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 第一章 坠崖 秋,安徽黄山,月夜。 一轮霜月静静地漂浮在深邃的苍穹之中,以冷静而又柔和的目光注视着这片鬼斧神工的秀美山川,黛青色的群山之上,碧空如洗,一倾万里几无杂色。 白日里还是游人如织、喧闹无比的景区,此刻在洁白的月色照耀下,显得异常宁静,仿佛丝毫不曾粘染上尘世的纷扰,依然一如几千年来的缄默。群山中的花草鸟兽也一律的悄无声息,似乎都已沉寂在着这淡雅的月色之中,只想静静地汲取月色的精华。 “啊!月明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惟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一阵清朗的吟诗声忽然从莲花峰顶传来,打破了这静态长空,惊的几只夜行鸟四处飞散。 诗未吟完,忽又听的一声娇笑:“好好地一《水调歌头》偏偏被你念成这样,苏东坡要是听见了,非得从坟墓里爬出来掐你脖子不可,林大萝卜,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假啊?” 只听得清朗的声音气急败坏地回道:“你这个理科出身的小丫头,懂不懂什么叫文学?什么叫意境?好好的气氛,偏要搞破坏!” “也不知到底是谁在搞坏气氛的,念的就象只鸭子在嘎嘎叫!不,就算是鸭子也比你念得要好的多。”那娇笑声毫不相让,立时回了过去,两人顿时唇枪舌战起来。 皎洁的月色中,只见莲花峰顶偏南东方的一块平地上,搭着一只小小的帐篷,两个身穿白色运动服的年轻男女正一个背对着一个面对着帐篷,插着腰吵得不可开交。 我悠然地躺在帐篷里面,好笑的摇摇头,这一对在半山遇见的情侣也真好玩,明明互相都有意思,否则也不会单独结伴同游黄山了,嘴上却还老是斗个不停,不肯正正经经地好好谈一下恋爱。 我本来并没有打算夜宿峰顶,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来黄山,偿了多年的心愿,一路只顾贪看风景竟忘了及时投宿,等到我想起来的时候,居然已经连统铺都没有了。无奈之下,我干脆租了件大衣来到莲花峰,想等待据说非常壮丽的日出。没想到上了峰顶,正好看见他们两个正一边搭帐篷一边斗嘴。 杨晓雨是个心直口快心地善良的阳光女孩,而林丰则是个俊朗有礼的大帅哥。第一眼见到他们时我就觉得他们两个挺般配的,虽然杨晓雨口口声声说他是花心大萝卜,但在与我看来,其实林丰对小杨一直都很体贴照顾,他心里应该是真心喜欢小杨的。 说起他们两个之间的故事,倒也有点有趣。 两个人其实毕业于同一个学校,但因不同系也不同年级,平日也没什么接触,原本可能这辈子都没什么交集了,但毕业两年后两人却居然进了同一家公司工作。林丰比小杨早半年进去,得知小杨是自己的学妹后,平时自然就特别照顾了一些,一来二去的,感情就慢慢产生了。对于林丰的特别照顾,小杨心里虽然感激嘴上却从不领情,反而老揭林丰的底,说他在学校里如何风1iu,如何如何“艳”名远播啊,还口口声声的叫他花心大萝卜。总之,斗嘴已经成了他们两个的相处方式,真不知那一层纸什么时候才能捅破。 年轻就是好啊,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等待爱情的芽、开花、成熟以及结果,我也曾有过这样如花的年龄,也曾有这样甜蜜的等待,最后却无奈地被蹉跎了,到了现在,青春即将远离,幸福却依然在遥远的地方,无从寻觅。 认识小杨并不经意,当我爬到半山腰停下来休息时,刚好见到身边路过的有个女孩一个不小心差点摔倒,我只是顺手扶了一下她,就结识了这对小冤家。后来往上同行了一段路,得知我们的生日竟是同一天,不由的大感有缘。为了验证我们并不只是萍水相逢,分手时,小杨孩子气的誓说,假如我们还能有缘再见,她一定要认我做姐姐。 我虽然也很喜欢这个充满阳光的女孩子,但并没有刻意的留下联系方式,有些事情,变成回忆后味道才会更甜美,或许多年以后我再看这次旅行的游记想起她时,会会心的微笑,这也就足够了。 但没想到才隔了几个小时我们居然又在莲花峰顶见面了,这倒真印证了缘分这个词。 只是可怜了故意只带了一个帐篷的林丰,他本想借机和小杨好好培养感情的一番苦心,居然还没开始就被我给破坏了。 见我没带帐篷,小杨二话不说,把我租来的那件大衣往杨丰身上一扔,就硬是把他赶了出去,还说外边凉快外边呆着去,教我好不歉意。杨丰却丝毫不介意,回嘴说多亏了我这个干姐姐,以后小杨总算有人调教调教了,小杨一听又瞪起了眼睛,惹的我差点又笑破肚皮。 我们互留了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后,就并肩躺在帐篷里闲聊,不知为什么,我竟在这个小我三岁的干妹妹面前一股脑儿的把我的烦恼给吐露了出来,我跟她聊一直不好的家境,聊我的爸爸姆妈积劳多病的身体,聊自己眼见年龄愈来愈大却还依然找不到合适的另一半的无奈,聊自己平日里的喜好和将来的打算,罗嗦的就象个七老八十的老太婆。 小杨也把她家里的情况告诉我,她出生在一个小康之家,母亲经营着一家小公司,算是事业有所小成,所以她从来没有为经济愁过。只是由于家里的主要收入都来源于母亲,便是连房子也妈妈买的,身为教师的父亲因此一直耿耿于怀,所以父母的感情并不和谐等等。 我们互相倾吐完自己的家史,又天南地北的闲聊了半天,依然毫无睡意,直到林丰突然“啊”的一声,开始十分抒情的吟诵苏轼的《水调歌头》,引起小杨的注意,两人又开始斗嘴。 我暗暗地笑,刚才虽然小杨一直在和我聊天,到了后来却有点心不在焉,显然是有些担心外面秋深露重,林丰会不会被冻着,只是和我谈的投机,又不好意思停止。这回听到林丰念诗,刚好可以给她一个表面损人实则关心的机会。 我也不说破,淡淡的一笑,闭上眼准备眯一会眼,白日里爬了一天的山,双脚酸痛的几乎都不是我自己的了,何况明日还要早起看日出呢。 过了一会,渐渐迷糊,突听到小杨在喊:“姐姐,姐姐……快出来啊!” 我顿时一惊,不知道生了什么事,赶紧披上外套钻出帐篷,掀开帆布帘一抬头,顿时被眼前的所见给怔住了。 不同与初到山顶时见到的隐在薄云中的淡黄月亮,此刻的圆月就象是嵌镶在一块巨大的极品蓝色天鹅绒上的圆宝石,光芒四射,倾出如水般的月光,温柔的泛在整个空间里,小杨和林丰的白色运动服上,也因这月华散出隐隐的光彩。 再看四周,脚下是清明的群山,头顶是湛蓝湛蓝的苍穹,碧色的天空中没有一颗星星,除了一轮明月,便是连一丝云彩也瞧不见。我从未见过如此纯净的天空,从未见过如此皎洁的月色,仰望着月空一时间不由地看痴了,只疑似自己根本不在人间,倒象到了悬浮在传说中离天最近的蜀山之上。 “很美吧,姐姐?” “啊?”觉着有人推我的肩膀,我才恍然醒过来。原来是小杨他们吵完嘴后觉得今晚的月色难得的美丽,便想留个纪念,才叫我出去和她一起合影。 他们带了高像素的数码相机来,因此夜间拍照效果也很好,我欣然同意。拍了几张后,小杨突然建议干脆到护栏外拍两张,杨丰坚决反对,小杨却偏要和他对着干,拉着我钻出了护栏外,一只手紧抓住护栏,另一只手却平伸在侧,只见她微微仰起头,孩子气的叫道:“我要飞啦,我要飞啦!” 林丰一边抓紧度抢拍,一边紧张的叫道:“好啦,好啦,可以回来了,小心安全啊!” 小杨白了他一眼,叫道:“胆小鬼,鬼叫什么啊!姐姐还没跟我做一样的动作呢?姐姐来,跟我一样,我们一起飞,双双fei,呵呵……-气死他!” 我笑道:“没关系的,护栏外还有一米才是悬空呢,林丰你不用担心。”说着右手抓住护栏,学着她散开左手作飞翔姿势。 这一刻,我就站在向往已久、富有美丽传说的莲花峰上,沐浴在秋季最皎洁的月色中。 我的脚下,是连绵的群山,我的头顶,是那么接近的蓝天,山风轻轻地拂着我的长,贴着我的肌肤,这一刻,我仿佛和大自然融为了一体,成为了这秋夜的一部分。 我突然觉得我的心好平静好平静,我不由地闭上了双眼,也仰起了头,左手轻轻舞动,幻想自己正披着嫦娥的轻纱踩着月色翩然地起舞。 有多久没有这样放任自己,去尽情的感受这月色这山风了?在这一刻,我无比地感谢我同学把那次的抽奖机会给了我,让我得以成行梦寐以求的黄山之旅。 林丰不停地按着快门,捕捉我们两个疯子的动作,嘴里还打趣说,回去后一定要把我们的照片放到网上去,题目就叫“深夜莲花峰顶两女癫”。 小杨一听不依了,钻回到护栏里面要去打林丰,我笑着睁开眼睛,正想弯下腰跟着钻回去,山崖下突然平空卷起一阵猛烈的山风,扯得我一时立不住脚,只觉得小杨一声尖叫,伴随着一道闪光,我的身体突然失去平衡,腾空而起。 我只来的及向惊恐地冲过来想拉我的小杨和林丰投去最后的一瞥,连求救声都没来的及喊,就被凌厉的风堵住了嘴,坠向无尽的虚空。 第二章 替死鬼 缓缓的睁开了双眼,只觉得身体突然变的好轻好轻,轻的仿佛自己就是周围这一片茫茫的白雾,毫无重量。 我死了么?我想起小杨那一声尖叫和惊恐的目光,再看看自己的身体,还穿着掉下山崖前的那套浅蓝色休闲衣。 听说人死后变成了鬼,都会飞的,我试着跳了一下,身体果然轻飘飘的荡了起来。 我真的摔死了么?我呆呆地飘浮在空中,无法相信自己真的如此短命,那我死了,爸爸姆妈该怎么办?我怎么能比他们先死呢?老天爷为什么会这么安排?为什么? “你的确已经死了!”一个同情的声音忽然响起。 “谁?”我猛的转了个圈,却没见到半个人影。 “我是特地来迎接你的引魂使者,你在人世的寿命已尽,随我来吧!杨晓雨!”眼前突然有团雾浓郁起来,形成一个雾团,缓缓地飘向前方。 “杨晓雨?等等,我不是杨晓雨,我叫江采采。”我原本一片茫然的心因它这句话而突然急地跳动了一下。 “什么,你不是杨晓雨?”那团雾猛的停下惊叫起来,倒把我骇了一跳。 “是的,我不是杨晓雨。”我急忙道,心中似是亮起了一盏明灯,难道这个什么引魂使者接错了人了,它说他接的是杨晓雨,可小杨明明好端端的在山顶上啊,难道被山风卷下的人应该是她而不是我? “哦!天哪,我又搞错了。”那声音沮丧的叫道,忽又自觉失言赶紧收口。 原来真的是搞错了!那么原本该死的人不是我而是小杨。我舒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一颗心顿时放了下来,这么说来我还命不该绝,爸爸姆妈也不会因为我的意外而痛苦伤心,幸好幸好----可是,我的心情突然又复杂起来,想起那活泼可爱的小杨,若死的是她,她的父母肯定也会很伤心,还有林丰,他们俩的那层纸甚至还没捅破?她还没好好享受爱情的甜蜜,可是----如果不换回来,那我的父母呢?他们年龄已经很大了,身体又一直不好,正需要我照顾,我也不能死啊。 心思在瞬间转了千百转,无论我如何选择,都难以避免有一个悲剧的生。我咬咬下唇,暗道:“小杨,对不起,我不能代替你,等我回去后我一定代替你向叔叔阿姨尽孝。” 我看着那团雾,叹道:“既然搞错了,那你赶紧送我回去吧?” “可是----可是我没办法送你回去了----”那声音仿佛迟疑了一下,终于说道。 “为什么?你不是说搞错了吗?你要接的是杨晓雨,而我是江采采。”我疑惑的问,敏感地意识到事情不象我想的那般简单,一颗心开始慌乱起来。 “我知道错了,可----错了就是错了,我----我也没办法----”那声音说到最后,愈来愈低,几乎耳不可闻。 “什么意思?什么意思?”我急切地向那团浓雾飘去,但我前进一步,它就后退一步。“你说清楚来啊!” “对不起!----” “对不起?我不要你说对不起,我要你赶紧送我回去,送我回去。”它的态度让我无法不慌,无法不感到不安,无法不感到恐惧,我冲向它试图抓住它,它却一味的往后退闪,不敢碰触我。 “你既然搞错了,就赶紧把我放回去啊!” “对不起,那个----那个江采采,你的身体刚才已经被人找到了----那个----” 我的身体被人找到了,那是好事啊,我还来不及兴奋,只听它继续说道:“可----可是,你已经被正式宣布死亡了,就算我可以送你回去,你的身体,也已经破碎的不能再用了。” 他的话好似冬天一盆冷水泼了下来,顿时冻住我的心,我被宣布死亡了?我的身体已经破碎的不能再用了?不,这不可能,不可能!我的身体不是还好好的吗?我想抬起手证明给那声音看,可是,我再一低头,哪里还有手?哪里还有身体? “我的身体呢?我的身体呢?刚刚还有的,怎么不见了?怎么不见了?”我慌了,虽然我感觉我的身体依然存在,只是为什么我瞧不见我的手,瞧不见我的脚,也瞧不见我的身体?也无法控制我的手去感受其他的身躯存在。 “刚才那个躯体只是我的意识给你制造的假象,实际上,你现在只是一组会思考的脑电波,也就是你们常说的灵魂之体。” “你说谎!你骗人?我的身体好好的,我还没死,我还没死,我----我----我还不能死。”我拼命地摇头否定,想告诉自己这是个梦,我无措地想放声大哭,却感受不到鼻子的酸涩和喷涌的泪水---- “我爸爸姆妈还在家里等着我呢?我答应这次回去就住回到家里去的,他们还在家里等我呢?我不能死,不能死啦!” “你别哭,别----别哭啊!”那声音也慌了,“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这样好吗?为了弥补我的过失,我送你去托生重新活一回,可以吗?” “托生?”我精神一振,“我能重新还阳?” “是的,但不是你以为的重新还阳。托生,也就是说你可以寄托在另一个身体里继续活下去。” “那我的爸爸姆妈还会认识我吗?”换个身体,父母不容易接受吧? “不----不是的,你误会了----”那声音尴尬的解释道:“你原来的世界有自己的规矩,不管是什么原因,你既然离开了,就回不去了。如果你的身体机能还能承受,我倒可以想办法送你回去,可是现在----我只能送你去另外一个世界了。不过,那肯定是你内心一直希望的世界,你一定会喜欢的。”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变的异常热切,希望我立即接受他的补偿。 “我希望去的世界----我都不知道除了回去我还有什么希望去的世界?”要是现在我还有手,我肯定要拍一下我的头,我誓我都快被它搞晕了,竟顺着他的思路去想,千万不要告诉我他要送我去什么古代,搞什么穿越。虽然我平时很爱做这样的白日梦,可实际上我一直都很清楚那只是思想上一种自我的娱乐方式而已。 “你放心吧,那肯定是你内心最想要的世界,你到那个世界以后,一辈子都衣食不愁,你不用再像以前那样辛辛苦苦赚钱养家了,而且你还有会有个温暖的大家庭。就这么决定了,我马上送你过去”那声音兴奋地说道,那团白雾开始迅的旋转起来,把我紧紧的围在中间。 “喂?你还没给我说清楚,我不要去什么世界。你住手----住手啊----”我拼命的抗拒,但根本就无法抵御那强大的吸力,我再一次昏了过去。 第三章 诡异的托生 当我终于重新有了迷迷糊糊的意识,艰难地睁开双眼时,入目的是一片浓密的漆黑,没有一丝的光线,周围也是寂静无声,只是奇异的是,我却丝毫没有感到害怕,相反,还隐隐地觉得很习惯。 我试着动了动,却现身体似乎在一个狭小的地方,手脚都无法完全舒展,我下意识地想要摸索四周,触手之处无不柔软,我整个躯体似乎都浸泡在某种液体里面,但呼吸却又丝毫没有阻碍,感觉极其怪异。 我似乎被困住在一个类似狭小的容器里了,而且根据身体的适应度来看,应该已经在这个地方呆了很久了。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什么地方?我刚才晕过去了吗?我习惯性地瞪大了眼,引魂使者呢?那些白雾呢? 我不会是已经被他给托生了吧? 可我怎么会呆在这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方里,不会是刚好还魂附身到哪个被囚在水牢里的囚犯身上了吧?要是那样的话就太倒霉了。这个水牢如此狭窄,根本无法自如的活动----难道,脑中快地闪过一个念头:莫非我附身的这个囚犯就是因为环境太差才被活活的折磨死的吧?那我还附到这个人身上来干吗,再死一次吗? 这个不负责任的引魂使者,胡乱拘错了人也就罢了,不是说我托生的家庭会很有钱,也很温暖吗?可怎么我会在这狭窄的水牢里?他不会又搞错了吧? 晕死,这个脑子搭牢做事马虎又霸道的猪头!我心中充满了无力的愤怒和挫败感,我何其不幸,何其倒霉!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我根本就无能为力----心中的郁闷如滚雪球般的堆积,涨满了整个胸膛,可偏偏又泄不出来。 呆了半响,我终于稍微接受了目前的事实,算了,烦也没有用,在我还没有再次翘辫子之前,还是先搞清楚自己是男是女吧? 我抬起手,却现双手很是柔弱无力,我努力地移动着一只手,先碰喉部,没有喉结!还好还好!我可不想玩什么变身记变成个男的,光想想都觉得恶寒一片!再往下----嗯,没穿衣服?我脸上一阵烧,怎么会这样?再下----我陡的瞪大双眼,没有胸?我只觉得心里直冒冷泡泡,手都不敢再往下探了,心里不停的“阿弥陀佛”“上帝”“神啊”“天啊”的乱念,求求你,可千万别给我个怪身体啊!好歹总让我是个正常人吧! 停了半天,我才敢伸出已然有些颤抖的手----嗯,似乎不是男的,可----可好象也不是女的,而且这个身体似乎短,顶多就几十厘米,mygod!让我再死一次吧? 这居然真的是一个怪胎! 这个可恶的引魂使者----我----我----我要气死啦!满腔的郁闷顿时化作冲天的怒火,熊熊燃烧起来,太不公平了!为何我不仅成了替死鬼,还要接受这样一副怪胎的身躯,不公平,不公平! 我再也不顾一切的挣扎,嘶声呼救! “啊----呀----咿呀呀----”我拼命的呼喊,出的却只是含糊的咿咿呀呀声,一股悲哀从心底窜上来,我不仅是个怪胎,还身兼哑巴吗?老天啊,你为何如此对我?难道我受的苦还不够吗?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这样的惩罚我? 我不甘地挣扎,碰触到的却是柔软的怪异无比的四壁,手脚更是连捏蚂蚁的力气都没有。这可真是连死都无门啊!我欲哭却无泪,心底早已一遍遍地咒骂引魂使者。 凭什么我的命运就该遭受这样的戏弄?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不甘心还没见到新世界的阳光,就这样再次无声无息的死去,我要活,我要出去,我要出去---- 我不停地挣扎,不断地呼喊,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绝对不能放弃,我一定要活下去。不知折腾了多久,耳边似乎终于渐渐地传来模糊的声音,有人来了,我大喜,顿时平添了许多力气,更加用力的挣扎。 水牢带着身体开始摇晃起来,柔软的墙壁似乎变的有点光线,可仔细再看却又什么也感觉不到。声音更杂了,外面仿佛有很多人在慌乱的喊叫跑动。 难道刚好有人劫牢么?我停下来,侧耳倾听,脑子飞快的略过各种可能性。 从这个身体及被囚禁的特殊环境来看,这个身体的主人,肯定有相当重要的价值,囚禁她的人,为了杜绝所有自杀的可能性,不仅收了她的衣服,便是连水牢的墙壁也专门用柔软的材料代替,可能还下了**之类的东西令其全身无力。 既然如此,那么另有一批同样看重她的人为她劫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我越想越觉得猜测正确,不由大喜。我就说嘛,我的运气不应该那么背才是。有了希望,我顿时又兴奋了起来,重新全力挣扎。心里大叫道:“我在这里啊,快来救我出去!” 忽然,一声轻微的“哗”声,似乎是水箱牢笼的某个地方破了。 身边的水哗哗地开始往外流,我四肢乱舞想顺着水流出去,可那缺口实在太小了,怎么也挣不出去,更要命的是,随着水流的慢慢流失,空气好象也越来越稀薄了,周遭更增添了一种巨大的力量开始挤压我,那小洞成了我唯一的希望,我必须要挤出去,否则非死在这里不可。 压力逐渐增大,四面八方的压迫过来,似乎要把我的骨头都挤碎,恐惧令我本能地勉力挣扎。这个牢笼是哪个王八蛋设计的?居然这么狠毒,早算好了就算是牢破了牢里的人也难逃一死是吗?真是可恶之极!虽然这个身体的以前与我无关,可现在这个身体是我在用啊,我誓,要是我能逃出去,我非得找到这个囚禁我的王八蛋报这个仇不可。 但压力不会因为我的咒骂而停止,我的身体开始被挤压得越来越扁。 外面的声音更响了,似乎有好多人在慌张地叫嚷,可是我可怜的耳朵已被挤压的嗡嗡做响,根本就无法听清外面的声音。我只能尽量地在压力的作用下勉强保留着最后一丝意识,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要坚持要坚持,出去就好了,只要能出去就好了。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就在我觉得再也坚持不住的时候,突然觉得双脚被一双强有力的手握住,并往外拉,有人在救我!我稍微清醒了一点,深吸一口气,准备再努力一次,没想到一下子又吞进了一大口液体,液体里似乎还有别的什么东西,顿时脸被憋的通红,呛了起来。 突然,身子一阵轻松,滑了出去。 眼睛上有一层东西蒙着,令我一时睁不开眼,只听到有人大喊:“升了----升了----”我还没听懂这是什么意思,背上就被狠狠拍了一掌。 “哇----”我一吃痛,将刚才不小心吞下的东西全部吐了出来,止不住咳了几下,勉强的睁开一丝眼,满是触目的模糊的红,是血?杀人了? 还未等我反应过来,我就被人整个抱起又浸回水里,只是这一回的水是热的,甚至有些烫。 热水泼了上来,似乎有人在冲洗我的身体,我只觉得实在累极了,心里迷迷糊糊的想,有人给我洗澡,这证明我一时死不了了吧!那就好好休息一下吧。 身边的声音更嘈杂了,有欢呼声,也有哭泣声,还有人在高声地连声恭喜,是啊,我终于逃出来了,的确值得恭喜!可是能不能晚点再来庆祝,我现在连一丁点思考的力气都没有了,先让我好好睡一觉吧,感受着热水洗身的清爽,我很快地再次沉入梦中,深眠。 第四章 伤怀 好饿啊,这要命的胃,老是这样把我饿醒问我讨吃的,让人很难过哎。唉,早知道昨天应该 去一下市,好歹买点饼干可以垫垫底的,现在可好,必须起来下去买了,只是要下去买好麻烦啊,还要换衣服,干脆再忍一会吧。 回想起刚才做的那个噩梦,我居然梦见自己去了黄山还梦见自己坠崖死了,然后又被托生到一个怪胎囚犯身上,接着又碰到劫牢,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后终于逃了出来,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变来变去的,还有那个雾团般的引魂使者,不过感觉好真实啊!好象真的有那么一回事似的。 特别是那清爽的月色和澄净的天空,真的好美啊!等会上班后我要抽个空把这个梦记下来,难得醒来后这么清楚地记得内容,说不定以后还可以当作写小说的题材,我迷迷糊糊地想,极力忽略饥饿的感觉。 可是我高估了我的忍耐力,还没回味完梦的余味,胃又开始因为太过空虚而抽搐,好痛----看来真的得起来了。我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舒展手脚准备伸伸懒腰后就起来。 咦,手怎么动不了?脚,也动不了了?怎么回事?我倏的睁开眼,顿时吓了一跳,居然有一 一张男人的大脸就凑在我鼻子前。谁?我条件反射般的想跳起来,却觉身体也动弹不得,根本无法拉开同那张大脸的距离。 我的房间里怎么会有男人?小偷吗?我骇然的大喊:“你是谁?你想干吗?”可是话一到喉咙,出来的却是几声咿咿呀呀声。 我的声音怎么了?怎么会说不了话了?我惊恐地看着面前这个喜笑颜开的男人,他对我做了什么? “宝宝醒了么?”突然旁边响起一个轻柔的声音,还有个女小偷?我侧头寻找声音的来源,却现视线被脸旁的粉红色的布给挡住了。 “是啊,正瞪我呢?生下来哭也不哭就睡觉,刚醒来又会瞪人,呵呵呵----我们的小宝宝可真不是一般的可爱啊。”面前的大脸稍微退开了些,我看见他的颌下还留着几撮胡子,他说的是我吗?我什么时候变成他们的宝宝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就被小心地整个抱起,又小心地送入另一个散着淡淡体香的怀里,“你看----” “呵呵----是啊!她也瞪我,我们女儿的眼睛可真有神----”我对上低头俯视我的视线,顿时呆了一呆,好美的古代女子啊?虽说只是简简单单地挽着长,却简直美的出尘脱俗,无法用人间的言语来形容,极品美女哎,我一辈子都没见过,今日居然见到了,而且现在这个玉一般的美人还神情温柔地看着我。 看着我?古装?宝宝?女儿? 我突然怔住了?半响才转动眼珠子小心翼翼地往边上瞄去,精致的木雕床,乳白色的纱帐,糊着白纸的木窗还有红木桌椅,一切都是那么古香古色,再看看包着自己身子的衣服,分明是一副襁褓----我的觉得我的脑袋又要开始打结了。 难道那刚才的梦都是真的?因为那个什么引魂使者的失误,我的确从莲花峰上摔下来摔死了?然后它使我重新投胎成为一个婴儿了?那个我自以为是水牢的地方,不会就是*吧?那些液体、那些压力----只是我出生的必经过程而已?而我以为的怪胎身体,原来只是正常的婴儿躯体?难怪我的感觉一直都很怪异。 我想咬咬牙证实一下有没有疼痛感,可是我闭起嘴才现我还没有牙齿,这么说来,一切都是真的了?我真的已经死了并且重新投胎了?这么说,一切都已成事实了?我再也见不着我的爸爸姆妈了?我再也回不去了? 那个可恶的引魂使者,真的擅自特地将我转到另一个世界托生了。 就算如他所说的,这是个富裕的温暖的家庭又如何?我想要的只是我原来的家,那个虽然贫寒却让我依恋的家,对于感情上屡受挫折的我来说,这个世界,除了父母,没有任何东西更值得我珍惜和拥有了,我原本还打算下个月带他们二老好好地去检查一下身体,他们的身体一直都不好,我好不容易才积攒了一点钱,可我居然什么都没来的及做,就丢下他们二老走了,让他们两个白人送我这个不孝的女儿!他们----他们听到我的死讯,该有多伤心啊?尤其是承受能力一直很弱的姆妈,我简直不敢想象他们得到我的噩耗时后会怎样难过----当初若不是坚持要去爬黄山不就好了,也不会被混淆当了替死鬼,虽然如果死的是小杨我会很伤心,可是我死了----爸爸姆妈不是要更伤心吗? 我好后悔啊----撕心裂肺的痛楚如潮水般地从身体各处涌上心头又一拨拨的散向全身的经脉,灼烧着每一寸肌肤,敲打着每一寸骨髓,痛的我全身都要蜷曲起来,我感觉双眼中不断的有滚烫的液体涌出,瞬间打湿了我的脸颊,滑入我的脖颈。 那对夫妇见我突然哭泣,顿时慌了手脚,拼命的想法子哄我,以为我饿了,美丽妇人掀起衣襟哄我吃奶,可惜我就是再饿这会也没有心思吃,只要一想像年迈的父母知道我的死讯后那无法承受的呆滞样子,悲伤就不断的袭卷而来,爸爸姆妈,我对不起你们,我对不起你们啊! 我无法停止我的哀伤和后悔,也无法为我的后悔买单,我只有不停的哭泣,用尽我全身的力气哭泣,直至天昏地黑,喉咙沙哑,无法喘息----晃晃忽忽中,一缕幽魂似乎又要挣脱出这具躯体,飘向飘渺。 漫天的迷雾充斥了整个空间,漫无边际,似乎从天地初开时便已经存在了。 这里,我来过吧?是了,应该是我第一次死了的时候,就是在这里见到引魂使者的。我无意识的飘过一团又一团的浓雾,低头看看了身体,却是掉下山之前的打扮,我又死了吗?哭死的? 这样也好,这一次我一定要让引魂使者送我回去见我父母,哪怕给我个残缺破损不堪的身体,也都胜过无法再见二老的恐惧。 “这恐怕不行。” “谁?”我停了下来,眼睛四处探寻,“是你吗?” 眼前缓缓的升起了一团特别浓郁的白雾。 我知道那就是导致我和父母生死相隔的罪魁祸----引魂使者,但我依然没动,只是冷冷的看着它:“很好,你终于出现了。我希望这一次你能好好的解释一下,为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扔到那个世界去?” “那个----江采采----”感受到我的怨恨,白雾团似乎瑟缩了一下,它也会知道理亏么?我本来好好的活着,却因为它的失职使我丢了性命,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一个魂魄,而我的父母,也不得不承受痛失爱女的打击,想起我的父母,我的鼻子又开始酸涩。 “对不起!我知道我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可是事已至此,你就想开点吧,要不,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你告诉我,我尽力去帮你完成?” “我想和我的父母再见一面。”怨恨归怨恨,但我明白我的确是回不去了。 “----” “可以吗?”我再次询问,音调不扬口气却很强烈。 “那个----”白雾不断的翻滚,似乎在做思想斗争。 我冷冷的盯着它,我不管你是不是为难,相对与我来说你这点问题根本算不上什么。 第五章 诀别 “好吧----虽然我无法让你们在现实里相见,但我可以把他们的意识暂时地带到这里来,只是,我的能力只能支撑你们相见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的时间。你要抓紧时间交代,记得千万要记住不要告诉他们事情的真相,我们的存在是不能让人类知道的。” 半个时辰,一个小时么?我惨然的笑,父母含辛茹苦地将我养大成*人,还未盼到女儿好好的孝顺就要离开他们了,谁说这世界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待”,这白人送黑人的悲哀比其又何止哀过百倍! 那团浓雾开始弥散开来,裹住我翻滚,等它离开我时,我现我又有了身体。我颤抖着摸了摸自己的脸和头,心中无比酸涩,这是我最后一次触摸原来的身体了,从此以后,这个躯体将真正的烟消云散,不复存在,而我的血管里,也将不再流着父母的血液,能证实我曾经活在他们身边的就唯有心中的记忆了。 浓雾中渐渐地出现一道供门,我终于看到了我那年迈的父母相互扶持着缓缓地走出来,茫然而又期待的四处张望。我的泪又滚落下来,滴落在雾地上,升起一道道热气。 “爸爸、姆妈!”我飞扑到二老的前面,跪到地上抱着他们的腿泣不成声。 “采采----囡囡----我的好囡囡----我们总算又见到你了!” 姆妈的泪也向雨点般的落下来,爸爸那浑浊的眼中也涌出了泪花。 “囡囡,你是来接爸爸姆妈的吗?----是来接姆妈的吗?”姆妈抱着我只是反复地重复这这两句话,泪水不断的如雨点般渗入到我的头里,我只能一个劲的摇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囡----”边上的老爸也用他那枯瘦的双手环绕着我,哽咽不能成语。 良久,我们的情绪终于稍微平复了一些,姆妈颤抖着扶起我,泪眼朦胧地端详着我,仿佛已经隔了一生未见,“囡囡啊,听到你掉到山下去的时候,姆妈就想也不要活了,要不是担心你爸爸,我早就随你来了。” 爸爸黯然的看着我,眼里是和姆妈一样的心思,失去我,爸爸的悲伤不会比姆妈少一分。 “姆妈,爸爸,你们听我说。”我忍住眼泪,努力地组织着语言,“你们千万不要伤心,是囡福气不够,不能一直陪伴在你们身边,我这次掉下山崖,其实是我前世注定的结果,命里该有这一劫的。” 我不得不编织这样蹩脚的谎言,姆妈一向比较相信命,这样解释也许会好一些。 “你们别伤心,真的,姆妈你不要哭----你再哭,我也要哭了。”轻轻抹去姆妈眼角的泪水,含泪道,“你们放心好了,这边已经安排我重新投胎转世,我已经看过了,这一世的父母对我都很好,而且还是个富贵的好人家,以后我绝不会受到任何委屈的。只是因为我实在放不下你们,所以才求老天爷给我们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们再见最后一面。” “你说的都真的吗?”爸爸红着眼,慈爱的看着我,眼中流露出浓浓的不放心。 “是的,爸爸,相信我,是的。”我张开双手抱住爸爸,这副身体,即使已经瘦的只剩下一副皮包骨头了,但依然能给我最温暖的感受,我贪恋的吸取着爸爸的味道,轻声回答,“这一生的爸爸也象您一样疼爱女儿,象您一样会保护女儿,我不会受一点点苦的,我保证跟您说的都是实话!” “那就好,那就好!”爸爸笑着摸摸我的头,“你马上就要成为别人家的小猴子了,脾气可别象以前那样火暴,那样自己会吃亏的。” 一声小猴子,几乎又把我的眼泪催落下来。 记得小时候,家里很穷,全家五口人就挤在一间房子了,还要摆床,摆桌子、碗柜,甚至是土灶台和水缸,存粮的米柜和其它杂物就只能堆放在头顶的阁楼上。 每一次爸爸爬上去取东西,我总也要搬个凳子放在桌子上,也跟着爬上去,爸爸就笑骂我是只小猴子,然后我就回嘴说爸爸是只老猴子----还有,小时候跟爸爸姆妈去田里收番薯,我就帮忙在一旁割番薯藤好拿回来喂猪,爸爸挑番薯,妈妈就挑番薯腾,我也闹着要挑一小捆----还有,长大后一直喜欢姆妈烧的鱼,几乎每次回家总要买条鱼,让姆妈烧给我吃。 往事仿佛依然历历在目,而今转眼却就要天人永隔了,怎么不叫人心伤?怎么不叫人不难过啊? 想着想着,我们的眼眶又都红了。 一团浓雾飘了过来,穿过我们的身体又飘了过去。我知道,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还是打起精神来交代后事吧?死了还可以交代自己的后事,真是讽刺,只是这讽刺却是那般的无奈。 “爸爸,您听我说,我书桌最底下的抽屉里,有张存折,里面有一些积蓄----”我把我近两年存的积蓄的密码告诉爸爸,笑着打趣道,“姆妈老说要我自己存点钱做嫁妆,免得以后受婆家欺负。呵呵!现在也用不到了。爸爸姆妈把它取出来,好好地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该治病就治病,该吃药就吃药,千万别让女儿走的不安心,要知道,女儿最大的心愿就是你们二老能多活几年,好好地享受一下你们应该拥有的幸福晚年,这里面的钱也不多,但总是女儿的一片心意,千万不要省着不用,那样女儿会很难过的,啊?” “----”爸爸姆妈流着泪点头。 “至于我的后事,就尽可能地简单些,不要做没必要的花费。我那个上了锁的箱子里除了那些以前照的相片,其他的就都烧掉吧!爸爸,姆妈,不要为我伤心,也别太难过了,老天爷说我们今生虽然没有福气一辈子在一起,但下下世就有机会了,到是时候我还会是你们的女儿!我还会好好孝敬你们!” 希望这句话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一些希望,下辈子,我真的还想做你们的女儿! 爸爸轻轻地抚mo着我的头,慈爱的道:“你也别太为我们当心,你走了之后,有个叫杨晓雨的女孩子找到我们家里来,说是你临终前认的妹妹,她一进门就给我们磕头谢罪,说要不是她你也不会死,她很愧疚,坚持要认我们作她的干爸干妈来赎罪,还要把我们接到她家去住,说要代替你照顾我们的晚年。” 小杨?我无法忘记自己正是因为她而被误卷下山峰枉死的,说真的,尽管我知道不能怪她,但心里还是有一丝怨恨无法释怀,可是,现在也是这个女孩子,说要代替我照顾我父母的晚年生活,想起那个活泼率真的女孩子,想起她那几声甜甜的姐姐,我的心又软了,毕竟错也不在她,我实在无法再记恨了。 我心中纷乱无比,脸上却笑道:“是啊,她是我在山顶上认的妹妹,我出事和她并没有关系的,是我自己太不小心了,爸爸姆妈千万不要记恨她。小杨人很好,有她照顾你们,我就放心多了。” 爸爸姆妈难过的点点头。 周围的雾气忽然浓了起来,隐隐出现了一扇门,提醒着我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我笑着象以前一样俏皮的拥抱了一下爸爸和姆妈,亲亲他们的脸,又嘱咐了许多,直到浓雾又渐渐围了过来,才不得不松开他们的手,看着他们一点点地被吸向那扇离别之门。 再见了,我最爱的人!再见了!我亲爱的爸爸、亲爱的姆妈!希望你们能尽快的走出悲伤,别让女儿放心不下啊!女儿会求老天爷,下辈子再做你们的女儿,好好的孝敬你们!不再惹你们伤心,不再害你们难过。 我拼命的挥手,拼命地忍住眼泪,不让泪水模糊我的视线。浓雾越来越多,爸爸姆妈的身影也越来越淡了,最终连同拱门一起消散。 “囡囡----囡囡----”听着爸爸姆妈最后一声难舍的呼唤,我又泪流满面。对不起!爸爸!对不起!姆妈!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小杨,你一定要帮我照顾好爸爸姆妈啊!拜托了! 第六章 异世界 我久久地伫立着,望着爸爸姆妈离去的地方,心中充满着哀伤,我和他们就这样的诀别了,从此永世分离,相逢只能在梦中了。 “你也不要太过悲伤了,或许这真的就是命运,你还是想开点吧?”身后传来引魂使者同情的声音。 我没有回头,心中却在冷笑:“命运,真的是命运吗?只怕我们的命运是掌握在你们手里吧?” 引魂使者默然了半天才道:“我承认,一切的都是我的过错,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无法改变已成的事实。在这段时间里,我已经重新改善了你的新身体,还给你开了比常人多1o%的智力,所以这一世你将会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比别人聪明的大脑,这是我的一点补偿,希望你不要再介怀,好好地重新开始你的新生活。” 我介怀又如何?给我补偿又如何?事情到了这一步除了接受我又能怎么样呢?我终究无法回到我想要回去的世界中,接下来的人生,我只能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度过了。 “还有我希望你能做好思想准备,由于你是在婴儿出生前才投的胎,不象其他的灵魂般在母体怀胎四个月时就潜伏到婴儿的身体里,所以你回到身体里后,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不适应,但过一两个月就会好的。”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既然我重新投胎了,我总应该对这个世界有所了解吧,从我出生后见到的情景来看,这应该是在古代,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朝代。 “这不是你原来的世界中的某个历史阶段,它是由一本书所衍生出来的虚幻异世界。” “一本书所衍化出来的世界?就象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之类的同人小说?”我想起我前生看的各类同人小说,我重新投胎的世界也是这样的? “是的,而且你生前也看过这本书,至于这具体是哪本书的世界,你以后自然就会知道。其实你若想开点,也可以把这次经历当成是一次穿越,只是----”它话说到一半,又停了下来,似乎还有什么要讲,却一时又说不出口。 “只是什么?”穿越?我自嘲地笑笑,没想到我也赶上时下最时髦的网络潮流了。 “----我希望你能接受记忆消除。”身后的声音迟疑了半天,终于说出口。 “什么?你想消除我的记忆?”宛如才刚刚平静下来的湖面突然被投入一颗巨石,冲起满天的水花。我猛的转身,怒视着那团不停变化的白雾。 引魂使者虽然早有防备,但是没想到我的反应会这么大,雾团跟着也猛的往后一跳,升到半空中,飘的远远的,仿佛我要拿它怎么样似的,若不是此刻我的心里充满着悲伤和怒火,我会觉得它的行为很滑稽好笑。 “是的----因为你托生的身份很特殊,如果你保留了前生的记忆,特别是对这本书的记忆,那么势必会影响这个故事的展,到时候可能一切都会脱离它原来的轨道,你的命运甚至整个世界的命运都将变的不可预料,所以我希望你同意消除记忆。” “我不答应!”我斩钉截铁的拒绝反对,“无论是什么样的理由都不可能让我放弃过去二十几年的生活记忆,如果你要硬来,我情愿从此变成孤魂野鬼,也好过不完整的活着。” “可是如果你保留记忆,对你并不一定有好处,我也无法保证你最终会得到幸福,你要想清楚了。” “那又怎么样!我本来就不要成为别人,我只想做我自己,是你硬要把我放到这个世界里来的。我自己的命运要自己掌握,我不要成为命运的木偶。” “你这样的脾气,和她倒真有点象。”引魂使者似乎有点无奈,“好吧,如果你想清楚了,就随你吧,也许将来某一天你会后悔今天的决定。其实有时候单纯一点的生活也是一种幸福。” “如果那是建立在我失去记忆的基础上,那我宁愿不要那种幸福,混混噩噩地重复着别人走过的路,那不是我的选择。”我冷冷的回道。 “既然如此----” 白雾开始渐渐消散:“那就回去好好的生活吧?别老是记着过往,你才刚出生,以后的人生还很漫长,不是每个人都有重新活一回的机会。有句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希望你能珍惜身边的一切,开开心心的活着,我想这也是你父母的心愿。至于我们,以后也不会对你的世界做任何的干涉,也不会给你任何的帮助,这一次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你好自为之吧!” 清晨的阳光透过纱窗照进房中,一道道的光线中,只见无数微小的灰尘在空中起舞,飘飘摇摇的,这颗落下,那颗又升了起来,它们的生命也有起有落吗?掉下去的那颗是否还会再度回到空中,还是,从此就被掩埋在地下,和无尽的黑暗作伴? 我收回视线,目光落到和衣依偎在床头、神色憔悴的中年男女身上。那容颜美丽的妇人和那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男子就是我的新姆妈和新爸爸了吗? 看看周围这充满古味的陈设,以及我的小小的婴儿身躯所在的精美的摇篮。这个时代应该不会称呼父母为爸妈吧?这样也好,这样至少在我的心里我的爸爸姆妈称呼将会是永远的唯一。 他们就这样坐了一夜吗?为什么不躺下来睡?引魂使者说时间已过去了三天,也就是说我一出生就昏迷了三天,所以他们才会担忧地如此憔悴吗? 我幽幽的叹了口气,试着动了动手脚,感觉有些僵硬,好象身上穿了一层又一层厚棉衣一样,行动无法随心,还好,大概的感觉还是有的,从此以后,我就是一个脆弱的什么都无法自理的婴儿了,说真的,这种行动无法自主的感觉实在太郁闷了,现在才是第一天,才过了一小会,我就感觉不自在了,真不知道以后我要怎样度过漫长的婴儿期。 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动静,睡梦中的少*妇不安的动了动,眉头紧蹙了一下,忽然坐直了身体睁开了双眼,向我这边望来。 对上我平静的视线,美目先是一愣,随即射出狂喜的光芒。她猛的推了推丈夫,就要挣扎着冲下床来。 中年男人也醒了过来,瞧见妻子的举动,赶紧拉住她,叹道:“羽儿,你怎么啦----你的身子还很虚弱,千万别乱动!” 美妇又哭又笑地拉着他的手,叫道:“宝宝醒了,夫君,你看宝宝真醒了。” 中年男人没有往我这边看,只是紧紧地握住她的手,不让她乱动,劝道:“羽儿,你就试着想开些吧?孩子要是真没了我们将来就再生一个,啊?现在最要紧的是保重身子。” 少*妇一双含泪的美目紧紧地盯着我,生怕一转眼我就不见似的,胡乱的摇头反复的叫道:“我没骗你夫君,宝宝真醒了,夫君你看哪,你看哪,宝宝正看着我们呢?” 中年男人又叹了口气,无奈的转过头来,却没想到我真的在看着他。他顿时呆住了,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少*妇又推了他一下,他才回过神连鞋也不穿地冲下床,俯身抱起了我,嘴唇颤动了几下,终于出了声音:“乖女儿,爹娘的好宝宝,你总算醒过来了,可吓死爹娘了。” 他把小心地把我抱到美妇的怀里,又冲到房门前打开门大喊道:“小姐醒来,快请大夫,快请大夫!”门外立时有人回应,随即响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想是请大夫去了。 中年男人喊完后又冲回来紧紧的搂住我和美妇,二人抱着我喜极而泣,我感觉不断的有热泪滴落在我的脸上,滚烫滚烫的。 唉,我刚从一个眼泪的海洋里出来,又要掉入另一个眼泪的湖泊了吗? 看他们高兴成这个样子,想必是担心我会不幸夭折吧?也难怪,我一出生就不吃不喝地昏迷了三天,换了谁都要以为我活不过来了,他们哪里知道其中的原委呢,可怜天下父母心,都是一样的啊! 我愣愣地看向他们,想起和前面两张截然不同的脸,本想笑一个,可眼中却又流下了无声的泪水。那留着胡子中年男子见我又开始哭,吓得又冲到门口去喊:“大夫!大夫,大夫怎么还没来?” 那少*妇也慌忙地忍住眼泪,抱着我轻轻地摇晃,温柔的哄拍:“宝宝不哭,乖,不哭啊,----娘和爹就在你旁边,乖,好宝宝,不哭不哭了啊----” 娘?爹?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称呼吗? 第七章 家人(上) 大夫很快就来了,而且还不止一个,轮着诊完了脉,都一副满面惊异的样子。 那中年男子----看他那山羊胡子以后就叫他老爹吧,老爹瞧见他们惊异的表情,整颗心都提起来了,惶惶地问:“我的宝贝女儿怎么样了?” 那美丽的少*妇----以后也要叫她为娘亲了,娘亲也是一脸紧张的盯着三个大夫,气都不敢喘,生怕又听到什么噩耗。 瞧着他们这一副无比担忧的神情,我心里一阵酸,虽然在我的心中,他们远远无法和我的爸爸姆妈相提并论,但他们毕竟也是我的爹娘啊!我现在这副身体里流着的已是他们的血液,我一出生就让他们如此操心,也实在有些对不住他们了。 三个大夫交换了一下眼神,由中间年纪最大的老大夫开头道:“朱老爷放心,令千金已然无碍,只要用心调养,过一两天就会好的。只是由于令千金不足月就出生,又一直未能进食,难免身体虚弱些,现在最好先给她喂点母乳为好,夫人身体虚弱奶水不足,还是请奶娘喂食为好!” “好好好,管家,把奶娘叫来。”朱老爷,还是叫他老爹吧,老爹赶紧吩咐了下去。不到一分钟,奶娘就来了,想是一直呆在隔壁,随时准备伺候着的。 我被小心地传到奶娘的怀里,奶娘的衣禁已然掀开,一双硕大的**顿时跃入我的眼中,我不禁吓了一跳。真要我吃吗?可我心理上早已是个成年人了,前世我出生时由于姆妈没奶,一直都是喝米糊粥长大的,现在过了二十几年,却要让我去喝人奶,这----可是还没等我反映过来,一只*已塞入我的口中,同时一股细细的乳汁已喷了进来,射入喉中。 我淬不及防,顿时吞咽了下去,嗯,有点甜,味道比牛奶更浓。小嘴本能的马上吮吸起来,这个身体----还真是不受我控制啊!我在心里苦笑,算了,吃就吃吧,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是再饿下去,小命可真就要没了。 而且,只怕以后要习惯的事情还多着呢?这还只是开头而已,唉! 我苏醒的消息传的飞快,还没等我吃完奶,就听到有人来报,说是二姨娘三姨娘正带着各房的小姐们前来问安。 二姨娘三姨娘?不会是小妾吧?我瞥了一眼站在旁边喜气洋洋地看我吃奶的老爹,心里不由地有些替我美丽的娘亲不平,有了这么美丽又温柔的老婆还讨小老婆,而且一讨就是两个,真是花心。再看看娘亲,只见她却没有丝毫不悦的神情,反而还微笑地说:“通报什么,快进来就是了。” 下人应了声是,出去传话。 外面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人还没看见就听得一个爽朗的女声高声地笑道:“我早说嘛,七姑娘是个有福气的人,哪里有那么容易出事呢?早上我们在灵隐寺和静水庵上求的可都是上上签!静水师父还说七姑娘是天下嫡仙下凡,这辈子都会命长福长的,这不,我们刚回来就听到喜讯了,老爷和姐姐这下可以放宽心了。” 灵隐寺?我正好被面对着外间的抱着,听得声音,下意识地向隔着里外间的珠帘子望去,只见两个伶俐的丫鬟抢先一步拨开帘子,迎进来两个少*妇和四个女孩儿。那两个少*妇一个是圆脸微胖身材浅蓝色衣裙,另一个则是柳腰鹅蛋脸淡红色衣裳,二人皆身着宫装、云鬓堆砌。只见圆脸的长的一副温眉柔眼的样子,含着欣喜的微笑,鹅蛋脸的却是却长的两道柳叶眉,一双丹凤眼神采飞扬,脸上笑逐颜开的,说话的显然是她了。 她们的身后各依偎着两个小孩,鹅蛋脸的身后是两个身着同一服饰、年约十岁左右的女孩,看起来应该是一对双胞胎,只是一个眼神灵动一个沉静,性格应该截然不同。圆脸的旁边也是两个女孩儿,一个六七岁左右,天真无邪;另一个却才三四岁,小手紧紧地拉着少*妇的左手,有些怯怯的半躲在少*妇的身后。 这群人一进来,就先福身给老爹和娘亲请安,称呼各不相同,两个宫装少*妇都是称呼“老爷、姐姐”,想必就是和娘亲分享同一个夫婿的妾室了,而那四个异口同声叫“爹爹、大娘”大小女孩儿的,应该就是老爹其他的女儿了,却是不见一个男孩子,难道老爹虽然有三个老婆五个女儿,可却没有一个儿子吗? 我心里有些疑惑,娘亲却已在说话了:“真是难为二妹三妹了,天未亮就去烧第一柱香祈福,辛苦了!” 那鹅蛋脸笑道:“这是哪里话呢?姐姐的女儿不也就是妹妹们的女儿么?我和妹妹只是尽了一点薄力罢了。”看来她是二房了。 那圆脸的三姨娘也温和的笑道:“只要姐姐的宝宝平安无事,我和二姐便是天天去烧第一柱香也不觉辛苦的。” 二姨娘笑道:“我们这点小事,哪算得了辛苦,倒是姐姐你刚生产完,身子可虚的很,还是赶紧躺下来好好休息吧!这三天来你几乎都没合过眼,现下七姑娘醒过来了,大夫也说没事了,你可千万别累了自己,坐月子可是禁不起这样操心的。” 她们二人说着便上来扶娘亲斜躺着,这才转身来看我。这一下子大人加小孩将近十人团团地围住我,十双目光一起投注在我身上,顿时把我的食欲盯得全无。要知道虽然我这个身体还是刚出生的婴儿,但我的心智却早已是成*人了,吃人奶已经勉强了,再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表演,我可做不到,我吐出*,紧紧地闭上嘴巴,表示我不想吃了。 一众大小充满趣味地打量我,不停地唧唧喳喳地讨论这个讨论那个,我漠然地回视着她们,不吭一声。说实在的,我现在对她们----不,应该是对所有的一切事物,都不怎么感兴趣,包括这两个新的父母。与爸妈永别的悲伤还萦绕在我心头,牵引着我的思绪,眼前的一切,我实在没有心思去好好感受,更别说融入了。 因此无论这帮人如何逗弄和议论我,我一律不笑也不哭,只是静静地打量着四周,好在初生的婴儿本来就还不会表达心情,我的漠然在他们看来倒应该是再正常不过了。但被这么多人围盯的感觉毕竟不是很好,就在我的耐性几乎快磨尽时,老爹及时开口将我解救出来:“好了好了,都散开吧,妹妹今天才醒来,你们别围的太紧,让她先好好休息,晚点再来看她。” 两位姨娘应了声是,各自拉开自己的孩子,又坐了一会就先回去了。奶娘重新退回到外间,里屋里又只剩下我们三人。 老爹坐在床边一手抱着我一手搂着娘亲,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道:“羽儿你可听清楚了,咱们的宝宝没事啦,这下你可以放心好好养病了。” 娘亲温顺地点点头,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我的胸口,目光中满是满足和温柔,道:“一切都听夫君便是。夫君,你说,我们的女儿象谁多一些?” 老爹也低头看我,笑道:“自然是象你多一些,你看这眼这鼻,还有这小嘴儿,多象你小时候的样子?” 娘亲笑道:“你又知道我小时候长的什么样了?那时候的你不过也才比我大两岁呢?” 第八章 家人(下) 老爹道:“我自然记得,那时候我虽然才三四岁,但已有些懂事了。我还记得那是一个中秋节前夕,你们一家刚搬到我家隔壁,岳母大人把你从车上抱下来,你见到躲在一旁看热闹的我,还微笑了一下,那时候我就觉得天底下肯定找不出第二个象你这么好看的女孩子了。” 娘亲微微羞涩地道:“我可不记得了。” 老爹道:“那会你不过一两岁,怎么记得?你看我们的女儿,眼睛乌溜溜地,一点也不怕人,我们这样说话,她也不吵闹,倒象是听得懂我们的谈话一样。” 娘亲伸出一个手指轻抚着我的脸,笑道:“我们的宝宝初生才不过三天,哪能听懂我们的谈话?不过,瞧她这眼睛的神采,将来必定是个聪慧的女孩儿。” 我略动了一下,正想避开她的手,门外忽然风风火火地闯进来一个人,直扑到床前来,喊到:“娘,小妹醒了吗?” 我目光一转,正对上一双透着不尽欢喜的清澈眼睛,却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他伸手就要抱我,老爹赶紧拨开他的手,急道:“小五别动,你妹妹刚醒来,身体还很虚弱,等过两天妹妹的身体好了,再给你抱。” 小男孩“噢”了一声,不再坚持,稍稍往后退了一点,一双灵动的眼睛不停地打量着我:“爹,小妹真的没事了吧?” 老爹笑道:“没事了,大夫说,你妹妹过了此劫,以后就可以平平安安地长大了。” 这个小男孩是我的哥哥?长得挺帅的,我略略有些好奇的回视着他,原来这户人家是有男丁的,而不是我以为的全是女儿。 “那过两天,小妹的身体好了,我可以念诗给她听吗?” “自然可以啊!”娘亲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他赶紧缩头避开,别扭地叫道:“娘,小五已经长大了,娘你不要老是摸人家的头啦!” 娘亲嗔道:“长大了就不许娘碰你啦!在娘的眼里啊,你就是长到十七八岁,可以娶媳妇了,也还是个小孩子。” 小五嘻嘻地笑道:“先生说了,好男儿志在四方。要是我象大哥那样大了,我可就不呆在家里了。” 娘怔道:“你不呆在家,要去哪里?” 小五挺起胸道:“自然是去践行那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名言啦,书我已经读了不少了,可这路还没开始起头呢?” “什么还没起头呢?”门外传来一个温和的男声,一个着白色里袍外罩浅绿丝质长衫的少年稳步地走了进来。 “大哥!”小五,“我正在跟娘说,以后我长大了要走遍天下。” “傻瓜,天下那么大,哪里是你能走的完的。”少年微笑道,恭恭敬敬地行礼道,“孩儿向爹娘请安,娘的身体可好些了?” 娘亲微笑道:“好些了,过来看看你的小妹,她总算醒过来了。” 少年应了是,这才走上前来,弯身看我,眼神十分柔和。乍一见他的脸,我突然一呆,这个长相俊朗看起来性情文雅的少年,居然和我高中时的初恋有点相似,这是巧合还是什么原因?我在这个世界上还能遇见面熟的人吗?有没有可能我还回碰见和我爸妈也长的比较相似的人呢? 一时间,我觉得心底升起了无限的希望,或许会有的吧?否则为何这个大哥的眉目这么象很久以前的那个他呢?而且声音听来仿佛也很耳熟一般,难道是我的错觉吗? 感受到我的凝视,应该是我大哥的少年又微微地笑了起来,轻轻地唤了声小妹,伸手碰触了一下我的脸。他的动作轻柔地仿佛是一片羽毛拂过我的肌肤,一如从前那个他一样温柔,我忽然有股流泪的冲动。 不知道那些通过投胎穿越的故事主人公们,都是怎样渡过这段从一个肢体健全行动自如的成年人,突然转变为一个事事需要别人服侍照顾、凡事都无法自理的婴儿适应期的。对我来说,这是我有史以来所经历的最难熬的一段日子:手脚被困在襁褓里几乎无法动弹;声带还未育完全导致无法说话,只能出谁也听不懂的咿呀声;而且因为还未满月吹不得风,所以只能一直呆在屋子里。 动不了也说不出话。也没有朋友,也没有电视,没有音乐,没有电脑,没有可以打时间的小说,就是连前世最喜欢做的白日梦也因为这副婴儿的身躯,而变的一片空白什么都无法想象---- 刚开始的前几天,我觉得时间仿佛要与我作对一般,缓慢地似乎每秒都变成好几秒般,天总是迟迟地不黑,黎明总是迟迟地不来临,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尤其是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刻,我总是会突然的惊醒,茫然的四处环顾,许久才会想起自己原来已经重新投胎,变成一个什么也做不了的小婴儿了。 每当此时,寂寞和孤独便会如同偷溜进房的毒蛇,蜿蜒到我的摇篮上,将我紧紧的缠绕,我唯有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过去的二十几年的生活,靠想念着那些快乐的抑或是悲伤的的点点滴滴来抵制无边的寂寞。 可这回忆又象是鸦片和毒药,治了我一时的寂寞,却又勾出了更多的思念和yu望。 我好怀念过去的一切,好怀念父亲温暖宽容的怀抱,好怀念姆妈不停的唠唠叨叨,也好想我的朋友们,还有那平日里被视为极其烦人的工作,那在城市的霓虹灯的映照下模糊的天空,老家门口的那片低矮的有一半已经被开种各类水果,另一半还是生长着毛栗的小山,甚至是家门口那一从野草,许许多多我前世未曾注意到过的普通的平常事物,都从我的脑海里跳了出来,令我神伤不已。 前世的我太过任性,向来只和爸爸亲近些,和唠叨的姆妈总是比较疏远。可是当我出事时,姆妈的难过和悲伤并没有比爸爸少,相反的,她更加无法承受,若不是可怜爸爸,不忍心扔下他一个人,她真的会随我而来。与父母生离死别的痛,与前世隔离的感觉,那纠缠在记忆中的点点滴滴,快乐的、悲伤的,都一丝丝地化作心酸的泪水,常常想着想着,泪水就溢出眼角,哽咽不止。 但因我本是不足月生的,且一出生就曾因哭晕过去而昏迷了三天,因此从早到晚家人对我的看护都极严,到了夜里,更是派了两个丫鬟婆子专门为我守夜,只要我稍有动静他们就立即前来查看。 醒来后的第一晚,我因思念父母不小心哭出了声,立即就惊动了一大堆人,爹娘更是高高地提着一颗心,非得等到大夫确诊没事后才略略安心。我虽未把他们真正当作我的父母,但是看到他们如此在乎疼爱我,尤其是娘亲,我从众人的口中得知,她的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好,这次生我又差点难产,因此身子极度虚弱,我实在不忍让她再担心了,因此只得强忍着不让眼泪流出。 只是心中的悲伤无处泄,胸中更加郁闷难平,因此白日里任他们如何逗哄,我总是挤不出一个笑容来,只有那个大哥和小五哥来的时候,我的心情才会略微好些。 那小五哥每日午后必来看我,这个小男孩聪慧地出人意料,小小年纪就有非凡的才思,什么四书五经、诗词歌赋,张口就来,常常把我都惊的一愣一愣的,回想我八岁的时候哪里懂的这些啊,顶多就会背几五言诗,那什么“鹅鹅鹅----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或者是“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等等最简单的唐诗,一放学就满山满野的乱跑,不到天黑绝不回家,连什么是词都不懂,更何况是赋了。 天才!真是天才啊!佩服佩服,有这么好的才情叫他一声五哥也不亏了。 第九章 无奈的婴儿生活 心理的感觉难熬,生理上也有令我极为尴尬无奈的事,那便是在每个婴儿身上都会频繁生的生理现象:大小便失禁! 这滋味在我喝完奶大约一个小时后就尝到了,当老爹终于抱到被转了一圈的我时,我的身体未经我的大脑同意就毫不客气地释放出人生的第一泡尿尿,湿了他一大片的前襟。虽然老爹非但没有因此生气,反而还开心极了,衣服也不换的到处炫耀,活象我拉的不是尿而是琼浆玉液一般。 我却是尴尬无比,真是丢人哪! 前世我就很喜欢孩子,只因感情不顺利,快三十岁了我还是单身一人,更别说是有自己的孩子了。干女儿出世后我就经常跑去看她,抱在半天都不放手,只觉的就是光看她的睡颜也不觉得一点儿枯燥。 只是婴儿毕竟是婴儿,意识还没形成之前,主要的事情就是吃喝、睡觉,以及不定时的无法自控的拉屎拉尿。一天下来,也不知要换多少尿布,我也少不了有几回被拉到身上。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要一边给她换尿布一边羞她是个爱尿鬼,当然她是听不懂的,只是一味地用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瞧我,一点不好意思的反应都没有。 现在风水轮流转,我却成了那个被取笑的对象,更要命的是,从那日起不论我是醒是睡,几乎每天都要上演近十回的大小便失禁,而且往往都是失禁后自己才感觉到小屁股湿湿的,这个身体,何时我才能适应到可以自己掌控啊? 那引魂使者说我至少要一两个月时间适应,天哪,要六十天,也就是一千五百三十六个小时,九万两千一百六十分钟,这么漫长的岁月我怎么才能熬出头啊? 想起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那些男男女女主人公似乎都是一出生就聪明绝顶,快的仿佛风一吹就能长大成*人,再不济的也会马上变成儿童,活蹦乱跳的,日子过的很是逍遥自在,哪有如我现在这般度日如年,这等尴尬难挨? 既然无法动弹,我只好尽量地睡觉,本来我就是个视睡觉为休闲的人,只因睡着了就会做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梦,多少能给平淡无趣的生活带来一些欢乐和趣味。现在我更是希望能在睡梦中重新见到我的父母,可是自从那日后,不管我如何早睡或刻意地在白天睡觉,竟都是一派平静,莫说是梦见亲人,就是任何与前世有关的梦都没有----也许其实是有的,只是我醒来后却什么都不记得了。 难道换了个身体做梦的习惯就消失了么?或许,这是引魂使者做的手脚吧,它希望我能渐渐淡忘了前尘往事,可是,二十几年的记忆和生活啊,那么深的感情烙印,怎么可能轻易地抹去,那么容易地被淡忘? 每当看着眼前温柔美丽而又年轻的娘亲,我心里就会浮现姆妈那张岁月和劳累折磨的瘦削的脸和凹陷的眼,思绪就又蔓延了开去,眼前的人无论对我说些什么,都如天边的风一般,飘进不了我的耳朵。 好在这户人家似乎人丁非常旺盛,醒着的时候,身边依然大半时间都被老老小小的人围着。他们拿着各种各样的玩具想尽法子来取悦我,试图逗我笑,即便我再无漠然无反应,也百折不饶,如果我偶尔牵扯了一下嘴角,他们也会欢喜惊叹,我觉得我几乎都和他们手中的玩具差不多了,真是拿他们没办法。 虽然我丝毫不被这些幼稚的行为所打动,但屋子里的喧闹和不断的笑声却驱散了我大部分的寂寞和无法动弹的郁闷,我开始慢慢地习惯了作为婴儿的新生活,同时也渐渐地从他们的交谈中大致的了解了这个家的大概情况。 原来这是一个朱姓的大户人家,当家作主的正是那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爹,我娘是他的原配,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填房,就是我已经见过的二姨娘和三姨娘,连我共有子女七名,大哥和五哥和我一样都是正妻所出,其他的四个女儿我第一天就都见到了。 我本是个将近三十的大龄青年,可现在却不得不叫十几岁甚至才几岁的小孩为哥哥姐姐,感觉真是别扭怪异的很,好在,现在我不会开口说话也是正常的,至少几个月内我还不需要勉强自己。 我娘一直想自己生个女儿,可自从生了大哥之后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等到五哥出世,身体就更是虚弱,本以为再也无法生育了,没想到时隔七八年之后,居然又怀上了,还如愿以偿地生了我,真可谓是喜出望外,难怪我一出生就被爹爹那笑的眼睛缝都找不到的样子吓了一跳了。 这家的妻妾之间的关系好像和我以前认知的豪门关系有所不同。 二娘人虽看似精明,性情却极其爽直率真,每每成为大伙取笑的对象,她也丝毫不恼。而三娘本来就是我娘的陪嫁丫头,虽然早已被老爹收房多年,又育有二女,我娘待她也象亲妹妹一样,但她依然一来房中就忙前忙后的服侍着我娘,嘘寒问暖,倒比丫鬟还象丫鬟。 她们二人,每日必来几次,陪伴娘亲,替她解闷,一坐便是老半天。这样之间的妻妾相处,倒教我觉得颇为惊奇,几个孩子之间感情也异常融洽,从不随便起纷争,顶多就是小孩子之间一般的玩闹和口角罢了,也许引魂使者说的对,这应该是个温暖幸福的大家庭吧。 家里和谐的气氛以及身为婴儿的特殊体质,不知不觉冲淡了我的悲伤。半夜里突然惊醒的次数和白日的呆情况也逐渐少了许多,对家人的逗哄我偶尔也会做一些回应,这样的状态看在爹娘的眼里,令他们似乎又放心了许多。 其实如果暂时抛却了对往事的回忆,很多时候日子也是相当有趣的,就比如现在。 “娘,妹妹好懒哦,就象小猪一样,怎么吃了就睡,睡醒了又吃啊!” 听声音也知道一定是那个虽然很有才气但却也相当调皮的五哥,我继续闭目养神,懒的理他,可笑我活了将近三十年,现在却沦落到被一个八岁的小鬼头欺负的地步,唉,真是郁闷哪! “娘,妹妹好可爱啊!小脸粉嘟嘟的,睡觉了嘴巴还翘这么高,真好玩!”一只小手碰了一下我的嘴,我张嘴就咬,真讨厌,老摸我的嘴。 “哎哟----妹妹装睡!” “哈哈----”众人开怀大笑,都说这个七小姐可不简单呢,牙都还没长就会咬人了,长大了一定伶牙利齿。 有必要笑的那么夸张吗,高兴成那个样子吗?我睁开眼睛瞧了一眼看热闹的人群,忍住想翻白眼的念头,一个才出生不久就会翻白眼的婴儿,应该会相当惊世骇俗吧?算了,为了避免被当作怪胎,还是不理他们睡觉好了。 第十章 取名 日子开始过的正常起来,当听到大家开始讨论该如何置办我的满月酒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来到这个世界就快一个月了。 为了在满月前给我取个好名字,老爹特地请了许多名流学士来家里参详。每日中午,老爹都会献宝似的将写满名字的纸条拿到娘的房里来,念给我听,看看我有什么反应。我一概努嘴表示反对,不是带珠携玉俗气之极,就是深奥拗口不知何意,难道古代富贵人家取名字都是这么取的吗? “夫君,你看我们这个宝贝女儿,这些名字她都不喜欢呢,这怎么好呢?后天就要摆满月酒了,这名儿总要抓紧起好吧!” “爹爹,妹妹干嘛要另外取名字呢,和我们叫一样好了啊?我叫朱五,妹妹就叫七七嘛!朱七七!朱七七,很好叫啊!”五哥插嘴道,此刻他正趴在摇篮,不顾我的瞪视抗议,左左右右地轻捏着我的小脸。 “胡说,妹妹是女孩子,女孩子名字怎么能随便乱取呢?不好不好。”老爹反对了。 “那二姐三姐她们不都是这么叫的嘛!”五哥不服。 朱七七!听到这个名字,我阴沉了许久的心,陡的闪过一道光芒,这不是《武林外史》我最喜欢的女主角的名字吗?引魂使者说过这是由一本书所衍化出的世界,同时也是我内心一直希望的世界,而这家人刚好姓朱,家境也刚好极其富有,我又正好排行第七,五哥也以排行为姓,难道----近一个月来,我的心第一次开始狂跳起来,我要,我要叫朱七七,难怕我猜测错了我也要叫朱七七。 我赶紧展开笑容,努力的举起还未被解放的小手。 “看,妹妹笑了,妹妹笑了,妹妹喜欢这个名字呢?是不是?七七,七七?”五哥惊喜地叫道,我则回报他以甜甜的笑容,看在你给我取名的份上,我叫不计较你骂猪捏脸之仇了。 爹娘呆呆地看着我,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个月来全家人几乎想尽了法子想逗我开心,我却始终懒洋洋的吝啬笑容,此刻只不过是一个名字,却引出了我的笑容,一时间几乎都怔住了。 我心里道:“拜托,不过是笑一下而已,用不着这么惊讶吧?” 老爹似乎还是有些不相信是名字的关系,疑惑地再举起纸条又念了另外的名字,我立时止住了笑撅起了嘴,表示我不喜欢。 这下五哥更开心了,快的亲了一下我的脸,欢呼道:“妹妹喜欢我给她取的名字哦!七七!七七!来,笑一个给五哥看看!” 又把我当玩具了,我又好笑又无奈,依言重新展开笑容,看着爹娘面面相觑的样子,也挺好玩的,他们是不是在想,敢情这几天都是白忙了啊?哈哈----我就叫朱七七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的情绪一直很高昂,怎么也睡不着,半夜里,我突然又醒了过来。 房中里屋的灯已经熄灭,外间的桌上还燃着两只拇指粗的红烛,被一层绢纱照着,昏昏黄黄的。由于我已经多日夜晚不曾哭泣,奶娘和丫鬟们也都伏在旁边的桌子上放心的睡着了,健壮的奶娘还出了轻微的酣声。 月色透过纱窗照进里间,清清淡淡的,空气中似乎有隐隐的花香浮动,我一转头就看见桌上的青瓷花瓶里插了几支绚丽的桃花。 现在正是百花争放的春天,想必外面的庭院肯定已经红红绿绿的热闹之极了吧?前两日,四姐还说想放风筝来着呢?我虽然来到这个世界已近一个月了,可是却还没见过外面是什么样子的呢?不过我也不着急,只要再等两天,我就可以重见天日了。 “噗”只听轻轻的一声,灯芯绽开了花,烛影摇了摇,又静止了下来。 我将视线转了回来,无焦距的看着覆盖在摇篮之上的粉红色纱帐,想起我的新名字,脑中自动地回忆起看过的第一本武侠小说来。 那还是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吧,有一次我在邻居家中玩耍,无意中现了一本残破的的武侠小说,虽然连书名和作者都没有,但我只是随意翻了几页,就被其中的故事和人物深深的吸引住了。可惜的是当时这本破书只有上集没有下集,我始终不知故事的结局如何,让我着着实实地牵挂了足足四年,初二那年我终于无意中在书店里找到了完整的版本,才知道这几年心心念念的小说原来就是古龙先生的著作《武林外史》,至今我还记得当时那欣喜若狂、如获至宝的感受, 不知是否是第一次的印象特别深的缘故,即使后来我看再多的武侠类书籍,刻在我脑海中最鲜明的人物依然是那个嘴角永远含笑,仿佛没有一切可以令之动容的沈浪,以及那个为爱不顾一切,得不到所爱的人也要死在爱人手上的朱七七,那虽然刁蛮却又刁蛮的可爱,那虽然无理却又率真爽朗,那虽然有时候笨的要死有时候却又聪明无比的朱七七。 我曾不只一次的幻想过,如果自己就是朱七七,我将会如何对抗不平的命运,甚至我还想,要是我是朱七七,我必定要将故事反转回来,只因,这本书虽然精彩,可是其中的无奈和悲哀也太过多了些,每每令人心中万分愤怒却又无可奈何,莫不是先早早地翻看了结局,我几乎都不忍再读下去。 等看到最后,见白飞飞终于放手,让朱七七终于如愿以偿与沈浪双宿双fei时,我心里的愤恨和不平突然又消失地无影无踪了。心想,如果换了我是朱七七,只要最终能和沈浪这样天下无双的男人在一起,哪怕中间还要受更多的苦也都是值得的。 而今,我极有可能就托生到这个世界里,极有可能就是原著里的女主角,虽然一切还未得到证实,但----但----我依然激动地无法阻止心潮的澎湃,久违的幻想又如天马行空般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白衣飘然地和沈浪携手,笑傲江湖的样子---- 支持我的朋友,请你们用手里的推荐票狠狠地砸我吧,你们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啊! 第十一章 满月(上) 满月那天,天晴日丽。 将近中午时分,我在打扮一新后,终于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被抱出了呆了整整一个月的房间。 明媚的春guang立时就照耀在我的身上,暖暖地哄着我的小脸。 我一被抱出门外,就立即张开了终于被解放了的双手,闭上眼睛,满足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嗯,有树木花草的清香,还有泥土的味道,呵呵,这屋里屋外的空气味道果然不一样啊,怎么闻都觉得有春天的味道,特别沁人心脾。 我的这个举动顿时引起了众人的一阵哄笑,三娘笑道:“姐姐,七姑娘只怕是在屋里快闷坏了,你看看她,哪里象个小婴儿,倒似刚从牢笼里释放出来的犯人----哈哈哈----” 一身正式打扮显得无比雍容华贵的娘亲温柔地看着我:“是啊,总算满一个月了,以后就可以多抱出来走走了,可不能闷坏了我的七七。” 呵呵,这还差不多,以后要是还老把我闷在屋子里,我就哭给你们看,看你们舍得不舍得。 二姨娘道:“姐姐,时候不早了,前面估计要开席了,我们还是赶紧过去吧?” “嗯,走吧!” 这应该是一个十分宽敞的庭院,我这个角度虽然看不到旁边低矮的花丛灌木,但可以看见俯仰生姿的树木,落叶树与常绿树相间,花时不同的多种花树彼此相间,我的鼻中也清晰地闻到了月季、连翘,白玉兰以及海棠花的香气,看来这园中的花草还真不少呢? 还有不少不同形状的假山,零零散散地散落在园中,有的堆砌的重峦叠嶂,有的就那么简简单单地随意地立在路旁,还有几处假山之上竟然栽种着不少青翠的竹子,在风中微微的摇曳,经过曲廊时,我清楚地听到有活水的流动声,及水珠溅落在玉石上的声音。 看来这个园林肯定设计的极为巧妙和精致,应该不下于著名的苏州园林。 一路花香一路鸟鸣,我不停的尽我所能地转动脖子,从有限的视野里尽情欣赏眼前的美景。来到这个世界一个月,居然今天才感受到外面的阳光和新鲜空气,呜----真的好感动啊! 出了院子,连过两重拱门,又穿过雕刻着各种图案的精致回廊,才远远地听到前面传来喧闹无比的声音,再走过一个小庭院,喧闹声已是愈来愈近,杂音饶耳,想是终于到了摆宴的前厅了。 听说老爹为了庆祝我的满月,不仅在家中摆了三百桌的正式宴席,还在花园及府外设了无数的流水宴,邀请杭州城的百姓们来共同庆祝我的满月。 当众人说到这个消息时,都道真是羡慕七姑娘的好福气。 我却听呆了,三百桌的酒席,那是什么概念啊?我生前喝喜酒的时候见过最热闹的酒席也不过只有几十桌的,还有流水宴,天哪!我这个老爹也未免来有钱了吧?这么浪费居然只是为了庆祝我的满月,不过这样的浪费还真让人感动。 转过最后一道回廊,总算进入人声鼎沸的客厅。不知是哪位眼尖的人先看到我们,扯着嗓子叫道:“朱夫人来了!” 那声音很是尖细,客厅中闻声顿时安静了下来,目光齐齐地转了过来。即便隔者襁褓的衣领,我依然能感觉有许多灼灼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体上。娘亲接过我走向早已起身等候的老爹,浅浅的一笑,将我的身体斜抱起来,好让众人瞧见我的模样,四周大半的情况顿时收入我的眼底。 只见同样盛装的老爹喜气洋洋地团团一揖,开始举杯致辞:“诸位诸位!感谢诸位给朱某薄面,前来寒舍庆祝小女满月之喜,朱某深感荣幸之余不胜感激,先敬诸位一杯,请大家务必尽兴!” 老爹一饮而尽,宾客们顿时纷纷客客气气地回应,一时间杯筹交错,好不热闹。 我转动眼珠打量周围,只见客厅两侧的偏厅的门已全部拆卸到,和正厅连在一起,皆摆满了丰盛的酒席,观之至少也有百余来桌。 各色宾客端坐其中,桌上摆满了各类山珍海味、美酒佳肴,杯盘有些混乱,似乎已开席了一段时间。厅外的院落之中,也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甚至连院落之外的两重门中,还隐隐地看见有仆人托着盘子在不停地穿梭,完全是一副富贵人家宴请的场面。 不知道老爹又说了什么,众人忽然一阵鼓掌,几乎把我吓了一跳,我收回巡视的目光,看了一眼老爹,只见他正含笑疼爱的注视着我,他刚才应该是向来宾介绍我这个主角了吧?我心中一暖,举起小手,欢笑着配合的拍了起来。 厅中又是一阵安静,宾客们的脸上都是一呆,怎么,觉得我太聪明了么?小意思啦,别那么惊讶!我心里暗笑,手上却拍的更是欢快。 忽然不知谁先夸我聪明伶俐,一时间众人似乎都惟恐落人之后,各种华美的词汇不断的从宾客口中溢出,争先的开始赞美起我。有人说我天资聪慧,将来必定是一代才女;有人道我活泼可爱、粉雕玉琢,将来必定倾城倾国;更有人干脆就说我是观音座下童子转世----我心中好笑,到现在我还未曾见过自己的容貌呢?虽然人人都说我长得象娘亲,可我不过才一个月大,如何就能看出我有沉鱼落雁之容呢,无非是些恭维之词罢了。再说,即便我长的其貌不扬,只怕为了讨好我老爹,也会把我夸到天上去吧。 拍马声络绎不绝,各式或精美或贵重的礼物也不断地送到我面前,初时我还被那些玉器珠宝奇珍耀傻了眼,毕竟平生从未收过这许多礼物,但只一会工夫我就回过神来,不再理会,前世我就生在素有中国小商品城之称的义乌,工艺品和饰在商城里也不知见了多少,要说精致和耀眼,这些礼物可都比不上。至于价值嘛,就不是我考虑的了,反正朱家这么富裕,难会缺那一点。 我暗地里嘲笑了一番,干脆什么也不听,只管自己打量。 只见来客中,大多衣着华丽,神情间颇有些清高和倨傲,想来不是当地的名流,就是生意场上成功的商贾了,主桌周围有几个还似乎穿着官服,居然还有朝廷里的人?我微微诧异,不过细想也不奇怪,朱家生意做的这么大,自然少不了要和官府里的人打好关系,权势和金钱结合,这种利益关系不论是哪个朝代,都是定律。 但见这些宾客谈吐或雅或俗,打扮也极为正常,没有一个是我认为的武林侠客之类。 难道我猜错了,这并不是《武林外史》的世界?否则以藏龙卧虎的朱家,又怎会见不到一个江湖中人? 第十二章 满月(下) 正有点沮丧,忽然瞥到中间一桌上有个宾客突然站了起来,正巧边上一仆人端着一盆汤经过,粹不及防之下,眼看那热腾腾的汤水就要倾倒在宾客身上,众人一惊,方要呼叫,那仆人的身子微微一斜,手肘急转,已托着热汤已避开宾客站自一旁,恭声道:“贵客小心了!”等那惊魂未定的宾客重新坐了下来,才自仿佛什么都没生过似的重新将汤端上桌,并将旧盘撤了下去。 我眼睛一亮,这个人手脚可不是普通的快啊,莫非他身上有功夫? 心里留了意,再看厅中不停地穿梭着上菜收菜的其他仆人时,眼中又是别有一番景象,只见不管是丫环还是小厮,虽然手中都托着沉重的托盘,脚下却一点都不见迟钝,客厅虽大,但摆了这么多的酒席,总是难免显得有些拥挤,他们能自如地在其中穿梭,若非训练有素,就显然是有点功夫了。 呵呵,离我的猜测又进了一步。只是未何不见原著中那些投奔活财神的武林食客?难道现在的朱家还不是很达吗?可是,便看这满堂身份不一的宾客,也应该看的出来此时的朱家已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了啊。 我心中疑惑,只恨这身躯还只是一个月大的婴儿,无法让我通过行动来断定心中的猜测。 只见老爹巡视了一遍,向大家敬完了酒,同主桌上的贵客打了招呼后,留下二姨娘、三姨娘和大哥招呼客人,便带着娘亲离开。 出了客厅,踏上回廊,老爹低声问身旁的管家:“清平院那边的酒席可上好了?” 管家欠声回道:“回老爷,都安排好了,在院里伺候的都是熟手,走的也都是偏道,不会有旁人注意到的。” 老爹嗯了一声道:“你去传个话,就说今日宾客众多,又有许多世家名门,朱某恐怕无法得空亲去敬酒,改日必定重新设宴赔罪,还请大家务必尽兴。” 清平院是什么所在,里面住的又是些什么人?为何连摆个酒席还要秘密进行不为人知?这里必定有问题,我暗自思索,以后有机会我可得去看看,说不定那里面住的就是那些前来投奔的武林高手,当然前提是这个世界就是武林外史的世界。 走了约莫有两三分钟,我们转入了另一重院落。还未进门,我便听到里面闹哄哄的一片,还时不时的夹杂着杯盘的撞击声及粗犷的吆喝声。看来,这边也同样摆着酒席,只是不知道这个院里都是些什么人。 老爹和娘亲相视一笑,带着我跨进院子。 一进此院,立时便感觉到与前厅截然不同的气氛。 如果要说前厅比较象是上流人士的聚会,宾客之间的寒暄虽也热闹却都是斯文有礼,可这边酒席虽然不多,却是一派真正喧闹的酒会了。 只见靠门的几桌正行着酒令,几个卷起袖子踩着凳子的大汉正脸红脖子粗的比话喊“哥俩好啊”、“四季财”、“六六顺啊”等等,他们喊的爽快,输的也爽快,一仰脖就喝下一大碗酒,我远远的闻到那味道,竟全是白酒,他们居然当水似的喝! 和他们这几桌的热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靠北几桌,虽然每桌都至少坐满了七八个人,可客与客之间似乎各不相识,居然每个人都在自尊自饮,似是世界塌下来都与其无关。 这些人当中竟有俗有道、有僧有尼,似乎三教九流都集中在这个院落里。而众人的装束,也很是奇特,有身着锦服的,也有衣带补丁的;有劲装打扮,也有一身长衫,这些人或高或矮、或胖或瘦、或气宇轩岸、或平凡无奇,甚至还有几个居然面色蜡黄宛若灾民。 我顿时精神一振,直觉告诉我,这些打扮神态性格各异的宾客应该就是江湖中人,而我的猜测应该十有**不会错了。 只听老爹乐呵呵地拱手为礼:“朱某来迟了,还望各位英雄豪杰多多恕罪啊!” 众人轰然回应道:“哪里哪里,朱老爷客气了!我等还未恭喜朱老爷喜得千金呢!” 哈哈,果然是一群武林人士,连声音都是不同的爽朗。我兴奋的挣扎着,要求把我竖抱起来,奶娘带了我一个月,已大概知道我的动作所要表达的意思,当下便放低托着我小屁股的手,将我的头部放在肩窝处,好让我更加看清院中的情节。 只见酒席中间大步迈出一人,体态剽形,满面红光,身着深蓝色锦缎长衫,他人未走近已大笑着拱手道:“恭喜朱老爷又得千金!恭喜朱夫人如愿以偿!” “多谢多谢!徐老镖头不辞辛苦赶来为小女助兴,朱某不胜感激,在此谢过了。” “朱老爷客气了,朱老爷喜添千金,莫说这区区三百里,哪怕是三千里,徐某也是要赶回来凑个热闹的,何况还有这么多英雄豪杰相聚,更是万万不能错过----哈哈哈----” 徐老镖头?莫非就是那个后来在衡山之役中睡觉时被人割去头颅的“万胜刀”?看他福气绵长的样子,不象以后要死于非命啊,或许只是碰巧而已吧,这不一定是我猜测的世界?所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我是不是应该先做好失望的思想准备啊。 我这里在不断的胡思乱想,心中又是希翼又怕自己会太过失望,那个徐老镖头却已拉着我老爹走进人群,不断地介绍在座的宾客给我老爹认识,我心中好笑,居然由客人来为主人介绍来宾,好似这宴会倒是他举办的一般。 跟在老爹后面走走停停,一个个武林中才有的绰号不断的跳进我的双耳之中,什么“江南四友”、“洞庭杨君”、“淮海双刀”、“东海一条龙”啊----我的心越涨越满,似是有什么东西要跳跃出来,脸上更是感觉一阵阵的热泛红。 等到介绍到一个枯瘦的道人时,我情不自禁地啊了一声,眼睛更亮了,这不是在同样在衡山上被衡山派掌门狂而杀死的“石棋道人”么?这么说,我是真的来到《武林外史》的世界中了。 阿弥陀佛,引魂使者真的让我梦想成真了!我真的成了书里面的朱七七了!这是梦还是真啊?我用力的咬咬牙,才想起自己根本还无牙可咬,真恨不的有人能狠狠捏我一把,告诉我这不是在做梦。 我真成了朱七七了,真的来到《武林外史》世界之中了。 好----好----好难形容的感觉啊! 接下来介绍我已经一个字都听不进耳朵里了,各类笑声在耳朵反复回响,眼前的一幕幕如同电影电视剧的画面一般飘过,虚幻的仿佛一转台就会消失不在,我觉得我仿佛又脱离了躯体,眼睛紧紧地盯着或放在桌上或悬挂在腰间的各类兵器----这就是武林外史世界里的人物吗? 他们代表的就是武林?就是江湖吗? 而我,真的到了这个世界了? 我,真是朱七七? 我不会是在做梦吧? 第十三章 原来我真是朱七七 宴席过后,宾客们渐渐散去,老爹早已醉的不醒人事,娘亲虽然喝的不多,但也已经有些头昏,都早早地躺下了。惟独我一直沉浸呆傻之中,直到感觉周围光线变暗,才现不知何时已到了夜晚。 看着摇篮上新悬挂的各式小礼物,白日里那些热闹的情景再度浮现在脑海里,那枯瘦的道人、还有那徐总镖头,他们正是原著中的人物啊,而今,我居然都活生生地看到了他们,还被他们中间某些人抱过,虽然那酒气和汗味儿熏的我难受,但到底也值啊!今日这些宾客里,可是有不少人在江湖上是横着走的啊! 真不敢相信平日里只能从小说和电视上过过江湖瘾的我,竟能活生生地感受到这样豪迈的气氛? 究竟是庄生梦到了蝴蝶,还是庄生本来就是蝴蝶?到底我那在二十一世纪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前生是梦,还是现在是梦?好象两者都是梦,又好象两者都不是梦,虚虚幻幻,假假真真,我真的糊涂了。 我,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贫家女,真的已变成了小说世界里,江南朱家的千金、“活财神“的女儿、《武林外史》的女主角----朱七七了? 那些穿越文中的主角,似乎一个个接受能力都挺强的,一下子就适应了穿越的生活,可我呢?明明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投生到这个世界的过程,却还是有些难以相信自己真的成了穿越中的一员,而且还是穿越到自己最喜欢的武侠小说中,成为了第一女主角。 我真的成了朱七七了。那我以后该怎么办? 当朱七七已不再是朱七七之后,故事还会按照原来的情节展下去吗?那一场惨绝人寰的武林动乱还会生吗?还会有因乱而起的沈浪和熊猫儿、王怜花、白飞飞等传奇人物吗?如果是,那早已洞悉先机的我,应该袖手旁观静待事情的展,还是去尽力阻止悲剧的生呢? 我这一生,是否还会遇见书中的男主人公----沈浪,是否还会一眼就爱上他?是否还会有在认识他之后的那一系列风波和艰险的经历? 想起那个嘴角永远挂着三分微笑仿佛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沈浪,我深深地叹了口气,小时候我曾那么疯狂的迷恋着他,一遍又一遍的幻想自己就是最终和他一起归隐的朱七七,现在自己真成了朱七七了,却反而陷入前所未有的迷茫之中。 毕竟我已不再是原著中那个天真的只一味地追求爱情的朱七七了,没错,小时候我是把沈浪列为梦中情人的不二人选,也曾一度将他作为择偶的标准,幼稚地誓说要嫁就嫁象沈浪一样的男人。 可是,现在呢?我苦笑。对于屡经感情风雨,对人生有了全新感悟的我来说,这个比风还捉摸不定的男人,无疑已不再是我最佳的选择。 我理想的爱人,他可以贫穷,可以潦倒,也可以相貌平平,却不能在心中同时放两个女人,如果对感情不能忠贞,我宁可不要。 当成年后再次阅读原著,我对这一段纠缠的感情又有了新的认识,我觉得在沈浪和朱七七的感情里,双方的付出始终是不平衡的,朱七七为了得到沈浪的爱,不惜奔波千里,顶着严寒追寻情郎的踪迹,又为了获得沈浪的另眼相看而屡入虎穴,几经屈辱,后来更是因爱成恨而误中王怜花之计,自己也险些失去清白,可她这般倾其所有的感情投入,换回的依然却是沈浪的一次次冰冷的推拒,得到的也只是沈浪的一部分感情。 他的心里,还有另一个善于以柔弱博取同情、心中却被仇恨充斥的可恨又可怜的白飞飞,纵使被白飞飞一次又一次地设计,到最后他依然不肯放弃救她。 或者说,即便是朱七七和白飞飞加起来,也依然重不过他心中的大义和私仇,为了伸张武林正义也为了为父报仇,他必须除去一切的罪魁祸----快乐王!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舍弃七七,也可以舍弃飞飞,可以舍弃一生的儿女私情,甚至,他也愿意孤独一生。 而我,我的愿望其实很小很小,我不稀罕什么荣华富贵,也不要一生锦衣玉食,更不需要什么绝世的姿容和强权势力,我只希望能拥有一个我爱的也只爱我的他,每天清晨睁开眼睛,就能看见他安睡在身边,与我共同迎接新的一天;不管日子有再多的忙碌,也能和他一起平静地吃完早餐;只要有他在身旁,便是海角天涯刀山火海,我都愿意伴随;也不管生活有多艰难困苦,彼此都能相互扶持患难与共。 我还希望能和我爱的人生一两个孩子,一起全心的抚养他们长大,快快乐乐地享受人生本来就该拥有的幸福和平静。 或许,那性情率真豪爽的男子汉熊猫儿才是我最好的归宿,虽然他的相貌和智慧都比不上沈浪和王怜花,武功也不是最好的,还是个混混的头头,是个标准的酒鬼,但他对朱七七的感情绝对是真挚的,也只有他才会没有任何条件的纵容朱七七,陪她一起胡闹一起开心,并给她最宽容的对待,更重要的是,他懂感情更重感情,比沈浪更为感性! 如果说沈浪是个完美的神,那熊猫儿就是个有缺陷的人类,爱上博爱的神对于追求唯一的我来说,也许会很幸福,但同样的也必定会很痛苦,与其痛苦不如不要,再说了,谁敢说朱七七和熊猫儿就不能成为合适的一对呢? 我就这样胡思乱想了一整夜,时而流泪时而微笑,时而叹息时而感动,痴痴狂狂,如疯如颠,直到天明,才迷迷糊糊地合上了眼。 次日中午时分,我才悠然醒转,依然平静无梦。 午后,我前来探视的二姨娘被抱出屋外,重又见到了眼前比苏州园林还要鲜明真实的华美建筑。 嗅着醉人的花香,感受着暖风的抚慰,再看看头顶的蓝天和漂浮在其中的姿态万千的白云,我忽然想起六个字来:既来之则安之! 既然我已经托生到这个异世界,成为了朱七七,那么就让故事顺其自然的展吧!何况我现在还只是婴儿,谈什么都是为时过早,更何况故事的真正生时间起码已是十几年以后了,我又何必先杞人忧天呢? 经过这生生死死的交替,我已经开始相信命运,相信冥冥之中,一切自然都有安排了。 不过,在原著的故事生之前的这些年,我总应该可以自由的好好地享受我的新生活吧!朱家这么有钱,那我梦想的米虫生活,应该是不成问题咯?既然不愁吃不愁穿,还有大把大把的钱财可以供我使用------呵呵我------我仿佛已经看到了将来悠然地品遍天下美食,游遍名山大川的美好未来了,人生得意,便当如此! 就让我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的人生吧!不管单纯还是复杂,只要能开心就好!想通了这点后,我性情中的乐观天性逐渐地被开出来,再次看着娘亲和老爹以及其他家人的时候,距离似乎又近了些,感觉也温暖多了。 其实我还是比较幸运的不是吗? 虽说是枉死,但世界上死于无辜的人何其多啊?关是那些战争就不知吞噬了多少无辜的生命。不是谁都有机会重新活一次的,引魂使者说的对,我的确应该好好地珍惜新的人生,好好地对待这一家人,毕竟他们从此将是我最亲的人了。 至于前生我最爱的双亲,我不会从此将他们忘记,等到我长大一些,可以写字了,我会用现代的简体书把前生都一一记载下来,把那些宝贵的记忆以文字的方式永存。我还要学画画,将来为自己画一副前世的全家福,让爸爸姆妈的音容陪我一生。 怀念的方式其实还有好多好多种,爸爸姆妈其实永远都不会从我心中消失的,不是吗? 第十四章 老尼 满月后,我明显地感觉身体灵活了许多,看来我的灵魂和这副身躯已提前融合了,之后我的生长育就开始快了起来,三个多月就长出了第一颗乳牙,等到四五个月的时候,我无意中现我的声带已经开始转变,虽说还没完全恢复说话的能力,但出几个比较简单的音节,如“爹”和“娘”已是根本没问题了。 当我现了这一点后,我激动地整晚都睡不着,想想看啊,我可是足足闷了四五个月当了四五个月的哑巴啊!这种滋味,又岂是一个健康的人所能体会的,而今,我总算又可以表达我的意思了。 次日奶娘抱我到娘亲的房中,见到坐在梳妆台前的娘,我立刻迫不及待地喊了一声“娘!” 娘亲将手中的凤钗插入云鬓之中,正准备起身抱我,听得我开口顿时怔住了,似乎不敢相信刚才是我在唤她。奶娘也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瞧着我,眼里满是不可置信。 我展开笑容向娘亲伸出双手:“娘,抱抱!” 这一回娘亲终于证实了刚才是我在开口说话,她呆了一下,突然急步冲上前来抱过我,惊喜地道:“七七,娘的好宝贝,你能说话了?” 我嘻嘻地一笑,连声喊娘,开心地不得了。 娘亲也连声地应是,忍不住一下子亲了我好几口,赶紧吩咐贴身丫鬟小意道:“快去二姨娘房中请老爷过来,就说七小姐会说话了。” 小意脆声应了是飞快地跑出房去,一路开心地喊到:“七小姐会说话了,七小姐会喊娘啦----” 这丫头,平时挺文静的,想不到喊起来嗓子也这么响。 我搂紧娘亲的脖子,藏不住满脸的快乐,怎么今天才感觉到,娘身上的味道真是好闻极了呢! 如同初次苏醒般,我开口喊娘的消息几乎在片刻之间就传遍了全府,顿时府中上下一片喜悦,几乎人人都在谈论我,老爹更是喜的合不上嘴,我叫一声爹他就起码应个四五声,惹的众人窃笑不已。 惊喜似被点燃的烟火,接踵而来,不到两个月,我就可以完全地恢复了我的语言能力,其后,我开始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双腿,时常在床上练习爬行和站立,希望同样可以早些恢复我的行动能力,许是天见可怜,也可能是我的不懈努力的结果,到了周岁前夕,我终于可以蹒跚着独自走完了三步。 提前学会行走,又正逢我的周岁生日,府中自然又难免大肆地庆祝了一番,结果,我又收到了不少礼物,呵呵! 老爹和娘亲原本还担心不足月出生会影响我的后天育,没想到非但没有,反而什么都育地比哥哥姐姐们早,而且身体也长的很快,才一岁多就得穿两岁小孩的衣服了。 被众人环绕着捧在手心里的日子果然很舒服,现在我这个家中的老幺可谓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上上下下无不把我当成公主般伺候,老爹和娘亲更是极其疼爱我,吃的用的,绝对都是最好的,舍不得我有半点的不舒服和不开心。 在享受这荣宠的一切的同时,有时候我也会想,难怪原著里的朱七七会养成那一副天不怕地不怕、任性刁蛮的性格了,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不养成高人一等的性格那才怪呢?莫说是不懂事的小孩,即便是思想早已成熟的我,在如此舒适和尊贵的生活里,也不禁有些飘飘然了。 只是我并没有忘记原著里的朱七七因为自己的性格而吃尽了苦头的教训,因此时时地告诫自己,切不可持骄而傲,变成一个娇纵的千金小姐,没想到这样一来我反而更加深得人心了,连本来人气最旺的五哥的风头都被我无意中抢过来了。 被憋在摇篮和怀抱里长达一年之久后,终于获得自由的我就再也按耐不住那颗早就蠢蠢欲动的心了,每日一早我就跑到哥哥姐姐的房中去,央求他们带我出去玩。我要看看这古代的街道是什么样子的,是否如电视中演的那般繁华热闹?我还要看看这古代的西湖,少了那么多的人工修饰,韵味是否要比现代更加的浓郁? 家中的府邸地方虽大,但我早在可以说话之时就让奶娘她们带我转了好几圈了,梅、荷、菊三个后院和君、竹、兰三个别院,我已十分熟悉,便是前院的议事厅和中院的帐房我也进去过好多回,再说这是自家的园子,几时不能看啊? 因此我强烈要求出府见见外面的世界,娘亲原先不同意,觉着我太小了出去不安全,可经不起我的撒娇和央求,加之五哥也在一旁使劲地帮我,终于松口同意了让五哥陪我上街。只是由于西湖此时还未划入城区内,要去的话尚需一段路程,得乘马车,却没有同意。我虽然有些失望不能马上见到西湖,但正所谓来日方长,我既然生活在这个城市,也不怕没有机会。 于是,在一群丫鬟和家丁的围护下,我兴致勃勃地牵着五哥的手开始在街上四处乱逛。 一转入宽阔的街道,我的惊呼和欢喜的叫声就没停过。 眼前的街道并没有我想象的那般狭窄,相反的十分宽敞,除去两边小摊阪所占的空间,中间的通道还足足可以同时容纳两辆大马车并排通行,大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有提着篮子选购东西与小贩讨价还价的,也有无所事事负手悠然闲逛的,有骑马乘车的,也有牵驴拉牛的,行人的衣着也很繁多,布衣朴素,绫罗绸缎耀眼,短袄简便,长衫儒雅,只是很少看见年轻女子走过,偶尔有一两个经过,也都是面罩轻纱低头匆匆而行。 街道的两侧,几乎每隔一段就有一家茶楼或酒楼,商铺更是一家紧挨着一家,所经营的商品也极其丰富,不仅有传统的茶叶、丝绸、古玩、玉器和胭脂水粉及成衣店,更有许多卖日常用品的小店,以及各类的临街小作坊,各式小摊的吃食、小玩意满眼都是,我们一路走过,只听得吆喝声不绝于耳。我只觉得两只眼睛根本就瞧不过来,现代的仿古街道比起这实际的古大街,简直就是小儿科,连十分之一的边都沾不到,这才是真正的古香古色啊! 我一路走走停停,这个摸摸那个看看,只觉得这个十分有趣那个也非常好玩,到后来干脆就直接拿了看中的东西往身后的丫鬟家丁们手里塞,反正有现成的购物篮和钱袋,我还客气什么呢?这可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逛街呢?感觉久违了。 街上来往的人似乎有很多都认五哥,我们走到哪里,哪里顿时就传来许多窃窃私语声,来往的人的目光十有**都投注在我们身上。五哥平日里在我面前虽然基本上就是一个调皮小鬼,可一有外人在,他看起来就完全是个气质极佳的富家贵公子。一路走来我已经听到不少人在称赞他,说小小年龄就如此风度翩翩,长大了必定是个玉树临风、夸他真不愧为浊世佳公子之类。面对这些赞美,五哥一律微笑以对,面上不露丝毫得意之色,竟似乎谦虚的很,惟独在听到有人惊叹我的容颜夸我可爱时,才漾开了欢喜的笑容,露出了骄傲之色。 至于我自己,虽然早已从镜中看过这一世的容貌,也习惯了别人的赞美,但今日上街,见连这些老百姓都目不转睛的瞧着我,仍不禁有些害羞窘,前世我的容貌只能勉强算是清秀,走在大街上也没几个人回头再看,倘若有一天真的比较漂亮,引得同事朋友们的称赞也必定会泼辣地回一句“怎么,没见过美女啊!”以隐藏心中的羞涩,现世换了这么一身吸引人的美丽皮囊,还真有些不习惯。 我拉拉五哥的手,示意他赶紧带我离开,经过一处米店,只见店中前后走出一老一少两个身着灰袍的尼姑。那年青的估计才二十多岁,正背着一袋米,那老的看起来却已有六七十岁了,二人本都是低垂着头,我们正要擦肩而过的时候,那老尼忽然顿住脚步,抬头看我。 她那张干枯的脸已被岁月勾划出许多痕迹,嘴唇也有些往内翻,想是牙齿已所存无几了,但她那双眼睛却透露着与年龄远不相符的清澈,仿佛蕴涵着无比的智慧,我接触到她的眼神,不由地呆了一呆,也停了脚步。 老尼瞧我定睛注视着她,微微一笑,单掌稽道:“施主有礼了!” 她施礼的方向竟不对着五哥,也不对着其他人,而是站在中间的我。我愣了一下,瞧瞧左右,又瞧瞧她,疑惑地问:“老师父是在跟我说话么?” 老尼微笑道:“自然就是施主。” “哦,是我啊?”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她为何要单单拜我,也学着她的样子竖起右手在胸口,低下头欠了欠身,“老师父有礼!” 等我抬起头,却见眼前已空无一人,回头一看,只见那老尼已在丈外,宽大的僧袍随风飘舞,竟似要随风而去一般。我谔然的看着她,却听五哥喃喃地道:“这个老师父,好象不简单哪,只是她为何要单单向七妹行礼呢?” 我扭头看他,也疑惑不解,或许我只是遇上了一个怪人而已,微微摇了摇头,不去多想,拉住五哥的手:“五哥,我们走吧,七七肚子饿了。” “好,我们回去。”五哥恍过神来,一把抱起我,笑道。“我们回家咯!” 第十五章 远大规划的开始 回到家中,及时赶上午饭时间,我坐在五哥的旁边,正好面对端坐着娴静端淑的二姐,我瞧着她优雅的进食动作,突然想起刚才看到那一两个低头急行的年轻女子,再回想起对这个时代的了解,心中不由地有些郁结。 根据我这一年来的观察,我现这个时代的封建思想相当严重,女子很少抛头露面,出门时大多是乘车坐轿,如果步行出门也会在脸上蒙上轻纱,惟恐被旁人多瞧了去。并且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纵然读书写字,读得必也是《女诫》之类。我家家风虽较开明,女儿也可读书甚至习武,但家中的几个姐姐,还未及芨,却也已被先生教育得是一副端端庄庄的举止,而本声孩童应有的童真和顽态,也只有大人们都不在身旁,才会略微显露。 尤其是二姐,性格是一点都不似爽朗的有些泼辣的二姨娘,倒更象三姨娘多一些,今年不过十一岁,进退之间已充满了大家闺秀的风范,行事也相当成熟稳重,平日有就深得老爹的赞赏,时不时地就要求其他几个姐姐向二姐学习,难不成我以后也要去学什么三从四德吗? 想到此,我的头立刻大了起来,现下我不过才一岁多,老爹自然不会给我立什么规矩,可以后总要长大,到时候如果老爹也要求我做什么乖乖矩矩的大家闺秀,让我这个现代女性变成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日只在家中绣花画画的柔弱女子,那岂不是和杀了我差不多? 绝对不行!我微蹙着眉,低头扒着饭菜,寻思着对策,最好是趁现在自己还不“懂事”,赶紧想法子彻底打消他们将我培养成花瓶千金的念头,否则我那玩遍天下吃遍天下的心愿,岂不是无法实现了? 想起府中那些管事仆从的儿女们,呵呵,有办法了,那帮小毛头不是都挺佩服我的吗?平日里我只要吆喝两声,他们立马就乐颠颠地跑过来任我驱使,或许我可以利用他们----呵呵,脑子里很快地浮出一个又一个地念头,瞬间的工夫,我已经想出来了众多的办法来实施我的洗脑计划,我要让老爹觉得我实在不是一个可以调教成大家闺秀的料,让我的顽名远播,最好连整个杭州城都知道朱家有个野性十足不受管教的小丫头,这样时间一久,他自然就不会对我心存幻想了,而且将来恐怕也没几个人敢来提亲,到时候我就可以自在地过我想要过的日子啦。 哈哈,我可真是深谋远虑啊!佩服自己! 确定了以后的生活方式,我的胃口又重新好了起来。咦,我最喜欢的炒蛋怎么放这么远哪? 唉,这古代的饭桌就是不方便,难怪只要有钱点的人家,吃饭的时候都喜欢让丫鬟伺候着了呢。对了,我何不建议老爹在这桌子上面加个可以转动的圆盘呢?这样一来吃菜就方便多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为了不使自己变成封建枷锁下的牺牲品,我开始实施我伟大的自由计划,当然,这一切改变都要慢慢地来,不能一下子就让大人们现我的企图,否则我的计划就会被扼杀在摇篮之中了。 顺利地纠集了府里所有十岁以下的小孩,我开始小小地四处捣乱,开始时旁人都还不以为然,小孩子嘛,好动是很正常的事,再加上我又是最受宠爱的七小姐,有哪个下属仆从敢去告我的状啊!因此等到日理万机的老爹有所察觉时,我早已展成众人眼中令人又爱又恨的小魔女了。 而且这个小魔女不光自己喜欢胡闹,还特别喜欢带上浩浩荡荡的一大帮人马一起搞恶作剧,在她的带领上,这个小团伙设计整人那是家常便饭,胡搅蛮缠乃是拿手好戏,平日里更是上下尊备不分,小姐和仆人的儿女们混成一团,害的跟在旁边的丫鬟婆子们整日紧张兮兮,一会又怕这般小祖宗们不小心磕着碰着了,一会有担心府里这个那个东西被不小心给弄坏了。尤其是这帮小家伙心血来潮要她们也参加游戏时,心中更是连连叫苦,参加吧,必定会被管事训斥,不配合吧,包不准下一刻挨整的就是自己。 更令老爹差异的是,不知什么时候,我居然和清平院里的那些人都熟起来了,几乎一两日就要去一会清平院,一玩就是老半天。要知道,清平院里那些人,除了节假日平时可是连自己平时都很少去打扰的,虽然自己的女儿有多吸引人自己很清楚,但没想到她的人缘还能好到这个程度。 看老爹吃惊地样子实在有趣,其实我早就知道清平院里住着的都是些高手级的人物。这些人本都是昔日纵横江湖一时的英雄豪杰(咳咳----绿林好汉黑道朋友也算,毕竟入了我家的门就代表了和江湖一刀两断不是?),哪一个不是性情高傲,身负绝学,他们虽然因为各种缘故无奈地前来投奔老爹,但并不代表就如同其他普通的食客一般,可供随意差遣,这些人,平日只负责保护朱家人的安全,不遇到危极到朱家人安全的时候是绝不会出手的。 这个道理我很早就懂了,可我不仅是朱家的七小姐,我还是个脑子里还保留着童年时那个侠女梦的成年人(更正,只是思想上的成年人,身体方面自然还得再等十几年),现在既然家里有这么好的资源,不好好运用岂不是大大地可惜了。 所以现在当然就要先给他们搞好关系了,以后等我再长大一些,也玩的差不多了,再请他们把那些武功教我,还不简单!到时候,我就可以仗剑江湖,做一个快意女侠了,哈哈哈---- 至于我是怎么搞关系的嘛,这个就是太简单了,凭我这副走遍天下都无阻的无邪笑容和甜甜的嘴,再加上比常人多开1o%智力的脑子,还有那些现代的小知识,要博取那帮大男人的喜爱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 再说了,我的某些“小明”可是深得他们的心哪,现在倘若老爹进到清平院中,只怕要听到一片打牌的声音了吧! 但凡要成就些什么,总要付出一些代价和牺牲。 如果只是纯粹的玩闹无伤大雅,也无什么损失,那我的计划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此在我有意无意的指挥下,我们经常一不小心就弄破了这个,再一不小心又摔坏了那个,屋子里经常不时地响起清脆的花瓶古董什么的掉落声,老爹对这种消息是最为灵通的,一有古董被打碎,他就会以十万火急的姿态赶了回来。 可是回来地再快也没有用,破了的总是破了。 每当老爹蹲在地上,痛心疾地捧着一堆被不小心摔毁的珍贵古董嚎啕大骂我败家,把我那些伙伴骇的气也不敢喘的时候,我却不仅没有被他吓倒,反而还特意出软软的童音,走上前去,摸着他的头安慰道:“老爹,不心疼,不心疼啊!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哦!”气的老爹差点吐血,可是骂也骂不痛、打又舍不得打,再说了,即便他想要打,也得先问问娘亲、二姨娘、三姨娘、大哥和五哥同不同意不是?