道了。”说着,顿了顿,又道:“你们快过来看看这幅壁画,这可是开启进入陵墓内层的关键所在,如果将刻在这上的谜给解开了,咱们就能进入陵墓内层了。” “咱们现在不是在陵墓内层吗?”我不屑地说着,走到胖子身旁,抬头望去。 胖子盯着画,嘴里却说道:“不懂就别乱说,咱们现在还只是在外层,快看看,你们也都来看看,我看了快四个小时了,也没有解开这个谜。” 胖子这么一说,众人都围了上来,开始看胖子所说的谜。 这石壁上的刻画着很多人,这些人都是手执兵刃,围成一团,乍一看,似乎这些人排列十分散乱,可是细看之下,才觉得这些人的排列井井有序,似乎在操练着一个阵法,不知道是年代久远的关系,还是本身这幅壁画并没雕刻仔细,里面的人物只是草草带过,壁画旁刻着一些奇形怪状的极似文字一般的东西,我们几个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上面写着什么,我骂道:“妈的,死胖子,你什么意思?这上面是什么,我什么都看不懂,叫我怎么看?” 胖子微微一愣,一拍脑袋,说道:“差点儿忘了,这是古代契丹族的文字,你们看不懂,我也只是略知一二。我告诉你们,这上面大概意思是:我的生命前七分之一是快乐的童年,过完童年,我花了四分之一的生命学习布阵之术,过完这些日子后,我便来到了大辽,着手进行阵法的研究,终于,我花了我生命的一半,研究出一个阵法,此阵法威力奇大,可是尚有不足之处,于是我又花了五年的时间,将这个阵法的缺憾弥补,原以为从此大辽可一统天下,没想到此阵威力虽大,但宋朝颇有能人,四年之后,此阵被破,阵破之时,便是我毙命之日。” “没了?”我好奇地问道。 “没了。”胖子回答得十分干脆。 “什么意思?” 胖子转身指着这幅壁画对面的墙壁说道:“开启的机关就在这里,只有解开了这幅壁画上字谜和画谜,才可开启那个机关,否则,稍有差池,咱们几个人,可就真的葬身古墓了。 我转头看了一眼胖子所说的机关,只不过石壁上多了十个字,分别是“壹、贰、叁、肆……玖……拾”十个数,每一个数都是一个独立的方型汉白玉,看上去似乎更像是按钮,可以按下去,我想了想,奇道:“莫不是只有猜对了那布阵之人的年龄,按下相应的数,入口处的门才会开启?” 第十六章 七星灯 胖子微微一愣,道:“如果只是猜对了那人的年龄,不是很难,可是这样只解了字谜,那这画谜又该如何解呢?” “咦,胖子,这画上这么多契丹士兵,似乎是在排一个阵,这个阵会不会就是文字上所说的阵法?”王娇的观察确实细微,我、小刘和中尉都点了点头,同意了阿娇的观点。谁知道胖子却摇了摇头,道:“古代行军布阵之法,我也略懂一些皮毛,基本上无外乎十个大阵,这十个阵法分别是一字长蛇阵、二龙出水阵、天地三才阵、四门斗底阵、五虎驱羊阵、六丁六甲阵、七星北斗阵、八门金锁阵、九死连环阵和十面埋伏阵,而这壁画上的阵法,并不是这十个大阵之一,若说是此人笔走偏锋,布的是其他的偏门阵法,那又怎么会像他说的那样威力无穷呢?不会的,不会的。”胖子边说着,连连摇头,似乎不敢相信这世界上居然还有比那十个大阵威力还要大的偏门阵法,而且他还没有听说过。 中尉突然说道:“还有一个阵,并不在这十个大阵之列。” “什么阵?”众人异口同声问道。 “唐朝时薛仁贵曾经布过一个龙门大阵,此阵威力奇大,又不在这十个大阵之列,你们看会不会是龙门大阵呢?” 胖子摇了摇头:“这十个大阵各有优缺点,而且相互克制,龙门大阵我也从书上看到过,龙门大阵集合了十个大阵的精要所在,也十个大阵融为一阵,利用其相互克制的特点组合而成,是一个可说得上是无懈可击的阵法,可是这个阵并不是龙门大阵啊,况且,龙门大阵是唐时的薛仁贵所布,而这布阵之人,却是契丹人,比唐朝要晚几百年,若说这个是龙门大阵的话,他完全可以照本宣科,又何必穷其大半生精力和时间来创造此阵法,不是的,绝对不是的。” 我想了想,说道:“这些契丹文说,这个阵被宋朝的军队破了,既然被破了,那就是说,辽国用过此阵和宋朝开过战,咱们好好想想,那个时候双方交战,宋人曾经破过什么阵,这不就结了?” 我话音刚落,除了胖子之外,其他人齐声答道:“天门阵。” “对,我想也应该是天门阵,别的阵法史书上都没有记载。胖子,你说会不会是天门阵?” 胖子苦笑道:“天门阵?听是听说过,可是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么一个阵法,仅限于文字里的描述,而且还没有布阵之法,只是一个阵法的名称而已,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阵,谁都说不清楚,我想会不会是小说家杜撰出来的玩意儿?” 我拍拍胖子的肩膀,说道:“你才管他什么小说家,什么天门阵?说这么多废话干嘛?咱们现在要做的,是将这个人的年龄算出来,将入口的机关开启。” 胖子一张肥脸胀得通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对数学不感冒,所以一直不敢乱猜,也不知道怎么算,这段文字里,也以写出来这个人生命的七分之一是多少年,一半是多少年,这……这叫我怎么算嘛。” 我忍不住指着胖子的鼻子哈哈大笑,直到笑得我的腹肌有些酸痛,这才打住,说道:“我说胖子,原来你也有不懂的东西啊?好吧,我来算,你再把这些文字再念一遍,千万别漏了,不然,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咱们这些人的小命,可捏在你手里呢。” 胖子又把石壁上的契丹文解释了一遍,我听完后,一拍大腿,笑道:“这个简单,列一个一元方程式,就能算出来了。”顿了顿,我从裤兜儿里掏出一本记事本,一枝铅笔,在纸上边写边念道:“首先设这个人的岁数为x,他生命的前七分之一是童年,那么就是七分之x,依次类推,就是四分之x和二分之x,他用了五年的时间弥补阵法的缺陷,就加上五,四年之后,阵法被破之后,那就再加上四。”说完,我便提起笔来在纸上“唰唰唰”地算了起来,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我便得出了结果,于是说道:“这个人年龄是八十四岁。” “八十四?”胖子一声惊呼,“在那个时候,七十就是古来稀,八十四岁,那可是罕见的长寿哪。” 王娇心里有些害怕,小声地问道:“你真的算出来是八十四岁,不会错?” 我拍着胸膛说道:“也不看看是谁算的?计算结果绝对不会有问题,如果错了的话,那也是胖子水平不到家,将这些契丹文翻译错了。” 胖子不服气地说道:“契丹文字确实很难认,不过别忘了我是搞什么的?只不过,从文字上来计算,是不会错了,可是这画谜我们还没有解开,这万一咱们的方法错了,怎么办?” 我想了想,说道:“这幅壁画,很有可能是墓主人用来迷惑我们这些人的,凡事别想得太复杂,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也许我们觉得简单的方法,在古代看来,可能是很困难的,更何况,这是契丹人的陵墓,这契丹人是游牧民族,这些九宫数术之类的水平,高不到哪里去,所以我觉得,这墓主人的年龄之谜算是给破了,同意我看法的人,都站到我这一边。” 小刘很讲义气,二话不说,就站到了我身后,我和中尉共患难过,他也无可厚非的站在了我这一边,王娇觉得我想问题可能太简单了些,一直犹豫着,不知道是同意我的计算结果,还是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不过也没关系,我这边是三个人,胖子那边才两个,当下我说道:“三比二,胖子,我可要去开启机关了。” 胖子很是无奈地望着我,想要反驳我的计算结果,可是又找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当下默不做声。 我轻松地笑了笑,转身走到开启入口的机关那里,挠了挠头发,说道:“按理说,这个人的年龄是八十四岁,你们说,我是按‘捌’和‘肆’,还是按‘捌’、‘拾’、‘肆’呢?” 小刘撇撇嘴,说道:“哪有这么麻烦?‘捌肆’和‘捌拾肆’不是一样的吗?” 我瞪了小刘一眼,骂道:“是一样,可是现在是开启机关,按下两个字,和按下三个字,你说效果会一样吗?拜托你动点儿脑筋好不好?” 中尉说道:“那你说怎么按?” 我轻叹一声,摇了摇头,这下子可就傻眼了,我不知道古代人读这些数字是怎么样个读法,于是我用求助的眼神,望着胖子,胖子这小子,现在可得意了,头一偏,不去看我的眼睛,嘴里却说道:“我说小陆,原来你也有不懂的东西啊?” 我靠,这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小刘是个急性子,等不得咱们在这里商议猜测,手一伸,便按下了“捌”,我急忙要要阻止他,让他别胡来,可是小刘动作很快,我刚想开口说话,只见那个“肆”字也被他按了下去,众人紧张得不得了,我大气都不敢出一口,生怕小刘乱来,按错了机关,可是过了几秒钟,却什么反应也没有,既没有什么乱箭射出,也没有滚石而落,过得一会儿,只听“轰隆隆”一声巨响,声音似乎是从脚底传上来的,我急忙双手一张,将众人拦在身后,说道:“快退开----快退开----”边说着,边往后退。 刚退开几步,只见刚才我们所站立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四方形的洞口,大小约有一平方米左右,洞口一出现,那“轰隆隆”的声响顿时嘎然而止,过得一会儿,不见什么动静了,我这才大着胆子,上前两步,伸头往那黑乎乎的洞口看了看,转头说道:“看来小刘误打误撞,居然将这入口的机关给开启了,只是下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不知道有多高?阿娇,你用火把照一下,看看能不能见底?” 王娇应了一声,抬着火把,伸进地洞里,没过十秒钟,只听王娇痛苦地哼了一声,手一松,火把便掉了下去,原来媚凝眉一时大意,将火把伸进地洞去看,却没有想到,这火是向上烧的,热气流也是往上升的,由于我们的火把是火柴所做,烟子大的不得了,王娇一伸手,就被烟子熏到了双眼,火把也就此掉了下去,幸好胖子手里还有一根火把,否则这样子可就一筹莫展了。不过,王娇手中的火把掉到地洞里,却也不是没有好处,火光不是直射的,光亮照不了多远,就算拿着火把看这个地洞有多深,未必能看见底,这火把掉下去,反正让我们看清楚了里面的情况。 我拍拍胸口,喘了一口粗气,抹了抹额上的汗水:“我的乖乖,下面是一个空间很大的墓室,妈的,比我住的地方,不知道要大上多少倍,莫不是下面就是陵墓的中心地带?” 胖子摇头否认道:“不可能,我们现在所处的这条通道,称之为‘墓道’,秦始皇陵是以山为陵,而这座古墓比较特别,是以城为陵,这么大的规模,哪有这么容易一下子就到了陵墓中心墓室?我看下面这个房间,最多只是陪葬室。” 其实我也知道没这么容易就到陵墓中心,当下笑道:“我说胖子,你对古墓结构这么了解,该不会你是干摸金校尉吧?” 胖子尴尬地干咳几声:“哪能呢?” 王娇低声问道:“臭警察,什么是摸金校尉?” “这盗墓自古就算得上是一个职业,根据盗墓手法不同可分成几个派别,这摸金校尉就是其中的一种。” 王娇“哦”的一声,算是明白了。 我一拍胖子的肩膀:“下去吧。” 胖子身子急往后缩:“干嘛要我先下,你是警察,你可得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你为什么不身先士卒?” 我大笑道:“胖子啊胖子,咱们现在可是一根草上的蚂蚱,先下后下都得下,难道咱们还有退路?再说了,唯物主义你是知道的吧,你还怕个**?难道还会有僵尸不成?就算有僵尸,咱手上这个是啥玩意儿?”说着,我掂量了一下挎在肩上的枪。 胖子仍是不干,一张肥脸白的像张纸,说什么也不敢先下,当下我急道:“掉下去的火把快熄了,要下就快点儿。”我话音刚落,“呼”的一下,一阵阴风从洞口出直吹了上来,掉落在下面墓室里的那根火把,一下子熄了,墓室里顿时一片漆黑,这时别说是胖子了,换作是我,心里也一阵阵地发怵,当下怒火高窜,骂道:“妈的胖子,让你下,你不下,这下可好了,你说怎么办?” 胖子嘴里嘟囔着:“你也不敢下,有什么资格来说我?咱们五十步别笑一百步了。” 我大怒,忍不住就要痛殴胖子,中尉一把拦住我,说道:“我先下吧。” “不行,还是我先下吧,可是现在只有一根火把了,我拿着火把下去,你们在上面怎么办?” 中尉从腰间摸出两根玩意儿,说道:“我这里有照明弹,没事儿的,你下去时小心些,这墓有点儿不大对劲儿。” 我点点头,不管胖子愿意不愿意,我一把从他手里抢过火把,说道:“我先下去,你们一个跟着一个下来。”说完,我便扶着洞口旁一根一直延伸到墓室底部的软梯,用手扯了扯,觉得承受我的体重应该没问题,胖子那吨位级的可就难说了,当下小心地一步一步往下爬,这五十多米,说高不高,说低也不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才下到了底,然后冲头上叫道:“你们快下来吧。” 阿娇、小刘、胖子、中尉依次陆续而下,总算那软梯还算结实,没有人出意外。说来也怪,中尉刚下来,只听“轰隆”一声巨响,抬头一看,那个洞口已经被一块青石板给封了,我暗道一声“好险”,要是中尉的动作再慢上一些,保不定此时他和我们就得分开了,而墓道那里,退路已经被封了,进也进不得,出也出不去,中尉非得活活饿死在墓道里不可。 我走到掉落的火把那里,将火把拾了起来,又重新点上,顿时整个墓室亮了许多,我们也看清了周围的一切,墓室很大,约有一百五十平米左右,呈长方型,墓室正中央有一口石制棺椁,棺椁四周都是空地,直至墓室墙边,才有一些石人俑、石马桶之类的陪葬品,除此之外,地面上还有一些类似于油灯之类的玩意儿,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我说胖子,你说这墓室是陪葬室?别说是陪葬的人了,就连陪葬品都这么少,而且,这墓室的地面居然是打磨的滑不溜手的大理石,一尘不染,你们不觉得有些奇怪吗?” 胖子点头道:“确实,我也觉得挺奇怪的,干考古工作这到多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干净的墓室。” 王娇心下害怕,一个劲儿地往我身后缩,瑟瑟发抖,颤声道:“我说,地面上那几盏油灯里面有没有油?有的话把它们点上,这样墓室里也亮一些。” 我摇头苦笑,本来想找一些词句打击一下她胆小,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人家毕竟是个女的,这万一被我弄哭了,我怎么好意思?当下拿着火把,走上前去点那些油灯,还别说,这些铜制的灯盏里,居然有很多的油,感觉不像是几百年前留下来的东西,不过我也没有管它,还是将油灯一盏一盏挨着点亮了,边点边说道:“这些油灯还真是奇怪,居然是放在墓室中心棺椁附近,按常理来说,这些油灯,应该是在墙边,又或者是挂在墙上的吧。” 小刘大声道:“是啊,我也觉得奇怪呢,换作是我,肯定不会放在地面上,碍手碍脚的不说,还居然摆出一个北斗型。” “北斗型?”听了这话,我心头一紧,确实,刚才点的时候我没有数,现在看来,的的确确是七盏油灯,还作北斗之型,斗柄指着棺椁,每一盏灯的之间的距离也长短不一,这下子就连我也迷糊了,转头望着胖子,问道:“胖子,你不是懂什么阵法,什么鬼神之说吗?这是怎么回事儿?” 胖子额头上渗出豆大的汗水,想了一会儿,脸色大变,急叫道:“快灭了这些灯,快,快----” 看着胖子那着急的样子,我也下意识到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当下不及多想,一脚一个,将这些灯全部踩熄,做完这一切后,我刚想松口气,只听“咣当”一声,中间那石制棺椁的盖板突然掀开了,我急忙退到墙边,说道:“胖子,怎么回事儿?这石棺怎么开了?难道又是触碰了什么机关不成?” 胖子脸色发青,哆嗦地道:“不是……不是什么机关……是……棺椁里的尸体活……活了……” “活了?**,我就不信这个邪!活了便怎样?老子让他再死一次。” “没……没用了,我看是我们死了……那灯作‘北斗之型’,称为‘七星灯’,也叫‘续命灯’、‘招魂灯’,这……这……” 胖子有些语无伦次,我肚里骂了一句“孬种”,像咱们这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又怎么会相信这些?可是我念头刚转,却看着石棺里慢慢地伸出了一双枯槁的双手,指甲很长,呈黑色,似乎没有肌肉,皮肤也呈灰白色,紧紧地贴在骨头上,不是一具骷髅,好像是一具干尸,这一下,轮到我傻眼了,我见到了一件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也算得上是我人生中第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儿,当下我屏住呼吸,架起枪,已经做好了射击准备,小刘也同时抽出了他的那把军用刺刀,中尉没有什么动作,但借着火光,我看见他铁青着脸,双手紧握,手掌中,却是两枚威力奇大的手雷…… ps:喜欢此书的兄弟们,票票收藏跟上啊,方便您的阅读,也给了老龙鼓励!谢谢! 第十七章 干尸 我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双眼死死地盯着那石椁,相信胖子他们也是一样,四周静得可怕,就算掉一根针在地上,也绝对听得清清楚楚,我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儿,双手紧紧地握着枪,手心里全是冷汗,甚至,我还听到了我的心跳声,“呯----呯----呯----”,有力是很有力,可是跳动得非常快,就像刚跑完马拉松。 小刘见石椁里伸出来的枯槁的手,紧紧地扶在了石椁边下,低声说道:“陆警官,用枪打他的手,别让他出来啊。” 我铁青着脸,头也不回地道:“打手不致命,子弹也非常有限,打完了,这东西还是会出来。”顿了顿,我很艰难地咽下了一口唾沫,又道:“看那石椁的盖子,这么厚的一块青石板,都被这东西给轻而易举地推开了,看样子,这家伙力大无穷,不过看它手上的动作,却很缓慢。” 胖子哭丧着脸:“完了,这里没发现有别的出口,看样子,咱们这几人,都得葬身于此了。” 中尉表面上看很冷静,可是我明显听到他嘴里的牙齿在打架,不过,他是一名军人,素质肯定要比胖子好得多,只见他一咬牙,果断地说道:“我把手雷扔进石椁里,管***是人是鬼,老子要它化成灰。”说着,拉开手雷的保险,上前两步,将手雷往石椁里一扔,然后叫道:“趴下----” 小刘迅速地双手护头往地上一趴,胖子早就吓得腿软了,听到中尉的吼声,像是一堆烂泥一样,瘫软在地,我也急忙双手护着头,往地上一扑,斜眼一瞥,只见王娇仍然呆立着不动,料想她早已被吓呆了,当下不假思索,伸手将她拉倒在地,然后用身体紧紧地护着她。 “轰----”的一声巨响,由于在密闭的墓室里,爆炸声格外响亮,这手雷威力颇大,我只感觉到整个墓室的地面都在颤动,空气中弥漫着硝烟味儿,极为刺鼻,不过这墓室很坚固,并没有因为手雷的爆炸坍塌,既然墓室没有坍塌,我心中就暗自喜道:“那怪东西只怕此时早已化成一堆肉沫了。”想到这里,我站起身来,拍拍头发和身上的尘土,叫道:“中尉,你没事儿吧?” 刚才中尉扔出手雷的时候,我便已经看到他趴在地面上了,料想也没什么事情,他可是有经验的军人,当下也没有顾得上他,只是将王娇从地上拉了起来,问道:“阿娇,没事儿吧?” “没事儿。”王娇心有余悸地说道,边说着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小刘和胖子这时也都站了起来,小刘脸上洋溢着笑容,骂道:“干你娘的,这下还不叫那鬼东西粉身碎骨,中尉,你的方法还真是不错,这一手雷炸得真是绝啊----咦,中尉,你是不是被震晕了?还不快起来,这地上很舒服啊?舍不得起来?” 中尉此时还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他离棺椁很近,手雷又是在这封闭的墓室里爆炸,要说被手雷的爆炸震晕,那也正常不过了,我转头对王娇说道:“他被震晕了,阿娇,你快去看看他,有没有被手雷炸伤?” 王娇望了望不远处的石椁,胆怯地退开两步,求助的目光射向了我,我知道她还是很害怕,不过那双搭在石椁边上枯槁的手已经不见了,我的胆子也粗了不少,当下笑道:“我和你一起去。”说完,我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枪,和王娇一步一步向中尉走去。 走到中尉身旁,我用脚尖轻轻地踢了踢中尉的身体,没反应,于是我只好说道:“把他翻过来。”说着,我将枪扔给了小刘,和王娇一起,将中尉的身体翻了过来。 “啊----”的一声,王娇惊叫一声,急忙往小刘那里跑去,我整个人像是触了电一样,蓦地呆立住了,中尉的身子是被翻过来了,可是他的头仍是面向地面,细看之下,他的头已经和身体分开了,但这绝对不会是手雷炸开的,手雷威力再大,也不可能将中尉的头和身体齐齐地炸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从中尉断颈处看来,他的头似乎是被极为锋利的利器切断的,难道是----我不敢多想,看了看周围的地面,然后壮着胆子,往石椁走去,我不信这个邪,我倒要看一看,那东西是不是被手雷炸死在石椁里? 我屏住呼吸,迈着沉重地脚步,走到石椁旁,伸手往石椁里一看,这不看不打紧,一看之下,我顿时傻眼了,石椁里有一副木制棺材,棺材早已腐朽不堪,手雷威力颇大,早已将腐朽的棺材炸得面目全非,棺材里,只有一面古铜镜,并没有什么玉器、陶瓷之类的陪葬品,不过我却留意到,这棺材的四周的角落里,有一些液体,除此之外,便什么都没有了,那刚才我们所看到的,难道是幻觉?不,不会的,若说是幻觉,为什么不止我一个人看到?棺材里散发着一股恶臭,同时还夹杂着一丝刺鼻的气味儿,我皱了皱眉,道:“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面古铜镜,还有一股难闻的味儿,好像是水银。”说着,我转过头,望着小刘他们,刚想迈开步子向小刘走去,然而,我这一转头,迈出的步子便停在了空中,我见到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稀奇最不可思议的事情,石椁里的那东西,是一具尸体,然而,这具尸体却瞪大着双眼,眼珠子虽然没有神,但很明显地睁着,脸上一片黑,没有肉,似乎脸皮贴着骨头一般,而且,尸体的双手高举着一柄弯刀,这种弯刀,我只在电视上见过一次,正是契丹武士所用的那种弯刀,身上还披着一件不知道是什么制成的铠甲,他就站在小刘身后,那刀就悬停在小刘头上,而小刘双手端着枪,却浑然不觉身后有一具手执弯刀的契丹武士,已对他的生命构成了威胁。 我一颗怦怦乱跳的心,早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儿了,想要出声提醒小刘他们,可是又怕惊动了他身后那具契丹武士的尸体,可是就这么僵持下去,也不是个办法,谁又能料到这干尸手中的利刃,什么时候劈下来,我连连使了几个眼色,想要提醒小刘,在他们身后有东西,然而,我向小刘努努嘴,小刘也向我眨眨眼,脸上一片骇然之色,不仅仅是小刘,就连胖子和王娇脸上,也都是害怕的表情,他们的眼睛,都直愣愣地盯着我的身后。 我心中一凛,难道我身后……想到这里,顿时我觉得身后一阵凉飕飕的,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颤,我下意识到,我身后有东西。我急忙又向小刘使了几个眼色,然后直愣愣地盯着他身后,小刘的脸“唰”的一下,白到了底,不过我却松了口气,因为小刘也知道他身后站着一个东西了。 由于干尸都在我俩的身后,想要转身对付它,显然是不可行的,因为只要我们稍有异动,那锋利的弯刀一挥而下,说不准连痛都没有感觉到,这脑袋便已搬家了,眼下唯一的办法,就是我对付小刘身后的干尸,小刘对付我身后的干尸。想到这里,我急忙向小刘比划了一个手势,小刘点了点头,然后我握紧右拳,慢慢伸出一个指头,小刘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手指。我又慢慢伸出第二个指头,与时同时,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伸出三个指头的时候,我突然间往前一扑,小刘做着和我同样的动作,他的身子仍在空中的时候,他手中的枪便抛了出来,我双手接过,对准小刘身后的干尸,打出一梭子子弹。 就连威力这么大的手雷也伤不了的干尸,我手中的枪具不具备杀伤力,确实值得怀疑,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目前我们几个人的手中,也只有这枝枪具备最大的杀伤力了,与其闭目待死,倒不还如试上一试,一梭子子弹打完后,我急忙换上一个弹夹,然后将枪递给了小刘,小刘同样也打出一梭子子弹,这么一样,两具干尸的目标就集中在我和小刘身上了,胖子和王娇暂时没有什么危险了,可是我和小刘却小命不保,意料之中,子弹并没有让两具尸体倒下。 两具干尸一前一后,围了过来,他们的动作并不像电视里放的那样十分迟缓,反而似乎比正常人还要快些,一步一步向我和小刘逼了过来。 “小刘,怎么办?” “妈的,什么玩意儿,枪打不动。” “他们身上好像有盔甲,也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做成的,子弹居然打不穿。” “不可能啊,就算有盔甲,契丹族可是游牧民族,冶炼铸造技术并没有宋朝的技术高,普通士兵身上的盔甲,大多是用牛皮革制成,这牛皮革再怎么厚,也不可能挡得住现代化的武器,再说过了这么几百年了,这牛皮革应该早就腐朽不堪了。” “陆警官,你***还管它身上是牛皮革盔甲,还是青铜盔甲,这子弹打不进去是明摆的事实,而且现在就只有这个弹夹了,快想想办法吧。” 我说:“妈的小刘,我要有办法,早将这两个家伙撂倒了,还用得着你说?”说到这里,我脑海里灵光一闪,道:“别打身上,打他们的头,就算穿了盔甲,他们的面部却是裸露在外面的,老子就不信这个邪。”说到这里,不等小刘同意,我端起枪,瞄准了离我们最近的一只干尸的眼睛,扣动扳机,打了半梭子子弹,果然,子弹正如我所料,高速旋转着射进了干尸的头里,正在欣喜之际,突然间,我心里升起一股更为恐惧的感觉,这子弹射是射进干尸的头部,可是便如打在了一堆棉絮上,除了四下飞溅的腐肉,那干尸并没有倒下,本来准备再打另外一只干尸的,现在我却张大了嘴巴,愣在那里了。 小刘哭丧着脸,叫道:“真是活见鬼了,早知道这样,说什么老子也不会带你们来这里了,就算上头要枪毙我,我也不来。” 我心里凉到了底,太不可思议了,这枪的威力不小,若是一个活人,这几个颗子弹足可以将那人的脑袋爆开,可是对方是一具干尸,这子弹虽然射进了干尸的头,但却没有使它倒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来不及多想,这时被我射中头部的干尸已经高举着弯刀,呼的一声,向我头顶直劈而下,想到中尉的死状,这一刀若是劈得实了,我的死状绝不会比中尉差多了,中尉只是脑袋和身体分开,我则是整个人被劈成两半,当下不假思索,举起枪,试图挡住刀锋。可是这弯刀实在太过于锋利了,只听“嗤”的一声轻响,我手中的五六式就变成了两截,要知道这五六式是二代产品,枪身是用金属制成,而那柄弯刀,似乎不费吹灰之力,便将我手中的枪给劈成两截,刀锋只是稍稍受了一些阻力,便顺势向我头顶劈来。 也算是我陆轩从未做过亏心事,这枪虽然断了,可是也将干尸手中的弯刀下劈之势缓了一缓,趁此当儿,我急忙往左侧滚开,避开这致命的一击,同时右臂处火辣辣的痛,我用手一摸,顿时满手的鲜血,尽管我的动作已经很快了,可是仍是被刀锋带到,连皮带肉被削下一大块。手中的五六式冲锋枪已没有什么作用了,当下我急忙运劲,向那干尸砸去,干尸却没有避开,断枪砸在了干尸头部后,掉到了地上,我心下诧异,嘴里却叫道:“妈的,胖子,还愣在那里干嘛,还不来帮忙?老子和小刘死了,你们活不成。”说着,我斜眼一瞥,只见小刘也滚到一旁,手中的那柄锋利得不得了的军用刺刀,已被干尸的弯刀给削断了,然而那干尸手中的弯刀,却连一个缺口都没有。 胖子似乎被我那句话给骂醒了,扯开喉咙叫道:“小陆,小刘,这些干尸没有视觉,靠的是嗅觉行动,你们快憋住气,千万别呼吸,我想办法救你们。” 一听这句话,我顿时想起,刚才我开枪打这干尸头部时,这干尸的面部早已被我打了个稀烂,然后我又用断成两截的枪砸了过去,这干尸并没有避开,甚至连避的动作也没用,当真和胖子所说一样,这干尸的行动,并没有倚靠视觉,而是嗅觉,当下不假思索,屏住了呼吸,果然,这干尸只往前迈了两步后,便停止了行动,像是失去目标一样,原地站在那里。 我和小刘屏住呼吸,顺着墙边跑到了胖子身旁,本来我打算走直线的,可是想想要从干尸身旁过去,虽说这干尸是靠嗅觉行动,可我毕竟没那个胆子。胖子一张肥脸上,全是汗水,焦急地在他的包里翻弄着什么,王娇捏着鼻子,早已憋得满面通红,眼看就要憋不住了,我急忙伸手捂住她的口鼻,哪怕将她给捂休克了,在胖子没拿出对付干尸的方案出来时,也绝不放手。 胖子可能也是憋不住了,翻包的动作越来越急躁,所幸我们谁都没有说话,那两具干尸仍旧一动也不动,这时,我听到一声“噗----”的一声,**,在这紧要关头,谁***还有种敢放屁? ps:老龍继《女特工爱上我》后,又一力作《极品西贡小姐》,已在新浪首发,支持老龍的朋友们,票票收藏跟上,别让老龍失望啊。 地址:http:vip.book.sina.com.cn/book/?book=48227 第十八章 墓室大战 这个屁,完完全全暴露了我们所在的位置,我暗道一声“不好”,还没反应过来,只觉身后劲风袭来,下意识地伸手将王娇给推开,自己急忙住下一蹲,料想这条小命算是完了,可是事情偏偏就是这么巧,中国有句古话怎么说来着,叫做“无巧不成书”,这干尸手中的弯刀,虽然无比锋利,可是这也成了致命伤,由于我们所在的位置靠着墙,这一刀直劈下来,正巧劈在了石墙上,直没刀柄,那干尸无论怎么拔,也无法拔出来,我心下诧异之极,这干尸力道如此之大,却不会施巧劲,这弯刀是一面开锋,虽然锋利,可是刀背却是很钝,弯刀卡在了石墙里,干尸力道再怎么大,也不能将刀由下往上拔出。 我心生一计,想要依葫芦画瓢,用同样的方法,将另外一只干尸的刀卡在石墙里,可是转念一想,这万一刀卡了进去,干尸却撒手放弃弯刀,就算手无寸铁,咱们几个也不是这两具干尸的对手,当下我叫道:“妈的,胖子,你找什么,还没找着啊?” 胖子和小刘均不回答,我恍然大悟,他们是在憋着气,而我这么一说话,岂不是自找麻烦,把另外一具干尸给引过来。突然间,我瞥见那只正在拔刀的干尸的手臂,暗道:“这弯刀如此锋利,那我不如将另外一具干尸引过来,让它砍了这具拔刀的干尸?”想到这里,心中一喜,喘了几口粗气,嘴里骂道:“妈的,有种冲老子来。”话音刚落,只见另一只干尸向前一跃,同时弯刀向我直劈过来,此时我正在那具拔刀的干尸身旁,这一刀劈过来,我急忙屏住呼吸,就地一滚,劈开刀锋,只听“嗤”的一声轻响,随后那只正在拔刀的干尸的手臂,便被另一具干尸给斩断了,断臂之处,没有血液流出,反而流出一种黑乎乎的液体。断了臂的干尸,似乎很是痛苦,另外一只手臂,拼命地挥动着,不断地拍打着石墙,顿时石屑四溅,要是我被它拍得实了,保不定会变成肉饼。 我急忙站起身来,伸手便要去拔那柄卡在石墙里的弯刀,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那只断臂却死死抓着刀柄,我无法将其分开,无奈之下,我只好抱着断臂,将弯刀从石墙里抽了出来。做这一切的时候,我一直屏住呼吸,等刀拔出来的时候,我差点儿没背过气晕倒,忍不住想大喘几口粗气,可我还是忍住了。我抱着执刀的断臂,小心地走到另外一具干尸旁,挥动断臂,向那干尸执刀的手臂砍了过云,这弯刀不知是什么材料所制,经过了几百年,居然没有锈蚀,还这么锋利,一刀斩了过去,只听“当”的一声,那干尸执刀的手臂,被我斩了下来,那干尸痛苦地挥动着另外一只手臂,向我头顶拍来,我暗道一声“来得好”,刀锋向上,由下往上直削过去,这只干尸的另外一只手臂,也被我卸了下来,我心下大喜,连挥数刀,将两具干尸的双腿、手臂都斩断,这才无力地将断臂一扔,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没了手脚的干尸,依旧在地上不停地挣扎着,虽然它们闻到了我们的气息,可是却已对我们无可奈何了,小刘跑到我身旁,从包里抽出两支极品云烟,递了一支给我,然后替我点燃,笑道:“陆哥,真有你的。” 我没好气地给了他一拳,骂道:“你***太没有人性了,这么好的烟,你居然藏着,这万一咱们不敌干尸,你这好烟可就没人抽了。” 王娇兴奋地跑过来,趁我不注意,“啵”的一下,在我脸颊上一吻,叫道:“陆哥,你可真棒。” 我洋洋自得,顿时像是一个民族英雄一样,飘飘然的,忘乎所以,这时胖子才从他的包里,找出两个黑乎乎的玩意儿,叫道:“妈的,总算找到了。” 小刘骂道:“死胖子,要不是咱们陆哥机智,等你找到了,咱们早就身首异处了。” 王娇也附和着:“那是,陆哥,你给我们说说,你怎么想到用这个方法来杀干尸的?” 我大大咧咧地说道:“那也没什么,这干尸身上不知道穿了什么盔甲,子弹都射不穿,偏偏它们手中的弯刀又是如此锋利,我便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它们那无坚不摧的弯刀,砍了它们的手脚。” 胖子走过来,看了看两具仍在地上挣扎的干尸,摇头叹道:“可惜,可惜,这具文物,就这么完了。” “狗屁文物,老子小命都快没了,要这文物有个屁用。” 胖子瞪了小刘一眼,漫不经心地道:“生命诚可贵,文物价更高。真是可惜,若是我把这黑驴蹄子早点儿拿出来,这两具干尸,也不会被毁了。”说着,将两只黑驴蹄子往地上还在挣扎的干尸口中一塞,听见一阵轻烟升起,同时鼻中闻到一股恶臭,两具干尸顿时便不动了。胖子又将黑驴蹄子拿出来,放进包里。 “胖子,我有个问题想要问你,你这手中黑驴蹄子是什么玩意儿?” “黑驴蹄子就是黑毛驴的蹄子,具有避邪的作用,一般是摸金校尉的必备工具。” 我皱了皱眉,道:“这干尸为什么会动?这大违唯物主义理论啊?还有,你一个考古学家,为什么会有这黑驴蹄子,你不是只有摸金校尉才有的?你还懂得什么阵,就连七盏油灯,你也知道是七星灯,你到底是谁?” 胖子微微一愣,尴尬地笑了笑,道:“不瞒老弟,其实我祖上就是干摸金校尉的,我也只是略知一二,至于这尸体为什么会动,这个我也说不上来,不过,我却知道,这两个契丹武士,就是陪葬的人,而且经过了特殊的处理,还没死就给弄进石椁里了。” “怎么回事儿?” “你们看,这两具干尸的断臂断腿之处,流出来的并不是血,也不是尸体腐化产生的尸液,而是水银,这两名契丹武士,这种防腐技术,可以和埃及木乃伊的制作方法相提并论,所不同的是,木乃伊是在人死之后,进行防腐处理的,而这种灌水银的方法,则必须要用活人,否则这人死了,体内血液不再循环,这水银灌进体内,也不会随着血液而循环到全身。所以必须用活人,然后在他们的头顶百汇穴处,开一个洞,在两只腿底,又各开一个洞,将水银灌入,水银随着血液循环而流遍全身,这样一样,尸体就不会腐化了,从而形成了干尸。” “可是这水银是有毒的,尸体虽然防腐了,可是他们毕竟也死了,为什么还会活过来呢?” 胖子指着地面上那七盏油灯,说道:“这就是它的作用了。这七星油灯,又称为‘续命灯’、‘招魂灯’,一旦这七盏油灯给点亮了,这两具契丹武士的魂就给招回来了,自然尸体就会动了,当年诸葛亮不就用过了吗?他点七星油灯,为的是续命,却不想被魏延给踏灭了一盏灯,因为续命失败,这才死在了五丈原。而这里七星油灯,用的并不是香油,用的则是尸油,作用就成了‘招魂’。这间陪葬的墓室,到处都是封闭的,人死了之后,灵魂依旧在墓室里游荡,点燃了这七星油灯,魂自然很轻易地便招回来了。” “狗屁灵魂,你还真信有这玩意儿?” 胖子苦笑道:“本来我也不信,可是你也亲眼看见了,这尸体可真的是会动的。” “**,我堂堂一名刑警,破案的,这下如果回云,王局让我写调查报告,我就写被尸体攻击,谁他妈会信啊?吃不准我这警察都当不成了。” “唉,这种事情,现在的科学是无法解释的,但我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很多东西咱们都弄不明白,也只好按照前人的方法来做了。”胖子说着,顿了顿,又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间墓室的出口,就在这石椁里。” 我哈哈一笑:“胖子,这石椁我可是亲眼看过了,哪里来的出口?” 胖子“咦”的一声,说道:“咱们再去看看,要是没出口,老子把脑袋割下来,让你当足球踢,怎么样?” “好,这可是你说的。”说着,我站起身来,和胖子走到石椁旁,王娇和小刘也跟了过来,我指着石椁里的棺材说道:“看见没有,哪里来的出口?” 胖子说道:“这是石椁,椁就是用来装棺材的,咱们把这棺材抬出来。”说着,和小刘两人一齐动手,将那腐朽不堪,又被手雷炸得稀烂的棺材抬了出来,果然,这木棺材之下,果然是一个洞口,出口只不过被棺材给挡住了。 “怎么样,我没猜错吧?”胖子得意地瞅了我两眼,我却没有理会他,对小刘说道:“小刘,咱们把那柄弯刀拿着,现在咱们手上没什么趁手兵器了,这两柄弯刀十分锋利,拿来防身吧。”小刘应了一声,我俩上前拾起执刀的断臂,相互将紧握在刀柄上的断臂切了下来,然后走到石椁旁,道:“胖子,既然你懂得这么多,这个洞,你可要先下了。” 胖子顿时脸上变色,不过还是一咬牙,跳了下去。 然后我和小刘,拽着王娇的手,将她放了下去,这才松了一口气,转身看了一眼身首异处的中尉的尸体,走上前,恭恭敬敬地向他敬了一个礼,我说道:“中尉,我为你的英勇感到骄傲,你就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安全地走出这座土城,然后回来将你的遗体好好安葬。” 小刘走上前,多包里掏出那包藏了许久都舍不得抽的极品云烟拿出来,点了一支,然后将烟塞到中尉的嘴里,说道:“中尉,我这里的好烟,你还没有抽过,现在让你抽个够。”想了想,将整包香烟放进了中尉的上衣口袋,这才转过身来,说道:“咱们也下去吧,这个胖子手无缚鸡之力,他和王娇在下面,难不准遇到危险。” 我点了点头,小刘跳了下去,我紧跟着也跳下,高度不是很高,然后我跳下来后,却发现这里又是像走廊一样的通道,王娇站在我身旁,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奇怪地问道:“咦?小刘呢?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王娇古怪地笑了笑,道:“小刘和胖子往左边去了,说是寻找出口,他们让我在这里等你,咱们往右走。” 我大感诧异,往左边看了看,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不对呀,我紧跟着小刘跳了下来,前后时间不超过二十秒,小刘动作再怎么快,我也不可能见不到他,我凝神一想,突然间想起,刚才王娇那古怪的一笑一定有问题,当下举起手中的弯刀,指着王娇说道:“小刘下来不过二十秒的时间,我不可能见不到他,而且现在胖子也不在了,你……你……你到底是谁?快说?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王娇急道:“我是阿娇啊?陆警官,你怎么不记得我了?” 我冷笑一声:“不可能,你说你是王娇,那我问你,刚才你叫我什么?” “陆警官啊。” “不是,我是说在陪葬墓室里的时候,你曾做过什么,叫过我什么?” “我?”王娇脸上一红,娇羞道:“我叫你陆哥,然后……然后亲了一下。” 我心里一块石头放了下来,轻松地笑了笑,说道:“不错,你是王娇。”顿了顿,又道:“可是小刘就算和胖子往左边去,不可能不等我下来,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王娇笑了笑,说道:“胖子说这墓道很长呢,为了节省时间,他们说就不等你了,让我在这里等你,他和小刘往左边去了,我们往右边吧!” 我伸手往墓道右边看了看,借着王娇手中手把的光亮,还是看不清楚,这墓道当真诡异之极,往左边看时,是黑乎乎的一片,往右边看,却不是很黑,但是却像是在迷雾中一般,仍是什么都看不清楚,灰朦朦的,我心里打了一个突,说道:“要不咱们在这里等胖子,他们回来后,咱们再一起往右,怎么样?” 王娇笑道:“我还道陆警官是英雄呢,想不到和干尸一战,竟然成了惊弓之鸟了,早知道让你和胖子去左边,我和小刘去右边。” 这是很明显的激将之法,我心里当然明白,但是我却不服气,“哼”了一声:“小刘整一个狗熊,遇到干尸,还不是得靠我?谁说我是惊弓之鸟,咱们就走右边,我还不信了,你不害怕,我难道还会害怕?” 第十九章 真假王娇 王娇将手上的火把交给我拿着,火苗跳动,晃得人头脑直发晕,我每迈一步,都十分小心,毕竟火把不比电筒,照射距离十分有限。借着火花,我发现阿娇脸如一张白纸,一点儿血色都没有,我还以为她还没从刚才和干尸大战的情形中恢复过来,当下半开玩笑地说道:“阿娇,你是搞法医的,对于几百年前的干尸还会动,你是怎么看的?” 阿娇微微一笑,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不过尸体会动,那也很正常,不过也说不准是咱们所看到的幻觉。” “幻觉?不可能吧!” “有什么不可能的?人在高度疲累的状态下,精神恍惚,看到幻觉,就会误以为是真的,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摇了摇头,正色道:“看到幻觉是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咱们每个人都看到,况且,我现在手中有那干尸的弯刀,这总不会是幻觉了吧?刚才你怎么不去检查一下干尸?” 阿娇说道:“没什么好看的,干尸就是干尸。” 我点头道:“是啊,这种东西,还是少接触为妙,咦?前面有光亮,咱们看看去。”说着,我大步往前走去,王娇心下有些害怕,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胳膊。 走了一段距离后,仍是觉得离光亮似乎还是很远,就从目测距离来看,那光亮也就约有两百米左右,可是我们一直不停地向光亮处走去,仍是摇不可及,距离也没有明显的缩近,莫不是我老眼昏花看错了?当下我又揉了揉双眼,没错,前方仍是有光亮,又不像是传说中的鬼火,若是鬼火的话,光亮应该是蓝色的,可是这光很明显是黄色,如果没有估计错的话,应该是火把、油灯之类的光亮。我心下骇然道:“明明目测距离只有两百来米,可是怎么却走不到那光亮处?莫非咱们又中了什么邪? 王娇的身子瑟瑟发抖,紧紧依偎着我,我伸手和她的手掌相握,只觉得她的手掌一片冰凉,当下安尉道:“别怕,你是女孩儿家,说什么我也会保护你的安全的,更何况我是一名警察,保护群众的人身安全,也是我份内的事情。”说着,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加快脚步,向前方那朦胧的光亮处走去。 近了,这一次真的近了,随着距离的拉近,这下我看得清楚了,前面的光亮是火把的火光,还有三个人影,从这三个人影上看,有两个似乎像是小刘和胖子,有一个人影比较窈窕,一看便知道是个女人的身影,而且还很眼熟,会是谁呢?莫非是中尉他的连队里,还有女兵幸存?可是为什么人影又如此熟悉,一时又想不起来。想到这里,我扯开喉咙叫道:“胖子,小刘,是你们吗?” 听到我的喊叫声,胖子他们停下了脚步,转过头来,火光映在了他们的脸上,我大吃一惊,身子不由自主地一颤,手中的火把差一点儿就掉到了地上,我实在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当时内心的极度恐惧,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前面三个人,一个是胖子,另一个是小刘,还有一个,正是王娇,他们三人的脸上也是露出十分古怪的表情,似乎见到了世界上最为不可思议的事情,如果和胖子他们走在一起的人是王娇的话,那么,直到现在还一直勾着我胳膊的王娇会是谁呢? 我心底升起一阵凉意,手上猛地用力一挣,挣脱王娇的手,急忙往前迈开几步,然后转身用刀指着王娇,喝道:“你……你是……是谁?” 王娇微微一怔,急道:“我是阿娇啊,你……你不认得我了?” “你是王娇的话,那胖子他们身旁的人,又是谁?” 小刘一看有两个王娇,心下也没底了,手一伸,急忙将胖子拉到一旁,也有刀指着他们身旁的王娇,问道:“你……你……是真的,还是假的?”那个王娇也是急道:“我当然是王娇,怎么,小刘,你居然怀疑我?”说着,伸手便要拉小刘的手臂。 小刘心下大骇,退开几步,喝道:“你……你别过来,否则我可要不客气了。”说着,急忙向我招招手,说道:“陆警官,快过来。” 我快步走到小刘身旁,低声道:“这两个王娇,其中一个肯定是假的。” 小刘也道:“那还用你说?可是谁是真的,谁是假的?” 两个王娇上前几步,我和小刘急忙喝道:“谁再过来,我就不客气了。”两个王娇一听,当真不敢再往前一步了,纷纷说自己是真的。 我突然间有种想放声大哭的冲动,这一次来这土城,所遇到的事情一件比一件奇怪,一件比一件离奇,搞得我的精神几乎要崩溃,本来我女朋友的死,对我的打击已是十分大了,想来调查清楚案情,却接二连三发生了怪事儿,先是飞机失事,然后王娇在沙丘后神秘的失踪一会儿,然后我们又失去了时间,驻守土城的官兵全军覆没,除了包裹在茧里的尸体,和惨死的中尉外,没有见到一具尸体,再后来被魔画迷失了心智,最后遇到了复活的干尸,现在倒好了,出现了两个真假难辨的王娇,天哪,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小刘无力地一屁股跌坐在地上,骂道:“妈的,胖子,你倒是说句话啊?这两个王娇,哪一个是真的,哪一个是假的?” 胖子满头大汗,语无伦次地说道:“我……我……我也不知道……” 小刘推了我一把,骂道:“你***不是警察吗?专门破案的,现在有两个王娇,你就不会想个办法?” 我骂道:“妈的小刘,你以为警察就是万能的啊?有两个王娇,我怎么知道谁是真的,谁是假的?你***别把责任往我身上推,你要真有本事儿,你走到她们面前分出真假来。” 小刘哭丧着脸,说道:“陆警官,你还记得这两个王娇,哪一个是和你在一起的吗?”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她们两个长相、衣服一模一样,现在站在一起,我怎么分得清楚?”说着,我丧气地一拍大腿,恼道:“要是有测谎仪就好了。” 胖子冷冷地道:“测谎仪有个屁用啊,这两个王娇,一个是人,一个是鬼,怎么测?” 我勃然大怒,狠狠地给了胖子一记重拳,直打得他捂着小腹在地上打滚,嘴里还叫道:“你他妈疯啦?打我干什么?” “老子心烦意乱,你再说句风凉话,老子将你就地正法。鬼你个猪头,这世上哪里来的鬼?” “好好好,没鬼是吧?你没见过鬼,当然说没鬼,等你见到了,你就知道怕了。我问你,这干尸为什么会动?这可是几百年前的干尸啊?这可是你亲眼所见,现在你总该相信了吧?很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你就不能说它不科学,要知道,现在科学技术虽然发达,但这只是相对而言,你想想,几百年前的人,能飞上月球吗?对于几百年前的人来说,飞上月球,简值就是痴人说梦,而现在呢?飞上月球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我点了点头,确实,胖子说的很有道理,并不是说用现在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情,就是不科学的,这鬼魂我是没有见过,可是这干尸我算是领教过了,不仅仅会动,还***拎着刀来砍我,这可不是幻觉,我右臂上被弯刀连皮带肉削下一大块,上面的血都还没有干呢。想到这里,我略带歉意地对胖子说道:“胖子,你说的很对,是我错了,可是你说其中一个王娇是鬼的话,那她应该没有影子才对,可是很明显,这火光照射下,她们两人都有影子,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胖子摇了摇头,道:“说实在的,这种事情我从来没有碰到过,也许,两个王娇都有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都是假的。” 听了胖子的话,我心中一片雪亮,我只想到其中有一个是真的话,另外一个肯定是假的,却没有想到过两个都可能是真的,也都有可能是假的,可是,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心乱如麻,苦苦思索着这两个王娇的事情,小刘突然说道:“会不会是克隆人?” 我和胖子捧腹大笑,说道:“小刘啊小刘,你还真是异想天开,克隆羊、克隆牛是有了,可是能不能将克隆技术用在人身上,现在国际上还在为这个问题争论不休,哪里会有什么克隆人?” 小刘红着脸,低头不语,胖子突然说道:“要不,管***谁真谁假,咱们先不忙理会,咱们现在是在墓道里,手中的火把也支持不了多长时间了,若是再耗下去,火把一灭,咱们就得葬身于此,要不先找到主墓室再说?” 小刘立马否诀了胖子的建议:“那王娇怎么办?总不能扔下她在这里吧?如果要带上她们一起找寻主墓室的话,那岂不是将一颗炸弹捆在了身上,谁他妈知道她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咦,我有办法了。”我突然间灵机一动,一拍大腿,立时站起身来,胸有成竹地说道。 “什么办法?行不行得通啊?”小刘早已心灰意冷。 “肯定行得通,你们想,这王娇可是一名出了名的医学专家,而另一个王娇,是咱们到了这里才出现的,肯定是这古陵墓中的东西,先不管她是人还是鬼,这几百年前人和鬼,不会什么医学知识吧?现在咱们就去问问她们几个医学常识,回答得出来的,就是真王娇,回答不出来的,咱们就……”说着,我掂量了一下手中那柄极为锋利的弯刀。 “有道理。”小刘也同意我的看法。 我上前几步,问道:“你们两个都说自己是王娇,好,那我便考考你们,听清楚了,人类最为常见的血型,有四种,问,是哪一种?”说完,我想了想,指着左边的王娇说道:“你来回答。” 王娇“噗嗤”一声轻笑,道:“这算哪门子的医学问题?小孩子都知道,不就是a型、b型、o型和ab型嘛。” “回答得好。”小刘和胖子也忍不住鼓掌叫好,末了还说了一句:“加十分。” 小刘俯首在我耳边说道:“这个是真的,那咱们是不是对另一个动手了?” 我摇了摇头,道:“且慢,还没问另外一个呢。” 小刘不屑地说道:“还用问吗?这古代的人和鬼,哪知道什么abcd的?” 我还是不敢确认,说道:“在2003年,我国爆发了一种死亡率非常高的流性传染病,问,这是什么病?” “问得好。”胖子和小刘再次鼓掌,说道:“那假的王娇是古代的鬼,又哪能知道前几年发生的事情?” 我本来想问医学上的问题,可是我只是一名警察,对于医学常识知之甚少,小刘又是当兵的,胖子是搞历史考古的,所以一时间想不出什么问题,只好问了这个,这时听到小刘和胖子拍手叫好,我也忍不住洋洋得意,这两个问题问得实在太有水平了。当下莞尔一笑,指着刚才没有回答过问题的王娇说道:“这个问题,你来回答!” 那个王娇抿嘴一笑,道:“这种问题实在太没水平了。” 我正色道:“少啰嗦,快回答,若是回答不出来,你就是假的。” 王娇笑道:“2003年我国曾经大面积流行‘**’。” 我听了以后,心中一凛,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个也是真的王娇。”可是怎么会有两个王娇呢?想到这里,我还是不甘心,又问道:“那什么是**呢?” 王娇说道:“‘**’原是指**型性肺炎,后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s),简称sars。科学家将引起sars的新的变种冠状病毒命名为‘sars病毒’。” “好,回答得好,十分详尽。”小刘高声叫道:“不用问了,这个肯定是真的。” 我沮丧道:“好什么好?这两个王娇,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说起来还真是奇怪,两个人都能回答出来?” 小刘和胖子一愣,这才想起,我问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为了区分出真假王娇,而并不是玩抢答竞赛,这才默不做声地低下了头,我沉吟了半晌,点了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双手一摊,说道:“我没撤了,你们来吧,抓紧时间,这火把坚持不了多久了。” 胖子想了想,站起身来,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个四四方方黑乎乎的东西,铁青着脸,说道:“没办法,不拿出看家本领,咱们过不了这一关。” 小刘“咦”的一声,说道:“胖子,你这包里怎么都是些闻所未闻的东西,老实说,你是不是考古专家?怎么一会儿拿出黑驴蹄子,一会儿拿出这么一个东西,你似乎是知道这里会发生这么多事情,都是有备而来啊?” 胖子“哼”的一声,没有理会小刘的问题,只是淡淡地说出两个字:“罗盘。” 第二十章 阴毒 罗盘,其实就是指南针。 相传当年黄帝大战蚩尤的时候,为了不让军队迷失方向,特命宰相风后所研制,最初上面只标有方向,后来自杨均菘创制天盘、赖布衣创制人盘之后,便形成了最基本的天,地,人三层的罗盘,再往后就是各门各派根据不同的用处,在上面又添加了相应的东西,有的偏重于看风水,有的偏重于辨阴阳。 胖子手里所拿着的罗盘,是一个五层罗盘,底盘是黑色的正方型,代表地,中间是白色圆型,代表天,因为在古代有天圆地方之说,放着指南针的部份,叫天池,用来辨别方位,天池周边,分别刻着一些文字,借着火光可以看得出是天干地支里面的字,天干共十字,分别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共十二个字,排列顺序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其中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乙、丁、己、辛、癸为阴干。子、寅、辰、午、申、戌为阳支,丑、卯、巳、未、酉、亥为阴支。这所以将其分为阳干、阳支、阴干、阴支四部分,为的就是辨阴阳,罗盘的最外层,则是一个八卦,八卦又称之为“经卦”,是《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为的就是主吉凶。指南针一端指着北方,另一端指着南方,罗盘上红色的部分表示吉,黑色的部分则表示凶。 胖子拿着罗盘来回走了几步,嘴里念念有词,然后将罗盘放置于地面较为平坦的地方,中间的指针便转悠了两圈,最后指针红端便指着指着黑色区域,并且开始剧烈颤动着,而且颤动越来越厉害,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面白如纸地低声说道:“我知道哪个真的,哪个是假的了。” 小刘忙问道:“哪个是真,哪个假?” 胖子“嘘”的一声,示意小刘不要作声,然后低声说道:“指针指着八卦中的坎位,坎为水卦象,阳陷阴中,主大凶之意。正应验了咱们身在陵墓之内的意思。” 我也低声问道:“咱们身在陵墓之内,就是阳陷阴中?” 胖子脸色很难看地点点头:“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而且危险还一直继续,你们看,指针除了指着坎位,还指着谁?” 我心中一凛,指针还指着刚才回答出“**”问题的王娇,于是我小心地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这个王娇是假的,将会对我们不利?” 胖子点点头,道:“我之所以没有马上说出谁是真王娇,谁是假王娇,便是在此,一旦说出来,咱们可就真危险了。” “可是火把将要燃尽了,这么拖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咱们该怎么办?” 小刘咬咬牙,道:“我上去捅了她,以这弯刀的锋利,我还不信制不了她。”说完,便要拿着刀冲向假王娇。 我急忙一把拉住她,怒道:“你疯了?” 小刘双手一摊,道:“那你说怎么办?火把熄灭了,咱们可不一定是那假王娇的对手,到时候就像砧板上的肉,任她宰割了。” 胖子满头汗水,道:“我到是有个办法,可是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什么办法?快说,快说。” 胖子沉吟道:“现在虽说辨出了真假王娇,可是不知道假王娇是人还是鬼,居然她也知道2003年流行**的事情,这一点很是奇怪,若说她是这墓里的,这墓可是接近千年了,那个时候的人,又怎么知道**,又怎么知道sars呢?”顿了顿,又道:“我看这个假王娇,多半是鬼,若是鬼魂的话,那不难对付。” 小刘又惊又喜:“胖子,你还会捉鬼?” 胖子不动声色地说道:“捉鬼我不会,杀鬼就会一些。”当下俯首在我耳边轻声道:“你走过去,把真王娇说成假的,然后将假王娇拉过来,我自有办法对付她。”我本来对于鬼魂之说并不是很相信,但这周易八卦却是一门很深的学问,我自己是不懂,既然指针指着坎位主凶,那我只好相信胖子一次,当下点头道:“我这么去,有没有危险?万一这个假王娇对我不利,我这条小命可就完了。” 胖子微微一笑,道:“你这个人八字很硬,就算她对你不利,你也会安然无恙的,放心好了,那干尸一刀没将你劈了,说明你这个人命很硬的。” 既然胖子这么说,我也只好依言而行,正要向假王娇走过去的时候,胖子忽然间在我右手里塞进一样东西,我不便低头看是什么,只好捏在手里,然后高举着火把,向假王娇走去。 走到离两个王娇面前停下,然后我强顏笑了笑,道:“我知道你们之间谁是真的,谁是假的了。”说着,我用刀指着真王娇,喝道:“你是假的,受死吧。” 真王娇面如土色,退开两步,颤声道:“臭警察,你……你想干什么?要杀我?” 我铁青着脸,点点头,道:“为了大伙的安全,你受死吧。”说着,我转头对假王娇说道:“阿娇,快躲到我身后。”说着,我伸手去拉这个假王娇,当我抓着她的手臂时,突然间,胖子塞到我手里的东西突然发热,像是某种东西在剧烈燃烧一下,假王娇痛苦地叫了一声后,面露凶相,另外一只手向我面部抓了过来,我大吃一惊,想要急忙松手退开,却不想我的手掌却牢牢被粘在她的手臂上,甩了甩不掉,眼看假王娇的手快抓到了我脸上时,我心里暗暗叫苦:“妈的死胖子,罗盘明明指着坎位,意为凶险,这分明不就是指老子有危险吗?这下被你玩完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小刘突然一声大吼,蓦地拿出一样白色的东西,一下子捅进了假王娇的心脏上,我大吃一惊,奋力将握着她手臂的手掌扯开,一把拉住一旁的真王娇,回头就跑。 假王娇面部扭曲,凄厉地叫着,如鬼如魅,在这狭小的墓道理,经久回荡着,只听得我心烦意乱,双手急忙捂着耳朵,可是那叫声并不像是由我耳朵里传进来似的,更像是直接作用于我的大脑听觉神经,如哭如泣,阴恻恻的,听得人头皮发麻,后背心也凉飕飕的,浑身不自在,我将王娇往胖子怀中一推,拿出弯刀,转身云帮小刘的忙,谁知道一转身,只见小刘晕倒在地上,而那个假王娇,早已不知去向。 假王娇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可是那如鬼魅般凄厉的怪叫声,仍然回荡在墓道里,怪叫声越来越小,最后变得如游丝一般,虽然细微,可是在这狭长的墓道里,仍是听得人心神不宁。我急忙上前扶起小刘,小刘仍是在昏迷之中,无论我怎么摇他叫他,就是不醒,我拿着火把一照,只见小刘双目紧闭,一张脸白得可怕,可是双唇却又黑如墨汁,心下起疑,转头问道:“胖子,小刘这是怎么啦?” 胖子抹了抹额上的汗水,说道:“你把他扶过来我看看。” 我依言扶起小刘,只听“当”的一声,小刘手中那白色的东西掉落在地上,我心中一动,暗道:“这不是小刘刚才捅假王娇的东西吗?是什么玩意儿?他为什么不用弯刀去砍?”想到这里,我拾起从小刘手中掉落在地上的白色东西,这根白色的东西,入手十分温凉,长约一尺左右,一端很尖,一端很钝,形状像是一个人的肋骨,可是却又十分笔直,凑着火光一看,除了入手处是光滑的以外,其他地方的表面,似乎还刻有一些奇形怪状的花纹,这些花纹又像是某种文字,心下大奇,暗道:“小刘从来没有拿出过这东西,究竟是什么?” 当下我转头问胖子:“小刘捅假王娇的东西是你给他的吧?” 胖子漫不经心地说道:“是啊。” “这是什么?” “骨玉!” “骨玉?是什么玩意儿?” “有道高僧仙云之后,火化遗体会有一颗一颗圆珠出现,这种圆珠,叫做‘舍利子’,这个我想你应该知道。可是你并不知道,高僧遗体火化之后,会留下这么一根肋骨,火不能烧,水不能溶,形状似骨,质地如玉,说白了,其实也就是高僧的肋骨,经火这么一烧,便会变得笔直,而表面也会出现这些文字符号,这东西奇得很,很避邪的。有句话这么说来着,‘舍利精贵,骨玉无价’,指的就是这个。” “这个我倒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舍利子’我倒是见过不少,这骨玉,别说我没见过,听都没有听说过。”说着,我一手扶着昏迷不醒的小刘,一手拿着骨玉和火把,走到胖子面前,说道:“胖子,你快看看,小刘这是怎么啦?”说着,我斜眼瞥了一下王娇,只见她目光呆滞,嘴唇微微颤动,显然心里害怕不已,当下安慰道:“阿娇,别害怕了,一切都过去了,啊?” 王娇怔怔地盯着我,突然间,两行清泪滚滚而下,“哇”的一声,扑到我怀里放声大哭,我知道她害怕得紧,轻轻拍打着她的后背,安慰道:“没事儿了,没事儿了。” 王娇抽噎道:“死警察,臭警察,都是你不好,真假都分不出来,还说我是假的,还差点儿要杀我呢。” 我微微一笑,道:“怎么会呢?我说的那些话,不就是为了骗那个假王娇嘛。好啦,好啦,别在哭了。”说着,我也长长吁了一口气,自从进了这诡异的陵墓,我们每个人的大脑神经绷的紧紧的,像王娇这样哭出来,反而是一种宣泄,倘若一直将这根筋死绷着,受到一点儿更大的刺激,这人的精神说不定就会崩溃了。想到这里,我对王娇说道:“阿娇,你快看看小刘,他怎么昏迷了?” 王娇止住了哭泣,从医药箱里,拿出听诊器,听了一会儿,说道:“奇怪了,他的心脏跳动得极为不规律,一会儿快,一会儿慢,快的时候只怕一分钟能跳一百六十次以上,慢的时候,一分钟只怕还跳不了两下,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情况的病人。” 胖子翻开小刘的眼睑,看了看,摇头说道:“你当然看不出来,小刘这样的情况,又不是生病,他是吸入了太多的阴气。” “阴气?” 胖子叹道:“刚才我授意让你去拉假王娇,其目的无非就是试探一下,这个假王娇到底是不是厉鬼?所以我在你手心里放了一道符,当你拉到那假王娇的时候,如果假王娇是鬼的话,那道符便会起作用而剧烈燃烧起来,果然不出所料,这假王娇是鬼,于是我便将骨玉拿给小刘,让小刘去捅,因为那厉鬼在墓里吸了太多的阴气,而这骨玉又是镇邪之物,厉鬼抵受不住,在灰飞烟灭之时,释放了大量的阴气,小刘不慎,吸入了太多的阴气,导致他中了毒。” “中毒?中什么毒?” “阴毒。” “阴毒是什么?” “天地二气分阴阳,这古墓以城为陵,几百年来,长埋于地下,见不到丝毫阳光,自然这里就成了阴气的汇集地,那而女鬼,在这墓里,吸引了大量的阴气,阴气太重,则变为厉鬼,刚才那女鬼被邪气不侵的骨玉刺中,魂飞魄散之时,释放了大量的阴气,小刘离女鬼最近,自然将女鬼身上的阴气吸入了体内,所以才导致他昏迷不醒。”胖子神色凝重地说道。 “那要怎么样才能救他?”我现在也管不了胖子所说的话里有多少是杜撰出来的,阿娇没有办法施救,我也只好信他一次。 “尽人事,听天命吧,我试一试。”胖子说着,又打开了他的背包,拿出一张黄纸,一小瓶红色液体,我微微觉得有些奇怪,将阿娇拉到一旁,在她耳边说道:“阿娇,你有没有觉得胖子十分可疑。” 王娇白了我一眼,“哼”了一声,说道:“我看你才可疑呢。” “我?”我微微一怔,知道王娇其实是在说气话,怪我刚才说她是假王娇,当下也不以为意,在她耳旁轻声说道:“不和你开玩笑,你想想看,咱们这一次到土城,为的是调查考古队员离奇死亡的原因,而你作为一名医学专家,所带的工具当然是医疗工具和药品,而这个胖子,是什么人文历史考古学家,可是你看他所带的工具都是一些什么?有罗盘,有纸符,还有那闻所未闻的骨玉,这些工具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这个胖子是有备而来。” “有备而来?不可能吧?”王娇似乎不相信我刚才所说的话。 “我当然希望这只是一个巧合,可是从这些工具的用途来看,这个胖子,很明显是知道在这个土城会发生什么事情,若不是他有未卜先知的本领,那就是他到这个土城另有目的,说不准他还是一个盗墓高手。” 王娇轻轻拍了拍胸口,脸色苍白地说道:“臭……臭警察,你……你别吓我……” 我笑了笑,没有再理会王娇,因为此时胖子已将深度昏迷的小刘扶坐起来,用食指蘸了一些瓶子里的红色液体,在黄纸上画了一道符,嘴里还念念有声,然后将符在火把上点燃,还未熄灭时,便将正在燃烧着的符塞进小刘的嘴里,然后伸手在小刘的后背心上一拍,嘴里喝道:“散----” 只见小刘“哇”的一声,嘴里喷射出一大口黑色的血,气味十分腥臭,令人几欲作呕! 第二十一章 无尽的甬道 看似一张平平无奇的道符,不轻不重的随意一掌,竟然将昏迷不醒的小刘打得呕出一大口黑色的血,我暗暗吃惊,暗道:“这个胖子,果然有些门道,看来往后的行程中,得小心提防着他才行,虽说平息沙漠风暴,对付古代干尸,和分辨真假王娇,胖子可说得上是功不可没,可是联想一下王娇在沙丘后神秘失踪了一阵子,加上进入土城时失去了时间,这个胖子的行为果然有些怪异。”想到这里,我正色道:“胖子,你怎么会这些旁门左道?” 胖子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小刘又吐了几口黑色的血,直至血中黑色渐淡,这才慢慢恢复了神智,胖子见小刘已没有什么大碍,这才长长吁了一口气,说道:“小刘的命救回来了。” 我走上前,借着火光,看到小刘面色苍白,双唇上的黑气已经渐渐褪去,小刘挣扎着站起身来,急道:“快走,快走,这火把快要烧完了。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墓穴里,没有光亮,那就是死路一条哇!”我见小刘已经没什么问题了,这才大感宽慰,看了一眼快要燃烬的火把,道:“你中了毒,再休息一会儿吧。火把烧完的话,我的手表还有照明功能,虽然不是很亮,不过摸索着前进,也不是什么问题。” 胖子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说道:“虽然你那高科技的手表具有照明功能,可是别忘了咱们现在身在何处?是在陵墓里,这陵墓几百年来沉睡地下,墓室里可供人呼吸的氧气十分有限,如果没有火把,咱们根本不知道空气里的含氧状况,就算有照明设备,还是得预备一些。” 我哭笑不得,说道:“胖子你是不是发神经?咱们退路已经被封死了,上哪里去找火把?” 胖子神秘地一笑,说道:“没有火把,难道就没有别的东西可替代了吗?”说着,从他的包里,摸出一小包蜡烛,说道:“这里有十根蜡烛,我想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应该能够坚持到咱们出去。” 我冷笑一声,说道:“胖子,你果然是有备而来,就连蜡烛也准备好了,有你的。” 胖子微微一怔,听出我话中有嘲讽之意,于是尴尬地笑了笑,道:“你是负责调查考古队离奇死亡的原因,小刘是负责将我们运送到目的地,阿娇是负责咱们几个人的医疗,而我则是负责考察陵墓文物,分工虽然不同,可是我怎么能够不准备一下呢?” 我心下骂道:“好你个胖子,轻描淡写几句话,就想要摆脱我对你的怀疑,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也不看看我是干什么吃饭的?” 王娇见我们争锋相对,随时可能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当下笑了笑,道:“好啦,好啦,咱们大伙儿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同坐一条船,有什么事情,等我们安全出去了再说。” 小刘也在一旁相劝,我只得就此作罢,说道:“我也不是不识抬举,自从咱们进了这个土城,离奇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出现,我心里当然有所怀疑,大家不要见怪就好,毕竟这是多年来养成的职业病了。” 我这么说,当下是在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胖子也识趣地附和道:“那是,那是。”顿了顿,又道:“依我估计,这条甬道不会太长,也不会有什么岔道,咱们一直往前走,我还不信走不到头。” 于是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前进,火把没过多久,便燃烬了,我只好走到前面,将我手腕上那块高科技的手表上的照明功能打开,在前面带路,小刘虽然恢复了神智,可是全身虚脱无力,只好由阿娇搀扶着前进,而胖子则走在了最后。 走了约摸二十多分钟,小刘心下开始虚了,颤声问道:“哎,我说,这条甬道是不是有些邪门,怎么走了这么长时间,居然还走不到尽头?”小刘不说这句话还不打紧,他一说,每个人都觉得这条甬道当真十分诡异,我用手表上的照明灯一直照着前方三四米远的路面,行走过程,这条甬道也只是笔直的一条,并没有其他岔道,按理说,这条甬道不应该有这么长,可是怎么也走不到尽头,这就有些邪门了。 我将手表上的照明灯功率开到了最大,灯光亮了许多,照射距离也远了十多米,我凝神向前望去,前方十多米距离内,依旧没有看到甬道的尽头,再往前,又是一片无尽的黑暗,实在不知道这条甬道会有多长。于是我给大家打气道:“没事儿,这条甬道看起来并没有岔道,这古墓是以城为陵,我还就不信了,咱们一直往前走,就走不到头。” 小刘想了想,也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这古墓以城为陵,再怎么大,这甬道再怎么长,也绝计不可能超过土城的长度,当下点头道:“嗯,虽然有些邪门,我还就不信了,咱们一直往前会走不到头。”话音刚落,只听小刘“哎哟”一声,叫了出来,声音充满了痛苦,我以为小刘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忙将手表的照明光对准了她,问道:“怎么啦?发现什么情况?” 小刘抬起右脚,用双手抱住,另一只脚不停地在地面上跳来跳去,嘴里骂骂咧咧地道:“***,什么东西戳了我的脚?痛死我了。” 阿娇忙问道:“怎么回事儿?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咬了你一下,是毒蛇吗?还是蝎子?这沙漠里的蛇蝎最毒,快,快坐下来,我给你看看……” “什么狗屁毒蛇,是我踢到了什么玩意儿!”小刘龇牙咧嘴地说着,伸手往地上一摸,拿起一个东西,顺手便要往前扔去。 “等等----”我急忙喝止了他,走了过来,借着照明光一看,顿时傻眼了,一股寒意从脚底心直冲头顶,当真邪门了,小刘所踢到的东西,正是我们刚才所用的火把。我们所用的火把本来是用几根细长的木柴捆扎在一起的,由于燃烧得很短,不便再用手握着,这才将火把熄灭了扔在地上,捆扎木柴的绳索早已烧断了,这些木柴便散开了,小刘刚才不偏不倚地踢中其中一根比较尖锐的木柴,刺中了脚背,虽说受的只是皮外伤,可是也十分疼痛,这些疼痛和我们的诧异相比,根本算不上什么。 阿娇骇然道:“咱们怎么又走回来啦?这些木柴不正是咱们二十多分钟前扔的吗?怎么会在这里?喂,臭警察,你倒是说话呀,发什么呆呢?” 我吃惊地说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咱们可都是一直往前走,既没有岔道,也没有回过头,可是为什么咱们扔的木柴会在这里?难道这条甬道真是没有尽头?再说了,就算没有尽头,咱们也没道理回到此处啊?难道咱们所走的甬道,竟会是一个闭合的环型甬道?所以我们虽然一直往前走,却又走回到了出发点。” “可是不对啊,如果说是环形甬道,那咱们很明显地可以感觉到甬道的拐弯儿的地方,可是咱们一直都在往前啊?”小刘不敢相信眼前所发生的事实。 “这可不一定,或许这条甬道十分长,所以咱们一直往前走,也感觉不到甬道的弧度。就好比地球是圆的,而咱们站在地球上,却感觉不到这地面是圆的。同样的道理,这甬道肯定是环形的,只是咱们没有察觉到而已,虽说咱们一直往前走,其实已经不知不觉地拐了弯儿了。” 胖子沉吟了一会儿,突然大声叫道:“不好,这是障眼法,咱们又中了这墓主人的诡计了。” 一听到“诡计”二字,我的心“扑通”一声,跳动了一下,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一直往前走,难道所看到的笔直的甬道是幻象吗?不,这绝对不可能。胖子二话不说,从包里掏出一卷羊皮卷轴,那羊皮卷轴表面已经破破烂烂了,还有好几处用透明胶粘连着,借着微弱的光亮,看上去年代已经十分久远,我正要凑过头去,看了看这羊皮卷轴上有什么东西时,胖子却将那羊皮卷轴重新卷合起来,说道:“我已经找到了破解这障眼法的办法了,大家手搭着肩,成纵列排好,然后闭上双眼,一直往前走,便能来到这甬道的尽头了。”说着,见我们三人眼神中全是不相信的神情,又道:“好吧,你们既然不相信,那我走到前面,你们用手搭着我的肩膀,闭着眼睛,跟着我一直往前走。”说着,抢到我前面,还当真闭上了双眼。 “陆警官,你说怎么办?”小刘在我耳边小声地问道。 我想了想,说道:“那就相信他一次,反正咱们走不出这甬道,再这么折腾下去,咱们四个人迟早会精疲力竭死在这甬道里。”说着,我站在胖子身后,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闭上了双眼,王娇在我身后,小刘走在了最后。 一切准备好以后,胖子嘴里开始念念有词,脚步也跟着往前移动,我开口问道:“胖子,你刚才拿出来的羊皮卷轴是什么玩意儿?看上去感觉年代很久远的样子?”连问了两遍,胖子并没有搭理我,仍是念着含糊不清的词,无奈之下,我只好闭口不问。说来也真是奇怪,这人的双眼一旦闭了起来,周围一切都是黑暗,两只耳朵却感觉加倍的灵敏,除了胖子嘴里发出的声音和我们几个走路的声音外,我还听到了类似于风声的声音,可是奇怪的是,这甬道里根本没有风,这风声又是从哪里来的?这些风声感觉不大,可是却一直往耳朵里钻,像是哭声,又像是笑声,小刘开口道:“陆警官,你听到什么了没?” 为了不让王娇害怕,我只好摇头道:“除了胖子在那里嘀咕,我什么都听不到。”话音刚落,只觉胖子脚步停了下来,我正纳闷时,胖子说道:“好了,各位可以睁开眼睛了,咱们走到尽头了。”我睁开双眼,果然,这里已经是甬道的尽头,在胖子前面,是一扇包着铜皮的木门,铜皮上全是铜锈,而且有几处已经破损,正中央有一个大窟窿,伸手一探,只觉得有阵阵阴风从窟窿里吹了出来,木门后面,应该是一个墓室。 突然,王娇“呀”的一声尖叫,然后一个劲儿拼命往我身后躲,我大吃一惊,还以为她看到什么,急忙问道:“阿娇,你怎么了,是不是看到了什么?” 王娇声音发颤,显然心里害怕之极,扶着我双肩的手,还在瑟瑟发抖,颤声道:“什……什么东西……拉着我的裤子……” 我心里“咯噔”一下,急忙用手表的照明灯一照,这不照还不打紧,一照之下,我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一只折断了的手骨不知怎么的,钩住了王娇的裤脚边上,王娇在走动时,难怪会觉得有人在拉扯她的裤子,单有一只手骨还打紧,周围的地上,还有几具骸骨,这些骸骨年代已久远,皮肉都已经腐化了,只留下峥峥白骨,仔细数来,正好三具,周围还有一些铲子、撬棍之类的工具,这些工具的木柄早已腐朽折断了,看来这些工具是这三具骸骨所使用的工具。 门上有破损,加之周围地上有骸骨和工具,不禁使我联想到,这三具骸骨是前来盗墓的人,当下脱口而出:“这三个人肯定是来盗墓,结果不知道怎么了,却一起死在了这里,这门上的窟窿,就是他们三个弄出来的,看来他们是想进这个墓室,却不想门没有打开,人却死在了这里。” 胖子赞许道:“陆警官,你果然是市里的侦破专家,一眼便看出来这三具骸骨是来盗墓的人。不错,这墓主人何等身份,以城建陵,在古代要动这么大的工程,那肯定是耗时耗力,只有达官贵人才有这个本事儿和这个资格,墓主人是这样的身份,自然不会允许陪葬的人死在这里。不错,分析得不错。” 我刚想谦虚几句,突然间,我想到一件事情,这三个人在门口死于非命,那么这附近一定会有机关陷阱之类的玩意儿,那咱们身在此时,岂不是会随时有生命危险?想到这里,我脱口而出:“大家小心,这里有机关!” 第二十二章 尸卫 一听说有机关,大伙儿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当即一动也不敢动,我小心地蹲下身子,将手腕上的高科技手表取下来拿在手里,将照明灯开到了最大,饶是如此,光亮也只能照射到周围七、八平米的地方,再远就照不到了,我仔细地在周围搜索了几遍,并没有发现机关陷阱一类的东西,地面除了那三具骸骨以外,就只有几把盗墓用的工具,而这些工具的木柄都已经腐朽折断了,看上去已有些年代了。由于没有发现陷阱机关,那要了解这三个盗墓人是怎么死的,只能靠王娇了。 想到这里,我站起身来,冲王娇微微一笑,说道:“阿娇啊,咱们这几个人当中,只有你懂医学,虽然你不是法医,可是咱们也只能依靠你了,你快帮忙看一看,这三个盗墓人是怎么死的?” 王娇得意地笑道:“嘿嘿,现在求我啦?告诉你,臭警察,本姑娘可是拿过法医的资格证的。” “真的吗?太好了,你快看看,这三外盗墓人是怎么死的。” “别闹了,这三个人死亡时间,没有七、八十年,至少也有三、四十年了,就算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对我们有什么帮助吗?哎,他们是盗墓贼啊,难道你还想替他们伸冤不成?” “谁闹了?我可告诉你,这地方看似没有危险,但是从这三个盗墓人所携带的装备来看,这三个人是有经验的盗墓人,这座土城本来就十分隐蔽,要不是前不久咱们的卫星拍到话,谁知道这里有个土城?更加不知道这个土城其实就是一座古陵墓了,而这三个人,早在几十年前就到这里来盗墓,显然是了解一些内情的,而且他们能够通过这么多暗道机关来到这里,显然他们是有备而来,可偏偏三个人却都死在这里,实在有些蹊跷,所以得查一查他们的死因,这也是对咱们的生命安全负责嘛。” 王娇听完我说的话,也觉得事情有些蹊跷,这里明显没有什么机关陷阱,可偏偏这三个盗墓者在这里一齐毙命,看来他们确实是遇到什么可怕事情,当下不敢再怠慢,仔仔细细地验起三具早已成为白骨的尸骸。 “嗯……这个人身上骨骼尽碎,似乎生前受到极为猛烈的撞击,你看,他的肋骨断了三根,四肢也都断成几截,从断口上来看,他所受的撞击是迎面而来的,如果不是在这甬道里发现他的尸骸的话,我一定会认为他是被时速一百分里的车给撞死的。” “可是这里是甬道啊,哪里来的车?” 王娇没有理会我的话,接着看第二具骸骨,第二具骸骨我也仔细看了看,身上骨骼完好无损,也没有重物击打过的痕迹,于是我小声地问道:“阿娇,有什么发现吗?” 王娇摇了摇头,突然她对我说道:“陆警官,麻烦你把头骨拿起来,我看一看。” 我哭笑不得地说道:“你自己又不是没有手,干嘛非得让我来拿?”说完,我见王娇脸色很难看,知道她虽然是一名医生,可是她的胆子并不大,虽然她有法医的资格证,可是她却不是法医,只怕日常与尸体接触也不多,刚才只是一只断了的手骨挂在她的裤脚上,已经将她吓了个半死,现在虽然她表面上没什么,可是我知道她此时也只是壮着胆子来帮我验尸(其实是白骨,尸体早已化为白骨了),当下不敢再取笑她,生怕她一生气便不干了。于是我心里暗暗笑了笑,然后将第二具尸骸的头骨抱在手上。 本来我对第二具尸骨并没有抱什么希望,可是当我把头骨抱在手里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手表上的照明灯光,竟然从头骨的眉心处射了进去,然后又从头骨的后脑处射了出来,当然,我手表的照明光并不是什么具有破坏力和穿透力的激光,只是普通的灯光而已,光亮竟然从头骨的眉心处,经过后脑又射了出来,那就很明显,这个头骨前后各有一个小孔,而且这个小孔处于同一条线上,否则光亮从眉心处的那个孔射进去,也无法从脑后的孔里射出来。 “我的乖乖,这头骨上居然有两个对穿的小孔,很明显了,这个人是被某种东西射穿大脑而死的。”我看到这样的孔在头骨上出处,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小刘听我这么一说,忙问道:“是弹孔?” 我没有吭声,小刘瞥了一眼我手中的头骨,随后又哑然而笑:“原来不是弹孔,弹孔怎么会有这么小?可是,如果不是子弹的话,他的头骨,又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对穿孔呢?要知道头骨可是十分坚硬的,没有足够大的冲击力,是无法将头骨击穿的。” 我点了点头,同意了小刘的看法,小刘是当兵的,而我又是一名刑警,在场的四个人当中,就属我们两人平日里和枪接触最多,当我第一眼看到头骨上这个对穿的小孔时,浮上脑海的第一个直觉就是弹孔,可是这个孔虽说是圆形的,但这个孔只有一颗钉子这么大,又怎么会是弹孔呢?这个世界上,又怎么会有口径如此之小的枪呢?但如果不是弹孔的话,那究竟是什么拥有这么大的穿透力,能够将人的头骨击个对穿? 我狐疑地望着王娇,想从她嘴里找到一些能让人信服的答案,谁知道王娇冲我扮了一个鬼脸,笑道:“陆警官,你别望着我,我不是警察,只能告诉你死因,这个人确实是被什么东西从眉心处射进大脑,导致死亡,可这东西是什么,我无可奉告。”顿了顿,说道:“来看第三具尸体。” 我只好将头骨放下,将照明灯光照着第三具骷髅,第三具骷髅破损相当严重,除了很明显地看得出这是一具人的尸骨外,身体其余部分已经残缺不堪,其中断了的一只手骨,正是勾在王娇裤脚的那只手骨,头骨已经不在了,从颈骨断口处,并没有发现骨折的痕迹,相反更像是脱臼,头骨已经不翼而飞,若是能找到头骨,或许还能找出一些端倪,身体的其余部分已经支离破碎,根本无从检验。我长叹一声,道:“算了,这样查,根本查不出什么结果,咱们还是快想办法离开这里吧,前面这扇包着铜皮的木门,似乎就是唯一的墓室入口了,这三个盗墓人来到这里后,便用撬棍一类的工具,想要将门给破坏掉,可是自己却在这里死于非命。” “等等----这是什么?”小刘眼尖,伸手在墓门的那个窟窿边上摸了摸,然后借着我手表上的照明光看了看,然后用手搓了搓,用鼻子闻了闻,失声道:“是火药。” “什么?”我大吃一惊,小刘的这个发现,足以让我先前的结论完全推翻,我急忙走上前,借着微弱的照明灯光,我看到门上的窟窿足有一个人的头这么大,伸手一量,这木门很厚,周围包着的铜皮很自然地向外翻卷,而这窟窿周围,又有一些未燃烬的火药,不难看出,门上这个破损的窟窿并非是用工具凿开的,而是用炸药给炸出来的,否则窟窿周围的铜皮,不可能向外翻卷着,这些都是由于炸药在爆炸时所造成的。 胖子这时突然接口道:“不错,这三个人确实是想要把门给炸开。”顿了顿,指着第一具骷髅说道:“这个人是被炸药爆炸给炸死的,因此他身上的骨头都有被巨大的力量从前面撞击过的痕迹,多处骨头已经骨折。” 我点点头,这个胖子虽说有些神神秘秘的,可是分析起问题,确实说得很在理,于是我又问道:“那第二具骷髅呢?” “第二具就更简单了,你们看,门上个窟窿和人差不多高,约有一米六八左右,从第二具骷髅的头骨来看,头骨上那两个对穿的小孔,很有可能是被类似于一种像子弹的东西,不对,确切的说,应该是被一种具有子弹那快的速度的物体击中头部,而这个物体从他的眉心射入,从后脑穿出而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东西就是从门上这个窟窿里射出来。”胖子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那头骨和门上的窟窿。 “那第三具呢?你怎么解释?如果说是被炸药给炸死的话,那第三具尸骨似乎更像是被炸药给炸死的,尸骨残缺得很严重,连头骨都不见了。” “第三具……第三具……”胖子这时脸的脸色十分难看,吱唔了半天,才说道:“第三具,不是正常死亡。” 我冷笑一声,说道:“真是笑话,这三个人哪一个是正常死亡?不都是死于非命?若说是正常死亡,他们的尸骨也不会留在这甬道里了。” 胖子正色道:“我的意思是说,这第三个人,并不是被炸药炸死和被物体穿透大脑而死,我说的非正常死亡,并没有说是意外,而是,这第三个人,是被人将头给砍下来,你看,我们并没有发现头骨,而尸骨也是残缺不全。” 小刘接口道:“不对呀,另外两个都死了,这第三个人没道理会被人砍去脑袋啊,莫不是他们这伙盗墓贼并非只有三个人,而是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因为分赃不均而起内讧,将这三个人杀死?可是我们从走进陵里,也没有发现什么值钱的明器啊,否则他们几个也不会要炸门了。” “有道理。”我点了点头,说道:“这伙盗墓人既然要炸门,也就证明他们到这里仍就是一无所获,所以想把门给炸开进入墓室,可这门也只炸开了一个窟窿,他们没道理在明器到手之前起内讧啊。” 胖子颤声道:“我说的‘人’,并非是人,而是……” “是什么?” “是尸卫!” 第二十三章 太平要术 胖子一语惊人,众人都不由自主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尸卫是个什么玩意儿,我们谁都没有见过,不过先前遇到的那两个古代契丹武士的干尸,就已经差点儿要了我们的命,而现在胖子说出“尸卫”两个字,从词义上理解,其份量也比那两个干尸要重许多,而且,自从我们一行人来到这里,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件,胖子他虽不敢说是气定神闲,可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慌乱的神情,反而这一次,他连说话的声音都开始瑟瑟发抖了,看来那个所谓的什么“尸卫”一定是厉害无比。 王娇面无血色,忙问胖子:“那个什么尸卫是什么东西?是干尸吗?” 胖子垂头丧气地道:“比干尸厉害一百倍。” 我和小刘都与那两具契丹武士的干尸斗过,他们的厉害之处首先便是刀枪不入,其次是几乎打不死,若不是我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法才将那两具干尸解决了,只怕咱们现在都已经长眠于这古陵之中了。胖子此时说那尸卫比干尸还要厉害一百倍时,我顿时心头一凉,沉吟道:“胖子,有什么办法可以对付?” 胖子想了想,然后又摇了摇头,道:“我们几个人都对付不了。”顿了顿,又指着地上那三具骸骨说道:“这三个盗墓贼也不是普通角色,就连咱们也是最近才知道这座土城的,而他们三个人早已在几十年前就到这里来盗墓了,可见他们不仅仅懂得风水秘术,以他们三个人最终都葬身于此,咱们又有什么办法?” 小刘性子最为冲动,拿起从契丹干尸上夺下的契丹弯刀用力地挥了挥,说道:“怕什么,大不了和他们拼了,我还就不信了,那尸卫有三头六臂,能挡得住我这柄削铁如泥的刀。” 胖子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手中的刀虽说是世所罕见的利刃,可是这刀并没有灵性,对付普通的干尸还行,可是要对付尸卫,根本没有办法。”顿了顿,胖子摸出他那根雪白的骨玉说道:“我这骨玉或许还可以与尸卫一战……” 小刘大喜,说道:“既然你有这个宝贝,那还怕个鸟?” 胖子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可是咱们只有武器,却没有对付尸卫的条件。” “条件,什么条件?” 胖子怕我们不信,从包里拿出那本破损的羊皮卷轴,然后将卷轴打开,借着微弱的光亮,指着上面的字说道:“尸卫者,守护尸体的尸体,吸尽天下阴气汇于一身,可控万尸!唯有引天雷可将其消灭,若无条件引天雷,可用骨玉,布四灵大阵对付,此法为治标之法,可将尸卫困缚,十二时辰有效。” 我皱了皱眉,说道:“我还道这尸卫是什么东西,原来也是干尸啊,只不过厉害一些罢了,还有这上面所说的四灵大阵,是什么玩意儿?” 胖子正色道:“四灵,就是指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灵兽。” “那上面说的天雷是指什么?” “天雷就是指天上的闪电。” 我汗了一个,说道:“原来是闪电啊,引闪电应该没什么难的,关键是咱们现在在陵墓里,不见天日,又如何去引闪电?还有一个问题,就算咱们有办法把雷引来,可是这个时节哪里会打雷?” 胖子点点头,道:“是啊,看来咱们都得毙命于此了。上天总算待我不薄,这地方好歹也是一块风水宝地,能和古代西辽贵族葬在一起,这也是前世修来的福份。” 王娇“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边哭边道:“不是说还有四灵大阵可以对付这尸卫吗?” 胖子轻叹一声,道:“我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四灵大阵,也只是看这书上说的,具体阵法如何布,如何走位,我根本就是一无所知嘛。这本书只是上册,布阵之法在下册。” 我早就在怀疑胖子手里的那羊皮卷轴了,于是问道:“那下册呢?” 胖子哭丧着脸,道:“反正死到临头,我也不瞒大家了,其实这次我到这古陵,为的就是盗取下册的羊皮卷轴。陆警官,本来想盗取了下册以后,我才会如实相告的,不过现在说了,你要抓我便抓吧,其实我在成为人文历史考古学家之前,就是一个摸金校尉。” 众人“啊”的一声,半晌合不拢嘴,我苦笑道:“就算我要抓你,那也得等出去了再说。这羊皮卷轴是什么东西?” “这羊皮卷轴是一部古书,叫做‘太平要术’。” “《太平要术》?这……这个不是东汉末年,黄巾起义首领张角的那本《太平要术》?” 胖子点点头,道:“就是它。” “这世上当真有这书?我查过很多文献资料,都没有此书的记载,胖子,你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 胖子正色道:“东汉末年黄巾起义,传说中的巨鹿郡起义首领张角入山采药,遇“南华老仙”,授之《太平要术》,遂开始“散施符水”念咒治病,还能“呼风唤雨”,自称“太平道人”,“大贤良师”,创太平道,又名“黄老道”,信徒发展为三十六方,数十万人。你说,这么多信徒,可不会是小说杜撰出来的,果然,在一次摸金的时候,偶尔让我找到这本《太平要术----天之卷》,是上卷,中卷和下卷分别是〈地之卷〉和〈人之卷〉。〈天之卷〉记载的是看穴辨位之术,我就是凭这一手看穴辨位,才成为考古学家的。〈地之卷〉记载了各种制符的方法,而〈人之卷〉则是记载各种布阵之术。” 我点点头,道:“你不用这〈天之卷〉进行盗墓活动,反而将其用在考古学上,说起来,近几年在我国各地发现的各类大小古墓,胖子实在功不可没,法虽不容情,在此之前你做摸金校尉的事情,我是不知道了。”言下之意,我可以对胖子以前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只要他以后将《太平要术》用在正途就行。 胖子苦笑道:“多谢了,可是咱们被困甬道之中,进退不得,看来毙命于此了。” 胖子说话时,我似乎听到甬道里传来什么声音,“踏----踏----踏----”,声音不是很响,但在这寂静的甬道里,听得却很清楚,像是什么人的脚步声,又像是什么物体发出的敲击之声。当下我急忙喝道:“都别说话,听,是什么声音?” 我一声大喝,众人都不明所以,当即不再说话,果然,不知道从哪里传来“踏----踏----”的声音,而且这声音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 王娇心下害怕,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胳膊,胖子则脸上变色,失声道:“是尸卫,是尸卫……” 说真的,我是信唯物主义的,本来是不相信什么干尸之类的东西,可是我毕竟亲眼和干尸生死搏斗过,这时胖子脸色大变,说是尸卫,我不由地不信,心下也开始害怕起来,干尸的厉害之处我已经见识过了,胖子说这尸卫还要比干尸厉害一百倍,看来并没有夸大其词,当下我故作镇定地说道:“大家别慌,我们四个人团结起来,一起斗斗这个尸卫。”说话间,我斜眼一瞥地上,看到那三具骸骨,突然间想到,这三个人都是摸金校尉,摸金校尉是手艺活,他们在摸金的时候,大多都不会去破坏古墓,摸了金后就离开,可是他们为什么会使用炸药呢?在古墓中使用炸药,那可是相当危险的事情,这些古墓经历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未必经得起炸药的破坏力,看来他们三人使用炸药,一定有他们的原因。 当下我将头伸到门上的窟窿前,向里面望了望,除了从窟窿里吹也阵阵凉爽的微风外,什么都看不见,我大声说道:“咱们四个人一齐动手,将这门打开,这三名摸金校尉用炸药炸门,一定有他们的原因,说不定咱们可以躲进这墓室里。刚才我凑过去看了一下,从这窟窿里似乎吹出一阵凉风,看来这间墓室一定通有出口,不然哪里来的凉风?” 小刘兴奋地说道:“你不早说,快动手,快动手。” “慢!”胖子双臂一张,拦住了我和小刘,小刘骂道:“胖子,闪开,你想死在这里,我们可不想。” 胖子正色道:“这墓室是不可能通到外面的,从高度来看,这第二具骸骨上的孔,应该是从窟窿里射出来的东西给穿透的。”说着,胖子拿出罗盘,嘴里念念有词,然后将罗盘放置在地上,罗盘的指针指到了黑色的区域,主凶。当下骇然道:“不能开这个门。” “为什么?” 胖子不答,手一伸,对我说道:“把你的刀借给我。” “你要干什么?”我虽然不知道胖子要刀干什么,但还是把刀给了他。 胖子拿着刀,小心翼翼地往窟窿里一伸,突然间,胖子“啊”的一声大叫,随后他整个人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拽了一下,身子重重地贴在了门上,我和小刘大吃一惊,急忙冲过来,一个抱腰,一个抱腿,使出吃奶的力气,想要拉住胖子,可是无论我们怎么拖胖子,胖子都纹丝不动地贴在门上,似乎门后面有什么东西想要将胖子从那窟窿里拉进去。我们就这样僵持了几秒种,“扑通”一声,我们三个人都跌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小刘惊魂未定地问道:“胖子,怎么回事儿?” 胖子苦笑一声,抬起手来,只见他手上满是鲜血,手中握着一柄折断的刀,幸好并没有受很严重的伤。 王娇急忙过来,拿出云南白药,给胖子止血,问道:“什么东西在拖你?” 胖子将断刀往地上一扔:“我这条胳膊,可差点儿没了。” 我拾起断刀,问道:“这刀怎么折断了?” “不是折断,是让尸卫给吃了。” 我心下大骇,细细看了看那断口处,果然很明显地看到了牙齿啃咬的痕迹,心中害怕,手一抖,断刀又掉到了地上…… 第二十四章 致命小虫 我和小刘手中的契丹武士刀不知是用什么金属所制成,吹毛断发,削铁如泥,竟然仅仅在十多秒内,被尸卫啃去大半,而胖子一条手臂差一点就此没了,想到这里,我顿时大悟道:“原来这三个摸金校尉并非是想用炸药炸门逃跑,而是想用炸药和里面的尸卫同归于尽。” 我以为我的这次推断绝对不会再错,却不想胖子喘着大口粗气,说道:“错,事情并不是你所想的那样。这三名摸金校尉并非是才出道的菜鸟,他们心里应该很清楚,别说的普通的炸药,就算换成tnt炸药,也未必能够伤及尸卫一根毫毛,他们之所以这样做,为的就是将这陵墓给炸毁,以阻止尸卫出来害人。” 我哈哈一笑,道:“胖子,虽然在这方面你懂得比我多,可是你别忘了,我是一名刑警,说起这推理,只怕我可以做你的师傅,这尸卫被这扇门关着,根本就无法出来,他们又何必多此一举,要将整座陵墓给炸了?” 胖子冷笑一声,道:“不错,有这扇门,尸卫是出不来,可是不代表外人不能进去,所以他们三人才这么做,为的就是防止后人不知,进入这间墓室。” 我听完胖子一席话,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为这三名摸金校尉的大义所动容,很可惜,他们炸药只将门炸了一个窟窿,自己反而遇害了。可是尸卫明明关在墓室里,他们又怎么死的?难道刚才那脚步声,是另外的尸卫?想到这里,我浑身直冒冷汗,低声道:“胖子,以你的经验来看,这陵墓里,会有多少尸卫?” 胖子摇摇头,道:“这可不好说,尸卫是守卫墓主人的遗体的,墓主人身份地位越高,所制作的尸卫也就越多。” 王娇吐了吐舌头,问道:“尸卫是可以做的?” “差不多吧,尸卫其实也是人,墓主人生前就会挑选出合格的人,然后让其服剧毒而死,死后又将其尸体放进一种秘制的药水里浸泡,使其外表坚如铁铸,然后再用古老的秘法,使其灵魂付于墓主人遗体之上,所以尸卫的作用就是保护墓主人的遗体,说白了,就是保护他们的灵魂。因为他们没有思想,只有他们的灵魂,才是他们保护的东西。古代人就是利用尸卫的这种特性,让其守护墓主人的遗体。” “既然这么说,只要找到墓主人的遗体,那么对付尸卫就简单了?” 胖子点了点,道:“话是不错,可是越接近墓主人的遗体,我们也就越危险。”说到这里,顿了顿,侧耳倾听了一番,又道:“似乎那甬道里的脚步声又近了,看来应该是尸卫无疑。” 王娇急道:“那咱们怎么办?这墓室的门又不能够打开,甬道里又有一只尸卫堵住了咱们的退路,咱们现在是近退两难啊,胖子,你快想想办法吧。”说着,王娇拽住胖子的肥手,使劲摇晃着,我汗了一个,这个王娇,怎么这么朝三暮四,刚才还对我撒娇,现在见胖子是最有希望救我们的人,阵营立马一转,投奔胖子去了。 我忙道:“我有一种感觉,这附近一定有别的入口。大家找找看。” 小刘有些绝望了,道:“这里是甬道的尽头了,周围的情形咱们又反复看了几遍了,哪里有入口?如果有,那这三名摸金校尉又何苦用炸药去炸门呢?” 我大脑灵光一现,道:“小刘,刚才你说什么?” 小刘有些莫名其妙,问道:“我说什么了?” “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再重复一遍。” “我说这里是甬道的尽头了。” “不是这句,是后面的那句。” “后面的那句?……哦,这三名摸金校尉又何苦用炸药去炸门。” 我双手一拍,喜道:“不错,就是门。开启其他入口的机括应该就是这扇门。” 王娇小手一伸,摸着我的额头:“陆警官,你是不是疯了,这门可是关着尸卫啊,要是把门打开,那尸卫岂不是……”说着,斜眼瞥了一下那柄被尸卫啃去一半的契丹武士刀,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 我沉吟道:“俗话说,越是危险的地方,越是最安全。这陵墓主人料想没有人敢将这门弄开,所以才将这门设成了机括。”说着,我侧耳细细听了一下由远而近的脚步声,当下又道:“左右不过一死,甬道里的尸卫越来越近了,咱们不如就搏上搏,小刘,怕死不是**员,干吧。” 小刘听我说的有道理,当下一咬牙:“横竖都是一死,不如就听陆警官的,还有一线生机。”说着,拿起他手中的那柄契丹武士刀,奋力往门边上一插,只听“嗤”的一声轻响,这柄契丹武士刀当真削铁如泥,整个刀身都已经插进门里,直没刀柄。 我哈哈一笑:“小刘,用不着这么麻烦。这门的外表是铜皮,里面却是木头,这铜皮裸露在外,表面早已生了厚厚的铜绿,腐朽不堪,只需要将铜皮剥下来,木门还难得倒我们吗?” 小刘依言而做,将铜皮撬离木门,用手拉住,使出吃奶的力气往下一扯,“唰”的一声响,整张铜皮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剥离了木门,露出一大片黑色,小刘大喜,直叫道:“没有了铜皮包着的木门,要弄开太简单不过了,我数三声,大家一齐用脚踹。一……二……” “等等----”我一把拉住小刘,却不想小刘动作很快,一脚下去,门没有倒,却只听见“咔嚓”一声,小刘一只脚陷进了木门里。原来这木门并非实木所造,而是一个中空夹层,两面极薄,加上年代已久,经不起小刘这一脚踹上去,顿时小刘的脚便陷进门里。 我担心在门后面的尸卫攻击小刘的脚,想到那尸卫的厉害之处,我顿时替小刘捏了一把汗,生怕小刘的脚就此没了,当下不假思索,双手抱住小刘往后拖,想要将他的脚从门里拔出来,却不想小刘痛苦地叫了一声,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以为小刘的脚被尸卫攻击了,却不想小刘痛苦地大叫:“妈的,什么东西粘在我的脚上?” 我急忙用手表上的照明灯光的光亮往小刘的脚上一照,我的天哪,这些是什么东西? 小刘的脚上,粘满了密密麻麻的绿色小虫,这些小虫大小约有蚂蚁大,但却长着一对翅膀,看上去又像是蚊子,但这些小虫的行动非常迅速,交错地在小刘的脚上爬动着,一层叠着一层,自小刘膝盖至脚踝之间的小腿上,爬着数以万计的虫子,小刘这样如铁人般的汉子,也不住地痛苦呻吟着,很显然这些不知名的昆虫,在噬咬着小刘的脚,但是很奇怪的是,大多数昆虫都有向光性,而这些小虫却似乎很怕光亮,我手表上照明光亮射到哪里,这些小虫就会往旁边的黑暗处躲避,小虫一让开,便露出了小刘小脚上的皮肤。此时小刘的腿上皮肤似乎被几千根针扎过一样,密密麻麻地全是血色红点,这些小红点还不住地往外流着液体和血的混合物,我大吃一惊,急忙着胖子和王娇拦在身后,忙吩咐胖子将他身上所有的蜡烛都点上。 所有的蜡烛都点上后,王娇和胖子急忙拿着蜡烛围在我们周围,而小刘腿上那些不知名的小虫子,因为光亮的关系,全都一哄而散,又重新飞回到木门夹层里。我急忙站起身来,用照明灯往夹层里一照,顿时只觉得头皮发麻,在木门夹层里,全都是这样的小虫,数以万亿计的小虫全都在夹层里爬动着,看得人心里直恶心,全身的骨头发酥,手表上的光亮照在哪里,这些小虫就会往旁边黑暗处拼命拥挤,看来我的推断是正确的,这些小虫确实很怕光亮。 小刘坐在地上呻吟着,被小虫啃噬过的腿一动也不动,皮肤上的那些小红点儿似乎仍在不停地往外渗着血水,最严重的地方,小刘的皮肤就像是脱了水的皮,紧紧贴在了他的骨头上。 我背上直冒冷汗:“妈的,这些虫子是什么?它们好像在吸噬小刘腿上的血液,像蚊子一样,却又比蚊子厉害多了。” 王娇是医生,见小刘腿上的皮肤仍在不停地往外渗着血水,血水在皮肤上形成了一个个令人心惊肉跳的小血珠。她急忙伸出手指在小刘的腿上按了按,问道:“有什么感觉?” 小刘一张脸在烛火的映衬下,显得苍白无力,他摇了摇头,嘴里吸着气:“整条腿麻痒难当,却不疼痛。” 王娇脸上又是一白,颤声道:“从小刘腿上的感觉可以推断,这些虫子不仅仅在吸食小刘的血液和体液,还往小刘的皮肤里吐出一种毒素,这种毒素不仅仅有麻醉的功效,还能让小刘的血液不会凝固。”说着,王娇一双妙目望着我,颤声道:“陆警官,若非你反应快,再迟上几秒种,小刘这条腿算是保不住了。” 胖子伸手在小刘腿上摸索了一阵,突然他失声道:“你们看,这是什么?”说着,将手抬了起来。 在胖子手指间,是一缕白色丝线,这些丝线的质地、形状、粗细和韧性,和我们在土城里所发现的那个奇怪的茧的丝线一模一样,我和王娇面面相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茧里会躺着一具士兵的干尸了。 茧的秘密算是揭开了,可是我们又怎么能逃出这厄运呢?尸卫的威胁依就存在着,然而,此时尸卫的可怕已经对我们没什么震憾力了,而这些致命的小虫,才是我们最大的威胁,因为我们点燃的蜡烛越来越短,当这些蜡烛燃烬熄灭的时候,周围一片黑暗,而这些夹层里的小虫,便会倾巢而出,用不了三分钟,在这陵墓甬道的尽头处,就会多出四个茧,茧里包裹的干尸,就是我们四个人…… 第二十五章 惊魂未定 蜡烛越烧越短,我们四人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焦急的不得了,可是谁也拿不出一个可行的方法,眼睁睁地看着蜡烛燃烧。王娇急得几乎要哭了出来,嘴里不停地说道:“怎么办?怎么办?”小刘也是一筹莫展,他们两人的目光都分别望着我和胖子,似乎我们两人就是世纪末的救世主一样。胖子急得满头大汗,对我说道:“陆警官,你快想个办法吧?” 我哭笑不得:“我要有办法,早就想出来了,还用得着在这里等死吗?真是奇怪了,这陵墓主人为什么要把门做成中空的,然后将这些小虫子放进夹层里呢?” 王娇见我不想脱身之计,却去想陵墓主人为什么要将这种恐怖的致命小虫子放进夹层里,当下急道:“陆大哥,你就别想这些了,快想办法脱身吧,蜡烛就要烧完了,蜡烛一烧完,周围一黑,我们就会……”王娇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了,怯生生地瞥了一眼小刘那只受伤的小腿,然后打了一个冷颤,似乎是想到茧里的那名士兵的极短的时间内大量脱水成干尸的惨状。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搏上一搏,反正蜡烛燃烬,四周一片黑暗,木门夹层里的那些不知名的小虫就会倾巢而出,瞬间将我们四人的血液和体液抽食个精光,左右是个死,倒不如趁蜡烛还亮着的时候,做一些对我们生存有利的事情。想到这里,我将心一横,站起身来,望了望了小刘和王娇,然后对胖子说道:“我决定了,反正是个死,我还是坚信这扇门是开启陵墓的机关,不如趁着蜡烛还在燃烧,大家把这门给弄开。” 胖子犹豫不决,小刘吃力地站起身来,狠命地推了他一把:“妈的死胖子,你同不同意?” 胖子只好道:“本来我是不同意的,可是小刘现在的小腿受了伤,弄开这门只好靠我们三个了,不过我可要提醒各位,这门后面关着尸卫,门一开,尸卫定然出来,咱们现在可对付不了它,到时候生死各安天命,谁都怪不了。” 我点了点头,料想尸卫再怎么厉害,不过是一具尸体罢了,要对付它虽说没有把握,可是还能拼上一拼,那木门夹层里的小虫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虽然它的弱点就是怕光亮,可是如果没有了光亮,它们那数以亿万计的庞大数量,怎么对付得了?当下我、胖子和王娇三人一齐出手,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齐用力,只听“轰”的一声,木门应声而倒,只觉面部有一股气浪夹杂着尘土吹了过来,我大叫道:“糟了,蜡烛----”我话音未落,原本支在地上的十只蜡烛,被木门倒地后掀起的气浪给吹灭了,顿时,四周一片漆黑。 我大脑一片空白,还不等我反应过来,面部顿时如数十颗小针一般地疼痛,我下意到这是小虫倾巢而出,已经在攻击我们了,面部露在外面,自然是最先攻击的部位,当下不假思索,双手左右开弓,“啪啪啪啪”连扇自己十余个耳光,为了活命,也顾不得下手轻重了,这扇耳光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虽然打死了不知道有多少企图到我脸上吸血的虫子,可是我还是下意识地叫道:“小刘,快点蜡烛。”一时之间却忘了,木门推倒后掀起的气浪,早已将支在地上的蜡烛吹倒,黑暗之中,一时半刻又怎么找到得,再说了,虫子大肆地攻击着我们,大家都自顾保命,哪里还有心思去点蜡烛,更何况除了这种极为厉害的小虫外,还有更大的危险就在附近,那就是关着的那只尸卫。 尸卫的厉害之处,胖子已经用那柄契丹武士刀试验过了,这里用不着多说,可是我们与尸卫仅仅一门之隔,门倒之后,反而我们并没有遭受到尸卫的攻击,这点说来倒也真的奇怪,不过我们已经那些致命的小虫弄得成了没头的苍蝇,挥舞着双臂,不停地黑暗中驱赶着这些小虫子,其实我们心里也很清楚,这样做只不过是渴望生存的本能反应罢了,驱赶了一批小虫,就会有更多的小虫相继扑来,简值无穷无尽没完没了。 就在我们绝望的那一瞬间,我的眼前不远处出现了一丝光亮,于是我兴奋地对众人大喊了一声,便不顾一切地往光亮处冲了过去,眼看就要跑到光亮处时,突然耳朵里听到“咣当”一声巨响,同时脚底一空,顿时感到自己整个人处于一种失重的状态,不等我反应过来,脚底一阵奇痛,差点儿让我痛得几欲晕死过去,紧接着头顶又是“咣当”一声巨响,同时周围一亮,却发现自己掉落在一间巨大的墓室里。 这间墓室超乎寻常的大,墓室的四面墙都是刻有浮雕的石壁,每一面石壁上都挂着四盏油灯,总共有十六盏,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十六盏油灯齐亮,将整间墓室照得亮堂堂的,在我身旁,有三个白色的茧,其中一个茧壁极薄,透过那千丝万缕的丝线,隐约看到里面的人依稀便是王娇,我大吃一惊,拾起掉落在地上的那柄契丹武士刀,小心地将茧壁剥开,露出王娇那张全血鲜血的俏脸。 王娇双目紧闭,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颤抖地伸出手在她鼻子前一探,不由地松了一口气,王娇还有呼吸,只是因为身体里细胞体液和血液大量流失,在极短的时间里脱水而昏厥,然后我又用刀将另外两枚白茧剥开,不如所料,正是小刘和胖子,包裹在他们体表的茧壁比较厚,看来他们所受到的攻击要比王娇严重得多,我不知道他们两人是否有救,我不是医生,唯一能做的,只能先将王娇救醒,再由她来救胖子和小刘。 正当我要打开王娇身上所负的医药箱里,我斜眼一瞥,不由地“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原来我们四人所处的位置是一块八平米大小的正方形的地方,而周围一直延伸到四面石壁之间约有二十米左右的宽度,全都是黄色的沙,仿佛我们脚下这块正方形的地方,就好像是沙海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有可能被大浪打沉。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王娇“嘤”的一声,醒转过来,睁开眼睛看到了,我顿时心头一松,喜道:“阿娇,你总算醒来了。” 谁知道王娇指着我的脸:“你……你……你脸上全都是鲜血……” 我下意识地往脸上一抹,看了看满手的血迹,知道这是那种致命小虫的杰作,当下也不以为意,反正大难不死,心情甚好,我哈哈一笑:“王娇,你以为你比我好得多吗?你自己脸上也全都是血呢!” 王娇脸上变色,想要伸手像我一样去摸脸,可是却又不敢去摸,只是叫道:“我的脸……我的脸……呜呜呜……我不活了……” 第二十六章 触动机关 回想起刚才那惊险的一幕,我还兀自心有余悸,若不是看到那线光亮,我便不会往光亮处跑,若是不往光亮处跑,我们几个也不会掉落到这间墓室里,虽然摔得我双腿奇痛,可是也因此保住了性命,虽然满脸是血,甚至用手摸在脸上,已然发觉这脸皮已经松了,像是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我知道那是因为那种不知名的小虫子将身体里的血液和体液吸走的关系,所幸这并不致命,只要适当地给身体补水,慢慢地也能恢复了,阿娇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反应,完全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女人嘛,天生就爱美,更何况阿娇正值妙龄,自然对自己的容貌十分重视。 在我好言劝导下,阿娇虽然止住了哭泣,但仍在哽咽着,她抹了抹眼泪,将沾在身上的那些茧丝一一除去后,便拿出医药箱,准备给昏迷不醒的小刘和胖子进行救治,他们两人的情况要比我们严重的多。 王娇用手翻开两人的眼睑看了看,转头对我说道:“他们还有救。”说着,取出两支注射器,和两瓶药水儿,分别给胖子和小刘各打了一针,边打边说道:“这是强心剂。”打完针后,王娇长长舒了一口气,道:“过不了多久,他们便会醒了,不过他们身体已严重脱水,你看,胖子这张肥脸,瘦了大半。”说着,自己忍不住轻笑几声,又道:“得给他们输点生理盐水。幸好我带着有。”说着,拿出两瓶生理盐水,四处看了看,然后便将生理盐水挂在了我胸口。 “不是吧,你把这个挂我身上?” “不然我挂哪里?救人要紧,你就没有一点雷峰精神?” 雷峰精神?我靠,这是哪儿跟哪儿?往我身上挂盐水瓶和我有没有雷峰精神有什么关系?经历了这么多的事儿,我身心都已经疲惫,替王娇拿着这两瓶生理盐水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这样一样,我就得拿上三、四个钟头,我怎么可能受得了?我坚持不干,四处看了看,见不远处墙角似乎有几根古代打战用的长矛倚靠在墙上,当下心中一喜,说道:“那里有几根长矛,我去把它们搬过来,就可以挂盐水瓶了。” 王娇想了想,点点头:“好吧。” 我刚走两步,只听王娇在我身后叫道:“臭警察----” 我转过身,王娇望着我却又不说话,我冲她微微一笑,刚转过身要走。 “你----你自己小心。”王娇第二句话,让我心头一热。确实,胖子和小刘均已在昏迷,倘若我再出什么差错,那王娇这条小命算是折在这里了,我现在肩负的重担可谓十分沉重,胖子和小刘的生命倚仗着生理盐水,而生理盐水又倚仗着那几支长矛和我。当下我走到这四方形的边缘处,周围都是黄沙,我生怕这黄沙松软,吃不住我身体的重量,用脚小心地试探着踩了踩,觉得没什么问题,这又才迈出第二步。 从我们所在的那正方形的地方,距离这四周的墙壁,约有二十米左右,只不过这里全都是黄沙,我每迈一步都格外小心,这二十米走下来,我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湿透了,来到那几支长矛的堆放处,我四下看了看,这几支长矛的矛身是用青竹所制,由于年代久远,这些青竹都转而变黄,成了黄竹,表面又打磨得十分光滑,我见这几只长矛两端均没有连着线啊之类的,生怕一拿它们就触动了机关,那可就不得了啦。 我小心地拿起一根长矛,然后顿时不动,侧耳听了听,没听到什么声响,这才放心,又拿起了第二根长矛……当我拿起第三根长矛的时候,蓦地听到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一声“嘎嚓”轻响,我的脑袋顿时“嗡”的一声,一片空白,暗道:“完了,莫不是我又触动了什么机关?”我已经十分小心谨慎了,可还是触动了机关,当下我万念惧恢,这是一间密闭的墓室,触动了机关,根本避无可避。 我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等着什么乱箭之类的东西射出,可是等了五、六分钟,仍是不见什么动静,难道这“嘎嚓”的轻响声,并不是我触动了机关,而是碰巧在我拿起第三根长矛时不知道哪里发出来的声音,使我的错觉以为自己触动了机关,当下我干脆在原地蹲了下来,摸出一支烟点上,心想就算要死,临死之前再抽支烟,到了下面,能没有烟抽还是个问题。 王娇见我半天不过去,不由地急了,说道:“喂,臭警察,你在那里干什么,快过来啊----” 我急忙冲她摆摆手,示意她不要说话这么大声,要知道声音有可能引起雪崩,也有可能使这间墓室瞬间坍塌。一支香烟烧完,我壮着胆站了起来,扛起那三根长矛,四下看了看,不见什么动静,心下大感安慰,长长吁了一口气,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这才更加小心地踏着黄沙回去。 回到王娇那里,我一颗心早已经兀自跳动得很是厉害,王娇见我满脸是汗,奇道:“你在那边干什么?你不知道救人得争分夺秒吗?像我们做医生的人人像你那样,只怕病人十有**性命不保。”说着,还“哼”了一声。 我边将长矛合搭在一起,拿出一条小绳扎牢,然后将两瓶生理盐水挂了上去,边挂边说道:“阿娇,刚才我过去拿长矛的时候,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没有啊,你是不是神经绷得太紧了,这样对身体可不好。”王娇边说着,边将针头插进了胖子和小刘的静脉里。 我哭笑不得,我们四人身陷在这奇怪的墓室里,随时都很有可能有生命危险,我能不将大脑的神经绷紧吗?当下苦笑道:“也许是吧。好了,胖子和小刘还没有醒来,咱们也就趁这段时间休息一会儿吧。” 王娇心下害怕,扯着我的衣服不让我睡,急道:“你睡了我可怎么办?” “你也睡啊,不然还能怎么样?”顿了顿,我又调笑道:“难道你想和我一起睡?” “呸!”王娇啐了我一口,望了望四周,说道:“这四周的油灯里的油不会烧完吧?” “不会。”我漫不经心地说道,“就算烧完了,我能有什么办法?听天由命吧,胖子和小刘昏迷不醒,就咱们两人,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作为,不如等他们醒来后再作打算。” 王娇想了想,点了点头,双手高高抬起,伸了一个懒腰,说道:“那我也睡一会儿,不然我的脸什么时候才可能复原啊。” 我笑了笑,没有理会她,倒头就睡在了石头地面,突然间,我猛地坐直了身子。 王娇问道:“你怎么啦?” 我没有说话,再一次见耳朵贴在了地上,仔细听了听,心下大骇,说道:“你听到什么声音没有?” 王娇见我脸色大变,知道这一次我并没有唬她,心下害怕,急忙也将耳朵贴在了地上听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是‘轰隆隆’的声音,还有些说不出来的声音。” 我心想坏了,怎么会有这种声音?料想刚才我确实触动了什么机关,可是偏偏这里却也没有什么动静,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所以然来,反正现在已经是各安天命,我便没有多想,就算有什么机关,我也没有办法,甚至都没什么发现,当下我就倒头便睡,我实在太累了,急需要补充一下睡眠,没过多久,我便沉沉睡着了。 第二十七章 相同梦境 我看见头顶上空不远处紫气凝聚,我正暗自诧异的时候,突然从那团紫气中射下一束刺眼的光芒,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光芒消失了,我却发现自己身处于一处丛林之中,这里没有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漫天风沙,也没有陵墓中的一切,在我身旁没有任何人,我心中一急,脱口叫道:“胖子、小刘、阿娇……你们在哪里?”这时,从树林中走来一位老者,老者的打扮异于常人,似乎像是某个少数民族的服饰,仔细看来,又像是苗族,正当我要开口询问那老者时,老者大手一挥,四名光着上身的壮汉推出一个人来,定睛一看,这个人不正是胖子吗? 胖子被人五花大绑,垂低着他那个肥脑袋,脖子上也被架了两柄大刀,我顿时指着那老者骂道:“你是什么人?知不知道你这样做触犯了法律?”那老者没有回答我,阴恻恻地笑了几声,然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两条大青虫,一条塞进了胖子的嘴里,而另一个直接放在了我身上,我惊出一声冷汗,想要伸手将那条令人作呕的大青虫从身上拿掉,却发现自己的双臂如同灌了水银,沉重得根本抬不起来,只见那条大青虫缓缓地往上爬,最后爬到了我鼻子旁边,竟然一头钻了进去…… 我“啊”的大叫一声,顿时醒转过来,却发现原来自己做了一个噩梦,伸手一摸,只觉额头上大汗淋漓,一颗心兀自还跳得很是厉害,这时王娇嘴里大呼着“虫……虫……”一下子坐直了身子,我知道她也做了噩梦,当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心,安慰道:“别怕,别怕,只是一个梦……” 王娇见我正坐在她的身旁,这才稍稍安定了一下,拍拍自己的胸口,破涕而笑:“原来是个梦……我还以为……” 我冲她微微一笑:“也不害羞,又是哭,又是笑的!” 王娇脸上一红,低声道:“谁哭啦?” “没哭?你双眼红通通的,眼泪都还挂在眼角呢,还好意思说。”说着,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又惊得我出了一身冷汗,颤声道:“这……这果然有机关……” 王娇见我郑重其事,不像是开玩笑,当下也四周看了看,说道:“没什么特别的啊?” “你好好看看,真的没有?”说着,我伸手往石壁上的灯盏一指,“看到没有?” 王娇顿时花容失色,颤声道:“这……这么一样,咱们岂不是……” 我点点头,道:“没错,咱们都会死在这里。” 原来,在我取第三根长矛的时候,就已经触动了机关,那极为声小的“嘎嚓”声,就是开启了机括的声音,可是我当时也细细查看了一下四周,除了心里有些隐隐不安外,却没有任何发现,直到现在,我所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墓室的四面大石块做成的石壁上,每一面石壁均挂着四盏油灯,总共有十六盏,在这十六盏油灯下方,各有一只黄金镶玉雕啄精美的凤头,凤眼是玉,凤头是金,并且微微张着嘴,而从它的嘴里,正往下喷洒着黄沙,而我们所在的位置,是墓室中央的正方形的青石地板,而这块青石地板,竟然像是一叶小舟一般,浮在这黄沙之上。 王娇拉了拉我的衣角,小声地问道:“咱们会不会被这些黄沙给活埋了?” 我心如乱麻,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王娇,若此时不尽快想出脱身之计,被黄沙所埋那也只是时间问题,不过让人奇怪的是,这些从凤嘴里喷洒出来的黄沙,并没有在地面堆积起来,反而像是溪流入海似的,落在周围的黄沙之上,便又沉了下去,而我们所处的这块正方形的青石块,就好像一叶小舟似的,浮在沙面上,并且随着黄沙的下落而缓缓抬高,也就是和“水涨船高”的道理一样,不过这间墓室很大,想要将这块正方形的青石块浮到墓室顶,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于是我摇了摇头,道:“暂时不会被活埋,可是这也是迟早的事情,随着黄沙的洒落,这青石板就会上升,直到顶部,那时咱们都会被这黄沙的千钧之力,挤压成一块肉饼。”顿了顿,又道:“阿娇,你快想办法将胖子和小刘弄醒,迟了恐怕就来不及了。” 王娇看了看长矛上挂着的两瓶生理盐水,然后走上前去,将针头拔了,说道:“没办法,他们两人生命体征趋于平稳了,只怕要醒过来,还得要一、两个小时,咱们再等等吧。” “不行,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等?快想个办法让他们快醒!胖子是做考古研究工作的,想要毫发无伤地走出这个陵墓,只怕还得靠他。” 王娇其实心里比我还要着急,可是急也没有办法,她带着哭腔说道:“没办法,我这医药箱里没有太多的药,只能让他们慢慢醒过来。” 我叹了一口气,也知道胖子和小刘两人才从生死关回来,要想立马清醒过来,就有些强人所难了,当下我轻叹一声,说道:“算了,一时半刻也没什么危险,只不过争取的时间越多,咱们的机会越大罢了,咱们就再等等看好了。”顿了顿,我想起刚才我所做的梦,微微觉得有些奇怪,我梦里梦见了大青虫,而王娇也是嘴里喊着“虫”吓醒的,难道这梦境会有什么样的提示不成?当下我点了一支烟,问道:“阿娇,你做了什么噩梦了?” 王娇一听我提到“噩梦”两个字,脸色刷的一下,白得像张纸,颤声道:“你……你别提了好不好,你一提我心里就难受。” “反正只是梦而已,你就出来听听嘛。” 王娇想了想,说道:“我梦见我来到一个地方,见到了胖子,他被人五花大绑着……” 听到这里,我心里一凛,打断了她的话:“你说你来到一个地方,见到了胖子?” “是啊,那个地方像是一个丛林,胖子被绳索绑着,几个人推他出来,喂他吃了一条大青虫呢。” “什么?”我脸上变色,“嚯”的一声站起身来了,问道:“那为首的是不是一位老者,穿着……呃……穿着像是少数民族的服饰,像是苗族的,却又有一些区别,他不仅喂胖子吃虫,也将虫子放在你身上,然后你想要拿掉虫子,却没有力气,最终眼睁睁地看着虫子爬进你的鼻孔里?” 王娇“咦”的一声:“你怎么会知道?” 我一听,脑袋“嗡”的一声,变成了空白的,我无力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半晌我才点点头:“我和你做了相同的一个梦……” 两个人在同一个地方做了一个相同的梦,这是不是预示着什么?我从来不相信什么预言、梦境之说,但是这件事情又怎么解释呢?总不能说这是一个巧合吧?如果这真是巧合,那也不会巧成这样,两个人在相同时间相同地点做了相同的一个梦,这……这比慧星撞地球的机率还要小。 谁知王娇却摇了摇头,说道:“大体上差不多,只不过为首的那个人不是一位老者,而是一位如花似玉的少女……” 我心头微觉得奇怪,为什么我们两个的梦大致上会差不多,却只是细小之处有所差别?正思量间,只听小刘嘴里骂道:“妈的,敢拿虫子吓老子,你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我和王娇一听,面面相觑之下,脸上同时变色,暗道一声:“又是虫子!” 第二十八章 胖子的阴谋 见小刘在梦里说着呓语,我看了一眼王娇,王娇点点头,我便上前轻轻拍了拍小刘的脸,想要叫醒他,谁知道小刘拼命挣扎,双手乱舞,双脚乱蹬,嘴里不停地叫着什么,反正是梦话,我也听不太清楚,我一个没注意,被他一脚踹在了小腹,只疼得我冷汗的冒了出来,妈的,差点儿让老子绝后,我还客气什么,当下左右开弓,狠狠两记耳光扇在小刘的脸上,“啪啪”两声后,小刘的脸上顿时留下了两个巴掌印。 “你给我起来!”我双手一伸,揪住了小刘的衣领,硬生生地将他唤醒。 小刘被我这两个耳光打过之后,确实也醒了过来,他双眼有些呆滞地望着我,有些不明所以的样子,开口便问道:“陆警官,你怎么会在这里,虫子呢?” “什么虫子?” “咦,就是那种会吸人血的虫子啊,你看我的脚,都细了好大的一圈,就像骨头外面只包了一层皮。” 我不耐烦地说道:“虫子早没了。” 小刘有些不相信,问道:“那我刚才怎么看见胖子在吃虫,好大的一条,呃……其实也不是胖子在吃,是别人逼他吃的,还要给我吃,妈的,敢要老子吃那鬼东西,怕是活得不耐烦了……”说着,小刘用力鼓了鼓他那发达的肱二头肌。 我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了,转头望着王娇,只见王娇却将面转到一旁,并不看我,不过我可以看得出,她那妙曼的身体,随着她的轻笑而抖动着。 “阿娇……”我叫了她一声。 “啊----”王娇转过身来,眼里全是笑意。 我狠狠瞪了她一眼,说道:“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小刘他做梦,也梦到了有人逼胖子吃虫,这不是很奇怪吗?” 王娇想了想,说道:“这不奇怪,我们四个人都受到了那种不知名的小虫地袭击,逃过这一劫,我们大家身心都已疲惫,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些都是睡着之后大脑皮层的潜意识活动而已,所以做了相似的梦境,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我沉吟道:“可是就算梦到了虫子,方式可以有千变万化,比如说被虫子咬了一口,可是为什么咱们都梦见自己在丛林里?” “可能因为这几日我们都在这沙漠中的土城的关系吧,很渴望见到一些树木、花草之类的,所以大家都梦见自己身处丛林里。” 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王娇一下,虽然她并不是学心理学的,不过医学之道,或多或少都有些联系,她竟然能将咱们做同一个梦境的事情解释得如此合乎情理,这一招用在部队的安定军心作用十分大,可是咱们身处险境之中,虽然她所说的很有道理,可是我不会相信,更加不会让大家被这种看似合理的解释所蒙蔽,危险就是危险,在如此危险的时候,咱们都做了同样的一个梦,就算是巧合,那我也会认为这梦境或多或少会有一些提示,毕竟大自然的事物实在是太神奇了,不是说不能用科学解释,而是现今的科学发展根本解释不了。想到这里,我冲王娇微微一笑,道:“你说的很有道理,看似也有据可依,可是有一点我不明白,咱们梦里的共通之处大致来分有三点,首先就是丛林,这一点你解释过了,我也相信你是对的,这其次就是虫子,这也不用我多说,你的看法和我大径相同,可是这最后,为什么我们梦里都出现了‘胖子’?” 王娇微微一怔:“这……” 我哈哈一笑:“若说你阿娇暗恋胖子,你能梦见他,不足为奇,毕竟嘛,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是我和小刘都是大老爷们儿,怎么可能去梦见胖子呢?”顿了顿,我瞥了仍然昏迷中的胖子一眼,说道:“这个胖子绝对可疑。” 王娇摇了摇头,道:“陆警官,是不是在你的眼里,咱们每个人都是嫌疑人?” 我笑了笑:“那到不是,咱们这一次来土城,事先只知道土城下方有一座古墓,却不知道这座古墓是以城为陵,规模之大,不亚于当年的发掘的西夏王陵,而且在这里发生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些都是我们未曾预料的。” 小刘点点头:“是啊,要是早知道发生这么多事情,打死我我也不来。” “你不来行吗?那可是违抗军令。”我瞥了小刘一眼,接着说道:“在这些未曾预料的事情当中,很多事情胖子都有所应付,你们不觉这里很值得怀疑?胖子他似乎早就料到这里会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付干尸的时候,胖子准备了黑驴蹄子,在甬道里胖子准备了罗盘,火把燃烬的时候,胖子还备有蜡烛,这些证据都能够证明胖子他是有备而来,难道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王娇想了想了,也点了点头,小刘一拍大腿:“妈的,趁胖子还没醒转,看看这胖子的包里到底还有什么稀奇古怪之物。” “不行。”我厉声制止住小刘,“未经别人允许,私看他人财物,虽然构不上犯罪,可是咱们也不能这么做。” 小刘说道:“管他呢,看看打什么紧?反正咱们也不要他的东西,这胖子神神秘秘的,他的包里一定还有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我们且看看,万一胖子携带了枪支,到时候咱们也好防备着他。”小刘说着,手里动作不减,早已将胖子的包打开了,从里面几样东西。 胖子的包里除了那个罗盘、黑驴蹄子、《太平要术》残卷外,还有一块白玉圭和一个古色古香的藤状植物的藤条所编织的一个小盒子,这个藤织小盒和那块白玉圭看上去已有些年代了,白玉圭色如白玉羊脂,白而不纯,中间略带有一点杂绿之色,光泽却又十分柔和均匀,摸在手里略显温凉,确实是一块上好的白玉圭,而那个藤织小盒更有古朴之意,虽然用青光漆漆了一遍,但编织手法却很特殊,藤条间并没有一丝空隙,而让人更为奇怪的是,这个藤条小盒居然上了一把小锁。更为奇怪的是,这种小盒,我似乎在哪里见过。 “小刘,再找找看,胖子包里有没有钥匙?” “没有,我都找遍了,没有钥匙,说不准钥匙并不在包里,而是在他身上。”小刘说着,伸手便要往胖子身上摸钥匙。 我急忙阻止了他,摆摆手,说道:“算了,既然胖子将这个小盒锁住,其间一定有**,咱们还是不看的为好。我只是奇怪,这藤织小盒似乎在哪里见到过。” 小刘点点头,说道:“我也有这样的感我。”猛然间,我全身一震,这……这藤织小盒,不就是在梦里那个老者喂胖子吃虫子时,用来装虫子的小盒吗?想到这里,我不由地起了一身冷汗,这诸多事情联系起来,这胖子肯定有问题。如果说这些梦境是真实的话,那个喂胖子吃虫的老者,他又是谁呢?看他的服饰上来看,像是苗族,可是又和苗族有些很大的区别。于是我说道:“阿娇,你梦里看到的那个如花似玉的少女,穿着什么衣服?” 王娇见我没头没脑问出这么一句话来,说道:“怎么啦?是不是梦境和这个有什么关联?”说着,王娇歪着脑袋想了想:“好像是苗族的服饰,不过我对少数民族并不怎么了解,只是觉得像是苗族人的服饰,不过和平日里见到的又不太一样,至于哪一点不一样,我记不得了。” 我苦笑道:“就算你记得,你也不知道哪里不一样。”顿了顿,又道:“我梦见的那名老者,确实也穿着少数民族的服饰,像是苗族,却又有些区别。” 这时一个微弱的声音传了过来:“当然有区别……区别了,这……这苗族只是一个统……统称,其实如果再细分的话,有上千个民族呢……常见的又分为黑苗、白苗、花苗……这个民族,正是苗族的一个分支派系,人数也不多,整个民族只有两百余人,叫阿夏克族……” 我大吃一惊,寻声望去,只见胖子已然醒来,正吃力地挣扎着想要坐起来了,我急忙上前扶住他:“你才醒来,先别动,多躺一会儿。”说着,我向小刘连连使眼色,小刘很机灵,立时明白我的意思,当下“嘿嘿”一笑,道:“胖子,我们几个闲着无聊,所以就打开你的包看了下,你……你不会介意吧?” 胖子“哼”了一声,脸色铁青,说道:“既然你们都看了,那就应该知道我到这里来的目的了。” 我心中一凛,果然,这个胖子到这里来是早有预谋的,更加是有备而来的。莫不是他是一个欺名盗世之辈,打着人文考古学家的名义,实为摸金校尉? 第二十九章 凤椁 我向小刘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别多话,然后问胖子:“刚才你说的那个民族叫什么阿夏克族,确实闻所未闻……” 胖子无奈地苦笑了一下,说道:“阿夏克族是苗族的一个分支,整个部族只有两百多人,生活在云南苗疆的深山老林里,不问世事,与外面的世界也没有什么联系,不过虽然只有仅仅两百多人,但在当地,只要是谈论起阿夏克族,人们都会谈虎色变……” “为什么?”听到这里,我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区区两百余人的濒临灭绝的民族,居然可以让当地人谈虎色变,难道他们民族有着什么样的不可告人的秘密,我曾经在杂志上看到过,在南美洲也有一些民族,人数少但极为凶悍,甚至有的民族还保留着吃人的习俗,在当地被称之为“食人族”,难道胖子嘴里的“阿夏克族”,也保留着这样的原始部落的习性吗?当下我想了想,又问道:“阿夏克族在云南苗疆,而这座陵墓却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天南地北,相隔几千公里的距离,难道说他们之间有联系?” 胖子点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这些我也只是猜测而已,有没有联系尚且还不知道。”说着,他环顾了一下四州,大吃一惊:“这……这里……” 王娇问道:“这里怎么啦?” “这里竟然是陵墓的主墓室,没想到误打误撞,竟然让咱们这么快便找到了这里。你……你们是不是触动了机关?” 我想了想,指着其中一面石墙角说道:“刚才我去那里拿长矛,似乎是触动了什么机关,当时并没有发觉,可是一觉醒来,似乎感觉到咱们所处的这块石台高度有了一些变化,还有,你看,这十六盏油灯下面伸出来的金凤头,嘴里不断地往外泄着黄沙,而这些黄沙并没有堆积进来,就像是江水入海那样,落到了周围的沙地上,就此融在了一起,而咱们所处的这块石台,也随着‘水涨船高’,不停地往上移动。” 胖子又惊又喜,双手紧紧地和我相握:“太好了,太好了,没想到被你误打误撞,竟然让你找到了墓主人的石椁,太好了……这下子我有希望了……”胖子的双手拼命地摇动着,似乎要将内心的欣喜全部发泄出来的样子。 我有些莫名其妙:“你说我无意中找到了墓主人的石椁,在哪里?我们怎么没有看见。”这间墓室虽大,可是周围却并没有什么陪葬器,完全就是一间空荡荡的石室,除了大片的黄沙外,就咱们所处的这块青石平台了,难道说…… 胖子喜道:“不错,咱们所处的位置,就是石椁,你们感觉到没有,它正在缓缓地升起,哈哈,用不了多久,它将从黄沙中全部暴露出来。” 我见胖子那种欣喜若狂的样子有些不大对劲儿,他那种欣喜,不像是一名考古学家发现古代遗迹的那种欣喜,反而更像是那种死里逃生的欣喜,当下我向小刘使了使眼色,我们两人退到一旁,我在小刘的耳旁轻声说道:“喂,小刘,你觉得胖子是不是有些不大对头?” “有什么不对?” “你想想看,咱们来这里之时,并没有想过这个土城居然是一座陵墓,就算发现了这里是一座陵墓,那也是尽快去报告国家文物局,请他们派人来勘察才对,可是咱们却全部人困在了这里,就算发现了墓主人的石椁,可咱们都出不去啊,按理说应该犯愁才对,没道理胖子会高兴成那样吧。” 这时王娇也凑过来,说道:“你们有没有觉得胖子的样子太夸张了?” “何止是夸张,简值是颠狂,大家可要小心了,这胖子说不准就是一个来盗墓的,咱们要防着他盗墓,更要留意,别让他在我们背后下手,这种人,一旦盗墓得手以后,一定会想办法将我们杀了灭口。” 小刘“哼”了一声:“怕他个鸟,就他那个样儿,老子一只左手就摆平他。” “要说打架,胖子除了能打赢阿娇,根本不是咱俩的对手,不怕他动手,而是怕他使奸的,反正大家听我的,没错。” “胖子,你不至于兴奋成那个样子吧,就算找到了墓主人的石椁,咱们可都被困在这里,根本就没有路出去,按理说咱们应该愁才对,你却高兴成那样,你是不是大脑有问题?” 胖子微微一怔,收起笑容,正色道:“我知道你们大家都在怀疑我,可是这其中的原委,现在我还不能说出来,等到能说的时候,我一定会告诉大家的。”顿了顿,又道:“虽然咱们发现了墓主人的石椁,可是这危险也向咱们逼近了,大家可要小心了。” 我不知道胖子为什么说危险也逼近了,不过从他那凝重的神色上来看,他的话应该有些份量,毕竟无论他是摸金校尉也好,是考古工作者也好,他在这方面的专业知识确实远胜于我,当下我和小刘后退了几步,等待着胖子所说的墓主人的石椁从黄沙中升起来。 约摸过了三个小时左右,当四面石壁上的十六个金凤头嘴里的黄沙停止喷洒时,一座让人瞠目结舌的宏伟建筑展现在我们面前,为什么说它是建筑而并非是石椁呢?原因很简单,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根本就不像是一个石椁。 石棺和石椁其实是有区别的,石棺由棺盖、两帮、前后档、棺底组成,所就是我们常说的棺材,石棺就是用石头做成的棺材,和普通的木制棺材大抵相似,只不过在古代,有权势和有地位的人的材棺上,大多还刻画着一些精美的图案,而石椁则不同了,石椁多刻作仿庑殿形式,由椁顶、椁身(分为门、窗、倚柱、墙)、椁底所组成,换句话说,这椁,更像是一座大宅,将用来放置棺材的,石椁里除了放置棺木外,还有各种各样的陪葬品,石椁规模越大,建筑越宏伟,雕刻越精美的石椁,其墓主人的身份地位就越高,然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个石椁规模,我从来就没见到过,石椁虽然不大,但从其雕刻的精美程度来看,这石椁只怕不亚于前不久出土的西夏王陵的石椁。我斜眼瞥了一眼胖子,胖子此时神情激动,垂立的双手甚至都因为是激动而不由自主地抖动起来。 “胖子……”我轻轻地唤了胖子一声,胖子充耳不闻,我又唤了一声,胖子这才“啊”的一声,回过神来,转过头来看着我,激动地说道:“我的天哪,这座石椁的精美程度,是我从未见过的,规模算不上宏伟,但从其精美的雕刻来看,此间墓主人的身份非同一般,因为这石椁上所雕刻的图案,以凤为主,龙为次,凤在上,龙在下,所雕刻的凤和龙均用金粉重新刷过,宛如新的一样,就连我这个门外汉,也不由地看得痴了,要知道,在古代契丹国,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由萧太后垂帘听政,萧太后垂帘听政期间,在辽国,凤的地位远远高过了龙,此石椁上有如此多的金凤图案,可见墓主人的身份不低,甚至可以推断墓主人是契丹后族的后代,姓萧。 胖子大叫一声:“乖乖不得了,这个石椁比起萧太后的石椁,不知道要精美多少倍,看来墓主人的身份地位很高,甚至于高过了垂帘听政的萧太后。他究竟是谁呢?竟然会有如此高的地位。” 第三十章 灯灭 当一座保存得完美无缺的巨大的建筑物从黄沙之中冉冉升起的时候,我们四人惊讶得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什么棺椁,完全就是一座宫殿,而先看我们所看到的石制部份,只不过是这座宫殿大门而已。原本以为这块石碑是用来记载墓志铭的,可偏偏这只是灵殿的大门,这让我们有些手足无措,不过,从这座灵殿上诸多凤凰装饰上来推测,这墓主人很有可能是女性。 我和小刘迫不急待地上前,双双用力,缓缓地将石门推开,却发现还有一道木门在里面,吸取了那致命小虫的经验,我和小刘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轻轻地用指关节处敲打着木门,发现这门并非有中空夹层,这才稍稍安下了心,准备开门而入,却不想胖子这时突然间吼道:“先别动手,小心有机关。”胖子这一声大喝,使我和小刘顿时警觉起来,要知道,自从我们进了土城以来,接二连三地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机关,有诱人心智的魔画,有干尸,还有那使人产生幻觉的小虫,每一次都几乎是死里逃生,现在回想起来,仍是心有余悸。 我和小刘的手离木门只差零点五公分处停了下来,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道门藏着什么玄机。我们的目光纷纷投向了胖子,等着他的回答,而王娇更显得害怕,紧紧地缩在我的身后,不住地瑟瑟发抖。 整个墓室里寂静得让人的精神已经接近了崩溃边缘,我们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六只眼睛齐刷刷地望着胖子,过了良久,胖子终于开口了,声音颤抖,显然是因为他很兴奋的缘故:“我的天哪,这真的是西辽贵族的陵墓,太不可思议了,简值太不可思议了……”胖子语无伦次,这让我们有些不解,从一开始我们所发现的契丹文来看,这陵墓确实是大辽时期又或者西辽时期的陵,直到现在,胖子这才确定了是西辽时期的陵墓,可是他不至于会语无伦次地说“太不可思议”这句话吧,正当我们一头雾水的时候,胖子这才解释道:“辽王朝在公元一一二六年消失在这片土地上,他们是被强大起来的金国所灭,辽王朝灭亡后,金国就统治了这片土地,辽王朝所遗留下来的陵墓,大多都遭受到了毁灭性的盗掘,首先是金国的报复,他们大模规地挖掘了契丹王族的陵墓,甚至就连普通契丹老百姓的坟墓也不放过,后来在解放后,辽王朝的坟墓再一次遭到了盗墓者毁灭性的挖掘,所以到了今天能够得以保存良好的契丹陵墓已然不多了,像这种规模程度保存得十分良好的庞大的陵墓确实世所罕见,基本上在地表外稍留痕迹的陵墓,都被人挖掘空了。” “可是你也没有证据证明这陵墓就是西辽贵族的陵墓啊。” 胖子不理会我的问题,继续说道:“辽王朝被金国所灭之后,契丹贵族耶律大石纠集了一批契丹贵族西迁,南征北战多年,打下了一片大好河山。耶律大石雄才伟略,虽然他建立的西辽王朝,可是他并不甘心祖国的土地被金王朝所占领,他时时刻刻都准备东征金王朝,只可惜,耶律大石之后,并没有杰出的人才,西辽王朝的军队再也没有能够回到祖国,从地域上看来,这里属于当年西辽王朝的疆域,所以我断定这座罕见的陵墓,是西辽王朝时期的陵墓。” 胖子理由十分充分,字字在理,句句有依,这时我不得不佩服他学识渊博,不过,他就是把理说到天上去,也不能洗脱我对他的怀疑和戒备,眼下对于我们四个人来说,这座古陵墓是什么时期的陵墓并不重要,我们所关心的,是不是能活着回去。小刘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他拍拍胖子的肩膀,说道:“胖子,别说废话,这陵,进还是不进?如果进,那咱们就立马将这木门推开,若是不进,你就快找脱身的出口,妈的,老子再在这鬼地方呆下去,只怕迟早会精神崩溃。” 小刘说得也有道理,整个陵墓内,静得十分可怕,甚至连对方的呼吸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不是有实验证明吗?当一个人处在零分贝的无声环境中,用不了十分钟,这个人的精神就已经在崩溃边缘了,若是时间再长,这人还真得会疯了。当下我不等胖子说话,转头对小刘说道:“别管他,我看这里也没什么出口了,咱们不如进这灵殿看看,说不准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等等----”正当我和小刘要动手时,胖子突然间叫住了我们,“这陵墓很奇怪,没有发现墓志铭。” 小刘说道:“不就是墓志铭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说不准这墓志铭在灵殿里呢,你在外面找,当然找不到。” “不对,没这个道理,墓志铭大多都在棺椁外面,墓志铭大多记载了墓主人生前的事迹之类的,那是留给后人看的,倘若后人要看墓志铭,还得把墓打开?没这个道理,没这个道理。”胖子摇着他那个肥脑袋说道。 “可万一要是真没墓志铭,那咱们就不进去了?也没这个道理。” 胖子说道:“辽王朝和西辽王朝都是等级制度森严的王朝,从开始我们所发现的陪葬品外,还有这漏沙的黄金凤头来看,这墓主人应该是一个有身份的人,而且身分还不低,连金凤都用上了,我推测应该是皇族的人,因为只有皇族的人,才能用凤和龙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利的象征图案。在以往所发掘的契丹古墓,稍稍有些身份的人,都有墓志铭,为什么此间墓主人却偏偏没有墓志铭呢?”顿了顿,又道:“如果不弄清楚这一点就冒然进去的话,说不定就有去无回了。” 小刘生来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蔑视地看了看胖子,不屑地说道:“有这么严重吗?”说完,不等胖子回答,然后向我点点头:“陆警官,开还是不开?” 我想了想,这座古陵墓里确实机关重重,可是如果不打开这道门的话,难道要这么一辈子在这里等下去?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当下一咬牙:“开。”说完,我和小刘双手按在木门上,准备将门推开,谁知道我们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这道木门似有千斤之重,愣是纹丝不动,当下我也禁不住暗暗纳闷:妈的,这石门都推开了,可这木门怎么也推不开。正思量间,王娇指着我和小刘,笑得直打跌:“你们两个还真是笨到家了,这门上了锁,纵然你们有万斤之力,又怎么能打得开呢?” 王娇一提醒,我这才注意到,这门的下方果然挂了一把黄金之锁,金锁体积并不大,也没有丝毫起眼之处,难道我们并没有发现,于是我干咳几声:“阿娇,你怎么不早说,害得我们浪费了这么多力气。不过咱们也没有钥匙,看来这把黄金小锁是保不住了,只好砸了它。” “不行,不行,你们不能砸,这是文物。”胖子急忙双臂张开,拦住了我和小刘。 “陆警官,怎么办?”小刘低声问道。 “砸!这文物再怎么重要,那也成了历史,眼下咱们四个人被困在这里,出也出不去,进也进不去,砸吧,这文物固然重要,可是毕竟没有自己的小命重要。 “好,既然你们主意已定,那我也无话可说,你们砸门的时候,一定要加倍小心。”胖子说着,从他的背包又摸出一支蜡烛,我和小刘面面相觑,适才胖子昏迷的时候,我和小刘都已经将胖子那个随身包搜过了,并没有蜡烛啊。 胖子拿出蜡烛,走到了灵殿的东南角,然后将蜡烛点上,嘱咐道:“这古墓沉睡在地底近千年,里面阴气太盛,如果门开了以后,这枝蜡烛要是灭了的话,那咱们就马上退出来,并将门给锁上,用摸金校尉的行话来说,叫作‘灯灭不摸金’,不是我迷信,也不是我吓你们,记好了。”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并没有别的出口,整间墓室是密闭的,四周石壁上的油灯也都燃着,这枝蜡烛又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地灭了?当下也不以为意,敷衍道:“好,蜡烛灭,我们便不进去了,另找出口。” 胖子似乎松了一口气,点头道:“好,既然这样,那咱们开锁吧。” “用什么开?” 胖子不答,走到王娇面前,说道:“阿娇,借你的别针一用。”说着,胖子从王娇的头发上,取下了一根别针,然后用力将别针拉直,走到门前,将尖锐细小的别针插进了锁眼里,只见胖子手中的别针稍稍转动了几下,“啪----”的一声,黄金锁落地,胖子长长吁了一口气。 我们三人相互看了一眼,然后点点头,伸手一推,“嘎吱----”一声,几千年的木门居然轻轻一推便开了。 “呼----”的一声,一阵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阴风吹过,我暗道一声“不好”,东南角的那枝蜡烛“呼”的一下,灭了,而四周墙壁上的油灯,那火苗几乎就没有动上一动,这一点让我着实纳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还未等我反应过来,突然间听到灵殿里一声阴恻恻的笑声传来,紧接着眼前黑影一闪,我似乎看见了一个人向我扑了过来,我大吃一惊,挥拳向那人面部击去,谁知道这一拳并没有将那个人打倒在地,反而我自己大脑一阵晕眩,身子摇摇欲倒,双腿用力才勉强站得住脚步,我揉了揉双眼,然后颤声说道:“刚才开门的时候,你们见到了什么?” 小刘这时胆子也细了,吞吞吐吐地说道:“我好像感觉有个女人向我扑了过来,可当那女人近身的时候,却又不见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不奇怪!”胖子脸色铁青,人本来就长得很对不起观众了,这时他的脸色更是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只听他缓缓地说道:“鬼吹灯,这陵墓进不得。” 第三十一章 契丹族消失之谜 蜡烛的熄灭确实有些匪夷所思,这灵殿并没有通风口存在,若说是门打开了以后,有风吹出来,将蜡烛吹灭还情有可原,可是一丝风都没有,这蜡烛就莫名其妙地熄灭了,而四面石壁上的十六盏油灯的火苗,却连晃都不曾晃动过。“灯灭不摸金”是摸金校尉的原则,至于什么原因,胖子他自然说不出来,然后灵殿的门已开,若是不进去看一看,找一找这陵墓的出口,确实心有不甘,我心中仍存有许多疑团未曾解开,而我本人又是一个抛根问底的人,当下我对小刘说道:“能不能出这个该死的陵墓,唯一的可能就在这灵殿内,门既然开了,咱们就进去看一看,怎么样?” 小刘自然是点头同意,王娇虽然心下害怕,但她仍是对我充满了信心,只有胖子极力阻止我们进陵,还说了一大通什么“灯灭不摸金”的理由,他越是阻挠,我就对这灵殿越有兴趣,当下反驳道:“什么‘灯灭不摸金’?狗屁理论,我又不是去盗墓,只是进去寻找出口,犯不着遵守你们的规矩,再说,只不过是蜡烛熄灭了,有什么好奇怪的,那石壁上的油灯为什么不熄?”说着,不顾胖子的反对,我和小刘当先走在了前面,王娇稍稍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进来,胖子只好无奈地长叹一声,走在了最后。 虽然我不相信那些唯心主义论,咱好歹是马克思列宁的粉丝,要让我抛弃唯物主义,那是万万不能的,不过刚才门开时,明明看到一个人迎面向我扑来,可是快要及身时,却又什么也没有,紧接着蜡烛就熄灭了,莫不是这灵殿里有不干净的东西,虽然我壮着胆子和小刘走在了前面,可我这心里发毛,忍不住轻声地问小刘:“刚才你确实看见一个人从灵殿里冲出来吗?” 小刘面色苍白,没有回答,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想了想,安慰道:“可能是这几天咱们实在太累了,这人要是太累了,大脑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时间太长,就容易产生幻觉,咱们不必去理会。” “可是那蜡烛……”小刘好意地提醒道。 “那只不过是一个巧合罢了,看,咱们现在都在这灵殿内,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还有,大凡如此规模的陵墓,里面自然机关重重,咱们每走一步都要格外小心,要不死在这里就不值了,这没人知道倒也罢了,万一让后人知道这里有几具尸骸,还以为咱们还真是盗墓的呢。” 原以为走了灵殿,应该就可以看到墓主人的棺椁了,可是令人意外的是,进门之后,又是三十余米长的甬道,这让人有些费解,甬道两旁都挂着各种各样的彩绘壁画,这些壁画大多已经班驳难辩了,在壁画上,都有一些奇怪的看似文字的符号,然而胖子仔细地看了看,却说那不是契丹文字,这就更让人想不通了,自从走近这陵墓以来,或多或少都发现了契丹文字,还有在先前的墓道里,那幅让我们猜年龄的壁画上,确确实实是契丹文字,胖子还将其译了出来,然后当我们走进这真正的墓主人灵殿的时候,胖子却说这些文字不是契丹文,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仔细地看了看甬道两旁壁画上的文字,与先前见到的确实大不一样,就连相似之处都很少很少,那胖子所说的不是契丹文字,那会是什么文字呢?我本人不是考古学家,对文字概念仅限于汉字和上学时学过的abcd而已,从壁画上的内容来看,也看不出什么道道,于是我问道:“胖子,你说这些文字不是契丹文字,那会是什么?” 胖子没有作声,只是仔细地端详着这些文字,然后又拿出放大镜,借着从门口传来的微弱的光亮看了看,突然间他大吃一惊,手一抖,放大镜掉落在地上,摇了摇头,嘴里说道:“果然不错,果然不错。”眼里却又放出兴奋的目光。 我被他弄糊涂了,还以为胖子已经知道了这些文字是什么,当下问道:“怎么?你是不是知道了这些文字是什么文?” 胖子一字一句地说道:“不知道,不过我敢肯定,这文字并不是契丹文,而且这文字要比耶律阿保机创立大辽王朝的时间还要早上一些。”顿了顿,又道:“中学历史上都曾学过,契丹文字也是大辽王朝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一手创立的,但从这壁画上的文字看来,与契丹文字相似之处并不是很多,但也可以依稀看得出来,契丹文字与这种文字颇有渊源,你看----”胖子说着,用手指着壁画上的其中一个字说道,“这里如果再往下延伸,往右一拉形成一个折的话,就是一个契丹文字。从年代上来看,这些文字出现的时间还要比契丹文字早上十余年,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这些文字是契丹文的始祖。” “那这么说,这座陵墓并非是西辽时期的陵墓了?” “错,陵墓确实是西辽时期建立的陵墓,只不过这灵殿建造的时间,要比陵墓建造的时间还要早,换句话说,这灵殿是后来移入到这陵墓中的。”顿了顿,郑重地说道:“看来,此间墓主人的地位之高,丝毫不亚于契丹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耶律大石一手创立了西辽,仍不忘建造陵墓,将此人的灵殿移埋在陵里,这足以说明了这人在契丹人心目中的地位了。” 我们几人同时点点头,胖子所说不错,只不过就连他也不识这些古老的文字,而这些壁画长埋于地下,早已班驳难辩,看不出画着一些什么,当下我们便不再驻足观看,而是径直往甬道尽头走去。 这条甬道长约三、四十米,并且保持着三十度角往下延伸,走到甬道尽头处,有一扇石门堵住了去路,按照胖子的推测,只要打开这道石门,应该就是放置棺木的墓室了。当下我们四人合力,将这扇厚重的门缓缓推开,门开之后,映入眼前的景象使我们大为观止,这哪里是一间墓室,这完全就是一间华丽的宫殿,宫殿的华丽,器皿的精美,不是用文字可以描述出来的,我只觉得自己犹似在梦中一梦,此等景象,只怕连秦始皇当年建造的阿房宫也不过如此。 让我们有些意外的是,这甬道有三、四十米长,这么长的甬道算是相当长了,根据胖子的经验,这么长的甬道应该会有三至四间墓室,起码最少也应该有两间,然而打开石门之后,却发现只有一间墓室,墓室呈长方形,面积也不算太大,约有三十平米左右,左右两旁各有一间室耳,每间室耳约有一平方米左右,只能蹲进一个人在里面。 墓室不大,但其华丽的装饰却又让我们十分意外,墓室的地面是用琉璃砖铺设而成,每一块琉璃砖呈琥珀之色,色泽均匀,呈半透明,光泽润和,一看便知道是上品琉璃砖,左右两旁各有一架烛台,每个烛台上约摸有十余只蜡烛,烛台是纯黄金打造,台上镶有各种各样罕见的红宝石,借着我手表上照明小灯的光亮,小刘走过去,用打火机将烛台上蜡烛一一点亮,烛光被琉璃砖和金属器皿、烛台上的红宝石的反射和折射,顿时将整间墓室照得仿佛白昼一样。 四周的墙壁是用汉白玉砌成的,壁上仍就挂着几幅壁画,身份显贵的契丹人,都会用壁画装点自己的墓葬,这是契丹民族最典型的丧葬习俗,然而这些壁画上所画的事物,无一不透露出一些神秘的气息。除了壁画外,四周地面上都放着许多精美的随葬品,有黄金制成的器皿,各种珠宝玉石,还有一些不知道有什么用途的东西,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随葬品的精美程度和世所罕见的程度,都大大超出了前不久才出土的西夏王陵。 墓室正央是用大理石砌成高台,高台之上,就是一座黄金打造的棺椁,棺椁上除了镶满了各种各样的宝石外,还用特殊的手法,在椁盖上雕出一条展翅的金凤,和几秀盘旋的龙。凤在中,龙在侧,在云间嬉戏腾飞,从外观上看,已料知此间墓主人的身份非同一般,光是那几条盘旋的龙就足以说明了一切。 胖子强烈地克制住自己兴奋的情绪,要知道,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古代,凤凰的图案是不能随便使用的,因为,这是皇室女性的标志,然而在这座陵墓之中,所出现的凤凰图案之多,已经说明了眼前这棺椁中躺着的是一位女性,那么她会是谁呢?如果是萧太后,那这灵殿里壁画中所出现的文字为什么会比契丹文还要早?那如果不是萧太后,什么人的地位会如此之高?如果说墓主人的身份极为高贵的话,那为什么在整间墓室里,却依然没有找到墓主人的墓志铭呢?这一切的谜,可能只有开了棺椁才能揭晓。 小刘提出要开棺,我极力反对,要知道以我们现在的条件,根本无法保证棺内尸体的完好,如此冒然开棺的话,那将会给国家带来无可估计的损失,然而作为摸金校尉出身,现为考古学家的胖子,他居然也点头同意开棺,这让我极为不解,胖子说道:“很多谜团没解开,不开棺的话,咱们谁都可能出不去,或许这墓室的结构图就在棺内,只要拿到了结构图,咱们就能够走出去,这墓室已有千年,尸体定然腐化不堪,也没有太多的研究价值了,咱们既然进来了,那就开棺吧。” 我正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王娇失声叫了出来:“天哪,你们看,这壁画上居然有汉字。” 在上千年的契丹陵墓中出现除了契丹文字和另外一种不知明的文字以后,居然出现了汉字,这确实是惊人的发现,我急忙对王娇说道:“快看看,汉字写着什么?” 王娇看了一会儿,一字一句地读了出来:“夜中有大星出中天,如五斗器,流至西北,去地十余丈而止,上有星芒,炎如火,赤而黄,长五丈许而蛇行,小星皆动而东南,其陨如雨,少顷没,后有苍白气如竹丛,上冲天,色懵懵。”顿了顿,问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我低头想了想,忽道:“从字面上的记载,这似乎是描述流星雨。” 胖子点头道:“确实有流星雨的描述,可是那句‘有大星出中天,如五斗器,流至西北,去地十余丈而止,上有星芒,炎如火,赤而黄’却不是描写流星,更像是描写某种飞行器。” 听到这里,我忽然间有个念头,颤声道:“这……这古代哪有什么飞行器,如果说真的有,那岂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不明飞行物----ufo?” 一想到在古代出现了ufo,确实也不足为奇了,却不想胖子一拍双手,兴奋地说道:“就是不明飞行物。这耶律阿保机的名字是他母亲取的,在契丹话里是接收了光亮的意思,传说是他母亲梦见一道亮光坠怀而有了身孕,生下了耶律阿保机,所以给起了这个名字。如果真是这样,那……那……”胖子说到这里,声音也颤抖不已。 “那便怎么样?” “契丹亡国之后,整个契丹民族在中华大地上完全地消失了,至今到现在仍是一个谜团,如果说契丹族是外星人的后代,你说……你说会怎样?若真是这样的话,那……那此间的墓主人,说不准就是古代的外星人。”胖子一语惊人,众人听完,都不由地“啊”的一声,嘴巴大张,形成了一个夸张的“o”字型! 建了一个qq群,欢迎大家给老龙意见和建议. 群号:51424957验证:神秘事件 第三十二章 阿夏克族 胖子的推断,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但是,从王娇发现的那段古文的描述,除了不明发行物体外,确实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释。由于王娇的发现,我们不得不暂时放弃打开棺椁,而是跑到壁画前仔细端详起来。 墓室里壁画不多,只有左右两边各挂了两幅壁画,王娇所念的那段古文,正是第一幅壁画上的字,第一幅壁画的画面确实和文字描述的一样,几十个燃烧的小火球从天而降,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流星雨,契丹民族早期并不受中原文化的影响,所以他们的画虽然很精美,但终究和中原的画相比略显了粗糙,饶是如此,这天空中的流星雨还是一眼便能看出来的。流星雨中,模糊可以看到一个圆盘形,又似漏斗状的巨大物体,中间的顏色是红色,而周围却又发着黄色的光,壁画下方,是一群跪地膜拜的人,他们面部特征只是一笔带过,但从画面上来看,其阵势极为壮观,也可以看得出他们对这个红色的发光物体十分崇拜。 再看第二幅壁画,第二幅壁画所画的一个人,双手张开,双脚合拢,却漂亮在空中,那姿势和耶酥差不了多少,在那个人的下方,有无数手执弯刀的契丹武士向那漂浮在空中的人跪拜,那漂浮在空中的人虽然没有勾勒出面庞和五官,但从她的衣服线条可以看出,这个漂浮在空中的人为女性,我转头问胖子:“这些契丹武士排列有序,似乎不像是普通的人武士,这等阵势似乎更像是军队。”胖子没有回答我,只是铁青着脸点了点头,我不知道为什么胖子的脸色会这么难看,于是我向王娇使了一个眼色,王娇会意,走过来问道:“胖子,你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让看一看。” 胖子急忙摆摆手:“我……我没事儿的……咱们再看下一幅。” 王娇向我打了一个手势,示意这个忙她帮不上了,我只好点点头。回想了一下刚才的情形,自从胖子说此间墓主人很有可能不是地球人的时候,他的神情是如此激动,如此亢奋,然后在看过两幅壁画之后,他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从他的表情上看来看,似乎他有种难言之隐不能说出来,想到这里,我嘴上虽然不说什么,而看壁画的情绪也全无,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壁画,一边留意胖子。 第三幅壁画很眼熟,似乎在哪里见到过,可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幸好王娇提醒道:“咦,这不是咱们在猜年龄时看到的那幅画吗?怎么会在这里?” 我恍然大悟,笑道:“这幅画和先前我们所看到的画的内容一模一样,却不是先前的那幅画,你看,这幅画是彩色的,是一幅彩绘画,而先前看到的猜年龄的那幅画,是浮雕画,而且尺寸大小也不一样。不过这相同的画既然出现在这里,那么可以断定,我们先前猜年龄的那个人,应该就是墓主人了。”说完,我转头看了一眼胖子,笑问道:“是不是啊,胖子?” 胖子没理我,只是“哼”了一声,脸色越发难看了。 走到第四幅壁画前,我微微吃了一惊,这幅壁画的内容,居然和我的梦境大抵相同,画上一个男人躺在了床上,目光呆滞,嘴巴大开,从画面上来看,这个男子应该是已经死亡了,在床边,有一个女子,手里拿着一条虫子,放进了那个男子的嘴里,这幅画不像前三幅,只是用彩色线条勾勒而成,相反这幅画的画风极为细腻,光泽度饱满,一眼看上去,就像是才画好不久的,我微微一愣,不由自主地退开一步,失声叫道:“这……这男子分明已经死去,而这个女人居然用虫子来喂他,而这个虫子居然和我梦境里的一模一样,难道我的梦,竟会和这陵墓有关?” 经我一提醒,小刘和王娇也是脸上变色,而胖子则更加夸张,双腿一软,“扑通”一声,摔倒在地,竟然昏迷了,这让我更加肯定,胖子一定有不可告人之事瞒着我们。王娇急忙俯下身,伸手去掐胖子的人中,过了半晌,胖子才悠悠醒转过来,见到我们几个人都盯着他,尴尬地笑了笑,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自嘲地说道:“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我一阵头晕,怎么就摔倒了?” “胖子----”我冷不丁叫了他一声。 “啊----什……什么事?” “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们?” “没……没有,我会有什么事儿,呵呵,没有。” 小刘一把揪着胖子的衣领:“胖子,你难道不知道政府的政策一向提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吗?我老早就看你不对劲了,你还是趁早自己交待,否则让咱们查出来,哼哼……” 胖子顿时低下了头,沉默不语,我心中暗喜,没想到小刘这一招居然还真管用。 过了半晌,只听胖子说道:“陆警官,小刘,王娇,我想求你们一件事情。我知道陆警官是一个极守原则的人,唉,这件事……这件事……你们就算不答应,我也不会怪你们的。” 我暗道,这胖子果然有事情瞒着我们,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情,他不说,我又怎么会事先便答应他,当下说道:“好,你说是什么事情,如果合乎情理,我们都会答应你的。” 胖子缓缓抬起头来,目光从我们三个人身上一扫而过,才说道:“呆会儿我要开棺,希望你们不要阻止我。” “什么?开棺?”小刘第一个就跳出来,“不行,绝对不行,咱们这里没有什么技术设备,冒然开棺的话,会给国家带来多大的损失。” “这个我也知道……不过,唉,算了,天命如此,我也没有什么话好说。”胖子手一伸,向王娇说道:“阿娇,有没有注射器?” 王娇警觉地退开一步,问道:“你要注射器干嘛?” 胖子说道:“我听说只要将空气推到静脉血管里,空气就会在血管中形成气泡,阻止血液循环到心脏,这样人就会在几秒内猝死,是不是这样?” 王娇点点头,笑道:“是啊,想不到胖子你也懂点医学常识哪。”说完,王娇似乎觉得有些隐隐不对,当下退开一步,颤声道:“你想……想用注册器干嘛?” 胖子脸色苍白,苦笑道:“不开棺,我就死路一条,还不如死在这里的好。”说着,转头看着我,说道:“陆警官,我知道你为人正直,大公无私,我包里有夹层,里面是我这几年来的研究报道,我死了之后,若你们能够走出这古陵,请你将这份报告交给文物局的专家。” 我不以为然,宽慰道:“胖子,王娇可是医学专家,你要是在这里死了,岂不是对王娇的名声大有损毁?你是不是得了什么病?让王娇帮你看看,就算这里缺药缺人,我想保你一条小命,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王娇也说道:“是啊,胖子,你就这么不相信我?” “相信,我知道王娇的医术高超,可是对我这个……这个实在没有办法,唯一的希望只有开棺,这样我还有救,虽然我知道这么做,将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可是我也是不得以啊。” “为什么,你总该说一说原因吧?你不说原因,我们又怎么会让你开棺?” “好吧,既然你们非得让我说原因,我就简单地说一下。”胖子说着,伸手向小刘说道:“小刘,给我一支烟。” “哈……胖子,你还会抽烟?”小刘说着,递了一支烟给胖子,胖子苦笑道:“人都要死了,抽就抽吧。”说着,将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又不住地咳嗽,半晌才恢复过来,然后缓缓地说道:“契丹的耶律阿保机于公元916年建立了契丹国,到耶律延禧于公元1125年被俘辽亡,辽存国共209年。辽灭亡后,阿保机第八世孙耶律大石又于公元1124年建立了西辽,存国90多年,1218年为元朝所灭。但令人不解的是,伴随着大辽帝国的灭亡,最多时曾拥有120多万人口的契丹民族也随之消失得无踪无影。你们想想,120多万人口的契丹人,在历史长河中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什么概念?” 我点了点头:“确实,契丹民族的消失是长久以来一个不解之谜,不过我以前曾看到过专家们的推测,说是契丹族已经和汉族、满族、蒙古族等民族同化了,所以才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胖子哑然而笑:“同化?亏得那些所谓专家才想得出来,这些完全就是推测,丝毫没有任何依据,历史就是历史,无论历史怎么样,这都是不能改变的,没有依据就是杜撰,就是为自己的研究没成果而找的一个借口。”顿了顿,又道:“我就不相信这120万人口的契丹人会全部被汉人同化,所以在五年前,我便着手研究契丹族的消失之迷,后来一个机会,我偶然到了南疆,发现了苗族的一个分支,与契丹族有着惊人的关系,无论是dna的鉴定,还是遗留下来的物品和生活习惯,他们都保持着契丹人大部分传统。” “那你有什么证据吗?” “有。” “是他们的文字?” “不,他们只有语言,没有文字。不过,我在他们族里,发现了这墓室里的四幅壁画,就是刚才我们所看到的四幅壁画,是一模一样的。” 我脑中念头急闪而过,脱口而出:“你说的是苗族的一个分支----阿夏克族?” “不错,就是阿夏克族。”胖子说到这里,长长舒了一口气,似乎是将积闷于胸中多年的心事吐出来一样,神情竟尔显得很是轻松,半晌,他将烟头扔在地上,然后用脚使劲踩灭,才说道:“阿夏克族虽然归为苗族,那是因为他们所处之地在苗疆的关系,而且阿夏克族仅有两百多人,所以在划分民族的时候,便将这两百多人也划到了苗族里,其实,他们真是真正的契丹后裔,真正的保持着契丹血统和文化的契丹人!” 胖子一语惊人,我们不由自主地“啊……”了一声。 第三十三章 诈尸 我仔细推敲着胖子的话,想要摸清他的话里到底有多少水分,想了半天,我才开口问道:“不对啊,胖子,契丹人雄据漠北,又怎么会和南疆的阿夏克族有着密切的关联,你是不是弄错了?” 胖子摇了摇头,解释道:“契丹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历史条件下,大都融入其它民族之中。辽亡以后,除一部分契丹人随耶律大石西迁以外,大部分契丹人仍留居在东北地区。这些契丹人虽大都与女真、高丽、蒙古族融合,但一部分契丹人还是以集团形式保留着契丹民族的风俗习惯。金、蒙战争爆发以后,许多契丹人起事,参加反抗女真人统治的斗争。这部分契丹人有的被女真人镇压,有的投靠蒙古人。投靠蒙古人的这部分契丹人,随着蒙古人东征西讨,契丹人也随之分散到了全国各地。我们都知道,元朝时期,我国的领土疆域最为广阔,将近2200万平方公里,东到高丽,西至法国莱茵河畔,北到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南至整个东南亚,包括了今天的泰国和越南,所以契丹人在南疆也没有什么稀奇的。” “可是,就算阿夏克族是契丹人的后裔,那和这壁画上的不明飞行物体有什么关系?而且,至今都没有确定到底有没有除地球以外的其他文明存在,更何况在古代?” 胖子笑了笑,说道:“咱们人类也就发展了几百万年,便已经飞向了太空,登上了月球,要知道,地球的存在已有了几十亿年,而宇宙的形成还要比地球早上几百亿,地球以外的文明,是有可能的,在许多史书里,都有记载,还包括最权威的《史记》,最早的记载远在夏朝就出现了不明飞行物。” “那不明飞行物、外星人和契丹族有什么关系?” “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吗?耶律阿保机的名字在契丹话里,是接收了发光的意思,我推测,耶律阿保机很有可能是外星人与地球人结合生下来的,而此间墓主人,也极有可能是一个外星人,这个外星人,不仅仅统率了整个大辽的军队,还创造了‘天门阵’,这些在先前那幅猜年龄的壁画中已经说明了这一切,这个外星人不仅仅帮助契丹人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国家,还传授给契丹人一种秘术,这种秘术作用十分广,不仅仅可以控制人的思维,还可以控制人的行动,所以,在我们进入这陵之前,不是见到了一幅魔画吗?看到那张魔画,人就会失去心智,做出一些常人所不理解的事情来。” 经过胖子的一番讲解,我也隐隐意识到躺这凤棺里墓主人不像是普通人,当下问道:“就算这凤棺里躺着外星人,那和你向王娇要注射器自杀有什么关系?” 胖子那张肥脸顿时毫无血色,他的嘴巴张了张,似乎有什么话想要说,但始终也没说什么,只道:“算了,该说的我也说了,开不开这个凤棺,你们自己决定吧。” 胖子宁愿一死也不愿意说出其中的原委,想必其中定有隐情,只不过他不愿意说,我们谁也没有办法。我点了一支烟,仔细地想了想胖子所说过的话,倘若他的话是真的话,那么不开棺,胖子难免一死,而我们三个人在这个古陵里,未必找得到其他的出口,毕竟我们对于考古学来说,完全就是门外汉,倘若开了棺,胖子说不定得救,至于找不找得到出陵的出口不好说,但我们三个人总不能看着胖子死在我们面前吧,想到这里,我站起身来,轻咳了一声。 众人的目光投向我,似乎就等着我说话了。 “开棺吧。”我淡淡地说道。 “什么?”众人似乎没有听清楚,小刘第一个跳起来,指着我说道:“陆警官,我没听错吧,你要开棺?那万一开了棺,仍救不了胖子,那国家将会损失多大?” “没办法,人活着总得抱一个希望吧,没有什么事情是百分之百正确的,难道我们真看着胖子死在我们面前而无动于衷吗?这所有的谜,只有开了棺,才能够得到一一证实。”顿了顿,我又重复了一遍:“开吧。” 胖子又惊又喜,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激动地说道:“陆警官,你说的是真的?真要开棺?你想清楚没有?” 我点了点头:“想清楚了,我们不能看着同伴在我们面前牺牲而无所作为,虽然我仍对你抱有怀疑,但姑且相信你所说的,所以我们必须开棺证实。胖子,你是考古学家,开棺的事情你来指挥,能将损失降到最低那最好。” “这个自然,好,陆警官,多谢你相信我,我们这就开棺。”胖子说着,转头对小刘说道:“小刘,帮忙。阿娇,你站远些。” 胖子一声令下,我和小刘各站在一旁,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将黄金打造的椁盖抬了起来,原以为抬起椁盖,就会闻到一股尸首腐烂的气息,我事先还特意找王娇拿了两团医用棉花塞进鼻孔里,却不想椁盖掀起的那一瞬间,我并没有闻到令人作呕的尸臭,反而闻到了一股淡淡地清香,虽然还没能见到椁内的尸体,却让我更加证实了,这种清香是由一种长自于西域的一种植物所提取的香料散发出来的,这种植物据说只生长在西域的崇山峻岭之间,很是难得,所提取的香料在古代除了能够用作熏衣、沐浴以外,还具有杀菌、驱虫之效,只不过这种香料极难提炼成功,所以也特别珍贵,由此可以推断出,此间墓主人的身份极为显贵,而且是女性的可能性极大。 我和小刘小心地将黄金椁盖放到一旁的地上,回过头看到胖子站在凤椁旁边,目光盯着椁内,一动也不动,不过,在这样寂静的墓室里,我很明显地察觉到胖子的呼吸急促起来。我站起身,往椁里一看,顿时也傻眼了:原来凤棺之内,还嵌有一个内棺,内棺似乎是由一块巨大的天然紫水晶构成,紫水晶内棺的接口处,均用一种透明无色的胶状物质密封,透过紫水晶,隐约可以看到棺椁内有一具尸体,虽然紫水晶透光性不是很高,但可以看到椁内的尸体无异于常人,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外星人”。不过令我们所意外的是,在紫水晶内椁表面,竟然再一次出现了一只巨大的凤凰,而这只凤凰是用工具在天然紫水晶上打凿出来的,纹理细腻清晰,要知道,紫水晶的硬度不小,虽然硬,但是很脆,想要用工具在紫水晶上打凿出一只凤凰颇为不易,况且这只巨大的凤凰纹理清晰细腻,丝毫没有破损,也没有裂纹。 我忍不住轻轻地伸出手,抚摸着这只凤凰,感叹道:“别说这陵墓,仅仅只是这个紫水晶内棺,已是价值连城了,不过胖子,里面这个人,似乎不像是外星人啊。” 胖子反问了一句:“那你说外星人应该长什么样子?” 我微微一愣,点了点头,确实,没有人见过外星人,大脑里所存在的外星人的模样,完全就是那些电影导演想像出来的,当下说道:“内棺要不要开?”现在透过紫水晶内棺可以看到,棺内的尸体似乎并没有腐烂成枯骨,看来契丹人的防腐技术十分高超,倘若再开内棺,只怕尸体和空气相触,立时便起剧烈的化学反应而迅速消失,倘若不开内棺,那咱们打开了黄金棺椁,就一点儿意义也没有了。 胖子显然是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激动,那种激动属于一个考古学家的激动,并不是活命有望的那种激动,他用力点点头:“开。” 我和小刘用小刀轻轻地将紫水晶内棺接口处的那些胶将物质一点点地刮去,这些胶状物质虽然不是很厚,但极难清理,不得不借用了王娇的医药酒精,才能够完全清理下来。接近一个多小时的工作,总算大功告成,我累得双眼直冒金星,不过心里却很兴奋,倘若棺内所躺着的尸体是外星人,那将会是震惊世界的新闻。 一切准备就绪,我向小刘使了一个眼色,准备将紫水晶内棺盖子抬起来的时候,胖子叫了一声“慢”,然后摸出一支蜡烛在墓室的东南角方向点上,说道:“不管不棺椁里的尸体是不是外星人,咱们须得小心谨慎,一切还是按照规矩来办,如果蜡烛熄了,你们迅速将棺盖给盖上,还有,‘摸金校尉’有规矩,这开棺得‘开西不开北’,一来是为了防止尸体接触到阳气,二来是为了防止棺内有厉害的机关,总之一句话,小心驶得万年船。” 我听完胖子的话,差一点儿开口骂他“唐僧”,幸好胖子机灵,见我脸色不对,迅速将要交待的话一口气说完,我和小刘都是门外汉,胖子所说的话听起来也蛮有道理的,当下我向小刘使个眼色,嘴里叫道:“起----” 我和小刘刚将紫水晶棺盖抬起来约摸数寸,只见棺内迅速窜起一股白色的气体,我们早有心理准备,急忙屏住呼吸,这些白色气体不是尸气,也是毒气,而且第一口最毒,万万不能吸进体内。谁知道这股白气刚刚散开,只听“呯----”的一声,水晶棺里突然间一个死人坐直了身体,这一突然间的变故使我大吃一惊,急忙想要将棺盖重新合上,谁知道小刘和我没有默契,他仍是将棺盖往外挪,只听“咣当”一声,那个坐直了身子的死人,头部硬生生地撞在了棺盖之上,力道之大令人出乎意料,我只觉得双臂剧震,手中抬着的紫水晶棺盖,顿时化为无数碎裂的水晶晶体,与此同时,东南角那支蜡烛“呼”的一声,灭了。 qq群:51424957 如果您对此书感兴趣,又或者有什么好的建议,请加群告诉老龙.感激不尽. 第三十四章 黄金面具 蜡烛熄灭的瞬间,我脑海中闪过了无数个念头,暗道一声“糟糕”,当下往后跃开,小刘也被吓呆了,站在凤棺旁边一动也不动,直到我叫了他两声,他这才反应过来,退开几步,脸上全无血色,王娇显然也被刚才突然间坐立起来的尸体吓坏了,躲在胖子身后,连头都不敢伸出来。 一时间,周围静得连根针掉在了地上,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我大气不敢出一口,强忍住狂乱地心跳,轻声问道:“胖子,这……这是怎么回事儿?莫不是诈尸?” 胖子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小刘颤声道:“我看不像是诈尸,那个尸体根本不像是人。” “不像是人?喂,你看清楚没有,不是人的尸体是什么?不过刚才我吓坏了,没注意到长什么模样,小刘,你看清楚了没有?” “没有,不过我好像看到那尸体的头上,戴着一个面具。”顿了顿,又补充道:“是黄金面具。” “黄金面具?”我重复道,然后将目光投向了胖子,只见胖子苍白的肥脸,恢复了几分红润,长长吁了一口气:“契丹人贵族下葬之时,都戴有面具下葬的,这是他们由来已久的风俗,这倒没什么好奇怪的。” 小刘瞪了胖子一眼:“你站在旁边,当然不奇怪,亏我们还小心翼翼地用酒精将这水晶棺接口处的胶状物质擦掉,早知道这家伙会撞坏水晶棺盖,当时我们也没必要这么费劲去擦了,直接砸烂就行了,只不过奇怪的是,这尸体怎么会坐起来,而且力道之大,居然将整个水晶棺盖给撞得粉碎。”说着,不住地连连摇头,似乎对于刚才的事件想不通。 “是啊,当时我还以为是我们所遇到的契丹武士的干尸,可没想到这尸体的力气大得出奇,他的头撞在了水晶棺盖上的时候,我双臂巨震,就好像被一头牛,啊不,应该像是被火车撞到一样,那力量,啧啧,连这么坚硬的水晶棺盖都撞得粉碎。” 小刘问道:“那他怎么又不动了?陆警官,你经常和死人打交道,要不你走近看看?” 我身体微微一颤,心里直发毛,可是却又不甘心,肚里暗骂道:“好你个小刘,你自己不去看,却要让我去?”嘴里却说道:“要不咱们一起看?” “一起?我看还是你去吧。” “怎么?你不敢?不敢早说嘛,我让王娇和我一起看。” 小刘不服气地道:“谁说我不敢?看就看,我数一、二、三,我们一起走到棺材旁边。”说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显然是为了镇定一下自己的情绪,“一……” “二……” “三……”话间刚落,我抬起脚来往前一迈,走到凤棺面前,而小刘却只是佯装抬了抬脚,并没有往前迈进,我心里大呼上当,妈的小刘,看上去貌似忠厚老实,却不想如此奸滑,看来古人说得话一点儿也不错,什么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不过我却没有理会小刘耍诈,而是我的目光被水晶棺里的尸体给吸引住了。 说具实在话,我干刑警这么多年,和我打过交道的尸体已经不少了,可是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美丽的尸体。尸体并不像想象中的木乃伊那样被厚重的纱布包裹得像个大粽子,鼻子里也没有闻到那令人作呕的尸体腐烂的味道,反而带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不像玫瑰,这种幽香没有玫瑰的香味那般浓烈,也不像是茉莉,这香味也不如茉莉那般清新,更像是女人身上以生具来的女儿香,吸入体内,顿觉全身的疲倦消失了一样。除了香味,让我更为震惊的就是尸体,尸体没有被纱布包裹得严严实实,反正只是穿着一件似纱非纱,似绸非绸的衣料所制成的长衫,这种衣服面料十分薄,一眼望去,隐约可以见到墓主人那吹弹得破的肌肤。虽然尸体头戴黄金面具,但从那妙曼的身形和如雪的肌肤可以看出,墓主人是一位女性,而且年龄绝对不超过三十岁。 看到保存得如此完好的尸体时,我顿时有了一种错觉,墓主人不像是已经死去,反而更像是睡美人一样,正等待着她的白马王子的亲吻将她唤醒,当然,这“白马王子”肯定不会是我,至于是不是小刘和胖子,那就不好说了。 小刘不敢靠近凤棺,只是见我望着棺内怔怔出神,不由地好奇心大起,问道:“陆警官,你看到了什么?”我没有理会他,直到他问到了第三遍时,我摇了摇头,叹息道:“这世上竟然会有保存得如此完美尸体。” 胖子问道:“怎么样,是外星人吗?” “我看不像,体型和地球人差不多,非但不像是外星人,也不像是契丹人,反而更像是中原女子。” “不会吧?”胖子说着,不相信地走到我身旁,目光从我身上移到了凤棺内女尸身上,我很明显地感觉到胖子全身微微一震,只听他喃喃自语道:“不可能,不可能啊,这世上竟然有保存得如此完好的尸体,而且似乎也没有用到防腐药材。从衣着上来看,确实不像是契丹人,可是却又面戴黄金面具,这又是契丹人下葬时的风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突然间一个念头闯进我的脑海里,顿时我的大脑“嗡”的一声,一时间变成了空白,说道:“胖子,我们开棺的时候,尸体为什么会突然间坐了起来?” 胖子一脸茫然,说道:“很可能是棺内进了空气,接触到尸体,导致尸体全身肌肉收缩,在肌肉的牵动下坐直身子,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是透过衣服来看,尸体的肌肉并没有收缩过的迹象,就算是肌肉收缩,那也没道理会有这么大的力量,使尸体的头部撞碎了水晶棺盖,要知道,水晶的硬度可不小,虽然比不上钻石,可是想要让这棺盖撞得如此粉碎,那力量可不小。”顿了顿,我又补充道:“这尸体是不是外星人的尸体也很难说,没有证据证明外星人的长相和地球人不一样。更重要的一点,我觉得墓主人不像是已经死亡,更像是睡着,甚至像冬眠一样。你看,她的肌肤红润,弹性十足,并且开棺之后,并没有那种浓烈的防腐剂的味道,虽然开棺的时候,闻到了一股产自西域的香料的味道,虽然有防腐的功能,但是我觉得用在棺内,其驱虫的作用要远远大于防腐的作用。” 小刘和王娇被我和胖子的对话感染了,他们壮起胆子来到凤棺前,都怔怔地盯着棺内的尸体看了许久,王娇忽然说道:“我怎么感觉不到一点儿死亡的气息,这墓主人不像是死亡,似乎更像是睡着了或者冬眠了一样,如果说是死亡,那为什么尸体不腐烂?马王堆出土时,虽然尸体处理时防腐做得很好,可是一接触到空气,尸体便慢慢变色,萎缩,最后化为一具骸骨,可是这具尸体不一样,接空气接触了这么长时间,肤色仍就是很红润,并没有加速腐化的迹象,可是要说墓主人是在冬眠的话,那几乎一千年的时间不吃不喝躺着,那……那怎么能让人相信呢?再说,蛇在冬眠的时候,也需要消耗热量,也有必要的呼吸,可是这水晶棺密封得很好,空气根本没有办法进入到棺内,无法供给冬眠的墓主人必需的氧气啊。” 胖子点点头,说道:“阿娇说得很有道理,要解开这个谜,我看只有将这黄金面具摘下来看一看。” “黄金面具?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不知道为什么,从打我看到这黄金面具,我心里总有说不出来的不舒服,总觉得这黄金面具的模样太过于诡异了。”说着,我手一伸,准备将黄金面具给摘下,一睹这千年不化女尸的庐山真面目的时候,小刘突然间将我的手一拦,笑道:“陆警官,这面具我来摘吧,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呢,是吧?”不等我回答,伸手便要摘女尸面上的黄金面具。 突然王娇“啊”一声尖叫,指着尸体想要说什么,可是只见她嘴巴动了动,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神情显得极为恐怖,嘴里只是语无伦次地叫道:“她……她……” 我知道王娇是过于紧张,才会说话结巴的,当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宽慰道:“阿娇,别着急,慢慢说。” 王娇是名医生,不用我多说,她自己也知道怎么调节自己的情绪,当下深深吸了几口气,待得情绪稍稍平静了一些的时候,才颤声道:“她……她……我看到她的手,似乎动了一下……” ps:让大家久等了,这几天有些琐事缠身,没来得及,希望大家别见怪。 第三十五章 活尸 王娇的声音虽然不大,可是无形中给了我们心理上巨大的压力,这沉睡了上千年的古尸的手如果真的如王娇所说的那样“动了一下”,那就乖乖不得了。我明显感到自己的呼吸急促了起来,而小刘伸出去要摘黄金面具的手也停滞在空中,一动也不敢动,就仿佛时间被定格了一般。 我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女尸那修长的手指,足足有五分钟之久,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当下低声问道:“阿娇,你是不是眼睛花,看错了?” 王娇心下害怕,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开一步,颤声道:“不……不会的,刚才我明明看到她的手动了一下,是不是这尸体像那两只契丹武士的干尸一样,又复活了?” 一听到“复活”,想起刚才开棺时,尸体突然间坐直了身子,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若是尸体当真能够复活,那……那我一直所坚持的“唯物主义论”将被这尸体的复活击个粉碎,虽然说不可思议,可是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当下我伸一伸,轻轻地握住王娇那双冰冷的小手,我很明显地感觉到王娇的小手不停地抖动着,不时还往外渗出冷汗,当下安慰道:“阿娇,别害怕,这不,我们都在呢,刚才你只是眼睛花了,没事儿的,这尸体不是好端端地躺在棺材里吗?”说着,我转头望着小刘,说道:“小刘,你不是要摘黄金面具吗?还不快动手?” 我知道,自从走进陵墓以来,我们四个人的神经一直紧绷着,就像一张拉得满满的大弓,稍稍受到一些刺激,很有可能就会精神崩溃,眼前最大的敌人,不是这千年不化的古尸,不是找不到陵墓的出口,而是我们自己,所有的压力,都来自于我们自己,虽然胖子在这方面懂的比我多,但是这心理素质,只怕我要比众人都要好得多,越是慌乱,越是不能解决问题,目前最要紧的,就是不能让其他人精神紧张。当下见小刘不敢伸手去摘黄金面具,于是我便轻松地笑了笑:“小刘,想不到你一个堂堂的人民子弟兵,居然还这么迷信?虽然这尸体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腐化,但毕竟她已经在这棺材里躺了将近一千年了,这一千多年来,她不曾动过,关节处早已变得僵硬,就算尸体复活,那有什么可怕的?既然你不敢摘,那就由我来摘吧。”说完,我向女尸的头部伸出右手,准备将黄金面具摘下。 说句实在话,当时我的一颗心脏的跳动几乎达到了极限,要说我不害怕,那是假的,说不定我比任何人都还要害怕,我的呼吸几乎停止,目光死死地盯着那黄金面具,心里暗暗戒备着,众人的目光停留在我伸出去的右手上,随着右手越来越接近那黄金面具,我的一颗心几乎要从胸膛里跳出来,蓦地,我突然间右手发力,双眼一闭,狠下心猛地扯住了黄金面具的边缘,用力一拉,整个黄金面具被我轻松地拿了起来,然后我奋力一甩,将黄金面具远远地抛了出去,那情形,仿佛那黄金面具会咬人似的。 映入眼前的是一张极为秀丽的脸庞,白晳胜雪的肌肤,微微透出一丝红润之色,高而小巧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湿润的双唇,双唇半开半合,极具诱惑力,若不是眼前的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活人的话,只怕我会忍不住去吻她的双唇。众人都被这具极为美丽的女尸给惊呆了,尸体面上呈现出安祥怡静,没有一丝死亡的气息,就好像是熟睡中一般。 众人见没有发生什么危险,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正待要说话的时候,突然间,女尸睁开了双眼,目光死死地盯着我,我心下大骇之极,往胖子身边挪了挪,想要避开那令人窒息的目光,谁知道,女尸仿佛复活了一般,那双妙目(估且用‘妙目’一词,毕竟她的双眼太美了)似乎也在跟着转动,无论我移动到哪里,她的目光也跟着移动到哪里,仿佛我就是她的仇人一样。 我背心早已被冷汗浸湿了,小腿肚儿不停地打颤,我低声问道:“胖子,这女尸盯着我呢,快想办法。”说着,我斜眼一瞥,胖子那个肥脸上,也全都是汗水,小刘脸色早已大变,而王娇更是害怕,躲在了胖子身后。 胖子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轻轻地说道:“可能是尸变,小刘,陆警官,你们一起动手,将她给死死地按在棺材里,千万别让她出来。” 我知道胖子一定会想出办法对付她,当下我向小刘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和我一起动手。我右手下垂,比了一个“三”字,当我握起拳头的时候,猛然间,我和小刘往前一扑,死死地按住了这具怪异的女尸,我按着女尸的双肩,小刘按着女尸的双脚,可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是,原以为这女尸会力大无穷,在我们按住她的时候,她会拼命地挣扎,可是奇怪的是,这女尸却又一动也不动,甚至都没有挣扎过,虽然让我们有些意外,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冲胖子吼道:“胖子,还愣着干嘛,动手。” 胖子手中早已紧握着事先准备好的黑驴蹄子,嘴里说道:“按住了,陆警官,你闭上嘴巴,屏住呼吸,你的头和她的头相距很近,小心这尸体向你喷尸气,尸气入脑,你就废了。”边说着,一手翘开女尸的嘴巴,一手拿着黑驴蹄子,往女尸口中硬塞。可是无论他怎么用力,那黑驴蹄子硬是塞不进去,不是因为女尸嘴巴开口没有黑驴蹄子那么粗,而是这女尸口中,似乎含着一个物体,胖子一时间没有注意,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女尸口中硬塞,当然塞不进去,边塞嘴里边叫道:“妈的,见鬼了,从来没有见到过不怕黑驴蹄子的僵尸。” 突然间,我发现这女尸的脸上出现极为痛苦的神情,一直死盯着我的双眼,似乎还流露出一丝怨恨的神情,当下我不敢再看,将头扭到一旁,问道:“胖子,你有没有搞错?她嘴里有东西,你怎么可能塞得进去?还有,难道非得塞进她的嘴里,这黑驴蹄子才起作用吗?” 胖子一抹肥脸上的汗水,喘着粗气说道:“你不说我还差点儿给忘了,这黑驴蹄子为什么没有起作用?难道说她不是尸体?” 胖子的话再一次提醒了我,回想起那女尸的双眸竟然流露出怨恨的目光,脸上也显得极为痛苦的表情,难道人死了之后,还能够做出如此生动丰富的表情吗?想到这里,我再一次转过头来,看着这具千年女尸,却惊讶地发现,这具女尸不单单有着和活人一样的表情,而且,胖子用力往她嘴里塞黑驴蹄子的时候,不小心碰伤了女尸的嘴角,伤口处竟然流出殷红的血,尸体竟然会流血?这当真有些不可思议,要知道,从医学角度上来分析,人死了之后,大脑中枢不再发出“信号”,驱使心脏跳动,这心脏自然是停止的,而人体全身的血液循环,均来自于心脏的跳动,心脏不跳动了,血液循环自然是停止的,就算碰破了皮肤,血液是不可能流出体外的,更何况这具尸体已有了上千年的历史。从流出的血液色泽上来判断,这些血应该是动脉血,难道说躺在这水晶凤棺里的尸体并没有“死”,又或者说她根本就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活人?想到这里,我急忙喝止了胖子,让他暂时别用黑驴蹄子塞女尸的嘴,然后对王娇说道:“阿娇,快,你是医生,快看看尸体有没有脉搏?” 本来我也可以去给尸体“把脉”的,可是我并不敢确认“她”到底是不是尸体,也不敢松懈,所以让王娇去给“她”把脉,而我依旧死死地按住了女尸的双肩。王娇本来千万个不愿意,不过这个时候,她也没有办法,只好壮起胆子,将伸手到了女尸的手腕处,仔细地给尸体把脉,十多秒钟后,王娇摇了摇头,说道:“陆警官,你开什么玩笑,哪有听过尸体还有脉搏的?”说着,不屑地摇了摇头。 “你再仔细看看,如果没有脉搏,那怎么会有鲜血流出来?” 王娇笑得直打跌:“拜托,胖子这么用力地将黑驴蹄子往尸体嘴里塞,自然会对尸体的皮肤有所挤压,虽然这具尸体已有上千年了,可是从尸体完好性来看,不知道什么原因,尸体并没有腐化,这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尸体保存得如此完好,血管里的血液自然也很新鲜,胖子塞黑驴蹄子的时候挤压到皮肤里的血管,这血液自然会流出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王娇说到这里,全身蓦地一震,脸色大变,双眼中充满了不可思议,我料想王娇似乎想起了什么,又或者找到了什么,当下问道:“阿娇,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发现?” 王娇脸上那美丽的五官扭曲得十分恐怖,仿佛看见了这世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声音也随之颤抖起来:“她……她的心脏真的在……在跳动……” 第三十六章 尸变 “什么?你说什么?”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声重复着又问了一遍。 “嘘……”王娇神色凝重地示意我们不要发出声音,然后她取出手机,看着时间,一只手轻轻地搭在了女尸的脉搏上,过了一会儿,她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郑重地说道:“她的心脏真的在跳动,跳动的频率很慢,几乎趋于停止状态。” “那是多少?” “基本上每分钟跳动一次。”王娇苦笑着说道,“你们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我们知道,基本上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的心脏跳动的频率是每分钟7080次,如果心脏跳动的频率过于缓慢,就会引起脑部供血量不足,导致头昏等症状的出现,更严重的,会引起休克,甚至是死亡。像她这样每一分钟心脏只跳动一次,我还闻所未闻。” “那是什么意思?那她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都不是。若要说她已经死了,可是她的心脏仍在跳动,呼吸仍在继续,体内的血液循环也仍在进行着,可是要说她活着,这么缓慢的心跳,根本不足以维持她的生命,不过有一种可能例外,那就是休眠。” “休眠?” “不错,自然界里有很多生物都会休眠,比如说蛇、青蛙和刺猬。而冬眠则是休眠现象的一种。是动物对冬季不利的外界环境条件的一种适应。主要表现为不活动,心跳缓慢,体温下降和陷入昏睡状态。比如说刺猬吧,它在冬眠的时候,呼吸频率约会每分钟110次,而心脏跳动次数和呼吸次数也差不多,对于这具女尸,啊不,应该说是契丹人,她很有可能就是在冬眠。” 我忍俊不禁,笑道:“只听说过动物有冬眠,这人还会有冬眠的?” “有这个可能,我们人也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有时候也会保持着动物的某些特征,比如说,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有一条尾巴,医学上称这种现象为‘返祖’,说不定咱们的猿人老祖先,在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时,也会冬眠呢。”顿了顿,王娇似乎又想起什么,又说道:“或许她正是因为冬眠,才能够保持这么长的寿命吧。科学家最近发现,乌龟的平均寿命达到了177年以上,那是因为它的心脏跳动每分钟约有六次,一生之中心脏跳动约5.6亿次,而一个正常人的心跳,一生之中约有2530亿次,假如说,有一种方法,将人的心脏跳动控制在每分种一次,那说明了什么?” 我脱口答道:“难道说可以延长寿命?”说完,我又摇头笑了笑,这么荒唐的答案我都想得出来。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正常人的心跳约每分钟80次,而这个契丹女人,心脏跳动每分钟一次,无形中,就将生命延续了八倍之多,假如说她可以活到八十岁,那么生命也将延续八倍,那就是六百四十岁。” 我想了想,觉得王娇的话确实有些道理,却不想胖子冷不丁地说道:“好吧,就算她能活六百多岁,可是,这古陵的历史,没有一千年,也有八百年之久,就算她可以活到六百岁,那余下的两百岁怎么办?就算她能够活八百岁,此时也应该是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婆了,可是她依然年轻,看上去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五岁,对于这一点,你又怎么解释?好吧,正如你所说,她现在处于休眠时期,就算是她休眠时呼吸极为缓慢,可她总要呼吸的吧,可她被封闭在这水晶棺椁里,又怎么会有足够的空气来维持她的冬眠呢?这些姑且不说,我们先前所看到的壁画,和那几句古文又代表了什么?”胖子说完,长长喘了一口气,又道:“刚才我在往她嘴里塞黑驴蹄子的时候,陆警官提醒了我,在古代,人死了之后,往往都会往死者嘴里放一块玉,又或者一颗大珍珠,刚才我的黑驴蹄子塞不进她的嘴里,那是因为她嘴里含着东西的缘故,你们想想,若她不是已经死亡,谁会用东西塞进她的口中?” 小刘越听越是迷糊,问道:“你们在争论什么啊?那到底她是一具千年不化的古尸,还是一具外星人的尸体呢?又或者她并没有死,只是在冬眠而已,你们几个人各执一词,究竟该听谁的?” 胖子说道:“先把她嘴里的东西拿出来,就知道了。”说着,伸出右手,撬开女尸的嘴,左手两根手佛一探,从女尸口中取出一物。 自古以来,人死之后,其家人都会往死者口中塞一块玉,又或者一颗珍珠,这种风俗一直保留到现在。虽说古代契丹族是番邦鞑子,可是受中原文化的影响颇深,这种习俗也被继承了下来。大富大贵之人,往往会在死者嘴里塞进一颗稀世的珍珠,这种珍珠又叫“驻顏珠”,传说能使死者的身体永远不腐不化,永远保持着死前的样子,这种“驻顏珠”很是难得,我也只是听说过而已,到底有没有这种珍珠还是一个问题。除了“驻顏珠”以外,最常见的就属玉了,玉是一种很奇特的东西,它与中华文明的发展息息相关,早在石器时代起,我们的老祖先就十分崇尚玉,玉在中国的古代,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意义,所以古代的人死了之后,口中所含大多为玉,驻顏珠和玉一般都是大富大贵的人家所用,那些贫穷人家一般会用一枚铜钱放进死者口中,这种铜钱又叫“压口钱”、“衔口钱”,不过从古陵的规模和墓主人的身份来看,女尸口中所含之物,不是举世罕见的“驻顏珠”,便是绝对上品的玉,不可能是“压口钱”的。 我见胖子已将女尸口中之物取出,好奇心驱使下,我问道:“胖子,她嘴里所含的是玉,还是稀世的珍珠?” 胖子右拳紧握着从女尸口中所含之物,却不给我们看,他将右拳藏在身后,退开两步,森然道:“对不起,陆警官,这东西我不能给你。” 我正想说“我又不要你的”,突然间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胖子的意思,莫不是他想拥有这女尸口中的东西?从陵墓的规模和陪葬物品来看,这具女尸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口中所含之物定然价值不菲,甚至有可能是举世无双的东西,胖子对于历史和考古颇有研究,他祖上又是摸金校尉出身,自然懂得明器的价值高低,他拿到了女尸口中所含之物,定然是起了贪念,想将这东西占为己有,甚至……甚至他此行的真正目的,便是女尸口中所含的明器。 如果正如我所料的那样,那王娇这个时候站在胖子身旁,岂不是很危险?要知道,胖子如果说真的是想要将这明器占有己有,自然不会将这件事情泄露出去,那唯一的办法,就是将我们几个人杀死。不过我是刑警出身,小刘又是一名老兵,胖子想要将我们两人撂倒,只怕没这么容易,那么王娇将会是胖子下手的最佳目标。想到这里,我后背的冷汗直冒,稍稍镇定了一下情绪,放开按住的女尸,笑了笑,上前走了一步:“我只是想看看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还怕我把它给独吞了啊?这些文物都是国家的,大家都知道,看一眼有什么了不起的……”说着,我又向前迈了几步。 胖子脸色大变,下意识的又退开几步,胖子这么一退,更加证实了我的猜测,他若不是心虚,怕我上前抢了,又何必退开呢?不过他退开也好,先将王娇拉过来,反正这陵墓没有出口,到时候还怕胖子跑了不成? 胖子边退边森然道:“陆警官,你别过来……别过来……” 我斜眼瞥了一下王娇,王娇显然也意识到危险,脸色一变,却又不敢动,三步……两步……胖子此时已经退到了石壁边上,我和王娇也只差一步之遥,当下猛地手一伸,扯住王娇,将她拉到自己身后,脸色一变,喝道:“胖子,你想将文物占为己有吗?也不看看老子是干什么的?这里没有出口,你以为你跑得了吗?” 胖子脸色又是一变,不过此时他反而镇定下来,严肃地说道:“陆警官,我若是想携此物离开陵墓,也不会笨到没找到出口之前便和你们翻脸,更加不会不把王娇挟为人质,要挟你们,我这么做是有苦衷的,你……你们别逼我!” 我仔仔推敲了一遍胖子所说的每一句话,确实,他说的一点儿也不假,若换作是我,如果我想要独吞这件明器,也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和众人翻脸,至少是出了陵墓以后的事情,那么,胖子所说的他有苦衷,那便真的有苦衷了?当下我站定脚步,口气也缓和了许多,淡淡地说道:“那你说说看,你有什么苦衷?大家一起来到这座古陵,就是一根草上的蚂蚱,如果你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告诉我们,我们或许帮不上什么忙,但一人计短,两人计长,一定会尽可能地帮助你的。” 王娇也附和地说道:“是啊,胖子,你有什么难处,你就说出来嘛,大家都会帮你的。” 胖子见我不再向前,紧绷的神色也缓了许多,当下摇了摇头:“谢谢你们的好意,不过,你们确实帮不上忙,而且这东西我非要不可,至于我的苦衷?请原谅我现在不能告诉你们,不过陆警官,我向你保证,这件事情了结了以后,我会亲自向你道歉并说明一切的,如果说你认为我的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那么我也会随你到公安局自首的。” 我见胖子表情诚恳,不像是说谎的样子,可是他为什么又不说出他的苦衷呢?想了想,我又问道:“胖子,女尸口中的东西是什么?你拿出来我们大家看一看。” 胖子右拳握得更紧了,脸色一变,靠着石壁,摇头道:“不行,这东西对于你们没有用,也算不上什么值钱的明器,可是对于我来说,却是人命关天。” 他越是这样说,我心下就越是狐疑,认准了女尸口中的东西绝非寻常之物,看胖子的神情,他是绝对不会将这东西交出来的,不过我还是抱了一个希望,说道:“既然是这样,你就把这东西给我们看一下,如果真如你所说的那样,没有什么价值,你就算拿去了,我们也当没看见,否则的话,你要么就将我们几个人杀了灭口,不然就算安全出了陵墓,你认为你躲得了警察的追捕吗?”边说着,我边将手伸到背后,向小刘打了一个手势,示意他配合我,将胖子给制服了再说。 小刘很是聪明,看了我的手势以后,走到我身旁,胖子慌道:“小刘,陆警官,你们别逼我,我知道我不是你们的对手,可是这东西我宁死也不交……” 我不是谈判专家,也不想和胖子纠缠下去,当下低声说道:“动手----”紧接着,我一猫腰,准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胖子制服。却不想胖子这时惊声叫了一声:“不好……尸变了……” 我气极反笑:“妈的,死胖子,这个时候你说尸变,你以为我会上当吗?” 胖子声音也变了,他双眼直愣愣地盯着我身后:“真……真的尸变了……” 我不以为然,准备先将胖子撂倒再说,正准备动手时,只听到王娇“啊----”的一声尖叫,声音恐怖之极,像是受到了某种惊吓,紧接着,我脖子一紧,一双冰凉的东西,掐在我的脖子上…… 第三十七章 古老秘术 我的脖子被冰凉的东西给箍住,顿时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心里直发毛,一时之间,也不敢回头去看,万般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不及多想,两膝迅速下蹲,双肩蓦地一沉,手肘狠命地往后一撞,箍住我颈部的东西顿时一松,借此机会,我就地一个打滚,滚到了胖子身旁,回头一看,我的神哪,那水晶棺里的女尸,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不,不是“走”,我很清楚地看到,那具女尸的双足并没有着地,而是悬浮在了半空中,双足离地面约有一尺左右的距离,王娇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惊吓,躺在了水晶棺椁旁边,而小刘则定定地站着,一动也不动,目光望着我,显得十分呆滞,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低声问道:“胖子,怎么回事儿?” 当时水晶棺椁是在我的身后,自然我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胖子则是面对着水晶棺椁,所发生的一切他应该看得很清楚。只听胖子沉声说道:“果然不出我所料。” 我听得一头雾水,问道:“什么不出你所料?难道你早已料到会尸变?” 胖子低声道:“陆警官,你是**员,若是我说是尸变,你自然不会相信,对不对?” 我点点头,心想胖子果然心思缜密。 “刚才我从女尸口中拿出来的并不是什么值钱的明器,而是一颗蜡丸,蜡丸中所含的并不是什么药物,而是一种虫子。” “虫?” “不错,陆警官,你想想看,怎么样处理尸体才不会让尸体腐化?” 我想了想,摇头道:“只有像木乃伊那样,将尸体内的水分彻底除去,再用厚厚的纱布将其裹住,内包有防腐的材料及一些药物,这样或许能将尸体保存几千年而不化。” “不错,这确实是一种保存尸体的好方法,可是那是在国外,在我国,你听说过这样的方法没有?” “那到没有,只听说过当年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那具女尸,开棺之时,尸体肤色红润,伸手相触,极富弹性,犹如活人一样,可是没过多久,因为接触到了空气的关系,使得尸体迅速腐化而流出尸水,最终形了一具干尸。至于将尸体制成木乃伊那样,确实没有听过。” “想要完美的保存尸体,使得尸体在几百年后仍和死者生前一样,没有多大的改变,唯一的方法,只有让尸体成为一具‘活尸’,这样才能让尸体不会腐化,也不会形成一具干尸。所谓的‘活尸’,并不是指尸体活了,而是指在死者死后,体内仍旧保持着生理机能,比如说,心脏仍在跳动,血液仍在循环,呼吸也在继续,所不同的是,尸体没有思想意识而已。