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陨落的流星》 临水照花 流水无情,落花有意。 在历史的河川拾起一朵花,品味其中尘封的事,伤感的情,苦涩的泪…… 一 一袭红装长在姑苏台的最高处,台下是绵泽数百里的太湖,而湖的那头,便是她日夜思念的故乡。她,西施,一个久居吴宫的越地女子,每日可做的就是伫立在这姑苏台远眺故土以抒乡愁。 涟涟的泪水再一次淌过脸颊,滴落在清澈的湖面。范郎啊范郎,只为你一句十年之后的助手之约,我一生情愿赴你生死火,燃烧在这寂寞的异地深宫。 又一只杜鹃飞过,啼着声声“不如归去”。远远的湖面上也依稀传来采莲女子的歌声。而她,只是寂寞的伫立,一任身影在夕阳中被拉得老长老长…… 男人的心很大,容得下整个天下;女人的心很小,只装得下她爱的男人。 二 整理好的衣物摆在案上,催发的使者早已侯在门外。她绞着双手,眉头紧锁,在屋内踱了一遍又一遍。 前往北地的使者就要出发,他这才急匆匆的摊开信笺,提笔写下隐秘的心语,又取下绾在腰侧的同心结附在信内,恋恋不舍的塞进包袱。使者一扬鞭,马朝北地绝尘而去。断桥上,孤独的身影久久伫立;断桥下,无休的流水淌着寂寞的春愁。 “欲寄君衣君不还,不寄君衣君又寒。寄与不寄间,妾身千万难……” 三 一丝阳光透过狭小的天窗射进地牢。一个人影挣扎着向有光处挪去。当光将人影照亮,是大宋皇帝徽宗。他眺望窗外,惟有一声浩叹!什么山河、故国、家园……现在看来,都如水中月,镜中花。而今,休提归路。 啊,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 罢,罢,罢…… 欲罢不能。脑中那些熟悉的诗句他此时才真正明白。那个南唐的亡国之君还可以在小楼里吟诵诗文,而他,他却如老鼠一样在这不见天日的地牢里苟延残喘! “啊!”又一声浩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河川依旧奔涌,那半掩沙底的故事化作一串串珍珠。浮起在水气氤氲的河面。如同一个个音符,奏出那亘古不变的旋律:“式微,式微,胡不归?” …… 透明海 夏天的风*地吹过身边,连毛孔都感到干热。 客运站的人渐渐变少了。我背着双肩包,还提着一个旅行箱,站在树荫下,眯着眼对抗强烈的日光,望向那条小路的尽头…… 突然有人抓住我的旅行箱,我第一反应就是小地方就是乱,光天化日下竟然有人抢包! 回头碰到一个呲着黄牙的微笑:“小兄弟,坐不坐车?”顺着这位大叔手指的方向,果然有一辆三轮摩托车。 看看表,已经11点15分了。叹口气,手上的力气放松了些。 那大叔咧着嘴笑呵呵地接过了我的旅行包。刚一转身,就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 一只有力的手也搭在了我的旅行箱上。 又是抢包?!什么地方啊?去年来的时候,也没见着阵仗啊。 戴着墨镜略有些晒黑的英俊的脸,隔着那位大叔向我扬了扬下巴:“林小姐?” 我讷讷地点点头。 他阳光的脸上浮现一个微笑,露出洁白贝壳般的牙齿。 “他是我们旅店的客人。”他向那位大叔解释一句,提起我的行李,大步走开了。 我也快步地跟在他背后走了。走到一辆高大的机车前,他停住了,把我的行李三下五除二地塞进后备箱中。我哭笑不得地看着我那让他塞得变成肉饼状的包。 “上来啊!”他坐在机车上,扔给我一顶安全帽。愣了一下,拿着安全帽磨磨蹭蹭地往头上套。 他叹了口气,一把把我拉过去,粗鲁的帮我戴好,磨得我的耳朵生疼。然后又不耐烦地看着我笨拙地爬上机车后座。还没坐稳,他就一把抓住我的手扣在他的腰上:“抓紧了!”然后一阵狂风声,呼呼地吹在耳畔。 他有些发红的头发在风中随意地飘着,我紧张得整个人贴上他的后背,他的身上有种好闻的气息,夏天的味道。 他一边开车,一边问我:“你家长放心让你一个人来玩?” “我没告诉他们。”我随意地回答。 “靠!你胆子太大了吧!”他眼睛都瞪大了,“你高几了?这么嚣张?” 我笑笑,没有回答。 如果告诉他,我已经大学毕业工作两年了,不知道他会有怎样的表情。 他倒不介意我不回答,自言自语地说着“现在的高中生,真是的……” 我实在适应不了他的车速,也没有心思欣赏沿路的田园风光,只是偏着脑袋,越过他的肩膀小心地望着前路,心里默默祈祷着…… “到了!”他翻身下来,把我也拉了下来。 我呆呆地看着周围,真好,什么都没有变。 “喂!快点!”他拎着我的行李,推开旅店的木门,不耐烦地催促我。 老板看到我时微微一笑,指着那个风风火火的少年:“店里人手不够,我才让这小子去接你的。他没吓倒你吧?” “舅舅!”那个男孩摘下墨镜,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你什么意思!我有那么差吗?” 老板也不理他,朝我笑笑:“别看这小子看着跟个小流氓似的,其实是个挺乖的孩子。”回头招呼那个臭着一张脸的少年:“小明,还楞在这儿干嘛?快去帮忙!” 原来,他也叫明…… “今年怎么一个人来了?”老板一边为我登记住房,一边抬眼打量我:“记得去年是和你哥哥一起来的吧。他今年没来?” 我尴尬地挤出一丝笑:“他结婚了。” 明,你知道吗?这里的人还记得你…… 站在房间的窗口,从二楼向外看。 明,还好我提前预约了去年你住过的房间,从这里看出去,风景真的很美。 躺在柔软的被褥上,明明已经过了一年,我却好像还能感受到那个人的体温…… 明,你知道吗?今天到车站接我的人,也叫明,他身上有和你一样的夏天的味道。 “喂!”那个叫小明的少年直接推开了我半开的房门,“洗澡水烧好了,你可以先去洗个澡!”我“哦”了一声。 他看了一眼瘫在床上的我说了句“注意安全!”,然后重重关上门走了。 皮肤上粘粘的潮湿感确实不太舒服,我懒懒地爬来,向澡堂晃去。 还是和一年前一样,几个大木桶里,盛满了热水。 我钻进水里,温度刚刚好,很舒服。 洗过澡,舒服了很多。 要了杯冰镇的啤酒,坐在一楼客厅里,跟老板聊天。 “记得去年,看到你们每天都那么开心,我真的很高兴,觉得开了这样一间旅店真是做对了。”他笑着向我指指身后的看板,“继你们之后,我开始偷拍客人们的玩得很开心的照片,有些人带走了,有些人则是把照片留在这里。”他的脸上浮现幸福的表情。 我看着那些照片,虽然是偷拍的,但是那些人的背影,也散发着快乐的情绪。 “有偷拍我们吗?”我笑笑,喝了一口啤酒,很清凉,很舒服。 他惊讶地看着我:“我给你哥哥了啊,他没给你看吗?”然后天真地挠挠头,“他嫌我照得不好么?” 我心底,不可察觉的一颤。 他拿走了吗?是害怕让人看到吧…… 心里有些暗暗的痛楚扩散开。 几乎没有想,我就急切地开口:“老板,你有没有留底片?能不能再洗一张给我?” 老板被我急切的样子吓了一跳,努力思考着:“我帮你找找吧,现在都是数码相机,以前的旧底片还不知道有没有留下。” 正说着,杂乱的脚步声踩得木质楼梯咯吱作响,吵吵嚷嚷的一堆人走下楼来。 一帮女孩子围着小明让他当导游去附近玩。 苦着一张脸被她们围在中间的小明,看到我时,眼睛一亮,高高兴兴地跑过来。 “咱们走吧!”他对我使用了祈使语气。 我还来不及开口,他就抱歉地对身后的女孩子笑笑:“我跟她约好了。她今天刚来,我答应要带她走走的。” 那群女孩叽叽喳喳地抗议。 有个看起来比较像老大的女孩让其他人都别吵了,拍拍小明的肩膀,让他带新来的妹妹到处转转,又嘱咐了注意安全。然后朝我笑笑,带着那一帮女孩子走了。 他们一走,小明收起脸上快要僵硬的笑容,如释重负地大大喘口气。 “你很受女孩子欢迎嘛。”我对他笑笑。 “烦死了!她们是客人,又不能得罪。”他苦恼地挠挠脑袋,“说吧,你想去哪里?” “你真要带我去玩啊?” 他瞥我一眼:“怎么?我可从来都是说话算话!” 看着他认真的表情,我又不自觉地将另一个人重合在他身上。 那个人,也叫明,他也从来不说空话的。 他说他决不会爱上我,也就真的从来没有爱上过…… “喂!你到底去不去?”他有些不耐烦地皱着眉毛。 “我想去看海,透明海。”我听见自己说。 他看着我,满脸问号。 等他骑着机车载着我,在对方向不太在行的我领路下,终于到达目的地时, 挑着眉梢看我一眼:“这就是你说的透明海?” 我点点头。 他“切~!”了一声表示愤懑,懒懒地靠在海滩上的躺椅上。 可以听到远处海浪的声音。 一阵海风带着咸涩吹过,周围茂密的树丛发出沙沙的树叶响声,偶尔有几只鸟飞过,扇动翼翅的声音和叽叽的叫声,打破周围的宁静。只是一年,却恍若隔世。 “喂!是你给这个起了个什么透明海的名字?”他不知何时捡起了几块小石子,打着水瓢玩。 凝视着水面上扩散的水纹,我笑笑:“是啊。” 他也笑了:“透明海?有意思。” 去年,也是站在这里,我说我要把这片地方做我的基地,叫它透明海。 那个人,也是这样对着我笑笑:“你几岁了啊?”他轻轻地揉揉我的头发…… 我摸摸自己柔软的头发,想要找到他温暖手掌残留的温度。 只是,那是不可能的。 忍住眼眶的灼热,我笑着对已经有些不耐烦的小明说:“我想再待一会儿,要不你先回去吧。” 他看看我,再看看天色:“那我先回去了。你小心一点。” 刚走了两步,他又回头:“你不会迷路吧。” 我朝他安全地笑笑,他也放心地笑笑,转身跨上那辆机车。 天边浮起一片红霞,太阳隐藏在云层中,周围的景色浸沐在这淡淡的红色之中。我好像又看到了那个人,他坐在沙滩上,很享受地吹着海风,哼着歌,朝我笑笑。 我坏笑一下,拎起旁边的一小桶凉水向他泼过去。 他惨叫一声,冲过来追打我…… 不知道在水边坐了多久了,一阵风刮过,感觉有些冷,身体轻轻抖了一下。 头上的帽子轻轻飘了出去,缓缓地落在水面上。 我无奈地叹口气,懒懒地脱掉鞋袜,向湖中走去。 虽然是夏天,可是水比我想象的还要凉。 冰冷的海水刺激表皮神经的感觉,让我忍不住微微发抖。却提醒着,我还活着,身体还是温暖的。 走着走着,觉得胸口有点憋,才发现水已经没过了肩膀。而帽子,在离我只一臂的距离。 我伸出胳膊,带动的水流却让帽子更远了一点。努力倾身向前,尽量把胳膊伸得远一些。帽子是抓到了,可是脚下一滑,我也跌进了水里。 扑腾了两下后,我放松了身体,透过海水看着天空,很美,光芒变暗了,却有了温柔的感觉。 看着透过水面略略泛着绿色的天空,和漂到水面的,我吐出的晶莹的水泡。身体越来越放松,同时也在渐渐下沉。 通身被冰冷的水包围,有些刺痛感。不知道他当时淹在水中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感觉, 他又抬头看过天空吗? 他会不会很害怕呢? 还是保持着他一如既往的沉静? 我看着天空,眨眨眼睛,不知是泪水还是海水,刺得眼睛有些*的。 明,我觉得自己终于靠近你了,你在天上,能看到我吗? 看着天上的浮云,放松握着帽子的手指,嘴角扯出一丝幸福的微笑,却呛到一口水。 我憋着气,内心从来没有这么平静过,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身体猛然被人提出了水面,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已经挨了一个重重的耳光! 真的很重,扇得我都耳鸣了,听不到周围的声音,却看到从他红色头发和帅气的脸庞上不断滴落的水珠,还有他瞪着我的,布满血丝的眼睛。 突然恢复了听觉,听到水滴落的声音,和他粗重的喘气声。 他恶狠狠地看着我:“*!你要自杀死远点,别死在老子的地盘上!”他粗声粗气地对我吼,震得我的耳膜很痛。 我笑了,笑得很大声,笑得身体都跟着颤抖,伸出手指着不远处的帽子反问他:“你以为我无聊到自杀?” 他看向我手指到方向,刚才愤怒的气势一下全没了,有些讪讪地自言自语:“靠!***,老子让你吓死了。” “我刚都抓到帽子了,结果突然脚抽筋了。”我有些可怜地解释道。 他白了一眼我弱不禁风的身体,叹了口气,一个猛子扎下去。 下一刻,那个把我们两个都害惨了的罪魁祸首,已经被他胡乱地扣在我头上。 凉凉地潮湿的感觉,覆盖了整个头顶,也让我清醒了很多。 我朝他笑笑:“你不怕我得头部风湿症啊?” 他瞪我一眼:“靠!你还笑!嫌太热了是不是?” 我摘下我的帽子,慢慢走向岸边,海水一阵一阵地拍打双腿,我走的极稳,一步一步,像是走在自己心头上,从曾经走向未来,这是记忆。 我坐在夕阳里,平静地望向那片似乎永远不变的海,阳光渐渐隐藏在海平线底下,只留下海面上浅浅的红色,然后逐渐什么光线都消失,天地间一片黑暗。 小明站在他的机车边看着我,他看我转过了头,冲我咧嘴一笑,眼睛是无法描述的明亮,他有些发红的头发在风中随意地飘着,满是夏天的味道。 记忆又一次不可控制地跳转到去年,和那个人在这里度过的那段最快乐的时光。 “喂!别傻笑了!问你话呢!”那个小明臭着一张脸,看傻瓜一般的瞪着我。 才发现,自己竟然想着想着不自觉地笑了出来。 朝他尴尬地笑笑:“不好意思,你刚才说什么了?我没听见。”我老实地回答着。 他一副受不了的表情:“我刚才问你想什么呢?表情那么深沉。” “你想听故事么?”我问他。 “你讲吧。”他说。他侧过头来,看我的眼睛。 “一个女孩,喜欢她的邻居,那个男孩很英俊,高高的,女孩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他,她第一次搬来新家,别的男孩子欺负她,他救了她,那时,他已经上小学了,比女孩大几岁,笑起来咧开嘴,就像夏天一样。于是,女孩以为,他是她的王子,骑马在侧,永远保护她。小时候,女孩很小很瘦,又怕生人,经常有淘气的小孩子欺负她,每一次,都是男孩帮她,男孩没有妹妹,便把女孩当作妹妹一般疼爱,女孩一直跟在男孩身后,像他的小尾巴。后来,他们长大了,男孩子上了高中,结果又考了大学,而女孩成绩不好,便上了职高,学了美术,在女孩毕业的那一年,父母出了车祸,亲戚们欺负她小,拿走了赔偿款,她只好去打工,在酒店做服务员,或者帮着画广告牌。男孩子回来时,还是会去找她,看她空闲下来时一张一张画素描,就像他们年少时一样。女孩二十岁那年,男孩带回来一个女子,有柔软的长发,穿米色长风衣,气质高雅的女子,和男孩站在一起极般配,他说,那是他的女朋友。他对女孩说,叫嫂子……”我停了下来。不留痕迹地抹去眼角的泪。 “后来呢?” “后来没过几年男孩结了婚,女孩做了伴娘。男孩告诉别人,女孩是他妹妹。” “那男孩知道女孩喜欢他吗?”小明问我。 “他知道,有一年女孩鼓起勇气问他,他说决不会爱*。”我说。 “那个男孩可说得真伤人。”小明想了一会儿说道。 “不,他只是实话实说罢了。”我闭上了我的眼睛。 明,他只是要断了我的想念,他只是要我忘记而已…… 小明抬起头来,定定地看进我的眼睛里,好像要把我看透。 “其实,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喜欢那么久,也应该很知足了。”他说。 可是又有谁真正愿意喜欢一个人那么久呢?那么多年,耗尽了所有力气,只是在心中,深深记住那么一个人。 我拍拍屁股,站起来,深吸一口气,“走吧,我们该回去了。” 当全身湿透头发滴水的英雄带着同样全身湿透头发滴水的狗熊回到旅店的时候,果然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下午见过的大姐戏谑地朝我们笑笑:“怎么?忘带泳衣了?” 其他女孩子一拥而上,小心地询问着。 小明爱理不理地撇了句:“掉海里了!”就推着我进了楼上的浴室。 泡在冒着热气的水中,觉得整个身体都被填满了,除了,心底里的某一处。 出来时,他白了我一眼:“这件事到此为止,不许再提了!”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朝他笑笑:“谢谢你啊。” “靠!现在才想起来道谢。”他看着我,也笑了,露出一颗虎牙,让我恍惚间又想起另一个人。 “喂,你怎么总喜欢发呆啊?”他把身体懒懒地缩进椅子中,看我一眼。 我笑笑,没有回答,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是学习学傻了吧,”他自言自语地说,“既然来玩,就开心一点,不要总想着不高兴的事儿,也玩不好。”说罢,他小心地看我一眼。 我微笑地点点头。 他说的很对,只可惜,我不是来玩的,而是,来怀念的…… 我用毛巾擦着还有些潮湿的头发,余光扫到桌子上放的那瓶红酒。 想起老板歉意的表情,告诉一个我预料到的答案,底片没有找到。 他说为了补偿我,送一瓶他珍藏的红酒。 我笑着收下了,他也笑了,真是个好人。 明,那个热情的老板送了我一瓶红酒呢。 如果是你,肯定会抢走吧,然后笑笑对我说:“你又不会喝酒,给你都浪费了”。 正在考虑要不要打开喝一杯,小明就直接推门进来了,嘟嘟囔囔地教育我:“怎么又不锁门?” 我无奈地笑笑,你不也没有敲门么。 看到桌上的红酒,他倒吸一口气:“高中生还喝酒?” 我笑了:“你不会吗?” “谁说我不会了!”他要强地解释。 “那一起喝几杯?”我询问地看着他。 他无所谓地耸耸肩:“好啊。” 几杯酒下肚,他的话也多了起来。 絮絮叨叨地跟我抱怨他有多讨厌学习,可他爸妈非逼着他,一定要考上个一本的大学,他千方百计才躲到舅舅这儿来。 “当苦力也比学习好多了!我看见那些化学方程式,英语单词头都大了!”他愤愤地跟我抱怨。 我忍不住笑出来,那个人也是老师,不知道他有没有遇到过这样愤世的学生。 “喂!笑什么笑!”他拿胳膊肘轻轻撞我一下,“你到底读高几了?学习好不好?要是好的话,帮我写暑假作业吧。” 我笑得更开心了:“问别人年龄前应该先自我介绍吧。”也用胳膊肘轻轻碰碰他。 他“哦”了一声,抓了抓蓬松的头发:“我叫吴明,开学就上高二了。”然后得意地朝我眨眨眼睛:“我十六岁了,有身份证了!” 忍住想要大笑的*,我看着他灵动的眼睛说:“我叫林小年,”喝了口红酒向他笑笑:“二十四岁。” 他愣了一下,然后伸手推歪了我的头,愤愤地看我一眼:“靠!我还四十二呢!” 我笑笑,也不言语。 直到一瓶红酒都解决完了,我们才满意地懒懒地伸着四肢躺在床上。 地方有些小,他的胳膊搭在我的胸口,有些重。 “喂,”他望着天花板,碰我一下:“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有。”我毫不犹豫地回答。 他立马来了精神,爬了起来,眼睛里闪着光。 我笑笑,都是过来人了,当然知道这个年纪对这些话题是很敏感的。 “是你朋友吗?”他摇晃着我的胳膊。 “是青梅竹马。” “那他知不知道你喜欢他?”他的好奇心一发不可收拾。 我点点头。 “那他喜欢你吗?”我再点点头。我记得,那时我们还很小,那个小小的明牵着我的手,我哭了,他来安慰我,他说,小年别哭,再哭我就不喜欢你了。我说那我不哭你就喜欢我好不好?他说,他当然喜欢我。 小明很开心地拍了我一把:“那你们可以交往了,真好!” 我笑笑,摇摇头。 “为什么?”他好像有点失望。 “因为他不爱我。”我听见自己说。想起终于鼓起勇气的那次告白,他当时淡漠的神情,和那句:“对不起,我不可能爱上你。” 小明一脸惋惜地看着我:“喜欢和爱一定要分那么清吗?”我也曾以为,喜欢和爱是相同的,后来我才知道,明所说的喜欢,只是把我当成小妹妹一样。他可以喜欢很多人,可他爱的人只有他的妻子。 看我不说话了,他又换了个问题:“那他有爱的人吗?” “有,”我平静地说着:“他和她结婚了。” 他好像有些震惊,也许婚姻对他来说是很遥远的事情吧。 过了许久他才指着我放在桌上已经晾干的帽子:“他给你的?” 我笑笑:“他买给我的,去年。”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躺下了。 “那他现在在哪儿?你们还能见面吗?”他挨着我躺着,小心地观察我的表情。 “他死了。”我听见自己平静地说着:“他去泰国度蜜月碰上了南亚大海啸……”我没有继续往下说,说到这里,已经够了。 他半天没吭声,连呼吸声都刻意地压低。 突然,他又翻身坐起,惊恐地看着我:“你当时不会是真的想……” 没有说完就被我打断了。 “怎么会?”我笑笑,看着天花板:“他在天堂里,有他爱的人陪着我,我去,算什么……” 是啊,就算是去了,他也会打我一巴掌,骂我蠢吧。以他的善良,又不会忍心不理我,那样,就又会被我缠住了吧,那样,他在天堂里的幸福也要被我打扰了吧。 想到这里,有些感谢这个坐在我旁边,神情沮丧的少年。还好他及时阻止了我愚蠢的行径…… 他把我拉起来,让我的头靠着他的肩膀,轻轻拍着我的背:“难过就哭出来吧,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我笑出声来,可是笑声里却多了几分哽咽。 这一笑,便有热热的液体顺着眼角涌出,来不及也无力收住。 十七年,我默默注视着那个男子十七年,从年幼到年少,再到长大*,那个人,早已融入自己的骨血中。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十七年?能有什么样的感情,经得起这样的煎熬? 十七年,那么长的岁月,连爱,都磨成了灰烬。已经耗尽了半生在那人手上,再无力挣扎,再无力重新去爱。 我无声地哭泣着,任凭他温柔地轻拍着我的背。 渐渐地,泪水沾湿了他的肩膀,可是他却始终一动不动地把他的肩膀借给我…… 阳光照进房间里,晨鸟的叫声把我吵醒了。 才发现,自己昨晚竟然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醒来时,他平躺在床上,我还靠着他得肩膀。 看到他睡梦中微微皱着眉,应该睡得不好吧。他真是如明一样善良,我记得,那时父母去世时,明也是这样让我靠在他的肩膀上,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起床,他连胳膊都抬不起来。 轻轻为小明盖好薄毯,轻轻地洗漱,轻轻地收拾东西,轻轻地关上了房门,轻轻地下了楼。 老板对我笑笑:“昨天的酒怎么样?” 我也还他一个微笑:“很好喝,谢谢。” 看到我拎着行李,他问:“怎么这么快就要走了?” 我说:“还有事要做。” 他点点头:“让小明送送你吧。” 我摇摇头,向他笑笑:“不用了。有机会,我明年还会再来的。” 徒步走到海边,取下头上的帽子,放了几块石头进去,扔到水面上,满意地看着它沉了下去。 明,我要走了,这次是真的要重新出发了, 在天堂的你会过得很幸福吧,也会祝福我吧。对不起,我还是想最后再烦你一次,我爱你,所以,你一定要过得幸福!而我,也一定会如你所愿地幸福。 我满意地笑笑,看看海水,再看看蔚蓝的天空,觉得身心真的轻松了很多。 再见,透明海。 客车缓缓地开动了,我坐在窗口,望着外面美丽的风景。 突然一个急刹车,身体向前倾,撞到椅背上。 司机骂骂咧咧地打开门,冲外面叫嚷。好奇的乘客也起身看发生什么事。听到他们议论什么“机车骑士”怎么了…… 突然有人敲我旁边的车窗。我打开车窗,一只手伸进来,把什么东西塞到我手上。 我呆呆地看着坐在机车上,脚撑着地面,喘着粗气的小明。 他看着我的眼睛有点红:“我在房间床垫下找到的。” 车开动了,我听见他小声说了句:“我想他是爱你的。” 车缓缓开走,越来越远,他的身影也越来越小。 我低头看了一眼,是个信封。轻轻地打开,是一张照片。照片里的两个人在海边追逐打闹。 伸出微微颤抖的手指,*照片上他的背影,和我微笑的脸。 深呼吸了一口气,轻轻翻到背面,泪水却再也止不住,轻轻滴下一滴来。 溅湿了一行隽秀的钢笔字:透明海 右下角写着:莫明,2007年3月16日,那是莫明结婚前一天的日子,原来,他又回到了这里。我曾说过的,这里是我心中的一片,透明的海。 莫明,原来,你还记得。 窗外,又吹起了湿热的夏风,那片海在一点点地离我远去,海风的气味却迎面扑来。 “透明海”,我在心里默念着,轻轻微笑…… 流星雨的愿望 这个短暂的暑假,最让我感动的是昨晚的流星雨大餐。 得知晚上11时将出现英仙座流星雨的消息,全家人都沸腾了,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全部出动,想亲眼目睹一番只有在电影里才见得到的美丽景象。 月上柳梢头,人约夜半后。就在我家的空中花园里,全家人相约而至,伫立仰视,这是放假以来,全家人第一次靠得这么近,第一次耳语呢喃,我们说说笑笑,等待着流星雨的到来,时而絮絮叨叨,时而仰头远视,不亦乐乎。我不知道头顶的这颗星星是哪个世纪的光绪,但是就在今天,它成了我么全家人共同讨论的星光,成为我们全家人的话语结晶,不知道,小小的星星,会否有些受宠若惊呢? 我看了看身旁的亲人们,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我觉得这是世上最亲切的,最温暖的,也是我最期待的。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笑起来,爸爸妈妈不知道我笑什么,以为我看到流星了,谁知,这远比看到流星更加快乐。此刻,繁星璀璨,一颗,两颗,三颗……我仿佛是睡在星星堆里,甚至伸伸手,就触摸到了繁星,我能感觉到它的轮廓,还有棱角分明。 就这样,天空繁星的安静前奏没能延续流星雨降临的华章。在半个小时的沉默之后,天空除了繁星的闪耀,还是只有往日的安谧。 不知道是我们的谈话太专心,流星路过时没注意,还是它的脚步根本就没有经过我家上方的那片天,转眼过了12点,1点,我们还是没能看到期待的画面。谁知道看天空也会这么累啊,连续几个小时过去了,脚酸腿麻,脖子也僵硬了,可是,竟没有一个人要放弃,连平时最娇生惯养的小孩子都坚持着。我忽然有了一种全体抗战的感觉,是啊,我们都在同瞌睡虫战斗嘛! 渐渐的,夜晚的凉风习习而来,大人们担心小孩子感冒,就让我们进屋睡觉,商量之后,留下劲最足的叔叔,一个个再三嘱咐他一看到流星就叫所有人起床,生怕错过了。 在这个不眠的夜里,我们似睡非睡,每个人都坐着一个相同的梦:那是一个流星雨的夜晚,每一秒,一个完美的弧线,一条转瞬的轨迹,一个跳动的亮点,一缕压住群星的光绪,流星划过。互相大喊着:“流星,流星,快许愿!”那稍纵即逝的一瞬间,将画面定格,全家人闭目合手,许下了内心那个美美的心愿。 今天一大清早,叔叔告诉我们他昨晚看到了流星,只是见我们都睡得好香,不忍心叫醒我们。“但是,我给你们都许了一个愿望!”叔叔说着,没有人抱怨,因为,全家人都已经收获了一个共同的愿望,那个愿望远比看见流星雨更加美好。 我就要去学校了,不知怎么的,这一次,我比往日任何一次离开都要不舍,我感觉到家的温暖,愈加强烈…… 唯美神话 告别了那失意的年代,他走进了一个新的环境,他忘记了过去,忘记了所有,他太累了,不想背负的太多,心已经老去,梦碎了一个月的等待后,天宇如愿*了那所高中,在报名的那天,他看到许多同学,他没有说什么,他对那些人没有感觉,很陌生,擦肩而过,冷冷的面孔。 吃过晚饭,天宇陪着刚结识的朋友晴天*在校园的各个角落,谈论着来这里后的感受。 “天宇,你觉得这所高中怎么样?听说这是省级的重点高中”,晴天边走边说。 “我不知道这里到底怎么样,但我感觉学校都是制造垃圾的地方” “有同感,我也一样,回去吧,看看新的班级” 两个人一起上了楼,找到班级,班级几乎坐满了人,只有两个靠墙的座位是空着的,天宇拉着晴天过去坐下。 天宇想起三年前和程磊坐在岳倾心的后面,“好熟悉的感觉”,他自言自语。 “你说什么呢?”晴天好奇的问。 “没有什么” 讲桌旁坐着一个微胖的男人,同学们都看着他,听他长篇大论,几分钟后,班级乱了起来,有些同学已经无视老师的存在,最后,老师摔门而去。 晴天见老师已经出去,示意天宇过去,“你说前面的那两个女孩怎么样?”他指着坐在前排的两个女孩。 天宇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又不认识她们”。 “你去和她们打招呼,认识一下也好嘛,同学一场,总是要认识的,况且我们又是临桌”。 “以后再说吧,今天刚来报名,不熟悉,这样做不太好吧”,天宇还是有些顾虑。 “有什么不好的?我去问”,晴天推推前面的椅子,“认识一下可以吗?” 两个女孩都转了过来,看着晴天,弄的晴天好不自在。 “我叫露水,她叫心愿,你们呢?”那个叫露水的女孩笑着问,说话间,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 晴天急忙介绍自己,“我叫晴天,他叫许天宇,很高兴认识你们” 心愿见晴天这么客气,忙说道“互相帮助,互相帮助” 天宇坐在那一言不发,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他记得,就是三年前的这一天,他认识了岳倾心,而如今,三年已过,他仍无法释怀。 晚课后,其他同学都回去休息了,天宇又一个人跑到了外面,他对这里好好奇,什么都是陌生的,他竟认为这里的月亮比以前那座城市里的月亮更圆。月光散落一地,树影下,些许漆黑。 他走上球场的主席台,“好高啊”,他感叹到。就这样,他坐了许久,直到感觉有风吹过耳边,凉凉的。 “我可以上去吗?”一个女孩的声音。 他向下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恩,上来吧” 一个身穿素白色长裙的女孩轻盈的走上主席台,坐在天宇身边“为什么一个人坐在这里?朋友呢,这里很冷” 天宇似乎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孩有些恐惧,但他很快回答“朋友,什么朋友?我没有朋友” “心情不好吗?说这样感伤的话呢。” “我来这里第一天”天宇回答。 “原来你是新生啊,刚到这里不习惯很正常,习惯就好了,我就是这样。” “是有点不习惯,什么都是陌生的,人,物,所有的东西都需要我接受。” “我刚到这里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对什么都不习惯,不过现在好了,两年了,对什么都习惯了,恩,我叫何灵,几何的何,灵异的灵,你叫什么名字啊”女孩偷偷看了天宇一眼。 “我叫许天宇,很高兴认识你。” “许天宇,很好的一个名字,交个朋友吧,相识总是有一点缘分的。” “恩,你是我来这里的第一个朋友,我会好好珍惜的”天宇抬起头,夜色中,何灵的样子模糊了,“刚刚你怎么敢上来呢?” “为什么不敢呢?”何灵不解的问天宇。 “你不怕坏人吗?现在坏人很多。” “怕,怕又能怎么样?有些事是躲不过去的,你是坏人吗?”她开玩笑说。 “是吧,我想我是坏人。” “我感觉你不是坏人,因为坏人从来不会承认自己是坏人,坏人更不会安静的坐在这里看星星”她走下主席台。 天宇也走了下去“也许只有心死了,爱情破碎了的人,灵魂飞离**后,才会安静的坐在这里看星星” “灵魂飞离?如果爱情破碎了,灵魂也会消散,不会飞离**”说到这里,何灵似乎也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住了。 当何灵的眼神再一次定格在天宇的身上,天宇和何灵说了岳倾心的故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和这个刚认识的女孩说这么的多,也许何灵给了他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信任吧。 何灵告诉天宇,她刚和男朋友分手,所以才会一个人跑到外面散心,两个同样受伤的人就这样成为了朋友。 “起风了,天气凉了,回去吧”天宇看了何灵一眼后说。 “恩,我明天还会来这里,希望还能看到你,你还会来吗?” “也许会吧,我送你回去。” 烟雨琐江南 我一直都想去江南。 人人都道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桃花丛中人面笑:高歌一曲醉清风,那白娘子烟雨桥边一面之缘,那青梅竹马却只能还君明珠双泪垂,多少前朝旧事,多少才子佳人,谁能不忆江南。 那是一个带着细腻色彩的地方,它不是塞外的大漠,粗犷的线条抽象得令人恐惧,它也没有偶尔飞过的寂寞的大鸟,长长的哀鸣,透着几许忧伤,几许悲凉。 希望自己能像陈逸飞的《丽人行》那样,撑着把油纸伞,头上带着玉牙叉,放下心中的所有,就这样走入江南。 江南美啊! 无论是歌咏“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还是赞叹“水光潋艳晴分好,山色空蒙雨亦前。”亦或陶醉于“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都是因为它的美,它那落在无数人心坎上,化出如水般亲情的美。 在我的印象中江南和“繁华”这样的词是毫无关系的,她的美是朴实的,朴实带点温柔,无需用华丽来装饰,因为她并不想到刻意去吸引你,那种不做作的美,就能让你为之**。 她有古典少女般优雅的情怀,含蓄而稳重。 沿河低矮的房屋,乳白色的墙上有一块块班驳的水印,灰黑色的吊角屋顶,屋檐下依稀可以便别出燕窝的痕迹,而燕子大抵早已飞散在久远的年代,旧年历是老人挂在门梁上纸糊的灯笼,在江南早春丰沛的雨水中,已褪去了大红的颜色。 我站在石彻的河岸上,眼前的这一方水,零星的带点黑,污浊的味道却全然没有,水风凉爽的早春,雨水冷冷的一落,我多希望有些性情浪漫的人可以邀我坐上那乌篷船,撑着油纸伞,从头到尾走一回这翡翠一样的绿水。 我想,漫步江南,还应该穿上一双锈花软底鞋,走路不带什么声响,这样才能不破坏那原始的和谐,巷子的尽头,常常坐着三五个*着吴侬软语的妇女,头发盘成髻,叽叽喳喳,喋喋不休,和着午后金色的慵懒的阳光,把一切都娓娓道来,走过她们的身旁,她们会毫不腼腆的说,大姑娘从哪来?大姑娘慢些走。 我不知道,是否可以遇到从雨巷中走来的丁香一样的女子,好完成戴望舒先生一直没有达成的愿望,秀丽古朴的江南,像戴先生诗中的丁香一样的女子,又何尝很少呢?遇到一位便也足矣。 在雨水和粘湿的风里,在路上和巷角,没有一个人躲避,没有措手不及的慌乱,一切仍是安然如初,他们跟着祖祖辈辈一直延续的不急不缓的步调,保持着一份独一无二的恬淡与释然,江南的雨是羞涩的,淅淅沥沥,若有若无,微凉的风裹着泥土味儿,江南的雨带了些诗情,无论哪一滴都无法选择自己将落到何处,他太柔弱了。\”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是否是比谙世事,不识愁味的洒脱和无拘呢?这干净的雨紧贴在我身上,我并没有去擦的意思,雨水彻底的*着我每一个细胞中的污浊与混沌。 我需要一个地方,可以承载我最虔诚的信仰,拥有一种像边城一样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那个地方应该是质朴,干净和纯粹的。 我不确定,我以及我们这一代,是否都带有一种特别的茫然在生活,我们是否一定要在寂寞中抬头低头,在无休止的伏案中去迎接一个过于劳累的成长,我们把自身所有的时间和青春去完成一场精心准备的赌博,来兑换构想中尚未到来的荣耀。 我固执的认为,我们内心深处,一定还有一份最原始的安静和对人性美好的渴望,我们心中一定有一个也许不近于完美,却又让我们无限热爱的地方,或许有朔北的风,或许有塞北的雪,它们在恰当的时候慰藉我们孤单的疲惫的心,让我们的灵魂得以舒展,我庆幸我有我的江南,心中的江南。 有人说,\”人的一生就像一个圆,人的生命就延着轨道不断前进,看似事事难料,却又周而复始,圆中的那片干净的土地,被紧紧束缚在整个生命的过程中,如果我们不摆脱,离开那近乎套板反应的俗不可耐的轨迹,去寻找一种合适的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那么,那么干净的土地永远也进不去\”,人理应活得更简单,更纯粹,更真实,更有人性。 然而,我是如此之渺小,如宇宙中的一片孤舟,我无力改变,只能屈服。 重重烟雨早已锁住了我心中的江南,难道,我吼一声,便可去开雾散吗? 无稽之谈而已。 蘩漪 十七岁的蘩漪。 她----十七岁了。 这日蘩漪才回到家中,就被父亲唤进了书房。 她惊异地望着她的父亲,若非大事,父亲从不叫她进书房里商谈的。 “蘩漪,你已经十七了。” “是的,父亲。” “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好人家嫁出去了。” “父亲,您的意思是……” “蘩漪啊,前些日子周家来信,问到你的事,我揣摩着,是不是嫁娶的事。我就大着胆子啊,给周家回了封信,说是你还待宇闺中。这不,周家来信求亲,我就做主,把你嫁过去啦。” “父亲……” “这周家在无锡那边也算是大户人家了,把你嫁过去做少奶奶,你不甘愿么?” “愿意,不过……” “不过什么?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蘩漪默默的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坐在了床边上。嫁人,嫁人,蘩漪的心里烦闷了起来,她不觉又坐在梳妆镜前,端详起自己来。 少女的美已成长得淋漓尽致。她出门去,总可以碰到些爱慕的眼光,越发促使得少女渴望脱离这牢笼一般的静态的生活。她有着机会的,因着她的美貌。十六岁的阴郁已在她的身上发生开强烈的爱憎。而历来的天真气质被展开成哀静,一种默然的高贵,仿似能给人剔透的慰藉。而当她遇见她的所爱之时,那*的颜色为快乐散布在脸上,就令人更觉得她的可爱和无邪的快乐。 她*着她的素颜,这就是她的机会么,逃脱的机会,幸福的机会? 三十五岁的蘩漪。 她深刻地觉着心中的苦痛。她觉得自己像火山的口,她急着要喷吐那些灼热的岩浆,只要热烈地冒一次,什么都烧个干净就好。在那之后,就算掉在冰川里,冻成死灰也好。不,不,她觉得她已经控制不了她内心的情感,那些妒忌,那些痛苦,那些长久以来被压抑的滞郁,全部都要喷薄而出了,不,她受不了了,连她的萍,也不是她的! 她看向窗外越来越大的雷雨,突的生出一股倔强的勇气来,她披着长衫,直往雨里冲。她要跟着萍,看着他去会那个水灵的爱笑的四凤。她要看着,见证着,他们的柔情蜜意,她才能断了心思。不,她不信,就算长久萍对她不理不睬,那一定不是真的,萍,一定还是她最后的救赎,一定是的,一定是的。 她疯了似的向屋外跑,雨尖刀般往身上倾泻着,她不觉得痛。真的,比起心中那种仿佛要撕裂一般的痛楚,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她追寻着那清朗的身影,一步一步,贪婪的看着,她知道,他就要彻底消失在自己的世界了,一切用来麻痹自己的美梦就要消失了,曾经残存在她心底的那一点点希望的火焰,就要被这冰冷无情的雨水浇灭了。这冷酷的世界!这黑暗的世界! 没有人再会把她救出来了。她呆呆滑落在墙角,一任雨淋着。不,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确认。 蘩漪咬着唇,那么用力,她的头发是散乱的,像个疯子,她趴在鲁家房子的窗台上,向内用力地注视着。屋内那红纸的灯罩上映出成双的人影。 不,不--不----。她失却了力气,瘫软在窗台上。天上划过一片蓝森森的闪电,照见了蘩漪的惨白发死青的脸露在窗台上面。她像个死尸,任着一条一条的雨水向散乱的头发上淋她。痉挛地不出声地苦笑,泪水流到眼角下。这个世道,还有什么可留恋的? 十六岁的蘩漪。 她躺在床上,蜷起身,看向窗外的法国梧桐。在这个宅子里,感受着生命的日渐离去。她的心里,有一种幽微的快意。她天真的脸上,直是孩童的残忍,会渐渐的死去吧,惩罚那早去的母亲,漠不关心的父亲,她想着想着,忽然感觉一股湿热从*流出。她一惊,猛的坐起来,看向床单……是血,那血一层层的印染开,仿佛一朵血染的牡丹,富丽堂皇,也惊心动魄。是死亡么,死亡要来临了么?她漫不经心地躺下,突然却感到一阵羞惭,她又坐起来,惊慌的把床单抱做一团,一步一步地挪移着下了床。她那样细致的一步一摇地走到了深红色的木门边,突的停了下来。把这床单交给谁呢?势利的老妈子?父亲,不,她那天赋的幽微的直觉告诉她,谁都不要给,烧了,烧了,烧了。 她彻底的平静下来,从黄梨木柜里取出一根洋火,点燃了,丢到床单上,看着火苗把那朵花吞噬,拿水浇熄。她出了门,站在楼梯上,把老妈子唤来,叫她收拾妥帖。 下午的时候,血还在流,蘩漪感到了些惶恐,她缓慢的移步下楼,来到饭厅的门口。“哎哟,我可跟你们说啊,小姐今天来月水了啊,小姐那个可怜样啊,这么早死了妈连这个都不知道,嘿哟,还把床单给烧了。”“刘妈,你不给小姐送块月事布上去?”“得得得,我就拿上去啊。” 她听着老妈子们肆无忌惮的议论,心中生出烦闷之气来,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觉着委屈,却还是依旧倔强地咬着*,等待老妈子的出现,仿佛一个英雄等待他的敌人。 三十五岁的蘩漪。 风雷声。适才周家辞退了四凤,大海和鲁贵。而周萍与四凤约好晚上相见。 她高傲地问到:“萍,你刚才同四凤说的什么?” 她看着她的萍露出不耐的神情,冷冷回应到:“你没有权利问。” 她颤抖,旋即又掩饰下去,想去说服他:“萍,你不要以为她会了解你。” 他只是皱起眉:“你这是什么意思?” 她追寻着最后一点他心中情感的宝物,却什么也没有发现:“你不用再骗我,我问你,你说要到哪儿去?” 他厌恶地一挑眉,看着她尊严也没有的样子:“用不着你问。请你自己放尊重一点。” 她突的一发狠:“你说,你今天晚上预备上哪儿去?” 他似乎有点惊慌,默默道:“我----我找她。你怎么样?” 她不禁恫吓到:“你知道她是谁,你是谁么?” 他又似乎恢复了一点勇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真喜欢她,她也喜欢我。过去这些日子,我知道你早明白得很,现在既然你愿意说破,我当然不必瞒你。” 她脸上竟显出一点狰狞:“你受过这样高等教育的人现在同这么一个底下人的女儿,这是一个下等女人----” 她的话尚没有说完,他的感情却激烈地,爆发出来:“你胡说!你不配说她下等,你不配!她不像你,她----” 她惟有冷笑,她觉得心中的火焰就要喷发出来:“小心!小心!你不要把一个失望的女人逼得太狠了,她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她看着,萍深吸一口气,对她说:“我已经打算好了。” 她的心中只有一团火:“好,你去吧!小心,现在”,她望向窗外,“风暴就要起来了。” 屋外,风雷大作。狂风把周家的花盆都刮卷起来,散落在地。一道闪电劈过天际。暴风雨就要来了。 十五岁的蘩漪。 她是一个文弱的女子,面上常流露出一种天真的,不知世事的气息。这天真的渊源极易看得出,是饱受父母宠爱而得来的。可现在她只有与她相依为命的父亲了,她的母亲只在她九岁时,就因为肺痨而死掉了。在那之后,尽管蘩漪的面颊上,仍残留些须孩童似的天真,可就明眼人看来,那已是种复杂的,羼杂着恍然意味的天真----你站立在她的面前,多半觉不到她飘渺气息的存无了。她似乎就经常这样的,突然的陷入到恍惚的思绪中去,而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拥有着她那强烈的爱恨。 幸而她又是*的,这便免了做父亲的一点担心,整日沉溺在他那白烟缥缈的日子里去了:好在他有一点遗留的钱财、珠宝和家里的大宅子作支撑。蘩漪毕竟也理解父亲,便做主把这大宅子租了出去,聊供父亲的一点大烟钱。租给那些新青年住----她常躲在大大的窗帘后面,看着那些青春的朝气蓬*的男子。她曾也同他们一样,进了西式的学堂,在明朗的教室里,大大方方的学着国文、数学、地理……可父亲吸上了大烟。这两年,她也只得待在着腐朽厚重的大宅子里,等着自己的腐烂似的。她所骄傲的青春的**,还没开始盛开,就已经在这阴暗的大宅子开始分崩离析了。她觉着,自己内身的变化,然后呜喑着哭了。 三十五岁的蘩漪。 户外下着雨。 她的萍就那样义无返顾地冲了出去,她想起与她的萍的对话,她大而灰暗的眼睛燃烧着泪的光芒。她的希望,她的解脱,她原以为萍就是她的解脱了,她不再想着委身给一个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了,她明白着,她不是公主,永生永世也不可能有王子来搭救她了。她先借着周朴园来逃脱了她父亲阴暗的城堡,她以为她就可以幸福安稳的过下去了,却没想到陷入到一个更深的陷坑里。她看得清楚,周朴园,那个周家的大老爷,她的丈夫,能对他的前妻有什么恩义。不,也许是有的,在周朴园有如她的梦想般来救她时,也许是有的。她还记得他的那双痛苦的眉眼,就因着那双眉眼,她相信他是有情有义的男子,她相信着,或许这就是她可托付的人了。 不,这是些什么鬼话。那不过是个懦弱的大少爷,按照父辈们选定路子去走的大少爷。新嫁第三天,她就听见仆人们咬的耳根子,他生生把他的前妻赶出家门,寒冬腊月,投河而死。她想着他的前妻的遭遇,不禁心中生出同情,还有丝丝缕缕的快意,她生出轻微的笑,而后大笑,仿佛要把这七八年攒在心中的笑,全部用完,又一个,又一个,被这豪门大宅逼死的人。笑完之后,她的心里却只有一股凄然的勇气,她毕竟,还有副新鲜的**,会在这豪门大宅里,平安的生存吧。 这是看完雷雨之后生出的一点感想,其实不能叫传,顶多是一个蘩漪人生的大纲,记录对她的性格影响的一些事情,本来是答应杨老师的是雷雨的长评的,但不好把握,索性以这个来代替。 空城 没有人可以给我一双洁白的翅膀,让我飞出寂寞的牢笼,没有人可以伸出一双温暖的手,遮住我的眼睛,让我不再害怕。 幸福的路牌在下一站,而我却遗失了车票,对我甘愿遗失,甘愿自裁。 只因我,我住在华丽的空城。 对于空城,我不能说喜欢,或许是依赖,城中有我的所有,我的自私,我的傲慢,我的梦想……这里什么都没有,除了爱情。 我是一棵孤独的树,在抗拒秋的来临。 每天,总有一些声音在拉扯着我,让我离开空城,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她们想靠近我,帮我,然而只是徒劳,城外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罂栗,开得妖娆,开得忘我,那是我亲手种的。 撕碎了根系,却也能绝望,热烈的绽放,痴情人的血染红了她的花瓣,从此城外那片罂栗披上了浓烈的黑色,城外的天空氤氲了一层永不散去的忧伤。 花的精魂在空城的上空肆无忌惮的飘荡,等待下一个痴情人的到来。 罂栗有毒,小心避让。 空城永远也照不到阳光,有的只是淡淡的月光,冰凉如磐石般。我是爱月的,她永远那么静,静得惊不起一丝涟漪,永远那么淡,淡得不含一丝的杂念。 我看不到上玄月的眼。藏起的泪,隐埋的痛,飞扬跋扈。 那是天空撕开的伤口,点点的泪,试图浇灭我的妖娆,我的罪恶,我不羁的灵魂。 突然感到无比的寂寞。 什么让我如此寂寞? 寂寞与生具来! 城中从来都只有两种颜色,黑与白,这许是世间最美的搭配,永远那么稳重、经典,它们不像其它的颜色那样浮华、夸张、脆弱,只有它们才不易被时间扭曲的,只有它们才让我觉得塌实,温暖。 我用我所有的意念筑起了这座空城,它把我裹得紧紧的,保护好好的,像茧中的蚕一般。 没有了空气,我就呼吸时间;没有了时间,我就呼吸记忆;没有了记忆,我就呼吸思想;没有了思想,我就等待死亡。 某天,我站在空城的阁楼上冰冷的眺望,我的视线越过厚厚的城墙,诡秘的雾霭,我看到了你。 狡黠的微笑刺痛了我的眼,这一刻刺痛了我的眼,这一刻一种揪心的痛,痛彻心扉。 我发疯似的跑向你,冲破层层关卡,道道铁链,冲出空城,什么都不能阻拦我跑向你的步伐,什么不可以忘我的奔跑,我早已感觉不到心口的疼痛,双腿的麻木。泪水被甩出好远好远,或许那不仅仅是泪,那是我多年的孤独与傲慢。 可是我忘了,因为你,我忘了那句罂栗有毒,小心避让。 我终将没能靠近你,我倒在了那片比心还大的罂栗花海中,轰然倒地的那一刹那,我的心碎得一无是处,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的接近这些花儿,衣香四溢,隐没了我的伤痛,睁开眼是灰色的天空与飘飞的半透明的东西。 此刻,我看到了黑,白之外的颜色,是那么温暖。 我能感到,我的血液在流失,流入身下这片冰凉的膏土中,那些花儿却开得更加艳丽,更加妖娆了,血色的花瓣,似我破碎的心。 琥珀色的月,结了霜的泪,被遗忘的时间与空间,纠结成一片海洋,记忆湮没,如同永生,相遇是最好,亦是最世俗之结局。是否记得谁曾说过,刹那既永恒。 从此,空城中没有了一个女孩的身影,没有了一双眺望的眼眸。 城外的罂栗在疯长…… 空城。空城。亦不过是一座伤城。 