于是到了最后老爹只好更加拼命的去赚钱,以多少弥补回一点损失。 几次三番后,为了安全起见,老爹咬咬牙,干脆把家里所有易碎的值钱古董等等全部换成了赝品,日子一久,竟使很多人怀疑朱家是否开始败落了,慕名前来拜访的人不知不觉少了很多。府里也不再隔三岔五的就收留这个那个食客了,倒省了不少开支,搞的朱老爹真真的哭笑不得。 票票好象还很少呢?呜 第十六章 还愿 尽情地玩闹了一年,原以为这样日子可以继续开心有趣地持续下去,没想到一年后的一次还愿彻底地改变了我的生活。 两周岁生日那天,娘亲一早就唤我起来,说要带我去静水庵还愿。 静水庵是一个离著名的灵隐寺只有一山之隔的小庵,二娘她们说此庵虽小只有六七个女尼,但庵堂的签却很灵验。我出生后一时接受不了现实哭晕过去,人人都觉得我肯定活不了了,静水庵的签却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二娘回到家后果然就听到了我苏醒的消息,此番前来,正是为了那一支签还愿。 其实我心中是大不以为然的,前世有时候逛庙宇时也会好玩的求上一签,大多都是上上签,最差也是中上签,却总没见我的运气有什么好转,不过是一些赚取香客们香油钱的手段罢了,倘若真的很灵验,那我前世不早就财了么? 只是娘亲却很相信,不顾身子有些虚弱,坚持要亲自来还愿,我也不同她争辩,就权当出来游玩好了。 马车沿着西湖北岸行了一段,又转入古木参天的西岸,再折向西南方向,一路上树林更加紧密,地势也越来越高。 我迷迷糊糊地被抱上马车,快到山脚下才醒了过来,掀开车帘,闻着早春还带着寒意的空气,顿时整个人都清爽起来,环顾四周,只见郁郁葱葱的林木间不时地闪现出各种颜色的春花,一派阳春三月的好景致。 来到山脚下,向上远望,只见半山腰处有一丛绿荫里隐隐露出一角灰檐,想必就是那静水庵了,再看眼前这一长段随意堆砌的石阶,既不齐整,更是青苔和小草丛生,间或露出山石泥地,蜿蜒着隐入树林里,看样子这庵堂的香火似乎不大好啊,不过也难怪,附近就是灵隐寺,一般的善男信女要求神拜佛自然会选庙大的。 马车无法再行驶,便改乘轿子,数了一百三十四阶后,终于到了庵堂门口。 眼前的庵堂同几经翻修的灵隐寺相比,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了。饱经风雨的洗涤早已不复原来颜色的低矮墙上,附满了爬山虎,藤叶还不甚茂密,中间间或露出黑瘦的枯干,墙角的杂草更是已长的半人多高,便是连庵堂的红门也处处因油漆脱落而路出了褐色的木质。 抬头再看庵堂里面,左右也不过七八间房舍,除了中间的一座屋宇略显高大外,其余的几间都是些朴实的木制的小房。 略微打量了一下这个在二娘口中甚是灵验却也破旧无比的小庵,娘亲微笑着牵着我,在贴身丫环小意的搀扶下迈进小小的庵堂,庵堂不接男客,轿夫和护卫们便四散地护在小庵的周围。 穿过山门,当先见到一棵高大的银杏树立在院中央,树枝大多还是光秃一片,绿叶廖廖无几,再看泥地的院落,四五个尼姑正在活动,皆身着灰旧的僧衣,或洒水扫地,或挑桶出门,或自晾晒僧衣,见有香客上门,微微停下稽施礼后便依然各做手中的事,仿佛未见我们身后的奉品,竟无一人前来接待。 我见到她们这副荣辱不惊的地表情,倒不由的生起了几分兴趣。即便是偌大的灵隐寺,如果得知朱家夫人要前去进香,也必是一群人早早地恭候在门口相迎了,惟恐怠慢了分毫。,这庵堂显然已久未有香客上门,却好似还依然不在乎是否有香客前来贡献供品香油。 我正在惊讶之际,前面传来一声佛号:“阿弥陀佛,施主远道而来,贫尼有礼了!”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中年尼姑面色淡然地立在堂口,正向我们垂头稽。 “我等冒昧前来打扰大师的清修,还望大师见谅才是。”娘亲也双手合十还礼道,面上无丝毫嗔意,我也笑嘻嘻地跟着娘亲打了个喏。 那尼姑抬目有意无意地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道:“施主请随我来!”转身率先进入佛堂,我们随后跟了上去。一跨进殿堂,仰便见佛堂的莲花座上,端坐着一座泥塑的观世音菩萨,只见她盘膝而坐,手持柳枝净瓶,神情即庄严又慈祥,一双美目似乎正朝着我们微笑。这座泥塑像雕刻简单,涂料的颜色也不甚鲜明,远不如我前世所见的各类观音像精致,但不知为何却使人觉得其非常生动灵活,更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敬意。 我不由地收敛起嘻笑之态,跟着娘亲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 拜完后,娘亲吩咐献上白米一担,香油两桶,以及黄金百两作为香火钱。那中年尼姑也就是庵主静水师太依然自始至终都是一副淡然的神色,无悲无喜,仿佛只不过受了普通香客的一小瓶香油而已。 娘亲仿佛早已料到会受到如此冷遇,微笑依然不变:“久闻静水师太佛理深奥,弟子接触佛道尚浅,还望师太指点一二。” 静水师太道:“心中有佛,处处借佛,佛理无深奥,只在人心尔。施主请到禅房奉茶。” 我们随她来到禅房,只见四壁清淡,几无摆设。只有一床一桌两椅,娘亲随同静水师太坐下后,二人便开始讨论起佛经来,我初时还坐在床上陪同,听了一会便坐不住了,打了声招呼后,便独自去庵中其他地方逛了起来。 其实这静水庵也没什么好逛的,**间屋舍我一会就转完了,倒是后院的那块菜地甚是宽敞,种了许多蔬菜,院中间还有一口大缸,想必是平日里积蓄雨水用的。地里有三分之一的地方种了油菜花,成片的黄艳艳的花朵吸引了很多蜜蜂蝴蝶,飞来飞去的煞是好看。 油菜花旁的青菜地,一个老尼正背对着我蹲在地里,她身边放了只小桶,手中拿了双筷子,翻动着那些青菜似乎正在找寻什么。 现在正是乍暖还冷时节,我身上还穿着羊袄背心,她却只着一身单薄的僧衣,难道这静水庵堂竟已穷的连僧服都添置不起了么?再仔细一瞧,只见她虽然蹲立在风中,身体却未有丝毫的晃动颤抖,似乎根本未觉寒冷。 我好奇地轻轻地走到她后面,往桶里一看,顿时微微抽了口冷气,那桶里底竟有十数条青色的菜虫正在蠕动着身子,甚是恶心,前世我就最怕这些毛毛虫之类的东西,看了一眼后立即移开目光,这个老尼姑为什么不把干脆把虫捏死,还把虫放到桶里? 察觉到身边有人,老尼回过头,看到是我,忽然笑道:“原来是施主,我们又见面了,施主近来可好?” 一声施主突然让我回想起一年前第一次去逛街,遇见的那个奇怪的老尼姑不正是她么?我笑道:“原来是老师父你啊,托师父的福,我很好。” 老尼缓缓地站起身,我顺手扶了她一把。老尼微微一笑,提起小桶走向院角一处被围起来的菜地,然后将桶中的菜虫一条条地夹起放到青菜上。 我不解地问:“老师父,你干吗不把它们弄死,还要把它们放到这边来,你是要喂养它们吗?” 老尼道:“蝼蚁虫蛇皆是生命,出家人岂可妄动杀念?何况它们也吃不了多少青菜,何不成全了它们。你看那些蝴蝶,是不是很漂亮?它们其实就是这些虫子变的。” 我点点头,表示知道,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我是典型的食肉主义者,每日几乎都是无肉不欢的,不杀生,何来的鱼肉?不乱杀就好了。 老尼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也不点破,将桶筷放在一边,抖了抖僧袍同我一起走出菜地。我扶住她的手臂,直觉触手温暖,竟丝毫没有以为的冰冷之意,心里不由地又多了几分诧异。老尼走到水缸边,开始舀水浇地。我才这么点个头当然帮不上什么忙,只好站在一旁看她自然地打水浇地。 但见那满满的一桶水莫说是老年人,便是青年人也不可能提的这么轻松,这老尼却是如提空桶一般,另一手执瓢舀水泼洒,看似缓慢却只一会就浇完了一行菜,也不见她丝毫气喘。再看她随意泼洒出的水的弧度竟恰到好处,刚好覆盖住最外面的几株,我心中越来越疑惑,联想起一年前初见时,只是一垂头的工夫她就已飘出几米远,更觉眼前看起来老太龙钟的老尼不是普通人。 她一桶桶水的舀、打、泼,我就在一旁静候,仔细的看着她的步伐和手势,越看越觉得玄妙无比,她的每一步行走和每个舀浇的动作似乎都是浑然天成,毫不间断,那双僧鞋踩在湿地上,竟然没有留下任何脚印。直觉告诉我这绝对是个高人。 奇怪的是,家里头有那么多武林高手,我就从没想过要真正地拜哪个为师,顶多将来各学一点而已,但眼前这个明显已过古稀的老尼却让我兴起了强烈的拜师念头,如果她愿意收我为徒的话,我将来在武学上的成就肯定要远远高于原著里的朱七七。 第十七章 拜师 可是怎么样才能让这个世外高人收我为徒呢?直到她浇完了水,放好了桶,又洗净了手,我还愣在原地思索着,浑然未觉她早已站在我的身边。 “施主?” “啊?”我猛的抬头,却见老尼正站在我的面前含笑看着我,却突然想起自从我们见面以来,其间的对话虽然廖廖无几,可她似乎却从未曾将我当幼童看待,言行举止都似对待成年人,莫非她知道些什么? 老尼未等我回答,已举步往最边上的一间禅房走去,道:“老尼近日新做成二胡一把,施主可想听听音色?” 我下意识地应了声“好”,跟在她身后进了禅房。 这是间比静水师太那间还要小的禅房,陈设更为简单,竟连桌椅都没有,只有墙上挂了把二胡,隐隐地有一股松香的味道。 老尼取下二胡,脱去僧鞋,盘腿在床上的莆席上坐下,我爬上木床,也学着她的样子脱了靴子盘起小腿。 老尼微微一笑,也不言语,左手持琴右手运弓,两眼微闭,一股平静的乐声便流淌了出来。 我向来觉得二胡的音色本身就含有悲伤的成分,最适合演奏悲哀的曲子,前世时瞎子阿炳的一曲《二泉映月》不知勾出了多少人的眼泪,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也经常打开电脑听上一段。 可这二胡经由老尼演奏起来,却完全不同,时而如涓涓轻流温柔地拂过水草,款款地蜿蜒而下;时而又如春风从田野上掠过,带起淡淡的花香,诱的三两只嫩黄的小蝴蝶翩然追逐。 没有跳跃的欢乐,也没有丝毫的忧郁,琴声似乎平淡无比,却又似诉出了和谐的自然之声,仿佛便是天上漂浮的云一般,舒心惬意。俗话说乐由心生,这便是她的心境么?平静的无喜亦无悲。 一曲已罢,满室寂静,只听到我自己轻微的呼吸声。 老尼张开了眼睛凝视着我:“施主觉得如何?” 我如实地回答道:“听到师父的音乐,只觉得心情很平静很平静,似乎只需简简单单的感受万物之声,什么都无需多想。可是如果要问我是否喜欢,我却觉得短笛更好听。” 老尼嘉许的点了点头:“施主毕竟还是年轻,人生的许多滋味都未曾尝尽,自然不喜欢如此平淡的音调,而短笛之声,欢快活跃,如一天真稚儿,无忧无滤。”她话音突转,“施主来到人世已有两年了吧?不知日子过的还习惯否?” 这句话一出,惊的我几乎要跳起来,只是我身体还未动,就感觉迎面扑来一阵柔和的压力,正好制止了我的动作,我心中骇然,猛得抬头。老尼微微笑道,“朱施主不必惊讶更无须惊慌,知朱施主并非凡人的,恐怕此世间唯老尼一人而已。” 我更加惊的合不拢嘴,指着她结结巴巴地道:“你----你----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知----知道----” 老尼笑道:“两年前的一夜,贫尼偶尔见北方突然多了一颗星辰,闪亮了许久,令得群星失色,此等异象百年也难得一见,于是便细细推敲,始算的有异人入世。过得三日,朱家二夫人三夫人便因梦前来求签,贫尼就有所怀疑。后老尼在米店前遇见施主,见施主气质非凡,面相更是奇特地无从推算,便知这异象正是落在施主身上。” “老师父你到底是谁?”莫非她就是引魂使者?可是引魂使者亲口说过他不会干涉这个世界的任何事物啊。我直盯着老尼的眼,可一迎上那两道充满睿智的眼神,我的心不知为何又平静下来。每个人世间总有个别能堪破部分天机的高人,何况这原来就是由小说繁衍而生的世界,尽管书中并未曾提起此类的人物,可冥冥之中,本就有无数的未知和玄妙,有老尼此类人物其实也不是很奇怪。 见到我这么快就恢复了自然神态,老尼的眼中多了些许赞赏,笑道:“老尼只是个长居山中不问世事的老不死而已。其实六道轮回之中虽有忘魂汤洗却前尘,但偶有遗漏记得前世的异人却并非也没有,施主恐怕正是此千百亿中难得的一位。不知施主来到此世,以后有何打算?” 原来如此,既然她认为我只是未喝忘魂汤之人就好办了,我还以为她知道我是托生的呢?我深深地吸了口气,索性放开心态,也笑道:“七七其实并不是全然记得前世,只有片段而已,说实话,七七此生无大志,只希望能和家人开开心心的过完这一辈子。至于其它的,一切随缘。” “好一句一切随缘,人生在世,本该如此。”老尼笑道。 我笑道:“七七能和老师父两次相遇,可算有缘否?” 老尼点点头,静待我的下文。我转了转眼珠,狡猾地问道:“那老师父能不能收七七为徒啊?” 老尼道:“施主是想跟贫尼学习佛经么?” 我急忙摇头:“不不,佛经博大精深,七七素来顽皮心性不定,哪里适合研习?七七想学的是老师父的一身绝学,不知道老师父可否愿意叫教我?” 老尼不答反问:“施主家中富可敌国,府中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家院也非同寻常,足以护卫施主的安全,不知施主为何要学武呢?” 为什么?记忆中的那一夜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或许从那时候起,我就有了这个念头了吧。 那时候我刚才学校里出来,独自一个人跑到这杭州城里打工,身边没有一个熟悉的朋友,手头的经济又紧张,日子过的十分窘迫。有一日接到一个面试通知,可身上的衣服实在太过土气,怕会因此而影响了面试的印象,便去夜市想买件衣服。 没想到刚买了一件新外套,就被迎面而来的三个男人撞的一个踉跄,中间那个男人似乎喝了酒,非但没有向我道歉,反而破口大骂我这个乡巴姥挡了他的路,还趁着酒意突然把我一脚踹倒在地。我当时年轻气胜,哪里咽得下这口气,自然要试图评理反抗,但哪里敌得过一个酒醉的大男人,非但没有出得了气,反而又被踢了几脚,连新买的衣服也被他的烟头烫破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得意扬扬的离去。 那一刻的屈辱我一生都未能忘怀,回去的时候我专拣靠边阴暗的地方走,不想让人看见我一身的狼狈和满脸无能的泪水,那日我整整哭了一夜,却无人可以诉说,无处可以寻求安慰。从那时起,我就有了要让自己变强的愿望,我不要下次再碰到这种情况时,我依然是那个只能被欺负的弱者。 本以为这个愿望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没想到阴差阳错我会来到这个武侠小说的世界,当我得知自己就是朱七七的时候,我就誓这一生我一定要好好利用现有的良好条件,好好地学一身武艺了,以后好不再受人欺负,同时也可以诓扶正义,帮助弱小。本来我已经计划好到了三岁就要求老爹请家中那些高手教我,但今日我突然现眼前这个似乎垂垂老已的尼姑更适合做我的师父,不仅是因为她知道我不是普通人,更主要是因为我相信她必定有一身绝世的武艺。 从回忆中退了出来,我淡定地看着她:“因为我不想成为弱者,也不想靠家人的保护,还因为,这是个江湖的世界,如果我有一身好武艺,说不定我可以多帮助一些人。”这个世界的历史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改变,而迎接我的也不知会是什么样的命运,多做些准备总是好的。何况那种处处受制于人的屈辱滋味,我可不想在这一生重复。 老尼深深地注视着我,道:“学武,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你虽有根骨,但若想成为真正的强者,就必须承受的起比常人更痛苦的磨练,你可想好了?” 我坚定地道:“我很早就明白了所谓旁人眼中认为很苦的事情,其实只要习惯了也就不是苦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坚持下去的!”如果我不能坚持,我就不配成为朱七七! 老尼突然微微一笑,道:“如果施主能受得了每半月的清淡之苦,想学老尼这一点薄技倒也不难。” 我惊喜地瞪大眼睛,问:“老师父的意思是,只要七七愿意住到庵里,师父就肯教我?” 老尼微笑不语。 要半个月的时间都在山上啊,那岂不是会很寂寞?我歪着脑袋一想,而且恐怕娘亲老爹那里也通不过啊。但家里虽然高手如云,可基本上都是些大男人,他们总把我当作是一碰就碎的瓷娃娃,小心翼翼的,让他们教我练武,学个花架子还行,但若要倾囊相授,可能性实在太小了。 老尼是世外高人,我自然不可能要求她放弃自己的清修跟随我回家,我决定了,留在山上就留在山上,更何况每次只有半个月而已,我若连这点困难都无法克服,还谈什么拜师学艺?想到此,我立即改坐为跪,恭恭敬敬地朝老尼磕了三个响头:“徒儿朱七七拜见师父!” 老尼微笑道:“起来吧。”她手轻轻一拂,我就被一股柔和的力量抬了起来。 相视一笑,从此,我也有自己的师父了,一个真正的师父! 第十八章 习艺 几天后,娘亲再次带着我来到静水庵求见静水师太,捐献了一大堆的香火钱后,才将来意道明。 言道那日还愿回去后,我便连续三夜梦见观音菩萨点化,要我到庵中带修行十年,荫泽佛恩,百年之后便有机会修成正果,朱家也会因此得佛祖庇佑,因此今日特来请求静水庵收留我做带修行的小弟子,得以伺候于观音菩萨跟前,可是只因我年纪实在太过幼小,希望静水师太可以答应每半月就放我下山和家人团聚。也即是说让我每月都来庵中修行半月,其他半月依然做我的俗世中人。 我乖乖地依偎在娘亲的身边,不时地点头配合娘亲的说辞,其实心里早就笑翻了天。这个谎言其实错漏百出,但只因说谎的人是自己才两岁的小女儿,再加上我出生时那支灵签,娘亲因此深信不疑。至于老爹,既然娘亲都同意了,他更是巴不得赶紧将我这个尽会惹事闯祸的小魔星送到庵中,指望通过在佛门中的生活能将我的性子改一改。 静水师台想是早得到了师父的特别关照,佯作考虑了一番后,便顺水推舟地答应了下来,但看向我眼神之中却微微有些责意,我暗暗地吐了一下舌头,赶紧低头。 娘亲一再地叮嘱我一定要听静水师父和庵中各师姐的话,又反复地拜托庵中众人多多照顾我,这才恋恋不舍的下山去。 我被安排在师父的隔壁房间,由于我的坚持,娘亲才没有把我平日里用的物事全都搬上来,只留下了些最基础的日用品,但饶是如此,我的房间已比其他任何人的房间不知华丽了多少倍,床上的铺盖也是柔软的丝绸锦棉,而非其他人的粗麻薄被。 娘亲走后,我尴尬地要求静月师父帮我换成庵中的平常物品。师父却笑道:“你不是出家之人,无需刻意地遵守佛门的清规。这些身外之物,不必太过在意。” 山上的生活自然与我这两年过的锦衣玉食的生活天差地别,但我早已有了心理准备,因此虽然单调朴素,但我还是很快就适应了,毕竟我也不是这辈子都要呆在山上,而且我前生就是农家女儿出生,从小过惯了粗茶淡饭的日子,因此心态特别好,有时候反而觉得比在家中更为自在。 静水师太和众师姐并不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原以为我顶多住个两三天必定会哭闹着要回家,没想到我除了开始两天还有些不习惯外,接下来的日子就完全把庵堂当作了第二个家,还脱掉了一身华服,换了一身小僧衣,若不是头上那几根随意梳起的小辫子,活脱脱就是一个小小尼姑了。 其实我只所以适应的这么快,有一点特别值得庆幸,那就是庵中的伙食并非如我所想象的难以下咽,这些野菜素食在妙缘师姐的巧手之下,竟十分可口,每每令我食指大动,一吃就是一大碗饭,胃口竟比在家里还好。我的捧场顿时赢的妙缘师姐的欢心,从此,她便经常想法子改善伙食,甚至偶尔还会做些素点心给我吃。 师父的教学方式很开明,从不强迫我全天侯的练功,更不要求我跟其它的师姐们念经,甚至有时还鼓励我出去玩耍一会。早在第一天正式开始授艺时,师父就意味深长地对我说了一句道理非常粗浅易懂的话:“常言道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任何的技艺都是如此,你若真想学并想学的好,就只有自己努力,并且遇到任何困难都不放弃,否则即便是再好的天赋和师父,都是无用的。” 我认真地点点头,这个道理我前世学习的时候就懂了,经过在社会上的多年磨练,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既然我托生到这个江湖的世界里,我若不想在以后闯荡江湖时处处受制于人,我就得时刻鞭策着自己,好好地学一身武艺。 练功的日子果然很苦,而且一开始根本就没有什么技巧可言,全是实打实的基本功,一天外功练下来,我的身体总是酸痛的不像是自己的,晚饭吃过后,恨不得倒头就睡。可想起原著里朱七七那和真正的高手的差距,硬是咬咬牙坐了起来,开始运行师父所教的明月心法。 如此每日不断,整整坚持了一年之后,我终于现师父所传心法的奇妙之处,每次修炼的时候我总能感觉身上暖洋洋地舒服的紧,白日里即便再疲劳,练完功后也能一扫而光,体重明明在持续的增加,但身体却反而日益轻盈了起来。 静水庵中每个人都各司其职,平日无事时也互不干涉,再加上庵中香客稀少,因此每个人都有很大的修行空间。我尚年幼,庵中的大小事务自然不会安排我去做,我除了偶尔帮师父浇浇菜,便一心一意地练习师父所传,有时候也会跟随师父到附近山林中打坐,在山中一坐就是半天,倾听林中的每一个细小的动静,直至感觉自己如同生来就是这山林的一部分。到后来,便是连我平日玩耍时被我欺负过的松鼠都敢爬到我肩膀上来了。 而有的时候,我也会和师父什么都不做,寻一处山涧,就地拾菜煮壶清茶,闻着茶香,完全以成*人的口吻漫无边际地闲聊着,抑或是师父拉琴而我静听沉思,这样的感觉让我异常地放松,更令我经常有所收获。 山中的日子习惯了之后,山中的半月时光常常是一晃而过,若不是低头就可以看见自己小小的孩童身躯,我似乎都要以为我还是那个江采采,只是生活的环境改变了而已,因此每次下山见到那华丽的马车时,听到仆人恭敬地叫我“小姐”时,我反而有点难以适应了。 不过每次马车一过西湖,我立时就变回了那个疯玩疯动的小魔女,这个绝世武功要学,那个人生也要尽情享受嘛。再说了,以我的条件,有得玩干嘛不玩啊! 起初爹娘还十分担心才两岁的我一个人无法根本适应山上的生活,每日都差人前来询问,若不是怕观音菩萨降罪,只怕早已在静水庵边上盖起房子,专门派人来照顾我了。每次到了我该回去的日子,娘亲更是早早地就在门口等着了,我一下车就立刻扑了上来四处检查,看看我瘦了没有,黑了没有,是否会被单调无聊的生活给熏呆了?到了后来,见我不仅没变瘦,身高反而更见长了,性情也依然活泼,总算慢慢地放心了。 说来也怪,山上的粗茶淡饭和整日的练功习武,竟丝毫没有在我身上留下任何粗糙的痕迹,我的皮肤一如婴儿般的白皙嫩滑,有时候我轻抚着自己身上的皮肤,也会惊叹,有些不敢相信这一身毫无瑕疵的皮肤竟然是属于我的。 还记得前世的时候,遇到过一个选择心理测试题,说如果三个愿望摆在你面前,而且只能选了一个就要放弃其他两个,你会选择哪一个?我还记得我毫不犹豫地在“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和“健康的好皮肤”中选了最后一个。而最后的测试结果说,我是很注重内在而忽略外表的人,倒有些道理。 可这一世,我不用选择,已经拥有了其中的两个,至于魔鬼的身材,嘻嘻,现在还看不出来啦! 第十九章 西湖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春guang明媚,杨柳轻垂,黄莺恰恰,一色的湖光中帆影点点,此刻的西湖,燕归草长,杨柳成阴,正是踏青的好时节。湖边和两堤已到处可见三三两两前来踏青赏湖的游人,波光粼粼的湖面更是停泊了大大小小的各式游船。春阳虽已西悬在群山上空,却还有一时半刻才到黄昏,但因回城尚有一段路程,游人们已6续开始散去,湖边不时传来辘辘的马车离开声。 南岸苏堤尽头,从中午时分就停在树下的一辆华丽的马车却依然未有丝毫动静。马车前的湖岸柳树下,简单地系了两只小舟,四只船浆整齐的摆放在舟上。车华贵,马神俊,马车两旁分别伫立着的四个少年,更是气宇非凡。 他们似乎已在马车旁守了一个下午,脸上却无半点疲怠之色,他们灼灼的目光,除了不时警戒的扫视四周,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停留离湖岸不到百米的一只精致的画舫之上。似乎根本未曾瞧见面前如诗如画的景色,便连怀春少女的不时投注过来的爱慕眼波,也似乎丝毫不曾察觉,只一心的关注着画舫之上的动静,仿佛只要画舫之上稍有异样,他们立时便可以纵身跳入舟中赶往画舫。 画舫之上,却是另一派风光,只听琴声叮咚,如高山流水,珠溅玉盘,一派悠然。 夕阳的余辉漾在波光摇晃的湖面上,仿佛如千万条金蛇在一起游动,连那画舫,也似渡上了一层浅浅的金光,雅致地不象是人间的船只,更象是天河中仙女们游玩用的天船。 画舫的船头甚是宽敞,稳稳的摆放着一只绣凳,一个琴几,一张锦榻,一张小桌。几上端放着一架古琴,桌上却放了几盘糕点水果。一位身着粉衫的女子背对着湖岸端坐在琴前,纤指起落不停的拨弄琴弦,看来,适才那些动听的曲子应该就是出自她手。 若是有常去青楼的风1iu名士在此,定能一眼认出这只精致的画舫正是藏香楼的当红花魁----水烟姑娘所有。说起着这水烟姑娘,早已是杭城烟花之地中数一数二的才女,极其擅长歌舞,若非因为生性清高、坚持卖艺不卖身,早已容登花魁。近一年来,她的风格突然大变,不仅所跳之舞充满了别样的风情,所弹唱的曲子更是闻所未闻的动听之极,从而一跃而成藏香楼的头牌,现在她的曲子早已是千金难买了。 此刻这位高傲的水烟姑娘居然一曲接着一曲又弹又唱,毫不知倦,真叫人很是好奇那锦塌之上躺的究竟是何方神圣,竟能是花魁青睐如此? 又一曲罢,那榻上忽举起一双小手,拍起掌来,有声音欣然赞道:“姐姐的琴艺是越来越高了,让人听的如痴如醉,难怪千金也难买一曲了。”这声音清脆的似黄莺出谷,悦耳之极,可分明却是一副童声。仔细一看,那锦榻上庸庸懒懒躺着的竟一个六岁左右的男童。 斜阳的余辉照在他如玉的脸上,仿佛镀了一层薄薄的光晕,长长的睫毛轻轻地眨动,琼鼻秀挺,唇红齿白,竟是说不出的诱人可爱,只怕是观世音菩萨座下的善财童子也要逊他几分了。这男童年岁虽小,讲起话来却是一副大人模样,更奇的是,这名妓水烟竟也不把他当作幼童看待,态度更全然不见平日里的冷若冰霜,温柔的倒似对方就是自己日夜思念的心上人。 只见水烟鄢然一笑,道:“我的琴声便是最动听,也比不得你做的曲子啊!前几日你差人送来的曲子我已基本会了,要不,我现在就弹给你听听,也好给我指正指正!” 男童拍掌道:“好啊,好啊!我已经很久没听过别人唱这歌曲了,今日总算有耳福了!” 随着水烟如葱玉指的轻轻拨动,湖面上泛起优美的旋律,竟是二十世纪流行一时的《梦里水乡》,而随着玉唇的轻启,动人的歌声便随着悠然的琴声在湖上缓缓回荡。春天的黄昏请你陪我到梦中的水乡让挥动的手在薄雾中飘荡不要惊醒杨柳岸那些缠mian的往事化作一缕轻烟已消失在远方暖暖的午后闪过一片片粉红的衣裳谁也载不走那扇古老的窗玲珑少年在岸上守候一生的时光为何没能做个你盼望的新娘淡淡相思都写在脸上沉沉离别背在肩上泪水流过脸庞所有的话现在还是没有讲看那青山荡漾在水上看那晚霞吻着夕阳我用一生的爱去寻找那一个家今夜你在何方转回头迎着你的笑颜心事全都被你现梦里遥远的幸福它就在我的身旁曲婉转,歌甜美,意绵绵,特别是这独特的词句,衬上这春日的湖光山色,贴切的仿佛就是这西湖的一部分。那琴声似乎不是传自画舫,而是起自这西湖的烟波之上,起自青嫩的春草丛里,起自娇艳的桃花的花蕊中,那歌声也似不是直接传入双耳,而是从经由空气呼吸进人的心脾,再散至四肢百骸之中,无处不在。 一时间,苏堤上晚归的游人纷纷驻足倾听这天籁之音,似乎这漫天的晚霞都化成了姑娘含情的眼波和羞涩的笑容。 少女们聆听着,面上渐渐泛起红晕,仿佛自己就是那歌中的女子,站在柳树下,含羞带怯的等待着那玲珑少年走到自己的面前,轻轻地将手中的红盖头覆在自己的头上。而那些男子,却是痴痴地看着湖中唱歌的女子,浑然不觉自己身边女伴的娇嗔,恨不得时光倒转,自己还是那年少的模样,好去追随歌中穿着粉红衣裳的少女! 那男童起初还微笑着聆听,听到后来,眼神却渐渐有些迷茫,口中也低低地相和起来,只是他的歌声却带有一丝淡淡的忧伤,目光之中更透出与年龄远不相符的成熟和茫然,似乎要穿透这春日的天空,射向遥远的九天之外。 这男童不是别人,正是投胎转世的江采采,这一世的朱家七小姐----朱七七是也。 时光任冉,不觉间,我来到这世界竟已有六年了。 为了不使前世的种种记忆随时光的流失而渐渐湮灭,两岁时我便开始用鹅毛笔以简体记录了我前世的生活,珍藏在箱底。过去的虽然已不可再追回,但至少我依然能拥有回忆,等我这一生快走到尽头的时候,我再把它们取出来,仔仔细细地再读一次,不知道到时候面对两生的记忆,我将会有怎么的感慨? 大哥三年前成婚了,对方是个小家碧玉的女子,长相清秀,极善解人意,拥有一手刺绣的好工夫,他们的媒人就是一副《苏堤春晓》的刺绣,目前已育有一子,生活的和谐幸福。有着优秀经商头脑的大姐,年前也被苏州一经商世家给挖去了,听说不久后就成了当家女主人,忙的几乎都没空回来看我们。而个性成稳的二姐,我原以为她会继续扮演她那模范闺秀,却不料她受了我的影响,充分利用了自己对饮食独特的天赋,在城里开了一家品鲜楼,主营细致的菜肴和饭后甜点。而且她还计划着以后要在全国开十家分号,也成了同大姐一样的女强人,让我不禁怀疑朱家的人是否都有点经商的天赋。 十二岁的三姐和九岁的四姐还在学堂里读书,而已经十四岁的五哥,却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出门远游了,去执行他那“读万券书,行万里路”的人生格言。我心里羡慕的很,只可惜我的年龄实在太小了,学艺又远未成,无法跟随而去,只得做罢,真不知何时我才能实现我的江湖梦,尽情的踏遍大江南北。 还有一件喜事,那就是三娘又有喜了,如果历史没有改变的话,她怀的应该就是以后那个捣蛋朱八。至于我自己,这六年的生活却不是一时能说得完的。 尤其是后来的四年,我的日子过的是异常的充实,在主学师父所传的同时,我还不时地从清平院那帮闲人口中掏点好东西,因此所学甚广。而且,我还根据自己的爱好,在回家的日子里安排了另一些科目,乐理便是其中的一项,书法我可以不会,棋画也可以不精,但这乐理不可以不学,因为我向来都认为音乐是人类最好的抒感情的途径之一,更何况我前世就极爱唱歌的,现在有机会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怎么可以浪费呢? 因此,这四年我的长进还真不是一点两点了,倘若顽劣的脾气收敛些、古怪的言行少一些,简直就成为老爹心中理想的才女了。 只是我为何会与这青楼名妓相识,还相处甚欢呢,这就要从一年前说起了,其实本来故事情节非常老套,可是这主角换成了幼龄的我就显得有些令人啼笑皆非了。 第二十章 水烟 去年九月初一,又到了去静尘庵静修的时间。半路上,我的马车经过灵隐寺外围一僻静处,却见一纨绔子弟正在调戏一名容颜秀美的女子,她身旁虽还有两个仆从,却早已躲在一旁哆嗦,哪里还敢挺身护主。 我前世就最痛恨这种无耻下流之徒,当下不由分说,立即叫身旁的护卫三下两下就把那家伙和他的随从们打的哭爹叫娘,屁滚尿流的跑了,只因要赶时间去见师父,我未曾出车见她,只随手派了名护卫护送她回去,过后就忘了。 半月后我才回到家中,就听下人面色古怪地通报说是藏香楼的水烟姑娘求见。 青楼女子怎会专程登门拜访我这个六岁女童?看看一旁的爹娘却是一副早已见怪不怪的了然于心的神情,显然这个女子已不只一次求见了,偏偏爹娘不肯告诉我,只说我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晕,我做了什么事啦?我满头疑惑,这半个月来我可是呆在山上一步都未曾下山啊,可不记得什么时候又闯祸了?更别说我什么时候和青楼的花魁有过关系啦? 等见了水烟,我才想起半月前的随手一援。 水烟虽然出身风尘,却是容颜清丽,毫无俗媚之色,言谈举止当中,又丝毫不卑不亢,我不由的有些好感。后来得知她的舞艺群,一时心血来潮,表达了要跟她习舞的念头。水烟起先还有顾虑,但见我父母没有丝毫反对的意思,便欣然允诺了。从此,她成了我家的常客,只要我在家,便每三日来教我一次。 一日她偶尔听到我在哼唱现代歌曲,顿时惊为天音,我见她喜欢,顺手教了她几。水烟学会以后,自己谱了曲弹唱给客人们听。没想到,现代的曲子在这个时代竟出乎意外的受欢迎,我也就乐的多教她几,反正我肚子里没有千也有八百现代歌曲,甚至戏曲我也能来个几段,有时也顺便将自己想起的一点现代舞蹈姿势告诉她。 水烟是个极其聪明的女子,很快就能举一反三,不仅将我教的歌曲演绎的尽善尽美,还在舞蹈中加入了一些现代的舞姿,令得她的舞曲充满异样的魅力,藏香阁中的寻芳客有绝大一部分都是为听的一曲或看的一舞而来,也带动了藏香阁的生意不知比别的青楼好了多少倍。 水烟对此倒没有什么感觉,只是随着身价的水涨船高,相对的自由也越多,出门和选客也不再受诸多限制。 “七小姐?七小姐?” “啊?”我猛得回过神来,原来一曲已罢,水烟正含笑着看着我,等待我的评价。 “呵呵,不错不错,把曲中的韵味都唱出来了。你瞧瞧苏堤上那些人,都听呆了。明日,城中又要大街小巷地传遍水烟姑娘的新曲了。” 水烟笑道:“这哪里是我的新曲?若不是七小姐执意要我保密歌曲的出处,只怕贵府的门榄都要被前来拜访的人给踏破了呢?不单是其他楼院,便是连我们藏香楼里的姐儿们,她们可都想尽法子的探听我的名师是哪个呢?只是她们哪里想到我的名师居然是你七小姐呢?水烟能有今日,多亏了七小姐您,您的恩德水烟这一生只怕都无法报答了。” “好啦好啦,怎么又提起这些破事,还用起尊称来了!主要还是你的嗓子好人又聪慧,否则一般人哪里唱的出这些歌曲的味道。况且,我每月可都在拿你的花银提成啊!”我嘻笑着坐起身来,长长地伸了个大懒腰,瞟向岸上的马车和四个少年,“他们还真是尽职啊,竟连这么优美的歌声都充耳不闻,看来回去后我要好好教教他们,怎么享受生活了。” 水烟抿嘴道:“我的姑奶奶,你还是饶了他们吧!你若要他们到我们楼里去,还不如一刀杀了他们干脆。”我叹道:“是啊,这四个家伙自从两年前跟着我后,一直就是这副模样,平日里如何我如何捉弄他们,他们依然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真是好没趣味!我看他们啊,名义上虽是我的护卫,实则就是我那个小气老爹的眼线,就生怕我把这个家败光。” 水烟捻了块糕点喂到我嘴边,笑道:“这大江南北谁不知道你朱家家资丰厚,便是几辈子也是花不完的,更何况你朱七小姐花钱向来都有分寸,便是那开心坊,各项开支不也是你自己负担的么?朱老爷又怎会担心?他只是怕你在外面不安生,又给惹出什么是是非非来。” “咦?我有那么恐怖吗?呵呵,没那么夸张吧?” “怎会没有?我虽说身在风尘,可早几年我就听说朱家有个七小姐,天不怕地不怕的,生就一副闯祸性格,远的且不提,我们先说说近的,几个月前是谁让城东的林财主的宝贝儿子当着众人的面给卖菜的妇人磕头赔罪?让他到现在还抬不起头来?” “那是他活该,在大街纵马,踩到了人还侮辱别人挡他的道,良嫂被他抽了一鞭,我没回敬给他几鞭已经算客气了。” “还有城南的张家,明明下聘的是城西梅村的李家姑娘,怎么洞房花烛之时却便成了李家寡妇?你可不要说不是你动的手脚。” “那张家的儿子和李家的小寡妇本来就是情投意合的一对,是那个顽固的老头一定要拆散鸳鸯,逼自己的儿子取人家的小姑子的,我也没做什么啊,我只是建议李家把媳妇认为干女儿而已,张家自己的花轿抬错了人,怨得了谁啊?” “那将别人的酒葫里的酒换成了马尿呢?” “谁让那个酒鬼为了喝酒,居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抵押给酒楼,枉费他女儿小小年龄就得日夜织绣,养家糊口,这样的人也配当人家的爹,我看连禽兽都不如!” “可是那外地的客商总没有得罪你的地方吧?你干吗要在别人的饭菜里下泻药啊?听说他可是整整地拉了三天,还起不了床。”水烟抬袖掩住了嘴笑道。 “这个嘛----谁让他运气不好,长的一副欠扁的样子,本小姐就是看不顺眼。”我抬高下巴哼道,其实有个原因我没有讲出,那就是这个家伙实在太象我前世的一个肥猪老板,就是连那小气苛刻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我不整他整谁啊?不过,那家伙的体质也太差了些,我不过就下了拉一天的份量,谁想到他居然会拉了三天? “你啊,总是什么都有理!”水烟轻轻在我脑袋上戳了一下。我笑嘻嘻地故意捉住她的玉手,色色地摸了几下,赞叹道:“人人都道藏香楼水烟姑娘的一双玉手无人能比,果然如春葱一般娇嫩比玉透明,的确让人爱不释手啊!” “好啦,别闹啦!”水烟娇笑地抽回了手,“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小小年龄就这般国色天香,莫说是男人,便是我们女人都移不开眼,以后长大了不定要迷死多少人呢?” “咳咳----”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道,“拜托,水烟姐,我才六岁哎!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那你说说,你若不是怕这容貌太招惹人,干嘛要穿男装?”想起每次来串门的那些贵妇的在我身上溜来溜去的眼神,我不禁有点儿心虚:“穿男装主要是为了方便嘛!” 水烟也不点破,笑道:“是啊,是啊,方便方便嘛!”只是我怎么总觉得她这笑,笑的很兴灾惹祸似的。 岸边的游人等了许久,见画舫上不再有动静,也无琴声歌声再起,这才恋恋不舍地散去。转眼间,天色就开始暗了下来,暮色四起,远山也开始模糊起来。 知道我该走了,水烟要过来服侍我起身,我拒绝了:“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你还不知道我的脾气?” 水烟直起身,摇头笑道:“真不明白你,明明家中富可敌国,仆从如云,你却偏偏一切都要自己动手,也不肯让人服侍,出门连贴心的丫鬟都不带一个。”她回头向岸上招了一下手,马车边顿时有两个大汉快步跳到小舟之中,迅地向画舫划了过来。 穿好了鞋,跳下锦榻,我笑道:“又不是些什么大事,我喜欢自己动手。” 为使自己“从小”演成好习惯,不变成娇纵的千金小姐,有些力所能及如吃饭穿衣洗漱等等日常生活,我都简直坚持自己来,更何况我在山上的时候也是自己照顾自己的。 接过水烟身边小丫鬟递过来的披风,小舟已停靠着画舫。我轻轻一提气纵身跃入小舟,稳稳地站牢。上了岸,随手折了根狗尾巴草,钻进华丽而又舒适的马车,掀开车帘和水烟打了个手势,就吩咐起程回家,晚饭时间快到了,晚了老爹又要骂我野丫头了。 第二十一章 花蕊仙 马车不仅华丽舒服,也很稳。 我习惯性地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拨开窗帘欣赏沿途的风景,嘴里轻哼着刚才的《梦里水乡》,唱了一段,想到以我现在的年龄唱这些未免太早了些,不禁哑然失笑,歪头想了想,那就干脆唱儿歌好了,《花仙子之歌》好象比较适合,改天就教那帮小鬼们唱这歌好了。 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花儿啊 你在哪里悄悄地开放 我到处把你找 脚下的路伸向远方 噜---- 大波斯菊是我的帽子 蒲公英在我在我身边飘荡 穿过那阴森的针槐林 奋勇向前,向前 幸福的花仙子就是我 名字叫1u1u不寻常 说不定说不定有那么一天 就来到来到你身旁 轻轻地甩着手中的狗尾巴草,回想起前世看过的动画片花仙子,原本以为自己会很难适应这个什么先进科技都没有的时代,没想到日子过久了,也就如此了。只因多了那一群伙伴,我的童年过的还是很快乐的,比如教他们唱唱歌玩玩游戏什么啦,而且这一世我的歌喉要比前世还要出色许多,很多高难度的高低音在修习武艺后,更是转换地轻松自如,我曾自嘲,将来有一天要是落魄了,凭这副嗓子去挣口饭吃吃还是没问题的。 歌声在林空中飞扬,我的心中也充满了轻松的欢愉,忽听驾车的罗长风一声低喝,马车平稳的停住,周围一片静寂,隐约可听前面似乎有呼喝之声。 “生了什么事?” 我顿住歌声,探头向前面看,只见前面的林荫夹道上半个人影都没有,仔细再听,似乎有打斗的声音从旁边的树林中传出。罗长风侧耳倾听了一下,道:“回小姐,前方林中似乎有人在争斗,这些江湖恩怨我们不适合插手,还是早点回去吧?”他熟知我多管闲事的性格,不待我再出言,抖了抖缰绳,驾御着马车急弛。 “谁让你走的,停车停车,我要下去看看。”我拍打着车门呼喝道,来到这个世界后我还从没见过真正的武林中人争斗呢?就算是江湖上的黑吃黑,狗咬狗,我也要瞧是怎么一副情景。 “小姐,恕属下不能从命!属下的职责是保证小姐的安全,其他的一概不能理会。”他架车度极快,我们说话间马车已驶出百米左右。 “我又没说要插手,我们可以先看看再说。”我钻出车子,去拉罗长风的驾车的手。 “小姐,老爷还在家里等着小姐一起吃饭呢!”罗长风不愧是我老爹派来的级保镖,我这几下看似随意实则暗含擒拿的手法竟落空了。 硬的不行我就来软的,我索性整个人都挨在他的旁边,搂住他的胳膊,撒娇道:“好长风,你就让我看看吧,就看一眼好不好?人家可是立志长大后要当女侠的,如果每次见到这种情况都要跑,那我还当什么女侠啊?快停车好不好嘛?” 我感觉罗长风的浑身肌肉一僵,可又不敢扳开我的手,僵硬地道:“小姐现在还年幼,再过几年历练也不迟。” 这样都不行?哎,看来美人计不长大是用不了的。 那争斗的声音越来越远,我心里也越来越痒,要不干脆跳车好了,可是,看看攀在车沿上左右和后面的其他三个人,我叹了口气,算了,左右都逃不过他们的包围,我还是打消这个念头比较好。 我正要想其它的法子阻止罗长风,突听林中传来一声惨叫,砰的一声,有个人影飞出树林外,重重地落在后面的林荫路上,还未看清落在地面上的人,又听一声怒吼:“花蕊仙,你已死到临头,还敢伤我兄弟。” 花蕊仙?这个熟悉的名字一入耳,我不由地惊呼了一声,却见罗长风的面色迅地变了变,驾驶地更快了,其他三个人也凝起全神,小心的注视着四周。 原著中有关花蕊仙的资料瞬间浮上我的脑海:花蕊仙,十三天魔之一,人称“上天入地、掌中天魔”,一身轻功十分了得,从不使用兵刃,只依靠一双阴毒无比的肉掌横行江湖。因其幼年曾被人囚禁数年,致使身材永远如七八岁的童子一般,从导致使性情大变,尤喜以摧残幼童为乐,世人却以为她早已丧生在黄河渡口,不想却一直隐藏在朱家十余年。 算算我现在的年龄,应该差不多刚好是花蕊仙出现的时候,那么那些打斗的人中真的有花蕊仙了?那我是该救还是不该救? 我脑中念头急转,林中的打斗声似乎向我们这边移了过来。只听一阵喋喋的尖笑,那声音真如石头急的划过铁片,难听之极,果然如原著中形容花蕊仙的声音一般:“就凭你们几个小毛头,老婆子还不放在眼里,想抢我的密芨,有本事就自己来拿。” 开始那声音又喝道:“花蕊仙,你已逃不了了,你瞧我手中是什么?你若乖乖地魔宫秘芨交出来,我尚可留你全尸,否则必叫你粉身碎骨。” 花蕊仙冷声道:“你们这些鼠辈,在人前装的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说什么要杀了我为民除害,实际上还不是为了抢我的秘芨。我花蕊仙今日纵使死在你们手上,你们也休想如意。我的兄弟们自会天涯海角的找你报仇,届时必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怨毒,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果然是狗咬狗,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个花蕊仙虽自小遭遇令人同情,可据我这些年来的了解,死在她手里的无辜人士也不少,尤其是那些可怜的孩子,其罪行已令人指。这种人,便是死了也是活该,更何况她后来还害的我未来小弟朱八失踪,真不知为何原著中的朱家会收留她。 我心中挣扎着救与不救,他们的打斗已越来越靠近我们,右边的树林中不时见树木晃动,飞鸟惊起。 开头的那声音狂笑道:“你那些兄弟远在天边,如何能知晓我们杀了你,只会以为你早已丧身在黄河渡口。若不是我当时长了个心眼,现你居然没死,世界上还有谁会知道你花蕊仙竟逃到江南来了。只是当日你侥幸逃脱,今日却要命丧我等手中,哈哈哈----” 只听花蕊仙一声怒喝,似乎中了一招,强道:“你莫以为就没人知道你长白八刀的诡计,自然会有人将此事传言出去,到时候就让你们好好品偿我大哥的毒学,必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听她之言,他们想必早已觉我们的马车,竟是想将祸事引到我们身上来。这个花蕊仙果然阴狠,我和她无怨无仇,她竟然连马车里是谁也不管,就将我们卷了进去,倘若我们只是普通的游客,世间岂不是又多了几条冤魂。 这样的人,我怎能救她,我可不是原著里年幼不懂事的朱七七,也没有那么多泛滥的同情心可以浪费,就随她自生自灭好了。打定主意不管她,我不再纠缠,任由罗长风驾车急弛。 那声音怔了一怔,似被她的言语所骇,但立即又狂笑起来:“你被想刚才那个唱歌小丫头的父母会出手相救,他们不过是平常的游人罢了。等老子解决了你这个又丑又矮的老太婆,就一刀一个把他们给杀了。你就到地府里去找帮手吧!哈哈哈哈----” 想杀我们,也不掂掂自己的份量。还未等我怒,罗长风已沉声道:“没想到素有侠名的长白八刀竟是这等卑劣无耻之徒,还竟敢口出狂言。” 右侧的甘立早已怒眉横竖,道:“我去教训教训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 罗长风道:“不可,小姐的安全要紧。我们既知了这几个人的来历,还怕没有机会,先回城!驾----”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道:“我们走了不要紧,可不知道这前后是否还有其他游人,要是有人因此遭殃就不好了。长风,你们可有把握抓住他们?” 罗长风道:“若是平时,属下尚有六七分把握,可今日----他们手中似乎还有霹雳弹之类的爆炸物,那霹雳弹威力无穷,我们还是暂避其锋芒较好!” 我急道:“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我的安全考虑,可万一路上还有其他人呢?我们总不能让他们公然行凶吧?再说,你能保证他们不会去西湖吗?水烟她们可都还在那里啊!” 第二十二章 援手 罗长风刚要回答,林中突然又传来一声惨叫,还伴随着花蕊仙的喋喋尖笑,似乎又有一人遭受毒手。 “老六----大哥,不要管什么秘籍了,这死老太婆八成不带在身上,再和她纠缠下去,我们几个兄弟都要死光了,快扔霹雳弹啊!为兄弟们报仇!”三四个狂暴的声音呼喝道。 开头的声音喝道:“花蕊仙,老子再给你个机会,你要是再不把秘笈交出来,可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大哥,扔吧!” “扔吧,大哥!为老二和老六、老八报仇啊!” “扔吧,大哥?” 花蕊仙却是再不一言,想是在拼命地想法子逃脱。 我看着两侧郁郁葱葱的树林,心陡然一沉,虽然不知道他们所说的霹雳弹有多大的威力,但现在还是春天,树林中枝树大多干燥,极易引起火灾,这霹雳弹一炸,只怕这片美丽的树林就要从此毁了,说不定还要祸及住在附近的村民。 我当机立断,命令道:“长风,停车!想办法去把那霹雳弹抢过来,绝不能让他们炸了这树林,会引起森林火灾的。” 见罗长风还有点犹豫,我一瞪眼:“我说的话你没听见么?快停下。你和甘立过去把霹雳弹给抢过来,不要出人命,得手就撤,甘直和丁峰留下来保护我。” 听到我说得手就撤,罗长风不再犹豫,抽出怀中黑巾蒙住面孔,立即和甘立拔身而起,扑向右侧树林。甘直和丁峰则跳到车门前,一左一右把我护在中间,警戒地注视着四周,我站立在宽阔的车辕上极力地向朦胧的林中望去,心中又是担心又是隐隐地兴奋。 林中迅传来兵刃相击的声音,及那什么长白八刀的连声惊喝,片刻工夫,罗长风和甘立已纵出树林跃回车上,只见罗长风的左手中握了两颗黑呼呼的球状物,想来就是那霹雳弹,右手却多了一把长刀。 “走!”罗长风一声轻喝,甘直立即抖绳驾车,他们几个驾御马车已久,因此起行甚快,等长白八刀追出树林,已只能见一个模糊的背影,我们同样也看不清他们长得如何模样,这会儿,我还真有些庆幸天色暗的快,这树林中的弯道又多,否则若他们瞧见了我们的马车样子,怕少不得要多些麻烦了。我虽然不惧,可也不想给家里平白地竖立外敌。 不理身后渐远传来的怒吼声,接过那两个霹雳弹,入手有些重,仔细再看,见球状物的表面光溜溜的,不见任何的引信,似乎只是两个黑铁球而已,这真的是霹雳弹吗? 罗长风扯下黑巾,面无表情地解释道:“这是福建霹雳堂生产的霹雳弹,造价不凡,无需引信,平时可随身携带,用时只需将此物用力投掷,落地即炸,因效果惊人,一百两银子才能购一枚而已。” 一百两啊!我啧啧道:“我说这江湖中人怎么都这么有钱呢?这两颗东西就够普通人家开销好几年了,还有这刀,居然还镶着宝石!对了,你们没杀人吧?” 罗长风道:“公子曾经吩咐过,不可伤人性命,因此属下只是废了其中两个人的左右手而已。” 废了左右手,那就是残废咯?我怔了一下,不过这样也好,免得他们再继续作恶,刚才长风说这什么长白八刀平时还素有侠名,就凭他们也担当地起这个侠字?简直是不知廉耻,若不是不想给家里惹麻烦,我还想废了他们的武功呢,这次算是便宜他们了。 不过----我瞧瞧左边又瞧瞧右边,看来这四个家伙的身手还真不是普通的好嘛?只那么短短的一会,不仅夺了人家的兵器,还废了人家的武功,难怪只要有他们四个人在,老爹就不派暗保跟着了呢? 刚才没看到他们怎么出手,实在是太可惜了,不过也没关系,以后有的是机会。 对了,“那花蕊仙呢?” 罗长风道:“属下们一加入战局,她立时就脱身逃开了,不知去向。” 她倒狡猾,我这就算无意中救了她一命了,至于以后她会如何,我已不想关心了。关听她那怨毒的声音我已经没有什么好感了,更何况她为了使长白八刀分神,居然还想拖无辜的我们下水,丝毫不顾我们的性命。姑且不论她以前是否杀人如麻,是否喜欢虐待儿童致死,但就今天的表现已不值得我善心相救了。 只耽搁了这么一会的时间,暮色已在不知觉中转成夜色,朦朦地笼罩着前方的道路。马车一阵急赶,转眼已见内城,守门的卫兵早已熟悉了我的马车,也不盘问任我们直趋而入。马车进了内城,才缓下度,现在虽已到晚饭时间,但杭城的夜市向来热闹,因此大街上还是有不少的行人的。 回到家中,回廊和院中的灯火早已通明,我跳下马车一口气跑到餐厅,只见一家人早已围坐在圆桌上,只等我一个人了,糟糕,我还是迟到了,这下又要挨老爹教训了。 “我回来了!”远远地喊着,蹦跳着跑进厅中,见餐桌上似乎比往常多了一人,仔细一瞧,那名温文俊雅的年青公子不是我那同胞的大哥朱一又是哪个?我欢呼着一个箭步跃入及时转过身来的大哥的怀中,开心的大叫:“大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七七好想你啊!” 大哥上身微晃了一下,稳稳地抱起我,笑着站起来转了两圈:“回来还不到一个时辰,本来以为回家就能见到你,没想到你这个鬼精灵又不知道跑到哪里野去了,就只好在家等着啦!”说着,还腾出一只手来捏了一下我的鼻子。 我咯咯地笑:“要是知道大哥今天要回来,我肯定要亲自去接大哥,哪里还敢让大哥等啊?大哥,你回来,怎么不提前来封书信啊?” 娘亲在一旁笑道:“你大哥也是临时决定要回来的,便是连我们也不知道,正好给你个惊喜!” “是啊!”二娘附和道,“你大哥还特别给你带了礼物回来。” 大哥接口道:“就是不知道七七喜不喜欢。” 我“波”地一下亲了一口大哥的脸,笑道:“只要是大哥送的我都喜欢。” 家里人已经习惯了我的夸张举止,都含笑着看着我,只有边上温婉含笑的大嫂,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 我眼睛骨碌噜的转了一圈,叫道:“嫂嫂是不是吃醋了?大哥回家来都没有亲过嫂嫂么?” 这话一出,众人立时都顿住,似笑非笑地看向大嫂,只见大嫂脸上红晕更浓,窘的赶紧低下头去,大哥温和的面颊上也不禁有些褚色。 “好了好了,都坐下吧,有什么话吃完再说。七丫头,你也下来!”一直坐在上面看了半天的老爹终于话了,不满地瞪着我,“一转眼就不见人影,还这么晚回来,又不知上哪里野去了。” 我朝老爹吐了吐舌头,笑嘻嘻地从大哥身上滑了下来,道:“老爹你可别训我,女儿今天可是赚了好几百两银子。” 老爹瞪眼道:“银子?你哪里赚的,拿给我看看!” 我白了他一眼,挨到大哥身边坐下,夹了筷菜边吃边含含糊糊地说话:“急什么,我说有就是有,等会吃完再给你看也不迟,说不定还不止几百两呢!呵呵,大哥,等会吃完给我讲外面的故事好不好?你都好几个月没回来了。” “好!”大哥宠溺的夹了块鸡肉到我碗里。 我甜甜地笑了笑,忽见老爹张开嘴正准备说什么,我急忙道:“老爹,先说好了,大哥今晚归我了,你可不许和我抢,生意上的事明天再谈,否则那银子我可不分给你了。” “什么叫大哥今晚归你了?那你大嫂怎么办?”娘亲嗔道,二娘早已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姐姐们也纷纷地打趣我。 我想想,这话的确也有语病,呵呵!转头看向方自抬头的大嫂,吐了吐舌头:“大嫂,对不起啊,七七说错话了。大哥今晚自然是归大嫂的了!七七就是再顽皮这一点还是比较知趣的。”说着,暧mei地眨了眨眼,皮薄的大嫂果然又脸红了。 “你这个鬼丫头!怎么一点都没有小孩子样呢!”大哥轻轻敲了一下我的头,又塞了块鸡肉到我嘴巴里,我顿时唔唔地说不出话来了。大伙又是一阵哄笑,我不禁也扬起了嘴角,一边努力的嚼着嘴里的食物,一边感动的打量着在坐的每一个亲人。 一家人能开开心心地坐在一起吃晚饭,真好! ︽︾︽︾︽︾︽︾︽︾︽︾︽︾︽︾︽︾︽︾︽︾︽︾︽︾︽︾︽︾︽︾︽︾︽︾︽︾︽ 大大们帮我做做广告吧,现在的收藏点击推荐好象都很少呢!呵呵,谢谢啦! 第二十三章 收留 喧闹了半天,总算吃完了晚饭。饭后我迫不及待地去拆大哥带回来的礼物,却是一个单眼的筒状物。 大哥道:“这东西名叫千里镜,可观远处,如同近视一般,十分清晰。” 我接过来一看,顿时喜出望外,没想到这个时代居然还有这个。我兴奋的谢过大哥,举着单眼的望远镜朝门外望去,却见罗长风等人正神情严肃的走进院中,长风手中还提了个身穿红衣戴着罗刹面具的孩童,那红衣之上有很多褐色的痕印,仿佛是血迹。 我心里一咯哒,条件反射般的跳出三个字:花蕊仙?她怎么来了? 放下望远镜,只见罗长风等人已站在厅外,他将手中似乎已昏迷的人一扔,低头跪地齐声道:“属下无能,被掌中天魔花蕊仙混入车中,请老爷小姐责罚。” 花蕊仙居然跟着我们回来了。 众人还未搞清楚状况,我已抢先一步走了出去,低头仔细的打量地上的红衣童子,问道:“她真的是花蕊仙?她怎么混进来的?” 丁峰抢先一步摘去那孩童脸上面具,里面赫然是一张布满皱纹的老脸:“正是花蕊仙,她应该是趁长风他们夺霹雳弹时潜入车底的,属下竟丝毫未曾察觉,请老爷和小姐降罪责罚!” 说着和甘直一起低头跪地。 “降什么罪啊,先把她弄醒再说!”没想到她还是跟来了,似乎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呢,那么是留是走那就看她醒来后的表现吧? 娘亲和二娘她们见此情景,并没有跟着出来,也不远观,默契地先行离去了。老爹和大哥站在我的身后,边打量着地上的人边听罗长风简单地叙述事情的经过,若有所思,只是谁都没有言。 候了几分钟,花蕊仙终于缓缓地醒过来,一睁眼就瞧见一大堆人看着她,不由地一愣。随即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挣扎着支起上身,锐利地瞪着我们,目光中透露出几分困兽般的眼神来,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果然是个狠角色,到了这个地步还这么倔强。 我歪着脑袋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番,故意好奇地问道:“你是谁啊?怎么会在我家的马车下面呢?” 花蕊仙瞪着我一言不,吓,还瞪我!难道不知道自己的性命正掌控在别人手中吗?不过,前时她面对霹雳弹好象也是嘴硬的很,我正待靠近她,却别大哥拉住,朝老爹看了一眼,意示这事老爹会解决。 只见老爹沉吟了少许,又恢复了在人前一贯的和煦神色,温和地问道:“你可确是花蕊仙?” 花蕊仙野兽般的目光紧盯着老爹,咬着牙点头不语。 老爹又道:“那你可又知这是什么所在?” 花蕊仙还是点头。 老爹道:“既然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那我也就明讲了。我相信你倒也不是存心要对我家不利,只是偶尔才误入进来。以你往日的名声和作为,我本不该管你,可念在你如今已是一把年纪,又身受重伤,你就暂时先留下来养养伤吧。” 花蕊仙哑声道:“你不杀我?”她的声音原本尖细,可此刻伤重无力,又惊讶与老爹的态度,倒不是如原先般难听。 老爹笑道:“朱某只是个生意人,平日关心地也只是能赚得多少银子养家糊口而已,江湖上的恩恩怨怨却不是朱某所愿插手的。” 我在边上暗暗嗤鼻,心道:老爹居然连养家糊口这个词也用的出来,真不愧是奸商一个,你以为人家不知道你朱老爷的家底啊,金子银子都快堆成山了,还老骂我败家,就凭我这种败家度,只怕几辈子都败不完呢。 那花蕊仙听了老爹这话,又紧紧地闭上嘴巴了。 只听老爹又道:“倘若你愿意真心投靠我朱某,并答应从此退出江湖,不再主动沾惹血腥,朱某自会竭力保全阁下,从此世上也再无花蕊仙一人。如果你不想留下,伤好之后也尽可随时离去,朱某绝不为难。”他叫过管家,吩咐去请大夫,好好医治于她,便转身离去。 花蕊仙愣愣地看着老爹的背影,似乎仍是不愿相信对方居然这么轻易的放了自己,一时怔在原地,没有反应。我并没有惊讶老爹的态度,老爹对这些江湖中人向来都是意外的大方,只是没料到老爹会这么简单就处理好这件事,连台阶都提早给人家准备好了,难怪家里那些人提起老爹来,除了敬佩和感激,还是敬佩和感激,文弱如书生的老爹果然有一套啊。 既然老爹答应收留她,我也没什么话好说,仔细想想十几年后花蕊仙虽在古墓中装神弄鬼,不过未曾伤害于我也是事实,佛家不是说:昨日种种譬如死,今日种种譬如生吗?只要她能从此洗心革面,我也不必再为难于她,就端看她以后的表现了。 只见花蕊仙半伏在地,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地变化着,紧紧地注视着老爹离去的方向,目光闪烁不定,似在思量些什么。她身上四处是伤,想必除了和长白八刀搏斗了一番外,又和罗长风等人有过交手,此际右臂之上一处深伤正不停的泌出鲜血,她居然视而不见,也不捂一下。 唉,她这副模样,着实也相当可怜。 我暗暗叹了口气,走过去将自己的丝帕绑在她的手臂之上,柔声道:“人与人之并不只有利益和冷漠,只要你真心的待别人,总也会有人真心地待你,何不尝试着重新开始生活呢?”说完,我也不再看她,挽了大哥的手转身离去。 我知道她会留下,事实上她现在已无处可去,更何况她身受重伤,仇家又近在尺迟,除非她想死,否则她绝不能冒这个险。 隔日一早,罗长风来报,说花蕊仙因旧伤未愈又受新伤,一直高烧不退,且梦中尽是胡言乱语。我吩咐他再去请杨大夫,又差人去取冰块,自己就先行往安置她的厢房走去。 她一身的红色血衣已被褪下,换了白色棉袍,各处的伤口已经过精心的处理,只是不知为何,双手却分别被绑在床边。不等我问,一旁照顾的小青已解释道:“这是师父吩咐的,说病人有很强的自我伤害的趋向,绑起来会比较利于治疗,现下我已给她服了安神镇定之药。” 我点点头,瞧瞧她明显被抓破的衣袖,心下了然。小青自小就受到各位师父的指点,又是杨大夫的得意弟子,身手自是不凡,估计和罗长风都有的一比,如今却还被花蕊仙抓破衣袖,可见花蕊仙狂之剧。 只见昏迷的花蕊仙脸上早已不复狰狞,取而代之的似乎是十分痛苦无助之色,昨日还象野兽般凶狠的眼睛此刻正紧紧地闭合着,苍老的面上满是汗珠,积蓄在深深的皱褶里又滚落了下来,渗入花白的两鬓之中,嘴里似乎在呓语着什么。我凑近仔细聆听,她居然在喊“娘----救我----娘,这里好黑啊----我不要呆在这里----放我出去----救我出去啊----娘----快来救蕊儿啊----我好怕----好怕----” 我听的心中恻然,她如今起码已有五十来岁了吧?纵使一生纵横江湖、其魔名可止小儿夜哭又如何,受了伤生了病昏迷中还是唤着自己的娘,渴望亲情的抚慰,她毕竟还是个人啊!也许她的本性其实真的并不那么坏。我只知道她幼年时遭遇极惨,但实际如何却并不清楚,或许她受的苦和罪是我们都难以想象的,所以才形成那乖张的性格。 师父也常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即便是十恶不赦之人其实也大都有自己的辛酸史,本性纯恶、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择手段的人毕竟不多,故大多时候,得饶人处还需饶人,不要赶尽杀绝。 花蕊仙不同于快乐王和金无望,一心只为己,为了目的非但不则手段,连亲人和恩人都可以出卖杀害,她的性格主要是后天造成的,其良心尚未完全泯灭,只要我好好地待她,再加上家里的平和环境,相信时日一久她就会改过自新。 我叹了口气,将敷在她额头的毛巾拿下,裹了几块冰进去,正要重新敷上去,忽听她骇然道:“你----你莫要过来----莫要过来----” 我一怔,手停在空中,见她依然眼睛紧闭,才知原来她还是在梦语,轻轻将毛巾敷好,吩咐小青好好照顾于她,便起身离去。刚走到门口,忽听花蕊仙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哭道:“畜生----你这个畜生----你会不得好死----啊!放开我,放开我----畜生----” 她这几声惨叫声叫地极为怨毒和骇然,我不由地顿住了脚步,又折了回去,见她方才平静不久的老脸又扭曲了起来,口中时而狂笑时而哭泣,被绑住的双手紧握成拳,长长的指甲深深地陷入肉中。我心中怜意更甚,她叫的这般凄惨,也不知道梦中遇到了什么?或许是回想起幼年被囚之事,那段日子,想必在她的心中烙下了深印,难以轻易抹去。 …………………………………………分隔线……………………………………………… 感谢艾莎丽娅、琥珀月亮、satan1999等所有支持我的朋友们,你们的热情就好象是冬日里的炉火,时刻的温暖我的心,忠心地谢谢你们!下周不出意外的话,我的77就会进入强推了,我会继续努力的----最后祝愿大家双节愉快,新年新丰收! 第二十四章 攻心 用去十数块冰块,又灌了几碗退烧药后,折腾到下午,她的烧终于渐渐退却,也不再挣扎,安安静静地睡去了。我和小青对望了一眼,同时呼出了一口气,过了这一关,她这条命,总算是捡回来了,看来是天也不想绝她啊。 晚饭后,我又去看了她一次,她依然在沉睡之中,只是睡的并不安稳,象是依然不停地做着噩梦,苍老的面上满是惊恐,睫毛急地颤动不停却怎么也睁不开眼。我犹豫了一下,轻轻握住她那枯瘦如树干的手,不停地拍打着她的手背,无声地安慰她,心里盘算着,过几日回到静水庵还是问一下师父吧,看看改如何化解她的唳气。 不知这样拍了多久,她终于不再挣扎,任由我握着她的手,神色一点点的平静下来,呼吸也渐趋平和,想到原著里的朱七七曾在古墓中控诉她忘恩负义,全然不顾当初彻夜陪伴照顾之情。看来,若要真正收服她,今晚我也不能睡觉了。 知道我要留下来照顾花蕊仙,小青也坚决陪伴,派人知会了我的老爹和娘亲,想想又不放心,特地去前院叫了罗长风来在外面守着,我知道她担心花蕊仙会伤害于我,也不阻止。 到了半夜,花蕊仙果然又被噩梦惊醒,大喊一声坐了起来,仓皇地四顾,却见满室明亮的灯火及一旁微笑的我和小青,不由地呆了几呆,怔怔地望着我们。 早在她出尖叫之时,我和小青便已立刻醒来。见她坐起,我拧了拧盆中早已冰冷的毛巾,笑道:“夜晚水凉,你就将就着擦一下吧。”说着往她的额上试去。 她戒备地往后稍稍地退了退,神色微微缓和了一点,哑声道:“为什么?” 我眨了眨眼,笑道:“什么为什么?” “你为什么救我?” 我微笑道:“这还用说,自然是因为你是个人。” “我是个人,我还是个人吗?”她抬起双手迷茫地凝视着,喃喃地道,“自从十几岁以后,除了我的几个兄长,就在也没有人把我当人了。他们都只会笑我、讥讽我、鄙视我,骂我侏儒怪物----” 她的语气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几至无声,突又提高声音,双目暴射出骇人的光芒,厉声道:“他们瞧不起我,我便要让他们瞧瞧我的手段!我也把他们塞到笼子里,关在黑暗的山洞之中,让他们日夜与毒蛇鼠蝎为伍,每日只给他们喝一点水,我就在洞口听不可一世的他们蜷缩在小小的笼子里,拼命地向我求饶,吓的都屁滚尿流,却连裤子都无法脱下,哈哈哈,我日日夜夜地听他们的哀号惨叫,心里不知有多快活----哈哈哈,这般畜生,他们瞧不起我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有这么一天?” 我默默地看着她,渐渐泛起一丝怜悯。 她猛然侧头瞪视我,尖声道:“你为何不怕?为何不逃?难道你不知道我除了会以加倍的手段对付侮辱我的人外,我还喜欢折磨象你这样长着令人厌恶的外表的小孩么?你就不怕我也把你抓起来,划破你的脸、敲掉你的满口白牙、把你的头全剪光光吗?” 我面不改色的注视她,慢慢地道:“这样折磨无辜的人,你的心里真的快乐吗?你把别人的孩子折磨死了,你的心就满足了吗?就不会继续空虚和寂寞了吗?夜晚睡觉,你就不会再被梦魇缠身了吗?” “寂寞----空虚----满足----我当然快乐,当然满足,你这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你怎么会懂我的真实感受,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事就是莫过于折磨我看不顺眼的人,哈哈哈----老天既然不能公平的对我,我为何要公平地对待别人?” 我不再反驳她,转头对小青道:“小青,你能不能去厨房热点粥来?” 小青迟疑地看了看几欲狂的花蕊仙,不放心地道:“小姐----” 我笑笑:“去吧,我没事!” 小青咬咬牙,转身推门出去,将房门虚掩,又顿了顿才离开。我知道她还是不放心,必定是交代外面的罗长风特别关注屋里的动静。 “现在屋里没有其他人了,你若真想抓我折磨我,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下次了。”我轻描淡写地道,不顾她的异色,托起她一只手,低下头用毛巾轻轻擦拭,这样一来等于把整个身体都暴露在她眼前。 “----”被擦拭的手微微有些颤抖,手指僵硬的弯曲着。我感觉到有一瞬间,从她身上散出逼人的杀气,寒意瞬间侵透入肌肤,皮肤表面顿时泛起了一层小米粒疙瘩,我的呼吸几乎也要停止了----我从未如此真切地感受到真正的杀气,没想到居然是这般的骇人,仿佛死神就举着镰刀站在身后,随时都会一刀挥下来。 察觉到危险,几年修习的心法立即自觉地运转起来。 我勉力克制住自己,不断地做心理建设,告诉自己不要动手,要有耐心,尽量保持神色不变,她不会真的动手,她只是在试探你,只要你不露出半分紧张,你就会很安全,她也会对你彻底地放下戒心,你才算真正地救了他,以后你们也才能和谐的相处。 但这样完全把自己暴露在一个属于绝对危险级的人物掌下,心中难免还是有些不安,花蕊仙以一双阴毒的掌力闻名天下,倘若此刻她不顾一切一掌打下,我纵然一时死不了只怕至少也要受个重伤。 但那提起的手掌迟迟地未落下来,凌厉的杀气突然在颓然地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赌赢了! 四天后,又是月初。 花蕊仙的伤势已有明显的好转,但杨大夫告诉我,她内伤已久,又一直奔波不曾及时疗伤,因此如果要恢复受伤之前的功力,却已不再可能。 上山前我特地又去看了她一次,伤势略微好后,她就被单独移居到药院的边角僻静小院里,以便静心修养,日常的生活和医药依然由小青一手处理。小青告诉我,自从那夜以后,她再也没有狂过,每日只是怔怔地望着窗外的绿树红花呆,给她换药就换药,叫她吃饭她就吃饭,乖的仿佛是一个小孩子。她的情绪表面上似乎已完全平复下来,但我深知她内心的性格却没有这么容易改变,以后还是要多多和她接触,方能彻底的收服她。原著中的她虽然出场不多,武功似乎也不似一开始形容的有多高明,可她这身轻功却的确了得。 当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半个月去山上治病时,她茫然的目光中露出一丝难解的神色,竟还微微点了点头,表示让我放心。 回到山上,我第一件事便是告诉师父花蕊仙的事。师父赞许的点头,说我做的对,她也道花蕊仙的良心未泯,可以挽救,至于她的心结,却是不可操之过急,就让时间来慢慢淡化。 第二十五章 思量 是夜,我照例早早地上netg休息,却迟迟不能成眠。花蕊仙的出现宛如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中,打乱了我早已习惯的平静生活,沉至心底便化为一缕隐忧,缠绕在思绪之中,只要一转动,它就会浮升起。 这六年来,我的生活可以说是一直过的是充实有趣、有滋有味,虽然有时候偶尔也会去幻想自己艺成之后如何去闯荡江湖,逍遥自在,但这也仅限于轻松的游历,而非真的去介入真正的武林生活。倘若我才十几岁时就被转到这个世界里来,那怀抱满腔少女幻想的我,必定会兴奋地早早地去打听那沈浪住在何处,想着法子要和他早日相识,为将来那一曲悱恻缠mian的爱情故事做事先的铺底,绝不能白飞飞有可乘之机。 可是如今的我,却早没有那种心思。 满月那日一夜无眠地分析自己的性格和原著中的朱七七不同的性格后,我心里就隐隐地把沈浪排却在我的感情之外,几年来虽然也经常从清平院的前辈口中闻听他父亲的侠行,但却从未动过去寻找他提前结识他的心思,甚至还天真地以为这一世我的人生,应该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走:我只做我的朱家七小姐,只过我舒服而又惬意的生活,行遍全国的山山水水,将前世一直梦想却一直都未能能如愿的遗憾都一一地补偿,然后想到什么再做什么,我从未我的前途担忧,因为我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胸无大志地当一个纯粹的米虫,直至厌倦。 但花蕊仙却来了,我本无救她之意,可没想到却仍是救了她。记得原著中对于朱七七出场之前的生活并无交代,只说花蕊仙曾避难于朱家十多年,现在这个事实已经被证明了!那么以后呢? 这究竟只是巧合?还是冥冥之中真的有安排?我的目前生活或许可以按照我自己的想法过,那其他的人和故事呢?既然我还不曾加以干涉,那应该还是会按照原著展下去吧?那是否近几年就会生那令的武林精华几乎全部丧失的衡山之役呢? 这几年舒适快活的日子,让我几乎忘记了这原本是个血雨腥风的江湖。 记得原著中快活王柴玉关的目标不仅仅是统一武林,他还有问鼎天下的野心,要知道,如今虽然武道强盛,但“王爷”却依然是皇室中人才有的封号,他既然敢自称为“王爷”了,其野心显而易见,昭之若揭!为此,他和云梦仙子利用武林中人对武功秘籍的渴求心态,精心制造了那场衡山藏宝的骗局,这正是他野心开始体现的第一步。如果历史依旧照旧展,那么两三年之内应该就会传出那个几乎引诱了全武林人士上当受骗、并因此而付出生命代价的谣言。 如果事情真的生了,真的有那个谣言传出来,那我该怎么办?难道就坐等他的阴谋实现么? 我叹了口气,真想告诉自己立即停止这些根本不必要的想象,既然决定要过自己的生活,那就要尽量不要和原著中出现过的武林人物或武林大事沾上边或挂勾,这样的逍遥计划才有可能会真正实现----可是,难道我对那些可以预知的悲剧就一点也不理吗?那毕竟那是几百条生命啊!如果就这样任它生,我的心又如何能安宁?怎么想都总觉得有种“我虽未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感觉。 唉,看来我真不是那种可以狠下心来的料!以前没有仔细想过这个问题也就罢了,此刻问题自己浮了出来,却无法再坐视不理了。 既然不管良心难安,那我就想个办法破除那个谣言吧!令大部分人相信其实衡山上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无敌和尚的秘笈,从根本上消除动乱的根源,这样快活王的阴谋岂非就无法实现,那不就万事大吉了? 哈哈,好办法!好聪明,我都忍不住要佩服自己了!我不禁一个鲤鱼打挺,翻被坐起,对着漆黑的房间做了个自己也看不见的鬼脸。越想越觉得自己聪明,忍不住笑了起来,可笑到一半,我却猛然地又想起一个新的问题: 我该如何去破除那个谣言,别的不说,我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又哪来的灵通消息,可以及时掌握谣言的起处?即便知道了谣言的流传所在,那我又凭什么去阻止这些谣言的传播?谁会听我的命令行事?难道干脆赶到衡山,去告诉人家这是个阴谋,那山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秘笈,你们都上当了! 莫说我现尚且年幼,连行动都还不自由,就算家人同意我外出,我也能在谣言生之时及时赶到衡山,试问又有谁会相信一个小女孩的话?而且只怕还没到衡山就被毫不留情地咔嚓了。 看来这件事情不能由我自己来做,可是----我又能找谁来做这件事情呢?又有谁会听我的话呢? 我虽然贵为“活财神”的女儿,但我家却只是经商世家,而非武林世家。家里虽有一批昔日的武林高手,可是他们本来就是厌倦了江湖争斗或为了避仇才前来投奔的,平日里除了暗地里保护我们一家,陪着我胡闹传授我几手技艺也就罢了,我又怎能利用老爹对他们的恩情而强迫他们重出江湖呢?仔细一想,我手上竟没有一个人可以用,身边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商量。 我颓然的躺下,皱着眉头苦苦思索,可想了半宿,依然理不出一个头绪,干脆披衣而起,到外面走走。门才开,却见旁边房间里也正走出一人。 “师父?”我有些惊讶,“您也睡不着吗?” 师父慈爱地道:“我在隔壁听你翻来覆去辗转不安,便想来看看,你可有什么心事?” 我迟疑道:“七七心中是有事,不知该如何是好,可是这事----” 只是,我又怎能说我知道过几年就会有一个谣言传出,而这个谣言又是个骗局,目的就是消灭现今武林的所有中坚力量,使其变成一盘散沙,然后那制造阴谋的人便可以乘机而入,收集众家所长,练成绝世武功,然后统一武林,继而挑起战火,以图称霸天下。 即便我说了,那我又该如何解释我是从何得知的?总不能老实说这个世界其实是个由小说繁衍而生的虚幻世界吧?我们也是虚幻中人,那既是虚幻,生生死死又何必在意?再说,有哪个人会相信自己是虚幻的,自己所生活的世界是虚幻的?而且便是我自己,难道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六年之后,我还会觉得这世界是虚幻的吗?我也不会承认,一切都是那么真实,谁会不介意自己和亲人的生死? 那难道说我是来自未来的人?因为知晓未来会生的事,所以才特地来解救世人的?那更离谱了,那样的话,师父或许会相信,但同时她也必然会希望我能担负起挽救武林浩劫的重任来。光想想那一副担子一压下来,只怕我立时就会被压扁了,也不用愁该怎么解决问题了。 可如果连眼前的师父都不能商量,那在这个世界里,我还能找谁呢? 我内心的矛盾和挣扎,想必在脸上都表现出来了。只听师父温和地道:“你若不想说就不必勉强,每个人总有自己的心事,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随为师出去走走吧!” 我“嗯”了一声,跟在师父的后面,往后山走去。这条崎岖的山路我们不知已经走过了多少遍了,此刻虽然灯火全无,也不见月影,但依稀的光线也足够我们行走了。 四周悄然无声,偶尔丛林中会出一两声低低的虫鸣。 树影森然,在风中微微摇晃,倒真有些象鬼魅之色,我最初跟随师父在夜里走这条路的时候,就吓的面无人色,紧张地几乎把师父的衣服都扯破了。现在走来,却已如同自己房间一样熟悉了。 我们一前一后,不觉来到后山的岩石之上。此处略为空旷,也是我平日的练功所在之一,我随同师父在冰冷的石头上坐了下来,一起仰望天。 夜色阴沉,暗红的天空布满了墨色的云层,似静还变,只一会,原本一团的云便散了开来,而另几块分散无规则的却又聚合在一块,因云遮天,可见的星辰并不多,只有廖廖数颗,在云中间若隐若现。 “你跟为师这么久,可知今夜之星象显示了些什么?” 我惭愧地低了一下头,“七七愚昧,不知为何,总是无法记住这些星辰的名字,也不知道该如何从中看出星象。”说来也怪,我的天赋在武学和其他方面都相当高,但惟独这天文和地理,却几乎是一窍不通。师父每次夜观天象都会特意教我如何辨识,而我无论如何努力总是过后就忘,至今仍只知道北斗七星和启明星,以及牛郎织女星等一些在前世就认识的星辰,有时候我不禁会怀疑是否在这方面的智慧被刻意地禁锢了? 师父略略仰头,静静地注视了夜空许久,才叹息道:“你可知这几夜的星象都是如此,不管日里阳光如何明媚,到了夜里,空中总有乌云遮星彻夜不散,我是担心啊----” “师父担心什么?”我也抬头注视着夜空,不就是云层增多遮盖了星星嘛,这很平常啊。 想我前世那时代,这种天气是最平常不过的,倘若哪天天上一片清明群星耀眼如明珠,那才会引的世人惊叹呢。 师父道:“乌云闭日,明星蒙尘,久不见清,只怕天下从此又要不太平了。” 我心中一动,我刚才还在愁无一人可以商量,眼前的师父不就是一个么?师父既然在见我一面之后就根据我的面相和眼神,推算出我是携带着前生的灵识入世的异人,这证明师父的玄学的确有过人之处,如今她说星象显示天下不久恐怕要大乱,难道指的就是快活王的野心。 “天下不太平?师父指的是这世道会改朝换代还是有异族入侵啊?”还是确定一下地好。 “不然,星象显示这不平并非来自朝廷,而是来自江湖。星象说三年之内,动乱必生,十年左右,浩劫将起。”师父一向平淡的语气里透出些许担忧,“只怕此次劫难不仅会席卷武林,只怕连平民百姓也难逃灾祸,阿弥陀佛----” 三年之内的动乱,应该就是指为了上衡山夺宝而引起的各方残杀了,祸及平民百姓,这是说快活王真的想谋朝篡位自立为帝了? 难道说,历史并无法改变,一切还是会生吗? “师父可算得出这动乱的起因?” 师父微微摇摇头,道:“为师虽略通玄学,但具体天机却不是我等凡俗之人可以推算。但世上纷争不外乎名利二字,而对于武林中人而言,如果武道练致绝顶,名利也就会随之而来,或许只因又有什么秘笈异宝、神兵利器即将出世,从而引得武林中人争抢而起。” 听到这里,我心中简直已经佩服的无体投地了,师父猜测的虽然不是全然正确,但已有十之**了:“那么师父,可有化解之法?” 师父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只要人心不足,yu望难平,世上纷争总难绝迹。” 我一愣,师父这话的意思难道是让我不要管吗?或者说我即便解救得了这一次也难保一下次的阴谋就不会生? 师父侧头注视我,忽然又微微一笑,道:“但,正是因为这世上总有一些人,无法坐视不理力挺而出,竭尽人事力挽狂澜,阻止或延迟灾祸的生,这世道才有数十年或数百年的平静!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凡事但求问心无愧即可。七七,你心中所惑可已有答案?” 师父话音突转,我正自怔忪,听到师父的问话,脑中仿佛闪过一道灵光,恍然而悟,是啊,只要自己尽力了便可问心无愧,至于结局如何我又何必太过在意,这世上种种人与事,都已有它的定数,我能改则改,不能改的老天也不会成全我,我多想何益? 既然至少还有一两年的时间,那我好好利用就是了。哪怕辟谣失败,那场惨剧依然不可避免,我还是有九年时间可以提早预防真正的浩劫生,如若还是预防不了,那等到沈浪熊猫儿等人挺身出来的时候,我再明里暗里地帮忙就行了。 目前什么都还是不定数,我却在这里空自烦恼,岂不是杞人忧天吗? 微笑着起身拍了拍衣服,我轻松地道:“七七已有答案,师父,夜寒露重,我们还是回去吧!” ~~~~~~~~~~~~~~~~~~~~~~~~~~~~~~~~~分隔线~~~~~~~~~~~~~~~~~~~~~~~~~~~~~~~~~ 现在我的度一般保持在一天一章,主要还是因为偶还要上班糊口,等到哪天偶要是有幸也出vip了,偶就天天敲夜夜码,难怕顶上两个熊猫眼,也好歹让大伙的瘾都能过足点儿不是?现在是平安夜,再过几分钟就是圣诞节了,祝愿所有的书友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也健康心也愉快!(其实祝福的话不要太多,这两个愿望能实现就很好了是不是?)呵呵----再次感谢所有大大们的支持----晚安! 第二十六章 开心坊 杭州自古都是中国东部地区的南北交通要冲,不论是水路还是6路,交通都极便捷,因此四方客旅云集,或骑马乘车,或雇舟代步,商贾往来十分活跃,带动了整个杭州城的经济也异常的繁华。加之杭州商户又与官府交好,政策甚宽,数十年来更有“活财神”朱家坐镇其中,隐隐地已有江南第一城之称。再则商贾们在做生意之余,又可以欣赏令人流连忘返的西湖山水美景,故杭州向来有“人间之天堂”之称。 可即便是如此繁华富饶的都市,高墙底下,院落旁边,巷口街角,依然有许多或老或幼、或病或残的流浪者,穿着褴褛的衣裳蜷缩在各个角落里,伸着脏污的手,向路人乞怜。 倘若在是前世,看见这些人,我一般都是远避而之的,二十一世纪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就业机会,只要愿意吃苦耐劳,温饱总是不成问题的。可许多人却懒惰成性不事生产,只会装可怜博取别人的同情,很多职业乞丐和乞丐团伙的收入,竟比我们这样的普通上班族还要高。给的次数多了,真的让人无法分辨哪些是真可怜哪些是假扮的,只好一概不理,只有碰上那些拉琴唱歌的卖艺之人,我才会给点零钱,权当是他们的劳动所得。 可这冷漠的心肠到了这一世,却再也硬不起来了,尤其是见到那些特别可怜的,我的胸口便堵的厉害,脚步也为之羁绊,回想起那句“朱门狗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句,便更加有些愧疚,无法安心的享受锦衣玉食,觉得自己如果不为他们做些什么心里就舒服不了。 毕竟这个时代不同与现代,没有那么多的就业机会,而且听大哥们说,外面的世道并不安宁,有些地方甚至是盗贼四起,民不聊生,加上各种各样的天灾**,因此每年都有许多穷苦之人沦落为流浪儿,靠乞讨为生。杭州城素来以繁华著称,自然也吸引了不少的难民乞儿,难怪我每回上街,总能遇到许多乞讨者。虽然这些乞儿还没近我身就被隔开了,但我除了四肢具全的年青之人外,其他的我还是能给一点就是一点。 这个举动常惹的老爹教训,说家中自会不定期地施粥布衣,或做一些其他的慈善活动。令我以后在外不准再随便施舍,免的整个家都被我给败了,还控制了我的零花钱,真是小气! 不过过后仔细想想,光是这样一点点地施舍也不是办法,解决不了根本。我思索了一段时间后,决定成立了一所类似于现代福利院的收容所,专门收留孤苦无依的老幼妇孺,名字就叫开心坊。 对于这种纯属只赔不赚的生意老爹自然是不愿意的,也不肯拿钱出来,因此只有请娘亲和大哥他们帮忙了,好在老爹虽然小气,但他生出来的儿女却都没有继承他的吝啬。家人们的赞助加上我自己的私房钱----别怀疑,我确实有很多自己的私房钱,光是我满月和满周岁收的礼物就已经堆满了一个房间了,更别论以后每年的生日礼物和压岁钱了,总之,我顺利地成立了开心坊,最初只有良嫂、小癞兄弟、阿三以及差点被酒鬼父亲抵押给酒楼的双喜加入,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多个人了,大多都是从以前在街上见到过的乞儿,秉性基本善良,年少的居多,只有少数是老年人。 经过了一年多的经营,福利院已略有规模,不仅设有学堂,还设有武堂和技堂,坊址也从一个小院搬迁到城东的一个大院子里。自从认识水烟后,每月授歌给水烟所得的花银已足够开心坊的日常开支,我也不需要动用自己的私房钱,更不需要哥哥姐姐们再赞助了。 说来好笑,这中间还有个小小的插曲,让我后来每年都能一笔不小的财。 商机敏锐的老爹知道我竟然靠教青楼花魁唱歌来赚钱后,再联系到我平时的举止,立即从中嗅出了我身上的潜力,非但不仅改变原来的态度转而支持我,反而还夸我善于经商,并建议我给家中产业出主意,如果我的主意出得好,能使销售和利润增长,照样可以拿提成。这个承诺一出,我立时就乐了,那还不简单吗,正好把前世看到的那些穿越小说中主人公的谋生手段都拿来试试,结果一年下来,光是红利我就净得黄金一千两,直把我给乐死了。 开心坊里负责传授文课的是良嫂的熟人,姓杨,单名一个进字,属于典型的文弱书生,是个落弟才子,原来就住在良嫂婆家隔壁,已然三十四五岁,可因家贫,因此一直未娶亲,平日里靠卖卖字画和隔壁邻居的救济为生。常言道,百无一用是书生,我素来有些瞧不大惯那些秀才的酸气,本来只是瞧着良嫂的面子才勉强聘了他,但后来见他确实有几分才气,性格又温和,做事倒不象其他读书人一般迂腐,院子里的小孩也都十分喜欢他,才真正的放了心,与他签定了三年的合同。有时候去开心坊,偶尔也会跟他讨论些在于现代来说是常识的知识,每每使他眼中放光,连连称奇。 技堂却只有一个名头,没有实际的课堂,所有想学手艺的人,我都请大哥帮忙安排到各个作坊或店铺去,到了晚上再回到开心坊。我希望每个年满十八岁从开心坊里出去的人,都有一手谋生的好手艺,如果他们谁学好本事后想自己开店或作买卖的,我也会一定程度上的给予资助,当然,为了防止他们随意挥霍及提高积极性,这些本钱在协议的时候就注明是要归还的。如果他们想进我家做事的,也可以和别人一道竞争上岗位,凭自己的能力去获得工作。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然后再让这些人再去帮助新的人,这就是我最初办开心坊的目的。 至于武堂,师傅都是现成的,大哥拨了几个护院过来,虽说都不是什么高手,但要教这些普通的小孩已然绰绰有余,反正我让这些孩童习武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而并非象家里那些特意收留的孤儿一样,要培养成己用。 可现在,我却不得不要改变开心坊的性质,赋予它更重要的使命和任务。 我要从那些小孩中间物色出一批人出来,独立培养,虽然近几年之内他们还成不了气候,可是十年就不一样了,十年的时光,足以使这些孩子长成血气方钢的少年,成为我的一支生力军。 只是,我心中不由地泛起了一丝愧疚,原先我只是单纯地想帮助他们,而今虽不是为了我自己但也算是在利用他们,只希望将来历史的展不会太坏,我这支队伍,永远都不会有真正用到的那一天,毕竟这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无论我曾对他们有多少恩惠,我都没有权利让他们为了我去面临生死。 可快活王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武功、机智都是天下少有,阴谋诡计更是绝顶奇多,为除去他,云梦仙子足足筹备了多年还不敢轻易动手,足见他的可怕,最后若不是他和云梦仙子同归于尽,要除去他还真是难上加难。 其实,我真若执意只做埋头的鸵鸟也并非不可以,我只管做个千金小姐,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即便将来烽火四起,相信我的家人也能把我保护的好好的。只可惜我狠不下心,也不想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早作准备,也让我当一回侠义中人吧! 至于如何培养出一支全新的队伍,这个我虽然没有任何的经验,但不代表其他人就没有。这一类的资源,我家里可是充足的很,再说我这几年也不是白混的,家中哪些人适合担当这个重任的,我心中早已有数了,比如风趣爽朗的丁伯和平日里闷声不吭只会抽烟的李伯,最主要的是,那么多高手之中,和我最投缘的就是他们了。 据说当年丁伯和李伯被仇家追杀,虽然侥幸逃脱,但都已是伤重将死,是老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们救了回来,到现在已经将近二十年,虽然这几年他们已经闲了下来,但家中大部分护卫却都是他们以前一手培养起来的,大哥、五哥也都曾受过他们的指导。 只是,自从我设计让他们去和翠大婶、黄大婶相亲之后,他们就一直躲我,已经两个月左右没见他们了,这一回要他们帮忙,可得准备准备。 半月之期快到时,我跟师父告了个假,特地提早了一天回家,我就不信搞突然袭击还会逮不到你们。 ~~~~~~~~~~~~~~~~~~~~~~~~~~~~~~~~~~分隔线~~~~~~~~~~~~~~~~~~~~~~~~~~~~~~~~ 近段时间现有许多我根本不知道的网站也收录了我的书,现在重申一下,本书系,希望大家都能直接到来支持我!只有在这里我才能看到你们的鼓励和建议!今天是圣诞节,又赶了一章更新,作为圣诞礼物,希望大大们新年快乐 第二十七章 护卫队(上) 准备好东西后,我直接去了清平院,房间里又没人,想必定到文心亭去下跳跳棋去了。自从我“明”了跳跳棋和五子棋后,府中立时刮起了一股棋风,经久不衰,便是连厨房的烧火丫头,得空时也会互相下几盘。或许我可以把这个推广到我家的茶楼里去,这样又可以多点红利分分了。 呵呵,我现在好象越来越有老爹的铜臭味了,我皱皱眉头,自己刮了刮自己的鼻子,又哑然失笑。来到花园,远远地就看见文心亭里对坐着两个老人,一个灰衣一个蓝布衫,一个喝着小酒,一个吸着旱烟,一样的全神贯注地盯着棋盘,拼命的思索着如何赢过对方。 不用说,这个造型必是丁伯和李伯无疑。 “丁伯,李伯!”我轻咳了一下,甜甜地唤道,有求与人,记得态度要亲切一点。 亭中的两人一听我的声音,居然同时浑身一抖,不仅没有转过头来,反而不约而同地纵身就逃。 “好啊,我有那么可怕么?居然见了我就逃,话也不听我说一句。”早知道,我刚才就不出声了,偷偷地跑到他们面前,看他们躲到哪里去。 等我纵身追到文心亭,两人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我恨恨地跺了两下脚,不过是偶尔开几个小小的玩笑嘛,没必要看见我就怕成这样子吧?唉,看来这些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是不够强啊! 不过,我朱七七既然人称小魔女,哪里是你们两个老头儿能逃得了的。 嘴角微微挑起一丝微笑,我慢悠悠地坐了下来,看向桌上我一手设计的棋盘,故意连连摇头,叹道:“这不是丁伯从我这里借去的棋盘么,怎么又不要了,那我就收回来好了。至于这上好的云南烟丝么?” 我从怀中摸出一包东西,举在手上反复的看,“唉,反正李伯见了我就跑,我也没有机会给他,索性就扔了吧!” 我一只手收棋盘,另一只手一扬,手中之物划过一道弧线,眼看就要落到池里去。 “哎呀,我的云南烟丝!” “我的棋盘!” 两声惊呼同时响起,一灰一蓝两个身影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瘦的扑向池面,胖点的则扑向桌面。 我滴溜溜地一转,将棋盘抱在胸前,左手细丝一收,快要掉进水里的纸包又飞回到我手中,笑眯眯地坐靠在亭角,也不瞧他们,只是慢悠悠的把玩手中之物,自言自语的道:“这云南烟丝毕竟也是难得,就这么扔了实在是太可惜了-----对了,前几天酒庄的何大掌柜送了我一坛二十年的女儿红,我还没给他回礼,反正他也喜欢抽烟,就拿去送给他好了。” “使不得使不得啊,那姓何的小子又不懂抽烟,给他只会白白的浪费啊!”边上不知何时围了两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儿,其中一个都已经急的快跳脚了。 “咦,李伯?丁伯,怎么是你们啊?”我故意睁大了眼睛,看着面前一个盯着棋盘一个盯着纸包的两人,“你们怎么又回来了?刚才七七喊你们你们好象都没听见哦?” “啊?刚才七姑娘喊我们了吗?我们怎么没听到啊?”丁伯也睁大眼睛看着李伯,一脸无辜,“你听见了吗?” 李伯夸张的猛摇着那颗瘦小的头:“没有啊,没有啊!” “哦,原来是没听见啊!” “是啊是啊!”两个头点的跟捣蒜似的,哪里还有昔日双杰的风范,只怕即使是他们以前的对头见了,也认不出来。 我心里暗笑,口中却奇道:“那你们刚才跑那么快干嘛呀?我还以为两位伯伯不喜欢见到七七呢?” “怎么会呢?刚才----刚才是我们突然内急,去方便去了!” “是啊,内急,就是内急!” “哦,内急啊,那难怪要跑那么快了!”我谅解的点点头,起身准备走人,“其实七七也没什么事,只是刚好路过而已。七七还有事,两位伯伯告辞了。” “哎----等等,等等-----”李伯赶紧拦到我面前,陪笑道:“那个七姑娘啊,我们也好久没见了不是,今日难得碰到,怎么说也得坐下来好好聊聊吗?” 我歪歪头想了想,道:“是哦,我算算看,七七和两位伯伯好象都有好几个月没见到了哦!每次七七回家呢,两位伯伯好象总是不在,七七想见也见不着。”不就是想给你们两个快六十岁的老头儿做个媒嘛,居然一躲就躲了我两三个月,今儿个若不是有你们想要的东西在我手上,只怕也早已溜到府外去了吧。 我把烟丝重新放回到怀里,又将手中的棋盘慢条斯理的折叠起来,叠成巴掌大小,也塞进腰带之中,然后空出手来左右拉住一个,开心地道:“今天七七和两位伯伯久别重逢,应该好好庆祝一下,来,我们去叫翠大婶和黄大婶好好炒两个小菜,七七给两位伯伯斟酒,陪两位伯伯好好喝一杯。” 丁伯和李伯顿时面如菜色,立住身子死也不肯走了。我拉了拉,纹丝不动,疑惑地道:“两位伯伯怎么不走啦!莫不是吃坏了肚子一时吃不下东西喝不了酒了?” “是啊,是啊,七姑娘果然是善解人意啊!”丁伯和李伯赶紧点头,“我们改天再庆祝好了,对对对,改天,改天!” “那好吧!”我爽快的放了他们,“我刚刚下山回来,还没来的及去和娘亲请安,就不奉陪了。” “哎-----等等,”李伯苦笑道,“七丫头,你就别饶弯子饶了我们两个老头子吧!你就把棋盘和烟丝给我们吧!有什么事情你就直说,只要别让我们晚节不保,什么都依你。” “对对对,还有那坛二十年的女儿红。”丁伯谗着一张老脸,陪笑道。 “真的?这可是你们自己说的哦!”等的就是你们这句话,“既然两位伯伯都这么说了,那七七就不客气了,两位伯伯就和七七走一趟吧!” “去哪?” “去了就知道了啊!”我眨眨眼睛,笑道,“总之不是去见翠大婶,也不是去见黄大婶!” 到了开心坊,我拉着丁伯和李伯偷偷地躲在一角,三十个左右的孩子正在院中认真地上武课,嘿嘿哈哈地出拳踢腿,小脸蛋们都练的通红通红的。瞧了半天,丁伯和李伯一脸疑惑地望着我,我神秘地笑了一笑,拉着他们俩悄悄地退下。 出了院子,我才说出我的目的,道:“刚才的情形两位伯伯都已经看到了吧!七七要伯伯们帮忙的就是从这些孩子里面挑出一部分习武根骨较好的,然后帮我把他们培养成向长风他们一样的人。” 丁伯和李伯互相看了一眼,不解地道:“七姑娘身边不是已经有长风他们四个人了么?” 我撇嘴道:“他们几个都是木头,无趣的要死,倘若以后我出去闯荡江湖,带上他们那我不是什么都做不了了么? 丁伯苦笑道:“长风他们是严肃了点,不过他们的职责是保护七姑娘的安全,自然不能和七姑娘一起----咳咳-----一起玩了。” 我甜笑道:“丁伯,你是想说和我一起胡闹吧?” 丁伯正待摇头否定,我笑道:“好啦好啦,丁伯你放心,七七没有怪罪的意思。其实七七是想成立一支自己的护卫队,所以才请两位伯伯来帮忙的。” “自己的护卫队?” 第二十八章 护卫队(下) “是啊,完全属于我自己的护卫队,只听命于我的护卫队!” 这个是我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理由了。见他们俩人一脸不解,我笑问道:“两位伯伯觉得七七可是那种愿意一辈子都安安份份呆在家里的女孩子?” 丁伯道:“这个么----或许比较难----” 李伯笑道:“什么比较难?我看是根本就不可能!” “那就是了。两位伯伯是自小看着七七长大的,自然都了解七七的脾气。七七虽然是个女孩子,可从小就不愿象姐姐们一样闷在家里,一心只盼着有朝一日能同五哥一般,自由自在地行走江湖,游遍天下名山大川,瞧尽全国各地的风土人情。” 提起我长久的梦想,我不禁又心深向往,顿住话语遥望了远方几眼,才收回视线。 李伯拊须笑道:“这个我们自然清楚,还记得你小时候就特别爱听我们给你讲江湖上的故事,还说将来长大了要当侠女呢?” 我笑道:“不仅小时侯这么想,现在还是这么想,而且将来也肯定会这样做。这点我是绝对不会妥协的,就算老爹把我捆起来,我也总会想法子偷偷溜出去。” 丁伯道:“七姑娘小小年龄就胸怀男儿志,这本也不是件坏事,只是你总归还是个女孩子,而且这江湖也实在不是如你想象的那般好玩,武林中人的性子可不象老百姓这么好说话,那可是真的刀光剑影,一不小心就会出人命的。近些年来人心愈险恶,莫说是你爹娘,就是我们也是不放心你一个人跑了出去的。” 我笑嘻嘻地扯住丁伯的胳膊,道:“所以才要请两位伯伯帮忙啊!七七也知道自己生就了一副闯祸的脾气,平日里又老爱管闲事,以后到了外面难免会惹事,身边一定要有一批爹娘和我都信得过的人保护。长风他们和家里头那些人的武功虽都不弱,可人却太正经古板了,还老是这个不许那个不让的,动不动就抬出我老爹来压我,实在没趣的很,与其要让他们陪我,我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走呢!” 丁伯截口道:“那可不行,那你的安全谁来负责?” 呵呵,问到重点了。 “所以七七就想啊,反正现在年龄还小,何不干脆自己自小就培养出一批贴心的人呢?一来也好陪我一起闯荡江湖,二来身边有一批丁伯和李伯带出来的人,爹娘也可以放心!岂不是两全齐美?” 我一边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地说完这一番似真似假的话,一边偷偷地瞧丁伯和李伯的反应,见他们不禁好笑的看着我,心下明白,他们必定已认为我纯粹是为了将来能玩的开心自在些,才想出了这一鬼主意。 果然,只见丁伯和李伯相视了一眼,脸上再无疑色。丁伯笑道:“七姑娘你可真是人小鬼大,居然能早早地就想到了这一层。” 李伯也笑道:“这也倒象是七姑娘的做事风格,行,李伯就答应帮你这个忙了,反正我们两个老骨头现在也是闲的慌,也该找点事情做做了。” 我大喜,赶紧施了一礼:“如此就多谢两位伯伯了。” 两人顺手扶起我,笑道:“免啦免啦,以后有什么好酒好烟就多给我们弄点来就是啦!” 我笑道:“这个自然,绝少不了的。那我们就进去选人吧!” 经过一番仔细的挑选,我惊喜地资质还不错的竟有十一人,看来穷苦出生的孩子果然早熟,不论心智还是毅力方面都是普通的小孩所无法相比的。 令我感动的是,当我把他们叫到后院,征求他们的意见,问他们是否愿意跟随我为我做事时,他们竟都是一脸惊喜地齐声誓说:愿意终身受七小姐驱谴! 我逐一注视着那十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时,心中充满了异样的感动。其实想想真的好惭愧,我虽然成立了开心坊收留了他们,但那对我来说只不过做了一件力所能及的小事而已,可这些质朴的孩子回报我的却是终身的承诺,这付出和获得那是多大的不平衡啊? 可是我又能说什么呢?面对他们坚定和信任的目光,我只能在心里暗暗地誓:如果将来真的有那么一天,需要你们为这个世界冒险,我必定要尽力保全你们,而在此之前,我也必定要让你们享受正常的孩子所应有的快乐! 另我意外的是,小癞居然也被看中了,不过想想他以前曾有过当小偷的经历,也就不奇怪了,多年的偷儿生涯早将他磨出了一副敏捷的身手。 小癞的本性并不坏,以前当人人深恶痛绝的小偷,其实也纯属无奈之举,毕竟他要养活弟弟和自己。可自从来到开心坊后,他就铁盆洗手了----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兄弟俩刚进开心坊那天,他第一件事就是问良嫂要了个铁盆,说要学江湖前辈金盆洗手,以后再也不偷东西了。举行洗手仪式的时候,他还真搞的有模有样的,让他弟弟一会给他端水盆,一会又给他递毛巾,还学着老江湖表了一通滑稽的感言,把我们乐的都快笑晕了,真不知道他这些东西是从哪里学来的。 不过我个人倒觉得这妙手空空其实也不坏,所谓凡事都有双面,只要不用到歪途上就是了,再说了,百姓不是都挺喜欢那种侠盗么?茶楼里的说书先生的故事也经常会提到这一类的人物。我记得武侠小说里这一类的人物有时候还挺关键的呢,决定了,以后就把小癞作为一个重点培养对象,包不准将来需要他去“偷”点什么,呵呵---- 将棋盘正式送给丁伯,云南烟丝也已经落入了李伯的旱烟袋里,再开封了那坛女儿红,我的第一支名义上的“私人护卫队”就有着落了。 不过,只有十一人还远远不够,我必须物色更多优秀的苗子,大哥经常出差在外,可以帮我留意,还有远游的五哥,也可以寄个信给他。好在这时代的人口普查并不严格,尤其是高官大户人家,即便是买几个下人也往往只是差人往官府里一报了事,我家收留孤儿更是从不需向官府交代的,因此这些事情倒都是好办的很。 接下来的日子里,大哥和五哥6续派人带回了十来个孩子,其资质和身世都是经过仔细挑选的,如同家里专门收养的小孩一般,一律全是无身后负担的孤儿,而且年龄基本上都在十岁以下,同时还附了一本名册,将每个小孩的来历都说的清清楚楚。 我不由地暗暗佩服哥哥们的细心,换了我,我肯定不会查的那么仔细,便是现在开心坊里的这些孩子,我还是有许多都是不知根底的,毕竟原来收留的目的很单纯,哪里想的到这么多。 有一日,我正在琴房中练习,管家又领了两个孩子来见我,说是五哥令人带回来的,同时还交给我一封五哥的亲笔书信。我欢喜地接过照例是厚厚的信封,急忙地拆开来看,这两年来,五哥虽然没有回过家,但是书信却是从来都不断的,因此我也大约知道他在外头的情况。 信中一开始就介绍了这两个孩子的身世和出处,没什么好特别注意的。可看到后来,我却几乎跳了起来,只因信中出现了一个人的名字:熊猫儿! 这个名字如同流星般划过长空,我几乎立时跳了起来,五哥竟把熊猫儿给带回来了?我两眼光地冲上前,直盯着其中一个长的比较壮实的男孩子,问到:“你就是熊猫儿?” 那个男孩子被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退,摇头道:“不是。” “不是?”我微微皱了皱眉,看向另一个明显瘦小的孩子,怎么熊猫儿小时候长的是这样子的呀?不过瘦就守点吧,这不还小么?以后长大了就是个雄赳赳的男子汉了。 我赶紧又换上笑脸,改凑到他前面,喜滋滋地问:“那你是熊猫儿了?” 谁想到那个瘦小的孩子也往后退了一步,也摇头道:“不是,我叫姜风。” 姜风?你也不是熊猫儿?我呃住了,低头再看手中的信,顿时一阵失望。原来五哥只是说他在洛阳新近结识了一个名字叫作“熊猫儿”的小男孩,无论是说话还是行事,都极其有趣。 五哥遇见他时,他正在一个酒馆中和四个大汉打赌喝酒,输的非但要拿出十两银子,而且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裤子。结果十坛酒下去,熊猫儿没倒,那四个大汉却倒下了。那熊猫儿哈哈大笑着将他们四人的裤子脱下,又从他们身上各摸出了十两银子,拿着剩下的半坛酒摇摇晃晃地走了。 五哥在一旁瞧的有趣,立刻便决定要交这个朋友。他本想即刻上前打招呼,却注意到边上围观的人群中有几个似乎不怀好意,便改而暗中跟着熊猫儿。却见熊猫儿在城里兜了一圈,居然将三十两银子都给了穷苦之人,自己只留了十两。 待那几个不怀好意的人准备打劫熊猫儿之时,五哥出现了,于是他们两人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好朋友,五哥甚至也学他将那几人的裤子也脱了个精光。 