这种形式保存下来的尸体,就叫‘活尸’,虽然和医学上的‘植物人’差不多,但毕竟两者还是有些区别。这种尸体的保存方法,不用防腐材料,也不需要对尸体进行药物处理,甚至在常温下,在空气中,也能够将死者保持着死前的模样,而且几百年,几千年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胖子说到这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们中华五千的文明,确实是博大精深,这些先进的方法,外国人是不可能想出来的。” 我反手一摸胖子的额头,问道:“胖子,你不是疯了吧?这种荒谬的事情你也想得出来?” 胖子伸手将我的手挡开,继续说道:“想要让尸体保持着死前的模样,保持着缓慢的心跳和正常的血液循环系统,这种虫子是必不可少的。”胖子说着,抬起紧握的右手,“用混合着药物的蜡,将这种虫子裹住,然后塞进尸体口中,就能够保持尸体的心脏、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所以也就是为什么我将这蜡丸从女尸口中取出来的时候,就发生了尸变。” “你的意思是说,这女尸千年不化,依旧保持着和活人一样的神态,是因为这小小的虫子?那这虫子为什么能够使尸体的心脏跳动起来呢?” “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那你快将这虫子重新塞进尸体口中,这样就不会发生尸变了。” 胖子摇了摇头,叹道:“已经来不及了,你看,尸体已经长毛。就算来得及,我也不能放回去,这只虫子关系到我的生死。” 顺着胖子手指的方向望去,我看到那具漂浮半空中的尸体浑身长出了犹如头发丝一样的黑色长毛,原本红润的粉颊,也密密麻麻地布满了黑色的毛,模样恐怖之极,我大吃一惊:“为什么会这样?” 尸体长毛的现象并不少见,这些毛可以说是一种霉菌,有的尸体长白毛,有的尸体长黑毛,长白色的毛的尸体俗称“白凶”,长黑色毛的尸体叫“黑凶”,不过这“黑凶”要比“白凶”凶狠得多,在摸金校尉口中,常常称“黑凶”为“尸煞”,其凶狠程度可想而知。眼看着这具女尸就要变成了“尸煞”,我心里哪里会不慌?可是一时之间,也想不出对付它的办法,而且这“煞”漂浮在半空中,这种现象更是匪夷所思、闻所未闻,来不及多想为什么,这个世间很多事情都是解释不了的,不过世间万物,一物降一物,“尸煞”虽然厉害,可是偏偏用黑驴蹄子就能够对付它,而且,胖子手中还有一支骨玉,骨玉是至阳之物,刚好与“尸煞”相克。 胖子那张肥脸上满是汗水,他哆嗦着摸出一个黑驴蹄子,递了给我,说道:“小刘他本来体内的阴毒还未驱除,刚才‘尸煞’在你身后的时候,小刘一定是吸入了‘尸煞’呼出来的尸气,阴上加阴,虽然有生命危险,可是一时半会儿也死不了,不过要救他,也须得用这‘尸煞’身上的东西。一会儿‘尸煞’近前来的时候,我用骨玉刺进它的心脏,趁它嘴巴大张的时候,你借机将黑驴蹄子塞进它的嘴中。” 我点点头,叮嘱道:“你自己小心。” 胖子应了一声,右手执着骨玉,挺身上前,猛地往“尸煞”的心窝刺去,“尸煞”漂浮在空中,双足并不着地,而身子却迅速往后移开数米的距离,动作之快实在教人难以置信,胖子眼看一刺落空,不等招数使老,大步向前,赶上几步,再次往“尸煞”的心窝刺去,那“尸煞”退无可退,反而迎着骨玉而去,我暗道一声“不好”,这“尸煞”想要和胖子来个同归于尽,正当我想要出手救胖子时,只见胖子从怀中掏出两张黄色纸符,揉成一团,塞进鼻孔里,避免吸入剧毒的尸气,同时奋力将骨玉往“尸煞”的心窝一捅,只听“尸煞”发出一声巨吼,声音之大,只震得整个陵墓簌簌发抖,同时“煞”的心窝被骨玉刺中的地方,腾起一阵白色烟雾,并伴着有黑色的浓血流了出来。胖子转过头来冲我大声吼道:“还不快动手?” 我恍然大悟,握着胖子递给我的黑驴蹄子,猛地冲到了“尸煞”的面前,手一伸,奋力将黑驴蹄子插进了“尸煞”的口中。黑驴蹄子是避邪之物,与“尸煞”相接触,顿时就像一块烧红了的烙铁,只见“尸煞”的嘴巴周围,冒出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白色水泡,这些水泡由小变大,最终爆裂开来,流出一些黄色浓浊,令人作呕的液体。 绕是心口被骨玉刺穿,口中也被黑驴蹄子塞住,可是对于“尸煞”来说,似乎不足以致命,“尸煞”在拼命挣扎,力道十分大,这让我微微觉得诧异,就在人精神稍稍打岔之际,胖子突然大叫一声,“啪”的一声轻响,那支刺入“尸煞”心口处的骨玉已然折断,我大吃一惊,胖子这下子就要糟糕了,果然不出所料,那支折断了的骨玉似乎失去了效用,色泽也变得十分灰暗,胖子急忙将右手中所握的东西往嘴里一塞,“咕咚”一声吞下了肚去,我知道他右手所握的东西就是从女尸口中取出来之物,只是想不通胖子居然将这东西给吞下肚子里,要知道,那玩意儿可是尸体下葬时口中所含的啊。 胖子大声说道:“胖警官,千万别松手,这‘尸煞’要逃走。” “逃?这里狗屁出口都没有一个,它能逃到哪里去……”我话还没有说完,只见“尸煞”发出一声阴恻恻的怪叫,两只长满黑毛的手臂蓦地往我胸口一推,我下意识地松开了手,往后退开几步,却不想因为我这么一松手的关系,那“尸煞”得以挣脱,蓦地身子下沉,双足着地,往水晶棺椁方向奔去。胖子脸上变色,大叫道:“陆警官,快阻止它……” 可是为时已晚,那“尸煞”爬进了水晶棺里以后,便再也没有动静了,我长长舒了一口气,不屑地说道:“这‘尸煞’自己回去,那不是更好?省得咱们还得冒风险。” 胖子四肢无力,萎靡的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沮丧地说道:“完了,这尸煞这么一跑,小刘只怕没得救了。” “什么?你说尸煞跑了?不可能啊?我明明看它自己进进了棺椁,怎么会跑呢?”说着,我不相信地走到水晶棺椁旁,伸头一看,只见水晶棺椁内,有一些黑色的血水外,还有一个青花碎瓷枕,那是给尸体枕着脑袋用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金银珠宝首饰一类的明器,明器虽然不多,但每一样却十分精致,其中最令人注目的是一对碧绿色的玉镯子,从玉镯子的成色来看,确实是一件顶级的明器,尤其奇特的是,这对玉镯子中间似乎还是中空的,每一只里面竟然有一只红色的小蚂蚁,更难得的是,这两只小蚂蚁,竟然还会动,而尸煞却是不见了。 胖子见我脸色大变,说道:“刚才情急之下忘记对你说了,这尸煞吸尽陵里的阴湿之气,想要遁形于地里,那是很简单的事情。”顿了顿,又道:“尸煞虽然逃了,可是这也并非不是一件好事情,它也给我们指了一条出陵之路。”胖子说着,站起身来,似乎想到了什么事情,突然间开口问道:“陆警官,刚才尸煞向你打了一掌,你有没有避开?” 我得意地笑了笑:“别看我年近而立之年,毕竟我是刑警,要避开这一掌,又有什么难的?不过说来奇怪,虽然我避开了,可是仍觉得尸煞向我出掌时所击的部位有些痒。” 胖子大吃一惊,脸上变色,肥脸上的肌肉也在不住地跳动着,我见他神色大变,隐隐之中觉得有些不对,忙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胖子走到我面前,二话不说,扯住我的衣领,奋力往两旁一拉,“嗒----嗒----嗒----”几声轻响,我衣服上的钮扣被胖子奋力扯落,我忍不住想要发作,却只见胖子盯着我的胸口说道:“看样子,你也中招了。” 我微微一怔,往胸口的皮肤望去,只见胸口的皮肤上,有一个黑色的手掌印,仔细一看,原来这并不是黑色的手掌印,而是一些和尸煞身上一样的黑色长毛,并且长满黑色长毛的地方奇痒难当,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抓,胖子急忙拦住我,说道:“无论怎么痒,你都不能用手抓,否则这么黑色的长毛将会渗入到血管内,到时候毒发无救。” 我双膝一软,差一点儿没跌坐在地上,颤声道:“我……我怎么中毒了……尸煞明明没有碰到我……” 胖子神色凝重,想了想,说道:“是我大意了,南疆的阿夏克族里,有一种秘术,而阿夏克族与契丹族有着直接的关系,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契丹族的后裔,所以阿夏克族的秘术,直接源自契丹,而这具女尸,很有可能是契丹的大巫师,所使的秘术自然十分厉害。我几年前在南疆考古,偶然发现了阿夏克族的族人的祖坟,掘开了其中几座,却不想被阿夏克族的族人发现了,他们便在我身上下了秘术,原本我以为我就此要死在了南疆,却不想阿夏克族大土司的儿子不忍心见我就这么死去,就告诉我,要解此秘法,须得找到一种令尸体不腐不化的虫子,这种虫子就含在了尸体的口中,只需要取出吞下,便可解了此种秘法,所以我……” “所以你看到此间墓主人不腐不化,料想其口中一定有那种虫子,于是你便要取出来吞下腹中,想要解除你体内的秘术?” “不错,只是很可惜,想不到你和尸煞搏斗时,也中了它的秘法,不过你所中的和我当日所中的不一样,解法肯定不一样,如果想要活命,只怕你得去南疆阿夏克族里走一趟了,这是唯一的希望。” 事到如今,胖子所说的话,虽然没有根据,可是经过刚才和尸煞那一场殊死搏斗,我和胖子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觉得胖子的话可信,于是我问道:“那小刘和王娇怎么办?” “王娇只是受了惊下,一会儿就没事儿了,小刘的情况就要严重一些,他中了尸煞的毒,只有找到尸煞,将沾有尸气的黑驴蹄子从尸煞口中取出,烧成灰,和着黄符化水服下,才能解毒。” 胖子话音刚落,只听一声微弱的气息传来:“死……死胖子……你想让我吃尸煞口中的黑驴蹄子,门都没有……” 我见小刘醒转过来,大喜之下,急忙上前将他扶起,胖子“呵呵”一笑,说道:“只有这样才能救你性命,只怕不给你吃,你也会抢着吃呢。”顿了顿,又道:“尸煞从棺里逃走,这水晶内棺之下,必有出口。陆警官,我们将这内棺抬出来看看。” 我和胖子两人,将这水晶内棺抬出来,果然,胖子分析得不错,只见水晶内棺下面,有一个阴森森的洞口,胖子大喜,道:“就是这里了。” 第三十八章 虫洞 水晶棺椁下面竟然有一个洞,洞口不大,但看上去似乎深不可测,黑呼呼的,还不时地往外吹着阵阵阴冷的风,而且刚好能容一个成年人匍匐着从洞口出去,水晶棺椁并没有破损,按理说这么一个规矩的洞,并不像是尸煞弄出来的,反而更像是之前就预留好的。望着洞口,我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退开几步,对胖子说道:“这个洞口只能容得下一个人匍匐前进,咱们几个人只能依次通过,这样做很危险,万一尸煞突然间从洞里对我们进行攻击,那将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局面,难道咱们非得从这个洞口爬出去吗?” 胖子沉吟了半晌,说道:“你分析的不无道理,只是没有别的出口,而这个洞是我们唯一的希望,要不,我懂一些太平要术,我走前面怎么样?” 我正要开口说话,却听到小刘断断续续地说道:“胖子,你要是走在前面,万一这洞大小不一致,到时候你无法前进,难不成还要我们退回来让你转身?我反正受了伤,个子也比较小,我走前面吧,陆警官跟在我身后,然后是王娇,胖子你走最后。” 我想了想,小刘虽然有些神智不清,可是他说的挺有道理,点头道:“好,就这么办,只是王娇受了惊吓,她还没有醒来,怎么办?” 胖子说道:“那就再等等吧,反正咱们在这个里面呆了这么长的时间,也不急于一时出去,大家先休息一下,陆警官,你整理一下棺椁内的陪葬品,我帮小刘暂时压一下体内的尸气。”胖子说完,从包里拿出两道黄色灵符,来到小刘身旁忙碌起来。 我清点了一下棺椁内的陪葬品,这些陪葬品大多为黄金玉器,除了首饰之外,还有一些我说不出用途的东西,不过最令我感到新奇的是那幅从女尸头上取下来的黄金面具和那一对玉镯子。为什么这玉镯子里会有两只蚂蚁,而且还是活的,这让我感到十分不解,我只是一名刑警,对于考古之类的专业知识实在太匮乏了,想了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转头问胖子:“要不要将这些陪葬品带走?” 胖子想了想,说道:“算了,我们没有专业的工具,而且这些陪葬品都属于国家级文物,还是留在棺椁内比较好,等出去了以后,请中央再派人来进行开发工作。” 正说着,只听王娇“嘤”的一声,幽幽地醒转过来,她揉了揉因为摔倒而碰伤的头部,问道:“这……这是在哪儿呢?僵尸呢?” 胖子忍俊不禁,笑道:“你醒来就好了,咱们现在可以出陵墓了。” “出陵墓?”王娇脸色大变,脑袋摇得像个波浪鼓似的:“不要,这土城时间走得比外界要快,我可不想出去以后变成七老八十的老太婆,人家还没结婚呢。” 我微微一怔,确实,那些茧里的干尸的原因基本上可以确定是那种致命小虫的原因,可是时间消失和我女朋友迅速衰老死亡的原因至今都没有调查清楚,如果就这么贸然出陵的话,只怕会重蹈覆辙,可是咱们现在和外界联系不上,总不能一直在土城呆着吧,不管怎么说,虽然从这个洞出去有些冒险,可是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去争取,当下我说道:“无论怎么样,咱们必须试一试,小刘中了尸毒,而我也中了契丹大巫师的神秘秘术,加上这陵墓的情况必须向上级汇报,所以我们只好牺牲小我,完成大我了。” 好说歹说,王娇终于同意出陵,于是,我们几个人在小刘领头下,钻进了那个神秘莫测的洞里。这里悄悄地说一句,在进洞之前,我趁旁人没有留意,顺手牵羊将那对奇特的玉镯子放进了衣服口袋里,不是因为我看见了值钱古董而心起贪念,而我觉得这对玉镯子实在太过于匪夷所思了,里面居然有活着的蚂蚁,玉镯子里并没有空气、食物和水,而这两只蚂蚁竟然能够活上千之久,难道说这不是一件奇特的宝物吗?当然,这对玉镯子我是不会要的,我这个人本来对古董就没有研究,古董值钱与否对我这个“吃皇粮”的人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我只是想这古陵的发掘工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展开,而我的好奇心却让我等不到那一刻,所以我这才决定偷偷地拿出来,上交到有关部门进行研究。 洞里环境十分昏暗,我将手表脱下来递给了小刘,由他在前方引路,所幸这洞里的空气虽然浑浊不勘,但却不至于缺氧,不时迎面还吹来阵阵的阴风,虽然有些刺骨,但足以说明这个地洞与外界是相同的,我一颗悬着的心又稍稍放了下来。不知道就这样在地洞里爬了多久,只累得我口干舌燥,大汗淋漓,仍是没有见到前方的光亮,你别笑我,我虽然年近三十,可是体力却十分好,但在这种只能容得下一个人匍匐前进的地洞,体力再怎么好,也坚持不了多久,加之这地洞九曲十八弯,忽而向上,忽而向下,转来转去,转得我们大家东南西北都已经分不清楚了,我开始暗暗后悔为什么这么莽撞就进了地洞,还不知道要爬行多久才算个头,现在大家的体力都消耗得差不多了,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胖子干脆“扑通”一声,肚皮贴着泥土趴了下来,喘着粗气说道:“不行了,我的妈呀,实在累不动了,要不休息一下?” 我也正有此意,刚想叫大家休息的时候,只听小刘兴奋地大叫道:“前方有光亮,我想我们到头了。” 一听到“有光亮”,大家顿觉得精神一振,“光亮”这个词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无疑就是夏天里的雪糕,冬天里的棉袄,饥饿时的面包,黑暗里的灯泡,总之一句话,是我们所有人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我们没命地往光亮处爬行,虽然看似距离很近,可是依然爬行了几乎半个小时,才算到了洞口,小刘欢叫一声出了洞,紧跟着我也跳了出去。 顿时,只觉得眼前一亮,视野十分开阔,长时间在黑暗之中,使我的双眼一时适应不了明亮的外界,只觉得眼前白茫茫的一片,过了几分钟,这才缓缓恢复了视力,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我的神哪,这里是哪里?咱们怎么会身处在荒山丛林之中?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土城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中央区域,方圆数百里范围之内,全都是一望无际的黄沙,而这里全是一片郁郁葱葱,四周的树木都属于亚热带的阔叶植物,显然和处于大西北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耐旱植物有着天然之别。 王娇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出镜子来照自己,发现自己并没有衰老的迹象时,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问道:“咦,这里有这么多的植物,难道咱们出了沙漠了?” 我心里也觉得奇怪,可是一时之间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问道:“胖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这里的植物很显然是亚热带气候的植物,这在大西北是根本见不到的,咱们在洞里爬行速度并不快,算起来只有五、六公里左右,可是咱们居然走出了沙漠?难道说……难道说我们进入了……”说到这里,我突然间想到了一个词,不由地脸色一变,后半句话被我硬生生地吞进了肚子。 胖子看了我一眼后,正色道:“你是想说,咱们进了虫洞?” 我点了一支香烟,深深吸了一口,铁青着脸点了点头。 “虫洞?我们在洞里并没有看见虫啊?”王娇一脸不解地问道。 胖子没有理会王娇的问题,只是说道:“目前说什么也没有用,咱们现在得下山,弄清楚咱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在哪里?” 我点了点头:“希望还在中国。” 王娇见我们都不理会她,反而说了些名其妙的话,于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哼”了一声,小嘴高高地撅了起来。 第三十九章 云南 山路极其难走,花了接近两个多小时,我们终于从深山里走了出来。 下来山,是一条公路,我们顺着公路一直走着,路边没有任何指示牌,所以我们也不清楚自己在哪里。所幸这时驶过来一辆货车,是东风货车,当下我有些激动地说道:“看来咱们仍在中国境内,谢天谢地。”说着,我伸手去拦车,可是那车子并不理会我们,反而像是存心气我们一样,来到我们面前时,还故意“轰”了一把油门。 我骂骂咧咧,虽然车没有拦下来,但我们都看清楚了,这辆车的车牌是“云”字头,“云”代表云南,我们十有**在云南省境内。 又走了一段距离,我们几个人累得不行了,干脆在路边坐了下来,王娇说道:“咱们几个人灰头土脸的,就像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一样,难怪没有人愿意停车载我们,不过----”王娇说着,又自恋地抚摸了一下她那虽然沾满了污泥却又不失娇美的脸庞,“不过本小姐亲自出马,一定能够成功嘀----”说着,还将那个“嘀”拖了一个长音。 我们几个人忍不住想笑,可是没有力气笑不出来,不过不得不承认“美女效应”,有时候男人出马不能办成功的事情,交给漂亮的女人去办,简值不费吹灰之力,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女找个工作很容易的原因,美女嘛,哪个男人不喜欢? 谈笑间,又一辆面包车驶过,王娇急忙挥手,“美女效应”起作用了,这辆面包车虽然已经驶出了一段距离,但还是驶了回来,在我们面前停下,那个司机是个中年汉子,长得精瘦,就像一具干尸一样,他将头伸了出来,操着一口云南方言问道:“你们要克(去)哪点?” 我忙问道:“这里是哪里?” 那司机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似乎将我当成了一个从疯人院跑出来的神经病,说道:“问你们要克(去)哪点?”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 “往前三十公里是平远街,你们要克(去)的话,一个人十块。” 平远街?我的神哪,平远街是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个小镇,镇子虽小,可是很出名,早在十多年前,这里曾发生过一场激战,几千名武警官兵和警察,在这里围剿了执枪的毒贩,那场战斗可谓是全国震惊,做为公安系统的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不过让我很惊奇的是,仅仅在地洞里爬行了几公里的距离,我们竟然来到了地处南疆的云南省,我和胖子面面相觑,似乎都在说“好家伙”。 我摸了摸口袋,却发现身上竟然没有装着钱包,胖子和小刘也都没有带着钱,幸好王娇带着钱,抽出一张五十元面值的钞票,递到那司机的手中,笑道:“师傅,真的太感谢你了,我们就到前面的平远街。” 司机也不客气,将钱往上衣口袋里一塞,大手一挥:“上车。” 上车后,司机又看了看我们几个人,问道:“你们是从哪点来啊?听口音也不像是云南本地人。” 我微微一笑,说道:“我们是到云南来旅游的,结果在山中迷了路,在山里转悠了两天,才找到下山的路。” 司机“哦”的一声,说道:“幸亏你们遇上了我,这附近人烟罕至,就连过往的车辆都很少经过……”我见司机唠唠叨叨一直说个不停,有些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师傅,我们已经两天没合眼了,先小憩一会儿,到了平远镇,麻烦你叫我们一声。” 那司机爽快地答应了。由于在土城这几天,我们的神经都高度紧绷,这时候终于上了车,心中一块大石放了下来,顿时觉得又困又乏,加上汽车在公路上轻微的颠簸,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三十公里的路程并不算很远,感觉才睡了一会儿,迷糊中便听到司机喊道:“平远街到了,你们可以下车了。” 我睁开睡意正浓的双眼,看了看周围,然后叫醒了王娇、胖子和小刘,和司机说了声“谢谢”后,便下了车。本来打算先找一个旅馆住下,好好休息一天,可是小刘身体的情况并不是很好,他吸入了尸气,毒素已经浸入到了血液中,已经出现了呕吐的症将,镇上没有大医院,王娇所带的药品又十分有限,眼看小刘眉宇间的黑气越来越重,胖子颇为担心地说道:“平远街附近有一个梅树乡,住着一位远近闻名的老苗医,我和他曾有过数面之缘,要不我带小刘去那个老苗医那儿,看看老苗医有没有解尸毒的草药。” 王娇听罢,仔细地又检查了一遍小刘的身体,玉齿轻轻地咬着下唇,说道:“看来只能够这样了。”顿了顿,又道:“胖子,你把地址留下来,我们手头的事情办完后,就马上来找你们。” 胖子摆摆手,说道:“不用,老苗医的草药虽然能够克制住小刘体内的尸毒,可是想要将尸毒彻底的祛除体外,单单靠草药是不行的,而且你们的事情也没有这么快就能够办完,这样吧,到时候你们到这里来找我们。”胖子说都完,拿出纸和笔,在纸上很认真的写下:“文山州普者黑小龙潭往南两百里处。”,写完后将纸递给了我,郑重地说道:“你们办完事儿,到这里找我们。” 我看了一遍,点头道:“那好吧,你们一路保重。” 胖子搀扶着小刘离开后,我对王娇说道:“我们先去找间旅馆,开两间房,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回江城。” “回江城?”王娇有些不解地问道。 “嗯,我负责考古队员神秘死亡原因的调查,现在我们既然出了土城,无论有没有结果,我都要写份报告交给王局,然后我再到胖子所说的地点来找他。” 王娇突然间“咯咯咯”地轻笑几声,说道:“你要你们王局相信陵墓里有活尸,还有那种不知名的致命小虫?我看他未必相信。” 我苦笑道:“这种事情,若不是我亲眼所见,我也不会相信,但事实就是事实,我只能如实写下来罢了。” 王娇又道:“想要你们王局相信有活尸,只怕我办不到,不过,那些被茧包裹的尸体的来原,我到是可以给你提供最为有力的证据,就看你要不要了?” “证据?什么证据?” 王娇抿嘴一笑,从她的医药箱里,拿出一个茶色的小药瓶,轻轻地在我眼前晃了晃,笑道:“看,这是什么?” 我凑近一看,只见那只茶色小瓶中,竟然有四、五只小虫,这些小虫从体型上来看,和那些致命小虫同出一辙,我又惊又喜:“你……你什么时候抓到的?有了这个,不怕王局他不相信。”说着,我伸手准备接过王娇手中的小瓶。 谁知王娇却将手一缩,将小瓶又重新放到医药箱里,狡黠地笑了笑:“哎,你可别这么着急,我可没说要将这种不知名的小虫给你,你又不是生物专家。” 我做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哀声求道:“好王娇,乖王娇,我虽然不是生物专家,可是有了这种小虫做样本,那些生物专家不知道有多少会来多少的。”顿了顿,又道:“你快给我嘛。” “不行,你想要这虫邀功,除非你答应我两件事儿。” 我微微一怔,这个鬼精灵,不知道有什么鬼主意,当下迟疑了一会儿,问道:“什么事儿?” “第一件,我觉得当警察要比当医生惊险刺激得多了,我想清楚了,我不做医生了,我要当警察,最起码,当不上警察,我也要当一名法医,你破案的时候,我就帮你验尸,你说好不好啊?” 我板起脸说道:“公安局又不是我开的,哪能你想当就可以当?说第二件吧。” “第二件就更简单了,在出地洞的时候,我听到你和胖子说了一个什么‘虫洞’,这个‘虫洞’是什么,你得告诉我答案。” “第二件事情很简单,你想要知道什么是‘虫洞’,那不困难,可是这第一件嘛,实在对不起,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刑警,实在帮不上忙……” “不用怎么帮我,到时候你别反对就成了,其他的我自己想办法。好了,现在你可以说说,什么是‘虫洞’了?” 我沉吟道:“虫洞,是科学家爱因斯坦所提出来的理论,简单的说,虫洞是一种隧道,它能扭曲空间,可以让原本相隔亿万公里的地方近在咫尺。就好像一个苹果,从最顶端到最底端,需要绕行苹果半周,倒如有一只虫子,在苹果上自上而下驻了一个洞,那么通过这个洞,从苹果的顶端到底端,只需要走一个直径的距离,直径可要比半周的距离短了许多,就是这个道理,明白吗? 王娇似懂非懂地望着我,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见她似乎还有些不明白,又说道:“就像我们从地洞里出来一样,我们在地洞里爬行的距离绝对没有十公里,可是事实上呢?我们从洞里爬出来,却到了云南,沙漠土城在大西北,而这里却又是祖国的大西南,相距何止一千公里,若不是咱们进了‘虫洞’,哪能这么快便到了云南呢?” 第四十章 病变 根据爱因斯坦提出来的“虫洞”理论,我们所爬行的地洞虽然具有虫洞相同的效果,可是我知道,那个地洞却不一定是虫洞。爱因斯坦所提出来的“虫洞”应该存在于宇宙空间里,而在地球上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而且由于“虫洞”具有很强大的引力,会毁灭掉所有进入虫洞的东西,所以那个地洞绝对不会是虫洞,至于是什么原因使它具有“虫洞”的效果,却不得而知了。 我们在平远街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乘坐长途客车来到了昆明,然后乘飞机(我身上没钱,王娇买的票,汗),在下午抵达了江城。下了飞机,我先送王娇回家,然后打了一辆车直接去警局,当我土头土脸地出现在王局面前时,王局大吃一惊,揉了揉眼睛,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人,等他看清站在他面前的人真的是我时,他惊喜的大叫一声,冲过来紧紧拥抱住我,大笑道:“陆轩,真的是你?你回来了?” 我微微一笑,淡淡地回答道:“回来了。” 王局有些激动地说道:“你们去了之后,便和你们再也没有联系上,军方和驻土城的部队也失去了联系,后来,我们派人前往塔克拉玛干沙漠寻找你们,结果却在沙漠里,看到了那架军用飞机的残骸,都以为你们乘坐的飞机出了事儿,你们可能都已经……”王局越说越是激动,还不由地流了几滴眼泪,这个铁铮铮的汉子,曾经和歹徒搏斗时被歹徒连刺了三刀,都没有哼过一声,而现在却忍不住流了泪。 我心中大为感动,说道:“王局,我这不是好端端地回来了么?” “那和你去的几个人呢?他们都还好吗?” 我点点头:“还好,开飞机的小刘受了一点儿伤,胖子送他到了云南寻访救治他的办法。” “胖子?” “哦,就是那个汤学文教授。” 王局皱了皱眉头:“怎么去云南?那可是边疆地区,医疗条件并不怎么样啊?” 我笑了笑,道:“其实我们也不知道,这件事情古怪得紧,那座土城,其实就是一座古陵墓,我们几个人被困在里面很长时间,当我们从一个地洞爬出来的时候,却发现我们到了云南。” “云南?”王局倒吸了一口凉气,“确实很古怪,发现你们的飞机出事了以后,我联系了相关部门,他们两次派出搜救小组,一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寻找你们,另外一支则去了土城,结果再也找不到那座土城了,土城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在沙漠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还动用了军方的军事卫星,也没有在沙漠里找到土城。”王局说着,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似乎对土城的突然消失感到不可思议。 我微微一怔,这座土城确实有些古怪,就像是大海中的“幽灵船”那样,突然间出现,又突然间消失。 王局问道:“照你这么说,那对于考古队员离奇死亡的原因,应该也没有什么头绪吧?” 我莞尔一笑,说道:“王局,你这也太小看人了吧,我陆轩在刑警队这么多年,有失过手的时候吗?”顿了顿,又道:“我女朋友衰老死亡的原因现在还不是太清楚,不过其他队员死亡的原因,应该是水落石出了。”说着,我将王娇那个装着致命小虫的茶色小瓶拿出来,在王局眼前晃了晃,说道:“就是这个。” “这是什么?”王局接过瓶子看了看,问道。 “这是一种小虫,至于叫什么名字,我也不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小虫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它们会吸食人体内的血液和体液,让人迅速脱水导致死亡,就像一具干尸一样,并且在吸食的过程中,它们分泌一种毒素,这种毒素具有麻痹神经的作用,使得被吸食的伤口处没有知觉和疼痛感,并且这种毒素会导致血液里的血小板迅速分解,使得血液不会凝固。” 王局神色显得很凝重:“这么说来,凶手就是这种小虫?” 我点点头。王局扬了扬手,叫道:“小张,过来,把这虫子送到生物研究院里。” 小张领命而去,王局长长舒了一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沙漠里的条件一定很艰苦吧,走,我带你去吃一顿好吃的去,咱们开开荤,再放你两天假,你好好休息,然后来上班,刑警队里有几个案子,离不开你呢。” 我犹豫了一下,苦笑道:“王局,刑警队里的案子,恐怕我帮不上忙了,我要向你请假。” “请假?为什么?在我印象中,陆警,你可从来不请假,不迟到的。” “你看。”说着,我扯开衣服,露出上半身,展现在王局面前。这时,我胸口原来那巴掌大的黑印已经如黑漆一般渗入到皮肤里,那些黑色的长毛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巴掌大的肿块,看上去有些像囊肿,高高地鼓起,用手触摸里,软软的,里面像是有一包浓水,可是感觉上又不太像,似乎里面有东西,而且这东西好像还会动。 王局脸色大变:“这是……陆轩,你生病了?” “不是。”我摇了摇头,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王局听罢,似乎有些不相信,可是他还是用手摸了摸我胸前的囊肿,问道:“什么感觉?” “奇痒难忍。” 王局想了想,说道:“我女儿在市人民医院工作,明天你到医院看一看,我估计这只是一般的囊肿,做个小手术就可以了。”顿了顿,又道:“你先回家好好休息,洗个澡,晚上我带我女儿到你家,帮你看一看。” 我心下感动,点了点头。王局将他的车钥匙扔给了我,说道:“好好休息。” 我开着车,回到家,舒舒服服地洗了一个澡,然后小憩一会儿,直到晚饭后,门铃响起,我打开门,只见王局和王娇竟然站在门口。 我微微一愣,将他们让进屋里,王娇冲我吐了吐舌头,我说道:“王局,原来你也认识王娇啊?” 王娇“扑哧”一声轻笑,道:“陆警官,拜托,他是我老爸。” 王局苦笑道:“陆轩,这就是我女儿,我回家以后,还没来得及说你的事情,我女儿就说要加入刑警队,这本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儿,本来我不同意,可是她又哭又闹,说你这个刑警队长已经同意了。” “我……我同意了?” 王娇抢着说道:“喂,陆警官,你不会是言而无信吧,当初你是怎么答应我的?不然我怎么会把那小虫给你?” 我哭笑不得:“我可没答应,我只是说不反对,而且这警察也不是你说想当就能当的?你又不是警校毕业的。” 王娇得意的笑道:“我是不是警校毕业的不打紧,反正你这个队长没反对,我老爸是局长,把我安排到刑警队也不是什么难事儿,最多,我考个公务员,你们肯录用,我不就进来了?” 我把目光投向王局:“王局,你看……这个……” 王局也是无奈地笑了笑:“我这个女儿,认准的事情,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既然你这个刑警大队长不反对,我这个当老爸的,也不反对,不过一切都得按规矩来办,阿娇,你要考上公务员,就来吧。” “呜哇,爸爸,你真好。”说着,王娇兴奋地搂着王局的脖子,在王局脸上亲了一下,然后笑着对我说道:“陆警官,你也很好。” 我笑道:“我好不好可不知道,只知道这人和人不同,待遇也不一样,你老爸有个香吻,我却没有,话说你老爸虽然是公安局长,可是进刑警队的事情,还是我说了算。”顿了顿,我笑道:“不过,我不反对,只不过前提条件是,你必须考上公务员哦,不然你来刑警队,那可是师出无名的。” 王娇正色道:“这个自然。”顿了顿,又问道:“对了,我听我爸说,你胸口那个伤,变成了一个囊肿?” “有点像,但不敢相信,摸上去奇痒难忍,而且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还是活的,会动。” 王娇脸上变色,说道:“要不,明天来医院,我帮你拍个片看看。” 我想了想,点点头。第二天一大早,我便赶到了市人民医院,折腾了整整一个上午,又是拍片,又是胸透,又是验血,结果什么都没验出来,不过唯一可以确认的是,我胸口那巴掌大的囊肿里,确实有一个形状极其像一只虾的活物在里面,像是一只寄生虫,可是若说是寄生虫,也没见过什么寄生虫会生存在皮肤的真皮层以下,而且很大,足有一只小龙虾这么大,还连着神经元和几条大动脉,若是强行手术摘除,可能会引发大出血,甚至一些不可预知的情况,所以做不做手术,取决于我。 我思量再三,觉得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胸口囊肿里的那生物生长十分迅速,而且胖子说这是一种古老的秘术,我对胖子虽然没有什么好感,可是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有时也不得不相信他说的话,虽然他的话缺乏有力的依据。当下摇了摇头,说道:“我打算去一趟云南,胖子说阿夏克族应该是契丹后裔,这种秘术多半能解,我想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做这个手术。” 王娇也点点头,说道:“嗯,这个手术看似像是一个皮下肿瘤摘除,可是实际上要复杂得多,而且对于这种病症,我们也是闻所未闻,我的意思也是暂时先不忙做手术。”顿了顿,又道:“你去云南的时候,给我来个电话,我也去。” “那可不行,你不是要考公务员吗?好好抓紧时间看书,今年的公务员考试只有两个月了。” “放心好了,不会耽误考试的,而且我是一名医生,你到云南这么远的地方,万一这病有变,我在的话,好歹对你有些帮助,而且我爸也同意了呢。” 我见王娇意志坚定,当下苦笑道:“既然你爸已经同意了,我也没什么话好说,既然要去,就得抓紧时间,你准备一下,我们明天就出发。” 第四十一章 谜一般的女人 第二天,我起了个早,稍稍收拾一下行李,便出了门,王局的车早已停在了我家门口,车上当然还有一个人,王局的女儿王娇。王娇向我挥挥手,算是打了一个招呼,王局下了车,走到我面前,低声说道:“陆轩,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虽然她的性子倔强,可是一路上,你也要多迁就她一下。你自己也要好好保重,刑警队没有你可不行啊。” “放心吧,王局,阿娇她经历了塔克拉玛干沙漠一行后,性子改了许多呢。” 王局点点头,道:“走吧,我送你们去火车站。” 我微微一愣,王局笑着解释道:“本来打算给你们订机票的,可是后来我想了想,自从你当刑警队长以后,几乎就没有放过假,成天就忙于工作,都没有好好陪过你的女朋友张艳,现在她人已经不在了,对于你来说是一个无法弥补的憾事,所以这一次,我给了你一个月的假,一来你可以好好治病,二来让阿娇好好陪陪你,她可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儿呢,你就带她好好玩玩吧。” 我看了一眼车内的王娇,她那双迷人的大眼睛扑闪着望着我,脸上微微泛着红晕,我笑了笑,王局的心思我很明白,不过这种事情是勉强不来的,但他盛情难却,我便点头答应了。 乘坐火车从江城到昆明,一天一夜足够了,不过,坐火车有坐火车的好处,一来可以欣赏路上的风光,二来可以放松一下本来就很沉重的心情。 王娇早有准备,带了一大包零食,什么果冻啊、酸奶啊、巧克力啊之类的,从包里拿出来,将小桌堆得满满的,我笑道:“你们女孩子怎么就这么喜欢吃零食?难道你不知道吃零食很容易长胖吗?当心以后嫁不掉。” 王娇将一个喜之郎果冻撕开后,递到我手上,笑道:“陆警官,你就别瞎操这份心了,我身材这么好,还愁嫁不掉吗?”说着,做了几个伸展腰肢的动作,将身材完美地展现了一番,然后又道:“艳艳姐已经不在了,你就不考虑一下你的终身大事儿?我到是有几个好姐妹,她们都还没有男朋友,要是你不介意,等你的病好了以后,我介绍给你认识,你看中谁,我帮你搭红线,怎么样?”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道:“得,你就省省吧,我陆轩虽然谈不上有潘安、宋玉之貌,但也算长得一表人才,以前读书的时候,暗恋我的女生可不少呢。” 我这么一说,王娇来了兴致,拉着我的手,说道:“哦,想不到你陆大警官年轻的时候还挺风流的嘛!快说说你以前的恋爱史来听听。” 我汗了一个:“恋爱史啊……你个小屁孩,怎么老喜欢打听别人的**?” 王娇撒娇地摇晃着我的手臂,嗲声道:“说嘛,陆警官、陆哥哥,我就想听嘛,反正在车上挺无聊的……” “好,好,好,就说一件。”我实在受不了王娇那故作嗲声的声音,只好缴械投降,点了一支烟,缓缓地说道:“在我读高中的时候,那可算得上是一个名人,英语成绩那叫一个好啊,当时我还没想去当警察,只想去读个外语学院……” “咦,那你怎么不去学外语?外语多吃香啊。” 我瞪了王娇一眼,说道:“喂,你说还是我说?” 王娇吐了吐舌头,当即打住,继续听我说下去:“当时全校我的英语成绩是最好的,每个学期考试,绝对是拿第一,从来没有拿过第二,当时想要认识的我的女生可不少呢。有一天上课间操,我最后一个走出教室,却不想教室门口站着一个漂亮的女生,她见我走了出来,上前冲我微微一笑,然后大大方方地伸出右手,说道:‘你好,陆轩,我叫刘霞,一班的,想和你交个朋友。’这种事情每天都会在我身上发生,所以我也不大惊小怪,便笑着和她伸手相握。” “那个叫刘霞的女生,真的很漂亮吗?有我漂亮吗?”王娇说着,再一次自恋地轻抚着她那近乎完美的脸庞。 我暗暗好笑,怎么这个女人这么自恋,这个动作似乎成了她的招牌动作了,当下强忍着想笑的冲动,面无表情地瞪了她一眼:“校花级的人物,你说能不漂亮吗?” “切,校花级别的有什么了不起,我王娇当年也是一校花。”顿了顿,王娇又道:“后来怎样?她主动表白,还是你主动表白?别告诉我,这么漂亮的女孩只是想‘认识’一下你吧?” 我微微一笑,往事一幕幕浮上了心头,说道:“其实,我蛮喜欢她的,后来我也知道,其实她早就暗恋我了,只是很可惜,我们两人之前并不相识,所以她才会主动找到我,说想要和我交个朋友。但是那个时候,我们正在念高二,虽然我对她颇有好感,但学习上的压力,使我不能够分心,而她似乎也明白,所以我们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白。” 王娇听到这里,吃吃地轻笑一声:“这一定是你的初恋罢?” 我脸上一红,说道:“你怎么知道?” “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往往都是这样,明明喜欢着对方,却又不敢表白,生怕遭到对方的拒绝。” 我点了点头,说道:“确实,那是我的初恋,不过,事情并不是像你想的那样,我们之所以没有向对方表白,那是因为学习上的压力,那时我们正在上高二,要知道,高二可是一个关键时期,可以说,能不能考上大学,完全就看高二这一年的努力了,我不想为了恋爱而有所分心,而刘霞她也知道,不能因为恋爱而耽误我的学业,所以我们才没有向对方表白,但是我们约定好了,高考时都报同一个外语学院,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厮守在一起了。为了这个约定,每天我都拼命地学习,学习累了,我就会去想她,想她的容貌,想她的身材,想她的一颦一笑,这会让我的学习劲头更加十足,现在想来,其实早恋也没什么不好,关键是看怎么样去面对这段感情。” 王娇微微一愣,问道:“后来你没有考上外语学院,反而考上了公安大学,是不是发生了变故?” 我点了点头,长叹一声:“确实发生了变故,而且这个变故至今我都没能够想通。” “什么变故?是你变心了,还是她变心了?” 我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谈不上是谁变心吧,若是真的非要说是谁变心,我想是她吧。那时,我们俩都非常努力地去学习,报同一所外语学院,这足以说明我们俩都希望在上大学的时候,和对方能够双宿双飞,可是,就在高二结束的那一个暑假,事情发生了。” 王娇神色一紧,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一个暑假,她和家里人回老家走亲戚,回来后,刘霞她似乎像是变了一个人,学习上也不努力了,对我也不理不睬的,每次和她擦肩而过时,她都不看我一眼,那感觉,就好像从来不认识我一样。后来,我实在不能忍受她这样对我,终于有一天放学后,我找到了她,想要问她,她到底还爱不爱我。” “我想应该爱吧。”王娇的双眼望着车窗外的风景,幽幽地说道:“每一个女孩儿都会十分珍惜她们的初恋,她这么爱你,又怎么变心了呢?一定是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者说,她的父母知道了你和她的关系,拒绝她同你来往,所以逼她离开你。” “一开始我也这么想的,可是那次我找到她后,问道到底爱不爱我,你说她怎么回答?她说:‘陆轩,我爱你,我很想和你上同一所大学,很想永远和你在一起,但是对不起,请你原谅我,这辈子我无法和你在一起了,你把我忘了吧。’她说完后,但转身离开了,把我一个人丢在那里,我的心都碎了,我万万没有想到,刘霞她竟然会对我这么说,我的初恋,就这样,甚至还没有开始,便已经结束了。”说到这里,我苦笑了一笑:“这算是我第一次失恋吧,从此以后,我无心再学习,最终没能够考取外语学院,而被公安院校录取了,我的人生也因些而改变。” 王娇“啊”的一声:“她说她爱你,却不能和你在一起。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在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她明明爱你,却不能和你在一起?从心理学上来分析,一般来说,一个女人若是失了身,她会觉得很对不起自己的男友,明明爱着他,却不会再和他在一起,这种可能性非常大。”顿了顿,惋惜道:“如此说来,你们始终都没有在一起过?” 我点了点头,道:“我无心学业,而她更是颓废,虽然我没有考上理想中的院校,可是我毕竟还是上了大学,而她……高考时就落榜了,后来也没听说她再去复读,要知道,她的学习成绩也挺骄人的,照理说她如果复读,好好的用功一年,考个大学也不是什么难事儿,不过,她没有再读书,在我上大学的第二年,我接到她的喜帖,她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她不爱的男人。” “不会吧,你怎么知道她不爱她的丈夫?” “她结婚之前,突然间来找到我,哀求着我带她离开,带她远走高飞,她说她想和我在一起,她并不爱那个男人,可是,那个时候我正上着大学,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又怎么能够带她离开呢?她的这种想法,是很幼稚的,我当然没有答应,而且事情也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这段感情也慢慢地淡了,在她结婚的那一天,我看到了她,她用哀怨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她在期盼着什么,可是这一切,我能够给她吗?” “你们就这样完了?” “完了!”我点点头,想了想,又道:“至今我仍未想通,她的对我的态度,为什么前后会有这么大的变化,从一开始深爱着我,到后来她和我分手,然后结婚的时候,她又祈求我带她离开,这一连串的事情,很是不正常,到现在我都没能够想通。不过,刚才你的推测很正确,在她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她虽然心里仍爱着我,却又不能和我在一起。”顿了顿,又道:“有时候我在想,她会不是是被迫和那个人结婚的?” 说到这里时,我心头烦闷,又点了一支香烟,刚抽了一口,忽然旁边一个女声幽幽地说道:“陆轩……真的是你吗?” 我心头一震,转头往旁边望去,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旁边站着一个女人,她高挑的个子,秀美的容貌,模样依稀和刘霞有些相似,可是却又憔悴了许多,这不是刘霞吗?我不会是在做梦吧?这个世界竟然会这么小? 我强忍住心中的冲动,颤声小心问道:“你……你是刘霞?” 那女人莞尔一笑,点了点头,道:“是我。”顿了顿,她的目光移到了我的对面,怔怔地望着王娇,然后笑着对我说道:“她是你的妻子吗?好漂亮哦,也不给我介绍介绍。” 我尴尬地笑了笑,指着王娇对刘霞说道:“她叫王娇,是我的朋友。” 王娇大大方方地站起身来,伸手和刘霞握了握,客气地笑道:“刘霞姐姐吗?我叫王娇,刚才还听陆大哥说起以前你们的事情呢。” 刘霞凄然一笑,摇头道:“都过去十多年了,还提它干什么?”顿了顿,又道:“陆轩,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我们到昆明去,然后去文山找一位朋友。你呢?怎么一个人在火车上,你老公呢?” 刘霞一双杏眼红红地,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凄然地说道:“我去年和他离婚了。哦,对了,我现在就住在昆明,要是你们不介意的话,在昆明多住几天吧?让我好好招待一下你们。” 我犹豫了一会儿,看了看王娇,王娇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那神情仿佛在说:你小子,艳遇来了。 刘霞似乎看出我的犹豫,然后笑了笑,解释道:“我母亲和我一起住。” 刘霞的母亲我是认识的,而且也不仅仅是认识那么简单,当年我和刘霞之间的事情,她也是知道的,而且她还比较喜欢我,不过现在说什么也不重要了,反正王局给了我一个月的假,我去昆明看看她老人家,也是应该的。当下我点点头,说道:“好吧,不过我们还有事情要办,就住一天。” “那好,这是我的地址,到了昆明站已后,你直接来我家吧。”刘霞说着,掏出纸和笔,在纸上写下了地址,然后将纸递了给我,然后又勉强笑道:“不好意思,我有点困了,先回我的座位休息了。” “你……你就不多聊一会儿?” 刘霞没有回答我,径直快步走开。刘霞走远后,王娇笑道:“陆大警官,机会啊,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她都说她已经离婚了,你还不抓紧对她穷追猛打?我看哪,这位刘霞姐姐可是对你一往情深哪,啧啧,你看她看你的眼神,要多暧昧有多暧昧……” “喂,阿娇,你说够了没有?”我瞪了王娇一眼,问道:“你难道不觉得她有些奇怪吗?” “奇怪,怎么奇怪了?人家离了婚,而你又没结婚,叫你去她家里玩儿,无非也想趁此机会,和你好好重续前缘,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摇头解释道:“不对,刘霞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你想想看,这列火车的目的地就是昆明,而她和我们都在这列火车上,既然她邀请我们去她家里玩上几天,可她为什么要给我地址,让我们自己去她家?她完全可以和我们一起下车,然后亲自带着我们去她家啊,这样才显出诚意嘛。” 王娇听罢,也点点头:“你不说我也奇怪呢,难道说她只是嘴上说说,其实心里也并不希望我们去她家?” “不会的,若是这样,她又何苦把地址给我们呢?而且据我对她的了解,她其实很好客的,难道在她身上,当真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王娇突然道:“啊,难道是她老公?” “她老公怎么了?” “刚才你问起她老公的时候,我很明显看出她有些不自然,如果我的第六感不错的话,问题一定出在她老公身上。你想想看,她其实并不爱她的老公,就在结婚前,她还想让你带她远走高飞呢,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她并不想嫁给她老公,既然她不爱她的老公,这婚姻也谈不上幸福,说不准,她老公是个变态,喜欢使用家庭暴力,终于有一天,刘霞她忍不可忍,趁着她老公睡着的时候,摸到厨房,操起菜刀,往她老公那里一割……” 听到这里,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明明知道王娇她是在瞎猜,可是她的话,却又让我隐隐不安,难道,问题真的出在她的老公身上? 第四十二章 疑云重重 想来想去,我仍是一头雾水,为什么刘霞她要我们自行去她家而不是她带我们去呢?于情于理都说不通,不管怎样,我和王娇还是决定去刘霞家里看看,更何况,我和刘霞算起来也有十多年没有见面了。 一夜过去,相安无事。第二天正午,火车驶进了昆明站,我突然间心念一动,对王娇说道:“车子靠站停下后,我用最快的速度出站,然后在出口处等着她。”王娇明白我的用意,微微一笑,说道:“好的,你可别看走眼了哦。” “那是自然。” 火车靠站停下后,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出了火车站,然后在车站的出口处,选了一个最佳的观察位置站好,点上一支烟,悠闲地等着,我是第一个出的站台,我还就不相信了,刘霞出站看到我后,还会让我自行去她家。 三、四分钟后,火车上的旅客开始陆续出了站台,十多分钟后,王娇的身影也出现了,可是我始终都没有看到刘霞,王娇也陪着我耐心的等了四十多分钟,直到出站的旅客越来越少,最后,别的班次上的火车到了站,我们仍是没有看见她,刘霞她仿佛在火车上看见我们以后,就此神秘的人间蒸发了?王娇也狐疑地说道:“陆警官,会不会是刚才出站的旅客特别多,你看漏了呢?” 我想了想,虽然不排除这个可能性,可是这种可能性实在太小了,整个出站口虽然人流很大,可是毕竟只有八条通道,而我所站的位置又是最佳位置,可以将这八条通道看得清清楚楚。王娇略一沉吟,笑道:“陆大警官,你看,这八条出站通道,都有一台监控器,如果你带了警官证,你可以佯装追捕逃犯,去监控室,把刚才的录相调出来看一遍,这样不就万无一失了吗?” 我想了想,这个方法虽然可行,可是意义并不大,就算发现了刘霞,那又有什么用?刘霞此时只怕也早就到家等着我们了。当下我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既然她故意避开我们,不带我们去她家,我想刘霞这么做,一定有她的原因,反正她家的地址已经写在纸上了,还怕我们找不到吗?” 我和王娇两人,在火车站附近一家小吃店,吃了点东西充饥,然后拿出刘霞给我的那张写有她家地址的纸,看了看,说道:“她家在北京路延长线春之城十八楼七号,我们对昆明不熟,打车去吧。”王娇点头表示同意,于是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将地址拿给司机。 半个小时后,我和王娇下了车,在我们面前有一大幢巨型建筑,这里是北市区,周围都是住宅小区,“春之城”却要比其他小区更为显眼,我轻叹一声,说道:“看为这‘春之城’算是北市区的标志性建筑了,这里楼价绝对不低。” 在小区保安的带领下,我们总算找到了刘霞的家,站在门口,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按了一下“门铃”,里面传出一个声音:“谁啊?”话音刚落,门便开了,开门的是一个五、六十岁的妇女,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王娇,小心地问道:“请问你们找谁?” 开门的正是刘霞的妈妈,十多年前我曾见过,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少年,事隔多年不见,我的变化当然很大,而她妈妈却没有变多少,只不过头上的白发多了一些而已,我笑了笑,问道:“伯母,我是陆轩啊,您还记得吗?我和刘霞是高中同学,她在一班,我在二班。” 刘妈妈仔细地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欣喜地紧紧抓住我的胳膊:“小陆啊……哎呀呀,十多年不见,都长成大人了,伯母差一点儿没认出来,快快快,快进来坐。”说着,将我和王娇让进了屋,然后客气地倒了两杯水给我们,说道:“小陆啊,这位是……” 我笑了笑,说道:“伯母,别误会,她叫王娇,是我的朋友。” “哦----”刘妈妈眼中表现出一丝惋惜之色,然后又问道:“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我一听,顿时心里起了一片疑云,按理说,我们从火车站出来后,吃了点东西才来刘霞家的,加上我们对城市不熟,中间又耽误了许多时间,从时间上推断,刘霞她早已应该到家了,可是自从进门到现在,我们都没有看到刘霞的身影,更何况,刘霞她是知道我们要来她家的,就算她半路有事儿不能及时赶回家里,她也应该打个电话给她妈妈交待一下,可是刘妈妈她刚才那一句话已经表明她并不知道我们会来,于是我问道:“伯母,刘霞她没有对你们说我们会来吗?” “没有啊?”刘妈妈一脸茫然,问道:“你们见到她了?她们在哪里见过她?” 我和王娇面面相觑,我仔细看了看刘妈妈的脸色,她并不像是有意说慌的样子,看来就连刘霞在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刘妈妈她都一无所知。我心中一沉,说道:“我们到云南来办点儿事儿,在火车上遇到了刘霞,她邀请我们到家里来玩儿两天,她只给了我你家的地址,并没有亲自带我们回来,出了车站以后,我还刻意在出口处等了她四十多分钟,没有见到她出来,我还以为自己看走了眼,她出站的时候我并没有看见,于是我们就按照她提供给我们的地址来了,她……她没有回来吗?” 听完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完,刘妈妈不由地脸上变色,慌道:“她……她一定出事儿了,一定出事儿了……”说着,刘妈妈一双手紧紧地握着我的双手,那力道大得吓人,根本不像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的手,只捏得我骨头隐隐作痛,我急忙宽慰道:“刘妈妈,您放心,我一定会把刘霞找回来的。”说着,我向王娇使了一个眼色,然后对刘妈妈说道:“如果刘霞她并没有出站台的话,那一定是在火车上出了事儿,不过您放心,火车上有乘警的,如果她真出了什么事儿,铁路派出所一定会知道的,我们现在就到派出所问问。” 刘妈妈显然有些不放心我,双手依然死死地拉着我的手臂,我又勉强笑了笑,说道:“刘妈妈,相信我,我也是一名警察。” 刘妈妈听我说完,这才放开双手,全身像是没有力气一样,颓然地坐在沙发上,说道:“哎,当初我女儿要是嫁了给你,也不会发生这么多事儿了,是我害了她啊,是我害了她一生啊……”说着,两行老泪滚滚落下,哭得甚是伤心。 我心中一紧,刘妈妈突然间说起如果当年让刘霞嫁给我,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儿了,她究竟是什么意思?莫不是当年刘霞嫁给旁人和刘霞这一次失踪有莫大的关联?本来当年刘霞突然间对我很漠然,执意要和我分手的事情就已经很奇怪了,现在刘妈妈的这句话,更是让我摸不着头脑,不过我却隐隐觉得,自从刘霞结了婚以后,发生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王娇这个时候俯首在我耳旁轻声说道:“陆警官,刘霞将她家的地址告诉了我们,而并不直接带我们来她家里,很显然她已经意识到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才这样做的,你说有没有这个可能?” 王娇这一番话提醒了我,我点了点头,确实有这个可能,不过在火车上,会发生什么事情呢?火车上的人这么多,又有乘警,按理说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儿,刘霞将她家的地址给我们,显然知道自己不能亲自带我们去她家里,可是,如果说她已经意识到要发生什么事情,为什么不直接对我们说呢?刘霞她不是不知道我就是一名警察的。看来,想要弄清楚这一切的情况,只有找到刘霞本人才行。当下我对王娇说道:“阿娇,你在这里陪着刘妈妈,我去火车站派出所问问,如果刘霞她回来了,你打个电话给我。”说完,我起身准备出门时,刘妈妈突然间一把扯住了我,慌道:“小陆,你别去,你别去。”声音显得十分紧张。 我狐疑地说道:“伯母,您放心,我会带刘霞回来的。” 刘妈妈突然间长叹一声,说道:“不让你去,我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她好啊……这一切都怨我,都怨我……呜呜呜呜----”刘妈妈几乎是用哀求语气对我说,说着说着,老泪纵横,顿时哭了起来。 我意识到刘妈妈似乎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当下我沉声问道:“伯母,刘霞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您是知道的,对不对?我希望你能够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第四十三章 爱,疯了 就在刘妈妈准备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我听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掏钥匙的声音,几秒钟后,门开了,刘霞站在了门口,她的出现,使得在座的每个人不由地一愣,谁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刘霞见我们都没有说话,嫣然一笑,将钥匙放进她随身携带的一个“lv”的女士精美小包里,说道:“你们这是怎么啦?怎么都这么看着我呀?是不是我脸上有花?”顿了顿,又笑着对我说道:“陆轩,你们到了?” 我点了点头,刚想开口问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她居然在两个多小时才回到家,却不想刘霞话锋一转,对刘妈妈说道:“妈,十多年都没有见到陆轩了,您还不做点好吃的招待他?” 刘妈妈微微一怔,狐疑地看了看自己的女儿,然后长长吁了一口气,将脸上的泪痕抹掉,一拍大腿:“哎呀,你看我这是老糊涂了,幸好现在市场里还有菜卖,我去买菜。”说着,转头对我笑道:“小陆啊,十多年没有吃过伯母亲手做的饭菜了吧?你等着,今晚一定让你大饱口福。”说着,拿起一个小包,转身出了门。 刘霞将我和王娇面前的纸杯添满水,然后坐在我对面,而这一切,我的目光都没有从她的脸上离开过,刘霞她似乎觉得气氛有些尴尬,自嘲地笑了笑,说道:“陆轩,干嘛这样看着我?小心你女朋友吃醋哦?” 我没有理会她说的话,一字一句地问道:“你干嘛现在才到?火车到站后,距离现在已经快接近三个钟头了,这段时间你去了哪里?” 刘霞眼中闪过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慌乱,双手一摊,无所谓地笑了笑:“没有啊,会出什么事儿?我这不是好端端地在你们面前吗?” “不对,你一定有事儿瞒着我,我们可是老同学了,难道你就这么不相信我,不肯将事情说给我听吗?” 刘霞进来前后,刘妈妈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本来我已经快要从刘妈妈嘴里逼问出一些事情来了,可是刘霞这么一回来,刘妈妈当即便什么也没有说,可是她们越是刻意隐瞒,我的好奇心就越重,她们母女两人,一定有着什么秘密瞒着我,可是究竟是什么秘密,刘妈妈看来是不会说的了,而刘霞她呢?从她的神情来看,显然装作一副若无其事儿的样子,不过以我对刘霞的了解,她一定有事儿。看来得想一个什么法子,让她把事情说出来。 刘霞见我在逼问她,当下笑道:“陆轩,真的没事儿,我能有什么事儿啊?好啦,别乱猜了,我这不是好端端地在你面前吗?” 我料想硬逼着刘霞说出来,她是不会说的,为了弄清楚这一切,看来我只好暂时留在昆明了,我胸口的囊肿看情形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发生恶变,我就不相信,在这段时间里,我发现不了你的秘密。当下我微微一笑,说道:“怎么没有见到伯父?” 刘霞一听到我提起她父亲,神色顿时黯沉了下来,半晌,轻轻地吐了几个字:“我爸爸在我结婚后不久,就过世啦。”顿了顿,又道:“对了,陆轩,你是不是平日里忙着工作,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都还没结婚?” 王娇接口道:“他的未婚妻,前不久出了事儿,已经走啦。” “啊----”刘霞满脸惊愕,然后低下头,低声说道:“对不起,陆轩,我不该乱问的。” 我凄然地笑了笑:“没事儿的,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顿了顿,我又问道:“这几年你过得还好吗?”我见刘霞住的房子十分宽敞,而她手中的那个“lv”的女士小包更是限量版,料想她这几年一定赚了不少钱,生活应该很富足。 谁知道刘霞摇了摇头,苦笑道:“一点儿也不好。”我尴尬地笑了笑,正要说几句安慰的话,却不想刘霞突然间开口说道:“陆轩,你知道吗?这几年来,我一直都没有忘记你,我和他离婚,也完全是为了你。”说着,一双妙目怔怔地望着我,似乎想要在我脸上找到答案。 我的脸不由地一热,一颗心兀自跳动得十分厉害,王娇坐在一旁,好不尴尬,站起身来,笑了笑,说道:“你们十多年没有见,好好聊聊吧,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我出去走走。” “阿娇----”我唤了她一声,王娇却像是没有听见一样,径直拉开门走了出去。我也知道王娇在这里不太合适,所以也没有去追她,只是轻叹一声,点了一支烟抽了起来。气氛再次沉静下来,刘霞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而我却有千言万语想要说,可是一时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咳----刘霞,其实……我----” “嘘----”刘霞突然间站起身来,冰凉的手指轻轻地按在了我嘴唇上,“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你什么也别说,好吗?” “我想说什么?”我反问道。 “我知道的,其实在你的心里,一直有一个解不开的谜团,就是当初为什么我会那么决然地离开你,对吗?” 我点了点头,这个谜团在我的心里压抑了这么多年,本来我想应该可以忘记的,可是在火车上,又突然间说起了这段往事儿,我知道,这一辈子我恐怕都无法忘记了,毕竟这是我的初恋嘛,初恋的回忆,又有谁能够说忘便能忘记的?当下我微微笑道:“我知道的,你离开我一定有你的原因,既然你不说,我也不便问。” 刘霞长长舒了一口气,说道:“陆轩,现在我已经离婚了,你能够给我幸福吗?” 我大吃一惊,万万没有想到刘霞竟然这么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从她看我的眼神,我知道她对我仍是余情未了,虽然这段初恋对我来说,已经成了过去式了,但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还能和刘霞在一起,当下我嘴巴张了张,没有说出话来,但嘴里的那半截香烟却因此而掉落在地上。 刘霞凄然一笑,说道:“我和你开玩笑呢,你还当真啦?刚才那个王娇小姐,我看挺适合你的。我都徐半老了,而且还离过婚,你怎么会看得上我呢?”说完,自嘲地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说道:“王娇她是我上司的女儿,我那上司到是有意思让我和她处处,可我和她年纪相差也大了些,我都快三十的人了,她还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女孩,不太实际了。” 刘霞“啊”的一声:“不会吧?她才二十出头啊?”顿了顿,微微一笑,说道:“陆轩,咱们十多年不见,你要不留在昆明多待几天,只怕说不过去。” 我本来就打算多待几天,毕竟刘霞母女两人今天给我的感觉都挺神秘的,似乎她们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当下我说道:“本来我是打算待一天,毕竟我到云南来不是渡假,而是看病的,不过咱们这么多年没见,待几天也是应该的。” 刘霞奇道:“陆轩,你生病了吗?” 我点头道:“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胸口长出了一个囊肿,王娇她本来就是医学专家,她看了以后,也不能确定这是什么病,不过我朋友他认识一些苗医,所以我便到云南来了,看看能不能治好,若是不行,只好到医院冒着风险动手术了。” 刘霞脸上微微变色,关切地问道:“在哪里,我看看。” 我将胸口的钮扣解开,露出胸膛上的那块囊肿,刘霞凑近前来,一手轻轻地按了按囊肿周围的皮肤,问道:“什么感觉?” “没什么,就是奇痒难忍,拍过片了,里面有一个像虾的形状的一个物体,像是寄生虫,是活的……” 刘霞脸色一白,突然间“啊”的一声尖叫,吓了我一跳,忙问道:“你怎么啦?” 刘霞突然间像是发疯了一样,双手紧紧地扼住我的脖子,我明显感觉到刘霞的呼吸急促了起来,她的手越收越紧,我顿时感觉呼吸困难,我惊呆了,我不知道刘霞她为什么一见到我胸口上的囊肿反应居这么大,像是发了疯一样,嘴里发出怪叫声,但却又有些竭斯底里,一双妙目瞪得老大,没有了平日那种柔情,就像是一个乒乓球一下,嵌在眼眶里,而且还布满了血丝,神情极是恐怖,她面部肌肉可怕的扭曲着,抽搐着,那神情,仿佛要将我掐死一般,无论我怎么叫唤她的名字,她就像是没听到一样,我的喉咙处越收越紧,已经没法呼吸了,我知道,只要她的力道再稍稍大一些,我很可能会窒息而死,事到如今,我再也顾不了她是一个女人,是一个曾经深爱过我的女人,我艰难地举起右手,准备在她的脖颈上的大动脉砍下去,这样会让她的大动脉血管一时间闭塞,使得血液无法到达大脑而造成她昏迷,正当我要砍下去的时候,门开了,刘妈妈走了进来,看到这副情景,大吃一惊,手中的菜篮子也掉到了地上,她顾不得去捡散落在地上的菜,操起桌上的一个钢化玻璃杯,向自己的女儿后脑砸去。 在我惊愕之余,刘霞那双扼住我喉咙的手渐渐松开了,然后她的身子失去了平衡,像是一堆烂泥一样,瘫倒在地。我揉了揉脖子,大口地喘着粗气,刘妈妈手中的那个钢化玻璃杯上面,还沾着一些血迹,而她也在发愣,直愣愣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过了半晌,才略带歉意地问道:“小陆,你没事儿吧?” 我咳了两声,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是摆摆手,俯下身,将刘霞抱了起来,放在沙发上,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知道她并没有大碍,这才稍稍放下心,问道:“伯母,刘霞她这是怎么啦?” 刘妈妈老泪纵横,哽咽道:“都怨我,都怨我,要不是因为我,她也不会变成这样……” 我严肃的说道:“伯母,刘霞她可能是间歇性神智失常,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我朋友是医学专家,让她来看看。不过你得告诉我,刘霞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您则一个劲儿地怪自己,难道说刘霞的病是因你而起的?” 刘妈妈既没有说话,也没有点头,只是望着昏迷中的刘霞怔怔发呆,不过我可以肯定,刘霞的病绝对是在结婚之后才出现的,我和她同校三年,从来没有见过她犯过病。 刘妈妈轻轻抚着女儿那张近乎完美的脸庞,哭道:“我的女儿啊,妈妈对不起你,害了你一辈子啊,要是当初让你嫁给小陆,今天所有的一切就不会发生了,女儿啊,你一定要原谅妈妈,你现在也离婚了,你想要嫁谁,妈妈都不会拦你,只是你要快些好起来,妈妈还要喝你的喜酒呢,你还要给妈妈生一个大胖孙子呢。”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寻思道,这刘妈妈怎么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的?刘霞生病,结婚,和生儿子有什么关系,可是仔细琢磨一下她的话,似乎这几件不相关的事情,又能联系在一起,首先,刘霞当年弃我而去,一定是被迫的,这一点儿我早就猜到的,而且多半是因为她妈妈的关系,其次,从她妈妈的话里可以推断出,刘霞的病是在她结婚以后才犯的,若是她当年嫁给我,她便不会放这种病,难道说这种病是一种传染病?可是也没听说过什么传染病能使一个正常人像发了疯一样,最后,从她妈妈的语气里可以听出来,刘霞的病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了,而且刘霞看到我胸口的囊肿才犯病的,不敢说和我的病有莫大的关联,至少的我的病也起到了一定的催化剂的作用。当下我拿出手机,拔打了王娇的电话,王娇在电话似乎很是不悦,“哼”了一声,才道:“陆大警官,你终于想起我来啦?你要和你的旧情人‘叙叙旧’,我在场可不方便。” “你快上楼来。” “不要,我才不要当电灯泡呢。” 我沉声说道:“你快上来,再不来可就真的出事儿了!” “哼,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能出什么事儿?别告诉我你对于男女之事不懂。” “刘霞刚才要杀我。” “啊----”电话那头传来王娇惊恐的声音:“她……她要杀你……为什么啊?她不是你的初恋情人吗?你……陆大哥,你有没有受伤,你等等,我马上就上来。”王娇说着挂断了电话。 五分钟后,王娇推门进来了,她奔到我面前,慌道:“你有没有受伤?伤在哪里?我看看----” “我没事儿,你快看看她怎么样了?” 王娇点了点头,仔细地检查起来,过了一会儿,她长长吁了一口气:“她没什么事儿,只是昏迷过去。陆警官,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刘霞姐姐她为什么要杀你?”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不过我敢肯定,刚才她掐住我脖子的时候,确实是像要杀我,可是却又说不通,她没有杀人的动机啊,更何况,我和她……嗯,是好朋友,她为什么要杀我?” 刘妈妈这时叹了一口气,冷冷地道:“她哪里是要杀你,她爱你都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舍得杀你呢?” “哦?”我奇怪地望着刘妈妈,问道:“那她刚才怎么会……” 刘妈妈一怔,没有回答,不过那神情似乎是在犹豫着什么,突然间,她“扑通”一声,跪倒在我面前,说道:“小陆,伯母已经是半只脚踏进棺材里的人了,我从来都没有求过人,今天,伯母要求你一件事情。” 我急忙伸手去扶她,说道:“伯母,您别这样,您是长辈,我是晚辈,您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我尽力去做就行了,快起来。” “不----”刘妈妈坚决地将我伸过去扶她的手推开,毅然地说道:“你若不答应,我便不会起来。” 我见刘妈妈很固执,说什么也不起来,只好无奈地说道:“好吧,您说,什么事情,我答应便是。” “我女儿虽然结过婚,可是她的心里,至始至终只有一个你,她犯了这病,也是因你而起的,当年伯母我很糊涂,让女儿离开你,以致她抱憾终身,今天,伯母求你一件事情,我女儿已经时日不多了,为了我女儿的心愿,你和我女儿结婚吧……” 我惊讶地“啊”了一声,张大了嘴巴,半晌合不拢…… 第四十四章 情蛊 我万万没有想到刘妈妈所说的求我答应她的事情,竟然是要我和刘霞结婚?我当时愣在那里,当真是不知道该哭好,还是该笑好,一时间尴尬的不得了,我斜眼瞥了一下王娇,王娇脸上的神情甚是古怪,不知道她此时心里在想些什么。我将她拉到一旁,低声询问道:“阿娇,刘霞她得了什么病?” 王娇摇了摇头,沉声道:“目前我只能说她没有什么大碍,除了她的头部被她妈妈用钢化玻璃杯砸出外伤以外,并没有发现什么病,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具体的病因,是看不出来的,只能到医院里进行一系列的检查,不过,像她这样间歇性发作的病,除了大脑有问题外,没有别的解释了。” 这时,刘霞“嘤”的一声,缓缓醒转过来,她见刘妈妈仍跪在地上,急忙挣扎着想要坐起身来,说道:“妈,您别这样,您这样会吓到陆轩的。”说着,瞪了我一眼,嗔道:“陆轩,你怎么能让我妈跪在地上,你不扶她起来呢?” 我冷冷地说道:“你妈妈她没有吓到我,反而你把我吓到了。” “不,小陆要是不答应,我就不起来。”刘妈妈的脾气果然够犟,不过我也管不了这么多,硬将她架了起来。 刘霞脸色微微一红,继而变得很苍白,没有血色的那种,她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对刘妈妈说道:“妈,我有些事情想单独和陆轩说,您快去做饭吧。” 刘妈妈知道女儿的脾气,只好轻叹一声,拾起地上散落的菜,转身走进了厨房,王娇急忙说道:“伯母,我帮您。”也跟着刘妈妈进了厨房,并且顺手将门给带上。 刘霞见屋里只有我和她了,这才轻轻叹了一口气,面带歉意地说道:“陆轩,对不起,刚才我有点儿失态。” 失态?她这种近似歇斯底里的疯狂,竟然用“失态”这两个字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这件事情若不是发生在我身上,就算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刘霞她手臂上的力量居然大到让我不可思议,别说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刑警,只怕是国家队的举重队员的力量,只怕也没有她的大,她差一点儿把我给扼死。 “刘霞,到底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会让你尽乎疯狂地想要扼死我?” 刘霞双眼红红的,泣道:“对不起,我不是有心的,我……我……” 我长叹一声,说道:“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有心的。”说着,我看了刘霞一眼,只见她后脑上被钢化玻璃杯砸中的地方,还在流着血,当下我摇了摇头,说道:“我下楼去药店买点纱布之类的,帮你包扎一下。”说完,我下了楼,在附近的“一心堂”里,买了一些纱布、碘酒和云南白药,上了楼,让王娇替她把伤口消毒包扎了一下,然后我问道:“阿娇,你是医生,有没有同学在昆明的医院工作?” 王娇想了想,点点头,道:“有,我有两个同学在昆医附属第二医院,担任脑神经外科主任。”顿了顿,又道:“这样吧,我给他们打个电话,下午带着刘霞姐姐去医院里检查一下。”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却没有想到,刘霞突然间激动地说:“不,不去,我不去医院,我没有病,根本没有病。” 我冷冷地说道:“你要是没病,干嘛想要扼死我?” 刘霞低下头,不再言语。看着她那种绝望的样子,我的心不由地一痛,伸出手来,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柔声安慰道:“有病就要看医生,不然,病情会越拖越重的,听我的,啊?” 刘霞站起身来,拿起她的“lv”的女式皮包,打开后,拿出厚厚的一叠病历本,递到我手上,说道:“陆轩,对不起,我知道你关心我,我也知道我自己究竟怎么了,可是没用的,我的病是查不出来的,就算查出来,也无法医治,我……我就快要死了。” 我看了看手中的病历本,居然有十多本之多,不仅有昆明的几个大医院,就连北京、上海的各大医院的都有,甚至还有脑神经科的权威医院的病历本,而这些病历本都是清一色地写着“正常”,这下子我傻眼了,原本以为刘霞的病是一种罕见的间歇性神智失常,在病情发作的时候,还伴有暂时性失忆,以至于就连自己在发病的时候做过些什么,都不知道,就像刚才刘霞要扼死我一样,我很清楚地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在发病的时候,她似乎根本就不认识我。 一时之间,我也想不出什么权宜之计,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王娇,毕竟她是医学专家,她的话要比我更有份量得多。王娇也觉得这件事情有些蹊跷,秀眉微微一蹙,玉齿轻咬地下唇,犹豫了一会儿,说道:“刘霞姐,我那个同学是脑神经科的专家,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就带你再检查一次,既然你说你没病,那又何必怕检查呢?你这样的情况,陆轩哥哥他会很担心的,难道你想让他一直为你提心吊胆吗?” 刘霞沉默了,但我可以看得出,王娇的话已经起作用了,刘霞此时已经在犹豫着要不要去看医生了,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谁都会很珍惜的,哪怕明明知道自己所患的是绝症,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得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地去争取,当下,刘霞勉强笑了笑,对王娇说道:“谢谢你,王小姐,我答应你,再去检查一次。” 我微笑着冲王娇点了点头,用眼神告诉她:“真有你的。” 事不宜迟,王娇当即联系上了她的那位同学黄姗姗,约定就诊的时间,我便和王娇,搀扶着刘霞,打了一辆车,直奔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脑神经科,王娇的同学黄姗姗早已等候着我们的到来了。 我万万没想到王娇的同学黄姗姗年纪和王娇竟然差不多,而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女,黄姗姗看了看我,微微一笑地说道:“你就是王娇的男朋友吧?王娇也真是的,找了男朋友,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尴尬地笑了笑,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目前最要紧的是刘霞的病。我把刘霞发病时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全盘托了出来,黄姗姗认认真真地听着,整件事情的经过不是很长,而我也没有加以文词修饰,可是发病的经过仍是那么惊心动魄,黄姗姗听完以后,长长吁了一口气,像是刚看完一部惊险的恐怖片一样,就连额头上,也有细密的汗水渗了出来。 黄姗姗缓缓地说道:“这种病的发病症状,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不过你们放心,我们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找出病因,然后对症治疗,相信会有结果的。”顿了顿,又道:“好了,你们到走廊里的长椅上休息一会儿,我马上替她进行一系列的检查。” 我原以为在医院下班以前可能会诊完毕,可是没想到,这么一等,就等到了晚上十点,这个时候医院早已下班,只有急诊科的医学在,我看王娇脸色有些不好,伸手握了握她的小手,只觉得她的手心直冒虚汗,却又冰冷得紧,问道:“阿娇,你不舒服吗?” 王娇勉强笑了笑,说道:“还好,就是有点饿了。没想到这次会诊居然要这么长的时间。” 我这才想起来,我们已经一天没有吃过东西了,只怪我心里挂念着刘霞的病情,就连有没有吃过饭都不记得了,王娇这么一说,我顿感腹中饥饿,略带歉意地说道:“这样吧,你在这里守着,我出去给你买吃的。” 王娇点了点头,正当我准备去买吃的时候,门开了,黄姗姗一脸倦容地走了出来,我心头一紧,忙上前去问道:“黄小姐,她……她怎么样了?” 黄姗姗瞪了我一眼,并没有理会我,径直走到王娇面前说道:“阿娇,那个刘小姐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病,健康得很,我看……我看是你那位朋友这里有问题吧?”说着,她还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我心中恼怒之极,但却又不好得当着王娇的面发作,只好强忍着心中的怒气,说道:“黄小姐,你说是我有病?” 黄姗姗冷冷地瞥了我一眼,道:“难道不是吗?那个刘小姐很健康,根本就没有什么病,你却说她有病,还说她扼住你的脖子要杀你,呵呵,刘小姐这么苗条修长,就算她要扼你,扼得动你吗?你说不是你有病,难道是我有病啊?”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说道:“你自己水平有限,查不出病因,却来说我有病,我看你是什么狗屁专家,趁早转行算了。” “陆轩----”王娇忍不住瞪了我一眼,然后用手轻轻地扯了扯我的衣角,嗔道:“你干嘛这样跟我朋友讲话?” 我也知道自己有些失态,只好向黄姗姗赔礼道歉:“对不起,刚才我一时忍不住,黄小姐,你说我有病也好,说刘霞没病也好,她扼住我是事实,虽然整个过程王娇她没有亲眼看到,可是刘霞她后脑上还有血迹,那是她扼住我的时候,她妈妈用钢化玻璃杯砸伤的。”顿了顿,我拉起王娇地手,说道:“既然你那个朋友说刘霞没事儿,那就没事儿吧,我看刘霞她也只是间歇性发作,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只要我们不刺激她就行了。” “等等----”黄姗姗叫住了我,说道:“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我莞尔笑道:“我是一名警察,要不要我给你弄一台测谎仪来,看看我有没有说假话?你是一名医生,我带刘霞来是看病的,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吗?” 黄姗姗沉吟道:“或许是我的能力有限,不过如果说刘小姐的病情属实的话,还有一种情况。” “什么情况?”我和王娇异口同声地问道。 “她被催眠了。” 我细一想,确实也有这个可能,在我以前所破的案子中,确实存在被催眠而杀人的案件。催眠可以使被催眠者的大脑处于一种“真空”状态,也就是平日里所说的无意识状态,然后由催眠着向被催眠着发出暗示或者说是一种“信息”和“命令”,这样被催眠者的意志就会被控制,听命于催眠者的意志而行动。如果说这个推论成立的话,谁会去催眠刘霞呢?当时只有我和刘霞在屋子里,并没有第三个人存在啊。 我将心中的疑惑又说了出来,黄姗姗说道:“催眠术我不是太懂,不过我想催眠的人并不需要在现场给予被催眠的人某种提示,他可以通过一些物体,比如说血,这就像是早已在被催眠的人的大脑中植入了一个程序一样,当触发了某个条件,被催眠的人就会成为无意识状态。” 经她这么一说,我恍然大悟,当时刘霞是看到了我胸口上的囊肿而突然间狂性大发的,难道说我的胸口的囊肿就是一个催化剂?不过不管怎样,既然刘霞的大脑没有什么问题,我心中的石头也算是落了地。当下连连向黄姗姗道谢,随后我和王娇便搀扶着刘霞出了医院。 出了医院,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对刘霞说道:“医生说你没有事儿,放心吧,可能只是因为你精神状态不大好,好好休息几天就没事儿。咱们要不去吃点东西?” 刘霞终于也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她人长得本来就十分漂亮,读高中时就是校花,虽然也快到三十岁了,可是还像个二十五、六岁的少妇,美丽中更显成熟妩媚,她摇了摇头,道:“我不想吃了,你们去吧,我等着你们。” 我想了想,道:“算了,你妈妈她肯定做了满满一桌的好菜等我们回去呢,我可不想辜负她老人家的一番心意,咱们回去吃。”顿了顿,又道:“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买包烟。” 刘霞抿嘴一笑:“你呀,高中时候起,就说要戒烟的,十多年了,到现在还是一个烟鬼。好吧,你去吧,我们在这里等你。不过这附近没有卖烟的,医院旁边有个小巷通往艺术学院,你穿过小巷,在艺术学院门口就有得卖。” 我点了点头,向刘霞所说的那个小巷走去。 小巷里没有什么灯光,漆黑一片,我大步流星,往艺术学院门口奔去。突然,迎面向我走过来一个男人,并且在我左肩上狠狠一撞,我不及提防,被他撞了一个趔趄,我知道那人是故意,当下喝了一声:“站住。”那人停下了脚步,我走到他面前,冷冷地看着他,说道:“撞了人你难道不会说声对不起吗?” 那人低着头,没有开口说话。刘霞没什么大碍,我心情甚是高兴,也不想和那人在这里做无谓的纠缠,当下我又说道:“算了,你走吧。” 这时,那人抬起头来,仔细地盯着我看,我也正视着他,他长得一张国家脸,浓眉大眼,皮色较黑,一双眼睛却又贼亮,他看了看我,发出一声阴恻恻的怪笑:“我得到了她的人,却得不到她的心,你得到了她的心,却永远也得不到她的人,哈哈哈----”一声长笑,那人转身便跑。突然间,我觉得那人很是面熟,仔细一想,暗道一声“糟糕”,难怪我看他这么眼熟,他不就是刘霞的前夫萧楠吗?十多年前刘霞结婚的时候,我也去了,当时我喝了点酒,还有点发酒疯,还曾拍着他的肩膀,让他好好爱刘霞呢。他怎么也在这里,刚才她说的话,“你得到了她的心,却永远也得不到她的人。”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奔跑的那个方向,不正是我医院门口的方向吗?难道萧楠他知道刘霞一直深爱的人是我,他想要杀了刘霞吗? 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由地打了一个突,猛地喝道:“站住----”随后拔腿便追。当我追出巷口的时候,萧楠却已要不见了踪影,我生怕刘霞出什么事情,急忙跑到刘霞身旁,王娇见我气喘吁吁的样子,嗔道:“说了我们在这里等你的,你跑什么呀,看你喘成这样,烟买到吗?” 我顾不上和王娇说话,喘着粗气说道:“刘霞,刚才我在小巷里看见了一个人,好像是你的前夫。” 刘霞一听,脸色顿时苍白之极,几欲晕倒,扑在我怀里,瑟瑟发抖,颤声道:“他……他……” 我宽慰道:“别怕,有我在,料想他不敢怎么样的。”心中暗道:“怪不得刘霞会和她老公离婚,看来结婚以后,他老公对刘霞并不是很好,说不准还打她骂她,以至于刘霞会间歇性神智失常,看来一切的原因都在她老公萧楠身上,他既然来了,我就不会放过他。”想到这里,我便对王娇说道:“你扶她先回家,料想他还在附近,我就在这里等着他。” 王娇点点头,关切地说道:“你自己当心。” 谁知道刘霞却死活不肯回去,挣脱王娇搀扶她的手,扑到我怀里,哽咽道:“陆轩……陆轩……我不要,我就算死,也要死在你怀里,我知道的,我终究逃不掉,这是我的宿命,我想不爱你,可是我却发觉对你的爱越来越深,我想忘记你,可是十多年来我都做不到,看来上天注定要我死,如果真是这样,那我愿意死在你的怀里。” 我大吃一惊,刘霞突然间说出这些无关紧要却又莫名其妙的话来,我还以为她的间歇性神智失常又犯了,当下急道:“阿娇,她的病又犯,怎么办?” 刘霞急道:“不,我没犯病,陆轩,我说的全都是真的,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们结婚吧,能够死在你怀里,已经是我毕生的愿望了。” 王娇站在不动,我又大叫了一声:“阿娇,你愣在那里干什么?快,快给你同学黄姗姗打电话,我背她回医院。” 刘霞却蓦地从我怀中挣脱出来,情急之下大声叫道:“不,不,我不回医院,医生救不了我的,我知道自己逃不掉,很快就会死的,我得的不是病,我是中了情蛊。” 祝大家圣诞快乐。 第四十五章 水落石不出 我发誓,在现实生活中,我第一次听到“蛊”这个字,以前在武侠小说里看到过不少,至于“蛊”是什么东西,我却说不上来,只知道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提到:“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大概意思是说,将百余只各种各样的毒虫放进一个器皿内,比如说毒蜘蛛、蜈蚣、蝎子一类的带毒的动物和昆虫,这百余只毒虫就会互相攻击、毒杀对方,直到器皿只活下来的那只毒虫,就叫做‘蛊’,所以汉字里面‘蛊’的结构为‘虫’和‘皿’,不过这些都是空穴来风,至于蛊是什么,没有人见到过,不过,据说这‘蛊’源远流长,早在商周时期的甲骨文和钟鼎文里,就有了‘蛊’字的存在了。 刘霞突然间说自己得的不是病,而是中了情蛊,自然让我大吃一惊,我的嘴巴大张,半晌都不能合拢,直到王娇轻轻地扯了扯我的衣角,我这才回过神来,问王娇道:“‘蛊’是什么?你听说过吗?” 王娇想了想,说道:“听过,据说是以毒虫作祟害人的一种古老的巫术,主要流行于我国南疆地带及一些少数民族中……” 听到这里,我不由地脱口而出:“苗族?”一句话出口,我和王娇两人都不由地全身一颤。要知道,我们所在的云南就是中国的南疆地域,又是少数民族的聚集地,全国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云南就占了一半还要多,而且会蛊术的只是苗族其中的几个支系,阿夏克族就是其中的一支,我们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古陵之中,那具千年不化的女尸,不正是口中含有一种虫子而保持着“活尸”的状态吗?如果说阿夏克族那神秘的保存尸体的方法是蛊术的一种,那么,我胸口的那个奇怪的囊肿里面那个像虾的活物,应该就是蛊虫了,难怪刘霞一看到我的胸口上的囊肿就会疯狂地想要将我扼死。如果说我的推测正确的话,那所有的谜题算是解开一半了,阿夏克族是契丹人的后裔,现在划归为苗族的一支,继承了契丹族那种古老而又神秘的巫术----蛊;我胸口的囊肿里的虾状活物,应该就是我体内的蛊虫,因此可以推断,我也中了蛊,刘霞她说自己中了情蛊,多半也不会假。 当年的暑假时,刘霞她随父母去了趟老家,回来后就对我不理不睬,以至于我们就这样分手了,如果不是蛊术,那么她又怎么这样对我呢?想到这里,我不由地问道:“刘霞,你老实告诉我,你老家是云南还是贵州?”我问这句话不是无故而问的,要知道,苗族分布的地域极为广阔,大多分布在滇、黔、湘、桂四个省,这四个省的苗民,又以云南和贵州省最多,而云南的苗民大多就集中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刘霞微微一愣,说道:“我老家是文山的。” 这一句话,犹如一道晴天霹雳,不偏不倚地击中了我,从而更加证实了我推测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刘霞中了蛊,应该是事实,可是,又引出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是什么人想要对刘霞下蛊呢?下蛊的动机又是什么呢?中了这情蛊,要怎么样才能解救?刘霞她比起我来,要算很幸运了,她好歹知道自己中的是什么蛊,而我呢?就连自己中了什么蛊都不知道。 经过一番仔细推敲,我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刘霞的前夫萧楠身上,不为别的,就为了适才他说的那句话“我得到了她的人,却得不到她的心,你得到了她的心,却永远也得不到她的人”。可是,没过多久,我自己就把这个结论推翻了,为什么呢?萧楠虽然可疑,可是他毕竟是刘霞的老公,刘霞虽然不喜欢他,可是当年他们结婚的时候,我看得出来,萧楠他对刘霞很是痴迷,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如此痴迷,应该不会做出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而以前追求刘霞的人很多,这些人都会因爱而生恨,有了施蛊动机,可是又会是谁呢?一时间,我大脑一片混乱,只好抱着一线希望,开口问道:“刘霞,是不是萧楠对你下了蛊?中了这情蛊,会怎么样?” 刘霞点了点头,果然是萧楠这个王八蛋。当下我又问道:“那么你知不知道中了这情蛊会怎么样?” 刘霞沉默下来,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以为她没有听清楚我所说的话,又重复问了一遍,突然间,刘霞像是发了疯一样,发出一声怪叫,挣脱我的双臂,拼了命一般跑上了公路。 我生怕她会出事儿,当下对王娇说道:“追上去。” 王娇点了点头,我们立时拔腿便追。追过了几条街,我们才将追上刘霞,不是我们跑得慢,我是一名刑警,平日里追捕嫌犯,我身为刑警队长,每一次都是身先士卒,你说我跑不快吗? 正在我离刘霞只有十余步距离的时候,突然间,从旁边闪过一个黑影,将我拦住,我定神一看,这不正是刘霞的前夫萧楠吗?想到刚才刘霞说她所中的情蛊,就是萧楠下的,我顿时大怒,吼道:“让开。”同时一拳向萧楠的面部砸去,我奔跑时的速度非常快,加上我满怀一腔愤怒而出拳,萧楠若不闪避的话,他的身子绝对会被我打飞出去。 可是令我有些意外的地,萧楠他并没有闪避,硬生生地被我一记重拳,打得他身体直飞了出去,重重摔倒在地上,半晌爬不起来。我直上前,一个小擒拿手,捏住了他的咽喉,只要他有什么异动,说不得,我只好捏碎他的喉咙,我知道萧楠会下蛊,为了防止他在我身上下蛊,我只好出重手了。 “萧楠先生,你对刘霞下了情蛊,我虽然没有证据,可是我有证人,我可以告你蓄意伤害罪。”顿了顿,我转头对王娇说道:“快追上刘霞,别让她出意外,追上她,说什么也得把她送回家。” “陆大哥,可是你……”王娇说着,怯生生地斜眼瞥了一下被我擒住的萧楠。 “放心吧,你陆大哥我可是江城市的散打冠军。” 王娇稍稍放了心,应了一声:“那你自己小心”,然后便往刘霞奔跑的地方追去。 待得王娇跑远后,我转过头来,对萧楠说道:“刘霞说,是你对她下了情蛊,是不是?” “不错。”萧楠面无惧色。 “为什么要这么做?” 萧楠“哼”了一声,并不回答。 我指上加劲,狠狠地捏住了他的咽喉,萧楠顿感到呼吸困难,但他很硬气,不开口便不开口,当下我冷笑道:“你不说也没关系,有刘霞这个证人,我也一样把你送进监狱。” 萧楠冷笑道:“只有证人,你也没有证据,我也不会承认,你奈何不了我的。” 我冷冷地说道:“你还真是法盲,就算你不认罪,难道就对你没办法了吗?要知道,不认罪而被判刑的案子,可不止一件两件。”顿了顿,我又道:“你说的对,我是没有证据,而且这种证据拿出来,也没有人会信,可是,我虽然无法证明你有罪,可是你有证据证明你没罪吗?萧楠!!” 萧楠索性将眼睛闭上,给我来个充耳不闻。 突然间,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厉声问道:“萧楠,你是不是阿夏克族的?” 蓦地,我感觉到萧楠的身子剧烈的一颤,他睁开眼睛,奇道:“你怎么知道?阿夏克族早已划归苗族的一支,而且并没有多少人知道‘阿夏克族’这几个字,全族也只有两百多人,从不与外界联系,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萧楠虽然没有直接承认他就是阿夏克族的,可是那意思已很明显不过了,不过我却没有功夫和他纠缠下去,刘霞中了情蛊,看来只有萧楠一个人可以解,当下我喝道:“中了情蛊会怎么样?要怎么解?” 萧楠突然间“哈哈”大笑起来,我手下使劲,他的笑声顿时变成了痛苦的叫声。 “说----” “情蛊是无法解的,刘霞她死定了,这叫做‘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一切都是刘霞她咎由自取,和旁人没有关系。” 当我听到从萧楠口中说出“刘霞她死定了”这句话的时候,蓦地呆住了,我万万没有想到,“蛊”的力量竟然会如此之强大,甚至可以决定于一个人的生死,刹那间,我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而萧楠趁我分神之际,猛地一挣,挣开了我的手臂,往人群中一钻,顿时不见了踪迹。等我回过神来时,哪里还有萧楠的影子? 第四十六章 事件原因 萧楠的逃走,使我顿时觉得心里空空的,大脑也处于长时间的麻木,我走到街旁,买了一包香烟,然后蹲在路边,一支接一支地抽了起来,心里却一遍一遍想着萧楠所说过的话,想了半天,仍是没有头绪,我甚至连“情蛊”是什么都还没有弄清楚,如今之计,只能去问刘霞了。 我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地上满满一地的烟头,然后挥了挥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刘霞家。 我敲了敲门,开门的是王娇,王娇见到我安然无恙地回来,长长松了一口气,但仍是关切地问道:“怎么样?你没事儿吧?他有没有伤害到你?” 我笑了笑,示意我没事儿,然后我环顾了一下客厅,并没有发现刘霞,奇道:“刘霞呢?” “哦,她回来后,说是不舒服,便回她的房间睡了。” “那刘妈妈呢?” “刘妈妈知道我们都没有吃过东西,她出去帮我们买烧烤了。” 我“哦”了一声,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王娇又问道:“事情弄清楚了吗?” 我苦笑道:“可以说弄清楚了,也可以说没有。萧楠给刘霞下情蛊的动机至今还不知道是什么,而且,中了这情蛊之后,如何解救,及后果都没有弄清楚,不过,从萧楠的话中可以听出来,中了这情蛊,似乎最终结果只有死。可是,这么荒谬的事情,说出来你会相信吗?” 王娇点了点头,说道:“当然不相信,一个人好端端的怎么会死呢?” 正说着,门开了,刘妈妈拎着烧烤走了进来,她把烧烤放在桌上,微微一笑,说道:“小陆,王娇,来,吃宵夜。” 桌上的烧烤很是丰富,有鸡脚筋、烤茄子,羊肉串,还有壮阳草,然而我却没有什么胃口,刘霞的事情和萧楠那些奇怪的话,就像是一朵乌云一样,遮挡在我的心里,我沉吟道:“伯母,我今天晚上见到了刘霞的前夫萧楠了。”说到这里,我顿了顿,目光死死地盯着刘妈妈的脸,想要从她的表情看出些什么,果然,刘妈妈的手停下来了,脸色不由地一变,甚至面部肌肉也抽搐了几下,然后,她长叹一声,将准备放进嘴里的鸡脚筋,又重新放回到碗中,然后幽幽地说道:“你都知道了?” 我点了点头,说道:“大概知道了一些情况,可是我心中仍有许多地方不明白,想问一问您。”顿了顿,我又小心地问道:“中了情蛊会怎么样?” “情蛊?”刘妈妈无奈地笑了笑,“中了情蛊会怎么样,你已经见到过了,发病的时候,六亲不认,甚至还会有杀人的念头,而且力大无穷,而自己却又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事情,就像是一个被扯了线的木偶。这种情况会越来越严重,最后就会死亡。” 我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问道:“那怎么样才能解?” “解?”刘妈妈像是看一个怪物一样怔怔地看着我,然后犹豫了半晌,才道:“小陆啊,今天伯母求你的事情,你答应了吗?” “什么事情?”我一时口快,脱口问道。 王娇用肘轻轻地碰了碰我,我恍然大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你是说我和刘霞的婚事儿?” 刘妈妈点了点头,道:“其实,你知道,我也知道,你和我女儿的感情早已成为过去式了,想要硬将你们俩搓合在一起,确实不太合适,何况,我虽然年纪已老,可是我也看得出来,王小姐对你挺有意思的。”说到这里,停了下来,转头问王娇:“王小姐,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王娇俏脸一红,吱吱唔唔半晌没有说话,神色忸怩得不得了,嘴里却道:“伯母,您想哪里去了,我只是陆大哥的朋友,把他当亲哥哥一样。” 刘妈妈莞尔一笑,说道:“其实你不用承认我也看得出来,只不过我女儿中了情蛊,小陆,当年要不是为了我,我女儿的这一生一定会很幸福的,我知道她心里只有你一个人,可是都是因为我,她才变成这样,所以,我求求你,为了我女儿,请你和她结婚,好吗?” 我越听越是糊涂,明明对刘霞下情蛊的人是她的前夫萧楠,可为什么刘妈妈却又说因为她的关系,刘霞才会被中情蛊,难道这其中的波折,还另有原因?不过从刘妈妈的口气中,我似乎隐隐的感觉到,如果我和刘霞结婚的话,似乎是救刘霞的唯一办法。当下我正色道:“伯母,是不是只有这样,刘霞的情蛊才会被解?如果是的话,我愿意。”这个时候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其实我知道,刘霞对我的感情这十多年来从来没有变过,虽然我的女朋友张艳才去世不久,而我对刘霞的感情,却没有淡忘,可是毕竟事隔多年,早已不如从前,不过凭良心来说,真要是让我娶刘霞为妻,其实我也是愿意的,更何况这样做还能够救她一命。 刘妈妈脸色“唰”的一下,变得很苍白,但她终于点了点头,说道:“你们结婚,对是我女儿来说,算是一件好事儿吧。”说完,刘妈妈又长叹一声,说道:“时间不早了,你们早点儿睡吧,王小姐,你睡客房,小陆,你睡书房,好吗?” 我们同时点了点头,刘妈妈站起身来,回她自己的房间去了。 我正望着她的背影出神,突然间,我的右耳一痛,王娇一只小手用力地在我耳朵上狠狠一揪,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好你个陆轩,艳福不浅嘛?你女朋友才去世,立时便有一个如此丰韵的美少妇送上门来,啧啧,看来你这趟云南之行,算是满载而归了。” 我苦笑道:“你吃哪门子干醋啊?难道真被刘妈妈说中了,你喜欢我?” 王娇脸上一红,“呸”了一声,嗔道:“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干嘛要喜欢你,我恨不得自己也会蛊术,悄悄地给你下一个情蛊,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呵呵----” 听了这话,我心中一凛,厉声问道:“你说什么?” 王娇见我脸色大变,慌道:“陆轩哥哥,我……我随口乱说的,你……你别生气……王娇向你陪不是啦,你可别往心里去。” 我没有理会她,自语道:“这‘蛊’带有一个情字,下蛊的人是萧楠,莫不是这蛊的发作和感情有关系?”想了想,又觉得没什么头绪,摇了摇头,对王娇说道:“算了,王娇,快去睡吧。”说完,我站起身来,走进书房,书房里有一单人床,我躺在床上,心里想着“蛊”的事情,经久不能入睡,迷迷糊糊中,我突然感觉到有一双冰凉的手轻轻抚着我的脸庞,我大吃一惊,情急之下坐直了身子,低声喝问道:“谁?” 黑暗中,我听到一声哀怨的叹息声:“陆轩,你和我妈妈说的话,我已经全部听到了。” 我听到发出声音的人正是刘霞,长长松了一口气,重新又躺了下来,说道:“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刘霞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问道:“陆轩,你真的愿意娶我吗?我是结过婚的女人,你真的不嫌弃我吗?” 我双手紧紧地抓住刘霞那轻抚着我的脸的小手,说道:“刘霞,你觉得我陆轩是那样的人吗?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难道我陆轩还会有‘处女情结’吗?” “不是,陆轩,我不希望你是因为同情我,才和我结婚的。” “当然不是,我陆轩什么人都能欺骗,唯独不会欺骗自己的感情。” “可是我看得出,王娇小姐对你挺有意思的,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当然看得出来,可是我和她年纪相差实在太大,她才二十出头,我已经是快三十岁的人了,我们在一起根本不合适,有没有代沟不好说,我知道她对我只是少女怀春,并不是真真正正的爱,等她年纪再长些,她就明白了,而我对她,只是像亲哥哥一样,照顾她,关心她而已。” “真的?陆轩,你真的只是像一个亲哥哥一样对她吗?”刘霞的声音十分激动,被我握着的小手也剧烈颤抖起来。 “嗯!”刘霞用力的点了点头,又说道:“陆轩,十多年前,我舍你而去,你真的不怪我吗?” “怪,当然怪,你知不知道,当时我想死的心都有了,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你会突然间对我不理不睬呢?” 刘霞沉默了,我等了半晌,都没有听她回答,还以为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正要开口再问时,刘霞忽然道:“陆轩,其实这件事情,我早就想对你说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顿了顿,又道:“那年,我母亲得了癌症,还是晚期……” 听到这里,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的神哪,怪不得刘妈妈一直说,要不是刘霞为了她,现在一定过得很幸福,看来,在刘妈妈和刘霞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到今刘妈妈看上去很健康,根本不像是得了癌症晚期的病人,更何况,事隔十多年了,得了癌症晚期的病人,又怎么能够撑得到现在?疑云重重,但我没有开口再问,我知道,今晚,刘霞她会将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全盘托出来。 第四十七章 结婚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香烟,“啪”的一声,点燃了打火机,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在肺里,然后缓缓地吐了出来,黑暗中的烟头一明一暗,显得十分诡异。 只听刘霞轻叹一声,然后缓缓地说道:“我妈妈的病情当时已经十分严重了,花了多少钱治病,都没有什么效果,什么化疗、放疗都试过,收效其微,我妈妈她自己也知道命不久矣,便想在走之前,回老家看望一下亲戚朋友。” 我接口问道:“你妈妈的老家是文山的?” 刘霞“嗯”了一声,道:“我爸爸也是文山的。”顿了顿,又道:“我们就全家回到了老家文山,在文山,我爸妈有很多朋友和亲戚,后来无意中说起了我妈妈的病情,其中有一个朋友说道,在普者黑附近的山涧中,生活着苗族的一个分支,他们有独特的医术,听说曾经也治好过许多癌症晚期的病人,不如让我们也去试一试。只不过,那苗族的一支,与外界很少有联系,他们的医术也当真奇特,不过他们并不收用费用,而是要让病人在治好病好,答应他们一件事情,否则他们就不医治。” 听到这里,我眉头一皱,问道:“他们算是没开化的民族,所提的事情,应该不是很难办道。你们就答应了?” “嗯。为了治好我妈妈,我们自然就答应了。”说着说着,刘霞忍不住哽咽起来:“想在想起来,只觉得这是一场噩梦……” 原来,刘霞他们一家人,在听说刘妈妈的病有希望能够治愈的时候,第二天便决定去寻找那亲戚口中所说的那支苗民。普者黑地属滇东南岩溶区,是典型的岩容地貌。普者黑范围内有孤峰三百一十二座,大溶洞八十三个,天然湖泊五十四个,河流十五条,地下暗河总长达一百二十公里,而且分布着很多少数民族,想要在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寻找到懂得治疗癌症的那支苗民,谈何容易? 他们一路上跋山涉水,一路上问,都说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民族存在,他们就在大山中转悠了三天,仍是没有找到,所带的干粮也差不多吃完了,就在他们心灰意冷之际,准备乘坐竹筏回去的时候,却意外的顺江南下,来到了一个溶洞口,这个溶洞就是现在所说的“六郎洞”,六郎洞是云南最大的地下暗河系,全长一百二十公里,地下湖泊之大,暗河之长,实属罕见。因受技术、设备的限制,如今没有人敢乘船进入“六郎洞”。 刘霞一家自然不敢进洞,准备划浆逆流回去的时候,突然间河水湍急起来,无论他们怎么努力,都不能摆脱河水的力道,竹筏便被河水带进了“六郎洞”。“六郎洞”是一个溶洞,四周全都是石笋和钟乳石,形状各式各样,极为怪异,竹筏顺着河流,毫无阻挡地便进入了“六郎洞”,一直漂了五、六公里左右,便到了洞底,这里四周都是水,毫无立足之地,而前方已到了尽头,眼看着竹筏就要撞上了钟乳石了,三人就要毙命于此,然而虽然到了洞底,而水流却仍能往里流淌,很显然这里有地下暗河,既然出不了洞,他们便索性跳进了河里,河水十分湍急,他们在水中拼命往回游,却不济于事,没过多久,都因为力竭而晕死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们睁开双眼时,却发现自己已被河水冲上了河岸,这里是一个开阔的盆地,四周环山,中间有万亩肥沃的农田,一条小河贯穿了这块盆地,河流从一个洞口流出,很显然这个洞就是“六郎洞”,他们面面相觑,原来通过了地下暗河,居然能来到这么一个开阔地。 这个小盆地四周环绕着大山,而中间却是农田,既然有农田,那便一定会有人居住,他们顺着小河而下,没过多久,便看见了一个小村落,这里的村民服饰十分古怪,有点像苗族的服饰,却又不太像,他们说的语言并不是汉语,也不像是苗语,不过所幸人群中走出一男一女两名青年,他们懂得汉语,便问起他们的来由,刘霞便将来求医的事情说了出来,那男青年听完以后,神色凝重地说,只要答应他们一件事情,他们便能替刘妈妈治病。 刘霞说到这里,便“呜呜咽咽”地低声哭泣起来,我轻轻地拍拍她的香肩,问道:“一男一女,那男的是不是你的前夫萧楠?” 刘霞不答,却用力地点了点头,事情到了这里,不用刘霞说一下,我心里已经明白了个大概了,很显然,萧楠自然是被刘霞那绝丽秀美的容貌所动,提出要让刘霞嫁给他,他才能替刘妈妈治病。我将这番话说了出来,刘霞又点了点头,说道:“当时,我心里一万个不愿意,可是为了我妈妈,我只好点头同意了。我……我……陆轩,我好生后悔,我好后悔的。”说着,刘霞情绪十分激动,扑进我怀里,放声大哭,我生怕刘霞的哭声将刘妈妈和王娇吵醒,于是轻轻地捂住了她的嘴巴,轻声问道:“其实,为了救自己的母亲,同意这样的事情,那也是合情合理,如果换作是我,我也一定会这么做的。” 刘霞哭了半晌,才道:“我没有想这么多,心想暂且答应萧楠,等他治好了我母亲的病后,我们仍旧回江城,过着平静的日子,反正我也不爱他,到时候我就算不嫁给他,他又能把我怎么样?” 我沉吟道:“你终究还是嫁给他了!” “他见我点头同意,便兴奋地用他们的语言,对那少女说了几句,那少女也显得很是兴奋,亲昵地走过来,挽着我的手,叫我嫂子。我也只是含含糊糊地应了几声,萧楠跑进屋里,然后将一位老者请了出来,那老者是他们族的大土司(相当于族长),他将我母亲请进了小屋后,萧楠便对我说道,他父亲正在替我母亲治病,旁人都要离开。于是他让那少女带着我爸爸四处逛逛,而萧楠则带我去他的屋里,他拿出很多金银首饰,还有很多稀奇的东西给我,说是迎娶我的礼金,我怕如果不接受,他便不让他父亲替我妈妈治病,于是我便假装收下了。” “后来呢?” “后来没过多久,我妈妈便神采奕奕地出来了,萧楠兴奋地说我妈妈的病已经治好了,我现在可以嫁给他了,我当然不愿意,更何况,像我妈妈的病,单凭肉眼是看不出来的,于是我提出一年后结婚,我们要回城里医院证实我妈妈的病情,原以为他们不同意,非得让我完婚后才让我们离开,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竟然爽快地答应了,并且替我们预备了竹筏,送我们回来,但是临走之时,那少女突然间拉着我的手,告诉我,一年之后,我必须回到这里,和萧楠结婚。我暗想,就算我不回来,他们也奈何不了我们,可是我觉得这位少女对我很是客气,却不想骗她,于是我告诉她,其实我有喜欢的人了,若是硬要逼我和萧楠在一起,我们是不会有幸福的。” 听到这里,我不由地长叹一声,说道:“你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说这番话,这样一来,他们又岂会让你们离开?” “不,他们真的让我们离开了,否则,开学的时候,我又怎么会回到学校呢?”刘霞摇了摇头,说道:“那少女告诉我,就算我有心上人,也必须将心上人忘记,除了萧楠以外,不能喜欢别的人,更加不能嫁给别人,否则就会因此而毙命。我当然不会相信这么荒谬的事情,口头上答应着,反正先回来再说。回来后,我妈妈到过很多大医院去检查,医生都说我妈妈的病实在是一个奇迹,别说是晚期癌症,就连癌细胞都不见了踪影。” 我奇道:“难道他们给你妈妈动了什么手术,将肿瘤切除了?可是不对呀,这癌细胞可是会扩散的,单单是切除,根本不起什么作用,否则,这世界上这么多癌症患者,都能够治愈了。” 刘霞苦笑道:“我真的不知道,陆轩,听我妈妈说,大土司对她并没有实施什么样的手术,只是拿了几只从来没有见过的毒虫,放在我妈妈的身上,然后嘴里念了一些咒语,就这么回事儿,这癌症居然真的治好了。” “蛊术!”我脱口而道,“这一定是传说中的最为神秘的蛊术。”顿了顿,我又问道:“后来怎样?” “后来的情况你都知道了,那少女说,萧楠对我下了情蛊,每当我想念你的时候,又或者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的脑袋就很疼痛,甚至痛得让我疯狂,做出一些就连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来。无奈之下,我才……” “无奈之下,你只好选择嫁给萧楠。”我接口说道。 “陆轩,对不起,我……我真的不想离开你的,你原谅我,好吗?” 面对着刘霞这份**裸的爱,我又怎么会忍心怪她当初舍我而去吗?我伸出手,轻轻地抚着她的脸庞,喃喃地说道:“我怎么会怪你呢?傻瓜,这件事情,你怎么不早些对我说呢?如果你早些对我说,事情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一步了。”说到这里,突然间,我想起一件事情来,蓦地全身剧震,就连双手也颤抖起来,刘霞也感觉到了,问道:“陆轩,你……你怎么了?” 我骇然道:“你说你如果心里想我念我的时候,脑袋就会痛,难道你和我在一起,这脑袋也一直是痛的吗?现在!” 刘霞一怔,还是点了点头,说道:“虽然是有点儿痛,可是能够和你一起,我便觉得不痛了。”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刘霞又忽道:“陆轩,我们明天就结婚,好吗?” “什么?明天?这么快?” 刘霞神色一下子黯淡下来,幽幽地说道:“很快吗?我等这一天,等了十多年了。” 我沉吟了半晌,既然我已经答应了刘霞,说和她结婚的,那早结晚结又有什么区别?既然刘霞说和我在一起,头就不会痛了,那我为什么还要一直拖下去呢?她为了我痛苦了十多年了,我难道还忍心让她一直痛苦下去吗?想到这里,我俯首在她的小脸蛋上轻轻一吻,说道:“好吧,既然你这么迫不急待,那明天我们就先办了酒席,然后再去登记,你说好不好呢?” 第二天一大早,我将和刘霞结婚的消息向刘妈妈和王娇说一下,王娇显然很是伤感,不过她仍旧强顏欢笑地祝贺我们,刘妈妈虽然也十分高兴,但我看得出,她的笑容里面,藏着一些担心,不过,我当时并没有太过留意。刘妈妈拿起电话,开始通知朋友们来参加我和刘霞的婚礼,我在云南没有什么朋友,江城市的朋友又太远了,就算通知了,他们也赶不过来,所以我索性也没有通知,王娇陪同着刘霞去准备结婚需要的一切,而我则去酒店里订酒席。我们知道,结婚的酒席都需要预定的,至少提前一个月,所以,我去了数家酒店,都败兴而归,直到我打算抱着试一试心态,去了一家五星级的酒店时,酒店经理告诉我,他们还有席位,这让我有些喜出望外,交付了订金,我刚才酒店里出来的时候,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少女,将我拦了下来。 我有些狐疑地盯着那少女上下打量了三分钟,才问道:“小姐,你想干什么?” 那少女脸上没有一丝笑意,她也上下打量了我一下,问道:“你是陆轩吗?” 我微觉得有些奇怪,问道:“怎么,你认识我?” 那少女长长舒了一口气,那神情就像是找对了人一样,不过她后面的话,却让我全身一震,她冷冷地说道:“你不能和我嫂子结婚,否则她只有死----” 第四十八章 美女嫣然 我全身一震的原因,现在想来,应该有三个,第一个原因,这名少女实在是美艳的让人难已形容,直到现在,我仍然会认为,她是我这一生所见过的最为美丽的女人,刘霞也算是活脱脱的一个大美人了,可是和这名少女比起来,却又逊色得多了,王娇嘛,虽然年轻,和这名少女的年纪相仿,我不好做定论,不过相信十年后,王娇也不会比这名少女漂亮,这名少女的漂亮,不是故作出来的,而是天生丽质,并且没有一点点杂质的那种,美得很纯,让我才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有一种感觉,你们不要误会,这不会是所谓的什么“好感”、“喜欢”、“爱慕”一类的感觉,而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征服**。第二个让我全身一震的原因,那自然是她的身份了,她既然称刘霞为“嫂子”,那么,她就应该是刘霞口中所说的那名少女,根据刘霞的描述,她很有可能是萧楠的妹妹;第三个震惊的原因,那就是她所说的话了。我陆轩好歹也是刑警大队队长,是一名执法者,任何敢与法律抗衡的人,都将被我绳之以法,然而这名少女居然敢在我陆轩,敢在一个人民警察面前,说出恐吓的话来,甚至是以刘霞的死来要挟,这不免让我全身一震。 我冷笑一声:“你是萧楠的妹妹?” 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是你哥哥让你来的?”我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既然她已经毫不客气地用刘霞的死来要挟我,那我也犯不着和她客气,虽然她很美。我见她没有回答,紧接着又追问下去:“你……叫什么名字?” “嫣然。” “嫣然?”我笑了笑,虽然她没有说姓氏,不过那也无关紧要了。我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漫不经心地问道:“你刚才说,我不能和刘霞结婚,否则她只有死,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要说的话都说完了,再见。”嫣然很明显不想和我说太多的话,转身便要走,不过我哪里能让她就这么离去,上次让萧楠逃掉,我曾不止一次地后悔过,这一次,我当下得扣下她。想到这里,我左脚向前急迈,右手一伸,拉住了她的右手,食指一扣,将她的手指反扣过来,“哼”了一声,说道:“你哥哥在哪里,带我去见他。” 嫣然脸色一变,秀眉微微一蹙,轻声道:“你再对我轻薄,可别怪我不客气了。”顿了顿,喝道:“快放手。” 我微微一愣,确实,我一个大老爷们儿,就这么扯住一个小姑娘,实在不太合适,当下脸一红,说道:“我放开你可以,但是你不许跑。”说着,我放开了她的手。 “我干嘛要跑?”嫣然转过身来,一双明亮的眸子里,闪动着些许泪花,一副楚楚动人的样子,她扬起小脸,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陆先生,你真的不可以和我嫂子在一起的,你这么做,只会害了她。” “我爱她,她也爱我,你为什么说我会害了她?”顿了顿,我又问道:“是不是因为‘情蛊’?” 嫣然点了点头,我又追问道:“‘情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嫣然轻叹了一声,摇了摇头,说道:“嫂子她已经嫁给了我哥哥,我哥哥给她下了情蛊,如果嫂子她和我哥哥在一起,心里想着的男人是我哥哥的话,那她将没有事儿,可是如果她爱着别人,又或者嫁给别人,那她一定要死。”顿了顿,又道:“陆先生,实话跟你说吧,我们的民族叫阿夏克族,虽然现在已划归为苗族的一支,可是实际上,我们是契丹族的后裔。” 我心里暗暗得意了一下,你就是不说你是阿夏克族,难道我便不知道么?不过她既然肯说实话,那后面的话不至于会骗我,当下我佯装沉思地问道:“契丹族?历史上契丹族有两大姓,王族姓耶律,而契丹后族则是姓萧,你姓萧,那你是契丹后族的后裔了?不过,嫣然姑娘,你嫂子已经和你哥哥离了婚,在法律上,你哥哥和你嫂子已经不是一家人了,你哥哥既不是她的丈夫,而她现在也不是你嫂子了,你哥哥凭什么要管她的事情?如果说她因此而丧命的话,那你哥哥岂不是杀人凶手?那他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法律的制裁?那是什么?”嫣然扑闪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我,眼神里全是不解,我暗暗长叹一声,这么美的小姑娘,居然还是一个法盲。 “中国有句古话,杀人偿命,刘霞她要是死了,你哥哥他逃不了法律的制裁。”顿了顿,我又好言相劝,说道:“嫣然,你既然知道是你哥哥下的‘情蛊’,那你一定有解的方法?对不对?如果你真的会解,那请你帮帮忙,也减轻一点你哥哥的作孽。” 嫣然苦笑了一下,说道:“嫂子她虽然中了我哥哥的情蛊,但是我却解不了的,只有嫂子她自己能解。” “自己能解?”我被嫣然说湖涂了。 “对,嫂子她所中的是情蛊,只有她的心里想着我哥,爱着我哥,那么她将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和正常人是一样的,可是,如果她心里想着别的男人,爱着别的男人,甚至嫁给别的男人的时候,那她就必须死。没有人会杀她,是她自己杀了自己。”顿了顿,又道:“陆大哥,你若是为了嫂子好,你还是不要和她结婚,她的疯狂你是已经见过了,但这些仅仅只是开始,一但你和我嫂子结了婚,那么,她将会在你们洞房的时候死去。所以,就算是她死了,我哥哥也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嫂子是我哥杀的。” 听了嫣然的话,起初我仍是不相信,因为那太荒谬了。可是从嫣然说话时的神态、语气来,却又不像是在说谎,让人不得不相信她所说的是事实。倘若嫣然所说的话是假话的话,那么我只能说,嫣然的口才绝对超过全国一流的谈判专家了。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刘霞她不死呢?” 嫣然瞪大眼睛看着我,说道:“没有人能够救她,就连我哥哥也救不了,能够救她的,只有她自己,如果她重新和我哥哥在一起,那么她所中的情蛊也就不会发作,她也就不用死了。可是,那可能吗?她会回到我哥哥身旁吗?不,她不会的,因为她并不爱我哥哥,她爱的人只有你。在她和我哥哥结婚之前,她的心里就一直有你,虽然现在十多年过去了,她依然没能够忘记你。” “既然这样,那你哥他为什么还要对她下情蛊呢?你哥哥他明明知道你嫂子所爱的人并不是你哥哥,为什么还要和她结婚,这……这不是在害她吗?” “我不知道,感情的事我也不懂,可能是我哥哥因为太喜欢嫂子了,所以才这么做的吧。陆大哥,我看得出,你不是一个坏人,嫂子她虽然不爱我哥,虽然她不会回到我哥的身边,但是我不怪她,我只是希望你别娶她,否则她当真是必死无疑的,我这么做,完全是要保住我嫂子的一条命,我也不希望她死的。”顿了顿,又道:“我来见你,和你说这些话,我哥他并不知道的,好了,我先走了,有什么事情,你可以来找我,但是你千万要记住,一定不能和嫂子结婚,不然,你就是害了她。”嫣然说完,向我深深地一鞠躬,然后转身,消失在人群之中。 目送着她走远后,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看了一眼号码,是王娇打来的,我犹豫了一下,按下了接听键,手机里传出王娇那不耐烦的声音:“喂,臭警察,你去订个酒席,怎么一去老半天不回来,你的新娘子还等着和你去拍婚纱照呢……” 我不等王娇的牢骚发完,立马打断了她的话:“阿娇,刘霞在不在你旁边?” “不在,怎么啦?是不是想她啦?”王娇的话显得醋意十足。 “那好,你听着,尽量拖着她,别去照什么相,我马上回来,酒席我也不订了,婚礼取消。” “什么?”电话那头王娇显得很是吃惊,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道:“你刚才说什么?”声音颤抖着,说不出来她是激动,还是失望。 “没什么,我回来再说,婚礼取消。”说完,我挂了电话,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往刘霞家里直奔而去。 第四十九章 死亡婚礼(上) 我在回刘霞家的途中,一直在想,应该用什么方法劝说刘霞和刘妈妈取消这场婚礼,要知道,当刘霞听说我愿意娶她的时候,她那份发自内心的欢喜和双眼流露出来的幸福,使我根本就无力去拒绝她,更加不忍心在这当儿又给她泼上一盆冷水。 付了车费,我连电梯都没有去等,直接一口气爬上了楼,当我来到刘霞家门口的时候,不禁愣了愣,刘霞家的大门口,挂着两个大红的迎亲灯笼,门上也贴着大大的一个“喜喜”字,但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反而觉得内心有些忐忑不安,我敲了敲门,门开了,刘霞身穿一袭雪白色的婚纱,像一只小天使一样,扑进我的怀里,她那双纤长的双臂,紧紧搂住我的脖颈,深深地在我双唇一吻,略施薄粉的俏脸显得又是兴奋,又是羞涩,她甚至不敢正眼看我一眼,只是轻轻地说道:“你回来啦?酒席订好了没有?” 我勉强笑了笑,伸手轻轻地推开她,然后捏了捏她的小脸,说道:“你就这么着急?”说着,我的目光向王娇射去,王娇轻轻地摇了摇头,我心下大感放心,知道王娇并没有将我要取消婚礼的事情说出来,当下我牵着刘霞的手,走进客厅。刘妈妈见我回来了,满脸堆起笑意,说道:“小陆,快,快进来休息一会儿。” “伯母……”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叫我伯母?”刘妈妈佯装生气地递过来一杯水,然后笑道:“还不快叫妈。” “妈……”我喊了她一声后,然后向王娇使了使眼色,王娇会意,走过来,拉着刘霞的手,笑道:“好漂亮的新娘子呢,咱们再去试试其他的婚纱,看哪一件更适合你。”说着,将刘霞拉进了里屋。 “妈!”我咽了咽口水,准备将事情全盘托出来。却不想刘妈妈轻轻摇了摇头,说道:“小陆,你是不是担心我女儿的病?” 我点了点头,说道:“在我去订酒席的时候,遇上了一个人。” “萧楠的妹妹?” “嗯,她对我说,我不能和刘霞结婚,否则,刘霞她会……咳,妈,要不这样,婚礼暂时别举行了。等把这件事情调查清楚再说,虽然我不大相信‘情蛊’这种东西,可是我看嫣然她所说的话,并不像是假话。” 刘妈妈长叹一声,说道:“其实,你不说,我也明白,刘霞她自己也明白,你们结婚之日,就是我女儿去世之时,我们大家都明白,只是并没有告诉你。” 我大吃一惊,原来刘妈妈她们早就已经知道我和刘霞结婚的时候,刘霞就会离开人世,只有我一个人蒙在鼓里,可是这究竟又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刘妈妈明明知道刘霞和我结了婚就会离开人世,可她为什么仍会同意我和刘霞的婚事儿呢?甚至不惜跪下来求我,难道她们都发神经病了吗?想到这里,我后背起了一身冷汗,问道:“那你明知道为什么还要……” “为什么还要将女儿嫁给你,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 “唉,其实我也舍不得我女儿,可是这是上天注定的事情,我也没有办法。原以为,我女儿嫁给了萧楠以后,尽管她不爱萧楠,但也能够将你渐渐淡忘掉,可是没有想到,我女儿的心里一直有你的存在,所以才会导致她间歇性神志失常,并且越来越严重,我这个做母亲的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我不想我女儿再这么痛苦下去了,与其让她痛苦地过完下半辈子,还不如了却了她的心愿,让她嫁给你,死,对于她来说,或许真的是一种解脱也说不定。”顿了顿,刘妈妈又说道:“小陆,你也看见了,自从你答应娶我女儿,你看她,简值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脸上再也没有愁容,心情也变得极好,难道你真的忍心再向她泼一盆冷水吗?看来,爱情的力量确实超过了常人的想像,就算是情蛊再怎么厉害,也战胜不了爱情,萧楠他妄想用情蛊来得到爱情,他简值就是在做梦。”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萧楠确实太天真了,可是,妈,这样做,代价岂不太大了,要用刘霞她的生命来换取爱情,这太不值得了。” “爱情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门开了,刘霞泪流满面地走了出来,原来,她一直躲在门后偷听我和刘妈妈的谈话,她盈盈走到我面前,双手一伸,紧紧握着我的手,喃喃地说道:“陆轩,你知道吗?自从我们认识的时候起,我就知道,我终究会嫁给你的,可是万万没想到,我要嫁给你,将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可是,当我听到你亲口说愿意娶我的时候,你知不知道,我仿佛感到阴霾的天空又透出了一缕阳光似的,陆轩,只有你才是我的最爱,我愿意为了你牺牲我的生命,难道你还不懂吗?” “可是……”我刚想说话,却被一只小手轻轻地将我的嘴巴给捂住了,“嘘,陆轩,你什么都不要说,我只想做一个幸福的新娘,哪怕只有一天,我也愿意。” 听了刘霞的话,我心里好生为难,一个深爱着我十多年的女人,终于有一天能够如愿以偿地嫁给我,做我的新娘子,然而,这幸福的一天刚刚到来,她的生命就从此凋谢了,难道,刘霞她非死不可吗? 我含着泪,目光转而望着刘霞身旁的王娇,只见王娇双眼红红地,我点了点头,双手轻轻地捧起刘霞那张近乎完美的脸庞,说道:“傻瓜,我怎么会让你离开我?放心吧,王娇她是全国著名的医学专家,她还有很多同学都在昆明的各大医院里,有她们在,你不会有事儿的。只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情。” 刘霞狐疑地问道:“什么事儿?” “婚期延后三天,我让王娇带你到医院里,进行全身心的检查,确认你身体没有异样,我们再结婚,好吗?” “这……”刘霞有些犹豫。 我只好笑道:“上次检查的是脑部,这一次是全方位检查,我可不想你只做我一天的新娘,要做,就得做一辈子的。” 刘霞微微一怔,随即双行清泪滚滚而下,她用力地点点头,脸上却绽开了幸福的笑容。 为了确保万一,王娇当即联系了几个同学,然后将刘霞送进了医院,开始对她进行全身心地检查,而我一边除了筹备婚事外,一边等着嫣然来找我,我知道,当她得知我决定娶刘霞的消息后,一定会来找我的。果然,第三天,我从医院看望刘霞出来,准备买包香烟的时候,嫣然她出现了。当时天色已黑,而路灯却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亮,嫣然像鬼魅一样,飘然地站在我面前,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看得出她的脸上,竟然也挂着晶莹的泪水,她首先说话了,但只是简单的一句:“为什么?你明知道结果,为什么还要?” “结果?什么结果?刘霞她正在医院里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明天就会有答案了,如果她的身体没什么大碍,明天晚上,我们将会举行婚礼。”顿了顿,我又说道:“嫣然,你不必再用什么情蛊来吓唬我,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是你们阿夏克族所崇尚的迷信而已,换言之,那只是你们的祖先所杜撰出来的东西,这世界上并不存在。” “真的不存在吗?”嫣然反问道,“那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嫣然不答,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盒,小盒是用某种植物的藤条所编织的,古色古香,一眼看上去,便知道已有些年份了,外面涂了一层青光漆,藤条间并没有什么缝隙,我突然间觉得嫣然手中的小盒似曾见过,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我下意识地退开一步,指着小盒问道:“这里面装着的是什么?” 嫣然说了一句不知道是什么语言,可能是阿夏克族的语言吧,反正我没有听懂,也没有听清,这种语言的语速很快,不像是苗族的语言,也不像是契丹语,因为在古陵里的时候,我曾经听过胖子念过契丹语。嫣然用她们的语言说了一遍后,我又问道:“汉语里指的是什么?” “蛊。” “蛊?”我全身蓦地一颤,这就是传说中的蛊?难道盒子里面所装的,竟然会是一只虫? 嫣然没有做多解释,轻轻地将盒子打开,借着微软的光亮,我看到盒子里装着一只会动的物体,可是从形状上来看,又不像什么蜈蚣一类的毒虫,于是我奇道:“这就是蛊?什么蛊?” “这就是情蛊。” “情蛊?这么说,你哥哥当初也给刘霞看过这个东西?” “嗯。”嫣然用力地点了点头。 突然间,我心下大骇,刘霞看到过这种东西,而现在我也看到了,难道说,这个嫣然竟然也对我下了情蛊?我只觉得手心冰冷,不由自主地退开一步,骇然道:“那我刚才……” “你放心,这只是情蛊的蛊虫,若要下蛊,还需要念诵咒语的,你没有被我下情蛊。” “咒语,那你能不能念来给我听听?”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间觉得决定刘霞间歇性神志失常的原因并不是在于这些所谓的蛊虫,而是那咒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正如黄姗姗所说的那样,刘霞之所以发狂,很有可能是被催眠了,而我在电视上所看到的那些催眠术,不外乎都会说一些奇怪的话,比如说“你现在感到很疲倦,慢慢闭上你的眼睛,你会看到什么什么”之类的话,而这时嫣然说实施蛊术时,还需要配合咒语,当下我脑海中第一个想法便是,蛊虫只不过是一个幌子,真正起作用的是咒语,所以我才会这么要求嫣然念一遍咒语给我听。 然而嫣然却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你已经看过了情蛊,如果我念咒语的话,你便被我下了情蛊了,从些以后,你再也不能对你心爱的女人变心,否则你将会和我嫂子一样,先是发狂,并且越来越严重,直到你死去。”说着,嫣然便要将盒子给盖上。 我急忙叫住了她,说道:“盒子里的东西我没能看清楚,能不能让我再看一下?” 嫣然想了想,点点头,将盒子递了给我。我拿着盒子转身走进了医院大厅,大厅里有灯光,借着灯光,我终于看清楚了,这盒子里所装着的东西并不是什么蛊虫,甚至可以说连虫都不算,盒子里装着一个鲜红色的东西,形状像是一颗人的心脏,只不过体积要比人的心脏小了很多,如果非得说盒子里的是一颗心脏的话,我想这颗心脏绝对不会比鹌鹑的心脏大。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这颗心脏居然在跳动着,随着心脏的收缩,我很明显地透过那薄薄的皮,看到里面似乎还有血液在流动,可是我并不知道这些血液流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这颗“心脏”在小盒子里跳过了多久。 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我突然间又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这颗“心脏”居然是人工制造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颗“心脏”的表层,居然还刻画着图案,线条虽然简单,可是我依然能够分辨得出,这些线条所组成的图案是一幅男女交媾时的图案,这些线条所勾勒出来的人物,竟然会随着“心脏”的跳动,而做出一些交媾时的动作。我不禁哑然而笑:“这……这哪里是什么蛊,这分明不就是一幅春宫图嘛。”说着,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就连大厅里的护士,还以为我发了疯,都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我将盒子交还给了嫣然,忍俊不禁地说道:“好了,嫣然,时间不早了,你回去了,如果说这就是所谓的情蛊,那我心里所担心的问题也就解开了,刘霞她不会有事儿的,明天,将会是我和她的婚礼,如果你不介意,我们非常欢迎你来参加,你哥哥嘛,那就算了,我们不欢迎他。” 嫣然大急,眼泪“啪嗒啪嗒”直往下落,伤心地啜泣起来。 我轻轻的扶着她的双肩,宽慰道:“我知道你仍希望刘霞还是你的嫂子,你对我所说的那些恐吓的话,我也能理解,可是,你要知道,刘霞她根本就不爱你哥哥,他们两人在一起根本就不会幸福的。”顿了顿,我又说道:“就算你所说的是真的,可是你想过没有,单单只是靠着什么情蛊所得来的爱情,那还叫爱情吗?你年纪还轻,有的事情你并不懂,真的爱情是不畏生死的,刘霞她自己明明知道中了情蛊,仍要嫁给我,你说她是为了什么?我知道你舍不得你这个嫂子,只要你愿意,她还是你嫂子,我们随时欢迎你到家里来玩。” 嫣然哭道:“为什么,为什么每个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我嫂子她真的会死,是真的,陆大哥,请你相信我,相信我。” 我见嫣然哭得有些伤心,一时之间也愣住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劝服这个从深山里走出来愚昧的民族,却不想我身后传来一句冷冷地声音:“就算刘霞真的会死,我也能把她给救活。” 我转头一看,只见王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到了我的身后,手中拿着一张纸,递到我手里,说道:“这是刘霞的检查报告。” “怎么样?上面写着什么?”我对医生的字,从来都是三个字:“看不懂”。 “臭警察,你该怎么样报答我呢?你未婚妻她很健康,甚至……甚至就连常见的妇科病都没有,这下子你可以放心去结婚吧。” “真的?她真的什么问题都没有?” 王娇笑了笑,肯定地答道:“没有。” “太好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说着,我忍不住想要拥抱王娇一下,谁知道王娇却一把将我给推开了,嗔道:“就快做新郎官了,还这么不正经?”顿了顿,又道:“刚才那个小妮子给你看了什么?” 我笑了笑,说道:“一个东西,她说是情蛊,我看就是一只小鸟的心脏一类的东西。嫣然,把‘情蛊’给王娇看一看,嫣然……嫣然……”叫了两声,并没有听到嫣然回答,我转过身,哪里还有嫣然的影子,我心念一动,追了出去,也没有找到,王娇追了出来,说道:“别追了,你转过身的时候,她就已经走啦。” 我摇了摇头,说道:“本来还想邀她一起参加我和刘霞的婚礼呢,谁知道……唉,算了,她的嫂子变成了一个和她不相干的人,难怪她会这么伤心。” “咦?地上那个是什么?”王娇眼尖,一眼便看到地上有一张纸。 我弯下身,将纸拾了起来,只见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几个别扭的汉字:“陆大哥,我回去了,虽然你们都不肯相信我所说的话,可是我还是要对你说,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嫂子她是逃不了的,不过,我还是要诚心地祝福你们,虽然嫂子她已不再是我的嫂子了,但她能够不畏生死去寻求自己所爱的人,我还是要祝福她,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能躺在自己心爱的男人身旁。嫣然字。” 第五十章 死亡婚礼(下) 既然刘霞的身体状况良好,婚礼的如期举行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儿,身为一名**员,又是刑警队长,我自然不会相信那个形状和小鸟心脏差不多的“情蛊”会将刘霞害死,不过空穴是不会来风的,既然在南疆地区,将“蛊术”传得沸沸扬扬,一定有他的道理。为了以防万一,我联系了王局,并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简要地向他汇报了一下,王局当之不愧地是破案高手,他只略略思考了几分钟,便决定联系昆明市的刑警大队,请求他们派便衣保护,很明显,王局自然不会相信“蛊术”杀人,杀人的人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上次从我手上跑脱的萧楠,嫣然的哥哥,也是刘霞的前夫,因为只有他才有杀人动机,并且借助所谓的“蛊术”为幌子。 王局的想法和我不谋而合,在我以前所破的许多案件中,有很多杀人凶手,都是借助迷信,比如说尸体复活杀人啦一类的幌子来掩盖其杀人的意图,而实际上,这些案件的凶手,往往都是人,什么还魂啊、复活啊、鬼神啊……全都是在放屁。 一切部署妥当以后,我便在迎亲队伍的拥簇下,走进了刘霞的家里。这里先说明一下,我在云南并没有什么同学,也不认识什么朋友,这支迎亲队伍里的人,除了一些是刘霞的朋友外,还有四名便衣,这些都是我事先安排的。 刘霞她早已妙目流盼,等着我的到来。当我半跪着,将一枚钻戒(我只是一个穷警察,钻戒的钻石当然是人造的,呵呵。)轻轻地戴到了刘霞的无名指上时,刘霞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因为感觉到幸福的来临,顿时泪如雨下,刘妈妈她也忍不住抱着女儿,流出了眼泪,然后对我们说了一些祝福的话,这才依依不舍地让我把新娘子接走。 王娇自然是刘霞的伴娘,而我的伴郎也是一名便衣,我们一行人乘坐着婚车,来到邦克酒店门口,迎接着前来喝喜酒的朋友,刘霞的脸上绽放出幸福的笑容,她频频地向那些前来道喜的人说着客气话,而我的目光,则四处张望着,不放过任何前来喝喜酒的人,要知道,萧楠很有可能混在其中,对刘霞痛下杀手,所以我的神经一直紧绷着,然而,结果却让我很失望,在这些人中,我并没发现萧楠,甚至连和萧楠长得很相似的人都没有,难道萧楠的伪装技术已达一流之境了?又或者他并不想在这里下手? 直到酒席结束,萧楠依旧没有出现,而至始至终,刘霞的神志都很清醒,她的间歇性神志失常也没有发作的迹象,我不由地长长舒了一口气,看来,嫣然所说的话都是危言耸听,刘霞她根本就一点儿事儿都没有,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无奈之下,我只好让这些前来协助我的便衣收队,王娇在我身旁低声问道:“陆轩,一会儿就要闹洞房了,你有什么发现没有?”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难道我估计有错?萧楠他并不想杀刘霞,而那所谓的‘情蛊’,只是萧楠用来吓唬刘霞的幌子而已。” 不过,一切显得越是平静,我的心里就越是觉得有些不安,但又说不上为什么。闹洞房的人都走光后,我将门轻轻地关上,和刘霞并肩坐在床边,我俩相视一笑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抓起刘霞的手,喃喃地说道:“真是没有想到,我们之间还可以继续这段情缘,看来真的是上天注定的,你终究会成为我的妻子,成为和我相伴一生的爱人。” 刘霞也幸福地点了点头,轻声说道:“陆轩,你知道吗?今天是我这十多年来最开心的日子,真的仿佛就像是做梦一样,我真的没有想过,我还能够嫁给你。”面对着刘霞的一往情深,我激动地轻轻揽着她的纤腰,调笑道:“哈,你也说是十多年了,这十多年来,可把我憋惨啦,今天晚上,咱们不大战三百回合,誓不罢休。” 刘霞一张粉颊,一下子红到了耳根,笑骂道:“看来我的选择是错的,选来选去,选到了一个大色狼。” 我“哈哈”一笑,说道:“男欢女爱,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再说你现在是我的老婆,做这样的事情理所当然,怎么能够说我色呢?呵呵----” 刘霞也笑了起来,笑得十分轻松,像是将心里的负担卸了下来一样,她身子往后一靠,双手枕着头,望着天花板,出了一会儿神,突然间,她坐直身子,怔怔地盯着我的双眼,正色道:“如果萧楠所说的是真的话,那我就活不到明天了。” 我蓦地一怔,颤声说道:“没事儿的,那个什么‘情蛊’,全都是迷信,难道你会相信吗?你看,你现在不是好端端的吗?别傻了,就算萧楠想要对你做什么,你可别忘记你老公我是做什么的。呵呵----”我本来几乎已经将“情蛊”的事情抛诸脑后了,刘霞突然间说起这个,我仍是忍不住心有余悸。 刘霞也听出我的声音很紧张,当下嫣然一笑,说道:“我说着玩儿呢,我根本就不会有事儿,我还要给你生个宝宝呢。”顿了顿,又笑道:“陆轩,你说我们是要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我轻轻地将刘霞推倒在床上,在她耳边呢喃地说道:“要男孩儿还是女孩儿,还不是得看咱们有没有努力去做?”边说着,我的双唇便吻到了刘霞的耳垂,然后顺着她的粉颈,往下移去,当然,我的双手也没闲着,轻轻地将她的衣服褪去后,捏住了那一对饱满而又丰有弹性的**,这时,我很明显地感到刘霞的身子猛地一颤,我还以为刘霞被我挑逗得动了情,谁知道突然间,刘霞不知道从哪里生出一股巨大的力道,一把将我从床上掀了下来,我大吃一惊,忙问道:“刘霞,你怎么了?” 刘霞显得很是烦燥,从床上一跃而起,嘴里不时地说着一些含糊不清的话,并且在屋里不停地来回走来走去,脚步也越走越快,我心下大骇,以为刘霞的间歇性神志失常又发作了,当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叫了一声“刘霞”,想要将她从失常中唤醒,却不想刘霞猛地站住了脚步,我以为我已经将她唤醒,准备上前将她拥入怀中好好安慰她一番,却不想刘霞突然间转过身子,我被吓得怪叫一声,急忙退开几步。按理说,我干刑警这么多年,什么样的惊险场面没有见过?加之上次在古陵墓里所遇到的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说那契丹武士的干尸,够吓人的吧,可是和此时的刘霞相比,那干尸却又要好看了许多。此时刘霞面部肌肉痛苦地扭曲着,使得她那张近乎完美的秀丽脸庞变得丑陋无比,甚至可以用“狰狞”两个字来形容,也一点儿也不为过,除此之外,刘霞的双眼通红,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并且瞪得大大的,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嘴里喃喃地念着什么。 我知道事情有些不对头,急忙叫道:“王娇,王娇,快来,快来……” 听到我的叫声,王娇急忙推门而入,见到此番情景,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镇定剂,想要给刘霞注射,却不想刘霞突然间发出一声阴恻恻的怪叫声,并且用双手不停地拉扯她那头如云般的秀发,嘴里叫道:“原来是真的,原来是真的,哈哈……原来是真的……”就这么大叫三后之后,“扑通”一声,仰面倒在地上,顿时便一动也不动。 我惊呆了,愣在那里也一动也不动,刘霞她这是怎么了,她嘴里说的“原来是真的”究竟是什么意思?按理说一个神志失常的人,是不可能说出这么有条理的话来,难道说她刚才是“情蛊”发作?而嫣然也说过,情蛊发作的结果,就是要了她的命。王娇和王娇的几个同学早已将刘霞抬到了床上进行急救,我看见王娇的额头上渗出豆大的汗水,问道:“王娇,她……她怎么了……” 这时,刘妈妈疯也似地冲了进来,叫道:“120急救车来了,快,快送医院。” “不用了。”王娇长长呼出一口气,站直身子,转过来面对着我和刘妈妈,淡淡地吐出几个令在场所有人都为之一震的话来:“她……已经死了。” “死了?不……不可能?”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蓦地冲了上去,抱着刘霞的身子拼命摇晃着,嘴里大叫道:“醒来啊,刘霞,你快醒来啊,这十多年来,你不就在等着这一天吗?我又何尝不是呢?咱们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一起,你怎么舍得抛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在世上?快醒来啊,你说过,你要给我生个可爱的宝宝,快醒来……”无论我怎么呼唤刘霞的名字,无论我怎么拼命摇动着她的身体,但是这些都已经是徒劳无功的,刘霞她依旧一动也不动,她的温度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消失了…… “陆轩,你别这样,刘霞姐她已经死了,她听不到你说话的。” “不可能,她好端端的,怎么死了?”我猛地一把抓着王娇的手,质问道:“你说过她很健康,什么病都没有,她怎么会死的?怎么会?” 我想我当时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因为我明显感觉到王娇那双被我用力抓着的手在剧烈颤抖着,她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不知道……可是,刘霞姐她确实是死了,如果想要知道原因的话,只能验尸。” 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无力地望着刘霞的躯体,此时刘霞的身体已经开妈冰冷,脸上的肌肉仍是极度的扭曲状态,我突然间发现,在刘霞的双耳中,流出一些液体,红色的,是血,可是又要比血更黏稠一些,当下一咬牙,转过身对刘妈妈说道:“妈,刘霞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去,我看要不验尸吧?” 刘妈妈此时早已眼泪纵横,女儿的死,虽然她心里早有准备,可是这世间最悲哀的惨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刘妈妈的目光散乱,六神无主地点点头,说道:“小陆,虽然你和我女儿没有夫妻之实,你们也没有来得及去登记,不过我女儿已经是你媳妇儿,你做主吧。” 我点了点头,掏出电话,准备给昆明市的刑警大队打电话,让他们派法医来进行验尸,却不想王娇走上前来,说道:“陆轩哥哥,刘霞姐的事情我很难过,不过,如果你信任我,验尸的事情由我亲自来做吧,我虽然不是法医,可是对于这些,我是轻车熟路了。”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行,你不是法医,就没有资格验尸的。” “可是……我已经打算加入警队,做一名法医的,这次你就让我来吧,至于资格的问题,我爸会帮我解决的,你要相信我,我可是医学专家。” 我思量了再三,确实,王娇这个医学专家的名号可不是浪得虚名的,由她来为刘霞进行尸检,那是再合适不过了,想了想,我便点头同意,说道:“王娇,刘霞的死因,一切就靠你了。只要有证据,我将会指控萧楠故意杀人。”说着,我用力握了握拳头。虽然至今没有一切证据证明萧楠有作案时间,不过隐隐之中,我仍觉得刘霞的死和萧楠有莫大的关联,还有那神秘的“蛊术”。 第五十一章 尸检报告 尸体是在尸检室里进行的,除了王娇以外,还有两名法医和几位专家协助验尸,他们都是第一流的专家和法医。而我则陪同着刘妈妈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等待着尸检的结果。 尸检整整进行了八个小时。当尸检房门打开时,王娇等人满头大汗地边摘除口罩边走了出来,我急忙迎上去,问道:“阿娇,怎么样?找到死因了吗?” 王娇的脸上是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也可以说是怪异的神色,她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柔声说道:“陆轩,已经有结果了。” “什么结果?” 王娇转过身,她身后的一名法医递了些东西在她的手上,然后她对我说道:“这是两张ct图,其中一张是你和刘霞姐结婚前我们给她做体检时拍的,而这一只,是尸检时拍的。”王娇说着,将两张ct图展开,用手指着其中一张图,说道:“陆轩,你看,在刘霞大脑的这里,发现了一块黑影。” 我仔细一看,果然,在其中一张图上,刘霞所指的地方确实有一块黑影,而另外一张却是没有的,我忙问道:“这块黑影是什么?为什么先前没有,而刘霞死后才会出现呢?” 王娇轻叹一声,说道:“确切的说,这块黑影是刘霞姐脑血管中的一块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我听得一头雾水。 “对,而且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这块恶性肿瘤在先前的体检中,并没有发现,仿佛是在一夜之间生出来的一样。”王娇说着,一副不敢相信地摇着头,又道:“刘霞姐的死因,正是这块恶性肿瘤,由于它的体积太大,从而撑破了脑血管,造成脑溢血而死,所为什么刘霞姐死后,从她的耳朵处流出一些红色的黏稠状的液体,这些液体正是血液和脑液的混合体。” 我越听越怒,终于,忍不住地冲王娇大声吼道:“你在撒谎,婚前你们对刘霞做了全方位地检查,都没有发现问题,并且说她十分的健康,身体上一点儿毛病都没有,这张ct图已经说明了一切,上面什么都没有,也没有那块黑影。”说着说着,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暴跳了起来。 刘霞身后的一名法医,见我情绪实在太激动了,生怕我做出什么失去理智的行为出来,当下将王娇挡在了身后,平静地对我说道:“陆警官,你别激动,你先听我解释。”顿了顿,咽了一口唾液,整理了一下思绪,才道:“刘霞生前的体检报告我已经详细地看过了,她是一位非常健康的人,这一点我敢肯定,不论是脑部的ct片,还是身体的其他器官,都非常的健康。可是,死者确实是因为这块恶性肿瘤撑破了脑血管而死的。从这块恶性肿瘤的体积大小上来看,至少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否则这块肿瘤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而事实上,先前的脑部ct并没有发现这块肿瘤的存在,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这块恶性肿瘤是一夜之间所形成的。” 我第一次听到这么荒唐的答案,我忍不住大声冷笑起来:“你说这块肿瘤是一夜之间形成的,一夜之间肿瘤会长这么大?” 这位法医长叹一声,摇了摇头,自语道:“确实不太可能……” “你自己也说不太可能,你这是狗屁的尸检。”我忍不住骂道。 王娇上前一步,说道:“陆轩,你别这样,他所说的都是事实,尸检的结果只能说明刘霞的死因,至于这块肿瘤为什么刘霞姐生前体检没有发现,而死后才出现,我们确实不知道为什么。刘霞姐生前常常会有间歇性神志失常的情况发生,我想那很有可能是因为脑部的肿瘤压迫着脑神经的原因,从肿瘤的体积上来看,确实需要十多年的时间,这块肿瘤才有可能长这么大,然而从两张ct图片的对比来看,这块肿瘤又像是一夜之间形成的。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们也说不清楚,事实就是这样,毕竟现代的医学发展实在太不发达了,很多东西和领域,都还是未知。” 我突然间想起嫣然的话来,她曾经说过,刘霞她是逃不掉的,她中了萧楠的情蛊,而情蛊的作用,就是让刘霞在和别的男人结婚时死去,虽然王娇等人都认为刘霞是死于大脑的恶性肿瘤,然而,嫣然所说话都一一成为了现实,难道说,之所以一夜之间,刘霞的大脑中出现了这么大一块肿瘤是因为情蛊的原因?想到这里,我的身体不由地蓦地一颤。 王娇见我脸色大变,问道:“怎么了?”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没什么,我心情有些不好,我们先离开了。”说着,我搀扶起刘妈妈,往家里走去。 在回家的路上,我已经暗暗下了决心,我要去阿夏克族的地方,我要去找萧楠和嫣然,萧楠对刘霞下了情蛊,而刘霞的死因虽然是脑部恶性肿瘤,但这恶性种瘤和情蛊之间肯定有着什么密切的关系,否则,一个正常的人,又怎么可能在一夜之间长出这么大一块的肿瘤呢?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时萧楠就是杀人凶手,因为他不在现场,也没有作案时间,整整一夜,洞房里只有我和刘霞两个人,没有第三个人在场,我也没有证据证明杀死刘霞的“凶器”就是“蛊”,法官和陪审团都不会相信这么荒谬且不科学的东西存在,他们只相信证据和所谓的“科学”。 三天后,在刘霞的丧礼结束后,我便收拾了行装,对刘妈妈说道:“妈,我要去普者黑。” 刘妈妈脸色大变,慌道:“小陆,去不得,去不得,我女儿已经不在了,我不想再失去你了,妈不让你去,那是为了你好,那地方邪得紧,去了就回不来了。” 我见刘妈妈这几天因为女儿的去世似乎苍老了不少,虽然我和刘霞没有办理登记,但刘妈妈已经是我的丈母娘了,说实在的,我也不忍心在这个时候离开昆明,然而,我却不得不离开,把刘霞的死因调查清楚,现代医学和科学无法解释刘霞的死因和“蛊”,但并不能证明“蛊”就是不科学的,要知道,在南疆流传了数千年的神秘巫术,它的存在一定有它的道理的,我是一名刑警,我有责任有义务要把这一切弄清楚。 我安慰她说道:“放心吧,我一切都会小心的,我不能让刘霞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去。” 刘妈妈见我十分固执,只好点头同意,并且送我出门。 当我们准备出门的时候,王娇却站在了门口,我瞪了她一眼,冷冷地说道:“你来做什么?” 王娇微微一笑,说道:“你去哪里,我当然得跟到哪里,你忘了你怎么跟我爸爸说的?你说过你要照顾我的,你走了谁来照顾我?”顿了顿,又笑道:“有我这么一个大美女在你身旁看着你,你会安全得多。” 我苦笑道:“有你在,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还得顾着你,你怎么会说我会安全得多?难道在危急时候,还指望你来救我?” 王娇似笑非笑地说道:“那倒不是,那嫣然长得跟个仙女似的,这么美丽,连我这个女人都忍不住要妒忌她,你是一个男人,我可不敢保证你不会爱上她。爱上她到也没什么要紧的,可万一她要是给你下了什么情蛊一类的蛊术,那你可不能变心的哦。所以有我在要好一点,至少我不会让你轻易地爱上那个嫣然的。呵呵。” 我摇了摇头,坚决不同意王娇随我同去。刘妈妈反劝我,说道:“小陆啊,其实我看得出,王娇她很喜欢你的,你就带上她一起去吧,两个人去,我也放心一些,不过妈在这里警告你,无论那些人拿什么东西给你看,或者给你闻,你可千万别去看,别去闻,否则,他们念起咒语,就在你身上下蛊啦。” 我见刘妈妈一脸郑重,又想起当初嫣然曾拿过“情蛊”给我看,虽然嫣然并没有念什么咒语,不过我已经知道了他们下蛊时的基本步骤了,当下点了点头,便和王娇出门了。 第五十二章 白苗族长 经过了长达七个多小时长途汽车,我和王娇总算顺利地到达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洲的文山县城,休息了一晚,我们便转乘短途客车,直奔普者黑这个著名的旅游风景区。 下车后,王娇突然间问道:“陆警官,上次我们和胖子分手时,胖子说过让我们到普者黑小龙潭往南两百里处找他,你说胖子所在的地方,会不会是阿夏克族所在的位置?” 我摇了摇头,说道:“这可吃不准,也许真的在同一个位置,小刘中了尸毒,只怕也只有阿夏克族的人才能解了,不过我们去打听一下吧,刘霞说她们是通过一个叫‘六郎洞’的山洞才到了阿夏克族所在的地方,那么咱们只需要打听‘六郎洞’怎么走,自然就能找到阿夏克族了。”正说着,我看到路边有一个当地的警察,便走过去问道:“请问,你知道‘六郎洞’怎么去吗?” 那警察斜眼瞥了我一下,漫不经心地问道:“你问那里干什么?” 这警察地态度使我火冒三丈,当下我掏出我的警官证,在他面前一晃,冷冷地说道:“身为警察,应该助人为乐,你这是什么态度?” 那警察的警衔要比我低得多,当下重新抬起头来,注视着我,郑重地敬了一个礼,说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也是……” “少废话,六郎洞怎么走?” “进入普者黑风景区后,租一条船,顺着普者河南下一百多公里后,就会看到一条支流,那就是六郎河,顺着六郎河而下,就可以到达六郎洞了。” “好的,谢谢啊。”说着,我轻轻一拍王娇的肩膀,说道:“咱们走。” “等一等----”那警察叫住了我,我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问道:“还有什么事儿吗?” “我劝你们还是别去六郎洞了,这普者黑风景区这么大,景点这么多,比六郎洞不知好玩多少倍,你们为什么还要去六郎洞呢?” 我从这名警察的语气中听出,这名警察显然对六郎洞十分忌讳,虽然他不曾明说,不过意图再明显不过了,他不愿意我们去六郎洞。 我“咦”的一声,转过身来,盯着他的双眼看了足足三十秒,才说道:“我去六郎洞,你管得着吗?” “不是,你误会了。虽然说六郎洞是普者黑风景区唯一一个未被开发成景点的溶洞,正因为这样,六郎洞就显得很神秘,也引来了许多探险的人进洞,可是这些人进去以后----” 王娇诧异地打断了那位警察的话:“怎么?难道那些人进了洞,没有一个出来?” 那名警察微微一怔,随即笑道:“那到不是,要是真的没有一个人活着出来,只怕救援队早已将这个洞翻个底朝天了。那些人都回来了,只不过,他们回来后,对于六郎洞里的情形,一个字也不说,无论旁人怎么问,他们始终都没有说过一个字。这样一来,这个洞就显得更加诡异了,呃……就拿前几天来说吧,有一个胖子,带着一个男的,就来到风景区,租了一张竹筏,要去六郎洞,我好劝歹劝,那胖子就是不听,结果,到今天了,他们依旧没有从六郎洞里出来。” “胖子?”一听到这个词,我和王娇的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我们面面相觑,心中同时冒出一个疑问,这警察所说的两个人,会不会就是胖子和小刘?当下我详细问了一下那警察,并且详细形容了一下胖子和小刘的特征,那警察听轩后,略略沉吟了一会儿,给了我们肯定的答复:“对,就是这两个人。” 当下我心中一凛,连忙又问了一些关于胖子和小刘的情况,那警察也答不上来,只是说道:“再详细的情形我也不太清楚,只是那两个人再也没有出来过,我们和武警官兵组成了搜救小组,几次进入六郎洞,都没有发现他们,很有可能遇难了。那六郎洞其实是一个地下暗河,没有人知道六郎河的水流到哪里,你问一下这附近的苗民,他们也许更清楚。”顿了顿,那警察指着右侧的方向,说道:“这里过去,有一个白苗寨子,他们世代居住在普者黑,他们应该更清楚。” 我再次向这位同行表示感谢后,转头对王娇说道:“王娇,咱们对这里并不熟悉,还是去他所指的寨子问一下情况好些。” 王娇也点了点头,和我并肩向那警察所说的寨子走去。 “等一等----”那警察叫住了我们,他走到王娇面前,仔细地看了看,问道:“你叫王娇?” “是啊!”王娇有些莫名其妙。 那警察转过头来对我说道:“不用说,这位一定是陆轩警官了。” 这下子我也诧异起来了,这个警察怎么会知道我们两人的姓名,正待我开口要询问他时,这位警察慌忙递过来一支云烟,笑道:“可把你们给盼到了,我姓杨,你们叫我小杨就可以了,我在这里等你们已经等了好多天了。”说完,见我们一脸不解的样子,解释道:“我们所长是王局的战友,王局打电话给我们所长,我们所长就……” “行了,你不用说了。”我急忙打断了他的话,不用说,一定是王局打电话拜托这位小杨的上司,让小杨专程来协助我们的,可是奇怪的是,王局虽然知道我们要到云南,可我们并没对他说过要来普者黑啊,王局他是怎么知道的?想到这里,我斜眼瞥了一下王娇,王娇一张粉颊飞红,不敢正眼看着我,只是轻轻地说道:“我们从昆明出发前,我曾经打过电话给我老爸……” 一切总算明了了,虽然王局都不和我说一声,就擅自拿主意,让人协助我们的做法我有些不认同,不过转念一想,他一来是我的上司,二来王娇是他的宝贝女儿,爱女心切,他当然不希望他的女儿出什么事儿,再说我也需要一个得力的助手和向导,虽然南疆的苗民待客很热情,不过我作为一个外地人,不懂他们的风俗,万一说错什么话,做错什么事儿,虽然不至于闹出民族矛盾,可是入乡随俗这是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就比如说查案吧,都需要当地的居民来配合工作,这也就是常说的“警力有限,民力无限”的道理。 小杨又说道:“那个寨子的白苗族长我很熟,我这就带你们去吧,车在那边。”说着,小杨伸手一指,果然一旁不远处,停着一辆警车。我向王娇点点头,便跟着小杨上了车,一路上,小杨不停地说着当地的一些风俗,不时也教我们一些当地的方言。 很快便到了白苗寨子,小杨将车子停好后,就冲间一间竹屋大喊了几声,这时,从屋里走出来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看不出年纪有多大,不过面色红润,从他走路的样子上来看,却又像是一个中年汉子,小杨将他介绍了一番,原来这位老人就是白苗的族长,他对我们的到来显得很是热,当下转身进了屋,叫他的小儿子端来了一坛水酒,又拿出九个碗,分别将酒斟上。 小杨解释道:“这是白苗的风俗,每个人都要喝上三碗水酒,若是你不喝,他们可不当你们是朋友,甚至看不起你们,也不会把你们让进屋。”说着,小杨端起碗来,一口气连喝了三大碗。我喝酒是没什么问题,我也知道这水酒的度数不是很高,就算不高,可毕竟也是三大碗,王娇她怎么会受得了,谁知道我才端起碗来,王娇却豪爽地一口气将三大碗水碗灌下,抹了抹嘴,笑眯眯地看着我,这是公然的挑衅,当下我不再犹豫,一口气将三大碗水酒灌进胃里,这苗家的水酒并没有普通的白酒那样,让人很难下咽,这种水酒的味道有点儿甜,有点像甜白酒,可是酒精的含量却一点儿也不低,三大碗下了肚,我顿时觉得有些晕乎乎的。 这时那族长见我们三人都把酒喝完了,这才露出笑意,伸出大拇赞扬了我们几句后,便将我们让进了屋,然后让他的小儿子杀鸡宰羊,给我们准备午餐,然后才问起我们的来意。 小杨是个急性子,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我们来这里是干什么的,不过我是警察他是知道的,加之先前我向他问了一下胖子和小刘的情况,料想我们是来找他们的,当下解释道:“这位陆警官有两个朋友在这里失踪了,他是特地来找人的。” 白苗族长听完后,点了点头,从屋角拿出一个水烟筒,放上一些烟丝,然后拿起火柴,将烟丝点燃,“咕噜咕噜”吸了几大口,顿时,整间竹屋里的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烟草味儿,然后漫不经心地询问了一下胖子和小刘的体貌特征。 解释完这一切后,我微微一笑,说道:“族长,其实我们到这里来,一来是找我的两个朋友,二来,是向你打听一下,你们知不知道普者黑往南住着一支苗族分支,还有两个人,一个叫萧楠,一个叫嫣然。” 族长正拿着点燃的火柴,准备去点烟丝的时候,听到我说起“萧楠”和“嫣然”两个字的瞬间,我凭第六感,很明显地感觉到老族长的身子颤抖了一下,就连点烟手也停在了半空中,直到手中的火柴燃烬的时候,他这才淡淡地吐出几个字:“不知道,不认识。” 我哑然而笑,都说南疆的苗民十分淳朴、诚实,不过老族长的表现确实是这样,虽然凭我做刑警十余年的经验来判断,我知道老族长其实是知道阿夏克族的,甚至就连萧楠和嫣然两个人的名字他都知道,不过他却不大会撒谎,也许他这一生都没有撒过几次谎,难得说上一句假话,却又偏偏被我识穿,当下我也不点破他,只是笑道:“不认识没关系,不知道老族长活了这么大一把年纪,有没有被人下过蛊?” 本来我说的这句话,原本是想嘲笑一下老族长的,却没有想到老族的反应居然这么强烈,只见他脸色大变,“啪----”的一声,他怀抱着的水烟筒倒落在地上,水烟筒里的水,洒了一地。 第五十三章 心蛊 我万万没有料到老族长对于我刚才所说的话,反应会如此强烈,当下王娇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忙陪笑道:“老族长,我只是随口乱说的,你可千万别当真啊。”说着,我掏出打火机,想要去帮老族长点烟线,却不想老族长蓦地站起身来,狠狠地搡了一我下,我一个趔趄,连连退开几步这才站住脚,这老族长看上去年纪也有六十多了,想不到力气还这么大,正在我诧异他为何有如此行为的时候,老族长淡淡地指着我,说道:“你们给我离开我们寨子,我们寨子不欢迎你们。”说着,弯下身,将水烟筒从地上拾了起来。 我微微一怔,难道我刚才不经意间所说的话,触到了老族长的忌讳了,就连小杨也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说道:“族长,您这是……” 老族长冲小杨吼了一句:“你也给我滚。” 我料想在老族长身上,一定发生过什么事情,才导致他一听到“阿夏克族”和“蛊”,才会有如此反应,甚至很有可能他也曾经被人下过蛊,不过对方既然已经下了逐客令,我们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当下我转身对王娇和小杨说道:“既然这里不欢迎我们,我看我们还是尽快去六郎洞吧。”说完,我们三人转身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老族长突然间大声喝道:“你们不许去那里。” 我冷笑一声:“老族长,好像我们去不去那里,和你也没有什么关系,既然你要赶我们走,你才管得着我们去哪里,脚长在我们身上,我们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阿爹----”老族长的小儿子听到我们的争吵声后,走进屋里,对老族长说道:“阿爹,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您怎么还……” 老族长狠狠地瞪了一眼他的小儿子,喝道:“大人说话,小孩子插什么嘴?” 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老族长年纪约有六十多岁,他的小儿子年纪看上去也和我不相上下,这时突然听到老族长叫他的小儿子为“小孩子”,便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我只是轻轻地笑了几声后,便转头对小杨说道:“麻烦你帮我们找一条竹筏,一些干粮、指南针和救生用品,我们要去六郎洞。” 小杨拍了拍胸口:“放心吧,陆警官,就包在我身上了。” 这时,老族长在我们身后突然间失声叫道:“看在上天的份上,你们千万别进六郎洞……” 我没有再理会老族长,当然,我这么做其实是故意的,从老族长的语行举止神态上来看,在他身上一定发生过什么事情,才会导致他一听到“蛊”时,便会惊慌失措。 老族长的小儿子从后面追了上来,边追边道:“陆警官、杨警官,你们不能去六郎洞,那个地方,就连我们苗人都不敢去,你们是绝对不能进去的,你们是我们的客人,我们这是为了你们好。” 我转过身来,一把抓住老族长小儿子的手腕,低声说道:“你老实跟我说,你父亲是不是被人下过蛊?” 我突然的举动吓了老族长小儿子一跳,不过他听我问起他的父亲,然后又说起“蛊”的事情,脸色也不由地变了变,苗人真的很纯朴,他想都没想,便点了点头,说道:“其实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前不久我才听阿爹说起过,在此以前,从来没有听他提过。” “什么?都过去三十多年了?”我略略有些吃惊,然后摇了摇头:“过去三十年,你从来都没有听过你父亲提起过?直到最近,他才说了出来?可是事情都过去三十多年了,你父亲的反应用不着这么大吧?” 小伙子正色地说道:“陆警官,你不是本地人,很多事情你是没听说过的,就算你听过,你也不可能会相信,在你们眼中,这些事情都是荒谬的,毫无依据的,可是在我们当地的苗人中,却深信不疑,虽然谁也说不上为什么,可是事实是存在的。” “什么事实?”我沉吟着问道,“你的意思是指‘蛊’?” 小伙子很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莞尔一笑,说道:“我相信。” 小伙子微微一怔,瞪着眼睛看着我。我又解释道:“我们这次来,就是专程去六郎洞,寻找阿夏克族和‘蛊’,当然,还有我的两个失踪的朋友,所以之前也听说了一些关于‘蛊’的事儿,另外,给你看看这个。”说着,我将衣服一扯,露出胸口上那个奇怪的囊肿。 小伙子“啊”的一声,急忙退开几步,颤抖的右手指着我的胸口,说道:“你……你……原来你……” 我苦笑了一下,说道:“不错,这应该就是蛊。” 小伙子失声地大喊了一声“爹”,转身跑进屋里,不多时,他扶着老族长走了出来,老族长仔仔细细地盯着我的胸口看了看,然后长叹一声,摇了摇头,神情显得甚是无奈,我奇道:“老族长,莫非你知道我中了什么蛊?” 老族长说道:“怪不得你非得要去‘六郎洞’不可,原来你也中了蛊,而且还是‘心蛊’。” “心蛊?” “对,这种蛊,我在三十年前也曾经中过。”说着,老族长双手将衣服一扯,露出裸露的胸口,我一看,顿时惊得说不出话来。老族长身体强壮,虽然已年过六旬,可是上身肌肉发达,紧绷的皮肤略略透着健康的光泽,尤其是那胸肌,要型有型,别提有多健美了,然而,他左边的胸肌,却凹下去一大块,甚至只是一张皮贴在了骨头上,根本没有什么肌肉可言,老族长指着那块凹下去的地方,说道:“当年,我也曾经中过心蛊,若不是我急中生智,用刀子将其剜去的话,只怕此时坟墓已拱了。”顿了顿,又道:“那是三十多年前了事儿,那个时候,我们白苗和阿夏克族之间,有些纠纷,当时我还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血气方刚,曾和族人一起,和阿夏克族人发生过几次打斗,双方也死亡了很多人,而我,也在那个时候,不小心中了心蛊,我知道心蛊的厉害,当下一咬牙,用刀将这块胸肌给削去了。”老族长说到这里,双眼望着远望,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神情显得十分骇然。 我忙问道:“中了这心蛊,什么怎么样?” “所谓心蛊,自然是与心脏有关,陆警官,你中此蛊已有些时日了,蛊虫早已和你的心脏相连,你便是要学了当年的‘英雄断腕’,那也是不可能了。只要你用外力强行将这‘心蛊’摘除,那么你必死无疑,如今之际,只得去找阿夏克族的人,或许还有办法。”顿了顿,又奇道:“陆警官,不知道你怎么会中了这种邪恶无比的心蛊?” 我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其实,这件事情说起来话长了,这里也不方便说。” 老族长点点头,叮嘱道:“既然如此,陆警官你是非得去六郎洞不可了,不过老朽在这里奉劝你们一句,到了阿夏克族,千万不要爱上他们族里任何一个人,或许,你们还有出来的希望。” 我微微笑道:“谢谢您的好意思,我们会小心的。” 从白苗寨子出来后,小杨好奇地问道:“老族长所说的阿夏克族,怎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呢?” 我略略解释道:“阿夏克族其实是苗族的一个支系,全族不过几百人,说起来,他们也是契丹族的后裔,是一个古老的民族。”顿了顿,我又说道:“小杨,那么竹筏的事情就麻烦你了,我们打算今天就去六郎洞。” “今天?”小杨诧异地望着我,“今天天色已晚,我看不如……” “不了,今晚便去。”我望着六郎洞所在的方向,斩钉截铁地说道。 第五十四章 地下暗河 小杨去帮我们准备竹筏去了,而我和王娇两人,则在附近的小商店里,买了一些食物和水,万一一时半刻找不到阿夏克族,也不至于让我们给饿死,另外,除了食物以外,我还买了一柄苗刀防身,卖苗刀的是一个黑苗小伙子,他见我买了许多食物,然后又买了他的苗刀,忍不住小声地说道:“大哥,你是不是要去偷猎?如果真的去偷猎的话,你要不要手榴弹?” 我心中一凛,妈的,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居然还有卖手榴弹的?当下我不动声色,问道:“你有多少?怎么卖?” 小伙子微微一笑,转过身来,拿出一个竹蒌,说道:“五块钱一个。”我伸头一看,差点儿笑得喷出一口血来,这哪里是什么手榴弹,这种最多叫燃烧瓶,是用玻璃瓶灌上汽油制成的,虽说有一定的杀伤力,但并不是贩卖军火,再也这里也不是我管的地盘,当下我摇了摇头。 小杨这时跑过来,说道:“准备好了,我已经替你们租好了竹筏,还有几只强光手电筒,这种手电筒,不怕水,在水里也能用。”顿了顿,转头看见那个黑苗小伙子,眉头一皱,喝道:“阿苏木嘎,你又在这里兜售你的小土雷了?拿几个来,我们要用。” 那个叫“阿苏木嘎”的黑苗小伙子一见小杨,忙赔笑道:“原来是杨警官,您要用,随便拿。” 我微微奇怪地看了小杨一眼,问道:“身为警察,你不但不管这些贩卖危险物品的行为,居然还索要他们的东西,你……” 小杨忙笑道:“陆警官,你误会了,这种叫小土雷,没有密封的,不会炸,是苗民打猎时用的,万一遇到了猛兽,只需将这引绳点燃,就能喷出火来,将野兽吓走,在这里,这东西不算是违禁品。”说着,小杨将两个燃烧瓶放进一个包里,然后将包递了给我,说道:“一切都准备好了,随时都能走了。” 我点了点头,小杨又道:“陆警官,要不我和你们一起去?” 我摆了摆手,说道:“不用了,那个阿夏克族会蛊术,反正我已经中了蛊,无论如何都要去一次,你就没有必要冒这个险了,还有,好好替我照顾王娇。” 王娇一听,急道:“好你个臭警察,你想撇下我独自一个人去?那不行,绝对不行,说什么我也要和你一起去。” 我笑道:“好啊,王娇小姐,请问你识不识水性?” 王娇俏脸一红:“不识,干嘛问起这个,咱们不是有竹筏的吗?” “是有竹筏,可是六郎洞里是一条暗河,水是从地下流动,你要不识水性,你怎么过去?万一你在水时闷死了,我回去怎么和王局交待?”顿了顿,我转头对小杨说道:“你看住她,这小妮子鬼精灵得很,别让她给跑了,万一出了什么事儿,你和我只怕……”说到这里,我指了指小杨头上戴着的警帽,小杨脸色一变,向我敬了一个礼:“保证完成任务。” 竹筏上,放着一根长长的竹竿用来撑筏用,还有一个小木凳,毕竟要顺着普者河南下一百多公里,我不可能长时间就这么站在竹筏上,小木凳的四个脚都被用铁丝牢牢固定在竹筏上,我走上竹筏,向小杨和王娇挥手告别后,便拿起竹竿用力一撑,竹筏便水着河水缓缓南下了,王娇站在岸上,眼里噙满了泪水,频频地向我挥着手告别,直到王娇的身影小成一个黑点儿,完全看不见以后,我这才转过头来,小心地控制着竹筏,心中有一丝莫名的失落。 要说在这普者黑风景区里划着竹筏,我的心情不应该会这么沉重的,这里山明水秀,沿着小河两岸,全都是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宽敞的河面上,不时出现几条竹筏,这些竹筏上的人,要不就是来这里旅游的游客,要不就是当地的苗民,山水连成一片,这风光要多漂亮就有多漂亮,那些撑着竹筏的苗民,不时地大声唱着山歌,优美的歌声回荡在山涧之间,这简值就是人间仙境、世外桃源。 就这样,我一直在河面上漂流了四个多小时,估算着也有八十多公里了,原本宽敞的河面也渐渐变窄,水流也湍急了起来,我打起精神,小心翼翼地避开河里的大石,要知道,这竹筏全都是草绳捆绑起来的,若是不小心撞上了河里的大石,散架的可能性很高的。突然间,我看见普者河前方分出两条支系,我心里忍不住暗暗兴奋,看来我离六郎洞已经不远了,当下按照小杨所描述,小心地将竹筏驶向了右边的这条支流。这条支流就是六郎河,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山河,在山洞上方,有几个模糊不清的几个字,写着“六郎洞”。 六郎洞口很宽敞,可是洞前的河水却十分湍急,到了这里,想要回头就很难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勉强用竹竿将竹筏撑稳,使它不至于在河里打转,待得竹筏进了洞以后,我从包里掏出强光手电筒,往洞里一照,里面宽窄差别很大,宽的地方估计停一艘小型战斗艇没问题,窄的地方,就连我这张竹筏要安全通过也很吃力,而且洞里也不是笔直地延伸,洞顶距离河面也时高时低,最低矮的地方,我连坐在凳子上都不行,非得整个人趴下来,否则便会撞到洞顶的钟乳石。 除了湍急的流水声,山洞里静得出奇,就像是与世隔绝的地下世界一样,强光手电筒功率很大,光线能够射出二十多米开外,突然间,竹筏猛地一震,手电筒在我手中一个拿捏不住,“咚”的一声,掉进了河里,我知道竹筏撞到了河底的大石,这一段河,河水湍急,却又不是很深,河底有许多大石,有的甚至露出了河面,手电筒掉进河里,我根本不可能去捞,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水中的光亮越来越远。由于六郎洞里九曲十八弯,没有了手电筒,简值是伸手不见五指,无奈我只得往包里一摸,触手之处,是两个光滑的瓶子,心下大喜,这不是小杨从苗族小伙子那里拿来的燃烧瓶吗?没了手电筒,周围什么都看不见,以现在竹筏漂流的速度,万一撞上倒悬在洞底的钟乳石,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当下我拿出一个燃烧瓶,用打火机将引绳点燃,燃烧瓶的瓶口顿时喷出一股约半米左右的火焰,将周围的一切照亮,心中暗自正喜的时候,突然间觉得一股劲风扑面,定神一看,我的神哪,这竹筏已经来到了六郎洞的尽头,还有七、八米的距离就要撞上去了,我大吃一惊,不及多想,将手中的燃烧瓶一扔,接着往水里一跳。 原本我还天真地想,凭着这么湍急的水流,憋着一口气,水流应该能够把我从地下暗河里送出来,可是在我落水四十多秒后,我突然间意识到我这个想法是错误的,眼着着我快要憋不住气了,只得缓缓地将肺里的气往外吐,希望能够多撑一段时间,可是耳中所听到的都是哗哗的流水声,而大脑也开始嗡嗡直作响,我的肺也因为空气被我缓缓吐出而得不到舒展,已经开始隐隐作痛了,就在我憋得几欲晕死过去的时候,突然间,我似乎听到了几声悠扬的山歌夹杂在水声之中,暗道莫不是我已经顺利的淌过地下暗河了?想到这里,我便开始拼命往上游,就在我双手划了几下后,“呯----”的一下,我的脑袋撞到了一块大石,顿时便失去了知觉。 ps:《中国神秘事件录》第二季〈南疆秘术〉就快结束了,这几天正在找着第三季〈西北疑案〉的材料,所以更新慢了一些,大家谅解一下,第三季绝对要更精彩,敬请期待。 第五十五章 他一定要死 当我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自己伏在岸边,河浪一下接着一下地扑打着我的身体,我抬头看了看天空,此时,一轮明月早已挂在了枝头,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表,此时已经是子夜了。 不远处,传来一阵阵优美的山歌声,我听得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歌词唱着什么,不过这歌声却显得十分哀伤,听得我鼻子酸酸的,忍不住都想落泪,毫无疑问,这不是所谓的山歌,而是一种哀嚎,可是声音却又是那么优美,我心里暗暗称奇。 我用力爬上岸,此时全身早已湿透了,所幸背包里还有一个燃烧瓶,我将燃烧瓶拿了出来,就近找了一些干树枝,然后将其架成一堆篝火,将燃烧瓶上的汽油倒在柴上,掏出打火机,将篝火点燃,我的打火机是防水的,虽然滴着水,可是并不影响使用,只能惜我上衣口袋里的那包香烟了,极品云烟哪,才抽了两支,就这么给报废了,想想我就心痛。 我将衣服脱下来,用树枝架着烘烤,而我的眼睛却望着小河远处,那里闪动着一些火光,而那些催人泪下、肝肠寸断的似歌非歌,似嚎非嚎的声音,就从那里传了过来。那实在不是在唱歌,而是有许多人在肝肠寸断地痛哭,令得人听了,不得不陪著来哭,我忍不住抹了几次眼泪,待得衣服稍干,我便扯着喉咙大喊:“萧楠、嫣然,你们在哪里,快给我出来,萧楠……” 从刘霞那里我了解到,这里应该就是阿夏克族的地方,而这里似乎也只有萧楠和他的妹妹嫣然会说一点儿不地道的汉语,所以我便索性喊起他们俩的名字,更何况,刘霞的死,和萧楠有着莫大的关联,我来这里目的,其中一个便是为了他来的。我大喊了几声后,我便看到河面上漂着几条竹筏,每条竹筏上站着六、七个人,他们逆着河水,缓缓向我所在的位置划了过来。我将半干的衣服穿上后,也站起身来,奇怪的是,这几条竹筏上的人,除了两个人手里拿着火把外,其余的都在唱着那种哀伤的歌,有的甚至双手掩面,似乎在哭泣。他们离我越来越近,我甚至借着火把上发出来的火光,看到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有着伤痛欲绝的神情,我微微觉得奇怪,定神一看,只见中央有一个竹筏上,似乎躺着一个人,那个人的身旁,围坐着四名少女,这四名少女衣着单薄之极,几乎和**没有多大区别了,她们头上戴著一种雪白色的花织成的花环,她们正在唱著歌,她们一面唱歌,一面流著泪,一边还将白色的花瓣,慢慢往床上躺着的那个人身上堆放。 他们只是逆流而来,并不是冲我而来的,只见他们不知道用什么办法,使得竹筏静止在河中后,竹筏上的人开始不断地向躺着的那个人跪拜,这时,我突然间看到其中一名少女,竟然是嫣然,我不顾一切,冲了过去,大声叫道:“嫣然----嫣然----你还记得我吗?” 那少女缓缓抬起头来,一双妙目全是泪水,她看见了我,微微一怔,似乎我的到来对于她来说很是意外,不过她没有理会儿,嘴里仍是唱着催人泪下的曲儿,不停地向竹筏上躺着的人跪拜,我也顾不上齐腰的河水,走到竹筏边,大声叫:“嫣然----嫣然----你不认识我了?” 嫣然再次抬起头来,轻轻地摇了摇头,示意我别吱声,我环顾了一下四周的人,他们都用一种很愤怒的目光看着我,我下意识地往竹筏上躺着的那个人望去,天哪,这不是刘霞的前夫萧楠吗?他……他怎么会……死了? 一时之间,我呆住了,这次来,我本来是想抓住萧楠,狠狠地教训他一下,可是却万没有想到他竟然也死了,我心中所有的愤怒顿时无处可泄,而我却又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一时之间,我爬上竹筏,想要将萧楠从竹筏上拉坐起来,狠狠揍他一顿,却被众人拦住了,我只得大声骂道:“妈的,萧楠,你***给我起来,要死也得把事实说清楚,你为什么要害刘霞,她虽然不爱你,可你并没有什么权利剥夺她的生命,你凭什么要给她下情蛊,凭什么?你今天要是不起来说清楚,老子就打得你起来。”可是,无论我怎么叫骂,萧楠仍是一动也不动,嫣然走到我面前,低声说道:“陆阿哥,我哥哥他已经死了,就算他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都应该过去了,不是吗?” 我微微一怔,冷静了下来,斜眼看了一下萧楠,在月光下,萧楠的脸色十分安详,使人一看便知道他已经去世了,虽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去世的,可是突然间我有种想要哭的冲动,当然不是为了萧楠,而是为了死去的刘霞。本来这里只有四名少女的哀嚎声,这时突然又加进了我的哭声,使得整个河面再也不平静了,我边哭边骂道:“萧楠,你把刘霞害成那样,你现在却又死了,那谁来为刘霞的死负责,我告诉你,你这是畏罪自杀,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原谅你……” 嫣然这个时候突然走过来,对我说道:“陆家阿哥,我哥哥他已经死了,你不要再这样了,你怎么会到这里来,哎,你真不应该来的。”说着,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月色之下,嫣然的肤色更显得白晳滑腻,头发上除了白色的花环外,还沾着一些晶莹的水珠,别提有多么楚楚动人了,她在摇头叹息的同时,俏脸又微微红了一下。然后她纤手一挥,示意余下的人将我硬扯到另外一条竹筏上,然后,嫣然独自一个人跪在萧楠的遗体旁,嘴里叨念着什么,然后从一个小竹篓里,掏出一些粉状的东西,撒在萧楠的遗体上,然后站起身来,跳到我所在的这条竹筏上,从其中一个人手里接过火把,往萧楠的遗体上一扔,只见“轰----”的一下,白光闪耀,几乎将整个夜空都照亮了,萧楠的遗体连同竹筏,全都燃烧起来,火苗之大,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硫磺的味道,料想嫣然往萧楠遗体上所撒之物应该是硫磺一类的助燃物。 火光渐渐暗了下来,又过了一会儿,整条竹筏已经燃烧殆尽,一个浪头扑了过去,火光骤然熄灭了,竹筏燃烧后的灰烬连同萧楠的骨灰沉入了河水之中,并且顺着河流,漂到了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周围的人再次对着河面行了三个大礼后,纷纷撑着竹筏离开了,此时,嫣然走了过来,她已经没有哭泣了,但脸上仍挂着晶莹的水珠,不知道是她的泪水,还是河水。她走到我面前,说道:“陆家阿哥,谢谢你来参加我哥哥的葬礼,本来出于礼貌,我得让你回我们的部落里住上几天,但是,你不是我们部落里的人,你不能去,所以,还是请你回去吧。” 我淡淡地说道:“我没有想到你哥哥萧楠他会死去,更加没有没过来参加他的葬礼的,我来这里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质问萧楠对刘霞所做的一切,二个就是来寻找我的两个朋友。” 嫣然微微一怔,说道:“是不是一个胖胖的秃头,还有一个是中了尸蛊的军人?” 我点了点头,问道:“他们来过这里?” 嫣然点点头,说道:“他们现在还在部落里,只不过……” 我冷笑道:“他们也不是你们部落的人,他们为什么能在你们部落里呆着,而我却不能?还有,你哥哥他怎么突然间就死了,这一切实在太蹊跷了,我是一名警察,我得负责调查这事儿。”说到这里,我转念一想,这事情来得实在太巧合了吧,这刘霞中了萧楠的情蛊而死,虽然说出去不大有人会相信,可是事实上没有别的解释,可是萧楠他是一个施蛊的人,他怎么会死呢?如果刘妈妈所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话,阿夏克族连癌症都能够治愈,萧楠不可能突然暴病而死的,难道……想到这里,我脱口而出:“你哥哥他是自杀?” 嫣然脸上现出一副说不出来的古怪神情后,她轻轻摇了摇头,玉齿轻开,道:“我哥哥他是一定要死的。” “为什么?” “他是非死不可的,他使用了情蛊,仍然不能使心爱的女人回到他的身边,他就必须得接受蛊神的诅咒。” 第五十六章 意外之喜 什么蛊神的诅咒,这些根本毫无依据的迷信对于我来说是不会相信的。在我看来,萧楠的死,最大的原因就是畏罪自杀,他对刘霞下了情蛊,并没有使刘霞回心转意,而刘霞也因此而死去,这对于萧楠来说,这样的打击实在是无法承受,并且对于刘霞的死,萧楠心理上也不能原谅自己,所以才找出所谓的“蛊神的诅咒”来作为幌子,而实际上,萧楠是畏罪自杀,虽然阿夏克族他们自己并不承认萧楠他是有罪的。 嫣然淡淡地说道:“陆家阿哥,你那两个朋友我们亲自送他们出来的,你不必担心了,我不让你进我们的村寨,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我们好。你进来以后,能不能活着出去还是一个未知之数,我这是一番好意。” 嫣然说得很诚恳,其实对于他们这个不与外界有所联系,仍旧十分保守的民族来说,自然是不希望外人去打扰他们的生活的,当然,打扰他们的生活,也不是我所想的,可是我还有一个不能走的原因,就是我胸口上的这块囊肿,据老族长所说,我所中的是“心蛊”。想到这里,我对嫣然说道:“嫣然,我还有一个不能走的原因,你看----”说着,我将胸口的衣服解开,露出那个囊肿,嫣然俏脸一红,急忙将头转过去,嗔道:“陆家阿哥,你……你干什么?” 我知道嫣然有些保守,当下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你看我胸口,被人下了蛊的。” 嫣然这才将脸转了过来,盯着我胸口的囊肿看了许久,她脸上的神情也越来越趋于严肃,半晌,她才抬起手来,在我胸口囊边沿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喃喃地说道:“这是心蛊啊。” 果然,老族长他并没有骗我,当下我又问道:“中了这心蛊,会怎么样?我会不会死去。” 嫣然摇了摇头,无奈地问道:“陆家阿哥,你是不是曾经到过我们的寨子?” 我否认道:“没有啊,今天是我第一次来。” “那你怎么会被下了心蛊呢?” 我听嫣然的语气,似乎有些不对劲,当下问道:“怎么?这心蛊和来你们的寨子也有关系吗?” “不是的,我们阿夏克族,只有族长才会下这种蛊,我们都不会的,而阿夏克族的族长,正是我阿爹,他已经三十年没有走出寨子了,又怎么可能给你下蛊呢?” 我苦笑道:“我之前没有来过你们寨子,也没有见过你阿爹,这蛊不是你阿爹下的。” 嫣然更是吃惊,问道:“不是我阿爹,那……那还会有谁会下心蛊?”说着,嫣然顿了顿,似乎在犹豫着什么事情,半晌,重新抬起头来看着我,问道:“陆家阿哥,你真的想来我们寨子吗?” 我点了点头,说道:“心蛊的事情我可以不必去理会,但我至少要见到我的那两个朋友。” “那么,你很有可能再也不能离开了。” 嫣然所说的话,让我心里突然间生出一股寒意,她所说的不能离开,那是什么意思?是我将会死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吗?不过那个时候,我还太年轻了,做事情完全凭着一股冲动,当下想都没想,就点头道:“刘霞她虽然是被你哥哥下了情蛊而死的,我要把‘蛊’弄清楚才行。嫣然,你就带我去你们寨子吧。” 嫣然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唉,希望你不要后悔,蛊神的力量是多么大强大,我哥哥和我嫂子的死,你也看到了。” 我微微笑道:“我可不怕。” 嫣然又道:“等你怕的时候,就来不及了。”说着,不住地摇了摇头,然后俯身拿起一根竹竿,用力一撑,竹筏缓缓地逆流而上,过了一会儿,嫣然开始轻轻地用他们的语言唱起歌了,歌声荡漾在河面上,使得如此美丽的夜色,更加和谐。 一开始,我的心里还有些欣喜,我就将来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一块从未被开发过的土地,这块土地上生活着一个古老的民族,他们是早已湮灭的契丹族的后裔,而且还会一种至今科学无法解释却又真实存在的蛊术,再后来,我又开始为自己的莽撞而开始忧虑起来,嫣然和我说的那番话,又不像是开玩笑,为什么我来了以后就不能离开呢?难道他们是怕我把蛊术的神秘面纱揭开而公诸于世吗? 河面一直很平静,水流也很平缓,虽然竹筏地逆流而上,但嫣然也丝毫不费劲,突然间,竹筏一阵剧烈的颠簸,同时,周围的水花翻腾起来,我大吃一惊,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嫣然脸色一下子苍白到了极点,她颤声说道:“这里有鳄鱼。” “鳄鱼?”我大吃一惊,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么一条小河里,还会有鳄鱼?鳄鱼有多大,有多么凶猛,我是知道的,一条成年鳄鱼可以将一头小牛犊一口吞下,鳄鱼的嘴巴那巨大的咬合力,可以毫不费劲地将我们所乘坐的竹筏咬成两截,而我手里又没有枪,在这种情况下,遇到鳄鱼,那不是死路一条吗? 所幸小河并不是很宽敞,离岸边约有五、六米的距离,眼看着竹筏就快要被鳄鱼给撞散架了,当下我指着岸边说道:“咱们跳到岸上去,鳄鱼是爬行动物,在岸上跑不过咱们的。” 嫣然轻咬着下唇,想了想,犹豫着没有跳,我大急,道:“我来撑着竹筏,你快跳。” “可是你……”嫣然望着我,关切地说道。 “没关系的,快跳,再晚就来不及了。” “好,你自己小心。”嫣然丢下这么一句话,猛地往岸边一跳,“咚----”的一声,她没有跳上岸,反正在离央边还有一米多的距离处,掉进了河里。 我哭笑不得,这么一点距离都没有跳过去,要是换了王娇,肯定能跳过去。但是我还没来得及笑,只见三、四条鳄鱼迅速向嫣然落水的地方游了过去,我大吃一惊,用竹竿奋力地击打着周围的水面,叫道:“嫣然,快游,快游。”然后嫣然的头在河里冒了两下,吐出几个字来:“我……我不会游水……” 这下子轮到我着急了,一个长期居住在河边的民族,居然不会游水?当下我不再犹豫,从包里掏出那柄从苗民处买来的刀,奋力跳进水里,幸好我落水的位置就在嫣然附近,我的手在水中乱抓,还真让我抓到了嫣然的衣服,然后又摸到了嫣然的脖颈处,然后用力勒住她的脖颈,奋力地往岸边的游去。虽说这里地处南疆,可是夜里的河水却十分冰凉刺骨,我不敢有丝毫松懈,一想到身后有几只凶猛的鳄鱼在追赶,我浑身就生出巨大的力气。 嫣然落水后的呼叫声,惊动了她的族人,这里距离阿夏克族的寨子很近了,她的族人听到呼救声,纷纷拿着刀、铁盆冲了出来,等我拖着嫣然爬上岸时,这些人就用长刀敲击着铁盆,铁盆发“当当-咚咚”的声音,鳄鱼和大象一样,很害怕这种怪声,吓得扭头又重新游回到了河里,我们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我吃力地站起身来,看了看躺在岸边草地上的嫣然,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幸好她只是惊吓过度,又呛了几口河水,没有什么大碍,当下我看了看围在周围的人,指着嫣然说道:“她没事儿。” 那些人看都不看我一眼,只是盯着我草地上的嫣然,我恍然大悟,阿夏克族除了嫣然和萧楠,别的人都听不懂汉语,当下我只后蹲在一旁,脱下衣服,将衣服上的水扭干,等着嫣然醒来。 过了一会儿,嫣然“嘤”的一声,头一偏,吐出几口水,幽幽地醒过来,我大喜,上前问道:“嫣然,你没事儿吧?” 嫣然看了看我,没有说话,只是用她们的语言,向周围的人说了几句,周围的人回答了她后,嫣然俏脸一红,转过头来,望着我说道:“他们说是你救了我?” 我点了点头,笑道:“难道你要让我一个警察见死不救吗?” 嫣然笑了笑,然后对她的族人说了些什么,然后站起身来,缓缓向前走去。她的那些族人猛地冲上来,将我整个人架了起来,抬着我也往寨子走去,一路上还敲锣打鼓,那情形,就像是迎接一个凯旋回来的英雄。我知道嫣然是阿夏克族族长的女儿,我救了她,自然他们会十分欢迎我,接下来,我也就不必为我将来的事情担心了,说不准,他们不但会让我离开寨子,而且还会治好我所中的心蛊。 阿夏克族人将我抬到寨子门口后,将我放了下来,这时,无数火把出现了,从寨子里涌出许许多多手执火把的人,还有一些人敲打着铜锣和皮鼓走了出来,我知道他们是欢迎我的到来,而这些欢迎,仅仅是因为我救了嫣然的关系。 我被他们拥族着走进了寨子,这里的建筑和我们平日里所看到的苗族寨子颇有不同,他们的房子都是竹子搭建而成的,每一幢竹屋离地面都有约半米左右的距离,完全是架在了空中。走了一段距离后,我看到了两个人,他们不正是胖子和小刘吗?我激动地喊了他们一声,他们冲过来紧紧地拥抱着我,激动地说道:“陆警官,想不到你真的来了。” 我看了看小刘,他的伤势已无大碍,当下用力捶了他一拳,笑骂道:“你小子,在这里住着舒服吧?妈的,伤好了也不出来找我。” 小刘脸色一变,没有说话,胖子问道:“对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怎么敲起锣鼓来了?我们在这里住了这么长的时间,据我所知,只有遇到重大的事情,他们才会敲锣打鼓的。” 我听罢哈哈一笑,说道:“当然是重大的事情,我救了族长的女儿,他们把我当成英雄,要好酒好肉的招待我。” “什么?”胖子好像没有听清楚,又问了一遍。 我正要再重复一遍的时候,嫣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她走到我身边,轻声在我耳边说道:“陆家阿哥,我阿爹要见你。你中心蛊的事情,我已经向阿爹说过了,他会救你的。”说着,纤纤玉手抬了起来,指着一幢比较豪奢的竹楼。 我点了点头,走上前去,正当我要推门而入的时候,只听胖子发出一声战栗的尖叫,那声音,仿佛他看到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一样,只听他叫道:“天哪,千万不要进去。” 第五十七章 艳祸 我不知道胖子为什么会发出这么惊恐万分的尖叫声,那声音足以撼动我心中的那根弦,仿佛胖子看到了世上最可怕的事情一样,不过,当他喊出这一声的时候,我的手已经将竹屋的小门给推开了,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如果我不进屋,那将是对主人的盛情的一种拒绝,是很不礼貌的。阿夏克族虽说是契丹族的后裔,他们的祖先世代居住在漠北的大草原上,后来他们的祖先随着成吉思汗南征北伐,来到了云南这块土地,但他们好客的习俗仍就没有改变,当下我只是转过头来看了胖子一眼,然后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竹屋的门自然也是用竹子搭建而成的,但竹子与竹子这间,又用某种不知名的干草给塞住了,虽然是竹门,但是却挺厚重的,而且还有极好的隔音效果,当我进了竹屋后,顺手也将门给关上了,屋外的喧闹声,自然也不能传进屋内。阿夏克族与世隔绝,这里自然也没有通上电,所以屋里是不可能有电灯的,只是点了一盏香油灯而已,所以光线十分昏暗,光线的亮度,仅仅只能够让我看清楚周围的一切而已。不知道为什么,当我进了竹屋,心里便产生了极大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是来自了内心深处的恐惧,而不是视觉和听觉给我的冲击。屋里静得可怕,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一股死亡的气息,还夹杂着些许草药味儿,在我面前三、四步左右,坐着一名老者,不用说,他自然是嫣然的阿爹,阿夏克族最具有威望的族长。 我很有礼貌地向族长行了一个礼,等着他说话,然而,他似乎对我的举动视而不见,仍旧是一动也不动地盘膝坐着,若不是我还能听到他那浅浅的呼吸声,我还真会以为他是一个死人,他既然不开口说话,也没有什么动作,我也不便说什么,只是定定地站立在那里,心里却十分不满,难道这就是阿夏克族对客人的态度吗? 正当我费尽心思想要找些什么话题来说的时候,老头子说话了,他一开口便开门见山地说道:“听说,是你救了嫣然?”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在阿夏克族里,不仅仅只有嫣然和死去的萧楠懂得汉语,他们的阿爹也懂,当下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说道:“举手之劳,不值一提。” 老头子又问道:“嫣然说你中了心蛊?” “是的。” 老头子冷冷地说道:“整个阿夏克族,只有族长才有这个资格和这个能力下心蛊,这么说,你来这儿的意思,是质问我为什么向你下心蛊了?” 我肚里暗暗好笑,这老头子怎么这么自作多情?当下摇了摇头,说道:“听嫣然说,你三十年没出过寨子,又怎么可能给人下心蛊呢?不过,我所中的心蛊,是你的老祖先下的。” “哦?” “你们阿夏克族是契丹族的后裔,这一点你们自己比我还清楚,我是在一个契丹古墓里,不小心被一具活尸下了心蛊的,不过说起来你未必肯信。你不如先看看。”说着,我扯开衣服,露出胸膛上的那块囊肿,老头子看了看,然后点了点头,说道:“是心蛊。我可以帮你解。” “真的?你真的能帮我解?” “不错。”老头子认真地点了点头,然后又说道:“你救了小女,就是她的恩人,你可以要求她为你做任何事情,而她却不能拒绝,所以我所做的这一切,并不是为了你,而是替她报答你。”老头子说着,沉声道:“过来。” 我依言向前走了三步,在他的面前站定。这个时候,我才借着香油灯的光亮,看清楚了老头子长什么模样。从年纪上看,老头子一点儿也不像是嫣然和萧楠的父亲,反而更像是他们的爷爷,为什么呢,这老头儿就像是一个野人一样,花白的头发又长又松,就连胡子也很长,虽然比不上三国时期的关羽,但却也不比关羽逊色多少,几乎已经将他的下巴和脖颈遮得严严实实了,突然间,我发现老头子的头发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爬过,定神一下,我双腿顿时一软,差一点儿没趴下,只见老头子的头发丛里,盘距着一只五彩斑斓的大蜈蚣,这种蜈蚣顏色鲜艳得紧,一看便是剧毒无比,倘若不小心让它蜇一下手臂,只怕不到十秒,整个手臂便会又肿又麻,甚至三分钟内,可以让一个成年人倒地毙命,老头子脑袋上有这么一种毒物,能不让我双腿发软吗?我赶忙将目光从老头子的头发上往下移开数寸。 要是我一直盯着他的头发看,或许还好,那蜈蚣虽然有点让人骨头发酥,可是和老头子脖颈上的东西相较而言,却又好得多了,老头子的脖颈上有一块漆黑的东西,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胎记又或者黑痣一类的东西,可是当我的目光从他的头发移到他的颈部时,我这才发现,这哪里是什么胎记,这是一只十分稀有罕见的蜘蛛,这蜘蛛足有一个鸡蛋那么大,全身漆黑发亮,那六只长满黑色细毛的长脚,稳稳地站在老头的皮肤上,这种蜘蛛比起老头子头发上的蜈蚣来说,其毒性简值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老头子见我盯着他的脖颈看,十分难得地露出一个微笑,淡淡地说道:“这蜘蛛的毒液,可以让一千人成年人在一分钟内断气,十分剧毒。不过----” “不过什么?”我心里虽然害怕,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老头子笑而不答,突然间,我觉得老头子的这个笑很阴险,然后又觉得胸口那块囊肿处奇痒难忍,下意识到,坏了,难到那个地方……想到这里,我低头往自己的胸口一看,不这看还不要紧,这一看,简单让我魂魄升了天,我的神哪,我胸口囊肿处,什么时候多出一只金光灿灿的软体动物?