后记 想了许久,我才决定写下这篇文章,其实,没有人能彻底读懂另一人的文章,从来没有,那便有,我也不曾遇到,我又不是千里马,还在乎什么伯乐呢,所以,不必去计较在别人眼中,“空城”代表什么,“罂栗”又象征什么,这“你”又指谁(或许“你”根本不是指的一个人)。我终还不是鲁迅,当然也成不了鲁迅,不会用那些无情的批判、犀利的语言去唤醒麻木的群众,我只写自己的情绪,我为自己而感动,大可不必在乎他人怎么想,即使我根本不能像《神曲》中写的那样“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也不能像陶渊明、屈原那样,在世人皆浊皆醉的时候,依然可以以独清独醒的姿态为世人悲歌。在我看来,大部分在历史长河中逆流的东西,是会消失的。所以我学着“平庸”的生活,小时候的梦想早在成长的过程中被世俗弄得烟消云散了。 我承认,我世俗得很。 月下独酌 月下独酌 夜,已深。 抬眼间,看一轮玉盘独悬于空中,便欣然起行,独自一人漫步于月下。 黑夜早已笼罩大地,远处的灯火,在黑夜中有气无力地闪烁,唯有那一轮明月,在夜的衬托下愈显光洁。月光流泻而下,无处不可照及。院里的书也得了月的恩赐,隐隐约约露出婀娜的身影。脑子里突然冒出“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美景----此处可无清泉流淌,但于树下看月,我亦足矣。 起身,向花园深处的竹林间走去。轻踩在薄薄的竹叶上,哔哔剥剥,像大地沉睡时的呓语。竹子密密麻麻挨在一起,片片竹叶把天空织成了一个网,月影埋于深深浅浅的竹影中,被叶分割成数块,七零八落地散在其间。此时此刻,只有竹,只有月,只有我,一切一切,都被这静谧包围。远离了城市的喧嚣,远离了社会的冷暖,我在这世界一隅,独自拥有,属于心灵的那份宁静。 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望月之悠然罢了。 遥想古人,“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蝉鸣”,把自己的诗情画意捎给了明月;“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把自己的思念之情托给了明月;“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把自己的乐观豁达寄给了明月。月,从古至今,担上了千万种思绪,净化了千万颗心灵! 月下独行,行走于世界的恬静之间,行走于自然的安谧之间,行走于心灵的澄净之间。托起一丝月光,轻轻擦洗心灵,洗去尘世的污垢,洗出心灵的本色。 月,依然皎洁。 仰望苍穹。月的美丽,并不只属于我。古人尚知赏月,赞月,寄情于月,为何现代人却遗忘了近在咫尺的美丽?大城市里灯红酒绿,霓虹灯的魅影把城市变得妖娆。月,太过纯洁,她的清幽并未被世人所发现,只得孤傲地在黑夜中悄然绽放。我们的心灵,是否也应返朴归真,去寻找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去寄托那颗或欣喜或忧伤的心? 回家途中,有月为伴,我不孤独。蓦然间,几丝声响划破了寂静夜----那是蛐蛐的欢唱呢!我微笑,原来此间万物都在怀想生命 王子终于爱上了灰姑娘 小诺诺,来,宝贝儿,张嘴,啊----”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林妈妈在喂她的宝贝儿子西门诺吃早饭。 吴嫂,牛奶好了吗?不要忘记哦,牛奶要不冷不热,要保持在50度的体温,不然小诺诺不喝的哦。”林妈妈又转头向吴嫂吆喝。 “哦,知道了,夫人。” …… 小诺诺本名西门诺,因父母对其宠爱有加,故爱称为“小诺诺”。西门诺是蓝天国际公司老总的独生儿子。蓝天国际公司是世界上最大飞机制造商之一,蓝天国际公司可不是吹的,他们制造出来的飞机既漂亮,实用,而且质量也是一流的!因此,蓝天国际公司的身价是不可估量的哦。蓝天国际公司的老总----西门伟和他的夫人----林希在婚后的第二年就生下了可爱、帅气的西门诺。由于家财万贯,生于亿万富翁之家的西门诺从小就趾高气傲,更是被父母,含在嘴里怕化掉,捧在手心怕掉掉的这种溺宠,使西门诺从小就养成了脾气坏,爱发小脾气,爱捉弄人,不尊重人的坏毛病。 日子一天天过去,咱们可爱的小诺诺终于长大*了。十八岁的西门诺有着一头帅气的短发,有几撮海鸥微微向上翘起,一看就知道花了不少功夫,高挺的鼻子,小小的*,白蛰的皮肤,在加上一米八的个子,帅哥这个称呼简直是当之无愧。 有这么帅气的儿子,西门老总的脸上也添了不少光。由于儿子的帅气,不少名门闺秀都要来一堵西门诺的芳容。而且她们也都愿意让她们开公司的爸爸来公司购买蓝天国际公司刚推出的新型飞机----爱之侣。说起这新型飞机的由来,这全都要归功于西门诺。由于西门诺的帅气,有不少女孩子慕名而来,于是西门诺就想出一条秒计:向他父亲提议,公司再造一种新形飞机,粉红色的机身,加上银白色的三个大字----爱之侣。并毛遂自荐,向父亲建议,如果有谁购买了这架“爱之侣”就让自己当飞行员,带着她在天空中翱翔一圈。消息一发布,前来购买“爱之侣”的人简直数不胜数(当然百分之九十五的都是女性拉,老少皆宜嘛,还有百分之五的就要属男性罗,因为他们都不服气拉,为什么西门诺长得那么帅,能迷倒万千女性,自己都没有地位了)而坐在飞机上的西门诺更是神气的不得了。看到穿着飞行员衣服的西门诺,女孩子的间叫声一浪高过一浪,而真正坐上副驾驶座的女孩子们更是幸福的要昏掉。虽然坐上飞机的女孩子们一个个打扮的花枝招展,一见到西门诺就不顾淑女形象的媚笑,并“动手动脚”,但西门诺并不因此而被“勾引”了。他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这样酷酷的表情,看得mm们个个眼冒金星,差点要流口水拉,一副“色狼”样。 棒棒糖 你喜欢吃什么味道的棒棒糖? 巧克力的,干吗啊你要请我吃哦? 恩,算是吧,我要吃香蕉的,那放学以后我给你买巧克力的,你给我买香蕉的好不好? 为什么不你买香蕉的给你,我买巧克力的给我咧? 因为这样又不多花钱,又增进了我们之间的感情啊。 …… 好象所有值得我们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上停留回首的美好都绽放在夏天。 那时候学校还没有装修,*场作为一个这样的形状,两弧线包围内尚没一片芳草,铺满了黑色的砂石,但介于有个沧桑感的铁框当做球门,还是有一帮大无畏的男同学踢着一个快掉一层皮的足球挥汗如雨,可惜扬起的黑色风暴让我们这些有贼心没贼胆的小人物敬而远之。有一定想象力的应该可以推测出那场景的概貌。 这个学校孩子口袋里的钱都是五毛五毛一用的,特别是刚进初中的时候,都以摆脱从前吃一毛钱的麻辣干子和冰袋为荣,比如当年我们那一群人。偏偏刚接触《萌芽》这一类的杂志,里头一个当时特别流行的词:小资。我们的心都是肉做的,都深深的渴望赶这趟潮流,对于被物质条件所限制,楚楚的望着手中被汗湿的一块钱,又还保留着点小小的童心的孩子来说,棒棒糖无疑是最佳选择。 于是校门口那个摇摇欲坠的小卖部立刻坚强的迈向新时代,放学后一群穿大号男式白色衬衣(校服)的孩子每人手举一张紫色的钞票神气十足的叫嚷:我是草莓的!我是苹果的!之类之类,有人小声嘀咕,这个所有格的用法……于是我们都转过头来用樱木花道的那个凶煞眼神看着他。突然这光景让我想起了我家楼下那个生意非常好的包子摊,每天早上我经过那里时都听到有很多人孜孜不倦的挤近包子叔叔对他说:快点落,我是一块钱肉包子。我是三个烧卖。我幸福的想,我是人。 话说回来,棒棒糖不仅成为了我们小资的安慰,还成为了一种交际手段:bbt送老人bbt送女士bbt送孩子(请联系黄金搭档)。案例:本班班花长的颇有些大s的风范,眼睛稍大,追求者一批倒下去了,又一批继续前进,前赴后继的精神让人叹为观止。一男生坚持为她买bbt,一次班花喜欢的口味卖完了,他自告奋勇的牺牲自己中午的时间陪其走南闯北,结果----探索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发现了更好吃的bbt,让我们大开眼界。看着他们眼睛里亮亮的东西,我们都意味深长的相互点点头,于是被传为佳话,称之鼻祖,相当于班中的黄帝及其妻子,造福后人。这个伟大的革命在bbt的历史上有着里程碑式的跨越。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我们终于打破了五毛钱的封建枷锁,向一块五,乃至更高处攀登。这种五毛钱的真知棒风靡全班后的于是在某一天开始落没,如果再吃,就显得很怂了,因为你会看到大家手中都是插根二十多厘米长的棍子的韩式bbt,或是手掌大小的动物形状bbt,比较普遍又有点传统罗曼蒂克的波板糖,那么这个时候你手里那个小球球就会显得格外扎眼,再是同学吸着哈喇子舔自己的糖时看你毫无生气的把糖放在嘴巴里,最多只能拿着棍子转两下,伴着他们同情的目光,敏感一点的孩子大多数会选择含着泪花背过身去。还记得过生日那会儿,朋友送了我一袋子各式各样的bbt,把我乐的几天不知道自己叫什么。这时候送棒棒糖俨然成了一种时尚。 掏出自己所有的零花钱去买bbt吃的幸福日子被牙齿的罢工渲染出悲凉的气氛,考虑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咽着口水近一年没有碰它,等到牙齿争气的痊愈,已是快中考时,班上这股风气淡的差不多了。再买bbt吃的时候,吃到一半就觉得腻了,我楞楞的看了它一眼,便把它丢进了垃圾桶,“咚”的一声闷响。 又是夏天,却再没闻到那甜丝丝的味道 棒棒糖没有变啊,变的只是身边的氛围和吃糖人的心境罢了。 指缝间的幸福 指缝间的幸福 如果人人都有满满一捧的幸福的话, 我不要那么多,我只要一点点, 我只要指缝间那么一点点的幸福就可以了。 学校的平台,像所有的平台一样,处在教学楼的最高层,一片空地,以及围绕着的护栏,很干净,连墙壁都白得惊人,不像自己教室里那样不时有手印、脚印或者是各种各样的签名。林小年站在护栏边上,抬头看楼下的人群,感到一阵眩晕感,所有的人都是盲目的灰白色,她把手伸出去,好似打量一般观望,浮云漂浮在指缝里,阳光倾泻在额上,寂寞而美好。 林小年喜欢在午休的时候爬上学校的平台,看书或是打瞌睡,有时,她也会望望楼下的人,从平台上能够看见整个*场,花坛和学校的主席台,男孩子们抓紧时间打球,女孩子们在一旁讨论哪个男孩长得更好看。林小年漫无目的地搜寻着*场上挥洒汗水的人,莫明,林小年的心狠狠跳了一跳。 莫明,莫明,那个男孩,把衬衫袖子卷上去,露出一段手臂,刘海打湿了贴在额上,漾开一个极灿烂的笑容。林小年突然觉得眼晕。 林小年 “你要玩吗?”我永远记得莫明说的这句话。 虽然很多年过去了,有些人,有些事已经远去了,青春如同隔夜的红蔷薇,渐渐枯萎,但是,那句话依旧坚持而固执的埋藏在我的心间。 我想,我会用一生来怀念它。 那是一个早春的下午,我记得那时我还没有上学,那本是童年最快乐的时候,可以与小伙伴们游戏,可是我害怕,因为从来没有人邀请我一起玩。 我没有朋友。 我像雕塑一样站在院子的一边,看着别的孩子们成群结队的说笑着,忽然觉得自己既委琐又可耻,恨不得来一场地震,山崩地裂的把我的狼狈掩埋掉。 彼时,迎春花的枝条爬满了鹅黄色的小花,把春天衬得慵懒又淡漠。 “你要玩吗?”我忽然听见有人远远的喊。我寻声望去,看见一个眉目清秀的男孩挥着乒乓球的拍子。 我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在和我说话,我睁大了双眼望着他。 “来玩吧!”男孩又喊了一声。我这才如梦方醒一般跑到乒乓球台边,不安的等待其他人的裁决。 “你会打吗?”他们问我。 “会的!”我小心的说,努力做出一个讨人喜欢的笑,可是我笑得过于张惶又有些卑微,简直是漏洞百出。 那个男孩说:“就让她来一个吧。” 然后男孩子们开始打球。我谨慎的打着乒乓球,3球制。我不太相信他可以和他们一起玩。我表现的很努力,球滚到远处的时候她就抢先跑去给他们拣。我告诉自己,以后要好好练习一下。 这一天,我都有些飘飘然。 后来,我知道那个男孩叫做莫明。 那一年,我7岁,莫明8岁。 我9岁的时候,在税务局的父亲因为伪造发票以及受贿被逮捕了。爷爷倾家荡产的筹了钱来赔偿。父亲后来在监狱自杀了。他计划的很周详,先是藏了一把牙刷,然后把它磨尖。找了个好机会,把牙刷*了自己的喉咙。在我的想象中,父亲的血潺潺的流出,在身上开出一个嫣红的花树,极艳丽的色彩。 不久后,母亲也走了。那个夜晚,她烧了很丰盛的菜,给我买了新衣服,是那种有洁白蕾丝的公主裙,我迫不及待地穿起来,她给我盘了头发,她说,我漂亮得像一个小公主。那天晚上,我很高兴,因为,那是我第一次穿那么好看的裙子。第二天,她再也没有出现,于是,我把那条裙子放在衣柜最下面,永远也没有再穿过。 我只好和爷爷一起生活,我很爱爷爷,虽然爷爷并不爱我,他说我长得像极了我那没有良心的母亲,他只是把我当成必须承担的义务。我很清楚这一点,可是我没法放弃对爷爷的爱,只有他一个人肯收留我。我会长时间的,絮絮叨叨的把自己遇见的事情和感想没完没了的和爷爷说。爷爷并不理会我,任凭我一个人说下去。我从来不觉得那有什么。爷爷是我唯一的亲人和朋友。可以坐在一边,听我说话。 后来,我都会在院子里和莫明他们打乒乓球。我每天都在刻苦练习球技,只是为了和他们打球。如果那天不巧下了雨,我就会很失望。 莫明是班长,就是那种学校里学习好,人缘好,深得老师器重的人。不像我,学习糟糕透顶,一副潦倒像,人生才开始,就是一败涂地。 莫明和我其实住的很近,是一个小区的。有一次放学,我们在路上相遇了,莫明和我打了个招呼,两个人说着话,就一起回家了。 再放学的时候,我就开始有意的等莫明,然后假装是偶然的碰上了。有一次,爷爷给了我一点钱买午饭,我没有吃,把它省下来,在放学的时候,买了两串糖葫芦。 我站在学校的附近徘徊着,郑重其事的拿着糖葫芦,等莫明出来。那天,莫明正被老师留下开班会,拖了一阵子。我很有耐心,安静的等他。有一点点雀跃。 莫明和朋友走出来了,我假装刚好路过,拿着糖葫芦,对莫明说:“我刚好买了两串,吃不掉了,给你吃吧。” 莫明道了谢,从我手里拿过糖葫芦。 糖葫芦的颜色那样红,有一点刺眼。 大约是吃了别人的东西,那一路,莫明显得很健谈。 “以后我们也可以一起上学的呀。”莫明在分手的时候随意说了一句。 我听了,由衷的笑起来。我吃得满嘴的红色糖渣,粘粘的,散发着糖和山楂的香味。 我回到家,对爷爷说:“莫明说可以和我一起上学。” 爷爷在看报纸,并不抬头看我,可是我还是兴致**:“我和莫明是好朋友……” 那天之后,我就一大早在莫明的家门口等他。莫明看见我很吃惊。他并不记得自己说过的话了。但是我们还是心情愉快。 然后,我每天都去莫明家门口等他。风雨无阻。 后来,我们都升了初中,莫明开始不再打乒乓球,他迷上了篮球,每日都要在*场上打到很晚再回家,我便一个人呆在学校的平台上,看浮云和那个迅速跑动着的男孩。 云朵不时变幻着,天空是渐深渐浅的蓝,明明灭灭,我闭上眼,听见楼下传来的喝彩声,那个莫明,拥有着我羡慕不来的一切的男孩子,那么骄傲那么自负,他如此耀眼,如同太阳般耀眼。 傍晚,我们一同走过开满蔷薇的小院子,红色的蔷薇开的很妖娆,一簇簇,爬满枝芽,多的一枝有十来朵,那是我曾数过的。 那年中考,莫明不出意料的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我则上了职高,学美术。 我老早就想,要给莫明买一件礼物庆贺他的录取。我想买好一点的东西,可是我没有钱。那时我认识一个男孩子,我的邻居,路子很宽。他介绍我到饭店帮忙。他们嫌我年纪太小,又是女孩,可是我很坚持。于是他们就让我在厨房洗碗,或者是把消毒过的筷子放到包装纸里,有一天遇上暴风雨,老板要所有的人抢救他放在院子里的货。我也被喊去了,我在瓢泼大雨里来回的奔跑着。 雨里满含清新的气息,我看见天地淹没在雨的怀抱中。干净,自由。 那天,我被雨淋得发了烧。爷爷给我头孢和白开水。我并不难过,我顶着烈日跑到商场给莫明挑礼物。 商场里人山人海。我看见爸爸妈妈带着孩子吃香蕉味的冰淇淋,有一点心酸。可是,我告诉自己,不要这样,今天是来给莫明挑礼物的。 我走到一个卖表的柜台,仔仔细细的考虑着。 给莫明买一块表吧,我想。 然后我慎重的挑选了一会儿,最后决定买一块银色的石英表。上面有淡蓝色的小宝石。一共是209块,我所有的工钱,还贴了9块。服务小姐看我年纪小又寒酸,招待得很不耐烦。可是我心里很快乐。 我跑到莫明的家想要把礼物交给他。一鼓作气到了门口,又紧张起来。我整理整理自己的头发和衣服,按了门铃。莫明的妈妈给我开了门。 莫明的妈妈很漂亮,穿着白色的裙子。 我把手表交给莫明,莫明说:“这怎么好意思!” 我说:“是别人送的,送了两块,很便宜,我自己有一块,另一块与其放着,不如给你。”我面不改色的撒着谎。 莫明跑到房间,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放着一支铁锈红色的钢笔。 莫明说:“买东西的赠品,送先给你吧。以后补一个好的给你。” 我拿着钢笔,有些手舞足蹈了。我把钢笔放在口袋里,总是想要去摸一下。 莫明的妈妈留我吃了一顿晚饭。是凉面,面条上铺满了黄瓜、肉片和豆芽。豆瓣酱拌得很均匀。我把一碗吃得光光的。 “下次来玩啊。”莫明的妈妈在我走的时候说。 “好的。”我笑着说。然后慢慢的走了。 夏天的夜晚弥漫着白兰花的清香,还有隐约的蛙鸣。晚风凉凉的。我在夏天夜晚的梧桐树下开始呕吐,吐得翻天覆地。我一个人晕倒在路上。 因为持续的高烧,我被送进医院。爷爷交了医药费以后就没来看过我。我穿着蓝白条纹的病人服,躺在床上,不出一声。 有时候幻想也许莫明会来看我。也许,莫明知道我住院了,就买了水果来探病。然后,我会对莫明说,小事情,你干嘛还要跑一趟。我会叫莫明一起吃水果。 可是,没有人来看我,一个也没有。 隔壁床的小孩子,拿了一个桃子到我床边。 “姐姐,给你吃。”孩子说。 我接过桃子,受宠若惊的说:“谢谢。”尔后我细细的把桃子吃完。 那年,我是16岁。 莫明 我上了高中以后就很少和林小年见面了。偶尔林小年会给我写一封信。字很整齐,小年在信里告诉我,她开始画石膏了。 我在高中依然是出类拔萃的。长高了很多,有英俊的面孔。永远是学校的第一名,大家都喜欢我。尤其是女孩子。我知道她们议论我,偷看我。可是我不理会她们。我不想过早的掉进*的纠葛里,那会阻隔我的前进。 曾有人对我说,有一种人,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他们表面温和却深藏着冷漠态度。我想,我就是这种人。 我不太记得林小年了,那种孤独的少女,每个学校里都会有一两个。她们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活得总归是不如意。 我一直带着林小年送我的表,因为我正好也没什么表带。看时间的时候,偶尔会想起那个人。 可是有一次,突然就想去看看林小年现在怎么样了。那天是定期的考试结束。成绩出来了,我还是第一名。大家都羡慕我能够在那么难的考试里取得如此耀眼的成绩。 可是我只是感到疲倦。我并不讨厌周围的人,但仅仅是不讨厌。我对他们温暖的微笑,开幽默含蓄的玩笑,接受他们的友善,可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们。 于是心血来潮的想去看看林小年。 我穿过小区,来到林小年的家。林家没有锁门,我喊了一声,屋子里没有人应。于是试探性的走了进去。厨房传来抽油烟机轰隆隆的响声----原来林小年在做饭,她没有听见我喊了她。 我站在厨房的门口,不小心碰到凳子,小年已经关了抽油烟机,她听到声响,以为是爷爷回来了,于是说:“爷爷,你等一下,我们晚上吃藕盒子。藕盒子很好吃,我最近和厨艺班的人学的,那个人个子很矮,一个男的,我看只有1米65左右,很悲惨吧。他做菜很好吃,可是他讨厌做菜,他不喜欢当厨师,他想当一个飞行员,可是飞行员最起码要1米8吧?好像是……” 我没有机会答腔,只是听着林小年滔滔不绝的说着话,后来,我索性坐在椅子上,静静的听。 林小年说到她同学,说到她最近画的画,说到昨天的电视剧,她只是说,并不期望有人回应。我记得,林小年在我面前的时候话并没有那么多。她的背影单薄削瘦,带着围裙,穿琥珀色高领毛衣,黑色牛仔裤。 望着林小年的背影,我突然有一点心疼她。突然有一点心疼眼前这个寂寞瘦弱的女孩子。 林小年在厨房忙忙碌碌的,菜香诱人的四散。过了一会儿,小年说:“可以开饭了。”她解下围裙,回过头。 四目交会。 林小年长得很清秀,是那种淡淡的清爽的样子。有一点苍白。柔软的头发和顺的垂着。脆弱、柔顺、安静。 我们彼此望着对方,很长时间,小年才说:“你怎么来了?” “路过,就来看看。”我说。 林小年有些手足无措。我想她没想到我会来她家。她告诉过我她住在这里,可是像她这样的人必然从没想到我真的会来看她。 她请我坐下,我说我还没有吃饭,林小年就请我吃晚饭。她嫌菜太微薄,又到楼下买了半只烤鸭。我们等了一会儿,她爷爷没有回来,就决定先开饭。 我吃到了“藕盒子”,那是藕糊上面,中间夹了肉炸的。除了藕盒子与烤鸭,还有一个炒鸡蛋和炒青菜,西红柿鸡蛋汤。 林小年的手艺很好,我想,比妈妈做的还要好。 林小年的家几乎是一贫如洗的,这个我也能够料到。初中的时候她就穿得很落魄。我看到林小年的房间贴满了练习的作画,有素描和水彩,其中一幅是一个人像。 铅笔画的人像,大约是摆得太久,有些黯淡模糊。可是人脸又很熟悉,是谁呢?我暗自琢磨着。 我们吃完饭,她的爷爷还没有回来,两个人决定出去走走,林小年把饭菜留好,又写了条子。 我们在春风沉醉的晚上顺着夜市一路走下去。小贩的吆喝伴随着广场喷泉的水流声,竟也有一些嘈杂的悦耳。孩子们欢天喜地的尖叫着。春天,始终是那种慵懒的冷漠。 我们聊着学校见闻和一些琐碎的事情,路过一家小音像店,我们踱进去看了一圈。 老板在音响里放了一首歌,一个女子,忧伤的,淡淡的唱着:“许我向你看,向你看,再看一眼……” 我和林小年都立在那里,仔细的听起来。舒缓轻柔,带着早期台湾流行音乐的柔软的风格。真是很好听。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歌,但觉得它一定叫《许我向你看》。我们听得有一些痴了。春风漫不经心的抚弄着路人的脸庞。 这以后,我常常的来找林小年玩。 我们一起散步,聊天,到附近的体育场打乒乓球。有时候,什么也不做,我就那样静静的看着林小年画画。她严肃的,认真的在纸上涂涂抹抹,她画风景,画静物……我就坐在一边。觉得非常安定。 很喜欢和小年在一起的感觉。诚然,我在学校有许多朋友,志同道合的也有,可是我始终不能够喜欢他们。可是和林小年在一起就不同,她是那么柔和安静。林小年是那样一种人,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不应该要什么,知情识趣的让人有些心疼。 和林小年在一起,我从来不想带面具,真真实实的,比如我们在街上毫没风度的大吃臭豆腐,这个,我是不会和任何人做的。 林小年 有一次,莫明问我:“那张旧的人物素描是谁啊?” 我说:“照书上画的,不像。” 其实我在撒谎。那是我第一节素描课后开始画的莫明的像。我画了一年。我没有莫明的照片,单单靠记忆一笔笔的画出来的。 我想,这些,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 18岁那年,莫明考上了一所著名的学府,要离开这个城市。上火车的那天,我去送他,我在火车站看着莫明踌躇满志的离开,火车呜咽的鸣笛,像一个人在号啕一样。 莫明在临走的时候说:“有空到我们学校玩啊。” 我在那一年开始找工作。爷爷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我要来养他。可是,我找不到工作,晚上我常常一个人坐在家里的凉台上静静的叹息,夜晚的天空透着钴蓝色,看不见星星,心里凉凉的,有一些害怕。 未来是一件不可捉摸的事情。 虽然我知道,莫明在离去时说的那句话可能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就像小时候,他说要和我一起回家时自己却忘了一样。可是,我依然去了他们学校。那时,我已经有一份在酒店宣传部的工作。我存了一些钱,和同事调了班,决定在莫明生日的时候去莫明的学校给他一个惊喜。 我告诉爷爷,我要出去几天,爷爷不吱声,他从不管我,有时我想,也许他只是把我当作家里的一件摆设,放在哪里,都无关紧要。我把家用放到桌子上,背着包出发了。我用了很长的时间画了莫明的一幅大大的油画,放到画筒里,打算带到莫明那里找地方裱起来,送给莫明。那时候,我手上已经有了一张和莫明的合照。 我到了莫明所在的城市,辗转找到他的学校。我在这所全国一流的学府门口踟躇着不敢进去。那里进进出出的都一张张充满生命力的脸,光彩照人,从不畏惧明天。 我知道莫明在学校依旧是十分受欢迎。有种人是生来就要被人们喜欢的。莫明的作风并不锋芒毕露,只有种淡定和从容不迫的风度,却很耀眼,不容动摇。他从小便是这样,学习非常好,课外活动也做的出色。 我底气不足的走进校门,拿着地址,怯生生的问莫明宿舍的方位。到了宿舍楼下一打听,原来莫明已经去了食堂。我又去找食堂。 我在食堂那里看到莫明,穿着淡蓝色棉衬衫,英俊干净,已没了少年时的稚气,带着有些早熟的沉稳。他和一群衣着得体,气质高雅的男女坐在一起吃饭,几个人一边喝啤酒一边聊天。 他们说:“莫明,别不承认了,你和欣宁在谈恋爱吧。” 莫明淡淡的笑,叫欣宁的女孩微微低下头。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有漆黑笔直的长发。 我当时很想喊一声莫明,可是我终究没有,我躲在角落里,看看莫明,看看自己,一种无限的颓唐涌上心头。 我们到底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我想。我不敢喊他,不敢在那些大学生面前喊莫明,我看到厚厚的壁障横亘在我与莫明之间。 我把所有的勇气都失掉了。以致于不能够喊一声,莫明。 我看了莫明很久,远远的看着他,看得很仔细。我在心里说,谢谢你,莫明,你在小时候喊我去打乒乓球,让我不再像个白痴一样一个人站在一边。还有你和我一起上学放学。 莫明,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在心里说。 然后我逃出了大学,一个人在南方繁华的城市流落。 我没有钱住旅馆,就去看通宵电影。午夜场的电影,极少会放新片,大都是些老片子来回反复的放。电影放的是“伤逝”。我看到那对男女年纪轻轻辛辛苦苦走到一起,我看到鸡毛蒜皮中两个人的爱情终于被消磨殆尽,我看到所谓牢固不破的爱情在日复一日的争吵和绝望中伤痕累累,两败俱伤,我看到最后终于走到绝路的女子,消失得干脆利落。在黑暗的影院里我抱着我的画筒,看得浑身发抖。 天亮的时候我走出影院。 莫明 我接到过林小年的电话。我们简单的聊了一会儿天气。然后小年在电话那头沉默不语。电话是容不得沉默的,一旦不说话,寂静就会成倍的夸张起来。 我问她:“你怎么了?” 林小年说:“没有,改天我再打给你吧。” 那年,等我放假的时候,我发现林小年已经搬家了。我很吃惊,不能相信那个宁静与柔顺的女孩,真的离开了。 林小年的邻居告诉我,小年的爷爷死了,她把房子卖了,去了别的地方打工。 “这孩子命不好,一直孤苦伶仃的。他爷爷活着的时候虽然不管她,可是总算有个亲人。”他们说。 一整个假期我都过得有些恍惚。那个时候我正和欣宁谈恋爱,带欣宁来我家玩。我和欣宁手牵手逛街,路过那家小音像店,老板已经不再放那首《许我向你看》。 后来我收到林小年的信,邮戳是另一个城市,小年在信上说爷爷去世了,她在外地找到工作,现在很好,也没有具体的联系方式。 我和林小年失去了联系。 以后,父母搬了家,我自己在读书的城市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我和欣宁一直交往着。有时我想,如果不是手腕上的表,我真的就很难记起那个存在于我的少年时代的女孩了。 欣宁对我说:“你的表好旧哦,我给买块新的吧。” 我看看表,说:“不用了,还能用的。” 我一直带着。 我在30岁时和欣宁结婚,事业有成,前程远大。 我时常出差,我不喜欢飞机,总是选择火车,我觉得,这样才有一种翻山越岭的满足。 看见城市和村庄向我身后别去,告别和迎接的交错感*着我。 我忽然想,也许哪一年,林小年也这样在火车上无止境的漂泊过。 林小年 其实那天,我给莫明打电话时,爷爷刚过世。我在厨房洗碗,出来的时候,看见爷爷闭着眼睛。我以为他睡着了,没有惊动他。 我没有想到,爷爷已经死了。 后来我惶恐无助的把爷爷送到医院。医生说人已经死了。丧葬,墓地,寿衣……都是要钱的,我只好卖了房子。买主把价钱压的很低,我没有办法,要赶紧把爷爷安葬。 我看着院子里嫩黄的迎春花,想起第一次见莫明,想起那个无法忘却的春日。我想,也许以后,我就再也见不到莫明了。 我突然感到很累,非常恐惧,今后就只剩自己一个人了。我在晚上走到电话亭给莫明打电话,可是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想,我只是想听听莫明的声音,仅此而已。 后来,我再也没有给莫明打过电话,亦真的再没见过他。 春日的午后,我像少年时代一般一边听音乐,一边画画,好像莫明就在我身边看着我时那样,我有一台小小的音响。我喜欢听李宗盛和保罗,西蒙,还有各种各样的电影原声音乐。 小房间弥漫着《鬼迷心窍》忧伤柔美的调子: 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斩了千次的情丝却断不了,白转千折它将我围绕。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是鬼迷了心窍也好,是前世的因缘也好,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如果你能重回我怀抱。 是命运的安排也好,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我愿意随你到天涯海角。 虽然岁月总是匆匆的催人老,虽然*总是让人烦恼,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 …… 有一天,那是一个普通的初冬的星期天。我一个人去看了一场电影,吃了拉面。然后暖和和的在少有的冬日晴光下漫步。 那天我的收获很大。在一家不起眼的音像店买到了一张名为《滚石九大天王齐贺岁唱十二出好戏》的cd。第七首就是《许我向你看》。那首歌原来是林青霞唱的。我很惊讶,没想到林青霞也出cd。 多少年过去了啊,有些人,有些事已经远去了,青春如同隔夜的红蔷薇,渐渐枯萎。可是那个名字依旧埋在心底,虽然很深,虽然沾满灰绩,却仍然不能忘记,我想,也许怀念永远不灭。 我知道我本就不是能够拥有很多的人,于是总是很知足,如果人人都有满满一捧的幸福的话,我不要那么多,我只要一点点,我只要指缝间那么一点点的幸福就可以了。可以回忆,可以怀念的那么一点点幸福。 灵魂 当所有人渐渐远去,只剩下我和你,那么,剩下的路该怎么走? ----题记 完美:“我生的太高,也太寂寞。” 残缺:“我一步步走来,路途坎坷。” 完美:“命运的指间积存的希望是我整个生命的全部信仰,我一路辉煌。” 残缺:“残缺的灵魂让停不下的祈福在梦想中幻灭,但我依旧勇往直前。” (一) 完美:“平静的湖水没有疯狂震荡的涟漪。” 残缺:“咆哮的海浪翻腾不出坚实的臂膀。” 完美:“笔直参天的大树永远不会让高山失翠,它是树的精魂,得到云的亲昵。” 残缺:“崖壁间延伸的古木让坠落的心灵有了最真切的希望和信仰,它有泉的滋润,得到风的*。” 完美:“我是世间快乐,幸福,善良,美丽的排列。” 残缺:“我是世间忧伤,落魄,悲凄,泪水的组合。” 完美:“我让这世界朝气蓬*,蒸蒸日上。” 残缺:“我让高傲的灵魂回归理智。” 完美:“我是所有人内心的渴盼。” 残缺:“我是所有人成长的必经。” 完美:“让我怎么告知你的卑微?” 残缺:“让我怎么诠释你的寂寞?” (二) 完美:“你了解我的孤独?” 残缺:“你体恤我的自卑?” 完美:“原来我忽略了寻找美的过程。” 残缺:“其实你是我一生最美的极致。” 完美:“我把大海雄奇的浪花送给你,让你有海的博大和奋斗的勇气。” 残缺:“我把溪水*的涟漪送给你,让你体味泉喘的神秘。” (三) 当所有人渐渐远去,只剩下我和你,那么,这条路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创世间最美的形象。 醉李白 李白,立于如梦盛唐,你只求一醉冷月轻王侯,那是何等的洒脱与豪爽。我看见你玉碗频换,酒兴正酣。你在花前月下清影里,举杯开怀对婵娟;你在山衔好月洞庭夜,将船买酒白云边;你在金陵酒肆别知己,酩酊忘离吴姬店。 唐朝的天开始边得昏暗,你已醉意分明了,吟笑间满是谪仙的矿酒仙的痴。你感慨处世如大梦,不如颓然一醉;你喟叹清贤浑浊难辨,酒趣勿为醒者传;你疾呼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饮三百杯。 这是你的醒与着世界的昧昧昏睡。 珍惜阅读 如花的春季,阅读辉煌的黎明;如水的心境,阅读静幽的夕月;如雪的灵魂,阅读奇妙的童话;如梦的岁月,阅读壮丽的人生。 自从挣脱母亲的脐带,便惊异于眩目的世界,母亲的*,父亲的目光,便是第一本教科书;婴儿的啼哭,一如最纯最美最令人心醉的吟诵,仿佛对生命的礼赞,对未来的呼唤;步入童处,走出母亲的视线,离开长辈的训斥,不再读那九斤老太没牙的嘴,三寸金莲灵巧的脚,整日迷恋的是飞光流的屏幕,神奇变化的勇士;随着书包的加重,少男少女脸上渐渐读出了疲惫,生活中不仅有阳光也有悲伤,不仅有春风也不泪水;随着*的涌动,倩男*眼里渐渐注入了迷你的情韵,世界上虽然有暴,但更有花朵,虽然有冷酷,但更有温暖。 阅读,是一种沟通,历史的残缺与完美,现实的动荡与平静,世界的无奈与精彩,生活的苦涩与醉人,无不在阅读中相互融合又相互分离。 阅读,是一种明悟,无论是家存诗书还是窖藏老酒,无论是古韵京腔不是真草隶篆,无论是轩辕古藤还是华夏新枝,无论是百家经典还是大众俗语,没有阅读便没有睿智,没有深邃,没有长袖阔带的文气,没有风流倜傥的洒脱。 珍惜阅读,便是珍惜历史,珍惜蛇灰蚓残般的石鼓文陶埙石磬发出的音响以及青铜瓦当上的装饰画。 珍惜阅读,便是珍惜传统,珍惜乐山大佛永乐大钟沧州铁狮九龙古壁以及太极八卦少林武当飒飒英姿猎雄风。 珍惜阅读,便是珍惜文学,珍惜楚韵风骚唐诗宋词,乃至摄魂夺魄的西游,剑戈惊天的三国,情诗千载的红楼。 珍惜阅读,便是殖民美好,珍惜黄山烟云醉归客、桂林山水甲天下、池海云天莺歌燕舞春雨秋风绿肥红瘦,珍惜《高山流水》之深情、《十面埋伏》之危急、舒伯特之缓缓流动、斯特劳斯之徐徐吹拂。 珍惜阅读,阅读便如一首歌,歌到情处泪双流;珍惜阅读,阅读便如一杯酒,酒将醉时笑语稠;珍惜阅读,阅读便像一首诗,诗言有尽意难尽;珍惜阅读,阅读便像一杯茶,茶香满口情悠悠。 珍惜,便是珍惜人生的一分一秒,珍惜世间一草一木。 东坡·过客 青色的天空。 一脊石桥驮起一茎青色的江南,在无语的黄昏,没有波澜。 有一种水质的安宁,轻轻地倒映在香雾盘桓的黄昏,不得风细雨斜,不闻鸟鸣鱼跃。 白墙紫瓦的江南,山也长曲,树也长涛,印证着王思任笔下的“绿暗天俱贵,幽寒月不浓。” 你站在衰草离披的东坡,无语而立。 你听晴天飞过的鸟声,隐忍作江南的过客,不知蓬莱何处,不知今夕何夕。 搁浅 常言道:“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我想那更何况人生呢!纵使笑过哭过之后,人生总有许多时候,许多事,是我们无能为力的,谁也没有力量去改变这一切。唯一能做的就是搁浅,让它在时间的海浪里冲刺,慢慢地忘记,重拾希望的曙光。 我时常一人望着天空,也不知自己究竟在想些什么,就这样呆呆地望着。想人生有太多的事要搁浅,多得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有时候很多事不是说能忘就能忘的,不是所有的人都拿得起放得下。就像你能突然面对亲人的离开吗?也许你能,但我肯定会难过,感叹生命的匆匆与可贵。你能坦然面对考试的失败吗?你能一次又一次从考验中站起来吗? 搁浅是比时间更好的良药,是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的开端,是带领你到达彼岸的小船。每当难过,搁浅会帮你忘却忧伤,每当快乐,搁浅会让这份记忆更深刻。人的一生要搁浅的太多,太多的记忆,或许美好或许悲伤或许难忘,我们都尝试着去放开,就像放风筝一样,勇敢地放开,让它到达广阔的蓝天。 搁浅就像是一幅未完成的画,静静摆在那儿。但是相信总有一天,这幅画会添上最鲜艳的色彩。没有一生的搁浅,只有暂时的停留。船到桥头自然直,如果有一天,你看得开一切,就会明白,搁浅是为了更好的领悟人生,走更多的路,摔更多的跤,才能一次次从挫折中坚强勇敢站起来。因为只有忘了过去,才能开始未来。 我相信自己虽然搁浅不了今天,但可以搁浅从前,把握明天,活在当下! 多一份生命的憧憬 生命的光阴,我无法度量,或是下一分钟生命便阴差阳错地随风而去,突如其来得令人居安思危;又或是生命始终都风华正茂地迎风潇洒,安逸平淡得令人坐以待毙。 生命。是平淡无奇亦或是多姿多彩,我不敢妄下定义,生命是在你掌握之中,你就是方向盘,导引你的生命驶向快乐区域或是悲伤区域。听天由命的生命是一种悲哀。 有人对待生命,草草了事,盲无目的地虚度光阴,稽废时月,荒度生命,总是在想着怎样才能打发明天。生命有多少个明天?对一些身患绝症的人来说,只是屈指可数,然而对一些毫无疾病*的人来说,只是比那些身患绝症的人多一点而已。那么他们为什么会随心所欲地打发每一个明天呢?对生命多一份憧憬,抛开往日的玩世不恭,不再昏昏沉沉地虚度生命,或许你会真实地感受到生命的可爱,生命的价值。 对生命多一份憧憬,抛开往日的听天由命,或许你会惊喜地发现到原来你的生命在你的掌握之中,会如此多姿多彩。 生命固然有黯然失色和多姿多彩,那就在于你是怎样对待生命。生命是很危险的,也不知道哪一天回悄然而逝,多一份生命的憧憬吧,你才能刻骨铭心地体会到生命的真谛,即使在生命离去的那一天,你也不会带着遗憾而去。 清高的草 似在暴风雨中顶着雷鸣的那只海燕,在墙头随风左右摇摆的那株青草令我感到震撼,使我想为随风倒的墙头草平反。 同样是草,同样为了生存,同样在为大地缀色。为何一上墙头就受到了人们的鄙夷?但无论人们如何轻蔑它,它还是坚韧地生存着,比你看得起的与大地亲密无间的异草更顽强地生活着。不以身高而骄,不以地贫而悲。正如诸位敬畏生命的奇迹一样,我敬畏墙头草与众不同的高洁。与其说它孤傲,不如说它清高,没有盆景的呵护,更没有入居苗圃;没有大地的乳液,更没有索取现成。靠自己支撑着有限的生命,靠自己在贫瘠的土地上撑起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所谓高处不胜寒,在高寒中扎根是多么的艰难,又是多么的可贵?!何谓疾风知劲草?然而那些地上草只能依靠着永安的后台,众志成城地抵御疾风劲雨,可它靠谁?惟有自己吧,就连那危垣也怕需要它那发达的根系去固定,但它无怨,也无悔,与之同生共死。试问这岂是地上草所能相比的呢?这又岂是地上草所能明知的呢?然而它确实高得有些可畏,在这份敬畏中,就不觉生出一些忌恨来,木秀于林,风必催之,这出格的清高就不免要受到唾弃了。 如果说清高本身没有问题,那么错的又是谁呢?墙头草,随风倒。这句流传了多年的所谓的贬语,是否值得我们重新来审视一番?为何某些人只看到它为风所驱,为何就察不到那是大势所趋,为何此时不言识时务者为俊杰,为何不说那是一种与劲敌,与天灾抗争的较量? 唱一曲严峻的山村牧歌 在灵魂安静之后,血液还要流过许多年代。 ----顾城《设计重逢》 芙蓉镇,上世纪中国精神黄土的缩影;《芙蓉镇》,一本浓缩了中国几十年政治风云于一个小山村的优秀文学作品。我看的很沉重,也很迷茫。知识分子最大的不幸是活在不理智的年代,这是老舍跳太平湖的日子,是顾准扫厕所的日子。如果说*是社会的悲剧,那么他们----这些起早贪黑的湘南农民们就理应成为政治大疯狂下的牺牲品吗?政治!我们是没有政治经历的一代,但我第一次感到它不再是文科生手中一张简单的考卷,它可以决定那么多人的命运*、人际关系疏密。政治离我们很远吗?我害怕有一天兴无灭资,开始“三忠于,四无限”“早请示,晚汇报”,孩子们都戴上红袖标,成了一个个小红卫兵,去分帮划派。 胡玉音:作为本书的主人公,她从卖米豆腐人见人爱的“芙蓉姐子”,到年轻的寡妇,这样的一生的确是催人泪下的。作者古华并没有把她按照一个巾帼女英雄或是哭哭啼啼的悲情寡妇来写,她就是乡里一个普通的女人,然而也正是这个普通人,以其脆弱的身躯在十年浩劫中顽强地活了下来,并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与阴毒矫作的女政治家李国香的斗争,丈夫黎桂桂的自杀都没能够压跨她,胡玉音以自己曲折的经历诠释爱与信念的力量。 秦书田:他虽是很早就被划为五类分子的人,却以一种新时代的阿q精神在浮躁疯狂的年代中悄悄而又是健壮的活着。“游街示众他总是俨然走在最前头,接受批斗他总是不等人吆喝,扑通一声先跪下”。我曾以为这是屈辱的下作,而后来却可以发现他这样“积极”可以少挨点打。人在逆境中也要学会顺势而流,只要你的思想没有被钝化。所以不见得所有文天祥似的誓死不降都是上上策,历史上不是仍有荡气回肠的越王勾践对吴王夫差百般听任,后卧薪尝胆大灭吴国;韩信忍*之辱,最终被刘邦拜为大将军的故事。正所谓有“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一说,看来人要既有山的原则性,又有水的灵活性。 王秋赦:倒是有很鲜明的性格。革命一来,红光满面,天下太平却蔫了菜的“运动根子”。随着党的三中全会的召开,这位曾坐着专列学政治仪式的王镇长终于疯了,嘴里喊着“文化大革命再来一次啊,阶级斗争你死我活啊”,成为一个时代的尾音。是啊,只要自己有口饭吃,有吊脚楼住着,天下大乱算什么,人命危亡与我何干?政治的力量由此可见一斑。原来,时势不仅可以造英雄,还能让人养家糊口。 《芙蓉镇》一书中值得一论的亮点很多,它也作为中国*及其前后的真实写照,如巴尔扎克所说“同实在的现实毫无联系的作品,以及这类作品全属虚构的情节,多半成了世界上的死物。至于根据事实,根据观察,根据亲眼看到生活中的图画,根据从生活中得出的结论写的书,都享有永恒的光荣。 “在灵魂安静之后,血液还要流经许多年代”----诗人顾城的话似乎也是为这本书所写:或许当历史尘埃落定,正低首敛眉地徐徐退去时,紫黑色未干的血啊,依然在艰难地流淌着。波动汩汩,是那灵魂的低声控诉。 我眼中的郭敬明与韩寒 有人喜欢将郭敬明和韩寒放在一起,做一个看似细致实则笼统的比较。将两人一较高下,直致拼得个你死我活才算罢休。 其实,依我看,两人的性格迥异加上境遇的不同就已经决定了两人不能放在一个天平上作比较先决条件。 如果说韩寒的文章写得太过辛辣讽刺的话。那么郭敬明的文章就有些太过华丽和不现实啦! 每一篇文章都是让人看的。基本上都会宣泄出作者的思想和经历以及其它更多深刻而神秘的东西。作为这一点,韩寒和郭敬明无可厚非的全都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自己的思想情感及经历以及自己的生活态度。 如果说郭敬明的小说是白玉砌成的一个绝美的童话国度的话,那么韩寒的文章就是用坚强的砖瓦堆成的高楼大厦。两者一个偏向惨不忍睹的现实,一个偏向不切实际梦想。但全都宣泄了八十年代后迷惘一代的烦恼与彷徨和不知所措两人的笔调或细密或犀利虽笔风不同。内容的精彩却各有千秋,不分轩轾。读后让人拍案叫好。 其实两个人之所以能从同龄人之中脱颖而出更得益于他们的心思细密和丰富的感情。其实从韩寒的三重门之中我们能读出现实社会中的种种不平等,以及他心中的烦懑。在读郭敬明的小说时我内心的感受就像是眼睁睁地看着一朵*的玫瑰花被一双强健的手无情的撕个粉碎那种心痛的感觉真的是刻骨铭心,心悸犹存。 八十年代后被人称之为垮落的一代,但我更愿将它称之为迷惘的一代。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不是无所事事没有理想而是没有目标没有方向无所适从。这一代不仅有老一代传统的束缚与压抑更有现代快节奏社会的冲击。处在这种境地不发疯才怪。 梦 生活并不是一场美丽的梦,而是一个残酷的事实。每个人都离不开生活,尽管生活是多么地艰难。 美好的生活,就像作家潇潇洒洒地写下一部惊世之作。残缺的生活,就像沉沦在黑暗之中,永无天明之日。人们把生活的好与坏看成是天意,“一切随缘”是大部分人的座右铭。但是生活的人是我们自己,过好的生活,就要去奋斗。在家靠父母养着并不是大丈夫所为。生活的意义在于快乐,并不是物质上的追求。只要自己努力了,又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哥,请你自由地 我又想起我的哥哥,尽管他现在或许不记得我了。从他大红大紫的那一年,我已经确定他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superstar。我希望他能在空闲的时候想想他曾经呆过的中国的老屋子,有时间喝喝爷爷泡的龙井茶。 我的哥哥,李在元。他虽然出生在韩国,可却有1/4的中国血统。他10岁时父母离了婚,于是他的外婆便领着他到了中国,到了我家。我家人待他非常好。但他刚来的时候语言不通,我们需要费好大的工夫教他读书,写字。他常常说一口叽里咕噜的韩语逗我们笑。他那时侯的眼神很清澈,眉毛挑得高高的。 哥哥从小就有了超强的音乐天赋。有天我回家,看见他倚在窗台上用韩语哼着调子。我问他唱什么。他说:“被抛弃的孩子。我自己写的哥。”于是我便很仔细的听着,旋律并不象歌名那么忧伤,还混有很时兴的很轻的rap。我说哥你长大了肯定是个很棒的歌手,哥就看着我笑了,说我当然会的。 哥在他15岁的时候离开了我们。他说他毕竟是韩国人,总是要回到韩国去的。我说哥你会不会再回来,哥就说我肯定会的,然后*着我的头发,很好看的笑。于是我便放了他上飞机,看着他的飞机在云层里穿梭,直至看不见了,便很快乐的回家。 一年后我得知哥加了个很拽的组合叫.o.t,并且得知那里面的成员都是从成千上万的teenagers里面选出来的。我为我哥能从这么多的韩国人中脱颖而出感到很惊讶,很自豪。想到就要有一个当明星的哥,就兴奋得几天都睡不着觉。 哥的那个.o.t组合由5个人组成。主唱叫kang?ta,是里面最帅的一个,歌当然是唱的没话说了。团长叫熙俊,是里面穿着打扮最怪异的一个人,时常把头发染成红的,绿的,紫的,吓过路的老婆婆。还有就是tony,佑赫跟我哥在元。tony是从美国来的,会讲很棒的英文rap,他手上印着“一切为我造”,很拽的样子。佑赫也是个很帅很帅又很会唱歌的小伙,只是一直以来都没有跟他打过交道。 哥和他的4个朋友在谋杀了韩国一大帮死忠fans以后很快转战中国,并订于2000年的元旦在北京开演唱会。我本来打算去看的,但没有时间。那时侯正是小学升初中的紧张时期。我在家里很认真很快乐的复习着。 不久后我买了碟。看他们5个人在舞台上很high的又唱又跳,穿着怪异的服装,代表着年轻人的叛逆和张扬。台下的fans也跟着他们一起疯狂,挥舞着荧光棒的一闪一闪的绿色的光,印者每一张汗涔涔的脸,随着叫嚣的节奏跳着,舞着,那真是一个不夜的夜晚。 接着他们每个人用中文说了一句“新年快乐”。轮到在元时,镜头拉进了。我看到他的脸,他变的更帅了,也更成熟了。他说了“新年快乐”之后,就说了一些令我终生难忘的一些话。他说,其实我在中国生活过5年,在中国有一个家。我还有一个妹妹叫fly,她非常可爱,非常优秀,非常天才……她伴随我度过了我在中国的一段快乐的日子……谢谢你们,谢谢我所有的fans。 我看着看着眼泪就掉下来了。原来他还记得我。我又恼我干吗不在现场呢,如果在的话当时就立马冲上去跟他们一起唱歌。