五哥的文采向来极好,这段故事本身又是极其有趣,一封信还未看完,我已笑得几乎软在地上打滚了。熊猫儿的无赖我早已在书中领教过了,只是没想到他这么小就这么有趣,真不愧是我最喜欢的猫儿,还有五哥,他居然也去脱人家的裤子,那样的情景,光是想想都能把人从梦里乐得醒过来。 我抹着眼泪,揉着肚子站了起来,强忍着笑意,吩咐管家将那两个早已在一旁瞧的目瞪口呆的男孩子先带下去休息。又将信认真地从头看了一遍,刚才的失望早已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只觉得心中充满了欢愉。 猫儿,熊猫儿,这便是可敬又可爱的熊猫儿么?没想到我们还没见面,你就先和我五哥认识了,还成了好朋友。 可惜你不肯到杭州来,否则我们不是可以打小就认识了么?不过,无论如何,熊猫儿总算出现了不是?而且还是如此有趣的方式出场,呵呵,他既然和五哥成了朋友,又确定了人在洛阳,以后要找他自然就不是很难的事了。 回想起原著中那个浓眉大眼喜欢在大冷天敞开胸膛的好男儿,我不禁又勾起了一丝微笑,真希望能早日见到他! ~~~~~~~~~~~~~~~~~~~~~~~~~~~~~~~~~~~~分隔线~~~~~~~~~~~~~~~~~~~~~~~~~~~~~~~~~~~~~~~~ 如果你喜欢这个故事,就把你手里的票票都砸过来吧!多多益善,绝不轻易满足----呵呵----是不是有点贪心了? 第二十九章 教训 熊猫儿的消息着实令我开心了许久,五哥的那封书信被我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每次看到精彩处,都还是忍不住要乐上半天。我本想让五哥多带些熊猫儿的消息回来,顺便帮我查查看那洛阳城中是否还有一户姓王的人家?是否还有个叫王怜花的小男孩? 我记得原著里这熊猫儿和王怜花却是早就相识的,只可惜传信的人说五哥不久就离开了洛阳北上了。不过,仔细想想,现在衡山那一战还未生,那云梦仙子和快活王柴玉关夫妻俩人尚未反目,此刻她们母子想必还未曾隐居到洛阳城里,我纵使派人去查,只怕也会一无所获,更何况我手上还没有可用之人,即便要做什么事也得等上一两年再说了。 春去夏来,很快就到了盛夏七月, 这三四个月中,我除了日常的练功学习,其它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忙着和丁伯李伯他们讨论新人的具体培养计划,按照我的要求说,就是要培养出一支绝对与众不同的队伍来。 这个“众”自然就是指家里那些专门训练出来保护我们的孤儿,虽然我知道这种将孤儿自小买来或收留下来,培训成忠实奴仆的行为在这个时代极是常见,尤其是家底深厚的大户人家,一向都很重视这方面的人才培养,罗长风他们就是其中出来的佼佼者。 可是我不想也这样做,在于我看来,其实人与人之间本来就不应该有这么分明的阶级观念。他们是孤儿,但他们同时也是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也同样拥有七情六欲,同样能感知痛苦和欢乐,我们实在不应该利用他们来纯粹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更不该强行地压制他们的喜好,将他们训练成只会服从的机器人。 因此,我一开始就明确地告诉丁伯和李伯,我要的是一支有感情的队伍,而不是一群没有自己个性的奴隶。当丁伯和李伯听了我这番话时,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眼神看了我半天,终于慎重地点了点头。 等我将大概的事情都安排地差不多了,这才想起已经有好一阵子没上街逛逛去了。 听府里那帮小鬼说,最近街上来了个新捏面人,不仅捏的一手栩栩如生的动物,还能在短短的时间里捏出买主的相貌,据说真的十分相象动人,甚是好玩,让我听了心动,于是便挑了一个凉爽的清晨,换了一套薄裙兴冲冲地跑向府外。 转入长街,只见前前后后行人依然来往如云,现在才是卯时,正是采购一日所需最好的时候,等到了午饭时分,三伏天的骄阳不仅白花花地刺人眼睛,还将大街烤的象火炉一般时,这大街上只怕就剩下那些在高温里打盹的小贩了。 走了一段路,就见到前面有处墙角围了许多小孩,想必就是那个捏面人摊了。 我兴致勃勃地挤了进去,那捏面人果然有一手,半刻中不到就已经捏好了一个穿着红肚兜梳着朝天辫的小男孩,正金鸡独立地站在竹签之上,小小的脸蛋上满是调皮之色,活脱脱就是旁边一个小男孩的缩小版,果然有趣地很。 捏面人将小泥人递给站在那小男孩,小男孩拿着小泥人炫耀了一圈,欢呼雀跃地走了,其它的孩童羡慕之余更加围紧了小面摊,伸着头眼巴巴地等着,只盼着自己也赶紧能拥有一只这样的小泥人。 我在一旁瞧了一会,觉着一时半会怕是等不到了。思忖了一下,不如干脆把这个师傅请到家里,给家里每个人都捏一个面人,人人都有一个,那才好玩。于是挤上前去,笑咪咪的和捏面人的师傅商量下午能不能到朱府去一趟。 那捏面人的师傅想是已经听过我家的名声,听得朱家小姐亲自邀请自己去给老爷夫人们捏面人,激动地几乎说不出话来,只一个劲的猛点头,我早已习惯被人家以羡慕的凝注打量,淡淡一笑,钻出人群,继续闲逛。 刚转过一道街角,忽听前面传来一阵嚣张的笑声,只见前面有一小堆人围了个小圈,通过人群的间隙里隐隐可见似乎有人正在殴打。 爱管闲事的性子立时冒了出来,我三步作两步地跑了过去,仗着自己个子小硬挤进人群,定睛一看,只见是两个脸红脖子粗,一看就知道喝多了的恶霸,正围着缩在墙脚的一老一少两个乞儿拳打脚踢,口中还不断出刺耳的狂笑声。 老乞丐那业已脱落地稀稀疏疏的头已近全白,随着身子被踢的左右颠簸,那些本来已经纠结的银丝更杂乱了,不时地飘盖着他浑浊的眼,那满是皱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的表情,只是在身体被重重踹到的时候才微微地皱了一下眉,他瘦弱的双臂始终紧紧地护住怀中的约十一二岁的小女孩,那女孩的身体同样的污龊,面上都是黑灰,她似乎已习惯了被别人任意欺凌,唯一明亮的大大的眼中没有一丝恐惧,只是紧紧地咬着牙。 看到已是如此落魄可怜的祖孙居然还受到这样非人的欺辱,我只觉一股怒火腾地窜将上来,用力拨开前面的两个围观人,抬起脚,一脚一个,毫不犹豫地把他们踹开。 我才一段时间没出来,没想到这街上的恶霸流氓又开始冒出来撒野了。 那两个恶霸正踢的开心,没想到自己突然在眨眼之间就被人给撂倒到地上,还冷不防地几乎跌了个狗吃屎,顿时气极败坏地破口大骂:“哪个王八羔子,居然敢打大爷?” 边说边摸着腰一骨碌就爬了起来,气冲冲地瞪眼一看,却见前面站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儿,漂亮的大眼睛仿佛要吃人似的瞪着他们,火气竟比他们还要大上十倍。 两个恶霸一怔,下意识地往左右看了看,想找刚才踢他们的人,却见围观的人依然躲在一米开外,祖孙前面只站着那个小女孩。他们怀疑地看看我,又相互对视了一眼,环视了一下人群大吼道:“刚才是哪个王八羔子的打的大爷,有种的给我站出来!” 居然还敢骂人,很好,很好!我冷冷地喝道:“给我掌这两个畜生的嘴!”我还不屑亲自动手,免得弄脏我的手。 眼前人影一晃,只听四声清脆的“拍拍拍拍”声,那两个恶霸的脸登时多了两个红手印,两侧的面颊瞬间就肿涨起来,下手的正是一直跟在我身后的罗长风和甘直,他们二人哪能容许有人对我不敬,下手便毫不留情。我估计这两个家伙只要一张嘴,只怕至少要吐出一两颗牙齿了。 果然长风和甘直才退回到一旁,那两个家伙就喷了一口夹杂着牙齿的血水出来,这一切变化只是在瞬间生,那两个家伙吐完了血水才觉得脸上**辣地痛,这两个家伙平日里都欺负弱小欺负惯了,一时还反应不过来今天自己只有挨揍的份,捧着脸狂跳还要叫嚣:“***----” 话还没说出口,就立时接触到两道带着冰冷杀气的目光,两人顿时如秋后的茄子般怏了下来,连话都说不出来了,酒也醒了,手脚也软了,半缩着脑袋恐惧的看着我们。 围观的人中已有人认出我来,小声地互相讨论着:“这不是朱家的七小姐吗?听说她平时最喜欢管闲事整人了,这两个家伙居然有眼不识泰山,敢得罪她,真不是要命了。” “是啊,是啊,我也听说了,这个七小姐的来头可不小,可是活财神最宝贝的女儿呢?是这种混混可以惹的吗?” “碰到七小姐算他们活该,有该有人整整他们了!” 两个恶霸一听群众的议论声,红肿的脸顿转为一片惨白,他们自然是听过我的名头的,不用别人说,他们也知道今日碰到了我会有什么样的下场,虽然不知这一次这位七小姐会想出什么招来整他们,但总之绝对不会太好受就是了。 欺软怕硬的家伙!对付这样的人,我自然有的是经验,我正待火,也不知道是谁,居然讨好地搬了一条椅子来,我目光一转,便毫不客气地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旁边已有人识趣地赶紧扶起祖孙俩,站到一旁。 “你们倒是继续骂呀?”我收起了努气,又恢复了笑嘻嘻的表情,这段时间我好象太乖了一点了啊,好象都很久很久没有活动活动了,今天难得有这个机会,怎么可以跟自己过不去呢? 而且,也好顺利再给这个杭州城重新立立规矩,好教他们知道,欺负老人和小孩实在算不上是什么本事的? 许是我如同恶魔般的笑容骇的他们更加胆颤心惊,两个恶霸闻言赶紧摇头求饶,直道不敢,满脸讨好的神色,马屁扑哧扑哧地放了出来,我赶紧侧头作掩鼻状道:“谁在放屁啊?臭得都快熏死人了!” 围观的人一阵哄笑,两个恶霸的脸顿时一阵青一阵白,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你们叫我饶了你们啊?”我用手扇了扇前面的空气,往椅子后背一靠,慢悠悠地问。 “是是是,求七小姐高抬贵手,放过小人吧?小人下次再也不敢了!” “你们好象是求错对象了吧?刚才挨打的好象可不是我哎!”我故意地瞟了一眼边上站立的祖孙。 两个家伙倒也有点会察言观色,立即转身向祖孙俩,倒头就磕,砰砰有声,口中连连道歉,把自己贬的一无是处。这个时候面子是小事,小命要紧哪!朱家倘若要整死一个人,尤其是向他们这种街头流氓混混,县太爷可是连眼睛都不会睁一睁。 “光磕头就行了啊?那人家身上那些伤可怎么办呢?”我笑的越甜蜜。 第三十章 书儿 那两个恶霸却直泠泠地又打了个冷颤,其中一个赶紧示意另一个将身上的钱都掏了出来,双手捧到祖孙面前:“这点银两不成歉意,还请大爷收下。” 祖孙俩面面相觑,不敢去接,急得一个恶霸赶紧把银两硬塞入老人的手中,退开两步,又眼巴巴地向我望来。 想要我这么简单地就饶了你们,哪有那么容易?我扭头四处看了看,只见边上站了一个掌柜模样的人,见我望向他,慌忙堆上笑容哈了哈腰,瞥了一眼身后的小酒馆,又看了一眼我坐的椅子。 这是告诉我,刚才的椅子就是他拿的了咯?我对他笑了笑,顿时有了主意。转向跪在地上的两个家伙,你们不是喜欢喝酒嘛,那干脆就让你们喝个够吧! “掌柜的,麻烦你拿两坛白酒来!”我软软地吩咐道。那掌柜喜滋滋地高声回应,赶紧转身亲自拿酒去了,瞬间就抱了两坛酒回来,放在那两人的面前。 我笑咪咪地道:“你们刚才磕了这么多的头,又浪费了那么多的口水,我心里实在有些过意不去。这样好了,既然你们喜欢喝酒,那今日就由我作东,好好地请你们喝上一回。掌柜的,把这两坛酒都开了,送给两位喝。” 那掌柜赶紧弯要拍开坛口的泥块,去了封印,将酒送到两人的面前。 “喝吧!可别辜负了我的一片心意。”我笑。 那两人颤抖地端起面前足足有两斤的白酒,犹豫地看着我。我面色一沉,道:“怎么,不肯赏脸么?我可是最讨厌有人敬酒不吃吃罚酒的!” 两人面色大变,慌忙摇头,仰起脖子立即猛灌了一大口。 “这就对了嘛,这可是上等的好酒,可得小心被糟蹋了。” 两人苦着脸,哪里还敢说话,只一个劲地张开大嘴拼命地往喉咙里倒酒,不时呛地咳起来,喝完了一半,偷眼看我,却见我面上又是笑盈盈的模样,却没有丝毫要他们停止的意思,只得继续仰脖,酒水不断地从他们的嘴里满出来,流进脖颈中,等到酒坛终于空了,他们也几乎倒在地上起不来了,直打着酒嗝,眼神早已迷糊一片。 “好喝吗?”我站了起来,踢了踢两个空坛子,满意地点了点头。 两人的神智虽已经有些模糊,不过好象还记得哪个是掌握他们生杀大权的主,听到我的问话,忙摇晃着身子挣扎着点头:“好----好----好喝----喝----呃----谢七小姐----赏----赏赐----” “好喝就好,也不枉我请二位一场。现在既然喝完了,二位就在此地好好地休息一会吧,今日天气正好,既明媚又灿烂,二位也可以好好地晒晒太阳!” 我示意罗甘二人扶起祖孙二人离开,走了两步,我忽然又回头,对这正挣扎着准备爬起来开溜的两人道: “哦,对了,我可是会随时回来检查检查二位有无听取我的忠告,在好好地享受一下这灿烂的阳光的哦!若是有人来告诉我,二位未曾接受我的美意,中途回家去了,那二位下次如果没牙吃饭可别来找我哦!” 两人闻言,顿时颓然倒地,再也不敢起来。围观的人又是一阵哄笑,方才开始四散而去,我嘻嘻一笑,道:“我们走吧!” 喝了这么多酒再加上骄阳的曝晒,应该够他们受一阵子了,瞧以后还欺不欺负人? 拐过街角,来到僻静处,这才转过身来,面对那早已惊呆的祖孙,我心中暗暗地叹了口气,脸上却依然挂着笑容。拉过那小女孩满是泥的双手,用帕子擦净她的手,柔声道:“好好找个大夫,给爷爷看看身上的伤。” 再稍稍抬眼看向老乞丐:“老人家,您是哪里人啊?怎么会流落到此呢?” 老乞丐干巴巴的嘴抖动了几下,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倒头就拜,那小女孩也跟着磕头。我慌忙扶住他们不让他们拜下去:“老人家,你们千万别这样,我还这么小可担不起这份大礼,你们千万莫要让我折寿啊!” 老乞丐抬起头,脸上已是泪水纵横,哭道:“好心的小姐啊,求您收留我这个孙女作丫头吧,她很勤快什么苦都能吃,我这把老骨头不能再拖累她了啊!” “爷爷,书儿不要丢下爷爷,书儿就是死也要和爷爷死在一块。”小女孩搀扶着老乞丐坚定的道。 老乞丐道:“傻丫头,跟着爷爷有什么好,忍饥挨冻的,你又不是爷爷的亲孙女,何必跟着一起遭罪呢!这位小姐心肠好,你以后跟着她就不会受苦了。” “在书儿心里,您就是我的亲爷爷,书儿绝不离开爷爷,书儿以后还要挣大钱,给爷爷治病,让爷爷安享受晚年。”小女孩咬咬下唇,似乎下定了一个决心,转头看我,“小姐,请你买下书儿吧,只要您答应让爷爷跟着书儿一起住,书儿愿意做牛做马一辈子伺候您。” 老乞丐摇摇头,还要再说。我已意示罗甘二人把他们拉起:“老人家,你不用担心,先跟我回去再说。” 老乞丐以为我同意让书儿当丫头了,高兴的连连点头,在书儿的搀扶下脚步虚浮地跟在我后面,差甘直先一步去请高大夫后,我带着他们向开心坊走去。 三四里的路,老乞丐却走的歇了又歇,罗长风要背他,他却死也不同意,强忍着伤痛坚持要自己走,我看在眼里,心中更觉难受,却唯有放慢脚步,其他什么都做不了。 来到城东,远远地就看见阿三他们欢天喜地地跑了出来迎接我,见了祖孙两人,都很自觉的过来搀扶。见他们如此懂事,我心中才觉的稍稍有点安慰。 进到院中,良嫂正在晾晒刚洗好的衣服,见我回来,顿时笑着迎了上来:“小姐今日怎么得空来了?” 她话刚出口,就瞧见旁边的祖孙俩,顿时住口冲他们和善地笑了笑,低声对我道:“小姐,我先去厨房给他们拿点吃的,等下再安排他们洗澡。” 我点点头,良嫂不愧跟了我这么久,马上知道我希望她做什么了。阿三扶着老乞丐进了屋,小四却一溜烟地跑往后院收拾房间去了,这小鬼,也越来越懂事了,其他几个小孩则乖乖的站在一旁,好奇地打量着态度一直很沉稳的书儿。 祖孙俩自打进了院,眼睛就没停过地四处打量,看的出来他们很奇怪这座漂亮的大院子里怎么有这么多的小孩,却不见几个大人?我笑了笑也不解释,等会他们自然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只要他们愿意,这里,以后也同样将是他们的家。 门外传来马车声,高大夫他们到了。 经过高大夫的仔细检查,老人的外伤并不是很严重,小心调理一段时间也就好了,只是他长期生活困苦、颠沛流离,身体非常虚弱,更是多种疾病缠身,却不是一时可以好的了的。高大夫开了方子,我让甘直送他回去顺便抓药回来。 这边良嫂已端了些清粥小菜回来,她的确是个细心人,看这祖孙的模样就知道他们肯定已饿了好几餐,不可一下子吃荤腻的食物。 祖孙俩见我不仅请大夫给他们看病,还准备吃的,感动的又要行大礼,我只得又劝扶了一番,他们才肯坐下来好好吃饭。俩人看样子真是饿了很久,两碗粥几口就下肚了,良嫂忙又给他们盛了一碗,他们吃完后却再也不敢吃了。 看来他们还真有些不习惯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我见他们放下筷子,才道:“老人家,书儿,你们以后就放心的住在这里吧,好好地养病,先把身体给调理好了,其它的什么都不要想,至于这是什么地方,等一会洗完澡良嫂自会跟你们解释的。我要先回去了,改日再来看你们。” 阻止了祖孙的相送,我带了罗长风走向门口,才跨出门榄,突听后来一直不曾开口的:“小姐的恩情,书儿铭记在心了!” 我回头一笑,迎上书儿晶晶亮的眼睛:“这个院子有个名字,就叫开心坊,我希望你们进了这个院子,就能开开心心的,那便是对我最好的回报了。” --------------------------------------分隔线---------------------------- 今天白天差点就没法更新了,公司的电脑网络老出问题,登了八次才登上,呵呵----总算没有对不起大家,请大家继续支持我,票票多给点啊! 第三十一章 楚狂人 这种事早已不是头一回了,按理说我早应该见惯了,可是一想起那张瘦的只剩皮包骨头满是皱纹的脸,那浑浊的眼神,我的心中就浮现出前世父亲的模样,他也是同样的瘦同样的老,同样的多病。 而我,虽然有能力帮助得了这个老人,却永远也没有机会去抚平爸爸紧皱的眉头;我可以为这个老人请大夫,帮他治病,却无法帮爸爸驱除病魔让他健康地度过晚年------不知道在另一个空间,他们二老怎么样了?他们过的还好吗?身体有没有好一点,是否已平复了伤悲,不再因为思念我而彻夜不眠? 还是,依然会经常地抱着我的相片流泪,在梦中声声地呼唤着他们的女儿? 六年了,我在这个世界锦衣玉食,倍受宠爱,不管是在家还是在整个杭州城里,更是几乎可以呼风唤雨。可那另外一个时空的双亲呢?他们又过的如何?小杨,是否真的能代替我的位置抚慰他们那年迈的心? 小杨啊小杨,一切都拜托你了!爸爸姆妈,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啊?健健康康的活着,开开心心地活着----因为女儿也还好好地活在这里,所以你们也一定要幸福,别让我如此牵挂不安啊! 走出开心坊,不知怎么地,就是不想回到那个富丽堂皇的家中,面对慈爱的娘亲。 抬头看了看天空,不觉间已到了巳时,头顶的太阳开始散出火一样的热量,只一会工夫,身上就泌出了细汗,可我却浑然不觉炎热。 心中弥漫着淡淡的伤悲,如同冬日的冰雪一般流转我的全身,也将我的心情降至了冰点。我低垂着头漫无目地的乱走,罗长风静静地跟在身后两三步处,出乎意料地竟没有阻拦我。 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不觉间竟又来到了白沙堤上,只见岸边垂柳浓密,枝条拂水,湖中荷叶田田,荷花飘香,虽是炎炎夏日,可湖边还是有少许的游人撑着绢伞在赏荷。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这西湖的水波还是那么美,一如我记忆深处的模样。伫立在断桥边的亭中,无意识地凝望着西湖,这熟悉的山山水水亭台楼阁,前世就承载了我许多心事,没想到到了这一世,这个习惯依然没有改变,我心里有了难以排遣的愁绪,还是爱上这儿来。 继续往前,走到宝淑山下,仰头往上看。 宝淑山虽然不比玉皇山和北高峰秀丽挺拔,而是比较低矮,但因其就伫立在西湖边上,且只要登上山顶,攀上巨大的岩石,便不仅可游览整个湖面,将白堤苏堤尽收眼底,侧一侧眼,又能看见另一边的城区,因而却比其它几山更得游人喜爱。 但此时骄阳毒辣,四处都是嘈杂的“知了”声,一路行来竟不见一个游人的踪迹。 这样更好,我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热闹和人气。 熟练地沿着狭窄的青石板拾阶而上,穿过苍翠的树丛,一口气登上山顶。顺手摘了许多树叶,又拔了几根直茎的厥类植物,这才爬上最高处的岩石,也不管身上的纱裙是否会被岩石磨破,找了块相对比较平整的岩面就坐了下来。 罗长风一直一声不吭的跟在我身后,见我坐下就静立在我身后,撑着一把不知何时拿来的绢伞,遮在我的头上。 我自顾自地将怀中的树叶摊开,挑了一些大小匀称的叶子,开始编织起树叶帽子来,编这个树叶帽子很容易,只要穿孔的时候小心力道,不要把叶子戳散了就可以了。 不多时我手中就多了一个完整的帽子,还带两条长长的树叶辫子,如若站起来,必定垂到脚底。我轻轻地叶帽套在头上,鼻子开始酸涩起来。 吸吸鼻子,随手扯过身边摇曳在石边的一片竹叶,吹起了《父老乡亲》的曲子,竹音不比笛子等其他乐器,只能吹出大概的曲调,但即便如此,吹着吹着,泪水依然不觉间流了满面。 树高千尺也忘不了根,落叶都会回归于土地,可我亲爱的爸爸姆妈啊,我却再也回不到你们的身边,今日戴着姆妈教我编的树叶帽子,吹这一曲《父老乡亲》,希望二老能感觉到女儿的一片思念之情! “小姐,快到中午了,小姐不是还约了那捏面人,要他给老爷夫人们也捏个泥人么?”罗长风在身后轻轻地提醒。 老爷夫人?是啊,我已经是个重新投胎的人了,有了新的爹娘和家庭------不是早告诉过自己,要忘记那些如梦的前尘往事,要开开心心地活着么?我这样伤心难过,爸爸姆妈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心疼的吧! 吹完最后一个音符,深吸一口气,收拾好心情,再趁着摘帽子的动作偷偷试干了眼泪,这才转身笑道:“哦,是啊,我约了人的,怎么就忘记了。好,我们这就回去吧。” 罗长风应了声是,微微抬高绢伞,侧身注视着前方,不看我的脸,我心中一暖,知道他是想让我以为他不知道我流过泪。 我四岁时老爹就将他们四个人安排到身边保护我,我由开始的排斥到无奈的接受,其间也不知道捉弄了他们多少回,但他们从来都没有半句怨言,始终恪尽职守。虽然我老说他们四个象是木头,常年只有一副正经古板的脸色,可两年来的相处,我也早已把他们当作自己人了,尤其是个性沉稳的罗长风,更有细致体贴的一面,这一回我挑选孤儿加以训练,也始终让他跟在左右。 正待起步,突听岩下有人打了个长长的呵欠,懒懒地道:“大好的太阳,谁在吹这么悲伤的曲子啊!” 我方回头,罗长风已挡在我的前面,沉声道:“阁下何人?”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那清清朗朗的声音的主人一边舒舒服服地伸懒腰,一边微笑地转过身来,却是一个身形清瘦修长、书生模样的中年人,只见他一身乳白长衫,手执一把略略收拢的折扇,腰间悬挂了一块淡绿玉佩。 再观颜容,却是清秀雅俊之极。且双目澄清,炯炯有神,顾盼间,仿佛天下万物都不能使其所动。 好一个丰神俊郎的人物!真是骨骼清奇非俗流!我暗赞了一声,心中好感陡生,笑道:“那你是姓李呢还是姓楚啊?” “哈哈哈------你这个女娃倒挺有意思,你也知道这个典故?” “你也很有意思啊,大热天的居然跑到这里来睡觉。” 我笑嘻嘻地,转到罗长风前面,在他阻拦之前以眼神意示他放心,“我可不会背全诗,只知道其中几句而已,天下好诗佳句数不胜数,若要全部都背,岂不是太累?” “好实在的女娃娃。”中年人身影微动,我眼睛尚未眨完,他人已跃至我面前,俯身仔细地打量我。 罗长风几乎在同一时间又闪身护在我面前,手已按住剑柄,这岩石虽说不是很高,却也至少有一丈多,此人却在眨眼之间就能纵上来,足见轻功之出奇,那中年人见他如此严神戒备,眼中的笑意不由更浓。 “长风,你退下!” “小姐?” “你别那么紧张,”我推开罗长风搭住剑柄的手,道:“这位叔叔要真有恶意,不早就动手了?狂人叔叔,您说是吧?” 中年人含笑道:“小女娃你又怎知我对你没有恶意呢?说不定我还真是来绑架你的匪徒呢?” 第三十二章 干爹 我笑道:“要是世界上真有您这般神仙似的匪徒,七七也认了。” 中年人凝目道:“你叫七七,是那个小气财神的小女儿?” 我道:“咦,你怎么也知道我老爹小气,莫非你也向他借过银子?” 中年人仰天狂笑不止,道:“小女娃你还真猜对了,我确实向你老爹借过银子,而且还借了不少。可你老爹现在若是见了我,只怕非但不要我还银子,反而巴不得当作没见过我。” 倘若换了别的清瘦书生,衬上这狂笑之声简直就是牛头安在马身上,别扭之极。可是他这一笑,却极为自然,浑然天成,使人无论如何也生不出一丝厌恶来,反而觉得这狂放肆意的笑声,也唯有他才配上。 我微微侧头佯作思考状,道:“让我猜猜这是为何?哦,定是我老爹怕你再向他借银子,而他又不得不给,才会躲你。” 中年人的笑声嘎然而止,认真地瞧了我几眼,突然轻笑道:“你这女娃娃,果然是冰雪聪明,竟能猜得出其中的缘由。不简单,不简单哪!” 他忽然扯下腰中的玉佩,拉过我的手,将玉佩塞到我手上,“你甚投我意,这个就送给你了!” 我微笑着接过玉佩,只见一面雕刻着一位仰向天负手而立的书生,一面却只刻了楚狂人三个字,想是他自己亲手雕刻而成的。玉佩成色均匀,雕工精致,入手更是一片温凉,应是极为名贵。我也不推辞,仔细地系在腰上,然后举起手中的树叶帽子,意示他俯下身子,将帽子带到他的头上。 “这个帽子是我刚才亲手所编,所谓礼尚往来,就送给叔叔了,想必叔叔定然不会介意七七的这份回礼吧?” “好好好,这样的礼物,叔叔最是喜欢!”中年人扯过一条叶辫仔细打量,笑道,“古人以叶裙遮身,今有小友赠我叶帽,甚好甚好!来,与我一起下山。” “好啊!” 我自然地将将右手放入他伸过来的右掌之中,只觉手上一紧,人已随他跃下岩石。 “小女娃儿,你适才吹的是什么曲子?曲调怎会如此悲伤?”他稳稳地握住我的手,缓步往前。 我心中一黯,强笑道:“这曲子名叫‘父老乡亲’,说的是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思念家中的父老。” 中年人点头道:“创作此曲的人必定离家已久,方才谱的出如此动情的曲子。” 我“嗯”了一声,不想再提这个,展颜道:“七七还会唱许多曲子,要不,就唱几段给叔叔听听?” 中年人欣然道:“好啊!” 我快地在脑海中搜索了一边,笑道:“那七七就给叔叔唱一曲‘笑红尘’吧,七七觉得,此曲用来形容叔叔最好不过了。” “哦?”中年人笑道,“那我可更要听听看了。” 我微微笑了一下,调节了一下声音,放声高歌: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 对酒当歌 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 花再美也不想要 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 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 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唱自一半,突有清越的笛声相合,中年人竟不知何时放开我的手,取了一根短笛出来,渐渐地应合上我的歌声,我笑容更甚,丝毫不奇怪他居然能这么快就跟上我的节奏,索性更加放开喉咙,稍稍用了点内力,将歌声更加地传播开去,荡在山林之中。 一曲既罢,中年人顿住脚,含笑看着我,我也含笑看着他,两人都未提刚才应曲之事,只是重新携了手,并肩向山下走去。 罗长风虽不再言语,但依然紧紧地跟在我身后两步处,丝毫不敢松懈。 下了山来到湖边,他才松开我的手,奇道:“你怎么不问问叔叔的来历?” 我笑道:“今天七七有幸能见到叔叔这般神仙人物,已然开心的很,至于叔叔的来历姓名,又有什么重要的呢?不过倘若叔叔愿意告诉七七,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七七还想和叔叔把酒畅谈呢?” “哦,你会喝酒?”中年人挑眉道。 我笑道:“七七不会喝酒,可却很会斟酒啊!” “哈哈哈,真是一个妙人儿,小气财神居然能生出你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他的造化。小女娃你听好了,叔叔姓李,别号九天。此次本是一时兴起,才来钱塘,没想到竟能遇见你,也算是我们的缘分。” “李叔叔的意思,难道是这就要走了么?”我心中大是不舍,眼圈顿时泛红。 我平生第一次遇见这等潇洒如神仙的人物,又和他聊的极为投机,虽说只是初次相见,之间的相处也不过短短的半个多时辰,可却似已相识了许久,这种感觉莫说是今生,便是在前世也未曾有过。现下听他之意仿佛即要离去,心中竟是十分难受。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相聚本来也是为了别离,小女娃你莫要难过。”李九天微笑地看着我,负手而立,任由湖风拂动他的长衫,飘飘然似即将隐去。 这样的道理我岂不知道,只是人海茫茫,他这一去便如黄鹤,不知何日才能再见。我欲待放开紧捉住他衣袖的手,又放不开,只好咬牙不语,但眼中却已露出乞求之色。 李九天凝视了我一会,忽然叹了口气,道:“九天膝下无子,女娃儿可愿做我的干女儿?” 我猛然抬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却见李九天正微笑地注视着我,眼神温柔无比,记得前世小时侯烧,终于烧退醒来,爸爸也正是用这样的眼神瞧着我。 “七七拜见干爹!”我只觉得一股热泪涌上心头,立时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头,还未磕完,已被一股柔和的力道扶起,我顺势扑到他的怀中,哽咽道,“干爹!” “乖女儿!”干爹将我环在怀中,轻轻拍哄我的肩背,声音中也有一丝湿意, 罗长风却已在边上惊的目瞪口呆,他万万想不到我竟拜了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为父,而且情深意重的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亲父女一般,饶是他的定力惊人,此时却也不禁怔住了。这两年来,他见惯了我的顽皮和捣蛋,也见惯了我收留乞儿后的满足和偶尔低落的情绪,却从没见过我如此依恋一个人,哪怕是我的老爹和娘亲,我也没有过这般的不舍。真不知这个李九天究竟有何魅力。 其实连我自己也想不通,只觉得一见到他就十分的亲切和熟悉,待到扑到他怀中,我更似感觉好象又回到了爸爸的怀抱里,无比的温暖和安全,心中早已把对爸爸姆妈长达六年的思念之情转移到他的身上。 “傻丫头,认了干爹怎么反而倒哭起来了?这可不象刚才我认识的小女娃儿啊!” 我吸了吸鼻子,将眼泪忍了下去,这才抬起头来,笑道:“干爹,您既然认了七七,总不会马上就走了吧?” 干爹刮了刮我的鼻子,笑道:“你这个鬼灵精,干爹就为了你再呆两天,不过两天之后可不许再哭鼻子了!否则干爹以后就不来看你了!” 只有两天么?也好,总胜过马上离别。 “好!那干爹以后每年都要来看七七哦!我们打勾!”我压下心中的不舍,绽开灿烂的笑脸。 “好,打勾!” 一大一小两只手指一勾,就此约定!从此这个世界里又有了爸爸的影子,我的思念不再似断线的风筝无处停泊了。 两日后一大早,当我赶到河坊客栈时,店主却告诉我干爹已在天色刚明之时飘然离去,只留了一封短信和一本薄薄的小册给我。全文一挥而就,字迹苍劲挺秀,一如其人: “七七吾儿:自古多情伤离别,干爹先行离去了。此本小册记载了干爹的越歌剑法和逍遥步,需小心保管,此两种功法干爹已各演示过两次,吾儿如遇有不明之处,可与尔师切磋,静月师太实乃方外高人,吾儿有幸,务须珍惜!明年霜叶飘落时,宝淑山中眠石处,吾儿可携酒来会,再与干爹抚琴高歌!干爹笔。” 明年冬天才能再见吗?我轻轻地叹了口气,将书信和小册子放入怀中,努力漾开一个微笑,干爹说过,他不希望我因为他的离去而不开心,那么,干爹,一年后你再来检查七七的功课吧!越歌剑法和逍遥步,楚狂人的成名绝技,看我这个干女儿能得几分真传! 至于现在么,还是去孙婆婆那里去买桶豆浆,补偿补偿这段时间来连续被冷落老爹和娘亲吧,否则----我吐吐舌头,以后若要出来可就要费一番功夫了呢! 第三十三章 花茶 哄完了爹娘,乖乖地在家呆了一上午,突然想起这两天都和干爹呆在一起,都忘了开心坊里还有两个新人了。 不知道书儿她们祖孙适应了怎么样了,听说书儿洗净了脸后居然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而且还泡得一手好茶,加之性情温和又善解人意,因此很快就博得了众人的喜爱,那些年纪小的孩子更是口口声声地喊她姐姐,不过想想也是,书儿已经有十二三岁了,倒还真得可以当这些孩子的姐姐呢! 夏日的午后,烈阳散着熊熊的火焰,骄傲地俯视着人间。 地空气中到处都是闷热的气息,偌大的庭院里没有一丝风儿,树叶也白怏怏地翻着,似乎都快被高温烤出油来了,只有藏在树上的知了最是起劲,从早到晚,一直没完没了的叫着。下人们拿着竿子在下面捅了许久也不见一丝效果,反而叫的更欢了。 勉强地用过午饭,老爹和娘亲便敌不过炎热和瞌睡,到凉阁午睡去了。我趁机又溜了出去,顺便让罗长风带了一小桶冰块,用棉布包住,坐上马车往开心坊驶去。 马车辘辘地行在几无行人的大街之上,干涩的地面上似乎都可以看到热气在隐隐地升腾,我已经把车帘全都掀到一旁了,可还是没有感觉到什么凉风,好在旁边还有冰块,但绕是如此,脊背之上已有一层细汗泌出,再看赶车的罗长风,结实的背部早已出现一小片的湿印。 这种鬼天气,怎么还没过去啊! 我从没象这一世这般讨厌夏天,每次汗流浃背时,都会异常地怀念前世的空调。这种天气哪怕有电风扇,吹出来的风也是热的,更何况这是个什么电器也没有的古代,家里还好些,每年冬天地窖中总是堆放了大量的冰块,以供夏天制冷,因此至少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比较凉快。 可普通的人家却没有这么好过了。 这个时代,寻常人家是用不起冰块的,主要是储藏极不方便。而我家里虽有冰窖,但人口也众多,老爹虽然小气,但对于清平院那些人却是从来不会亏待的,这一来,冰块也就相对的紧缺了。因此我也不好意思大桶的拿,每次去开心坊只带一小桶,用来冰镇一下绿豆汤什么的,解解酷暑。 等今年冬天到了,得让他们收拾出一间地窖好用来藏冰,这样明年夏天就能好过些了。 马车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午后特别的清晰,同往常一样,我们还没到院门口,大门就开了,跑出穿着小背心和短裤的小四,欢跳着跑过来拉僵绳。 这个时代的服饰极为复杂,规矩也多,纵然到了夏天,依然是长衣长袖地密不透风。我虽然没有学过服装设计,但前世的衣服的大体结构还是比较清楚的,开心坊成立后的第一个夏天,我就画了些草图,叫裁缝店做了一些宽松凉快的衣服出来给这帮孩子们穿。 这套背心短裤就是最简单的设计,不过也只能给男孩子穿穿,女孩子却是不方便的,这毕竟还是个封建社会,正经人家的女子是绝不可在大庭广众裸露出一丝肌肤的,更别论让她们穿连衣裙了。 娘亲礼佛多年,平日里基本不干涉儿女们的事情,但若是让她看见了我私下设计的裙子,只怕也要气的抖,唉,可怜我只好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偷偷的穿。 罗长风才将冰块交给良嫂,就被众多的小孩围住了,他常年板着一张脸,几乎都没什么其他表情,可院子里的小孩却没几个怕他,反而他一来就黏着不看离开,倒真是奇怪的很。 我环视了一下,不见书儿祖孙。 良嫂赶紧解释,老人身体虚弱,还在床上休养,在忙些什么。 我点点头,看过书儿的爷爷后,便往后院走去,我还没见过书儿的真面目呢。 这园子本来是何财主的私人别院,虽然远不能和我家相比,倒也别有一番景致。去年我成立开心坊不久后就低价将它买了下来,想到这么大的一个园子,却只花了我五百两银子,我就笑开了花。 别人不知道,可我自己清楚,这宅子里哪里有鬼啊,即便是有鬼,那也是我闹出来的。 本来我也不会把主意打到他家头上,谁让何财主生了个畜生儿子,强行霸占了一个刚进府的丫鬟,害得丫鬟投井自尽,我也是无意中遇见那丫鬟的母亲哭泣才知道事情的前后,一怒之下,我就挑了几个人装扮成丫鬟的模样,吓傻了那个畜生,还四处传播闹鬼的消息,只不过一个月,那何财主果然就匆匆地低价变卖了这个园子,举家迁往苏州了。 何财主为人极为吝啬,总是在人前装穷,因此前院的装饰极为简朴,但自己居住的后院却是搞的相当豪华,别的不说,光睡仙阁周围那一池睡莲,据说就是十分名贵的品种。 夏天还未到,池中就6续冒出许多花骨朵,渐渐地就开满了莲池,这些莲花不仅清香幽雅,而且花期极长,自五月开始直至深秋方才渐谢,更奇的是,普通的睡莲也不过两三种颜色,这睡仙莲的颜色却是极其繁多,不仅有粉白、粉红、粉蓝,还有深红、紫蓝等,一池莲可以同时开出众多的花色,十分赏心悦目。 现在这莲池边就蹲有一个穿着粉红裙衫小小身影,只是她不象是在赏荷,拿着根用树枝做成的简易钩,倒好象是在勾睡莲,再看她旁边的石头上,业已放了两朵盛开的睡莲。 “书儿,你在做什么呀?”我好奇地走进她。 书儿正专心地勾那睡莲,被我这一问顿时吓了一跳,手中的树枝差点落入池中。她赶紧半弯着腰转过身,低俯着身子小心翼翼地道:“对不起小姐,书儿并不是故意要摘这睡莲的,还请小姐恕罪!” “你先起来吧!我们这里不时兴这些臭规矩。”我扶起书儿,她略带怯意地抬起头来看我,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似乎有秋水盈盈,面色红润,肌肤嫩滑无暇,果真是个小美人坯子。 书儿被我一打量,脸色微红又垂下头去。 “书儿长的果然很美,怪不得高大夫在我面前直夸你呢?”我拉起她的手走到树阴坐下。 “书儿哪里值得小姐和高大夫如此夸奖,不过是勉强能入眼而已,小姐长的才好看,比画中的仙女还要美。”书儿的语气虽然尽量显得平静,但我依然听出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惶恐不安。 “你不要害怕,我说你长的好看就是好看,绝没有其它的意思。”我微笑道,“书儿捞这些睡莲有什么用吗?怎么不在早晨捞,大太阳的,多热啊!” :“书儿是见院子里有几个哥哥弟弟有些中暑,这睡莲有解暑的功能,所以便想摘几朵做成睡莲花茶给他们消消暑气。” 我奇道:“睡莲也可以做成花茶么?我只听说过ju花茶、茉莉花茶、桂花茶什么的,却从不知道睡莲也可以做成茶来喝,还有解暑的功效,有什么茶吗?” 一说到茶,书儿的小脸上顿时就飞起异样的神采,她几乎是滔滔不绝地道:“小姐说的这几种是最常见也是最容易制作的花茶,ju花茶最为普遍,不仅制作简单功效也极多,而且养肝明目、清心、补肾、健脾胃,日常饮用也可润喉生津;茉莉花茶则有安神醒脑之效果;还有桂花茶可止咳化痰、养身润肺,此外,芙蓉和杜鹃花也可以制成花茶,芙蓉花利尿还可治水肿,杜鹃花茶味道虽微苦,却可以调经和血,美容养颜;另外还有玉蝴蝶可以醒酒润喉,百合可以缓解哮喘----” 她说到这里忽然顿住,面颊微红,似乎觉得自己说的太多了。我却早已听的目瞪口呆,惊道:“书儿你才几岁啊,怎么懂的这么许多东西,你都是从哪里知道的呀?” :“这是以前一个师傅教我的,小姐不怪我擅自摘了这花吗?这睡莲想必是极名贵的。” 我哈哈一笑:“名贵又如何,反正平时摆在这里也没什么人来观看,还不如摘去做点好事呢,书儿你要用尽管去摘,记得给我留几朵看看就行,这池子若是一朵莲花都没有可就叫不成睡仙池了。” :“书儿不敢,其实书儿也只是一起兴起,才想制作睡莲花茶,其实还有很多草药可以解暑,等过几日爷爷的身体好些了,书儿就上山采去。这次只要五朵也就够了。” 我更加佩服,道:“你还知道草药?书儿你简直太厉害了,我都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要品尝品尝你做的花茶了,我们现在就再去摘三朵来,我要看看你是怎么做花茶的。” :“小姐要喝书儿的花茶,书儿敢不从命?只是这睡莲花茶却不是一时能做的好的,小姐还要等几日才行。” 我道:“我知道,还要晒干烘干什么的吧?” :“小姐也知道?” 我笑道:“我哪里清楚,只是知道那么一丁点而已。” 我举起小拇指比着指尖摇晃了两下,表示真的只有一丁点。书儿扑哧一笑,适才脸上的黯然之色顿时一扫而空。 我笑着拉起她的手道:“我们还是赶紧采睡莲去吧,省的等会良嫂又要来找,今日我带了些冰块来,等会一定有冰镇绿豆汤可以喝了,你爷爷那里也好拿点去。” ~~~~~~~~~~~~~~~~~~~~~~~~~~~~~~~~~~~~~~~分割线~~~~~~~~~~~~~~~~~~~~~~~~~~~ 今天是周末,我要下强推了----呜呜----大家以后可别忘了支持我啊! 第三十四章 筹备 在开心坊中呆了将近两个时辰后,直到家里派人来催我回去,我才不舍的告别书儿,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味着刚才书儿在娓娓叙述花茶时,那飞扬的表情,显然她对花茶的制作有着极其浓厚的兴趣,否则也不会明知那睡莲的名贵还冒昧的去摘采。 我前世时也喝过不少花茶,记得花茶不仅外形姿色娇美,清幽芬香,滋味醇和爽口,还可以食用,同时因为茶叶和鲜花之中含有各种有益的生化物质,因此还具有很多医疗和保健功效,尤其是它的美容功能,更得爱美女性的喜爱,前世那个时代就极为流行。 我素来提倡开心坊里的人学一门谋生的手艺,何不鼓励支持她来搞这个花茶。 我可以让她先研究出几种花茶,然后放到二姐的店里去试验,看看客人们的反应,或者干脆就自己专门开一家茶楼,让书儿入技术股,这样一来书儿也就是老板之一了,不仅不会再有寄人篱下的感觉,还可以实现她自己的梦想。 至于具体如何经营,就看我的现代营销本事了,更何况资金方面我也不用愁,呵呵,若是茶楼经营的好,以后还可以再开几家分店,等到饮花茶成为时下贵妇们最流行的消遣,我的银子就会哗哗地流进来,看来前途是一片光明啊! 想到美好的未来前景,我不禁乐出了声。 说做就做,第二日我专程找书儿聊了一个上午,她听了我的构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声惊喜地问,真的吗真的吗? 我笑道:“自然是真的,只不过不是现在,开茶楼不是件简单的事,得准备充分了才行。我们现在还有很多方面都不够,比方说现在只有书儿你一个人懂得茶艺,这肯定不够,你还必须带许多徒弟出来帮你,而且很多花茶你也没有实际制作过,得反复试验。再说开茶楼,可不仅只有好的特色花茶就行了,还需搭配各种由花卉制作的糕点,如此一来客人才可一边享受清香的花茶,一边还能吃到美味的茶点,又不用担心会影响身材。” 书儿的目中早已充满了佩服之色,道:“小姐的考虑真是周全,这些书儿是连想也没想过的。” 我打了个哈哈道:“这也没什么,只不过我们家本来就是经商的,听多了,也会那么一点点。”其实这些构思在前世来说是再普通不过了,只是换到这个封建时代就显得极其新颖了,至于如何开这块市场,我心中早有主意。 “人选倒好说,若是院子里想学做花茶的人不多,你也可以去外头物色一些寻常人家的女儿,模样要尽量端正些,带回来好好培养,制作需要的原料工具,你也一并地告诉良嫂,或者你也可以同她一起去买,后院的花园就交给你打理,如果要长期供应花茶,除了联系好几家花农之外,我们还必须拥有自己的原材料资源,我这边尽量去找一些熟悉茶艺的师傅们来,总之,我们不做则已,既然要做,就一定要做的好,让整个杭州城的人都知道我们的花茶楼,都排队来喝我们的花茶,甚至以后在全国开几家分号出来,书儿你可有信心?” 书儿用力的点头,尽管我的解说当中还有很多词汇她不是很明白,但大体上却都听懂了,越听我述说,她脸上兴奋之色就越浓,看我的眼神也更加复杂了,想必是想不通为何我明明才六岁,是她年龄的一半,却有这许多人和奇怪的见解吧! 我微微一笑,点头道:“有信心就好,细节方面我们以后再讨论,至于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前,你可将制作的花茶先拿到我二姐店里让客人试喝,看看客人的反映。如有女客,还可以专门赠送一小份让她们带回去喝,就当是前期的宣传。” 知道我打算开座花茶楼之后,整个开心坊都激动起来,那些小鬼干脆连课也不上了,整天缠着书儿要跟去采摘草药,学做花茶,那气氛竟比外头的酷暑还要热。我又是好笑又是感动。 其实,大家之所以这么热情,除了花茶这东西的确比较罕见外,主要原因还为了想帮我做些事,以报答我的收留之恩。 可我不希望开心坊因此而乱了本来的次序,想了想,干脆决定每天安排一节课让书儿讲解,并实际操作如何制作花茶及茶果、茶点,并且每隔几天组织一次实地教学,书儿也因此成了开心坊中最年轻的老师,只是书儿说什么也不肯接受月银,我便让良嫂帮她代领存了起来。 当然授课的除了书儿之外,还有两位正统的茶道高手,书儿年幼,所学毕竟有限,有了专业的老师指导,相信她会做的更好。 至于茶楼什么时候开,我没有给书儿期限,但我相信她会比我更期待茶楼的开张。 所有的准备工作就在这炎炎夏日里开展了起来,开心坊里人心齐齐,上上下下都在为同一个目标而共同协力,而我这几年早已习惯只动脑子,鲜少自己亲自动手,因此除了根据书儿的报告做一些建议外,大部分的时间都还是花在练剑上。 干爹留下来的越歌剑法看似简单,一旦练起来却颇为艰难,常常是不得要领无法连贯,浑然不似其他师父们教我的剑法好学,看来还是得等回到山上问过师父才会有所进展。 相对来说,逍遥步就好学多了,只是我总觉得这逍遥步有些类似于《天龙八部》里的凌波微步,不仅步伐同样扑簌迷离,而且行走间姿态也异常优美,宛若舞蹈一般,几天下来我已经大概掌握,剩下的就是勤加练习了。 回到山上,我如实地向师父讲述了和干爹的相识经过,也把记着越歌剑法和逍遥步的小册子给师父过目,干爹既然让我遇到不解之处询问师父,自然就不会要求我有所隐瞒。 师父大概翻看了一遍,闭目良久,方才叹道:“没想到我几十年未理世事,江湖上竟出了这等奇人,真是后生可畏啊!” 得了师父的指导之后,我的剑法很快就有了明显的进步,逍遥步也更加熟练,树林里那些松鼠和小鸟本就被我抓怕了,现在更是一见我立即就跑的远远的,等到我离开才敢回来。在山上的日子我心无旁嫡专心习武,而一下了山我就忙的团团转,连水烟那里都很少去了。 九月初八,三娘顺利生下了家中的第三个男丁,取名朱八,因是老爹老来得子,自是喜出望外,因此小名喜儿,正是原著中出场不久后就再无消息的朱八,我的老弟。 老弟的降生,着实把我高兴了好一阵子,这下我终于不再是家中的老幺了,我也有个弟弟了,哈哈,据我所知,这个朱八朱喜儿,他将来调皮的程度可不下于我啊。 花蕊仙的伤经过这半年多的休养,已好了一大半了,只是已不可能完全恢复受伤之前的功力。不过她似乎已不再介意武功的高低了,除了教我轻功和陪我过招外,已然很少动手了。老八出生的那日,她悄悄地躲在转角处,我现她时,她正倾身细听老弟嘹亮的啼哭声,眼中充满了温柔的神色。 我心一动,想起原著里那一段叙述,看来花蕊仙应该是真心喜爱老弟的,这半年来她再未曾踏出过朱府一步,平时也极少出现在众人面前,不管昼夜,只要我回到家中,她总要埋伏在暗处保护我,我说了她许多次,她只是不听。 或许,我可以让她转变目的,让她保护我弟弟去,相信她必定会乐意的。果然,我同她一说,她的面上立即就现出了欢喜之色,如孩童般地冲回房中,不一会又重新出现在我面前,却已是一个十足的婆子样子,不仅衣着变了,连面目也变了。 从此除了教我轻功之外,其它的时间,她几乎每日每时都易容跟在老八左右,几乎和老八形影不离。 等天气略凉,我就立刻出去寻茶楼的位置,倘若找不到合适的现成房子,还的重建一座,再加上各类的规划设计及具体的施工装修,估计至少也得要几个月,还是早点办的好。 因花茶的主要消费者定为女性,所以茶楼的地段选择就尤为重要,不可太过热闹也不可太冷偏,考虑到大户人家的女子出入都是乘车或坐轿的,因此必须有一大块的空间用来放置马车和轿子,而且环境必须清静幽雅,安全方面也得顾及到。 我闲逛了一会,还是没找到合适的位置,却突然闻到一阵熟悉的香气,抬头一看,原来已到来福楼。 这来福楼的名字虽然俗的很,里面的人也相当势利,但招牌烤鸭的味道却是一流,不仅色泽红艳,肉质细嫩,而且味道醇厚,肥而不腻,令人回味无穷,总教人吃了又吃。 照例是楼上临街靠窗雅间,半只鸭一道羹。 吃完最后一块鸭肉,拍拍鼓胀的肚子,人生美味尽在此时啊! 我心满意足的靠在椅背上,悠闲地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由于年龄限制,我至今还未出过杭州地区,顶多就在罗长风他们的保护下游玩周边的一些景点乡镇。五哥每每来信,总是用大篇的篇幅描写他的所见所闻及各地的风土人情,常常令我油然神往,羡慕万分。 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能自在的游玩天下名胜? 到时候先要去黄山,重游莲花峰,看看前世坠崖的地方,凭吊一下千年以后的自己。然后再去一直向往的天山、内蒙古大草原,还有四川的九寨沟、云南的西双版纳、广西的桂林山水---- ~~~~~~~~~~~~~~~~~~~~~~~~~~~~~~~~~分割线~~~~~~~~~~~~~~~~~~~~~~~~~~~~~~ 新年快乐!快乐快乐!快快乐乐!呵呵----恭喜各位新年新运气!心愿达成! 第三十五章 江氏兄弟(上) 我闭上眼睛,回想着前世在电脑上游览过的各地美丽的风景图片,只可惜这个时代没有照相机,否则可以拍下来保存。对了,我可以带上个两个画匠,让他们把所过之处的美景都画下来,回来后说不定还可以开个风景展览,呵呵,光是想想都觉得好过瘾。 我正做着美梦,忽听楼下似乎有喧闹声,睁开眼睛一看,又是一副令我厌恶的情景:一大群行人围了个圈在观看,来福楼两个店小二正在拳打脚踢的教训什么人,也许又是哪个胆敢到来福楼吃霸王餐的白痴吧,他哪道就没打听打听来福楼是怎么对待吃霸王餐的人吗? 虽然我成立了开心坊,收留了许多无家可归的人,但并不代表我喜欢管这种吃霸王餐的闲事。 我淡然的看了一眼,正打算收回目光。却见其中的一个店小二身体刚好侧了侧,让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了被打的倒地不起的居然是两个男孩子,年龄稍大的显然不甘心被如此殴打,正在极力的反抗,可一个小孩子的力气能有多大?还没起身就又被踢倒了。 我眉头一皱,怎么杭州城里还有小乞丐?自从救了书儿后,我便借用老爹的名头让官府重新整治了一遍杭城的地痞流氓,已经很久看到小孩子乞讨了,这两个人是打哪里来的? 既然是小孩,还下这么重的手,那我就不能不管了, “住手!”我探出身子往下喊。那两个店小二正打的起劲,竟没人听到我的声音。 岂有此理!我一把拉开雅间的门,腾腾腾地冲下楼去:“住手!” 守侯在包厢门口的罗长风一声不吭的紧跟在我身后。 来福楼的掌柜是个极为圆滑的角色,我只来一次他就记得我是朱家小姐,还将我饮食的喜好摸的比我自己还清楚。现在一听到我的声音,再看我脸色不对,立即明白我的意图,马上冲那两个小二喊:“七小姐叫你们住手,你们两个小子耳朵聋了?” 那两个小二听到自家掌柜的喝声方才停住手脚,原本凶恶的表情立即转变成阿谀的神情,转过头来对着我点头哈腰,真是恶心之极。 为什么我老是遇到这样的情节?是这世道人心太坏了?还是天下的不平之事都差不多?为什么人一旦有点儿势力就特别喜欢欺负别人呢? 我板着脸走向人群,围观的人群见素来以势利出名的掌柜居然都对我恭恭敬敬,又见我身后跟了一个冷面人,知道我肯定不是普通人家的小姐,纷纷地让开,这才让我看清倒在地上几乎相叠的两个人。 果然是两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他们身上打满补丁的衣裳上到处都是灰蒙蒙的脚印,髻已乱,散覆住他们的脸,但看他们的身形,年龄稍大的也不过是十岁,而被护在他下面的是另一个更小的小孩,听到有人阻止,都抬起头来。 稍大一点的男孩坚毅的脸上已经出现了两块淤青和黄泥,瞧不清本来的面目,但从散间射出的目光中却明显的带着愤恨,想必刚才所受的屈辱严重的伤害了他的自尊心,只是他那还带着仇恨的目光一碰触到我的探询,顿时变得有些不知所措,许是没想到救他的居然会是个小女孩吧。 这个男孩绝对不简单,若是好好引导,说不定能成为一个好人才。我心中立即浮上这一个想法,朝他微微点了一下头,又将目光转到下面的男孩身上。 另一个小男孩的情况相对来说要好些,至少脸上还没有伤痕和泥土,瞧他的模样,竟是个极为清秀的男孩子,眉眼分明、唇红齿白,见我打量他,苍白的脸上立时泛起了一丝红晕,微微敛下眉,不敢再看我,似乎害羞的很。 我直接走到他们两个的身边,伸手欲扶,两个人却不约而同的往后缩了缩,避开我的手,我呆了呆,一时反应不过来,手顿在半空中。 旁边的店小二见状立时喝道:“小叫化子,七小姐降贵纡尊地来扶你们,你们还居然还不领情,真是不知道好歹。” “我们不是叫化子!”大一点的男孩大声道,狠狠地瞪着店小二,小男孩也抬起头来附和的点头。 “你们不但是小叫化子,还是小偷!”店小二嫌恶的道。 “我们没有偷东西,我们只是在墙角坐了一下,我们哪里偷东西了?”大一点的男孩气的几乎要冒火。 “你们这些叫化子,除了讨饭偷东西还会干什么好事,要不是我们现的早,你们早就溜进来了偷我们的烤鸭了。” 两个店小二七嘴八舌的口吐污言,那两个男孩在一旁据理力辩,我在一旁却听的明白,原来这两个小男孩根本没有偷店里的东西,只是闻到了香味,就在厨房后门的墙边休息了一下,结果刚好被其中一个店小二看到了,二话不说就把他们当作偷鸭贼抓起来就打。大一点的男孩奋力反抗,但他弱小的力量哪里敌的过两个健壮的成年人。 “闭嘴!”我火了,居然平白的打了人还这敢强词夺理。不就是只烤鸭吗?连香味都不让人家闻,今日我偏要请他们在你们的来福楼好好吃一顿烤鸭。当下我不顾两个小男孩的反对,一手一个拉起他们就要往店里走去。 那个大男孩的手被我一拉,脸居然顿时红了,拼命的往后缩,但我这几年的功夫哪里是白练的,手上微微使劲,便牢牢的牵住他的手。那小男孩也缩了缩,现无济于事,低声道:“我们的手脏----” 我顿了一顿,低头一看,我柔嫩白皙的小手和他们那又黑又脏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原来他们两个只是怕自己会弄脏我,才会拒绝我的援手的,而不是对我有什么成见。 想明白了这一点,我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缓下脸色冲他们笑了笑,手上却拉的更紧了,进了店也不上楼,就在热闹的大厅找了张大桌子,拉着两人大摇大摆地坐了下来,那两个小二忐忑不安地跟在我后面,见我要坐下,赶紧抢先一步擦了擦桌子,拂了拂凳子。 店里的客人见一个小女孩带着两个衣裳褴褛的小男孩进来,不约而同都停止进食,奇怪地看着我们。我假装没注意到两个小男孩的不安,径直报出一长串菜名,点的都是招牌菜,要求一刻钟内全部上齐,两个店小二越听神色越古怪,想不通我为什么我明明已经吃饱了却还要点这么多菜,难道是要给这两个肮脏的小叫花子吃吗? 见点完了菜他们居然还愣在那里不动,我笑容一敛,便要翻脸。 那掌柜一直小心的跟在一旁,见我脸色不对立马左右开弓,给了他们一人一个巴掌:“混蛋,没听到七小姐点的菜吗?还不赶紧吩咐厨房去做!” 两个家伙一下子被打醒了,赶紧捂着脸什么也不敢说的低着头退了下去。 我自然知道那掌柜是在变着法子讨好我,也不去理会,自顾和两个小男孩聊天:“我叫朱七七,能告诉我你们叫什么名字吗?” 我一自报家门,大堂里的客人倒有十有六七抽了口冷气,赶紧转过头去不敢再往这边看,开玩笑,朱七小姐的大名有几个人没听过的,朱家的产业更是几乎遍布各个行业,若是不小心惹了她,自己还有地方可以混饭吃? 但这两个男孩听了我的名字却一点反应都没有,这最好了。 大一点的男孩紧紧地抿着嘴不一言,小点的男孩看了一眼哥哥,怯声道:“我叫江修君,我哥哥叫江修远。” “哦,修君和修远是吧?”姓江,我前生的本家哎!我自动的直呼其名和他们套近乎,这个弟弟一看就很好哄,可那个哥哥明显的有很强的自尊心,说话可要小心一点,不能惹毛了他,否则帮人还要吃力不讨好了,“那现在我们就算认识啦,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我笑眯眯地道:“你们能陪我一起吃饭吗?我一个人吃饭好没意思哦。”和小孩子打交道,还是用小孩子的口吻比较好,容易打消他们的戒心。 江修远快地瞥了我一眼,又看看弟弟,似乎有些不敢相信我居然要请他们吃饭,江修君眼睛一亮,却不敢再开口答应,只是犹豫地看着哥哥。 “怎么,你们俩不愿意陪我么?”我故意小嘴一扁,作出一副很委屈的神情,看着他们两个的眼睛立刻水汪汪起来,我现在这个年龄和外表就是最有杀伤力的武器,真要使出来,便是连我那个狐狸似的老爹都无法招架,你们两个小鬼还不好哄么? 兄弟俩见我似乎要哭,顿时慌了手脚,双手举在空中乱舞,想安慰我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急的脸色又红了起来:“不----不----不是----” 这兄弟二人好象很喜欢脸红啊,真是有趣极了,我喜欢。我心里好笑,嘴上却迟疑地问:“既然不是,那你们是愿意陪我一起吃啦?” 我泪眼模糊地看着这江修远,盯的他窘迫不已,终于以几乎不可察觉的动作点了下头。我立时将少的可怜的泪水转了回去,开心的道:“既然你们愿意陪我吃饭,那你们以后就是我的朋友啦!既然是朋友了,那你们可就不能和我客气啊?你们等会要是吃少了,可就是看不起我了!” 先压顶帽子给你们戴戴,省的到时候菜上来了你们又不敢动,总不能让我自己吃吧,我可是已经吃的快撑死了。 第三十六章 江氏兄弟(下) 菜很快就上来了,摆了满满的一桌。我知道如果我不先动手他们是不会开动的,于是先将每道菜都往他们碗里夹了一筷,将他们的碗堆的满满的,然后就眼巴巴地瞧着他们,兄弟俩迟疑了一会,终于拿起了筷子。 起先他们还有些拘束,可是也许因为已经饿了太久了,几筷以后,动作终于忍不住快了起来,眼里心里都只有眼前可口的饭菜,再也顾不上脸红。 我疼惜的看着他们,不时地为他们舀汤,即便再懂事再倔强也终究还只是两个孩子啊,瞧他们的样子,肯定是经常饿肚子。 世态炎凉,小小年纪就要整日为衣食愁,真是难为他们了,即便今天真的偷了东西吃那也是万般无奈后的选择,前世每次看到《三毛流浪记时》,心里总是十分感慨,在这社会福利根本无从谈起的古代,穷苦人家和孤儿的日子则更为艰难,几餐没饭吃还是小事,最怕的就是冬天的到来,无衣裹身,象小癞的父母就是为了节省衣服给两个儿子穿,结果自己却给活活冻死。 其实我也知道,凭我的个人力量实在是拯救不了多少人,但总归是能帮一个是一个,更何况我不是没有这个能力,记得前世有句著名的格言,那就是“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确很有道理。现在看着兄弟俩的狼吞虎咽的吃饭,就要比我自己吃开心的多了。 桌子上七八道菜,转眼就被他们风扫残云般的吃了个干干净净,满足地打了几个饱嗝后,才现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二人身上,有惊讶的,有指责的,有不屑的,更有毫不掩饰的厌恶的,无一例外的是没有一道比较和善的目光,似乎他们用餐的好心情都被他们两个给破坏了。只有我依然是笑咪咪的看着他们,没有丝毫的不高兴。 兄弟俩的面上的满足神态立时不见,特别是江修远,目光中又泛起了熟悉的冰冷,他冷冷地扫视了一圈周围,豪不畏惧众人的目光。 我在一旁注视着他的神情,这个孩子有着一副桀骜不逊的性格,如果他能加入我的“护卫队”,将来必定是一员难得的猛将。 江修远傲然地与众人对视后,才将冰冷的目光收了回来。只是一触到满桌的空盘,脸色立即狼狈起来,他没想到自己和弟弟竟不知不觉把所有的菜都扫光了,而请他们吃饭的小女孩自己却似乎始终都没怎么动过筷子。 再不走只怕他们两个要羞愧死啦!我笑着站起身,又拉起他们油腻腻的手:“吃饱了没?来,那我们走吧!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 我继续假装看不到他们的别扭,兴奋地拉着二人跑出门外,把满堂的议论撇在身后,耳不听心静,这般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势利家伙,自己没有丝毫的同情心不说,专门落井下石,再呆下去说不定我又要忍不住翻脸了。 一路上,我旁敲侧击地了解到他们兄弟的大概情况,哥哥江修远今年刚好十岁,弟弟江修君则刚满七岁,比我略大。 二人是从中原来的,来到杭州才第三天,身上的盘缠早已用尽,但始终不曾主动去向别人乞食,饿的时候只能喝点清水,今日路过来福楼,闻到烤鸭的香味,实在忍不住了,才停下来闻了一闻,没想到刚坐下来就被人当作小偷和小叫花子。 告诉我这些的都是弟弟江修君,哥哥江修远几乎没怎么开过口,只有在他弟弟说到身世时才插嘴说自己二人是河南一个小山村人,因为父母去世的早家中又没有亲人,所以才带了弟弟出来流浪,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杭城。 当他提到父母去世时,眼中快的闪过一丝仇恨,但马上又掩盖了下去,而弟弟江修君的眼睛却似乎红了。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兄弟俩的身世绝没有他们自己所说的那么简单,他们的父母只怕也不是普通的去世,说不定是被人所害,因此他们才有那样复杂的神情,只是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秘密,我没有必要去追问,或许等到有一天,他们会主动告诉我,那时我才能知道自己是否帮的上忙。 其实开心坊里的人虽然大多都是家世单纯,但也有不少是带着秘密的,比如书儿,她的谈吐和丰富的茶道知识表明她幼年的时候绝对受过良好的教育,家世应该是不错的,而那赵爷爷与其说是她爷爷,倒更象是护主的忠仆。 兄弟俩加入开心坊后,并没有象其他人一样很快地融入这个大家庭中,弟弟虽然害羞但尚且好些,只要别人主动他一般都不会拒绝聊天或玩耍,而江修远则几乎只和弟弟呆在一起,很少加入其他的小孩群里,这个小孩若不是有自我封闭的趋向,就是小小的心灵曾经承受了远于年龄不堪回的经历。 几天后,开心坊教武术的护院师傅们告诉我,院中的三十多个小孩,练习的最勤快的就是江修远,常常别人都去休息了他还在那里认认真真的比划,而且他练武的天赋也异常的好,才六七天就追上了其他已练习了两三个月的小孩,倘若能得名师指导,十年之后,必是武林后起之秀! 我想起我的计划,这个江修远应该就是很好的人选,我还记得初次见到他时那凶狠的眼神和熊熊燃烧的斗志,看来,我得好好调查一下他了。 十日后,我收到了北方回复的资料。 江氏兄弟原本复姓上官,乃河南郑州人氏,家中世代经商,资产颇丰。三个月前一个深夜,上官府的后院突然无故失火,家主上官长瑞夫妇均葬身火海,唯两子不知去向,其后族弟上官申宣布暂时接管其家产,待上官兄弟返家便即可归还。 信中注明:上官申其人,因生性谦和,在郑州素有贤名,平日与上官长瑞一家也来往甚密。然此人有一隐疾,不能人道。早年曾爱慕其嫂江素英,后因江素英嫁于上官长瑞而做罢。 这个上官申,有问题啊! 我放下手中薄薄的绢纸,微微支起身子,端起桌上的梅子汤喝了两口,一股酸酸甜甜地味道直冲胃部,好舒服啊!三娘做的汤就是好喝。 时间还早,我正待起身先热热声,鼻中忽然闻到一股极淡的奶味,我仰看了看亭顶,呵呵,今日的功课要提早开始了么? 我偷偷的一笑,再翻开一个杯子,倒了一杯梅子汤,将汤壶放下,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打了个哈欠,突然拔地而起,扑向柳树,扯了根柳条一荡,人已到了亭子顶,笑嘻嘻地探向亭角一团绿影。 这个亭子四周都种着经过修整的高大的柳树,浓密的枝条刚好覆盖住整个凉亭,若不是我鼻中闻得那淡淡的奶味,我一时还找不出她的藏身之所。 那绿影倏的往边上一溜,已避开我的手指,滑向亭角,从柳条丛里立起身来,出一声短促的笑声:“小姐怎么知道老婆子来了?” 声音尖锐,如尖石划铁,正是前来教我轻功的花蕊仙。 “嘻嘻,这个可不能告诉你,你要是知道了,下次要抓你岂不是更难了!” 我嘴上笑着,身体却丝毫不停,未等她完全直立起身,快地跟着贴了过去,抓向她用来伪装的风衣,不过花蕊仙浸淫了几十年的轻功,哪是我那么容易能抓的到的,只是不想让我太失望,每每我手指即要触及的时候才溜开。 我怎会不知道她是故意给我留面子的,但好胜心一起,哪有那么容易做罢,我人小手短抓不到你,就不会借助武器么? 眼睛一转,随手折了两根柳条,微微贯注了一些内力,柳条顿时僵直如树枝,一条横扫向她的下盘,另一根却封住她的去路,把她逼向亭角。 花蕊仙也扯了跟柳条,却是随枝一荡,立时借力飘过我的头顶,落向树顶,立在一根柳枝上,我急转身,脚尖轻点亭瓦,纵身追去,两人顿时在柳树顶上追逐起来。 不过我毕竟年龄太小,在这柳树顶上追跑功力还远远不足,只短短一会儿功夫,就觉得气短无力支撑了。反观花蕊仙,闪身挪移间,却轻松地如闲庭散步一般。 “哎呀,不来了,不来了!花婆的功夫七七便是再练二十年也是忘尘莫及的。” 我佯装不悦,身子一沉,顺着柳枝滑了下来,跑到亭子里,端起梅子汤就大口地灌了下去。花蕊仙也跟了下来,笑道:“小姐可莫要贪心,你不过才跟老婆子学了一个多月,已是相当了不得了,假以时日,老婆子可就跑不过小姐了。” 我努嘴道:“真的么?花婆莫不是唬我的吧?” 花婆笑道:“自然是真的,小姐在武学方面的天赋已远老婆子之平生所见,倘若小姐的内力与老婆子相当,不出一年,老婆子这‘上天入地’的名头可就要让给小姐了。” “若是果真如此,那我可要多谢谢花婆了。”我猛然转身搂住她一只胳膊,哈,总算是抓到你了,狡猾地端起桌上另一杯梅子汤,笑嘻嘻地道,“来,花婆请喝汤请喝汤!” 花蕊仙一时不防,被我拽住无法脱身,只得摇着头四处闪避我手中的梅子汤,叫道:“姑娘这哪是谢老婆子,分明是逼老婆子嘛?”她的一双眼睛直盯着晃动的梅子汤,竟比见了仇人还恐惧。哈哈,谁能想到,纵横江湖的掌中天魔花蕊仙竟会怕吃酸呢! 第三十七章 收服 次日早晨例行请安完,我就直接驱车来到开心坊,进了院门,就听到一阵阵响亮的“嘿嘿哈哈”的吆喝声,转到侧院,只见二十多名小孩正在练习基本的拳脚功夫。 这帮小孩,大多是当初被丁伯和李伯淘汰下来的资质略差,在武学上成不了大器的孩子,我便照样请护院师傅们教他们,也可以强身健体。当然中间也有些是刚进入开心坊,一时半会还看不出潜质的,包括江氏兄弟。 江修远的身影在一群小孩中间特别明显,一来他年龄较其他孩童略大,二来他的认真和专注的神情也实在引人注意,蹲马步,出拳、踢退,都已是有模有样。我在一旁悄悄地看了一会,心里更加确定,吩咐罗长风等他们这一段练完了,就叫他单独到后院来找我。 来在睡仙池旁,选了一处略为平坦的石头坐下,轻轻地拘了一捧水,然后松开手指,任它流落到莲叶之上,形成一颗颗滚动的明珠。 我的思绪也如这水珠一般滴溜溜的转动,思索着等会要如何开口。想要收服这个性情坚韧且自尊心极强的男孩子看似有些困难,实则很容易,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来,他报仇的心十分强烈,他无时不刻不在想着为父母报仇,夺回家业,只要我能帮他实现这一点,自然就不愁他不对我忠心。 对待这样的人,与其迂回试探,不如开门见山,单刀直入。 “七小姐,您找我?” 自从知道我是开心坊的创始人之后,江修远的态度就一直很恭谨,只是这恭谨之后更多的是刻意地疏离,让我十分不喜欢,我宁可他依然是那个倔强的模样。 “嗯,我找你来,只是想问你一句,上官修远,你是否真的很想为你的父母报仇?”我依然保持漫不经心的坐姿,目光却直直地注视着他的表情。 江修远果然面色大变,身躯顿时僵硬起来,后退两步,薄唇紧紧地抿着一言不,只是双目之中却燃起熊熊的火焰,直直瞪视着我,双拳更是紧握在侧,极力地压制着自己不跳起来。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忍性,何愁将来大仇不得报? 我赞赏地微微一笑,不再看他,手指轻弹莲叶,一个串水珠顿时顺势滑向叶边,滚落池里,眼看莲上水珠就要全部滑落,我手一扶,剩下的水珠复又滑回叶中,凝聚成团,颤动不停。 “倘若你不想报仇,也可以如刚才这些水珠般滑落池中,带着你的弟弟从此隐姓埋名,寂寂无闻,过一种平凡百姓的生活。”我转头看他,“可如果你想和这剩下的水珠一样,在阳光下出耀眼的光泽,活出自己的人生,那么,我可以帮你实现这个愿望!” “你可以帮我?”江修远的目光从莲叶中的水珠上收了回来,转到我的脸上,半响之后,嘴里才蹦出这五个字,此话一出,也就等于他承认了自己是上官修远了。 “是的,我想你应该也知道我的身份了,你觉得朱家的七小姐有没有这个能力?”我反问他,“或者你觉得我有没有这个能力?” “你为什么想要帮我?”上官修远的目中还是残留着一些不信任,呵呵,真是警备心强的小孩。 “因为我欣赏你啊!”我微笑地站了起来,拍了拍裙脚,走到他面前凑近他的脸,直盯着他的眼,只见他那已被晒黑的脸上果然又泛起了一丝几乎无法察觉的红晕,我眨了眨眼笑着退开了些许,“当然,我是有条件的。” 听到条件二字,他的尴尬立即退去,又恢复了沉稳的冷静之色:“什么条件?” 我笑道:“具体的条件我还没想好,不过,总不会要违背你的原则就是了。” 上官修远默然了一会,道:“那你要怎么帮我?” 我转身悠然地走向池中的回廊,道:“你希望我怎么帮你?直接派人杀了他----” “不,”上官修远快地打断我的话,恨声道,“我要自己亲自动手,我要亲自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我还要让全郑州的人都知道他的真面目,让他身败名裂,让他也偿偿生不如死的滋味,一刀杀了他太过便宜那个畜生了。” 果然如此,这么骄傲的人又怎会接受别人现成的给予呢?大凡这样的人,总是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双手亲自将仇人逼至绝境的,这点我理解。 可他毕竟才是个孩子,这么小心中就被仇恨充斥可并不是一件好事,仇恨纵然是一种动力可以促使人快成长,但总活在仇恨里,却迟早会把自己的未来也陷下去,那就太不值得了。 原著里的白飞飞就是如此,纵然她的身世是那般的悲哀可怜可叹,可是,她那颗被仇恨扭曲的心同时也阴毒地令人心惊,不仅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更是白白地毁了自己的一身幸福。 其实倘若她愿意放下仇恨,沈浪,最后也许不会选择和朱七七在一起,毕竟她那样的楚楚可怜柔弱之极的女人,是最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的。 如果说原著里的朱七七是火,那白飞飞就是水,火和水相比,总是注定要多吃些亏的。 我不希望上官修远会重蹈她的覆辙,变成一个性情乖张爱憎不明的人,前世在电视里已经看多了这样的情节,实在不愿意他将来后悔。好在他现在还年少,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纠正,上官修远在我的眼中,应该是一个有着大好抱负的青年,他的人生,绝不应该一生都和仇恨绑在一起,只是目前他还需要仇恨来作为前进的动力。 我并未回头,悠然地欣赏着园子里的美景,道:“你想要通过自己的能力来亲自报仇,我同意,但这将会是一段很漫长的时间,你熬的住吗?” “只要能报仇,多久我都忍的住,我也很清楚自己,现在根本就还没那个本事。你如果要帮我,就请人教我真正的武功,教我如何经商。”上官修远沉声道,声音里有和年龄远不相符的成熟。 果然不愧是我看中的人,连想的都和我一样。 “好!” 我停住脚步,转身面对他,孩子气地伸出手:“成交!” 上官修远犹豫了一下,也伸出小指头搭上我的小指,我用力地勾住晃了晃,呵呵地笑开了。既然大家都还是小孩子,那就用小孩子的方式来订立协议咯! 两天后,我派人去接上官修远,将他送完培训基地。 他显然不想让弟弟知道自己心中的复仇计划,只告诉弟弟他遇见一个高人,这个高人愿意收他为徒,教他他所需要的东西,因此他必须离开一段时间。 临行前,他再三地嘱咐弟弟要在开心坊里好好地生活,并且允诺自己每年都会回来看他。上官修君虽然恋恋不舍,但也知道哥哥这样做必定有他的理由,懂事地没有挽留,坚强地目送哥哥坐上马车绝尘而去。 见那小小的身影久久地立在门外,努力遏止着自己的眼泪,不肯流下来。躲在树上的我心中不由地泛起一阵疼惜,不过七岁的年龄就父母双亡,而今唯一的兄长又离他而去,一年才能见一次面,也真难为了他。 虽然上官修君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地多,但他这样单纯无邪的性格实在不适合江湖,而且上官修远也不希望弟弟背负上父母的仇恨,坚持不告诉弟弟真相,我也只能狠心把他们兄弟俩分开了。 其实,他虽然这样苦心地隐瞒,又能瞒得了多久呢?我瞧这个上官修君,虽然不过七岁,可却生就一个聪明玲珑心,当初又目睹了父母遇难的经过,其心智已远比同龄人早熟多了,哥哥的想法,他未必就不知道。 总走了上官修远,我特地吩咐良嫂和书儿多加关心照顾上官修君,不,以后还是叫他江修君吧,上官这个姓氏,就等江修远成功的那天,再让他们自己亲自恢复过来! 过了中秋,我终于找到了一处可以用来作茶楼的合适地段,那院子就在大街的尽口,虽然房子破旧了一点,但也有前后两个院落,园子也相当大,最主要是既幽静离市心也不是很远。不过这一回的开支可不比建立开心坊,作为营业场所的前院必须拆掉重建,围墙得加高,后院虽然大体还过的去,但也得重新装修一下,园子里的布景也同样需要重新设计和规划。 这一切都需要大量的银子做后盾,我把一年来的红利全拿了出来,也只够其中的几笔开销,无奈之下我只能跟老爹伸手要钱。精明的老爹自然是看到了花茶的前景,坚持要以入股的方式合伙,我当然不同意,笑话,这个可是我自己的第一个事业,要是什么都让老爹插一脚,那我岂不是白做了吗? 一番讨价还价之下,老爹终于同意以借的方式先资助我前期的开支,等到茶楼正式开业起三年之内,我必须连本带利的还给他,如果还不出来,那茶楼的经营权和茶艺可就都得归他了。气的我暗地里连骂他老狐狸老奸商,连自己女儿都不放过,不过想要经营权,绝对没门! 有了资金,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又找了大哥,把所有能偷懒的事全丢给他去办,但最主要的前院的设计,我却必须亲自参与,谁教我要设计一个时代的设计呢!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只要有空就和负责设计的师傅反复地研讨,尤其是内部的装潢和摆设,不仅既要表现出我的构思,还要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实际建筑能力,把我这个从未接触过建筑和装潢的人,结结实实地整个了焦头烂额,好在我每半个月都是雷打不动要回到山上的,否则只怕我连武艺都会荒废下来了。 师傅对我在山下的行为是向来不过问的,不过我觉得以师傅的神通,能瞒得住她的事情没有几桩,不过她不提我也就乐的不说了。 书儿和开心坊那边也同样忙的昏天黑地,毕竟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分割线~~~~~~~~~~~~~~~~~~~~~~~~~~ 今天公司电脑全面瘫痪,可把我急坏了,折腾了一上午终于修好了,大大们见谅啊! 第三十八章 阴谋开始了 次年的五月初,新楼终于建成并装修完毕,茶楼的各岗位人员已全部到齐,并已经过反复的培训,至于管理人员也就茶楼名义上的老板的人选,倒让我颇费了一番心思。 在我的想法里,既然这茶楼主要是为女性所开的,那老板最好也是女性。可这个时代愿意抛头露面又有能力担当掌柜的女性确是极少,我打听了多日也未找到满意的人选,后也曾动过干脆将请水烟来的心思,可一细想又觉不行,水烟的能力自然是没问题,可总是出身于风尘,那些夫人小姐们势必不愿与她为伍,书儿嘛,年龄太小经验不足,且本身事情就已繁多,也不合适。 头痛了几天后,我干脆瞒着老爹把精明的二娘给请了过来,平日里二娘本来就和那些夫人小姐们走的较近,让她管理二三楼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其它的就暂时让书儿和良嫂协助了,等过一两年,再让书儿接手。 由于茶楼的主要消费者定为女性,因此二楼和三楼特地设为女子专座和包厢,所有的女宾们可以从侧面直接上二楼,而无须通过男女皆可消费的一楼普通茶座。花茶和茶食也已创出了至少二十余类品种,品名都已列在精美的茶单之上,还较为详细地列名了所经营的花茶种类和功效、及不同的食饮方法,价格也从高到低分别明价标出,以供顾客选择。 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我就开始大规模地作宣传了。 于是,开业前三天,杭州城的百姓们突然现几乎所有的大街小巷里,竟在一夜之间挂满了各式花灯,这些花灯不仅做工精细,且造型各异、香气袭人,上面还绣了各种不同的花鸟人物画,端的是精美无比。最奇的是灯罩之上还写了其造型的花卉名称及此花的功效,其保健和美容作用简直是闻所未闻。 而这些花灯之上,统一地用娟秀的字体题了三个大字:花茶阁。 于是,花茶阁的名字也同样在一日之间传遍了杭州城的大街小巷,便是连走贩卒夫也在纷纷议论,而平民百姓们不知道的是,与此同时,城里的每户大户人家的夫人小姐们都接到了以朱府的名义送出的花茶礼包及一张精美的邀请素笺。 倒数第二天,二十名统一着一身奇特服装的少女们,手持一叠花笺沿着花灯一路笑语盈盈地派,不论男女老幼,人手均有一份,遇到不识字或咨询的就耐心地停下来解释。一时间街头聚集了大量的人群围观这一队笑容甜蜜的美少女,有的甚至还一路沿街跟随。 当然,其中也少不了一些无聊的卫道士口诛笔伐地指责此行为如何如何伤风败俗、不知廉耻。所谓言论自由,我自然不会跟他们一般见识,不过,凡是不分清好皂白随便指责花茶阁的人,将一律被拒于门外,到时候花茶阁真正做出了名气,成了名流雅士的长聚之所,自己却不得其门而入,那时可别怪我们。 开业那天,我挑了一个最好的时辰,请二娘和大哥联袂出席我的剪彩议事,并编排了一系列由花茶阁员工及开心坊的小孩所表演的节目:如采茶舞、茶道表演,同时还以相声的方式简述了花茶的各种功效,听得台下众人甚是心动,恨不得立即进入阁中品味一番。 吊足了众人胃口后,花茶楼终于在一片的鞭炮声里迎进了第一批客人:十顶各式花轿分开密集的人群,在茶歌中6续进入院门,里面坐的自然就是杭州城的上流贵妇了,而后一楼和二楼茶座才开始正式迎客。 其后连续一个月,花茶阁都成为众人酒后饭余的谈资,走到哪里都可以听到有人在绘声绘色的描述楼阁中的装饰是如何的典雅精致、前所未见!花茶是如何地沁人心脾、浓醇爽口且回味无穷!其功效是如何如何之神奇!一时间,城中百姓莫不以到过花茶阁为荣,若有外地客旅来杭,必会主动地介绍花茶阁的种种奇异。 而城中的妇女们也现近一个月来,平日里苛刻的夫婿忽然性情大变,不仅甜言蜜语多了许多,还主动出钱让妻子去花茶阁喝茶享受以增长世面。当种种有趣的传闻传到我的耳朵里时,我几乎笑痛了肚子,没想到这花茶阁一开,不仅推广了花茶,赚到了银子,还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妇女的解放,真可谓是一箭三雕啊! 花茶阁一走上正轨,奉行享乐主义的我,立即就将自己解放出来,除了偶尔根据茶楼的反映提供一些建议外,几乎不再插手。等了夏日,茶楼又大量地推出了简易的解暑花茶包作为外卖,同时还不断地创新研出适合夏季的饮品,生意端的是红火无比,真可谓是日进斗金,如果生意一直这样旺下去,不出两年,我就可以连本带利地赚回来。 时间一转眼又到了中秋前夕,园子里的枫树的叶子开始有些微微地红起来。 我一日日地计算这入秋后的时日,期盼着和干爹重逢。一别一年多,我的越歌剑法已练的颇为熟练,逍遥步更是相当纯熟了,其中还糅合了花蕊仙的一些轻功步法,不知道干爹见了可会满意? 明年霜叶飘落时,宝淑山中眠石处。干爹,美酒七七早已准备好,就等你来与我把酒高歌了,你可要早点来啊,千万莫要让我等太久。 八月十三中秋前夕,家里派人来要求我提早回家过节,我征得师父的同意后,换回了家常服走出庵门,只见罗长风早已侯在俺门外,面色肃然。 不待我问,罗长风就直接递过了一张纸条,沉声道:“这是一早接到的飞鸽传书。” “是干爹要来了么?”我随手将手中的小包袱递给他,兴奋地赶紧打开纸条,却见那纸条上只有草草地几行字:“武林传言,衡山回雁峰顶,无敌和尚的无敌宝鉴现世,各大门派和各路武林人士莫不相往欲夺秘籍,沿途已纷争四起!” 我大吃一惊,几乎捏不住纸条,怎么快乐王柴玉关的阴谋这么快就开始了,原著里虽未曾确切地说明朱七七出现时具体几岁,但不是说这个谣言是中秋之后才传出的吗?可且师父也曾说过三年之内乱象必起的话,我还以为柴玉关和云梦仙子明年才会动手?怎么会这么快?这么急?难道说是因为我的到来,而改变了事件生的时间吗? “小姐?”罗长风见我怔立当场,提醒了一声,“依小姐看来,这消息是真是假?” 当然是假的啦,我皱了下眉,在心中暗道,我就是因为知道会有这么一个谣言会传出来,才会吩咐各地关注的,可没想到阴谋的时间居然提前了,事不宜迟,还是赶紧回去找人商量吧! 下了几步台阶,我回头望了望静水庵,犹豫了一下,师傅不问世事已有几十年了,而且已年愈古稀,还是不要打扰算了。 “走!先回去再说。”我不敢再迟疑,直接展开身法向山下的马车奔去。 一见甘直,我立即吩咐:“去基地请李伯和丁伯,务必以最快度赶到。”甘直应声骑马绝尘而去。护卫队成立不久,因人数愈来愈多,已不适宜在家中传授,因此我早就让丁伯他们在城外寻了一处秘密之地。 我迅地钻进马车,脑中开始飞快地转动。 不管是历史本来就应该生在这一年,还是因为我的到来而使历史生了变化,现在快乐王和云梦仙子的阴谋都已经开始了,我必须尽快想办法辟谣,一年前成立护卫队的目的,为的不就是这一天么? 丁伯和李伯一向为人正直,都是可以完全信任的人,他们虽然退隐江湖,但都是心中有侠义之人,如果他们知道这是个阴谋,一定不会袖手旁观,说不定他们还会有好办法。现在我要做的就是如何让他们相信这是个阴谋,是个骗局,这一点应该可以借助师父那夜观察星象所得出的关于天下将乱的预言。 回到家中,直奔凉亭,此亭位于湖中间,四面临水,周围情况一览无遗,无须担心会有人偷听,现在这等非常时刻,还得加倍小心才是。 丫环们奉上茶点,小心地看了一眼一直皱着小眉头的我,不敢同往常一样与我开玩笑,知趣地退了下去。一股前所未有的紧迫感紧紧地压着我的神经,令我坐下又站起,站起又不安,只得起身不停地在亭中度来度去。 感觉已等了许久,还不见丁伯他们到来,我不由地更加烦躁,吩咐甘立:“你去园子门口看看他们有没有来,另外吩咐下去,没有我的同意,谁都不许到这园子里来。” “是。”甘立领命而去,正走到岸上,就见丁伯等人匆匆赶来,几个纵身,已到我面前。 我一言不,就将手中的飞鸽传:“两位伯伯,有什么看法么?” 随着护卫队人数的增加,他们两位早已怀疑我当时想成立护卫队的真实目的,不过在我有意无意的引导下,再加上我才六岁的生理年龄限制,并未怀疑我本人有什么特殊秘密,还以为我只不过禀性天赋本就有异,再加上我师父的秘密调教,因此无论性情还是思维,都和其他小孩不同而已。 丁伯瞧完了纸条递给李伯,沉吟了半天,才道:“我小时倒也曾听说百余年前武林之中,有个和尚凭空崛起纵横武林,十数年间几乎无人能敌,后来不知道怎地就销声匿迹了,想不到他竟还有秘笈留下。” 李伯磕了磕旱烟杆,道:“那和尚至少都死了几十年了,若有秘笈只怕早就传出了,还会等到今天么?” 丁伯道:“但昔日那无敌和尚曾凭一身绝学威震江湖,却也是事实,倘若真能习得他的秘笈,天下就可以任之纵横了。” 李伯哼道:“大哥莫不是心动了?” 丁伯笑道:“我虽有些心动,可我们都已是垂暮之人,又退出江湖已久,那些什么无敌秘笈,就算再厉害也与我等无关了,即便是有,难道我这个老头子还去和一大帮年轻后辈争夺不成?对了,七七,你拿这个给我们看,却是何意?莫非你对它也有兴趣不成?” “我才不要练什么臭和尚的本事呢,我有师父和伯伯们教我就足够了。”我故意撇了撇嘴,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臭和尚的武功怎么可能比我师父的技艺还适合我?“要不是因为我师父,我才懒得理这件事呢?” 嘿,师父,请您老人家原谅我又借你的名头行事,谁让我这个才六岁的小女孩如果表现地太过关心天下大事,会非常奇怪呢!再说我也是在做好事嘛,对不对? “静月师太也知道这件事?”李伯抬头道,丁伯也立即看着我等待下文,他们是知道我每月所谓上山静修其实是跟着师父学艺的仅有的几人之一,自然明白我师父是个世外奇人。 “也不全是,但是师父她老人家去年夜观天象时,曾预测说近年来武林将起动乱,如若处理不好,只怕会殃及天下,并为此忧心忡忡,当时七七听后就多留了个心眼,现在突然传出这样的消息传出,两位伯伯是否觉得可疑呢?而且方才李伯也说了,若真有秘笈,只怕早就传出了。更何况倘若真有这样的事,那得知之人,为何自己不赶紧去找来偷偷练习,反而还召告天下,这岂不是象有个人知道哪里藏了座金山,不去拿来自己花,却跑到外头满大街的喊自己现了金山一样么?” “你的意思是其中有诈?难道那秘笈不是真的?”丁伯思忖道。 不等我回答,李伯已吸着旱烟道:“依我看,这事儿八成是个骗局。” 丁伯皱了下眉,没再说话。 我看了看李伯又看了丁伯,道:“七七斗胆,想问两位伯伯一个问题,如果二位伯伯此刻依然身在江湖,若听到世上有这等无敌的秘笈,是否会起争夺占据之心?” 丁伯和李伯对视了一下,彼此都无言。 “如果连二位伯伯都无法保证自己不起贪念,可见这所谓的无敌秘笈实在是吸引人之极,也难怪其他人一听说此事就都纷纷赶往衡山了,可是就算真有这么一本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吗?他们会不会因为争夺这本书而打架?”我故意人小鬼大地大声叹道。 “打架?”丁伯面色一凛,顿时想到我提示的严重后果,“难道那造谣之人是想让天下英雄自相残杀么?” 李伯猛吸了一口烟,长长地吐了口气:“倘若真是如此,那这个散布遥言的人就实在是太可怕了,他这是想独尊武林啊!” 我心里道,何止是独尊武林这么简单,人家心里头想的可是这整个天下呢!不过,这些就没必要对他们说了。 “七七就是因为担心,怕这不仅是个阴谋,而且还是师父所说的动乱之始,只是师父年事已高,七七又只不过是个小孩子,对江湖人也谈不上什么了解,因此才请两位伯伯前来主持商量,想一个好法子来破除这个谣言,拯救武林同道,以免真出现师父所担忧的动乱----” 我顺溜溜地讲完这一段,突然察觉到自己的态度好象过于成熟理智,忙收了口缄言不语。 论说武林要大乱关你这个小女孩什么事?就是真乱也乱不到你家头上来啊?这样实在太不像小孩子,好在丁伯和李伯此刻心事正重,一时也没注意我们的脸色。 我的目的已达到,接下来就看看你们两位能不能商量出好法子来破除这个谣言了。 ps:由于38-39章旧文中颇有硬伤,因此浮尘特地重新修改了一下,大家可以重看一遍38和39章,感觉应该会顺多了。2oo7.7.7晚9点 第三十九章 辟谣 一直到中午,两位被我寄予厚望的前辈,却是一位含着旱烟皱着眉头默然不语,另一位则在亭子里反复地走来走去,还不时摇着头,显然没有想到一个很好的办法。 我在旁边空坐了半天,实在有些忍不住,便插口道:“两位伯伯,要不我们干脆也去其他地方制造谣言,说无敌和尚的秘笈其实不在衡山,而在嵩山、黄山、泰山什么的,这样一来大家分不清哪个真哪个假的,注意力自然就会分散,那个人的阴谋不就不能实现了吗?” 这个方法是我最初成立护卫队时就想到的预防阴谋生的措施,原本打算经过今年的训练后,就先提前分一批人到各地去,一待有流言出现就开始以毒攻毒的,可是现在阴谋提早来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可行性? 但丁伯很快就摇头否定道:“这个办法表面上看起来最可行,可现在各路高手都已开始赶往衡山,就算我们立刻派遣人手,以最快地度顺利地在各地制造出新的谣言,时间上也早已来不及了,只能牵制后面的一部分消息不灵通之人而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就怕到时候反而会弄巧成拙,再引起其他地方的争斗,而我们又无力制止,那就更麻烦了。” 李伯附和道:“不错,如今之计,最好还是提前赶到衡山去制止这个谣言为好。只可惜,就算我们两个老骨头拼了老命前去,费尽口舌,怕还是无说服之力。” “两位伯伯当然不能亲自前去!”我马上反对道,他们都是昔年到我家中来避祸之人,在江湖上均有仇家,绝对不合适,而且就凭他们两个人的力量和影响力,能说服的人也极为有限,毕竟只有两张嘴,如何能同时说动从四面八方而去的浩浩武林中人呢?除非有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站出来----对了!一个主意顿时浮现了出来,沈浪的父亲不就是一代大侠沈天君吗?如果我们能通过他以及其他在武林中向来有威望的人士,比如少林武当等高手之口,去劝说提醒众人,效果不是要好上很多吗? “主意倒是不错,可我们如何让他们相信这是个阴谋呢?”李伯立即提出问题。 “这个就简单多了,我们可以一方面找人去把阴谋分析给他们听,他们既然都是真正的大侠,一定不会弃天下而不顾的,只要让他们相信这是个阴谋,他们自然就会劝说别人不要上当,以他们的影响力,听的人一定会很多;同时我们再派人前去衡山附近的各条通道、城镇、村庄等所有可能经过的地方去张贴传单,传单上写上各类提醒的话,告诉他们为什么这是阴谋,提醒大家不要上当,关于具体内容,长一点的我们可以类似这么说:‘倘若真有这样的秘笈,可以凭之练成绝顶武艺,横行江湖,那最先得知的人为何自己不去取来修炼,反而还四处昭告于人?试问天下有几人有这等胸襟?即便有此胸襟,也可以自行练习之后再传授于人,或干脆多抄几份送给同道中人,又何必惹得这么多人垂谗,竞而相争?其中的深意,请各位武林同道细思!’短一点的可以这么说:‘谣言害人,回头是岸’;‘珍惜生命,切莫相信虚有的秘笈’,或者说‘鹬蚌相争前,请想一想谁是渔翁’等等,这个传单的我们可以具体再想,内容务必要人深思,一点就透,总之一定要让大家相信这是个阴谋,是个害人害己,目的就是让所有的武林同道自相残杀、史无前例的大阴谋----” 我滔滔不绝的说着我的想法,原著里中说沈天君他们也都赶往了衡山,只是不知为何也参与了斗争,如果我们能提醒他们,就算他们不全信,至少也会多留个心眼,到时候,局势可能就会大不变了。如果历史因此而改变,那个惨剧没有生,沈天君没有死,那么天下就会继续太平下去,沈浪也就不会从小流浪江湖,我们就都能过上各自的平静生活了。 “----另一方面呢,我们也不要完全放弃第一个办法,还是得尽可能地在其他地方散布真正的秘笈在别处的消息,只是具体的行动需要再仔细地修改一下----这样双管齐下,进行双重的消息和警告轰炸,把他们炸的头昏脑涨,搞不清楚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为止。这样一来,他们就不会一股脑儿都热地去衡山了,就算去了也会先考虑好再行动,那么损失就有限了----两位伯伯,你们这们看着我干吗?” 惨了,说的太兴奋了!这下我绝对要成为“怪才”了!我后知后觉地闭了嘴,可显然已经来不及了,眼前这两个加起来早已过百岁的老江湖,看着我的那目光简直就是----总之,绝对不像是看着一个人的眼神,更不是看着一个小女孩的眼神。 “没想到小姐你不仅平时头脑聪明活络,分析起江湖的阴谋来竟能如此头头是道,所想的法子更是奇思绝妙,闻多未闻。”丁伯盯了我老半天,终于吐出这么一句话来。 “我觉得小姐说的法子,应该可行,不过我们要派谁去合适?派多少人去?这些都需要好好地考虑,而且还要给自己铺好后路,此事进行之时必须极为小心,不能给那暗中散布谣言的人留下任何线索,防止敌人现从而顺藤摸瓜地查到到这里来,以免给惹祸上身,”李伯猛吸了一口烟,又狠狠地吐了出来。 派谁去合适?这个问题一下子就难倒了我们。 家里头那些护卫当然是不能用的,太容易暴露身份了,如果一旦被柴玉关现前去破坏他计划的人,是我们家的人,那么即便朱家再是卧虎藏龙,也无法时时刻刻防备他们的阴谋暗算,因此,也不宜动用家族的其他现有关系,那么就只剩下那些秘密收养的孤儿了。 可这些平均年龄都只在十岁左右的孩子,现在能担当这个重任吗?虽说当初成立护卫队的真正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协助我击败快乐王柴玉关他们的阴谋,只可惜我准备的还是太晚了,若是能再早两年,事情就有把握多了! 这些孩子毕竟原先都只是普通的孤儿,他们中间习武时间最长的也不过两年,功底大都还很薄弱,而且此事多少带了些危险性,倘若不小心被柴玉关人等觉了,那后果是不堪设想啊!可如果不派他们,我又能找谁去呢? “丁伯,家里还有多少护卫还在训练之中,没有出师的?”眼下也只能用上那些人了,幸而他们平时都是在暗中培训的,并没有在朱家本院出现过,虽然都还没出师,但此次前去并不是参与争斗,倒可以一用。 “只有十几名而已。”丁伯叹道,“我们要起码要分出十几路的人马去各地及衡山,制造谣言、散传单,这样的人数还远远不够。” 我咬了咬牙,道:“那如果加上基地里那些孩子呢?” “他们?”丁伯意外地道,拧着眉略想了一下:“若光是张贴传单,只要小心些,动作够迅,一般人应该不会怀疑到小孩身上,倒可以担任这个任务,基地中六十九个孩子,至少可以去六十个,这样人手确实就宽裕多了,但如果要在其它地方散布混淆的谣言,我们还得另外想办法。” “去各大门派集中区散布谣言倒不难,且也不需要自己亲自出面,找一些当地善于口舌的市井之徒,就可以很快地引起一片喧然的谣言,这个相信清平院里那些人都会帮忙,重点还是在衡山那边。”李伯理性地分析道。 对啊,还有清平院里的师傅们可以帮忙,到时候让他们仔细地易好容,行踪再小心些,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那我们马上就印制传单,丁伯李伯,人员就由你们来安排吧!记得一定分批乔装上路,嘱咐他们务必要十分小心谨慎,切不可与人起冲突,张贴传单时,最好选在夜深人静时分,稍有不对,立即撤离,至于那几个在武林中甚有影响的大侠和各门派领头人那边,要迂回着把消息转给他们,不要直面。总之一切行动前都要先想好保护自己的退路。” 事态严重紧急,我不知不觉就恢复了前世管人时的口气,再无丝毫小孩的腔调和娇态。 丁伯和李伯深深地注视了我几眼,同时应了声是,立即离去。 望着他们丝毫不显老态、行动快捷的背影,我不由地露出深深的感激之色。说实在话,丁伯和李伯都是真正多年的老江湖了,怎么会到此刻还瞧不出我和普通小孩的区别,只是他们再有智慧也猜不出我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有了师父这样的奇人给我作挡箭牌,确实令我少了很多麻烦,但愿他们只认为我是过早的成熟而已,不要想太多了。 他们应当是我初次上山不久后,就和师父过过招明白师父确是当今世上少有的高人了吧?否则老爹怎么可能真的愿意把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送到静水庵,而且每次一住就是半个月呢?什么观音显灵?只怕唯有娘亲才被蒙在鼓里吧!好在我平日无事时有偶尔会读一读佛经,否则娘亲问我时我可就要露馅了。 依靠我原先地构想,我们又重新地仔细地组织了一番规劝、提醒以及警告的语言,而后,我又亲自挑了几个伶俐孩子,以江修远为,单独地指导了他们一通,嘱咐他们随机应变地更改传单的内容,比如有死亡的人数传出后,立即就写上“最新消息,目前因争夺一本虚无的秘笈,导致武林精英的死亡人数已达多少----”、“鲜血已染满了道路和山峰,你们还要让自己客死他乡吗?”等新式传单再次警告还冥顽不灵的人。 为了争取时间,我们几个知情人几乎忙的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全部全身心地投入准备工作中,从八月十三午后一直忙到次日申时左右,连觉也没有睡,才大概将事情都安排好。 ps:由于38-39章旧文中颇有硬伤,因此浮尘特地重新修改了一下,大家可以重看一遍38----4o章,感觉应该会顺多了。2oo7.7.7晚9点 第四十章 纷争四起 傍晚,夕阳如血,秋风微涩。 我立在城楼,目送着几辆马车6续驶向黄昏之中,几缕丝被风撩起,在脸上调皮地拂动,而我的心,却渐渐地起了几分悲意。 这支原本就是为了破坏柴玉关的阴谋而组建的队伍,现在已开始执行他们的使命,此一去,便是千山万水路途迢迢,前途莫测,虽不比萧萧易水寒,却也隐隐地有几分悲壮。 唉,怪只怪我当初虽然决定破坏那个谣言,但却没有事先就考虑好对策,总以为时间还早,起码一年后这个阴谋才会开始,致使此次准备极为仓促----但愿此行顺利,这些孩子每一个人都能平安归来,莫要让我负疚一生。 身上一缕余辉在不知觉中悄然滑落,天边的彩霞却更加地绚丽起来,别有一番异样的美,我知道苍茫的暮色当中,那些马车将会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地前进,与谣言的传播度赛跑。 至于那些或因名因利,或因情因仇而赶赴衡山之人中有多少人愿意相信我们,那就看各自的命数了,想起原著中李长青那段令人惊心动魄的描述,再想到那几百条人命及背后无数残破的家庭,我不由地心中黯然,心中隐隐觉得此番举动的成效不会很大。 这些武林中人,大多一生都在追求武功而非武道的最高境界,多数四肢达头脑简单,认为江湖就是凭实力说话的弱肉强食的世界,现下听闻有这等武功秘籍,明知此传言错漏百出,却没有几个人愿意去思考分辨,就象原著里所说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人人都怕别人抢先得了这秘籍成为武林至尊,唯恐自己慢了半分。 传单上所言的道理,或许他们都比我明白,只是我总还是抱着几分希望,只盼这个江湖不会如原著里描写的那般疯狂、那般惨烈。 徐老镖头,石棋道长,原著中这两个特别提到的前辈们,七七满月时你们曾前来祝贺,而今七七却来不及通知你们,希望你们在看到我的传单后,能有所感触和醒悟,平安而归。 还有,那一代大侠“九州王”沈天君,原著中对你的描写虽然不多,但却可以看的出你是个真正的大侠,但愿你能相信我的话,并想出一个办法来揭露这个阴谋,沈浪的才智举世无双,希望都是遗传自你的基因的。 如果你不上衡山,如果你有法子破了这个阴谋,那么沈浪也不至十岁就流浪江湖,我们彼此的人生将又是另外一番光景了,我或许就可以把他也当成前生的梦想一般,只在心中想象,却不必忍受情感的折磨了。 “小姐,回去吧!大家都在等着呢?”罗长风在身后轻轻提醒道。 “恩,我知道了!” 今天是八月十四,中秋的前一天。 今天的中秋我原本已计划了许多节目,来令这些长年训练的孩子开心,只可惜现在他们只能在路上过这个原本可以快快乐乐的中秋了。 最后一眼望了望马车离去的方向,群山已被四起的暮色笼罩,再无半分马车的踪迹了。我收拾起自己的心情转身下城楼,走吧,既然已经去做了,再担心也没用,若是让开心坊和花茶阁的众人看出我有心事,岂不是扫兴的很? 来到花茶阁,阁楼的门面早已打扫一新,依着风俗重新装饰过了,每一个檐角处都高高地悬挂着一串红灯笼,楼台的围栏处也都系满了彩绸,大门处琉璃花灯更是晶莹耀眼精致绝伦,便是连门前挂着的停业牌子上,也绑了一朵纱绢花儿,充满了节日的欢庆味儿。 这个时代中秋赏月之风颇为盛行,有钱人家一般都在家中设宴笙歌、举办什么诗会、酒会、菊会等文雅的节目,而普通人家则流行到酒楼茶楼聚会赏月,逛逛灯会猜猜字谜,考虑到这一天花茶阁的生意定会比平时好很多,而且我也不一定能有空出来,因此月初时,我就特意吩咐今日下午停业半天,准备和大伙儿一起提前过中秋。 转过绘了众蝶戏百花图的屏墙,进到院中,只见几十个大人小孩都在井井有序的忙碌着,最后一次检查着联欢晚会的场地布置,数十条长长的彩带纵横交错地搭织在院落的上方,彩带的下方则挂满了各式的灯笼,灯笼的下面则是一张张提满了各样的灯谜的花笺。 院落中央的八仙桌上,拜月的祭品和瓜果已摆妥当,旁边两侧的长桌之上,各样吃食也已准备齐全,当然还少不了各类的花茶饮品,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因这节日可笑容洋溢,红扑扑的可爱之极,欢笑之声更是不绝于耳,端得是热闹非凡。 我的到来自然又少不了引起一阵哄闹,迎着面前一双双兴奋地闪闪亮的眼,我不由地也很快地被感染,便是罗长风英俊正经的脸上,也挂上了一丝笑容,终加入到众人的节目中去。 只是,我分明地注意到,江修君和小癞的弟弟脸上虽然也有笑容,可望着明月的时候眼中分明含着深切的思念,他们原以为这个中秋能和自己的哥哥团圆,没想到却失望了。 我暗叹了口气,重新换上无邪的笑容,示意书儿和我一起将两人拉进游戏圈子里,今晚你们的哥哥都在为整个天下的安危而努力,就让我来陪你们度个这个中秋节吧! 自从六十九名孩童和清平院里的前辈们全部出后,我的心就一直悬在空中,各式疑问和担忧在喧嚣散场时蜂拥而至,更多地是担心去衡山的孩子们。 他们能不能安全地到达?能不能顺利地贴完传单?会不会不小心被柴玉关等人现?我虽有一些先知的优势,可是对于这个陌生的江湖来说,我却是一个再嫩不过的小雌儿?这个笨法子,会有效果吗? 虽说大伙儿都已乔装打扮,而且为了防止引人注意,临行前我再三地嘱咐他们,务必分批进入衡阳地区,尤其是接近衡山之时更要化整为零,以游击方式行动,但一个个不安的念头却依然如毒蛇一般缠绕在我的心头,仿佛一个不小心就会被狠狠地咬上一口。 这些疑虑和担忧困的我坐立难安,睡也睡不安宁,当时情况紧急,时间又那么紧迫,我才想了那么一个笨法子,唉----只是现在人全都已出,我就是后悔也无用了,只能每日时时关注有无消息回来,看情况再另行做对策了。 前世交通达,从杭州到衡阳一千多公里的路程,也不过坐二十小时左右的火车就可以到达,可在这主要还是靠车马的时代,道路又不是很畅通方便,便是快马加鞭也至少也要数日时间吧?更何况此次基本上都是些孩童,路程上难免会稍微慢一些。 其他地区的消息很快就传递回来,果然如丁伯所见,效果并不明显,只因清平院里的前辈们赶到黄山、华山、嵩山等地时,当地的高手几乎都已动身前往衡山了,也就是说,我们在别处散布谣言的计划还是迟了一步。 熬了十日后,衡山附近的各城镇终于相继有飞鸽传书回来,皆是“pa”两个字母,平安到达就好!我这才略略放了点心,可随即却又更紧张了,每日里都在暗暗地祈祷,小心啊,千万要小心啊!可不要让别人看见了? 如此提心吊胆地又过了两日,才又等到第二轮的消息,言道传单都大已贴出。我原想让他们就此收手回来,但丁伯和李伯却认为,既然已经到了,不妨就暂时留下来观察一下事情的展。我想了想,觉得也有些理,便传书要他们注意。 候了一段时日后,终于有进一步较为详细消息辗转回来,道是传单虽都已贴在沿途醒目处,但成效并不大,只有极少数的人思索之后转道回去,大多的人则是一把撕了传单,还放言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之类的话,更有少许的人还恶意地辱骂贴传单之人用心险恶,为了能自己独吞秘籍才故意以此来阻止众英雄豪杰。 这话一传回来,气的我几乎要抖,这帮愚不可及的家伙,好心救他们还不领情,既然你们不相信,那行,那就用你们自己的鲜血来证明吧!蠢猪、呆猪、笨猪,简直愚不可及!死了也活该! 可是气归气,我还是吩咐他们再继续张贴,可事情的展却证明这举措,竟真如我先前担忧的一般,竟没什么作用,而后粘贴的那些传单明明几乎已无人理会了,道途之上,依然可见不断地有各方人士或单独、或成团结队地赶往衡山。 