这动物的体型比起那只蜘蛛和那条大蜈蚣来说,简值是小得太多了,不过,单从它身上散发出来的金色光泽来说,我就觉得这不是普通的虫子,几次想要伸手将它从身上打掉,却硬不起这个胆子,我一条手臂在半空中,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一会儿,我身上的衣服,就被冷汗给浸湿透了。 我哭丧着脸说道:“这东西怎么会在我身上,你……你把它拿掉。” 老头子对我的哀求充耳不闻,只见他的嘴唇在不停地动着,似乎默念着什么,突然间,我下意识到,这……这不是下蛊时,需要念的咒语吗?难道这老头子要对我下蛊?想到这里,我吓得连魂儿都没有了,当下开口骂道:“你……你想要干什么?” 老子头看了我一眼,停止了念诵,顺手拿起一根小竹条,轻轻地在我胸口一拨,我胸口上那条金色的小虫,顿时掉落在地上,不等我提起脚来将它跺个稀烂,这条小虫便迅速地爬到老头子的鞋子上。老头子微微一笑,道:“这是金蚕。” “金蚕?难道你……” “不错,心蛊是一种最为毒辣的蛊术,正因为心蛊十分狠毒,所以并不是人人都会,都有资格下心蛊,只有族长,才有这个资格,而刚才趴在你胸口的金蚕,则是下金蚕蛊用的。” “什么?你……你给我下了金蚕蛊?” 以前看过一些关于古老的苗疆蛊术的书籍,里面提到最古老的蛊术一共有十三种,后来慢慢的发展到五十七种,随着各种稀有蛊虫的培育成功,直至明清时期,已达上百种的蛊术了,蛊术虽多,然而金蚕蛊却是让人最为害怕的其中一种,若刚才那条小虫是金蚕的话,那我岂不是被老头子下了金蚕蛊了?一想到这老头子出手这么狠毒,一来就想要了我的性命,我便再也忍不住了,要知道,我好歹也是一名警察,要是在执行公务时壮烈牺牲,好歹也能够追加成烈士,我的家人还能够领到一笔丰厚的抚恤金,然而这老头子一来便给我下了令人闻之色变的金蚕蛊,让我不明不白地死在苗疆,连烈士都不算,我***冤不冤?当下我指着老头子,骂道:“你……你快给我解了,否则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老头子看也不看我,淡淡地说道:“现在觉得胸口怎么样?” 老头子一开口,我顿时觉得胸口囊肿那里,再也不痒了,伸手一摸,以前高高突出来的囊肿也不见了,我大吃一惊,连忙低头一看,我的神哪,那块囊肿还真的不见了,甚至……甚至连皮肤都是十分光滑,连一点儿痕迹也看不出来,效果比手术还要好,这……这太神奇了,若不是亲眼所见,我根本不会想到,小小的金蚕,竟然可以让我身上的心蛊彻彻底底地消失了。当下我又是激动,又是兴奋,就连声音也颤抖起来了:“这……这是怎么回事儿?” 老头子解释道:“金蚕是万蛊之蛊,也是心蛊的克星,想要救你,必须用金蚕。”顿了顿,老头子突然间转移话题,说道:“使用金蚕蛊,我会折五年的寿,不过为了小女儿,唉,就这样吧,你可以出去了。”顿了顿,又道:“另外,把这个带上。”老头子说着,拿起一片心型的树叶,递到我手中。 “这又是什么?”我望着树叶开口问道。 老头子似乎没有听见,又或者是故意王顾左右而言他,说道:“出去的时候,顺手把门给关上。” 我连连道谢,然后拿着那片树叶,拉开竹门,走了出去。 竹屋的门口,早已围聚着一大群人,不过我没有看到嫣然,胖子见我安全无恙地走了出来,激动地冲了过来,紧紧将我抱住:“太好了,陆警官,你没有事儿,你没有事儿。” 我瞪了他一眼,笑道:“怎么,你巴不得我有事儿吗?我可是族长女儿的救命恩人,阿夏克族族长又怎么会以德报怨呢?”顿了顿,我想起手中还捏着那片树叶,知道胖子这个人见多识广,博览群书,当下在胖子眼前晃了晃,问道:“对了,老头子给了我这个,这是什么?” 胖子一看,顿时便像是被雷电劈中一样,呆呆地盯着我手中的树叶,突然间,他满脸惊骇地退开几步,哭丧着脸,嘴巴动了动,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这时。围观的人群里,突然间冲上来一个小伙子,一把将我手中的树叶抢了过去,然后在众人面前晃了晃,嘴里激动地大喊着什么,人群里顿时爆发出热烈的呼喊声,人们的脸上,露出一种难以用言词来形容的兴奋,人群沸腾了。 看到这一切,我更加莫名其妙,不过,我在内心深处,却隐隐不安起来,那片树叶绝不寻常,否则又怎么会引起这些阿夏克族人这么强烈激动的神情。我当下转头问胖子:“胖子,你老实告诉我,这树叶是什么?为什么他们见到树叶会有那样的神情?” 胖子摇了摇头,无力地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喃喃地道:“你已经被视为阿夏克族的一员,并且,族长已经默许你娶他的女儿为妻了。” 这一下子,我大吃一惊,这……这怎么可以?这怎么可能?我和嫣然的相识,只不过是因为刘霞和萧楠的关系,我承认嫣然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那种美丽根本不需要任何化妆的掩饰,很纯很美的那种,但是对于这种美,我只不过是心里欣赏而已,而我对嫣然本来,并没有掺杂着其他一些感情,如果说有感情,那也只是一个哥哥对妹妹的那种情感,他们要让我娶嫣然,这……这怎么能行?我陆某人是绝对不会昧着良心娶一个我不爱的女人。 胖子无力地解释道:“你救了族长的女儿,在这里,你已经被视为阿夏克族的族人了,况且,以他们阿夏克族风俗,你救了嫣然,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嫣然的主人,嫣然她必须无条件地跟随着你,哪怕你就是强行占有她的身体,她也不能反抗的。但是,这样一来,你成为了他们族人,你……你也就出不去了,永永远远地在这里生活下去。” “妈的,死老头居然恩将仇报。” “恩将仇报?”胖子苦笑道:“他哪里是恩将仇报,他这么做完全是一番美意,把自己心爱的女儿都许配给你了。”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变成了空白的,就如一张白纸一样,而这时,欢声雷动的人群动了动,几十个青年男女,将嫣然从人群中推了出来,嫣然显然刻意地打扮过,她的头上,戴着一种白色的小花编织而成的花环,就连手腕和脚踝上,也都戴着这种花环,令得看来更加美艳不可方物,她面带娇羞,低着头,不敢看我一眼,羞涩地被推到我的身边,我被她的美艳惊呆了,心中一动,忍不住便将嫣然拥入怀中。你别笑我,而对着如此美女,我想信,世间的任何男子,都会忍不住动心的,而我的这个拥抱,只不过是一个男性对一个美丽女性的占有欲而已,是那种不顾一切后果的感情冲动。 正当我心中的占有**达到极致的时候,我突然间想起了刘霞,想起了萧楠,想起了还有外面的世界等我安全回来的王娇,还有那令人发指的情蛊时,我全身蓦地一震,大脑顿时清醒了下来,我双手稍稍用力,将嫣然从我怀中推开,大声叫道:“不行,绝对不行----” 第五十八章 爱情枷锁 我突然间的一反常态,使得在场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喧闹的人群顿时沉静了下来,大家都瞪着眼睛看着,目光中流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他们像看一个怪物一样看着我。要知道,能够娶族长的女儿为妻,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多么光荣,多么幸福的事情,然而,对于我来说,我却不这么认为。我拒绝嫣然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我不是怕她给我下情蛊,更加不是怕她阿爹不让我走出这个地方,而是因为我并不爱她。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很多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有时候为了追求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当然也包括了婚姻(就连我有时候也在想,要是真的和王娇结了婚,会不会因为这层关系,王局将我提成副局长呢?呵呵,开个玩笑),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相结合,那将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如果对方知道你并不是因为爱她而和她结婚的话,那她也会十分痛苦,所以,我不能和嫣然结婚,我不想骗她。 嫣然那双满是疑惑的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我看了许多,才说道:“陆家阿哥,你不爱我?” 我点了点头,简简单单地回答了两个字:“不爱。” 在我说出“不爱”的时候,我明显感觉到嫣然的娇躯蓦地一颤,随后,她的眼眶里就噙满了泪水,她那楚楚可怜的样子,顿时让我的心蓦地软了下来,我只好伸出手,轻轻地扶着她的双肩,语重心长地解释道:“嫣然,你是一个好姑娘,其实像我这样的男人,根本配不上你,还有……”我语无伦次,就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当一个女人在我面前落泪的时候,我自己就会忍不住慌了,更何况像嫣然这种近乎完美的大美女。 嫣然眼中流露出一丝失望之色,随即她装作无所谓地笑了笑,说道:“这事儿不急,我相信你会爱上我的。”说完,她转过身来,用她们的语言,和在场的所有阿夏克族人说了几句,那些阿夏克人认认真真地听着,僵硬的表情渐渐舒缓过来,继而他们发生呼喊之声,然后一哄而散。我走到嫣然面前,问道:“刚才你对他们说什么?” 嫣然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说道:“没什么,我只是说这件事儿先放一放。” 我有些恼怒,说道:“刚才我不是已经和你说得明明白白了吗?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我不是属于这里,终有一天,我始终会离开这里的,为什么你还要那样说,你以为把这件事情拖下去,我便会回心转心吗?”顿了顿,我突然间想起了刘霞和萧楠,于是我冷笑道:“你想把我留在这里,然后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对我下情蛊,是吗?我告诉你,情蛊它本身并不能使一个人爱上对方,哪怕它的力量有多大,爱情是不可能被战胜的,就算你对我下了情蛊,你嫂子就是前车之鉴,她不会屈服于你们的蛊术,而我也同样不会。” 嫣然怔怔地望着我,突然间,她双眼一闭,两行清泪滚滚而下,哽咽道:“没有,我没有,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对你下情蛊,真的,陆家阿哥,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想过。我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一个权宜之计,因为我阿爹将你的心蛊解开,他不惜折寿五年,将你身上的心蛊解了,你认为他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折寿五年吗?” 听了嫣然的话,我顿时像是被一道闪电劈中一样,呆立在那里,确实,嫣然的阿爹是不可能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宁愿折寿,也要将我所中的心蛊解开的。他之所以这么做,其实在他的心里,已经认定了我是嫣然的老公,他的女婿了,可是,我从来没有说过我要娶嫣,更加没有丝毫表示,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救过嫣然,嫣然就得以身相许吗? 当下我沉吟道:“可是,你阿爹为什么会这样做,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救过你的关系吗?” 嫣然若有所思地说道:“有一点儿关系,你曾经救过我,你便是我的主人,你可以要求我以身相许而我不能拒绝的,这是我们的习俗。” 我听完嫣然的话,当真是哭笑不得,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荒唐的习俗,正要开口询问时,嫣然又接着说道:“陆家阿哥,我知道其实你心里根本就没有我,你不爱我,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爱你。”嫣然的话吓了我一大跳,虽然我很清楚自己的内心存在着什么样的感情,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少女竟然爱上了我,但这又怎么可能呢?我不相信一见钟情,而且,从我和嫣然相识以来,也没有发现她对我有一见钟情的感觉,她又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呢?我们相处的时间不长,按理说她是不可能对我产生那种感情的,况且,我年纪要比她大得多,她或许只是少女怀春,或许她从出生到现在,所认识的男人并不多,所以才对有抱有好感,对,一定是这样。不过面对着这**裸的表白,我却又不知道该向她说什么好,思来想去,我这才清了清嗓子,问道:“嫣然,你读过书没有?” 嫣然缓缓地摇了摇头。 “那你爱过一个人没有?” “有。”嫣然想都没想便点了点头,然后一双妙目略带期盼地望着我,我知道她的目光里含有什么样的意义,当下扭开头,不和她的眼睛对视,说道:“那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嫣然红着脸,点了点头。 我无奈地笑了笑,说道:“爱情,并不是你喜欢我,我喜欢你,然后我们俩就结婚,生子这么简单。这是一种很微妙的感情,是人与人相处时才会慢慢产生的,有的人甚至一辈子也没有寻找到真爱,而我和你之间,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连一个月的都没,试想一下,我们之间的感情会有多深呢?其实你对我有好感,那是很正常的事儿,可那不叫爱情,懂吗?仅仅是喜欢而已。” “不。”嫣然怔怔地盯着我,摇了摇头,退开几步,大声说道:“我知道,这不是喜欢,这是爱,爱就是爱,爱是一种感情,没有什么好解释的。你救了我,在我心里,已经把你当成了丈夫了。” 嫣然没有读过书,我知道我这样解释,她是听不懂的,也不会愿意去听,阿夏克族与世隔绝,思想也比较淳朴,所以他们认定了的事情,就会认为是真理,其很多时候,事实却又不是这样的。当下我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双手一摊,说道:“好吧,就算你对我的这种感情是爱,但这种爱实在经不起考验,是很脆弱的,若是以后,你有机会走出这里,去到大城市读书,到时候你会认识很多人,到那个时候,你才会慢慢知道什么叫做‘爱’,到了那时,你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今天你所说过的话,你会发现其实现在你很幼稚。” 嫣然凄然一笑,说道:“陆家阿哥,其实你想要拒绝我,没必要说这么多话,用这个就行了。”说着,嫣然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古色古香的小盒,呈现在我面前,我大吃一惊,这不是上次嫣然给我看过的小盒子吗?这小盒子里装有一个类似于小鸟心脏的东西,这种东西叫做‘情蛊’。我顿时脸色大变,颤声道:“你……你想要干什么?你就算拿出情蛊,下在我身上,那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我不爱你。” 嫣然双眼含泪,那样子楚楚动人,她缓缓地将盒子打开,我再一次看到了盒子里那颗跳动着的东西,突然间,我发现嫣然的双唇正在不停地动着,似乎在默念着什么,我心里一凉,暗道:“这下子完了,嫣然对我下了情蛊,这样一来,我以后再也不能和别的女人勾搭了,想到这里,我几乎忍不住便要落下泪来。 只见嫣然轻轻地将盒子合上,冲我嫣然一笑,说道:“陆家阿哥,好了。” 我哭丧着脸,说道:“嫣然,就算我不喜欢你,你也没必要对我下这么恶毒的蛊吧?虽然我心里有点儿喜欢王娇,可万一结婚以后,我们发现我们两人性格不合,那岂不是连婚都不能离了?那万一我又看到一个比王娇还要好的女孩儿,难道我便不能去追了,万一……” 嫣然打断了我的话,一双妙目盯着我的双眼,然后轻轻叹了一声,说了一句令在场的我、胖子和小刘都为之震惊的话:“我没有对你下情蛊,而是对我自己,我相信我自己对你的爱是真正的爱情,而不是你所想的那种少女怀春。我请求蛊神的庇佑,将我这一生的爱全部给了你,若是我变了心,那我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我大汗,这女人怎么这么执着?万一她将来喜欢上了别人,那岂不是……她这么做,无疑就是给自己上了一把枷锁吗?万一将来她爱上了别人,那她也不能对我变心,那她岂不是会很痛苦?想到这里,我小心地问道:“万一你将来喜欢上别的男人,那你岂不是会……” “会死。”嫣然斩钉截铁地说道,“不过,我相信,这一生我都不会再变心。” 第五十九章 囚禁 我万万没有想到,嫣然为了证明她对我的爱关非是一时冲动又或者少女怀春,不惜以身试蛊,自己对自己下了情蛊,这样一来,嫣然她就再也不能对我变心了,倘若她要是变了心,那她的下场将会和刘霞一样。据我对情蛊的了解,这种蛊无药可解,只有自己才能够救自己,若是对所爱之人不变心,那将一辈子相安无事,否则,就只有死才能够解脱。虽然我不知道情蛊和脑部血管瘤有什么关系(刘霞情蛊发作而死的时候,尸检表现是因为脑部血管瘤撑破了脑血管,造成脑溢血而死的),但我知道,嫣然对自己下了情蛊,那就表示她不会再回头了。 突然间,我心里感到一种很深的负罪感,一切都是因为我而起,倘若我没有来云南,刘霞她便不会死,最多就是间歇性地神志失常,那么萧楠也不会死;倘若我没有来云南,也就不会认识嫣然,更加不会在河里救了她一命从而导致她爱上我,所有的一切,也都不会发生了。我愧疚得低下了头,不敢和嫣然那火辣辣的目光对视,只是低声说道:“嫣然,我……” 嫣然无所谓地笑了笑,说道:“陆家阿哥,你不必自责,这一切都是嫣然自己愿意的。”顿了顿,又道:“好了,你们在这里再多呆几天,等我向阿爹求情,你们便可以出谷了。陆家阿哥,寨子里只有一间招待外面客人的房子,现在你的两个朋友在住着,你只好和他们一起住了。好了,我还有点事儿,先离开了。”嫣然说道,冲我莞尔一笑,转身离开。 目送着她的背影远去,我忍不住长叹一声,小刘不知趣地凑了上来:“哎,我说陆警官,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儿啊,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又是族长的女儿,你小子这下子可就赚发了,美人在怀不说,单单那些金银财宝,你这辈子都花不完。” 我没好气地说道:“什么金银财宝?” 小刘惊愕地看着我,然后笑道:“你才来,原来你不知道啊。别说这阿夏克族居住的地方与世隔绝,他们才是真正是大富翁呢,什么李嘉诚、史玉柱,和她阿爹比起来,那可是小巫见大巫。”顿了顿,指着周围的土地,说道:“看,他们虽然也有田,但并没有种粮食,你们不是说他们的祖先是契丹族吗?契丹族可是游牧民族,又怎么可能种粮食呢?” “他们不种粮食,那么种什么?” “药材啊。” “难怪他们的医术都这么精湛。” “这和医术没有关系,这些药都是培养蛊虫用的。” “那么这和金银财宝有什么关系?”我还是不明白小刘的话。 胖子接口说道:“我来说吧。这阿夏克族虽然与世隔绝,但是他们在南疆这一带都十分有威望的,附近大部分人都知道他们,只不过不敢承认而已,而且这些人也不敢得罪了阿夏克族的人,一来是怕他们的蛊术,二来是有求于他们,所以,几乎每天都会有人送钱财给阿夏克族的族人,求他们办事儿,比如说用蛊术治病啊,比如说某一家的小孩子,从小就小偷小摸习惯了,那么小孩的家长就会带着小孩和钱财来到这里,求阿夏克族人给他的小孩下蛊,下了蛊之后,倘若这个小孩不改掉小偷小摸的习惯,再一次偷东西,那么他的手就会疼痛欲裂,使他再也不敢偷东西了。” 我大吃一惊:“这蛊术竟然还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胖子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不过我还是相信了,这蛊术可以让一个人变了心的人死去,为什么就不能让一个偷东西的人手痛呢?胖子又说道:“这阿夏克族世代居住在这里,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这几百年来,他们就这样用蛊术,赚了多少钱啊。上一次,嫣然的阿爹就向我展示过他家的藏金,那全是一大块一大块的金块,足有五竹篓之多!” 我没有去理会黄金的事情,这和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我不会娶嫣然的,她家里有再多的黄金,那也是她家的,不是我的,当务之急,是想办法离开这里,我料想嫣然就算有心去求她阿爹放我们离开,只怕也是徒然无功,当下我打断了胖子的话,说道:“胖子,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嫣然她虽然长得靓,可是毕竟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没有读过书,不是我看不起人,而是我们之间的文化差异太大了,没有共同语言,就算勉强在一起,也不会有幸福的,更何况我也不想欺骗她的感情,我看我们还是想办法逃走吧。” 胖子点点头,沉吟道:“话说得不错,可是咱们怎么逃走呢?” 小刘哈哈一笑:“胖子,你还真是‘聪明’啊,怎么逃走?咱们从哪里来,就往哪里回,这种问题也要想?” 胖子冷笑道:“阿夏克族之所以被周围的部落和民族敬畏,他们自然有他们的道理,这里又岂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说到这里,胖子拍拍小刘的肩膀:“小子,你还太嫩了一点儿,只要你走出这里,只怕也是你毙命之时,咱们从进来的时候,就已经中了蛊,难道你还不知道吗?” “中蛊?中了什么蛊?我怎么不知道?”我大吃一惊,这阿夏克族的人下蛊手法确实匪夷所思,我只知道下蛊时需要两个道具,缺一不可,一个是蛊虫,二个就是咒语,可是从进来之时,我也只见过情蛊,还有族长身上那些令人恶心的东西,别的可什么也没看见啊。 胖子沉吟道:“他们下蛊之时,要能让你这么轻易地发现,那么阿夏克族还混个屁。实话说了吧,这东西----”说着,胖子从他的怀里,拿出一片树叶,我仔细一看,这片树叶,不正是嫣然的阿爹给我的那一种树叶吗?无论顏色、大小都差不多,只不过是形状不太一样,族长给我的树叶,是心型的,而胖子和小刘他们的树叶,则略呈三角型。只听胖子说道:“别以为这是一片树叶这么简单,其实,这是一种长得和树叶差不多的一种毒蛾,也是蛊的一种,只不过陆警官,你的呈心型,而我们呈三角型,所代表的意义有些不一样,三角型代表我和小刘不能够擅自离开此地,必须经过族长的同意,而心型嘛,就是招你为上门女婿,不过用意都是一样,我们都不能擅自离开。” “那怎么办?”看着手中的那片“树叶”,我顿时慌了,“这一次我来云南,可是请了假来的,我要是不回去,我这刑警队长还想不想干?” 小刘“呸”的一声:“你干不干你的刑警队长,有什么关系?我可是一名军人,这下子要受处分了。”说完,小刘忍不住长叹一声,“眼看着我就要退伍了,就这么回家,我哪有脸见人。” 我同情地拍拍小刘的肩,说道:“大哥给你指条明路,看你走不走?” “什么明路?” “王娇可是在外面等着我们出去,只要你想出办法,让我们离开,这样,你就可以见到王娇了。” “见到她有什么用?” “你不知道吧,这王娇可是咱王局的宝贝女儿,由她向她父亲说一说,再由她父亲和你们领导交涉一下,让你到咱们刑警队来,那还不是跟玩儿似的简单。我看你们那个少将头头,和王局挺熟的。” “对啊,我怎么会没想到,可是咱们要怎么出去呢?” ps:下午还有两章,敬请期待 第六十章 蛊术的推测 一连几天,我们仨整天就呆在竹屋里,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出出去的办法,毕竟咱们三个人都中了蛊了,若是贸然出去,肯定只有死路一条,而且还死无对症,就连指证嫣然她阿爹的证据都没有,可是一想到若是嫣然她阿爹这辈子都不让咱们出去,咱们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呆上一辈子,那岂不是要活活闷死? 小刘突然间一拍大腿,站起身来,走到我面前,说道:“陆警官,事到如今,只好委屈你了。” 我莫名其妙地道:“委屈我?委屈我什么?” “我以前玩过一款电脑游戏,里面有一种道具叫‘忘忧蛊’,中了此蛊,就会把之前的记忆全部忘记,阿夏克族的族长之所以不让我和胖子离开,无非就是怕我们泄露了他们的秘密,其实他们不过是想过些与世隔绝的生活而已,不希望有别的人经常来打扰,索性,我们让族长给我们下‘忘忧蛊’,把这里事情给忘记了,他自然会放我们离开。”小刘说到这里,得意地看着胖子,道:“胖子,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胖子点了点头。小刘得意地一笑,又接着道:“至于你嘛,陆大警官,族长他肯定知道他的女儿喜欢你,而你又救过他的女儿,自然是想招你上门为婿,不让你离开,是怕你出去以后,和别的女人鬼混,不要他的女儿了,只要你和嫣然成了亲,他就没有了这层顾虑,到时候你想要去哪里,就去哪里。不过你说过你不会爱上她的女儿,现在又为了能够走出这鬼地方,而又不得不娶嫣然,你说难道不是委屈了你自己吗?”顿了顿,小刘又似笑非笑地道:“不过也谈不上委屈,这嫣然长得可是如花似玉,又是大族长的女儿,能够娶到她,也可算得上是一种福气。” 我越听越怒,妈的这个小刘,这不是在和我说风凉话吗?我忍不住想要教训他一下时,突然间想到,虽然小刘所说的话是在讽刺讥笑我,可是也不无道理,把族长不放我们离开的原因分析得十分透彻,看来,若想要安全地走出这里,我非得和嫣然成亲不可,当然,成亲是假的,我也没有打算欺骗嫣然的感情,我也不会傻到去骗嫣然她阿爹,万一嫣然她阿爹给我下一个不能说谎的蛊,那我这条小命,不就送在这里了?想到这里,我一拍大腿,欣喜地叫道:“有了,就是这个办法。”胖子和小刘都瞪大双眼盯着我,不明白我的意思,当下我将我的计划从头到脚详详细细地说给他二人听,听罢以后,两人虽然觉得这个计划有点冒险,不过这也是唯一可试的办法了。 过了没多久,我便看见嫣然垂头丧气地站在竹屋门口,不用多问,我便已经知道,她向她阿爹请求放我们出去的事情又被拒绝了,当下我唤了她一声,说道:“嫣然----” “陆家阿哥,对不起,阿爹他始终还是不同意。” 我拉着她的手,对她说道:“嫣然,我问你一句话,你是不是真心想让我们出去?” 嫣然摇了摇头,道:“陆家阿哥,你明明知道我对你的心意,你还这么问?我当然希望你能够留下来……”嫣然还没有说完,我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不过----”嫣然又说道,“我知道陆家阿哥想回去,所以,为了你,我甘愿受我阿爹的责罚,也要想办法让你离开,谁叫我这么爱你呢?你在这里成天苦着脸,嫣然心里也极不好受。”顿了顿,又道:“放心吧,嫣然一定会想出好办法的。” 我见嫣然说得诚恳,当下说道:“你不用想了,办法我已经替你想到了,只是需要你配合一下。” “怎么配合?”嫣然听我说我想出办法来了,脸上忍不住露出欣慰的笑意,看到她那毫无修饰、纯真的笑,我心里暗道:“看来,她是真的爱我。”当下,我便将计划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嫣然,嫣然听罢后,将信将疑地看着我,问道:“能行吗?” “能行,只要你回答我几个问题,然后便按照我说的,我就能出去。” “好吧,你问吧。”嫣然点点头。 “什么叫蛊?蛊是什么东西,它为什么能够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你能告诉我吗?”顿了顿,我又补充道:“当然,你别拿什么情蛊之类的蛊虫给我看,他们对于你们来说是蛊虫,对于我们来说,只不过是昆虫、毒虫罢了。” 嫣然瞪着一双妙目望着我,玉齿轻轻地咬着下唇,半晌才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 我知道嫣然不会不想告诉我,或许,她可能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而已,又或者说,她也只是知道蛊术的效果,而不知道原理,就像当年牛顿发现力学三大定律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这苹果为什么会往下落而不是往上飞。想到这里,我并没有放弃,又试探着问道:“那为什么你哥哥在给你嫂子下情蛊后,你嫂子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后,就会死去,打个比方,是不是你哥哥将某种东西放进了你嫂子的体内?” 嫣然点点头,说道:“也可以这么说。” “那为什么你嫂子她嫁给别的男人,就会死去呢?如果你嫂子回到你哥哥身旁,她就会没事儿?究竟是什么东西,竟然能够根据一个人的意志来控制这个人的生死呢?” 嫣然想了想,摇了摇头,说道:“对不起,陆家阿哥,我们历代祖先是这样记载的,至于为什么,我们自己也不清楚。” 胖子突然说道:“你在说谎。” 嫣然大声道:“我没有,我没有必要骗你们,更何况,是陆家阿哥在问我,我当然不会骗他。” 胖子冷笑道:“要有测谎仪,就能知道真假。” “等等----胖子,刚才你说什么?对,对,测谎仪,我知道了,这蛊之所以能够控制一个人的生死,其实和测谎仪的原理应该差不多,虽然这只是我的推测,不过,这种推测却最接近科学。”顿了顿,我才说道:“测谎仪其实分为很多种,一种是检测人的心脏跳动,一种是检测脑电波的频率,还有根据瞳孔来检测的,要知道,当一个人说谎时,虽然他不想,但是潜意识里,人体的器官和内分泌都会发生微妙的变化,比如说,当一个人说谎时,他的心跳会加速,血流速度很变快,脑电波的频率会加快,还有瞳孔也会随之放大,这些东西肉眼是分辨不出来的,只能通过精妙的仪器,所以,测谎仪相应而生,根据人体的这些细微的变化,从而来判断一个人有没有撒谎,同样,蛊也是这个道理。就拿情蛊来说吧,当刘霞想到我们的初恋,想到能够嫁给我,她的情绪必然发生某种变化,一个人的情绪发生了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她的身体器官又或者内分泌,而放进刘霞体内的情蛊,便会像测谎仪一样,感应到这些微妙的变化,从而判断出这些变化有什么不同,然后根据这些不同的变化,产生相应的器官病变,这种病变是突然的,就好像刘霞大脑里的血管瘤一样,是一夜之间形成的。只不过,所放进的东西是什么,我们并不知道,现今的科学也查不出来。”说完,我看着嫣然,问道:“是不是这样啊?嫣然?” 嫣然摇了摇头,说道:“陆家阿哥,我真的不知道什么原因,难道你真的不相信我?” 我微微一笑,说道:“当然不是,你又怎么可能会骗我呢,虽然我也没有办法证实我的推测是正确的,可是,我个人认为,世间存在的事物,都是具有科学性的,只不过现在的科学解释不了,但并不能说解释不了就是不科学,胖子,我说的对吗?” “对,都说古代四大绝色佳人,什么昭君、貂蝉,谁他妈见过?都是说出来的,我看,还没有咱们的嫣然漂亮。” 嫣然微微一笑,道:“你们真会说笑。”顿了顿,说道:“好吧,陆家阿哥,我这就带你们见我阿爹,看看你的办法到底行不行?” 第六十一章 归来 我再一次来到了老头子的竹屋,和第一次有所不同,第一次,我是一个人单独和老头子共处一室,而这一次,还有胖子、小刘和嫣然,不过没多大区别,当我看见老头子头上的大蜈蚣,还有那鸡蛋大小的毒蜘蛛时,我依然忍不住想要作呕,老头子下蛊的手法当真高超,上一次,那条金蚕怎么跑到我胸口,我都未能察觉,所以这一次,我双眼死死地盯着老头子的双手,生怕他给我下个什么蛊。 老头子缓缓睁开双眼,怒道:“说了不行,你们还来干什么?在这里,是我们阿夏克族人的地方,由我说了算,我不让你们离开,你们谁也不能离开,否则,后果不用我说,你们心里也清楚。” “当然,我们心里当然清楚。”我头一次这么大声地对一个长辈这么说话,“嫣然她爱我,这我是知道的,可是她爱我,你就要将我软禁在这里,做你的上门女婿,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还有,我这两个朋友,你凭什么要他们留下来?难道你还有二女儿?小女儿?你想把他们留下来,无非就是怕他们泄露了你们阿夏克蛊术的秘密,不想让外人来找扰你们宁静的生活,对吗?这好办,你让他们发个誓,不将这里说出去,不就成了?” 小刘接口说道:“就是,你给我们下个什么‘忘忧蛊’之类的,让我们把这里的记忆从大脑里删去,不就行了?” “阿爹,你就让他们走吧,他们原本就不属于这里,也不习惯这里的生活,假如硬要将他们留下,这么囚禁犯人有什么区别呢?” 老头子沉吟了许久,终于,他的脑袋轻微地点了点,说道:“好吧,不过那个什么‘忘忧蛊’,我是不会的。” “什么?你不会?”小刘声音显得特别兴奋,“这么说,我们在这里的一切记忆都将保留了?” “可以保留,不过,在未来三十年内,你们不能够将这里的一切,包括我们民族、蛊术的事情说出去,否则,你们就会觉得咽喉疼痛,接着声音就会嘶哑,到最后说不出话来,痛上一天一夜,然后在第二天早上死去。”老头子话音刚落,便只见小刘杀猪般地大叫声来,我急忙转头一看,小刘又蹦又跳,右手指着自己的左肩,满脸惊恐之状,我再转头看了看胖子,只见胖子一张肥脸白得发紧,还不断地流出汗水,我忙问道:“你们怎么……”那个“了”字还没有说出来,我便看到小刘和胖子的左肩之上,各伏着一只灰白色,带着红黑条纹的小蜘蛛,小蜘蛛伏在两人的肩,一动也不动,看上去就像死了一样。我心下大骇,在小刘发出惊叫声之前,我的双眼一直死死地盯着老头子的手,却根本没有发现他的手曾经动过。 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蛊术”,急忙转头看了看自己的双肩,并没有什么蜘蛛,顿时松了一口气。阿夏克族人下蛊的手法却实匪夷所思,老头子的双手都不曾挪动过,那两只灰白色的蜘蛛,又是怎么会出现在小刘和胖子左肩上呢? 不过,我没有想这么多,毕竟我的计划已经成功一半了,小刘和胖子这下子算是解脱了,不过这两人没什么义气,居然向我挥了挥手便转身往外走去。我肚里暗骂道:“靠,这么不讲义气,亏我还先救你们出去。” “我能走吗?”我抱着万一的希望小心地问了一句。 “你当然不行,你和我女儿成亲之后,就算是我们阿夏克族的一员了,所以你不能走。” “你的意思说,只要成为你们阿夏克族的一员,我便能离开这里,是吗?” “当然不行,就算你是阿夏克族,而我是族长,你也得听我的。” “好吧,我愿意取嫣然。” “什么?”老头子似乎是没听清楚,又问了一遍:“刚才你说什么?” 我又大声地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老头子的双眼射出狐疑的眼光,怔怔地盯着我,一脸的不解:“我早就想让你们早点完婚,可你却又不愿意,怎么突然你就……” 我打断他的话,说道:“怎么?现在又舍不得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没什么舍得舍不得的,只是,你真的爱嫣然吗?” 我冷笑一声:“你说呢?” “你……” 我见老头子说不过我,当下把余下的话像放鞭炮一样,一口气全说了出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确实很有道理,不知道你听过一句话没有,叫做‘男才女貌,天作之合’,又或者‘门当户对’之类的吧。” 老头子点了点头。 “你女儿爱着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是你确保我爱她吗?” “不确保,可是我敢说,你绝对不会背叛她,这背叛是要需要付出代价的。” “代价是什么?死亡吗?情蛊吗?”我反问道。 老头子再一次点了点头。 “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两情相悦,我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而嫣然她,却根本就没有读过什么书,你硬要将我们俩凑在一起,我说老头子,这我说的话,她听不懂,她做的事儿,我不明白,你觉得我们这样生活在一起,会幸福吗?感情这东西,是需要积累的……” “那不就结了?既然你也说感情是需要积累的,那么我便不逼你和我女儿成婚,你就在这里住个两、三年,到时候你们就有感情再结婚吧。” 我见软的不行,只好来硬的,当下硬起口气,说道:“你让我在这里住上几年也成,不过呢,我这个人嘴巴太大,搞不好会把这里的事情公诸于世,只怕到时候,老头子可不要怪我。” 老头子冷哼一声:“你觉得你有可能说出去吗?只要你说出去,你便会死去,不信你试试看。”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我不用嘴说,我用手写呢?” “也一样,不信你就试试。” “好,试试就试试。”说着,我往兜儿里一摸,掏出我的手机,虽然手机在我进来这里之前,通过地下暗河的时候进了水,现在已经坏了,可是老头子却不知道,就算知道,他三十年没出过山谷,他也不知道手机是什么,当下我将手机拿在手里,在他眼前晃了晃,说道:“你看,知道这是什么吗?” 老头子盯着我手中的手机,仔细端详了好一阵,摇了摇头,然后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了站在我身旁的嫣然,嫣然轻轻地摇了摇头,她自然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我见老头子无计可施,想要开口问我手中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却又不好意思开口,我见目的已经达到,说道:“这东西,叫手机,也可以说是移动电话,电话你总可该知道了吧?” 老头子还是摇了摇头,我当真的哭笑不得,也难怪,他们这里连电都没有通上,又哪里来的电话呢?于是我又解释道:“总的来说,只要我按下这几个号码,然后对着这东西说话,外面的人就会听见。假如你要让我留在这里,那么,就算会死,我也会把这里说出去的。怎么样,老头子,考虑一下?” 老头子将信将疑地看着我,指着我手中的手机说道:“你是说,你对着这里讲话,其他寨子的人都能听见?” 我大笑道:“何止其他寨子?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吧?我是一名警察,只要我把这里的一切告诉我的同事,我的同事便会通过媒体,把这里一切公诸于世,媒体你知道是什么吧?算了,总的一句话,全国有十多亿人口,只怕到时候,所有的人都知道这里有一个寨子,而且是已经销声匿迹的契丹族后裔,而且还会一种古老的秘术,你想想看,到时候,成千上万的人涌到这里来,你就算能办法让来这里的人不敢开口将这里的一切说出去,我想问你一句,你有那么多蛊虫吗?” “这……”老头子犹豫了,其实他们与世隔绝而生活,其目的无非就是不想世人去打扰他们,这样的道理,武侠小说里面见得多了,很多大侠都是成名之后,隐居山林的,想不到,这阿夏克族也是一样的。 老头子将目光转向嫣然,说道:“嫣然,你真的爱这小子吗?” “嗯。”嫣然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说道:“不瞒阿爹,我已经给自己下了情蛊,这辈子我都不会变心了。” “什么,你……你居然为了他,自己给自己下情蛊?”老头子气得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着,“可是刚才他自己也说了,你们两个人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他不可能会爱上你的。” “就算他不爱我,那也没有关系。”嫣然执着的扬起她那张近乎完美的脸庞,镇静的眼神使我的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块也为之一震。我喃喃地说道:“老头子,嫣然她年纪还小,你们这样避世生活,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不过现在外面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嫣然她不念书是不行的,更何况,我只是说她没有念过书,我们之间的文化差异很大,不适合在一起,但是如果她念了书,你说我和嫣然之间的差异还会存在吗?”顿了顿,又道:“我知道你们有自己的生存方式,可是你们这里连电也没有通上,仍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这对嫣然本身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如果你信得过我,我愿意带嫣然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想办法让她上学,说不准哪一天,我会无可救药地爱上她,而且绝对不会心,连情蛊都没有使用的必要,那不是很好吗?” 嫣然一双妙目盯着我,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陆家阿哥,你……你说的可是真的?不骗我?” 我点点头,认真地说道:“不骗,你陆家阿哥怎么可能会骗你呢。”说话间,我眼睛的余光突然间瞥见老头的肩膀似乎动了一下,紧接着,我便觉得左肩上奇痒难忍,身子也不由自主地退开几步,斜眼一看,只见我左肩上,一只灰白色的蜘蛛趴在那里,这蜘蛛和适才胖子小刘肩上的蜘蛛一模一样,顿时,我万念惧灰,想不到,费了一般唇舌,原以为老头子会让我和嫣然离开这里,哪知他仍是向我下了毒手。 我先是害怕,继而害怕又转化为满腔的愤怒,我不是属于这里的人,更加和阿夏克族没有任何关系,老头凭什么让我留下,我愤怒冲上前去,一把揪起老头子的衣襟,大声说道:“我好意让嫣然出去见见世面,去念书,你凭什么……” “陆家阿哥----”嫣然冲上来,从后面将我紧紧环抱住,“你应该感谢我阿爹,他已经同意了让你离开了,所以才会给你下蛊的。” “什么?你说什么?”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死死地盯着老头子,问道:“嫣然她说的……” 老头子露出一个难得的笑容,说道:“是的,你说的很对,我们避世生活,那是我们的事情,可是嫣然她还小,是需要学一些知识,而且为了她所爱的人,我应该让她跟你走,当初要不是我……唉,是我让我儿子和我儿媳妇走出这里,他们今天也不会变成这样了。”说到这里,老头子忍不住伤心起来,眼角也湿湿的,顿了顿又道:“我让你离开,当然也不希望你将我们这里的事情说出去,不是我不相信你,但是抱歉,我还是得给你下蛊,你在三十年内,不能将这里的一切说出去,否则,真的没有人能够救你,你都听清楚了?” 我点了点头。 老头子又道:“那你和嫣然走吧,嫣然她很单纯,没有外面的人那么复杂,到了外面,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 我和嫣然顺利地出了山谷,王娇、胖子和小刘都在谷外等着我出来,他们见到我出来后,都兴奋不已,王娇一直追问着我们在里面所发生的事情,当然,我们三个人心意相通,只是莞尔一笑,说了三个字:“没什么。”王娇见套不出什么话来,便板起脸来,正色道:“我爸爸打电话催了我们好多次了,让我们尽快回去。”我掐指一算,离假期结束还有几天的时间,便笑道:“干嘛啊,我假还没完呢。” “我爸说,江城发生了特大诡异的连环杀人案,江城市全市警力都出洞了,你是刑警队长,怎么能够落后?还有,我爸还说了,要是你不赶快回来,你这个刑警队长就用做了,回来做后勤。” 我大怒,道:“什么?他说做后勤就做后勤?我好歹是刑警队长,论破案能力,在江城市我敢称第二,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什么特大连环杀人案没见过,说吧,杀了多少人,怎么能用‘特大’两个字?最多是‘重大’。” 王娇不是警察,自然不知道‘特大’和‘重大’之间有什么区别,当下说道:“四十七个人。” “多少?”我以为自己没有听清,又问了一遍。 “四十七个。”王娇又重复了一遍,又补充道:“而且奇怪的是,死者全都是陕西一带的人。” 小刘“哇”的一声大叫:“我的乖乖,四十七个人?打仗哪?就算在闹市区,我一颗手雷扔到人群里,未必会死四十七个人。” 小刘的话自然是开玩笑的,不过事关重大,王娇她是不敢乱报数字吓我的,我心中一凛,说道:“今晚就赶回昆明,明天乘坐飞机回江城。”说到这里,想到这一起特大的连环杀人案,无形是对我这个刑警队长的挑衅,忍不住又大声骂了一句:“妈的,谁活得不耐烦了,敢在我的地盘杀人。” (南疆秘术后记:南疆之行到这里算是告一个段落了,本来我中了蛊,在三十年里是不能将这件事情说出来的,可是上个月,我得知嫣然的阿爹,阿夏克族族长已经去世了,嫣然告诉我,随着他阿爹的离去,老头子给我下的蛊也就不解自破了,我才将这段经历写下来,我打字速度其实并不快,本来想口述出来,找人打字的,可是我心有余悸,仍是不敢用嘴说出这段奇妙的南疆之行,就连文中的嫣然,也是用的假名,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嫣然,本来就是一个很美的女孩,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第六十二章 连环凶案 当我们几个人风尘仆仆地从江城机场出口处走出来的时候,我才知道我这个刑警队长对于江城市公安局是多么举足轻重,王局亲自开车到机场来接我,特有面子啊。当他看到我们出来时,急忙迎了过来,我向王局敬了一礼,说道:“王局,我们……” 王局颇有大将风度地将手一摆:“什么都不要说了,你马上随我回刑警大队,王娇,你自己打车快回家去。” “可是,王局----”我指着嫣然,对王局说道:“她叫嫣然,从来没有念过书,我答应了她阿爹,要好好照顾她的,还要让她上学,您看这事儿……” 王局浓眉一皱,说道:“云南的少数民族?那好办,我有个高中同学是江城教育局副局长,加上她上少数民族,都在搞民族团结,读书的事情好办。” 我心中一喜,想不到嫣然的事情这么容易解决,看来王局的本事儿还真是不小,当下我指了指小刘,对王局说道:“他叫小刘,和我们一起出生入死,因为在土城里受了伤,才到云南治伤的,现在他要回部队,肯定得受处罚,他其实也挺想当刑警的,小伙子身手不错,您看----” 王局“哦”的一声,转头看着小刘,问道:“知道陈平少将吗?” 小刘“啪”的一声,立了个标准的立正,向王局敬了一个礼,大声说道:“报告首长,知道,。” 王局沉着脸,点点头,说道:“回头我给他打个电话,正好我们刑警队人手不够,就说让你在我这里帮忙,等这件案子结了,我让他给你批一下,退伍后就到刑警队吧。” 小刘脸上流露出难以形容的欣喜,再次向王局敬了一个礼。 王局又道:“小陆,还有什么屁事儿,快点说,没了就跟我回刑警队,案情越来越严重了。”顿了顿,又道:“小刘,你也和我们一起去。” 不用王局多说,我也知道王局的压力实在太大了,厅上肯定要让他限期破案,四十七条性命,这可是相当严重的事情,这种连环恶性的杀人案见,别说全国都很少见,只怕是从建国到现在,还是第一起,我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当下拍拍胸口,说道:“放心吧,王局,有我在,这案子一定能破,我一定不会让这四十七条性命白白死去的。” “唉----”王局长长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力地说道:“四十七条,那是前天的数字了,到今天为止,已经是五十四条人命,上头要我们一个星期破案,这案子要是破不了,做不做局长那是小事儿,可咱说什么也得对得起身上披着的这张‘猫皮’,对得起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什么?五十四个人?”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王局低声道:“回去再说。”说完,王局小跑着拉开车门坐上了驾驶座,我和小刘也迅速飞奔上车,时间紧迫,王局甚至不等我们坐稳,车子便已向刑警队飞弛而去。 刑警大队重案组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每个人面前桌上的烟灰缸里,都是满满的烟头,每个人都眉头紧锁,甚至有一些人已经不住地摇头叹气,直到王局、我和小刘推门而入,他们脸上的愁云才稍稍散去一些,但每个人的目光之中,仍是没有希望。王局环顾了一下四周,这才轻咳了几声,大声道:“大家欢迎陆队长归队,小陆他是江城刑警大队的队长,在江城破案可称得上第一把手,大家好好协助他。” “啪----啪----啪----”每个人都鼓起掌来,显然已经把我看成了他们的救星,这些人当中,只有一部分我认识,其他的都没有见过,王局悄悄地告诉我,由于案情重大,这些人都是周边城市的刑警队中临时抽出来的精英,为的就是协助我们破了此案。 王局向小张招了招手:“小张,陆队长才回来,对案情不了解,你先阐述一下案情,细节部份不能放过,但其他的,捡要紧的说。” 小张点点头,站起身来,说道:“到目前得到的数字,已有五十六个人死了。” “五十六?”王局微微一愣。 “是啊,王局,刚才又接到报告,又有两个人被杀害。”小张战战兢兢地看了王局一眼,小声地说道,“三队已到现场调查去了。” 我斜眼瞥了一下王局,只见王局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右手一挥:“接着讲。” “五十六名被害人,其中有四十九名为男性,七名为女性,作案手法十分残忍,大多数人都是被凶手用利器割断咽喉和颈动脉造成死亡……” 听到这里,我皱眉问道:“五十六名被害人,都是这样?” “除了两名,被利器刺穿心脏而死,其他的都是被割断了颈动脉和咽喉。” 我摇了摇头,问道:“我听说,被害人都是从陕西来江城打工的?” 小张点点头。 我又问道:“嫌疑人锁定了没有?” 小张长叹一声,摇了摇头:“到目前为止,仍没有线索。” “对死者家属进行调查了没有?” “没有。” 我一听,忍不住火冒三丈,吼道:“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不进行调查?你们***都是吃闲饭的?这种事情还要我来说?” 小张怯怯地看了我一眼,小心地说道:“这五十六名被害人,几乎都是只身来江城打工的,没有什么亲戚在江城,除了第一起案件。” “第一起?第一起有家属在本地?” 小张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第一起案件,是一家四口,两男两女,是一对夫妻,和他们的一对儿女,也没有什么亲戚在本地,全家被灭门,没留一个活口。” 听到这里,我全身汗毛直竖,但根据我多年的查案经验,立时便推测道:“看来,这起案件非比寻常,从作案手段来说,应该同系一人,但是从第一起案件来看,又不像是一人所为,一家四口被杀,一个人胆子再大,也不可能同时杀四个人而不被周围的人发现的,况且,这一家四口也不可能不反抗。看来,这一家人对凶手很熟识。” “第一起案件的案发现场在哪里?” “在羊肠小村。” 我大手一挥:“跟我走,去羊肠小村看看。”顿了顿,又道“小刘,你也来。” 话音刚落,只听王局的手机响起:“什么?又发现一个,在哪里?好,我们马上到。”王局脸色越来越难看,冲我大吼一声:“又发现一名死者,先去现场。” 十多辆警车呼啸而去,其场面何其壮观,等我们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那里早已有几名巡警,拉起了几道警戒线,将围观的群众拦在警戒线以外,我奋力拨开围观的人群才挤了进去。 我干了十多年的刑警,什么样的凶杀场面我没有见过,可是当我第一眼看见死者的时候,我仍旧忍不住全身一震,这场面不仅仅是我,就连身经百战的王局,也忍不住颤抖起来。 死者是一名男性,虽然身上穿着衣服,可是这个人身体十分高大,从裸露在外的双臂上来看,这名死者的肌肉十分发达,简值可以用盘根交错来形容,就连每天都去健身房的我,都自叹不如,可是偏偏这么强壮的一个中年男子,竟然这么轻易就被人给杀死了,这让我十分惊讶,我不敢想象凶手是一个什么样的厉害人物。 死者的双拳紧握,显然他在死前和凶手进行过搏斗,然而很不幸,他赤手空拳,而凶手则是有凶器的,他的死状和先前那几十名死者都差不多,咽喉和颈动脉处,被人用利器割破,从伤口上来看,死者伤口旁的皮肤向外翻卷着,露出白森森的皮下组织,身旁汇集着一大滩鲜血,鲜血还未凝固,色泽也没有变黑,死者的死亡时间绝对不超过半小时。 两名法医在死者身旁忙碌着,一时半刻结果还出不来,我皱了皱眉道:“死者的身份确认了没有?” 一名一直在案发现场的巡警跑到我面前,说道:“死者叫王刚,是本市散打协会的成员,业余运动员,多次参加过全国性的比赛,成绩谈不上好,但却也不坏,每次都能晋级复赛。” “死者是陕西籍的人吗?” 那名巡警看了看手中的调查报告,摇了摇头,道:“不是,是本市人。” 我心中一凉,不由自主地望向王局,而此时王局那询问的目光也射向了我,我知道他想问什么,不过我心里也有着同样的疑惑,说道:“王局,你看,从作案手段和伤口来看,这名死者和前面那五十六名死者的死状都差不多,都是用利器割破咽喉和颈动脉而死,应该是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伙人所为,可是这名死者和其他死者又有着很大的区别,其他死者都是陕西一带的户籍,而这名死者却是本市人,难道说,凶手改变了目标?” 那名巡警补充道:“这名死者虽然是本市户籍,可是他曾在西安体育学院念过书,操着一口流利的陕西话。” 听完那巡警的补充,我心中一凛,突然间一个念头闪过脑海,难道说凶手是根据被害人的口音而杀人的吗?可是杀人动机又是什么?为什么专门针对陕西一带口音的人为目标呢?难道凶手心理变态,特别痛恨陕西口音的人? 王局见我沉默不语,走到我面前,低声说道:“小陆,你怎么看这几十起连环杀人案件?” 我摇了摇头,说道:“虽然我现在不知道杀人动机,但从这几十次凶杀案来看,还是有迹可寻的,首先,被害人都是陕西一带的人,虽然现在这名死者是本市人口,可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说陕西的方言,其次,凶手并没有杀伤力十分大的凶器,比如说枪支,所用的工具都十分简单,但是从伤口上来看,都是被利器割破咽喉和颈动脉而死的,但是从伤口的表现来看,死口周围皮肤向外翻卷,证明凶器十分锋利,凶手下手时动作十分敏捷,而且部位很准,几乎是一刀毙命,而且凶手对于人体结构十分了解,知道颈动脉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一但被利器割破,就算是及时抢救,救活的成功率也不高,因为颈动脉是人体最重要的一条大动脉,距离心脏的位置很近,一但割破,心脏那强而有力的收缩压力,可以使动脉血液从伤口处激射而出,根本就没有办法将血止住,心脏只需要连续跳动几十下,那么人体的血液将会有大半流出体外,一但急性失血血量达到人体总血量的40%--50%,将会有生命危险。”说到这里,我点上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说道:“看来,凶手若不是专业级的杀手,那么就是医生之类的职业,对于人体结构十分了解。” 王局觉得我的分析十分在理,当即点点头,说道:“那么杀人动机呢?” “从这起连环杀人案来看,加上这名死者,已有五十七名受害人了,不可能会是情杀,再者,王局,你看,这名死者手指上戴着一枚铂金戒指,还有手腕上的那块瑞士表,这些值钱之物没有离身,甚都在上面都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证明凶手杀人不是为了求财,那么就只有一个杀人动机了。” “仇杀!”一旁一直没有开口的小刘突然间接过了我的话。 小刘不开口不要紧,他一开口,我便突然间想起,小刘他就是陕西西安人,当然,不仅仅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王局心思缜密,也听出小刘所说的话是陕西一带的方言,当下我和王局心意相同,同时说道:“小刘,看来破案的希望就在你身上了。” 王局更是补充道:“小刘,刑警队现在就欢迎你加入,我这就给陈平打电话去,说什么也得让你提前退伍。” 小刘受宠若惊,结巴地问道:“你们……你们这是……” 我和王局同时说道:“不错,既然凶手的目标是会说陕西一带方言的人,那么,便由你来做饵,将凶手给引出来。” 小刘“啊”的一声,瞪大眼张大口看着我们,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ps:让朋友们久等了. 第六十三章 第一嫌疑人 虽然说我和王局同时想到要让小刘以身做饵,可是就目前案情的进展来说,有点不实际,首先我们连犯罪嫌疑人都没有锁定,再者,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很大,如果一来便让小刘做饵,那基本上和守株待兔没什么区别,不过,时机一但成熟,小刘就得上阵了。王局想了想,说道:“陕西的杮饼也算得上是一种土特产了,小张、小刘,明天你们就去批一小推车柿饼准备一下,小陆,明天一早,我们便去羊肠小村,第一起杀人案的案发现场看看。” 为避免张扬,第二天一大早,王局便驾着私家车,载着我和小刘,一同前往羊肠小村,当然,我们身上也没有穿警服。车子驶到羊肠小村村口处停了下来,没办法,这羊肠小村确实名不虚传,村里的道路都是羊肠小路,汽车根本无法驶进村里,无奈之下,我们几个人只能步行来到了一幢出租房。房东是一名中年妇女,体型稍胖,王局向她出示了证件之后,她便很热情地将我们将进屋里,并给我们端来了三杯茶。 说起血案,房东大娘仍然心有余悸,她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租住我房子的这一家陕西人,是做生意的,我知道他们这几年来也积了不少钱,其实他们早就可以在城里买房了,可是他们在我这里租住了很多年了,和村里的人相处得又十分融洽,一直舍不得走,一对儿女又在村里的幼儿园里上着学前班,他们几次提到,等儿女上学的时候,就搬到城里,让儿女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毕竟城里的学校嘛,比起我们这个小村子来说,教学质量要高了很多。”房东大娘说到这里,忍不住暗自流泪,我将一张纸巾递了给她,说道:“大娘,这事情过去了,人死不能复生,你也别太伤心了。” 房东大娘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又说道:“是哪个天杀的人啊,这夫妻心地这么好,为什么让他们这样啊----他们的孩子,一男一女,是龙凤胎,才五岁多一点,男孩长得眉清目秀,十分聪明伶俐,那女孩儿更别提了,十足的美人胚子,真是人见人爱,出事前两天,是那两个孩子的生日,我还特意去了一趟城里,给两个孩子买变型金刚,可是谁又能想到……” “大娘,你说这对夫妻心地很好?” “是啊,很好的。我们村里,有一个人叫‘二十三’……” 我皱眉道:“‘二十三’?怎么会叫这种怪名?” 房东大娘又道:“不是怪,他的真名叫陈阿四,可是他这个人,一打出生以来,就和别的人不一样,手指和脚趾加起来,一共有二十三个,所以大家就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二十三’。” “那这个陈阿四和那遇害夫妻有什么关系?” “这个陈阿四,家里没有别的亲人了,很是可怜,本来大家都很同情他,哪家做了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留一点儿,后来,这个陈阿四,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一夜之间,变得疯疯颠颠,还会乱打人,从此,村里再也没有人可怜他了,大家就把陈阿四送进了精神病院,但这对夫妻心地很好,家里做了好吃的,一定会在第二天进城做生意的时候,去精神病院看望陈阿四,把东西带给他吃。唉,你说,这么好的人,怎么会有这种下场,一定是老天不开眼哪……” 王局突然问道:“那出事儿的那天,你在哪里?” 房东大娘道:“那天村长的儿子娶媳妇,全村人都去喝喜酒了,全村的人都能证明我在场。” “那这对年轻的夫妻为什么不去?没请他们?” “请了,当时我还叫他们一起去,他们说让我先去,他们要去幼儿园接孩子,所以我便去了,直到喜酒喝完,他们还没有出现,等我回到家一看,他们一家人就倒在了血泊中。” “那在喝喜酒的途中,有哪些人离开过?” 房东大娘想了想,摇头道:“这进进出出这么多人,我也不记得是哪些了,我们村里办喜事儿,不像你们城里人去酒店,村长家的院子很大,但也容不下全村的人去喝喜酒,所以先到的先吃,吃完便走人,腾出空桌让后面来的人坐。” “好了,大娘,那我们便不打扰你了,发生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想的,我们还有点事儿,先走了。” 房东大娘很是热情,说道:“要不在这时了午饭再走?” 我笑了笑,道:“大娘,您就别客气了,组织里有规定,这饭可不能吃。”说着。我们三人便走了出来。 “王局,你怀疑这房东?” 王局略略地点了点头,低声道:“说不出为什么,我老是觉得这个房东大娘,似乎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可是从她的神态举止来看,又不像是凶手。” 我回忆了一下房东大娘说过的每一句话,说道:“看来,咱们得去村长家走一趟了,案发当天,他家举办喜事,我们得去证明这房东大娘有没有说谎。” 当下,我们向旁边一村民问了一下村长家的位置,便匆匆赶去。 村长家很大,带院子的那种,大门头上,大红的“喜喜”字还在贴着,我们敲了半天的门,才有人应声,开门的是一位六十岁左右的老人,我们说明了一下来这里的原因,那老人点点头,说道:“我就是村长。”说着,将我们三人让了进去。 我们在院子里的一张木桌前坐了下来,王局便开门见山地问道:“村长,在你们村里租住的陕西一家四口被人杀害,案发当时,正是你儿子娶媳妇的时候,你是村长,对村里每个人都很熟悉,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村里的人干的?” 村长想了想,摇头道:“应该没这个可能,这对小夫妻虽说不是我们村里的人,可他们租住在我们村子里已将近十年了,小夫妻性子很好,还乐于助人,我们村里有个疯子叫陈阿四,他们夫妻俩对那个陈阿四都很关心,唉,就连我这个一村之长,所做的都没他们好。所以村里的人,早已将他们夫妻俩看成是本村的人了。” “那死者生前有没有仇家,又或者生意上有来往的人?” “没有,那对小夫妻做的是小本生意,是他们陕西的小吃,羊肉泡膜和肉夹膜,他们每天很早就去城里面那些学校门口摆滩,别看是小本生意,其实挺赚钱的。我们村的陈阿四,在城里的精神病院,小夫妻俩还经常去看他,说来惭愧,我这个当村长的,还一次都没有去过。” 我心念一动,房东大娘和村长都两次提到这个陈阿四,这绝不是偶然,这个陈阿四,也是经常和被害人接触,难道他会是凶手?当下我问道:“那个陈阿四,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又怎么会一夜之间疯了?” “这件事情说来话长了,这个陈阿四,自小父母双亡,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他是在村民的接济下才长大的,因为他生来是畸形儿,两只手,每一只都有六根手指,左脚也有六根,所以大家平日里都叫他‘二十三’,他十六岁时,便到邻村一家煤窑里干活,邻村属永禄乡,虽然只是一村之隔,但已不属江城的管辖范围了,是属于高平市。有一天,他们煤窑里挖出十七具骸骨,从那天起,这陈阿四就变得疯疯颠颠的了,那间煤窑也从此关了,这件事情已经上报,可是一直没有结果。陈阿四疯了,生活不能自理,后来在村民的建议下,我们便把他送进了市精神病院。” “十七具骸骨?”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么大的事情,为什么我们刑警队不知道?” 王局笑了笑,道:“别忘了,这永禄乡是高平市管辖,我们不知道也不足为奇。” 从村长家出来后,一路上,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说道:“王局,你说这陈阿四会不会就是嫌犯?” “陈阿四?”王局摇了摇头,说道:“应该不会,他在精神病院,又怎么可能杀人?再说了,从凶案的作案手段来看,每一个伤都是致命的,试问一下,就算陈阿四是凶犯,他犯病的时候有可能杀人,可是他怎么会头脑这般清醒,每一下都袭击死者的要害呢?” 我想了想,觉得王局的话很有道理,这精神病人犯病时杀人的案子也有不少,可都不像是这数十起连环凶案那样,从死者伤口部位来看,不像是一个神经失常的人所能做到的,况且这陈阿四在精神病院,又怎么能够杀人呢?可是要说这个陈阿四没有嫌疑,那也是不可能的,这第一起凶案的死者,经常和陈阿四接触,哪怕他在精神病院里也是一样,所以也不能够将陈阿四排除嫌疑。可是这陈阿四的杀人动机呢?如果说陈阿四是在犯病时,头脑不清醒的时候杀人,没有什么杀人动机,那死者那一刀致命的伤口又怎么解释?这岂不是很矛盾?难道这几起连环凶杀案,不是一个人所为? 想到这里,我还是觉得不放心,当了十多年的刑警,我的感觉历来都很准,当下我对王局说道:“凭我多年的经验,我觉得陈阿四就算不是凶手,也应该是一个嫌疑人,我决定去市精神病院看一看。” 王局瞪了我一眼,说道:“小陆啊,就算陈阿四是杀死这一家四口的凶手,可是这是一起五十多人的连环凶案,死者都是陕西口音的人,试问一个精神失常的人,杀人难道还有针对性?我倒觉得,应该好好查一查那煤窑的十七具骸骨,这可是一条重要线索。” “这样吧,王局,我去精神病院查一查这个陈阿四,你联系高平市公安局,查一查这煤窑里的十七具骸骨,毕竟这十七具骸骨和陈阿四的疯病有着莫大的联系,小刘,你就辛苦一点,去那个煤窑看看,找当地的村民了解一下事情真相。” 王局开车将我载到市精神病院门口后,便开车带着小刘离开了,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走进了精神病院的大厅,一位漂亮的护士小姐迎上来,嗲声嗲气地问道:“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儿吗?” 我向她出示了证件,说道:“我是刑警大队的,想找你们了解一下情况,院长在吗?” 小护士露出一个很抱歉的微笑,说道:“实在对不起,院长他有急事儿出去了,要不您稍等一下,我打电话和他联系,让他尽快回来。” 我点了点头,在旁边一张供病人家属休息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小护士给我倒了一杯水,便开始打电话了。过了一会儿,小护士走过来,说道:“院长马上回来,您稍等。” 我点了点头,突然间,我开口问道:“护士小姐,请问一下,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陈阿四’的病人?” 小护士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终于,她一咬牙,点点头,道:“原来你也在找陈阿四啊,其实,我们院长出去办事儿,就是带着大家去找他。” “什么?”我忍不住站起身来,端着纸杯的手不由自主地一颤,杯里的水洒了一些出来,“你的意思是说,陈阿四失踪了?” ps:声明:很多读者将第三季的地名和现实联系起,在此,老龍声明一下,书中的江城,和羊肠小村,并非现实中的名字,是老龍杜撰出来的,与勿与昆明的羊肠小村和现实中的江城对号入座,至于书中高平市,在山西境内,确有此市。谢谢。 第六十四章 谁是凶手 陈阿四的失踪,无疑对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原以来找到陈阿四,便能了解一下情况,虽然他是疯了,可是疯子说的话,难道不能当真吗?不过,陈阿四的突然失踪,对于这起连环血案来说,无疑又是一条重大的线索,他这一失踪,那便证明,他在凶案期间,没有不在场的证据,也就是说,他很有可能也是凶手,这样一来,陈阿四理所应当地被列为一号嫌疑人。 我吃惊的神色,显色吓到了眼前这个漂亮的美女护士,她略带颤抖的声音,小心地问道:“是不是陈阿四他犯什么事儿啦?” 我勉强冲她微微一笑,不过我知道我这个笑容很勉强,甚至可以说是很难看,不过我还是尽力保持镇静,问道:“陈阿四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小护士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道:“应该是上个月十三号。” 我纠正道:“什么叫应该?这种事情可不能乱猜,到底是什么时候?” 小护士撇撇嘴,嗔道:“我真的不记得了嘛,凶巴巴的干什么?我真不知道陈阿四什么时候失踪的,上个月十三号,正好轮到我休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就是十二号,等我十四号来上班的时候,就没有再看到他了。” 听到这里,我心里再次“咯噔”了一下,据第一起凶杀案的记录情况来看,时间刚好与陈阿四失踪的时间相吻合,刚好是上个月十三号,难道说,这仅仅只是巧合吗?那么,陈阿四究竟在哪里?如果说这一连串的凶杀案是他做的嘛,那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想到杀人动机,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如果真的是陈阿四做的,那么一个疯子,能在这数十起连环凶案中,造成同一个致命伤口,显然他们之间又是矛盾的。我越想越想不通,不由地火冒三丈,大声叱道:“这么一件大事情,为什么不去公案局报案?而且已经是上个月的事情了,这么长时间没有找到,这说得过去吗?” 话音刚落,我身后一个声音冷冷地说道:“如果一个人存心要躲着你,你能找到吗?” 我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穿格子衬衣,外面又披着白大褂,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的人站在我身后,我微觉诧异,只听小护士恭敬地喊了他一声:“院长。” 我疑惑地看着这个三十出头的年轻男子,狐疑地问道:“你就是院长?” 那男人微微一笑,道:“我就是院长,姓张,不知道怎么称呼你?” “市刑警大队,叫我陆轩就可以了。”说着,我将证件在他眼前一晃,然后放进上衣口袋,说道:“张院长,我想向你了解一下陈阿四这个人,我在办案,希望你能配合。” 张院长脸上闪过一丝不快,当下说道:“请跟我来。”说着,转身走到走廊尽头,那里有一部升降梯。 我跟着他,来到了他的办公室,他很客气地给我倒了一杯茶,放在桌上,然后才道:“陆警官,不知道你想了解陈阿四的什么情况?” 我正色道:“张院长,想信这十多天了,连续的五十多起谋杀案,你应该已经听过吧。” 张院长点点头:“可是这和陈阿四有什么关联呢?” “刚才我已经问过那个护士小姐了,据她的估计,陈阿四的失踪,应该是上个月十二号,那小护士下班之后,又或者十三号这段时间吧。” 张院长点了点头,道:“是十三号失踪的。” “这一系列的凶杀案,从作案手段来看,应该同属一个人所为,而第一起凶杀案发生的时间,也正好是陈阿四失踪的时间,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巧合的事儿吗?” 张院长哈哈大笑起来,我冷眼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只见他有些不自然地喝了一口水,才缓缓地说道:“陆警官,有句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无巧不成书’,这世上巧合的事情可多呢,难道说仅仅是因为这一个巧合,就认定陈阿四是凶手,这也太草率了吧?” 张院长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于是我又笑了笑,道:“是很草率,不过,我们并没有认为凶手就是陈阿四,到目前为止,陈阿四不过是一个嫌犯而已,只有在对他进行审讯之后,法院认为他有罪,他才是凶手,在此之间,没有人说过他就是凶手。” 张院长双手一摊,说道:“好吧,我对法律的事情不是很懂,在这里就不和你狡辩了,要知道,在一个医生眼里,没有凶手,只有病人,陈阿四的失踪,确实是我的失职,没有向公案局报案,也是我的主意,本来嘛,在我们精神病院,病人呆的时间久了,自然会对这里产生厌倦的情绪,想要逃离这里,也说得过去,监狱里的犯人,不也是有经常趁看守不注意越狱的吗?这种情况,也属正常,一般来说,病人逃出来,一般会去他熟悉的地方,比如说家里,所以一般来说,病人出逃,用不了一天时间,我们便能够找回,所以当时我并没有让人去报案,我以为很快就能找到陈阿四。” 我冷冷地挖苦道:“可是你们到现在,还是没有任何头绪。” 张院长白净的脸皮微微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一次真的是意外。” “好吧,这些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我这次来,是想找你了解一下陈阿四的情况。” 张院长想了想,说道:“陈阿四其实在医院里,病情算是比较平稳的,是属于间歇性犯病,平日里大脑还是挺清醒的。” “那他犯病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举动?比如说,他会说些什么话?又或者做了一些什么事儿?” “呃……陈阿四犯病的时候,我们叫他的名字,他像是没有听见一样,叫得多了,他便会发火,说他不姓陈。” “不姓陈?”我好奇地问道,“那他说他姓什么了没有?” “说了,他说他姓赵。” 听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说什么?他……他姓赵?那你们相信吗?” 张院长莞尔一笑,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病人所说的话,能信吗?我这里的病人,还有说自己是刘德华呢。” “那陈阿四的病情有没有好转的可能?” 张院长叹道:“精神病人的情况不一样,像陈阿四这种病人,是由于受到了过度的刺激形成的,相信你们警方也调查过了,陈阿四没犯病之前,是在一家煤窑里当工人的,从煤窑里挖出来十七具尸骸的事情相信你们也听说了,自从那次以后,这陈阿四就疯了,可能他看到了令他过度紧张恐惧的事情,才导致他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想要恢复正常,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慢慢调理他的情绪,使他平静下来,渐渐淡忘那件事情,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带他到那个曾经受过惊吓的煤窑,重温当初的情形,再一次刺激他。这第二种办法虽然见效快,但好坏参半,或许能让他迅速恢复正常,又或者,使他的病情更为严重,所以,自从他入院以来,我们一直对他进行第一种治疗的办法,而第二种,实在有些太冒险了,不再万不得已的时候,绝对不能去试。” “我进医院大门的时候,注意到了,这医院只有一个正门,那里有两个保安在把守,陈阿四是怎么逃出去的?从正门是不可能的。” 当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张院长的神色有一些慌乱,但他很快地,几乎想都没有想,便说道:“从正门是不可能的,我们医院也没有后门,至于他怎么逃出去的,我也不太清楚,我想应该是翻围墙出去的。” 我想了想,觉得没有什么要问的了,便站起身来,说道:“那麻烦你了,张院长,如果有陈阿四的消息,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对了,张院长,你是陕西人吧?那你见到陈阿四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了,这一系列的连环凶杀手,被害人都是陕西一带的口音。” “哦?是吗?”张院长笑了笑,点头道:“我会小心的,如果我有什么线索,我一定会尽快和你们联系的。”张院长说着,伸手想要和我相握,算是和我告别。 我趁着他的手伸过来的时候,右手急忙伸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像老虎钳子一样,死死地卡住了他的手腕,同时,我的大拇指和食指相对,形成一个环,扣在了他的大拇指上,然后往他身后一别,只听“啊”的一声惨叫,张院长已被我用擒拿手给扣住了。 “陆----陆警官----你干什么你?”张院长的额头冒出细细的,密密的汗水,声音带着痛苦,但更多的是恼怒。 “没什么,张院长,我想请你到刑警队住上几天!” 张院长一听我要拘了他,当下扯开嗓子大声叫道:“你……你又没有拘留证,凭什么抓我?我又没有犯法!” “拘留证现在是没有,不过到了刑警队,现给你开一个,再盖个章,又有什么难的?”我冷冷地说道,“张院长,我陆轩干了十多年刑警,你这点儿小伎俩,我还看不出来吗?你给我老实交待,陈阿四是不是被你杀了?” “什么?你说我杀了陈阿四?你……你……你你……有什么证据?” “我当然有证据。这一系列的凶杀案,被害人都是说陕西一带的方言,而你张院长也是陕西一带的人,刚才临走之时,我提醒你,如果遇到陈阿四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可是你脸色都没有变过一下,也没有担心的神色,能够如此镇定,我想,除了你早已知道陈阿四已死之外,还有什么能够解释呢?况且,一个病人逃出医院这么长时间,你们不但没有找着,也没有报案,张院长,政府的政策你又不是不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老实说,陈阿四是不是被你杀了?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张院长此时早已面如土色,不过他还是矢口否认:“我没有杀他,我干嘛要杀他?我没有杀人动机,陆轩,我可警告你,你要是诬蔑人,我上法院告你去。” 我见张院长到了这个时候,仍然不肯承认他杀过人,当下心里也犹豫了一下,暗自踌蹰道:“莫非这一次,我的直觉不灵了?难道陈阿四他还活着?可是他还活着的话,那人会在哪里呢?从被害人的伤口上来看,行凶之人懂得一定的人体构造,而这一点,不正和张院长是一名医生相吻合吗?” 这时,我的手机突然间响了起来,我看了一眼,是王局打来的,当下忙按下了接听键,电话里传来王局焦急的声音:“小陆,你快到上党镇来,这里今天早上,又发现了一具尸体……” 第六十五章 行动 原以为,张院长与这一系列的连环凶杀案有一定的关系,正当我要拘他回局里的时候,王局突然间打电话来,说是在上党镇又发现了一具尸体,这样看来,张院长与这一连串的凶杀手,就没有关系了?可是,从张院长适才的神情来看,他确实有重大的嫌疑,而且,当我到来市精神病院的时候,张院长并没有在场,也就是说,他仍有可能行凶,上党镇是江城的一个小镇,在江城的西北方向,距离市中心,有二十多公里的距离。 张院长见我犹豫不决,又道:“陆警官,我真的和凶杀案没有关系。” 我冷笑一声,说道:“那你说一下,在我来这里之前,你去了哪里,做过什么?有什么证据?” “我……我……” “说不出来了吧?” “我……我去过煤窑。” “煤窑?”我好奇地问道, “就是挖出十七具尸体的那个煤窑。” 我皱了皱眉,道:“那煤窑早就被封了,你去那里干什么?” “我……”张院长想了想,说道:“在我裤兜儿里,有一双手套,是我戴着它挖过煤的,陆警官,不信,你自己看。” 我见张院长不像是耍诈,不过我仍是很小心翼翼,一手紧紧扣住了张院长的手碗,一手轻轻地伸进了他的裤兜儿,果然,从他的裤兜儿里掏出一双白色的手套,手套的掌心部位,确实被煤灰给弄黑了,当下我问道:“你去煤窑挖什么东西?” “这……”张院长面露难色。 “说不出来了吧?那就跟我走一趟。说不准,煤窑里发现的那十七具骸骨,就是你埋进去的。”说着,我打通了局里的电话,让他们派两个人过来。 十多分钟后,那两名警察赶到了精神病院,我将张院长押进车里扣了起来,然后对那两外警察说道:“先送我去上党镇,那边又发现了一具尸体。”说着,我回头看了看关在车后的张院长,又道:“这家伙有嫌疑,先押回去再说。” 当我赶到上党镇的时候,王局早已在那里等着我了,他一见到我,急忙走过来,说道:“尸体是今天早上,环卫工人在打扫街道的时候,在大街旁边的绿化带里发现的。和前几起一样,被害人也是被利器割断了颈动脉,造成大量流血而死的。” 这时,一个少女走了过来,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王娇,她见到我也来了,说道:“队长----” “等等----你,你叫我什么?” “队长啊。” “咦,你以前不是叫我臭警察的吗?” 王局微微一笑,道:“实在没有办法,我已经向上级申请我女儿加入刑警队了,为的就是破这个案子。” 我皱了皱眉,说道:“不是有法医的吗?” 王局摇了摇头,说道:“这一系列凶杀案,被害人实在太多了,法医都在进行尸检,咱们人手已经不够了。” 我点了点头,对王娇说道:“怎么样,医学专家,尸体看过了没有?” 王娇道:“看过了,和前几起案子一模一样的手法,都是用利器直接对要害下手,手法干净利落,不留任何一丝痕迹,除了凶手对人体生理结构有所了解外,我想凶手还经过训练,杀人时丝毫不拖泥带水,一刀毙命。” “刀?”我疑惑地问道。 “嗯。从被害人的伤口上来看,凶手应该是用刀或者匕首一类的工具。” 我转头问王局:“被害人身份确定了没有?” 王局道:“确认了,和前几起一样,陕西人。”顿了顿,王局似乎又想到什么,问道:“找到陈阿四了没有?” 我摇了摇头:“在第一起凶杀案发生的时候,陈阿四突然间在精神病院消失了,不容置疑,陈阿四是最大的嫌疑人。” 王局道:“不会吧,你说这一连串连环凶杀案,出自一个神经病之手?” 我轻叹了一声,道:“凶手或许不只陈阿四一个人,我怀疑,陈阿四只是帮凶,背后一定还有主谋,否则陈阿四是不可能一个人杀这么多人的,况且从被害人伤口位置来看,不像是一个精神失常的人所为,所以我认为一定还有幕后主谋,这个人,精神病院的张院长,嫌疑很大。”说完,我便详详细细地将在精神病院里发生的一切端了出来。 王局听完后,脸色越来越难看:“问道,那张院长呢?” “已经被我拘了,现在在刑警大队。” “什么?”王局突然间吼道,“你为什么不经过我的批准就随便乱抓人?万一弄错了,打草惊蛇,让真正的凶犯跑了,你说怎么办?” “王局,人反正我已经抓了,要不要拘留,你一句话,不过,我到是听说,上头对这起特大凶杀案,十分重视,将破案期限压缩到了三天,三天让我们破案,王局,你自己看着办吧。” 王局长叹一声,道:“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我就放手让你干吧。” 我转头对小张说道:“小张,把所有凶杀案的档案拿过来,让我再看看。” 小张应了一声,递来一份档案,我仔细看了看,突然间,我发现一个问题,从第一起凶案,到现在,每一起案件发生的地方,大致都是向西边靠近,虽然中间也有几起案件的案发现场有些不规律,但这说明不了问题,于是我问道:“王局,你有没有发现,从凶案现场来看,凶手好像是有意识是向西边移动,凶手的活动范围也是往西边靠近。” 王局看了看我手中的档案,问道:“第一案发现场,不一定是凶案现场,要知道,凶手很有可能移尸。” 我摇了摇头,道:“可能性不大,你看,被害人所受的致命伤,都是颈动脉被割破,要知道,颈动脉是人体的主动脉,一但割破,那血可是哗哗地流出来,从周围的大滩血迹来看,凶案现场,应该就是第一案发现场。王局,据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凶手应该往西逃窜,我看不如堵卡抓人吧。” “抓谁?” “还有谁?颈动脉割破,这血一开始,一定会由于心脏的压力,喷射出来,凶手再怎么小心,也不可能不被血溅到,只要身上衣服有新鲜血迹的,都给我扣起来。” 王娇狐疑地问道:“这么做是不是太贸然了?” 我无奈地说道:“如今之计,只能遍地撒网,重点拿鱼,根据我的判断,陈阿四如果没有死,那他一定会往西而去。” “为什么?” “还用问吗?被害人都是陕西口音,证明凶手杀人有针对性,往西边去,是哪里?” “高平市。” “喂,我说你看远一点行不行?高平市再往西,一直走,是哪里?” 王娇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王局,恍然大悟:“是陕西省。” “不错,如果说凶手只针对陕西口音的人为目标的话,那里陕西人最多,而且从凶案现场依次发现的地点来看,凶手正往西边而去。” 王局一听,立时便下令:“马上组织所有的警力,联合武警,将通往高平市的所有道路上设卡,务必要抓到嫌疑人。” 我见一切部署完毕,当下对道:“嫌疑人一定会有警觉,这样堵卡效果不会很好,根据案发时间来看,这段时间,嫌疑犯很有可能到了高平市,马上找小刘回来,我们再去高平市进行第二套方案,网已经撒了,鱼钩也穿上饵,不怕嫌犯不上钩。”我胸有成竹是拍拍胸口,大声说道。 第六十六章 煤窑尸骸 经过一番经心部署后,我们已在江城西城区,以及靠近江城西边的高平市,布下了天罗地网,每一条交通要道,都设了卡,每一辆车,不管是货车还是客车,都必须经过检查才能放行,一时之间,整个江城和高平市,都处于一种紧张的戒备状态,当然,这种被动的出击不一定会有什么效果,所以我们还准备了主动出击的方案。因为小刘是陕西人,所以我们让小刘扮作了一名陕西的商贩,在高平市的偏僻的地方,贩卖陕西特产的杮饼,而在他的周围,也有不少便衣蹲点守候。而我则和王局回到局里,准备对已抓获的嫌疑人之一的张院长进行突审。 审讯室里的空气,静得使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几盏射出刺眼强光的灯,将审讯室里照得如同白昼一样,由于警力大多已经派出去执行任务了,所以审讯室里只有四个人,一个是王局,一个是我,还有一个就是王娇,王娇虽然算不上是刑警,不过以王局的能力和关系,王娇到刑警队是铁定的事实了,当下我便让她作笔录,而我则对张院长进行盘问。 我严肃地问道:“姓名?” “张翠三。” “什么?” “张翠三,一二三四的‘三’,不是山峰的山。” 我忍不住肚里暗暗好笑,不过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紧接着问道:“我还是殷素素呢。年龄?” “三十二。” “职业?” “市精神病院院长。” “我问你,今天早上十一点至一点这段时间,你在哪里?” “在高平市永禄乡的一个煤窑。” “你一个堂堂院长,去煤窑干什么?别跟我说你去挖煤。” “我……” “老实交待。” “好,好,我交待。”张院长低下了头,思量了半晌,说道:“其实,我不是去挖煤,我是去挖古董。” “古董?”我和王局相视一望,均觉得这样的回答有些出乎我们意料之外,不过我不动声色地问道:“那地方,哪来的古董?而且,当初挖出来十七具尸骸,那煤窑早就给封了。”顿了顿,我又补充道:“你说那段时间你在煤窑,有什么证据或者证人能够证实?” “有,就是那双手套。” 我点了点头,准备依照程序接着发问,却不想王局突然喝道:“陈阿四在哪里?是不是被你杀了?” “我……我没有,我怎么会杀他,他不杀我就是万幸了。”张院长突然间听到王局提起陈阿四,禁不住连声音了颤抖起来了。 在犯罪心理学里面,每当一个人心里有鬼的时候,往往表现在这个人的面部表情和声音,张院长声音颤抖,说明他心里有鬼,他说的这番话,虽说有百分之八十是实话,没有经过大脑便说出来的,但也证明,他有事情瞒着我们,从他的神情上来看,似乎很是害怕,仿佛见到了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 “你说他不杀你,已经是万幸了?你怎么知道陈阿四会杀你。” “不,不是陈阿四。”张院长再次否认。 我勃然大怒,厉声道:“刚才你还说是陈阿四,怎么现在又变了?我可告诉你,我们没有太多的时间等你来说,行,你要是不说,那也没有什么,我们迟早会查出来的,到时候,你可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张院长一听,顿时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椅子上,半晌,他才抬起头来,说道:“能给我一支烟吗?” 我想了想,从兜里掏出香烟,抽出一支,点燃以后,递到他手里:“现在可以说了吧。” “哎,其实,我不是不想说,是我怕我说出来你们不相信。” “如果你有证据或者证人证明你所说的话是实话,我们当然相信。说吧,这一连串的凶杀案,是不是陈阿四做的?” 张院长点了点头:“是他做的。” “没有帮凶,又或者幕后主谋?”我冷笑了一笑,双眼死死地盯着张院长的嘴唇。 “没有,是他一个人做的。” “你骗人,他大脑神经有问题,怎么可能杀死这么多人,而且每一名被害人的致命伤几乎都是一样,这个你又怎么解释?” 王娇接口道:“从伤口上来看,凶手对人体生理结构十分了解,不会是已经疯了的陈阿四所做得出来的,是不是你就是幕后主使,是你教他在人体哪一个部位下手容易造成死亡?” “不,不是的。”张院长摇了摇头,说道:“其实,陈阿四他没有疯。” 张院长第二句话,惊得我和王局异口同声道:“什么?你说什么?”,而且还不由自主地站起身来。 要知道,从第一起凶杀案被害人的房东,与及羊肠小村的村长口中,我们已经证实了陈阿四确确实实地是疯了,而此时,市精神病医院的院长却亲口告诉我们陈阿四没有疯?难道说,陈阿四的疯是装出来的,使得所有的村民都认为他已经疯了,而实际上,陈阿四只不过是装疯而已,为的就是东窗事发之后,使他洗脱嫌疑。这样的事情我见过不少,很多人都在入狱以后装疯卖傻,尤其是那些已被判死刑的罪犯,他们有装疯的必要,因为法律上规定,精神失常的嫌犯,在犯病或者神志不清的时候杀了人犯了罪,是不允许判死刑的,难道说陈阿四也是属于这种情况?当下我又要开口质问,却听张院长长长叹了一口气,说出了第三句话:“其实,你们不相信,又何必来问我?换句话说吧,现在的陈阿四已经不是陈阿四了。” 我更是奇怪:“你说陈阿四已经不是陈阿四了,那么他是谁?” 张院长瞅了我一眼后,深深吸了一口气,似乎在犹豫着什么,过了一会儿,直到香烟烧完,灼到了张院长的手指,张院长这才将香烟摁熄在烟灰缸里,说道:“如果我说出他是谁,你们是不是会放了我?” 我冷笑道:“你认为呢?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没有参与这一连串的凶杀案,而且,陈阿四这个人,有羊肠小村的所有村民都能够证实,你说他不是陈阿四,那么,真正的陈阿四在哪里?” “真正的陈阿四?算是死了罢!” “死了?”我心里更是一惊,这一连串的凶杀案,虽然我们不能证实就是陈阿四所为,但陈阿四绝对有嫌疑,而且,张院长适才也已经证实,所有的凶案,都是陈阿四一人所为,而在这个时候,他却又说陈阿四死了,这不是存心和我们捣乱吗? 当下,我强自忍住一头一头冒起来的无名火,又问道:“张翠三,说话之前,你可要想清楚再说,你再这么胡闹,我先拘你十五天,再来问你。”顿了顿,问道:“你说陈阿四死了,是不是你杀的?” “我可没说他死了,我只是说算是死了。其实,陈阿四还活着,但和死了没什么区别。” “什么意思?” 张院长诡异地环视了一下我们三个人,这才低声说道:“我们每一个人,在说话,做事等行为发生时,其实有一个意志控制着我们的行为,比如说,大脑给你下达了一个奔跑的‘指令’,而你就会做出‘奔跑’的动作,然而,你们想想,假如说一个人的身体里有两个意志,其中一个意志说‘喝水’,而另外一个意志说‘吃饭’,你说你会喝水,还是吃饭?” 我微微一怔,这家伙实在太无理取闹了,我再也忍不住,蓦地站起身来,想要给他一点儿顏色,这时,我身旁的王娇急忙拉了拉我的衣角,然后问张院长:“一个人体内,怎么会有两个意志?” 张院长微微一笑,道:“这位一定是全国著名的医学专家王娇小姐喽?其实以前我就听闻过你的大名了。”顿了顿,又道,“王娇小姐,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说这世界上,有没有一个人,同时拥有一个或者多个性格呢?” “有,这种从医学角度上来说,叫人格分裂,一个人有多重性格,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么,一个人有多重意志,这难道就不正常吗?” “这……”王娇迟疑了一下,“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张院长略为得意地一笑,道:“一个人有多重意志,这在科学上还无法解释,可是,从迷信的角度上来解释,你们或许就会明白了,这种多重意志的人,在迷信上,也叫做‘鬼附身’。” 我实在忍无可忍,猛地用力一拍桌子,指着张院长骂道:“妈的,我看你才是鬼附身了。” 张院长见我要动手收拾他,于是冷笑一声:“你们不相信,我也就无话可说了,你们只知道这一起连环凶杀案,却不知道凶手的杀人动机,就算让你们抓到凶手,你们怎么给他定罪?” “好,你说,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如果你有证据,我马上放了你。” “报仇。” “报什么仇?” “凶手是在替煤窑里尸骸报仇。” “你说凶手是报仇?”王局这时开口了,“我已经调查过了,那十七具尸骸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你说凶手替那十七个早在几千年就死去的人报仇?张院长,你是不是在精神病院里时间呆长了,这里出问题了?”王局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意思是说张院长是一个神经病。 却不想张院长冷笑了一声:“那个煤窑里又何止十七具尸骸?” “你的意思是,煤窑里除了挖出来的十七具尸骸,还埋有更多?” 张院长镇定地说道:“王局长,陆队长,你们若是不信,大可派人去挖挖看,证明我所说的话,都是有真凭实据的。看来,你们现在还不相信我,我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等你们证实了我说的话,相信了我,再来问我吧。”说着,张院长打了一个呵欠。 王局想了想,说道:“小陆,你抽几个人,联系一下高平市的相关部门,征得他们的同意后,你们去那煤窑里挖挖看,我也觉得,这一起连环凶杀案,没这么简单,那十七具骸骨,可能隐藏着重要线索。” “是,王局。”我站起身来,准备走出审讯室,却不想张院长在我身后,不冷不热地说了一句:“几个人哪里够?陆队长,如果有可能的话,用挖掘机吧。” 我肚里暗骂了一句:“疯子。”然后大步走出了审讯室。 第六十七章 抓捕 我带着助手小张,刚从刑警队里走出来,准备开车前往高平市的时候,迎面碰到了胖子,由于时间紧迫,我只是向胖子打了一声招呼,便往警车上钻,胖子一把拉住我,说道:“陆警官,你这是要去哪?” 我有些不耐烦地说道:“还不是为了凶杀案的事儿,待我回来再跟你说,对了,你到刑警队来干什么?”说着,我看了看时间,不等胖子回答,接着说道:“王娇在刑警队,你先去找他吧。” 胖子忙道:“我找她干什么?我是找你。” 我皱眉道:“找我?什么事儿?” “这……”胖子有些迟疑。 我急道:“我现在赶时间,要去高平市永禄乡的煤窑,要不,等我回来再说。”说着,我钻进车里,催促着小张:“快开车。” “等等----我也去----”胖子叫了一声,也不管我同不同意,钻进车里,一屁股坐了下来,就他那吨位级的体重,让微型车晃了晃。 我见胖子没有想下车的意思,当下也管不了这么多了,对小张说道:“开车。”然后转过头来,对胖子说道:“我说胖子,我这是去办案,你跟来干什么?” 胖子得意地笑了笑,道:“你是要去那个被封的煤窑罢?你也别瞒我了,煤窑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当时那煤窑挖出十七具尸骸,这十七具尸骸有几千年历史了,我当然得去看看,你可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说不准,对你破案还有帮助哪。” 我见胖子去意已决,当下也不多说,只好点点头,道:“到时候,你可别妨碍我的工作就行了。” 在去的路上,我用手机联系了高平市公安局,将案情简要的说了一遍,然后让他们抽出人手来协助我们,这一连串的凶案,全国已经震动,高平市公安局爽快地答应下来,并且和文物部门谈妥了一切,只等我们的到来。 车子飞驰在公路上,而我心里,却想着张院长所说的每一句话,想了半天,仍是理不出什么头绪,只好闭目养神。两个小时后,我们已到了永禄乡那个封死的煤窑,那里早已经有十多名高平市公安局的人在那里等候我们了。 带队的队长姓刘,他一见到我,马上迎了上来,说道:“陆警官,人手已经部置好了,还有当地的一些村民,说吧,要怎么干?” 我指着煤窑,说道:“挖。” 刘队长看了看我,说道:“陆警官,你究竟要挖什么?虽然我们已经和文物部门打过招呼了,他们说这里可能有古墓,所以他们才会将这煤窑给封起来的,说是现在技术不成熟,不便贸然挖掘。你要挖的话,只怕----” 胖子忽然说道:“没事儿,这煤窑可以挖。” 刘队长看了看胖子,“啊”的一声叫了出来,说道:“原来汤学文教授也在,既然你这么说,我便放心了。”说罢,刘队长大手一挥,对周围的人说道:“开始挖,不过大家尽量小心一些,这里可能埋着古代的文物。” 我有些吃惊地望着胖子:“胖子,想不到你也有些能耐啊,你说挖,他们便放心地挖了?” 刘队长笑道:“陆警官,你不知道啊?汤学文教授可是高平市文物保护部门的负责人啊。” 我只知道胖子是从事考古一类工作的,想不到他还有这么大个来头,当下感激地笑了笑,道:“胖子,多谢了。” 胖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那也没什么。陆警官,你是不是觉得这煤窑里埋着的,不只十七具尸骸?” 我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我只是想证实一下那个张院长有没有在说谎,他说这里埋着不只这十七具尸骸,胖子,你是干这个的,你觉得还会不会埋着其他的尸骸?” 胖子严肃地点了点头,道:“自从发现了十七具古代的尸骸后,我查阅了很多历史资料,加上这些尸骸周围,都有一些古代的青铜铠甲之类的文物,我想这里在古代,应该是一个古战场,若真是我估计的那样,那么,这可是一个重大的发现。” “什么发现?”我忙问了一句,胖子却摇了摇头,并不答话。 果然,二十多分钟后,突然间一名警察大声叫了出来:“这里有一具尸骸。”我一听,心头一紧,忙跑上前去一看,果然,黑漆漆的煤里,露出一截森森白骨,是一个人的手臂,只是很可惜,那名警察可能是挖的时候,有些用力,这一铁铲下去,那手臂已经断了。 刘队长一看,嗔怪道:“让你小心一些,你就是不听,看吧,手臂被你挖断了。” 胖子没有出声,连忙拿出一双手套戴上,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下断骨,说道:“不,不是,这手骨早在几千年前就断了,不关他的事情,不过,大家尽量小心一些。”话音刚落,不远处又有一个村民大声叫道:“这里也挖到一具。” 我和胖子马上跑过去一看,果然,又是一具尸骸,只不过这具尸骸露出煤土的是一个白色的圆圆的骨头,从形状上来看,应该是人的天灵盖,胖子手一伸,说道:“把铁铲给我。” 那村民依言将手中的铁铲递给了胖子,胖子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开始抛起那尸骸周围的泥土,胖子的动作很轻很缓,生怕弄坏了那尸骸一样,所幸那煤土很松,没过多久,一具完整的尸骸,便出现在我们面前,我所说的完整,是指这具尸骸的整体还算完整,可是如果要细细地看来,这具尸骸的胸骨,已经断了三根,从折断的痕迹来看,应该是被棍状物体当胸而入造成的,我心下大骇,说道:“难道这里是一个万人坑,怎么才一小会儿的时间,就挖出两具?难怪那个张院长说,这里所埋的不仅仅只有十七具,从尸骸之间的密度看来,这里只怕会埋有几百具尸骸。” 胖子一脸的兴奋,说道:“看来我的推测没有错,看来,这方圆几公里的范围,都得小心保护起来才行。” 我有些吃惊地问道:“方圆几公里?” “嗯!”胖子用力点了点他那颗肥脑袋,一字一句地说道:“这里的尸骸,绝对不会少于一万具。” “什么?一万具?还真是万人坑哪?”顿了顿,我又道:“看来,那个张院长他并不是疯子,他说的话应该可信,胖子,那我先回局里去了,这里就交给你了。”说完,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和刘队长客气地说了几句话后,我手一挥,冲小张说道:“上车,回刑警队。” “等一等,陆警官,你就不想知道,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的尸骸吗?” 我微微一愣,问道:“为什么?难道这个与案子有关系。” “有没有关系我不敢说,不过,陈阿四忽然之间一夜疯了,你就觉得不奇怪吗?” 我点头道:“是很奇怪,可是张院长说陈阿四并没有疯,不过他没有什么证据,而我也不相信,张院长说在这里不止十七具尸骸,所以我便来证实一下,现在看来,那个张院长没有说谎。” 胖子转身对刘队长说道:“刘队长,可以让他们停手了,这里方圆几十里的范围都得保护起来,等案子一结,得对这里进行大规模的挖掘。”刘队长应了一声,然后叫众人停手,胖子转过头来说道:“咦,怎么不见小刘?你不是让他进刑警队了吗?” 我微微一笑,道:“其实不瞒你说,我们早就将陈阿四列为凶案嫌疑犯了,现在正在高平市布下了天罗地网,小刘自然也不例外,被害人不都是陕西口音吗?正巧小刘也是陕西人,这会儿,我让他在高平市里摆着滩呢,引出陈阿四。” 胖子一听,一张肥脸马上变色,慌道:“小刘有危险,快去救他。” 我狐疑道:“你怎么知道他有危险?放心吧,在他摆滩的周围都有便衣,小刘又是当过兵的,身手不错,不会有事儿的。” 胖子急道:“你……你怎么让小刘作饵?不行,快去找小刘,把他撤下来,再晚恐怕他就……” 我更是奇怪,怎么胖子忽然间担心起小刘来了,当下我说道:“没事儿的,放心吧。” “不行,快去,小刘绝不是陈阿四的对手,快去,把他撤下来。”胖子一边说着,一边将我推上了车。 我见胖子并不直接回答我,而只是一个劲儿地让我去把小刘撤下来,当下有些奇怪,不过看胖子的神情,又不像是装出来的,当下说道:“好吧,时间也不早了,我去找他。小张,开车,去小刘摆滩的地方。” 胖子忙问道:“带枪了没有?” 我伸手往腰间一摸,道:“带了。” “那就好,快去,快去。”说着,又钻进了我的车里,“呯----”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车子很快便到了小刘摆滩作饵的地方,在离小刘约有十步的地方停了下来,小刘一手拿着陕西的杮饼,一边拿着扩音器,正用他那陕西话吆喝着:“杮饼----陕西的杮饼,看一看,尝一尝啊----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胖子见小刘仍然站在那里叫卖,长长松了一口气,说道:“还好,他没事儿。” 我不屑地瞪了他一眼,说道:“这周围都有便衣,他能有什么事儿?再说了,小刘的身手不错,就他那体格,三、五个大汉也不会放在眼里,更何况嫌疑犯只是一个人。” 小刘摆滩的地方比较偏僻,周围的人并不是很多,要知道,如果在闹市区摆滩,凶犯想要下手,可就不容易了,所以我们选了这个位置,而此时,小刘的滩子前,站着一个男人,瘦瘦的,个子也不高,低着头,一看拿着塑料袋,一手正把小推车里的杮饼往袋子里装。 我暗暗好笑,看来小刘不适合做刑警,做个小贩倒是挺不错的。那人捡好杮饼后,将塑料袋递给了小刘,小刘接过后,一本正经地称了起来,那人点了点头,接过小刘递过来的塑料袋后,开始准备掏钱付款,就在这时,我大吃一惊,我看到那人的右手,大拇指旁边,多出来一个指头,由于距离有点远,我看得并不是很清楚,但我敢肯定,他有六根手指。 陈阿四有六根手指的情况,小刘并不知情,在部署这一切的时候,我只是将陈阿四的相片复印了一张给小刘,而现在,显然那个人刻意伪装,小刘没有经验,当然认不出来,然而那六根手指,恰恰暴露了那人的身份,那个不是别人,肯定就是陈阿四,而他掏钱的右手,手中并没有拿着钱,而是一柄锋利的匕首,然而小刘却没有看见。 我猛地拉开车门,一边往腰里摸手枪,一边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了过去,并大声叫道:“小刘,小心,他就是嫌疑犯。” 而这时,陈阿四的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往小刘的脖颈大动脉处挥了出去…… 第六十八章 他不是他 陈阿四突然间说自己并不是陈阿四的时候,在场众人,包括我都不免感到全身一震,要知道,陈阿四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吐字很清晰,不像是一个神经病说了一句疯话,于是,我马上顺着陈阿四的话问道:“如果说你不是陈阿四,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谁?” 陈阿四怔怔地看着我,我明显感到他那双有些无助的双眼里,绽放出一种仇恨,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事情会让他对每个人都充满了仇恨,尤其是那些陕西口音的人,我问完话以后,点了一支烟,刚抽了一口后,便即呆住了,因为陈阿四接下来的那句话:“我要为死去四十万兄弟报仇。” 王局突然间大笑了几声:“发什么神经……” 一直没有开口地胖子就在这个时候,打断了王局的话:“你姓赵?” 陈阿四用力点了点头。我突然间想到,张院长当初也说过陈阿四姓赵,可是羊肠小村的所有村民都能证实陈阿四便是陈阿四,又怎么可能姓赵呢?难道说眼前这个陈阿四,只是和陈阿四长得一模一样,但却非同一个人呢?相貌一样,那也不足为奇,可是陈阿四手指和脚趾加起来,有二十三个指头,而眼前这个自称姓赵的人,也有二十三个指头,难道说这是一种巧合?还是眼前这个陈阿四体内,还有另外一个意识,又或者说是鬼附身?想到这里,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间感到前所未有的害怕,至于害怕什么,自己也说不上来,只是对王局说道:“王局,我建议今晚的突审就到这里,明天再继续。” “为什么?小陆,这可是关系到五十多个人的命案,为什么要等到明天? 我尴尬地笑了笑,道:“他跑不了,而且也不急于一时,我有点疑问,想要单独对你说。” 王局想了想,便点头同意了,他首先站起身来,走出了审讯室,我对小张说道:“把陈阿四关押,多派点人看守,这人可不一般。”然后,又对胖子说道:“胖子,你和我一起去见王局。” 胖子微微一笑,道:“你就是不让我去,我也会去的。” 当下,我们两来来到了王局的办公室,我伸出右手,用手指关节处敲了敲办公室的门,然后推门进去。王局早已坐在办公椅上,正等着我来找他,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开门见山地说道:“王局,刚才陈阿四的回答,不知道你听清楚没有?” 王局哈哈一笑,道:“听清楚了,可是,一个疯子的话,又怎么能相信吗?” “疯子的话,往往都是实话,因为他们疯了,他们并不知道伪装自己,除了说胡话,那么就是真话了。陈阿四他说他姓赵,还说要为死去的四十万兄弟报仇,你觉得这件事情不可疑吗?试想一下,陈阿四地在煤窑里挖出十七具尸骸后,才变得疯疯颠颠的,也就是说,陈阿四的疯病,与那十七具尸骸,有着莫大的联系。”顿了顿,我转头对胖子说道:“胖子,今天我们在煤窑里发现了什么?” 胖子正色道:“同样挖出两具尸骸,这两具尸骸同样有着上千年的历史,并且,骸骨上有着明显的伤痕,我是一名考古学家,自然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王局,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高平市,在古代,叫做‘长平’,在战国时期,这里曾经发生了一起著名的战役,这场战役,历时三年,是一场秦赵两国的倾国之战,赵军投入兵力四十五万,战争的结果,赵军全军覆没,秦则‘死者过半,国内空’,这就是著名的‘长平之战’,当时赵军由赵国名将赵奢之子赵括统率,赵括在乱军之中战死后,赵军四十万人投降,由于投降人数大过于庞大,秦军将领白起怕赵军哗变,当即下令将这四十万赵军俘虏全部坑杀。”胖子说到这里的时候,显然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和激动,“咕”的一声,咽下了一口唾沫,又接着说道:“四十万赵军俘虏全部坑杀,这个数字或许被史学家们浮夸过,但经过我查阅了许多资料,就算赵军俘虏没有四十万,二十万总是有的,而坑杀赵军俘虏这件事情在历史上也是真实的,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在寻找坑杀赵军俘虏的坑,然而,今天和我陆警官,在那个被封的煤窑周围,又挖掘出两具尸骸,从尸骸的密集程度来看,那煤窑以及周围,应该便是当年白起坑杀赵军俘虏的地方,明天我将向上级汇报,然后组织考古学家,开始大规模挖掘工作。” 王局很认真地听着,还不由自主地点点头,胖子说完后,王局开口问道:“这场战役我以前听过,‘纸上谈兵’这个成语,不就是出自这场战役的赵括么?可是,这战役和这件案子有什么联系?” “王局----”我轻咳了一声,说道:“刚才陈阿四所说,他要替四十万兄弟报仇,还有,陈阿四自称姓赵,你觉得这件事情当真会有这么巧合吗?而且,这一连串的凶杀案中,被害人都是说陕西一带的方言,而陕西省在战国时候,属秦国,假设,我说的是假设,假设这陈阿四的体内,有另外一个意志,又或者说他被赵括的灵魂附体,那么这件案子不就解开了?杀人动机也有了,一切都是那么合情合理。” “小陆----”王局瞪了我一眼,说道:“你可是一个**员,这种迷信的事情你也会相信?好罢,姑且假设你的推论合情合理,但你让我怎么对司法机关,对上级头头,对整个江城老百姓交待?哦,你要我去说,这陈阿四是被赵括的灵魂附体,所以他要杀尽天下秦人,为那四十多万被坑杀的赵军报仇,是吗?拜托,你动动脑子好不好?亏你还是刑警大队长,就算赵括灵魂附身于陈阿四,这说得过去吗?这赵括可是战国时期的人了,距离两千余年,他投胎转世都不知道有过几百回了,你居然说赵括的灵魂附体?别太搞笑了。” “王局----” 王局摆摆手,说道:“行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小陆,我知道你为了这起案子,两天都没合过眼了,今晚你回去好好睡上一觉,明天我们就对陈阿四进行突审,一定要问出一个结果来,不然对上头可不好交待。” “是,王局。”我只得无奈地向他敬了一个礼,和胖子转身拉开门,走了出去。 “胖子----你说这世界上真有灵魂附体这种事吗?” 胖子“呵呵”一笑,道:“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种事情,表面上来看,是迷信,可是这种现象确实存在,虽然科学并不能解释,但也不算奇怪。好了,你快回去休息吧,明天你的事情还多着呢,需要我帮忙,就说一声。”胖子说着,挥挥手,便转身拦下一辆出租车,一头钻了进去。 目送着出租车走远,我这才长长舒了一口气,犯罪嫌疑人虽然抓到了,可是我依旧高兴不起来,不知道为什么,心头有一片阴影一直笼罩着,他明明是陈阿四,可是他却偏偏说自己姓赵,赵什么?难道真的是赵括?整个案件虽然嫌疑人已经落网,可是仍然扑朔迷离,王局所说的话确实是有道理的,就算陈阿四真的是被赵括的鬼魂附身,就算王局相信,我相信,胖子相信,可律师相信吗?法官相信吗?那些陪审团的人相信吗?我抽出一支香烟,蹲在路边想了许久,香烟也一支接着一支,直到蹲得我双脚发麻,我这才想起,忙了一天,我什么东西都没有吃,当下吃力地站起身来,拦下一辆车,往家里赶去。 刚到家门口,我便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不,应该说是两个,一个是王娇,还有一个便是千里迢迢从云南追随我到江城来的嫣然,我有些吃惊地看着她们,问道:“咦,你们怎么来了?” 嫣然用她那口又糯又嗲的云南方言喊了我一声“陆家阿哥”后,便红着脸,不肯说话,王娇则是冷冷地看着我,面对着如此尴尬地气氛,我只好“嘿嘿”一笑,道:“嫣然,你不是去上学了吗?怎么不住在学校里?” 王娇“哼”的一声,说道:“她说她想你,我便带她来了。”话语中,醋意十足。 我“哈哈”一笑,掏出钥匙将门打开,说道:“快进来,快进来。”然后将她们两人让进屋里。 “阿娇,嫣然,你们还没吃过东西吧,我这里也没什么好吃的,给你们下碗面条吧。” 嫣然“嗤”的一声轻笑,道:“陆家阿哥,你就别忙了,我知道这几天你和王娇姐姐忙案子的事情,累得不行了,我特意来给你们做吃的。看,材料我都备齐了。厨房在哪里?” 我往厨房一指,嫣然便提前东西进去了,王娇冷笑一声,低声道:“看来你云南之行,是捡到了一块宝了,贤慧啊,贴心哪。” 我苦笑道:“阿娇,你就别挖苦我了,说吧,来我这里,有什么事儿?” “没什么,我只想听听你对这案件的看法。” “哟,阿娇,看不出来嘛,才进我刑警队,居然这么敬业?你可别忘了,就算你进了刑警队,你也不是做刑警的事儿。” “那到不用你操心,毕竟我参与了这起案件,我有权知道。” 我默不做声,点了一支烟。 “陆轩,你该不会是怀疑……”王娇说到这里,脸色一变,似乎怕被别人听见一样,左右看了看,这才低声问道:“你相信吗?” 我笑了笑,明明知道王娇想要问什么,可是我还是没有回答她,只是反问了一句:“相信什么?” “陈阿四被鬼魂附身。” 第六十九章 长平之战 第七十章 陈阿四的叙述 我不止一次地设想过陈阿四的杀人动机,王娇也提出种种推测,然而,这些设想刚提出来,就被我们一一否决了,唯独只有灵魂附体杀人最接近事实真相,可是这接近事实真相的杀人动机,却又如此荒唐,王局说得很对,就算我们大家都相信,可是又怎么对法官说,怎么对陪审团的人说?这一连串的凶杀案,其手段极为残忍,而且一波接着一波,早已在社会上掀起了狂风巨浪,人民群众都在等着我们将凶手绳之以法,可是凶手虽然找到了,可是却没有杀人动机,唯一推测出来的杀人动机,却又没有人会相信,这让我陷入了沉思。 嫣然的厨艺十分了得,然而我却没有什么味口。晚饭过后,王娇突然间说道:“我们猜来猜去,却猜漏了一个人。” “谁?” 王娇一扬秀眉:“就是那个张翠三张院长。” “不会是他,要知道,当时陈阿四在动手的时候,张翠三可是在咱们局里呆着,他没可能出来,况且,他更加没有杀人动机。” “既然这样,那你说,你相信张翠三所说的,他去煤窑,仅仅是为了挖古董文物?再说了,那地方不过是坑杀长平之战赵军俘虏的地方,能有什么宝物啊?”王娇说得头头是道,最后,补充道:“你听说过精神力吗?” “精神力?” “不错,这种现象至今科学界没有任何解释,只说是特异功能罢了,比如说,有的人能够隔空取物,有的人能够----”说到这里,王娇将手中汤匙举了起来,接着道:“能够将这汤匙,用精神力将其折弯。” 王娇所说这种所谓精神力的表演我当然有所耳闻,甚至还在电视上看到过,虽然我不知道这其中会不会是拍摄的后期加工,对此也抱有怀疑,但此时王娇突然间说了出来,我不禁一呆,问道:“你的意思是……张翠三很有可能用精神力控制着陈阿四?” “聪明。”王娇轻轻笑着,对我抱以赞许地点点头。 “可是杀人动机呢?” “杀人动机暂时还不清楚,可是你想想看,从古至今,鬼魂杀人案件多得是了,可是哪一起背后不都有人在人为操纵着,鬼魂杀人只不过是一个噱头,用来唬住那些不明真相的人,也为凶手自己洗脱罪行的一种手段。” “你的推测很有道理,可是他的杀人动机呢?虽然你说杀人动机不明,可是他一不求财,二不贪色,和被害人之间,并没有什么恩怨情仇,甚至都不曾相识,若是把他认定为嫌犯的话,那是不是太过于牵强了?” 王娇笑道:“你不去查,又怎么会知道他的杀人动机呢?当时你们在抓捕陈阿四的时候,有没有人在看着张翠三?” “应该有吧,他一个人在拘留室呆着,门口应该有看守他的人。” 王娇正色道:“这就对了,我知道,有的人精神力量特别强,他们利用精神力量,可以控制别的人思想和行动,然而在他们利用精神力量的时候,会处于高体能消耗的状态,而且此间不能被别人打扰,这样吧,一会儿我们对陈阿四进行突审,并且让张翠三知道,然后我再悄悄地观察张翠三的一举一动。” 我想了想,王娇说得挺有道理的,虽然我对那个什么精神力并不了解,可是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我决定试上一试。当下我对嫣然交待了几句后,打开电视让她看,省得她很无聊,然后便和王娇回刑警队了。 到了刑警队,我首先便去找张院长。当我笑眯眯地出现在张院长面前时,张院长似乎有些诧异,然后便摆出一副没好气地样子,说道:“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啊。”我说着,掏出一支烟,点燃后,递了过去,张院长看了看我,稍稍迟疑了一下,伸手接过,然后抽了一口,问道:“陈阿四抓到了?” “托你的洪福,抓到了。” “那你今天来……” “没什么,我准备对陈阿四进行突审,顺道来看看你,如果陈阿四交待了确实是他所为,那么你便可以回家了。好了,我这就去了。”说着,我做了一个“拜拜”的手势,然后从拘留室里退了出来,顺手将门带上,然后低声对一旁的王娇说道:“你去监控室,注意张翠三的一举一动,我这就去审问陈阿四。”说完,我全让小张带陈阿四到审讯室,然后便让小张在门口等着。 小张有些迟疑:“陆队长,这……陈阿四可是要犯,力大无穷,万一……” 我见陈阿四手腕上铐着三副手铐,双脚也被脚镣给锁住了,于是我笑了笑,示意不碍事儿,说道:“没事儿,你在门口守着,有什么事儿我会叫你的。”小张点点头,应了一声:“有什么事情便叫我。” 小张一走,我便对陈阿四说道:“陈阿四……” 话还没有说完,陈阿四一脸不耐烦地说道:“和你说过几次了,我不叫陈阿四。” “既然你不叫陈阿四,那么你是谁?” 陈阿四脸上现出一副傲然地神色,得意地说道:“我是赵国名将赵括。”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赵括?名将?既然是名将,你又怎么会在长平之战输给了白起?” 一听到“白起”,陈阿四显得十分烦燥不安,甚至冲动地站起身来,大声问道:“白起……白起……他在哪里?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他……他已经死了。” “啊----”陈阿四一声尖叫,不敢相信地看着我:“你……你说他已经死了……是真的吗?” “是的。”我点了点头,“说说你自己吧,当日长平之战,你不是在乱军之中被箭给射死了吗?” 陈阿四想了想,这才慢慢地说道:“当日我们被秦军包围,于是我便组织了四支突围部队,轮番冲击秦军阵地,希望能杀出一条血路,却没想到秦国铁骑竟然如此强劲,无论我用何种办法进行突围,都没有什么效果,在副将的建议下,我决定孤注一掷,亲自率领我军精锐部队进行强行突围,却没想到秦军用乱箭来抵挡我们的突围,七国之中,秦国的弓弩射程最远,威力也是最大的,在乱矢齐射的时候,我胸口中了三箭,从‘阴山雪’上摔了下来……” “‘阴山雪上’是什么意思?” 陈阿四微微一笑,道:“不是‘阴山雪上’,是‘阴山雪’。那是我最种爱的战马,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嘶鸣如雷,四蹄大展如风驰电掣,是我赵国最好的战马。” 我“哦”了一声,又接着道:“那后来呢?” “后来,我摔落在地上的时候,却感觉不到一丝疼痛,反而觉得身体轻飘飘地,然后我整个人,就漂浮在空中。”说到这里,陈阿四脸上显得极为绝望,喃喃地说道:“我漂浮在空中,想要继续与秦军厮杀,却不想手中长矛却不见了,我无论如何用力,身体始终不能从空中下来,眼睁睁地看着我的‘阴山雪’被乱箭射成了一只刺猬,我所率领的整支精锐突击队,也全军覆没了。”说到这里,陈阿四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热泪滚滚而下,我心里也是大惊,陈阿四说他当时中箭之后,身体便漂在空中,难道是他自己的灵魂脱离了**?而他所看到的一切,是赵括的灵魂所看见的?这么说,史书上所记载的,赵括率军突围,被箭射死在乱军之中也是真实的?难道世间真的有鬼魂吗?想到这里,我不由地在心里打了一个突,问道:“后来,你还看见了什么?有没有看见自己的身体躺在地上?” 陈阿四微微一愣,说道:“你说什么?当时我漂在空中,又怎么会看见自己躺在地上呢?” 我暗想可能当时赵括的灵魂太过于关注战斗了,便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身体仍躺在地上,当下也不为意,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我听到大家说我已经死了,而全军已绝粮多日,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投降了白起,我冲他们大声叫喊,说我没有死,然而,他们却一个也没有理我,就好像听不到我说的话一样。” 听到这里,我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不过转念一想,要是人能够听到鬼魂的声音,那就奇了。于是我又问道:“那可是四十万的军队啊,白起又怎么能够将这四十万人全部坑杀呢?要知道,光挖这么一个大坑,那也是一项巨大的工程,至少得挖上个几个月甚至一年吧,不然哪埋得下你们这么多人?再说了,难道这四十万人不反抗吗?” “反抗?”陈阿四苦笑了一下,“对于一支绝粮几十日,手中没有武器,失去战斗意志的部队,四十万人和四十人,有多大分别?意义上不过是个数字而已。” 我正点头同意陈阿四的看法,却不想,陈阿四双手重重往桌上一捶,“呯----”的一声,整条实木桌子,便被陈阿四砸塌了大半,声音之大,惊动了在门口守候的小张,小张一个箭步冲了进来,拿出手枪,对准了陈阿四,喝道:“双手放在头上,你干什么?” 我用手将小张的枪压了下来,道:“没事儿,你在门口守着吧。” 小张点点头,指着陈阿四道:“给我老实点儿。”说着,走了出去。 我问道:“陈阿四,心里有什么不平的事情,你大可说出来。” 只听陈阿四忿忿地道:“当日长平之败,全都是廉颇那老贼的错,他一错再错,大王才让我接替他的,可是,我就算有通天彻地的本领,也无法力挽狂澜了。”说到这里,陈阿四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伤心和自责,竟然哭了起来。 第七十一章 含冤两千年 其实陈阿四说到现在,虽然我嘴上并不承认,可是心里,已经默认了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我相信此时在我眼前的人,身体是陈阿四的,而他的意志,他的灵魂,是真真正正的长平之战赵军统帅赵括,可是让我有一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提到战国四大名将之一的赵国老将廉颇时,赵括竟然显得如此忿恨,我不知道他和廉颇之间究竟有着什么解不开的结呢?想到这里,我小心地试探着问了一句:“当年廉颇知道秦军急于速战速决,于是采取了拒不出战,以逸待劳的战略性防御策略,使得秦军久攻不下,而赵王也急需要速胜,于是秦军便派奸细在赵国散布谣言,说廉颇有降秦之心,于是赵王才让将军你接替老将廉颇的,正因为如此,赵军才会在长平输得一败涂地,不是吗?” 我说这话的时候,双眼目不转睛地盯着陈阿四的脸色,每说一句,陈阿四的脸色便难看了几分,直到我将这番话说完的时候,陈阿四不怒反笑,笑声回荡在审讯室里,极为震耳,笑完之后,陈阿四才冷笑道:“你懂什么?廉颇他刚愎自用,以己之短,攻彼之长,焉能不败?” 听到这里,我再次汗了一个,我当然不知道廉颇是不是赵括所说的刚愎自用,我见都没见过他,对于长平之战,我也只是听说过而已,不过史书上倒是记载,秦军劳师远征,确实是需要速战,这一点,就连没打过仗的我都知道,廉颇拒守不出,恰恰是针对了秦军的需要速战的心理,从战略意义上来说,完全是正确的,可是陈阿四,啊不,应该说是赵括,赵括却说廉颇以己之短,攻彼之长,难道史书上记载的是错误的?还是赵括本身就是“纸上谈兵”,不了解实际情况呢?我这个时候的心理,已完全不在整个杀人案件上了,反而对这长平之战越来越有兴趣,我问这些话,也并不是题外话,我实在是想证明眼前的陈阿四,便是赵括的灵魂附身。于是我又问道:“那你说说看,廉颇他又怎么以己之短,攻彼之长了?”说完后,想了想,学着古人的样子,又道:“愿闻其详。” 陈阿四这时,双眼怔怔地望着别出,似乎是回想着当年长平之战那惨烈的场景,半晌,才说道:“我赵国的地理环境决定了我赵军擅长的是野战或者说擅长进攻,最差的就是防守作战,最厉害的就是战场突击力量,比如弓箭兵、轻步兵、骑兵等,所以才会在对北方匈奴和胡人的战斗中屡建奇功,而秦国地处西方,最擅长的便是防守作战,这是由秦国的地理环境所致,从七雄并起开始,大多都是秦国入侵他国,很少有别的国家能够入侵秦国,这充分证明了秦军更加擅长于持久战、防守战,而廉颇在初战失利的情况下,玩起了以逸待劳、拒而不出的持久战、防守战,正中了秦军的下怀,这难道不能说是以己之短,攻彼之长吗?一开始便犯下了如此不可挽救的错误,我赵军在长平一战,焉能不败?” 我有些狐疑地问道:“可当时的战场并没有在秦国,而是在上党,况且当时蔺相如力保廉颇为将,虽然初期战斗有些失利,但秦军也没有得到什么好处,至少赵军不至于一败涂地,四十万人的军队全部投降啊!” 陈阿四“哼”了一声,说道:“廉颇他懂什么?他不过是骑将出身,擅长于平原作战,而上党是什么地方,那是山地,用廉颇为将,虽然一开始只不过是略为失利而已,岂不知战争就是一招出错,满盘皆输么?廉颇采取拒而不出的战略,其实从那时候起,我赵军就已经输了一半了,在对峙的这一段时间内,秦军的粮草、辎重已源源不断地运到了前线了,秦军便有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又岂会轻易退兵?可怜那廉颇,还以为自己拒守不出,便会使秦军知难而退,可笑啊,可笑!” 我仔细分析了一下,确实陈阿四说得句句在理,使我根本找不到任何证据说他的不对,不过一想到赵括是出了名的“纸上谈兵”,口舌之争,就连他老爸赵奢也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这么一个不懂打战的人呢?但倘若真如赵括所说的那样,长平之败全归罪于赵括的话,那他岂不是白白被冤枉了近两千年,直到今天,才得已沉冤昭雪,想到这里,我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发表任何看法。 陈阿四又道:“更何况,廉颇他治军不严,好大喜功,身边的副将尽是有勇无谋之辈,坚守到后来,就连他自己,也都丧失了斗志,所以大王才命我接替他统率全军的,只可惜……我军已失去了最佳取胜的时机,我就算有通天的本领,也无法弥补廉颇所犯下来的错误了。”说到这里,陈阿四不住地摇头叹息:“只可惜了我四十万的兄弟,我竟然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白起坑杀,却又无法阻止,从那时起,我便暗下决心,倘若我有机会,我便要杀尽天下秦人,为我那帮兄弟报仇。”说着,陈阿四的双眼似乎要喷出火来,双拳紧握,指头的关节处不时发出“噼噼啪啪”的爆响,好像满腔的忿怒无法倾泻一样。 我见陈阿四神情开始激动,嘴唇微动,似乎像是在低声自语,当下觉得不应该再问他话了,于是我站起身来,说道:“好吧,今天的谈话就到这里,明天我再来。”说完,我站起身来,走出了审讯室,一直守在门口的小张见我安然无恙地走了出来,松了一口气,问道:“陆队长,那疯子说了些什么?” 我微微一笑,并没有回答,只道:“好好看守他,他可是万夫莫敌。当时抓捕他的时候,你也看见了,咱们几个人,还得加上几个群众,才将他治服。” 小张也点点头,道:“是啊,我从来没有看见过有哪一个罪犯,在小腿被子弹打穿之后,还能如此拒捕的。放心吧,队长,有我在呢,他跑不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走进了监控室,王娇此时正对着枯燥的监视器,见到我进来后,忙迎了过来,问道:“怎么样?” 我指了指监视器,问道:“你这个怎么样了?” 王娇失望地摇了摇头,说道:“还不是那样儿?我原以为,这个张院长要是知道你突审陈阿四,一定会闭目调息,处于一种假死状态,使自己的精神力,去影响陈阿四,可是你看----”王娇说着,指着监视器里的张院长,说道:“他在里面,也没有睡觉,也没有专注于做什么事情,我叫人送了本杂志进去,他就埋头看了起来,看到高兴的时候,还忍不住笑出声来,看来,他确实是和这案件无关。” 我点头道:“我看也是,他并没有什么杀人动机,最多就是推测出那煤窑便是当年长平之战坑杀赵军俘虏的地方,不过去想要去挖一点战国时期的物品罢了,虽说这里的坑杀俘虏的地方,难免会有一些士兵的青铜甲之类的东西,弄不好还有些钱币,距今至少是两千年哪,价值肯定不会太低的。等这起案子结了,就把他给放了。” 王娇点点头,道:“那这起案子能结吗?” “就算不能结,那也得结,五十多条性命哪,全国的老百姓,都看着我们呢,能不结吗?” “陈阿四本来就有神经病,你说他在杀人的时候,有没有犯病?”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我倒是希望他在杀人的时候,是在神志不清,犯病的时候,这样一样,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他便不必负刑事责任了。(见注1),只可惜,唉……”说到这里,我不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对王娇说道:“走吧,有什么明天再说。” 我将王娇送回家后,我这才慢慢走回家,嫣然此时,已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将她轻轻地抱进卧室,帮他盖好被子后,自己回到了沙发上躺下,不知道为什么,我盼着第二天赶快到来,却又希望第二天不要到来,在这样的矛盾冲突下,我慢慢地睡着了。 -------------------------------------------- 注1:《刑法》原文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刑法》后面好像做了六次还是七次修正案,老龙不是学法律的,不太了解,对于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老龙也查不到最新修正案的材料,由于情节需要,这里估且就按《刑法》原文处理了。 第七十二章 证据 由于我的心思放在了这起连环凶杀案上,第二天一大早,我便早早地起来了,刚起身,便看到嫣然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走了过来,见到我醒来,抿嘴一笑,柔声说道:“你醒来啦?我知道你这几天都在忙着案子的事情,肯定一大早便会起床,所以我做了碗牛肉面给你。” 这个时候,我哪有心思吃面,当下一拂手,说道:“算了,我老早就没有吃早点的习惯了,还是你吃吧,吃完早点到学校。”说着,我便起身去洗濑,见嫣然端着面条,一动也不动,只是怔怔地看着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闪动着泪花,小嘴一扁,眼看就要哭出来,我忙陪笑道:“嫣然,我真的没有吃早点的习惯,你还是自己吃吧,吃完以后,赶快去学校上课,要知道,你这次读书的机会很不容易,是王局他托了多少关系才让你进学校的。” 嫣然小嘴撅得老高,不满地说道:“今天是星期六,不用去学校的。” 我“啊”的一声,仔细想了想,今天确实是星期六,我怎么搞忘了?难道昨天晚上,嫣然会让王娇带她来我这里,而且还在我这里睡了,原来她就想着周末来陪陪我,顺便给我做些好吃的,难得她一片好意,我却没有领情,看着她那委屈的样子,我心里对她颇有歉意,当下伸出双手,扶住她的肩膀,说道:“好,好,我洗濑完就来吃,好吗?再怎么着也要对得起小嫣然的一片良苦用心,你是说是不是?” 嫣然见我肯吃面条,这才破涕为笑,很用力却很可爱的点了点头。 嫣然的厨艺当真了得,也难怪,现在城里的女孩子,出得厅堂的比比皆是,可是下得厨房的,那可就比熊猫还要少,嫣然不是在城里长大的,穿着打扮虽然是土气了一些,可是就她那容貌,还别说,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更难得的是,对人又贴心、又温柔,还烧得一手好菜,倘若我真要娶了她,那可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是王娇怎么办?明眼人都能看得出,王娇对我也有点意思,而且我们还是生死之交,哎,这些事情以后再说吧,眼前这陈阿四这起案子,就已经够我头痛的了。 我大口大口地吃着面条,嫣然则坐在我的对面,双手轻轻地托着下巴,笑眯眯地望着我,我有些不好意思,问道:“你怎么不吃?”嫣然摇了摇头,笑道:“起得太早,我还很倦呢,一会儿再去睡一会儿。”顿了顿,又道:“陆家阿哥,那个陈阿四,会被判刑吗?” 我微微一怔,说道:“王娇都跟你说啦?哎,我也不知道的,我的职责就是抓捕罪犯,至于判刑,那是法院的职责,不过,就目前来看,陈阿四能不能判刑,就得看法定程序了,若是检查出他确实是有精神病,在作案的时候,神志不清,那就不会判他的刑,这是《刑法》里所规定的,但从他谈话时的神态和逻辑来看,又不像是一个精神病人,除了他说他自己是赵括。” “那你相信他是赵括吗?” “这……”我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不过这起连环凶杀案,实在太大了,建国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连续五十多个人被杀的事情,而且还是同一个人所为,就算陈阿四在法院指定的权威医疗机构里检查出他确实是有严重的精神病史,在作案的时候也处于犯病的状态,不被判死刑,估计也够呛,强制治疗不说,很有可能也出不来,毕竟司法机关得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做全面的考虑,万一放他出来,他又再杀人怎么办?毕竟这起案件已是全国震惊了。”说到这里,我端起碗来,将面汤喝了个精光,然后抹了抹嘴,说道:“好了,你快去再睡一会儿吧,我先走了。” 当我赶到刑警队的时候,审讯室里,王局早就在那里喝着茶等着我了,见到我进来,向我招招手,说道:“小陆,听说昨天晚上你对陈阿四进行了突审?” 我摇了摇头,说道:“算不上审讯,我只是和他谈了谈。” “怎么样?有什么收获没有?陈阿四有没有交待了杀人动机?” 我苦笑道:“王局,我现在说出来,只怕你也不信,呆会儿审讯时你自己问他好了。” 王局点点头,对小张说道:“把陈阿四带出来。” 小张应了一声,押着陈阿四走了出来,然后将他按在凳子上,王局点了一支烟,然后问道:“姓名?” “赵括!”陈阿四答得相当干脆。 王局苦笑着摇了摇头,低声对我说道:“看来他这病犯得还真是不清,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为什么杀人?” “报仇。” 王局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又问道:“你和谁有仇?” “白起。” 王局一进没反应过来,低声问我道:“白起是谁?” 我当即哭笑不得,答道:“白起就是杀他的人。” “他这不是好端端地坐着吗?” “他是坐着,可是他并不是陈阿四,又或者说,陈阿四的体内,是赵括!” “什么意思?” “哎,王局,简单的说吧,赵括在二千年以前的战国时代,率领四十多万赵军,与白起所率的秦军,在长平决战,战争的结果呢,秦胜而赵败,而赵括也死于乱军之中,赵括虽然死了,可他的灵魂还在,他的灵魂眼睁睁地看着白起将四十万赵军俘虏全部坑杀而无力阻止,直到有一天,赵括的灵魂就附在这个患有精神病的陈阿四身上,为了复仇,他便开始对陕西口音的人下了毒手。这就是他的杀人动机,而且还合情合理。” 王局听得一愣一愣地,用力一拍桌子:“荒唐,荒唐,你说他……他……他……”王局颤抖的右手指着陈阿四,说道:“他是赵括?” “这可不是我说的,而是刚才他回答你的。”顿了顿,我无奈地长叹一声,说道:“王局,虽然就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可是这确实是事实,假如他是陈阿四,他便没有杀人动机,假如他是赵括,这样的杀人动机已经很明显了,他是为了复仇,报复当年白起的所作所为,甚至将所有操着陕西口音的人都作为了他报复的目标,因为陕西在战国时期,是属于秦国的属地,换句话说,赵括并不知道现在距离战国时期,已有两千多年了,所以他杀人才会那么毫无顾忌,因为在那个时候,平民的姓名根本就不值钱,甚至平民连姓氏都没有,在赵括眼里,杀几个人又算得了什么?”说到这里,我见王局脸色越来越难看,显然他已经将我看成和陈阿四一样,也是大脑有问题的人,当下我又道:“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我和陈阿四都没有说谎。” “什么方法?” “胖子他是考古学家,我觉得由他来听审比较合适,你何不让他也参与进来呢?” 王局想了想,点了点头,我便拿起手机,拔通了胖子的电话,电话一接通,我便急忙要求胖子快到刑警队来,一个小时后,胖子喘着粗气走了进来,边走边道:“什么事情这么急?” 我苦笑道:“胖子,你可是考古学家,他说他是赵括,你有什么办法证明他没有说谎?” 胖子想了想,笑道:“这个简单,王局,你让他写几个字看看,我们都知道,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后,才将文字统一起来,统一后的文字叫小篆,也叫李斯篆,然而在统一六国之前,由于诸侯国各自为政,互不统属,东周王朝的中央集权差不多丧失殆尽,就连文字,也是各写各的,所以各国的文字在形体结构和书写风格上都有许多差异,也造成了语言异声,文字异形,但是各国文字的源头是一致的,我们将其称为大篆,你让他写几个字,不就知道了?” 王局一听有道理,当下让小张拿来纸和笔,递给了陈阿四,说道:“赵括是吧?你写一下你的名字。” 意料中的事情出现了,陈阿四拿着圆珠笔,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去握,左看右看,问道:“这是什么?” 胖子哈哈大笑,道:“王局,你该拿给他毛笔才行,他是不会握圆珠笔的。” “小张,快去买毛笔和墨,我倒要看看,他能写出什么字来。” 不一会儿,小张拿着毛笔和墨走了进来,胖子看了看毛笔,说道:“现在的毛笔,和战国时期的不大一样,不过将就一点,反正也都差不多。”说着,拿起毛笔,蘸了蘸墨汁,然后递给了陈阿四,说道:“你就写一下你的名字罢!” 陈阿四点了点头,笔墨飞扬,在白纸上留下了几个字,只不过我们都看不懂他所写的是什么,胖子拿起纸来,皱着眉头端详了一会儿,这才叹道:“果然是赵国的篆体。” 王局问道:“他写的什么?” 胖子指着纸上那扭来扭去的字,一字一句地说道:“马服子赵括!(见注1)”顿了顿,又道:“看来,这人真是赵括,单单这一手大篆,只怕整个江城,会写的人不会超过五个。” 小张抢过胖子手中的纸,叹道:“倘若他真是赵括,那这张纸,岂不是赵括的真迹?这下我可发啦。” 胖子瞪了小张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是真迹又怎么了?别忘了,这字可没有两千年的历史,还是一文不值。” 王局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虽然眼前的事实已经证明了陈阿四便是赵括,可是作为**员的王局,自然不肯相信,也难怪,就算王局相信,法官和陪审团也不会相信,当下站起身来,对小张说道:“给我写一份报告,交给检察院。”说完,转身拉开门离去。 王局一走,胖子当即摇头叹道:“看来王局还是不相信,只能由检察院指定权威医院,对陈阿四是否患有精神病来做一个检查了。” ---------------------------------------------------- 注1:赵括,赵国马服君赵奢之子。赵奢死后,赵惠文王念其父子功高,让赵括袭封马服君。因赵括深谙军事,喜谈兵学,门徒众多,因而又被尊称为马服子。(把因为赵括是马服君赵奢的儿子,所以称之为马服子的解释是错误的) 第七十三章 结案 等待精神病的司法鉴定的过程是很难熬的,倘若鉴定结果显示陈阿四并没有精神病,那么很显然,他将被立即枪决。在鉴定结果出来以前,我还是决定再去看一看陈阿四,再询问一些关于“长平之战”的一些问题,当然,这一次,我不仅仅是为了我个人的好心奇,我相信我自己的直觉,虽然整件事情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可思议,但我还是相信,陈阿四的体内,有赵括的灵魂和意志存在,为了证明我自己的看法,这一次,我要求技术部门,对陈阿四所说的一切口供,做一个谎言测试。 陈阿四被小张带到了审讯室,几天不见,陈阿四的精神状态显得并不是那么好,不过看得出,他挺愿意来见我的,小张拿出测谎仪,小心地给陈阿四戴上,这种测谎仪属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产品,虽然看上去有些老土,比起现在的直接对人体瞳孔的检测的测谎仪来说,这种产品虽然老旧,但误差很小,操作起来也十分方便。 这种测谎仪是夹在手指尖上的,几根导线连接着一台极为精密的仪器,仪器上又几根指针,指针可以在打印纸上画出波浪图形,测试开始的时候,由一名警官对嫌疑人进行提问,而嫌疑人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即可,在回答的同时,指针便会在打印纸上左右摆动,画出一道道波浪图形,如果嫌疑人没有说谎,则图形是很平稳的,倘若嫌疑人说谎的话,那么指针的摆动就会相当大,而且在纸上画出来的波浪图形就变得极为不规律,其原理就是根据被测试人在回答问题时血压的变化来测试是否说谎。 一切准备就绪后,小张便开始提问了,而我则在一旁,负责观察指针和图形的变化进行记录。 小张说道:“从现在起,我问你一些问题,你只需要回答‘是’,还是‘不是’就行了,不要管问题的内容,你只需要老实回答就可以了。”说着,小张看了看陈阿四,陈阿四点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小张便问道:“你的名字是叫陈阿四吗?” 陈阿四摇了摇头:“不是!” 我很清楚地看到指针摆动范围很小,在纸上只留下了极其平稳规则的波浪形。 “你是江城羊肠小村的村民吗?” 陈阿四似乎有些不耐烦了,这个问题他并没有问答,只是说道:“不要问这些无关的问题,否则我拒绝回答。” 小张有些无奈地看了看我,我点点头,说道:“直接切入正题吧,刚才他回答不是的时候,并没有说谎。” 小张只好问道:“你打算在测试中说谎吗?” “不,我没有说谎的习惯。” “这五十七个人,都是你杀的吗?” “是,都是我杀的。” “杀他们之前,你有没有事先确定目标,也就是预谋杀哪些人?” “没有。我并不知道哪些是秦人,哪些不是,所以我是听到他们说话的口音后,才决定下手目标的。” “你有没有想过要杀多少人?” “有,杀尽天下秦人。” “从杀人现场,我们看出你有往西边行动的可能,你是不是打算去陕西?” 陈阿四这时转过头来看着我,并没有回答,眼中流露出不解的目光,我补充道:“就是秦国咸阳。” “是的。” 小张按照事先准备好的问题一路问下去,陈阿四都很从容地回答,而测谎仪的指针也一直趋于平稳摆动,在纸上留下了一连串起伏不大的波浪图形,我知道再这么问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于是我掏出笔,在纸上写下“你知不知道你早在两千年前已经在长平一战中死去了?”写完后,我把纸递给了小张,示意他问这个问题。 小张看了看,刚要开口,只听陈阿四对我说道:“你怎么不直接问我?” 我只好无奈地笑了笑,问道:“你知不知道你早在两千年前已经在长平一战中死去了?” 陈阿四沉默了,半晌,才道:“不知道。” 这时,测谎仪的指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指针剧烈摆动几下,在纸上留下了落差起伏很大的波浪图形,这结果显示陈阿四在说谎,不过我也没有点破,只好摆摆手,对小张说道:“可以了,测试就到这里吧。”然后将打印的纸递给小张,说道:“把这个交给王局。” 小张应了一声,转身走出了审讯室,这时,审讯室里只有我和陈阿四两个人,我点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说道:“其实你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是不是?为什么要说谎?” 陈阿四想了想,说道:“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我只知道,自从我中箭落马以后,整个人都漂浮在空中,一开始,我神志十分清醒,亲眼看到我四十万的大军全部投降白起,然后又亲眼看到白起那老贼将我四十万的大军全部坑杀,而我却无力阻止,你知道吗?四十万大军哪,分成十个小队,每个小队四万人,全部被秦军赶进了事先挖好的坑里,然后秦军的强弩军便万箭发,将他们全部坑杀……”陈阿四说到这里,神情显得极为恐怖,脸上的肌肉也不停地抽搐着,似乎见到这世界上最为恐怖的事情,半晌,才喃喃地说道:“你看到那种血流成河的场景,我相信你这一生都不会忘记,从那时起,我心里便只有复仇两个字。” “可是,你知不知道,长平之战已经是两千多年以前的事情了,赵国早已不复存在,就连秦国也没有了,你又何苦再去杀人呢?都已经过去两千多年了,什么样的仇恨都已经化解了,不是吗?” “不是的。”陈阿四突然间大声说道:“什么都可以化解,就是仇恨不可以,我一直苦苦地在这里徘徊,为的就是有一天,能够报仇,终于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我从迷迷糊糊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天上漂浮了,我知道,这是我复仇的机会来了,虽然我早已经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而这个人的身体并不是属于我的,因为他有二十三个指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占据着他的身体,我知道,这一定是上天被我感动了,特地借这个人的身体给我,给我复仇的机会。”说到这里,陈阿四已经是歇斯底里了,就连脖子上的青筋都已经暴起来了。 “结果怎么样呢?”我冷笑一声,“上天或许看你可怜,给你一个身体,是想让你好好地活在这个世上,可是你不但没有珍惜,反而去复仇,你知不知道这样做,已经害了这个人了,而你自己,也将会永远地失去这个身体。” 陈阿四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软下来,半晌才道:“我知道,被你们抓到,我便没想活着走出去,在你们这个时代,杀人是要偿命的,其实我有想过要离开这个身体,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样离开。”顿了顿,陈阿四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我,说道:“我求你一个事儿,希望你能够答应我。” “什么事儿?” “世人都说我‘纸上谈兵’,长平之败是因为我的关系,其实不是的,我希望你帮我告诉世人,为我平反这两千多年的冤屈。” “怎么平反?” “这几天,我向看管我的人要了可以写字的东西,已经写下来了。”陈阿四说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几大篇纸,递了给我,我看了一眼,苦笑道:“我看不懂的。” “那天来的那个胖子他看得懂,你去问他,他会告诉你纸上的内容的。” 我点点头,将这几张皱巴巴的纸小心地折好后,放进兜儿里,问道:“还有什么?” 陈阿四想了想,摇头道:“没了。” **************************************** 这一连串的凶杀案说到这里,应该算是结束了,虽然没有人会相信我,也没有人会相信陈阿四所说的话,可是我自己心里知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灵魂”这种东西存在。三天以后,法院一审做出判决,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嫌疑犯陈阿四并没有精神病史,在作案时,神志保持清醒,故意杀人罪成立,被判死刑,缓刑两个月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陈阿四他并没有上诉。 两个月后,在永禄乡煤窑那方圆数十公里的范围已被确认为长平之战坑杀俘虏的遗迹,并且进行了大规模的发掘工作,受胖子的邀请,我去到了现场,那一个一个大坑之中,全都是白骨,一具架着一具,一个堆在一个上面,纵横交错,看得直教人触目惊心,而就在当天,陈阿四也被押赴刑场枪决,我知道死于陈阿四手中的那五十七个人得到应有的慰藉,然而,两千多年前的那四十万的亡灵,谁又替他们伸冤呢? 胖子很认真地将陈阿四交给我的那几张纸上的内容翻译了出来,而我也将这些内容发到了网上,题目就叫《一个含冤两千年的战国英雄》,很多网友都问我,为什么我这么一个对战争一无所知的人,会将长平之战分析得如此透彻时,我都一笑了之,并没有给予任何回答,因为我知道,就算我说出这个故事,也不会有人相信我。 陈阿四是死了,至于赵括他有没有死?没有人会知道,或许,赵括他作为一个英雄,又或者作为一个千古笑柄,他都将永远留在历史上,也永远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就在我整理完这个故事之后,由于心情极度郁闷,我便一个人去了酒吧,毕竟这陈阿四的案子,使得我身心极度疲惫,我需要好好地放松一下,然而,在酒吧这种地方,最常发生的事情,无非就只有两种,一种便是打架斗殴,而另外一种,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那就是艳遇,然而我要说的这次艳遇,却非同一般,因为对方她不算是一个人,却有着人的感情,思维,意识,甚至……但她绝不是一个鬼。详情请看《中国神秘事件录》第四季:《午夜迷情》 ---------------------------------------- ps:很多读者都在问,所发生的这些事情都是“为什么”呀?其实老龙并不是不想作解释,因为很多东西根本就没有解释,又或者现在根本解释不了,若是都能够解释,那还叫“神秘事件”吗?至于“为什么”,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老龙也只能在故事中阐述个人的推测,至于事件的“为什么”,我还想是留给大家自己去想吧。所以老龙才将书名取名《中国神秘事件录》。就像金庸武侠里的《雪山飞狐》,胡斐和苗人凤决斗时,小说结束的那段话:“胡斐到底能不能平安归来和她相会,他这一刀到底劈下去还是不劈?”一样,或许,就连作者那时也不知道…… 第七十四章 舞女安娜 艳遇的开始,我要先说一种人,为什么是一种人,而不是一个人呢?很简单,因为不止一个。 他们生活在我们身边,从外表来看,你根本无法区别他们和普通人有着什么样的不同,他们有普通人的外表,有人的意识思维,有人的喜怒哀乐,有学历,也有工作,甚至有着不菲的收入,他们和正常人一样,可以结婚,可以生子,可以有自己的家庭,过着普通人的生活;然而,他们却又和普通人不同,他们喜欢夜生活,喜欢通宵玩电脑游戏,而白天却在家里睡觉,他们的生活昼夜颠倒。 看到这里,你们或许认为我在说现今社会流行的“宅男”又或者“宅女”吧,其实不是的。从百度上搜索一下,我们可以知道,“宅男”其实是“御宅男”的简称,日语外来词,是一个近年出现的次文化族群。“宅男”这个词进入中国后,多指引申义。指每天憋在屋子里不出去社会交往,沉迷于玩电脑游戏、网络聊天、泡论坛、看动漫、看电视连续剧的这群人,都可以叫宅男。而下班后回家沉迷于某一件事物(哪怕和电脑网络无关),社会交往不多的人,也会被称为“宅男”。然而,我要说的这种人,并不是指“宅男”一类的人,他们有自己的朋友,有自己的社交,甚至,他们是你认识的其中一个朋友,只不过你自己并不知道而已。 说起“艳遇”,使人自然而然便想到了酒吧,无可厚非,酒吧是遇艳的最佳场所。或许有人看到这里便会问了,你是一名警察,在文中说起自己的“艳遇”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也有损警察的形象?确实,这样的顾虑我不得不考虑,可是警察也是人哪,也有七情六欲,这都是很正常的事嘛,新闻上不也常常报道:“某某公安局局长在外包养二奶”啦之类的事件嘛,这些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过该顾虑的还得顾虑,为了不让朋友们对我很反感,在说我的艳遇之前,先说一起案件吧,其实这两者之间,可以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其实就是一件事儿。 因为我是刑警,一提到案件,大家心里是不是仍心有余悸?生怕这又是一起杀人案件,其实,这案件暂时还不能定性为凶杀案,因为没有发现尸体,若是一起没有发现尸体的凶杀案,那情况可要糟糕得多,保不准是一起碎尸案,尸体让人给剁成几块喂狼狗了。可是我又无法想象这是一起凶杀案,因为和这起案件有关的是一位年纪约在二十三、四岁左右的漂亮女性,她有着近乎完美的妩媚容貌,撩人惹火的妙曼身段,她可以让整间酒吧里买醉的男人为之而疯狂,也可以让身价千万的大款为她挥金如土,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让所有男性都无法抵挡她的魅力的女人,而我,也在其中,我并不相信这样一个如此出众的女人,做出这种残忍的事情来,而事实上也是如此。 江城的连环凶杀案结了以后,我的心情并不是很好,说不上为什么,总之,突然之间,我想去喝酒解闷,本来是想约上胖子和小刘的,然而小刘执行任务受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而胖子则忙着他的考古工作,也没有时间,至于王娇和嫣然,我当然不会傻到出来泡吧还叫上她们两个,你们要问为什么?男人嘛,心照不宣也就是了,又何必让我说得如此彻底呢?所以我便独自一个人来到了一家名为“午夜迷情”的酒吧。 正值晚上十点,喧腾了一天的江城,渐渐地夜色中沉寂了下来,然而,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却在这个时候,他们的夜生活才算开始,而我也不例外。“午夜迷情”是江城规模最大,人气也是最旺的酒吧,老远便听见了酒吧里狂欢的客人,和那重金属般震撼的音乐。 我踏门而入,门口的两位身穿着大红色、开叉开到腰际的旗袍,露出修长雪白大腿的迎宾小姐露出一个职业的微笑,然后微微向我半鞠躬后,其中一位用很嗲很甜的声音问道:“先生,请问几位?” “就我一位。” “好的,先生请跟我来。”那迎宾小姐转身在我前面引路,边走边不住地回头对我说道:“先生如果想看表演,就来这边。”说着,伸手往大厅中央舞台旁的桌子一指,其实若说这里是中央舞台,那也不尽然,这里的桌子都围在一起,中间一根钢管,那是表演“钢管舞”用的(我们这里也叫“梭钢”),表演的时候,舞女们就站在围在一起的酒桌上,穿着那些将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的三点式,站在客人的桌上,抱着一根钢管表演。迎宾小姐见我摇了摇头,便会意地笑着说:“先生如果寂寞,那也可以来这边。”说着,指了指酒吧一角,那里是一个吧柜,吧柜里站着十多个漂亮的女人,而吧柜外面,则是一个一个的独脚高凳,一般单身的男士,又或者失恋的男人,都会在这里,和这些吧女喝酒聊天。这些吧女,大多是还在上学的大学生,当然,也会有高中生,甚至坐台小姐,她们会和工作上失意或者感情上失恋的男人喝酒,玩骰子,划拳,聊天,甚至上床,这些都得看客人自己的本事儿了,有本事的客人,甚至能让这些吧女不收取任何费用便和你上床,所以,对于这种事情,公安局想管,也管不了,毕竟这些吧女没有收钱,既然没有收钱,也就谈不上“卖淫”,这种最多只能算得上“一夜情”罢了。 我选择这里的原因,当然不是来找“一夜情”的。当了十多年的刑警,碰到的案子自然不少,可是自从去了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土城后,接二连三怪异的事情就在我身旁发生,然而所发生的这些事情,我周围的人大多都不相信,所以我到这里来喝酒的目的,无非不过是想找个不认识的人,将心中的疑惑一吐而快。 我环视了一下这些吧女后,便坐到了一个年纪约摸十八岁左右的女人面前,这个女人看上去不像是那种来寻找一夜情的,而且从她那纯纯的笑容上看得出,她应该是一位在校的大学生。要了一打“百威”后,这个女人便开始和我搭讪起来了,一开始,她还很职业地和我说话,聊到后来,她说她姓朱,叫朱妍,是江城师大的中文系大一学生,因为家里并不宽裕,所以趁着假期,加上自己稍有姿色,便到这里来做了吧女,陪陪客人聊聊天,喝喝酒,挣点学杂费,她很安静地听完我所讲的每一个发生在我身上离奇的故事后,她突然间问道:“你说的那个嫣然,是不是叫萧嫣然,云南来的?” 我说:“是啊,你怎么知道?” “她是我同学。” 我汗了一个,我万万没有想到,从来没有读过书的嫣然,居然来到江城上了大学?这……这不是胡闹吗?王局这个玩笑开得也太大了吧,我只是让他帮嫣然找个学校学习知识,他居然有本事安排嫣然进了江城师大,完全不管嫣然她跟不跟得上,不好还好,听朱妍说,嫣然在学校里很刻苦,学习并不算太差。我略感放心地呷了一口啤酒。 朱妍说道:“看不出来啊,难怪嫣然总是拒绝想和她交往的男生,原来你就是她的……她的未婚夫啊。” 我大吃一惊:“谁说我是她的未婚夫?” 朱妍指着我说道:“不是你吗?你还不承认?嫣然可是为了你自己给自己下了情蛊的,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再说了,嫣然她这么漂亮,堪称校花级的人物,配你这个三十岁的大叔,只怕浪费了,你居然还不想要她?啧啧!”说着,不敢相信地望着我摇了摇头。 “哎,你不懂的。喝酒,喝酒,我再给你讲一个离奇的凶杀案。” 朱妍摆摆手,说道:“得,什么凶杀案,有多离奇啊?凶杀案再离奇,尸体总有的吧,我可告诉你,我见过比这还要离奇的事情。” “什么事情?” 朱妍谨慎地看了看左右,确认没有人在偷听她说话,这才小声地指着中央舞台上的那个跳梭钢的女人,低声道:“喏,就她。” 我转过头,仔细地盯着朱妍所指的女人看了看,这不看不要紧,一看便要了我的命,我的乖乖,这世上居然有如此风情万种的女人,我顿时呆住了,说句实话,这个世上,我见过两个美女,一个是嫣然,一个便是这个跳舞的女人了,嫣然是那种纯纯的美女,使人一看便有种怜惜疼爱的感觉,而这个跳舞的女人,则是另外一种美,一种妩媚撩人的美,使人一看,身体便忍不住产生大量男性荷尔蒙的美女,一个是纯到了极点,而另一个则是媚到了极点,她跳舞的时候,那半截裸露的腰身,柔若无骨一般,别提要多诱人便有多诱人了,我忍不住“咕”的一声,咽了一口唾液,才咂咂嘴,说道:“她怎么啦?是个美女,我承认。” “切!”朱妍蔑视地瞪了我一眼,“看来,你和别的男人都没什么两样嘛,一看到美女,就两眼直发愣,看来,我得告诉嫣然去。” 我大汗,忙道:“别,别,你要告诉她,她一个不高兴,给我来个捞什子蛊,咱这条小命可就废了。”顿了顿,我问道:“你指着她,想说她什么?” 朱妍一张俏脸“唰”的一下,苍白到了极点,她将小嘴凑到我耳旁,低声说道:“她叫安娜,比你那个什么连环凶杀案可厉害多了,她勾上的男人,全都不见了,连尸首都找不到。” 第七十五章 她勾引我 我听了朱妍一番话以后,忍不住差一点把嘴里的啤酒给喷了出来,哈哈大笑,朱妍没好气地瞪了我一眼,说道:“笑什么?我说的可都是事实!”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朱妍,仍旧忍俊不禁地说道:“我说美女,她勾上的男人不见了,那未必就是她把那些人给杀了,况且这人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失踪吧?这人真要是人间蒸发了,他的家人、朋友总该会去寻找,会去打110吧,我刑警队就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报案。”顿了顿,我又呷了一小口酒,说道:“只是让我奇怪的是,怎么这中国人,却取个外国人的名字。” “外国人?呵呵,她姓安,单名一个娜字,怎么会是外国人?”朱妍抿嘴笑了笑,然后正色道:“哎,陆警官,我说的可都是事实,你要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 “这些可都是要讲证据的,可不能乱说。” “证据,我有啊,不信,你问我的姐妹。”说着,朱妍向旁边的一个正和一个秃顶胖子划拳的吧女招了招手,说道:“小丽,过来一下。” 由于人声鼎沸,音乐声很大,那个叫小丽的人没有听清楚,又扯着嗓子问道:“什么?” 朱妍又重复了一遍,小丽这才和那秃顶胖子说了句什么,然后便笑嘻嘻地走了过来,斜眼瞥了我一下,然后转头问朱妍:“什么事儿?难不成你要把这个帅哥介绍给我?你自己不吃了他?” 朱妍笑骂了一句,一记粉拳轻轻地击在了那个叫小丽的身上,然后对我说:“你不信,可以问小丽。” 小丽奇怪地问道:“问我什么?” 朱妍道:“我刚才说,那个安娜勾上的男人,全都消失了,结果这位陆大警官却不相信,以为我说醉话呢。你给他说说。” 小丽一听,脸色微微一变,说道:“是真的,警察叔叔(叔叔?我汗)。我跟你说,这个安娜,是我们场子最火的女人,但是奇怪的是,和她有过关系的男人,全都不见了。” 我见小丽一脸严肃地样子,心里也忍不住不去怀疑它的真实性,问道:“怎么会不见了?那人去哪里了?” 小丽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反正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午情迷情’。” 我哈哈一笑,道:“人家不来‘午情迷情’,或许是人家换地方了,又怎么能说被安娜勾上的男人都失踪了呢?拜托,江城可不止你们‘午情迷情’一家。” “不对,我记得,上个月,赵总来这里喝酒,只看了安娜一眼便被迷住了,那赵总身价可是上亿的,身边美女无数,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但奇怪的是,他只看了安娜一眼后,目光就再也没有从安娜身上离开过,而安娜也就半推半就,表演完后,便坐着赵总的车离开了。”小丽说到这里,双眼怔怔地望着场中跳舞的安娜,满脸羡慕不已的样子。 我微微一皱眉,问道:“会不会这安娜是别的酒吧的人,专门到你们场子拉熟客到他们的场子,这种其实是一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罢了,谈不上违法,你们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 小丽像是看一个外星人一样看着我,说道:“怎么会?那赵总之前可是每个月都到咱们场子来两次的,自从那晚以后,过了一个月,赵总就再也没有来过,还有,这可不仅仅是赵总一个人,若说是一个人,那反而不稀奇了,可前前后后已经有几十人这么多了。”说到这里,小丽转头看了看她的客人----那个秃顶胖子,然后摆摆手,说道:“好了,不和你们说了,我那客人都快等得不耐烦了。”说完,转身回到了那秃头胖子那里。 我沉吟了一会儿,问朱妍道:“既然和安娜接触过的男人,全都没有再来过‘午夜迷情’,而且你们内情人都知道,难道你们老板不知道吗?他为什么还要让安娜到他的场子表演呢?” 朱妍说道:“能不知道吗?不过安娜是我们这里的台柱,而且她好像和我们老板也非常熟识。”朱妍说着,指了指场上的客人,又道:“这里起码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为了看安娜表演才来‘午夜迷情’的,要不,咱们‘午夜迷情’的生意,为什么长久以来都这么火爆?” 我再一次转过身,看着在客人酒桌上跳着舞的安娜,心中一个一个问号便浮了出来,她究竟是什么样的女人?竟能让这么多的男人为她如此疯狂?至于朱妍所说的,和安娜接触过的男人却神秘的消失了,她所说的消失,不就是没有再在‘午夜迷情’里出现过而已,而且这么大的事儿,刑警队难道会没有接到报案,可能是因为安娜在这个场子实在太火了,也实在很迷人,人嘛,难免都会有嫉妒心,尤其是女人,当下我也没有太在意。 突然间,音乐骤然停下,安娜手持着麦克风,微微喘着气,用很甜的声音说道:“感谢在座的朋友,每天都准时到‘午夜迷情’来捧安娜的场,安娜在此很感谢大家,不过由于时间关系,安娜只有最后一支舞了,希望大家明天继续到‘午夜迷情’,继续来看安娜!”说到这里,场内一片叹息声,有的客人甚至大声的呼叫道:“安娜----安娜----安娜----” 安娜报以在场的所有人一个撩人的微笑后,喊道:“掌声在哪里?----” “啪啪----啪啪----” “尖叫声在哪里?----” 尖叫声,口哨声交织成一片。 “音乐----”安娜对dj比划了一个手势后,灯光一暗,整个场子顿时沉寂了下来,节奏明快的音乐声响了起来,随着音乐的响起,场内再一次沸腾起来,酒客们纷纷站起身来,手里拿着啤酒,嘴里叼着香烟,手舞足蹈,跟着的音乐,在安娜地带动下,纷纷喧泄着自己的情绪。 只见安娜一边热烈地舞着,一边激情地唱道:“明明早上人还在香港,还在九龙茶馆喝煲汤,怎么场景一下跳西安?我在护城河的堤岸,站在古老神秘的城墙,月光摇又晃~……我还在想到底身在何方,我变模样是个华裔姑娘,我开始想认真细心装扮,我回台上终于轮我上场……”她边唱边跳,跟随着音乐的节奏,扭动着柔若无骨的腰肢,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那么自然,她的每一个动作,都能够将她的美展现得淋漓尽致,我不由地看得痴了。 不知不觉,我拿着一瓶“百威”,向她走去,挤开那些近似疯狂的人群,我终于站在了她的不远处,她一边舞着,一边用她那妩眉到极致的眼神,环视着周围为她而疯狂的酒客,然而,此时的我,大脑中一片空白,就连我自己也说不上为什么,似乎在我的世界里,只有她和我存在,周围的一切嘈杂都消失了,她的热舞,就像是为我而跳一般。 终于,她那灼热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我不由自主地将手中的“百威”递了给她,她会意地笑了笑,然后俯下身(因为她是站在酒桌围成的舞台上跳舞),接过我手中的百威,仰起头来,连喝了两大口后,便将“百威”递还给了我,我痴痴地望着她笑了笑,直到舞曲结束,我这才回过神来。 酒客们还意犹未尽,近似疯狂地呼唤着她的名字,然而,此时她已经不在舞台上了,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并没有发现她的身影,不由地摇头叹了一口气,看了看手中酒瓶,瓶口上留下了她那淡淡的唇香,我呆了一呆,这时,突然间有人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过头,那一瞬间,我再一次被“闪电”击中,安娜她就站在我面前十五公分的距离,我的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不知道说什么好。 此时的安娜,已经换了一身衣服,黑色的连衣超短裙,将她本来就**的身段再一次展现在我面前,她很友好地冲我微微一笑,朱唇轻启,吐出一抹柔香:“谢谢你的‘百威’。” 我尴尬地笑了笑,说道:“你的舞跳得真好,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勾人魂魄的舞了。” “是吗?”她很轻松地笑了笑,说道:“我怎么不觉得呢?” “当局者迷,你当然不会觉得,你没看见,整个酒吧里的客人都在为你疯狂吗?因为你实在太美了,柔到极致的那种美。” 安娜微微一怔,然后“咯咯咯”地轻笑几声,说道:“你要喜欢,明天再来,好吗?” 我还没有揣测出她那句话的含义时,安娜向我扬了扬她那修长的小手,做了一个“拜拜”的手势后,转身便离开了,我目送着她走出了酒吧,而在酒吧外面,一个西装笔挺、风度翩翩的年轻帅哥冲她微微一笑,然后一手轻轻地揽住了她的纤腰,消失在夜幕中。 “喂----人都走了?你还发呆啊?”一个声音响起,我回过头一看,只见朱妍有些不满地噘着小嘴,说道:“男人啊,都是一样,不管是教师,还是警察,每一个都是好色之徒,看到一个美女,连魂儿都没了,她不过是和你说几句话而已,用着着表现出这种神态吗?”说完,她用鄙夷的目光瞥了我几眼。 我自嘲地笑了笑,说道:“警察怎么了,这安娜如此撩人,别说是警察,就连和尚,见到她之后,恐怕也会还俗呢。”顿了顿,我想起那个揽着安娜小蛮腰离开的那个男人,下意识地问道:“那个男的是不是也经常来你们这场子?” “是啊,那男的是马老板的公子,每天都来。”说到这里,朱妍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看来,从明天开始,这马公子只怕就消失了,再也不会来这里了。” “为什么?” “不知道,反正就是失踪了,也不会再来‘午夜迷情’了。”朱妍似乎有些婉惜,然后,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道:“刚才安娜是不是让你明天还来?” “是啊,怎么了?不能来吗?”我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端起酒瓶,将安娜喝过两口剩下的残酒一饮而尽。 朱妍脸上神色大变,说道:“看来,你就是她下一个目标。”顿了顿,叮嘱道:“陆警官,你可千万别来啊,否则你真的会……算了,我下班了,今天的事情,我不会对嫣然说的,可是你明天真的别来,否则,你就会和那些人一样,全都消失了。” 我忍不住大笑几声,一扬眉,说道:“你以为真有这么邪乎?我就不信,明天我还来,她还能把我吃了?” 朱妍想了想,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就知道你是一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早知道就不和你说了,你要来也行,多带几个朋友,安娜虽然只对男人下手,可是都是单身男子,如果有朋友在,她是不会下手的。”说到这里,无可奈何地又叹了一声,离开了酒吧。 目送着她离开后,我细细回味了一下朱妍所说过的每一句话,看朱妍的神色,又不像是装出来的,也不像是和我开玩笑,朱妍她话里有话,难道,她知道一些什么内情? 第七十六章 绑票 不知道为什么,自当我第一眼看见安娜的时候,我就被她深深地迷住了,我之所以用“迷住”而不用“吸引”这个词,那是因为“吸引”这个词不足以形容我对安娜的痴迷,而我也知道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的脑海里全都是安娜那勾人魂魄的双眼,和那迷人的舞姿,所幸第二天刑警队并没有什么大事儿,而我也不时地喝着茶,看着表,期待着下班,因为下班后,我决定再去“午夜迷情”。 可是就在快要下班的时候,事情出现了,刑警大队的接待室,走进了一位长得十分清秀的女子,我之所以用“清秀”这个词,那是因为这名女子没有化妆,甚至连淡妆都没画,只不过她双眼红红的,显然是才哭过不久。 小张迎了上去,问道:“小姐,请问你是找人,还是有什么事情?” 那女人抬起头来,环视了一下我们在场的所有人,然后才从那精致的白色女式小包里,掏出一张照片,放在桌上,说道:“我报警。”说着,用手指指着照片上的那个人,又道:“他是我的老公,他一夜未归。” 现在的年轻夫妻就是这样,一夜未归又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的社会竞争很大,工作压力自然也跟着大了起来,男人为了工作一夜未归那也属很正常的事情,当下我微微一笑,说道:“小姐,你老公他很有可能在公司加班,又或者公司让他紧急出差,他可能来不及和你说一声,不要着急。” 那女人摇了摇头,说道:“不可能的,我已经打过电话去他的公司了,他并没有在公司,他自己就是公司的副总,出差的事情也轮不到他,我……我怀疑他可能被绑架了。” 小张接口问道:“那你有没有接到什么勒索电话?” “没有。” “放心吧,如果真是绑架,那绑匪一定会打电话给你的,因为绑架的目的无非就是勒索,你最后一次见你老公或者和他联系,是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七、八点钟吧,那个时候基本上是他平时下班回家的时间,然而昨天他打了个电话回来,说公司里的事情还没有处理完,说晚一点儿回来,可是……” “昨天晚上啊?”小张不等她说完,看了看时间,说道:“你看要不这样吧,原则上规定失踪人失踪没有超过二十四小时是不能立案的,我先带你去做一下笔录,到明天要是你老公还没有回来的话,你再来报案,好吗?” 那女人想了想,便用力点点头,说道:“那只好这样了。”说着,跟着小张去做笔录了。过了十多分钟,小张走了进来,笑了笑,说道:“陆队,我看咱们还是别干警察了,你看看那女的。” 我瞪了小张一眼,没好气地问道:“那女的怎么了?” “这么年轻,就一身名牌,啧啧,刚才我送她出去,门口停着一辆进口的阿斯顿--马丁的跑车,别提有多拉风了,你看看咱,每月千把块钱的工资,忙上忙下忙里忙外不说,随时还得搭上一条命,这世道啊,还真是不公平。” 我“呸”了一声,说道:“那是人家长得漂亮,嫁了个公子哥儿,有什么稀奇的,你要是长成那样儿,我保证给你介绍一大款,只可惜哪----就算你变了性,也不会有人要你。” 小张“咦”的一声,说道:“陆队,了不得啊,你怎么知道她嫁了个有钱公子?” “我猜的,像她这样的女人,这么年轻就这么有钱,无非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有个大款老爸,要么嫁了个大款老公,还能有什么?” “不错,不错!”小张翘起大拇指称赞道:“她还真是嫁了个有钱的老公,她老公就是马老板的公子,马老板你知道是谁吗?江东集团的老总,你说江东老总的公子,能不有钱吗?” 我没好气地点了一支烟,说道:“就算是江东集团的老总又怎么了?我认识他,他又不认识我,他的公子更是和我扯不上关系,唯一能扯上关系的,就是我住的那个小区,就是他们江东集团旗下龙泉地产公司开发的,说起来,我房子的贷款还没还清哪,他丫的还够黑的,住不起啊,一平米八千起,看来,我这辈子算是当定这房奴了。” “陆队,你这不是拐着弯儿打击我吗?我还住在单位宿舍呢,我和我女朋友都谈了八年了,八年啊,抗日战争都打赢了,我这房子还没着落,女方家里早就在催着我们结婚了,可是你看,没房子我哪敢结婚啊。” “得,说正经事儿吧,笔录做好了没有?” “好了。你看。”小张说着,将手中的笔录递了给我。 我接过笔录,大致的看了一下,只听小张“咦”的一声,说道:“刚才那女的没把照片带走。”说着,往桌上一指,果然,桌上仍放着刚才那女人留下的照片,可能是录完笔录忘记拿了吧,于是我伸手将照片拿了起来,准备和笔录一起锁进抽屉里,等明天那女人再来时,把照片还给她,却不想,我目光稍稍瞥了一眼照片,依稀觉得这照片上的男人似乎在哪里见到过,当下将照片拿在手里,仔细地端祥了起来,小张见我拿着照片发呆,忍不住笑了笑,说道:“我说陆队,看不出来,你还有和普通人不一样的嗜好啊?这照片上的男人,就是那女人的老公,难道你……呵呵……” 我白了他一眼:“去,我血气方刚,像是那种人吗?我只是奇怪,这照片上的男人,似乎在哪里见到过,可怎么一时又想不起来了?” 小张笑道:“这不奇怪,这男人是江东集团龙泉地产的掌门人,经常登报的登电视的,见过有什么奇怪的?” “不是,我确实见到过他,可是不是以前,就在这几天。”我沉吟道,“好像昨天见到过……对,就是昨天,昨天晚上我去酒吧喝闷酒,他曾经搂着一位叫安娜的舞女,从酒吧里出来,对,就是他,没错,他这张小白脸,和照片上一模一样。”说到这里,我突然间想起朱妍对我说过的话,心下大骇,难道这马公子真的失踪了?这么说,朱妍她没有骗我,如果马公子确实失踪了的话,那安娜她就是最大的嫌疑人了?想到这里,我用力一拍桌子,说道:“小张,换上便衣,和我去‘午夜迷情’。” “‘午夜迷情’?那可是酒吧,我不去,要让我女朋友知道我去那种地方,非把我撕了不可。” 我皱眉道:“不去也得去,这是命令,我怀疑,这马公子被人绑架了。” 小张见我一脸严肃,试探着问道:“陆队,不可能吧,一个舞女能绑了他?别看他生得白白净净的,我听说他练过,三五个人应该能够对付,况且我还听说,他的司机,也兼任他的保镖,特种兵出身,应该不可能吧。” 我正色道:“一个舞女自然是绑不了他,他现在失踪了,那就证明,绑匪不止一个人,甚至很有可能是一个团伙,而且马公子的失踪,已经不是第一起了,在他之前,还有好几个。” “不会吧,陆队,那咱们都快一年多没有接到绑票的案子了,如果照你说的,在马公子之前还有类似案件的话,失踪人的家属应该会来报案的,可是一个都没有,除了这马公子的老婆。” 我微微一怔,小张的问题,恰恰又说中了矛盾所在,是啊,如果说朱妍所说的话不假,那么这些人很有可能是被绑票,又或者什么,反正是失踪了,可是为什么这些人的家属并没有来报案呢?思前想后,我仍是理不出个头绪出来,说道:“我也不太确定,这件事说来话长,到了‘午夜迷情’,我再慢慢跟你说。” ps:过年了,实在太忙,抽不出时间,更新不定时.祝大家春节快乐 第七十七章 再会安娜 说到“绑架”,毕竟疑点重重,第一,既然是“绑”,那就是当事人在不愿意的情况下,绑匪采用强制或暴力手段,然而,很明显,那晚这位马公子明显认识安娜,而且专程在“午夜迷情”门口接安娜的,也就是说,不管是安娜跟随马公子离开,又或者马公子跟随安娜离开,他都是愿意的,对方并没有使用暴力,所以这里说成是“绑架”,确实有点夸张了;第二,马公子的老婆并没有接到绑匪的电话,因为绑匪绑架的目的,无非就是钱财,又或者某种利益,可是,马公子失踪了一晚,马公子的老婆并没有接到任何勒索电话,不过也很有可能只是暂时没接到;第三,马公子是接安娜离开酒吧的,之后他们去了哪里,从我所了解的来看,只有三个人知道,一个就是失踪的马公子,一个就是安娜,还有一个人,让我们都给疏忽了,那就是马公子的司机,马公子失踪了,那司机有没有失踪呢?马公子的老婆并没有说。 想到这里,我立时采取了几个方案,说道:“小张,酒吧我和小刘去就好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让你来办!” “陆队,什么事儿,你说。” “如果是绑票的话,那绑匪一定会打电话给马公子的老婆,你现在便和笔录上留下的联系电话,联系这个女人,问一下马公子的司机的情况,然后,你去马公子家,在他家的座机电话和马公子老婆的手机上,都安上微型窃听器,还得加上一个电话追踪器,只要绑匪敢打电话,一定会让他们暴露。” “行,我这就去办。”小张说着,转身正准备离开。 “等等----”我叫住了他,小张回过头,望着我,我道:“把小刘给我叫来。” 毕竟马公子的失踪还并没有证实,是不是被绑架,那也只是推理阶段,所以我决定暂时不要打草惊蛇,先摸一摸这个安娜底再说,我将方案对小刘说了下,我们两人便换上便衣出门了,由于时间尚早,“午夜迷情”里并没有什么客人,三三两两坐着一些情侣,就连吧女也都没有来上班,于是我便点了半打“百威”,然后和小刘边喝边聊,从荒漠古陵,一直聊到南疆奇遇,我们两人都感慨万分。 时间到了晚上八点,此时天色已黑,“午夜迷情”里陆陆续续拥进来许多客人,我知道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无非就是抢占几个位置极佳的地方,便于观看安娜的表演,然而,令我们失望的是,安娜她似乎像是知道我专程等她一样,她依旧没有出现。 突然间,我的肩头被人轻轻拍了一下,我以为是安娜,转过头来,却发现是朱妍,略为失望地说道:“原来是你啊?” 朱妍看了看我身旁的小刘,然后有些不高兴地说道:“是不是因为我不是安娜,而让你失望了吗?”顿了顿,又道:“看来,你真的被那安娜给迷住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去告诉嫣然。” 我汗了一个,忙道:“千万别,我是来办案的。”说到这里,我四下看了看,然后压低声说道:“朱妍,昨天晚上和安娜一起离开的马公子,他老婆今天来报案了,说是他老公失踪了……” 朱妍脸色微微一变,说道:“昨天对你说,你还是不相信,现在相信了吧,和那个安娜接触过的男人,都失踪了。” “那为什么除了这个马公子的老婆来报案以外,其他人的家属都不曾来报案呢?” “这……”朱妍迟疑道,“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其实说是失踪,可能有些夸张了,他们只是不再到‘午夜迷情’而已。” “那你见到过他们吗?” “没有,我白天在学校上课呢,只是晚上才到这里来打工,平日里又怎么会见得到呢?”顿了顿,又道:“好了,我去工作了,有什么事情,你直接问她不就行了。” 朱妍口中所说的“她”,自然是指安娜,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望着我身后不远处,我回头一看,果然,安娜她已经来了,我正待开口询问,朱妍却已经走开了,我低声对小刘说道:“来了,呆会儿我来问,你就在旁边听着就行了。” 安娜今天晚上穿着一袭黑色的、诱惑性感的连衣短裙,将她本来就凸凹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她的一头长发在脑后束成了马尾,粉颈上一条细细的铂金项链在灯光下闪烁着,一手端着一只高脚的意大利水晶杯,杯中有些许干红,而右手则轻轻地托着左手的手肘,那浑圆且又翘到极致的臀部被极具弹性的裙子紧紧的包裹住,露出浑圆修长的大腿。她如一朵黑云般优雅地漂到我身后,朱唇轻启:“嗨----你真的来了?” 我急忙站起身来,淡淡地一笑,说道:“来了。”话音刚落,见小刘魂不守舍地盯着安娜那傲人的胸部,嘴巴大张,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忙轻咳一声,对安娜说道:“他是我的朋友,叫他小刘便可以了。” 安娜一双妙目怔怔地盯着我,却没有去看小刘一眼,眼中流露出失望的神色,轻轻“哦”了一声,说道:“你不介绍一下你自己,怎么反而介绍起你的朋友来了?” 我心里暗道一声“糟糕”,我竟然忘记了我和安娜并不熟识,可是说起来也奇怪,虽然今天我只是第二次见到安娜,却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和她像是一个老朋友一样,听到安娜这么一说,我这才讪讪地说道:“差点儿忘了,我姓陆,你叫我……” 话还没说完,安娜浅浅地抿嘴一笑:“原来是陆老板,幸会,幸会。” 我先是微微一愣,随即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从朱妍口中得知,与安娜接触过并且都神秘失踪的男人,非富即贵,我要说自己是警察,专程来这里调查她的,那很不实际,还会引起安娜的戒心,对案子的深入也极为不利,既然她叫我陆老板,那我便冒充一下大款,先和安娜套套近乎又有何不可?想到这里,我很随意地笑了笑:“你可真客气,安娜小姐。” 安娜略为吃惊地看了看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随即又笑了笑,说道:“看来陆老板挺有心的,这么快便知道我的名字了。” 我脸上一红:“安娜小姐这么出众迷人,在这里又有哪个男人不被你吸引呢?倘若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那不是很奇怪吗?” 安娜吃吃一笑,说道:“陆老板,你说话好幽默呢,呃,既然你有朋友在,那我便不打扰你们了,你们慢慢聊,我还有朋友在等我。”说着,双眼露出一丝狡慧的神色后,不等我说话,便即转身离开。 安娜这一走,小刘马上便问道:“我说陆队,你说要来查案,不会是查这个女人吧?” 我没有说话,仍是望着安娜走到一名男人身旁,两人说说笑笑,似乎谈得很投机,小刘见我没有反应,又问道:“陆队,你干嘛要装老板?你觉得你像吗?”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我就算不像,那也比你好得多,她可是一眼都没有看你,而你却看她看得口水直流,就像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丢咱们警察的脸啊。”顿了顿,我又解释道:“本来我不想装的,可是这女人说不准只有那些有钱有权的大老板接触,万一让她知道我不是大款,她便不理我,这案子该怎么查?” “你可以直接审问啊?” “怎么审?那马公子虽然失踪了,可是失踪还没有二十四小时,立不了案的,再说了,我们并没有什么证据,就算直接去审她,她不说实情我们也没办法,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小刘点点头,说道:“今天也没算白来,见到如此尤物,看来今晚又得做春梦了。”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看来朱妍所说话并不假,我真不应该让你来,昨天晚上,这安娜明明问我今天会不会来?可是现在呢?她见我旁边有朋友,自然不和我接近了,朱妍说她只对单身男子下手,看来今天是没戏了,明天我便单刀赴会,一个人来。” 小刘似乎想到了什么,色眯眯地“嘿嘿”干笑了两声,拍拍我的肩膀:“我说陆队,你想来这里泡妞直说就行了,咱们都是男人,心照不宣也就是了,你这么掩饰又苦呢?”顿了顿,小刘想了想,说道:“陆队,我心里觉得有些不大对劲。” “什么不对劲?” “这个叫安娜的女人,确实是一等一的美女,这我不否认,整个江城的男人,相信也是相同的看法,可是你注意到了没有,这安娜的肤色好像有些不大对劲,苍白得毫无血色可言,就像是……就像是……” “像什么?” “一具僵尸!” 我听完后,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 第七十八章 血腥玛丽 或许小刘不说我还不觉得,他这么一说,我还真是觉得,这安娜虽然如此妩媚动人,可她的脸色真的很白,而且白得不正常,照理来说,我所见到过的女人,脸色不可能白到这种程度的,这确实有些不大对头,然而我相信这安娜也并非是小刘所说的“僵尸”,因为僵尸不可能有体温,而且肌肉是僵硬的,我虽然没有直接触碰过安娜,可是明显感到她说话时,嘴里漂出来的幽香确实带有热气,还有她那高耸极具动感的双峰,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安娜她是一个人,一个有思维、活灵活现的女人,又怎么可能是僵尸呢? 我沉吟道:“像安娜这样跑夜场的舞女,肤色比常人白上一些也是很正常的,她们工作时间一般都是晚上,太阳晒得比常人少,所以肤色也就白了,这没什么好奇怪的。”说到这里,我点了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地道:“不知道为什么,她今天好像是专程来找我,可是因为你在我身旁的关系,她对我有点儿冷若冰霜,要知道,昨天她对我那神情,简值就是火般热情。” “那是因为她的目标是你,因为你有朋友在,所以她才不方便下手。”我身后一个声音冷冷地说道,我转过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朱妍她站在了我身后,我示意她坐下后,这才问道:“你说她的目标是我?她到底想要对我干什么呢?” “谁知道呢?”朱妍微微一耸双肩,说道:“我来这里上班的时候,她便已经在这里当舞女了,其实,我也不怎么了解她,只知道,每天晚上她都会和一个大款单独离开,然后,那大款便再也没有来过‘午情迷情’了。”顿了顿,又道:“昨天和她一同离开的马公子你也看见了,今天并没有出现在这里,而且你们也接到报案了,这马公子确实已经失踪了,我相信,马公子的失踪,和这个安娜有直接的关系。”说到这里,朱妍突然间压低声音,神色有些慌张地说道:“她正看着咱们呢,我看我还是先离开吧。” “你要走?这么快就下班了?” 朱妍摇了摇头,说道:“我有点私事儿,刚请了假。”说完,刚想走,我忙向小刘使了一个眼色,小刘会意,站起身来,说道:“我送你吧,正巧我也有点儿事要去办!” 朱妍想了想,颇为担心地问道:“你一个人在这里,万一安娜她……” 我微微一笑,道:“放心吧,她不会拿我怎么样的。” “好吧,你自己担心。”说着,和小刘一起,离开了“午情迷情”。 他们一走,我端起“百威”呷了一口,然后转过头,寻找安娜的所在,随着我的目光望去,安娜正在大厅一角,优雅地站在那里,端着一杯酒,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而她的对面,站着一位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士,从那中年男士脸上那色眯眯的神情,可以看得出,他此时早已被安娜所吸引了,我看见他的嘴巴不停地说着什么,因为音乐和距离的关系,我不可能听得到他们说什么,不过看得出,他正在想尽一切办法,来博取美人的青睐。 我端着酒,径直地走了过去,而这一过程,安娜的那似有深意的目光始终和我对视着,直到我走到她的面前,露出一个自我感觉很有味道的微笑,用手中的酒瓶,轻轻地碰了一下安娜手中的意大利水晶杯,说道:“安娜小姐,赏脸和我喝一杯吗?” 安娜“噗嗤”一声轻笑后,说道:“我的荣幸。” 我拉起安娜那修长的小手,往我所在的座位走去,我看见那中年男子表现得十分愤怒,甚至对我报以仇视的目光,我想此时的他,一定气得七窍生烟了吧,费尽心思的一番唇舌,却敌不过我的一句话,就连我自己似乎也觉得自己实在有泡妞的天赋,汗一个。 回到座位上,安娜将酒杯放在桌上,然后双手轻轻地托着下颌,怔怔地看着我,突然间,又是一声“咯咯咯”地轻笑,然后目光向那中年男人所在地方望了望,有些俏皮地说道:“喂,我说,当着这么多的男人,你竟然将我拐骗到你的酒桌上,你就不怕引起其他男人对你的仇视吗?” 我镇定地笑了笑,说道:“自从你走进‘午夜迷情’和我打了一个招呼,其他的男人就已经在仇视我了,我又何必再乎再多一些仇视呢?”顿了顿,我又说道:“其实并不是我拐骗你到这里来陪我喝酒,而实际上,是你拐骗了我。”说着,我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整个酒吧,又有谁能够抵挡得住你的魅力呢?” 说完这番话,我都差点为自己那番肉麻而呕吐,就在胃里一阵阵痉挛下,我看到安娜她先是“咯咯咯”地娇笑,笑得花枝乱颤,继而脸上一红,低下头去。 任何美女都需要男人的恭维的,就连如此出众的安娜也不例外,起码,她笑了,嘴角边露出浅浅的酒窝,在闪烁的灯光下,显得如此迷人。 我向waiter要了一支钢化玻璃杯,然后将“百威”缓缓地倒入其中,递了给她,心想一个女人喝啤酒,像咱男人似的“对瓶吹”不太好,至少不太雅观,所以才替她倒了酒,谁知道,当我将啤酒递了过去给她时,她微微一笑,轻轻地用手一挡,指了指她那支意大利水晶杯,说道:“今晚我没有表演,不喝啤酒了,喝这个!” “红酒?”我会意地笑了笑,都说红酒养颜,看来一点儿不假,美女都是喝红酒的专家,尤其像安娜这样的美女,一张粉颊被红酒的酒气一蒸,更显得娇艳欲滴了。 “不,这不是红酒。”安娜很认真的摇了摇头,一字一句地说道:“这是血--腥--玛--丽----” 众所周知,“血腥玛丽”在西方是一个十分流行的词汇,它的流行来自于一种鸡尾酒,这种鸡尾酒由伏特加、番茄汁、柠檬片、芹菜根混合而制成,鲜红的蕃茄汁看起来很像鲜血,故而以此命名,不过,除了鸡尾酒外,“血腥玛丽”还有一种含义,它原指一个鬼魂的名字,也是西方的一种常见通灵游戏,很受外国少女的欢迎,但其带来的后果,却令人毛骨悚然,我虽然不太相信这些所谓的“碟仙”、“笔仙”、“血腥玛丽”之类的通灵游戏,不过我还是对这些事物挺感兴趣的,“血腥玛丽”的玩法我也略知一、二。 首先,独自一个人进入浴室,切记,千万不要带其他人进去,然后,关上门和电灯,面对着镜子,在你和镜子之间点上一根蜡烛,又或者在镜子两边各点一根蜡烛,然后闭上双眼,集中精神,在心里默念“bloodymarry”三遍,完成以上步骤以后,没有人会知道你的后果会怎样,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喂----你在想什么?”安娜笑靥如花地望着我,将手中的意大利水晶杯,递到我面前,“你,要不要喝一口试试?” “好啊!”我尴尬地笑了笑,从她的手中接过这杯“血腥玛丽”,正要仰头饮下时,我突然间闻到了股淡淡的血腥味儿,而这味道,似乎来自于手中的这杯“血腥玛丽”,再看安娜时,她的笑容,似乎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那时,我后背心不由地起了一身的冷汗…… 祝大家春节快乐! 第七十九章 伯爵夫人 我端着酒杯的手在空中只是稍稍地停留了几秒种,但仅仅这几秒钟的犹豫,已经让安娜察觉出来了,她吃吃一笑,说道:“怎么不喝?是不是因为这酒的颜色像鲜血?” 安娜一句话,便说中了我心里的顾虑,当下我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揉了揉太阳穴,佯装笑了笑,说道:“是啊,我有些晕血。” “既然这样,那就不勉强你了。”说着,安娜从我手中接过酒杯,轻轻地抿了一小口,然后目光落在了杯中那鲜红色的液体上,凝视了许久,才说道:“你知道血腥玛丽的历史由来么?” 安娜说这话的时候,那神情,就像是回忆起一桩往事儿一样,我还没有回答她,她便自顾着说下去:“传说中,欧洲有四大鬼宅,其中最出名的一座,便坐落在布达佩斯的郊外。这是一座中世纪欧洲的古堡,这古堡的主人,便是艳倾一时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见注1) “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我只知道血腥玛丽是一种鸡尾酒和一种外国的通灵游戏,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名字,还是头一次听说。 安娜看了我一眼,说道:“她是一个艳惊全欧洲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为她决斗而死的青年贵族超过了一百多个,如果算上那些没死的,只怕多不胜数了。” 我忍不住“哈哈”笑了几声,说道:“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咱中国古代有四大绝色佳人,四大绝色名妓,也没她这么夸张。” “四大绝色佳人?是哪四个?” “这你都不知道?四大绝色佳人不就是指西施、貂蝉、昭君和杨玉环杨贵妃嘛,前三个我还认同,这杨贵妃嘛,那时候以肥为美,审美观和现在不同,就她那身材,我想好不到哪里去。” “那四大绝色名妓呢?” “李诗诗、苏小小、董小婉和陈圆圆。就拿陈圆圆来说吧,为他决斗人,也就只有两个,李自成和吴三桂,有一首诗里不是提到嘛,冲冠一怒为红颜,不就是指这件事儿吗?” 安娜浅浅地一笑,说道:“真正的美女,是能够倾城倾国的,别说是为了一个女人去决斗,就算是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一个国家,历史上还少吗?夏桀不是因为妹喜而亡国吗?商纣不是因为妲己而失去天下吗?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有这么多人为她决斗而死,那也不算很夸张,更夸张的是,在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六十岁那年,还有两名浪漫的青年诗人,因为得不到她的垂青而举剑自杀……” “不是吧,六十岁了,还有青年诗人为她自杀?这么夸张?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就算再怎么有魅力,也不可能吧,六十岁了,就算她再怎么漂亮,那也是一脚踏进棺材里的人了。” “不,你错了,六十岁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她的容貌和她十八岁时一模一样,丝毫没有变老,甚至更加有女人的魅力。” “什……你说什么?六十岁依旧保持着十八岁的容貌,没有丝毫变老?”听了安娜一番话后,我吃惊的程度,无异于一个我暗恋许久的漂亮女人突然间对我说她是泰国人妖。 安娜见我吃惊的样子,笑道:“怎么?你还是不相信?你是不是觉得,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能让那些青年贵族如此疯狂?” “是啊!” “根据历史记载,在一次李.克斯特伯爵举行的盛大晚宴上,她一身飘逸长裙,出现在众人眼前。黑色长发在空中飘舞,两颗宝石般的碧眸蕴涵着摄人心魄的光芒,火红色长裙就像流动的烈焰一样,包裹着她白玉似的修长身躯,整个人宛如一团移动的火之精灵。她的美丽,保持了整整五十年,直到她七十岁被愤怒的人们活活烧死时,她依旧保持着青春。” 听到这里,我心中一凛,安娜用了“愤怒”这个词,说明了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是什么善类,否则又怎么会引起众怒呢?不等我问,安娜解释道:“她保持青春美丽的方法,实在令人恐怖万分,她每天都要用鲜血沐浴,而这种鲜血,只能是纯洁处女的鲜血,因为她相信,只有浸泡在她们那纯洁的鲜血中,才能不断地吸取其中的精华,使自己容颜不老,每一次沐浴前,她还要喝下半升左右的鲜血,这种方法称之为‘内洗’,也是让身体里的五脏器官吸收处女鲜血的精华。由于长时间地饮用鲜血和用鲜血沐浴,使得李.克斯特伯爵夫人身上,也带有一股血腥味儿,然而她却从来不用香水掩盖,顺其自然,本身就绝美无伦的她,加上血腥味儿的搭配,竟然产生了一种无可言喻的妖魅诱惑之力,使得无数地青年贵族为之而倾倒。一时之间,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美名远播整个欧洲大陆,就连法国皇帝路易十四,也不远万里来寻找她,最终拜倒在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石榴裙下。” 说到这里,安娜一双妙目幽幽地望着不远处,像是回忆着往事,更像是在憧憬着当年李.克斯特伯爵夫人迷倒万人时的情形。 听完安娜的讲述,我不禁联想到适才我端着那杯“血腥玛丽”时,闻到的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儿,和安娜本身那妖艳万状的神态,心里不由地“咯噔”了一下,寻思道:“她为什么会和我讲述‘血腥玛丽’的历史由来?难道她也像上一起案件中的陈阿四一样,被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灵魂附了体?” 想到这里,我小心地问道:“你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 安娜微微一怔,随即“咯咯咯”地娇笑几声,说道:“陆老板,你可真逗,我怎么可能会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她早就死去几百年了。” “那后来呢?”听到安娜她否认自己并不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我心中的石头放下了大半,接着又追问道:“那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每天都要用处女鲜血沐浴,那岂不是要杀害多少人?” “据说她保持青春这五十年里,总共有两千八百名少女被杀害,后来大革命爆发,愤怒的人们便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活活烧死在她的浴室里,从此,那间中世纪古堡便成了凶宅,每逢月圆之夜,古堡里就会传出一阵阵如海潮般幽怨的恸哭,仿佛是千鬼夜哭,万魂哀鸣,连十里之外布达佩斯的居民都能听见。他们不堪其扰,请来了神甫,术士驱魂作法,结果连梵蒂冈和耶路撒冷的大师们都无能为力。最后,教皇无奈,只能将这块地方列为禁地,禁止凡人出入。(见注2)” 我露出一个古怪的神情,之所以用“古怪”一词,那是因为我实在不知道当时心里是什么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地神秘,安娜这样神秘,她和我讲述“血腥玛丽”的历史由来,更加显得神秘,那些和安娜在一起而莫名失踪的人,更加神秘,我打了一个哈哈,说道:“听起来,‘血腥玛丽’竟然有如此恐怖的传说。” “不,不是恐怖,其实,这是一个凄美的传说。”安娜否定了我的话,我用一双狐疑的眼神望着她,她便解释道:“虽然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如此勾人魂魄,令无数男人竞折腰,其实,她是一个很凄苦的女人,她从来没有爱上过任何一位向她献媚的英俊绅士,因为他一直都在等待自己的爱人在出现的那天,但很可惜,直到她被活活烧死的那一天,她所深爱的男人,一直都没有出现过。”说到这里,安娜的神情也变得十分凄楚,双眼红红的,惋若好像就是在讲述她自己的往事一样。 原来,在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十八岁那年的时候,有个年轻男子来到古堡,当时这位男士穿着华丽的外套,只身一人说是外出打猎经过这里觉得口渴想来借杯水喝,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仅给他水喝,还因此爱上了这位长相英俊,谈吐优雅的男士。并且还说服他在府上小住。可是让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明白的是,这位年轻的绅士始终不愿告诉她自己的名字。但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仍然想尽办法让他能在古堡的这些日子里开心快乐。 五天后,这位年轻的男子告诉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他要离开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非常的难过,流着眼泪像绅士告白,听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真情流露,绅士依然执意要走,但是在出门之情,这位年轻的男子给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一个深情地吻,并且告诉她,也许有天他会回来找她,希望那时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依然如现在一样美丽动人。 绅士走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漫漫的思念中逐渐消沉下去,从小看着她长大的女管家不想看见这样的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于是带着她去见了当地的神甫,希望能帮她找到那个男人,可是连神甫都没有办法,因为根本找不到这个人,所以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郁郁中病倒在床上,女管家看着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脸色越来越苍白,非常担心,直到有天不知从那里听到少女的血可以让人精神振作恢复美貌,于是女管家杀死了家里最年轻的女仆,把她的鲜血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饮用,并且用它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擦洗身子,就这样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人也变得越来越美丽。可是女管家却发现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从此迷恋上了血腥味,并且为了让自己能等到那个心爱的男人时依旧年轻貌美,她开始每天用少女的鲜血淋浴,而女管家者为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不停的寻觅着年轻貌美的少女,已备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需要的时候用。 在这之后,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每晚都会在自己的古堡里举办舞会,邀请各个国家的绅士们,为的就是希望有天能再见到自己的爱人,不过可惜的是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在大革命爆发后被人们活活地烧死在自己的浴室里时,依然没有等到那个她想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的男人。 我万万没有想到,“血腥玛丽”的背后,竟然还有这么一段凄美的传说,虽然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遭遇很值得人同情,可是比起那些被她杀死的少女们来说,她所做的这一切,实在太过惨忍了,以至于我听完安娜的叙述,仍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到了这一步,我不得不坦率自己的身份,我想直接问安娜那马公子的下落会好一些,当下轻轻咳了一声,问道:“安娜小姐,其实我并不是做生意的,也不是什么大款,你也别叫我陆老板了,其实我真正的身份是……” 就在这时,安娜伸出右手,冰凉却带有丝血腥味儿的食指轻轻地按在了我嘴唇上:“嘘----你别说出来,其实我是知道的,你叫陆轩,是江城刑警队的队长,是吗?” 我点了点头,正要开口询问,却不想安娜似乎早已洞察我的心思,说道:“其实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说昨天和我一起离开‘午情迷情’的男人,现在在哪里,是吗?” 我再一次点点头,在这一点,我不得不佩服安娜的聪慧,不过这也是让我很担心的一点,她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并不重要,也不奇怪,自从破了陈阿四的案子后,我的名字满城皆知,安娜就算知道了我的名字,这也是意料中的事情,可是她明明知道我是警察,却仍旧执意地来接近我,这其间一定还别有深意。 