我看到他的眼神在fans群中张望。他大概期望我在现场吧。我便激动地打我哥手机,拨号时手不停地在颤动。电话终于通了。“哥……”“fly吗?”我听到电话那边有嘈杂的r&b的声音。“我在录歌呢,现在没空。”“哥你有空的时候回来。”“恩。”……电话后来断了,我想是讯号不好。 可哥一直都没有回来。倒是第二年的3月21日.o.t解散了。他们的合约期限已到。全世界的fans疯狂了,他们拿着鸡蛋整天整夜地朝着他们的*公司扔。但这都无法改变公司的决定。我看到好多的fans哭了。我没有哭,只是默默地听着他们的专集一遍又一遍。特别是在元的那首《被抛弃的孩子》。它已经被收录到他们的一本名为《城堡之外》的专集中。 不久就听到kang?ta、熙俊单飞的消息,他们各自发了自己的专集。tony,佑赫和在元重组了一个组合叫j.t.l。我知道这仍是韩国最棒的组合。但.o.t的黄金时期已经过去了,并且一去不复返。没有人能超越他们,甚至连j.t.l也不能。 市场上竟然没有j.t.l的专集卖。我知道我所处的这个地方太落伍了。中国的一个被遗忘的角落。电视上偶尔看到他们,而且次数越来越少。有天去网上找他们的歌结果进了一个病毒网站,把我的电脑搞坏了,后来费了好大的气力去修。我有时打电话,但总是占线,打不通。 我就这么一点一点地失去了他的讯息。什么j.t.l又得了什么奖啊,j.t.l又出了什么新歌啊,李在元和张娜拉传绯闻啊,我总是一笑了之。我哥越来越象一个明星,我想。 似乎韩国的组合永远逃不开解散这个话题。前几个月在一档盗版的娱乐节目中说j.t.l即将面临解散。我不知道又会有多少fans伤心,但我都看不到。中国跟韩国,始终是隔了黄海的。 散了吧,让一切都过去吧…… 我翻出好不容易找到的哥的照片,还是很干净的学生模样,白衬衫,黑发。旁边有一棵树正在掉叶子,地上积起好多金黄色。 哥,请你自由地…… 我对着天空中的飞鸟说。风景如故。 原来,我曾经有个哥哥叫在元。 16岁再转弯 窗边,有一点点的光斑跃动的痕迹,尽管天空灰蒙蒙的。忽然想起昨天的十五岁生日,没有烛火,没有蛋糕,我闭上眼睛看见被我忘却的三个愿望,载着时间的翅膀远逝。 窗外的海棠被雨点打落,而蔷薇花开始露出夏天的微笑,忽然觉得我只是一个人,在按图索骥寻找目的地的时候,也与无数花开花落的美好擦肩而过,直到站在山顶,靠近云端,飞鸟在头顶成群掠过,才发现峭壁上的蒲公英又重新整装出发。 小的时候,曾梦想拥有一只永不停驻的秋千,让它载着我和我的布偶小熊,漂荡到碧蓝的天空,摘一朵彩云当作棉被,软绵绵的真舒服。 当天空晦暗不在碧蓝的时候,我多希望拥有一汪浩瀚的海洋球,赤、橙、黄、绿、青、蓝、紫,七彩斑斓,每一个都藏着一份小小的幸福。我在这片绚烂的海洋里翻滚、嬉闹…… 当潮汐涌来,吞噬一片片陆地的时候,我幻想着有一只旋转的木马,带者我飞奔。即使没有方向,也是一段神奇的旅程。当音乐停下我还在原地,一种莫名的安全感涌上心头。 在风铃的叮叮声中,我渐渐长大。文字,让我懵懂地闯入童话世界。常常以为自己就是梦游的爱丽丝,在圣洁的冬的仙境里,细数一朵朵小雪花盛开。每当一线阳光照射在迷宫转弯处,刺痛了双眼,才意识到夏天已悄然来到。 我多想找回那张遗失的地图,重新赋予我环游世界的勇气。然而每个人都在寻找它,上帝会不会给我特别的眷顾? 每次到达转弯路口的时候,会机械地转身返回。等到第二年海棠花落,我才后悔错过了它最美的季节。 忽然笑着安慰自己,每天都有人愿望世界和平,可它仍旧纷扰不休。虽然硝烟迷茫,地球仍然要不停转动。 没有一个人能许诺我们一个未来,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向目标前进。不敢向前迈步,就永远收获不了那束最绿的橄榄枝。 cd安静地躺在那里旋转,那么熟悉。绕个路回家,有些事开始复杂。拐个弯说话,代表必须长大了,当暗夜里有16支明烛为我亮起的时侯,应当选择转弯了。 梦里笙歌 年华似水缠绵响,红袖纨澜,岂在一晌;奈何樽前涟漪泪,梦醒断肠,耽迷沉睡。梦里碰翻杯酒愁,褶皱了湖水,醉红了芙蓉;谁知枫儿带伤落,红了妆阁,伤也纷错。怅,怅,怅,梦中浮华,剩一缕伤春的笙歌缭绕在古色琵琶---- 月光映花帘闺阁孤影长, 无云的夜婆娑的光, 祖传的老钟已经十二响, 炭火晦涩明灭黯然愁心上。 无限年华秋意处,闺阁事,多无数,比至夜深为何伊还数?怅,怅,怅,此意何处?百般伊郁,梦里挡不住。红枫处,侧耳久驻: 梦里酒愁世间过,梦中伤枫红尘落,梦醒怨慕无处寻,梦里这怅弦上依---- 怅笙歌散后人倦离, 怅孤身委枕无可依, 怅妆阁锁着金闺梦, 怅夜云红绿唯这清。 怅夜盼檀郎陌上无情, 怅长灯孤影无曲可迎, 怅伤枫醉芙伴我谁去, 怅梦中浮华此愁重遇。 笙歌八怅,梦里梦外皆回肠,湖镜月凉,怕是耽误费思量。红枫似帐,难隔八怅;露华梦里,愁不严霜。怅摩怅,怅摩怅?待我二胡伴你响---- 年华水, 涟漪泪, 酒醉芙蓉伤枫落, 伊人眼中把愁着。 孤吟调, 对谁说, 糊涂此处中。 或醒或睡愁已送, 又把愁情当酒酌。 梦醒时,低拥髻,空翠韶华,一缕伤春意。柳絮纷花愁丝里,一曲琵琶,调儿风飘愁情与。沉梦里,酒易醒,落叶晚芙,一片严霜际。凉月冷到心头去,二胡依附,世间百怅道不齐。怅,怅,怅,梦里梦外,身处何地?天上人间,笙歌哪里? 泡在咖啡里的人生 窗外,大雨淋漓,溅到马路上雨花朵朵,我,一个人,坐在阳台上,一边欣赏者雨中的众人,一面喝着不加糖的冰咖啡,在满满的默默的品味。 不知为什么,我,一个东方人,却实在很喜欢苦涩的咖啡,慢慢的品尝,就好像在品味同样苦涩的人生,苦苦的*的,却又仿佛带着一丝甘甜和厚厚的浓香,有苦也有甜,大抵,这就是我期盼的人生吧!毕竟只有苦味的人生是艰难的,而只是一帆风顺,充满甘甜的人生却又是乏味的,一个人的一生总要有点磨砺才好,一个人如果没品味过苦就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甜有多么的美好,记得从小,我妈就对我的未来有过无数的祝福,但对此她从不憧憬,她说无论我将来干什么,只要能养活自己快乐就足够了,有一点我要说明,我真的很庆幸我有一个如此的母亲,她从不奢望我心想事成,万事如意:也从不对我讲起诸如一帆风顺一类的词儿,是她,让我的字典里有了从头再来,艰苦奋斗,踏实肯干,屡败屡战等这些对我来说意义十分不同的词组,在有她照顾的日子里,我实在觉得自己很幸福,我每时每刻都被亲情笼罩着,这样的人生,谁又能说不幸福呢? 回想儿时,母亲第一次要求我屡败屡战时我也问过她这个词的含义,于是,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既不是骏马,也不是雄鹰,而是一种蚂蚁,她说非洲有一种蚂蚁,学名叫火蚁,这种蚂蚁觉得用树叶当船过河沟的速度慢,它们又从不绕道,所以只要有可能它们就会前仆后继涌入河中,用自己的身体筑起一座蚁桥让蚁后和同伴通过,自然会有无数的蚂蚁牺牲,可总比没有一只蚂蚁过河强!同样道理,一个人哪怕失败的次数再多,只要能不断的从失败中汲取成功的经验,那么成功就将只是个时间问题,母亲从来不指望我永远成功,她知道这至少对于我来说是不可能的,所以她只是希望我能跌倒后再爬起来,她说人只要有了这种精神就一定能成就自己的事业,我知到,妈妈说的话一定对! 从那以后,我的床头就有了一幅群蚁图,我知到,母亲并不希望我成为领头蚁,她只是希望我能有一点蚂蚁团结一致的精神状态…… 提到这,我不禁想起了全美中学排名第一的纳尔逊中学的校徽,那是一匹马和一只鹰:只是那马并非什么千里良骢,它只是一个农夫家里一匹普通的马,它应为嫌弃农夫给的食物太少而祈求上帝给它换一个主人,上帝是仁慈的,于是它成了一匹磨房中的拉磨马,新主人倒是给够了食物,可活儿却太重了,没法子,它只好还是去求上帝,最后,它有了一个既不需要它干活又能给它很多食物的新主人,在新的主人家中,它很是满足,它觉得很惬意,当然,这是它尚未知道它的新主人是个制皮匠以及它自己的命运以前。 至于那只鹰,它倒是有着雄心壮志:它要绕着地球飞行一周!为了应付旅途中有可能遇到的种种麻烦,它学会了诸多本领,只可惜它的下场并不比那匹倒霉的马好多少,应为它虽然学会了很多本领,却惟独忘记了学习捕食!最后,它饿死了…… 写了这么多,我觉得我除了许多感悟外,还写出了些叫人生的东西,正如那苦涩的咖啡:有苦才有甜,有艰苦奋斗才会有成功,还有那马的有得必有失和那鹰的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不知旁观的您,又看到了些许什么? 透明 我是属猫的女孩。我曾经向很多人这么说。 ◆找另外一个我◆ 我在十七点准时回家。然后褪去一切伪装,背上画板,在华灯初上时,钻入人群。 我在城市中心广场的霓虹下画画。画流浪男子向许愿池掷下铜板;画成熟的少妇抱着孩子散步;画酩酊的醉汉步履蹒跚地指天咒骂;画马路对面酒店招牌下聚集的狂妄少年…… 我的画里从不会有人出现,所有的主角,都是猫。一只只做着原本只是人该做的事的猫。在我眼里,他们就是这样,褪去伪装,不加修饰的,猫!包括我在内。 居民楼里的亮点一个接一个地暗去。城市的人群逐渐消失。只剩下我们这些真正只属于黑夜的猫恓恓地望着天,呆呆地站立在原地,不愿离开。然后我们对视、凝望。我们虽然是陌路的生人,却彼此了解。因为我们都是褪去阳光下伪装的站在黑夜里找寻的猫。寻找另外一个我。最后我们默默地转身离开,寂寞的孤影在路灯下伸缩,晃晃悠悠晃晃悠悠地挪进楼道。 我在熄灯前最后一遍告诉自己:“我是一只猫。”然后沉沉睡去。 清晨时,看到昨夜的画纸,看着整幅整幅的猫,忽然间感觉如同是听一个陌生女子在讲述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故事。只是依稀记得昨夜我说:“我是一只猫。” 我看见流浪男子慵懒地躺在长椅上;我看见成熟的少妇独自一人行走;我看见清洁工人在打扫地上的秽物;我看见马路对面酒店招牌下阳光安分地洒下来……我看见这一切都似曾相识,都缺少着什么。他们把自己伪装起来,让我看不清楚。正如我此时把自己伪装起来,让我看不清楚。 “我是一只猫吗?大概吧……” 我把另外一个我丢在昨夜。一只猫在昨夜迷路。 ◆很安静地生活◆ 我终究还是一个在明媚阳光下成长的懂事的孩子。我知道什么时候该快乐什么时候该忧伤,什么时候该安静什么时候该疯狂。我可以在快乐的时候流泪,在忧伤的时候微笑,在疯狂后突然安静,而安静,便是终点。 安静地看阳光洒在鹅卵石的小路上 安静地听雨水愤怒撞击落地玻璃 安静地品尝cappuccino上漂浮的白沫 安静地蹲在路边独自画过往的猫 安静地看天上白云一朵,孤孤单单的样子 安静地睁眼起床穿衣漱口洗脸,伪装自己 安静地上课下课走神睡觉 安静地听别人讲笑话,然后安静地走开 安静地等待春来冬去 安静地选择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安静地迷失在地铁站,寻找第46个车站 安静地在梦中扮演一个流浪的幽灵 安静地向往黑暗中的光亮 安静地期待上帝给我一个奇迹 安静地读书写字 安静地感慨惆怅 很安静地生活 但终究还是不够安静…… ◆漂浮在人群之中◆ 我每天早上看着镜子里的那双空洞的眼睛,那张冷漠的面孔,然后把自己伪装起来。 我喜欢在白天的时候在城市里绕圈,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就像找不到家的孩子,然而这是我喜欢的。 我只是一只普通的流浪的猫。一只扔到人群里就再也找不到的猫。 我听愤怒的躁动不安的金属说唱,眼神却漠然而平静。我只是安静的走,一圈一圈地绕着城市,在人群里也不停下来。 我想我伪装得够好,就像给自己穿上隐形衣。因为人们都像看不到我一样,在我经过时,目不斜视的做着自己的事情。我就像是一个找不到寄托的灵魂,漂浮在人群之中。 我一遍一遍地走同样的路,看同样的建筑,遇到不同的人。但我还是人群中最不起眼的那个。因为我只是个灵魂,在人群之中飘浮、游移不定。 偶尔我会停下来,因为刚刚那个人把我撞倒在地,撞开了口子,他却视若无睹。所以我只能像猫一样舔噬自己的伤口……不,我就是猫!是一只不能反驳而被人欺负的猫。 我在城市里出生然后长大,但是对他却如同过客般陌生。我在城市中走着走着就会流泪,只是你看不到,他也看不到,只有我自己知道。因为我把眼泪流到肚子里了。 我宁愿我是一个没有**的灵魂,漂浮在人群中寻找寄托,明知找不到,然而不知疲倦。 ◆孤独是一种享受◆ 我在夜间起舞。 我的表演没有灯光没有音乐,更没有观众,只有一座窄小的舞台。 王者的风度 ash?nazy?durbatuluk,ash?nazy?gimbuful,ash?nazy?thrakatalak?agh?burzamishi?kimpatal 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 王者的风度 对于这部今年奥斯卡的大赢家,《指环王----王者归来》。从电影的各方面来说,都是无可挑剔的一流,宏伟壮观的场面,光与影的斟酌,一切的一切让人只感到一字“爽”啊! 阿拉贡是阿拉桑之子,伊伦迪尔的传人,努美诺尔后裔,北方游侠杜内丹人的大统领,伊伦迪尔之剑、伊伦迪尔之星、银翼王冠、巴拉赫之戒、纳西尔陶片、安纽米纳思之杖的继承者,冈多和阿诺的国王,石城米纳思·蒂里斯白塔楼的主人。在这部电影中,阿拉贡是主线之一,而且影片中场面宏伟的战争场景中他都是一定到场,而他的扮演者维果·莫藤森一直以来都亲自给每位写信给他的影迷回信。 莱戈拉斯是北方王国,瑟兰迪尔所派来的使者,来自林顿的精灵王子,敏捷的身手,拉风的动作,还有总是那样的酷酷的表情。我只记得指环王第一部指环同盟在湖南大剧院首映时,他在林谷会议第一次出现时,大至60岁,小到几岁的女性同志,无一不发出尖叫,在后来的镜头中,以及《双塔奇兵》和《王者归来》的首映式中,每次出现都会引起尖叫。在第三部的佩兰诺原野大战中,他杀死一头巨象后再跳下来的镜头,所引起尖叫更是导致我耳鸣长达10余分钟,以至于吉穆利的那句搞笑之语则得了无索味,他是个完美的角色,但是为了成就阿拉贡的大业,他也被“牺牲”了,在片中一直没有直接表示出喜欢他的异性,而他的结局也是令人觉得比较郁闷(自我感觉)。在埃尔萨王(阿拉贡)去世后,他制作了一艘船,同古穆利一起从伊锡利恩出发南下安达因河,横渡大海。 而影片中的战斗的也很多,从最开始的阿蒙苏尔的烽火台上,再到莫利亚地城,而后是安达因河瀑布,罗翰平原上的巨狼之战再到海尔姆深谷号角堡----伊森加德,*冈多后又是奥斯吉利亚斯登陆战和佩兰诺原野----米纳斯·蒂里斯大战以及最后的莫都黑门,在战场上的画面无一不让大家热血沸腾,而我觉得最精彩的几个镜头是第一部中九大戒灵在草原上骑马追赶阿尔温,第二部的海尔姆深谷中号角堡的外围城墙上阿拉贡指挥精灵射手,清晨时赛奥顿国王率领骑兵从城堡中冲出还有甘道夫和伊奥默尔带着骑兵从山坡上向下俯冲,第三部则是法拉米尔带着冈多骑兵从石城米纳思·蒂里斯出发奔驰在佩兰诺原野上,在皮平的歌声中自杀式的冲锋,和第二日清晨罗骑兵到来并对敌人发起冲锋。在这五个镜头中,有四个是骑兵冲锋的画面。轰鸣的马蹄声,骑士的矛与剑向前挥指,还有直接被骑兵撞翻的敌人,唤醒人类的一种古老的*。在电影中从第二部开始就用交叉蒙太奇法叙述了故事的主线,弗拉多,山姆----阿拉贡,一个也没有落后,大量的升降镜头和摇镜头更渲染了场景,只能用一个字来表示“大”。而cgi的运用的也很好,大到城堡,小到一名奥克斯,使整部电影从视觉效果上更为真实。仿佛置身于在一个魔幻的世界中。 在配乐方面也毫不含糊,从这三年的奥斯卡最佳配乐全部落入指环王的怀抱中。而今年再一次拿到最佳歌曲奖(第一部也曾获得最佳歌曲奖),使魔戒系列音乐总监霍华德·肖凭借魔戒系列拿下了五座小金人。就单听片中的配乐就足以回忆电影的片段。在人声方面。则是2.5万人在惠灵顿体育场内以圣歌呤唱方式,唱出宏伟的气势,我的心如同被净化了一样,听着第一部的《may?it?be》、第二部的《collun’s?song》、第三部的《into?the?west》,那优美的歌声仿佛是在飘渺的宇宙中被风吹过来一般。而且在配乐中,有四种主旋律,----霍比特主旋律,田园小曲的风格再加悠扬婉转的小提琴和高扬长笛,的确是一首清新的曲调。罗翰主旋律则是先是小号长拉,带出旋律,而且在这个旋律中一直以小提琴为主角,在小提琴间隙时的鼓声将整个旋律托高,而后再一次托高,悠扬的风格,大草原上奔驰的骑兵,我喜欢!多的主旋律在平静深沉的大号、中号声中时不时窜出短促快拉的大提琴声,透露出权威和高贵。还正和冈多都“石城”米纳思·蒂思斯,高大雄伟洁白如同天堂的城堡。身着重铠的战士,面对邪恶却毫无畏惧精神相匹配,高贵的血统成就了高贵的冈多。 但是彼得杰克逊在拍片时有几点脱离了小说,其中最主要的是弗拉多一行人回到霞尔后又有一次战乱,影片中叙述的奥斯吉利亚斯----佩兰诺原野----米纳思·蒂里斯战役中有一些细节错误。 做为魔幻类文学的疯狂爱好者,本人对于这《指环王》三部曲是有种说不出的喜爱。也许,到死我也会一直看这三部电影,虽然彼得·杰克逊的下一部作品为《金刚》,但还是让我们一起等待《指环王前部曲:霍比特人》的上映吧! 姐姐 我知道,自己又一次……又一次让姐姐不高兴了…… 我告诉了要好的朋友,我很直白,毫无顾忌地讲起了姐姐。可能朋友只是把一切当作故事来听,但当时我确是忍着泪水的…… 我对好友说,姐姐说话时显得很急,总是说了半天还讲不明白一件事情。 说过这句话后,我马上就后悔了。朋友和姐姐素不相识,我怎么就这么唐突地跟她说起姐姐,而且讲的是姐姐的坏话! 其实我只是想讲自己怎么又让姐姐不高兴了,我只是想引出要说的话题…… 朋友似乎很有兴趣听我讲下去。 我稳了稳心态,然后开始说。 我说昨天我姐回家了。姐姐现在在复读高三,一个月回家一次。她回家后没歇息多久又马上翻开复习资料。 我说当时我也刚经过长途跋涉从学校赶回家。我还说当时我因为又累又饿所以有点躁。我去衣柜拿衣服洗澡才发现姐姐回来了。当然,跟姐姐打了招呼,但是没有平常那般热情。 我在衣柜里翻找衣服,姐姐突然说要给我讲一个故事。我就说,好吧,你讲。姐姐停下手中的复习,专门给我讲。我听到了什么儒家传统思想,还有关于日本人的一些什么事情。 其实开始我是有兴趣听的,但是姐姐的毛病又犯了,她越讲越快,越讲越不清楚。我一急,脱口而出:“哎呀,你在讲什么东西啊!”姐姐马上停下来,接着是几秒钟的沉默…… 我意识到了什么,马上改口:“我在找衣服,所以没听得太清楚……” 姐姐异常平静地回答:“我知道,我又没讲清楚……” 还有什么话说呢,我灰溜溜地拿着衣服走了出去,使劲掐了一下自己…… 我很激动地把这件事情告诉朋友,还想说更多,也还想在朋友面前谴责自己,但好友似乎没有更大兴趣。是啊,我做错了事情,该受到良心的谴责,没有权利让别人来分担。 我想到了姐姐的很多,这样一个人,时时刻刻让我感动着…… 在家自然不用说,姐姐是妈*好帮手。从小学开始,她就能够炒出喷香的蛋炒饭,那是我每天放学回家所盼望的。现在虽然学习变得格外地紧张,但只要有空闲,姐姐就帮妈妈炒几道菜。 我最怕和姐姐一起坐公车,如果一起坐,我绝对一开始就选择站着,即使车上还有座位。那是因为姐姐特爱给别人让座。老人小孩孕妇就不用说了,对一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和叔叔辈,姐姐都会毫不犹豫地起身让座。有时侯看到一些人毫不客气地坐下,连谢谢都不说一声,我真为姐姐不值,尤其是接受让座的年轻人,我简直鄙视他们。也问过姐姐为什么什么人你都给让座位,她回答说只要有人站在自己身旁,而自己坐着,就觉得不安心,就想起来让个座! 姐姐学习很勤奋,简直是起早贪黑。但去年的高考因为数学的失误,仅仅以三分之差,没能走进大学的门槛。姐姐那时真是悲痛欲绝,哭肿了眼睛。一旁的我竟也只顾着抹眼泪,埋怨老天负了苦心人,没来得一两句安慰的话。 姐姐很有勇气,在失败之后选择复读。我想姐姐终有一天会实现自己的梦想! 所有的女孩子都爱美,姐姐也是。但姐姐绝对称不上美,甚至,她还需要整容。姐姐很不幸,在她五岁的时候经历了一次磨难。那一次,爸妈去一个开液化气厂的人家里买猪,带着姐姐去了。因为怕猪,姐姐一个人没有去猪圈,结果,意外地发生了液化气爆炸……姐姐最终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但她的脸上、手上留下了不少疤痕。 姐姐乐观地面对生活,她说将来长大了要靠自己挣钱去整容,她笑着说最好能够去韩国,她的笑容为她增添了几分美丽。我最喜欢她笑眯眯地叫我的小名“猪”。 …… 姐姐知道我爱写些小文章,特别是写身边的人。她问我什么时候来写写她,我说,你有什么好写的。 现在我发觉,当对什么人或事物有非常复杂或者是非常平常的感情的时候,都是很难描述这些人或事的。正如我对姐姐,相处在一起,相互之间的感情除了爱,还是爱,所以我很难写好姐姐。但静下心来读姐姐,我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虽然我很难开口说一类话,但这一次我一定要说,姐,那次对不起。 疲倦的老师 (一) 夜深了, 万籁俱静。 残灯下, 是谁趴在桌上? 刷刷的写个不停, 如春天的音符, 甚是优美,动听。 偷立背后, 看着微黑的纸张, 字迹模糊。 但眼神, 流露出不可抗拒的力量。 似乎, 与纸张融为一体。 (二) 黎明, 花儿开始绽放。 是谁打破了黑暗? 是谁靠在椅子上? 熟睡了, *微微的颤斗, 像*花朵的芳菲, 安详自若。 脸上, 露出了沧桑, 噢,我亲爱的人! 您老了! (三) 太阳高高照, 人群各自流。 您跨过门, 用惺忪的睡眼, 向我们示笑。 噢,好甜,好美, 疑团在瞬间萌发, 怎么如此的抖擞? 瞬间方知, 沧桑的原因。 头发, 与雪花齐白, 美在其中。 噢,我亲爱的人! 您温暖我们的心! 温暖了永远的0311班! 老友万岁! 总是会纪念他们,也总是会想起他们。并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理由,要说有,我只能说:“他们是我永远的支柱。” 可能是因为人的本性,我总是太贪心。嫌自己拥有的一切的不完美;嫌自己得到的太少;嫌。可是当我发现自己在最沮丧时想起他们的笑脸,就会充满新的力量,不再觉得孤单时,我才了解原来他们给我得太多太多了。 每每想起,我总是忍不住掉下泪来。可是这泪是幸福的,是温暖的。不像其他喊了那么多辛酸、嫉妒、痛苦、哀伤的泪水,让人难过。我的嘴角微笑着翘起,尝到了刚刚沿着脸颊滑下的热泪,他竟是甜的。这种滋味真得很美妙,胜过所有山珍海味。 我感动,因为每一个细节,以为每一次相聚,因为每一次离别。大多的时候,面对他们,我选择倾听,听他们玩笑的调侃,听他们的灿烂年华,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因他们而笑,因他们而哭,似乎早已经融入到了一起,变成了同一个人。 并不会常联络,只是在寂寞时还能找到一个人聊一聊,知道有那么一些人非常关心你、在乎你就很满足了。有时候想起真的心里都很温暖,会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 我其实最喜欢的事就是和他们手牵手去压马路,累了就坐在草地上,仰头看天上的星星。很简单,但是很舒服的感觉。人的心在那一刻是安静的,因为充满了感激。使他们让我学会感谢生活,感谢生命。所以,我讨厌参加多人聚会,而选择两三个知心密友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没有那么热闹,却很真实。 他们都是好孩子。不懂太多的人情世故,也学不会怎么算计别人。我们有鲜明的个性,却不张扬;拥有很多,但从不炫耀。很奇怪的事,尽管周围很多人都改变了很多,或是谄媚,或是随波逐流。他们却依然是那样,守着自己的小天地,笑容如孩童般纯净,让人看到希望。 世界上那么多人,能对我微笑的又有几个?拥有他们我很满足。当我拉起他们的手,掌心里的温度传递开来,我知道,这是我一辈子的幸福。 音色幻想 玛尔斯尝试着将自己微薄的能量也加入到小飞船中,同时降低小飞船的速度尽量延迟护罩消失的时间争取平安着陆,但就在玛尔斯欣喜的感到小飞船的速度即将降下来的时候,地狱星的表面传来一股狂暴无比的庞大能量侵入小飞船中,引导着小飞船向另一个方向飞去,小飞船的方向立即由原来的向下飞变成与陆地平行的飞行方向。 与小飞船连接在一起的玛尔斯立刻察觉到了那股能量,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是敌舰在利用秘密武器来对付自己,如果小飞船被它吸引过去的话自己就要任人宰割了。惊恐之下他拼命的将自己的能量全部注入到小飞船中,控制着小飞船向地面冲去。 就在玛尔斯的能量注入到小飞船时,那股莫名的能量似乎感受到了玛尔斯的能量忽然收了回去,这突然的变化让措手不及的玛尔斯控制的高速飞行的小飞船当即一头扎在地狱星坚硬的陆地上。 玛尔斯与翎漪大声尖叫着被强大的惯性带起,仿佛两颗炮弹般撞破小飞船的视野悬窗摔到地狱星上。 他们两个搂抱在一起在地上不知翻了多少个跟头后终于停了下来,被翎漪压在身底的玛尔斯犹自愤愤不平的骂道:‘真狡猾,竟然想出这么卑鄙的手段来对付我。喂!你倒是起来呀。‘ 翎漪撒娇道:‘你扶我起来。‘ 玛尔斯*道:‘扶你起来?我的能量刚才都加到飞船中了,现在都快枯竭了,哪还有力气扶你?你扶我起来还差不多。‘ 翎漪一惊,立即爬起来道:‘你的能量枯竭了?‘ 玛尔斯默默的察看一下自己残余的能量道:‘如果这样躺着不动的话,还能坚持两个小时,如果乱动的话只能坚持一个小时,呸!真*倒霉。‘ 翎漪慌张的道:‘你快点利用你的护甲吸收能量,再迟的话你就会丧命的。‘ 玛尔斯正想告诉她----自己这个地球上的最高科技的产物根本没有这个功能时,刚才那股能量再次袭来,这次那股能量扫视了玛尔斯一遍,然后玛尔斯就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呼唤道:‘你终于回来了。‘ 玛尔斯惊恐的道:‘你是谁?‘但说话时眼睛却看着翎漪。 翎漪以为这是玛尔斯的能量枯竭导致的思维混乱,急忙跪下来搂住玛尔斯道:‘我是翎漪呀,你不认得我了吗?‘ 这时那个声音再次呼唤道:‘我已经等你很久了,‘ 玛尔斯完全被那个声音给吓住了,根本没听到刚才翎漪的叫声,大声道:‘我不认识你,你别想欺骗我。‘ 翎漪伤心的道:‘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那个声音继续道:‘你真的不记得我,也忘记了你是谁了吗?‘ 玛尔斯反驳道:‘我就是我,根本不认识你。‘他以为翎漪也听得到那个声音,没想到那个声音只是对他自己发出的,所以翎漪闻言更加伤心,紧紧的搂着玛尔斯的身体哀声道:‘玛尔斯,你别吓我。‘ 玛尔斯这回听到了她的话,莫名其妙的道:‘我吓你干什么?‘然后将自己的脑袋移到一个比较舒适的地方靠卧在翎漪的怀里问翎漪道:‘你刚才说什么?‘ 那个声音稍稍沉默了一会儿道:‘原来你失去记忆了,你到我这里来,你就会找回你失去的记忆。‘ 玛尔斯不屑的笑道:‘我看你才失去记忆了呢?我哪也不去。‘ 翎漪看着玛尔斯在自言自语更加慌乱,轻轻的在玛尔斯脸上亲了一下道:‘别怕,我会带你回去把你治好的,我们现在就走。‘说完站了起来,就在她准备将玛尔斯抱起的时候,那股强大的力量突然侵入到她的体内,翎漪身体上的飞行器立即不受控制的自动打开向东方飞去,翎漪尖叫道:‘玛尔斯,救我。‘ 玛尔斯从地上一跃而起,冲着越飞越远的翎漪大声道:‘我会救你的,美女。‘然后怒叫道:‘是不是你弄的鬼?‘ 那个声音道:‘找到我的时候你就可以找到她,来吧!我在这里等你。‘说完就象突然来的时候一样突然消失了。 玛尔斯冲着天空挥舞着拳头道:‘我会找到你的,到那时你死定了。‘说完豪言壮语后无助的喃喃自语道:‘老天,我都这么惨了,你怎么还不放过我啊?我好可怜哦!‘然后慢慢的向小飞船走去,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能量,没有能量的话别说救回翎漪,就连能不能活着见到她都是回事儿? 当初在离开天蝠星进行被迫的超时空传送时,玛尔斯就曾遇到过能量即将耗尽的事,但那时老实的天工被他的花言巧语所骗,于是帮他连接到小飞船上来吸收飞船的能量,所以玛尔斯一直也没想起过让天工这个超级工程师帮自己改造身体,当然也是因为自己拉不下脸来求他。 玛尔斯也就依仗自己可以任意的吸收与自己相连接的战舰的能量的本事得过且过,混一天算一天,打算等见到莫隆之后在解决,同时也可以让天工见识一下地球人的高超科技。但今天自己的能量耗光了,而且最要命的是小飞船的动力炉也在坠毁时破裂了,玛尔斯这才知道自己已经山穷水尽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玛尔斯体内的能量也一点一点的慢慢消耗着,在即将到达油尽灯枯的时候玛尔斯终于想通了----小飞船可以吸收宇宙中的能量为己用,凭借的就是飞船的甲板,这和宇宙帝国的机器人利用自己身上的护甲来吸取能量不是一回事吗?自己为什么放着现成的救命宝贝不用却在这里等死呢? 想到这里玛尔斯再不敢耽搁时间,飞快的将小飞船上一块较小的甲板拆了下来,在能量即将全部耗尽的最后关头利用导线将自己与甲板连接起来。 在连接起来的瞬间玛尔斯感到能量源源不断的涌入自己体内,从没有任何时候能够让玛尔斯如此真切的感到生命的可贵与脆弱,刚才他几乎是在鬼门关前走了一圈,想想都觉得后怕。 玛尔斯心有余悸的吸收一会儿能量之后才将这块长达五米,宽有三米的略呈弧形的飞船甲板顶在头顶,满意的向翎漪飞走的方向追去。本来他是想将这块甲板背在后背上的,但一是因为甲板太大了,背着走路的话不方便;另一方面是因为后背上如果背着一个甲板的话那可与地球上的一种动物就太像了。 他丢不起这个人。 玛尔斯心中挂念翎漪的安全,放开大步一刻不停的飞奔着,在离小飞船坠毁之处六十多公里的地方,玛尔斯发现了一座当年人类移民所建造的城市,他欣喜若狂的一溜烟冲进了城市中,希望可以找到人来帮自己。 但*城中后越走他越惊讶,因为他现在*的这个城市中的建筑基本完好无损,甚至城市中的各种设施也仿佛新的一样,但一个人也没有,不光是人其他任何生命也都没有,这是一座没有任何生命的死城。 在他走过的地方,除了建筑物等完好无损外,其余的一丝生命的迹象也没看到,就连当初地球移民在星球上种植的花草树木都枯萎了,显然在这个星球已经变成生命的禁区,任何生命在这里都是不允许存在的,成了名副其实的地狱星。 玛尔斯这才想起这颗星球上的人当年都被德西将军下令杀死了,所以才会起名为地狱星,就是为了纪念当年无辜死去的人,但为什么连花草树木都死亡了呢。德西将军总不会残忍到连花草树木都不放过吧? 想到这里他忽然想起这颗星球当初是因为人类的移民突然集体发疯才导致被毁灭的,是否与刚才那股能量有关呢?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不寒而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翎漪可就危险了。 他在城市中寻到一辆比较宽敞的悬浮车,将小飞船的甲板放在后座上,这辆悬浮车中剩余的能量虽然不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当时星球上的人们是突然之间发生异变的,悬浮车的主人还没来得及给它补充能量。 不过自己有可以吸收能量的甲板作后盾应该能及时的补充,而且有了这辆悬浮车可以代步的话自己便可以尽快的找到翎漪。虽然这辆悬浮车是几十年前的产品,无论速度和性能都比不上现在高级的悬浮车,但总比自己用两条腿长途跋涉强。 玛尔斯驾驶着悬浮车几乎逃一样的迅速离开这座空无一人的城市,每个人面对死域般的空城都会毛骨悚然,玛尔斯也不例外----他一直认为自己虽然是机器人的外表,但实际上却是个地道的人,只是当初投胎时投错了地方而已。 玛尔斯直到已经远远的离开了城市时才敢回头看了一眼,回想着如果城市中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时该多么繁华,可惜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也许多年以后这里还会重新兴旺起来,因为不屈不挠的人类是不会放弃这个星球的,总有一天会有勇敢的冒险者继续前人的步伐,卷土重来,重建地狱星。 赫拉再也不怀疑了,一个人胆大就已经完全可以做出冒险的事了,现在竟然是两个胆大包天的小鬼凑到了一起,赫拉敢拿自己的生命之火打赌----玛尔斯和翎漪一定是跑到地狱星去查探敌情去了。 爱娃经历过玛尔斯上次在天蝠星突然失踪的事,所以有了心理准备,但对翎漪的失踪总免不了要关心一下,而且很有可能是玛尔斯怂恿翎漪去冒险的,自己作为联合远征军的最高指挥官也要为自己的盟友考虑一下,虽然现在敌众我寡但场面话还是要说的,所以硬着头皮道:‘戴维,立即带着你手下的舰队到地狱星寻找翎漪和玛尔斯。‘ 戴维看看爱娃又看看赫拉咬牙道:‘是,长官,我一定会完成使命。‘心里暗暗骂道:‘玛尔斯这个惹祸精,如果不是你好色的话能惹出这么大的麻烦吗?‘ 赫拉急忙制止道:‘等一等,戴维将军去了的话也于是无补,因为我们的战舰不是敌人的对手,为了他们两个而让一支舰队去冒险是绝对不值得的。‘ 爱娃坦白道:‘其实我也觉得不应该这样安排,但翎漪毕竟是和玛尔斯一起走的,我们应该负很大的责任。‘ 赫拉道:‘我理解你的意思,但翎漪是身经百战的战士,如果不是她好事的话,玛尔斯是不可能勉强她的,所以不要再说是谁的责任的问题。‘ 戴维道:‘赫拉首领,爱娃长官,我建议派出一只由战机组成的小分队前往地狱星侦察,一方面了解敌人的动向,另一方面可以伺机寻找玛尔斯和翎漪。同时尽快改造我们的战舰等待攻打敌人的时机。‘ 爱娃与赫拉对视一眼同时点点头,同意了他的提议。因为这也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 玛尔斯也不知那股能量将翎漪具体带到哪个地方去了,只好盲目的向着东方高速的飞行着,希望自己会有好运气可以在不远的前方突然看到翎漪,但玛尔斯的希望越来越小,而失望的感觉越来越明显,同时也越来越紧张。 而最让玛尔斯心惊的是宇宙帝国派来的那五十多艘战舰自己连一艘也看不见,仿佛他们都凭空消失了,但玛尔斯却实实在在的知道他们都在地狱星的大气层外通过雷达监视自己,可他们为什么不下来抓自己呢?难道他们根本就不在乎自己?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也未免太看不起人了。 玛尔斯仰天叫道:‘你们这些混蛋为什么不下来呢?你们不是想得到宇宙之母星的陨石吗?那就下来陪陪我呀!‘然后突然停下来道:‘宇宙之母星?难道刚才的那个声音就是宇宙之母星的陨石发出来的?不对呀!天工不是说宇宙之母星是没有生命的吗?而且宇宙之母星是制造生命的,又怎么会做出这样残忍的事呢?‘ 就在他胡思乱想时,刚才的那个温柔的声音再次响起道:‘你的速度太慢了,难道你不想找到你的同伴吗?‘ 玛尔斯仿佛抓到救命的稻草,急忙叫道:‘喂!你到底在哪里?我怎么才能找到你?我都快迷路了。‘ 那个声音道:‘当你明白自己的真正力量的时候,你就会找到我,也就会找到你自己,让你本原的力量指引你吧。‘ 玛尔斯大叫道:‘什么找到我自己?听不明白,你能不能说简单点?什么是我的本原的力量?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那个声音道:‘找到你自己,我要坚持不住了,为了你自己快点儿来吧。‘ 玛尔斯装出恐惧的样子道:‘说得这么夸张!有这么严重吗?对了,我想问你一件事,你到底是不是宇宙之母?‘ 但那个声音又无声的消失了,留下越来越糊涂的玛尔斯自言自语道:‘找到我自己?照镜子不就得了,神神秘秘的一定是想骗我?没门!‘ 话虽如此但心里却开始七上八下的,不知那个没见过面的敌人会想出什么恶毒的办法来对付自己,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自己,因为就看它把这给星球弄得寸草不生的样子就知道它极为残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自己走的方向是正确的,虽然速度的确慢了点。 在玛尔斯看来仿佛是蜗牛一样前进的悬浮车在离地面十五米的空中飞快的前进着,很快前面出现了一座曾经是茂密森林的连绵起伏的山脉,山峰的表面到处都是枯死的参天巨树,虽然大树早就枯萎了,但从高达百米的树干和直指苍天的树枝仍然可以看出当年这些大树都曾旺盛的生长过,只是突然的就断绝生机了。 玛尔斯无奈的叹口气,如果那个不知名的敌人有一个藏身之处的话就一定就是在这深山里,看来自己还是免不了要徒步爬山了。 玛尔斯将甲板再次顶在头顶坚定的沿着山谷向深山中走去,山谷中的落叶早已经腐朽了,当玛尔斯一脚踏上去的时候左腿立即陷入了三十多公分深,玛尔斯悻悻的收回脚,大叫道:‘喂!‘ 他的声音刚喊出口,面前的几百株枯树被他的声波所震立即无声倾颓在地化作灰烬,玛尔斯仿佛闯了祸般伸手掩住自己的嘴,蹑手蹑脚的试探着往里走去。 天色渐渐的暗下来,玛尔斯爬到一座山峰的顶端四处张望着,想找到可疑的地方,但四周都是长满了枯树的山峰,一点线索也没有。 玛尔斯泄气的坐在地上,打算在山峰顶过上一夜再说,因为自己用来救命的甲板主要吸收的是太阳能,虽然也吸收了宇宙中的射线,但地狱星的大气层挡住了大部分的宇宙射线,自己所携带的这个小小的甲板能够吸取的能量不多,所以还是等到明天地狱星的太阳升起的时候再行动比较安全。 就在玛尔斯准备放弃今天的行动时,那个声音不失时机的响起道:‘你为什么还不来?你想放弃了吗?‘ 玛尔斯跳起来道:‘你到底有什么不良居心?‘ 那个声音叹息道:‘我已经等了你几十年,你真的忘记自己的身份了吗?‘ 玛尔斯开心的大笑道:‘露马脚了吧!我告诉你,我到现在都不满一周岁,你说你等了我几十年不是活见鬼吗?‘ 那个声音幽幽的道:‘但你离开这里已经几十年了。‘ 玛尔斯夸张的故意东张西望道:‘那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我当年去转世投胎了,所以今天才回来。这种低级的谎话你也说得出口?真是难为你了。 心似双思网 中有千千结 中国结,它身上所显示的情致与智慧正是中华古老文明的一个侧面。 中国人很久以前就学会了打结,当时的结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另一种重要作用。《易·系辞》记载:“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目契。”可见在远古的华夏土地上,“结”被先民们赋予了法律的表意功能,同时还是辅助记事的工具,也可以说是文字的前身。 斗转星移,人们有了更科学、更严谨的及时方式,小小的绳结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帮手。将衣袋打结使衣服系紧;将玉佩串起挂在衣服上;在方印和铜镜上都有绳纽以便于手持和佩挂。由此可见,绳结在中国古代生活中的应用相当广泛。 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结”被多愁善感的人们赋予了各种情感愿望。在汉语中,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词语都有“结”字,如:“结义”、“结拜”、“结婚”、“结合”等。结是事物的开始,有使就有终,于是便有了“结果”、“结局”、“结束”等。而在古典文学终“结”一直象征这青年男女的缠绵情思。“同心结”自古以来就成为男女间表示海誓山盟的爱情信物,如“秀带合欢结,锦衣连理文”。而“结发夫妻”也源于古人洞房花烛之夜,男女双方各取一撮长发相结以誓爱情永恒的行为,有诗云“交丝结龙凤,镂彩结云霞,一寸同心缕,百年长命花。” “绳”字与“神”谐音,“结”字与“吉”谐音,“结给人一种团圆、亲密、温馨的美感,被视为民间祝祷·的符号,甚至是驱邪避灾的法物。这种有生命力的民间艺术也就自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流传至今。在很大程度上,绳结已超越了原有的实用功能,并伴随着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和社会体系的进步而代代相传。 绳结艺术在清代达到了顶峰。在《红楼梦》第三十五回中,有一段描述宝玉莺儿商谈编结的对白,有力地说明了当时的人们对于结子的样式、颜色以及相配程度的要求。真正把其上升到了艺术品的高度。 “结”字,把我们与祖先思绪相连;“结“字,使我们与古人情意相通。正如宋代张先所写:“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浅读李商隐 初秋的下午,总是阳光明媚。在这时,捧一本好书,泡一杯清茶,一个人静静地读着,真是再惬意不过了。的确,读书是我的一大乐趣,不过可惜的很,从小我对于那些举世闻名的名著兴趣不大、那富含哲理的散文感觉无从下手、对那些经典史书也只是略知皮毛,反而与那些读与不读均可的小说很对胃口。因此,书虽然读了不少,却没有受到什么文学的熏陶。直到上了初中,遇到了一位好老师,是他激发了我对诗歌的兴趣,是他开启了我的诗词之门。从此,我便喜欢在无事之时诵读一些经典名作。而在众多流传了几百年的诗词之中,我最喜欢的是李商隐的作品。 读李商隐的诗是从《锦瑟》开始的。初时是被它优美的韵律所打动,于是反复诵读,默记于心;读得多了,又被其中那种悲凉感慨的气氛所打动。“锦瑟”二字与诗的内容毫无关系,然而把一生的悲苦坎坷比作锦瑟上弹奏的一曲悲歌又令人叹为观止、自叹不如;接着引用典故,道出化蝶只不过是幻梦一场,比喻自己壮志未酬的悲伤;诗人的才华如沧海遗珠般被埋没,只好从文学上表达出来;尾联“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更是引发人们的无限遐想。有人说:“一篇《锦瑟》解人难”,这首诗仅仅五十六个字,却成为从北宋到现在许许多多学者研究的焦点;可它华丽秀美的辞藻又能吸引许多对诗词并无深入研究的读者,甚至令人过目不忘、爱不释手。它既深刻又通俗,字里行间给人一种神秘而朦胧的感觉,当真是沉醉于其中。 从此,我便留心于李商隐的作品。他的十七首无题诗辞藻华丽,又给人一种清新脱俗、朗朗上口的感觉,看似歌咏爱情的吟唱,内部却含有深刻的寄托与倾诉,令无数研究者费尽周章。这种优美与深刻的完美结合,更体现出李商隐那短短四十五年生命的与众不同。他在诗中倾诉对爱人的无限思念,表达自己难以抑制的相思之苦;同时又暗藏着自己在政治上失去依靠,才华出众却无法施展的苦闷。 历史上的文学巨匠们大都身世坎坷,下落凄惨。李商隐也是不例外的。在他生活的时代,唐朝已*中后期,政治**、宦官专权,大臣中结党营私的现象甚为普遍。年轻的李商隐便被卷入了一场朋党之争,成为别人手中的棋子。正是因为他的才华出众和为人单纯,以至于两派均对他不满。后来虽然朋党之争已尽,但李商隐却一直笼罩在起阴影之下,空负才华、郁郁一生。 与李商隐的“相识”完全是机缘巧合,但对他的喜爱与赞美确是发自内心的。虽然他的一生都在崎岖的道路上徘徊,但毕竟给后人留下了许多经典之作。一生有此成就,夫复何求?又何必再为身外之事挂怀呢! 扭曲的素质教育 前几周,蓝天上展开了关于教与学轰轰烈烈的大讨论,尤其是汤老师的几篇文章,字字中肯,让我心悦诚服。不过有一点不服的,为什么汤老师要用我写的一句话“素质教育,滥矣”来做反面教材?诚然,单独读这句话,确实给人很突兀的感觉,但我觉得,这句话并非没有道理。 “滥”而非“烂”。我并不是否定素质教育的重要性,我也知道在目前社会,它的出现是多么的重要。但同时,我们也要很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现在所处的特殊历史时期使得我们的教育体制很不完善,正如义务教育现在还根本没有义务起来。因此,作为新生的素质教育,势必也会有些偏离它的理想轨道,我前面所提到的“滥”就是一个方面。一些学校的管理者本着“育人为本”的目的,为学生提供了许多的锻炼的空间。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任何山珍海味,吃多了也会平淡无奇。《扭曲的素质教育》中所说的班会一事便是很好的例子。团委动辄要班会竞赛,虽得声势浩大,但班干部准备了一星期,结果却是一邻班的同学来做评委,他们会怎样想?有付出却得不到承认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同学们其实并不在乎是否获奖,只是希望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别人的称赞。我想,与其举行多次这样小打小闹的活动,倒不如一学期就一次权威公正的竞赛,辅以客观一些的评委,如其他年级的团支书等。这样的模式对同学们的吸引力肯定更大,他们也会全身心投入。 以前,总觉得对常校长有一种敬畏感,因为非到学校大事,一般都看不到他人。所以,只要是常校长出现的场合,我总是非常的小心翼翼,因为只有在关键的地方,他才会露面。然而,在校食堂教工餐厅多次看到他后,才发现校长并非想象中的那么神圣,其实也是位平易近人的老者,由此我才明白,以前的校长不常出现是为了营造一种气氛,这种气氛不为别的,而是要刻意把一校之长的权威树立起来,从而无形之中对全校产生一种威慑力。从这里,我们已很容易知道素质教育为什么不能太泛滥,一种神秘感才能牵引同学的兴趣。 其实,在很多方面,“滥”都在制约着我们的脚步。记得一年前,学校搞年度评优,我班获得了一个优秀称号,原本让同学们喜出望外,可事后发现,年级里共有八个班拿了不同的殊荣。也许学校是顾及到不同的班级的不同情况,才尽可能把获奖面拓宽,但不知有没有想过,第一与第八既然没有区别,那究竟还有什么鞭策大家“奋勇争先”呢?无独有偶,年级里开展各项活动,评奖几乎总是2:3:5的获奖比例,换言之,便是班班有奖,一团和气。而这样的话,很容易出现消极应付的情况:只要我随便弄两下,总能得奖,面子上也过的去,何乐而不为?我不禁想起了以前吃大锅饭的情况,出工不出力,照样有饭吃。我觉得,像这样竞技型的比赛,保持群众参与与不间断的最好办法就是要有区分度,让他几个无奖的又如何?这样的话,排在后面的才会有一种危机感,从而全力以赴。同时,一等奖只设一个,同样也可以把前面的班级调度起来。这是不是比那种“滥”更具科学性呢?尽管我知道我们不能怀着获奖的这种功利思想,但正如我前面提到的一样,人只是希望付出得到认可,而现在唯一可行的方法仍然是以评奖的形式人为地区分为三六九等。 素质教育在中国确实是很容易带来负面影响的,因为现在这种尚不完善的教育制度在某些真的偏激之人心中也很容易滋生叛逆情绪,那篇《课改者听着》我想便是由此产生。学生固然有不对的地方,但我们的素质教育似乎也应该在具体的*作过程中找找原因,只有这样国家的基础教育才能为社会贡献更多更优秀更具有竞争力的人才。 流浪 流浪 ----不要总是停在原地,让我们 一起去流浪。轻松地流浪,快乐地,流浪…… 我要带你 去流浪 不带过多的行囊 走过 喧嚣的街道 走过 青灰的砖墙 去流浪 别问去什么地方 只要我们在一起 一步 是一个 天堂 水龙吟 楚天风里踟躇,双归雨燕双栖树。 新烟欲尽,欺花困柳,霜丝素雾。 云麓楼头,琢塘桥下,乱红犹舞。 想当年得意,登临送目,吴钩举、孙郎处。 不道流年偷换,恨如今、春风不度。 烟孤影怯,空弦时响,未秋早肃。 断雁西风,折芦赠远,千山还阻。 纵危阑倚遍,酒凉肠断,此声难赋! Pass Choose 他选择等待,我选择离开。 四、 夏日。 我们都是夏天的孩子,敏感而又容易受伤。夏天给了我们明媚的阳光,我们却去寻找阴暗。 这个夏季,我把头发留长了,穿起了大团飘逸暗花丛簇的纱裙,用maybelline的淡彩唇膏,搽marcjacobs凉凉的香水。 “猫是个怎样的人?”珏问我。 我躺在她怀里,脸贴着她柔软的胸口,感受她的呼吸。