再数日后,不用他们传事情的动态了,只因江湖上已纷纷传言:衡山之上有绝世的武功密笈,便是连最简陋的茶棚和小店,也常常有人在翻传衡山有宝之事,莫说是江湖人士,便是一些市井混混,也等了趁机去捡点小便宜的心思。 接下来的情况,就如原著中李长青所叙,噩耗不断地传来:通往衡山的路途上,每日光跑死的马就不知有多少,路人间的冲突终日不断,有不少人甚至一言不合就立即拔刀相向,到了后来,更是一见武林中人即刻撕杀,连敌友也不问一问,真的是恨不得少去衡山一人自己便多一分希望。我们的人见此,行事也更加的小心。 待到九月中下旬,家族的关系网中,突然每日传书不断,将全国各地的情景加急上报给了过来。 原来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门派的辖区之中,大大小小的纷争竟不约而同地四起,一些为恶之徒更是趁着各大门派实力空虚之时为非做歹,一时之间,全国各地的治安竟比平时坏上十倍不止,小偷小摸和拦路抢劫更是络绎不绝,百姓入夜之后,几无行人再敢出门一步。 朱家的名头虽大,但所运送队伍竟也破天荒地遭遇了几次小规模的打劫,货物虽无丢失,人员却有伤亡,消息一传到,老爹顿时大脾气,立即加派人手,竟然第一次动用了清平院里的那些人乔装亲自护送重要的远程货物。 没想到这次谣言的威力竟是如此的大,如此的广?不仅去往衡山那边的路上冲突日益加剧,而且连全国其他各地也受到如此的影响,看来此事的牵连之众,实是几百年来所闻所未闻。 一时之间,几乎是人人自危,师父夜夜都在观察天象,每每看的低声微叹,可却同样束手无策,实在是无敌和尚的这本“无敌宝鉴七十二种内外功秘笈”太过诱人了! 十月来临后,天气瞬间转冷,可去往衡山之路上依然车马不绝,决斗流血事件更是时有生,死亡人数也在日益增多。初时当地善良的百姓们还会同情掩埋,到后来冲突更甚,失败之人的死状更惨,已是无人敢再看一眼,隔一段路程就看到一两具死不瞑目的尸体,令人骇然,至此。当地人宁可多翻山越岭也无人再敢走那几条已被鲜血染红了的路。 听到这些传闻后,我更加不安,又想及时将众人招回,可又怕那些武林豪强杀红了眼,连小孩都不放过,回来的途中未必就能安全,便传信要他们蛰伏。 到了十月中下旬,江湖传言,上得衡山之人已有数百人之多,不仅各大门派和一代大侠沈天君等人也都到了衡山,而且云梦仙子、十三天魔等令武林中人闻之变色的魔头也没有错过此次的争夺。 历史依然在重演,沈浪的爹也终究还是上了山,可难道他没看到我的传单吗?还是他也不相信传单上的内容?或是,他明知这是个骗局,才赶过去阻止更多的杀戮和冲突---- ps:由于38-39章旧文中颇有硬伤,因此浮尘特地重新修改了一下,大家可以重看一遍38----4o章,感觉应该会顺多了。2oo7.7.7晚9点 第四十一章 重逢 真相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我心里一片悲哀,沈天君和各大门派的正义人士,只怕都再无生还的可能,历史依然按照原来的轨迹进行,难道该生的还是会生吗?命运竟不容许我擅自更改这个结局,难道今后的故事展也将会是一样吗? 武林精英大都丧生,正道将近无人,可黑道势力却相对猛涨,武林局势顿变。而那柴玉光却凭着掩埋路人尸体而赢得“万家生佛”的美称,更是借此名头成了那些欲上衡山之人为怕自己难以生还,而将自己的秘密、秘笈与珍宝托付的最好对象------ 想起众人留下的那些秘笈与珍宝,我猛然一惊,蹦跳了起来,不论如何,总不让那些秘笈与珍宝都落入柴玉关的手中,我得马上传书,让他们扮做乡民掩埋沿途的死尸,不可白白地让柴玉关成就了虚伪的侠名,而得到大多数人的信任。 到了十一月初,衡山那边的消息突然断绝,接连十三日竟无丝毫讯息传来,我在家中顿时心似火焚, 难道他们俱都已遭受不测,否则为何连一点消息都没有?难道------ 我只觉脊背一阵阵地凉,冷汗涔然而下,顿时再也无力支撑,跌坐在地,久久不能站起。 想起初见面时那一张张倔强的面孔,那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小小身影,那一双双充满希望的眼睛------ 是我,是我害了他们! 倘若传单一张贴好我就即刻让他们回转,而不是要他们继续留在那危险之地探听一手的消息------倘若我不让他们去掩埋那些死尸,或许他们就不会被柴玉关现------ 倘若他们如果真有不测,那我身上不就等于背负了数十条的人命了么?我------我竟害了那么多无辜的孩子------我怎会如此的天真?如此的幼稚! “小姐,天这么凉,你怎么坐到地上了?” 耳边似有人在说话,我茫然地抬头,只见罗长风站在我身旁,他见到我满脸的冷汗,不由地失声惊呼。他自我四岁开始便一直陪在我身边,而今已有三年,从未见过我如此模样,当下顾不得上下尊卑,一把将我拉起,扶坐到铺了暖垫的石凳之上。 我紧紧地抓住他的手,希翼地看着他:“长风,是不是有消息了?是不是他们有消息传回来了?” 长风似乎犹豫了一下,轻轻覆上我的手,道:“你放心,他们都是些机灵的孩子,不会有事的,而且还有师弟们在,他们不会有事的。” 他说的笃定,可是我依然觉得他的声音里也有一丝不安。若放在平时,丁伯和李伯他们教出来的弟子我是绝对信任地过的,可现在他们面对的,几乎是天下所有的高手啊,而且还是数百个,就怕这些人杀红了眼------还有,那伏在暗中的柴玉关------ 我不敢再想下去,松开罗长风的手,掩住脸庞:“是我害了他们,是我对不起他们-----我对不起他们------对不起------” “不,不是你。” 罗长风毅然地打断我的话,蹲下身轻柔而又坚决地扳开我的手,捧起我的泪脸,认真地注视着我,柔声道:“你没有对不起他们,如果不是朱家,他们也许早已饿死在街头了,朱家和小姐对他们都有大恩,他们就是为了小姐死了,也必定是心甘情愿的。而且,没有消息并不代表他们就出事了,小姐你想想看,那些孩子来我们这里之前,几乎都是在外流浪已久的孤儿乞丐,他们自有我们所不知道的一套生存方法,再则,说不定只是通讯方面出了点问题而且,甚至,他们可能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你不久就可以看见他们了。” “真的吗?” 我呆呆地看着他,第一次听到罗长风一次性说这么多话,不由地有些不习惯,思维好象也有些混乱了,“他们真的会没事吗?” “会没事的,你要相信他们!他们一定会平安归来的。”罗长风坚定地道。 “那就好,那就好!”我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一些,突又抓住他的手,“你快去,快去再几只信鸽给他们,让他们一接到信鸽传书就立刻回来,不要管什么消息,也不要管什么死人秘笈和珍宝了,只要他们回来,就比什么都好!你快去,快去啊!” 我站起身,拼命地推着他。 “好,属下立即去办!”罗长风顺着走了两步,等到我放手时又回头道,“小姐,还有件事,李前辈来了。” “李前辈?哪个李前辈?”我脑中混乱不堪,一时想不起来我几时约了个李前辈。 罗长风的面上似乎泛起了一丝微笑,随即隐去,道:“小姐难道忘了那个霜叶飘落时的约定了吗?” 干爹?干爹来了么? 眼前顿时一亮,只觉得满天的乌云立即散去了一半。我一转眼看了一下园中的树木,果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树叶都几乎快掉光了。 “明年霜叶飘落时,宝淑山中眠石处,吾儿可携酒来会------”这段日子来我满心都是担忧,竟把这个约定都给忘了。 “干爹在哪里?”我狂喜地问道。 “还是在老地方。” 罗长风话音未落我已冲了出去,抛下一句:“长风,火送坛好酒过来,我先走一步。” 跑到马厮,不待马夫装上马鞍,我一个翻身,骑上白雪越栏而去。 干爹,干爹!你可知道七七有多想你吗?七七的心中有好多好多的话想对你说,有很多事情要找你商量,你怎么可以才来啊?干爹! 一路急驶,几乎是片刻之间就到了宝淑山下,顾不得别人诧异,我飞身下马展开身法,往山上奔去。 穿过狭小的岩石通道,只见灰白岩石上,白衣飘然地立着一个身材清瘦的人,他听到声音转了过来,狂放不羁而又清朗无比的面上正含着熟悉的笑容。 “干爹!”我跳上岩石,直扑到干爹的怀中,近些日子以来满腔的紧张、担忧、害怕和后悔都化作泪珠儿,断线般地滑落了下来,瞬间打湿了干爹的胸膛。 “你这丫头,这么一见干爹就哭啊!”干爹轻拍我的背,取笑道,“见了干爹也不用高兴成这个样子吧,非得把干爹的衣服搞的都是鼻涕不可么?” “干爹!”我轻叫,不好意思地拿出绣帕擦了擦鼻子,却依旧伏在他的怀中不肯起来。 干爹笑道:“好啦,好啦,我这不是来了吗?丫头,我的酒呢?干爹的酒虫可已经上来了。” 我醒了醒鼻子,笑道:“我一听长风说您来了,等不及去取酒就先过来了,酒长风随后会拿来,包准让您喝个够。” 干爹笑道:“那就好,干爹别的都不怕,就怕没酒喝。来,丫头,让干爹看看-----嗯,一年多没见,我的干女儿出落地越标致动人了!” 我笑道:“干爹也一样,依然英俊潇洒,风度翩然,玉树临风才情卓然气质------” “好了好了,再让你夸下去,干爹就是脸皮再厚也要无地自容了。”干爹哈哈大笑,拉起我坐下,“你适才一见到干爹就哭,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啊?告诉干爹,是谁敢惹我的干女儿生气,干爹去教训他!” 提及此事,我不由地脸色一黯,尽管干爹的口气活象个一心护短的市井小民一般,可我却有些笑不出来。 正待回答,却见罗长风穿道而来,强颜道:“就是有天大的事,也要等干爹先解了酒谗再慢慢说。” 干爹微微一笑,不再追问,转看向罗长风手中的酒坛子。 罗长风真是个玲珑贴心人,不仅带了酒和碗,还特别的带了两三个下酒菜,正是干爹最喜欢的,这么短的时间,也不知他哪里弄来的。 干爹接过酒坛,将酒坛托在掌中溜溜地转了一圈,又细细地闻了一遍,笑道:“陈年黑陶,有荷叶的清香,这应该是正宗的绍兴黄酒吧?” 说着一掌拍开了泥口,揭去红布,果见露出了两片干荷叶,坛口一开,顿时一股清冽的酒香扑鼻而来。 我将杯子放在坛口下,笑道:“干爹不愧为酒仙的后人,鼻子灵得不得了,这正是用会稽山泉加精致的江米而酿成的绍兴黄酒,干爹先偿偿。” 一碗黄酒入喉,干爹舒服地嘘了口气,道:“这绍兴酒香气虽十分浓醇,可酒味未免清淡了些,不过瘾不过瘾!” 我微笑着将瓷碗倒满,笑道:“知道干爹最为喜好烈酒,七七早就准备好了,正埋在开心坊的后院里呢,就等着干爹来了再取,那可是真正上好的三十年花雕女儿红,足够干爹痛饮一番了。” 干爹笑道:“如此甚好,那我们这就回去,让这绍兴酒一开胃,干爹腹中的酒虫可全都醒了。” 舍弃了那半坛绍兴酒,我和干爹依旧携手下山,我不想破坏着难得的轻松气氛,一路笑语盈盈,只和干爹聊花茶阁建立、老八出生等开心的事情,衡山之事一字未提,这事曲折纠葛,其中复杂深意不是几言数语就能说的清楚的,更何况这是在外头,说这些总有不便。 回到开心坊,挖出了那坛女儿红,又叫人生了火盆,将老酒和新酒稍稍加温后,兑到景德镇窑出品的温酒壶中后,静待小许后方才取出倒至杯中,顿时整个小屋都被浓郁的酒香充斥。 我微笑着把酒相斟,干爹仰开怀痛饮,一会功夫就去了小半坛,干爹这才放慢了度,开始转而仔细地品味起来。 “乖女儿,说吧,遇到了什么伤心事?”饮了这许多烈酒,干爹依然面不改色,懒懒地依在塌上,微笑着问道。 我眼圈一红,鼻中又开始酸涩起来,忍了忍,这才将事情的始末娓娓道出,当然隐瞒了我先知的事情,这个秘密,整个人世都无人能同我分享,我注定是要埋藏一生了。 第四十二章 醉酒 听完了我的叙述,干爹微微摇晃着手中的酒杯,凝注良久,道:“我从南方回来的途中也听说了不少传闻,只是未曾想到局势已展地如此惨烈,这么说来,那衡山之上只怕已聚集了天下十有**的高手,一场大战势必在所难免,没想到天下才平静了数十年,又要重演纷争了。” 我忧心忡忡地道:“干爹,现在我派去的人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真怕他们已遭不幸,唉----我实在不应该由着自己的性子来的。” 干爹沉默了一会,方才叹道:“这原也怪不了你,你也是为了别人好,你派这些孩子去,虽然有欠考虑,但却未免也不是一种很好的办法,那散播谣言的人未必会怀疑到传单不是大人而是小孩子贴的,只要他们伪装得当,安全应是没问题的。” 我心中一痛,干爹也觉得我不应该这么做?我----我实在是太卤莽了----太天真了---- 我不由地垂下了头,心情更是难解。 天意难为啊!其实静下心来仔细想想,我这个举动确实是太过自我了。 这个世界既然是因一本武侠著作而存在,势必不可能故事还未真正开始就变了方向。原著一开始就已经是事情生的九年之后了,我却妄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切矛盾的源头,实在有些幼稚可笑。 倘若衡山之役未曾生,今后的故事也就不存在了,又何来这个虚幻的世界?何来的我?何来的那么多可歌可泣、荡气回肠的传奇? 我不但幼稚之极!而且还是愚蠢之极啊!想到懊恼处,我不由地伸手倒了杯酒,一仰就喝了下去。 “咳咳咳咳----好呛----辣!”一股灼热的酒劲直从胃部冲了上来,呛的我的脸立时红了,身子也热了。 干爹的脸色本已难得有些凝重,此刻见我如此模样,却不禁有些失笑,道:“乖女儿,这三十年的女儿红可不是人人都能喝的,你喝了这一小杯,少不得即刻就要好生睡上一觉了。” 我在心中苦笑,醉了才好,醉了我才能暂时地逃离和忘却,可我前世酒量虽差,但这一生,自从认了你这个干爹后,我可是下了一番功夫在上面,哪有这么容易喝醉的! 半是赌气半是希翼地又倒了一杯,举杯向干爹致意,扯出一个笑容,道:“干爹可小瞧七七了,今日七七就陪您再喝两杯看看,七七便是再逊,也不至于立马就翻倒吧?” 干爹只是微笑不语。 这一杯下肚,只觉酒劲更浓,那酒仿佛融入了行走全身的血液之中,到处都是暖哄哄地,令人舒服无比,眼前的一切迅地迷朦起来。 “干爹,你坐着别动啊,摇来摇去的看都看不清楚了。”我嘻嘻笑道,只觉得脸上痒痒地,伸手一摸,却触到一片湿润,“咦?这是什么?酒怎么都跑到脸上去了?呵呵----难道我也变成了酒入愁肠化做相思泪了么?” 我伸手想去抓住干爹,不让他动来动去,身子却一点都不受自己控制,居然疲软地歪斜了下去。 身子被及时地扶住,圈入到一处温暖的所在之中,迷离朦胧里,我仿佛听到干爹在轻声叹息。 “干爹,您说,七七是不是很残忍----那些孩子,都只不过才十岁左右,我却狠心地逼他们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呜----是我害死了他们----他们就是死了也会恨我的----干爹!我从没想要要当什么救世主----我----我只是不希望看到这个世界那么悲惨而已----我错了么?我真错了么?” 干爹似乎在说些什么,可我已经听不见了,我的耳朵里热热闹闹地,仿佛都是那六十九名孩子练武时出的震天的吆喝声,勉强地挣扎着捉住干爹的手,我听到自己又在笑:“干爹,你可不许偷偷开溜啊----七七----七七需要你----别扔下七七----别----” 干爹的怀抱好暖和啊,就象是爸爸的怀抱!爸爸!爸爸!如果我没有成为别人的替死鬼,那该有多好!我们一家子,就那样过我们自己平平淡淡的日子,不会生死别离,也不会天人永隔,那该有多好!爸----妈---- 模糊中,我仿佛又见到了爸妈熟悉的笑容,爸爸的身体似乎好多了,身上也没那么瘦了,能在这样的怀抱里安睡,哪怕天都塌下来,我也不用再担心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当我被一股淡雅的花香从梦中唤醒时,初生的太阳正好斜射进屋中,将长桌上那些瓶瓶罐罐折射出闪亮的光芒。 这不是我的房间,是哪儿? 微微移动目光,只见左面靠墙处,并排立着一个大书柜,上面密密地堆满了各类书籍,再瞧屋子右侧,只见简朴的窗台前长桌之上,一个小巧的镂空熏香瓶中正袅袅地升起一缕细烟,到了半空之中方才渐渐散去,正是那淡雅的香气的来源,瓶子的旁边,则摆了一面雕花镜子。 我怔了怔,自己昨夜竟是睡在书儿的房里么?难怪梦见姆妈帮我戴上了一个茉莉花环了。探手抓过挂在床头的外套,正欲披衣坐起来,忽觉得头痛无比,仿佛脑子里坐了千万个小人在不停地敲打着脑壳,不由地又无力地倒了回去---- “哦----我的头----” 我不由地出了一声呻吟,声音也似有些沙哑了,这女儿红可真不是我能喝的,那么小小的两杯,还是已经兑了新酒的,竟就把我搞成这副模样,真是丢人啊!看来以后要跟干爹多学学怎么喝酒了,武林中人似乎都是拿酒当水喝的,我这么差的酒量,以后出去该怎么混啊? 对了,干爹?他不会又丢下我走了吧?不行,我得去看看,顾不得涨痛的感觉,我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咬着牙坐了起来。 吱呀一声拉开房门,却差点迎面撞上一人,定睛一看,却是良嫂。 “小姐可起来了?”良嫂扶住我的手,将我转身带回房中,另一只手中正托着一壶热茶,“这是书儿姑娘刚煮的玉蝴蝶花茶,姑娘赶紧趁热喝一点,醒醒酒润润喉。 “好吧。”玉蝴蝶的醒酒效果虽好,可味道却是相当苦涩,我喝了几口立刻皱起了眉头,道:“良嫂,可见过我干爹?嗯,就是昨日与我同来的那位叔叔?” 良嫂赶紧递过一边的甜汁,道:“小姐说的是李大官人吧?他正在后院赏雪呢?” 干爹还在,那就好,那就好。赏雪?下雪了么?我探头向窗外望去,果见院落里有隐隐的白色,再看空中却无白雪的影子,似乎只下了一点儿小雪。 “是啊,昨儿夜里开始下的,只是不大,零零落落的到天明时就停了,这么一点儿小雪,只怕等会太阳高了,就化得不见踪影了。” 良嫂取过床前的貂皮披肩披在我身上,道:“小姐刚起来,可得小心别冷着了。” “嗯,”我没有拒绝她的好意,其实这点寒冷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我在山上的时候可只穿两件衣服的,师父的心法练久了,内力也渐强,这身子早不似前世那般怕冷了。 来到后院,只见干爹正坐在亭中和书儿相谈甚欢,干爹也不知道对书儿说了什么,书儿的脸上竟难得有雀跃之色,一改平时的端庄模样。 “干爹,你们在讲些什么呢?”我漾开了笑容,奔了过去,直扑入干爹的怀中,干爹果然还在,真的没有丢下我! :“小姐,李叔叔正在问我花茶的事呢,还说要教我学武。” 我奇道:“书儿你不是不喜欢练武的吗?怎么今天又突然想学了?” 干爹笑道:“倒不是真学武,只是传授她一点轻功而已,书儿的资质原本也不错,只是早已错过了最佳的学武时期,倒是不适合练了,而且听说她平日里事务也很繁忙,恐怕也没有那么多时间练习,我便想着传她一点轻功,也好防身。” 我试探道:“那干爹的意思是,您要留下住一阵子了?” 干爹含笑点头。 我欢呼道:“太好了,这一回七七可得跟干爹好好讨教讨教了,七七有好多事情想问干爹呢?还有昨日七七所提之事----”我的声音噶然而止,望了一眼书儿。 书儿冰雪聪明,怎会不知我意,当下浅笑道:“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去花茶阁中准备准备了,书儿告退。” 我微带歉意地向她点了点头,待她走出院门,我才急急道:“干爹,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是否应该派人前去衡山打听一下?” 干爹摇手道:“不急,那些武林群豪既是冲着那本秘芨而去,那彼此争斗间应该仅限于武林人士,或是无辜的成年路人,应该不会注意到已扮作流浪乞儿的小孩们,因此我估计他们一时半会还不会有问题。而且现在已是十一月中旬,各大门派及群豪既已在一个月前就已到了衡山之上,只怕这会儿胜负已见分晓了。” 是啊,一个月都已经过去了,只怕那柴玉光的阴谋早已得逞,衡山的回雁峰顶也早已被两百多名武林群豪的鲜血所染红了,我就是再派人去也已经没有什么意义,看来现在也只能在家里等着他们的消息了。 我叹了口气,依向干爹的怀中,眼睛却不禁地望院外望去,盼望着罗长风能突然手握信鸽出现在我面前。 其后几日,我基本上都窝在干爹落脚的客栈之中,除了在干爹的亲自指导下练习剑法和步法,就是为干爹弹唱现代的歌曲,喝酒品茶,再不提衡山之事。 开心坊却是绝不敢再去的,只要江修元和小癞他们一日无消息一日不回来,我就无颜再见他们的弟弟,倘若不是我,他们的生活虽然也许会困苦些,但至少还能和亲人在一起,可此刻,他们的哥哥都是生死不明,这教我如何以对?毕竟真正去冒险的是他们,而不是如今舒适地呆在屋里的我。 这几日除了那夜喝醉后,白日里我几乎都是笑着的,任谁也瞧不出我心中的悔恨和痛苦。有时候我不禁嘲弄自己,瞧啊!还说要破坏快乐王的阴谋,化武林危机于萌芽之中!可如今呢? 我却只能软弱地呆在家里,只能可怜地夜夜祈祷他们平安,日日翘期盼佳音,七七啊七七,你也不过是个意气用事的卤莽娇小姐罢了! 你实在对不起那些信任你的孩子们啊!倘若他们不能归来,你又将何以自处? 自那日下了小雪之后,天色愈的寒冷,断断续续地又连下了几场雨,大街之上已少见行人,连店铺也关了不少,极为冷清。 如此过了数日,到了第四日傍晚,我正跟着干爹对着红炉学喝烈酒以消心愁,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地脚步声,我心一震,直觉是衡山有消息传来,果见罗长风推门而入,面带喜色,手中正握着一只冻的瑟瑟抖的信鸽。 信鸽!有消息回来了! 我大喜,赶紧取下筒笺,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pa,h1。” 平安!回来!他们真的没事了,真的没事了! 我把纸条捂在胸口,不禁仰喜极而泣,悬了数日的心到此时方才有些着落。谢天谢地,菩萨保佑,总算让他们平安无事了。 第四十三章 悲剧重演 满心欢喜地将小小的纸条献宝似的分别拿给干爹和罗长风看,干爹却是不懂。 我笑着解释道:“这是我们事先约好的暗号。”这个时代还没有二十六个字母的音标,护卫队成立的时候我一时好玩,就将这些字母和音标教给了他们。对了! “长风,为何只有一只信鸽回来?” 罗长风道:“我也是今日才从湖南来的商旅处得到消息,说自入冬以来,湖南湖北一带,遭遇了数十年来都罕见的霜冻,尤其是后半月,大雪更是封住了十有**的通道,他们的消息传不过来,想必是这些信鸽经受不住如此严寒,中途坠下了。” 对啊,他们走的时候就已经是中秋了,过了这几个月,早在已是冬天了,我竟没有想到这一点?真是关心则乱,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明白,呵呵! 看着尤自在火炉旁抖的信鸽,我只觉得满腔欢喜无处可泄,忍不住抱起它,在它冰冷光洁的羽毛上狠狠地亲了好几口,又取过一旁的花茶喂它喝,吩咐长风:“快去取最好的鸽食来,我要好好地犒劳犒劳世界上最勇敢、最伟大、最英雄的小鸽子!” 有了好消息,满天的阴霾顿时消散,仿佛这阴沉的冬日也变的可爱起来。 我彻底恢复了原先生龙活虎地样子,整日象只好动的小鸟一般,飞来飞去的总停不下来。 我亲自安排人缝制所有人的冬衣,收拾他们的房间,将棉被更换,并使每一床都晒足了太阳,再在每个房间都准备了四只大火盆,又开始准备各种各样的美食佳肴,我要好好地欢迎他们的胜利归来。 半月后,八辆马车终于在漫天的大雪之中,6续地回到了基地,十个青年,六十九个孩子,虽然个个都是一脸风雨沧桑、冻的肌肤僵硬,但竟奇迹似的一个都没受伤,全部平安归来。 消息传到静水庵,我顿时喜出望外,等不及半月期满,跟师父告了假直奔向基地,可来到基地门口,我却犹豫了。 他们虽然都平安归来了,可我毕竟曾还未考虑周全,就他们放到那么危险的环境之中,此刻就要见到他们了,却叫我如何不情怯,如何不歉疚?我又怎么敢去见那些对我充满信任的孩子们。 但我们一行还未到基地门口,就早已有人通报进去了,我还在门前磨蹭,丁伯已然迎了出来,奇道:“小姐怎么不进去?” “我----”我感觉脸上有些烧,“我不敢见他们!” 丁伯一怔,随即醒悟过来,走过来环住我的肩,柔声地道:“事情都已经过去了,他们不是每一个人都平安地归来了吗?你就莫要再自责了,他们此刻都在大厅等着你,你若不进去,难道让他们一直等着?” “丁伯?”我强忍着心头那股热意,不让它涌上眼眶,却还是挪不开脚步,他们越信任我我就越对不起他们! “进去吧!没有人会怪你!你进去看看他们,你就知道了。”丁伯的眼神中充满了鼓励。半环半推地带我走进院门。 大厅之中已生了十几处火盆,六十九个孩子,十个青年俱都已换上新衣,正面朝门的张望着,我的脚步方挪至门口,就悴不及防地撞上他们的视线,我心中尴尬,正不知道该如何张口。众人已齐声站了起来,拜道:“参见小姐!” 我顿时手脚无措,赶紧进去伸手扶起最近旁的人,慌道:“大家这是做什么?快起来快起来!你们这样,岂不更叫我无地自容吗?” 话未讲完,眼眶已然红了起来,缩回手退了一步,深深地鞠了躬,哽咽道:“要拜的是我才对,我冒然地就派你们去那么危险的地方,让你们吃了那么的苦,我----”我咬咬牙,觉得此刻除了行礼再没有什么言语都表达我的歉意。 “小姐!”众人齐声惊呼,竟哗然地跪倒了一片回拜。 我大惊,急道:“你们别----快起来,快起来----你们再不起来----”我只觉得热泪不断地涌了出来,心情澎湃汹涌,也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小姐!”众人又惊呼,前面几人跪挪了几步就要来扶我起来。 我抬起泪眼,坚定地道:“大家不起来,我就不起来!”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乖女儿,你若不先起来,却叫他们如何起来!”眼前人影一晃,一股柔和的力量已将我轻轻托起,正是干爹。我在庵中的这些日子,依然每天在山后和干爹见面,师父也和干爹见过了好几回,并且相谈甚欢。 众人见我起来了,这才相继站起,重新入坐。 我擦去脸上的泪痕,也重新漾开了笑容,道:“这些日子以来,大家伙都辛苦了!今日什么都不谈,大家先下去好好洗个热水澡,好好地吃上一顿,再早些休息睡觉,其它的便是有天大的事,也等明日再细说。” 众人相互看了一眼,才轰然应道:“是。” 我亲自将这几十个孩子都一一安排妥当,一圈转下来后,这才同干爹、丁伯李伯还有罗长风等人来到同样已生满火盆暖炉的书房之内,备了几坛好酒,安排好舒适的暖座,就等柳初才等前来报告此行的具体经过。 柳初才等人经过一番热水沐浴后,精神明显已好了很多。几人一进了屋,便从怀中各自取出一两本小册子,连同几个包裹一同放在中间的圆桌上。 我依坐在干爹的一旁,注视着桌上那些事物,心中一动,难道? 丁伯不解,上前随意地翻了一翻,面色顿变:“武功密笈?你们怎么会有?” 李伯闻言也一怔,也走了上去,解开那些包裹,却是一堆珠宝,这下所有的人都呆了一呆。 果然如我所料,这些东西必定就是我让他们掩盖死体时现的,珠宝我自然不放在眼里,可密笈竟有十数本之多,倒出乎我意料,看来这次还是有所收获的。 我道:“丁伯你先别急,先坐下,让他们慢慢地说。” 众人各自退回到座位上,柳初才和几个师兄弟互望了一眼,决定先由柳初才讲述,其他则在一旁补充。 此前的一切自然不必再重复,直接从天气陡然转冷说起。 当时天突然开始狂降大雪,只半日功夫,就把整个衡阳覆盖成白茫茫地一片。彼时,要去衡山的人不是已经到了衡山,就是早已死在途中,或者自知力弱无力抢夺打消念头回转了,因此去往衡山的路途上早已不见半个人影,一反常态变的冷清之极。 众人得了我的指示后,一直就近掩埋沿途死尸,并取下死者身上部分遗物作为其亲人来日寻墓的凭证,有时候遇见那伤重未死之人就即刻送往附近的医馆救治,只可惜这些人大多都是受伤极重,又受风雪冰雨袭身,纵使遇到名医也是无力回天,因此大多都是勉强地托付遗言之后就含恨而去了,这些秘笈与珍宝便是由此得来的。 令人惊讶的是,在他们扮作附近的乡民掩埋死尸之时,还曾看到另一个身穿紫衣、体型修长、腰悬长剑的中年男子也在掘坑挖坟,为沿途的武林在中人办理后事。后来闻得此人姓柴名玉光,原本也是要赶往衡山的争夺密笈的,但只因生性仁慈,悲天悯人,竟宁可耽误宝贵的赶路时间,也要替这些素不相识的武林同道掩埋尸体。 丁伯李伯听道此处,不禁动容赞道:“好一个‘万家生佛’的侠义之士!” 我心中微微冷笑,什么悲天悯人?他当然不急了,这个所谓“万家生佛”的侠义之士其实便是制造一切悲剧的罪愧祸,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籍此获得一个虚假的侠名,好让那些傻瓜都相信他,在上山前都将自家的武功秘笈交付与他。 我看了一眼干爹,却见他神色平静,似无所动,我自然是知道事情的真相的,可干爹也如此波澜不惊,莫非他察觉出什么了么? 称赞完柴玉光,柳初才等人的脸色突然暗了下来,开始讲述后来的事情,面上的血色也随着讲述的愈见深入而渐渐褪去。 他们原先一直蛰伏在山下,可日见一位位耳熟能详的武林前辈们都一个个的山上,最后竟然也忍不住想去看看这些江湖的绝顶高手们的身手,于是十人暗中商量,五人一组竟轮流着偷偷地上了衡山。好在当时的武林豪杰都已聚集在回雁峰上,对其它的山峰并无关注,因此他们一路上山倒也没有遇见过险情。 他们当时并不敢离回雁峰太近,只远远地躲在周围的其它峰顶关注着,因距离甚远,天又飘降大雪,具体的战役情况自然看不清楚,可那不时从回雁峰巅传出的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及各类疯狂的呼喊声,却不断地随着那刺骨的冷风,侵入他们的耳朵之中,直听的众人手脚俱凉,胆颤心惊。 更为可怕的是,那些惨叫声竟无论是白日还是黑夜,都不曾间断,直到十余日后,那惨叫声方才渐渐稀少。 几人轮流叙述着当时的惨状,这人说到骇处接不下,另一人即刻接口补充,可饶是如此,他们的身体竟然还是不断地轻颤,手脚更是冰凉,好几次便是连面前的酒杯都端不起来,全靠着腹中的烈酒方能支持下去。 他们越说脸色越苍白,我们也越听越心惊,到后来,便是连干爹的脸都已涑然变色,我初时还镇定,只因我心中早已知道了结果。可没想到听至后来,我竟在不知不觉中缩入干爹的怀中,也连饮了几杯酒才能微微抵御心中那彻骨的寒意。 前世我看原著时虽然也被书中讲述的故事吸引,也曾为了这一场大战而叹息,但其感觉哪里能和现在亲耳所听相比?更何况我就处在这个世界中,中间这巨大的落差,就仿佛如同那原本闪耀在天空中距离地球几光年的流星,突然在一瞬间,冲破了大气层,带着几万度高的烈焰急坠下来,冲向你微小的身躯,立时就能将你烧得粉身碎骨化为飞烟一般。 我不停地轻颤,眼前仿佛也出现了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剑气凌霄的回雁峰巅,飞鸟绝迹,每一位武林豪杰都使出自己的成名绝技,以死相搏,这一个不过稍慢了一分,他的头颅便在倾刻间被削离自己的身体,热血刹时染红了犹自在空中飞扬的白雪,而那一个,染血的长剑尚未收回,另一把夺命的刀却已砍至他的背后---- 这个江湖,实在是太可怕了! 记得书中曾说,只要置身在回雁峰上,无论你武功有多高,也休想有片刻安宁,到得后来几乎每个人的神智都失了常态,竟是连自己的平生知己好友都不放过,一味地杀杀杀----我满月时曾见到的徐老镖头和那枯瘦的石棋道人,只怕也难以幸免了。 我心中又是感叹,又是惧怕,手不觉的又伸向酒壶,却拎起了一只空壶,再看众人,脸上也同样是骇然迷茫之色,显然都沉浸在几个弟子的叙述之中。 而柳初才等几个二十多岁的七尺大汉,此刻更是已虎目含泪,话不成句了。 他们每个人的心中都自有一个豪气纵横的江湖梦,渴望如自己平素景仰的前辈们一般,有一天能豪气冲天,纵横江湖,流芳百世。谁曾想,那些曾一度使之敬慕向往的武林楷模们,如今却都在短短数月之间相继丧生,转眼成为历史烟云,怎不教人千般唏嘘,万般喈叹! 当众人听得那两百多名武林豪杰,最后活着下山的竟不过是十数人,连素来极受敬重的一代大侠沈天君和少林弘法大师都未曾下山时,不禁都失声惊呼,脸上更是一片恻然,哀色深重。 屋中寂静良久,再无一人言语,只听得那一片沉重的喘息和炭火爆裂之声。 这个结局我早已知晓,可如今这么真切分明地了解事情的始末,还是有些如坠梦幻的感觉,还是几乎不敢相信,事情居然真的展到如此惨烈的地步!这几百名成名已久的高手们,真的就只是因为一本虚构的秘笈,赔上自己的一世英名,成了快乐王谋夺天下的第一批牺牲者了么? 我黯然垂头,沈浪的父亲自然是已自尽了,不知道他的尸骨是否还在那衡山之上,听柳初才他们讲,到后来十数人下山都已是重伤在身,疲惫不堪了,哪还有可能去掩埋那么多人的尸体? 或许,只有那飞扬的大雪才最具悲天悯人的怜意,将这丑陋的一幕都统统的覆盖。 沈浪啊沈浪,你这个顶级智慧的英雄人物,难道是注定要成为浪迹天涯的孤儿么?多年以后,我们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见面呢?以你的智慧和本领,又是什么才能使你沦落到需要别人搭救的地步呢? ~~~~~~~~~~~~~~~~~~~~~~~~~~~~~~~~~分隔线~~~~~~~~~~~~~~~~~~~~~~~~~~~~~~~~~~~~ 有没有现章节的内容有增多呢?我在努力缩短大家和沈浪见面的时间哦! 第四十四章 心结 我怔怔地依在干爹的怀中,注视着盆中的炭火,渐渐地烧红,渐渐地燃尽热情,又渐渐地黑,最后成为一堆粉灰----心中有千般感概翻腾,嘴上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再观众人的脸色,皆是相同的表情。 这些消息委实太过震撼,令人一时无法接受。 火盆中温着的酒已然沸腾,出“噗噗噗”的声音,但却没人想到要去更换,更没有人再出一丝声音,书房之中,只有一片闷得人心都快涨破似的寂静。 良久良久。 干爹方才出一声长叹,道:“如此一战,武林精英尽去,武道元气大伤,而那散布谣言的人,其居心之狠毒,用心之恐怖,当今武林,实已无人出其左右了!” 丁伯和李伯相视而望,两人的眼中也是同样的悲哀和担忧。 待罗长风等人将刘初才等搀扶下去休息后,我突然想起,他们竟始终未曾提及那幸存之人回去取所埋藏的秘笈与珍宝时,现自己已上大当的事情,难道这件事竟没几个人知道么? 丁伯的徒弟们既已拿出了这些秘笈,自然就不会对我们隐瞒其他,或许是消息还未来得及传出,他们就先回来了,也或许是幸存的人害怕这个消息实在太过骇人,会使已受重创的武林更是摇摇欲坠,才特意将之隐瞒,直到数年之后才在仁义山庄群侠之前公布出来。 原著中,仁义山庄耗费巨大的财力和物力,终于获得了快乐王的些许资料,证实那快乐王和柴玉光便是同一人,从而召集当时武林之中的七大高手,欲联手除去已身兼数十家武学之长的昔日罪魁,却不料这些寄予厚望之人却各有私心,散沙难聚,其中的金不换更是阴毒无比,为求私利同样不惜兴风作雨残害同道,另原本已危机重重的武林更是雪上加霜。 想起其后沈浪的步步艰辛及覆之于他身上的种种阴谋,胸口突然一阵悸痛。不解的捂住胸口,为何我想到沈浪,想到他所默默承受的一切,我居然会心痛?我甚至还未见到他----不,不,一定不是因为他,也许是今日第一次如此真切地认识到江湖的残酷,所受的刺激太大才会一时接受不了的缘故,对,就是这样没错,没有别的原因! 沈浪,这个名字,不早就在我得知自己就是朱七七之后,就被划为感情禁区之内了吗?他,不能是我的选择,不能。 “七七?”肩头上忽覆上一片温暖,“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我强笑了一下,将头深深地埋入干爹的怀里,闷声道:“没事,没事。” 这个江湖,让我充满了软弱的无力感,为什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血腥和杀戮?难道所谓的江湖,就必然是要充满血腥、暴力和阴谋的么?而所谓的江湖人,也必定要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才算是真正的江湖人么? 前世我就一直不喜欢看枪战和凶杀暴力片,即便电视里也经常有此类的报道,也总觉得那是离我好远好远的事,因此我的骨子里始终还是相信,世界上纯良善的人虽已不多,但那样穷凶极恶、视人命为草荠的人也毕竟是极少的存在,可如今这血淋淋的事实却极大的冲击了我的生命平等观。 我自问我的性格也算是比较独立坚强的了,经过了生死交替,又开始习武之后,更觉得自己已原比前世更有担当,即便这个江湖一如书中描写的残酷和悲壮,我也能勇敢面对并且适应。 可是我错了,这几个月来的提心吊胆,尤其是今夜的震撼,便如外面凄厉的北风将温暖扫的片无踪迹一般,心底残存的勇气和自信也几已无所剩。 如果说从前的我象一棵难以轻易被压倒的小草,那此刻的我却只不过是一株温室的娇花,被剥去了外罩,便远远不能适应这个世界的冰冷和残酷。今夜我只不过是听人转述,就已心惊如此,倘若是亲眼看见,我还能自信保持理智、还能自信会勇敢地去面对吗? 我在心底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实在无法想象,倘若那躲在周围山峰倾听那日夜不绝的惨叫声的是我,我会怎样? 这个一言不合便要决斗,举手投足便定生死的江湖,我究竟是应该继续面对?还是,从此远远的躲开? 干爹仿佛感觉到我心里的挣扎和骇意,轻轻地拍着我的背,柔声道:“睡吧,什么都莫要再想了,好好地睡一觉,干爹会在一边陪你,哪儿也不去。” “恩----”我无力地点点头。 干爹定然以为我是被骇着了,他哪里明白,令我深感无助的,并不仅仅是这些悲剧,而是我终于认识到,在静水庵自以为已经想开的那一夜,其实是多么的幼稚?我能先知又如何?没有相应的能力我依然无法改变这个世界原有的轨迹。 面对阴谋的突如奇来,我举手无措;一直自诩聪明,却偏偏想了个笨法子,而且明知成效不大,却还是在心底抱着一份希望让他们去了----所幸他们都已平安回了,否则我真不知该如何面对自己!或许,我这一生就都休想安宁了! 回想那几日的担忧和后悔,我不禁打了个冷颤,只觉不断地有冷汗从背上泌出,幸好----幸好大错尚未筑成---- “七七,莫怕莫怕!”干爹将我搂的更紧,一缕温暖不断地从他身上传过来,我反手抱住他,将冰冷的脸依在他的胸口磨蹭取暖。 或许,我只适合做回我单纯的千金小姐,有能力就多建几座开心坊,没能力就管好自身----这样的生活不也已经很开心了吗? 我不是救世主,更没有称霸武林的雄心!那些责任,原本就不是我该背负的----武林中的事就让武林中人自己去解决好了,我来到这里,只不过是为了好好地活下去而已,何苦要让自己那么累?既然所有的人都幸运的回来了,大错没有造成,就干脆就此放手罢! 放手吧!我不禁无措地将头更深地埋到干爹的怀中,任酒意渐渐地弥漫开来,一点点地吞没我---- 一夜梦魇缠身,挣脱开时已是天明。 书房内间一片悄然,榻旁的火盆中炭火依然鲜红。透过镂空的屏架,依稀可以看到外间窗前处,站了一个负手望天的白色人影,一如玉佩上的形象。 只是这个熟悉的身影,此刻看来却少了几分张狂,多了几分少见的沉重,而丁伯和李伯却已不在书房之中。 我侧着头怔忪了半响,却怎么也回想不起来昨夜究竟梦了些什么,只觉得一整晚都在悲哀、愤怒、不甘、愧疚还有无奈之中反复地挣扎,睡了也仿佛未睡一般,依然心神憔悴,怔然无神。 坐起身披上放置一旁的风衣,轻唤道:“干爹!” 白色人影听到声音,回过头快步走了进来,微笑道:“醒了,睡的可还好” 我老实地摇头,叹道:“不好,不知梦到了些什么,总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干爹坐到边上,握住我的一只手,轻拍了两下,道:“不要想那么多,不管生过什么,都已经过去了。” 过去了么?我苦笑,事情才刚刚揭开了一个序幕而已,以后说不准还会生什么呢?“干爹,丁伯他们呢?” 干爹道:“他们似乎回了一趟你家,又带了十几个人过来,现在正在大厅呢!你饿了么?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我没胃口,也不饿。”我强笑道。 丁伯他们回家叫人,自然应该是平日里与他们交好的那些前辈了。他们此刻商议的,应该是和衡山事件有关的事吧?那我要不要过去呢?该不该去提醒去建议?我茫然地抬,注视着干爹,“干爹,我心里很乱,有很多事情我不知道是该放手还是该继续?” “七七,什么时候都不要太勉强自己了,莫忘了,”干爹怜惜地抚mo着我的头,柔声道,“就算你再聪明再成熟,也不过还是孩子。” “孩子?”我怔道,我真的还是个孩子么?也许我的外表是,可在我的内心里,我什么时候真把自己当成小孩了?蓦然回,从出生的第一天开始直到现在,我竟从未真正地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孩子,就算是承欢爹娘膝下,和同龄人嬉闹玩耍,我也一直都以成*人扮小孩的心态融入其中,却从未想过,其实自己的确不过是一个孩子,一个拥有着稚气外表的小女孩! 我喃喃道:“是啊,我不过是一个小孩子罢了----”心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捅破了,让我浑身不自在,过了七年多的孩童生活,我竟此刻才真正开始面对我的身体。 难怪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照镜子,不愿意仔细地看自己的脸----原来,我竟还希望自己拥有的是原先那张江采采的脸,那张虽然平方普通,却喜怒哀乐都表现在上面的脸,而不是这张经常戴着面具,总生怕人家看出自己不是小孩的脸----我不知觉地抬手抚mo,泛起一丝苦笑,我居然无意中,白白地浪费了这么多年的童年时光。 为什么?为什么别人穿越总是那么快就适应新的身躯和环境,而我,却宛如身在梦中,一觉醒来就已近八年了呢? “好了,莫要多想了。”干爹虽然奇怪我的态度,但却体贴的未追跟问底,反而放开了我的手,站起了身,“既然醒了,就起来吧,我让他们送热水过来。” 我拉住他的手,叫道:“干爹----” 干爹顿住,微笑道:“怎么了?” 我张了张嘴,却又迟疑了,关于密笈和其后更大的阴谋,我该说吗?昨夜睡前我明明已打算放手不管了,却是一夜梦魇不绝,梦中那股愤怒和不甘是那般地强烈和清晰----难道我的心还想插手吗?可我的能力,已经那么清楚的摆在眼前,我若插手,会不会反而使事情变的更糟糕?会不会反而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呢? 可我若放手了,难道我就真的能从此放开心了么? 我懊恼地咬住唇,心里从没象此刻般憎恨自己的软弱和摇摆,横竖左右都逃脱不了后悔和内疚的可能,朱七七啊朱七七,你占了这个躯体,享受了原本该属于另一个灵魂所拥有的一切,却是如此的不敢作不敢为,倘若原著的七七知道了,她会如何看待你!必定是要唾骂你的懦弱不配当她了吧! “七七!”干爹鼓励地道,“你心里若有什么难处,不妨勇敢地说出给干爹听听,说不定干爹也可以帮忙参详一下。” 帮忙----参详---- 心头突然一片豁然开朗,对呀!不是还有干爹和丁伯他们在吗? 他们才是真正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武林中人,他们有着我远不能相比的经验和智慧,我只要在一旁点一点,让他们认识到这个事件背后隐藏的阴谋,他们自会去商量对策,而我,既不必愧对自己的良心,又可以过自己的生活,从这个漩涡之中解脱出来。 现成的人就摆在这里,我却独自一人拼命地钻牛角尖,把什么都往自己身上抗呢?七七啊七七,你果然是个大笨蛋!这么简单的事情居然还想了一个晚上,真丢人哪! 第四十五章 抽丝剥茧 我摇着头嘲弄自己,又不禁轻笑出声。 干爹惊讶地看着我,奇道:“真搞不懂你,刚才还是一副愁苦悲深的模样,如何一转眼怎么又笑成这样了!” 呵呵,那是自然,因为我想通了嘛?这拯救世界挽救武林的责任,我自然不会再笨到扛到自己的小肩膀上来,可我也不会袖手旁观,毕竟我的小脑袋之中,可有不少先知的东西呢!只要在合适的时刻拿出来,在合适的人一旁敲打敲打,能帮的忙的时候再帮一把,不就行了? 这样既不会违背我的良心,也不需要把自己压的那么累,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我哪可能都左右的来呢?何不真正地放开心胸,好好地活出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再则,虽然那场阴谋令武林丧失了很多精英,可是武林中的人才可并没有都消失了呢?就比如说我眼前这一位吧!不论武功还是智慧,有多少人能比的上他呢? 主意打定,我低着头偷偷地转了转眼珠,藏住眼中那抹小小的算计,这才抬起头来,笑呵呵地拉住干爹的手,撒娇道:“干爹,您一直都很疼爱七七,那以后七七若求干爹做什么事,干爹一定都会帮助七七的吧?” 干爹一怔,接而笑道:“那要先看看什么事了?” 我不依,反捉住他的手猛晃:“我不管,我不管,反正干爹帮干女儿,天经地义!” “好好好!”干爹握着我的手,眼里满是宠溺,“谁让我一不小心就成千古恨了呢?” 我呵呵一笑,掀被而起:“干爹,我们去看看丁伯他们谈论了怎么样了吧!” 倘若他们已有什么好对策,那我就更省心了。 转过回廊,还没到大厅,就听得里面一片嘈杂,其间还夹杂着几声捶击桌椅的声音,想来是群情激愤之极。 干爹拉着我的手踏进厅中,果见厅中聚集了十几位清平院的前辈,众人见到我们,声音方才平复了一些,纷纷开口同我打招呼,目光扫过干爹,也都客客气气地抱拳行礼,看来丁伯他们应该已经提前向他们介绍过干爹的来历了。 干爹一边走进一边含笑回应,与我同在一旁坐了下来,上两个位置却都空着。 待我们坐定,丁伯先开口问道:“小姐昨晚睡的可好?” 我一张口本想说还好,心念转处,又老实地回道:“不好,好象老做噩梦!”说着,还往干爹身边靠了靠,显示我此刻还心有余悸,上次谣言初起时,我的表现似乎有些过于锋芒毕露了,此刻还是示弱些为好,这样才对我的计划更有利。 丁伯怔了怔,随即释然,道:“小姐从前一直未接触过江湖之事,昨夜之事确实过于骇然了些,害怕也是在所难免。不过小姐也不必担忧,有李大侠和我们在,绝没有能伤的了小姐一根毫!” “恩!”我用力地点头,心里却有些偷笑,现在我可是巴不得你们人人都将我当成弱小的小女孩来看待。 丁伯朝我笑了笑,转向干爹,道:“李大侠,这几位便是我曾跟你提起过的弟兄,大伙儿一听说衡山的事,便都赶了过来。”他起身一一为干爹介绍众人,当然只提了姓氏,未提真名,他们都已经相继投靠隐居到我家多年了,从前在江湖上的名号自然也不再提起了。 干爹微笑着起身颌。丁伯介绍完众人,又向众人介绍道:“这一位,便是大名鼎鼎地楚狂人李九天李大侠,李大侠是诗仙李白的后人,同时也是我们小姐的干爹。” 众人一阵见礼寒暄,待众人重新入坐,丁伯才正色道:“李大侠来的正好,适才我已向大家详说了衡山之事,正开始讨论该如何应对,以及如何妥善处理那些秘笈和珍宝,不知李大侠可有什么良策?” 干爹微笑道:“各位刚才想必已商量出一些主意来了,李某不才,想先听听大家的意见。” 丁伯叹道:“我等昔日虽因种种缘故不得不退隐江湖,避难于朱府,可毕竟也是武林中人,如今出了这等大事,自然绝不可坐视不理。方才曾有人提议,欲联合天下正义之士,结成联盟,追查那散布谣言之人,为武林同道报仇。” “----”干爹轻轻地点头,不致一词。 我坐在边上,本想说这个办法不是很好么?虽说精英已几无所剩,可如果真能联合剩下的武林同道,其势力还是不可小视,想那柴玉光肯定也不得不顾虑三分。可见干爹不说话,摸了摸鼻子,只得忍住不吭声。 丁伯顿了顿,又道:“只是这个办法看来虽佳,可仔细一分析,却不甚妥当。” 他苦笑了一下,继道,“我等已有十数年未曾再出过这杭城,对天下之事,实已知之甚少,且以我们昔年的身份,也实不方便做这联络之人。再则,如果要结成联盟,必定要有领头之人,怕只怕剩下的这些武林中人,人人都想争夺这武林盟主之位,人心难齐!而且----我们更担心那造谣之人会乘机又搅出些阴谋来,使得武林同道再度争斗,那样岂非正合小人之意,反加深了武林浩劫?” 干爹点头道:“此计确非上策。” 丁伯面现无奈,道:“我们这些老骨头都久已不问江湖之事,生性又颇为愚钝,因此说来惭愧,至今还未想出什么好主意,还请李大侠赐教一二,也好为天下苍生谋份安宁。” 干爹沉默了良久,才道:“不瞒各位,李某昨夜也曾细思了许久,直至此刻也未曾想出一个妥善的方法来对付那散步谣言之人。至于那些密笈和珠宝倒还好说,我们可依据寻找其遗孀后人,将其秘密归还就是。” 众人听得此言,目光不由一黯,人人心中都是一样心思,难道就任由事情这样展下去么?谁有知道下一刻还会生什么阴谋呢? 我暗忖,那李长青等人后来未有联合剩余人士,反而自己去集资建立仁义山庄,必定也是因为想到了这一层,觉得这条路行不通,才改而以悬赏除奸的方式来平衡武林正邪不均的局势。看来其实所谓的武林中人,也同样都是名利两字当头的,没有一定的好处,又有谁更为了将来的祸难而牺牲眼前的安宁呢? 瞧了瞧埋头苦思的众人,我不禁又想,倘若那柴玉关后来没有和云梦仙子闹翻,那他们是否还会有更大的阴谋,将武林中人继而再一网打尽呢?幸好他们得到了那些密笈之后,那柴玉关为了独吞密笈设计海云梦仙子,结果却因被云梦仙子识破而仓皇地逃到塞外了,并且一去就是九年。 既然是这样,那我们不就还有九年左右的时间可以准备了?即便这个世界因我而略有变化,五六年的时间总还有的吧?就想我当初所设想一般,一两年的时间虽然无法培养出一支优秀的队伍,可五六年、**年的时间就不一样了。只要眼前这些人,还有清平院里那些老家伙肯帮忙,将自己的本领倾囊相授,希望可就起码有六七成了。 可是如何才能令他们知道,时间并不如他们担忧的那么紧急,反而还有些充足呢?或许,可以从密笈开始引伸开来。 想到此,我故作疑惑地问道:“请问各位叔叔伯伯,那些武林前辈,为什么要把密笈随身带着啊?” 丁伯怔了下,回道:“那是因为武道无至尽,一般而言,在自身的武功未练至绝顶时,人人都希望能从密笈上悟到更多更深的精髓,而江湖人行走四方,行踪不定,这密笈自然一般都是随身携带的了。” “哦,是这样啊?”我点了点头,又问道,“那是不是人人都将密笈带在身边啊?” “这倒不一定,只是大多人都是习惯如此罢了!”这一回解释的却是另一个人。 我又点头,顿了顿,见众人脸上还是没什么反应,不由地暗暗叹息,这些人怎么这么迟钝啊?再看干爹,他正侧头望我,双目之中有光华闪动,我朝他眨了眨眼,他却突然快地微笑了一下,复又换回深思的神色。 我不由地气结,看干爹这个样子,明明就已经明白我刚才问话的含义了,却偏偏还要装作不懂,居然也是老狐狸一只,这不是摆明了要我来出这个风头吗?我趁众人不注意,也偷偷地还了个瞪眼给他,好啊,你不帮我,将来我要是把你也连带的套牢了可别怪我啊! 再摆出一副依然还是疑惑的神情,我又问:“丁伯,柳大哥他们带回的那几本小册子,是不是就是武功密笈啊?” 丁伯点头道:“正是。” 我接问道:“那,那些死在山上的前辈们身上是不是也有密笈啊?” 此话一出,便似在众人中间投入了一颗重量炸弹吧,顿时惊醒了沉思的众人,丁伯和李伯还有两三人更是惊呼出声,眼中慢慢地盛满恍然的神色,又渐渐转成了担忧,继而又变成了惊恐。 不用我再以追问的方式提醒,从众人肃然变色的脸上,已然可以看出他们都想到了那两百多名高手身上的密笈现在的下落,那人既然费尽心机散步了这个恶毒的谣言,固然是相令天下高手自相残杀,另一方面,却也可能是针对高手们身上的独家武功密笈而来了,倘若他乘机搜去众人身上的密笈,自己加以练习,即便只是十人才得一本,也已足够令他称霸天下了。 干爹喃喃道:“绝计,绝计,能想出此计的人,其智慧已几达顶峰,倘若真让他得到各家的密笈,几年之后,武林之中只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可以与其匹敌之人了。” 众人脸上俱都是同样的骇色,这个猜测远比衡山战役还要骇人,想那死在回雁峰顶之上的都是成名已久的一级高手,武艺无不群,倘若他们的绝学都被同一个人学去,那这个人将来的武功修为 第四十六章 议定 静默,仿佛是死一般的静默。 众人的脸色都已趋近于灰白,这个可能实在远比衡山的噩耗还要来的可怕,历来武林中即便有人能横空出世、数十年技压群雄,可也从未有人能集数十家大家所长之人,更何况是天下武学尽归一人,这是何等令人震撼的恐怖想象? 半响后,丁伯突然强笑道:“这个猜测虽有可能,可在事实尚未证实之前,也只不过是个猜测而已。大伙儿也不必失望如此!” 此话一出,众人皆松了口气,纷纷附和点头。 我看在眼里,却不禁暗暗叹气,这些人可真是标准的鸵鸟心态,难不成是退隐过久,胸中已无昔日豪气,一听世上可能从此就会多出一个傲视武林天下无敌的对手,就先不战而自退了么? 再看干爹,脸上却是前所未有的凝重,肃然道:“是否真有此可能,我等赴衡山一查便知,但依李某看来,此猜断已是十不离九了。” 一句话又将众人刚生起的一点希望将入冰冷的地底,众人的脸色又变。 丁伯怔了乎而,颓然道:“那依李大侠所见,倘若那些密笈确已被恶人夺去,我等又该如何应对?”众人闻听,纷纷抬头注视干爹,只盼能从他口中听出一丝希望。 干爹却不急着言语,反倒侧头问我,道:“七七,你认为呢?” 众人的目光顿时转到我身上来,尤其是丁伯和李伯,眼神陡然亮,仿佛是找到了什么珍宝般。我却在心中暗暗叫苦,干爹啊干爹,你怎么把火点到我身上来了呢?难道你是我肚子的蛔虫,知道我确实有那么一丁点的想法不成? “我----我么?”我极力维持惊讶的神色,笑道,“干爹怎么开起七七的玩笑来啦?七七不过是个髫龄幼童,全无江湖经验,如何来的主意?” 不等干爹回话,只见座中突然站起一个满脸大胡子的壮汉,一拍大腿道:“我的小祖宗,你就莫要再装了,你这丫头向来都聪明地很,那小脑袋瓜子里不知装了多少希奇古怪的东西,平素里也没少听我们给你讲当年的故事,若说你没有什么主意,老朱把头割给你当球踢。” “----”我不禁愕然,这个朱老大,怎么也揭起我的底来了?不会是我幼时整过他几次,他现在还记在心上吧? 朱老大其实不姓朱,而姓郝,是个标准的山东大汉,不仅身材壮硕,而且声如洪钟,力大无穷,原本是个占山为王的草寇,自从归依我家后就自改姓朱,常常开口老朱闭口老朱,遇到激动处便老用力拍自己的大腿,真不知这几巴掌拍下去,他自己疼是不疼? 不过他这一嚷一拍,倒是冲淡了适才那严肃紧绷的气氛,众人不禁莞尔,干爹也含笑瞧着我,眼里有说不出的笑意和狡猾。 不等我转眼珠子,丁伯已正色道:“朱老大说的有理,七七,你就不要谦虚了,朱老大说的没错,这几年你的行为大伙儿可都看在眼里,若要论成熟和见解及行事作风,只怕天底下确实是找不出第二个象小姐一样的女孩子来了,你还是说说看吧!” 唉,我就知道前几年锋芒太露了,再经过这次衡山之事,看来我想装嫩也已晚啦! 尴尬地笑了笑,道:“其实七七是真的没什么好主意,只是觉得如果真有这么一个恶人,费劲心机让武林前辈们自相残杀,自己却渔翁得利地,夺取高手们的密笈,那他总要有时间去学那些武功吧?” “这话有理。”丁伯颌道,“就算他天资过人,要消化那许多密笈,并融合各家所长,至少也需要几年的时间。”众人互视了几眼,都以为此猜测必定离事实不远,顿时又松了口气。 干爹赞许地看着我,我却苦于众目睽睽,无法回瞪于他,眼珠一转,立又想道这可不正是脱干爹下水的好时机么? 我微微一笑,道:“七七突然想到,既然那恶人需要时间消化那些武功密笈,那自然暂时就没有精力再出来搞什么大阴谋了,我们为什么不乘这个机会做些什么呢?干爹您说是吧?您一向智慧人,叔叔伯伯们也对您敬佩的很,这对付恶人的办法,必定只有干爹你才想的出了。” 这一回却是轮到干爹愕然了,只见他略微怔了一怔,随即笑着刮我的鼻子,他的手明明看似缓慢,我却还是没能闪开,鼻梁上被结结实实的刮了一下。 “干爹你干嘛呀?”我嗔道,皱了皱小巧的鼻子,努起了嘴巴,瞪向干爹。 “哈哈哈----”众人立时哄然,他们以前都没少被我折腾,此刻见终于有人治我,不由地都大笑起来,气氛顿时明显放松了。我也不禁微笑了起来,这才象样嘛,搞那么紧张没有办法也是无用啊,还是得心平气和的静下心来。 干爹也笑道:“所以唯今之计,我们也只有等了。况且李某相信,江湖上象诸位一般热心正义之士必然也不少,说不准此刻他们都已得到消息,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对策传出。” 他顿了顿,见众人点头赞同,又接道:“只是他们手上却没有密笈,怕是一时也想不到其中的阴谋,方针难免有误。” 一人插嘴道:“那我们何不将此阴谋想法子公布于众呢?” 干爹摇道:“只怕如今的武林再也经不起这个刺激了,衡山之事已令天下人胆寒,倘若再让他们得知密笈都被同一人取去,你们觉得他们心中还会抱有希望么?又有几人敢挺身而出,以卵击石?” 丁伯道:“不错,如今我们只有暂时地将此秘密埋下,改而暗中寻访那恶人,乘他武功未成之际,将其格杀,以绝后患。” 一直未怎么吭声的李伯,开口道:“这事却更为不易,莫说那恶人必定早已销声匿迹、无处可寻,况且我等也不便出去寻访。” 干爹道:“李兄言之有理,因此李某觉得,在江湖上未有新的消息传出之前,我们只有等。” 我忍不住插嘴道:“那我们就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都不做了么?” 干爹笑道:“自然不是,这就要看七七你的了。” “看我?”我这下可真愣住了,干爹的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啊? “正是看你,”干爹抬眼望了望门外,笑道,“你莫忘了,这是你一手建立起来的基地,那院中,还有你的六十九个护卫!” 我心中恍然,干爹和我还真想到一块儿去了呢!我当初成立护卫队,不正是此意么? 丁伯也恍然道:“李大侠的意思老夫懂了。那恶人既然需要时间,那我们也可以利用这个时机,训练出一批武林新秀,将来再联合天下有识之士,那厮纵然有三头六臂,我等也不必怕他!只是----这些孩子却是小姐的私人护卫队----” 我笑道:“我就一个人,哪真需要这么多的护卫,有长风他们四人也就够了,以前成立护卫队时,也不过是好玩罢了,如今叔叔伯伯们有大用,七七自然无话,不过,还是问过他们本人的意见,需他们自己同意才行。” 丁伯笑道:“这些孩子早就一心想当锄奸扶弱的大侠好汉,如今又多了这十几位的师父传授绝学,怎会不愿?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他轻轻一句,就把在坐的十几个人都拖下水来,言下之意以后训练的主要责任可就不只他和李伯两人了,这些平时大都只清平院中享福的人,从今往后可就不得悠闲了。呵呵,不愧是老狐狸。 众人见他突然如此说,自是不好反驳,相望了几眼,心中迅有所决定,纷纷表态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这些老骨头,也该起来活动活动了。何况我们也不能把身上这点薄技带到棺材里去不是?” 丁伯拊须笑道:“既然如此,那就这么定了。” 他起身站了起来,伸出了手掌,众人纷纷起身与他击掌立誓,那重重的击掌声便如重锤般,一锤定音。这些人的脸上已再无犹豫之色。其实江湖中人的可爱之处也在于此,他们既然下了决定允了承诺,一般就是一言九鼎,绝不更改。 我暗暗地松了口气,有他们出马,从此我心中的压力和责任可就已轻了一大半啦!剩下的就是慢慢想法子,暗中收集柴玉关的平生,然后将资料送到仁义山庄去,想想那李长青过几天也该来了。 众人在一旁击掌立誓,干爹却仍坐着浑然不动,只是笑着看眼前的一切,丁伯等人虽有疑惑,却又不便开口询问,只是十几双眼睛,却齐齐地望住了他。 干爹淡然一笑,道:“七七,你把越歌剑法抄录一份,给你丁伯伯他们。” 我应声点头,这事好办,我早已将越歌剑法的心决和招式熟记在心了,顺手就可以画写下来。 丁伯等人不由动容,这越歌剑法乃是楚狂人的以文入武的成名绝学,没想到干爹居然这么轻易地就拿出来了,一时心中不由地敬佩不已。丁伯望了望众人,突道:“既然大伙都愿意将自己的所学传授给那些孩子,那我们何不干脆成立个帮派,一来可以匡扶正义,二则将来也可方便行事?” 他见众人都面露赞同之色,继道:“李大侠素来有贤名在外,又是智勇双绝,老夫建议这帮派之便由李大侠担任,不知道各位意下如何?” 我眼睛一亮,正待鼓掌拥护,干爹却已起身推辞道:“丁兄缪赞了,李某不过是一介放荡书生,平生最爱逍遥,如何能当此大任?”他见丁伯还要再说,忙将手一摆,正色道,“李某自身的脾性如何李某心中清楚,倘若从旁出出主意,倒勉强尚可,可若说这帮主之位,却是无论如何也当不了,诸位若不介意,李某倒愿举荐一人。” 众人本待再劝,闻说便又忍住不语,静待下文。我也竖起了耳朵,能让干爹举荐的必定不是普通人,不知此人是谁?为何我从未听干爹提起过呢? “此人便是----”干爹突然转头看我,“七七!” “啊?”我吓一跳:“我?我怎么行?” 众人也俱是一呆,未曾料到干爹居然会举荐我,在他们眼中,我虽自小行事就与众不同,不过毕竟还只是小女孩而已。我见众人如此神色,顿时放下心来,暗道:“哈哈,还好大家都不看好我,否则我就惨了。” 我思忖未完,却听李伯突道:“李大侠言之有理!” 他这一开口顿时将众人的注意给吸了过去,却见他磕了磕那根旱烟袋,竟又不言语了。我刚想张口,却听丁伯也接道:“不错,这帮主之位,确实非小姐莫属!” 我急的慌不择词:“丁伯,你老糊涂了么?” 丁伯正色道:“小姐虽年幼,可却向来聪慧过人素有远见!倘若不是小姐,此次衡山之阴谋怕一时还不能识破,更不可能获得那诸多密笈,且院中那些孩子心中早已以小姐为天,小姐担任这帮主这位,正是最好不过。不知大伙意下如何?” 此事事关重大,众人自不能轻易附和,俱都低头沉思。 我在一旁急的连连跳脚推辞,开玩笑!这江湖帮派的头头是我能当的吗?莫说我没有这个能力,即便我有这个能力也不行,这一派之主的责任是如何重大,尤其是这个非常时期,我刚刚才从责任的漩涡里爬出来,怎么能又跳下去呢?不行,绝对不行!要不干脆就偷偷溜走好了,我刚刚抬起了一只脚,却见众人已思忖完毕,相继抬起头来,一致地含笑看着我。 这么快就决定了?我只觉得眼前一黑,天哪!不要啦!我不要当那个苦命的帮主,我要过我自己的逍遥生活啊! 第四十七章 风雪夜来客 谦虚无用,抗议无效,耍赖不成,开溜更无可能,直到我坐上了回家的马车,我还是有些不相信自己竟然敌不过那些老家伙,糊里糊涂的就失口答应了。 天哪,我怎么就会答应了呢?这和我的打算完全脱节了啊!我刚刚醒悟的美好童年,我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要这样夭折了么?我----我----我的命为什么就这么苦啊! 这些老家伙,居然使出了偷奸耍赖、威逼利诱、语重心长、老泪纵横等诸多手段,十几个人轮番上阵,把我轰得晕头转向,一不小心就和大家也来个击掌为盟了。那轻轻的一巴掌啊,可就把如山的责任重新压上我稚嫩的肩头了! 等我醒悟过来,一边哀叹一边咬牙切齿地寻找那罪愧祸时,死干爹,居然不知何时已然开溜了!想到气结处,我又是捶胸,又是顿足,那个懊悔啊! 马车外传来几声忍竣不住的轻笑,自然是那四个没良心的家伙,也不帮我说两句,我一把掀开车帘,窜到车辕上,叉腰瞪着他们:“笑,笑,笑!四个吃里扒外的家伙,信不信以后有你们哭的时候!” 四人面容顿时肃然,只是那紧闭的嘴角分明还在轻扬,平日那目不斜视的眼中也分明有藏不住的笑意----唉,我命好苦啊! 既然决定建派,自然就得定下帮派的名称,在大伙的建议下,正式将这将近一百人的团队命名为七世堂,取自“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之意。名字定了,还得有完整的帮派纲领及相关的制度。因此连续几日,我都一早就驱车前往基地,快到黄昏才归,干爹虽无意加入七世堂,但却仍被我抓住不放,硬要他参与提意见。 这一日又与众人商议了整整一天,快到申时末,终于大概确定了帮派的纲领和基本的组织纪律,本想再和众人商议建堂的程序,但眼看天色将晚,惟恐家人记挂,我只得又冒着风雪赶回城中。从暖烘烘的屋里一出来,身上顿时被一阵冷风吹的一颤,不禁裹紧了身上斗篷。 早上出门的时候已有零星的白雪飘扬,此刻出来,见地上的积雪竟已有半尺多深,从厅堂门口走到院中的马车上,不过是十来步路,我的群角已粘满了积雪。 出了院门,辗转来到大道上,只见眼前俱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不论是两侧枯黄的茅草,还是山上黛青的常青树和叶儿落尽的秃枝,或是褐黄色的泥地,都被白雪所占领失去了原来的面目,而软弱无力太阳则早已消失在茫茫的雪空之后。 瞧了瞧天色,愈见晚,怕是又赶不上晚饭时间了,心里不免有些着急,不停地吩咐马车加。可刚行了一小段,突又下起雨来,积雪被雨一打,路途顿时泥泞不堪,马车行进度反而更慢了些,幸好回城时正赶上关城门,那守门的卫士早认得我家马车,便停下等候。 我原本以为我们已是最后一批进城的人,没想到马车刚驶进玄关,身后便远远传来一道清朗的声音,道:“小哥请稍缓关门,还有一人也要进城。” 说话间,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转眼就到了城门口,我好奇地掀帘一看,只见一骑飞快掠过马车,往城中驶去,马上之人抛下一句“多谢”,身影已在几丈外。度竟比我的马车还要快上数倍,我目力虽然不错,可也只能瞧见一个白色的背影而已。 马车驶进家中前院,正准备跳下马车奔向餐厅,无意中瞥见门房朱常开正牵了一匹口中不断喷着白气的白色俊马往马厩走去,不由地随口问了一句:“有谁来了吗?” 门房朱守成早撑开了一把大伞立在车门旁,边伸手扶我下来边应道:“回七小姐,来人自称李长青,说是特从千里之外赶来求见老爷,常笑已经先领他去客厅用茶了,还未通报老爷呢!想必又是江湖上的朋友吧!” 我微微一怔,李长青,就是那个“不败神剑”李长青?他果然为了建立仁义山庄,而来我家化缘了么?莫非刚才那急行之人就是他?那我倒要去看看了。 迈了两步,突然想起原著中朱七七和李长青那段对话,今日下了一天的雨雪,那李长青一路急行,势必真的已被淋成落汤鸡一个了,不由地微笑了一下,看来这点还是和原著完全符合的呢。 “长风,你去寻几件干爽的衣服来,先送到客厅请李大侠换上,再让人把他的衣服连夜洗净烘干。甘立,你让厨房做碗姜汤,也尽快送去,再吩咐厨房重新做些好吃的,李大侠是难得的真正侠义中人,千万不要怠慢了他。” 他为了天下武林,竟不顾自己的伤势,还冒着风雪千里奔波,实在是令人钦佩。 “是。” “嗯,去吧!”我跃上回廊,熟练地往餐厅奔去。我得赶紧吃完饭看看去,必要时也好帮他一把,让小气的老爹多多出血。 想想人家沈浪,小小年纪就竟能把全部家财都捐献出来给仁义山庄。而家里有那么多银子,老爹却才出一万两黄金,岂非太过小气?这银子别人可以不借不给,对这个李长青却是无论如何也省不得的。 赶到餐厅,家人业已开始用膳,管家正伏在老爹旁边耳语,老爹边听边点头,道:“告诉李大侠先请奉茶,朱某稍后就到。”管家应了声是,退了出去。 我将斗篷交给门边的丫鬟,垂低了身子,想偷偷地溜进去坐到三姐四姐的中央,没想到老爹眼尖,仍被他一眼瞧见。 “疯丫头,你又上哪儿野去了?怎么成天不见人影?也不多陪陪你娘亲?” 我只得站起身来,笑嘻嘻地道:“老爹,没想到你年纪越大,眼神越来越尖锐了嘛?几乎都赶上那溜溜的贼眼了。” 老爹气得又开始瞪眼,骂道:“你这个野丫头,说话越来越没上没下了,老爹这是贼眼吗?这是正宗的----那个什么什么火什么睛!” 四姐脱口而出道:“火眼精睛!” 我挤到两个姐姐中间坐下,哈哈笑道:“得了老爹,连火眼精睛都说不出来,还想自比孙悟空,羞也不羞啊?” 老爹瞪眼道:“死丫头,还敢取笑你老爹,我----” 娘亲轻笑道:“好了老爷,你不是有访客么?怎么还跟自己女儿斗嘴?那西游记的故事都是七七讲出来的,你争的过她才怪呢?” 我低头闷笑,算了,不和老爹斗嘴了,我还是赶紧吃完饭去见李长青吧,这会儿他应该换好衣服了吧。老爹站起身,瞧着我哼道:“今夜若不是有客人在,哼哼----” 娘亲笑着轻推:“你就别哼了,快去吧!” 我冲着老爹做了个鬼脸,学道:“你就别哼了,快去吧!”说完赶紧低头吃饭,扒了几口再抬起头来,老爹果然已经走了。我快地又扒了几口,将碗筷一放,也立起身来。 “七七,怎么吃了这么一点就不吃了?”娘亲微微皱眉道。 我陪笑道:“娘,七七今天在外面吃过点心了,一时还不是很饿,大家慢慢吃啊,七七等会再来请安啊!”边说边抽身往厅外跑去,将娘亲的微责扔在身后。 悄悄来到客厅,掀起一角布帘,只见客厅上分主客端坐着两人,另一人自然就是被誉为“不败神剑”的李长青了,只见他已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正含笑着和老爹寒暄。 我细细地打量,只见他气度从容,双眉斜飞人鬓,目光奕奕有神,一双手掌,更是白如莹玉----果然如原著的描写一般无二、风神俊朗,倘若他再年轻个十年,必定会迷死一大帮女孩子。不过,此刻他的样子也还是很不错的,换作现代,正是被称为最富有成熟魅力的黄金期,颚下虽有微须,却一点也不显老,似乎才四十出头而已。 我正自偷偷打量,突见他目光流转,向我藏身之处望了一眼,立即又转了开去,显然已现有人在偷听。 这个李长青李大侠果然厉害,我行走举止间几乎已毫无声息,居然还是被他觉了。我暗中一笑,索性不再刻意隐藏,掀起帘边,伸出头去对他作了个大大的鬼脸,又趁着老爹还未现赶紧缩了回来。 两人寒暄了一会儿,开始进入正题。 只听李长青轻咳了一声,道:“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实不相瞒,在下此次千里奔波来到贵府,实在是久闻朱老爷的慷慨大名,特意求助而来的。” 老爹面色不变,轻轻哦了一声,端起茶杯,以盖拨茶,却又不急着喝,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我心里却暗笑了一下,老爹这个动作我可是再熟悉不过了,这正是代表他心里开始不安起来了,想必此刻他心中定然在哀叹:天哪,又来了一个借钱的,而且只怕也是有借无还的。 李长青突然长叹了一声,道:“在下就明言了吧!朱老爷虽非武林中人,但应该也已听说过衡山之役吧!只因恶贼的一个谣言,几乎令整个武林都陷入了灾难之中,为了一本莫须有的武功密笈,我辈武林精华几乎全都日夜兼程赶往那回雁峰顶,争夺牵连之广,实在是几百年都未曾有遇到过。我们兄弟三人及少林鸿法大师、一代大侠沈天君、武当天玄道长等正义之士,虽无争夺那密笈之心,可却又担心那密笈会落入恶徒之手,因此不得已加入战局----” 说道这里,他的语声忽然哽咽,我在一旁想起前几日众弟子形容那一个月的惨剧,心中不禁也黯然起来。 想那日,我们只不过是旁听众人叙述心底就已有那般感受,而面前此人,却是身临其境力抗万险,方才侥幸幸存的历史见证人。他和他的两个结义兄弟,可以说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我们光想象那日夜不绝的哀号惨叫声就已骇然,更何况他们不仅时时耳听那凄厉的惨叫,还要刻刻目睹血肉的横飞、头颅和热血的喷洒,亲眼见到昔日的同道一个个在别人或在自己手中死去,同时还要打起万分的精神时刻防备别人的偷袭,那感觉是何等的----我不由地出了一声轻叹,凭我有限的经验,我实在无法形容他的感觉。 或许,那种感觉除了当日在衡山之上的人,这世间再也无人能确切的形容出那份感受了吧!正自喈叹间,忽听李长青又开始叙述,我打起精神,复又侧耳倾听起来。 只听李长青已讲道:“----那谣言刚传出之时,四方英豪就已抛却手中一应事务赶往衡山,致使地方正义空缺,以致盗贼肆肄,便是连贵府的货物,也屡遭强人窥视,更不论其他寻常人家平民百姓。而衡山之役生时,黑道中人狡猾,大多见势不对就已立刻返回,因此幸存人数倒是大大多过于正义之士,现下武林之中,正消邪长。我齐大哥惟恐武林局势至此而变,几年之后天下更加不平。因此就想出一个以悬赏花红,制裁恶人之法,由此来鼓励一些少年英雄,振臂而起,斩奸除恶,二来亦可令那些黑道中人,为了贪得花红,而互相残杀。” 这些果然都和原著所说的一样。 老爹听到此处,也叹道:“近几个月,各地常有回报,说是盗贼猖獗,治安混乱,没想到竟然都是因此缘故。齐大侠这个办法,出得甚好啊,这样一来,各地的治安就有保障了。” 李长青默然少许,方才轻咳续道:“我等也觉得此计甚好,怎奈此举所需资金太大,我弟兄虽然募化八方,江湖中八家大豪也惧都慷慨解囊,可数目仍是有限,无奈之下,只好冒昧前来打扰,正是想请朱老爷慷慨解囊资助部分,李某在此先替武林同道们谢过了!” 说着一拂袖摆,便要俯身行礼,老爹慌忙扶住道:“既然李大侠亲自前来,又是为了天上安宁,朱某岂敢做那无义之人。管家!” 朱伯应声进入。 “你去帐房中取一万两银子来。” “是。” 只见李长青微微一怔,继而面露笑容,作揖道:“朱老爷如此仗义,实乃武林之福啊!李某谢领了!” 什么?一万两银子?我记得原著里老爹可是捐了一万两黄金啊,怎么差这么多啊? 心念急转,我不待李长青继续说,一把掀开厚帘,故意扑向老爹,惊呼道:“哇,老爹,我佩服您!我崇拜您,您居然愿意捐出一万两黄金给这位李叔叔捉拿坏人?老爹,你简直是太伟大了!太了不起了!”我一把抱住错愕的老爹,在他脸上连续猛亲了几口。 “咳咳----”一旁的管家干咳了几声,道:“七小姐恐怕听错了,老爷说的是一万两银子----” ~~~~~~~~~~~~~~~~~~~~~~~~~~~~~~分割线~~~~~~~~~~~~~~~~~~~~~~~~~~~~~~~~~~~~~~~~~~~ 今天是上三江的最后一天了,收藏还是不够啊,大家多多帮忙宣传,浮尘在这里多谢了!另外隆重推荐梦东园的《吕汉》,是vip作品哦!别有味道!反正我是喜欢的,呵呵 第四十八章 不败神剑 我故意无视面色陡然变白的老爹,转向管家,嗔道:“朱伯伯,我想大概是您听错了吧?老爹明明说的是一万两黄金啊,世人谁不知道老爹有个外号叫‘活财神’,这区区一万两银子,老爹怎么会拿的出手?更何况这钱可不是借去给私人花的,李大侠他们是为了天下的安危才来找老爹的。” 我笑嘻嘻地又转向老爹,问道:“老爹,七七说的没错吧?我知道老爹其实是最大方不过的人了,又有一副仁慈狭义心肠,素来都是七七崇拜的偶像,资助这等侠义之事,莫说是一万两,就是两万两黄金,老爹也是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 老爹面色更白,嘴角却勉强地扯了个笑容,强道:“自----自然是----是啊,管家你确是听错了----这样吧,你去库房----领----领个----一----一----两万两----那个黄金来吧!” 这最后一个“吧”字,老爹几乎是哆嗦出唇的。他嘴上笑着,可和我接触的手,却在不停地颤抖,我相信此刻他若不是已气的无力,只怕立马就会狠狠一巴掌拍下来了。 两万两黄金和一万两银子,那是多大的差距啊,就这样被我三言两语的抛出去了,从此就如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银子银子!那白花花的银子----不,不,是金子,金子!那黄澄澄的黄金啊,就这样被这个败家子给拜掉了!二万两,整整二万两黄金哪! 李长青却已在一旁听的动容,刚才老爹说出一万两银子,虽说也不算很少,但对于江南富的朱家,确实也是不多,只是他本来就是救助而来,对方又是二话不说,立马答应捐献,又怎好嫌少再讨价还价?因此虽然心中失望面上却未表现出来。没想到我一出来,几句话下来,就将原来的数额翻了二十倍上去,顿时惊喜不已。 当下,二话不说,肃整双袖,又长长地施了一礼,目中已有泪光闪动,道:“长青和朱老爷本是素未平生,如今一有所求,朱老爷既如此慷慨相待,大恩实在不敢言谢。长青在此立誓,日后朱老爷若有差遣之处,只要不违侠义之事,赴汤蹈火,长青兄弟三人均在所不惜。” 我赶紧从老爹身上滑了下来,去搀扶李长青,微笑道:“李叔叔,您这礼可行的太重了!” 李长青双目紧紧注视着我,不觉反握住我的手,连声道:“好好好----” 我朝他眨了眨眼,意示他不要激动,有些事心中明白就好!李长青果然会意,顿时住口不语。 老爹长叹一声,似乎才略微缓过神来,道:“李大侠不必客气,这本也是我等应做之事,谈什么差遣不差遣,李大侠确是言重了。今日天色已晚,李大侠就在寒舍将就一晚如何?” 李长青道:“多谢朱老爷!长青都叨扰了!” 老爹强笑道:“不用客气,七七,你先带李叔叔下去休息,老爹还有要事处理,就不相陪了。” 我俏皮的敬了个礼,道:“是,七七听令!”老爹果然气糊涂了,居然不急着找我算帐,反叫我招待李长青,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不敢再看老爹的脸色,赶紧拉了李长青跑出客厅,往客舍行去。 转了两道回廊,来到厢房之中,吩咐下人点亮明灯,这才拉着李长青坐下。笑道:“李叔叔,您还未吃晚饭吧?我老爹可真是老糊涂了,竟然没想到这一层,好在七七已吩咐厨房了,否则岂非要李叔叔饿肚子!” 随手招了个下人,吩咐她去厨房把饭菜拿来。 李长青却不先答话,而是将目光凝注在我脸上,良久才道:“李某今日能有如此收获,真不知该如何感激才好!这身衣物和那碗姜汤也是七小姐所赐吧?” “呵呵,些许小事,李叔叔可切莫要放在心上。七七常听别人讲,说李叔叔乃当今武林中少有的真正侠义之士,七七仰慕已久,今日能为叔叔帮上一点小忙,方觉心中舒坦了一些!”我眨了眨眼,为他倒了杯热茶,开玩笑道,“叔叔若是真要感激,就随便教七七一招两式好了。” 李长青一怔,方待回答,我赶紧道:“李叔叔,您可别当真,七七是跟您开玩笑来着,并非本意!”他可不同于家里面那些人,武林之中门户观念向来极强,我这个玩笑却是有些过头了。 李长青端起热茶喝了一口,却道:“这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你李叔叔明日一早便要启程赶往别处,恐无时间仔细教你,不如现在叔叔就演示一招给你瞧瞧,日后若有时间,才好好传授与你。” 恩?他居然答应?我正待说好,忽见回廊处两人提灯托盘而来,忙道:“叔叔且慢,还是先吃了饭再说吧!” 李长青转头望门外一看,笑道:“也好,一路上我只顾赶路,倒真未进过什么米水,现在肚子正好饿了。” 我笑道:“民以食为天,吃饭皇帝大,更何况叔叔身上还肩负着重大的使命,可得小心保重身体才好!” 李长青含笑点了点头。我这却也不是客套话,衡山之役生未多久,他虽然能活下来,可必定也受了相当重的内伤,其后又一直奔波,一直没时间好好调养,这冬日裹衣尚嫌不暖,更何况他来时又已是衣裳尽湿?方才我在客厅中听他轻咳,想来已是有些忍不住才略咳了一下。 既然如此,此刻更不该劳累他才是,摆好了饭菜,我略略迟疑了一下,还是稍微给他倒了杯酒,道:“李叔叔,我瞧你一路奔波劳累,身子不是很好,这酒虽然能暖身,却还是少喝些为好!” 李长青含笑点头,我笑着站起身来:“那李叔叔慢用,七七就不打扰了。叔叔吃完了叫一下下人,他们自会来收拾,并送热水过来。叔叔您就好好休息,七七明早再来看您!” 李长青道:“好,七小姐慢走。” 我回头一笑:“叔叔还是叫我七七吧,七小姐七小姐的,叔叔不觉得太过见外了么?” 李长青哈哈大笑道:“也好,七七侄女,那你也早些回去休息吧!” 我反手将门带上,笑道:“七七省得。” 回到房中,我仔细地想了想,因这段时间开销甚大,如今七世堂成立,一切都需用钱,老爹那里自然是不用再去想的,而自己的余钱又已不足,看来暂时是无法独立资助仁义山庄了。 脱衣躺下,目光扫过床侧挂的那副山水画,突然想起,我虽然没有现银,却有一些值钱的东西,那山水画后面的暗格里藏了别人不少赠送的珍品,随便拿出两件也值个几千两银子。其实原先要建花茶阁的时候,我就动过典当那些珍宝的心思,可是一来城中的当铺,十有五六是老爹的产业,二来怕别人家也不敢典当我的东西,因此倒一直未动。现下我倒可以让李长青带走几件,让他拿到北方去典当了,至少也总值个万把两银子吧。 说做就做,我立时披衣起来,仔细地挑了几件珍贵的观赏之物,用绸布包了起来放到床头架上。 看这那个红布绸包,我突然想起那原著中的一些情节来。有了李长青这一层关系,想必以后行事要方便很多了吧,那多年以后,当诸多的阴谋和诡计落在沈浪、熊猫儿和金无望等身上的时候,那李长青总不会再那么糊涂了吧?我的意见,到时候他总应该会多少考虑一下。 想起那个自觉毁容,无奈才当了快活王财使的金无望,这一世,我绝不能因为我而使那卑鄙无耻的小人金不换砍了你的胳膊。 对,金不换!想起这个令人恶心的家伙,我不由地一阵厌恶,看来,以后我要让人在江湖中多留意这个家伙的动向,最好什么时候能把这家伙悄无声息地咔嚓了,省的他到处煽风点火,与王怜花等人狼狈为奸,害了一个又一个。 若说原著里,我最恨的,就是这个家伙了,每次看到恨处,都想跑到书中去扇他几个耳光!那家伙,简直就是畜生一只,不,是比畜生还不如。 我恨恨地想着,睡意渐渐朦胧起来。 次日天色刚明,我正做着将满清十大酷刑都用在金不换身上的美梦,突然左耳一阵疼痛,哎哟一声惊醒。正要开口大骂,却见一张苍白憔悴、双目赤红的脸直直地盯着我,目光中仿佛要喷出火来,恐怖之极,骇得我几乎脱口喊鬼! 幸好话到嘴边又被及时地咬住了。我急忙救回我的耳朵躲向床里,讪讪地道:“老爹,你干嘛呀?一大早就来扯七七的耳朵,知不知道,很痛哎!” 老爹鼻子喷着气道:“你也知道很痛?一口就把两万两黄金给推出去了,你就不知老爹这里有多痛!你----你----你可真是我的好女儿啊?”老爹捂着心口,想起那两万两黄金,又是一阵痛心疾。 唉,我就知道老爹没那么容易放过我,正打算送走李长青后就直接开溜,躲个两三天再回来,没想到老爹居然这么早就来堵我了---- 不过,瞧他这副憔悴的模样,想必昨日定然是抱着那一叠银票心疼了一夜,怎么也睡不着,又见天色将明,这被捂得热热的银票还是得拱手送人,心中自然不甘,才到我这个罪魁祸处来出出气,顺便看看能不能想法子捞点回来。 看老爹肉痛得如同一个市井泼妇般的捶胸顿足,我心里不免有些愧疚,可一想起这区区两万两黄金对我家来说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又忍不住想笑,幸好此时老爹正低下头捂胸,没瞧见我嘴角上翘,否则我这一笑出来,那以后的日子就难过了。 不过,看他这样子,不想个法子帮他赚一点回来,他是不会罢休的。我心思一转,而且等七世堂建立后,又要多一笔开支,我自己也得另找个赚钱的法子,何不干脆和老爹先合作!我在脑中迅地搜索了一边前世的记忆,有了。 裹着被子挪到床边,陪笑道:“好了老爹,七七也知道自己不对,不应该这么大方地就将老爹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子送给外人----” 老爹瞪眼道:“不是银子,是金子!” 我赶紧道:“是是是,是金子,不是银子。不过,老爹,话又说回来了,我们这笔金子拿出去,可也不是白给的。眼下咱们家在全国各地的生意和治安,你也清楚,我们捐了银----金子出去,那李大侠必会知会他的朋友们多关照我们的货物,而且,他拿这金子去抓恶人,不也是为了我们大家好么?” 老爹气道:“我自然知道这对我们也是有好处的,我不是也答应捐一万两银子了么?偏偏你这个败家子,偏要进来插一脚----你----”说要牙痒处,老爹又要扑过来,我急忙将棉被往头上一蒙,闷声叫道:“老爹,你想不想补回点损失来?” 老爹顿住魔爪,道:“你有办法?” 我听他口气似乎有所松动,这才将头重新探出棉被,笑道:“七七被老爹这么一急,倒真想出一个法子来,不知道老爹有没有兴趣和七七合作,我们单独开个赚钱的项目来。” “哦,说来听听!”一听到有钱赚,老爹的气立马就消了下去,改抓为拍,轻轻地帮我拍了拍被子上根本就没有的灰尘,眉眼立即笑了开来,仿佛刚才那几乎要吃人的模样根本就没出现过。 变色龙!我笑着干脆坐了起来,问老爹道:“老爹,你觉得除了日常生活用品,谁的钱最好赚?” 老爹想了想,道:“应该是女子和小孩。” 我拍手道:“老爹真聪明,七七也是这么认为,而七七认为,女子和小孩,又是小孩的钱更好赚,一来呢小孩子容易受新鲜事物吸引,二来小孩没有赚钱难的概念,三来一般的父母都是心疼孩子的,如果小孩喜欢,大人自然不好太过拒绝,只要我们的东西就吸引人,价格也够实在,想要赚钱却是不难。” 第四十九章 授剑 老爹的眉眼已经开始有些上扬了,道:“你倒说说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呵呵,”我神秘地笑道,“这个就暂时保密了,等七七做出样品给老爹瞧瞧,老爹自然就明白了。” 老爹刮了一下我的鼻子,笑道:“就你这个鬼灵精主意多,那好,老爹就给你十天的期限,十天之后若是还做不出来,看我不家法伺候!” 我翻了个白眼,道:“安啦,老爹,你还不了解你女儿么?我想出来的主意有几次是不赚钱的?先说好了,到时候我只负责设计和帮忙宣传,其它的可就得你老爹出马了。利润一半我一半!” 老爹瞪眼道:“你只负责设计就要拿一半,老爹却得接下其它全部的活,哪有那么容易的?我七你三。” “一口价,你六我四,你要是再不答应,我干脆就不设计了,反正你那两万两黄金已是不拿也得拿,拿也得拿了,那李叔叔还在等着老爹你送金子过去呢?”我伸长了腰,毫无淑女气质的打了个大呵欠,意示老爹,你自己看着办吧! “好,成交!只是若你设计出来的东西不好卖,那成本可就得从你的红利里面扣了!”老爹笑的贼贼的,不顾我瞠目结舌的样子,得意洋洋地走了。 晕倒,死老爹,居然跟我来这一招!唉,我还等着这笔钱筹建七世堂呢,他这不是逼着我赶紧动脑筋吗?看来,姜还是老的辣啊! 老爹一走,我也睡不着了,干脆起来去看李长青。一见小院,就看见李长青正负手立在廊下怔然地呆。现在只不过是卯时初,他竟已梳洗妥当,还又换回了他原来那身衣服。不过,精神倒比昨晚好了许多,看来休息地不错。 “李叔叔!”我小跑到他面前,“叔叔起的好早啊!” “七小----侄女儿也好早啊!”李长青听到我的声音,转过头来,和煦地笑道。 “给!”我把手中的包裹塞到他手中。 李长青诧异地看着手中的包裹,道:“这是?” 我笑道:“不过是七七小时侯别人送的一些小礼物,倒也还值几个钱,反正七七留着也无用,还不如拿给叔叔去做点好事。不过,”我故意瞧了瞧四周,示意他弯下腰,附到他耳边轻声道:“你可得回到中原后再去典当,最好莫要在有我老爹产业的地方,否则,以我老爹的脾气,他只怕要罚我一个月不能吃肉了!” 李长青又似感激又是好笑,动容道:“这个叔叔省得,既然是侄女儿的一片心,叔叔就不推辞了。来,趁现在时间还早,叔叔就教七七三招剑法。” 我笑道:“叔叔还记着七七的玩笑话呢?” 李长青微笑道:“叔叔这点薄技原也算不得什么?只是叔叔的剑式虽然简单,要领会它却也不是一朝一夕的,等会你可要注意看好了。” 我点头道:“七七明白,叔叔,这里人多眼杂,还是到七七的练功房里去吧!” 李长青笑道:“正合我意。” 出院门时我吩咐道:“等会老爷派人来请李大侠时,就说在我的练功房里。” “是,七小姐。” 进入我专属的练功房,将门一关,偌大的房间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李叔叔,这里平时是我个人的练功房,就算是老爹未经我的许可也是不能进来的,你尽管放心,不会有人窥探的。” 这是我四岁时就要求老爹给我专门造的练功房,房内四壁空空,除了一些练功用具,连椅子都没有一张,我每次进入这个房间之后,不练到疲倦一般都是不出来的,累了也不坐,只往铺着大理石的地方一躺就是。 李长青一进入,立时就被竖立在南墙前的一面巨大的镜子给吸引了,往镜前一站,只见整个身影和房间的大部分布局都收入眼底,不由地啧啧称奇,赞道:“是哪位能工巧匠居然能制作出这么神奇的事物?” 我得意地笑道:“这是我求老爹专门派人到波斯去学得的技术,回来后几经试验方才做成的,可惜还是不够清晰,只能瞧见大概的影子。” 这个空房间若说有什么特别之处,便是这巨大的镜子了! 这个时代已有了粗浅的玻璃制作技术,象什么琉璃球啦、琉璃花灯啊,琉璃瓶啊,其实就是玻璃做成的,只是这玻璃当然远不能和现代相比,色彩虽晶莹却不剔透,只能反射光芒,透明度也极低,隔了一层便只能瞧见大概的物体形状,却不能辨别出这物体是什么? 两岁时,我无意之中听到二娘抱怨说家里的铜镜太模糊,得找个工匠磨一磨时,突然想起原著里曾提到过波斯已有制作隐形彩色眼镜的技术,便心思一动,心想何不干脆派人前去学习,把这工艺在中土也扬开来。 老爹原本自然是不同意的,只因去波斯路途太遥远,何况还不能确定是否能找到这个技术,但是经不起我的请求,再则娘亲和二娘三娘们听说能有将人的纤毛都照的出来的镜子,都不禁心动的很,也来帮我游说,老爹才勉强的派了十个人前去波斯寻找这渺茫的玻璃制作技术。 这十个人一去就是一年,大家都以为这几人携了大量的现银,必定是有去无回了,只有我依然信心满满。一年零一个月后,这十人终于回来了,不仅带回来几面制作精美、图象清晰的小镜子,同时还带回了许多制作玻璃的材料和制作工艺。精明的老爹立即从那几面小镜子中瞧出了巨大的商机。当下就拨出一笔巨款建立作坊,另又派十人中的两人再带几十名工匠重回波斯学艺。 鼓捣了一年后,我也四岁了,玻璃制作的工艺也由最开始的摸索渐渐进入了佳境,虽然在我看来,这镜子的清晰度还不如前世的普通镜子,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中国而言,却是最顶极的工艺了,我们家因此又多了一项源源不绝的财源。 只可惜那时候的我,一来也没有什么特别要花钱的地方,二来也没想到以后的长远规划,因此全然没有分红利的概念,不仅没有及时跟老爹争取应得的报酬,便是连这镜子也是央求之下才得来的,现在想想可真是冤哪! 李长青在镜前转了一转,笑道:“侄女儿太过谦了,这镜子虽说不是纤毫毕现,但比起铜镜来已不知清楚了多少,更何况面积如此巨大,实在是天下无双啊。” 我笑了笑,不想再这个话题上再打转,免的心里懊悔更深,想想也知道这玻璃镜的前景是多么广阔啊,我除了这面大镜子,我居然都没捞到什么好处,郁闷死了。 “李叔叔,咱们现在就开始吧!” “噢。”李长青回过神来,环视了一下周围的武器架,挑了一柄长剑,将自己身上的佩剑解下小心放置一边,走到房中间。 我不禁好奇地问道:“李叔叔,为何不用您自己随身的佩剑呢?” 李长青望向一边的长剑,眼中微微流露出温柔的神色,却立即复又被深深的隐痛所覆盖。我瞧见他的眼神,心知这问题问错了,无奈已无法收回。 果然,李长青凝注这那柄剑鞘早已不再鲜明的佩剑,语音低沉,道:“这柄剑,自我弱冠那年开始跟着我,至今已有三十余年,其间饮过无数奸邪之人的鲜血,本以为这一生它只会跟随我斩奸除恶,留下一世英名,没想到临到晚年,我却用它来对付武林同道----唉----我实在无颜愧对它啊!” 我劝慰道:“李叔叔不要自责了,衡山之事七七略知一二,叔叔和各位前辈们那时确是身不由己!” 李长青长叹道:“衡山之站后,我兄弟三人就下重誓,此生决不再滥杀无辜,我这把剑,不出则已,一再出鞘,必诛恶人,永不粘好人的一滴鲜血。” 说到最后一句,他的语调猛然激昂起来,手腕一抖,脱去手中剑鞘,唰唰唰----连续几剑,点在那剑鞘之上,那剑鞘方才“当”的一声,跌落在地。 我上前捡起剑鞘仔细一看,只见剑鞘之上竟已被剑尖密密麻麻地点了许多个小孔出来,不由地骇然,脱口道:“好快的剑!” 李长青微微一笑,道:“好侄女,你可看好了。” 他话音未落,人已旋身跃起,面向镜墙,扬腕拧身,直刺镜中人影,眼见剑尖要点至镜面,身躯忽又向左偏转似要倒地,剑招也改攻向镜中人影下盘,剑势急又快,却是快中又带转折,实在令人无从预知他的下一剑会从何出刺出。 如果说干爹的越歌剑法,肆意狂放、姿态优美,宛如游龙,仿若狂舞之中即可将敌卷入剑阵,无从突破。那李长青的剑便是一道飞流的瀑布,看似简单集中,但气势却更为险峻,仿佛可以一冲之下就可将人埋入瀑布之下的深潭,再无翻身的机会。 我在心中暗暗比较两者的不同,眼睛却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仿佛只是一个呼吸时间,三招已毕。那李长青已收起剑势,立在镜前,微笑地看着我。 至此我才明白,为何他如此爽快的答应授剑,我帮了他的忙,自然是其中一个原因,更主要的却恐怕是因为他的剑法,当真已不能只用急、快、猛三字来形容了,这一惊鸿之间,倘若换了一般的人,根本连他的招数都无法看清,更别提偷学了。更何况我只是个小女孩,在他看来,纵然有些武功,资质也不错,却顶多也只能学个一招半式而已,哪里能将他的三招都真学了去? 只可惜我不是普通人,我在武学方面的天赋便是连师父和干爹都惊奇不已,这不败神剑的招式便是再快,我依然瞧的清清楚楚,他刚才的演示,我最起码已经记住了两招。 我心里偷笑,嘴上却故意叫道:“叔叔好厉害啊!不过太快了,七七看都没看清楚呢?” 李长青笑道:“叔叔的这套剑法就是以快取胜的,侄女儿若觉得太快,我就再演示一遍。”说完,身形又动,剑光闪耀处,三招又已过。 也许是因为太过自信我不可能学得,这一次,他稍微放慢了一些度,但即便如此,依然十分快捷。我凝神注视,迅地在心中演练,面上却作极力思考状,回忆了半日将招式都记熟了,才挫败地叫道:“哎呀,不学了,叔叔这么快,七七根本看都看不清楚嘛?” 李长青将剑放回到架上,脸上闪过一丝异色,道:“实在对不住了,叔叔一练起剑来度就是如此,几十年下来都已经习惯了。此次叔叔还有要事在身,以后若得空,再来仔细教你可好?” 我听他的语气,似乎真的有些歉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名绝技,他本不是我家的人,要他倾囊相授的确也有些强人所难了,而且这三招我不都已记在心里了么?这一想,刚才心中那一点点不快顿时消逝无踪,我也真挚地笑道:“好啊!改日叔叔若方便再教好了。” 李长青轻轻颌,将自己的佩剑挂回腰际。 我打开门道:“叔叔,我们回去吧!想必老爹已将银票准备好了!” 李长青优雅地轻拂了一下长衫,道:“还要烦扰侄女儿前面带路。” 回到客房,管家朱伯果然已经在房中等候,见到我们,立时迎了上来,从怀中取出一叠银票道:“李大侠早,我家老爷昨夜偶感风寒,身体不适,特命小人前来将这二十二万两银票交给您,折合黄金两万两整,请李大侠清点!” 李长青躬身接过,道:“请代我再谢过朱老爷,朱老爷这番恩德,李某等兄弟三人必定没齿不忘。今日若有差遣,只管吩咐就是。” 朱伯客气道:“哪里哪里,早膳已准备好,李大侠是否先用膳?” 我笑道:“朱伯伯,你就放心吧,李叔叔这边七七自会好好招待的,你还是去请杨大夫帮老爹看看吧?”边说边把他推往门外,背着李长青,偷偷地朝他挤眉弄眼地,偶感风寒?呵呵,明明是昨夜一晚上没睡,今天脸色太差不敢见客才是。 管家无奈地向门外走去,本想说我一两句,但有客在场只好又咽了下去,只给我一个无奈的眼神,便被我推出去了。 第五十章 七世堂 天色更亮,一轮红日自东方喷涌而出,天色竟是难得的晴好。只是昨夜下了一日一夜的雪雨,温度却依然极低,经北风一吹,寒意反而更甚了。 早饭后,李长青执意要立即离去,我也不强留,准备好干粮和新斗篷,亲自送他到城门外。我本想问问他,沈天君等人的后事如何安排,是否有其家人的消息?可话到嘴边却又变成了送别的客套话。只因这些事如果从我这个小女孩的口中问出来,也未免太过奇怪了些。何况那小沈浪散尽万贯家财,将其统统交给仁义山庄时,并未亲自前去,还是算了一切随缘吧! 立在马上,目送那一人一骑消失在官道的尽头后,我掉转马头,纵马奔向另一个方向。 赶到基地,众人都已聚集,有别于前些日子的沉闷,大伙今日倒都是讨论地热热烈烈的,仿佛已消失多年的朝气全都在一夕之间回到了身上,见我进去,俱都口称堂主笑盈盈地迎了上来,拥我上坐。 丁伯道:“禀告堂主,属下们已然查过,腊月十八那日正是良辰吉日,何不就在那日开派建堂?” 我笑道:“各位叔叔伯伯们切莫如此称呼,七七虽被叔叔伯伯们抬举当了这堂主,可七七仍是小辈,平日里也多蒙大家照顾,以后还是按照老称呼好了。” 丁伯正色道:“不可,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我等已自愿加入七世堂,就得遵守这堂中的规矩。如若尊卑不分,将来何以治帮?” 众人纷纷应是。 我慌忙抬起手来,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妥协道:“好好,就依大家就依大家。丁伯,既然十八是黄道吉日,那就选在那天吧。至于如何举办,七----我也没什么经验,丁伯安排来就是了。” 丁伯领命道:“是!” “嗯。”我点了点头,环顾了一下四周,道:“我干爹呢?” 朱老大大声地应道:“俺知道,李大侠去西湖了,早上我还遇见他提了一壶酒,他说突然想去看看西湖边的梅花。俺老朱奇怪了,这梅花有什么好看的?这么冷的天气,还不如和大伙儿围着火炉喝上两杯呢?” 我笑了笑,不致一词,干爹既然自称楚狂人,又是诗仙李白的后代,自然也有些与众不同的浪漫举止,何况这几日他日日被我逼着想法子,也确实闷坏他了。 丁伯问道:“堂主,要不要派人去寻他回来。” 我摇头道:“不必了,就让他去散散心吧!干爹并不是我们七世堂的人,我们不能以堂中的规矩去约束他,这一点大伙以后可要注意了。” 众人应声道:“谨尊堂主之令!” 这一齐声应答又将我小小地惊了一下,唉!看来我还是不适合当这种几乎是独权主义的领导者,大伙儿声音齐一点大一点,就让我听的老不自在了。想想等到明日,全堂的人都来拜见我时,那百多人的气势可比现在要大多了,更何况以后人员还要增加---- 晕,看来,若不能改变他们的尊卑观念,我还是早些习惯这高高在上的感觉为好,集权也有集权的好处,至少指挥起来方便,制度也能执行的到位些,不象我前世工作过的单位,各部门都是阳奉阴违的,效率一团糟。 ~~~~~~~~~~~~~~~~~~~~~~~~~~~~~~~~~~~ 腊月十八,天公作美,风停雪住。 温暖的太阳照耀着新搭建的高台,也照耀着高台下仰的数十名堂众。 在丁伯的指导下,我率领近一百堂众举行了建堂大典,焚香,祭拜,饮血同盟,正式地成立了七世堂。 丁伯和李伯被任命为副堂主兼执事护法,掌管堂中日常事务,及统领堂中各弟子的培训,其他十来位前辈从旁协助。柳初才等人被任命为分堂主,只等一两年,堂中各项事务渐渐步入正轨后,就分批前往全国各地,招兵买马,建立分堂,以扩大势力。 剩下的这几十名孩子了,我对他们唯一的要求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努力努力再努力!他们可是我们未来真正的希望,也许还是将来武林的顶梁柱,眼下我绝不能令他们分心,以免得不偿失。 起初我还有些担心,怕这次的衡山之行会给他们留下一些阴影,没料到经历过生与死、饥和寒的考验,这些本就在苦难中成长的孩子反而更加坚强了,无论是心智和毅力,都同我期望的目标又进了一步。 干爹虽然没有正式加入七世堂,但因为他是我的干爹,因此作为唯一的观礼者,也参加了建堂大典。但到七世堂成立的第三日,干爹又不辞而别了。 从那日干爹出去赏梅之后,后面这些日子,干爹始终不再参与我和众人的讨论之中,除了偶尔指导一下剑法,更多的时间都是提了一壶酒出去四处游逛,还几次去了静水庵,以啸声邀请我师父出庵相见,但他和师父都谈了些什么,我却始终不知,问起时,他们也都只笑不答,搞的神秘兮兮的。 不同于上次的简短,此次的留信中洋洋洒洒地写了几大张,我展信一看,里面竟俱是一条条如何管理七世堂的建议,我将信传给丁伯和李伯,共同分析研讨,现其建议竟无不极具可行性,许多我们根本未曾想到的部分,干爹竟都已为我们考虑周全了,比如告诉我们如何更为妥善的隐蔽,在未有实力之前应该怎样注意保密。 干爹还建议:衡山一战,必定留下许多遗孀孤儿,我们不防派人四处寻访,如若可以,就劝说对方加入七世堂,这样一来,七世堂的力量必定会大大加强,将来对付那恶人也自然就多了些把握。这条建议一出,丁伯和李伯等人才算真正的服了这一位楚狂人,并立即着手办理其他各项建议。 干爹的信中还道,他此番离去,一是难舍他的逍遥生活,二也是借机为我寻找真正的侠义之人和合适的苗子,同时允诺必会经常回来看我。 干爹,谢谢您! 我遥摇举杯致意!您虽然没有如我所愿的加入七世堂,帮我打理堂中事务,但您已经以另一种更好地方式来帮我了,您的这份心女儿会永远记在心里的,只希望您能尽早地结束漂泊的生活,早些回来和我团聚。 七世堂正式成立后,我才现我平日里虽有些小聪明,也有前世二十几年的人生经验,当此刻要管理的却是一个江湖组织、武林帮派,自然就不是我能轻易胜任的事了。好在丁伯他们这方面的经验却是多的很,因此,虽说名义上我是堂主,但实际上具体处理堂中事务的还是丁伯等人,我只能慢慢地边看边学了。 可他们忙,我也闲不了,只因要建立帮派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那是需要实打实的财力支持的,细算之下,我才现要一一实现我们制定的各项规划,这银子缺的可就不仅仅是一点两点了,简直就是无底洞一个。 目前堂中大部分的成员都是小孩子,柳初才等人也各有任务在身,丁伯他们自然就不用说了,因此赚钱这责任就几乎全落在我的身上,至少近三年是如此的。 唉,我就知道这堂主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可现在还能怎么办呢? 本来以我家的财力要解决这些问题,自然不是难事,可我自个儿卷入这江湖中也就算了,又怎么能把家人扯进来呢?虽说五哥已在江湖上闯出了些名气,早已算是半个武林中人,可那不过只代表他个人,和我这成立帮派的性质完全不一样,更何况七世堂的存在可不能轻易暴露,就算是老爹,也尽可能不能让他知道。 想到这一层,我的头又开始大了起来。要赚很多很多的钱,还要小心的秘密展,天哪,好困难好麻烦哪!我想,我应该有史以来最年轻也最命苦的堂主了吧!谁来可怜可怜我的童年哪!我八岁还不到啊! 呜呼,干爹,你一向都那么疼七七,怎么这次会这么忍心把我推到火坑里啊!你能不能早点回来啊,我快焦头烂额了! 和老爹约法三章后,元宵刚过,已满八岁的我就一头扎进前世的记忆中,搜索以前看过的、听过的、想过的,将所有能赚钱的法子,都一一地罗列出来,再结合这个时代进行筛选。只是我的脑袋可不是电脑,想什么就有什么?也不似重生穿越的主人公们,轻易地就能详细地说出现代的制作工艺什么的。 忙碌了几日后,终于“设计”出十几个系列的毛绒玩具,玩具的形象自然都是以唐老鸦、米老鼠、卡通猫等动画为原型加以改进的,样品一拿到老爹手中,老爹的眼睛就立即比灯泡还亮,立马成立作坊开始大批量的制作,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没错,不管在哪个时代,女人和小孩都是喜欢新奇的玩具的,短短半年不到,这些卡通玩具就给我们创造了巨大的利润。 第一批货被一抢而空后,我马上转向第二个项目,那就是方便快捷的各式箱包。拉链不会设计,我就先用扣子代替,并巧妙地利用弹性十足的材料,同时在外型和材料上大下功夫,不仅开出适合女子使用的各类精美背挎包,还设计了适合男子的实用腰包,这一项自然同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诸如此类,我不停地挖掘脑中前世的知识,几乎隔一段时间就有一种新的想法出来,虽然都只是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没有涉及到大行业,但从老爹那一见我就眉眼都挤到一处的表情上,已经可以看出其利润之丰厚了。 有了源源不断的财力支持,再加上众人的齐心协力,短短地数年间,七世堂就以不可思议的度,在暗中迅地壮大起来,人员在不断地增加,分堂在不断地建立、消息网在不断的完善----根,已扎下,底,正慢慢铺开,一切就等数年之后那个充满传奇的故事的开展。 至于这之前么? 放下手中从郑州传来的简报,嘴角勾起一缕微笑,昔日那倔强的男孩,如今竟已成为家族中最年轻的族长,这个上官修远,他的能力可远比我预料的要强呢! 起身走到阁楼的窗前,任凭五月的太阳暖洋洋地倾泻在我的身上。舒展开双手,眯着眼,长长地伸了个懒腰:辛苦了这么多年,我是不是应该好好地犒劳一下自己了呢? ~~~~~~~~~~~~~~~~~~~~~~~~~~~~~~~~~~~分割线~~~~~~~~~~~~~~~~~~~~~~~~~~~~~~~ 嘻嘻----大大们盼了好久了吧?七七终于变成少女了!其他的人物们也就快一一出场了!继续支持我吧!偶需要你们的鼓励+鼓励+鼓励----啊!啊!啊! 