这时,安娜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鲜红的“血腥玛丽”,然后对我笑了笑,说道:“你能像那个吻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男人一样,也吻我一下吗?” 面对着如此荒唐的要求,我自然是肯答应的,可是,偏偏我和安娜面对面坐得这么近,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极妖媚的气息不时地钻进了我鼻子,顿时,我意乱情迷,安娜的呼吸显然急促起来,她有些期待,甚至有些渴望地望着我,双眼中绽放出来的光芒,使我心里的防线,一点一点的坍塌。 “只要你吻了我,一切你就知道了。”安娜那极富诱惑的声音在对我说。 我大脑霎时一片空白,仅有的意识还在不停地对我说:我是一名刑警,我不能这样,我有深爱着我的嫣然,还有王娇,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和安娜发生这种行为。 安娜见我始终不肯吻她,显得有些不高兴,噘起小嘴,说道:“整个‘午情迷情’的男人,又有哪一个不想亲近我,亲吻我的,唯独只有你会犹豫。”说着,修长的双臂一张,紧紧地搂住我的头颈,在我双唇上深深一吻。 我脑袋顿时“嗡”的一声后,再也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觉得安娜的双唇柔软,幽香扑鼻,其中还夹杂着淡淡地一抹血腥味儿,然而这股淡淡血腥味儿不仅没有使我将她推开,反而使我更加意乱情迷,就在我体内的欲火被安娜这个小妖精撩起来的时候,突然间,我上唇一阵剧痛,紧接着,安娜用力地将我推开,向“午夜迷情”的门口奔去,她奔走到门口时,停下了脚步,但却不回头,大声说道:“如果你还想见我,明天记得来看我的表演。”说罢,头也不回地奔出了“午情迷情”,消失在夜色之中。 半晌,我这才回过神来,轻轻地抚摸了一下我的上嘴唇,刚才那阵剧痛,是安娜用力咬破我的上唇所致,而我的嘴里,也回荡着淡淡的血腥味儿,我也分不清楚这血腥味儿究竟是来自于我的鲜血,还是安娜的嘴里,总之,这股血腥味经久不散。突然间,我斜眼一瞥,见桌上还有半杯红得醒目的“血腥玛丽”,那鲜红的颜色,竟然是那么刺眼…… ********************************************************* 注1:“血腥玛丽”的起源有很多种版本,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版本比较流行,其中还有一个比较流行的说法是:英国都铎王朝的暴君玛丽一世,以下是玛丽一世的版本: 玛丽一世(1553~1558年在位)成长于欧洲宗教改革的汹涌大潮之中,其时英国也成为天主教和新教进行殊死搏杀的场所。她的母亲凯瑟琳是一位笃信天主教的西班牙公主,而她的父亲亨利八世为了达到与她母亲离婚的目的,不惜背叛天主教,与罗马教皇决裂,并在国内扶持新教,迫害天主教徒。也许由于上述的成长过程,也许源于她本人古板、固执的性格,她成为了一个死硬的天主教徒,并对新教有着刻骨的仇恨。成年后,她因为拒绝改信新教而几乎被亨利八世推上叛国的审判台,后来又与当时天主教世界的捍卫者----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结婚。登上王位后,她立即宣布恢复天主教,并对新教徒采取了高压政策,屠杀其中的激进分子,在她统治5年中,有300余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包括那个敢于宣布她父母的婚姻为无效、她为私生女的克兰默大主教等,而被迫流亡国外的新教徒则不计其数。她终于以其暴行获得了英国人民对其“血腥玛丽”的称谓。她病死时,据说整个伦敦响起了欢庆的钟声,即位的就是她的妹妹、后来成为一代名君的伊丽莎白一世。(顺便说一下,如果一个中国皇帝只处死了300余人的话,那他绝对算不上是一个暴君,因为在中国“天子一怒,伏尸百万,血流成河”,像朱元璋每兴一次大狱就要处死上万人,仍改变不了他被认为是一个英明君主。但在欧洲标准不同,处死几百人就已经是骇人听闻的了。) 还有一个版本是:一个叫伊丽莎白.巴利特的,diablo里的女伯爵说的就是她,黑暗馆里反复提到她的名字.还有discovery频道里的专题片也提到了这一点。这里便不多说了,大家有兴趣可以上网去查查,至于哪个版本最贴近事实,老龙也不知道,只不过情节需要,故选用了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版本。李.克斯特伯爵夫人是18世纪匈牙利人。 注2:迄今为止,在布达佩斯的郊外,这幢古堡依然贴着教皇的封印。离它不远处,当地政府写了块牌子:游人勿进。 ********************************************************** ps:附“血腥玛丽”鸡尾酒配方:) 材料:伏特加45ml,蕃茄汁20ml,半月形柠檬片1片,芹菜根1根 用具:拌长匙、平底杯 做法: 1.将冰块倒入杯中,倒入伏特加。 2.把多于伏特加2~3倍的冰冷果汁倒入杯中,轻轻搅匀。 3.以柠檬做装饰,附上一根芹菜。 第八十章 朱妍 当我将安娜留下的半杯“血腥玛丽”交到王娇手中时,王娇的注意力并没有被那半杯“血腥玛丽”所吸引,而是被我的上唇的齿痕所吸引,她怔怔地盯着我的上唇,看了足足有三分钟,然后才醋意十足地说道:“我说你这上唇上的齿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我心下大窘,这王娇观察力确实细致入微,我虽然已经尽力掩饰了,可还是没有瞒过去,而我自己也知道王娇她心里是喜欢我的,只不过嘴上没有说出来而已,尽管她没有言明,可被她看见我上唇这一小排细细的齿痕,这无形中对她又是一种伤害。当下我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这……” “理由想出来没有?”王娇丝毫不给我喘息的机会。 “还没有,正在想!”我一时情急便脱口而出。 “你……”王娇气得小脸都白了,“陆大警官,陆大队长,我昨天晚上去你家找你,可是你没在,我以为你去学校看望嫣然,却不想我到了嫣然那里,也没有你的影子,说吧,你该怎么解释?” 我汗了一个,忙道:“我去办案了。” “办案?”王娇愠道,“看看你的嘴唇,昨晚你和哪个女人私混?你一个堂堂刑警,成什么样子?”说到这里,王娇气得身体都发抖了。 我知道和安娜的事情实在是百口莫辩,当下也不多说,只道:“真的是办案,你爱信不信。”顿了顿,说道:“快帮我看看,这只意大利水晶杯里装的是什么?” “意大利水晶杯?陆大警官,是不是和哪个美貌少妇勾搭在一起了,这么贵重的杯子,你居然搞得到?” 我瞪了她一眼,说道:“现在说正经事儿,谁和你嘻嘻哈哈的。” 王娇见我发了火,当下不再多说,只是冲我吐了吐舌头,然后仔细地端详起那杯里的红血液体,然后她用手轻轻地对着杯口扇了扇,皱眉道:“这不是酒啊,是血。” “血?”果然不出我所料,不过这还远远不够,当下我又道:“是不是人血?” “人血?”王娇大吃一惊,然后摇了摇头,道:“这得等我去化验一下。”说完,她便拿着杯子走进了检验室,而我则回到了办公室里等待着结果。 谁知道才过了一会儿,昨天来报案的马公子的老婆,被小张带了进来。她这么一来,我便知道,马公子仍未与她取得联系,而且马公子的失踪已经超过了二十四小时,可以立案了。 “陆警官,我老公已经失踪了二十四小时以上了,他还没和我联系,打电话是关机,他也没有在公司,您看是不是可以……” 我点了点头,抽出一张表格,让她填写,然后问道:“那你老公的司机呢?” “司机是回公司了,可是他说,当晚他和我老公去一家叫‘午情迷情’的酒吧里,陪客人喝酒,后来走的时候,我老公便让他单独打车回去了,后来的事情,他并不知情。” 我听完以后,肚里暗道:“你老公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又怎么会让别人知道?”不过这马公子的老婆看上去焦急得不得了,我便没有说破,只道:“那有没有人和你联系过?” “这倒没有,按理说如果我老公是被绑架的,绑匪应该会来电话的。” “嗯。”我点了点头,又道:“放心吧,只要有绑匪打电话和你联系,我们会在三十秒内锁定电话来源的,接下来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安心回家等待,一有结果,我们便会马上通知你。” 正说话间,王娇走了进来,说道:“陆队,检验过了,那酒杯里所盛的液体真的就是人血。” “什么?”我吃了一惊,蓦地站起身来,道:“真的是人血?你确定?” 王娇用力地点了点头。 “既然是血,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并不凝固?” “我想这血液里有某种物质,阻止了血小板的凝固,不过具体是什么物质,还需要进一步的化验。” “这不是你想就行的,我要确定的答案。” “好的,不过时间会要长一些,最快也得三天后才能知道答案。”说完,王娇转身便走。 我突然间想到了一个问题,说道:“你先等等----”然后转头对马公子的老婆说道:“你老公是什么血型?” 马公子的老婆脸色大变,指着王娇手中那半杯鲜血,颤声道:“你……你是说,这是我老公的血?” 我摇了摇头,说道:“你别担心,我只是随口问一问,况且这血型就算和你老公的血型一样,那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马公子的老婆想了想,说道:“没有,不过,在前几天,我老公他在切菜时,不小心被刀子割破了手指,贴过创可贴,撕下来的创可贴现在还在家里的的垃圾桶里,不知道有没有用?” “有。”王娇接口道,“可以做dna鉴定。” “那好,王娇,你就和她回家拿一下。”我说道。 “不,不,不,还是我送过来吧,你们事情这么多,哪能让你们跑来跑去。”马公子的老婆说着,转身走了出去。 等他们都离开后,我便开始对马公子失踪案进行了初步分析。从目前来看,这起失踪案疑点重重,第一个疑点,安娜她是知道我真实身份的,而这些失踪的人,都是在与安娜进行过接触后而失踪的,可疑的是,安娜既然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为什么她还要来接近我?换作其他的人,躲开我还唯恐不及。第二个疑点,安娜昨天晚上突然间吻了我,还将我的上唇咬破,并且对我说,我吻了她便明白了一切,可是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笨的原因,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安娜的那只意大利水晶杯是故意留下的,按照常理,如果这些失踪的人,都是安娜做的话,那证明安娜绝对是一个心思缜密的,要不然,这些人的连续失踪,早已轰动整个江城了,所以她不可能会将盛有人血的意大利水晶杯留下,所以从这一点来看,这半杯鲜血是安娜故意留下来的;第三个疑点,安娜将“血腥玛丽”的历史由来,和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故事说给我听,一定有其深意,似乎她在给我某种提示,可是她究竟在提示着什么呢? 思前想后,我仍是一头雾水,突然间,我灵机一动,那个朱妍不是说她和嫣然是同学吗?从她对我所说的一切来看,她似乎是知道些什么,反正案件现在一筹莫展,我下午还不如去江城师大去找她,顺便再看一看嫣然,说起嫣然,我心里实在对她有些愧疚,当然,这不是因为安娜亲了我的关系,她万里迢迢从云南跟着我来到江城,虽然当初我确实有心让她学一点知识,走出那封闭的阿夏克族,可是她到江城来读书后,我却一直忙于工作,甚至都没有去学校里看过她一次。想到这里,我便对小张说道:“我下午出去一趟,这里就交给你了,有什么事情给我电话。” 江城师大离刑警队并不算很远,二十分钟后,我驱车到达了目的地,问了门口的保安,很快便找到了嫣然所在的教室,由于她们正在上课,我便在门口等着,透过教师的窗户,我看到了嫣然那张怡静的脸庞,微微露出笑意,正在聚精会神地听着讲师讲话,那种掩饰不住对知识的渴望,让我不由地心中一动,暗想当初所做出来的决定是多么正确。不多时,下课铃响,嫣然走出了教室,显然她在思考着什么,并没有看见我,我叫了一声“嫣然”,她停下脚步,回头一看,见我站在她的身后,她显得很是惊喜,轻呼一声“陆家阿哥”,便扑到我怀里,引来了周围同学那羡慕的眼神。 我尴尬地笑了笑,将她从怀里轻轻推开,嫣然喜道:“陆家阿哥,你不是很忙吗?怎么会有空来看我?我还说等星期六没课,去你哪里,给你弄点好吃的,你看你,每天都忙着工作,人都瘦了很多。”说着,眼中流露出怜惜的神色,我笑了笑,说道:“今天下空有点事儿,顺便来看看你,怎么样,学习跟得上吗?” “嗯!”嫣然很用力地点点头,说道:“有点吃力,不过我的班主任听说我是从边疆地区来的,基础实在差得不得了,就每天帮我补课,还勉强跟得上大家。”说着,嫣然笑靥如花地道,“陆家阿哥,走,我带你到处逛逛,学校里有个人工湖,景色可好了。”说着,一只小手伸了过来,很自然地牵住了我的手。 “不了,嫣然,等有空吧,一会儿队里还有事情,等这个案子完了,我带你到处去逛逛,开开眼界,好不好?” “哦。”嫣然有些委屈地点了点头,问道:“陆家阿哥,那你还有什么事情?” “对了,你班里是不是有个叫朱妍的女生,你带我去见她。” “朱妍?没有这个人啊!”嫣然很坦然地回答道。 “不是吧?你好好想想,她说她跟你是一个班的,也是中文系大一的,她说她还认识你呢。”我有些诧异地说道。 “朱妍……朱妍……朱……陆家阿哥,中文系有好几个专业,我学的是汉语言文学,或许你说的那个朱妍是学别的专业的,你别急,我帮你问问同学,你在这里等我一下。”说着,嫣然又回到了教室,过了一会儿,她面带失望地走了出来,摇了摇头,说道:“我那些同学也不知道有这个人。” 我一下子从心里凉到了脚底,嫣然是不会对我说谎的,她说没有这个人,那就真的没有这个人了,可是为什么朱妍她会对嫣然的事情这么了解呢?她为什么又要对我说谎,说她是嫣然的同学呢?马公子的失踪还是一头雾水,现在这个朱妍的身份又变得可疑起来,我有些失望地说道:“既然没有,那就算了,也没什么大事儿。” 这时,嫣然跑见旁边的教室走出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说道:“陆家阿哥,你等等,我帮你问一下。”说着,走上前去,对那男人说道:“系主任,我想问您一个事儿,咱们中文系,有没有一个叫朱妍的人?” 那系主人沉吟道:“有这么一个人。” 我大喜,希望又一次光顾了我,我忍不住走上前去,亮出了我的警官证,对那个系主任说道:“我有点事情想要问她,您能不能带我去见见她。” 那系主任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嫣然,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说道:“对不起,我办不到。” 我强忍着心头的一股怒火,说道:“系主任,我是来办案的,希望您能合作一些。” 那系主任苦笑道:“警察先生,并不是我不合作,也不是我不想帮你,那个叫朱妍学生,是参加成人高考考进来的,读的是夜大,白天又没有课,你让我怎么带你去见她?” 我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那朱妍可是因为不太好意思说自己是夜校生,所以骗了我,不过好在她真的是江城师大的学生,那也算不上骗,只要她在这里读书,我要找她,也挺容易的。 想到这里,我伸出一只手来,和系主任握了握,道了一声“谢谢”,正准备带嫣然出去吃点儿东西的时候,那系主任又说道:“不过,那个叫朱妍的学生,我觉得很怪。” 我奇道:“她怎么怪了?是脾气怪吗?” “那倒不是,才开学没多久,发生了一件事情,不过我也是听人说的,有一天晚上放了学,朱妍回家的路上,好像被人给绑架了,一个多星期都没有来上课,当时学校里都不知道这件事情,还以为她家里出了什么事儿,后来,她的班主任便打电话去她家里,却得知朱妍她根本就没有回去过。” “那为什么不报警呢?” “学校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正准备第二天报警的时候,可当天朱妍便又回到了学校,所以这件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不过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朱妍回来后,性情大变,以前很活泼的她,变得好像不大愿意和同学们来往了,以前她从不旷课,学习成绩十分优秀,而现在几乎都不来学校了……唉……”系主任说着,不由地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真不忍心看着这么一个好学生就这么废了,你要找她,只怕不大容易,她经常都不来上课的。” 我自信地笑了笑,说道:“放心吧,我有办法找到她。” 第八十一章 马公子的下落 从学校回警队的路上,我一直犹豫着今天晚上要不要去“午夜迷情”,从常理上来讲,马公子的案子一直悬着,我无论如何都应该再去“午情迷情”找安娜问个清楚明白,可是,以目前的形势分析,我就算去了,也未必能够从安娜嘴里问出些什么,而朱妍似乎知道一些内情,可是她却偏偏不说,从系主任口中得知,朱妍曾经也失踪过,如果朱妍的失踪和马公子的失踪属同一性质的话,那么这一连串的失踪案,就有了新的方向,因为失踪的人不全都是男性,而是男女都有,那么安娜的嫌疑就要轻上一些,不过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这是一起团伙做案,除了将安娜定为嫌疑人外,还有其他的嫌疑人,那会是谁呢?为什么一直都没有浮出水面?更重要的一点,系主任说朱妍失踪了一个多星期回来后,性情大变,究竟在她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儿,会导致她性情大变呢?强奸?虐待?凌辱?而这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她又是怎么过来的呢?怎么逃离虎口的呢? 这一连串的莫名失踪案,就像一团乱麻,想要理清楚这一切,必须找一个线头,但很明显的是,这团乱麻有两个线头,一个就是安娜,只要王娇检验结果证实那意大利水晶杯里的鲜血就是马公子的血,那么我便可以申报上级,直接对安娜进行抓捕突审,而另一个线头就是朱妍,虽然我不敢说朱妍的失踪和马公子的失踪是同一系列的失踪案,但在我心里,隐隐觉得,这两者之间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联系。 思量再三,我还是决定去找“午情迷情”,不过这一次去的重点,放在了朱妍身上。 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便独自一人驱车前往“午情迷情”。 江城人都喜欢夜生活,“午情迷情”也当之不愧为江城最大最火的夜场,天空的夜幕刚刚挂上,繁星璀璨地闪耀在夜空时,“午情迷情”门口早已是灯火辉煌、车水马龙,我刚将车子停好,便看见门口俏立着一个女人,从那妙曼的身段来看,除了安娜,还会有谁? 我点上一支烟,若无其事地走到她面前,微微笑道:“安娜小姐,这么早便来了?怎么不进去跳舞呢?要知道,里面多少男人在等着你那优美的舞姿呢。” 安娜面无表情地看了看我,说道:“我在这里等人。” 我微微一怔,安娜今天的神色有些不大对劲,从她说话的语气,似乎有点想拒我于千里之外的感觉,我原以为她是为了昨天我没有主动去吻她而生气,当下我也没有太在意,随口说道:“等谁啊?这一次,又是哪一位达官子弟呢?” “我等你。” “等我?等我干什么?”我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也是“咯噔”了一下,昨天晚上安娜临走时对我的神情,和今天见到我时对我的神色,前后判若两人,这其中是不是有点古怪?不过我也没有多想,说道:“等我什么事儿?” 安娜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小巧而又性感的双唇动了动,似乎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可是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我只好尴尬地点了点头,说道:“你不想说,那就算了,我进去喝酒了。”说罢,我抬起腿来,正准备走进“午夜迷情”的时候,安娜却张开双臂,将我拦住,一字一句地道:“你不能进去。” 我冷笑一声,说道:“笑话,这酒吧又不是你开的,为什么我不能进去?” 安娜用力咬着下唇,犹豫了一下,然后轻叹一声,说道:“我不让你进去,那是为了你好。”顿了顿,又道:“好吧,既然你执意如此,那你便进去吧,我也不拦你,祝你好运。”说着,安娜不再理会我,转身径直走了进去。 我呆了一呆,她最后那句“祝你好运”是什么意思?难道她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又或者有什么事情对我不利?想了想,没什么头绪,我只好大步走进了“午夜迷情”。 “午夜迷情”里热闹非凡,三名穿着暴露撩人的女郎正在台上不停地向酒客们展示着她们那令人喷血的身段,我环视了一下四周,没有看见安娜,在吧柜一角,我却看见了朱妍,朱妍面前坐着一名男子,两人似乎在谈着什么,谈得很投机,就连我走到她的身旁,她都没有注意到,直到我喊了她一声,她这才抬起头来,看见是我,会意地笑了笑,然后轻咳一声,对那男子说道:“那就这样吧。” 那名男子站起身来,扭头便走,借着闪耀的灯光,我瞥了他一眼,他低着头,长长的头发几乎遮住了半张脸,我没有能够看清楚他的样貌,不过看到了他的脸色,和安娜一样,几乎也没什么血色,给人一种很冰冷的感觉,他匆匆地离去,甚至都不看我一眼。 朱妍见那男子走远后,便笑对我笑道:“陆大警官,你又来了?是来喝酒呢?还是来找安娜?” “喝酒!”我应了一声,然后在朱妍面前的高脚凳上坐了下来,又道:“先来一打‘百威’吧。” “好的,你稍等。”朱妍说着,转头对一旁的“百威小姐”说了几句,那名小姐转身离开,过了一会儿,一打“百威”已放在了桌上。我拿起一瓶,喝了一口,然后对朱妍说道:“今天我到江城师大找过你。” “哦。”朱妍随口应了一声,看得出,她的神色有些不大自然,“有什么事儿吗?” “没什么,只不过是想找你了解一下安娜的情况。” 朱妍一扬秀眉,说道:“想了解什么呢?我知道的可都告诉你了。”顿了顿,见有眼中流露出一丝的不相信,又抿嘴一笑,道:“所有这些失踪的人,都和安娜有关,那位马公子的失踪,你是亲眼所见,难道你就不怀疑她吗?还是我们的陆大警官,被安娜这个小妖精给迷住了?” 我脸上一红,说道:“那倒不是,只不过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安娜便是这一系列失踪案的主谋。” “证据?那杯‘血腥玛丽’不是最好的证据吗?” 我微微一怔,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的?那天你不是因为有事情先走了吗?” “啊……我,我……我是听同事们说的。”朱妍神色有些慌张。 “同事?那我能不能见一见你的同事呢?” “这……”朱妍看似在犹豫,其实我已猜到,她此时是在找推却的理由。 果然,朱妍自嘲地笑了笑,道:“其实也不是我的同事了,是我的老板,喏,就是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男人,是他对我说的。” “他?便是‘午情迷情’的老板?”我有些诧异地问道。 “是啊,你也看到了,他已经走了。” 我心念微动,问道:“那你知道那杯‘血腥玛丽’是什么吗?” 朱妍瞥瞥嘴,道:“那还用说,肯定是马公子的血。” “你的意思是说,马公子已经遇害了?” “我可没这么说,这可是你说的,我只知道他失踪了,失踪前最后一个接触的人便是安娜,有什么事情,你可以直接问安娜啊,又何必来问我。”朱妍有些不以为然地说着,看了看我,又道:“好了,陆警官,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你到那边喝酒成吗?别占着位置,我可要陪其他客人喝酒的。” “我不就是你的客人吗?”我笑道。 “那你付我多少小费?” 我想了想,说道:“那好,最后还有一个问题问你,你明明是夜校生,为什么你要骗我说和嫣然是同学?还有,我听那个中文系的系主任说,你曾经被人绑架,一个多星期才毫发无伤地回来,回来以后,你性情大变,我想问一下,你是怎么从绑匪手中逃出来的?这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你又是怎么过来的?” 朱妍脸色大变,“嚯”的一下站起身来,然后又想了想,可能是觉得自己的反应太大,又坐了下来,一只手伸了过来,轻轻地按在了我的手背上,柔声道:“陆大警官,你是不是暗恋我呀?你私下查户口似的查我的老底,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对我有所‘图谋’呢?” 我脸上一红,没有回答她,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 朱妍见我不说话,又腻声道:“好吧,今晚你送我回家,我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你,怎么样?这可是交易哦,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店儿了。”说着,站起身来,略显慵懒地伸了伸双臂,说道:“我不妨碍你喝酒看舞了,我有点事情先行离开一下。”说完,极其暧昧地看了我一眼后,转身离开。 朱妍的突然离开,显得有些惊慌失措,加上前番她对我的态度突然转变,我心里产生了一个疑团,她突然间提出让我送她回家,一定有着其他的目的,而且绝对不会是一夜情这么简单,而且,她明明知道我现在对马公子的失踪案一筹莫展,却以这个为条件,使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她,不过有一点我没有猜错,朱妍所知道的,远不止她告诉我的那些。 我呷了一口啤酒,突然间我肩上被人轻轻一拍,我转过身,见安娜神色古怪地站在我身后,正待要开口和她说话时,她纤手一伸,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俯首在我耳旁轻柔地说道:“跟我来。” 我还没反应过来,却已被她拖离开座位,我边走边问道:“什么事情?坐下说不行吗?” 安娜头也不回,只是拉着我往人群中穿插,我奋力一甩手,说道:“你要不说什么事儿,对不起,别妨碍我喝酒。” 安娜站定脚步,转过头来,说道:“你不是想知道马公子的下落吗?” “是啊。” “我带你去见他。” 我大吃一惊:“你……你是说……你知道他在哪里?” 第八十二章 神秘男子 本来,我可以找到不止一个的借口拒绝和安娜一起走,可是,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安娜很自然地牵着我的手时,我整个人便不由自主地跟着她离开,也许是异性相吸的关系吧,我不知道该用哪一种词汇来形容安娜,或许,哪一种词汇,都无法形容安娜那种对异性有着足够吸引力的美,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是一种信任。虽然我和安娜接触并不算多,甚至我们在一起喝酒时所说过的话,还没有和朱妍说过的话多,但隐约之中,我反而更相信安娜。 安娜牵着我的手,挤开那些疯狂的人群,转到酒吧一角,我惊奇的发现,这里竟然还有一道小门,来过“午夜迷情”这么多次,我压根儿不知道这里还有一个小门,小门用一席黑帘遮住了,透出一丝说不出来的神秘感,我下意识地低声问道:“安娜小姐,你要带我去哪里?” 安娜四下看了看,应道:“你跟我来便知道了。”说着,掀开黑帘,露出一扇很窄的门,门没有上锁,安娜只轻轻地一推,“吱嘎”一声轻响,门便被推开了,安娜又低声说道:“跟我来。”紧接着,我整个人被便安娜拉了进去。 先前我万般猜测这里是一间密室,里面囚禁着失踪多日的马公子,可是当我进了门以后,我又失望了,这里根本就不是一间密室,而是楼梯,楼道内光线很暗,我环视了一下四周,用一种狐疑的眼神看着安娜,意思地问她上楼还是下楼? 安娜却没有理会我的眼神,呆是低声叮嘱道:“一会儿你若是看见了马公子,又或者别的什么,你可先万别吱声,更加不可以带马公子离开。” “为什么?这位马公子的老婆已经报了案,而且刑警队已经立案调查此事,如果真的见到了他,我一定要带他离开的。” 安娜用一种很诧异地眼神瞅着我,那眼神似乎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又或者是神经病,不过她摇了摇头,轻叹一声,说道:“很多事情你都不明白,如果你不听我的劝,到头来,只怕你也会……哎,陆队长,或许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不会相信,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我是不会害你的,若是我想害你,你第一天就……我真的是为了你好……我好怕,真的好怕……”说到这里,安娜的声音明显带着哭腔,我感觉到她整个身子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别的什么而在颤抖着。 我双手轻轻地搭在她的双肩上,柔声道:“你究竟在害怕什么?没关系,你可以告诉我,你不想想,我是什么身份?有我的保护,你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安娜将我搭在她肩头上的手轻轻推开,说道:“陆警官,我很欣赏你的为人,更加佩服你身上的那一股凛然正气,不过这些事情,说起来话长,你就算真的要带马公子离开,他们也不会同意的。” “他们……他们是谁?绑架马公子的绑匪吗?”我冷笑一声,“在我的面前,他们也敢无视法律?我倒要看看。” “哎----陆轩,就算你让马公子跟你回去,只怕他也不肯。” “为什么?安娜,你告诉我为什么?是因为他们要挟马公子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你说,你说啊?” 安娜低下了头,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良久,她一咬牙,说道:“好,为了你,我豁出去了,跟我来。”说着,安娜拉着我的手,往楼上走去。 楼道里静得可怕,和喧腾的酒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加上昏暗的灯光,只能够勉强让我看清楚楼梯。“嗒----嗒----嗒----”尽管我们的脚步已经放得很轻了,可在这种寂静的环境里,脚步声依然那么清晰,除了脚步声,我甚至还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说不上为什么,我心里很紧张,干了十多年的刑警,我什么样的惊险场面没有见过?然而,和现在的心境相比,以前所碰到的惊险场面实在是太小儿科了,要说以前遇到的惊险场面是给了我视觉和听觉上的恐惧,而现在,则是一种直接抨击我内心的恐惧的。 安娜轻车熟路地拉着我的手,一直往楼上走,直到顶楼,然后往右一拐,是一条漆黑的走廊,走廊一旁是栏杆,而另一旁,则是一间挨着一间的屋子,每一间屋子都黑着灯,除了走廊尽头那一间,些许光线透过门缝射了出来,我指了指亮着灯的那间屋子,然后看着安娜,安娜没有吱声,只是点了点头。我甩开安娜的手,大步向那间亮着灯的屋子走去,既然安娜是带我来找马公子的,那马公子也一定在这间亮着灯的屋子里。 安娜见我撇下她,颇为担心地轻轻叫住了我,然后她没有说话,只是跟到我身旁,一双妙目怔怔地和我对视着,满脸担扰的神色,我知道她摇头,是示意我不要接近那间屋子,我当然不会同意,不过从安娜的适才对我所说的话,我也隐隐知道了安娜和绑匪有着一定的关系,他们很可能是认识,甚至是同谋,但不管怎么样,马公子如果真的在那间亮着灯的屋子,那么安娜便是戴罪立功,我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安娜,至少让她在接受法律的制裁时,罪名要轻上许多,但万一安娜带我来寻找马公子被她的同伙发现的话,那安娜岂不是会有很大的危险?尤其是她刚才那一句“为了你,我豁出去了”,使我不由地又替她担心起来,于是我对安娜说道:“你到酒吧去吧,万一他们知道是你带我来这里的话……” 安娜想了想,点了点头,说道:“好,我去场子等你,你自己可千万要小心哪。”说完,安娜转身下了楼。 我见安娜走远,当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步往那间亮着灯光的屋子走去,屋子的门是虚掩着的,并没有上锁,透过那条不大的门缝,我看清楚了屋里的摆设,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话机,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些凌乱的书籍散放在办公桌上,就是没有看到一个人影,也许是门缝太过于狭窄,我又轻轻地将门推开,正打算直接进屋子的时候,我听到身后有一丝轻微的呼吸声,我大吃一惊,以我的谨慎,不可能有人来到我身后而我却没有察觉出来的情况出现,然而事实却又不得不使我相信,我身后的的确确站着一个人,或许是刚才我太专心的缘故吧。 我刚想转身一看究竟,只听我身后一个声音冷冷地说道:“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声音听上去,可以判断说话的人年纪并不是很大,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名男性。 我转过头,露出一副笑容,佯装没事儿一般,说道:“我找厕所呢!”同时,我看清楚我身后之人的容貌了,不过令我有些惊奇地是,这个人竟然是先前和朱妍一起说过话的男人,那长长的头发,几乎没有血色的冷峻的脸庞,我一眼便认了出来,他给我的印象很深,他便是“午夜迷情”的老板----朱妍告诉我的。 “找厕所?”那人不屑地笑了笑,“你找厕所怎么找到我办公室这里来了?” “你办公室?”我佯装大吃一惊。 “不然呢?”那人说着,伸手将门给推开了,然后径直走了进去,如此大好良机,我当然不会放过,我要看清楚,马公子他人到底在不在屋里。 那人刚迈出两步,然后转过头来,说道:“陆警官,你要不要进来坐坐?” 我一听,心中一凛,他知道我的名字,那么很显然,刚才我说“找厕所”的借口自然骗不了他了,不过既然他这么开门见山,那我也不必躲躲藏藏的,当下打了一个哈哈,说道:“好啊。” 第八十三章 怪癖 办公室比我想象中要小了许多,堂堂“午夜迷情”的老总,居然在这么小的办公室里办公,实在让我有些诧异,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间办公室里根本就是空无一人,环顾了四周,我彻底地愤怒了,我这么相信安娜,她却居然骗我,说在这里可以见到马公子,全都是骗人的,我心里除了愤怒以外,也在嘲笑着自己居然这么天真,居然这么容易相信他人,干我们刑警的,不是应该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抱有怀疑的态度吗?我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会相信安娜?或许,我心里已经在暗暗喜欢上了安娜,又或者,安娜她本身就极具表演的天赋,她把这一切演得实在太过于逼真了,由不得我不相信她。 那人从冰箱里,拿出两听啤酒,扔了一听给我,然后自己开了一听,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翘起了二郎腿,呷了一口啤酒后,他开始做自我介绍了:“我姓丁,家中排行老四,大家都叫我丁老四,陆警官,其实我知道你到这里来干什么,相信你也听说了,在我们‘午夜迷情’,经常有人无故失踪,你就是不来找我,我也打算去找你,你可是江城出了名的破案高手,只可惜,我一直忙于生意上的事情,抽不出空来找你,现在好了,你既然来了,我便向你汇报一下我所知道的事情。”说着,丁老四抬起手来,示意我坐在那长条真皮沙发上。 我点了点头,转身坐下后,摸出两支香烟,一支扔给丁老四,一支自己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笑道:“谢谢你,丁总,你这么配合我们的工作,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 丁老四老练地摆摆手,客气地道:“陆警官你这么说就太客气了,配合你们公安的工作,是一个好市民应尽的义务。”顿了顿,丁老四显得很神秘地说道:“陆警官,我告诉你,据我的观察,我们场子的舞女安娜,最值得人怀疑。” “哦?为什么呢?丁总,这种事情可不能乱说的,得讲证据,我们警察是要认事实的,你说安娜有问题,那你可得拿出证据来,不然我怎么相信你?就像有人说你办公室里藏着人,没有证据,我也不会相信,你说是不是?” “噢,那是自然,那是自然。”丁老四尴尬地笑了笑,又道:“我先说一下我的推测,这第一嘛,每一个失踪的人,都是与安娜接触后,才失踪的,这是人所共知的,我场子里的每一个员工都知道,只是为了生意,实在不方便对外人说,否则,还有谁敢来我这场子耍呢?这第二嘛,没有多少人知道,我也是偶然发现的,这安娜,她有一种怪癖。” “怪癖?” 丁老四摇了摇头:“说是怪癖,那是好听的词,说难听一点,就怕没有人会相信,安娜她喜欢血,尤其是男人的血,一见到血,她就会很兴奋,甚至会很冲动,有时候还冲动得近似疯狂……陆警官,你可别笑,我是认真的,她的这种行为,实在有些不可理喻,就像……就像西方那些国家所说的‘吸血鬼’,真的,不骗你,我丁老四说话可从不掺水份的。” 我皱了皱眉,安娜曾经喝过那杯“血腥玛丽”我是知道的,而王娇也证实,那杯“血腥玛丽”里的的确确是人的鲜血,那吸血鬼的传说和那个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故事我也听说过,可要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吸血鬼”,却没有那么简单了,虽然我经历了许许多多神秘的、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但我还是不相信“吸血鬼”,况且就算真的有“吸血鬼”,那也是在西方国家,咱中国是不会有的。想到这里,我又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丁老四有些得意地喷出一口香烟,说道:“记得去年有一天,有两伙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在我的场地闹事儿,打了起来,还动了刀子,其中有一个人被捅了两刀,有一刀捅在了心脏那位置,啧啧,那血,喷得跟泉水似的,止都止不住,当时,客人们都因为惊慌,尖叫着拼命往外逃,安娜当时正在表演,两伙人打起来以后,她也跟着往门外逃,谁知道那热血就溅在了她的脸上,她那时候并不知道脸上的血,用手一摸,见是鲜血后,她竟然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就跟舔蕃茄酱似的……”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场子闹事,我能不在现场吗?那会儿我正打‘110’报警呢,正巧看到了这一幕,不信,你可以去查一查,我有没有报过警,呃……我想想,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是去年的十月二日,对,就是十月二日,那天正好是国庆节的第二天,我是不会记错的。”说着,丁老四呷了一口啤酒,又接着道:“本来呢,安娜她舔了一下沾在手上的血,那还不奇怪,毕竟当时的光线实在太暗了,你也知道的,酒吧夜场里的灯光不会太明亮。” 我点头道:“是啊,或许安娜并不知道沾在脸上的是血,她用手抹了一下,也看不清楚,只好用舌头去舔一下,看看到底脸上沾着的液体是啤酒,还是血,这也是常理,人嘛,接触外界的事物,除了视觉、听觉、嗅觉,还会味觉。” “是啊,当时我也是这想的,可是一般人,尤其是女性,知道是血后,肯定吓得不得行,更何况这是人血,可是安娜的反应和常人并不一样,她的表情显得异常兴奋,就像是一个很多天没有吸过‘四号’的瘾君子一样。当时,被捅了两刀的人,已经倒在了地上,眼看就不行了,那两刀实在捅得太狠了,尤其是那刀捅在心脏位置,人虽然倒地了,可那血还泊泊地往外流,安娜她就走到那被捅的人身旁,跪了下来,俯身用嘴去吸那人身上流出来的血,大口大口的吸,就像是喝啤酒那样,我简值惊呆了,由于当时场子里乱成一片,我没有多想为什么,只是担心安娜她被慌乱的人踩踏至伤至死,急忙让一名保安将安娜给拖了起来,没过多久,警察便来了,封锁了现场,将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全都抓去了,120急救车也来了,他们看了看被捅的那个人,说是失血过多,还有一刀致命伤,没得救了。事情就是这个样子。” 我沉吟道:“就算是这样,那也不能证明那些失踪的人,和安娜有直接关系吧,你说的不错,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些失踪的人,都是与安娜接触后才失踪的,但这只是表面现象,他们和安娜接触过后,有没有再接触其他的人,这一点还不清楚,这是疑点一,还有,失踪的人都是男人,安娜只不过是一个弱小女子,就凭她一个人,能够对付这些男人吗?就算一次、两次,安娜她趁人不备下手,将其打晕,可是我听说失踪的人,可不止一个、两个,这是疑点二,还有一个疑点,丁总,既然你认为安娜和这些失踪的人有着莫大的关联,你为什么还将安娜留用,继续在你的场子表演呢?倘若这事儿传扬出去,还有谁敢来你的场子?” 丁老四听得一愣一愣的,直到我说完后,半晌,他才鼓起掌来,当然,从他的眼神我可以看出,他的鼓掌有些勉强,甚至有些嘲笑的味道:“精彩,实在太精彩了,陆警官,你真不愧是江城第一破案高手,你分析得头头是道,也非常具有说服力,不过,你所说的这些疑点,我都可以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首先,那些失踪的人,从目前来看,确实是与安娜有过最后的接触,至于之后还有没有和他人接触,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有,也可以认为没。其次,安娜虽然是一个弱小女子,可是有句话说得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若真的有心将人绑架,她可以在酒里下药,这可是防不胜防的,也是她每一次能得手的原因;最后,安娜是红得发紫的舞女,我是很想解雇她的,可是一想到她能够为场子来到更大的利润,我便又有些舍不得了,‘午夜迷情’没有她,人气至少会没了一半,相反,哪一个场子拥有她,将会是全江城最红最火的酒吧,我是一个生意人,生意人就是利字当头,我也是基于这一个目的,才留下她的,人嘛,哪有不贪财的,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相信陆警官你能理解。至于这件事情传出去对酒吧的影响,那也只是后话了。” 我承认丁老四说话确实有一套,轻描淡写便将我的疑虑全都一扫而空,确实,像安娜这样的女人,随便去一个酒吧,必定会给那个酒吧带来更加红火的生意,安娜确实嫌疑最大,但丁老四的话也有矛盾的地方,既然安娜是一个金饽饽,他为什么还要在这个时候,将安娜供出来呢?我将这个疑问对丁老四说了,丁老四听后坦然道:“其实我也不想的,只是你也知道的,这马公子失踪了,马公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他在和我场子里的舞女安娜接触后才失踪的,这件事情要是传了出去,这对我的生意影响实在太大了,纸是包住火的,终究有一天会有很多人知道,到时候就悔之晚矣!” 其实丁老四不用多说,我心里也清楚,虽然刚才我听信了安娜的话,她说马公子会在丁老四的办公室里,所以我才会跟随她来到这里一探究竟,可是当我并没有看到马公子,我自然会对安娜产生怀疑,这也是人之常情,加上丁老四所提供的这些线索以后,我便更加确定马公子的失踪和安娜有些莫大的关联,不敢说安娜便是主谋,至少她的嫌疑也是最大的。想到这里,我站起身来,伸出手,和丁老四握了握,说道:“丁总,你提供的这些线索很重要,我代表刑警队向你的配合表示感激,时间也不早了,失踪案我们会尽快调查清楚的。” 丁老四谄笑着站起身来,将我送出门口,说道:“不必客气,陆警官,作为市民,是应该配合警方工作的嘛,只要有什么需要,我会尽量配合你们的,只不过,你也知道的,做我们这一行,生意都在晚上,弄得我整个人时差都倒过来了,你要找我的话,恐怕只有晚上才行了。” 从丁老四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我顺着那幽暗的楼道,从那小门又回到了酒吧,寻找安娜,怀疑归怀疑,我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切都是安娜所为,不过,她既然骗了我一次,我便不会相信她第二次了,所以我决定,直接对安娜进行审问,实在不行,我只好先斩后奏了,先把安娜拘到局里再说,至于拘留证嘛,不过是个噱头,安娜如果反抗,要看拘留证,要多少我可以开多少,本来呢,这是规定不允许的,可是没办法,办案嘛,有时候就得见机行事才行,这也是我为什么能够当上刑警队长的原因之一,用王局的话说,那就是“决策果断”。 然而,我寻遍整个场子,都没能看到安娜,询问了一下门口看场的保安和迎宾小姐,都说没有看到安娜出去,那么,她会去哪里呢?难道说安娜知道我找不到马公子后会来拿她质问,事先悄悄从应急出口的溜了?就在我无所适从的时候,我回想起丁老四所说过的每一句话,心头一凉,暗道一声“不好”,丁老四他在撒谎,如果说安娜用手抹了下溅在脸上的血后,在那昏暗的灯光下,又是那么近的距离,都没能用眼睛分辨出手上的是鲜血而要用舌头去分辨的话,那么丁老四站在远处,又怎么看得见安娜她脸上“异常兴奋”的表情呢?还有,根据丁老四的陈述,当时丁老四站在吧柜里头,用手机打电话报警,而安娜则是在表演,斗殴发生后,安娜的第一反应,应该是从酒桌搭建的“舞台”上跳下来,往门口奔跑,而“舞台”是用来表演时用的,所搭建的酒桌要比其他的酒桌高出不少,从吧柜位置望去,这些酒桌搭起的“舞台”,刚才遮住了视线,安娜俯下身吸那死者的鲜血,站在吧柜里打电话报警的丁老四是不可能看见的,这么说来,丁老四所说的这一切,也不尽不实,甚至很有可能是全是谎言,如果说丁老四在撒谎的话,那么安娜的神秘失踪,就显而易见了,因为丁老四知道,只要我找到安娜问上一问,丁老四的谎言将会被揭穿,所以他暗中派人将安娜给绑架了,我找不到安娜,丁老四的谎言便不可能被揭穿,但是,他不可能将安娜藏一辈子,我终究会找到她的,所以最好的办法,便是杀人灭口。想到这里,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真如我所料的话,那么安娜的处境将十分危险。 我掏出电话,拨通了刑警队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小刘,我急忙说道:“小刘,带几个人来‘午情迷情’,速度快一点,别忘了到枪械室领枪,再开一张拘留证。” “拘留证?开谁的名字?” “丁老四。”说完,我挂了电话,转身向丁老四的办公室跑去! 第八十四章 没有枪伤 我一口气冲到了丁老四的办公室门口,办公室的门已经锁上了,我侧耳贴在门上听了听,丁老四似乎是在打电话,但隔着门,我始终没有听能够听清他在说些什么,为了防止丁老四有所准备,我当机立断,右腿一抬,“呯”的一声,办公室的门被我一脚踹了开,果然,丁老四正拿着手机打电话,见我怒容满面地踹门而入,禁不住脸色大变,颤声道:“啊----陆警官,你……你怎么……有什么事儿吗?”边说着,丁老四急忙将手机合上,连着手一起放进裤兜儿里。 “和谁通电话呢?啊?”我冷笑着走了进来。从进来的时候,我就已经算准了方位,整个办公室只有大门一个出路,丁老四若是想逃走,那几乎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没,没有,和一个朋友打电话聊聊天。” “聊天?丁总,你可是好兴致啊。”说着,我慢条斯理地点上了一支香烟,吸了一口,喷出浓浓一大口烟雾,然后死死地盯着丁老四,脸色一变,喝道:“说,你把安娜弄哪里去了?” “安娜?我……我能把她弄哪里去,她不是在场子里表演吗?怎么?不见了?” 我冷哼一声,道:“丁老四,你可不简单哪,将所有的黑锅往安娜头上一扣,然后将她推了出来,想借我们警方的手,将安娜绳之以法,安娜扛了这么大一个黑锅,只怕这辈子都翻不了身,然而你却又害怕安娜将你供出来,于是给她来了个人间蒸发,好让我们永远也找不到她,而你自己却在这里逍遥法外,你这一石二鸟之计,真不简单哪。”说着,我食指轻轻弹了一下烟灰,又吸了一口:“我差点被你给骗了,要不是我发现你所说的话有问题,只怕现在还在场子里找安娜,你小子,这一招也够厉害的。” 丁老四谄笑道:“陆警官,我承认我夸张了事实的真相,可是事实就是事实,这是改变不了的,所有的一切都是安娜做的,现在她不见了,那就充分说明她畏罪潜逃,你不去找她,反而来找我?这是什么道理?” “少啰嗦!走吧?” “去哪?” “还能去哪?跟我公安局走一趟!” 丁老四脸色大变,边摇头边后退道:“不去,我不去那鬼地方,打死我也不去,再说,又不是我做的,我干嘛要去。” “丁老四,就算不是你做的,你也得去,你提供了线索,那可就是证人,一样得去公安局。” “那……什么时候放我出来?” 我漫不经心地说道:“那要看你怎么表现了,表现好了,做完笔录你就可以离开,要是表现不好嘛……”说着,我佯装同情地摇了摇头,“拘上个十天八天,还不是我一句话。”说着,我从腰间摸出手铐,示意丁老四将双手伸出来,就在我将手铐往丁老四手腕上铐下去的时候,丁老四趁我不备,突然间双手用力一推,将我推了个趔趄,我第一个反应便是丁老四要逃,当下奋不顾身地双手一拦,将门口堵得严严实实,除非丁老四能够在一分钟之内将我撂倒,否则他就是插翅也难飞。 果然不出我所料,丁老四见门口的出路已被我早一步堵住,他已是瓮中之鳖了,我完全可以不用急着将他铐上,只需要再拖延几分钟,等小刘带着人赶到便行了,于是我得意地一笑,道:“丁老四,你无处可去了,除非你能在一分钟之内将我撂倒,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我要是没两把刷子,能当上刑警队长吗?” 丁老四见我非要将他铐起来,也知道自己跑不了,当下撕破脸,冷哼了一声,道:“陆轩,这可是你说的。”说着,丁老四大吼一声,竭尽全力向我猛烈撞了过来,我暗道一声:“来得好。”左手向前一探,勾住丁老四的脖子,然后双腿微屈,右手一伸,揪住了丁老四的裤带,猛地一扭腰,借着丁老四向前冲的力道,奋力一抬,将丁老四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同时扭住他一条胳膊,往背后一扣,单膝压制住他的身体,喝道:“好小子,你敢拒捕。” 丁老四伏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一句话也没有说,我拿出手铐,准备将他的双手铐上的时候,突然间丁老四右肩微动,我心里闪过一个念头:他还要反抗!不过我早有心理准备,我知道他准备用右手肘反撞我的头部,不过这是没用的,以他现在的姿势和人体骨骼的特殊性,他无论如何右手手肘是撞不到我的,毕竟人体的关节活动范围有限。然而我却万万没有想到,就是我这么一次大意,让丁老四钻了空子。“呯----”的一下,我右边的太阳穴受到了猛烈的撞击,顿时我眼冒金星,紧扣着他的手顿时松了,而丁老四趁此当儿,爬起来便往门口跑去。我挣扎着站起身来,却看见小刘带着四名警察及时赶到了。 我心中大喜,叫道:“小刘,快,快,把他给我铐了。” 小刘不愧是当过兵的人,见我这么能打的一个人,都没能够将丁老四制住,已知道丁老四也不容易对付,而丁老四见走廊已被小刘带人给堵住了,不仅没有停下脚步,反而更快地向小刘他们冲了过去,同时,我看得清清楚楚,丁老四边跑边伸手往兜儿里摸东西,我大叫道:“小刘小心,这家伙要拼命。” 小刘双手平稳地端起手枪,对准了丁老四,大喝道:“站住,双手抱头蹲下,否则……”话还没说完,只见丁老四果然从裤兜儿里掏出一把匕首,向小刘的心窝猛击过去,小刘也没见过这种阵势,急退一步,只听“呯”的一声枪响,丁老四怪叫一声,手中的匕首“当”地掉落在了地上,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从丁老四的痛苦的声音可以判断他已经中枪了,就连手中的匕首也因为突如其来的疼痛而拿捏不住掉落,然而丁老四并没有屈服,走廊的一旁是围栏,只见丁老四一声怪叫之后,蓦地抓住围栏的栏杆,纵身一跃…… 我的神哪,这丁老四是不是疯了,这里可是五楼,从这里跳下去,别说是丁老四已经中枪,就是完好如初的一个人,就这么下去还不摔成一团肉酱?我顾不上还在发晕的脑袋,急忙跑过去,边跑边叫道:“小刘,快带人下去,打120来,可别出了人命。” 小刘应了一声,带着人往楼下跑去。我伸手往楼下一看,楼下停着两张警车,警灯一闪一闪的,在夜色中显得很是刺眼,楼下早已围上来许多看热闹的人,只见小刘带着人冲到楼下一看,然后扯着嗓子对我吼道:“陆队,没事儿,不用叫救护车,这小子没事儿。” 我一听顿时傻眼了,会不会是因为我在五楼的关系,听不太清楚,这里可是五楼,丁老四从这里跳下去居然没事儿?莫不是他有轻功?想到这里,我不放心,又扯着嗓子问了一遍,再一次得到了小刘肯定的答复,我心头的一块石头才算落了地,不管什么原因,丁老四没事儿那是好事,于是我问道:“那他人呢?抓到了没有?” 小刘得意地大声道:“放心吧陆队,小张他们怕他逃跑,早就在楼下将这里包围住了,这小子想跳楼逃跑,万万没想到是自投罗网,小张已经把他给扣了。” 我心下大喜,大声道:“收队。”说着,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转身往楼下走去。在昏暗的楼道里,一个女人匆匆跑了上来,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朱妍,朱妍一看见我,急问道:“陆警官,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好像听见了枪声?”说着,一张小脸苍白得紧,性感丰腴的双唇也在直打哆嗦,我知道她一定害怕得紧,当下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儿,没事儿。” 朱妍颤声道:“我……我下班了,陆警官,要不,你送我回家,我……我害怕……” 我微微皱眉道:“要不,我让小刘送你,今天晚上我得回局里,对你们老板连夜突审。” “啊----为……为什么?我们老板他是不是犯了法?”朱妍一脸担心的样子,我微觉得奇怪,这女人怎么对丁老四这么关心?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暧昧关系?不过也很难说,丁老四年纪不大,却又这么有钱,相貌又算得上很英俊的那种,这朱妍姿色不差,对丁老四这么有钱的一个老板倾心也是有可能的,当下我淡淡地道:“不好说,他有没有犯法,审过才知道。”说着,我看了看时间,又道:“你真要不敢回家,我让小刘开车送你罢。” “不用了,谢谢。”朱妍淡淡地说着,转身便下楼离开。 朱妍刚离开,只听楼道里传来“蹬----蹬----蹬----”急促的脚步声,不多时,小刘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我见他神情有些不对,皱眉道:“小刘,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把你急成这个样子?是不是让丁老四给逃脱了?” 小刘急忙摆摆手,道:“被小张给扣了,跑不了。” 我奇道:“那你上来干嘛?” “我……”小刘脸色很难看,甚至是一种哭笑不得却又无法可施的神情,“我上来看看,刚才那一枪打中了那小子没有?” “打中了啊,我看得很清楚,子弹把丁老四的左肩给穿了。” “不会吧?”小刘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我瞪了他一眼,道:“怎么不会?我在他后面看得很清楚,走廊上都还有血迹呢,怎么?对自己的枪法不自信?” “不,不是!”小刘说着,双眼不由自主地往楼上瞄了瞄,又道:“陆队,我还是上去看一看,证实一下。” 我想了想,笑道:“走吧,我陪你上去。”说着,我和小刘并肩又回到了丁老四跳楼的那条走廊,很明显,小刘那一枪,不偏不倚地击中了丁老四,不过子弹从左肩穿出,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到医院里上点药,打点消炎针也就行了,连取子弹的过程都省了。 小刘一看到地上的血,双膝一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我看到他这吓成这样,笑得直打跌,指着他,不屑地说道:“看你那副脓包样,没开过枪啊?丁老四那是暴力拒捕,你开枪是正确的。” 小刘脸色有些苍白,颤声道:“陆队,你不知道,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什么?”我反问了一句。 小刘哭丧着脸:“那小子身上根本就没有伤,一点儿都没有!” 第八十五章 消失在阳光下 王娇一而再、再而三地替丁老四全身仔仔细细地检查了许多遍后,告诉我的结果令我大吃一惊,丁老四这家伙身上,确实没有伤。小刘他确实没有说谎,而我也没有看错,由于射击时距离十分近,子弹明明从丁老四肩头上穿过,怎么会没有伤呢?丁老四的肩头了我不止看过几遍了,确确实实一点枪伤都没有,甚至连皮肤都没有破,然而现场地上留下来的鲜血,又说明什么问题呢?审讯还没有开始,我便陷入了苦思之中。 看得出,王局对于丁老四的抓捕行动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只见他一支又一支的吸着香烟,一句话也没有说,半晌,他将焑头摁熄在烟灰缸里,转头对王娇说道:“现在留下了血迹,你去采样,化验一下,看到底是不是丁老四的血。” 王娇想了想,觉得除了这个办法,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为了,只要现场留下来的血迹是丁老四本人的血迹,那么小刘那一枪就确实击中了丁老四,如果不是丁老四的血迹,那么,那一枪击中的又会是谁呢?可是在现场,除了我们几个人,就再也没有别人了,况且我看得清清楚楚,子弹确实打中了丁老四。想了想,我突然间开口说道:“王娇,你是学医的,你想一下,有没有这么一种情况,有的人皮肤再生性十分强大,哪怕受了一点儿伤,也会复原得很快的?” 王娇沉吟道:“确实有的人皮肤再生性要比普通人强大得多,受了一点伤,也能够很快复原,可是像丁老四这种情况,确实没见过,从抓捕到现在,不过一个多小时,这么快复原,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那么,可不可以换句话说,这丁老四本身就不是普通人。” “不是普通人,那么会是什么?” 我摇了摇头,并没有说话,说道:“王娇,你也别去现场取血样了,去了也没有用,就算证实子弹确实击中了丁老四,那也没什么意义,只能说没有击中其他人,对于丁老四的身体能够这么快愈合,并没有直接联系,王局怕的是小刘那一枪击中别人而已,我看得很清楚,王局,你该不会是不相信我吧?” 王局脸色十分难看,盯着我说道:“小陆,不是我不相信你,这丁老四身上确实没有枪伤,万一小刘这一枪击中了旁人,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可是在现场并没有其他人,小刘开枪的时候,他的对面只有两个人,一个就是暴力拒捕的丁老四,一个就是我,难道那血是我的不成?” 王局的回答令我苦笑不得:“不好说,说不定那血就是你的。有的人确实被枪打中了并没有知觉,小陆,要不让王娇替你检查一下。” 我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我有办法证实丁老四是不是和常人一样。” “你怎么证实?”王局问道。 我掏出钥匙扣上的水果刀,在王局面前晃了晃,王局大吃一惊:“小陆,不行,我不同意,我们是警察,可不是古代那种行刑官,万一这事儿传扬出去,咱们这祸就闯大了。不行,我不同意。” “王局,直到现在,你能想出什么更好的办法吗?况且这种只是办案时耍一点手段,不会明显的。你还说我,上一次,有个犯人不是没有招供吗?你情急之下,还不是抡起拳头打他,要不是我拦着,就凭你那身力气,那家伙能吃得住吗?” 王局脸上一红:“那会儿我不是着急吗?那家伙在百汇商场里放了炸弹,他不交待,那可是威胁多少人的生命啊,情急之下我才这么做的。” “那不就结了,就这么办。”说着,我转头对小刘说道:“带丁老四。” 小刘应了一声,转身离开,过了一会儿,他便押着丁老四走了出来,丁老四手腕上带着手铐,因为他曾经暴力拒捕,所以丁老四坐在了审讯椅上时,我让小刘将他的双手反铐在椅子上。 “姓名?” “丁佑麟。”丁老四老老实实地回答道,继而又补充道:“你们还是叫我丁老四吧,叫名字我不习惯。” “职业?” “‘午情迷情’总经理。” “知道犯了什么事儿吗?” 丁老四抬起头来,看了看我,说道:“我是一个良民,能犯什么事儿?” “你再好好想想。”说着,我点了一支香烟。 丁老四得意地笑了笑,说道:“你们可是冤枉好人哪,我知道你们在调查马公子失踪的案子,可这确实不是我做的,你说,我和他一无仇,二无怨,我干嘛要绑架他?”顿了顿,又道:“这人犯事儿嘛,总得有作案动机,要不就是为了财,要不就是为了情,再不然就是报仇,对不对?马公子他是很有钱,可我的钱也不少哇,我连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我干嘛还要去绑架他?这是其一;其二,我和马公子素不相识,他经常到我的酒吧,最多就是见过几次,更加没有仇怨,我干嘛要去绑架他?至于情嘛,那更是扯蛋,他有没有老婆,我都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说这一切都是安娜所为?你是故意栽赃她,还是你知道些什么?” “这……” “丁老四,政府的政策你不是不知道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喷了一口烟,继续道:“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争取宽大处理。”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丁老四一脸的无奈。 “不知道?不知道你干什么暴力拒捕?”我蓦地用力一拍桌子,“呯----”的一声闷响,审讯室并不大,声音只震得在座所有的人的耳朵都嗡嗡作响。 丁老四拉耸着脑袋,刚才的趾高气昂早已不复存在了,他低着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又像是在犹豫着什么,王局和我面面相觑,我们两人共事多年,彼此间的默契早就培养出来了,我唱完白脸,自然该由他上前唱红脸了。只听他轻轻咳了一声,问道:“慢慢想,想清楚了再说,争取宽大处理,其实,这种事情,可大可小,你要是将你知道的一切全都说出来,明天就放了你也不是不可能的。”顿了顿,王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盒红塔山,抽出一支点上,慢条斯理地吸了一口,问丁老四:“你要不要来一支?” 丁老四咂咂嘴,咽了一口唾沫,点了点头。 王局抽出一支红塔山,向我使了一个眼色,说道:“把他的手铐松了,在这里,他跑不了。” 我会意地点了点头,接过王局手中的香烟,用打火机点燃后,吸了一口,走上前,将香烟递了过去,丁老四一口咬住,我掏出钥匙,走到丁老四身后,掏出手铐钥匙,插进手铐里,反方向用力一扭,“啪----”的一声轻响,钥匙断了,我这么做其实是故意的,只有这样,才能去证明我的推断是不是正确的。钥匙一断,我抱怨地骂一句:“妈的,这钥匙又断了。”说着,我掏出小刀,对丁老四说道:“忍着点,我用刀把断在锁眼儿里的钥匙掏出来。丁老四无所谓地点了点头,津津有味的抽着香烟。 我假装漫不经心地用小刀掏着锁眼,然后手一抖,装作用力过猛的样子,用刀刃在丁老四手腕上不轻不重地划了一下,顿时,丁老四的手背便锋利的小刀划开了一个口,鲜血顿时流了出来,我正准备假装惊慌地说出后面的台词的时候,我看到了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忘掉的一幕,就在丁老四手背流出鲜血的时候,奇迹发生了,我看到丁老四的伤口正迅速地愈合,速度之快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仅仅三、五秒钟的时间,伤口已经不再往外流出鲜血了,约摸再过了二十秒,丁老四的手背,除了先前流出来的血形成的血渍以外,几乎看不到一点儿伤口,甚至连痕迹都找不到,我愣在丁老四的身后,嘴巴大张,形成了一个夸张的“o”字型,半晌合不拢。 伤口的迅速愈合,就像科幻片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点儿也不夸张,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想我这辈子肯定不会相信会有这么神奇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点让我更加奇怪,手背被小刀划开,虽然力度我拿捏得恰到好处,可是丁老四就像是没有知觉一样,一动也不动,甚至就连条件反射都不曾有过,以至于我事先想好的道歉的话,都没有说出来。 我无法解释这种现象的存,于是只好长长叹了一口气,将手铐打开,然后回到座位,继续对丁老四进行审讯。丁老四一支香烟抽完,仍觉得不过瘾,又向王局要了一支,不过王局这一次并没有给他,只是说道:“丁老四,现在你可以交待了吧。” 丁老四想了想,只好点点头,交待道:“马公子的失踪案,确实不是我做的,他也不是被绑架,只是……只是……他成为了我们其中的一员。” “成为了你们其中的一员?”我和王局面面相觑,都对丁老四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有些莫名其妙:“你们其中的一员?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我们其中的一员。”丁老四显然对我们这种不明白的态度有些嗤之以鼻,不屑地说道:“在网络说,兴趣爱好相同的人,聚在一起聊天,就可以加入群,或者群组之类的,这算得上是一个集体,而马公子和我们都是有些相同兴趣嗜好的人,所以他成为了我们其中的一员。” “那你们都有着什么样的相同兴趣呢?”我冷眼望着丁老四,“是吸毒?还是赌博?” 丁老四望着桌上那包红塔山,咽了咽口水,王局无奈,又递了一支过去,并亲自用打火机替他将烟点燃:“说吧。” 丁老四想了想,说道:“我不该怎么去说你们才会明白。”顿了顿,他又道:“好吧,这里这么多人,我就打个比方,喜欢吃辣的人,都举一下手。” 王局、我和王娇都举了手。 “那其余的都是不喜欢吃辣的喽?”丁老四得意地笑了笑,说道:“这就是答案。” “什么答案?”王局仍是不明白,我也不明白。 “陆警官,你这么聪明,难道你想不到吗?”丁老四喷了一口浓浓的烟,提醒道:“血腥玛丽!” 我“啊”的一声,忍不住叫了出来,颤声道:“你们喜欢血?”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王娇,这时说道:“爸爸、陆轩,我曾经看到过国外的一些犯罪的文献资料,好像真的有那么一些人,因为疾病,又或者内分泌一类的病,导致病人对血的顏色,或者那味道非常喜爱,就像是吸毒一样,每一天都喝上一些新鲜的血,否则他们便会感到很难过,很不舒服,不过这样的病人,在国内确实闻所未闻。” “不对。”我皱眉道,“那安娜手中的那杯‘血腥玛丽’,其实是人血,王娇,化验结果出来了没有?” 王娇道:“dna比对结果还没有出来,不过从血型上来看,应该就是马公子自己血。” “和我所猜想的一样,就算你们都是那种喜欢血的人,总不至于无私地将自己的血奉献出来让你们大家喝吧?” 丁老四冷笑道:“这是我们的规矩,每一个加入我们的人,都必须得这么做,况且加不加入都是自愿的,这谈不上犯法吧,陆警官?” “既然你们都是这一群人,那你为什么还要将所有的黑锅让安娜一个人来扛?” 丁老四脸色一变,有些憎恨地咬牙道:“她想背叛我们,你说我们能让她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吗?” “咦,你不是刚才还说,加不加入都是自愿的吗?安娜可能现在已经不喜欢血了,所以要退出,你们为什么还要拦着她?这也不算是背叛啊?” 丁老四沉吟道:“这和吃钳锅蟹一样,有的人喜欢微辣,有的人喜欢特辣,还有的人喜欢中辣,口味都不一样,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只要是喝过人血,那就回不了头了。” ………… 审讯持续了整整一个通宵,直到天色微明,我这才站起身来,对王局说道:“看来这家伙所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安娜的下落他也不知道,况且他只是提供了一个聚会场所,供他们这群有这怪癖的人聚会所用,其他的,我看他真的没做过,不如把他放了吧。” 王局想了想,说道:“只好这样了。”说着,转头对丁老四说道:“丁老四,没你的事儿了,你可以回去了,记住,在案子没结之前,你哪都不能去,给我乖乖地在你的‘午夜迷情’,有事儿我们叫你来的,记好,要随叫随到。” 谁知道丁老四面如土色,摇着脑袋,说道:“不,我不回去。” “哟喝----你还待在拘留所待出瘾来了?”王局说笑般站起身来,又道:“对不起,你没有坐牢,我这里可不收留你,待在这里我们也不管你饭。” “不,不用你们管我的饭,你们把我拘起来吧,我求求你们了。”丁老四几乎要跪下来给王局磕头了。 我忍不住暗暗好笑,说道:“喂,我说你这个人是不是犯贱哪,抓你的时候,你拒捕,现在到了这里,你反而不想出去了?” “出的,出的,我晚上再出去,现在出去,我会死的。”顿了顿,见我们不相信,于是又郑重其事地说道:“真的,不骗你们,自从我喝过人血以后,很久都没有在白天出过门了,不知道为什么,天色一亮,我心里就发慌,你让我待到晚上再走吧。” “那可不行,我们有我们的规矩。小刘,送他回去。”说着,我关上了审讯时用的灯,一把将窗帘打开,谁知道丁老四极为痛苦地“啊”的一声后,我们所有人再一次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只见丁老四痛苦地捂住脸,不停地往阳光没有照射的角落奔跑过去,可是为时已晚,只见丁老四的头顶处,冒出了缕缕青烟,还伴随着一阵阵糊臭味,就像是猪皮被烧焦的那种味道,我还清清楚楚地看到,丁老四的原本白净光滑的皮肤,此时,就像是被开水烫伤一样,起了一个一个水泡。这些水泡,不停地由小变大,然后破裂,破裂后的水泡,又流出一些黄色的液体,这些液体流经之处的皮肤,又开始起水泡,丁老四刚奔走了两步,“扑通”一声,摔倒在地,身体痛苦地在地上扭曲着,翻腾着,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丁老四会突然间变成这样,而且他的这种不正常的反应越来越剧烈,身上发出浓烟,弥漫着本就不是很大的审讯室,我突然间意识到什么,将窗帘再次拉上,可是为时已晚,躺在地上的丁老四,早已化成了一滩液体,除了几件名牌衣服。 第八十六章 不老之谜 整个审讯室里的人都傻眼了,包括见多识广的王局,大家都一动不动地愣在那里,目光都直愣愣地盯着地上那些衣服裤子,谁也没有说话,空气静得让人直发毛。终于,王局一声怒吼打破了这样的沉寂:“人呢?谁告诉我丁老四去哪里了?” “他……他消失了……”我声音有些颤抖,憋了许久才回答王局,我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发生在丁老四身上的一切,“消失”只是一个回答,而实质上,并不是那么简单。丁老四不单单只是消失,更像是在他的身上,发生了某种剧烈的化学反应,而这种反应,使得丁老四的身体消失了。 王局一个站立不定,踉踉跄跄地退开几步,王娇急忙上前一把扶住她的父亲,宽慰道:“爸,您……您别这样,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我们想不到的。” 王局摇了摇头,郑重地说道:“一条人命,在我们面前就这样消失了,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你让我这个局长怎么当下去,你让我怎么面对人民群众?别说丁老四只是一个嫌犯,他就算真的是这几起失踪案的主谋,就算他罪有应得,那也应该通过司法程序对他进行制裁,可是现在,他就这样消失了?小张,你马上起草一份关于丁老四的说明报告,下午我呈交到公司厅,陆轩,你马上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且写一份检查,王娇,这些衣物上还沾有丁老四身上流出来的液体,马上组织人进行化验,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清楚整个‘消失’的原因,听到了没有?” 我们默不做声地低着头,王局又吼了一声:“听到了没有?” “是,听到了。” 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点了一支香烟,沉思起来。丁老四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化学反应”,似乎是接触到了阳光,为什么他接触到了阳光,就会“消失”呢?他临死之前说过,自从他喝过人血以后,很久没有在白天出过门了,天色一亮,他心里就会发慌,但他并没有说接触到阳光会消失啊?表面上来看,罪魁祸首是阳光,但这只是表面,而实际上,丁老四消失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喝了人血,那为什么喝了人血后,再接触到阳光,就会消失呢?想来想去,我始终也没有弄明白,我唯一的猜测,就是丁老四喝了人血后,身体里产生了某种化学物质,而这种化学物质可以和阳光直接进行化学反应,从而使丁老四在极短的时间里“消失”。可这毕竟只是我的推测,我却一点儿证据也拿不出来。 王娇这时走进来了,见我埋头沉思,淡淡地说道:“陆轩,这不是你的错,没有人会知道丁老四接触到阳光会变成那样,况且,你也不是故意这么做的,你不要太过于自责了。” “都是我,都是我不相信丁老四所说的话,若是我相信,我也就不会拉开窗帘了,丁老四也就不会消失了,都是我。”说着,我痛苦地敲打着自己的脑袋。 “别说是你,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相信,包括我。”王娇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说道:“丁老四说他是因为喝过人血后,才很怕见到阳光的。看来,丁老四消失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人血。” “这一点我也想过了,我推测丁老四喝过人血以后,身体里产生了某种化学物质,而这种化学物质会使他的身体和阳光发生化学反应。” 王娇沉吟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并不是丁老四因为喝了人血而使体内产生某种化学物质,而是他喝的人血里,就含有某种物质呢?” 我一拍桌子,恍然大悟道:“不错,你说的很对,我们大家都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线索。” “什么线索?” “之前在抓捕丁老四的时候,小刘曾给对丁老四开过一枪,而这一枪,子弹不偏不倚地从丁老四的肩头上穿过,这是我亲眼所见,而现场也留下了丁老四的血迹,然而,丁老四的肩头上并没有枪伤,后来,在审讯室,我在替丁老四解开手铐的时候,曾经做了一下手脚,我用水果刀,假装不小心,在丁老四的手背上划出一个伤口,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丁老四就像是没有知觉一样,就连疼痛的神经反射都不曾有过,还有,更不可思议的是,我看见丁老四的伤口居然迅速地愈合。”说到这里,我不住地摇了摇头,叹道:“难怪丁老四面对着小刘的枪口,也敢拒捕,还曾经试图从五楼跳下去逃跑,要不是小张他们在楼下围住‘午夜迷情’,还真得让丁老四逃了。由此看来,丁老四他自己是知道自己的伤口能够很快愈合的。”顿了顿,我长长吁了口气,又道:“王局让你化验的结果怎么样了?” 王娇摇了摇头,道:“没什么,那些液体不过是些碳水化合物的液体罢了,ph值略显酸性,和人体的体液差不多。” “这么说,从丁老四身上留下来的液体也没有什么线索了?” “也不是没有线索,我在那些衣物里找到这个。”说着,王娇递过来一个黑皮小本子,我瞥了一眼,有些不满地说道:“驾驶证嘛,这算什么线索?” “不是的,你好好看一看。” 我依言将丁老四的驾驶证打开一看,照片也是丁老四本人的,也没什么重大的违章记录,当下摇了摇头:“不像是假证啊。” 王娇瞪了我一眼,嗔道:“我说你这脑袋是不是不会转个弯啊?我没说这驾驶证是假的。” “那你让我看什么?” “你看丁老四的出生日期。” “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三日,怎么啦?” 王娇气得小脸发白:“你不觉得奇怪吗?这丁老四从相貌上看上去绝对不超过三十岁,而从这驾驶证上的出生日期算起来,这丁老四已经四十三岁了,而且,丁老四的看上去年龄要比实际年龄小了很多,这说明什么道理?” “说明这丁老四比较会保养,虽然四十多岁了,可看上去和二十多岁没多大区别。”我郑重地回答完王娇的问题后,也禁不住愣了一愣,不对啊,毕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无论他再怎么保养,也不可能看上去只像二十多岁的样子,如果说是女人,那倒也罢了,借助一些化妆手段,也可以达到这效果的,而丁老四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人,而且也没有化过妆。 我拿着驾驶证,有些迟疑地问王娇:“那你的意思是……” 王娇点头道:“我在想,这人血里会不会有某种还不为人知的物质,可以使人的机体衰老变缓,甚至达到了停滞状态,所以才会使丁老四看上去这么年轻,然而,要达到这一种停滞状态,就得付出一定的代价,比如说,怕阳光,没有知觉……” 还没等王娇说完,我脱口而出:“李.克斯特伯爵夫人!” 王娇似乎没有听清楚我说的话,又问了一遍:“什么?” 我解释道:“传说中世纪欧洲有一位美女,叫李.克斯特伯爵夫人,她每天都要用人血来沐浴,还得喝上小半杯人血,称之为‘内洗’,她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保持青春,然而她真的做到了,直到她七十岁那年被人们活活烧死的时候,依旧保持着二十岁的样貌,难道说,这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传说是真实的?而这种方法,会的人不止她一个,丁老四也会,而且,从丁老四的口供可以得知,他们有着一个组织,一个喝人血保持青春的组织,而马公子之所以失踪,也并非是他们绑架,而是加入了他们的这个吸血的组织,为的就是得到永不消逝的青春,那么,这一系列失踪案,就真相大白了。” 王娇瞪着一双大眼睛,怔怔地看着我,眼中流露出一副钦佩的神色,直到我说完,她这才大声鼓起掌来,直叫精彩。 然而,我突然间想到一件事情,忍不住胃里一阵痉挛,幸亏丁老四的神秘消失,使我没有胃口吃早点,要不然,这早点就白吃了。我突然间想到,这丁老四已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还显得这么年轻,那么安娜如此娇艳,她的真实年龄有多大呢?万一她的真实年龄有个七、八十岁,甚至更长,那么那天晚上安娜吻了我,我岂不是同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奶奶接吻了吗?想到这里,我又忍不住一阵恶心,我的神哪,这玩笑开得也太大了吧? 第八十七章 陷阱 一想到安娜实际年龄有可能是个老婆子,我就忍不住胃里一阵痉挛。不过,这丁老四这么一“消失”,确实给我们的案子带来了重重阻力,唯一的一条线索就这么断了,而安娜也下落不明,马公子也找不到,这案子眼看就要陷入僵持的阶段了,突然间,我又想起一个人,就是朱妍,朱妍她在丁老四手下做事,不可能不知道一些什么。 学校里是不可能找到朱妍的,而丁老四这么消失了,那“午夜迷情”还会不会正常营业呢?不管怎么说,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拿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去争取,没准还能见到安娜,到时候一定要好好问一问她的真实年龄。打定主意,吃过晚饭,我再一次来到了“午情迷情”。 “午情迷情”像往常一样正常营业,我在门口溜达了一会儿,这才走上前,佯装询问门口的迎宾小姐,漂亮的迎宾小姐告诉我,其实丁老四只不过是法人代表,“午情迷情”是雇佣了职业经理人在打理。 我点了点头,像往常一样,大步走了进去,环顾了一下四周,我并没有看到安娜,因为安娜不在,整个场子略显得生意有些冷清,朱妍刚依旧坐在吧台后面,桌上放了一杯啤酒,双手轻轻托着下颌,一双妙目直愣愣地望着门口发呆,直到我走过去,在她面前坐下,她这才回过神来,看见是我,淡淡地笑了笑:“陆警官,你来啦?” 这一次,朱妍主动地要了一打“百威”,递了一杯给我,嫣然一笑,道:“别客气,今天我请客。” 我淡淡地一笑,道:“这么大方,该不会是有事儿求我吧?”说着,我接过朱妍手中的“百威”,却不想朱妍一只略显冰凉的手,轻轻地拉住了我的手腕,说道:“陆大哥,我们经理他……他怎么样了?” 我万万没有想到,朱妍竟然一开口便问起了丁老四,我微微一怔,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往胃里灌着啤酒,直到整瓶啤酒被我全都喝完,这才有些爽快地将瓶子放在桌上,一抹嘴巴,说道:“出了一点儿意外。” “什么意外?”我明显感到朱妍握着我手腕上的小手蓦地一紧,接着朱妍颤声道:“难道丁总他……他因为拒捕,被你们……”说到这里,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无力。 “咦……朱妍,你对你那丁总挺关心的啊?” “那倒不是,我干嘛关心他啊,我……只是随口问了问。”说着,朱妍呷了一口啤酒,掩饰着尴尬。顿了顿,又道:“对了,昨天晚上你们走了之后,我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个人。”说着,朱妍颇为神秘的向我眨了眨眼睛。 “谁?” “一个你们一直想要找到的人。” “难道是……” “马公子。” “马公子?”我一声惊呼,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确实,丁老四消失后,整个失踪案的线索就断了,而此时朱妍说她见到了马公子,对于我来说,无疑就像是见到了一丝曙光,我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问道:“他在哪里?” 朱妍有些得意地笑了笑,道:“我知道你们都在找他,所以我便让他到我家了,暂时稳住他。” 我大吃一惊,“腾”的一声站了起来,失声道:“什……什么?他……他在你家里?” 朱妍有些狐疑地望着我,说道:“陆警官,干嘛大惊小怪的?这马公子在我家里,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离开座位,急得团团转,边拍手边说道:“朱妍啊朱妍,你让我说你什么好?你……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和那马公子也没什么交情,你居……居然让马公子到你家里?你……你这不是疯了吗?”说着,我又想起一事,关切地问道:“那马公子他……没……没对你做过什么吧?” 朱妍一脸无辜地说道:“没有啊,他……他能对我做什么?我这叫做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论姿色,我比不上他老婆,和安娜相比,更是相去十万八千里,我倒是想要勾引他,做他的二奶,可那也要人家愿意啊?再说了,马公子关系到这一连串的失踪案,你们警方不都是在找他吗?至于他为什么会从安娜手中逃出来,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只要他在你们手里,就安全了,也可以引安娜出来。” 我心念一动,狐疑地道:“你怎么知道安娜也在找她?你……见过安娜?” 朱妍“咯咯咯”地轻声笑了笑,道:“你们都找不到安娜,我哪有这个本事找到她?不过你想想看,马公子失踪前,最后一个接触他的人就是安娜,很明显,安娜就是想要绑架他,可是这马公子既然从安娜手里逃了出来,安娜怕你们找到他,那么安娜的罪状就成立了,所以安娜她必须要在你们之前找到他,然后……” 我凑近朱妍一些,沉声道:“然后便怎样?” 朱妍不屑地道:“肯定是杀人灭口喽,喂,我说,陆大警官,难道你这个当警察的没看过侦探小说啊?都是这么写的啊?” 我无奈地笑了笑,道:“那些只不过是你的推测而已,事实证据不足。” 朱妍有些不服气地道:“哪里不足了?你倒是给我指出来啊?” “好!”我一拍桌子,道:“那我问你,安娜为什么要绑架马公子?她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很简单喽,不是为情,就是为财。”朱妍抿了一小口“百威”,接着说道:“马公子这么有钱,有哪一个女人不为之动心哪?就拿我来说吧,每天晚上在这‘午夜迷情’里打工,陪客人喝酒、划拳,掷骰子,有时候还得被客人吃豆腐,像我们这样的风尘女人,又有哪一个不在做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梦啊?” 我轻轻地点了点头,道:“话听起来蛮有道理的,不过我还有件事情不明白……既然你是说安娜绑架了马公子,那为什么一连多天,安娜都不给马公子的老婆拨打电话呢?” “这……”朱妍玉齿轻咬着下唇,似乎有些犹豫,又似乎在想什么,过了半晌,这才道:“或许,安娜她认为时机没到吧,或许她知道自己的嫌疑很大,贸贸然然打电话,就会暴露了自己,她想等到你们警察不再怀疑她时,她才会打电话勒索吧。” 听完朱妍一席透彻的分析后,我不得不佩服朱妍的推理逻辑,在她看来,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安娜,安娜有着明显的作案动机,也有作案时间,无论从哪一方面,我都不能推翻朱妍的结论,但是,在我内心深处,我隐隐约约觉得有一点儿不对,但至于哪一点不对,我确不知道,从看见安娜的那一瞬间开始,我便被这个妩媚到极致的女人所吸引了,再经过短时间的接触,我觉得安娜不可能是罪犯,至少在我看来,她不会是罪犯,但我也知道,身为一名刑警,一名在江城家喻户晓的刑警,我不能感情用事,不能以自己的意识来左右这一切的发展,目前最要紧的,就是找到马公子,然后再找到安娜。毕竟丁老四消失前的那一句话,成灰了我心头的阴影,他说,马公子已经成为了他们其中的一员。“他们”指哪些人?目前来看,我不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安娜就是其中的一员,那杯“血腥玛丽”已经说明了一切。 想到这里,我重重地将酒杯往桌上一扣,站起身来,朱妍奇怪地望着我,问道:“陆大警官,你这是要……” 我正色道:“朱妍,很感谢你告诉我这些,现在,我要回刑警队了,去枪械式领枪,然后马上去你家。” “去我家?”朱妍扑闪着她那一对聪慧的大眼睛,笑道:“哦,你们要去保护马公子?好,那我先回去,想办法拖住他,也不知道他现在还在不在我家里。” 我皱眉道:“不是,马公子他是一个极为危险的人物,在我没有来之前,你万万不可先行回家,否则,你会有生命危险的。” “啊----”朱妍一声惊呼,一张俊俏的小脸也变得苍白无力,毫无血色,颤声道:“你是说,马……马公子他会威胁到我的生命安全?” 我点了点头:“有这个可能。” “那好,你快去快回,我……我在这里等你。” 我驾驶着那辆桑塔娜,再拉响警笛,飞一般地驶回了刑警队,刑警队这时,只有小刘一个人值班,我到枪械室领了佩枪后,小刘问道:“陆队,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原来打算让小刘和我一起去的,但刑警队不能没有人值班,当下淡淡地说道:“我得到一个消息,马公子他现身了。” “马公子?”小刘一听,眼中绽放出兴奋的光茫,就像一只饥饿了许久的非洲雄狮看到了猎物一样,然而,我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不行,你给我在刑警队候命,随着等着我的电话。”说罢,我将手枪压满子弹后,放进怀里的枪套里,往“午夜迷情”赶去。 朱妍有些焦虑地站在“午夜迷情”门口等着我到来,她左看看,右看看,不时还来回在门口走来走去,直到我站在她面前时,她这才露出一个不自然地笑容,道:“你总算来了,咱们走吧。” 我一挥手:“上车。” 朱妍坐在副驾上,指点着去她家的方向,而我虽然双眼盯着前方,一丝不苟地开着车,但我心里却盘算着,一会儿怎么去对付马公子,若真像是丁老四所说的那样,这马公子成为了“他们”其中的一员,那么我的手枪,对于马公子来说,就像是玩具,一点儿杀伤力都没有了。 朱妍住的地方离“午夜迷情”还真是有点远,半个小时后,仍没有到,加上现在天色早已黑尽,我心下顿时犯起疑来,忍不住问道:“朱妍,你每天都到‘午夜迷情’里上班,怎么会住那么远?已经到四环路了。” 朱妍笑着解释道:“没办法啊,每天只得坐地铁回家,城里的房租实在太贵了,你是知道的,我家境其实并不好。”顿了顿,像是开玩笑似的,又道:“要不,陆大警官,你每天来接我上下班?” 我脸上一红,模菱两可地吱唔了一声,朱妍指着前面说道:“到前面那根电杆,往右拐,就到了。” 我一脚踏住了刹车,道:“那么便停在这里吧。” “为什么?”朱妍有些不解地问道,“往右拐还有一段距离呢。” 我笑道:“万一马公子看到一辆警车开过来,他还不跑了?下车!” 朱妍噘着小嘴,极不情愿地下了车,我将车调了一个头靠边停好后,点了一支烟,然后从车上跳了下来,跟随着朱妍,拐进了右边那比较宽的巷子里。我之所以没将车开进去,那倒不是怕马公子看见警车后逃跑,这地方我来过,里面是一个小胡同,虽然这小胡同并不算很窄,刚好够一辆小轿车开进去,可是想要在胡同里调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我将车子停在外面,一来万一马公子逃跑,我也来得极开车追,二来万一真要是我想的那样,车子停在外面,也是一个后招。 朱妍将我带到了她所住的地方,这是一幢五层楼的建筑,这地方算起来是一个城中村,这样的房子是农民自己搭建的,由于有规定,所有的自建房不得超过五层,而朱妍所指的那个窗户,就在五层。 我低声对朱妍道:“呆会儿你上去开门,我跟着你进去,倘若马公子还在你屋里,你就近量离他远一点,最好你将门口堵住。” 朱妍点了点头:“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一切都是那么顺利,朱妍将门打开后,果然,一台21寸的小彩电开着,马公子津津有味地坐在一条半旧的沙发上,看着电视,我斜眼瞥了一眼电视,电视里放着一部名叫《吸血莱恩》的外国电影,这电影是根据游戏改编的,讲的是吸血鬼的故事。马公子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个纸杯,杯里盛着殷红的液体。由于太过于专注,直到我们开门进来,马公子却一直盯着电视,头也不回地说道:“来了?” 我轻咳了一声,马公子觉得声音有异,转过头来一看,嘴角边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这位是……” 我向朱妍使了一个眼色,朱妍会意,往后退开几步,很自然地随手将门关上,笑道:“马超俊,这位便是江城刑警队的陆轩陆队长。”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马公子的真名叫“马超俊”,一直以来,我们在谈论起他的时候,都称他为马公子,所以我也没太在意。我所在意的是,为什么马公子见到我,一点儿也不吃惊,甚至他那不经意的笑,似乎是他知道我要来。 我朗声说道:“马公子,你老婆前几天到刑警队报案,说你失踪了好多天了,跟我走吧!” 马公子低声说了一句什么,我脸色大变,虽然他的声音很小,但由于距离很近,我听得清清楚楚,他说:“你们这些人,还真是多管闲事儿。” 他口中所说的“你们”,当然是他老婆,自然也包括我,我不知道马公子为什么会这么说,但是我心里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马公子站起身来,道:“陆警官,既然来了,也别这么急着回去,我想和你谈谈。” “谈什么?” 马公子走到饮水机旁,拿出一个纸杯,接了满满一杯“水”,递到我面前,道:“来,喝了它再说不迟。” 我脸色大变,那饮水机里,并不是水,而是红色的液体,我一眼便看出来了,那红色的液体,便是血,至于是不是人血,我不敢说,但这么多的血,实在看得人心惊肉跳,我开始后悔为什么没调齐人马便来了。 就在马公子递纸杯给我的时候,我左手往前一探,右手早已拿着准备好的手铐,正要往马公子手腕上扣上去时,我脖子上一凉,心里大呼一声“上当了”,然而,为时已晚,朱妍手中拿着一柄锋利的匕首,抵在了我的颈动脉上,她笑靥如花地看着我,道:“陆队长,你可不要乱来哦。” ps:感冒了好多天,拉下了很多章节,老龙向各位说声抱歉,拉下的章节老龙尽力补上。 第八十八章 虎口脱险 原以为,以我的身手,再加上不知道对马公子有没有威胁的手枪,我是不会处于下风的,谁知道我这才出手,便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了,这对我的职业生涯来说,不能不算是一种沉重的打击,我万万没料到朱妍竟然会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其实我早就应该料到了,从抓捕丁老四的时候,我就应该对朱妍采取怀疑的态度,至少也要对她防备一手,可是事到如今,说什么也晚了。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自镇定住,我知道,他们没有马上取我的性命,那就一定还有别的目的。 果然,马公子将手中的纸杯又放在了茶几上,一屁股坐了下来,翘起了二郎腿,道:“陆警官,你知不知道,你实在太多管闲事了。” 我冷笑一声:“身为警察,这是我的职责,又怎么会是多管闲事呢?” 马公子道:“是啊,可是你那警察,每天拼了命地为社会,为国家做贡献,你得到了什么?不过是每月千把块钱的可怜工资。”顿了顿,又道:“我们并没有犯法,你又何必跟我们过不去呢?这样吧,我给你一笔钱,你把这案子结了,大家相安无事,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看怎么样?” “要是我不答应呢?” 马公子脸色骤然一变:“由不得你不答应。” 这时,朱妍笑吟吟地道:“陆队长,你可不要逼我们走那最后一步棋。” “最后一步棋?”我佯装不明白她的意思。 “是啊,你把那杯里的血喝了,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我们其中的一员了,到时候,你还会抓我们吗?咯咯咯----”朱妍说到这里,轻声笑了起来,笑得花枝乱颤。 我奇道:“为什么让我成为你们其中一员是最后一步呢?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我还干脆一些?” “那也可以啊,只不过,杀了你,你还是会成为我们其中的一员,那又何必杀你呢?”朱妍轻笑着,一手紧握着匕首抵在了我颈动脉上,一手看似极为爱怜地轻轻在我脸上摩挲着,“你知不知道你身上那浓烈的男子气息,那一身凛然的正义感,让我为之着迷,要让我亲手杀了你,我可舍不得呢。” “那好吧,咱们谈谈。” “这才乖嘛。”朱妍笑着,手一伸,从我怀中将手枪拿了出来,手一动,将枪里的子弹抖了出来,然后将枪放在了茶几上。 我苦笑道:“你手法熟练得紧啊。”并没有伸手去拿枪,这枪没了子弹,不过是一个废品,不过我知道对于朱妍和马公子来说,就算有子弹,这手枪也不过是一件玩具而已,子弹对他们,并没有杀伤力。 “坐吧。”朱妍将手中的匕首收了起来,示意我坐在沙发上,我心中一喜,这是朱妍所放的最大的错误,她几乎根本没有防备我,她也不知道,只要她手中的匕首没有制住我的要害,那我随时便会成为一头极其凶猛的野兽,将他们一一击倒。不过这想法只不过是一个可笑的错误,这一点在后面再表不迟。 马公子见我坐了下来,叮嘱道:“陆警官,我知道你身手不错,可是你别妄想和我们作对我,你是伤不了我们的。”说着,他从朱妍手中接过匕首,用力在自己的脸上一划,顿时,马公子脸上出现了一条极大极深的伤口,鲜血不断地往外泊泊流出,但不足一分钟,那脸上的伤口再一次复原,甚至连一点儿伤痕都看不到。 “精彩,精彩。”我用力鼓掌。我现在对他们还一无所知,我只知道他们是一个组织,一个有着相同“喝血”嗜好的组织,所以我并没有趁他们松懈下来后就进行反击,反而很合作。 马公子略为得意地笑了笑,道:“陆警官,我刚才又想过了,你毕竟是刑警队长,吃的是这一碗饭,我们也不来为难你,只要你对这件事情只字不提,想办法罩住,那么你还可以当警察,也可以像我们这样,就算在行动中受伤,也可以马上好起来,何乐而不为呢?” “除了伤口能够很快的自动复原外,还有什么?”我佯装十分羡慕地问道。 “还有永不衰老的身体。”马公子无不自豪地说道。 “那不成了怪物了吗?”我报复性地回了他一句。 “陆轩,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马公子顿时怒容满面,但是当他斜眼瞥了一眼朱妍后,马上收敛起脸上的怒容。 单凭他这么一眼,我便已知道,在他们这样一个“组织”里,朱妍的地位要比马公子高了许多,不过就目前来看,我仍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比如说,他们这样一个组织,有多少人?都有些什么样的人?他们是怎样使自己的身体永不衰老,为什么要喝血,为什么伤口会自动复原等等,不过我已隐约意识到,他们这样的组织,已经具有了“邪教”性质了,而且比我想象中要严重得多。 我无所谓地笑了笑,说道:“不是怪物,是什么?你们喝人血,身体不会衰老,伤口会在极短的时间里复原,但这有什么用,你们也有自己的弱点,你们害怕阳光,你们只能生活在黑暗中,这难道不是怪物吗?这和吸血鬼,有什么区别?” 朱妍说道:“既然道不同,那便不相为谋,陆警官,虽然我欣赏你,仰慕你,但是,对不住了。”说着,她向马公子使了一个眼色,娇喝道:“动手罢。” 我知道朱妍说这话的时候,危机已经一步一步向我逼近了,就在她说“动手罢”的同时,我猛地挥拳向朱妍面部猛击过去,然后顺手操起茶几上的匕首,挡在胸前,喝道:“谁敢过来?” 马公子忍不住狂笑两声:“陆警官,看来你还是不明白,那玩意儿对我们来说,根本没有什么作用。”话音刚茖,马公子一声暴喝,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向我猛地扑了过来,丝毫不顾我手中持着匕首。 我见马公子来势凶猛,但我不能对他使用匕首,只好往后急退一步,同时扭腰转身,右脚划出一道极为优美的弧线,脚背狠狠地踢在了马公子头部,原以为我这一脚足以让马公子昏厥,但是却想不到脚背一阵钻心的疼痛,仿佛我踢中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大石,我暗道一声“不好”,缩腿往门口急奔,但与此同时,我脖子上被一双老虎钳一般的大手紧紧掐住,然后双腿一空,我整个人被马公子提了起来。 我万万没想到看上去极为瘦弱的马公子居然有如此大的力道,竟然能将接近八十公斤的我提了起来,并且他那双老虎钳般的手,正不断地收紧,我呼吸不畅,顿时感到一阵阵昏眩。 我看到马公子的狞笑着,脸上的肌肉夸张地扭曲着,而我的脑袋也是嗡嗡作响,朱妍走过来对马公子说了句什么,但我什么都没有听到,大脑极度处于缺氧状态,我知道,用不了一分钟,我便会被马公子活活掐死。朱妍伸手将茶几上的纸杯端了过来,我知道那纸杯里是什么,我知道她不可能让我再喝杯里的东西,因为我的脖颈被死死掐住,连呼吸已经不可能了,又怎么能喝下去呢?果然,朱妍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支注射器,将纸杯里的血抽了出来,足足一大针管这么多,殷红的血液在针管里使人触目惊心,我知道她要将这血注射到我的血管里,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是血型不合导致我立时死去,还是会像他们一样,变成一个只能在黑暗中生活,永远不老不死的怪物吗?那我宁愿死去,宁愿像丁老四那样,消失在灿烂的阳光下。 这时,我再也管不了许多了,到了生死关头,我想都没有多想,右手持着匕首,奋力往马公子心口刺去,他不死的话,那我很有可能就死了,因为我没有把握这匕首会给马公子带来伤害,他们的皮肤可以迅速地自我修复,但心脏呢?我不知道,也没有想过,我只是将希望寄托在这一刺。 果然,马公子极为痛苦地吼一声,双后死死地按住了心口,殷红的热血从他的指缝中激射而出,我双腿顿时落了地,与此同时,我奋起一腿,踢在了马公子的胸口,马公子痛苦地吼一声,整个身子像离弦的箭一样,倒在了沙发上,同时我奋力将赶上来想要制住我的朱妍撞了一个趔趄,夺门而逃。 不知道是不是天意如此,还是我有先见之明,我没有将车开进巷子里的确是一个明智之举。朱妍以飞快的速度在奋力追着我,我不是怕她,而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对付她,她不老,亦不会死,而且力气超乎寻常的大,我一个人实在没把握能够1vs1,所以明智之举,得迅速离开,况且我不知道马公子有没有事儿,会不会一起追上来,如果他们联手,那我就没指望了。 我不顾一切地奔跑,向我停车的位置拼命地跑,我手中没有枪,唯一还具有杀伤性的手枪,也留在了屋里,我发誓这是我有生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次,然而我却听到了身后的呼吸血也越来越近,我暗暗惊讶为什么朱妍会跑得如此迅速,眼看就要奔出巷口了,只要出了巷口,就有了灯光,有了灯光,那我还可以奋力一搏,不然,在这黑暗的巷子里,与朱妍这种常期适应于黑暗生活的“非人类”相搏斗,我一定算胜都没有。 突然,我后腰处一阵剧烈的疼痛,使我差一点儿摔倒在地,我不知道朱妍用了什么刺进了我的后腰,匕首吗?不是,我逃出来的时候,匕首仍插在马公子的胸口,那会是什么?我不瑕多想,因为只差几步,就出巷子了。 就在这时,巷子口有个人影一晃,我顿时心都凉了,难道我真的要死在这里,又或者真的要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不行,我绝对不能束手就擒。想到这里,我一咬牙,用力全身的力量,挥拳向面前的黑影砸去。 “快卧倒。”那黑影说了一句,我来不及分辨这人是谁,但我敢肯定,她在跟我说话,先不管是好意还是歹意,我条件反射地往地上一扑,整个身体卧倒在地上,同时,我看到那黑影双手拿着一根铁棍一类的东西,像打棒球那样,奋力一击,“呯----”的一声,有点像金属撞击的声音,然后,我听到一声怪叫。 “快走。”那黑影的声音有些着急,向我伸出一只手,我稍稍迟疑,还是将手伸出去,我不知道她哪来的这么大的力道,竟似像提婴儿一般,将我从地上提了起来,同时,触手之处,竟然有些滑腻、温凉。 她拉着我拼命地奔跑,来到我那辆桑塔娜旁边,我掏出钥匙刚要开门,却不想她用力一拉,竟然将整个车门拉了开来,然后命令道:“进去,快开车。” 我依言坐在了主驾位置上,点火,离合,挂档,半连动,油门,车子动了,我拼命地轰着油门,车子飞一般地驶了出去。我看了看倒车镜,长长舒了一口气,朱妍和那马公子,都没有追来。 “谢谢你。”我转头对那人说道。 那人穿着一件风衣,女式的,戴着口罩,除此之外,还戴着墨镜,在夜里带墨镜的,无非只有两种人,一种是瞎子,一种就是企图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真实容貌的人,我相信她属于第二种,当然,除了说“谢谢”以外,我没有问她是谁,也没有要求她让我看一看她的脸,我知道这样做是不礼貌的,既然明知道对方不想让我知道她是谁,又何必自讨没趣呢?不过,从口罩与墨镜间的缝隙,我看到了她有着一张如美玉一船的肤色,绝对是一个女人。 她极优雅地摘笑墨镜和口罩,露出一张芙蓉般的脸庞,笑靥如花地望着我:“陆警官,你要怎么感谢我呢?” 我惊愕地看着她,想要说话,却又说不出来,半晌,我才咽下了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口水,道:“安娜,怎么会是你?” 第八十九章 罪魁祸首 安娜的出现,对于我来说,不知道是惊喜,还是意外,总之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峰回路转”。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富有戏剧性,打个比方,当你急着一心想要找到某个物品时,无论你怎么找,都找不到,可是当你不想要找,甚至都没有去想的时候,那物品就出现在你面前了,就像安娜一样。自从她失踪之后,我一直想要找到她,可是当我拼命逃跑,无瑕自顾的时候,安娜就突然间出现,并且救了我。 安娜对于我的诧异,抱以歉意的一笑。“去哪里?”我问道。我不想回刑警队,在我没弄清楚整个事情之前,我决定不轻易将安娜暴露出去。 “你受伤了,流了很多血,去我家吧,我帮你包扎。”安娜怜惜地说着,伸出手来,轻轻地贴在我腰间的伤口上。 “安……安娜……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我最终忍不住问道。 “你怎么不问问我,我实际年龄有多大?”安娜抱以调侃地问道。 “不会有七八十岁吧?” “哼!”安娜噘起她的小嘴,佯装俏皮地道:“告诉你吧,我可是有五百岁了。” 我明明知道她在和我开玩笑,但还是忍不住微微一怔。不过,我知道,能够这么可爱却不做作地噘起小嘴,俏皮而又不矫情地说笑,安娜的实际年龄不会大,虽然是我的猜测,但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我确实希望她不是七老八十的人。 “其实,我有二十四岁了。”安娜淡淡地吐出这几个字,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感谢上帝。 “事到如今,你能把所有的事情告诉我了吗?”我头也不回地问道。 “今天我来,就是和你说出所有的事情的。”安娜神色自若。 “你不怕假如你与整件事情都有牵连,我将你给抓了?” 安娜轻叹一声,然后转过头来,怔怔地看着我,美女就是美女,轻轻一叹,也让我为之怦然心动,不过,安娜眼中闪动着泪花,过了一会儿,双行清泪流了下来:“可能要让你失望了。” 我见安娜神色有些不对,当下也没有再多问什么,只是将话题转到刚才的情形上,问道:“安娜,有一件事情我有点想不通,你为什么要救我?” 安娜轻叹一声,道:“我不是在救你,我是在救我自己,我做了太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了,我想重新做回我自己。”顿了顿,又道:“刚才你知道是什么东西在追你吗?” 我奇道:“当时房间里有两个人,一个是马公子,另一个是朱妍,马公子被我用匕首刺中了心脏,我想他就算不死,也没这么快能够站起身来追我,那一定是朱妍了?是不是?” 安娜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可是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说着,安娜有颇为有些紧张地回头看了看,道:“你开快一点,我们回去再说。” 安娜住的地方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太多了,虽然地处城边上,但这里是江城最有名的马可波罗别墅群,全都是一幢幢独立别墅,自从当了警察,我就再也不抱任何幻想我能在这里买上一小幢了,除非老天开眼,让我中了个五百万,不然,就咱那俩小钱的工资,能买得起一套像样的房子,就已经不错了,还得贷款才行。我惊讶地望着面前这幢三层楼的独立别墅,有些怀疑地望着安娜,道:“你……住这里?” 安娜嫣然一笑,点了点头,道:“对,我住这里。”见我满脸不相信的神色,解释道:“虽说我只是一个舞女,但我的家底你不清楚,一会儿我都会跟你说的。”说着,让我将车子停好后,她轻轻地拉着我的手,我便跟随着她,来到那幢奢华的房子里。 房子虽大,但好像很久都没有打扫过,桌上已有了薄薄一层灰,依我多年的刑侦经验来看,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安娜将我带到了她的房间,然后随手将门给关上了,顿时,我便觉得整个世界仿佛就只有我和安娜两个人,我心跳有点加速了。 屋里的摆设并不是很女性化,本来我想以安娜这么出众,这么妖媚的女性,她的房间一定会布置得很浪漫,很有格调,但事实上刚好相反,屋里的陈设温馨不足,但明快有余,一点儿也不像是一个女孩子的卧室。就在我环顾四周环境的时候,安娜走了过来,用命令的口吻说道:“把衣服脱掉。” 我脸上一红,迟疑道:“这……这不太好吧,嗯,虽然我承认我第一眼看见你时,就已经深深被你迷住,可咱们毕竟也不怎么了解对方,这么快不太好吧?虽然一夜情的事情现在已不是什么少见多怪的事情了,可我毕竟还是一名警察……依我看,咱们不如等这案子结了,好好处上一处,再……”安娜微微一怔,随即俏脸飞红,嗔道:“你在说什么呀?你以为我那个啊?”说着,顿足道:“我的意思是你受了伤,我帮你包扎一下,你想哪儿去了?” “啊----我----我以为……”我羞愧地低下头,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当时那种氛围,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谁知道安娜这时突然间贴近了我,将俏脸贴在了我脸膛上,双手轻轻地环抱住我的腰,轻声道:“陆轩,其实我……” 我轻抚着她那近乎完美的脸庞,说道:“把一切告诉我,好吗?” “嗯。”安娜很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将我的上衣除了下来,道:“你受伤很严重,不治疗的话,你会……我帮你包扎吧。”说着,安娜转身从一个小抽屉里,拿出一个小药箱,取出剪刀,纱布,消毒水,然后让我伏在床上。 安娜看了看我腰间的伤口,一双柔若无骨的温凉小手,轻轻地在我伤口边上摩挲着,怜惜地说道:“出了很多血,周围的皮肤组织已经坏死,我得用刀切去坏死的部分,我没有麻药,你忍着点啊?” 我点了点头,说道:“要不去医院吧?”说实在的,我对于安娜的包扎技术颇为怀疑,要是换王娇来的话,我还放心一些,加上这里没有消毒设备,万一这要是感染,那可就麻烦了。 安娜道:“不行了,就这坏死的速度来看,只怕到不了医院你就……好了,忍着点儿,我来了。”话音刚落,我便感到腰间有一物插了进来,但并不是很疼痛,我微觉得有些奇怪,安娜似乎洞穿了我的心思,解释道:“肌肉皮肤组织坏死,所以现在不会觉得很痛,不过一会儿还是很痛的,我要把坏死的部分切去,然后上药。” 我想了想道:“我究竟是被什么所伤,怎么会出现这么严重的情况?” 安娜奇道:“到现在,你还不明白吗?”顿了顿,又道:“你被朱妍所伤,她其实根本就不是人。” 我心中一凛,颤声道:“那她是什么?你可别告诉我,她是吸血鬼?” “不是,不过那也差不多了。”安娜说着,手中不停,在给我的伤口消毒,包扎:“我们是一个组织,从你们的角度上来说,我们这个组织,应该算是邪教……好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很快就会愈合了。”说着,安娜长长舒了一口气,掏了一条喷香的手绢,轻轻抹了抹额头上的香汗。 我坐直身子,点了一支烟,沉吟道:“那么,你也是其中一员?” 安娜点了点头,道:“我们这个教派,其实是从国外传进来的,叫‘撒旦圣堂教’,也就是平日里所说的‘撒旦教’。不同地区对撒旦的崇拜,有着不同的形式,基本上是依循一种叫‘黑弥撒’的仪式来进行的。在对撒旦的崇拜仪式中,我们都要进行‘活人祭’,换句话说,就是用人的鲜血。” 我听完后,想起一件事情,皱眉道:“你是撒旦教的信徒,为什么当初你会将那半杯‘血腥玛丽’留下来给我?别告诉你是一时疏忽,凭我当了十多年的刑警,我知道,那是你故意留下来的线索,是不是?” 安娜眼眶儿红红地,但她还是点了点头,我心中一宽,暗想这安娜毕竟秉性不坏,她既然肯告诉我这些,那么也就是说,她有心脱离那个捞什子教,这也就是为什么丁老四、朱妍她们一口咬定所有的失踪案,都跟安娜有关了。理清楚这一条线,那么整件事情也基本上浮出水平了,于是我便说道:“你不想和那些人为伍,也知道这种邪教会害人害己,所以你有心脱离他们,所以故意留下那半杯‘血腥玛丽’,无非就是提醒我,对不对?” 安娜正色道:“不错,当初我一步错,步步错,我受了他们的指使,勾引那些有钱的老板,让他们加入进来,一来可以发展更多的信徒,二来他们的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都被朱妍一干人等独吞了,而且还用于‘午夜迷情’发展,其实你不知道,‘午夜迷情’之所以发展得这么好,和那些赃钱是分不开的。” “好!安娜,整件事情我基本上已经弄清楚了,其实主谋不在你,你只是受他人指使,只要你配合我们,将这些邪教徒一网成擒,你就是戴罪立功,法院会对你酌情处理,我想最多不过一年,你就可以出来了,过着正常人的生活。” 安娜哽咽道:“陆轩,其实我真的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可是不行了,呜呜……呜呜呜……” 说着,安娜突然间将头埋在我怀里,轻声啜泣起来,先是小哭,继而是放声大哭,从她的哭声,我听得出,她似乎有着莫大的委屈。 “为什么?难道你……” “我……我杀过人……” 话音刚落,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变成了一片空白,我万万没有想到如此柔弱娇美的一个女人,竟然告诉我她杀过人,一时之间,我像是被一道闪电劈中一样,半晌回不过神来。 第九十章 真相大白 安娜的神情突然间显得极为痛苦,从她的表情我可以看出,安娜确实如她所说的那样,她杀过人,但是我也看得出,她杀人并非出自于她的本意,于是,我点了一支烟,道:“你慢慢说,将整件事情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我相信你是有苦衷的。” 安娜睁大双眼,怔怔地看着我:“陆轩,你真的相信?” “嗯。”我再一次给她了一个肯定的答复。 “事情是这样的。”安娜回忆道,“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爸就过世了,后来,妈妈就嫁了人,也就是现在我的继父,我的继父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其实他是一个禽兽,不,一个连禽兽都不如狗东西。”说到这里,安娜粉拳紧握,目光也显得极为憎恨,甚至,我感受到了一股寒意。 安娜娓娓说道:“他是一名大学教授,平日里斯斯文文,在学校里,很受学生们尊重,是一个翩翩有礼的正人君子,但是谁又能想到,在这样的一个外表下,他却有着一个丑陋的灵魂。我妈妈嫁给他的时候,我才只有十二岁,那时候他对我很好,真的,真的很好,不过,那只是表面现象,因为他知道,只有他对我很好,我妈妈她才肯嫁给他,但这样都是他故意做出来给我看的。后来,我渐渐长大了,出落得很标致,这个老色鬼,便开始趁我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对我毛手毛脚的,起初,我也不以为意,可是后来他越来越放肆,但是,为了妈妈,我忍了,直到我十六岁那年,我妈妈病逝后,他便变本加厉,企图想要占有我,我不从,他便打我,往死里打,至今,我身上的伤痕都还没有完全消退。”说着,安娜突然间站起身子,将衣服解开,露出雪白如玉的身子,那对颤巍巍雪白饱满的双峰,完完全全呈现在我眼前,然而,在这近乎完美的胸脯上,竟然有大大小小几十道伤痕,一看到这些伤痕,我眼前便浮现出当日安娜受尽继父的虐待的情影,除了伤痕,还有些深浅不一的凹下去的地方,形成了一个个小洞,我倒吸了一口凉气,问道:“这些是你继父用烟头烫伤的?” “嗯!”安娜含泪点头。 “那你怎么不报案呢?” “我想过报案啊,可是,他知道我会去告他,他便不让我出去,将我锁在了地下室。”顿了顿,解释道:“这房子有间地下室,是用来贮藏杂物用的,他将我锁在那里,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出去。” “你可以打电话啊。” “打电话?”安娜苦笑道,“说来这也是天意,就在我想尽一切办法,趁他不在家,从地下室里偷跑出来打电话的时候,他突然间回来了,看到我手中拿着电话,他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了,他一拳将我打倒在地,然后就用皮鞭抽我,痛得我满地打滚,他还不解气,用手揪着我的头发,狠狠地将我的头撞在桌角上,然后又用脚用力踹了我肚子,顿时,我吐出两口鲜血。”说到这里,安娜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胃里的血涌到口腔里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将血咽了下去,说来也怪,当我将血咽下去的时候,身上的伤口便不怎么疼了,还隐隐有一丝快感,从那时候起,我便想通了。” 我颤声问道:“想通什么了?” “想通了,只要能够报仇,牺牲小小的身子,又算得了什么呢?”安娜说着,笑了笑,其实我看得出,她笑得很无奈。“当天晚上,他便占有了我。” “我靠,禽兽。”我实在忍不住内心的愤怒,用力一拳,砸在了床了,“虽然你们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可他毕竟是你的长辈,他怎么居然做出如此有违人伦的事情来,那不是**吗?还是大学教授呢,我看应该是‘叫兽’。” “后来,他以为他真的征服了我,每一次,他想要,我就给他,哪怕每个月最不方便的几天,我也会给他,这样,过了一年多,他对我放心了,他以为他真的征服了我,真到有一天,做完那事儿后,他便沉沉地睡了,而我则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斧头,狠狠地向他那脖子砍去……”说到这里,安娜脸上挂着笑,那种很满足的笑容,想是她因为大仇得报,所以才会很开心。 “他的血,像喷泉一样喷出来,染红了床单,可是,当我看到那些血的时候,心里便像是有一个声音对我说,喝了它,喝了它,喝了它你才算真正的报了仇,于是我便俯下身,去喝他流出来的血……” “然后,你从此便爱上了血,是不是?”我打断了她的话,后面的事情几乎都可以推测出来了,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安娜她喝了血,不知道什么原因,从此便爱上了鲜血的味道,这样的例子不止一个两个,因此她也走近了这个圈子,结识了一些有着同样嗜好的人。 “起初一开始,我们只是喝一些狗血、羊血之类的动物的血,可是有一天,有一个女人,她找到了我。” “朱妍!”听到这里,我脱口而出。 “她请我喝了一杯……呃……一杯血,味道和我继父的血是一模一样的,我知道这是人血,说真的,人血的味道,确实要比动物的血要好得太多了,这东西,就像吸毒一样,一但喝了,就再也无法自拔了,从此,我便加入了他们,每天晚上,我便到‘午情迷情’里跳舞,很快,我也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人物,他们让我专门勾搭那些有钱的男人,起初我不愿意,可是他们说,你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还不是这些臭男人害的吗?况且他们也不伤人命,于是我便答应了。” “原来如此,所以才有了后面这些离奇的失踪案,失踪的人,大多都是男性,而且非富即贵,朱妍她们就利用你,将这些男人变成撒旦教的信徒,然后这些人便将名下的资金,上缴给朱妍,供你们挥霍,也用于支持‘午夜迷情’的生意,而朱妍则给这些男人永不衰老的身体,和能够迅速愈合的皮肤,是不是这样?” “嗯,其实我并不知道为什么身体会变得永不衰老,这些只有朱妍她才知道,反正每一次有人加入我们,都会举行一场盛大的‘黑弥撒’仪式,仪式上,这些人便会割腕,将身体里的血给我们每一个人享用,享用过后,他们才能真正成为撒旦教的人,也才永远不会出卖撒旦教。” 事到如今,一切都真相大白了,但为什么喝了血的人会变得像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那样,永远不老这一点还没有弄明白,但整个案件也大致水落石出了,于是我沉吟了许久,才郑重地对安娜说道:“安娜,如果你真的相信我,那么你就去自首吧,只有自首,你才能争取到宽大处理,相信我。” “可是我杀了人,杀人偿命的。” 我淡淡地笑了笑,说道:“没事儿,不至于这么严重,你杀你继父,那也是事出有因,不会判死刑的。” “无期?”安娜眼中闪过一丝慌乱,绝望地说道:“如果是无期,那我宁愿是死刑,这样还不会痛苦。” “可是,你只要帮我们破了这一起邪教案,一定会从轻而判的,你就放心吧。只要将朱妍绳之以法,我相信你很快就可以出来,最多几年。” 安娜低着头,沉吟了半晌,说道:“陆轩,我问你一句话,你喜欢我吗?” 我毫不迟疑地点了点头。 “真的?” “真的,自从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便有一种感觉,你会成为我的女人。”我没有掩饰内心的想法,坦坦荡荡地说了出来。 安娜脸上一红,道:“那你会嫌弃我吗?” “那不关你的事儿,我怎么会嫌弃你呢?”我微微笑道。 “好,陆轩,为了你,我明天便去自首,可是,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儿。” “好,只要我做得到,我就答应你。” “你一定做得到,但你必须现在就答应,要不然,我可不会成为你的女人哦。”安娜扬起她那完美俊秀的脸庞,一双勾魂的眸子,**辣地盯着我的双眼。 “好,我答应你,说吧,什么事儿?” “嘻,陆轩,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你这个人很有正义感,自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开始,我便对自己说,你是一个好男人,我不能放弃你,既然你答应了我,你就不能反悔,至于什么事儿,现在我还不能说出来。”说着,安娜脸上一红,道:“陆轩,今晚别回去,在这里陪我,好吗?” 我脸上一红,正要开口,一条滑腻的香舌,便伸进了我嘴巴里,我顿时心神一荡,忍不住双手向安娜那对丰满的**上摸了过去…… 第九十一章 日出 一夜的激情,我不得不承认安娜确实是人间尤物,为了这案子,劳累了这么多天的我,得到了空前的满足,而此时,安娜却蜷缩在我怀里,小脸枕在我厚实的胸膛上,沉沉地睡去。 迷迷糊糊之中,我感觉到怀里的尤物动了动,于是我睁开双眼,问道:“这么早就起来了?再说一会儿。” 安娜嫣然一笑,道:“你睡着吧,我去给你做早点。”我不忍忤她的好意,只好任由她赤条条地走进厨房,不多时,厨房里便飘来了一阵阵香味,而安娜却始终没有露面。 我本来腹中早已是空荡荡的,此时闻到香味,早已是搔耳摸腮,从床上爬起,然后又躺下,好不难熬。又过了一会儿,安娜笑吟吟地端着一个大木盘走了进来,木盘上放着两碗小米粥,一碟开胃小菜,一盘红烧鲤鱼,一盘粉条炖白菜,粉条早已煮得烂熟,那盘红烧鲤鱼更是色泽金黄,散发出一股股浓烈的清香,我忍不住吞下了几口唾沫,叹道:“只是吃个早点,干嘛弄出这么多名堂?随便下点面条对付着吃了,也就行了。”我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我好久都没有看到如此精致考究的菜式了,当下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赞道:“看不出来,你厨艺这么行。” 安娜抿嘴一笑,道:“这是我们两人在第一次在一起吃饭,当然得吃些好的,吃完后,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头也不抬地问道:“什么地方?现在天都还没亮呢。” 安娜只是吃吃地笑着,脸上洋溢着幸福,却是没有回答。我风卷残云地将盘中之物一扫而空后,满足地抹了抹嘴巴,这才发现,安娜却一口也没有吃过,心中顿感十分过意不去,只道:“味道实在太好了,只顾着自己了。”想了想,我笑道:“要不,一会儿我带你去一家餐馆,那里的菜式也很特别,保证你从来没有吃过。” 安娜淡淡地一笑:“我不吃那些东西的。我吃这个。”说着,她站起身来,走到冰箱面前,从里面拿出一杯鲜红色的液体,抿了一小口。 我站起身来,伸手从她手中抢过那杯子,语重心长地说道:“安娜,你别喝那个,你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那些东西,你千万别再喝了,我知道,你们已经摆脱不了鲜血了,可是再这么下去,我怕你真的会变成……变成……” “变成吸血鬼吗?”安娜打断了我的话,不过她却没有生气,只是一个劲的点头,说道:“我也打算摆脱这黑暗的生活,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找一份正当的工作,每天早上,为你准备好早点,然后去上班,在你下班的时候,为你放一盆热腾腾的洗澡水,然后准备晚饭,到了晚上,我们两人一起去散步,看电视,你说好不好啊?” 我大喜道:“好,好,我愿意和你在一起。” 安娜脸上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然后说道:“那你快穿衣服,小心别着凉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看了看窗外的天色,繁星依旧闪烁,说道:“这么早要去哪儿啊?” “你别问了,反正你是答应过我的,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你快洗脸去,我去化妆。” 我暗道:“天色这么黑,你就是去化妆,谁看得到啊?”不过我嘴上虽然没说,但我确确实实答应过她一件事情,看来这么快就要兑现了,也好,满足了她的心愿后,我便会和她一起去公安局,劝她自首。 出了门,我坐在驾驶座上,问道:“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要去哪里?” 安娜笑道:“你这个,好奇心怎么这么重,好吧,去东郊凤凰山。” 我奇道:“去那里干什么?” 安娜道:“你别多问了,到那里你就知道了,快开车吧。” 车子飞快地穿过了江城,来到了东郊凤凰山脚,我将车子停好后,安娜便伸出一只手,和我相握,道:“上山。” 江城地处平原,凤凰山其实也并不算高,花了半个小时,我和安娜便来到了凤凰山的望江崖,望江崖这个地方,地抛极为险恶,是凤凰山最险的地方之一,望天崖独处绝壁,崖下是一条滔滔大江,我距离望天崖五米的地方便停下了脚步,我虽然没有恐高症,但我怕安娜出个万一怎么办?要知道,这里由于临江,崖壁边的上升气流也十分强大,我拉着安娜的手,说道:“好啦,来也来了,现在你该对我说,到这里来干什么吗?” 安娜惨淡地一笑,道:“我生平有一个愿望,就是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在望天崖上看日出,我生下来二十多年了,还从来没有看过一次日出,自从我那个以后,别说是日出,就也阳光也不曾见到过,陆轩,有你陪我看日出,我这辈子都已经足够了。”说着,安娜扬起小脸,深情地看着我。 我大为感动,我知道安娜虽然迫于无奈,杀了她那个禽兽不如的继父,可是不管事出有没有因,可怎么也是一条人命,而且一切都是安娜一个人之词,虽然我相信她,可是法院那帮人会相信吗?那也是故意杀人罪啊,这安娜虽然不至于被判死刑,可是如果真的是无期,那她这一辈子,岂不是要在里面呆着?虽然判无期,仍有希望减刑,加上这一起撒旦教的案件十分重大,安娜减刑的机率很大,可至少也是十多年,十多啊,对于这么一个如花似玉千娇百媚的美女来说,那比要了她的命更可怕。想到这里,我只好苦笑道:“我陪你看日出。” 我话音刚落,突然间想到,那丁老四是因为被阳光照射,瞬间化为了缕青烟的,安娜的体质也已经改变,那她会不会见到阳光就……想到这里,我心下大骇,说道:“安娜,不行,你快跟我下山。”说着,不由分说,我拉起安娜的小手,往山下跑。 安娜却用力甩脱我的手,大声道:“陆轩,难道你连我唯一的希望都不肯实现吗?如果真是这样,那我立时从这里跳下去。”说着,转身走到崖边。 我大急,忙向前追了几步,但距离她还有两三步远的地方,我便不敢向前了,我生怕安娜真的会跳下去,忙道:“安娜,你听我说一句话。” 安娜道:“说吧。” “你不能看见阳光的,见了阳光,你会……你会……” “你要我听你说一句话,你已经说完了,你既然不愿意陪我,又何必管我的死活?我是见到阳光死了也好,或是我跳下去死了也好,这些都不关你的事儿。” 我又窘又急,见她决绝异常,生怕从此再也见不着她,只道:“好,好,你快下来,我陪着你看日出便是了。”说完,我便打定注意,一会儿安娜她要是真的受不了阳光,那我便立马背她下山,身后便是下山的路,那里的树林又高又密,阳光是射不进去的,加上我衣服比较宽大,应该能够遮住她的身子,还有我上衣口袋里,还有一副墨镜。 安娜见我答应了她,这才嬉笑顏开,从高处跳了我身旁,说道:“太阳就快出来了呢,陆轩,你愿意陪我一起看日出,我真的很高兴呢,来,我们坐在那里。”说着,她伸手一指,指着一旁的一个大石快,大石块棱角处早已磨得光滑,看来很多看日出的人都在那里坐过,久而久之,棱角自然就变得很光滑了。 我依言和安娜并肩坐下,我轻轻地揽着她的纤腰,而她见畏依在我怀里。小脸贴在我脸膛,说道:“陆轩,你知道吗?像我这样生活在黑暗里的人,其实和吸血鬼,也没什么两样了,我唯一的心愿,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看日出,二十多年人,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去爱一个人,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好,我就快要消失了,能够消失在你的怀里,我真的很满足了。” 我忙伸手轻轻按住她双唇,不让她再说下去,只道:“太阳就快要出来了,你放心,只要有我在,我一定不会让你消失的,你忘了吗?你才说过的,你想给我做早点,做晚饭,给我放洗澡水,我们一起散步,一起看电视,一起生活的。” 安娜幸福地笑道:“我没有忘呢,可是,我怕我做不到了,太阳一出来,我便会消失了。”说话间,东方一抹阳光,照亮了半边天空,太阳已经冉冉升起,虽然只是一缕阳光,可是对于安娜来说,却是一个惊喜,也是一个致命的。 只听安娜“呀”的一声,说道:“原来……原来日出时候的阳光,竟然这么美,我看到了,我看到了,真好,陆轩,真好……” 日出的阳光美不美,不关我的事,我现在只想着安娜的感受,虽然她表面上看起来若无其事,可是我知道,她一定是为了让我开心,而将身体上所有的痛苦强忍着,于是我便说道:“安娜,你现在感觉怎样?” “我很好啊。”安娜给了我一个不自然的笑,顿了顿,又道:“陆轩,你放心吧,我如果忍受不了,我会对你说的。” 听她这么说,我只得忐忑不安地点了点头,眼睛凝视着东方,心里在默默祈祷:云啊,求求你,快遮住这恶毒的阳光…… 第九十二章 随风而逝 一轮红日,以无比磅礴的气势,从东方冉冉升起,万道金光,穿透了层层云彩,照射着地面,安娜此时,早已满面汗水,她的情况要比丁老四好得太多了,可是这样一来,安娜所承受的痛苦,却又更加漫长。 她眯着眼,偎依在我怀里,却仍不忘去看那太阳,我忙着墨镜拿出来,帮她戴上,却不想安娜用手推开,有气无力地说道:“不要,戴了墨镜,太阳就是灰暗的,那不是我想要看到的日出。” 我只得说道:“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我们下山吧。” “我好难受,但我心里很快乐!”安娜脸上挂着淡淡地笑意。 “那你别说了。等太阳完全出来,这日出也就结束了,我就送你下山。”我心疼地说道。 “不,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安娜十分执着,“陆轩,其实我知道,就算我去投案自首,那也出不来了,这起案子你破不了的,朱妍她已经不是人了,她是撒旦教的负责人,那晚她用注射器攻击你,将一种液体打进你的体内,虽然只是少许,可是你身上的伤口腐烂的速度却很快,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了,朱妍她被我打伤,不过她很快就会复原的,她坠入撒旦教时间最长,伤好的也就越快,相信她伤好之后,便不会再出现在江城了,去哪里我也不知道,而那个马公子,他已经死了,他入教的时间最短,还没有达到像朱妍那样身体,那你刀刺进了他的心脏,只怕是活不成了,而我,经受了太阳这么长时间的照射,只怕也是不行了。” “不,你不会死的。”我大声说道,“我这就背你下山,你杀死你继父的事情,反正都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你不说,我不说,没有人会知道,再说了,刑事案件都有诉讼时效性的,哪怕是死刑、无期徒刑,过了二十年,将不再追究了……” “不,你听我说,我想,我马上就要灰飞烟灭了,但我并不后悔,在我消失那时候,是你陪在我身旁,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中,直到遇上你,我才觉得自己才算真正地活过,以前都是白活了。因为是你让我知道了什么叫爱,因为我爱你,爱过你,多好啊……多好……”安娜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贴在我胸膛的头往下滑,我紧紧地抱住她:“安娜,安娜……” 安娜的眼睛微睁着,嘴边荡漾着笑意,一滴眼泪慢慢从眼角滴落,落到我的指间。我全身一震,安娜她真的爱我。其实,就算我不让她去自首,但她却对自己做犯的错误有所悔悟,她不想再依靠鲜血生存,她不再想成为朱妍她们的工具害己害人,她只想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能爱能恨的普通女人。我下意识地将滴在我手指上的泪水用舌尖轻轻一舔,咸的。 她的身体在我怀中渐渐变得很轻,却一如既往的柔软,像是没有骨头一般,她在我摇晃了两下后,吃力地睁开她那明亮的眸子,眸子中闪动着异样的光彩。 “陆轩……”她低声说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不必伤心,爱上一个人,未必要和他在一起,才是幸福,我知道,就算我消失了,你心里一样的爱我,对吗?” “嗯!”我用力地点了点头,想要说什么,可是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此时的我早已泪如雨下,我发现我从来没有这么伤心过,但我并不是为了安娜的消失而伤心。 安娜见我流了泪,想要抬起头来替我将脸上的泪水擦拭掉,可是她试了几次,都没能将手抬起来,只好淡淡地笑了笑,道:“男子汉可不能轻易流泪的哦,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只是……” “只是我已经很伤心了……” 安娜努力地睁大双眼,阳光照射的痛苦令她的脸部肌肉明显地扭曲着,然而,她双眼迷离,依旧没有改变她的美。 我心都要碎了,道:“安娜,我送你下山,我送你下山,我们回家……” 她微笑着,痛苦使她的本能地死死拉着我的手,指甲也嵌入到我的手背里,然而,我并不觉得痛,这样的痛,和安娜的痛苦相比,却又算得了什么? “吻我……”安娜低声说道,双眼慢慢地闭上,长长地睫毛颤抖着,仿佛期待着什么,又或是准备着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的双唇柔软,却又像是一块坚硬的铁锤,这个铁锤,将我的梦,她的梦,砸了个粉碎。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旁一声嘻笑和低语,将我惊醒过来,我回头一看,不知道何时起,身旁来了一对上山游玩的恋人,他们偎依着,看着我,脸上充满了不屑,对我指指点点地说道:“那个是不是神经病啊,抱着一堆衣服,却深情地做出接吻的样子,你看他,吻得连眼泪都出来了,多深情哪!” 另一个人说道:“是啊,莫不是像电视上那样,抱着一个女鬼,我们看不见,他却看得见。” 我怒火中烧,“刷”的一声,拔出佩枪,指着他们两个大吼:“你们***给我滚……” 那对恋人抱头鼠窜,我轻轻地将安娜衣服折叠好,然后缓缓地走下山。凤凰山的风景不变,人却变了,来的时候两个人,回的时候,只有我孤零零的一个。 太阳下山了,我依旧独自一个人走进“午夜迷情”,用酒桌搭成的舞台上,有一个身材、样貌和安娜极其相似的舞女跳着舞,舞台下,众酒客高声欢呼,她斜上眼瞥了我一眼,我看怔怔地看着她,但我知道,她不是她。朱妍没有再出现,“午夜迷情”热闹依旧,当晚,我喝得大醉才回家,有时候,一阵风轻轻吹过,都会令我大喜,这时,我都会停下脚步,大声道:“安娜,是你吗?”也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灵魂,但我却希望有灵魂,我知道安娜永远的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是死了,还是活着?但我还是希望我这一声声的呼唤,给够将我对她的这份思念传达给她,我相信她一定听得到。 从此,我每天都会去“午夜迷情”,有一空就去,希望有一天,我会看到台上的舞女,跳着和安娜一样的舞曲,然后,我递上一瓶“百威”,她喝了之后,像安娜一样对我说:“谢谢你的‘百威’。”然后又问我:“明天,你还来吗?” (《中国神秘事件录》第四季完结,敬请期待第五季:真实幻觉。不一样的故事,一样的精彩!) ********************************************************** 第四季后记:我回到刑警队,将整个失踪案的原委说给了王局和同事们听,他们听完后哄堂大笑,都说我做了一个人鬼情未了的梦,然而,我知道这并不是梦,安娜的遗物至今被我收藏得很好,每个月,我都会抽出一天的时间去凤凰山上看日出。由于安娜消失的那一天,我曾经拔出枪来恐吓那一对小青年,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件事情被人告发了,一个刑警用枪指着无辜的民众,虽然我一再申辩是一时冲动,但是说什么也没有用了,这件事情的后果很严重,王局也保不了我,五天后,我被停职了,还被关了禁闭。后来,王局经过多方面打通关系,才勉强让我重新当一名警察,却不再是刑警,而是片儿警(方言:就是辖区民警),不过,这样也好,这十多年的刑警,我也当得累了,真的累了。 朱妍一直没有下落,马公子的死因,我也陈述了,上头经过多方面的查证,证实我确实是自卫,然而,这一连串的失踪案到现在,也算是不了了之了,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果,不是吗? (不当刑警,一样有精彩的故事,敬请期限待<中国神秘事件>第五季:<真实幻觉>. 第九十三章 一盒录相带 我不知道“真实幻觉”这个词,会给大家带来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幻觉就是幻觉,就是一种假象,既然是一种假象,那怎么可能会是“真实”的呢?如果说是真实的,那又怎么可能是“幻觉”呢?但我又不得不用这个词,因为这是我亲身所经历的事情,这件事情的发生,迄今为止,仍然历历在目,就好像昨天才发生的事情一样,若不是我亲眼所见,我想我这辈子都不可能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更别说将这个故事郑重其事地写下来。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要声明两点:首先,这个故事不是胡编乱造,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不论你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罢,在这里,我只能称它为“故事”;其次,这不是一个鬼故事,鬼故事的开始,一般都发生在月黑风高的夜晚,而这个故事的开始,却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 那是在我被上级领导将我这个刑警队长撤下来后发生的事情,其实我对这个刑警队长的位置并不是很看重,说实在话,要不是我的专业是刑事侦察,我还真不愿意干刑警,又苦又累,吃力还不讨好,遇到重大的案子,上级将对你进行限时破案,人的压力自然会大了不少,从科学角度上分析,人所能承受的压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就像拉满的弓弦一样,若是再用力,弓弦将吃不住这么大的力,但会断了,做刑警也是一样,当压力实在太大,人就难免做出一些有违常理的举动,甚至有可能“疯”了,所以,我虽然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王局将我调到西城区当一个片警,说实在的,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被降了职的刑警,但是在我看来,这是王局给我安排了一个休闲的工作岗位。 当片警最大的好处就是,每天悠闲的时间不少,平日里上班,无非就呆在办公室里,处理一些民事纠纷,极少会遇到刑事案件,就算遇到了,最多打个电话,让刑警队的人来一下,也就完了,但这世上的事情,谁都吃不准,原以为我将会与刑警案件告别,但事以愿违,这天还真的让我给碰上了。 这天下午,我正在办公室里喝茶,准备喝完茶后,到自己所管辖的片区巡视一下,却不想这个时候,有人走了进来,问明来意后,才得知,他是江城电视台的人,他递给我一盒录相带,说道:“陆警官,这是今天上午,快递公司送到我办公室里的录相带,我原以为这会是一个特别的新闻,因为和录相带一起送来的,有一张纸条,纸条上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要我们在黄金时段里播放,谁知道我在看这盒录相带的时候,却发现只有录音,没有图像。” 他的废话还真多,说了这么一大篇,都不切入重点,于是我略带提醒地打断了他的话,问道:“这盒录相带里是什么内容?有人要勒索?还是有恐吓性的内容?” 他微微一笑,道:“那倒不是,不过,你听了以后就会明白的,这样的事情,我们常常不把它当回事儿,最多就是当恶作剧,只不过我对录音感到好奇,万一这录音所说的都是真的呢?” 我皱眉道:“录音里都说了什么了?” “他说有怪兽!” “怪兽?”我忍俊不禁,开玩笑似的冲他扮了一个鬼脸,“你看我像不像怪兽?” “像。”他极为认真的回答,使我哭笑不得,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将他打发走,我便外出巡逻了,说实在的,我这个片警所管辖的地方还真不小,我在外面溜达了一圈回来后,包里的香烟,就仅剩半包了,要知道,我这烟是出门刚买的,回到办公室,倒了一杯茶,就随后拿起报纸,等着时间到,就立马下班。 然而,就在我拿报纸的时候,突然间看到桌上那盒录相带,不知道是那人故意留下来的,还是忘记拿走了,总之那盒录相带便放在桌上,压着报纸,突然间,我心里有一个念头,这盒录相带里的录音,究竟说些什么呢?要知道,不仅仅是我,每一个人都会有好奇心,尤其对未知的事物,都会充满好奇心,你别笑我,或许是我干了十多年刑警的关系,对每一件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当初,牛顿要不是对苹果落地感到好奇,也不会有今天的牛顿三大定律的出现了。 现在,这盒录相带里的内容,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未知事物,试问,在闲极无聊打发时间等待下班的我,难道它不充满诱惑吗?看了看墙上的时钟,离下班还有半个多小时,于是我便将录相带拿起来,放进录相机里观看。 正如那人所说,录相带里只有录音,并没有图像,不过从声音上可以听出来,说话的人是一名男性,年龄大概在二十八至三十岁之间,当然,这只是一个当了十多年刑警的我,职业性的判断而已,因为在听录音之前,我对说话的人并不感兴趣,我所感兴趣的,是录音的内容。 以下便是录音内容: “江城的市民请注意了,选在黄金时段,让电视台播放我的录音,只不过是想让更多的人能听到我所说的话。在江城西城区,有一个叫‘夕阳红’的公司,这是一个极为邪恶的公司,因为在公司里,存在着一头怪兽,那头怪兽会猎杀人们,因为怪兽生活在人们面前,所以没有人能够看到它,但是我却看到了,相信还不止我一个。我们大家必须齐心合力,将这头怪兽杀死,不然的话,我们全部都将会被怪兽杀死。” “神经病!”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转过身,看到了一张生气的俏脸,原来是王娇,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进我办公室的,我见是她,没好气地道:“怎么是你?” “想不到我们的陆大队长,竟然这么悠闲?”虽然我已经不是刑警队长了,而且我也被调到社区警务所了,但王娇对我的称呼依旧没有改变。 “你好端端的刑警队不待着,跑来我这里干嘛?” “反正没什么事儿,就提前下班了,路过你这里,顺道来看看你,想约你一起吃个饭,怎么?陆大队长赏不赏脸啊?” “就我们俩?” “就我们俩!” “好吧。”我看了看时间,也差不多下班,这就站起身来,收拾了一下桌子,便和王娇出门了。 ………… “喂,我说,你对这盘录相带里的录音怎么看?”吃饭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间又想起这盘录相带。 “陆大队长。”王娇佯装生气地板着小脸,“这不过是一个恶作剧罢了,你也当真?那人说‘夕阳红’公司里有一头怪兽,这样的话你也相信?如果我说,咱们刑警队里有一个怪兽,你信不信?” “信,怎么不信?” “哪里有怪兽?”王娇瞪大双眼望着我。 “不就是你喽,还会有谁?”我笑道。 “你……陆轩,你什么意思?” 我见王娇真的生气了,一张粉脸涨得发紧,随时都可能将手中的刀叉向我飞来,当下忙笑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何必这么认真哪。不过……”说着,我变了一个口气,“究竟是什么人,要开这么大的玩笑呢?还将录相带寄到了电视台,要让电视台在黄金档栏目里播放,难道那人真的这么天真,会认为电视台会播放他的录音?我看那人倒是挺认真的,不像是天真,也不像是恶作剧。” “真要不是恶作剧,那么,那人一定是个疯子,一个神经病。” “可是从他说话时的语速和逻辑来看,不像是神经病说的话啊,也不像是和大家开玩笑。尤其有一个疑点,就是他那句‘因为怪兽生活在人们面前,所以没有人能够看到它’,我觉得很是奇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八成是他产生了幻觉,自以为自己看到了怪兽,要不然,真像他所说的那样,别人看不到,他为什么能够看到?” “或许他真的能够看到,也不一定。”我认真地说道,同时,从包里拿出一张白纸,放在桌上,然后指着这张纸,问王娇:“这是什么?” “一张纸啊。”王娇不以为然地说道。 “不是问你这个,我是问这是什么顏色的纸?” “那还用问吗?白色。” “真的是白色?” 王娇纤手一伸,按在了我的脑门上,问道:“陆轩,你没发烧吧?还是你有色盲?大多数色盲统计表是红绿色盲,你却是黑白色盲,少见啊,少见。” 我将她的手撂开:“当然没发烧,也不是色盲,你说这张纸是白色,可是我偏要说这张纸是黑色,你为什么说是白色呢,因为从小你父母就对你说,这是白色,所以你才会想当然这么说,可是如果从小你父母对你说,这是一张黑色的纸,你周围的人也对你说,这种顏色叫黑色,从来没有人对你说过,这是一张白色的纸,那么,你还会认为,这是一张白色的纸吗?” “当然不会,大家都认为是黑色,那就叫黑色喽,这黑色白色只不过是名称,叫什么也无所谓,反正知道这种色叫什么色,也就行了。可是,这和你那盘录相带,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我只不过是举一个例子,假如,我说假如,那个录音的人所说的话都是真的,他真的看到了怪兽,而其他人却看不见,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你和他一样,也是一个神经病,难怪你会拔出枪来威胁群众而被调了职,快吃饭吧。”王娇实在不想听我在这里跟他啰嗦。 “我有预感,这几天一定会出事儿。”我心里对自己说。 第九十四章 奇怪的男人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来了我所在的派出所,交待了一下工作后,我便拿着这盒神秘的录相带,前往录音中所说的“夕阳红”公司。“夕阳红”公司坐落在江城西城区,在二环西路和三环西路之间,并不是很偏僻,而且事先我已经对这个公司有所了解,这个公司是从事销售室内家庭用的体育用品的。 走进“夕阳红”,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繁忙的景象,电话铃不时地交织响成一片,但大多数都在不停地打着电话,从他们的话中,我听得出,他们是在做电话销售,将自己的产品,通过电话推销给客户,大家都在忙碌着,并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这个不速之客。 这时,一声甜美而又清脆的女声在我身后响起:“先生,请问您找谁?” 我回头一看,一个穿着职业女装的年轻女子站在我身后,面露微笑,一双妙目似乎像是会说话一样,有些好奇地盯着我看。我尴尬地笑了笑,说道:“请问,你们老总在吗?我有一点事情要找他。” “请问你预约了吗?”这名女子很客气地问道。 “哦,还没有,因为我不知道和谁预约,加上事情有些突然,我便来了。” 那女子想了想,道:“那……既然这样,你看我现在帮您和老板预约,到了预约时间,您再来,好吗?” 本来这个女人说得很对,公司的繁忙我已是亲眼目睹了,如果没有预约,只怕他们老板的工作计划就得有所变动,可是这件事情说轻不轻,说重不重,所以我必须今天见到“夕阳红”的负责人,于是我掏出警官证,亮在那名女子眼前,说道:“我是公安局的,真的有急事要找你们的负责人,您看……能不能通融一下,不会耽误太多时间的。” 那女子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转了转,点头道:“好吧,我这就去和老板说说看,如果他要见你,那就行,如果他真要不愿意,那么今天就只能帮您预约了,您看行不行?” 我点点头:“太感激你了。” “跟我来。”那名女子说着,一转身,一束乌云般的马尾甩了过来,轻轻地拂在我脸上,我闻到了一抹淡淡的发香。 我跟随着她,来到这间办公室门口,我抬头一看,上面挂了一个牌子:经理室。 那女子转过头来,冲我嫣然一笑,道:“先生请您在这里稍等,我进去请示一下。” “好的。”我点点头。 那女子正要敲门的时候,突然间,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从我背后响起:“雪莉,不,不要进去。”。这个声音就像一道晴空霹雳一样,一下子击中了我,让我呼吸急促起来,这个声音,怎么这么像录相带里的录音?我好奇地转过头,只见一个年纪在二十八岁至三十岁之间的男人,神色颇为紧张地走了过来,双手一伸,拉住这名叫“雪莉”的女子,有些语无伦次地说道:“雪莉,别……别进去。” 雪莉俏脸一红,看了看站在一旁的我,有些不好意思,嗔道:“吴胜利,你干嘛,现在这是上班时间,别拉拉扯扯的好不好?让旁人看见多不好?”说着,又斜眼向我一瞥,我肚里暗暗好笑,轻轻咳了一声后,将目光转向别处。 只听雪莉说道:“吴胜得,放手啊,这位先生找老板有事儿,你别妨碍我好不好?”说着,不由分说,用力挣脱那个叫吴胜利的手,敲了敲经理办公室的门后,我听到一声“请进”,雪莉便推开门走了进去。 雪莉进去后,我转过身来,盯着那名叫吴胜利的男人,他长得浓眉大眼,除了脸上有一些紧张的神色外,可以说得上是一名帅小伙,他见我盯着他看,便不敢正眼看我,他越不敢看我,我就越觉得他有古怪,于是我便主动开口问道:“你叫吴胜利?” 吴胜利迟疑了一下,点头承认。 “为什么你不让她进去?她不进去,我怎么找你们老板?” 吴胜利狐疑地看着我,瞪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不用你管。” 我正要开口再问些什么,这时办公室的门开了,雪莉一如既往地笑靥如花走了出来,对我客气地说道:“先生,我们老板请你进去。” 我道了一声“谢谢”,推门而入,并且随手将门关上了,虽然我和这名叫吴胜利的男子没说几句话,但距离这么近,我十有**敢肯定,录相带里说话的声音,就是他的,不过我并没有当场揭穿他,询问录相带的事情,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道理,稍后再表不迟。 办公室的光线并不是很亮,甚至有些暗,周围的摆设和布局显得十分古朴陈旧,办公桌上凌乱地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资料和文件,一个年近四五十岁的,有些秃顶的男人,正伏在桌上写些什么,听到我的脚步声,他头也不抬,只是说道:“请稍等片刻,我签完这份文件。”我客气地笑了笑,道:“不急,你先忙。” “桌上有香烟,打火机在旁边,左边饮水机有热水,下面有三年的普洱和茶杯,你自便。”中年男人仍是头也不抬。 我没有去泡茶喝,只是抽出一支放在桌上的香烟,再用那个镀金的限量版zippo点燃,靠,有钱人就是品位不一样,烟是好烟----云烟印象,就连打火机也是限量版的,其名贵之处还不在于其价值,镀不镀金还是其次,关键是限量。 一支香烟抽完,中年秃顶男人终于舒了一口气:“总算完了。”说着,站起身来,睿智的目光上下打量了我一下,问道:“您找我有什么事儿吗?”说着,也掏出一支香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后,笑道:“对了,这是我的名片。”说着,中年男子双手递来一张名片。 我客气地双手接过,眼睛一扫:“姓名:古景,职务:夕阳红家庭体育用品器材有限公司江城分公司总经理”,当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不好意思,我没有名片。这是我的证件。”说着,我将警官证在他眼前一晃,接着说道:“江城电视台收到了一盒录相带,你先来听听,有录相机吗?” “有,监控室,请随我来。”说着,古景拉开办公室的门,带着我走进了监控室。 古景大手一挥,示意监控室里的保安出去,此时整间监控室里,就只有我和古景两个人,我将录相带放进录相机里,顿时,音响里传出我昨天晚上听过无数遍的录音:“江城的市民请注意了,选在黄金时段,让电视台播放我的录音,只不过是想让更多的人能听到我所说的话。在江城西城区,有一个叫‘夕阳红’的公司,这是一个极为邪恶的公司,因为在公司里,存在着一头怪兽,那头怪兽会猎杀人们,因为怪兽生活在人们面前,所以没有人能够看到它,但是我却看到了,相信还不止我一个。我们大家必须齐心合力,将这头怪兽杀死,不然的话,我们全部都将会被怪兽杀死。” “啪----”我将录相带取了出来,问道:“你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其实,在播放录音的时候,我就已经暗地里观察他很久了,这个叫古景的总经理,一直很认真的听着,脸上并没有不愠的神情出现,甚至就连一丝愤怒和慌乱也没有。这时他听到我问他话,于是双手一摊,笑道:“可能是有人恶作剧罢了,我不会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的。”语气是显然在隐藏着什么,或许,他听声音,已经知道是谁了,当然,我也知道,只不过我并没有说出来而已。 “那你能够分辨出声音是谁的吗?”我问道。 “我们江城分公司一共有一百五十七名员工,呵,实在分辨不出来,你也知道的,我是总经理,我管着手下的各部门经理、主管,平时我也只是和他们打交道多些,至于员工嘛,当然是由他们管。”古景自嘲地笑了笑,“希望不会是公司里的人,但是会是谁呢?”说着,古景的眉头皱了起来,看得出,他表面上虽然不在乎,但他心里确实也关心这件事情。毕竟录音里提到,不是被怪兽杀死,那么就是要杀死怪兽。况且,昨晚整整一夜,我都在互联网上查询“夕阳红”公司全国各地每个店的情况,其中,在五年前,苏河市的“夕阳红”分公司就发生过暴力事件,一名正在工作的普通职员,突然间近似疯狂地跳了起来,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杀死了数名同事后,跳楼自杀。于是我便提醒古景:“贵公司的外地分公司,在五年前曾经发生过暴力事件,其中一名员工刺杀了数名同事后跳楼身亡,我想这件事情,你可要放在心里,万一出现了什么事情,那可怎么办?” 古景淡淡地一笑,解释道:“其实那件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罪犯是因为工作压力太大,造成突然间精神失常而做出过激的行为。” 我见再问下去,也得不到什么结果,于是我便问道:“刚才我进公司的时候,见你们设有电话营销部,他们正拔打电话与客户勾通联系,这些工作电话都有录音,是怎么回事儿?” 古景说道:“你知道的,其实电话销售也是销售行为的一种,我们把员工的销售时的声音录下来,为的就是让领导检阅他们的销售方式及说话的态度,万一有客户举报说某员工素质太差,我们便可以根据录音,确定是某个人所为,这样一来,那态度不好的员工,自然无所遁形。” 我一拍手,道:“真是个好办法,你看,能将这些电话录音借给我吗?我想回去查查。” “这……”古景脸色有些难看,不过他还是很爽快地点头答应了,说着,叫了一声“雪莉”,刚才接待我的漂亮女人走了过来,古景吩咐道:“把电话营销部所有员工的录音带都找来,这位警官要带走。” “要几天的?”雪莉问道。 “几天的?”古景也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 “昨天的就够了,太多了,我可听不过来。” “好的,请您稍等。”雪莉说着,一甩马尾,转身离开。 “等一等,让他们都贴好名字,方便我查。” “好的。”古莉转身离去,过了一会儿,她便抱着一摞录音带走了进来,说道:“依您的要求,全都贴上名字了。” “谢谢。” “你先去忙吧,雪莉。”古景一挥手,雪莉便转身离开了。 “好了,古经理,我还有别的事情,先走一步了。对了,如果你觉得有必要,还是多请一些保安吧。” 古景点点头,道:“如果真是我们员工的所作所为的话,我会去找他们每一个人都谈谈,如果真的工作压力太大的人,我就会放他们几天的假,让他们好好休息休息,这样才是治本之法,如果只是请保安,那只是治标不治本啊。” 我满意地说道:“你看着办吧,你这样关心员工健康的老板,可不多了哦。” “是吗?”古景笑着,将我送出了门外。 第九十五章 它已经来了 其实呢,我之所以向古景索要电话营销部人员的销售电话录音,只不过是一个幌子,目的只在于掩饰那个叫吴胜利的男人,自从听到他的声音后,我十有**已经猜测到,录相带里的录音就是他的声音,为了不让古景及公司里的人怀疑,我才会要了所有人的录音带,道理很简单,假如你就是所谓的“怪兽”或者什么,知道了有人要对你不利,你不会杀人灭口吗?再者,索要电话销售录音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对声音进行波形对比,如果吻合,那才能证明录相带里的录音是谁的,毕竟猜测的东西,有时候是不准的。 要做声音的波形对比,就得有精密的声音分析仪器,这玩意儿我会弄,但我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没有这玩意儿,于是我只好亲自跑了一趟刑警队,自从被王局调到辖区当一名片警后,我便再也没有回过刑警队了。 自从我离开刑警队后,刑警队便由小张暂时替代我当了队长,小刘做了助手,见到我回到刑警队,小刘显得异常兴奋,小张却没给我什么好脸色,毕竟我在刑警队的威望实在太高了,破案效率也是全队第一,人之常情嘛,我自然也不会放在心上。 小刘散给我一支烟后,说道:“陆队,怎么这么有空回来啊?你不在,队里的兄弟想你得紧。” 我淡淡地一笑,道:“手头有件不算案子的案子,需要进行声音波形对比,我那里没有仪器,就只好回来借队里的用一下了。” “哦?什么案子?快说来听听。”小刘脸上掩饰不住他的好奇,毕竟他和我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我所碰到的每一件案子都十分新奇。 “嘘----别吱声,好好听着。”说着,我将吴胜利那盘录音带放音录音机里,然后按下了播放键,音响里顿时传出了吴胜利那熟悉的声音,以下便是电话录音: “你好,我找李源先生。” “对不起,不是李源,我是季源。” “哦,抱歉,季源先生,我是‘夕阳红’公司的电话销售业务员吴胜利,我们公司是做家庭体育用品销售的,现在公司正在举办周年庆活动,只要你参与我们的活动,就有机会获得一台价值两千元的室内跑步机……” “对不起,我对你们的活动不感兴趣。” “其实,季源先生,这个活动挺简单的,只要你回答我几个问题便可以了……” “我真的不感兴趣,对不起,再见。” “嘟----嘟----” 听到这里,小刘忍不住笑道:“这个吴胜利,就这样的口才,也能去当电话销售员,不用说,就以他这样的方式,我敢保证,下一个客户,他还是不能把握住,不信,打个赌,晚饭,怎么样?” 我转过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别吱声,要听就好好听下去。” 小刘撇撇嘴,没有说话,只是竖着耳朵继续听下去,可是,让我们失望的是,后面吴胜得并没有马上接着拨打第二个电话。 “吴胜利,记好了,打电话时,一定要面带微笑,别以为客户看不见你的神情,你如果没有面带微笑说话,客户是会听得出来的。”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面带微笑?什么狗屁理论,我每天都没有面带微笑,业绩还不是全公司第一,就那人,凭什么当主管,而不是让我来当主管,你说是不是?小吴。”这是一个女声,我一听,便知道这是雪莉的声音,我原以为雪莉只是一个文员,又或者古景的秘书之类的,想不到,她也做电话销售。 “咦----怎么没有了?”小刘奇怪地问道。 “嘘----听,他在拨号了。” “喂,你找谁?”电话通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请问,您是杨秀媚小姐吗?”吴胜得的声音比刚才舒缓了许多,可能是因为接电话的是一位女的吧! “呵呵,我已经结婚啊。” “哈哈,哈哈哈----”小刘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了,拍着桌子大声笑了出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女人的声音至少四十岁,他居然还称呼别人小姐,哈哈----笑死我了。” “哦,杨秀媚女士,您好,我是‘夕阳红’公司的电话销售员,我们公司正在举办周年庆活动,只要你参与,就有机会获得一台价值两千元的室内跑步机。” “真的吗?那怎么参与呢?” 这个叫杨秀媚的女人似乎对这样的活动挺感兴趣的,毕竟嘛,像这样一个已经成家的妇女来说,都是挺爱贪便宜的,反正参加所谓的什么活动,又不损失什么,更何况,还有价值两千元的跑步机。 可是,过了许久,仍没有听到吴胜利的声音,这一点让我感到很是奇怪,照理说,对于像吴胜利这样的电话推销员来说,只要对方对你所推销的东西感兴趣,那么,这笔生意已经成功了一半,吴胜利此时应该抓紧时间进行推销,可是,他为什么许久不说话呢?直到电话里传来杨秀媚不耐烦的声音:“喂,你还在吗?” “咳,在……在的。” “那怎么参与你们的活动呢?是不是接了电话便可以了。” “是……是的,你已经参加了……”吴胜利的声音似乎有些不太对劲,甚至从说话的语气上,可以听得出,此时他的注意力,根本没有集中在销售上。我微微皱了皱眉,他是不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了注意力呢? 又过了半晌,他这才有些紧张地说道:“杨秀媚女士,在参加我们的活动前,你得回答我几个问题,很简单,一般的锻炼常识问题……” “啪----”,我按下了暂停键,转头问道:“小刘,你听这吴胜利的声音,是不是有些不大对劲?” 小刘这时没有笑了,他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道:“他此时说话时,呼吸声明显变得有些急促,而且说话时,注意力并没有集中,看得出,他似乎被什么吸引了。” 小刘的看法与我不谋而合,小张却抱以冷笑:“这个叫吴胜利的人,可能是因为他觉得马上可以谈成一笔业务了,所以忍不住激动,这也是挺正常的事情,换作是我,第一次通过电话将产品销售出去,也一定会兴奋不已,这毕竟也算是职业生涯的一大步,不是吗?” “当然不是。”我全盘否决了小张的判断,“我了解过,这个吴胜利虽然口才并不怎么样,但他在这个公司从事电话销售员的工作已经一年多了,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也卖过不少的体育器材,又怎么会因为卖出一架跑步机而兴奋呢?再说了,这跑步机已经很明显地说是参加活动的奖品,对于一个在公司工作一年多的销售员,根本就不是一件值得兴奋的事情。” “对啊,陆队,继续听。” “第一个问题是……呃……我要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吴胜利的声音颤抖着,仿佛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就连他那急促的呼吸声,在电话录音里,也听得清清楚楚。 “喂,怎么不说话,这第一个问题是什么?你到是说话啊?” “第一个问题……问题是……呼(喘息声)----呼----是----呼呼……” “是什么?喂,你说话啊,还在吗?你还在吗?” “呼----呼----杨秀媚女士,你听我说----” “说啊?” “它已经来了……” “嘟----嘟----嘟----” 电话销售录音到这里便断了,我转身走到了电脑面前,查看了一下软件分析结果,不出我所料,吴胜利的电话录音的波形图,和录相带上的录音的波形图**不离十地相似,虽然有小小的误差,但足以说明了,这两个声音出自同一个人,那就是吴胜利。 “没了吗?”小刘显得有些意犹未尽。 “没了,这电话录音的内容,我当初并没有想过有什么特别注意的地方,本来我到这里来,只是将两份录音对比一下波形图,看看是不出自于同一个人,事实证明,我的推测不错。只不过,这吴胜利最后那一句‘它已经来了’,究竟是什么意思?‘它’,又是指什么?总不可能是他所说的怪兽吧,要真是有怪兽,那其他人又怎么会看不见呢?电话虽然断了,但录音依旧继续,也听不出有人惊叫的声音,而且,吴胜利最后说话时的声音,是在颤抖着的,他的呼吸声也明显变得很急促,像是看到了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令他害怕得呼吸急促起来,要知道,人一但进入了紧张状态,人体内就会分泌大量的荷尔蒙,从而引起身体各器官的变化,比如说肺,肺就会加剧收缩和舒张,从而使人的呼吸变得很急促,这是装不出来的,这么说来,他确实是看到了什么!” “有你的,陆队,你分析得十分在理。”小刘饮佩地翘起大拇指。 “可是,那也不能说明问题啊,这个吴胜利,八成是神经有问题,或许是工作的压力太大,使他间歇性精神失常,看到了什么幻觉,而这个幻觉,在他的眼里,就是录音上所提到的‘怪兽’,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他的呼吸也急促起来了。”王娇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进来。 “不错,阿娇说得也挺对的,至于什么怪兽,我并不是很相信,我只担心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小刘问道。 “一个人,产生了幻觉,感觉到自己特别绝望的时候,会精神崩溃的,人的精神一但崩溃了,也许会做出过激的行为来,比如说执刀杀人,又或者自杀。”我心有余悸地说道,“不行,看来,明天我得再去一下‘夕阳红’公司,找吴胜利好好谈一谈。” ps:第五季中的吴胜利、古景、雪莉等,都是热心书友所扮的超级大龙套,一直以来,谢谢他们及各位书友对老龙的支持。 第九十六章 意料之外 谁知道事情的发展往往超乎我们的想象,原以为,吴胜利他只不过是工作压力过大,超过了自受的承受范围,从而导致他看到了幻觉,这样的案子并不少见,因为压力使人看到了幻觉,从而使人做出一些异于常人的举动出来,比如说自残,又或者毫无目的地对周围的人进行攻击,所以找吴胜利好好谈一次是十分必要的,可是当我第二天一大早,约好了王娇,准备再去一次“夕阳红”公司的时候,突然间我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小刘打过来的,我按下了接听键后,便听到了小刘焦急而又急促的说话声:“陆队,你在哪里?我听说你要和王娇去‘夕阳红’,快回来,千万别去,出在事儿了。” 我听得一头雾水,忙问道:“你别着急,出了什么事儿,你慢慢说。”电话那头,除了小刘急促的呼吸声外,我还听到了嘈杂的脚步声,还有一些零乱的声音,在刑警队呆了这么多年,我一听便知道了,刑警队的同事们正在枪械室里领配枪。 “那个,就是昨天录音带里的那个,叫什么来着……” “吴胜利。”我提醒他道。 “对对,就是吴胜利。”小刘回过神来,继续说道:“刚才110总台传来一个消息,就是那个吴胜利,持枪挟持数十名人质,谈判专家已经在现场了,小张也去了,我正准备去现场,喂,我跟你说,你不是刑警了,这件事情你可别管啊,我打电话给你,是因为我听王娇说你和她约好了要去‘夕阳红’,所以让你先别去……” “靠!”我不等小刘说完,肚里暗骂了一句,将电话给挂断了,然后迅速换上便衣,便打了一辆车,往“夕阳红”公司直奔而去。看到这里,也许你要问了,你是警察,为什么还要换上便衣,为什么有警车不开却要打车?原因很简单,吴胜利他并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至少,我没有亲口对他说起过,至于他的老板古景,又或者那个叫雪莉的女人有没有对他说起过,这我就不得而知了,索性便赌上一赌,有句俗话不是这么说的吗?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况且,罪犯,尤其是持枪劫持人质的罪犯,心理是极度脆弱的,让他看到警察,便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抵触心理,所以为什么一般谈判专家,虽然是警察的身份,但一般在与罪犯谈判时,都是穿便衣的原因了。 当我赶到现场的时候,“夕阳红”公司早已让全副武装的警察和武警包围得水泄不通了,由于吴胜利手中持有枪支,所以整个大楼都是用警车围住,参与行动的人员都以警车作为掩体,谈判专家身穿着笔挺的西服,手里拿着一个扩音器,站在警车前方,正对着大楼喊话,我斜眼一瞥,见小刘也手持着枪,猫着腰,用警车的车门,遮挡住自己的身体。 我弯着腰走过去,在他肩上轻轻一拍,压低声音问道:“有多少人质?” 小刘蓦地一惊,回头一看,见是我,长长舒了一口气:“让你别来,可你还是来了!”话气甚是欣慰,说着,他摇了摇头,道:“具体有多少人质不太清楚,估计不会少,都是‘夕阳红’的员工,还有罪犯手中有一枝自制的散弹枪,一枝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六四。”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自制的散弹枪,吴胜利这家伙,果然有点心思,挟持了这么多人质,而手中又是自制散弹枪,要是警方的行动有所不慎,在吴胜利与人质这么近的情况下,他一枪便能撂倒十多个人,就算警方能够当场将他击毙,但这次行动就可以说是完全失败,行动之前,首先要考虑人质的安全。 “王局和小张呢?” 小刘伸手往旁边一指,我转过头一看,王局和小张正脸红脖子粗地争论着什么。 我走过去,没有打扰他们,想听听他们在谈些什么。 王局怒道:“不行,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能轻易行动。” 小张也不甘示弱地道:“什么行动有十足的把握?只能将损失降到最低,我是刑警队的代队长,这事儿得听我的,找个枪法一流的狙击手,在附近的高楼找个点伏下来,只要罪犯敢露头,一枪就解决了,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 “那万一狙击手打偏了,又或者罪犯一时不死,又或者他来个鱼死网破,临死扣动扳机,那可是多少条人命啊,你算过没有?不行,在没有万全之策下,我决不允许你这么做。” “我是行动指挥人,得听我的,出了事我扛着。”小张也来了火,大声嚷道。 “你扛,你扛得动吗?我是你局长,你要敢擅自行动,我第一个就把你给毙了。” 我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说道:“王局,你也是久经沙场了,就这么沉不住气?”说着,我转头向小张看了看,说道:“小张,我知道你一直以来不服我,就算服,那也是表面,对付这种场面,你实在是嫩了点儿。” 小张果然不服气地说道:“我是没有对付这种场面的经历,难道你有?陆轩,你别忘了,这种持枪挟持人质的案子,咱江城这二十多年可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无所谓地笑了笑,道:“那是,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确实应该首先保证人质的安全。这样吧,你们两个都别争论不休了,这一次,听我的,准没错。” 小张双手一摊,报复性地用王局对他所说的话,转而对我说:“行,你要扛,你就来扛,出了事儿,我看你扛不扛得住。”说着,愤愤地一甩手。 “小陆,你行吗?要不我向上级申请,让他们派有经验的来?” “放心吧,王局,我在你手下干了这么多年,什么时候给你丢过脸,放心,我心里有谱儿。”说着,我点上一支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道:“罪犯提什么要求没有?” “有。”小张说道,“他提出派电视台的人进去,他要上电视。疯子,真的疯子。” “那让他上啊,电视嘛,为什么不能上?” “他要现场直播,这一播出去,整个江城都会轰动,持枪挟持人质啊,多么大的一件事儿,王局想在‘内部’就解决掉。” “内部?那也行,这样吧,王局,我出来的匆忙,没带佩枪……” “小刘,把你的佩枪给小陆。”王局命令道。 小刘见我要亲自出马,马上将手中的枪递给我,叮嘱道:“保险是拉了的,一扣就响。” “还有什么要求?小陆。” “嗯,这样,派两个人,扮作电视台摄制组的,再带个电视机,一定要搞成闭路的,这样,罪犯看到他上了电视,就真的以为现场直播了,还有,借这个机会,可以让我们看清楚里面的情况,比如人质有多少,罪犯处于哪一个位置,便于行动。还有,把这些人全都撤了。” “撤了?你没发烧吧?”王局伸手要来摸我的额头。 “根据犯罪心理学,撤了最好,现在这个时候,罪犯看到咱们这么多人,这么多装备,他的情绪很容易失控。” “不行,撤是不能撤的,我让他们把警车全都开走,参与行动的人全都换成便衣。” 我想了想,道:“好,就这样吧。”说着,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道:“我进去了。” “陆轩----”王娇突然间跑了过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笑道:“怎么?” “你自己小心点,对了,我装着手机的,告诉他们,我会和你们联系,你们可千万别主动和我联系,知道吗?” “嗯。”王娇很用力地点了点头。 第九十七章 他是怪兽 我以敏捷的速度,迅速窜进了“夕阳红”公司的大门,然后靠着墙,侧耳听了听,没听到什么动静,然后猫着腰,蹑手蹑脚地上了楼,我没有开动电梯,生怕开门关门会发出“叮咚”的声音(有的电梯确实有这样的声音),引起吴胜利的警觉,我虽然迟早避免不了和他正面接触,但是我想在和他接触之前,对整个大楼的结构以及里面的情况有所了解,这样我才不至于处于被动的状态。 上了楼,顺着走廊,我小心地向前移动,每经过一间房子,我都会小心地用耳朵贴在门上,听一听里面是否有动静,可是渐渐的,我失望了,走遍整个楼层,都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人,包括吴胜利。 突然之间,我恍然大悟,暗骂自己实在笨得可以,这些一间一间的房间,只不过是办公室,既然吴胜利所做的这一切都是有所准备的,人质自然越多越好,这么小的办公室,哪里容得下这么多人质,那么,目标只有一个地方----会议大厅。 顺着走廊,我向右拐,走到尽头,便是“夕阳红”公司的会议大厅,门是关着的,但我将耳朵贴在门上的时候,我便听到了里面有些许嘈杂的声音,还有一个人的脚步声,脚步声来来去去,由远及近,然后又由近及远,就这么来回走了四五趟,我推断出这个脚步声,就是吴胜利的,因为在这个时候,所有人都会感到烦燥不安,然而,在感到烦燥不安的这些人当中,只有罪犯才能够自由地走来走去。 “吱嘎----”一声,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门突然间开了,多多少少令我感到有点突然,我看到了吴胜利,也看到了一枝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吴胜利双眼结膜布满血丝,头发蓬松且有些凌乱,呼吸频率也时快时慢,看得出他内心极为不安,而我的出现,使他本就不安的情绪,又增加了一些不安的因素。 “你是谁?”吴胜利试图用镇定的口吻对我说话。 “我----我是你们公司的客户,今天是来谈生意的。”我尴尬地笑了笑。 “客户?哈哈哈----”他突然大笑了起来,“你是警察,是不是?” “警察?我说你用点脑子想想好不好?我做生意一个月净赚几十万,你认为我会傻到去做警察那种既危险,又出力不讨好的工作吗?” “哦?”他狐疑地看着我,“这里已经被警察包围了,你说你不是警察,你上得来?” “没有啊?哪里有警察?我来的时候一个警察也没看见啊。”说着,我环顾了一下整个会议大厅,吴胜利果然小心谨慎,会议大厅窗户上的百页窗全都拉上了,这样一样,他就避免了暴露在狙击手射程范围之内了,然而,外面发生的情况,他却一无所知。我虽然让王局命令参与行动的人全都换上便衣,警车也无声无息地开车了,但仅仅这么一会儿的工夫,不知道他是否办妥了。 “没有警察?”吴胜利将信将疑地说道,然后用枪抵着我的后背心,“到窗户那边去,再看看有没有?” 我悬着一颗心,心里默念着:“王局,给点面子啊,你不把人给撤了,那也得让他们换上便衣散开,不然我这条小命就送在这里了。” 走到窗户前,我用手拨开百页窗,往外瞄了一眼,心里一块大石顿时落了地,王局办事情果然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外面哪里还有警车,就连一个警察都没有,不过街道周围三三两两地聚着一些人,甚至我看到王娇和小刘扮成情侣地样子,手牵着手在散步,于是我转过头,对吴胜利说道:“怎么样?我没骗你吧,不信你看,真的一个警察都没有。” “妈的,这班龟孙子,就这么给撤了,以为我真的不敢杀人哪?答应我让电视台的人来,怎么影都没有?” 不管怎么说,吴胜利的紧张情绪算是消除了大半,对我的怀疑也减少了不少,于是他说道:“你走吧,以后不要和这个公司做生意了,这是一家邪恶的公司。” “走?我好不容易进来了,没把你拿下,我怎么能走?”我心里嘀咕了一句,但他的枪口抵在我的后背心,我便不由自主地向门外迈开脚步。 “等等----”吴胜利突然间吼了一声,“站住。”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便停下脚步。 “双手抱头,慢慢地转过身来。” “干什么?”我嘴里问道,依他所说的那样,双手抱头慢慢转过身来。 吴胜利盯着我,上下打量了许久,才道:“我们见过?” “见过啊,就在昨天,你忘了?我来找你们公司的老板谈生意的。” “对,就是你,你害死了雪莉,你不能走,给我留下。” “太好了。”我心里暗自一喜,不过随之而来却又冒出一个疑问,我害死了雪莉?怎么可能呢?难道雪莉她……死了?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见在场的人质大概有五十多人,被分成两组,都是双手抱着头蹲着,可能是蹲时间太长的关系,有的人已经支持不住了,就干脆伏在地上,幸好这会议室够大,这五十多个人全关在这里,也显得并不是太拥挤。“夕阳红”的老板古景也在,他也是抱头蹲着,和雪莉一起蹲在了左边,我奇道:“你说我害死了雪莉,可是她明明蹲在那里啊?” “你小子懂什么?我说她死了,她就死了,少啰嗦,老实蹲着,除非我上了电视,才能放你们回去。”说着,吴胜利用枪捅了捅我,无奈之下,我只好按照他所说的话去做,双手抱头,向左边那组走去。 “你干什么?你想死啊?蹲在右边那一组。”吴胜利喝道。 “不都是一样的吗?”我嘴里嘀咕着,不情愿地向右边那一组人走去。 蹲下来的时候,我瞥了一眼蹲在左边的公司总经理古景,他也正看着我,他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是警察,可能见到我混进来了,心里宽慰了不少,就冲我会意地笑了笑,我向他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不用太担心了。 “你----给我出来!”吴胜利用枪指了指正抱着头的古景。 古景看了看周围,然后用手指了指自己,问道:“你是说我?” “少给我废话,不是你还有谁?出来!”吴胜利铁青着脸。 古景似乎很害怕,也很犹豫,他的目光投向了我,我冲他微微点了点头,示意他不用害怕。于是他便颤巍巍地站起身来,向吴胜利走去,刚才到吴胜利面前,开口道:“叫我干什……” 那个“么”了还没出口,冷不防被吴胜利猛地用枪托狠狠一甩,这一下着实很重,古景那发福的身躯“呯----”的一声摔倒在地,吴胜利的举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没有料到他竟然这么快就动手,幸好他只是用枪托砸了古景一下,古景受伤非轻,但不致命。 我不知道吴胜利和古景之间发生过什么,但从吴胜利用枪托击打古景头部的时候,我看得出,他是在泄忿,将满腔的愤怒,化作那狠狠的一击。他这一举动,引来了不少人质的惊呼声,有的女职员甚至不住地低声啜泣。 “哭什么哭?”吴胜利听到哭声,有些烦燥,大声吼道,“你们在害怕我,是不是?我告诉你们,我是你们的同事,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可是他就不同了,你们应该害怕的是他。”说着,用力一脚再一次踹到了古景的头部,古景痛苦地发出一声呻吟,伏在地上半晌起不来。 我这个时候说道“吴胜利,趁着你还没犯下不可挽回的大错,把枪放下,然后到公安局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闭嘴!你懂什么?我这是为民除害。” “除害?”我笑了笑,说道:“其实我倒觉得,你比任何人都害怕,你害怕你的老板,是不是他在工作上对你很苛刻?又或者他没有发你薪水?再不然,就是他给你的工作压力太大,其实,你放下枪,大家有什么话,不妨打开门来说。” “说什么?没什么好说的,这般臭警察,我已经提出要求了,他们还是不让电视台的人来,我再等一个小时,如果电视台摄制组的人不来,那么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先干掉这个怪物,然后再干掉左边那些人,至于你们----”说着,吴胜利用手指了指蹲在右边的我们,“到时候我会放你们走的。” 我见吴胜利吐字清楚,神志清醒,说话颇有有条理,并且逻辑也不混乱,不像是一个发了神经的人,况且,他既然用枪挟持了这么多人质,为什么还要放了我们,而且是蹲在右边的这一组呢? “等等----吴胜利先生,恕我冒昧,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你要说你的老板是一个怪物呢?大家都亲眼所见,你老板已经被你一枪托砸倒在地,若他是怪物,你能打得过他?” 吴胜利冷笑道:“你真以为他不能一下子把我解决掉?他这是装出来的,让你们同情他。” “好吧,就算你说的有理,可是,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他是个人啊,也不是什么怪物?难道他有三只手吗?没有,难道他长着羽毛或者翅膀吗?也没有,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怪物,我想你是产生幻觉了。”顿了顿,我见吴胜利似乎没有想要放了古景的意思,又道:“这样吧,我认识一个非常棒的医学专家,我让她来给你诊断一下,你是不是产生幻觉了?” “我没有产生幻觉,是你们产生了幻觉。你们不知道,这个怪物很会伪装的,他可以发出强大的脑电波,然后刺激你们的神经,使你们产生了幻觉,觉得他在你们面前是一个人,可是事实上----”吴胜利提高声音,大声道:“他不是----他不是----他是一个怪物,我要在江城的电视台上,揭发他,揭发他的真实身份,这样,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受害了。” 第九十八章 不正常 若不是后来发生了一个意外的交通事故,我想我根本就不会相信吴胜利的话,至于这场交通事故怎么和吴胜利持枪挟持人质扯上关系,容后我慢慢再说。 吴胜利的疯狂愈演愈烈,再这么下去,我真的怕他会控制不住情绪而对人质开枪,事态紧急,我必须想一个办法将他制服,可是望着在场这些无辜的人,我心里又有了一丝担忧,毕竟吴胜利手中的枪不是假的。 “好吧,吴胜利,我估且相信你的话,可是,你要怎么样来证明你们老板他不是人呢?”我慢条斯理地说道。 “只要电视台摄制组的人来了,我自然有办法让这个怪兽原形毕露。”吴胜利颇有自信地说道。 “这样吧,警方既然没有让电视台的人来,你看,你放我出去,我去给你找电视台的人。我有朋友在电视台工作,相信由我出马,一定可以的。” 吴胜利将信将疑地看着我,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不!” “既然你不信任我,那么我也没办法了。”说着,我双手一摊,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表面上我是无所谓的样子,但实际上,我心里忍不住暗暗着急,明明我已经让小张他们答应吴胜利的要求,让自己人扮作电视台摄制组的人,怎么到现在还不来?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间传来了“笃----笃----笃----”的敲门声,敲门声虽然轻,但明显使整个会议室的氛围紧张起来了。 吴胜利神色大变,压低声音问道:“谁?” “电视台的。”门口有人应声。 听到门口的人的声音,我心里顿时放下了一块大石头,那人是和我在公安大学里是同一届的,叫赵厉建,重案二组组长,说实话,由他亲自出马,我算是放心得多了,这人心思缜密,办案子从来没有出过错,只不过他脾气有些暴躁,有时候在审讯室还殴打犯人,所以至今还是个组长。 我见吴胜利十分犹豫,便随口讥讽了他一句:“你不是要电视台的人来么?怎么?电视台的人来了,你反而不敢开门?” 吴胜利恼怒地看了我一眼,走上前去,小心翼翼将门打开,就在这个时候,“啪----”的一声轻微的响声,我顿时觉得眼前一闪,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耳中所听见的,是一阵凌乱的脚步,和几声痛苦的呻吟,过了约摸数十秒,我视觉慢慢地恢复了,看到吴胜利整个人,被三名壮汉压制在地上,连脑袋都被用力按住,为首的那个大汉,正是重案组组长赵厉建,我这才明白,当吴胜利开门的同时,赵厉建用一颗闪光弹,使吴胜利暂时失明,而就在吴胜利什么也看不见的情况下,赵厉建带着两名便衣突然出手,将吴胜利给制住了。 吴胜利杀猪般地在地上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我站起身来,拍拍手,对那些视力还未完全恢复的人说道:“好了,现在安全了,大家可走了。”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热烈的掌声,欢呼声,走厉建走过来,给了我一记七伤拳,说道:“陆轩,咱俩在学校里就不分上下,现在总算分出来了吧?对付这种人,看来你还是逊我一筹。”看着赵厉建得意忘形的样子,我还了他一记降龙十八掌:“少来,谁允许你这么做的?你知不知道这么做很冒险?万一他来个鱼死网破,拼上了性命也要开枪杀害人质,那怎么办?” 赵厉建更是得意:“陆轩啊,你这个人,就是顾虑太多了!以我的身手,能给他机会开枪?”说着,转头对他身后的两名便衣说道:“收队,把他押回去。” 吴胜利这时似乎明白了什么,他冲着我大吼:“原来你……你……” “没错,我是警察。”我冲吴胜利笑了笑。 吴胜利不怒反笑:“哈哈哈----你们真是太天真了,抓了我,将会有更多的人死去。” “押下去。”我微微皱眉道。 吴胜利被拘了,我只是一个片警,讯审的事情,再也轮不到我了,可是,我心里却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吴胜利会出事儿,尤其是当赵厉建手中的闪光弹拉响的时候,我双眼在瞬间暂时性失明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什么。所以,两天后的下午下班后,我便回到了刑警队,借口是请王娇吃饭,然后顺便在吃饭的时候,从王娇口中套一套案子的进展。 可是令我有些意外的是,整个刑警队每个人脸上都愁眉不展,原以为王娇知道我请她吃饭,一定会很开心,可是结果却出人意料,王娇虽然点头同意,但并没有开心的样子。吃饭时候,我一直在想着该怎么样去问王娇时,却不想王娇主动开口了:“陆轩,其实无事不登三室殿,我知道你请我吃饭是为了什么?” 我佯装大奇,问道:“为什么?” 王娇苦笑道:“还不是为了吴胜利的案子,对不对?” “是啊,有什么进展了?” 王娇瞪了我一眼,道:“离开了刑警队,可你还是把自己看成刑警。”顿了顿,又道:“吴胜利什么也没有说。” 我大吃一惊,忍不住站起身来,问道:“什么也没说?是不是你们审他的时候,方法错了?” “怎么会呢?我爸爸和赵厉建组长亲自审的,可是他还是一句话不说。” “看来非得我出马才行了。”我摩拳擦掌地说道。 “没用了。” “没用?怎么会没用呢?这审案可是一门大学问,要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方法,才能撬开嫌犯的嘴。”顿了顿,我呷了一口啤酒,说道:“这样吧,要不我帮你们。” “吴胜利他出事儿了。”王娇无可奈何地道。 “出事儿?出什么事儿了?”我下意识到不好。 “他自杀。” “自杀?”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不是被你们拘了吗?怎么自杀的?” “他用牙刷把儿,从口腔里直插入脑,死了。” “饭桶,简值是饭桶!连一个人都看不住。”我勃然大怒,用力一拍桌子,惊得小饭馆周围的食客,纷纷向我投来了异样的目光。 其实我心里也明白,吴胜利有心要死,你就算不给他牙刷,他也会用头去撞墙,就算咱们在墙上贴一层厚厚的海绵,他一样可会用盆撒泡尿把自己给憋死的,所以这也不能完全怪王娇他们。不过,吴胜利持枪挟持人质,其情节十分恶劣,可罪不当死啊,他又何必这样做呢? 我沉吟道:“他临死之前,有谁来看过他?” “没别人了,只有他那老板古景和那个叫雪莉的女人。” “那他们见了吴胜利没有?” “没有,小刘他去拘留室里问吴胜利愿不愿意见他们,吴胜利不肯,我们便打发他们俩人走了,你知道的,这是规定。可是当小刘再一次去提审吴胜利的时候,却发现吴胜利已经自杀了,不过,他留了一张字条儿给你。” 我奇道:“给我?” “是啊,字条儿我看了,上面只写着一句话,问你看到了吗?”顿了顿,王娇又道:“吴胜利作案动机十分荒唐,上头要求我们对他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可是这鉴定还没有做,他便自杀了,就连他留下的那张字条儿,也是莫名其妙,问你看到了吗?看到了什么,他也不说,唉,这案子其实算起来已经结了,这吴胜利根本就是一个疯子,一个神经病。” “不。”我突然间想到就在闪光弹使我暂时失明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黑影,而那黑影,不像一个人的影子,于是我又道:“他那句话虽然没有指明问我看到了什么,但意思很明显,你们想想,那盘录相带的内容。” “你是说怪兽?”王娇有些不屑地看着我,“这样的话你也信?” “或许,我真的看到了。”我点头说道。 “拜托,这世上哪里有什么怪兽,那是吴胜利产生了幻觉,他才这样认为,他脑袋不正常,所以才会看到不正常的东西。” “万一他是正确的呢?” 王娇大笑,道:“如果说他是正确的,那就是说我们都是神经病喽?”顿了顿,又道:“他的老板来看过他,我见过那个叫古景的老板,我无论是从头,从脚来看,都不觉得他和一般人有什么区别。” 我沉吟道:“吴胜利看到了怪兽,你们说他不正常,或许正因为是他‘不正常’,所以他才能看得见那怪兽,而我们这个‘正常’的人,反而都看不到。”说着,我点了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气,道:“就像测试红绿色盲一样,正常的人,能够看到其中的图画、文字和形状,而红绿色盲,却只看得到模糊的一片。” “什么意思?” 我喷出一股浓烟,道:“在闪光弹使我暂时失明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不正常的人影!” 第九十九章 交通事故 “吴胜利他为什么要自杀?就算他所说的那个古景老板是所谓的怪兽的话,那他也用不着自杀啊,在拘留室,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他究竟想以自杀表达什么呢?”这个问题一直留在我脑海里,当晚,我再次失眠了。 就在整件事情处于停滞状态的时候,我在办公室里接到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使我对整件案子有了新的看法。 当时,我正泡了一杯浓浓的普洱,准备抽支烟,喝口茶,便去辖区巡逻的时候,桌上的电话忽然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喂,是陆轩警官吗?”电话里头的声音很陌生,不像是刑警队的那伙人,因为那伙人的声音我太熟悉了。 “你好,请问你是哪位?”我很客气地问道。 “我是交警六大队的,在安康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我一听不是我这辖区派出所所管辖的范围,就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等等----我想你弄错了,这交通事故,不是归你们管吗?” “是,是,是归我们管,可是,这起交警事故……” 我试探性地问道:“难道是伤者又或者肇事者是在逃要犯?” “不,不是的,陆轩警官,请你听我把话说完。肇事者是一名刑警,开一辆桑塔娜2000型警车,车牌号是……” “喂,你就不能捡重点的说?” “行,这么说吧,你原来所在的刑警有,有个叫小刘的人,开着警车,在安康路撞死了一个年轻的男人。” “没了?” “没了!” “不好意思,我已经调到辖区派出所了,这刑警队的事情,你应该去找小张……哦,张队长。” “可是,肇事的刘警官说,只有你才能解决。”电话那头说到这里,沉默了三四秒后,接着道:“死者是‘夕阳红’的员工……” 不等他说完,我挂上电话,飞速地驾车前往安康路。 安康路不是主干道,车流量也不大,东西方向都有十字路口,交警六大队的人早已在两个十字路口,将车辆疏导分流,途经安康路的车辆一律绕行,而在肇事地点,早已拉出了警戒线,将围观的行人远远隔离开,以免这些爱凑热闹的人,影响到警察的工作。王局和小张站在肇事警车旁,不停地和交警六大队的人交谈着什么,直到我走了过去,他们这才停止了交谈,目光双双如利剑般向我射来。 “陆轩,快过来,看一看死者。”王局一见到我,眼中绽放出如饥渴野兽看到猎物时的眼光,急忙招呼我过去。 “死人有什么好看的,让法医来看不就行了?”我嘴里虽然这么嘀咕着,但没敢吱声,王局的性格全队都知道,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去做,千万别忤逆他的意思。我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前去,斜眼瞥了瞥躺在警车前方的死者。 死者是“夕阳红”的员工,我依稀记得他的样子,当时,吴胜利在用枪挟持人质的时候,他就蹲在古景身旁,因为我曾经在那个时候给过古景眼色,所以我对他还有些映像。 “小刘呢?”我问王局。 “喏,在那里接受交警的盘问呢。”王局伸手一指。 我走过去,拍拍小刘的肩膀,问道:“你怎么回事儿?” 小刘没好气地道:“我哪知道怎么回事儿,我开着车,他莫名其妙突然间从人群里冲出来,一下子就扑到了我车头上,我急忙踩刹车,可是为时已晚,还是撞上了,我真***冤啊。” “那死亡鉴定出来了没有?” “法医正在做鉴定,哎,我怎么这么倒霉啊。”小刘哭丧着脸,我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主要责任不在你,放心吧,不会有什么大事儿的。我去看看法医怎么说。”说完,我又转到尸体旁边。 两名法医正在尸体旁不停地忙碌着,一边检察,一边作着记录,还有一名交警,正在地上划着肇事时的碰撞图及死者倒地的位置,我问了一声:“是不是真是他撞死的?” 那交警看了我一眼,道:“你看,从刹车痕迹上来看,肇事者确实已经紧急制动了,虽然这人是主动扑向车子的,可是那肇事者的车速也确实过快,这车的保险杠都变形成这个样子了,死者确实是车祸致死,那警察也确实有责任。” “那法医怎么说?” “法医的鉴定结果,也是这个意思。” “联系死者家属了吗?” “联系过了,死者父母双亡,家里已没有亲人了,我们已经根据他的身份证和名片,通知了他的公司,他公司的老板马上就过来了。” 正说着,古景气喘吁吁地小跑着过来,他旁边还有那个打过几次照面的雪莉,我正纳闷,这雪莉又不是这古景的秘书,怎么成天古景到哪里,都要带上她? “古经理,咱们可真有缘哪,又见面了?” 古景打了一个哈哈,掏出香烟便发,然后说道:“原来是陆警官,上次你深入虎穴,独自一人来救我们,我至今都还铭感于心,还想好好谢谢你呢。” “谢就不用了,这次叫你来是处理这交通事故的,死者是你的属下,没有亲人,没办法,我们只好找你了。” “没问题,没问题,我一定配合。” “好,那就在这里签字。”那交警拿出事故鉴定书,递给了古景。 “等一等----”我急忙拦住那交警,然后对准备收工回去的法医说道:“死亡证明我看一下。” 那法医看了看我,像是看一个怪物似的,道:“这个有什么好看的。” “我要看死亡时间。” “车祸发生到现在,不过是两个多小时事情,死亡时间是一个多小时以前,再说了,这死亡鉴定,你一个小小片警,有什么资格看?” 我勃然大怒,道:“我见过的死人,比你验过的死人多,你还是不是法医?我一眼便看出来,这人死亡时间至少在四十八小时以上,你居然说一个小时前?你负不负责任哪?” “四十八小时?开什么玩笑?你问这交警,死祸发生到现在,两个小时的时间都没到,你说这人死亡时间在四十八小时以上?” 我冷笑一声:“你算什么法医,车祸发生不过两个小时,你就想当然说死者死忙时间在一个小时以前,你到底有没有好好检验?” 王局见和我法医大吵起来,他知道我的脾气,忙走过来,问道:“怎么回事儿?” “王局,你经验比我老道,你好好看看这尸体,哪像一个小时以前死亡的?从尸体的僵尸程度上来看,死亡时间应该在四十八小时至七十二小时之间。我建议,重新对死者进行尸检。”说着,我盯着王局的双眼,道:“由刑警队的王娇来做。” “神经病。”那法医实在听不下去,骂骂咧咧地走了。 “王局,你怎么看?” 王局沉吟道:“确实,从死者的特征上来看,确实不像是才死亡的,好吧,小陆,我相信你。” 古景此时脸色大变,问道:“陆警官,我很感谢你当初奋不顾身地来救我们,可是,死者是我的属下,他没有亲人,你这样做,不让他入土为安,这是对死者的不敬。” 我这个人就受不了别人的威胁,当下冷哼一声,道:“古老板,莫不是这其中有什么隐情不想让我知道?” 古景脸色一白,没好气地道:“我有什么隐情?我只是觉得你这样做,是对死者不敬。我坚持把死者火化。” “要是我不肯呢?”我和他争锋相对。 “那我就向你的上级告你,让你连警察也没得做。” “很好,我头头就在这里,你去告吧,看清楚,这是我的编号。”说着,我指了指胸口前的编号。 “你会后悔这么做的。”古景狠狠甩下一句话,带着雪莉离开了。 王局道:“小陆,你真的要这么做?我知道你一直以来做事都十分有目的性,可是,万一那古景向厅上举报你,我可保不了你。” “放心吧王局,你得相信我的直觉,你没看我才说到重新做尸检,那古景脸色都变了?” “可是车祸发生到现在不过两个小时,虽然你说得很对,从尸体的僵硬程度上来看,确实不像是才死亡的,可是说出去,也没有人会相信,我看还是算……”王局说到这里,顿了顿,他是知道我这个牛脾气的,只好大手挥了挥,道:“收队。” 第100章 死亡时间 灯光将整间尸检室照得通明,王娇带着橡胶手套,开始对尸体进行尸检,而我则拿着相机对尸体进行拍照。 “死者,刘景铭,男性,年龄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本地户口,头部曾受到过猛烈的撞击,天灵盖上有明显塌陷的痕迹,身上无明显外伤,应该是被物体猛烈撞击头部致死。” “对,是车祸,肇事者就是小刘,据交警鉴定,确实是撞到了死者的头部。”我补充道。 “从尸体的僵硬程度上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在七十二小时以上……” “等等----”我打断王娇地话,“你真的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在七十二小时以上?” “怎么?你怀疑我?”王娇有些不高兴地问道。 我微微一笑,道:“我哪敢怀疑你,只不过,车祸是在今天下午发生的,距离现在还不到八个小时。” “不到八个小时?你开什么玩笑?”王娇一脸正经地说道,“怎么可能呢?我觉得死亡时间在七十二小时以上,甚至还要更长一些,这人很明显已经死了很久了。” “问题就在这里。”我放下照相机,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虽然想不明白,可是我还是要说一下,你能很肯定地确定这刘景铭的死亡时间在七十二小时以上?” “我肯定。”王娇自信地点了点头。 “可是,我也肯定车祸确实是在今天下午发生的,不止我肯定,你老爸、交警六大队的所有在现场的交警,还有肇事的小刘都能肯定,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 “说明我们之间有代沟,无法沟通。”王娇说道。 我笑了笑,道:“我说假如,假如这两者间并不矛盾呢?”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你所说的结论是正确的,而我所说的证据也是充分的,死者刘景铭确实是在七十二小时之间就死了,小刘开车所撞到的,是一具死尸。” “一具死尸?”王娇瞪大双眼,直愣愣地看着我,然后摇了摇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道:“陆轩,我知道你累了,天色也晚了,你快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吧,要不,这几天你也别去上班了,请几天假,自从我们从苗疆回来后,你就没有好好休息过,还有,别顾着工作,嫣然是你带出来的,你抽空也去学校看看她,陪她吃吃饭,这样她也会很开心的,毕竟她……她已认定你是她未来的老公了。” 我哭笑不得地道:“阿娇,现在说刘景铭的死亡,你怎么说起其他事儿来了。” 王娇脸上流露出一丝怜悯的神色,道:“陆轩,我知道,一个人压力太大,就像脑袋里绷了一根弦,这弦迟早会断的,到那个时候……” 我哈哈大笑,道:“你说我精神有问题?” “虽然我不想承认,可是事实确实如此,你说小刘开车他撞……撞到了具尸体?这……现在不是发挥你想象的时候。” “那你说,为什么刘景铭的死亡时间和车祸发生的时间会有如此大的差异?除了小刘开车撞到一具尸体,还有别的解释吗?你别忘记了,吴胜利生前说过的那些话,还有那盒录相带。” 王娇的身体在我话音刚落的时候,很明显地颤栗了一下,结巴道:“你是说……” “没错,我对你说过,当时在赵厉建手中的闪光弹使我短暂失明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一个影子,而那个影子,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人。” “不像一个人,那像什么?” “我也不知道像什么,可能我的确没有看清楚,不过我敢肯定,这绝对不会是幻觉,那影子所在的位置,和古景所在的位置是一样的,吴胜利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夕阳红’公司里有怪兽,如果不杀死这头怪兽,那么我们所有的人都将会被这怪兽所杀死。” “那是吴胜利产生了幻觉。” “如果是幻觉的话,你认为我和吴胜利一样,产生了同一个幻觉,而幻觉里所看到的,都是同一个景象吗?这也太巧合了。”我长长吁了一口气,又道:“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假如吴胜利所说的话是真的呢?那么也就是说,我们所有人看到的都是幻觉,只有吴胜利所看到的才是事情的本质,你觉得有没有这样一个可能呢?” 王娇的嘴巴大张,形成了一个夸张的“o”字型,我知道她有话要说,可是她却说不出来。 “或许,用科学的解释就是,古景他是一个催眠师,他让你们所有的人看到的他,是一个人,至少是一个人的样子,而恰恰他的催眠,对吴胜利没有效果,所以吴胜利才能看到他的本质,说他是一个怪兽。这样的例子在自然界中并不少见,比如说螳螂,螳螂在捕食猎物的时候,会释放一种化学成分,这种化学成份,会使猎物产生幻觉而看不到螳螂的存在,从而使猎物成为了螳螂的美食,而有的猎物并不受这种化学成分的影响,从而能够看到它的天敌螳螂,使它能够成功的摆脱螳螂的捕食。” 王娇回过神来,道:“等等----你说的这些,我还是有点不明白,你说,吴胜利的话如果是正确的话,那么,这古景真的是一头怪兽,而我们所看到的古景,其实并不是一个人,可是,这和刘景铭的死,有什么关系呢?” “吴胜利说过,那怪兽会杀死所有的人,而这个刘景铭,就是被怪兽杀死的。” “那一个死人,又怎么会走到大街上呢?而且还被小刘开车所撞到,而且从刚才的尸检也明确了,死者死前确实脑部受到过猛烈的撞击。” “对,刘景铭确实头部受到过重创,可并不是他死亡的真正原因,至于你说的,一个死人为什么会走在大街上,对于这个,我只能说抱歉,我不知道。” “可刘景铭的尸体上并没有其他外伤,你说他头部受到的撞击并不是真正致死的原因,那他的死亡原因是什么?伤口又在哪里?” “这个可就要问你了。”我打了一个呵欠,站起身来,道:“好了,今天时间不早了,嫣然她打过电话给,说她们放假了,我接她回家。” “住你家里?”王娇醋意十足地问道。 “难道还住你家里?”我笑了笑,“她都读完一个学期了,我是该好好陪她玩一玩,好了,你也快回家去吧。”说着,我拉开尸检室的门,大步走了出去。 第101章 幻觉? 华灯初上,夜色下的江城显得如此怡静安宁,我将车子停好后,打了一个电话到嫣然的寝室,告诉她我已经到学校门口了,让她快些收拾好东西出来,我接她回家。随后,我便掏出一支香烟,悠闲地抽了起来。 一支烟没有抽完,我便听到身后一声“陆家阿哥”的亲昵的声音,紧接着,一具带着淡淡女儿香的身体便伏在了我后背之上,那柔软的、饱满的少女的**紧紧地贴在我身上,我不由地心神一荡,急忙叫道:“嫣然,快下来,咱们这样成什么样子。” 嫣然不高兴地把小嘴噘得老高,一副不情愿地从我身上跳了下来,说道:“陆家阿哥,你可真是好狠的心哪,当初对我阿爸说,带我到大城市里念书,却不想将我一个人扔在学校,整整一个学期哪,你来看过我几次?” 嫣然提到这件事儿,我便觉得很是对不起她,只好陪笑道:“我工作忙嘛,你也要体谅一下,好啦,从今天起,你就住我那里,行了吧?” “工作忙……”嫣然脸色一白,“成就就只会说工作忙,人家王娇姐姐几乎每个星期都来看我一次,她一个和我不相干的外人,都知道来看我一下,而你……”嫣然越说越气,“哼”了一声,道:“你倒好,把我往学校里一扔,就不闻不问了,你把我当什么了?”嫣然说着,抑制不住内心地伤心,嘤嘤地哭了起来。 “行行行,我错了还不行吗?开个条件,只要我做得到的,一定不会推辞,算是补偿我们可爱的嫣然,好不好?” “你说的?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嫣然忽尔一笑,一双妙目略带狡慧的在眼眶儿里一转。 我知道大事不好,这个鬼精灵,什么都想得出来,当下急忙补充道:“除了……” 可是我话还没有说完,嫣然却抢着说道:“下个学期,直到我毕业,我都不住学校了,我要住你那里。” 我差点儿没一口鲜血直喷出来,我的神哪,我刚想补充说,除了住我那里之外,什么条件都答应。可是有什么办法,为时已晚,我只好苦笑着点了点头,道:“好吧,反正我就一个人住,闷着慌,你到我那里,还顺便可以帮我收拾收拾。”顿了顿,我又道:“上车吧,嫣然小姐。”说完,我将车门打开,让嫣然上车。 就在这个时候,嫣然忽道:“陆家阿哥,你认识那个女人吗?” 我莫名其妙地道:“哪个女人?” “喏,前面那个啊,长得挺漂亮的,不过怎么我看她的时候,总是感觉不舒服。”嫣然说着,悄悄地用手一指。 顺着她指的方向,我转头一看,果然,在街头面,有一个女人面无表情地望着我们这边。我心里打了一个突,借着并不十分明亮的路灯,我看清楚了,这个女人,不就是“夕阳红”公司的那个雪莉吗?她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我正想上前打个招呼,毕竟当初我第一次到“夕阳红”的时候,她很热情地接待了我,可是,我正要开口叫她的时候,我发现有一点不太对劲儿,就是雪莉的双眼,她的目光犹如死鱼一样,根本就没有什么灵动之气,瞧得人后背心直发毛。 “算了,别理她。”我对嫣然说,其实我是对自己说,然后,我便接开车门,坐进了驾驶室。 “陆家阿哥,难道你没有发现吗?她一直盯着你看呢。” “是吗?你怎么知道的?” “我出校门就发现她了,她一直盯着你,难道你没有注意到?”嫣然问道,“算了,咱们快回家吧,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她看着你,我就浑身不舒服,像是被什么盯着一样。” 我笑了笑,没有答话,将车子发动起来,就在我打开远光灯的时候,我突然间发现站在街对面一直看着我们的雪莉,她的脸色竟然如此灰白,根本就没有血色可言,甚至……甚至有一点发青,眼眶周围黑黑的,一双眼睛鼓了出来,而且很明显结膜所占的面积要比角膜大得多,而且,皮肤看上去干瘪,就像一具半风干的尸体一样,我以为自己眼花,揉了揉双眼,仔细地看了看,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这雪莉确实不像是一个活人,更像是一具死尸,不由地使我联想到刘景铭,当下大吃了一惊,低声对嫣然说道:“嫣然,你乖乖地在车里坐着,我去去便来。”说着,我将车子熄了火,拉开车门一头钻了出去。 幻觉,一定是幻觉,为什么当我从车里冲出来的时候,车子的远光灯一灭,我看到站在街对面的雪莉,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呢?甚至她的嘴角微微上挑,还有一个浅浅的酒窝,根本就不像是一具死尸。于是我再一次将车子的远光灯打开,顿时,雪莉再一次变成了一具死尸的模样。 无论如何,我都要问个清楚。当下,我壮着胆子,向雪莉大步走了过去,而雪莉也看到我向她走了过来,突然间,她一转身,猛地拉开她面前那辆黑色的尼桑,将车子发动了起来。我知道她想要逃,于是便一个箭步冲了上去,边道:“雪莉,雪莉,你等等,是你吗?” 然而,雪莉却像是没有听见一样,车子扬起了阵轻尘,很快地消失在了夜色之中。我失望地回到车上,嫣然见我垂头丧气的模样,关切地问道:“陆家阿哥,怎么回事儿?为什么那个女人一见到你扭头便跑呢?”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掏出一支香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试图强自镇定住慌乱的心神,半晌,我才答非所问地道:“嫣然,刚才你也在车上,当我打开远光的时候,你看到了什么?” 嫣然俏脸一红,低下头去,嗔道:“陆家阿哥,你真讨厌。” “讨厌?”我一头雾水,问道:“我又怎么了?” 嫣然俏脸更加红了,声若蝇蚊地道:“我不说行不行?” 我急道:“问你话呢,你怎么能不说呢?这是正事儿。” 嫣然只好道:“上了车,我就盯着你看了,没去看别的。”说着,补充了一句:“陆家阿哥,你真是越看越帅。” 我狂晕,道:“你花痴啊?好了,我现在送你回家,一会儿我还有点事情要去办,你乖乖地在家里看电视。” “哦。”嫣然懂事地点了点头。我开车将嫣然送到家门口,然后掏出钥匙递给她,叮嘱道:“任何你不认识的人来敲门,都不要开门。” 嫣然点点头,关切地道:“陆家阿哥,那你自己小心些。” “嗯!”说着,我上了车,兜儿里的手机便急促地响了起来,我心里觉得有些隐隐不安起来,看了一眼号码,是王娇打来的,于是我便按下了接听键。 电话里传出一声声急促的呼吸声,我听得出,是王娇的呼吸,而且,从呼吸的频率上,可以判断出,王娇正在一路小跑。 “喂,王娇,怎么打通了电话,却又不说话呢?” “陆轩吗……呼呼(呼吸声)……快快来----接我(呼呼)……有……有……在追我。” 我没听清楚王娇说什么在追她,不过我下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大对劲儿,今晚我看到了雪莉,她那副死鱼般的神情有着说不出来的味道,现在王娇说有东西在追她,但却又不说是什么,我知道刑警队离王娇家有一段距离,抄近路的话,王娇会路过一条几乎没有灯光的小巷子,从电话里听王娇的脚步声,隐隐有一些回音,于是我便问道:“阿娇,你是不是巷子里?” “是……是快来……我实在跑不动了……” “是什么在追你?” “不……不知道,我就只看到一个影子,我不敢回头。” 我忙道:“你往大街上跑,往人多的地方跑,知道吗?我在刘旗营这个红绿灯口等你,快。” “知道了……”话音刚落,电话便断了,我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身上的汗毛竖了起来。 第102章 胖子的推测 刘旗营离我现在所在的位置并不是很远,我不假思索,迅速开车赶到刘旗营红绿灯口,刚将车子停好,便看到王娇跌跌撞撞地从小巷子里跑了出来,边跑边还回头不住地张望,显得十分惊慌失措,我按了按喇叭,并且将头伸出车窗外,喊了她两声,王娇这才看到我,急忙向我跑来。 坐在车上,王娇仍是惊魂未定,不住地大口喘气,等她的呼吸稍稍稳定之后,我便递了一瓶矿泉水给她,王娇再也顾不上一个女人的矜持,大口大口地将那瓶矿泉水灌进胃里,喝完了又问我要了一瓶。 等她平静下来之后,我便问道:“你没事儿吧?跑这么急,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王娇此时的脸色依旧很苍白,她瞪了我一眼后,道:“我……我不知道,反正我身后就是有东西。” “可是我在这里看见你从小巷子里跑出来,你后面没什么东西追你啊,是不是你眼花了?” “我不是在尸检室里给刘景铭作死亡鉴定吗?你走了之后,我心想反正一下子又鉴定不出什么结果,便打算回家去,可是当我关上门的时候,你猜我听到了什么?我听到了‘吱----吱----’的声音。” 我忍俊不禁地笑道:“是不是老鼠啊?” “听起来像,可是不会是老鼠,真的,那时我便感觉到身后有什么东西。” “你回头看了吗?” “看了啊,可是当我回过头,却又什么也没有,那‘吱----吱----’的声音也消失了,可是当我继续往前走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我心里害怕,便给你打了电话。” “那后来怎么电话突然间断了,吓了我一大跳,还真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情了。” 王娇脸上一红,道:“我感觉身后那东西离我越来越近,情急之下,我便将电话向后砸去。” “你还真是奢侈啊,用电话去扔一个你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我听到这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不是的,我感觉好像真的砸中了什么。” “哦?” “如果说我身后什么都没有的话,我的手机扔出去的距离应该较远,可是我的手机很明显地砸中了什么,掉落在我身后一两米的距离,可是我身后明明什么都没有,你说奇不奇怪?”王娇说着,用一种求助的眼神看着我。 我沉吟道:“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在追你呢?如果真有东西的话,那他为什么会追你?他是不是试图想要做些什么?”想到这里,我大脑灵光一闪,道:“吴胜利当初在持枪挟持人质的时候,他将人质分成左右两边,他让我蹲在了右边,据他说,蹲在左边的,除了古景是怪兽以外,其他的都已经死了,这些人中,抱括了刘景铭和雪莉,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刘景铭因为下午发生车祸而死,而从他的尸体的僵硬程度上来看,死亡时间却在七十二小时以上的原因了。” “可是,我们并没有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啊?不错,我是可以证明刘景铭的死亡时间比车祸发生的时间要早得很多,但并没有证据证明他在之前就已经死了。” “所以,我这才坚持让你来做死亡鉴定的,为的就是找出这样的证据来证明。如果说你真的能够找到证据证明刘景铭在车祸发生之前就已经死去,那么一切都水落石出了,吴胜利所说的话是真的,他的老板古景就是一头怪兽,而且刚才追你的人,应该就是古景。” “古景?可是我并没有看到人啊?” 我笑了笑,道:“你当然没有看到,而且你就是想看,你也看不到,古景既然有能力让所有看到他的人产生幻觉,那么他想要将自己隐藏起来,相信也不是什么难事,就像变色龙一样,将自己的体色变得和周围环境一模一样,这样他的天敌就不会发现他了。至于为什么说是古景追你,你想想看,假如你真的找到刘景铭的死亡证据,那么将对他是最大的不利,假如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做?” “自然是杀人灭口。”王娇果然看过不少关于这一类的电影,很认真的回答。 “那也差不多了,至少将你变成和刘景铭一样不死不活的死尸,什么都听命于他,那便成了。”虽然一切都是我的推断,但想到这样一个结局,我仍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我点上一支香烟,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在交通事故的现场,给刘景铭做死亡鉴定的那两名法医,已经‘死’了,所以他们才会一致认为刘景铭死于车祸,可是咱们是干什么,刑警,和死尸也打过不少交道,至少一眼也能够看出尸体的大致死亡时间,可那两名法医却睁着眼睛说瞎话,可笑啊可笑。” “你说那两名法医也……也死了?不会吧。” 我冷哼一声:“有什么不会的,你猜,我今晚去接嫣然的时候,看到了谁?” “谁?”王娇的声音明显发颤。 “雪莉。”我说道,“当时我并没有太注意,还是嫣然发现的,她问我是不是认识那个女人,我说哪个?她便指给我看,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雪莉就在街对面盯着我,面无表情地盯着我,当时我就很奇怪了,我和她之间并不是太熟,她干嘛要用那种眼神盯着我看呢?” “哪种眼神?” 我想了想,道:“死人的眼神。尤其是当我发动汽车,打开远光灯的时候,雪莉在远光灯的照射下,立马变了一副模样,那样子,真的像一具死尸,皮肤灰白,毫无血色,眼圈周围都是黑的,目光也没有神,就像死去几天后被人从坟墓里刨出来的尸体一样,可是当我将车子熄了火,关了灯,雪莉却又恢复成往日的样子,我很奇怪,本想上前问问她,可是当她看到我向她走去,她便驾着一辆车走了。” “死人也会开车?”王娇想来想去也想不通。 不过就连我自己也想不运,这世界上很多事情用科学无法解释,可是却又真实存在的,就拿我们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那个“陵”里,遇到的那两名契丹武士的死尸,他们不仅仅会动,而且还会用武器攻击我们。想到这里,我便提醒王娇道:“你别忘了,我们曾经遇到过契丹武士的尸体,他们还会攻击我们。” 听我一提到在陵墓里发生过的事情后,王娇便不再作声了,因为那是她亲眼看到的现象,就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但也由不得她,毕竟有个词儿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王娇沉吟道:“看来要弄清楚这一切,我们还必须找一个人。” “胖子!”听王娇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可能也真的只有胖子才能够帮我们了,想到这里,我对王娇说道:“那我们现在去找胖子?” 王娇有些犹豫,道:“都这么晚了……” 我想了想,道:“要不,你去我家,我去找胖子。” “去你家?” 我点点头,道:“不错,如果我的推测都是正确的话,古景袭击你失败,那他下一个目标,很有可能是我,因为我一直在和他作对,是我坚持重新对刘景铭进行死亡鉴定的,当时他还说了一些威胁我的话。” “那不行,你去找胖子,我却去你家,万一这古景真的会来杀你灭口,那我不是成了你的替死鬼了,我多冤哪?我才不干。”王娇气鼓鼓地说着,小嘴噘得老高,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那好吧,你不去也行,我打个电话回家,你去接嫣然,暂时去你家里睡几晚上,不然她就成了我的替死鬼了。” 王娇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好点头道:“好吧,听你的。” 我先载着王娇回到家,此时嫣然已经睡着了,王娇便将她叫醒,我没有对她说睡在我房子里有危险,只是对她说王娇知道她放假,想让她去王娇家里住几晚,王娇经常去学校里看望嫣然,两人的感情也比较好,嫣然想都没想便点头同意了,随后我将两人送回到王娇家里,便对她们说还有些事情要办,便匆匆离开了。 在车上,我打了一个电话给胖子,简要地说了一下情况,胖子便迫不及待地让我快到他家里。 好久没见,胖子那张肥脸,也似乎又圆了不少,见到我后,急忙将我让进屋里,递给我一支香烟,沏了一壶茶后,便坐下来听我将整件事情的经过详细地叙述了一遍,听完我的叙述之后,胖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我便小心地问道:“胖子,整件案子其实并不复杂,关键就是有一个结,我始终解不开。” 胖子笑道:“我知道是哪个结,你不就是想问,一个已死的人,为什么还能走在大街上,并且让小刘给再次撞‘死’呢?” “是啊。”胖子果然是我肚里的蛔虫,我心里想什么,他都知道。 “你听过尸变吗?” “尸变?这案子和尸变有什么关系?”我一头雾水。 “尸变的传说,从古至今,中国外国都有过,很多人认为,尸体变和科学扯不上关系,是一种迷信。但其实不然,在读中学的时候,都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切下了青蛙的大腿,找出它的神经,用电去刺激它,青蛙的大腿,便会作跳跃的反射,这是任何中学生都知道的常识。再比如说,假如一具死尸躺在地上,一只猫从尸体身上跳了过去,那就会产生尸变,尸体便会坐直身子。” “这猫跳尸体,会使尸体坐起来,我虽然听过,但我从来就没有信过,尸体又怎么会坐起来呢?” “接照科学的推测,是因为猫在地上行走,猫爪与地面摩擦,产生了静电,而静电与尸体所携带的电荷发生电磁效应,使尸体坐直身子,因为你也知道,这静电是可以吸引一些小物体的,比如说头发和纸屑。” “可那是小物体啊,这尸体这么重……” 胖子摆摆手,道:“我话还没有说完,至于能不能将尸体吸引了坐起来,这个谁也没有见过,也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空穴是不会来风的,估且相信这些传说是真实的吧。” “那和这起案子有什么关联。” “没有关联。” 我忍不住想要发火,我大半夜跑这么远来,就是为了听胖子那些风马牛不相及的废话?不过既然是有求于他,我便强自压住内心的火气,说道:“那你说这些干什么?” “很简单。”胖子呷了一口普洱,一字一句地道:“我只想证明一点,尸体并非不会动。” 第103章 头颅上的三个孔洞 至于尸体会不会动,这个我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陵墓里早已见识过,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并不足为奇,而此时胖子再一次举了几个例子想要告诉我尸体其实是会动的,他的做法让我有些不明白。 胖子见我张大嘴巴一愣一愣地,然后笑了笑,摇晃着他那颗肥脑袋,说道:“尸体会动,这个我想不用我多说,你也知道了,但是,尸体之所以会动,并不是没有条件的,当驱使尸体会动的条件成熟时,尸体自然就会动了,比如说青蛙的大腿吧,没有电流去刺激它的神经,那切下来的大腿是不会动的。” “你的意思是有人控制着这些尸体?”我下意识到什么,脱口而出。 “不错,就像催眠术一样,那些催眠大师可以用意志力控制住那些有思维的人,让他们听从自己的意志而动,那么为什么不可以用意志力控制尸体呢?就拿切下来的青蛙大腿来说吧,那是一个物体,而刺激它的大腿神经的电流,是条件,当某个条件作用于青蛙的大腿神经,那青蛙的大腿便会动了,换句话说,大脑是人体的中枢部位,只要有某个条件能够控制住这个人的大脑,不管这个人死还是没死,这个人就一定会动。” 我恍然大悟道:“照你这么一说,我明白了,从这个案子的种种迹象来看,古景最为可疑。吴胜利就曾说过,古景是一头怪兽,古景他能够使周围的人看到他的样子只是一个普通人,这就说明,古景可以控制人的视觉神经,而吴胜利却看到了事实的本质,或许是他体质特殊,又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并不受古景的影响,所以才会发生这一连串的案子。可是,为什么平日里我看到的古景,仍是一个普通人的样子,而赵厉健在扔出闪光弹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个奇怪的黑影?” 胖子点头道:“因为在正常的情况下,古景只不过是展示了他的外在,只有某个条件达到的时候,你才能够看到他的内在。举个例子,太阳是白色的,可是当阳光穿过三棱镜的时候,却变成了七种不同的顏色?这七种不同的顏色才是阳光的内在,而平时所看到的白色的阳光,只不过是外在而已。” 我沉吟道:“那古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作案动机又是什么?” “你想想看,死人不会做什么?” 我微微一怔,一时之间没明白胖子的话。 “死人是不用吃饭的,甚至可以像机器人一样,日复一日地工作而不用休息,最主要的,还不用给他们发工资。”胖子考虑问题的方式果然独特。 经胖子这么一点,我便想通我,站起身来,说道:“那作案动机就已经有了,古景他就是想要利用这一点,将手下的员工统统变成他的劳动工具和奴隶,这样他就可以不用花一分钱在这些员工的身上了,难怪他们‘夕阳红’公司卖出去的商品,比同类型的商品价格要低得的原因了。” “可是这些都只是我们的推测而已,没有证据,法院是不理的!” “我一定会拿到证据的。”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第二天,我到我所在的派出所打了一声招呼,说有事情要处理,但匆匆地赶到了刑警队,王娇刚好戴上橡胶手套,准备对刘景铭的尸体做一个全面的检查。 王娇和我寒暄了几句后,我们便开始了对刘景铭的死亡鉴定。 “解剖吧!”我提醒王娇,“要想知道刘景铭是不是在车祸以前死亡,方法很简单,看了看他的胃,他的胃里没有食物,那就证明刘景铭确实是在车祸发生之前就已经死了,因为死人是不会吃东西的。” “哟,陆大警官,还真是看不出来啊,才过了短短一个晚上,你就知道该看哪里了?” 我嘿嘿一笑,道:“昨晚我不是去找胖子嘛,我们谈了很久的……” 王娇打击地说道:“看来,我得考虑一下了,我的选择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胖子看来要比你聪明得多嘛。” “什么?” “没什么。”王娇脸上一红,然后拿起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在刘景铭那灰白的胸膛一直划到肚皮,随着“滋”的一声轻响,刘景铭的肚皮便被开了一个口。我强自忍住胃里一阵阵痉挛,看着王娇慢慢地将刘景铭地胃拿了出来,然后随手往一旁的电子秤上一放,电子秤摇晃了几下,王娇看了看,漫不经心地说道:“重量正常。”说着,又将胃拿起,用手术刀划开,看了看,说道:“胃部有残留物,应该是死者生前所吃的食物,这些白色糊状物应该是米饭,这略带墨绿色的是……是葱花,呃……这些是鸡蛋,死者生前应该吃过葱花炒鸡蛋……这是什么?”王娇用一把小钳子,夹出一缕黑色的东西,对着无影灯看了看。 “是紫菜吧。”我提醒王娇。 王娇向我伸出大拇指,说道:“你还别说,还真的像紫菜。” 我忍不住心头一阵恶心,摆摆手,道:“王娇,我算是求求你了,别再去看什么胃部残留物了,你再看我就要吐了,你恶不恶心啊,你管他刘景铭生前吃过什么?” “那不行。”王娇一本正经地说道,“我这是按正常的法医尸检的步骤进行,当然要看一看死者胃里的残留物了,这万一死者是食物中毒而死的。” “那好,你自个儿慢慢看,恕我不奉陪了,我去厕所,再看下去,今天的豆浆油条算是白吃了。”说着,我拉开门要往外走,临走时,我狠狠地甩下一句话报复她:“呆会儿这刘景铭要是坐起来,你可别叫啊。” “好,好,好,我不看胃了行不?求求你别走吧。” 我心里得意了一下,暗道:“这王娇可不比别的女人,她学医的,不怕给人做解剖,可是她怕那些所谓的黑啊,鬼啊之类看不见的东西,人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有时候看得见摸得着的不怕,却害怕那些看不见的。” 见王娇投降了,我笑眯眯地转过身子,想趁此机会打击她几句,却看见王娇手中拿着一条软软的“绳子”,大吃一惊,忙问道:“你……你手里拿的是……” “肠子。”王娇似笑非笑地说道,“不检查胃部残留物了,不过这肠道残留物,一定得看。” “哇……”的一声,我再也忍不住,一口吐了出来,白色的豆浆,伴随着黄澄澄的油条,一起喷了出来。 …………………… “都检查完了,没什么异常,这胃里虽然有残留物,但从**程度上来看,确实是死者生前吃过的东西,时间要比死者的死亡时间早一些,之后并没有更新鲜食物了,也就是说,死者的死亡时间确实是在七十二小时以上而并非昨天。”王娇肯定地说道。 “但是我们还是没有找到刘景铭真正的死亡原因,这才是关键。” “那么,就只有一个地方没有查了。” “哪里?” “他的大脑。” 我大汗,道:“你难道想给他来一个开颅啊?” “开颅倒是没必要。”说着,王娇递给我一把剪刀。 “你要我干什么?”我下意识地退开几步,“我虽然不怕尸体,但是我觉得恶心,尤其是这么一具死了不知道多少天的尸体。” “让你帮他剪头发啊,他头发这么长,这么密,你让我怎么给他检查。” “只是剪头吗?”我小心地问道。 直到我看到王娇肯定地点了点,这才放心地接过剪刀,三下五除二,将刘景铭的头发全都剪了下来。 “要不要给他刮个光头?” 王娇像是被什么吸引住一样,说道:“不用了,陆轩,你快来看这里。” “哪里?”我见王娇似乎发现了什么重要的线索,急忙放下剪刀跑了过去。 “这里。”王娇用手指着刘景铭的头顶,“看,这里有三个红点儿,每一个红点儿的大小就像是一根火柴这么粗,周围却又有一圈乌青,这三个红点儿呈规则的正三角形排列,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三个红点儿应该是某种物体插入到大脑里,时间长了留下来的。用这个试一试便知道了。”说着,王娇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根绣花针,向其中一个红点儿轻轻一刺,令人惊奇的一幕出现了,王娇手中的绣花针,整根都没入到那红点儿之中。按理说,人的颅骨是十分坚硬的,绣花针再怎么尖,再怎么短,也不可能整根没入,只可能没入一小截后,停在骨头表面再也插不进去了,而现在,整根绣花针都插了进去,换句话说,这三个头皮上出现的红点儿的位置,其颅骨上已经有了一个孔洞了,看来,刘景铭真正的死亡原因,应该就是这里了,可是,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能够这么毫无费劲,在几乎不伤害头皮组织的情况下,在人的颅骨上钻出三个孔洞来呢? 第104章 线索 我和王娇静静地坐在解剖室里,谁都没有说一句话,我们都盯着刘景铭头顶上的三个红点儿发呆。我不止一次地提出每一种推测,但是都被我自己将它们一一推翻了,因为人体的颅骨十分坚硬,要在上面钻出三个呈等边三角形相同大小的小孔,更是难上加难。 “会不会是某种动物所造成的?”我沉吟道,“我在某个报道上看到过,有一种蝙蝠,它专门吸食猴脑,它的头上,会长出一种长长的吸管,这种吸管可以很轻松地插进猴脑里,在几乎看不出外伤的情况下,将猴脑吸食得干干净净。” “不可能,刘景铭的脑浆依然存在,只不过可能是因为刘景铭已死了一段日子了,他的脑浆呈现出一种海绵的网状结构。”王娇听完我的推测,立时便否决了。 “那会不会是用某种特殊的设备,将某种药物直接通过那三个小孔注射进大脑,而这种药物,正好是能够控制一个人思维行动的药物,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王娇苦笑道:“这种可能性有,但微乎其微,若要将药物注射进大脑,一个孔便够了,为什么要三个?” 我又说了几种猜测,仍是不能成立,于是我便站起身来,说道:“我看我们不必去想了,现在已经能够证实刘景铭在车祸以前就已经死亡了,我现在就去抓人。” 王娇站起身,奇道:“抓谁?” “当然是古景,难道还有谁?” “可是,”王娇想了想,道:“虽然可以证明刘景铭的死亡时间和死因,可是没有证据证明这一切都是古景所为的啊。” “没关系,刘景铭真正的死亡时,他应该是在公司里上班,这样一来,整个‘夕阳红’公司里,任何人都有嫌疑,我以‘调查’为名,将古景拘回来再说。” “可你现在只是一个辖区片警,已经不是刑警了。”王娇提醒道。 “哦,是啊,我……差点忘记了。”我犹如被一道闪电击中一样,霎时,心灰意冷到极点。 “要不,回来吧。”王娇柔声安慰道,“其实我知道,以你的才能,当一个小小的片警,确实委屈你了,我也知道,你其实是想当刑警的,我去和我爸说一声,就说这案子有疑点,让你回到刑警队协助破案,到时候案子一破,你就立了功,你再向我爸提出回到刑警队的要求,相信他不会不同意的。” 我苦笑道:“这些我当然都知道,要不是你爸罩着,我犯的错误可能连警察都不能当了,可是现在回来,你爸他也不好意思向上级申请啊。” “既然你知道你不是一个刑警,那刑警队的事情,你又何必来管?”门口一个声音不冷不热地响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张,小张笑了笑,道:“现在刑警队可是由我说了算,陆轩,你帮我将刘景铭的死亡时间查出来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样去感谢你才好,不过呢,你应该做好你的本职工作才是,你现在是一名片警,呆在刑警队不合适,你应该去你管辖的社区巡逻,余下的事情,我这个刑警队的代队长会负责的。” “小张,你说什么?”王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有了火暴的脾气,而且发作起来比我还来得快,只听她说道:“小张,你可别忘了,陆轩要不是犯了错误,你至今不过是刑警队的一名小警察……” “可是他毕竟犯了错误了,刑警队已不再属于他了,不错,我承认陆警官的破案能力是比我强,可是他离开后,难道我就不能破案了?”小张说着,伸手拍拍王娇的肩膀,王娇厌恶地避开,小张哈哈一笑,道:“我已经布署好一切,严密监视古景,等他再害人的时候,给他来一个现形,你们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说完,小张笑了几声后,转身离开。 “卑鄙小人。”王娇低声骂了一句。 “算了,小张这个人破案能力其实并不比我差,只不过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个人心机蛮深的,大家都是警察,都是为人民服务,可他却偏偏看不开,一心想要当刑警队的队长,不过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也不能怪他。”说着,我轻轻拍拍王娇的肩膀,道:“好了,刘景铭真正的死亡原因和时间已经证实了,小刘他应该没事儿了,我这就回派出所去。” “陆轩,你变了。”王娇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以前你那股凌人的盛气去哪里了?我喜欢以前有自信的你。” 我笑了笑,没有回头,道:“人嘛,总会变的。” “你等等----”王娇叫住了我。 我停下脚步,正要转身,王娇将手伸进我的口袋里,说道:“这东西给你,等你回去以后再打开。你若是想查这起案子,你就按照上面的地址去查,若你真的不想查下去,那么,以后你也别到刑警队来找我了。再见。” 我回到派出所,把手伸进了口袋里,掏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张纸条。“这是什么?”我将纸条展开,上面有着一行娟秀的字迹:“东华大街美璟新城小区十一幢二单元二零二室。” “王娇她给我这个地址,是什么意思呢?临走时她说,如果我想查这起案子,就找到这个地址。换句话说,这个地址与这起案子有着莫大的关联,是谁的地址呢?”想来想去,我觉得最有可能是两个人的地址,一个是死者刘景铭的,一个便是吴胜利的,刘景铭只怕到死也不知是是谁杀死了他,因为他头顶上那三个红点周围并没有其他伤痕,也就是说,当有东西插进他的脸袋里时,他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反抗,甚至都没有挣扎过,所以那三个小红点才会这么整齐,所以应该不会是他,因为他到死都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他也就不会留下什么线索,相反,吴胜利的可能性就大得多了,他首先知道古景是一个怪兽,会杀他公司里的所有人,所以才有了后来他持枪劫持人质事件的发生,再后来,他被赵厉建制服后,拘留了起来,掏留期间,和王娇的接触也就最多,因为起先怀疑吴胜利有神经病,王娇作为刑警队的医生,自然和吴胜利接触过不止一次,倘若这个地址真的是吴胜利的家,那他会留下什么线索呢? 本来我不打算再理这件案子了,可是坐在办公室里,却如坐针毡,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尤其是当我看到这张字条,心里就涌上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我实在太想了解这一切了。直到吃完中午饭后,我便决定,无论如何,我都要去看一看。 下午,我借口外出巡逻,便打了一辆车,直奔纸条上所写的地址。进了小区,在小区保安的指点下,我找到了二零二室,我轻轻地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位年纪约摸六十左右的男人,眉目间,和吴胜利确实有几分相似。他用狐疑的眼神上下打量了一下我,便道:“你找谁?” 我将警官证在他眼前一晃,说道:“例行公事,搜查。” “搜查?我儿子他都死了,你们还想查什么?” 我略带歉意地说道:“对不起,有些东西很重要,我必须找到,否则你儿子自杀的原因将永远埋没了,没有人会知道。” “人都死了,知道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老伯,你相信你儿子是一个好人吗?” “我儿子当然是好人。” “既然你说你儿子是好人,你就应该相信我,否则,你儿子自杀,我们只能定性为畏罪自杀,你难道想要这样一个结果吗?” 老伯犹豫了一下:“好,我相信你。请进来。”说着,他将我让进屋里,然后泡了一杯茶给我,说道:“你稍等,我去给你找。”说完,老伯转身走进了卧室。 不多进,老伯从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本记事本,道:“我儿子性格内向,平时话并不多,有什么心事,他都用日记记下来,所以他的遗物,只有这本日记本我没有烧掉,你看看有什么线索吧。”说着,老伯将日记本往我手里一塞。 我连声道谢,将日记本翻开,一张相片从日记本里飘落在地上,我弯下腰,拾起一看,不由地“咦”的一声,这相片上并不只有吴胜利一个人,还有另外一个,就是那个叫雪莉的女人,这是一张两人的合影,从两人的笑容和眼神可以看得出,吴胜利很喜欢这个女人,甚至他们两人很有可能是恋人,可是,当初吴胜利挟持人质的时候,眼神里很明显对古景充满了仇恨,并且说左边那些人质根本就不是人,其中就有雪莉,难道吴胜利他并没有疯,雪莉也真的像刘景铭那样,虽然活着,但却已经死了? 第105章 日记 日记本前面,都是记载了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当我翻到中间那页的时候,上面的文字立时便将我吸引住了,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以下是日记内容): 6月21日,今天上班的时候,我听到了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像是老鼠的叫声,“吱----吱吱----”,我转身问了几个同事,他们都说没听到,还说我因为工作压力太大,产生了幻听,或者,我真的听错了,这里又怎么会有老鼠呢?我将这件事情对雪莉说了,她说我工作压力太大了,需要好好休息几天,我想也是吧,于是便壮着胆子去向古经理请假,要知道,古经理这个人对员工要求很高,这么贸然去请假,不知道他会不会同意?幸好,他很爽快地答应了,他还知道我喜欢雪莉,便让雪莉也一起放假休息几天,让我们好好去哪里玩一玩,看场电影什么的,舒缓一下工作压力。有时候,这古经理也蛮有人情味的。 6月27日,一连休息了六天,今天是我收假第一天上班,我带着轻松愉悦的心情来到公司,原以为我不会再听到那可恶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吱吱”声,却不想,当我静下心来,给客户打电话进行电话销售的时候,那“吱吱”声再一次在我耳旁响起,声音似乎离我很近,但是当我抬起头,那声音再一次的消失了,可是当我聚精会神工作的时候,那声音仿佛跟我作对一样,一次又一次响起,天哪,我感觉我整个人就快要疯了。 6月29日,那该死的声音,让我简值无法专心工作,今天似乎更加严重,不仅仅听到那“吱吱”的怪声音,我还看到了影子,没错,是影子,那影子的速度非常快,快得几乎让人看不到它,但是我却看到了,那影子在我周围转悠,一会儿出现在我旁边,一会儿又出现在同事身后,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害怕,因为那影子,不是人,像是一只怪兽,更像一只巨大的昆虫,它有着长长的触角,三根如吸管一样的东西,还有那双手,不,不应该说是手,说是螳螂的前臂应该更加合适。它站在刘景铭身后,就像是一头准备向猎物发起攻击的野兽,不,不好,它伸出前臂,迅速地卡住了刘景铭的脖子,头上那三根如同吸管的东西,猛地扎进了刘景铭的头顶……我的神哪,我不由地“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周围的同事纷纷诧异的看着我,我定了定神,再看刘景铭时,他似乎并没有受到伤害,专心地用电话对客户进行产品推销,而古经理却站在了他的身后,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难道刚才我所看到的全都是幻觉吗?可是一切竟然又是那么逼真…… 6月30日,我真的不想去公司了,我不知道自己所看到的到底是真实的,还是幻觉,不管怎样,我想换工作,我觉得我只要有一天仍在公司里呆着,总有一天我会疯掉。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小声地将这件事情告诉雪莉,雪莉真的是一个好女孩,她在一旁不停地安慰我,说我一定是太累了,我苦笑了一下,并没有多说什么,我知道,不管我说什么,雪莉她是不会相信的,同事们也不会相信,因为他们并没有看到。下午工作的时候,我根本平静不下来,随着那“吱吱”的声响,我再一次看到了那影子,而这一次,那影子站在了同事小方身后,和昨天一样,它用那长长的吸管,扎进了小方的头顶,这一次我没有叫出声来,我知道,如果这一切都是真实的,那我绝对不能让那怪兽发现我,如果他发现我,一定会对我下手的,不过,这也是迟早的事情,它每一天都会对其中一位同事下手,终有一天会轮到我。想到这里,我惊出了一身冷汗,手中的圆珠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我颤抖的手给折断了。 7月2日,终于,那怪兽下手的目标对准了我,我看到它从古经理的办公室里,迅速地冲了出来,然而这一切,没有人能够看到,它的速度当真是迅雷不及掩耳,等它来到我身后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我不能坐以待毙,我要反击,就在那怪兽来到我身后准备对我下手之时,我蓦地站起身来,反手一拳,狠狠地砸在了那怪兽的头部,周围的同事爆出一阵惊异的呼声,我定神一看,我这一拳,不偏不倚地打在了古经理的头上,而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竟然站在了我身后,不对啊,站在我身后的,明明是那怪兽,可是我为什么会打中古经理呢?我不敢多想,但脑海里仍是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除非古经理就是那头怪兽。 7月3日,我的视觉真的出了问题,我不仅仅能看到那黑影,我还看到古景果然是一头怪兽,那恶心的样子,令人骨头发酥,嘴边还不停地往下滴着不知道是什么粘液,不仅如此,我看到了刘景铭,不,他已经不再是刘景铭了,他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思维和意识,他已经死了,我看到他的皮肤已经变得苍白,凹陷的眼眶里,翻着白眼儿,看不到他的角膜,那样子,就像一只会动的僵尸,刘景铭做的一切,都是古景所控制的,我终于明白了,古景就是那头怪兽,他会猎杀公司里的所有人,让他们听从自己的命令,像机器人一样,为自己工作,不行,我要在全市民众面前,将这头人面兽心的怪兽公诸于世。回到家后,我录了音,将录相带快递到了电视台,希望他们能够播放我的录音,让所有人知道,‘夕阳红’公司里,有一头怪兽。 7月4日,今天,不管怎样,我都要带雪莉离开,因为公司里的人,已经超过大半变成了古景的行尸走肉了,趁着他还没有向雪莉下手之前,我得带她离开,所以我提前到了公司,见到雪莉,我让她跟我和起辞职,可是她却问我原因?你让我怎么说呢?我说古景是怪兽,她相信吗?她不会相信的,她只会认为我同她开了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但这些都是事实,因为只有我才知道怎么样能看到这头怪兽,而别人不能,在别人眼里,古景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样子,而且还是他们的上司。雪莉不走,我当然不能离开,我要保护她,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来了一个陌生人,他和雪莉说了几句话之后,雪莉便要走进古景的办公室,我知道,雪莉一便进去了,很可能就出不来了,当时我便站起身来,劝雪莉别进去,当然,在那个陌生人面前,我没有说为什么,雪莉不听我劝,仍然执意走了进去,我只好在心里祈祷,千万不能出事儿,可是,一切都晚了,我真的后悔当时没坚绝拦住雪莉,就在雪莉走进办公室不久,我便听到了雪莉一声惨叫,只有我听得到,紧接着,雪莉走了出来,然而,她的样子变了,或许在别人眼里,她还是那么美,可是在我眼里,她已经是一具尸体,她已经死了。那陌生人走了之后,古景让我去他办公室一趟,我知道如果我进去了,将再也没有机会活着走出公司了,我不顾一切,站起身来便往外跑,我要离开,我要离开这个邪恶的地方,不仅如此,我要让这怪兽原形毕露,等着吧。 7月5日,今天,将是那怪兽的死期! ………………………………………… 再往后翻,后面什么都没有了,7月5日,不就是吴胜利执枪挟持人质的时间吗?难怪那天,他会对我说,雪莉已经死了,其实,在我接嫣然从学校里出来的时候,我也不止一次地怀疑到这一点,而当晚,王娇从解剖室里走出来的时候,她也说有个什么东西在追她,她也听到了那“吱----吱----”的声响,后来,还用手机砸中了那东西。从吴胜利的日记里,证实了我的推测,古景就是怪兽,只是有一点我不明白,当天我去“夕阳红”的时候,雪莉进去了古景的办公室,并没有发出叫声,为什么吴胜利在日记中会有描述呢?难道那叫声,也只有吴胜利能够听得见吗?不管怎么说,从吴胜利的日记中的描述,那怪兽的影子,和我当时看到的几乎一模一样,也就是说,我所看到的并不是幻觉,而且,他有一种能力,能够使别人看不见他的真实面目,只有在某种特殊的环境下,才能够看到它。 我将日记本合上,对老伯说道:“这本日记就是证据,里面有我们所寻找的线索,能不能将它给我,等破了案,为吴胜利洗脱了冤情,我再将它还给你。” 老伯听我这么一说,激动地双手紧紧握着我手,说道:“真的能够洗脱我儿子的罪名?这……这……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才好。” 我苦笑道:“我只能尽力而为,我现在已经不是刑警了。”说完,我突然间想到一件事情,小张已经将古景严密监控了,可是他并不知道怎么样去看,才能发现古景是头怪兽,他这么一去,很可能会有危险。想到这里,我浑身一颤,道:“我还有事儿要处理。”说着,急忙拉开门,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出了门,我掏出手机,立时一个电话打过去,占线。我吓了出了一身冷汗,急忙又拔通了王娇的电话,电话一通,我就叫道:“阿娇,小张他们动手了没有?” 王娇听我的声音很急,忙问道:“我不太清楚,可能快了吧,小张他已经打电话给我爸了,让他马上去现场。” “糟了,王娇,你快去枪械室领枪,我有用,然后马上赶到现场,阻止你爸,千万让他阻止小张接近古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说着,我伸手拦下了一辆车,直奔“夕阳红”。 第106章 险境 当我赶到“夕阳红”的时候,“夕阳红”周围已有大批警力将其包围住了,数量警车的警车在闪烁着,周围也拉上了警戒线,王局和小张都在现场,不过看上去,他们像是如释重负一般,就在这时,几名警察护送着法医,从“夕阳红”里走了出来,法医抬着担架,担架上盖着白布,我走上前去,掀动开白布一看,顿时傻眼了,担架上所抬的尸体,并不是古景,就在我诧异之时,古景在几名警察的陪同下,从“夕阳红”里走了出来,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一头钻进了警车。我一头雾水,不是来抓古景的吗?为什么古景手上并没有手铐呢?那担架上的尸体又是谁? “王局,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不是说抓古景吗?”我找到王局,劈头就开门见山问道。 “古景?”王局一头雾水,“古景怎么了?” 我将我所知道的一切原原本本对王局说了,王局听完后,微微一笑,道:“小陆,你弄错了。古景他也是受害者。” “也是受害者?什么意思?”我听了一头雾水。 “这么跟你说吧。”小张这时走了过来,“本来我的怀疑和你一样,也是认为古景就是所谓的怪兽。可是----”小张说到这里,拖了一个长音,“就在我派人监视古景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意外?” “不错。当时,古景已经完全被我们控制了,我进入了‘夕阳红’,准备对他实施逮捕的时候,突然间,有一名员工冲了过来,像野兽一样吼叫着,用刀想要杀死古景,而古景在当时那样危急的情况下,根本就无法反抗,试想一样,在万分危急的时候,如果古景是一头怪兽的话,他难道还怕那把刀子吗?我当时就觉得奇怪,我想是不是我们都被某种现象所迷惑了,怀疑错了对象,事实上也是如此。” 我听了小张的话,隐隐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又说不出来,于是我便将吴胜利生前的日记本拿了出来,在小张面前晃了晃,道:“这是吴胜利生前的日记,很清楚地可以证实古景就是怪兽!” 小张看也没看,轻蔑地说道:“这本日记是不是吴胜利的都很难说,就算真是吴胜利的,那也不能说明什么,万一这日记本里所记录的都是虚假的呢?换句话说,这日记所记录的事情,其真实性如何,没有人知道。”顿了顿,又道:“其实,这起案子里,所谓的怪兽,不过是讹传,当时那名员工用刀子准备杀害古景的时候,他的喉咙里确实发出一种类似于怪兽的声音,无论我们的人怎么劝他,他就像是听不懂人话一样,还是准备杀害古景,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将他击毙。” 我大怒道:“这是古景的金蝉脱壳之计,这都看不出来?” “金蝉脱壳?陆轩,说话可要有根据。” “已经很明显了,古景知道我们对他有所怀疑了,所以布了这个局,他有一种能力,能够控制被他杀死的人的行动和意识,所以他才让那名员工,扮作了怪兽,向他假意施暴突袭,将你们的视线转移,误以为怪兽另有其人,而古景也借此机会洗脱嫌嫌,这点小伎俩你们居然看不出来?” 王局这里板着脸,说道:“陆轩,不是我说你,你真的该自我反省一下了,身为一名**员,你说这世界上真有怪兽?亏你还是警察,说出去,还不让人笑掉大牙?好吧,你说古景是怪兽,那这怪兽长什么样子?是像尼斯湖水怪那样?还是像神农架的大脚野人?难不成你要说他是喜玛拉雅山的冰山雪怪?” “我……” “什么事情都得讲一个证据,你说古景是怪兽,在场这么多人,你问问他们,有谁看见古景是一头怪兽了?” 我解释道:“那是因为古景有特殊的功能,能够使看见他的人产生一种错觉,而这种错觉就是让人看见他的表象,也就是人的样子,而事实上,他的本质才是一头怪兽,只有特殊的人或者群体才能够看得到,才不会受他的影响。” 王局瞪着我看了许久,甩下一句话:“陆轩,我建议让我女儿陪你去精神科好好检查一下。” “什么,你是说我……” “没错,原以为你工作压力大,才把你调到辖区派出所,想要让你轻松轻松,可没想到,你的病情越来越重。”说着,转身对其他人吼了一声:“看什么看?收队!” 我呆立在原地,看着他们全都撤了,我这才沮丧地掏出一支香烟点上,自语道:“难道我真的神经出了问题?” 这时,王娇才赶到,见我一脸丧气地蹲在路边,然后又看了看周围,并没有看到其他人,问道:“陆轩,人呢?” 我没好气地说道:“什么人?” “不是说对古景行动吗?其他人呢?” “都撤了,就连你爸也不相信我,古景故布疑阵,他们都相信,就是不相信我所说的,没撤了,我们拿不出像样的证据,算了,我看我也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了,走吧。”我站起身来,将烟头往地上一扔,狠狠地用脚跺了跺。 “我相信你。”王娇说道。 我微微一怔,道:“谢了,可是你相信我也一样没用的,他们到最后也会说你这里出了问题。”说着,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着,我转身往回走,自语道:“或许,我真的是神经出了问题,对什么事情都变得敏感了。” “陆轩,这个给你。”王娇追上我,不由分说,将手中的枪递了给我。 我微微一怔,道:“不行,这枪是你领了,不能随便交给旁人的。” 王娇秀眉微蹙,道:“让你拿着你就拿着,他们带古景离开,不过是例行公事录一下口供而已,要不了多久就会放他出来,古景知道,他这一招金蝉脱壳可以瞒过别人,却瞒不过你,他真的是怪兽的话,接下来要对付的人就是你了。你没有枪,怎么是他的对手?” 我想了想,点点头,确实,王娇的分析不无道理,我既然相信自己的直觉,那就得凭直觉去做,况且刚才我见古景在几名刑警的陪同下走出公司的时候,那眼神里,很明显地向我示威,想到这里,我便将枪收好,说道:“王娇,你先回去,如果古景录完口供出来,一定要打电话给我。” 王娇想了想,道:“好的,那你自己也要小心啊。” ……………………………… 下了班后,我没有回家,只是换了便衣,在刑警队门口的小饭馆里随便吃了一盘扬州炒饭,然后要了一杯茶,便耐心等待着,我知道,一只再狡滑的狐狸,迟早也会露出尾巴的。 没过多久,我手机便响了,我看了一下号码,是王娇打来的:“陆轩,古景他录完口供了,现在出来了,看到他没有?” 我道:“还没有,不过他跑不了,我在刑警大队门口的小馆子里盯着呢。出来了,他出来了,好了,我不和你多说了,我要去跟踪他,不能让他丢了。”说着,我挂上了电话,付了房钱,立时走出了饭馆。 古景若无其事的地走了出来,他左右看了看,由于我的距离和他相距有点远,加上我躲在了一颗电杆之后,他并没有发现我,而我却能将他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古景他四下看了看,然后伸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待他一上车,我也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将警官证在那司机眼前一晃,道:“执行公务,跟着前面那辆蓝色的捷达。” 司机是一个小伙子,见我是警察,又在办案,不免兴奋起来,说道:“没问题,我开车技术是整个公司最好的,找上我,包你丢不了。” 车子不紧不慢地跟着,那古景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儿,一会儿去了市中心的柏联广场,买了几件衣服,一会儿又去了美食街吃小吃,不过他所乘坐的那辆出租车并没有离开过,古景一下车,那辆出租车便停在路边等他,我料定古景还会再上车,所以也让小伙子将车停在了路边,然后掏出香烟,散了一支给那小伙子,一边闲聊,一边盯着。 此时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小伙子突然间说道:“哎,我说警官,他是不是发现咱们在跟踪他啊?” 我摇了摇头,道:“应该不会。”不过,话虽然这么说,我心里仍禁不住“咯噔”一下。 我正犹豫是不是还要跟下去的时候,小伙子又道:“看,他又出来了。上车了。” “跟着他。” 这一次,古景似乎没有再去什么地方了,车子一路急驶,似乎想要将我们甩脱,不过好在那小伙子车技不错,不紧不慢地跟着,不多时,便已来到了一幢别墅前,古景下了画,掏出钥匙,走了进去。 小伙子看了看周围,有些害怕地道:“警官,这里是郊区了,要不我先走了?” 我点了点头,数了三张“老人头”递给他,那小伙子开着车,一溜烟儿便走了,而古景所乘坐的出租车,仍然停在了门口。我小心地摸上前去,走到那辆出租车的旁边,见司机一动也不动地坐在驾驶室里,我假意上前,道:“喂,兄弟,借个火?”说着,我掏出一支香烟点上,却不想那司机却不理我,我佯装笑了笑,准备直接去敲别墅的门,然而那司机仍是一动也不动,我突然间心念一动,走过去,伸手一摸那司机的脑门,却发现异常冰凉,我暗道一声“不好”,然后仔细地看了看那司机的头顶,果然,他头顶上有三个几乎看不出来的小孔,正往外面渗着鲜血,原来他早就出事儿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眼前有一个黑影一晃而过,急忙摸出王娇给我的手枪,低声喝道:“谁?出来!” 然而,周围似乎没有什么异常,只不过多了几声令人毛骨悚然“吱吱----吱吱----”的声音…… 第107章 原形毕露 在我大喝一声后,周围又再度恢复了平静,似乎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样。我屏住呼吸,双手紧握着手枪,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空气似乎凝固了,除了我脚下踩上沙石发出的“沙沙”声外,再也没有什么动静,我几乎怀疑刚才是不是眼花,若不是眼花看错了,那就是对方行动十分敏捷,几乎让人捕捉不到它的身形,若真是这样,那就太可怕了。当了这么多年的刑警,我是头一次感到害怕,感到生命已经不在我的掌控之中了。 我突然间感到空中在流动,那种细微的流动,像潺潺小溪一样,几乎让我察觉不出来,但我凭着传说中的第六感,感觉到了危险正向我一步一步靠近,我蓦地一抬头,这一次,终于让我看到了,在我面前的别墅墙壁上,伏着一个巨大的黑影,有点像蜥蜴,但却又不是,它只是像蜥蜴一样了无声息的爬行着,缓缓向我接近,然而,就在我抬头的瞬间,它也看到我发现了它,它不仅没有逃跑,反而突然发力向我猛冲过来,我惊呆了,我万万没有想到它的动作竟然如此之快,霎时,我大脑一片空白,不假思索地端起了枪。 “呯----”枪声划破了寂静得要死的空气,高速飞行的子弹,划出一道明亮的弧线,撞击在别墅的墙壁上,没打中。 那怪物在离我很近的距离时,突然间纵身一跃,整个身体如同一只蝙蝠一样,在空中向我扑了过来,这一次,我看到了它的样子,确实,真的像是一只蜥蜴,它有着伸缩自如、长长的舌头,一双鼓鼓的大眼睛,没有眼睑,却能够各自转动,身上布满了细小鳞片,长长的尾巴足足和它的身体一样长,这一切特征都是蜥蜴所具有的,但是有几处特征却又不一样,它的头顶上有两根触角,长长的,像是普通昆虫触角一样,除此之外,它那血腥大口旁多出三根类似于吸管的东西,料想这就是造成刘景铭头顶上那三个小孔的罪魁祸首了,还有它的前肢,并不像是蜥蜴那样成爪形,反而更像是螳螂的前臂,成斧状。这样的生物我从来没有见过,听都没有听过,我惊呆了。 当它张开血盆巨口从上而下向我扑来的时候,劲风扫面,一股令人几欲呕吐的腥臭味也随之而来,待得距离稍进,“呯----”的一声,我第二次扣动了扳机,由于它身在半空之中,毫无借力的地方,这一次,子弹幸运地击中了它,那怪物发出一声凄厉的怪叫,整个身子在半空之中痛苦地扭动了几下,我急忙退开两步,一声闷响,那怪物摔落在地上,巨大的冲击力掀起了地上的灰尘,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幸好我闪避得及时,否则就算不被这怪物杀死,被它从高空自由落体般的冲撞一下,我这条小命算是保不住了。 我定了定神,低头一看,那怪物竟然没有死,黑暗之中,我也不清楚子弹击中了它的哪一个部位,准备再补上一枪,结果了这头怪物的时候,突然间,我眼前一个黑影闪过,我还没反应过来,“啪”的一声,我脸上火辣辣地一阵剧痛,原来这怪物并没有受到致命伤,在我准备补枪的时候,它用它那强而有力的尾巴狠狠扫中了我的面部,我感到一阵昏眩。 我心下大骇,用力握着手枪,那是我唯一能够防身的武器,对准那怪物开枪的时候,那怪物却身子一扭,尾巴撑住地面一弹,再一次高高跃起,贴到了别墅的墙壁之上,然后四肢爬动,很快便从一道开着的窗口钻了进去,我正惊讶于那怪兽如此庞大的身躯,竟然能从一个小小窗口钻进去时,突然间,一双冰凉的东西紧紧地勒住了我的脖子,并且力道越收越紧。 我用手肘奋力往后一撞,趁着我脖子微微一松之时,用力挣脱了勒住我脖子的东西,转身一看,我身后站着一个人,一个女人,借着微弱的灯光,我隐约看清了她的面部,原来是雪莉。 然而,雪莉面部全然没有任何表情,一双本来很美的眸子,变得跟死鱼的眼睛一样,翻着白,看不到她的角膜,距离虽近,但我感觉不到她的呼吸,我暗暗捏了一把汗,说实话,其实我心里也很清楚,雪莉她已经死了,站在我面前的,只是雪莉的身体而已,而我也知道,她的身体并不受自己所控制,因为她死了,她没有意识,可是当我一看到雪莉那张虽然已经没有表情,却又活生生的脸庞时,我却又不忍心向她开枪。我将枪口对准了她,明知道她听不到,但我还是说了句:“别动。” 我们俩就这样僵持着,可是这样僵持,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因为我听到别墅里传来了一声惊叫,是一个女人的尖叫,叫声让人不寒而栗,我必须冲进别墅,否则,只怕这世界上又多了一具会动的尸体。 我再也顾不上这么多了,转身便向别墅大门跑去,雪莉见我要进别墅,就在后面追了过来,她当然跑不过我,不过呆会儿我面对的是一只怪物,不能分神,于是我猛地一转身,狠狠一拳砸在了雪莉面部,雪莉喉咙里发出一声古怪的声音后,应声而倒,我趁此机会,冲到别墅大门口,用力一脚踹在大门上,除了脚底传来的剧烈的震痛外,那别墅的铁皮门竟然纹丝不动,这时别墅里再次传来一阵阵女子的呼救声,无奈之下,我只好放弃从大门进入,绕到别墅一侧,寻找别的入口,所幸在别墅的左侧,我看到了一扇紧闭的窗户,我知道那是卫生间的窗户,窗户虽然紧闭,但没有防盗栏,我迅速爬上了窗台,用肩膀一侧撞碎玻璃后,跳了进去。 我寻声来到了客厅,只见一个巨大的黑影像壁虎一样,贴在天花板上,一名女子望着天花板大声喊叫,我举起手枪,向那黑影连开了两枪后,那黑影中枪落地,而就在这个时候,大门被人撞开了,四五个身手敏捷的人影冲了进来,手中拿着枪,纷纷对准了我,喝道:“不许动,把手举起来。”我定神一看,带队的是小张,心中一宽,道:“小张,是我。” 小张并没有说话,而此那名女子突然说道:“警察,快,快将这个疯子抓走,他妄想开枪杀我和我的老公。” 我大怒,转头骂道:“你胡说八道,那怪物想要袭击你,我救了你一命,你居然……居然含血喷人?” “哪来的怪物?”这时,门口一个声音响了起来,我一听声音便知道是王局,没想到王局他也来了,我急道:“王局,有个怪物想要杀死这女人,我救了她,却不想被她诬蔑。” “那怪物呢?”黑暗中,王局的声音颇为严厉。 “在地上。”说着,我转头道:“开灯。” 一名警察将客厅的灯打开,地上躺着一个人,没错,正是古景。我洋洋得意地指着古景:“他便是怪物。” “怪物?”王局显然不明白我的意思,见古景在地上痛苦地扭动着身体,皱眉道:“快,快去叫救护车。” “不……不用了……”古景突然间开口,声音显得十分阴霾,他挣扎着站起身来,右手胳膊上,有两处枪伤,左肩有一处枪伤,但都不致命。 “老公,你没事儿吧?”那女子声音充满了关切,我大吃一惊,明白了什么,这一切都是一个局,一个事先布好的局,我却傻傻地钻进这局里来,那女子叫那古景老公,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知道古景的真实身份,第二种,她也是像刘景铭一样,被古景杀死,然后用特殊的能力控制着她的躯体和意识。 我正在回想整个事情的经过时,那女子突然间冲了上来,狠狠地抓住我,大声吼道:“你这个穿着警服的禽兽,你才是恶魔,你想杀死我们……” 我大脑在此时“嗡”的一声,意识到自己所陷入了比小刘更惨的境地,小刘他只是被人冤枉撞死了人,而我,则被人冤枉是杀人犯,而且,他们都是一伙的,根本没有人能够证明我的清白。想到这里,我大骂一声:“***我先杀了你。”说着,我猛地揪住了古景的衣领,将手中的枪死死地抵在他的脑门上。 王局眼明手快,一个错步,右手一探,抓住我的手腕,将我手中的枪夺了下来,而古景却在此时,奋力挣脱了我揪住他的手,佯装害怕地叫道:“疯子,你是一个疯子。” 我大怒:“王局,放开我,我可以证明给你看。” 王局吼道:“够了,陆轩,你以为你闯的祸还不大吗?私闯民宅,持枪杀人,枪是我女儿的,你想坐牢也别害我女儿吧。” 王局说得十分有理,确实,我不能连累王娇,而就在这时,屋里的灯一黑,我下意识到不过,再看古景,他再一次变成了一只怪兽的样子,狞笑着站在王局背后,我大惊失色,急道:“王局,快,快放开我,它……它在你背后,那怪物……” 王局却死死地按着我,我丝毫无法动弹,然而我却看到那怪物将头部靠近了王局,准备对王局下手了,而小张却站在一旁,面无表情地一动也不动,我顿时明白了,小张他也死了,他被古景控制着,然后由古景和他老婆导演这场戏,引我入局,而小张却带着人赶来,演了这出好戏,其目的就是要杀了我和王局,王局死死地按住我,他知道我的性格,生怕在黑暗中我趁他不备将古景杀死,他不想我成为一名杀人犯,但是他却没有意识到,危险离他只有一步之遥了。 “王局,快转头,转头你就看到了……”我大声叫着。 而就在这个时候,王局突然间蓦地放开了我,转过身,用从我手中夺过来的手枪,抵在了那怪物的头上,笑道:“终于原形毕露了,古先生,若不是在黑暗中,我还真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恍然大悟,王局不愧是王局,毕竟姜还是老的辣,他明明相信我,却假装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将计就计,当古景原形毕露的时候,他便可以捉到现形,高,这一招实在是高。 “啪----”客厅的灯亮了,我诧异地发现开灯的竟然是王娇,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王局进来的时候,她并不在场,王娇见我望着她,俏脸飞红,向我吐了吐她那条可爱的小香舌,然后得意地笑了笑。 果然,灯光之下,王局手中的枪口,正抵在了古景的脑门之上,古景脸色大变,额头上大汗淋漓,颤声道:“王局,你……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连你……也疯了?” 王局冷笑一声,道:“少跟我来这套,刚才你在我身后所做的一切动作,我都有证据了,虽然我现在看到的是一个人,但其实,你根本不是。王娇,拿过来。” “是。”王娇应了一声,手中拿着一台带红外功能的dv,道:“全拍下来了。”说着,将dv递给了王局,王局得意地笑了笑,道:“古先生,要不要一起看看?” 第108章 意外惊喜 古景尴尬地笑了笑,道:“王局,你……你开什么玩笑?”话音刚落,小张的突然间抬起枪,我早已料到,大喝一声,一脚将小张手中的枪枪掉,然后挥拳将小张击倒在地。 然而,百密一疏,我们都忘记了,除了小张外,在场的还有一个人,不,应该说还有一具会动的“尸体”----古景的老婆。 就在我挥拳击倒小张的同时,那个女人突然间发力,往王局身上一撞,王局不曾提防,被那女人撞了一个趔趄,王局也算反应敏捷,他毫不迟疑地开了枪,然而却为时已晚,王局的身体失去平衡后,枪口位置稍有偏移,这一枪并没有击中古景的头部,而就在此时,古景猛地抱起她老婆,向门口迅速地逃离,王娇虽然站在门口,可是她手中并没有武器,但她仍十分勇武地用身体拦住了古景的去路,我暗道一声“不好”,正要开口提醒王娇小心时,只听王娇痛苦地哼了一声,身体如离弦的箭一样,被古景撞得直飞出去,而古景和他老婆,就这样消失在黑暗之中。 故事到这里,应该告一段落了,你们也许想问我,那古景这头怪兽呢?抓到没有?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怪兽?为什么他可以控制被他杀死的人呢?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只好无可奈何的对你们说三个字:“不知道”,而我却又不能胡乱地说一个答案告诉你们,事实就是事实,这世界上本来就有着许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我也不是一名相关学者专家,自然也没有答案,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的是,古景是一头怪兽的事实被证明了,王娇手中的那台红外dv,将古景在王局身后原形毕露的样子拍了下来,而这些录相,被送到了相关部门做司法鉴定,很多学者和科学家看过之后,都觉得不可思议,没有人能说出那怪兽究竟是什么,他为什么会有人类的智商,为什么会控制那些已经被他杀死的人类呢? 胖子看过dv之后,只摇了摇头,说道:“人类真的太渺小了,所探索的科学领域实在太局限了,在整个地球上,人类并不是唯一的智慧生物,也没有人规定这个世界不可以有两种或以上的智慧生物共存生活。” 王娇被古景这头庞大的“怪兽”撞飞之后,受伤不轻,胸骨断了两根,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她至今仍然心有余悸,小张也被法医证明已经死亡,死亡时间,就是当天小张对古景进行抓捕之前,原来在行动之前,他单独闯进了古景的办公室,想要立个大功,证明刑警队没有我,他一样可以破案,却不想自己反而遭了古景的暗算,确实,古景那头怪兽,在中了我这么多枪后,行动依然迅捷,我曾怀疑,就算王局当时那一枪击中了它的头部,它会不会死亡。 古景当晚逃走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而“夕阳红”总部,又派了一名经理,接替了古景的职位,“夕阳红”公司并没有因这件事情而停止经营,古景消失得无影无踪,雪莉也在第二天神秘的消失了,三天后,有人在城郊的一个水塘里,发现了雪莉的尸体,发现她时,她的尸体已经严重腐烂,唯一能够证明她的身份的是她衣服口袋里的一张身份证。 你们或许还要问,王局是如何知道这一切的呢?其实不用我说,大家都已经猜到了,王娇对刘景铭的死亡鉴定的结果,王局是看过的,当时他并不是很相信,然而,古景用了金蝉脱壳之计,洗清了自己的嫌疑后,曾被带到刑警队录口供,平日里都是由我进行的,我自从离开刑警队之后,便由小张代替了,然而,小张在录口供的时候,王局便听出小张所问的问题并不专业,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警察所会问的专业术语,因此他便对小张产生了怀疑(因为小张当时就已经死了,所问问题,自然是由古景所控制,古景他自然不知道警察要问做哪些常规口供),在仔细观察之后,发现小张他脸上毫无血色,全身冰凉,甚至没有呼吸和心跳,他便明白了一切,于是便将计就计,导演了一出好戏。 原以为,小张死后,我理所应当回到了刑警队了,因为整个刑警队,没有人资格比我老,比我更适这个位置,然而我却失望了,王局并没有让我回刑期警队,刑警队长由厅上派了一个人下来担任,小刘做了副手,而我呢?自然不会回去当片警了,王局问我要做什么?我笑道,要么当刑警,要么我辞职不干,去经商。 王局听后哈哈大笑:“就你那头脑去经商?”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这男人,第一,要有自己的事业,我的事业就是刑警,你让我当片警,就是毁了我的事业。” “那有了第一,该有第二吧?” “第二,男人得有钱,不错,当刑警没几个钱,可是我干起来开心,你把我这份开心剥夺了,那我只好去经商赚钱了,俗话说得好,男人有了钱,武大郎敢娶潘金莲,王局,我年纪也不小了。” 王局想了想,道:“那你就当刑警吧。” “刑警?”我有些失望,声明道:“我以前可是刑警队长。” 王局双手一摊:“老弟,我也没办法,现在这队长是厅上下派的,我哪有权利拒绝啊?不过你现在这刑警,可要比你当刑警队长时光荣的多,而且不在我这里当。喏,去这里报道。”王局说着,拿出一张纸。 我看都没看,道:“绝,你真够绝,把我调别处,我不去,打死我也不去,我还是去经商算了。” “真不去?”王局的笑有些诡异。 “真不去!!” “国际的,去不去?” “国际的也不去……等等,王局,国际?我没听错吧?” “没听错,是国际的。” “你的意思是说……” “国际刑警!咱们江城有只有一个名额啊,我好不容易才替你争取到,你可别丢中国人的脸啊……”王局话还没说完,我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委任书,兴奋地向医院跑去,医院里,王娇正躺在病床上,嫣然在一旁照顾着她…… ******************************************************* 后记:这一季说实在的,老龙实在汗顏,写得连自己都看不下去,归其原因有二,一个是老龙写这季的时候,手头事情实在太多,成天忙得晕头转向;二个是a股市场低迷下挫,一跌再跌,老龙被深套,心情实在不好,实在没有好好构思情节,在此,老龙向一直关注此书的读者说声“抱歉了”。不过这季已经结束,说什么都是马后炮了,写好下一季,才是老龙的心愿,稍稍透露一点,第六季将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神秘事件,和第一季也略有关联,请大家拭目以待。 第109章 消失 看到这一季的名字“北纬30度”,很多读者就笑了,大家都知道这一季大概是个什么内容了,不错,这确实是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事件,但是,这也是全世界的人都不知道的事件,因为至今为止,还没有人真正揭开这个谜,当然,我更加没有可能将这个谜揭开,只不过,我要在这里说一个故事。 在说故事之前,我先说一个人,这个人大家都听过他的名字,他就是被誉为全世界最伟大的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他的魔术表演可谓是震惊世界,除了能够将少女变得无影无踪外,甚至像火车、美国自由女神像这样的庞然大物,都能够将其变“消失”,我想,除了他本人,可能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然而我不关心他是如何做到的,我只关心,这些消失的火车、自由女神像,究竟去了哪?是不是在另外一个“空间”里,而大卫他有着特殊的能力,这种能力,使他能够开启另外一个空间的“门”。 看到这里,你们也许会不屑一顾,魔术只不过是一种障眼法而已,那美国自由女神像不是好端端地还在原来的位置吗?不错,自由女神像还是在那里,位置也没有变动过,不过我在这里所说的“消失”,和魔术没有关系。举个例子,假如有一天你在打篮球,将篮球投入篮框的时候,篮球却没有再落回地面,而你也不知道球去了哪里,就在进入篮框的时候,眼睁睁地看到篮球突然间不见了,你会作何猜测?你或许会笑我神经病,怎么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这样的情况确实可能发生,但不是篮球,而且还要比篮球的“消失”更为离奇。一九八七年,前苏联航天探测器传回来一张照片,这张照片,令全世界都为之震惊,一架美国的老式轰炸机停留在月球背面的环形陨石坑里,照片很清晰,这架美国二战时期的老式轰炸机完好无损,甚至还可以清晰地看到飞机的机身号和美国的标志,美国空军对此进行了核对,并且承认了这架二战时期轰炸机确实是美国所有,但它却于一九四七年在大西洋上的百慕大群岛、迈阿密(美国佛罗里达半岛)和圣胡安(波多黎各岛)这三点连线形成的三角地带的上空神秘消失了,而这三角地带,刚好位于北纬30度,正是全世界称之为“魔鬼三角区域”的百慕大三角。 了解一些空气动力学的人都知道,飞机不是火箭,它飞行时需要空气作为媒介,大家都知道,离地面高度越远,空气越稀薄,所以飞机是不可能直接飞到月球上去的,然而事实却又证明,那架失踪四十年的美国轰炸机确实在月球背面,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毕竟百慕大三角离我们实在太远,而这书又是记载中国的神秘事件,根本就扯不到一起,但事与愿违,它们之间还真的扯到一起了。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在第一季的探险中,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那座土城,突然间神秘地消失了,就像幽灵船一样,没有人知道这土城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也没有人知道它何时会再出现,然而,它真的出现了,出现的位置,刚好又是位于北纬三度的“百慕大三角”,你说奇怪不奇怪? 好了,废话不多说,直接切入主题吧。事情是这样的,江城有一个国际刑警的名额,王局替我力争到这个名额,国际刑警可不是一般的刑警,想要正式成为国际刑警的一员,我还得面对各种各样的考试和测试,在进行这些测试之前,我还得到国际刑警总部所在的城市纽约,进行为期半年的特训,特训结束后,通过考核,我才算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国际刑警,然而,就在我去纽约的前几天,事情发生了。那天,我去看望胖子,胖子在很多案子中,都帮过我不少忙,我要去纽约,于情于理都应该和他说一声,和他道别一下,然而当我去找他道别的时候,他却偏要送一件礼物给我,他死活将我拉上了街,为了不忤好朋友的心意,我只好跟随他而去,他将我带到古董街,我知道胖子对历史、古董颇有研究,自然也喜欢收藏一些有价值的古董,他将我带到古董街,自然是想买一件古董送给我,然而,就在我们行走在古董街上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本来没什么特别的,我们也不认识他,只不过我和胖子走在古董街上的时候,他撞到了我,然后看了我一眼(因为我穿着警服),便低着头,匆匆忙忙要离去。作为警察,我第一直觉就是,这个人有问题,我正要把他叫过来盘问一下的时候,胖子拉了拉我的胳膊,道:“哎,我说陆轩,你都要快去当国际刑警了,做事儿也别太认真了,那人不过是捣鼓一些明器来混口饭吃的,算不上倒卖文物,别这么计较了,啊?再说了,我这不是给你来买礼物吗?都走了大半条街了,都没你看得上眼的东西,你不心急可我心急啊。” 我笑了笑,道:“我都说了,我对这玩意儿不在行,买点意思意思就行了,咱们俩,谁跟谁哪?别太破费了。” 胖子也笑了,道:“行,那我问问那人,有什么明器。”说着,胖子叫住了刚才撞我的小伙子,然后他们两人就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起了他们那一行的行话,反正我也听不懂。说话间,那小伙子用不信任的眼神看了看我,似乎在犹豫着什么,胖子“哎呀”一声,道:“有什么好玩意儿就拿出来吧,别藏着了,怕那警察啊?没事儿,他是我朋友,马上要去美国了,这些小事儿他也不想管了。”话说到这个地步,我也不好意思去管了,毕竟胖子经常在这一志悠,我真要管了,那只怕以后整条古董街就没有人卖明器给胖子,于是我便点了点头。 那小伙子生怕我是套他的,于是想了半天,这才从怀里拿出一件青花瓷器,递到胖子手里。胖子端详了一会儿,皱眉道:“我说小伙子,你吃这碗的,这种货色居然也拿得出手?一看就知道是民窑的,还是清代的,最多值两百块钱,你到底有没有好货啊?” 那小伙子犹豫了一会儿,又从怀里掏出一杆小秤,秤杆是象牙打磨出来的,秤盘是银盘,上面有暗刻,图案算得上比较精美,秤砣较小,不过是黄金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精致的小秤,不过这秤也实在太小了,假如有现在的秤那么大,那肯定价值不菲。胖子看了看,摇头道:“你这秤是称药材的吗?” 小伙子点了点头,道:“这秤是我家祖传之物,若不是手头紧,我还真不愿意拿来卖。” 胖子拿着秤盘看了看,“呸”了一声,道:“狗屁称药材的,药味儿都没有。” 小伙子辩驳道:“几十年没用它称过药了,哪来的药味。”不过底气颇为不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说谎,这秤八成是赝品。 于是我用力拍了拍小伙子的肩膀,道:“你可不要来这一套,他可是行家。” 小伙子犹豫了一下,一咬牙:“我倒有件明器,只怕你们不识货。” “什么明器?”胖子问道。 “你们随我来。”说着,小伙子当先走到前面,我和胖子面面相觑,点了点头,跟了上去。 小伙子带着我们东绕西拐,不多时,来到了一间出租房门口,道:“你们在这里等着。”说完,他便转身上了楼,不多时,小伙子出来了,他双手紧紧的捂住胸口,显得十分神秘的样子,他胸口衣服微微有些凸起,一看便知道里面藏了东西。 “是什么?”胖子一般对这样的倒腾明器的人也没什么好感,也不相信他们会有什么值钱的明器。 “看,这个。”小伙子说着,从外衣的拉链往下一拉,露出一件黄灿灿的东西的一角。 “是什么?”我和胖子凑过去一看,顿时,我俩就像被闪电劈中一样,呆立住了。 只见小伙子怀里,有一件黄金打造的面具,而这个面具我和胖子都似曾相识,依稀和我们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土城陵墓里见到过的契丹女尸所戴的黄金面具相似,我和胖子不由地失声道:“黄金面具!?” 随后,我俩又异口同声地问道:“这黄金面具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第110章 黄金面具之谜 小伙子显然被我们突然异口同声的一句话吓了一跳,他急忙将藏在胸口的黄金面具捂得死死地,下意识地后退一步,颤声道:“你……你们……我……我不知道……” 我知道这小伙子本来对我们并不是很放心,加上我身上还穿着一身警服,他以为我和胖子两人是来古董街打击那些贩卖走私文物的警察,胖子向我急忙使了一个眼色,然后笑了笑,对小伙子道:“你别怕,我们以前也见过一模一样的这种黄金面具,所以觉得奇怪,才会有此一问,我们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忙道:“是啊,是啊。”说着,我掏出香烟,递了一支给小伙子,然后自己点上一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佯装买家一样地问道:“这面具怎么卖?” 小伙子盯着我看了看,长长舒了一口气,伸出两个指头,道:“少了不卖。” 胖子喜道:“两千?好,我买了。” 小伙子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两千?呵呵,您开玩笑吧,这玩意儿,就是按市场的黄金价,称重量卖,也不止这么多。两万,少一分我都不卖。” “行。”我大大方方地说道,然后给了胖子一个眼色,又道:“要不咱们谈谈?那里有间小饭馆,咱们先去喝上几盅,边吃边谈,你看怎么样?” 小伙子想了想,道:“行。”说着,跟随着我和胖子,走进了那间小饭馆。我点了几个招牌菜,要了一瓶“银剑南”,亲自给小伙子斟满,假装漫不经心地问道:“兄弟,你这面具从哪里弄来的?” 小伙子警觉地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胖子接口道:“兄弟,这你就不懂了吧?你知道这玩意儿是用来干什么的吗?来来来,我告诉你,这种黄金面具只有两种用途,一种是古代祭祀时,大祭师作法戴在脸上的,大祭师死后,一般都传给下一任祭师;而另一个用途就是古代王宫贵族的子女(指女),还未出嫁,便已夭折,埋葬的时候,脸上就必须戴上这种面具。刚才我朋友问从哪里弄来的,就是想问清楚,这黄金面具是从棺椁里摸到的,还是从别处弄到的。” 小伙子不以为然地道:“那有什么区别,反正这玩意儿我仔细看过了,至少有五百年以上,两万块钱绝对只少不多。” 胖子谄笑道:“当然,当然,只不过这里面又有学问了,若是大祭师用的,那就非常有价值,假如是贵族未嫁女夭折下葬所戴在脸上的,那就……那就……唉,这种事情,难说得很。”说着,胖子无奈地摇了摇头,一副惋惜的样子。 我看着胖子的表情,忍不住肚里暗暗好笑,果然,小伙子见胖子一脸的惋惜,忍不住开口问道:“那就怎样?” 胖子呷了一口酒,杂了一些牛干巴放进嘴里,边嚼边说道:“你想想看,古代人是很迷信的,未嫁少女夭折,那是相当不吉利的事情,打造黄金面具戴在未嫁女脸上下葬,一来可以证明墓主人是一位还没嫁人的少女,二来嘛,这其中的玄机……反正三个字‘不吉利’。” 原以为胖子这番虚虚实实的话,能将这小伙子吓一大跳,人就是这样,就是害怕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就像是鬼吧,没有人见过鬼是什么样子,可是偏偏就有这么多人害怕,其实恐惧都是源于内心。 没想到,眼前这个小伙子却哈哈大笑起来,脸上根本就没有一丝害怕的神情,我和胖子面面相觑,都在想,是不是刚才胖子所说的话里有破绽,让这个小伙子看出来了?又或者这个小伙子是一个藏而不露的高人,又或者说是盗墓的行家,对这些事情早已习以为常了。 胖子面不露色,小心地试探道:“怎么?难道我说错了吗?” 小伙子仍是忍俊不禁,道:“你有没有说错我不知道,反正我这面具,既不是从棺椁里摸出来的明器,也不是祭师手中传下来的。这么说吧,这东西,压根儿就不是明器。” “不是明器?”胖子佯装奇怪地道,“我曾经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一座古墓里倒斗的时候,曾经见到过一模一样的黄金面具……” 两口酒下肚,小伙子舌头有些大了,他放心地从怀中拿出那张黄金面具,放在桌上,道:“你再好好看看,这里,看见什么了?”边说着,小伙子用手指了指黄金面具上其中一条细小的凹槽。 “咦?绿色的,这面具不会是假的吧,怎么起铜绿了?”我拿起面具,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说道,当然,我是瞎说的,这面具入手颇有份量,怎么着也不是铜制的,我这么说,当然是想让小伙子说出原由。 果然,那小伙子得意洋洋地道:“你们猜不到了吧,这面具是从海底打捞上来的。” “海底?”我和胖子大吃一惊,异口同声地问道,这黄金面具和当时我在契丹古陵里那女尸身上取下来的面具是一模一样的,后来我们成功地从陵墓里逃了出来后,这座契丹古陵墓就像幽灵船一样地失踪了,而现在,小伙子手里出现了一模一样的黄金面具,我们虽然不敢断定这块黄金面具就是我从女尸头上取下来的那一块,但他们之间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联系。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假如这块黄金面具就是当初我从女尸上摘下来的那一块的话,那很有可能那座契丹古陵墓就在海底,可是不对呀,这塔克拉玛干沙漠和海底根本就扯不到一起,怎么这黄金面具会是从海里打捞上来的? 小伙子见我们瞠目结舌,于是得意洋洋地道:“不相信?呵呵,这黄金面具沉在海底有些时间了,这细缝里的绿色,就是一些像海藻一类的生物长时间堆积繁衍而形成的。” 我低声对胖子道:“你觉得这面具会不会是当初我从女尸身上摘下来的那一块?” 胖子也低声道:“我看像,但不能肯定,不过从制造工艺上来看,最起码也是同一时期的东西,这面具做得,啧啧,形似神更似。” “那假如说真是我摘下来的那块黄金面具呢?” “这……”胖子也踌躇着。 “假如这人没有撒谎,这面具确实是在海底打捞出来的,并且和我摘下来的面具是同一块的话,是不是意味着,消失的契丹古陵,就在海底?”虽然这是我的推测,但出自于我的口中,我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甚至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说完之后,我感到我的后背心上冷汗开始冒了出来。 “怎么样,你们考虑好没有?这面具要不要?想清楚了,过了这座山,可就没这庙了。” “要,当然要”我忙说道,“两万块钱是吧?我给你两万五。” 小伙子揉了揉耳朵,道:“是我听错了,还是你喝多了?我开价两万,你居然不嫌贵,也不和我讨价还价,反而还要多给五千块?” 我无所谓地笑了笑,道:“这五千块当然也不是白送的,你得带我们去打劳的海域看看,算是给我们当向导的劳务费。” “啊----”小伙子脸上现出很尴尬地神情。 “怎么?嫌低?” “当然不是,当然不是,只不过,只不过……”小伙子吞吴吐吐,神情极是犹豫。 “只不过什么?” 小伙子脸上一红,道:“只不过,唉,我也不瞒二位了,这黄金面具其实不是我打捞的,我哪有这个本事儿,是一个朋友让我帮他脱手的。” “什么朋友,叫什么名字?” “郭剑峰!” 第111章 大西洋浮尸 我和胖子两人唱起了红白脸,先是胖子用金钱利诱,将两万五千元加到了三万元,小伙子仍是不为所动,绝不带我们去见郭剑峰,后来我再用警察的身份,来威胁他,说这黄金面具不是一般的明器,是具有很高历史价值的文物,如果他不答应,那么对不起,我将依法逮捕他,再轻也得到班房里蹲上十多年,既然这黄金面具是他帮人脱手,犯不着去顶这个罪,反正大道理小道理说了不少,总之在我和胖子的威逼利诱之下,小伙子终于点头答应了。 见面的地点约在了一间很污秽的地下小酒吧,这家小酒吧虽然很没有名气,但听胖子说,这间酒吧是地下文物交易的场所,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便穿了便衣,而胖子则扮成了专门收购古董的老板,在夜幕降临后,我们两人在小伙子的带领之下,走进了酒吧。 小酒吧里光线昏暗,空气中也弥漫着各种香烟的味道,除了形形色色的酒客之外,酒吧里还是一些穿着暴露,挠首弄姿态的坐台小姐,我不禁皱了皱眉,暗道:“这样的非法交易、色情交易的场所在我们江城这么多年,警方居然没有发现?”胖子显然看出了我内心的想法,轻轻咳嗽一声,低声提醒道:“陆轩,咱们现在的身份是商人。” 我点了点头,掏出一支香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而就在这时,一个身材高挑、模样标致,一头乌黑的短发上,挑染了一小撮白色的美女向我走了过来,她上身穿着一件露腰的黑色紧身衣,将那极具挑逗的身段勾勒得淋漓尽致,下身一条牛仔热裤,一双修长白晳双腿展现得一览无疑,待得她走到我面前时,我忍不住“咕”的一声,吞下了一口不知道从哪里涌上来的唾液。 她伸出一双纤长的手臂,右手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支点燃的“摩尔”,轻轻地揽住我的脖颈,胸前那两团鼓鼓的,富有弹性的双峰紧紧地贴在了我的胸口上,我能够感受到她胸前传过来的温润和酥软。她并不像其他坐台小姐一样浓妆艳抹,娇好的面庞上只略施薄粉,一双聪慧的双眼如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高挺而小巧的鼻子下方,一张朱唇微启,吐出一抹淡淡的幽香:“这位先生好面生啊,是不是第一次来?需不需要我陪你呢?” 我肚里暗骂,拉皮条拉到警察身上来了,要不是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今晚就把你给铐了,当下我不动声色,看了看胖子,哈哈一笑,双手一合,用环抱住了她那露出来的纤腰,笑了笑,道:“行啊,不知道过夜要多少钱?” 那女人没料到我这么突然的动作,微微一怔,继而媚笑道:“过夜一千块。” “一千?”我佯装有些吃惊,道:“这么贵?” “一千还贵?你也不看看货色?”美女用手轻轻撩了撩额前的刘海,脸上略显一丝不快。 “就你这货色,三百吧,只多不少。” “你……”美女想要发作,但顿了顿,还是嫣然一笑,嗲声嗲气地道:“我说大哥,要不再加点?” “两百,再啰嗦就一百。”我没好气地说道,肚里却在嘀咕着,这女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看她的样子,又不像是坐台小姐,那些动作做作得要命,一看便不知道是干这行的。 胖子这时忍不住直咽口水,忙走上前,狠狠瞪了我一眼,对美女谄笑道:“他不识货的,要不你陪我,一晚一千块。” 美女上下打量了胖子一眼,忍不住笑得花枝乱颤:“啧啧,就你那模样,那体型,还学人找小姐?一边玩儿去。”说着,又微微一笑,走到我身旁,轻轻地挽着我的胳膊,道:“帅哥,两百就两百,咱们去那边喝一杯。”说着,纤手一指,指着酒吧的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那小角落的桌子旁,坐着三个男人,他们都若无其事地喝着酒,丝毫不向我们这边瞥上一眼,不过我凭着多年的经验,顿时明白了,这三个男人其中一人肯定就是那小伙子嘴里所说的郭剑峰,而眼前这个美女,也并非是坐台小姐,而是他们让她来试探我们的,小伙子这里再也忍不住了,笑了笑,指着我和胖子道:“丹妮姐,你别逗他们了。”说着,小伙子指着美女,对我们说道:“她是郭剑峰的嫂子,叫李丹妮。”话音刚落,李丹妮秀眉微微一蹙,道:“你胡说什么?” 小伙子大窘,忙改口道:“对不起,对不起,应该是郭剑峰的准嫂子。”说着,准备介绍我和胖子给李丹妮认识的时候,我摆了摆手,自我介绍道:“你叫我小陆便可以了,初次打交道,请多多关照。”说着,我向她伸出了右手。 李丹妮抿嘴一笑,道:“陆先生果然爽快。”说着,伸手和我一握。 当我的手和李丹妮的手接触的时候,我心念微动,李丹妮的手掌十分滑腻,握在手中忍不住让人心神一荡,但不知道为什么,握着她的小手,我心里就有一种感觉,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是正确的,至于是什么感觉,稍后再表不迟。 李丹妮将我和胖子带到了那不起眼的角落,然后对坐在中间的那个男子说道:“剑峰,人我试过了,应该没问题。” 我和胖子面面相觑,心里均在想,他们果然怀疑我们的身份,但不知道这个叫李丹妮的女人,怎么试过我们了?难道刚才那些不着边的对话,就是试探我们?不过李丹妮既然说我们没问题,那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 这时,坐在中间一直低着头的男子抬起头来,犀利的目光从我和胖子身上一扫而过,露出一个阴霾的笑容,对李丹妮道:“辛苦你了,嫂子。”然后,对我和胖子说道:“实在不好意思,两位,小赵(指那小伙子)说介绍两个客户给我认识,你们也知道,干我们这一行,是将脑袋拴在了裤腰带上,不得不小心条子。”说着,递了两瓶啤酒给我和胖子,又接着道:“敝人姓郭,叫郭剑峰,相信小赵已给你们说过了,小赵也说你们出高价买下了那个黄金面具,看来你们真是识货之人,我郭剑峰今儿就算是交了两位朋友,但是你们想要知道那黄金面具在哪里打捞的,这个……这个……我们就是吃这口饭的,不是我不相信你们,你们真要知道是在哪里打捞的,那我们这一帮兄弟,岂不是没有饭碗?” 我呷了一口啤酒,无所谓地笑了笑,道:“郭兄弟,你的难处我也知道,只是若不知道这黄金面具的出处,有什么来历和用途,或者距今有多少年的历史,你让我手中的黄金面具转手卖给谁?” 我说的话很实在,倒卖文物的,多多少少都得知道一件文物的价值所在,这黄金而具是黄金打造的确实不假,只不过那只是黄金本身的价值和艺术品的价值,像历史价值这些全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买古董的人,要么就是自己收藏,要么就是转手再卖出去,我高价买下它,按规矩,卖主若不是知道这黄金面具的隐藏价值,他就得告诉买主,这黄金面具具体出处等详细情况,然后由买主自行确定这黄金面具的隐藏价值。 郭剑峰想了想,一咬牙,道:“好吧,既然是做生意,总有个一回生二回熟,告诉你们其实也没什么,我也不怕你们自己去打捞,这黄金面具是我大哥在大西洋打捞。” “大西洋?”我和胖子大吃一惊,两张嘴形成了一个夸张的“o”字型,原以为这黄金面具最多是在附近的湖泊里打捞出来的,再远也最多在沿海,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郭剑峰竟然说是在大西洋。 我尴尬地笑了笑,道:“兄弟,你要么就不说,要么就告诉我们实情,你杜撰出一个大西洋,这也太离谱了吧?这黄金面具的五官轮廓,一看便知道是东方人的模样,大西洋可是在美国东部,和咱中国可不沾边。” 郭剑峰苦笑道:“其实,这件事情我也想不通,为什么在大西洋里,会有这么一块极具东方色彩的面具呢?若说是古代的中国船只,运送货物到美洲,在海洋里沉了,然后奇缘巧合之下,我大哥在海里打捞起这黄金面具,这也说得过去,可是中国的船只,就算要到美洲,也只需要横越太平洋,就能到达美洲了,和大西洋也没沾边儿啊。” 我看了看胖子,失望地摇了摇头,我们花了三万块钱买来的黄金面具,和在契丹古墓女尸所戴的黄金面具,只怕根本就不是同一张面具,距离这么远,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谁知道就在我们失望之极的时候,郭剑峰又说了一句令我和胖子更是大吃一惊的话:“不瞒二位,虽然这黄金面具是在大西洋里找到的,可是绝对是中国的东西,至于为什么会在大西洋,这个不关我们的事儿,听我大哥讲,黄金的比重很大,基本上是不可能会浮在海面上的,那天,他们出海作业,结果还没到预定的目的地,从不远处就漂来了一具浮尸,从浮尸的穿着上来看,是一具女尸,尸体身上穿着一件似纱非纱,似绸非绸的衣料所制成的长衫,这种衣服面料十分薄,一眼望去,隐约可以见到女尸那吹弹得破的肌肤,更为奇怪的是,一般浮尸长时间经过海水的浸泡,尸身会发涨,最严重的时候,可以涨得像一只皮球,可是那具女尸一点儿也不像是被海水浸泡过一样,更像是才死不久的样子,而这黄金面具就是戴在女尸面部的。”说到这里,郭剑峰长叹一声,又道:“出海遇浮尸,自古以来都就不是什么吉利的事情,我大哥将黄金面具取下来之后,准备给女尸浇上油,一把火烧了,可偏偏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儿……” 第112章 妮子多情 郭剑峰说到这里的时候,双手紧握,并且不住地颤抖着,双眼呆滞地望着前方,似乎在回忆着什么,脸上全无血色,半晌才道:“你……你们绝对想不到,绝对想不到……”如此语无伦次地说了几遍,我忍不住开口问道:“想不到什么?” 我一句话,似乎将郭剑峰从回忆的漩涡里拉了出来,他看了我一眼,佯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笑意,道:“没,没什么。” 从郭剑峰的表情上我可以看得出,他试图在掩饰着什么,不过我却没有追问下去,道:“行了,不说这个了,除了黄金面具以外,你们还有没有货?” 郭剑峰一听,眼中大放异彩,道:“有,当然有。只不过你得等一等。” 我装作不快地道:“等?你怕我付不起钱吗?” 郭剑峰谄笑道:“那到不是,我的意思是说,货是有的,只不过还没打捞上来,所以你只好再等等……”话说到这份上来了,我心里顿时也明白了,郭剑峰他的哥哥,应该是从事关于海洋、又或者海底打捞的工作,甚至很有可能是海盗,又或者倒斗的大行家,只不过他所倒的斗不是坟墓,而是古代沉船,其实这和倒斗看起来区别很大,但万法归宗,说的就是一个事儿。坟墓棺椁里陪葬的金银珠宝不少,那些古代沉船里的物事更加数不胜数,若是运气好,找到古代沉没的商船,一夜之间富可敌国,那也不是纸上谈兵的事儿。 想到这里,我问道:“你大哥在美国?” 郭剑峰毫不隐瞒,点了点头,于是我笑道:“那正好,过两天我便要去美国,这样吧,你给我一个你大哥的联系方式,我亲自和他谈。” 郭剑峰警觉起来,道:“你要去美国?去干什么?” 我点点头,笑道:“这么有价值的黄金面具倒腾到美国的那些古董家手里,能翻几百倍的价钱呢,要在国内倒卖,价格压得低不说,还得冒着掉脑袋的风险,真想不通,你们在大西洋里捞起来,却冒着风险回国倒卖,你们脑子进水了吗?” 郭剑峰“哼”了一声,道:“我们自然有我们的道理,陆先生,有的事情你还是不要多问的好,咱们做生意,得各自守本份,行了,我看今天就谈到这里吧,等有货了,我会联系你的。” 我见郭剑峰始终对我和胖子抱有一丝顾虑,心想既然是放长线钓大鱼,自然不能在小细节上露出马脚,当下也点点头,自嘲道:“喝多了,喝多了,胡乱言语,作不得数的,好了,那我们也该告辞了,对了,我想问一下,你们的货大概要多长时间才到,因为我后天打算去美国把这面具捣鼓出去。” 郭剑峰踌躇道:“应该会很快,你等我通知吧。” 我爽快地答道:“行,如果在美国那边需要我帮忙,我可以尽我所能,毕竟倒卖这玩意儿,在美国也算站住脚了……” 我话还没说完,郭剑峰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道:“行了,知道了,你留下个联系方式就行了,生意嘛,一回生二回熟,以后打交道的地方还多着呢,你说对不对?” “那是,那是。”说完,我拿出一张纸,将我的手机号码写在纸上,递给了郭剑峰,郭剑峰刚要伸手接过,却被他身旁的美女李丹妮伸手接了,她看了看,皱眉道:“如果在你去美国之前,货还没有到,我们怎么联系你?” 我笑道:“我手机是全球通,在美国一样可以打的。”顿了顿,又道:“那可不可以留下你们的联系方式?” 郭剑峰和李丹妮面面相觑,李丹妮纤手轻轻地撩了一下额前的刘海,道:“陆先生,做我们这行有我们这行的规矩,不好意思啊,不过你放心,你是我们的客户,没准还是我们在大陆市的大客户,我们自然会与你联系的。” 我见对方不肯将联系方式告诉我,料想和我的猜测一样,他们专门从事海底文物打捞贩卖这一行,换作是我,也不会轻易将联系方式告诉别人,当下我打了一个哈哈,道了一声“告辞”,便和胖子转身离开了酒吧。 “喂,胖子,这件事情你怎么看?”回去的路上,我问道。 “还能怎么看?啧啧,陆轩,你小子,不知道是走桃花运还是犯桃花劫?” 我莫名其妙地道:“你在说什么,什么桃花运?” “你小子,就只顾着和那个郭剑峰谈生意,就没有注意到,他旁边那个超级大美女李丹妮,一双勾魂儿般的眼神,在你身上转悠,嘿嘿……”胖子意犹未尽地说着,不由自主地还咽了下口水,仿佛李丹妮看上的人不是我而是他。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胖子,有句话说得好,色字头上一把刀,你小子,迟早有一天死在女人手里。” 胖子争锋相对道:“人这一辈子,也就这么一回事儿,死在女人手里,也比你死在男人手里要好得多,你还没看出来哪?郭剑峰他们那一伙人,八成是专门是吃这碗饭的,要知道,这陆地上的古墓都被那些倒斗的折腾得差不多了,而海底的宝藏却没多少人敢去弄,他们肯定是专门干这个的。” 我点了点头,道:“其实我也料到了,他们是专门从事海底古沉船打捞的,然后将打捞的文物转手卖出去。” “是啊,海底的文物,接触不到空气,文物被氧化程度自然要小了许多,品相和价值要比陆地上出土的文物高多了。”顿了顿,胖子又道:“这海底倒斗可比不上陆地上的倒斗,陆地上倒斗的人,大多是独自一个人行动,最多不过有一、两个帮手,讲究的是个人技术,而海底倒斗,那就不同了,海底下潜伏着各种各样的危机,单凭个人技术那肯定是行不通的,得讲究一个团队合作,还得有很精密的仪器和先进的设备,否则只会有去无回。” “照这样看来,他们是一个组织,一个跨国文物打捞贩卖组织了,听郭剑峰的口气,好像他大哥就是这个组织的头头,却不知道是谁?只可惜,他们对我们一直抱有怀疑态度,始终不透露更多的细节,否则,咱们做好精密的部署,将他们一锅端了。” 胖子瞪了我一眼,道:“端什么端?你别忘了,咱们是为了那消失的契丹古墓而来的,要端也得等找到了那契丹古墓,咱们国家的财产,绝对不能让这伙人倒卖。不过现在也没有办法,他们行事很谨慎,咱们也只能等了,不过得尽快想办法知道他们打捞黄金面具的具体海域才行。” 我得意地笑了笑,道:“放心吧,咱们迟早会知道的,明天我就将这件事情上报,让上级派海警在沿海海域加强巡逻,各个海关也严加防范,别说这两天他们能够把货打捞上来,就是打捞上来,他们也没办法运回国,到时候他们只能把货留在美国,而刚好我要去美国,他们就不必要冒什么风险便可以将货卖给我,到时候就像爱立信广告词儿一样:一切尽在掌握。” 胖子奇道:“你就不怕他们把咱们国家的文物卖给国外的古董商?” 我摇了摇头,道:“不知道为什么,像这面黄金面具,直接卖给国外的古董商,那可是天价,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要冒险运回国出手,可能他们在国外的市场还没有打开吧,不过这些都是推测,反正咱们这里得抓紧时间。” 第二天我找到了王局,将黄金面具的来龙去脉和我的计划原原本本地对他说了,他有些犹豫,踌躇道:“小陆啊,这国际刑警仅仅只有一个名额,你得去国际刑警总部报道,还要接受为期半年的特训,可是你这样一来,就等于主弃了这个机会?” 我想了想,道:“王局,咱们是刑警,至于什么国际刑警,那不过是个噱头而已,咱们干警察的,国家财产正被人窃取倒卖,而我们却无动于衷,这还是什么警察?” 王局赞许地点点头,道:“当然不会坐视不理,只不过你情况特殊,这样吧,国际刑警你还是去当,这案子我让小刘接替你做。” “是啊,兄弟,我你还不放心?”小刘在一旁也忍不住接口道。 “不是我不放心,我已经和他们初步见过面了,倘若临时换人,我怎么对他们说?他们会怀疑的……”正说着,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我不好意思地对王局和小刘笑了笑,道:“我回个短信。”说着,我坐到沙发上,开始看那条短信:丹心可鉴,妮子多情;见信相约,君勿薄幸;一饮相思,爱之不渝。 “咦,这是谁发给我的,什么意思?”我一看号码显示,是一个不认识的号码。 小刘好奇心大起,抢过我的手机一看,嘿嘿地一声坏笑,道:“陆轩啊,想不到你还挺风流的,又和哪个美女勾搭上了?啧啧,丹心可鉴,妮子多情,多肉麻啊,真受不了,王局还在这里呢,你小子胆儿真够大的。” “去,少跟我凭,我连是谁发来的都不知道,敢情不会是发错了吧,还什么丹心,妮子……呃……丹心……妮子,难道是……丹妮?”想到这里,我恍然大悟,从小刘手上又抢回手机,细细一看,激动地道:“果然是她,果然是她。” “是谁?”王局问道。 “你们看,这首诗的第一个字,连在一起念,便是:丹妮见君。丹妮,就是李丹妮,昨天晚上和我们见面的其中一个女人,她发短信来说是要见我,而且是现在。” “现在?” “是啊,见信相约,不是说看到短信吗?不就是现在了?” “那见面的地点呢?” “地点倒是没说,不过我可以打电话给她。”说着,我准备回拔一个电话给她。 王局想了想,道:“说了,地点也说了,看,一饮相思,这不是地点吗?” 我恍然大悟道:“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咱们江城不是有‘一饮相思’这个水吧吗?” 小刘问道:“那‘爱之不渝’又是什么意思?” 我哈哈一笑,道:“那证明她爱我喽!王局,国际刑警那边,要不你帮我争取一下,看能不能过一久再说,就说我现在有案子走不开。” 王局苦笑道:“我尽力试试吧。” 第113章 幽灵船(一) 根据手机短信里的那首藏头诗,我打车来到了“一饮相思”,环顾了一下四周,并没有看见李丹妮,我不由地暗忖道:“莫非这短信不是李丹妮发给我的?又或者我会错意了,地点并不是在‘一饮相思’?”思量间,忽然瞥见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李丹妮一身阳光的打扮,头上还戴着一顶白色地网球帽,下身白色运动短裙,一双修长圆润的**,若不是看见她看着我不停地挥手,我还真不敢相信,昨天在酒吧里那性感妩媚的李丹妮,今儿一下子打扮得很阳光,很纯的样子,我揉了揉双眼,定神一看,果然是她。 我不知道李丹妮突然间约我出来是为了什么事情,当下深深吸了一口气,大步向她走去,来到她面前的时候,我佯装很轻浮地调笑道:“喂,我说大美女,你恐怕不是约我出来喝杯冷饮这么简单吧?” 李丹妮面前的桌上,放着一杯刚榨出来的芒果汁,她用吸管轻轻地吸了一口,然后抿嘴一笑,伸手和我客气地握了握,道:“陆先生果然聪明,看到短信,就知道是我约你。请坐。”说着,指了指她对面的空位。 我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李丹妮便叫来了服务员,帮我要了一杯柠檬茶,我略略有些不快,她都不问我喝什么,就点了柠檬茶给我,于是我点了一支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将烟雾向她喷了过去。 李丹妮秀眉微微一蹙,道:“陆先生,你不知道未经女人的同意,就擅自在一个女人面前抽烟,是很不礼貌的吗?” 我笑道:“你点了柠檬茶给我,也没有事先问过我啊?咱们这算是扯平了。”顿了顿,我问道:“找我出来,有什么事儿?是不是货到了?”心中却想:要是货真到了,我可没钱再去买这些玩意儿了,就拿那黄金面具来说吧,若不是为了那消失的契丹古陵,说真的,我根本就不会把钱花在这吃不成用不了的东西上。 李丹妮笑道:“怎么?陆先生这么心急啊?”顿了顿,又道:“我今天约你出来,不是谈货的事情,是谈一谈私事儿。” 我哈哈一笑,道:“李丹妮小姐,咱们只见过一次,你便要私事找我谈,敢情不会是问我喜不喜欢你吧?不过女孩子都比较含蓄,一般会问:‘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之类的话,我说的没错吧?” 李丹妮被我说中心事,俏脸飞红,啐了一口,道:“你怎么知道?”说着,娇羞地低下头去。 我忍俊不禁道:“行了,你也不用问我‘你这个人怎么样’之类的话了,我回答你吧,我觉得你很不一样。” “哦?”李丹妮大奇,道:“哪里不一样?” “我觉得你和郭剑峰他们不是一类的人。” 李丹妮吃吃地笑道:“你怎么知道?” 我冷冷地道:“昨天在和你握手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有些不对劲,至于哪里不对劲,我却猜不出来,不过刚才和你再次握手的时候,我便知道了。” 李丹妮一怔,道:“你知道什么?” “你的手掌滑腻嫩白,柔若无骨一般,和普通的养尊处优的女人没什么区别,不过有个地方,彻底把你给暴露了,那就是你食指关节处有一块很明显老茧,证明你的食指关节处经常和某种东西摩擦,所以在那个地方,才会有老茧,普通人因为干活,手上起茧子并不是很奇怪的事情,但你的手不一样,别的地方没有老茧,偏偏在食指关节处有,证明你食指关节处的老茧并不是干活才有的,而是你经常和某种东西打交道。” 李丹妮脸上变色,道:“什……什么东西?” 我冷笑一声,道:“还用我说吗?那东西就是枪,你这点小伎俩也只能骗骗郭剑峰那帮人,想要骗我,可没这么容易。” 李丹妮微微一怔,突然间“咯咯咯”地娇子起来,笑了半晌,这才收起脸上的笑容,正色道:“不错,陆先生果然聪明,李丹妮不过是我的假名,我真名叫许思涵。”顿了顿,道:“我真正的身份是国际刑警。” 这下子轮到我大吃一惊了,我只猜得到李丹妮经常和枪打交道,却万万没有猜到她便是国际刑警,不过就凭她一面之词,我当然不会相信,万一她讹我怎么办?当下我冷哼一声,道:“丹妮小姐,你这玩笑开得有些过头了。” 李丹妮正色道:“说了我不叫李丹妮,我真名叫许思涵,隶属国际刑警组织,编号为c108193,你可以去查。” “哦?”我皱起了眉头,心道:如果她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她和郭剑峰他们混在一起,一定有任务,可是她为什么要对我说出实情呢? “咳----”我轻咳了一声,笑道:“对不起,许思涵小姐,我不知道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不过,我只是郭剑峰的客户,并且和他也只是初次打交道……”我话还没有说完,只听许思涵娓娓说道:“陆轩,一九九四年毕业于xx公安大学,专业是刑事侦察,毕业后分配到江城东城区公安局,因工作出色,四年后被调到市刑警大队,后因破了几个震惊全国的大案,破格提升为刑警队长,也是江城最年轻的刑警队长。”说完,许思涵颇为得意地看着我,脸上洋溢着阳光的笑容,嘴角俏皮地微微上挑,道:“陆警官,我没说错吧。” 我心下大骇,她连我的老底都知道了,看来这国际刑警的身份应该不会假了,不过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站起身来,道:“不好意思,这柠檬茶喝多了,有点内急,我去去就来。”说着,我转身离开,溜进了卫生间,确定了卫生间里没有旁人,我便拔通了王局的电话,让王局帮我打电话到国际刑警组织核对许思涵的身份,过了五分钟,王局回电话,并且告诉我是真的。 我心中一块大石总算落了地,不过,随之而来我又心生狐疑,国际刑警卧底郭剑峰他们身边,看来郭剑峰他们不是一般的人了,当下我想了想,没有什么头,不过许思涵的身份没有问题,那我便可以坦白地问她了,想到这里,我回到了许思涵那里,略带歉意地道:“对不起,许警官,让你久了。” 许思涵“呵呵”笑道:“没什么,现在已经确定了我的身份了?既然如此,那我便说一说来找你的目的。本来呢,我不该在这个时候暴露我的身份,不过事出突然,我不得找你。” “找我?出了什么事情了?”料想一个卧底的国际刑警不惜冒着风险将身份暴露,那一定是出了大事儿。 “是这样的,以韩旭为首的国际倒卖文物团伙专门从事海底古沉船打捞,贩卖走私打捞上来的文物,你也知道,很多古沉船至今没有打捞,那是因为现代的技术还不够,贸然打捞的话,会对古沉船及文物造成相当严重的破坏,所以国际刑警一直以来,就想打掉这个团伙,而我则奉命卧底在韩旭身边。” “韩旭?是谁?” “就是郭剑峰的大哥。” “哦?”我会意地笑了笑,“怪不得他叫你嫂子,原来你的身份是韩旭的女朋友啊?” “不错,我的身份确实是韩旭的女朋友。”许思涵说到这里,脸上微微变色,似乎想起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就连她握着杯子的手,都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你们国际刑警做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许思涵想了想,道:“本来是没什么关系,不过我知道,陆警官你曾经破过许多离奇的案子,有的案子甚至奇得离谱,说出来都只怕没人相信,不过我却相信你。”顿了顿,又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接近郭剑峰,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买下黄金面具,这些我不想知道,我只想将这个犯罪团伙一锅端了。” 我道:“其实郭剑峰他们的身份我也猜了个**不离十,说实话,我买下黄金面具有两个目的,一个是将他们绳之以法,二个我想打探一座契丹古陵的事情,这面黄金面具我曾在契丹古陵中看到过一次,后来那古陵却离奇的消失了,现在,黄金面具又重现于世,所以我想弄清楚这一切,咱们有一个目的是相同的,不如就合作合作,你看怎么样?” 许思涵点了点头,道:“问题是,韩旭他们一伙人,包括他们的作业船只,全都离奇的消失了,我以为发生了海难,沉入了海底,于是便向总部汇报了这一情况,总部便派出了搜救小组,除了飞机,甚至还调动了离出事点最近的海军舰艇,都没有什么发现,甚至,海面上连一块油污都找不到,然而,韩旭的作业船只,连同船上一共四十多名船员,全都离奇地消失了。”说到这里,许思涵声音颤抖了起来,似乎看到了世界上最为恐怖的事情。 我皱眉道:“消失?好端端的,怎么会消失了?这不可能啊。” 许思涵沉默了,半晌,她才试探地小心问了一句:“陆轩,你见过幽灵船吗?” 第114章 幽灵船(二) “幽灵船?”我微微一怔,随后报以一个无奈地笑容,“幽灵船我只听过,但从来没有见到过,而且,关于‘幽灵船’的传闻,大多是从十八、九世纪那些航海家嘴里说出来的,其真实性实在不可考证……”我还准备列举很多例子说明,比如说幻觉啊、或者是光线的折射(如果海市蜃楼)之类的,却不想许思涵打断了我的话:“我见过‘幽灵船’,真的,陆轩,我不骗你,我真的见到了,不仅仅是我,还有很多人也见到了,包括郭剑峰,你总不能说,我们都产生了幻觉,而且这么多人的幻觉竟然会是相同的。” 听了许思涵的话,我陡地一震,不相信地又问了一遍:“你说的是真的?” 许思涵目光有些呆滞地看着我,半晌,她才用力点点头,镇定地吐出两个字:“真的。” 所谓的“幽灵船”,大多是指中世纪大航海时代的船只,这些船只大多因为种种原因沉入了海底,但是在某种情形下,又重新出现在海面,而少部分是有的船只离奇的消失在这个海域,然后又突然间出现在别的海域,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把这类离奇的船只称之为“幽灵船”。大凡“幽灵船”都有以下三个共通点:第一,“幽灵船”的出现大多是在狂风暴雨的海面上,又或者大雾弥漫的天气,“幽灵船”会突然间出现,甚至与你所乘坐船只擦肩而过,然后又突然消失;第二,“幽灵船”大多都是中世纪大航海时代的船只,一般为三桅或五桅的西班牙式的大帆船,而现代船只成为“幽灵船”的传闻几乎没有听到过;第三,“幽灵船”上空无一人,但却有着半杯还冒着热气的咖啡,又或者还有半支点燃的香烟,甚至就连船舱里的食物,都还有有余温,然而,船上却一个船员都没有,整个船被一种很压抑的恐怖氛围所笼罩着。在这三个共通点中,以第三点最为吸引人们的视线,因此,“幽灵船”从此声名大噪。 我不知道许思涵所说的“幽灵船”是属于那一种,但一听到这三个字,我脑海中便勾勒出“幽灵船”的形状了。“幽灵船”的传闻我看得太多了,但都是从网站,又或者一些杂志上看到过,而现在,许思涵,一个漂亮性感的国际刑警,她亲口告诉我,她见到了“幽灵船”,她的话带给我的震撼,不亚于广岛上空的那颗原子弹。 我小心地对许思涵道:“那你能不能描述一下那‘幽灵船’的样子,又或者你讲述一下当时的情形?” 许思涵轻轻抿了一口芒果汁,回想了一会儿,而我也点上一支香烟,准备聆听许思涵的故事。 “我记得那天,韩旭对我说,他准备出海,在他身旁卧底了这么长时间,他做事的方式我很清楚,若不是有十足把握的事情,他是不会下决心去做的,而这一次,他既然决定了要出海,那自然是在海底发现了什么,于是我想方设法,从他小弟郭剑峰那里得到了一些情况。原来,韩旭发现了早在十七世纪就沉默了的英国货船‘伊戈尔号’准确位置。” 我沉吟道:“‘伊戈尔号’?我听说那船只是载满了运到美洲的烟草而已,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文物啊,韩旭他怎么会对这艘英国沉船感兴趣呢?” 许思涵道:“烟草只不过是个噱头而已,当初晚清时期,英国向中国运送鸦片的时候,也是以‘特殊麻醉药品’的名义进行的,后来鸦片战争爆发后,英国才开始明目张胆地运送鸦片。而这艘沉没的‘伊戈尔号’上,所运送的货物中,烟草只不过是掩人耳目,事实上,他们所运送的是吗啡。” “吗啡?”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假如韩旭他真的能够将这艘‘伊戈尔号’上的吗啡打捞上来并进行贩卖的话,那这后果可要比贩卖文物严重得多了。” “是啊。”许思涵点点头,“所以在他们出发之前,我将这些情况向国际刑警总部汇报了,他们派出大量警力和舰艇,对发现‘伊戈尔号’的海域附近严密监控起来,准备到时候将韩旭一伙人一网成擒。韩旭这个人行事很谨慎,而且很迷信,他出海都不会带上女人的,而这一次,在我死磨硬泡之下,他勉强同意了。” “那后来呢?” “我们第三天出的海,为了掩人耳目,我们并没有直接驶向目的地,而是从迈阿密出发,穿越了巴哈马群岛,来到了墨西哥湾,在新奥尔良我们停留了一天,然后第二天驶出了墨西哥湾,横越了加勒比海,来到了圣胡安,最后才来到了目的地。” 听许思涵提到“迈阿密”、“加勒比海”“圣胡安”等词汇的时候,我脑海里不由地联想到了一个词,对,百慕大三角,这个词对于全世界来说可谓“声名大噪”,那个海域曾经发生过数不清的海难空难,难道韩旭的目的地就在那里?不过想想也难怪,既然那里发生过数不清的海难空难,那附近的海底下,就蕴藏了数不尽的珍宝,各种军火、药品、毒品、西班牙金币、法国葡萄酒等等,而英国最有名的“伊戈尔号”,也是在那个海域里沉没的。想到这里,我脱口而出:“百慕大?” 说起“百慕大”,虽然大家都知道,但我不得不在这里提一下,百慕大群岛位于大西洋,可以说是完全孤立于大西洋之中的,百慕大群岛以南经过一千多公里的海域,才是西印度群岛,百慕大群岛以西几乎要横越美洲这么长的距离,才有一些群岛出现,换句话说,在百慕大群岛周围接近一千公里的海域内,找不到其他的岛屿或陆地,整个百慕大群岛,就像是完全与世隔绝一样。然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在百慕大群岛、美国迈阿密和圣胡安这三点连接成的三角形海域范围内,频频有飞机和轮船出事的记录,有的沉入了大西洋海底,但大多数则是神秘的消失,而这片海域则被形象地称之为“百慕大三角”或者“魔鬼三角洲”。 许思涵在听我脱口说出“百慕大”三个字的时候,她不由地点了点头,说道:“我记得当天的天气十分不错,只有少许微风,整个天空万里无云,韩旭的船就停在了距离最近的百慕大群岛的其中一个岛屿约有一百多海里的位置,而这个位置,正是当年英国的货船‘伊戈尔号’沉没的地方,说真的,这么晴朗的天气,我还真担心负责监控这一带水域随时待命的船只被韩旭发现,如果真被发现了,韩旭很有可能不会进行打捞,而我们的计划也就泡汤了,然而,一切准备就绪,只等拿贼拿赃时,便出现了意外。我记得当时郭剑峰站在船尾,用望远镜望风,突然间他尖叫了一声,然后急冲冲地跑过来,说在不远处发现了一具浮尸,要知道,出海遇浮尸自古以来都不是吉利的事儿,更何况韩旭他是很迷信的,我真怕他改变主意返航。” 我沉吟道:“结果他并没有返航,反而命人将那具浮尸捞上来。” “不错,当时他叫了几个人把那具浮尸捞起来的时候,整个船上的人都沸腾了,因为那浮尸的面部,就带着一面精致的黄金面具,就是你买下来的那一块,更令人惊奇的是,那具浮尸就像是刚死不久的样子,面色红润,肌肤充满了弹性,从穿着上来看,不像是现代人,身上的衣服质地非丝非绸,不像是现代的材料所制成。当时韩旭的脸色都变了,他说出海遇浮尸本来就不吉利,再遇上这具千年不腐的女尸,更是不好的预兆,当下他便让人准备给女尸浇上汽油焚烧,而就在大副拿着汽油出来的时候,突然间天色大变,狂风骤起,掀起了几丈高的巨浪,原本万里无云的晴空,一下子不知道从哪里涌来乌云,将整个晴空给遮住了,而那具在甲板上的女尸,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竟然不见了,只有这面黄金面具。”说到这里,许思涵的声音颤抖了起来,显然她的记忆又回到了当时的情形,从她的恐慌的表情上来看,我便已猜到当时的天气是多么恶劣了。 我插口道:“当时巨浪滔天,整个船身一定被巨浪掀得左摇右晃,而且天气变化突然,都在每个人意料之外,所以大家都很恐慌,而船身摇晃的时候,将女尸颠下了海,这也不足为奇啊,更何况,当时那样的情况,也不会有人顾及到这么一具尸体的。” “话是没错,当时我也这么认为,可是后来又发生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韩旭要将黄金面具扔下海的时候,突然间海面上弥漫起大雾,说来也奇怪,大雾一出现,狂风便骤然停止了,只不过天空被乌云遮住,光线仍是很暗,我几乎都分不清到底是白天还是晚上,而这时,一直负责望风的郭剑峰再次尖叫起来,他指着大雾深处叫道:‘船,有船。’我以为他所说的船,是国际刑警派出的舰艇,心里顿时慌了一下,可是待我用望远镜一看,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国际刑警的船只,也不是现代化的舰艇,而是……而是……” “是什么?” “是一艘三桅大帆船,木制的,从船身的造型来看,这是一艘十七、八世纪的船,而那三桅大帆船上,竟然挂着一面英国国旗,那船正以每小时一百多里的速度,向我们所在的位置冲了过来,待得那三桅大帆船近些,我看到了上面的标志,竟然是韩旭要打捞的英国沉船‘伊戈尔号’……” “啪----”的一声,我手中的柠檬茶茶杯滑落在地上,顿时摔了个粉碎…… 第115章 幽灵船(三) 柠檬茶杯落地时“啪----”的一声,使整个空气的氛围顿时沉寂了下来,许思涵没有再开口说什么,我吃惊的程度已在她预料之中了,而我则张大嘴巴,却不知道该怎么去说,韩旭准备打捞的英国古沉船,却出现在海面之上,其惊讶的程度不亚于你走在街上的时候,碰到了另外一个“你”。 “会不会是幻觉呢?一艘沉没了数百年的英国沉船怎么可能会出现在海面上?有时候在某种特殊的环境下,很多人都会产生同样的幻觉,那也不足为奇。”我想了想,才说这句话的,虽然我听闻了许多关于“百慕大三角”许多离奇的现象和各种各样的海难空难,可毕竟已经沉没几百年的船又出现在海面上,就好像已经死去的人又活过来一样,很难让人相信的。 许思涵脸色苍白,那原本温柔的目光,渐渐地变得很失望,她摇了摇头,苦笑道:“陆警官,难道你认为我不惜暴露自己的身份,就是为了来和你开这么一个玩笑吗?”顿了顿,又道:“不仅仅是韩旭看到,郭剑峰看到,我看到,整个船四十七名船员都看到了,只可惜,郭剑峰他不敢说出这件事儿,而我说的话却没有人相信,其余看到的人全都消失了,无凭无据,我没有办法让你相信我,可是你也不应该怀疑我。”说着,“哼”了一声,小嘴撅得老高,头一扭,目光望着别处,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其实许思涵对我已经很温柔了,换作是我,肯定立马站起身来走人,她对我说这些话,无非不就是寻求一个答案吗?于是我略带歉意地笑了笑,道:“对不起,许警官,是我不对,我不应该怀疑你的,虽然你的话很难让人信服……” 许思涵见我向她道歉,这才重新转过头来看着我,甜甜地一笑,道:“叫我思涵。” 我脸上一红:“咳,思涵,请你接着说下去。” 许思涵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当然韩旭自己也不敢相信,可是当他再一次确认那艘三桅大帆船正是自己要打捞的‘伊戈尔号’时,不由地踉踉跄跄退开几步,郭剑峰一把将他扶住,才不致使他摔倒。他呼吸急促,脸色苍白,指着大雾,大声叫着‘幽灵船’、‘幽灵船’……我心里虽然也害怕,可毕竟我受过专业的训练,心理素质要比普通人好得多,加上我不是很迷信,所以当时只有我还算能保持镇定,在这样的情况下,韩旭是不可能再进行打捞作业了,国际刑警方面也不能行动,毕竟捉贼要拿赃,于是我便提醒韩旭,不管是什么船,它就向我们撞来了,快加大马力离开这里再说。我一句话点醒了韩旭,他急忙命手下回各自的岗位,加大马力,摆脱幽灵船……” “等等----”我突然间发现一个疑点,不等许思涵说完,便忍不住吱声打断了她了话:“你说海面上起了大雾后,‘伊戈尔号’才出现的,是不是?” “对啊。”许思涵有些奇怪地看着我。 “你还说当时起雾的时候,狂风嘎然而止,整个海面很平静,是不是?” “嗯。”许思涵用力点点头。 “那我便有疑问了,你说那‘伊戈尔号’是一艘三桅大帆船,我们都知道,帆船是以风力为动力的,哪怕是逆风的时候,它也能将风力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可是如果没有风,它又怎么会以每小时一百多里的航速向你们驶来呢?” 许思涵想了想,摇了摇头,淡淡地道:“我不知道,会不会是‘伊戈尔号’是双动力的船,除了利用风力为动力外,它还有别的动力源,比如说蒸汽机?” 我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可能,那‘伊戈尔号’是十七世纪的船只,我们知道,影响世界工业技术发展有三次革命,第一次是在十八世纪六十年代,标志就是蒸汽机的出现,时间上根本不吻合,‘伊戈尔号’不可能以蒸汽机为动力源。如果以人力为动力的话,勉强还说得过去,可是从航速上来看,却又是矛盾的,人力不可能使‘伊戈尔号’达到每小时一百多里的航速。 许思涵脸色越来越白,道:“我所说的都是亲眼所见,绝对没有夸张的成分,你可以不相信。” 我知道我和许思涵之间只怕又要闹不愉快了,当下笑了笑,道:“我没说不相信啊,我只是觉得奇怪。” 许思涵一双妙目瞪了了我一眼:“奇怪?奇怪的事情在后头呢。那‘伊戈尔号’很明显是向我们的船只冲过来,韩旭虽然迷信,但他航海经验确实老道,他命人加大马力,向离我们最近的百慕大群岛的一个岛屿驶去,距离大概也是一百多海里,要知道,韩旭做这行当,为了在遇到海警时能够成功逃脱追捕,他将船只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造,马力大,吃水不深,而在百慕大群岛周围,都有令人恐惧的暗礁群,而‘伊戈尔号’从体积上来看,吃水要比我们的船深得多,韩旭让船向暗礁群驶去,当真是明智之举。” 听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一下韩旭,这个人机智、聪明,遇事不乱,能够沉着冷静对待每一件突发事件,换作是我,在当时的情形下,只怕也不会这么快就想到利用暗礁群来摆脱“伊戈尔号”。 “……可是,说来奇怪了,我们的船无论怎么加大马力,也无法摆脱‘伊戈尔号’似的,我们加快速度,它也似乎在加快速度,总之,它一直咬着我们的船不放,距离也越拉越近,直到我们的船驶到了有暗礁群的海域。” “‘伊戈尔号’放弃了?” “没有!”许思涵惨然道,“是我们放弃了,那‘伊戈尔’号就好像不吃水一样,暗礁对于它来说,根本就没有作用,韩旭见始终无法摆脱‘伊戈尔号’,便放弃了,毕竟我们的船只虽然吃水不深,但毕竟还是要吃水的,在暗礁群的海域行驶,无疑是自杀。更何况,韩旭是一船之长,身为船长,往往把自己的船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更何况船上还有四十七个人,所以他放弃了,他让我和郭剑峰带着黄金面具,乘救生小船离开。” “他为什么单单只让郭剑峰和你离开呢?” “郭剑峰是韩旭的表弟,而我的身份是韩旭的女朋友。” “哦,怪不得郭剑峰叫你‘嫂子’。”我恍然大悟。 “你……”许思涵忍不住想要发作,不过不知道她又想到什么事情,忽尔俏脸飞红,低下头去,轻轻地道:“唔……只是……名义上的,我和他之间并没有发生……发生……哎,总之不是你想的那样了……”声音越说越小,到得后来,我几乎听不到了。 “那后来怎样?” “后来,我们乘坐救生小船,向百慕大岛屿驶去,毕竟救生小船在大海中航行是很危险的,根本经不起风浪,所以我决定先上岛,然后等待救援,而奇怪的是,‘伊戈尔号’并没有撞向韩旭的船,只是靠近后停了下来。” “停下来了?” “嗯,我不知道‘伊戈尔号’为什么会停下来,不过我在救生小船上看到,韩旭带着人,上了‘伊戈尔号’。” “那后来呢?”听到这里,我已经猜到了后面事件的发展了,不过我还得确定一下。 “后来,我们准备将救生船划回去的时候,海面上又刮起了大风,风浪将我们的救生船冲到了岛屿上,大风过后,天空又放晴了,海面上的大雾也散了,‘伊戈尔号’也不见了,原以为是因为距离远,看不到‘伊戈尔号’,可是实际上……”许思涵说到这里,忍不住苦笑了一笑,“实际上是‘伊戈尔号’消失了。” 我大吃一惊,忙道:“那你们的船呢?” “也消失了。”许思涵说着,轻轻吁了一声,似乎将这些事情说出来后,心情好了许多,“后来过了一天,国际刑警的营救船只出现了,当然,他们扮成普通的货轮,远远地围着我们所在的小岛慢慢航行,我生起了一堆火,然后用潮湿的树叶树枝盖住,滚滚浓烟生起,营救船只便放了小艇过来,救了我和郭剑峰。郭剑峰谎称我们是普通的渔民,遇到风浪,渔船沉了,被冲到这小岛上的。郭剑峰不是韩旭,不过是一只小蚂蚱而已,当下我们并没有对其进行抓捕,而我的身份也没有暴露,于是便放了他,不过郭剑峰这个人很狡猾,他很有可能猜到美国警方已经对他有所怀疑了,便辗转回到了中国,这也就是他为什么不在美国出售黄金面具的原因了。” “那韩旭一伙人,连同他的船只和‘伊戈尔号’,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会不是触了暗礁沉了?” 许思涵正色道:“国际刑警总部已经对附近海域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都没有发现,而且,听当时监控附近海域的国际刑警说,韩旭的船只是突然间从雷达上消失的。” “啊……从雷达上消失?” “而且,他们说,至始至终,雷达上只有韩旭的船,并没有出现其他船只,至于我说的‘伊戈尔号’,他们和你一样,根本就不相信我说的事实。”说着,许思涵站起身来,从她那精致的“lv”女包里,摸出五十元,放在桌上,说道:“陆警官,谢谢你抽空听我在这里瞎扯,这杯柠檬茶,算是我请你喝的,再见。”说着,她转身要走。 我急忙一把拉住她的手,看着她的双眼,一字一句地道:“我相信你。” 第116章 两个难缠的女人 我和许思涵之间的距离如此之近,近到我完全能够感受到她的呼吸和心跳,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和她在这么近的距离保持了相当的时间,或许在当时那样的情况,距离的远近可以充分说明我对她的信任程度。 “你……握痛我了。”许思涵俏脸羞得通红,才说了这样一句话,打破了这个尴尬的局面。 “哦!”我下意识才发现,自己的双手还牢牢抓住了她的手腕,于是急忙松开手,只见她那粉白的手腕上,多了两道红红的印记。我略带歉意地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只是我还有几个疑问,怕你生气走了,所以我这才……” 许思涵抿嘴一笑,道:“你舍不得我走吗?” 我肚里暗道:“那倒不是。”嘴上却道:“现在韩旭一伙人下落不明,而你仍是卧底的身份,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 许思涵道:“没办法,韩旭一伙人一天没有绳之以法,我就还是卧底的身份,这也是我冒着暴露的风险来见你的原因,我希望你帮我把韩旭找出来。” 我肚里暗道:“找出来?我哪有这个本事?” 许思涵见我面露难色,于是微微一笑,道:“我知道我提的这个要求似乎有些强人所难……” 我暗道:“何止强人所难?根本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不过,你也不是在查黄金面具的事儿吗?这两件事情根本就可以一而二,二而一,我对航海不在行,就目前来看,知道打捞黄金面具的具体海域,只有郭剑峰知道了,更何况,韩旭一天没有抓到,我这卧底的身份还得一直继续下去,说实在,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卧底,我真怕自己的身份被人发现了,你就当帮帮我,好吗?”说着,许思涵纤手一伸,轻轻地按在我的手背上。 我犹豫不决地道:“可是,韩旭他们已经失踪了……” 许思涵心思缜密,一针见血地道:“难道你对韩旭的失踪和那艘‘伊戈尔号’不感到好奇吗?” 我想了想,点点头,承认许思涵洞察到了我的心思,确实,一开始我只对消失的契丹古墓和黄金面具感兴趣,可是现在,让我兴趣更浓的是,那早已沉沿数百年的“伊戈尔号”为什么会出现在海面上,为什么又会突然间消失,韩旭等人现在究竟在哪里?想到这里,我说道:“不知道再走一次韩旭的航线,会不会有所发现?” 许思涵一听,当即明白了我已经答应了她,当下用力握着我的手,兴奋道:“太好了,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我佯装痛苦的样子,道:“喂,你握痛我了。” 许思涵一怔,知道我在学她,脸上一红,“呸”的一声,道:“好了,时间不早了,我这便要回去了,一切我来安排。”说着,站起身来便要离开。 “思涵----”我在她身后叫住了她。 她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只道:“还有什么事儿吗?” “没了,你自己小心点。” “嗯,你也准备准备,我回去和郭剑峰商量一下,晚上等我电话。” 许思涵的身影渐渐远去,直到完全消失,我这才回过神来,心道:“看来我这一趟美国之行是避不开了,不如索性让王局安排一下我去美国的事宜,然后再向国际刑警总部说一下,把特训的时间押后,等一切查个水落石出之后,再去报道。” 我回到刑警队,将想法和王局说了一下,王局想了想,当下便点头同意了,然后又向上局汇报了一下情况,由厅里出面向国际刑警总部说明情况,半个小时后,电话响了,王局接过电话说了一阵后,才道:“好了,一切都搞定了。”说着,微微皱眉,又道:“只不过你这次美国之行,实在是凶险无比,陆轩,你要想清楚。” 我宽慰道:“放心吧,王局,我有分寸的。” “唉----”王局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是从来不打没准备的仗,可是,人和大自然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我真怕……算了,你自己拿主意罢,只不过我女儿那里,你让我怎么跟她说?阿娇那点心思我明白,你也明白,你自己去说吧。” 我脸上一红,道:“我说啊?这个……不太好罢……” 王局一瞪眼,道:“有什么不好?我都把你看成半个女婿了,你小子,要不是因为我女儿喜欢你,这国际刑警的名额,我干嘛费煞苦心帮你弄到手?”说着,拍拍我的肩膀,道:“好好跟她说,别让她伤心了,啊?”说着,转身走了出去。 我呆了一呆,确实,还不止王娇,还有嫣然,我该怎么对嫣然开这个口,嫣然她喜欢我,这已经是毫无疑问的,她为了证明她对我的爱,还自己给自己下了情蛊,我倒好,把她从云南带到江城,让王局想办法给她安排一个念书的机会,然后我便再也没有管过她,甚至她在学校这段日子,我都没有去看过她几次,现在好了,她放假了,本来打算好好陪她去江城的各大景点玩一玩的,现在又得去美国了,能不能活着回来还不知道呢,唉,我怎么开这个口啊? 回到家,刚打开门,嫣然便飞也似的扑到我怀里,嘴里甜甜地叫道:“陆家阿哥,你总算回来了,我都等你一天了呢!”说着,委屈似的撇撇嘴,又道:“你成天都说工作忙,把嫣然一个人留在家里……”说着,嫣然眼眶儿一红,泪水便开始打转了。 我心下感到歉疚,伸出食指,在她那小巧的鼻梁上轻轻一刮,道:“好嫣然,玩儿的事一会儿再说,我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嫣然歪着脑袋想了想,双眼扑闪着:“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我快要当国际刑警了。” “国际刑警?真的?那太好了。”嫣然高兴地双手紧紧搂着我的脖颈跳了起来,然后又小心翼翼地问道:“那坏消息呢?” 这时,我身后一个声音冷冷地接口道:“坏消息就是,你陆家阿哥要去一个美国。” 我一惊,急忙回过头,见是王娇,奇道:“咦?你怎么进来的?你怎么会知道我要去美国?你老爸说的?” 王娇“哼”了一声,道:“整个刑警大队,又有谁不知道全市唯一一个国际刑警的名额是你陆轩的?” 我正待要说话,只听嫣然“哈----”的一声,兴奋地大叫起来:“陆家阿哥,你又在骗我,去美国啊,这哪算是坏消息,正巧我还在放假,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我还没回答,嫣然又撒娇地拉着我的双手摇了摇,道:“好不好嘛?” 王娇道:“嫣然,你还是别去了,你陆家阿哥这么一去,铁定是回不来了。” 嫣然“啊”的一声,笑容在俏脸上渐渐地凝固了,颤声道:“王娇姐,你说陆家阿哥他回不来是什么意思?他不回来了吗?” 王娇瞪了我一眼,然后对嫣然道:“你自己去问他好了。” 嫣然慢慢转过身,双眼怔怔地望着我,一副委屈的样子,轻声道:“陆家阿哥,王娇姐说的是真的吗?你不回来了?你不要嫣然了?” 我尴尬地笑了笑,狠狠瞪了一眼王娇,然后说道:“别听王娇胡说,我怎么可能不回来了。” 嫣然正色道:“没骗嫣然?” 我摇了摇头:“没有。” 嫣然破涕为笑,道:“我说嘛,陆家阿哥怎么可能不回来呢?王娇姐净胡说。”顿了顿,又道:“陆家阿哥,你带我去,好不好?” 我皱眉道:“嫣然,我是去执行任务,很危险的。” “危险?”嫣然脸上现出一副惊恐的样子,“那我更加要和你一起去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危险的时候我来保护你。” 看着嫣然一副认真的表情,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到时候都不知道是谁保护谁呢?好了,嫣然,你帮我收拾下东西,我有事和你王娇姐商量商量。” “哦!”嫣然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走进了卧室,帮我收拾一些路上常用的东西,我一把将王娇拉到阳台上,这样嫣然就听不到我们俩的谈话了。王娇怒道:“你干什么,放手啊,人家会痛呢。” “你疯了,怎么将我要去美国的事情告诉嫣然?”我生气地道。 王娇道:“这可是事实啊,你去美国,又不是一天两天,瞒得了吗?而且,你要去的地方是百慕大,那不是有去无回嘛?你就算不顾大的,也要顾小的?” 我颤声道:“什……什么大的小的?谁是大的?谁是小的?” 王娇见我一副紧张的模样,忍不住“咯咯咯”轻笑几声,指了指自己:“我不就是大的啰。” “那小的呢?”我望着王娇那平坦的小腹,“不会吧,我可没碰过你。” 王娇“呸”的一声,道:“想得美,小的不就是嫣然啰!”说完,不知道她又想到了什么,脸上一红,转过头去,轻轻地道:“你放心吧,我会替你照顾嫣然的,不过你得答应我,一定要活着回来。” 我心中一喜,脸上却不形于色,佯怒道:“什么嘛,你这话不就明明在咒我吗?就好像我真的一去回不来了。”说着,我伸手捏了捏王娇的粉颊,笑道:“好了,我这个人八字硬,契丹古墓里的干尸都没拿我怎么样,你还担心什么?再说这一次又不是我一个人去,胖子也会去的,还有许思涵。” 王娇秀眉微蹙,道:“许思涵是谁?” 我“啊”的一声,自知说漏了嘴,忙将话题忿开:“走走走,今儿我请客,想吃什么随便点!” ps:老龙明天就去游戏公司上班了,昨天面试时特意看了一下时间,基本上来回往返需要三个半小时,更新和写作对于老龙来说,时间就更少了,不过大家请放心,此书绝不太监,更新争取尽量还是一天一章,不过才开始上班,需要一个适应期,更新估计无法完成一天一章,不过等工作的事情理顺了,老龙争取一天一章吧。谢谢大家支持,只要有你们支持,老龙会一如既往写下去。 第117章 偷渡 不出所料,刚吃完晚饭,准备送嫣然和王娇回去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电话是郭剑峰打来的,约我老地方见,于是我只好让王娇和嫣然先行回去,我打了一辆车,先去找了胖子,我只对他说去百慕大的事情,至于许思涵的真实身份我并没有对他说,不是我不相信胖子,毕竟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许思涵就越安全。我们商量了一会儿,决定一起去见郭剑峰。 还是同一个酒吧,同一张酒桌,郭剑峰却收起了第一次见面时那高傲的姿态,他一看到我走进酒吧,急忙站起来,双手递上一支香烟,说道:“陆老板真准时哪!”说着,拿出打火机替我将烟点上。 我深深吸了一口香烟,斜眼一瞥,见许思涵似笑非笑地坐在椅子上看着我,于是我便笑着对郭剑峰说道:“兄弟,这么急找我,究竟有什么事情?难道货到了?”我心里自然清楚郭剑峰手中其实没有货了,我这么说,只不过想看一看这只狡滑的狐狸怎么回答。 果然,郭剑峰这只老狐狸“嘿嘿”一笑,忙道:“别急别急,坐下咱们再谈。”说着,急忙让我做下,然后说道:“陆老板,是这样的,这黄金面具是我大哥打捞的,在打捞的时候,遇上了大风浪,我大哥便让我护送嫂子,带着黄金面具乘救生船离开,后来我们便对风浪冲到了一个小岛上,而我大哥的下落……”说到这里,郭剑峰长长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我大哥他和他的手下,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佯装大吃一惊,道:“那……咱们的生意岂不是……” 郭剑峰忙道:“不,不,不,生意归生意,和这件事情没关系,我大哥不在,还有我呢。我怎么说也是大风大浪里过来的人,虽然打捞黄金面具的航海图没在我手上,但是凭我多年的航海经验,大致的海域我还是能够找到的,只不过……”说着,郭剑峰面露难色地看着我。 我肚里暗暗好笑,但我还是做出一副同情的样子,说道:“兄弟,我对你大哥遇难深表同情,更对嫂子感到遗憾,年纪轻轻便要守寡……”说着,我又看了一眼许思涵,只见许思涵正用杀人的目光狠狠地瞪着我,我哈哈一笑,又道:“兄弟,是不是资金上有困难?” 郭剑峰笑了笑,道:“资金上倒没什么问题,我大哥有一笔存款,足够支付出海的费用了。”我一听,郭剑峰不提费用的事情,心中一宽,暗道:“幸好不是钱的问题,不然,就我银行卡上的那点钱,够不够去美国还不知道呢。”正想着,郭剑峰接着道:“只不过这船……” 这时,许思涵接口道:“船的事情我帮你解决。” 郭剑峰狐疑道:“嫂子,你是说……” “嗯,上次出海之前,你大哥他带我见过一个人,他是专门干水货(走私),他有船,料想倚仗着你大哥几分薄面,他应该会把船借给我们。” 郭剑峰沉吟道:“这人可不可靠?” 许思涵微怒道:“怎么?你不信任我?” 郭剑峰忙赔笑道:“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好吧,既然嫂子说没问题,那我也没什么意见。”说着,转头对我说道:“陆老板,那你看……” 我嘿嘿一笑,道:“这是你们的事情,我管不着,到时候有货便可以了。” 郭剑峰拍着胸脯大声道:“放心吧,那一带海域我熟得紧,就算不用罗盘,我也能分清东南西北,只不过大海之上,潜藏着各种各样的危机,大哥他已经下落不明了,我看嫂子你最好还是别去冒险了,由我和陆老板同去,绝对没有问题。” 许思涵无所谓地道:“那不行,上次出事儿的时候,那一带海域多是暗礁和许多小岛屿,你大哥水性这么好,我想应该没事儿,说不准像咱们一样,被海浪冲上了岛,我一定要去,再到那几个岛上找找,总之看不见你大哥的尸体,我绝不甘心。” “嫂子,我帮你找就行了,你还是别冒这个险……” 我见许思涵和郭剑峰又要争吵起来,于是我哈哈一笑,道:“兄弟,这就是你的不是了,你嫂子对你大哥一往情深,自然希望快些找到他,你怎么这么不识情趣?没事,你不是航海好手吗?我都不怕,你怕什么?都别争了,一起去,一起去。” 郭剑峰露出极难堪的笑容,我都开口了,他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只淡淡地道:“好吧,既然如此,那就说定了,那咱们就出发吧。” 我大吃一惊,脱口而出:“出发?现在?我和胖子的签证还没有拿到手。” 郭剑峰“嘿嘿”笑了一声,道:“我说陆老板,你又不是去留学,更加不是去美国公干,咱们可是去倒腾古董文物,你还要办签证?”顿了顿,又道:“其实这么突然的决定是有原因的,不瞒陆老板,我和嫂子之所以没有在美国卖这黄金面具,那是因为我们被美国警方盯上了,所以才跑回国的,回国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便是我们想找一个像陆老板这样能够长期合作的人,二来嘛,就是避开美国警方,假如咱们堂而皇之去美国,只怕才下飞机,警察就在机场出口等着咱们了,咱们可是去倒海斗,见不得光的。” 我肚里暗暗叫苦,心下好生犹豫,假如拒绝了郭剑峰,难免会引起他的怀疑,假如答应了他,可事出突然,我们一点儿准备也没有,想要想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可是一时之间,又怎么想得出来?我斜眼瞥了一下许思涵,只见她脸色大变,看来她也没有料到郭剑峰会来这一手,不过她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便说道:“好,陆老板,我看我们今晚便出发吧。”说着,趁郭剑峰没留意,轻轻地冲我点了点头,示意不碍事儿。 我回头看了看胖子,胖子一张肥脸上满是汗水,我轻轻问道:“兄弟,怎么了?” 胖子苦笑道:“要不,我回去带几套换洗的衣物。”说着,要转身往外走,岂料郭剑峰右手一伸,搭在了胖子的肩上,道:“这年头,有钱还怕没吃没穿的?到了美国,我买给你,就这么说定了,现在咱们就去码头。”不由分说,拉着我和胖子便往酒吧外走,许思涵跟在我们身后,再后面就是郭剑峰的两个马仔,我肚里暗暗叫苦,但也没什么办法,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 到了码头,只见码头边上静静地泊着一艘渔船,渔船不大,看上去也不是很结实,而且这种渔船并没有导航设备和各种航海仪器,最多只能用于在内湖进行打鱼作业,想要出海,只怕还没有开出东海,一个浪头就沉了,我犹豫道:“我说兄弟,你是不是开玩笑啊,就这船也能横跨太平洋到美国?” 郭剑峰得意地笑道:“陆老板,你就不懂了吧,这船只是来接我们的。”他这么一说,我便明白了,咱们这城市之所以叫江城,那是因为有一条小江从城里流过,将城市分为两部分,东城区和西城区,这条小江其实是长江的一条支流,顺着小江可以进入长江,然后由长江直接入海,郭剑峰所指的做蛇头的朋友的船,自然不会在这条小江之上,当下我便明白了他的意图。 在夜色的掩护下,这艘小渔船很顺利地穿过了小江,来到了与长江的交汇之处,按理来说,两江交汇之处,水流一定十分湍急,可是这个交汇之处,由于大量泥沙从上游冲下来,因为地势的关系,逐渐在这里堆积起来,形成了一个环形的小岛,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阻碍水流的作用,这里江面宽阔,海天连成一片,在黑暗之中,根本分不清江水和天际的分界,而在这里,停泊着一艘现代化的货轮。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第一眼看见这艘货轮的时候,就觉得这不是一般的货轮,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指这是蛇头偷渡人的意思,事实上证明我的猜测并没有错。 我们所乘坐的小渔船来到了这艘货轮旁边,郭剑峰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手电筒,对着货轮的瞭望台,打开、关闭,打开、再关闭,接连重复了五次后,瞭望台上灯光一闪,过了一会儿,有人从货轮上甩下一条软梯,郭剑峰笑道:“我先上去,你们大家小心一些。”说着,手一伸,抓住了软梯,像猴子一样便上去了,上去之后,用手电筒往下照着,说道:“快上来,我给你们照着。” 当刑警这么多年,像这样的软梯训练实在是太多了,我甩了甩胳膊,准备快速上去的时候,许思涵扯了扯我的衣袖,道:“你不知道女士优先啊?”说着,趁旁边那两个马仔没注意,低声道:“别上得太快,引人怀疑。” 我点了点头,道:“好吧,既然嫂子要女士优先,那便优先吧。”说着,我让许思涵先上,许思涵也不客气,抓着软梯缓缓而上,其实就凭许思涵的身手,上这样的软梯绝对不困难,不过她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不得不故意装作小心翼翼地爬,我跟在她后面,突然间,许思涵一声尖叫,她脚上一滑,我下意识右手一伸,触手之处,居然弹性十足,我定神一看,只见许思涵右手紧紧地抓在软梯之上,左脚已经悬空,而我的右手,正好按在了她那浑圆丰腴的臀部之上…… ps:才工作,很多东西不懂,更新最新不固定了,不过偶会抓紧每天仅有的两小时休息时间来写书的。 第118章 危险的旅程(一) 我敢发誓,我绝对不是你们所想的那样的人,我真的是无心的,当时见情况危急,根本无瑕顾及会触碰到许思涵的哪一个部位,手一伸便按上去了,不过,我也说句老实话,那弹性,啧啧,真的没话说。 许思涵站定之后,转过头来,不仅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说,反而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脸上一红,用只有我们俩才听得见的声音说道:“这笔帐以后再找你算。”说完,蹬----蹬----蹬----,头也不回地顺着软梯爬了上去。 我真是莫名其妙,低声嘀咕了一句:“关我什么事儿?”呆了一呆,跟着也爬了上去,紧接着是胖子,最后才是郭剑峰的两个马仔。 站在这艘货轮的甲板上,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这货轮比我想像中要大得多,郭剑峰和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站在一起,那个男人脸上有许多不太明显的刀疤,一脸横肉,双手叉腰,露出那毛茸茸的胸膛,我心里不禁打了一个冷颤,这人要是弄个一个“独眼龙”,估计和“加勒比海盗”差不多了,待得我们全上来后,那络腮胡子大手一挥,一个文质彬彬、书生气颇重的小白脸便将软梯收了回来。郭剑峰笑了笑,道:“来来来,陆老板,介绍你们认识认识。”说着,指着那络腮胡子对我说道:“他便是这船的船长,叫张途乐。”说着,又指着我对那络腮胡子道:“这位是陆老板,专搞文物的。” 张途乐哈哈一笑,大大咧咧伸出手来和我握了握,道:“各位请跟我来,我带你们去最好的房间。”说着,转头叫道:“秦晓禹,吩咐开船。” 我原以来“秦晓禹”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却不想却是刚才那个“小白脸”应了一声,实在让我大跌眼镜,只听他说道:“船长,还有两个人没有来,不等啦?” 张途乐骂道:“你猪脑袋啊?钱都已经收了,时间也过了,不来便不来,做我们这一行,时间就是生命,从耽搁几分钟,说不定警察就来了。开船开船。” 我见那个书生秦晓禹被张途乐当着我们这么多人的面被骂,原来白净的脸皮越发显得更加苍白了,他嘴巴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只是斜眼瞥了我们几眼,转身离开。我走到许思涵身旁,低声问道:“咱们还真偷渡啊?” 许思涵皱了皱眉,道:“那还有假,船已经起锚了。” “那怎么办?你那边通知了没有?” 许思涵低声道:“根本没有机会,原本我说认识一个走水货的人,想当国际刑警来扮,可现在……” 我苦笑道:“看这阵势,只怕这个张途乐也要加入了,我们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陆老板,嫂子,你们在谈什么?外面风大,还不快进来?”郭剑峰走远之后,见我们不曾跟过去,转过身来冲我们叫道。 许思涵一双妙目瞪了我一眼,大步追上了郭剑峰他们。我肚里暗道:“至于吗?不就是摸了你一下屁股而已,再也还不是为了救你,你真要咽不下这口气,大可摸我的屁股啊。”正想着,胖子拍拍我的肩膀,问道:“我说兄弟,现在怎么办,上了贼船了。” 我白了他一眼,道:“契丹女尸咱们都没怕过,还怕贼船?走吧,反正船还没出东海,到美国还早呢,有得吃你就吃,有得睡你就睡,船已经启航了,你要打退膛鼓也来不及了,这天塌下来,也轮不到你这三寸丁来顶。” 其实胖子也不算矮,只不过因为他的体型的关系,看上去不显高,听到我叫他“三寸丁”,顿时大怒,非揪着我和他比个头。 走进船舱,只见桌上早已放上了满满一桌佳肴,张途乐、郭剑峰、许思涵都坐下了,就等着我和胖子,见我们进来,郭剑峰道:“来来来,快请坐。大家都是自己人,咱们也不说客气话了。”说着,指着张途乐道:“这位是我多年的好兄弟,绝对信得过,刚才我对他说了我们的计划,他蛮有兴趣加入,嫂子、陆老板,你们怎么说?” 我看了看许思涵,许思涵也正看着我,我们都没有说话。这时,张途乐反到先开口了:“陆老板,丹妮姐,我说句实在话,听郭兄弟说,丹妮姐也认识走水货的,不过我这条船和那些走水货的船可不一样,马力十足,什么大风大浪都没有事儿,而且还配备了现代化航海仪器,比起那些普通水货的船,好得太多了,再说了,丹妮姐要去找别人,别人不答应,丹妮姐还捞个没趣,别人要是答应了,丹妮姐还得承别人的情,我和郭兄弟可是多年的兄弟了,让我加入你们好了,捞到宝,别人分多少,我张某人只要别人分的一半,怎么样?” 我冷笑一声:“张船长,你可知道我们要去哪里捞宝?”我见张途乐一脸迷茫,显然不知道去哪里,当下笑道:“我们可是去你们航海人最忌惮的海域----百慕大,你有这个胆子吗?” 张途乐脸上微微变色,干笑了几声,没有回答。郭剑峰接口道:“不就是百慕大么?自从哥伦布开辟了美洲航线,那地方不知道有多少沉船,多少宝藏?就算冒了冒险,那也值得,更何况张兄弟这船上有的是现代化精良装备,别说是幽灵船,就是飞机也能打下几架来。” 我肚里骂道:“这根本就是在武力要挟。” 许思涵道:“不过不知道张船长到底去不去?” 张途乐想了想,一咬牙,道:“去,所谓富贵险中求,风险越大,这利润也就越大。” 我暗暗叫苦,假如张途乐不想去,郭剑峰也拿他没办法,毕竟这船是张途乐的,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也是这个道理,可是张途乐财迷心窍,竟然连命都不想要也要去,那我也无话可说,只不过我和许思涵的处境更加被动了,张途乐所开出的条件并不高,作为一般生意人,连这条件都不答应的话,那实在有些说不过去,只不过如果答应了他,那整个局面就掌握在他们手中了,而且从这艘货轮的规模来看,张途乐的手下的水手,舵手加起来也绝对不少于三十人。我想了想,说道:“既然张船长有兴趣,我们自然是十分欢迎……”说到这里,许思涵轻轻地用脚尖碰了碰我,我当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可是现在骑虎难下,不答应也不行,当下我并没有理会她,继续说道:“听郭兄弟说,张船长也做‘人头’生意(指偷渡,因为按人数给钱,也叫人头生意),这一趟,只怕不会是专程送我们几个去美国吧?” 张途乐得意地轻笑几声,说道:“看来陆老板和我兄弟真是无话不谈啊,没错,本来这一次我只是随便送几位过去的,可是郭兄弟说起这趟子生意,我不免有点心动了,哈哈----哈哈哈----” “那好。”我一拍桌子,叫道:“咱们也甭去美国转悠了,直接越过太平洋,从墨西哥湾进去,南下横越加勒比海,直接去目的地,这样一来,就可以避过美国警方了。” 郭剑峰一听,更是大喜,道:“此计大妙,我和嫂子早就被美国警方盯上了,这样一来,咱们可就高枕无忧了。” 张途乐有些为难,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可是我船上还有七八个人头,收了钱的,总不能不送他们去美国吧?这些人也不是吃素的鸟,改变航线他们未必知道,可是咱们这一去,没个十天半月是回不来的,这些人肯定会生疑,总不能带上他们一起去寻宝吧?” 郭剑峰道:“那咱们干脆就----”说着,比划了一个杀头的手势。 我慌忙道:“不行不行,我只是生意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做的。其实,我倒觉得,带上他们反而好一些,万一真遇上国际刑警,动起手来的话,咱们可以用他们作为人质,对方投鼠忌器,便不敢对我们怎么样。”说着,我转头看了一眼许思涵,冲她眨眨眼,道:“丹妮,你觉得呢?” 其实我这么做,既有利,也有弊。从中国东海进入公海,横越整个太平洋,再从穿过美洲才到达大西洋,十天半月肯定是要的,在这段时间里,谁也不敢保证张途乐偷渡的这些人,或者他的手下泄露风声,一但让国际刑警知道了我们的计划,而我们事先并没有进行沟通,这样一来,他们很有可能派船只对我们进行跟踪保护,这样做虽然增加了不少安全系数,可是也极有可能暴露,郭剑峰这只老狐狸,说不定就不去对那些沉船进行打捞了,而我们也不能捉贼拿脏,他还是会逍遥法外。我并不担心我和许思涵会有暴露的危险,我们的身份是警察,自打我们选择了这一职业,危险也再所难免,我反而对那几个偷渡的人很担心。 许思涵当然知道我的用心,她在经过一番剧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她还是点头同意了我的想法,并说道:“张船长,你觉得我们的建议怎么样?我和郭剑峰都被美国警方盯上了,假如你不答应,那没办法,这生意咱们就做不下去了。” 张途乐小心地问道:“真的要带那些人一起去?那我怎么对他们说?” 许思涵微微一笑:“他们在哪里?你把他们叫进来,我亲口对他们说。” 张途乐道:“他们正窝在货舱里呢。”说着,转头对秦晓禹道:“去,把他们叫进来。” 秦晓禹点了点头,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儿便又进来了,身后跟着七、八个人,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但全都是一副表情----恐慌不安,就像屠宰场里待宰的猪。他们走进来之后,其中一个大着胆子问了一声:“船长,怎么了?难道有海警……” 张途乐摇了摇头,正待开口,许思涵说道:“大家别慌,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丹妮,这位是陆老板,这是郭剑峰,很抱歉把大家叫上来,其实我是有件事情想对大家宣布,这艘船我们已经包下了,各位已付的费用,我们会全额赔偿给大家的……”话音未落,其中一个标准儿子头的女人大声道:“谁要你们赔钱,我们要去美国。”她一开口,众人便跟着起哄:“对,我们要去美国。”“你们不能这样,收了钱就应该把我们送到美国……” 许思涵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安静,接着又道:“请听我说完,我们退会大家的费用,并不是不让你们去美国了,这美国还是得去,我在这里只是想给大家解释一下,因为我男朋友的船在海上出了事儿,被水冲到了一个无人的小岛,为了救他,我们不得不先去那小岛了,至于去美国嘛,找到我男朋友后,自然会送大家去美国,而且分文不取,只是要耽搁大家一点时间。” 话音刚落,现场一片哗然,众人低声交头接耳,有的很高兴,有的则表现得很担心,高兴的那人,自然是家境很一般的人,能省下一大笔偷渡费用,他当然高兴,而表现很担心的那一类人,都用狐疑的目光看着许思涵。 许思涵道:“我的话说完了,大家若是没意见的话,就这决定了。其实大家不妨这样来想,这也算得上一次奇妙的旅行呢,当然,由不得你们不同意,船已经驶进了东海,马入夹道,难道还能回头么?” 话音刚落,其中一个看上去大约十八、九岁的一个女生“哈”的一声笑了出来:“呵呵,反正我去美国就是去旅游,本来签证也办下来了、机票也订了,可是我觉得平平淡淡地就去了美国,实在缺少刺激,所以才会上这条船的,现在好了,还能去无人岛,简值是太刺激了。” 我和许思涵面面相覤,当然,我们是不可以说实话的,至少现在不行,我们得稳定船上所有人的情绪,假如说出我们要去百慕大,只怕跳海的人都有。当下我苦笑道:“现在的小女生,就是喜欢追求所谓的刺激和浪漫。”说着,无奈地摇了摇头。 而就在这个时候,整个船身突然间剧烈地震动了一下,甚至桌上的一只酒杯也滑落在地,发出一声“呯----”的脆响,张途乐脸色大变,甚至连话都来不及说,急忙冲了出去。我和许思涵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下满脸狐疑,一致将目光投向郭剑峰,因为这里除了他,没有人有航海的经验。 郭剑身脸色很难看,只见他嘴巴动了动,硬生生挤出几个字:“撞上了……” --------------- ps:好不容易挨到今天休息(偶这单位一星期只有星期天休,连清明也没休),本来打算码埋头码两章,结果白天又有急事出门了。唉。 第119章 危险的旅程(二) 郭剑峰那句没头没脑的“撞上了”,使在场众人大吃一惊,刚才还一个劲儿说喜欢追求所谓的刺激和浪漫的小女生,“哇”的一下子就哭了出来,其他人更是惊慌失措,急得在船舱里团团直转,明明知道躲在哪里都没有用,却还在到处找躲的地方,我和胖子顿时脸色大变,别的不说,能够将这么一艘大货轮震动成这个样子,那撞上的一定不是什么小东西。 “呯咣----”酒桌上的一个盘子摔了下来,白色的瓷片四处飞溅,船身蓦地又是剧烈一震,这一次,我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了,并不是船撞上了暗礁或者其他东西,而是有某种东西由下往上,从海底接连撞了两次船底,因为船的震动并不是由于惯性向前,而是向上,我将目光投向许思涵,她的目光也正投向了我,似乎都在询问对方,是什么东西? 郭剑峰一张脸白得像张纸,他双目微闭,嘴里喃喃地念着什么,我对胖子说道:“这才进东海,不会是触礁了吧?” 胖子一个劲儿地摇头,道:“不像是触礁,从撞击的力道来看,是从下往上。”顿了顿,又颤声道:“会不会是潜水艇上浮时撞到了船底?” 我狠狠瞪了胖子一眼,骂道:“你小子脑袋进水啦?潜水艇上浮,难道不知道顶上有船吗?肯定不是……”话还没说完,只听船舱外传来了张途乐的嘶吼声:“秦晓禹,你愣在那里吃屎哪?还不快叫人开足马力?” 我伸手在张途乐肩上一拍,很明显感到张途乐浑身一振,他转过身来,满脸的惊骇,但一见到我,稍稍松了一口气:“是你啊,陆老板。” 我心中一凛,张途乐这句看似不经意的话里,似乎蕴含着什么,换句话说,在我拍他肩膀之后他没有看到我之前,他以为是某种东西拍他,至于他以为是什么东西,那只有他知道,因为他全身一颤,足以说明他心里感到害怕。张途乐可是一等一的航海家,一年三十六十五日,他呆在海上的时间要比陆上的时间多得多,像他这样经验老道的船长,居然也会感到害怕? 我淡淡地笑了笑,道:“刚才是怎么回事儿?你怎么让人加足马力呢?现在可是刚入东海啊,附近不知道有多少海警在巡逻,开这么大的马力,现在又是半夜,就不怕引起海警们的怀疑?” 张途乐摇了摇头,道:“陆老板,你没航过海,你不知道的。”说着,他扶在船边的铁围栏上,往下看了看,又道:“陆老板,你来看。” 我依言走了过去,伸头往下一看,黑乎乎的一大片,什么也看不见,于是我说道:“好像什么也没有啊?” 张途乐道:“你再仔细看一看。”说着,还伸手一指,指着海面,说道:“看那里,是不是觉得海底有东西?” 他不提醒我还真没注意,从我这个位置往向看,黑乎乎的是海面,浪花不断地拍打在船边上,离海面约有两三米的地方,确实是有一团更黑的东西,那东西足有张途乐这艘船的一半大小,假如说刚才货轮的两次剧烈振动和那黑色物体有关的话,那我敢肯定,就是海里的那黑色物体所造成的,但那会是什么东西呢?而且张途乐已经叫人加大马力,而那黑色的东西,依旧不紧不怕地跟着我们的船,就像是影子一样,你快它也快,你慢他也慢,总之,无论如何,你都无法把它甩掉。 正在我绞尽脑汁拼命为这个黑色物体想一个充分的理由时,只听张途乐又失声叫道:“来了,它又来了……”我伸头定神一看,果然,那黑色物体的体积正慢慢变大,从视觉原理来说,那是因为它正在由下往上浮起所造成的,果然,货轮又是剧震,甚至连船头都已经被高高掀起,若不是事先我心里早有准备的话,估计这一下的颠簸,我已经掉进海里了。 胖子经不住这样的折腾,双手用力抓着铁围栏,将头伸了出去,“哇----哇----”地大口吐了起来,张途乐此时就像是一条急红了眼的狼,他大声吼道:“操家伙。” 一个水手不知道从哪里冲了出来,手里拿着两枝长长的渔枪,这种渔枪我见过,靠的是压缩空气将鱼标喷出去,鱼标上带有倒刺,鱼标尾部还有约摸索二十米左右长的钢丝绳,这种渔枪是专门捕杀鲨鱼和鲸用的,鱼标头的倒刺很长,这样能够保证射进鲨鱼或鲸的身体里的时候,不易被挣脱,渔枪后半部分还有一个大绞盘,是用来放长和收回钢丝绳用的,这种渔枪威力很大,曾经有人做过这样的试验,在距离五米远近,用这种渔枪,可是射穿五头大母猪的肚子。 “是鲸吗?”我大声问道,但我的声音,被甲板上的嘈杂的声音和船员们的呼喝声淹没了,只见张途乐双手持着渔枪,对着海面,“嗖----”的一声轻响,鱼标划过空气,无声无息地射进海里,只见张途乐手中渔枪的钢丝绳绞盘拼命地转动着,转了十几圈后,嘎然而止,张途乐那紧绷的脸上,慢慢露出了笑意,他用渔枪上的铁钩,将渔枪挂在了船边的铁围栏上,说道:“没事儿了,没事儿了……”可是话音刚落,蓦地“啪----”的一声轻响,扣在铁栏上的渔枪钢丝绞盘拉断了保险,再次飞速地转了起来,一圈……两圈……八圈……十圈……十五圈……随着绞盘地快速飞转,将在场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了,绞盘上缠绕的厚度越来越薄,二十米左右的钢丝绳就快放完了,可绞盘仍没有要停下的意思,空气似乎凝固了。 “嗒----”的一声轻响,绞盘再次嘎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吱----吱----”的声音,那是因为钢丝绳被紧紧拉扯的原因,船身也随时晃了起来,我还在想这种钢丝绳能否承受得住这样的拉力的时候,只听“啪----”的一声,钢丝绳断了,海面上掀起了阵白色的浪花后,就此恢复了平静,伸头再往下看的时候,海里的那团黑乎乎的影子也不见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张途乐大口喘着粗气,顾不得甲板上有水,伸手抹了抹满面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海水,自语道:“总算捱过去了。” 我一把抓着张途乐的手,大声问道:“张船长,咱们可是在一条船上,你就别和我打哑谜了,那东西究竟是什么?”顿了顿,又道:“你是知道的,对不对,你知道那东西是什么!” 张途乐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我不知道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他的笑容代表着什么意思,所以只能用“古怪”两个字来形容。 张途乐呆了一呆,淡淡地道:“那只是一种鱼罢了。” “鱼?”我冷笑一声,“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 张途乐见我苦苦相逼,不仅也怒了起来:“不是鱼难道是潜艇啊?” 我刚想反驳时,却突然想到一个细节,那团黑乎乎的庞然大物一共撞击了货轮三次,而且每一次都令货轮剧烈振动,但张途乐不仅没有派人去查看船工身的损坏情况,甚至也没有叫人看船是否进水,反而让人拿起了渔枪,证明那团黑乎乎的东西肯定是动物,否则,别说是像潜艇一样的金属物体,就算是普通的木船,也能够将货轮撞出一个大窟窿来,而且从钢丝绞盘的旋转速度来看,很明显是有东西在海里急速游动,也证实了鱼标已经正中目标,那么这团黑乎乎的东西,十有**是动物了,可是那究竟是什么动物呢? 想到这里,我正要开口询问,只听一个船员一手指着不远处的海面上,满面惊恐,就连声音也变了:“它……它又来了……” 顺着那船员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海面上翻腾着三、四米高的海浪,一个黑乎乎的庞大身影,以无比伦比的速度,向我们所在的货轮冲了过来,“嗡----”的一声,我只觉得我大脑一片空白! ps:让大家久等了,老龙万分过意不去,你们着急,老龙我也着急。编辑也在催,弄得偶吃不香睡不好,不过现在总算是适应了,如果不加班的话,从下个星期开始,基本上能保证一星期四章至五章了。 第120章 张保仔 那黑乎乎的东西,速度快得令人难以置信,我顿时呆住了。虽然当了这么多年的刑警,可是在海上我毕竟没有什么经验,脑海里闪过无数个自救的办法,可是却又一个个被我否决了。 张途乐经验老道,虽然慌乱,但还能振作精神,指挥着人打开探照灯,照着货轮周围的海域,但只能勉强看得见四周不大的海域范围,在探照灯的灯光下,那黑乎乎的东西呈现出暗青色,不时在水里潜游,不时又浮了上来,从它浮出水面的部分估计,它至少有四辆卡车大小,虽然和我们的货轮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可是万一货轮被撞出个好歹,在这茫茫大海之上,只有死路一条。 待得那庞然大物稍近,张途乐便大声吼道:“渔枪……渔枪……” “嗖嗖嗖----”几声破空之声,十余只鱼标如喀秋莎火箭一样射了出去,纷纷命中目标,殷红的血泊泊流出,将附近的海水都染成了暗红色,它虽然受了伤,但丝毫不影响它的前进速度。 我大声道:“渔枪不行,有没有重型一点的?” 张途乐还没有回答,那个小白脸秦晓禹便道:“有。” “快拿来。”我话音刚落,手中便多了一支半自动步枪,我一拉枪栓,子弹早已压满,我屏住呼吸,稳狠地端起了枪,枪口对准了海面,问道:“那家伙的要害在哪里?”结果没有一个人回答我,我又问了一遍,小白脸秦晓禹这才怯怯地答道:“没用的,一枝半自动,对于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就算射中了,它也只当是挠痒痒……” 秦晓禹还兀自一个人喋喋不休在说着,我可没功夫去听,待得那家伙离货轮约有十米的距离的时候,我扣动了扳机。“呯----”的一声脆响,黑暗中子弹划出了一道弧线,随即就被黑暗吞没了,我一拉枪栓,再一次扣动扳机,而就在这个时候,货轮被一道巨大的力量撞击到,这一次的撞击,比前面几次要大了许多,我站立不住,一下子跌倒在地,手中的半自枪拿捏不稳,滑落进海里,我以为货轮会被那家伙撞翻,但幸好货轮只是摇晃了几下,便稳定了下来,整个海平也渐渐平静了,那黑乎乎的东西再也没有出现过,我实在没力气爬起来,瘫软在甲板上,伸手一摸口袋,想要点支香烟去去乏,谁知道衣服全都湿了,香烟自然也不能幸免,对转头对正指挥着船员检查船体受损情况的张途乐说道:“张船长,有没有烟?点支给我,我实在没力气了。”我这话不假,人往往在危急和高度紧张的时候,体能会大规模爆发,最后造成体力严重透支。张途乐一摸身上,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我的烟也湿了,不过船舱里有,陆老板,你自己去拿一下,我检查一下船体受损。” 我点了点头,道:“胖子,帮我拿支香烟去,我实在站不起来,记得帮我点上。” 没有人应我,我又喊了一声:“胖子!”还是没有人回答,我心中一凛,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我转过头来大声叫道:“胖子?” 这不转头还不要紧,一转头,我整个人顿时傻了----胖子不见了!我很清楚地记得,胖子随我来到甲板上查看情况的时候,他明明站在我身旁,距离绝对不会超过三米,就在秦晓禹递给我半自动的时候,我眼睛的余光还看到胖子的身影,而这前后不足五分钟的时间,胖子就不见了,这个情形和当时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一样,当时王娇也是莫名地消失了,然后又突然间出现,而这一次却是胖子。 在我大叫数声之后,我的声音引起了张途乐的注意,他跑过来问道:“怎么回事儿?” 我忙道:“有没有见到胖子?” 张途乐道:“咦,刚才不是还站在你旁边吗?会不会他觉得在甲板上太危险了,便回船舱去了?” “当然不会,我和胖子出生入死,不知道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他怎么可能独自跑回船舱?快让你手下帮我找一找?” 张途乐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当下忙叫秦晓禹带几个人去找胖子,然后又叫人放下小艇,在货轮周围的海域寻找,可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胖子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一点儿线索都没有留下,就这么消失了。 “张船长,有没有潜水用具?” 张途乐一呆,道:“陆老板你想……” “我在想会不会是刚才货轮被撞得东倒西歪的时候,胖子站立不住掉进海里。” “可是我已经派小艇在附近海域搜索了啊,并没有发现胖子。” “万一他沉下去了呢?我也不知道胖子会不会游泳,我想下去看一看。” 张途乐摇头道:“那不行,现在天都没有亮,这么下去是很危险的,我看胖子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没等他说完,我大声道:“你说什么?你要再胡说,你信不信我把你扔下去?” 张途乐冷笑一声道:“好,你想下海是吧,秦晓禹,给他一套潜水用具。陆老板,你不懂潜水没关系,我可提醒你一下,身上可别被什么划破出血,就算是尿急,你也得回船上来撒,要不然,你还没尿完,你就会看到几十条鲨鱼围着你转悠。” 许思涵急忙上来拉住我,劝道:“陆轩,你想干什么?” 我苦笑道:“胖子不见了,我下去找找。” 许思涵大急,道:“东海这么大,你就是下去了,也找不到啊。胖子发生了意外,咱们谁都难过,可是犯不着再做这无谓的牺牲啊。胖子不见了,咱们谁都没有看到他的尸体,说不准他没事呢,万一你下去了,胖子没事你出事,那怎么办?” 我想了想,长叹一声,无奈地摇了摇头,明知道下去也没什么结果,只不过是抱一丝希望而已。 黑夜终将过去,东方,一轮红日洒下万道金光,在海平面上泛着眩目的金鳞。我一直坐在船头,回想着昨晚出现的一幕幕,就好像做梦一样,厄运过去了,也没有人再提它,我私下问了几个水手,昨晚撞船的那东西是什么,可那些像是避讳着什么,死活不肯开口,他们越是不说,我就对那东西越感兴趣。许思涵一觉醒来后,稍作梳洗,便坐到我身旁,说道:“你快去休息一会儿吧,累了一晚了。” “没看见胖子的尸体,我睡不着。”我没好气地说道。 “还看什么尸体,船都快驶出东海了。”许思涵说着,摇了摇头,望着远方的海面,道:“你也别去问他们了,其实航海中有许多避讳和禁忌的,该说的他们会说,哪怕不该说的,他们在陆地上的时候也会告诉你,但是在海上,就有许多避讳,他们是不会说的。航海的时候,船员不能背后,不能迎着风吹口哨,如果像郭旭和郭剑峰那样专门打捞沉船宝藏的职业,更加不能说‘倒’海斗,因为‘倒’就意味着翻船,吃饭时候,如果吃鱼,也不能让鱼‘翻身’,这些都是很有讲究的。” 我问道:“你怎么也变得这么迷信起来了?” 许思涵抿嘴一笑,道:“我不是迷信,这叫航海的规矩,我卧底这么长时间,跟着郭旭也出过几次海,对于这些东西也知道一些,当然,你不遵守这些规矩也见得会出事,可是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些规矩有上百年的历史由来,一直流传至今,自然有一定的道理。这几天,你就什么也别想了,你去休息一会儿,反正到达目的地还很远,航海时是很无聊的,到我再给你讲一些航海的知识,省得到时候万一和郭剑峰他们翻脸,会些航海技术要好一些。”说着,许思涵拿出望远镜,盯着前方看了看,然后“咦”的一声。 我奇道:“怎么了?” “前面海域上空,有几只鱼鹰和海鸥盘旋着,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我笑道:“那有什么稀奇的,咱们在海上,有海鸥和鱼鹰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它们肯定在捕食嘛。” 许思涵瞪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懂什么?在茫茫大海之上,一般是不会有水鸟盘旋飞行的,除非那里有可供他们休息或者觅食的地方,这样,水鸟才有可能在附近盘旋,不信你看看四周,还有你的头顶。” 我依言环顾了一下四周,许思涵说的果然不错,在我视线范围之内,确实看不到什么水鸟,然而在我们货轮的上方,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三、四只海鸥,在我们顶上盘旋飞行,我们的船是运动着的,船开到哪里,这些海鸥也随之跟到哪里,但绝对不会离开货轮太远的距离。于是我便问道:“那你的意思是,前方有一条船?” 许思涵道:“也许是船,也是是孤岛,又或者是死去的鲸的尸体浮在水面上而已,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我苦笑道:“喂,我说,刚才是你发出‘咦’的一声,并不是我,谁感到奇怪了?” 张途乐的声音在我们身后响起:“陆老板,李丹妮,你们两个好大的兴趣,天才亮就坐在船头卿卿我我。” 许思涵俏脸一红,道:“张船长,你在胡说什么?小心我扇你几个耳光。” 张途乐哈哈一笑,道:“丹妮,说实在的,郭剑峰的大哥郭旭,只怕现在已经……你又这么年轻,我看不如……” 我“嚯”的一声站起来,道:“张船长,我和丹妮小姐不过是朋友,这种话可别乱说,让郭剑峰兄弟听到了,会说我勾引他大嫂的。” 张途乐轻咳了一声,道:“好,好,不说,不说。”顿了顿,又道:“刚才你们在这里说些什么,什么大惊小怪?” 我笑道:“没什么,丹妮说前方可能有个孤岛,所以有些水鸟在才会在空中盘旋,若是茫茫大海上,没有落脚之地,是不会有水鸟的。” 张途乐点点头,道:“这话确实在理,不过,这附近的海域我很熟悉,并没有什么孤岛啊。” 许思涵道:“那或许是船也说不定。” 张途乐摇了摇头,道:“不会,我这船配有经纬仪,有雷达,有卫星定位系统,刚才我看过雷达,前方什么都没有。” 许思涵道:“那会不会是鲸的尸体呢?” 张途乐道:“有可能,因为我这船上的雷达是属于比较常见的金属热能探测雷达,只能探测到金属物体,或者是发热的物体,所以不可能是船只。”说着,手一伸,道:“给我望远镜,我看一看。” 许思涵把望远镜递到张途乐手里,张途乐端起望远镜看了许久,有些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道:“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说着,把望远镜放了下来,一脸骇然,像是见到了世间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什么不可能?”我忍不住问道。 “是船,我敢肯定,绝对是船。” 我哈哈大笑,道:“是船也没什么不可能的啊。你是不是想问,为什么有船,我的雷达系统会探测不到呢?” 张途乐瞪大双眼看着我:“我当然知道为什么雷达探测不到。” 我奇道:“那你说什么不可能?” 张途乐将望远镜往我手中一塞,道:“你自己看。” 我无可奈何地笑了笑,接过他手中的望远镜,可是,我的表情在一秒钟后便僵硬了,因为我看到的不止是一条船,而是大大小小竟有数百只船,而这些船都是清一色木制的,远远看去,显得很老旧,尤其是每条船上,都挂着大帆,大帆都吃足了风,为首的一条大船,竖着大旗,大旗上似乎隐约可见一个大大的“保”字,除了字旗外,似乎还有一些大旗上,画着一些图案,但由于距离关系,这些图案看得并不是很清楚。 许思涵问道:“陆轩,怎么了?” 我恍如未闻,许思涵又问了一遍,这一次还用手轻轻地拉了拉我的衣袖,我手中的望远镜顿时“啪”的一声,落在了甲板上,我转过头来,看着许思涵,却不说话。也许是我的表情太过于僵硬,许思涵不禁害怕了起来,颤声问道:“陆轩,你看到了什么?” “船!” 许思涵长长舒了一口气,嗔道:“我就说肯定是船嘛,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说着,不住地摇着头,不屑地弯下身,拾起望远镜。 “不止一艘。”我毫无表情地补充道。 “那有多少啊?”许思涵笑了笑,并没有太在意。 “没数,不过我估摸了一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八百?”许思涵似乎不肯相信我的话,转头看了看张途乐。张途乐硬生生地挤出一个笑容:“八百,只少不多。” 许思涵大吃一惊,说道:“难道附近有别国的海军部队吗?怎么可能有这么多?”说着,她谨慎地拿起望远镜一看,失声大叫:“那……那是什么船,怎么竟然有这么多,好像并不是现代化船只。” 张途乐苦笑道:“是啊,难怪我的雷达探测不到,这些船都是木制的。” “那他们想要干什么?”许思涵问道。 张途乐道:“咱们已不可幸免地和他们遇上了,跑不掉的。” “你说什么?”我问道,“你知道他们的来历?” 张途乐长叹一声:“航海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传闻我都听过,以前不过是一笑了之,而现在……”说着,不住地摇了摇头,又道:“陆老板,刚才你看得清他们的旗号吗?” 我想了想,点头道:“好像有个‘保’字。那是什么意思?” 张途乐道:“那就没错了,这些船便是张保的。” “张保?那是谁?”我一进没转过弯来。 张途乐道:“张保,就是张保仔。” 我大吃一惊:“张保仔?他……他不是早死了吗?” “早死了。”张途乐点了点头。 许思涵没听懂我们所说的话,问道:“张保仔是谁?” 这一次轮到我苦笑了:“看过《加勒比海盗》没?” “只看过第一部。”许思涵认真地说道。 “张保仔可要比第一部里的那些人,牛x一万倍。” “啊?你说,这些是海盗船?”许思涵花容失色,“可是,你们不是说那个什么保仔已经死了吗?” “是啊。”我点点头,“他是清朝时期的人,活到现在不死的话,那便成了老妖怪了。不过现在看来……唉……”说着,我不住地摇了摇头。 许思涵道:“那会不会是他的后人残部呢?” 我苦笑道:“那是绝不可能的事。在古代,一般是谁在统领船队,就打谁的旗号,郑和下西洋,打的就是‘郑’字,邓世昌统领‘致远’舰抗敌,除了打出‘北洋水师’的旗号,也打了一个‘邓’字,由此看来,这个‘保’字,十有**便是张保仔了。” “那也不一定啊,名字中带‘保’的也不一定是张保仔。”许思涵否定道。 我苦笑道:“希望不是吧……” ps1:两章的内容合一章发了,主要懒得想标题,呵呵。 ps2:可能有人怀疑800艘船只有些夸张,这里放出一些资料,大家参详一下。 “张保仔做了船长.早期称霸珠江三角洲.曾经一次击沉葡萄牙海军18首军船!当年,由于张保仔处事有度、有道,因而深得众人拥戴,队伍迅速发展壮大,最盛时,拥有大船800多艘、小船1000多艘,聚众达10万人。” 这是我查到的资料,真实性个人觉得有点浮夸了,不过不管怎么说,在这里只是小说。 ps3:张保仔的一些资料: 张保(1786--1822年),又称张保仔,新会江门人(有说新安县人),父亲张义,以捕鱼为生,因抗清水师勒索,船被击毁。全家失散。张保仔靠渔民抚养,少时习武艺,操渔业。他15岁那年随众出海捕鱼,被郑一掳去。郑一见张保仔聪明机警,收留他在身边。这样,张保仔就被迫“落水”,成为“海盗”。后来当了小头目。郑一死后,郑一嫂接操夫业,看中张保仔。“明为主仆,暗为夫妻”,大权也逐渐落到张保仔手中。到清嘉庆中叶,共拥有大船800艘、小船过千,徒众数万。活动于珠江出海口香港的大屿山一带,专劫官船、粮船和洋船。目的是要粮食、装备和武器。嘉庆十四年(1809年)九月十七日,张保仔掳获英国东印度公司商船,囚船主索赎,得款万元及鸦片烟土二箱、火药二箱等物。因而被清政府联合英、葡帝国主义者不断围攻。张保仔多次将清军联军打败。后来,两广总督百龄上任后,改变策略,立“禁绝岸奸策”。尽改粤粮水道为陆运;硝磺各厂改商营为官办;并加紧巡哨,遇“盗”船则炮轰,断绝张保仔的粮食、弹药供给。嘉庆十五年(1810年)四月,张保仔被迫向清政府投降。后为清廷出力,官升副将。纵观张保仔一生,有为盗之名,无为盗之实。“张保仔之性,不喜劫其乡人。是以往来香港、澳门各处,专劫欧人商船,夺其军火。”从张保仔的“立法三章”看,就可以看见这帮“海盗”的性质。其法一曰,私上岸者,初犯割耳,再犯死刑;二曰,所得八成归公,二成作奖;擅取公物,死刑;三曰奸淫妇女者死刑。纪律如此森严,又是专门劫掠官船、洋船的举动,充满民族大义。与其说“海洋大盗”,毋宁说是“海上英雄”!(引自《南洋华侨通史》) 第121章 迷雾 我们三个人谁也没有说话,许思涵望着前方海域发呆,我和张途乐则低着头,一支接一支地抽着香烟,直到嘴巴发苦舌头发麻,过了半晌,张途乐蓦地将烟头往水里一弹,站起身来,红着眼,说道:“妈的,和他们拼了。” 我问道:“我看不如回头吧,这么多船,怎么拼?” 张途乐冷冷地道:“才看见他们的时候回头,或许还来得及,可是现在,你去船尾看看。” 我依言走到船尾,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道:“船尾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多船?” 张途乐道:“在我们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早已派船左右包抄了,那时候要回头,还来得及,可是现在……”说着,张途乐双手一摊,做出一副无奈的苦笑,继续道:“包抄我们的船,虽然靠的是风力,但是他们的船轻便快捷,吃足了风,想合围我们挺容易的,我们虽然是货轮,可是比起他们来,实在有些笨重了。” 许思涵道:“那咱们发求救信号?” 张途乐道:“发个屁的信号,这里已经出了东海,属于公海范围,发出求救信号,也只是附近的船只才能赶得到,可是这附近有船么?还有,其实不瞒你们说,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货船驶到了这附近的海域,所有的电子通讯设备都已经失灵了。” “失灵了?”我大吃一惊,“换句话说,咱们现在是死是活,只怕也没人知道了?” 张途乐摇道叹道:“幸好我祖祖辈辈都是航海的,以前我老爸就对我说过,不论做什么事情,须得靠自己,不能靠别人,所以我自从当上了船员的那一天起,就决定绝不依靠现代化的电子设备,所以我的船上仍带着有古老的经纬仪,虽然误差比较大,但好歹也能知道自己所在的位置。” “那我们现在处于哪一个位置?” “大概北纬三十度附近。” 我一听到“北纬三十度”,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说不上为什么,隐隐觉得有些不安,不过实话说,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我并没有联想到那骇人听闻的百慕大三角也处于北纬三十度。 提到“北纬三十度”,不得不说一下,从地理布局大致看来,北纬三十度既有地球山脉的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又有海底最深处马里亚纳海沟。世界几大河流----埃及的尼罗河、伊拉克的幼发拉底河、中国的长江、美国的密西西比河,均是在这一纬度线入海。 张途乐说着,拿出一张航海图,指着北纬三十度一线说道:“北纬三十度,是世界上许多著名的自然及文明之谜所在地,看,这里,古埃及金字塔群,狮身人面像,北非撒哈拉沙漠的‘火神火种’壁画,死海,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令人惊恐万状的‘百慕大三角区’,远古玛雅文明遗址,还有那距今一万两千年前一夜之间沉没于海中的亚特兰蒂斯,也就是传说中的大西洲。然而,北纬三十度,又是世界各种灾难的聚集地,其实郭剑峰兄弟说是去百慕大的时候,我已经在犹豫了,那里可是各种船只、飞机的墓地,可是一时的贪念,还是让我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所以我选择沿北纬三十度附近航行,心想没到百慕大,不可能会发生各种灾难,可是我错了,进入了这一地区,似乎就受到了某种干扰,使我船上的各种精密电子仪器失灵,整条货轮,除了还有动力外,其实和这些木船根本没什么区别,换句话说,咱们都是海上漂浮的尸体而已,区别只在于,我们这些‘尸体’,什么时候被这些鱼给吃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货船被一千余艘大大小小的海盗船包围的消息传了出去,整条船上的人都知道了,纷纷跑上了甲板,那个爱冒险的女生拿着自己的望远镜看了看,说道:“我知道了。” 我奇道:“你知道了什么?” 那女生说道:“这些船,肯定是通过了某种时空的隧道,穿越到了现代,也就是我们现在这个时间而已,换句话说,他们和我们并不在一个空间,虽然我们看到了他们,他们也看到了我们,但不是一个空间的,肯定撞不到,也就是你们这些航海家嘴里所说的海洋幻觉。” 我苦笑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那女生甜甜地一笑,道:“叫我朵朵吧。” 我摇了摇头:“朵朵,听好了,这里可不是你胡乱猜测的时候,你说是他们穿越到了现代,怎么不说是咱们穿越回到了古代?” 朵朵歪着脑袋想了想,点头道:“是哦,这一点我怎么没想到?”顿了顿,又道:“不管是他们穿越,还是我们穿越,总之不是属于同一个空间的东西,是碰不到一起的。” 我苦笑道:“那可不一定,空间和时间是有联系的,他们穿起了时间,自然也穿越了空间。”顿了顿,我转头低声对许思涵道:“一会儿真要是动起手来,咱们肯定稳输,不行的话,只能擒贼先擒王,拿住张保仔在说。” 许思涵似乎是没听到我说话一样,一动也不动,我又重复了一遍,她还是没有反应,我伸手推了推她,只见得她全身肌肉僵硬,身子还不住地发抖,于是我问道:“丹妮,你怎么了?” 许思涵这才“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右手一伸,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颤声道:“陆轩,是幽灵船,这些船是幽灵船!” 我很明显地感觉到许思涵一双小手冰冷无比,手心里却都是汗水,湿湿的,听她说起“幽灵船”,我不禁呆了一呆,道:“甚么幽灵船?” 许思涵道:“这些船和我们所遇到的‘伊戈尔号’是一样的,上面没有人,都是幽灵船。” 我狐疑道:“按照以前所看到的记载,幽灵船大多是单独出现,出现时还伴随着狂风巨浪,最明显的一个标志,就是海面上会起大雾,可是这近千条的船,你看他们航行时,乍一看比较混乱无章,可是仔细一看,俨然就是一支训练有素的海军,阵法变换时,丝毫不乱,完全就是同一个人在指挥,你说这些船是幽灵船,可是,从来没听过这幽灵船一出现就几百条的,更何况,这万里晴空……” 我话音未落,只听一个船员指着不远处,失声叫道:“起雾了,起雾了……” 果然,顺着那人所说的方向望去,只见海面上,有一团乌黑的雾,不过体积不是很大,但随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那团雾呈几何倍的速度增长,体积越来越大,边缘顏色也越来越淡,直到看不出明显分界的时候,我们这才意识到,我们的货轮已经被这团雾吞噬了。 没有狂风暴雨,也没有滔天巨浪,空气静得让人感觉到窒息,我低声对张途乐说道:“武器准备好没有,现在咱们在雾里,可视度不是很高,但从那些船航行的速度来看,已经差不多了。” 张途乐铁青着脸,点了点头,然后手一挥,让人递了一枝马格努姆给我,然后又给了许思涵一枝左轮,而就在这时,船身蓦地剧烈一震,并且发出一声“呯”的撞击声,同时船身猛地向右倾斜,我急忙伸手抓住了围栏,可惜碰撞过于剧烈,我还是没能够抓牢,一屁股坐在甲板上,肚里暗骂了一声,刚想爬起来,一个柔若无骨的娇躯跟着跌倒在我怀里,我忙将她扶起来,问道:“你没事儿吧……”话还没有说完,我便瞪大了双眼,只见我们的货轮左侧,一艘和我们货轮差不多大小的船停在那里,而左侧的甲板和围栏早已撞得不成样子,两船之间,金属和木头相互摩擦,发出“吱吱吱----嘎嘎嘎----”的声音,然而,正如许思涵所说,那艘木船上空无一人…… 第122章 幽灵船舱 四周一片寂静,除了那无人的木船发出“吱----吱----嘎----”的声音外,就只有海浪声,紧接着,第二条无人木船也靠近了货轮的左弦,这一次的撞击已没有第一次那么剧烈,只发出一声碰撞声,然后货轮震动了一下,这一下,把整个甲板上的人震醒了。张途乐嘶声裂肺地吼道:“快带几个人检查船体。” 甲板上一片慌乱,十多分钟后,我们的货轮已被这些无人的木船围了个水泄不通,一圈,一圈,又是一圈,放眼望去,通过迷雾,已经看不到海水了,全都是木船和白帆,一层叠着一层,完全将我们的视线阻断了,然而,和第一艘木船一样,所有的船只都空无一人,除了那船一船之间的碰撞声,还有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吱嘎”声。 我大脑一片空白,这样的阵势别说经历过,想都没曾想到过,我脑海里不断地重复着三个字:“怎么办?”直到秦晓禹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对张途乐说道:“货轮右侧已严重损坏,开始进水了,怎么办,船长?” 张途乐骂道:“我怎么知道怎么办?” 七、八个偷渡的人中,已经有人哭了出来,别的人有的则站在甲板上发呆,也有的急得团团转,但终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没有人想到一个可行的办法,然而,时间就是生命,多耽误一秒,就多一份危险,因为货轮已经进水了,最多再支撑几十分钟,那整条货轮将消失在海平面上,正如当年那艘“泰坦尼克号”。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郭剑峰这时终于站了出来,铁青着脸,目光从众人身上一扫而过,淡淡地吐出几个字:“要不,咱们上木船吧?” 许思涵道:“你疯了?难道你忘记了你大大哥郭旭是怎么消失的?” 郭剑峰点了点头:“我当然不会忘记,可是,难道要咱们跟着这货轮一同沉下去吗?嫂子,你不看看周围,全都是船,一艘紧挨着一艘,就是想找一个空隙放下救生船,都已经不可能办到了。”顿了顿,又道:“上了木船,咱们再想法子返航。” 张途乐沉吟道:“要不,咱们再想想别的办法?” 郭剑峰冷笑道:“还有什么办法好想?” 张途乐道:“可这些都是幽灵船,幽灵船啊,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幽灵船?这些船只失踪了几百年了,表面上看来,这些船不算破旧,但实际上,船身的木材已经腐朽不堪了,上了这船,保不准什么时候就沉了。最可怕的是,这些船上都没有一个人,甚至连一具尸体都没有,就好像这些船是有生命一样。” 郭剑峰道:“就算不上这些船,你这货轮也挨不过一个小时了,无线电也没有信号,而这周围也不可能出现路过的船只,再者,被这么多船包围着,除非你有翅膀,否则你怎么离开?” 我想了想,觉得郭剑峰的话确实有些道理,无论将来结果怎么样,我们都不可能留在货轮上等死,至于上了这些船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谁訑无法预料,不过那是上船之后的事情了,在这种情况下,人的求生**是十分强烈的,哪怕明知道上了这些木船结果也是个“死”,那晚死也比早死好得多。所以郭剑峰话音刚落,人群顿时骚动起来,那几个偷渡的人开始低声窃窃私语,过了半晌,还是那个梳着儿子头的女人说道:“我们几个人商议了一下,确实没有别的办法,还是上木船吧。” “陆轩,你怎么说?”许思涵紧挨着我身旁,见我一直没有吭声,便低声问我。 我双手一摊,道:“没办法,眼前是逃难,没人知道这些木船之上有什么,不过我赞成上木船,只不过,该准备的还得准备,我们不能打没有准备的战。”说着,我转头对张途乐说道:“张船长,我知道这货轮是你的命根子,可是你想过没有,呆在货轮之上,是死路一条,保得住性命,将来还会拥有更好的货轮。” 张途乐微微点了点头,我又说道:“让你的手下准备食物和水吧。” “可这些是‘幽灵船’啊?” 我苦笑道:“不错,我承认这些船很怪异,但这些都不是虚幻,这些船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你看----”说着,我手往外一伸,搭在了紧贴着货轮的木船,“看到了没有,是实实在在真实在存在的。”我知道张途乐还有些犹豫,或许对于一个长年航行在海上的人,这件事情或多或少还不能完全接受,但时间不等人,我当机立断,转身对秦晓禹说道:“你快带人把吃的用的全搬到这艘木船上,能搬多少就搬多少。” 秦晓禹没有点头,只是看着张途乐,张途乐颓然地点了点头,道:“搬吧。” 得到老板的准许,秦晓禹当下招呼十余名船员,便往货舱而去,我对那几个偷渡人说道:“你们也去帮忙吧,时间不多了。这货轮吃了不少水了,整个船身已经倾斜了。” 还是那个标准儿子头的女人说道:“你为什么不去帮忙?”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她,这女人确实是个假小子,不过五官倒也端正,如果留上长发,只怕姿色不差,于是我便道:“我是很想去搬,不过总得有人先上木船打探了一下虚实才行,这样吧,看你虽然是女人,不过和男人也差不多,现在的社会都这样,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牺牲口,我这就去搬食物,打探木船的事情就交给你了。”说着,我假意挽起手袖,准备和秦晓禹他们一起搬食物。 那个假小子斜眼瞥了一下那艘木船,可能心生畏惧,下意识后退了一步,声音有些发抖:“别……搬食物还是由我来吧,这探路的事情,我是个女人,做不来的。”说着,招呼着其余几个偷渡客,开始搬货。 我转身对张途乐说道:“给我一个手电,我上木船看一看。” 张途乐招了招手,让人拿了一个强光手电筒给我,许思涵见我真的要去打探木船的虚实,忙拉着我的手,问道:“你真的要去?” 我点了点头,道:“这些船都是满清时期的船了,突然大规模出现在海面上,确实蹊跷,更让人不解的是,虽然是风力船,可毕竟需要人掌舵,是不是?可是这些船上空无一人,却又都朝着我们驶来,你说奇怪不奇怪?” 许思涵点了点头,不放心地道:“那我和你一起去。” 我见许思涵眼中充满关切之意,当下笑道:“放心吧,我去去就来,很快的,况且我们不上这条船的,上了这船,也无法驶出去,我们只能上围在外层的船只。”说着,我拍了拍许思涵的肩膀,然后利索地翻过了围栏,那木船并没有货轮高,站在围栏外,我已经很清楚地看到了这艘木船的大致结构,当下瞅住了一块看上去挺结实的,数块木板搭成的平台,纵身一跃然,就在我的双脚触及木板之时,木板发出一声“卡擦”的声音,我暗道一声“不好”,这些船历经百余年,表面上看船身很结实,可实际上很多地方都已经朽化,而我踏中的这块木板犹为严重,甚至我都不曾感到我的腿底曾触及到木板,一声响后,我眼前一黑,整个人掉进了木船的底舱,幸好这木船不算很高,我只不过惊出一身冷汗而已。 木船的底舱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总之空气中弥漫着了霉菌的味道,我将强光手电筒打开,眼前一亮,但看到一个人形模样的东西,挂在我面前,披头散发的模样,身上还穿着衣服,我不敢确定这是不是具干尸,只好轻轻地用手去撩开下垂的头发,谁知道手干碰到那头发时,头发竟然化为灰尘而落,露出一张狰狞可怖的脸,脸上没有肌肉,紫褐色的皮紧紧贴在骨头上,没有眼珠,那位置只是两个孔洞,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刚想镇定精神,寻找能上甲板的路的时候,我眼睛的余光,似乎那到那干尸动了一下…… 第123章 朵朵 我眼睛的余光看到那干尸似乎动了一下,我顿时大脑一根神经紧绷了起来,在经历过契丹古墓里的干尸之后,我对这些死去已久的尸体早已产生了“免疫”,不管是不是尸体是真动还是我的错觉,我想都没有,拿着手中的强光手电筒,狠狠地砸在了那干尸的头部。 “哗啦”一声响,干尸掉落了下来,扬起一阵阵难闻的霉味,再定神一看,那干尸整个脑袋已经被手电筒砸去了一半,露出早已中空的颅内,其实也不算是中空,只不过尸体的大脑组织早已干涸而缩小,变成了如棉絮一样的形状,其实大多数的干尸都是这样的,一点儿也不奇怪。不过,要不是我将这具干尸砸下来的话,我差一点儿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死者是悬梁自杀的,又或者是被人吊死的,用来上吊的麻绳早已腐朽,尸体虽然干了,但仍有一定的重量,加上我手电筒砸去的力量,麻绳再也受不住会断了,所以干尸才会掉落了下来。 我用手电筒照了照四周,见尸体下方有一个四脚红木小凳,虽然沾满了灰尘,但仍看得出这小凳确实是古物,做工精细,又是雕花,又是暗刻,显得古色古香,小凳斜倒在一旁,看样子,死者并不是被人吊死的,更像是自杀。一个人,除非精神达到了临界崩溃的状态,否则基本上不会产生自杀的念头,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人呢? 我不再理会干尸,也没去想这个人为什么要自杀,我只想早点离开这令人骨头发怵的底舱,这里的气味实在是太难闻了。底舱不是很大,手电筒的光强足以照亮整个底舱,底舱里除了放着几个古旧的木箱外,木壁之上挂着几把装饰性的刀外,并没有惹眼的物品,木箱并没有上锁,反而一个个都是打开的,箱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不禁让我有些失望,在底舱来回转悠了两遍,并没有发现其他的出口,再抬头看了看我掉落下来缺口,这才恍然大悟,那个缺口就是进出底舱唯一的口,只不过那个口在舱外被人用木板盖上了,而我却又不偏不倚地跳到那块木板之上,别说那块木板已经腐朽不堪了,就算是块崭新的木板,也承受不住我下坠的力道,底舱虽然不大,但间距却有点偏高,我抬起手来,仍不能触到那缺口的边缘,于是我便扶起斜倒的木凳,站了上去,深深吸了一口气后,纵身一跃,双手往缺口的边缘抓去,却不想只听“哗啦”一声,我再次跌回到底舱,那缺口边缘的木板的腐朽程度比我想象中要严重得多,我不仅没能够爬上去,反而将缺口边缘的木板扒下了一大块,那缺口再次扩大了一倍不止。 我失望地坐在底舱,看来仅凭自己的能力是无法离开这底舱了,于是我便扯着嗓子,对准那缺口喊道:“张船长、郭剑峰,甩根绳子来拉我,我出不来啦。”一连叫了两声,除了底舱那狭小的空间给了我“嗡嗡”的回声外,就只剩下舱外传来的阵阵海浪声,我心里不禁暗暗担心起来,又吼道:“李丹妮,听得见我说话吗?让人甩根绳子给我,我上不去了……”可是依然没有任何回答,整个世界静得就好像只剩下我一个人一样。 突然间我心中一凛,一种不祥的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张途乐他们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张途乐的手下忙着搬运食物和清水,按道理应该首先会搬到我所在的这艘船上,可是自从我掉落进这木船的底舱之后,却根本一点儿也没有听到他们搬运食物时的声音,而且他们也没有将食物和水清搬到我所在的船上,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感觉到船的振动,难道他们搬到了另外的船上?还是他们出了什么事情?想到这里,我后背心顿时起了一身冷汗,我再也顾不上什么,扯开喉咙便大声喊叫,可是,回答我的依旧的船舱的“嗡嗡”声。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从我脚下传来一阵阵的振动,振动的频率很有规律,一下,一下……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敲击着我脚下的木板,我暗道:莫不是我所在的位置并不是底舱,下面还有一个舱?可是,这船可是上百年前之物,就算下层还有一个舱,那敲击木板的会是什么呢?难道是人?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那荒唐的猜测哑然而笑,怎么可能会是人呢?可是,我记得很清楚,当我试图从缺口爬出去而跌落下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感觉到这种有规律的振动,而是在我大声喊了几句话之后,这样的振动便出现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随着振动的出现,似乎还伴随着敲击声,从声源上也听不出这敲击声来自哪里,似乎就在脚下,但又似乎离得很远,我心中的惊疑,越来越甚。那种惊异之感,是如此汹涌而来,以致刹那之间,我几乎感到自己的呼吸,有点不畅顺起来。为了诠释内心的疑惑,我从口袋里掏出张途乐给我的马格努姆,用枪柄敲击着脚下的木板,从敲击声不难判断出,我所在的位置并不是底舱,下面还至少还有一个船舱,可是那船舱里究竟有什么呢?不过既然脚下还有一个舱,那我便一定要下去看一看,并不是因为我的好奇心所驱使,而是在这个舱里,若不借助外力的话,我很难再回到甲板上,倒不如下去看一看,或许还有别的出路。想到这里,我便伸手取下了挂在木壁上作为装饰用的刀。 刀身是纯精钢打造,虽然历经百年,却没有生锈的痕迹,但入手颇重,我正疑惑为什么打造这么沉重的刀作为装饰物的时候,只听“卡”的一声,原本用于悬挂这柄刀的类似于钉子一样的东西往上一“跳”,我暗道一声“不好”,原来这刀之所以沉重,那是因为需要这柄刀来压住机括,而现在这柄刀让我给取了下来,只怕会发生什么事了。我还没来得及反正,只觉脚下一空,“哗啦”一声,我再次往下跌落。 这一次,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谁又能料到,在这样一艘古船之上,竟然会有如此精妙的机括呢?不过,让我更为吃惊的是,在我跌落的过程中,我似乎撞到了一个女人,而且是活人,从她那略显痛苦的轻哼声中,我便已经听出来了,可是,为什么在这艘古船上会有活着的女人呢?由于这舱光线很暗,幸好我有强光手电筒,急忙打开寻声一照,一张白净秀美的脸顿时出现在我面前,不过在那样的情况下,这张脸并让我觉得很漂亮,反而更显得恐怖,我忍不住“啊”的一声大吼,急忙往后退开几步,那个女人似乎也被我吓了一跳,跟着也是一声尖叫,随后又道:“陆大哥,你鬼叫什么?” 我听得她叫出我的名字,狐疑地问道:“你……你是谁?怎么认识我?” 那女人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说道:“陆大哥,我是朵朵啊。” 我定神一看,依稀觉得那张脸似曾相识,再走近一些,果然是朵朵,那个又爱哭又爱闹,还喜欢追求所谓的刺激的偷渡客。 “朵朵?你怎么会在这里?”说了这句话,我脑海中闪过了无数个念头,但终究回到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上,于是我便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而且只有你一个人?” 第124章 诡异的船舱 朵朵怔怔地盯着我足足有三十秒,然后“哇”的一声,抱着我的腰大哭了起来,我微微一愣,料想她可能是因为一个人在这黑暗的船舱里,实在太害怕的原因,才会哭得如此伤心,于是我便轻轻地抚了抚她的秀发,说道:“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李丹妮她们呢?你们不是去搬运食物和清水了吗?” 朵朵哽咽道:“是啊,我们去搬了食物和清水了。” “那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 “因为食物和清水比较多,不能一次搬到木船上,于是搬了一趟之后,他们便让我上木船,守着这些食物和清水,他们便回货轮,再搬第二趟。