我说:“忘了。” “那你脖子上那块疤呢,怎么回事?”珏又问。 “她咬的。”我答。 “她是谁?” “忘了。” 这个夏季,我累了,每天要喝掉1.5l的柠檬水,听faye的歌,珏陪着我。 又是另一个渐渐熟悉却即将慢慢陌生的城市。我记性不太好,很容易遗忘。 我觉得自己是夏天出生的孩子,至少应该是的。珏也如此。 我在右耳上戴了颗珍珠,落寞的时候转动它。 有太多的痛苦,在劫难逃。 雨在空中旋舞,雨在地上开花,城市这个夏季的第一场雨。我于是对珏说:“今天是我生日。” 珏趿着拖鞋出去了。然后她不小心滑倒在雨中。地上有一滩血随着雨水变淡流失。这又是一个生命的流逝。 白得刺眼的医院里。我很平静地问她:“孩子是谁的。” 我向来是讨厌医院的,不喜欢白色而已。 珏说:“我只是想要个孩子。” 我打开搁在一旁沾满污水的蛋糕盒,蛋糕已经不成形地斜倒在一边。我用手指挑起小团同样白得刺眼的奶油放进嘴里。“谢谢。”我说。我知道每次回忆都是在无情地撕裂好不容易稍稍愈合的伤口。她选择忘记。“对不起,”我说:“farewell。”“farewell?”她说。 夏天的孩子敏感而又容易受伤。夏天的孩子脆弱且没有勇气面对。 珏又是如此地让人喜爱。 我们都是夏天的孩子,我则选择离开。“farewell。”我说。 黑暗在深夜游弋,有个破碎的声音在*。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在晦暝暗黄的路灯下移动。这个城市的夏夜有点冷,但我*在外的皮肤马上慢慢适宜变得麻木。我的头发和裙子随风在暗夜里舞动。 突然想跳舞,我把行李放在一边,迎着那个破碎声音的吟唱任意地旋转。 有三五成群的少年走过,叛逆的坏孩子,和我一样颠沛流离,但比我有活力更快乐。“看,又是一个疯子。”他们叫嚣,然后嘻嘻哈哈地离开。 我也离开,仅仅是累了。 最害怕的不是别的,而是空白。一大片一大片的空白,使人恐慌,让人不知所措。 五、 我一直都是胆小的,只能畏缩藏匿在看似坚硬的壳中,并不如外表看上去那么坚强,直是懦弱得不堪一击。 回到了有猫的城市----夏季快尽时。 我不擅长欺骗,只是有的时候,记忆会蓦然无法阻挡地钻入脑袋,填补空白。 我换了手机号码,但仍穿薄纱裙,再有猫的城市,依旧孑然一身。我每天会很早起来,捧一杯柠檬水,坐在阳台上,听鸟儿歌唱,享受褪色的早晨和湿凉的空气。 下午,在这个城市的聊天室里,有个叫猫的人对我说“hi”。面对蓝荧荧的电脑屏幕,我隔着手里一杯红茶散发出的馥郁香气朝他微笑。 一个午后,我趴在阳台的护栏上,看楼下的孩子们玩滑板跳街舞。前几天在超市看到一个男人很像猫,我想应该是他,不过我推着购物车很快走开了。 门铃突然响了,打破了我的安静。门铃响了下以后,我打开了门。猫站在门外,我一点也不吃惊。 我嘴里长了溃疡,我生硬地裂嘴朝他笑。“hi”,他对我说。楼下传来买玉米的叫卖声,他又问我:“想吃玉米吗?”我点头。他便下楼去了。 我掩好门,走进客厅打开了电视机,新闻正在报导一个爱国者勇敢而又残忍的将侵略者置之死地,并抛尸野外。 “别看这么血腥的东西。还有变天了,要加件衣服啊。” 我转头,他站在我身后,把装满玉米的塑料袋放到地上,脱下外套递给我,然后再提起袋子走向厨房。“你等香香甜甜的玉米吃吧。”他摇晃着呆子对我说。我把他的外套搁在旁边,继续看电视。 有玉米清新的香甜味诱人地袭来。未注意到时,身后蓦地传来猫的声音:“玉米熟了。”我没回头,淡然。他俯*子,搂住我冰凉空荡的肩,在我耳边说:“你终是累了。” MC 十七岁的单车 初看《十七岁的单车》的时候,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毕竟这是一部*。 其实,我一直很赞成欧美国家对电影分级的制度,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承受能力,不同的人生观念,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电影。而在中国,电影一直处于一种不自由的状态,很多电影,不论从拍摄手法或者思想情节上都颇具深度和独特见解,但由于某些政治或者制度原因,而失去了大屏幕接触的机会。我们也就只能抱着影碟机,不过瘾的来欣赏这些影片了。 《十七岁的单车》是一部画质很淳朴的影片,清新,质朴,让人感到一种青春,绿色,希望,的交错。这也是王小帅一直一来导片的习惯。他从小习画,后来考上北影,从他的第一部片子,《冬春的日子》,他就一直喜欢用一种很真实,自然的镜头感讲故事,细致并且紊然。 《十七岁的单车》所讲述的也就是一个单车的故事,一个有关青春的单车的故事。阿贵,一个来自乡下的孩子,找了一份速递公司的工作,骑自行车快递,只要他挣够600元,他就可以买下他喜欢的公司借给他的山地车,就在最后一天,他的车丢了,故事也开始了。他走遍整个北京城,没日没夜的寻找那部遗失的单车。另一方面,小坚,一个城里的孩子,读职高,家境不好,父亲早就答应他的单车一直没给他买。他偷了家里的钱,在二手市场上买了阿贵被偷的车,两个毫不相关的人因为这辆单车被联系在一起。这两个男孩子为了单车发生了一系列的争斗。 这是一种青春的矛盾,也是现在社会十分真实的反映。阿贵,那个乡下的孩子,单车就是他的生命呀,没有了车,也就没有了生活,没有了一切。阿坚,这个城里的孩子,他的生活与阿贵截然不同。电影里有他朦胧的情感,有他放学时玩车的疯狂。这两个人的青春有着完全不同的定义,一个意味着生命,一个也许还只是生活。 阿贵说方言,知识少,只会蛮干,影片里对他的生活有许多的描述,他对城里生活的渴望。我依然会记得他满大街找单车的背影,那么不肯停息的,也是那么无可奈何的。他只是在抓住他的青春。 我们也是一样。 我依然记得小坚穿着白衬衫,双手伸平,骑单车的样子。那个嘴角的微笑。有个女孩子今天对他笑了。从身边飞窜过的是整齐的绿色植物,静谧的小湖,而青春在他的掌心,是如此美妙。那个微笑,就是他青春的诠释吧。 而故事巧妙的将两个不关联的人拉在了一起,然后让我们看到的是不一样的青春。有苦涩,有醉人。这是一种青春的对战。是什么让青春如此。为什么阿贵和阿坚的青春会有如此的反差?再想想,阿贵还是一个可以来到城市的孩子,已经多么幸运;阿坚也还只是一个城市下层人民的孩子。那么那些还在农村生活的孩子,那些在城市里逍遥自在的孩子,他们又会有多大的差别呢? 关于HIP-HOP,关于舞台 “如果你跳舞,高考分数会增加的话,就跳吧。” 爸爸对我如是说。 我是很有野心的孩子,对任何事情都是,未达到目的之前是不会妥协的。 我也是很桀骜的孩子,特别是对舞蹈对文字。 喜欢随心所欲地跳,尽情发泄地舞。 我懂爸爸说的话,却只能逃到舞蹈中,躲进文字里。 我知道,我在逃避。 “心有多大,你的舞台就有多大。” 舞蹈协会分街舞社和民族舞社。 我加入时高一,会长是高二一个能跳很好hip-hop的男生。叫振。 振说:“我搞完这届艺术节就退会。” 果然。那以后,舞蹈室就再不见他的身影。 接任的是高二的另一个跳hip-hop的男生,振的朋友。叫高。 高推辞说:“我都高二了,要搞学习。” 我们开始起哄,喧闹,意志坚定地想让他当会长。他只好点头答应。 是一群这样喜爱舞蹈的孩子。 记不记得这次社团节,舞蹈协会在排球场的“dancershow”? 很多人围观,心情激动,兴奋,跃跃欲试。 一群孩子在跳舞。 但是当高举起扩音器问有没有人愿意来学舞时,为什么大家都退缩了?为什么? 害怕不小心没跳好,丢脸? 或者,别的? 这次是街舞show,我问负责民族舞的副会长,为什么不来段民族舞。副会长大笑,在这种地方怎么跳民族舞? 是呀,这个舞台只属于hip-hop。 可,所有人都退却了,只愿意远远观赏,不愿尝试。很冷。为什么?是不以为然,还是? 也许有人认为hip-hop是坏孩子的舞蹈。是这样吗?因为我没听见大家的掌声。那如果你不是这样认为,请不要吝啬自己的掌声和尖叫。dancer们需要被肯定。 身边有人告诉我看见振也在人群外面看。 我惊讶,“那他怎么不来show一段?” 他真的能跳很好的hip-hop啊。这么好的一个dancer,这里却不能成为他的舞台。 高在跳舞,看得出他有点紧张。不过,他用很好的舞技将之淡化了。这里是他的舞台。还是那些热爱hip-hop的孩子们的。 “dancershow”完之后,我遇到了振。 “hi!”然后微笑。 “你怎么不去show一段呢?” “不,我已经退会了,我----不跳舞了。” 为什么? 我望着他远去,斜挎着一个包,双手插在裤口袋里 世界上有太多的为什么我是不知道的。 我们真的得为了一些放弃很多,真的。 却别无选择。 猫说:“到了高二我们也退会吧。” 我摇头。很坚决。 “我们不如搞完下届艺术节再退吧,很振一样?”我说。 舞台。我只需要一点点灯光和音乐就好了。 “但,振走了,高也要走了,我怕街舞社会撑不下去!” “是啊。” 知道吗? “心有多大,你的舞台就有多大。” 再去舞蹈室时,一切都变了。 它不再只属于我们。 它被堆满了杂物。 谁,谁告诉你们这里是杂物室的!啊? 黑板上,还有前辈们留下的橘色涂鸦,“e-family”,很温暖的颜色。还有用粉笔写的什么“我爱hip-hop”等等这样的宣言。 镜子也不大。 还有小巧的音箱。 是一群这样热爱跳舞的孩子。 地上的灰慢慢积起来,在浅色的瓷砖上肆无忌惮。 我们还能在这里练舞吗? 不知道。 无论怎样,如果你是真心喜欢hip-hop的话,请站出来。不要害怕,每个人最开始都是不会的。如果你会的话,那这里就是你的舞台。 星战 1.虫海 关于虫海的描述最初源自于人类地球古代的汽车时代,有相当多的纪录表明在原始森林里,当弱小无比的蚂蚁或者是蝗虫在集体数量上形成巨大的规模时,基本上人类和地球上其他所有强悍的生物都没有什么对付的办法,当铺天盖地的虫海席卷过境後,一切有生命的事物都将被消灭得无影无踪,所能留下的只有一片焦土。 protoss的文化里并不存在这种以弱小的力量通过数量集结来弥补攻击力的不足的概念,他们所崇尚的,是在高级尖端科技的保证下以有限的牺牲来换取胜利.protoss的生命是宝贵的和昂贵的。 战前的侦察表明,zerg基地里的力量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强大,以这种经济型的小规模攻击扑灭他们应该不成问题,所有的protoss都没有想到,目前zerg基地里的孵化池已经增加到了15个,而且还在继续增加中,这些可怕的昆虫们在满负荷开动战争机器後,可以在瞬间孵化出近百个zergling或是其他形形色色的奇怪东西来,而且持续不断的补充将形成宇宙间最恐怖的虫海,将所有强大的力量瞬间淹没。 在轻而易举地扫除沿路的零星zergling後,protoss的部队很快就看见了第一个古褐色的孵化池顶尖,同时也遇上zerg的主要兵力密集区,开始真正领略到虫海的威力,第一批冲出来的zergling扑到了站在前排的zealot们身上,飞舞的利爪将zealot的能量护盾打的青烟四起。 兹吒助正确的指挥使得有狂热战士称号的zealot密密地站成一排,以不可阻挡的平行阵势向前推进,训练有数的离子光刀技法迅速将面前疯狂的zergling切成块块碎片,扑面而来的鲜血使得能量盾外罩的边缘蒙上一层薄薄的红色.zealot们的蓝色眼睛发出嗫人的灼灼光芒。 龙骑士们躲在狂战士的身后,机壳顶上的光子火炮频频升降,发出悦耳的声响,将一团团光弹如流星般散入zerg群中,溅起大片鲜血和焦糊状的肢体。 前方出现的一大群喷着碧绿腐蚀液的hydralisk对zealot坚实的阵营形成了真正的威胁,两个zealot的能量盾被击穿了,附在他们身上的腐蚀液顽强地渗入protoss人的外盔和身体,急剧身高的体温最终导致zealot身体的彻底崩溃并爆炸,散射出来的蓝色血液加上白色肌肉碎块使得其他zealot们的情绪迅速狂热化,几个zealot飞步切入hydralisk的阵营里,protoss人永远引以自豪的近身搏击的光刀武士精神在这里得到了验证.hydralisk坚硬的硅质硬甲根本无法抵御低温高能的离子光刀的切割,只不过他们拥有更多的和越来越多的hydralisk! 前方的zealot很快就全部阵亡,在第二批通过运输船运到的zealot加入战阵的同时,一直在旁观战的reaver被空投下来参战了,第一颗昂贵的scarab,这种由庞大而笨绌的小型机械工厂reaver即场制造并发射的智能金甲虫,在空中时快时慢地飞翔,然后猛地一个俯冲,跃入最密集的hydralisk堆中自爆,耀眼的光子火焰将附近的一群hydralisk炸得尸骨无存,更多的scrarab也陆续开始向zerg阵地里飞去,造成更大的伤亡。 zerg族的反应似乎慢了半拍,但总算来了,七八个lunker混杂在似乎永远杀不完的hydralisk里冲了过来,迅速掘洞埋入地底,顿时遍地出现了曾令人类谈刺变色的尖刺,象地狱的使者般此起彼伏地上下涌动,将一个个zealot和dragoon刺得心惊胆跳,在空中,遮天蔽日的飞龙群也同时飞来,一颗肠液弹并不可怕,可是当肠液弹如雨点般地落下时,没有人还敢跳出来呈什么英雄了。 在zerg空中,地面和地底三个方向的立体攻势下,protoss的伤亡急剧加快,兹吒助失去了信心,他开始下令撤退,并在自己的基地前方布防第二道防线,现在轮到zerg决定战争的主动权,是时候由他们决定在哪里,在哪个时刻打一场什么样规模的战争了。 奥佛鲁决定就这样保持攻势,一直追击着溃退的protoss人直到将protoss的基地全部铺上zerg的粘液地毯。 第十一章离子风暴 tampler,世人所敬称的圣堂武士,是所有protoss贵族所向往的称号,也是拥有徒手发出骇人听闻的离子风暴的能力和技法的高级战士,兹吒助本人就是圣堂武士九段高手,寻常一支小型的protoss部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黑星帝国里的圣堂武士并不多,喜欢接收雇用到处征战的更少,通常有人需要雇用圣堂武士的时候,那是说明对手的力量实在太强了,兹吒助及时地招募了三名圣堂武士来,因为事实已经说明,这些可怕的昆虫的能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阿拉拉是一位喜欢自由自在流浪征战生活的独立的八段圣堂武士,在过去的5年里,毁在他手下生物和机械加起来少说也有200万吨了,当听说兹吒助紧急招募圣堂武士打昆虫,他觉得实在是一件愚蠢而可笑的事情,圣堂武士们大部分都互相认识,兹吒助不是一个无能的人,攻打昆虫居然要动用圣堂武士?阿拉拉实在想过来见识见识,况且酬金也比较丰富。 阿拉拉率领着12名狂战士和12名龙骑士守在防线的最前沿,当传说中的昆虫从天空,地面和地底劈天盖地地蜂拥过来时,他发出了第一道离子风暴,宽达两公里的离子风暴将所有的天上地下的昆虫全部笼罩在电闪雷击的狂暴离子云中,连同随后涌入风暴区域的所有的zerg士兵全部在瞬间融化成粘液状的鲜红血浆。 第二波的攻击在风暴消失後立刻扑了过来,阿拉拉及时发出了第二道离子风暴,结局是同样的,遍地的血红,他估计这两个风暴大约消灭了约3000吨的生物,而己方则分毫无损,他感到了周围的其他protoss战士们目光中充满了对他的崇拜和感激,这是早已习以为常的事情,阿拉拉只是高傲地向四周点了点头,略表谦虚,实则却在心中充满了得意洋洋得情绪,不过他也注意到兹吒助的选择没有错,如果没有圣堂武士,单就前两波攻击,身边的这些士兵们就不可能抵挡得住,看来自己确实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zerg的第三波攻击延迟了近半个小时,然而第三波攻击带来了更多的昆虫,阿拉拉眼角尖看到从侧面以极快速度飞来一个气袋状的小型生物,他没有在意,他认为披甲薄弱的单个昆虫是无法冲破周围密集的龙骑士的光子火炮网的,他仍然将注意力集中到前方奔腾过来的虫海,又将是一场悲惨的*,他一边想,一边惺惺作态地摇了摇头,然后懒洋洋地举起着手,能量迅速地聚集在手上,离子风暴一触即发。 在即将发出离子风暴前,他下意识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感觉来自于刚才那只气袋状的飞虫,他把目光转过来,正好看到这只飞虫从遥远的距离吐出一颗绿色的小核桃状的东西向他射来,飞虫随即被一排从地面发出的光子火炮打碎,那颗射来的绿色核桃并没有被别阿拉拉身上的能量盾所阻拦,而是以其微小的体积顺着能量盾的空隙曲折地钻进了阿拉拉的体内。 阿拉拉的蓝色眼睛瞬间变绿了,他清楚地感觉到钻入体内的东西立时裂化成两个小寄生虫,寄生虫们一钻出蚕壳,就开始在他体内到处乱窜,大口大口地撕裂吞噬他的内脏,然后快速长大。 阿拉拉的末日到了,他失去了飘浮的能力,萎顿地倒在地上,能量盾消失了,巨大的重力压得他的喘不过气来,脸上的表情因痛楚和恐怖而剧烈地变形,他的身躯很快地膨胀起来,直到炸裂,两只吃饱长大的小虫从他的肚子里跳出来。 圣堂武士死了,周围的士兵们都惊呆了,一丝寒意同时在包括兹吒助在内的所有protoss人中快速滋长,而这个时候,zerg致命的第三波攻击已经涌了过来。 兹吒助想到了protoss族强大的carrier,一种用于大气层内作战的小型行星级战列舰,订购这种巨舰可能会惊动庞大的黑星帝国间谍网,导致黑星大帝发现他并派武装力量前来围剿。 兹吒助豁出去了,他已经被这些可怕的昆虫折磨够了,他下了订单订购6艘carrier.发出确认信号时,他的眼睛光芒四射,映得室内一片蔚蓝。 可能,帝国剿匪舰队比这些昆虫更容易对付…… 成功没有捷径之桥 古语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要想成功,你就必须得付出相应的努力。因为成功没有捷径之桥! 首先作为一个学生,我深深地体会到:学习是一种极其艰苦的劳动。要想获得成功,你首先就得拥有持之以恒的精神。“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早在几千年前,荀子便总结出了这样一个真理。纵观古今中外,大凡取得辉煌成就的学者无一不具备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哥白尼、牛顿、居里夫人、华罗庚、陈景润……学习更需要勤奋。因为学习勤奋是一切创造和追求的基础。只有勤奋学习,才能不断地发展,不断地进步。“99%的勤奋加上1%的天赋就等于一个天才。”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以其丰富的经验这样告诉世人。如果你现在还认为学习可以有捷径之桥过的话,请尽快放弃这可怜的幻想吧! 放眼世间上的任何事,不仅学习没有捷径之桥,任何事要想成功都没有捷径之桥!每个人都渴望成功,为成功而拼搏,就像去一个遥远的圣地。这道路是曲折而又漫长的。 如果成功的秘诀像一串念珠,那么毅力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颗灿烂夺目的珠子,它将帮着人们走向成功的殿堂。所以要想成功,就得培养自己顽强的毅力,因为毅力可以促使人们在逆境中不放弃,坚持奋斗,最终取得成功! “天将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志,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任性,增益起所不能。”孟子阐述了要想成功就必须经历各种困难的道理。就像蝴蝶,破蛹对于它来说是一个重要的过程,也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只有经过痛苦磨练的蝴蝶才能健康高飞,人要成功也是这个道理。 所以说要想成功,就必须得拥有以上各种精神。成功是没有任何捷径之桥的,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顽强地经历各种磨难,才能使成功最终降临自己! 谣言 一个叫卖桃子的外地货郎碰到了几个长沙人,长沙人便问:卖什么呀?货郎答道:卖桃子。长沙人又说:卖什么陶瓷罗,是碗碟还是杯子…… 因为口音不同,我们常常会产生误解。怕就怕即使不是因为口音,我们也看不到很多事情的真相。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听到有人在议论别人议论自己,本来只有知道的事变得街知巷闻,走到哪里都好象那一道目光有明锐的洞察力,正在盯着自己**裸的灵魂。 可怕的不是真相为人所知,而是真相扭曲变形,以讹传讹,谣言四起,鸡犬不宁。我就碰到过,自己无意中,碰到一外地学生并帮他解除了厌学的情绪,结果这事传到初中同学口中却成了:“我的一个网友专程到长沙来见我“之类的天方夜潭。 我一向是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中国人谣言的杀伤力,确实是炼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中国人中有不少是游手好闲的(尤其是市井之徒),而女人则天生喜欢炒作,连邻居多炒了几个菜这样的事也可以津津乐道。中国女人也最受谣言之毒害,我想,假如谣言少一些,也不必力那么多的贞洁牌坊了。 那些经历了战争之痛,经历了失子,丧偶等痛苦的人们,对于生存的苦痛总是可以百折不挠的勇往直前。但是,面对漫天飞舞的无形的言论压力,却往往不堪一击。英雄的死不是因为苦难,而是因为百口莫辩。 oldy有句名言:经千百次谣言而屹立不倒者,乃真英雄也。当然,狗熊也不怕谣言,可是,谁又会去传狗熊的谣言呢。 可是不管文明怎样进步,谣言却依然那样繁荣昌盛,而且我们每个人都会有对谣言坚信不移的时候。 面对所有的事,多看一眼,多听一句,多想一点 索取 看到美丽的他山之石,人们怀着一种或表明、或隐埋的心绪,企望拥有。 这出自欣赏,源于向往的萌动使内心充满执着。而且,当拗不过这份*时,便开始付诸行动。在此刻,过分的执着却往往让人在索取时丧失了理性判断的头脑,而在索取之后,又忽略了认真仔细地分辨过程。 当人们看到了他人有而自己无的美玉时,内心怎的不产生羡慕之情?在埋怨自己的愚笨和叹息自己的无能之后,“可望而不可得”的懊恼使我们费尽心机----或学,或抄,或偷,或仿。这种急切的心境,我们是不难理解的。 倘若此后,真能获得了“至宝”,那么我们会更加强烈地体味到那种满心的欢喜。而每每,这种满心的欢喜却又冲昏了人们的头脑,蒙蔽了人们的双眼。 一坛美酒,一块美玉必定存在着它的糟粕与瑕疵。一时欣喜的我们,可曾注意到?一个物体的外在美易学,而内在美却往往需要多年的研习才能领悟,一时欢喜的我们,可曾想到?任何一个事物都有美丑两面,我们可曾留意? 美酒与酒糟会同时诞生,取出美酒后,所剩的就是糟粕;碧玉常与瑕疵同在,一丝瑕疵往往掩藏在光亮的美玉之中。对于此,处于一种因满足而放松的心情会没头脑地放过。在这不留意中,铸成大错。就如同鲁国人,在偷盗得手后欣喜地抱着酒坛而邀其人,竟不知坛中不是美酒而是糟粕。 或许是在千辛万苦后就要取得成功时沉不住气,或许这本就是源于无知。总之,这种错的索取源于不能在此之前认识到事物的内在本质,或者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只是不加辨识的索取。就像在偷取时,没有去辨认酒糟。 在索取时,一定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不但要分辨其真伪,还要在本质的高度来审视其是否真正符合自身需求。 龙应台先生曾就此而批评那些一心之想外化的人。 人们的观念与生活环境在强势经济浪潮的冲洗下迅息万变,看着西方社会的种种先进、新奇就满心欢喜。于是,人们开始一心向往西方的价值观,并将西方的种种另类与“开放”不加辨识的照单全收,还以为这是“国际化”。实际上却没有意识到东西方的文化命脉以及行为习惯有很大的差异,不是西方好,东方就一定适用。龙应台说:“有人以为,我们都采用欧美建筑,一口洋文就是国际化。于是,人们将具有地域特征和历史痕迹的老房子全部拆掉,换上与周围环境很不和谐的西式房;在普通话还说不好时就开始往其中夹杂英文单词。最后落得将自己应该传承的文化抛弃,但又无法建立起新的精神。使我们文化处于劣势,完全丧失了竞争力。” 看到美丽的他山之石,想到自己去努力索取,这本无过错。只是,当我们在索取之时,还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去审视,在索取之后,还应该认真仔细的分辨。不要因索取而索取。 远逝的魂 曾几何时,还坐在秋千上哼着“社会主义好”的歌谣;曾几何时,还用小手把那白底红圆的图片撕个粉碎…… 那时的举动,是沉浸在周围世界的感染中的,热血四处流动,大地温暖厚实的臂膀托着一个新生的力量。然而现在,当我孤身一人*夜夜为祖国祝福与呐喊时,身旁只有荒原中的狼嚎。苦涩的泪,走着它痛苦的旅程。 我相信那时郑成功是噙着泪迈向战场的。荷兰侵略者怎能愁煞这位勇猛的将军?他所恨的,是他的同胞。当他饮下一口烈酒,用酒的余温祭奠刚离去的英雄们时,他的同胞正卑躬屈膝地和虎豹豺狼们打着算盘。 此种心态,*有,鲁迅有,*有,他们把黑发换发了白发,把满面容光换来了皱纹,他们呕心沥血,试图让自己和祖国的魂靠得更近时,另一些人却正与祖国背道而驰,如他们一样的中流砥柱者,*、宣传,耐心劝导,以理相激,为的是让另一些人回头,放慢他们的脚步。不要让自己的魂远逝了啊。离群的大雁,离群越远,离危险越近。 一个民族如沙丘。若大家各行其道,背对祖国愤然前行----如那贩毒青年,如那杀人犯,如那贪官,则沙丘便会成了漫天飞舞的散沙,再也没有了凝聚力,再也没有了战斗力。 我们的未来,应是迈着正步走着正道而通向的,那很多远逝的魂啊!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吧。把我们的魂融入祖国的魂,是我们毕生的责任。 情趣自然 有一种心情平和坦然,有一种快乐恒久不边,对于世间万物的美丽感受急浪漫情趣是生活的润滑油,幸福的催化剂。 情系四季。春的妩媚和绿意昂然,在这个云淡风轻的季节中,静心呼吸,平和微笑,让重生般的活力及希望渗透自己的肌体,感受晴朗的无拘。闲暇时承载着笑容远离喧闹的街市,融入郊外明媚的阳光及微风中,沉淀了平日生活中所有的琐碎及疲倦,一丝细线掌握的心情。随风扬起到高远的苍穹中,又搭载了多少轻快和释然。夏的炽烈与激情。阳光*照耀。慵懒和闲适,整理好行装,给心灵一个假期,远方的海抑或是深山虫鸣绿树环绕的幽静旅地,无非是生活上的升华和精神上的最大享受,这份情趣,够成了完美夏天。秋的成熟和忧郁散发着太多浪漫和萧然的气息,在这个季节中,用心灵*清凉的风,当行走于落满枫叶的漫漫长路,满目*的是斑驳的秋色,着又何尝不是一种简单的快乐。冷风侵袭,万物沉睡。安静与素洁,人们尽情的用雪嬉戏,用冰筑造欢乐的堡垒这份对于生命的热爱和情趣,在漫天风雪下又显得那么的温暖。 情系生活,时光的匆匆而过,都市的喧闹浮躁,生活总会有平淡无奇看似庸碌无为的境地,在每个终将一去不返的一天中,智者拥有真正它的快乐,繁杂的生活可以是一种充实,平淡的生活是一种闲适,有时候一缕阳光,一声虫鸣都回是简单而明朗的欢乐。一张唱片,一种心情,一杯清茶,一朵鲜花都会是生活中最为美丽的点缀,热爱生活的人的精神世界也必定是充满色彩的,他们运动,歌唱,用一切的感受和华美记录生活和岁月。生命便成了一本艺术的集锦。绚丽值得永远回味。亲人间的一份关怀,一杯夏日的冰水冬日的咖啡,朋友间真挚的问候,这一切的情趣都使我们的生命不再平凡。 我们应当让生命华美如诗歌,温暖祥和。发现和拥有一份对于自然和生活的情趣,幸福将是触手可及的欢乐。 与死亡接吻 早已习惯将童年那抹不去的阴影,沉淀进岁月酿造的琥珀,珍藏在心中。每每与朋友聊起童年往事,听着朋友滔滔不绝的讲述着童年趣事,心中便波涛汹涌,思绪泛滥,一种无名的苦涩袭上心头。 三岁那年,我还是一个黄毛小子,不知天高地厚。酷热的天气,依旧折服不了我这个懵懂的小孩,凭着一股不服输的野性,带着几分好奇,我将手伸入了那转得飞快的打谷机中,一阵锥心的痛楚使我不得不缩回了手,望着自己血肉模糊的右手以及那红得刺眼的血,我笑了,没有一滴眼泪(不知是当时我十分坚强,还是其它原因,总之,现在我定会大哭)。我神情自若的走回了家,血洒满了回家的那条路,暗红中显得有些发黑,就好像妈妈看见我时的脸色一样。后来我被送进了医院,还住了一个多月的院,听妈妈说,如果我在晚点进医院,就可能有生命危险!第一次,死亡与我擦肩而过,而我却因此落下了残疾----半根手指的代价。 心酸的往事,抹不掉的阴影,以及那一股股无名的痛楚~ 五岁时,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玩,对一切新鲜的事情都想亲自去试一试。住在舅舅家时,每天我都会跟着舅舅去干农活。舅舅干活时,我就会躺在草地上,顽皮的数着空中飞过的小鸟,一会儿又和藏在花从中的蝴蝶、蜜蜂们嬉戏。一天,和平常一样,我这根玩皮的小尾巴又跟着舅舅,路上我觉得无聊,看着舅舅肩上的钩扁担,晃晃眼,一个馊主意涌上心头,便缠着舅舅,要他挑着我去,舅舅也没什么顾虑,用钩扁担钩住我的衣领便上路了。刚开始我还觉得十分有趣,过了一会儿,我才发觉自己喘不过气来了,想喊,可一切都晚了,眼前一片漆黑,接下来便什么都不知道了。后来听外婆说,我当时以没有呼吸了,只有一丝丝微弱的心跳,大家都说我没希望了,固执的外公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进行人工呼吸,才将我从死神的手中夺了回来。为此,舅舅被臭骂了一顿,而我以后也不能和舅舅一起去田里了。又一次与死亡擦肩而过,本以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没想到一场令人魂飞魄散的灾难又一次“宠幸”了我。 我十岁生日那天,全家上下洋溢着喜悦的气氛,家里来了不少客人。我这个小寿星玩了一天,也累了,便和妈妈说了一声,去睡了。没想到这一睡差点要了我的命。要不是奶奶,我想我今天也不可能坐在这里,诉说着这一桩桩泛黄的痛楚往事。听妈妈说,奶奶发现我时,我发高烧,以烧到了42摄豕氏度,全身滚烫,口吐白沫,不省人事。我的突然发病,急得全家及所有的客人团团转。最后,在大家的齐心协力的照顾下,我的病情才稳定下来。直到第二天我才醒了过来。再一次与死亡接吻,想着这一桩桩往事,一股寒流袭上心头,好冷,心中暗笑:我命真大! 生活,就是这样,平凡的人生是假的,波涛汹涌般的恐惧不知何时会“宠幸”你,不要害怕,我也不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死亡阴影中站起来的吗? 做维尼的日子 我捏着一张无香型卫生纸擤了一把鼻子,拉下来一看一把血,真是把我吓得一滚。 我这辈子第一次流鼻血。 夸张吧! 我是标准大蒜鼻,鼻子里一般都只有油脂鼻涕,一般没有血 …… ----一个不知所云的题记 机器猫小南、柯南、跳跳虎乖女、小猪、西瓜太郎、蕊,还有已经慢慢从我的生活中淡出的hackey阿姨、乖女eleven、马、西。 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在自家的电脑前,等这看这篇文章,我想我这么说很自多,马上就有考试了,大家都会很忙碌,大家应该多努力学习的。 但我答应了你们写“绪集”回应小南的《绝对惊爆内幕》的,我会照做。哪怕今天我有点不在状态一定会写的不好。但是维尼很爱你们。我也知道你们会包容我。 小南不知道我的决定,我写下的时候在想,它看到这个的时候,你会不会惊喜。 (维尼小补) 大家一定不知道维尼当时分到352b?的心态,彷徨、盲目、郁闷、歇斯底里……用简单的两个字概括就是“不爽”。当时的352b是三班寝室,可恨的是你们352c八位仁兄死活把床位挤得满满的,楞是让维尼在b室风餐露宿就差暴尸街头。 更可恶的是,你们还每天都带这么多东西来吃,尤其是好吃鬼小猪,还有机器猫小南,每个星期带来的零食可以养活两个排的老鼠。害维尼每天拔山涉水的到c室串门。 大家也许还忘了。当时寝室还有一个成员:我们的青春驼王小衰。我始终记得她唯一住在这里的半个月,每天晚上都对着天花板,低声唱《eyes?on?me》。(我没告诉大家她五音不全啊……)分食物的时候,她也是那种不怎么吭声但是却吃得很多的人。她走了以后,她的床位成了大家的杂务铺。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的猪猪就就很爱现她的好身材,在寝室穿衣服少得和没穿一样,保证女人见了也能流鼻血。维尼、柯南、跳跳虎、西瓜太郎天生就不喜欢让别人骄傲、“得色”,所以从352c室起猪猪就成了众人“唾弃”的对象。西瓜太郎那时侯就很勤劳了,每天洗洗刷刷的忙到很晚。和查寝的miss万?过招经验丰富成了高手。对了,从那时侯起班上就盛传猪和谁谁的绯闻,猪声名大躁。始作俑者就是西瓜太郎和维尼。 至于维尼,由于当时和谁都半生不熟,她马上就和三班姐妹建立了朴素的阶级感情,还结识了她高中阶段唯一的“老婆”杨康和乖女“孟子”。小日子也越过越红火。 那时侯hackey阿姨和柯南就给我树立了知识分子和老好人的形象,唯一的印象就是,每天还在维尼睡眼朦胧的时候就起床,然后风风火火的去做*。 回归本班寝室之后经过短暂的不适应,维尼马上和小南、易鑫阿姨、猪儿打成一片。这一段小南写得挺详细。 这里有小南没暴光的一个经典:大家都发现小南的特别爱惜自己的身体,尤其是皮肤。每天她洗脸+擦香的平均时间是20分钟左右,当时由维尼卡表记时。这充分说明,美女其实也要靠后天栽培的。 遗憾的到是当时a、b两室来往一点都不多,就像小南讲的那个关于维尼的冷笑话,当时维尼敲a室的门喊:我孩子病拉!看急诊!西瓜太郎一脸睡意的开门,楞了半天丢句“哦……”。真是绝倒。 那时候听975夜故事,最让维尼做不得声的就是,大家围坐在小南的床上,维尼坐中间,结果975讲到*的时候往往出现两个镜头:hackey阿姨异常镇定的在自己床上坐着不做声,而维尼左膀被小南死死箍住不放,右臂被猪紧紧环着,两个人又频率不同的一起瑟瑟发抖,弄的好象饥民在抢粮食。最恐怖的是有一次miss万在975讲到*的时候突然闯进来查寝!那次楞是把比较勇敢的维尼都吓得魂不守舍了。 好象当年我们四个一起策到凌晨一、两点都是很稀松平常的事。维尼很奇怪的一点就是为什么大家三更半夜睡,第二天早上还能起得早。 hackey每天很苦口婆心的叫维尼做早*,但是喊醒维尼的概率和火星撞地球的概率一样大。 还有,维尼记得,和跳跳虎、hackey在吃午餐的时间,一起训练篮球的事情。那时候中午总是踩点回到寝室,被miss万抓到的话,理由不是hacky病了就是维尼不舒服,现在想起来还真假。 次四班所有的明星终于都到齐了。由于东方之猪家族的关系,这个寝室越发像是一家人。列举一下:东方家的女儿跳跳虎、eleven,女婿柯南;猪儿和小南辈分最低,是东方家的曾外孙女/曾外孙儿媳,hackey是东方家族的特邀族长。 大家都说维尼不拘小节,维尼在写文章的时候也这样觉得。因为维尼一点都不像小南那样,可以把细节记得清清楚楚,只能补充跳跳虎和猪的各一个经典: 一夜,熄灯了,跳跳虎在床上对镜自怜:“哎,晚上照镜子显得自己也还漂亮~” 维尼不解:“怎么类?” 跳跳虎叹息说:“因为看不清呐!” 夏天的一个晚上,熄灯后,小猪“啪”的一声拍了自己的手一下。 “可恶,这只蚊子竟然敢咬我,好!我漱口去!”(亏她牛头不对马嘴的事情说得这么慷慨激昂¥%……--*!) 寝室里每天的夜谈都会继续,印象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大家对自多的猪儿群起而攻之。猪的装可爱最让人起鸡皮疙瘩。西瓜太郎每天洗洗刷刷忙完了以后,也加入我们的行列,开始对猪猛烈进攻。猪这一点还不错,心情好的时候,怎么策她都不生气。但是万一碰*心情不好……嘿嘿,说话可就不止是火药味了…… 维尼串门的习惯还是没改。当时维尼的老婆杨康在311a住着,那儿还有很多三班姐妹。最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维尼加入了她老婆创立的**研究学院。8个女生每天轮番讲**笑话。维尼很认真的记住,然后拿回去给311b的人讲,每次猪、小南、西瓜太郎、跳跳虎都会笑得找不到北。 一个星期以后,维尼读到了**研究学院的博士生导师。嘿嘿。 维尼的热水袋(注意小南,不是暖手炉!)蕊(注意不是心!)来寄宿了,住在d室。因为是冬天,所以维尼认为和蕊睡很暖和,就和蕊私奔去了d室,由此成了知心好友。同时维尼还结识了九班善良的肉姐和很多好女生……对了,肉姐是小南的fans。(小南看到这个一定很自豪!) 另:《不会遗忘》 在311b的时候我们基本上都是受欢乐。可是怎么也忘不了那黑色的一天:女蓝失力的日子。 维尼在赛场的时候就哭了。她那时不知道,跳跳虎哭了,小南哭了,西瓜太郎、猪儿……他们都哭了…… 那天的四班在哭泣。 维尼后来回到了311b,当时311b没有人。维尼坐在床上歇斯底里起来。维尼不知道。外面那群伤心的人们,她们需要安慰。 柯南是最理智的,她很温柔的安慰维尼。维尼又止不住泪水了。分班以后想到那时的情境。不由得又心痛起来…… 这里的故事我不想说了,维尼知道如果它打开这里的回忆,就又会哭得死去活来了。你们都知道维尼哭起来很丑的。维尼长相已经很让她自卑了所以大家不想看到维尼更丑对吧! 维尼想说:感谢小南,感谢你用文字,给了我回忆的凭据,不然她一定会很快忘记那些她最想记住的东西。感谢你们曾经相遇,高三的日子,她还要和你做伴。 感谢西瓜太郎,你随和、善良这样打动维尼,她要记住你的微笑,记住那些一起谈心、一起看书、一起睡午觉的日子,记住你的一切。 感谢小猪,小猪总是带给我们笑声和策人的激情,和你谈笑、打骂,发生的一切一切,都历历在目,维尼没来由的一直清楚的记住了你,不知道为什么,爱死维尼了吧?!(呵呵~) 感谢柯南,跳跳虎、hackey、eleven,不管我们未来将会何去何从,请记住我们的女蓝,我们一起拼搏的日子。感谢柯南和hackey总给维尼最愉快的谈资,体育、音乐、人生。感谢跳跳虎那一声声亲切的“爹”,还有数不尽的经典笑话; 以后,无论在哪里,无论做什么,希望你们看到这段亢长的文字,还有小南的惊爆内幕的时候,都会有隽永回味,或者开怀一笑。 维尼不喜欢写煽情的东西,但是今天不知不觉写到了。你们一定要认为这是心情问题呀!记住维尼一直都是最high最快乐的东方之猪! 天使 我多么希望能有你在身边,帮我解开心中的疑惑,抹去我的忧伤,再轻抚我流泪的脸颊。 你为我布置一片夜空,你的笑容在月光下无比温柔。 你的指间穿过我的黑发,从你的指间里,我嗅到一种奇异的清香。 你的气息*我的灵魂,*在我的周围。 我胸前无情的伤口,刹那间全都愈合。 浅蓝湖水荡漾着你的身影,忽然破碎。 我像受惊的孩子,疯狂地向你奔去。 拨开云层我找到你,你的眼神温柔平静,却是那么阴郁。 你旋转着飞舞起来,洒下晶莹的泪滴,我伸出手牵你,却够不到那一指间的距离。 你离我远去,化做一颗颗眼泪,残余的温度在我掌心里慢慢冷却。 我把双手握紧,泪已绝堤。 你舞着纯白的翅膀,消失在天际。留给我一支纯洁的舞。 你变成一颗流星,滑落我心中的夜空,成为一份永远的思念。 附中情缘 百年华诞之际,在人们的深情注视下,师大附中掀开了她美丽的“红盖头”。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百年的学子成千上万,一届学生就是一部令人回味的书。一位校友就是一个让人心动的故事。所有的校友都是恢弘乐章的演奏者,都是师大附中历史的书写者,都是母校永远的财富,“今天我以附中为荣,明天附中以我为荣”将成为每一个附中学子的心声。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百年的历史波澜壮阔,有艰辛和沧桑,有成绩和辉煌。记载了一代代附中人在历史的洪流中拚搏进取、勇于奉献、开拓创新的足迹。它是附中人心中永远矗立的丰碑,教学相长,昔日稚嫩的小苗已长成参天大树,在他们的成长足迹里也写满了我们的成长与成熟。 “剪不断,理还乱。”本想好好的梳理一下我对她的丝丝真情,可是这才发现种种感情像蜘蛛网一样萦绕在心中,交织在一起,无法理清。 从东升的太阳中寻找节奏,从葱绿的森林中寻找色彩,从宏亮的鸡鸣中寻找韵律----这是青春的颂歌。我们的青春为何这般朝气蓬*?我们的生活为何这般龙腾虎跃?----因为我们青春和生活的每一瞬间,都有着附中的陪伴。您是一棵大树,春天倚着你幻想,夏天倚着您繁茂,秋天倚着您成熟,冬天倚着您沉思。附中就如这大树,给了我们太多太多…… 世界上只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如果母亲是雨,那我就是雨后的虹;如果母亲是月,那我就是捧月的星。附中就是这位母亲,给了我们太多太多…… 带着十二岁的好奇,带着十二岁的幻想,四年前我迈进了师大附中的校门。陌生的环境曾让我感到一丝惶恐,一丝不安。但是,当我第一次看见老师们亲切的目光,听到老师们和蔼的话语,一股暖流便涌上我的心头。于是我不再生疏,不再害怕。从那一刻起,作为初一新生的我便与附中这所学校结下了不解之缘。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三年的初中生活在白驹过隙间悄然而逝。此时,我所面对的,是一张升学志愿表。注视着这熟悉的校园,凝望着这伴我成长三年的学校。我迷茫,我彷徨,我将何去何从?我曾在这里起步;附中,我曾为它骄傲;附中,珍藏着我的梦想;附中,伴随着我成长。于是,我不再徘徊,不再犹豫。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处,我坚定地选择了她。 为了她,我们努力拼搏,为了她,我们坚定了一个信念:我们命定的目标和道路,不是享乐,也不是受苦,而是放飞我们心中的希望之鸽! 梦,它是我们美好的未来。 花之陨落与重生 当夏残酷地剥夺了春的幼稚,叶子便狠心地抛弃了叶子。 当秋的孤单取代了夏的冷静,叶子便再也不能承受孤单的重量开始了没有翅膀的飞翔。飞翔,飞翔……飞向心中的天堂。 花是叶子的轮回,花是叶子的灵魂。没有灵魂的生活是多么残忍,但为了下一个轮回,叶子强忍住孤单,狠心地背负残忍,它只是默默地等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逃过了冬的冷酷,叶子终于迎来了和花的再一次重逢----春天。 生命就是一个由不得自己选择的旅途,朝着一个目地的不惜一切往前走。即便路上有太多的无赖,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胜利一定是我们的。 人生要懂得舍弃,如果不是叶子忍住了一时的幼稚,哪来的花与叶的重逢呢! 舍得就是有舍才有得。不要只顾眼前的欢娱,有时候放弃比拥有来得更伟大。 寂寞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难免会有寂寞的时候。寂寞有时候会让人变的疯狂,有时候又会让人变的安静。因此,更多的时候寂寞是一种状态,而不单纯是一种心态。 我也逃不开寂寞,哪怕是在和三两知己推杯换盏之间。这个时候的寂寞是内心的空虚,为什么空虚?连自己也不得而知。生活的压力,情感的背离,工作的艰辛抑或是人际关系的不如意都在心底纠结成一种莫名的情绪,这种情绪需要释放,需要一个爱我的人来抚慰和平息。太多的时候,我们太关注自己,太放纵自己无休无止的**,太看中金钱和物质带来的荣耀和生活的富足,而内心的真实感受却被深深的埋没在了虚假的幸福里,情感也变的麻木,变的生疏,变的不自信起来,想要束缚别人,却又怕被别人控制…… 生活就是这样,寂寞总是如影随形。哪怕是你驻立在人潮汹涌的街头,寂寞也依旧占据着你心底最不为人知的角落。你可以是快乐的,也可以是悲伤的,但你最终也或许只是寂寞的。 没有了寂寞,生活会变得很透明,很索然无趣,很不值得一提,蓦然回首间,我们才惊异的发现,我们大多的成就都是在寂寞中创造和提炼的,因为寂寞我们冷静的思考生活。因为寂寞,我们学会了一些原本以为凭借自己的恒心和毅力不能够驾驭的技能。也同样因为寂寞,我们学会了珍视情感,学会了维系情感和对爱情的经营…… 生活教会我们许多,寂寞却是一条通往成熟的道路。在这条路上,我们可以不时的审视自己,不断地纠错,不断的重新再来,不断的成长和进步…… 没有人敢说自己从来不曾寂寞过,没有人陪,没有人给予快乐,没有人听你酒醉之后的倾诉,那只是表象上的,暂时的寂寞。若是内心的荒芜,情感的麻木都已经在心底成型,纠缠成了解不开的心结,此时的寂寞,却也可能成为杀人的利器,泣血锥心,见血封喉…… 寂寞,还是人生之中的一道风景。风景之中的你我,因为寂寞,所以美丽…… 怎样煮好一壶上乘的咖啡 首先你要有一包上好的咖啡粉,或者自己买来咖啡豆亲自磨制,只有保证它的质量,你的工作才能不致于建立在枉费时间的基础上。就像我们做人,不论你包装得多花哨,多么迷人,你本人,你骨子里首先得称得上精品;否则,一切外在的东西都是枉费。坚持自我的价值。每个人都有优点,肯定它,发挥它,不要因为别人的言论而犹豫,“我是这样吗?”坚持自己是一包上乘的咖啡粉,将注定你以后被人认可的确数。如果你坚持做到这一点,恭喜! 接下来呢?如果你把咖啡粉闲置在杯子里束之高阁,你将永远没有咖啡喝。要有热水滚烫的水,它可以使咖啡粉变成液体,这样咖啡的香甜才得以散发。这滚烫的热水犹如人生经历中的一次次坎坷或变故,不要回避它只有接受它让他改变你的生活,你的生活才会得以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你的咖啡杯里散发出的将是人性的香甜。 如果说咖啡粉是你所坚定的本身,那滚烫的热水就是别人对你的忠告。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这样的好心人,他们在我们人生的十字路口为我们指明方向,点拨我们的心灵,让我们茅塞顿开,理性得以升华。我们感谢这些赐予我们热水的人们,他们是我们生命中的导师。 然而并非所有的人提供你热水,当心抱着咖啡壶团团转转的时候,有人递过来一壶水,你感激涕零地接过来,冲好,毕恭毕敬地送那人一杯,你这才发现水是温的,白白浪费了你上乘的咖啡粉。 这要求我们有选择、有区别地对待被人给我们的建议或忠告。或许有的我们受益终生;或许有的根本不适合我们。所以,下次千万要擦亮眼睛看清楚哪只壶里的水是热气腾腾且水花翻滚跳跃如舞,说不定它就是你生命中的那壶热水。 原来听取别人的意见是这么重要。 这一切做妥了,咖啡虽有些苦涩,但这时提神最好,如果你要加糖就悉听尊便,它会让你的咖啡更浓郁香甜。哦!又有人在你旁边指指点点,“加两块。”“加三块。”……你听取谁的意见呢?嗯!拨开他们伸得长长的手指,你自信从容地加了两块。你告诉我,这样最适合你的口味,不是很甜,又可尝到一丝咖啡的苦味。你悠闲地尝一口,眉宇间舒展开了。 一壶上好的咖啡就这样煮成了,怎么样,你也尝一下。 双赢的智慧 溪绕山间,深沉宜人,泉水淙淙,天籁细细。 山于湖畔,倒影中更显山之挺拔、秀丽,微风过处,山的雄浑更加一份灵气与自然。 山与水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对峙中的和谐,自然也不断演绎着双赢的智慧。 人,欣赏自然的雄奇,汲取自然的智慧。 还记得么?俏皮清新的猪之歌曾一时间红极大江南北,“猪之歌”的名气让一个养猪大县产生了定之为代言歌曲的想法,谁知“猪之歌”所有的公司竟开出了一百五十多万的天价,一个难轻易放手,一个愿便宜买下,二者相持不下,媒体关注以后,养猪大县火了,“猪之歌”更火了,没浪费一点广告费,却达到了再过广告费也难以达到的效果,待故事不了了之的结束以后,人们才拍着脑袋,琢磨着:这是双赢的智慧。 企业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都是双赢的智慧。