第五十一章 出行 这几年来,我一面忙着赚钱一面又要打理堂中日益见多的复杂事务,本已快分身乏术了,叫苦连天了。偏偏那一年春节之后,师父竟一反常态,突然严格要求起我来,不仅新传了几套技艺,还要求我同时学习各家的绝学,并融会贯通,为了这个融会贯通,从此只要我回到庵中,就必定有**个时辰都是在练功或学习,好似要把前几年的悠闲时光全都弥补回来。 甚至,师父竟然还不时地亲自跟我过招,说我既然已成为一堂之主,对我的要求自然就不能向前些年那么随意了,而且手下竟然毫不留情。那个转变简直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啊!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当初答应做堂主是个要命的昏头,如今报应来了,我再也休想偷懒。 唉,这些年来别人往往都只看到我外表上的成长,身段的变化,面容的成熟,当他们每每用惊艳的眼神来洗礼我时,有谁知道这些年来,我身上可从没少过青一块、紫一块的淤青哪! 呜呼哀哉----我的原本可以无忧无虑的再生童年啊,就这样在一片忙碌和悲惨中悄然而逝了!不过,如今终于都结束了。师父已勉强同意我出师,干爹也已在去年回来,暂时不打算走了,要留下来帮我一阵,我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小姐,小姐!”我正沉迷于对这几年的回忆之中,楼下突然传来一阵脆声声的叫唤声,只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正穿过假山,欢跳着三步作一步地往阁楼跑来,遇到前面曲折的回廊,干脆纵身跳过,这个懒丫头,这样大惊小怪,不知道又有什么事? “小姐!”那少女见到我探头,连忙兴奋地扬了扬手中的物事,“五少爷又来信了!” 什么,五哥来信了!会不会有猫儿的消息? 我顿时精神一振,立即轻搭窗台,如鸟儿般落了下去。 “哇,小姐的轻功好棒啊!不知道鹦歌什么时候才能向小姐一样厉害呢!”鹦歌把信交给我,小脸上满是羡慕。 “只要你好好练,总会有这么一天的。”我微微一笑,步到旁边的亭中,挨着围栏坐下,展开书信准备细细地阅读。 “小姐,五少爷信里面都说些什么啊?今年中秋节他会回来过吗?”鹦歌跟到一旁,眼巴巴地瞧着我。 “怎么了?想我五哥了呀?”我笑着斜了她一眼,这个小妮子,自从去年见了五哥一面就一直念念不忘,呵呵,她才十三岁,这少女的春心也动的太早了吧? “小姐----”鹦歌不依地扭了一下身子,脸虽红了,双目之中却不禁泛出了一丝迷蒙的春意。 想起五哥,我不由地微笑,一晃多年,五哥早已变成一个磊落的英俊青年了。 这些年来,五哥依然鲜少回家,可他不回来则已,一回来必定掳获满满一箩筐的芳心,引得无数少女为他魂牵梦萦。 其实倒也不是五哥花心,怪只怪他长的实在太过玉树临风潇洒俊雅了。 不需语言,也不需行动,他只需随意地往任何地方一站,那目光微笑地一转,就自有一大堆的少女为他倾倒了。 本已满腹经纶、文采绝顶,而且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无不精通,又拥有这样的气质,这样的相貌,倘若不是我的亲哥哥,只怕我也会砰然动心,更何况是情窦初开的鹦歌她们呢?真不知道到这个世界还有几个人能同五哥的风采相比? 只怕只有那沈浪和王怜花才能和他相比了!此刻王怜花必定已和其母云梦仙子在洛阳定居了,却不知那沈浪现在何处?脑中方自转过这个念头,却又怔住。沈浪,这个我根本还未曾见到的人,我怎么又想起他了? “小姐你不知道,鹦歌自从去年见了五少爷,眼里就再也没有装过第二个男人了,不仅白日里老是念叨,就是夜里睡觉还在喊五少爷五少爷的呢?” 前方突然传来一个略带戏臆的温宛笑声,随着一缕清淡的茉莉花香,亭中飘进一名手托茶盘、和鹦歌年龄相仿的少女。 我立时回过神来,微笑地抬眼,接口道:“哦?真有此事?” “墨兰!你要是再造我的谣,看我不把你那张小嘴儿撕烂。”鹦歌跺了一下脚,跃起身子,娇笑着双手不住地攻向墨兰的腋下。 “哟,难不成刚好说到你的心坎儿了不成?”墨兰轻笑着将手中的茶盘往前一抛,身影一闪,已滑至鹦歌的身后,纤手一扬,重又接住了茶盘,放在桌上。 鹦歌见一招落空,拧身回转,重又扑了过去,墨兰手中没了茶盘,更得自由,鹦歌身影虽快,却更加奈何不了她了。 “好了,你们两个,到底要不要听五哥的消息啊?”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这两个小妮子,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要!”两人立时顿住了追逐的脚步,异口同声地转头看我。 “还说鹦歌呢,我看墨兰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取笑道。 鹦歌笑嘻嘻地挨了过来,抿嘴道:“我就说墨兰是在造我的谣嘛,那夜里说梦话的可不是我,而是某某人哦!” “鬼丫头!”这回轮到墨兰轻咬嘴皮,准备动手了。 “小姐救我!”鹦歌佯做害怕状,忙溜到我身后。 我嗔道:“再闹,我可就不念了啊?” “小姐,别嘛----”两人又同时哀求道,一脸希翼的瞧着我。 我微微一笑,不再逗她们,照例又将五哥提起的趣事择段念了出来,听得两个咯咯直笑。 鹦歌和墨兰都是我十岁那年,一起被干爹送来的好苗子,只比我小上一岁,我见她们两个一个活泼天真一个细心沉稳,便留在了身边。听完了趣事,二人识趣地退下,跟了我四年,她们早已熟悉我的习惯了。每次五哥来信,我总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上一会,不让任何人打扰。 熊猫儿竟不在洛阳城么? 翻完了最后一页,我失望地叹了口气,唉,怎会如此不凑巧呢! 这几年来,我屡次让五哥去把熊猫儿请到杭州来玩,那只猫儿却总也不肯,总说已经习惯了中原的生活,过不来江南细致的日子。他既然不肯来,我去也是无妨的,这只猫儿值得我千里奔波去交这个朋友。 可现在好不容易将所有的事都安顿下来,师父那边也终于算是出师了,老爹也松口放行了,可熊猫儿却在这个时候离开了洛阳,还不知去向?天意如此作弄,难不成我和这只猫儿,真要两三年后才能见着面么? 既然猫儿不在洛阳,那我千里迢迢地赶去也没什么意思,难不成还去见王怜花么?免了,我连沈浪都不想提早见,这邪里邪气的王怜花,我还是避的远一点为好。虽然以我如今的武艺,断不至于被他轻易俘获,但想到要和那种人打交道,我的心底就不觉地有点麻,这种人,能不打交道还是不打交道为好。 看来眼下只好请五哥帮忙再留意,等熊猫儿回到了洛阳我再过去会会他了!只是不能早日和熊猫儿这个无赖好男儿相见,还真是可惜呢!不过,老爹和娘亲总算同意我出门游历了,无论如何也是个好消息,多年的梦想就要实现了!真好啊! 现在是五月时分,天气温暖而又不炎热,正是出游的最好时节,就再这两三天之内动身吧!不过先去哪里好呢? 我本来早已打算好,先去黄山瞧瞧前世坠崖的地方,然后再去洛阳见熊猫儿,而后就中原各地转转,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却从未踏足过除杭州周边以外的地区,见闻未免太过短浅了。 就好似一个乡下人,终于来到一处繁华的都市,却总在郊区俳徊,未曾接触到城市的中心,自然也就明白不了什么是真正的都市,也领略不了这个城市的灵魂。 穿越的我,对这个时代的了解,就如同这个乡下人一般,不论是思想还是见识,目前都还有太多的局限性,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件好事。 师父以前曾跟我提过如果要想在武学上有所进步,光是闭门造车实不可取,要我以后多多游历名山大川,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玄妙,还言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建议我先去东海看看。 我觉得师父的话很有道理,再则我也想了解一下,在汹涌的波涛之中练剑,是否真的会有不同的领悟和收获。 那就这么定了,先去东海,而后再去中原。 唤了声墨兰和鹦歌,让她们打点行装出门远行。俩人一听可以随我出去游玩,立刻瞪大眼睛喜笑颜开,欢声应是,急急地转身就要去打理。 “回来,急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我好笑地叫道,“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时间会比较长,总也要几个月吧,你们告诉罗长风东西要多准备些,然后再去把花婆给我找来,千万记得可别惊动了那个混世魔王。” 俩人的眉眼里都是欢乐的笑意,脆声应是,如同两只小鸟般飞走了。 提起我这个宝贝弟弟,我就心有余悸,不知为何,老八自一出生就特别粘我,到三四个月时候就懂的用口水涂我的脸,等到他学会说话可走路后,更是不得了,简直就是一块级牛皮糖、跟屁虫、精明鬼,怎么甩都甩不掉!如今他已有七岁了,我要躲他却是更难了。 我又将五哥的信再读了一边,想了想,回到房中给五哥回了封信,请他务必留意熊猫儿的下落,一有消息就传书给我。 三日后一大早,两辆马车悄悄地从侧门驶出,后面同样静静地跟着一队护卫,一行人作贼似的,几无声息地出了城。 到了一处三叉路口,停住了马车,我又不放心地吩咐众人,再仔细地检查了一下马车和行李箱子,确定之中没有**,方自吐出了一口气。这次花蕊仙总算是把老八给哄住了,没让他知道我要出门,否则身后跟了那么一个捣蛋鬼,他开心我可就不逍遥了。 为了确保安全,我们又南行了一段路,才折而向东,这下就算老八能追出来,也搞不清楚我们是往哪个方向去了。 车行至绍兴地区,我就弃车骑马,鹦歌和墨兰两个丫头也不肯乖乖地坐在车中,一左一右护在我两旁,稍后一些就是罗长风和丁峰,甘立和甘直则在前头探路。最后面的则是十几名老爹派遣的护卫,青一色的藏青劲装,斜挂皮革包,钢刀悬腰,气质昂扬。 我回头看了看他们,又转过瞟了一眼罗长风,不由地笑了起来,这些人的神情,便如同罗长风四人奉命初来保护我时一个模样,正经却又刻板,心眼里也有忠诚二字,一路上如无需要,眼神也绝不斜视。 依我的意思,本想只带上鹦歌墨兰及罗长风和丁峰四人即可,但老爹和娘亲执意不允,言道我毕竟是个女孩子,出门在外总难和五哥相比,再则现在的江湖较之几年前又混乱了许多,身边的人是绝对不能少的,并且要挟我若不同意就不准出门。 我还能如何,只能全带上了。 第五十二章 孤岛 我们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行了七八天才来到一个沿海港口。却见所过之处,断檐倒壁,树折枝残,处处泥泞坑洼,竟是一片狼籍,村民们都在忙碌地修建自己的屋舍和船只,远处浅海处海水浑浊,冲上沙滩的皆是泡沫,远不是我想象中的阳光沙滩、青烟渔歌的清爽模样。 我想起后几日的风雨,让长风前去打听了一下,果然是有台风来过了,连降了两天两夜的暴雨,今晨才略停,据有经验的老人说,这雨还会持续一夜,到明日方能全停。 行进全镇最大的一个客栈,来到大堂,只见客旅们都在讨论着这次的风暴之猛、危害之烈,我们一进入,顿时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目光不住地在我们身上打转,竟讨论起我们三个少女来了,言语之中,颇为粗鄙。 我微微皱了下眉头,虽不想和他们一般见识,但听在心里却有些不舒服。未待我吩咐,罗长风等人已闪身在我们的前面,横目冷冷一扫,只略略地放出点杀气,顿时碎言全无,重说起天气来了。 我们方自坐定,就听一人笑道:“若说此间最有资格说这风暴是怎么可怕的,就只有老冲头一人了,他三十年前可是出海的人中唯一的生还者。” 又一人叫道:“老冲头,今天你的酒我请了,你不防给大伙儿说说那次你是怎么死里逃生的?”他这一叫,大厅顿时都静了下来,只有角落处传来一个苍老的咳嗽声。我不由地侧目瞧了一眼,只见他肤色黝黑,旧衣短装,头花白,却是一个普通之极的老船夫。 那老冲头咳了咳,又喝了一口酒,抬起历经风雨的脸,笑道:“那已是三十多年前的事,老汉早已记不大清了啦!我只记得当夜的暴风雨是突然来的,又急又凶又猛,我们全船二十三个人,使出浑身的解数都无法阻止船下沉,当时我紧急之中抱住一根船桅,用裤腰带将自己和木头紧紧地绑在了一起,又猛砍那船桅,终于在船沉之前砍断了,因此所幸没有被卷入海底,可其他人----唉!” 不知谁又给他添满了酒,老冲头的手微微颤抖地捧起酒,一口气喝了半碗,才放下碗,继续道:“我死命地抱着船桅,整个身子都浸在又冰又冷的海水里,四周都是巨大的海浪,身体不住地被波涛抛上抛下,终于忍不住晕了过去,醒来后已风平浪静,可四周都是茫茫的海水,见不到一个6地或船的影子,我以为自己这回是真的死定了,没想到又坚持了三天后,竟然被我瞧见了一个孤岛,这才保住了这条老命。只是没想到这一上岛,竟就生活了三年,才偶尔遇到了一船。唉,我原以为那样的暴风雨已是前所未有,没想到此次的暴雨竟比那一次还要险上几分,这下不知又有多少人要哭死了----” 原先那人笑道:“老冲头你也莫要叹气,你就给大伙儿说说那个孤岛吧!你不是经常说那个岛的地势奇异之极,风景也美妙之极,便如同是仙境一般么?” 老冲头笑道:“那岛屿的确奇怪,虽只有我们镇子这么大,但岛屿的四面竟都绝不相同,一面的峭壁直的连鸟儿都无法筑巢,另一面的沙滩却柔软的比床还舒服;一旁是尖锐的礁石群,还有另一旁却又是平缓的山坡,最奇的是那岛中央竟有一处月芽儿状的淡水泉,而泉水的四周却终年生长着许多能结出鲜甜果子的灌木丛,老汉这才勉强地熬了三年,等到了出头之日。” 故事讲完了,可众人还不过瘾,七嘴八舌地要那老冲头再细说详情,一旁的鹦歌和墨兰也竖起了耳朵。我听到此处,心中突然生起股奇异的感觉,突然极想见见那老冲头所说的孤岛,当下也侧耳凝神,倾听下文。 只听众人已开始哄叫着,要那老冲头过一两日带众人也去那孤岛见识见识。 那老冲头却叹道:“不成,不成!这三十年来我几乎无时无刻不想着再回到那岛上看看,可奇怪的是那日我被过路的船搭救之后,明明只行了两日就回到了这里,但后来再回去找却怎么也找不着了。你们说怪是不怪?” 一人笑道:“有什么好奇怪的,怕是你老冲头人老糊涂,记不清楚了吧!” 另一人也笑道:“我们这些人,也都是风里去浪里打的,在海上也混了多年了,可从没见过附近有你所说的这么一个孤岛,你老冲头莫不是想骗人酒喝,才编出这么一个故事来吧?” 还有一人,却猜测道:“老冲头,不会是那岛上还有什么宝贝,你才不肯带我们去吧!”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道:“要是真有宝贝,那老冲头的日子还会过成这样么?早就娶个年轻的媳妇回来热被窝了。” 那老冲头似已被人奚落惯了,也不争辩,仰喝光了碗里的酒,默然了半响,才推碗踉跄着离去。 我起身离桌,朝罗长风使了个眼色,往楼上客房走去。罗长风立时会意地跟了上去,不多时就把那个老冲头带了上来。 “什么?这位小姐你想去找那个岛?”老冲头似乎已有些醉意,半眯着眼睛打量我,“你难道相信老汉没有说谎?” 我笑道:“是的,我相信你没有说谎,而且我也是真的想去见识见识你说的那个岛。你能给我们带路么?这是我的酬金!” 我示意鹦歌掏出了一锭银子放在桌上,“事成之后,还有一半!” 这下老冲头的酒立时醒了,看了看桌上的银子,又瞧了瞧我的脸色,道:“老汉虽没有说谎,可我也说了,这些年我一直都在找那个岛,可从来没有再找到过。” 我轻轻地将银子推到他面前,笑道:“这次不同,我有预感我们能找到,而且若是找不到,这锭银子我也绝不会收回。你去不去?” “去,当然去!”老冲头将银子揣到怀里,道,“不过,老汉只有一条破船----” “船的事,自然不需你担心!” 两日后,暴雨彻底停歇,海上又是一片风平浪静。 等到中午,老冲头满眼光的站在宽阔的甲板之上,不住地指挥着,他没想到我居然会直接买下一条大船,并且还许诺如果找到了那个孤岛,回来后就把这条大船送给他。 鹦歌和墨兰同样兴奋地站在我身边,看身边的水手们收锚仰帆起航,驶离港口,她们都是第一次出海,难免激动万分。 因是逆风而行,时间又已过了三十年,老冲头确实已经不大记得那孤岛的确切位置,航行了两日,身后的群岛早已不见任何踪影,我们依然没有找到那个孤岛,罗长风已经几次劝我回航,可我心中却始终有些不甘心,总觉得一定能找到,自然不肯就这样回去。 何况海上的一切对我而言,同鹦歌墨兰一般,都新鲜的很,别的不说,光是那海天相连一望无际的开阔视野,就足以让我感觉心旷神怡,尤其还有那壮丽无比的海上日出,及绝美的日落可以观看欣赏,我又怎舍得如此草草回去? 再则船上用品十分充足,即便再耽搁个四五天也不成问题的。到了第三日,天色初明,负责望哨的水手突然前来报告说,前方约四五里处有一黑影,老冲头立即激动地大声地命令将船提到最高。 见他如此神情,我只觉得我的心也砰砰地跳了起来,不禁站到了船头注视远方,极目望去。随着帆船的全行使,那黑影渐渐清楚的体现出来,果然是一个面积似乎并不大,地势却颇高的岛屿。 此时,天边开始泛出越来越多的红色,从最东边的海天相连处开始,红霞慢慢布满了蓝色的天空,越来越亮,映照在海面之上,仿佛这海也成了天,天也成了海,绚烂地连成了一片。等到那一轮红日冲出海面,跃至空中,海面经阳光一射,更是如同被打翻的颜料盒,数不清的各种色彩统统混合到一起,互相融合渗透,形成了一副极其丰富而又绚丽的画面。 而那孤岛就沉稳地伫立在绚丽的波澜之中,身披霞光,宛若五彩缤纷的仙境。 我不禁欣然脱口吟道:“这可真是: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飘渺间哪!”此处虽无楼阁玲珑五云起,也无绰约仙子舞翩然,但却比仙山更实在,也更吸引人。 船越行越近,我们清楚的看到几座巨岩略成弧形,巍峨地迎面矗立着,如半副险峻的屏障保护着海岛,岩上几无植物,岩壁陡峭无比,直入大海,无处可攀。 转至左边,地势陡低了下去,却是一片嶙峋的礁石,激浪拍岩,船只根本无法靠近。绕过礁石群,一条长达几百米的白色沙滩赫然呈现在我们的面前,身后便是灌木丛生的山坡,山坡顺势起伏,渐后渐高,最后便应又是刚才所看到的岩石峭壁了。 见了这条沙滩,老冲头终于高兴的完全确认,这就是他早年流落的所在,注视着前面的孤岛,道:“没想到三十年过去了,老汉还能回到这里来。”他摇头叹息,仿佛陷入了当年那惊险的回忆之中。 我笑道:“老伯这一回不防重温一下旧梦,说不定你三十年前用过的那些东西还在呢?” 老冲头笑道:“那些日子的确是老汉这一辈子最忘不了的经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唏嘘不已啊!” 我们一边谈笑着一边吩咐船只停泊,改乘小船来到沙滩之上,刚才在远处感觉还不是很明显,此刻双脚一踩到白色的沙地上,只觉又柔又软,心情无比舒爽,若不是顾虑到边上还有很多男人,我立时就要把鞋袜给脱了。 罗长风心细,虽然老冲头说这岛上并无毒虫猛兽,但三十年过去了,谁也不知道岛上会有什么变化。还是吩咐护卫们去四处查看。 我见众人走远,便吩咐罗长风嘱咐人不要跟过来,带了鹦歌和墨兰两人沿着沙滩走向礁石群。罗长风本待要说话,见到鹦歌手中的大拎包却又顿住,在船上和一群大男人呆了三天,他自然猜的此刻我下船后的第一件是什么。 第五十三章 救人 这礁石群从岛外看来,的确是锋利尖锐,船只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触礁沉没,宛若孤岛的另一座屏障,刺猬般的坚拒外人,但从岛内往外走,却是平和多了,几处礁石一围,便是一个纯天然的小池塘似的。 鹦歌和墨兰分别守在两端,守岗放哨,我放心地解开长,脱衣入水,尽情地洗了个澡后,又从包中取出一套游泳衣。哈哈,终于有机会穿这套游泳衣了,换好了衣服,回和两个小妮子打了声招呼,让她们自行轮流清洗,我却如鱼般窜向远处。 泳装贴身地裹住我的胸臀,露出了中间的腰腹,水流拂过大面积的**肌肤,仿佛胜过最温柔的情人的抚mo,简直是舒服极了。 我不由地微微呻吟了一声,闭上眼睛一头扎进水中,又缓缓地浮了上来,如此反复几边后,才仰浮在水面上四处环顾,这一片礁石虽有遮掩的效果,但只因岩石太多游起来毕竟不是很畅快,不如索性穿过礁石群,到外面的海面上去畅游一番。 说做就做,我小心地避开尖锐的礁石,游了一会,见离岸已有些路程,身后都是林立的岩石,即便是坐到石头上岸上的人也看不到什么了。这才放心地挑了一处比较顺滑的岩石坐了上去,待略微休息调整后就游向宽阔的海面,呵呵,不知道这里有没有海豚呢? 用手理了理湿漉的长,双足一荡一荡地踢着水花,随意环顾四周,忽见左边有处礁石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定睛一看,两片礁石中间衣物浮动,竟似乎卡了个人。 有死人? 我的心顿时一跳,难道是前几日那场暴风雨的遇难者么?不管他是什么人,遇见死人总是不吉利的,更何况我现在半身还泡在这淹过死人的水里。想到此,我立即将腿缩了上来,只觉身上的鸡皮疙瘩都泛起来了,心中一阵恶心,我居然和死人同用一片海水---- 回转头欲待高声呼叫,命人划小船过来接我,但看看身边这些礁石,船只肯定是行不进来的,何况我身上只着游泳衣,绝难见那些男人,鹦歌和墨兰又在远处,即便赶过来我还是要入水游回去。 咬了咬嘴唇,罢了,同片水就同片水吧,赶紧游回去,再去那个淡水泉边冲冲,也省的呆在这里和死人一起。 我强忍恶心的感觉,滑入水中,向来处游去。 但只游了几米,心中那股奇异的感觉又起,仿佛在说我不应该就这样回去,总应该先去瞧瞧情况,或许,那个其实并不是死人,而是还活着的呢? 我顿住身子,踩着水,心中犹豫不决,可如果我回去现那的确是个死人,而且面目已被海水泡得肿还有尸虫了呢?说实在的,我长这么大,还从未单独见过死人呢! 我不禁激泠泠地打了寒颤,想放弃,却又摇摆不开手脚。 朱七七啊朱七七,你不是向来胆大包天吗?如今却怎么连个死人都要怕?若让五哥和老八知道了,必定要讥笑你是个胆小鬼了!而且你好歹也是一个江湖帮派的堂主啊,这样也太窝囊了吧! 咬了咬牙,我转身向那死人游去,是死是活,总要看看再说。强壮起胆游到那团衣物身旁,果然是个人,而且看样子好象是个男人。他显然已经昏迷许久了,面朝里的一动也不动半伏着,头部刚好卡在礁石中间,而以下部分则全部浸在水里,修长的手指略微有些浮肿,紧紧地扣住了两边的礁石,关节已然泛白。 我迟疑了一下,咬牙移近,伸出食指探向他的鼻口,仿佛还有一丝极其微弱的呼吸,我一振,又将手指搭在他抓着岩石的手上,恩,还有脉搏!这么说这个人没死了。 顿时所有的害怕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只要人没死就好,就是面目被水泡的再可憎也不打紧,何况看他这样子,此刻脸部并没有碰到水,应该不会那么恐怖吧!不过他头顶的黑都已经干了,想必已卡在这里有段时间了,如果要救就得快,当下不再犹豫,用力地去扳他的手指。 哇,抓的还真紧!我费了许多力气才将他的两只手都扳开,又小心地去托他被卡住的头,还好头未卡紧,轻易地就托了出来。借着水的浮力我将他翻转了个身,终于露出了他的脸。 他的额头右上角处有一处暗褐色的伤口,血迹顺着他的眉眼滑下,已在脸上凝结出几道暗红的印迹,果然是个男人,不,正确的应该说是一个如文弱书生般的少年! 眼泪,突然就在我伸手拂开他脸上乱,看清他面目的那一刻,毫无预警地地流了下来,一滴滴地落在他的嘴角,又顺着他的下颌滑入海水里。 胸口在微微地疼痛,一股莫名的心疼,随着泪水的掉落,如水晕一般泛开。我的心还未有知觉,手已轻抚上他的脸。 这双恰到好处的剑眉、这高挺的鼻梁、还有这略略上扬的唇角----仿佛我都早已熟悉了一般,甚至不用他睁开眼睛,我也知道那浓密的睫毛下面,必定是一双明朗的眼眸,他若笑起来,必定比这初生的太阳还要耀眼,比冬日的炉火还要温暖。 心,在抚过他搭配地无比协调的五官的同时,猛然迟钝地被各种纷涌而来的感觉所充斥:似是悲哀,又似是欢喜,似是满足,又似是害怕,似是幸福,又似是痛苦----我无法判断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仿佛这辈子和上辈子、还有那上上辈子所品尝过的各种酸甜苦辣,各样的七情六欲,都混合到一起,就如这海水般团团地将我困在中央,我无力抗拒,也无从躲闪,只能任它们统统地,都化作了无声的泪水,滑过我的面颊,继续地滴在他的脸上---- 纠结、痴缠、翻涌、覆盖,心仿佛别填的满满地,没有一丝的空隙,又似是空空的,什么都无所凭依---- 我不知自己就这样怔着看了他多久,直到手指触到他那毫无血色的双唇之上,才我猛然一惊,我竟忘了他此刻的危急情况,还在愣愣地呆。胡乱地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不管他是谁,也不管他为何能带给我如此异样的感觉,此刻最要紧地是赶紧先救人。当下,我也顾不得男女有别,反手搂住他,让他的头平稳地靠在我的肩上,转过礁石,急忙地向岸上回游。 他冰凉的身体紧贴着我的身子,一种令人心慌的冷冷触感透过湿透的衣服,清楚地传到我的皮肤里。 我心中更急,以最快的度向来路回游,穿过最密集的礁石群时,身上似乎不小心被隐在海面下的尖石刮带了几处,隐隐地有些痛楚,可我无暇查看,双足不断地踢动着,直觉告诉我,这个人若再不救,只怕就再也救不了了。 来时那段悠悠然的路程,此刻似乎突然被拉长,变的很遥远,那短短地几百米,竟仿佛比几公里还长,但我终于游回到刚才那处被几块礁石围住的浅滩之中。 鹦歌正站在岸边一处岩石上四处的张望,一边警戒着有无男人不小心靠近,一边不停的往水面上扫视过来,一见到我,忙欣喜地叫道:“小姐回来了,小姐回来了。” 她话音未落,旁边就跃上一人,正是墨兰,她眼尖,立时瞧见了我手上还抱着一人,二话不说便跃了下来,快的游到我身边。双脚一踩到6地,身上斜靠着的人立时就重了起来。 “墨兰,快帮我扶他到岸上!”我喘着气,将人扶了起来,墨兰应了一声,扶住他的右臂,两人合力将他半扶半拖地拉到岸上,鹦歌也忙地奔了过来,惊道:“小姐!这是谁啊?” “我也不知道。”我无暇解释,拂开他复又被海水打湿的乱,探了探他的鼻息,竟是似有似无。 心一急,一把扯开他的胸襟,墨兰和鹦歌同时惊呼了一声,似要说什么,我一摆手意示她们别打扰,将头埋向他的胸口仔细倾听。虽然心跳频率慢的极不正常,但至少还有心跳,就证明还有救,还有救! 将头抬离他的胸口,我才现自己的一颗心,已如捶雷般开始急地震动,砰砰有声,有一种极度的慌张,仿佛马上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令我几乎不知所措!该怎么救?怎么救?我的思维在团团地乱转,拼命地回想脑子里有限的急救方式,对,人工呼吸!这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 没有丝毫的犹豫,也管不了心头的急跳,我迅将他的四肢摊平,扯松他被水浸的紧的腰带和领口,检查了一下他的口鼻,还好,没什么东西堵住。 那么,就开始吧! 我咬了一下唇,深吸了一口气,双手分别捏住他的鼻子和下巴,毅然地俯了下去。 “小姐!” 身旁传来两声惊呼,我听而不闻,继续用舌尖翘开他的唇,努力地将空气度到他的口中,自然再抬头,再深吸气,再小心地度气----如此不知道反复了多少遍,我只觉得胸口越来越涨,心也越来越慌,眼泪又不禁掉了下来。 直到鹦歌突然欢叫道:“小姐,他好象有动静了!” 嗯?我度完口中的空气,大口地喘着气抬起头,欣喜地现他的胸膛确实开始微微地起伏,鼻中也自行地开始呼吸了,真的有救了! 我长呼了一口气,腾的坐倒在地,心中顿时充满了狂喜,还间杂着一丝后怕,这人工呼吸法我还是第一次用,以前只是从书中看过,刚才情急之下就照着做了,也不知道做的对不对,看样子有效果了,幸好幸好! ~~~~~~~~~~~~~~~~~~~~分割线~~~~~~~~~~~~ 亲亲大大们,本书现在还没有封面,大家建议一下啊! 第五十四章 你就是沈浪? 那少年微微地动了动,突然喷呛出两口水,浓密的睫毛轻眨了两下,似乎就要睁开来,我惊喜地将身体俯近了些,正欲等待着他张开眼睛,鹦歌突然挤了进来,挡在我和他的中间。 “鹦歌,你做什么?”我一时不防,身子被挤地往后仰去,忙反手撑住身子,恼道。 “小姐,你没穿衣服呀?”鹦歌红着脸轻叫道,“还有墨兰,你的衣服也湿了!” “啊?” 我和墨兰互视了一眼!同时惊叫了一声。天哪,刚才急着救人,我竟忘了身上只穿了游泳衣,大部分的肌肤都裸露在外,而墨兰因为刚才跳下来助我,身上的衣服也早湿透了。 我忙蜷缩起身子,尽量地遮住重要部位,眼睛迅的向周遍扫视了一边,幸好四周都是一两人高的石头,估摸外面也瞧不见里面的情形------这才暂时吁了口气,红着脸缩在鹦歌身后,低声问道:“鹦歌,他醒了没?” “他似乎又动了一下,可还没醒!小姐,你们赶紧去换衣服吧!他要是突然醒了我就先点他穴道,绝不会让他瞧见-----瞧见你的样子!” “恩,”我从鹦歌的身后探出身子,欲待起身飞奔,又顿了一顿,不放心地交代道,“他的身体还能虚弱,你不要点的太重了,还有,刚才的事千万别让他知道。” 鹦歌催促道:“我明白,小姐快去吧!等会怕罗大哥他们就要过来了。” “好。”我赶紧起身,在墨兰的掩护下,飞快地跑向几丈外的岩石,躲到放置衣物的石头后,却是不敢脱了游泳衣再换了,红着脸,手忙脚乱地胡乱地擦拭了一下,就直接套上衣服。 脸上一片火热,灼的我的手都几乎抖了,我一边系上腰带一边回想刚才自己那副模样------天哪!我怎么竟会忘记自己没穿衣服呢?还背着他游了那么远,老天!幸好他一直昏迷着没有看见,否则------否则可真是羞也羞死了! 轻拍了拍还在烫的脸,又拧了拧湿漉漉的头,梳理了一下,这才从岩石后面转了出来。 对面的墨兰也刚好换好了衣服,两人一对视,墨兰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轻声道:“小姐刚才好大胆哪!墨兰都快被小姐吓坏了!” 刚刚平复一些的羞意被她的言语一激,又迅地回退到脸上,只觉的两侧面颊便如火烧一般,热浪一波接一波地涌,熏得我连身子都快烫了。我不禁啐道:“你瞎想什么?那只是救人而已!你可别想歪了!” 墨兰奇道:“我又没说小姐什么,又怎生想歪了?” “------”我不由地语塞,顿了一顿,强道,“没想歪就好!还不快走!”话说完,也不等她,径直向外走去,墨兰轻笑着紧跟了上来。这小妮子,还笑,改天有你好看的!我咬了咬下唇,复又用手覆住脸颊,怎么还是好烫啊! 走了几步,正看见那少年已被鹦歌扶坐了起来,背对着我们,正低声和鹦歌说些什么,鹦歌却笑着摇头,正待说话,突然见我们走出来,笑道:“那就是我们的小姐,刚才救你的是她可不是我!” 那少年闻声转头,视线转了过来,嘴角含着微笑,目光温和,正和我的视线撞到了一处。 刹那间,我仿佛被天雷击中了身子,又似在淬不及防之下被点住了穴道,再也动弹不得,便是连眼珠子也无法转动,只能怔怔地瞧着他。 那轩眉之下,果然是一对明朗而又温和的眼,那好看的薄唇果然只需微微上扬,便噙起了七分笑意,难道------难道-----可到底是难道什么,我却连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这一切的谜底、一切的奇异感觉的解释,都唯有等他开了口才能揭晓。 那少年见到我,似乎也怔了一怔,但只是微微一瞬间而已,我定睛再瞧,那双眼眸里仍盛满了笑意,似乎根本未曾变化过。只见他勉力地撑起身体,在鹦歌的搀扶之下站了起来,微笑着抱拳道:“在下沈浪,多谢姑娘相救之恩!” “沈------沈浪------” 脑中突然出现了几秒的空白,我仿佛觉得自己的身子微微地晃了两晃,身边的墨兰赶紧扶住了我,担忧的轻轻唤了声小姐,可我却无瑕回应她了。 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实在太过震撼、太过意外了!真是他么?果然是他么? 说不出的震惊在心中翻涌,将我的心神搅得一片混乱。但我的目光却仿佛被粘住一般,浑丝不动地胶在他的脸上,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仿佛要盯到他的心里去,丝毫未觉得这样的注视对一个少女来说,实在是极不合宜的。 他真的是沈浪?那个沈浪? 他的脸色依然苍白,可却已面带和煦的微笑,看起来温文亲切,面对我如此直接的注视,他仍是坦然以对,这样的眼神,这样的沉静,世上还有几人能拥有?我突然确定了,他就是沈浪! 我竟然如原著中所述一般,无意中救了他。可是,事情怎么生的这么早? 我清楚地记得原著里,那个朱七七和他相见的时间,应该是在他刚出道不久的时候,之后那个朱七七不知怎地无意中救了他,而后才对他一见钟情,倾心相许,并千里追寻。可我却明明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啊?怎会有那么多奇异的熟悉感觉?他甚至还没睁开眼睛,我就不自觉地为他流泪,为他紧张和担忧?见到他醒来,我又是那么的欢喜? 一种可能性突然如刺般扎入我的心底,刺得我几乎跳了起来,不自觉地连退了两步,不------不------不会的,我怎么可能也对他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的是明明是原著里的那个朱七七,而不是托生转世后的我!早在我满月的那一夜,我不就已下定决心,这一生绝不重蹈原著中的朱七七的覆辙了么? 沈浪那颗隐藏在温柔亲和表面下的铁石心,连她那火一般灼热的爱和那屡败屡战的执着,都难以融化,更何况是我这种早已被感情伤的伤痕累累的沧桑之人? 这样的男人纵使再优秀,也不该是我的选择。因此我早已决定,倘若有一天我们还是相遇了,我也必定会与命运相抵抗,不管是陌路也好,或只做他的朋友也好,都不该是追随着他、只以他为天的情人! “小姐,你怎么了?”一旁的墨兰慌忙扶住我,担忧的询问道。 她的声音如同清锤,顿时敲醒了如坠迷梦的我,让我意识到此刻自己是多么的失态。我忙镇定了一下心神,将眼神从他始终微笑温和的脸上移开,勉强地笑了笑,道:“我没事,也许是刚才在水里泡的太久了。” 沈浪目光闪动,歉然道:“都是在下不好,劳姑娘费力了!姑娘是否坐下来休息一下?” “哦不,不用了,我只是一时有点儿不舒服,马上就会没事的。”我不敢再正视他,强压着心中满腔说不出的混合感觉,转向鹦歌,吩咐道:“鹦歌,沈-----沈公子刚刚苏醒,身子必定虚弱的很,你扶沈公子到沙滩上,让长风送他到船上去,好生照料!” 鹦歌似有些疑惑,不过还是马上照办了,对着沈浪重新展开笑容,脆声道:“沈公子,我扶你过去吧!” 沈浪微微一笑,向我点了点头,转向鹦歌,道:“如此有牢姑娘了!” 鹦歌边扶着他转过礁石往沙滩走去,边道:“这有什么呀!沈公子客气了!” 我呆呆地望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倘若说我对他没有那样的感觉,可如今,我又怎么解释心中这纷杂的思绪,为什么突然竟连面对他、再看他一眼都不敢?他的模样其实并不是特别的英俊,他的眼神和笑容,也明明都是那样无害,却为何有致命的吸引力,竟如一把锋锐的剑般直指我的心底?难道我真的对他动情了么? 不,不可能,我怎么可能会对他动情?怎么可能产生这么多莫名的情感?我心心念念的不都是熊猫儿么?早那爽朗的熊猫儿,那真诚的熊猫儿!那敢作敢当、是个顶天立地好男儿的熊猫儿。 可为何命运却偏偏会如此安排?我关注的,不让我实现,我躲避的,却偏又安排进来? 自从六岁那年得知猫儿的消息起,我就从一直想提前见识见识这位好男儿,可因我还不到出门的年龄,所以我只能拜托五哥请他到家中来,可是这只猫儿却每次都有借口,始终都未能南下。而今终于等到自己可以出远门了,他却偏生又离开了洛阳,去向无踪,致使我和他竟始终无法提早相见。 而沈浪?沈浪!我闭上眼睛,仰头向天,紧紧地咬住了嘴唇。这个我一心想躲避的少年,却这样意外又这样轻易地就闯进了我的生活,我的第一次出行,竟就遇上了他!还搅动了我已平复了十几年的心神,让我的心再起波澜,难道此生我们注定是要纠缠不可的么? 不,不对!心中突然冒出一个疑问:即便我命中注定要和他相遇,这过程也不该如此诡异啊!回想从在客栈中听说这个孤岛开始,一直到刚才突然起意游向海面,后又在礁石丛里现了他,再救他----我的行为仿佛始终都受到了什么指引一般!尤其是那些纷乱的感觉,更是来的凶猛古怪!一点都不象平时冷静的我! 难道?我陡得睁开双眼,直视着眼前的这片虚空:难道是你吗?引魂使者!难道是你将这些莫名的情感强加在我身上的么?可你说过不干涉这个世界的,你为什么又要食言?为什么? ~~~~~~~~~~~~~~~~~~~~~~~~~~~~~~分割线~~~~~~~~~~~~~~~~~~~~~~~~~~~~~~~~ 沈浪终于出现了!不过大大们,可别抱着他就是真命天子的想法哦,未来的一切的都是难以预料的,后面的好男儿还多的是呢!嘻嘻------ 喹啉大大,请问你是不是蛔虫转世啊!还真有点料事如神的感觉呢?呵呵 第五十五章 是缘是命? 一股前所未有的愤怒之火腾地燃烧了起来,我气的几乎要浑身抖,什么意思?难道原著里的朱七七爱沈浪,我也必须要和她一样么?居然暗中干涉我的感情,左右我的心绪!这太过分了!引魂使者,你这个卑鄙的家伙,你给我出来!给我出来说清楚! “小姐,你怎么了?你这样会伤害自己的!”墨兰突然猛然晃了晃我的肩,“快松开嘴呀!小姐?都流血了!” 我怔了怔,血,我的?我不禁松开了牙,伸手抚上自己的嘴唇,果然有一丝微微的疼痛。 “小姐,你这是怎么了呀?”墨兰微带哭音地取出身上的手帕,就往我的唇上压。 我偏开头,不让墨兰再压我的唇,自己按住丝帕,克制住心中的怒意,展颜安抚道:“我真没事,只是突然想一个人呆一会,墨兰,你先去把我们的脏衣服拿去洗洗好么?” “可是小姐你的身体?” 我轻轻地,却坚决地推开她的手,笑道:“我的身体你还不清楚,强壮的要命,想要生病都难。” 墨兰却没有笑,但也没有再坚持,道:“那小姐你自己要小心,别走太远了,要不就在边上坐一会好么?” 我笑道:“墨兰,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罗嗦了?” “小姐!”墨兰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地叫道。 “好啦,快去吧!这个岛就这么一点大,我想在走也走不了多远啊,你就放心吧!”我恢复了以往和她们打闹时的顽皮神态,双手推着她。墨兰依然有些不安心,不过还是听话地走向岩石去取我们换下的衣物。她一转身,我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不见,行,这里不方便说话,那我们就换个地方好好谈谈。 环顾了一下四周,提足奔向山坡,冲向悬崖,直至再往前一步便是悬空,而崖底,便是千百年来一直在持续不断、激荡冲击的狂涛骇浪! “出来,引魂使者,你这个卑鄙的家伙!出来!”我目光冰冷,集中意念,直视着眼前的这片虚空,将胸中的愤怒和不甘都化作无声的呐喊。 我知道你在,我也知道你能听到我的心声,你不要象个懦夫一样躲起来,出来跟我说清楚!为什么要把她的感情加到我的身上来?我不是那个朱七七!你们没有权利那样做!没有! 你们以为贯输给我那些感情,让我一见到他就情不自禁,我就会按照你们安排的戏路走么?你休想!告诉你,我的命运要我自己做主,我爱的人要我自己挑选,谁也不能勉强我去爱一个人!你听到没有?你们谁也不能勉强我! 我僵硬而又倔强地站立着,一动也不动,等待着它的回复! 心中充斥着各种愤怒和不甘,这些情绪随着我心中的每一次呐喊,便如这崖底的海浪般澎湃激荡,将我的胸口也当作了这绝峭的悬崖,一次次的撞击着,撞的我生疼,撞的我更加无措,却也激起我更多的对抗勇气! 可是,不管我如何地控诉、指责、反对、威胁,周围依然悄无声息,心底也没有任何回应,便是连空气也似乎没有一丝的变化。 我无法控制地急促地喘着气,胸口被涨痛地几乎就要爆炸开来,当我快要失控地大喊出声时,心头突然掠过师父常常告戒我的一句话。 师父说:“七七,你要记住,当你遇到一件令你深感无奈、棘手,一时无法解决的事情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暂时地忽视它,重新调整自己的心态,等到你心中平和了,说不定问题也就解决了。” 师父说的对,此刻我最需要的就是冷静,冷静,冷静,也唯有冷静下来,我才能理智地面对今日这件诡异的事情,并正确地处理它。它既然坚持不肯出来,我再激动也是无用,毕竟光是愤怒和指责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需要的是更多的理智。 深深地吸了口气,分开双脚,平举起双臂放在两侧,闭上眼睛,将头略略往后仰,强迫自己什么都不要想,只要单纯地感受这呼啸的海风就好。 这微带腥气和咸味的海风,此刻它正吹拂着我的长,挥舞我的纱衣,拂过我的脸、我的肌肤,它还会带我去拂那水面的波涛,去吹动天上的白云----我尽力地将心神融入风中,幻想着周围已是虚空一片,唯一存在的就是这风,这自由自在的风!渐渐地,渐渐地,我的心终于慢慢地平和下来,没有怨,没有怒,没有喜,也没有悲,这一刻,我仿佛就是这崖上的风,风中的崖,欲动还静。 缓缓地睁开眼,迎接我的依然是灿烂的阳光,我勾起唇角,送给自己一个微笑,这么美的海岛,这么好的天气,我何苦自己跟自己怄气!是引魂使者的安排也好,是其它的原因也好,此刻我的心已经重回到我的身上,何不就当作什么都未成生过? 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七七,不要去管原著怎么样,你既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已经改变了,而今天你只不过是顺手救了一个人罢了,这种事你平时不就常做吗?这次同样也没什么特别的,不必放在心上。 等到回到6地上,他就会离开,你们就会各奔东西,只要你学会冷静,理智地控制住自己,他就影响不了你的逍遥计划。你的人生,还将会如最初规划的一般,自由潇洒!到时候,你依然想爱谁就爱谁,想跟谁在一起就跟谁在一起。 不管前世你都经历过什么,你都莫要忘了,这一世,你不过才十四岁!你的人生还长的很,又何必这么急着把自己陷入感情的旋涡里去呢?莫非,你也和鹦歌一样思春了么? 心念这么自嘲地一转,心情果然又好了很多,我淡然地一笑,与其在这里郁闷,还不如下去走走呢?不是说这个岛中间还有淡水泉,泉水的边上还有许多鲜甜的果子么?何不去尝尝呢? 拂袖走了几步,我无奈的顿住,微微皱了下眉,轻叱道:“都跟上来做什么?我不过随便上来吹吹风而已,有什么好紧张的,都给我退下!” 灌木丛一阵抖动,钻出四个神色略微有些尴尬的护卫,肃手立在一旁,走也不是,退也不是。我又是好笑又是无奈,这几人毕竟才新跟我不久,还不熟悉我的脾气,象罗长风、丁峰他们就早已明白,什么时候可以打扰我,什么时候又是绝对不能影响我的。 “好了好了,也别傻站着了,时间也不早了,你们去给我抓几条鲜嫩的鱼来吧,中午我想吃烤鱼。”我淡淡地道,头也不回地继续往下走,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悉数声,我知道他们必定从两侧分开先行下山执行我的命令去了。真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晕! 离沙滩最近的沙滩上凉篷已然搭好,摇椅也摊了开来,边上还摆着茶几和饮料,我不由地露出了一个微笑,前世时没尝过沙滩日光浴是什么滋味,没想到在这古代却享受到了。 步上沙滩,罗长风和鹦歌、墨兰已在等候,不等我开口,他已禀道:“小姐,那沈公子我已经安排好了,小姐还有什么吩咐么?” 听到沈公子三个字,我心中不由地又微微地动了动,恩了一声,我走到摇椅前懒懒地躺下,道:“晚些时候你派人到船上去把帐篷拿来,告诉他们晚上我就在岛上过夜,明天我们就回去。” 罗长风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但却什么都没说,只应了声是,指派了几个人离去。然后又立在我身旁。我知道他必定是诧异为何我执意要找这个孤岛,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又突然放弃了,可我什么都不想解释,反正有时候我在他们眼中,行为原本就比较古怪的,就随他们怎么想去吧! 转头笑着面对同样等候在一旁的老冲头:“老伯,刚才去重温旧梦了么?” 老冲头笑道:“是呀,不过三十年过去了,以前的痕迹都已经淡的快找不到了。小姐等会要不要去四处逛逛?这岛不大,一会儿功夫就逛完了。” “好啊!”我微笑,又坐了起来,“好不容易来到这里,怎么能不好好逛逛呢,我们先去看看那淡水泉,还有你说的那鲜甜的果子,我还真想尝尝呢?等下摘一些回来,正好配上烤鱼吃,想必别有一番风味。鹦歌,拿个篮子来。”现在我情绪初平,最好是找些事情做做,分分神比较好。 我神色正常地起身,将那个身影暂时抛到脑后,开始我的小旅行。 这一夜,月色特别的清朗,月下的海特别的温柔,岛上的沙滩特别的柔软,当我轻轻地从帐篷里钻出时,远处的大船上已只剩下渔灯,所有的人似乎都已沉睡,一切都显的那么宁静。 月已上中天,如水般柔和的清华流淌在整个空间,风微微地吹拂着。 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这样的时分,这样的月色和寂静,更容易让人浮想联翩,思潮难平。 可我的心却似乎已经静下来了。 白天没机会独步沙滩,夜里也一样可以,虽说我知道那些阴影里,必定还有几名忠诚的护卫在暗中巡视,但想必他们总懂得什么时候该看,什么时候不该看。 微微一扯带,长即刻柔顺地披落下来,乖乖地垂在两侧。 赤着脚,轻轻地踩上柔软的沙子上,微笑着如同一个天真的孩子,张开了双手来平衡身体,倒退着在沙滩上来来回回地走,一步一个,认真地数着留在沙滩上的脚印,再任由一波又一波轻缓的潮水抹去所有的痕迹,直到明月偏西---- 我立住身子,望向蒙蒙的东方,唇角略略扬起,等到太阳升起,重新照耀人间,我的挣扎就会如同这些脚印,消失地仿佛从未曾浮现过。 ~~~~~~~~~~~~~~~~~~~~~~~~~~~~~~~~~~~~~~分割线~~~~~~~~~~~~~~~~~~~~~~~~~~~~~~~~~ 通告:家中有事,偶要请假几天(呜----因为是事假,偶还要被扣工资),快则三天,慢则四天,最晚周六一定恢复更新!实在抱歉啊!请大大们继续支持偶! 第五十六章 变故 翌日一早,最后一次游逛了孤岛之后,我毫不犹豫地吩咐起航,踏上回程之路。 虽然是在同一艘船上,但我刻意地一直呆在自己的房间里,没有再见沈浪,只是吩咐罗长风等人尽力地照顾他。从众人的口中,我得知他恢复的很快,起程的时候精神似乎就已经全恢复过来了。 据罗长风转述,沈浪只说因偶尔心血来潮,想出海游玩,却不想遇上风暴,这才被冲到礁石群里的。事情自然决不会如同他自己所说的那么简单,可我也没有必要去追究查证故事的真假,这个世界就是再变,沈浪也不可能变成一个坏人,我防谁也不用防他。 这一日多来,他除了简单地介绍自己为何漂流到海岛上,其它时候话语都极少,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但因面上始终含着微笑,看起来亲和无比,又善于倾听善体人意,绝不会打扰到别人,因此仍很快就赢得了众人的好感,连鹦歌和墨兰就经常时不时地跑过去,让我不禁微微有些吃醋,这两个小妮子,居然对外人居然比对我还关心,这会儿房间里竟又只剩下我一人了。 他和众人关系良好,我并不意外,他这样的人,本来就是走到哪里都有人缘的。可却苦了我了,我本来就不是愿意安安份份呆在屋子里的人,来的时候,我大半的时间都是在甲板上度过的,何曾这么乖乖地呆在屋里不出去? 可也正是因为太清楚他的魅力,所以虽然我已在岛上做了一天一夜的自我心理建设,但仍然不敢冒险见他。若要说我懦弱也好,逃避也好,总之为了我今后的新生活,接下来的这一两日,我能不与他接触,还是不要和他接触的好。 这个少年本身就太过危险,更何况我心中还有那么多不属于我的情感,我无法保证自己能自如地和他相处却不起一丝涟漪,因此也只能放弃和他相交成为朋友的机会了。 前世神交已久,如今相逢却只能视同陌路。如果我托生的身份不是朱七七,那情景是否会有所不同呢? 我苦笑了一下,站起身走到外间,点起三根焚香,坐到琴前,既不大方便到热闹的甲板上去,那还是弹弹琴唱唱歌,自娱自乐吧!特意地挑了《笑红尘》,清声高歌起来,记得干爹第一次听我唱这歌时,还曾以笛声相伴呢?倘若我也能有干爹那份洒脱就好了。 一曲完毕,突觉外头已然一片安静,正自诧异,墨兰掀帘走了进来,笑道:“小姐一唱歌,那帮家伙立时就安静了。” 我笑了笑,道:“你们都在外边聊些什么呢?” 墨兰道:“也没聊什么,只是多了个新人,那些船员又在那里翻吹他们的冒险故事了。那沈公子倒生就了一副好脾气,别人请他喝酒,他就喝,别人拉着他唠叨,他也笑咪咪地听着,一点不耐烦的样子都没有。” 我微微一笑,不作任何凭词,起身站在窗前,注视着外面的被夕阳映得金光闪闪的茫茫大海。回航已有一天了,顺利的话,最多两天,我就会回到岸上,然后离开这里,离开有他身影所在的地方,之后我就会恢复到以前的平静生活。 只是我过惯了自由自在的日子,如今却要闷在船舱之中,这味道实在有些难忍哪! 终于熬到了夜深人静时分,我才敢悄悄地从房中走了出来,唉,这明明是我的船,却搞的我仿佛是个贼似的,只能昼伏夜出。 海风轻柔,月色明净。 我一身白衣,飘然地步下楼梯,悄无声息地走向空无一人的甲板,才迈了两步,突然不对,左右一环视,今天周遭的一切似乎都太过安静了,安静的有些诡异。 这次出行,除了罗长风等四人,我还带了十二名护卫,为以防万一,甘氏兄弟和其他六名护卫都留在岸上,以待接应。因此连同罗长风在内身边我只有八名护卫,这八名护卫每夜都会轮流巡视,可此刻却一人都未曾见到,还有甲板上也不应该一个船员都没有。一定有什么事生了! 我顿时警觉了起来,立即转身回房。轻轻推了推鹦歌和墨兰,低唤了两声,但见她们两个面色红润,呼吸均匀,似已睡的极熟,连我这般推摇却都未有反应。 好厉害的**啊,满船的高手,竟无一个人察觉! 我的面色顿时凝重起来,看样子罗长风他们八成已被迷倒了。空气中并无**残留的痕迹,难道问题是在晚饭之中。 我回想了一下今天晚上的饭菜,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不过我因有心事在怀,只吃了些水果,鹦歌和墨兰却都吃了,因此饭菜有问题的可能性很大。 会是谁?沈浪自然不可能,我随身带的护卫可能性也极少,那么剩下的就是那些船员和老冲头了。可是他们的来历,聘请前长风不早已调查清楚了么?都只是些普通的船员,身世并无奇异之处啊?那还会有谁呢? 楼梯下突然传来轻微的声响,我目光一转,立即将门重新栓上,闪身回到里间,躺到床上,心底冷笑,看来已不用我去多想了。我倒要瞧瞧,是谁这么有本事,居然把我们的人都迷倒了。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劫财劫色么? 外面的声响渐近,听其脚步似乎有三个人,我微微皱起了眉,听他们的脚步声,这几人的身手并不入流,顶多也就是三脚猫的功夫,难道是欺我们三个女子手无缚机之力,才派这种人来?还是吃定了那**的作用,料定我们肯定全倒了? 脚步声停在门口,顿了顿,却未有如我想象般就开始撬门。反倒“叩叩叩”地传来三声敲门声,有个声音惶急地的轻叫道:“朱小姐,朱小姐!大事不好了!朱小姐快开门哪!” 我微微一怔,声音听来有些耳熟,难道真是现事情不对的船员来报告么?我刚刚欲待起身回应,心念转处,又按耐下来。 那敲门声和急呼声又响了几下,见依然没人应门,突然沉了下去,过了小半响,又有声音响起,这会却是真正的撬门声了,而且还夹杂着细碎的言语。 一个结结巴巴的声音先响起:“我说----老----老大----大也也----也太小心----了----了吧?----哎哟----”他轻喊了一声,似乎被挨了一下打,顿时不做声了,但我已经听出这个结巴正是船员之一,名叫阿哑,真没想到外表那么憨厚的阿哑居然是个匪徒,看来其他两个也应该是船员了,如果全部的船员都是一伙的,那事情可就有些棘手了。他们的身手或许不行,但毕竟人多,就怕他们会利用人质,到时候我就难免被动了。 只听第一个声音骂道:“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句话老大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这次可不比以往,那些家伙可都不是普通角色,若要真功夫,我们这些人又有谁能在他们手下走上两招的?你用用脑子行不行?” 第三人道:“好了,别吵了,门开了,我们快把她们抬到楼下去,老大还在等着呢?” 声响更大,还伴着火光,显然已有人点起了灯。他们此刻这般有恃无恐,自然是觉得一切都已在他们的掌握之中了。 第三人突然冷声道:“阿勾,收起你的鬼爪子,别误了事!等差事办好,想要女人上了岸多的很。” 我心一沉,这人渣居然敢乘机非礼鹦歌和墨兰!你且莫得意,稍后我必会让你付出想象不到的代价! 只听阿勾悻悻地道:“你急什么急?不就抬几个人下去么?摸两下能误的了什么?” 第三人这回却更冷,道:“不怕老大怪罪你就尽管再摸。”他这一说,阿勾语声顿止,连咕哝声都没有了。我松开已然握紧的双手,看来一时还不会有事,我且再忍耐一下,不过,这帐我记下了,没有人能随便地欺负我的人,居然敢惹上朱家,敢动我的人,看来你们确实是不要命了。 我冷冷一笑,虽然我从未杀过人,但整人的法子,我可多的是。 “阿哑,你去把朱小姐背出来,小心别伤着她!”第三人似乎是三人当中地位稍高一些,吩咐那个结巴道。 阿哑结结巴巴地应道:“阿----阿哑----知----知道。那小姐----美----美的象----象仙女----似的,阿哑----不----不会----会伤----” 第三人打断他的话,道:“好了,别废话了,快背人!” 阿哑应了是,向里间走来。我赶紧闭上眼睛,鼻中立时闻到船员特有的的酸臭味,一双大手小心地扶起我,将我往一个厚壮的背上搭,我紧闭着呼吸,感觉他背着我走出房门。 因是风平浪静后才出的海,为了更好的观赏海上风景,当时我就特意选了最上层的楼层作我的房间,此刻这结巴阿哑正背着我下楼梯,从脚步声中可以听出,我们是走在最后面的。 我微微睁开眼,迅地将眼前的情况扫了个大概。 走在最前面扛着鹦歌个子稍矮的应该就是那个叫阿勾的人渣,腋下夹着墨兰的则是个瘦高个,三人下了楼梯直接走向中舱,现在我基本上已可以确定我们确实是不小心雇到一帮匪徒了。当初雇佣时,丁锋他们应该是调查过他们的身世的,为何竟查不出有异?若不是他们平时的隐蔽工作作的太好,就是我们的人太过粗心了,看来回去后这几个人还要好好地再训练一下。 只是不知道他们口中所说的老大是谁,竟有这么厉害的**,居然连罗长风他们都测不出来,不过这个谜底相信很快就会揭晓了,我就暂时陪他们玩玩,总要让这些有眼无珠、胆大包天的家伙知道,敢把主意打到我的头上会有怎样的后果。 至于沈浪,我相信他绝对没有被迷倒,这家伙,比十个老狐狸还精,我绝对不用担心他,说不定等会我根本不需要动手,他已搞定了一切,那自然是最好了。 第五十七章 如梦散 刚才还幽暗一片的船舱,此刻已灯火通明,借着垂着额前的长的掩饰,我迅地打量一眼四周,只见最上面横坐着一身形猥琐之人,似乎就是他们的头头。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只瞄了一眼立即又闭上眼睛,感觉阿哑背着我又走了几步,才小心地将我放到一张坐椅之上。我估计了一下,这个位置,应该离那个猥琐之人很近,最多只有五步,而我的右侧下方则躺了四个护卫,其他人包括沈浪却都不在。 另外两人似乎也已将鹦歌和墨兰放下了,第三人道:“禀老大,事情都已办妥。” “恩,你做的很好。”一个略带尖细的声音道,随即响起了极轻微的脚步声,却是往我这边走来。 我依旧保持着均匀的呼吸,暗中凝神静待,这家伙的轻功显然已有一定的造诣,不是刚才那几个三脚猫可比,目前还不知他功力如何,我必须要更小心。 “哈哈,没想到活财神的宝贝女儿,此刻竟如此轻易地落到我的手中。”脚步在我身前站定,一只如毒蛇般冰冷的手竟抚上我的脸,“啧啧啧,果然是个人间极品啊!你瞧她这小模样长的可真是----想想我如果将她送到那人的手中,你们说,那人会如何赏赐我呢?” 那手又在我脸上移动,就如同蛇般游行,我心里一阵恶心,身上早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人渣,快拿开你的鬼爪子,否则你就死定了。 我心里正咒骂着,那阿勾却陪笑道:“这都是老大英明,抬手之间就把全船的人都迷倒了,阿勾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崇拜不绝呀!” “你懂个屁!”只听那老大不喜反骂:“你以为有那么简单么?这无香无色无味的如梦散配置极难,又必须有适当的引子才能起效,当日那----算了,这些事情跟你们说,你们也不会懂,总之这东西可是我千辛万苦才得来的,若不是为了其他玩意和这东西,老大我怎会被千里追杀?又怎会潜伏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里,一呆就是四年?如今又怎会冒险挟持这朱家千金?” 我心中一动,看来对方的确是冲我而来的了,只是不知追杀他的人是谁,他又想把我送到哪里去? “是是是,老大说的是。”那阿勾挨了骂,却反而笑的更媚了,“那老大,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那老大冷笑了一声,放开了我重新回到座位上,“那姓沈的小子呢?” 阿勾道:“还在船舱里呢?和其他人一样,睡的死熟呢!要不要小人去他提过来?” “不着急,你们三个人可还记着我是怎么吩咐的?” 还是阿勾抢先回答道:“小人知道,等到天色微亮后,我们就把这朱家千金搬上小船,秘密地送到龟岛交给前来接应的人后,再把那姓沈的小子给咔嚓了抛到海里喂鱼,而我们则回来继续假装被迷倒,等到药效一过,那些人查起来,船上其他人一个都没少,自然以为人是被姓沈的小子给劫走了,就算调查到我们,另外那些被**催眠的傻瓜也会为我们做证,绝不会怀疑到口碑向来很好的我们头上。老大这番安排,任是鬼神也料想不到啊!” 那老大听闻,顿时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尖锐地难听之极:“朱家势大,虽非武林中人,但江湖上却没有几个人敢惹,我刘老三却偏偏不信这个邪,只是那些护卫非但武功高强,行事竟也极其谨慎,为以防万一居然还留了一半人在岸上,倒叫我无法下手后无法直接离开。本以为这次要无功而返,没想到那小妞居然在这孤岛上救了这小子,真是天都助我,看来我刘老三的霉运已到头了,等我投靠了那人,哼哼,我又何必怕那娘们。” “老----老----老大----”阿哑结结巴巴地插话道,“你不是----要拿这----朱----朱小----小姐,当当当----人质----要人家----来赎----哎哟----” 阿勾骂道:“说你傻你就傻,你没听老大说那朱家势大,没几个敢惹吗?我们要是跟人家要赎金,只怕银子还没拿到脑袋就先掉了!你想不想掉脑袋?” 阿哑慌道:“不----不----不想。” “好了!你们不要吵了。三刀!” “属下在!” “你再去检查一边,必须确保所有的人都被迷倒了,如果现有人醒了,你知道该怎么做,我们还要潜伏一段时间,绝不能让人现我们的身份。” “是。” “至于你们两个,一个到前舱一个到后舱去,别在这里碍眼,老大我不叫你们谁也不准进来。”刘老三奸笑道,“这个妞老子不能动,其他两个么,倒是可以解解谗----” 无耻之徒!若是你敢动她们俩一根毫毛,你就死定了!看来船上他们也就四个人,其他的船员应该没牵涉其中,这就好办了。四个人当中也就这家伙看起来还有两下子,只要先拿了他。其他就不足为惧了。我悄悄地等待着,只等两人的脚步声消失,就立即行动。 那刘老三却似等不及了,两人一离开,他后脚就开始边脱衣服边走向我的右侧,我悄然并起垂落在侧的右手,蕴起真力,他一走过我前面,我立时睁眼跃起,点向刘老三颈背。 我身形方动,门外突然同时有人影一闪,一个淡青色人影奇快无比地窜了进来,手指几乎和我同时触到刘老三,电光石火间,那刘老三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被我们封住了几大要穴。 “朱姑娘----” “沈浪----”我们齐齐收手,同时出声后又同时呆了一呆,我忙捂住了口,心中却又因乍然之间见到他而砰然跳动起来。 我急忙微微转开视线,顿时懊悔的几乎想马上重新装昏,倘若刚才我稍微再忍耐一下不着急出手,就有机会让他救我一次,互相扯平救命之恩,从此两不相欠岂不更好么?可惜这么好的机会却让自己白白错过了。 再看沈浪,只略怔了一下,瞬间又恢复了那风清云淡的模样,含笑道:“原来朱姑娘早有准备,在下却是献丑了!” 我定了定神,回道:“哪里啊!倘若不是沈公子出手相助,我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擒住这恶贼呢?还是要多谢沈公子了!”说着微微欠身行了一礼。 刚才他那一闪即逝、快的几乎连我也无法捕捉的神色,难道是因未曾想到我竟然也没有被迷倒,而懊悔自己出手太快么?自从这一日半来,他一直都未曾显山露水,船上的人都还以为他只是个文弱少年,却不知道其实他身怀绝艺,此刻为了救人,却是提早暴露了。不过他的定力显然比我强多了,我还在尴尬,他就已仿佛什么也没生过一般地笑立在一旁,双手也回拢到袖中。 “不敢。”沈浪微笑道,“姑娘白日所弹奏之曲端的令人心旷神怡,烦恼顿消,可是逍遥书生楚狂人李九天李前辈所编之曲?” “李前辈?哦,是啊,我素来敬佩李前辈的为人,因此慕名学得这《笑红尘》,今日一时想起随意抚弄,倒叫沈公子见笑了!”我微垂下眼帘,面似有些羞意,心中却忍不住暗自得意,他又怎知道这曲子非但不是干爹所编,反却是我教干爹的呢? 沈浪含笑道:“姑娘谦虚了,姑娘虽是随性弹唱,却正合曲意,将其中所含韵味尽诉无遗,想必即便那李前辈听了,必也要叫上一声好。” 他的目光依然落在我脸上,磊落大方,语气真诚,可我却突然觉得他那目光仿佛是带着火一般,异常地灼热,心中的异样感觉又开始翻涌起来,我咬住银牙忍住心底的呻吟,这个引魂使者!倘若有一天,让我再遇见你,我必不会轻饶你,任你再强,我也要和你拼一拼! 深吸一口气,我极力地忽略这些莫名的情绪,微笑了一笑,不再作答。 沈浪目光一转,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望了一眼门外,道:“那几人该如何处置,还请朱姑娘示下。” 我也跟着望了一眼门外,他既这么说,其他几人自然都已经拿下了。我将目光落在他双眼中间,避开和他直接对视,“这刘老三给大家下的是如梦散,据他们所说似乎还带有催眠的效果,不知道沈公子可曾听说过这**?” 沈浪沉思道:“如梦散----他们用的竟真的是独具催眠功效的如梦散么?据说人若中了这如梦散,在将醒未醒之际,被人输入催眠暗示,醒来之后那人就会视暗示为命令,忠心不二,即便是要自己的命,也会毫不犹豫,端的是邪毒之极!相传早已绝世,没想到今日居然在此遇见。” 我震惊地道:“竟有这么厉害的**,岂不是和转魂**差不多么?”我蹙起眉头极力地回想,可原著里好象从未提起过这**的名称啊! 沈浪道:“不过朱姑娘请放心,这如梦散的配置虽难,解却极为容易,只需喂点糖水即可,也无甚后遗症,至于那催眠作用固然摄人骇然,但好在必须要等药效将过、清醒前一刻催眠才有效,此刻时间还早,想必他们还没来得及进行催眠暗示。” 这个世上居然还有这样奇异的东西?我顿时松了口气:“这就好,我马上去厨房调糖水,这里还请沈公子代为照应。” 沈浪微笑道:“自当效劳!” 我道了声谢,随即垂下眼帘,此刻危机一过,空气似乎立刻有所暧mei起来,我又开始有所无措,不知该如何面对他了,只能疾步离去。 甜糖水一下去,众人果然相继醒来,虽有些无力,不过稍稍休息后即刻就恢复过来了。船员们的震惊自是不提,罗长风等人的脸色皆是前所未有的复杂,又是愤怒又是愧疚又是自责,竟齐齐地跪倒一地请罪,非要我加以责罚不可。 “都起来吧!这事也不能全怪你们,以后多加小心也就是了。”我淡淡地道,面上虽无怒色却也无笑容。本来今天之事,依照家里的规矩他们是难逃责罚的,但既然大家都平安无事,加之他们心中想必已很自责,此刻我也没有必要再追究了。 不过,从此次事件中可以看出,我们对江湖上的**一门的了解还是太少,倒要加深研究才行。 第五十八章 审讯 “谢小姐!” 罗长风熟知我的脾气,我既说了不追究就一定不会再追究,率先带头起身,不过众人之中,同样数他的面色最为难看,眉头更是紧皱成团,显然无法原谅自己的失职。鹦歌和墨兰则一反常态的咬唇不语,竟不敢抬头看我,其他人跟我不久的护卫更是羞地似乎要钻到地下去。他们平日里多少有些自持本事,再加之自从出行以来又从未遇到过什么事,总觉得要保护我一个人依然绰绰有余,没想到今日居然却被一个厨子、两个船员、一个打杂的装了空子,还险些使我被人掳走。 见他们如此自责,我缓了缓脸色,道:“好了,收起你们那套脸色,还不快谢过沈公子,今晚若不是他,恐怕可真要铸成大错了。” “多谢沈公子!”众人立即齐身转向站自将另外三人提到舱中后,一直退居在一旁沉默不语的沈浪,恭恭敬敬地弯腰施礼。 沈浪微微一笑,抱拳道:“不敢,其实朱姑娘早已有所察觉,在下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瞧着众人的感激模样,我心里突然一动,虽然我个人因引魂使者干涉我的感情而对沈浪产生相当大的排斥,不过,这不应当和公事混为一堂,何况七世堂建立后,我就一直有让它竭力辅助沈浪除去快乐王、重还天下一个太平的想法。此刻何不乘此机会,让大家多多了解他,日后他要借用到七世堂的势力时,行事也可更为方便。 “沈公子过谦了,不知道沈公子却是如何识破阴谋的?”我微笑地问出众人心中的疑惑,早已僵立在一旁动弹不得的刘老三闻言,也面有不甘地极力地将眼珠子转往后方。 却见沈浪目光转向那结巴阿哑,含笑道:“说到这个,还是要感谢这位有口疾的兄台。” 鹦歌忍不住抬头奇道:“为何反要感谢他?这个结巴不是和那淫贼是一伙的么?” 沈浪点头道:“不错,正是要感谢他。这如梦散向来以无色无味出名,非桃木筷难以试出。在下原本也未曾察觉到那膳食之中竟混有**。只是这位兄台心中良知未泯,因此送鱼汤过来之时,神情似乎有些不忍,在下才多留了心眼,没想到那鱼汤之中的调料竟是如梦散的引子。” 原来如此,我不禁看了一样同样被点住穴道的结巴阿哑,正碰上他偷望我的眼神。他似是想不到我会去瞧他,急忙慌乱地别开眼,黝黑的脸上红晕暗生,好似极是愧疚。我微怔了一下,想到他来背我时那小心翼翼的模样和那一声仙女,心中不由一软,这个结巴生性应该还是比较憨厚的,想必也是受人愚弄或被胁迫,其实并无害人的本意,算了就放过他吧。 只是那刘老三一听事情居然坏在自己人的手里,那双细如龟眼般的双目中立时透露着怨恨之色,狠狠地盯着他,那结巴阿哑被他一瞪,面色顿时又褪为青色,显是对此人害怕之极,他的头不能动,但眼却垂的更低了,壮实的身体竟有些微抖起来。 看来这个刘老三的淫危还不小啊!不过今日你既已落在我手上,自然不能轻易地便宜了你,这几年我整人的功夫拉下了很多,正好借你复习复习。 我在心中哼了一声,道:“既然沈公子如此说,他也算良心未泯,那我们就暂且饶过他。不过其他人可就没这么便宜了。”我轻扫了一眼自被沈浪提进来之后,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始终未曾停止过转动的色鬼阿勾,冷冷地唤道:“鹦歌、墨兰!” “婢子在。” “这个家伙就交给你们两个处理了,倘若他不肯乖乖地交待,随便你们怎么出气,即便是把他那两只脏手砍下来也不要紧,记得留下一口气就好!”我斜睨了一眼闻言脸色顿时白了三分的癞蛤蟆,心中冷笑。 “是!”鹦歌和墨兰脆声应道,杏眼微眯地转向阿勾,粉面上立即泛起一缕危险的笑意,一人一边,拎起了他的肩上衣服,她们跟了我这么久,多少也染上了一点魔女气质,今日居然几乎栽在这等下三滥的无耻之徒手下,心里早憋闷了一肚子气,更何况听到这家伙居然还试图非礼她们,倘若他还要嘴硬,这招待之礼就更不能轻了。 拖去一个碍眼的,心中多少舒畅了一些,我转而打量那叫三刀的瘦高个,他如今已落入我们手中,神色竟一直未变,仍是那冷冷的模样,犹如最死板的扑克牌,倒象是有几分骨气,加之他在楼上时曾阻止过那癞蛤蟆非礼鹦歌墨兰,我心中倒起了一两分敬意,微微思忖了一下,叫过丁锋秘密地吩咐了几句,丁锋应了声是,走到他面前一把扛起他,大步走了出去,两个护卫立即抬起了壮实的结巴阿哑跟上。 我正想转而请沈浪帮我审理刘老三,没想到他忽然打了呵欠,笑道:“朱姑娘,在下忽然有些睡意上涌,就先行告退了!” 我微微一怔,但转念一想,有他在一旁我心中难免有些不自在,离开也好,便微笑道:“沈公子辛苦了半夜,确是该好好休息了,长风,送公子!” 沈浪笑道:“多谢罗兄,还请不必了!” 沈浪一离开,我心中的异样压力顿时轻减了许多。 吩咐其他的船员回去各守其职,又摒退了其他护卫,只留下罗长风在一旁,让他解开刘老三的哑穴。现在是好好审讯一下这个刘老三的来历的时候了,我倒很想见识见识他冒险偷出来的东西,还有对他初时所说的那个“娘们”和“那人”----直觉告诉我,这个刘老三心中的秘密绝不会是小小的哦! 我转动着眼珠,这家伙显然是个狡猾的角色,我如用寻常的逼供方法,估计是很难套出我想要的东西----呵呵,有了,记得前世看小说,曾被其中一段残忍恶心的逼供描写,骇的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不如拿来唬唬他,看看效果怎么样? 我轻咳了一下,故意笑眯眯地吩咐罗长风,让去寻几条又大又肥的海蛭,寻来后再将其放到刘老三的五官入口之中,一听这话,刘老三脸上游移的神色顿时消失地无影无踪,非但面皮白的毫无血色,竟还有股刺鼻的腥味突然从他身上传来。 我急忙掩鼻,避的远远的,恶,这么快就吓的尿裤子,真没种!看来这法子倒还真好,以后还可以拿来吓唬吓唬别人,不过也只能是用来威胁威胁而已,其实他若不怕,我也不会真的让水蛭钻他的洞,这个法子我说的出可要真做就做不来了,毕竟太残忍了。 不过他怕就对了,接下来不用我再费脑筋,在我保证留他一条狗命之后。这个刘老三几乎就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都报出来了,非但老老实实地交代了今晚的计划,和这十几年来他在各地犯的大案要案,更吐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大秘密。 这一供诉竟整整说了两个时辰,可我却无一丝疲惫之意,反而越听越有精神,没想到今晚一场虚惊,收获竟是如此巨大!不仅顺便地解决了昔日江湖中有名的江洋大盗兼色魔,还第一次明确地有了云梦仙子和快乐王的消息,这会可真是赚到了! 将刘老三捆成一个大粽子扔到底舱后,我立即安排人前去龟岛。等到罗长风和假扮我的鹦歌等人顺利回来之时,天色早已大亮。 随着一轮红日的跃出,全新的一天又开始了,甲板上一如昨日般忙碌起来,仿佛昨夜什么都没生过。 不过这一日之晨,在我看来,却更适合用来补睡美容觉,睡觉睡到自然醒,一直都是我的习惯,折腾了一夜,虽然不累,却难免有些困了。 合眼躺到榻上,我忍不住得意地微笑起来。沈浪啊沈浪,你虽有心躲开这趟浑水,但此刻四周都是茫茫的大海,你又能避到哪里去呢?等到罗长风将刘老三昨夜所交代的种种秘密都告诉你,我就不信你还能当作什么事都没有生,别人不知道你浪迹江湖的真实目的,我却是清清楚楚的。 我把云梦仙子和快乐王的消息透露给你,绝对是一箭双雕,非但帮了你的大忙,自己也离伟大的逍遥计划又近了一步!呵呵,这种把担子转移到别人身上、不用自己多动脑子的感觉可真好啊! 我伸了伸懒腰,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睡去:反正这个沈浪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智慧和责任感,何况我也是在帮他找出昔日造成武林浩劫的罪魁祸,他还得感激我呢! 一觉好眠,等我懒懒地起身时,已是下午未时,撩起竹帘,望向船窗外,灿烂地阳光下,周围海面上已隐隐的有岛屿的影子,看来,就快回到岸上了。 鹦歌和墨兰听到动静,忙端了洗漱之水进来。两人的眼睛却是一样的通红,仿佛自昨日起竟一直在哭。我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自然又免不了安抚了一番,甚至还讲了昨天逼供时的趣事,俩人才重新露出笑意,将心中的芥蒂抛开,活跃了起来。 看着她们兴高采烈地去接受我的“处罚”,我却暗暗叹气,唉,这什么世道啊!差点被掳走的人是我哎,怎么还要我反过来安慰她们?我这个主子,做的可真是够反的了。不过,这样才好,否则这两个小妮子要是钻到牛角尖里去了,我心里也好受不到哪里去呢。 傍晚时分,大船顺利地回到岸上。有了岛上和船上两次相处经验,我自然不敢冒险再同沈浪见面,因此船一靠岸,我立即率先离开,在众人的惊奇中,飞也似的钻进前来接应的马车,并吩咐即刻先回客栈,直到马车驶离码头后我才松了口气。 我虽然不敢挑战自己的理智,几乎是落荒而逃,但并没有忘记留下罗长风相送沈浪,让他传达我的口信,道是相逢既是有缘,沈公子方经海难,身上自然不方便,这些银票和碎银聊当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沈公子不要拒绝等等。 罗长风很快回复说沈浪已神色泰然地收下银两,并托罗长风转告他的谢意,道:日后若山水有相逢,再当面道谢!确定沈浪已先我一步离开小镇后,我终于放下自从见到他后一直压在心中的大石,强行地驱逐走心中那丝的不舍的异念,安排此次意外的善后事宜。 ~~~~~~~~~~~~~~~~~~~~~~~~~~~~~~分割线~~~~~~~~~~~~~~~~~~~~~~~~~~~~~~~~~~~~~~ 大大们参加了藏书架上方的“文学盛典”投票了么?如果没有的话,浮尘在此建议大大们去看看梦东园的《吕汉》,真是好)啊!如果可以的话,就在‘魅力角色’中投《吕汉》一票!呵呵,好书需要大家的支持!用力地顶吧! 第五十九章 买砚 是夜依然在小镇上休息,次日上午办好大船的过户手续,又安排好刘老三四人后,我们便整装离开,老冲头感激地坚持要送上一程,我自然婉言拒绝了。 当马车行到一个处高坡时,我心中忽然泛起一股酸涩的感觉,犹豫了一阵,终于忍不住钻出车子,回望那片宽阔的海洋。真没想到,这次出行到东海来,非但没有武学上的新悟,反而让自己----好在此刻那人已然离去,否则,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 “可是,难道什么也不敢多想,就这样直接地否决他、逃避他,你真的没有一丝遗憾吗?毕竟,撇开他的铁石心肠不说,他的确是世间少有的优秀男儿啊!何况他还曾是你前世少女时代的梦中情人和偶像----”心底仿佛有个微弱的声音在挣扎,不,不能再想了,我猛然收回视线,转望向前方,习惯性的又深吸了口气。 常言道,有得必有失,有失才有得。前路漫漫,人生还长,我绝不能让自己过早地陷入情感的漩涡里去,即便未来我躲不过命运的安排,注定要和他生些什么,也不该是我主动,自古以来又有几个男人会珍惜轻易得来的爱情? 想起前世在男人中流行的四句泡妞准则,我不由地气从心来:好一个不主动、不拒绝、不承诺、不负责! 凭什么被爱伤的伤痕累累总是女人,而男人却可以三心二意,坐享其成?我朱七七这一生,要么终身不嫁,要嫁就要嫁只爱我一个的男人,否则,就算我再爱他,我也必会强迫自己离开他。女人,应该有属于自己的骄傲,而不是依附着大树的菟丝花,更不是男人可有可无的附属品! 更何况我早已不是原著那个为爱任性的朱七七,作为从二十一世纪来的女性,我更应该有自己的原则,乞求来的爱情还不如不要!没有男人的生活我同样可以过的很好,这一点前世不已经证明了吗? 我傲然地一笑,道:“走!” 钻回车里,鹦歌立刻眉开眼笑地问道:“小姐!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啊?”重新踏上旅程,众人都显得相当兴奋,鹦歌毕竟年少又开朗,才过一日,她就已把船上的事情忘的一干二净,只关心接下来的新目的地,墨兰虽没有开口,但双眼中流露的也是同样期待。 我笑了笑:“看完了海当然就要去看山了,我们要去黄山,徐霞客口中‘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的安徽黄山!”那是我前世生命结束的地方,我也该去看看了,顺便也凭吊一下前世的自己。 “徐霞客?他是谁呀?黄山又有什么好玩的吗?”鹦歌疑惑地道。我怔了怔,哑然失笑,这个时代,可没有徐霞客呢? “徐霞客是一个旅行者,他的一生游遍了名山大川,足迹遍布天下,五岳大山他都到过,后来去了黄山,就觉得五岳都不如黄山,你们自己想,这个黄山会不会好玩呢?”我卖关子道,黄山之奇、之美、之秀、之绝又岂是我三言两语能说的清的,倒不如什么也不说,让她们自己去想象,呵呵。 “哇,连五岳到比不上黄山啊?那黄山肯定很美很美,真想早点看到呢?”鹦歌的小脸上满是向往。 我微笑着不再言语,心却陷入了如潮的回忆之中。自从从莲花峰顶坠崖到如今,已然十四年过去了,沧海桑田,不知那个世界里那些我关心的人,现在生活的怎么样了?爸爸和妈妈,身体都还好么?小杨应该早和林丰结婚了吧!他们的宝宝一定会非常的可爱,前世我没能结婚生孩子,一直都是爸妈的一块心病,希望小杨的宝宝能弥补他们的这份缺憾。 离开东海,我们折道北上,前往嘉兴南湖,而后沿着天目山西行,一路上同样哪里好玩就钻向哪处,终于赶到黄山时竟已近七月了! 这一路行来,我们一行人放开性子,大大小小地管了不少闲事,竟闹腾出一些小名气,我居然还被贯上了魔女和侠女的双重称号,晕哪,这一路上我可从来没动过手,我只动口啊!怎么就变成魔女了呢? 除了那几名护卫,其他随行的人都已深知我的脾性,自我得了这个称号,就不时地拿这个开玩笑,不仅索性夸张地叫我魔女小姐,还不时在路途中互相扮演重现戏整人的过程,以打旅途枯燥,尤其是鹦歌,将那些人既敬畏又惶恐的神情学的惟妙惟肖的,笑的我几乎都直不起腰来。 不过比起侠女这个正经的称呼,魔女这个词显然更适合我,行侠仗义固然也是应该,但如果能在这过程中再为自己寻找一些乐趣,而又不触及无辜人的利益,那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开心、更令人快活的呢? 师父说游历名山大川对武学境界的领悟很有帮助,这不假,有时候伫立在高山大河之旁时,心中确实会有无限的动容,只可惜我虽有武功在身,可却无动手机会,更别提与人打架了。因此,感受虽有,经验却仍停在原地,不可不谓之遗憾,或许我应该考虑考虑下次要偷溜出去,不带他们随行了。 到黄山之后,因重游相隔前世今生的旧地,心中自然难免有许多伤感,但除了第一夜独自夜宿莲花峰顶,不许任何人打扰外,我很快就从回忆中撤了出来,当起了蹩脚的向导,带着众人乱走一通乱攀一气,愈是险峻的地方愈要去尝试一下,过足了攀登的瘾。只是可怜了老爹派来的那几个护卫,不时地被我骇白了脸,担心地直转圈却又不敢劝我。 在黄山逗留了数日后,我就接到家里的传书,说是五哥月后就要回来,这个消息一收到,顿时喜坏了两个小妮子,急忙催促着我打道回转。我自然也是极为欢喜的,虽然时间远远足够充足,但还是立即决定不再去往其它地方,就从淳安县慢慢取道回家。 这个时代的淳安县虽然没有后世人工改造而成的风景名胜千岛湖,不过这里却有钱塘江的正源----青溪,也就是新安江,如今天气愈见热,走水路是最好的选择。 淳安属浙西山丘陵区,由于山水阻隔,形成了数以千百计的源坞,我们半是水路半是6路的行来,石瓦砖雕,民风醇厚,当我们抵达一个小镇时,正是暑气初消的黄昏时刻,一条不甚宽阔以河卵石铺就的街道之上,人来人往,竟是出乎意料的繁华。 寻好了客栈,稍做休息,我便兴致勃勃地带了鹦歌和墨兰二人出去游逛,刚才在客栈之中,早已听店掌柜如数家珍地说起本地的特产,可惜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山核桃和猕猴桃此刻都未成熟,但据说这里的砚台却颇为出名,我便打算为五哥去寻一块好砚。 小镇既小,街上当然也无几家文房四宝铺,逛了一圈就全逛完了,却未曾找到满意的砚台。正有些着急,刚才我看过的最后一家店的掌柜却突然跑了出来,喊道:“姑娘且留步。” 我回头一望,诧道:“掌柜,你有什么事么?” 掌柜赔笑道:“小姐可是要找上好的砚台?” “对啊,刚才我不是都跟你说了么?只是你那里的砚台实在都太普通了,入不了眼。” “小姐想要好砚,我这里倒还真是有一块,可惜这块砚台前日有位王公子已付了定金,本来说好今日来取,因此适才才没有告诉小姐,可那王公子直到现在还未见人影,因此----” 此刻只不过刚入黄昏,天还全黑,这个老板就急于将别人已定的东西出卖,倒真是个唯利是图的商家,不过倘若真是好货,我再和那王公子商量也无妨:“既然是好砚,就让我们先看一看。” “是,小姐这边请!”掌柜把我们带入后院,小心地取出一块用红布包着的砚台,解开层层的包裹,露出一块巴掌大的灰黑透亮的砚台来。 只见这块砚台的砚田砚池分别呈八卦形式,周遭突起处精雕出各样的山河美景,手方触及已觉一阵沁凉,我不由地暗叫一声好。托起细看,只见石质坚韧细密、纹路细腻清晰,才呵了一口热气上去,已见那砚池中竟已泌出一小滴露,颤悠悠地晃动。 我赞道:“果然是好砚,难得的好砚!”喜欢文墨的五哥见了必定会喜欢,“掌柜的,这块砚我买了,你开个价。” 掌柜迟疑了一下,伸出了一只手。 我微微一笑:“这个手势可以代表多种含义,掌柜的你还是明说吧!绝不叫你吃亏便是。” 掌柜讪笑道:“小姐一看就知道是个识货的人,只是那王公子已付了一百两的定金,倘若我卖给小姐,总要双倍赔给人家不是。” “五百两,是不是?” “呵呵,小姐想必是个爽快人,小人也不敢再抬高价了。” “鹦歌,取五百两银票给掌柜的。”钱财是身外之物,这砚台不仅石质出众,雕工也必定花了不少心血,五百两的价格绝对便宜。 “且慢!”门外突然传来一声清朗的男声,随即步进一位华服少年美公子来。 此刻天色已昏,屋中虽已点灯,但光线依然昏淡,可他这一走进来,仿佛是携带了自然的光源,整个客厅顿时明亮了起来,真当是“蓬壁皆生辉”! 我自小已见惯了五哥的俊逸,家中和堂里也不乏各种各样的英俊男子,总以为对帅哥美男已然免疫,可这少年一出现,我方才知道,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这世间竟真的还有能和五哥相媲美的美男子!只是这少年的相貌较五哥更趋向于阴柔,皓齿红唇,眉目似画,更似潘安,如非他的修长身材和坚挺的鼻梁,及自然而然散出来的气质,我还真会把他当成是乔装打扮的红粉佳人。 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古美男和美女一般养眼,没想到居然能在这个偏远小镇里看到如此一位浊世佳公子,当下连我也不由地多看了几秒,一旁的鹦歌和墨兰更是早已被他的风采所迷。 那美少年含笑着跨进门槛,徐步走了进来,正迎上我抬起的视线,也是呆了一呆,说了两个字后竟不再开口,只是怔然地瞧着我。 呵呵,这样还差不多,否则光我一个人怔就显的太花痴了。我微微一笑,带着纯粹的欣赏之意,先开口道:“这位公子,请问有何见教!” 第六十章 王怜花也出现了 那美少年听得我的声音,又自怔了一怔,方要回答。一旁的掌柜已略带歉意地迎了上去:“王公子,您可来了!真是对不住了,这块八卦砚台我已经卖给这位小姐了,您的定金小人会双倍奉还------” 王公子?我心中顿时警觉起来,不会又这么巧吧? 那美少年王公子的目光在我脸上又凝注了几秒,方才移开转向掌柜,笑道:“掌柜的,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我前日付定金时曾道今日来取,可如今我银子带了来,人也来了,你却还要把它卖给别人,难道这便是你季掌柜做生意的规矩么?” 季掌柜瞧了瞧我,面带为难地道:“王公子,也不是小人言而无信,只是这位小姐也看中了这砚台,还出价五百两,王公子你有成*人之美,不如让小人再为你寻一块好砚如何?” 我立在一旁神色不变,心底却已诧异万分,目光只不住地他脸上打转,这个美少年姓王,又有如此的气质,难道竟会是王怜花不成?可王怜花又怎会来到此处?莫不是这世界上美男子如同美女一样多么? 那美少年王公子也不理季掌柜,突然转身俯身向我行礼,微笑异样地迷人,道:“在下王怜花,见过小姐!小姐看中这块砚台,在下本应双手奉送,只是在下买此砚并不是自己用,而是想赠送给一位人中之龙,还望小姐海涵。” 居然真是王怜花!mygod!还真是“巧”的不能再巧啊!才见了沈浪,紧接着又见了王怜花!只是不知他怎么也跑到这个地方来了!倘若今天同我争砚台的换了别人,我自然会好好地与他商量,请他将这块砚台割让给我。不过,既然这王公子就是你么------ 我故意无视他的彬彬有礼,自顾自地将砚台小心收起,放入随身的小包中,略略抬高下巴,斜睨着他道:“所谓先来先得,王公子既然前日未曾将它买走,证明你的诚心还是不够。而本小姐却是极为有诚意的,这砚台自然要卖给我了。鹦歌,把银票给季掌柜,我们走!” “是,小姐。”鹦歌动作麻利地将五百两的银票往季掌柜的怀中一塞,转身就要跟我走出去。 “小姐且留步!”王怜花的笑容不变,手中折扇一伸,拦在前面,另一只手却从怀中摸出一张银票,道:“在下愿出一千两买小姐手中这块砚台!小姐是否能割爱?” “一千两?”边上的季掌柜失声惊呼道,目光立即向我看来,大有心动反悔之意。 “鹦歌!”我顿住脚步,似笑非笑地看着王怜花,想要跟我抢砚台么?鹦歌会意,立时也取出一张银票,拍的一声放在桌子上,大声道:“掌柜的,你可看清楚了,这家小姐出一千五百两!你要是不要?” 季掌柜急忙伸手过来,道:“自然是------” “两千两!”王怜花慢条斯理地道,手上又多了一张千两银票! 想要竟拍么?我在心里呵呵一笑:“五千两!” “五千两?”季掌柜的眼睛似乎都要瞪出来了,直盯着鹦歌掏出来的那叠银票! “一万两!”王怜花的神情依然不变,仿佛只不过随意地加了一两上去。边上的季掌柜却已然立不稳,几乎摔倒,忙扶住桌角,语声只在喉咙里滚来滚去,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一万两,还真舍得出啊! 我突然冷笑道:“既然王公子如此势在必得,那我也不必太强人所难了。这砚台就给你吧!”说着取出那红布包,用力地向他抛去。 王怜花一怔,似乎没想到我居然会这样无理任性,怔忡间那砚台已飞到他前面,然后,眼看就要砸上他的身子。 “小心----”边上的季掌柜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忽然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冲了过来,但他的“小”字方说出口,王怜花的折扇一动,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形,已然稳稳地托住了砚台,另一只手随意的一拂,却将几乎跌个五体投地的季掌柜的肥胖身躯轻巧的扶正,转至一旁的凳子上。 “多谢小姐成全!”王怜花收起砚台,又作了个揖,脸上依然带着极为迷人的笑容。 刚才我在扔掷那砚台时,手中已加了几分暗劲,虽然早已料到他必定能轻松接下,但没想到他的身手居然这么漂亮利落,看来他的武功必定不会比原著中弱,测验已毕,我也没有必要再和他纠缠,得赶紧去了解一下他是什么时候来到此地的,目的又是什么? 在我的印象中,这个名为怜花的美少年可不比世上最残冷的恶魔好上一分!他决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在这个小镇上,定然又是有什么阴谋,难道刘老三的事情已被透露了风声了么,因此云梦仙子才派他前来?这次的争砚事件,是无意中相遇还是他的刻意安排?无论如何,和他有所牵扯的必定不是件好事! 见他未能如愿出丑,我故意露出极为不悦的神色佯装恼羞成怒,面色一沉,冷冷地哼了一声,扔下态度依然不变的王怜花和那个喜的几乎快要跪地喊爷爷的季掌柜,拂袖离去。 鹦歌和墨兰不解地跟着我后面,直至出了店铺大门,转到街道上,鹦歌才忍不住开口道:“小姐,婢子有些不明白哎!小姐不是明明很喜欢那块砚台么?怎么就白白地便宜了人家?” 我笑道:“白白?呵呵,这你可就错了,那八卦砚台虽然难得,却还称不上是极品,绝值不了一万两,顶多也就四五千,他既然愿意当冤大头,我们又何必阻止他呢?” 墨兰也不解地道:“可是,小姐,你刚才好象很生气啊!” “你觉得我很生气么?”我失口笑道。 “是啊!”墨兰点头,“倘若小姐不生气,那何不干脆点让给那位王公子呢?我瞧那王公子不仅人长的俊,说话也极为客气,进退之间礼节又周全,看他那模样气质,不是名门大户出生,也必是世代书香,婢子想不通小姐怎么就不给他好脸色看呢?这可一点都不象平时那么好说话的小姐啊!” “是啊,是啊,婢子也想不通,这位王公子无论哪方面,好象都和五少爷有的一比哎!”鹦歌也忙点头附和! “呵呵,这个么?你没听说么?女人有善变的权利,我就是看他不顺眼!就是要他出出血才好。怎么,一见到美男子你们就把我的五哥抛到脑后了?”我打着哈哈。我当然不能说这个你们十分欣赏的王公子,在我心里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恶魔。 “小姐!”鹦歌和墨兰一左一右地拉住我的手,不依地撒娇道,将手伸向我的胳肢窝,也不管我们三个人早已成为众人的焦点。 “好啦,好啦!”我怕死了她们两个一起施展媚功,赶紧逃开,“现在天色已暗,我们还是先回客栈,等明日我们再去其它的地方问问吧!说不定别家也有好砚台呢?顺便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好东西。”这一路游来,我们所购买的当地特产早已装满了整整一马车,呵呵,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有钱的好处了,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也不用担心狂购之后荷包会空扁。 一夜浅眠,次日天色刚明我就醒了,总觉得心里搁了件心事,有些难以安宁。 昨日鹦歌和墨兰以为我熟睡之后,曾悄声讨论王怜花和五哥的区别,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两个各有千秋。我在里间听的好笑,不过回想起初见王怜花时的情景,不由地为他这副皮囊赞叹,只是不是我主观臆断,在原著中,他确实是个奸诈狡猾之辈。 他是有大才,只可惜他的聪明都用错了地方,原著中曾道,他便那种只要别人有一分可利用的地方,他就要利用彻底的心机极为深沉之人!而且如果不是他设计,那金无望又怎么会被砍去一只臂膀?还有,原著中他屡次打朱七七的主意,肆意地非礼她,这样一个恶魔加色魔,就算皮相长的再好看,也不过如红粉骷髅一般!更何况方才我们见到的就会是他的真面目么? 怕也未必吧?当日在地窖中,他可是瞬间功夫变换了众多的不同面具,而且每一个都似真实的,不仅原著里的朱七七看的呆,看书的我也是读的呆。王怜花的易容变脸之术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了。 今天这次见面,我一改往日的颜色,最好能给他留下一个虽貌美却骄横的千金小姐的坏印象,免的他对我感兴趣以后老打我的主意,也省的我还要分神对付他。 虽然以后七世堂难免要和他打上交道,或结盟同对付快乐王,或是两两敌对----但那应该都是我把七世堂的力量交给沈浪和熊猫儿之后,而不是现在,这些年来为了七世堂和武林劳心劳力,我早就倦了。 毕竟,我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女子而已啊,以前之所以插手只是因为实在不忍预知的悲剧就那样毫无防范的生,如今,我也该为自己考虑了,等到沈浪和熊猫儿,还有金无望三人汇合,我就可以放心地把七世堂交给他们了,武林的事情就由他们自己去处理,我就少去搀和,所以现在还是赶紧远离他----唉,为什么我总是遇见让我产生逃跑念头的人呢?倘若两个相继和我巧遇的人是熊猫儿和金无望,不就好了! 昨日听说这王怜花是先我两日就来到这里的,倒不似是专门跑到前面堵我的样子。不过,他来到这里所为何事呢?会不会有什么阴谋?想到这里,我不由地笑了一下,我是不是有点神经过敏了,一见到这小子就觉得没好事。 书上说王怜花是个全才,不仅文武双全,而且“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朽厕,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是无一不精,无一不妙”,原著中他自赞的这段话我记的很熟,而且我也从未怀疑过他的确是个人才,今日初次见面,说实话客观分还是挺高的,只可惜这样一个原本绝世难得的人才,却投错了胎,有那样一个父亲和母亲,因此也造就了他表里不一的性格,令人不禁有些遗憾。 第六十一章 五哥归来 不过原来看书时感叹感叹也就罢了,此刻我既已来到这个小说的世界,这样的人对我来说,就未免有些危险了,我还没自大到未经什么风雨的我能斗的过他的阴谋诡计,还是早些上路为好。 习惯性地又略躺了一会,方才起床。正用着清粥小菜和甜包,客栈小二突然来报,说有客持帖拜访。接过那素雅的拜贴,上面书法洒脱随意,竟是王怜花来访。 我略微沉吟一下,道:“你回王公子,就说本小姐正在用膳,不见闲杂人等。” 那小二迟疑了一下,似还要说什么,我挑眉道:“怎么,没听见么?” 小二连忙点头诺了一声,转身下楼去了。不多时,楼梯上咚咚咚响,他竟又回转了上来,流着满脸的汗道:“小姐,那王公子说他前来给小姐谢礼赔罪来的!说是昨日不该抢了小姐的心爱之物,今日特来奉还,还望小姐赐见!” “奉还?”他有这么好心? “小姐,难道那王公子想把那砚台转卖给小姐?难道他后悔花了一万两银子了?”鹦歌不解地道。 “他自然不会后悔,那砚台也不会是卖给我。” 我浅浅一笑,继续慢条斯里的喝粥吃菜,也不回答那小二。依他的秉性,只怕是已查清我的身份了,所以才来与我套关系,现在他来拜访,与其说是对我这个人感兴趣,倒不如说是对我身后的财富感兴趣,他既然也同其父一般野心勃勃,钱财自然是少不了的。 所以他今日来见我,八成是送砚台来了,好卖我个人情,让我大改对他的印象。王怜花一向自持风1iu,又有丰富的情场经验,自然是以为象我这般初生茅庐的小女孩自然是极为好骗,略施小计便能手到擒来的。倘若换了别的女孩子,说不定他这套早就见效了,可是他千算万算,也是算不到我心中已然怎么看待他的。 终于用完了早膳,缓缓地净了手,又漱了口,才懒懒地起身,骄傲地道:“既然他执意要见我,我就见上他一面吧!” 下了楼来到前院大堂之上,王怜花正临窗品茶,姿态悠然,毫无久等不悦之色,见我倒来,忙放下茶杯,微笑起身:“在下清早就前来打扰朱小姐,实属冒昧,还望小姐见谅!” 我哼了一声,径直寻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无聊地举起手中的丝帕,对着阳光反复地观看其绣功:“既知冒昧,那本就不该打扰!” 王怜花笑道:“小姐说的极是。在下昨日回去后又细想了一遍,觉得昨晚实在太过意气用事,常言道,君子有成*人之美,更何况只是一块砚台乎?在下朋友的寿礼另行择定也就罢了,夺取小姐的心爱之物却是不该。因此今日特地将砚台奉还给小姐。”说着,从怀中取出一方红布来。 我“哦?”了一声,依然未正眼瞧他,摆出了十足的小姐架子,讽刺道:“难道王公子是想以一万两银子将它卖给我么?” 王怜花仍笑道:“这个自然不敢。为弥补昨日冒昧之意,在下愿将此砚台赠给小姐,还望小姐海涵,恕在下昨日冒犯!” 我故意似笑非笑地斜睨了他一眼,道:“哦?你要将它白送给我?”我特地强调了白送两字。 “正是。” “这可是你一万两银子买来的,你不后悔?” 王怜花微微一笑,语中却充满了傲然之意:“在下从不做后悔之事!” 这话我倒信,不过你若真送给我,却真的要后悔了,我可是白拿白不拿。我示意鹦歌接过砚台,起身淡淡一笑,道:“既然王公子如此抬爱,我就却之不恭了!所谓礼尚往来,我也不能白拿了你的东西,这样吧!掌柜的,王公子今日茶点果食,就记在我的帐上。”他送我万两银子,我却只还他一点茶水钱,呵呵,我倒要看看这下你有何反应? 掌柜在一旁愕然地胡乱应了一声,眼珠子却有些呆了,似是委实从未见过有我这样的人,鹦墨二人虽又不解,但她们好歹也跟了我四年,自然也知道我这样做定有我的用意,也跟着抬起下巴,作出一副算你识趣的样子! 可王怜花----好个王怜花,他的面色竟然丝毫不改,反而笑的更客气了,道:“多谢小姐!” 我轻哼了一声:“那王公子就请随意吧!我就不奉陪了!”说罢,不再看他,挺直了身子,昂径直往内院走去,姿态能摆多高就摆多高,十足的骄横不讲理的刁蛮模样,鹦墨二人忙跟了上来。 进了后院,我即刻吩咐收拾东西起程。 “起程?”鹦歌吃惊地道,“小姐不是说要下午才走么?刚才那王公子----” 我白了她一眼,道:“既然砚台已经有了,还不走干吗?难不成你还舍不得那王公子?” 鹦歌顿时红了脸,辩解道:“不是的,小姐----” 我收起戏臆之色,正色道:“鹦歌,墨兰,你们俩给我听好了,这王怜花虽然才貌都不输于五哥,但可不是什么好角色,以后倘若你们见到了他,能离多远就离多远,他若是向你们打听我,一句实话都不要透露给他,听清楚了么?” 两人应了一声,面上虽仍有不解之色,但却不再问。 见此,我只能在心中暗叹了一声,他们虽说是九岁时就开始跟我习文弄武,但毕竟年少,即便有童年时的流浪饥寒经历,品尽了人情冷暖,但对于人心的算计,却依然只是个单纯的女孩而已。虽然我相信她们不会出卖我,但那王怜花的手段之多却是防不胜防,如果他刻意地来接近她们,难保她们不会无意中泄露什么。 好在真正关键性的事情她们都还是不知道的,在她们的眼中,我或许只是个性情十分古怪的小姐罢了。 想到此,我不由地有些苦涩,近些年的生活更让我觉得自己的心底藏了两个自我,一个渴望坦坦荡荡、毫无顾忌地生活,另一个却总要不时地跳出来干涉,提醒现在还不到完全敞开心扉的时候,因此一遇到原著中的人和事,那份成*人的理智总会跳出来----唉,真不知道何时才能做回真正的自己,真正的心无牵挂,也无须多疑防备别人! 行装在片刻之间就整理完毕,行了几里,又换了水路东行,途中虽未急行,但也鲜少作无谓的停留,因此回到杭州时,也不过是七月中下旬,而五哥最快也要月底才能回转。 我一去将近两个月,爹娘们自是挂念的很,如今见我平安归来,自然十分欢喜。唯有八弟,却是满脸的不悦,扭着头和我赌气,埋怨我当初走时故意瞒他。我拿了几件新奇的礼物哄了他半天,要再三誓下次若是出去,必定带上他之类等等,才总算稍微雨过天晴了一点。 这一世我虽是第一次出远门,但在外的日子我并不陌生,再则一路上的日子过的也都相当有趣,因此也没觉得特别想家。 可我的爹娘和兄姐们显然与我有不同的想法,自我刚进家门开始直至黄昏,他们就66续续前来探望慰问关心、足足在我身边围了两个时辰,不住地拉着我问长问短,看了又看,看了还看----关心地我头都快晕了,尤其是老爹,瞧我那眼神一看就知道没有好事,准又是要打我脑筋的主意,吓的我忙借口旅途劳累极需休养,方才得以大赦地逃回房中。 接下来的两日,我先去见了师父,和她畅谈了一日,回来后又忙着给众人派礼物,当然还借机见了丁伯和李伯,以及如今已全权负责花茶阁生意的书儿。 看完呈上来的各类数据报表,又分别听完他们的报告后,我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我之前做的那些心血都没有白费,如今地七世堂和花茶阁即便离了我也已完全能自行运转,不再需要我时时关注了,这证明,以后我可以偷更大的懒了,呵呵---- 几日后,我正半躺在花园的凉亭里,和老八杀的难解难分,鹦歌一脸兴奋地冲了进来:“小姐小姐,五少爷回来了----还有那个----” “五哥回来了?”我和老八欢呼了一声,推开棋盘,顿时如离弦的剑一般冲出花园,也没注意到鹦歌后面还有句话。我和老八一前一后地冲进大厅,果然见满屋子的人都围在一处,不用说,被包围的肯定是我那亲爱的五哥了。 “借过借过!”我个老八两人大声嚷嚷,三两下就挤了进去,找准人群中那个翩翩美男子,齐齐地冲了上去,扑----,顿时一人一边把五哥的胳膊拽的紧紧的,把头依在他肩上,撒娇道,“五哥,你终于回来啦?我们都好想你好想你啊!” 五哥宠腻地抽开胳膊,把我们环入怀中,笑道:“五哥也好想你们呀?” “嘻嘻!”我和老八一人一边各占了五哥半个怀抱,把娘亲和老爹挤到一边,围着五哥七嘴八舌的说个不停,任谁也插不进半句话。 “咳咳咳----七丫头,喜儿,别太不成体统了,让客人见了笑话,恩?”老爹在一边打岔。 “客人,什么客人呀?”我笑着在五哥怀中一扭头,却见一旁就站了一个华服少年,顿时吃惊地眼珠子都快跳出来了,“王怜花!你怎么会在这里?” 王怜花却仍是一副彬彬有礼地模样,笑道:“怜花见过朱小姐,只因在下和五公子相交已久,此番得知五公子即将归家,又是诞辰在即,因此才顺路前来拜访!” 五哥笑道:“是啊,王兄是五哥在游历洛阳时相识的朋友,其人品才情,无不在五哥之上,实是世界难得的少年才俊哪!他虽说是顺便,却是特地从洛阳赶来为我来庆贺生日的。怎么,七妹,你们早就认识了么?” ~~~~~~~~~~~~~~~~~~~~~~~~~~~~~~~~~~~~分割线~~~~~~~~~~~~~~~~~~~~~~~~~~~~~~~~~ 坚持了三天连更哦!算不算爆?呵呵,明天大大们就别等了,估计是没空爆了,后天肯定更新! 第六十二章 送上门来 原来他要送礼的人竟是我五哥,并且早在我之前就已经和五哥相识了,为何五哥以前的信中里面却从未提到过他呢?而且似乎原著里也未曾提起过啊? 我狐疑地打量着王怜花,说句实话,到目前为止,我还确实还未曾现他言行举止有丝毫的不正常,他的眼神中有自信、有欣赏、有好奇,却没有丝毫的色意,难道原著里既定的人物性格也会改变么? 不管怎样,还是先防着他点吧!思此,我又重重地冷哼了一声,继续在他面前扮演骄纵的千金小姐,故意别回头不理他,对着五哥笑道:“五哥,你这次可是一年半都没回来了,这一回不会那么急着走了吧?” “七七!”五哥诧异地略带责备地叫了我一声,望向王怜花道,“王兄,舍妹不懂事,还望王兄多多见谅才是!” “哪里哪里!朱小姐与朱兄兄妹久别重逢,真情流露,倒叫独子的怜花羡慕的很。”王怜花含笑道,语气似乎真诚的很。 我本待讥讽他一两句,不过想想他自幼孤单倒也是事实,虽说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不过他也还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依他们姐弟俩的身世和性格,也是好不到一处去的。所谓君子不揭人伤疤,我虽不是什么君子,不过罢了,就不拿这个讽刺他,反正也不欠逞这一两句口舌之快。 五哥环着我和老八,微笑道:“我与王兄既然已情同手足,那以后舍妹和王兄已是一家人了,还望不要拘礼才是。” 晕倒,谁是他的妹妹啊?五哥也真是的,让他带熊猫儿回来他偏偏带不回来,我躲都来不及的瘟神他却当做宝一样地请进来。我有些赌气地离开五哥的怀抱,拉着老八的手道:“老八,你七姐我要出去逛逛,你跟不跟?” 老八本待说要不跟,见我眼睛一瞪,忙道:“跟跟跟,当然跟。五哥,礼物回来再给我啊!” “七七?”五哥有些无奈地叫道,我扭头就走,也不理他。 对不起啦,五哥,为了我的未来,在我没有搞清楚王怜花的真实来意之前,我必须得在他前面保持任性刁蛮的形象,现在我也无法和你解释,以后再找机会吧。 “这丫头,都被我们宠坏了,王公子还请多多包涵哪!”身后传来老爹圆场的客套话,我和老八却高昂着头,仰起下巴径直出门去了,到了外院,罗长风立即跟了上来。 “七姐,五哥好不容易才回来,我们干吗非要急着走啊?”老八乖乖地让我拉着他的手,跟我出了府门,仰起红扑扑的小脸问道。 我假装生气道:“还不是因为那个自命风1iu、最会装蒜的王怜花么?我见了他就讨厌!五哥却偏偏和他交上了什么朋友?居然还跑到我们家里来了?哼----”我狠狠地用鼻孔出了一下气。 “恩!我也不喜欢他!”老八用力地点了一下小小的头,“这个人看上去倒是人模人样的,但我也觉得他不象表面那么简单!” 我停住脚,吃惊地看着老八:“你也这么觉得?” 难道小孩子的直觉真的特别灵敏吗(汗,我小时不算,那时候我的心智已经是大人了)?他居然能瞧的出王怜花的伪装?要知道我虽然已事先知道王怜花的来历,可直到现在也还是未现他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哎! 老八思忖般地转了转眼珠,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好象他瞧着你七姐的时候,那眼睛里头有什么东西似的,就象----就象看到了什么宝贝,总想抓过来变成自己的一样。” 最后一句话说出来,我立时觉得额头开始冒汗了,这句话象是六岁的小孩子说的出来的么?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王怜花不会真的开始打我的主意吧,要知道我明年才能算成年呢?未成年少女的主意他也打?果然天生是个过尽花丛的色坯! “长风,你觉得呢?”我扭头问身后。 “小人觉得,在还未查清楚王公子此行的真实目的之前,还是小心点好!”罗长风快地回答道。我又看了他一样,他回答的这么快,莫非也觉得有哪里不对吗?不过长风为人向来比较稳重,即便心中有所猜测,在没有任何证据之前,他是不会说出心中的怀疑的。 我皱了皱眉,看来我接下来要小心些了,想了想,仔细嘱咐老八道,“那你以后要离他远一点,知道么?如果他有什么异常的举动,你也要及时过来告诉七姐!”人家都卧底到家里来了,我要是还不赶紧堤防,将来恐怕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嗯,知道了!”老八人小鬼大的郑重地点头,忽又滴溜溜地转眼珠,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道,“七姐放心,如果这家伙敢真对七姐你动歪脑筋,老八有的是法子治他。” 我失笑道:“好,到时候你尽管帮七姐整他就是了。对了,长风,吩咐大家都多注意点儿。” 我特别加重了大家这两个字,长风自然会明白我指的是谁。倘若王怜花来杭州的目的只是单纯地为了我,那也就罢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何况我早已不是原来那个朱七七了,再说此地是我的地盘,哪容得你如此猖狂?王怜花啊王怜花,你最好夹紧你的狐狸尾巴,莫要露出来,否则可就别怪我放活烧你的狐狸毛了,嘿嘿---- “七姐,你的笑容好阴险啊!”老八瞧着我嘻嘻地笑,“是不是有什么好法子了,说出来给我听听?” “你急什么?现在家里头正把人家当成上宾呢?我们怎么下手,如果他敢不识相,赖在我们家,那以后还会愁没有机会么?”我笑着刮了刮老八的鼻子,庭院里的骄阳灼灼,老八的小脸上已泌出了许多细汗,我拿出绣帕弯下腰帮我试去,“天气这么热,我们还是去花茶阁吧!让书儿姐姐给你泡壶解暑的茶。” “小姐要出门么?要不要小人给您备马车?”我拉着老八还未走到大门处,门房里就跑出一人,恭敬地问道。 “谢谢守成大哥!不必了,我们走路去就行,你就拿把伞过来好了。”我有礼地笑了一笑,接过他递过来的花伞,忽然左右看看,道:“对了,守成大哥,要麻烦你一件事。” 门房朱守成憨厚地笑笑:“小姐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就是了。” “你瞧见今天和五哥一起来的人了不?”我指了指大院。 “小姐说的是那个王公子吧?” “就是他,我要你以后和常笑常开盯紧点他,凡他和他随身带的人,所有的进出都要详细地记录下来,然后单独交给我,我会让老八来取的。记住,这件事除了你们三人,谁也不能告诉!尤其是我五哥,可听明白了?” “小人明白了!小姐放心!”朱守成点了点头。 “恩,你回去吧!家里人要是问起了,就说我去花茶阁玩了。” “是。” 沿着一路的绿荫,直接步行来到花茶阁,我和老八从侧面直上二楼,二楼三楼虽说仅限女眷,但老八如今还只不过是个孩子,自然不在此限制之内,罗长风去只能依照惯例在一楼等候。 进了三楼的雅间,见包厢中竟挂了我们出门时在路上随意买的一些小玩意,倒也显得端庄之中还有些俏皮。我不经心思一动,如果专门做这些可爱的小玩意,应该也是一条很好的财路吧?恩,记得下次要告诉丁伯他们,让他们派堂中善编织针线之人也缝制些小玩意试试。 冰镇的睡莲花茶马上就送上来了,我和老八迫不及待地大喝了几口,“恩,好喝,里面是不是还加了雪梨和冰糖?”更象前世的饮料,冰冰的,又甜甜酸酸的,很好喝。 “是呀!”书儿优雅地为我们又倒满了茶,微笑着看我们,“前几日小姐曾提及过这个方法,我试了两次,不知道还合不喝小姐口味?” 我看着她娴静的模样,心中忽然一动,书儿自十二三岁的时候来到开心坊,到如今已有七八年了,算来她早已是个二十岁的大姑娘了,这些人年来媒人也不知来了多少波了,可书儿一概摇头婉拒,我也曾让良嫂私下向她打听,可也一直未听说她有什么心上人?就这样年年岁岁地把青春给耽误了下来。 这可真是姻缘难测啊!书儿这么好的女子,竟也到二十岁还未出嫁,莫非她真的有什么心上人不成?我放慢了喝茶的度,极力回想以前----对了,罗长风每次随我前往开心坊或花茶阁时,两人似乎都从未正眼对视,反而处处避嫌,疏远的极不正常,难道? “书儿制的花茶,水平是愈来愈高了!”我呵呵地一笑,突然转开话题,“等会也给楼下的长风送壶去,他要是喝了书儿的新茶,肯定也要叫好!” 我句这冷不丁的话一出,书儿的脸顿时快地红了一下,随即又恢复了常态,笑了笑却不言语。 呵呵,有苗头!我继续趁热打铁道:“这些年长风一直跟着我忙着忙那的,也实在辛苦,如今他都已二十六七了,竟还是单身一人,连丁峰他们三人都成家了,仔细想想,我还真对不起他呀?书儿?” “恩?”书儿猛的一震,抬头望我,眼神中似有期待又似有羞怯。 “花阁里女孩儿多,你有空要帮我多多留意,看看有没有适合长风的,给他介绍一个好媳妇儿!”我故意将最后几个字咬得重一些,果见书儿面色顿时大变,一张粉脸迅血色全无,呆了呆方才微垂下头,低声应道:“书儿记住了,小姐你就放心吧!” 哈,她的声音分明有一点儿颤抖,真的吃醋了!嘻嘻,书儿果然是喜欢罗长风那根木头呢?现在就只要探探长风有没有这个意思就行了,若是有的话,那我可就是大媒人一个啦! 我咬住嘴角的笑意,边一口一口地喝着茶,边想着该怎么去问那根木头。 “七姐,我想到法子整那个家伙了。”老八喝光了杯里的茶后,就径直地跑到窗口,趴着窗栏望外边看,此时突然扭头冒出来一句,眼神忽闪忽闪的,竟是贼兮兮的笑意。 第六十三章 开胃菜 “哦,你倒说说看。”我挑了挑眉。 老八兴致勃勃地道:“今天晚上那家伙肯定要在我们家住下来了,等我打听到他住哪个院后,就偷偷地到他的床上放点好东西等他,保管他一夜到睡不着,等明天早上一起来就想走了。” “你是说用你那些虫蛇么?虽然恶心,不过对于他却太小儿科了。”想起老八那些宝贝,我微微皱起眉头,毫不客气地打击他,王怜花是什么人啊,有那么轻易被整到吗?“他可不是女孩子,更不是普通人,对于这些东西只怕他比你熟多了,这招不行!想别的。” “他有那么厉害么?我才不信。”老八转过身跳了下来,准备地落在座位上,挑了个花生抛到口中,满不在乎地道:“我先去试试,要不行还有别的招呢?七姐你就等着看笑话就是了。” 见他如此信心满满,我也不忍再打击他,让老八先去打打头阵也好,先探探王怜花随机应变的底,所谓知人知己方能百战不殆,越多一些了解越有好处。 “小姐,你们先聊吧,我先忙去了。”自从听了我要给罗长风选媳妇后就一直神色不宁的书儿,终于忍不住突然站起身来,面色苍白地强笑道。 “哦,你去吧!”我故作随意地道,“顺便给长风送点睡莲花茶去,也让他尝尝你的新明。”这可真是爱人在心口难开呀,书儿平时最是温柔冷静,而今神情却一变再变,显然是对长风已然情根深种了,呵呵,暂且作弄你一下,等我探了长风的口讯,你们俩的喜事一成,到时候感谢我还来不及呢? 书儿面色又变了一变,低着头嗯了一声,收起托盘就要转身离开。 “书儿姐姐你等等,”老八突然叫道,追出门去,谗笑着拉住,“好书儿,我跟你一块下去,喜儿有事要请你帮忙----” 微微一笑,继续慢慢地喝着我的茶,老八的调皮捣蛋可不在当年的我之下,加上还传承了不少我自现代学来的恶作剧,或许多少也能整到王怜花也不一定。如果老八不行,还有我呢,倘若他不识趣非要赖着,嘿嘿,他那副“美丽动人”的好皮囊,可就不好再白白浪费了,一个主意浮上心头,我不禁掩口而笑。 离开花茶阁后,我又前往开心坊,一路上我故意借机了解一下了罗长风对书儿的感觉,虽然长风极力地掩饰,只是他办事虽然精明可靠,但一触及儿女心事,却稚嫩的被我三两下就套出了他的心,哈哈,他们俩果然是郎有情来妾有意,我可真是个大呆瓜呀,这么明显的事我居然现在才有所察觉,白白地浪费了他们多年的好时光。 不过这也要怪他们自己,谁让他们把心事都憋在心里不说呢,嘿嘿----我不禁恶劣的想:“大哥成亲的时候我还小,姐姐们成亲时洞房又都不在家中而是在新郎家,害的我屡次想闹洞房都没成功,这一回么?嘿嘿----希望他们俩的心脏足够坚强才行!” 心事既然摊开,又我和良嫂存心撮合,这良缘自然就逃不了了,没想到我居然也有当红娘的天分呢?这桩喜事一定,我的心情顿时好的不得了,一路哼着歌回家,不过这好心情一看到还呆在我家中的王怜花立时就全没了,亏我还在回来的路上嘱咐老八说,如果他最多只在杭州呆三天,我们就放他一马,没想到这家伙还真是不整不开心啊! 五哥只不过客套地留他多住两天,他居然真的就住下来了,还说什么久慕江南的中秋花灯节,想乘机见识一番,这话的意思就是说他是赖定了中秋之后才会走了。既然你不走,那我就只能好好招待你啦! 我和老八暗中交换了一个眼色,老八朝我眨了眨眼,表示一切包在他身上了。 回到自己的院子,我立即吩咐罗长风通知清平院中的各位及堂里面的人,嘱咐他们要更加小心谨慎,切莫让这只小狐狸瞧出了什么端倪。 次日一早,老八迫不及待地拉我前往玄远阁,说要让我见识见识王怜花满头红包的样子。 才偷偷地溜进院门,就见王怜花正一脸气定神闲地和五哥在园子里品茶下棋,浑然不见丝毫的狼狈样。 “老八,你确定昨天晚上你都做了手脚了?”我拉着老八远远地躲在假山后,低声问道。 “是啦!我不仅在他床上放了痒痒粉,还把他房间里的蜡烛加了引虫香,又偷偷地把门窗纸和床帐戳破了很多洞,可是他怎么看起来好象一点事都没有呢?”老八也低声的回答我,不过小脸上满是不可思议。 “你加了引虫香?”我讶疑地望了望远处的王怜花,痒痒粉多少有点异味,被王怜花现也很正常,不过引虫香却不一样了。这可是家里面一位昔日在江湖上最爱整人的前辈,耗费了五年的心血才提炼而成的整人香,这种香无色无味,寻常人的鼻子根本就闻不到,却独对蚊虫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只要在将其香燃烧上半个时辰,就能将附近几里的蚊虫全部引来,效果可以持续三个时辰,莫说现在是夏天,就算是冬天,也保证把所有能出动的蚊虫全部都引了来。 更何况老八还加上了痒痒粉,这样的安排,就算是五哥和我,也只能躲之不及的,老八居然头一遭就用上这个,看来他心中对王怜花应该不是一般的讨厌,只是为什么却没有效果呀? “我亲手换的。”老八肯定的点了点头,看到我眼里的不信任,又委屈地道,“而且那灯确实是点了半个时辰以上,这点小刀可以做证!难道这个王怜花,竟比七姐你说的还要邪门吗?”他忍不住又探出头去瞧了瞧那个若无其事的主。 那真是怪了!这引虫香的威力我可是亲身尝试过的,那一日,我和老八可是藏在水里足足两个时辰都不敢出来。王怜花的武功就算再高,身边宝物就是再多,应该也逃不了这一劫。除非----我仔细地再瞧王怜花,突然噗嗤地笑了出来:“老八,你瞧瞧他那身衣服,是不是和他昨日的沐浴后更换的衣服又不一样了?” “好象是不一样,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老八有点沮丧。 “你莫要沮丧,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你的计划已经凑效了,你跟我来,看了你就知道了。”拉着一头雾水的老八快步走出假山,光明正大地走向下棋的二人。“五哥,早啊!” “七妹,八弟!”五哥转头笑道,“今日怎么这么早啊?”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嘛!”我嘻嘻一笑,走上前去,拉着老八毫不客气地就坐了下去。 “见过朱姑娘和朱八兄弟!”王怜花见我们到来,礼貌地起身迎接。 “免啦!”我哼了声,假装傲慢地瞟了王怜花,果见他的头还微微湿漉,握着棋子的手似乎被水泡的有些白,再看看边上荷花池里略微有些凌乱的荷花,心中更已有底,悄悄地用手捏了捏放在老八桌子底下的手,写了个水字。 老八立时恍然大悟,瞧了瞧王怜花,又瞧了瞧荷花池,突然吃吃地笑道:“王相公昨日睡的可好?” 王怜花微笑道:“多谢朱八兄弟关心,在下昨日一夜好眠。” “是么?那就好。”我憋住笑意,一本正经的问道,“王公子,你觉得我们家这个院子如何?” “这个园子么,布置地自然是极为雅致的,小桥流水藏诗意,亭台楼阁似画中,实可堪称江南园林的典范之作。”王怜花潇洒地环顾四周,一脸欣赏之意。 五哥笑道:“王兄喜欢最好。” “其实要说我们这个园子里,最好的景致应该是这一池的荷花了。你看这满池的荷花,颜色均各不一,又有清香暗萦,到了夜深人静时分,清风将荷香一阵一阵地轻送,倘若此时人也能象鱼儿一般,畅游在清凉的水波之中,享受着徐风暗香,以荷花为邻,以明月为伴,感受着大自然赐予的平静祥和,那情景必是十分的醉人,王公子,你觉得呢?”我忽然一改冰冷的模样,突然笑盈盈地道,眼睛却紧盯这他。 好一个王怜花,竟然到了此时还面色丝毫不变,只听他微笑了一下,露出悠然向往的神色,笑道:“朱姑娘描绘这一副月下美景,果然令人极为动心,倒叫在下今晚不忍再睡,以免辜负这良辰月色。” “王公子既然有如此雅意,那今晚不防再来欣赏这月下荷花池,当一回逍遥自在的鱼儿。”我伸手取了一块糕点,捏破了一角,起身撒在水面,顿时有许多红色的鲤鱼纷涌过来觅食,搅动一池清水。 “七七,老八,你们俩没搞什么鬼吧?”五哥微微皱起了眉头。 “冤枉哪,五哥,我们可是什么也没做啊!”我举起手,老八拼命的点头,两人同时作无辜状,“我和老八昨日回去反思后,觉得昨天确实有些失礼了,所以今天一早就来看望王公子,哪里会对他有什么不客气呢?王公子,你说是不是?” 王怜花瞧了一下我和老八,嘴角似乎掠过了一丝苦笑,随即又有礼地笑道:“是是是,朱姑娘和朱八兄弟的盛情,在下心中实在感激。” “五哥你看,王公子自己都说没事了。”我将糕点全部撒入水中,拍了拍手,笑道,“为表示我们的诚意,等会我们就陪同王公子欣赏欣赏杭州城的美景,如何?”昨天那只是个开胃菜,正餐还在后头呢?等出了门上了街,你就知道了。 ~~~~~~~~~~~~~~~~~~~~~~~~~~~~~~~~分割线~~~~~~~~~~~~~~~~~~~~~~~~~~~~ 呵呵,明日请早,还有一章! 第六十四章 免费试用 王怜花略略犹豫了一下,随即笑道:“朱姑娘如肯做陪,自是求之不得,在下岂有不愿之理。” 五哥也笑道:“七妹有此心意,五哥也放心了。那等早膳用过之后,就由七妹陪王兄上街走走吧,此时天气尚且凉快,等到了中午日头可就毒了。王兄,小弟就暂不奉陪了!” “放心吧!五哥,我们一定会好好招待王公子的。”不等王怜花回答,我就抢着道,五哥既然不去,那行事可就方便多了,嘿嘿,就算我们整他,谅他这个聪明人也不会告诉五哥,“那就这样定了,早膳后我们再来请王公子,老八,我们先回去。” 我难得淑女地福了福身,抿着笑意,拉着老八一走出了院门,就飞快地跑了起来,直回到自己的阁楼里才肆无忌惮的狂笑了起来。回想起王怜花被迫一整晚都闷在水里,一冒头立即有万千蚊子向他进攻,只好无奈的一直缩在水中,还不时狼狈地拿荷叶当扇子驱赶蚊虫的情景,我和老八就不由的笑倒在地上直打滚。 前世我最爱看的莫过于王怜花哭笑不得的样子,没想到今世他居然也会有被我们整的一天!刚才看到他那丝苦笑时,虽然只有一丝,而且稍纵即逝,但已足够另我开心的快要疯了,见他吃憋的感觉果然好啊,果然妙啊! 我笑的几乎岔气,不过,这表情还是嫌差了点,没有我希望看到的那么无奈,嗯,还不过瘾!最好是再接再厉一下,干脆把那一步提前实施吧,我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七姐,我说了我的主意不错吧?”老八躺在我的身边,得意地抬起下巴,眼里满是骄傲的神色。 “是是是,我的八弟实在是了不起的神童加鬼才!”我缓了缓笑意,侧过身,扯住他的两边红扑扑的苹果小脸拉了拉。 “七姐,你别拉我脸啦,我都长大了!”老八赶紧用力地把我的手拉了下来,爬了起来后退了两步,防备地看着我。 “真小气,拉两下又怎么啦?我是见你可爱才拉你。”我笑着也站了起来。 “哼,什么可爱?七姐你不是说可爱是可怜没人爱么?我朱八象是没人爱的人么?”老八努着嘴道。 “----呃!”我怔了怔,忍不住又笑,“对哟,应该说你讨厌才对,咱们家的老八是讨人喜欢,百看不厌!” “这才差不多!” “嗯,弟弟既然这么了不起,那做姐姐的也不能落后,是不是?”我找了只朱砂笔,从抽屉中扯出一张特殊的黄纸,想了想,换成左手提笔写了几个字。 “七姐,你写这个是什么意思啊?”老八探了过来,念了一遍那八个字,皱眉道,“而且你干嘛要用左手写啊,写的难看哪!” 我嘿嘿地笑了笑,拿起纸片吹干了墨迹,道:“你现在还小还不懂,以后长大了你就明白了。” “我不懂,你解释一下不就明白了?”老八不服气地道。 “你别急,等会上了街你就大概能明白了,而且这事啊还需要你帮忙呢?”我摸了摸老八的头,安抚道,“等会出门时,你就假装和他要好,把这个贴在他的背后,记住一定要小心不能让他察觉了,对了,得先想法子支开他的那个随身侍卫,否则笑话就看不成了。” “这个简单,包在我身上了。”一听有笑话看,老八立时拍了拍小小的胸脯。 那就好,我又瞧了瞧手中的黄纸红字,嘿嘿,王怜花啊王怜花,我就不信等你现贴着这张纸条游了大半天的街之后,还能保持那潇洒自信的笑容。 用过早膳后,我按时去约了王怜花上街,刚刚拐过街角,旁边忽然不知从何处涌过来一大群顽皮的孩子,呼啦啦地把我们给冲散了,老八一时立不稳,倒在王怜花的身上。 “哎呀,哪里来的顽皮孩子?走路也不长眼睛。”老八佯装生气地道,主动拉起王怜花的手,人小鬼大地道,“王大哥,你要好好地跟住我,莫要走丢了。” “是是是。”王怜花好笑地道,虽然对老八的突然殷情有些怀疑,却又不好甩开他的手,只好让他拉着往前走去,我稍微落后了半步,见那张纸已稳稳地贴在他的后背衣服上,不由地暗暗地吁了口气。嘿嘿,计划成功了,接下来就是带着他去游行了!我控制不住地轻笑了一下,赶紧开口掩饰,“我们走吧,听说这几天街上来了几个耍把戏的,还挺好看的呢?” 一进入热闹的街道上,我们故意边走边停,还不时的拉着王怜花停下来看路边摊上的小玩意,热情地为他介绍本地的特产,同时也将我们的整个后背都面对行人。 我们三人,男的极为俊俏、女的美丽动人,还有一个小孩更是级可爱,这样的组合自然是众人的焦点,不过此刻大家的焦点却基本上都是集中在王怜花身上的。行不到片刻,我们周围已聚起一堆脸色古怪的行人,目光不时地向我们尤其是向某人扫了过来,尤其是女子,见到王怜花后,莫不都回过头来看了又看,看了再掩口而笑,笑了还要指指点点。 王怜花的脸上起先还挂着自如的笑容,以为大家是被他的风采所迷,可后来见大家的眼神越来越古怪、越来越滑稽,不由地眉头微皱,上下扫视了一边自己,问老八道:“朱八兄弟,你帮忙瞧瞧王大哥,是否有哪里不对劲啊?” 老八扭过头站到他面前,上上下下地看了他一眼,故意疑惑地道:“没有什么不对劲啊!” 王怜花瞧了瞧周边的行人,又瞧了瞧自己,忍不住在头上摸了一下,又扯过后面的袍角瞧了瞧,依然没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微皱着眉,猛然驻足,伸手摸向后背,扯了一张纸下来,只瞧了一眼,面色顿时就绿了。 “那是什么呀?”我假装好奇地凑过去瞧了瞧,“咦,极品美男,免费试用?” ~~~~~~~~~~~~~~~~~~~~~~~~~~~~~~分割线~~~~~~~~~~~~~~~~~~~~~~~~~~~~~~ 这章短了些,抱歉啊!明后天我都会很忙,暂时就不更新了! 第六十五章 婚礼 “哎哟,这是谁贴的呀?”我故意惊呼道,以手掩嘴,努力地控制着自己心底的得意和狂笑,可是嘴角依然忍不住地勾了起来,眼里也满是笑意,侧头去瞧脸色变了又变的王怜花。 王怜花快地将纸一翻,将字面朝下,忽然转过头来盯住我。 方才为了演戏,我假装不知道纸条上写的是什么字,因而故意凑近了他些去看,此刻他忽然一转头,和我之间的距离立时拉近,鼻中的呼吸和热气几乎喷到我脸上来,我一时无防备,视线顿时和他对了个正着。 只见他的凤目中突然射出异样的神采,紧紧地盯住我,闪动的瞳光仿佛无处不在,似渔网般漫天的撒了下来,眼神深处闪烁着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奇异,两道目光似充满了无尽的诱惑,又似极度的危险,迅捷如箭直射入我的心头,竟让我一时不能反应也无法动弹,只觉心头一阵恍惚迷惑,笑容不自觉地凝固在脸上。 这才是王怜花的真面目么?我目光突然有些微微的朦胧,思绪也有些迷糊,此刻他的眼神和平时瞧起来是多么的不一样啊?如果上一秒他还如一只温和无害的绵羊,那么转瞬间便成了狩猎中的豹子,紧紧地、毫不放松地死盯住他的猎物,仿佛充满了势在必得的决心----一个人,怎么能在顷刻间有如此巨大的转变呢? 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象成了他全神贯注要狩猎的目标,竟本能地感觉到害怕,又有了要逃开的冲动。 好在这仿佛极为漫长的对视只持续了一两秒,那近乎妖艳的神采如流星般划过,再看时,王怜花的目光又变了,似有些无奈又有些惊异,有些生气又有些好笑,脸色也即刻恢复了白润。 迷罩般的眼神一去,我立刻掉转过头,侧开了两步,正好看到老八眼神怪异地看着我们,不由地又呆了一呆,莫名其秒地说了一句:“老八,你在瞧什么?” 老八转了转眼珠,道:“七姐,纸上面都写了什么啊?怎么王大哥刚才的脸一阵青一阵白的啊?” 老八这稚嫩的童声一出,立时打破了魔障般的结界,周围的低笑声和嘈杂声瞬间回到我的耳中,气氛重新变的暧mei起来,提醒恍惚的我,我们的恶作剧刚才已然取得了非常的成功,王怜花的脸上果然如我所愿地露出了极其复杂的神色---- 这个认知立时反映到我的大脑之中,我僵持了两秒的笑容重新又活跃起来,强行地将刚才他那奇异的眼神暂时压下,越过王怜花转到老八的那一边,拉住他的手,笑道:“这个你要问王大哥,七姐可也不知道什么意思。”说着,轻瞟了一眼王怜花,只见他面色镇定,似已完全恢复了原色。 “这条子其实也没什么意思,许是哪个调皮的孩子跟我闹着玩呢?”王怜花突然洒脱地一笑,随意将纸条折好放入袖中,袍袖轻轻一拂,神色自然地微笑道,“你们不是说街上新来了几个耍把戏的么?怎么没有瞧见?” “呃,还在前面呢。”我随意地敷衍道,抬眼看向眼前繁华的街道,边上的路人脸上依然挂者古怪的笑容,而心中的得意经刚才一对视,却早已荡然无存,反起了一层隐隐的忧虑---- “那我们就继续走吧!朱八兄弟,你可要拉紧王大哥的手,莫要让王大哥被这么多人给冲散了!”王怜花若无其事地环顾了一下四周,仿佛刚才闹笑话绿脸的是另一个完全与他无关的人般,微笑着伸过手来,似是随意地握住老八的右边小手。 老八乖乖地让他拉住,却扭过头来背着他对我作了个十分无奈的鬼脸,还无声的叹了口气,左手仍紧紧地抓住我,逗的我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配合地跟了上去。我这个宝贝弟弟啊,可真不是普通的年少老成,简直就是个小人精了。 方走了几步,就见迎面一个妇人惊喜地叫着小姐,拨开人群向我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张红纸,喜气洋洋地向我福身行礼。 “良嫂,什么事儿这么高兴?”我停住脚步,展颜道。 “还不是书儿姑娘的事,”良嫂笑着扬了扬手中的纸条,“我可是已经把书儿的生辰八字都拿来了,正准备去找小姐要长风的生辰呢!没想到这么巧就见到小姐了,咦,怎么不见长风?” “他在家里呢,良嫂你办事可真是快啊,我这就带你去问问他。”我开心地笑道,刚要转身,又想起边上那一位来,“真是对不住啊,王公子,我和八弟恐怕得改天再陪你逛街了。” 我虚伪地笑着,目光扫过他握住老八的手,口气里却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我自然不能说出让老八单独陪他的话,虽然知道即便老八和他独处也不会有什么,可我总也放心不下。王怜花是聪明人,自然马上就明白我的意思,当下放开了老八的小手,微笑道:“看来府中似乎有喜事了,那自然是办喜事要紧,这街在下随时都可以再来逛。” “王公子真是通情达理。”我扯了一下嘴角,皮笑肉不笑地谢道,“那我们就先回去吧!”目光在他身上落定,等着他也起步转身,放他一个人在街上我可不放心,谁知道他乘机会做些什么呢,留下老八陪他那就更不行了。 回到家中叫来罗长风,我们直奔主题。在罗长风既窘迫又惊喜的神色里,我们就此敲定了一桩喜事,婚礼就定于十数天后的中秋佳节,和良嫂商定了一些和婚礼有关的事宜后,我便独自信步走回到留香园里。 来到水亭,随手端起石桌上的鱼食盘,懒懒地依着美人靠,半探着身子漫无目的地撒着鱼食,任水里的鲤鱼们纷闹抢食,眼睛却望着满园的花树枝柳,脑中不断地浮现王怜花那奇异的眼神。 今日眼中散出异样光芒的他才是真正的王怜花吧,蹙起眉头我回想着原著里朱七七在地牢里见到他的那种感觉,对视的那一瞬间我心头竟微微有些迷惑,难不成他竟然失控地用了什么迷术了吗? 自从在淳安无意中遇见他起,他就一直是戴着温文有礼、风度翩然的面具,这个外表略显阴柔的俊逸美少年,除了争砚时流露出的那一丝世家公子的傲色及那一身漂亮的身手外,始终都紧藏着锋芒。 倘若没有今天这个恶作剧,没有他没有那瞬间的失控,也许时日久了,连我也会被他的表象所迷----这个王怜花离我原来的想象实在太远了,好在今日他多少露出了一些马脚,想起那双既深沉又诡异的复杂眼神,我突然又打了个轻颤,心中隐忧又泛了起来。 今日的恶作剧虽说是如愿地整到了他,可只怕同时也不小心捋到了虎须了,希望不要弄巧成拙才好!倘若他真反而因此对我产生了兴趣----我陡然又起了阵恶寒,算了,我宁愿被一头猪看上,也不要被这样的人关注着,看来我的加倍扮演我恶劣的千金脾气,维持娇纵和刁蛮的形象才行了。 唉!我忍不住打了一下自己的头,又要演戏,真是烦哪,平日里我就最讨厌费这些心思了----算了,接下来这段时间我还是安分点,不去主动招惹他好了,反正他的行踪有不少人盯着,我也能放心些,何况还有老八呢? 想起早已把全府上下整遍,正愁没对象的老八,我就不由地想笑,某方面来说,这个王怜花可来的真是时候,不妨就让老八好好地去骚扰骚扰他。反正此刻王怜花也已经有了防备,事情必定闹不到哪里去,二来也可以借老八的恶搞让王怜花没有机会私下再去整什么阴谋? 而我,只需等着伏在暗处的异常报告再作计较就行了。如果他真的只是单纯地来拜访五哥,那自然最好不过。其实换个角度想,就算他再有心机,毕竟他也是个人,而且还是个不足二十岁的少年,在他的野心和阴谋没有实现之前,他同样也需要一些朋友,就象熊猫儿,之前不也是和他是极要好的“狐朋狗友、酒色朋友”么? 想起熊猫儿,我不由地又叹气,沈浪和王怜花都出现过了,这只猫儿为何总还不来呢?真不知我和他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见面? 思量定后,我索性专心地参与操办我第一次当红娘的婚礼来,对于王怜花,我是能避则避,不能避就直接给他一张冷脸。 可事实证明,这家伙的“涵养”比我想象的还要好,无论我怎么冷若冰霜、冷嘲热讽,他竟然似全听不懂,依然笑微微的。更让我无奈的是五哥,五哥自然已知道那日是我搞的恶作剧,竟然因此对他抱有一丝歉意,总想让我们多接触,以改变我对他的“印象”,每每来看我总要拉上王怜花,真是晕死。 王怜花的文才本来就不错,再加上一些“有意无意”的卖弄,不出几日,更成少女心目中的最佳幻想对象,而且府里的丫鬟们竟由起初一致的五哥派,渐渐分成了两派,几乎有一半都改为了怜花派。就连鹦歌似乎也倾向于他一些,整日在我耳边说王公子今日又骑射全中,明日又棋绝杭城,后日又赋歌作曲被广为流传等等。听得我几乎忍无可忍,以调动工作岗位罚她去厨房为威胁,才使得她不再开口闭口王公子王公子的。 王怜花这个狡猾的狐狸兼恶魔,他一日不走,我心中是一日不安哪!好在中秋节很快就到来了。 婚礼和洞房都安排在张灯结彩、充满喜气的开心坊里,既简单又热闹。 我兼职司仪,在他们拜过天地、行过大礼后,并没有依照老规矩大唱“送入洞房”,而是根据前世的西方婚礼,安排了两人互相当众念婚誓,等他们跟随我念完后,然后又变魔术般的拿出一对精致的金戒指,让他们互相为对方戴上。与此同时,院中突然冲起漫天绚丽的烟花,所有的人都齐声高呼“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书儿和罗长风几乎被我的惊喜感动的一塌糊涂,书儿的眼泪更是唰的一下就下来了,泪水透过薄薄的头巾连串地滴落在红红的绣花鞋上。 我憋着肚子里的诡计猛笑,现在就不要这么感动了吧?若要让你们知道,后面我还安排了更让你们终身难忘的闹洞房,到时候你们不要激动地想砍了我才好! 第六十六章 变故 今日是中秋佳节,又是书儿和罗长风的大好日子,可谓是双喜临门。宴席之上,新郎官自然是被灌的半醉,可来向我敬酒的人也不少,我一高兴之下不免也就多喝了一点,然后趁着酒兴率领了一大堆的老老小小,足足闹了一个时辰的洞房,将前世看到过的较为保守的闹洞房方法都拿出来了。 制造了一堆的暴笑,将两个新人变成两只从头红到脚的大虾之后,意尤未尽的大伙儿终于跟着我勉强地离开了洞房,将后半夜的良宵留给新人。 “你情我愿,你来我往,何等有幸配成双……啊~今朝有你今朝醉呀,爱不释手你的美呀……让我抱得美人归。” 我头重脚轻地从洞房里飘了出来,拒绝了鹦歌和墨兰的搀扶,歪歪斜斜地转入回廊,口中颠三倒四的哼着《唐太宗李世民》的片头曲,只要一想到我居然也当了回红娘和司仪,而且用的还是久违的时代方式,心里头就有说不出的开心快活----嗯,真是好玩,好玩哪! “呃----”我踉跄了一下,过于得意了,差点被这粉色纱裙绊倒,今日喜庆,听了娘亲的话换了这身粉裙,虽然被众人夸的比花还娇艳,可这要命的裙摆也实在太长了----我提起群角就想打个结。 “小心哪!小姐!”鹦歌和墨兰好笑地阻止我,帮我拎起一角宽长的裙摆,一左一右地扶着我走下石阶,走向停在外院的马车,神情又是好笑又是担心。 我嘻嘻地笑:“你们觉得今天我的点子怎么样?够有意思吧?” 鹦歌忍俊不禁道:“小姐,你快别说了,婢子今天的肚子都快笑破了,罗大哥平时总是一本正经的严肃样子,今天看他那既尴尬又幸福、想反抗又无奈的模样----哎哟----真是太过瘾了----” 墨兰也抿嘴笑道:“小姐的鬼主意就是多,竟然想出那么损的招,可事先又说好了,今天的新人是辈份最小的,就连小三子的话,罗大哥也又不能不依,只好乖乖地挨整啦,真是妙啊!” “损?嘿嘿----这你们可就不知道了,更损的还多着你,本小姐的心地算是善良纯洁了,以前参加同学们的婚宴时,那些家伙想的招那个毒那个绝啊----啧啧----你们绝对想不到!”我贼笑着,不再逞强,干脆把身子软软地靠在她们的身上,任她们将我扶向马车,正要上车的时候,心头突然一个悸动,不禁回头看了一眼周围。 院中花灯亮如白昼,将花树假山映的清楚明白,回廊上大红喜字七彩绸带处处可见,四周人影悄然----嗯,没人哪?可我怎么总觉得刚才有人在看我呢!而且,这感觉----好象是那个人来了一般? “同学们?那是谁啊?怎么没听小姐你提起过呢?”二人边问边合力将我扶上马车。 “呃----那时你们还没来。”说漏嘴了,呵呵,我含含糊糊地敷衍了过去。一边上车一边又扭头看了一下,怎么可能呢?自从那日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现在都已经过了两三个月了,他怎么可能突然跑到杭州来呢? 看来我真的喝醉了,微微地摇了一下头,甩去这个怪念头,在鹦墨二人的搀扶下钻进马车,自从沈浪出现后,我的神经好象敏感了不少,一看到他人或听有人提起,感觉就怪怪的。 嘲弄了一下自己,我任二人将我放到柔软的榻上,为我擦脸醒酒,怕她们再问什么同学们,干脆闭上眼睛,“我有些头晕,你们不要吵我。”前世如梦哪!萦绕在心头的,也只剩那些如丝如缕如烟云的记忆片段了。 正自迷迷糊糊中,忽听墨兰轻身呼唤:“小姐?小姐醒醒,到家了,小姐?” “嗯,到家了?” 我睁开仍自朦胧的醉眼,勉强直起身子,任她们将我扶下马车,秋风一荡,顿时一股清凉袭入心中,我半闭着眼仰头望天上望去,圆满皎洁的中秋月远离世俗尘嚣,静静地浮在九天之上。 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墨兰,你去我房里把我的琴拿到清水园去,我想去亭子里坐一会。” “是。”墨兰把我交给鹦哥,择道离开。 方才坐了一会马车,再被这秋风一拂,酒意顿时散了许多,我定了定神,现身子也稳重了许多,走起路来也不是很虚浮了,便轻轻地推开了鹦歌的搀扶,避开喧闹的主花园,自己循着清辉走向相隔两院距离,较为偏远的清水园:“鹦歌,你也不必跟着了,今天是中秋,等会墨兰琴拿来后,你们就自己去玩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嗯,谢小姐!”鹦歌脆声笑应。 ~~~~~~~~~~~~~~~~~~~~~~~~~~~~~~~~~~~~~~~~~~~~~~~~ 中秋明月圆,乡思可遥寄?一遭美梦重醒时,清辉依旧照平阑! 明月如灯,我缓缓地穿过月影斑驳的回廊院落,慢慢地走进布置清雅的小花园,墨兰已抱来了古琴,并在亭子的四角分别挂了几盏精巧的琉璃花灯,又在一旁摆了果品茶点,见我到来,赶紧过来扶我。 “好了,我没那么娇弱。”我淡淡一笑,看了看那四盏散着流光异彩的花灯,道:“把灯都灭了吧,别坏了这么纯洁的月色。” 墨兰应了一声,取下花灯放到一边,道:“小姐,婢子就侯在外头,有事您就叫唤一声。” “不用了,我这里也没什么事,今日是中秋,你就和鹦歌一块去玩玩吧!晚些要是有事,我会派人叫你们。” “是,那婢子就先下去了。”墨兰也不客气,娇笑着离开。 我慢慢地走到亭子里,池里睡莲已然入睡,花苞儿合的紧紧的,似乎已沉浸在甜美的睡梦之中,可似乎仍有几条鱼儿不愿辜负这月华,偷偷地浮到水面,灵活的鱼尾一摇,便搅起了一**涟漪,融合这月色层层地散了开去。我在围栏上坐了下来,怔怔地望着水中不时晃动的月影。 都说是镜中花水中月,虚幻而不可求,这个武林外史的世界也曾是我心中一度的镜花水月。可如今世界却已颠倒了过来,我跃入了镜中,那些留下深刻记忆的前尘往事反而被阻隔在镜外了,变得模模糊糊的了,惟独那对于原著的记忆却一直都没有褪色,每当我遇到原著中的人和事时,那些大概的故事情节和当时看书时的感触,总是不时地就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只可惜我前世看原著的时候一目十行,大部分的细节我都是记不清的,落得如今半知半解不上不下的,否则七世堂这几年的成效定会更加显著。其实引魂使者说的也没错,也许没有了前世的记忆,这一生我会活的更为自在些,至少也不用这么年少老成,不会老是局限于前世的记忆之中,更不会有那些矛盾和挣扎---- 想起在孤岛遇见沈浪时,我的情绪竟是那么的错乱----激烈的情感和冰冷的理智那样的挣扎,仿佛这个躯体里除了江采采的灵魂,还有一个真正的、却被我压制住的朱七七一般,最后竟是落荒而逃地避开了他!后来更是拒绝自己再去想他,也禁止别人提起他,甚至也不曾让堂里的人去关注他----其实为了武林和天下,原本我应该派人去留意他的行踪和事迹才是----唉,这样的懦弱连我自己也未曾想到。 而后王怜花也出现了,而且还以那样明媚无害、貌胜宋玉的外表和才情出现在我的面前,让人简直有些难以相信他会有那么邪恶的内心。 我忽然嘲弄的一笑,记得刚死又初生的那会,引魂使者好象说它改善了我的身体,还给我多开了1o%的智力,可过了这么多年,我除了学习方面的能力比较强之外,聪明却未见的就多了几分,否则也不会对沈浪和王怜花有些束手无策了。 想起原著中的那些勾心斗角,我更是由衷地感到害怕。即便当了七世堂的堂主,我的重心也只是在如何扩大经济实力这边,江湖中的事务基本上都是交给丁伯他们去办的,仿佛在记忆深处里,我仍情愿自己是那个不懂算计也不懂防备的江采采,而不是这个老是用费尽心思去防备躲避的朱七七,更不是原来那个屡屡处在矛盾和阴谋中心的朱七七。 难不成这一生,我注定要顶着两个人的身份生活么?这些事只要一想起来,就好令人头疼啊!我轻叹了一声,托起腮帮注视着明月。 这月,从古照到今,也从今照回古,呵呵,世间万物皆生变,唯有日月永不移,这明月也不知见证了古今多少事,今夜许愿的人必定特别多,天上的月娘能听的到我的心声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词那歌,说的多好啊! 起身亲手燃起焚香,对着清空虔诚地拜了三拜,明月若有情,今日就请将我的这《明月千里寄相思》,带到那遥远的时代,传入亲人的梦中吧! 花园中一片寂静,安安静静地听着我抚琴,我低低的浅唱着,一滴泪忽然在琴弦上溅开,模糊了一个音节。 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故乡?故乡?如今这不就是我的故乡么?今夜中秋,全家团圆,喜乐之声遥遥相闻,我又何苦给自己惹这么多伤感呢? “小姐,小姐,大事不好了!”园外突然传来了鹦歌的慌乱呼叫,我皱了下眉,迅收起愁绪,停止抚琴往小径望去,只见明月下鹦歌急急忙忙地跑进园门,满面慌乱失措。 “鹦歌,生什么事了?”我还未开口,就听小径旁的竹丛后传来五哥的声音。 “见过五少爷、王公子。”鹦歌急急地行了一礼,又往我这边跑来,叫道,“小姐,书儿姐姐不见了!” ~~~~~~~~~~~~~~~~~~~~~~~~~~~~~~~~~~~分割线~~~~~~~~~~~~~~~~~~~~~~~~~~~~ 今天上完班就要放假回家了,3月1日再回来。 公告里数字有限,我在此再解释一下:浮尘的家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是真的没有网吧,虽说现在经济都富裕了,可有些山村的变化并不是很大,我如果要上网,得坐车跑到十几里以外的镇上去,呵呵,这是生活在方便快捷的城市里的人所无法想象的。 所以请不要怀疑我的理由,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正常更新的,再说了,我哪年回家不是要帮妈妈做大部分的家务啊!呜---- 呵呵----浮尘在这里先给大家拜个早年了,春节期间我一定会想办法再更新的,只是现在时间却不能保证。祝大大们新年新气象、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开开心心----呵呵---- [奉献] 第六十七章 三眼狼 “什么?书儿不见了?生了什么事?那长风呢?”我惊的腾地站起,疾步迎了上去。 鹦歌略带哭音地回道:“我也不知道,小三来传话说书儿姐姐不见了,罗大哥现在还昏迷不醒。” “走,边走边说。”我提起裙角,二话不说就往园门走去。 “七妹,要帮忙吗?”五哥关心地问道,和王怜花一起迎了上来。 “五哥,你派些人分头去找书儿,我要先去开心坊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我顾不得理会为何五哥和王怜花会躲在竹林之后听我弹琴,脚步顿了顿,冷笑道,“我倒要看看是谁胆子这么大,敢劫我们家的书儿!五哥,我先走了!找到人马上通知我。” 我冲五哥点了一下头,顺带警告性地瞄了一下也面带关心的王怜花,最好不要让我现是你做的,否则我可真跟你没完了。 王怜花神色泰然地看着我,也不言语,侧身让开,我直奔前院,小三和墨兰早已在那里等候,提起长裙翻身上马,“小三,说一下事情经过。” 小三打马跟上我,快地说道:“事情是两刻前现的,小姐回去之后,我们几个还觉着有些意犹未尽,就约了几个小鬼准备偷偷地去听墙脚,结果屋里面半天没动静,又现窗子开了一条缝,就好奇的看了一眼,才现长风半倒在地上,我们觉着事情不对,就冲进房里,才书儿姐姐不见了。小癞知道后立即带了一些人去找了。” “长风的情况怎么样?” “长风没有受伤,只是中了迷香,所以还在昏迷当中,我来的时候已经派人去找大夫了。” “墨兰,你回去请小青姑娘带解药过来。”我头也不回地吩咐道,“房间里可有打斗的痕迹?” “没有,罗大哥似乎是突然被迷倒的,我们也没有听道有任何的动静。” 到了开心坊,脸上布满担忧的众人早就在等候,见到我来,都松了口气,我点头示意了一下就直奔新房,迅地环视了一遍。 布置的温馨而又浪漫的新房里,两只大红的龙凤花烛还在继续的燃烧着,书儿的凤冠稳稳地放在梳妆台上,这本该是良辰美景的旖ni时刻,伊人却芳踪渺茫,只留剩新郎独自一人昏迷在房中,面色微白。 我快步上前,搭上长风的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又诊了诊脉:“嗯,呼吸和脉搏都正常,性命应该无碍。院里没有一个人听见长风示警呼叫吗?” 侯在门口的众人都摇了摇头。 “小三,你再详细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是。”小三回想道,“小姐走后,大伙儿也都退了出来,一起到花园里喝酒赏月,我记得当时大家都很兴奋,都在讨论小姐别致的闹洞房点子,还说将来开心坊里有人要成亲时,我们也去试一试,孩子们也大都在花园里玩,可是谁也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大概过了一柱香的时间,我们突然想----”说到这里,小三脸红了一下,“后来我们就现罗大哥躺在地上,而书儿姐姐却失踪了。” 我点点头起身仔细地搜索四周,书儿虽武艺浅薄,但轻功却不弱,而长风早就可以挤进江湖二流高手之列,但却都轻易地被迷昏,连示警声都未能出一句,只隔两墙的众人也都未曾察觉,看来来人的武功若不是极高,就是早就有所计划,料定新人在洞房花烛时戒备必定松懈,才先用迷香将二人迷倒,而后劫走书儿。 长风没有受伤,这证明对方的目标只是书儿,可到底会是谁呢?又是什么样的迷香,能使人在极短时间内使人昏迷?我走到那扇被打开的窗户前仔细地嗅了一下窗脚,有一丝极其细微、略带花香的味道。 蝶儿香?我眼皮猛的一跳,脑中突然跃出一个人来:赖秋煌!居然会是他,一颗心顿时沉了下去。 蝶儿香、新婚夜新娘失踪,只这两点几乎就可以肯定作案之人,就是四年前突然在江湖中窜起的采花大盗----“三眼狼”赖秋煌。 这个在原著中一出场就已是个死人的赖秋煌,此刻自然还活着,而且恶名正盛。江湖传言,他不仅使得一手出其入化的双鞭,而且淫毒凶恶,又善用迷香,最喜欢在旁人的新婚之夜将新娘抢去1ing辱,等玩腻后就转手卖往他处的青楼窑子,几年来落在他手上的女子不计其数,仁义山庄早在他犯案时就已出赏金令,无奈这个赖秋煌不仅武功奇高,诡计更为多端,因此多年过去,仍逍遥法外。 可听说他一贯都只在北方作案,何时竟到江南来了?倘若书儿真是落在他的手里,那后果----想到此,我心中更沉,我很清楚这个时代名节对一个女子来说是何等的重要。书儿向来都是端庄守礼之人,倘若真生了些什么,即便长风不会计较,她自己也势必难原谅自己,就算她想得开不寻短见,可势必也不会再嫁给长风---- 不,我不能再呆在这里什么也不做! 我猛然转身吩咐道:“鹦歌,你好好地守在这里,我出去看看!” “小姐,我也跟你去找书儿姐姐!” “不,你留在这里。”我决断的道,赖秋煌技出崆峒,不仅擅使双鞭,而且还拥有武林十九种蝉毒暗器之一的七十三口丧门钉,鹦歌武艺未成,去了反而会拖我后退,“你联合开心坊里剩下的会武之人,好好地留守,以免他会回躲到这里来。” 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赖秋煌并不是没有可能再回到出事地点藏匿,必须得小心谨慎些。 “是,鹦歌明白了!” “好,有事放烟花为号!”我从窗户中飞穿而出,倒跃上屋顶。一轮皎洁明亮的圆月下,四周都是热热闹闹的彩灯和欢声笑语,没有任何异样,真不知该从何追起,我皱了下眉,俯低身字,借着月色在屋顶仔细地搜索分辨,赖秋煌的轻功本就不是十分的高明,如今负了个人身手肯定会有影响。 果然,被我现有几处的瓦片有微微滑动的痕迹,断断续续地一直向西,往西去了!我冲屋下的人打了个手势,起落之间,就往西方奔去。 行了四五里多路,人迹渐偏,屋顶上的足迹突然断绝,四周树林婆娑,风中传来靡靡的丝竹之声,只见主楼之中,灯火通明,歌舞正盛,各色彩衣轻纱飘舞,竟来到了著名的风尘之地----当年水烟在杭州时,几与藏香阁齐名的飘香楼。 难道这赖秋煌竟是藏身到此了吗?倘若他真将书儿往哪个房间一藏,我还真不好搜索。我依身在一棵大树之上,正待撕下一角裙布蒙面探询,突听“吱呀”一声,只见右侧的庄园侧门突然打开,慌慌张张地飞奔出一名衣裳凌乱、髻四散的红衣女子,那醒目的红一看就知道是新娘装。 是书儿!我大惊失色,急忙跃上墙头飞身而下落在她前面,她的模样如此狼狈,难道我已经来晚了么? “----啊!”书儿突见前面飞下一人,骇然惊呼,转身就跑。 “书儿别怕,是我!”我赶紧出声道,书儿呀然止步,回头见是我,身子顿时一软就要栽倒在地:“小姐----” “书儿你没事吧?”我忙踏上一步,扶住了她的手,“你也中迷药了?” “我没事!”书儿惊魂初定,哆嗦着理了一下被扯破了的喜服,掩盖住里面的内衣。我见她虽然面容之中有着惊恐和慌乱,但并没有羞愤绝望之色,明白那赖秋煌最终必定没有得逞。 “你没事就好。”我不由地大松了口气,事情总算没到不可挽救的地步,忙取出一枚烟花点燃,通知大家人已找到。 书儿无力地靠在我身上,喘气道,“小姐,长风怎么样了?” “长风没事,有小青姑娘在,他很快就会醒过来的。”我安慰道。 书儿放心的点了点头,忽又急道:“小姐----快叫人去帮忙,那淫贼有很多歹毒的暗器,我怕沈公子会不小心遭他暗算!” “沈公子?”我一怔,“哪个沈公子?” 书儿喘息道:“就是救我的那个沈公子,那淫贼将我捉到这里来,又把我弄醒,就要----要----我当时真想咬牙自尽,可使不出一点的力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淫贼起身脱衣服,这时那沈公子突然出现了,那淫贼一见他便连衣服都顾不上穿了,一甩手就向我了很多暗器过来,然后乘沈公子帮我挡暗器的时候逃走了。” 难道真是沈浪来了,想起闹完洞房后那突如起来的感觉,及原著里沈浪和赖秋煌的关系,这个沈公子应该就是他了,只是----“书儿,你怎么知道他姓沈?” 书儿道:“我听那淫贼逃走时曾大喊道:‘姓沈的,我和无怨无仇,你不欺人太甚了!’,才知道恩人姓沈。” “那后来呢?” “后来,沈公子将我扶到楼下,告诉我花园的这边有个侧门,就追那个淫贼去了。” “看清楚他往哪个方向去了吗?” “好象是往北----小姐,你快去请人帮忙吧!那淫贼的暗器都是有毒的。” “好好,你放心!”我拍了拍她的手道。话音未落,就见四面八方同时出现了很多人影,俯身道:“参见小姐!” “小癞,”我叫着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你带两个人护送书儿回去。” “是。书儿姐姐,我们走吧!” “那小姐你呢?”书儿担忧地回头道。 我笑了笑,眼睛微眯道:“我?我很想去见识见识那一位‘三眼狼’,看看他是不是真的长了三只眼睛。” “可是小姐,你不能一个人去。”书儿不放心地道。 “谁说我要一个人去了?”我笑道,“你就安心地回去吧,长风肯定急死了!你们几个,跟我来!” “是。” ~~~~~~~~~~~~~~~~~~~~~~~分割线~~~~~~~~~~~~~~~~~~~~~~~~~~~~~~~~ 为了来更新这一章,真的可以说是千辛万苦啊,原来的小镇上已经没有网吧了,我只好又多跑了十几里路,等会回到小镇上还要想办法把三四斤菜和东西要拿回家,大大们同情我吧!估计等我回到家,已经累的要趴下了! 呵呵,闲话不说了,还要赶最后一班车子回去。别的,没的说,就是祝福祝福再祝福: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团团圆圆、美美满满、喜喜气气、新年新气象、求名的得名、求利的得利----哈哈,总之,希望在新的一年里,统统的不愉快都溜走旧的岁月了,迎接你们每个人的,都是更多的快乐和开心! [奉献] 第六十八章 新烦恼 我们一口气追出了城外,只见苍茫的月色下,黛青色的群山静默地矗立在田野的尽头,秋风微带凉意地吹拂着我的纱裙,也将田野上的荒草吹的摇曳俯仰,四周郊野寂寂,却不见赖秋煌或沈浪的丝毫踪迹。 这次便宜这只三眼狼了,我轻轻地跺了一下脚,也罢,沈浪既然已经盯上他,证明在这一点上历史应该不会有什么大改变,这只三眼狼总归活不了多长时间了. “算了,我们先回去。” 经过这一场有惊无险的变故,书儿和罗长风的感情反而更加深浓了,原来书儿回去后,刚好在门口碰见已苏醒过来,正坚持要亲自去找她的长风。两人相见,长风对着衣裳凌乱的她,第一句话就是: “对不起,书儿,是我没有能力保护你!不管你遭受了些什么,这一生,我对你的感情都不会改变!你永远都是我唯一的妻!” 这段话当时就感动了所有在场的人,书儿更是喜极而泣,主动投入夫婿的怀抱,羡煞了一大堆人。 当我回到开心坊,听到大家转述这段深情的表白时,眼泪突然也流了下来,这段话,哪怕就是放在前世,只怕也没有几个男人能如此斩钉截铁地说出,更何况是这个视女子贞洁为生命的封建时代,长风跟了我十年,我相信他绝对是个说的出就做得到的男人,书儿的这一生,是真正有好依靠了,我真为她感到开心。 次日一早,七世堂就秘密颁出追杀“三眼狼”赖秋煌的铜令给各地的分堂,同时我还以朱家的名义出悬赏,不论死活,只要有人将三眼狼送至朱府,即可领取赏金白银千两整。虽然沈浪已经在追踪三眼狼,他十有**是在劫难逃了。可就算如此,我也不会让他剩下的这段时间好过,我这个人虽然不会睚眦必报,但是对于这样的真正的恶人淫贼实在没必要客气,千两白银,足已让各方的绿林好汉也加入围猎之中,纵然你再是诡计多端,只怕也要成为一只丧家之犬吧? 一场风波暂时告一段落,剩下的就是等候三眼狼的死讯了,接下来我的重心又放回到王怜花身上来。这次的事件虽然和他无关,但并不代表他就是个安全的人物,可是根据我得到的消息,我却也不禁微微有些迷茫。 从他到我家的第一天起,他所到的每一处几乎都我有布置的人,可根据下面的报告,这些日子以来,他的行为始终都很正常,每次出门不是五哥一起,就是有家中的护卫陪同,从未单独一个人出去过。所去之处,不是风景名胜,就是酒楼茶坊。他每日里,似乎都只跟人饮酒赏画、作赋吟诗,十足的一个外来游学游玩的世家公子做派。 而且,不论他,便是连他的贴身书童同样也无任何异常,起初我还怀疑以他的风1iu性格,这书童必定是女子假扮的,可老八一试探,却是个正宗的男人,这就怪了,难道,王怜花真的没搞什么小动作吗? 不,与其相信他目的单纯,我更相信是他的小动作搞的太隐蔽了,才让我们都没有察觉到。虽说这些天老八也没少烦他,小恶作剧不断,他在暗地里作祟的时间难免就少了。可是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从五哥处我也证实了王怜花平日里的确是个风1iu人物,而今他来到杭州,却为何连脂粉烟花之地都未曾去过,而只在外招了几回歌女作陪游湖呢? 这样的王怜花可实在是太反常了。因此面对他这样乖顺的行为,我除了小心谨慎,还是小心谨慎,整日里只当个任性贪玩的千金小姐,不过这也符合我的脾气,玩嘛?谁不喜欢不是? 好在王怜花也算是个识趣的人,婚礼的第三天,他就前来辞行,说要回洛阳了。我自然找了个借口推脱不见,直到确定他离开了杭州往回洛阳,我才大大地松了口气,立即跑到五哥的房里去问熊猫儿的事。 五哥回来后,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向他仔细地打听一下熊猫儿的事情,但又怕毫无防备心理的五哥会把我对熊猫儿的好奇当作笑话告诉王怜花,平白地给熊猫儿惹上不该的麻烦,因此总是忍了又忍,一个字都不曾提起,现在总算没关系了。 五哥自然是事无巨细,将他所知道的统统地告诉了,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过五哥却十分奇怪,为何我会对无论在哪方面都堪称人中龙凤的王怜花,印象会如此之差?可对几乎是泼皮无赖般的熊猫儿却如此过分关注?倘若只是因上次砚台之争,按理说后来也是我占了极大的便宜了,而王怜花确实也是位各方面文才都极为出众的少年俊才,为何我始终就不曾给他一个好脸色。 实话自然是说不了的,我没凭没据,说了也没人会信。我只能说自己感觉他对自己有目的因而不喜欢,还拉了老八来作证,并意味深长地说了句“知人知面不知心”,要五哥以后小心点。 也许是我的神情难得有些严肃正经,五哥听后,并没有如我想象的编排我的不是,反而认真地沉思了一会,方才晒然笑道:“七七你也快是个大人了,五哥不勉强你交朋友,你的说五哥也记在心里了,不过如果有机会,以后妹妹你可以多和王怜花熟悉熟悉,也许到时候你也会有新的看法的。” 我撅起嘴,耸了耸肩,知道五哥虽然没有认同我的观点,但已记住了我的话,唉,看来以后还是得我自己多注意点了。 两个月后,天刚入冬,开封那边就有消息传来,说有一无名少年将“三眼狼”赖秋煌的尸体送到了仁义山庄,领取了五百两银子后不一言就走了。 这个消息立时传遍了江湖,武林中人纷纷开始关注这个单身杀死三眼狼的无名英雄。我和长风自然立刻就明白这个无名少年就是沈浪,不过既然他送尸体去山庄时不愿透露姓名,我们也无虚多事。有了盛名之累,以后行事反而会更不方便,沈浪以后要走的路十分艰难,还是不要去影响他的计划好。 接下来的半年多,我都乖乖地呆在家里,几乎都没再出去过。 本来我还准备出一趟远门的,可不知是谁泄露了我在船险些被人迷倒的事,害得老爹和娘亲怎么也不肯同意我再出远门,再加上来年春天就要为我举行十五岁的成*人之礼,无奈之下,我只得暂时按耐住自己的玩心,只是可惜了这么好的旅游季节。 可即便如此,老爹还是不放心,竟借口罗长风四人都已成家,不方便再整日随身跟着我为由,自作主张地将我随身的护卫也换了一批新的,明里保护,暗地里其实就是监视。 不过现在的我,可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四岁的小女娃了,新的护卫武功虽高,但怎及的上我?更何况我早已从花蕊仙那里偷学的一手易容之术,虽不可能做到象王怜花那般变化莫测,但只要花点时间和心思,一般人却也是一时看不出来的,更何况是刚派来保护我的这四个护卫,他们本来对我就不是很熟悉,再加上鹦歌和墨兰的掩护,我虽然不时地在夜里进出,但他们却一次都没觉。 我依然在暗地里履行着我堂主的责任,同时也吩咐在河南的分堂加派了人手,多多注意王怜花的动向,可连续半年多,传来的却竟是些无关紧要的消息,看来王怜花的底真不是那么容易探得的。 ~~~~~~~~~~~~~~~~~~ 秋去冬来,冬尽春至。 阳春三月,桃红吐蕊,柳绽新枝,我的生日到了。家中以大摆宴席的方式,宣告朱家最小的女儿----我,也终于及芨了。在家人的祝福下,娘亲亲手为我梳起了少女的式,并让杭州城著名的画师为我画了一张肖像画。 升级为成年人,我自然十分开心,可这开心才过了几天,烦恼就来了。 这一日我刚从街上回来,一进自己的小院门,现老八早就在阁楼里侯着我,脸上挂,满贼溜溜的笑,还负着双手围着我正正经经地转了一圈,又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笑道:“七姐,以后你要是嫁的远了,可不能忘记回来看我老八啊!”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这句话搞的莫名其妙,道:“老八,你在讲什么啊?我怎么都听不懂,谁说要嫁人了?” 老八嘻笑道:“七姐你还不知道啊,听说今天城里有名气的大媒婆都来了,争着抢着要给你说好婆家,老爹和大娘正在偏厅里接待呢,你说你是不是就要出嫁了?” “瞎扯!”我伸手就给他一个爆栗。“你七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怎么可能这么早就嫁人?你希望七姐马上嫁出去吗?” “当然不想。”老八被要一敲,立马恢复了小孩子本性,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道,“七姐你要是这么早就嫁人了,那以后谁带我出去玩呀?不好不好!” “小鬼头,你就知道惦念着出去玩!”我捏住他的小鼻子,拉了拉。 “七姐,我都九岁了!”老八拍掉我的手,咕哝道,“我才不相信你不想出去玩呢?” “知道,知道,你已经九岁了。”我笑道,拉住他的手,道,“我们且去瞧瞧老爹是怎么打那些人的?”老爹不会糊涂到忘记了给我的承诺了吧,当初我们可是说好了我的婚事要我自己做主的。 “好啊好啊!”老八马上忘了刚才的捏鼻之仇,反牵着我急不可耐地跑向偏花厅。 还没走进偏花厅,就先听到一堆噪音,紧跟着一股,不,是多股廉价的香粉味道直扑而来,差点害我失控地打上一个大喷嚏,再看老八,也拼命地捂住鼻子。得,人还没见着,先“香”传千里了。 我和老八偷偷地从侧门溜进花厅,躲到屏风后,一个上一个下,借着画上仙鹤的两只眼睛往厅里瞧。 [奉献] 第六十九章 三个条件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顿时吓了我们一大跳。 小小的一个花厅里居然坐了六个媒婆。这人多也就罢了,主要是那打扮那身段,简直就只能“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我和老八才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相互做呕吐状----晕,感情这媒婆都长得一样的德性啊?前世的电视导演果然诚不欺我! 老爹和娘亲啊,我真是佩服你们啊!竟能和一群明明老早就已经过气、偏偏还要打扮地徐娘半老的老女人,呆在同一个屋,还坚持这么久!不过,有这必要吗?直接打走不就是了,何必还要在这里浪费时间呢?咦,老爹,你该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各位各位,”一堆噪音中终于出现了老爹的声音,只见他抬了抬手,笑道:“朱某十分感谢各位的好意,也确实相信你们所保举的男方条件,只是根据你们方才所说,朱某的确无从选择。这样吧,不如你们直接去找小女如何?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想必平时对小女的行为和性情也有所了解,此事只要小女点头,朱某绝无二言!” 吓,死老爹,什么意思?让她们直接来找我,不会这么恐怖吧?我直起身轻轻地拍了拍胸口,老八抬起头兴灾惹祸地冲我作了个鬼脸,我气的又要捏他,他赶忙护住,低声道:“七姐,你不想被这群恐怖分子现吧!” 死小鬼,居然敢我教的新鲜词来威胁我?我凶狠地瞪了他半天,悻悻地放下了手,不过,我还真暂时就被你威胁住了,我可不想冒着被那些香气给活活憋死的危险。 听到老爹这么说,屏风那边又是一阵哄闹私语,继而大家似乎纷纷达成了协议,一人问道:“朱老爷这样说,大伙儿心里就有数了,不过,就怕七小姐连大门都不让我们进啊?” “这事好办,我吩咐门房一声就是了,不过小女所住的院落,各位能不能进去,就要各凭本事了。” “多谢朱老爷,那我们今日就先告辞,改日再来拜访七小姐。” 老爹乐呵呵地道:“各位慢走,不送不送了。” “夫君,为何你不直接回绝她们呢?”等媒婆走完,娘亲才微带责备地道,“七七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肯定不会这么早考虑婚事的,你让她们去找她,该不会是有别的目的吧?” 真是知夫莫如妻,知女莫如母啊!我暗暗地撇嘴,心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什么主意。不就觉得最近我的点子少了,又看着别处窜起的这样那样的新财路,才眼红么? 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钱,想要我为你多赚些银子回来是吧?老爹你这个守财奴的心思我可以清楚的很。 不过,嘿嘿,老爹你怎么也没想到,外头那些新鲜的点子可不是别人学我的,而是就是我在暗地里出的吧?你银子赚那么多又没用,我的七世堂可是处处都需要开销的,我怎么可能乖乖地再听你的话去抢我自己的生意呢! “夫人你太多虑了,七七的婚事本来就是要她自己做主的嘛?这可是我当初和她协议好的。而且她整日野在外面,总也得有人提醒提醒,她已经到了可以为人妻为人母的年龄不是?”老爹假装正经地道,却忍不住又贼笑了两声。 “你啊,就是喜欢在儿女身上打主意,若要说嫁娶成亲,你怎么就不为戊儿多想想呢?他如今都是二十三岁的人了,还整年整月的往外头跑,也没见他说过哪家的姑娘好,带哪家的姑娘回来,益儿这个时候可都已经当爹了。” “戊儿有自己的想法,男儿志在四方并不是件坏事,难道你以为凭我们家戊儿,还会娶不到好媳妇么?你就别操这个心啦!” 见他们开始讨论起五哥,我悄悄地拉了拉老八的手,又从原处退了回去,让媒婆们自己来找我是么?呵呵,来就是了,反正啊,我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难不成我还会怕这些老女人不成?不过,想想她们身上那股香味和那堆噪音,还真是有些恐怖啊。 果然不出所料,从第二日开始,城里大大小小的媒婆果然开始一波一波地往我家蜂涌而来。不过老爹为你们放行,我的园子可不是那么容易进的,这些日子反正我也比较无聊,陪你们玩玩也无所谓啦。 头一天,我派鹦歌前去打说:“我们家小姐说了,各位要来保媒,见倒是可以一见,不过,我们家小姐近日对胭脂水粉过敏,因此嬷嬷们倘若是诚心诚意要来见姑娘的,还请各位回去将妆卸了再来。”众媒婆之中十有**倒都是经过精心打扮的,这样一来,素服素面的十几位里面可就勉强只剩下两位了。 正待这两位得意洋洋地打算进园时,鹦歌又说了:“我家小姐事务烦忙,恐怕没有时间单独见两位嬷嬷,不如明日和其她几位嬷嬷一起来如何?”此话一出,其余浓妆的媒婆立时叫好,生怕这两位先见了我先保好媒,当下不由分说,拥着心有不甘的两人推推嚷嚷地出去了。哈,一身清爽。 第二日上午,特意重新打扮过、整理地整洁干净的众媒婆又来了,却被告知:“今天七小姐兴致好,早早地出去踏青了,恐怕一时回不来,各位嬷嬷还是明日请早吧!”再给你们吃个闭门羹。 第三日一早,墨兰歉意地去传话,道:“昨日小姐去爬山玩的累了,此刻还睡着呢,婢子们不敢去打扰,还请改日再来吧!”园门顿时响起一片嘘声,其中几个有名气的媒婆脸上当时就不好看了,可碍着朱家大户的面子,又不好说什么,只得悻悻地回去。 如此这般,我每日总是整出许多名目,让她们一次一次地白跑,就是横竖不见任何一个媒婆,连整了十天,二十几名媒婆就剩下最有名气也最有韧性的四位了。见人不多,我这才派人前去传话:“小姐说了,今日得空,请四位诚意十足的嬷嬷们进园喝茶赏花。” 四位媒婆大喜,忙乐颠乐颠地跟在仆人后面,一前一后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一见到我,茶也没喝上一口,就开始七嘴八舌地说夸起我的美貌和聪明,接着又抢着述说各自的男方家如何如何,园中顿时好比多了一群麻雀。 我庸懒地坐在缀满鲜花的秋千之上,轻轻地瞟了一眼鹦歌,鹦歌会意,大声道:“安静,小姐有话要说。”四人顿时安静了下来,四双眼睛齐齐地望住了我。 我有一下没一下地荡着秋千,微微皱起双眉,一脸为难地道:“七七相信各位所保的必定都是良媒,只是七七尚且年幼,见识又短,对城里城外的少年俊杰知之更是甚少,恐怕一时也无从确定哪家的更好,不如这样吧,几位嬷嬷先分别说说你们所推荐的人选,再由大家来共同探讨一下,再从中挑出一位最合适的人选让我当面见见,嬷嬷们觉得如何?” “这----”媒婆们面面相觑。 “怎么?”我眨了眨眼睛,娇声道,“难道嬷嬷们都没有这个自信么?” “当然有,当然有----”媒婆们赶紧表态,心下已打定主意,等下必定要把其他人所说的男家批评的体无完肤,好体现自己所保的才是最好的。 “既然嬷嬷们都有这个自信,那就开始吧!”我愈加放软声音,轻扬双足,让身子荡的更高。心中暗笑,接下来就等着看好戏吧!这些人为了赚取媒金,平时本又都是对头,现在让她们评论他家,哪里还会客气,到最后不四败具伤才怪。 果不其然,一人才开始吹嘘男方家境人品如何,另三人立马就跳出来挑刺,男方若本来就有劣迹的自然就不用说了,就是没有什么不得体之处也被鸡蛋里挑骨头,四人果然谁都不让谁,听的我在一旁只打呵欠。 “唉----”我突然幽幽地长长地叹了口气,停止荡秋千,站了起来。 媒婆们本就时刻注意着我的表情,一见我如此愁容满面,立即意识到自己激动之下说了不该说的话,都在互相砸自己的脚板,忙停止争吵,张口欲辩。 我轻轻抬起手,意示她们无须再多言,叹道,“我原来是极相信几位嬷嬷的,可没想到嬷嬷们所保的媒居然都是这副模样,凭嬷嬷们所说的这几户人家,莫说是我,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只怕也不愿将自己的终身托付出去。嬷嬷们还是回去吧!常言道知人知面不知心,今日所闻实在太令我失望了。” “七小姐您别呀,我做的可确实是良媒啊,都是她们眼红才无中生有的啊?”媒婆们不由地都慌了起来,急忙上来拉我衣袖不让我走,想解释清楚。 “放肆!小姐千金之躯,是由你们随便拉扯的吗?”我还未话,墨兰已在一旁叱道。媒婆们慌忙放手,纷纷告饶。 我状似无意地拂了拂水袖,款款地步到美人椅前,姿态万千地坐了下来,道:“本小姐呢,也知道各位嬷嬷本来都是好意,不过这挑夫婿可不比买菜,买错了或买了不好的扔了也就是了。本小姐就是再大胆,家里再有钱,也不能如此任性,这样吧,不如我先开出条件,几位嬷嬷要是有合适的人家,再来喝茶,如何呢?” “那敢情好啊,七小姐果然不愧是向来有主见的大家闺秀啊!” “是啊,是啊,七小姐一直都是聪慧过人的,自然应该有自己的择夫条件----” 我微微一笑,道:“其实我的条件呢,也很简单,只有三点而已。” “请问小姐是哪三点?” “一,”我含笑这竖起一个细指,“娶了我,就得眼里心里都只有我,我就是他这一生今后的唯一,以后不管是纳妾,还是在外面金屋藏娇,或是去寻花问柳,一律不准----而且,哪怕成亲后我没有子嗣,哪怕将来我病了、死了,也不准续弦。” “这个?”媒婆们顿时怔住了,这个时代向来流行男人三妻四妾,尤其是当官的和富裕之家更是如此,我提的第一个要求就已经相当惊世骇俗了。 “二,”我不等她们反应过来,又竖起第二个手指,娇媚地晃了晃,“娶了我,这一辈子就要把我的位置放的比任何人和事都重,哪怕和全世界作对,也要站在我这一边,我要什么就给我什么,我想做什么都要满足我,绝不能让我受半点委屈。” 轻扫了一眼面色已愈变愈白的媒婆们,我又竖起了第三个手指头,一勾眼:“三,以上两点必须白纸黑字写下来,并请当地的最高府衙给予公证,以免将来反悔。如协议已定,男方却又半途反悔,那么全部家产自动归给女方,任女方处置。” 哈哈,这三个条件你们要是能满足,就只管来做媒就是了! ~~~~~~~~~~~~~~~~~~~~~~~~~~~~~~~分割线~~~~~~~~~~~~~~~~~~~~~~~~~~~~~~~~~ 初八了,很多同胞们都上班了吧?呵呵,我还没有哦,这一章是浮尘在朋友家里拜年时更的,祝愿大家都能有个好心情哪! [奉献] 第七十章 翘家 只听“咚”的一声巨响,四人中间最为肥胖的媒婆已然轰然倒地,其他三人也已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都会倒下,睁圆了眼张大了嘴,直直地看着我,却吐不出一个字来。 我诧异地问道:“嬷嬷们这都是怎么了?莫非,是觉得我提的条件太高了么?可我只不过才说了三点而已啊!你们瞧,我既没说要男方才,也没说要男方貌,更没挑肥拣瘦、嫌贫爱富,要求已经算低了吧?” “----” “嬷嬷们没意见就好,我还以为我提的太过分了呢?”我微笑着站了起来,“我的要求和意见已经提出,嬷嬷们如有合适人选再来吧!我就不多送了,鹦歌,赏。” “是!”鹦歌笑嘻嘻地一挥手,顿时出来一群仆从,架着四个媒婆出园而去。嘿嘿,慢走哦! “哇塞!七姐,你这三点条件开出去,只怕全天下都找不出一个合格的男人来了!”玲珑的假山后突然跳出一个调皮的红衣童子,夸张的叫道。 “呵呵,我本来就是要她们一个合适的人都找不到。”我嘿嘿一笑,跳了起来,迅地刮了一下老八的鼻子,将刚才的淑女风范全部抛开,“你七姐就是再骄傲自信,也没有猖狂到这个地步呀?我之所以开这三个条件,就是算准了她们找不到,这样她们就没有办法来烦我,我也才有机会带你出去玩呀?” “可是七姐,难道你就不担心以后会没人上门提亲吗?到时候你想嫁可又嫁不掉怎么办?”老八无奈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又担心地问道。 “小鬼头,小小年纪想那么多作什么?”我又是好笑又是感动地道,“那只不过是七姐堵媒婆们嘴的话,又不是誓言,我干嘛要当真。至于七姐的将来,还是很遥远的事呢?与其空担心,不如想好好想想出远门应该带些什么东西。” “七姐,你要带我出远门么?”老八的眼睛顿时放亮,激动地跳了起来。 “嘘,你想嚷嚷地让家里人都知道么?”我赶紧捂住他的嘴,四下地看了看,低声道,“这事可不能让老爹和娘亲知道,否则我们可就走不成了,知道么?” “唔唔唔----”老八拼命地点头,修长的睫毛眨巴眨巴,小脸兴奋的通红通红,真四可爱,长的必定是个绝顶诱人的帅哥呢!我好笑地放开他,吩咐道,“那你这两天就可以收拾收拾了,记住除了花婆和小刀,可谁也不能告诉!” “喜儿明白,七姐,小刀也要去么?” “自然要去,我的人都给老爹换了,他不去谁给我们赶车啊!不过,也只带他一个人就够了,人多了就没意思了,懂吗?等下你回屋后可要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如果被三娘知道了,那我就可不管你自己一个人走了。” “别别,七姐,老八我一定守口如瓶。”老八急忙拍胸脯保证,笑眯的眼睛闪闪光。 “呵呵,那好,给你一天时间准备,明天子时我们就出!” “耶,还是七姐最好了!” “小马屁精,先说好了,出去后可一切都得听七姐的,不准调皮捣蛋,否则七姐就派人送你回来。”我一本正经地丑话说在前头,老八可以带出去,但是他的安全问题我同样也要负起责任来。 “七姐放心,老八一定听话!绝不擅自行动!”老八嘿嘿笑着打了个立正。 •;•;•;•;•;•;•;•;•;•;•;•;•;•;•;•; “小姐,我们真的要离家出走啊?”鹦歌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还在不确定地问。 我将箱子里的一些小玩意统统都往我的小包包里放,摇头叹息道:“鹦歌,看来以后我要给你定一条规矩,不要老是怀疑小姐我的话,否则我就不带你出去了。” 开玩笑,这次的媒婆时间只是个开始而已,谁知道老爹后面还有什么招呢?再说,我呆在家里已经够久了,是时候出去透透气了。 “噢!”鹦歌吐了吐舌头,加快了收拾的度。 “老八怎么还没来?墨兰你去催催!”我探头看了看楼下,今晚难得月色不明,真是天助我也。 “我来了!”不等墨兰下楼,楼梯口突然窜上来一条奇怪的人影,仔细一看,原来是花蕊仙拉着老八,肩膀上还背了只大大的旅行背包。老八嬉笑着跳了过来,道:“还是七姐讲义气,说下次带我一起就带我一起,不象五哥,早就自己一个人跑的没影了。” “出去前,我可再提醒你一边,到了外头,没有我的吩咐不准乱跑也不准乱捣蛋,否则就没有下次了!听见了没?”我点着他的小鼻子,“七姐这次带你出去,可是担了很大风险的!” “我知道七姐的好心,放心吧!我绝不会给你惹事的,你说向东我就向东,你说向西我就向西!绝不往南北跑!”老八用力地点头,一副十足的听话乖孩子模样。 “这样最好!”我满意地点了点头。 “小姐,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花蕊仙略微沙哑地道,经过这么多年的伪装,加上一些药物的治疗,她的声音早已不似原先那般尖锐,只要她能稍稍控制一下,基本上应该就没人能听的出她原来的声音了。 “好,那出!”将留书放在桌上,我们一行五人偷偷地溜下了楼,四个护卫,我和花蕊仙分别负责两个,点,倒!哈哈----成功! 顺利地出了城,向北奔到城外三里处的一座矮坡前,只见一辆车身被黑布蒙住、马蹄上已包了棉布的马车已悄然等候。一上马车,我们立即趁着朦胧的夜色立时驶离了杭州,直接向西北方向而去。上一次只去了浙皖的几处地方,这一回,干脆就走的远一点,顺便也好去巡视巡视北方的分堂。 为防止家里人的追踪,一路上我们不停地更换马车的外景颜色,而且每个人都易了容,有时甚至还扮成了一个小马戏团,请了一堆人跟着我们,到了下一个路段又换一批人换个装束,呵呵呵----我准备的这么周全,就不信老爹你派来的人能追得上我们! 开始的几天,我们还不时地看见青衣劲装的快骑掠过,目光如剑般地巡视沿途的路上和马车,却始终不曾注意到伪装的十分成功的我们,等到十余天后,快骑才渐渐减少,等到我们穿过了安徽省,进入河南地区,已完全看不到追踪的影子。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江南已是初春,绿意渐新。 可河南这边却还是一片凌厉的寒气,不见一丝春意,不过只相隔一个省,气温竟相差了十几度,等过了驻马店,竟突然又下起大雪来,天气骤冷。 我们离家时虽已多带了两件衣服,此时却还是不够,可为了防止家里人追踪,我自然不能将我那辆专用的舒服之极的马车带来,如今这车子虽大,布置却也只能算是稍微好些,御寒能力却不够了。时间一久,车中热气更少,我和花蕊仙还不觉得有什么,可是鹦歌和墨兰却开始轻颤不住呵手了,尤其是老八,他年龄尚幼抵御能力难免差些,几乎一直紧挨在我身边。 到了下午未时末,风雪更剧,几米之外已不见路途,人虽经的住,马匹却已经有些受不了了,马车的行进度已愈来愈慢。 “小刀,”我唤了一声车夫,撩起一角车帘,他是老八的贴身护卫,年纪虽轻,但行事稳重又不拘泥,这也是我为何挑选他的原因,“今日就先行寻个地方休息一晚吧,等明日雪停了再赶路。” “是,七少爷。”小刀应道,抖了抖精神,又呼喝了一声。进入河南后不久,我就将自己改扮成一位少年公子,鹦歌当机灵的小厮,墨兰还是丫鬟,不过容貌上也略微易容了一下。至于花蕊仙她却是始终都是扮演带着面具的小孩。 又行了一段,前面依稀看到仿佛有个村庄,行近一看,却是个小镇。 狭小的街道之上,两侧房屋都较矮小,最高的也不过两层,灰白墙壁,木制门窗。许是天寒气冷,北方肆袭,街道上几无行人。 我正准备让小刀找户宽敞的院落,前去借宿一晚,可马车没走一会,却意外见到前方竟有一处热闹的客栈,两大长串的防风大红灯笼高高地挂在斜挑的旗杆之上,灯晕满眼,叫人一看就心生了几分暖意,总算是找到一个客栈了。 马车才至门外,院中就跑出一个打着油伞的伙计,殷殷勤勤地迎了上来,伸手牵马,热情地招呼我们往内院走去。 进了里屋,空气一下子变得温暖起来,只见屋中四角和中央,均用铁盆生了满满地一盆炭火,上面或温着酒或热着茶。四个粗柱支撑起的宽敞的大堂上,摆了满满的十余张桌子,倒有**桌已经坐满了,只有右边还余了两张空桌。信目望去,只见除一两桌是面带风尘的商旅之人外,其余几桌倒都似本地人,边吃着菜边聊着天。 屋内又有一位满面笑容的小二,见到我们挑帘进门,忙也迎了上来:“几位客官来啦,这样的天气,可辛苦了,快请坐请坐。”他微微躬身将我们引向右侧的空桌。老八一见火盆,早就欢呼着跑了过去,抽出两只小手欢欢喜喜地烤着,鹦歌也跟了过去。 这个老八,从没经历过如此寒冷的天气,这一回可吃到苦头了。我坐了下来,望着他宠溺地笑了笑。 “小二哥,”墨兰毕竟比较稳重,先把行李放到桌上,吩咐道:“将你们店里拿手的好菜上个七八道来,再来两斤上好的酒。天气寒冷,热酒正好暖肚!” 店小二应了声:“好咧!客官稍侯,即刻就来。”说着转头高喝了几道菜名,将桌子抹了一遍,又提了最近的一个铁壶过来,为我们各倒了一杯热腾腾地茶叶,客客气气地道了声“客官慢用”,方才又去其他桌上忙碌。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这家店的态度倒是挺好的,布置地也相当温馨,难怪如此大雪天气,还坐了这许多本地人,想必这菜应该也不会太难吃才是。 轻噘了口茶,我将茶杯握在手中取暖,随意游看,最左侧的一桌顿时吸引了我的注意。 只见那大桌之上独自坐着一个衣着胡乱、颜色混杂的肥胖女子,仿佛只是随便扯了几块布往身上一裹,毫不合体合身,衣襟下摆处还似已破了许多处,凌凌乱乱地垂着,正背对我们这边旁若无人,据案大嚼,一桌菜倒似已被吃了十之**。 ~~~~~~~~~~~~~~~~~~~~~~~分割线~~~~~~~~~~~~~~~~~~~~~~~~~~~~~~~~~~~ 嗨,大大们,我回来上班了!在这里给大家再拜个晚年哦,希望你们学习顺利、工作顺利!呵呵 [奉献] 第七十一章 巧手兰心女诸葛 那殷勤的店小二,眼睛几次扫过她身上,都不禁微微皱眉,似是极想去劝她快些吃完,快些离去,但看到她放在桌上的兵器,又暗暗叹气,他这店开在这里,常年迎来送往的,自然知道江湖人的脾气最为古怪,不可轻惹。因此这个女子的形象纵使再差,来到此处就是客人,总不便催赶。 我微微地笑了笑,这么多菜居然一个人就能吃的下,而且还吃的这般坦然,这女子倒也有趣。 这家店的度果然快,我们的杯中热茶还未喝完,菜已6续上来,看看菜色倒也普通,无非是些家常菜加鸡鸭牛肉罢了,酒倒还不错,是四五年左右的陈年老酒。我们虽对那女子有些好奇,不过比起好奇心,显然祭典五脏庙更重要。 老八他们已然恢复的差不多,此刻闻到香味立即嘿嘿笑着围坐了上来,举筷开动。正用着,突听见外头传来几声骏马的嘶鸣声,紧接着便是一阵喧闹呼喝声,似是又来了一拨人。 过得小片刻,一阵冷风忽得刮了进来,却是门外布帘被掀起,进来了四五个披着名贵风氅的锦服少年。腰间俱都悬挂着宝剑的,仿佛也似江湖中人,当先一人方脸俊眉,模样儿倒有些俊气,只是顾盼之间,神情却颇为倨傲,后面跟着两个长相有些相似的少年及一个高壮的汉子。 这几人一进来就先扫视了一遍大堂,瞧到左边时不由地都皱起了眉头,又向右边望来,在唯一身桌女装容颜秀丽的墨兰的脸上停了停,对我们其他几人却连看也未曾看上一眼。他们见我们旁边还有空桌,不待小二引带便径直走了过来,解下随身佩剑,当地一声放到桌上后,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店小二自然又忙是一阵殷勤招呼。 那几个少年喝着热茶点了菜,也四顾了一番,目光转到左边的那位,眉头顿时皱的更深,露出几分厌恶的神情来,鼻中都相继地出了嗤声,瞄了一眼,立时都转开了视线,仿佛多看了一眼就会污了自己的眼睛一般。 菜既已经上来,万事都先摆在一边。 “小二,再加两个菜!” 厅堂里忽然响起一个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端的是柔和动听之极,不由地令人听觉一明,纷纷抬头寻找声音的来处,以为定然有一个绝世的美人出现了。 可快地转了一圈,大家都没看到哪里多出来一个美女,却见左侧那肥胖的女子正转过头来朝柜台处招手,只见她背影丑陋,正面更是不堪入目,满头杂草般的黄遮掩下,是一张同样黄兮兮的丑脸,更可怕的是她的大嘴腮旁,居然还长着个偌大的肉瘤,遮去了半边的脸,一时间竟是谁也瞧不出她什么年龄。 在坐的众人似乎也才是第一次见到她的尊荣,不由地都瞪大了眼睛,似是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么动听的声音居然会从这个肥丑的女子口中流出来?但瞧她着手势,刚才叫加菜的分明又是她?一个人竟能同时拥有这样美妙的声音和极丑的相貌,反差真是强烈之极,顿时在坐的客人十有**的脸上都露出了古怪之色。 老天竟如此弄人,这女子要是声音也象乌鸦一般也就罢了,偏偏往哪里瞅都是丑,惟独这声音竟是如此悦耳,真是大大的遗憾哪! 我心中却是灵光一闪,冒出一个名字:巧手兰心女诸葛----花四姑! 再仔细瞧了瞧,对,这样的相貌和声音,和原著里描述的一点都不差,她一定就是花四姑!我忍不住开心地一笑,这些日子老是遇到我不希望遇到的人,我几乎都要怀疑老天爷是不是存心整我? 不过今天这个七大高手之一的花四姑的出现,倒让我心中有了一丝惊喜。 我记得书里曾言,她模样儿虽然生的极不雅,但心地却是顶好的,又有一颗慧质兰心,但不知她现在是否已经认识了雄师乔五?只是看她邋遢的外表,应该是还未曾见着的,否则再丑的女子,一旦恋爱了,总也会忍不住打扮打扮的。 “七哥?”老八手上夹着筷菜,却停在半空,怪里怪气地凑近了我,挑了挑眼角,悄声笑道,“老八我这回可是开了眼了,想不到这世界上竟还有这么怪的人?明明长得这么丑,却又有一副这么好听的声音?” 我连忙按了一下他的头,不让他再胡说,正色道:“老八你可别以貌取人,小瞧了人家,这世界上有些人面貌虽然生的不大好看,心地却是极善的,而有些人皮囊长的俊,心里却是一肚子坏水,你要记住七哥的话,以后不可随意的以貌取人!” 如今的江湖,七大高手威名已显,花四姑此刻出现在这里,难道他们已然受到李长青的邀请,正要赶赴开封么?这些年来我暗地里一直帮助仁义山庄收寻柴玉关的身世来历,如今他们应该已经已有足够的证据。确定那柴玉关就是快乐王了吧? “哦,是么?”老八的眼睛依然滴溜溜地在花四姑身上打转,目中满是好奇,却无一丝鄙意。 可旁人却似乎没有这么认为,尤其是我们旁边的这一桌,他们虽然也不过刚刚坐下来,却似是早已瞧了这肥丑婆娘许久,也忍了许久,此际突然闻听那肥丑婆娘竟还要点菜,不由地又露出极度厌恶之色,当中似乎为的紫衣少年,突然哼了一声,高声叫道:“小二!” “客官,您有什么吩咐?”店小二赶紧堆上笑脸,跑了过去。 紫衣少年道:“我说你这里可是本地最有名的酒楼?” 小二道:“正是正是,本店开业已足足有二十年了,是货真价实的最有名的酒楼。” 紫衣少年眼睛斜睨道:“既是最有名的酒楼,势必有些档次,可本少爷为何却见到一头猪也坐在酒席之上乱啃乱哄啊?” 其余几个少年一听,顿时哄然大笑,道:“是啊,这猪不是向来都只有被宰的份,只要变成猪肉的时候才可以上桌,今日怎么反见一头猪在吃人食啊?奇闻奇闻,实在是奇闻啊!” 他们边说边使劲地捶桌子,还俯身做腹痛状,笑得不可忍止。 店小二谄谄地立在一旁,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眼睛却已溜向左侧那肥丑婆娘。 老八拉了拉我的衣袖,瞪眼道:“七哥,这几个家伙欺负人,要不要我去帮她?” 我摇头微笑道:“别急,先看看,说不定有好戏呢?” 这花四姑的心地虽好,但既然能被评为七大高手之一,总不会是个软柿子,可以任人欺凌的。平时别人不去惹她,她自然不会记在心上,可如果真说做的太过分了,只怕也不会听而不闻,我们出手却是多余---- 紫衣少年狂笑毕,突然又拉下脸来,寒声道:“我都说了有一头猪闯进了这人吃饭的地方,小二你还不赶快将它赶了出去。” 店小二陪笑道:“这位大爷,您可真会开玩笑,本店经营二十年,可从未曾见过有猪进来,大爷您莫不是看花了眼了吧!” 紫衣少年脸一沉,取了一锭银子拍的放在桌子上,道:“我说有就有,你罗嗦什么?快去把那猪赶走,免得倒本少爷的胃口。” 其余几个少年大笑着附和道:“对对对,赶走赶走!莫要叫少爷们吃不下去。” 那边的花四姑却似乎浑然不知有人在损她,依然不断的大吃大嚼,还抽空又喊了小二一声,要他赶紧上菜。店小二本想习惯性的答应,见到紫衣少年阴沉的脸色,又缩住了嘴,可作为做生意的,来者都是客,又不能不应,更是为难之极。 “小二,你怕我付不出菜钱么?”花四姑将油腻腻的手伸进怀里,取了块油腻腻的东西出来,放在桌子上,却是一锭足足十两的银子,她的声音依然甜美,但我却感觉那里面似乎已有点火星冒了出来。 那紫衣少年腾的站了起来,冷冷地道:“你不赶是么?那就让我来赶这头又肥又丑的猪!” 其他三个锦服少年忙站了起来,劝道:“方大哥,你是什么身份?怎能和一头猪动手,这种小事就交给兄弟们好了。” 紫衣少年坐了下来,哼道“既然如此,那就有劳李俊兄弟了。” “方大哥安坐,小弟去去就来。”三人之中身材最为魁梧的一位少年粗声道,他虽然名叫俊,可看他那达的四肢粗旷的面庞,却怎么也和俊字扯不上半点关系,一看就知道是有勇无谋的莽汉。他缓步走向花四姑,脚下故意踏的重重作响,震的我们的桌子也微微有些颤抖,倒似还真有点儿莽力。 一看到有人要打架,老八的眼睛马上放亮,小嘴一张正准备点风煽火,我已夹了一块牛肉塞入他嘴里,微笑道:“八弟,你吃吃看这块牛肉嫩是不嫩?” 老八眨了眨眼睛,突然吞下牛肉,道:“嫩,简直是嫩的不能再嫩了。” 此时,那李俊已踏着刻意放重的脚步,穿过中间的几桌大步走向花四姑,周遭的食客见此情景不禁都禁声不语,嘴里依然吃着东西,目光却已忍不住转向左侧。 “兀那丑婆娘,我方大哥让你赶紧滚出去,你耳朵聋了么?”他走到花四姑后面,大声喝道。花四姑却专注地夹着盆里已寥寥不几的菜,往一张大嘴里送去,似乎根本就未曾听见有人对她说话。 “没听见老子跟你说的话么?看来你是要敬酒不是吃罚酒了?”李俊怒道,一只蒲扇般的大掌直抓向花四姑的肩头,但手还未触及就已觉得对方肩上有一股吸力传来,引的他的身子不由地往前跄了一步,撞倒在桌上,下一秒,他的脸上已扑上一盆油腻的剩菜。 这一下生变来的又快又疾,在座的食客们根本就还未瞧清他的动作,都只以为是这个莽汉少年自己用力过猛才撞到桌子上,一时不由地引起了很多轻笑声。 他们没看明白,但我们和另一桌的这几位却是瞧的分明,他的手眼看就要抓到花四姑肩头的时候,花四姑的肩突然滑动了一动,身子也微微地侧了侧。这份功力一显示出来,其他三人可就坐不住了,他们没想到这肥丑婆娘,居然也是个扎手的练家子。 见他们似乎已忍不住也要动手,我不禁嫣然一笑,连夹了三块肉给老八喂到他嘴里,问道:“再尝尝这三块,觉得怎么样?” 老八张口飞快地将三块牛肉都咬进嘴里,含含糊糊地道:“还是嫩,还不够我一口吃哩!这样的牛肉,便是再来一碗,我也能一口气吃下去。” [奉献] 第七十二章 挑衅 边上已站起的三人顿时面色一变,恶狠狠地向我们望来,可我和老八却压根儿就瞟都不瞟他们一眼,嘻嘻哈哈地继续讨论这牛肉的老嫩。 那紫衣少年冷哼了一声,面对我们的挑衅,居然侧过头忍了下来,伸手按住腰际的佩剑,先带头向左侧走去,不过那一张面色,更加阴沉的仿佛就要下暴雨一般。 那李俊此时已站正了身体,狼狈地抹去脸上的菜汁,勃然大怒道:“好个丑婆娘,敢暗算老子!”抡起海碗大的拳头就待不服输地砸过去。他这话说的倒奇怪,明明是他先出的手,却说是人家暗算他,果然歹人有歹里,只可惜就凭他,十个也是不够顶的。 “李兄弟!”紫衣少年冷声喝止,显然看出了李俊不是这女子的对手。 他一步步地走到花四姑桌子前,目光冰冷地盯住花四姑,傲慢地道:“你是要自己识相滚出去,还是要我们兄弟把你扔出去?” “小二,我既有银子,你怎地却还不肯上菜,莫非这就是你们老郑记做生意的道理么?”花四姑微微抬高了声音,转头寻着小二,不悦地道,她旁边身后就站了四个凶神娥煞,可她却浑然不觉危险,仿佛四人只不过是随意呼吸的空气一般。 “你----这可是你自己找死!” 紫衣少年瞳孔一缩,右手已搭上剑柄,拔出一柄寒光闪闪的宝剑,直刺花四姑腰侧,另两个少年也俱都拔剑在手,只待花四姑一站起躲闪就齐齐的招呼。那紫衣少年似是对自己这一剑十分有信心,寒光方自闪动,嘴角已挂上了一丝得意的笑衣,他这一招虽狠,但却看出来,他还没有要伤及对方性命的意思,不过他的手法又急又狠,想来是非要对方留下一点彩不可了。 但他得意的也未免太早了,花四姑肥胖的身子看起来臃肿庞大,但也不知她是怎地一动,仿佛只是轻扭了一下腰,薄薄的剑身便贴着她的衣裳滑了过去,拿筷的手一垂,那双竹筷便轻轻松松地夹住了锋利的宝剑。 紫衣少年的脸立时涨的通红,用力地一抽,那宝剑却浑丝不动,索性运功将剑一横,便要向花四姑的腹部削去,比起前一招的惩戒,这一招显然又狠且毒,摆明是要痛下杀手了。 我脸色顿时沉了下来,心中厌恶顿生,江湖上恩怨情仇纠结,死伤自是有所难免,不过只因为人家长的丑陋些就要人家的性命,这也未免太霸道了。 这剑一横,便是不会武的人也明白只一招杀手,旁桌看的明白的食客,以为这肥丑的女子马上要腰断当场,不由骇的失声呼叫起来,纷纷骇然回避,一时间椅翻人仰,慌乱异常。 谁知那花四姑右手仍用筷子夹住剑身,似乎丝毫未曾用力,那紫衣少年的宝剑却再也未能移动半分,而另一只左手却毫不在乎地抓过最后一只鸡腿,用力地啃了起来。 旁边三人见此情况,虽觉有些诡异,可自然不能袖手,顿时拳头兵器齐然攻到。 那花四姑筷子依然不松,左手的鸡腿却突然扬起,只听“噗噗噗”三声轻闷的响声,紧接着又是“噔噔噔----”几步脚步声,那三人的脸上、剑上都已印上了一个浅浅的油印,人也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两三步,几乎握不住手里的兵器。只有那紫衣少年的剑还粘在那里,还在咬着牙拔剑。 这一下,满堂的人可都笑开了,方才要逃的那些邻座也镇定了下来,以为这四个连个丑婆娘都打不过,定然只是个草包而已,一时间竟然害怕尽去,重新扶起了自己的椅子,坐了下来,不过瞧在花四姑身上的目光,却多了丝敬畏。 虽说这婆娘的外表实在不忍多睹,不过她已然识趣地独坐在最边上,还背对着大家,即便心中感觉不舒服,不去看也就罢了,可也不会霸道地去逼迫人家离开,因此这几个少年的如此蛮横无礼,反倒引起了众人对花四姑的一点同情心,见她遇险还是有些紧张的。 此际见四个少年非但没有得逞,反而还吃了个大大的憋,这看热闹的人可都忍不住了。 鹦歌和墨兰早就看这四人不顺眼,如今不由地都笑了起来,花蕊仙仍是一副乖乖的模样,只是一个劲地低头扒饭,偶而才似个孩子般的偷望几眼,将一个性情内向、容易害羞的孩子演的相当真实。小刀仍是四平八稳地坐着,老八却已忍不住响亮地吹了声口哨,跳到凳子上不住地跺脚拍手大笑,夸张的一副惟恐天不塌下来的样子。 “老八,你想打架也不用想成这样吧!好歹总要先吃了饭再说!”我随手将老八扯了下来,半是责备半是幸灾乐祸地道,对待这种动不动就草菅人命自以为是的人,自然是用不着客气的。 “呵呵,七哥说的是,不能耽误了吃饭这件正经事!” 我们俩这么一搭一和,刚才那败的满脸通红的四个家伙,顿时将快要喷火的目光转了过来,恶狠狠地盯住我们,老八故意骇然地喝了一声,滑到长凳的角上,叫道:“七哥,他们这么凶,我好害怕呀!”他口中自称害怕,身子也在拼命抖,但小脸上的笑意却是无法遮盖的张狂。 四人见状更怒,其他三人就待要走过来教训我们,但又碍于紫衣少年的剑还在花四姑手里,而紫衣少年又不肯罢手撤剑,竟是进退两难,只得僵持在原地。 “这菜怎么还不上来呢?”花四姑的声音越地轻柔甜美,但在座的已无任何人敢小瞧她,更不敢去评论她的相貌和声音。 “来了来了!”机灵的店小二马上端了两道菜过来,不敢看僵立在原地不动的四人,轻巧地绕过三人将菜放在桌上,又麻利地撤走两个空盘,小心地道:“女侠请慢用!”说完就想低腰退走。 “等一下----” 小二刚抬起头,就见一个物事飞了过来,稳稳地停在他的头上,伸手一摸,却是桌子上那块油腻腻的银子。 “吃饭要给银子,可莫要被人说我吃霸王餐。至于你们么?”花四姑突然冷冷一笑,道:“方大公子,李大少爷,易家兄弟,今日就看在风林三鸟的面子上,暂且就饶你们一回,倘若下次再出言不逊、横行霸道,可就别怪我花四姑不讲同道之情了。” 筷子一松,那紫衣少年顿时也后退了两步,几乎跌倒,旁边的李俊忙伸手扶住了他,却忘了自己手上都是油腻,顿时在他干净的衣服上也印上了两个爪印,引的紫衣少年移怒而视,用力地甩开了他。 那花四姑却自顾地自地又转过了身,一手伸出筷子去夹菜,另一手却又倒了一碗酒,大口地大口地吞了下去,她貌似粗傻,却一眼就分辨出四人的来历,真不愧是心细如的女诸葛呀。 我不由地会心一笑,原来这四个人就是什么千里眼方千里、扑天雕李挺、穿云雁易如风三人不成器的儿子么?年纪轻轻仗着老子有一点小名气就作威作福,难怪原著里的朱七七看不惯,要拔他们的镖旗了。 四人听到对方一口道破了自己的身份来历,脸上顿时一阵青一阵白地,尤其是那紫衣少年方鹏宇,脸色更是难看,握住剑柄的手更是不住地颤,呆了几秒,突然转头就走向门外,其余三人也连忙收起兵器跟了上去,压根儿就没再看已准备好开打的我们一眼,一桌上好的热酒热菜竟是碰也未碰。 那店小二本想挽留他们,但看他们俱都一脸铁青张了张嘴,又没能开口,目光扫了扫遗留在桌子上的银两,摇头叹了声气,走过来收起银子,又端了托盘将菜收起。 “哎呀,真没劲,这几个人也太不经打了。”老八撇了撇嘴,“哎,小二,这几个人你认识么?” 小二摇头道:“小人不认识,今儿也才是头一回见到这几位爷,幸好没真闹起来,否则小店可就要惨了。” 真要打起来还怕没人赔你银子,我笑了笑,道:“小二,你这里可有什么极品的好酒?” 小二忙笑道:“极品的好酒?有倒是真有一壶,只是一直珍藏在老板的房间里,那个价格方面----” “你看这个够不够?”我取了一片金叶子给他。 “够够够,自然够!”小二瞧见金叶子,眼都快直了,这个小镇虽说不是什么穷乡僻壤,但往来的客人大多用的都还是制钱,银子本已少见,更何况是纯金。 “既然有好酒,那就给那位女侠送上去。”我微微笑道。 小二的眼顿时直了,不过他也算是个机灵人,二话不说,立时应了一声,取酒去了。大厅说宽其实也没有多少宽,我和店小二的对话虽然因厅堂吵闹,大部分客人都没有注意到,但花四姑却是听的明白的,闻言不由地向我这边瞟了一眼。 我笑着迎上她的视线,向她举了举杯,此刻我已易容成一位只是略微清秀的少年,这番举止不知道会不会另她反感或异样? 只见那花四姑瞟了我一眼后,突然裂开大嘴笑了笑,那模样儿确实有些骇人。好在我已经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倒也不觉得她如何难看,老八却猛抽了一口气,待到花四姑转过头去,立即就凑了过来,极低地道:“七----七哥,你为何要请她喝酒啊?” “难道不该请吗?”我不答反问。 老八想了想,道:“那几个莽徒刚才那样欺负她,可她明明武功比他们高那么多,却不和他们计较,心眼应该不错,七哥请她,也不算白请。” “真是我的好弟弟!”我笑着伸手搂了他一下,“老八出来一趟,果然长大了许多。” “那是,我本来就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老八立时得意的道,我忍不住又夹了筷菜塞到他的嘴里,这小子,刚给他一点阳光他就灿烂地不成样子了,“快点吃,吃完了到客房去好好地睡一觉。” [奉献] 第七十三章 以牙还牙 我们在风雪天里赶了一天的路,早已疲惫。此刻酒饱饭足,睡意顿时涌了上来,才到酉时,就相继躺下了,只留下小刀值夜。 睡到丑时时分,我突然有所警觉,侧耳细听,屋顶处竟有轻微的“咯吱”踏雪声划过,如此天寒地冻,竟还有人有如此雅兴在屋顶夜行?听脚步声应该是有两人,而且轻功的修行显然还不到家。我微微一笑,这两个人大概是谁心中已然有数。 只听那脚步声行到右隔壁房间,忽然停住。与此同时左侧墙壁也响起几声极轻的敲打声,我翻身坐起,同样以中指相扣回复花蕊仙,代表我已经知道异常了。披上外衣,无声无息地贴在窗口处,只听一个刻意压的极低的声音响了起来,我立时听出这就是那个紫衣少年方鹏宇:“你确定那丑婆娘是住这一间屋?” 另一个肯定地嗯了一声,听声音不是易居就是易安,果然是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我轻蔑地一笑,晚饭后我们就知道这四人摔帘出去后,并没有赌气真走,毕竟这种风雪天气,谁也不愿意露宿荒野,更何况院子里还押着他们的镖,此行也不只他们四人。因此很快就改变了主意留了下来。此刻想必心有不甘,又找花四姑的晦气来了。 不过,他们的江湖经验显然也不足,竟然在人家屋顶上说话,不被人家觉才怪呢?只是他们既然趁夜而来,手段必定不会正大光明,虽说我相信花四姑必应付得了,不过,去看看也无防,以防万一。 “小姐?”睡在外间的鹦歌和墨兰也有所察觉,齐齐地坐了起来,低声叫道。 “嘘,没什么事,你们继续睡,我瞧瞧热闹去。”我示意她们不要起身,轻轻地开了一条窗缝,侧身游了上去,悄悄地勾住回廊的木梁,双手轻搭上屋角,双手一触及屋檐,顿觉一片冰凉,和刚才被窝中的温暖太差地别。 大雪不知何时已停,屋顶上一片白茫茫,院落里也是,完全变成了雪的世界,即便是在夜里,那雪光也是明晃晃地有些亮眼。而伏在屋顶的两个掀瓦片的傻瓜,却依然穿了一身的黑色夜行衣。 我心里暗笑,要在屋顶行走也得看看时候和天气,并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穿黑色夜行衣的,更可不是什么时候什么人都能在屋顶上行走的悄无声息的,这两个家伙不是刚出江湖,就是平日里一直顺风顺水惯了,他们这么大的动静这么明显的身影,还又说话又掀瓦片,只怕想不让人家知道都难,只是不知道花四姑会怎么对付他们,真有些期待啊! 嘿嘿,我现自己的脑子里居然也和老八一样,有很多惟恐天下不乱的恶劣因子。 只见两人掀开两片瓦片后,从怀中取出一个盒子,打开盒子,拿了个红色的球状物出来,用一根红绳子小心的系住,再用匕将那红球割破一道小口,然后悄悄地将绳子垂落到屋中,然后各自捂住鼻子,轻轻地抖了几抖,才用剩余的各一只手互相交替着将绳子收了上来,小心地用那小球放回盒中,又将瓦片重新轻轻盖好,铺回积雪。 他们仿佛相视对笑了一下,起身沿着屋顶走了一圈,这才纵身跳到回廊上,前行了一段后闪进一间房中,房中即刻亮起一点被刻意掩盖的烛火。 这两个傻瓜看起来还不是那么笨嘛?只是不知道那小球又是什么东西,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是将那小球里所含的汁液滴了几滴到房中,他们在玩什么花样?这红球的汁液又有什么诡异的作用?这种暗算方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和见到,我不禁微微皱了皱眉,等他们回房后索性跟了过去,一般人的心态,动完手脚后总要自得一番的。 果不其然,屋中传来几声沉闷的笑声,只听李俊呆愣道:“方大哥,俺就不相信凭我们兄弟几个会真杀不了那娘们,你何必要用这手段呢?这胭脂球不是你为了那歌女水烟,才千辛万苦才得来的么?怎么反拿来用在这丑婆娘身上,起不是浪费的狠?” “水烟?”我心中一凛,这几个家伙何时竟跟水烟扯上关系了?水烟在七世堂成立后不久,就早在我暗地里的授意下前往开封办了个独特的歌舞坊,因坊内建筑设计出俗独特、所唱所舞又都是世人少见,而里面的女子一律都只卖艺不卖身,倘若想一亲芳泽就必须付出娶亲的代价,这正合了大部分男人的劣根性,想要又难得到----水烟池本身的资源都很出色,再经过这些年的刻意经营,早已颇具规模,几已成了平日里江湖和富豪经常的留恋之所,仁义山庄的消息倒有一半是来自水烟池的。 他们此刻所说的胭脂球,莫不就是产自苗疆的催情圣果。据闻这胭脂球的汁液极具催情作用,只需小小的几滴,不论是和酒和菜入腹,还是滴落在人的身边,效果丝毫不逊于任何**,原来他们原本竟是想对水烟意图不轨么? “哼哼,你懂什么,这胭脂球甚是奇特,只要自摘下之日起就放入玉盒之中,可保百日不坏,就算是暂时割破也顶多留出三四滴汁液。剩下的足够令水烟那贱人享用了。这丑婆娘今日侮辱了我,我岂能这么轻易地杀了她,等到药性作,她就会自动脱guang衣服到处找男人,到时候天色已明,所有的人都会看见她的*,我就不信她的脸皮就能厚到连羞耻都不顾的地步。”方鹏宇冷笑道。 真是疯狗咬了人还说是人先惹他,没见过比他们更卑鄙无耻下流的人了,居然还使如此下三滥的招数,难怪世界上有衣冠禽兽之说! 我心中气结,正准备也掏点好东西给他们尝尝,突觉身后有人,手中内力暗运猛然回身,却不料竟是满头乱的花四姑,只见她比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向我招了招手,率先窜上屋顶。 我不解地跟了上去,只见雪光下,她的一张丑脸竟然比鬼怪还恐怖几分,饶是我心中早有建设,也不禁微微吸了口冷气。 花四姑上了屋顶,走到两房相隔处,也伸手揭开了两片瓦片,也从怀中取出一物,却是一个茶盅。她忽然对着我裂嘴一笑,示意我捂起鼻子,打开茶盅,将里面的液体沿着梁木倒入房中,屋里的四人显然毫无所觉,还以为阴谋已然得逞,邪笑不已。 哈哈,原来是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啊!好个聪明机警的花四姑!见我眼中流露出会心的笑意,花四姑不由地又笑了笑,将瓦片还原,起身又跃了下去,瞬间就隐没在黑暗的回廊之中。我转目仔细地看了看她立足过的地方,竟只有极浅极浅的一个脚印,看来七大高手的名头也不全是虚假的。 回屋后,鹦歌和墨兰正在焦急地等待,见我平安返回不由地松了口气。我嘻嘻一笑,道:“没事了,睡吧,到时候好早点起来看好戏!” “小姐,你出去整谁了呀?”鹦歌好奇的问,“能不能先跟我们说说。” “啊----”我打了呵欠,跳回到床上,舒舒服服地躺下,窃笑道,“这回可不用我插手,至于谁被整了,天一亮你们就知道了,不过我劝你们到时候还是不要多看的好,免的长针眼。” 浅睡了一个时辰,天色才蒙蒙亮,外头已是一片吵闹之声,依稀听到有人在不断的喊热,更多的是哄然的笑声。 鹦歌和墨兰起身就要出去看看,我本想将她们喊住,想了想又奸笑着重新闭上眼睛,这两个小妮子,让她们见识见识也好,省的到时候一辈子只见过一个男人的身体,哈哈哈哈----那几个家伙可要留点布在身上才好。 果然,我还没笑完,就听得外头两声尖叫,鹦歌和墨兰捂着脸飞快地奔了进来,见我正坐着捶床狂笑,不由地更羞更急,全扑上来压住我,双手尽探向我的腰际和腋下,嗔道:“小姐你好坏啊!明知道他们没穿衣服,也不阻止我们去看。坏小姐,坏小姐----” “救命哪,饶了我吧!我也不知道啊----”我一边求饶一边将身子缩成一团,笑的几乎快断气。 “奇闻奇闻,特大奇闻哪!”我们正闹着,老八突然从窗外跳了进来,嘴里大声地嚷嚷道。 见我们正扭住一团,顿时又叫道:“哇,刚看完热闹就有群架打!”二话不说也扑了上来,两只小手分别点向鹦歌和墨兰的腋下,我趁机反扑,四人顿时压作一团,把可怜的床整的咯吱作响。 花蕊仙也跳了进来,见到这场混乱的战况,咯咯地笑道:“这下可好,外头刚表演完裸奔,屋子里就开始打战,今而真不知是什么日子,居然有这么多热闹可以看!” 我扭着身子半躲避不知谁伸过来的魔爪,边从人堆里探出头来,喘息道:“花婆,外头情况怎么样了?” 花蕊仙笑道:“这四个家伙性子不乍地,身材倒还不错,虽然只在庭院里转了两三圈,就被属下的人给拉回屋去了。不过该看到的人家都已经看到了,不该让人家看到的也让人家看到了,鹦丫头墨丫头,你们说是不是啊?” “花婆?” 鹦歌和墨兰羞呼道,立刻转移对象,也不管衣裳凌乱起褶,改向花蕊仙扑了过去。花蕊仙自然不会让她们两个抓着,小小的身影飘动着,口中话语却依然不停,笑道:“你们追我作什么呀?难道那么大的四个男人你们会没看到?虽说没有脱完,看得有些不过瘾,但这样子的情景八辈子也难得见到一回,婆子我又没说什么?你们这么激动干嘛呀?” “我知道我知道,”老八跳下床,拍手道,“嘿嘿,鹦歌姐姐和墨兰姐姐这叫思春。” “噗!”