我一个人在木船上,好奇心大起,见有一个舱门,便走了进来,可是当我进来的时候,舱门无缘无故地关上了,一团漆黑,我什么都看不见,就连舱门也找不到了,我便在这船舱里瞎转悠,直到刚才听到了你的呼喊声从头顶传来,我便大声喊了你几声,可是你没听见,我便顺手拾起一根木棍,用力敲打着头顶的木板,希望你能够感觉到振动下来救我,没想到你还真的下来了。”朵朵说着,一个激动,紧紧地抱住我,兴奋地说道:“陆大哥,你还真的是我的守护神。” “守护神?”我苦笑道:“你以为我真的想下来啊?谁知道在我脚下敲击木板层的是人是鬼啊?”不由分说,我轻轻地将朵朵从我身上推开,毕竟男女有别嘛,不过我的动作很自然,既没有让朵朵感觉到难堪,而且也没有任何尴尬。 “对了,这底舱这么黑,你又没带手电筒,你上哪里找的木棍?” 朵朵笑道:“我走动的时候不小心踢到的,顺手就拾了起来,只不过这木棍有点奇怪,拿在手里并没有木质感,而且似乎两头要比中间大一些,还比较圆润,没有什么棱角……”朵朵还没有说完,我将手电筒往她手里一照,只听朵朵“我的妈呀”一声,像是触电一样,一下子便把手中“木棍”甩了出去,“啪”的一声,那“木棍”掉落到墙角,摔成了几截,我哑然而笑,道:“这就是你所谓的‘木棍’?这明明是骷髅的大腿骨嘛。”朵朵一声不吭,一双手紧紧地拉住了我的胳膊,生怕我会在她面前突然间消失一样。 其实说起来,我心里也是很害怕的,当然在一个小女孩面前,我不能表现出我的害怕,而实际上,我手心里已经冷汗直冒了,太诡异了,实在太诡异了,自从上了这木船后,处处透着诡异,但却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而且让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当然掉落进船舱的时候,却没有丝毫感觉到朵朵他们上过木船呢?按理说这么多人,搬运不算轻的食物和清水,而且又是从货轮上搬到木船上,这木船就算再大,也应该会有轻微的摇晃和动静才对,可是我却没有丝毫感觉有人上过木船,除非……想到这里,我心里打了一个突,难道这船真的是幽灵船?虽然我们先后都是上了同一艘船,可是实际上那只是表面,他们上船之后,便鬼使神差的转移到别的船上,当然他们自己不知道而已,还以为上的船和我上的是同一艘,所以我才没有感觉到曾经有人到过船上,而朵朵因为一时好奇,打开了一个舱门,却又鬼使神差地回到了我所在的这艘船上,难道这些船竟然是相连的吗? 想到这里,我沉声问道:“朵朵,你还记得进来的舱门是在哪个位置?” 朵朵瞪大眼睛瞅着我,半晌,才轻轻地摇了摇头,道:“我不记得了。” 我想了想,道:“不记得也没关系,咱们找找看,这样一艘木船并不大,一个舱不会超过两百平米,不过你得紧跟着我。”说着,我用手电筒向四周一照,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整个地面上,全都是横七坚八地死人的肋骨、臂骨、腿骨,我仿佛感觉自己并不是来到了“幽灵船”的船舱,反而更像是来到了一个万人坑。手电筒仅仅是一晃,我便立时将它关掉了,当时朵朵面对着我,而我所照射的范围是她的身后,她自然没有看到那些不该看的东西,假如她真的看到了,我想她虽然不至于马上疯了,那也会立时瘫软在地。 “你怎么不走哇?”朵朵见我愣在那里不动,反问道。 我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走,走,你跟紧一点儿,可别跟丢了。”心里却想,这么多的骷髅骨,你让我踩着走啊? 我整个后背全都湿透了,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若是不走,必然引起朵朵的怀疑,本来心里就七上八下的,到时候场面一定更加难以收拾。想到这里,我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靠,头发都湿了,整个人就像是刚洗完澡一样。 我硬着头皮,小心翼翼地迈出了一小步,不过,这一小步也不算小了,对于我来说,这一步只比当年第一个登上月球行走了第一步的宇航员来说,意义只怕不比他小。 “喂,陆大哥,你怎么不开手电筒啊?没有光,我怎么感觉老不自在,就好像有人在暗处盯着我们一样。”朵朵声音发颤。 “唔……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得出去,得节约用电。”我不善撒谎,不过朵朵天真无邪,竟然也不怀疑。 “陆大哥,我怎么觉得后颈上像是有人对着我吹气,是阴气,凉凉的。”朵朵又说道。 “喂,我说,你别说这些行不行?弄得我小腿肚儿一个劲地打颤。” “呵呵,我开个玩笑嘛。”朵朵轻轻笑了一声,我肚里骂道:“臭娘皮的,要是我现在打开手电筒,只怕你还来不及哭就晕死了。 在黑暗中摸索着,我小心地一步一步往前迈着步子,为了避免地板上那些肋骨、腿骨的断裂处戳伤脚,我只得试探着,小心翼翼地用鞋底将地板上的那些骨头抹平一些,然后试着踩一踩,看结不结实,感觉没什么问题,我这才放心地迈出一步。我真的生怕突然间脚下一空,“咚”一声,不知道又往下掉到哪里去。十多步走下来,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虚脱了一样。 精神高度集中,人就容易疲累,而且自从刚才我说了朵朵一句后,她半天也不说话,于是我便故作轻松地笑道:“朵朵,你不是话很多么,怎么不说话呢?” 朵朵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在想,咱们万一要是出不去,该怎么办?”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想过,不过我没有她想得那么糟糕,契丹古墓里那个甬道我都能走到尽头,更何况这小小的木船,我最担心地是没食物,没有清水,撑不了多久,还有这个一惊一乍的朵朵,万一她看见这满地的碎骨昏死过去,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力气来背他。 我还在想着,为什么这层船舱里会有这么多人体碎骨,是不是当初这船出了什么意外?由于我不敢开手电筒,所以并不能仔细看,不过我面前似乎有什么东西拦着我,我伸手一摸,摸到一块木壁,我知道我们已经走到了尽头,于是说道:“朵朵,我们走到尽头了。” 朵朵一听,欢叫一声,道:“总算到尽头了,快开手电筒看一看,有没有舱门?” 我肚里暗暗叫苦,这手电筒一开,只怕要不了三秒钟,我便能听到朵朵那刺耳的尖叫声,于是我便伸手往右侧摸了摸,幸好摸到了个类似于门环一类的东西,心中一喜,脱口而道:“不用开手电筒,右边就是一道门。”谁知道我话音刚落,朵朵也欣喜道:“我摸到了,左边也有一道门。” “呃……一个舱,两道门?会不会有什么古怪?”我狐疑地说道,“按理说这种满清时期的木船的舱门,不可能有两道的啊。” “走我这边。”朵朵的语气有些霸道,黑暗中虽然看不到她的模样,不过我想此时她的小嘴一定会高高地翘起来。 “不行,你得听我的,走右边。”我本来不想和她争,不过听到她的语气像是一个小公主一样,我心里就有些不爽,索性和她唱起了对台戏。 “陆大哥,你要相信女人的第六感,走我这边没错的。” “狗屁第六感,真要有第六感,你怎么会拿着死人腿骨还以为是木头?” “哼!反正我就走左边。” “好啊,我走右边。”不由分说,我拉开了右边的门,一阵阴风迎面拂过,只听朵朵略带些央求的语气道:“陆大哥……” 我笑道:“行了,我知道了,放心吧,一人走一边,反正就这么几步的距离,有什么事情你叫我就行了,我们只是进去看一看,马上就退回来,再决定走哪一边。” 听我这么说,朵朵才略为放心,说道:“好吧,要是有什么事情,你可不准不理我。” “知道啦。”说着,我迈开脚步,往右边的那道门走了进去,同时,朵朵也拉开了左边的门。 谁知道我刚走了两步,便听到朵朵“呀”的尖叫声,而且从发声源来听,似乎由近及远,我有些慌了,扯开喉咙叫道:“朵朵----朵朵----发生了什么事情?”一连叫了两声,都没有听到朵朵回答,我不由地慌了,再也不顾去看前面走不走得通,急忙转身,拉开舱门,又回到了原先的位置,打开手电筒看了一眼,左边的那道门还开着,于是我便冲着门口叫了几声,仍是不见朵朵回答,我的心顿时咯噔了一下,不假思索,走近了左边的门,然后打开强光手电筒往前一照,妈的,真黑,这强光手电筒居然射不到底,不过,这都没让我心惊肉跳,让我真正感到害怕的是:朵朵她人不见了…… 第125章 被袭 强光手电筒的有效照射距离比普通的手电筒要远得多,毕竟强光手电筒的聚光比较好,可是面对着这条黑乎乎的通道,这强光手电筒一照,仍是看不见尽头,我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尤其是朵朵几乎是隔着两道门(左一道,右边一道),距离与我不超过五米,就这样在我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却无能无力,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我不由感觉到一阵阵绝望,要是胖子和小刘在,或许胖子在的话,还能帮我拿个主意,可偏偏胖子也失踪了,我们一行人出海,才进入东海没多久,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当时的绝望程度可想而知。 思量了许久,我这才决定,不到最后关头绝不放弃,就算这条通道很长,但毕竟在船上,这些木船虽然不小,可毕竟比不了航空母舰,我坚信一直往前走,用不了多久,始终能走到尽头。当下我点了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想借助香烟,平静一下慌乱的心绪。 为了节约手电筒的电能,我每走五六米远,便打开手电筒照一下前方,然后又关上,再走五六米,如此反复,估摸着应该走到尽头了,索性打开手电筒往前一照,果然,我已经看到尽头处的木门了,可是朵朵她究竟去了哪里呢?通道并不宽敞,双臂张开抬起,便能触及到左右两旁的木壁,整条通道走过来,两旁木壁之上,并没有别的出口,脚下更加不可能了,可是朵朵她究竟去了哪里呢?我不甘心,又往回走,这一次我特别留意了顶上和脚下,可是来回走了一遍,我再一次失望了,整条通道是密封的,根本不可能有别的出口。从朵朵发出尖叫声的时候,直到我赶到事发现场,时间间隔绝对不会超过一分钟,而在这一分钟的时间里,朵朵手上没有手电筒,不可能摸黑走到通道的尽头,更加不可能进入尽头的这道木门,所以我仍断定朵朵是在这条通道消失的,而且在消失之前,朵朵曾发出了一声尖叫,证明她遇到了危险,又或者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以至于她发出这么骇人的叫声,难道,这条木船上,除了我和朵朵外,还有别的人,又或者别的东西吗? 越想我越觉得不大对劲,但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一想到有一双或者很多双眼睛在黑暗里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我就浑身感到不自在,自从我上了这艘木船后,处处透着诡异,一连串莫名其妙却又骇人听闻的事件接连发生,巨大的不知名的怪物攻击我们的货轮,胖子突然遇难,张保仔的海盗船队,满船舱的人体碎骨,朵朵的突然消失,每一件事情看起来都那么不可思议,然而每一件事情都实实在在地发生了,这几起事件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可我在心里却隐隐感觉到它们之间是有联系的。“唉,胖子要是在,那就好了。”我不由地长叹了一声,然后摇了摇头。 整条通道并没有找到其他出口,对于朵朵的消失,我已经是无能为力了,于是我只好走到通道的尽头那道门,准备进门看一看有没有别的出路。木门似乎几百年没有人打开过了,上面沾满了灰尘和蜘蛛网,门环是铜的,上面已经起了厚厚一层铜绿,我不知道门那头有什么,通向哪里,更加不知道门的那头会有怎么样的危险,从整条通道的距离来看,尽头是不应该有门的,因为通道的长度,几乎和整艘木船的长度差不多,倘若一艘船走到了尽头,那么这道门会通向哪里呢?从正常的逻辑分析,自然是船外,然而这些木船是一艘挨着一艘,我估计这门后要不就是一个很小的储藏室,要不就是安装在船侧面的一道门,打开便可以出船。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手一伸,拉往那锈蚀的门环,试着用力拉了几下,木门丝毫不动,我又尝试着推了推,还是纹丝不动,不过这样的木门难不倒我,我一手持着手电筒照着,一手掏出那枝极具杀伤力的马格努姆,拉开保险,右腿对着门梢的位置,狠命一脚踹了过去,“呯----”的一声闷响,烟尘弥漫,那道木门应声而开,同时一股劲风迎面而至,然后又有什么东西卡在了我的咽喉处,我顿时觉得呼吸困难。 脖子上的力道越收越紧,借着强光手电筒的光亮,我看到一个身材足足高出我一个头的人站在我面前,身上还穿着满清的官服,一张脸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任何气息,我肚里暗道一声“糟糕,僵尸!”,不假思索,同时手中的马格努姆的枪口,喷出些许火光,子弹带着死亡的气息,从他的胸前穿过,料想以马格努姆的威力,加上如此近的距离,足以让他的胸前出现一个大窟窿。谁知道枪响之后,子弹犹似射中了一堆棉絮,那僵尸居然纹丝不动,甚至连声音都没有发出来,一双冰冷如枯骨般的大手,仍不断地在我脖子增加力道,加上子弹射中的部位,并没有血液流出,使我更加坚信,站在我面前的肯定不是人。 我心下大骇,再被他掐上一会儿,我就算不窒息而死,我的喉咙也会被它捏断,当下将枪口上移,对准了它的脑袋,连连扣动扳机,将余下的子弹全都打在了那僵尸的脑袋上,那僵尸一张死脸被子弹打个稀烂,甚至高速旋转的子弹,将它的脑袋打掉了一部分,可是那僵尸却根本没有什么反应,一动也不动,只是不住地收紧掐住我脖子的手。 我没有带多余的子弹,而且我已经完全放弃反抗了,面对这样一个怪物,就算给我再多的子弹,也不能伤及它分毫,除非用手雷将它的脑袋整个儿炸飞,或许会有些用,可是我上哪里去找手雷?别说没有,就算有,在这么近的距离用手雷,这僵尸的脑袋没了,估计我的脑袋也不会有一块骨头留下。咽喉处传来阵阵剧痛,使我几乎晕死过去,脑袋也嗡嗡作响,我知道我大限已到,双眼视线模糊,甚至我听到了颈骨被僵尸的大手捏碎的声音。 “啪----”手电筒从我手心滑落。 “啪嗒----”那枝没有子弹的马格努姆也掉到了下来。 迷糊中,我隐约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然后说了一句话,声音我听得不大清楚,但还是听到了,意思大概是叫我将双腿抬起来。我没有多响,双手往那僵尸的枯臂上一扣,用尽体内最后一丝力气,将双脚往上一抬,同时“啪”的一声脆响,那僵尸掐住我的手顿时松开了,而那僵尸似乎也矮了一截,比我半了不止一个头了,我还没明白这比我还高一个头的僵尸,怎么一下子矮了这么多,便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我说陆轩,要是没有我,你该怎么办?” 第126章 胖子回来啦 黑暗中,在我前方不远处,一个熟悉地声音说道:“我说陆轩,要是没有我,你该怎么办?”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咽喉,长时间被那怪物紧扼着,咽喉处如火烧火燎般疼痛,我想要开口说话,可是嘴巴张了张,却愣是没有发出一声。我俯下身去摸掉落在地的手电筒,可是触手之处,却是那穿着满清官服的僵尸,它仍伏在地上拼命挣扎,我见它对我没什么威胁了,便不再理会,伸手又向一旁摸索去,摸到了摔落在地的手电筒,手电筒在落地的时候可能已经将灯泡里的灯丝摔断了,我使劲拍了拍,然后又拧下灯头,用手指在灯泡上弹了弹----圣母玛丽亚,终于又重见光明了,其实懂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灯丝如果断了的话,电流不通,灯泡自然不会亮,如果给灯泡施以轻微的震动,使断开的灯丝触碰到一起的时候,电流流经灯丝,自然就发热发光,也将两截灯丝粘合在一起了,其实灯泡不亮的原因有很多,我这么做,也就是抱个希望罢了,却没想到手电筒又再次发出了光明。 有了光亮,我便看到胖子似笑非笑地站在不远处,手中拿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铁棍,足有一米来长,我使劲清了清嗓子,用沙哑的声音脱口而道:“妈的死胖子,老子还以为你挂了。” 胖子得意地“嘿嘿”一笑,道:“我真要是挂了,你刚才不也跟着进鬼门关了?” 我感激地冲他点了点头,再用手电筒照着地上的那僵尸,问道:“这真是僵尸?” 胖子摇了摇头,道:“不算是,不过刚才还真是险,要不是我听到枪声赶过来,用铁棍砸断了它的两条腿,只怕你就挂了。” 我死里逃生,心情不禁畅快起来,也开玩笑地道:“要不是你个子矮,只怕我打这怪物脑袋的那几枪,也把你给嘣了。”顿了顿,我又问道:“那海里的怪物冲过来的时候,你怎么会不见了?” 胖子摇头道:“我不是不见了,只不过你们看不到我而已。” “看不到?”我一头雾水,要不是我对胖子这么熟悉,换作是别人,我一定以为他是一个疯子。 胖子低头看了看地上那怪物,说道:“这里很不安全,这家伙是死不了的,跟我来。”说着,带着我往前走去,边走边解释道:“其实说起来我也觉得很奇怪,我看到你们到处在找我,看到货轮被这些幽灵船撞破,看到你们这些人来来回回地搬运着食物和清水,也看到你跳到这幽灵船上,可是你们却看不到我,我虽然看得到你们,可是我大声喊你们时,你们却又好像听不到我的声音,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好像是……”胖子说到这里,似乎想找一句恰当的比喻,不过我已经明白他所说的意思了,于是补充道:“就好像是审讯室那样,有一种特殊的玻璃,将我们隔开,站在审讯室外面的人,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审讯室里的一切,而在审讯室里的人,却看不到外面的情况,那块特殊的玻离,对于审讯室里的犯人,就好像是一幅画那样,而只不过在这里,这幅‘画’是透明的。” 胖子忙道:“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陆轩,你的比喻还真是恰到好处,不过,我有个比喻,只怕说出来有些骇人听闻,那就是感觉我们根本就是在两个不同的空间里。” “两个不同的空间?”我皱了皱眉,重复一了遍。 胖子又说道:“其实这么魔术有点类似,那大卫.科波菲尔将美国自由女神像变消失了,这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可是,自由女神像其实还是好端端地摆放在那里,只不过大家都看不到它罢了,换句话说,我觉得大卫魔术其实不过尔尔,在别人看来,是那么不可思议,可是如果用空间来解释的话,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大卫他只不过有一种能力,这种能力能够将另一外一个空间打开,把自由女神像放进去,这样大家都看不到了,实际上,自由女神像还在那里,只不过是在另一个空间里。” 我摇了摇头,道:“我还是不懂,那自由女神像可是庞然大物,别说大卫有能力搬动它,可是也没见他去搬啊。” 胖子笑了笑,道:“他没必要搬,他只不过是开起了另外一个空间,然后又合上。就好像演舞台剧一样,在舞台上,布帘一拉,所有的演员就已经站在布帘后面了,观众自然也看不到。” 胖子这么说,我便懂了些皮毛,虽然我心里仍有许多疑问,可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再来问这些的话,实在有些不大合适,不过总算胖子的消失有了一个全新的解释,虽然没有有力的依据,不过科学这东西,我是相信的,只不过与科学有些违背的东西,我虽然不太相信,也不理解,但事实摆放在眼前,我实在找不到否定这些东西的理由,就比如说那个穿着满清官服的“僵尸”,马格努姆是何等威力,在这么近的距离,我连开数枪,那“僵尸”的脑袋几乎被炸个稀烂,居然还不会死,而且是胖子急时出手我才得救,当时情况危机,我顾不得想这么多,而且再虎口脱险,这一件件蹊跷的迷雾又笼罩了我。我脱口而道:“那究竟是什么怪物啊?居然不会死,而且还穿着满清的官服,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话,看那官服上的刺绣,做工精美,那人只怕官职不低。” 胖子点了点头,道:“如果我没有估计错的话,那怪物应该是当时的两广总督百龄。 我刚想问这个“两广总督百龄”是何许人也的时候,胖子又道:“这两广总督百龄是当年派兵围剿张保仔的人。” 我“哦”的一声,道:“难怪穿着满清官服,啧啧,两广总督,听起来好像来头不小。可是,他不是围剿张保仔的人吗?又怎么会在这木船之上呢?难道这艘木船并不是张保仔的海盗船?” “确实是海盗船,至于为什么这围剿张保仔的两广总督会在张保仔的船上,这一点确实令人费解,那一段历史,史书上记载得也不是很详细,不过我想我们一定会有所发现的。不过最要紧的是先出去,别看这些幽灵船全围在一起,乍一看毫无章法可言,随意得很,可实际上,这里面玄机多得很,是一个很厉害的阵法。” “阵法?”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什么阵法?” 胖子道:“我只看出一点门道,是什么阵法我说不出来,不过似乎与阴阳、八卦方位有关,这些船每一艘都连在了一起,连接处都有一道门通向别的船只,假如走错了门,后果实在不堪设想。”说着,胖子感慨地摇了摇头,又道:“想不到张保仔居然会这么一个水上大阵,难怪当年他能够以简陋的木制海盗船,一举围歼葡萄牙的十八只配备精良武器的战舰,啧啧,实在了不起哇。” 我突然间想起,我是打开了朵朵所开的这道门,通过了走廊后,打开尽头的门才遇到这个满清老怪物,而胖子则是在满清老怪物之后,也就是说,胖子和朵朵是相对而行,我没有找到朵朵,而胖子也丝毫没有提过朵朵,难道朵朵真的出了意外?想到这里,我脱口问道:“胖子,你来的时候有没有见到一个小女孩?就是那个朵朵?” 胖子一脸茫然,道:“怎么了?我没见过,我听到枪声才赶来的。难道朵朵消失了?” 我苦笑道:“她便是在这个通道里消失的,我听到她一声惊呼,才过来看一看的,本来我走的是另一个门。” “会不会她和我一样,走进了另外一个空间里?” “应该不会,她的尖叫声,表明他遇到了危险,可是我一直没有遇到她,朵朵她会在哪里呢?” 胖子想了想,也没什么头绪,道:“算了,我看咱们先出去再说。朵朵不见了,也不是你的错,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那可不行,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你要走就走,我留下来找朵朵。”说着,我一转身,往回走去。 第127章 尸骨成堆之谜 说实话,我实在是没有把握能够找到朵朵,别说这艘木船已经够大了,胖子还说这些木船居然连在了一起,组成了一个捞什子阵法,而且相互连接,想要在这么近千艘船上找一个人,和大海捞针有什么区别,我只是不想放弃罢了。胖子见我如此固执,知道劝说不了我,于是长叹一声,道:“罢了,我胖子今儿把这条老命赌上,我陪你去找朵朵。” 我转过身,问道:“你真不后悔?” 胖子有些无奈,笑了笑,道:“谁叫咱俩是梦幻组合呢?小刘要在的话,咱们可成了无坚不摧的铁三角。” 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得了吧,少在这里吹牛皮,咱们要找人,不能盲目地像无头苍蝇那样在船上乱窜,得分析一下。”说着,我便原原本本将朵朵消失前后的细节描述了一遍后,问道:“你怎么看?” 胖子若有所思地道:“看来,朵朵不像我一样,进入到另外的空间里,更像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废话,不用你说,这个我也想到了。关键在于,她遇到了什么危险?对话究竟是人是鬼,又或者是……满清老怪物?”说到这里,我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自从我碰上这个满清老怪物后,我曾不止一次地设想过朵朵是否和我有着相同的遭遇,可毕竟这满清老怪物实在厉害,我实在不敢往这方面去想,要是朵朵真的和我一样,有着相同的遭遇,那便如何是好?我手中有武器,身强体健,还差点命丧怪物之手,朵朵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又怎么会是老怪物的对手呢?只怕早已…… 想到这里,我不敢再往下想,问道:“胖子,你说这满清老怪物究竟有多少?” 胖子点了点头,道:“反正不会只有一只。” 其实,我也知道这种怪物不止一只,问一下胖子,那不过是想给自己一个肯定罢了,最糟糕的是,马格努姆的子弹已经打光,我手中除了这强光手电筒还能用以外,根本没有任务杀伤性武器,而胖子手中只有一截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铁棍,现在的处境,比起当初在契丹古陵里不知道要糟糕多少倍,至少那个时候后勤还跟得上,最起码还有王娇这个医护人员。 “往哪边走?”胖子问道。 “你来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朵朵,可见她根本没有走过你来的那条道,看来我们只好往回走了,右边还有一道门,我只进去到了门口后,便听到朵朵的尖叫声就出来了,要不我们去右边那道门进去找找看,或许,有怪物袭击了朵朵,然后躲在黑暗中,待我走进左边的门,那怪物反而向右边那道门进去,兵法不是说,实则虚之,虚则实之。总之,咱们先把这艘船搜个遍,如果没有线索,再去下一艘船。” 胖子狐疑道:“你真打算就这么一艘一艘找下去?万一这些船忽然散开了,怎么办?这些船既然能够一起拦截住我们的货轮,一定有什么在指挥着这些船,万一这些幽灵船分开怎么办?” 我长叹一声,道:“尽人事,听天命吧。”说着,拿着手电筒,走在了前面,胖子跟在了我的后面。 我们小心翼翼地穿过了走道,拉开进来时的门,又回到了我遇到朵朵的那个舱,我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周围,只见遍地都是森森白骨,尤似乱葬岗一般,胖子弯腰拾起了一个圆乎乎的东西,递到我面前来,借着灯光一看,说道:“这里一定发生过爆炸。你看,这骷髅头上,有许多道大小不一的裂缝,还有,你看那些手骨腿骨,或断裂,或有许多裂痕,这些都证明这里曾经发生过爆炸,所以在这里的骷髅,几乎没有完整的。” 我沉吟道:“就算有裂痕,又或者断裂,也不足以证明这些人全都死于爆炸,而且你看,这船舱周围的木壁上,也没有丝毫爆炸过的痕迹,最令我想不通的是,船舱一般是用来堆放货物用的,船员都有各自的房间,不可能住在底舱里,更何况,这里除了满地的断骨,根本就没有堆放什么货物,你不觉得有些奇怪吗?” 胖子一呆,说道:“这个我倒没怎么注意,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这可是底舱,不可能会有这么多人,除了别的可能!” “别的可能?”我重复了一遍胖子的话,道:“你的意思是……” 胖子苦笑道:“一种可能是,这些人在这里聚会,又或者开个party什么的,总之聚在了这里,然后发生了爆炸,这些人全都被炸死,还有一种可能,这些人是被迫呆在这底舱的,换句话说,他们很有可能是奴隶,又或者是偷渡的人。至于是什么原因使这些人全都死在这里,那就不得而知了。” “胖子,从你的逻辑推理来看,确实有这种可能,可是你别忘了,这可是木船,若是真发生了这么大威力的爆炸,将这些全部炸死,那为什么船没有事儿呢?就连木壁之上,也丝毫没有留下炸爆过的痕迹。” 胖子不服气,反驳道:“好,如果说没有爆炸,那你怎么解释头骨上这些不正常的裂纹,还有手骨腿骨上的断口?” 我“哼”了一声,道:“或许这些人是被铁棍一类的敲断手骨腿骨也不一定啊,就像你刚才用铁棍砸断那满清怪物的双腿一样。” 胖子一张肥脸涨得发紫,虽然手电筒光线不是太亮,但我依然看得清胖子那副不服气的神态,过了良久,胖子终于爆发了:“这些断口和裂纹根本不是砸出来的,手骨腿骨若是被硬物活生生砸断了的话,被砸的位置,是会出现粉碎性的骨折的,比如说这头骨吧,就像玻璃一样,砸上去,中间肯定会出现一个坑洼,然后裂纹沿四周延伸出来才对,而这些头骨上的裂纹,很明显不是被硬物砸出来的。不信,我可以做个示范,那满清怪物应该还在那地上躺着,刚才洒家也砸断了它的腿,正好我身上有把水果刀,我把它的皮剥开让你看……” 胖子的话还没说完,我急忙摆摆手,道:“别,别,我信你还不行吗?总之这些人为什么会全都死在底舱,谁也不知道,咱们只不过是推测而已,不过现在可不是玩逻辑游戏的时候,朵朵她不见了,而我的手电筒估计也挨不了几个小时,若是咱们在这段时间里,找不到朵朵,又出不去的话,说不定咱们也和它们一样了。”说着,我指了指地上那些碎骨。 胖子得意地笑道:“怎么?怕了?” 我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去你的,我会怕?别忘了,当初在契丹古陵里,是谁救了你小子一命?”顿了顿,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好了,我们去找朵朵吧。”说着,我用手电筒照着右边那道虚掩的木门,大步向前走去。 我伸手轻轻地将木门一推,木门发出“吱----嘎嘎----”的一声响后,应手而开,我用手电筒往前照一照,前方约二十米左右是个尽头,不过,往右似乎似乎有个出口,千前才进来便听到了朵朵的呼叫声,所在并没有仔细看一看这个通道,现在再一次走进这道门,我心里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就好像刚才还狂风暴雨的天空,转眼间万里无云,总之一句话,这里给人的感觉,压根儿不同于刚才的通道和底舱,若说先前那满地的白骨是地狱的话,这里就是天堂。 通道并不很深,也不是很大,但地面上似乎一尘不染,甚至辅就着一层类似于地毯一样的东西,红色带有花纹的那种,我伸手触了一下,质地也和地毯也完全不同,四周的木壁上,也铺就了这种东西,给人一种走进ktv豪华包间的感觉,身上也不禁有了一阵暖意。 “啪嗒----”一声,木门关上了,我回头一看,胖子跟在我后面,于是埋怨道:“胖子,你有点常识好不好?这里万一是条死胡同,我们遇到危险,情急之下,哪里来得及再去开门逃跑?” 胖子撇撇嘴:“我没有关门啊,是它自己关上的,莫不是有风……” 我后背一凉,道:“没感觉有风啊,去,把门打开,我总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胖子转过身,拉着门环,用力试了几下,转过头来,哭丧着脸说道:“打不开了。” 我心念一动:“什么?你吃饭没有?让我来!”说着,我上前,用力拉了几下,这木门纹丝不动,可能木门有什么机括暗格之类的,将门死死地扣上了,一想到没有退路,我不由地恼羞成怒,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力几脚踹了过去,除了脚底传来的阵痛外,那木门没有丝毫踹开的意思。胖子也急了,抡起手中的铁棍,吼道:“我来!”我急忙往旁边一闪,铁棍狠狠地砸上来木门上,我伸手一摸,那木门的表面只被砸出一小块凹洞,什么事儿也没有,不过仅仅一小凹陷,那也是一种希望,于是我叫道:“好,胖子,看你的,一定得把这门砸开。” “呯----呯----呯----”又是几下,一下比一下重,待砸到第三下的时间,铁棍和木门之间迸出些许火花,并且伴随着金属碰撞的声音,我凑近用手电筒一照,不由地傻了,这木门的中间,竟然会是一块铁板,怪不得我刚才用力几脚踹门,就算门不被踹开,至少也应该将这木门踹烂。 “算了,我们往前走吧。”我失望说道。 谁知道我刚迈出一步,胖子“咦”的一声,道:“等一等----” 第128章 浮雕 我听到胖子“咦”了一声后,又让我等一等,我便不由地停下脚步,从胖子的语气上听来,他似乎发现了什么线索,于是过头来,问道:“胖子,发现了什么线索?” 胖子等了我一眼,道:“你看这木壁上红色花纹的类似于地毯一类的东西。” 我笑道:“没什么好看的,我伸手摸过了,和地面上的毯子一模一样。” 胖子道:“你那是瞎子摸象,摸出什么来没有?” 我摇了摇头,道:“这倒没有,难道你摸出来了?” 胖子道:“似乎有些凸凹不平。”顿了顿,又道:“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这里全都铺就上一层红色的毯子?这只不过是一条通道而已,有这必要吗?” “有啊?你不觉得铺上红毯以后,这里给人感觉舒服多了吗?” “不对。”胖子摇头道:“外面那个船舱,算起来是正厅,为什么没有铺红毯?相反这里只是小小的通道,却郑重其事地铺上了红毯,这里面一定有古怪。”说着,胖子将手中的铁棍递给我拿着,双手“啪”的一声,按在了木壁之上,左拍拍,右摸摸,边摸边说道:“这红毯很厚,隐约可以摸得出,这木壁是凸凹不平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红毯似乎是用来掩盖什么的。” 我将手中的电筒照在木壁上,将铁棍放在脚下,然后用右手也学着胖子的样子,在木壁上拍了拍,果然,正如胖子所说,这红毯下面,确实不平,当下我说道:“把这红毯掀开看一看。” 胖子笑道:“英雄所见略同,来,我们一起找找看,从哪里下手。” 我顺着木壁边缘摸了摸,这红毯紧贴在木壁上,不过边缘地方却没有贴得很紧,有的地方已翘了起来,甚至可以伸进一个指头,看样子,这红毯是在匆忙间贴上去的,否则,不可能翘起这么大块也不弄好。当下我说道:“胖子,这里可以下手。” 胖子一听,问道:“哪里?”随后他便看到了边缘那翘起来的部位,兴奋地道:“好,我来试试看。”说着,伸出双手,紧紧地捏着那翘起来的一角,用力一扯,只听“唰”的一声,整条木壁上的红毯便被他掀了下来,同时,我俩便像两只呆鹅,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看着这木壁上气势宏壮的图案。 说是“气势宏壮”,一点而也不假,这木壁上并没有画,而是浮雕,然而在这长二十米左右的木壁之上,栩栩如生地刻画着各种各样的图案,这些图案轮廓分明,精雕细啄,再加上长达二十米左右,采用浮雕的技术,将图案呈现在我们面前,这确实是“气势宠壮”。 “我的乖乖,这么长的浮雕……”胖子首先发出一声惊叹,伸手双眼发呆,伸出手来轻轻抚着木壁上的浮雕,表现得爱不释手。 我本来就没什么艺术细胞,更加没有什么美感之别,对这副浮雕,不过是有些惊叹而已,不过这长达二十米的浮雕,确实少见,况且雕刻十分精致,我不由地也是一叹,然而,我却在想,如此精美的一副浮雕,为什么要用红毯遮掩起来呢?莫非见不得光?想到这里,我脑海中电光火石闪地一个念头,难道这副木刻浮雕有古怪?就像那契丹古墓里的那副魔画?我大叫一声“不好”,急忙将手电筒关了,走道上顿时一片黑暗。 胖子怒道:“陆轩,你干什么?” 我道:“这幅浮雕看不得,胖子,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如此精美的浮雕,要用红毯遮住?” 胖子微微一怔,随即笑道:“放心吧,没事儿的,这幅浮雕不会像古墓里的那副画,你把手电筒打开,我再看一看,或许能够看出什么端倪。” 我听胖子的语气十分肯定,便道:“那好,为了以防不测,我还是不看了,你自己慢慢看。”说着,我打开手电筒,递给了胖子,然后拾起地上的铁棍,点上一枝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一屁股坐了下来,说道:“胖子,万一你发起颠来,到时候可别怪我铁棍无情。”说着,我便漫不经心地吸着香烟,好好休息一会儿。 只听胖子一边看,一边还“咦”、“哦”、“啊”地叫个不停,我有些耐不住了,叫道:“胖子,你再发出如此猥琐的声音,我可要对不起你了。” 只见胖子招招手,道:“陆轩,你也来看看,我似乎看出一点道道来了。”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好奇心大起,见他看了这么久,也没有发颠发狂,便将手中的烟头摁熄,跳起来拍拍屁股,说道:“看什么?” 胖子指着浮雕上一个站在马车上的人物说道:“看,这个人身上的衣服像是秦时的衣服,还有,你看那马车如此之华丽,那人身旁又有美女,又有武士,车上还有如此大的一个华盖,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人一定是秦始皇。” 我突然间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边用手指着胖子,胖子被我笑得一愣一愣的,还以为自己脸上长了什么,于是便用手抹了一把,却没有发现什么,被他这么一弄,我笑得更是夸张,连腰都直不起来,胖子怒道:“陆轩,你丫的是不是疯了?” 我忍俊不禁地道:“胖子,亏你还是什么历史学家,考古学家,这么容易看出来的问题,你却啰里八嗦(啰嗦的意思)说这么多,到最后,还说了句‘我没猜错的话,这个人便是秦始皇’。” 胖子莫名地说道:“是啊,难道我猜错了吗?这衣服装扮就是秦时的。” 我大笑道:“这哪用得着看衣服样式?这马车后面不是有一队兵马,加上旗子吗?这旗子上已经写了一个‘秦’字,这用得着猜吗?” 胖子微微一怔,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皮,道:“我还真没注意到,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浮雕确实记载的是秦始皇。” 我奇道:“那这船可是张保仔的海盗船,你说张保仔的船上为什么会有这副记载秦始皇的浮雕图呢?” “我想看完整个浮雕应该就能弄明白,像这样长的浮雕,一般是叙事性的,这上面一定记载了某段历史,走,我们看第二幅去。”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这才注意到,整幅浮雕并不是一个整体,或者说可以算是一幅完整的浮雕,只不过每隔一米左右,画面却骤变,换了一种风格似的,再仔细一看,确实,每隔一米,画上的内容就有所改变,于是我走到第二幅画面前,仔细地看了起来,这一幅画,仍是有大队兵马,远远地跟在一驾豪华的马车后面,马画上仍是站着一个人,衣服华丽、神态威严,除了秦始皇,不会有第二个人了,秦始皇站在马车上,双手举杯(酒爵),做出一幅要饮酒的样子,马车前面,则跪着一个人,从衣服上我看不出名堂,不过那人也是双手举杯,从两人的神态来看,应该是相互道别。看到这里,我心头一个个疑问便冒了出来,问道:“胖子,你说这秦始皇和这个人什么关系?两人是要道别,可从两人的神态举止来看,似乎有那一点点暧昧,莫不是这秦始皇居然会好这么一口,喜欢男人?” 胖子瞪了我一眼,没好气地道:“去你的,秦始皇怎么可能是断臂(同性恋)?” “那他怎么会对这个人如此恭敬?好像那人要走,他还挺舍不得的样子?” 胖子道:“我哪知道?不过,从这个人穿着来看,他应该是一个方士?难道他会是他吗?” 第129章 不死军队 我不知道胖子口中所说的“他”是指谁,于是我便开口问道:“他是谁?” 胖子摇了摇头,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自语道:“不会的,不可能会是他。”他嘴里说着,目光却移到了第三幅浮雕上。 第三幅浮雕之上,刻画的是海边,那方士身后是茫茫大海,海边停泊着十余艘木制大船,每一艘大船上,都插着黑色大旗,每一面迎面飘扬的旗帜上,都刺着一个刚劲有力的“秦”字,大船的船弦边上,站着十余名手持兵器和锦旗的士兵,锦旗黑底黄边,随风招展,呼呼作响,更显得气派非凡,然而,在这些大船之上,除了少量的士兵外,其他全都是身形矮小的人,这些人有男有女,细细一看,竟然发现,这些身形矮小的男女竟然是小孩子,看到这里,我脑海中不由地闪过一个闪头,脱口道:“三千童男童女?这么说,这些人便是秦始皇派去寻找不老仙药的寻药队伍了?而那个方士,便是传说中的徐福?” 胖子看了我一眼,苦笑地说道:“你认为这世上真的有不老不死药吗?” 我打了一个哈哈,道:“若真要有那种药,秦始皇还不吃么?” “那你怎么解释那个满清老怪物、两广总督百龄呢?脑袋都被打个稀烂,居然不会死?” 我听到这里,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颤声道:“你是说……那个两广总督吃了这种不老不死药?” 胖子瞪了我一眼,道:“我可没这么说,不过这张保仔的海盗船上,居然有秦始皇的叙事性浮雕,看来这其间或多或少会有些干系。”顿了顿,又道:“咱们再看下一幅。” 第四幅浮雕,画面要清爽了许多,不过仍是在海边,那方士身后仍是大海,只不过那十余艘气派的木船破损不堪,那方士跪在秦始皇面前,而秦始皇却眉头紧蹙,一副忧虑的样子,他一手拿着一个木盒,一手轻轻地捋着下颌的胡须,脸色似乎有些不快,而旁边却刻画着一名士兵,那士兵一脸痛苦样,双手紧紧捂着腹部,不停地在地上打滚,而手中的长矛也斜倒在一旁,这一幅浮雕很明显,秦始皇乃万金之躯,又怎么会去轻易地吃那不老不死药呢?他手中的木盒很明显是装药的盒子,而那名痛苦不堪的士兵,很显然就是药人,所谓药人,就是试药的人。看到这里,我破口大骂:“妈的,这世界上又怎么会有不老不死药?这些所谓的仙丹,不过是这些方士想法设法杜撰出来骗秦始皇的,这士兵试了药,运气好的话,可能不会死,运气不好,只怕活不了几个小时,谁知道这些药里的成份?” 胖子打断我的话,说道:“不,你错了,你再看下一幅浮雕就明白了。”说着,伸手往旁边另一幅浮雕一指,只见那幅浮雕上,还是那名试药的普通士兵,只不过换了一幅神态,身上也插满了笔直的箭羽,甚至胸前还插着一枝长矛,然而他却双手握着兵器,与周围近二十名士兵战斗,而周围的地上,已有数名士兵的尸体了,看情形,应该是被那试药这士兵所杀。胖子这时说道:“看来,这不老不死药吃了以后,真的不会老,也不会死,只不过,试药之人会变得和两广总督百龄一样,成为怪物。真没想到哇。” 我奇道:“难道,这世上真的有不老不死药?可为什么秦始皇自己不吃呢?” 胖子叹道:“若是让你像怪物一样不老不死,你吃不吃?” 我苦笑道:“那我宁愿选择死。”顿了顿,我又问道:“既然这种药有这样的奇效,就算秦始皇自己不吃,只怕他也会给他的士兵吃吃,否则大秦铁骑又何以能够开拓如此大的疆土?” 胖子点头道:“不错,以秦始皇的雄心壮志,他是不会满足于一统六国的。徐福几次东渡出海,寻找传说中的仙岛和不老不死灵药,屡次都失败而归,却只寻得这种令人变成怪物的药,照理说,他便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可是他却偏偏能够活下来,看来,秦始皇数次让他东渡不仅仅是求仙药这么简单,还有其他政治目的。寻药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因为当时有个名家叫邹衍,他的大九州观点在当时十分流行,认为在海外还有很大的疆土。邹衍的大九州学说引导和鼓舞沿海的航海家、探险家积极地开发海外。而秦始皇所向往的正是:凡是日月所照的地方,都是他的疆土;凡是人的足迹所到达的,都是他的臣民。于是,为了扩大自己的版图,就打着求仙药的幌子,派徐福出海,实际上,却是为了实现自己疆土四至的理想。《吕氏春秋-为欲篇》也指出了当时秦国统治者的理想:‘北至大夏,南至北户,西至三危,东至扶木,不敢乱矣。’东至扶木就是东至扶桑,即后来所说的日本。这应该就是秦始皇对国家版图的宏伟目标。因此,秦始皇东巡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东至扶桑的理想,而徐福探海东渡正是实现秦始皇理想宏愿的具体行动。” “怪不得徐福数次东渡寻访仙药不成,都没有被秦始皇杀头,原来这里面还另有原因。” 胖子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下一幅浮雕,将会刻画着秦始皇东征的事迹。”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便向下一幅浮雕望去,果然,这一幅浮雕所刻画的地点仍是在海边,大海之上,几百艘战船早已待命就绪,战船之上的士兵,每个人都面无表情,目光呆滞,看样子应该都是服了所谓“不老不死药”的原因了。胖子这时说道:“只可惜,秦始皇雄才伟略,却不知道攘外必先安内的道理,在他统治时期,不断地对外用兵,而国内各地起义军也纷纷揭竿而起,大秦王朝早已是外强中干,最终,秦始皇也没有能够实现‘北至大夏,南至北户,西至三危,东至扶木’的理想。他没有能够等到东征军队回来,便死在了东巡的路上,实在可惜。” 我摇了摇头,道:“没道理啊,就算秦始皇死了,可是秦二世的时候,也没有听说徐福和秦始皇的军队回来啊,甚至到了汉朝,都没有听说过秦始皇东征军队的消息,难道真如史书上所说,徐福带着人马来到了扶桑,自立为王,成了当今日本人的祖先?” 胖子道:“这一切都是我的猜测,如果徐福献给秦始皇的药,是一种能够使人变成不老不死的怪物的药,他的东征部队,应该是所向披靡的军队,不可能不会回来。不过徐福也确实到过今天的日本,现今日本还保存有很多有关徐福的遗迹,如徐福登陆地、徐福祠、徐福冢、徐福井等。其佐贺市、新宫市等地都被传为是徐福当年登陆日本的地方。在日本古代史上,绵延了6000多年的绳纹文化,在公元前三世纪前后突然中断了,日本列岛的文明进程,从石器时代一下跃入了金石并用时代,这一作用,来自于列岛以外的移民,是外来的大规模集体移民带来了新的文化。而司马迁的《史记》记载徐福出海求仙事又正发生在这一时期,这些都充分说明徐福到过日本,并且很有可能自立为王,然而在日本却没有听说过这种不老不死药的故事,徐福所带去的军队,都是不老不死的怪物,可为什么历史上却没有记载呢?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还有一个可能。” “什么可能?” “徐福自立为王之后,不想再和秦王朝有所来往,也不想向秦始皇称臣,也想开辟一个万世基业,于是又带着部队继续东进,并且也来到了美洲。” 我伸手摸了摸胖子的额头:“我说胖子,你没发烧吧?到了美洲?亏你想得出来。” 胖子用手挡开我的手,继续说道:“这是其中一个说法,这种说法认为,徐福东渡是先到了日本,后来又到了美洲,并在美洲自立为王不归。檀香山遗留下带有中国篆书刻字的方形岩石,旧金山附近有刻存中国篆文的古箭等文物出土。这些古代文物是当时徐福这批秦人经过时所遗留的。而墨西哥湾地区有批居住山区的黄种人,据称是秦采药人的后代,这种说法或许有些道理,不过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徐福这支不死军队为什么会突然间销声匿迹,有了一个全新的解释了推论了。” “这一次又是什么推论?” 胖子得意地笑道:“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了,虽然思绪仍有些混乱,不过我相信我说出来,你一定也会这么认为的,在墨西哥海湾地区有居住山区的黄种人,估且认为这些人是徐福的后代的话,也就证实了徐福曾经到过美洲。” “是啊,那又怎样?” 胖子笑道:“那我问你,穿过墨西哥湾,是哪里?” “加勒比海。” “然后呢?” “百慕大三角……百慕大?胖子,你的意思是,徐福所率领的这支不死军队,曾经到过百慕大三角?这……这太……太……” “太不可思议了,是不是?” “是啊,这怎么可能?” 胖子道:“没什么不可能的,百慕大发生海难空难实是常事,就跟吃饭一样,你想想看,徐福的不死军队根本就是战无不胜的军队,根本没理由不回到中原,就算徐福自立为王,不想回来,可是这支不死军队可是不老不死的,可是他们就像是一夜之间消失了一样,能够做到这一切的只有百慕大神秘力量,人始终是人,就算他有通天彻地的本领,始终不能够和大自然抗衡,整支军队,被百慕大永远的埋葬了。” “可是,就算你的推论是真的,那和张保仔、两广总督百龄有什么联系?难道说……” “唯一的联系便是不老不死药。我们可以这样假设,张保仔是海盗,在海上他最大,或许机缘巧合之下,他发现了不老不死药的秘密,而正巧,清王朝这时派两广总督百龄对张保仔一众进行清剿,于是张保仔便投降了清王朝,也将这不老不死药的秘密告诉了百龄,你想想看,这个世界上,又有哪一个人不想长命百岁呢?于是乎,这百龄百到了张保仔的船上,并且服下了这不老不死药,而之前张保仔怕这不老不死药的秘密泄露出去,于是让人将这幅浮雕用红毯遮掩起来。这也就是为什么百龄和张保仔是死对头,却在张保仔船上的原因了,至于这些无人的海盗幽灵船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海上,这些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听到这里,我长长吁了一口气,虽然这一切都无凭无据,都是胖子的猜测,不过一件事情一件事情联系起来,或许真有这么一点儿道理,不过张保仔肯将不老不死药拿给百龄,让他试药的话,这不老不死药一定还有,不可能只有一颗,如果百龄服下了不老不死药,其他人也一定服过,这么看来,这船上可不止一只老怪物,我正想将我心中的疑问说出来的时候,手电筒在这时突然“啪”的一声,熄灭了,而在走道尽头,我听到一声怪异的“嘎吱”声,就好像一块木门,被人推开了一样…… 第130章 船舱惊魂(上) 我和胖子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了一跳,胖子往我这靠了靠,我们都凝神仔细听着周围的动静。 走道里这时一片寂静,我只觉得一颗怦怦乱跳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连呼吸都几乎停止了。我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心里都是汗,抓紧了手电筒。妈的,按说这手电筒应该还能坚持不少时间才对,怎么这个时候说灭就灭了。刚才我似乎听到开门的声音,要是再进来个跟百龄一样的老怪物就糟了,这里黑咕隆咚的,也不知道那些不死怪物的眼神怎么样,要是被他偷袭,我们连还手的能力都没有。 对面响完那“嘎吱”一声之后,就悄无声息了。难道那不死怪物也看不见,还是他正在等待时机。我正暗自担心,胖子却悄悄拉住了我的手。被一个男人湿漉漉的手拉住的滋味可够恶心的,这胖子不是吓傻了吧,我刚想甩开他的手骂几句,胖子却在我手心里画了起来,似乎在写字,我楞了一下,赶忙仔细感觉他在写什么,等他写完两遍,我心里已经明白了,原来他在写火机。我突然想起前一阵才刚买了一个限量版的zippo防风打火机,当时还跟胖子炫耀来着,估计这小子是印象深刻,现在提出倒是正好解了燃眉之急。 我轻轻掏出火机拿在手里,却不敢一下点着。要是强光手电一下子打开照过去,如果对方猝不及防被照个正着的话,就会产生短暂的失明现象。虽然不知道这招对怪物有没有用,可总比火机要强些。这火机的光线太微弱,要是弄不好倒是暴露了自己,成了被攻击的好靶子。 我这里还在犹豫要不要点燃火机的时候,对面却忽然有了动静,又是”嘎吱”一声,“碰……”门似乎又关上了。我一咬牙,老这么待着也不是回事,干脆看看再说,好歹我和胖子有两个人呢。 我一下子打着了火机,尽量伸长胳膊向走廊那头照过去。对面空空的,一个人影也没有。我这时才敢深深的呼出一口气来,转头把火机递给胖子:“你先拿着,我看看手电筒到底怎么了。” 胖子接过火机擦了擦汗,一边用眼角瞟着那边走道的尽头,一边说:“你那电筒不是假冒伪劣商品吧,这么这么一会儿就没电了?” “我怎么知道,这还不是从他们船上拿的。”我把电池掏了出来,把手电甩了甩之后又装了回去。再一按,电筒又亮了。 我和胖子对看了一眼,都有点心里发毛。“妈的,估计有点接触不良。接着走吧,咱们两个大男人,怕毛……”胖子这时候倒是很英雄,一马当先的向前头走了过去。 我心里偷笑,跟在他后面说:“我说胖子,看不出来啊,你还真有点英雄气概,要不等会儿探路的事都交给你了。反正这水上大阵我也不懂,到底要走哪个门就靠你了。” 胖子开始得意:“那是,要说动手动脚的活儿我比不上你这警察,要是说这阵法阴阳风水的,哈哈,你可以就比我差远啦。怎么说咱也是……”这时我们拐过了走道的拐角,胖子边说边拉开了对面的门,然后他的话就噶然而止,整个人站在那里像个木桩似的动也不动。 我觉得不妙,赶忙走到他身后向门里看去,只看见里面是个小船舱,有几箱货物堆在墙角,已经破烂不堪了,地下依旧散落着一些零零碎碎的骨头,但是在船舱靠近中心的位置,却明显的趴着个人。 胖子开门后,手电筒的光正好照在那人身前,怪不得吓的胖子吹牛都顾不上了。我仔细看看了,那人趴在地上脸看不见,可他的衣服却有点眼熟,明显的是现代的装扮。我从胖子手里抓过手电,慢慢走到那人身边,轻轻用脚踢了踢他,软的,不是那怪物。我蹲下把那人翻了过来,“秦晓禹……这家伙不是在船上么,这么跑到这来了。”我回头对胖子说:“没事,是船上的人,估计也迷路了。” 我大略检查了一下,秦晓禹身上没什么打伤,就是额头碰破了点皮。胖子扶着他坐了起来,轻轻拍着他的脸:“唉,秦晓禹,醒醒,快醒醒……” 秦晓禹的嘴唇轻轻动了动,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恢复意识之后却是拼命挥舞着双手,大喊:“鬼啊,鬼啊,别抓我~~” 胖子抓住了他的手,“啪啪”两声,顺手给了他两记耳光:“喊什么,清醒点,是我们,我和陆轩都在你们船上的,你仔细看看。” 秦晓禹被打了两巴掌又听了胖子的话,终于安静下来,他眯着眼仔细看了看我和胖子:“是你们啊,吓死我了,我以为我被他抓住了呢。” 我皱了皱眉头:“他?他是谁?为什么要抓你?你一个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是僵尸,这不是幽灵船,这是僵尸船!里面好多尸体,还有个老僵尸,赵航,赵航被他……被他杀死了,我们快跑啊,快点回船上去。离开这里……”秦晓禹听到我问他,又开始激动起来,挣扎着要站起来。 我连忙按住他:“没事了,这里很安全。你放心,有我和胖子在,没事的。你先冷静点,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秦晓禹大大的喘了几口气,然后结结巴巴的说:“我和赵航,他是我们船上的一个水手,船长要我们搬东西下来。我们把东西放进了一个船舱里,然后赵航发现角落里有个小门,就叫我一起打开看看,说里面说不定还有宝藏什么的。我拗不过他,就和他一起进去了,结果里面什么都没有。我们本打算出去回船上,结果开了门,却发现不是我们进来的地方了。我们进来的船舱变成了一条走廊,我们沿着走廊到了另一个仓里,发现里面……都是死人骨头。我拉着赵航正说要原路回去,突然从一个角落扑出来了一个僵尸,从后面一把抓住了赵航,咬在了他脖子上。他叫的好惨,还伸手想拉我。我吓得转身拼命的跑,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好像这船没个头似的,我只是一直跑,一直跑,也不知道跑到了哪里,最后觉得脚下一滑,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和胖子面面相觑,看来那不死怪物这船里果然不止一只。 好不容易等秦晓禹恢复了过来,胖子问:“喂,我说,你从哪个门进来的,你还记得吗?” 秦晓禹摇摇头:“我跑了那么久,哪里还分得清路。” 我走到秦晓禹刚才趴的地方看了看,然后指着右边的一个小门说:“他是从那边过来的。” 秦晓禹有点迷惑的往那边看了看,叹了口气:“不知道,我真没印象了。” 胖子则一脸好奇:“你怎么知道的?” 我哈哈大笑起来:“胖子啊胖子,你还老说自己有学问,这点常识都不懂。给你两点提示,一,地上很多灰尘,二,秦晓禹不会飞,这你总该明白了吧。” 胖子冲我翻了个白眼:“脚印就脚印吧,你还学会卖关子了。” 我耸耸肩:“好吧,那请问博学的胖子同志,现在咱们往哪里走啊。这里好像有3个门呢,一个是咱们进来的,一个是秦晓禹进来的,还有一个未知的。咱们走哪一个才对?” 胖子摇摇头,又冲我翻了个白眼:“我刚刚说的话你都忘光了吗,这里是个水上大阵,这些船每一艘都连在了一起,连接处都有一道门通向别的船只,而且这些门会随着时间的不同改变连接的地点。所以即便是我们走过的门,也不一定就安全。” 听了这话我心里担忧却不能表现出来,怕那个秦晓禹又受刺激跑来添乱,只装作一脸鄙视的说:“切,你不知道就不知道吧,说的那么玄乎干嘛。” 没想到秦晓禹听了胖子的话,却一拍大腿叫道:“难怪了,我当时虽然害怕,却还没全糊涂,我就奇怪了,怎么这路总也跑不到个尽头,我还想着难道僵尸也会鬼打墙了……” 我和胖子听到这话都乐了,没想到着小白脸还有点幽默感呢。胖子仔打量了一下周围,指着秦晓禹进来的门说:“现在咱们知道的情况太少,我还没办法弄清楚这个阵的运转。我看现在咱们也只好碰碰运气了,咱们就去秦晓禹来的那条路看看吧。” 我和秦晓禹都不懂什么阵法,既然胖子这么说了,我们自然也都没有意见。我们三个人聚到了那扇小门前面,胖子深呼了一口气,拉开了门,虽然做好了会有什么情况发生的心理准备,可接下来的情景还是让我们再次陷入了震惊当中。 门里是间不大的卧室,桌椅床柜俱全。最诡异的是中间桌上的那盏油灯,居然还幽幽的燃着,随着我们开门带起的风,飘飘忽忽的将一切影在氲黄色的灯光里。 第131章 船舱惊魂(中) “啊----”在我和胖子发呆之际,秦晓禹忽然间一声尖叫,指着那盏冒着黄色火苗的油灯说道:“鬼火……鬼火……” 我二话不说,“啪”的一声,一记“七伤拳”狠狠地砸在了秦晓禹背上:“鬼叫什么,你看清楚了,鬼火可是蓝绿色的,泛着冷光,这可是油灯。”说着,我不屑地撇撇嘴,又道:“就你这小胆,真想不通,居然还敢当水手。胖子,你说是不?” 胖子没有吭声,秦晓禹也知道刚才是自己大惊小怪了,不服气地辩解道:“我可不是水手,我是大副。” “管你大副小副,就你这熊样儿,当初要真是在契丹墓里,只怕你要吓得尿裤子了,比王娇还胆小。” 秦晓禹自然不知道王娇是谁,他没有问,我也没有多说,只叫道:“胖子,你干嘛盯着那油灯?”一连两声,胖子既没有回头,也没有回答,双眼像是着魔一样盯着那灯,我意识到有些不大对劲,又叫了一声“胖子”,只见胖子满头大汗,如黄豆一样,一颗一颗从他的肥脸上滚落下来,一双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握成了拳头,手臂在簌簌发抖,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令胖子成那样儿,不过我知道,绝对不能让胖子再盯着那油灯了,当下跨出一步,抢在胖子面前,遮住了那盏油灯,然后面对着胖子,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想要吸引他的注意力,却不想胖子不知道是着了魔还是怎么的,用力一推,冲我不耐劳烦地吼了一声:“滚开----” 我顿时惊呆了,一向很低调,很稳重的胖子会突然表现得很暴躁,一定有原因,本来我想对胖子这种态度发火,可是我还是强忍了下来,心平气和地道:“胖子,你究竟在干什么?” 胖子脸色铁青,伸手指着那盏油灯,颤声道:“你看----” 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胖子既然叫我看,我还是忍不住向那油灯瞟了一眼,这油灯和平日里在古装电视剧上看到的油灯没有什么两样啊,青铜制品,里面盛满了油,虽然我对于在清朝时期的船上的油灯还在燃烧有一点奇怪,但这种事情在报纸上看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毕竟是“幽灵船”嘛。 “没什么两样啊,不就是一盏再普通不过的油灯了。”话音刚落,秦晓禹用手肘轻轻地碰了碰我,我转头看了一眼秦晓禹,刚想问他什么事情,只见秦晓禹脸色大变,同样也指着油灯,低声道:“你看,这油灯没有灯芯。” 我浑身一震,难怪刚才在看油灯的时候,隐隐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原来这油灯没有灯芯。油灯的原理和蜡烛是一样的,蜡烛没有芯,是不可能点燃的,油灯也是同样的道理,本来这种细节我是不会忽略的,只不过因为这油灯亮着,有黄色的火苗跳动,我自然而然不会去想这油灯有没有灯芯,直到秦晓禹提醒了我,我这才注意到,这油灯果然没有灯芯。 人无心会死,灯无芯会灭,这是三岁小孩都懂得道理,然而这无芯的油灯,居然会亮,我倒是第一次见到,我仔仔细细一看,那油灯的火苗是直接在灯油表面跳动,果然没有灯芯,我大为奇怪地问道:“胖子,我可搞不懂了,若说咱们所遇到的怪事,是现今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虽说很奇怪,但并不违背自然科学道理,而这灯无芯,居然……”我还未说完,突然间一阵“嘎----嘎----”的声音不知道从哪里传了过来,像是木头和木头之间摩擦碰撞的声音,我当即硬生生地把没说完的话咽了下去,侧耳倾听声音发出来的方位,而这时,油灯的火苗晃了几晃,似乎被一阵轻风拂过一样(事实上根本就没有风),胖子急忙双手合围,挡在油灯旁边,回头冲我和秦晓禹叫道:“快,快围过来,别让这灯灭。” 我有些不以为然,不就是一盏灯嘛,我手中有打火机,熄了还可以再点,想到这里,我心头又是一凉,反应过来这盏油灯没有灯芯,根本就无从去点火,于是急忙围了过去,然而,就在我走到油灯旁的时候,可能是因为我动作太大,“呼----”的一下,油灯竟然灭了,这下子可闯了大祸了,从胖子的刚才说话时的语气,保持这油灯亮着似乎很必要,然而现在却灭了,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管这油灯有没有灯芯,掏出打火机想要去点的时候,“哗啦----”一声,我脚底一空,身体便以重力加速度往下坠落,当然,在坠落的时候,还伴随着胖子低骂声和秦晓禹的尖叫声。 “呯----”的一声闷响,后背心处先着了地,一阵剧痛传来,我眼前一黑,几欲晕死过去,我艰难地爬了起来,叫道:“胖子----秦晓禹----”,胖子有气无力地哼了一声:“……我还没死哪……”,声音在我的左侧,而秦晓禹却没有应我,我又叫了一声“秦晓禹”,同时将打火机点燃,火光一晃,随即熄灭了,然而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我很模糊地看清楚了周围的一切,顿时,我嘴巴大张,双手哆嗦,再没有勇气再去将打火机点燃了…… 第132章 船舱惊魂(下) 打火机火光一闪后,胖子见我不再点燃打火机,奇怪地道:“妈的,快点亮看一看,这里哪儿?咱们不是在底舱吗?怎么还会往下掉?让你别把火弄熄,你就是不听……”胖子还想唠唠叨叨地说下去,我沉声打断了胖子的话:“胖子,那灯要是熄了,会怎么样?” 半晌胖子没有说完,可能是犹豫了一会儿,这才沉吟道:“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以前看到过一本没有名字的古书,其实算起来也不是书,而是竹简,在秦始皇兵马俑三号坑中同时出土的,那竹简只是残卷,里面记载着一种用古老的方法制作的油灯,这种油灯是没有灯芯的,现在称之为无心古灯,而在古代……叫镇魂灯。这种灯制造技术早已失传,怎么张保仔的船上,会有这种灯呢?真是奇怪。如果灯亮着,什么事情也没有,如果灯灭了……” 我颤声道:“会怎么样?” “我……我也不知道……喂,陆轩,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 我后背心一凉,刚才电光火石的瞬间,我看到了这是一个四方型的舱,由于时间很短,我并没有在意这舱有多大,从我所站的位置到尽头的话,我估计约有一百八十米左右,而这一百八十米的距离里,约摸每隔半米,就站着一个人,不,或许不是人,我看到的都是身穿铠甲的士兵,每一个士兵栩栩如生,就好像活的一样,我除了能够联想到那个满清不死怪物外,就只有兵马俑了,而且从这些全副武装,手持长矛的士兵的装束上来看,应该是秦朝的装束,因为我曾经到过秦始皇兵马俑参观过,而秦晓禹正搭在其中一名士兵的肩上,可能是昏过去了,所以我在喊他的时候,他并没有吱声。 由于只是一瞬间所看到的,我并不敢确定舱里站的到底是人,僵尸还是兵马俑,所以我一直不敢再次点亮打火机,如果是那些不死的僵尸的话,光源很有可能将它们吸引过来。我刚想将我看到的这些对胖子说出来,然而这时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摸到了我的脚背上,我敢发誓,这绝对不是幻觉,因为那东西还在动,先是脚背,然后顺着踝骨往上慢慢滑移,而且这东西绝对没有在裤子外面,而是里面,和我的皮肤零距离接触,我感觉到那东西滑滑的,腻腻的,有点冰凉,像是一个人的手,我顿时如一道闪电击中一样,全身一麻,呆立着,一动也不敢动,胖子在我左侧,秦晓禹搭架在一个士兵的肩上昏了过去,生死不明,那这个触碰我的东西,除了这些不知是“怪物”还是“兵马俑”外,还会有什么?可是,如果说是这些“怪物”或“兵马俑”的话,那怎么感觉不到粗糙呢? 我屏住呼吸,一动也不动,摸着我小腿的东西慢慢往上移,由于我穿的裤子并不是很紧,如果不挽起裤腿的话,摸到膝盖出是不成问题的。果然,那东西移到膝盖处便停往了,若要往上移,非挽起裤腿不可,我手中没有武器,但我已握紧了拳头,准备往那方向一拳砸去的时候,忽然间胖子叫了一声:“我说小陆,难怪你对王娇没感觉,原来你好这一口----喜欢男人……喂,别摸我的手。” 我忍不住骂道:“你胡说什么?我也被什么东西摸着腿!”话音刚落,摸着我小腿的东西忽然间一缩,从我的裤腿里又缩了回去,我心中暗喜,还没来得及反正,那东西“啪”的一声,摸到了我的大腿上,然手用力一捏,我大腿吃痛,忍不住“哦”的一声叫出声来,不过,虽然大腿处被捏的部分很痛,但我很明显感到这不是是什么东西,而是一只手,一个女人的手。 “许思涵!”我脑海里浮现出这三个字,当下顾不了许多,掏出打火机点亮,看到一张坏笑的脸,正在我脚边得意地盯着我,而她的右手,正搭在我的大腿上,果然是许思涵,这妮子报复心理特重,在上船之际,我为了托住她,不小心按在了她的丰臀上,而这一次,她却用力拧了我大腿一下,我想若不是因为她不好意思,估计拧的部位就不会是大腿,而我的命根了。 我怒道:“你干什么?”话刚出口,我这才意识到,许思涵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而且她的身子是几乎地趴在地面,左手用力撑着,一张芙蓉面上,都沾满了鲜血,在火苗的映衬下,显得无限妖艳。 我强忍住心头的怒火,急忙把她拉起来,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许思涵笑了笑,正要开口,只听胖子在那边又叫了一声:“张途乐,你个垃圾,原来你喜欢男人?” 张途乐站起身来,低声骂道:“妈的,我还以为是……”说着,转头向许思涵看了看,然后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做出一个呕吐状:“恶心。” 许思涵一张樱桃小口凑到我耳旁,低声道:“这些以后再说,咱们先离开这里。” 我皱眉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许思涵神色间闪过一丝慌乱,有些担心地看了看不远处的那些兵俑,低声道:“嘘,轻点儿,别惊动了他们。” “他们”两个字一入耳,我蓦地一震,意识到许思涵话里有话,难道,这些看似兵俑的东西,竟然是有生命的吗? 我突然间想起了一部电影,张艺谋主演的,片名好像叫什么《古今大战秦俑情》,说的是秦始皇的兵俑,是用活人制成的,那些士兵还在活着的时候,便用一种类似于水泥一样的物质涂在身上,就形成了今天的秦俑,难道这些都是真的?可是,如果是真是那样的话,这些兵俑是不可能整整齐齐站在这里的,人临死的时候都会挣扎,就算身体无法动弹,面部的表情也是痛苦不堪的,除非在制俑的时候,给这些士兵吃麻药,可那个时候哪里有麻药?我们大家都知道,麻沸散最早出现是三国时期。如果这些秦俑不是活人,那许思涵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就在我刚想出声问胖子究竟秦俑是陶制的,还是像电影上那样用活人制成的时候,秦晓禹的身体可能是因为不平衡的关系,从那秦俑身上掉落下来,发出一声闷响,响声虽然不大,但我借着打火机微弱的光亮清楚地看见,秦晓禹并不是昏迷,而是已经死了,他的胸口被利器洞穿,鲜血泊泊地涌出,而事先他在秦俑肩上的时候,并没有流血,也就是说,秦晓禹是刚死不久的。我下意识地看了那秦俑一眼,觉得也没什么异常,姿势似乎还保持着原有的样子,不过想归这么想,我心里仍是虚的,毕竟先前并没有多加留意。 突然,我看见那秦俑的双眼似乎眨了一下,这下子吃惊不小,我以为是自己眼花,伸手用力揉了揉,定神一看,我的神哪,那秦俑真的在眨眼睛,同时,手指上感到一阵灼热,手一擅,我那只限量版的zippo掉落在地上,船舱又漆黑一片。 第133章 活俑 我的限量版zippo掉落在地上的时候,我肚里不禁在暗暗叫苦,这个世界怎么这么倒霉的事情偏偏在同一时间发生呢?这样的巧合太也说不过去了吧,我的手电筒坏了,幸好有个打火机,现在打火机也因为长时间点着,温度实在太高,烫了我的手指一下,掉落在地上熄灭了,就算不熄灭,我估计气体也应该用完了,而偏偏在打火机掉落之前,我看到了那秦俑的眼睛眨了一下。假设我有打火机在手,还不至于这么害怕,至少我还有机会寻找到别的出口,可现在,一切都完了,这么多不幸的事情凑在一起,还不算倒霉吗?打个比方,假如某一天你下班回家,回家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可偏偏路上塞车,道路好不容易疏通了,又遇上地震、周边房屋煤气爆炸……外星人袭击地球……咳……扯远了,反正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却遇上了这么多不幸的巧合,这简值是人生中最可怕的事情。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左手和许思涵的右手相握,我手心里全是汗水,而许思涵那滑腻的小手在我手心里几乎拿捏不住,不过从她的小手上我感受到许思涵很镇静。或许这就是国际刑警的素质吧。我心里对自己这么说,也不由地暗暗佩服起她来。 突然,许思涵的小口凑在我耳边轻声道:“跟我来。”说着,我左手一紧,被许思涵拖着,往左边走了几步,然后又往后,反正我双眼一片漆黑,看不到任何东西,心里早已乱成一团,没有主见了,也就由着许思涵这么拖着,就这样忽而向左,忽而向后,忽而向右,来来去去几次以后,许思涵停下了脚步,低声在我耳旁说道:“蹲在这里别动。”言下之意很明显,她并不想蹲在这里,我用力扯住她的胳膊,沉声道:“你要去干什么?” 许思涵低声道:“我去拉胖子过来。”说着,不等我再次开口询问,轻轻一挣,将手从我手心里抽出,然后便离开了我所在的地方。我心里闪过一丝狐疑,许思涵为什么在双目不能视物的情况下,能够在黑暗中来去自如呢?思来想去,我觉得只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许思涵佩带有先进的夜视隐形眼镜,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许思涵对这一块地方实在太熟悉了,熟悉到就算闭着双眼,也能够分辨方向,如果是后者,那许思涵为什么会对这一块地方很熟悉呢?我和胖子也是因为偶然才掉进这里的,除非许思涵以前就来过这里,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后果实在太可怕了,许思涵一定有很多秘密是我不曾知道的。 她既然去救胖子,那我也不能闲在这里,我小心翼翼地伸手往所在的地面上一摸,这不摸还不要紧,一摸之下,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地面不是我所想的船舱,如果是船舱的话,地面应该是木头的,就算不是木头,那也应该是金属的,可是从手指尖传来的质感告诉我,地面是平整的石块,而且非常像大理石,于是我又向旁边摸去,果然,往旁边摸了约三十公分的距离的时候,我摸到了一小条细细的缝,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条小缝是相邻两块大理石相接的地方,我顿时纳闷了,我和胖子明明是从船舱里掉下来的,为什么这里却好似一间石室一样?如果说这间石室是船的一部分,那简值是可笑之极,那如果说这石室不是船的一部分,那这石室又是在哪里呢?我是上了张保仔的船才一直往下掉落,才来到这里的,从张保仔的船只大小来看,这些船不可能有这么多船舱,而且还是一直往下。船下自然是海水,可我们却一直没有见到水,那么海水以下呢?那当然是海底,只有在海底,才有可能建造这样的石室。想到这里,我心里一颤,难道说,我们是在海底不成?这个念头只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便马上打住,不敢往下去想。 这时,耳旁传来一阵粗重的喘息声,由远而近,我下意识地问道:“胖子?”话音刚落时,喘息声已经在我身旁了,只听许思涵低声吩咐胖子道:“在这里别乱动,也别大声说话,否则会很危险的。”说着,人又离开了这里。 胖子大口喘气,显然是累的,上气不接下气,低声道:“妈的,这一屋子都是秦俑,这些秦俑还会动,差点要了老子小命,幸好只伤了我大腿外侧。” 我心念一动,伸手往胖子大腿上摸去,果然,触手之处,湿黏黏的,放在鼻子前一闻,果然是血,于是问道:“胖子,你怎么受伤啦?” 胖子道:“……那些俑……咳……我大腿不知道被什么刺了进去,若不是许思涵……只怕我已经……”顿了顿,又道:“真难以想像,在船舱里居然有如此规模宏大的秦俑,而且是活的,看来,以前对秦始皇兵马俑的理解是错的。” 我淡淡地道:“我怀疑这里并不是船舱这么简单,而这些秦俑也并非是所谓意义上的俑。所谓的俑,乃是陶制的,石雕的,是用来代替活人给古代帝王殉葬用的物品,我们都称之为俑,而这些并不是。” “如果说不是俑,而又是从秦皇朝活到现在的话,那就证明了一个事实,秦始皇的长老不老药真的找着了。”说到这里,胖子又不由地摇了摇头,道:“可是那个百龄,虽然活着,但是变成了怪物一样,而这些俑并不是怪物啊,而且他们并不像那百龄老怪物一样,发疯似的攻击我们,他们就像是长眠,对,就是睡觉,直到我们把他们吵醒。” 我听罢恍然大悟,虽然胖子所说的话也是推测,但一开始我就隐隐之中觉得有些不大对劲,现在想来,就是因为许思涵的那句话,当时她“嘘”了一声,说“轻点,别惊动它们”时,我只想到“它们”是活的,并没有想到“它们”是在长眠。我正胡思乱想的时候,一声轻轻地喘息声由远及近,我知道是许思涵回来了。 果然,当喘息声来到我们身旁的时候,许思涵的声音响了起来:“你们都没事儿吧?”不等我们回答,许思涵长叹了一声,道:“我本来想去救张途乐的,只可惜……没得救了。” 其实刚才许思涵离开,我就已经猜到她是去救张途乐了,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在什么动静也没有听到的情况下,张途乐居然已经死了,于是我脱口而道:“他死了?” 许思涵“嗯”了一声,又道:“咱们快离开这里,不然迟早也是死路一条。”说着,一只软绵绵的手抓在了我的手腕上,“跟我来。” “等等----”我用力挣脱了许思涵抓我的手,说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许思涵微微一怔,道:“我是许思涵啊----” “不,我不是指这个。”我冷笑一声,“我是说,你怎么知道这些秦俑是活的,还有,在黑暗中,我们大家目不视物,而你就好像对这块地方很熟一样,往哪里走,往哪里拐,都了如指掌?” 许思涵急道:“陆轩,你……你不相信我?” 我冷冷地道:“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你让我怎么相信你?” “好吧!”许思涵无奈地说道,“你不相信我,我也没有办法,可是这里真的很危险,那些人很快就会过来了。” “那些人?”我呆了一呆,随即明白,许思涵所指的“那些人”,就是这些活俑。 “胖子----”许思涵突然间喊了胖子一声。 “啊----”胖子回过神来,不由地“啊”了一声。 “你是考古学家,人文历史学家,我问你,秦国当时的军队有多少人?”许思涵问道。 “一百万左右。”胖子说道,“可是这和这里的秦俑有什么关系呢?” “秦国的人口大约有多少?” “据考证应该在五百万左右!” “一个五百万人口的国家,拥有一百万人的军队,这是什么概念?每五个人当中,就有一个人是士兵,这样大的比例,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做到,况且,当时秦国连年征战,还要修筑长城,这么庞大的军队,靠什么供养?” “这……”胖子语塞,“其实说实话,这数字是推测出来的,我本人其实也抱有怀疑态度,五百万人口的国家,根本没有能力养一百万的军队,这些数字可信度实在不高。” “是吗?”许思涵冷哼一声,“我再问你,长平之战,秦军投入多少兵力?” “史书上记载的是六十万。” “长平之战历时两年,秦军投入兵力六十万,而长平离秦国都城咸阳将近五百公里,两千多年前,六十万的一支秦**队,远离国土,连续作战达两年之久!这是一个令今天的军事专家们迷惑不解的地方,以当时的条件,单单是秦军的后勤供应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拿解放战争时期的淮海战役来说吧,整个淮海战役中,解放军也是投入了六十万的兵力,这个数量与长平之战中的秦军大致相当。但是,在六十万解放军身后,为他们提供后勤支持的整整有五百四十三万农民。平均每九个农民供应一个战士!两千多年前,秦国的人口总数也不过五百万而已,六十万秦军的后勤保障是怎样实现的呢?” 听到这里,我基本已经揣摩到许思涵想要说什么了,不过我没有吱声,继续听她和胖子说下去。 胖子道:“是啊,这在当时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许思涵“咯咯咯”轻笑几声,道:“这是事实,不是可不可能的问题。” 我接口道:“除非,秦国这一百万的军队能够自给自足,要不然就只有不吃不喝……”我话还没有说完,自己首先就被自己的话吓了一大跳,若说是不吃不喝,那极有可能是因为吃了秦始皇的长生不老药,可是长平之战时,秦始皇并没有即位,难道说,在秦始皇以前,秦昭襄王就已经有了不老不老药了吗? 果然,许思涵淡淡地道:“不错,秦国的军队,根本就不需要后勤补给。!” 第134章 又一个秦始皇陵(一) 当许思涵说秦国的军队根本就不需要后勤补给的时候,其实我早已从她刚才的话中猜到了,可是唯一让我想不通的是,既然在秦昭襄王时候,就有了不老不死药,那船舱走廊上的浮雕画中所记载的历史事件又说明了什么?这两者之间表面上来看是相互矛盾的,如果在秦昭襄王时就有了不老不死药,那秦昭襄王自己为什么不吃?秦始皇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让徐福去寻找不老不死药呢?如果说在秦始皇之前并没有不老不死药,那为什么秦国的军队根本不需要后勤补给呢?这两个问题我想来想去,还是参详不透其中的关键所在,于是我淡淡地问道:“许思涵,你到底是什么人?” 许思涵道:“其实我也知道瞒不过你,陆轩。不过我并没有骗你,我真的是国际刑警,这一点在出海之前你不是已经证实过了吗?” 我想了想,点点头,确实,之前王局已经打过电话给国际刑警总部了,不过,许思涵她一个国际刑警,学的是刑事犯罪,为什么会对历史了解得如此清楚,就连很多胖子还在推测的实质问题,她都能够准确无误的回答出来呢?我正在想以哪一种适合的方式向许思涵说出我内心的疑问的时候,许思涵这时说道:“总之整件事情说来话长,我保证会给你们一个合理的解释的,一定……”话还没说完,我便听到许思涵急忙伏下身的声音,两秒钟后,许思涵再次从地上爬了起来,惊慌地道:“不好,他们过来了,咱们快走。” “走?往哪里走?” “跟我来。”话音刚落,一只滑腻的小手再一次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臂,同时,我眼前一亮,原来,许思涵手中有一个便携式的手电筒,之前她一直没有打开,而现在要逃命,她不得不打开手电筒了。 手电筒一亮,我顿觉双眼一阵刺痛,毕竟在黑暗里时间太长了,双眼一下子适应不了这种强度的光,当下急忙闭上双眼,而许思涵戴着一副淡蓝色的墨镜,没多大影响,我只得任由她拖着我的手往前奔跑,过了一会儿,我尝试着慢慢睁开双眼,这才看清楚周围的一切,我嘴巴大张,只见我们三人身处的位置根本就不是什么船舱,而是青石块砌成的甬道之中,甬道高约两米五,左右距离约有四米,整条甬道似乎看不到尽头,九曲十八弯地通向前方,一米见方的青石块上,似乎有些奇型怪状的符号和图案,图案虽然寥寥数笔,但刻印颇深,很清楚地看得出这些图案也是一些叙事性的图案,有战马嘶鸣的战场,有血流成河的城池……不管是哪一幅图案,都有一个人在,那便是秦始皇,旁边还刻着一些小篆,不过我看不懂,从图案所要表达的意义上来看,这些图案都是在赞扬秦始皇的丰功伟大绩的。 我们的身后约摸有一百米左右,我看到了一群身穿铠甲的士兵,他们身持长矛和弓弩紧追不舍,由于甬道狭隘的关系,他们只能两人并排向我追赶,但后面有数不胜数的士兵,这些士兵面无表情,但绝对不像是契丹古墓里的那两只契丹武士的干尸,那些契丹武士虽然不死,也力大无穷,但十分笨拙,不像这些秦俑士兵十分灵活,而且这些士兵也不像我遇到的那个百龄老怪物,他们就像被黑白无常勾了魂儿似的,双目呆滞,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我们三个人。 我和许思涵都是刑警,一路跑下来倒也没觉得什么,可胖子他吃不消了,尤其是他那“吨位”级的体重,使他早已上气不接下气,额头上豆大的汗水流了下来,就像刚被瓢泼大雨淋过一样,他一手不停地抹着额头上的汗水,一手插在腰上,勉强跟在我们身后,加上他的腿受了伤,一跑动起来,肌肉拉伸,疼得他嘴里不停地发出“嘶----嘶----”声。 “妈的,要是有枪就好了,在这种狭小的甬道里,一夫当关,万夫莫敌……”胖子边跑边说道,说实在的,我挺佩服胖子的,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居然还有心思开玩笑,当下我脚下不停,头也不回地道:“行啊,你这么英勇,回头上秦始皇那老怪物看在眼里,说不定让你接替王翦当大将军呢。”我话还没说完,只见跑在前面的许思涵猛地停下了脚步,我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定神往前面一看,顿时也傻眼了,前面已经到了尽头了。 “我说许大美女,不是吧,你让我们跟你来,你却把我们带进这条死胡同?” 胖子一手插在腰间,不停地大口喘气,断断续续地道:“……不行了,再跑下去,我非牺牲不可,这样牺牲不值,还不如拼上一拼。” 我怒极反笑道:“是啊,你就像一座山一样堵着甬道,那些秦俑一时半会也过不来。” 胖子知道我在嘲讽他,不以为意,当下哈哈一笑,道:“看来咱们三人就要在这里归天了,不过我突然间悟出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将打破我往日的理念,其实咱们中华五千年,其文化底蕴如此深厚,单单从秦俑的‘俑’字,其实就应该知道了,所谓的‘俑’,左边是人,右边是甬,而‘甬’有三个意思,一个意思来源于小篆里的‘兯’(han,四声)字型,意思是草木花结蓓蕾的样子,很有可能是说人吃了某种像蓓蕾的植物后,变成了‘俑’;第二个意思就是指钟,钟应该是指时间,这些秦俑一开始是一动也不动的,直到过了一段时间后,这些秦俑才复活起来,第三个意思就更加明显了,‘俑’通‘桶’,是一种古量器名,可能是指将人装进某种容器里,从而形成了‘俑’,当然,这种容器实际上就是‘模子’,无论从哪一个意思来理解‘俑’字,都没有‘陶瓷’、‘陶器’‘石器’的含义在里面……” 我以为胖子被那些复活的秦俑追兵吓傻了,说出一声莫名其妙的话来,当场便想发怒,突然间我大脑灵光一闪,颤声问道:“胖子,你想说什么?” 胖子脸上颇为有些得意,但更多的是失望,只见他摇头晃脑地说道:“其实,整个中国的考古界都弄错了,陕西出土的‘兵马俑’,根本就不是秦始皇的殉葬品,而真正的殉葬品,便是这些复活的秦俑。” “那你的意思是……” “这里才是真正的秦始皇陵!”胖子一语惊人,我嘴巴大张,半晌回不过神来,而就在这个时候,后面一直紧紧追赶我们的秦俑,也停下了脚步,前面三排共六个秦俑,手里端着木制弩,齐刷刷地已经对准了我们,谁都知道,战国七雄之中,秦弩的威力是最大的,射程也是最远的,我、胖子、许思涵三个人,已经在这些秦弩的射程范围之内,加上这里只是小小的甬道,我们已经避无可避,我只得长叹一声,闭目待死! 第135章 又一个秦始皇陵(二) 就在我万念惧灰,闭目待死之时,许思涵蓦地一把将胖子拉了过来(胖子因为跑在最后,离活俑最近),不等我开口,只见许思涵十分轻巧地往旁边一跃然,伸手往墙角处伸了过去,这时,我才清楚地看到,在那墙角处,有一个不是很起眼的机括,机括被许思涵轻轻一拉,顿时整个甬道像来了个七级地震一样,摇晃得几乎根本站不住脚,而且不时有些小碎石因为震动的关系,从头顶上落了下来。 我还没来得及反正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的时候,只听“轰----”的一声,一堵巨大的石门从天而降,砸在了地上,空气中弥漫的灰尘,几乎使人睁不开双眼,我急忙用手袖掩住口鼻,待得空气中的尘埃渐渐沉下,我才看到,许思涵居然站在胖子的前面,至于她什么时候站到胖子前面的时候,我不知道,因为当时因为空气中大量尘埃的关系,能见度很差,况且当时我也闭上了双眼。我环视了一下四周,四周都是青石块砌成的墙,根本没有其他出路,而那块巨大的石门很明显是因为许思涵动了机括的关系才落下的,想到这里我心里一头无名火蓦地窜了上来,我再也不顾许思涵只是一个女人,用力搡了她一把,怒道:“你到底想干什么?咱们现在困在这里了,一辈子都出不去了……”一想到一辈子出不去,而且用不了三四天,我们三个人就会被饿死在这里,当了这么多年的刑警,因公殉职到也罢了,而现在……估计王局会让人将我的档案封存,然后在上面盖个章,再用笔写到:“陆轩警官神秘失踪,下落不明”之类的字。 谁知道在我一搡之下,许思涵踉踉跄跄几步,一下子摔倒在地,全身蜷缩着,伏在满是灰埃的地上,身子还有些簌簌发抖,胖子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急忙去扶许思涵,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轻轻一推,居然将许思涵推倒,这点倒让我大出意外,我急忙跑过去,只见许思涵双手捂着小腹,而她捂住的地方,多了一枝箭。 没错,一支有着白色箭翎、箭身笔直的弩箭,箭头以纯钢打造,大部分已经没入怀中那名女子体内,而箭身似乎还在颤动着,我惊呆了,刚才因为突如其来的变故,使我忘记了我们三个人已经被秦朝的活俑围了个水泄不通,而这些活俑手中,都有令当时六**队都闻之色变的强大弓弩----秦弩,而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这些活俑是不可能不射出弩箭的,而许思涵已经料到了这一点,她奋不顾身地挡在了胖子面前,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一枝致命的弩箭,救了胖子一命,可能因为我本人“人品好”的关系,居然没事儿。 其实,看到许思涵中了箭,我一下子就慌了神,我们三人没有一个人懂医治,唉,要是王娇在就好了。不及多想,我急忙将许思涵揽在怀里,使她仰面向上,只见中箭之处,鲜血泊泊流出,已经染红了半边衣裳,虽然许思涵双手捂住中箭之处,可血一直流个不停。 “不把箭拔出,她会没命的!”我六神无主地对胖子说道。 胖子哪见过这等阵式,早就慌了,一个劲儿地问道:“怎么办?怎么办?王娇要在就好了……” “那还用得着你说?”我狠狠瞪了胖子一眼,然后转头看着许思涵,只见许思涵一张俏脸苍白得紧,没有丝毫血色,她双眼迷离,微微睁着,见我看着她,苍白的脸上,漾起微微红晕,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我……我没事儿的……只……只是连累你们了……” “嘘----别说话,保存体力,你忍着点儿,我帮你把箭拔出来,不然你会没命的。” 许思涵无力地点了点头,睁大眼睛看着我,疼痛使她脸上的肌肉扭曲着,但依然掩饰不住她的美丽,虽然我嘴上说让她忍着点儿,可这箭拔出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谁也不知道,运气不好的话,甚至许思涵会更快地送了性命,可是如果不拔箭,许思涵的命也救不了,只好死马当活马来医了,可拔箭的瞬间痛苦,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何况许思涵只是一个娇滴滴的美女,我一只手死死握住了箭身,想要去拔,可是又不敢,来来回回犹豫了半天,始终下不了这个决心。 “拔吧,陆轩……就算是死了,我也死在你的怀里……”许思涵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可我看得出,那个笑,笑得很艰难,我转头看着胖子,胖子不忍心看,早已将头转到一旁,我轻轻地点了点头,对胖子道:“胖子,抱着她。” 胖子微微一愣,转过头来,道:“你怎么不抱?” 我早已心烦意乱,强忍着心头一股怒火,说道:“让你抱,你就抱!” 胖子无奈,走了过来,从我怀中接过许思涵,然后小心翼翼地半蹲着,借用大腿的力量,使许思涵的身体保持着平衡。我轻轻抚了一下许思涵的小脸蛋儿,柔声道:“别怕,没事儿的。”许思涵像小姑娘一样,笑了笑,轻轻地道:“我相信你……唔……” 就在她说话的时候,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将我的左臂伸了过去,将手腕硬塞到许思涵嘴里,让她咬住,笑道:“没东西咬着,只好将就一下吧,总不能让你咬我的皮鞋吧……” 许思涵一双妙目怔怔地望着我,想要摇头示意让我将手拿开,就趁她精神不集中的时候,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猛地右手用力,一下子将弩箭拔了出来,同时,我只觉得从手腕处传来一阵钻心的剧痛,条件反射一样不及多想就将手从许思涵口中抽了出来,同时,我和许思涵发出“啊----”的一声,只不过,我发出“啊”的时候,手腕处早已鲜血淋漓,而许思涵发出“啊”的时候,已以双眼翻白,晕死过去。 第136章 又一个秦始皇陵(三) 我不及查看自己的手腕处被许思涵咬成什么样子,急忙俯下身,掀开许思涵的衣服,露出她那平坦的小腹,只见小腹上有一个孔洞,不住地往外流着鲜血,我顿时大急,没有止血的药品,如果让按这样的流血速度,许思涵的小命只怕撑不了两小时,我自从决定出海到现在为止,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们当中有人会遭遇到不幸,而现在,只不过才出了东海,就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在是我们始料不及的事儿,我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不住地冲胖子叫道:“止血药……纱布……快拿来……” 胖子也慌了,全身上下搜了个遍,最后双手一摊,无可奈何地看着我,我失望之极,不及多想,急忙脱下衬衣,“唰”的一声,将衬衣撕成两半,一半扔给胖子,一半自己拿着,然后对胖子说道:“快把我这衣服撕成布条。”说完,我自己也急忙撕了起来。由于没有剪刀之类的工具,撕成的布条也宽窄不一,不过凑合着也能用了,我拿起布条,小心翼翼地将许思涵的伤口包扎上,试图减缓许思涵伤口处的流血,胖子边帮忙边说道:“我说陆轩,你这衣服穿了几天了吧,就这么裹在伤口上,只怕许思涵会感染!” 我没好气地道:“死胖子,好歹我这衣服比你身上那一身衣服干净得多吧?你身上的衣服都透着一股汗臭,要是用来给许思涵包扎伤口,只怕许思涵还等不到伤口感染就被你的汗臭给熏死了。”顿了顿,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又道:“没办法了,我所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希望许思涵命不该绝。”说着,我掏出一支香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环顾了一下四周,我这才开始注意到,我们已无路可去,刚才因为慌了神,没顾得上这么多,而现在才注意到,其实我和胖子在这里也活不过一个星期。 “胖子,我记得在许思涵开动机括放下石门之前,你说过什么?” 胖子摸了摸他那颗肥脑袋,茫然道:“我说过什么来着?” 我想了想,道:“对,你说过,这才是真正的秦始皇陵。” 胖子“啊”的一声,道:“对,对,对,我是说过,可那是没经过思考说出来的话,咱们现在是在哪儿?本来一直是在船舱上,可一下子掉了下来,却在这种地方,又有这么多秦俑,我真的以为是在秦始皇陵,可是一想不对啊,这秦始皇陵又怎么会在水下呢?”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不止一次想过,秦始皇陵是不可能在水下的,但是我们一直认为我们在水下的原因,那就是因为那些无人的船,试想一下,当时我们都在船上,并且一直不断地从一个船舱,掉落到另一个船舱,而这些船是浮在水面上的,就这样一直不断地往下掉,就给我们造成了一个错觉,那就是我们以为自己是在船的底舱,然后从船的底舱再往下掉,那自然而然是在水下了,可是我们真的在水下吗?就像当初我们从契丹古陵出来的时候,我们身在地洞之中,不断地在地洞中爬行,以至于当我们从地洞里爬出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却哪里想得到出口竟然是在离塔克拉玛干沙漠千里之遥的云南,同样的道理,我们现在根本看不到外面,所以才以为自己是在水下,而实际上这里是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将心中的想法对胖子说了一遍,胖子也被弄湖涂了,道:“难道说,这秦始皇陵不在水下?我们从船舱这么掉下来,却掉到了别的地方?” “有这个可能,你想想看,咱们虽然并没有在百慕大三角附近,可百慕大三角和我们的船出事的地方几乎是在同一条纬度上,都是北纬度三十度左右,而在这一地带,却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和奇迹发生,比如古埃及金字塔群,狮身人面像,北非撒哈拉沙漠的‘火神火种’壁画,死海,巴比伦的‘空中花园’,远古玛雅文明遗址等等,就拿我们中国来说吧,神农架、鄱阳湖等地方,也都在北纬三十度上,神农架不用我多说了,什么神秘野人之类的,就说鄱阳湖吧,算起来也是中国的‘百慕大’了,从古至今,在鄱阳湖的神秘沉没的船只,只怕不比‘百慕大’沉船的少。”(题外话:这次震惊世界的汶川8.0级大地震,其震中位置是四川汶川县,其经纬定位为北纬31度,东经103.4度,汗一个,也算是在北纬三十度附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巧合?……为这次地震中不幸运难的同胞默哀。) 胖子听完我一席话后,说道:“如果真如你所说,那我就更有把握确定,这里便是真正的秦始皇陵了。” 我不解地看着胖子,胖子又解释道:“要知道,秦始皇怕自己死后,陵墓被一些盗墓人所盗,于是穷其之力,建造了若干假陵,我们所发现的有可能是秦皇陵的陵墓已有十余个之多,而真假却不得而知,一切都只不过是推测,有的假皇陵,其规模大小已经超乎我们的想象了,有的甚至可以和真陵相媲美,这种情况有可能是秦始皇想要迷惑盗墓人,就连王昭君的墓,都有好几个假墓,何况盛极一世的大秦王朝的皇帝?” 我反问道:“那你又如何知道这里便是真正的秦始皇陵呢?” “很简单,就是这些活俑。”胖子沉吟道,“从以往所发现的秦始皇陵,虽然都有着规模宏大的陶制兵马俑,然而却没有一个活俑,试想一下,这‘俑’字是什么意思?在最初,‘俑’全都是活人,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后来改为陶制的‘俑’很正常,但秦始皇是什么人?他虽说是一代圣君,但也是一名暴君,以秦始皇之暴,连焚书坑儒的事情都做得出来,难道他会甘心用陶制的俑来陪葬吗?就连孔子也说过‘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这样的话,可见春秋战国时期,都盛行用活人陪葬,所以,真正的秦始皇陵,一定会有活俑出现,如果没有,哪怕其规模如何宏大,如何壮观,也一定是假陵。” 听完胖子一席话后,我不由地长长舒了一口气,可是心中的疑团仍是没有解开,就算这里是真正的秦始皇陵,就算秦始皇陵用了活人陪葬,可秦朝到现在,已经有两千多年之久,两年多年啊,这些陪葬的活人,在这种不见阳光,没有食物的地下皇陵,又是如何生存下来呢?这个疑团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我忍不住又打了一个寒颤,如果说真的有不老不死药,使这些秦始皇陪葬的‘俑’能活两千年之久,那秦始皇是否也吃过这种不老不死药呢?如果吃了,那秦始皇岂不是仍然活着?我们都知道,虽然在陕西发现了所谓的‘秦始皇陵’,但究竟是真陵还是假陵还没有定夺,就算是真陵,但秦始皇的那具黄金棺椁也没打开过,谁知道这官椁里有没有人,就算有,也不知道是不是秦始皇本人?想到这里,我转头看了一眼胖子,谁知道胖子此时也正看着我,从他的目光我可以看得出,他现在所想的问题和我所想的一样。 而就在这个时候,许思涵发出一声含糊不清的梦呓:“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但由于此处空间狭小,而我和胖子离许思涵距离又很近,所以听得清清楚楚,听完之后,我和胖子不禁脸色又是一变。 我瞥了一眼仍在昏迷的许思涵,问胖子:“这话我怎么这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 胖子沉吟道:“这是杜牧的《阿房宫赋》。” 我奇道:“那许思涵她怎么可能莫名其妙地在昏迷中说出《阿房宫赋》里的词句?” 胖子瞪了我一眼,没好气地道:“我怎么知道?难道说,许思涵被杜牧的鬼魂附身不成?” 我摇了摇头:“死胖子,你大脑进水了?许思涵又怎么会被杜牧的鬼魂附身?这里是什么地方?就算要附身,那也是秦始皇的鬼魂。”我话刚说完,不由地又想到一件事情,许思涵为什么对这里如此熟悉?就好像是她家里一样,在黑暗中,她都能够行动自如,带着我和胖子来到这里,还有,在那些活俑追赶我们的时候,许思涵想都没想就能找到那个放下石门的机括,还有,许思涵不可能没来由的在昏迷中吟诵《阿房宫赋》……难道说,许思涵曾经在这里生活过? 第137章 夏玉房 我越想越觉得不大对劲,从许思涵的种种迹象看来,她就好像在这里生活过一样,哪里有机括,哪里有通道,她似乎都知道。如果真是这样,那许思涵她到底又是什么人呢?她是国际刑警不假,但她有没有另外一个身份?我既希望她没有骗我,同样,我也希望她曾经在这里生活过,试想一下,如果许思涵真的在这里生活过的话,那她不会不考虑就放下石门,换句话说,虽然就目前看来,我们三个人是被困住了,但说不定还有别的我们不知道的出口,但一切都得等许思涵醒过来才行。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伸手摸了摸许思涵的额头,似乎有些发烧。“可能伤口有感染。”我自语道,“只可惜,没有消炎药,如果高烧不退的话,许思涵她很有可能……唉----”我硬生生地把后面几个字吞进肚子里,其实我说不说出来,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胖子也知道,许思涵现在生危垂危。 “要不,咱们找一找,看有没有别的出口?”胖子冷不丁地说道。 “正合我意。咱们不能在这里干坐着等死。”说着,我站起身来,拍拍裤子上的灰尘,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许思涵,我又将外衣脱下,轻轻盖在许思涵身上,然后转身拍拍胖子的肩膀,说道:“我说胖子,以你多年的考古经验,咱们应该从哪里入手?” 胖子皱着眉头,一言不吭,脸色铁青,我见胖子神色有些不大对劲,又问道:“怎么啦?我靠,咱们现在可是一根稻草上的蚂蚱,有什么事情你不说出来,想等大家死了才说吗?” 胖子摇了摇头,道:“我在想一件事情。” “什么事儿?” “从许思涵有些古怪的举止来看,她似乎对这里很熟悉。” “屁话,我老早就看出来了,这还用得着你说?只不过许受伤昏迷不醒,想问她也问不成,所以我一直憋在肚里。”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胖子说着,摇了摇头,接着又道:“陆轩,你想一想,如果说许思涵在这里生活过,那她是怎么发现这里的?没有尖端设备,不是刻意去寻找,茫茫大海,你想这里有这么容易被发现吗?” 我想了想,点点头,胖子说得不错,前不久我看过一条新闻,说是在云南澄江发现了古城遗迹,这古城就算不大,那也不算小了,没有人知道古城沉到水底有多长时间,反正新中国建立半个多世纪,才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发现的,所以说这秦始皇陵被发现的机会几乎是微乎其微,只有两种可能被发现,一种是偶然情况下,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许思涵一直以来就在这皇陵里生活,当然,前者最符合逻辑,后者的可能性最大,但推断也更加惊世骇俗。 想到这里,我小心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许思涵不仅是在这里生活过,而且很有可能她从出生,就在这里?” 胖子先是点头,后来又摇头,弄得我有些迷糊,我又开口道:“打什么哑谜,有话就说!” 胖子想了想,沉吟道:“试想一下,当然,我事先声明,这只是我的试想,作不得数的……” “你唐僧啊?这么啰嗦,让你说你就说。” 胖子清了清嗓子,这才道:“试想一下,如果这些活俑是因为吃了不老不死药,才活到今天的话,而许思涵也一直生活在这里,她会不会也像那些活俑一样?” 胖子一句话字数不多,但着实让我大吃一惊,这个问题换作平日里,我真是敢都不敢去想,实在太匪夷所思了,实在太大胆了,我并不是接受不了有不老不死药的存在,而是接受不了我的一个朋友居然是秦始皇时代的人。 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抖着声音,问道:“你是说许思涵……她……她……”我连说了两个“她”,但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说不下去了。 “没错,我怀疑她就是秦始皇时代的人,而且很有可能和秦始皇有着莫大的关联,甚至……她也很有可能吃过不老不死药。” 我听完胖子的假设后,感觉到全身乏力,再一次一屁股坐了下来,其实,这个想法在我脑海中也闪现过几次,但每一次我都觉得不可能而避开,现在胖子又说了出来,我知道,无论如何我也避不开这个问题了。 我点上一支烟,吸了一口,吐着浓浓的烟圈,沉声道:“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胖子,这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的,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许思涵的举止行动就是证据。你想想看,当时我们被这些活俑逼得无路可退,慌乱之际,又有谁会去留意墙角处有机括可以放下石门?”胖子大声说道。 “或许许思涵她也是无意之中发现的!”我声音和胖子一样大。 “那好,我再问你,之前我就已经假设这里也许是真正的秦始皇陵,秦始皇何等伟大,他修建的皇陵里的机括,是可能随便乱动的吗?若无十足的把握,谁又能料到许思涵开动那机括,不是毒水,也不是箭矢呢?” “或许是我们人品好,凑巧罢了。”我嘴上虽然这么说,而实际上,我的声音已经低了八度,如果一件事情的发生,一次、两次或许是凑巧、意外,可是太多的凑巧和意外加起来,那就不是凑巧了。 “人品好?嘿嘿!”胖子冷笑一声,道:“行了,我不想和你在这个问题上多费唇舌了,我和你一样,都不想面对许思涵是秦人的事实,但事实就是事实,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这些事情,等出去以后再说罢。咱们快四处找找,看有没有别的出路。” “算了,胖子,别找了。单单是那契丹古陵,我们都几乎出不来,更何况这是秦始皇陵?从我们进来我就看得出,这秦始皇陵的建筑结构十分复杂,而且从规模上来看,这皇陵大得很,就算找到了出口,我们也很有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出不去,迟早会饿死在这里的,就算侥幸没饿死,这里面这么多的活俑,就凭咱俩?要武器没武器,要装备没装备,单挑我还有些把握,可是面对这大秦铁骑,你认为你会有希望活着出去吗?” “不找找看怎么知道?陆轩,你不是一个没到最后不放弃的人吗?怎么现在就放弃了呢?” “可现在已经到了最后了啊,你四周看看,都是巨石铺就而成,先不说这些巨石有多厚多重,你有工具吗?就算有,你胖子能挖得动这些巨石?我估计,如果有炸药还差不多,可秦朝时期哪里来的炸药?就算有炸药,这么小的空间里引爆,巨石没炸开,咱们只怕已经炸得血肉模糊了。”我说完后,又道:“算了,你爱找你就找吧,我看看许思涵的伤好些了没有。”说着,我不再理会胖子,径直向许思涵走去,任由胖子自己去找出路。 我轻轻掀开许思涵的衣服,只见她的伤口处包扎着我的衬衣已经被血全浸红了,不过好在已经止住血了,目前致命的已不是箭伤,而感染。我轻叹一声,坐在许思涵身旁守着她,只见许思涵因为发热,双颊红红的,额头上不时也有汗水冒了出来,头发也湿了大半,仍在昏迷之中,看到许思涵这个样子,我肚里又暗暗骂胖子,什么狗屁不老不死药,许思涵根本就不可能是秦人,若她吃了这不老不死药,还会烧得这么厉害? 没过多久,胖子一声不吭地又回到我旁边,我没有问他什么,光看他的脸色就知道结果了。 “怎么样?”胖子看了看许思涵,问我道,“许思涵还没醒?”却只字不提找不到出口的尴尬。 “还那样儿,估计伤口感染了。”我摇了摇头。 “没事儿的,她吃过不老不死药。” “我说胖子,你***是不是崩溃了,许思涵她就要死了,你居然还说得出这种话,你看看她。”我激动地站起身来,颤抖的手指着躺在地上的昏迷不醒的许思涵,冲胖子吼道:“你看看她,她就要死了,她是为了救你才中箭的,这种话你居然还说得出口,你还是人吗?你难道还指望许思涵站起身来,带你离开这里?” 我话音刚落,我耳边轻飘飘地飘来一句声音:“陆……轩……他……他说的是真的……” 我大吃一惊,转头看着许思涵,只见许思涵双眼迷离,怔怔地看着我,俏脸上的潮红已慢慢褪了,神志似乎清醒了些,我几乎不敢相信刚才那句话是许思涵说出来的,可是这里只有胖子、我和许思涵三个人,我和胖子是两大爷儿们,那句女声,不是许思涵还会有谁? “许……思涵,刚才是你说话吗?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我感觉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陆轩……我的真名叫……夏……玉……房……” 第138章 阿房宫 “夏玉房?”我敢发誓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夏玉房?她是谁啊?胖子,你认识吗?” 胖子神色有些古怪,似乎并没有听到我说话,我又叫了胖子一声,还是没有反应,于是我狠狠一巴掌拍在了胖子的肩膀上,我只感到胖子蓦地全身一震,所带给我诧异和震撼远远不止这些,我甚至感到了胖子的呼吸蓦地急促了起来。 “胖子,你没事儿吧?”我忍不住开口问道。虽然我明明知道“夏玉房”这三个字已经给胖子的内心带来了撞击,但我还是想问,究竟“夏玉房”是何等神明,居然能让几乎处事不惊的胖子变成那个样子,我转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许思涵,此时,许思涵似乎又再度昏迷过去了。 胖子铁青着脸,并没有马上回答我,可是我这个人向来都是急性子,可等不了胖子开这个口,于是我又试探着问道:“夏玉房是历史上的一个人?” 胖子点了点头,却没有看我,双眼有些茫然地看着不远处。我又问道:“而且夏玉房这个女人在历史上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胖子长叹一声,道:“算是吧,你别问我,我现在大脑一片空白,真不敢相信刚才的话出自于许思涵之口。” “可是不对啊,胖子,这中国历史我虽不敢说学得有多好,可是每个朝代的顺序还不至于会弄错,每个朝代有名的人物也还记得一些,就算我不知道‘夏玉房’这个人是哪个朝代,而起码也应该听说过这个人,至少还会有些印象,可是刚才许思涵说她是夏玉房的时候,我敢发誓,我是第一次听过。” “你没听过也不奇怪,夏玉房在正史中没有记载,甚至在野史中也没有出现过,只是在一些民间传说中出现过,根本就没有考证。”胖子说到这里,长长舒了一口气,转过头来问我道:“秦朝最有名的建筑是什么?” “长城!”我不假思索地答道。 胖子苦笑一声,道:“那不算,长城是燕、赵、秦三国都修建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才将这三国的长城连在一起,才算得上是万里长城,虽然秦始皇功劳较大,但算不上秦朝最伟大的建筑。” “兵马俑?” “兵马俑?嘿嘿,兵马俑算什么?和这个活俑相比,那不过是小儿科。” “那还有什么建筑伟大?”我一头雾水,实在搞不明白胖子到底想要说什么。胖子提示道:“你再好好想一想,当初项羽一把火烧了哪里?” 经过胖子提醒,我的脑袋顿时“嗡”的一声,问道:“难道是……阿……阿房……” “没错,正是阿房宫。”胖子斩钉截铁地说道。 “阿房……阿房……夏玉房……房……房……难道说,阿房宫和夏玉房之间有着什么联系?” 胖子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阿房宫如此宏伟的建筑,是秦始皇为夏玉房建造的。” “哇,胖子,你没疯吧?”我伸手要去摸胖子的头,胖子伸手一挡,接着说道:“秦始皇之所以为建阿房宫,那是因为夏玉房她是秦始皇最深爱的女人。” “哈哈哈,胖子,你别逗了,秦始皇终身没有立皇后,你却说夏玉房是秦始皇最深爱的女人?这似乎有些不合逻辑吧?如果说夏玉房是秦始皇最深爱的女人,他为什么不立夏玉房为皇后呢?” 胖子冷冷地道:“那如果说,秦始皇曾立夏玉房为皇后,而夏玉房英年早逝,秦始皇伤心欲绝,从此发誓永不立后,这样的推断会不会有可能呢?” 我蓦地一怔,胖子又说道:“自从夏玉房死后,秦始皇开始大规模修建阿房宫,‘阿房’两个字,就源于此,夏玉房的小名就叫阿房。” “啊----不会是真的吧?当时我记得学历史的时候,并不是这样说的。” “是啊,‘阿房’一词的来源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观点认为‘阿房’一名是由于宫址靠近咸阳而得名的。‘阿,近也,以其去咸阳近,且号阿房’第二种观点认为阿房一名是根据此宫‘四阿旁广’的形状来命名的,阿,在古意中亦可解释为曲处、曲隅、庭之曲等。阿房宫“盘结旋绕、廊腰缦回、屈曲簇拥”的建筑结构就体现了这种‘四阿房广’的风格和特点。正是由于阿房宫建筑的这种风格,在《史记-秦始皇本纪》索引中解释此宫为何称阿房宫时说:‘此以其形命宫也,言其宫四阿旁广也。’第三种观点则认为此宫所以被称为阿房宫,是因为上宫宫殿高峻,若于阿上为房。这一观点出自《汉书-贾山传》,传中的注释曰:‘阿者,大陵也,取名阿房,是言其高若干阿上为房。’这就是说,阿房宫是由于宫殿建筑在大陵上而取名。从考古发掘来看,这种说法也是言之有理的。”胖子说到这里,吁了一口气,又道:“这三种说法都有根据,也都能够自圆其说,因此在没有发现更新的确实有说服力的材料以前,很难断定孰是孰非。但现在,‘阿房宫’名之谜,算是解开了。” 听完胖子一席话,我颓然坐在地上,半晌没有吭声,胖子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别太难过了,咱们都得接受这个事实,民间传说中的夏玉房是真实存在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并没有出现在正史和野史上,但现在看来,传说是真的。” 我在内心之中,隐隐感到这件事情绝不可能,可就在我的眼前,那实在绝无可能发生的事,偏偏又是事实!我实在不敢往下想,因为我知道若再想下去的话,所得出的结论,将会更令我颤栗、惊骇。我点上一支香烟,吸抽了一口后,便再也没有抽了,任务香烟燃烬,灼痛了我的手指,我这才如梦初醒,对胖子说道:“照你的意思,夏玉房并没有死,而且还吃了不老不死的药,以至于活到了两千年后的现在,就和它们一样。”说着,我指了指许思涵所放下来的石门,不用我说,胖子也知道,我所指的是石门后面的那些活俑。 “换句话说,那些活俑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僵尸,或者是俑,他们只不过拥有了不老不死的身体,而且思维意识和我们普通人并没有两样?” “嗯!”胖子用力点了点头,不过他马上又补充道:“但这件事情对我们来说,并不算得上是一件好事,当然也绝非一件坏事。” “这话怎么说?”我问道。 “你想想看,夏玉房活到了两千年后的现在,自然是吃了不老不死之药,所以她暂时只是伤口感染而昏迷,就像普通人一样,但她绝对不会死去。” 听到胖子说许思涵不会死,我一颗悬在嗓子眼儿的心总算是放下了大半。 “可是,那石门外的活俑,他们和许思涵也是一样的,拥有着两千年的生命,而且智商思维丝毫不减,假如他们知道开启石门的机括,随时都可以进来,将我们杀死!”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胖子,这一点你就不用担心了,既然许思涵是夏玉房,又是秦始皇最深爱的女人,就算她不是皇后,也一定拥有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利和地位,这些秦国士兵能把她怎么样?她一声令下,那些活俑只怕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你错了,陆轩。”胖子声音颇冷,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只听胖子缓缓地说道:“我在想,如此一个有着极美容貌,又有着极高地位的女人,为什么正史、野史都不曾有记载,这里面一定有原因。” 我正诧异之际,胖子又道:“不知道你注意看了没有,追杀我们的那些活俑,他们头盔之上,有一根黑色的羽毛,这是在许多兵马俑上不曾有的标识,我怀疑,这些活俑,是传说中的秦始皇秘密卫队----黑色羽林军!”说话间,只听石门外,传来一声巨大的响声,似乎有什么东西猛烈地撞击了石门,只震得头顶上不少尘土哗哗落下,我和胖子面面相觑,脸上同时变色…… ************************************************ 注:夏玉房在正史和野史均没记载,历史上是否有这个女人,目前还是一个谜,仅存在于民间传说,因小说需要,就写出来了,各位看官切勿信以为真。 羽林军:其实就是禁卫军,禁卫军是一支扈从、保卫的部队,而非用于野战的部队。最早出现于奴隶社会,而羽林军一词,最早出现于汉代,公元前104年左右,之所以在文中将汉朝的“羽林军”一词放到了秦朝,其实没什么用意,只是个人感觉羽林军一词比禁卫军一词更有古意。 第139章 九宫之义 石门外传来巨大的响声,而且很有频率,约每隔十秒钟,石门就要震动一次,同时,因为震动,我们所在的环境,头顶的石缝里就会有不少尘埃掉落下来,起先是尘土,到得后来,就有些小碎石一类的,我和胖子面面相觑,从石门震动的情形来判断,应该是这些活俑在用什么物体撞击石门所致,就好像攻城一样。 “怎么办?”我下意识地问胖子,胖子此时也没什么主意,摇了摇头,然后比划了一个手势,示意我别说话,然后胖子蹑手蹑脚地走到石门旁,看着胖子那肥大的身躯,居然能够像猫儿一般走路悄然无声,但姿态又笨拙可笑,我想笑,却又笑不出来,只得强忍住。 胖子走到石门旁,侧耳倾听了一会儿,“轰”的又是一声巨响,把胖子吓了一跳,只见他又急忙奔到我身旁,颤声道:“真的是在攻门。” “妈的,这些秦朝老怪物,究竟想要怎么样?”我见我们三人被困,无路可走,气极败坏地骂了一句,我明明知道越在这种紧急关头,越是需要冷静,可是我偏偏做不到,要知道,我们手头没有枪,也没有刀,在契丹古陵里的时候,至少还有两柄极锋利的契丹宝刀,而现在,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死亡一步一步地逼近,而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 “陆……陆轩……你扶我起来……”许思涵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瞪着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有气无力地说道。 “你的伤……”我颇为担心地问道。 “不碍事儿的,胖子不也猜到了吗?我是服过不老不死药的。” “难道,世上真的有不老不死药?”见许思涵也这么说,我先前仅存的疑虑一扫而空,虽然我实在不敢相信这个事情,可是我并没有怀疑的理由。 “扶我起来,我带你们先离开这里。”许思涵再次说道,我无奈之下,只好对胖子道:“胖子,帮忙。” 胖子奇道:“我帮什么忙?许思涵她才多重啊?” “许思涵体重并不重,可是她有伤在身,不小心一点,只怕她的伤口会被肌肉扯开,到时候又会流血不止了,少啰嗦,让你帮忙你就帮忙。”我不耐烦地吼道,因为这个时候,头顶上方又因为震动,掉落下几块较小的石子,照这样下去,石门未必会被这些活俑弄开,可我们这狭小的空间,只怕经受不起这样的震动。 “……不……不用了……扶我起来就行了。”许思涵有些吃力地说道,“我的伤口已经愈合得差不多了……只是……只是失血过多,有些头晕。” 我大吃一惊,虽然胖子说许思涵不会死,可我也万万没有想到,许思涵她的伤口愈合速度如此之快!若不是许思涵亲口说出来,只怕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不过,我还是有些担心,伸手摸了摸许思涵的额头,刚才滚烫的额头,现在似乎已经恢复正常人体温了,于是我伸手将许思涵拉起来后,又狐疑地看了看她的腹部。 许思涵勉强笑了笑,轻声道:“陆轩,谢谢你。” 我微微一愣,许思涵笑靥如花地伸手指了指裹在她小腹伤口上的衣服碎条,我会意地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帮你把箭拔出来的时候,伤口处血流不止,一时之间又找不到什么止血药品和纱布,只看用我的衬衣了。”说着,我又狐疑地看了看许思涵的小腹,问道:“真的好了?” 许思涵伸出纤手,将裹在小腹上的衣服碎条轻轻地解开,露出平坦的小腹,只见她小腹之上,原先被弩箭洞穿的部位,只剩下一块不太明显的痕迹,色泽有些新,看上去就像新生肌肤组织一样。许思涵被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俏脸一红,轻轻地将她的衣服又放了下来,说道:“现在你信了?” 我用力点了点头,心中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滋味儿。 这时,石门处又传来一声震动,胖子说道:“夏玉……啊不,我说许大美女,快想想办法,那些活俑快攻进来了。” 许思涵冷笑一声,道:“这道石门机括,穷万人之力才装上的,又岂会这么轻易便被撞开?”顿了顿,又道:“不过,这里是外城,始终不太安全,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不过……”说着,许思涵瞥了瞥胖子,又有些犹豫,并没有将话说完。 她这个眼色,胖子也看到了,于是“哈哈”一笑,道:“原来许大美女怕我将此间事情报告上去,是不是?你尽管放一百二十万个心好了,就算我胖子说出去,只怕也没有人会相信,大家都认为,秦始皇陵陕西哪,你说,如果我说出去,别人不把我当疯子才怪。” 许思涵冷冷地道:“我既然带你们来这里,也就不怕你们会说出去,我可不是那么小气的人。”顿了顿,说道:“好吧,你们跟我来。”说着,许思涵转过身,带头向墙角走去,由于她身体才恢复了一些,走起路来,脚步还有些虚浮无力。 我和胖子紧紧跟上,许思涵走到墙角处,蓦地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来,说道:“呆会儿无论你看到了什么,又或者很惊奇,我都希望这个秘密永远不要泄露出去。” 我和胖子相对一望,心里均在想,一会儿会看到什么呢?是有趣的事情,还是可怕的事情,不过在秦始皇的墓里,有什么有趣,看来是可怕的事情可能性比较大。不过我俩都同时点了点头。 胖子又说道:“这里我已经仔细找过了,那九块石板是实的,并不是空的,下面也没有别的出口。” 许思涵瞪了胖子一眼,说道:“羸政所设的机括,又岂是这么简单?要能让你这么轻易便找到,那这皇陵也保存不到现在。”说着,转过身来,对胖子和我说道:“这九块石板翻开,里面各有一字,分别从‘一’至‘九’,你们把这些石块翻开来看吧。” 我和胖子依言将这些石板一一翻开,这些石板每一块大小约有半平米(0.5平方米),石板材料及触摸手感完全一样,可重量却有差别,我翻的第一块石板,并不是很重,轻轻一翻便翻过来了,一看后面的文字,虽然是小篆所刻写,但很明显是一个‘一’字,我一口气连翻开了四块,每一块的重量都不一样,而且数字越大,重量也就越重。我见胖子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没能够将其中一块石板翻开,于是我又帮他,却还是不行,许思涵斜眼一瞥,见地上有一块木棍,道:“用那个。” 于是利用杠杆的原理,连撬带搬,好不容易将那块“九”的石板翻了开来,我和胖子却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我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停地抹汗,问道:“许思涵,你究竟想要干什么,别打哑谜了行不行?” 许思涵说道:“这石板翻开,下面有泥土没有?”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又何必问?肯定没有嘛,可是也没有出口啊?” 许思涵说道:“这九块石板的材料质地和其他石板的不一样,顏色也不一样,假如你是摸金校尉,来到这里,第一眼便能看出来,一定会认为这里是出口,或者是出口的机括,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这话确实有理,这九块石板确实与众不同一些,如果说有机括的话,那便一定在这里了,可是石板翻开后,并没有其他出口啊?我知道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当即也没有再问。 只听许思涵默念道:“九宫之义,法以灵龟,二四为肩,六八为足,左三右七,戴九履一,五居中央。你们按照这个顺序重新摆放,机括自然便开了。” “什么意思?” 胖子道:“我知道了,这是九宫格,这九块石板就是九宫格。”说着,一拍大腿,懊恼道:“我怎么会看不出来这是九宫格呢?” 许思涵道:“就算看出来是九宫格,你会看出摆放的位置和方法吗?稍有一块摆放位置不正确,立时便是杀身之祸。” 胖子吐了吐舌头。额头又一阵冷汗冒出来,说道:“看来,秦始皇的陵墓里果然机关重重,却不知是毒水,还是毒箭?” 许思涵不理会胖子,胖子又道:“你说的话我明白,可是摆放方位,向哪一个方向?” “西方!” “为什么是西方而不是东方,按理说,应该是面向东方啊?” 许思涵道:“大秦乃西之强国,纵横东西,自然是面向西方。”说着,许思涵伸手一指,道:“‘五’摆在中间,二四为肩,把‘二’和‘四’放在左上角,‘四’放在右上角……” 我们依言将石板的摆放好,过不了多久,只听似乎从地下传来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从声音上听来,底下似乎是空的,就在我诧异之即,只听“嘎嘎嘎”一声,在九宫格位置相对的另外一边的墙角处,一道小石门应声而开,石门不大,但若要身子伏下,也能够钻过,但胖子的体型嘛,就不好说了。 胖子沉吟道:“若说这个机括是以石板的重量来开启的话,那为什么非得按照你所说的位置摆放呢?要知道,石板并没有增加一块,其重量在摆放前和摆放后是一样的。” 许思涵抿嘴笑道:“要知道,这每一块石板的重量是不一样的,如果不按照一定的顺序摆放的话,其九宫格地面受力就不均匀平衡,不同位置的摆放,就会触动一种机括,或是毒箭,或者毒水,又或者是落石,只有按照我所说的位置来摆放,其横、竖、斜,无论哪一边的三个数字加起来,都是十五,受力均匀,这才触动了入口机括,小石门才会打开。” 胖子拍拍胸口道:“我的神哪,这等算术不算什么,可秦始皇太也谨慎了吧,就这九块石板,居然还弄出这么多机关,要是一个不小心,咱们几个人岂不是……” 许思涵冷笑一声,道:“这算什么,后头的机括,只怕你想都不敢想。”顿了顿,指着那小石门道:“咱们进去吧。” 我心念一动,道:“等等,刚才你说什么来着,入口?是入口不是出口?” 许思涵点头道:“是啊,入口,不是出口!” 我狐疑道:“你,究竟想要带我们去哪儿?” 第140章 地下室 许思涵带头向入口走去,胖子紧跟其后,而我则站在原地犹豫着,就目前来看,许思涵就是夏玉房,夏玉房就是两千多年以前的秦朝人,天哪,两千多年前的人,这种事情要不是亲身经历,说出去别人一定会把我送进精神病院。 许思涵见我并没有跟上来,便停下脚步,头也不回地说道:“陆轩,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是不相信我吗?” 我摇头道:“我不是不相信你,可是当务之急应该是寻找出口离开这个鬼地方,而不是继续前行。我不知道再深入下去,会有多少人牺牲?朵朵不见了,张途乐、秦晓禹都已经死了,其他人还生死不明,目前就剩下咱们三个人了。” 许思涵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只道:“你放心好了,我是不会害你的,这里既是入口,也是出口,你若不相信我,大可不必跟来。”顿了顿,又道:“秦始皇陵何等宏伟?机关重重暂且不说,秦始皇的黑色羽林军的职责就是保护秦始皇的安全,消灭一切入侵皇陵的人,我所放下的那大石门,虽然是大王穷万人之力安装上去的,但迟早也会被黑色羽林军打开,你留在这里,只有死路一条。” 胖子也劝道:“是啊,陆轩,咱们不是还有很多疑团没有解开吗?” 我想了想,确实,留在此处,只有死路一条,我不是怕牺牲,可是这种不明不白的牺牲不值得,就算我牺牲了,也一定要尽全力保证胖子的安全。打定主意后,我一咬牙,道:“好,我倒要看看,秦始皇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说着,我大步迈开,跟了过去。 当我走进小石门后,许思涵不知触动了什么机括,小石门缓缓合上,我心念微微一动,背靠着小石门,用力推了推,居然纹丝不动,心下顿时大骇,虽然我这个推门的动作隐藏得很好,可是还是被许思涵那敏锐的目光捕捉到了,她似笑非笑地望着我,说道:“别费劲了,这石门只能用刚才的九宫格机括打开,用外力是推不开的。” “你是说这石门的机括就只有那个九宫格?可是那九宫格上的那九块石板现在处于打开状态的啊。” 许思涵笑道:“是啊,下次一要想用九宫格开启这石门,便得变换排列组合的顺序,倘若还是按照刚才的布局顺序,触动的就是致命的机括了,不过这顺序我是不会告诉你们的。” 胖子惊呼一声:“这……这不是现代计算机密码学里的随机密码么?秦始皇那个时候起,就有如此高明的创造了?” 许思涵嫣然一笑,并没有正面回答他。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应该算得上是一间小屋,对不起,是我口误,如果以盗墓的专业术语来说的话,这里应该是“耳室”,四周并没有其他出口,反正在耳室地面的中间,有一个半径约摸一米大小的地洞,地洞周围用是用金碧辉煌的琉璃瓦铺就而成,滑不溜手,中间有一条绳子,这种绳子样子很像麻绳,但制作材料并不一样。 胖子指了指这地洞,颤声问许思涵道:“你该不会是让我们从这里下去吧?” 许思涵笑了笑,道:“猜对了!” 我脑袋顿时“嗡”的一声,下意识问道:“这地洞有多深?” 许思涵道:“这个我倒是真的不知道了,不过你们放心,这地洞并不是一直垂直向下,下去三四米后,地洞就变了方向,约以三十度的角度,盘旋而下,这根绳子你们可要抓牢了,这地洞周围都是用滑不溜手的琉璃瓦镶嵌而成,若是绳子拖手,滑行的速度可是很快的。”许思涵说着,双手抓着绳子,跳进了地洞里,随后,地洞深处传来了“嗡嗡”的回声:“你们也快下来罢。”声音由近及远,想是许思涵已经滑了很远的距离了。 我刚想学着许思涵的样子,抓着绳子跳下去,忽然转念一想,这胖子虽然看上去结实,双手只怕无力吊起他的体重,这万一脱手,而我又在胖子前面,他掉下来砸中我岂不糟糕?想到这里,我对胖子说道:“胖子,你先下。” 胖子脸色发白,肥脑袋摇得跟波浪鼓似的:“不,不,还是你先下。” “少啰嗦,让你下你就下。”说着,我推了胖子一把,无奈之下,胖子只好双手抓紧绳子,站在了地洞边,临下去时,还不忘回头对我说道:“这可是你让先下的,许思涵也没说这地洞的半径有没有变化,万一滑到一半的时候,地洞半径变窄,我下不去,堵在了洞里,你可得想办法把我拉上来。” “知道了,你烦不烦?” 胖子点点头,又道:“那我下去了啊。”说着,双手用力抓紧绳子,跳进了地洞,而我为了安全起见,点上了一支香烟,坐在洞口边上,慢条斯理地抽了起来,待得估摸着胖子滑出了很长一段距离后,我这才将手中的烟头一扔,抓着绳子纵身跳了下去。 果然,许思涵说得没错,我刚滑下去三四米的时候,地洞的方向就变成了斜下三十度的角度,然后就像泰山十八盘一样,回旋着往下,地洞里全都是用琉璃瓦镶嵌,身体和地洞接触时阻力并不是很大,饶是用了三十度的角度缓冲,可速度依然很快,所以在滑动时,稍稍感觉到速度快了一些,就得用手拉一下绳子,否则速度太快的时候拉,会容易使手受伤。 地洞九曲十八弯,半径也并不是一直保持不变,有几段距离半径小了很多,不过幸好以胖子的身体还能过得去。滑动了约摸二十多分钟后,前面隐约有亮光闪耀,等到我滑出了地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十分宽大的地下室中,地下室的上下四面,全是石块。 地下室里有石桌、石凳一类的东西,石桌上有一盏油灯,油灯是点燃着的,火光很昏暗,但足以看清楚地下室周围的一切了,而许思涵则坐在石桌旁,一手轻轻托着下巴,笑盈盈地看着我,而胖子则瘫软在地,不住地抹着额头上的汗水。 “这里是哪里?”我下意识地问道,要知道,许思涵说带我们进秦始皇陵,但这间地下室,和“陵”相较下来,实在是天差地别。 “这是我曾经住的地方。”许思涵说着,指了指周围,笑道:“怎么样?” 我汗了一个,道:“不是吧,这就是你住的地方?你怎么会住在这里?” 许思涵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件事情,可得从我死的那天说起了……” 第141章 荆柯刺秦王(一) 许思涵明明就活生生地在我们面前,这时候她突然间提到了“她死的那天”,不知道为什么,我只觉得后背心冒起一阵凉意,为了掩饰我的尴尬,我只得“嘿嘿”干笑两声,道:“开什么玩笑,你这不是好端端地在我面前吗?” “没有开玩笑了,夏玉房确实死过。”胖子突然间冒出一句,然后怔怔地看着许思涵,又说道:“正史野史中虽然没有记载,但民间传说里,确实有夏玉房突然间暴毙的故事,而夏玉房死后,秦始皇伤痛欲绝,发誓从此不再立后,这也就是历史上为什么秦始皇不立后的原因,后来,秦始皇便修建阿房宫,至于为何取名‘阿房’,众说纷纭,但现在看来,‘阿房’二字,应该就是指夏玉房了。可是有一点,我始终想不通,夏玉房何以年纪轻轻便突然间暴毙呢?” “嗯,突然间暴毙,有一种可能性最大,那就是谋杀,试想一下,秦始皇贵为大王,一统六国之后,又成了皇帝,虽然他最爱夏玉房,但后宫佳丽三千那是少不了的,自然有人妒忌夏玉房,于是暗中下毒,又或者谋杀,将夏玉房杀死,夏玉房一死,秦始皇就得重新立后,而主谋或许有机会成为皇后了,可是偏偏秦始皇对夏玉房情深至斯,发誓终生不立皇后,至于夏玉房,啊不,应该是许思涵为何能够吃了不老不死之药而活到现在,这个我就猜不到了。” 许思涵抿嘴一笑,道:“你们别胡乱猜了,一会儿我告诉你们,你们先出去,我换身衣服就来。” “换衣服?二千多年前的衣服还穿得成吗?”我大为不解,但许思涵并没有回答我们,将我和胖子推出地下室后,便关上了石门。 “哎,胖子,我们不是在做梦吧?” “当然不是了。”胖子兴奋地说道,“你看,这些全都是二千多年前秦始皇时期的东西,每一样都价值连城哪。”说着,手一抬,指了指周围。 我这才注意到,周围是一条类似于走廊的小道,小道两旁,都有秦俑手持长矛站立着,我不敢确认这些秦俑到底是石俑,还是活俑,当下深深吸了一口气,便不敢随意走动,除了秦俑外,小道两旁还有石制花盆,盆中有泥土,我走上前,用手轻轻触摸了一下花盆中的泥土,竟然是湿的,不禁大为诧异,于是我叫道:“胖子,你看,这花盆里的泥土竟然是湿的。”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那边那个花盆里,还有植物呢。”胖子说着,伸手一指,然后又道:“走,我们过去看了看。” 我依言和胖子走到那盆还有植物的花盆旁,定神一看,花盆中确实有植物,而且居然还是活的,从形状上来看,应该是兰花的某个品种,我对兰花没有太多的研究,可是我知道,像这一类的植物,根本不可能活到现在,可是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就在我纳闷之际,身后一个声音轻轻地响起:“陆轩……” 我急忙转过身,顿时惊呆了。只见许思涵站立在我们身后不远处,她身上穿着秦朝的服饰,俏脸略施薄粉,双手相握,轻轻地垂在身前,似乎有些不大好意思地看着我们。我万万没有想到,许思涵换了一身秦朝的衣服后,竟然美到了极致,就好像是才做过整容手术一样,可整容手术的效果,那有这般好?我忍不住“咕”的一声,咽下了一口唾沫,赞道:“你好美。” 许思涵微微一怔,随即想起什么,低下头去,轻轻说道:“当年大王也说过同样一句话,只可惜他现在……” “对了,你不是要告诉我们,当年你为何会突然间暴毙?”胖子接口道。 “其实,我是被人杀死的。” “被人杀死?” 许思涵沉吟道:“其实,你们都不知道,我并不是秦人,而是赵人。” “赵人?”我和胖子一声惊呼,这样的答案确实超乎我们想象,要知道,古代皇室为了保证其血统的纯正,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和别的民族或别的国家的人结合的,远的不说,就拿清朝来讲,满人是不可以和汉人通婚的,这一制度直到康熙时,才被废除,更何况远在两千多年前的秦王朝。 “你真的是赵人?”胖子不敢相信地又问了一遍。 “嗯!”许思涵点了点头,道:“我和大王在邯郸相识,那时,大王还只不过是在赵国的质子,谁也没有想到,他竟然能够成功离开赵国,并且完成一统六国的大业,记得当年,我和他相识于市集之上,他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你好美’。”许思涵双眼幽幽地望着前方,似乎是在回忆着当年的情形。 “那后来呢?” “我爹爹叫夏无且,在赵国很有名望,是赵国的神医,他从大王身上看出,大王并非池中之物,于是暗中助大王成功逃离赵国,回到秦国,而我爹爹也知道大王钟情于我,于是我们举家跟随大王来到了秦国,并且帮助大王登上了王位,而爹爹也成了大王的御医。” “啊,我想起来了,史书上记载,当年荆柯刺秦王时,由于秦王的佩剑太长,一时之间拔不出来,上朝之人都不敢携带兵刃,而殿下的武士,未得大王命令,谁也不敢上前来救,最后好像就是秦王的御医,用药箱砸向荆柯,使秦王有了喘息之机,拔出佩剑,将荆柯杀死,而掷药箱之人,就是你爹爹夏无且,对吗?” “嗯,掷药箱之人确实是我爹爹夏无且,不过,那药箱并不是砸向荆柯,而是砸向大王。” 第142章 荆柯刺秦王(二) “什么?你说你爹爹用药箱砸向大王?为什么?”我和胖子几乎是同一时间开口问道,其实这种事情,不问也知道,如果夏无且的药箱不是砸向荆柯而是砸向秦王赢政的话,那只有一个可能,他和荆柯是同伙,只不过我们想要得到更加确切的回答而已。 许思涵沉默了半响,这才幽幽地答道:“我爹爹在赵国虽为一代名医,可是他却并不受赵王重用,他之所以举家迁往秦国,只不过是想一展所长而已,可是,爹爹虽为秦国御医,可他毕竟是赵人,那个时候,国家存亡,匹夫有责的观念十分盛行。当时大王要攻打赵国,爹爹便苦苦哀求,可是大王根本听不进去,一统六国是大王多年的夙愿。后来大王如愿以偿,成功的灭了赵国,爹爹便从此一病不起,成天总是唉声叹气,说自己是亡国之人了,连国家都没有了,若是当初不帮助大王逃离赵国,也就不会有今日的亡国之耻了。” “可是,史书上明明记载着,当时秦王被荆柯刺杀之时,因为佩剑太长,一时之间拔不出来,只得绕着柱子跑,然后夏无且用药箱砸向了荆柯,才使得秦王有时间拔出佩剑,将荆柯杀死的,难道史书上所记载的是假的?” 许思涵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道:“之所以记载我爹爹夏无且将药箱砸向荆柯,那是我临死向秦王苦苦哀求的。大王在攻下赵国之后,准备起兵攻打燕国,燕国太子丹便找到了荆柯,让他刺杀秦王,并且用樊於期的脑袋及督亢的地图作为接近大王的礼物,爹爹得知这一个消息的时候,在荆柯来到秦国之时,便秘密会见了他,准备协同将大王杀死,于是爹爹将荆柯的匕首用天下最毒的毒药悴过,见血封喉,剧毒无比,只需刺破大王的皮肤,就算大罗金仙转世也救不了。”说到这里,许思涵便没再说下去,双眼绽放出幽怨的神色。 “那后来呢?”胖子小心地追问道,我狠狠瞪了胖子一眼,示意他不要再问了。 “后来,由于大王绕着柱子奔跑,荆柯一时之间难以得手,于是我爹爹他为了阻止大王的脚步,便用药箱砸向了大王。” “砸到了没有?” “嗯!”许思涵点了点头,这倒有些出我意料之外,要知道,如果砸到了秦王,那荆柯是不可能不会得手的,然而历史却是,荆柯刺杀失败了,这中间又有什么变故呢? 许思涵沉吟道:“大王没料到爹爹会突然间用药箱砸他,大王便被药箱砸倒在地,荆柯大喜之下,用匕首向大王刺去,而这个时候,我见事态危急,再也顾不得许多,冲出来护住大王,荆柯的那柄匕首,不偏不倚地刺中了我的胸口,荆柯见没有刺中大王,便将匕首拔出来,向大王掷去,然而为时已晚,大王早已拔出佩剑,将荆柯的大腿斩断,在失去重心的情况下,荆柯并没有用匕首刺中大王,反而被大王乱剑斩死,而我爹爹也被大王的武士拿下,而那时我知道已经不行了,也知道爹爹死罪难逃,便对大王说,希望大王不要治爹爹死罪,也不要让爹爹背负弑君的罪名。大王见我无药可救,放声大哭,含泪答应了,并且立誓说,一定会炼制成不老不死药,将我救活,后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许思涵讲完了,可我和胖子两人还大张的嘴巴,一时之间也没能够回过神来,脑海中勾勒出那一幅幅悲壮的场景,半晌,我才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来:“难怪史书中记载是夏无且用药箱救了秦始皇,原来这一切都是秦始皇安排的,看来,秦始皇爱你爱得很深。” 许思涵俏脸微红,但还是点了点头,又说道:“后来的事情怎么样,我却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当我睁开双眼的时候,便已经在这里了。” 胖子点头道:“看来你死之后,秦始皇并没有把你进行安葬,而是用某种不为人知的方法保存住你的尸身,加紧时间炼制不老不死药,企图希望能够把你救活,可是,这不老不死药吃下去之后,并不是马上见效,于是秦始皇他认为这不老不死药没有作用,直到临死也没有服下。”顿了顿,又问道:“你第一次走出这皇陵,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我第一次走出这皇陵,已是隋大业年间的事情了。” “什么?隋大业年间?这么说,你死后到你再次复活,花了几乎一千年?我的神哪,这么长时间,难怪秦始皇会认为这不老不死药没有效果,直到死的时候也没有服下。”胖子说着,不住地摇晃着脑袋。 “那你又怎么当上国际刑警的呢?”我对这个问题一直很好奇,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古代女子,居然能够成为国际刑警组织的一员,这一点还真的有些想不通。 “这倒没什么。”许思涵嫣然一笑,说道:“后来我慢慢明白了,我服下了不老不死药,死不了的,然后我试着慢慢接触着社会,学习新的东西,就这样,成为了一名刑警,后来又加入了国际刑警组织。” “哦,怪不得,可是,你有意无意引我们到这里来,只怕不是为了讲这么一段历史给我们听罢?” 许思涵笑了笑,道:“果然不愧是陆大队长,其实我引你们到这里来,是另有目的的。” “什么目的?” “你们跟我来便知道了。”说着,许思涵带着我和胖子,顺着石廊向前走去,走廊尽头,是一堵石墙,石墙上开了一个口,形状极为不规整,不像是原来就有的口,我狐疑地看了看许思涵,许思涵会意,解释道:“连我住的小石屋,和这片花园,都是密封的,这道口是后来黑火药发明之后,我从外面弄进来炸开的。”顿了顿,又道:“进去之后,你们会看到前所未有的一番新景象。” 穿过石墙上的那个洞后,又是另外一个院子,这个院子比较大,院子左侧是封闭的,右侧则有一条甬道,整个院子里都燃着油灯,我真不知道这油灯为何经过几千年还在燃烧。许思涵带着我和胖子进入了右侧的甬道,甬道无比曲折,我相信这甬道应该是一个地下迷宫一类的,若是走错一步,有没有毒箭毒水不知道,不过想要再走出来,只怕也得花上几千的时间。甬道四周的石壁,全是大块的石块所砌成,每一块石块都打磨得很光滑,如同镜子一样,不过这些石块并不是整整齐齐地砌成,而是呈现出不同的角度,由于这些石壁有了镜面的作用,加上极其精密的角度计算,将甬道外的那些油灯的火光引了进来,在甬道内进行来回反射,将整条甬道照得很明亮,我心里大为叹服这等巧夺天工的建筑构想。 许思涵边走边说道:“最初我并不知道,后来才知道,大王为了建成这皇陵,穷尽天下巧匠,花了十余载的时间,总算颇具规模,这里面除了石俑以外,还有许多活俑,这些活俑就和我一样,都是服下了不老不死药的人,但我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服下这些不老不死药。” “你没有问过他们吗?” “他们和我不一样,我是死了之后才被人喂下这药的,对之前发生的事情记忆犹新,他们是还在活着的时候服下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们对从前的事情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们的职责便是保护大王的陵墓,消灭一切入侵者。” “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们应该是给秦始皇陪葬的。”胖子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嘴上虽然不说,但却很同意胖子的观点,要知道,在那个时代,根本没有人权可言,大王驾崩,让你陪葬,你就得陪葬,就算不愿意,也得陪葬,在秦以前更是犹为更甚,大王死后,所有的后宫家眷都得陪葬,生要服侍大王,死后在阴间,也要服侍大王。 许思涵见我和胖子低头行走,很沉默,于是说道:“你们小心一些,跟紧我,我的脚步踏在哪块石块之上,你们最好也按照我的脚来走,否则,就连我也说不清楚这里到底有多少机括,像毒箭毒水一类的,如果不小心被毒箭射到,现代技术根本就解不了这毒。” 就这样,我们在这九曲十八弯的甬道里,走了大概两个多小时,走来到甬道的尽头,尽头之处,是一道石门,许思涵来到石门前,道:“到了。”说着,伸手一推,石门应声缓缓而开,而映入我们眼前的景象,使我和胖子大吃一惊,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啊”…… ************************************** ps:祝大家端午节快乐! 第143章 缩影 我想不仅仅只有我们,不论什么人看到这等景象,都会不由自主地发出“啊”的一声,有的甚至可能会连话都说不出来。我想除了“旷世”、“伟大”一类的词,不足以形容我们所看到的景象。 映入我们眼前的,几乎是一个一望无际的空旷地带,我真的很难想象,在海底、在地下,会有如此空旷宽阔的地方所在,宽阔到让你一眼看不到尽头,甚至根本感觉不到自己身处海底陵墓之内,仿佛就像站在一望无际的广阔草原一样。 空间虽大,但高度却是有限,毕竟身处于海底地下(因为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海底,还是在地下了),又没有很明亮的光源,使得头顶的“天”看起来就好像夜幕一样,给人一种很高的感觉,加之“天”上有一些“星星”在不停地闪着光,感觉就像是在夜里。 突然间,我发现天下的“星星”竟然是按照夏天北天的星座所在位置排列而成,在我大为叹止之际,许思涵轻轻笑道:“这些并不是真的‘星星’,而是一盏盏油灯而已。” “油灯?燃烧了两千多年的油灯?简值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油灯并不会闪啊。” “那是因为每一颗‘星星’的光,是油灯的燃烧的火光,透过了一颗颗宝石所发出来的。” “我的天哪,这么多星座,需要多少宝石哪。”我大为吃惊地摇了摇头,接着说道:“怪不得,我怎么会觉得这些‘星星’的光茫不一样,有的顏色深一些,有的顏色浅一些,有的泛着黄色的光,有的光则是蓝色,敢情是因为宝石的品种不同吧。” 许思涵吃吃一笑,并没有回答。 胖子这时自语道:“难道说,传闻中是真的?” “什么真的?”我对于胖子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有些奇怪。 胖子看了看许思涵,又看了看我,一字一句地说道:“《史记》中曾有这样的记载,‘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而在骊山的那个所谓的秦始皇陵,虽然没有挖掘到,但是用仪器探测到,确实有大量汞的存在,如果说这里是秦始皇的真陵的话,那应该真的有流着水银的河流了。” 许思涵神秘地一笑,道:“若用水银为河流的话,那太平常不过了,这里河流,虽然不是天然河流,但其规模,比起京杭大运河,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说着,许思涵伸手向前方一指,道:“我们过去那边,还会让你们有更为惊奇的发现。”说着,当先大步向前走去,边走边说道:“放心吧,这里已没有什么机括了,你们不必太小心了,忘记欣赏周围的风光。” 足足走了快半个小时,我便听到了潺潺的流水之声,同时,脚下的地面变得柔软起来,我低下头,借着“星光”一看,我的神哪,脚下居然是泥土,而泥土之上,却长满了水草,水草丛中,竟然有一些陶制的各种各样姿态的马俑,有的低头吃草,有的狂奔嬉戏,或卧或立,若不是定神一看,根本分不出真马还是假马,又走了十多迷的距离,水流之声渐大,到得后来,甚至有“轰轰”的水声,就好像瀑布冲击着河中的石块一样,声音之大,就连我和许思涵说话,也不得不提高几度。 许思涵伸出双手,拔开草丛,一条蜿蜒曲折的大河呈现在我们三人面前,除了许思涵外,我和胖子都大为吃惊,这地下皇陵之大,已让我们叹为观止了,现在这条河,更让我和胖子觉得不可思议,有好几次,我都以为是幻觉,用手揉了揉眼睛,然后又用力掐了掐大腿上的肉,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可是,眼前这条河,除了顏色以外,和我们的母亲河黄河有什么区别?无论从水流的气势,还是河流的长和宽来看,我个人觉得,黄河也不过如此,虽然我并没有亲身去过黄河边,但我觉得站在此地,和亲临黄河已没有什么两样了。 站在离岸边还有十余米的距离,我已感受到河流冲击时迎面所带来的劲风,不时还有大颗水滴溅落在我脸上。“怎么样?这才叫伟大,是不是?”许思涵吃吃笑着,“那些所谓的水银为河流,不过是《史记》对假皇陵的形容了。司马迁并不知道真皇陵所在位置,不过也不能怪他,假皇陵能做到那种程度的规模,从古至今,也只有大王一人而已。” “那这河的河水从何而来?” 许思涵正色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吗?” 我茫然地摇了摇头,说道:“可这不是黄河。” “不,陆轩,你错了,这是黄河。秦王朝时期,黄河并不像现在这样,那时的黄河,是很清澈的,只可惜,人类为了发展科技,乱砍乱伐,导至黄河源头水土流失,黄河才变成今天的样子。”顿了顿,又说道:“好了,咱们就到这里吧。” 胖子说道:“不,你看那边。”说着,胖子伸手遥指着“黄河”对岸:“那里有一座城池。” 许思涵道:“那便是咸阳城----大王的地下咸阳城。” “咱们过去看一看?” “不行。”许思涵双手一张,拦住了胖子和我,严肃地说道:“两千多年来,从来没有人越过‘黄河’,包括我自己。” “正因为没有人进去过,咱们看一看,又有何妨?”胖子不屑地说道。 许思涵冷笑一声,道:“你以为,大王劳民伤财,建成这何等雄伟的皇陵,用意何在?” 胖子微微一愣,回答不出来,我便小声地答道:“自古君王下葬,肯定和寻常之人不同,皇陵越是雄伟,越能够显现君王的权势和至高无上的地位。” 许思涵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张破旧的羊皮,扔到我面前的草地上,冷笑道:“你看看,这是什么?” 我刚要拾起,胖子抢先一步拾起羊皮,打开一看,不由地呆了一呆,我不明所以,凑过头去一看,只见破羊皮上,有一些看得不是太清楚的轮廓,虽然看得不太清楚,但我隐隐觉得这轮廓很是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一样。胖子捧着羊皮的双手不住地颤抖,脸色也越发铁青,我狐疑道:“胖子,怎么了?” 胖子没有理我,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这……这是大秦王朝的疆域图……” “秦朝?呵呵。”我轻松地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地拍拍头皮,道:“难怪我觉得这轮廓很熟悉,似乎是在哪里见到过,原来是在历史书上看到过。” 许思涵淡淡地说道:“可以说是大秦王朝的疆域图,也可以说是地下皇陵的地图,两者一而二,二而一,这地下皇陵,就是大秦王朝的缩影。” 第144章 苏醒 “缩影?”我默念着这个词,心里却想着,这“缩影”一词代表着什么呢? 许思涵见我和胖子都沉默不语,正色道:“大王的基业是千秋万代的,哪怕他死了,他也希望在阴间,能够继续统治着这片他亲手打下来的江山,于是,大王调动了全国的能功巧匠,为他建造了这个地下皇陵,地下皇陵是完全按照大秦疆域的轮廓建造的,所以,可以算做大秦王朝的缩影,在这地下皇陵里,有两条大河,一条是‘黄河’,一条便是‘长江’这两条人工河在这地下皇陵里形成了一个循环系统,河水虽然是外界引入,但到这里后就形成了循环,而大王他的……他的……”许思涵说到这里,有些犹豫,想了想,一咬牙,才道:“大王的灵柩,顺着河水,在大秦王朝的缩影----地下皇陵内来回巡视,周而复始,无尽无期……” “啊----你是说,秦始皇的棺椁就漂浮在这条河之上?”胖子大吃一惊,“而且你说,周而复始,也就是说,秦始皇的棺椁在河面上已经漂了两千多年?” “是啊!”许思涵肯定地点了点头。 “那这和我们要去地下皇陵的‘咸阳’城,有什么关系吗?” “这……”许思涵沉吟道,“我也从未过去过,万一有什么厉害的机括……” “你撒谎。”胖子一语惊人。 “你凭什么这么肯定?难道到了这一步,我还会害你们吗?”许思涵双眼噙满泪水,有些委曲地质问道。 “是啊,胖子,这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的,许思涵还替你挡了一箭,是不可能会害我们的。” 胖子无奈地长叹一声,道:“我并没有说她会害我们,甚至可以说是为了我们好,可是,她确实是在骗我们。” “骗我们?这话怎么说?” 胖子想了想,看了看许思涵,又看了看我,说道:“好吧,我就说出我的理由吧。首先,我们已经发现了几座秦始皇的‘假陵墓’,经过仪器探测,陵墓里有大量的水银,也就是汞,这么多的汞放在陵墓里,你知道有什么用吗?” 我摇了摇,说道:“或许,汞在那个时代提炼极为不易,秦始皇在他的假皇陵里以水银为河流,或许他是想向后人显示他至高无上的地位和财富吧。” 胖子道:“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么多的汞确实不易获得,虽然汞为方士炼丹时常用的材料,但毕竟属于贵重金属,或许秦始皇确实是想炫耀他的财富和地位,但是你别忘了,水银是一种有毒性的液态金属,如果有人进入地宫,会吸入水银所释放出来的汞蒸汽而中毒,秦始皇在其假陵墓里放入大量水银,为的就是防止盗墓人进入陵内,而且水银能够很好的隔热,在地宫之内能形成一个密闭的隔热层,同时水银具有杀菌作用,所以科学家普遍认为地宫中的水银是用来防腐防盗的。”说到这里,胖子将目光从我身上,转移到了许思涵身上,我斜眼瞥了一下许思涵,只见许思涵脸色古怪,是一种难以用文字来描述的古怪。 胖子轻咳了一声,接着说道:“而这地下皇陵,有着巧夺天宫的建筑,秀丽的景色,简值就是与世隔绝的好地方,虽然有许多阻止外人进入的机括,但这等秀丽的地方,并没有可用来防腐的水银,许小姐,敢问你一句,这里最适合人类居住呢,还是适合人类埋葬?” 许思涵尴尬地笑了笑,并没有回答,胖子这才转过身来问我:“陆警官,你觉得要是让你住在这一个地方,你愿意吗?”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的风景,暗道,这里空气十分清新,周围的环境又如此之好,虽然没有现代化的家电及生活用品,但要让我在这里住下去的话,我是很愿意的,要知道,现在全球的环境已被极大的污染了,于是我便用力地点了点头。 胖子会意地笑了笑,道:“无论从这里的环境来推测,或是从尸体防腐的角度来想,这里更加适合人类居住。” 许思涵奇道:“你何以见得?” “秦始皇如此伟大,他当然不想自己死后尸体腐化为世间的尘埃,所在在他埋葬的地方一定会有水银出现,而这里并没有水银,那就只有一个证明,秦始皇并没有死。” 胖子一席话说完,许思涵一张俏脸马上变得苍白,几乎没有血色,整个气氛顿时变得十分地不融洽,我们三个人半晌都没有说话,只是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空气里静得连根针掉落在地上,都能够听见,过了一会儿,许思涵终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说对了,秦始皇真的没有死。” 我又惊又喜,问道:“真的?秦始皇真的没有死?” 许思涵点了点头,但又马上摇了摇头,道:“确切地说,是秦始皇马上就要复活了。” “复活?”我和胖子异口同声。 “嗯。”许思涵用力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你们不是一直在怀疑,为什么大王寻找到了不老不死之药为什么不自己服用,其实你们都猜错了,大王他自己也服下了这不老不死之药,而且,就在最近这几天,他便会再次苏醒。” “这么说,你故意引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让我们看秦始皇苏醒吗?”胖子狐疑地问道。 许思涵苦笑道:“正如你们所看到的,这不老不死之药极不稳定,有的人服下之后,就会变成怪物,有的人服下之后,就犹如假死状态,就比如说我,而有的人服下之后,就会进入休眠,大王正是进入休眠状态的那一种,不过,在一年前,我就有一种很强烈的直觉,大王将会在这几天内,从休眠状态下苏醒过来。”说着,许思涵环顾了一下四周,叹道:“这是一座始无前例的伟大工程,极具历史价值,而我带你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想让你们看一看这伟大的艺术。” 我听许思涵的语气颇有伤感留恋之意,大奇道:“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许思涵沉吟了许久,才多牙缝里挤出一句令我和胖子大为吃惊的话:“我要让这里真正的与世隔绝。” 通知一下 一直忙着工作,无瑕码字,现在终于稍稍有点时间了,《神秘事件》出版也基本敲定,出版名叫《古墓秘咒》(暂定,估计没什么大问题就不会变了),老龙在这里也就说下开新书的事。 这本《神秘事件》毕竟半年没码,而第六季偶实在是找不到感觉,想过继续下去,但始终不知道如何下笔,勉强给一个结束,反而有点狗尾续貂的感觉,《神秘事件》每一季基本上都是单独的故事,第六季虽然没能写完,但丝毫不影响前面五季,各位兄弟就当此书没有第六季吧。 很长时间没码字,手其实特别痒(偶还真是犯贱!笑~~!),所以一直以来都在想着开新书的事,码了这么多年,老龙其实也不知道自己适合写什么类型,算起来比较成功的是《女特工爱上我》和《中国神秘事件录》这两本书了,但喜欢《神秘事件》的读者,大多不喜欢《女特工》,喜欢《女特工》的读者,对《神秘事件》又不是很感兴趣,所谓众口难调,老龙实在没有办法兼顾所有书友,所以老龙应读者的心声,计划开两本书,一本便是《女特工爱上我》的姊妹篇:《被美女猎杀》,另外一本嘛,呵呵,不用多说了,群里的兄弟早知道了,就是《中国神秘事件录2》,老龙不是机器,为保证更新速度和质量,两本书同开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老龙准备先开《被美女猎杀》后,再开《中国神秘事件录2》,喜欢《神秘事件》的朋友别扔砖哦,为了保证全本,老龙得先存稿哦,没十足的把握,老龙就不会上传的,借此通知大家一声! 前言 《中国神秘事件录》第一部,说实话,感觉写得不怎么样,加上后来因工作关系耽搁了(那会儿天天加班赶游戏进度,每天工作都在十二小时,实在腾不出时间继续更新,现在稍稍有点时间了,可怎么也接不下去,哎,现在想来,挺对不住一直支持老龙的韩凌纱、羽落寒萧、孙秋、大眼睛婷婷、老墨、思涵、雪莉、飞刀、虫子……等等所有支持老龙的书友们,在这里老龙向所有支持老龙的书友说声“对不起”。 《中国神秘事件录》几经波折终于出版了第一季和第二季,出版名为《古墓秘咒》,而后面第三季到第六季,老龙确实写得不好,所以,老龙决定继续走第一季和第二季的风格,加上出版书名的关系,《神秘事件ii》第一季的故事,将接着《神秘事件录》第二季《南疆秘术》故事继续下去,希望大家还是一如既往地支持老龙。 掌声、尖叫声、收藏、推荐票在哪里? 砖头要不要? ………… 序言 引用第一部第二季故事:南疆之行到这里算是告一个段落了,本来我中了蛊,在三十年里是不能将这件事情说出来的,可是上个月,我得知嫣然的阿爹,阿夏克族族长已经去世了,嫣然告诉我,随着他阿爹的离去,老头子给我下的蛊也就不解自破了,我才将这段经历写下来,我打字速度其实并不快,本来想口述出来,找人打字的,可是我心有余悸,仍是不敢用嘴说出这段奇妙的南疆之行,就连文中的嫣然,也是用的假名,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嫣然,本来就是一个很美的女孩,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第一章 噩耗 导读:古墓秘咒的故事,是紧接第二季南疆秘术 ……………………………………………………… 老头子去世的噩耗从遥远的苗疆传来,对于我来说,这心里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老头子毕竟用折寿五年的代价,将我身上所中的心蛊给解了,说实话,我对他是心存感激的,但毕竟我和老头子接触的时间不长,心里虽然难过,但并不像嫣然那样,哭成个泪人儿。虽然我得知我身上被老头子所下的蛊,随着老头子的“牺牲”也不解自破了,但我却丝毫开心不起来,因为嫣然她伤心过度,昏厥了好几次了。 按照阿夏克族的族规,族长去世后,族长将由儿子世袭。但老头子膝下只有一儿一女,儿子萧楠因受到蛊神的诅咒,已经离开了人世。俗话说,国不可一日无君,阿夏克族自然也也不例外,族长的地位在阿夏克族族人心里,就像天神一样,而嫣然作为族长的唯一血脉,将承担起挑选下一任族长的义务(阿夏克族的族规,女人是不可以当族长的)。 嫣然很懂事儿,对于回苗疆的事情她只字未提,只是成天郁郁不欢,长长的睫毛上时常梨花带雨,虽然为她的绝丽之颜增色不少,但见她茶饭不思,身子骨也日趋消瘦,我虽然嘴上没问,但看在眼里,心都要碎了。 今天我早早地下了班,准备弄一桌子丰盛的晚餐,哄一哄嫣然,谁知道我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便闻到了我屋里传来的阵阵竹筒饭的香气扑鼻而来,我使劲嗅了嗅,微觉奇怪。正要开门的时候,便听到我屋里嫣然发出的阵阵银铃般的笑声,我掏出钥匙将门打开,一阵淡雅的茉莉花香便向我袭来,我还未来得及反应,嫣然便扑到我怀里,一双手轻轻地勾住我的脖子,只听嫣然笑道:“陆家阿哥,你真好!” 我对嫣然的举动一头雾水,正要开问询问,嫣然红着脸,羞道:“陆家阿哥,阿娇姐说你请了几天假,还买了机票,明天就带我回苗疆,是吗?” 我哭笑不得,丫的我还真想请假,可阿娇她老爸王局要批准才行啊,正要开口否认,这时王娇端着一盘子不知道是什么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见我一脸茫然欲开口询问的样子,急忙将那盘菜放在桌上,纤手一伸,揪住我的左耳,“哼”了一声,道:“臭警察,你给我出来,我有话和你说。” 从左耳根部传来一阵揪心的痛,使我冷不丁多嘴里发出一声“哎哟”,我堂堂刑警大队长被一个女人揪着耳朵还是头一遭,我怕嫣然误会我和王娇之间有那种关系,给我下一个什么什么蛊,那我这下半生小日子就不好过了,于是我冒着耳朵被女魔头揪下来的危险,奋力从这个女魔头手里挣脱出来,向嫣然摆摆手道,道:“嫣然,你先去盛饭。” “哦!”嫣然嘟着小嘴,看了我一眼,又瞥了王娇一眼,这才极不乐意地走进了厨房,嫣然前脚才迈进厨房,女魔头的魔抓又伸向了我的右耳,我狠狠瞪了她一眼,压低声音说道:“打是亲,骂是爱,你拉拉扯扯是什么意思?” 王娇嘴里“哼”了一声,脸上却笑靥如花地说道:“拉拉址址谈恋爱。”说着,将手缩了回去,向我打了一个手势,意思让我将大门关上。 “什么事儿嘛,你说啊?”我顺手关门的时候,就开口询问了。 王娇甚为得意地一笑,道:“臭警察,你丫的还真有良心。” 我忙道:“我又怎么招你惹你了,王大小姐?” 王娇嫣然一笑,从口袋里拿出两张纸,在我眼前一晃,故作神秘地道:“你猜这是什么?” “机票。”我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咦?”王娇的目光充满诧异,又问道:“那你猜猜这是到哪里的机票?” 我汗了一个,没好气地说道:“昆明。”顿了顿,迫不及待地说道:“你是不是帮我和你爸请了假?” “没有。”王娇这丫头倒也回答得干脆。 “没有?那你怎么和嫣……”说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瞥了瞥大门,将声音又压低了八度,“那你怎么和嫣然说我请了几天假,还买了机票?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手头这几件大案,我就这么走了,你老爸非毙了我不可。” 王娇小嘴一噘,道:“那让他先毙了我。”顿了顿,幽幽地道:“臭警察,别成天就一直忙着工作,嫣然阿爸死了,她是唯一的女儿了,你看她这几天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以前脸上随着都挂着甜甜地笑,而现在变得沉默寡言,人都瘦了好几斤,连我看在眼里都觉得心疼,你居然还有心思想你的工作?你别忘了,嫣然可是你带来的。” 我双手一摊,无奈地道:“那我有什么办法?案子没破,你老爸这几天正窝着火呢,我哪敢向他请假?” 王娇“咯咯咯”一笑,道:“所以啊,咱们来个先斩后奏,有什么事情,我帮你担着……”我怔怔地盯着王娇看了三分钟(足足三分钟啊,哥们儿~~!),然后说道:“好了,你和嫣然先吃,我去找王局商量一下……” 话音刚落,只听见一阵熟悉的脚步声从楼下传来,紧接着便听见王局的声音:“找我商量什么?”我转头看了王娇一眼,只见王娇脸色微微一变,我做了一个很无奈的手势,俯首在王娇耳旁轻声说道:“这中国人说不得,说曹操曹操就到。” 果然,王局的话音刚落,从楼道的拐角处,王局稳重地走了上来,见我和王娇站在门口,微觉得奇怪,问道:“你们站在门口干嘛?特意欢迎我这老头?” 我刚要开口说话,只听王娇说道:“爸,这陆大队长想找你请几天假。” 我一听这话差点儿没背过气去,这臭丫头,刚才还说有什么事情帮我担着,这女人变脸也变得太快了吧,跟翻书似的。 我狠狠瞪了王娇一眼,然后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对王局说道:“王局,我想请几天假,你也知道,嫣然她……” 王局摆摆手,道:“我就是为这事儿来找你的。”顿了顿,说道:“刚才局里接到云南警方的一个电话,说在昆明花鸟市场发现了一个小贩,和消失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考古队长韩墨十分相似……” “真的?”我没等王局说话,急切地问道。 王局摇了摇头:“还没有确认到底是不是韩墨本人,所以我来找你,就是想和你商量一下,让你去云南跑一趟,你也知道,对于土城和考古队的事儿,警方十分重视,韩墨是考古队唯一幸存的人,所以我们必须找到他,除了了解考古队出事的经过以外,还不能排除他有贩卖文物的重大嫌疑。” 天哪,上帝,你对我也太好了吧,我只想要一棵树木,你却给了我一片森林。原本想着请假去云南,却变成了“出差”去云南,不但不扣我薪水,还有出差费可以报销。我心里正得意地时候,王局低声道:“你小子的心思我还不知道?念在你平日里劳苦功高,这次就算我通融一次,下不为例啊。” 我立马一个立正,向王局敬了一个标准的礼:“yes,sir!” 王局拍拍我的肩膀,转身向楼下走去,我忙喊道:“王局,正要开饭,吃了饭再走吧!” 王局头也不回,摆了摆手,道:“不了,我还有点事情要办,吃完饭叫阿娇早点回来。” 我斜眼瞥了瞥站在一旁的王娇,低声问道:“怎么啦,是不是和你爸闹别扭了,怎么都不叫他一声?” 王娇狠狠瞪了我一眼,没好气地道:“还不是为了进刑警队的事情,我爸他说什么也不同意,说什么当刑警太危险,随时都有可以为国捐躯。” “是啊,是啊!”我深有感触地点头应道。 “是你个大头鬼!”王娇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野蛮,伸手狠狠地在我手臂上一拧,只疼得我冷汗直冒,“我就算来刑警队,那也是法医,会有什么危险?” “那可不一定,我告诉你啊,前年有一件案子,有一个人被歹徒连捅数十刀,哇,血肉模糊,那叫一个恶心,这都不说,那人死不瞑目啊,当时那法医来了以后,伸手将他的眼睛合上,可这手才拿开,那人的双眼又睁开了……” 王娇脸色微变,却又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道:“所谓的死亡,指的是脑死亡,但脑死亡并没有意味着神经、肌肉都死亡,所以这种情况其实很正常。” 我得意地笑了笑,道:“不错,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后来,那尸体突然间坐直了身子,将那法医差点没吓得尿裤子,然后尸体还说了一个人的名字后,这才倒下,而双眼也合上了。后来我们刑侦大队就根据尸体所说的名字展开排查,当天就将凶手捉拿归案,这个你又怎么解释?” 王娇面如土色,几欲开口说话,但嘴巴张了张,半晌才从银牙缝里挤出三个字:“怎么可能?” 我“哈哈”一笑,道:“怎么不可能,不信你回家问你爸,当时他也在场。” 王娇颤声道:“或许,那……那个人才被杀,大脑还没……没有死……死亡……” 我装着深沉说道:“嗯,这种的确有可能,但那人是头一天被杀,捅了十多刀啊,当场就是大流血,120急救的人来都说当场死亡,法医验尸的时候是第二天下午的事情了,难道这么长时间,他的大脑没有死亡?不可能吧?”说着,我夸张地张大嘴巴看着王娇。 王娇脸色大变,轻轻地用手拍拍自己的胸口,道:“臭警察,你……你别吓我……” 这时,大门突然间开了,嫣然站在了门口,一脸正色地望着我和王娇,一字一句地道:“阿娇姐,陆家阿哥没有唬你,我听阿爸说过,我们阿夏克族曾经有一种蛊术,可以控制尸体的行动,不过,这种蛊术早已失传。” 王娇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道:“没可能,人死了之后,由于体内循环系统停止,这关节、肌肉因缺少能量的补给也会渐渐死亡,身体就会变得很僵硬,所以称之为僵尸,僵尸可不是指电影里那些,而检查尸体推算死亡时间的时候,检查尸体的僵硬程度往往是最重要的步骤,别说控制尸体行走,就是想改变僵硬尸体的手臂姿势,那也是非常吃力的。不可能,绝不可能!” 我也附和着王娇,连连摇头道:“是啊,这种事情绝无可能的。” 嫣然见我和王娇都不相信,急得一张俏脸通红,忙辨解道:“尸体不一定都会僵硬,有一种尸体它不会变僵,关节的灵活性和常人没什么两样,这种尸体叫‘荫尸’。” 第二章 反常 从昆明国际机场出来后,我打了一辆车,直奔长途汽车站,准备买两张去文山的高快车票,却不想嫣然轻轻扯了扯我的衣角,道:“陆家阿哥,买一张就行了。” 我奇道:“一张?” 嫣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陆家阿哥,我们阿夏克族的风俗,族人去世,外人是不能参与的,你不是还要去查那个叫韩墨的考古队长吗?这样吧,我独自一个人回去,你去办你的事情,七天后我到昆明来找你。” 我沉吟道:“你没有通讯工具,咱们联络不是太方便,要不我买台手机给你。” 嫣然“咯咯咯”娇笑一声,道:“陆家阿哥,你忘了,我们那没有信号的,手机打不出去的。” 我想了想,也是,就阿夏克族生活的那个地方,鸟都不拉屎,还谈什么中国移动?不过我还是不放心让嫣然一个人坐长途汽车回去,毕竟嫣然太单纯了,纯得就好像一张白张。嫣然见我满脸担忧之色,“嘻嘻”一笑,道:“陆家阿哥,你忘了?当初我们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你去订婚宴酒席,那时我便是一个人来昆明的。” 嫣然不提起那事儿,我倒忘了,于是我笑道:“当时我还以为是你哥让你来劝我的,我还记得,当时我抓住了你的手,不让你跑。” 嫣然俏脸一红,低声道:“当时你对我轻薄无礼,差点丢了性命,知不知道?” 我想了想,确实,当时嫣然说过这样的话,她说“你再对我轻薄,可别怪我不客气了。”于是我笑道:“是啊,当时你说要对我不客气,怎么不客气?下蛊?” 嫣然顿足道:“我不和你说了……” 话音未落,只见车站旁一间小诊所门口传来了“呯”的一声响,只见一个衣着朴素的中年男子被年青的医生一脚从诊所里踹了出来,那中年男子接连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看到这一幕后,我不由地窜起一股莫名的火气。 只听那年青的医生说道:“没钱还想让我帮你看病?你趁早滚吧,别死在我门口,我还要做生意呢。” 只见那被医生从诊所里踹出来的中年男子“扑通”一声跪在了那年青医生的面前,一个劲儿地磕头,边磕边求道:“求求你医生,你行行好,救救我,我实在没钱去大医院看病了,我还不想死,求求你了,求求你了……”中年男人嘴里说一句“求求你了”,就磕一次头,一连磕了七八个,只听“呯呯”的磕头声作响,这时周围已围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那中年男子磕头用力颇重,七八个响头磕过,脑门上已是一片乌青,这时我再也忍不住,走上去,刚要将那中年男子扶起来时,嫣然突然间双手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臂,一双迷离的双眸盯着我,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微微一怔,低声道:“嫣然,放手,我去扶他起来,他再磕下去,非得死在这里不可。” 嫣然还是一声不吭,拉我的手更加用力了,我微微有些生气,将声音提高了八度:“嫣然,你干什么?这可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单纯善良的嫣然哦!” 嫣然嘴巴动了动,欲言又止,我用力一挣,走上前去,伸手要扶那中年男子,嫣然这时叫了一声“陆家阿哥”,我没有理会她,伸手将中年男子扶了起来,说道:“男儿膝下有黄金,岂能随随便便给人下跪?”说着,我不等中年男子回答,走上前,双手一伸,将那年青医生一把揪了过来:“你丫的还配不配做医生?你的医德到哪里去了?” “就是,太缺德了,这样也配做医生?”人群中有人大声说道。 “不救人那也罢了,还将人从诊所里一脚踹出来,这不明白着欺负人么?”一个中年妇女十分不满,边骂边往地上啐口水。 “你没事儿吧?”指着那中年男人额头上那老大一块乌青问道。 那中年男人用漠然地眼神看了我一眼后,摇了摇头,道:“没事儿。” 我听他的口音不是昆明本地人,身上的衣服很朴素,并不十分光鲜,有的地方还打了补丁,应该是地州一带来昆明求医治病的,这种地州上来的人,一般没见过什么事面,老实巴交得很,往往很多骗子就在车站一带,专门对这一类人进行行骗。我想这个男人可能是因为带来的钱花光了,又或者在车站被人骗走,没有人看病,才会被那医生一脚踹出来,于是我摸了摸皮夹,从里面抽出两张一百元的钞票,递给那个中年男人,说道:“我出门也没带多少钱,这点钱你就拿着用吧,回头我给收容所救助站打个电话,让他们帮你解决一下你的问题。”说着,我转身对那年青的医生道:“帮他包扎一下伤口,钱我给你。” 那青年医生眼中现出一丝惊恐之色,道:“你就是给我几万块钱,我也不医,这是我个人原则,你就是穿着一身‘猫皮’,也无权命令我。”说着,一转身,“呯”的一声将诊所大门关上,随后连窗帘也拉下了,我不由地叹了一口气,对嫣然道:“嫣然,你帮我去附近药店买点云南白药、消毒水和纱布一类的东西,我帮他包一包。” 嫣然用鄙夷的目光,狠狠地瞪了一眼那中年男子,然后转身向一旁的药店走去,而这时中年男人的目光刚好投向嫣然,脸上也是一副惊恐之色,拿着钱的手不由地一抖,我塞给他的两百块钱顿时滑落在地上。我肚里暗暗纳闷,这中年男人似乎有点害怕嫣然,不过我也没太放在心上,弯腰拾起钱,再一次递到了中年男人的手里,中年男人伸出手来接钱的时候,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也抖一下,我看到中年男子一双枯槁的双手上那十片指甲竟然漆黑发亮。 说实话,我见过不少“灰指甲”的患者的手。灰指甲,又称甲癣。一般以1-2个指(趾)甲开始发病,重者全部指(趾)甲均可罹患。患病甲板失去光泽,日久甲板增厚变形,呈灰白、污黄色,病情严重的就呈灰色或者灰褐色,呈现灰褐色的“灰指甲”已然不多,但像这中年男子这种呈黑色的更是闻所未闻,出于好奇,我不由地向他的手指多看了两眼。 中年男人似乎感觉到了我异样的目光,下意识地将一双手往手缩了缩,就连我手中那两百元钱也不敢伸手去接,我尴尬地笑了笑,道:“拿着吧,出门在外,没有钱怎么行?”说着,我将两百元钱往他的上衣口袋里一塞,中年男人冲我点了点头,有些不大好意思却又很感激地笑了笑。 这时,嫣然拿着纱布、消毒水之类的药品走了过来,我对她说道:“嫣然,你帮他包扎一下。”嫣然狠狠地瞪了那中年男人一眼,“哼”了一声,道:“我----不----要----” 那中年男人尴尬地笑了笑,道:“不……不用,我自己来。”说着,伸手便要接嫣然手中的药品,嫣然将手一缩,道:“你自己包扎?你看得见你额头上的伤口么?”说着,嫣然将药品递了给我,道:“陆家阿哥,你来吧,我怕我包得不好。” 我本来对嫣然反常的态度略为狐疑,这时听她说“怕包得不好”,这才释然道:“我说呢,嫣然这么乐于助人,怎么会不帮呢?原来是怕包得不好,那还是我来吧。”说着,我接过嫣然手中的药品。 在接过药品的同时,我突然感觉到手背上一阵麻痒,目光迅速移到手背上时,我似乎看见一个黑漆漆的东西,“嗖”地一下,飞速地钻进了我的袖口,那东西移动速度之快实在难以形容,如果不是手背上的麻痒,我甚至可能怀疑是我眼花看错了。 那东西钻时我的衣袖里,顺着我的手臂往上爬,我顿时感到我全身的汗毛都坚了起来,我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然后脑海中电光一闪,我便像被雷击中一样,拼命地用力甩了甩手臂。 然而,这个时候,那东西与皮肤接触的感觉消失了,仿佛那东西钻进了我体内一样,然而,我却没有一丝痛苦,但我仍然肯定,那东西确实是像水渗透沙子一样,渗透进了我的皮肤。我斜眼一瞥,见嫣然在一旁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不由地火了,大声道:“嫣然,你对我做了什么?” 嫣然装作若无其事地说道:“没什么啊?陆家阿哥,你难道认为嫣然会害你吗?”说着,鼓起腮帮,小嘴噘得老高,一副生气的样子。 看着嫣然这么可爱,我一腔怒火顿时没了踪影,而我也确信嫣然不过是和我开一个玩笑罢了,她会给我下蛊?她舍得吗?想到这里,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边用手将纱布折叠,边说道:“我这个妹妹太俏皮了,让你看笑话了。”说着,我拿起折叠好的纱布转过身,“我先替你把伤口……伤口……” “包上”两个字还没说出来,我突然间发现,那中年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起就不见了…… 第三章 亵渎 怪,实在太怪了。 这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 一个给钱也不愿意替人看病的年轻医生,一个双手十指的指甲漆黑发亮的中年男子,一个不食烟火乐于助人的阿夏克族少女突然一反常态,这一切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但从每一个角度上去看,就非常不正常,但至于哪一点不正常,我却说不上来,或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第六感”吧。 那中年男人什么时候离开的,我压根儿不知道,因为当时我从嫣然手中接过药品后,一只黑色虫子迅速钻进了我的衣袖,至于是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但我敢肯定,是嫣然这丫头搞鬼,你看她那副忍俊不禁的样子便知道了。 我四下张望了一阵,仍是没有中年男人的踪迹,于是我便转过身来,狠狠地瞪了嫣然一眼,声音提高了八度:“嫣然,你今天太不像话了,你若再这样下去,我可不会再管你了。” 嫣然吐了吐小香舌,佯装楚楚可怜的样子,低着头,双手拉着我的衣角摇了摇:“陆家阿哥,你不知道的,嫣然这么做,其实是为了你好。” “胡说,你拿个什么小虫吓我,还说是为了我好?搞得我还以为你给我下蛊呢,你太调皮了,我可管不了你了,我这便买车票送你回家。” 嫣然眼眶儿一红,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花,看着她这样子,我的心又软了下来,忙将手中的纱布一类的药品放进旅行包里,然后走上前,双手轻轻地扶住嫣然的肩膀,柔声道:“好啦好啦,陆家阿哥知道你没有恶意的,刚才是陆家阿哥不对,不应该大声冲你说话,对不起啦。快,快别哭了,笑一笑。” 嫣然缓缓抬起头来,泪水仍在眼眶里打转,她一字一句说道:“陆家阿哥,嫣然没有和你开玩笑,刚才嫣然真的对你下了蛊……” “下了蛊”三个字突然间从嫣然嘴里蹦了出来,我后背心顿时一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冷汗也从额头上冒了出来,骇然道:“你……你给我下了什么……么蛊?” 嫣然俏脸又红了一下,我暗道:“该不会是给我下了情蛊吧?”这俗话说得好,男人笑嘻嘻,不是好东西,女人面孔红,心里想老公。嫣然她都能对自己下情蛊,对我当有也有这个可能,更何况这一次出远门,只有我和她两个人,她该不会是想趁这次机会对我……想到这里,我老脸一红,轻咳了一声,道:“我先帮你买车票去。” 嫣然一只小手轻轻地勾住我的胳膊,柔声道:“陆家阿哥,我肚子饿了,我们先去吃东西吧。”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到吃中午饭的时间了,于是我说道:“买了车票就去吃,你在这里等着,别乱跑啊?” 嫣然小嘴一扁,固执地说道:“不,先吃饭。” 我只好无奈地伸手刮了一下她小巧的鼻子,道:“好好好,先吃饭。”说着,我斜眼瞥见一旁有一家看上去还算干净的小餐馆,便指着那里道:“我们去那家吃吧。” 小餐馆里人不是很多,我们找了角落里一张空桌,点了几个清爽的炒菜,和一个特色的“石头汤”,我突然间想起,嫣然说刚才给我下了蛊,从她的表情上来看,又不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于是我说道:“嫣然,你老实告诉陆家阿哥,刚才你给我下了什么蛊?” 嫣然脸色微微一变,一双妙目怔怔地看着我,突然间俏脸飞红,说道:“陆家阿哥,你是不是觉得今天的我很奇怪很反常?” 我点了一支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点点头,算是回答了嫣然。 嫣然又说道:“陆家阿哥,你还记得当时你要去拉那个中年男人的时候,我说了什么?” 我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形,当时我要去拉那人的时候,嫣然叫了我一声,然后用手拉住了我,虽然她嘴上没说什么,但行动已经很明确了,她是不想让我去拉那人中年男人。可是,以嫣然的性格和纯真,她是不会这么做的。记得有一次,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一只受伤的鸽子,正好飞在我家阳台上,那鸽子的左翅不知道是被哪一个顽皮的小孩用汽枪打伤了,嫣然看见的时候,眼眶儿都工了,她让我到楼下买伤药和绷带,替鸽子包扎伤口,然后特意跑到花鸟市场,买了许多鸟类喜欢吃的食物,直到那鸽子养好了伤,这才将鸽子给放了。你说,这么一个富有爱心的女孩子,会阻止我去拉那个中年男人吗? 想到这里,我就更加奇怪了,嫣然之所以那么做,一定是有她的原因的,当于我问道:“嫣然,你为什么不让我去扶起那个中年男人?” 嫣然不答,反问道:“陆家阿哥,那年轻医生不医这中年男人,见了他就像是见了瘟神一样,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回想了一下,确实,那年轻医生对那中年男人的态度确实给我这样的感觉,而且很明显,年轻医生不给中年男人看病的原因不在于中年男人有没有钱付医药费,反而像是要避开什么似的,难道说,那中年男人所得的病不是“灰指甲”,而是一种极为厉害的传染病?一想到传染病,我整个人仿佛进了冰窖一样,身子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颤。 嫣然红晕双颊,容貌娇艳无伦,此时见我脸上变色,“咯咯咯”地娇笑几声,道:“陆家阿哥,怎么?害怕了?早让你别去拉那人,就什么事也没有了,而现在……”说到这里,嫣然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秀眉微蹙,脸上颇有担忧之色。 就目前来看,问题的重点还是在那个中年男子身上,那个年轻的医生宁愿被人骂他“没有医德“之类的话,也不肯帮那个中年男人看病,要知道,“没有医德”四个字,对于一名年轻的医生意味着什么;而嫣然更是一反常态,平日助人为乐的她,竟然拉着我不让我去帮那个中年男子,而那中年男子十指指甲漆黑发亮,摆明了是患了某种疾病,而这种病极有可能是传染病,因此那医生才避之唯恐不及,嫣然也不让我接触那中年男子,当然,疾病一说只是我的妄加猜测,而实际上,事情结果要比我想象得更加严重。 我夹了一个红烧狮子头给嫣然,然后问道:“嫣然,那人是不是得了某种可怕的疾病?”我知道阿夏克族的蛊术非比寻常,而且很多阿夏克族人利用“蛊”替人治病,这种人称之为“蛊医”,嫣然是阿夏克族族长的女儿,多多少少还是懂一些医理。 原以为我的推测正确无误,却不想嫣然奇道:“疾病?没有啊。” “咦?既然不是疾病,那为什么那中年男子要去求医?为什么年轻医生死活不肯医他,而你也一反常态?” 嫣然正色道:“陆家阿哥,我们别提那个人好不好?一想起他我就觉得恶心,反正他就快要死了,谁也医不了他,他这是自作自受。”说着,嫣然撇撇嘴,脸上再次呈现出“鄙夷”的神色。 “你……你说什么?那人……就----快----死----了----”我大吃一惊,从那医生、中年男子和嫣然的各种行为和表现来看,我断定那中年男子不过是得了某种疾病,却万万没有想到嫣然居然说那中年男子剩下没多少时日了,更奇怪的是,我从那中年男子身上,看不出他就像是快要死的人,除了那十指的指甲外,甚至看不出他有病的样子。 不过有的时候,事情的发展很难料的,一件全然不足为奇的事,发展下去,可以变成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换句话说,有的人看上去身强体健,往往会突然暴毙,而有的人看上去弱不禁风,走完一生却风平浪尽,或许,这个中年男子表面上看起来并无大碍,而实际上已经病入膏肓,只不过只有我没有看出来而已。 我理了理已经很混乱的思绪,定了定神,才开口道:“嫣然,你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嫣然想了想,长叹一声,道:“我说出来你可不许笑我。” 我微觉得奇怪,道:“我笑你干嘛?” 嫣然微微一笑,说了四个音节,我知道那是她们的阿夏克族的语言,刚想问她究竟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嫣然低声解释道:“那人受到了亡灵的诅咒。” 我怔了怔,随即忍不住哈哈一笑,差点儿把嘴里的饭喷了出来。嫣然见我笑她,“哼”了一声,将头扭开,道:“早知道你要笑,我就不说啦!” 我本来也知道,既然答应了嫣然不笑,在这个时候是不应该笑的,可是我实在忍不住,直到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才忍俊不禁地说道:“嫣……呵呵……嫣然,你……哈哈……你说那中年男人受到了‘亡灵的诅咒’,就快要死了?哈哈哈----” “是啊!”嫣然挺认真的点了点头。 “那好,你告诉我,他怎么会受到亡灵的诅咒呢?” 嫣然双眸盯着我看了良久,这才从嘴里吐了几个字:“他亵渎了亡灵。” “……亵渎亡灵……亵渎亡……亵……等等,你刚才说什么?”我突然间想到一件事情,又重复问了一遍。 “他亵渎了亡灵。”嫣然怕我不明白,继而又解释道:“就是你们汉话里所说的‘奸尸’。” “……” …………………………………………………… 票票收藏统统交出来! 第四章 鬼剥皮(上) “奸尸”这一丑恶行为,早在二千多年以前的西汉时期就已经有文献记载了。 《后汉书.刘盆子传》里就这样记载:赤眉贪财物,复出大掠。城中彻食尽,遂收载珍宝,因大纵火烧宫室,引兵而西。过祠南郊,车甲兵马最为猛盛,觽号百万。盆子乘王车,驾三马,从数百骑。乃自南山转掠城邑,与更始将军严春战于郿,破春,杀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乃复还,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从上面这段文字可以看出,赤眉军当年盗掘西汉帝王陵寑时,开国皇帝高祖刘邦和皇后吕雉合葬陵长陵也未能幸免。吕雉死后遭遇到了奇耻大辱,尸体让赤眉军奸淫了。而且,除了吕雉这位当年天字一号女人外,其它被掘开帝王陵内的皇后宠妃们的尸体,赤眉军也没有一具能放过,奸尸行为令人发指。这些当年只有皇帝一人能“宠幸”的后宫女人,肯定死后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身体会被一群农民性侵犯。 而在新中国的《刑法》中第三百零二条也将“奸尸”行为定性为“侮辱尸体罪”的其中一个表现,如果嫣然所说的属实,那么那个中年男子如果被检察院起诉的话,那么他被视情节严重性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嫣然将实情告诉我的时候,我空前地愤怒。我万万没有想到,一个看上去貌似忠良的男人,其老实的外表下,竟然是一个令人发指的禽兽,衣冠禽兽!想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右手用力在饭桌上重重一拍,“啪”的一声响,惊得整个小饭馆里的人都转过头来看着我。服务员也慌忙跑了过来,忙问道:“先生,什么事情?是我们的小菜不合您的胃口吗?” 我这才注意到自己很失态,忙陪笑道:“不好意思,刚才我想起一件令人十分气愤的事情,一时间没有控制好情绪,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那女服务员微微一笑,接受了我的道歉,然后转身离开了。我掏出一支香烟点上,猛吸了两大口,浓烈的烟雾,只呛得我连声咳嗽,嫣然颇为担心地看着我,问道:“陆家阿哥,你……你不要紧吧?你是不是想要拘捕那个中年男人?” 我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我没有在昆明的执法权利,而且,公安机关不过是执行法律的机关,立案调查起诉的事,是由检察院和法院来执行,不过,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任何触犯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我都有义务来协助破案。”顿了顿,我又说道,“嫣然,吃完饭,我就帮你买车票去,陆家阿哥看来这一次到昆明,除了寻找失踪的考古队长韩墨以外,看来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嫣然轻轻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说道:“陆家阿哥,你就别瞎忙了,那个中年男人只有一个月的性命了,你就是将他给拘了,他一样会死。” “他为什么会死?”我奇怪地问道,顿了顿,我又说道:“奸尸的案件,在全国也有很多起,但从来没有听说过,奸尸人会在一个月内死去。” 嫣然道:“因为那人奸的不是普通的尸体,而是一具下了诅咒的荫尸。” “诅咒?荫尸?”我大脑里不由地冒出两个问号。突然间,我想起那年青医生那种恐怖的神情和嫣然当时的反常,不由地全身一颤,道:“嫣然,那你刚才给我下蛊……” 嫣然道:“陆家阿哥,你要去扶他的时候,我拉住你不放,就是不想让你接触到他,可是你还是……哎,你看看你的手指。” 我心中一紧,倒吸了一口凉气,立时将双手伸了出来,盯着手掌看了许久,没有什么异样,然后我又翻过手背仔细查看,只见我十个指甲表面,似乎覆盖有一层灰蒙蒙的东西,我以为自己眼花,揉了揉双眼,没错,确实有一层灰蒙蒙的东西,我用右手的指甲刮了刮左手指甲的表面,并没有像意料中那样,刮下一些粉末之类的东西,那层灰蒙蒙的颜色,好像是渗入到指甲里一般。 嫣然说道:“陆家阿哥,这其中的道理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但我知道,你只有三个月的命了。” “三个月?” “陆家阿哥,你也看到你的指甲有些异样了,等过了十五天,你手中的指甲的颜色将由浅变深,直到变成和那中年男子的指甲一模一样的黑色,然后,你便会感到全身奇痒无比,接着,全身浮肿,起血泡,随后全身皮肤皲裂结疤,就变得不痛不痒,这时你身上的皮肤便可以一大块一大块地撕下,露出筋肉和脉管,鲜血淋淋,而你本人并不感觉到疼痛,甚至还会感到很舒服,三个月后,你便会死去……” 我只听得头皮发麻,冷汗如雨,我只不过是扶了那中年男人一下,至于这么严重吗? 嫣然又说道:“我原以为那中年男人只不过是中了一般的诅咒,所以当时只不过是提醒你一下,却万万没有想到,他所受的诅咒的威力竟然如此之大,我用了蠶(念‘蚕’)蛊,都无法消除你所中的诅咒,只能够延长你所受的诅咒的发作时间。”说到这里,嫣然双眼红红的,忍不住低声哭泣。 我不忍嫣然为我这么难过,当下哈哈一笑,道:“什么诅咒?我根本不相信,现在医学这么发达,我还就不信治不好。刚才你说什么,我身上的皮肤可以一大块一大块的撕下,我却不敢到疼痛?这种事情你也相信?这皮肤之下布满了人体的末稍神经,只要末稍神经不死,我怎么可能没有感觉?”说到这里,我心里打了一个突,那万一这末稍神经死亡,那我岂不是和嫣然所说的症状一样了?谁也不知道这诅咒会不会使末稍神经死亡。 这时,我旁边这一桌有一个低头吃面的男人,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这种现象用迷信的解释就叫‘鬼剥皮’,从科学的解释,就是中了某种极厉害的病毒,使人体的神经组织迅速死亡,所以当一大块一大块皮肤撕下来的时候,虽然鲜血淋漓,十分可怖,但人根本就感觉不到疼痛。” 我心念一动,只觉得这人的声音有些耳熟,当下转过头来看着他,而他只顾自己低头吃面,并没有将脸对着我,头上还戴着一顶鸭舌帽,帽沿压得很低,几乎遮住了一张脸。我当下好奇地问道:“你既然知道这是‘鬼剥皮’,想必你一定有方法救治了?” 那人将头抬了起来,但并没有转向我们,而是怔怔地看着前方,半晌,才说道:“办法不是没有,只不过……唉……”说着,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低下头继续吃面,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和嫣然面面相觑,心里均在想,这人是谁? 过了一会儿,那人吃完面条,抬手抹了抹嘴巴,这才说道:“这种古老的诅咒其实是蛊术的一种,只不过比起蛊术来,更加邪恶,更加阴毒,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种诅咒术便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并没有传承下来,后来,大概在唐代的时候,出了几个摸金校尉,在一次倒斗的时候,无意中摸到了一本记载着关于这种诅咒术的方法,后来,这种诅咒术便在南诏六国的苗夷中传承了下来,并且在东南亚一带颇为流传,渐渐地延伸发展,成为了今天谈之色变的‘降头术’,归根结底,蛊术和降头术本是同根,只不过是使用的施咒的媒介不同而已,蛊术所用的乃是蛊虫,而降头术所使用的媒介是死尸(这尸体当然并不仅限于人的尸体,还包括动物的)。”说着,那人顿了顿,又道:“老板,多少钱?” 这时一个服务员走了过来,冲那人微微一笑,道:“大碗杂酱面,五块。” 那人从钱夹里拿出五块钱,递了过去,我见他要离开,忙问道:“那刚才你说救治的方法是什么?” 那人似乎犹豫了一下,这才说道:“蛊术和降头术起源得很早,据我所推测,在先秦以前的商周时期,便了这种诅咒术的记载了,只有找到这些记载中的文字,便可知道救治的办法。”顿了顿,说道:“实不相瞒,我到云南来,便是为了寻找记载这种诅咒术的古老文字,只可惜……”说着,那人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抬起脚便要离开。 我斜眼一瞥,只见他所戴的鸭舌帽那张苍白毫无血色的脸庞似乎在哪里见过,突然间,我想起来了,这人不正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出的考古队的队长韩墨吗?他怎么会在这里?我下意识地叫了一声:“韩墨,艳艳她们究竟怎么出事的?你别走,回答我!” 韩墨身子微微一颤,他转过头来,仔细地盯着我看了足足三分钟,突然间拔脚便跑,我右手急伸,想要按住他的肩膀,却不想韩墨动作很灵活,速度也快,等我的手伸过去的时候,他已经跑开了,我的手刚好抓住了他的手臂,韩墨用力一挣,只听“唰”的一声轻响,他将衣服给撕破夺门而逃,而我的手上,只紧紧地抓着从他手袖上撕下来的碎布。 这时只听服务员“呀”的一声惊叫,而嫣然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手中的碎布,双眸中流露出一丝惊恐之色,我心念微微一动,不再去追韩墨,双眼将目光移到了手上,顿时只觉一阵恶心,同时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害怕的感觉传遍全身,只见我手中除了韩墨衣服上扯下来的碎布片外,还有一块表皮苍白的,毫无血色的一大块人皮,而连着肌肉组织的那一面又是鲜血淋漓的,我打了一个冷颤,目光移到了嫣然的俏脸之上,同时听到嫣然颤抖的声音:“鬼剥皮……” **************************************** 本来这一章打算放到星期一晚上下班后更新的,现在将这章放出来,同时借这一章更新,老龙要向一个老龙无意中伤害到的一位女性说声抱歉,希望她能看到. **************************************** ps:老龙上次被鬼压床后,经人介绍,已拜盘龙寺主持为师,从此吃斋念佛,青衣古灯,遁入空门,法号空虚(呵,开个玩笑),当然更新还得继续,下一次更新时间,10月20日下班后,约晚上八点左右.票票收藏砸上,老龙才有动力哦. 第五章 鬼剥皮(中) 失踪的考古队长韩墨的出现,使我原本在心里早已计划好的步骤全都给打乱了,尤其当我知道韩墨他也被“鬼剥皮”的时候,我更是百思不得其解,听韩墨所说的古老的诅咒术,应该是现在的东南亚一带,尤其是泰国的在泰国谈之色变的“降头术”的鼻祖,降头术同蛊术一样,都是起源于这种古老而又神秘的诅咒术,而韩墨到云南的目的,就是寻找“鬼剥皮”的救治方法,从这点来看,韩墨所受到的“诅咒”应该不是在云南发生的,而是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土城陵内,可是,那个陵墓是契丹人的陵墓,大家都知道,契丹人是游牧民族,发源于北方,而诅咒术却是起源于苗疆,而且还是在先秦之前的商周时期,这一南一北,中间又相隔一千多年,又怎么会扯到一起呢? 我想来想去,都没法想明白这中间的联系,于是我也顾不上吃喝,拿出手机给胖子打了一个电话,想要问一问他对于这古老的诅咒术了不了解,可是这电话却怎么也没有人接,只得作罢。 我点了一支香烟,静静地看着嫣然将桌上的饭菜一扫而光,嫣然抬起头来,见我盯着她吃喝有,有些不大好意思地说道:“陆家阿哥,你放心好了,我这个人怎么再怎么能吃,也是长不胖的那种类型。” 我差点没被烟给呛着,笑道:“我不是怕你长胖,我是在想,看了这么恶心的人皮,你居然吃得下,啧啧,佩服啊佩服……”说着,我向嫣然竖起了大拇指,嫣然却狠狠瞪了我一眼,嗔道:“陆家阿哥,你这么损嫣然……” 我摆了摆手,正色道:“嫣然,你觉得韩墨所说的话,有几分可信?” “韩墨?”嫣然不知道“韩墨”,不过她立时便明白了韩墨便是刚才那个人,于是说道:“我曾经听我阿爸说,我们阿夏克族所会的蛊术,只不过是凤毛麟角,很多古老的蛊术都没有传承下来,虽然蛊术中没有对‘鬼剥皮’进行详细的描述和救治方法,但古老的诅咒术里,大有可能记载,可是天大地大,我们上哪里去找这古老的咒诅术的记载呢?” 我沉吟了半晌,说道:“韩墨他只身来到云南,相信他有一定的线索了,只不过就算把范围缩小到了云南,但对于要寻找这已消失了几千年的古老诅咒术的文字记载,同样也是大海捞针。”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这个中年男子因为奸污了受了古老诅咒术的荫尸,所以才会被“鬼剥皮”,至于这荫尸是否先秦之前的商周时期的女尸就不得而知了,但至于,这荫尸和古老诅咒术有着一定的关联,虽没有十足的把握,但多少这也是一个希望,想要知道这具被中年男子奸污的荫尸所在位置,那唯一的线索便是那个中年男子。想到这里,我禁不住脱口而出:“就这么办。” 嫣然奇道:“什么怎么办?” 我把我刚才的想法说了一遍给嫣然听,然后问道:“我听那中年男子的口音和昆明本地人的口音不大一样,说明他不是昆明本地人,他应该是到昆明来求医的,你好歹也是云南人,你听得出他的口音是云南哪里的?” 嫣然想了想,摇了摇头,道:“我听不出来。”顿了顿,略带歉意地说道:“陆家阿哥,我自从都没有离开过家,上次我们相识的那一次,是我第一次离开寨子。” 我其实也猜到了这个结果,只不过抱着一丝希望才问嫣然的,听她说她也不知道,那么我只好去找那个年轻医生了,他和中年男子接触过,而且从他的神色来看,他应该知道那中年男子受到了“鬼剥皮”,不过正巧我有一个叫燕若愁的学妹在北京路派出所担任所长,而正巧这一带属北京路派出所的管辖范围。 我和燕若愁是校友,她比我低一级,在学校时虽然不是很熟,但毕竟是校友,我想这个忙她会帮我的。想到这里,我拔通了114,查到了北京路派出所的电话,然后又打了一个电话到北京路派出所,找到了燕若愁。 毕业到现在将近十年,我不知道这燕若愁学妹还记不记得有我这么一个学长,不过令我意外的是,燕若愁居然还记得我。 挂了电话,在小饭馆门口等了约摸十多分钟,燕若愁亲自驾着一辆桑塔娜的警车来接我,将近十年没见,燕若愁一见到我,显得很是高兴,说道:“陆学长?哈哈,没想到十年不见,你还是老样子。”说着,目光斜瞥,见嫣然站在我身旁,于是似笑非笑地道:“哟,我说呢,怎么跑云南来了,敢情是带着小媳妇来渡蜜月了吧?” 我汗了一个,这燕若愁长得还挺标致的,就是这性格大大咧咧的,跟个男人似的,说话没有遮拦,十年没见,居然还一点儿没变,于是我苦笑道:“我说燕所长,你就别在挖苦我了,还渡蜜月呢,你要不帮我这个忙,我跟你说,三个月后我就得去向**报道了。” 燕若愁微微一怔,见我不像是说笑的样子,忙问我怎么一回事儿。我便将事情的经过粗略讲了一遍。 燕若愁听完我的简述,秀眉微微蹙,显然不太相信我所说的话,沉吟了半晌,才问道:“你想要我怎么做?” 我想了想,道:“找个借口,把那医生带局里来。” 燕若愁想了想,一咬牙:“行。” 燕若愁办事情果然雷厉风行,我在她的办公室,才抽了两支烟,刚把第三支点燃的时候,燕若愁推门走了进来,笑道:“人我已经给你带来了,现在正在审讯室里,我可告诉你啊,别使用暴力。” 我苦笑道:“哪能呢,这儿可是你的地盘,我敢吗我?” 燕若愁嘻嘻一笑,道:“好啦,你快去吧。”说着,双手将我推出她的办公室。 走进审讯室,只见那医生拉耸着脑袋,都没有抬过头看过我一眼,我心里暗暗笑了一下,问道:“姓名?” “李心宇!” “年龄?” “二十六!” “职业?” “个体医生。” “知不知道为什么把你带这儿?” “不知道。” “再好好想想。” “警官,说了我真的不知道。” “那好,我告诉你,你不是说我穿着一身猫皮,无权命令你么?” 李心宇似乎想到了什么,终于缓缓地抬起头来看我。“咦”的一声,他有些惊慌失措:“是你?”转而惊慌又变成了愤怒,吼道:“我又没犯罪,你凭什么抓我?” 我善意地笑了笑,道:“没说要抓你啊?只不过把你叫来问点问题。”顿了顿,我递过一支烟,“来一支?” 李心宇刚想伸手接,突然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脸上一副惊恐的神情,将手又缩了回去,脑袋摇得跟波浪鼓似的:“我不会。” 我耸耸肩,将烟又放进烟盒,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只是想问一问,你为什么不肯医治那个中年男人?” 李心宇道:“我治不了,他得的不是普通的病,他是被‘鬼剥皮’。” “鬼剥皮?”我心里暗自念了一遍,果然,和韩墨、嫣然说的结果是一样的。于是我又问道:“你怎么知道这是‘鬼剥皮’而不是皮肤病?” 李心宇颇为得意地笑了笑,无不自豪地说道:“我熟读各类医书,自然包括藏医、苗医等医学书籍,关于‘鬼剥皮’,在藏医和苗医中都有古籍记载,但只有两个字:无救。当那个中年男子来看病的时候,他脱开了衣服,我看到他的胁下肋骨处有巴掌大小的一块皮不见了,露出鲜血淋漓的肌肉和血管。”说着,李心宇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怖,就好像再一次看到了当时的情形,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道:“你不知道,那皮,啧啧,那肉,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我现在只要一合上眼,就好像看到那他胁下的那块皮……”说到这里,李心宇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我不由地感到头皮发麻。 我摆了摆手,将他的话打断,问道:“好了,不说这个了。今天找你来,我只是想问一下,你从那中年男子的口音,能判断他是哪里的人吗?” 李心宇想了想,道:“他说他叫刀子,他的口音听起来,应该是江川一带的口音,但具体是江川哪个地方,这我就听不出来了。” “江川?虎子?”我心里默念了一遍,然后说道:“好,你可以回去了。” 李心宇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问道:“你……你刚才说什么?” 我微微一笑,道:“我说你可以离开这里了。” 李心宇站这才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刚才了两步,又退了回来,低声问道:“警官,你和那中年男子直接接触过了,我劝你还是到大医院做一个全身心检查,至于那‘鬼剥皮’,只是迷信的说法,实际上,我个人认为这不过是极为罕见的疾病。” 我感激地冲李心宇点了点头,李心宇这才走出了审讯室。李心宇前脚刚离开,燕若愁后脚便跟进来了,问道:“放他走了?” 我苦笑道:“嗯,该问的我都问完了,不过现在还有两件事情需要你帮忙。 燕若愁:“别婆婆妈妈的,有话快说,有屁快放。”燕若愁将那个“屁”字轻轻带过,可能是觉得不雅。 “第一件事情,你帮我联系江川那边,让户警调查一下叫‘刀子’的人,嗯……那人三十岁左右,看上去挺本份,”说着,我伸手从口袋里掏出已被我用保鲜膜紧裹的韩墨手臂上撕下来的那块人皮,递给了燕若愁,说道:“找几个医学专家研究一下这块皮,但千万别直接身体接触到这块皮,否则有什么后果,难说得很。” 燕若愁接过我手中被保鲜膜包着的人皮,翻来覆去的看了看,问道:“这是什么皮?” “人皮。”我淡淡地从嘴里吐出这两个字。 “啊----”燕若愁一声尖叫,将裹在保鲜膜里的人皮扔出去好远,我微觉得奇怪,不就一张皮嘛,反应又怎么会如此之大。 只见燕若愁指着被甩到墙角的“人皮”,颤声说道:“它……它好像会动……” ******************************************** 下次更新时间,明天的这个时候 第六章 鬼剥皮(下) 一听燕若愁说那块从韩墨手臂上扯下来的皮会动,我顿时感到头皮发麻,心想,不会动啊,一块死皮而已,虽然表面上这块皮看上去十分恶心,但我找饭馆老板要了一个保鲜膜给装了起来,一直放在口袋里,可我怎么就没感到异样呢? 我没敢立时去拾起那块被燕若愁扔在墙角的人皮,只是问道:“燕若愁,你是不是错觉,这皮怎么会动?”话虽这么说,可是我的心里毕竟还是很虚。 燕若愁双眼有些惊恐,作为一个派出所的所长来说,她确实有点失态了,那也怪不得她,她就是能够一个人打赢十个男人,但她始终还是个女的,这女人啊,就怕些毛虫啊、鬼啊之类的东西,但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连那种软软的,肉肉的虫子,她们也会怕……咳,扯远了。 燕若愁摇了摇头,道:“不会的,不会是错觉,那块皮,确实是在我手里动了一下!” “怎么动?