“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的诸葛亮便是双赢“大智”的体现,他正确分析了天下形式,在蜀吴独立发展,为不同目标努力的基础上,又出奇的联合起来,钳制了强大的魏国,才有三国鼎立的局面。 然而双赢的智非“聪明”一词了得,需要有宽广的胸怀,远大的目标。三国鼎立后,刘备便因小“义”失大“义”,没有用智慧深刻的理解长远的目的,终究“运移汉祚终难复”、“遗恨失吞吴”。 如果说双赢的策划是智慧,那么双赢本身是大智的体现。 双赢体现的是一种创新的思维、一种竞争意识的颠覆、一种与人为善的宽容。双赢体现了的创新思路所带来的,远大于其本身的价值,它可以拓展为多赢,活跃、振兴市场的手段,乃至人类生存发展的新模式。 双赢指引了人们强大富强的方向,通过合理健康的双赢式竞争,才能引导行业的兴盛。待水涨船高之后,所带来的利益远不是蝇营狗苟地钻营所能替代的,试问,唐朝一般的诗今日又有几人能够匹敌呢? 不仅如此,双赢还启示着新一带做人的道德,包含着磊落与宽容,健康与团结,甚至可能因此而获得“高山流水”般无价的友谊。 自然有大美而不言,双赢有大智而自现。 双赢的需求离我们并不远,少年的睿智要解决的问题也很严峻:如何做到个人抱负的实现与社会需求满足的双赢,又如何做到人类发展与自然平衡的双赢。 静静品味,细细体会。 双赢,让火焰稍减一份躁动,让冰峰增添一丝温情。 双赢,赢财赢发展,赢德赢人心。 双赢,你赢他也赢,何乐而不为? 山明水秀 山是高大的,看着高大的山、高大的树,你会知道天空有多高;听着树叶宏亮的声音、鸟儿清脆的声音,你会知道云朵有多高;感受着树缝中的阳光,你会知道太阳有多高----全都在山顶,在树梢。因为高大,所以山明。 水是柔美的。那小镇中几曲几折的溪流,缓缓地欣赏着同样柔美的地方;那春雨一丝丝,柔柔地染湿脸庞;露珠一颗颗,依偎在草尖,久久不愿落下----是水的柔,水的美。因为柔美,所以水秀。 水是活泼的。那小河中的激流,那大江中的旋涡,是多么性急的孩子呀;显微镜下的分子们,又是多么淘气的互相追逐打闹的小宝贝。那哗哗的声音,是乐队的演奏还是嬉笑的响动?可是精灵藏在其中?水秀,因为精灵,因为活泼。 山是稳重的。那长满了青苔的石头,那挺拔高大的树木,甚至就是这山,多少年来也没走过半步;显微镜前也不能见到你的身影。稳重的你可是在思考该怎么做才好?山明,因为思考,因为稳重。 山是孤寂的。所以他时不时更换眩目的服装;那朝夕变化、季节更替,也只是为了吸引爱美的你去与他做伴。有孤寂,所以山明。 水是悲伤的,因为想家而悲伤。这远游的旅人,一刻儿也不停下匆匆的脚步,不换去风尘仆仆的蓝衣。因为这一停下,可就想要飞奔回故乡。有悲伤,所以水秀。 当孤寂的山融入活泼的水,就创造出了河底那些圆圆的小精灵。他们为了留住活泼的水,将所有艳丽的服装都展示了出来,反倒成了小丑一般,什么颜色都有了,却一件也没穿全。他们被叫做“雨花石”。有水(雨)有山(花),所以水秀山明。 当悲伤的水流入稳重的山,水这可怜儿的悲伤也勾起了山的悲伤,于是他们的心一齐碎了;水把头埋入地下,山却把心的碎片一块块收好。于是就有了迷乱复杂的溶洞,就有了千姿百态的石笋,就有了洞口突突的泉水。有山有水,所以山明水秀。 当高大的山与柔美的水交织在一起,高大的山庇护起柔美的水,所以有了清潭,有了池塘;柔美的水滋润着高大的山,所以有了花草,有了绿树;所以山水之间有了伊甸,有了桃缘。有伊甸,有桃缘,所以山明水秀。 有山,山明;有水,水秀;有山有水,所以山明水秀,所以水秀山明。 握住别人垂下的藤索 一缕阳光刺破了黑暗的缝隙,于是缝隙里便有了新鲜与活力。同样,一席倾听让心灵插上翅膀飞越了茫然,于是心灵便有了空灵与清爽。 曾经流浪在一个听不见风声,沐不着*的角落,以为在天与地之间,日与夜之间,只听得见自己的呼吸就够了,于是拒绝了阳光。湿润的空气竟在一夜之间将我流浪的绳子斑驳上悠悠绿意,像是走进氤氲的梦境,无奈最终棉絮收容了温存的泪水。我记得很早很早的我像狮子般张开双臂在细腻的煤渣跑道上狂奔,跑道像一条宽长的海藻发出古朴深邃的幽香。或许是自己的疏忽,一时间成绩竟成了我唯一的救命稻草,被风雨肆虐了一季的*场如玻璃纸般迷眼,可我觉得它仿佛是一座孤岛,而我也正在自己的路上顶着风,冒着雨,苦苦地走,所有的颠簸都在脚底打茧,所有的风云都在胸中郁积,所有的汗水都在肤上打皱。可结果呢?步步引出迷茫,似乎一路风尘仆仆而来,扬起的风沙掩埋了身后孤寂的脚印,而前方亦困惑,亦恐惧。 像一片飘零的树叶在风中跳着别人自以为美丽的舞蹈,一向高傲的我第一次低下了头。来到河边静听流水诉说逝去的流光,可那水底潜走的鱼儿再也无力捞起那些纷繁的记忆,于是萧索的芦苇在水中点出圈圈涟漪,水的流光已非昨日那般溢彩。 回到教室,夜的翅膀已经覆盖了大地,老师拿着一支蜡烛走过来,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她的笑容是那样的甜蜜,就像咖啡一样。刹那,我的空间像是被击碎了些什么。她坐下来给我讲了许多。她告诉我扔掉那个所谓的光环才能融入集体,感受大家对你的爱,何必非要强装起一副自强自立的神态而拒人于千里之外,有时候相信自己或许是自负的错觉。 那夜无眠,我懂得了自己的疲惫忧伤,不得不承认是自己陷自己于暗无天日的洞穴之中,恰恰是老师垂下的一根藤索解救了自己。 我的心路历程告诉我:有时在自己挖破手指也攀援不出的洞穴中,别人垂下的枯藤或许就是你的救命稻草。握住它吧! 生命是一朵常开不败的花 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片戈壁滩,而我们一生的事业就是让那里开满鲜花。----题记 快乐的人生,也会有痛苦,有的人能直面挫折,化解痛苦,而有的人却常常夸大挫折,放大痛苦。不一样的选择,不一样的人生之旅,而要让我们心里的戈壁荒原开满鲜花,就只有直面挫折,而不是放大痛苦。 一枚贝壳要用一生的时间才能将无数的沙粒*成一粒并不规则的珍珠,雨后的彩虹绽放刹那的美丽却要积聚无数的水汽。如果把这些都看成是一次又一次挫折,那么是挫折成就了光彩夺目的珍珠和美丽的彩虹。 冰心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美丽。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水,洒遍了牺牲的细雨。”如果遭遇挫折,仍能以奋斗的英姿与之对抗,那么这样的人生是辉煌的。 当苏武被流放到北海时,北海的羊群咩咩地叫着,似在欢迎这位坚贞不屈大汉臣子。这十几年的痛苦如果可以当作是一次挫折,那么这次挫折无疑是痛苦的,可是这位放羊老人从未曾放大痛苦,于是十几年后,大汉的丹青上书写下了民族不屈的坚贞气节。 昭君出走大漠,丝绸之路上又多了一串驼铃的丁冬声,“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不应该是她真实心态的写照吧!如果不赂画师,终至出塞算是一次挫折,那么是挫折换来了汉匈两地人民的短暂安宁。 苏武和昭君的举动应该是对直面挫折,缩小痛苦的心理的诠释。人生只有走出来的美丽,没有等出来的辉煌,因此直面挫折,化解痛苦才是我们的最佳选择。 没有必要因叶落而悲秋,也没有必要因挫折而放弃抗争。因为一花凋零荒芜不了整个春天,一次挫折也荒废不了整个人生。 人们常说,风雨过后,面前会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荆棘过后,面前会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既然如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大人生的痛苦”。 生命是一朵常开不败的花,那挫折必是滋润花的养分,没有经历过挫折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没有滋润它养分的花迟早也会枯萎。 痛苦和挫折是人生必然要遇到的两大难题,要想让我们的心的戈壁荒原开满鲜花,只有在遭遇挫折时排解痛苦,积蓄人生的力量为新的目标而奋斗,生命之花才会常开不败,生命的存在才会有新的更深刻的意义! 找到人生的支点 人们都说小孩子的心灵是最纯真的,简单中透着对未知世界的无尽追求。不错,回首那童言无忌的年代,我似乎听到了一个个充满童稚的声音在嚷着:长大后我要当科学家,作家,音乐家,画家。 可现在的我面对着人生的一个个选择却感到彷徨,迷惑,无措,渐渐发现原来理想是需要支点的,否则再美好的理想也将成为幻想。 人人都神往于幸福。幸福是人生的目标和归宿。而走向这目标、这归宿,则需要一个坚固的支点。这支点是落脚点也是起跑线,正犹如高楼大厦不能矗立在虚空中,海市蜃楼的显现也需要有大海和沙漠一样。 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四野静悄悄的,没有行人,偶尔能听到几声狗叫。在这北京郊外的孙河,一个胖胖的男孩儿”。正用一架自制的小型折射望远镜,观测着天空的月亮和星星。 他,就是在1991年8月全国和北京市青少年摄影大赛中获一等奖的田磊。才17岁的田磊,就取得了这样的成绩,命运似乎太钟情于他了。然而,你知道吗,他所取得的成绩完全是靠与命运抗争得来的,完全是自学的结果。田磊4岁半时,命运就第一次向他亮出了黄牌。他患了肾病综合症,每天都要靠激素维持代谢平衡,最多时一天要吃12片药。药物作用使他胖得变了模样。上初一时,命运又一次向他挑战。由于病情加重,他住在医院里的时间越来越多了,为此只好休学。他也曾烦恼、苦闷过。夜深人静,他望着窗外的星星、月亮,用心和它们交谈。他想:我不能认输,不能就此倒下去,我应该像月亮和星星那样,也要发出自己的光亮。 他决定自学,他相信一定能够成功。如今17岁的田磊,看起来已经相当成熟了。当有人问他为什么找这份苦受时,他说:“苦中求乐呗,不付出辛苦,就难以体会其中的乐趣。再说,如果天冷刮风就不想出去了,就算不上真正的天文爱好者。” 是自学,给了田磊重新生活的信心,使他战胜了疾病的折磨,战胜了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旅途上,难免要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挫折,但是通过自学,或许你会重新找到人生的支点,重新踏上启程的跑道。 曾有科学家研究表明,人的眼睛其实总在不知疲倦的搜索着世界,从一个支点到另一个支点,如果连续搜索而找不到任何一个支点,她就会因紧张而失明。 阿基米德曾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整个地球。”为何能有如此气魄,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有一个可供支撑的支点。 人生也需要一个支点,一个能给你智慧,勇气,方向,力量的支点,让我们找寻到那个属于自己的支点,或许你会发现离你的理想不再遥远。 因为它在那里 有人问一位登山运动员为何要攀登珠穆朗玛峰,得到的回答是:“因为它在那里。”因为它在那里,就一定要攀登吗?是的,因为它就矗立在他的眼里。它矗立在他的眼里,就一定得攀登吗?没错,因为山麓就在它的脚下。山麓在他的脚下,就代表一定能攀登到山顶吗?一点也没错,因为山顶就活在他的精神里。 大作家雨果曾说:“脚不能到达的地方,眼睛可以到达;眼睛不能达到的地方,精神可以飞到。”那么我们姑且可以这样引申说,倘若人的精神都可以飞到的地方----当然,那个地方绝非梦幻里荒谬的“它”,而是理想中的富有真实挑战性的“它”----那么眼睛何尝不能达到,脚何尝不能到达呢?那位登山运动员并非能用眼睛看到真正的顶峰,也不能用任何担保他一定能用脚攀登上珠穆朗玛峰峰顶,可是他却那么自信得说出“因为它在那里”,是什么让他如此的“狂妄”,仿佛自己已经是站在山顶上的胜利者?不用怀疑,是他的精神,因为他的精神已经飞到了那里。 现实生活中,当我们在面对一个个困扰生活的挑战时,倘若能自信得说一声“因为它在那里”,然后用微笑和激情去迎接,那么还有什么荆棘我们不能斩断?当我们在学习或工作上面对一道道难题,若也能拍着*说一声“因为它在那里”,然后用心灵和智慧去解析,那么哪还能有打不死的豺狼?当我们为迷惘所缠身以至于看不到被云雾遮住的太阳,如果还能自信满满地说一声“因为它在那里”,然后靠着勇气和理性脱去蛊惑人心的外衣,伸手拨开那一片触手可及的云雾,那么还有哪艘轮船我们不能驾御自如呢? 是的,我们的精神飞到了顶峰,我们通过不懈的奋斗,终于到达了“那里”。那么,这就意味着一切就在我们的掌控之中了吗?我们就可以大举壶觞,从此逍遥而无虑地坐享“那里”了吗? 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故事:某徒弟学艺多年,出山心切,就向师父辞行:“师父,我已经学够了,可以独闯天下了。”“什么叫够了?”师父问。“就是满了,装不下了。”徒弟答。“那么你装一大碗石子来。”徒弟照办。“装满了吗?”师父问。“满了”这时师父抓起一把细沙渗入石中,沙子一定也没有溢出来。“满了吗?”师父又问。“这回满了。”徒弟有愧色。师父又抓来一把石灰,轻轻地洒下,还是没有溢出。“满了吗?”师父再问。“满了。”徒弟似有所悟。师父又倒了一盅水下去,仍然滴水未溢出来。“满了吗?”师父笑问。徒弟无言以对。 我们永远也没有资格满足----即便我们到达了最高的峰顶,那么高于顶峰之上的还有白云,还有蓝天,甚至还有太阳。我们站在一个“它”之上,我们才会看到另外一个它,而当我们到达那另一个“它”时,又会看见一个“它”……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对自己说“因为它在那里”,因为,有无数个“它”在等着我们去挑战。 孔子学鼓琴于师襄子,学了十天之后,师襄子说:“可以增加学习内容了。”而孔子说:“我已经熟悉曲子了,但还没有掌握演奏的技巧。”过了一段时间,师襄子说:“你已经掌握演奏的技巧了,可以增加学习内容了。”孔子却说:“我还没有领会其中的志趣啊。”又过了一段时间,师襄子又说:“你已经领会其中的志趣,可以继续往下学了。”“我不知道乐曲的作者啊。”过了一段时间,孔子默然沉思,心旷神怡,*远望而意志升华。他对师襄子说:“我知道乐曲的作者了。那人皮肤黝黑,体形颀长,眼睛深邃远望,如同统治着四方诸侯,除了是周文王还能有谁呢?”师襄子离席连行两拜,说:“我的老师正说这首曲叫《文王*》啊!” 孔子曾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主张“无类”的他,认为不分族类和国界、不分行业和出身都可从师学习。他借他学来的东西,不断地自我超越,从而印证了“青出于而蓝胜于蓝,冰源于而寒于水”的名典,其本质何在?正是他不满足于“它”,一次次地跨越另一个“它”,而让不单是琴艺高超的师襄子,还有许许多多他从学过的师长“甘拜下风”、“俯首称臣”。 人生的旅途漫漫而崎岖,我们注定要经历无数的挑战,若我们也能像那名登山员一样临危不惧,自信得说一句:“因为它在那里!”那么我相信,不久的将来,那旗帜飘舞的山顶上,定会挤满了攒动的人影。 希望与果实 我的生命中充满了希望,希望是我每天去开创生活的原动力;希望就可能成为成功,这离我很近也很遥远,我不去管它,我只相信有一天我会获得一个惊喜的…… 希望让我的灵魂饱满,使我的内心充实,人生中我每天都会有不尽的热情去面对生活去为理想去打拼。 希望淡化了我生活中所遭受的困顿与挫折感,让我在不断的超脱中认识奋进,并拥有更大更坚定的希望。我渴望我的每一个希望能兑现成功,但我并不企图去逃避期间的任何一个鉴定过程,只有经过了各种考验和鉴证的希望才是真正有价值的希望。 缘于心灵中哺育着希望的种子,我一生都钟情于太阳钟情于劳作,所有的心血和汗水都化做生命中肥厚的土壤,滋养着我的希望之花,成功的果实就成长在生活着的沃土上,在岁月必经的路口等我采摘。 希望是我生命中盛开的花朵,但也不是所有的花朵都能缔结成为果实,而的确实所有的果实都是从花朵里坐成,果与花的碰撞是惊心动魄的,花与果的吻合是感泣四溅的。花开是一种幸福,花落是一种豪迈,开过花的季节,即使秋阳里看不到果实的光泽,美丽过的枝条就不会为让春风抱憾。 也许收获并不是最重要的,播种时的希望和培育中的憧憬才是最令人满足个心醉的骄傲和自豪的。 我想成为那样的人 司汤达这位法国十九世纪伟大的作家,撰写了《红与黑》等著作,而我,幸运地在星期六阅读到了它。 《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索雷尔是个性格非凡的人,在他的一生中,爱过,恨过;他爱的是两个不寻常的女人,是为了满足他的自尊心的爱;他也恨过,恨过那肮脏的社会制度,恨过那使他及像他一样有才智的青年人沦落在社会最底层的黑暗现实。他从平民中走出来,先是家庭教师,后是神学院的修士,之后是侯爵的秘书,然后成为上流中的一员,最后在辉煌中死去。 而我,就希望成为于连·索雷尔那样的人,他敢爱敢恨,体现着两种不同的性格品质,是高傲的自尊和奴性的自卑的结合,这主宰着他的生命,正是这两种互相交织的性格品质,构成了他既善又恶的一生,也因此吸引了我。 虽然于连·索雷尔沉沦在社会最底层,但还是坚持了下来,他悲愤过,痛苦过,流过眼泪。他,一个平凡的人,是偶然使他成为英雄,但命运又把他推向死亡。 虽然他的一生是痛苦的,但我还是崇拜他,因为我是属于胆小怕事的,一旦迎面扑来一只“拦路虎”,我就会立刻去寻找一处“避难的港湾”。然而他那种才智使我仰慕,他高傲的性格中所散发出的一丝坚定不移和永不低头使我自愧不如。但我相信,最后的辉煌会使他瞑目的! 我也坚信,在他无形精神的鼓舞下,我也会迎来我的辉煌----成为一个像他那样为了自己的抱负不懈奋斗,继而满怀信心地迎接成功的未来! 关于faye 爱原本是没有名字的,在相遇之前,等待就是它的名字。 我在纸上记下这句话之后,心情便开朗起来。王子还没有出现,我喜欢在这样的等待中独自体验幸福。我不是灰姑娘,不是白雪公主,也不是睡美人,所以很有可能等不到我的王子出现。童话里的爱情过于完美,而我们之中的一些人注定孤单。 喜欢在清凉如水的夜听王菲的歌。faye的歌声有小女生的清凉婉转,又不失成熟女人特有的风韵。听faye的歌,心境也空明起来,心便随着她的声音飘到不知名的地方。 故事从一双玻璃鞋开始 最初灰姑娘还没有回忆 不懂小王子有多美丽 直到伊甸园长出第一颗菩提 我们才学会孤寂 在天鹅湖中边走边寻觅寻觅 最后每个人都有个结局 只是踏跛了玻璃鞋之后 你的小王子跑到哪里 蝴蝶的玫瑰可能依然留在 几亿年前的寒武纪 怕镜花水月终于来不及 去相遇 …… 我把网名设置为蝴蝶的玫瑰,因为喜欢蝴蝶,喜欢玫瑰,喜欢faye,喜欢林夕。有人说,没有林夕就没有现在的天后王菲。是的,所以,喜欢faye的人也有了足够的理由喜欢林夕,这个才华横溢的男子。 faye的歌中有不少关于王子和水晶鞋的情节。 “王子挑选宠儿,外套寻找它的模特儿。那么多的玻璃鞋,有很多人适合,没有独一无二……”(《香奈儿》)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访客们都是路过……怎么怎么,莫非你是阿修罗,享受哀艳的战火,将玻璃鞋也击破,都不愿看破……”(《阿修罗》) “……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我把水晶鞋给了你,十二点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情愿什么也不留下,再也没有什么牵挂。如果我还有哀伤,让风吹散它……”(《不留》) …… faye美丽、冷傲,被许多人崇拜,也不被许多人欣赏。不难猜出喜欢faye的人他们的内心世界是多么丰富,却也寂寞,因为往往不被理解。 不知听谁说过,爱或不爱都是一个人的事,与他人无关。果真如此。其实爱和被爱都是很容易的,难的是相互都爱,就像猫总想靠鱼近一些,鱼却从来不这样想一样。 终于从失眠中挣扎出来,睡意渐浓。周围出奇的静,只听见闹钟滴答着,突感时光倏然而逝,又难过起来。faye便安慰我了,她的歌声是我心灵的慰藉。今夜,就让faye的歌声伴我入眠。 没没有蜡烛就不用勉强庆祝 没没想到答案就不用寻找题目 没没有退路那我也不要散步 没没人去仰慕让我就继续忙碌 来来思前想后差一点忘记了怎么投诉 来来从此以后不要犯同一个错误 将这样的感触 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 感动的要哭很久没哭 不失为天大的幸福 将这一份礼物这一封情书 给自己祝福 可以不在乎才能对别人在乎 有一点帮助就可以对谁倾诉 有一个人保护就不用自我保护 有一点满足就准备如何结束 有一点点领悟就开始往后回顾 啦----啦 从开始哭着嫉妒 变成了笑着羡慕 时间是怎么样划过了我皮肤 只有我自己最清楚 …… 生活给我的启示 岁月无情,它载着生活悄然在我身边徘徊了十六年,我情不自禁想问:“生活除了给我留下生长的痕迹以外,就别无它有了吗?” 不,生活给予的还有许多启示。 当我开始学会撒谎,把自己种下的苦果给别人尝时,我看到那人委屈而无奈的眼神;生活给了我批评和改正的决心;生活启示我:要让自己问心无愧,就必须敢做敢当,坚持诚信的原则。 当我第一次为达到目的而拼命时,不知不觉目的早被甩在背后,我才发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是多么奇妙;生活启示我:一切成功,都源自拼和狠。 当我因自傲和朋友大大出手时,他没有还手,而是说他忍了;生活给了我惩罚,它让我懂得了自责和内疚的感觉,生活启示我:知己难逢几人留,不珍惜朋友,就会一辈子孤独,你的世界就会只有灰。 当我第一次因她的不理睬和冷漠而感到心情低落时,我发现了自己的无聊和单纯,这次生活沉默了;生活启示我:人是感情做的,但抒发在不恰当的时候,它就成罪了。 现在看着这些我经过的生活必经之路,从那些记忆中,我发现了生活给了我许多欢乐和悲伤;生活启示我:只要你用心对待每一天,每一天都不止五彩了! 时间依旧不知疲倦地跑,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认真对待生活。领悟它给你的启示,因为生活给我们的启示,每一个都是生命的真谛! 永恒 ----读曹文轩《天瓢》 今天凌晨看完的这部小说。 故事悠悠地顺延着作者的笔触去发展,在不知不觉中进展到了尾声,但是仍旧给予读者意犹未尽的感觉,辗转梦中,仿佛又见到了三个主人公在迟暮时迎着奔腾变幻的夕阳,迎着银丝一样的雨,迎着甘露一样和着泥土的空气,行走在棉花间的田梗,行走在芦花飞扬的岸边。 故事发生在一个终日被雨水浸啧的江南小镇,镇上的人有着中国农民特有的粗犷和野性,然而作者行文之中却越渐地流露出了一种细腻的美丽,仿佛奔放着浪花之中一眼高耸的泉水,旁若无人地冲上响晴的天空,绽放开来,散落下来。 丘子东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他骨子里注定是个有着骄傲血统的纨绔子弟,然而幼年却遭受了家庭败落的经历,虽一生过着农家的生活,但是仍旧梦想着终有一日把自己的才能和豪情壮志充分地彰显。 采芹的经历则是地域所造成的。固然那个疯狂颠扑的时代给予了她生活的磨练,然而生活在终日鄙陋的黄土地旁,守候着简单不张扬的幻想,等待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幸福,造就了她一生颠覆不堪的命运。或者可以有些断然地说,她一生都没有获得过幸福,她没有一天是幸福的,即使在享受着臆想中幸福的瞬间,她也只能忐忑地伴随着惶恐不安。 她所成长的生命圈子太小,她所见到的最广阔的天地是自然,她所领略最多的景观是雨水,她所见到的最大的转变是家庭的变故,她的内心有恐惧,有不安,但是自己并不了解一切的根源。她的*中有野心,有狂妄,但是自己不知道怎样抑制住才是正确。于是结束时她只能随着岁月的推延成为镇上人们茶余饭后闲聊的对象,一点点猜测着她可能有的结局,渐渐地被雨水打落,当再也没有人提起时,她的经历也就被打落到泥土中,终日与这方生她养她造就她,她劳动过耕耘过的土地和为一体。 杜元潮似乎是作者刻意去塑造的人物,他周身有许多缺点,零落地分布在他一生中不同的经历中,然而事件伴随着性格沿着时间的轨迹展开,并没有人对这些缺点斤斤计较。相反,正如作者所言,他本该如此,于是一切归于自然和本性,获得最大的宽容和善意的理解。 这是一个永恒的人物。可以放到任何一片土地上,放在任何一个时代,他的命运有一条既定的轨迹,不会因为任何变化有任何偏移。就好像那条经常出现的田梗,笔笔直直,一路走下去,此端,彼端。生活给予了他莫大的宽容,岁月给予了他蹉跎的磨练,土地给予了他朴实的性格,命运给予了他坚定的忠实。他一生都在忠实于自己年幼时的一个愿望,埋藏在心底看着它随着自己的长大、衰老而生根发芽最终终于突破所有的桎梏成长成为千年皈依的苍天大树,突破了生命的轮回限制,超越了生命的伦理意义,在以后的岁月里,代替着这个人,代替着这个愿望,永远屹立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 采芹本是地主之家养尊处优受着良好教育的女儿,却因为时代的残暴而在顷刻之间被剥夺了一切,艰难地吞咽下生活中无数困顿的碎片,成长到了她出生时所应有的生活背面。杜元潮是因为洪水之中与父亲抓住一块棺木而飘落到这片土地上的,跨进采芹家的大门,*了采芹的生命。 两小无猜的经历使彼此深刻地存在于彼此之中,却因为特定的政治条件而不能在长大之后完成幼年时隐隐约约潜藏在心底的夙愿结成连理。这种遗憾的牵扯也造就了一生的恩怨。 成年后,杜元潮和丘子东在权利场上反复明争暗斗。多舛的命运终于使他们之间被仇恨的苦水所充溢,在没有尽头没有阳光踪迹的雨天中计谋迭出地压制着对方,这一段悲哀的历史因为阴暗与潮湿终究变得发霉溃疡,凑近,会清晰地被一种苦楚渐渐淹没。 杜元潮在眼睁睁看着采芹家破落的时候便朦胧之中冒出一个并不清晰的想法:要让这一切回归给采芹。随着阴差阳错的经历,这个想法越渐明确,终于当两人都经历了千百万场雨水之后梦想得以实现,然而又不是他们本来想要的局面。 杜元潮为了这个梦想付出了一生的代价,丘子东为了寻找这个猜测中的梦想度过了几个风餐露宿的岁月轮回,采芹终究生于这个梦想也在梦想中陨灭,一场彤彤大火烧去了所有,多少人的一生也随之失去了所谓的价值。 再走近,还有谁能证明它曾经的存在,是梦想,还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梦。 全书的主线是友情,也惟有友情,才能如此清澈,才能伴随着雨水的冲刷一次次呈现,才能在若干年的物是人非之后仍旧坚实。当今的文学仿佛成了“爱情至上”的旋律,那些反复回馈在都市街头青春男女间的爱情总让人有些浮漂的倦怠,好像一瞬间便会倾然倒塌。在这样的汹涌的冲击下,谈论友情好像成了一种奢侈,况且是童年时的友情,更是一笑置之的儿戏。 在几次冲突即将爆发的时候,采芹都会以不同的口气重复着相同的话:“看在我们三个一起长大的分上……”于是话语缓缓抵达人性最脆弱的部分,冲破尖锐冲破世俗,回归到恬谧的企盼。然而,我们却足以看得出,采芹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多么无助与无奈,踟躇之中都不得已地透着哀求的成分。她太执着,也太简单,她以为这份友情足以化解一切,他以为那两个针锋相对的男人已经忘却了幼年的一切。可是,最终,杜元潮用策划了一生的行动兑现了潜藏心底的诺言,证明了那份友情的权衡。即便是挣扎在无奈痛苦悲愤之中的丘子东,也不得不在风雨中放弃自己追寻了很多年足以致杜元潮以死地的证据,放弃了本唾手可得的缓解内心压抑一生的畅快,泪水交融着雨水冲刷着面颊,溅起脚下水花一片又一片。 把**和灵魂浸泡在人性的水中,越发沉重,也越发质朴。 雨停之后,洪水退了,人去了。谁还能来见证这个故事,谁还能来诉说隔荡着几代人的纠葛,雨打黄土堙灭了多少个类似的故事。 然而,雨仍旧不停地下,阳光成为一生中最大的企盼。银丝飘落,金幕万道,天空却清澈到一目万里。 所有的故事慢慢飘落,成为人心中*着的永恒。 真正的天堂 跑的体验。先走好,还是先跑好,根据跑的体验,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叙述文。 本版所登作文未作任何修改 一只鸟在飞,它的母亲在某个目的地等待它的到达。它只知道母亲在远方等它,不知原因。它风雨兼程,急迫迅速。它需要到达。当它找到它的母亲,它向它母亲炫耀:“三天我飞了几百里,找遍了整个山林,我饥饿,我渴,我的羽毛掉了一大半。我觉得我很坚强。” 它母亲摇摇头:“你坚强,我承认。你找到了我,你这三天找遍了整个山林,你知道这个山林有几条河流几个湖泊吗?”它摇头,满脸困惑。“孩子,太快的速度会让你错过许多美丽的风景。” 速度,在现在的世界已被诠释得很完美了。人们走得不耐烦了,千百年历史的路沉寂在脚下,黄尘四起的时候,人们选择了另一种方式:奔跑。抛弃老年破车,创造更年的工具,但人们似乎忘了牛的存在,因而忽略草原,一寸寸黄沙的侵蚀是一行行血泪的悔恨。人类想跑过大自然,跨越生命本源,寻找人造的天堂。美丽与错误共存的幻想,是否正在破裂? 人们在同样的时间里奔跑,错过了桃花送走雪花春风唤醒田蛙的春,错过了浪花裂开心花荷盖展开青霞的夏,错过了稻禾沾满金露树木寄走一封封枯叶的秋,错过了山坡覆白雪水面凝银冰的冬。人们应该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景色中踱步,让一个个脚印有翡翠的韵脚金银的注释。这才是我们的世界。 登山不只为了高度。我们的高度应有风度。登临送目的时候,才不会有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拾级而上,俯仰春秋,一步之距是美的距离,每接近一步,都有真正的快乐。可当你看见别人已到山顶或后来居上时,你会想到速度;当你看到东方大白,红日即将喷薄时,你会想到速度。用跑的间级代替走的拾级,你认为你理智聪明,你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坡陡级密,谨防摔倒。 人们带着满腔热血满囊希望,往往在此受伤,成为路途上征战的折点。得不偿失的结果在历史的大树上累累垂垂。用子弹的速度超越狐的速度,挣扎的凄惨浓缩着危险与生存的病素。而人们在另一棵大树上的丰硕成果,使我们感受到奔跑的美妙。天与地的距离,由可望变成可及,由奇迹变成旧迹。足迹印上明月,目光定格水火,像一首首优美的诗词,字句如星光闪烁。这种风度,足以让人们在这个高度翩翩起舞,击节庆祝。 每个人都有自己理想的生命环境。地球是所有人的家,地球要成为所有人的理想世界,需要人的创造,更需要人的节奏。一路风景,走走停停,才叫生命的历程。 生活的天堂才是真正的天堂。美丽在阶前小河中流淌,真实在国中土地上成长。智慧在屋顶青瓦上乘凉,一只鸟与鸟群在大地之上飞翔。 我们的风景,我们匆忙或从容的眼睛。 点评(中南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副校长、语文高级教师陈军):本文的作者在作文立意上有不俗的思想,写出了个性。文章没有直接针对“跑的体验”叙事抒情,而是把握“速度”与“高度”等要素展开联想与想象,有出乎意料之外,在乎情理之中的效果。本文作者的语言很有表现力,整散句的恰当运用为语言项增色不少。总而言之,本文构思的大气,语言的准确、流畅是本文脱颖而出的根本原因。 跑的体验 跑步是准剧烈运动,开始之前要做热身,所以当然是先走好。如果一开始就猛跑,很容易触发头晕脑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一点连瘁死都有可能。以上都是些众所周知的医学常识,除了让医学教授来写个专业论文,否则谁也没办法把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写成“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叙述文”。但命题的没说要我们按常识来写----这种隐藏意图也很符合中国基层领导的为人处世风格----所以我很开心,我认为自己突破重重迷雾,去伪存精,找到了真,命题。 光凭上一段我就应该拿上作文满分了,如果不是满分,那只有两种结果,一是评卷的没脑子,一是命题的没脑子,而这显然都没有可能。所以我真的很开心,感觉胜卷在握。接下来纯粹是为了凑满800字的一些烂棉絮。有雅兴的阅卷老师不妨全部看完,心浮气燥的直接打个100分然后去看其它人的卷子好了。 跑的体验在我看来纯粹就是受罪。如果有人说“跑步能使身心愉悦”,那我告诉你,这家伙绝对是个极少运动的懒虫。偶尔跑跑步确实感觉不错,但跑得多了,就*全无,甚至烦得要死,跟某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一个德行。比如说我现在去健身房,最怯的不是深蹲或卧推,而是刚开始的那几分钟跑步热身(我骑单车到健身房的,跑步之前的走动热身就免了)。 首先,跑得再热也不能喝水,不然水飞快的从胃流到小肠,从小肠又流到大肠,再颠簸两下,与食物残渣搅拌均匀使其蓬松涨大,迅速刺激大肠壁膜与*扩约肌,很容易就产生强烈的便意。然后,跑步时肠胃晃得很厉害。如果中饭吃得太多,那么下午在跑步机上就能清晰的领悟到“胃下垂”的真谛。女性朋友别以为自己饭量少就能逃过此劫,一样的,你那对大*上下荡个不停,赛对拨浪鼓,真是又难看又难受。至于*小的----你来健身房干嘛? 都说跑步能减肥,这大家都知道。但要想减肥产生效果,至少得跑三十分钟以上,这恐怕就没几个人晓得了。脂肪的消化分解需要一种酶。有氧运动三十分钟以后,它在人体内的含量才开始显著上升。持续跑步三十分钟----你们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样一个概念。你现在如果是在上班不方便跑动,不妨在办公桌下悄悄抬起你尊贵的左腿,放落,再抬右腿,放落,如此循环,看看能坚持的时间离“三十分钟”有多远吧。 我的结论是,跑步这事,就跟生活一样,一样的混蛋。你想舒服就不让你舒服,要舒服先得吃苦,吃了苦也不一定让你舒服,但舒服了肯定让你厌倦,厌倦以后舒服又变得不舒服。所以虽然我目前待业在家啥工作也不找,就只去健身房跑跑步健健身,但从本质上来讲,我和那些削尖了脑袋作牛作马也要往大城市钻的同辈人一样,都是对生活乐观,为人生而积极向上的年轻有为好青年。 自我认识的成功走向 . 在绿树遮映的弘一法师骨塔下,时光的力量已经渗透到旁边高耸的碑石上,“悲欣交集”四个红色耀眼的大字在萧瑟的松声中屹然不动,年复一年,它又在告诉人们些什么呢?这样密而不宣的内心轨迹,我是没有能力揭示它的任何光片羽,也许你也不能----但我想起来了,那年大师正在书斋中打坐,有一位女子携友而来----那是大师出道前认识的,也许有十几年不见面了,当满山门的弟子都期待一次亲情上演时,大师却执意下令把她赶走,这一举动曾经引来世人唏嘘不已,只有大师自己清楚,只有那“悲欣交集”能告诉我们一些只言片语。 人生的境界是自己的意识组成,浮华的世界仿佛越来越模糊这一点,太多的外人期望,众目已待,太多的众望所归充实进我们的生命,造成了自己理想世界的空白,这样的空白太宽太大,如栖鸟飞过汪洋,使人言语起来陷入了犹豫,在夜阑时分清醒地想象,什么是你孩提时的憧憬和梦想,如今它们在你生命的哪个角落? 同样存在着人的空间里,我们不免发现古人的自我认识相当清醒。太多的文人骚客,仿佛除了写作与习画,其他的事顾及很少。李贺说:“我生二十不得志,一心愁谢如枯兰。”才二十岁的人,心旌已经褴褛,像他这样的年龄,正是旁人急于升官进仕,正是他人期望宦达的年代,而他却不顾暇这些,当后人抽丝剥茧地打开他固守的精神世界的产物发现,凄美与惊艳----这样令人惊讶的精神果实,惟独没有蒙翳。 跟随他人的期望可以声名显赫,可以去争取物质世界的充裕,这事实上已成为一种倾向,像古人那样自娱自乐在这个精神世界日渐泯灭的社会中早已销声匿迹。但只是在无功利的同时,内心澄澈如水,如入无碍之境,司马迁在他人眼里完全是个废人,苏格拉底*拖着肥大的身躯踽踽而行,贝多芬在他人看来是个聋子,但他们都超乎他人的期望成为伟人。我们不禁要反省他们对于人生的自我认识,凡是精神伟大的人都拥有一颗自我认识的心,强烈的精神意识能帮助他们摒除外界走向的干扰,在他们心中自己选择的走向是通向精神殿堂的捷径,不论世殊事异,他们在自己选择的路上奋斗拼搏,从未放弃,“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他们在他人期望的悖论中走向辉煌。 有人用一生的光阴,寻求他人期望的成功人生,商业家劳心劳神,政治家殚精竭虑,只有有心人才会追源溯流,从自己认定的精神家园中打捞成功的鱼群,最终他会像渔家拉动海带一样,将自己成功的人生越拉越绵长,最终拉动整个大海。 阅卷老师点评 该文分别选取了两组人物,他们面对别人过高或过低的期望,通过自我认识,有的坚守自我,有的“走向辉煌”,充分地证明了“自我认识”在人生命运中的重要性,主旨突出。全文综合运用了记叙,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生动丰富。 诗人·明月·黄花 一,东坡的明月 浪淘沙 谪居黄城中,把盏临风,牵黄擎苍叹英雄。昔日汴河风光处,履履难重。 成败任西东,此恨无穷,为了豪情谁与同?一蓑烟雨平生任,踏雪飞鸿。 这首词是我特意写给贬谪之后的苏轼的,东坡的一生极尽坎坷:爱情的曲折,仕途的偃蹇,政治旋涡的挣扎,满腹冤屈的难鸣。 对他充满希望的家人,和他共历劫难的友人,受他关爱的世人,无一不期望他能才显四方,官运亨通,济世为民。但是,东坡知道,命运不济,仕途的黑暗之门永远容不下这样一个生性放达的苏东坡。 于是,他将功名利禄换了“竹杖芒鞋”,他在缺月挂疏桐之夜,唱“大江东去”,感“人生到处之何似,恰似飞鸿踏雪泥”淡泊,他不为“蝇头微利,蜗角虚名”触动,只愿“沧海寄余生”。 认识自我的苏东坡,从政治的窄门中从容地走出来,他虽与众人所望有悖,却让我们看穿了一个豪放,淡泊,豁达,开明的苏大学士----一代文豪。 认识自我就是东坡的明月,照耀他走进了东去的历史长河。 二、易安的黄花 南楼令 素月寄孤舟,只影随水流,家园破,一盏残酒。酒淡怎敌晚风疾,梧桐雨,点点愁。 晚来独登楼,恨字锁眉头,黄花瘦,雁声断秋,一溪落花漫汀洲,流离苦,几时休? 这首词是我填给历尽漂泊的李清照。 满腹感伤的奇女子,国破之凄,丧夫之痛,改适之苦。 十六岁嫁给赵家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希望她是一个生活富裕,幸福美满,相夫教子的好妻子。但是,世事的变幻,战乱的离苦,易安虽寻寻觅觅自己的幸福,却总被黑暗的气息压得凄凄惨惨,在乱世中争渡、争渡,到头来也曾失归路,双溪上的扁舟载起了青春年少,却载不动满腔愁苦。 于是,易安挥洒愁闷,舍掉了手中易逝的黄花,看透了沧桑变幻的她,在雁字归时,勤修《金石录》,在梧桐冷雨之夜,考撰《漱玉词》,重新认识自我,易安在黑暗中点亮了一盏孤灯,蹒跚的走过。 认识自我就是易安的黄花,随风而逝,哀而不伤,愁苦之中蕴含着辛勤和美丽,它的颜色虽与世人心中的颜色不同,却总能显出奇异的光彩。 阅卷老师点评 本文最突出的特点是语言功底深厚。全文行文流畅,充满诗情画意。特别是能在很短的考试时间内自填两首词作为每部分的开头,文采斐然,不同凡响。所填之词虽不完全符合格律要求,但也算出类拔萃,足见该考生读书多,文学修养高,语文素质优。 水,灵动的历史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自唐古拉山脉,黄河九曲十八弯,一泻千里,浇灌出华夏沃土,孕育了仰韶文明。 黄河一次又一次地改道,汹涌的河水一次次向人类张开血盆大口。黄河边上满目疮痍,遍野都是饥民。然而,水给人们带来深重灾难,也赋予人类以灵性。大禹治水,惊叹于自然,慑服于天地。 “渭流涨腻,弃脂水也。”明智的渭河水啊,早早就弹起了秦亡的前奏。一统天下的功高盖世终究湮没在渭河东去的流水中。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悲壮的旋律,让我们仿佛又觉置身于当年那浓烟滚滚,旌旗纷飞,杀声震天的壮丽场面中。是可歌可泣的历史,赋予了水无尽的雄浑;是水,演绎了一曲曲英雄颂歌。 南北朝久远的笛韵笙歌都消散退去了,只有秦淮河水依旧汩汩流淌着四朝的繁华。但一声声的丧国之钟却永远打破了秦淮河晓风残月的美景。只留下一丝惆怅,供后人去凭悼,去哀念。 “尽道隋亡为此河”京杭运河早早地就敲出了隋朝的末音。“水殿龙舟事”结束了这个短命的王朝。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一声炮响,滚滚的珠江水也要为汹涌的铁骑让道,中国的河流开始流淌出悲哀的泪水。 有人说,三四十年代,中国河流流淌的是血水,是泪水,殷红的鲜血染红了大江,却也渲染出一个红彤彤的新中国。 曾几何时,一个主题为“环境污染”的民谣在河南一带流传开来“50年代淘米洗菜,60年代洗衣灌溉,70年代水质变坏,80年代鱼虾绝代,90年代身心受害……”工业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却也玷污了河水原本澄澈的面容,掩盖了它的丽姿。 然而,新世纪,中国又重新流淌出清流,秦淮河、西湖的治理已初见成效。中国的水,在经历了一番磨难,一朝洗礼后,又恢复了它的源源本本,是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洗涤了它的容颜。 水,流过历史,穿越了它时光的沉淀,流淌出它的变迁与更迭。我们面对着水,悼古怀今,从水中汲取灵性,又去激发斗志,那么,这水又将怎样穿越今天,奔向未来?我们的子孙又将面对一个怎样的世界? 项王若奈何 (一) 四面楚歌。 漫山遍野的凄凉的歌声侵入项王的脑海里,四年的刀光剑影在眼前闪烁不定,他想起了自己手握长剑驰骋沙场的雄姿,想起了刘邦俯首称臣的委琐的样子,想起了虞姬含情脉脉的眼神…… 他望着虞姬,悲叹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二) 美人自刎乌江边。 鲜血从虞姬的苍白的肌肤中流下,开出绝艳的玫瑰,在那团红色中,虞姬的眼神绝望而又饱含期望,手指如丝绸般滑落。项王一手托着虞姬,单膝跪下,一手将剑深深地扎向泥土,看着虞姬渐渐暗淡的眼神,他仿佛明白了什么。 乌江亭长在旁劝项王快渡乌江。项王轻轻放下虞姬,突然起身,长剑直指青天。清风吹拂着他的长发,他的身影愈发显得高大威武,四面的楚歌也仿佛在替他宣召着:“刘邦小贼,待我卷土重来之时,用你的头颅为虞姬祭奠。” (三) 又到兵荒马乱时。 烟尘滚滚,杀声滔天。 项王挥舞着长剑,剑刃飞快地掠过一个又一个颈喉,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红光一闪,刘邦人头落地。 夕阳照着项王的脸,刚毅的面庞上刻满了沧桑与寂寞。他的眼前浮现出虞姬清澈的眼眸和干净的笑容。他轻声说道:“虞,我回来了。” (四)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桌上仍摊着那本书,那篇文章叫《乌江自刎》。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项羽应成为真正的霸王。他有着过人的才智和勇气,他有着震惊天地的英雄气概。但为何要觉得无颜以对江东父老,他完全可以回去休养声息,重振旗鼓。而他恰恰就缺少了这份灵动。有了这份灵动,他仍可保持他的英雄本色,而且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英雄,一个被千古传诵的英雄。 灵动的水,仍可保持一片蔚蓝; 灵动的智慧,仍可造就一个英雄。 为世界的明天点灯 我喜欢中文的字正腔圆,抑扬顿挫,也喜欢英文的行云流水,潇洒自如;我喜欢阅读浩如烟海的中国名著,也喜欢品味别具特色的异域佳作;我喜欢与亲人促膝谈心,也喜欢与异国友人言语交流。 翻开世界地图,百余国名映入眼帘,让人刹那间眼花缭乱。美国、法国、日本、韩国……一个个国名让人想起那一种种不同的语言,也令人不由想到了沟通的问题。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语言的交流能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若是语言不通,沟通上肯定会产生一定的困难。诗词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其语言绚丽多彩而富有深意。我们可以理解“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清幽之美,也可以品评“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满纸梅香,可若是异国朋友,与我们隔着语言的沟渠,你如何带他漫步于这充满诗情画意的世界?同样道理,如果我们不懂异族的语言,面对异域文化,我们如何领略其间的神秘和神韵? 沟通是语言的任务,语言为沟通而存在,为沟通服务。早在元代,马可·波罗游历中国,被神奇的东方文化所吸引,便决心留在中国,用笔记下古老的东方文化,最终留下了著名的《马可·波罗游记》。可以想像,这位伟大的旅人是如何从不懂汉语到将汉语运用自如并不断挖掘汉语言文化内涵的。正是掌握了汉族语言,马可·波罗见到了一个真实的东方世界,了解了一个文明国度的真正内涵。 语言上的沟通开拓了我们的眼界,让我们在饱览本国文化之余,近距离地接触到了外国的文化。通过学习异国语言,我读懂了泰戈尔的“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我看懂了济慈的“躺在这里的人,他的名字写在水里”,我能与爱丽丝共同漫游仙境,也能目睹巴黎圣母院那一幕幕人间惨剧。打开互联网,我可以阅读国外新闻,了解另一个国家正发生着的大事,也可以*聊天室,与异国朋友进行交流。 语言的理解带来了沟通的便利,同时,成功的沟通又让我们更深地了解了异族语言文化。语言与沟通带来了世界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并将让人类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携手走向更好的明天。 闲读山水 山,沉稳敦厚;水,灵动,聪慧…… 仁者爱山,智者乐水。 山篇 山,绵延绵亘;山,险峻挺拔;山,有巍巍昆仑;山,有喜马拉雅…… 山,巍峨磅礴,让人想起五岳;山,新奇秀丽,令人忆起娥眉…… 山,犹如令万人敬仰的圣哲,沉稳是他的天性,静立,诠释着生命的伟岸,生命的博大,生命的肃穆,生命的庄严…… 山,好似让众人拥戴的伟人,仁厚是他的本色,静立,献出了唐古拉山的皑皑白雪,献出了黄山的温泉、云海、迎客松…… 山,相信沉默是金,他无语、无怨、无悔、无去、无从。然而冥冥之中,却永不停息地为世人演绎着动人的神话,最美的风景。 仁者爱山。 水篇 老子有云:“上善若水。” 孔子有云:“逝者如斯。” 李白有诗:“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李煜有词:“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水为智者所道,所赞、所感…… 水灵动,贾宝玉说过:“女儿似水。” 