我刚端起一旁的漱口水含进嘴里,才漱了一口,闻言忍不住全喷了出来,鹦歌和墨兰更是齐声跺脚,娇声大嗔:“八少爷!” “嘿嘿,我还没洗脸,我要洗脸去了。”老八见情况不妙,赶紧开溜,花蕊仙咯咯笑着跟了上去。 [奉献] 第七十四章 奸商 “好了好了!”我笑道,“热闹也看过了,雪也停了,太阳也出来了,我们还是早些起床,趁早赶路吧!” 这一转眼,上官修远已然回去了好几年,我们也该去郑州玩玩了。我虽然喜欢花四姑,希望能和她结伴同行,不过如今雄师乔五还没出现,我还是暂时别去打扰她,免得不小心干预了她和乔五的缘分。等到七大高手齐聚仁义山庄之后,我再派人去打听他们的消息,总之,他们这两个朋友我是交定了,希望他们也同样喜欢我才好。呵呵,在江湖中若有他们这样的朋友,也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啊! 不过离开之前,还得先办件事。我转了转眼珠,叫了老八过来低语了几句。 老八顿时笑眯眯地去了,不多时,果真拿了一个玉盒回来,开心地的道:“七----七哥,那些人果然正忙着往桶里倒冰水给那几个不知羞耻的家伙降温,根本就顾不上我,嘿嘿,被我轻而易举地就拿来了。” 我将玉盒打开一看,里面装的正是胭脂球,只见它的外形和现代的进口布林有些类似,但颜色却红的极为鲜明,简直就是娇艳欲滴,光洁的表皮上虽有一道明显的划痕,伤口却竟似已愈合,再无一滴汁液泌出。 看来这胭脂球确实神奇啊,只是不知它除了作**,还有没有其它的功效,有时间倒要好好地去查一查,我将玉盒交给墨兰放好,他们没有了此物,我再通知水烟小心些,水烟边上也不缺少能人,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我们一时也用不着急着去开封。 至于那七大高手相聚的场面,去了反而容易暴露身份,让老爹知道,不看也罢。 我们在镇上临时置办了一些御寒的衣物后,就直接上路了。幸好太阳一出来,路上的积雪渐被融化,没过几日,我们就顺利地达到了许昌。 才在城中最大的一家客栈安顿下来,老八就不安份地吵着要上街逛逛去,我闹不过他,便依然一身男装,带他上街闲逛,身后只跟了一直扮做小孩的花蕊仙,其他人自行安排好值班留守后照样自由活动。河南的街市明显地就没有江南的繁华,不过却充满了浓浓的地方风情,街上百姓熙来攘往,有许多土味平日见也未见过,这一路逛下来,倒也不觉着累。 眼看着已到中午,我们便找了家门面看起来比较大的酒楼,开始填祭我们的五脏庙,一边听着酒楼中的人在谈论最近的闲闻趣事,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些年来过惯了优越的生活,身边又从不缺银子,因此一路上虽也会闻香入深巷,但在平时我们几乎只找门面整洁宽敞的酒楼饭庄。 “李兄,你可知道,贾大相公前几日又回来了?”一个看似经商的商人低声对同桌道。 “我怎么不知道,他常年在外,哪里有钱就往哪里钻,这一回他回到老家,不是赚了不少才回来跟老婆交差,就是又物色好新的目标了!前几日东街的庐掌柜还说最近他会有一笔能财的大买卖,希望不是和他做就好,否则就要惨了!”另一个人同样低声地道。 “嘘,你们不要命了么?”隔座突然有人探过身子,往楼上看了一眼,小心地警告道,“难道你们还不知道,这位贾大相公今日就在楼上包厢么?” “啊?是嘛----哦,多谢兄台了!”起先的两人吓得急忙往通往三楼的楼梯望了望,偷偷地捏了把冷汗。 真是奇了,这几个人为什么都这么怕那位什么贾大相公啊? 正自疑惑,就听楼上传来一阵绝望的哭声,及一阵不规则的脚步声,似乎有人拉扯拉扯地走了下来。 “大相公啊,您可不能这样啊,我的老本可全在这里啦,您要是强行把这个假古董卖给我,我一家老小可就都没法活了呀?” 随着哭泣吵闹声,楼梯口先出现一个头戴逍遥巾,身穿浅绿绣花袍,腰畔挂着许多绣花包,手里端着个翡翠鼻烟壶,生的白白胖胖,看起来似乎已有四五十岁、但打扮地却象个三十出头的人。 只见他正嫌恶地推开一双紧抓住他的袍子不放的中年人,嗤道:“你可莫要来找我,我几时告诉过你那是真品,是你自己硬将银子往我怀里塞,要用三千两银子买个它的,如今货物既出,哪有退还的道理?你快与我放手!否则可别怪相公我心狠了。” 中年人被他一推,顿时半个身子仰倒向楼梯,可双手却依然紧捉住白胖之人的袍角不放:“求求你,大相公啊,你就把银子还给我吧,那可都是我的血汗钱哪!大相公----” 那“大相公”一甩袍袖,瞪眼道:“休要我与纠缠,这可是今年最上好的杭州新丝绸,你要是与我扯破了,还得给我赔一百两,放手!”他白白胖胖地脸上突现狰狞之色,呵斥道,那中年人被他骇了一跳,手上的劲道不由地略松了些,那“大相公”立时将袍角抽出,向下急行。 那中年一呆之下,急忙又扑了上去,却忘了自己本来已半身悬在楼梯口,这一扑,顿时倒头栽滚了下来,撞向那“大相公”。那“大相公”看似肥胖迟钝,身手竟也有些了得,一手按住扶梯向上一跃,便避开了滚落下来的中年人,又轻轻地落了下来,故作优雅的拂了拂袍子。 中年人原本已是气急攻心,这一滚更加导致晕旋气闷,方滚到楼梯脚,头虽万幸没有撞到地,人却已急昏了过去。那“大相公”冷哼了一声,径直拂袖扬长而去。 我暗暗地使了个眼色,扮作孩童的花蕊仙顿时蹦蹦跳跳地跟了下去。 见他身影消失在楼下,方才讨论的那两个酒客这才叹着气走过去,将中年人扶了起来,扶到靠椅上掐他的人中,又连声呼唤:“庐掌柜,庐掌柜,你醒醒,醒醒----” 那中年人慢幽幽地醒了过来,刚睁开眼睛看到面前的熟人,顿时又悲从中来,捉住一人的手不住地哽咽:“李兄啊,我悔不该不听你的劝啊!那贾剥皮果然阴了我啊?” 那李兄叹道:“事已至此,你哭也无用,还是赶紧想想后面怎么办吧?” 他这一叹息,中年人反而呜呜地哭的更厉害了:“那三千两银子有一半还是问人家借的,原想着到手之后转到郑州去赚个两千两,没想到----呜呜----这下我拿什么还债呀?我一家老小,可都指望着这次能点小财,好回乡过安稳日子,如今----呜呜----” 另一人也叹道:“庐兄啊,不是我说你,你怎么能和贾大相公做生意呢?方圆几百里,谁不知道他是有名的霸和奸啊?如果一转手真能赚两千两,这样好的事情你以为他会让给你吗?你怎么就不多想想呢?” 庐掌柜哭道:“我原也不想和他做生意的,哪知道他是设了套来让我钻啊!我早就应该知道他垂涎我家那铺子已久,可还是不小心上了他的当啊!我----我----我现在已经没脸去见我的娘子和女儿了,我----我还不如死的好!” 他突然不知哪来的力气,挣开二人,就往窗户扑去。我们这是二楼,说高不高,可说低也不算低,他这一跳下去,小命八成是没问题,可跌个脚伤手残却是难免的了。那二人顿时惊声呼叫,却已来不及拉住。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个小小的人影一晃,“拍拍”两声清脆的响声,将那庐掌柜打的转了个转。 “没用的东西,你死了你的老婆和女儿怎么办?难不成你也要她们跟着你去寻死吗?”一个脆生生地童音气愤地骂道。庐掌柜愣愣地一看,方才拉他和打他的居然是个小孩童,立时就懵住了,捂着脸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位小哥说的对,死并不是解决的办法,再说就算你自己解脱了,也要为嫂子和几个侄女想想是不是?你让她们孤儿寡母地上哪里为你还债去,少不得又要被那贾大相公卖到青楼窑子里去了,这样的事难道你还见得少吗?”那李兄赶紧走过来扶着庐掌柜坐下,“如今之计,你也只有先回去好好想想办法,再作打算了。” “我还能有什么办法,现在就算我愿意卖铺子,也抵不了这个缺啊!”庐掌柜呜呜地哭着,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啊! 我不禁又皱起眉头,一个大男人,动不动就哭,而且哭的这么难看,也真是窝囊到家了。不过,那个贾大相公莫非就是当日在欧阳喜家卖白飞飞的贾大相公么?“土、农、渔、商、卜”五大恶棍之中,奸商贾剥皮虽排在第四位,可坑害的人却是五人之中最多的一位了。瞧他那身打扮和行径,应该是不会错的了。 ~~~~~~~~~~~~~~~~~分割线~~~~~~~~~~~~~~~~~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所以浮尘的书才能签约,不过以后的路还能长,因为还没上架----呵呵,所以还要更加努力才行(为了更新,我准备豁出去了啊!) 3月18日之前会保持两天一更的度,3月18日起将至少一日一更,也可能会一日两更,到时候觉得更新太慢的大大们就可以过过小小的瘾了!呵呵 现在浮尘需要的是更多的收藏、收藏、收藏,更多的推荐、推荐、推荐----呵呵----大大们如果方便的话,就帮浮尘在各处多做做广告吧!浮尘这厢先谢过了! [奉献] 第七十五章 同道 “老八,我们走吧!”我抓住老八的手,走向一楼。 “七----哥,我们就不管了么?”老八疑惑地问,我斜了他一眼,故意大声道,“他欠别人的银子,关我们什么事?那假古董又不是我们让他买的,也不是我们卖给他的,刚才你救他一命已经很不错了,走吧!” 我不由分说,拉起老八就跑下楼。走到楼梯口,老八还回头望了一眼哭的涕泪纵横的庐掌柜,没有再申辩。 等出了酒楼的门口,走在街道上,老八才开头问道:“七哥,我们家不是很有银子么?给他一点不就得了。” “我们自然是可以给他银子的,不过如果能让他自己的银子回到他自己的口袋,那岂不是更好吗?”我眨了眨眼,笑道。 “让他自己的银子回到他自己的口袋?可他的银子不都被那只白猪骗去了么?” “白猪?你倒真会形容!”我扑哧一笑,“你别急,七哥我自然会有办法让他的银子回去的,现在我们再去逛逛街。”我拉着老八的手转入一条偏巷。 “七哥,我都被你搞糊涂了,你不是说要逛街吗?怎么逛到这种偏僻的小巷子里来了?这里可什么都没有啊?”老八十分不解地看着旁边的破墙烂砖,抬脚踢飞一颗石头。 “你不是一直都想当一回劫富济贫的好汉吗?”我神秘地笑了笑,“那总要有个对象吧?” “七哥你的意思是?” “肥猪已经有了,那瘦弱的绵羊也要挑一下啊!”我望了望周边的穷苦人家,微微一笑。 “我明白了!”老八拍手笑道,“行动时可别忘了带上我。” “那自然是少不了你了。等花婆回来,我们再去摸摸那家伙的底,确定了就动手。”原著里的白飞飞是通过贾剥皮出场的,这个情节不知道是否已经改变?如果有她在,我就得更另做一翻打算了。 “好哎,我早就想尝尝当个侠盗的滋味了。”老八摩拳擦掌地道。 月黑风高,正是作案的好时机。 贾府果然不愧是奸商之府,高墙琉瓦,院落重重,树茂花繁,颇有几分气势。 “七姐,我们真的要去偷人家的东西吗?”漆黑的墙角,一个细如蚊吟般的声音不确定地问道。 “什么偷东西?不是跟你说了这是劫富济贫嘛?小猪脑袋?”我敲了一下老八的头,小声地骂道。 “懂懂懂,可是,为什么我不能和你一起进去啊?”老八捂着头委屈的问道,黑暗中他的一双眼睛亮晶晶的。 “笨,我不是和你解释过了么?所谓偷东西当然要内外配合啦,你以为在门口放风是件很容易的事吗?错,这次行动能否顺利成功,望风的作用是很大的,姐姐这次谁都没带,只带了你一个人来,你的责任很重大知不知道?” 我目不斜视,连眼角都不望略远处的角落瞄一眼,继续哄骗老八道:“所以才要你在门口好好帮七姐监督,一有异常情况马上信号联络,等会姐姐拿了东西出来,少也不要算上你的一份功劳,听清楚了没有?” “那好吧,一切都听你的就是了,谁让我现在年纪还小呢?”老八长叹了口气,无奈的道。 “乖!”我赞道,摸了一下他的头。“不和你多说了,再跟你们耗下去天都亮了。这个贾剥皮此刻正被他的老婆逮住教训,错过了这个时机下次要动手可就难了。”我取出一个自画的小丑面具,戴在已经易容过了脸上,这一招是从书里学来的,一般人都不会怀疑面具下居然还是一副假面孔,这样万一正面遇到贾剥皮也比较有利。“记住了,千万不要让别人现!” “知道了。”老八抖开手中一件薄薄的变色风衣,往身上一披再往墙角深处一隐,若不是有心注视,便是我一时也瞧看不出来这里蹲了个人,更何况不远处还一直潜伏花蕊仙呢,老八的安全是没问题了。 我点了点头,挑了一处角落,悄无声息地溜了进去。 白日里我已经派人仔细打听过了,到目前为止,贾剥皮并未曾带了什么绝色少女回来。这一位同样拥有绝世姿容的幽灵宫主白飞飞,不知是因为我的出现而改变了历史,还是她和贾剥皮还未到相遇的时间,她此刻还未曾出现。 这一世,沈浪和王怜花都已提早出场,白飞飞会不会经过贾剥皮出场还是个未知数。其实早在读原著时,我就有些疑惑,为何她会选择让贾剥皮把她卖掉?如果她事先知道王怜花就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还有可能,否则,她为何不直接在打听那色使的所在,然后在设计让色使现她呢?以她幽灵宫主的身份要做到这点自然是不难的。 不过,此刻她既然还未出现,我办起事来也就方便多了。 这贾剥皮此人,在江湖中的名声向来不好,所以他的银子赚的越多,也越容易惹人眼红,想必这些年来前去关顾的梁上君子并不少,可似乎从未传出过贾府遇贼的消息。看来这家伙除了好剥人家的银子,还有一手的绝妙藏财功夫,他的密室所在自然不能就用常理去推断, 为了找这个贾剥皮的密室,我可是耗费了许多劲,去收集贾剥皮的资料,好在他对下人一向苛刻,我的一点银子加一点威胁,很快就得到了一些特别的消息,再根据我的观察,我现这家伙似乎极好跑毛厕,而且每每一进去就是半天,出来时又是万分的神清气爽,这模样初看去,好似患有便泌,蹲了半天才终于将五行之急解决似的。 比过,倘若只有他有这个毛病也就罢了,偏偏他那肥得像头大象一般的老婆居然似乎也有这个毛病,一天到晚不知道也要进多少次毛厕。而且他们两个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前去如厕的时候好象都挺急的,总是半弯着腰地冲进去,似是内急难耐又似是掩饰些什么?并且一进去就都是一大段时间----更怪的是,有时两人居然是同时进去的,哼哼哼,这中间可就大有问题了! 我飞身越上围墙,熟练地穿过前庭,溜进后院。 这个后院布置的竟是相当雅趣,居然还有活水的叮咚声,不过比起这水声,显然那高亢的河东狮喉更加方便我行事。我在假山之后略微停了停,确定了那纸窗之上的一高一低的两个人影正是贾氏夫妇,正想窜上毛厕旁的那棵大树,忽见那树上突然溜下一个身影,迅地闪进毛厕? 嗯,莫非还有同道之人也现了这厕所有古怪么?这下可好玩了。 我压抑住兴奋的感觉,立即跟随进去,才到门口便觉一股浓臭迎面而来,居然连我的两层面具都不能阻挡,唉,看来面具做的太透气也有弊端啊,我忙屏住呼吸----呕----这里居然还真是毛厕,臭死人了! “咔!”只听里面传来一声轻微的声响,随即又是一声“吱呀”。我顾不得臭味忙闪了进去,果见一侧墙壁之上斜露出一个小门,我方闪进,门已悄然关起。只见里面漆黑一片,似有楼梯通往地下室。 我立住身子,轻贴着门口凝神静听,并不急着往前走,前方既然有人,我自然就不用急着跟上去,先看看再说。 前方那人的轻功应是极高,也相当细心,似是走了几步后也停了下来,隔了一会,才开始响起极微的脚步声,我暗暗计算着我和那人之间的距离,估计我离那人起码已有数十米左右,我才悄俏地跟在后面。 跟了几步,只见前方突然有微弱的亮光传来,却是那人亮起了火摺子,微亮的光芒下,只见那人有着一副岸然的身躯。他虽亮了起火摺子我却不怕,那点火光顶多也只够照周围一两米左右,我离他还有十来米的距离,又已极为小心,相信以我世上已然少有的轻功造诣,要想听出脚步声,也没有几个人了。 只见那高大的人影举着火摺子,突然停了停,并在墙上摸索了一下,紧接着光源突然往下降去,却是一组阶梯,下了阶梯后连续拐了两个弯。其间那人一共停了四次,似乎在关闭地道内的机关。我偷偷地跟在后面,心中暗笑,他哪里想到,后面居然还有个捡现成便宜的人? 不多久,前方突然响起开箱的声音,和一声轻微的惊喜的呼声,显然是已找到了藏宝之处。 我躲在墙角,正考虑是否要现身,光线突地尽灭,我还未来得及反应,只听一阵虎虎的风声,拳风激荡中,感觉一只碗大的拳头已伸了过来,瞬间已到眼前,力达万均的砸向我的脸面。 好刚猛的拳风,好迅捷的身手! 那人竟不知何时现一直小心谨慎的我,我一时始料不急对方的反应居然会如此迅急,只来得及将上半身往后微微一缩,凭感觉急侧头,那拳头刚好擦着我的面具而过,险险地避开,原来我竟不知何时已被他现。 [奉献] 第七十六章 初识熊猫儿 那人一拳不中,后招立至,拳风看似一阵猛似一阵,不过我感觉对方并未使出全力,反倒是试探的成分居多,可即便如此,也已将我逼的一阵手忙脚乱。 我不由地心中有些微微地懊恼,原以为自己经过师父和干爹等人的精心调教,身手已然不弱,没想到第一次与外人真正交手,却只能和人家勉强扯个平手,如果对方使出全力,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看来我的实战经验的确是太少了。 懊恼归懊恼,对眼前的危境却不能不理。 他的攻势刚猛有力,很显然外家功夫练的极为不错,仓促之下,我只能暂时挥我身形飘渺的优势,运起逍遥步,看似潇洒无比,实则已然颇为沉重地在他的拳风中闪躲。他的拳风一笼罩下来就是一大片,而且往往前招未尽后招不绝,几个回合以后似是见我居然尚能应对,惊诧地咦了一声,拳风顿时加重,身影也更加迅捷起来。 此人是谁,居然有如此强硬的外家功夫?我唯有更加凝神慎重地对待,他虎虎的拳风扫过我的头部,我裸露在外的一小截脖颈竟然微微有些生疼。 我全神贯注地拆招躲避,偶尔也还上几手,看样子我一时也打不过他,看来非要以特殊的手法来对待不可了,我身形一转,右手一缩,翻转手腕,就要按动机关。 那人闷声不吭,连攻了几招,突然撤手跳开道:“咦?你是个女的?” 我怔了怔,也停了手,暗中戒备,压低嗓音,冷哼道:“是女的怎样,不是女的又如何?” 只听对方道:“俺熊猫儿从不主动跟女人打架,今日是我先出的手,你既也想要这贾剥皮的宝贝,那你拿就是了,我不和你争。” 什么?熊猫儿?我呆了一呆,随即狂喜地叫道:“你叫熊猫儿?” 那人似乎被我过于兴奋的声音怔了一下,道:“正是,熊猫儿做不改名,行不该姓,好男儿既然敢作便应敢当,自家名字还来假的不成?” “你敢亮起火摺子让我看看么!” “这有何不敢?”熊猫儿哈哈一笑,只听“噗”地一声轻响,光线重起。 只见火光摇晃中,立着一个八尺浓眉大汉,麻鞋布衣,开着前襟,腰际插着把没有刀鞘的短刀,另一侧却别挂一个黑亮的酒葫芦,满面的青细胡渣子,蓬散一头粗黑的头,只在额际用一根稻草绳子系住了,一双猫儿似的眼睛,正快地上上下下地瞧着戴着小丑面具的我。 我忽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我在心中幻想了许多如何和熊猫儿相见的情景,却万完没想到我们的初次见面,居然会是在这个其臭无比的毛厕下面,真真是太出人意料了。 猫儿啊猫儿,我等见你都等了十五年了,今天总算如愿以偿了!怎不叫我欣喜若狂呢? “你笑什么?”熊猫儿本能地后退了一步,警戒地看着我,不明白这个女贼为何会突然莫名其妙地笑。 我本想跟他开玩笑说:“我笑你长的可一点都不象熊猫!倒更象是山猫!” 可一转念,此地并非久留之地,再说人家猫儿现在还不认识我呢,还是出去再说比较好,忙笑着改口道,“没什么,只是觉得你的名字实在有些不同寻常而已,不过你既然来了,总不好空手而归,这样吧,我们一人一半,谁也不跟谁争。” “一人一半?”熊猫儿怔道。 “是,一人一半!莫非你觉得少了?”我忍住不笑,尽量让自己显得认真点,“你也瞧见了,这贾剥皮可收藏了不少好宝贝,反正我一个人也带不走,倒不如我们两个分了。” 熊猫儿仔细地瞧了我两眼,虽然他再怎么看也看不到我的真面目,略微迟疑了一下,随即爽快地道:“好,一人一半就一人一半,姑娘你先挑,剩下的再归我就是了。” 这个猫儿,还真是可爱!竟和一个和他抢东西的贼这般谦让! 我不禁又微笑了起来,道:“这样吧,我们索性一起拿了,等到外面找个地方再分也不迟啊!这贾剥皮和他那恶婆娘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下来了呢!” 熊猫儿也笑道:“这倒也是,虽然我熊猫儿还没把这剥皮瞧在眼里,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就一起拿他个底朝天。” 我们相视一笑,立即张开口袋装了起来,一会功夫,就几乎把密室里值钱的玩意一扫而空,临走前,我特地取出随声带来的朱砂笔,在雪白的墙上画了一个大大的怪脸,旁边书写大大的三个字:我来也! 想想还是有些不满足,回头笑道:“熊兄有什么话要留么?” 熊猫儿笑着想了想,道:“我熊猫儿可没什么好文采------你就写:剥皮剥皮,这下没皮!” 果然是熊猫儿的风格啊!直白易懂,那贾剥皮看了这一句肚子不气炸才怪。 我强忍着被闷笑出来的眼泪,大笔一挥,依言用狂草手法写上这八个大字,写完后和他对视一笑,目中都是同样的畅快惬意。 “走吧!熊兄!”我随手将朱笔掷在空箱之上,依旧顺着原路回去,边随手将机关重新开启,听说原封不动地保持机关的完整是个很好的职业道德啊! 不过杂出毛厕的时候忍不住又屏了呼吸,汗哪,这贾剥皮和她婆娘排出来的物事,其味道还真不是普通的重啊!估计平时没少吃排毒养颜的东西。 不过,这一回他只怕要哭上一段时间了,刚才在装东西的时候,我大概地估算了一下我经手的珍宝古玩,少说也值上个十七八万两银子。呵呵,这还多亏了这贾大相公平时少于五千两的生意基本是不做的,这下他可赔大咯! 我二人各背了一袋赃物,悄无声息的退出了贾家大院。 一出贾府,我便出了一身鸟鸣,熊猫儿出了一声蟋蟀的叫声,两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暗号。四方的黑暗中立时窜出了四五条人影,他那边的两个身材矮小,一人脆声道:“七哥?”正是老八和花蕊仙。 而我这边的三个却是几个大汉,也低声叫道:“大哥?” “自己人!”不待他们动作问,熊猫儿和我就一前一后地道。 我微微一笑,招呼都戴了顽童面具的花蕊仙和老八站到我身边来,安抚地摸了一下小嘴撅的好高的老八,他显然不知道花蕊仙一直在暗中陪伴着,还以为真是自己单身一人在望风,花蕊仙一出现他顿时就明白过来了,心里难免觉得有些不喜。 “姑娘请随我来!”熊猫儿招呼了一下,当先向前跃去,那三条人影看了我们一眼,也跟了上去。 “小姐,你被他识破女儿身了?”花蕊仙低声道,“这人的武功不弱,要小心以防有诈!” “没事,我想这家伙只是鼻子比较灵而已,我忘了男人和女人身上的味道总有些不一样,大概是被他给嗅出来了。”其实我心中也一直郁闷为什么熊猫儿会知道我是个女的,想想也只有做此解释了,我笑道:“你们放心,我信得过他,你们跟来就是。” 微微提气就跟上了熊猫儿,心中暗暗好笑,他可不是别人,他可是熊猫儿啊!我还能信不过他么?真是老天有眼,终于让我见到了他,而且他的性情仍是这般可爱,与我想象中的一般无二。 一路上,花蕊仙拉着老八,紧紧地跟着我,她虽未再出声,但我也能感觉到她时刻不在戒备着。老八则是又好奇又不高兴又有些兴奋,全然不管可能会遇到什么危险,不过他也明白此时不是多问的时候,等会我自然会给他想要的答案,因此一路上倒也不曾出声问话,只是乖乖地拉住花蕊仙的手。 而熊猫儿的几个手下则是不时地转头看我们,相比之下,反倒是我和熊猫儿的神态最为轻松自如。 我们一前一后,很快就跟随熊猫儿到了城外的一所废弃的土地庙。 土地庙很小,充其量也不过是二十几个平方,四壁残败,角上堆满了干草和柴枝,土地公和土地婆的身上的披风已然破损不堪,身上大部分都已露出了泥像,不过脸上的笑容却倒仍然栩栩如生,一副笑眯眯的慈祥模样。 泥塑前摆了条香案,却是整洁光溜的没有什么灰尘,想必平时少不了有人睡在上面。此际香案上已点上了半只蜡烛,昏黄的烛光顿时将春寒驱走了几分。熊猫儿让人随手扯过了一堆干草,打开口袋就要往干草堆上倒。 “等一下!”我忙阻止,笑道,“这里面装的可大都多是精致的宝贝,你这么一抖,要是抖坏了,价值可就低多了。”我放下手中的口袋,蹲了下来,解开口袋,轻轻地将袋中的珍宝一件件地拿了出来,摆在香案上。 熊猫儿见状,也笑道:“多亏姑娘提醒,否则可要平白了损失了一大笔了。” &1t;ahref= [奉献] 第七十七章 请客 他将口袋轻轻地放下,也6续地往外掏东西,都摆放到香案上来,小小的土地庙因这些璀璨的珠宝,而顿时生色不少。 众人见我们俩每次掏出的都是一件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宝贵,不由地不断地出惊叹声,更是睁大了双眼,围了上来。我边摆放物品边暗暗打量众人的神色,只见他们脸上虽然都是一副惊奇赞叹的神情,但双目中却鲜少有贪婪的样子。看到这里,我不由地愈加佩服熊猫儿,看来他把下属约束的很好,否则的话,这么多的珍宝,他们怎能不动心。 “乖乖,这肯定是个好宝贝!我看少说也得值个五千两。” 只见熊猫儿突然掏了一只翡翠琢成的蟾蜍,遍体碧光,双目看起来居然是两颗桂圆大的珍珠,经烛光一照耀,简直就是万分的珠光十足,名贵之极。 “呵,熊兄,这个东西可值不了五千两,你仔细看看那翡翠和那珍珠。”我只瞥了一眼,立刻就知道这翡翠珍珠蟾蜍,就是原著中,贾剥皮拿到欧阳喜家中拍卖,强卖给一个老实人的那只拼凑起来的次品。 “噢?”熊猫儿仔细一看,道,“这玩意果然不是什么珍品,老子还以为这是整块的呢?切,值不了几个钱。”他将那蟾蜍随手一扔,就抛至墙角。我微笑道,“虽不是珍品,却也值几百两银子,你拿去当了,给兄弟们换个酒钱,不也挺好?” 熊猫儿一怔,突然大笑道:“姑娘说的有理,大刚,你就去把它捡起来拿过来。” 一个大汉应了一声,走过去拾起那蟾蜍放了回来。 等我们俩将口袋中的珍宝金银,全堆在香案之上和案前地上后,大概估算了一下,居然至少有二十余万两。我将数字一报,熊猫儿等几人顿时睁大了双眼,尤其是他那手下,望着那一堆的珠光宝器,眼珠子都快要突出来了。 “这位姑娘,所有的货都在这里,姑娘先选吧!”熊猫儿爽朗地道,退开了一步。 我面上仍是带了小丑面具,道:“你让我先选,倘若我将最值钱的都拿走怎么办?” 熊猫儿朗声笑道:“早在密室之中,在下就已曾讲过,倘若姑娘想要,在下定不会与你相争,你多拿些又有何妨?” “那就多谢熊兄了!”随手挑了两三样,估摸已值个四五千两,交给一旁的花蕊仙,笑道,“熊兄,我已挑好了!” “挑好了?” 熊猫儿和他手下顿时怔住,他们以为这二十万两的珠宝,我至少也要分去一半,哪知我竟只随手取了两样,熊猫儿惊诧地道,“姑娘冒险夜探贾府,怎么却只要这几样?” 我轻笑了一下,道:“本来肯定是不够的,不过既然熊兄已来到此处,想必这城里的穷苦百姓,生活定然就会有寄托,我又何必要和熊兄分的那么清楚?再则,我极想借此机会和熊兄交个朋友呢?”我话音未落,熊猫儿凝注在我脸上的目光中已然露出了几分敬佩。 “你怎知我家大哥要去救济那些穷人?你们又是什么人?既然想交朋友为何不脱下面具?”刚才那名叫大刚的大汉突道,目光炯炯有神,竟脱口就是一连串的问题。 呵呵,熊猫儿的手下,也不是头脑简单的人物呢! “这些你们以后自然就知道了,至于我们的真面目么,明天我自然会让熊兄瞧见的。今夜天色已晚,我怕那贾剥皮很快就会现他的财宝不见了,你们还是趁早就这些东西转移为好。”我示意老八和花蕊仙跟我走,走到门口,突又回头笑道:“对了,明日正午,我在四海酒楼宴请熊兄及各位,熊兄不会赏脸不来吧?” 熊猫儿朗笑道:“姑娘既然盛情相邀,熊猫儿岂敢不来!” “那就这样说定了!”我伸出手掌举在空中,熊猫儿犹豫了一下,也举起了手,与我相击。 呵呵,他不会还有点儿害羞吧?我轻笑着拍了他手掌一下,留下一连串的笑声携着老八飘然而去。 “七姐,你不是说要劫富济贫吗?怎么不多拿点银子?那些东西明明值很多钱啊?我们就这样回去,那些穷人不就没有银钱了吗?”确定后面没有人跟踪后,老八终于忍不住问道。 我神秘地笑了笑,道:“八弟你可知那个人是谁?” 老八疑惑地摇头:“我只知他姓熊,却不知道他叫什么?不过,这个人做事爽快,我老八喜欢。” 花蕊仙咯咯笑道:“八少爷你想想看,七姑娘嘴里经常惦念着的人里面,还有哪一个是姓熊的?”她果然不愧是个老江湖,一见我今日的言行举止,再加上对方的气度,立时就猜了出来。 “七姐经常惦念的?难道会是五哥也经常说起的那个熊猫儿么?”老八睁大了眼。 “就是他!”我开心地道,“所以你七姐我才放心地把所有的东西都交给他啊,而且你想,我们是偷偷溜出来的,仔细说起来,这附近城镇有名的当铺,哪家和我们家里头没有一点儿关系,倘若我们去当东西,不是一下子就把自己的行踪暴露了吗?交给熊猫儿去处理啊,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反正都是一样的帮穷人,我们的目的也达到了不是?” “原来他就是熊猫儿大哥呀?看人品倒是挺不错的,象个男子汉!听五哥说他的酒量很好是不是?”老八老气横秋地评价道,眼珠子一转,道,“七姐你明天既然请他吃饭,老八正好试试!” “你尽管试就是了!不过用来招待人家的酒可不能太寒酸了。”根据我的印象,猫儿绝对是千杯不倒的那种大酒桶,哈哈哈!…… 次日,四海酒楼包厢。 八个冷菜已上齐,美酒已备好,只等熊猫儿一到就上热菜。 “七姐,那熊猫儿会来吗?”老八时不时地就跑到窗口去看,性急地道。 “当然会来,他是男子汉大丈夫,答应了的事就一定会做到。” 为了给熊猫儿一个意外,在揭示真面目之前先让他多了解我一些,此刻我依然易了容,以少年的身份出现,施施然、好整以暇地喝着我自带的花茶,喝惯了书儿制作的花茶之后,这寻常酒楼茶馆的茶可没几种能入得了我的口了。 “那他怎么还没来啊?”老八失望地努了努嘴,回到我的身边来。 “那是我们来早了,”我笑道,“怎么你好象比我还急啊?”十五年都等过来了,这一刻根本就算不了什么,而且我确信猫儿今天一定会来,更不须急躁。 “嘿嘿,”老八也笑道,“不知怎么了,我对那个熊猫儿很有好感啊,昨日里一见他就感觉很亲切,倘若他能通的过我的考验,要当我姐夫也没问题。” “呃----”我差点喷茶,“你这小鬼,胡说些什么呀?” “我胡说了吗?”老八怪笑着,道,“也不知道在家里的时候,是谁整日里缠着五哥打听人家的事来着?” “你----”我放下茶杯,正想教训小鬼头,小刀突然闪身进来相报:“小姐,人来了!” 我忙站了起来,喜道:“快去请他进来!”说完又瞪了一眼老八,“等会你要是再敢胡说,信不信我明日就叫人把你送回家去?” “嘿嘿,被我说中了心事,就翻脸威胁人家,七姐你羞不羞啊?”老八嘴上说着威胁两字,还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挂自己的脸,可小脸上却没有一点被威胁到的样子,反而还嘻皮笑脸的,眼角扫了一眼摆在墙角柜子上的几坛酒,目光滴溜溜地转动着。 “羞你个头!懒的理你!”我点了一下老八光洁的额头,望向门外,只听门外突然响起一阵大笑声。 “你们这几个王八羔子,这下总该相信是有人请爷们来了吧?”一个声音朗笑道,边上顿时有多人附和,笑声中,几个歪帽反袄貌似市井无赖般的大汉噔噔噔地走上楼来,为的正是红光满面、一脸胡渣子的熊猫儿。 “熊兄果然守时,请入座。”我含笑站了起来。 “姑娘请客,在下自然是要来的。”熊猫儿拱了拱手,在我易容后的脸上停了停,又看了一眼十多人的座位,也不多言,只是笑道,“姑娘今日莫非还请了别的客人?” 仍是小厮打扮的鹦歌笑道:“哪里还有别人,我们家小姐是早已料到你熊大侠不可能自己一个人跑来喝酒享福,必定会带几个弟兄来,因此才多备了些位子,还好,看情况这位子是不用再加了。” “哦,姑娘居然如此了解在下?”熊猫儿微微诧异道。 “熊兄的品性一打听不就都清楚了么?”我轻笑了一声,做了个请的手势,“大家请入席,小刀,吩咐厨房可以上菜了。” “是。” 我站了起来,正准备给熊猫儿倒酒。老八突然出声道:“且慢!” ~~~~~~~~~~~~~~~~~~~~~~~~~~~~~~~~~~~~~~~~~分割线~~~~~~~~~~~~~~~~~~~~~~~~~~~~~ 票票、收藏!票票、收藏!票票、收藏!票票、收藏----呵呵---- [奉献] 第七十八章 美酒敬英雄 我不由地愣了一下,道:“老八,你想干嘛?” 老八嬉笑道:“我听说熊猫儿大哥可是个酒量过人的英雄豪杰,这喝酒怎么能只用碗喝呢,得用坛才行。”他突然翻出一坛斤把重的酒坛出来,嘿嘿笑着放到熊猫儿的面前,仰起小脸半是挑衅地半是期待地道:“熊猫儿大哥,意下如何?” “哈哈哈,这位小兄弟正对我味,好,用酒坛喝就用酒坛喝。”熊猫儿一掌拍开酒坛上的封泥,顿时一股浓香飘满包厢,熊猫儿的眼立时更圆了,浓眉一动,举起酒坛,不由分说立时大喝了几口。 只见他喉结滚动,顷刻间就半坛下肚,方才抹了下嘴传给一旁,大笑道:“果然是上等的大麦酒。” 见他如此爽快地就把半坛号称“酒中烈品”的大麦酒灌了下去,老八的眼顿时也直了,翻身跳起,又取了一坛,拍开封口抛向熊猫儿道:“你再试试这一坛!” 熊猫儿的轩鼻耸动了一下,突然动容道:“贵州茅台?”伸手接过,仰面又是几口,神情更是欢畅。 “还有呢?”老八又抛出一坛,这回他耍了点小小的心眼,抛出酒坛的时候手指在酒坛上滑了一下,酒坛顿时如皮球般飞旋着冲向熊猫儿,却见熊猫儿朗声一笑,竟只伸出一指,在半空中的酒坛下方一点,只见已开封的酒坛在他的手指上滴溜溜地转了几转,就老老实实地停了下来。 经此一转,满室酒香顿变,芳香柔润中,再和着方才的大麦茅台,空气也立时香醇无比。 熊猫儿大笑着,张开大手握住酒坛,仍是迎面大灌,大声赞道:“好杜康!真是醉人的好杜康哪!” 老八见他连接三坛连喝三坛,还每次都准确地叫出酒名,顿时更来劲了,竟然索性将剩余的四坛好酒一坛坛地拍开,变着花样一坛坛地抛向熊猫儿,抛掷间,几乎将他平生的所学都用上了。可不管他如何变着法子,无论令酒坛翻滚或斜飞,熊猫儿照例轻轻松松地将每坛都一一自如地接下,照例喝上几大口,然后将酒传给他的弟兄,一同分享。 等到最后一坛酒放下,整个包厢似乎已全部浸在陈年的酒坛里一般,只觉得呼吸间全是或浓烈、或清香、或干甜、或辛辣的酒气,站在一旁的鹦歌和墨兰虽未喝酒,可小脸蛋却都已被熏的通红通红。 熊猫儿带来的几个大汉,也俱是满面红光,眼红舌大地直呼好酒,可身子却已摇摇晃晃,眼见连位置都坐不稳了。 而熊猫儿虽然眼醉神迷,却如泰山般稳坐在位置上,口中还反复地念着七个酒名,突然一拍掌,起身倒了一玩酒,大笑道:“没想到我熊猫儿竟能在一日之间,品遍全国各地名酒佳酿,这都要拜朱姑娘所赐,在下借花献佛,敬姑娘一碗!” “所谓美酒配英雄,熊兄不须客气,来,干!”我也豪气地起身与他碰撞,仰饮尽。 酒已饮尽,熊猫儿翻了翻空碗,目光在我脸上凝视了了几许,突然大笑道:“从今日起,朱姑娘就是我熊猫儿的朋友了,以后要是有谁敢欺负你,俺猫儿可要第一个和他过不去。” 我心中好笑,这只猫儿就这么好收买啊,几坛美酒就让他认定我是朋友了。 “服了,我朱八这回可是真服了,七姐,你的眼光很不错啊!”老八看看熊猫儿,又暧mei地朝我眨了眨眼,嬉皮笑脸地道, 我放在桌子底下的脚悄悄地踢了他一下,也大笑道:“既然是朋友,那我以后可就直接叫你猫儿了。” 熊猫儿哈哈大笑,道:“不防不防,你便是叫我大猫也没关系,不过熊猫儿至今还不知姑娘芳名啊?不知该如何称呼。” “其实我的名字,你应该是早几年便听过了!”想起这多年来总不成功的邀请,我不禁心头微微有气,不过转念一想如今不也碰上了么,而且也成了朋友,这一想也就晒然了。 “几年前我就应该听说过?”熊猫儿怔道,搔了一下头,瞧了瞧大伙,眨动虎目苦思。 我眨眼道:“你刚才喝了几坛酒?” “七坛呀?” “我姓什么呀?” “朱姑娘自然姓朱。” “那你现在总该猜出我是谁了吧?”我又眨眼,眼中满是调皮的神色。 熊猫儿顿时睁大了眼,瞠目结舌地望了望我,又望了望老八,不可思议地道:“朱八小兄弟?朱姑娘----难道你----你就是朱戊的妹妹朱七七?” 我微微一笑,俏皮地歪头,以水袖遮住脸,暗中卸下那张人皮面具,恢复了我本来的女儿面目后,缓缓地放下袖子,轻轻煽动了一下密长的眼睫毛,眼波在众人脸上轻游了一边,娇声笑道:“你说呢?” 熊猫儿带来的几个大汉,被多种美酒的香气一熏,加之也喝了不少烈酒下肚,原本都已醉眼朦胧,有些东倒西歪坐立不稳了,但我含笑的目光一扫过,立时都坐直了身体,倒吸着大气,直愣愣地盯着我,目光中满是不可思议的惊艳,更有甚着,居然连口水都流下来了而不自知。 他们瞧着我,我却瞧着熊猫儿。 “呃----”熊猫儿果然也呆怔住了,两只猫也似的眼睛睁的滚圆滚圆,直愣愣地瞧着我的脸。 半响后,脸上的神情突然又变的极其古怪,似乎又是惊异又是感概,又想叹气又想笑,大嘴张了张,终于摇摇头苦笑了一下,道:“前段日子我接到朱兄的来信,说你和老八离家出走了,要我帮忙注意一二----没想到,你还真的跑到这边来了。” “噢,五哥知道我往北方来?”我目光流转,突然兴起逗弄一下熊猫儿的顽皮念头,就半是自然半是刻意地流露出女儿的家的神态,微微扬动秀眉,奇道。 心里却想,这猫儿的神情为什么这么古怪?难不成他误会了什么?我想起自己以往向五哥打听猫儿时的那股兴奋劲,再瞧瞧一边神情暧mei的老八和鹦歌墨兰,顿时失笑。 老八被我这一笑笑的摸不着头脑,道:“七姐,你知道五哥知道我们在这里还笑啊?你就不怕他告诉爹娘,抓我们回去么?” “这有什么好怕的?爹娘又不会知道我们在这里,五哥是猫儿的朋友不假,而如今我们也是猫儿的朋友了不是,如果我们请你的猫大哥不要把我们的行踪告诉五哥,你的猫大哥自然半个字都不会提的,是不是?”我故意将“朋友”两个字咬重了一些,目光似笑非笑地瞄向熊猫儿,俏皮地道。 “这个----朱姑娘如果不想让朱兄知道,那在下不说就是了。”熊猫儿猫似的眼睛转了转,道。 “嗳,光是猫儿你不说可不够,你得保证你手下的兄弟们也不说才行。”我一眼就看穿了熊猫儿的意图,也转了转眼珠,追加道。 “----”熊猫儿干笑了几声,道:“好----在下答应就是了。”他扫了一眼边上尤自瞧着我愣的几位,猛的一拍他们的肩膀,喝道:“你们几个,可听清楚了?” 几个大汉猛的恍过神来,诺诺道:“是是,听清楚了,绝不向朱公子透露半句。” “这才是我的好朋友!”我大喜,起身亲自为他倒了一碗酒,“这碗酒就当是七七谢过猫大哥为我保密了。以后你也莫要再叫我姑娘,直接呼我七七就是了。” 熊猫儿笑看了我几眼,似是下了什么决定,也站了起来,道:“好,那我就不客气了,来,七七,干!” “干!” 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我的酒量虽然远远比不上熊猫儿,但也算不错。何况熊猫儿早已事先喝了那许多美酒,再与我干杯,倒让我占了便宜,到最后竟与他勉强喝了个平手,两人都是酩酊大醉,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客栈的。 到了次日中午,我方才头痛欲裂地醒来,赶忙灌了碗醒酒茶下去,正要吩咐他们也给熊猫儿送几碗去,楼下却来报说熊猫儿来了,正等着我一起去布施。 换了身轻便的男装,下楼一见,这只猫儿果然就是天生的酒虫,宿醉醒来,居然还是精神抖擞,神采飞扬的,浑然不见半分酒醉的痕迹,看来这酒对他而养只有滋养的功效而没有任何副作用啊!真是让人嫉妒呀! 从前日夜里到此刻中午,不过是一日半的时间,熊猫儿竟不知道去何处将那许多珍宝都换成了银票和制钱,留下一部分,将与我一同将银钱都分给附近的穷苦人家外,余下还有大半的银票都让一个叫赵三的人带往黄河流域,购买物资救济灾民。 有了凭空而降的几千两银子,那酒楼上要寻死的中年人自然不会再要寻死了,得了银两后立即将铺子转卖回乡下去了。 ~~~~~~~~~~~~~~~~~~~~~~~~~~~~~~~分割线~~~~~~~~~~~~~~~~~~~~~~~~~~~~ 猫儿终于见到七七的真面目了,大大们感觉如何呀?呵呵---- [奉献] 第七十九章 消息 相比起许昌城里的穷苦百姓的喜出望外,那贾剥皮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丢失了二十多万两财物本来已然心疼的不得了,偏偏家中的母老虎又在日夜狂叫着,要他立即把失去的银子在最快的时间内抓住盗贼,把珠宝追查回来,否则就有他好看。 那贾大相公在别人面前一贯只有作威作福的份,没想到今日却比缩头乌龟还憋气。 而有十足把握不会被查被追到的我们,却每天都大摇大摆地经过贾府的大门口,心里非但觉得得意之极,也觉得过瘾之极!心情好的不得了。 这两日,除了晚间睡觉休息,我和老八几乎整日都熊猫儿腻在一起,白日里一同到城外纵马踏青,或去较远的山村小镇暗中布施,晚上回来就跟着他走街串巷,飞檐走壁,暗中扶危助弱,饿了渴了便就近找一家茶馆酒楼痛饮畅谈,聊的多了,才现两人竟有许多观点,居然都是不谋而合,更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说到兴奋处,熊猫儿甚至会情不自禁地拍打我的肩膀,口口声声地“朱兄弟,朱兄弟”,竟仿佛浑然忘了虽以男装面目示人的我,其实还是个女孩子,而且还是个曾令得他目瞪口呆过的、自认容貌世上少有的美丽女子。 他这样的举动自然瞧的老八嘿嘿贼笑不止,也看的鹦歌和墨兰一脸无可奈何,但又不方便阻挡,只好在背后偷偷地提醒我,我毕竟是个千金之躯,要多少和男人保持距离,以免损及清誉。 “什么千金之躯?我可不觉得我比你们高贵多少?同样都是爹妈生的养的,只不过我的出生条件比你们好罢了,说什么高贵不高贵的?猫儿是个直爽的人,他是把我当兄弟看才会拍我肩膀的,你们不用紧张。”每每听到这样的言辞我总是大笑,对所谓的名节和清荣一点都不以为然。 说也奇怪,我的前世虽是生活在一个作风开放的时代,但我却是属于那种极为反感男人对我动手动脚的保守类型,除了以前的男朋友,别的男人就是连靠我近些我都觉得难受不自在,更不论说是这样的勾肩搭背了。 这一世,我一出生就贵为朱家的千金小姐,更是从未有任何男人可以近得我身,可如今这个人一换成了熊猫儿,我却连不但无半点反感,反而觉得他这样的亲昵举动理所当然之极,有时甚至也会回拍他的肩膀,跟他一起纵声狂笑。 他身上那混合着酒气和汗味的浓郁男子汗的气息,虽然难免有些臭味,但闻起来竟也不觉得如何呛人,反倒还有一股安心地感觉,只要和他在一起,就觉得特别的轻松,整个人也不由地跟着豪爽起来,隐隐地觉得自己也有了几分女侠的气概。 因此,每回和他分开回客栈的时候,墨兰和鹦歌总要说我是越来越不象个女儿家,反似个男人一般。 听到这句话,我却笑的更欢了,故意将声音放的更粗,大笑道:“我既然打扮成男人,自然是越象个男人才越好啊!”说罢也不理她们,径直地去沐浴,洗去一天的灰尘。 其实也不是我如何喜欢当男人,只要是女孩子,而且是容貌一直都不错的女孩子,倘若没有不得已的原因,有哪一个喜欢藏住自己的美丽不让人知的? 都说女子行走江湖不易,此次出门之后我才更加明白,女子在江湖之中行走确实多有不便,更何况如今我为防家人追踪,暂时还需隐瞒行踪,扮成男相当然是最佳的选择,因此依然成日作男子打扮,只有在沐浴的时候才现出自己的女儿身。 沐浴完毕,墨兰依旧立在身后为我轻柔地擦着湿,我则坐在梳妆台前,一边漫不经心地往脸上涂抹着特制的护肤花蜜露,一边含笑回忆这两日来和熊猫儿的相处。 这只猫儿,除了义薄云天外,果然是只谗嘴的小猫,自那日我请他喝了自全国各地收集来的美酒之后,他就一直念念不忘,时不时地就馋着脸,问我要好酒。 那模样,分明就是一个十足的市井无赖,哪里看得出他居然是个行侠仗义的好男儿?不过,他那个样子,还真是可爱!呵呵,我一边轻笑着,一边目光随意流转,突然不经意间瞥见镜中的墨兰正在偷笑。 “做什么笑的这么贼兮兮的?”我微嗔道。 墨兰轻笑道:“婢子在想,倘若小姐和熊公子他们平日在一起时,就是此刻这般脱俗出尘的花容月貌、轻柔甜美的浅笑,不知那熊公子的手掌是否还敢再轻易地落下来?” 闻言,我不由地停下来,注视着镜中那张与娘亲有九成酷似的脸蛋,微微怔忪,笑道:“这我也不知道,改日有机会倒可以试试,不过,目前我对我们这样的相处方式还挺满意的,呵呵,还是以后再说吧!” 哈哈,我现在还未换回女装,熊猫儿那几个手下见了我已是红脸一片,倘若我真恢复原貌,只怕他们又会象那日一样,再也不敢抬头看我一眼了。猫儿的手下果然也都挺有意思的,听说他们平日其实也少不得去要喝花酒,女人自然见得也不少了,怎么见了我,反而都变成了十几岁、乳臭未干的毛头小伙子了? 这几日,我和熊猫儿虽然是天天见面,但他没提自己一身武艺从何而来,没提自己的手底下已经有几千号人,我自然也不会提我的另一个身份,我们甚至也不谈彼此的私事,但却丝毫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异常融洽的相处。 由于熊猫儿事先都已布置的比较细致,过了两日,布施的事儿便办的差不多了,于是,我们一行便找了一处热闹的茶馆去偷闲。 “喂,你们都听说了吗?”一个商旅模样的人脸上挂着夸张的神秘,道,“听说沁阳最近出了个鬼窟,死了很多人哪!那城里的棺材铺连棺材都来不及做,大了一笔呢!” 鬼窟?我和熊猫儿同时顿住,望向那讲述之人,熊猫儿的眼中是疑惑,我眼中则是震惊,沁阳鬼窟?金无望?花蕊仙? 我马上条件反射般地想到这一系列人物,借着抿口茶,不露声色地暗暗打量一旁的花蕊仙,见她的捧着茶杯的手果然轻抖了一下,我不由地微皱了下眉头。 我记得这鬼窟其实是百年前一位高姓家族族长的陵墓,最早现这陵墓存在的好象就是十三天魔,也就是花蕊仙兄妹等人,只是好象因当年十三天魔的名头太响,行踪容易引人注意,因此他们才未能前往陵墓取宝,后来衡山一役,十三天魔似乎基本都死了,只剩了个花蕊仙因投身到我家而未去衡山。 如今事隔多年,乍然听到陵墓的消息,不知道花婆的心里会怎么想?如果她动了去鬼窟的心思,那就麻烦了!到时候江湖人士必定众多,而且只怕仁义山庄的人也会去,那样的话,她被认出的可能性就很大!那么后果必定不堪设想! 其实她这几日跟在我们身边,虽然是以一个小丫环的名义,但聪明的熊猫儿只怕心中早已有所怀疑,花婆的身形矮小,是个最明显不过的特征,倘若他再联系到我家经常收留江湖之中无处可去的江湖人物之事,只怕是故意当作不知道,不讲出来而已。 而别人却自然不会有这份顾虑,倘若认出她,难怕仅仅是怀疑,也会惹出无穷麻烦。 不行,我一定要想个办法阻止她,而且鬼窟里的财宝早已被云梦仙子给取走了,此刻留给金无望的只不过是个空壳而已,因此金无望才制造出这么多恐怖事件,为的就是引人上勾,好得到所谓的赎金好回到快乐王那里交差。 这个空壳根本就不值得花婆冒险,也不值得所有的人冒险,不过自从经历过那场衡山变故后,我已对通过破除谣言、去挽救利欲熏心的武林人士的方式失去了信心,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破坏金无望的阴谋。 唉,为何我竟不能早日想到花婆和那个高氏陵墓有关系呢?不过,即便知道了,只怕我也没有能力破除那陵墓里的机关吧!也没有能力一直防备别人不会利用这个陵墓作文章,这些年我的所学还是太少啊,我毕竟不是全方位的天才,即便大脑比正常人多开了些,也仍然只是个人而已。 “鬼窟?怎么回事?”这个消息一出,旁边立时有人响应,好奇地追问道,我忙暂时收敛心神静听。 “是啊,鬼窟。”那商旅人半是惊恐半是兴奋地道,“原本我是不敢讲的,好在许昌离沁阳已隔了好几百里了,想那鬼也不可能追到这里来。我跟你们说啊,我从晋城过来,原本是想经过那沁阳的,可到了半路,就碰上一队商旅,说是沁阳北面在闹鬼,有许多人糊里糊涂突然就一起死了,而且死状很恐怖啊,听说每一个都是七窍流血,手足抽搐,死前大呼说鬼啊鬼啊,死了眼睛还睁的大大的呢?” [奉献] 第八十章 后顾之忧 “啊----”茶馆内顿时响起一阵抽气声,方才的热闹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那讲述之人见众人都侧耳倾听,脸上不免又多了几分得意,更加卖力地道:“听说原本那个鬼窟是埋在沁阳北面一座山里的,可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些客商,硬说那山里有煤,就雇了一批当地人挖煤,可煤没挖到一块,却挖了一块石碑出来。” “山里还有石碑?” “谁说不是哪?而且那碑上还有字呢?这挖煤的人里面有一个人刚好识得几个字,说那是警告的意思,要是再往前走,老天爷就会降下灾祸来。” “那他们往里走了吗?” “当然往里走了,否则怎么会都死掉了呢?”商旅人道,“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当日挖煤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的,而且不仅连他们死了,就是后来进去抬尸体的人也没活下来,听说城里最有钱的几个大户人家都举家出去躲避了,剩下的人一到晚上谁也不敢出来,谁都说现在的沁阳已经是个鬼城了。” “呀!这么可怕呀!我本来还想下个月去沁阳办事呢?这下我可不敢去了。”一个走卒模样的人失色道,踉跄着站了起来跑了出去,“我要跟东家说去,这活我不接了,不接了。” “是啊,为了几个小钱,犯不着把自己的小命搭上。”众人纷纷道。 我和熊猫儿对视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同样的东西:沁阳,鬼窟! “小姐,我们这次出来可是为了游玩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不要去了吧!”客栈内房间里,墨兰忧心忡忡地劝戒道。 我明白她的担忧,以往我们虽然任性妄为,但说白了也不过是些小打小闹,而此次却是真正的恐怖诡异事件,她自然担忧我的安全。 “要去要去。” 老八在一旁拼命地怂恿我,他自从听了这个鬼窟故事,就一直充满了好奇,在茶馆的时候就磨着我要去沁阳了。而我见熊猫儿的眼中也是同样的意思,一个山里面的洞,竟能害了那么多人,说什么他也是非走一趟看看是谁在害人不可的。 本来地方上只是死一两个人,他是不会在意的,可这一死就是几十人,河南北面一带又是他的地盘,怎么也不能不管,他一意要前去探个究竟。可鬼窟的真相只有金无望、云梦仙子和我才知道,我要是不去,如果熊猫儿不小心中毒中暗算,那该怎么办呢? 何况那里面还有个金无望,外表冰冷,可内心却还是一团火的金无望,那个为了知己挣扎在正义和恩义之间、令人心疼的金无望,我当然不希望他在罪孽的池沼里越陷越深,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去一趟。 “墨兰,你不要劝我了。”我道,“这沁阳是无论如何都要去一趟的,不过我们会先到郑州,你和老八、花婆,还有鹦歌小刀都留在郑州,我和熊猫儿一起去沁阳。” “那可不行,七姐你可不能把我撇下。”老八不高兴地道。 “不行,这回你必须得听七姐的。”我正色道,语气微微有些严厉,“那个地方可不是什么好地儿,既然死了这么多人,肯定有不为人知的诡秘和阴谋,你一个小孩子家,去干嘛?” “都跟你说了,人家早就不是小孩子了,连小刀都不一定打的过我,再说我又不要你照顾,不是还有花婆在嘛?”老八老大不服气,顶嘴道。 我顾虑的除了老八,就是花蕊仙!她的悬赏令还贴在仁义山庄呢。 “我说了不行就是不行!”我厉声道,瞧了一眼花蕊仙,语气又缓了下来,“倘若你还听七姐的话,就乖乖地呆在郑州,七姐答应你,一办完事马上就回来。” 原著里就是因为花蕊仙以为在古墓里搞鬼的,是她的大哥花梗仙,因此才将老八点倒,藏到山洞里,自己却假扮这老八跟了进去试图帮助大哥装神弄鬼,反害得老八被云梦仙子掳走,去向不明的,这一次我绝对不能冒这个险了。 花蕊仙的身份不能暴露,老八也不能失踪,熊猫儿也不能有事,大家都不能有事。 而我却不同,我有实在的底子,虽说江湖经验还不足,但有熊猫儿在一旁,也可以弥补。再则我大概知道古墓里有什么,虽说今生和原著里的故事已不同,具体会遇到什么我也无法预料,但至少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古墓里,没有鬼只有人,杀人的鬼说穿了只是一个字“毒”而已,这次离家,我还特地地带上了一些宝贝,多少总可以预防一些。 “----”老八没想到我居然会对他大喝,一时不敢再还嘴,眼眶却红了。 “八弟,”看着他那副委屈的神情,想起他不过还是个好奇的孩子,心顿时软了下来,摸摸他的头,柔声道,“不是七姐不带你去玩,实在是这一次真的比较危险,你去了七姐会很不放心的。花婆武功是好,可这一次江湖中人去的肯定不少,到时候如果有人认出花婆来,那怎么办?花婆年龄已经这么大了,武功也早已不复当年,难道你就忍心让花婆再冒重新被人追杀、浪迹江湖的危险吗?” 老八瞧了瞧默不作声的花蕊仙,又瞧了瞧我,想说什么又低下了头。 “八弟,七姐答应你,一定以最快的度办完事赶回来。”我扳正老八的脸,微笑道,“而且你在郑州,也可以自己当一回行侠仗义的小侠客呀,就象我们这次一样,你也去找条肥猪,然后去帮助穷人,顺便也可以整整你想整的恶人,只要不闹出格,七姐绝不说你。等七姐回来后,你想去哪里玩,七姐就带你去哪里玩,好不好?” “那----好吧!”老八终于点头道,随即眼睛亮,“我真的可以自己去劫富济贫吗?” “真的可以,不过下手前可要挑好人家,不能偷好人家,只能偷坏人,知道吗?” “七姐你好罗嗦,老八知道哪些人可以宰,哪些人不能动啦。” 老八撇嘴道,眼睛不住地转动,想来又是在想到时候该怎么搞恶作剧了,我暗暗一笑,到底是小孩子,一哄就哄开心了,剩下的就是做花婆的思想工作了。 晚饭后,我将旁人都支了出去,只留花蕊仙一个在房间里。花蕊仙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叫了声小姐有什么吩咐后就静立在一旁,她的脸一直都易着容,本来是为了防止别人认出她,不过此刻却也让我无法看清她的表情变化。 我没有急着说话,只是漫步到窗前,无意识地轻抚着垂挂着的流苏,注视着庭院里的草木。我们一到这里就包下了整个小院,因此除了我们一行人,平时便是连客栈里的小二也很少上来打扰,此刻他们一离开,更是显得寂静。 “花婆!”沉寂了一会,我终于开口,缓缓地转身,直接注视着她,“七七有个问题一直都想问你。” “小姐,你说吧!”花蕊仙的口气似乎依然和平日一样,但我已听出隐藏在这平淡的语气之中的一点不安和小心,她毕竟闯荡了江湖这么多年,感觉自然比旁人敏锐一些,更何况她一向都比较了解我,知道我定然不会无缘无故地单独留她下来。 我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道:“花婆,你来到我家已有十年了吧?这十年,你觉得日子过的怎么样?开心吗?平静吗?” 花蕊仙避开我的眼睛,垂以一种恭谨的姿态道:“承蒙小姐一家收留,这十年是我老婆子一生之中最平静快乐的日子,小姐一家对我的恩义,老婆子永世都不会忘怀,也愿为小姐肝脑涂地。” “花婆,”我轻声责备道,“你明知我家里人都不会在乎这些,也不需要你为我们牺牲奉献,我只是希望你能彻底地摆脱过往,真正地过回原本就应该属于你自己的生活而已。你肯定也不希望打破目前这样的生活,对不对?” 花蕊仙只是垂着头,却不答话。 我看着她,心中闪过一丝悲悯,她这些年,和我们生活地越久,就越对往日的恶行感到愧疚,虽然早已不再象刚来我家时那样,经常半夜做噩梦病,但仍不定期地会重新陷入那些回忆之中,可见她的心病一直都没有完全的康复,始终残留着病根。 “这次我去鬼窟探险查访真相,老八就要你多多照顾了!我就他这么一个宝贝弟弟,你也知道爹娘们一向都极疼爱他,因此,我不希望他出半点事故,也不希望他有半分卷入此次的事件之中,关于这一点,花婆你能给我一个保证吗?” 花蕊仙略怔了一下,头垂的更低,哑声道:“这个自然,小姐请放心!” [奉献] 第八十一章 赶赴沁阳 我低叹,道:“花婆,有时候人要往前看,不要过度地沉迷与往事之中,过去的,难怕是你再珍惜再需要的记忆,你也只能把它藏在心里,深深地藏着,而不应该让那些记忆阻挡你过新的生活,也不要幻想已然死去的亲人会回到你的身边。” 花蕊仙的身子似乎轻轻颤了一下,看来我猜对了,她果然心里记挂着以死去的兄长,而不是在乎陵墓中的财富,毕竟以她如今这个年龄和心境,应该不会对财物有那么深的执着了。 我转了转眼珠,突然换了种口气,假装轻快地道:“对了,我总觉得那个鬼窟好象没有那么简单,花婆你常走江湖,能不能提醒我们一下,该注意哪些事情呢?” 花蕊仙猛地抬起头来,目光碰上我微笑的眼神,又急地转了过去,道:“小姐你向来聪明绝顶,老婆子的那点底子,小姐早就清楚了,哪里还有什么需要老婆子提醒的呢?” “那也不一定啊,你听那些商旅说了,鬼窟的人明显都是中毒而死的,如果我没记错,花婆的令兄花梗仙老前辈生前应该很善于用毒和迷药吧?那花婆对此自然也比较了解了。” 我走上前去,拉起花蕊仙略略有些退缩的手,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用最最无辜和委屈的眼神看着她,撒娇道,“花婆,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比较粗心大意的,难道你就忍心什么都不提醒我,就让我自己一个人去冒险尝试吗?你就说一下嘛,让我多少也可以预防一下,好不好?” “小姐?”花蕊仙眼神闪动,似是心中在不断地挣扎,她抽了抽被我握住的手,却无法如愿,我又不断地绕前绕后地追着她侧过去的脸,只得抬起头来正视着我,“小姐,既然你没有把握,为什么一定要去呢?你心里想的,其实不是要老婆子什么提醒吧?” 哈,终于松口了。 我脸上甜蜜的笑容不变,将她拉到桌旁坐下,依然握着她带了手套的双手,认真地道:“花婆,我也不跟你再兜圈子了,关于那鬼窟,你其实知道什么是不是?” 花蕊仙浑身一震,沙哑地道:“你----你怎么知道?” “我其实什么都不知道,”我尽量让自己的脸色显得诚恳,这个时候我当然不能有任何的透露,轻轻地摇头,半真半假的道,“我只是猜测,今日我们在茶楼,听到那些人在谈论鬼窟的时候,你的神色很不对劲,我就想,你或许知道些什么。后来见他们说到进了鬼窟的人都突然死掉之时,你的手颤抖的更加厉害----显然,花婆你是知道那是什么毒的,而且那毒,必定和你的亲人有极大的关系,因此你就开始怀疑,这鬼窟的出现会与你的亲人有关,是不是?” 我凭着自己粗浅的记忆,假装一步步地推理,目光一直锁定在她的双眼上,言辞虽有些迫人,声音却放的很柔和。 花蕊仙这个关节倘若不能说服,就会产生无穷的变数,我不希望我、熊猫儿还有那可能会出现在那里的沈浪,会因此而如同原著一般,蒙受武林中人的误会和敌对,更不希望我的宝贝弟弟失踪,落入云梦仙子那个女恶魔手中。 我也不能说,我早已从书中知道最早现高氏陵墓中藏有宝藏的,就是他们“十三天魔”。有些事情讲的太清楚太明白,反而会弄巧成拙,令此刻受往事刺激的花蕊仙作出偏激后悔之事。 花蕊仙的脸上自然瞧不见任何的神情,但她的一双已然有些浑浊的眼神却泄露了她内心纷乱的世界,她早已过花甲之年,幼时又有那么凄惨的遭遇,定然比普通人更加渴望亲情的温暖,如今,既已生出其兄可能还在人世的希望,那渴望定然难以压制。 我不待她回答,继续地接了下去,残忍地打破她的幻想,柔声道:“可是花婆,那一战之中,花老前辈们的确未有人生还,这个事实,我相信你也比任何人都清楚。花婆,我知道你们十三天魔昔日有很多秘密,如果你不愿意说,我自然不会勉强。我只是不希望,有人会借着你已逝世的亲人作文章。” 我紧了紧她轻颤的手,仿佛又回到了六岁那年陪着她度过最艰难梦魇时期的岁月:“自从你来到我家,我们就都把你当作是一个全新的人,后来老八出生了,他更是把你当作自己的亲人,片刻也不能离开,在他的心目中,你的位置早已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 “小姐你不要再说了。”花蕊仙象个孩子般无助地摇头,声音哽咽,“这些年你们对我老婆子如何,老婆子心里都明白。” 她咬了咬牙,仿佛下定了决心,道:“也罢,这个秘密老婆子埋在心里也二十多年了,如今人也老了,亲人们也都不在了,那些身外之物我也早已看透,我现在就把这个关于沁阳鬼窟的秘密告诉你。” 我们一行次日出,乘着马车一路急行,傍晚时分就赶到了郑州。 早在许昌的时候,我就带了信给上官修远,让他派人暗中布置,并嘱咐他如果老八或者其他任何人,有欲偷偷离开郑州前往沁阳的,必要时可用强硬手段将他留下,总之,无论如何都绝不能让老八前去涉险。 昨日花蕊仙虽然答应了我不去沁阳,但我仍担心她到时候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偷偷前去,因此我们一到郑州,分堂的人立即就以各样的装扮围住了上官修远名下的客栈,暗中监视保护。 入夜后,上官修远亲自前来见我,几年没见,他已成了一位极为出色的家主,少年时期的变故和多年的磨练,使他如雕刻般英俊的面庞更添了几许稳重的气质,只是薄唇紧抿,面容严谨,想来他平时定然也是这么一副严肃模样。 看着他的小二扮相,我忍不住笑着调侃道:“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这么一副表情啊?要是你下属的小二都是这么一本正经严肃的样子,只怕生意都被吓跑了。” 上官修远略显尴尬的笑了一下,避而不答,直接开始向我汇报近期分堂的情况,我也不再开玩笑,认真地听着。七世堂的存在对此次和我随行的人来说还是个秘密,而我的身边平时基本上都是有人陪同,因此我们两个单独见面的时间很宝贵。 简明而扼要地汇报完,又接受我一番指令后,上官修远深深地注视了我一眼,又悄然地退下,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我眨了眨眼,看着他不着痕迹地离去,陷入沉思。 翌日上午,熊猫儿带了几个弟兄在客栈外等我,鹦歌和墨兰本来也要跟随,但我坚决不让,可我身边没有一个自己人保护着,他们几人自然是不肯,僵持之下,我只好同意带上小刀。 鹦歌和墨兰才红着眼送我和熊猫儿等人一起上路,不住地嘱咐我要小心。我点点头,意示他们放心,翻身上马。 “七姐,你一定要平安回来,连一根毫毛也不能少。”老八的眼睛也有些红,他自从跟我出来后,还是第一次和我分开,又望向熊猫儿,“猫大哥,你一定要保护我好七姐!” 熊猫儿爽声笑道:“老八放心,有你猫大哥在,你七姐保证一根毫毛都不让她少。” “说话算话!”老八伸出手指头。 “说话算话!”熊猫儿大笑着俯身和他拉勾,我只觉得一股暖流淌过心中,猫儿这句话,自然是自真心的,他一向敢作敢当,说了要保护我就会保护我,虽然我并不需要他的保护,但,这种感觉还真的是很好! 从郑州到沁阳,本就比许昌到郑州近,我们弃车骑马,行程更是加快了许多,可由于出时较晚,到得沁阳城时已是入夜时分。 进得城中,只见一条宽大的青石板街上,一个人影也无,只听的我们的马蹄响。 我不知道这城中白日里是如何一副光景,可是此刻自夕阳隐没后,城中已无半点自然光线,也无半点人声,也偶尔不知从何处传来几声野猫尖锐的啼叫声,而月色更极其晦暗,天上只见一个朦胧的光影,连云雾也无法穿透,更不论是被黑暗笼罩的人间。 倘若不是城中还有些灯火,我们几乎都要以为这屋影幢幢、层次比鳞的地方真的是个鬼城。 因已入夜,我并没有见到原著中描写的齐葬十几个人的奇异场面,不过循着灯火走到一家大客栈时,却现客栈门口血迹斑斑,屋内满是狼籍,破桌椅和酒菜洒落一地,店里的掌柜正边哭嚎着,边指挥伙计收拾残局。 “掌柜的,这是怎么回事啊?”熊猫儿翻身下马,皱眉道。 “啊呀!”没想到掌柜的回头一见到虎背熊腰的他及他身后的几个大汉,腿顿时就软了,扑通一声地跪了下来,恳求道,“大侠,求求您,就放过我们吧,莫要再打啦,再打老儿这一点小产业可就全没啦!” [奉献] 第八十二章 鬼窟(上) “你这老头,说的没头没脑的,我什么时候打你了!”熊猫儿喝道,“我们是来投宿打尖的,你怎么也不招待一下,反把客人往外赶?世上还有你这种做生意的道理么?” “回大侠,不是老儿不招待,实在是今儿的客房已全满了,实在对不住啊!”掌柜的颤声道,见熊猫儿眉毛一扬眼睛又要瞪起,吓得忙道,“还有还有,老儿这就去把自己和伙计们的房间打扫出来,还请大侠们将就将就!” “掌柜的你莫要害怕,我们只是路过贵地,想吃个饭,顺便有个地方休息而已。”我有些苦笑,取了一锭银子给他。 看样子,那一场争斗自然已经生了,只是不知道原著里提到的人物中有几个人会在场?故事又是怎样展的,可与原著有什么变化?环顾了一下店堂,见只有两张桌椅子是完好的,那么一定有一张是铁化鹤一家的了,那么另一张呢,会是沈浪么? 掌柜的哆嗦着接过银子,苦笑道:“是是是,客官们请坐,小老儿这就吩咐厨房去炒几个小菜。”他喊过一个伙计,将这两桌收拾了一下,又开始打扫起来。 “掌柜的,这里这么乱是怎么回事啊?还有这些血迹,难道刚才有人在这里打架吗?”我明知故问道,不知道从他的口中能了解多少东西,我们既已到沁阳,也不在乎这一点时光,问的清楚明白总好些! 也许是我面目比较柔和的缘故,掌柜的虽然还有些颤抖,不过已然没有我们刚进来的时候那么害怕,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才小心地走过来,哭丧着脸小声地道:“几位大侠猜对了,就在盏茶时分前,这里有很多江湖人在打架,那血迹就是他们留下的,这屋子也是被他们打乱的。” 熊猫儿道:“都是些什么人?” 掌柜的回道:“这个老儿也不是很清楚,反正是男的女的,大人小孩都有,还有个很胖的和尚,叫做什么一笑佛的,听他们互相介绍好象都是江湖上很有名气的人物,那和尚来了以后,就叫了本城的一个市井混混,给他银子让说那鬼窟的事,后来不知怎地就打起来了。那胖和尚好是厉害,好象所有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一笑佛?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熊猫儿诧异地道,“你说的详细点,还有什么人?” “这个小老儿也记不大清楚了,小狗子,你过来,跟这几位爷说说还有什么人?”他招招手,叫过一个正在翻转桌椅、长相敦厚的伙计。 我微笑道:“你好好给我们说,说好了,大爷们自然有赏。” 我示意小刀再取了锭银子出来,放在桌上,有时候,银子确实是个好东西,其魅力可以大到冲破人心的恐惧。 果然,那伙计见到银子,一下子就来劲了,想了想,道:“小人其他的也不多说,就说自从北边那山传出闹鬼之后,我们店里可就冷清多了。可从今天下午开始,店里突然6续来了许多江湖中人,都带着刀剑兵器什么的,一茬接着一茬的,小人们几乎都来不及招呼,因此其中来的都是些什么人,小人确已记不清楚了,只记的其中几个。” 熊猫儿道:“你记的几个你就先说几个。” “是是。”小二赶忙点头,微翻着眼,作出一副回忆状,道,“小人记得这些人里面有两个少年长得一模一样,分明就是双胞胎,可瞧那衣裳却是天差地别的,一个穿的很有钱,另一个却似乎是乡下人一般穷酸,奇怪极了!对了,来的最早的是一个身材剽悍带着一杆红缨枪的大汉,他身边陪着个委琐鼠目的瘦子和几个大汉;后来又来了一对牵着个小女孩的夫妻,乖乖,那男的长得凶恶,可那女的却更是吓人,她的脸半边美的象仙女似的,另外半边却有一道长长的伤疤,很是恐怖,小人们看了一眼就不敢看第二眼了,不过那小女孩倒是说不出的活泼可爱,让人总忍不住想去抱她一抱,亲她一亲----因此小人就多注意了一下。” “再后来就有很多锦衣华服的人拥着一个很肥很胖的和尚来了,说来那胖和尚也奇怪,如今这天气,虽然已是春天,但我们这边的天气还冷的很,那胖和尚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僧衣,而且他仿佛还嫌热,僧衣也没扣好,就那样敞着胸膛----仿佛是大热天似的,就跟这位爷一样。” 小二偷望了一眼熊猫儿,见他浓眉一动,眼一瞪,忙道:“不过这位爷的气势显然比那胖和尚气派多了,一看就知道有大侠风范,龙行虎步,身材也----” “停,你休拍马屁,赶紧拣重要的说。”熊猫儿一拍桌子,大声道,我忍不住轻笑了一下。 那小二吓了一跳,急忙应是,继续道:“本来大家在这堂里各吃各的,也相安无事,可这胖和尚来了就叫了黄马----哦,这个黄马就是掌柜所说的我们城里有名的那个混混,那胖和尚叫黄马详详细细说了那鬼窟生的事之后,就突然打起来了。小人们哪里还敢多呆,忙都躲到一旁去了----” 小二边说边指手划脚地来形容战况,我听了一会算是全听明白了,内容和原著里的差不多,只是少了沈浪,也就是说沈浪一直都没出手,沈浪不在吗? “我来问你,为什么这满堂的桌椅都破了,惟独这两张却依然很好?这两张当时坐的都是些什么人?” “小人记得那胖和尚好象满堂都打遍了,惟独没有向那两桌动手,一桌就是刚才小人讲的那对带小孩的夫妇,另一张小桌子么,却是一个衣着朴素的英俊少年,脸上总是微微笑着,待人也很客气,让人瞧着心里就舒服的很。大侠这么一问,我倒想起来了,这个少年看似普通,可满堂的酒菜乱飞,他身上是似乎始终都未曾溅上半点油污,其他的客人们都跑光了,他却还一直坐在哪里,好象----好象----” 店小二想了想,似是要找一个词形容那英俊少年的神态,想了半响,突然眼睛一亮,露出既是羡慕又是佩服的神色,喝道:“对了,就好象他不是坐着这混乱的大堂里,而是坐着茶楼的雅间里一般,无论周围怎么吵闹,似乎都与他没有半点关系,反而自己一个人在那里斟着酒慢慢地喝着,倒是安闲的很。要说怪,小人觉得这满屋子的人可都比不上他怪。” “他可曾和那胖和尚动手?”熊猫儿的眼睛似乎也亮了一下,问道。 我在一旁暗中思忖,莫非这个微笑的少年真的是沈浪?除了他,我实在是想不出还有什么能总是带着微笑,又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可是----他是怎么来到此处的?我微微蹙了眉,莫非他也是听到鬼窟消息才来的么? 那么,前段日子花四姑他们七大高手应邀前去仁义山庄时,他难道也刚好在么?没有了原著里朱七七那一段捣蛋,这一次他应该不会被仁义山庄误会,被当作敌人吧? “不曾动手,不过那和尚好似本来也是要找他晦气的,可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歌声----”小二将到这里,突然猛的打了个寒颤,目光中露出恐惧之色。 “唱歌?”熊猫儿不解的问道。 小二小心地瞧了瞧左右,向我们略微靠近了一些,方才觉得心安了一些,低声颤道:“是啊,有个男人在唱歌,那歌曲唱的凄惨惨阴恻恻的,一会左一会右,一会远一会有近的。小人不懂那歌里面唱的是什么,只是觉得很是吓人,听了两句就再也不敢听下去,可是小人捂住了耳朵,那声音还一直往我心头里钻----” 熊猫儿听的直皱眉头,道:“那歌里唱的,难道你一句也未曾听出来么?” 小二摇头道:“小人是真没听出来,小人当时都害怕极了,捂耳朵都来不及呢,哪里还敢细听,依小人之见,这歌八成是那些枉死的人唱的,他们想拖人下去陪他们。”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更是颤抖的厉害,那掌柜的忙伸手碰了碰他,意示他不要再讲下去。 熊猫儿喝道:“这世界上哪来的鬼,必定是哪个人在那里装神弄鬼,等爷爷等会把他就揪出来!” 他这一嚷嚷,小二的冷汗顿时唰的冒了出来,更加慌张地四下乱瞧,生怕那鬼听到他这句话,立时就飘出来找大家算帐。 我将他的神态看的清清楚楚,知道此时只怕只有一样东西能压住他的怯意,便将桌上那银两又推过去一些,笑道:“你不要怕,且继续说下去。”唱歌的自然不是鬼,而是如今还是快乐王手下的财使----金无望。 我示意小二继续说下去,他瞧了两眼那银子,似乎胆子又壮大了一些,道“那些客人听到这歌声,脸色也都变了,小人还没看清楚,就见他们刷刷刷地一个个都冲了出去,没过一会,两位就来了。” 我和熊猫儿互相对望了一眼,心道现在赶去还为时不晚,同时拔身而起,越过凌乱的地面,向北方奔去,熊猫儿的几个手下也急忙奔了出来。 “大侠,你们别去啊,那可是个鬼窟啊!”那掌柜的倒也好心,踉跄着追了出来,挥着手拼命地喊道。 [奉献] 第八十三章 鬼窟(下) 熊猫儿大笑着往后抛了一锭银子,道:“我熊猫儿什么都见过,就是没见过鬼,说什么也得会会去,掌柜的,你不用担心,只管把我们的马匹照料好就是。”说话间,人已在几丈开外。 “猫大哥,他们几个也要一块跟去吗?人多未免就是好,是不是还是让他们留守算了?”我轻飘飘地跟在他身边,回头看了一眼熊猫儿的几个手下,建议道。 前世看书时,我只注重看古墓之中的那连串惊险的情节,关注着朱七七和沈浪的遭遇,以及沈浪与那金无望和金不换兄弟俩先后的斗智斗勇,却忘了这些欲来鬼窟寻宝的江湖众人的具体命运。 只依稀记得那胖和尚一笑佛和铁化鹤,也就是那小女孩的父亲,一概人等,都被云梦仙子手下擒得,被迷失了心智后,送往洛阳一家妓院的密实里,而那家妓院就是云梦仙子的暗地里的据点,至于还有哪些人也失踪了,或是在此次事件中惨死了,则一概想不起来了。 虽然我已根据这些依稀的记忆,通知上官修远在沁阳至洛阳的几条通道旁,提早安排好得力的人手,随时注意有无异常的车马经过。但现在的情况自然已不会和原著里的一样,一旦原来的轨迹生变化,以后的路就谁都无法预测了,我虽zhan有一定的预知优势,但也许这些优势其实早已不是优势了,因此也只能做一些不知道有用没用的防范工作。 有分堂的高手们在,纵使无法阻挡云梦仙子的阴谋,但多少也可以在暗中注意,是否会有一些牧羊女,像牧羊一样地把心智被迷的人赶上马车,虽然这样一来,难免就要和云梦仙子起正面冲突,或许,还会有第三方的势力隐藏在其中,七世堂可能就要从暗处转向明处了。 但我成立七世堂这么多年,为的无非就是将来对付快乐王和云梦仙子、以及白飞飞等人,总也要有正面相逢的一天,而今看来,已经是时候了。 猫儿这次带来的几名弟兄,虽然放在平时,身手自然不错。不过一入古墓,我明敌暗,加之墓内机关重重,凶险更多,就怕我们两人无法时刻顾及到他们。花蕊仙虽已告诉我一些情况,但因她本身也不懂奇门机关之理,因此深入古墓后,还是要我们自己随机应变,他们留下也许会安全些。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仁义山庄的人也将会风闻赶来,到时候人一多,气势就会强盛些,留在客栈里自然也就安全多了。 熊猫儿略微沉吟了一下,顿住身影道:“你们几个,先留在客栈之中注意周围和客栈之中的情况,如果我们过了两个时辰还未回来,你们再多会合些弟兄前来接应。” 几个大汉互望了一眼,大声道:“听凭大哥安排!” 他们语声洪亮,声音中毫无怯意,似乎丝毫不担心熊猫儿会有所不测,想来熊猫儿在他们的心中,早已是个佩服之极的无敌大哥了。 我微微一笑,补充道:“这个沁阳城充满了诡异,几位最好都呆在一起,彼此也好有个照应,可别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分崩离析之计。” 熊猫儿喝道:“都听见朱姑娘的话没有?” 大汉们齐声道:“听见了,大哥和朱姑娘放心。” 我点了下头,道:“小刀,你也留下。” 谁知小刀斩钉截铁地道:“不,小姐去哪里,小刀就去哪里!” 我把小刀叫到一旁,单独私语道:“你还是留在客栈之中,我看这客栈之中也不会很太平,你个性沉稳,你和他们一起留意客栈中的变故!”我见他张口欲辩,面容一肃,道,“我这样做自有安排,你别说了,服从就是。” 小刀垂下头,闷闷地应了声是。 我微笑道:“你放心,我保证自己会安全回来。”我们家里这些护卫都是死脑筋,非要我们下死命令不可。熊猫儿也不多说,招呼了一声,继续向前。才奔出两三里路,忽见前面地上伏着几处暗影,状似几个人。 一声轻“噗”,熊猫儿手中已亮起一个火摺子,飘摇的火光之中,只见地上赫然躺着多具尸体,俱是身行扭曲,面色惊骇,且浮肿若黑馒头,双睛更是凸如鱼眼,胸口伤口处流的竟都是黑水。 我只瞧了一眼,就忍不住别过头去,抵住喉部差点干呕起来。 我这一生都是坦途,虽有一身武艺在身,但在家人和堂帮的保护之下,竟从未见过一个真正的死人,今日却是一下子见到了七八具死相恐怖的尸体,心中顿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滋味----理智告诉我,在这个弱肉强食、刀剑无眼的江湖,死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在我前世遗留的情感观念里,我还是有些无法接受人的生命可以如同草芥一样,举手透足之间便可以轻易抹去,而且死相还是这般残酷! 金无望啊金无望,你下起手来手段如此残绝,心肠还真是狠啊! 这样的你,今生还可能会与我们化敌为友、肝胆相照吗?我们又会如何见面呢?闭了闭眼,我只觉得心中一片茫然。 想起了金无望,我又忆起了造成他悲惨人生的义弟----金不换,这个阴险的小人,不知是否也已到了古墓之中? “好厉害的毒药,好厉害的暗器,这些人居然都只见伤口不见暗器,七七,你可认得这是什么暗器造成的?” 熊猫儿举起火摺子,四下查看了一下众尸体,抬头看我,却见我竟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到一边去了,而且似乎身体不适,不由地呆了一下,恍然道:“原来你从未见过死人----” “谁说我没见过死人?”我强忍住心头的不适,转过头来,嘴硬道,但目光却仍不敢往地上的尸面容上瞧,只落在他们的身上。 熊猫儿笑道:“原来你是见过死人的。” “----”我语塞一下,嘴硬道:“自然是见过的,而且见的多了。” 熊猫儿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目光闪烁中满是捉弄,大笑道:“既然如此,那你过来看看,这伤口是何暗器造成的?” “看就看!” 我抬了抬下巴,艰难地挪动着脚步,移向熊猫儿所在,心中不断地念叨:“没什么可怕的,不过就是一个死人吗,你就假装是在看电影好了,就当这个人是假死的,不是真死的,他只是在演戏而已,那脸上身上都是经过刻意化装的----而且电视上的宋慈和包拯不是都说了,死人才是最值得尊重的吗----” 我一秒也不停地做着自我的心理建设,尽量地不让自己的目光接触到死者的面容,强迫自己凝神专注地看着已被熊猫儿扯开衣襟的胸口,只见那人胸膛上的皮肤已然一片漆黑,而左胸心脏处,有一制钱般大小的伤口,那黑色的血迹正是从那里流出。 回想书中情节,我立时便明白他们都是中了金无望的淬了毒的冷箭了。 说起这暗地里的冷箭,还真的是明副其实的冷箭。 原本以如今的季节,不应当还有冰冻,但偏生前些日子竟突然下了场大雪,过了这几日,地面的积雪虽已化尽,但山中背阴之处,总还有些残留。再则雪后才一天多,冷流就又回转延续至今,因此气温仍是极低,如果再运以内力和其他药物,要做成冰箭自然不是难事。 制成的冰箭在疾射过来时,与空气磨擦生高热,又乍入人体温暖肌肤,因此才会在瞬间融化散入体中,在致人于死地的同时,毒液也随着最后一刻血液的流动走至死者全身,因此他们身上的肌肤才会有如此的颜色。 “是箭伤。”我肯定地道。 “既是箭伤,为何不见箭羽?”熊猫儿浓眉一蹙,似是问我,又似是自言自语。 “猫大哥你看他们的尸是否已全部冰凉?” 熊猫儿小心地碰触了一下,惊呼道:“果然冰凉,难道他们几个不是刚刚才死的,而是已死了许久了么?” “我们进那客栈时,那掌柜曾道众人是在盏茶时分前离开的,那么按常理推断,如果这几个人是从客栈里出来的,那他们的死因就只有一个解释了。” “什么解释?” “如果对方将毒附在冰冻之物上,又冷不防地射入被害者的体内就有这种可能,我曾听一位师父说,”我又开始将师父抬出来做先知的挡箭牌,“如果功力深厚,就能将雪水凝结成冰。” “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将水或者山上残留的积雪做成了冰箭?” 熊猫儿看了一眼远处的群山,立时想到了这一点,聪明地出人意料,如果不是在这样的场合下,我必然要鼓掌称赞他一番。 熊猫儿面色肃然地将死者的衣襟一一掩好,起身立直熊躯,揉搓了一下双拳,沉声道:“此刻天气寒冷,要做成冰箭却也不是什么难事,你这么一说,倒是解释的通,只是不知此人是谁,竟有如此心智!而且居然能在瞬间同时射中这许多人,武功端的是骇人之极。他费了那么多的心机,无非就是想阻止别人去古墓,我熊猫儿对珠宝不感兴趣,但这样的高手,却是非要去会上一会不可!” 我自然毫无异议,他最后一个字还未吐出,我已跃出两丈之外,这几具尸体实在是太过恐怖,我实在无法再看第二眼。 ~~~~~~~~~~~~~~~~~~~~~~~~~~~分割线~~~~~~~~~~~~~~~~~~~~~~~~~~~~~~~~ 昨晚本只想先小睡一下,没想到醒来已经是凌晨四点了。呵呵,第一次在这个时间段更新,感觉很奇怪,现在浮尘要继续梦周公去了,两三个小时后还要起来上班呢! 嘿,晚安+早安! 2oo7.3.224点35分 [奉献] 第八十四章 古墓(一) 我们向北奔行,瞬间又过了几里,一路上竟相继又现了两三具死尸,症状和方才见到的一模一样,我虽然已然明白其中的奥秘,不会觉得是鬼魅杀人,但身上还是不住地冒冷气,情不自禁地拉住了熊猫儿的短袖。 却见晦暗的月色下,熊猫儿面上虽也有惊疑,但豪气迸,足已抵挡一切的神情,却令我不知不觉中轻松下来。他觉察到我的害怕,扬眉笑道:“别怕,有我在。” 我脸色一红,放开他的袖子,暗啐自己没用,道:“这几具尸体似乎都里面没有店小二所描述的那几个人,想必他们一定在前面,我们还是快些赶去吧?” “走----”熊猫儿方自说了一个字,突然一扯我的胳膊,带我闪到一旁树后。只听前面黑暗中突然出现四条人影,跃到最近那具尸体处,停了停。一人颤声道:“这----这不是李霸么?他怎么也死了?” 只听另一人冷冷道:“你管他是不是死了,还不赶紧回客栈逃命去,说不定再晚一会,死的可就是我们了。这事真是他奶奶地邪门,那古墓中就是有再多的宝藏,老子也不想要了。” “对对,我们还是赶紧回客栈,收拾东西离开吧,这个鬼地方,我真是一刻也呆不住了。”他们几人说完,竟真的停也不停,直往客栈方向奔去。待到他们不见踪影,熊猫儿鼻中出一声嗤哼,轻拍了一下我的肩,反往他们的来处急掠而去。 我们虽奔的快急,但一路上却暗中打起加倍的精神,时时提防那暗处的冷箭。但一路上却再无异样,也无死尸。 不多时,便见到前面现出一条连绵不绝的山影。 黑夜里的连绵不绝的山峰本就带着诡异的色彩,此刻四周又是人声虫语全无,竟显得分外的阴森,那忽高忽低的密林自然更是阴暗一片,仿佛藏了许多鬼祟的眼睛,正在守株待兔一般等待迷途者。 群山已无半点白日里的沉实稳重之感,冷风却又来凑热闹,催动着枯枝乱舞一通,更似到处充满了鬼气,暗影重重,教人身上不禁起了一层寒粒。再看熊猫儿,却见他虎目灼灼,仔细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似乎根本就未曾察觉眼前如同鬼界一般的景象。 见他神态泰然,我心中顿感安宁,暗暗吁了口气,也开始仔细搜索。 我们二人目力都算不错,立刻现前面一座山岩有新近开凿挖掘过的痕迹,近了一看,只见那山岩之下,果然有一个黑漆漆的洞口,旁边乱石堆簇,仿佛如同一个厉鬼张开血盆大口,露出森森利牙,只等我们自投地狱一般。 洞口处立着一块石牌,上面果然用数十根箭头拼成了八个字:“遇石再入,天现凶瞑。”每个箭头各深寸许,还有些微箭镞露出石外,我虽早知是字是箭组成的,却不想这些箭头竟都深入石碑之中,而且深浅均匀,想当初那将箭头插入石中之人会有何等巨大的臂力啊! 不过瞧那些箭头,俱已生绣,显然年代已然久远,非现世之人所为,想来倒不是金无望刻意为之,而是当初建造陵墓的主人的手笔。 熊猫儿也紧盯着那箭字,皱了皱眉,随即笑道:“想必他们所说的鬼窟就是此地了。”身形一展就要进去。 “猫大哥,等一下。”我忙叫住他,取出四粒药丸,道,“那些人既然都是中毒而死,想必搞鬼的人身上必定还有奇毒,这鬼窟之内少不得还有多处带毒藏奸的机关,这两种药丸多少可以预防一些毒药和迷药,我们还是小心点好。” 那“立地**散”和“神仙一日醉”虽说都是花蕊仙的亲大哥的独门密制,但花蕊仙却也不知道其配置方法,更无解药,这些药丸全部都是昔日的鬼医亲身配置,我翘家时偷偷地带了十几颗,一直随身携带以防万一,如今正可以派上用场,有了这两颗药丸,我们再小心谨慎些,应该不会那么轻易中暗算。 我摊开手掌,先自取了两粒吞了下去。 熊猫儿道:“也好!”也接了过去,一口吞下。 我笑道:“猫大哥这么爽快,难道就不怕我在里面下点毒进去么?” 熊猫儿大笑道:“就算是毒,我也认了,谁让你是朱兄弟的妹妹呢!” 我嗔道:“听你的意思,如果我不是朱戊的妹妹,你便不认了?” 熊猫儿笑道:“认认认,自然是认的,就冲你叫我这一声猫大哥,哪怕真的是毒药,我也会咽下去。”他嘴里开着玩笑,但望住我的目光中之中,却充满着坚定和信任,我心中一暖,轻呼了一声“猫大哥”,就再也不能言语。 还能说什么呢?虽然老天让我等了十五年才与我心中的好男儿相见,但能和这样的热血男儿相识并成为朋友,还能和他并肩作战,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了。 “我们进去吧!”熊猫儿笑道,“可莫要让人家以为我们跟那几个小兔崽子一样,是个没胆的脓包。” “好,我们进去!”我振了振精神,轻喝道,“就让我们瞧瞧里面还有什么阴谋诡计,见识见识去!” 搞的再恐怖骇人又如何,搞鬼的始终只是人而已,和人心的阴毒比起来,这些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不过,这个时代的人普遍比较迷信,很相信鬼神论,我虽说是灵魂投胎托生的,但相对而言,却要比他们更加理智。 呵呵,其实这应该多亏了前世看了不少卫斯理的科幻小说,对灵魂的理解更趋向于所谓的鬼怪,其实只是一组脑电波而已,并没有实质的形体,那个可恶的引魂使者估计就是一掌握地球人生死的外星人!至于鬼怪作祟,阴兵杀人?那都是人编造的,再说了,自古以来最可怕的都是人心二字,人,才是最可怕的鬼啊! 只是虽然想是这么想,可随着我们二人的逐渐深入,在微弱火光映照下的洞壁山石嶙峋,气味阴冷,头顶还不时地有瞎眼的蝙蝠掠过,气氛仍是渐渐地阴森压抑起来。 我本想尝试着开口说笑,可话都嘴边又咽了下去,不知金无望和那潜伏在更深的暗处的人是否已经知道我们的到来?原著里那些群豪只是被牧羊女给迷倒的么?还是云梦仙子亲自来了? 想到云梦仙子有可能会出现,我的心顿时凝重起来,不由地更加提高了警惕,将全身的警觉功能都开至极点,心法自然运转,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真正的与人对敌,而且面对也许就是真正一流的高手,难免十分紧张。 熊猫儿马上察觉到我的异常,他轻轻碰了一下我的手臂,意示我不要太紧张。 我尽量地压住心头的紧张,向他点了点头,表示我收到他的安慰。随着我们的愈加深入,窟道渐渐宽大,也直了起来,洞壁上的岩石也不若方才所见自然地狰狞,反而愈见整齐,显然已到了人造这一段,前面应该就是石门了。 果然,没行十几步,猫儿突然举高了手中的火摺,只见微弱的火光映处,一座巨大的石门矗立当中,当中已敞开一道恰可容人穿过的缝隙,但石门的两侧却和窟道的洞壁严实地嵌镶在一处,浑然天成,令人望而生畏。可想而知,当时建造这座古墓之人是何其富有,莫说别的,光是为了这道门,也不知都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 而石门之上,赫然用大红朱砂也题着八个字:入门一步,必死无赦! 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那最后一个“赦”下角的一道天然石头槽里,鲜红的朱砂看起来竟似还未曾干枯一般,更是凭添了几分恐怖! 熊猫儿踏前两步,立在石门之下,向上而望,打量着这座巨大的石门,目中流露出几分敬畏,想是觉得人类和自然的产物巨石,比起来要渺小的多了。 要建造这样的石门,在我前世那个时代,自然不是难事,不过这却是科技落后的古代,而且这门看起来就是一块天然的岩石,真不知当初建造那陵墓的高氏是如何完成这伟大的建设的。 熊猫儿仰头而望,静默了几秒,突然将火摺递给我,我方自不解接过,他已猛然推出双掌,仿佛未见那满含警告的八个红字,拍向那石门。 “猫大哥----”我骇然惊呼,急忙挥出一掌,欲阻止他去碰那石门,呼到第三个字时,语音已忍不住颤抖,那些开矿者不就死于淬在门上的剧毒,子不过午啊----谁知道我的解药是否会有效?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尝试? 可熊猫儿的掌风向来凌厉迅猛,我又是后而至,却哪里还来得及,眼见他的一双肉掌就要触及到或许已经淬了毒的门上。 我的泪突然涌上眼眶,这石门中间明明已有一条足以容人的石缝,为何还要去推? “哈哈哈,放心吧!”泪还未掉落,熊猫儿突然一声大笑,手腕一翻,竟及时缩了回来,大声道,“你猫大哥哪有这么傻!我是见你太紧张,逗你玩的呢!” [奉献] 第八十五章 古墓(二) “你----”我又是气又是急又是好笑,泪珠儿在眼眶中打转,竟是半句话也说不完整。 熊猫儿见到我眼中的水光,忽然呆了一呆,面现愧色正欲开口求饶,我却已气的一跺脚,别过了头不理他,侧身就闪进石门。 “七七,莫要莽撞!” 熊猫儿骇然呼道,话音未落人已跟了进来,他见我赌气,自然以为我一之气就忘了危险,冒然闯进去。但一进门却见我就立在离石门两米处,正举着火摺子笑吟吟地看着他,还不忘耸捏着鼻子做了一个鬼脸,顿时呆了一呆,方自明白过来,苦笑道,“你这鬼丫头,竟然一点亏都不肯吃!” 我甜甜地笑:“你着急吗?” 熊猫儿道:“我自然着急,这里处处透着诡异,我们怎能不步步小心,你突然闯了进来,倘若触动了什么机关,那可怎么办?” “噢,原来你也知道着急啊?”我心中感动,面上却故意收起笑容,撇了撇嘴,大依不饶的趋势。 熊猫儿哭笑不得,忙举手投降道:“好好好,以后我不乱开玩笑了,行吗?” “这还差不多。”我哼了一声转身往里走,这只死猫,居然害的我差点掉眼泪,等出去了以后,我肯定要好好想个法子好好地整整他,现在本小姐就量大气大、暂时放过他吧! 嘴角带着笑意,没走两步,我突然举高火摺,叫道,“猫大哥,你看。” 这次来沁阳,我特地带了些上等的精巧火摺来,其照射范围要远比普通火摺来的明亮。这一照之下,周围几丈几事物顿时在目中。 适才我们一跃之下,已进门数步,此刻便象过了玄关,来到厅堂一般。 里面果然是是个空荡荡、异常宽阔的圆形大厅,拱顶高高在上,竟有两层楼左右高,火光能照射到地面,却不能照射到拱顶,只依稀看出连拱顶似乎也是圆的,大厅中间除了一张同样宽大的圆桌,此外别无他物。 而厅的四周竟全是一模一样、雕刻着奇异花纹的石门,一共九座。 除我们刚才进来的石门是双扇,其它的八道都是单重门,壁厚石坚,一望就知道必定不只重千斤。最奇的是每座门,居然都半开合着,也不知道是要关要开,门内皆是一片黑洞洞的,如同骷髅的眼睛,令人心中充满了对未知的恐惧。 根据记忆,我知道这个厅可通向四面八方迷宫般的石室,每一座重门之后都有神机莫测的机关和错综复杂的密道,依我看来,这个大厅的结构本身就是一种神秘,不过原著里似乎未曾提到这个大厅里有什么凶险和机关。 但我们还是步步谨慎地打量着空厅,提防着未知的变故。 空荡荡的空间、高高的顶穹、坚实的四壁,还有一张不知派何用尝的宽大石桌,就这么简单的一个空厅,竟能令人生出仿佛置身与世隔绝的阴森坟墓之中的感觉,又似是到了修罗的屠宰场,似乎那火光不能射及的黑暗空间里,早已埋藏了许多只巨大的厉爪,随时都会伸过来将你一把抓住,将你牢牢地按在那石桌之上,而另一只手则举尤自滴血的巨斧,就要狠狠地落将下来,随时剁上你身躯的任何一个部位。 我方才未进古墓之时,还对鬼神之说抱以嗤意,将它们比作一组无法作实质性攻击的思想波,可如今一进入这空旷阴森的石室,心中还是不由地生出了几丝寒意。 看来畏惧未知的事物还是人的天性,纵使理智告诉我这个厅应该安全,可我仍有些不安,也难怪原著里,那些看起来个个胆如熊心的武林高手,被假扮成老八的花蕊仙暗地里的稍加撩拨,神志竟就那样脆弱不堪了,原来环境的布置果然能影响人心啊! 这些念想看似繁多,其实也只在我心中一闪而过,几个呼吸间,我已恢复了从容。举起火摺环顾,才将大厅略略地打量了一遍,一旁的熊猫儿突然出了一声“噫”声,俯下身子往地上瞧去,似是现了什么。 我忙跟望了过去,只见地上却是一支尚未燃尽的火摺。 熊猫儿沉声道:“入得如此漆黑的墓中,不论是谁,只要是正常情况下,绝不会将珍贵的火种扔下,看来此地必有变故生,七七,你小心脚下,我来注意四周,务必要走在一起,切不可分开。” “嗯!”我应了一声。 “这里的布置很是奇怪,七七,你对此可熟悉?”熊猫儿显然也注意到了大厅的奇异格局。 我沉吟道:“这似乎是个奇门八卦阵,不过关于奇门遁甲之数,我只是略知而已。这八扇一模一样的重门定然隐含了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门之意,但一般为自己建造陵墓之人,必定不愿死后有外人前来打扰,防盗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因此,生门未必就是生,死门也未必是死,只怕是虚假难分!” “既然这阵这么复杂,索性我们也不要管它什么生门死门了,随便选上一门闯进去便是,不过半日未饮上一口了,得让我肚子的蛔虫先过过酒瘾才好!” 熊猫儿笑着拔开葫芦塞子,仰头猛地灌了几口,那葫芦浑身漆黑,由于经常使用出了一身自然的亮光。有一次闲逛时我曾向他要过来在手中掂量了掂量,果然入手沉重,赫然是上好的磁铁制作而成的,这自然就是熊猫儿自己曾吹嘘专破天下各门暗器的祖宗了! 不过,这葫芦的来历也确实不小,乃是二十多年前一位自号“疯癫和尚”的武林高手之成名之物,号称“乾坤一袋装”。其材质取自东海深处的磁铁,经七七四十一天锻造方才铸造而成,因其本身具有独特的磁性,而武林中的暗器大凡都是铁器等金属所制,极其被其所吸引住,因此确也可称是各门暗器的克星。 只是不知道这宝贝却怎么会落到熊猫儿手里了,这一点原书中似是没有交代清楚,我虽也曾派人查探,却也无所得,看来只有熊猫儿自己才知道了,不知要是问他的话,他会不会告诉我? 只见烈酒入肚,熊猫儿目中的精光更甚,胸膛也挺的更直,在飘摇的火光之中,他的身躯俨然就是一棵伟岸的大树,令人望之生安。 我微微一笑,倘若换了别人,我势必觉得这举定是因为心中胆怯,方才接酒壮胆,不过这只猫儿就算什么都缺,也绝不会缺胆量,此刻他有心警戒,豪气更是逼人,只怕连鬼神见了他,也要先怯上三分。 “猫大哥的胆量我自然是佩服的,不过只怕等到我们终于找到了那生门,早一步来的那些人也差不多死光了,还是让我先看看吧,就算找不到生门,找到休、开两门也可以。”我口中笑道,目光却不放过丝毫可疑的痕迹,更加仔细地打量那些看起来一模一样的石门,将其中一些极细微的差别一一记在心里。 “走这边!”我招呼了一声熊猫儿,指了一下左边第三道门,熊猫儿立即跟随。我们刚走进,身后那扇石门就悄无声息地掩了起来,只在合到石缝中时才出一声沉闷的声音,我回身照了照那紧闭的石门,心突然反而平静了下来,不禁微微一笑。 较之于进门之前的窟洞,这里间的密道自然要整齐的多,通道中隐隐地有空气流动,竟无异味。我心中不禁微微疑惑,怎地这密道之中竟没有我想象的那般阴森恐怖,反而似是自家的密道一般干净,就连一点飞虫也无? 但见这密道曲折绵长,似无尽头,走了数十米后,密道两侧突然开始隔一段路出现一座门户,俱是紧紧地关闭着,我未开口,熊猫儿也不曾言,心中虽有好奇涌动,想去窥探一下门内有何物,却终是忍了下来。 我在前头举摺,熊猫儿则护在我身后两步处,又行了一两百米,前头突然宽阔,竟是一个三叉路口。 左面和中间两条通道俱都空无一物,惟独右边的一条之中竟散落满白骨,结满蜘蛛网,那些骷髅或是完整或是破碎,或躺或依,姿态万千,但每一头颅的空洞双目竟都无不直直地朝我们这边瞪视,仿佛那黑洞洞的眼中竟还有一双双诡异无比的眼睛一般! 我掉转目光,再看向中间那条,只见那条通道却如我们所来之路一般无二,再看左面一条,四壁竟都是天然洞石,洞口略往里处,赫然躺着一条血淋淋地胳膊,空气中还隐隐传来血腥之气,我不由地微吸了口冷气,记忆中似乎是曾出现过这条血胳膊的,不过到底哪条路是正确的,却已不记得了。 “猫大哥,你说我们往哪条路?”我注视着那条骷髅路,心中已大约有了个想法,却侧头问熊猫儿。 [奉献] 第八十六章 古墓(三) 熊猫儿目光转了转,扫视了几遍岔道,最后落在右边通道上,道:“走这条!” 我奇道:“为什么?” 熊猫儿笑道:“他们越想装神弄鬼,肯定越会把真正的通道弄得更神秘恐怖,让人瞧着就害怕,自然就不敢走了。可我熊猫儿却偏偏不信这个邪,管它骷髅地狱,我都要去踩一踩。” 我顿时无语,我还以为猫儿的选择是凭智慧推断出来的呢?没想到却只想和常人反着做而已。不过他猜的也有道理,其实最危险的地方有时候倒是最安全的。 “哈哈,放心,就算我熊猫儿自己活的不耐烦了,也绝不敢拿别人的生命冒险。”见我不吭声,熊猫儿以为我觉得他的选择太过草率,但又不好反对,便稍微整了整满不在乎的神情,笑道,“就算右边通道有机关,也必定不会同时死这么多人,你看,这些尸体有些虽然尚且完整,有些却已散乱的不成样子,似这一块,明明是大腿骨,边上却是一颗人头,而躯体手臂却不知去向,那边一处四肢虽全,却无肋骨,斜靠在洞壁之上的那具姿势也有所不对,恐怕有很多都是从别处临时搬运过来的,只是碍于时间紧迫,因此摆放位置难免会粗糙了些。” 我侧目微笑,道:“猫大哥的意思是,有人在故弄玄虚?” 呵呵,这只猫儿是越来越让我意外了,他的外表看似粗犷,心地却能这般细致,我瞧他的实际心智可不比某些人差啊。 熊猫儿颌道:“正是,我猜三条路中间,正是这条才是正确的通道。世人往往畏惧鬼神,认为有骷髅出现之地必不吉利,更何况这古墓之中原本就已处处透着诡秘,只怕到了这路口,不是选中间那条,就是选左边一条,而断然不会选择自认是最凶险的这边。” “既然猫大哥觉得这条才是正确之道,那我们就走这一条。”我不由地佩服地道,他的推测居然和我心中所想一样。 熊猫儿点了点头,取过我手中的火摺,道:“我去前面开路,你跟在我后面,小心些!” 适才我一直在他前面,此刻他突然转到前头去,自是担心我见到这许多骸骨会害怕,因此主动负起一个男子汉的责任来了。 我笑了笑,正待举步,可一看那些白骨,想到我的双脚就要从这些白骨之上走过去,少不得要接触我的身体,还会出沙沙的摩擦声,身上不由地泛起一层细粒,鸡皮疙瘩顿时掉落一地,急忙又缩了回来,喊了一声熊猫儿。 熊猫儿一回头,却见我突然停住,弯腰伸手扯下一角中袍,用布包住脚底,再在足上绕了两圈,护住脚踝处,打上结,又扯下另一片,也缠在另一只脚上。不由地奇道:“你这是做什么?” 我面上不禁一红,轻咬了一下贝齿,道:“这些骷髅虽然瞧着也没什么吓人的,不过毕竟是死人的尸骨,这样直接踩了上去,骨灰粘在身上总是不好!” 熊猫儿闷笑道:“原来如此!倒也有道理!有道理!哈哈哈哈----” 他说前两句时语气还算正经,到得第三句却已忍不住大笑起来,雄厚的笑声在密道里回响,竟将洞顶一些尘土都震了下来。 我本已脸红,被他这一笑更是急烫,这只猫儿,一逮着机会就取笑我,幸好我戴了人皮面具,就是黄皮肤全变成了红皮肤,他也看不出来,只是这笑声实在是太刺耳了。 “你还笑!”我忍不住用了些捶了他肩头一下,嗔道,“这么大的声音,想让别人都现我们来了是不?”其实如果金无望此刻还未落入沈浪或金不换手里,就算熊猫儿不笑,他也早已现我们的行踪了。想到他随时都有可能隐在暗处向我们出冷箭,我不由地微微四顾了一下。 “是是,不笑,不笑!”熊猫儿赶紧转头往前走,我迟疑了一下,闭了一下眼睛,抬起了一只脚,壮烈无比的踩了上去---- 只听“咔”的一声,我竟将一条粗壮的腿骨硬生生地踩断,吓的我惊呼了一声,什么顾不得地直接跳上熊猫儿的背,搂住他的脖子。 熊猫儿的肌肉突然僵硬了一下,立时意识到生了什么事,宽肩一耸,似是又要放声大笑起来,我赶紧伸手捂住他的嘴,咬牙切齿地道:“你要是再敢笑,小心我闷死你!” “呜唔唔----”熊猫儿赶忙点头,口中却仍溢出了几声闷笑。 我气恼地报复般地用手更加捂住他的口,狠狠地紧了两紧,才松开,只这一下,我已觉得手心里已全是汗意,也分不清是自己害怕的冷汗,还是他的呼吸呵成的?我突然觉得心里有些慌乱,忙侧头看了看脚下,找准了一处间隙,从他宽厚的背脊上滑了下来。 我的双脚终于还是踩在了白骨堆之中,我暗咬着牙瞅准骨头间的空隙,又走了一步,这才示意熊猫儿可以继续向前了。 说不笑,可是熊猫儿的肩头却依然在抖动,我在后面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好你只猫儿,我把你当朋友,从未在你身上整过往日那些恶作剧,你今天却三番两次的戏弄我、嘲笑我,你还真以为我朱七七很好欺负不成? 这下子,我们之间的仇可就结的深了,我决定了,等出去之后,非但要整你,还要让你好好地领教领教我的厉害! 哼哼----我一边小心地避着骷髅,一边在脑海里幻想着熊猫儿吃瘪的样子,对了,这只猫儿平时虽然常常自诩英雄,而英雄都是自古皆风1iu的,因此他平时也少不得经常和一些酒肉朋友一起留恋花巷柳之地,既然这样,那我索性就让一堆女人都去伺候他,莺莺燕燕地围上去,熊爷长熊爷短的,至于接下来么?嘿嘿----等我先想好了再说。 脑子里一有了自我幻想,这段白骨之路倒似也无起初那般吓人了。 走了片刻,白骨果然越来越少,不多时眼前又是一条与刚才差不多的通道,通道两侧仍是重重大门,但不同于方才的门户紧闭,这几扇门竟都是半掩着的,门内竟还有隐隐惨淡的火光映出。 我和熊猫儿相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反停下了脚步。 一路行来,四周漆黑,人息全无,那暗中的冷箭也始终不曾出现,一切都平静地过于诡秘,此刻前面突有光线出现,而且还不止一间,还是数间,怎不叫人疑惑顿生? 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熊猫儿立时机警地熄灭了火烛,借着门缝之中的微弱火光,朝我使了个眼色,我会意地点了点头,反转身子靠住他的后背,一手放在腰间警视着来处,缓缓地与他一起挪至一间石室门口。 熊猫儿往室内望了一眼,忽然低声惊呼。 “怎么了?”我略动了一下,但目光还是注视着周围,不敢回头。 “好多珠宝,竟然都放在棺材里!”熊猫儿喜道,“没想到这里竟然还真的有传说的宝藏!有了这些财物,那黄河的水灾何患不解?”他身子一动,便要进去。 “等一下,”我心中一动急忙拉住他的手,一片熟悉的记忆闪过,我快地扭头瞥了一眼,又立时转了回来警惕地注视着四周,方才那一瞥间,我已看清那石室之中竟平放了三具石棺,而其中一具棺中竟堆满了闪着珠光宝气,那些珠宝经墙壁上一盏出幽幽火光的油灯一照,更是分外的耀眼、光华避人。 “猫大哥,那珠宝有诈!” “有诈?”熊猫儿愣道。 “你看那珠宝,是不是要比一般的珠宝来的耀眼?那珍珠是否也要比寻常的珍珠来的大颗?而且为何其他门户都紧闭着,光线全无,惟独这几间却有灯火,我们如果冒然进入,只怕就出不来了。”有了原书的记忆,这些珠宝不要再看第二遍,也知道是假的了,而且剧毒无比,“猫大哥,你再看看那珠宝前的地面上,是否有什么异样?” 熊猫儿“嗯”了,似在仔细搜寻,突然抽了两下鼻子,吸了一口冷气,骇然道:“化尸水?” 我动容道:“化尸水?这不是早已失传的毒水么?猫大哥我们互换一下位置,让我看看。” 化尸水其实最初的原名是“花逝水”,名字取得端的是高雅之极。 俱闻是百多年前一位名医苦苦哀求想挽回其变心的妻子不果,因而爱极生恨,专门研究出的一种只要稍沾皮肤就会融化肌肉,比现代的硫酸不知还要厉害多少倍的的一种毒液,令得他那如花似玉的妻子顷刻间就化成一堆白骨,因此也叫“花逝水”,只是因为此毒液太过骇人,因此又被叫做“化尸水”。 我小心地和熊猫儿调换了位置,只见中间那口装满了珠宝的石棺前的地上,竟有数滩如同油渍般的液体痕迹,细闻之下,隐然有股异味,竟仿佛还略带花香,果然与传说中化尸水化解人尸后的描写一般无二。 ~~~~~~~~~~~~~~~~~~~~~~~~分割线~~~~~~~~~~~~~~~~~~~~~~~~~~~~~~~~~ 看到好些大大再追问沈浪的下落,呵呵,下一章---- [奉献] 第八十七章 胁持 那么说,金无望藏在那些珠宝中的真的就是化尸水了?不知道这几滩尸水生前是何人的?铁胜龙?一笑佛?铁化鹤---- 我默然了半响,转身与熊猫继续前行,只见每一间石室内俱都有石棺数具,铜灯两盏,第二间石棺之上放着的是一件金丝银片织成的衣服,在灯光中闪闪亮,竟象是传说中的金缕玉衣; 第三间却只有一具石棺,石棺之上,竟只是孤零零地一本书,书已翻开,遥摇望去,那书中所画的竟仿佛是一些前所未见的武功招式,仿佛是本武功密笈---- 我们一间间地看过去,共有八间半开着的门户,虽始终未曾踏进石室一步,但心中惊骇却已更深。 