蠕动?还是像脉搏一样的跳动?” 燕若愁俏脸一板,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啐道:“你自己拿到手里不就知道了?你该不会是心里也害怕,在这里和我磨嘴皮子,自己不敢去拿吧?” 我的心事被她看穿,不由地老脸一红,只得硬着头皮走过去,将那块人皮捡了起来,放在手掌上,可是……这半天过去了,它怎么还一动不动的? 我哈哈一笑,将这块人皮放在桌上,说道:“燕若愁,我还有事儿,这就先走了,对了,交待你的事情可别忘了,我这条小命可就捏在你手里呢,一查到刀子的住所,立时通知我。” 燕若愁点点头,颇有芥蒂地看了桌上的人皮,说道:“放心吧,我已经打电话通知江川那边了,一查到便打电话通知你!” 从北京路派出所走来,我对嫣然说道:“嫣然,我看要不还是帮你买车票,你先回去,毕竟你阿爸她……” 嫣然想了想,眼眶儿一红,颇为担心地问道:“可是你身上的诅咒……” 我轻松地笑了笑,道:“放心吧,你不是说我还有三个月的命么,三个月的时间,够解开这个秘密了。” 嫣然沉吟道:“我尽快去去就回来找你,我始终不放心。” 我笑道:“等你来的时候,说不准我已经到江川了。” 嫣然毅然道:“那好,三天后我到江川去找你,你若是不等我便独自去寻找这古老的诅咒术的记载,看我饶不饶得了你。”说着,嫣然突然间将手往我裤兜儿里一伸,随后又抽了出来,我心里打了一个突,这口袋里似乎多了一样东西,而且还是活的。 我脸色大变,急忙把手伸进裤兜儿里,想要将那东西拿出来,却发现裤兜儿破了一个洞,而那个活物就这么不见了,我急得几乎要哭出来,若不是在大街上,我还真恨不得将裤子脱下来抖个底朝天。 嫣然则笑靥如花的看着我,半晌才道:“陆家阿哥,你急什么,不就是在你身上下了一个蛊嘛。有了这个蛊,你就是到天涯海角,我也能够找到你。” 我心下大骇,哭笑不得地说道:“你身上也没带什么,这蛊从哪里来的啊?” 嫣然“咯咯咯”轻笑几声,道:“这可是秘密。” 我只得苦笑着点点头,嫣然是不可能用蛊来害我的,只不过,不知道她这个蛊有没有时效性,如果没有,那我这辈子岂不糟糕?想到这里,我后背心顿时直冒冷汗,这个嫣然,怎么身上会携带着这么多的蛊虫?而且这些蛊虫都不知道她放在哪晨。 买了车票,将嫣然送上车后,我的手机突然间响了起来,原以为是燕若愁那边有了刀子的消息,可是我拿出手机一看,却发现来电显示的号码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稍稍犹豫了一会儿,按下了接听键,手里机接着传来了一声低沉而又沙哑的声音:“我想和你谈谈。” 我微微愣,随即听出来这声音是韩墨的,兴奋之余,我又有些担心了。兴奋是因为我没有找到韩墨,而韩墨却主动找到了我,担心是因为在饭馆里见到韩墨时,他却选择逃走,而现在却主动找我,那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于是我说道:“我在南窑长途汽车站。” “你打车到翠湖,那里有一个茴香酒馆,我在那里等你。”说完,不等我回答,韩墨便挂了电话,我心里嘀咕着,他找我究竟会有什么事情呢?管他的,总不会让我把从他手臂上扯下来的那张皮还给他吧。 我对昆明不是很熟,翠湖虽然是昆明的一张名片,可是我却没有去过,只得打了一辆车,直奔韩墨所说的茴香酒馆。 这个时候正值下午,天气虽然很热,但酒馆里却没有什么多少人,我径直走了进去,环视了一下四周,只见韩墨坐在墙角一张并不显眼的桌子旁,桌上放了半打百威,见我走了进来,向我招了招手,我轻轻咳了一声,走了过去,坐在了他的对面。 韩墨将一瓶百威推到了我面前,说道:“你一定很奇怪我怎么会有你的电话,是吗?” 我微微一笑,道:“我所奇怪的,你为什么会失踪,为什么会到云南,为什么见到我要跑?” 我每说一个“为什么”,韩墨的身子就不由自主颤抖了一下,三个“为什么”说完的时候,韩墨面如死灰,头也垂了下来,良久,韩墨抬起头来,说道:“其实,我是在考古队出事之前就已经离队了,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考古队会出事儿,倘若知道的话,我绝不对离队而走。” 韩墨说话时的神情,不像是在撒谎,我点了点头,呷了一口酒,继续听他说下去:“不用我多说,我想你已经猜到了,我离开考古队的原因就是‘鬼剥皮’,为了避免其他队员被这种古老的诅咒所害,我只得离队而去。我辗转来到了云南,也就是这种古老的诅咒术的起源地,一直隐姓埋名,一边在花鸟市场里贩卖一些古董明器苟延残喘,一边研究‘鬼剥皮’的救治方法,就在前几天,我刚找到一些关于‘降头术’起源的一些零星记载,由此推断出来的。” 我沉吟道:“你叫我来,应该不会只是单纯地和我说这些。” “聪明,你我同样中了诅咒术‘鬼剥皮’,可以说得上是同病相怜,再者,我的身份是不能暴露的,若有人知道我躲在云南,非抓我不可,虽然我并没有犯罪,但至少要交待考古队的事情吧,我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所以我想你帮我。”顿了顿,生怕我不肯帮他似的,又补充道:“其实帮我就是帮你自己。” 我掏出香烟,扔了一支给韩墨,点燃后深吸了一口,然后问道:“我怎么帮?” 第七章 死了都要爱(上) 韩墨正要说出我该怎么帮他的时候,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声,急促的铃声跟催命似的,一声紧接着一声,我掏出手机一看,是燕若愁打过来的,我略带歉意的对韩墨笑了笑,然后拿着手机走到了茴香酒馆的门口,这才接听了电话。 “陆轩,江川公安局那边打电话过来了,说由于你提供的资料不详细,只说找刀子,但这刀子可能是一个人的外号,这种户警不太好查,不过,当地姓刀的人比较多,其中有三个人就叫刀子。” “真叫刀子?姓刀名子?” “没错,有三个,但其中一个,和你说的外貌特征差不多,家住在抚仙湖旁的李家山山脚的一个叫早街村的村子。”燕若愁说完,又道:“那边只给了这么多资料,陆轩,我能帮你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真是麻烦你了,你能帮我,我已经十分感激了,而且这资料已经差不多了。” 燕若愁又问道:“你打算去那儿?需不需要车?” 我想了想,说道:“算了,我还是坐车去方便。” “那行,如果有什么需要,你给我打电话,毕竟你在这边人生地不熟的。那我先去忙了。” 挂了电话,我转身走进了酒馆,正要开口说话,却发现韩墨他……竟然不见了,桌上除了喝剩下的半打百威的空瓶,鬼影都没有一个,我一直在门口打电话,也没见韩墨出去,于是我拉过一旁的服务员问道:“人呢?” 那服务员道:“哦对了,那位先生留了一张字条给你。”说着,将字条递到我手里,我打开字条一看,上面就只有几个字:“明天抚仙湖李家山见,顺便帮我付一下酒钱。” 我一看,差一点肺都气炸了,忙问道:“他从哪里走的?” 服务员指了指卫生间旁的一个小门,道:“那位先生从后门走的。” 我放开他,拔腿就追,那服务员却死死揪住我不放,说道:“还没给酒钱呢!” 我气极败坏地掏出一百块钱放在桌上,便从后门追了出去。 后门是一条小胡同,胡同不是狭长,但我追出去以后,便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只得作罢,转念一想,韩墨他又怎么知道我要去李家山脚的早街村呢?我打电话的时候,韩墨不可能走近听到的,那唯一的可能就是,韩墨他已经知道了,李家山先有可能是这种古老诅咒术的发源地,碰巧这叫刀子的男人也是李家山脚早街村的人,这两者间难道还真有联系?想到这里,我不甘心地再次拔打了胖子的电话,这一次死胖子终于接电话了。 “喂,找谁?”胖子的声音阴森林地从手机里传了出来。 我肚里大骂一句,嘴上却说道:“胖子,是我。” “哦,小陆啊,找我有什么事儿?” “我问你,云南哪个地方有著名一点的古墓或者古墓群?” “屁话。咱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文明,哪里没有古墓?我可告诉你,战国至汉朝时期,云南有一个顶盛的王朝,称之为古滇国,在唐朝时期,云南有南沼六国,在宋朝时期,有大理国……” 我听胖子越扯越远,忙打断他的话,问道:“那在古滇国之前呢?”我之所以这么问,那是根据韩墨的推测来问的,韩墨说这种“鬼剥皮”的古老诅咒,起源还要比古滇国早得多,是在先秦以前的商周时期,而古滇国则是在战国时期才出现的,这中间又相距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因为“蛊”字在商朝的钟鼎文中已经出现了。 “古滇国之前?”胖子显然没有想到我会问出这么有深度的问题,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这才说道:“我想应该有的。在抚仙湖的湖底,有一个堙没的古城遗迹,云南也曾经两次派人和水下机器人进行了勘察,却果你猜发现了什么?发现了一些类似于文字的符号和图形,然而,这些符号和图形,没有一个专家和学者认识,更加不是先秦时期的小篆体,这就足以证明了,这个水下古城比古滇国还要早。” “咦?怎么证明?” 胖子估计是汗了一个,说道:“你还真是历史白痴,好吧,看在你陆轩难得谦虚一次,我就破例讲给你听,在两千七百多年以前,楚国一位叫庄蹻的将领,率领一支队伍到达滇池地区,其目的是征服当地人归附楚国,后因归路被秦国所断,就留在滇池地区,建立古滇国,都城在今晋宁县晋城。如果说,抚仙湖底的水下古城是古滇国的城池,那一定就会战国时期的文字出现,然而,两次水下勘察的结果,都没有找到与战国时期的文字相关的东西,换句话说,这水下古城的实际年代,要比古滇国的建立,还要早上许多,所以我敢肯定,在古滇国之前,云南还曾经有过一段灿烂的文明……” 我自语道:“这么说,在古滇国以前,云南还有过一段不为人知的文明,这段文明出现的时间要比古滇国还要早,正如韩墨所推测的,应该是在商周时期。” 胖子在电话那头听不清我在嘀咕什么,问道:“你说什么?什么商……周……” 我没搭理他的话,问道:“那抚仙湖距离李家山有多远?” 胖子道:“第二次抚仙湖水下勘察的时候,我也在场,那李家山距离抚仙湖,不足十公里。” “我明白了,谢谢啊,胖子,要是我能活着回来,一定谁你吃大餐。” “喂……喂……你什么意思啊?是不是你在云南遇到了韩墨?是不是有什么发现和土城陵墓有关……” 胖子话还没说完,我苦笑道:“和不和土城陵墓有关我不知道,只知道这一次和我有关,就这样啦,有什么问题,我还会打电话给你的。”说着,我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一大早,我登上了开往玉溪的远郊班车,昆明到玉溪有一百多公里,但昆玉高速公路算得上云南最好的高速公路了,所以车子跑得飞快,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我便到了玉溪,我无瑕去欣赏玉溪的人工湖和聂耳音乐广场的景色,直接上了开往江川的中巴车,来到了李家山脚的早街村。 早街村本是一个宁静的,默默无闻的小山村,因为发现了李家山墓葬群一时声名大噪,经常有游客和民间的考古爱好者造访这个村子,因此村民们看见我这个陌生人并没觉得丝毫奇怪。从村民口中,我找到了刀子的家。 这是一间破旧的屋子,然而大门紧锁,料想刀子还没有从昆明回来,于是我找到了早街村的村长,并且向他出示了我的警官证。村长见到有警察的到来,显得有些意外,忙将我请进屋,并且给我沏了一壶浓香四溢的普洱。 “你是找刀子的吧?”村长开门见山的问我,不等我回答,村长又说道:“刀子这个人其实很可怜的,自打懂事起父母就双亡了,家里很穷,没有一个姑娘看得上他。乡亲们都很同情他,纷纷给他介绍对象,但都被他一一谢绝了,我就很奇怪了,像他这样的家庭,有姑娘愿意嫁给他,那是很不错的了,可他还不领情,有一次我私下问他,他笑了笑说,他有意中人了,可是问他意中人是哪个村的姑娘,他却支支唔唔地答不上来,再后来,刀子就变得更加神神秘秘了,每天天快黑的时候,就往李家山上跑,那可是古墓群啊,村里人就开始议论纷纷,甚至有的人说刀子被鬼迷了心窍,就连我九十岁的老娘都说,刀子印堂发黑,果然不错啊,没过多久,刀子就病了,身上的皮肤大块大块地往下掉,鲜血淋漓的,看见的人都恶心得吃不下饭,但自从刀子上山回来后,身上就带着一股浓烈的香味儿!” 我大奇,这刀子奸了尸,那也应该是尸臭味儿,怎么可能是香味儿?敢情是村长的鼻子有问题,于是我问道:“村长,你有鼻炎吧?” 村长瞪了我一眼:“你才有鼻炎,我不会闻错的,确实是香味儿,而且香得紧,整个村子的人都闻到了,不过那香味儿香得古怪,而且经久不散,加上刀子得了怪病,村里的老人都说刀子被鬼剥皮,当然,身为**员,唯物主义的忠实拥护者的我,自然不会相信这是什么‘鬼剥皮’,我便组织村民凑钱给刀子上省城昆明看病,不过到现在还没有回来。”说到这里,村长看了看我肩上的警衔,小心地问道:“刀子,该不会是在城里犯了什么事儿吧?” 让收藏,票票,点击,来得更猛烈些吧! 第八章 死了都要爱(中) 当村长问我刀子是不是在城里犯事儿的时候,我微微一怔,随即尴尬地轻咳了两声,摸出香烟,递给村长一支,而我自己也点上一支,这叫我如何启齿呢?从村长的口气来看,这刀子在村里算是一号比较值得同情的人物,这样的人物博取了村民的同情,无论我说什么,他们也未必会信,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村民们相信了我的话,那对于这些民风淳朴的村民来说,无疑又是一个晴天霹雳。 村长见我不答,又问了一遍,我暗道这事儿迟早他们要知道,于是我喷出一股烟雾,缓缓说道:“刀子在城里并没有犯什么事儿。”言下之意,刀子既然不在昆明犯事儿,那肯定在李家山早街村犯的事儿了,然而村长不懂得咬文嚼字,自然听不出我话里有话,只见他长长舒了一口气,点点头:“没犯事儿就好,没犯事儿就好。” 话音未落,只见一人影从村长家门口一闪而过,村长眼尖,叫了一声“刀子”,我一听见“刀子”这两个字,就像触了电一样,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拔腿向门口追去,村长见我跑了出去,也紧跟着我跑了出来,果然没错,刀子便是我要找的那个中年男子。 刀子听见了村长叫他的声音,本已停下了脚步,转过了身子,却看见了我,立时拔腿便跑,我大叫道:“刀子,你给我站住。”说话间,我腿下不停,也是没命地向刀子追,村长不明所以,站在那里一愣一愣的,不知道追还是不追。 刀子的速度不如我快,但明显体力比我的好,我追上了刀子,一手按在了他的肩膀,但我又怕像上次拉扯韩墨一样,将刀子的皮给扯下来,当下也不敢太用力,刀子一挣,便要跑脱,我只得使了一个勾腿,同时双手用力将刀子往地上按,刀子站立不住,摔倒在地上,但他并不甘心就此被缚,仍是拼命挣扎,由于我外出算不上公干,因此也没携带手铐,我生怕刀子挣脱跑掉,便急忙回去对村长吼道:“快来帮忙,别让刀子给跑了。” 村长一愣,但还是跑过来帮忙按住了刀子,刀子似乎很是愤怒,甚至有些发狂,就连双眼都布满了血丝,狠狠地盯着我的同时,拼命地挣扎,他的力气大得出奇,若不是我和村长两人同时按住了他,只怕还真得让他挣脱跑掉。 村长不敢怠慢,一边和我合力将刀子死死地按在地上,一边叫一旁的一个村民找来了牛筋绳,将刀子来了一个五花大绑,这才松开了手,而我此时也是大汗淋漓,一边喘着粗气,一边问道:“刀子,你跑什么?” 刀子将头一扭,瞪了我一眼,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递了一支烟给村长,说道:“村长,我有些话儿想单独和刀子谈谈。”村长知情识趣,接过香烟,笑了笑,道:“嗯,你们谈,你们谈,我去给你们做饭去。” 我摆了摆手,道:“不用了村长,刀子这病会传染人的,你还是单独替他做一份吧……”我话音未落,刀子大吼了一声:“我没病。” 我看着刀子冷笑道:“你没病的话,干嘛要苦苦哀求那个医生救你?你没病的话,那你的指甲为什么是黑色?你没病的话,身上的皮大块大块撕下来为什么不痛?”刀子面如土色,想要反驳我,却又找不到合适的借口。 “刀子!你们村长跟我了说了一些关于你的事情,我想和你聊聊。”说着,我并没有等刀子说“可以”或是“不行”,接着又说道:“你们村长说,你每天天快黑的时候,都要往李家山上跑,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 刀子抬起头看着我,嘴巴动了动,却没有开口说话,我轻轻笑了笑,道:“很多乡亲们,包括村长,都替你张罗着让你娶一个媳妇儿过日子,我想问一下,你为什么要拒绝?你的年纪也老大不小的了,有三十了吧?” 刀子似乎想通了,心里似乎也平静下来了,他看了看我手中的香烟,道:“可以给我一支烟吗?” 我笑了笑,点了一支烟,递到他的嘴旁,刀子张嘴咬住,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我想了想,料想刀子他不会再跑了,于是将捆在他身上的牛筋绳给解开。 刀子冲我感激地点点头,沉吟了半晌,反问道:“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微微一愣,这哪儿跟哪儿啊?问他为什么天黑的时候往李家山上跑,他却反过来问我相不相信一见钟……情?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问题怎么会扯到一起,我想如果不是我听错的话,那就是他的脑子进水了。 不过,我还是犹豫了一下,顺着他的话,说道:“这一见钟情虽然我不大相信,不过这种事情也不少见,前几天不是才报道了一个女大学生,放假回老家的路上,对一个男子一见钟情,竟然尾随在其身后,到了那男子家,这才反应过来,并声称说对那男子一见钟情,非嫁了他不可。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自己虽然没有碰到过,也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不过我相信,人和人之间是有缘份的。”顿了顿,我又笑道:“就像我俩也挺有缘份,你说是不是,你看,这不在你们村子又遇到你了?” 刀子看了我一眼,很平静地说道:“你这个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说着,他想了想,又问道:“那个在你身边的那个女孩儿呢?” 我心念微动,说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刀子说道:“我有些话想要对她说。” 我肚里暗骂,你丫的不会是看上嫣然了,才问我相不相信一见钟情,难道你想说你对嫣然一见钟情? 这时,村长走了进来,对刀子很严肃地说道:“刀子,政府问你话呢,好好配合,知不知道?” 我向村长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多嘴,于是我问道:“刀子,你找那女孩儿干什么?她没有来,有什么话想要对她说,就直接对我说吧,我一定替你转达。” 刀子用不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道:“对你说?呵,你又不是她。” 我这时突然间想起,当时我让嫣然去买包扎伤口的药品的时候,嫣然狠狠瞪了刀子一眼,而刀子当时的眼神也投向了嫣然,那时刀子的眼神好复杂,有惊恐,有欣喜,不过这些都是我胡乱猜测而已,而事实上,事情的发展比我想象得更加匪夷所思。 “莫不是嫣然和刀子相识?”我突然间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但转而我又将这个念头给打消了,不可能的,嫣然怎么可能认识刀子,从嫣然鄙视刀子的眼神就可以看出来了,刀子奸污了女尸,这是对死者的不敬,嫣然是阿夏克族,他们最讨厌这类人。如果不是嫣然认识刀子的话,那有没有这种可能,刀子认识嫣然,最起码他在此之前见过嫣然?可是不可能啊,上次刘霞的事情(见第一部第二季南疆秘术),嫣然是第一次到昆明,而这一次应该算是第二次,这刀子并不是昆明人,就连偶尔碰到嫣然的可能性都十分小,可是刀子看嫣然的眼神却又是那么复杂……唉,想得我头都大了,于是我问道:“刀子,你突然间怎么说起这个?难道你认识那女孩儿?”说着,我的目光再一次移到了刀子的脸上。 然而,我却呆立住了,因为我生怕刀子逃走,因此在解开他身上的牛筋绳的时候,便坐得离他很近,只不过是四、五尺的距离,但是我却不能相信,坐在我面前的人是刀子。 刀子的整个脸庞可怕的扭曲着,抽搐着,他的额头上,大颗大颗的汗水滴落下来,他的太阳穴、脖子上,甚至裸露的前臂上,都暴出了一根根青筋,这些青筋交错盘织,布满了他整个皮肤表面,而且,这些青筋似乎还在蠕动,就像是有生命似的。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看到刀子的皮肤出现这等异状,在我脑海中闪过了三个字:“鬼剥皮”,而刀子的双手抬了起来,十指张开,又用力弯曲,再张开,似乎在强忍着某种痛苦,我看了头皮直发麻,只见刀子的双臂缓缓地抬了起来,但他抬起双臂的动作很缓慢却又很吃力,似乎是某种力量促使他的双臂抬起来,而他自己却用尽全身的力量去压制抬起双臂的力道,终于,刀子嘴巴大张,极为痛苦地发出一声怪叫,右手的手指深深地插进了左臂,我只看得目瞪口呆,手足无措,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听“滋”一声响,刀子的右手手指,将左臂的一大块皮肤撕开了,裂出一道口,然而却没有鲜血流出,我下意识到不好,急忙叫了一声“村长”,然后冲上前,想要将刀子的右手掰过来,可是刀子的力气大得出奇,我用尽全力的情况下,仍是不能阻止刀子,眼睁睁地看着刀子将那块皮,缓缓地扯了下来,皮肤组织和肌肉组织相连接的地方发出断裂的声音,就好像在菜市场里那些杀鳝鱼的声音。 村长这时也跑了进来,见到这等情景,只吓得呆住了,我冲他吼了一声:“还不快过来帮忙。” 村长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过来要阻止刀子,然而,我双眼余光一瞥,突然间看见刀子那张充满痛苦的脸,竟然慢慢舒展了,虽然面部肌肉仍是扭曲着的,但我感到刀子他似乎很享受这种皮肉分离的感觉,他显得痛苦之余,却又十分舒服受用。 “唰----”的一声,刀子的左臂一大块皮肤终于还是被扯下来了,没有流血,显又显得鲜血淋漓,整个左臂上被扯下皮肤的部分,我看到了刀子丝丝分明的肌肉,和那些皮肤深层的动静,那脉搏还在跳动,我甚至感觉到那动脉血管里奔腾的血液。 村长慌道:“我……我打电话去乡卫生院……”我急忙一把拉住村长,摇了摇头,指了指刀子,刀子此时似乎恢复了平静,有些漠然地盯着我和村长两个人,说道:“你们现在知道了。” 村长莫名其妙,问道:“知道什么?” 不过我却点了点头,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了。” 刀子微微吃了一惊,但还是镇定地说道:“其实,你不知道。”说着,站起身来,便往门口走去。 村长刚想叫住他,我摆了摆手,示意由他去。刀子走到门口,停下了脚步,但并没有回头,说道:“我时间不多了,我想见你身旁的那个女孩儿,你能不能让我见她一面?我有些话想对她说。” 我想都没想,便脱口而道:“可以。” “谢谢!”刀子很礼貌地说了一声,走出了村长家的大门。 刀子走了,我见村长还兀自呆立在那里簌簌发抖,便喊了他一声,只见村长转过头来看着我,那面部表情极为恐惧,像是看见了世上最为恐怖的事情,就连声音也颤抖起来了:“……鬼……鬼剥……鬼剥皮?” 我点了点头,淡淡地说道:“村长,你接触到他了,用不了多久,我们便会和他一样了。” 村长突然间怪叫了一声,整个人像疯了似的,拔腿冲出了大门…… 刚下班回到家,让大家久等了!打劫,票票统统交出来! 第九章 死了都要爱(下) 村长的反应在我的意料之内,其实这也很正常,他眼睁睁地看着刀子将手臂上的皮肤撕下来的时候,我眼睛的余光瞥到村长他脸上那恐惧的神情,换作是我,也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若我当初不知道“鬼剥皮”的恐怖,说不准我的反应比村长还要剧烈。因此,村长疯叫着跑出去的时候,我并没有去拉他,也没有追他,我相信做为一个男人,这点刺激应该挺得过来。 我点了一支烟,整理了下早已混乱的思绪,刀子奸污了女尸,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可是刀子她为什么要见嫣然?嫣然这姑娘很纯,心里就算有什么事情也藏不住,况且她就不会骗我,哪怕她说上一句假话,她的眼神根本都不敢和我相接,但是从嫣然的表情来看,嫣然并不认识刀子,那么,刀子为什么非要见嫣然不可呢?这里面一定有古怪?莫不是刀子他知道嫣然会蛊术,想让嫣然用蛊术救他一条命?可是刀子他又怎么可能知道嫣然会蛊术呢? 一支香烟燃完了,我又点上了一只,直到口干舌苦,嗓子发麻,这才罢休,而这时村长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了,他看见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不好意思,刚才让你看笑话了。” 我会意地笑了笑,道:“没什么,换作别人,甚至还要更糟。” 村长尴尬地笑了笑,道:“饭菜都备好了,家里还有点酒,咱们喝一点,好久没有客人到我家里陪老汉我喝酒了……”说到这里,村长的神色竟然显得很是凄凉,说着,他转身走了出去,不多时,他便抬来了一锅白菜煮粉条,一大碗猪头肉,还有一碟油炸花生米,然后又从床下抱出一个土罐,然后将土罐封口的塑料袋打开,顿时一股浓香的酒味四下飘散,村长给我斟了满满一碗,他自己也倒了一碗。 村子里的人就是实在,也不懂得说什么客气话,只见村长举起碗来:“干!”说完,仰头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又倒了一碗。我并没有举起碗来和他对干,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村长苦笑了一下,道:“家里没有什么好久,反正我俩的命不长久了,能吃就吃,能喝就喝……” 我苦笑道:“村长,这‘鬼剥皮’不是没得救的。” “什么?”村长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把抓住我的手,“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笑了笑,道:“村长,这‘鬼剥皮’有救。” “有救?你不会是骗我这老头子吧?”村长的神情很激动,就连说话也打起了哆嗦。 我点点头,道:“其实,我来这里的目的,不是公干,而是寻找破除‘鬼剥皮’的方法。” “方法?”村长似乎不太明白我的意思,问道:“什么方法?” 我呷了一口酒,长长吐出一股酒气,道:“这么跟你说吧,这刀子之所以得了‘鬼剥皮’,其根本的原因是对尸体不敬……” 我还未说话,村长便一个劲儿地摇头,道:“不可能,不可能,我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我知道这是迷信,信不得的。” “这不是迷信,只不过是现在的科学还无法解释清楚。”顿了顿,我夹了一颗花生米放进嘴里,又道:“你不是说,你和乡亲门给刀子介绍对象,他都一一回绝了,你不觉得奇怪吗?” 村长听我这么一说,回想了一会儿,点点头,低声道:“是有点奇怪,像刀子这样的家庭,娶上媳妇就已经很不错了,可是他却偏偏不要,还说自己有了对象,但是我却从来没有见到过他的对象。” 我沉吟道:“你们当然没有见过,因为他的对象根本就不是人。” “啪哒----”一声,村长手中的竹筷落了地,但他并没有弯下身去捡,双眼盯着我,脸上开始浮现出惊恐的表情,“你……你说什么……不是……不是人?难……难道是鬼不成?” 我笑而不答,又问道:“你对我说起过,这刀子每天晚上天快黑的时候,都往李家山上跑,你不觉得奇怪吗?” 村长想了想,道:“开始倒并不奇怪,李家山曾出土大量的青铜器,其数量之多,种类之全,仅仅次于殷墟所出土的青铜器了,后来在李家山设了一个李家山文物保护区,在附近的乡里组织了巡山队,刀子便是巡山队的一员,所以一开始他往李家山上跑,乡亲们都不感到奇怪,可是去的次数多了,加上刀子每一次下山回来,身上都有一股香味儿,香味儿不是很浓,但是却经久不散,谁也说不出这是什么散发出来的香味儿。” “这就对了,刀子之所以说他有对象了,然而你们都没有见过他的对象,其实,他的对象不是人,当然,也不会是鬼,而是一具女尸。” “女尸?”村长的眼睛瞪得滚圆,眼睛却很茫然,很显然他并没有听过“恋尸癖”这个词。 或许早街村比较偏僻,村民也没太多文化,一直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直到李家山出土了大量青铜器和发现了大量的墓葬群,这个李家山山脚的早街村才家喻户晓,不过对于“恋尸癖”这个词,村长只怕是活了这么一大把岁数,第一次听到。 “没错。”我解释道,“在去年,美国一所医院的二十四岁的化验师,对停尸房里一名九十二岁的老妇人发泄兽欲,被保按抓了个现形。当地的法院以亵渎尸体罪对这名化验师进行审判,一旦罪名成立,他将坐七年的牢……” “啊……”村长可能觉得这种事情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不由地张大了嘴巴。 我接着说道:“这种对尸体进行‘性侵犯’的人,在医学上称之为‘恋尸癖’患者,而刀子正是这样一类人。” “你……你是说刀子和女尸发生了……发生了……”村长连说了几个“发生了”,却没有再说下去,我知道他后面想说什么,于是我正色道:“没错,刀子爱上了死去的人,而这个人,就是李家山墓葬群里的其中一具女尸。” “你……你说的是……是真的?”村长端着酒的手不停地抖着。 我摇了摇头,道:“这个除非刀子亲口承认,又或者我们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所说的这些,只不过是根据你提供给我的情况,和李家山的特殊地理环境来推测的。” “可……可是没谱啊,上次有专家组来考察李家山,我听他们说,这些古墓,大有可能是古……古……” “古滇国。” “对,对,是古滇国。他们还说这些古墓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这两千多年啊,尸体早就只剩下一堆白骨了,不是我不相信你的推测,可这刀子品位再差,再没出息,也不至于去……去和两千多年前的骷髅发生那……那个关系吧?” 我笑道:“尸体的保存的完好程度,其实并不是靠年代来判断的,你听说过‘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女尸吗?这具女尸历经两千多年后出土,仍然栩栩如生,就跟睡着了似的,你说这样的女尸,对于‘恋尸癖’患者来说,算不算是一个很大的诱惑呢?” 村长连连点头称是,夹起一块猪头肉放进嘴里嚼了嚼,似乎突然间又想到了什么,整个嘴巴的上下运动就此打住,然后说道:“可是,这和‘鬼剥皮’有什么关系?” 我微微一怔,暗道:“这下子可问到了点子上了。就连我自己也不清楚,这‘鬼剥皮’和‘奸尸’到底有什么样的关系?听嫣然所说,那女尸是受到了一种类似于‘降头术’的古老诅咒,所以才导致了刀子也受到了诅咒,而我和村长接触到了刀子,也受到了牵连,那么嫣然呢?嫣然也和我一共进餐,她会不会也受到同样的诅咒呢?想到这里,我只感到后背冷汗直冒,这怎么跟‘伊波拉’病毒似的?” 我沉吟了一会儿,说道:“这其中的关系,我也不是太清楚。”顿了顿,我又道:“不过俗话说得好,解铃还需系铃人,这‘鬼剥皮’的起因就是那具女尸,只要找到了那具女尸,或许就有解决的办法。这刀子在省城昆明还没把病治好,一来他可能知道这病治不好了,哪怕治得好,也没有钱治,二来他可能挂念那具女尸,所以才急匆匆地回来了。我断定,一会儿天要黑的时候,这刀子肯定还会再上山,到时候我尾随其后,就可以知道这具女尸埋在哪里。” 村长连连点头,问道:“那我该怎么做?” 我想了想,道:“你通知巡山队的,让他们今晚别去巡山了,然后,给我准备一些糯米、黑驴蹄子、红绳、蜡烛、一柄铁铲和一壶黑狗血。自从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陵里碰到过两具契丹武士的干尸,我现在对于这些,虽说不是全信,可是将这些该带的东西都带了,就算没有什么好处,哪怕是是讨个好彩头也好。” 村长急忙放下碗筷,抹了抹嘴,走出门去,不多时,我所需要的物品全都给放在桌上,随后,村长显得很神秘地从他脖子上,取下了一颗拴着红线的子弹头,郑重地递在我的手心里,低声道:“再凶的鬼,也怕恶人,我儿子是当武警的,他们中队有一次执行枪毙犯人的任务,抽签的时候,正好我儿子抽中,他枪毙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而这颗子弹,便是枪毙那杀人犯的子弹,沾过那杀人犯的血,你带上它,可以避邪。” 村长的举动着实让我感动了一把,虽然对于这种沾了血的子弹头可以避邪的事儿,我也听说过,不过也没把它当真,于是我摇了摇头,道:“村长,你的心意我领了,可是这个我不能收。” 村长奇道:“怎么?你不相信可以避邪?你有没有被‘鬼压床’?我以前经常被‘鬼压床’,后来我在枕头下面放了一把匕首,有一些效果,但有时碰到恶鬼,还是不管用,自从我儿子把这颗沾过杀人犯血的子弹拿给我后,从此我睡觉,再也没有被鬼压过,你就带上吧,那李家山墓葬群可阴森了,你办完事儿后还给我就成了。” 我汗了一个,这鬼压床我也曾经碰到过,而且不止一次两次,难道这沾了血的子弹,真的可以避邪吗? 天黑下雨路滑,回来晚了,让大家久等,对不住。不过---- 对不住归对不住,票票统统交来 第十章 鬼打墙(上) 吃过晚饭,我和村长两人就在他家的院落里静静地吸着烟,谁都没有说话,各自在想着心事,我不时地看一下手表,心里略显得有些紧张,而村长虽然不和我同去李家山,但他仍是心事重重,从他那一明一暗的烟头的火光便可以看出来了。 “李家山”这名字是在一个雷雨夜之后才震惊全国的,那是一九六六年的一个雨季,云南玉溪市江川县暴雨不断,可是令人奇怪的,所有的闪电和滚雷却像长了眼睛一样,频频袭击抚仙湖西南面的李家山。 众所周知,雷电通常袭击的是最高最突出的物体和建筑物,这也是为什么高层建筑都安有避雷针的原因,可是,李家山却是众山之中最矮的一座,附近的村民都感到十分诧异。 暴雨过后,由于雨水的冲刷,在李山家上,许多古老的、各种奇形怪状的青铜器皿纷纷露出山体,引起了省博物馆工作人员的注意,经过发掘,在李家山出土的青铜器的数量,仅仅次于殷墟所出土的青铜器,从此,李家山名动一时,而那些雷电,就是因为这些金属的原因,才将闪电吸引到李家山的。 随后,在李家山进行的考古挖掘工作的时候,陆陆续续发现了八十余座距今两千五百年以前的墓葬群,有的考古专家推测,未发掘或深埋在山体中的古墓起码还有两百余座,因此在将李家山划为重点文物区,并在附近乡里的村子中,挑选一些年轻人成立护山队,每晚对李家山进行巡视,并且专门在李家山设立了保护区,而刀子就是护山队的一员,他熟悉每一条进山的通道,和每一个墓穴的具体位置,这给我跟踪他带来了不少难题。 据村长说,刀子进山是在天将要黑之前,待得上了山,这天就黑了,而我在跟踪刀子的时候,距离不能太远,远了我跟丢了的话,便找不到路,很有可能迷失方向,若太近了,又怕被刀子发觉,更加不能用手电筒应急灯一类的照明工具,那不是摆明了暴露自己吗? 而村长所担心的是,希望今夜不会下雨打雷,谁也说不清楚,这李家山还埋有多少青铜器具?万一要是下雨打雷,我这一次进山,未必能活着回来。 只见村长将烟头一扔,看了看时间,站起身来,说道:“差不多了,刀子应该出门了。” 我也急忙站起身来,将早已准备好的糯米、黑驴蹄子、黑狗血等一类必带的工用带上,跟着村长走了出去,此时,天色尚未全黑,但繁星点点,已在夜幕中闪耀,村长看了看天空,说道:“今晚不会下雨,你的安全有了一半的保障了。” 我冲他笑了笑,并没有开口说话。 村长带着我,走了百余步后,向左一转,然后停下脚步,提着前方刀子的屋子叮嘱道:“他就快出门了,你跟踪的时候千万别让他给发现,护山队我已经找人通知了,让他们今晚不必巡山了,你自己多加小心。”说着,声音微变,沉声道:“倘若发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你就回来,千万别冒险。”说话间,只见刀子家大门“嘎吱”一声,打开了,刀子走了出来,左右看了看,将灯一关,轻轻地把门扣上,然后从容地向村口走去。 刀子的身影渐渐地在夜色下,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直到在我视野中完全消失,我便掂了掂背上的背包,拿起铁铲,对村长说道:“我这就去了,不然跟丢了,就只能等明天了。” 村长点了点头,我转过身,便大步向前走去。 刀子不快不慢地向村口走去,我放轻脚步,也不快不慢地跟着,和他的距离始终保持在八十米左右,如果再远,以现在的可见度,我便看不见刀子的身影了,不过,这距离只会随着天黑越来越黑而缩短,待得刀子出了村口,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已不过五十米左右,这是安全距离,哪怕我看不见他的身影,也不敢再近一步了,再近就会被刀子发现,我心里打定了主意,宁愿跟丢,也绝不让刀子发现我在跟踪他,否则,以后想要再跟踪刀子,那就更加困难了。 出了村口,刀子便由西转折向西南方向,那便是李家山所在的位置,从村口到李家山约摸有十公里的距离,这十公里的路程不算难走,而且也不是宽敞的大路,我不由地暗暗庆幸,若是宽敞大路,反倒不利于跟踪,谁知道刀子什么时候会突然回头,到时候想找隐蔽物躲避都找不到,不过还好,这一段路,其间要穿过一片小树林。穿过小树林的这一段土路,虽然很窄,而且由于土路两旁的小树林的遮挡,就算刀子突然回头,那也看不见我,但我跟踪刀子的难度也随之增加了。 小树林虽然不大,但树木浓密,风吹动着树木,树叶间的摩擦,发出了一“沙沙”的声音,不时的林子里还传来几声鹧鸪的叫声,显得林子更加有些阴森,脚下的土路上,全是枯枝落叶,尽管我脚步已经放得很轻,但踩在上面,仍是会发出一些声响,好在离刀子有一段距离,再加上逆着风,刀子并没有察觉到身后有人跟踪他。 穿过小树林后,便到了李家山的一个山路的路口,刀子坐在路口处休息,还点上了一支香烟,我只得躲在林子里一棵树干之后,大气也不敢出一口。本来在这个时候,我的烟瘾也犯了,加上看见刀子点烟,我更加有些按捺不住,咽喉一阵阵发痒,恨不得掏出一支烟抽上几口解解馋,可是这样一来,我就暴露了,于是我只好闭上双眼,祈祷着刀子赶快把烟抽完后上路。 估摸着一支烟应该抽完了,我小心地从树后探出了头,果然,上山的路口处,刀子已不见了踪影,我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来到了刀子刚才抽烟的地方,小心地蹲了下来,四下看了看,然手用手在地上摸到了刀子扔掉的烟头,烟头上还有些余温,看样子刀子并没有走多远,我便不再着急,掏出一支烟来,也点上抽了几口,这红塔山果然够劲儿,几口下去,我整个人便感觉飘飘俗仙似的,可能因为我太长时间没有抽烟了,这两口,只爽得我差点直呼过瘾,不过我没有多耽搁时间,生怕跟丢了目标,只抽了几口后,将烟头往地上一扔,然后一脚踩灭,握了握手中的铁铲,一猫腰,便顺着山路上了山。 李家山并不算高,而山上的树木也非常稀少,这些树木大多是矮松一类的植物,长得并不算高,我没有了天然的掩体,因此更加格外小心,在可视范围之内,尽可能远远地跟着刀子。 山路有颇陡,加上泥土沙石较多,此时我更加格外小心,生怕立足不稳脚下一滑而被刀子发现。刀子毕竟是走惯山路的人,脚下十分利索,加上平时可能经常爬山的关系,体力也非常好,只到了半山腰,我的呼吸便开始有些急促了。月亮明晃晃地挂在夜幕之上,将一片银辉洒向了地面,我心里有些担心,万一此时刀子回过头,便会知道有人在跟踪他。 刀子越爬越高,脚步也渐渐加快了,我心下不禁狐疑起来,之前听村长介绍,所发掘的古墓大多是在半山腰上,山顶之上都没有发现古墓,然而刀子此时带着我左拐西绕,忽而向东,忽而又顺着山路转向了北,从垂直距离来看,此时早已过了半山腰了,然而刀子却没有停下的意思,我暗道:“莫非刀子一直就知道我在跟踪他,故意带着我在山上绕圈儿,想要甩掉我?”但转念又一想,“没道理啊,自从我跟踪刀子以后,刀子就从未回过头,除了短暂的休息,他甚至都没有停下过脚步,加上我很小心,不敢发出半点声响,刀子是没可能发现我的。” 走着走着,山风越来越大,我环顾了一下四周,此时我已经快要接近山顶了,翻过山顶,就不再是李家山了,然而刀子却仍低着头继续前进,难道刀子并不是去找那具女尸?又或者那具女尸并没有埋在李家山? 山涧中,时不时传出一声声不知是野兽还是飞禽的叫声,令人心里有些发毛,额头上也全都是汗水,我无瑕顾及这些汗水到底是不是冷汗。当我登上山顶的时候,刀子这个时候已经翻过了李家山,开始往下走了,我站在山顶之上往下望去,脚下是一个很深的山涧,山涧里是一片树木茂密的小树林,而刀子正往那遍小树林靠近,我长长吁了一口气,生怕跟丢了刀子,只得跟着他下了山。 等我好不容易从山顶下来的时候,往前一看,不禁傻眼了,刀子……刀子他人不见了,难道是我跟丢了?没可能啊,刚才我还亲眼看着刀子走进小树林的,怎么这么一会儿时间,连刀子的背影也看不见了? 老天也似乎和我过不去,不知道从哪里飘来一大片乌云,将皎洁的银月给遮住了,顿时整个山涧一片漆黑,我的有效可视距离不超过五米,完完全全可以用“伸手不见五指”来形容,看了看阴森的小树林,里面那叫一个黑啊,事先我也没让村长给我准备手电筒,心生悔意,不过,我还是一咬牙,猫身走进了小树林,为了不迷路,或者找不到出路的时候,我好退回来,于是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小风铃,系在了树枝上,怕的就迷路走不出山润。 树林的密度之大实在难以形容,往深处走去,几乎没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可能很久没有人来过这个小树林了,地面上的枯枝败叶很多,铺了厚厚一层,一脚踏上去,就会陷进一半的小腿,而且从脚底还发出一“沙沙”的声音。我一边走,一边数着步子,每隔三十步距离,便在树上拴上一个小风铃,如果我不小心迷了路,也能够全身而退,只不过我还不知道刀子的目的地在哪里,而我带来的小风铃数量有限,我心里打定了主意,如果小风铃用完而还没有跟上刀子,我就往回走。 我周围的树木都差不多,身处小树林之中,我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具体方位了,只好硬着头皮往树林深处走去,树木中风很大,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有这么多树木,还会有这么大的风,而且这风只吹得人冷汗直冒,骨子里往外透着冷。 我顺着小树林里一条极为细窄的小路一直往前走,突然,不知道什么东西绊了我一下,我摔了一个“狗抢屎”,手中的铁铲也飞了出去,这一下摔得颇重,“啪----”的一声,前方树林中不知道是什么鸟被我这一声惊到,只怕“啪啪啪”几声扑打翅膀的声音响了起来,一只不知道什么鸟从前方树林中飞了起来,虚惊一场。 我顺着扶着旁边的树木站了起来,却听到了树上发出“叮----叮----当----”的声音,我心中一凛,急忙往身旁的树上看去,只见树枝上,挂着一个风铃,而这时我再也不顾会不会被刀子发现,掏出打火机点着一看,顿时傻眼了,这……这……风铃,不正是我先前挂上去的吗? 我心里“咯噔”一下,肚里暗暗叫苦,怎么我先前挂上去的风铃会在这里出现?难道说,我遇到了传说中的“鬼打墙”?一想到“鬼打墙”,我顿时慌了,急急忙忙拾起铁铲便往回走,这一次我格外小心,心里数着步子,每隔三十步的距离,便用打火机照一下旁边的树,看有没有风铃挂在树上,所幸的是,一路回走,都看到了我挂在树上的风铃,心中暗喜,料想用不了多久,我便可以走出这片树林了,实在不行,明天再来一次。 可是走了约摸一个小时,我还是没有走出树林,要知道,我走进树林的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半小时,可是为什么走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能走出去?我全身冒起了冷汗,暗道:“再这样走下去,只怕还是出不了树林。”于是,我便用铁铲,在每一颗我挂着风铃的树上,狠狠一抡,在树皮上砍一道口,料想如果没见到有口子却挂着风铃的树,证明我没有走过,便可以走,如果树上有口子的话,那就证明这条路我走过,不能往这边走,心里虽然这么想,可实际上结果还是一样,走了一段路以后,往前方的树上一看,顿时一股凉气从脚底直窜头顶,这……这树上有我铁铲砍过的痕迹,没办法,我只得往旁边的小路进去,走了一段路以后,再一看,我整个人差点崩溃,只见旁边的树上,也是有一个铁铲砍上去的口子,我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儿,暗道一声:坏了,真的是鬼打墙,走来走去,我便一直在原地转悠,根本就找不到来时的路。 全身的衣服都被冷汗浸湿了,阴风一吹,冷得我牙关咯咯作响,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靠着旁边的树,一屁股坐了下来,我小时候听老人讲起过,遇到“鬼打墙“,首先不能心慌,找一个地方坐下来节省体力等天亮,天亮之后,这鬼打墙自然就消失了。 我休息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身后的树木发出几声“沙沙”的声音,似乎有动物或者野兽从树木间跑过,不过这个地方也没听说过有什么凶猛的野兽,当下也不以为意,于是我大口大口地抽着烟休息,突然,我脚脖子一紧,似乎被什么东西给抓住,我整个人像触了电一样,跳得老高,同时不假思索,抡起铁铲便向我身后狠狠砸去…… 第十一章 鬼打墙(下) 一开始,我原以为身后是什么野兽一类的动物,可转念一想,这野兽是不可能抓我的脚脖子的,当下“荫尸”这个词从脑海中一闪而过,我也来不及想这么多,抡起铁铲便狠狠地向身后砸去。 人在情急之下力气大得出乎寻常,“呯----”的一声巨响,同时我双手虎口剧烈一震,一柄铁铲拿捏不住,脱手而出,我大吃一惊的同时,定神一看,只见铁铲那锋利的边缘硬生生地砍在了一颗树干之上,入木约有一寸有余,原来虚惊一场,就在我长长舒了一口气的时候,我突然间意识到,那东西还抓着我的脚脖子,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直感到头皮发麻,正准备拔出铁铲再次向抓住我脚脖子的东西狠狠砸去的时候,只听见一声微弱的声音从地面传来:“……陆轩,你丫的见鬼啦……” 荫尸还会说话?等等……这声音听起来怎么这么耳熟,有点像韩墨的声音,可是韩墨他怎么会在这里? 我尽可能地使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问道:“韩墨?” “我说陆轩,看在咱们俩同病相连的份上,赶紧拉兄弟一把。” 我定神一看,只见韩墨一手抓着我的脚脖子,一手使劲儿扒着地面,整个人只在树后露出半个头,身子却是看不见,我急忙伸手使劲儿将他拉了起来,狐疑道:“韩墨,你怎么会在这里?” 韩墨将背上的大背包往地上一放,然后一屁股坐了上去,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摸索着,掏出香烟,递了一支给我,自己点了一支,深深吸了一口气,惊魂未定地说道:“哎哟,甭提了,那天我走的时候,不是让服务员告诉你,晚上七点我在李家山等你嘛,难道他没和你说?” 我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情形,道:“你还好意思提这件事儿,叫我去茴香酒馆喝酒,自己去先溜了,让我来付酒钱,韩墨,你还真够意思!” 韩墨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那天急着出门,这钱包给望带了。”顿了顿,又道:“不过我约你七点在李家山脚等,你却没有来,这两件事儿就算扯平了,谁都别提了。” “去你的,那服务员只说在李家山等,却没说几点,你丫的少来这一套,你又不是没有我的电话号码?” 韩墨尴尬地“呵呵”一笑,忙将话题岔开,道:“我在李家山等了你半天,你却没有来,正准备打电话给你的时候,就看见了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了过来,我心想坏了,遇到了巡山队了,这四下又没有躲藏的地方,只好一咬牙,先上了山,想在山上找一个地方先躲一躲,等那巡山的走过去,再下山来等你。可是没想到这李家山上树木稀少,没有躲藏的地方,而那人却又一直往山顶上走,没办法,我便只好翻过了李家山,来到这个小树林,准备暂避一下,哪想到这小树林诡异得很,我转来转去,就是走不出这片小树林,刚才我还在这颗树旁抽烟呢,一听到脚步声走近,哪想到这人就是你?于是我急忙往树后面钻,没想到这树后面有一个极隐秘的大坑,大坑之上盖了一些干树枝和松毛,我一时没留意,一脚踏空,整个人便摔了下去。谁知道好不容易爬上来,你丫的看也不看,一铁铲便抡了过来,吓得老子差点尿裤子。” 我心里暗道一声“好险”,幸好当时情急,不管三七二十一,没有多想便抡起铁铲往后砸,若当时我没有往后砸,而是往韩墨抓着我的脚脖子的手砸去的话,只怕韩墨的手就被我剁下来了。 韩墨又说道:“丫的这树后面怎么会有这么大一个捕兽的陷阱,幸好里面没有什么捕兽夹、竹刀之类的,不然我这条小命算是送到这李家山上了。”说着,不住地暗自庆幸。 我皱眉道:“不对,我看不像是捕兽用的陷阱。”说着,我走近看了看,道:“这树后面没有路,树木间的间距不大,一棵挨着一棵,而且这陷阱口用干树枝和松毛给铺了起来,从表面上来看,似乎是一个捕兽陷阱的伪装,但实际上不是,这陷阱不算很深,下面也没有竹刀,捕兽夹,以这个陷阱的高度来看,野兽掉下去,很容易便可以跳出来了,相反,我倒觉得,这个坑似乎是被人故意用松毛遮掩住了,会不会是有人盗了墓,而明器太多无法一次带走,在这里挖个坑,将一些明器放进去,等第二次来取?你有没有带手电筒一类的照明工具?” “有。”韩墨说着,从包里掏出一支强光手电筒,走到陷阱旁,往下一照,洞里却空空如也。我不由地大为失望,道:“难道藏这儿的明器已被人取走了?可是不对啊,如果被人取走,那人为什么还要继续将这陷阱用松毛伪装呢?” “等等,有东西。”韩墨毕竟是考古队的,眼力也特别好使,只见他右手一伸,指着陷阱里一个隐隐透绿的东西一指:“你看,那里有个东西。”说着,将强光手电筒往我手中一塞,跳进了陷阱里,拾起那块墨绿色的东西。 我将韩墨从坑里拉上来后,便用手电筒照着韩墨手中的那块绿然的物体,韩墨几乎要将眼睛都贴在那东西上了,我忙问道:“这是什么?” 韩墨头也不抬地道:“是块玉。”说着,再一次翻来覆去地看。 我见那块玉形状有些奇特,呈螺旋型,由外至内,一圈一圈地盘绕起来,像盘式的蚊香一样,只不过,在圆圈的中心,高高地坚起一个蛇头,粗细大约和电线差不多,晶莹剔透,在手电筒光的照射下,呈墨绿色,我下意识地问道:“蛇?” 韩墨点点头,道:“是一条盘起来的蛇形玉,这玉好精致啊,你看你看……”说着,韩墨指着蛇身,道:“就连蛇鳞的纹理也这么细腻,当真少见,啧啧……”说着边赞叹不已地咂咂嘴,边不住地摇头,我定睛一看,果然是一条盘起来的蛇形状的玉,只不过我对玉石并不了解,也看不出这块玉大概有多长的年代了,正要开口询问,只听韩墨“咦”的一声,道:“不可能啊,绝对不可能。” 我忙道:“什么不可能?” 韩墨指了指这蛇形玉,说道:“这么清晰的蛇鳞纹理,还有这蛇头,你看,就连蛇的毒牙都有,这嘴巴张得得约有二百七十度,蛇信子却又像是红色的玛瑙做成的,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这蛇形玉绝对是人工雕琢出来的,可是,这蛇形玉上却又丝毫没有人工雕琢过的痕迹,整条蛇通体墨绿,浑然一体,却又像是天生形成的,从年代上来看,这蛇形玉至少有两千多年以上了,怎么会在这里呢?难道说是摸金校尉将倒斗出来的明器的一部分藏在这里,分批拿走,可是这蛇形玉绝对价值连城,为什么唯独只有这块玉,他们不拿走呢?”韩墨绞尽脑汁,仍是想不出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只得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防静电的塑料膜,将这块蛇形玉放了进去,随后又放进了背包里,说道:“光线不充足,等明天再好好看一看,现在咱们先想法子走出这片小树林。” 我双手一摊,做了一个无可奈何地手势,说道:“我碰上了‘鬼打墙’,出不了这树林了,我看我们还是好好休息一下,等天明再走吧。” 韩墨看了看表,皱眉道:“现在离天亮起码还有四个小时,我说陆轩,你没病吧?这云南可不比别的地方,尤其像这种树木茂密的树林和山涧,一到后半夜,便会有像雾一样的气体在林子间弥漫,当然,你别天真地去想这些气体只不过是雾,其实,这种气体有毒,并不是雾那么简单,这种气体称之为‘瘴气’,‘瘴气’的形成原因很多,但大多是埋在地下的腐尸,又或者地上的枯枝残叶在腐烂里产生的气体,这些气体对人体十分有害,除了有毒之外,这些气体还会麻痹大脑神经和呼吸系统,使人产生幻视、幻听外,还会使人呼吸系统衰竭而死,就算大难不死,也会变得神志不清,疯疯颠颠的。”说到这里,韩墨有些勉强地笑了笑,补充道:“当然,这些只不过是科学上的解释,至于是否真是这样,那便不得而知了,从迷信的角度上来看,这种瘴气,又称之为‘鬼雾’。” 我被韩墨说得头皮发麻,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那你说怎么办?走又走不出去,咱们也不能老在这林子里转悠……” 话还没有说完,只见韩墨将手中的一个物体在我眼前一晃,黑暗中我也看不清楚他手上拿着的究竟是什么物体,当下问道:“是什么?” “指北针。”韩墨略为得意地说道。 我长叹一声:“果然是专业的考古队的人,装这么齐全,我怎么就想不到要带这个?”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早街村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小村落,村长他又上哪里去找指北针呢? 韩墨说道:“进树林的时候,我特意留意了一下指北针,方向刚好是西方,现在我们往南方走,那便不会错了。”说着,将手一扬,放了个洋屁:“let’sgo!” 我将强光手电筒交给了韩墨,由他在前面带路,而我则双手紧握着铁铲,紧紧地跟在了他的身后而行。 走了约摸十多分钟,韩墨突然间停住了脚步,而我则留着着周围的情况,生怕有什么野兽袭击我们,因此韩墨停下脚步的时候,我没有注意到,“呯----”一声闷禹,将韩墨撞了一个趔趄,我不仅有些生气,骂骂咧咧道:“哎我说你这个人怎么走着走着突然就停下了,也不说一声。” 韩墨呆立着不动,我以碰到了什么野兽之类的东西,急忙往前看,可是,在强光手电筒的有效照射范围之内,前面什么没有啊,这韩墨怎么会突然间停下了。 “喂,你怎么啦?”说着,我伸手推了推韩墨的肩膀,然而韩墨就像被葵花点穴手点中了穴道一样,还是一动也不动,我肚里暗道一声“不妙”,可能韩墨发现了什么情况。 然而这时,韩墨却缓缓转过头,一张脸白得可怕,可以说完全没有血色那种,就像一张白纸一样,我和韩墨之间的距离很近,听到了他连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了。 只听韩墨的声音抖得厉害,他颤声道:“我……我们又回来了……” 我以为韩墨被不干净的东西附了身,下意识地退开了一步,双手紧握着铁铲,小心地问道:“什么……什么回来了?” 韩墨指了指方面两三米远的地方,我借是光亮定神一看,差点了没瘫软在地,只见韩墨手指的那个方向,竟然便是刚才我救韩墨的那个陷阱处,陷阱前面那棵树的树干上,还有被我的铁铲砍中的痕迹…… 第十二章 鬼雾 鬼打墙,又叫“鬼遮眼”,遇到这种情况,就是平时十多分钟就可以走完的路程,结果走上两三个小时却发现还是在原地打转,无论你怎么走,最终都会回到起点。 中国有句俗话,叫“常走夜路必遇鬼”指的其实就是鬼打墙,其中有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夜”,有谁听说过大白青天会遇到“鬼打墙”呢?本来在这个时候,我和韩墨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保存体力,坐到天亮再走,可是我们没有这个条件,根据韩墨所说,下半夜的时候,林子里就会有“鬼雾”,也就是瘴气,无论是迷信的说法也好,科学的解释也好,这瘴气对人体始终是有害的,所以在山涧里出现瘴气之前,我们必须要走出这片树林。 我虽然听过许多关于鬼打墙的故事,但我都不以为然,但这一次,在有指北针的情况下,我和韩墨却又再一次回到了起点,这不由地让我心里一凉。韩墨很显然也没有遇到过种情况,他整个人的脸就像是一张白纸,整个额头上都是冷汗,只听他颤声道:“身……身为一名考古……古工作者,我……我本来也不相信,每一次遇到鬼打墙的时候,我……我都能够走出来,可是这一次……怪了,怪了……”说到这里,他便再也说不下去了,嘴巴动了动,却没有发出声音。 “会不会是你的指北针有问题?”虽然我知道把问题怪在一个“指北针”上有些牵强,但我仍是希望这样,倘若不是指北针的问题,看来,问题就出在树林,和我们身上了。 “不可能啊,我记得进树林的时候,我特意留意了一下指北针,喏,上北下南,当时我进来的方向是西方,那我们往东方走,这就不会错了,可是,我们刚才一直往东方走,却又回到了起点,怪了,真是怪了。”韩墨脸色十分难看,却又不敢相信刚才所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一切。 韩墨哭丧着脸说道:“看来,我们真的是遇上鬼打墙了,可是我们又不能在这里多呆,马上就是后半夜了,瘴气很快就会弥漫整个山涧,到时候……到时候……”说到这里,韩墨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一脸恐惧。 “看来,只有最后一个办法了。”我盯着韩墨说道。 “什么办法?”韩墨这时就像一个落水的人抓住一块木头一样,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他仍是不愿意放弃,其实,我挺欣赏这种人的,就像他现在这样,着了“鬼剥皮”,而且没多少时日了,他仍没有放弃一丝希望,所以才会来到这李家山。 “怕不怕疼?”我问道。 韩墨苦笑道:“死都不怕,我怎么可能会怕疼?” “那把指北针给我。”说着,我指了指他右手手中的指北针。 “你要干嘛?”韩墨狐疑地问道,不过,我虽然没有回答他,但他还是把手中的指北针递了过来,而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间抓起他的手,在他的食指上狠狠一咬,韩墨不及提防,怒道:“你要干什么?” 我没有问答,只道:“别说话,跟我跑。”说完,我用力一咬,将自己的舌头也咬破了,略有些腥味的血顿时涌进了口腔,我屏住呼吸,一手拿着强光手电筒,一手拿着指北针,硬着头皮跟着指针所指向的南方跑去,边跑边不住地看着指针,指针往哪个方向偏移,我便跟着往哪个方向移动,树林不是很大,但树与树之间的间隙很小,一路跑将过去,那些树木上的树叶、树叶不时地擦着耳旁掠过,稍不留神,就有毁容之祸。 我们就在树林里顺着指北针所指的方向地穿梭跑动,待得跑到小路尽头的时候,我便向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差一点瘫软在地,原来小路的尽头,也就是山涧的尽头,这里没有树木了,可是一大座山将我们的去路给挡住了,此时的我们,身上的衣服和裤子,早已被那些树枝割成了一条条的布条,我左腿有几处火辣辣地生疼,我无瑕用手电筒照着看伤势,因为我们的去路,被一座大山给挡住了,不过庆幸的是,这一次,再也没有回到起点,我和韩墨终于摆脱了“鬼打墙”。 我长长吁了一口气,“呸”的一声,从嘴里吐了一口带血的口水,头脑这才稍稍清醒一些。 韩墨身体考古队的,体质本来不差,不过可能是因为“鬼剥皮“的关系,他早已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喘着粗气说道:“我说陆轩,你丫的是不是疯了?要咬手指头和我说一声啊,我自己不会咬啊?”说着,韩墨将他的手放在手电筒前面照着,“看,这皮都给你咬下来了……” 我一看,果然,韩墨被我咬过的食指上,鲜血淋漓不说,那一块皮还半吊着,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我急忙将他的手给推开,皱眉道:“幸好我咬你的时候,你没将手往回缩,要不然,这么恶心的皮,只怕已在我嘴里了。” 韩墨大怒,冲上来要和我拼命,我一把将他给推开,低声道:“妈的,别胡闹了,快想办法,咱们虽然逃离了‘鬼打墙’,可是方向却反了,不仅没有跑出树林,反而来到了树林深处。” 韩墨不屑地笑道:“那再往相反的方向跑出去……”话还没有说完,只见韩墨嘴巴张得老大,半天合不拢,呆呆地望着身后的树林。 我以为他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正想要讥讽他几句,却万万没有想到,当我转过身望着身后的树林时,只见林子间不知什么时候起,隐隐笼罩着一层雾,看上去朦朦胧胧的,而树林里的树木,在这层“雾”的笼罩之下,若隐若现,显得诡异之极,我脸上微微变色,颤声问道:“这……这就是瘴……瘴气?” 韩墨铁青着脸点点头,道:“现在只是开始,这层白色的,淡淡的气体,范围会慢慢四下扩大,而气体也会越变越浓,颜色也会随之而改变,起初是这种白色,渐渐地会变会灰色,然后绿色、紫色、黑色,整个山涧间都会充满瘴气,直到日出,瘴气才会在阳光的照射下,渐渐散气……”韩墨说到这里,连声音都整个儿变了。 “整个山涧都充斥着瘴气?”我大吃一惊。 韩墨不语,只是很用力地点了点头,道:“已经开始变浓了。” 借着昏暗的月光,我看不出这瘴气的颜色,不过,我感觉到,这些瘴气就像是催泪瓦斯一样,体积正逐渐扩大,大有吞没整片树林的气势,我顿时慌了:“那……那我们怎么办?” 韩墨突然间脸色大变,急忙从他的背包里拿出两块医用纱布,扔给我一块之后,叫道:“快,快撒尿……它来了……” 我一听“它来了”,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过看见韩墨那慌张的表情,我就感到不妙,再定神一看,我的乖乖,那……这是瘴气吗?我感到就像是原子弹爆炸一样,这些毒瘴正以无以伦比的速度迅速扩到,犹如海啸一样的气浪,滚滚向我们扑了过来,顷刻间,整片树林都在它的笼罩犯围里了,而且它的速度似乎也越来越快。 我根本来不及问韩墨这瘴气和撒尿有什么关系,只得学着他的样子,把那话儿掏出来便尿到了纱布上,尿完以后,我刚想开口问:“韩墨,撒尿干嘛?”却不想斜眼一瞥,只见韩墨将被尿液浸湿的纱布一拧,然后像口罩一样掩住耳鼻,翁声翁气地道:“快,尽量少呼吸,趁毒瘴还未过来的时候,我们能够爬上这座山的山顶,这条小命算是捡回来了,这山不像李家山,这山很高,高顶终年山峰都很大,毒瘴漫延不到山顶,就算漫到了山顶,也会被山风吹得烟销云散。” 我顿时明白了,现下我们已没有退路了,更加没有回头的机会,若是能趁毒瘴吞没整个山涧之前,爬上这山的山顶,或许还有那么一点机会。这人体的尿液本身就有一定的解毒作用,这我是知道的,想到这里,于是我也不顾这尿是咸的还是臭的,用纱布掩住了口鼻,反正再怎么臭,那也是咱自己的尿。 我们用尿湿的纱布掩住口鼻后,便没命地往山顶跑去,这座山要比李家山高得多,山路也更加险峻陡峭,加上不敢大口呼吸,体力明显不支,待得爬上了半山腰的时候,我和韩墨都已经累得跟牲口似的,我忍不住往山下一看,那些瘴气已经将先前我们所在的位置给吞没了,若是我们再迟疑十分钟,只怕现在早已命赴九泉了,就在我惊叹之余,忽然我听到了一阵急促的喘息声,这声音似乎来到脚下地里,又似乎离我们有些远,我原以为是韩墨发生来的声音,于是我没好气地说道:“你哼唧什么?” 韩墨被我问得一头雾水,道:“我没哼唧啊……哪有什么哼唧声?” 我侧耳听了听,那急促的喘息声似乎又听不见了,刚想说话时,只听得韩墨叫道:“不好,这毒瘴还在扩张,快跑……” 我一听,再也顾不上刚才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喘息声,急忙站起身来继续往高处爬,刚爬了两步,我忽然看见在离我位置约有七米的地方,有一个巨大的山洞,韩墨也看见了,欣喜道:“快,快进洞。” 没等他说完,我急忙向洞口跌跌撞撞地跑了过去,一猫腰,一头钻进了山洞,韩墨也尾随我身后进了山洞,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正想说完的时候,又有一阵急促的喘息声从洞里深出传了出来,韩墨这时也听见了,我俩面面相觑,心里均在想:“丫的,这洞里怎么会有喘息声?” 第十三章 崖墓(上) 我心下正犯狐疑,暗道:“不往山顶跑,却往这山洞里跑,万一这山洞不深,又或者这山洞没有别的出口,那咱们岂不是自寻死路?”正要开口发问,突然感到一阵凉风从山洞里轻轻地拂在面上,顿时感到一阵阵惬意,于是我不禁喜道:“原来这山洞有别的出口?” 韩墨正四下打量着这个不大不小的山洞,道:“既便这是一个死山洞,外面的毒瘴也进不来,如果是死山洞的话,山洞里的空气几乎是静止的,越往深处走,空气流动越小,山洞里的空气和外界的空气不进行交换,这些毒瘴便进不来。”说完,不由地长叹一声,补充道:“有空多读点书,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真搞不明白你们这么警察是不是个个都像你这样?” 我一听,勃然大怒,骂道:“你以为你很了不起啊?不就懂一点考古的问题嘛,我可告诉你,韩墨,呆会儿要是这洞里蹦出一只大粽子,你可别往我身后躲。” 韩墨脸色微微一变,道:“你……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大粽子?” 我心里一沉,暗道:“莫非这里真是一个墓的入口?难道这座山会像是一个金字塔一样,在侧面开一个通往墓室的入口吗?”为了不让韩墨小看我,我佯装很懂的样子,将手往身后一背,迈着方步,四下看了看,若有所思地说道:“嗯,你看这山洞,四四方方,洞壁十分光滑,虽然是土质结构,但这洞壁上并没有长出杂草,说明这洞壁给过了某种处理,很明显的人工开凿过的痕迹。” 韩墨大为佩服,道:“看不出来,你居然也留心这洞穴了。”顿了顿,又道:“这洞穴确实是人工开凿的,而也一直往山里延伸,如果真的是墓穴的话,那么这和东汉时期崖葬的方式是一样的。” 崖葬,又称为崖墓。是一种在崖壁上开凿洞穴放置棺木的墓葬形式,这种墓葬方式盛行于公元2世纪,也就是我国东汉时期至南北朝这一段时间,分布于四川﹑湖南﹑江西﹑贵州等地,以四川地区最多最集中。 “可是----”韩墨话锋一转,说道,“这又有些不同于寻常的崖墓,崖墓大多是在石岩之上开凿洞穴作为墓室,可是这座山是很典型的土质结构的山,在这种山体上开凿崖墓,不仅仅开凿时十分危险,容易导致滑坡和泥石流不说,若山体表面植被不多的话,经过雨水的长年冲涮,这墓穴里的棺椁便会露出山体表面,这----难道是一种新发现的墓葬形式?”说着,韩墨将头转向了我,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你别看着我,我可不是什么考古专家,你若是不行的话,我倒可以打电话给胖子,他对这方面的研究很透彻,嘿嘿。” 原以为韩墨听到我这句讽刺他的话会恼羞成怒,却没想到他沉默了半晌后,点点头,道:“好吧,你打吧,胖子他家祖上便是倒斗的手艺人,虽然他的理论知识一直没有我掌握的好,可是对于墓葬之类的,他要比我懂得多。” 我大吃一惊,道:“你……你认识胖子?” “你这不是废话么?我和他是同学,我会不知道吗?” 我汗了一个,看来这胖子表面上看起来大大咧咧的,这城府可深得紧,认识他这么长时间了,他就一直没跟我提过他居然是韩墨的同学。 我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到胖子家,连骂他的话都想好了,可是,当我掏出手机准备拔号的时候,却发现手机居然没有信号,一开始我以为由于我们身处洞穴里,信号进不来,于是我看了看洞口,发现那些瘴气还没有圹散过来,于是我走到洞穴口,并将手机伸出了洞穴。 “妈的,怎么还是没有信号?还说中国移动信号覆盖全国,覆盖个屁!”我破口大骂,若不是台新买的诺基亚n96,还没用一个月,心里舍不得,否则我早就将这手机给扔下山崖了。 “怎么了?”韩墨见我像神经病一样,问道。 “没信号。”我气极败坏地说道。 “没信号?怎么可能?咱们又没深处洞穴的里面,况且这里没有高大的物体遮挡,我们所在的这个洞穴的位置,比起周围的山来说,还要高出些许,更何况这里离江川县城并不算远,怎么可能没有信号?”顿了顿,又说道:“肯定是你移动的基站出问题了,还是我的联通好。”说着,韩墨拿出了他的手机,借着手电筒的光一看,顿时他整个人也呆住了,颤声道:“我……我的手机也没……没有信号……” 这一下子,我和韩墨都傻眼了,若说是手机问题,那绝不可能我和韩墨的手机同时出现问题,若说是通信基站的问题,那就更不可能移动和联通的基站都出问题,如果都不是这两个问题,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会不会是这个洞穴的原因? 一想到这个洞穴,我便感到头皮微微发麻。这洞穴确实有些诡异,按理说,这洞穴面向抚仙湖,洞口不算很大,但也不算小了,按理说这么大的洞口在山腰上,不可能没人看到的啊,难道说,这洞穴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又或者说,之前这洞口被什么东西给遮掩住,有人进去了,才将这洞口给暴露出来?如果是人的话,那会是谁呢?难道是刀子? 想到这里,我不禁脱而出口:“这里面有人。” “人?”韩墨也微微吃了一惊:“哪里有人?我看你是不是被鬼迷心窍了,我告诉你,这里除了我们两个,就没有别人,就算有,那也是个死人。” “嘘----”我打了一个手势,叫韩墨别吱声,韩墨见我神色凝重,当下闭口不语。 “你听,这里面似乎有什么动静。”我低声对韩墨说道,而就在这个时候,洞穴深处果然又传来了一些分不清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其中似乎还夹杂着一些喘息声。 “难道是动物?”韩墨也听到了,忍不住开口问我。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说出来你可别生气,我压根儿把我和你之约给忘了,我来这李家山,完全是巧合。” “巧合?”韩墨脸上微有怒意,料想是因为我把和他的约定给忘记了的缘故,若不是这个巧合,我根本就不会到李家山来,至少今晚不会。 “嗯。”我不假思索地点了点头,又道:“我来到这里,是跟踪一个人,也就是先前你看到的那个人。” “跟踪他?为什么?”韩墨问道。 说句实在话,我受不了一个大男人不停地缠着你问这个为什么,那个为什么,婆婆妈妈的哪像个男人,不过我还是解释道:“因为那人和你一样,中了‘鬼剥皮’,而且,我有一个极要好的朋友,她是懂蛊术的,她告诉我,那人奸了尸,所以才会被‘鬼剥皮’。” 韩墨大吃一惊:“这……这……” “你该不会也是和刀子一样,侮辱了尸体吧?” “啊----我……我怎么可能!我堂……堂堂一个考古学家,一个考古队长,再说,我一直和考古队形影不离,半步都不曾离开过,怎么可能?”韩墨说到这里,又道:“陆轩,这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我看他着急的样子,忍不住想要笑,可就在这个时候,从墓穴深处,传来了一声“咣当”的响声,声音不大,但在这寂静的洞穴里,却听得清清楚楚。 -------------------- 各位帅哥美女们,不好意思,今晚公司里有点事,到现在才回到家,更新晚了些,见谅,见谅! 第十四章 崖墓(下) 我看了看那深不见底的洞穴,心里有些发虚,低声道:“老墨,你说这洞穴有多深?” 韩墨心里也没有底,瞅了瞅那漆黑的洞穴,摇了摇头,道:“崖墓本来就是在山体的峭壁岩石上凿出一个孔,用来安装棺椁的,可是这也太深了些,加上这土质结构,我实在是怕……以前考古的时候,从未碰到过这些的墓穴,不过胖子碰到过,那时好像他们碰到的,也是这种土质结构的崖墓,按理说要进这种墓穴,前期工作必须做足做够,否则这一进去,会发生什么情况,谁都吃不准。” 我见韩墨也是有些发虚,问道:“要做什么前期工作?” 韩墨沉吟道:“这土质结构的墓穴,尤其是这种崖墓,首先要像开凿隧道一样,用原木打桩,将这洞给撑起来,然后还要用混凝土给洞壁加固,否则,山体的一点儿震动,都可能使墓穴坍塌。”顿了顿,又说道:“胖子曾经就出过一回事儿,我记得是四年前,胖子率领一支考古队,对四川三峡的一个崖墓进行挖掘,那时正值连绵的雨天,一连下了许多天的雨,胖子原想等雨停了再施工,可是找来的施工队却不愿意了,要知道,这些施工队的工钱是按天来支付的,这雨天一来施工进度慢,二来雨天施工的薪水要比平日里高一些,胖子将厉害关系说了,但那些施工的工人却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嚷着要开工,没办法,胖子只能开工了,后来……” “后来怎样?” 韩墨苦笑道:“后来你也应该听说过了,整个考古队,包括施工的工程队,除了胖子和另外一个人活着,其他人全都给那崖墓的主人殉葬了。”说到这里,韩墨脸上的肌肉抽搐了几下。 我突然间想起曾经听说过这件事情,当时还闹得沸沸扬扬的,说是在三峡发现了一个崖墓,这个崖墓非比寻常,至于怎么寻常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说这绝对是中国继秦始皇兵马俑、万里长城外的一大奇迹,比起古埃及金字塔、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丝毫不逊色,可是后来这件事情的发展就不得而知了,再后来,这次考古的事件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记忆,看来,这其间发生的事情,并没有多少人知道。 我忍不住问道:“那崖墓怎么突然间坍塌的?” 韩墨道:“不知道是哪个矿上在放炮炸矿,你想想看,那地方地质结构本来就复杂,这矿上雷管一炸,震动传到了崖墓,要知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震动虽轻,可对于那几千年前的崖墓来说,却非比寻常,那边矿上的雷管一响,还没有三钟,整个崖墓便消失了,瞬间的坍塌,将二十余个人统统埋在了里面,胖子和另外一人因为站在了洞口,洞穴坍塌时掀起的巨大气浪,将他们两人给掀了出来,并顺着陡峭的崖壁滚落下来,胖子他福大命大,捡了一条命,而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终生残废,胸口以下高位瘫痪。”说到这里,韩墨忍不住连声叹息。 “那我们要不要进去?”我试探着问韩墨。 原想韩墨既然知道这种土质结构的崖墓极不稳定,但他还是毅然地点了点头,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字:“进。” 一股崇敬佩服的感觉从我心里油然而起,这就是一个真正的考古队长,一个为了探索未知将一切抛诸脑后的考古工作者,我似乎在韩墨身上,看到了那些默默无闻,冒着生命危险工作在考古第一线的那些考古工作人员,我叹服道:“韩墨,原以为你不过是一个猥琐的人,却没想到,你为了这一座极其罕见的崖墓,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一探究竟,我陆某人今日可真服了你啦。” 谁知道韩墨不屑地说道:“别把我想得那么伟大,我不过想看一看,这里有没有我想要得到的……” 我差点没一口鲜血喷出来,看来我还真没看错人。 韩墨四下看了看,低声道:“走,若里面有人的话,多半便是盗墓人,你可以说我韩墨是人渣、败类、禽兽,但做为一名考古工作者,进入考古队第一天我就宣过誓了,决不让国家的财产被这些利益熏心的人给破坏了。”顿了顿,又道:“若这不是普通的古崖墓,那这洞穴绝对会很深,甚至里面会有许许多多的墓室,结构错综复杂,咱们两人可别走散了,如果有什么不对,先退回来再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点了点头,从包里掏出一支蜡烛点上,递给韩墨,说道:“你拿着蜡烛走在前面,若空气不好的话,咱们就先退回来再说。” 韩墨点了点头,将手中的强光手电筒递了给我,叮嘱道:“进去无论看见什么,千万别大声嚷嚷,更加不可轻举妄动。” “你是说怕见到粽子?”我低声问了一句。 韩墨瞪了我一眼,道:“什么粽子不粽子的,那可是盗墓贼的行话。”顿了顿,又道:“不管什么,就说是人吧,你不是说那个叫什么刀子来着,也极有可能进了这墓穴,待会儿假如遇到他,千万别和他动起手来,要抓,也得出了这墓穴再抓,不然,我担心这洞会……”说到这里,“呸呸”两声,往地上连连吐唾沫,自己骂了一句:“乌鸦嘴。” 我比划了一个手势,道:“放心吧,就算遇到了粽……粽……这个,遇到了不净的东西,咱们跑还不成吗?” 韩墨点了点头,不再说话,当先一猫腰,往洞穴深处走去,而我则一手拿着强光手电筒,一手紧握着铁铲,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越往洞穴深处走,就越感到阴冷,在洞口的时候,还能感觉到一丝丝的凉风从洞穴深处拂来,可是越往里,这凉风也就没有了,但骨子里透着一股冷,果然正如韩墨所说的那样,越往洞穴深处,空气的流通就越趋于静止,所幸的是,韩墨手中的蜡烛却没有丝毫氧气不足迹象,火苗明晃晃的,甚至都不再跳动,我一边跟紧跟着韩墨,一边打量着四周的洞壁,只见洞壁之上,平滑得犹似一面镜子,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不是天然形成的,但却又看不出斧凿的痕迹。 洞穴越往里走,就越来越小,走了约摸两百米的距离,此时已到了洞穴尽头,整个洞穴已是狭小得几乎让我们贴着地面趴着,韩墨这里停下了,转过头来,他的脸色极其古怪,说道:“我们到洞穴尽头了,不过还没有完,这里有一个地洞,一直向下延伸,你敢不敢下去?” 我明明知道韩墨是在激将我,但我还是轻蔑地笑了笑,道:“只要有路,没有我陆轩去不了的地方。” 韩墨道:“那好,你拿着蜡烛,用手电筒给我照着土梯,我先下去看看。”说着,他将蜡烛递了给我,我也将手中的铁铲递给了他,他便小心翼翼顺着地洞走了下去,等待下去后,他所在的位置便空了,我急忙向前爬了几步,到来他所说的地洞口,我伸头一看,我的乖乖,这……这……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时的感觉,整个地洞的洞口很大,呈方形,对角线的距离约有两米,往下一看,只觉得黑漆漆的,一股向上的阴风不停地吹着,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我生怕韩墨稍不留神摔了下去,急忙用手电筒给他照着。 手电筒一照,我再一次呆了呆,只见这方形地洞三面临空,一面有台阶,看样子下面是一个大墓室,台阶则是在泥土的洞壁上凿出来的,斜着往下延伸,至于有多长,因为手电筒的射程有限,所以我并不知道,台阶面不宽,只有半个脚掌大小,想要走下去,这双脚非得撇成外八字,只怕才能在台阶之上立足。 待得韩墨下了一段距离后,我也准备往下走,我将蜡烛在洞穴的地面放平稳了,然后一手拿着强光手电筒,一手小心地扶着一旁的洞壁,一步一步地往下挪,刚下了两步,只觉得一阵阴风由下往上吹了过来,蜡烛的火苗晃了两晃,没熄,我长长吁了一口气,刚想要继续下去的时候,手中的电筒,却在这个时候,不偏不倚地灭了…… 第十五章 诡异的石棺 我顿时傻眼儿了,这……只听说过“鬼吹灯”,还没听说过“鬼吹灯泡”,这手电筒怎么会突然间熄灭了?我着实想不通,想起刚才那阵阴风,我浑身都感到一阵寒意。我没也再继续往下走,用力拍了拍手电筒,又亮了,可是我还没来得及高兴,那手电筒的灯泡,闪了闪,再一次灭了,这一次,无论我怎么拍打,都没有效果。 难道没电了?不可能,这种手电筒虽说是强光手电筒,但一对电池的足够它亮十个小时以上;难道说是灯泡的灯丝烧断了?这也太巧了吧,一阵阴风吹过,这蜡烛没灭,这灯泡的灯丝却断了?我刚想叫韩墨先停下来,别慌着往下继续前进的时候,只听脚下“哒哒哒”几声,接着“呯”的一声闷响,然后传来一声“哎哟”的叫唤声,只听韩墨的声从下面传了上来:“你丫的陆轩……哎哟……你好端端的关什么手电筒,差点没把老子给摔死。” 我不敢大声叫壤,虽然这里不是雪山,但声音的振动,同样也有可能引起土洞壁的共振,加上这洞壁十分光滑,极容易对声音造成反射,如果引起洞壁的共振,这土洞坍塌下来,可不亚于雪崩(当然,这洞穴既然已成形数千年,自然也没有想像中那么脆弱)。 我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手电筒不亮,我只得用蜡烛照明了,我将手电筒放进背包里,然后一手扶着台阶,一手端着蜡烛,小心翼翼地缓缓向下走去,边走我心里边叨念着,希望不要让我手中的蜡烛熄灭,这心里的念头刚一闪而过,蜡烛便“呼”的一下,灭了,那火苗甚至连晃都没有晃过,就这么突然间一下子灭了,一时间,我整个人呆立住了,怎么回事儿?一点儿风都没有,这蜡烛怎么会突然间就这样灭了? 这时韩墨那公鸭嗓的声音又传了过来:“我说陆大警官,你丫的是不是不敢下来?你说句话啊?怎么光亮一下子就没了,喂,你到底还在不在?” 我忍不住骂道:“我见鬼了,你丫的能不能别作声?这么大声,连粽子都被你吓跑了。你要敢再说一句,我下来便撕烂你的嘴,再往你嘴里塞一只黑驴蹄子,你信不信?” 韩墨见我发了火,顿时没敢再出声。我身在半空之中,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只得将蜡烛放在台阶之下,然后一手紧紧扶着台阶,一手往裤兜儿里摸出了打火机,“啪----”的一声,打火机被我点亮了,光亮将四周给照亮了,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脚下,只见我离下面约有七、八米的高度,说高不高,说矮也不算矮,韩墨则坐在地上休息。 我将蜡烛点燃之后,便冲着韩墨叫道:“我把背包扔给你,接住了。”说着,不等韩墨回答,我便将包向他所在的位置扔了过去,谁知道这韩墨还是一动也不动,眼看这背包便要砸中韩墨了,要知道,我这背包还是挺沉的,便急道:“喂……快接啊……” “啊”还没说完,只听“呯”的一声闷响,背包砸中了韩墨的脑袋,我心想完了,这下子韩墨他肯定要找我拼命,谁知道更加怪异的事情发生了,背包砸中韩墨的脑袋之后,掉落在一旁,而韩墨的脑袋同样也是咕噜咕噜滚落在地,身子一斜,直挺挺地侧躺在地上了,我大吃一惊,以为自己眼花,但也不及多想,急忙下了几步之后,便纵身跳了下去。 跳下去后,我急忙跑过去一看,虚惊一场,原来那人不是韩墨,可是一具坐在那里的干尸,说是干尸,只不过是相对而言,因这这具干尸的皮肤并没有呈现出树皮那种褐色,而只是灰白色,虽然死去的时日已有些年头了,但体内的水份并没有完全蒸发,但尸体的面目已经无法辨认了,从尸体穿着一身蓝布衣裤,头上也还戴着蓝色的帽子,脚上是一双破旧的布鞋,从这身衣服来看,这具尸体应该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因为在那个时候,全国人民都穿成这样,反正不是一身绿色,就是一身蓝色。 原以为这个洞穴是不久前才露出山体的,看样子,早在几十年前,便有人进入这个洞穴了,可是如果说几十年前便有人进入的话,那么为什么一直没有人发现这个洞穴呢?这两者之间显然又是非常矛盾的,不过我没有多想,从这干尸的衣服口袋里摸了摸,摸出半包没有过滤嘴的春城牌香烟,还有一本早就发黄的日记本。 我随手翻了翻日记本,只见里面的字迹比较潦草,昏暗的烛光下又很难辨认,于是我便将日记本放进背包里,这时,我突然间心里打了一个突,这人为什么坐在这里死去?既然这个人不是韩墨,那韩墨……他……他到哪里去了? 一看到韩墨不在了,我心里一紧,环顾了一下四周,只见这是一间约有八十平米大小封闭型的墓室,墓室的四面墙壁是用一种灰白色的石块砌成,每一块石块的大小都大致相等,表面打磨得十分光滑溜手,墓室正中放置着一个石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可出入的通道了,既然没有别的出口,那么韩墨怎么会突然间不见了呢? 这间墓室不大,除了石棺以外,并没有放置别的物品,蜡烛的火光虽然不算太亮,但整间墓室的还是可以看得清清楚楚的,韩墨不可能有地方所藏,韩墨不是小孩子,自然不会因为我骂了他一句而生气躲起来的,况且在这间墓室里,他也根本无处藏身。想到这里,我的目光落在了这口石棺上,突然间心念一动,难道说,韩墨在这口石棺里不成? 想到这里,我便拿着蜡烛走到了中间那口石棺旁,只见这石棺虽然古朴,但制作却十分精致细腻,石棺四角,分别有四只蹲着的蟾蜍,每一只蟾蜍都是只有三条腿,面朝四个方向,再仔细一看,这四只蟾蜍的底座和石棺的棺盖相连接,浑然一体,竟是和石棺棺盖一同雕琢出来的,这四只蟾蜍雕刻得十分传神,就好像活了一般,再看这石棺盖的中央,用浮雕的方式,在石棺棺盖雕刻了一条盘圈起来的蛇,蛇头高高抬起,傲视着四周,竟然和在树林的土坑里捡到的那块蛇形玉极为相似,只不过那条蛇形玉的蛇信子是伸出来的,嘴巴也是大张,而眼前这一条蛇,嘴巴却是合拢的,这……难道这口石棺,和那块蛇形玉有着某种关联? 石棺四壁,刻画着一些奇形怪状的符号,我不是考古学家,这些符号代表什么意义我自然不懂,但这些符号绝对不是所谓的大篆小篆,而是类似于甲骨文一类的符文,这些符号一个紧挨着一个,在石棺的四壁上围成了一个圈,若细数下来,不下几百个符号之多,除此之外,这口石棺再无任何特殊之处。 我用手擦拭了一下棺盖,却发现这棺盖之上,竟然一尘不染,就好像有人经常打扫似的,我轻轻地用手指关节敲打了一下石棺,石棺没有发出任何闷响,看来这石棺的棺盖之厚,实在难以想象,我心里正想着这石棺里会不会有大粽子的时候,突然间,我听到了石棺内传来了一声怪异的响声,我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我便干脆将耳朵贴在了棺盖之上,果然,石棺里传来了“唰----唰----”的声响,不时还有几声“呯----呯----”的闷响,我吓了一大跳,这时,我听到了极微弱的声音从石棺里传了出来,这声音有些像是人的说话声,而且怎么听怎么像韩墨的声音,我不由地大吃一惊,退开数步,寻思道:“难道韩墨在这石棺里?” 不及多想,我从地上拾起那柄铁铲,想要将这棺盖给掀开一道缝,否则韩墨就很有可能在棺里窒息而死,可是当我拿起铁铲跑到石棺旁边的时候,却发现,这口石棺,竟然有一条细缝都没有,难道说,这棺盖和石棺本身,也是浑为一体的吗?如果这棺盖打不开,那韩墨又是怎么进去的呢? 第十六章 六丁六甲阵 突然间,一阵急促的响声从石棺里面传了出来,我心想坏了,莫不是石棺里的空气已经没了,倘若韩墨真的在石棺里,他因为没有了空气,正在做最后的挣扎?这鸡临死都还要蹬蹬腿,更何况里面是一个人。 我急得围着石棺团团转,空有一身力气,却有力没处使,这石棺的棺盖和棺体竟然是浑然一体的……浑然一体……浑然……不对呀,如果这石棺是浑然一体密封的,那韩墨又怎么可能会在石棺里?倘若石棺里的东西不是韩墨的话,那会是什么?难道是……粽子? 对付罪犯,我有许多办法,可是要对付粽子,我心里根本就没有谱,除了知道用黑驴蹄子塞住它的嘴外,别的方法就不太清楚了,都是听老人们说的,至于有没有用,那就不得而知了,于是我深深吸了一口气,促使自己平静下来,先弄清楚这石棺里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于是我将头挨近了石棺,喊道:“韩墨,你丫的怎么跑进棺材里面去了?”我一连喊了两声,过了一会儿,便听到石棺里似乎有人说话,翁声翁气的,却听不清楚在说些什么。 我心下犯了狐疑,也吃不准这石棺里的东西是不是韩墨,如果是,那我要怎么样才能救他出来,如果救出来的东西不是韩墨,而是大粽子的话,那我又该怎么办?想到这里,我整个后背心都被冷汗给浸湿了。 我斜眼瞅了瞅一旁的铁铲,然手从背包里拿出黑驴蹄子和十一根蜡烛,我不是摸金校尉,这东西角点蜡烛一说不必遵守,我将这十一根蜡烛和先前点燃的那一根蜡烛,在石棺四周放好,石棺四个角所对应的方向各放一根,石棺的头部和脚部各放两根,石棺两侧各放十根,然后将这没点亮的十一根蜡烛依次点燃,心里悬着的大石这才稍稍放了下来。 自从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碰到那个土城是以八门金锁阵的形式布置,此后我便对古代的阵形特感兴趣,还专程向胖子讨教过一翻。别小看这十二根蜡烛,这里面可是有个名堂,依照这十二根蜡烛所布的形状,那是最简易的六丁六甲之阵。 六丁,指的是丁卯、丁巳、丁未、丁酉、丁亥、丁丑,是为阴神。六甲指的是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是为阳神。据胖子说,六丁六甲为天帝役使,能“行风雷,制鬼神”,我心里其实也怀疑这所谓的“六丁六甲阵”到底有没有作用,不过点燃了十二根蜡烛后,整个墓室已经被照得通亮,我这心里也稍稍踏实了一些。 这六丁六甲阵布好以后,接下来的事情便是开棺,这个时候,石棺里已经没有了任何声音,我心里开始着急起来,如果韩墨真要在这石棺里的话,只怕再迟上两分钟,他就得去向**报道了。 借着蜡烛的火光,我仔细地观察这口石棺,突然间,我看见了一道极为细小的缝隙,而这道缝隙离棺盖表面约有三寸,如果所料不错的话,这棺盖并没有和棺体连在一起,只不过刚才可能是因为刚才光线昏暗的原因,我并没有留意到。如果这里有缝隙的话,那是不是意味道这棺盖是可以开启的?想到这里,事不宜迟,我将衣袖挽了挽,“呸”的一声,吐了一口唾沫在掌心,深深吸了一口气,然手用力扶在了棺盖两侧,双腿支了一个马步,大喝一声:“起----”……可是……这棺盖……这棺盖……却依然纹丝不动。 料想是因为我的双手没有着力点,仅仅靠着扶在棺盖两侧,倚靠着手掌和棺盖的摩擦力想要将这棺盖掀起,只怕是不大可能,可是这条缝隙太细,别说用手指扣起去,就连铁铲那薄薄的边缘也无法插进去,凭我一己之力,只怕真的很难将这棺盖给掀开,可是,假设说韩墨就在这口石棺里,他又是怎么打开棺盖的呢?仔细想了想,应该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韩墨下来之时,这石棺本来就是开着的,所以韩墨才能进去的,这种可能性约占百分之五。 第二种,开启这石棺不能凭借着蛮力,一定有其他开启的方法,比如说有什么机括一类的东西,只不过我没有找到而已,这种可能性最大,约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的话,又将有两种可能的情况出现, 第一种,开启的机括就在这棺材之上。 第二种,开启的机括不在这棺材之上。 我想了想,忽然斜眼一瞥,只见这棺盖上的四只三脚蛤蟆虽然均是面向石棺的四个角,但在这四只三脚蛤蟆周围的棺盖表面,有几圈圆周形的摩擦痕迹,这几圈圆周形的摩擦痕迹并且是以蛤蟆为圆心形成的,我心念一动,莫非开启石棺的机括就是这四只蛤蟆? 想到这里,我仔细地看了看这几圈摩擦的圆周痕迹,,其中有两只蛤蟆是逆时针旋转,另外两只是以顺时针旋转,旋转的方向十分重要,倘若转错了方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谁都吃不准,于是我屏住了呼吸,双手用力扶住其中一只蛤蟆,小心地,试探着往反方向扭动,竟然不费多大力气,便将这只蛤蟆的头,转到了对着石棺中间的蛇,角度刚好是一百八十度,只听不知道从哪里传来机括的声音“嘎嘎----吱----咣当”几声,这只石制蛤蟆微微向下一沉,就此卡在了一个凹槽里,再也转不动了,此时,整个墓室里寂静异常,我几乎能够听见自己那急促的呼吸声和狂乱的心跳声。 转动好第一只蛤蟆以后,我便不敢再动,因为我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于是我索性点了一只烟抽了起来,过了两分钟,见没有异常情况发生,我又来到了第二只蛤蟆旁边,依样画葫芦,再一次将其位置转动到了蛤蟆头对着中是那条蛇的位置,这一次我胆子大了起来,接着一口气将第三只和第四只蛤蟆也转到了相应的位置。 做完这一切后,只听“轰隆隆”的声音响个不停,甚至还感觉到了脚下的地面有些微微振动,我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心脏跳动得极快,我甚至感觉到心跳都要从口腔里蹦了出来,除了不知道哪里传来的“轰隆隆”的闷响声外,整间墓室,包括那口石棺,并没有什么异样,再过得一会儿,“轰隆隆”的声音渐渐消失了,整间墓室再一次静了下来。 死一般的寂静,甚至连一根针掉落在地上,都能够听得清清楚楚,可是,墓室里还是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莫非那四只石制蛤蟆并非是机括,可是不对啊,按常理来分析,这四只蛤蟆确确实实是机括,但至于是开启哪里的机括,这就不得而知了,可是我将这四个机括都重新转过,只听得见远处的响声,墓室里却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我心里开始慌了,默念道:“我说耶酥、真主、如来佛祖,求求你们让这间墓室发生点什么事情吧,这墓室不发生事情,我便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我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我便就只能在旁边一直呆着,我在一旁呆着,这小说就写不去,这小说写不下去,看书的兄弟姐妹师哥靓妹就会骂我不厚道……求求你们,快让这墓室里发生点什么事情吧。” 我正胡思乱想着的时候,只听“咔嚓”一声轻响,我吓了一大跳,因为这响声实在离我很近,我下意识地退开了一步,从地上拾起那柄铁铲,双手紧握,环顾了一下四周,见没有什么动静,再一看这石棺,只见棺盖在那声“咔嚓”声之后,滑开了,露出一道约有一个香烟盒子般长的缝,我又惊又喜,惊的是这石棺的棺盖居然是“滑盖式”而不是“翻盖式”,喜的是这石棺终于被我打开了,至于这石棺里的究竟是“粽子”,还是韩墨,马上就可以知道答案了。 等了半天,这石棺就再也没有什么反应了,它越是没有任何反应,我这心就提得越高,可我又不敢贸然接近石棺,只得将铁铲伸了出去,将那棺盖给顶开,顿时,整个石棺便打开了,但,石棺里还是没有动静,我不由地捏了一把冷汗,正要走上前看个究竟的时候,忽然一个人“呼”的一声从石棺里坐了起来,我还未来得及看清这坐起来的究竟是个人,还是具“粽子”的时候,我在石棺周围所布的“六丁六甲阵”顿时熄灭了,刹时,整间墓室一片漆黑…… 票票统统交来!嘿嘿! 第十七章 幻觉 记得胖子曾经说起过,这六丁六甲阵乃是茅山宗的镇山之宝。六丁六甲,是道教传说中护法神将的合称。布成六丁六甲阵的六根蜡烛同时熄灭,按迷信的说法,就是十二位护法神将已然离去,主大凶之兆。 我心里捏了把冷汗,这十二根蜡烛齐灭,一时间整个墓室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在双眼不能视物的情况下,我一动也不敢动,双手紧紧握着铁铲,假如有什么东西触碰到我的时候,没说的,铁铲乱挥,先给它来一通乱打再说。 我神经高度紧张,虽然知道双眼不能视物,但我连眼睛都没敢闭上,额头上的汗水一滴一滴地,顺着脸颊和下巴滑落下来,整间墓室寂然无声,看样子坐起来的那个不是人,而是一只大粽子,如果说是韩墨的话,那他怎么不吱声呢? 我们就这样对峙着,可是老这么僵持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人的精神高度集中和紧张,会导致人体的体力消耗翻倍增加,估摸着约有一刻钟的时间,我便感到口感舌燥,双腿发麻,身上的背心都让冷汗给浸湿了,不行,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我便会因为体力大量透支而全身乏力,到时候别说是大粽子,就连只狗,只怕也能够将我扑倒在地。 整间墓室死一般的静,静得我几乎能够听到自己急促的心跳声,我突然间想起,我身上带有一个打火机,虽然打火机是一次性的那种,手一松开便会熄灭,但瞬间的光亮,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我小心地松开握着铁铲的右手,而左手却握得更紧了,毕竟就目前来说,铁铲是我唯一具备的强力杀伤性武器,,万万不能脱手。 我用腾出来的右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突然间,我拿着打火机的右手拇指一发力,“嗤----”的一声轻响,打火机的砂轮滑动,与打火石摩出火星,墓室里顿时微微一亮,就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我便已瞧清楚周遭的一切了,而我心里也早就盘算好了,火花闪过,我便用铁铲从石棺里坐起来的大粽子的头上劈下去,然而,当我在那一瞬间看清楚周遭的一切之后,铁铲差一点便从我手中滑落,我顿时张大嘴巴呆住了,我不断地在心里对自己说,那只是一个幻觉,只是一个幻觉而已,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然而,我的感觉却告诉我,我看到的一切并非虚幻,因为我看到的不止一个“人”,而是两个。 一个人直挺挺地坐在石棺里,一动也不动,因为背对着我,加上当时的火花只是一闪而过,我并没有看到他的脸,不过从背影上来看,依稀有点像韩墨的背景,而另外一个人影,却是站在了石棺旁边,你们不要以为这个人影就是一开始见到的那具干尸,虽然我没有看得清站立在石棺旁的这个人的脸,但我绝对可以肯定她是一名女性。 在这样一个古墓里突然间平白无故地多出一名女性,不是一件什么好事儿,那名女性说不定是女鬼,也说不定是一具千年不腐的女粽子,而且很显然,她正在盯着从石棺里坐起来的韩墨,而韩墨却也似着了魔一般,怔怔地盯着这个女粽子,一动也不动,我再也顾了这么多了,叫道:“韩墨?韩墨?你***坐在那里干嘛?”说话间,同时我举起铁铲,便向那女粽子所在的位置狠狠劈了过去,虽然我双眼不能视物,但火花闪过的瞬间,我已经看清楚这女粽子的所在位置。 这一劈,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料想以铁铲的锋利,就算是一具女粽子,只怕也能被我劈成两片,然而,我这一劈,还没有完全劈下的时候,突然间,我感到一只冷冰冰的手,无声无息地掐在了我的咽喉处,而且力气大乎寻常,我甚至都来不及哼了一声,顿时便感到呼吸受滞,双眼发黑,几欲昏死过去。 手中无力,铁铲掉落在地上,我张大嘴巴,想要大声喊叫,却又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我的意志开始渐渐丧失,我拼死发足向前方用力乱踢,却什么也踢不到,踢了几下,我便再也没有力气了,索性闭目待死,就在我失去意识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感到左脸一阵火辣辣的痛,紧接着又是右脸,我用尽全力睁开早已合上的双眼,看到了昏暗的烛光,而眼前韩墨正疯了似的,左右开弓抽我的耳光。 “韩墨,你***疯了?被女鬼迷了心窍了?打我干什么?”我勃然大怒之下,也没有想那么多,开口便骂了他,然后准备将他撂倒,却不想韩墨见我开口说话,一记掴向我左脸的耳光,硬生生地被他在空中收回,只见他长长舒了一口气,双手扶住我的肩膀,喜道:“陆轩,你总算清醒了。” 我越听越是迷糊:“清醒,我一直都很清醒,就没有昏迷过。”顿了顿,我想起那个掐住我脖子的女鬼,脱口问道:“那个女鬼呢?” “鬼?什么女鬼?”韩墨微微有些诧异。 “那个掐住我脖子的女鬼啊?” “哈哈,陆轩,你还真是中了邪了,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一具干尸,一个女人都没有,更别说女鬼了。” 我有些犯迷糊,环顾了一下四周,只见那具石棺仍在墓室正中央摆放着,四周也有十二根蜡烛,正是我摆的那个六丁六甲阵,那石棺的棺盖却是没有打开,于是我奇道:“不可能,我明明看见你进了这石棺,开棺之前,我还特意摆了六丁六甲阵,你看,蜡烛都还点在那里呢。”说着,我指了指石棺周围的那些蜡烛,接着又说道:“你被困在了石棺里,我穷尽心思将石棺打开,你这才坐直了身子,然后这蜡烛便熄了,我看到一个女人站在石棺旁边盯着你看哪。本来打算救你,却不想我被那女人掐住了脖子……”说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用手揉了揉咽喉。 韩墨更是大感诧异,说道:“我说你这人怎么稀奇古怪的,从台阶上下来,便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叫你几声你都没答应,我从台阶上摔下来,便崴了脚,于是也没有管你,便坐在地上揉着脚脖子,却见你一直绕着这口石棺转来转去,然后你又从背包里摸出十一根蜡烛,在石棺周围摆了一个捞什子阵,然后便呆立住不动了,过了一会儿,你便掏出打火机,我以为你要抽烟,却不想你打了一下打火机后,便像一个疯子,举着铁铲到处乱砍,你虚砍了几下,铁铲便掉落在地上了,然后你整个人便呆立住了,我意识到你可能是鬼上身了,这才用力抽你耳光,想要把你打醒的。”说着,韩墨“嘿嘿”笑了几下。 难道我真的中了邪?那为什么刚才我所看到的、感受到的一切竟然会如此真实?若是我中了邪,那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进入墓室的时候,还是在下台阶的时候? 我越想这头脑越是混乱,索性我便不想了,而这时,韩墨又一声“嘿嘿”,道:“别想这么多了,咱们先将这石棺打开看看。” 我点了点头,正想要答应韩墨的时候,却不想韩墨又笑了几声,突然间,我发现韩墨的话里,隐隐约约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至于让我说出哪个地方有些不对不对劲,我却又说不上来,而就在这个时候,韩墨又古怪的笑了几声…… 不好意思各位,工作上今天特郁闷,和同事喝了点酒,才到家,让大家多等了. 第十八章 魔鬼 韩墨笑了几声,便向石棺走去,想要将这石棺打开,我突然间想到了什么,喝道:“等等----” 韩墨微微一愣,转过身来,奇道:“陆轩,你究竟怎么了?你别忘了,咱们来抚仙湖的目的,你知道的,你我都被‘鬼剥皮’,你情况还不算严重,可是我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了,不信,你看----”说着,韩墨突然间用力将胸前的衣服往两旁一拉,我顿时惊呼了一声。 我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形容我所看到的,只见韩墨胸口两肋形同枯骨,皮肤呈灰白之色,皮肤表面布满了红色的血丝,完全就和一具干尸一样,皮肤之下,就是骨头,也许是因为没有肌肉组织的原因吧,韩墨胸口的皮肤看上去十分薄,甚至隐隐有些透明,几乎看得见他心脏跳动的影子。我倒吸了一口凉气,目瞪口呆,嘴巴大张,半晌说不出话来,而这时,韩墨将胸口的衣服重新扣好,自嘲地苦笑了一下,道:“看到了没有?” 我点了点头,想说话,却又发不出声音。 韩墨神色有些凄惨,说道:“得了‘鬼剥皮’,这皮肤可以大块大块地撕下来,并且感觉不到疼痛,甚至还会很舒服,就算你不撕,这皮肤也会大块大块自己脱落,每脱落一次,还是会再长出新的皮肤的,只不过,每一次长出来的新皮肤,就会比原先脱落的皮肤薄一些。”顿了顿,又说道:“我朐口的皮肤,只要再脱落三次,也就是我见**的日子。” 我骇然道:“……什……什么……你说三次?” 韩墨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又补充道:“再脱落三次,我便不会再有新的皮肤长出来了,那时,我五脏六腑全都暴露在外,所以,我没有时间了。” “那多长时间会脱落一次?” 韩墨想了想,道:“如果不是意外扯下来的话,应该只有半个月好活了。”说着,转过身,又说道:“咱们必须开棺。” 我沉吟道:“开棺我没意见,只不过你想过没有,这具死尸,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韩墨似乎并没有反应过来我话里有话,只是用狐疑的眼神盯着我,我便解释道:“这个人既然能够进来到这里,自然也能够出去,更何况,他死的位置,就在出口下面,旁边就是土阶,他完全可以出去的,可是他却死在了这里,很显然是在这间墓室突然间暴毙的,至于暴毙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只不过,这间墓室里只有这口石棺,倘若他暴毙的原因和这口石棺有关的话,在我们没有弄清楚这个人是怎么死的情况下,那这口石棺绝对不能开启。” 韩墨犹豫了一下,说道:“他或许不是暴毙,他可能是一个盗墓人,进来盗墓的时候,可能遇上连降暴雨或者别的什么,造成了山体滑坡,将进来的路给堵死,他在墓室里因为出不去,加上空气越来越稀薄,最终困死在这里也是有可能的。” 我摇了摇头,说道:“倘若他是盗墓人,不可能没有专业的盗墓工具,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啊,假如他真的是盗墓人,又能够找到这里,可见他的手段非同一般,可是你也看到了,整间墓室,除了一口石棺,一具死尸,别的什么都没有,连盗墓人常用的洛阳铲,探阴爪,黑驴蹄子,蜡炉,朱砂等等,他什么都没有,也就是说,他并不是一个盗墓人。” 韩墨反问道:“这里地处偏僻之地,他若是不来‘升棺发财’,那你说他来这里干什么?” 我踌躇了许久,实在想不出这人死在这里的原因,也看不出这个人的生前的身份,到是韩墨那句“那你说他来这里干什么”点醒了我,对啊,既然找不出这个人的死因,那便去找这个人到墓室来的原因。 我和韩墨完全是因为寻找解除“鬼剥皮”这种古老诅咒的方法而来,刀子虽然也神神秘秘地上了李家山,然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不敢肯定他也来了这个墓室,假设刀子也来到了这个墓室,只不过我们没有看见他而已,但可以肯定的是,刀子不像是读过几年书的人,刀子来这里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寻找解除“鬼剥皮”这种古老诅咒的方法而来的,而是为了某种目的。嫣然曾告诉我,刀子他是因为奸过女尸才被诅咒,村长说刀子每天晚上都会上李家山,难道是因为刀子他心理极度扭曲而造成了人格分裂,对这女尸恋恋不舍,每天晚上都会上山和这女尸进行一场“生死之交”?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心想这绝不可能,从刀子身上的“鬼剥皮”的严重程度来说,这刀子奸尸,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就算女尸在棺椁里保存十分完好,但在接触空气以后,尸首便会极速腐烂,就像当年马王堆女尸出土时一样,这刀子心理再怎么扭曲变态,那也不可能对腐烂发臭的尸感兴趣吧? 突然,我心念又是一动,在塔克拉玛干沙墓的土城陵墓里,那具面戴黄金面具的女尸,就好像刚刚睡着了一般,甚至还有极为缓慢的心跳,有了这种先例,刀子所奸的女尸,或许也没有腐烂,不过,一个更为使人诧异的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如果假设刀子也进了这墓室的话,那岂不是刀子所强奸的那具女尸也在这墓穴里,说不定就在这口石棺里面。 我正想着,只见韩墨已走到了石棺旁边,蹲了下来,用手轻轻摸着石棺壁上的那些看上去像甲骨文的石刻符号,嘴里喃喃地念着什么,突然间,韩墨像是触电一样,蓦地站起身来,急退了数步,直到我用手在他后背心用力一撑,他这才惊魂未定地站定身子,脸上一副惊恐诧异的神色,目光流露出极度的恐惧,指着那石棺,嘴巴张了张,半晌没有说出话来。 我不是历史学家,更加不是考古学家,这些奇形怪状的类似于甲骨文的文字符号闻所未闻,甚至我都不敢确定那是不是某种古老的文字,但见韩墨的表情,我下意识到,这文字一定记载了某件很可怕的事情,当下便问道:“上面写了什么?” “魔……魔鬼……”韩墨的舌头都在打颤。 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得直打跌:“你……你说什……什么?魔……魔鬼?哈哈,哈哈哈----” 韩墨定了定神,正色道:“你别笑,我说的是真的,啊不,石棺上的字说的是真的。” 我忍俊不禁地道:“那上面说了什么了?” 韩墨正色道:“这种文字极为稀少,属于最早的象形文字的范畴之一,在原来李家山出土的古滇国的青铜器上,曾有一些记载,只不过,我们对这种文字的认识实在太少了,至今为止,只破译了极为少量的一些……” 没等韩墨说完,我打断他的话,问道:“既然你都不知道这上面的文字写着什么,那你怎么说魔鬼之类……” “其实人类历史的发展都有其相似性和相同性,尤其是文字的发展,古代埃及的象形文字和咱们中国的甲骨文何其相似啊?刚才我也说了,这种文字是属于象形文字的范畴,根据象形文字的特点,有一些我还是可以知道是什么意思的,不信你看----”说着,韩墨指了指其中一个类似于圆圈的环形字符,然后拿出那一块蛇形玉放在一旁,道:“你看这字符和这蛇形玉。” 我定神一看,差点忍不住“啊”的一声叫了出来,韩墨所指的字符,竟然和我们捡到的蛇形太极为相似,完全就可以说是一个形状,只不过字符构造更为简单,仅仅由两条不规刚的线条构成了一个环形圆圈而已。 “在《圣经》里,蛇一般都是魔鬼的化身,在还未开化的部落,大多也都视蛇为魔鬼。”韩墨说着,顿了顿,又道:“《史记》上对古滇国只有寥寥数字的记载,但在古滇国以前呢?又或者说古滇国的开始呢?云南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原始社会,还是奴隶社会,这些我们都不知道,但是很肯定的是,在古滇国之前,云南有一个地方政权,而且有自己的文字……” 我在一旁听得头大,不耐烦地说道:“喂,你怎么像个唐僧似的,你到底开不开棺?” 韩墨摇头道:“算了,这棺不能开。” 我虽然相信有大粽子,可我不相信什么魔鬼,魔鬼不过是人类杜撰出来的邪恶的东西,这些东西绝不可能存在,所以我也管不了韩墨同意还是不同意,走到石棺旁。仔细看了看,然后扭转了石棺上的那四只三脚蛤蟆,使它们的头对准了石棺盖上中间的那条盘起的大蛇,只听“嘎嘎”几声闷响传来,我伸手往石棺盖子上轻轻一推,棺盖便滑开了。 韩墨大吃一惊:“你……你怎么会开这石棺?” 我耸耸肩,说道:“我不是说过了,我打开过石棺,还见你坐在里面,石棺旁还站着一个女人,可是你偏偏不信。” 韩墨更是大奇,道:“可是你真的没开过石棺啊,只不过在石棺周围点了这些蜡烛而已,难道冥冥中自有天意,你在失去理智发疯的时候,在你脑海里出现的幻象,实际上已经告诉你开石棺了方法了……这……这……” 其实,我一直确信自己开过石棺,只不过后来被那女鬼给掐住后昏迷,但醒来之后,韩墨所说和我所经历的完全又是一种情况,我这才不得不对我所经历的那一段记忆产生怀疑性,但现在看来,我却又能够准确无误地开启石棺,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儿?我想了想去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索性便不再想,当下拿起一根蜡烛往石棺里一照,忍不住“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并且连续退开几步。韩墨脸上也微微变色,不住地低声自语道:“这……这怎么可能……这三四千年历史的石棺里,居然躺着一个现代人。” 韩墨不认识石棺里的人,所以说他是现代人,而是我认识,石棺里躺着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刀子。 吃完饭不小心睡着了,抱歉! 第十九章 蛇 只见石棺里满满的装着一种黏稠状的红色液体,这种液体散发着一股极刺鼻的恶臭,我急忙掩住口鼻,而刀子就浸泡在这种液体中。 刀子全身一丝不挂,全身皮肤却绿得发青,五窍皆有血水不断地往外涌出,双目瞪得老大,似乎见到了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但脸上却带着极满足、安详,甚至很舒服的表情,早已死去多时了。我大吃一惊:“这刀子怎么会在石棺里?” 韩墨不认识刀子,但他知道,眼前石棺里躺着的人,正是我口中那一个同样被“鬼剥皮”的人,只见他皱了皱眉,一手掩住口鼻,一边退到我身旁,道:“我……我也不知道,这……这太不可思议了。”韩墨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在那瞬间有了一种孤立无援的绝望感,这墓室实在太诡异了,这刀子好端端地怎么会躺进了那个石棺?我一时之间,大脑一片空白,刀子的死,实在太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把揪着韩墨的衣领吼道:“刀子他死啦……他死啦……他就死在我们面前,凶手就是你,对不对?” 韩墨见我情绪失控,本来想让着我,可是听到我说凶手是他的时候,他脸上变色,用力甩开我揪住他衣领的手,也大声吼道:“陆轩你丫的是不是疯了,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杀刀子了?” 我微微一愣,松开了手,像一个泄了气地皮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我们和石棺同在一个墓室里,而刀子却石棺里死去,身为刑警队长的我,心里说不出的难过,这不仅仅只有难过,还多的是耻辱,我点了一支烟,狠抽了几口,然后将烟头一扔,站起身来,便要弯腰从石棺里拉刀子。 韩墨急忙将我拦住,说道:“陆轩你想干什么?” 我铁青着脸,说道:“我要验尸。” “验尸?你以为你是法医吗?这石棺里这么多混杂着刀子血液的液体是什么你知道?这液体有没有毒,你知道吗?” 我摇了摇头,反问道:“是什么?” 韩墨失望地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顿了顿,又补充道:“正因为我不知道这些液体是什么,所以才不准你去碰他的尸首。昔日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女尸,也是浸泡在一种液体里,马王堆汉墓女尸棺里的液里的成份至今还是一个谜,不过那种液体无毒,具有防腐的作用,可是你看刀子,他脸色发青,七窍流血,很显然是身中剧毒的表现。” 我冷笑道:“别这么多废话,考古你比我专业,要讲到验尸?哼哼,我虽然不是法医,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我见过的尸体比你吃过的粽子还要多。”说着,我指着刀子的脸说道:“刀子很显然是才死不久,七窍仍然血液往外流出,而且刀子的面部表情极为满足和安详,但他的双眼却又表现出恐惧的神色,这石棺里液体起码有半米深吧,如果一个人溺水而死的话,他的嘴巴是大张的,因为人的求生的本能,会使他大张嘴巴想要呼吸,因此死的时候嘴巴是大张的,可是刀子的嘴巴却是闭合的。”说着,我转过头盯着韩墨,一字一句地道:“刀子是被杀死之后,才被放进这石棺里的,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如果不是我做的,那就是你做的。” 韩墨脸上一变,尴尬地笑了笑,道:“怎……怎么可能是我……这杀人可不比杀鸡,你看刀子这把身子骨,比我可以壮多了,我哪能杀得了他?” 我冷冷地道:“杀人可不是比力气。” 韩墨正色道:“话可不能乱说的,陆警官,你得有证据,你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更加没有亲眼看见我杀刀子,你凭什么认定我便是凶手?”顿了顿,针锋相对地说道:“我同样可以说是你杀的,你自从进入墓室,便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会儿在石棺旁边点蜡烛,一会儿拿着铁铲胡乱砍,好几次若不是我躲闪的快,早就被你砍倒在地了。” 我“哼”了一声,质问道:“那你为什么找出诸多借口,就是不让我去动刀子的尸身?” 韩墨微微一怔,双手一摊,道:“我不过是为了你好,你要验尸,那就请自便。”说着,冷眼站在一旁。 我铁青着脸,弯下身,正准备把刀子的尸体从石棺里拖出来的时候,我忽然间发现刀子的脖子动了一下,我以为是自己眼花,揉了揉眼睛,定神一看,大吃一惊,这刀子的脖子真的动了一下,不仅仅是脖子,就连头部也动了动,我心里打了一个突,退开一步,拿起铁铲,心里却暗道:“莫非是尸变?” 我反常的举动引起了韩墨的注意,他侧头问道:“怎么了?” 我指了指刀子的脖子,道:“我刚才好像看见刀子动了动。” 韩墨哈哈一笑,道:“陆轩,我就说这不正常,这刀子早已经死了,怎么可能会动?你以为是尸体变……”话还没说完,韩墨的笑容便凝固了,嘴巴张得老大,愣在那里,很显然,他也看到了刀子的脖子和头部在动。 刀子脖子在动,却不是扭脖子的那种运动方式,而是像吞咽食物的那种运动,咽喉一上一下的,带动着脑袋也轻微地摆动,我头皮微微发麻,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只是盯着刀子的头,暗暗打定主意,若刀子真的是尸变,说不得,我只好用铁铲将他的脑袋拍个稀烂了。 刀子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坐了起来,嘴巴也缓缓张开,张得很吃力的样子,我定神一看,只见刀子的嘴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动的同时,将刀子的嘴巴给顶开了,忽然,我眼前似乎有什么东西向我“嗖”一下飞过来,我下意识地用铁铲往面部一挡,只听“当”的一声,什么东西撞在了我铁铲之上,我虎口剧震,铁铲差点脱手而出。紧接着“咚----”的一声,似乎什么东西掉落进石棺里盛着的液体里,我大骇之下一看,只见一条墨绿色的条状物在液体上游动着,由于蜡烛是摆放在地面上,光线不足,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韩墨惊问道:“什么东西?” “我……我没看清,好像……好像是一条蛇……” 第二一章 四十年前(上) 村长的异常举动,不由地使我心中生疑,从村长的神色和举动来看,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村长他见过嫣然,而且不仅仅是见过这么简单,有可能认识,甚至还很熟,因此他才会有这种异常的举动,这种情况约有百分之十的可能性。 第二种:村长见过一个和嫣然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而嫣然的出现,让村长以为那个和嫣然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出现,着实吃惊不小,甚至很害怕,至于他为什么会如此害怕,这里暂且不表。这种情况约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 突然间我大脑中闪过一个片断,当初刀子见到嫣然时,那种怪异的眼神和村长极为相似,而且,当我在盘问刀子的时候,刀子说,除了叫嫣然来,否则他什么也不会说,难道村长和刀子,都认识一个和嫣然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和嫣然长得像的女人……除了嫣然的孪生姊妹外,可是嫣然只有一个哥哥,而且已经归位了,难道是嫣然的阿妈?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扑哧”一声轻笑,我这推理实在太荒谬了,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儿,于是我将村长从地上拉了起来,问道:“村长,你认识嫣然?” 村长的目光一直放在嫣然身上,对我的问话根本就没有听进去,我又加重了声音,用力拍拍村长的肩膀:“村长----村长----问你话呢,你是不是认识她?”说着,我左手一抬,指着嫣然。 “啊----”村长如梦初醒,也知道自己刚才很失态,尴尬地笑了笑,摇头道:“不可能----啊不,不认识,不认识,第一次见,第一次见。” 我心里暗暗冷笑:就你刚才那失魂落魄的样子,就跟见了鬼似的。第一次见?哼哼,说谎也得靠个谱,不过我知道就算我追问下去,村长未必肯说,以后只得多加留意一下村长了,这老家伙,表面上忠厚老实,而实际上城府深不可测。 于是我又说道:“村长,你不是说你侄子送了你两条什么鱼来着,你不是要显一显你的手段吗?我肚子可早就饿坏了。” 村长忙道:“哎呀,差点给忘了,你们一个晚上又没吃没睡了,快快,到我屋里休息了一会儿,我给你们弄鱼去。”说着,当先走到了前面,将我们引到了他家。 累了一宿,体力严重透支,我和韩墨两人倚靠在沙发上,合衣沉沉睡去,待得我闻到一股鲜美的鱼香味儿的时候,我睁开双眼一看,只见饭桌上,装着一大盆鲜鱼汤,还有一些小菜,村长正坐在桌旁,抱着水烟筒“吧嗒吧嗒”地吸着,而嫣然则用修长的双手,轻劝托着具有优美弧线的下巴,怔怔地看着我睡觉呢,见我醒来,脸上绽放出阳光的笑容,欣喜道:“陆家阿哥,你醒啦?” 一想到被美女盯着睡觉,虽然我没有脱开衣裤裸睡,但也不由地老脸一红,“嗯”了一声问道:“现在几点啦?” 村长狠吸了一口香烟,头也不抬地说道:“到吃晚饭的时间了,都起来吃饭吧。”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皮,道:“这一觉睡了这么长时间了。”说着,我一脚踹在了韩墨的屁股上,说道:“醒了没有?醒了就起来吃饭。” 韩墨“唔”了一声,动也不动,只是伸出手来摆了摆,含糊地道:“不吃了,让我再多睡一会儿,累死了……” 我这人从来不喜欢强求别人,见韩墨不起来,我也不想多喊,当下洗了一把脸后,便围坐在了饭桌前,拿起筷子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嫣然见我饿坏了,也顾不得自己吃,嘴里不停地说“陆家阿哥,你吃慢点,小心别噎着。”,一边还不停地往我碗里夹菜,村长却没有动手,甚至都没对饭桌上的佳肴看上一眼,只是抱着水烟筒不停地吸着,似乎想着什么心事儿,不过他不说,我也不好多问,只是一个劲儿地夹菜,夹菜,夹菜,吃饭,吃饭,吃饭……嫣然也没有多吃,只是笑着看着我吃。 过了良久,村长吸饱了烟,这才将水烟筒靠在桌旁,抬起头来,拿起筷子,却没有伸向桌上的饭菜,想了想,从嘴里吐出两个字:“这个----” 我边吃边含糊不清地说道:“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村长虽然听我这么说,但还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小心地问道:“刀子……他怎么样了?怎么没和你们一起回来?难道你没跟上他,半路给甩下了?” 我微微一怔,咀嚼的嘴巴顿时停了下来,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对村长说刀子的事情,说他死了?村长他会相信,但他肯定会问刀子他究竟是怎么死的?那我该怎么回答他?说我不知道?我跟踪刀子上了山,村长他是知道的,以前刀子上山,都能够安安全全地归来,虽然被古代的诅咒术“鬼剥皮”缠上,可是他毕竟还活着,可我这才尾随刀子上了山,这刀子就再也回不来了,说不定,村长他还会以为我是杀害刀子的凶手,可是,我若不说刀子已经死了,那我又该怎么对村长交待呢? 我正在天人交战犹豫不决的时候,村长却出奇的冷静,他半晌听不到我回答他,便问道:“刀子是不是死了?” 我的目光也从饭桌上移到了村长的脸上,同时目光也变得犀利起来:“你怎么知道的?” 村长半晌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其实你就算不说,我也猜到这个结果了。” 我微微一怔,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村长说这知到底是什么意思,正要开口相问,只听村长又说道:“刀子,他并不是第一个。” “什么?不是第一个?什么意思?难道说,在刀子之前,还有人像刀子一样不明不白的死去?”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但一颗心还是兀自跳得怦怦作响。 村长站起身来,走到床头旁的一个朱漆柜子旁,这柜子看上去已有些年代了,柜子上的朱漆已有些脱落,只见村长小心翼翼地掏出钥匙,打开了最上层的抽屉,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古香古色的盒子,盒子呈黑色,是用一种藤状植物编织而成的,表面还涂了一层青光漆,盒子上挂了一把黄灿灿小铜锁。 我不知道村长此举想要做什么,只得和嫣然静静地看着他的动作,只见村长从抽屉里摸出一把小钥匙,将盒子打开,拿出一个包着红色绸布的长方形的物体,看到这里,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了,嫣然也是大气都不敢出一口,我们两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村长手中的那个物体。 村长神色十分凝重,他拿着手中的东西,缓步走到饭桌前,然后当着我们的面,将红绸布一层一层的打开,露出一个古朴的相框。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和嫣然面面相觑,都不知道村长在故弄什么玄虚,只听村长凝视着手中的相框,,喃喃自语道:“四十年了,已经四十年了……” 我心中一动,问道:“村长,你没事儿吧?” 村长神色惨淡地摇了摇头,示意他没事儿,嘴里却说道:“陆警官,其实我知道瞒不过你,你是做警察的,什么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你的眼睛,可是,如果换作是你,只怕你也是一样的感受。” 我听着有些摸不着头脑,说道:“村长,你想说什么尽管直言便是。” 村长长长吁了一口气,将手中的相框递到我面前,说道:“你看了以后,我再和你们讲。” 我见村长神情十分严肃,当下不敢怠慢,双手接过他手中的相框一看,顿时发出两声“啊----”的叫声,你们不要误会,这其中有一声“啊”不是我发出的,是我身旁的嫣然发出的,只见相框里的相片上面,有一副透明的棺木,看质地应该是水晶一类的东西,而且如果是水晶的话,那这水晶确实属一等一的上品,没有一丝杂质,不过拍相片时的光线十分昏暗,像是在一间密室里拍摄的,四周的场景只是依稀有一些影子形状,却看不出是什么。 透过水晶棺盖,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十分安详地躺在水晶棺里,肤色红润,不像是一具死尸,倒像是一个美女睡着时的神色,她看上去约摸有十八、九岁的样子,模样十分标致,嘴色微微上挑,使人看上去感觉她在笑,粉颊上似乎还隐约可见一个迷人的小酒窝。 我骇然地将目光转向了嫣然,而嫣然的目光也怔怔地望着我,我知道此时我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冷汗也从额头上渗了出来,然而,嫣然的表情更加慌恐,这水晶棺里躺着的女人,我们都认识,不是嫣然,还会有谁? 第二二章 四十年前(中) 我再一次仔细打量了相片中的那具女尸,只见她身上穿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服饰,有点像傣族的服饰,但细节上又有所区别。头上盘着一条蛇,形状和我们先前拾到的蛇形玉十分相似,只不过比较大一些而已,双耳垂上各挂着一只耳环,这耳环是用纯金打造,形状和古代的锁一样,修长的脖子上挂着各种银饰,约有七、八条之多,每件银饰打造得十分精致,使得这个女人看上去显得十分高贵。 我虽然不是考古专家,但对于女尸身上的那些银饰的图案,我还是有所了解的,这些图案,以动物居多,尤其是蛇和蛤蟆,有的图案甚至只是简单的构成,看不出是什么动物,不过,单看这些图案,我也知道,这具女尸起码也有千年的历史,这么长时间不腐化的女尸,那一定是一个有权有势的贵族或者部落土司的家眷,否则怎么可能会有钱来进行尸体的防腐处理?但是为什么她会和嫣然长得如此之像呢?除了服饰上的区别外,我根本就分辨不出来。她会是谁呢? 带着满脸的疑惑,我转头望着村长,村长想了想,说道:“我知道你们心里一定在想,这女尸是谁,为什么我会有她的尸体的照片,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村长又说道:“在讲这具女尸之前,我先给你们讲一个故事。”说着,他给自己斟了一盅酒,仰头一饮而尽,道:“江川有两大湖泊,一个是星云湖,一个是抚仙湖,两湖一山相隔,一河相连,可是奇怪的是,两湖虽然相连,但星云湖盛产的大头鱼,在抚仙湖里却找不到,而抚仙湖的特产抗浪鱼,在星云湖里也没有它们的影子,它们之间的分隔线是一块叫作‘界鱼石’的巨大石块……” 村长说到这里,便被好奇心极重的嫣然给打断了,嫣然瞪着一双大眼睛,说道:“啊,我听过这个传闻,两个湖泊虽然相连,但这两种鱼却老死不相往来,难道说这个传闻是真的?” 村长认真地点了点头,道:“没错,一点也不假,这种奇特现象的背后,有一段肝肠寸断的故事(注1:因剧情需要,作者稍稍改动了这个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听到这“很久很久以前”这几个字时,我心里汗了一个,为什么不管什么传说啊,故事啊,动不动就很久很久以前) “……星云湖和抚仙湖的交界处,有一个宁静祥和的小村庄,村里有兄妹两人,他们的父母早亡,兄妹两相依为命,本来也可以过上幸福开心的日子,可是后来,有一支军队来到了这里,他们四处烧杀抢掠,原本宁静的小村庄,变成了一片火海,村民们杀的杀,逃的逃,一时之间,四处都是女人的尖叫声,老人的悲喊声,孩子的啼哭声,牲畜的嘶鸣声……这对兄妹,在乱军之中也失散了,后来又过了几年,战争平息了,云南也沦为侵略者的国度,人们又重新过上了安稳太平的日子,而这对兄弟,失散了多年后,在外地相逢,却已不识得对方,后来,两人就结为了夫妻。有一天,夫妻两人带着一个女儿来到了家乡,就站在了‘界鱼石’上,相互间就聊起了从前的生活和家史,这时夫妻两人才知道,原来他们两人竟然是亲兄妹。两人又惊又喜,相互抱头痛哭,悲叹造化弄人,但是为时已晚,两人已结为了夫妻,就连女儿都生下来了。两人深感有失伦理道德,万念俱灰之下,一起纵身从这块‘界鱼石’上跳了下去。兄妹俩跳河死后,哥哥变成大头鱼迎水游向星云湖,妹妹化作抗浪鱼顺水游往抚仙湖,因他们是亲兄妹,变成鱼后仍觉得无颜相见,就以他们跳下去的这块巨石为界,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听到这里,我心里不由地一动,虽然村长讲故事不具有感染性和生动性,但就这故事本身来说,却令人大为动容,我忍不住瞥了嫣然一眼,只见嫣然双眼红红的,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儿,马上就来滴落下来了,我见状立时话锋一转,问道:“村长,你没糊涂吧,你说的这个传说故事,和你那相框里的女尸有什么关系?”说到这里,我想起嫣然几欲流泪的样子,心念一动,骇然道:“你……你不会是想要告诉我们,那个女尸便是那妹妹,也就是嫣然的娘吧?不然怎么这女尸居然和嫣然长得一模一样,这也太巧了吧,这世界哪来的两片相同的树叶?要是真有,恐怕我的世界观都要变了。” 村长瞪了我一眼,说道:“当然不是,这可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个跳水自杀的妹妹,又怎么会是嫣然的娘?” 我顿时明白了,说道:“哦,我知道了,这具女尸肯定是这兄妹俩所生的那个女儿,是不是?” 村长犹豫了一会儿,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又补充道:“肯定是他们的女儿,否则,现在说这女尸的事情,你却说什么大头鱼和抗浪鱼,若是无关,你会说这传说吗?” 村长终于长叹了一声,点头道:“是,这具女尸就是他们的女儿。”说着,又斟了一盅酒,抿了一口,慢条斯理地说道:“我先把这故事讲完……他们的女儿,当时也有四、五岁了,年纪虽然小,但很懂事……” (听到这里,我心想,直系近亲结婚,居然没有生出个白痴,这才难能可贵) “他们的女儿知道,他父母的死,起因便是那场战争,那些侵略者,若非不是这些侵略者,她父母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从那时起,一颗复仇的种子,便在这小女孩心里萌芽了。说来也怪,这小女孩天生就是一个美人胚子,随着年龄慢慢长大,出落得十分清秀迷人,天下间任何男子,只要看她一眼,便似被勾了魂儿似的,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这少女心存报仇的念头,并且不知道从哪里学了一种妖术,整天和毒虫、蛇、蝎为伍,使得她看起来,更加妩媚妖艳,她的美貌和巫术被侵略者的王知道了,王便让她做了大祭司,掌管着国家的祭祀活动,然而,王却不知道,这是这少女复仇计划的第一步……” “啊,我知道了,你说的侵略者在云南建立的国度,是不是古滇国?”韩墨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正坐在沙发上静静地听村长讲故事。 村长摇摇头,道:“其实,在我听到这个传说的时候,并不知道叫什么国,‘古滇国’这个词,还是在李家山墓葬群发掘后,我才听说的。”顿了顿,又道:“后来,这位少女利用了美色,让王为她深深的着迷,整个国家的大权,就落在了这少女手上,而这少女在祭祀时,都将一种蛇当作神灵,因此后人就把这少女称之为‘蛇妃’,也就是相片中的这具女尸……” “啊……”我、韩墨、嫣然同时一声惊呼。 然而,村长又说了一句令我们更为吃惊的话:“如果我没猜错,刀子他便是和蛇妃发生了‘生死之交’,才会被诅咒的……” ps:让大家久等了,这两天忙着辞职的事,还有出版的事,加上电脑昨天出了问题,启动不起来,一直弄到现在才赶完稿子更新,不好意思哈。如果下周辞职成功,老龙偶就加足马力更新。 文中注1:这个传说有很多版本,我所听到的其中一个版本是:两湖相交处的小村中有兄妹俩,父母早亡,从小失散在外,后误结为夫妻,婚后寻祖来到家乡。夫妻俩坐在现在的界鱼石上互相聊起各自的家史,方知竟然是兄妹,又悲又喜,互相抱头痛哭,无奈他们已结为夫妻,深感有失做人伦理,万念俱灰,一起纵身从这块巨石上跳了下去。兄妹俩跳河死后,哥哥变成大头鱼迎水游向星云湖,妹妹化作抗浪鱼顺水游往抚仙湖,因他们是兄妹,变成鱼后仍无颜相见,就以他们跳下去的这块巨石为界,永不相见。 因剧情需要,老龙将上面这个传说稍做了改动,特此声明。 第二三章 四十年前(下) 当听到村长说,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刀子所侮辱的尸体便是相片上的女尸体时,我不由地大吃一惊,随既我将目光投向了韩墨,问道:“刚才你所说的‘古滇国’,是怎么一回事儿?” 韩墨听到我问他,不由地洋洋自得起来,摇头晃脑地反问道:“陆大警官,你连‘古滇国’都没听过?” “听是听过,但并不了解这段历史,如果正如你所说的,这具女尸是古滇国时期的女尸,那她距离现在有多少年?” “多少年?”韩墨嗤之以鼻地笑了笑:“秦始皇统一六国距今已有两千多年,古滇国的历史,还要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说着,韩墨走到饭桌前,拿起一个空碗,递给了嫣然,想让嫣然替他盛饭,嫣然起初不愿意,但我向嫣然使了一个眼色,嫣然这才极不情愿地帮韩墨盛了小半碗饭。 韩墨接过碗,接着说道:“在公元前298年--公元前263年,楚将庄蹻率领一支军队来到了滇池地区,其目的就是征服当地蛮夷人归附楚国,后来因归路被秦国所断截断,庄蹻和他的军队就留在滇池地区,自立为滇王,建立了一个地方邦国,这个地方邦国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古滇国,正好和村长所说的大头鱼、抗浪鱼这个传说的时代背景极为相似,所以我刚才才初步断定这个传说中的战争和外来侵略者,便是指楚国将领庄蹻和他的军队。” 我吃惊地说道:“那这具女尸岂不是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 韩墨苦笑地点了点头:“换句话说,那个刀子,和两千年前的女尸发生了关系,只是有一点我觉得很奇怪,这女尸的棺椁是透明的,像是天然的水晶制作而成的,女尸在密不透风的水晶棺椁里保持千年不腐不化,算不上什么奇迹,可是刀子要和女尸发生关系,这水晶棺盖肯定得打开吧,这打开了水晶棺盖之后,尸体便会全部暴露在空气中,空气中的氧气会使尸体在极短的时间里变质,腐化,当年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女尸便是最好的例子,这刀子和女尸发生性关系只怕不止一次两次了吧,为什么这尸体还不会腐化呢?” 我沉吟道:“没错,村长也说过了,刀子每晚神秘上山,不用说,肯定和女尸发生了不止一次性关系,可是,刚才你也说了,尸体接触到空气中的氧气人加速腐化,难道刀子对一具腐化的尸体仍有兴趣?”说着,我不由自主地摇了摇头,“如果真是这样,那只有两种解释,第一种,刀子所污辱的女尸不是同一具女尸,第二种,这具女尸真的没有腐化。” “第二种情况绝不可能。”韩墨拍着胸脯大声说道,“放置上千年女尸接触到空气,不可能不会腐化,别说是上千年,一具尸体放置三天以上,尸体的内部器官便已经开始腐化了,不可能……” “可能!”村长打断了韩墨的话,同时使我和韩墨都为之一震,只听村长说道:“之前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刀子并不是第一个。” 我忍不住脱口问道:“那谁是第一个?” “我大哥。”村长面如死灰,同时说道:“这件事情知道的人极少,希望你们替我保守这个秘密。” 我和韩墨面面相觑,但都同时点了点头。 村长说道:“那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十五、十六岁的孩子,我有一个大哥,比我长了五岁,我记得那时正好是夏季,一连下了好多天的暴雨,等雨停了,我大哥便约我一起去山上采菌子,却不料菌子没有采到,却发现了一个洞穴,出于好奇,我和我大哥便走进去一探究竟,却万万没有想到,这洞穴走到尽头,有一间墓室,墓室里有一副水晶棺椁,那水晶质地精纯,没有半点杂质,透过水晶棺盖,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水晶棺椁里的女尸,就是相片上的这具女尸----蛇妃。当时我胆子很小,便不敢多看,而我大哥却是不同,他盯着这具女尸看了约摸十分钟,突然间他大叫了一声,拉着我便往洞穴外跑去,我还记得当时我问了我大哥,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大哥便告诉我,刚才他似乎看到这具女尸动了动。其实,当时我只是以为我大哥吓唬我,却不想这具女尸似乎有着无可抵挡的魅力,我大哥一见,便如魂不守舍,就和刀子一样” “魂不守舍?这话怎么讲?你不是说你大哥当时就拉着你往外跑了吗?” 村长点了点头,脸色十分难看,说道:“那时我还小,并不知道那码子事儿,后来几天,我就发现我大哥有些不大对劲儿,每天晚上吃完晚饭,便说去山上下扣套野兔,直到半夜才摸黑回来,而且每一次回来,身上都带有一股说不出来的香味儿,现在想来,那香味儿,和刀子每次回来身上的香味就是一个味儿,其实,当我闻到刀子身上那香味儿,我便知道,刀子他也见到蛇妃了。” 我奇道:“仅仅凭同一种香味儿,就判定刀子和你大哥一样都和蛇妃发生了性关系,这……未免有些太武断了吧?” “唉……”村长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虽然我是猜测的,但这也未免太巧合了吧?太多的巧合,那就是必然,对不对?我大哥后来也是受到了‘鬼剥皮’的诅咒,当时村里有一个算命先生,他看了我大哥的病情后,说我大哥已经没救了,当天晚上,我大哥便失踪了,听村里人说,我大哥独自一人往山里去了,第二天,我爸组织了村里的所有人搜山寻找,都没有找到我大哥,就连之前我们发现蛇妃的那个洞穴也不见了,从此,再也没有人见到我大哥……”村长说到这里,双眼红红的,很是伤心。 我突然间想到,我和韩墨在墓室里发现一具尸体,难道那具尸体,会是村长的大哥吗?想到这里,我急忙从背包里找出那本从尸体身上搜到的日记本,递到村长面前,问道:“我在山上的一个墓室里的尸体身上,发现了这个,你看看,是不是你大哥的笔记……” 村长伸出颤巍巍的手接过日记本,刚打开了第一页,村长的双眼便瞪得老大,一时间,他脸上的略过复杂的面部表情,一会儿喜,一会儿悲,但这都是瞬息间的事儿,只听村长激动地连叫了数声:“是他……大哥,是我大哥的笔迹……”话还没说完,“咚----”的一声,仰面倒在了地上,顿时昏死过去。 第二四章 以身试咒 村长因为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竟尔晕死过去,无论我怎么摇他,他都没有醒,我吓坏了,生怕他就此去见**了,准备打“120”的时候,只见嫣然走了过来,不知道从哪里又摸出一只绿色的虫子,这虫子我从来没有见过,外型上有点像蛆,但身体却是绿色半透明的,浑身上下长满了极细的绒毛,我心里打了一个突,正待要问嫣然想要做什么的时候,只见嫣然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虫子往村长的“人中”穴一放,只见那虫子蠕动着身躯,一眨眼的功夫,但从村长那长满鼻毛的鼻孔里钻了进去,看到此景,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突然,村长的鼻子动了动,“阿嚏----”村长打了一个喷嚏便即醒转过来,只见嫣然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洋洋得意地道:“陆家阿哥,有嫣然在,你又何必这么惊慌失措呢?” 我长长吁了一口气,见村长已醒来,忙问道:“村长,你没事儿吧?” 村长摇了摇头,说道:“没事儿,没事儿。” 我苦笑道:“我是问,你觉得鼻子里有东西没有?” 村长有些莫名其妙,道:“东西?什么东西会跑在我鼻子里?没有啊,我没什么感觉。”说着,一拍脑袋,“啊”的一声,又道:“我大哥失踪以后,全村的人搜山寻找,都没有找到我大哥的尸体,你……你是怎么找到的?” 我把经过对村长说了一遍,然后又问道:“村长,这张相片是在你们发现蛇妃的墓室里拍的吗?”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有问题,这相片上蛇妃的棺椁是极为罕见的水晶棺椁,而我们所去到的墓室,并没有水晶棺椁,而是一口石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难道说,我所到的墓室,并不是蛇妃的墓室?还是说,那口水晶棺变成了石棺?” 水晶棺变成石棺,那是决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如果说,我们所进去的墓室,并非蛇妃的墓室,那为什么会在那墓室里,会有村长他大哥的尸体呢?难道说,村长的大哥本来是打算寻找蛇妃的墓室,却无意中走进了放置石棺的墓室,最终死在墓室里?又或者说,本来那墓室里所放置的棺椁是水晶棺椁,只不过我们产生了幻觉,看到的却是一口石棺椁?想到这里,我思绪顿时乱了。 村长说道:“陆警官,我想求你一件事儿。” 我摆摆手,道:“你不用说了,我知道你想求我什么事儿,你要让我带你去那墓室,把你大哥的尸体弄出来,让他入土为安,是不是?” 村长点了点头,道:“是啊,虽然我知道这件事情让你十分为难,可是,他是我唯一的大哥啊……”说到这里,村长老泪纵横,让人不由地产生同情之心,其实,不用他开口,我也会整顿一下,再去那个墓室的,毕竟刀子的尸体还在那石棺里给泡着,怎么着也不能让刀子的尸体就那样给泡着,于是我点头道:“村长,你就是不说,我也会再去的,只不过,这一次决不能像上次那么大意了,所以,装备你得给我们备齐了,最好能弄几支枪,虽然我的警察,可我总不能到这里的公安局枪械室领枪吧?” 村长“嘿嘿”“嘿嘿”的笑着,站起身来,将大门一关,打了一个“嘘”的手势,然后走到木床旁,从床底下拖出一个大木箱,然手掏出钥匙,将木箱打开,我凑近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看来这村长当真是深藏不露啊。 只见箱子里,全都是盗墓的专业倒斗掏沙的工具,这盗墓分南北两大派系,北方管盗墓叫倒斗,南方叫掏沙,但这些都只是大的派系,至于小的,那可就数不胜数了,三教九流,各门各派,各种手段都有,而这大木箱里放着的,除了南北派系的主要工具,比如洛阳铲、探阴爪外,还有一些我并不认识,韩墨虽说是搞考古的,考古的人对盗墓者可谓是恨得咬牙切齿,对于这些盗墓的工具,除了一些见过外,别的甚至听都没听说过,但洛阳铲、探阴爪他是认识的,只见他一把揪起村长的衣领,叫道:“好哇,老家伙,原来你是干这个的。” 我一把将韩墨拉开,说道:“你干什么?” 韩墨一指木箱里的工具,大声道:“陆轩,你可是警察,你难道还要带这个老家伙去盗墓?我跟你说,这件事情我绝不答应。想要去那墓室,休想。” 韩墨的心情我是理解的,不过在这节骨眼上,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况且,我们只不过是进墓窒,把村长的大哥和刀子的尸体弄出来安葬,并不是去盗墓,而那墓室里,也没什么明器,于是我说道:“咱们可不是去盗墓,更何况,韩墨,你也知道,自己的时日不多了,若是不能再快些找到那古老的诅咒术,我们便没有办法将这‘鬼剥皮’给解除,你明不明白?” 韩墨冷笑一声,道:“我当然明白,不过,我现在也想通了,我就算是死,也决不允许你们再进那墓室。” 看到韩墨如此不可理喻,我顿时也火了,说道:“韩墨,你丫的是不是被那蛇妃给迷了心窍了?自从你从那墓里出来,我就觉得你不大对劲,老子把你打醒再说。”说着,我站起身来便要抽韩墨两耳光,谁知道,我的手刚抬起来,嫣然便“呀”的一声尖叫,指着我的手说道:“陆……陆家阿哥……哥,你的指甲……” 我微微一怔,定神一看,身子也不由地一震,这……这……我的指甲的颜色,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已经变成了灰褐色了,我知道,这是“鬼剥皮”的症状之一,等指甲完全变黑之后,我身上的皮便会大块大块的掉落,这都不算很恐怖,更恐怖的是,我不会感到疼痛,甚至还会有快感产生。 我忙道:“嫣然,你快走,小心我身上的诅咒传给你,快离开,离我越远越好。” 嫣然凄然一笑,道:“陆家阿哥,你现在还不明白嫣然的心吗?无论你‘鬼剥皮’也好,无论什么诅咒也好,嫣然都会对你不离不弃的。”说着,嫣然伸出她那双纤长的小手,道:“陆家阿哥,你看。” 我定神一看,顿时只觉得五雷轰顶,只见嫣然原本晶莹光泽的美甲,变得黯淡无光,灰蒙蒙的,似上蒙着一层什么东西,我惊骇得连开两步,道:“嫣然……你……” 嫣然无所谓地笑了笑,道:“我听说在古代,有一个神农氏,他尝百草以身试药,所以我也学学他。”顿了顿,又笑道:“我们阿夏克族的蛊术,和这种古老的诅咒术算是同宗,所以我想以身试这诅咒,诅咒和病不一样,想要找到解决的办法,我就必须以身来试,只可惜,这种诅咒术远比我想象中要厉害得多。” 我喉头一紧,想要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我一把将嫣然揽在怀里,紧紧地搂着她那纤弱的身子,哽咽道:“嫣然,你怎么那么傻,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找不到解除诅咒的办法,那你将会……”说到这里,我再也说不出去了,鼻子一酸,似乎有一种ph值小7的液体流出。 嫣然轻轻地挣脱开我环抱着她的双手,只见她双眼中流露出无限的柔情,她双手轻轻地拉着我的手,低声道:“陆家阿哥,你若是有什么不测,嫣然还能独活么?” 让大家久等了,老龙这久出点事,呵呵,见谅见谅! 第二五章 古滇蛇妃 嫣然见我满脸担忧的神色,抿嘴一笑:“陆家阿哥,你不用担心,虽然我还没找到解除‘鬼剥皮’的方法,可是也并非没有进展啊,咱们还有的是时间。” 我心如乱麻,只得点了点头,心里却暗暗打定主意,这墓室是非去不可了,眼下我、韩墨、嫣然都被诅咒了,村长目前来看,还没有看出什么症状,不过被诅咒的可能性极大,可是,生死攸关,韩墨为什么会一反常态呢?他当初不是为了解除诅咒才来到云南吗?为什么进了那墓室以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难道,在墓室里我被女鬼差点掐死不是幻觉?其实我本来就觉得不是幻觉,只不过听韩墨一说之后,心里有些怀疑而已,现在看来,韩墨八成是被那女鬼给缠上了。 可是如果韩墨不去的话,我们几个人对考古都不是太懂,就算找到这种古老诅咒术的记载,也不认识啊,要是胖子在就好了,我正犹豫要不要打电话给胖子的时候,这时手机突然间想了起来,我一看,号码居然是胖子的,心中一喜,按下了接听键,电话里传说胖子那令人恶心的话:“陆轩,你小子昨天发生了什么事了?打你一晚上的电话都打不通?” “还说呢,我差点被女鬼给掐死。”说着,我用眼睛的余光瞥了一眼韩墨,只见韩墨也盯着我,脸上本来就不多的肌肉抖动了几下。 “好了,你丫的别跟我废话了,快出来村口接我,累死我了,这路怎么这么难走……” 我大吃一惊,道:“你……你到早街村来了?” 胖子“呵呵”一笑,道:“还不是嫣然这丫头,问我知不知道‘鬼剥皮’的古老诅咒,你知道的,我对未知的事物都充满好奇,一听这‘鬼剥皮’,我二话没说,收拾了东西,打电话给你,却不想怎么打也打不通,嫣然这丫头听说打不通你的电话,急得大哭,让我快到昆明来。”听到这里,我心中一动,看了看嫣然,嫣然不知道胖子在电话里和我说些什么,只是瞪大着双眼怔怔地看着我。 我转念一想,忙问道:“那你怎么知道我在早街村?” 胖子更是得意了,自傲地说道:“你丫的都能够找到早街村,还难得住我吗?别废话了,快来接我。” 挂了电话,我对嫣然说道:“我到村口接胖子。” “嗯。”嫣然很用力地点了点头,应了一声。 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以了村口,只见胖子正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脚旁放着一个鼓鼓的旅行箱,我跑到他面前,刚想开口叫道,却不想胖子站起身来,满面惊恐,说道:“你……站住。” 我有些莫名奇妙,问道:“你怎么啦?不认识我了?” 胖子急道:“不是,你的脖子,你的脖子……”胖子一急,这话就说不清楚,不过他既然指着我的脖子,那我的脖子就一定有问题,我以为是什么昆虫之类的东西在我脖子上,加上可能是心理作用的关系,我就觉得这脖子有点痒,便伸手这么一挠,这不挠还好,手一抓,便觉得全身上下舒服得紧,感到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说不出来的受用,于是我又多挠了几下,这才觉得我手指黏黏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我手指上,我低头一看,全身又是一震,只见我手指上,全是鲜血,指甲缝里还夹着一些从我脖子上抓下来的皮肉,我心中一凛,颤声道:“鬼……鬼剥皮……可是,按理说没这么快吧?我这指甲还没黑呢!” 胖子摇了摇头,道:“不像是鬼剥皮啊,这皮肤又没有大块大块撕落。” 我骇然道:“那……那会是什么?” 胖子围着我转来转去,眼睛盯着我的脖颈,说道:“咦?真怪,怎么看起来像一只手掌印?不对,不是手掌,更像是被一只手掐过的样子……”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整个人就像是从酷热夏天,来到了冰窖一样:“什……什么……你说像是被掐过一样的痕迹……那这么说,当时并不是幻觉,如果不是幻觉的话,那韩墨他就是在撒谎,难怪我就觉得他从墓室里出来的时候,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难道他真的被蛇妃给迷了心窍,哪怕是死,也不愿意再让我们到墓室里……” 胖子听不懂我在叽里咕噜地嘀咕,问道:“喂,我说小陆,你……你没烧吧,怎么都说起胡话来了?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哇?” 我把当时的情形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胖子,只见胖子的眉头开始慢慢拧在了一起,脸色也越来越难看,直到我说完,胖子这才沉吟道:“古滇国蛇妃正史中没有记载,其实就连古滇国,在司马迁的《史记》里,也只寥寥几句话,不过关于这蛇妃的野史和传说,我到是听过不少版本,有的说,她十分邪恶残暴,是蛇的化身,在她掌握了古滇国大权的时候,她每一天都要用童男童女的血去喂养她所饲养的蛇,最终激起民变,愤怒的平民和奴隶,冲进了王宫后,将蛇妃活捉,最后扔进了龙潭,龙潭便是蛇妃饲养蛇的地方,最终,蛇妃被她自己所饲养的蛇给撕为碎片……” 胖子还没说完,我便打断了他的话,说道:“蛇妃如果被撕成了碎片的话,那村长相片中那水晶棺椁里的女尸,就不是蛇妃了?如果不是蛇妃,那会是谁?” 胖子摆摆手,说道:“还有另外一个传说的版本,蛇妃的目的,是为了报复这个入侵云南的政权,但当她掌握了这个国家的大权的时候,她变了,她高高在上,操纵着生杀大权,她就不再是以前那个蛇妃了,她对人民和手下官员残暴无比,她在每一个官员身旁都安插眼线,谁敢背地里说她一句坏话,她便将那人扔进龙潭喂蛇,搞得就跟明朝东厂锦衣卫似的。蛇妃废了王之后,拥立王的儿子为新王,新王不过是一个傀儡,真正统治古滇国的还是蛇妃,随着新王长大,他知道,就算到他死去,他都是一个傀儡,他不甘心受蛇妃摆布,于是新王便暗中派使者,向北方的强大政权汉朝求助,并甘愿让古滇国成为汉朝的附属国,汉武帝本就欲讨伐古滇国,奈何山道崎岖,毒瘴弥漫,而这个时候正是大好时机,汉武帝便赐一枚金印给新王,这枚金印,便是后来在晋宁石寨山出土的举世闻名的滇王之印。大汉帝国的军队,在新王的里应外合之下,很快便攻陷了古滇国的都城,擒住了蛇妃。蛇妃知道自己大限已到,留下了一句话后,便自杀身亡。重新掌握政权的新王,准备对蛇妃的尸体进行鞭尸暴晒点天灯,却不料无意中看到了蛇妃的容貌身娇好的**,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欲火,对尸体进行了凌辱,报复和酣畅淋漓的快感,使他不愿意将蛇妃就此埋葬,他命人造了水晶棺椁,想要在有生之年,不断地凌辱这个篡夺他们江山的女人。” 听胖子讲到这里,我不由地冷汗直冒,说道:“这也太惨忍了吧?” 胖子冷哼一声,却道:“以蛇妃的冰雪聪明的才智,她早已料到自己死后,会被篡权的人凌辱尸身,所以在临死之前,对自己下了一个极恶毒的诅咒,凡碰到她尸身的人,全身皮肤都将大块大块脱落,而且感觉不到一丝疼痛,那新王没过多久有了‘鬼剥皮’的症状出现,直到他死的时候,太医都没有能够找到病因,然而,这种诅咒是具有传染性的,接着新王的儿子,连同那个太医,文武百官……一个接一个,整个盛极一时的古滇帝国,轰然坍塌,就此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了……”说到这里,胖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又道:“古滇国土崩瓦解的时候,天昏地暗,阴雨连绵,突然间一声巨响,整个都城都随着地面的陷落,沉没在抚仙湖中,所以传闻抚仙湖底的古城遗迹,便是古滇国的都城。不过,有一点我始终想不明白,古滇国的楚将庄蹻建立的,那是在战国时期,按理说,战国时期的文化也被带到了滇中地区,可是前不久对抚仙湖底的古城进行了水底勘察,却没有发现一个篆体字,篆体是战国时期的文字,这又是什么道理呢?难道说,这湖底古城,并非古滇国的都城?” 第二六章 石龙对石虎(上) 抚仙湖水底古城遗迹是不是古滇国的都城关我鸟事,我现在所担心的是胖子所说的传说是不是真的,倘若盛极一时的古滇国文明真的因为这种“鬼剥皮”的诅咒而灭亡的话,那事态的发展就比我想像中严重得多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忙道:“胖子,这‘鬼剥皮’有传染性,你还是别靠近我。” 胖子哈哈一笑,道:“‘鬼剥皮’虽然恐怖,但据野史中和滇南苗蛊的一些蛊经中所记载来看,‘鬼剥皮’只有皮肤接触才会传染,如果按科学的理解,我更加相信这是一种古老的早已绝迹的致命性皮肤病,至于你脖子上这‘鬼爪印’,我自有办法解决。”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稍稍松了一口气,正要对胖子说出我的下一步行动时,胖子又说道:“听你所说,这韩墨一定有问题,我对他是同学,对他太了解了,他虽然有考古学家的道德,但还不至于达到为了保护古代遗迹而舍去生命的地步。” 我心中一凛,想起我出来到村口接胖子,而村长家里就只有村长、嫣然和韩墨三个人,倘若韩墨为了阻止我们再去古墓而对嫣然做出些过激的行为……一想到这里,我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安,忙道:“胖子,我始终不放心韩墨这个人,咱们快回去。”说到这里,也不顾胖子歇够了没有,我将胖子的旅行箱提起来便往村里跑,胖子体重严重超标,跑起来全身肥肉抖动不已,边跑边喘气:“……陆……陆轩……你慢点行不行,我又长了好几斤肉了……” 跑到村长家的时候,我一看,长长舒了一口气,只见嫣然和村长都没有事儿,只是韩墨却倒在了沙发上,一动也不动,我忙嫣然:“你们没事儿吧?韩墨他怎么了?”说着,我指了指伏在沙发上的韩墨,嫣然正要开口,村长得意地说道:“在你出去接人的时候,他便一个劲儿和我划拳喝酒,想要将我们灌醉,嘿嘿,没想到,他反被我灌醉了。其实,我心里早就在怀疑他了,只不过他是你带来的人,有些话我不大好意思开口。”说到这里,村长看了一眼胖子,接着对我又说道:“说出来也不怕丢脸,那会儿闹饥荒,家家户户都没吃的,而我那会儿正是愣小子,天不怕,地不怕,我便干起了盗墓的营生,没办法啊……没办法……这人要不是被逼到这个地步,谁愿意和死人打交道哇……”村长边说边长叹着摇头,一边独自喝着酒。 我忙问道:“韩墨他什么地方引起你怀疑?” 村长道:“我和死人打交道打得多了,自然和死尸有所感应。”说到这里,村长四下看了看,低声对我说道:“你这朋友身上没生气。” 我一惊,村长所说的“生气”,自然是指活人的气息,如果没生气,那自然就是死了,可是如果韩墨死了,那他怎么会说话?这一切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了,我急忙伸手一搭韩墨的脉膊,只觉他的脉膊跳得十分平稳,只不过频率有些快而已,当下松了一口气,便对村长说道:“村长,你是盗墓的营生做得多了,心里疑神疑鬼的,他的脉膊很正常……” 我还没说完,便听嫣然说道:“不对,陆家阿哥,其实我也怀疑了,自从我来到这里,我的尸蛊就一直在兴奋地跳动着,不信你看。”说着,嫣然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只小竹筒,竹筒一端是竹节,是密封的,还有一端只是塞着一只木塞,嫣然将木塞打开,从小竹筒里抖落出一只小甲虫,这种小甲虫的形状有点像天牛,只不过没有那长长的触角,体型也小了许多,只听嫣然说道:“这种叫‘尸蛊’,喂养这种蛊,必须用尸体,因为这种尸蛊的毒十分霸道,因此我用克制尸蛊的药物,使尸蛊处于一种冬眠的状态,一但让它接近尸体,这种尸蛊便会从冬眠的状态中复苏,变得兴奋异常,每当我和韩墨的距离稍稍靠近一点,我便感觉到这尸蛊在竹筒里跳动。”说着,嫣然将尸蛊放在手掌心,向韩墨走近了两步,只见那尸蛊的开始在嫣然的手心里动了起来,并且发出“悉悉索索----悉悉索索----”的声音。 我见到此景,顿时怔了怔,村长所说的“对死尸有所感应”我是不会相信的,不过嫣然的话我却深信不疑,毕竟蛊术和蛊虫是真实存在的,而我也亲生经历过。怪不得这韩墨自从进了墓室后,我就觉得他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如此看来,再去墓室时,绝对不带上他。 接下来,我把胖子给村长介绍了一下,然后我们便开始商量进山的事宜和准备,最终决定第二天傍晚出发,白天由胖子进城购买所必备的工具和食物,我和村长研究进山的路线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各样的情况,嫣然则和韩墨在院子里说笑,这是我事先安排好的,绝不能让韩墨知道我们进山的详细情况,所以我便事先授意嫣然,向韩墨讨教一些关于古滇国的历史问题。 到了傍晚吃过晚饭,韩墨突然间说道:“我知道你们不想带我去,因为你们怕我阻止你们,对不对?如果你们带上我,这一去将是徒劳无功。” 众人面面相觑,心里均想:韩墨究竟是怎么了,他知道我们要进山寻墓不假,但同时他也知道我们不想带他去,所以才没有让他一起参与研究进山的路线,而此时他却突然间说,如果不带上他,我们将会徒劳无功,他究竟安着什么心。 韩墨很轻松地笑了笑,说道:“村长,你们这里有一个民谣是这样说的:‘石龙对石虎,黄金万万五,谁解其中谜,可得澄江半个府。’对不对?” 我看了看胖子,胖子轻轻地摇了摇头,虽然胖子和韩墨曾经是同学,但胖子对云南的历史了解得并不如韩墨多。村长也是一愣,说道:“这是我们这里的古老民谣,年代有多久远,我都说不清楚,现在也很少听到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知道的你们不用管,只不过你们想要找到真正的蛇妃墓室,就得从这首古老的民谣入手。”韩墨说着,顿了顿,又道:“怎么样?你们带不带上我?” 这下子,众人都十分为难,胖子没听过这民谣,更加不解其意,村长是知道这民谣的,但他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不过是听得多了,自然记得的,而我和嫣然就更是一头雾水,不知民谣所云。倘若不带韩墨同去,说不准还真的会一无所获,倘若带着韩墨去,可谁也不知道这韩墨究竟安着什么心,要知道,先前他是极力阻止我们去古墓的,而现在,他竟然主动提出要去,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时间,整个屋子鸦雀无声,谁也没有说话,都在犹豫着要不要带上韩墨,半晌,胖子低沉着声音说道:“带上他!” 第二七章 石龙对石虎(下) 一切准备妥当,我们一行五人就出发了,村长对早街村周围的山路可算得上是轻车熟路了,尤其是李家山,因此便由他带路,走到了最前面,村长身后是嫣然,再其次便是胖子,韩墨走在了胖子身后,而我则压底走在了最后,其实这么安排是有意的,我之所以走在韩墨身后,那是怕他突然间做出对众人生命安全有威胁的举动,说句难听话,就是怕他暴起伤人,嫣然是个小姑娘,自然是不能让他走在韩墨的前面了,因此我让胖子走在韩墨前面,胖子虽然心里不满,但也无可奈何,怎么着,这韩墨无论身形还是力气,相对胖子而言,都处于劣势,更何况,我还走在了韩墨身后,韩墨想要暴起伤人,基本上是不可能有什么作为了。 我们很快便穿过了那片小树林,来到了李家山脚。今天出门比那天我跟随刀子的时间要早一些,此时太阳还没有下山,落日的余晖将整个天空染成了血红色。一路上,除了嫣然好奇地向胖子和村长问一些关于古滇国的历史传说外,我和韩墨都没有说话,我心里一直在想着那首民谣:“石龙对石虎,黄金万万五,谁解其中谜,可得澄江半个府。”,这民谣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李家山并不高,在周围群山中算是最矮的一座山了,我们很快便爬到了山顶,稍作休息的时候,村长说:“这李家山的墓葬君都有一个神秘的现象,那就是所有的古墓都面朝一个方向。”说着,村长用手一指,我们顺着村长所指的东北方向望去,只见远处的山连绵起伏,峰峦叠嶂,中间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缺口,当地人俗称“垭口”,顺着“垭口”一直延伸出去,便是被当地人称之为“神湖”的抚仙湖,然而,所有的古墓都不约而同地面对着这个方向,难道李家山的古墓葬群和抚仙湖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关系呢?村长他并不知道,于是我便将求助的目光转而投向了胖子。 胖子左右看了看,然后沉吟道:“这绝不是某种巧合,根据《史记》记载以及抚仙湖当地的传说,在抚仙湖附近存在着一座消失千年的古墓,而实际上这座古城已经在抚仙湖底发现并证实了,但至于是不是古滇国的都城,就目前来看仍是众说纷纭,若说这湖底古城是古滇国的都城的话,那为什么在古城考察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与中原相关的文字记载呢?若说这古城不是古滇国的都城,那它的都城在哪里?自公元前86年后,盛极一时的古滇国就此消失,之后的史书再也没有相关记载,那这座古城与古滇国似乎又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说到这里,胖子无奈地摇了摇头,又道:“石龙对石虎,黄金万万五……黄金万万五……啊,难道,难道说……”胖子说到这里,便再也说不下去了,不过从他的神情来看,他此时显得异常激动和兴奋,他将目的投向了韩墨。 韩墨点了点头,说道:“在两千年前的古代人,都将‘铜’称之为‘金’,就李家山出土的青铜器的数量和种类来说,仅仅只次于殷墟所出土的青铜器的规模,在全国来看,当属第二,说不准这‘黄金万万五’,便是指李家山的青铜器。” 胖子长长舒了一口气,说道:“或许你的看法和我不谋而合,只不过这‘石龙对石虎’……”说着,胖子似乎显得很无奈,从地上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说道:“走吧,天快黑了。” 我们一行人再一次向着那个放着石棺的崖墓洞穴出发,这一次,我走到了最前面,韩墨紧跟着我,接下来是嫣然、胖子和村长。 我们五个人翻过了李家山,来到了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山涧,这个时候是没有毒瘴的,但为了不在山涧中的小树林里迷失方向而受到毒瘴的威胁,我们这一次都带了防毒面具,假如在这片树林里迷失方向出不来的话,我们也不必担心了,但这一次十分奇怪,并没有再遇到‘鬼打墙’的情况,我们很快便穿过了小树林,来到了有崖墓的这座高山。 我对众人说道:“从这里上去,往那边偏移一点方向,半山腰便是崖墓了,这种崖墓和四川的岩石崖墓不一样,这是土质结构的,进了崖墓不要大声说话,还有,胖子,我让你买的压缩火油买到了没有?” 胖子摇头道:“压缩火油在这种鸟不拉屎的旮旯地方怎么可能买得到?不过我买了两桶汽油,都背着呢。” 我咬牙切齿恨恨地说道:“有汽油也行,要是再遇到那怪蛇,老子一把火让它见**。” 此时天色已黑,我们只得稍作休息便继续往山上爬,待得爬到了半山腰,我顿时便傻眼儿了,只见半山腰上原来洞穴所在的位置,多出了许多洞穴,每个洞穴之间相距不过五、六米,我不由地叫了一声:“我的乖乖,这才隔了一天哪,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怎么平白无顾又多了这许多山洞,到底哪一个才是我们所去过的墓室呢?” 村长也不明所以,只得说道:“我就说这蛇妃墓奇怪得紧,小时候我和大哥来过一次,后来大哥进山失踪了,我想要再寻找这墓,便再也找不到了,可现在,这么多的洞穴,是怎么出现的?” 胖子想了想,说道:“可能其他的洞穴依旧存在,只不过上次洞口没露出来而已,这里山风很大,或许洞口覆盖的泥土层很薄,被山风这么一刮,洞口便露出来了。”说着,他自己摇了摇头,看来,就连胖子也不相信他自己给自己找的借口。 “那现在我们怎么办呢?”嫣然睁着她那双美丽的水汪汪的眼睛,怔怔地盯着我,想要我给一个答案。 我想了想,说道:“胖子,你觉得应该进哪一个洞?” 胖子沉吟道:“这个……这个……这样吧,在古代分四象,也就是指四个方位,分别是东方青龙,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而我们所要找的是蛇妃的墓穴,蛇在中国古代神话中,是龙子之一,算起来也是条龙,我们就走最东边的洞穴,大家觉得怎么样?” 众人都拿不出个主意,虽然胖子这番话有些牵强,但这么多的洞穴,我们总得进其中一个,于是大伙儿都点点头表示同意,大不了是个死洞穴,我们退出来换其他的洞穴进去便是。 我们吃力地好不容易爬进了最东边的洞穴,刚进洞,我们便大吃一惊,这个洞穴很明显不是我和韩墨所进的那个洞穴,这个洞穴依然是人工开凿而成,只不过,洞穴的四壁上,都刻画着一些图案,并不像是之前我们所进的洞穴那样平平整整光光滑滑的,这些图案都是刻画在铲平的洞壁之上,深约半分左右,由于光线很暗,我们看不清这图案上都画了些什么,于是我从背包里,拿出两个普通的手电筒,递给村长一个,我自己拿了一个,便往这洞壁上的图案看去。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我们五个人都忍不住“啊”的一声,这些图案构造虽然简单,仅仅数笔而已,但却十分传神,这第一副图案,画的是一块椭圆形的石块,石块上站立着三个人,三个人的线条仍然很简单,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大”字,其中两个“大”稍大一些,余下的一个“大”比其他两个“大”都要小上一半左右,而椭圆形石块周围,都是一些波浪形的线条,这和村长所说的“大头鱼”“抗浪鱼”的传说竟然不谋而合,看来,虽然正史中并没有蛇妃的记载,但历史上古滇国真的有这么一号人物,只是让我想不通的是,她竟然和嫣然长得一模一样。 我一手拿着手电筒照着洞壁的图案,一手指着那三个“大”字形图案说道:“很明显,这两个是大人,一个是小孩,这和村长所说的情形一模一样,而椭圆形旁边的的波浪线条,很显然便是‘海’,一边是星云湖,另一边是抚仙湖。” 众人都点头同意我的看法,这第一幅没什么疑问,于是我们便往第二幅看去,谁知道这才看了一眼,我顿时只觉得头皮发麻,后背心似乎有一阵阵阴风拂过,使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拿着手电筒的手也不受控制地抖动了起来。 第二八章 梦魇 这第二幅图案上,画着一个人,笔画依旧十分简单,在这个“人”的周围,也有许多波浪线条,只不过这些波浪线条的其中一端,都有一个椭圆形的小点儿,小点前有一条“丫”字型的线条,从形状上看,应该是蛇的形状。这个“人”站在了这些“蛇”的中间,就连身上也缠了数十条“蛇”,周围有许多人将这个人围在了中间,向她跪拜着。 看到此处,我不由地吸了一口凉气,自言自语地说道:“难道这个人便是蛇妃么?” 嫣然“咯咯咯”一声娇笑,道:“陆家阿哥,你可真逗,画上的这个人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你就说她是蛇妃?” 我忙道:“你看,她身旁有这么多的蛇,而这些蛇并没有攻击她,很显然,她有一种控制蛇的能力,这些蛇都听她的话,又或者说,这些蛇都是她饲养的,如果她不是蛇妃还是是谁?” 嫣然轻笑道:“她能控制蛇就叫蛇妃,那我会使用蛊术,岂不是虫妃?”说完,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引得胖子和村长也跟着发笑,只有韩墨依旧拉长着马脸,似乎对我们的对话充耳不闻。 胖子笑罢,正色道:“这个人是不是蛇妃,目前还不太好说,不过,你看这些人对她虔诚的跪拜,她的地位在民众心里一定很高。”顿了顿,又说道:“同世界其它古文明一样,在远古时期,人们总是把祭祀场所作为这一社会的中心,是神的所在地,人们在这里祭奠神灵和他们永恒不灭的灵魂,不管相隔多远都要来此朝拜。在古滇国出土的青铜器上,都刻画着一些反应古滇国人民生活的图案,从这些图案都反应出,在古滇国,主持祭祀活动的人最为尊贵,祭祀时有人骑马开道,有人抬伞遮阳,前呼后拥,可以看出这些人在滇文明社会的显要地位,同样也可以看出祭祀是古滇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这个人就算不是蛇妃,那也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大祭祀。” 说话间,我将目光移到了第三幅图案上,顿时不由地大吃一惊,如果说前面两幅图案只不过是在洞壁之上凿刻出的线条构成的简单图案的话,那第三幅便完全可以称之为“画”了,因为第三幅图案并非是由简单的线条所勾勒出来的,我伸手摸了摸,只觉触手之处并非先前洞壁的硬泥,而是冰凉如水,光滑似冰的质感,我凑近一看,这才恍然大悟,这第三幅图画,乃是一块嵌在洞壁上的一块人工打磨过的大理石。这一下我吃惊不小,忍不住轻呼了一声。 众人被我的轻呼声所吸引,纷纷走到第三幅图画前一看,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虽说这是一块嵌在洞壁之上的大理石,可是大理石上的图画却异常细腻,犹似采用了镜面成像的技术,将图画映在了大理石那光滑的表面上,色彩虽然单调,仅仅只有四种颜色,但画中女子栩栩如生,就像是活了一样。嫣然更是惊讶,双手轻轻抚着大理石,嘴里喃喃地自语:“和我长得好像啊,不,不,是我长得好像她啊……” 我怕这画中的女人像上次在土城王陵里的那幅魔画一样,会使人心智错乱,急忙伸手将嫣然拉开,并用身体挡住了她的视线,说道:“别看,小心着魔。” 谁知道嫣然冲我叫道:“你干什么?干嘛不让我看?”说着,狠狠地揪住我的衣服,想要将我拉开好让她看,我不由地微微一怔,嫣然她这是怎么啦?以前那个温柔俏皮,喜欢在我面前撒娇的嫣然忽然间不见了,虽然站在我面前的嫣然依旧是嫣然,可是我突然间发现,我并不认识她,她就像是一个陌生人一样。 我暗道一声“不好”,冲胖子叫道:“胖子,快把嫣然拉开。” 胖子嘴里应了一声,双眼仍盯着那幅大理石上的女子画像,身子却一动也不动,我又叫了两声,胖子仍是没有反应,我心里打了一个突,目光也移到了胖子的双眼,只见胖子双眼目光呆滞,就像是着了魔一样,再看村长,村长则是大口喘着粗气,面色潮红,就好从没有见到过女人**的小伙子,突然见到了另人血脉卉张的《花花公子》的封面一样,我心中一凛,随即冷汗便冒了出来,我知道麻烦事儿来了。 我不敢看那幅大理石画像,斜眼瞥了一下韩墨,只见韩墨表情十分古怪,拉长的脸上似乎透着邪邪的一丝狞笑,我不及多想,抓起洛阳铲,闭上双眼猛地转身一挥,“当”的一声脆响,我双手虎发麻,洛阳铲的剧烈震动,使得我差点拿捏不住洛阳铲。我不敢去看这一铲上去,那大理石图画有没有破损,咬紧牙关,也顾不了虎口疼痛,抡起洛阳铲接来往大理石图画上猛砸,“当----嚓----当----嚓----”数声过后,听见得洞壁上大理石屑四下激射,料想这大理石图画已经被毁得差不多了,我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缓缓睁开双眼,往大理石图画上望了过去。 这一望之下,我整个人便似被一道闪电给击中了,我心下大骇,嘴里想要大声叫喊,却又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就像是着了梦魇一般,偏偏神智却又如此清醒。 只见那大理石画的表面,不仅没有被破坏,甚至连一点儿被洛阳铲砸过的痕迹都没有,画中那酷似嫣然的女子仍端坐在那里,她头戴花冠,身着妆霓彩衣,衣薄如纱,将一个女人的成熟曲线完全地展现得淋漓尽致,左手轻轻地托着下颌,右手捏了一个指诀,身上有一条极粗大的蛇缠绕盘旋着,赤足,脚踝上各拴有一串贝壳穿连成的脚链。她的双眼就像是黑洞一样,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我心里不断地告诉自己“千万别看她的眼睛”,却又不知不觉地将目光往她的双眼处移去,似乎那里有着巨大的诱惑力。 我想到了洛阳铲,想要继续砸石毁画,手上却又没有丝毫力气,手一松,洛阳铲便掉落在地上。 这时,似乎有一个又清脆,又娇媚,动听之极的声音在我耳边回荡:“你说我长得美不美?是不是天下间最美的女人?”定神一看,似乎是画中的女子正对话我说话。 我心中一动,自言自语地说道:“美,你很美,什么西施,什么貂蝉,什么妹喜褒姒,和你一比,统统都得靠边站。” 那个声音轻笑了两声,又在我耳边回荡:“我生得这么美,你愿意做我一辈子的奴隶,供我驱策,好不好?”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大脑稍稍清楚过来,我大声骂道:“奴隶?丫的都快二十二世纪了,还奴隶?做你的千秋大梦。”我身上冷汗直冒,急忙弯下腰拾起洛阳铲,准备给这大理石图画来个“整容”,可是当我拾起洛阳铲站起身来的时候,只见那大理石图画中的女子似乎对我笑了笑,她这么一笑,我手上又没有力气了。但画面开始变化了,大理石表面开始出现了几丝裂缝和被洛阳铲砸凿过的痕迹,我以为自己眼花,揉了揉双眼,再仔细一看,只见那些砸出来的坑凹处以及裂缝出,竟然渗出鲜血,并且开始往下滴落,我大吃一惊,一时之间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大理石居然会流血。 而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间觉得脖子这么一紧,似乎被什么东西给勒住…… 第二九章 人体琥珀 一时间,我的脑袋“嗡”的一声,只觉勒住我脖子的东西似乎冰冷异常,同时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字“蛇”。 我心想,这一定是蛇妃的诅咒之术,当下我用力将舌尖咬破,顿时一股血腥味儿回荡在口腔里,大脑也稍稍清醒,我将洛阳铲一扔,双手去掰缠在脖子上的东西,可是我却丝毫使不出力气,无论我怎么用劲,那东西却似乎越勒越紧,并且一股巨大的力道把我往后拖,我下意识到这不是蛇,如果是蛇的话,在缠在我脖子上的时候,它没有借力的地方,不可能往后拖我,那如果不是蛇的话,就一定是“人”,又或者是“粽子”,我当下屈肘往后猛撞,撞到软软的东西,同时听见一声痛苦的闷哼。当下我将头奋力往后一撞,只觉一阵奇痛传来,勒住我脖子的东西似乎松了松,我用力一挣,便挣脱出来,急忙弯腰拾起洛阳铲,便转身往后蓦地砸了下去。 可是我一转身,顿时惊呆了,举着洛阳铲的手停在了半空,却没有能够砸下去,只见胖子双手捂住面部,不断地有鲜血从他的指缝间流了出来,表情十分痛苦,我微微一怔,忙道:“胖子,你怎么了?” 胖子一手指着我,一边说道:“你……你……好你个陆轩……你……”却再也说不出话来,我心中一凛,难道,刚才我用头撞到的东西,便是胖子的肥脸吗?我斜眼一瞥,见嫣然满脸惊恐的神色站在一旁,双眼泪花闪闪,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担忧,只听她泣道:“陆家阿哥,你怎么啦,你到底怎么啦?” 我微微一怔,问道:“我怎么啦?” 嫣然哽咽道:“陆家阿哥,你怎么突然间发起疯来,拿着洛阳铲拼命地敲打着洞壁上的那幅画……” 我心中一惊,忙道:“嫣然,别看那幅画。” 嫣然道:“那幅画看不成啦,被你都破坏了,不信你看。”说着,嫣然用手一指,我转身一看,果然,那块嵌入到洞壁上的大理石画,早已被洛阳铲砸得坑坑洼洼不成样,画上的女子早已模糊不清,我大脑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只道:“你……你们没事儿吗?” 胖子一边掏卫生纸擦拭着鼻子里流出来的鲜血,一边说道:“你才有事呢,叫我们看这幅画,你自己却拿着洛阳铲发疯似的乱砸,嫣然想要来拉你,要不是我手快,差点嫣然就死在你的洛阳铲下,你还好意思说。” 我听罢顿时大惊失色,颤声道:“可是我看到的是你们被这画中的女子吸引,就像是着了魔似的,我这才用洛阳铲去破坏这幅画的,难道说,是我产生了错觉不成?”想到这里,我斜眼一瞥,见嫣然的手不停地往下滴着血,忙道:“嫣然,你伤到哪里了?来,我看看伤口。” 嫣然用力摇了摇头,冲我笑了笑,道:“没事儿的,陆家阿哥,小伤而已,你别往心里去。” 我哪里肯依,伸手将嫣然流血的手抓了起来,将手袖往上一拉,只见嫣然纤长的前臂上,有一道约一寸左右不深不浅的伤口,很明显是被洛阳铲划开的,还不住地泊泊往外涌着鲜血,我急忙从背包里取出医药箱,从药箱里拿出酒精和云南白药,对嫣然说道:“嫣然,对不起,都是陆家阿哥不好,待这件事情了结了以后,你想要什么,陆家阿哥都给你买,好吗?” 嫣然忍不住“扑哧”一声轻笑,道:“嫣然又不是小孩……”我听她一笑,不等她把话说完,趁她精神稍分之际,将酒精顷倒在她的伤口上,嫣然还没来得及喊疼,便被胖子一把捂住了嘴巴,要知道,在这种结构的崖墓里,是不能够大声叫喊的,否则会很容易引起塌方。我一边心疼地往嫣然的伤口吹着气,希望她的疼痛会减轻一些,一边将云南白药粉末倒在伤口上,均匀地涂抹好,这才拿出几个创口贴,把伤口给贴上。 我刚想问嫣然觉得怎么样的时候,忽然看见嫣然身后的洞壁上似乎多了一双“手”,我硬生生地将要出口的话给吞了回去,先前我们进洞时所看的那三幅画,是洞壁的右边,而这时嫣然面对着我,她的身后便是洞壁的左右,才进洞穴的时候,我们都被右边洞壁上的图案所吸引,并没有留意洞壁的左边,我原以为洞壁的左边最多也就是一些图案而已,没想到,这个时候,我却隐约看见洞壁里有一双手。 这一下我吃惊不小,嫣然也觉得我眼神有异,心下害怕,就连被我握着的小手也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她正要回头张望的时候,我低声道:“别回头。” 嫣然点了点头,将她往我身后一推,使她与那双手的距离拉远,然后我拾起洛阳铲,对村长低声说道:“村长,我数一、二、二,你用手电筒往你身后的洞壁照去。” 村长说道:“你手上不就有手电筒?” 我急道:“我拿着手电筒,还怎么用洛阳铲?” 村长听出我声音有异,低声说道:“那洞壁上有什么?” “手,一双手。”说着,我便开始数道:“一!” “你会不会是眼花了?这洞壁上怎么可能会有手?” “二……” “好好,呆会你攸着点,别把旁人给误伤了……” “三!动手。”我低吼了一声,村长迅速地转身,将手电筒往左边的洞壁一照,与此同时,我双手操起洛阳铲,便往洞壁上狠狠砸了过去。 “呯----”的一声脆响,洞壁石屑四溅,双手剧震之下,洛阳铲再也拿捏不住,脱手而出,定神一看,我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原来,左边的洞壁并非硬土壁,而是一种颜色和土质的颜色一样的石块砌成,石块经人工打磨过,表面十分光滑,而我所看到的也并非幻觉,那石壁上真的有一双苍白的、毫无血色的手,只不过这双手并没有从石壁上伸出来,而是在石壁里,这块石壁,呈现出半透明,就好像一块磨砂玻璃一样,这双手,就嵌在了石壁里,就好像琥珀一样。 我走近一看,顿时呼吸也急促了起来,一颗心兀自跳动得厉害,只见石壁里,不仅仅只有一双手,而一个人,确切地说,应该是有一具女尸,尸身上一丝不挂,她的大腿、胸部、脖子上各都缠绕着一条蛇,面部肌肉扭曲到了令人无法想像的地步,双手往前方伸出,死状极是可怖。整具尸体嵌在了石壁里,就好像是琥珀一样,形成了人造的“立体画”。 因为她的手向前方伸出,距离我们比较近,所以我只看到了她的手,并没有看到她的尸身。而此时,我看到此景,只觉得小腿抽搐,想要挪开,却又无法挪开一步,我感到自己的声音都在发抖,颤声问道:“胖……胖子……你……你看到了没有?这……这***是什么东西……” 第三十章 蛇形玉 胖子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东西,盯着那石壁看了许久,这才从嘴里一字一句地吐出四个字:“人----体----琥----珀----” “人体琥珀?”我微微一惊,重复了一遍他的话。 可是胖子却又摇了摇头:“不是,不是琥珀,只是类似于琥珀形成的方法,这应该是古滇国用来祭祀的祭品!至于怎么做的,这……这个……我也是第一次见。” 嫣然心下害怕,不敢多看,躲在我身后,问胖子道:“……你……你怎么知道这是祭品?” 胖子道:“在夏商时期,有一种刑罚,大凡犯了重罪之人,当然,这不是指奴隶,而是指朝中官员,犯了重罪,全家人都要处以腰斩极刑。商汤灭夏之后,觉得这种连坐制太过残忍,便让谋臣伊尹对用刑方法进行了修改,只要重罪之人肯忏悔,那便可将其家人饶恕,其官位可由其长子接替,而重罪之人便要由大祭祀进行祭天,也就是将重罪之人变成祭品。” “啊----”嫣然没哼出声,我却反倒忍不住“啊”了一声,忙问道:“你……你是说这人体琥珀,便是做成祭天的祭品?” 胖子点点头,说道:“商朝时期,国家无论大小事,都要进行祭天,无论是打战,还是农耕。这重罪之人在他们看来,灵魂是肮脏的,如果用来做成祭天的祭品,就会亵渎了神明,所以必须将人的灵魂给抽走,因此在商代的刑具里,有一种‘抽魂针’,这是一种中空的骨针或者青铜针,一共一百零八根,在做祭品的时候,他们会用‘抽魂针’将犯罪之人的魂魄抽走,只留下躯壳做成祭品,但是,一般规模比较大的祭天活动,一般要数日之久,这人体躯壳就免不了腐烂发臭,于是便将抽走灵魂的躯壳制成‘人体琥珀’,这样一来,这躯壳便会不腐不烂,于是便有了这种‘人体琥珀’。可是令我奇怪的是,这石壁并非是松汁所形成的啊,这女尸是怎么样放进去的?”说着,胖子晃动着他那颗肥脑袋。 话音未落,韩墨冷哼一声,道:“胖子,原来还有你不懂的东西啊?” 胖子怒道:“你懂的话,那你说说看。” 众人的目光都从胖子身上,移到了韩墨的脸上,只听韩墨说道:“什么‘人体琥珀’,亏你想得出来。那好,那你说说,这女尸身上的那些蛇,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胖子微微一愣,红着脸说道:“我没说这是‘人体琥珀’,只不过是推测它的形成和用途应该是和‘人体琥珀’相类似,咱们搞考古的,不就是应该大胆猜测,小心求证吗?好,你说我不知道,那便不知道罢了,那你说说,这女尸身上的蛇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韩墨冷冷地说道:“这不是蛇,这叫蚺。蚺蛇大如车轮,所过处,腥毒异常,遇者辄死。性淫而畏藤。”顿了顿,解释道:“蚺蛇剧毒无比,性淫,只要它见到女人,便会不顾一切地向女人游去,缠住女人,便用头往女人下体猛钻,直到女人死去为止。这虽然同‘人体琥珀’一样,都是一种刑法,只不过从意义上来看,和‘人体琥珀’却有着天壤之别。至于这女尸为什么会在这石壁里,这个我就想不通了。至于你所说的人体琥珀,那是针对官员的用刑,因此琥珀里只可能有男尸,绝不可能有女尸的,夏商时期时,母系氏族早已过去千年,女人的地位极低,怎么可能会有女人做官?狗屁不通,狗屁不通。” 胖子微微一愣,想要出声反驳,却又找不到合理的证据,村长这时哈哈一笑,便道:“就算你说的有理,可别忘记了我们此来的目的,并不是来欣赏古代刑法的。”说着,转头对我说道:“陆警官,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总觉得要出事儿,咱们别在这洞穴里多呆了,赶快找入口进去。”说着,不等我回答,村长从背包里取出防毒面具,一个发了一个,然后说道:“我走前面,你们跟着我身后,距离别拉太远。” 我们点了点头,村长便点了一枝蜡烛,当先向前走去,我们紧跟其后。村长手中的蜡烛火苗并没有怎么跳动,从燃烧来看,这里氧气应该十分充足,只不过在微弱的光亮下,我只觉洞穴左边尽是一块一块的‘人体立体画’,而右边全都是一些奇怪的图案,但我哪敢多看,这些人体立体画,多看一眼,都觉得毛骨悚然。 走了约摸五分钟,不见洞穴变窄,反而越来越宽敞,这和上次我们所进的洞穴有所不同,走到尽头,洞穴宽敞得犹如一间墓室,然而,却再也没有进去的路口了。众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似乎都不相信眼前的景象,从洞穴一路走来,洞壁左边尽是“人体立体画”,右边全是奇怪的图案,全都是人工所制成,可是,花费了这么多心思在洞壁上刻画图案,却没有墓室入口,让始终让人难以相信,这好比你买了一幢别墅,然后花重金进行了精装修,却又不在里面住人,这……换谁都想不明白。 村长是倒斗淘沙的老手了,虽然没路,但他毫不气馁,将燃烧的蜡烛往地上一放,打开手电,便开始在面前的石壁上摸索着,突然间,他欣喜道:“机括在这里了。” 众人一听,顿觉精神一震,但随后村长一句话,让大家泼了一头冷水:“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启。” 只见村长一手拿着手电筒,照着洞壁的左下角,那里有一个环形的痕迹,走近一看,那环形的口原来是一个小小的孔,伸手探在在那小孔前,只感到微微一阵冷风从孔里吹了出来,如果石壁对面没有墓室的放,这孔里便不会有气流流动,看来这石壁那一头,应该别有洞天,可是,我们怎么开启呢?总不能用雷管把这石壁给爆了。 村长苦笑道:“这里应该是开启墓室的关键所在,只可惜经过上千年,地质的运动使这个机括已经毁了,看来,我们得另想法子进入墓到了,这世上哪里找得到这种环形形状的钥匙呢?不过,有个法子可行,就是太危险了,咱们用洛阳铲把这里给凿个洞,雷管一塞,轰的一下,这墓室绝对能够打开……” 村长话还没有说完,胖子急忙摆摆手,道:“敢情你是搬山卸岭之后啊?动不动就凿、砸、炸,哎,我说你就算是盗墓的,也要有点职业道德好不好?你这么一炸,这老粽子没了,咱们也没了。怪不得人家说,搬山卸岭没一点技术含量。” 村长虽然有点年纪了,按理说不会和胖子计较这些,但这有关门派之争的事,他却还是像个小孩子一年,一听胖子的话,顿时火了:“搬山卸岭?什么东西……告诉你,我淘了三十年的沙,论资格你还得叫我师叔,我可不是搬山卸岭,咱这是小门小派,不过,这麻雀虽小,五脏惧全,你摸金效尉会使的手段,我也会使,搬山卸岭会走的门道,我也会走,听你的口气,你是摸金校尉之后了?我告诉你,邓小平同志说过,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摸金校尉……啧啧,听起来蛮威风的,什么倒斗行里的状元,嘿嘿,送你两字儿:虚伪。” 胖子的祖上确实是干过摸金校尉,虽然他现在不干这个,转行当了考古学家,不过听得村长辱及他祖上,也不干示弱,说道:“虚伪?嘿嘿,和死人打交道,讲究一个‘四两拨千金’的巧劲,倘若个个像你这么干,哪有古墓留到现在哪?” 村长“嘿嘿”一声冷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这石壁是什么类的岩石,这种岩石的密度是多大,坚硬度是多少,是脆?是硬,还是松,软?这些都有个道道,不知道这些,雷管炸药一点,这洞肯定得塌,咱俩打个赌,我要用雷管在这里炸一个直径三十公分的洞出来,倘若这直径多三公分或者少三公分,就算你赢,倘若在这个范围内,你就叫我一声前辈,怎么样,敢不敢跟我打这个赌?” 胖子急得肥脸都红了:“你……你……” 我见两人越吵越凶,生怕他们就此打起来,说道:“喂,我说村长,您老的年纪没有六十也有五十了吧?怎么跟个孩子似的,累不累啊?”说着,我转头对胖子说道:“我说胖子,你丫的是摸金校尉还是考古专家哪?依我看,你才没有职业素质。”说着,我心念微微一动,说道:“不对,这机括并不是被毁了,而是,它本身就是环形的钥匙孔,而钥匙就是一块玉。” 众人齐声问道:“玉?什么玉?” 我一伸手,对韩墨说道:“把那块捡到蛇形玉拿出来?” 韩墨伸手往包里一摸,掏出那块我们拾到的蛇形玉,递到我手上,说道:“陆轩,你可别乱来啊,这蛇形玉极具考古价值,你要是将它给拧断了,我可饶不了你。” 我点了点头,心里却想:“你丫的还在装考古学家,这村长说你身上没活气,嫣然的尸蛊对你又兴奋异常,我们几个人都在怀疑你了,你丫的还不知道。” 我接过蛇形玉,在那环形孔那里比对了一下,形状大小刚好吻合,于是便将蛇形玉给塞了进去,长长吸了一口气,说道:“同志们,看来这块蛇形玉,就是开启墓室的钥匙,也不知道这古墓里有没有毒水、暗箭、落石一类的东西,倘若有,我这一扭,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万一……我说是万一,咱们都见了**,可不要怪我。” 胖子不耐烦的说道:“看这周围也不像是有机关的样子,你尽管扭吧。” 我转头看了看嫣然,嫣然神色间似乎有些担忧,但见我看着她,她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我屏住呼吸,小心肝都快提到了嗓子眼了,手上却没有扭动蛇形玉,胖子有些不耐烦了,说道:“怎么?没吃饭?没力气扭啊?不行让我来。” 我苦笑道:“我……我不知道顺时针扭,还是逆时针扭。” 众人一听,差点没背过气去,村长想了想,说道:“顺时针吧,绝大多数的锁都这个方向。” 我心想不错,于是点了点头,手上使劲,只怕“喀----”的一声,竟然让我给扭动了,我不敢大意,生怕用力不均匀将这蛇形玉给拧断了。 直到蛇形玉拧到底,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可是,奇怪的是,为什么扭到底了,还没听到机括开启的声音,甚至连一点机械传动的声音都没有出现,难道,这并不是开启墓室的钥匙?这念头刚从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时候,我只觉脚底一空,地面出现了一个大洞,泥土石块纷纷往下掉落,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忍不住“啊”的一声,随着泥土石块一声,掉进了进洞里…… 第三一章 韩墨的脸(上) 随着地面的塌陷,同时感到身体处一种失重的状态下,我心里便暗道了一声“不好”,所幸这塌陷的地洞并不太深,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双足奇痛,我便着了地,下意识地就地一滚,将坠落的力道化解开。 鼻子里闻到了尽是浑浊的一股灰尘夹杂着霉味儿,我急忙将防毒面具给戴上,幸好掉落的时候,我手中还拿着手电筒,洛阳铲早已不知去向,我也不知道嫣然、胖子他们怎么样了,于是我急忙打开手电筒一照,只见这是一条类似于下水道的甬道,左右间隔约有两米,前面都黑洞洞的,手电筒照射距离有限,根本看不到头,而头顶斜上方我们刚才所在的位置,塌陷出一个一米见方的洞,下方全是散落的大块硬泥和碎石,我心中一惊,生怕嫣然胖子他们被落下的碎石给砸伤,急忙走过去,想要一看究竟。 只见碎石泥土中“哗啦”一声作响,胖子艰难地站了起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哎哟,我还以为挂了呢,呸,呸,这空气这么难闻。”说着,见我用手电筒照着他,于是又说道:“陆轩,你没事儿?” 看来这空气没有什么问题,只不过由于塌方,灰尘扬起,我这才戴上的防毒面具,于是我摘下防毒面具,说道:“嫣然、村长他们呢?” 胖子揉了揉屁股,说道:“我哪知道他们在哪里?反正不可能被压在这些碎石里。”话音刚落,便听到头顶有一个声音叫道:“陆家阿哥,你没事儿吧?嫣然在上面。” 原来,就在我开启机括的时候,村长凭借着他多年倒斗掏沙的经验判断,这里没有明显的石门青铜门的痕迹,这机括开启后,如果不是毒水暗矢之类的机关的话,那进放墓室的洞口一定就在附近,当下急忙将嫣然拉到一旁。果然不出他所料,我所站的位置的地面随着机括的开启便塌陷了,胖子和我站得近,他也一同掉了下来,而嫣然他们仍是在洞穴里。 我打量了一下,洞口距离地面约有三米高,若是用手扒着洞口跳下来的话,也不算太高,于是我吩咐道:“胖子,把地上的这些石块给搬开,别让嫣然她们跳下来崴了脚。” 胖子嘴里嘟喃着,心不甘情不愿地将地面的一些大硬泥块和石块给搬开,因为在来古墓之前,韩墨似乎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还极力阻止我们进山,为了以防不测,我怕他在村长、嫣然身后下黑手,于是我让他第一个跳下来。 接着是嫣然,嫣然不敢跳,我便让村长在上面用手拽着嫣然的双手,将她往下移,而我则在下面抱住了嫣然,谁知道我还没准备好,村长便将拽着嫣然的手给松开了,嫣然“呀”的一声,身子急落,我慌忙将她环抱住,却不想抱到位置稍稍高了那么一点点,原想应该抱住她的腰,却不想抱到了她的胸,触手之处,软软的,颇有弹性,我呆了一呆,还没反应过来摸到嫣然哪个部位,便听嫣然急道:“你……你……还不放我下来……”她情急之下,就连“陆家阿哥”四个字都没叫。 -------------------------------- ps:别走开,后面还有! 第三一章 韩墨的脸(中) 我急忙将嫣然放了下来,忙问道:“嫣然,你没事儿吧?” 在手电筒那微弱的光亮下,嫣然双颊飞红,哪敢看我一眼,低着头,轻轻地说道:“没事儿。”说话间,村长也从洞口跳了下来。 我突然间想起那块蛇形玉仍留在那机括里,忍不住“哎呀”一声,说道:“那蛇形玉还没拿下来,万一后面有的机会需要用到,那就麻烦了。可是这下来容易上去难,怎么办?” 嫣然看我着急的样子,忍不住抿嘴一笑,道:“陆家阿哥,给。”说着,张开手掌,只见掌心中正是那块蛇形玉,我又惊又喜,说道:“嫣然,你果然是我肚里的蛔虫哪。” 嫣然顿足道:“陆家阿哥,你再这样说,嫣然就不理你了。” 我哈哈一笑,接过那块蛇形玉,将它放进背包里,从地上找到洛阳铲,拾了起来拿在手里,对众人说道:“我们的处境并不乐观,眼下我们要再回头就困难了,这里没有梯子,想要爬上去不容易,若是遇到什么危险,这里绝不是一个好退路,所以,大家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顿了顿,我又说道:“看来这是一条甬道,只不过我们应该往左边走,还是右边走?” 嫣然笑道:“陆家阿哥往哪边走,我就往哪边走。” 我摇了摇头,说道:“那不行,我的意思是,咱们不要分开,一齐走,若是一头走不通,再折回来走另外一头,虽然麻烦了一些,可这毕竟是为了大家好。”说着,我走到村长面前,“村长,我知道你倒了三十年的斗,我知道你们云南淘砂的都喜欢单干,但这一次不同,你得有团队合作的精神。” 村长咧嘴一笑,道:“放心吧,就我这把老骨头还单干呢,到时候你们别撇下我就行了。” 嫣然肯定没问题,像个跟屁虫似的,我到哪,她肯定到哪,胖子也不会有问题,毕竟我们已合作过几次了,彼此间都有了一定的默契,余下的就只有韩墨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身边隐隐中有一个极不安全的因素存在,至于怎么不安全,我却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感觉众人中其中一个有问题,而这个人韩墨的嫌疑最大,如果不把这个人给找出来,我觉得前面的路就不会太平,于是我走到韩墨面前,说道:“先前就咱俩在墓室里的时候,我是不是被什么掐住了脖子?” 韩墨看了一眼被我抓烂的脖子,说道:“你都知道,又何必来问我?” 我冷笑一声:“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为什么你当时要对我撒谎?你明明知道我当时的意识状态是模糊的,故意编了那番话来骗我,是不是?” 韩墨铁青着脸,并不作声,我接着又道:“后来,我和村长说再进山的时候,你为什么极力阻止我们?现在我们既然都已经进来了,是栓在一根草上的蚂蚱,有什么话,你不妨直言。” 第三一章 韩墨的脸(下) 韩墨仍是不作声,我不禁有些火了,要知道,我的预感一向很准,身边有一个不安份的因素存在的话,这无形中会给我很大的精神压力,然而,韩墨却又不说话,这让我十分为难,胖子说道:“小陆,怕个俅?别人我不敢说,就韩墨那身子板儿,我胖子一个屁就可以把他给嘣飞,放心吧,他不会有什么作为的。” 村长冷笑一声,道:“那可不好说,这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万一他发现什么机括,而我们没有发现,就在我们聚精会神升棺发财的时候,啊,呸,呸,多年的习惯还是改不了,我是说当我们在开棺的时候,他突然间启动机括,将我们统统关在这墓室里,给蛇妃陪葬,那可不能不防啊。” 村长说得有理,于是我又对韩墨说道:“说吧,有什么话要说,就等你了。” 韩墨这时突然间脸色一变,身体便开始抽搐着,额上青筋暴起,整个脸部的肌肉十分夸张的扭曲着,抽搐着,变得十分狰狞可怕,我没反正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双手一张,将嫣然、胖子他们拦在了身后,我这才意识到,这韩墨的“鬼剥皮”发作了。 韩墨双手不停地在脸上挠着,一会儿又换到了身上,从他痛苦的神情来看,他是既想抓,却又不敢抓,一时间,我们几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韩墨全身的青筋都暴起,似乎那青筋还不停地跳动着,我不停地叫道:“韩墨,你可千万要忍住,你这一抓,可就不得了啦。” 只见韩墨一会儿抱着头,一会儿又双手抱住前胸,嘴里发出类似于野兽的痛苦的低吼声,鼻涕、口水流得满脸都是,不停地在地上翻腾着滚来滚去,突然间,韩墨大吼了一声,便即一动也不动了。 余下众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都不知道韩墨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谁都没敢贸然上前察看,嫣然害怕得紧紧缩在我身后,双手死死地揪住了我的衣服,颤声道:“陆家阿哥,韩墨他怎么了?” 我宽慰道:“别怕,韩……韩墨他‘鬼剥皮’发作,应该……应该没事儿……”话虽这么说,可我的一颗心也怦怦乱跳,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了。 胖子低声叫道:“韩墨?韩墨???老墨……” 可一连喊了几声,韩墨仍伏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胖子向我使了一个眼色,我只好拿着手电筒,往伏在地上的韩墨走去。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韩墨身旁,用脚轻轻地踢了踢他,他仍是没有反应,就跟死了一样,我叫了他两声,然后蹲了下来,将他的身子翻了过来。就在他身子翻过来的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他的脸怎么如此之白。这种白,不像是尸体体的那种灰白色,至于像什么,我实在形容不出来,反正白得有些醒目。 我当即用手电筒往他脸上这么一照,顿时“啊”的一声脱而出,身子也像触电了似的,急忙往后跃开数步…… 第三二章 森森白骨(上) 只见韩墨原本已经瘦得皮包骨头的脸,有一半已经不再是“人脸”了,他的左边脸还算是比较完整,虽然没有肌肉,但好歹有一张“人皮”,“人皮”上已经被他的指甲抓出了一条条血痕,显得十分狰狞,而他的右边的脸上,“皮”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扯了下来,露出了颧骨及额头上的森森白骨,令人一看便不寒而栗。 我万万没有想到,韩墨身上的“鬼剥皮”诅咒已经严重到了如此地步,然而,现在说这些都没用,关键是韩墨他还有没有气儿。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强自镇住狂乱的心跳,一手去探韩墨的气息,一手去把他的脉膊,结果令我不由地大吃一惊,我根本就不知道韩墨到底是死是活。 若说韩墨已经死了,可是他还有一丝气儿,虽然气若游丝,若有若无,但还是感觉得到从他鼻孔里呼出来的略带温度和湿度的气儿;可是若说他还活着,可他却根本没有一点脉膊。 胖子见我又是探气儿又是把脉,却又没有结果,忙问道:“喂,我说陆轩,这韩墨他见**没有?” 我点了点头,但随后又摇了摇头,众人看我的举止,都不明白,胖子又问道:“喂,问你呢,是死,还是活?” 我站起身来,双手一摊,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不知道。若说他已经死了,可是他还有呼吸,若说他还活着,可是却又没有一点脉膊。” 胖子急道:“那你看他的瞳孔啊,这人死了,瞳孔是放大的,若他还活着,你手电筒的光一照,这瞳孔被光线刺激,便会收缩。”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便壮着胆子,用手电筒去照韩墨的瞳孔。韩墨右边的眼眶周围,都已经露出一些森森白骨,不好幸好他的眼皮还在,我将他的眼皮轻轻扒开,然后用手电筒这么照,却发现韩墨的瞳孔竟然没有丝毫反应,这么说,韩墨他已经死了?我刚想开口对胖子等众人宣布这个噩耗时,忽然听得一个声音说道:“我说陆轩,你干嘛用手电筒照我的眼睛。” 这个声音从耳朵里直钻进大脑,我大脑便“嗡”的一声响,脑海中闪过“乍尸”两个字,我下意识地急忙退开几步,却不想小腿肚儿一软,跌坐在地上,就连手电筒都滚落在一旁。 韩墨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给了众人无比的震撼,村长倒斗掏沙三十载,什么惊险没遇到过,此时,村长虽然也害怕,但毕竟还算镇定,操起洛阳铲,便走了过来。 而这个时候,韩墨哼了一声,竟缓缓坐了起来,这时,村长手中的洛阳铲已经高举,随时都有可能往韩墨的脑袋招呼。 韩墨见村长要用洛阳铲拍他,惊道:“你……你想干什么?” 我急忙伸手拦住村长,问韩墨:“你……你没事儿吧?” 韩墨有些莫名其妙,说道:“我?我能有什么事儿?” “那你刚才……” 韩墨想了想,苦笑道:“刚才我身上所中的‘鬼剥皮’再次发做了,我想当时的情形,把你们吓坏了吧?” 韩墨竟然轻描淡写的用“吓坏”两个字来形容他的形为举止,他刚才那种痛不欲生的惨状,又岂是用“吓坏”两个字就可以形容出来的。 我忙道:“韩墨,你的脸……” 韩墨一惊,慌道:“我的脸……我的脸怎么了?”说着,他伸要伸手摸他的脸,可是他的手只抬到了半空中,却又没有那个勇气去摸脸,嫣然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面镜子,往韩墨脸上这么一照,借着微弱的光亮,韩墨看清了自己的左脸之上,已露出了森森白骨,不由地大吃一惊,骇然道:“我……我的脸……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分割线 ps:老龙都市新作《女特工爱上我》的姊妹篇《被美女猎杀》已上传,大家捧个场哦! 链接: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72558.html 第三二章 森森白骨(下) 我道:“韩墨,事到如今,你该对我们说出真相了吧?” 韩墨那无神的双眼闪过一丝慌乱,同时身子也微微一颤,说道:“真相?什么真相?” 我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你自己搭搭你的脉膊,看看还有没有在跳动?” 韩墨大惊,说道:“你……你搭过我的脉?” 我铁青着脸,点了点头,说道:“你是不是已经死了?” 韩墨大声道:“没有,我没有死,如果我死了的话,又怎么可能坐在这里和你们说话呢?” 胖子接口道:“韩墨,可是你怎么解释你的脉膊?” 韩墨看了众人一眼,说道:“胖子,你们多年的同学,毕业后又是同行,依你对我的了解,你觉得我会害你们吗?” 胖子踌蹰道:“……这……这个……” 韩墨脸上现出一个极为复杂的表情,虽然他半张脸已经露出了白骨,但我从他的左边脸上,依然看出他此时内心十分痛苦,只听韩墨说道:“陆轩,胖子,有的事情我现在不能说,因为还不到说出来的时候,我之所以宁愿自己‘鬼剥皮’而死,也要阻止你们寻找蛇妃墓穴自是有原因的,很抱歉,这个原因我现在还无法向你们坦白,不过,你们放心,我是不会害你们的。”顿了顿,他看了一眼拿着洛阳铲的村长,淡淡地说道:“村长,我知道你倒斗掏沙三十年,如果我的粽子的话,你便拿黑驴蹄子来试我。” 