水尚智,九曲十八弯同样汇入了奔腾的大海,得到了美好的归宿。百弯而不折,这并非懦弱,而是审时度势之举,水明智地选择了另一条涌向成功的人生之路。见识了两汉之雄钟巨鼎,见识了北宋之游船画舫,见识了晚清之断壁残亘…… 水守着自己的气节,因为她灵动,灵动是她生机之泉源。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汨罗的水包含了屈子的嗟叹与绝望;“昔闻洞庭水,今上岳阳楼。”洞庭的水包含了“左拾遗”忧国忧民的泪滴。 水守着自己的大度,因为她灵动,灵动是她蕴藉之根本。 智者乐水。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寒山转苍翠,秋水日潺溪。”“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鹭洲。”…… 山,沉稳、敦厚;水,灵动、聪慧。 山与水性格的互补造就了世间生命的美丽。 一杯白开水 轻轻地推开窗,你看到了什么?天地日月,草木精华。一杯白开水,清澈透明,深吸一口热气,春之润、夏之热、秋之爽、冬之寒,便瞬间全都体会到了。 年轻人喜欢喝咖啡,因为浓郁;中年人喜欢喝茶,因为清香;老年人喜欢白开水,因为可以照见他人。 一杯白开水,极其普通,却让你透过它,看到了整个世界。手捧一杯这样的水,若在清晨轻轻呷一口,淡却微甜,就像清晨的甘露,滴在叶尖。那是妈*爱呀,你可看得见?那是如高山上绽放的雪莲一般纯洁,山谷中流过的小溪一样深沉的爱!是谁在我们最深的心底轻轻呼唤着我们的降临?是谁在我们的每一寸肌肤上,播种下无私的关怀?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这样的水,是日月捧出的精华,是花雨酿造的琼浆。在焦渴中,这是任何饮品都无法替代的。透过这穿越时空的水,还有一双老师们渴望的双眼,当一颗幼苗破土而出,便会有千千万万的园丁为她忙碌。 沿着校园的青石路,顺着熟识的杨柳路,你可看见,初入学的小芽已经长得健壮青翠。 一点一滴,滋润心田。 透过一杯白开水,看到的是整个大千世界。春风夏雨,秋实冬雪,草木虫鱼,飞禽走兽……而自我,多么渺小!我曾在山坡上放飞风筝,然而却比不过天上的飞鸟;我曾在山谷中饮用泉水,但鱼儿却更为自由;我曾试着离开家门,却从未离开过爷爷的视线,***叮咛。 这一切,原来是爱。没有爱,哪有千人万人为你*劳;没有爱,你又怎能为千人万人挂念? 我爱这一杯白开水,所有的人都清清楚楚地站在面前。不要咖啡的浑浊而扰动,不要茶叶的障目而忘己,更不要汽水的沸腾而自大。 就是这样的白开水,清淡无味,但我却可以品出千种滋味,是甜、是酸、是苦、是辣,是别人的爱,别人的情,别人的关怀,也是应当付出的回报,应当付出的真心。 狂妄的人,自负的人,都看不到这世界上的其他人。“山外青山楼外楼”,看到别人,才能提醒沉睡中的自我! 白开水,果然是醒人良药,睁开眼,看世界,关怀自己,关心他人。 祥林嫂之死 “卫婆婆,快开门哪,是我。”祥林嫂挎着一个篮子,里面还有一只碗,头发散乱,月白背心上污渍斑斑,双颊深陷,此刻她正急切地用左手叩门。过了一会儿,门内才传来了不紧不慢的脚步声。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婆婆,探出头来。起先是一愣,而后又仿佛猜到什么,便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来,厌恶地说:“是你,你回来干什么?”祥林嫂为难地说道:“是鲁四老爷,他说不用我做工了,让我回来修养一段时间。”“你回来修养关我什么事?你自己找个主顾吧。”卫婆婆上下打量了祥林嫂一番,丢下这一番话关上门回去了。 祥林嫂急了,又敲门,可始终没人应。她颓然地低着头,面对木门呆立了好一会儿时间,才慢慢地走开。 祥林嫂用身上为数不多的盘缠,坐上了去鲁镇的船。 现在正直中午,烈日高照,祥林嫂躲在船舱里,默默地喝着从河里舀上来的一碗水。 太阳斜斜地挂在了天边,炫目的金色晃得祥林嫂睁不开眼----鲁镇到了。 祥林嫂想再次去鲁四老爷家做工,便急急地奔向鲁四老爷家。 大门开了,开门的是平时对她很友好的佣人柳妈,祥林嫂心里高兴,正想张口说什么,不料柳妈先说了:“老爷说,现在不缺人手,你请回吧。”祥林嫂没料到她会这样说,却只见有人扔了一卷东西出来----是祥林嫂的铺盖。柳妈看都不看她一眼,面无表情地关上了大门。 随着大门“轰”地一声关上了,祥林嫂的心也碎了。从此,她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人了,像沧海之中的一片浮萍,在巨浪面前是那么地苍白无力。 祥林嫂以后也去过一些人家,但都以“丧夫”、“不适合参与祭祀”等理由退了回来。祥林嫂为了维持生计,只好成为乞丐。 直到数年后的一天夜晚…… 又是“祝福”在即。祥林嫂倚在破房子的门前,双眼失神的望着远处,心里只想着白天与少爷相遇时的一段话: “一个人死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 “也许有吧。我也说不清……” 寒风凛冽,繁星点点,祥林嫂的视野内闪过一个小小的身影,在不远处的雪地上笑着跑着,手上提着一只篮子。祥林嫂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使劲看去,竟然是她朝思暮想的阿毛!祥林嫂心中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她喜极而泣,呼喊着追了上去:“阿毛,回来呀!阿毛!”祥林嫂一脚深一脚浅地在雪地里跑着,却始终追不上。一不小心,祥林嫂被一截枯树根拌了一下,重重地摔倒在雪地里。 她喘着粗气,想要撑起身子来,却发现全身像是散了架似的动弹不得,她吃力地抬头看去,阿毛回头天真地笑了笑,渐渐地消失在浓重的夜色里,只留下了一路银铃般的笑声…… 渐渐地,祥林嫂的视线模糊了,她忽然觉得好累好累,渐渐地合上了眼。 她,沉浸在一个永远也醒不来的梦境中,她回到了贺家坳,和阿毛晒着暖暖的太阳…… 开始 你不能决定何时花开,可是,你至少可以选择让你的枝头挂上累累果实。----题记 人一生可以作出无数选择,可是唯独不能选择自己的开始。 你不能选择自己是富有还是贫穷,美貌还是丑陋,聪明还是愚笨。就像一只青虫不能选择鸟作为它的开始,乌龟不能选择兔子作为它的开始。就像左思不能选择“玉树临风”作为他的开始,李白不能以官场得意作为他的开始。 你也许怨天尤人,甚至痛哭失声,责骂上天为何对你如此不公。苍天无语,因为它知道世上本就没有什么绝对的公平。以青虫为开始,就注定要躲避鸟的追杀;以乌龟为开始,就注定要忍受兔子的讥笑;以丑陋为开始,就无法躲开街头巷尾的冷言冷语;以失意为开始,就不能避免心中的痛苦。 可是,你要如何对待这已成的不公?上天给了你一个灰色的开始,你要编织出怎样的结局? 你可以选择消极、诅咒、放弃,让你的人生在灰暗中匆匆收场,只期待来生一个像样点的开始。可是他生未卜来生未知,你怎能将宝贵的生命寄托给不可知的虚无?何况就算来世你成了口含宝玉出生的贵公子,一样可能千金散尽,那时,难道你还要等待下一个来生? 或者,你也可以决定,从这个不如意的开始傲然站立,扯一缕彩霞为布,掬一捧星辰为扣,为你的人生制一件最美的彩衣。 开始为虫,你可以破蛹为蝶,在阳光下展开双翅的华彩,连雄鹰也黯然失色;开始是龟,你能够永不懈怠,让善跑的兔子也望尘莫及。 以形貌委顿为开始,左思写出了流光溢彩的《三都赋》,让他的名字比任何一个美男子都更流芳千古;以官场失意为开始,李白“但愿长醉不愿醒”,比任何一个达官显贵都更写尽了盛唐之音;以……为开始…… 你不能决定花开,却可以选择果实;你不能决定出身,但可以选择努力;《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说:“我猜中了这个开始,却没有猜到这个结局。”那是个太悲伤的故事,可是你是否可以说:“我猜不到这个开始,却可以猜到这个结局。” 上帝给了你一个开始,你收获了满天星光。 回答一千个哈姆莱特 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对他悲剧命运的哀伤,对他“宇宙的精灵,万物的灵长”的赞叹,对他…… 四个不同的几何图形,有人看出了圆的光滑无棱,有人看出了三角形的直线组成,有人看出了半圆的方圆兼济,有人看出了不对称图形独到的美…… 不妨套用苏轼的一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是的,生活是一个多棱镜,总是以它变幻莫测的每一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不必介意别人的观点不同,不必担心自己的思维偏差,坚信你自己的眼睛,因为你用锐敏的视角去注视这个世界,执着你的感悟,因为你用善感的心灵去体味这多采的人生。 同是一个甜麦圈,悲观者只看见一个空洞,而乐观者则品味到它的美味。 同是交战赤壁,苏轼高歌“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杜牧却*“东风不与周朗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同是“谁觉其中味”的《红楼梦》,有人听到了封建社会的丧钟,有人看到了宝黛的深情,有人悟到了曹雪芹的良苦用心,也有人只津津乐道于故事本身…… 是的,我的心执着于我见,我闻,我悟。 条条大路通罗马 认识事物的角度、深度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法就自不相同。正所谓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但我相信:条条大路通罗马,历艰辛殊途同归。 小平同志的“黑猫白猫论”风趣而深蕴哲理。东部地区飞速发展源于西部的支持,而西部大开发的成功也必需东部的鼎力相助。若以老观念来解决问题,东西部齐头并进,那中国的发展不知又要经历多少艰辛。 测量一栋大楼的高度,有人利用太阳下的阴影,通过三角函数的关系简单算出;有人用绳子与楼房比较;然后侧绳子长度;有人用气压计,从楼底到楼顶,通过气压变化来计算;也有人询问楼房管理员…… 问题的出现是一个,问题的解决则是终点,过程则不唯一。方法的选择完全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世易事移,方法多变。 我的回答 我不是怀疑论者。却想像北岛一样高呼:我不相信。是的,没有唯一。 我喜欢从苹果的横切面中发现一颗星星;我喜欢丢开参考答案让秘书的思维纵横驰骋;我喜欢博览群书,看看群儒舌战;我喜欢看秋树婆娑,眼底却没有哀伤…… 就让每一颗心去读懂多姿多彩的世界,就让每一双手去开创各自绚烂的人生。 这,就是我的回答。 储存感动 很早之前就在想,什么叫做感动,也问过好多人,但大家都给了我一个如出一辙的答案:那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当时听完好困惑,但现在想来却不无道理,因为好多事都让我对感动这一词深有体会! 当丝丝的微风吹拂着万物,独坐与桌前,听风歌唱,看叶飞舞----这是一种感动,夏去秋来,无趣的走在落满枯叶的小道上,听着碎叶在脚边的伴奏声----是一种感动!当第一片雪花飘落,恰巧落在手心上,看到它慢慢地消融----是一种感动!当冬天挥手告别,春天慢条斯理地如期而至,将春意洒向无垠的土地和起伏的层山----是一种感动!季节的感动,伴着节奏,带着温度,只要留心观察,我们都会被感动! 当小鸡啄壳而出,叽叽喳喳地找着妈妈,安详地凝视的时候----是一种感动!当小鸟第一次看到这个斑斓的世界,第一次飞向天空----是一种感动!当蚂蚁四处奔走,不辞辛苦,搬动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时----是一种感动!当小鹿探出脑袋,磕磕绊绊地学着长大,学者生活----是一种感动!动物的感动,有了体温,有了色彩,有了不同于物的精彩,我们当然不会放走这感动! 感动,无处不在,感动,无时不有,让我们的心为这些细小的生命而感动;让我们的感动在心中沉淀,让感动在沉淀中升华;让升华的感动再去储存感动! 思维,请守住幸福 时间是一只神奇的手,推动着岁月的轮回更替。我们驾一叶扁舟于人生的江渚之上,寻觅传说中的幸福。 厚厚的史册中,从未缺少幸福记录:刘邦是幸福的,因为他胜利了;武则天是幸福的,因为她执政了;杨国忠是幸福的,因为他有权了。然而,项羽是痛苦的,因为他惨败了;唐中宗是痛苦的,因为他被废了;杜甫是痛苦的,因为他失望了。于是,时间追问历史:“幸福何在?”我迎着时间在现代的荒原上呐喊:“幸福在自己心中!” 世间万象,无所不有。幸福,只有用心体会的人才能拥有。每件事的前面都有一扇双面镜,从这面看,很好看;另一面看,丑死了。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机会,你选哪一面?幸福其实在于自己的把握。对着丑的一面,你万般痛苦,忘记了镜子可以翻过来,于是,幸福与你只是一镜之隔,却遥不可及。而有些人注定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看到丑陋时会翻看镜子的另一面,于是,幸福就属于他们了。 贝多芬就是一位会看镜子的人。当有人问他是否为失聪而痛苦时,他说:“不,我很幸福!因为我仅仅失去了六分之一!除了耳,我还有眼、鼻、嘴、手、脚。”还有六分之五,这就是贝多芬从镜子另一面看到的幸福。 有时候,不幸只是“塞翁失马”,要看到“焉知非福”的另一面。 求幸福,就要有点阿q精神。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被辛辣讽刺的对象。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容易满足、善于自我开解的阿q也是幸福的。 面对死亡,是恐惧不已,还是坦然笑迎?尼克松知晓自己患了癌症以后,竟微笑着这样诠释死亡:“酒吧打烊时我就离开!”这简直就是一个“阿q”,一个美国版“阿q”。在余留的生命中,他依然很幸福。 幸福,似乎很难定义。其实,幸福就是一种思维方式。选择了正确的思维方式,你就选择了幸福快乐。 历史的千年余辉摇落了那些花季雨季,我们不妨把或深或浅的记忆放进日记,把或多或少的往事交给岁月,选择一种正确的思维方式,不再因外界的风声鹤唳而瑟瑟发抖,不再因世间的荣辱得失而锱铢必较,不再因生命的倏忽飘逝而惆怅莫名----人生因此快乐、因此幸福! 灵动与沉稳 水的灵动,山的沉稳 在市长的办公室里,坐着三个人:市长,王灵动与马沉稳。王、马二人为某机关“一把手”与“二把手”候选人。王灵动,以聪明善辩,交际能力强在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马沉稳因老实憨厚,沉着稳重的作风获得了市长的青睐。 市长要通过面试和实际考查来确定王灵动与马沉稳的最终地位。谁最终能够赢得“一把手”这个宝座呢?市长也没底。 市长现在进行面试。王灵动立刻给市长倒茶、点烟,然后又回到座位上,而马沉稳则毫无动作。市长看在眼里。 首先,市长让王、马二人谈谈如何领导好这个机关,并对其中一些问题特别是贪污、受贿等**问题说出自己的看法与相应解决措施。 王灵动看也不看马沉稳,抢先发表了观点,说:“我如果当上‘一把手’之后,首先,我得谢谢市长大人。是您给了我这个机会,我先得好好报答您。其次,我当上‘一把手’之后,要狠抓狠管,必要时辞掉那些没有作为的干部,我不能让他们在这里滥竽充数。对于**问题要绝不手软,该处分的一定处分,该送走的一律送走。市长大人,您看怎么样?” 市长摆摆手,对马沉稳说:“老马,你说。”马沉稳不紧不慢地说:“我其实也没多大能力,但是,无论‘一把手’还是‘二把手’我都会尽力干,并把它干好。这点请市长放心。无论是谁,都要为机关,为咱百姓服务。对于那些**现象,要先从自身做起,起好模范作用;其次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那些尚未发展起来的苗头及早得到遏制。我相信,我们的同志绝大多数都是好的。” 市长没吱声,过了一会儿,给了王、马二人各100元钱,让他们在半小时内花完。半小时后,王灵动先回来了。他给市长提来了上好的龙井茶叶,一双新皮鞋,一条“相思鸟”的领带。这当然不止100元钱,王灵动笑了。 40分钟之后,马沉稳大汗淋漓地跑了进来。看着喘着粗气的马沉稳,市长问:“钱花完了?”马沉稳重重的点着头。市长没再问什么。因为他从窗户已看见马沉稳在门卫老张门口放了一张新床和一把新手电筒。 几天后,选举结果公示出来了:“一把手”,马沉稳;“二把手”,待定。 真理,你的名字 真理,我将你的名字写在水中,写在我鲜红的血液中,写在枕上,写在我并不安稳的梦中;真理,我将你的名字写在鞭上,用力抽打我脆弱的神经,记忆你斑驳的面容! 当时间如明媚的阳光,安静地在我的每一寸肌肤里淌过,当时间与风雪的颜色染白我们青春的额头,我每分每秒都不倦地写着你的名字,真理,其实你很简单。 曾问一滴水,是何等的勇者,赋尔坚韧不拔执著向东的方向;是何等的智者,将智慧与仁爱融入白山黑水之间,成为流过苏轼的大江,汇成收容屈原的寒潭,渡每一个天涯倦客夜夜梦回?是谁,赋尔旷世奇缘,溶秦砖汉瓦为一抔沃土,滋养每一个华夏子孙的心灵家园,是你,真理。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被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修《兵法》,不韦迁蜀而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而《说难》、《孤奋》。正是由于热爱着清晰而浑浊的世界,正是由于你不断地诠释,真理,先人缔造了华夏文明最纯美的部分。真理,你的名字很简单,名叫坚韧,正是对你至死不渝的恪守,华夏文明在你手中灿烂地绽放。 曾问一粒沙,是何等的爱挽留你,在大漠如雪的白沙上,抒写胡笳汉赋中的淡然与笃定;是何等的美度化你,令你倾尽青春,坚守“一花一世界”的宝藏?当亘古的长风吹散了诗意,消退了缱绻,当敦煌的微笑在风中随古老的胡杨木凋去,是谁将一个民族的伤痛,化为西天的残霞?那是何等的悲壮与凄美,是你,真理,正义是你的名字。你坚信,在东方古老的土地上,秦皇汉武的子孙终会以鲜红的微笑,写下你古老的名字。当我们如墨的双瞳,映出你清晰的容貌时,敦煌在中国,敦煌研究亦在中国!真理,当深邃与昂扬被你点燃,照亮我如歌的青春时,你的名字是如此简单却又那般丰富。 真理你是如此简单,在鲜花广场的怒火中有对你响彻云霄的呼唤,在幽暗阴冷的巴士底狱中有对你足迹的追随,在卷帙浩繁的著作中蕴含着对你皓首穷经的叩问。真理,你的名字很简单。我将以我的头颅书写你的名字,我愿长跪不起,拥抱你,我能想像那就是幸福所在! 山水的挫折 山之仁,在于涵纳了苍天古木,也收容了遍野小草;孕育了豺狼的凶吼,也滋护了弱小的悲啸;或者环抱双手,让流水变成湖泊,或者裂开身躯,让瀑布倒挂前川,山谦卑地静立着,缄默地忍受着时间的风沙辗转的痛苦和人类的姿意给他的挫折。 水的流动,却更像是智慧的追求,个性并且张扬,流动便是它惟一地宿命。它并不会思索着怎样直面挡路的顽石,而是轻柔的绕开,只让几缕青苔去教会顽石流水的意义。它也从不化解,任由飘零的树叶,人类的污秽随着水流逝,却从不允许它们在水面上发芽,只叫无尽的孤独告诉他们水流的意义。在水的心中,无彼无此,遇曲遇直,一颗痛苦的小石子,就会换来水的澎湃。 山和水并行着,让灵魂在岁月的风沙中磨练、轮回、遭遇。“你为何要一直流动呢?”山问,“难道万顷良田不值得你孕育?难道万千挫折不值得你面对?难道万种痛苦不值得你化解?”水没有回答,只是依然把痛苦放大,卷起千层浪,淹没村庄,狰狞得张扬。 “我何尝不想面对挫折,我何尝不想化解痛苦!”水说,“只是我必须汇入海洋,必须放大这痛苦,在无尽的流动消逝中教会人们,用幻灭的海洋告戒人们,必须谦卑地做人。” 山没有回答,只是打开了怀抱,让人们躲进怀中,让水在山脚下盘旋,让果实在树上生长,让人们得以生存。 “有多少幻灭的海洋,便有多少山的希望。”山说,“我要面对挫折化解痛苦,给人们家园,忍受一切的风霜。”山静立着,水流动着。 水,却史无前例地凌乱,两岸的风景,只是浪花翻起时的告别,水里的鱼儿,只是转身的一个再见。在水里,一切都走向终结,一切痛苦,都显得巨大。 山和水对视着。 “其实,你我并不是对立着的。”山说,“我们都在等待。等待有一个人,能理解挫折,能放大痛苦。等待一个人,在山的顶峰默读水的流动,在水的旁边诵颂山的倒影!” 山开始流动,水开始静默。 水开始坚强,去面对挫折。 山开始柔弱,去放大痛苦。 转折 [序]听有人说,学生生活中转折不多,这个问题会使学生为难,甚至逼着他们说假话。我真的不知道有哪个题目能让所有学生如履平地,坦诉心曲?“转折”真的不多吗?这本集子中,有一篇短文,《绝句中的转折》,不禁使我想到许多。“北雁南飞”是转折,“碧水东流”是转折,“路转溪桥”、“春风化雨”是转折,“怕上层楼”、“听雨僧庐”是转折,“柳暗花明”、“枯木逢春”、“*狼籍”、“物是人非”、“春江水暖”、“悬崖冰解”、“天涯沦落”……不都是转折吗?也听人说,考场上学生不注意审题,我很难想象,一个高三毕业生,分不清“转折”、“变化”、“挫折”或“奋进”。那么学生欠缺的是什么呢?我想,我不想说,《转折》打到应试教育的软肋上,我只用下面这篇作文,表明《转折》应该给我们哪些启发…… 父亲是摄影记者,我也爱好摄影。在我家堆叠如山的摄影作品集中,有一册题为“转折。” 作品集中多数是父亲的作品,其中有两幅他最为得意---- 一幅是一个小男孩转身回首的特写:乱蓬蓬的头发,脏乎乎的小脸,眼泪汪汪,手擦抹着鼻涕----这是我。父亲说,当时我将满三岁。那天他去郊区,看望插队时的房东,带着我,却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那间房里没有电视,没有玩具,更没有玩伴;两个大人聊得热乎乎,我被冷落在一旁。父亲后来告诉我,他在和伯伯谈开发乡镇摄影事业的大事,可这和我有什么相干?我生日才只过了两次的!磨唧、哭泣、干嚎、甚至打滚,十八般武艺,全都无济于事,我只有拔脚就走!在陌生的乡间小路上,我趔趔趄趄地奔着,现在已全然不记得路边风物、心头感受,很可能只是一片空白。父亲不远不近地跟踪着我,以他专业摄影师的敏锐,拍下了我停步转身的刹那。细看照片,那一瞬间我的神情极其微妙;裴戚委屈中渗露着开朗和宁静,闪闪泪光里透射出喜悦的神采。父亲曾郑重解释:这是你由懵懂到理性的人生转折啊。是啊,当时的大情小节我已全都忘却,但转身回首间,似有天光开窍,却依稀在心…… 又一幅是父亲的得奖作品,照片上横写四个大字:“小平,你好”----父亲在国庆*时拍的一张新闻照片。画面不用细说,大家都很熟悉。我问父亲,这张照片为什么不放进“庆典”、“佳构”或“金奖”,不放进那些名目更辉煌的册子?父亲反问,你不觉得“转折”更伟大些吗?中国喊了几千年“万岁”,皇帝倒掉又喊了几十年。直到“小平,你好”才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折。从此,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万岁”,不可能再用于十几亿炎黄子孙中的任何一个个人;从此,“万岁”,才可能真正属于神州大地和中华民族。是啊,在这平平实实四个字的背后,分明矗立着一位历史性人物的伟岸身形,奔涌着一代青年学子推卷起的时代洪流…… 作品集中也有少量我的作品,在这里也拈出两幅说说---- 一幅照片有点模糊,是我从电视荧屏里抢拍下的。那天,在沈阳五里河足球场,中国队如能战胜阿曼队,就将提前出线,实现走向世界的伟大转折。我早早地支好脚架,调好焦距,对准荧屏……只见范志毅门前抢点,狮子甩头,将球摆渡给埋伏门前的郝海东,海东就势一蹴,皮球轻轻巧巧,滚入网窝。历史性的转折实现了!“郝董”高擎手臂,做出v形手势,同伴们从四面跑来祝贺。我突然注意到,范大将军,也奔跑过来,郝范二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中国足球积怨甚深的两员主将,一笑泯恩仇!五里河体育场,欢声雷动,灯如白昼!我按动快门,捕捉下这拥抱的特写,这颇有象征意义的镜头。是啊,正是中国足球的“将相和”,打造了中国足球历史性的转折…… 另一幅照片分外清晰,那是我精心拍下的特写镜头。画面展示出这样的景象:橙黄色的灯罩半撑开一柄光晕的伞,灯光静静涂撒在书桌上,照亮一摞摞参考资料,一张张模拟试卷:英语阅读、数学卷子、物理练习册。纸页松弛地展开,红笔、蓝笔、直尺、橡皮,散乱点缀其间:一个物件,一种色泽;一个物件,一只身影。堆积的本册中,一杯热茶特别显眼,轻巧、洁净的玻璃杯像一柱亭亭玉立的琥珀。琥珀的光泽晶莹,却又很难看透。从它宁静的液面,飘起一缕淡淡的热气。热气仿佛在光伞下盘旋,袅袅升腾,越过光的界限,躲进无边的静夜。我的记忆像照片一样清晰,那个夜晚,高三繁重的课业搅得我意乱心烦,胸腔有阴风怒号,脑海被浊浪排空。这时,妈妈无声地递过一杯清茶,我轻呷一口,馥郁茶香,似乎宁静的灯光沁满胸膛。一杯清茶呀,顿时潮平浪静,月朗风轻…… 转折常有,感悟为难:一个转折,一级台阶;一次感悟,一层升华----写在摄影作品集扉页上的话。 一花一世界 更深夜静时,寂寂无人处,总有一个声音在低语:“这世界是什么?”我知道,那是不安分的心在叩问灵魂。世界是什么?数千年前,尼罗河畔,那些长髯飘飘的学者们便在争论这个难题。有的说,世界是火,有火才有生命;有的说,世界是水,海是我们最初的家园;还有的说,世界是空气、是泥……一个叫毕达哥拉斯的老头甚至认为,世界是数。其实,他们都对。世界是如此多元,惟其多元才丰富,惟有丰富才有我们这些思想迥异的人。 人与人是如此的不同。信手翻着宋人话本《碾玉观音》,不由得这样想。话本的开头是这样的疑问,“春已归去,不知哪搭儿是春住处?”王观说,春是到江南去了,“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苏小妹说,春是被带走了,“燕子衔将春色去,纱窗几阵黄梅雨”。还有苏轼说、秦观说、黄庭坚说……王安石倒是承认,二十四番花信风罢了,春自然也走了。春归何处?引得这些词人话语纷纷。其实他们都对,诗人有诗人的天地,对万物莫不有自己的理解。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不同的人对世界自然有不同的理解,丰富的答案。 或许理解不同是因为角度不同。“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一个人总只能占一位置,一位置就只能见一方风景。不同的只是,有的人站得高些,看得远些;有的人站得低些,见的片面些。一张白纸上有一黑点,有的人认为这是一张白纸,有的则认为那是一团黑点,他们从不同角度看,答案便多样。 角度不同,解决的方法也多样。一团乱麻,头绪纷纷。可以像徐志摩那样细心地解,解得“眼儿疼,手指酸”,可终于笑解烦恼结;也可以借长剑,手起刀落,亚历山大王除了连环套。哪个是更好的方法?殊途同归,方法没有好坏之分,对于不同的人只有合适与不合适之别。 多样的方法形成了多样的答案。面对这个考题,可以写议论文,可以写散文,可以写记叙文,甚至写诗歌;面对我们的人生,我们可以有多彩的选择。可以扬鞭大漠,可以隅居江南,可以坐拥书城,可以铁马金戈。只要我们记住对祖国有益,那么人生的答案尽可以丰富多样。 多样的理解,多样的角度,多样的方法,多样的答案。 世界是什么?真的很难回答,因为可以有如此多的答案。人生如何选择?真的很难挑选,可以快走追赶,直指成功;可以慢走领略,欣赏夹岸平沙、落英缤纷。既然有如许答案,何不在多元的世界里,以包容的心态看万事万物?容许在前提正确的情况下作出各异的价值取向,让世界更精彩。 如是想,不安分的心慢慢归于平静。因为开始明白,自己不过是多元天地中小小的一元。一花一世界,世界开满各异的繁花。 选择永恒 问世间私欲为何物,直叫人邪心四起,沟壑百出。 魏征有言曰:见可欲,则思知足以自诫。然而能自诫者有多少呢?**可以变朋友为敌人;化猫咪为豺狼;可以使人虽身处人群却心置孤岛;虽笑脸相迎却暗箭四起。**是心泉的污染源,是心灵的隔离区! **源自可欲之物,(至少大多数人这样认为)。有道是“不见可欲,则使心不乱”。人的一切罪恶都似乎和金钱有关,于是金钱成了万恶之源,成了玻璃后面的薄薄的银子,让人们只知道自己的需要,自己的利益;让人们不惜伤害别人,仅为了满足自己的**。到了最后,却总结一句解脱的话:全都是因为银子,才让我只看到了自己。于是有了一大堆贪官、黑商等等唯财是贪者。 我们不能否认可欲之物的力量,但这决不意味**就是黑洞,不可抗拒,就连真理之光也不可能逃脱它的束缚。理智应该是真理的强大后盾,因为理智,才会有璀璨的现代文明。因此,我们不应该把心隔离在充满**的孤岛,而应该在纯洁心灵的花圃中绽放。 没有人会相信,人与人彼此之间会被金钱阻挡。因为上帝都曾说过:人们之间充满了阳光与花香。看清别人,认识别人其实很简单。放下私欲,解放出心灵,让她们沐浴在爱的阳光中。想想别人的善意,听听别人的心声,擦擦自己迷雾的双眼,抛开世间的物欲,打破心灵的阻隔。从此后发现,天是那么蓝,水是那么清,情是那么切,爱是那么真,笑是那么甜。 让那些**都见鬼去吧!视那些可欲为污垢,当心污染了你的手和心。生活原本是如此美丽多彩,只是由于心被污染而没有发现;生活原本是那样的多姿绚丽,只是因为心被隔离而迷失在荒野。 可欲之物是“**”,**是心的隔离区。不要老站在镜子前眼盯着自己憔悴的脸,不要老是在黑暗中听自己脆弱的心跳。打开窗户你才发现外面春光灿烂,真爱永恒! **—心的隔离区 让名句成篇,幽默识记 让名句成篇,幽默识记 ----一位高中生的忏悔 山东省枣庄八中卓厚宝 我出身低微,本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相信“用珠宝装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我相貌平平,原有“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节*,无需“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我成绩本来骄人,以图“面壁十年图破壁,难酬蹈海亦英雄”。可在网友“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的怂恿下,我为上网“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以致品学兼劣,正所谓“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在此作一忏悔,“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我为上网经常迟到,看到迟到被抓的难友们,我安慰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上课也不注意听讲,地理课上“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数学课上“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政治课上不学“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辩证法,历史课上不体味“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古训,语文课上不听“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作文经验。而是偷看无聊小说,然而“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看小说的心情并不好受,有时干脆“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打起了盹,甚至打起了“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呼噜。“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我被老师叫醒回答问题时“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回答不出不得不“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罚站在大庭广众之下。但在自习课上,我“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只要有我在,教室里“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只有在班主任前来造访时,我才“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体育课音乐课是我的最爱,我可以“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为了上网,我有时逃课。校门口虽然“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我会爬墙而过。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的思想变得越来越偏激。没选上班干我会说:“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并感慨道:“我是差生,‘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我是男生,‘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值日不想干,试想连“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都做不到的人,何谈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胸怀呢?作业总嫌多,不想做,常发出“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感叹,有时被叫到办公室罚写作业,当老师返回检查时,已是“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不见我的踪影。为此检讨书写了不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当时总是说到做不到。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有时真想放长假回家,每当月圆之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使我盼望着“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但真的有一天“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回到家,“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因为我染了黄发。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爱上了喝酒和交友,与朋友约定“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并信誓旦旦表白:“虽然‘我有亲父兄,性情暴如雷,恐不任我意,逆以煎我怀’。但我也会‘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当朋友转学时,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朋友安慰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朋友走后,我“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考试前夕,“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我却深谙“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道理,作起了小抄,但“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刚看小抄被逮个正着,真可谓“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我只好向别人要答案,但“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只有遇到知音时才能“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偕同作弊。公布成绩时“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知耻而后勇,我认为“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但事后不久又逃课如初。 当班干以“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好言相劝时 ……我会说:“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当老师以“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教育我时,我会说:“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当班主任以“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教导我时,我“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甚至反驳道:“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说起谎来“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头头是道。不仅不为之羞愧,反而感到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被学校劝退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奉劝我的学弟学妹们不要重蹈我的覆辙,时刻牢记“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菊花飘香的时节 当清爽的秋风将天空吹向更高远,当陌生的孩子望断最后一只南飞雁,当枝上的绿叶换上橙黄,当一点点微酸已着枝,便又到了菊花飘香的时节。 菊之淡 “哐当、哐当……”听见那清脆的打铁声了吗?清风拂抑、强健的肌肉散发出生命的气息,熊熊的烈火陶冶着高尚的情*,稽康,这个时代的英雄,一带才子,就在这儿过着铁匠的生活,和任何人一样,你也对他期望很高吧,可是你敢劝他入仕吗?是否忘了《与山涛绝交书》?那铿锵的言辞已经向所有人宣告他对仕途的不屑,就让他做他自己吧,让“竹林七贤”永远过着“邺下放歌”、“竹林饮酒”、“曲水流觞”、“南山采菊”的是生活,不要让世俗的秽气覆盖了菊花淡淡的幽香。 菊之傲 是否还能记起那个岁楚国相位持竿不顾、依然决定“曳尾于途中”的庄子?这个“心如澄澈秋水”,再如不系之舟的清高居士,拥有举世的才华,然而却不曾向权势显贵屈服,一生过着清贫飘零的生活,你是否也想劝他入世,期望他能为祖国为社会为黎民百姓做番大事业。是的,所有人希望如此。然而,庄子他自为自己就是一棵树、一棵捍卫心灵月亮的树,如果你硬要将他拔起,种在污秽的社会泥土里,他将立刻枯萎死亡,就让他永远地做一棵树吧,他身边会有一株傲岸的菊花陪着他。 菊之殇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雅不逝,雅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姬奈若何”,面对滔滔江水,面对彼岸的乡亲父老,一代霸王也不由泪湿衣襟,江水已随他人姓,美人自刎在怀,是乘船逃走,重整旗鼓,还是投身乌江,“死亦为鬼雄”?如果你正在项王身边,是否会劝他“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呢?江东父老们也期望项王忍辱负重,说不定历史就会为此改写,然而项王最终选择投江而死,他认为应该死得有尊严,他认为那才是他的英雄本色,一枝菊花的生命形态枯萎了,但花香永世留香。 或许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不管他人如何期望,自己认为是对的就不懈追求,追求自由、追求崇高,追求生命的尊严,追求英雄本色,抛开他人的期望,抛开他人的劝阻,向着自己的认识迈进。 当清脆的打铁声从远方传来,当远古的大鹏展翅欲飞,当滔滔的乌江向天咆啸,便又到了菊花飘香的季节。 飞翔——关于我的“心灵”选择 在辽阔的草原上,一位牧羊人领着他的两个儿子在放羊。不久以后,天空飞过一群大雁。儿子突然问父亲:“爸爸,大雁可以飞,我们也可以飞吗?”父亲说:“你试一试,不就知道了吗?”兄弟俩挥了挥手臂,没有飞起来。牧羊人接着说:“现在你们,包括我都飞不起来,但如果你们选择了飞翔,选择了努力,也许你们终究会飞起来的。” 这就是后来发明了飞机的莱特兄弟,他们选择了飞翔,并为之努力下去,所以他们终究飞起来了?虽然是依靠了飞机。 选择了飞翔,就不要惧怕从天空中掉下来的危险;选择了成熟,就不必担心成熟后的衰老;选择了辉煌,就不要顾及辉煌后的冷清;正如诗人一般,选择了就没有一丝牵挂。 爱因斯坦小的时候非常贪玩。一次他提着桶和小伙伴们去钓鱼,父亲拦住他。并教育他说:“你再这么贪玩且功课不及格,你就完了。” 爱因斯坦回答说:“杰西和巴比不也是这样吗?他们可以玩,我就不可以吗?” 父亲说:“以别人为镜子,你会后悔一辈子的。你应该让自己先飞起来,儿子!” 听了父亲的话,爱因斯坦沉默了,沉思了。在知识的殿堂里,他选择了努力,选择了先飞。最终他飞到了一个令人敬仰的高度,这正是举世震惊的“相对论”的高度! 登山者救了人,我们不可能都去救人。 莱特兄弟发明了飞机,我们不能都去发明飞机。 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我们不能再去发现“相对论”。 但是,我们却依旧可以选择飞翔,这是我们心灵的选择。 圆,是一个封闭的图形,射线都是从一点开始可以无限延伸的图形。我们不能把自己停留在封闭的圆中,固定自己的生活半径,正如我们不能沉没于平庸。我们应该选择像射线一样延伸自己,我们应该选择飞翔,延伸生命。 这也就是我,一个求知少年的心灵选择…… 跟时代一起改变 不管是唱着“春天的故事”,还是“老鼠爱大米”,我们都走进了新时代。新时代海一般的文化,向我们挥舞着手臂。 面对大海,我们该怎么办?潮流时刻会涌来,时尚、流行的玩意儿朝我们一股脑地倾泻下来。信息时代的高频波涛冲着我们怒吼----“谁不懂电脑,谁会被淘汰!”娱乐的漩涡向着我们叫嚣----“周杰伦也不知道?你落伍了!”……老人们躲到了高地上,而我们这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无疑被推到了前排。面对大海的巨浪,我们只能往前冲;面对海啸,也许只有一种方法可以逃生,那就是----潜下去! 海里很杂。这里的“杂”,并非贬义而是中性词。我们知道有个叫袁隆平的,搞出了杂交水稻,我们对其赞许一番,然后置之一旁。同时,我们看到《河东狮吼》里“苏勇邦”在“演词会”上把“水调歌头”唱得乱七八糟时,可以一边笑一边说:“经典!”并且可以守着电视,认认真真地看完改得面目全非的《西游记》、《封神榜》,还津津有味。我们提倡“去其糟粕”,可是有人回答:我们很忙! 我们很忙。我们正在拼命地为了一些东西忙,很有着科学家们的刻苦精神。忙里偷闲娱乐的东西还要自己细细地筛选?饶了我们吧,我们要看我们自己喜欢的。我们不爱看说教的、动作僵硬的卡通,我们爱看画面精美、情节跌宕的;我们与其看那些艰深的名著,还不如看那些唯美柔情的韩剧、言情小说;听古典音乐多没劲啊,松松垮垮没个完了,还不如r&b、嘻哈来得刺激呢。我们忙太多了,让我们休息休息吧,不要辨别什么了。 等到忙完了,浮到海面上来,才发现什么都没有了。 引用一句《笑傲江湖》里令狐冲的话:这个世界都在改变,我们没有办法,只好改变自己。令狐冲的改变,并不是妥协。 我们并不一定要追赶着潮流,完全可以做自己;并不是一味地学着人家的样儿,完全可以做更“高级”的事。 改变自己,使自己有高尚的品行,而不是只知“忙”。 改变自己,使自己有爱国的情*,而不是“爱大米”。 改变自己,使自己有出色的修养,而不是只看搞笑和言情。 改变自己,让自己有鹤立鸡群的素质,如今个性也是潮流,像这种特点,无疑是最“in”的。 周围的一切,正在对我们的成长形成影响,而它们常常是负面甚至颓废的,真是“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但只要改变自己,我们一样可以拥有过人的气质。否则,“后果很严重”。 □点评 亦庄亦谐,是杂文惯常的语言风格,本文用的就是杂文笔法。文中列举了当今社会林林总总的“流行现象”,或以反语冷嘲,或以“流行语”热讽。语言轻松俏皮,精彩处,颇有周星爷无厘头的效果。另一方面,作者面对文明精神的衰落,又严肃而旗帜鲜明地提出“改变自己”。有趣的是,文章正论部分三个层次,竟是以前三年的高考作文题(“面向大海”、“杂”、“忙”)串连而成,虽不动声色,却出人意表!(夷吾) 永远的谭嗣同 (一百年前,谭嗣同为变法血染菜市口,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沧海浮生、岁月如潮,谭嗣同永在时间里轮回,吾国吾民永远铭记。) 春风无色黯河山,东航不敢望马关 神州病骨似秋草,六朝古道啼血鸟 国破方知人种*,马关条约不忍看 连年战乱烽火寒,三军挥泪洒台湾 青山幽径横尸骨,驿路桥边闻鬼哭。 百年风雨血倒流,青山白骨无人收 金銮殿内郁苍苍,君臣相顾泪沾裳 何处犹唱后庭曲,一曲悲歌诉兴亡 亡国条约亡国恨,何堪此时亡国声 回首故国与山川,满目苍夷有谁怜? 南海举子万言书,石破天惊动地文 陈述维新与变法,雪雨纷纷绕宫门 巨风吹浪紫焰开,雷霆波涌向天拍 皇都少年与袖斗,唤得日月不沉沦 提倡西学废科举,西宫太后泪如雨 祖宗之法不能变,亡国不能亡祖先 君王一去入瀛台,风卷落花扫芳尘。 道是天公感秋色,染得晴空透碧红 嗣同今年三十余,从此不见结发妻 国之昌盛需流血,流血请从嗣同始。