这些石室之内所藏无不是世人所向往得到之物,而且光从表面看来无不极具诱惑,倘若我们不是早已认出第一间地上的油渍是化尸水,恐怕也忍不住要进去走近些探个究竟。 我和熊猫儿却越走越看越是心惊,前头周围左右却是一片声息全无,既无有人遭受暗算的惨呼之声,也无那摄人魂魄的歌声----我心中的不安不由地更加扩大,但却已别无他法,只能继续往前走去。 密道曲曲折折,时而充满霉味,时而又空气流畅。 我们一路仔细摸索,也不知又转了几道弯,过了几个岔口,连火摺也已先后用去了两个,正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方向,陷入了重复的迷宫之中时,前方终于似有隐隐的人声传来,我们顿时大喜,只要有人,就有转机,无论如何,总比现在这样瞎摸索来的好。 凝神一听,那人声之中竟似还有小孩的啼哭声,我心中一紧,背脊之上竟立时泌出了一层冷汗,老天,难道会是老八不听话先我们一步跑来,又被人给抓住了么?我心中一急,身子顿时往前冲去,欲探个究竟,右臂却突然被熊猫儿轻轻一扯。 “那是个小女孩,不是朱八兄弟!”熊猫儿似是看出了我的焦急,忙低声道。 我一怔,一呆,仔细再听,那声音果然不是老八的声音,不由地呼出了口气,将心稍稍放了下来,低语了一声“过去看看”,俯身和熊猫儿一起悄无声息地潜了过去。 小女孩?莫非那柳伴风和她的女儿铁亭亭放心不下铁化鹤,又跟进古墓不成? 不待我猜测,突又有一女子嘶声道:“要杀就杀我,休要伤害我女儿!堂堂七大高手,却这样挟持一个小女孩你算什么英雄好汉?” 只听另一个嘶哑的声音狂笑道:“杀你又有何用,你既然中了我这位好大哥的神仙一日醉,我自然无须再浪费力气,你要怪就怪这位沈相公吧,如果不是他,我又怎会拿你的女儿作威胁?倘若他只是长相卓而不凡、玉树临风也就算了,可偏偏他还生就了一颗七窍玲珑心肝,聪明过人----哼,就连那李长青也对他赞口不绝,还邀他共事,就是连今日这机关重重的古墓,竟也不能难倒他一分。常言道,‘既生喻何生亮’,世界上既然已有金不换金大侠,又怎么再有一位占尽风采的沈相公?” 一声“金不换”和“沈相公”入耳,我不由地浑身一震,身形急掠向声音来处,只见拐角处又是一间石室,但见火把插墙,烛光照影,光线竟甚是明亮。 熊猫儿听此声音、见此情景,似也非常惊讶,我却无暇顾及注意他的想法,身影一矮迅地潜到门边。 只听那嘶哑的声音略顿了顿,突然轻佻地的道:“说起来,你的女儿确实真的可爱之极,将来长大了必定是个小美人,唉,若非迫不得已,我还真的有些舍不得啊!” 他的话音未落,只听一个雄浑的声音咬牙切齿地骂道:“畜生,畜生,我真恨当年我为何要心慈手软救你这条白眼狼!” 那嘶哑的声音冷笑道:“只怪你自己太过假仁假义,才有今日如此下场。沈相公,咱们就打开天窗明说了吧?你是要自断你那只持剑的右手,还是要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可爱的小美人就此香消玉损?” 让沈浪自断右手? 这不是前世金不换拿朱七七的性命来威胁沈浪的情景吗?怎么我未落到金不换手里,还是生了这样被逼迫的事情? 难道是金不换借着对洞中机关比较熟悉的优势,找了个机会,暗地里制住了铁家三口,然后又吃定侠义仁心的沈浪,必定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小女孩死在他的面前,而宁可牺牲自己? 不,沈浪的手绝不能断!绝不能栽在这阴险卑鄙的小人手里。 我只觉得一股火气上涌,金不换!你这个畜生果然又来作恶了!我忍住冲进去的冲动,藏住身影咬牙切齿地望向门内,只见身后的熊猫儿也无声无息的跟了上来,守在门的另一头,也是浓眉紧皱。 只见这间六角石室中,无任何棺材石桌,四壁空荡,但墙色灰白,壁上铜灯绿焰闪动,在满室火把的明亮火光之中,竟有一丝奇异的阴冷。 瘫软在一角的一男一女,自然就是小女孩的父母铁化鹤和柳伴风夫妇,他们身上虽未绑绳索,却似连抬个头都十分困难。但他们仍然极力地瞪视着对面,面上和目光中充满了绝望和愤怒,仿佛快要喷出火来,脸上的神色极度复杂,似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只是不断地骂着“畜生、畜生----” 再看对面一边角落的地上,蜷伏着一条灰色身影,体态高大修长,此刻身子却奇异地缩成一团,尤自不停地轻微颤抖着,面容几乎低垂到胸口处,仿佛正在极力忍受某中非人的折磨,显然是痛苦之极,令人看之不忍。 他显然就是被金不换点穴折磨的金无望了,没想到这一幕竟然又重演了。 离金无望身体的一步之地,则站了一大一小两个人,身影矮小的绿衫粉裙,梳着满头活泼的小辫子,一看就是一个漂亮惹人爱的小女孩。只是此刻她那如苹果般胖胖的小脸之上,非但全无可爱的笑容,反倒充满了惊恐,小手紧捏着一个小布娃娃,正害怕地望着对面的铁氏夫妇,圆圆的眼睛里和面颊之上俱是泪水。 她的喉间,竟赫然抵着一把明晃晃地匕,娇嫩的脖子上已有一丝鲜血泌出,滑流入衣领之中。 而抵着她脖子正在冷笑的人,身形委琐无比,麻脸驮背,却是一个独目乞丐,他身上明明是一身褴褛,却偏偏又套了件上好的皮裘。 这个形象一入眼,我心中顿时涌起了一阵极度厌恶、恶心的感觉,仿佛被一条剧毒无比、阴冷湿腻的响尾蛇缠身,又仿佛刚刚活吞了一条毛毛虫,还在肠胃中挣扎摆动。 这个人,纵使用世界上所有用来形容坏人的言语,都无法表达我对他的一分厌恶,只要此人一出现,无论任何一种卑鄙、凶毒、阴恶之事,都随时会生,这人正是我早想除之而后快,却屡屡抓不住他行踪的,比之响尾蛇还阴毒数十倍、阴险数十倍的小人----金不换,也就是金无望的义弟,忘恩负义的无耻之徒。 刚才听到那个声音时,我就已猜到是他,此刻一见到他,我满腔的愤怒反而奇异地平静下来,理智迅地恢复,我冷笑了一下,悄悄地将手伸入腰包之中,紧紧扣住三枚暗器。 待到目光转到那位侧背对着我、正缓缓弯腰去拾地上匕的蓝衫少年之上,心中突然如石落春水般,泛起了层层饿涟漪,异感顿生。 我不由地抿紧了双唇,纵使一别将近一年,可他那不偏瘦也不偏胖、不偏高也不偏低,身材适中的背影我却异常地熟悉。 不用他转过头来验证,我已知他必是沈浪,自从去年五月和他初识,我们前后不过见了几次面。可每一次心中总是无法抑制地会产生一些不属于我的突兀的情感,让我感觉到本能的危险,致使我非但没有借机和他相熟,反而更加有意地远离这一位在原著中占据着朱七七整个生命和思想的男人。 但此刻我却不能和以往一样立即离去,也无暇顾及心底涌动的异样和纷杂的思绪,只因沈浪的左手已紧握住一把寒光凛凛的匕,正缓缓地起身,我突然感觉他那渐渐挺直的脊背,仿佛竟透露出一种悲哀的无奈。 我的心中突然也升起了一缕悲哀。原来,被挟持的对象从朱七七换成了另一个小女孩,他也仍然会选择牺牲自己。 原著中曾让我感动地落泪那副场景,原来并不是因为他对朱七七情深意重,才心甘情愿为她断去自己的手臂----而是为了道义和恩义,这个想法才掠过,我只觉得心底深处突然泛起一丝苦涩,化成了千百细丝涌漫上舌尖,涩涩地散开到所有的味觉之中,几乎忍不住要叹息。 ~~~~~~~~~~~~~~~~~~~~~~~~分割线~~~~~~~~~~~~~~~~~~~~~~~~~~~ 明天大大们不要等了,这两天感觉很累,想休息一下,抱歉---- [奉献] 第八十八章 狭路喜相逢 察觉到自己的异常,我忙微重地咬了下嘴唇,让自己的心神重新回到眼前的险峻的形势上。此刻可不是追究儿女情怀是真是假的时候,破坏金不换的阴谋,阻止沈浪自残身躯,并顺利救出那个小女孩,才是当务之急。 我的心思在急转,那边的沈浪却已站立了身子,语声尤自镇定地道:“几日之前,在下还和金兄把酒畅谈,相聚甚欢,其后在下似乎也未曾得罪过金兄,更无要和金兄相争之心,金兄在下如此不放心,却是实在没有必要。” 金不换冷笑道:“你少废话,断是不断?” 沈浪缓缓地道:“身之皮肤,受之父母,本不该轻易割舍----”他话到这里,身影突微微一动似要跃起,但只微晃了一下很快又停了下来,只因他话音还未落,对面金不换就已出一声短促的狞笑,手中的匕又往小女孩肌肤处深了一分,一道殷红立时又流下。 “----不过,既然金兄一定非要在下这只右手不可,在下便奉送给金兄便是,金兄又何必为难这位小妹妹?”沈浪将匕从右手换到左手,语声依然平静,竟还似带着点笑意。 这个时候,他居然还能笑的出来?难道他已有办法?我心中一喜,更加凝目注视。我这个角度虽看不清他的全貌,却清楚地现有一滴冷汗从他的额际滴落下来,无声地溅落在地,再看他紧握住匕的手掌,更是青筋暴出、指节苍白。 原来,他心中其实并无把握! 所有人的目光都已落在他那开始慢慢抬起的左手上,我只觉得我的心,也如他那只显得异常沉重的手一般,压了巨石般的难过,他是那样潇洒自如的少年,如今却要生受这般卑劣小人的威胁---- 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又从心底深处原谅了他,但却不知道他有什么好让自己原谅的,自己为什么又要原谅? 金不换的狞笑已变成狂笑,铁亭亭的小脸上更是惶恐,小嘴张开着想哭却又不敢哭。 铁化鹤和柳伴风的面色更加苍白,目中痛苦更深,他们不希望沈浪为爱女而牺牲自己,莫要真断了自己的手臂,可为了爱女却又自私的不敢出声劝阻,只因他们的话一出口,死的就会是他们心爱的女儿。 该怎样才能在阻止沈浪的同时,又救出小女孩呢? 我心急如焚地急思考着,搭在腰际的手无意识地一紧,突然想到了办法,急忙转头望向熊猫儿,正好看到熊猫儿也焦急万分地瞧了过来,我不等他示意,忙先以传音入密地功法道:“猫大哥,你以最快的度猛冲进去,佯作和那乞丐有仇,吸引开他的注意力,其它的事就交给我。” 这样的形势下不管是谁单独出手,金不换都随时可将小女孩当作挡箭牌,我们投鼠忌器之下,人多未必顶用,而金不换又以阴险狡诈出名,不是那么容易唬过去的,因此必须想个两全其美的计策,好在有熊猫儿,还有一个机智绝顶的沈浪。 现在我需要制造一个短暂的变故,只有三方配合得当,定能扭转乾坤。 熊猫儿乍然听到我的传音入密,面上闪过一丝惊异,不过也只是一瞬,只见他点了点头半秒也不曾耽搁,突然已飞纵扑向室内金不换的方向,双目圆瞪须皆张地怒吼道:“好个兔崽子,叫你熊爷爷好找!拿命来吧!” 话音刚起两个字,身形已如猛虎出山扑至金不换眼前,碗大的拳头如急坠的重锤般,直砸向金不换,熊猫儿的身手本来就极为不错,此刻有意为之,气势更是非凡。 那拳风之中所蕴涵的力道,看起来似乎竟不止万均,攻势的凶猛更是无可比拟,而且似乎真的一味只想找金不换报仇,急与致他于死地,竟丝毫不去顾及金不换手上的小女孩是否会被殃及,其表演之真实精彩,令我几乎都要为他的演技拍手喝彩。 而时刻关注着爱女的,眼见爱女同样被笼罩在拳风之中的柳伴风,难里知道熊猫儿的真正意图,面色顿时煞白,凄厉地急声悲呼:“不----” 金不换显然没料到门口处会突然杀出个程咬金来,而且对方的来势又极其凶猛,如雄鹰猛然扑至,根本就连对方是谁都看不清楚,自然也来不及以小女孩的性命作威胁,来喝止熊猫儿。 慌乱之下只得先扬起手中的拐杖,勉强地招架了一招凶猛攻势,但他不愧七大高手之一,混迹了江湖多年。只见他将抵住小女孩喉部的匕微微望外一翻,平贴住铁亭亭纤细的脖颈,往后急退了两步,同时突然面现狞笑,竟似胸有成竹一般,将铁亭亭往前一推。 我不由地骇然,这个独目的丑陋乞丐,竟然是如此精明之人!只接了一招,立即就看出熊猫儿的攻势虽看似猛烈,实则却只是个虚招,从而料定熊猫儿必然不敢真下毒手,迅地判断出对自己有利的局势,推出小女孩迎接熊猫儿大部分的拳风。 只要小女孩挡在他前面,熊猫儿必定不敢再攻,为保护小女孩熊猫儿就只能撤回内力,而只要熊猫儿一收手,他立时便可重新扯回这个护身符,再作威胁。 这个金不换,实在是要比书中描写的更加狡猾奸诈,也更加机警多变,实在不是普通之辈。只可惜他还是漏算了一件事,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不只一人,而是两人。 他面上的狞笑方起,手还未动,在熊猫儿虎虎的拳风掩盖下,我的三枚银针已悄无声息地射向他的下盘。 我可不是什么自命侠义的正人君子,也没有什么一定要光明正大面对面来的顾虑,对于这种小人当然可以用小人的招数,果然,只听金不换突然一声惨呼,面色急变,脚下一个踉跄,顿时跌倒。 他身子这一斜,被他毒手所抓住的小女孩,身体自也跟着倾了下去,而小女孩若跟着倒在金不换的身上,那金不换就马上可以重新以她为人质,我的计划就功亏一篑! 这一切的变故只在电石火光之间,或者说还不到一秒。 但即便不足一秒的时间,也已足够了,几乎是在金不换出叫声的同时,一条蓝色身影已如轻烟般掠起,裹了一团绿影急地后退了回去,而此时金不换的身体才“砰然”一声撞倒在地面上。 小女孩铁亭亭乍然得救,惊魂初定,又回到了父母身边,哪里还忍得住,顿时“哇”的一声扑倒在爹娘身上,放声大哭起来,这一下,铁氏夫妇的惊喜真是非同小可,顾不得抬眼向救命恩人道谢,慌忙先不住地抚慰着受惊的爱女。 那如烟般奇快的蓝色身影,自然就是沈浪了,而我的一秒钟的希望自然也便是他,他便是我计划中需要配合的第三方。 他的身影才起,我的目光就追随了过去,可即便如此,我仍只看到了一道蓝影,这身影如此缥缈虚幻,几乎令人无法相信这是人类所能拥有的身手,难道沈浪的轻功,竟然已到了传说中“登峰造极”的地步了吗? 我怔然地回味这他刚才那一掠,一时间竟仍立在门口而忘了走进去。 金不换一倒地,熊猫儿自然就知道必定是我暗中使的手,紧接着又瞧见小女孩已被一条蓝色人影成功解救,顿时哈哈一笑罢手,后跳了一步,转过头,望向沈浪,而沈浪此时的目光也刚好转向他。 他们互相一对视,立时瞧清了对方的面目,两人的脸上忽然都涌出了无限欢喜和激动的神色,呼喝了一声,同时跃身而起,四手在半空中紧紧相握,又同时落地,不约而同地欢呼道: “沈浪?果然是你!” “猫儿?果然是你!” 两人一起声,又同时收住,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改握住对方双肩,重重地相摇了两下,互相凝视了半响,突又紧紧地拥抱到一起,笑语之中充满了真诚的喜悦,更充满了久别重逢的喜悦之情。 我不由地更呆。原来这一世,他们两个竟然早已相识了么? 只见熊猫儿放开了沈浪,凝视了沈浪半响,突然狠狠地捶了他一拳,大笑道:“好你个沈浪,竟一走半年都没有一点消息!害的我熊猫儿日夜牵挂!” 只一瞬间,沈浪那方才那青筋暴起、冷汗滴落的面色,便又已恢复如常,只见他嘴角一勾,便又带起了那似懒又似随意的微笑,也凝视着熊猫儿的双眼,含笑道:“人生何处不相逢,我们这不是又碰到了么?” 熊猫儿哈哈笑道:“这一回你可不能偷跑,与我老老实实地干上个三千杯,不醉不归!” 沈浪笑道:“放心,这一回我绝对不跑就是!” 熊猫儿大笑道:“旁人我可以不相信,但沈浪你千金一诺,言出必行。你既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来来来,我为你引荐一人,这人可真是巾帼不----” [奉献] 第八十九章 曾是潘安 “猫大哥,”听他似乎马上要透露出我的身份来历,我忙截断他的话,“你和沈公子久别重逢,自然可喜,不过等出了古墓之后再慢慢叙旧也不迟。我们还是先商量一下,该如何处理眼前的事务,和这位‘见利忘义’的金不换金大侠!” 我边说边迈进石室,走到侧躺在地,下肢僵硬,但目光依然闪烁不定、似又在想什么鬼主意的金不换面前,突然飞快地又补了他几道大穴,金不换的面色顿时惨败如灰。 我得意地扬了扬眉,自他的双腿穴位上收回三根银针,十分解气地伸出一足狠狠地踢他两下。这家伙坏事做绝却又总是自命侠义,我鄙视他已经很久了,现在风水轮流转,也该轮到他惊骇惊骇,恐惧恐惧了! 哈,抓到这个彻头彻尾坏到底的小人感觉可真好啊,这一天我已经幻想等待了好多年了,如今终于有机会可以随心所欲地恶整恶整他了,那个电视里书里看过的什么满清十大酷刑、各类逼供的手段,统统都可以拿来出来,好好招待招待他嘛! 金不换啊金不换,谁让你坏事做绝呢?而且又坏的一点品位都没有呢?如今你落到我的手里,我总不能对不起我那“魔女”的称号吧? 想起书里他的种种恶行,我的目光不由地移到角落里的金无望身上,心中不由地升起了一丝怜惜,金无望会沦落到塞外、历经九死一生,就是因为他的父亲金锁王错收了金不换这只白眼狼,引狼入室而起.倘若说这世上最不可救药的人是谁,那就非这个小人莫属了。 沈浪微笑地看着我的举动,目光也随着我的视线转了转,突然拱手道:“多谢兄台相救,不知----” “什么兄台,她可是----”熊猫儿大笑,就要插嘴。 “我可没有救你!你也别忙谢我,”我赶紧声明,暗中递给熊猫儿一个嗔怪的眼神,“我只是配合猫大哥而已。” 我向来逃避他惯了,一时之间还没想好该如何和他相处?不过有一点我非常确定,那就是我可不希望再和他扯上什么救命之恩的关系了,最好以后也别生类似的事情了。想到这两次奇怪的援手,我不由地暗暗苦笑,真不知道命运是怎么安排的,他这样的人物,我机缘巧合能相救一次也是难得,没想到竟然还有第二次?这----简直就是乱套之极---- 好在熊猫儿就是再迟钝,也明白我显然是不愿意让沈浪知道我是谁,因此神秘地笑了笑,总算忍住了口不再说下去,目光也转到金无望身上,奇道:“沈浪,你们怎么也会到了这里,他们几人又是谁?这鬼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他这连串的问题也正是我想问的,我很想知道,没有了原著中朱七七和花蕊仙的参与,故事又是怎么生和进行的。 沈浪还未回答,只听金不换突然冷笑起来,瞧着金无望道:“他就是那恶贼快乐王座下四大使者之一的财使金无望,在古墓里搞鬼害死了那么多人的就是他,你们还不快快将他杀了!” “闭嘴!”我冷喝道,伸出一足,拍拍两声,用脚在他脸上抽了两个巴掌,都到了这个时候,还想搬弄是非、兴风作雨的,用手我嫌脏呢,“无耻之徒,本少爷允许你说话了吗?倘若你敢再吐半个字,污了我的耳朵,信不信我可以让你从此永远也说不出话来?” 对待这样的人,我下脚自然毫不留情,金不换的脸颊立时红肿了起来,顿时骇然地紧紧地闭住了嘴巴。 熊猫儿抚掌笑道:“踢的好踢的妙啊!早就该好好教训教训了,老子真搞不懂,这等胁持小女孩的无耻败类,他怎么会被选上七大高手?真是丢尽了七大高手的脸。” “我金无望既然已落在你们手里,就没想过要活着出去,可如果你们想从我嘴里掏出些什么,却是万万不能。”一边的金无望突然止住喘息,挣扎着抬起头来,冷冷地道。 室内灯火明亮,他这一抬头,我们自然就将他的脸瞧的清清楚楚,我虽然心理早有准备,知道他年轻时为了专心学武,而亲手毁了自己的英俊容貌,但却没想到居然毁的这么彻底。乍见之下,不由地暗吸了口冷气。 只见灯光下,他两只眼睛竟然真的是一只圆如铜铃,一只却斜似三角,都偏向鬓角,中间宽若鸿沟,仿佛是两个人的眼睛同时被硬生生地安装到同一副面孔之上,真当是说不出的恐怖,说不出的阴沉,令人一瞧心中就生出逼人的寒气。再看其它五官:脸上皮肤凸凹不平,鼻梁矮塌、鼻头却又粗又大,两条眉毛粗细不同,一条平平一条棱峰咋起,便是两只耳朵也是一只大一只小的,唯一正常点的,就只有那张薄唇了。 这样一张脸,实在是难以令人相信他昔年竟曾是一位貌如潘安的美男子。 是什么样力量,才使得他竟然对自己下如此狠心的毒手,难道真的是如金不换所说的,单纯是为了专心练武断了女子对他的骚扰之念么?如果是那样,自己找一个清净的地方练功也就算了,又何必非要毁了自己的容貌,而使自己常年躲在那阴暗之地,这其中,必定还有什么苦衷。 想到这里,我的心不由地更软了,再看他那张恐怖阴沉的脸时,突然觉得已没有那么可怕了,不由地转头看向沈浪,不知道今生的他会如果对待金无望. 沈浪微微一笑,突然走向他。 熊猫儿张开了嘴,似是想说什么,我在一旁轻轻地拉了他一下衣袖,摇了摇头,熊猫儿笑了笑,闭嘴不语。 沈浪走到金无望面前,与他冰冷的目光对视了几秒,突然如春风般地一笑,右手拉起金无望的左腕,左手却轻轻一拂,便解开了他的穴道。 金无望的奇痒疼痛立止,他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却仍是一动不动,也不起身,只用他那双如同厉鬼般的眼睛阴沉沉地盯着沈浪,似是在询问沈浪此举之意。 沈浪依然微笑,道:“在下从不愿失礼于天下豪杰,金兄虽是这鬼窟事件的缔造着,但也不失为一个英雄人物,对与金兄这样的英雄,在下自当以礼相待。” 金无望冷冷地道:“我已经是你的阶下之囚,还算什么英雄?哼,你想要什么,直说吧?” 沈浪微笑道:“在下想请金兄赐药,解了铁大侠伉俪的‘神仙一日醉’。” 金无望冷笑道:“倘若我没有解药,你又待如何?” 沈浪面上微笑不变,竟然同书上所描写一般,索性连另一个手也放开,直把熊猫儿看的目瞪口呆:“金兄若无解药,在下自然勉强不得。” “沈少侠,这人放不得啊,他可是快乐王座下财使,手中有沾满了无辜之人的血腥,你若纵虎归山,必定后患无穷啊!”一旁的铁化鹤刚将哭泣的爱女安抚住,此时见沈浪竟轻易地放开了鬼窟的祸,不由地急道。 沈浪含笑道:“那**天魔的迷药的配置本来就已极其不易,倘若金兄没有解药,那也是正常的。好在这神仙一日醉的药效也只能持续一日,到了明日此刻自然就失效了。在下既然私下做主在先,贤伉俪及这位小妹妹的安危在下愿一力承认,绝不再让任何人有可趁之机,贤伉俪还请放心!” 他虽面向铁化鹤解释,但这话更多的却是对金无望说的,金无望阴沉的面容果然变了又变,目中快地闪过了一丝复杂之色。 我不由地在旁微微一笑,好个沈浪,果然厉害,看来他早就看出金无望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他这一说,金无望若有解药,哪里还会藏着不取出来? 只见金无望目光闪动,果然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抛给沈浪,冷冷地道:“这瓶药虽不能立时解了这神仙一日醉,但也能缓解药性,使人恢复些行走的力气,等到太阳出来,药效就可全部散去,片刻之后功力便将恢复。” “多谢金兄赐药!”沈浪微笑道,走到铁化鹤夫妇前,取出瓶塞倒出两颗碧绿的药丸来。 “一人一颗足已。”金无望突然截口道,语气依然冷漠. “是。”沈浪颌谢道,捏起一颗就要喂给铁化鹤。 “等等,你怎知这就是解药,倘若不是解药却是毒呢?”柳伴风的一双美目紧盯着那绿丸,突然道。 沈浪一怔,突又微笑,手指轻弹,竟将那药丸掷入自己口中,咽了下去,道:“铁夫人,这回可放心?” 他这一手,非但铁氏夫妇想不到,熊猫儿和金无望也想不到,四人的面上竟同时怔住,只不过前者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愧疚,熊猫儿是敬佩及骄傲,而金无望则是动容。 我却始终在一旁微笑地看着,一言不,以我对沈浪的了解,他这番举动实在是正常之极,而金无望既然说了这药可缓迷药,定然也不会有假,沈浪以如此胸襟对待金无望,金无望心中怎能不感动,不铭记在心。 看来有原著的记忆,有时候也不是件坏事,至少我可以知道哪些人可以相信,而哪些人又该防范。 [奉献] 第九十章 生变 “多谢沈少侠!”铁化鹤的脸上竟难得的出现微微的红晕,柳伴风却已垂下头去,低声道:“贱妾多有失礼了!” “贤伉俪请莫要自责,江湖险恶,铁夫人有此疑虑也在常理之中。只是在下相信金兄,必不会使毒来害二位。”沈浪微笑着又倒出一颗绿丸,连同手上这一颗,分射入两人口中。 铁氏夫妇忙咽下药丸,试着闭目运功调息,那小女孩铁亭亭懂事地擦开眼泪,乖巧的起身立到一边,不敢打扰父母的调息,两只如鹿般的眼睛却滴溜溜地望向沈浪,脆声道:“谢谢大哥哥!” 沈浪笑着轻抚了一下她的头,柔声道:“不用谢,你别担心,你爹娘一会儿就会好的。” 铁亭亭温顺地点了点头,又向我们望来,道:“还有这两位大哥哥,也谢谢你们!” 熊猫儿和我忙笑着道:“不谢不谢!” 看到她脖子上还在泌着血丝的伤口,我不由地心疼地走了过去,蹲了下来,取出丝帕和随身携带的金创药,温柔地帮她简单地包扎了一下。 这小女孩可真是可爱,既美丽活泼,又乖巧懂事,和老八相比,真是各有各的可爱----想起老八,我不由地想起前世花蕊仙将老八藏在一处隐蔽的山洞中,却被云梦仙子暗中掳走的那一段,心中警觉突起,不由地向门外望去。 记得金无望来到这陵墓后,就是因为在陵墓中找不到传说中的宝藏,无法回去交差,因此才想出这个以鬼窟的神秘来吸引武林高手,从而以挟持众高手而获得金银的绑架计谋来。他哪里知道自己找不到宝藏,并不是因为传言虚幻、这个陵墓中本来就空空如也,而是因为已有人提前一步,进入了古墓,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宝藏转移,其手段之隐蔽,便连机关王之后的金无望也没有察觉。 这个抢先一步身手已无法想象之人,自然就是云梦仙子了。如果她此刻就在这古墓之中,只怕不知又要生出多少变故来。 我心中担忧才起,突听门外通道之中竟真有异常的响声传来,竟仿佛是有许多人一起向这边走了过来,不由地扭头望去,这个时候来的会是谁? 沈浪和熊猫儿等人自然也察觉到了,目光齐齐地转向门外,又互望了一下,凝神静待。 脚步声如此众多,应该不会是云梦仙子的人,只怕是闻风而来的仁义山庄及七大高手。 果然,门外很快就率先出现一个修长的身影,一见到他,我的心中顿时浮现多年前那风雪交加的一夜,心中敬意油然而生,只见他长髯飘拂、气质飘飘如仙、面容清癯,正是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不败神剑李长青。多年未见,他竟仿佛已从盛年一下子步到老年,头竟大部分都已花白,可见这些年来他为了维护武林秩序,确实费劲了心力。 他的身后还跟着七个人,紧随其后的是位身材威猛,须如戟的白老人,显然就是他的结义兄弟、“气吞斗牛”连天云。连天云之后则有男有女、有丑有美,有俗有僧有道,自然就是除金不换外的六大高手了:五台山天龙寺天法大师,青城玄都观断虹道人,“华山玉女”柳玉茹,“玉面瑶琴神剑手”徐若愚,“长白山”雄狮乔五侠,“巧手兰心女诸葛”花四姑。 要糟糕了!我心中暗叫不妙,这些自命正义的武林人士一来,必定不肯轻饶快乐王座下的财使,那金无望该怎么办? “你赶快走!” 我原本斜对着门蹲着,此时赶紧假装愕然地站起,似乎是想更清楚的看清来人的模样,嘴唇却在起身的那一刻暗暗微动,以传音入密之法警告金无望,他熟悉这墓内机关,此刻穴道又已解开,应当有逃走的法子吧?他应该明白,这些人一来,难怕沈浪有心想放人,也不好当着这众多高手的面循私,他的处境可就危险了。 眼角余光中,一旁的金无望愕然而又快地扫了我一眼,冰冷阴沉的目光中闪过一丝亮光,突然站了起来,往后退了一步背靠着墙壁,警惕地望着来人,却再无其他动作,我不由地皱了下眉,却已来不及说第二句,只因李长青已目光炯炯地率先走了进来。 他们手持明亮的松珀火把,我们一目之下就瞧清了来人的面容。 而我们室内亦是一片明亮,李长青等人自然立时看清了室内的情形,也看到了倒在一角的金不换,大家不由地都微怔了一下,一时之间,竟无一人说话,还是性急的连天云先开的口,惊道:“这不是丐帮‘见义勇为’金不换金大侠吗?” 他这话一出,我立时又意识到不妙之处,肠子几乎都快悔青了:老天,我这个大蠢蛋,居然忘了点金不换的哑穴了。现在就是想补也已迟了----暗暗咬了咬牙,我又是懊悔又是恨恨地想道:“来了这许多靠山,今天这厮只怕是死不了了。” 金不换落到我们的手里,本已绝望,没想到突然来了李长青等人,已然被我踢的红肿的丑脸上顿时焕出生的希望,那只独眼也急地转动,急急地叫道:“李大侠,连大侠,救我!” 李长青还未开口,连天云已紧皱着浓眉向前踏了一步,直垮了进来,视线快扫过依然微笑不语的沈浪,岸然而立的熊猫儿、貌似悠然自得的我,还有正运功调息的铁氏夫妇,以及贴着墙壁面色阴沉冷漠的灰衣人,才又落到金不换的身上。 他显然对金不换也无甚好感,并没有急着二话不说地就来帮金不换解穴,反倒沉声道:“金大侠为何如此模样?” “连大侠,快帮我解开穴道,我要擒住快乐王那恶贼的手下。”金不换突然高声叫道,面上竟是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 快乐王手下? 这五字一喝出,李长青等人面色顿变,只见李长青长袖一扬,便不知以何物拂开了金不换的穴道,喝道:“哪个是快乐王手下。” 金不换穴道一解,就想一跃而起,没想到我的银针中带有麻药,一个踉跄又自摔倒,忙将拐杖直指金无望,嘶声道:“就是他!” 他话音未落,性情如烈火的连天云已一声怒吼,向金无望急扑了过去,二话不说,出拳如骤雨,片刻已攻出二十余招之多,那连环拳一路攻将过去,当真有排山倒海之势,令人见而生畏。 只可惜他不是熊猫儿,金无望也不是金不换。只见金无望冷冷一笑,身体奇异的一转,竟轻轻松松地将这二十余招避了开去,他的身法实是轻灵奇诡之极,旁人竟瞧不清他是如何闪避的,更瞧不出这是什么身法。 “三弟回来!”李长青忙轻喝道,他见识广博,当然立即就看出了连天云和金无望之间的差距。倘若是连天云还年轻,今日只怕不分你好,可经过衡山之役后连天云的内力早已不复当年了,再加上年已花甲,自然已不是金无望的对手。 李长青口中喝止三弟,但他自己一双目光却锐利如剑,直射向金无望。 连天云似乎是很听这位二哥的话,虽然心有不甘,但仍然依言退了回去,但一双铜目,却始终凶猛地盯着金无望,他是个疾恶如仇之人,昔年武林因快乐王的阴谋而使正道上的精英丧失殆尽,自己兄弟三人也因此受到重大打击,多年来更为了武林的安危奔波辛苦,难有几日安宁的日子,虽然无怨,但却又恨,此刻这份仇恨自然就转移到快乐王手下来。 金不换这一叫一呼,连天云这番急攻,顿时将其他六人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金无望身上,虽没有言,但各自的身体却已自动地踏前分开,形成半包围的局势,中间虽还隔着我们几人,但瞧着阵势,却已稳稳地金无望逼在墙角。 七大高手,今日人心竟如此一致?难道不是如同原著中描写的一般,是盘散沙么?我心下疑惑,仔细一看,却不由地暗暗冷笑了一下,我说呢,这些人怎么可能真正团结的起来?别的不说,端看他们面上的神情就已知晓。 最靠近我这边的是个珠冠华服的美少年,放到现在,绝对是个阳光少年,只是神情过于踞傲了些。一张俊脸上隐隐透着兴奋之色,右手状似极其随意地轻搭在腰间那同样华丽的剑柄之上,实际上业已凝神静待,只等李长青一开口便立即就动手。不用猜也知道这位自视甚高的“玉面瑶琴神剑手”,定然有着过度膨胀的自信心,以为不用其他人插手,自己一人就能将金无望生擒到手。 他旁边则是有一张扑克脸的青衣僧人,他前进的脚步最小,略略低与其它人之后,双目朝前直视,仿佛根本就未去瞧金无望,但没有人会怀疑他置身事外,正是以处事公正而闻名于武林的五台山天龙寺天法大师。 再过去却是依然蓬头垢面的花四姑和一位身材极其魁梧的紫面大汉,我当然一眼就认出这就是为人向来仗义的雄师乔五侠了。他们二位面上的神情却又不同与别人,身子虽上前了一步,脸色有些凝重,但似乎却无无伤人之意,而旨在防止金无望逃脱而已。 [奉献] 第九十一章 反咬一口 雄师边上,却是一位白衣胜雪的绝色少女。 她那娇美如花的脸上,方才进来时还带着一缕微笑,此刻却突然凝结了一层寒霜,且带上了明显的厌恶,只瞧了金无望一眼就偏过眼去,显然是觉得金无望的尊容实在入不了她大小姐的眼。 不过这位“华山玉女”柳玉茹倒真还有些自视骄傲的本钱,出众的美貌、傲人的武功,以及名门出身的身份----可以说江湖上的女子想要的她都有了。柳玉茹显然注意到了我的注视,眼角余光瞟了一眼过来,轻轻地冷哼了一声,语气中充满不屑。 我差点晕倒,汗,她不会以为我是因为看上她、爱慕她才对她行注目礼吧?她那声冷哼,显然是警告外表只能算是清秀的我,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好一个清高的柳玉茹,难怪连徐若愚这样和她平起平坐的美少年都看不上眼了呢? 我赶紧调离视线,转向最后一位,这位面容阴沉的身材瘦小,即便在室内也戴着顶竹笠的道士,想必就是那位看似正直却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居然用撩阴、抹胸、划肚等狠毒阴损招式,来对付前世的朱七七,威逼她说出花蕊仙下落的那位变态的断虹道人。 一看到这个因练武而禁欲多年已到变态的丑陋阴险小人,我更加倒了胃口,赶紧一扫而过,目光转到站在人墙和金无望中间的沈浪、熊猫儿脸上。 沈浪自李长青等人进来起就立着当地不动,也不言语,仿佛又要开始当个隐形人,那副几乎万年不变的微笑面庞上,更看不出任何情绪和想法。 熊猫儿却微微皱起了眉头,眼神扫过面前呈半包围姿势的众人,显然有些不满意他们以多欺少。但他也是个消息灵通之辈,自然已多少听说过快乐王的名头,再见此刻他们对待金无望的如临大敌的模样,纵有不满,却也不便开口。 我的目光重新又落回金无望的身上,心中暗暗着急,傻瓜!笨蛋,居然还不逃,难道你自以为你一个人可以敌的过这么多人么?真是急死我了。 我这目光溜转其实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只听李长青一声轻喝后,情不自禁地往前踏了一步,沉声道:“阁下真是快乐王座下?” 金无望冷冷地看着他,不一言。 连天云吼叫道:“二哥,和这厮废话什么,先拿下再说。” 李长青还未回答,一旁的金不换已柱着拐杖站了起来,叫嚣道:“我以性命担保,他就是快乐王门下四大使者之一的财使金无望,此人非但阴险狡猾,还会配置‘立地**散’和‘神仙一日醉’,武功又是奇高,各位大侠可千万小心,绝对不能放他走了!” 他方才被我擒住之时,绝望地犹如被拉扯到屠宰场的死狗一样,此刻刚找到一点靠山,麻药的效果还没散去,就又挺起了胸膛,开始洋洋得意。 我瞧着他那副丑陋的嘴脸,恶心地都快吐出来了,真恨不得学那《天龙八部》里的阿紫,割了他的舌头,好教他永远都不能再开口说话。但最令人着急的还是金无望,方才倘若他听我劝告立时就走,以他的身手,来个出奇不备,李长青带来的人虽多,但却也不是没有可能顺利逃脱,而沈浪和我自然也不会拦他,我们不动,熊猫儿更不会管这闲事。 但到此刻,只怕就算他想走也难了。 都是这个卑鄙小人惹的鬼,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把满腔的懊悔都泄到他的身上,这个长舌毒男!长舌,对了,他既然能诬陷别人,我为何不能将他所做的卑鄙事迹揭露出来?让他也好过不了。 “李大侠!”我突然出声道,伸手指向金不换,“不能放走的还有此人,你可知这个自命‘见义勇为’的金不换金大侠,方才刚刚做过什么无耻的事么?” “李大侠,你别听这臭小子的胡说,他和那金无望就是一伙的!”金不换见我要揭他的底,忙恶人先告状。 “笑话,你以为李大侠会凭你的片面诬陷之词就相信你吗?”我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冷笑道,“至于我是不是和这位财使一伙的,自然有人可以证明。李大侠请看这位小姑娘!” 我的手一指,众人的视线便转移到,有些怯怯地、又有些紧张地守在还在调息的父母身边的铁亭亭。 “刚才这位‘见义勇为’的金大侠,只因嫉妒这位沈公子之智慧才能,又看准了沈公子的仁心和大义,竟然借机挟持了这位可爱的小妹妹,以她的生命为要挟,威逼沈公子自断右手,你们说,这样卑鄙无耻的人,还有资格当七大高手么?他说的话你们还能相信么?” 李长青目光凝固到沈浪身上,沉声道:“沈少侠,竟真有此事?” 沈浪微微一笑,道:“适才金大侠许是想和在下开个玩笑而已。” 我愕然而立,好你个沈浪,我帮你说话,你不领情也就罢了,竟然还想帮仇人说好话,真搞不懂你的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难不成想以德报怨不成?只怕你虽有心,别人却不这么想,哼,你既然想当烂好人,就随你去吧,真是气死人了! 我气恼地别过了头不再看他,一边的金不换却居然面色丝毫不变,非但没有顺着台阶而下,反而厉声道:“你休要诬陷于我,我堂堂金大侠怎么做出令人不耻之下作之事?分明是你们为了帮快乐王的奴才逃走而合谋害我!” “还想强词夺理?莫非你当别人都是瞎子聋子不成?刚才事情的经过,大家自然都看在眼里。”我冷冷一笑,伸手拉过铁亭亭,柔声道,“乖,小妹妹,告诉那位爷爷,刚才是谁把你的脖子划伤的?” “他!” 铁亭亭小手笔直地指向李长青身边的金不换,委屈地扬起了头,拉下我的丝帕,露出喉咙处鲜血才凝固的伤口,略带哭音地道,“就是这个坏人,拿着一把好吓人的刀刺疼了亭亭,还要这位好心的大哥哥把手砍掉,亭亭好怕呀!” 想起刚才那段恐怖的情景,铁亭亭小小的身子又开始颤个不停,我忙把她搂进怀里,给她重新系好丝帕,轻声安慰。 见此,众人的脸色顿时难看了起来,望向金不换的眼神中一致地带有鄙视。 “呸,早知我竟会与这种猪狗不如的畜生齐名,这七大高手之称不要也罢了。”断虹道人狠狠地吐了口唾沫,转过脸去,其他几人也纷纷露出同样引以为耻的神色,便是连一副淑女相的柳玉茹也轻啐了一口,雄师乔五则重重地哼了一声。 “大家千万不要相信他,大家可知这一家人是谁?”金不换声嘶力竭地叫道,“我挟持那小女孩是有原因的,为的正是天下武林的安危啊!” 他此言一出,铁氏夫妇顿时顾不得化解迷药,猛然停止运功,睁开双眼怒极而视道:“你这恶贼,不记得昔年我夫妇相救之恩不说,竟然趁着我们被迷昏之时挟持我女儿,难道此刻居然还想诬陷与我们么?” 金不换冷笑道:“我金不换是个恩怨分明的大丈夫,昔年虽受给你的救命之恩,可也不能就此与杀人不眨眼,双手沾满血腥之恶人为伍,也不能因此而纵容你夫妇继续为害江湖。” 我震惊地睁大了眼,天哪,天下居然还有这等无耻之人么?这可真是不见不知道,一见就想飚!现在的我突然很有强烈的扁人的yu望。 柳伴风和铁化鹤更是气的浑身抖,顾不得身体尚且虚弱,就要挣扎起来与血口喷人的金不换拼命,无奈运功才可开始就半途作废,身躯自是力不从心,重又跌倒,但四目中已然似要喷出火来。 “是非曲直自有公证,既然金大侠坚持事出有因,那我们就听他说说也无妨,免得武林中人说我们处世不公允,至于这位是否是快乐王座下使者,等会自见分晓。”缓缓而道的正是那相貌威严、一向以公正著称的五台山天法大师。 “大师说的有理,”李长青手捋美髯点头道,目光转向身后的金不换,“金大侠,今天各位同道都在此处,倘若你说的有道理,大家自然会为你作主,倘若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老夫也无法维护与你。” 他不愧坐镇仁义山庄多年的武林泰山魁斗,说起话来自有几分威严,众人一听,纷纷点头同意。听到他如此一说,我暂时松了口气,无论如何,我也为金无望争取了一点时间,至于具体到底怎么办,就要看他自己了。 另一边的金不换被李长青的眼神逼迫站到前面来,却正迎上金无望冷冷地视线和我的怒目,不由地先胆怯地后缩了一下,但立即又极力地挺直了胸膛,想证明他的理直气壮。 只可惜他本是驼背,就是再挺也无济于事。 我恶毒地扫了一边他的驼背,金不换注意到我的眼神,气势顿时又矮回三分。他有些忌惮地匆匆避开我的视线,开始了他的狡辩:“各位应该都知道一个月前生在卢阳的郑家一家十口惨死的惨案吧?” ~~~~~~~~~~~~~~~~~~~~~~~~~~~~~~~~~分割线~~~~~~~~~~~~~~~~~~~~~~~~~~~ 愚人节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没去整过人,好可惜----哈哈----只好等明年了---- 2oo7.4.2零点 [奉献] 第九十二章 舌战(上) 他突然提到郑家,我心头立时想起一事,不由地暗向铁氏夫妇看了过去,金不换有心想要陷害铁化鹤一家,今天的事情恐怕不能那么容易善了了,一个处理不当,只怕不只是金无望,铁氏夫妇也难逃一劫,我该怎么反驳好呢? 李长青缓缓道:“你且先说说他们到底是谁?这夫妇为何又与郑家血案有关?” 金不换不答反问道:“李大侠可知那郑氏一家死于何手?” 李长青的目光不答反望向沈浪,道:“沈少侠可知?” 沈浪略一沉思,即道:“听闻那受害人的背后皆有一个紫色的掌印,五指宛然,浸然入肉,如此厉害的掌力恐怕非紫煞手莫属!” “紫煞手?难道就是那相传二十多年前已然失传的紫煞手?可塞上神龙、毒手搜魂以及要命神乞三人不早已故去了吗?而且俱闻毒手搜魂一门早已死绝,要命神丐和塞上神龙也无后人?”一旁的熊猫儿似已憋了许久,此刻终于逮着了说话的机会,忍不住诧异地插嘴道。 金不换冷笑道:“要命神丐无后是真,但那塞上神丐却未必就没有子女。” 他手突然向铁化鹤夫妇一指,道:“这位铁柳氏就是塞上神龙柳大侠的后人,只可惜柳大侠一世英名,却毁在他的女儿女婿身上。” “放屁!我何时毁了我岳父的英名了?”铁化鹤怒道,柳伴风却银牙紧咬,闭口不语,努力地调息。她的本性刚烈,此刻不还嘴自然是想用最块的时间恢复功力,还以实际能力让金不换闭嘴,只可惜他们吃下的并不是真正的解药,一时之间哪能解的了‘神仙一日醉’。 金不换冷冷一笑,道:“难道那郑家十口不是你铁化鹤杀死的吗?”他不待铁化鹤辩解,迅接道,“你十几岁流浪江湖时,曾投身郑家为仆,后因怨恨郑家而弃主潜逃到塞外,碰上了柳大侠的女儿柳伴风,与她结为夫妇后,柳伴风便将紫煞手的练功秘诀传授给你,你练得之后就回到中原杀害了当初的主人!” “放屁放屁!你简直就是一派胡言!郑家虽曾对我不义,但我铁化鹤向来光明磊落,岂会如此心胸狭窄?更何况我夫妇二人半月前才离开塞外,途经此地欲往江南游玩,那卢*本就未曾去过,哪来的时间杀人?”铁化鹤气急。 “那你是承认昔年与郑家有仇了?”金不换狡猾地道。 “我家夫君少年时虽曾被郑家奴役,但十几年过去,夫君早已将此事忘怀,你休要捕风捉影,以往日之隙来诬陷我夫!”见夫君落入人家的口中陷阱,柳伴风终是忍不住挣扎着撑起身子,冷冷地道,美目中射出如冰箭般的寒光。 “哈哈哈,诬陷?就算是我诬陷,难道那紫煞手也可以假冒诬陷不成?”金不换纵声狂笑,自觉终于捉住了铁化鹤的软肋。 铁化鹤顿时语塞,他虽明知事情不是自己做的,但与郑家有旧怨却是事实,而当今世上的确也无第二人会这家传的紫煞手,一时急的一脸紫色,不知该从何分辨,便连柳伴风也无言以对,这紫煞手的确是自己亲自将口诀传给夫君的,并没有泄露半点给外人,当今世上的确应该没有第二个人会这紫煞手了。 “紫煞手虽然不能假冒,却不一定只有他一人可以练成!”我突然语出惊人。 刚才他们提到紫煞手时,我就已在迅思量对策。 要为铁化鹤洗清罪名虽然不容易,但我也有法子阻止众人急下断论,不过难免又要涉及快乐王、累及金无望,因此趁大家注意力都集中在金不换和铁化鹤身上时,我又暗以传音入密之法再次警告金无望,让他立即设法逃走。 早在当初看书时,我就对这个外冷内热的男子有一种特殊的好感,今天亲眼看到他的傲气后,心中更加钦佩,因此不由地再度警告他。 金无望虽没有立即回应我的建议夺门而出,但却以几不可见地动作点了一下头,身体不动声色的往墙边再挪了一小点,并冷笑了一下,似已是胸有成竹。 我眼尖地瞥见他的右脚跟处的地上,似乎有快略突于地面的石头,仿佛是什么机关所在,令我的记忆突然清晰了起来,对啊,原著中那金不换不就是突然撞墙裂壁而逃的吗?既然金不换都知道这个机关,那金无望自然也知道了,而且看他面色从容的样子,他此刻不走,应该是因为刚才被金不换那阴损的点穴折磨的过于痛苦无力,才借机稍加调息吧? 想通了这一点,我心上的大石顿时落了下来,眼前只要专心对付金不换就可以了。众人听到此言,莫不向我望来,无不面带疑惑,只有李长青的目中突然透出一缕沉思。 金不换的笑声突然止住,顿了一顿,又放肆地笑了起来:“不一定只有他一人可以练成,这话倒是真正的可笑之极,武林之中谁人不知,自家的武林秘笈向来都不外传,更何况那柳大侠虽是个侠客,但在这点之上的心胸却并没有与众不同,你们认为还可能有第二人练成紫煞手吗?” 我轻笑了一声,不再看他,却注视已若有所思的李长青笑道:“我想问李大侠,当初衡山一役后,武林之中有多少密笈失踪?近些年来,武林之中又出现了多少原本已失传的武功?” 我这话一出,众人面色顿变,连沈浪和熊猫儿也似乎另眼看了过来,李长情更是面色凝重地回视着我,目光锐利地仿佛能直射入心里来,我却轻轻松松地站在原地,波澜不惊。 我知道你们是怀疑我为何会如此之快地就知道你们在仁义山庄的开会内容么?呵,你们怎会知道我原本并不是这世上的人,即便我没有耳线在里面,用猜的也可以猜出来,今天六大高手一起到此,更加可以说明了。 “不错,”李长青突然叹息道,“衡山之役后,确实有大量的武功密笈遗失,老夫等人经多年调查,已然可以确定如今身怀多种技艺的快乐王,就是当年诈死的伪君子柴玉关,倘若说会紫煞手的另有其人,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如今快乐王依然远在塞外,难道真正的凶手会是----” 他的话虽未说完,但目光却已如手般指向金无望,方才稍见松懈的气氛顿时又紧张起来。金无望却仍只是那副不变的阴沉模样。 我心中叹气,这些人的脑子就只会在快乐王上打转,难道就没想过还有别的可能吗?比如柴玉关诈死了,那他的原配妻子王云梦呢?她可是当年武林第一美女兼魔女啊!看来出去后我得单独找个机会提醒提醒他了----对了,那云梦仙子和柴玉关的夫妻关系,好象武林中人并不知晓,这倒有些难解释。 金不换显然没想到我又将祸水引回到金无望身上去,神色不由地古怪之极,竟意外地没有开口反驳,可我要的就是他这一刻的沉默,嘿嘿,而且这一刻你不说话,接下来就有得你受了,我还有更劲暴的料呢! 我暗暗一笑,暂时撇开云梦仙子的难题,语气肃然道:“当年世上是否有第二人会紫煞手,那杀害郑家之人是否就是铁大侠,在下觉得可暂且放在一边稍后再议,眼下最要紧的恐怕是这位金‘大侠’,如果在下猜测的没错,这位金大侠还有另一个隐蔽的身份。” 金不换面容疑惑,正欲张口,我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快地接了下去:“有件事恐怕各位还不知道吧?适才我可是清清楚楚听到这位金大侠叫那一位财使为大哥的,倘若此人就是快乐王的手下财使,不知这位金大侠又在快乐王门下担任何等职位,混入中原又有何阴谋?” 这个怀疑一出口,金不换顿时象有人拿大针刺入他屁股一样,反射般地跳了起来,脸色比猪肝还难看,道:“胡说,胡说!我乃中原武林七大高手之一,人称‘见义勇为’金大侠,怎会和恶贼同流合污?你这小子又是何人,居然敢挑拨我们正道之间的关系?” “‘见义勇为’,哼,只怕是‘见钱眼开’、‘见利忘义’更为贴切吧?正道中人?哼,正道之人可会利用一个无辜的小女孩做要挟,逼迫和你毫无仇怨的人断臂?”我毫不留情地讽刺道,“而且难道你敢否认,你是被金无望的父亲从小养育成*人的事实吗?你明明和金无望有着无法割舍的关系,却故意否认,如果说这其中没有阴谋,又有谁会相信?” “你----”金不换怒目道。 “你什么你?怎么,被我说中要害就要恼羞成怒了么?我这番推理自然是有根据的,我可不会象你一样,平白无故地诬陷别人。” 我话峰一转,正视这众人,义正严词地道,“各位都知道,快乐王座下分设了四使,而财使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快乐王收集金银、敛聚钱财,以供其挥霍和谋事用,但各位又何以保证这财使之位就只有一人呢?在下认为,这财使其实应该是两人,这位金无望是,这位自命大侠号称正道之士的金不换也是!” [奉献] 第九十三章 舌战(下) 我最后一句话几乎是落地有声地道,众人自又是惊骇无比,金不换更似又象活生生地挨了两个巴掌似的,狂叫道:“你这个来历不明的臭小子,你竟敢如此血口喷人,颠倒黑白,你----你有何证据?” 我轻轻一笑,血口喷人、颠倒黑白,不正是跟你学的么?至于证据,哼,有时候证据并一定要是事实,只需一个合情合理的推理,自然就会有人相信。 “敢问‘见钱眼开’的金大爷,这些年来你收刮、敲诈、勒索的钱财还算少么?可为何你却仍然一直如此寒酸打扮?便是连件象样的衣服都买不起,还要人家相‘送’呢?” 我特意地强调这个“送”字,目光瞟了一眼沈浪,言下之意自然指那件狐裘,他厚脸皮要了沈浪辛苦挣来的赏金不说,竟看人家好欺负,便连对方身上的衣服也要变相讨去,这种令人不耻的行径,当日大家必也看的分明。 众人的面色上果然又流露出不耻之色,我趁机步步紧逼,继续道:“当今江湖众所周知,金不换金大侠极其爱财,也极其吝啬。平时能敲别人、能赖旁人的,自己绝不肯多掏一钱银子,就算是到青楼买笑,也是别人付的花红。敢问金大爷,你辛辛苦苦积累的那些银子都到哪里去了呢?可别告诉我你都存起来,准备将来养老用!” 金不换万万料不到我居然会如此问,任他口舌如簧,此时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更何况他这些年来积累的财富本就是个迷,他心中必定有个不想被人知道的大秘密。而且就算他欲待解释,我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如何?你不肯承认么?难道那些银两不是拿回去交差了么?” “你----你纯属胡编乱造,我的银子为何要对你们交代----你既说我和他是一伙的,那我为何在找到被沈浪制住的金无望之时,不救他放他,反点他章门穴折磨他?” 金不换快歇斯底里了,情急之下,急欲撇清和金无望的关系,竟顾不得会被众人更加鄙视,将自己阴损狠毒的手段都交代了出来,目光更是慌乱地在众人脸上寻求支持,但他很快就失望了,莫说其他人,就是脾气向来温和的李长青脸色也已铁青。 这“章门穴”,在大横肋外,季肋之端,又名“血囊”,乃是足厥阴肝经中大穴之一,若是被人以八象手法点了这穴道,下半shen非但无法动弹,而且酸软麻痒不堪,当真有如千万虫蚁在双腿中乱爬乱咬一般,却又无法舒缓解脱,其刑之残酷,真是无法教人想象。 “你休要再狡辩了,你这样做自然是有目地的,”哼,凭我多1o%的智慧,若还拖不了你下水,我还有脸再活下去吗? 人心是最脆弱的,其中一旦滋生了怀疑的种子,就算本不该相信地也会相信了,更何况你虽居七大高手之列,但品行却向来为其他高手所不耻,今日就算你依然能完整地走出这里,以后也势必会被整个武林所唾弃,再也休想要李长青如原著般维护与你。 我极其鄙夷地斜视着他,对付这种恶人,不用恶劣一点的办法还真对不起他。嘿嘿,我现我还真有一点表演和编故事的天赋,今日所说的,真中有假,假中掺真,只要金无望不开口,谁又能立时反驳? “让我来替你说下去吧!方才你以那样阴毒的手段对待金无望,自然是因为你在心里早已嫉妒他多年的缘故。你和金无望虽同为财使,只是他一直为正而你为副,你们一明一暗,同时为快乐王效力,只可惜你才疏学浅,虽然也竭尽所能,仍然处处都比不的你的大哥金无望,收集金银的成就更是远不如他。对此,你心中自然早已嫉恨在心,可你的武功一直都不如金无望,就算心中早存了取而代之之心,也不容易找到机会。好在你还有一个正道的身份掩护,而此地又远离塞外,如若你伺机借中原武林的力量除去金无望,那快乐王纵使再精明,一时必定也无法辩得真假,自然也无法怪罪到你头上。” “你胡说----”金不换气极,竟然理智全失地向我扑了过来。 这种人简直比头上生疮脚下流脓还恶心,我怎么可能让他碰到我的衣角。我故意以过分夸张的狼狈姿势,险险地躲开金不换的急攻,口中还不忘凉凉地火上浇油:“怎么?被我揭露出底细就恼羞成怒,竟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人灭口么?” 金不换满面恶容,拐杖一摆,竟射出数道暗器,我假装骇然地腿一软,恰好避开暗器,目光扫到一旁的身材雄伟的熊猫儿,索性一溜烟躲往他身后,边飞身还边呼叫,“猫大哥,有人要杀人灭口,救命哪!”但眼睛却趁机向金无望飞去。 熊猫儿立时配合地往前踏了半步,目光炯炯地瞪视金不换,金不换刚才曾与他交过手,自然有些知道猫儿的深浅,更何况他针上的麻药余力未退,功力难免有所减弱,当下果然不敢再动手,可是一张猥琐的脸上却夹杂着野兽般的噬人恨意,直直地瞪着我。 “猫大哥,你看他还想要吃人般地瞪我,好凶啊!”我自熊猫儿身后,伸出头无辜地控诉道,并有意无意地用上了我本来的女声。 原本以我刚才的打算,是不想在沈浪面前过早地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免的让他现我又救了他一次,以后会更有所牵扯,只是此一时彼一时,谁料到李长青他们居然会来的这么巧?但是今日既有这么多高手在,我的身份反正迟早也会被查出来的,还不如利用这一点来为金无望多争取点时间。 而且,如果我的身份能让李长青更相信我的话,从今后在江湖上就更能孤立金不换这个小人,除去这匹害群之马,让金无望有机会报仇,也值得了。 因此我假装害怕,却趁着躲入熊猫儿身后佯作害怕的那一瞬,忙借着熊猫儿宽厚背脊的掩护,快地和金无望做了一下眼神的交流。 只不过在收回视线时,却无意中现和我站在同一直线上的沈浪,竟微笑地看了过来,那笑容之中,仿佛大有深意。 我不禁别扭地别开头,这个连金不换的坏话都不肯说的烂好人,干嘛那么精明,好象我和金无望暗地里的交流他都已知道了一般,难道他还能听得到我对金无望单的传音入密?天哪,他不会这么厉害吧!要知道,这种功力向来都是单向的,就算是我师父,也不一定能半途截住这传音,难道他是天才中的天才不成? “你这不阴不阳的小子----” 我这边扮演着可怜的弱者,那边的金不换却已再次失控,直气的脸都扭曲了。这些年来,一向只有他欺负别人、污蔑别人的份,何曾想到今日自己却会被别人如此戏弄? “住手!”李长青终于在沉默中爆,出一声马后炮,喝止了金不换,可锐利地目光立时又转而探究性地紧盯在我脸上,“阁下究竟是何人,为何竟知道这许多隐蔽之事?今日来此又有何目的?” “呵呵,李叔叔是在问我么?”他刚才未阻止金不换,想必是存了想试探我身份之意。不过,我这样突然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冒出来,而且还作出这番惊人之余,他不怀疑才怪呢? 我索性恢复原声,站直了身子从熊猫儿的身后走了出去,一边娇笑着,一边以左手小指轻勾起一缕散绕到耳后,这一十足性的女儿姿态和笑声,立时让众人明白了我女扮男装的身份。 而这一声娇嫩的李叔叔一出口,则更让众人惊异。 李长青不由地皱了下眉,语声微缓,道:“你是?” 我微笑不语,左手索性勾住丝把玩,低垂的右手略抬,将食指和中指却并在一起,状似无意地轻轻挥了一下,这可是当年他自己亲手演示给我看过的三招剑式之一,他不会忘记了吧? 李长青的脸一怔,目光闪动,似在追寻什么记忆:“你是----难道----” 我咯咯地笑:“李叔叔还不知道我是谁么?莫非那玉如意和珍珠塔都太差了,都没有换成银子不成?” 当年我自己手头积蓄有限,开销又大,只好送挑了一些礼物转送给他,代表我对建立仁义山庄的支持,李长青收下那些礼物时还感动了一把呢,这会不会想不起来了吧? 李长青眼睛猛地一亮,又惊又喜,道:“七七侄女?竟是你么?” 我笑道:“李叔叔,你终于想起来了啊?我还以为你真不记得七七了呢?” 我笑着走到他的面前,目光溜到他那长长的胡须上,突然想起原著里朱七七抓住他胡子的调皮样,不由地也有些手痒痒……不觉得,一只手就真伸了过去,拉向他的胡子:“呵呵,李叔叔,一别多年,您的风采可是依然潇洒如故啊,尤其是您的胡子,留的可真有精神,让人忍不住要摸一下呢!” ~~~~~~~~~~~~~~~~~~~~~~~~~~~~~~~~~分割线~~~~~~~~~~~~~~~~~~~~~~~~~~~~ 明日有事,可能要到后天才能更新,亲亲们,要见谅哦! [奉献] 第九十四章 再度相见 我的手伸的突然,也伸的快,李长青一时不察,竟被我真抓到了胡子,还微微地扯了扯,脸上顿时露出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来。 一旁的众人万万没想到,我居然会在这般紧张的情况下,说出这般童稚的话,还做出这么顽劣如小孩般的举动,一时之间,不由地有些愕然。 我也不理他们,更不管他们是否猜出了我的身份,只是笑盈盈地摸着他的胡子,口中说着些赞美的话,说实在,李长青这山羊胡子留的确实是好看,又顺又亮的,恐怕美男子关羽当年的长髯也不过如此吧? “咳咳----”李长青干咳了两声,将胡子从我的魔爪中解救了出来,目光凝视在我脸上,语声尤显尴尬,道,“哪里哪里啊,老夫早已老咯!倒是贤侄女,竟已长的如此亭亭玉立了,倒叫老夫认不出来了!” “呵呵,不是李叔叔你认不出来,是七七顽皮,想要在外面玩得尽兴些,怕被我家那个整日就想着赚钱的老头子逮到,又把我拉回去做苦力,因此才在脸上动了一点手脚而已。”我自然明白他的话中之意,说完,便轻笑着举起袖子遮住了脸,动手除下易容。 这些年,我靠着前世的记忆,半是抄袭半是研,搞了很多新点子和新行业出来,世人早已知道朱家的七女儿是个商业天才,而我的贪玩好动,爱游山玩水同样也是出了名的,我这样解释我的易容身份,自然行的通,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如果不是怕老爹找到我,谁愿意把一张好皮相给生生的遮起来呢? “哪!就着这个东西帮了我的忙。” 我将薄薄的面具摊开放在手上,嘴角带着些许调皮的笑意,眼珠微转,将面前的每个人的脸上都流转了一圈,将李长青和七大高手等人面上不同的神情全收入眼底。 最先变色的是“玉面瑶琴神剑手”徐若愚和“华山玉女”柳玉茹,徐若愚眼中的惊艳和呆滞我自然不陌生,而柳玉菇那微微的妒忌和意外,也没能逃过我的眼睛。 “巧手兰心女诸葛”花四姑望向我时,却是微微地笑了一下。虽然我今天的易容和那日在客栈中的易容有所不同,但这个聪慧的女诸葛,似乎竟一下子就猜出我曾和她有过一面之缘,目中透着友善之意,我也同样还给她一个会心的微笑,表示我还记得那次相遇。 她边上的雄师乔五侠却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是对我突然从一位少年变成一个女孩,有些正常的惊讶而已,注视我的眼神清朗纯粹,没有一丝的杂念。我不禁又微笑了一下,难怪他后来和能花四姑走在一起,看来,他的确是个胸襟开阔且不以外表取人的正直男子汉!内心的善恶对他而言,显然要比皮囊的美丑重要多了,花四姑能找到这样一位良伴,真是幸运啊! 至于五台山天龙寺天法大师和青城玄都断虹道人,这两位的面色显然就高深多了,只在开始那一刹那显现出微微的错愕,而后依然是面无表情,仿佛我是红粉或是骷髅都与他们丝毫无关。 而那个气吞斗牛的连天云,本一直紧盯着靠墙的金无望,此刻听到我们的对话,终于忍不住侧过视线,睁大了两只铜铃般的眼睛,上上下下地瞧了我一番,疑道:“你就是朱家千金,那个给我们山庄争取了两万两黄金、还送给我们很多珠宝的小女孩?” “呵呵,连叔叔好!那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就不提了吧!”我笑的甜蜜蜜的,十足一个乖女孩样。余光却不动声色地偷瞄了一下旁边脸色更白的金不换,嘿嘿,看来今天的情景对我很有利啊!这个嫉恶如仇、脾气暴躁的连天云显然对我有好感 “哪能不提呢?二哥一回来就跟我们讲了,说你虽小小年纪,人却很是义气,若不是庄里一直走不开,俺早就想到江南去看看你了!”连天云纵声大笑,走了过来,抬起蒲扇般的大掌就想朝我的肩膀拍将下来,提到半空,突然似是想起了我是个女孩子,不由地讪笑着放下了手。 他这一手豪迈的举动,不由地让我想到了熊猫儿也曾这样拍我,不由地回头瞄了他一眼,熊猫儿显然和我想到一块去了,挪移地笑了笑。 我忍俊不禁地抿了抿嘴角,勾起了会心地轻笑,目光回转时,却一不小心,又对上沈浪凝视的目光,心顿时漏掉了一拍, 他的目光和笑容似与我往日所见略有不同,仿佛有着一丝感激、又有着一丝钦佩,还有一些更加深邃的意味----我忙微微地点了个头,急急地转回头,可胸口深处却已扑通扑通急跳了起来。 天哪,又来了!我暗暗地深吸了口气,努力地抗拒着心中的异感。真是的,无论我怎么忽略,每次一见到他心中总是这样不对劲,可根据前世的情感经历,使我很清楚这些异样并不是我自己的感情。 唉,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我才能完全压制住引魂使者在我心里动的手脚,恢复正常,在面对他时不会那么不自然呢? 毕竟,在七世堂没有正式转给他和熊猫儿之前,我还是免不了要和他相接触啊,总这样失态,实在是太---- “七七侄女,令尊近来可安好?”李长青微笑地看着我。 令尊?哦,是问我老爹呀?我赶紧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抬头回望,笑道:“老爹呀,近些年他将许多事都转给我大哥,还隔个两三天就来打我的主意,要我给他想赚钱的点子,自己却愈偷懒了,整天挺着福地越来越厉害的肚子,和娘亲们一起享清福,不过我估计他现在找不到我,嘻嘻----可能会不大好!” 出来后,虽然我经常有平安信寄回家,但所有的信件都是通过七世堂,从全国各地寄回家的,他想找我可也没那么容易。 李长青好笑地道:“你呀,还是象当年那么调皮,老爹若是知道你跑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身上也没有一个得力的人,非担心着急不可。” 不败神剑果然是个精明厉害的人物啊,不仅表达了他的关心,还居然只一句话,就把我费了半天的劲、故意转移开去的众人的注意力给吸引回来了。 我心中暗暗佩服,口中却笑道:“多谢李叔叔关心,不过七七可不是一个人来的。来,我来为你们介绍一下,这一位是熊猫儿,他是我在许昌认识的好朋友,七七就是仗着他在,才来这个鬼窟凑热闹的。” 我一把拉过熊猫儿,把他推到李长青前面,笑道:“猫大哥,这位就是仁义山庄的李大侠了!你不是说早想见识见识吗?” “李大侠!”熊猫儿爽迈地抱了一下拳,“在下熊猫儿,只是个小混混,今日得见李大侠,幸会之极!”他这自我介绍倒说的利落干脆。 “好说,熊少侠年轻有为!他日成就必定无限!”李长青含笑还礼,眼睛却有意无意地瞄过熊猫儿腰间的铁葫芦和那把短刀。 一旁的金不换见我们越说越有劲,好似忘了刚才那紧张的局势一般,脚步竟开始悄悄地往墙上靠去,我本想立即揭他的举动,转念一想,难道只有我看见了,别人都看不见么?只怕他这一动,已有数双眼睛都跟着转了,何况刚才我已经搅了半天的浑水,也该抽身出来歇一歇了,过犹不及嘛,今日我胡遍乱造的猜测已经够令大家深疑了。 只可惜金无望没有配合我作假证,不然今天,金不换的黑锅就背定了,唉,实在可惜了。 看来金无望心中虽恨极了他,想必心中依然念着手足之情,否则也不会在原著中一再地放走了他,这个金无望,可真的是外表冷漠如万年寒冰、内心却有着火一灼热的感情!也难怪他将沈浪当作朋友之后,会那么尽心尽力地去帮他,自己却独自背负背叛恩人的罪恶感,这样的人,如何不教人敬佩呢? 能帮到这样真正的英雄人物,哪怕会引起别人的误会,也是值得的呢,至少要比哪个不识好人心、心胸过度坦荡的烂好人强多了。想到刚才沈浪那句“许是金大侠和在下开个玩笑而已”,我不由地又有些气恼,刚才因他而起的那丝异样顿时消散的无影踪,他这个宽容也太没原则性了吧!居然放过这样的小人! “金大侠,你这是想去哪呀?”柳玉茹一直在关注着我们的对话,一双美目看似不在我身上,我却经常感觉到她的余光瞥将过来,虽然我并无意抢她风头,但我的出现显然还是遮盖住了这个高傲的少女的风采。 她出身名门,人又青春貌美,向来都是名门世家少年公子的追捧,成了七大高手之后,平日所到之处,更每每都是风采的焦点,而此刻这许多人,竟无人再将目光放在她身上,估计是平生第一次受到“冷遇”,心中自然有些不悦。因而此刻见到金不换的异动,立时便出声提醒众人,她这一叫,众人的目光自然就被吸引过去了。 “李大侠,你是武林公认的泰山,难道你也只凭这个丫头的一面之词,就冤枉一位正道之士不成?”金不换索性干脆急步后退到墙壁,尤自想做最后一丝挣扎,那一只独目却不停的转动着,既恶心又狡猾。 ~~~~~~~~~~~~~~~~~~~~~~~~~~~~~~~~分割线~~~~~~~~~~~~~~~~~~~~~~~~~~~~~ 亲们,明天就要开始上传vip章节了,这一章,是偶的rp爆,作为答谢各位一直以来对偶的厚爱,呜呜----一定要继续支持偶啊! [奉献] 第九十五章 漏网(VIP解禁章节) “那敢问‘见钱眼开’的金大侠,你能否解答朱小姐所提的疑问呢?”不待李长青回答,柳玉茹已鄙夷地抢先道,“如果你真是被冤枉的,那就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不要给我们七大高手蒙羞!” “这----”金不换支支吾吾道。 我在一旁凉凉的看着,果然如我所料,金不换果真不敢说出这许多年的钱财去处,他既然解释不清楚,那麻烦可就大了,纵然他能打开这墙中机关逃走,日后也别想在江湖上混了。我又何必急着插上一脚呢,再说他若一逃,金无望还会放过他吗?好歹也要跟出去找他算算帐的,如果金无望狠下心废了他的武功,哈,那他以后的日子可就更不好过了。 “金不换,你说不道理来,可就是承认自己是那恶贼快乐王的手下了?”柳玉茹冷冷地道,手中长剑微横,徐若愚也立时跟上了一步,紧盯住金不换。 呵,这下有趣了!原书中的徐若愚曾被金不换巧舌利诱,犯下大错,今日却非但未和金不换同为一丘之貉,反而还如此大气凛然,欲雪七大高手之耻,好好好!这才是我最喜欢的结果。 就让金不换这个小人成为过街老鼠吧,大家都来喊打打打---- 想到将来金不换四处逃窜、只能整日躲在阴暗角落里苟延残喘的情形,我面上神情不变,心中却得意地笑开了花。 呵呵,实在是解气啊!倘若不是这气氛太不合时宜,我还真想拍掌欢笑----唉,现在我有点儿后悔没有带那个最会点风煽火的老八来了,他人小,若是胡闹捣蛋些,旁人也不好说他什么,我就不同了,好歹也是个大人了,不免就有些限制,真是可惜了。 金不换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万万没想到今日自己竟一转眼就成了江湖中人唾弃地对象,一边防备众人,一边极其怨毒地瞪了我一眼。 我却调皮地耸了耸肩,双唇紧闭,以眼神挑衅了回去:“对,今天的事情就是我陷害的,你想怎么样?你又敢怎么样?” 金不换面色阴沉,突然狞笑道:“今日之事,金某也不想多费口舌,总有一天,你们会知道,自己上了这丫头的大当,错怪了好人,金某不奉陪了!” 他突然往石壁上一靠,只听“咯”的一声,石壁顿开,他一侧身就闪了进去,众人不由地大惊,待要追逐却已来不及,方想破口咒骂,只听又是一道“咯”声,另一边的金无望竟也已不见。 这两道机关启动和关闭度都甚是急快,就连靠金不换最近的徐若愚也只来得及拔剑出鞘而已,更不论去阻挡和众人的中间还隔了熊猫儿、沈浪的金无望。 “我们都上了这恶贼的当了!”连天云顿足道,他从一开始就一直紧盯着金无望,哪知道只在金不换裂墙而逃的时候瞥了一眼过去,金无望也即刻跟着消失。 “我们太大意了,竟让这两个恶贼同时逃掉!”门口处传来李长青懊恼地语音,金不换的身影刚消失,他就已最快的度扑向门外,想去追人。可是这石室只有门口一面是通道,其余三面俱是连接其它石室的石壁,他纵然想追,却也无从追起。 “李叔叔,你看到了吧!他们肯定就是一伙的,否则怎么会如此熟悉古墓里的机关?”我故意也似料想不到地呆立了一下,恨恨地躲了下脚,道,“唉,都怪我,早知道这个卑鄙的小人会逃,我就不该和他说这许多废话,先抓起来再说。” “好侄女,这事哪能怪到你,要怪就怪俺,白白地错过了机会!”连天云懊恼地道,一掌拍在石壁上,那石壁却浑丝不动,也无显现任何机关,他不由地更加火大,又连拍了几掌。 “三弟!别打了,这室内的机关我们不知道是开不出来的。” 李长青面色极为难看地走了进来,他们兄弟三人筹划这么多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扳倒快乐王,为当年死在衡山之上的同道们报仇,如今却连快乐王的两个手下都抓不到,心中的郁闷自然不浅。 “李叔叔----您别担心,那厮既然已被我们识破了身份,必定逃不了多久,等我们出去后,将他的真实身份,公诸于天下,相信过不了几日,定然就能把他们抓回来。”瞧着他仿佛一下子又老了好几岁的样子,我不由地心中不忍,走过去依着他的手臂,软言安慰道。 今日放走金无望,虽也有希望将来金无望能记得此日大恩,而帮助沈浪他们除去快乐王之意,但未尝也不是没有我自己的私心,前世看书时,我就对金无望这个人物甚有好感,实在不忍心他落入李长青这些正道人士手中,李长青和他大哥齐智倒是讲理之人,可是其他人就不好说了。 而且金无望也确实是快乐王手下,再则金无望心高气傲,怎么可能束手就擒?到时候双方难免会有一场恶战,我最不想看到的就是这个场面。 “唉----”李长青长叹道,“也怪老夫有眼无珠,竟不能早日想到这一层。” “李叔叔,你就别自责了,我们还是想办法快出去吧!他们这一逃,不知道还会不会整出什么阴谋来对付我们呢?”我故意扯开话题,却也不是无中生有,防的就是可能躲在暗处的云梦仙子,何况其它人还没下落呢,他们都去哪里了? “恩!”李长青神色依然黯然,点了点头,突想起一事,望向沈浪,“沈少侠,请问还有几位与你同来的人呢?” 沈浪微笑道:“李大侠不必担心,他们应当早已出了古墓,想必已安全无事。” “应当无事?”李长青愕然道。 “那些人都被金不换那个假仁假义的恶贼放了!”铁化鹤和柳伴风的药性似已稍稍缓解,两人正相互搀扶着、在女儿的帮助下站了起来, 柳伴风面上怒容仍未除去,咬牙道,“那金不换早已打好了一石三鸟的算盘,才私下放了与我们同来之人。一来可博取‘大英雄’的美名,日后好对受他恩惠的人索取财物,二来,即便我们将来说出今日他以弱小孩童来要挟沈相公断臂之事,旁人也不会相信,三来,也可破坏他的对手金无望的搜财计划,提升自己在快乐王眼中的地位,这个伪君子,不仅心肠狠毒,诡计更是多端之极。” 她说的前面两点倒和原著中所说的理由一点不差,只是挟持的人物换成了这个可爱的小妹妹而已,至于后一条么?却是我乱加上去的,现在看来,加的很成功呢! 李长青轻吁了口气,道,“那就好!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先离开这里再作定论。” 他的目光转向连天云,道:“烦劳三弟,扶铁大侠一程。” 连天云应了声是,就要走过去。熊猫儿突然笑道:“这事还是让我这个后辈来效劳吧!”他抢先了一步,伸手就将铁化鹤的手臂搭在自己的脖子上。 “那铁夫人就由小女子搀扶吧!”柳玉茹突然含笑走了过去,向柳伴风伸出玉手,“你我同为柳姓,说起来还是本家呢,是吧,柳姐姐?” 柳伴风微微一笑,点头道:“如此,多谢柳妹妹了!” “呵呵,你们都有人了,那小妹妹就归我了。”我蹲下身子,伸出一只点了点铁亭亭的小鼻子,笑道,“亭亭愿意跟姐姐一快走吗?” “愿意!谢谢姐姐!姐姐长的真好看,比妈妈故事里的仙女还要美。”危机解除,铁亭亭重又恢复了小女孩的活泼,将白嫩嫩地双手缠在我的脖子上,笑嘻嘻地竟然亲了我一口。 “呵呵,谢谢亭亭的赞美,以后亭亭长大了,肯定也会比仙女还要好看!”我微笑着抱起她,在她如苹果般红嫩诱人的小脸蛋儿反亲了一口,引的她咯咯大笑,原本阴沉的古墓之中,顿时充满了欢笑声,众人的脸上也不由地浮现笑意。 一行人由李长青带路、沈浪断后,沿着来时便做了记号的道路回去,一路上竟未曾经历过什么曲折,也无第三方搞鬼,出乎意外地顺利出墓, 我和熊猫儿进古墓时天色才刚刚入夜,虽经过这一长段时间的折腾,但出来后的天色还未到原著中描述的天色已微明之时,而恰恰正是一天之中最黑暗的时刻,我们虽然出了山洞,但四周依然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只是略略比古幕里好些而已,好在我们的火把充足,倒也不担心找不到原路回去。 众人平安地出了山洞,都不约而同地暗中舒了口气,也不作休息,考虑到古墓中四处藏毒,这样放任着总不安全,便寻了一些巨石,一鼓作气,合力将那害人的山洞给堵了,封了个严严实实,这才打算先回客栈再作具体商议。 走了片刻,前面的李长青突然出一声轻“呀”声,停住了脚步,接过身后连天云的火把向地上瞧去,只见前方两步处的地上积着一小滩黑水,闻之恶心。 “李叔叔,怎么了?”我拉着铁亭亭的手,跟着队伍中间,此刻不由地探头向前张望。 “如果老夫没有记错,来时这里曾躺着一个死者,此刻却无踪影了。” ps:再次提醒,公众版的章节虽然才更新到第九十五章,但vip章节已更新到115章了,请点击到目录里观看。 [奉献] 第九十六章 回客栈(VIP解禁章节) 李长青举起火把,往四周照了照,只见左侧有两株粗大的树木,我和熊猫儿立时便认出了这正是我们曾躲避过的地方。 那么说,地上躺的本来应该是那个叫作李霸的人。可如今夜黑风高,地方又极靠近神秘莫测的鬼窟,纵然有人心善想替他收尸,也不会在这个时候。那么,尸体到哪里去了呢?难道是被野兽拖走了不成? 这一滩恶臭的黑水又是怎么回事?只是伤口处流出来的毒液?还是尸体被化解后的残留?我记得初时的味道似乎并没有这么浓啊! 李长青蹲在身躯,仔细地看了看地上那滩黑水,突然立起向客栈处急掠,“事情恐怕有变,我们回客栈。” 众人顿时加快了脚步,个个身影似箭。 花四姑见柳玉茹搀扶着柳伴风落在人后,便主动握住柳伴风的另一只手,轻轻一提,便拉着两人跟上了前面的队伍。柳玉茹见她突然援手,反而似有些不悦,但她扶着一个人身形较慢却也是事实,只得一言不。只这一项,我便看出了花四姑的功力果然要远高于华山玉女。 一旁的熊猫儿虽身负一个大汉,却丝毫未见疲惫,反而大步掠到众人前面去。 我抱起铁亭亭,步履适中地始终紧跟着花四姑等人后面,佯作没看见旁边徐若愚不时暗中投射过来的眼神。 今日金不换既已逃走,徐若愚无形之中也已逃过了一劫。 原著里的徐若愚,受了金不换的蛊惑,与其狼狈为奸,竟想把朱七七骗到手好人财两得,让人甚是唾弃。虽然在最后关头他还是及时醒悟反救了朱七七,但却因自责甚深而自甘堕落,从一个翩翩美少年沦为人人唾弃的乞丐,后来更是因为性格懦弱,而枉送了自己的青春性命,也令一心为了沈浪好的朱七七反受心上人的责备。 这一世他幸而未与金不换为伍,只希望他能拥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继续当他的“玉面瑶琴神剑手”,做他的江湖侠客梦,这样的人生,才是他原本应该走的人生。至于他对我那掩饰不住的爱慕,或许只是因为我的容貌而一时的迷恋,过了一段时间自然就淡了,眼下我只要佯装不知不懂就可。 将至城区之时,李长青突又出一声低呼,复停了下来。这一回,地上却是七八滩黑水,浓臭熏鼻,看地方正是我们从客栈出来后第一次见到的那些尸体之处,而此刻地面上,同样也无半点人的踪迹。 倘若说刚才那具尸体有可能被附近的野兽拖走,那现在这么多尸体同时失踪,且都留下恶臭的黑水,这个理由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众人面上疑惑更重,掩住口鼻绕道继续前行,情知我们在古墓里的这段时间,外面必有奇事生,而且这奇事,说不准还是个坏事。 我和熊猫儿对视了一眼,两人皆想到留在客栈中的手下,心下焦急,脚步更快,众人片刻之间就回到了城里。 沁阳城中,几乎漆黑一片,远远望去,除了远处两盏如鬼火般的灯火在夜风中摇晃飘荡之外,再无任何光线,也无更夫敲打巡夜,真真宛如死城一般。 我们举着火把前行至那挂着灯笼处,正是傍晚时那间客栈。 客栈的大门已然紧闭,四下寂静,里面也悄无声息,所有的人似都已睡熟,并无我们想象中的慌乱情景。 我和熊猫儿疑惑地相对了一眼,熊猫儿放开已能自己站稳的铁化鹤,走上前去,毫不客气地“咚咚咚”地用力捶门,高声喝道:“掌柜的,快开门!” 他这一声大嗓门喊出去,院内几乎立时便有人欢呼道:“可是大哥回来了么?” 熊猫儿一听这声音,顿时朗笑道:“是我。” 语声未毕,大门已被吱呀一声打开,探出一个人头,正是和我们一同前来的赵三全。 他一见到熊猫儿就笑道:“刚刚我们还在跟掌柜的打赌,说大哥一定会平安回来!用不着焚香祷告、求那些泥塑菩萨,您瞧,才说了半会子工夫,大哥果然就回来了。” 他边说边将门开的更宽些,好让我们进入,熊猫儿的其它几个弟兄也闻讯跑了出来,一口一个“大哥”,如迎接得胜归来的英雄般欢喜地簇拥着他。 熊猫儿却不忙着进门,哈哈大笑着回头拉过沈浪,笑道:“这就是我经常和你们提过的沈浪沈相公,现在你们有幸见到了,总该知道我说的没错吧,这世间若要论英俊潇洒、风度翩然的好男儿,沈浪必是其中一个,你们今日可有眼福了。” “沈相公好!” 熊猫儿的手下齐齐地望向沈浪,眼中立刻散出仰慕已久的光芒,颇有气势地齐声抱拳,洪亮的声音划破夜空,震的我双耳一阵微鸣,我不由地更加疑惑:沈浪和猫儿竟早已有如此之深的交情了么?那熊猫儿是几千人的龙头大哥,他可知道? 沈浪微笑着还礼:“各位兄弟客气了!” 众人这一齐声高呼,六大高手等人顿时再度对他刮目相看,而他被如此众多的大人物齐齐注视,面色竟依然平静若水,不见一丝自喜之色,看来这个家伙荣辱不惊的功夫,果然已经做的很到家了。 “少----小姐,你没事吧?”大刚刚把门打开,小刀就闪了出来,见到我卸下了易容,不由地一怔,马上改口,目光快地扫了一下我们后面多出来的众人,又立时低眉。 “我没事。”我迅收回目光,点了点头,转向含笑看着沈浪和熊猫儿二人的李长青,微笑道,“李叔叔,外面风寒夜冷的,大家都先进去再说吧!” 他和熊猫儿如何相识,与我又有何关系?只要他们的关系依然如原著中那般肝胆相照,同进共退,团结一心就好。至于我么,还是等天一亮就早点赶回去与老八会合吧。 我们姐弟俩自从离家北上,一路上可以说一刻也不曾分开,如今一别就是一日,虽然花蕊仙到此刻还未曾出现,但我心中仍有些放心不下。而经过这一晚的折腾,我也算顺利地达到我最初的目的。金无望的计谋已被中断,虽没有干脆宰了那个小人金不换,不过已离间了他和武林正道的关系,从此之后,江湖之上只怕再无他的立足之地,金无望虽然不忍杀害他,但总应该会对他有所惩戒,事情也算告一段落了。 “嗯!”李长青收回注视着熊猫儿他们身上的目光,微笑地点了点头,招呼其它人一起进去。我牵着铁亭亭的手,陪同铁氏夫妇一同进门。 “啊,大侠您真的回来了,还有您几位也回来啦?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小人刚才还一直在为大侠们担心呢?就怕几位也----咦,同大侠一起的那位少年侠士呢?他不会是----”店里的掌柜和两个伙计闻声跑了出来,见到众人,不由地喜上眉梢地上来迎接。可笑容才显,左右环顾见不到“我”的身影,马上又变了脸色。 “我在这里呢!谢谢掌柜为我们担心了!”我微笑道,这个掌柜,原著里一句都没提到过他,没想到心地倒挺好的。 “你----你----你是----”掌柜的目瞪口呆地指着恢复女容的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嫣然一笑,道:“呵呵,你说的就是我啊,不过我不是大侠,我只是只小小虾米而已。” 呵呵,相信这个掌柜肯定不明白小虾是什么意思,紧张了一夜了,见到大家都平安无事,心终于暂时可以放下来了。 “哦,是是是,请各位大侠、客官们请厅里面坐,小人马上吩咐去烧些酒菜,犒劳犒劳大家。”掌柜呆愣了半天,我们都已相继走到了大堂里,他才终于回过神来,跑到门口激动地扯开嗓子叫厨子起来伺候。 “我们深夜还来打扰,实在麻烦掌柜了!” 走进已收拾干净的大堂,因人数众多,而客栈中原来的桌椅基本都已打碎,新桌一时还来不及添置,只剩我们初来时见到的两张桌椅,大堂显得空空荡荡的。大家便都随意挑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正好听到沈浪的话语,见他似乎塞了张银票过去。 “哪里哪里,客官客气了,你们能平安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掌柜地见又有银子,更欢喜地跟什么似的,这段时间来,沁阳城因为鬼窟事件已闹的人人忧心忡忡,此刻他见我们居然都平安回来,估计是觉得我们有些能耐,说不定已经破了那个鬼窟。再加上我们出手大方,因此招待地特别殷勤,不仅跑前跑后地亲自为我们拂净桌椅,吩咐小儿赶紧准备茶水,还不时地让人去催促厨子。 事实上鬼窟已填,这沁阳城确实也算已平安了。 ~~~~~~~~~~~~~~~~~~~~~分割线~~~~~~~~~~~~~~~~~~~~~~~~~~~~~~~ 推荐一本现代海盗穿越到明朝的探险故事:《驱魔人》作者的最新力作:《大明西游记》不妨去瞧瞧,呵呵。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1t;ahref=/sho.ap?b.>《大明西游记》&1t;/a> [奉献] 第九十七章 起疑(VIP解禁章节) 待得众人相继入坐,我才觉熊猫儿拉着沈浪,居然好巧不巧地,就坐我的正对面。 想到无论怎么抬头都会见到他,我顿时感到浑身都不自在,出古墓之前,他曾微笑着和我打了个招呼,我礼貌地简短地回复了一下后,就拉着亭亭走到前面,没有再看他一眼。回来的路上,仍一直和他隔着一定的距离,尽量地避开,此刻却要低头不见抬头就见,几乎是时时刻刻都会撞见他平视的目光,想到心里有那些莫名的感觉,总觉得很是别扭---- 我正欲起来换位置,铁亭亭却笑嘻嘻地拉了柳伴风坐了过来,亲昵地挨着我,姐姐长姐姐短地叫,我只得坐在原地不动,微笑和她轻语。 看着她那与老八同样圆圆滚滚、可爱之极的红仆仆的小脸,我不由地又想起老八,此次我刻意不让老八来,两人自然不能如同原著一般见面,不过我倒挺有兴趣让俩人见见,他们一个天真活泼,一个精灵古怪,估计凑在一起必定会很好玩。 “七七,这位可是你家中护卫?”我才应了铁亭亭两声,旁边的李长青突然笑问道。 “是啊,我怕老爹不放心,因此出门时还是带了一个护卫出来。小刀,这位是仁义山庄的李二庄主李大侠,你快去见过。”我笑道。 小刀立时抱拳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又向各位团团地作了个揖,道:“见过李大侠和各位大侠。” 李长青笑着捋了捋他那漂亮的山羊胡子,道:“不错不错,常言道,钱江后浪推前浪,如今的武林,人才辈出,都是后生可畏、年轻有为啊!好好好!” 他口中称赞着小刀,不住地微微点头,目光却望向沈浪和熊猫儿的方向,目中尽是欣赏之意。哈,看来他对沈浪和熊猫儿的印象很好呢?这样以后大家联合起来对付快乐王就顺利多了,免得象原著一样,强敌未现,自己内部就已误会重重了。 此刻他突然提起小刀,估计是急着想了解客栈中有无异常情况。 “客官们久等了,热茶来了!”我正待开口询问小刀,两个小二正好各自提了冒着热气的铁壶走了进来,只得暂时闭口不语。柳伴风乘机把一直挨着我、倾听我说话的宝贝女儿搂了过去,柔声地问她要不要喝茶,等会想吃写什么? 两个小二快手快脚地倒好了茶,就退了下去。小刀先我一步取过茶杯,谨慎地试过有无异样,方才恭敬地端给我。 我略显尴尬地接过茶,浅浅地抿了一口,脸色微微有些微烫,虽然出门后的日常饮食都是由墨兰她们试验过才入口的,不过今天这么多武林中人齐聚在一起,这样明着试毒,是不是太过于谨慎和防备了? 可偷偷地一转目光,却觉在场的众人之中,除了沈浪、熊猫儿、花四姑及雄师乔五四人,其他人也竟都取出了各类的试毒器,就连那个看起来神经很粗的连天云,竟也从怀中取出了一枚银针,试过了一杯才将茶递给李长青。 我顿时看得目瞪口呆,看众人脸上那自然的神色,原来这个“试毒”程序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啊?这----这可真真是“行走江湖、出门必备”啊? 我还一直以为只有小说和电视里那些特定的场合,才会有这道程序呢,而且似乎都是暗着试的,不会象今天这么明显,看来,这江湖还真是险恶,要处处堤防呢?只是不知道某人是用什么方法来辨别食物中是否有毒的,我低头喝茶,余光却偷偷瞄了一下正端起茶杯悠然浅品的沈浪,心中暗暗疑惑。 “小刀,我们走后,客栈中可有什么异常情况么?”啜了口茶,我看似随意地问道,不用多看,也知道众人都已竖起耳朵。 小刀马上道:“回小姐,小姐们走后不久,客栈中就奔回四个面色惊慌的江湖中人,一进各自的房间就把房门给关上,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小人已问过店小二,这几人正是当时跟着那和尚等人追出去的其中四个。” 熊猫儿也不喝茶,举起自己的酒葫芦喝了两口,哼道:“胆小如鼠。” 我莞尔一笑,道“后来还有人回来吗?”他说的四人,应该就是我和熊猫儿在半路上遇到的、那几个临阵脱逃的胆小鬼了。 他们本是和沈浪他们同去探墓,还没到进古墓就已被自己吓破了胆,匆匆地跑回来了,甚至连自己朋友的尸体都不敢收敛,其德其行实在有些令人不敢苟同。 小刀摇头道:“小人和熊少侠的兄弟们,一直注意着客栈的情况,未见有其他人回来,也不曾听见那四人的屋子有什么特别的动静。” “嗯?一个人也不曾再回来过?” 我皱了下眉头,按理说除了他们四人,一笑佛他们也应该回来了呀?难道说他们还是如同原著一般,刚出古墓就被云梦仙子的人劫持了不成?我虽在沁阳通向洛阳的道路上设了暗哨,但消息却不可能那么快就会传到我这里来,此刻同样对事情茫无所知。 “是,只有那四人。”小刀确定地道,熊猫儿的兄弟们也在一旁应和。 听到他这个回答,神情方因回到客栈而显得略微轻松的众人,立时又凝重了起来。 李长青突道:“其他人可有开房投宿过?” 小刀道:“那些人中除了那和尚以及和同来的几人,其他人基本上都是与晚饭前抵达沁阳,因此大都开了房间,我们到来时掌柜也曾说客房已满,想必大家都准备入住。” 李长青修长的手稳稳地端着茶杯,却不急着喝,似是自言自语,但却又微微面向沈浪:“按理说,此刻被放出墓的众人应当早我们一步回来才是。纵然他们急着离开,也应会回来退房,难道是身上没有明火,迷路了不成?” 见他的目光又转向沈浪,我本来有些担忧的心突然平复了下来,暗笑自己多管闲事。 如今沈浪和众人之间非但没有误会,反而已深得李长青看重,这点从李长青再三地询问和注视沈浪就可以看出。如果那一笑佛等人真的出事,也自有他们前去调查,我着什么急呀? 反正我对那些自私的所谓英雄豪杰也没什么好感,他们既然能为了保住自己性命而下毒去害别人。这样的人,纵然救不回来也没什么,只是当时那些开始神秘失踪、后来好不容易被放出来却全部死于非命的人中,便有铁化鹤。 在我看来,书里的其他人不过都是个跑龙套的,死了也没什么打紧,但是铁化鹤却还有妻子女儿,他也死了,痛苦的却是他的妻女,未免有些可怜。 如今铁化鹤既然平安在此,现在的天气又不似原著般有大雪掩盖足迹,纵然一笑佛等人遇到云梦仙子,被她迷倒神智跟随而去,凭沈浪的智慧,要找出蛛丝马迹自然不难,何况我来沁阳以前已做了些准备,只要分堂的人得到消息,我立时便通知他去寻找就是了。 就算云梦仙子能避开分堂的人,将人悄无声息地带走,她在洛阳的窝点总暂时不会变动,而后面的事情嘛,就不关我的事了。 更何况,虽然我从小就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势力,后来更成立了七世堂,对将来能帮助以沈浪为代表的正义之士除去快乐王做了很多准备。不过,我还是始终都自己当成了局外人,可以适当的插手,却不想卷入太多的是非当中。更不想同那个终身活在阴谋和算计里的极品女魔王----云梦仙子打交道,还有那个表面实在太过完美、内心的狡猾和智谋却同样出众的王怜花,我一见他就头疼万分,他来我家时我已巴不得他早点走,如今我怎么能反而自己送上门去呢? 我暗中打定主意,决定天一亮我立刻就回到郑州去。 “这位兄台,你方才说客栈中曾有四人回来?”我正自想着自己的心事,突听沈浪问到,抬眼一看,见他的含笑的目光正越过我投射在小刀之上。 小刀迅地向我瞥了一眼,见我不置可否,明白我的意思是叫他但说无防,便郎声道:“正是。” 沈浪道:“那四人后来一直未曾出过房间?” 小刀道:“是。” 沈浪道:“也不曾叫店家送上茶水吗?” 小刀摇头道:“不曾。” 李长青微微皱眉,望向后堂,插口道:“他们是一人一间房,还是数人一间?” 小刀道:“是每人一间。” 李长青道:“武林中人最是警觉,我们这么多人回来,他们总该出来瞧瞧才是,怎么反而会一点动静也无?” 沈浪笑容微敛,道:“还是去看看为好!” 李长青点头道:“确应如此,还请沈少侠和老夫一同前往。”边上的连天云自是和他形影不离。 沈浪微笑地起身站了起来,看着小刀:“是,烦劳这位兄台带路。”小刀以眼神请示,我点了点头。 ~~~~~~~~~~~~~~~~~~~~~~~~~~~~~~谢谢阅读~~~~~~~~~~~~~~~~~~~~~~~~~~~~~~~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1t;ahref=/sho.奉献] 第九十八章 解析(VIP解禁章节) “沈兄,我和你一块儿去!”旁边的熊猫儿也推杯站了起来,洪声道。 “也好!几位请稍坐,在下去去就来!”沈浪含笑的目光在我们脸上掠过,似乎在我脸上顿了顿,我却反而避开他的目光,低眉喝茶。 此刻既然已有天下第一聪明人沈浪在,又何需我这个一心想过逍遥生活的局外人来操心?更何况我对那四人弃朋友之尸的人可是半点好感也无,还是在这里等着店家上菜,填饱肚子稍事休息,早点回郑州找我老八要紧。 六大高手虽然未起身,但一双目光却不住地往后堂望去,不到片刻,后面突然有人出一声惊呼,这下子店堂里的众人可都坐不住了,纷纷地站了起来,奔向声音来处。 果然出事了!我略微诧异地扬了扬眉,并不起身。刹时间,在座的就仅剩下我、和身上力气尚未完全恢复的铁氏夫妇及小亭亭,大厅顿时显得更加空荡,小二也不见一个,似乎都跟着跑到后面去了。 大厅外的院落内,夜沉似墨,映的这亮堂堂的大厅也仿佛成了只黑暗袤湖中的孤舟一般,只待埋伏在夜色之中的怪兽一怒,这光线就会即刻湮灭,我不由地暗中提高警惕,铁氏夫妇功力尚未恢复,如果有异常情况,我必须要一力承当! “朱姑娘不去瞧瞧热闹么?”柳伴风不知从何处摸了一把桃木梳来,边侧着身替亭亭重新梳理头,边笑问道,丝毫未曾察觉到环境的诡秘。 “有李叔叔他们在,我就不用去凑热闹了。”我笑道。 “今日之事,实在是多谢姑娘了!”柳伴风见众人都已不在,只剩我们四人,端正了面色,感激地看着我,“如果姑娘不出现,我夫妇二人定然会愧疚一生。” 铁化鹤也跟着道:“正是,若非朱姑娘,今日只怕即便那沈少侠自断手臂,我们依然难逃大劫----唉,若非朱姑娘及时赶到,只怕大错已成,姑娘之恩,铁某不敢言谢,日后若有差遣,尽可吩咐,铁某万死不辞。” “贤伉俪太客气了,亭亭这么可爱,只要稍有人性之人,都舍不得她被那样欺负,不过,今日之事恐怕没这么容易就完了。”我笑着轻捏了一下亭亭的小脸蛋,正色道:“虽然我相信郑家的灭门惨案并不是铁大侠所为,但是在没有查出真凶之前,只怕你们依然洗脱不了嫌疑啊!” 铁化鹤点头道:“这个铁某心中有数,江南之行只怕暂时是去不成了。” 我安慰道:“铁大侠也不用过于担心,李叔叔是个正直的人,他一定会尽快还你们清白的。” 柳伴风微微一笑,不再在这话题上继续,却从怀中摸出一包事物来,拉过我的手,道:“妾身和朱姑娘一见投机,这是妾身一点家传之物,就留给朱姑娘做个纪念吧!” “这?” 我正要推却,柳伴风却将布包塞在我手中,眨了眨眼道,“姐姐知道妹妹出身富贵,自然什么都不缺,这东西不是什么贵重之物,只是想给妹妹留个纪念而已,妹妹若再要客气,莫非是看不起姐姐这毁容之人?” 她突然改妾身为姐姐,语气中透露着一股亲昵之味,又以容貌有瑕为由,我怎能不接?我只好笑着接过,将那包略比手掌大,触手有些硬硬的事物收了起来。 也不知是我过于敏感还是怎么地,我总觉得当我收下那包事物之后,柳伴风似乎暗暗地松了口气,神情间也轻松了许多,再细看时,却又无任何异样,难道刚才是我多疑了么? 我们正在说笑,只听一阵沉重的脚步和话语声,众人已然回转。 李长青依然走在最前面,神色比方才更显忧虑难解,而其他的人面上也都挂着凝重之色,沈浪和熊猫儿的面色虽没有那么沉重,但也无笑容,想来后面定然又生什么情况了。 难道那四个人出事了么? 我心中好奇,本想开口询问后面生了什么事,可方才心中已打定主意,不管此间生什么事,都不再理会,天明之后就离开回郑州,因此张了张嘴还是没开口,但眼波却忍不住在他们的面上打转,暗中猜测到底生了什么事。 “唉,看来,此间的事情怕是要比想象的还要复杂!刚才的情景,各位都看到了,不知道各位有什么想法?这几个人究竟是死与自杀还是他杀?”李长青叹了口气,目光在群雄面上扫视了一遍,最终凝注在沈浪的脸上。 人果然死了么?只是怎么会有自杀和他杀的疑问呢? 沈浪察觉到他的目光,微微一笑,抬头道:“即是自杀也是他杀?” 徐若愚正自沉思,听到他这句话,不由地傲然地扫了他一眼,道:“这话又是何解?自杀便是自杀,他杀便是他杀,如何可能即是自杀又是他杀呢?” 他说话之时,自然而然地带上了年轻轻就成为高手的一种自然的骄傲,神情之间,可以说是不客气的很。 沈浪却仿佛没看见他的鄙意,反而微微一笑,道:“在下说他们是自杀,原因有三:四个房间均是从内反锁,窗户也紧闭完好,连同屋内的摆设,都无被破坏过的痕迹,是其一;死者握住凶器的手势,非常正常,绝非旁人可以为之,那四人的致命伤口所在,李前辈也已仔细检查,那样的伤口如果换成了旁人,无论以何角度何手法,均不可能造成那样的结果,是其二;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此四人虽说非一流高手,但如若要在同一时间以那样的手法杀死四人,并无一点异动出,在下实在想不出当今武林有何人可以做到,因此在下推断此四人皆是死在自己手下,也可以说是自杀!” “那为何又说是他杀?”柳玉茹也扬起娥眉道。 “神色?他们四人脸上过于平静的神色!” 沈浪温和淡然的面容之上,波澜不惊,可我现他说这句话时,那清澈如水的双目之中,却好似蕴涵了无穷的智慧,闪闪亮,竟是那样奇异的引人注意,众人的视线竟都不约而同地被他吸引了过去,情不自禁地倾听他的下文。 “四人虽说都是死于各自的兵器之下,死亡的时间也一致的,但是人都是血肉之躯,纵然一意寻求解脱,死前的神色较常人要来的平静,但利器入体、搅动血肉的痛苦却是难免,然这四人的面上却都过于平静,仿佛自己的利器刺入的旁人的身体而不是自己的身体一般,难道这不令人奇怪么?” 李长青点头道:“不错,老夫一进门,就已感觉四人临死前神情有异,也觉得此四人他杀的可能性要大过与自杀?但如若是他杀,旁人又是如何毫无痕迹地进得房去,以那样绝无可能的奇异手法杀了人,且出来后还将门窗反锁、不破坏丝毫原来的摆设呢?这----这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沈浪微笑道:“在下原本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只是无意中想起一事,因而大胆推测他们虽是死于自己之手,但是生前神志只怕已经被迷,是受他人的控制之下而自尽的。” 李长青悚然道:“神志被迷?你的意思是有人控制了他们四人的神志,令他们自尽?” “正是,”沈浪道,“只有这样才能解释的通以上种种疑点。” 李长青沉吟道:“此种推断,却也有可能,但会是何人所为呢?此举又有何用意?” 沈浪不答反问道:“前辈可知,天下武林之中,最擅长摄心**之术和运用迷药的是谁?” 李长青毫不犹豫地道:“倘若在十年之前,要说最擅长摄心**之术和运用迷药之人,可以说非天下最毒之暗器‘天云五花绵’的主人----‘云梦仙子’莫属。只是那女魔头在衡山之役时已然死在一代大侠沈天君沈大侠的一指之下,自然已不可能是她。而当今武林善用迷药者不少,但能在短时间内控制他人生死,甚至引刀自尽,却绝非易事,至于那摄魂功法更已无人精通,老夫一时之间实在想不出还有何人?各位心中可有人选?” 他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视而过,但其他人却都是紧皱眉头,竟无一人响应。 沈浪沉声道:“柴玉关既可诈死还生,云梦仙子为何不可?那云梦仙子的智慧实非一般人所比,晚辈怀疑当年死在沈----沈大侠指下的只不过是她的替身而已!” 李长青悚然道:“这----却也不是没有可能。快乐王柴玉关既可诈死还生,云梦仙子那女魔头,不仅以绝伦无比的美貌网络了一批爪牙,其本人也是无论智慧还是武功,都胜人一筹。现在想来,她确实不大可能就此死去,何况当日我等在衡山之上日夜拼斗,到了最后,神智皆已疲惫不堪,而且当时沈大侠方才一指点死那女魔头,即刻又被他人围攻,并不曾上前检查,如今看来,她当时究竟是真死还是假死?却是不能妄下断语。” [奉献] 第九十九章 嫌疑(VIP解禁章节) 他提起昔年那惨案,面色不由地又黯然起来,不禁语声略略哽咽,黯然长叹。众人虽在仁义山庄时,就已听他诉说过当年那惨烈的景象,但如今再回想,也仍是恻然动心,面现感慨。 而沈浪,他方才提到沈天君的时候略顿了顿,头已不禁微微低垂了些许,教人瞧不清他的神情,旁人自是以为他是在沉思,我却明白他其实是忆景生情、心下黯然。 当年他十岁不到,就将千万家产捐献给仁义山庄,借而来完成其父的遗愿,自己却独自去江湖漂泊、浪迹天涯。这么多年来,他一个幼龄孩童,孤身远走,独自承受世间的风风雨雨,他究竟是怎么生活的呢?又是从何出学的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 他此刻这般凡事都不计较、似乎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淡漠性格,是天生的脾气?还是后来在那些艰难的岁月中磨练出来的乐观呢?原著中对他的这些经历并无半分解释,更不曾说明他师出何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这些年来所受的苦定然不是常人所能想象,这身绝世的武功的背后,更不知曾付出了多少艰辛和努力。 要说在学武方面,我自认有一定的天赋,学什么都比一般人要来到快,可武学一道,却不仅是要靠天赋,与个人努力绝不可能分开。想当年师父不过稍微对我严厉了些,我就也已叫苦连天,几度生懈怠后退之心。 我虽未和他交手,但我也知他的成就和修为必定要远高与我,更不知要经受多少的考验?我虽然也累也痛,但却有家人疼爱、有师父和干爹怜惜,更有许多伙伴武师陪伴,而他呢?非但没有一个亲人在身边,反而小小年纪就要承受那么重的责任:找出真凶,为天下除害,为父亲报仇! 也许,他原本也可以很美好的童年,就结束在那个冬天了吧? 想到这里,望向他的目光中不禁带上了一丝怜惜和敬佩,虽然我不满他在感情方面的漠然和保守,但他这样的气魄和胸襟,确实是普天之下都不大能找出第二个了。 仿佛是感觉到我的凝视一般,沈浪忽然抬眼,正和我的微带着审视的视线撞到了一处,我尴尬地微笑了一下,避开他柔和之中仿佛藏了更深意味的眼神,忙握紧茶杯,低头浅啜了一口来拙劣的掩饰,脸上却忍不禁微微传来一点烧红。 真是的,没事研究他的心态做什么?还嫌他对自己的影响不够吗? 只听沈浪道:“李前辈说的有理!其实在下作如此推测,觉得此事和云梦仙子有关,除了她极其擅长摄魂之术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李长青道:“噢?是何原因?” 沈浪道:“前辈可听说过如梦散?” 如梦散?我立时想起了去岁刚见到沈浪后,在船上所遭遇的变故,那刘老三从云梦仙子处偷来的正是如梦散和其他一些东西,用来迷倒全船的人后,还有些剩余,后来被我收起来了,当时连沈浪也不知晓。他今天突然提起,难道是知道我私藏迷药,怀疑我下手不成?还是,他只是单纯地联想到云梦仙子身上而已? 当下顾不得红晕未退,直接望向沈浪,沈浪的双目仍是正视着前方,见我又望向他,含笑相迎,目光如水,坦坦然然,并没有丝毫怀疑之色。 这还差不多,你要是来怀疑我,那就实在是枉费你的聪明之智了。我的嘴角轻轻一勾,收回视线,侧头去看李长青。 李长青凝目沉思了一会,摇头道:“老夫孤陋寡闻,不曾听说过这如梦散,不知道它有何奇效,又与云梦仙子有何关系?” 一旁的花四姑突道:“晚辈幼时浪迹江湖,倒曾听说过这如梦散。俱闻这如梦散产自苗疆,由九九八十一种奇花加十八种草药、以及各类的昆虫练制而成,无色无味,防不甚防,除了桃木无论何种验毒之物都不可测出。此迷药最难之处,便在与练制之法,据说成功率极低,但一旦练成则就神奇无比,据说如果有人在无意中被下了这绝顶的迷药,又在其即将苏醒之前附在耳边,灌入密令,那么此人在醒来后就会将这个密令视为终身目标,莫说是要自己的性命,哪怕是要天底下最孝顺的孝子,去谋杀自己的亲爹娘也会毫不犹豫。” 只听“哐当”一声,一个茶杯落地开花,而手虚持杯子的乔五却浑然不觉,惊呼道:“世上竟有如此神奇之物?倘若这药再多些,那岂不是天下人都可以为其卖命效劳了?“ 众人一想到这样的情景,不禁冷汗俱下。 沈浪却微微笑道:“四姑端的是见博识广,不错,这如梦散确产于苗疆,乃是昔日鬼婆的独门迷药,相传六十多年前曾在西域一带出现过,但并未传入中原,因此,武林中人所知不多。在下去年曾见过有人使着如梦散,而且根据在下猜测,这如梦散很可能和云梦仙子有关。” 李长青动容道:“你去年竟见过这如梦散?却是在何处?又是何人所下?” 他这话一出口,我立时警觉地望向沈浪。 沈浪瞧了我一眼,微笑道:“在下也是无意中在东海之滨见到这如梦散的。说来也奇,那使用如梦散的竟不是什么厉害人物,却是江湖上一个二流的采花贼,名字叫做刘老三。后来在下才知道,原来那如梦散并非是他自己的,而是从他的主子那里冒险偷来的。而这个主子,便是一个体形与云梦仙子极其相似的中年美妇。” “体形相似?莫非真是那云梦仙子不成?”李长青双目凝注在沈浪脸上,片刻不离他的表情,追问道,“那刘老三老夫倒听说过,确只是二流的采花贼,只是昔日似乎与那女魔头并无关系。沈相公是如何得知这如梦散的消息,那如梦散后来是否还有残存,还请沈相公说的再详细些?” 沈浪淡然一笑,道:“那刘老三自他主子那里偷得这迷药后,情知主子必然不会轻易饶过他,因此他竟到东海之滨潜伏了四年,后来得中机会,本想迷昏一位绝色无双、聪慧机敏的姑娘,以此做投靠快乐王做进身之阶,没想到却反被那姑娘看破,反将其擒了过去,在下有幸,是以曾亲眼目睹。” “咳咳----”我差点被刚喝下去的冷茶给呛住,方已略平的红晕立即又窜上脸颊。什么绝色无双、聪慧机敏?这个沈浪,我怎么不知道他竟也学会拍人家马屁了,而且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嘛?我顾不得脸红,忍不住微眯起眼睛,暗暗瞪他。 正事不说,竟把祸水引道我身上来了!虽然我曾差点被绑架之事家里人都已知晓,不过他们可不知道具体的经过,更不知道那迷药就是传说中的如梦散。你直接说如梦散曾在江湖上出现过,也就是了,何必再提到我? 人家说比干是七窍玲珑,我看这家伙的心眼比比干还多一窍,教人一点都捉摸不到他的想法。 “此事竟然与快乐王有关?却不知那位姑娘是谁?”李长青面色大变,沉声道,“事关重大,还望沈相公告之。” “咳咳----这冷水实在是有些呛鼻,小刀,你去看看,怎么许久了还不上菜?还连热茶也不换一杯!”我见沈浪张口欲说,忙特意地咳了两下,突兀地插嘴,吩咐小刀。 小刀立即应声走开,我又转向李长青,在众人面上扫视了一眼,道,“李叔叔,大家都忙了半夜了,想必都有些饥饿了,我们是不是边吃边谈更好一些呢?七七晚饭没吃,这会儿可已经饿得荒了呢!” 众人见我突然打岔,不由地看了我一眼,但随即不以为意地转向沈浪,期待他的下文,只有花四姑却望了我好几眼,她那微笑的眼神里仿佛又透着无比的睿智,似已猜出沈浪口中所说的姑娘是谁了。 “此人么?在下怕说出来那位姑娘会心中不喜!”沈浪微笑道。 哼,你既知道我会不高兴啊,那你还说那么多!现在大家的好奇心已经被你勾起来了,就算你不想再说了,你以为李长青他们会放过你吗----死沈浪,看不出,你居然还有拖人下水的癖好啊?看着他那刺眼的微笑,我突然涌起要把某人上翘的嘴角用力抹平的冲动。 李长青果然沉声道:“事关重大,还望沈相公告之,那姑娘既然能得沈相公如此称赞,必定不是普通女子,想来也不会怪罪于你!” 熊猫儿目光突然溜溜地转了一圈,落在我的脸上,嘻笑道:“沈浪,你就别卖关子了,听你这么一说,我熊猫儿倒有些想见见这位姑娘,看看她跟我们的朱家妹子比起来如何?” 这只山猫,他也来凑热闹,我有些火冒地瞪了他一眼,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有点没好声气地道:“李叔叔,莫非你是怀疑这四个人是那个姑娘下手迷害的?” [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