村长将目光转而望着我,我心想,自从进了这洞穴,我就隐隐感到有一些不安,老是觉得自己周围存在着极不安份的元素,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就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可能是干了几年刑警的直觉吧,我本来对韩墨十分怀疑,眼下见他主动提出要试黑骗蹄子,当即便对村长说道:“拿给他。” 村长有些犹豫,我又说道:“咱们这才进入陵墓的外围甬道,要走的路还很长,所谓攘外必先安内,咱们首先便要让众人团结起来,这韩墨若是不试这黑驴蹄子,我这心里反而有阴影,既然他主动提出来,那便拿给他试吧。” 村长这才点点头,从包里掏出黑驴蹄子,递给了韩墨。韩墨想都没想,伸手便接过了黑驴蹄子,看到此景,我不由地松了一口气,韩墨看来不是僵尸,可是,我仍是觉得就在自己身边,潜在着一种不为人知的危险,如果这种危险不是来自于韩墨的话,那会是谁呢?我自己绝对是不可能的,嫣然更加不用想,她绝不会做出伤害我的举动,余下的便只有村长和胖子两个人了,村长看起来问题应该不大,虽然我对他不是很了解,但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是那种很狡猾奸诈之人,而胖子和我合作不止一次了,我对他也有所了解,按理说他不会做出什么异常的举动,但我转念一想,这胖子表面上看虽然大大咧咧的,心思可就缜密阴霾得多了,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就拿他和韩墨是同学这件事情来说吧,若不是韩墨亲口告诉我,我至今都不可能知道胖子和老墨竟然会是同学关系。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凛,暗道:“难道会是胖子?” ------------------------------ ps:老龙继《女特工爱上我》后又一力作:《被美女猎杀》已上传 地址: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72558.html 喜欢《女特工爱上我》的朋友,可以先收藏,养肥了再杀!嘿嘿,票票砸得更猛烈些吧! 第三三章 黑影(上) 一想是有可能是胖子,我便不由自主地看了胖子一眼,可是,胖子的注意力正被韩墨所吸引,可我怎么看他,他都不像是有所图谋的人啊,他真的会是潜在的危险吗?我不敢擅自下结论,料想如果他真有所图谋,迟早会露出马脚的,当下要紧的是,尽快找到蛇妃的墓室,看看有没有解除“鬼剥皮”的咒语记载。 于是我对韩墨说道:“你怎么样?没事儿了吧?还能不能继续走?如果不能,现在要出去还来得及,我们想办法把你送出去。” 韩墨摇了摇头,苦笑道:“原本我想阻止你们进入墓室,不过既然来了,那就走到底吧,反正迟早都有这么一天。再说,我现在这个样子,出去还不吓死人?”顿了顿,又道:“如果真到了那么一步,我不会拖累你们的,假如我做出威胁到大家生命安全的事情,又或者做出一些有违常理的癫狂举动,你不要手软。” 我盯着他的双眼看了良久,这才淡淡地吐出几个字:“我会的。” “谢谢。”韩墨微微一笑,虽然他的笑看起来格外恐怖,“我现在没事儿了,咱们继续走吧。”说到这里,韩墨从背包里取出一瓶矿泉水,浸倒了一些在地上,只见倒在地上的一滩水,便缓缓向右边流走,韩墨一指方向,说道:“走这边。” 我有些不解,刚想问他为什么确定走右边,韩墨说道:“大凡开山为陵的墓穴,一般都在山体的下方,而绝不是上方,这条甬道看起来似乎很平坦,但其实是一条在山体内环绕着向下延伸的甬道,是通向墓室的,虽然甬道的倾斜角度不大,我们人无法察觉,所以我才利用水往低处流的原理,判断出哪一边往下延伸。” 我恍然大悟,忍不住“啧啧”两声:“果然是经验老道的考古队长,了不起,了不起。” 韩墨所料果然不错,这条甬道是山体里的环形向下延伸的甬道,走了约有一百米的距离后,甬道倾斜的角度开始加大了,众人也都能感觉出来了,而且回头再张望时,已看不到先前我们掉下来的地方了,由此说明这条甬道是环形向下的。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尽是没有走到尽头,我心里不由地打了一个突,丫的这甬道也太长了吧,我琢磨着以我们行走的速度和时间来看,我们此时绝对在整座山体的下面了,而且我心里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大对劲,哪里有对劲,我却又说不出来,而就在此时,嫣然不经意地说了一句:“陆家阿哥,我好冷!” 我心中一凛,嫣然不说我还不怎么觉得,这温度确实有些不大对头,因为我们顺着甬道一直往下行走,大家都知道,越往下走,海拔就越低,此时的大气压强就会增大,温度也会增高,况且我们在山体里,这地热效应应该更加明显,怎么可能会越走越冷呢? ------------分割线------------ ps:别走开,还有哦! 第三三章 黑影(中) 因为往下走,地势越低,大气压强就越大,在云南开过长途汽车的朋友都知道,当车子行驶在盘山公路的时候,一会儿上,一会儿下,落差极大,耳膜会因为大气压强的关系,使得耳朵听力减弱,要好一会儿才会恢复正常。此时我感觉到耳朵里极不舒服,众人说话的声音,听起来要小了许多,不过,这并不是我耳朵不舒服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我听到众人的说话声中,夹杂着一些很奇怪的声音,像是什么动物发出来的叫声,其中还有一些“哗哗”的水声。 我正诧异间,忽然只见得有些冷风拂过脸上,空气也不再是那么浑浊不堪了,甚至还有点清新的味道,我精神不由地为之一振,我知道,我们很有可能快要走到尽头了,尽头里有什么,谁都不知道,我看嫣然衣服很单,当下脱下了外衣给她披上,然后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前方豁然开朗,一条冗长的地下暗河,自左而右,拦腰将甬道给截断了,河水“哗哗”之声大作,我用手电筒往河的对岸照去,模模糊糊地看不太清楚,似乎已没有了入口,这一下我大感意外,费了这么多时间,花了这么多心思,好不容易走到了甬道尽头,居然……居然就没路可走了。 众人的眼睛盯着韩墨,想要他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却不想胖子说道:“大凡古代有身份地位的人,其陵墓选址大多要依山傍水,讲究的是一个风水之地。风水之术我不懂,是个门外汉,不过,这道理我还是懂的,这里有地下河,看来我们地方是走对了,只是一时之间,找不到进入墓室的入口而已,大家不妨在这里稍作休息,想一想下一步的行动。”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心里悬着的大石便稍稍放了下来,众人便坐在了甬道尽头,面对面坐着,嫣然则从包里拿出矿泉水,把水分给大家,我忽然间想到一件事儿,于是便问道:“这条何流向哪里?这是一条什么河?” 村长想了想,说道:“云南大大小小湖泊很多,比较大一点的像滇池、洱海、泸沽湖、星云湖和抚仙湖,洱海和泸沽湖离这里都比较远,不大可能,滇池也有些距离,可能性也不大,最有可能的便是抚仙湖,不过这都是我的猜测而已,我活了这么一把年纪,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条地下暗河。” 我刚想开口说话,只觉屁股所坐的位置上,似乎有个什么东西就动了这么一下,我脑袋“嗡”的一声,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就连汗毛都竖了起来,我下意识地用手往所坐的岩石上一摸,只觉凉凉的,硬硬的,很明显是一块岩石,我心中稍稍一宽,一口气还没喘过来,那岩石又动了动,我知道情况有异,像触电一样,一纵老高,然后拿起手电筒往我所坐的位置一照,咦,奇怪,明明是一块岩石,可是,不对啊,这岩石为什么会动? 众人不明所以,纷纷站起身来问道:“陆轩,你怎么了?” 我指着那块岩石,说道:“这……这岩石会动。” ---------------分割线------------ ps:票票啊,收藏啊,老龙不嫌多的! 第三三章 黑影(下) 胖子“哈哈”一笑,道:“我说陆轩,自从从沙漠里回来后,我发现你成了惊弓之鸟了,这岩石怎么可能会……”他话还没说完,只见胖子脸色一变,很显然,他看到了我所坐的岩石,就这么左右动了动,而且动的弧度还不小,这绝对不会是幻觉。 难道说,那不是一块岩石,而一个动物?可是这明明就是一块岩石,也没有听说过长得像岩石的动物,毕竟我是摸过那块岩石的,硬硬的,凉凉的,而且从触感来判断,这绝对是一块火山岩,绝对不可能是乌龟一类的硬壳动物。 我将手中的洛阳铲握得更紧了,蹑手蹑脚走了过去,轻轻地用洛阳铲拍了拍,洛阳铲发出“当----当----”的碰击之声,随后,那块岩石也就不动了,我松了一口气,正要对大家说没事,忽然间,一个黑影向我飞了过来,速度还挺快,我下意识用洛阳铲这么一挡,可是,我动作稍稍慢了一点,那将那黑影给挡住,与此同时,我脸上就这么一凉,一个黏黏的,湿湿的,软软的,有些冰凉的东西,就扒在了我的脸上,而且那黑影扑过来的时候掀起的劲风,还带着一股浓烈的,令人作呕的腥气。 我的大脑在那一瞬间,就变成了空白了,我不及多想,将洛阳铲一扔,双手往脸上抓去,只抓到一个软软的东西,我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因为光线很暗,我也无暇去看个仔细。那东西扒在我的脸上似乎还挺牢固,我奋力一扯,同时感到脸上皮肤一痛,总算将那东西给扯了下来,同时我将它往地上这么一摔,不等它爬起,同时提起右脚,狠狠地往那东西跺去。 只听“啪”的一声轻响,就好像踩爆了一个小气球的感觉,那东西被我就这么踩扁了,我生怕它不死,又用力让踩中它的右脚左右旋转扭了一下,直到我感觉脚下没有什么异样,这才将脚给挪开,我拿着手电筒,刚想要照向地面,看看那东西究竟是什么,这时,嫣然“哇”的一声大哭声来,我心头一凛,忙问道:“嫣然,你怎么了?” 嫣然带着哭腔,声音却让我惊恐万分:“有……有东西贴在我的小腿上……” 嫣然穿着一条七分裤,小腿有一截是裸露在外面的,她本是少数民族,住的地方又与世隔绝,本来她死活也不肯穿这种裤子,有一天我无意中说了一句,你穿七分裤显得小腿很修长很好看。自打那以后,嫣然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就穿这裤子,这一次也不例外。于是我忙道:“你……你快把那东西给抖掉嘛。” 嫣然哽咽道:“我抖啦,它不掉的。” 我又道:“那你快用手拿掉啊。” “可……可是我不敢拿。” 我大汗:“你玩蛊虫都玩了这么长时间,你会不敢拿?” 嫣然泣道:“可是……它不是蛊虫啊……” 我见嫣然始终不敢用手去拿,而她心里也是慌得不得了,急得脸色都变了,我便急忙蹲下身,用手抓住嫣然白生生的小腿上的东西,奋力一扯,嫣然“啊”的一声叫痛,我用手电筒往手心里这么一照,这才看清楚,那东西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为新书再打个广告 新书《被美女猎杀》的首发地址是: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72558.html 嫌字少的兄弟们,可以先收藏着,等养肥了再“杀”,嘿嘿,别忘了,把票票统统交出来! 第三四章 鬼蟾(上) 原来从嫣然小腿上扯下来的是一只体型比较硕大的蟾蜍。 蟾蜍,又叫癞蛤蟆,在动物分类学上属脊椎动物门、两栖纲、无尾目、蟾蜍科。全世界已发现的蟾蜍科一共有25个属300种左右,我国目前已知有2个属17个种和亚种,为大蟾蜍中华亚种和黑眶蟾蜍两种。从体型上来看,我手中捏着的蟾蜍属于中华大蟾蜍,可是这蟾蜍它有些不大对劲儿啊,它只有三条腿,前面两只,后面一只,可能是因为独腿蹦跳的关系吧,它的后腿特别发达。 我微微一怔,笑道:“往往一个人失恋的时候,他的朋友就会劝他一句话,就是‘三只脚的癞蛤蟆找不到,这两只脚的女人遍街都是’,嘿嘿,这三只脚的癞蛤蟆不就让我给找到了吗?啧啧,真稀奇。” 胖子也没见过这种蟾蜍,说道:“这种三只脚的蟾蜍很有可能变种,就像是人类婴儿里的畸形儿,这是属于基因变异,机率极低,每八千万只癞蛤蟆中,可能会有一两只是三只脚的。”顿了顿,又道:“陆轩,快把它放了,科学家统计,这蟾蜍捕捉害虫的能力要比青蛙高好多倍,而且它身上的皮肤有许多皮脂腺,能够分泌一种白色的浆液,这种白色的浆液有剧毒,晒干后便是蟾酥,极具药用价值……” 胖子话还没有说完,便听到村长说道:“不对,这不是变种,这……这是鬼蟾……”村长说话的时候,声音都在发抖,似乎这“鬼蟾”是一种极为可怖的动物。 胖子嗤之以鼻,不屑地哼了一声:“嘿嘿,‘鬼蟾’‘鬼蟾’……鬼……你……你说什么?”胖子也慌了。 村长急道:“我说这是‘鬼蟾’!” “陆轩!”胖子大声叫道:“快……快……把它给扔了……” 我不以为然地道:“管他什么蟾,就是大象蟾,也还是蟾,怕什么?”说着,我手一扔,将这鬼蟾给扔进了暗河,然后走到嫣然面前,说道:“嫣然,吓坏了吧?” 嫣然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一闪一闪的泪花,她有些不大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嗯”了一声,我心中一宽,说道:“那我去河边洗一洗脸,这鬼东西全身滑滑的,全是黏液,恶心死了……” 我话音这才刚落,便听到嫣然惊声叫道:“陆……陆家……阿哥……你……你的脸怎么了?” 我以为脸上有什么东西,当下用手袖抹了一把,没觉得有什么异样,说道:“没什么啊?”说话间,我只觉脸上似乎有什么液体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当下心里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陆家阿哥,你脸上怎么全都是血?”嫣然的声音都变了。 能让嫣然的声音都变了,那我脸上的血就绝对不止一点点,而且很多,当下我心里也慌了,用手电筒往衣袖上一照,我只觉一股冷气从脚底直冲头底,我的神哪,这血……***也太多了吧?更要命的是,这血还在不停地往下流。 我急忙跑到暗河边,用手操起冰冷刺骨的河水,洗了一把脸,料想应该没事了,可是这血还不停地留着,嫣然也跑了过来,从小药箱里拿出止血的云南白药,慌忙抖在我脸上,我忙问道:“是不是我脸上有伤口?” 嫣然摇了摇头,说道:“你脸上不像是划伤,血是从三个地方流出来的。” 我听嫣然的声音都带着哭腔,便仔细地回想了一下刚才那鬼蟾扑到我脸上时的情形,突然间,我想到了,这鬼蟾扒在我脸上的时候,很难将它给拿下来,我用力一扯的时候,这脸上便感到一阵奇痛,当时由于不知道是蟾蜍趴在我脸上,心里有些慌乱,也没太在意,而且嫣然说有三个地方流着血,使我不禁地想到,那蟾蜍只有三只脚。 第三四章 鬼蟾(下) 想到这里,我急忙用手电筒往嫣然的小脚照了过去,只见嫣然的小腿上,早已被鲜血给染红了,而且,那血还在不断地泊泊涌出,似乎止都止不住,然而,嫣然却像是没有感觉似的。 我心里顿时慌了,对嫣然说道:“嫣……嫣然……你的小腿怎么了……” 嫣然一看自己的小腿,忍不住“呀”的一声叫了出来,我急忙扶着嫣然,让她坐在暗河边上,然后用清水将她小腿上的血给洗净了,然后抖上云南白药,用医用纱布将她的小腿缠了个结结实实厚厚的一层,然而,没过多久,她小腿上的血又浸透了纱布,纱布上的血印似乎没有在扩大,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正要处理自己脸上的血时,只听嫣然用颤抖的声音说道:“陆……陆家阿哥,为什么你的手在碰到我小腿的时候,我没有感觉?” 我一听,心中一凛,嫣然不说我还不觉得,刚才嫣然在处理我脸上的血的时候,似乎,我也没有感觉。想到这里,我伸手使劲往自己的左脸这么一拧,不疼,再用力一点,还是不疼……我……我……一时之间,虽说血流的速度减缓了,可我还是慌了神,这……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这时,韩墨突然间说道:“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这鬼蟾就是古滇国酷刑里的一种刑具。” “刑具?”我奇道,“这不就是一种动物,怎么又是刑具了?” 韩墨脸色一变(虽然他现在几乎可以说只有半张脸),说道:“古滇国正史中记载很少,就连司马迁的《史记》里也只几句话,更别说会记载刑具之类的东西了,不过我查阅过一些野史,说这种‘鬼蟾’只有三条腿,鬼蟾的三只脚上的掌蹼,就像是水蛭的吸盘,可以牢牢地吸住人体的皮肤,并且掌蹼上有腺体,会分泌一种液体,这种液体有点类似的普通蟾蜍身上的毒液,但这种鬼蟾掌蹼所分泌的液体并没有毒,而一种极强的腐蚀性液体,若强行将鬼蟾从皮肤上扯下来的话,被腐蚀部位的皮肉,便会一同随着鬼蟾被撕下来,造成流血,并且这种液体应该具有阻止血小板凝固以及麻醉的作用,传说神医华佗所发明的‘麻沸汤’里,便有鬼蟾的成份在里面。” 我不解地问道:“那这和刑具有什么关系?”说话时,我心念微动,又道:“难道说,统治阶级利用鬼蟾的……” “没错,正是利用鬼蟾的这种特性,他们将犯人全身扒光,吊了起来,然后将鬼蟾一只一只的放在人体的皮肤上,直到全身皮肤上都放满这种鬼蟾,然后一只一只的给扯下来,等身上的鬼蟾全都扯下来之后,那犯人就体无完肤了,虽然犯人不疼,但以这种流血速度,只需一盏茶的功夫,犯人便会死去,这和我们中国古代凌迟的道理是一样的,只不过凌迟是将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削下来,人是被疼死的。” 听韩墨这么一说,我心中便即雪亮,说道:“听你这么一说,我算是明白了,可是,村长是当地人,就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鬼东西,如果是古滇国时期特有的物种,那为什么现在却看不到了,难道不是灭绝了吗?” 韩墨说道:“不错,这种鬼蟾据说早已在第四次冰河时期(注1)时便灭绝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古滇国里会有这种东西,如果说有的话,那很有可能是古滇国中有人偶然发现的这种本该早已灭绝的物种,然后人工饲养起来……” 听到这里,我突然间想到一件事儿,如果说这鬼蟾是人工饲养的话,那在这里已经出现了两只鬼蟾,会不会还有更多的、甚至数以万计的鬼蟾还潜伏在我们附近? ―――――――― 注1:自地球诞生以来,一共经历过四次冰河时期 全球四个主要冰河期(iceage) 国外冰期名称中国冰期名称距今发生年代(万年)地质年代 古萨(guniz)冰期鄱阳冰期137150侏罗纪末 民德(mindel)冰期大姑冰期105120白垩纪 里斯(riss)冰期庐山冰期032第三纪渐新世 沃姆(wurm)冰期大理冰期111第四纪更新世 ps:老龙新书被美女猎杀,大家捧个场,谢谢. 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72558.html 第三五章 惊变(上) 这个念头只在脑海里转了那么一转的时候,忽然间村长用手指着刚才我坐那块岩石说道:“你们看,你们快看,这……这块岩石又在动了。” 听他这么一说,我心里打了一个突,忽然间想到,刚才袭击我的那只鬼蟾,不就是我正要查看这块岩石为何会动的时候飞到了脸上的?难道说……难道说并不是岩石在动,而是岩石下有东西在动?而这东西有极大的可能是……鬼蟾? 我先前所坐着的岩石,并不是很大的一块,但足足也有三、四十公斤,一个成年人想要将这块岩石给抱起来,那也是要耗费一番力气的,而一只鬼蟾的力量有限,是根本不可能将撼动这块岩石的,难道这块岩石下,不是鬼蟾而是别的东西?又或者说,岩石下的鬼蟾不止一只? 一想到鬼蟾那浑身的黏液,我便感到头皮发麻,当下叫道:“快,快搬石头,越大越好,把那块会动的岩石给镇住,千万别让岩石下的东西跑出来。”顿了顿,我冲胖子说道:“胖子,你体重超标,你先坐在那块会动的岩石上,我们去搬石头。” 胖子应了一声,急忙跑到先前我坐着的那块岩石上,用他那肥硕的屁股,一下子就坐了上去,嘴里还洋洋自得地说道:“我这一百多公斤的体重可不是盖的,是胖子我一口一口吃出来的,我容易吗我……哎哟……哎哟……你……你们快搬石头,我……我这体重也压不住……” 我看了一眼胖子,只见坐在岩石上的胖子的身体也开始摇晃了起来,心里如火烧一般,急得不得了,忙对村长说道:“看来一般的石头也压不住,咱们找块大的。”说着,我斜眼一瞥,只见暗河边上有一块比较大的石块,估摸着约有两百来公斤,于是我手一指,对众人说道:“快,咱们搬这块大的。” 众人急忙跑过去,用手去推这块巨石,这块巨石实在太重了,穷众人之力,都没有能够把它给搬起来,看来这城巨石还有其中一部分陷在地里,推都推不动,于是我将洛阳铲递给了嫣然,让她把洛阳铲当撬棍来撬,我、村长和韩墨三个人齐推,终于,这块巨石在我们合力之下,动了动,我心下大喜,喊到:“一、二、三……推……” “扑通”一声,发出一声闷响,巨石终于往前一滚,可我们还没来得及高兴,众人便像触电似的给惊呆了,只见那巨石压着的地方,中间有一个比巨石与地面接触面积稍小的一个土坑,土坑里,有许多黑乎乎的东西,在不停地爬动着,我定神一看,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土坑里,竟然全都是鬼蟾,大大小小,密密麻麻,像叠罗汉似的,一个骑着一个,不停地爬来跳去,我不禁看了头皮发麻,小腿肚儿直抽筋。 ps:新书《女特工爱上我》姊妹篇《被美女猎杀》已更新。 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72558.html 第三五章 惊变(下) 村长整个人声音都变了,只听他极为惊恐地说道:“快,快……” 他说了两个“快”字,便再也说不出话来了,在那种时候,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沿来路跑回去?不可能,已经好不容易来到了这里,更何况韩墨所受的“鬼剥皮”已经到了最要紧的关头,随时都可能见**,嫣然也中了此术,要回去我首先不同意,可是,一只鬼蟾已经如此恐怖了,更何况有这么多。胖子见我们众人都呆立着不同,急道:“喂,我说你们怎么啦?看见钻石了,怎么都不动……哎哟,你们快搬石头来,我……我快顶不住啦……” 我们谁也不敢说话,生怕惊动了这一群鬼蟾,我肚里暗骂:“丫的胖子,你再叫一句,我便用黑骗蹄子塞烂你的嘴。” 谁知道胖子不明所以,以为我们在看什么东西,加上他那里情况也十分危急,于是他便拾起一块小石头,往我们这边一扔,叫道:“再不搬石头过来,我可就不管啦?坐在这上面,跟骑马似的,我都快吐了……” 光线十分黑暗,胖子所扔过来的石头,谁也没有瞧得清楚,就算瞧得清楚,那决计也接不住,只见那石头飞了过来,不偏不倚地落在了鬼蟾坑里,我的脑袋顿时“嗡”的一声,心道“糟糕”,可这念头还没有转过来,鬼蟾坑里的鬼蟾,便被惊动了。 受惊的鬼蟾群,开始四下奔散,一开始,只是七、八只,可是在这七、八只的带动下,其他鬼蟾也开始没命地四下跳开,而且从势头看,越来越多,到最后,鬼蟾坑里的鬼蟾如潮水一般纷纷往外涌出,越涌越多,越涌越多,我惊呆了,嫣然穿着七分裤,我怕他的小腿再被这种恐怖之极的鬼蟾给扒住,当下急忙将她一把抱了起来,刚想往胖子那里跑去,却只见胖子鬼哭狼嚎的反而向我们奔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地叫道:“我的乖乖,不得了,快跑,快跑,追来啦。” 我刚想问什么追来了,村长将手电筒往胖子身后这么一照,我差点没一泡尿给急出来,胖子身后,那如潮水一般的鬼蟾向胖子追了过来,看到此景,就连倒斗掏沙三十多年的村长,也不禁脸色大变,他急忙从背包里掏出一个汽油瓶,点燃后,待胖子跑到我们身旁后,便扔了过去。 这汽油瓶是我们自己做的,里面放了半瓶汽油,瓶口塞了木塞,木塞中间用电钻打了一个孔,用棉纱拧成导火索从木塞中间的孔穿了过去,只要将汽油瓶倒置,汽油便会浸透棉纱,用打火机一点,顿时便能点燃,只不过汽油具有挥发性,时间放置长了,汽油就会挥发不少,因此我们只做了两只汽油瓶,不过空瓶子倒带了不少。 “呯----”的一声,火光大起,村长扔出去的汽油瓶在地上爆开了,瓶子里的汽油也流淌出来,顺着火势,熊熊燃烧,形了一道三十公分左右的“火墙”,我生怕火苗不够高,那鬼蟾会跳过来,当下又让村长将另一个汽油瓶给点燃,扔了过去。 两道火墙熊熊燃烧,将周围的场景照得通明,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叹道:“没办法,我们的退路被鬼蟾给断了,前面又是暗河,咱们现在进退不得了,这汽油瓶已经用完,火光一灭,咱们可就……” 谁知道村长慌道:“快,快下河走。” 我听他的声音如此惊慌,知道情况不妙,我没有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却感觉到火光忽然间暗了一下,我大奇,往那火墙看了过去,只见这些鬼蟾犹似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纷纷向火墙扑了过去,先跳到火里的蟾烧焦了,后面的又接着扑了上来,前仆后继,似乎无尽无歇,鼻子里闻到的全是焦臭味儿,而火光也越来越暗,终于,“呼”的一下,两道火墙都灭了,周围再一次恢复了死一般的黑暗…… ps:周末看书的人少,星期天就不更了,休息一天,办点私事! 新书:《被美女猎杀》已更新 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72558.html 内容简介:☆☆☆☆老龙作品,必属极品☆☆☆☆ 他不是警察,也有别于一般的军人,他是市民的福音,也是黑帮的梦魇;他身杯绝技,我行我素,深得美女们的青睐,但是,因为一个神秘的黑皮箱,使他成为了美女们竞相猎杀的对象。 猎杀他的是黑帮女老大?性感女杀手?还是冰山大美人? 老龙继《女特工爱上我》后,又一部都市新作《被美女猎杀》,将为你揭开层层迷雾! 上架公告+充值方法详解 不管我们是否愿意看到这一天的到来,但这一天迟早都是要到来的,写到现在,老龙已发出来的公众免费章节已经近六十万字。老龙不敢说在vip的书中,此书的公众章节字数最多,但在新浪的榜上,能做到六十万字才上架的书应该不多。毕竟老龙也算职业写手,或许大家不知道,老龙在起点网上,已经有三年的职业写手生涯了,只不过笔名经常换而已,好了,不费话,介绍一下详细的收费及充值方法。 新手上路: 第一部分:vip充值方法详解 vip阅读收费标准:千字3分钱(其实,千字3分钱,真的不多,充十元钱,就能看33万字,一本书的vip章节看下来,也就几块钱,比起买实体书要便宜很多了。) 大家最多的问题就是关于vip如何充值的,现仔细介绍一下vip充值的办法: 步骤一:注册新浪帐号,注册的地址是:http:login.sina.com.cn/cgi/register/reg_sso.php?entry=vipbook 步骤二:进入新浪读书个人中心,地址是:http:vip.book.sina.com.cn/userinfo/myhome.php 点左边第一栏的充值付费 步骤三:在右边的页面中选择充值付费的方式,有以下方式: 1、网银充值:网银充值无手续费,但需要预先开通网上银行的户头。 通过云网用网银进行充值,已开通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注意:浦发、中信等银行的的支付未开通) 2、短信充值:移动或联通的手机可发短信1元、2元充值,方便快捷,但要收取50%的手续费(手续费高,不建议这种充值方式……) 3、手机钱包充值:开通手机钱包后,移动和联通都可以一次充值5元或15元,每个月限充2次,同样要收50%的手续费(一样不建议,理由同上)。 4、中国电信固定电话充值:按新浪的提示,拨打电信服务号码16839918,根据语音提示操作!使用电信固定电话新浪读书账户充值,支付平台会扣除55%的交易手续费。(手续费更高,建议大家谨慎选用) 5、神州行手机充值卡代支付:买张神州行充值卡照页面上的提示输入卡号和密码就可立即充值,非常方便,手续费是15%或19%,还可以接受。 6、新浪读书点卡充值:新浪商城已有10元面值的点卡出售,无手续费,可到以下地址购买,即买即用: http:mall.sina.com.cn/p/4/3103/8688/1333731.htm(购买方式按照新浪商城的提示进行)。 下面具体介绍前两种最省钱的vip充值方式: 首先,无论是买读书卡,还是充值买读书币,都应该需要一个网上银行,而这两种方法是免手续费的。 一、直接利用网银充值,先去这个地址: http:vip.book.sina.com.cn/pay/quickpay.php 下面的第一栏:银行卡在线支付充值-→(开通网上银行的用户使用) ●新浪读书币在线支付平台支持多达四十多种支付工具包括:招商银行一卡通、工行牡丹信用卡、工行牡丹灵通卡、建行龙卡、中行长城卡、农行金穗卡、交通太平洋卡等,您可以便捷的通过各种银行卡对您的新浪读书帐户进行在线充值。 点击立即充值填写相应金额,并按确定确定并到平台支付在打开的页面中选择你所属的相应的网银,按提示操作即可。 二、购买新浪的读书卡,进入同样的地址: http:vip.book.sina.com.cn/pay/quickpay.php 最下面一栏:读书点卡充值 ●新浪读书现开通读书点卡充值,点卡可从新浪商城购买。购买付款成功后即会提示卡号和密码,随后也可以在商城会员中心中相应的订单明细中查询卡号和密码。前往商城购买点卡 点击立即充值,如果已有读书卡,直接输入卡号、密码即可。 如果没有卡,点击蓝色的字体(前往新浪商城购买点卡)立即购买点击下一步进入会员登录,然后按照提示操作即可.这个也必须需开通网上银行,先行付款。 具体的可参照以下地址:http:vip.book.sina.com.cn/pay/quickpay.php 用手机直接看vip章节的方法(已经充值拥有vip账号): 手机直接登录http:book.sina.cn 出现新浪读书页面,点“原创”,进入之后,再点“收费阅读”或者“vip阅读”进去之后找到《中国神秘事件录之古墓秘咒》就可以看了。 或者再出现新浪读书之后,进入vip阅读上线公告那里,直接点进去,再往下,看到《中国神秘事件录之古墓秘咒》这本书,然后点进去,再点本书目录,然后就可以订阅想要看的vip章节了。 操作很方便。价格跟网上一样,千字三分钱,万字三毛钱。 也可以手机上了新浪读书之后,点“原创”,进入之后,再点“vip阅读”进去之后找到《中国神秘事件录之古墓秘咒》就可以看了。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充值方式,充值时请记住自己的订单号,有问题可直接打客服电话95105670。 vip充值常见问题: 问题1:手机短信方式充值不成功 可能的解决方式: 1)5元,10元的充值不成功, 答:5元,10元的充值不成功方式,对此支付方式,是要开通手机钱包业务,手机钱包开通业务需要到手机运营商办理,移动客户可参见 http:www.cncard.com/help/bjyd_zhinan.shtml 联通客户可参见http:www.uupay.com.cn/ 2)1元,2元短信充值没有回复消息 答:1元,2元短信充值没有回复消息,可在充值前确认手机余额,如果充值后没回复消息,但已扣款,而账户上没有金额,请直接有新服联系。如果有扣款,账户有金额,表明扣款成功,因新浪系统问题,回复消息可能会延后。如果充值后,手机余额和帐户余额均未有变化,则说明扣款失败,请稍后再试,如果还是不成功请与新服联系。 问题2:银行卡方式充值不成功 可能出现的问题:1)无法使用银行卡 答:首先,请先确认银行卡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是否被新浪云网支付平台支持(有些网银比如浦发银行目前尚未被网站支持)其次有些网上银行需要“钥匙”即支付使需要认证的密匙,如民生银行在开通网银后会要求你在网上下载“钥匙”请您确认钥匙是否存在,重装系统或者不是您开通网银时下载钥匙的系统会使认证无法通过。再次,使用网上银行时,请您使用系统默认的浏览器,即系统自带的浏览器。如果使用腾讯浏览器tt或者雅虎助手等其他浏览器,会使认证无法通过,因为腾讯浏览器tt等均带有防火墙。此外,请查看在浏览条上方的工具菜单中internet选项中的**,请将其调节至中以下。如果试过以上方法还是无法成功,请联系新服。 2)无法进行充值 答:根据网站规定,网上银行充值金额为10,30,50,100元,自定义金额为30元以上,请您确认,您的金额是符合其要要求。 问题3:神州行卡方式充值不成功 答:现在用神州行卡或移动手机充值卡充值只支持10元,20元,50元和100元面额的充值卡,如果买的是30元面额的就不能充值。 问题4:国外的读者怎么充值 答:国外的读者暂时不能直接充值,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请国内的亲友帮忙充值,二是在淘宝购买新浪读书点卡。地址可在淘宝网搜索。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充值方式,充值时请记住自己的订单号,有问题可直接打客服电话95105670。 读者问答 1、你为何要加v?你凭什么加v?你想钱想疯了? 答:老龙有三年的职业写手生涯,所谓“职业”,便是以写书为主要收入,大家也知道,老龙11月10日刚辞职,目前也没找工作,写书很自然成为老龙的“职业”。 2、如何收费? 答:3分钱/千字;新浪采取的是四舍五入收费。举例:3500--3990字收费0.12元;40004490字收费也是0.12元;所以,我一般采取后者,每章的尾数控制在500以下,就是“四舍”;一般不会弄个500字以上的尾数去多骗取大家的三分钱;敬请放心。(字数控制实在不太好说,争取百分之八十的vip都制在这500字的尾数之内) 上架当天更新三万字,支持正版阅读,祝大家天天发财,财色双收! 老龙敬上! 古滇国历史沿革 公元前298年--公元前263年,楚将庄蹻率领一支队伍到达滇池地区,其目的是征服当地人归附楚国,后因归路被秦国所断,就留在滇池地区,建立古滇国,都城在今晋宁县晋城。 公元前109年,汉王朝发兵到滇国,以武力威慑滇国,滇国归汉。汉王朝在今晋宁县等地区设益州郡,汉王赠滇王“滇王之印”,从此滇池地区被纳入中央王朝版图。 公元225年,诸葛亮为平定孟获等南中大姓的叛乱而南征,这年秋天,三路大军在滇池地区会合,平定了南中4郡,改益州郡为建宁郡。 公元763年(唐朝广德元年),南诏王阁罗凤到达昆明地区,认为昆明一带“山川可以作藩屏,川陆可以养人民”。于是在公元765年,令其子凤迦异在昆明建拓东城,拓东城成为南诏用以控制南面的交州和东面的曲靖等地的东都,后来拓东城改称为东都,后来改为鄯阐城。 公元10世纪至13世纪初,(宋代)大理国前期,大理国在今昆明地区设鄯阐节度,其辖境略与南诏时期的拓东节度统治区域相同,其境界与元代中庆路范围相同。大理国时期鄯阐府、巨桥(今昆明)属高氏世守之地。 公元1253年,元世祖忽必烈率军进攻云南,攻克大理城。大理国王段兴智逃到昆明。公元1254年,兀良合台率军攻克昆明,擒获段兴智。公元1273年6月,以平章政事赛典赤行省云南,1276年赛典赤把军事统治时期所设的行政中心迁到昆明,从此昆明正式成为云南省省会。 赛典赤多次兴修水利,并建松华坝。 公元1381年8月,朱元璋调集30万军队,以傅友德为统帅,蓝玉、沐英为副将,向云南出兵征讨。12月,明军于白石江败元军,蓝玉、沐英攻进昆明。梁王逃到晋宁跳滇池自杀,明军进驻昆明。1389年,沐英入京拜见朱元璋,回滇时带江南军民百万到云南屯田。1392年至1398年,沐春又移南京人口30余万入云南。 公元1647年,农民起义军大西军在李定国、孙可望、刘文秀、艾能奇的领导下抵达昆明。四将军在昆明统治了一段时间。1655年,李定国把永历帝护送到昆明,拥永历为帝,在昆明五华山建皇宫。 公元1658年12月,清军分三路进攻云南,李定国拥永历帝逃入缅甸。吴三桂于次年攻占昆明。1662年,为向清示好,缅王猛白缚送永历帝给吴三桂,永历被吴绞死。1673年,吴三桂起兵反清,1681年清军镇压了吴三桂叛军。 关于月氏的史载资料 月氏(读作“越知”,yuezhi)为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世纪一中国个民族名称,亦作“月支”。秦汉之际游牧于今甘肃河西走廊的敦煌、祁连间,大约远在战国初期,月氏便在该地过着游牧生活,古代记载中的和氏,禺氏等,可能都是月氏的同音字或一声之转,欧洲学者亦在西方古文献中,搜求相当于月氏的记录,如以为月氏即斯脱拉波(strabo)《地志》中的asiani但皆无确证. 由于月氏位处于丝绸之路,控制著东西贸易,它慢慢变得强大,到后来被匈奴攻击。这时,月支开始发展,慢慢具有国家的雏型。月氏人大部分西迁至今伊犁河流域上游一带,这部分史称大月氏。 后受到乌孙袭击,又西迁至妫水(今中亚阿姆河)流域,开始定居。汉武帝为联络月氏夹攻匈奴,遣张骞出使月氏,未达目的而返。一世纪中叶,大月氏在阿姆河流域建立贵霜王朝。曾大倡佛教。曹魏明帝封其王为“亲魏大月氏王。”五世纪初为厌哒族所灭。少数未曾西迁的逃入祁连山,与羌人杂居,史称小月氏。 ************************ 关于月氏的来源,中外史学家看法颇不一致。据中国学者王国维考证,月氏即《逸周书·王会解》中的禺氐,《穆天子传》中的禺知或禺氏。欧洲学者也在西方古文献中搜求相当于月氏的记录,异说不下六、七种。关于月氏的族属,中国古籍如《魏略》称其为羌,《旧唐书》称其为戎。近百余年来,学术界更加异说纷纭:有藏族说、突厥说、印欧语族说、波斯说等。由于他们没有文字,而且月氏本身的记录亦不齐全,现时我们要了解他们,只能透过中国史书里的片面记录。而我们从中国史书里所知道的,月氏居于约当今甘肃省兰州以西直到敦煌的河西走廊一带。大约远在战国初期,月氏便在这一带过着游牧生活。秦及汉初,月氏势力强大,与蒙古高原东部的东胡从两方面胁迫游牧于蒙古高原中部的匈奴,匈奴曾送质子于月氏。秦末,匈奴质子自月氏逃回,杀父自立为冒顿单于,约在公元前205~前202年间举兵攻月氏,月氏败。可能从这时起,月氏便开始弃河西走廊而向西迁徙。公元前177或前176年,冒顿单于再次击败月氏。据冒顿单于于公元前174年致汉文帝刘恒书中说:“故罚右贤王,使至西方求月氏击之。以天之福,吏卒良,马力强,以夷灭月氏,尽斩杀降下定之。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皆已为匈奴,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北州以定。”月氏这次败后,更西迁到准噶尔盆地。至老上单于时(前174~前161),匈奴又破月氏,月氏乃更向西迁移到伊犁河流域。当月氏离弃河西时,有一小部分越祁连山,“保南山羌,号小月氏”。这部分月氏人日后长期留住该地,与青海羌人逐渐融合。 伊犁河流域原久为塞族所居住。《汉书-张骞传》:“月氏已为匈奴所破,西击塞王。塞王南走远徙,月氏居其地。”塞族即古伊朗碑铭及希腊古文献中所载sacae(sakas)。月氏既击走塞族,塞族便向西南迁徙,跨过锡尔河,到达河中地区的索格底亚那(sogdiana)地方。原已移住在天山北麓并服属匈奴的乌孙,在其王昆莫的统领下,“西攻破大月氏”,迫使大月氏和塞族一样离弃伊犁地区向西南迁徙,而乌孙便从此占领了他们的地方。这次迁徙的年代约在公元前139~前129年间。有一部分未能西徙的,便和少数塞人一样,仍留住原地,服属于乌孙,所以《汉书》说乌孙国内“有塞种、大月氏种云”。公元前2世纪,大月氏从河西走廊出走“塞地”,后又为同类乌孙所逐,南下吐火罗斯坦,远涉北天竺国。唐代于阗王族“尉迟氏”,宋代西夏大姓“讹氏”,甘青藏族“洼扎”和“吾合扎”等氏族,都是“月氏”或“兀者”之后裔,月氏民族遍布河西、中亚、南亚的格局,是在一个漫长的时期中,通过多次的迁徙活动形成的。 霍去病击败匈奴后归附汉朝。后散居今甘肃张掖、青海湟中等地,与当地各民族逐渐融合。《汉书.西域传上》:“大月氏本行国也,随第四移徙,与匈奴同俗。控弦十余万,故强轻匈奴。本居敦煌、祁连间,至冒顿单于攻破月氏,而老上单于月氏,以其头为饮器,月氏乃远去,过大宛,西击大夏而臣之,都妫水北为王庭。其余子众不能去者,保南山羌,号小月氏。”《后汉书.西域传》:“初,月氏为匈奴所灭,遂迁于大夏,分其国为休密、双靡、贵霜、肹顿、都密,凡五部翎侯。后百余岁,贵霜。侵安息,取高附地。又灭濮达、罽宾,悉有其国月氏自此之后,最为富盛,诸国称之皆曰贵霜王。” ********************************* 前162年,大月氏再度被匈奴攻击。当时冒顿单于的儿子老上单于还把大月氏的国王杀掉,并把国王的首级割下带返匈奴,把他的头盖骨作杯来使用。月氏人深恨匈奴,但苦于没有支援力量。而败亡的大月氏唯一再往西迁,来到粟特。在这里,大月氏征服了大夏,并在当地立国。立国后,因著贸易中转而变得繁荣。(大夏即希腊人在中亚所建立的巴克特里亚(bactria)。有关巴克特里亚的灭亡,大月氏只是其中一个说法。另一个说法,是指他们被西徐亚人所灭。)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听到月氏王被杀这个消息就立即传诣召募能出使月氏的人,因为出使月氏必须经过匈奴。张骞前来应募,他只带了一百多人向西而去。出了陇西,果遇匈奴骑兵,张骞一行人全被活捉带到了单于面前。单于得知张骞要出使月氏后恼怒地说:“月氏在我北边,你们汉朝想遣使从我头上过?我想出使南越,汉天子答应吗?”于是单于将张骞扣留在匈奴十年,逼他取妻生子,希望消磨他的意志,但张骞始终记得他的使命。 终于有一天张骞趁看守不严逃了出来,翻山越岭,向西走了几十天,来到了大宛,大宛国王听说了他的遭遇和中原的丰美富庶,非常高兴,很想和汉朝通好,就派向导把张骞领到康居,再转程到月氏。可是此时的月氏国已经新立了一位夫人为国王,他们臣服于大夏国,得到一块水草肥美的土地安居乐业,已经不再有向匈奴报仇的心了。更何况他们觉得汉朝离他们太远,更难帮助他们。张骞在月氏停留了一年,始终不能圆满达成使命,只好回国。 大月氏相传是把佛教带入中国的民族。当时是公元前2年,有大月氏国王的使者伊存,把‘浮屠教’等口述经典传入。不过,亦有人指这种说法比较草率。 *************************** 至于往东南迁至今日中国甘肃及青海一带的小月支,由于当时的甘肃和青海尚在中国以外,为匈奴所管治,这一班居住在匈奴人中间的月氏人,渐渐地与匈奴本族融入,被称为匈奴别部卢水胡。其中沮渠家族推后凉汉官段业为主,在现甘肃地区建立北凉。后沮渠蒙逊杀段业,自立为北凉主。后被鲜卑人拓跋氏北魏所灭。 *************************** 过去历史学家一直以为贵霜王朝是由大月氏人所创立。但其后随着更多过去的历史文物被发掘、更多古文献被解读,这个看法被证实是错的。 关于书中古滇国与月氏的时间差异 从书中不难看出,两国之间存在的时间差异。 古滇国建立时间:公元前298年--公元前263年 汉王朝授滇王之印的时间:公元前109年 书中故事引用了抚仙湖的神话传说,并且老龙将神话传说的年代定位于古滇国建之初,也就是楚将率军来滇的时间,以公元前263年计算,那时传说中的“兄妹”还未结为夫妇,“蛇妃”亦未出生,推算蛇妃执政约在20多年后,也就是公元前243年,“蛇妃”执政,直到公元前109年,滇王重夺政权,其间约有150年的时间差异,“蛇妃”是不可能活这么长时间的,但作为小说剧情需要,老龙将其历史因素忽略,各位看官且勿当真。“蛇妃”亦为杜撰人物,真实的历史上是没有这号人物的。 月氏的灭亡时间:公元前162年 事件:月氏再度被匈奴攻击。当时冒顿单于的儿子老上单于还把月氏的国王杀掉,并把国王的首级割下带返匈奴,把他的头盖骨作杯来使用。 书中剧情:月氏灭亡后,月氏国王逃至古滇国,此段距离按照古代交通而言,大概需要一年的时间,月氏王才能到达古滇国,一年的时间忽略不计。月氏王逃到古滇国后,与“蛇妃”鱼水之欢,直至“蛇妃”政权垮台(公元前109),中间有50多年的时间差异,且不论月氏王亡国时有多大年龄,按其20岁推算,他死的时候应该有七八十岁了,因小说剧情需要,此时间差异也被老龙忽略,各位看官亦勿当真,而真实的历史上,月氏与古滇国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小说者,娱乐消遣而已,不可当作正史研究! 《三国演义》都不能当作正史,何况《古墓秘咒》乎? 第83章注解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出自《诗经国风郑风野有蔓草》。 题解:这首诗写的是大清早上,草露未干,田野间一对情人相遇,欢喜之情,发于歌唱。 参考译文: 郊野蔓草青青, 缀满露珠晶莹。 有位美丽姑娘, 眉目流盼传情。 有缘今日相遇, 令我一见倾心。 郊野蔓草如茵, 露珠颗颗晶莹。 有位漂亮姑娘, 眉目婉美多情。 今日有缘喜遇, 与你携手同行。 题外话:金庸的《天龙八部》中的木婉清的“婉清”二字,就取自此诗中的“婉如清扬”。 第86章注解 铃儿吟唱的那几句有省略,在这里补上全文。 此诗出自《诗经-小雅-采薇》 全诗如下: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靡家靡室,玁狁之故。不遑启居,玁狁之故。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 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 王事靡盬,不遑启处。忧心孔疚,我行不来。 彼尔维何,维常之华。彼路斯何,君子之车。 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 驾彼四牡,四牡騤騤。君子所依,小人所腓。 四牡翼翼,象弭鱼服。岂不日戒,玁狁孔棘。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行道迟迟,载饥载渴。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赏析】 寒冬,阴雨霏霏,雪花纷纷,一位解甲退役的征夫在返乡途中踽踽独行。道路崎岖,又饥又渴;但边关渐远,乡关渐近。此刻,他遥望家乡,抚今追昔,不禁思绪纷繁,百感交集。艰苦的军旅生活,激烈的战斗场面,无数次的登高望归情景,一幕幕在眼前重现。《采薇》,就是三千年前这样的一位久戍之卒,在归途中的追忆唱叹之作。其类归《小雅》,却颇似《国风》。 另注:“风”的意义就是声调。古人所谓《秦风》、《魏风》、《郑风》,就如现在我们说陕西调、山西调、河南调、“雅”是正的意思。周代人把正声叫做雅乐,犹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带有一种尊崇的意味。大雅小雅可能是根据年代先后而分的。“颂”是用于宗庙祭的乐歌。 《采薇》可算得上《诗经》中最好的篇章,译文及详细资料请点击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35346.htm 第1章 她不是嫣然(上) 嫣然是一个好女孩! 不知道有多少认识嫣然的人,都这么对我说。其实我心里比谁都还要清楚嫣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善良、美丽、纯真、睿智,就好像一张没有一丝墨迹的白纸,令人不由自主地对她心生爱怜之情,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嫣然她,就不是嫣然。 事情要从铃儿离开以后说起。 对于我和铃儿的事情,嫣然她是知道的,作为一个女人来说,其实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这样的一个事实,在女人看来,心灵的背叛要比**上严重得多,而我在亲吻铃儿的时候,嫣然是看在眼里的,虽然铃儿那个时候已经缥缈得像是一阵风,但毕竟我做出了亲吻的动作,原以为嫣然从此不会再理我,可结果又有些出乎我意料之外,嫣然她原谅了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嫣然她冰雪聪明,自然知道铃儿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一场缥缈得几乎虚无的梦,她知道,我和铃儿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所以她原谅了我。同时嫣然是睿智的,她知道,对于整件事情我心中充满了对她的愧疚,她原谅了我,我只会加倍地对她好,要是换了王娇,非把我给撕了不可,这就是嫣然和王娇的本质区别,这也是我选择嫣然的原因。 可是,自从嫣然换了眼角膜回来之后,我发现她整个人都变了,当然,我不是说她的外表变了,她还是嫣然的容貌,嫣然的发型,嫣然的身材和嫣然的名字,可是在嫣然的外表的遮掩下,她就不是嫣然,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其实我也是无意中发现的。 那天,我陪嫣然上街,她说她要买一个包包,路过了一家数码相馆,我想起当初我和铃儿在动物园拍了照,照片总存在手机里不是一个办法,万一哪一天手机丢了,那我岂不是要悔恨一辈子,毕竟铃儿她不可能再回来了,起码我该留下点什么东西作为纪念。 我拿着手机,走进了照相馆,让照相馆老板帮我把手机拍摄的相片“冲洗”出来,相片是“冲洗”出来了,可是相片上只有动物园的山、树、小径,而我则一个人将手伸到半空,傻傻地笑着,笑得很甜蜜,但铃儿却没有,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是历史人物的原因,所以才不会出现在相片,不免有些失落之感。嫣然站在我面前,见我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调侃道:“怎么啦?想她了?” 我尴尬地笑了笑,摇头道:“没有,我只是觉得挺可惜的,没有留下一点什么东西作为纪念。” 嫣然小嘴一扁,“哼”了一声,道:“想她就想她呗,别以为我不知道。”顿了顿,又道:“陆大哥,铃儿她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影子而已,她是属于过去的,所以我才没有介意你们……咳,不过,过去的事情也就算了,我不会介意的。” 我自然知道嫣然是一个好女孩,当下也笑着和她开了一个玩笑:“嫣然,要是我真的爱上了铃儿,你会怎么样,会不会给我下一个情蛊?”我本想看了看嫣然嗔怒的神态,可是万万想到,嫣然她并没有嗔怒,反而微微一笑:“我会杀了你。” 本来是一句玩笑话,我并没有放在心上,谁又能想到,就这么一句玩笑话,差点要了我的老命。 第1章 她不是嫣然(中) 女人爱逛街,这是天性,嫣然也不例外,买了一个普拉达的包包后,嫣然还不满足,拉着我到处逛,女人逛街和男人不一样,她们没有明确的采购目的,反正就喜欢逛,而且还喜欢让人陪,我虽然被王局放了大假,正好借这个机会好好休息的,可是陪嫣然逛了一天,累得我直叫娘,回到家,嫣然进厨房做晚饭,而我就倒头在沙发上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厨房传来“叮----当----”的作响声,似乎是锅还是什么掉落在地上,然后还听到几声“咯咯咯”的鸡叫声,当下睁开双眼,问道:“嫣然,怎么了?” 嫣然没有说话,我好奇心一起,顿时睡意全无,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厨房门口一看,嫣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买了一只大活公鸡,可能是没有捆好鸡脚,大公鸡“扑啦啦”地挥动着翅膀,在厨房绕着圈儿地跑,将锅啊、盆啊之类的全都撞倒在地上,嫣然气得直顿足,挽起手袖想要捉住这只大公鸡,可这大公鸡就像有灵性似的,知道自己大难临头,拼着命地奔跑。 我见嫣然一副窘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说道:“杀鸡的事情我来做吧。”说着,我一猫腰,双脚一分,拦住了大公鸡的去路,大公鸡见去路被我阻断,可能也急红了眼,俗话说得好,“狗急跳墙”,只见大公鸡扑扇着翅膀,“哗啦啦”地一下子从地上直窜起来,想要啄我的脸,我没想到大公鸡死到临头还来一个困兽斗,我措手不及,下意识地退开了一步,就在这千钧一发的瞬间,我刚想伸手去抓大公鸡的时候,忽然寒光就这么一闪,“嚓”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一股热血就这么“哗”的一下,喷了我满脸都是。 我一抹脸上的鲜血,只见嫣然一手握着鸡头,鸡头上还挂着半截鸡脖子,另一只手提着一把菜刀,刀口向下,还一滴、一滴地往下滴着鲜血,那只大公鸡的身体在地上扑腾了几下,蹬蹬脚,就这么死去了,我不由地看呆了,足足五分钟才回过神来。 “嫣然,你……”我感到我整个人的声音都在颤抖,眼前的一幕实在是触目惊心,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不敢想像,平时温文尔雅的嫣然,竟然这么利索的一刀,就将鸡头给砍了。 嫣然若无其事地伸手的抹脸上被溅到的鸡血,然后弯下腰,将死鸡的身子提了起来,然手扔进一个盆里,开始拔鸡毛,然后冲我微微一笑,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嫣然的笑容,加上脸上的鸡血,怎么看都觉得有些狰狞,尤其是她的眼神,似乎还带着一丝妖异。 我还是小声问了一句:“嫣然,你没事儿吧?” 嫣然可能觉得我的话有点莫名其妙,茫然地看着我:“没事儿啊?怎么啦,陆大哥?” 我干咳了一声:“……没……没什么,只是刚才你杀鸡……” “是啊,怎么啦?”说着莞尔一笑,“这么长时间见你,你好像瘦了好多,所以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就到菜市场买了一只大花公鸡,准备做一个云南的三七汽锅鸡,给你补补身子……” 后面嫣然又说了些什么,我都没有听进去,我只是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然后转身离开了厨房。 刚才那血淋淋,触目惊心的那一幕还在我眼前晃着,直到现在都还有点心有余悸,我一步一步地挪到了客厅,在客厅沙发旁的茶几上,放着一部电话,我想了想,拿起电话,就拔通了王娇的手机,我想要问一问她,敢不敢杀鸡,至少会不会就这么一刀便将鸡头给砍下来,至少我是下不了这个手,更何况娇滴滴的嫣然? 嫣然她到底怎么了? 免费赠送通知! 为了感谢广大读者的厚爱,本人和几位新浪的作者联合推出新年大酬宾活动,将会陆续推出一部分免费章节,至于推出多少节视情况而定。 参加此次活动的作品有: 1.情定珠海:爱你七分熟 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54461.html 后面陆续追加中…… 第1章 她不是嫣然(下) 嫣然的三七汽锅鸡是做出来了,满满的一大锅放在桌上,可先前嫣然宰杀大公鸡的情形仍是历历在目,使得我的胃不由地产生一阵阵痉挛,别说吃鸡,就连一口汤也喝不下,而且有些奇怪的是,嫣然竟然没叫我吃,以我所了解的嫣然,如果是她亲手做出来的菜肴,就算我不吃,她也非一个劲儿往我碗里塞不可。 吃过晚饭,由于在外面跑了一天,我感觉有些累,很早就回卧室,躺在床上看一本叫《古墓秘咒》的小说,嫣然则收拾完碗筷,便在客厅里看电视,由于太乏,看着看着,我不知不觉地便睡着了,迷迷糊糊中,我似乎感到黑暗中,有人在我的房间里来回走动,由于太累,我的双眼皮重得根本就睁不开,那种感觉就有点像“鬼压床”似的,明明大脑是清醒的,可是眼睛却怎么着也睁不开,我只得用耳朵聆听着房间里的动静。 “啪哒----啪哒----” 有点沉闷的拖鞋的声音,有远及近,似乎来到我的床边的时候,停了大约十多秒种,然后又“啪哒----啪哒----”渐渐远去,就这么来回走了几趟后,沉闷的拖鞋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终就这么消失了,好像是有人离开了我的房间,我虽然睁不开眼睛,但我很明显听得出这是嫣然的拖鞋声。 嫣然的拖鞋是一双“小狗”型的绒毛拖鞋,因为地板是木制的地板,因此只有她的这双拖鞋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有些不太一样,所以我虽然睁不开双眼,但心里却并不是很担心,不过她的脚步声听起来,似乎她在犹豫什么,可能是她有什么心事儿,不知道该不该对我说,因此有些犹豫不决,所以才会来回在我房间里走动。 我心里这么想着,那沉闷的脚步声再一次响起,这一次我听得比较清楚,声音最先出现的地方是在厨房,我心里微觉得有些奇怪,嫣然她跑到厨房干什么,心里正想着,那“啪哒----啪哒----”的脚步声便由远及近,已经来到了我的房间,这个时候我早已睡意全无,肚里暗暗好笑,这个嫣然竟然在搞什么鬼。 脚步声在我的床边嘎然而止,紧接着,我感到脚边的席梦思床垫就这么一沉,因为我的卧室不大,一张床上占了很大的位置,床的左右两旁几乎已经挨着墙了,上床自然就得从床尾爬上来。 脚边的席梦思床垫就这么一沉,很显然是嫣然上了床,莫非她想和我嘿咻?一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面红心跳,全身的血液流动加快,难道嫣然她是属于主动型的,喜欢在上面?可是不对啊,嫣然纯得跟张白纸一样,就算要嘿咻,那也得我主动才是,她是不可能主动的?可是,如果她不是想和我嘿咻,那她上我的床干什么? 我正在奇怪的时候,突然间我有了一种感觉,在进过这么多的古墓,和粽子打过这么多交道之后,这种感觉十分的敏锐,我就觉得上我床的那个“东西”,她就不是一个人,我怎么着也感觉不到她有一丝活人的气息,难道说“她”不是嫣然?那么,如果说她不是嫣然,那“她”又会是什么东西呢?想到这里,我一颗跳动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了,我正要睁眼开灯开个究竟,忽然我就觉得一阵寒气扑面,我下意识地睁开双眼,看到了一个“鬼”,这个“鬼”长得一张狰狞可怖的脸,我敢用性命保证,这张脸绝对不是人脸,而且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令人心胆惧裂的“脸”,这不是鬼,难道还会是人吗? 这个“鬼”双手握着一把菜刀,向我的脑袋就这么直劈了下来,劲风扑面,寒意顿生,我的脑袋就这么“嗡”的一声响,条件反射地伸腿一踹,将这个“鬼”给踹下床。 第2章 鬼面具(上) 卧室里的灯确实是关着的,但卧室的门是开着的,厨房就在卧室隔壁,厨房里的灯光折射进卧室,虽然并不是很通亮透彻,但毕竟还不至于双眼不能视物,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真的能见“鬼”,那确实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了。 我这个人胆子一向挺大的,又经历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件,别说这世界上没有鬼,就算有,我也不会害怕的,可是,想到刚才我看到的那张“脸”,直到现在我仍感到全身汗毛直竖,头皮发麻,那确实是一张令人心生惧意的“脸”,由于只是一瞬间的功夫,我也就瞥了一眼,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我便将那个“鬼”给一脚踹下了床。 可是触脚之处,是软软的,就好像是一个女人的身体,可我这屋里头,除了嫣然是女人外,就没有别的女人了,难道说刚才我所踹下床的不是“鬼”而是嫣然?不过想想也是,如果真的是“鬼”,我又怎么能够踹得着呢? 想到这里,我一个鲤鱼打艇,从床上一跃而起,扭到床头的台灯一看,只见一个人躺在床尾的木制地板上,一动也不动,她的旁边不远处,放着一把菜刀。 “嫣然……”我失声喊了一句,急忙将嫣然抱了起来,放在了床上。这个人确实是嫣然,只不过她面戴一个极为令人恐怖的面具,使我看不到她的脸,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对这个面具产生了极为恐惧的心理,我伸手将面具摘了下来,露出了嫣然那近乎完美的面部曲线。 面具入手不重,是用木头雕刻而成的,青面獠牙,形状怪异,但纹理清晰,做工细致,颇有古意,我不敢多看,将面具扔到一旁。 嫣然双目紧闭,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无论我怎么喊她的名字,她都没有应我一声,我伸手一探嫣然的鼻息,只觉得她呼吸微弱,显然是刚才我那一重脚将她踹得闭了气,于是我用拇指掐她的“人中”穴,过了约摸半分钟,嫣然这才“嘤”的一声,幽幽醒转过来。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问道:“嫣然,你这是怎么啦?” 嫣然左看看,右瞅瞅,这才发现她正躺在我床上,突然间她脸上一变,“呀”的一声惊叫,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就被嫣然用力一脚,将我踹得后仰一个跟头,从床上摔了下来,这一下摔得不轻,只听嫣然叫道:“你……你这个臭流氓,你……你想要干什么?”说着,嫣然坐直了身子,双手捂住胸部,那情形,就好像是我要非理她似的。 报应啊,报应。 我刚将嫣然一脚踹下床,还没过五分钟,我便被她给踹下了床,当真应验了那句话:现世报,来得快。 我揉了揉被摔成两半的屁股,从地上爬了起来,说道:“嫣然,你……你没事儿吧?” “你……你别过来,我还以为你是正人君子,没想到你是衣冠禽兽,不对,是禽兽不如。” 我汗了一个,接着她的话说道:“是败类,是流氓,是人渣……行了吧?”我越想越气,一把抓起那个“鬼“面具,扔到嫣然面前,问道:“你告诉我,这是什么?” “是面具啊?”嫣然一脸无辜,瞪着漂亮的大眼睛看着我。 我弯腰从地上拾起那把菜刀,也扔到了嫣然面前:“那这是什么?” 嫣然“扑哧”一声轻笑,将刚才的不愉快抛诸脑后,“呵呵,陆大哥,你不是犯糊涂了吧,连菜刀你也不认识?” 我差点没有一口鲜血给吐出来,定了定神,一脸正经地说道:“菜刀我当然认识,那你说说,这里是我的卧室,为什么会有菜刀?” “是呀,我还正想问你呢,你没事儿在卧室放把菜刀干嘛?” “干嘛?”我脸色极为难看,“刚才你差点儿用这把菜单把我当西瓜一样给砍了,你知不知道?” 第2章 鬼面具(中) “不……不会吧……”嫣然见我一脸正经地对她说,就连声音整个儿都变了,她似乎不相信我说的话,可是我的表情却明明白白地告诉她,我所说的一切都是事实。 “你……你说……说我用菜刀砍你……”嫣然不相信地又问了一遍。 “是啊!”我很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我干嘛要砍你……”嫣然的声音带着哭腔。 “我也正想问你呢,你干嘛要砍我。别说和我开玩笑的,刚才你根本就不像是和我开玩笑的样子。” “我……我……我不知道呀……”嫣然“哇”的一声,放声大哭,我这心里就不由地打了一个突,嫣然是不会说谎的,她既然说不知道,那我是不是应该相信她真的不知道呢?我的目光再一次转移到那个令人心胆惧裂的鬼面具上面,这个东西,我怎么就老觉得阴气沉沉的,就不像是一件精美的手工艺品,反而更像是一件“明器”,一件从古墓里掏出来的明器。 想到这里,我只感到头皮发麻,深深吸了一口气,壮着胆子,将那个鬼面具又重新拿在手里,仔细翻看起来。 这块面具,是一块木头雕刻而成的面具,从质地上来看,这块木头有些像是红木,又有些像是杉木,但是入手却十分轻,我用指甲轻轻地掐了一下木质,只觉得整块面具的木质十分坚硬。面具是用重彩钩描过的,颜色十分鲜艳,面具上方是一条五彩斑斓的小龙(其实是蛇),小龙下方,是一对铜铃似的大眼,眼睛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所镶嵌进面具里的,有点像水晶,又有点像玛瑙,呈半透明状,透光度目测估计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十,凸起的眼球下,是一张形状极为可怖的“脸”,“脸”分两层,里面一层便是木头,外面一层则是包裹了一层约有半毫米厚的黄金,黄金层与木头层之间十分紧凑,更像是将黄金熔化了以后浇铸在面具上一样。鼻子下方是一张“血”盆大口,有两颗如魔鬼一般的獠牙,使人看了忍不住后背心里直冒凉气。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眼一阵闪光,嫣然拿着我的手机,正对着我拍照,手机上的氙气闪光灯就这么闪了一闪,我问道:“嫣然,你干什么?”话音刚说话,我顿觉一股寒冷从脚底直窜脑门,我的神哪,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这块面具,我明明拿在手里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已经戴在了我的脸上…… 惊骇之余,我就像是被蛇咬了一口一样,急忙从脸上抓起面具,使劲地砸到了墙角,而且人还无意识地后退了两步,指着那个面具,颤声道:“它……它……它到是什么东西?嫣然,你说,它是什么?从哪里来的?” 嫣然笑靥如花地道:“陆大哥,你怎么啦?看你这幅失魂落魄的样子,这不过是一块普通的面具而已嘛。”嫣然说着,便要走上前,将面具捡起来,我一把拉住她,不让她去捡,这块面具实在太邪乎了。 我将嫣然拉到客厅沙发上坐下,客厅的灯光比较亮,起码能够给我一些安全感。我正色道:“嫣然,你告诉我,这张面具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嫣然微微一笑,道:“陆大哥,我去河北做角膜移植手术,做完了以后,双眼便恢复了光明,快要回江城的时候,我就出去走走,就刚好路过了一个叫‘夏候园’的古玩市场,这张面具,就是在那个古玩市场里买到的,我看这面具做工精致,花纹奇特,就把它给买下来了,我不懂古玩的,所以也没去研究它的年代背景之类的,我想如此精美的做工,就算是一个赝品,挂在家里的墙上,那也十分吸引人,所以我就买下来了,打算回来,等你生日的时候送给你,给你一个惊喜的。” 我一字一句地问道:“那你戴过这个面具没有?” 嫣然点点头,道:“买回来后,我一时好奇就戴了戴,嘻嘻。” 我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指以前,我是说,刚才你有没有戴这块面具?” “有啊,我想吓唬吓唬你嘛。”嫣然小嘴一扁,委屈地说道:“谁知道你却说我要用菜刀砍你西瓜……” 我汗了一个,更正道:“什么菜刀砍我西瓜?我哪有西瓜让你砍,我是说,你差点儿拿菜刀把我当西瓜一样给砍了。” 嫣然小嘴噘得老高,一脸不高兴地说道:“我不管,我不管,你诬陷我,我怎么会拿菜刀砍你呢?我爱你都还来不及呢……” 嫣然后面再说些什么,我都没有听进去,只不过没由地从脑海里冒出这么一个疑问:是啊,嫣然干嘛要砍我? 第2章 鬼面具(下) 当天晚上,我为了防止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将嫣然一个人锁在卧室里,而我则躺在沙发上小憩一会儿,迷迷糊糊中,我被手机的铃声再次吵醒,这时天色已经大亮,我看了看来电显示,是王娇打来的电话。 “喂----什么事儿啊?”我闭着眼睛含糊不清地说道。 “陆轩,嫣然呢?”王娇的声音有些焦急。 “还在睡着呢,怎么了?”我微微觉得王娇今天打电话给我语气有些怪异,平日里她开口闭口都叫我“臭警察”,今天怎么忽然就叫起我的名字来了?而且听她的语气,有些严肃。 “哦,你到警局来一下。” “到警局?干什么?你不知道你老爸放我长假么?”我有些不耐烦的想要挂电话。 “你别挂电话。”王娇有些急了(偶汗,你怎么知道偶要挂电话?),“是关于嫣然的事情。” “嫣然?嫣然有什么事儿?”这时我睡意全无,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然后压低声音,拿着手机来到了阳台上,因为嫣然的反常,和那个鬼面具,使我的神经特别敏感。 “这……”王娇犹豫了一会儿,“你来了再说吧,就这样,先挂了……嘟----嘟----” “什么嘛?我要挂电话你不让我挂,你要挂电话,我都还没应声你就挂了?女人哪,真霸道,只许州官放火,就不许百姓点灯。”我边摇头,嘴里边嘟囔着,无可奈何地披上外衣,洗漱完后便驱车往警局赶了过去。 这一路上,我脑子里就一直琢磨着刚才王娇在电话里说的那几句话,当然还包括了她的语气。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这嫣然会出什么事情?从王娇说话时的语听上来看,所发生的事情应该还蛮严重的,至少王娇说话时是很严肃的,可是我琢磨了半天,仍是没有头绪,突然间,我心念一动,想到嫣然回到江城时,在王娇家里住了几天,莫非那几天,嫣然也十分反常,使得王娇心里也起了疑,想要将这件事情告诉我? 二十分钟后,我驾车来到了警局门口,刚把车子停好,一抬头,见王娇有些焦急地站在警局门口等着我,我刚将车子熄火,她便急忙跑到车旁,说道:“陆轩,一会儿如果你听到什么,你可千万不要发火啊,事情总有个水落石出的时候。” 我听着就一头雾水,什么事情会让我发火?又是什么事情要水落石出?我刚想开口要问个究竟,却被王娇带进了警局接待室。 接待室里,王局也在,小刘也在,除此之外,还多了两个穿着便服的陌生人,王局见我来了,站起身来,指着那两个穿便服的男人,对我说道:“小陆,来来来,介绍你认识一下,这两个是河北邯郸那边局里的同志,高个儿叫杨斌,矮个儿叫李云川。”说着,转头对那两个便服男人介绍我:“这是陆轩。” 我咧嘴一笑,伸手和这两个同行握了握,然后转头问王局:“王局,怎么回事儿?你不是才放我长假嘛,怎么就叫我来局里了。” 王局嘴巴动了动,刚想要说话,这个高个儿杨斌便说道:“陆队,事情是这样的,在我们那发生了几起凶杀案件,几个盗墓贼离奇死亡,现场留下了一柄作案凶器。” 我挥了挥手,让他打住,然后转头问王局:“王局,这邯郸的案子,和我有什么关系?咱们不在其位,不谋其事,王娇不是说,有关于嫣然的事情吗?” 王局没有开口,杨斌继续说道:“我们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件事情的,那凶器上,留下了嫣然的指纹……” ps: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在这里,老龙向所有支持《神秘事件》的朋友提前拜个年,恭喜发财,红包拿来……咳,老龙也准备回老家了,书也暂停更新几天,老龙回到老家,再继续更新!谢谢大家支持。 第3章 凶案现场(上) “放你娘的狗臭……”那个“屁”字硬是被我活生生地咽了下去,因为之前王娇已经叮嘱过我了,让我无论听到什么都不能够发火,我也知道自己的性格暴躁,可是我就是忍不住,那杨斌说什么来着?作案凶器上有嫣然的指纹,真***会瞎扯,谁会相信嫣然会杀人?退一万步来说,嫣然就算要杀人,下两个蛊虫就搞定了,神不知鬼不觉,她怎么会蠢到用刀子去杀人? 杨斌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他有些无奈地看了看王局:“王局长,你看……” 王局向他打了一个手势,让他别说话,然后走到我面前,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道:“小陆,别发火,我们大家都清楚嫣然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当然,凶器上有嫣然的指纹也不假,不排除是有人陷害嫣然,在行凶的时候,用防静电薄膜手套带着,这样的话就不会留下指纹了,嫣然呢,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又碰到过这柄凶器,所以凶器上只留下了嫣然的指纹,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事情真相总会水落石出的,咱们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你说是不是?” 我也知道破案的过程无非就是抽丝剥茧,顺藤摸瓜,就目前的线索来看,凶器上有嫣然的指纹,要破案就得从嫣然这里入手,但并不能就此将嫣然例入犯罪疑疑人的行列,因为她缺少一个很重要的条件,那就是作案动机。 我将心中的疑惑对王局这么一说,王局也皱眉道:“小陆,你说的句句在理,但是你想过没有,假如嫣然姑娘真的是被陷害的话,那么陷害她的人在得知她已经被警方调查,会不会对她下手,来个死无对证呢?” 我微微一怔,顿时明白了王局的用意,当下冷笑道:“王局,你想将嫣然例为犯罪嫌疑人带回警队,直说便是,又何必拐弯抹角的?你放心,我陆轩相信公道自在人心,身为人民警察,我不会徇私的,下午,我会把嫣然带回局里的,而且,我还会还嫣然一个清白。” 王局被我识破了他的用意,脸上也是一阵红一阵白的,听我这么一说,也不为意,当下轻咳一声,道:“你识得大体,那就最好不过了,只不过,这件案子案发地在河北,由那边的同志负责,我们只不过是协助调查而已,再者,介于你和嫣然的关系不一般,为了避嫌,这个案子你也不能插手。” 我一听便火冒三丈,“豁”的一下子站起身来,右手用力往桌上一拍,大声道:“王局,你什么意思?你是说我会包庇嫣然?” 王娇在一旁,看到这个阵势,知道再这么下去一定会弄僵,当下急忙拽住我,说道:“陆轩,别激动,我爸这么做,其实也是为了你好。” “为我好?他要真的为我好,那便应该相信我,我陆轩会是那种徇私舞弊的人么?”说着,我将身上的警服脱了下来,往接待室的沙发上一扔,“当了这么多年的警察,我也腻了,王局,我不会让你难做的,我脱了警服,也一样可以还她一个清白。”说完,我向王局敬了一个礼,在众人诧异的目光注视下,转身离开了警局。 ps:老龙还在老家,码字不方便,只能在网吧写书,更新时间不固定,请大家见谅! 第3章 凶案现场(中) 从警局里走了出来,我长长舒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脱下警服之后,我非但没有感觉到失落,反而觉得全身一阵轻松舒服。 天空万里无云,炎热的阳光肆无忌惮地炙烤着大地,我不知道一会儿回去该怎么对嫣然说,也不知道当嫣然得知她已经列为犯罪嫌疑人之后,她会是怎样的心境,一个天真浪漫的小姑娘,一夜之间,便成了一名凶杀案的嫌疑人,这对于她来说,将会是一个怎样的打击。我掏出香烟,点了一支后,感到腹中有些饥饿,见路旁有一个卖灌汤包的小店,便一头钻进店里,要了二十个灌汤包和一碗排骨海带汤。 刚吞下一个包子,小店门口人影一晃,王娇气喘吁吁地走了进来,她二话不说就坐在我对面,拿起一个包子啃了一口,然后这才说道:“臭警察,你走这么快,也不等等我。”说着,埋怨的目光狠狠地盯着我。 我这才发现,王娇身上的警服也不见了,奇道:“王娇,你的制服呢?” “像你一样,脱了。”王娇无所谓地笑了笑,又咬了一口包子,包子里的汤汁流了出来,烫得她哇哇直叫,一边吸着凉气,一边四下找纸巾,我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递了过去,王娇嫣然一笑,伸手接过纸巾,将嘴旁的油拭去,这才冲我微微一笑。 “你这又是何必呢?跟我在一起,好的没学到,我的臭脾气你到是学了个**不离十。”我无奈地苦笑着摇了摇头。 “嘻嘻,这叫作‘跟好人,学好人,跟着祀娘跳甲神’。”王娇笑了笑,又道:“其实,我和你一样,我也不相信比我温柔百倍的嫣然会是杀人凶犯。” “还没有确凿证据之前,你爸爸也没有说她的凶犯,只不过将嫣然列为嫌犯,我心里老大不痛快。”我冷静地对王娇说道,“其实,王局他并没有什么错,只不过我脾气不好罢了,他只是照章办事而已,像嫣然这种情况,还有我和嫣然的关系,我确实是不能够参与案件调查的……” 王娇接口道:“所以你一怒之下,脱下了警服,想要自己调查?”说着,一双妙目怔怔地盯着我。 我微微一怔,随即点了点头,然后问道:“你呢?” 王娇双手一摊:“你都脱了,我能不脱么?不然有人会说我没义气。” 我笑道:“你该不会是说我吧?”说着,我和王娇两人相视大笑。 笑着笑着,我突然间想到了一件事儿,笑容也渐渐凝固在脸上,从腿底升起一股凉气,直奔脑门,额头上也渗出细密的汗水,越想越是害怕,到得最后,我感到自己的脸色都已经变了,王娇忍俊不禁地问道:“臭警察,你怎么啦?” “……没……没什么……”我笑得极为不自然。 “你要不告诉我,我可不要你做兄弟了。”王娇的小嘴噘得老高。 “我……我……咳咳……我突然间想到,万一……我说的是万一,万一人真要是嫣然杀的,那……那……” 王娇神色也凝重起来,她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你没犯傻吧?嫣然她又怎么会杀人呢?快别胡思乱想了。” “我不是胡思乱想。”我一字一句地说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人真要是嫣然杀的,这……这……”说到这里,我感到我整个儿声音都颤抖起来了,“昨晚,就在昨晚,嫣然她……她也差点杀了我。” “咣当”一声响,王娇桌面上的碗掉落在地上,顿时摔了个粉碎。 ps:《中国神秘事件录》已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上市,出版名为《古墓秘咒》,定价27元。当当网可以77折的价格购买。购买地址: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0462383 第3章 凶案现场(下) 王娇嘴巴大张,足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她一脸惊诧骇异的表情,丝毫不亚于我当初看见嫣然所带的那张恐怖面具时的表情,半晌,王娇这才回过神来,眼中虽然流露出害怕,但似乎却又不相信我刚才所说的话,又轻轻地问了一遍:“你……你……你刚才所说的,都是真的?” 我没有直接回答王娇的问话,反问道:“嫣然才从河北回来的时候,她不是暂住你家里么?你有没有发现嫣然有何异常之处?” “……异常?”王娇闭上双眼,回忆了一会儿,睁眼说道:“你不提醒我,我还差点儿忘记了,我本来还想问你,嫣然是不是有梦游症?” “梦游?”我摇了摇头,“之前一直没有发现啊。” “这就难怪了。”王娇定了定神,说道:“我那里有两间房,嫣然住我那里的时候,我让她单独睡一间,有几次在半夜里,我听到嫣然睡的那屋有一些动静声,然后又听见嫣然的脚步声,从她那屋到厨房,又到饭厅,起初我没有太在意,还以为嫣然她半夜肚子饿了,跑到厨房里找东西吃,可第二天我到厨房里一看,并没有动过厨具的样子,冰箱里的食物和饮料也没有少,到后来,我心里起疑,便悄悄地起身下床,将门拉开一条缝隙往外看,看见嫣然就像是梦游似的,在客厅、厨房和她那屋之间来回走来走去……” 听王娇说到这里,我便想起那张令我心惊肉跳的鬼面具,当下我打断了王娇的话,说道:“那你有没有看见……看见嫣然带着面具?” “面具?什么面具?”王娇瞪着一双大眼睛,从她的眼神来看,显然王娇并不知道“鬼面具”这东西。 “那你有没有看见嫣然的脸?” “没有。”王娇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当时光线很暗,客厅和厨房的灯都是关着的,只有嫣然那屋透出来的灯光能够勉强看得见东西,而嫣然却一直是背面和侧面对着我,看不到她的脸。”说着,王娇想了想,又说道:“本来这件事情一开始就想问你的,可后来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就把这件事情给搞忘记了。我从嫣然的行动表现上来看,很明显嫣然是患有‘梦游症’。” “梦游症”这个词对于大家来说,并不算是一个新鲜词,就连我那上小学的侄儿子也知道“梦游”是怎么一回事儿,可是,人处于“梦游”时,真的会杀人么?那么,如果人在“梦游”是杀人,会不会被判刑呢?我越想越是觉得后怕,万一嫣然真的是在“梦游”时杀了人,那么嫣然的那个“鬼面具”又该怎么解释呢?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那个“鬼面具”,我心里就老大不自在,总觉得那东西邪门得紧。 王娇不是“梦游症”专家,关于处于梦游中的人会有怎样的行动和意识,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想了想,站起身来,说道:“那个杨斌手中有案发现场的照片,我去拿来给你看。”说着,转身走出了包子店,十多分钟后,她手中拿着用照片扫描下来的图片走了进来,略带歉意地笑了笑,道:“照片没办法拿出来,我只得找小刘扫描下来给你看。” 我知道因为我和嫣然的关系,这个案子我不能参与进去,自然看不到关于案子的任何证据,包括照片,不过王娇能够拿到扫描的复制品给我看,那算因为王局和她的关系,所以我感激地笑了笑,从王娇手中接过案发现场的扫描图片,仔细地看了起来。 ps:《中国神秘事件录》的实体书《古墓秘咒》已上市,当当网、卓越网、淘宝网均有销售,各地新华书店、新知图书城可能要慢一些才会有。 第4章 嫣然不见了(上) 扫描的照片上,有一个直径约半米来高的一个洞,从拍摄的角度上来看,这个洞应该是处于一个斜坡之上,一直往里呈三十度斜下方延伸进去,洞口周围的泥土和堆积的土堆的颜色很新,显然这个洞是人工开凿出来的,洞口四周的地面上,有许多青黄相间的杂草,还有一些低矮的灌木,在离土洞口约半米左右的地方,躺着一具衣衫褴褛的死尸。 王娇指着照片上的这个土洞说道:“据邯郸那边的同志说,这个洞是一个盗洞。” 我点了点头,王娇就算是不说,我也看得出来,于是我问道:“这是谁的墓?” 王娇摇了摇头,说道:“那个杨斌说,这里根本就没有墓,至少那边的考古专家说,这里不可能会有墓穴。”顿了顿,王娇又将手指指着这具死尸,说道:“这是一号尸体,也就是最先发现尸体的地方。尸体的衣服裤子被利器全部划破,加上沾满了泥土,就显得十分褴褛破旧,在尸体旁有一柄匕首,也就是杀人凶器,经专家调查,这柄匕首是一柄军用匕首,刀刃上带有三角形凹槽,是放血用的,一但被匕首刺中,哪怕刺中的部位不致命,被刺中的人也会血流不止而死去,但是奇怪的是,这具尸体身上并没有被匕首刺中过,只有一个部位……一个部位……”说着,王娇俏脸一红,声音压低了八度:“死者的生殖器官被利器切了下来。” “哈哈……”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居然还有被切下生殖器而死的人?嘿嘿……” “不。”王娇的声音很平静,“他的生殖器虽然被利器整个儿切了下来,但并不致命,因为尸体周围并没有太多的血迹,也就是说,这个人并不是流血过多而死的。” 我微微一笑,说道:“这里是发现第一具尸体的地方,凶器也在尸体旁,但是,有谁肯定这里就一定是第一作案现场?” “这……”王娇语塞,毕竟她不是学刑事侦查的。 “死者很有可能是在别处被杀害,然后拖到这个洞口处,造成这里是第一凶案现场的假象,转移警方的注意力。杨斌他们有没有说第一案发现场在哪里?” 王娇摇了摇头,道:“这个我到没有听说,我才来上班的时候,我爸就让我打电话叫你来警局了。” “还有,王娇,你注意到没有,尸体是仰面朝上,并不是伏在地上的,而且死者的表情极为古怪,他双眼微睁,脸上肌肉极度扭曲变形,似乎是见到了世界上最可怖的东西。”说到这里,我心念微动,说到恐怖,让我想到了那个“鬼面具”,说句实在话,我有生之年,还真的没有见过比那个“鬼面具”更加恐怖的东西。 “这仰面朝上,还是伏首朝下,有区别吗?”王娇一副不解的表情。 “当然有区别,你想想,刚才你说死者已被割掉了生殖器,剧痛之下,就算他站立不起来,作为人的本能,他必然爬动,如果在爬动的过程中体力不支而死,他便是伏在地上,不可能是仰面朝上的,但从照片上尸体的姿式来看,死者在死的时候,看到了世界上最恐怖的东西,以至于他面部肌肉抽搐扭曲变形,他双脚蹬地,并且用肘关节和前臂支撑着上半身,很显然是不停地想往后移动身体,也就是说,死者在临死的时候,他的面前有一个很可怕的东西,甚至这个东西正向死才步步相逼,所以死者的姿势才会呈现出如此怪异的样子。”说完,我长长吁了一口气。 “……那……那个……你说的那个可怕的东西,会是什么?”王娇的声音开始发颤。 我将手中的扫描照片递还给了王娇,摇了摇头,沉吟道:“这个只有死者才知道是什么。”说着,我又想到了什么,喃喃自语道:“或许,是鬼吧!” 第4章 嫣然不见了(中) “后面还有几张照片,你不看了?”王娇接过我递过去的照片问道。 “看的,但不是现在,现在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找嫣然问一问情况,然后把她带到局里。”说着,我从钱夹里抽出二十元,将包子钱付了,然后走出这间包子店。 没走几步,王娇便小跑着追上了我,说道:“我同你一起回去吧。” 我微微一笑,说道:“你是怕我私下将嫣然给藏起来,不放心我,来盯我的梢吧?” 王娇一双妙目狠狠地瞪了我一下,嘴巴一张,想要出声反驳,我不等她开口,接着又说道:“呵呵,和你开个玩笑了,你跟着我回去也好,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样对嫣然解释。” 从警局出来的时候,我没有再去开警车,所以我和王娇只得乘坐公交车回去,一路上,我们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各自想着心事,王娇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不得而知,而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出照片上那尸体的死状和那个令人不寒而栗的“鬼面具”。 不多时,我和王娇便已经来到了我家门口,我伸手按门铃,门铃想了好半天,屋里却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我心里打了一个突,难道嫣然她不在家?想到这里,我掏出钥匙,将门打开,嘴里叫道:“嫣然,嫣然----”,客厅里的电视是开着的,没有电视画面,有的只是一片雪花,嫣然她并不在客厅里。 我见卧室的门虚掩着,便轻轻地敲了敲卧室的门,没有人应声,我便推门而入,嫣然她也不在卧室里,就在这个时候,厨房里传来王娇的尖叫声,我以为出了什么事情,急忙从卧室奔到厨房,只见王娇掩面尖叫,厨房的地上,全是一块一块的碎肉和断骨,我直感到头皮发麻,从地上拾起一块骨头一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强自镇定心神,说道:“别怕,别怕,这些只不过是排骨。” 我嘴里虽然这么说,但满满一地的断骨和碎肉,也禁不住冒出一身冷汗,王娇带着哭腔地说道:“怎……怎么会有这么多骨头和猪肉?”见我一脸茫然地样子,王娇似乎也想到了什么,脱口问道:“嫣然做的?” 我相信此时我的脸色极为难看,我想要出声,却又说不出话来,声音在嗓子那里打了一个滚,发出“咕咕”的一声后,我点了点头。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王娇又问道。 “我……我也不知道……”我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突然间我又想起,昨天白天嫣然做饭的时候,她曾经用菜刀“唰”的一下子将大公鸡的头给砍了下来,我不知道嫣然为什么胆子这么大,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而眼前厨房的地上、砧板上,灶台上都七零八落地散落着被砍断的猪肋骨和一块一块的猪肉,红白相间,在小小的厨房竟然如此醒目,使人不禁联想到“碎尸”这个词。 我在厨房呆立了良久,这才从牙缝里迸出一句话来:“嫣然她不见了……” ps:终于从老家回来了,开始提速! 第4章 嫣然不见了(下) 王娇望着一地的碎骨和碎肉,俏脸苍白,嘴唇微微发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这些都是嫣然做的么?”顿了顿,又道:“嫣然不见了不算什么大事,我就怕……就怕……” 我听她声音有异,料想王娇可能猜出什么端倪,忙问道:“怕什么?” “在医学上,有一种病叫‘间歇性暴力行为’,这种病其实也不算什么病,和‘间歇性精神失常’算是同一种病例,犯病的时候,患者就会有暴力倾向,借此释放内心不安的情绪,症状较轻的患者一般表现为无故摔东西,或者打孩子,如果严重的话……严重的话……” “严重的话会是怎样?” 王娇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只道:“大多碎尸案的凶手,或多或少都患有‘间歇性暴力行为’,如果……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嫣然是案子的凶手,那也就不足为奇了……” 后面王娇又说了些什么,我一句都没有再听进去了,脑子里就这么不断地浮现出照片上图像和死者临死的表现,虽然我的后背心冒了一身冷汗,衬衣也被汗水给浸湿了,但我的思路却越来越清晰,我问道:“间歇性暴力行为在犯病的时候,有没有针对性?” 王娇想了想,摇了摇头,道:“一般来说不会有,比如说,当病人想要发泄的时候,他就会摔东西,这个时候只要病人身旁有东西,不管是贵的,还是便宜的,只要是东西,他都有可能去摔,像电视机、碗、瓷器,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那么,凶手就不可能是嫣然,你想想看,这起凶杀案有什么特点?” 王娇摇头。 “最大的一个特点,死者全都是盗墓贼;其次,死者的生殖器官都被利刃给切了,但并不致命;最后,从第一张图片上的尸体来看,死者生前曾经受到过某种惊吓,其他的几张照片我没有看,不过相信和第一张相去不会太远。” 王娇点点头:“余下那几张照片我都看了,确实和你估计的一样,生殖器官全被割了,死者的脸上确实表现出惊恐万分的神情。” “那就是了,你想想看,如果一个患有‘间歇性暴力行为’的人,在犯病的时候,他有可能心细如发地想到去割被害人的生殖器官吗?” 王娇听我这么一说,顿时恍然大悟,长长吁了一口气,僵硬的表情终于微微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笑容:“不是嫣然做的就好,其实我们这么了解她,都知道她是不可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的,只不过,虽然你我相信嫣然不会杀人,但眼前这些……”说着,王娇指了指地上的碎骨,“嫣然确实有‘间歇性暴力倾向’。” 我点了点头,拿起扫帚,一边打扫地上的碎骨和碎肉,一边说道:“凶手割下被害人的生殖器,很明显带到报复行为,眼下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尽快找到嫣然,一来,嫣然有暴力行为,必须对她进行治疗,否则也很有可能伤害到别人,二来,凶器上有嫣然的指纹,虽然她不可能是凶手,但嫣然直接或者间接和凶手接触过,最关键的一点,也是让我最为奇怪的一点,嫣然之前并没有‘间歇性暴力行为’的倾向,为什么她从河北回来后,就会出现这种‘暴力倾向’呢?” 王娇想了想,说道:“一般出现‘间歇性暴力倾向’的人,如果没有家族遗传的原因,那就很有可能在患者身上,发生过一件事情,而这件事情就直接导致了患者出现了‘间歇性暴力倾向’。换句话说,人体都会有自我保护意识,患者曾经受到过某种刺激,又或者患者的脑部受到过某种刺激,使得人的身体产生自我保护意识,而这种意识就直接导致人出现‘间歇性暴力倾向’,就像一个人处于一种极度害怕和恐惧的环境中时,人就会不由自主地大声喊叫,想要用叫声驱散内心的恐惧,这种情况和‘间歇性暴力行为’是相同的,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有的人选择了‘大声喊叫’,有的人选择了‘暴力发泄’。” 听王娇这么一说,我心里便开始兀自担心起来,嫣然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使得原本温柔善良的她,出现了“间歇性暴力行为”?而那个令人从内心深处产生极大的恐惧感的“鬼面具”,又是怎么回事儿?嫣然她现在究竟去了哪里?那几个被杀害的盗墓者,临死前都看到了什么? 本书已全国上市,各大新华书店、新知图书城有售,当当网、卓越网购买可打77折。 第5章 古城邯郸(上) 我和王娇再一次回到了警局。 王局听了他的宝贝女儿的陈述,仍是有些不太相信,一双狐疑的双眼上下打量着我,我本来不想说话的,可是被王局这么一盯,我再也坐不住了,说道:“王局,如果是我说的话,你可以不相信,可是你的女儿说的话,你总该相信了吧?” 王局点了点头,说道:“我相信,可是你总得告诉我,嫣然去哪里了?” 听王局的口气,似乎还是在怀疑我私下将嫣然给放跑了,又或者我将嫣然给藏匿起来了,我不由地火了,声音也提高了八度,一拍桌子,说道:“我自打出了这道门,便去吃包子,然后王娇就进了包子店,之后王娇回来拿案发现场的照片给我看,看完之后我们便回去了,你不信可以问你的女儿。” 王娇见我和王局又对着了,忙道:“是啊,我们回去的时候,嫣然已经不见了。” 王局微微一笑,说道:“的确,你没有可能将嫣然给藏起来,但并不代表你不会打电话通知她逃跑,毕竟其间我女儿离开过包子店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里,你完全有可能打电话通知嫣然离开江城。” “那你要不要把我也给铐起来,再定我一个窝藏罪?” 王局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哈哈一笑,说道:“那倒不用,小陆,我是相信你的,咱们共事了十年有余,我怎么可能不相信你?我这所以这么说,那是因为你和嫣然的关系,你要知道,我相信你没用,你得让邯郸市的同志相信你,你明不明白?中国有名古话,叫‘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我之所以不让你插手这件事情,那也是为了你好。” 我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局里有局里的规定,王局之所以让我不插手这个案子,其目的也就是让我避嫌而已。我想了想,说道:“行,破案的事情我不参与,反正现在我在放大假,不过作为嫌疑人的朋友,我有权利也有义务协助你们破案。” 那个杨斌看了看王局,又看了看我,说道:“陆轩同志,王局说你是江城破案高手,其实我们也很希望你能参与进来,但是为了避嫌,只好委屈你了。对于这起案子,你怎么看?能不能向你请教一下?” 我心里老大不痛快,不过这个杨斌说话到是挺委婉的,而我也急于将案子弄清楚,还嫣然一个清白,我略一沉吟,便说道:“嫣然现在是目前唯一的一个嫌疑人,而匕首上的指纹,也只有她一个人的,但这些都不能证明嫣然便是杀人凶手。” 杨斌皱着眉头,很认真地听我说,王局也点了点头。 “大家都知道,嫣然在去河北移植角膜之前,是一个很听话很温柔很乖的一个女孩子,她清纯得如一碗清水,她是不可能去杀人的,况且,她也没有作案动机,但是,自从嫣然从河北回来以后,我感觉到她整个人变了。” 第5章 古城邯郸(中) “变了?怎么个变法?”杨斌问道。 “怎么说呢?变得……变得……这个……变得就不是原来的她……”我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王娇见我语塞,忙接着我的话说道:“变得有些暴力倾向,这种情况在医学上来说,叫‘间歇性暴力行为’。“ 杨斌挠了挠头发,说道:“这么说来,我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嫣然她有暴力倾向?” 我微微一笑,说道:“你是想说,嫣然如果有暴力倾向,那么就不能排除她杀人的可能,是不是?”说着,我点上一支香烟,深深吸了一口,然后将烟雾喷到了杨斌的脸上,“医学专家王娇说,这种‘间歇性暴力行为’同‘间歇性失忆’,又或者‘间歇性精神失常’一样,犯病时患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这起案子的死者有两个共同点,第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盗墓者,第二个共同点,他们的生殖器官都被利刃切下,如果死者是被一个‘间歇性暴力行为’的人杀死,那么他们身上的伤害不可能是相同的情况,而且生殖器官被割,很明显带有报复性的行为因素在里面。”我故意将“医生专家”四个字加了重音,使得整句话听过来具有相当的说服力和份量,加上我的分析句句在理,杨斌也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眼中也流露出钦佩的目光。 王局沉吟道:“小陆,那你觉得眼下这个案子该从哪里入手?” 我想了想,说道:“首先,必须找到嫣然,而且是尽快,不管是出于她有‘间歇性暴力行为’考虑,还是嫌疑人身份考虑,都必须尽快找到她;其次,王娇说患有‘间歇性暴力行为’的人,如果其祖上没有这种病例,那么就很有可能是后天受到过某些刺激引起的,嫣然的祖上有没有这种病例,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了,不过,嫣然去河北前后有如此大的反差,我们是不是应该调查一下,在她去河北的这一段时间里,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杨斌和王局点了点头,说道:“不错。” “最后,有一个东西,我不得不提一下,嫣然从河北回来后,带来了一个面具,这个面具的神态极为恐怖,使人看了忍不住产生一种莫名的惧怕感,而这种害怕,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刺激视觉、听觉引起的害怕,更像是一种莫名的恐惧,直接作用于人的内心深处,就连我现在回想起这个面具的样子,仍是心有余悸,我不知道这个面具和这凶杀案有没有直接的关联,但我隐隐中觉得这个面具十分古怪,尤其是人戴上它以后,似乎就像是变成了魔鬼的化身,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活人的气息。” “哦?”王局的双眼瞪得老大,“还有这种事情?面具呢?在哪里?” “面具……”我迟疑了一下,“面具和嫣然一起,都不见了。”顿了顿,我又说道:“不过,我记得当时问过嫣然,这个面具是从哪里得到的,她说在一个什么‘夏候园’的古玩市场里买的。” 第5章 古城邯郸(下) “夏候园”是邯郸城西的一个水果市场,地方不大,但却声名远扬,市场里的小贩,虽然表面上都是一个个水果贩子,可是实际上,水果贩子只不过是他们用来掩饰身份的,其实他们都在暗中倒腾着明器、古董之类的玩意儿,我没有去过邯郸城,也不是这一行的人,所以我并不了解这些情况,我之所以说“夏候园”是一个古玩市场,其实也不过是听嫣然这么说的,于是便顺口说了出来,所以当杨斌听到我说“夏候园”三个字的时候,他的双眼也忍不住为之一亮。 “夏候园?”杨斌有些诧异,但马上职业性的冷静了下来,他点了点头,说道:“这就难怪了,两河(河南、河北)皆属中原地区,历史文化古迹颇多,自从‘盗墓’这个行当出现以来,无论是官盗还是民盗,大多出没于两河中原地区,邯郸城又是历史文化名城,战国时期还是赵国的国都,如果你说的那个面具真是嫣然从‘夏候园’里买来的,那一定是一件明器了,说不准这个‘鬼面具’和那几个惨死的盗墓者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联系。”杨斌说着,掏出香烟,散了一圈了,然后问我:“陆队,你觉得我说的可能性存不存在?” 我皱眉道:“好,咱们不妨假设一下,会有会有这样一种可能,那几个盗墓者所偷盗的明器之一就是这个‘鬼面具’,而且这一伙盗墓者在偷盗了明器之后,因分赃不均而起内讧,其中一个人将同伙杀死后,带着明器到‘夏候园’里兜售,正好被嫣然买了下来。” 王局沉吟道:“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可是凶器上留下了嫣然的指纹又怎么解释?还有那些遇害的盗墓者,为什么会被残忍地割下了生殖器?他们死时面部表情惊恐骇然又怎么解释?” 我想了半天,仍是理不出一个头绪出来,当下说道:“我说的只不过是一个假设,真相到底是什么,谁也不能确定,况且这几个盗墓贼是不是一伙人也很难说,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先找到嫣然,还有卖‘鬼面具’给嫣然的那个人。” 王局道:“这样吧,那个‘鬼面具’只有你一个人看过,你回想一下那个‘鬼面具’的具体什么样儿,交给技术部门做个效果图,然后打印出来,相信在‘夏候园’里的那些人或多或少都有见过这个‘鬼面具’的,到时候就能找出卖面具的这个小贩了,顺藤摸瓜,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了。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小陆,不过你得以群众的身份参与。”顿了顿,王局又对杨斌说道:“嫣然的下落,就交给你了。” 杨斌拍拍胸口说道:“放心吧,这件事儿就包在我身上了。” “那我呢?”王娇急切地问她老爸。 “你……”王局犹豫了一下,还没有来得及开口,我便开口说道:“现在胖子的情况怎么样了?” “胖子?”王娇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间提到胖子,有些摸不着头脑地重复了一遍。 “我总觉得这‘鬼面具’实在诡异得紧,而且又是明器,我想弄清楚,这‘鬼面具’是哪一朝哪一代的东西,和嫣然的‘间歇性暴力行为’有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 王娇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说道:“我马上打电话去云南问。”说着,拿起电话便开始拔打。 王局拍拍手,说道:“好了,大家各就各位,行动开始,这次的行动代号就是……就是……呃……就叫‘鬼面行动’。” 第6章 女老板(上) “鬼面具”的效果图在第二天终于拿到手了,我没有绘画的艺术细胞,只能口述面具的形状、颜色、样貌给工作人员,让他们来进行电脑模拟绘画,不停地修改,不停地让我核对,最终拿到手的效果图,和我看到的“鬼面具”的形状样子已经有百分之八十的接近了。 效果图一到手,我便登上了邯郸的列车,开始“鬼面行动”的第一步。按照原定的目标,我要在邯郸城西的“夏候园”中,找到卖“鬼面具”给嫣然的小贩,与此同时,王娇那边也传来了好消息,胖子虽然脑部受到了重创,但生命是保住了,而且好像智力也没有多大的影响,虽然没有出院,但可以下地行走了,王娇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马上定了一张飞往昆明的机票,要将胖子给接来。王局则加派人手,鼎力协住杨斌,帮我寻找莫名失踪的嫣然。 列车在邯郸城车站停下时,已是二十多小时以后的事情了,因为这一次我是以个人的身份来邯郸城调查,因此并没有相关的同志来接我,想到以前跨地区破案的时候,每到一个地方,当地的警局都会派车辆接,而现在,我站在站台出口处,人头攒动,我心中莫名地多了一份失落,有一种一时之间找不到方向的感觉。 二十多小时的路程,已将我的身体折磨得疲惫不堪,加上时间已晚,我便不急于去“夏候园”,在路边的报刊亭买了一份旅游地图,在附近找了一家颇具当地特色的小餐馆吃晚餐。 可能是已经过了吃晚饭的时间了,小店虽然开着,但里面却没有什么客人,门口有一个年轻的女人,看装束你是这家小店的老板,只不过她手中拿着一台psp,正玩得不亦乐乎,以至于我走到小店门口的时候,她都不抬一下头,双眼仍紧紧盯着psp的屏幕,嘴里却问道:“吃饭?” 我忙道:“是啊。” 可以是因为听我的口音不是本地人,她这才懒洋洋地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转头冲店里喊了一声:“一篓油水饺。” 我这才发现,眼前这个女老板,眉目如画,明眸皓齿,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年纪约摸二十四、五岁,我正惊讶于这个女人这么年轻,竟然就已经是这家小店的老板时,听她点了一个什么什么水饺给我,于是我忙摆摆手,说道:“我不吃水饺的,给我炒几个小菜好了。” 女老板的目光又回到了psp屏幕上,头也不抬地说道:“这里只卖这个,要吃炒菜,到别处去。” 听她这么一说,我心里就一阵一阵冒火,我强自镇定住,鼻子里“哼”了一声:“就你这样做生意的,怪不得连客人都看不见一个,迟早倒闭吧。”说着,我抬起脚就要往门外走,打算换一家餐馆,我还就不信了,这年头,有钱还买不到吃的? 女老板虽然低着头玩psp,但我感觉到她的嘴角轻蔑地笑意:“在这附近,不管你去哪家餐馆,都是只有一蒌油水饺,这年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邯郸这块地皮,除了一蒌油水饺,就只有土器……” 我听了女老板这句话后,心里就不由地这么一惊,寻思道:“难道除了‘夏候园’里那些明卖水果暗卖明器的小贩外,这个女老板表面上是开餐馆的,而实际上她也是倒腾这些玩意儿的大行家?” 第6章 女老板(中) “土器”倒也不是吃的,而是“明器”的另外一种说法,女老板的意思很明确了,在她们这里,主要收入就靠倒腾“明器”。 听女老板这么一说,我算是明白了,看来,除了“夏候园”那些打着卖水果为幌子的水果贩子外,这附近开餐馆的人,同样也是以开餐馆为幌子,实际上暗中则倒腾着明器古玩,看来“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假,也难过,像邯郸这样的历史文化古城下面,不知道埋藏着多少宝藏。 既然女老板这么说,我也就懒得再换别的馆子了,这一篓油水饺好歹也算是邯郸城的一大特色小吃,用鲜猪肉绞馅,拌以时令蔬菜,配各种调料,用老肉汤打匀;和面作皮,包馅成饺煮熟。皮薄见馅,馅抱成丸,油水充盈,味鲜肉嫩。当夹上一个热气腾腾的水饺,轻轻咬上一口,那一汪香喷喷的油水便破口而出。常来的老主顾称之为“一篓油水饺”。 女老板见我不换馆子了,便再次冲着厨房方向喊道:“一斤油水饺!”,只到厨房里的厨子应了一声,女老板这才将注意力转移到手中的psp上,我见女老板脚下的地面上,有四、五个“娇子”香烟的烟头,料想是这个女老板抽的,心想:“既然这个女老板也倒腾这些玩意儿,说不准可以套出些关于那个‘鬼面具’的一些端倪。”当下,我掏出香烟,递了一支过去,借机开始搭话头了:“啧啧,看不出来哇,这邯郸城人杰地灵,老板你最多不过二十二岁吧,居然还开了馆子,哎哟喂,我二十二岁那年,就一愣头小子,别说是做生意,就连钞票都没见过几个,了不起,了不起哇。”说着,我就竖起了大拇指。 女老板很显然不吃我这一套,接过香烟点上,又继续玩着她手中的psp,头也不回,漫不经心地随口敷衍道:“听你口音不是本地人,这邯郸城虽然是历史文化古城,可也没几个出名的旅游景点,你不会是到这里来旅游的吧?” 我心头一紧,暗道这女老板眼光果然独到,一眼便看出我不是来旅游的,当下打了一个哈哈,说道:“啧啧,还真是让你给猜对了,我还真不是来旅游的。” 料到这女老板会接着问“那你来这里不是旅游,那干嘛来了?”可是却想不到,这女老板嘴里却“哦”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我心里就急了,但又不能表现出来,当下我压低声音问道:“我想问你一个事儿,不知道你方不方便告诉我?” “你说吧!”女老板头也不抬。 “不瞒你说,我也是生意人,专门到各地低价收购一些明器,再倒腾到我们那里卖,搞俩钱花花,这邯郸历史悠久,在古代又是中原地区最繁华之地,曾经又是战国时期赵国的国都,料想这里的东西不俗,所以来这里转转,收得到固然是好,收不到就当是来旅游,你想想看,赵国的国都啊,要是弄到那个时候的明器,那可是价值连城哪……” 第6章 女老板(下) “扑哧----”一声,女老板突然间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是离谱,最后笑得前扑后仰、忍俊不禁,那神情,就好像是看见了世界上最好笑的事情,我心里被她笑得发毛,寻思道,难道刚才我说的话有破绽? 女老板笑了几分钟后,终于强自镇定住了,双眼意味深长地盯着我看,我被她看得老大不自在,便要开口问她,看我干什么?这个时候,女老板开口了:“赵国?亏你想得出来?” 我脸上一红,说道:“请赐教!” 女老板正经地说道:“是个中国人,都知道邯郸是赵国的国都,难道国家不知道么?早就将赵国那个时期的东西保护起来了,想要在邯郸收到赵国那个时期的东西,除非是家传的,否则,你就看都看不到,还别说倒腾了。”说着,女老板秀眉微微一蹙,狐疑地望着我,朱唇轻启:“看你样子,你不是来倒腾明器的吧?” 我心中一凛,难道我的警察身份被她识穿了?当下我不动声色地说道:“那你看我像干什么的?” “我看你不像是倒腾这些玩意儿的,若你真是倒腾明器的,不可能看不出来我酒柜上放着的这个东西。” 听女老板这么一说,我的目光便移到了进门处放着酒的酒柜上,有一只藏青色的匣子,这只匣子呈棺椁的形状,大小就跟烟盒一般,匣子的每一个面的边上,都有浮雕型的“回文”,“回文”形状不是很工整,但看上去古色古香,除了“回文”,上面还有一些凸起的图案,就像是浮雕一样,但看不出这些图案是些什么东西。我虽然不是考古学家,但毕竟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这个匣子我估摸着起码有两千年的历史,而且应该是青铜所制。 除了女老板口中所说的这个棺椁型青铜匣子外,在酒柜旁边,还放着一个白釉大瓷瓶,大瓷瓶约有半米来高,瓶口小而瓶肚胖,就像一只葫芦一样,但是在瓶身两旁,有一对瓶“耳”,两弯三折,就像是一个耳朵的形状,但仔细一看,竟然是两条栩栩如生的长龙,龙口“咬”住瓶口。瓶身呈乳白色,但略为发黄,瓶身下半部份更加呈土黄色,黄白之间,还有一些波浪形的条纹,一开始我没有太留意,还以为是一个盛酒的酒瓶,但看到那两条龙,我便不由地倒吸了一口气,失声道:“这……这是‘双龙饮’?” 女老板“咦”的一声,说道:“你到真识货,没错,这个便是‘唐初白釉双龙饮’。” 我摇了摇头,连声叹道:“只可惜,两龙‘耳’不对称,左高右低,一看便知是出自民窑,若是官窑,啧啧……” 女老板“扑哧”一声轻笑,说:“要是官窑的,我舍得放在这里么?万一碰碎了,你赔给我啊?” 我莞尔一笑,又道:“虽然不是官窑的,但这毕竟也是唐初的‘双龙饮’,那也价值不菲了。”顿了顿,我收起笑容,指着“双龙饮”的下半部份说道:“这个‘双龙饮’的下半部份有水纹形状,而且颜色泛黄,很明显是长时间埋在泥里所形成的‘泥锈’,‘泥锈’已经浸入白釉里,根本无法洗去,如果这个‘双龙饮’不是出土的明器,又怎么会是这个样子?而且,这个‘白釉双龙饮’体积较大,若不是一般的盗墓高手,实在难将它从墓里拿出来而不造成任何损伤,这个人可真是高手哇。”说着,我意味深长地看着这个女老板。 女老板见我笑吟吟地看着她,身子不由地微微一颤,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赞道:“好眼光。”说着,伸头对着厨房的方向叫道:“一篓油水饺好了没有?没做好就别做了,做好了也把它给扔了,给我做一份‘圣旨骨酥鱼’,有贵客来,我要好好招呼招呼……”说着,纤手一伸,笑靥如花地说道:“不知贵客高姓?小女子姓‘孙’,单名一个‘婷’字……” 强烈推荐兄弟李云龙言情大作《倾… 《倾城天下》内容简介: 千军万马只为伊人!爱一个女人,就应该为她奋不顾身,即使经受莫大的苦难。 孩提时的一场浩劫,让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父母,兄弟。成人后,在他大婚当日,又是一场血雨腥风,在途中与未婚之妻失去了联系。为了报仇,为了爱,他开始找寻这个和她未婚的女人,他不远万里远下江南。在途中却又遭遇了一件件看似真诚却又各坏心计的情谊。在爱情,友情,亲情面前他茫然,在国仇家恨面前他又挥刀前行,踏着堆积的尸体,破败的城楼再次前行,为爱拔剑杀上至高无上的宫殿…… 网址: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85137.html 实在抱歉,关于更新,一直没… 这两天一直在医院,陪亲人看病。 挂号、拍x光,再挂号,b超、化验、复诊什么的,忙得焦头烂额。 一直没时间发个通知告诉大家这几天没更的原因,老龙在这里向大家说一声对不起。 18号还要去医院复诊一次,如果没什么意外,19号恢复更新。 之前骂老龙更新慢的朋友,老龙不怪你们,毕竟老龙没发个通知告诉大家原因。 现在老龙说了原因,还希望大家给予理解,那些还要骂老龙的朋友,老龙只想说一句,大家都是人,都有亲人和父母,都是吃五谷长大,都会有生老病痛,都会有点急事,在骂老龙的时候,不妨想想你们的亲人父母。 23号恢复更新,特别感谢“爱心… 这几天一直往医院跑,陪母亲去医院看病,一直没更新,实在抱歉。 现在基本忙得差不多了,23号恢复更新。 特别感谢“爱心医神”提供及时的帮助,非常感谢你,不过我母亲还是没去做造影检查,做造影需要家属签字,我看了下那签字单,说是碘测试呈阴性也有万分之一的情况出现不适反应,不过我会劝她尽快去做造影检查的。 谢谢你们,老龙尽快恢复更新。 通知大家一下 老龙现在在深圳一家游戏公司工作,本想白天上班晚上写小说的,但今天上班时,pm说游戏即将第二次技术封测,策划部门晚上要加班到21点,看来近期小说无法更新了。 老龙为了补偿大家,此书后续章节直至本书结束将不再收费,老龙拜上! 2009.3.30于深圳深南花园 第31章 神秘的岷山氏(上) 我自问历史学得不差啊,这平日里也没少给大脑“充电”啊,怎么我就从来没有听过这“琬”和“琰”这两个人呢?而且从司马迁的《史记----夏本纪》里,明明确确地提到了夏王桀攻打有施氏,有施氏便献出美女“妹喜”,这才平息了这场战争的啊,怎么这妹喜就变成了琬和琰了呢? 孙婷见我一脸不解的样子,微微一笑,说道:“我可没说这历史上没有妹喜,我只是不确定有没有妹喜这个人,毕竟所有的正史中,都没有提及妹喜,只有野史上还能找到关于妹喜的一些记载,但琬和琰就不同了,正史中提到过这两个人的。”顿了顿,又说道:“以前我学历史的时候,听历史老师说过这么一个故事,故事说,当时岷山氏有两名美女,那可是出了名的美,一个叫琬,一个叫琰,这件事情被夏王知道以后,夏王便让使者出使岷山氏,想要用珍奇异宝换这两名女子,可岷山氏不同意,夏王大怒,举兵攻岷山,岷山氏全力反抗,一次又一次地瓦解了夏王的进攻,夏王连攻岷山三年,都没有使岷山氏屈服,不过兵力悬殊,连年的征战,双方死亡,岷山氏终于妥协,将琬和琰献给了夏王。” 我听完孙婷所说,便忍不住哈哈大笑,说道:“我说孙大小姐,你不觉得这夏商两个朝代,这种雷同的事情太巧合了吧?夏末有个桀,商末有个纣,这夏王曾经囚禁了商汤,而这商纣也曾经囚禁了周文王,有施氏献过妹喜,苏护也献过苏妲己,这历史是不可以复制的,为什么夏商却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呢?” 孙婷说道:“反正现在无法考证了,不过,我觉得有些奇怪,很多书里都说,夏王桀虽然残暴,但却不是昏军,而且有着非凡的军事才能,曾经亲率大军平定东夷三十六个部落联盟,南征苗蛮八十一族,可是不管是岷山氏,又或者有施氏,那只是一个小小的部落而已,你想想看,夏王桀有如此出众的军事才能,又有这么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什么连攻岷山三年,都没有打下来,最后还是用兵力上的优势,才使用岷山氏屈服,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第31章 神秘的岷山氏(中) 我略一沉吟,觉得孙婷所说句句在理,但我却想不通,于是我问道:“你能估算得到,夏王的兵力,和岷山相比,有什么优势?” 孙婷摇了摇头道:“当时人不会很多,但人数之比,夏王的兵力绝对是岷山氏的十倍以上,换句话说,夏王可能有十万左右的兵力,而且这十万精兵,其中有七万还是地方诸候国的兵力,而夏王真正的兵力只有三万人,而岷山氏整个部落的部兵,可能连一万人都不到。” 我点头道:“不过,兵贵精而不贵多,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役不少,夏王虽然占据了兵力上的优势,但他并没有占据地利上的优势,要知道,天时,地得,人和,缺一不可,这或许就是他连续三年都没有将岷山氏部落征服的原因。” 孙婷忍不住“咯咯咯”一笑,说道:“陆大队长,你这脑袋还真是一根筋哪,不会换个思路想想啊?夏王久攻岷山不下的原因或许有很多,但有一个原因我们必须明白,夏王为什么会出兵攻打岷山氏呢?” “你刚才不是说了吗?这夏王看上岷山这两个美女了。” 孙婷笑道:“换你是夏王,你会因为美女去打战吗?而且是倾国之战。” 我摇了摇头:“不会,不过小时候我为了美女打过架,但打战不同于打架,弄不好连国家都会没的。” 孙婷笑容慢慢在脸上凝固了,正色道:“你都不会去打,那夏王又怎么会蠢到为了两个美女而不惜开动国家机器发动这场战争呢?我觉得,他的作战动机一定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 “岷山人少,却能抵抗夏王大军,夏王实战经验、指挥系统、兵力优势,无不胜岷山十倍以上,为什么这战三年都打不赢,你不妨再联系一下兰陵王面具,或许可以找到突破口。” 经孙婷一提醒,我恍然大悟,失声道:“你是说……你是说……” 孙婷莞尔一笑,竖起大拇指,赞道:“人才!” ps:加了一星期的班了,终于休息了,老龙没办法,抱歉了。 公司的游戏五月十五日第二次技术封测,所以天天加班,555, 有空我会在网吧更新的。谢谢大家。 第32章 神秘的岷山氏(下) 其实,不用孙婷提醒我,我心里也隐隐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那琬和琰就算是个绝色美女,但夏王桀也犯不着开动整个国家机器去讨伐一个部落吧?就夏王桀当真昏庸至此,但他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有着超凡的军事指挥才能,为什么攻打一个部落却要花三年之久? 三年可不是一个小数字,战国时期秦赵“长平之战”历时也不过两年多一点,而且是双方投入兵力悬殊并不很大的情况下,才能够持续这么长时间,而夏王桀伐岷山氏,居然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而且还不是征服了岷山氏,而是岷山氏为了避免族人伤亡而主动投降的,想到这里,我忽然心念一动,脱口道:“夏王伐岷山,琬和琰不过是个借口,而他真正的目的并不在于此,他一定是想要得到某种东西,这种东西能够让他的军队成为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 孙婷想了想,说道:“夏王桀和兰陵王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骁勇善战,听说夏王他能够徒手搏熊缚虎,而兰陵王也能够只身深入乱军之中后全身而退。” 我问道:“你说是不是岷山氏一族里,有一种奇特的药,而这种药能够使人力大无穷,以一当百,所以岷山氏一族,人数虽少,但却能十倍于自己的夏王朝的大军相抗衡。”因为听孙婷这么一说,我忽然间想到了秦始皇的不死药,和他那支战无不胜的黑色羽林军。(见《北纬30度》) 谁知道孙婷却摇了摇头,给了我一个更加意外的词:“不是药,而是流传于上古时代的一种最古老的巫术。” 第33章 提到“巫术”,我便不由地想起云南古滇国的蛇妃,刀子所中的“鬼剥皮”的诅咒,也是巫术的一种,我就想不通了,为什么在古代,会有这样那样许许多多的巫术,可是在现代,除了我亲眼所见的嫣然的蛊术外,其他的都绝迹了呢? 想到这里,我便开口问道:“我说孙大小姐,你说岷山氏这个部落,会巫术?而他们用这种所谓的巫术,让他们部落的士兵能够以一当十,和大夏王朝的军队相抗衡吗?” 孙婷点了点头。我又问道:“那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孙婷笑了笑,“琬和琰便是证据。”说着,孙婷伸手指着被她的“七星连射弩”射成刺猬的那具不知是“琬”还是“琰”的女尸,说道:“你看,这可是几千年前的女尸啊,弩矢的创口处,都在泊泊地流着鲜血,看见没有,是鲜血啊,你认为这尸体千年不腐不化,纯粹是因为防腐过程处理得很好的原因吗?”顿了顿,又道:“马王堆女尸在出土之时,虽然依旧保持着生前的容貌,但是尸身在接触到空气之气,便迅速地变黑变僵,最后尽管相关的考古工作人员尽了最大的努力来补救,但还是无济于事,可是你看这上女尸,肌肤吹弹可破,光滑细腻,连血管里的血的颜色都没有变过,除了可以用‘巫术’来解释外,我实在找不出可以解释这种现象了。”说着,孙婷从背包里就拿出一支一次性静脉注射用的针筒,将针头接上。 针管是我们带来的,为的是如果有意外导致生命垂危时,注射强心剂或者肾上腺素时救急所用,但我不知道孙婷此时拿出针管并且将针头接上是什么意思,她斜眼瞥了一我下,见我满脸的疑惑,解释道:“我用针管抽点血,回去拿给相关部门鉴定一下。”见我不相信,自嘲地笑了笑,说道:“你别这样看着我,我虽然是个倒斗的手艺人,可我心里也有个底限的,什么东西该拿,什么东西该保护,这些我心里有分寸的。”说着,将针管递到我面前,说道:“这具尸体被我的‘七星连射弩’的中空弩矢放了血,你去抽另外一具女尸的血吧。”说着,孙婷似笑非笑地向那口玉棺椁呶了呶嘴。 我抹了一把冷汗,强颜笑道:“你干嘛不自己去?该不是你怕了吧?”我一边嘲笑孙婷胆小,一边接过孙婷手中的针管,往玉棺椁所在的位置挪了过去。 第34章 抽尸血(上) 说实话,一想到给女尸抽血,我这心里就直发酥,但此时只有我和孙婷两个人,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叫一个女人去给尸体抽血呢?我心里虽然害怕,但还是硬着头皮,向那口玉棺椁走了过去。 孙婷见用“狼眼”给我照着,只不过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狼眼”的电池已经快要耗干,我怎么就会觉得这“狼眼”的灯光并不那么强烈,甚至感觉有点忽明忽暗的。 走到玉棺椁前,见玉棺椁中余下的那一具女尸似乎并没有什么异样,也没有尸变的迹象,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我抹了一把汗,头也不回地说道:“我说孙大小姐,你可得留点心哪,我看这‘狼眼’是不是电池电量不够了,怎么我就觉得这灯光有点偏暗,别到了关健性的时候,这‘狼眼’熄火了可就麻烦了。”我边说着,就边在那具女尸的手臂上找静脉血管,女尸确实如孙婷所说,这皮肤滑腻柔软,除了冰冷异常外,和常人并没有两样,甚至我都感觉不到这尸体的僵硬,可能是女尸的静脉血管太过细小,再上冰冷异常,静脉血管此时肯定收缩得厉害,无论我怎么摆弄,都没有发现尸体手臂上的静脉血管,急道:“孙大小姐,摸不到女尸的静脉血管,怎么办?” 孙婷气道:“我说陆大警官,你除了刑侦学外,别的常识一点儿都不懂吗?尸体身上最容易摸到的是静部的静脉和动脉,你连这个都不知道?” 经孙婷一提醒,我恍然大悟,说道:“你不提醒,我还差点儿忘了呢,谢谢啊!”说着,我左手就摸索着到了女尸的脖颈部位,孙婷将“狼眼”凑近一些,我便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女尸的颈静脉。 第35章 抽尸血(下) 大喜之下,我一手按住了女尸颈部周围的皮肤,一手拿着烟筒,准备给女尸抽血的时候,突然间,一阵阴风拂过,我不由地打了一个冷颤,总觉得这具女尸十分诡异,面白唇红,似笑非笑,虽然尸体死亡时的表情有些不大正常,但总体来说,并没有给我什么异样的感觉,但就在我按住女尸颈部的时候,我心里掠过了一片阴影,总觉得这女尸不对劲,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就正我稍稍犹豫的时候,“狼眼”的灯光蓦地一暗,但并没有熄灭,我急道:“孙大小姐,快把备用电池给换上啊,怎么你这人该省的浪费,不该省的时候,你却这么抠门儿?你难道非要等‘狼眼’息灭了才肯换电池啊?我说你就真不怕尸变?” 却不料孙婷此时整个人连声音都变了,她指着女尸颤声道:“……已……已经尸变了……陆……陆……你快看……她……她的眼睛怎么睁开了……” 我一听孙婷说女尸的眼睛睁开了,这脑袋就这么“嗡”的一声响,浑然不知所在,半晌才反应过来,顿时额头上冷汗直冒,我说呢,怎么刚才按着女尸颈部时我会有异样的感觉,原来我手摁住女尸的颈部后,手指压触的旁边一侧,就胀鼓起来,我们压着一个人的静脉时,因为心脏的跳动和压力,血管里的血就会被挤压出来,顺着血管流遍全身,然后再回流到心脏,我手指所压的一侧之所以肿胀起来,根本就是因为血流回流不畅时所引起的正常现象而已,可是,这几千年前的女尸,怎么会有血液回流的现象呢?如果真的是血液回流,那是不是可以这么说,这女尸根本就不是一具女尸,而是一个活人…… 让大家久等了,每天上班基本在12至14小时左右(早上九点至晚上十点),老龙实在没时间码字,不过好在游戏六月份正式内测,到时候老龙终于可以喘口气了,这周本来是没时间更新的(明天星期天要加班),不过趁着今天下午并不是很忙,就抽时间写了点。 第36章 瞳(上) 几千年前的女尸,依旧保持着生前的音容笑貌,并且静脉血管中有血液回流的迹象,这一切的证据都足以证明这具女尸体身里的血液是流动着的,那也就是说,女尸的血管里有压力,因为有压力,血液才能够流动,这些常识是小学生都应该知道的,可是,令我惊诧的不是女尸静脉血管有血液回流的现象,毕竟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时候,我也曾经遇到过一具千年女尸,而且还有轻微的脉膊,所以眼前这具女尸如果有脉膊的话,或许在心理上我还能够接受,可是,眼前这具不知是“琬”,还是“琰”的女尸,虽有静脉血液回流的迹象,却没有一丝脉膊,这着实让我一头雾水,可是如果没有脉膊,这血液又怎么可能会流动呢? 我来不及去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这女尸的双眼便睁开了少许,我以为是自己眼花看错了,或又或者女尸的双眼本来就有少许睁着的,只不过先前我没有注意到而已,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因为借着微弱的光亮我看到女尸的双眼正缓缓地张开,我怕塔克拉玛干沙漠尸变的事件再一次重演,当下不敢去看女尸的眼睛,急忙转头对孙婷吼道:“还愣在那里干嘛,快过来帮忙,我看要尸变。” 一听说要“尸变”,孙婷也急了,此时她已经将“狼眼”换上了新电池,在长时间适应了昏暗的环镜,换上新电池的“狼眼”竟然觉得有些刺眼了。孙婷将“狼眼”往地上一放,并对准我所处的位置,然后将“七星连射弩”上了机括,一切准备得万无一失的时候,这才冲过来帮我忙。 第37章 瞳(下) 我让孙婷往死里摁住了女尸的头部,然后我用双膝压制住了女尸的双手,这样做的目的,为的就是防止尸体长毛尸变后可以马上攻击到我们,我见安全系数有了一些提高,这才拿起针管,对准了女尸的脖颈静脉上刺了进去,我虽然不是护士,也不是兽医,可是要将这针管刺入颈静脉中也不需要很大的技术含量。 就在我针管刺进颈静脉时,我看到丝丝红色液体缓缓地流进了针筒里,心里一阵窃喜,还没来得及表现在脸上时,孙婷的声音一阵阵地发抖:“陆轩,我感觉不对啊,这女尸怎么变二郎神哪?” “二郎神?”我听得一头雾水,一边抓紧时间抽血,一边问道:“什么二郎神?” 孙婷急道:“你看,这女尸怎么会有三只眼睛哪?” 我定神一看,果然,女尸额头中间,出现了一条裂缝,这条裂缝也像其余两只眼睛一样,缓缓地张合,只不过正常人的双眼是上下开合的,那女尸额头中间那一条张开的裂缝,是左右开合的,而且还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这条“裂缝”中,确确实实有眼睛,而且,还有那如同清澈见底的湖泊一样颜色的瞳孔…… 唉,加班!公司游戏五月十五日二次技术封测,六月正式运营,估计六月底七月才会有时间了。 36 我虽然不知道这具女尸额头中间为什么会有第三只眼睛,但是我却隐隐地有一种不安的感觉,那就是这第三只眼睛如果完全张开的话,将会发生一件大事,虽然我说不出会是一件什么事情,但第六感告诉我,绝对不可以让这具女尸的第三只眼睛完全睁开。 我还没有来得及叫她别放手,只见孙婷不由自主地退开了两步,按着女尸的双手就这么放开了,我暗道一声“不好”,急忙想用手去按住那女尸的额头,却不料这具女尸蓦地一下子便坐直了身子,她的额头,重重地撞在了我的额头之上,我只感到一阵钻心地疼痛,像是被一个高速飞来的网球砸中一样,眼前一黑,整个大脑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不断地在脑子里回旋:这下可真地遇到了粽子了。 孙婷虽然是倒斗的行家,但对付粽子,她却没有丝毫实战经验,这时她所处的位置正好在女尸身后,只见她手慌脚乱地拿起“七星连射弩”,扣动了机括,只听“嗖嗖嗖”一阵轻响,“七星连射弩”射出了一梭子箭矢,全都钉在了那女尸的后背心上。 “七星连射弩”的机括十分强劲,女尸的地位虽然十分尊贵,但那会儿墓葬制可能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又或者那个时候的墓葬制和汉朝以后的墓葬制大不一样,因此女尸身份地位虽然尊贵,但下葬时身上却没有金缕玉衣之类的东西,那“七星连射弩”的七支弩矢通通就钉在了女尸的后背上。 七支弩矢射中女尸后背心后,我正要去看看那女尸的后背有没有被射成马蜂窝,却听见孙婷撕心裂肺地大声叫喊:“陆……快……快跑!” 我心里一惊,以为发生了什么异样,狼眼手电筒的电光没什么异样,那女尸本来有点尸变的迹象,中了弩矢之后,却伏倒在地一动也不动,我正想开口问孙婷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我脖子忽地一紧,一个冰凉的东西就从我身后,死死地扼住了我的脖子,我暗道一声“不好”,还没有来得及扭头去看,我便感觉到眼前一黑,几乎无法呼吸,同时,一股巨大的力道传来,我便感到我的双脚已经离开了地面,一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竟然扼住我的脖子将我七十多公斤的体重给轻易提了起来…… 通知:国庆节后恢复更新 抱歉! 前段时间项目压得很紧,基本没休息时间,加上住宿条件限制,没有宽带,因此小说一直没有更新,老龙万分过意不去。 9月25日以后,项目算是不删档正式运营了,相对工作量就少了许多,国庆节老龙准备搬个带宽带的宿舍,国庆后恢复更新,至第三部结束,全部免费章节,算是老龙对大家的一点点补偿,老龙知道这点补偿算不了什么,也不能弥补大家心灵上的创伤,权当老龙一点心意好了! 第38章 由于呼吸不畅,我感到眼皮越来越沉重,我用尽全身最后仅存的一丝力气,向身后用手肘蓦地向身后撞了过去,料想能够撞到什么东西的,可是身后却又像是空无一物,什么都没碰到,而且扼住我脖子的,很明显是一双冰凉异常,却又散发着一股腐尸味道的人手。 就在我意识越来越模糊的时候,我看到孙婷手忙脚乱地将“七星连射弩”的弩矢往机括上装,我知道她想救我,而且我看到她手慌脚乱的样子,我就已经意识到了,扼住我脖子的东西,绝非寻常的“粽子”。 这时,孙婷已经将弩矢装到了“七星连射弩”的机括里,可是当她将“七星连射弩”举起来的时候,忽然一个黑影不知道从哪里猛窜出来,孙婷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我身上,不及防备,被那黑影给扑倒在地,而我这时几乎接近了休克,但我还是清清楚楚地看清了,那个将孙婷给扑倒的人,正是一直不见踪迹的蓝野明。 “蓝野明,你究竟想要干什么?”孙婷奋力站起身来,下意识地将‘七星连射弩’对准了蓝野明,却将救我的事情给忘记了。我心里大急,想要出声提醒她先救我再说,可嘴里却又发不出任何声音,我的神智也因为大脑缺氧而渐渐模糊了。 我不知道一直失踪的蓝野明为什么会突然间出现,我也没有那个心思去想这个,只见蓝野明手中拿起一柄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的一柄青铜古剑,就向我猛地刺了过来,看情形,像是要把我和扼住我脖子的东西穿成一串“糖葫芦”,我这下吃惊不小,我虽然是党员,也是一名警察,思想上也早已做好了随时和危害国家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的犯罪份子来个同归于尽,可是我就从来也没有想过会和一只大粽子同归于尽。眼看着我命悬一线,我也不知道从哪里生出一股力气,我双手往手一勾,反勾着我身后那大粽子冰凉的脖颈,触手之处又黏又滑,还有一些毛发什么的。勾着那大粽子的脖颈后,我使出吃奶的力气,将腹肌用力一收,硬生生地将下半身给抬了起来,那动作一气呵成,那叫一个麻利啊。 就在我下半身抬平的时候,只听“叮”的一声金属碰撞的声音,蓝野明手中的青铜古剑刺在了掐住我脖子的大粽子的小腹之上,我刚想大声叫好,这“好”字才从喉咙里冒出来,还没飞出嘴巴之外,另一番景象,却将我给惊住了:那声金属碰撞声响过之后,蓝野明手中的青铜古剑并没有如我想的那样刺进那大粽子身体里,却硬生生地给折断了,这一下我吃惊不小。 就眼前发现的这两具不化的美丽女尸是夏朝时期的“琬”和“琰”的话,那么掐住我脖子的老粽子多半也是夏朝的粽子,按理说那一会儿的墓葬制度还不成体系,尸体下葬时是不会穿着金缕玉衣下葬的,可是,这柄青铜古剑为什么刺不进这粽子的身体里呢? 第39章 青铜古剑虽然没有刺进粽子的身体里,但粽子被这青铜古剑这么一刺,掐住我脖子的一双巨手却松开了,我大喜之下,双手紧紧地反勾着那粽子的脖颈,双腿奋力往后一踹,同时借着反作用力,我直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像是一支离弦之箭,飞了出去,落在了不远处的地上,孙婷急忙将我搀扶起来,关切地问道:“陆轩,你……你没事儿……儿吧?” 不知道孙婷是被吓坏了,还是有些激动,她的声音有些发颤,不过我还是感激地说道:“死不了。”说着,我大口大口地喘气,刚才被那老粽子掐住脖子的时候,差点没把我给憋死。 喘了两口粗气后,我便借着光亮往前看,我倒要看看,掐住我脖子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粽子,这一看之下,我又一次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蓝野明拿着一柄断剑,拼命地向一个高大魁梧的人影猛砍猛刺,而那黑影很显然是一具男尸,身上的衣服并不怎么奢华,但身上却有许许多多的贝壳、玉饰,看上去似乎身份地位并不低,但是我却看不到那男尸的脸,因为这具老粽子和之前我们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看见的女尸一样,都戴着一张黄金面具,虽然光线不是很亮,看不清这大粽子所戴的黄金面具的具体模样,但从面具的轮廓上来看,依稀便是我们所见过的“兰陵王面具”,只不过和嫣然所戴的“兰陵王面具”的质地不同而已。 看到这里,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由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压低声音对孙婷说道:“喂,我说孙大小姐,你看见了没有,那具尸体脸上戴着一个面具,一个和‘兰陵王面具’一模一样的黄金面具?” 孙婷一张小脸煞白得紧,听我这么一说,也不由地点了点头,颤声道:“莫非兰陵王所戴的面具不是兰陵王高长恭亲手所制,倘若不是兰陵王亲手所制,那么兰陵王面具又是从何而来呢?和这个大粽子所戴的面具又有何渊源呢?” 我见蓝野明虽然有一口折断了的青铜剑,但明显不是那粽子的对手,那大粽子虽然没有穿着金镂玉衣,身上也没有武士所穿的铠甲,但青铜剑却是伤不了他,而且蓝野明似乎体力不支,已渐渐地落了下风。 我心里暗道一声“糟糕”,低声对孙婷道:“我说孙大小姐,咱们可不能只看着不动手,那大粽子一会儿把蓝野明给解决了,就会来解决我们俩的。” 孙婷也急了,说道:“那怎么办?” 我略一思索,说道:“拿黑驴蹄子。” 孙婷依言从背包里掏出黑驴蹄子,递到我手中,我用手掂量了一下,说道:“动手。”说着,我拿起黑驴蹄子,就往那粽子的头部,狠狠地砸了过去。 第40章 这黑驴蹄子有没有用我不知道,但这一次,黑驴蹄子就这么不偏不倚地正中了那粽子的面部,只听“当”的一声脆响,那黑驴蹄子就砸在了那张黄金面具之上,那黄金面具就被黑驴蹄子给砸落了,那粽子突然间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吼叫,双手居然不可思议地捂住了脸,那动作,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长时间身处黑暗中的人,突然间见到了阳光一样,而蓝野明也趁此当儿,奋力将断剑用力往前一插,那断剑就这么插进了那粽子的咽喉处。 可能那断剑插进了那老粽子的咽喉处使我大感意料之外了,我也没想有过那黑驴蹄子竟然这么巧就将那粽子所戴的黄金面具给砸了下来,一时之间,反倒有些手足无措了。那老粽子双手捂住了脸,咽喉里却发出了“咕咚”、“咕咚”的怪声,忽然间他双手握住插在他咽喉上的断剑,猛地一下子便拔了出来,我暗道一声“不好”,这家伙要逃。可是还没等级喊出话来,那粽子却将断剑蓦地插进了离他最近的那个人的胸口,而那个人正是蓝野明。 事出突然,我万万没有料到那粽子居然还有如此智慧,当下喊了一声“蓝野明”,便见蓝野明的身体晃晃悠悠地栽倒下来。可能是警察的天性,我没有多想便冲过去救人,但见那粽子发出一声悲鸣般的吼叫声,蓦地向我冲了过来。 对方来势凶猛,我还没来得及“刹车”,便听见一声“小心”,然后一股力量从我身侧传来,我不用看也知道是孙婷推了我一把。可能是孙婷救我心切,这一推使上了全力,我站立不稳,身子摇了摇,摔倒在地,说时迟,那时快,这老粽子如奔牛一般,从我刚才所站立的位置上冲了过去,这一下要是撞得实了,就算不被他给撞死,起码我胸骨肋骨也要断上两根。 我心里已经做好了和这老粽子拼死一搏的打算,被孙婷推倒在地后,我立马一个鲤鱼打艇,跳将起来,准备和粽子拼个你死我活,却不料这粽子没撞到我,脚下却是不停,直奔到女尸旁,双手一挟,将两具女尸夹到了胁下,几个跳跃之后,便消失在黑暗之中,不时,从远处还传来那粽子发出的悲鸣之声,声音此起彼伏,越来越远,终于,半晌之后,什么也听不见了,只感觉到我的一颗心,还兀自乱跳个不停。 第41章 “你没事儿吧?”孙婷走到我面前,关切地问道。 我想我当时的脸色一定十分难看,我摇了摇头,说道:“快,快看看蓝野明他怎么样了?”我嘴上这么说着,脚步却已经大步迈开,向蓝野明走了过去。 “他没什么事儿……”孙婷淡淡地说道。 “没事儿?”虽然孙婷刚才算是救了我一命,但听到孙婷不冷不热漫不经心地说话语气,我还是忍不住从内心窜出一道道怒火,我忍不住大声道:“你……你……你瞎说什么,我明明看看那柄断了的青铜剑插进了蓝野明的胸口,现在他伏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你居然说他没事儿,你良心被狗吃了?”我越说越气,见孙婷眼巴巴地看着我,我也觉得自己说得重了一些,却又不好意思向她道歉,只道:“我去看看蓝野明去。不行的话,咱们先离开这里,救人要紧。” “你不追查嫣然的下落啦?”孙婷在我身后问道。 我摇了摇头,道:“我相信嫣然她会回来的,嫣然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我是一名警察,又怎么能够见死不救呢?” “那倘若蓝野明死了呢?那你是离开这里,还是继续找嫣然呢?” 我怔了怔,不明白孙婷的意思,她一会儿说蓝野明没事儿,一会儿又说蓝野明已经死了,这翻脸比翻书还要快得多,一时之间,我倒有些糊涂了,当下也不多想,向蓝野明走了过去。 虽然“狼眼”的光圈打在了远处的地上,扩散得比较厉害,但我还是看见地面上有一大滩血,这些血正是从蓝野明身上流出来的,我虽然见过不少凶案现场,但没有一个凶案现场比得上这里,那触目惊心的一大滩血就在电筒的照射之下,而且这滩血的面积,还在随着蓝野明身上的血不断地流出而继续扩大。 蓝野明此时伏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看样子如果不是死了,那就是因为失血过多而休克,我不是医生,但我知道蓝野明此时已是凶多吉少,我甚至都没考虑到,就算现在给我一辆飞机,我也没有办法在一个小时内将蓝野明送进医院,当时我也没想这么多,蓝野明因为我而受伤,我只想挽回他的生命。 “陆……陆……轩……别……别过来……”蓝野明呻吟着,声音充满了痛楚,显然受伤不轻,但听见了蓝野明的声音,我心中稍稍一宽,只觉得仿佛救活蓝野明的希望又多增加了一分。 “你伤口怎么样?让我看看,你一定要挺住,我这就送你去医院。”说着,我又向前迈了两步,此时距离蓝野明仅仅只有三步之遥了。 “陆……求求你,别过来,我……我没事儿的,休……休息一会儿就好。”蓝野明的身子在地上动了动。 “别过去。”我身后孙婷又说一句,同时,我只觉得肩膀上微微一沉,孙婷一只小手已按在了我的肩膀之上,“你别去动他,他伤得很重,如果你动他的话同,只会加快他伤口的流血速度。” “什么意思?”我转过头,双眼直愣愣地盯着孙婷,问道:“孙大小姐,你是不是知道一些什么?” 孙婷强颜笑道:“……没……没……哪能啊,我知道的,还不全都告诉了你?” “不对。”我摇了摇头,“从你的表情和说话的语气来看,你一定是知道一些什么。”顿了顿,我又道:“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可告诉你,我比测谎仪灵得多了,真话假话,我一听就明白,你别想胡乱杜撰出来唬我。” 孙婷盯着我的双眼看了足足五分钟,终于,她轻轻地长吁了一声,摇了遥头,道:“陆轩,什么都瞒不过你。” 第42章 我心里一阵得意,但脸上却没有露出什么表情,依旧不愠不火地说道:“你到底对我隐瞒了什么?” 孙婷找了一块大石,坐了下来,然后对我说:“你要听,就过来坐下。” 我见蓝野明又不让我过去查看他的伤口,而且孙婷似乎是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秘密,当下只得依言,坐到了孙婷身旁。 孙婷双眼看着远处,幽幽地道:“陆轩,刚才你也看见了,那是具老粽子。” 我微微一愣,点了点头,说道:“如果那两具女尸是‘琬’和‘琰’的话,那么,那具老粽子就一定是夏桀。” 孙婷“噗嗤”一声轻笑,道:“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我瞪了她一眼:“严肃点,谁和你嬉皮笑脸的,那两具女尸是‘琬’和‘琰’的话,‘琬’和‘琰’是什么人?她们可是夏桀的女人,咱们要抽她们的血,夏桀又岂能见死不救……” 孙婷打断了我的话,提醒道:“她们是尸体,已经死了……” “哦哦,口误,口误,……你也别这么较真儿行不行?我的意思是,夏桀自己的女人受到了欺负,又岂能不从棺椁里蹦出来救‘尸’?” 孙婷道:“夏桀也是几千年前的一具尸体了,就算他僵而不化,又怎么会有意识,又怎么会去救人呢?” 我突然间想到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那个契丹王陵中,曾经遇到过一种叫“尸卫”的东西。当时胖子手中有羊皮卷轴,也就是《太平要术》,其中一卷记载着这样一段话:尸卫者,守护尸体的尸体,吸尽天下阴气汇于一身,可控万尸!唯有引天雷可将其消灭,若无条件引天雷,可用骨玉,布四灵大阵对会,此法为治标之法,可将尸卫困缚,十二时辰有效。 想到这里,我心里不由地打了一个突,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的契丹王陵中,我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尸卫长什么样子,但见识过尸卫的厉害之处,而且那《太平要术》中已有记载,守卫尸体的尸体,就称之为“尸卫”,而那个戴着兰陵王面具的粽子,很明显就是在守卫着“琬”和“琰”的尸体,莫非,这粽子就是尸卫不成? 第43章 尸卫是指墓主人生前挑选出来的陪葬的武士,并让这些武士吞服剧毒而死,死后又将其尸体放进一种秘制的药水里浸泡,使其外表坚如铁铸、刀枪不入,然后再用古老的秘法,使其灵魂付于墓主人遗体之上,起到了保护墓主人尸身的作用。说白了,这些尸卫其实并不是保护墓主人的尸身,这些尸卫是没有思想的,他们只不过是保护他们自己的灵魂而已,只不过被古人用灵魂嫁接之法,使尸卫间接起到了保护墓主人的作用。 想到刚才蓝野明手中的青铜剑都没有能够刺入那粽子的身体,我便更加坚信,将“琬”和“琰”的尸身抱走的那具粽子就是尸卫。想到这里,我直感到头皮发麻,忍不住脱口而出:“我知道,那粽子,不是一般的粽子,也不是夏桀,他是……尸卫,对,没错,是尸卫!” “尸卫?”孙婷有些迷糊,问道:“什么是尸卫?刚才你不是还肯定地说,那具粽子是夏桀么?怎么突然间又改口说那是一具尸卫了呢?” 我知道一两句话不足以给孙婷解释清楚,但我还是肯定地点点头,说道:“尸卫是一种特殊的殉葬者,他们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墓主人的尸身,而且刀枪不入,你不妨想想看,殉葬者多是地位低下的奴隶,夏桀可是一朝之君,又怎么可能会成为‘琬’和‘琰’的尸卫呢?”说完,我又简单地将尸卫为什么会保护墓主人尸身的原因解释了一遍,谁知道,孙婷听完后,忍不住“咯咯咯”笑了起来,边笑还边说道:“陆轩啊陆轩,枉你聪明一世,又怎么突然间如此糊涂?” 我被孙婷笑得有些摸不着头脑,忙问道:“我又怎么糊涂了?你倒是说说。” 孙婷忍俊不禁地道:“好,我问你,你说尸卫就是墓主人利用尸体保护灵魂的原理,将尸卫的灵魂嫁接到自己的尸身之上,所以尸卫才会保护墓主人的尸身,对不对?” 我点点头:“没错,其实尸卫并不是保护墓主人的尸身,而是保护自己的灵魂而已。” 孙婷又道:“那我问你,一个人有几个灵魂?” “这不是废话吗?按照唯物主义论的观点,人是没有灵魂的。”说着,我顿了顿,又道:“不过,现在的我,相信灵魂说。” 孙婷道:“好,既然一个人只有一个灵魂,那么,那具粽子如果是尸卫的话,那他的灵魂也只可能在‘琬’或者‘琰’的尸身之中,换句话说,那具尸卫只有可能保护其中一具尸体,但刚才你也亲眼看见了,那粽子可是挟了两具尸体逃走的。” 听到这儿,我一拍大腿,恍然大悟,说道:“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哪,孙大小姐,你的眼神真的不差,一眼便看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在下实在是佩服,佩服!但是----”我顿了顿,拖了一个长音,双眼借着“狼眼”的光亮,盯着孙婷的双眸,一字一句地说道:“孙大小姐,你想要告诉我的,不仅仅只有这些,对吧?” 孙婷点点,从包里摸出一个小竹筒,这竹筒是手工雕啄而成,还有一个内旋式的竹盖,从外表看上去显得十分古朴,整个竹筒的表面磨得滑不溜手,也看不出究竟有多少年份了,不过,看孙婷的神情和拿竹筒时那般小心翼翼的样子,我就料到,就算这竹筒年份不够长,但这竹筒里所装的东西,绝对不简单。 第44章 孙婷郑重其事地看着我,然后说道:“陆轩,在告诉你这么秘密之前,你必须答应我,绝对不可以将这件事情泄露出去。” 我见孙婷说得如此郑重,一时之间也没敢就这么答应下来,因为我不知道孙婷要干什么,又或才她要告诉我什么秘密,孙婷见我踌蹰不答,略为有些失望,道:“既然你不肯替我保守这个秘密,那这件事情我就不能够告诉你了。” 我阅人无数,无论从哪里看,孙婷都不像是一个坏人,况且相处这么多时日,又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我早已将她当作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了,听到她语气有些失望,当下我再也没有犹豫,脱口而道:“好,我陆某人就答应你,无论你告诉我的是什么事儿,我都不会将这件事情泄露出去。”说着,我举起手,朗声道:“我陆轩对天发誓……” 誓言还没从口中说出来,我的嘴巴便被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给捂住了,孙婷点点头,轻声道:“誓言不能乱发的,我相信你就是了。”说着,将我的举起的手拉下来,并命我将手中摊开,然后孙婷小心地将竹筒的竹塞拧开,轻轻地抖了几下,从竹筒之中,掉落了一些看上去像是鱼刺的东西在我手掌之中。 这些“鱼刺”有长有短,有粗有细,但质地却是十分坚硬,我拿起一根较粗的“鱼刺”看了看,见中间却是空心的,与其说是“鱼刺”,倒更加像是原始社会时所用的骨针,于是我脱口而道:“这……这是最……最古老的针灸术所用的骨针吗?” 孙婷点头道:“这些确实是骨针,但却不是用于针灸之术的。” 我大为不解,刚又要问,孙婷却开口解释道:“你不妨想想看,施针灸之术时,关键是在穴位,用什么针不好,偏偏要用中空的骨针呢?” 对啊,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怎么会想不到呢,我只记得中学时学历史课时,说原始社会时期的人,用的是竹针和骨针,不过也不是用于针灸的,而是缝制兽皮衣服的,至于针灸之术起源于哪朝哪代,又是何人之手,这些都无从考证了。听孙婷的口气,这些骨针看来真不是用于针灸的,难道是用于缝制衣服不成? 我又拿起一根骨针,凑到“狼眼”手电筒旁仔细看了起来,发现这些“骨针”做工十分精细,丝毫看不出凿刻的痕迹,整颗“骨针”更像是混然天成一般,突然间,我发现这颗骨针上,还有一些细细雕刻出来的花纹,这些花纹雕刻在骨针的表面,就像是浮雕一样。我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手艺,可以在头发上雕刻,而这颗骨针要比头发不知道粗多少倍,能够在骨针上雕刻,本也不足为奇,奇就奇在,这些雕刻在骨针表面的花纹,看上去更像是一种文字,而且,这些“文字”,不像是甲骨文,也不像是金文(钟鼎文),我基本上一个字儿也不认识。除了发现骨针表面雕刻有像是某种文字一样的花纹外,更加令我吃惊的是,这颗骨针中空的内壁之上,竟然还有一丝红色,看上去,像是一些遗留下来的血渍。 这个发现令我大吃一惊,这一小袋骨针,怎么看都是上了年份的古董文物,没有五千年,至少也有三千多年,这么久的年份,就算沾有血迹,那也不可以保留到现在,现在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颗针,在不久以前,还被人用过。 第45章 傀儡之术(一) 孙婷见我拿着骨针低头不语,当下轻轻地推了推我,说道:“喂,想什么呢?看你一直不说话,是不是已经知道这些骨针是用来做什么。” 我将手中的骨针放回竹筒,又拿起其余几颗针看了看,情形和刚才那颗骨针一模一样,表面都雕刻有稀奇古怪的文字,所不同的是,有的骨针中空的内壁上沾有几乎不易察觉的血渍,有的骨针却是没有。 我见孙婷问我,只好轻咳一声,笑道:“这些骨针中空的内壁上,有的还沾着一些血渍,应该是前不久沾上去的,也就是说,这些骨针前不久才使用过,但是,这些骨针多年份上来说,岂码也是三千年以上的古董文物,若说是用古董去扎人,这也太浪费了吧,这么一颗针,要是拿出去卖,一颗针岂码能卖几十万吧。” 孙婷点点头:“你观察得还挺细致的,不错,这些针我不久以前真的用过。”顿了顿,又道:“这些骨针上,还刻有一些文字,这些文字不是甲骨文,也不是金文,而是早已失落的岷山氏文字。” “岷山氏文字?”我嘴里重复了一遍,脑海中忽地就这么闪过一道闪电,等等,孙婷说什么来着,她说这些骨针表面雕刻着的奇怪文字,是岷山氏的文字,那么这夏桀的两个老婆“琬”和“琰”,也是岷山氏一族,这些骨针,难道和早已失落的岷山文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是,这孙婷又是怎么知道这些奇怪的文字是岷山氏的文字呢,而这些骨针,她又是从何得来? 小小的骨针,使我大脑中产生了无数个问号,但每一个问号闪现过后,每一个问号都指向了同一件事情,那就是孙婷和早已在数千年前消失的岷山氏有何联系?这些骨针,如果不是用于针灸之术的话,那会用在哪方面呢?虽然我心里疑云重重,总觉得孙婷和蓝野明有一种很微妙的关系,这种微妙的关系似乎又和“琬”、“琰”与那具粽子之间的微妙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我却又说不出这些微妙的联系的关键所在。忽然间,我突然想起,在商代曾经过一种极为残酷的刑法,这种刑法就是利用一种特殊的中空骨针,将囚犯的灵魂如同抽血一般,从囚犯的体内给抽出来。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冒了一身冷汗,这人究竟有没有灵魂,并没有任何的科学证据来直接证实,但从商代的已被证实的专门抽取囚犯魂魄的骨针是存在的,那这样是不是也能够证明人是有灵魂的呢?想到这里,我脱口而道:“我知道了,这些中空的骨针,是抽取人类魂魄的一种刑具。” 说完之后,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孙婷,想要从她的脸上看到我所猜测的答案是不是正确的,然而孙婷颇为俏丽的脸上却没有任何的表情,我既看不出我的答案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 四周的空气死一般的寂静,孙婷没有开口说话,蓝野明也伏在不远处的地上一动也不动,不知道是死是活,整个空间空荡荡的,我感觉到我的心脏几乎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半晌,孙婷才缓缓地点了点头,但又马上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陆轩,你所说的商代的专门用于抽取囚犯魂魄的骨针确实存在,但并不是我给你看的这一种骨针。”说话,孙婷长长吁了一口气,脸上的神色也十分古怪,她似乎是在犹豫着什么,我就这么一直盯着她,过了半晌,孙婷这才开口道:“其实,我知道你心里的疑问还有很多,对不对?” 我用力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她。孙婷接着又说道:“好吧,那我就一个疑问一个疑问地帮你解开。”顿了顿,道:“早在夏商之时,古老的苗族就掌握了一种用‘蛊’控制人的思想或者行动的秘术,这种秘术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蛊术,毋庸置疑,你是相信的。” 我点了点头,蛊术是一种神奇的秘术,虽然现在不能证明其科学性,但刘霞的死和萧楠的死,还有我曾经被嫣然的父亲下过一次蛊,这些经历我毕生难忘,我当然相信会有蛊术存在,但不知孙婷此时说起蛊术,有着什么样的用意。 第46章 傀儡之术(二) 只听孙婷娓娓说道:“先古苗民懂得用蛊虫操控人的心智,约束人的行为,控制人的行动,岷山氏和先古苗民一样,都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自然也懂得一些操控人心智,约束人行为的秘术,当然,岷山氏的秘术不需要像蛊术那样,使用蛊作为施术媒介,他们只需要这个!”说着,孙婷拿起一枚骨针,在我眼前晃了晃,接着说道:“岷山氏这种操控人心智和行为的秘术,叫作‘傀儡之术’,被操控的人,就好像是一个木偶一样,所有的行为和思想,都被施展秘术的人所控制着。” 我听到这里忍不住哈哈大笑,指着孙婷手中的骨针笑道:“我说孙大小姐,你是不是想说,刚才那老粽子救走了‘琬’和‘琰’,是因为傀儡术?哈哈----太他妈搞笑了,好吧,好吧,就算我相信有什么捞什子的傀儡术,可是这‘琬’和‘琰’可是死了几千年了,她们都死了,又怎么控制那具粽子傀儡?还让那粽子救了她们的尸身?这恐怕说不过去吧。” 孙婷看着我嘲讽的大笑却无动于衷,等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的时候,孙婷这才冷冷地道:“你若不信,我大可在你面前施展一次傀儡术。” “哈哈----好啊,反正这里也没有别人,这么说,只有我才能成为你的傀儡了,说吧,你这针要往我身上哪里扎,我可先说好,扎哪里都行,可别扎我脸上,我还得靠这张脸吃饭呢。” 孙婷冷冷地道:“不用这么麻烦,刚才我也说过了,这些骨针不久之前我就已经用过了,这点你是已经从骨针上看出来了,不是吗?” 我点了点头:“没错,骨针之上残留着一些血迹,看血迹的颜色上来看,这骨针在半个月内用过一次……”我话还没有说完,突然间我不及防备,孙婷一把拉起我的手,狠狠地用我的手背,扇了她自己一耳光。我大吃一惊,急忙将手给抽回来,道:“你疯啦?你干嘛自己抽自己的耳光,抽就抽了,干嘛还要用我的手背?”我惊诧之余,却见孙婷嘴角边挂着一丝盈盈笑意,她诡秘地一笑:“小心了,这一下可不是白抽的。”话音刚落,我还没有明白她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时,我就感到身后一阵劲风袭来,我暗道一声“不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一股巨大的力道撞在了我的后背上,我只觉得整个人像是吃满风的风筝,向前飞了出去,然后重重摔在地上,摔了一个“狗抢屎”。 我还以为先前那只老粽子又回来了,不急多想,顺手从地上抓起了一块石头,转过身来准备拼死一搏时,却看见站在我身后的不是别人,也不是那具老粽子,而那刚才还生死不明的蓝野明。 我忍不住心头一股怒火直冲脑门,大声说道:“蓝野明,你干什么?你疯啦?” 蓝野明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向我再次猛扑了过来,借着微弱的光亮,我看见蓝野明双眼发白,瞳孔收缩得极小,脸上毫无表情,面部肌肉极为夸张的扭曲着,额头青筋暴起,面目可憎,形同拼命。在那电光火石的瞬间,我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蓝野明他难道就是孙婷的傀儡? 想到此处,我似乎又看到了孙婷那嘴角边的似笑非笑,顿时心中一片雪亮,难怪孙婷说可以在我面前施展一次傀儡术,原来这蓝野明就是她的傀儡。 这时,蓝野明已经如同一头疯牛一般,扑到了我的面前,孙婷忙喊到:“蓝野明,快停下。”话音一落,蓝野明像是一架急弛的战斗机,忽然间因为没有油了,一下子从空中摔下来一样,但他的速度实在太快了,虽然身型体重都不及我,但还是没有能够急时停下来,由于惯性的作用,他还是重重地撞了我一下,然后扑倒在地,便又一动也不动了。 我想起适才他为了救我而受了伤,胸口还被那柄断剑刺中,此时见他一动也不动,我不由地心里有些发慌,忙伏下看他的伤势,这时,孙婷拿着“狼眼”走了过来,一边用“狼眼”打着灯光,一边说道:“陆轩,现在你总信了吧!” 我见蓝野明尚有呼吸,但是在他的身上,却找不到一点儿伤口,就连被粽子刺中的胸口,除了衣襟上有一大滩血渍外,却看不到一点伤痕,我不由地微微奇怪,孙婷见我不理会他,便又说道:“放心吧,蓝野明他不会死的。” 我见孙婷说得如此肯定,当下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孙婷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因为蓝野明的灵魂,在我身体里。” 第47章 傀儡之术(三) 我相信此时我的嘴巴大得可以塞下一只鸡蛋,久久不能合拢,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遍:“什……什么……你刚才说什么来着,蓝野明的灵魂,在你的身体里?喂,我没有听错吧,蓝野明的灵魂,怎么会在你的身体里呢?”说到这里,我忽然间又想到了一事,急忙伸手拉起孙婷的手腕,手指摁在他的脉膊之上,但是,孙婷的脉膊没有任何异象。 孙婷用力将小手一甩,嗔道:“你干什么?你以为蓝野明是尸卫啊?你以为我是死尸啊?” “是啊,不然蓝野明怎么会像是尸卫那样,不顾一切地保护你呢?” 孙婷怔怔地说道:“没错,这傀儡术其实和尸卫守护墓主人的原理差不多,蓝野明其实也不是真的保护我,他是下意识在保护着他自己的灵魂不受伤害,因为他的灵魂在我的身体里。” 我点了点头,算是了解了一个大概,但我心里仍存着不少疑问,孙婷为什么要利用岷山氏的傀儡之术,将蓝野明的灵魂转移到自己的身体里,这对她有什么好处?除了这个疑问外,我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安,甚至觉得有些后怕,一个我从来想都没有想过的疑问浮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蓝野明既然是孙婷的傀儡,那么蓝野明一切行动都是由孙婷在控制着,换句话说,孙婷和蓝野明是事先认识的,而且他们一唱一合,将我“引”到这里来,莫非有着什么不可告诉人的阴谋不成? 想到这里,我只觉得整个后背心都是冷汗,孙婷可能看出一点端倪,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颇为有些关切地问道:“陆轩,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我强颜一笑,尴尬地咳了两声,忙道:“没有,没有,我只是突然间听到你说起这些事情,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这个现实而已……” 我还没有说完,孙婷便打断了我的话头:“那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事情吗?” “这……这个……我……这个嘛……”我一时语塞,我确实猜不到,为什么孙婷要告诉我这些事情。 孙婷说道:“我知道你心中存有太多的疑问了,如果我不将这些疑问告诉你,你铁定不会把我当朋友的,是不是?”不等我回答,孙婷又接着道:“你想要知道,为什么我会将蓝野明的灵魂用傀儡术转移到我的身体中,是不是?你还想知道兰陵王面具究竟是不是兰陵王亲自雕琢,除此之外更重要的,那就是你想知道那些杀害盗墓贼的人是谁?为什么会有嫣然的指纹,是不是?” 第48章 傀儡之术(四) 孙婷每说一个“是不是”的时候,我都会点点头,她像连珠炮一样一口气说了下来,我接连点头,心中却暗道:“这个女人实在了不起,就连我心中所想,她一眼便能够看穿。” 我想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现在我没有工夫听孙婷在这里唠唠叨叨地一件事情一件事件地告诉我,我摆了摆手,简单明了地说道:“孙大小姐,我们现在可不是在你的餐馆里,由不得你在这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现在已经饿得老眼昏花,‘狼眼’也没剩多少电了,无关紧要的事情,咱们出去再说,现在我只想知道,为什么你要施展傀儡之术,将蓝野明的灵魂转移到你的身上,还有,我心中一直有一个疑团,还想请你现在就告诉我,你将我引到这个鬼地方,究竟有想做什么?” 孙婷花容变色,强颜笑道:“没,没有啊,我会有什么居心?” 我冷笑一声:“有没有居心你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既然刚才已经证实了,蓝野明是你的傀儡,一直由你操纵着,那么我就更加肯定,从一开始到现在,你就在演着一出戏,这出戏的目的我不知道,但很显然,我已经成为了你戏中的一名角色,而且占有很大的戏份,不是吗?” 孙婷见我一语道破了她的局,当下也不失豪气,拍拍手,说道:“好吧,既然陆警官单刀直入,那么我也就不九回十转,没错,是我将你引到这里来的, 第49章 岷山后裔(一) 自打我来到邯郸,遇到孙婷之后,孙婷就对我一直很热情,料想孙婷不过是为了还他爸爸一个公道,为了证明博物馆中的那个“兰陵王面具”不过是一个假面具,所以孙婷才会对我如此热情,带着我东奔西跑,甚至不惜以身犯险,和我一起来到这个诡秘莫测的“地下城”中。虽然我也曾经怀疑过孙婷热情背后的真实目的,但却万万没有想到,孙婷所布的局如此之大,甚至一开始我就一直陷在孙婷的局里,直到刚才我从中看出一点儿端倪,这才迫使孙婷亲口承认是她将我引到这里来的。 尽管孙婷承认了她将我引到这里来,但我始终还是想不通,她将我引到这里来,究竟有什么样的目的,如果是为财,孙婷好歹也是一餐馆的小老板,如果是为了色,我这个老男人哪有什么“色”,那么她将我引到这“地下城”中,究竟有什么样的目的呢?难道,这“地下城”也像是曾经那个“秦始皇陵寝”,那夏桀老粽子,他要活转过来了?想到这里,我腾的一下子跳开两步,指着孙婷说道:“孙大小姐,你我萍水相逢,如果你不是别有目的话,又怎么会对我如此热情?你费尽心机,将我引到这里有,究竟有什么样的目的,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 孙婷点点头,正色道:“陆轩,你可知我是什么人?” 我见孙婷知道骨针上的奇怪的“岷山文字”,又懂得古老岷山一族的“傀儡术”,虽然岷山这一古老的民族,只怕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销声匿迹了,但一个民族不会平白无故的消失的,只不过是被外族同化了而已,就像是契丹族一样,料想孙婷既便不是“岷山族”,只怕与“岷山”一脉也颇有渊源,当下我脱口说道:“莫非你是岷山族的后裔?” 第50章 岷山后裔(二) 孙婷道:“不错,我既然会使用‘傀儡术’,又知道‘岷山文字’,不用想都知道我和岷山族大有渊源。”顿了顿,又道:“你不用太吃惊,我现在就把我引你来这儿的目的告诉你。听完之后,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不知道孙婷要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惊天大秘密,但她既然愿意将这个秘密讲给我听,并且让我听完之后帮她一个忙,我就知道,这个“忙”的份量着实不轻,当下我坐在她身旁,掏出香烟,点了两支,一支递给了孙婷,一支我自己吸着,一边吸,一边听孙婷讲。 原来,当年对“兰陵王墓”发掘考古时,孙婷的爸爸孙金国发现了兰陵王墓中的尸骨表面没有呈现出乌黑之色,就知道所发掘的兰陵王墓很有可能不是兰陵王真正的墓冢,因为众所周知,兰陵王高长恭是被皇帝赐毒酒而死的,被毒死的人,死后骨头表面是呈现乌黑色的,尤其是咽喉处的最为明显,可是兰陵王中的尸骇,并没有中毒的迹象,孙金国心中就已经布满了疑云。 孙金国将这个疑惑告诉了乐怡的爸爸乐万山,但乐万山却不以为意,毕竟像兰陵王墓这等颇具规模的墓冢在当时实属罕见,而且墓中所发掘的陪葬品,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在当时考古界都算是一个奇迹了,要说像这样有着大量价值连城的陪葬物的墓冢,墓主人却是假的,说出去又有谁会相信呢?更何况在当时文革那样的环境下,中央拨了大量款项用于兰陵王墓的发掘,到最后却得出一个“假墓”的结论,无论是孙金国,乐万山,还是更高一级的领导,都是无法承担这样重大责任的。 听到这里,我不由地长叹了一声,说道:“孙大小姐,你爸爸虽然是一个考古学者,但却迂腐得很,人情事故一点儿也不懂,在当时那样的条件和环境下,就算是乐万山心里清楚你爸爸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但他会公诸于世吗?他可不会将大好前程毁于一旦,你不妨想想看,兰陵王墓里的墓主人是真也好,假也好,对他来说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墓室中那些价值连城的陪葬品,已足够证明他身为一名考古队员的价值所在了。” 孙婷点点头,长长吁了一口气,算是承认了我的看法,当下想了想,接着又说下去。 第51章 羊皮卷轴(一) 后来,孙金国在一气之下,就回到了自己家里,由于当时考古条件有限,别说是设备不齐全,就连发掘的古董文物,都没有一个妥善的保管这处,一些文物经由相关人员清点记录之后,是允许考古队的重要人员带回家暂时保管的,当时孙金国家里就放置了一些从兰陵王墓中出土的陪葬品,其中有三件陪葬品不明用途,也被放在了孙金国的家里,一件便是现在博物馆中那件兰陵王面具的赝品,另一件是记载有鲜卑文字的羊皮卷轴,还有一件,就是孙婷手中所拿着的“骨针”。 据传,兰陵王面具所描绘的是一张“死神”的脸,但凡看到这面具的人,三魂便会去了两魂,七魄也会散了六魄,只剩下一魂一魄,人就变得像是白痴一样,成为傻子,当然,传说往往是带有一些神话色彩的,按照现代心理学来分析,可能是因为兰陵王面具带有某种催眠的效果,使得看到兰陵王面具的人产生惊恐的情绪,甚至导致了行为失控,当然,这些都只是猜测而已,谁也不知道兰陵王面具为什么会让人感到莫名的害怕,但是,孙金国所看到的兰陵王面具并没有使他感到害怕,哪怕是一丝惊恐的感觉都没有产生,加上所发掘的墓主人的尸骇并没有呈现出中毒身亡的迹象,这就让孙金国从心里开始置疑兰陵王面具的真假。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孙金国一直憋在家里埋头研究,他想要找到更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兰陵王墓的真假,孙金国的努力和细心没有白费,很快,他就发现了在兰陵王面具上有双阴线砣纹,其线刚直有力,转角处接头硬朗,整体看上去,更像一个“饕餮纹”,这一发现着实令孙金国兴奋不已,要知道,能够带有双阴线“饕餮纹”的物件,多是源于新石器晚期文化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以夏商时期最具代表特色,换句话说,虽然出土的这个面具不是真正的“兰陵王面具”,但这个面具的年份要比兰陵王面具早很多,很有可能是商朝或者更早的夏朝时期的东西,这一发现,让孙金国一连几晚都兴奋得睡不着。 除了那件“假面具”外,还有一卷麻绳捆着的羊皮卷轴引起了孙金国的注意,经历了长千年时光,扎捆羊皮卷轴的麻绳早已腐朽不堪,轻轻一碰就化成了粉末状,由于埋在墓冢之中,加上墓室防腐隔离措施做得很到位,羊皮卷轴并没有腐烂或是发霉,反而干燥的有些发硬,于是孙金国小心翼翼地将羊皮卷轴展开,羊皮上记载着密密麻麻的文字,孙金国一见之下,不由地又惊又喜,羊皮卷轴上所记载的,并非汉字,而是有些类似于突厥文字符号。 第52章 羊皮卷轴(二) 孙金国一看到这些文字,首先想到的是“鲜卑文”,鲜卑族虽然早有自己的语言,但是却一直没有发现鲜卑族自己的文字,不过,据《隋书经籍志》中记载描述,鲜卑人有自己的文字,但究竟鲜卑文类似于汉字,还是类似于突厥文字,这就不得而知了,从眼前羊皮卷轴上所记载的文字来看,与突厥文字倒有七八分相似。孙金国是识得突厥文字的,于是他便将这些与类似于突厥文字的符号,一个一个用笔照抄下来,与突厥文字一一对比,又请教了好几个研究突厥、鲜卑语言方面的专家,花了大半个月的功夫,终于将羊皮卷轴上的文字直译了出来,但是,直译出来的结果,却让孙金国大吃一惊。 羊皮卷轴上的文字确实是最为古老的鲜卑文字的雏形,文字记载了一段民族的兴衰历程,而这个民族,正是早已在数千年前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岷山族”。“岷山族”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在《竹书纪年》中就提到过“岷山氏”一族,但后来岷山族的消失却成了千古之谜,而羊皮卷轴中所记载的文字,正好是岷山族的一段历史。 原来,岷山一族早已在氏族联盟时期就已经存在了,当时最强大的炎黄部落消灭了一些异族势力后,将这些异族赶至九州边缘不毛之地,其中“三苗”(苗族)被赶到了南方,而岷山一族,则西迁至甘肃南部和四川西北部岷山一带,所以后来称之为岷山氏。炎黄部落占据九州中原,称之为“民”,而生活在九州边缘之地的这些异族之人,就称之为“黎”,民贵而黎贱,在当时的社会是显而易见的。 直到夏朝末期,内政不修,外患不断,夏桀不断地发起了征讨犯境外族的战争,夏桀虽是暴君,但却不失为一个颇有才能的军事家,连年征战中,他的军队都能够势如破竹,战无不胜,一连灭了数个犯境的部落。但是,杀敌一千,自伤八百,夏桀虽然想一举消灭周边的几个部落,扩张华夏的疆土,但兵力折损严重,兵源早已无法补给,军队的人数一直在不断地削减,就在夏桀进退两难之际,他偶然得知,岷山一族懂得一种“傀儡之术”,利用“傀儡之术”,可操控人的意识、心智和行为,最重要的一点是,操控之人倘若不死,那么被操控的“傀儡”,就像一个木偶一样,也是一个不老之人。 第53章 羊皮卷轴(三) 孙婷说到这里,我心里也大致明白了,原来之前所说的,夏桀率兵攻打岷山氏,并非是为了“琬”和“琰”两位绝色女子,而是为了获得岷山族的“傀儡之术”,夏桀想要将“傀儡之术”用在自己的军队上,由他亲自操控,让自己的军队成为一支不死的军队。想到这里,我长长吸了一口香烟,然后将烟头弹了出去,烟头在空中划出一条优美的抛物线后,落到了地上,然后说道:“怪不得,夏桀并非为了两名女子而开动国家机器去###一个小部落,而是另有所谋哇。” 孙婷点点头,说道:“不错,这也就是夏桀这么一个杰出的军事家,在兵力占尽优势的情况下,攻打小小的岷山氏,却仍要花上三年时光的原因所在了。” 我突然间想到一个关键,脱口而道:“那夏桀他得到了‘傀儡之术’没有?” 孙婷道:“得到了,倘若没有得到‘傀儡之术’,夏桀又岂会罢兵?这‘琬’和‘琰’本就是岷山一族大祭司,岷山族的首领将‘琬’和‘琰’献给了夏桀,也就间接将‘傀儡之术’传给了夏桀……” 我冷笑一声,打断了孙婷的话,说道:“照你这么说,夏桀得到了‘傀儡之术’,将其用在军队之上,夏桀的军队,已经是一支不死的军队,这样的军队,又怎么会败给成汤的军队呢?成汤又怎么可能推翻夏朝而建立商朝呢?孙大小姐,到了现在,你还想在骗我么?” 第54章 真相猜测(一) 孙婷静静地听我说完那些略带讽刺的文语,却并没有生气,也没有立马进行反驳,反而镇定的微微一笑,孙婷的镇定,反而令我有些心虚,使我不自觉地回味了一遍先前所说的话中,有没有纰漏,想了一遍,我觉得我所说的话确实不错,当下又轻咳一声,说道:“怎么?难道我所揣测的不对么?” 孙婷淡淡地说道:“你先前的推测确实没有问题,但凡一个普通人,都会这么想的,倘若夏桀真的得到了‘傀儡之术’,他肯定会应用在他所指挥的军队里,使他的军队成为一支不死之军,这样的军队,试问天下又有谁能够打得过呢?”顿了顿,孙婷接着又说道:“可是,你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岷山一族的‘傀儡之术’,是利用一种中空的骨针(抽魂针)为媒介,将他人的灵魂抽取出来,再配合岷山一族移魂咒语,将他人的魂魄转移到自己的身体里,因为咒语的作用,被抽取魂魄的人,并不会就此失去意识,反而因为灵魂不在自己的躯体里,对躯体的摧残都不会伤及灵魂,从而达到不死的目的。” 孙婷一口气说完,我只觉得自己身在云雾之中,我在大脑里将孙婷的话反反复复地重复想了七八遍,这才稍稍明白了一些,根据孙婷所描述的,这“傀儡之术”的道理同“尸卫”的道理差不多,将他人的灵魂移至自己的身体之中,被移走灵魂的人,便会在潜意识里产生了保护自己灵魂的念头,从而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而被抽取灵魂的人,身体对于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而已,对这样的躯壳进行摧残损害,都不会伤及灵魂,从而达到不死的目的。想到这里,我大声质问道:“孙大小姐,虽然你这一番话实在是太过于唯心,但我陆某人也不由的不信,但我想问你,蓝野明是不是被你抽走了灵魂?” 到了这一步,傻子都知道蓝野明其实已经沦为了孙婷的“傀儡”,这也就是为什么先前孙婷拉着我的手,扇了她自己一耳光,蓝野明会突然间暴起袭击我,其实蓝野明并不是想袭击,而是因为我扇了孙婷一耳光,在蓝野明的潜意识里,为了保护他的灵魂,从而不顾一切地向我扑了过来。 孙婷听我这么问她,也知道我已经将整件事情猜了个###不离十,当下也不矢口否认,说道:“没错,蓝野明的魂魄,确实在我的身体之中。” 第55章 真相猜测(二) “……什……什么……”我明明已知猜到了答案,但是亲耳听见孙婷承认了这件事情,我仍是有些不敢相信,“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害他?为什么?” 就常理来看,在我潜意识里,孙婷对蓝野明实施了“傀儡之术”,对蓝野明来说,就像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一样,他当然应该算是一名“受害者”。 可是孙婷却反驳道:“笑话!蓝野明往日与我无怨,近日与我无仇,我干嘛要害他……” “那你为什么还要将他的魂魄……”我话还没有说完,忽然间我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这孙婷利用岷山氏的“傀儡之术”,通过抽魂针和古老的咒语,将蓝野明变成自己的傀儡,并不是在害他,而是可能孙婷在当时不得不这么做,才能够保住蓝野明的性命,想到这里,我只感到头皮微微发麻,隐隐觉得孙婷千万百计设下这么一个陷阱将我引到此处,还说将整件事情的原由告诉我之后,想请我帮她一个忙。怪不得,怪不得,我说呢,孙婷告诉我这些,无非就是想让我帮她一个忙,可是她想要我帮她什么忙呢?孙婷嘴上不说,可我心里却已经在揣测出三种可能: 可能一:那几个离奇死亡并且被利刃割下生殖器官的盗墓贼正是孙婷指使蓝野明所为(变态杀人狂魔?!),而我为了替嫣然洗脱罪名,追查案子追到了这里,于是他们便想将我用同样的手段杀害在这地下城里,没准他们还会割下我那话儿……想到这里,我不由地冒了一身冷汗,下意识在黑暗中摸了摸偶那里……不过,孙婷怎么看都不像是变态杀人狂魔,因此,这种可能性占百分之十。 可能二:孙婷可能在无意间或者有意间将蓝野明的魂魄,通过岷山氏的“傀儡之术”,将其纳入到自己体内,于是一个身体拥有两个魂魄,两个魂魄就起了冲撞,孙婷命不久矣(这傀儡之术难道和吸星###一样?!),而正好嫣然的蛊术可以救孙婷一命,于是他们将嫣然抓了起来,然后藏在这里。(难道外面那些警察怎么也找不到嫣然),然后设计了一出“兰陵王面具”的戏,将我引到这里来,并且让我劝说嫣然救救孙婷,否则孙婷临死也要拉上我们垫背。可是,嫣嫣心地这么善良,又怎么会见死不救呢?孙婷犯得着将我引到这里来对嫣然进行劝说吗?这种可能性看来只占百分之一。 第56章 真相猜测(三) 可能三:这孙婷不是会倒斗么?可能这孙婷在倒斗的时候,遇到了那几个盗墓贼,那些盗墓贼对孙婷意图不轨,而蓝野明见义勇为,为救孙婷而被盗墓贼打得重伤,孙婷不忍蓝野明为救自己而死,于是用了她祖先岷山氏的“傀儡之术”,将蓝野明的魂魄转移到自己体内,保全了蓝野明一条性命。可是,傀儡之术只有将他人的魂魄吸纳到自己体内,却不能“魂归原主”,于是孙婷便将整件事情全盘托出,并且说等我听完之后,得帮孙婷一个忙。可是,我小小一个警察,又能够帮她什么忙呢?孙婷找谁不好,却要偏偏找我呢?再说了,整件事情和孙婷的爸爸孙金国有什么关系,看来。这种可能性只占百分之零点零一。 孙婷不说原因,我便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当下我便开口问道:“孙大小姐,先前你说告诉我真相后,想请我帮一个忙。” 孙婷点点头:“是的,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那究竟是什么忙呢?” 孙婷道:“你先听我把事情说完,再来决定帮不帮我这个忙吧!”顿了顿,又道:“有没有烟?” 我从口袋里掏出香烟,递了一支给孙婷,自己又点了一支。孙婷深深地吸了一口香烟,可能是吸得太大口,只呛得连续咳了几下,稍稍定了定神,又接着往下说道。 ps:换了房子,终于拉上了宽带,工作还是忙,两天一更吧,这样压力小些,写起来也顺手些~! 第57章 天谴(一) 由于连年征战,劳民伤财,纵然夏朝国力强大,夏桀骁勇善战,士兵的伤亡和补充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毕竟当时人口并不多,而军队的兵源补给,就成了夏桀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而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夏桀从哪里得知,岷山一族懂得“傀儡之术”,可使人不老不死,就算躯体受伤,也能够很快地复原。夏桀听到这个消息后,便想拥有这“傀儡之术”,使他的军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成为一支不死的军队,于是才有了“夏桀伐岷山”。 夏桀挥兵攻打岷山部落,并非是像传说中那样是为了“琬”和“琰”这两个美女,夏桀虽是暴君,可他并不是昏君,而当时岷山一族不过几万人,又怎么会为了两个美女而与大夏王朝兵戎相见呢? 一边是拥有“傀儡之术”的岷山部落,一边是能征善战的夏王朝军队,双方各占自己的优势,战争的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持久战,一场消耗战。夏桀为了宏图霸业,势要将“傀儡”之术拿到手才肯罢休,而岷山一族虽然懂得“傀儡之术”,但他们的傀儡数量十分有限,多是一些战俘和奴隶,在双方长达两年之久的战争中,岷山氏为了整个民族的发展,最终愿意用“傀儡之术”换取和平,于是,岷山氏将“琬”和“琰”送给了夏桀,才将长达两年的战争平息。 孙婷讲完这一段后,长长舒了一口气,又道:“这‘琬’和‘琰’是岷山氏的两位大祭司,在岷山一族里,只有她们俩人才有资格施展‘傀儡之术’,岷山氏将‘琬’和‘琰’送给了夏桀,目的就是平息战争,保全岷山一族,夏桀是个言而有信之人,当‘琬’和‘琰’来到中军帐后,夏桀果然遵守承诺撤了军。” 我忍不住问道:“那‘琬’和‘琰’到底有没有将‘傀儡之术’教给夏桀呢?” 孙婷耸耸肩,双手一摊,无可奈何地说道:“这件事情也算得上千古之谜了,似乎‘琬’和‘琰’并没有将‘傀儡之术’传授给夏桀,否则,成汤那小小的部落,又怎么可能是大夏王朝军队的对手呢?” 第58章 天谴(二) 我点点头,心想确实不错,成汤伐夏桀,兵力上本来就不占优势,大夏王朝虽有颓废之象,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成汤那小小的部落,虽然对夏王朝是一个威胁,但要灭了夏王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否则以夏桀的英明,不等成汤动手,他早已将商部落给灭了。可是,如果说岷山氏只是口头上答应夏桀,将“琬”和“琰”送给了夏桀,而实际上并没有将“傀儡之术”相授的话,料想夏桀是不可能撤军的,就算是一时之愚撤了军,还会卷土杀来的,夏桀虽不是昏军,但绝对是一个暴君,他一定会倾国之力,将岷山一族给灭了。 从“琬”和“琰”被献给夏桀来看,夏桀肯定获得了“傀儡之术”,但从成汤灭夏来说,夏桀根本就没有获得“傀儡之术”,两个看似成立的推测,实际上立场却又是对立的,我一时间之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忽然间,我脑海中灵光一闪,当即一拍大腿,叫道:“我知道了。” 孙婷狐疑道:“这其中的过程我都不知道,你又是怎么猜到的?” 我略为得意地一笑,道:“刚才你说什么来着,这‘琬’和‘琰’是岷山氏的两位大祭司,在岷山一族里,只有她们俩人才有资格施展‘傀儡之术’,对不对?” 孙婷茫然地看着我,但还是点了点头:“是啊,怎么了?” “答案就在这里,这‘傀儡之术’只有‘琬’和‘琰’才有资格施展,而她们来到夏桀身边,只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将夏桀变成自己的傀儡,这样‘琬’和‘琰’就是夏桀的主人,主人命其撤军,夏桀焉有不从之理?” 孙婷吃吃一笑,说道:“我还以为陆警官有什么高见呢,可惜,‘傀儡之术’虽说和‘尸卫’的原理差不多,但实际上,两者本质上根本就是人鬼殊途,就算夏桀成了‘琬’和‘琰’的傀儡,夏桀依旧保持着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并不会因此而听命于‘琬’和‘琰’,只有当‘琬’和‘琰’有危险,危及到身体里夏桀的魂魄,夏桀才会奋不顾身相救罢了。” 听孙婷这么一说,我只好做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道:“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我可就不明白这其中的缘由了。” 第59章 天谴(三) 孙婷道:“这个算得上是一段谜了,除非有时间机器回到那个年代,我们才有可能知道在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说着,孙婷有些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接着又说道:“这个不是重点,我们也没必要知道成汤为什么能够打败夏桀,毕竟这是已成的事实了。史书记载,在经历了‘鸣条之战’后,夏桀战败,带着一干残众,连同‘琬’、‘琰’向南逃窜,来到了这里。” “这里?”我脑袋里冒出一个问号,说道:“这一段历史我还记得些,史书上记载,是成汤将夏桀放逐在巢湖,可是这里是邯郸啊!” “没错,昔日夏桀战败之后,确实来到了巢湖。”孙婷点承认,“大禹治水时,正值冰川融化期,大量冰川融化后,淹没了大片神州沃土,大禹虽然开山挖渠,将洪水引到东海,但是,华夏中原的低凹之地,仍是有上千甚至上万个大大小小的湖泊,而巢湖就是其中一个。夏末商初时,今天的邯郸这片土地,虽说不在巢湖的淹没范围,但也算得上是巢湖的湖畔了。” 我沉吟道:“这么说,夏桀并没有逃到今天地理位置意义上的巢湖,而只是来到了邯郸?” 孙婷用力点点头,算是正面回答了刚才我的疑问,然后接着又说道:“夏桀兵败,逃至巢湖后,并非像史书上所记载死在巢湖,夏桀不是扶不起的阿斗,他虽然残暴,但却不是昏君,他并不甘心大好河山就此断送在自己手里,于是,他制造了一个病死巢湖的假象,并对外散播谣言,用来麻痹成汤和伊尹,而自己却暗中纠集夏朝的残余势力,想要趁成汤江山未坐稳之前,重夺天子之位。” 我知道历史上夏桀并没有真正的夺回夏王朝的江山,当下便问道:“我说孙大小姐,这些事情,是你自己揣测出来的,还是道听途说的?” 孙婷白了我一眼,没好气地说道:“什么揣测?犯得着吗我。这是我爸爸从兰陵王墓中的那卷羊皮卷轴上所记载的史实。” “那后来又怎样了?”我急忙追问道。 孙婷耸耸肩,说道:“我们才进入这地下城时,你也看到了,又何必问我呢?” 第60章 鲜卑族秘密 我大吃一惊,就连声音都有些颤抖了,我问道:“什么,你……你是说,这地下城中那些干枯得轻轻一碰就变成灰烬的士兵,难道便是夏桀所纠集的残余势力?” “没错,这些士兵也并非在训练,而是准备出征,攻打成汤。” 我细细回忆了一下我们初进地下城时所看到的情形,起初我还以为这些风化了的士兵是陪葬的士兵,可是从这些士兵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来看,又并不像是陪葬的,看他们手中拿着青铜武器,迈着大步,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虽然这些士兵,每一个都截着一面“鬼面具”,但不难看出,这些士兵的姿势和形态,正是大军出发时的神态,可是,他们为什么会一个一个立在那里,就好像时间仿佛在一瞬之间暂停了,他们全部都定格在那一瞬间,直到几千年后,我们这一等不速之客的到来。 我知道在商朝初期,并没有规模很大的战争,直到商朝中期,才有“九世之乱”,也就是说,历史和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情形一样,或许夏桀真的没有死在巢湖,他还准备举兵伐商,在出征之时,遇到了一件突如其来的灾难和死亡,整之军队还没有来及得开出山谷,就已经覆没了,就像是世界闻名的庞贝城一样,突然起来的灾难和死亡,将历史的瞬间定格起来,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有一个人幸存,这些士兵甚至到死亡的时候,都没有感觉到灾难厄运已经降临在他们的头上,这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呢? 孙婷见我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她,急忙摆摆手,说道:“你别这样看着我,我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那羊皮卷轴之上,并没有说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说是一场天谴。” 听孙婷这么一说,我也算是明白了个大概了,看来成汤灭夏,夏桀仍想作困兽斗,招集旧部残众,在巢湖休生养息多年后,准备与成汤决一死战的时候,一场突然其来的灾难,使得夏桀和他数万精锐之师,长眠于这黑暗的地下,至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任何文献记载,不过,从这些士兵风化的情形来看,这一场灾难来得十分突然,这些士兵甚至在没有感受到痛苦的时候,生命已经远离他们而去了,他们脸上,依旧挂着一副坚毅勇敢的表情。 第61章 鲜卑族秘密(二) 我虽然在脑海中不断地猜测着各种灾难的可能性,但我也心知孙婷叙说些事,只不过是一个引子而已,好戏还在后头。果然,孙婷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接着往下说。 孙金国在穷毕生心血,将羊皮卷轴中所记载的文字直译了出来,得出的结论使他大吃一惊,这段文字记载了许多史书不曾记录的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更加难能可贵的是,这些文字,是古老的鲜卑族文字的雏形。鲜卑族同契丹族一样,是我国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尤其是在五胡乱华时期,鲜卑一族极为强大,曾经建立过强大的政权国家,可是,这样盛极一时的民族,也罢脱不了被汉化的命运,鲜卑族同契丹族一样,也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这样一个强盛一时的民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而且很书文献中均有记载,鲜卑族不仅有自己的语言,而且也有自己的文字,但是历史学家、考古学家们都未曾发现过用鲜卑文字,孙金国这一重大发现,无疑解开了鲜卑族的起源和文字之谜。 之前历史学家认为,鲜卑族属东胡系,居于鲜卑山,因此而得其名,比乌桓族的兴起稍晚,但也算是同一时期,而有春秋之前,山戎则是鲜卑族的祖先,但孙金国将羊皮卷轴直译出来后发现,鲜卑族和东胡系根本就扯不上关系,至于为什么会居住在鲜卑山而得名,那是因为在春秋,甚至更早的时期,鲜卑一族的族先曾经率部落大兴东迁,这才来到了鲜卑山一带定居,在商朝中期的“九世之乱”时,岷山一族就曾经大举东迁,却并不知他们迁往何处,自从岷山一族东迁之后,岷山族从此也消失在历史的岁月之中,而鲜卑族的出现和岷山族的消失,在时间上竟然吻合得天衣无缝。 孙金国知道这个发现非同小可,不过在当时那种特殊的政治环境下,他并没有敢立即上报中央,。孙金国凭借着直觉,早就预料到“孝观山”和兰陵王的“孝瓘”二字一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于是他带着他年轻的学生,也是他最为信赖的助手,悄悄来到了孝观山。 第62章 绝活(一) 孙金国和乐万山祖上都是倒斗的手艺人,两家本是世交,直到孙金国这一代,才算是进了三百六十行里(倒斗是在三百六十行之外,也就不算是正当的职业),孙家和乐家虽然同为倒斗的手艺人,但两家倒斗的方式却截然不同,先不说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四大门派,道上仍有许许多多的小门小派,这些小门小派虽比不上“摸金校尉”之辈,但也绝不容人小觑,要知道,存在即合理,自倒斗这一行当出现以来,这些小门小派能够延续至今,不能不说他们也有各自的生存之道,而这孙家祖上,本是籍籍无名之辈,虽说干得是掘墓挖坟的勾当,但不懂得分金定穴,也不懂得看风望水,所掘之墓,大多都是油水太少的“民墓”,至于“官墓”,那多半就属于摸金校尉这些大行家的了。 该是孙家出头,孙金国的太爷爷叫孙三郎,家中排名老三,大家都叫他孙三郎,久而久之,其真名都没人知道了。这孙三郎虽然继承了祖上的手艺,仍是干着掘墓挖坟的勾当,但他的胆子特别小,从来不敢一个人去倒斗,每次去倒斗,他两个哥哥都嘲笑他,说:“三弟哪,你干脆去湘西走走水,没准遇到卸岭高手,拜个山头入伙,将来掏沙也好有个照应。”一句话,说得孙三朗头都抬不起来。卸岭源于汉朝时的赤眉军,他们遇山开山,遇墓挖墓,所到之处的古墓几乎没有完好的,而且他们都是拉帮结伙,从来没有单独倒斗的先例。 孙三郎知道两位哥哥看不起自己,索性想单独去倒一次斗。他料想中原一带的古墓虽多,但稍有名气来历的古墓,大多都被已经被政府保护起来,一些鲜为人知的大墓,多半也被摸金、搬山之辈光顾过,再去找这个大墓,能捞的油水不多,于是索性往滇南方向而去。 滇南就是指云南,在《史记》中已有记载,称之为彩云之南,意思是指天下最南方,毕竟中国古代都有天圆地方的概念,所以云南也被认为了是天下的最南方,那是崇山峻岭,多为三苗九黎杂居之地,葬俗与中原大异,就连摸金、搬山之辈,都不敢轻意下手,也是倒斗这一行当中的伊甸园,谁要是能够在滇南一带单枪匹马倒出一两件明器,那可是会被人传为佳话的。 第63章 绝活(二) 孙三郎起初单枪匹马杀到云南,本是赌了一口气,想倒个大斗给哥哥们瞧瞧,可当他来到云南之后,心理便开始打起了退堂鼓,可是来都来了,真要是两手空空回去,那还不让人笑掉大牙?尤其这一圈子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真要传出去,孙三郎只怕在这一行混不下去了。 孙三郎只好硬着头皮,假装游山玩水,在大理点苍山一带活动,在云南这块土地上,曾经有过三个最为辉煌的时期,一个就是传说中的古滇国,尤其是那蛇妃的陵墓,简值可以说得上是“引无数倒斗的手艺人竞折腰”,多少人想要倒蛇妃的斗,包括能够分金定穴的摸金高手,根本就找不到蛇妃埋骨的所在。第二个辉煌时期,便是南诏六国时,那时中原正处于盛唐时期,而云南则分为大大小小数十个“诏”(地方邦国),其中以南诏为首的有六个诏最为强大,被称之为“南诏六国”,后来南诏得大唐出兵相助,统一了其余五诏,自称为“南诏王”,至今“南诏王”的陵墓并没有找到,虽然不断地发现了许多南诏王的墓,但一一证实都是假墓。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辉煌时期,便是大理国时期。南诏国没落之后,杨氏掌权,而大臣段思平并向东方黑爨、松爨三十七部借兵,在石城(曲靖县)会师,以董迦罗为军师,攻入太和城,建立大理国。大理国可算得上是古代云南最为鼎盛的时期了。 大理王朝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很多皇帝正在壮年,却退位出家去做和尚,这至今都还是一个谜,,因为大理国君的陵墓却是极少,出家做和尚的大理国王多半采用火葬,因此能够倒到大理王陵的人少之又少,在明清时期,也只有三位大理王的陵墓被人掘开过。 孙三郎运气极好,在点苍山一带转悠时,无意中掉到了一个土坑里,土坑是用枯枝落叶掩盖着的,孙三郎虽然胆小,但一看土坑的形状,心中不由地一喜----这个土坑,正是一个盗洞,而且从盗洞的形状来看,应该是属于搬山一派的人所干的。 有盗洞,就证明有古墓,孙三郎看了看这个位于一个小土包上的盗洞,心里不免又有点失落,料想已经被光顾过的古墓,能有什么油水可捞?不过一想到空着手回去被哥哥笑话,孙三郎便一咬牙,钻进了盗洞里,心里祈祷着墓里有一两件没被搬山道人所看上的明器,这样孙三郎便可以拿着明器回家,好在哥哥面前炫耀一番。 孙三郎也知道现在进盗洞还不是时候,但奈何自己胆子小,若晚上一个人进盗洞,却又不敢,当下也管不了“鸡鸣不摸金”的规矩,反正自己不属摸金校尉一派,犯不着讲这么多规矩,当即检查了一下背包里的“黑驴蹄子”、“洛阳铲”、“捆尸绳”,见装备都齐全,当下心中稍稍一宽,再抬头看了看悬空的太阳,一咬牙,就钻进了黑乎乎的盗洞。 第64章 绝活(三) 盗洞不大,刚够容下孙三郎的身子,但洞壁的泥土很新鲜,孙三郎凭直觉知道,这个盗洞做成的时间并不长,最多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而且盗洞中空气十分污浊,还夹杂着一股冲鼻的霉味,往前爬了约摸七八米,只见洞里堆积的泥土越来越多,孙三郎心里直发毛,暗道:“这盗洞若是从外面打通到墓里,这些挖开的泥土,应该堆在洞外才对,倘若是高手所做,将泥土回填,洞外不留一点蛛丝马迹的话,却又不太像,怎么越往里,这堆积的泥土越来越多呢?想着想着,孙三郎越想越是心惊,伸手仔细摸了摸盗洞的洞壁,只见洞壁上洛阳铲凿刻的痕迹十分凌乱,似乎这盗洞做得很是匆忙,突然,孙三郎脑子里灵光这么一闪,暗道一声“不好”,这条道,根本就不是从外往里挖的盗洞,而是从里往外挖的“逃生洞”,这洞挖得十分匆忙,看样子,这洞里只怕邪得紧。 孙三郎只感到头皮微微发麻,有意不意地就瞅着手上的烛光,见这蜡烛并没有什么异样,燃烧十分稳定,心里稍稍一宽,寻思着倒退着出洞,然后将洞口用泥土封上。 盗洞十分狭小,只能容得下一个人直来直去,却容不了人在盗洞里转身,孙三郎想要回头,那是不可能做到的,“马入夹道,还能回头么”形容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孙三郎只得倒退着一步一步往洞口挪,刚挪了两步,孙三郎只觉得拿着蜡烛的手忽然这么一紧,被一个冰凉的东西给缠住了,据蜡烛的手不由地一抖,蜡烛滚落在洞里,烛光一暗,顿时熄灭了。 孙三郎感到自己一颗狂跳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了,他胆子本来就小,突然遭到这种变化,大脑里早就没了主意,差点连尿都挤出来了。孙三郎根本就看不清楚缠在自己手上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但孙三郎感到眼前似乎有一个人,而自己的手,正被那个人给紧紧地握住…… 孙三郎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定神一看,果然是一个死人,那个死人正和自己面面相对,而自己的手,正被那个人给紧紧地握着,孙三郎见这个人的脸上满是鲜血,双眼鼓得跟鱼眼似的,耳朵里,鼻孔里,眼角和嘴角到处都往外流着鲜血。 “凶尸,一定是凶尸”孙三郎不敢怠慢,情急之下心里反而平静了些,似乎不如先前那般害怕了,当下用另一只手,往身后的背包中摸出黑驴蹄子,往那个人的脸上狠狠砸了过去…… ******************************************** 神秘事件3群:58656173 第65章 助手(一) 眼着手中的黑驴蹄子就要砸中那“凶尸”面部,却不料那“凶尸”蓦地伸出另外一只手来,那只手上,竟然还握着一柄洛阳铲,只听“啪”的一声,那洛阳铲瞅准孙三郎手中的黑驴蹄子正正地拍了过去,将孙三郎手中的黑驴蹄子给拍落了。 孙三郎长叹一声,知道此番性命难保,闭目长叹,只等那“凶尸”将自己全身精气吸光而忙,但突然转念一想,这不对呀,哪有粽子凶尸还会使用洛阳铲,当即急忙睁开眼睛,从背包中拿出备用的火折子,点亮一看,面前这个人,哪里是什么凶尸,和自己一个样儿,也是倒斗的手艺人,只不过这个人满脸鲜血,双眼突出,七窍流水,面色发青,嘴唇发子,借着火折子的光亮,孙三郎还看见那人拿着洛阳铲的手的指甲,隐隐也透着一丝黑气,不由地大吃一惊:“你……你也是……” 只见那人用洛阳铲拍掉了孙三郎手中的黑驴蹄子后,那洛阳铲顺势插在了洞壁的泥土里,那人一手紧紧地握着孙三郎的手腕,一手紧紧地拉着洛阳铲的木柄,而那人的腰着,更是有一条较粗的绳索,绳索的一头正是摸金校尉常用的倒斗工具----探阴爪。 这探阴爪本是用来钩吊棺盖的利器,但此时,这探阴爪一头拴在了那个人的腰间,另一头则深入泥土里,钢爪紧紧地抓着洞壁的一条沟壑,看情形,此人似乎在拼着命地住外爬,而他的身后,似乎有一股巨大的力道拽着他一样。 这时那人说话了,声音十分沙哑:“小兄弟……你……你来得不是时候,这墓冢非……非同一般,我……我一身本事,只落得如此下场,今日你我命绝于此,只怕是有天意。” 孙三郎本来见此人不是粽子,心中稍稍一宽,但此时又听这人说两人将要“命绝一此”,差点吓得尿裤子,当下大骇:“你……你是什么人……别……别吓我,我只是好奇钻进来玩玩,不……不……不知这里是墓……” 那人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笑,脸上的表情却显得十分恐怖:“你只是好奇钻进来玩玩?好不玩好哪?” 第66章 助手(二) 孙三郎带着哭腔道:“不……不好玩儿,我……我这就告辞了……”说着,就想要倒退着往外挪,毕竟孙三郎觉得自己钻进来的距离并不很远,也就那么七八米的距离罢了,一点一点往外挪,那也用不了多少时间便能够挪出去,情况应该不会像这个人说得那么糟糕。 那人见孙三郎手臂一动,已知他的心意,当下长叹一声,说道:“小兄弟,你别以为退到洞口就很安全了,你看看我便知道了。”顿了顿,接着道:“这座古墓我早已踩好了点,准备得万无一失,才敢动手的,却不了人算不如天算,结果还是折在这墓里了,这墓中机关十分了得,再加上……再加上……”说到这里,那个人脸上突然间现出惊恐的表情来,那神情仿佛看到了世上最恐怖的东西在他面前发生似的,然后那人神色一黯,沮丧道:“我用尽全力,花了半天时间,打通了这条道,打算从这条逃生道离开这里,却不想这条道都已经打通到了地面了,我还是逃不出去,被硬生生地又拖回到这里来,若不是我在紧要关头,将探阴爪钉在了洞壁的泥土里,暂时没有被拖进去,否则也见不到小兄弟你了。” 孙三郎一听,心里又是惊恐,又是钦佩不已,眼前这个倒斗的,竟然说花了半天不到的时间,用一柄洛阳铲便从墓室里打通了一条道直通墓室之外,这等手段只怕是自己生平闻所未闻,难怪孙三郎进入盗洞的时候,越往前面爬,就越觉得不大对劲,敢情还真让自己给猜中了,这个盗洞,并非是为了倒斗而挖的,而是为了逃生而慌忙掘出来的, 孙三郎琢磨着,这人如此大的本事,都没能逃出洞外,我只怕是不行的,那人虽没说是什么东西将他从洞口拖回到这里的,但见那人指甲隐隐发黑,嘴唇泛紫,七窃流血,皮肤上密密麻麻的红点像出疹子一样全冒了出来,便知他是中了尸毒了,当下问道:“我背包里带了一些白糯米,我取出来给你拔拔尸毒吧。”顿了顿,又忍不住好奇地问道:“那粽子是黑的,还是白的?” 那人苦笑道:“不是黑的(黑凶),也不是白的(白凶),而红的(血尸)。” 孙三郎一听“红的”,脸上的肌肉都忍不住抽搐了一下,从背包里抓出来的白糯米,一时之间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 第67章 助手(三) 那人见孙三郎一脸沮丧状,于是说道:“小兄弟,我身中尸毒,又耽误了这么大半天,只怕……只怕是不行了……可惜我一身本事,在这倒斗行儿里,虽排不了数一数二,但也达到了一流之境了。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次我栽了,我也认了,但小兄弟你却白白死在这里,我觉得很冤,更加不甘心我一身本事就此失传,你若拜我为师,传我衣钵,我自是尽力维护你周全。” 孙三郎听说伤了这个人的是血尸,早已万念俱灰,这时听眼前这个人说,如果拜他为师,传承他的衣钵,他便尽力相救,可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又怎么救得了我?不过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倒不妨就此拜了此人为师,没准他还真的有办法救自己一命。当下二话不说就磕起头来,由于在盗洞之中,身子无法立起,这几下磕头,也不过是头点地而已。 那人见孙三郎拜了自己为帅,当下郑重地说道:“好徒儿,为师命在旦夕,倒斗的本事是来不急教你了,为师这里有一套口诀,照着这口诀打盗洞,天下倒斗的手艺人中,你敢称第二,绝没有人敢称第一,你听好了。”说着,那人将口诀念了一遍,让孙三郎好生用心记住,口诀不长,只有六十四个字,孙三郎记性不差,那人念了三遍,孙三郎便记得差不多了。 那人见孙三郎天资聪慧,只不过胆小了一些,虽不是倒斗的料,但自己的看家本事已有了传人,当下心情十分不错,说道:“好徒儿,今日你我本是要同时毙命于此的,现在你做了我徒儿,我自然要想办法救你出去,好让我的生平所学不致于失传于世。” 孙三郎本来就不是真心想拜那个人为师,此时见那个人说得十分诚垦,心里也不免有些感动,哽咽道:“师傅,徒儿我……” 那人一摆手,说道:“废话少说,我支撑不住了,记好,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千万别停,拼了性命也要逃出去,知道吗?”说着,不等孙三郎回答,抓住孙三郎的手松开了,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罐火油,往自己身上这么一泼,孙三郎顿时明白他要怎么做了,刚想阻止,却见那人从孙三郎手中一把抢过了火折子,往自己的身上一点,整个身子“呼”的一下子着起了熊熊大火,同时那人用力一扯探阴爪,探阴爪那抓着洞壁的钢爪顿时松开了,那人“啊”的一声大笑,声音不绝,身子却想离弦之箭,又像是被什么东西给拖住,一下子向盗洞深处飞速地滑了过去。 第68章 助手(四) 孙三郎知道这是师傅为了救自己脱困而牺牲自己,当下不敢多看,急急忙忙由来路折返回去,用巨石将洞口给堵死,返回了老家。花了一年的功夫,孙三郎将师傅所传授的打盗洞的功夫练得纯熟,这门手艺,从此就在孙家传了出来,并且一直传到了孙婷的爸爸孙金国手上。 孙婷的爸爸孙金国虽然从小就学会了这门打盗洞的绝活,但一直以来都没有施展过,而这一次,他带着助手去“孝观山”。 听到这里,我忽然间想起一事,在我们进“兰陵王墓”之前,曾经通过了一条甬道,当时蓝野明说这条甬道是他挖的,当时他说的时候,我心理就有些怀疑了,此时听孙婷讲起这段往事,我心中便渐渐起了疑心,这条甬道的规模,绝非一个人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挖出来,况且,要挖这么一条甬道,打出来的泥土又在何处呢?转移这些泥土也非一朝一夕就能办到的,孙婷还想接着往下说,我当即打断了她的话头:“孙大小姐,我们进来时的甬道,是不是你爸爸孙金国打通的,是不是?”不等孙婷回答,我又说道:“之前蓝野明说甬道是他打通的,我就抱着怀疑的态度了,看来这个蓝野明十分地可疑哇。”我嘴上这么说,眼睛却斜瞅着孙婷,要知道,这蓝野明可是孙婷的“傀儡”,蓝野明有问题,也就间接地说,孙婷也有问题。 孙婷白了我一眼,说道:“蓝野明确实没有骗你,之前甬道确实是我爸爸挖的,后来我爸爸从里面出来之后,没过多久,他便被下放到农场劳动改造,这条甬道也被他的助手按照他的意思给堵上了,包括来时的入口,还有那设计巧妙的种有草的盖板等等这一切,都是我爸爸精心所设计的。” 我狐疑道:“既然你爸爸的助手按照你爸爸的意思精心设计了这么一些遮掩之物,若非知情人,就算站在那块挡板之上,很难发现这条秘道的,而蓝野明竟然对这里如此熟悉,难道,他便是……” 孙婷点点头,道:“没错,他便是当年和我爸爸一起去‘孝观山’的那位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