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 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刑场吟哦万人惊,三十三年化碧土 黄河呜咽向天注,抽刀一断断红尘 可怜闺妻守空房,夜闻黄梅雨敲窗。 花冠不整小窗开,疑是君郎化蝶来 但见池塘淡淡风,烟柳何处觅郎踪 小径一片残花色,不是花红是血红 却把相思入哀筝,怨曲重招断头魂 曲中有恨细细思,君在黄泉可闻知? 纤指玉手十三弦,破镜分飞幽恨传 *妾独剪巴山雨,暮雨朝云血杜鹃 恍然湖上有归船,一帘幽梦半湖萍 闻君江上和琴声,翻作蝴蝶浇风铃 朱弦琴声九天来,风吹庭竹蒙玉尘 阴阳相隔分歧路,和妻浅唱回五声 曲终人散魂已远,画船东去橹声迟 攀折柳条题血书,随江悠悠随君王 “前尘往事不可追,一成相思一层灰 来世化作采莲人,与君相逢横塘水” (借谭嗣同还魂,树一有血有肉有情有爱之人,铮铮铁骨与柔情似水,真英雄耳。其妻曰:“前尘往事不可追,一成相思一层灰。来世化作采莲人,与君相逢横水”意思就是:今生把你遗忘,来世再续前缘。谭嗣同为英雄被铭记,被妻忍痛忘记今生之情,其实,两者一样刻骨铭心。) 满分作文二 在忘记与铭记的两岸 席慕容说:“生命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我们都是那个过河的人。”在生命之河的左岸是忘记,在生命之河的右岸是铭记。我们乘坐着各自独有的船在左岸与右岸穿梭,才知道----忘记该忘记的,铭记该铭记的。 行走在人生路上,我们笑看窗外花开花落、叶枯叶落,静观天外云卷云舒、风停风起。在路上,我们经历着太多太多悲喜交集的事,在生命之河的航行过程之中,我们学会了忘记该忘记的悲欢之事,学会了铭记该铭记的点点滴滴。 东坡披发仰天大呼“大江东去”,他面临的那些烦心琐事顷刻之间沉入滚滚波涛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壮阔的滔滔江水让东坡选择忘记,忘记那些失意、悲伤,忘记那些仕途的不得意。陶潜伴着“庄生晓梦迷蝴蝶”中的翩翩起舞的蝴蝶在东蓠之下悠然采菊。面对南山,渊明选择忘记,忘记那些官场的丑恶,忘记自己遇到的所有不快,这是心灵的选择,这是过河人在“河”的两岸所做出的明智的选择,这更是明智的“摆渡”。 人们在河的左岸停留着,在这之外,同样又有在右岸快乐生活着的人们。 坐在池边亭下泪流满面的独酌的易安居士,用她的文字告诉我她永远铭记着这一生之中所经历的点点滴滴,那是她在“争渡”途中所做出的选择。海子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告诉我“从明天起”他将记住所有的人生之“水”,因为那是他用于“浇灌”他的“花儿”的“玉露”。三毛用她的文字永远地记住了撒哈拉的灵魂。凡·高用《向日葵》永远记住了他的“船”…… 这些是生命之河两岸的人生,这是忘记与记忆的选择。风吹起花瓣如同阵阵破碎的童年,决荒的古乐诠释灵魂的落差,躲在梦与记忆的深处,听花与黑夜唱尽梦魇,唱尽繁华,唱断所有记忆的来路,由分明的笑和谁也不知道的不分明的泪来忘记该忘记的不快和琐碎,来铭记该铭记的深刻与永恒。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航行于“生命之河”中,坐在自己独有的船上,知道----忘记在左,铭记在右,中间是无尽穿梭!(记者:李清) 何处散发弄扁舟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一卷,一舟,一壶冷酒,一位高高瘦瘦的文人。朦胧中,诗仙李白吟着诗,在历史深处向我回眸浅笑。一叶扁舟,悠悠地驶向历史深处文学的长河…… 我心灵上厚重的积灰仿佛一扫而空,心中有了单纯与明朗的诗意。我抬头高吟“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然而,巨幅广告牌上闪烁的霓虹灯刺痛了我的双眼;当我期盼“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感动,一阵清脆的手机铃声敲碎了我的思绪。我环顾四周,同学某甲,沉浸在mp3重金属摇滚中,某乙陶醉于《一帘幽梦》,某丙…… 我突然感到一种失落,好像心灵深处被人掏空了一块。于漪老师曾说:“我们的生活存在着诗意的缺失。”在我的成长岁月中,我的心灵似乎总是跟着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一起焦灼躁动,无法宁静。我害怕,我心中的那份诗意的美好会成为纤细的火柴微火,一阵令人炫目的世风袭来,就将它熄灭得连灰烬都不剩下。 “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可是,今天迅猛发达的信息时代,文学天空中的明月却并不皎洁。审视我们今天的文化生活,我们心中的宁静便注定要被打破。有多少人知道茨威格?有多少人能够体味到赵万里“静水流深”的意境?不敢说,我真的不敢说。毋庸置疑,时代潮流浩浩汤汤,今天我们的生活充斥了快餐文化,更有所谓“哈韩哈日”之风侵袭。快餐文化、商品化文化符合了当前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符合了争分夺秒一族的审美需求,也契合了青少年充满好奇与梦幻、极易为新鲜事物所动的心理特征,这才得以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这样的文化生活充满刺激、激情与*,然而不可避免的是,汉语真正质朴感人的诗意之美与人文关怀,伴随着青少年的成长也愈走愈远。它所造成的决非仅是几句诗的遗忘,更是心灵诗意与真正深刻隽永人文天堂的破灭,是更多单纯美好情感的流离失所。与之对立的,是拜金主义和急功近利观点的滋生和所谓大众文化的蔓延,实则是缺少文学涵养的低俗和对通俗文化的无端膜拜。 身处现代社会的我们,自然无法回到天真无邪的古代,采薇而食,种菊悠然,如古人般寄情于诗意的山水之中。今天的我们在物质上得到了许多,在新兴文化中游历,而文学真正的精神家园日渐狭窄。 当我浅吟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时,我的残缺的诗意天堂中,何处有我悠然散发的扁舟? “你永远奔驰在轮回的悲剧,一路扬着朝圣的长旗。”想起余光中的诗,但愿我们的文化生活少一份狂热的躁动,多一份诗意的静气。 □点评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这篇文章,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郁的书卷气。深厚的文学修养,富于思辩的理性目光,挥洒自如的语言表达,很难不让人为之侧目!内容上,作者紧扣“诗意”为话题,对当今的流行文化进行深刻的辨析和反思,从而对物质丰富而“诗意缺失”的当代生活作出清醒的质疑和批判。与之相对的,是作者对古典精神回归的深情呼唤!形式上,全篇亦以“诗”贯穿,文题别具一格,以李白诗句开头,又以余光中的诗句收束。文中诗文典故俯拾皆是,流光溢彩,显示了作者广阔的阅读视野和的语言功力。 在忘记与铭记的两岸 席慕容说:“生命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我们都是那个过河的人。”在生命之河的左岸是忘记,在生命之河的右岸是铭记。我们乘坐着各自独有的船在左岸与右岸穿梭,才知道----忘记该忘记的,铭记该铭记的。 行走在人生路上,我们笑看窗外花开花落、叶枯叶落,静观天外云卷云舒、风停风起。在路上,我们经历着太多太多悲喜交集的事,在生命之河的航行过程之中,我们学会了忘记该忘记的悲欢之事,学会了铭记该铭记的点点滴滴。 东坡披发仰天大呼“大江东去”,他面临的那些烦心琐事顷刻之间沉入滚滚波涛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壮阔的滔滔江水让东坡选择忘记,忘记那些失意、悲伤,忘记那些仕途的不得意。陶潜伴着“庄生晓梦迷蝴蝶”中的翩翩起舞的蝴蝶在东蓠之下悠然采菊。面对南山,渊明选择忘记,忘记那些官场的丑恶,忘记自己遇到的所有不快,这是心灵的选择,这是过河人在“河”的两岸所做出的明智的选择,这更是明智的“摆渡”。 人们在河的左岸停留着,在这之外,同样又有在右岸快乐生活着的人们。 坐在池边亭下泪流满面的独酌的易安居士,用她的文字告诉我她永远铭记着这一生之中所经历的点点滴滴,那是她在“争渡”途中所做出的选择。海子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告诉我“从明天起”他将记住所有的人生之“水”,因为那是他用于“浇灌”他的“花儿”的“玉露”。三毛用她的文字永远地记住了撒哈拉的灵魂。凡·高用《向日葵》永远记住了他的“船”…… 这些是生命之河两岸的人生,这是忘记与记忆的选择。风吹起花瓣如同阵阵破碎的童年,决荒的古乐诠释灵魂的落差,躲在梦与记忆的深处,听花与黑夜唱尽梦魇,唱尽繁华,唱断所有记忆的来路,由分明的笑和谁也不知道的不分明的泪来忘记该忘记的不快和琐碎,来铭记该铭记的深刻与永恒。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航行于“生命之河”中,坐在自己独有的船上,知道----忘记在左,铭记在右,中间是无尽穿梭! 最后一件事 大风卷着雨水疯狂地扫向大地,街巷里回荡着那呜呜地吼声,弄得人们心神不宁。但这一切对于比尔来说,都是那么无所谓了。 他瘫坐在小镇中心一间普通民房的一把旧椅子上,脏乱的头发散在额前,遮住了眼睛,身子紧紧裹在已经磨得泛白的大衣里,脖子也深深缩进了高高竖着的衣领,好像深怕一丝光漏进去似的。其实这间房子已经两个星期没有电了,又哪来的灯光? 比尔微微抬了抬眼,看了看身边。此时,房间里已经空空如也。“唉,我已经失业6个月了。”比尔想起了墙角里放着的那台唱机,想起了爸爸站在唱机前唱《快乐的鸭子》的情景,他又想起家里从前聚会,沙发上的人们高声喧哗的场面;还有那只硬木桌子,那个精美的衣橱,还有…… “我已失业6个月了。”比尔再一次告诉自己,他的手在口袋里插的更深,紧紧地握着口袋里的那件东西。 能卖的他已经都卖光了。 忽然窗户被吹开,风钻了进来,肆意地在比尔的耳边呼啸,刮起一张张的白纸,那是比尔熬了几个通宵打出来的十几封求职信,然而他们却被无情地退了回来。 “连风也在嘲笑我吗?”比尔慢慢地坐了起来,“是时候了。”他口袋里的手在颤抖。 忽然,比尔又似乎想起了一件什么事,他翻遍身上,找出那张黄色的信纸。 这是罗伯特先生昨天请比尔帮忙交给汉克先生的。 “哈,都这种时候了,还想这些!” 一个求职时偶然遇到的老板的嘱托,何必?比尔又握紧了口袋里那硬硬的东西。 “不,我已经答应了他,这是最后的一件事了。” 于是,比尔戴了顶帽子,出门了。 他来到位于小镇最南端的汉克的公司。当他敲开门,来到汉克的办公室时,汉克正沮丧地抱着头,看上去非常痛苦。比尔平静地说:“你好,汉克先生,这是罗伯特先生让我转交给您的,好了,再见!”一边说,他一边把信放在桌上,然后转身就走。但比尔还没走出门,就听汉克大叫,“噢,噢……我有救了。”他追上来抓住比尔,不,是抱住他,不知该说什么好。原来,信上写着个号码,是汉克焦灼地等待的一个客户的账号,汉克必须在今晚据此处理好一切,否则就可能破产。“年轻人,太感谢了,我有什么能帮你的吗?”比尔眼睛里放出了光,小心翼翼地回答:“我需要一份工作。” 10分钟后,比尔走出了大楼,路过一个垃圾桶,随手把一只手枪从口袋里掏出来扔了进去。“去你的吧!我有救了。” 留些诚信给自己取暖 冰雪覆盖的时候,我们需要一团火来取暖;暗夜无边的时候,我们需要点点星光来取暖;前途茫茫时,我们需要一盏航灯来取暖…… 四季轮回,心里滤不去的是烦恼和忧愁,脚下略不去的是艰辛和伤痛。寒天冷日,让我们用什么来温暖迎风而立的自己? 留些真诚给自己取暖吧! 人类没有了真诚,生活便没有了分量。让我们在真诚中舒展心灵的畏惧,在真诚中领略世界的风采。留住真诚,生命便有了前进的依托;留住真诚,你我便有了心灵的共鸣。 留些信用给自己取暖吧! 树不直,无以成栋梁。让我们在彼此的信任中开启合作的大门,让我们在彼此的信任中放飞心中的喜愉。留住信用,我们的眼睛便成了忘记的“监视仪”;留住信用,我们的耳朵便成了背约的“除尘器”。人间纷繁芜杂,留些信用给自己,我们才能----日不怕雨淋,夜不怕霜打。 留些诚信给自己取暖吧! 诚信是一面火红的旗帜,旗帜不倒,真情永驻。让我们在生命的海滩边,拾取诚信的五彩贝壳,让我们在你我的交流中,留些诚信做友谊的基座。商海浮沉,留些诚信,回报你的将是一片春光。 然而,面对篝火,我们需要自己带上火柴才能取暖,走进暗夜,我们需要拨开心头的云雾才能望见满天星斗;身陷迷惘,我们需要航船启航前就将航灯高高挂起! 同样,诚信需要我们每个人的支撑。众人拾柴火焰高,真诚的相待,才能焕发出生命的霞彩! 无须感叹世态炎凉,不必埋怨人心不古,因为美好的一切就在你我手中,正如诚信的期盼同样在你我心中一样!太阳每天都不辞辛劳地升起,点点跳跃的焰火仿佛也为你我而感动,真诚的相对,令你我更加坦然。 枫叶舞曲 漫山红枫在秋风中摇曳着涨红的脸,我这片枫叶也在其中舞动,演绎着此刻心中充斥的酸甜苦辣。 我舞动着。秋风不知不觉间在我身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我的身躯已包裹在火的色彩之中。我的舞姿不再轻盈,不再洒脱。岁月的残酷第一次使我感到一种辛酸。山石与沙砾宛如孩童般在我眼下跳动;年轻的苍鹰潇洒地高鸣,都仿佛是青春在跳动。此刻,我只能敲击出大鼓般的音响,沉重地歌唱我的年轻的怀念。一种茫然的酸楚感油然而生。风过后的沙沙声难道是我们红枫心底的抽泣? 我舞动着。在如血的夕阳照耀下映出生命终结前的宁静与和谐。夕阳仿佛落在树梢上,我的头顶上,被我的五星般的叶瓣刺破了,刺穿了,金浆随树梢淌下,把枫林镀得金碧辉煌。我涨红的脸在这金光熠熠的世界里拥有了超凡脱俗的美。乌鸦划过长空留下了惊羡的目光。我第一次为自己能给大自然贡献一份鲜红的美丽而高兴。心中流动着一种自豪的甜美。如同龙井茶过后的甘甜,慢慢飘散,沁入心脾。 我舞动着。秋风并不怜悯我衰老的身躯。我在风那刀锋般的划过下摇曳。身旁的同伴纷纷堕落,在空中荡出最后一支凄凉的舞曲。我依依不舍,却始终要与它们分别。苦闷的泪水在干燥的空气中模糊了我的双眸。我不希望就这样结束我红枫的舞曲,或许我贡献的美仍远远不够,我不甘……喉咙充斥了咖啡的味道。 我舞动着。只是此刻,我是在空中盘旋。我的生命已画上句号。我在这最后一瞬展现了最后的火一般热烈的舞动。叶落归根,我怅望蓝天,心中是火辣辣的伤感。但蓦地,我想到了,我的年轻与老年都为自然增添了一抹艳丽的色彩,我的生命终结是一种火般的舞动:热情将我铸造成泥土,为明年新生贮备丰富的养分。原来,“*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一生的舞曲不觉中已将甜蜜酿成基调。 听听那冷雨 记不清何时竟喜欢听那雨的声音,喜欢去亲近冷冷的雨。记得江南水乡的雨是柔的,那是绵绵细雨;记得云贵高原的雨是磅礴的,那是倾盆大雨;而我故乡的雨,既不如江南的雨那样温柔,又不像云贵高原上的雨说来就来,一会儿艳阳高照,一会儿就下起的是瓢泼大雨,我故乡的雨是冷冷的,既有些温柔、缠绵,有时候又气势如虹。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家乡的雨。不知道楠,你是不是还记得家乡的雨? ----题记 小时候,怕下雨,怕打雷,听听雨的声音,简直是恐怖,这是便撒娇似的拥入妈*怀中,奶声奶气地说“妈妈,我怕。”现在我长大了,不再怕那雨声,也不再怕那雷声,一个心烦的时候,听听那冷雨,反到是一种享受。 我和朋友楠就相识在雨中。楠是初一年级下学期转到我们学校来的,我以前的同桌刚刚转走,身边便留下一个空位,楠就很自然地坐到了我的旁边,我们成了同桌,成了朋友。楠是一个有自闭倾向的女孩,她成绩一般,不会受到老师同学的重视,也从不主动和其它的同学打交道,只是喜欢一个人,她甚至很少开口说话。由于她很少开口,很少与同学交往,老师觉得她高傲,同学觉得她很骄傲。而我却发现楠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孩儿,只要她比我早到学校,我搭在桌子上的凳子从来都是放下来的,我心里知道那都是楠做的。每当我笑着对楠说声谢谢时,她有会露出开心而满足的微笑,我知道楠其实是需要别人关怀的。我和楠之所以成为那样要好的朋友,是因为我们竟然都有喜欢听雨的习惯。 记得那是一个晚秋了,雨已经给人冰冰的感觉,好冷好冷。我因为心情很烦,就一个人坐在花园边,想着自己的心事。我发现不远处也坐着一个人,就是楠。我走过去,友好地向她打招呼:“你也在这儿呀,你也喜欢看雨?”楠摇摇头,特别小声地说了一句话:“我不是喜欢看雨,我是喜欢听雨。”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楠独立地说完这么长的一个句子,并且说得很清楚。我这才明白,这原来是一个和我一样喜欢听雨的女孩儿呀,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和她成为朋友呢。我笑着对楠说:“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楠惟恐是自己听错了,她胆怯地抬起头望着我:“我可以吗?你会把我当朋友吗?” “当然,因为我是个和你一样喜欢听雨的女孩儿呀!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成为朋友呢?”我知道那可能是楠第一次感受到别人对她的关心,对她的爱,她那时才知道,其实她也可以有朋友的。从那以后,我和楠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楠渐渐变得胆大了,甚至偶尔会在课堂上发言,那学期的期末考试,她的成绩提高了十几名,我也真心地为她感到高兴。 从那以后,每到下雨,便出现那样一幅画面:两个小小的女孩儿,两个同是喜欢听雨的女孩儿,手牵着手,听着那冷冷的雨,想着各自的心事儿。一听到雨,心里就有说不出的痛快,心也变得特别静,一切烦心的事儿仿佛等雨一停就全都会过去。 我和楠近三年的友谊就要走到尽头,我们快要毕业了,要各奔东西。又是下雨的一天,楠牵着我的手说,她其实是想和我念一个高中的。我问她那为什么不呢?她掉出了眼泪,说出了她最大的秘密。至今想起来,楠那时的眼泪是我心底深处听过的最冷最冷的雨。她哭着对我说,她原来从小就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她的父母很小就离婚了,她的父母经协商楠由爸爸抚养。她爸爸和她相依为命到13岁,就是她刚转到我们学校的那一年,她的妈妈突然回来了,而且变得很有钱。 她妈妈此时觉得楠跟着她爸爸过穷日子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便向她爸爸要求要回她的抚养权,还一纸诉讼将楠的爸爸告到法院。法院考虑到楠的爸爸的经济状况,确实不适合小孩的健康成长,加*是女孩儿应当跟着妈妈,就把楠判给了妈妈。本来那时,楠的妈妈就想将楠带去加拿大,是楠一直不肯才拖到了现在。现在她中学毕业了,她妈妈要带她移民加拿大,到那里去上好的高中,我和楠就这样要分开了。我原本想,就算我们中学毕业,以后总还会有联系,或者我们说不定会上同一所中学,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尽管这样,我还是在楠的面前强颜欢笑,可我还是哭了,我对楠说:“你妈妈要带出国,这也是件好事儿呀,再说,通讯那么发达,我们又不会失去联系。”楠看着我没有说话,雨还在一直下,我从未听到那么冷的雨,其中还有我们的泪水。 美好的生活源自拼搏 关于生活,我们有太多太多的感悟,有太多太多的词汇可以形容,因为生活实在是一个太广博的概念,一种太丰富多彩的事物。如果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生活,或许我会选择那一句名言: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也笑;你对它哭,它也哭,纵览古近中外,志士仁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勇于拼搏,永不言败。 体育从人类诞生起,就是生活的一面,向自我挑战,向自然挑战。当运动员们在跑道上,球场上奋勇争先时,“拼搏”二字得以诠释。正因为有这拼搏的信念才滋生了以下感人的瞬间:中韩乒球团体赛,刘国正打破对手五个赛点,扭转乾坤;拜仁慕尼黑德甲争冠,最后10秒锁定胜局;奥运羽球混双决战,张军/高峻置死地而后生,上演大逆转。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面对困难,面对对手,只有拼搏,才能夺取胜利,才能创造美好生活。 艺人是很多人羡慕的职业,觉得他们上台演出既轻松有快乐,其实没有“台下十年功”,又何来“台上一分钟”。《西游记》中孙悟空的扮演者六小龄童从三岁起便学习绍剧的基本功,二十年的苦练几十处的伤痕终于成就了他荧屏前的光辉形象。帕瓦罗蒂,世界著名男高音,最初只在一家餐厅里演唱,但他不言放弃,*苦练,终于成就一番事业。如果说理想为你指明了道路,那么拼搏就是你穿越道路的工具。 科学是严谨的,在有些人看来是神秘的,其实它更是艰辛的。数学家陈景润为证明“哥德*猜想”奋战十数载,不知洒下了多少汗水,牺牲了多少休息时间,几度受挫,又几度振作,终获成功。居里夫人凭借常人难以匹敌的坚韧毅志,经过数年努力,终于从几吨铀废料中提取了几厘克的镭元素。看来是否具有拼搏精神,是成功者与平庸的人的根本区别。 早在千年前孟子就曾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拼搏是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是享受美好生活的先决条件。 别把眼“见”全当“实” “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王安石告诉我们:不可;无数事实证明,当然不可! 但某人却因听见一只爱唱的鸡的旁边捡到一颗蛋,而认为所有的蛋都是这只爱唱的鸡所生,并从此特别偏爱它,喂以精致的饲料,从而冷落了那只也下蛋的“静”鸡。这不就是“臆断其有”的表现吗? 别把眼“见”全当“实”。 别把眼见当全实,这所谓的“眼见”的东西,并不完全代表着事物的真相。须知这事物的真相往往被隐藏在一团迷雾后面,需要你的判断,需要你根据事实的前因后果来仔细核对才能得出。只有用自己的“眼见的客观”加上“主观思维的判断”得出的才是真相,才是“实”。 别把“眼见”全当“实”。 善良的人们,你们可曾因为自己一句武断的话,一个随便的猜想而造成一堆误会,失去一些挚友,甚至将自己从成功的山顶坠入万丈深渊?我想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只因为太普遍了,大家都不去注意了,惟有等到出问题时才醒悟过来而已。 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别认为一个武断没什么大不了的,不会造成太大的错误。一句下意识的话或想法,如果碰巧正确,那么恭喜你,今天运气不错;但若你的猜想不幸是谬想,我想你给自己筑起的必定是一堵堵的高墙,既隔断了别人走向你的道路,又阻碍了你往别人走去的前路。这一堵堵高墙若没因发现问题而拆除,你大概认为自己聪明绝顶并从此更加相信自己的直觉,更喜欢凭表面现象做事。长此以往你会赫然发现眼前的路到处都是一堵堵墙,你只能兜远路过去,甚至有些还是死角。面对前路的繁华,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滋味不言而喻。这将是何等的可悲,因一时懒惰或因一时意气自掘坟墓;这又将是何等的滑稽,自己推开自己最想亲近的人,自己叫别人不要相信你。 三思吧,人们,不要再像某人一样要等到“一天偶然的经过”才发现“静“鸡的功劳,才发现事情的真相了。那时的如梦初醒早已失去了事情应有的意义。 “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万万不可!无疑是自掘坟墓。 因此,别人的片面只言,自己的匆匆一瞥不能全当实。眼“见”不能全当“实”。 男孩的衣服还没有穿起 那一天,天很冷,女孩借穿了另一个男生的衣服,男孩狠狠地暗暗责备自己 ……为什么那么笨?没有多准备一件衣服,女孩会冷的。 第二天,男孩的桌子上就多了一件外衣,男孩为了不让别人疑心他是有意准备的,他就只穿一件衬衣。同学问他这么冷的天,为什么不把衣服穿起来?他只笑笑说,不冷,我热!他只盼有一天,女孩会再一时大意,忘多穿一件衣服,而向他借那件他早已准备好的外衣。但,女孩却从此再没少穿一件衣服。日子依旧在过,男孩依旧无悔,仍然穿着那件衬衣,和那件静静躺在桌子上----毫无怨言的外衣,就那么静静地,等着什么发生。 枯燥萧瑟的秋天将要过去,男孩已陪着那件外衣和那个没有诺言的风中的约定,度过了半个秋天。也许冷之神再也看不下去这种独特的等待,这一切在一个很冷的阴着天的黄昏终结。那天仍是平平淡淡,安安静静,女孩和几个同学,还有那件无言外衣,在班里,她们闲聊着,没有看到站在门外的男孩,女孩淡淡地说着:“那个呆子是不是个傻子?大冷天穿件衬衣,还把一件外衣放在桌子上,不冷,还喊热!”“的确脑袋缺根弦,不然能叫‘呆子’吗?”“你们不懂,那是咱班的独特风景线!”“哈哈……”…… 一万年的等待,被一阵风吹散。第二天,冬天就来了,下起了小雪。男孩再也没来上学,那件外衣还静静地躺在那里,它还要继续等待吗?外面的世界好冷……这个世界却不见了男孩,会有谁会在乎他,又有谁会知道,他的衣服有没有穿起,他冷不冷…… 你调适好心态了吗? 暑意逼近,中考和高考大战硝烟渐浓,莘莘学子和殷殷期盼的家长们正以近乎悲壮的精神和毅力,为迈越这道高岸而狭窄的人生门槛作奋力一搏。但在卷入这场激烈而残酷的竞争中时,确有许多家长带着很大的盲目性。在历年的中考或高考中,由于部分家长不能冷静客观地根据孩子自身基础和特点,合理地定位,合理地选择奋斗目标,结果往往造成众多的遗憾。 两位姑娘一忧一喜 陈敏的父母是支边回沪的工厂职工。可能在过去的年代中他们失去的过多,就把未来全部寄托在女儿身上,他们平时对女儿要求极严,几乎不给孩子自由支配的时间,更谈不上孩子与伙伴们之间结交往来了。刻苦地学习使陈敏的学习成绩总是在班上名列前茅,但这种封闭式的教育方法,渐渐地使小陈姑娘变得性格内向,寡言胆怯,心里承受能力比较脆弱。为迎接高考,父母加倍施压,她每天深陷题海不能自拔。谁知过重的压力,使她感到越来越烦躁,出现了头晕、消瘦的反应,高考那天,她发挥失常,输在了新一轮的起跑线上。 临近大考,应该有超常规的投入。但每位家长在投入前,是否应该先考虑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作一次恰如其分的定位和选择呢? 与陈敏相比,去年考入上海师大美专的高翔姑娘十分幸运。小高平时成绩处于中流,若按常规去参加高考,希望几乎为零。她的父母及时调整培养女儿的方向,根据孩子对线条和色彩比较敏感的特点,省吃俭用高薪聘来高水平的美术老师,每天练素描,画水粉,临摹、写生、习作……开始进度很慢,不料一段时间以后小高的?绘画技艺突飞猛进。师大美专招生,小高初试通过,复试榜上有名,如愿成为一名大学生。她的父母笑得合不拢嘴,逢人就说“歪打正着”。 两位姑娘不同的高考经历,也许会给正在帮助孩子为迎接中考或高考而拼搏的家长们带来些启迪。至少在帮孩子设计迎考方案时,就应充分考虑孩子的现状,订出在孩子可能承受的范围之内的奋斗目标,如能真正兼顾孩子的特长或潜在素质,则更为理想,往往事半功倍。 雨 雨 星期天的早上,我在家里认认真真地做作业,忽然,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从窗外传到到屋里来,我放下手中的笔,走到窗前,看到天空布满了乌云,一颗颗大豆似的雨点暗灰色的从天空中飘落下来,它们落到了屋檐上,一些雨点落到了地上,渐起了朵朵水花,可美了!一阵狂风把小树吹得东摇西摆,树上的小鸟急忙飞到屋檐下避雨,车辆在雨中行驶,路上的行人撑着五彩缤纷的雨伞,像水面上的点点花瓣,显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雨声渐渐小了,风儿也停了,云散了,太阳出来了,一阵微吹过来,使人感到心旷神怡,大地又穿上件新衣裳了。 2003.6.30 秋晨 天起了个大早,轻轻推开窗户,只见地上湿漉漉的,我抬眼一看,呵,又下雨了,我记不起这已是秋天的第几场雨了。 我坐上妈*自行车,车向学校驶去。秋风扑面,如丝的细雨轻吻着我的面颊,远远望去,大地仿佛披上了一层淡淡的清纱,远处隐隐约约的树影、楼房好似海市蜃楼,如仙境一般。雨不停地下着,温柔美丽的秋雨姑娘穿着轻柔的纱衣飘然而过,把丝丝细雨撒向人间,装点着浓浓秋色。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几场秋雨过后,天气越发寒冷了,我已经看见了带手套的阿姨和围围巾的小朋友,瑟瑟秋风吹得人们的头都快缩进衣领了。马路上,上班的、上学的、送孩子的,都顶着风雨匆匆赶往自己要去的地方,路上行驶的车辆速度比平时慢了许多,车轮碾着湿湿的地面发出唰唰的声音。 望着茫茫秋雨,我有点渴望秋日灿灿的阳光,让我可以重温一下夏日的温暖,让我可以幻想田野里丰收的欢笑…… 感激 不知是哪年,我与奶奶同去了一次农村。说农村实在没错,高高的树,无垠的田地,几十间农舍,几个池塘,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我们:我们到了真正的农村。 不知是疏忽,还是奶奶认为这里民风淳朴,刚住上五六天,家中的许多东西就被“借”去。开始以为是别人急着用才拿去的,后来才知道,确实是被偷了。 那年恰逢蝗灾,农民收入大减,人人都在过着贫困、挨饿的生活,包括我和奶奶。 我无从得知那几天是怎样过来的。奶奶天天奔波,几乎每天都可以找些东西用以果腹,而有时找不到,只能挨一天的饿。我则每天坐在门槛上发呆,听着青蛙“呱呱”地叫,肚子中也不断产生共鸣。就这样坐了许多时间,看着间间房舍的影子渐渐拉长。我使劲叹了口气,知道今天的食物没了着落。悻悻地站起,只觉天旋地转。走进屋中手伸进裤兜,模到一个**的东西,拿出后,在黑暗中看了看,像块砖头,就随手把它扔到地上。 第二天挣扎着起来,看到奶奶坐在旁边,我翻了个身站起,双腿筛糠般的颤抖,跟着奶奶走出去。四周似乎是雾气连绵,隐约呈现出山的轮廓,就像馒头一样,我想。 漫步徐行,到了一个房屋旁,这房屋显得比农舍略高级些。门虚掩着。奶奶轻轻地敲了敲门,而我直接推了推门。奶奶拖了我一下说:“把你的鼻涕擦了。“我按照她说的办了。然后一位个子不高的叔叔打开了门,示意我们进去。我眼前一亮,天哪,这怎么可能,这是真的吗,竟是一盘大白馒头。我像穷到了极点的乞丐发现了阿里巴巴的宝藏,不顾***喝止,冲上去吃了个精光。吃完后,我打着饱嗝用感激的眼光看了看那个叔叔,他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又拿起了些馒头给了奶奶。奶奶半推半就终于收下了馒头,感激地说着“谢谢、谢谢。”回去的途中,看到几个小孩,衣服破得不成样子,一直跟着奶奶走,眼睛盯着馒头。我几次轰开他们,他们又跟了上来。奶奶转过身,苍老的面容上好像又添了几分苍老,把馒头分给了那些拖着鼻涕的小孩。小孩们吸了吸鼻子,感激地看着奶奶。我对此十分不解,正要上去抢回馒头,小孩们却一哄而散。 回到家中,奶奶在床边吃着什么,我侧了侧身----那,那不就是“砖头”吗? 外面下起了大雨,雨水从我身上不断淌下,我看着奶奶吃着硬如砖头的馒头,感觉有湿湿的东西从面颊滑过,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 我成功了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我高兴的说。怎么回事?原来我终于学会了----骑单车。 那是一个月前的事了,我见弟弟学会了骑单车,心里很不服,心想:“弟弟能学会,我为什么不能?我也要练。”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弟弟都会骑单车了,我也要练骑,你给我买一架单车。”“好啊!不过你要用心练,给我一个好“成绩”,好不好?你如果同意我就给你买。”“好,我一定练好,将来我自己骑单车上学。”我向妈妈夸下海口。“好”妈妈说。 妈妈果然说话算数,隔天就把单车买来了。开始,我兴致**,加上妈妈教我,没让我摔倒,我自然不怕。可是,后几天妈妈有事,让我自己练,我一上车就摔了一个大跟头,我还是不放弃,继续骑上去,可是一上车我就紧张,一紧张我就又摔了,最后一次我竟摔入了水沟里,我全身都湿透了,我心里觉得非常失望,便把单车放在一边,不理它了。 回家我躺在床上,想着单车的事,我的思维里好像有两个人,一个说:“佳洽,你听过失败乃成功之母吗?你不能低头,困难越要让你低头,你就越不能低头,你要勇敢克服它。”另一个说:“佳洽,不要在自找苦吃了,这样何必呢?不练,坐接送车就行了。”我想:“是啊!不练多好,还有车接送。”可回头一想:“那可不行,我在妈妈面前夸下了海口,不练,他们会笑话我的,练吧,不练吧,练吧,不练吧……”最后我选则不向困难低头,我要练。 练了一个月,工夫不负苦心人,我终于学会骑单车了。学会了骑单车,也使我懂了一个道理: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低头,应该勇敢去面对。我们学习不正是这样吗? 那一次,我流泪了 我流过很多次泪,但记得那一次我流泪,是我被委屈了。 那是我一年级放暑假的时候,我约了我的几位好友,一起去踢足球,我踢到六点多才准备回家。我要回家的时候,买了几颗泡泡糖,刚准备吃,就听到一个小孩子的哭声,我看见他,胖胖的小脸蛋,不过四五岁,我以为他迷路了,就想送他回家。没想到,我刚靠近他,他哭得更厉害了,我没办法,只好“忍痛割爱”,将手里的泡泡糖塞给他吃,他不哭了,嘴里不停咬着那颗泡泡糖,我问他住哪里,他不回答,我火了,骂了他一句,没想到,这一骂他又哭了,这一次不管我怎么哄他,他都哭个不停。 过了好一段时间,我看到一位啊姨向边奔来,我刚想问是不是她的小孩,我还没开口,她就开口了:“是谁家的小孩,这么没教养,连一个小孩都要欺负,这次我就饶了你,下次再让,我就要跟你妈说。”我想分辨,但喉咙里就像塞了一块绵花,说不出来,但一滴滴眼泪却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我边哽咽着,边走回家了。 我的小屋 《朋友》,《你》去过《我》《家》吗?那可是《另一个世界》哟! 一进门,《也许》你就会《入迷》:那鞋架上,《高跟鞋》、《红鞋子》、《水晶鞋》、《大头皮鞋》应有尽有,见此《万种风情》,你会《情不自禁》地感叹:我们已经《走进新时代》。 客厅的右面,是我的《小天堂》----卧室。桌上放着一只《忘了时间的钟》,旁边摆着《棋子》,还有塑料玩具《小帆船》、陶瓷工艺品《笨小孩》、根雕《楼兰姑娘》、电子玩具《中国娃》和《音乐昆虫》,而我亲手制作的《心情卡片》、《千纸鹤》则放在《一块红布》上,鱼缸里有《一天到晚游泳的鱼》,墙上挂着水彩画《雨蝶》、《水上花》和《晚霞中的红蜻蜓》,还有那只《只喝可乐的猫》……它们可都是我的《宝宝贝贝》。打开空调,吹出一股《亚洲雄风》,怎么,冷了吗?那就加上《背心》吧! 《你》一定饿了吧?《请跟我来》厨房,这里有《九月九的酒》、《失意酒》、《忘情水》、《多情东江水》随你品尝,我还可以亲自《为你烧菜》。什么,你不爱吃这些东西?那也无妨,冰箱里还有《芹菜》、《小白菜》、《稻草裹的火鸡》、《冰糖葫芦》……对,就尝尝《冰糖葫芦》吧,它的《味道》好极了。 现在该看看我的阳台了。瞧,笼子里养着一对《雪候鸟》,你问为什么称它们为《天鸟》?《说了你也不懂》,《这样也好》,让我《轻轻地告诉你》这个《秘密》:其实就是《知心爱人》心中的《爱情鸟》。虽然它们很通人性,能《懂你》的《公仆心》,只可惜是《囚鸟》,不能像《笼外的鸟》那样《任逍遥》,这的确《让我欢喜让我忧》。不过《请你放心》,《我本善良》,而且《心太软》,很快会把它们放归《挪威的森林》,《双双飞》往《快乐老家》去,让它们《快乐成群》,过上《好日子》。阳台上栽着《好大一棵树》----《柠檬树》,还有《野菊花》、《紫浣花》、《一剪梅》和《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每到《春暧花开》时节,你会见到《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一朵花两朵花三朵花》……它们在尽情地讲述那《春天的故事》。 这就是《我》的小屋,它像一列《幸福快车》,载着我《童年》的《好人好梦》和无尽的《思念》,驶向《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即使我《远航》《走四方》《单飞》《在那遥远的地方》,也会《义无反顾》地沿着《山路十八弯》《常回家看看》。 最大的敌人 在我们小时候,就被告知: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 ----题记 说起来也许很可笑,从小学就开始写的题材到现在还要写:战胜自己!谈起来简单,但要真正做到,又谈何容易呢? 他不是战场上与自己针锋相对,拼死相搏的敌人;也不是球场上和自己身穿不同球衣的对手;更不是因为吵架而怒目相视的同学! 那麽他是谁? 他是我们自己!怎么,我的敌人是我?没搞错吧,怎么和自己过不去呢?当然,这听起来有点滑稽,但我们却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事实。 他就像孙悟空一样,千变万化;也好象空气一般,无孔不入;更恰当得说应该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 清晨,是起床的时候了,他会化成一对嗡嗡的瞌睡虫,在我们的耳边嚷嚷:“再睡一会儿,就一会……”在我们工作时,他又会在脑海中变做那顽皮捣乱的小燕子,活蹦乱跳的,搞得我们心不在焉,注意力不集中,不是让时间在胡思乱想,左顾右盼中溜走,就是被抱着的先玩后做的心理扼杀…… 那由上可知,说最大的敌人是我们自己,着话好象并不太准确。假如我全成了自己的敌人,那真正的自己在那里呢?其实,我们最大的敌人更具体地说是那些不好的习惯,但因为我们是它们的载体,所以就不明不白地成了替罪羔羊。 现在,我对精神分裂症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一个人,具有多重性格,有好的,但也有坏的。但正抑制不了邪。有时候这个人表现出来的是正直的一面;但有时候的表现和以前的判若两人。以致于他非常的苦恼,想彻底摆脱它们的困扰,然而介于毅力,以及定力方面的问题,再加上那所谓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千古遗训。无数次的努力均以失败告终,承受不了打击,就…… 即这个人被自己打败了。这不是美好的结局,但在我看来,这也并非最坏的下场。因为他成了病人,我们应该给予同情;但他若沦为伪君子,那…… 什么是敌人?敌人就是我们要与其战斗的人和物。我们要取得胜利的前提是:战胜那个懦弱,自私,懒惰,不完全的自己!要是我们连最大的敌人都给打败了,那以后还有什么困难,挫折能缠住我们前进的脚步呢? 但是和自己作战,要做到知己知“己”,方能百战不殆!这回作战的对手不同于一般的敌人。它不像是在战场,球场上,我们不仅没有输的代价,也没有妥协的砝码。另外,还要做好*战的打算,而它又不同于抗日战争,它是我们一生的战役。虽然我们不能绝对成功,单业决不能失败! 和自己作战,每个人的武器相同,但又不一样。因为每个人的毅力即意志和情*不相同。这就成就了不同人截然不同的人生。这也应了那句俗语: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 因为他是最大的敌人,我们不一定会胜利;又因为他是最大的敌人,我们必须得去战斗! 电脑带给我…… 噩梦 我挣扎着从噩梦中醒来…… 天哪!为什么老是梦见那可怕的一幕?这不是《丁当》里边的剧情吗?机械人统治人,而人类却在监牢里等待灭亡! 难道是\”第六感觉\”?唔,那些疯狂的科学研究者,为了成功,什么事都做得出。不是吗?克隆人、记忆移植,已经闹得人心惶惶,谁敢保证哪天他们不会赋予电脑思维能力,到那时,可就糟啰! 我嘟哝着,走向卫生间,刷牙…… \”机虫\”与《砍树诗》 见鬼!\”机虫\”们又侃开了。准是昨晚又在《帝国时代》里\”混战\”了一宿。 可怜的\”机虫\”,只知道享受些\”低级趣味\”,可曾想过,这玩意使你\”沉醉不知归路\”的同时,还会给你近视给你疲惫给你有害辐射,难保哪天不会给你无药可救?“电脑综合症\”!哼,想想\”股市综合症\”和\”获得性免疫力缺失综合症\”,你们就知道\”电脑综合症\”的恐怖了。 灵感突现,赋诗一首:昨夜鏖战过度/沉醉不知归路/跌跌又撞撞/误入树林深处/砍树/砍树/磨起血泡无数。 嘿嘿,\”机虫\”们看了准气个半死! 忧思 气死我了! 《砍树诗》写到了作业本里,迷迷糊糊地交了上去,被mrxie批了个特大的问号,差点没把我骂个狗血淋头。 不过话又说回来,mrxie打的那个问号倒像是个鼠标,想来他必属我\”深恶痛绝\”的\”机虫\”一类,不然怎能这么一勾勒,就把这个鼠标画得惟妙惟肖?哎,不是说有台电脑打败了那个叫什么罗夫?“世界棋王\”吗?坏了,既然电脑可以独立运作打败棋王,说不定真会有思维能力呢!有些权威学者拼命地论证\”电脑不具备人的思维能力\”,那只是顺他们设定的前提下成立吧!一旦科学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科学狂人真的赋予电脑思维能力也说不定呢! 有一位学者曾沉痛地提到:\”科学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伴随着对人类自身的伤害。\”人类的确应该冷静一点,认真考虑一下电脑会不会统治人的问题。 哎呀!又走神了。mrxie说要提问我,可我只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讲了半天,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糟了,大难临头…… 噩梦 可怕的一幕! 杜格拉斯教授晃着他那聪明\”绝顶\”的机械脑,狂笑着向全世界宣布:\”我是国王,机械人是公民,人类是我们的囚徒,哈哈……\” 唉,人类真是太大意了,造出会思考的杜格拉斯教授,让他发明各种便利的工具。这也罢了,竟然轻信他的话,全部坐进了机械车里!生活是便利了许多,可是人类不知不觉中丧失了独立生存的能力,只能依靠机械车苟延残喘。结果,可想而知…… 我受不了啦!等不到丁当和大雄出来拯救人类,我就挣扎着逃出了梦之国。太可怕了! 什么?才两点! 妈呀,快睡觉,不然课堂上打瞌睡又要挨批。 我叨念着入梦---- 电脑啊电脑/让我*/你便利了人们生活/却让我如此苦恼/整天走神挨批/叫我怎生是好? [评析拓展] 《电脑带给我……》这篇抒情性的记叙文就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文章没有具体言明电脑能否主宰人类,只透露出自己的思考。一个个小标题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文章内容有着意识流小说的味道。 未来的主宰 二百多年前,蒸汽机的发明,轰隆隆地把人类带进了工业化社会;一百多年前,电灯的出现,呈现给人类一个五彩斑斓的电气化世界;六十年前,电脑的产生,把人类带上了高速发展的轨道,地球成了一个村落。电脑正逐步成为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主宰。 电脑的运用极高地提升了生产效率。从宇宙飞船发射到纳米技术的研究,从核弹爆炸到流水线生产,人类生产的方方面面无不因电脑的运用而提升了生产效率。美国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一台几个篮球场大的一台电脑,能用于模拟核试验,它一秒钟能运算数百亿次,几天就能干完人类自己永远也干不完的工作。即使在普通行业,电脑也起着重要作用。比如在教育领域,一个老师想要统计一个年级某次考试的成绩,算一下平均分,用电脑,几秒钟就行了,如果用手工计算,则要几小时。 电脑及以电脑为载体的互联网,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互联网使人们获取信息更为方便快捷,从而使投资、生产、销售等环节的速度加快,这样有利于经济的迅速发展。美国前总统克林顿1992年提出旨在提高互联网信息传递速度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使美国的经济持续数年稳定快速增长。 电脑还日益影响着人类的生活方式。互联网的出现消除了地域差距,使天南地北的人可以聚在一起谈心,足不出户,畅游世界。千里之外打扫房间等天方夜谭式的想法也已经在电脑的帮助下实现。 当然,电脑有许多好处的同时,也有不少隐患。于是有人认为电脑弊大于利,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这种看法当然是错的。电脑尤其是互联网出现的时间还很短,完善和发展还需要很长时间。况且每一种事物都不可能只有忧点没有缺点。核能能给人类巨大能源,同时又在人类头上笼罩着核爆炸的阴影;克隆是人类科学的突破,但克隆人却有悖人类伦理道德。 电脑及互联网的地位日益重要,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有调查表明,泱泱大国俄罗斯的互联网用户只有三百多万,这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了她衰落的原因。事实证明,电脑和互联网的不普及导致信息的闭塞,信息闭塞导致生产落后,生产落后导致国力落后。经济刚刚起飞的中国如果不想再次落后,就必须重视电脑和互联网的普及。可喜的是,我国已经拥有\”联想\”、\”方正\”、\”新浪\”、\”搜狐\”等自己的电脑公司和网络公司,虽然离自己自主开发还很远。 电脑和互联网的旋风刮起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评析拓展] 《电脑----人类的主宰》是一篇议论文,主宰不是控制,文章以并列的结构,论述了电脑所带来的种种便利以及电脑在人类生活中日益重要的地位,明确地提出我们该怎以办。就\”电脑(网络)带来的\”这个话题来说,学生不愁没有话说。正是有话说,则要注意自己文章的新颖。有的同学只把自己的上网经历写出来或写出了同学们上网的疯狂,但没有深度;有的编故事则完全脱离现实基础,一味追求科幻,真是把电脑游戏给学到家了。真,是这个话题新颖的立足点。 校园思绪 最近天气不知怎么搞的,老是时好是坏。一会儿太阳升得老高,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啊!最要命的还是那气温一直下降,今天是4度至13度,比起昨天,好像有降了。这天气,一不小心就会着凉感冒。唉…… 下午班上又举行了大扫除,主要是针对那些老是临阵脱逃的男生,哈哈!还是班主任亲自监督,这下就算他们有四条腿也跑不掉了。呵呵!谁叫他们……自作自受,真是不可原谅。饿着肚子打扫教室的滋味铁定不好受吧!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 之后,趁着教室地板还未干之际,我们几个女生便到楼下打羽毛球。真不错,人挺多的,人多热闹嘛!大家有了新的兴趣,都不约而同出来打球,篮球,排球,羽毛球……就剩足球场空无一人,不说也晓得,还不是因为泥土地被雨淋得面目全非,谁会去淌这趟浑水,虽然脚痒痒的。说到这,我不禁同情起那些以足球为生命的男生了,没有足球的日子可不好过吧?我忽然又想起我的一个朋友,为了踢球,在毕业最后的关头,发奋图强,居然从班上倒数几名,进步了几十名,为的是到某个中学去踢球,据说那个中学足球踢得不错。 读《中日夏令营较量》有感 《中日夏令营较量》讲述了发生在1992年8月的一次夏令营,读过以后令我思绪万千。文章主要写了:在内蒙古乌兰察布蒙草原上举行了一次中日夏令营较量,通过生病、过艰难路段等几件事*出了中国的孩子太娇气、生存能力差和家长过分溺爱孩子等弱点。另外还有作者的一些感想。 读过这篇文章后,我深感,作为祖国的下一代,我们是不是应该让自己吃点苦头了?是不是应该挣脱出父母的双手,自己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了?如果我们还像上一代一样的话,那么在将来的社会上,有几个人能站稳脚跟?中国又如何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日本注重生存状态和环境意识。可我们呢?望子成龙,可是成什么龙?过多的呵护已使我们失去了独立生存的能力,难道棉队中国辉煌的?历史,我们就真的问心无愧吗? 十几年前的孩子是这样的,十几年后的情况又何尝不是呢?生活上我们暂且不论,可学习工作方面呢?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我相信有许多大人也做的不好。学生中一定有不少人都是回到家放下书包就去看电视或去玩,等到看够了、玩够了,再去写作业,可能有些人还是边写别吃东西。而大人呢?有谁会在下班后看看会议记录,替公司的下一步筹划一下。是的,这都是些小事,可是为什么没几个人把它们做好?它们有那么难吗? 中国的新一代不如日本,这是事实,但事实不是历史,它可以通过努力来改变,但愿这个事实可以在不久的见来得到改变! 努 力 世界上做任何事都需要努力,胜利往往要用血汗换取,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假如有人说,他能够轻而易举地做好每件事,那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是天才,因为毕竟不太可能。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事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这次希腊雅典*开赛的第三天,中国射击运动员、*“六朝元老”王义夫在男子十米气手枪比赛中,觉着应战,发挥稳定,技压群雄,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夺得第二枚金牌,这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比赛。预赛中,俄罗斯的涅斯特鲁耶夫打出了591环,名列榜首,王义夫也打出了590环的好成绩,位居第二。决赛开始了,前5枪,涅斯特鲁耶夫每枪都在10环以上,王义夫也毫不含糊,他奋起直追,逐渐将比分缩小,可第8枪,王义夫只打了8.9环,把比分拉开,我当时心一下子就冷了半截,好在第9枪奇迹出现了,涅斯特鲁耶夫也打了一个坏成绩,而王义夫却有出色的发挥,10.7?环,场上出现了平局!对王义夫来说机会终于来临。最后一枪,好家伙!涅斯特鲁耶夫只打了9.7环。关键时刻,就看王义夫的表现了。只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枪举了起来,瞄准靶心,扣动板机,9.9环!我们赢了,王义夫最终以0.2环的微弱优势取胜,真是太惊险了。 时隔十二年,王义夫又一次站在最高领奖台上,听着雄壮的国歌,望着鲜艳的五星红旗缓缓升起,他再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流下了热泪。大家知道,在96年的亚特兰大*的决赛场上前9枪王义夫全部领先,但最后一枪由于脑供血不足,他只打了6.5环,与金牌失之交臂。这么多年来,王义夫从来不放弃自己的射击事业,他认真训练,据说是整个射击队里最努力、最刻苦的队员之一,一分耕耘,一份收获,一份努力,一份成功,我想,王义夫获得这块金牌当之无愧!听说王义夫表示他还要继续努力,争取参加2008年北京*,我祝愿他再次取得成功,为国争光。 王义夫成功了,你能不承认他是经历一番努力才得到的吗?人的目标是有终点的,但努力永无止境,我要向王义夫学习,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努力拼搏,我也要向我心中的奥林匹亚山进军。 善待地球 --读《只有一个地球有感》 地球是人类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 地球是一个有生命的星球,它总是默默无闻的为人类做贡献。可是人类却不爱护我们的母亲,不加节制的开采矿产资源,不顾后果的滥用化学品,不但是再生资源不能再生,还造成了一系列的生态灾难,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的确,我们这个地球太可爱了,可是也太容易破碎了!温室效应、沙尘暴频发、荒漠化严重、酸雨,这些都是谁造成的?人类呀,快省悟吧,地球是我们的母亲,伤害地球就是伤害我们自己呀!人类伤害了母亲,使地球失去了原有的生机**,这一切使天空不再拥有往日的蔚蓝,让湖水、小溪不再拥有往日的清澈,让森林不再盎然,让鸟儿不再歌唱,让鱼儿不再快活…… 1998年的特大洪水,是人类滥砍滥伐树木,不加节制开垦土地的报应;近年的夏季升温,是人类破坏臭氧的恶果! 塑料品的广泛使用,的确给人们带来了不少方便,但由于人们将废旧的塑料品随意丢弃,给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说,一只塑料品埋在土地里几百年都化不掉。所以,希望大家少用塑料品,为地球母亲做出一点小小的贡献。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儿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如果破坏了它,我们别无去处。因此,我们一定要竭尽全力去保护地球,建设地球、美化地球。让我们人类的唯一的家园----地球变得更加美丽可爱、生机**,成为我们的永世乐土! 料事如神?! 说实在的,看到这样一个作文题目,确实有点出乎意料。 在这决定一个考生人生命运的高考到来之前,有不计其数的专家、学者,还有老师和学生家长对当年的高考作文题目做出种种的预测,加之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日益发达、日益普及的网络的炒做,这种预测的信息就显得更为庞杂,有铺天盖地的感觉。但每一种预测似乎又都有几分道理,都有几分根据,这让考生实在无所适从,莫衷一是。 但是,理智、清醒的专家、学者,还有中学语文老师,从1977年*后恢复高考以来二十几年的高考作文题目中,总结出了一条规律,他们用五个原则来表述:时代性原则、间接性原则、积极性原则、普适性原则,最后一个是“猜不着原则”。 应该说,历年的高考作文题目,是没有人猜得着的。即使高考语文试卷拆封解密后,有人欢呼,有人雀跃:我中了!我中了!宣告他猜中了当年的高考作文题目,这中间也有很大的“广撒网,漫收渔”的成分,是误打误撞的结果。到目前为止,恢复高考已经将近三十年了,还未见那一个人敢在高考前说:今年的作文题目一定是什么,今年的作文一定考什么。也就是说,没有那个人在高考作文题目上是料事如神的。 那么,我们无法料事如神,我们又能否胸有成竹,让一切的高考作文题目都成为意料之中的事呢?答案是肯定的。 物理学家玻尔之所以建立了一流的物理学派,是因为他不怕在学生面前显露他的“愚蠢”。玻尔在创建一流的物理学派的过程中,势必经过反复的探索、艰苦的努力,出现过多次的错误,但是,他不怕*错误,而是不断地纠正错误,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一步步走向成功的。 而我们,一个学生,尽管决定我们命运的考试一年只有一次;但是,决定我们命运的学习,却有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我们在平日的学习中,就社会的现实问题、热点焦点问题,多关心、多思考,正确地树立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多写、多练,不怕吃苦,不怕丢丑,我们的写作水平就一定会一天天地提高上来,面对任何的题目,我们都会感觉在意料之中;面对任何体裁,我们都能做到游刃有余。 胸有成竹,笔下方有万千竹子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的形象。 当我们胸有成竹之后,我们便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一切的题目,一切的形式,都在意料之中。 位置与价值 与朋友一道听报告,入场券上写着:凭票入场,对号入座。借着昏暗的灯光,我们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位置十三排十三号。可是那儿正端坐着两位侃侃而谈的男士,朋友向他们出示了入场券,其中一位说:“我们把前面第二排的两个好位置换给你们。”我连忙拽朋友的衣袖,因为迟到,我们刚刚还在为未购到前排票而懊恼。但朋友非常固执,摆摆手说:“不,那不是我的位置!”男士无奈,不知摞下一句什么,悻悻地往前去了。 我的这位朋友,知道他的人不少。当年,我们全市公开选拔三位完中校长,他是入围者之一,后来被安排到市区某中学当校长,据说还是副县级。两年后,朋友毅然决然辞“官”下海,到江浙一所民营学校教书。不到一年,朋友成了那所民营学校的顶梁柱和一块招生的金字招牌,他编的教参和教辅成了抢手货,工薪待遇更是不菲。朋友在电话的那一头兴奋地告诉我:他看到了自身价值,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位置。 朋友的话很在理,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有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位置,关键是要找准,只有找准了才能真正体现自己的价值。一年一度的高考,有多少人名落孙山,有多少人盼着能东山再起,在这条道上拚得头破血流。在机关,有的人不适合当领导,天生是块榆木疙瘩,却偏要往那座独木桥上挤,把心置于**的磨石下反复挤压,一旦升迁无望,就落魄潦倒一蹶不振。在学校,有的人不适合当教师,换言之连最起码的教师素质也不具备,却累死累活地去考那考不准的普通话,忙那评不完的职称,还要去弄那个本本《教师资格证》,让自己的生命让宝贵的光阴在无味的忙碌中付之东流。为什么不换个角色试试?平衡心态去寻找人生的另一个突破口,在最适合自己的位置上去体现自己,去发掘人生的另一种快乐与幸福。 不以物喜,不以已悲,懂得放弃,才会拥有。一粒种子,总有一块适合它的土地,是金子,就一定会有发光的时候。天生我材必有用,象我的朋友一样,用心去找,找到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位置,生命之树就会开花结果! 调准感情焦距拥有清晰世界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艺术家去参观一个人体艺术展,哪知道到了展馆却见馆前竖着一块月球表面的地质图。他怀疑自己进错了展馆,一问方知那块地质图原来是人体放大一千倍的作品,名曰《人体的真谛》。 也许,人对万事万物的认识都如此,距离太近或太远都难以把事物认识全面。再受感情亲疏远近的影响,对真相的认知则更难了。君不见多少贪官污吏任人唯亲?君不见多少笔客学霸结帮成派,互相吹擂?感情犹如一层雾,遮住了事物的真相;感情犹如一层烟,模糊了我们的眼睛。我们只有把眼睛擦亮,把感情的“焦距”调准,才不至于把人体看成地图。 其实,古往今来,不少人都调准了自己感情的“焦距”,为自己展现出了清晰的世界。 六祖慧能当初上山学道,五祖弘忍只称其为“南蛮”,而当“菩提本无树,明镜也无台,佛性常清净,何处有尘埃”的绝世偈子展现在弘忍眼前时,弘忍立即调准自己感情的焦距,把衣钵传给了关系较疏远的慧能,而不是自己一向欣赏的入室大弟子神秀。于是,“教外别传,不立文字,见性成佛”,世人的眼睛在六祖禅宗的拂拭下分外清醒。 康乾盛世,作为两朝“恒臣”的张廷玉,当其弟弟张廷露在科举选拔中作弊而被问斩之时,他立即调整了感情的焦距,眼中看到的是国家的利益而非个人的感情,挥泪亲身监斩嫡亲胞弟。于是,雍正王朝整顿吏治的榜样高高矗立。 还有太多太多的例子,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包青*铡包勉,不都是这样吗?世间事物的真相,都在感情的准确焦距上得以完美展现。感情上的亲疏远近左右着对事物认知的正误深浅,我们必须以公正,纯洁,无私的心,准确把握感情,调准感情焦距。 请抹清自己的眼睛,把握自己的感情吧!只有如此,我们在对世界的摸索中才能拥有一个被准确认识的世界! 〔评语〕这篇文章能紧扣感情上的亲疏远近和对事物认知的正误深浅之关系来作文,切合题意。这位考生,在肯定了感情亲疏对事物的认知有影响之后,着重论述了“只有调准感情的焦距,才能拥有清晰世界”这样一个中心论点。全文论述角度集中,中心突出。这篇文章内容充实,论据典型充分,论证比较深透,并且亦情亦理,颇有说服力。这篇文章语言流畅,符合议论文文体要求。全文结构严谨,开头和结尾写得不俗,题目也拟得好。这篇文章,表现出这位考生关注社会,善于思考的良好素质;表现出这位考生较好的知识积累,以及较好的写作能力。(陈妙云) 情役 心为情役,人为情役,何其悲哀! 香港电视剧《纵横四海》给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一位母亲,为了让杀了人的儿子罪名不成立,竟说人是她杀的,宁愿自己背上杀人犯的罪名,也要让罪恶滔天的儿子逍遥法外!这位“糊涂”的母亲自杀前说了一句话“他是我儿子!”哎!人为情役,命为情丧,何其悲哀! “他是我儿子”,感情便有所偏重;“他是我儿子”,理智便可少些;“他是我儿子”,便可以心甘情愿为他顶罪;“他是我儿子”,一切的一切会变得理所当然,包括包庇、包括顶罪,这是何等的悲哀和愚蠢!人,常常如此,常都被感情所役使,无从挣脱。 心为情役,人为情役。俗话说:“事不关己,关己则乱。”同样,事不及亲,及亲则失。事关及自己的亲人,尤其是关乎父母兄弟,对事物的认知便有失偏颇。理智的天平一旦加入情感,便不可避免地产生倾斜,常常是感情亲密的那头下沉。有了感情,感情深厚,遇事待人便自觉不自觉地从己出发,从亲出发,被感情所役使,仿佛被蒙上了眼睛,触目所及,尽是黑暗。被感情所役使,心里早已有所偏向。于是,便视听混淆,听到看到的都是己长人短、亲者对非亲者错;于是,便昧着良心,帮亲不帮理;于是,便耳目皆失,清白不分。这是何等的悲哀!心为情役,认知便不分真伪、黑白、是非。 包拯曾说:“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话极正确,要想心不为情所役,必要做到情理两分。情归情,理归理。亲朋犯了错,内心悲苦,但是不能因为感情的亲厚而作出悖理之事。这世上除了情谊之外,还有法理这把尺子。法理于人,犹如扫帚于地,扫去情在身上的污秽,扫去感情的役使,使得心境清明。《读者》上提及另一位母亲,为了法理,大义灭亲,不肯作伪证,亲自将儿子送进监狱,这是何等的可敬!每个人心中都有感情,但是每个人心中也都应有一把尺子,一把量度感情与理智的尺子。不能因为感情的深厚,而置法理于不顾,不能因为感情深厚,便罔顾法纪,不能因为感情的深厚而德义皆失。尤其是处于当今社会,提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倘心为情役,就会视法纪、德义为粪土,这怎能使得整个社会法网清明、德义大倡呢?又怎么会有国家的兴旺繁荣?倘若人为情役,整个社会就纲法全无,德义皆失,又何来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愿不再心为情役,人为情役。 写给昨天的“我”的一封信 昨天的“我”: 你好! 看到你迟缓的身影,看到你紧锁的愁眉,看到你默默的泪水,我的心绪变得格外沉重。我知道,你在为初三酸甜苦辣的生活而惆怅万分,你在为成长中的种种烦恼而再三埋怨;你还在为前进中的点点滴滴的挫折而心灰意冷。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生命不可能只有幸福,这种生活经历谁都会遇到。我在书上看到这样故事,一个年仅19岁的姑娘,因考后感到一点信心也没有,虽考分超过高校录取线7分,却在成绩单发下的前一夜服安眠药自尽,她是船长的女儿,父母的心肝宝贝,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可没想到蜜喝多了,意会如此般脆弱。 有句名言说得好:“痛苦能够孕育灵魂和精神力量。”在我看来,灾难也许是傲骨的乳娘,祸患也许是豪杰的*,“痛苦”、“灾难”与“祸患”是需要吃苦才能克服得了的。孟子写下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史记》所述“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还有那“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多少先古哲向我们阐述了这一深遂的道理,只有在风吹雨打中守望自我的理想与信念,我们才会拥有强悍的生存能力。 古往今来,多少风流人物在逆境中坚守自我,终成大器。“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如此愁苦而悲愤的遭遇成就的是他们熠熠生辉的选择。 “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拦”。有了这种认识,你还会害怕前面的苦难和失败吗?朋友,希望你正视苦难,坚守自我,坚信自我,甩自信掉忧郁怨恨,用信心扬起理想的风帆,我想信,美好的明天一定会属于你。 十年后的你 2004年6月18日 长处是把双刃剑 如果说,你会因为你的某个短处而遭遇到一些失败,这句话你肯定不会反驳。但如果说,你的长处也会让你因此获得灾难,你肯定不会赞同。其实,长处还当真不一定只给你带来幸运。 我们在小学时都学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故事中的东郭先生是一个有着菩萨心肠的好人。当他看到一头逃亡的狼时,禁不住狼的苦苦哀求,他仁慈之心大发,帮助狼躲避了猎人的追赶。但他的仁慈在这里却让他差一点儿丧命:猎人走后,狼执意要吃掉他。仁慈无疑是一个人在品德上所具有的长处,可是这个长处这次没有给他带来幸运,而是带来了灾难。幸亏农夫及时赶到,智除恶狼,才使我们的好心人幸免于难。看来,如果长处使用的场合不对,倒有可能害了自己啊。 三国时期的诸葛亮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为了完成刘备交给的大业,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的勤政谨慎是他的一大长处,但他的这个长处有时却使用过了头:“事必躬亲。”大小事务一概过问,终因费心太过,在五十四岁的年纪便去世了。设若他的长处不是到过度使用,该自己干的自己干,该属下办的事自己不用亲躬,说不定他还能多活几年,蜀国也不至于那么快灭亡。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秀”是那棵树的长处,但“秀”很可能为那棵树带来“风”的侵扰。俗话说:“淹死的多是会水的。”会游泳是一个人的长处,但这个长处也为被淹提供更多的机会。还有句成语这样讲:“玩火者必*。”玩火者必是知火性的人,这可以说他的一个长处吧,可是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使自己受到火的袭击。 由此看来,长处真是一把双刃剑啊,当剑的一面利刃对着敌人时,另一面利刃却对着自己啊。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有了某个长处,就可以拿来到处炫耀了。在使用自己的长处时,大家一定要象用剑一样:学会利用对着敌人的那一面利刃,同时也要小心对着自己那一面利刃啊。 包容是阳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了很多相关的话。 哲学家康德说:“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优雅的康德大概是不会有*的,心情永远是天朗气清。别人犯错了,我们为此雷霆万钧,那犯错的该是我们自己了。 现代的戴尔·卡内基不主张以牙还牙,他说:“要真正憎恶别人的简单方法只有一个,即发挥对方的长处。”憎恶对方,恨不得食肉寝皮敲骨吸髓,结果只能使自己焦头烂额,心力尽瘁。卡内基说的“憎恶”是另一种形式的“宽容”,憎恶别人不是咬牙切齿饕餮对手,而是吸取对方的长处化为自己强身壮体的钙质。 狼再怎么扮演“慈祥的外婆”,发“从此吃素”的毒誓,也难改吃羊的本性,但如果捕杀净尽,羊群反而容易产生瘟疫;两虎共斗,其势不俱生,但一旦英雄寂寞,不用关进栅栏,凶猛的老虎也会退化成病猫。把对手看做朋友,这是更高境界的宽容。 林肯总统对政敌素以宽容著称,后来终于引起一议员的不满,议员说:“你不应该试图和那些人交朋友,而应该消灭他们。”林肯微笑着回答:“当他们变成我的朋友,难道我不正是在消灭我的敌人吗?”一语中的,多一些宽容,公开的对手或许就是我们潜在的朋友。 三峡工程大江截流成功,谁对三峡工程的贡献最大?著名的水利工程学家潘家铮这样回答外国记者的提问:“那些反对三峡工程的人对三峡工程的贡献最大。”反对者的存在,可让你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做事更周全;可激发你接受挑战的勇气,*出生命的潜能。这不是简单的宽容,这宽容如硎,磨砺着你的意志,磨亮了你生命的锋芒。 虽然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有义务捍卫您说话的权利。这句话很多人都知道,它包含了宽容的*性内核。良言一句三冬暖,宽容是冬天皑皑雪山上的暖阳;恶语伤人六月寒,如果你有了宽容之心,炎炎酷暑里就把它当作降温的空调吧。 宽容是一种美。深邃的天空容忍了雷电风暴一时的肆虐,才有风和日丽;辽阔的大海容纳了惊涛骇浪一时的猖獗,才有浩淼无垠;苍莽的森林忍耐了弱肉强食一时的规律,才有郁郁葱葱。泰山不辞杯土,方能成其高;江河不择细流,方能成其大。宽容是壁立千仞的泰山,是容纳百川的江河湖海。 与朋友交往,宽容是鲍叔牙多分给管仲的黄金。他不计较管仲的自私,也能理解管仲的贪生怕死,还向齐桓公推荐管仲做自己的上司。 与众人交往,宽容是光武帝焚烧投敌信札的火炬。刘秀大败王郎,攻入邯郸,检点前朝公文时,发现大量奉承王郎、侮骂刘秀甚至谋划诛杀刘秀的信件。可刘秀对此视而不见,不顾众臣反对,全部付之一炬。他不计前嫌,可化敌为友,壮大自己的力量,终成帝业。这把火,烧毁了嫌隙,也铸炼坚固的事业之基。 你要宽容别人的龃龉、排挤甚至诬陷。因为你知道,正是你的力量让对手恐慌。你更要知道,石缝里长出的草最能经受风雨。风凉话,正可以给你发热的头脑“冷敷”;给你穿的小鞋,或许能让你在舞台上跳出曼妙的“芭蕾舞”;给你的打击,仿佛运动员手上的杠铃,只会增加你的爆发力。睚眦必报,只能说明你无法虚怀若谷;言语刻薄,是一把双刃剑,最终也割伤自己;以牙还牙,也只能说明你的“牙齿”很快要脱落了;血脉贲张,最容易引发“高血压病”。“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它却把香味留在那脚跟上,这就是宽恕。”安德鲁·马修斯在《宽容之心》中说了这样一句能够启人心智的话。 成功者的背后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冰心《繁星》 成功与失败,两种不同的结局。鲜花、掌声、荣誉是成功者的专利,而与失败者无缘。渴望成功的人们羡慕成功者,羡慕他们做出的杰出贡献、非凡业绩、不朽功勋,但是又有多少人热心关注那些成功者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事情往往是这样,毕局很简单,过程却很复杂,而人们偏好注重结局。 居里夫人说过:\”在成功者的道路上,流的不是汗水,而是鲜血,他们的名字不是用笔,而是用生命写成。\”我国著名京剧艺术家\”盖叫天(-敢叫天-的谐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起初,他并不很出名。他的成功靠的是奋斗,不懈的奋斗。从立志创业到实现夙愿,几经风雨,几经波折。从演《花蝴蝶》不幸折腿右臂到演《狮子楼》折断右腿,历经多次磨难。当接错了腿骨而不能站立走路时,盖叫天硬是忍痛折断了接错的腿骨,让医生重新接骨。皇天不负有心人,盖叫天最终登上艺术的高峰,名留京剧艺坛。这就是盖叫天,这就是一个成功者背后鲜为人知的惊心动魄的一幕,这足以使每一个渴望成功的人的心灵为之震撼。我们不能不被盖叫天摆斗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劳所折服,我们不能不对他表示我们由衷的敬佩。结局往往是简单的,而奋斗的过程却要经?“过“一番寒彻骨”,不然哪会有\”梅花扑鼻香\”? 人们偏好注重结局,注重成功。殊不知,成功是要用时间、生命去换取,成功是要付出超人的代价,成功的花儿是要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哺育。每一个成功的人,他们从有生之年到一息尚存,都在像春蚕一样努力工作着,使有限的生命无穷延伸。鲁迅能成为文学大师,那是因为他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和工作上。爱迪生能成为发明大王,那是因为他每天工作18小时以上,等于延长了生命,居里夫人能成为镭的\”母亲\”,那是因为她把精力都投入到了实验室。从400吨铀、沥青、矿物质和200吨化学药品、800吨水中,历经千辛万苦,承受无数次失败的苦痛,才捕捉到了一克珍贵的镭。 青春年少,壮志未酬,我渴望成功。也曾有焚膏继晷的精神忘我地学习过,也曾用背水一战的决心努力过,也曾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气概奋斗过,我所做的一切都为了圆梦,圆我心中光辉灿烂的大学梦。梦没有圆,我失败了,结局往往就是这么简单,但我很坦然。\”天空不留下鸟的痕迹,但它已飞过。\”我注重付出,注重为了圆梦我所付出的汗水、心血,因为付出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四年黑暗中的苦工,一个月阳光下的享乐,这就是蝉的生活。\”法布尔是这样说的。而如今,我不也是一只蝉吗?为了圆梦。\”失败的人啊!你没有悲观的权力。\”(尼采语)从头再来需要的是一种勇气和胆量。我无悔于选择----复读,执著于追求----成功。我深知结局很简单,但奋斗的过程尤为重要,也更有价值,因为那是一笔宝贵的终生受用的精神财富。 足 迹 美国福特公司一台大型发电机出了故障,专家斯坦梅茨用粉笔在电机壳上划了一条线,让修理工将其划线部分线圈减少了16圈,排除了故障。事情往往这样:结局很简单,过程却很复杂。 划一条直线就排除了故障,且获得了一万美元的酬金,这个结局的确简单。但是,斯坦梅茨如果没有精湛的专业技术,没有高超的智慧和创新精神,即使再用两天两夜的时间观察核算,能解决这个令工程们花费了三个月都没有解决的难题吗?可见,结局虽很简单,解决问题的过程却并不简单。 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悉尼上空徐徐升起的时候,我们听到了熟悉的国歌,看到了体育健儿灿烂的笑容和激动的泪花,听到了全场雷鸣般的掌声和热烈的欢呼声。试想,孔令辉、陶璐娜、王丽萍等一批优秀运动员如果没有平时的刻苦训练、严格要求所形成的竞技实力,能在奥运赛场赢得那看似简单却很关键的\”一球队\”、\”一环\”和\”一步\”吗? 当浓浓的黑暗笼罩大地时,第一只灯泡如启明星一般照亮整个世界,我们看到的也许只是一个简单的灯泡,可你是否想到过爱迪生发明灯泡过程的复杂和艰难?他曾经每天工作18小时,用了无数试验材料,尝试了上千次的失败。 当我们为陈景润攀登科学高峰,摘取数学皇冠上的明珠\”歌德*猜想\”而感到骄傲、欢呼时,是否想到了他日夜遨游在数学王国里,专心致志于数学研究,仅用于研究计算的草稿纸就装满了几麻袋,连上街还在思考问题以至撞到电杆上? 当我们聆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时,是否想到了这位在音乐寰宇中创造了一座又一座高峰的作曲家面对困境旱的呐喊----\”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 当我们为我国的\”神舟二号\”无人飞船呼啸着奔向浩瀚无限的宇宙,又准确返回、成功着陆那激动人心的时刻欢呼时,我们是否想到了那些奋战在科研第一线的专家和研究人员?是否想到了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的殚精竭虑、忘我工作和无私奉献? 一条线给我们启示也许还有很多,新的世纪却在不知不觉中悄然而至。 新的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是一个充满希望与挑战、梦想与奋斗的新世纪、它需要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回首百年,我们心潮澎湃;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新世纪赋予青年一代新的历史使命,党和人民对跨世纪新入寄予厚望。我们庆胸怀远大理想,积极开拓创新,奋发图强,立志成才,成为中国未来的\”斯坦梅茨\”,去攻克科研和生产中的一道道难关,用我们的智慧和汗水创造祖国辉煌的明天! 关于完美 马路边有一棵斑驳的老树,树上有一半是枯枝。年复一年,它为人们撑起一把夏日的绿伞。老树下,寒风烈日里为\”足下\”服务的修鞋师傅,工具车旁立着一副拐杖;退休的老教师,每天站在斑马线边摇着小红旗,迎送着上学的孩子们;一个下岗女工,建起了家庭托老所,悉心照料着七八个孤独的老人……平平淡淡的生活,好像都有那么多缺憾,但他们乐观以编织着人生这道亮丽的风景,为\”完美\”作着注解。 完美有时裹在寒风里,有时悬在绝壁上;有时渗在汗水里,有时凝在鲜血里;有时藏在黑暗中,有时藏在残躯里,完美是一种崇高的境界,谁也不可能轻易得到它。 生活始终以其可能的残酷,雕塑着一个个\”完美\”的人生:它让张海迪坐在轮椅里不能站起,却给了她一双灵巧的手治愈了无数的病人;它让朱彦夫失去四肢和一只眼睛,却给他一颗不屈的灵魂挑战\”极限人生\”;它让《红楼梦》\”红\”遍世界,却让它的作者卖画度日,举家食粥;它让《史记》成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却让它的作者遭受酷刑;它夺去贝多芬的听觉,却在他的钢琴上演奏出精彩的生命华章;它让放射性元素透视居里夫人那俊美的脸庞,使她很快衰老,却让她把诺贝尔奖的桂冠两次戴起;它让迫害和疾病夺起马克思的两双儿女,让他浪迹天涯,却让他把\”他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 华山壁立千仞,如果按\”山\”的标准来评判,它不是一座完美的山。然而它的色斧神工的险峻之美展现无遗,并且因此而产生的那个可歌可泣的\”劈山救母\”的故事,形成了滋养着中华民族善良、刚强、爱心的历史长河。圆明圆断壁残垣,如果按\”园\”的标准来衡量,它不过是一片废墟。然而它饱受*的警世之美,震撼寰宇。历史同大自然一样,以它的千疮百孔来演绎着完美的历程----世界需要和平! 一弯新月挂在西天,如一把亮闪闪的镰刀,收割着离人的愁、恋人的梦。月缺月圆,只因有了\”团圆\”的期盼,才生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祝愿。春夏秋冬,花开花谢,剪辑出一幕幕完美的人生喜剧。 努力地追求内涵的丰富、精神的健全吧,为了你能走向完美!有谁为维纳斯失去双臂而惋惜吗?没有。米洛斯的维纳斯永远是完美的人! 完美有代价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泪罗江畔,这个长髯飘拂的孤独诗人在苦苦思索:罗马广场上火刑中的那位科学家口中高呼:\”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为了寻求真理、传播真理,虽遭受罕见的劫难而不悔,如凤凰涅一般,使生命熠熠生辉,获得永恒。 \”完?“是一种崇高的境界,是一种生命不止、追求不已的精神。它超脱于一般感官上的\”舒适\”之美。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甜甜蜜蜜,美;蚕眉俏日,倩影如鸿,风情万种,美;美酒佳肴,笙歌漫舞,飘飘欲仙,美;伶牙俐齿,机智善辩,镁光闪闪,美;登高踏云,拥浪逐潮,心旷神怡,美。但是这些都不能算作完美。在此之上,进一步用知识充实自己,涵养高雅的气质;用清醒后的超脱,秣马厉兵,投入到工作状态;用脚踏实地的干劲,刻苦钻研,取得学业上的成功;用旺盛的精力,开阔的胸襟来笑对人生,拥抱生活……不懈地追求,才有希望击打出完美的理想火花。 如果一味沉迷于感官之美,不肯放弃,不肯作出牺牲,那就永远只能徘徊在山脚之下,艳羡人家那\”凌绝顶\”的无限风光。 你能忍受十年面壁的凄冷清苦吗?你敢挑战愚昧的偏见吗?你甘心接受血与火的洗礼吗?能做出肯定的回答,并付诸行动,你才能百炼成钢,终至完美。工作把鲁迅的血肉之躯减少到三十八点七公斤,他仍向邪恶势力作无畏的战斗,将身边的\”匕首\”\”投过去,掷在敌人身上\”,给我们留下了七百万字的精神大餐。雷锋以其无比的坚韧和执着,在二十二个短暂的春秋里,奇迹般地完成了对完美人生的追求,为后人树起一座精神文明的丰碑。普通工人徐虎,几十年如一日\”便民服务\”,把一颗火热的爱心送进千家万户,给社会吹来一缕温馨的春风。 浮华的人生需要代价,那就是虚掷光阴,空耗生命,结果是繁华如烟云,一阵风过,便荡然无存。真正完美的人生,要用血和汗灌注光阴、浇铸生命,在他倒下去的同时,会有一支悲壮的歌为他送行! 夕阳中的爷爷 旭日东升,一群孩子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去上学,每次经过一座大门楼时,都要齐齐地喊一声\”崔爷爷\”。夕阳西下,放学的孩子回来照例是齐齐一声\”崔爷爷\”。门内的老人便微笑着\”啊----啊----\”两声,点一点头。黄昏中老人脸上一片祥和。他是我的爷爷,一个退休教师,我和我的父辈两代人的启蒙教师。他是我们全村人心中的\”老师\”。 爷爷性情温和,我从未见他发过脾气。但是现在,他招呼孩子们除了那两声\”啊----啊----\”之外,便只有那僵硬的微笑----他中风失语快一年了。 爷爷在我们村教了一辈子书----反正村里人一提\”老师\”便肯定是指我爷爷。\”老师到家里来劝小刚上学了。\”\”老师把小虎留下背书了。\”\”老师又给逃学的小立捎来糖块了。\”了娶媳妇了,都要请老师当\”主宾\”,还非得让他\”坐大柜\”----撰写一副喜联是必不可少的。尢其是到了年底,爷爷的大桌子上便早早地摞起了厚厚的红纸,南头北头的都来求春联。爷爷写啊写啊,一直写到年三十晚上,还写不完,常常忙得吃过年夜饭才能为自家写上一副。但是他乐呀,从来没说过一个\”累\”字。我这时便当他的下手,拉了春联摆到床上、箱子上去晾,有时地面上也只留下个插脚的空隙。满屋红艳艳,飘溢着墨香,喜气洋洋的,骄傲得我认为只有我们家的\”年\”最红火。 爷爷也是桃李满天下,我的四叔在城里教书,张家三大爷当上了县里审计局的局长,还有比我大几岁的长新,现在正读研究生呢……每年寒假暑假,学生们便常结成群来看\”老师。有时还要欢饮几杯,聊个够才走。耳朵里满是\”祝老师健康!\”\”祝老师长寿!\”的祝福声。 爷爷喜欢孩子们,看到小孩子就生出满脸的慈详。爷爷退休几年了,不去学校了就常听收音机。我们一回到家,他便问我们?知道中国的飞船快要上天了吗?\”\”知道中国科考队在北极点插上五星红旗了吗?\”到了晚上,还常有小学生来打爷爷解答书上的难题。 \”啊----啊----\”然后是微笑,僵硬的微笑。生病后,爷爷一点也没有委靡颓唐的表现,每天看着小学生们上学、放学,脸上洋溢着孩子般天真的笑。他就这样安详地同孩子们打着招呼,听着他的收音机。也许他一辈子讲了那么多,竟甘于在寂寞的无声世界里,送走一个个夕阳。 冬天到了,昨天还下了一场小雪,晶莹的雪花在夕阳中熠熠闪光,交烁出五颜六色的光彩,如同童话一般。爷爷该回到屋子里来了吧?我还想让他试试写个大?福\”字贴到大门上呢! 一毫米的启示 一毫米,一米的千分之一,一分米的百分之一,仿佛微不足道,有无皆可。然而你是否听说过一毫米拯救一家工厂的故事:牙膏厂产品滞销,积压严重,有人试着将牙膏口扩大了一毫米,结果就这么简单,工厂救活了。你又是否听说过一毫米酿成的惨剧尼:客机在飞行途中不幸坠毁,机上人员无一幸免,而罪魁祸首只是机翼上一个仅一毫米的裂缝。一毫米虽然微乎其微,然而却常常让人感到它的不平常。 一块多米诺骨牌,小吧?好似不起眼的\”一毫米\”,然而正是这小小的\”一毫米\”,却堆积成了令世人刮目的1米,乃至1000米----吉尼斯世界的纪录。每一块牌虽然不足道,但正是这数以百万计的不起眼的骨牌托起了中日韩三国人民冲击世界纪录的梦想,可以说每块牌都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我国古代就有\”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的名言。可见,\”一毫米\”的故事是自古就有的。 是的,我们每个人就好比是\”一毫米\”,相对于社会这个\”一米\”的庞然大物,我们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没有我们这许许多多的\”一毫米\”,又哪里会有\”一米\”的社会呢?现在,很多人总感觉自己太平凡,对社会没有什么贡献,但你是否想过组成社会的大多数元素不都是平平淡淡的吗?你根本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当你感觉自己不起眼的时候,想一想一毫米的故事,也许透过自以为不起眼的外表你会发现本身的价值。所以不要因为普通就感到失望,总有一天,你会找到你的\”一毫米\”的位置。 没有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同学,哪来我们生机盎然的九班?没有一个个独立的,像我们九班一样的班级,又哪儿来我们蒸蒸日上的一中呢?没有一个个黄皮肤、黑眼睛的华夏儿女,哪会有我们强大的中华民族?没有各种各样肤色各异的人种,哪里会有五彩缤纷、形色各异的五大洲呢?这就是一毫米的神奇。 曾经听人说过:当你觉得比任何人都强的时候,想想那些曾经比你强的人;当你觉得比任何人都弱的时候,想想那些曾经比你弱的人。同样,当你认为自己微不足道、十分渺小的时候,想想比你更加微不足道、更加渺小的\”一毫米\”的故事,也许你就会体会到渺小当中的高大与不平凡了。 疼痛 1.有的时候疼痛是一种*。在被迫疼痛时挣扎,在需要疼痛时企求,结果一样,得到的感觉却不一样。 2.小他遇见了叫疼痛的女子,在他不经常打开的mail里。 3.疼痛是突如其来的,它在不经意时袭击,然后诡叫着,穿透神经,直到指甲嵌入掌心,额头上的汗水淋落。像清唱出来的调子,干净,却透着一丝丝诡异。 4.小他遇见疼痛时没有疼痛。 5.往往是因为有*伴随,所以疼痛并不寂寞。疼痛的故事刚刚开始,就惧怕,以后的一切该如何展开。 6.小他知道了疼痛是在深夜写字的女子,听清浅的恩雅和王菲。用刀片逼迫自己疼痛,目光执着,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延续。正在给一个随机陌生男子写e-mail,不连续,亦不间断。 7.小他,我这里在下雪。我发现自己好久没出去了,cd机里的cd已经听到发热。手指是敏感的,神经脉络不发达,却让人从最开始用心领会。我突然发现写字只是成了我的谋生手段,我不喜欢这样。窗上有玲珑的冰花,我像个好奇的孩子,想通过这样忘记疼痛,可是没有效果。 8.小他发现了她的眼睛,在黑暗里闪烁,灵动而有点茫然。在黑夜里才可以发觉这些光明。他感觉到从为有过的恐惧,他与疼痛不过是两个互相慰寄的城市人,每人可以破坏游戏规则。 9.我感受的到,我又在疼痛了。不知道发生在哪里,只觉得疼痛到无法呼吸。我承受了这样的折磨,小他,我想离开这个带给我疼痛的有雪城市,不必阻止我,因为我们都无法拒绝疼痛带来的折磨和恐惧。 10.每个心中有恐惧的人,它们是一剂吗啡,让人无法自拔自己却置身事外,装做乖巧的样子,她伏在案几上,透过台灯的光观测原子笔中还剩下多少油墨。疼痛又袭来,她呼唤自己,仿佛可以得到救赎。 11.晚上九点,小他在回家时遇见了一个穿暗红色长裙的女子,她的头发微微卷曲,慵懒而服帖的在她的肩上,脸上无脂粉。眉心紧皱,眸子若星辰,燃烧着浓浓的火焰,灼烧着自己,也灼烧着他人。 12.小他,她呼唤他。 13.原来她真的来了。那个在北方有雪的城市里写字的女子来到他面前,他一时不知如何接受,是的,这个叫疼痛的女子有多么诱人,但他仍然无法接受她违背了游戏规则。 14.他想帮她找旅馆,可她坚持住在他家。她拿出一沓红色钞票,对他说,谋生她早已厌倦,待到她缺钱时再回到那个北方城市写字。他把钱放回她的包里。 15.我怕疼痛,你懂吗? 16.小他没有说什么,帮她拖着箱子回家。让她洗澡,他听见水哗哗的声音,和她低声哼唱的声音。小他是洁身自好的男子,他一时还是不明白这个女人会在自己的浴室洗澡。 17.他们睡在一张床上,分居两侧。不一会,她便睡着了,发出浓重的呼吸声。 18.半夜,她*。他翻身问她,她泪流满面,拥着他说,我逃不掉了,逃不掉了,疼痛不会放过我,我以为可以甩掉它们,可是它们为什么一直纠缠我。 19.他吻*的眼睛,让她安静,不一会儿,她又陷入沉睡。像一只警惕的猫,紧紧抓住他的手臂,指骨青白。 20.凌晨她醒来,伸手抚平他紧皱的眉头,俯身亲吻他的额头,他睡的像个孩子。她关门离去。一个小时后,他的mail里多了一封未读邮件。 21.小他,我明白。我的挣扎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一直不相信这个世界。刀片的冰凉是我无力承担的,但是我却任由他们*我身体。不得不离开,我怕我离不开你*和手心的温度,再接近,怕灼伤你我。 22.上午十点,小他醒来。他和疼痛在一起十三个小时。打开电脑,他知道,一直都是上天给予他的恩赐。他按住那些邮件,最后选择永久删除。疼痛,再见吧。 四葉草 我们的迷藏游戏,早已开始。彼此背对背的时候,却从未发现身后的影子竟然是你。 无法解释时光的飞逝,不过却清清楚楚的知道,初中生活结束了。中考结束的那天,陆叶他们也得到了短暂的悠闲(说实话,我似乎一直都很悠闲,只是这个时刻更加明目张胆而已)。毕业的那一刻并不像陆叶想象的那样,毕业典礼结束时,一群人将书包高高地抛向空中大声欢呼(估计真这样做会有满多人进医院),大家各自简短地告别,没有太多留恋的话语便纷纷离去。这一刻,陆叶忽然觉得有些不舍,因为有太多人太多事无法就这样忘记。 次日,陆叶漫无目的地在网上游荡,而徐沂依正好也在。 “hi~同学,我毕业了。” “是吧……” “嘻嘻~羡慕吧……” “……才没有……” “对了,前几天你上我qq干吗啊?” “删人,把自己删了……” “你发颠哈……” “差不多……”陆叶望着屏幕好一阵纳闷。 “那个丫头是谁?” “她啊?我滴朋友。” “只是如此而已?” “差不多……” “真的?” “……嗯……”陆叶叹了气(现在的孩子太敏感了~)。 沂依和陆叶乱七八糟地策了很久。晚上,雒草刚上线,沂依就和雒草两人开策。陆叶看着沂依和雒草不停发来抱怨的信息忍不住笑了起来,两个小女生有什么好吵的?陆叶也不明白为什么沂依和雒草第一次见面就开始大吵特吵,但两个人哪个都不好偏心,没办法,只好这边说几句,又到那边调节一下。 “沂,你晓得她是谁不?”在看完沂依又一次抱怨后,陆叶开玩笑似地问道。 “谁?” 陆叶看了心想(果然不知道,吓吓她好了~)“她是我lp……” 几秒钟后,陆叶看到的是一连串气愤地字句,陆叶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我是金牛表怪我~)。然而沂依不再和陆叶说话,陆叶也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但究竟哪错了,他自己也弄不清。 “兔子~” “干吗?” “干吗和沂依吵来吵去的啊?” “又不是我要找她吵的!” “怎么说你也比别人大,做别个姐姐的人,让着点不行啊……” “凭什么我要让着她吗!”雒草似乎有些生气了。 “你比她大!” “……好吧……我让着就是了……” 陆叶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可以结束了,但是却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样…… 前世 今世 来世 前世 鲜血为引, 黄泉九幽。 三魂七魄, 并为一体! 只见大祭祀左手合在胸口,右手无指变换。小指、无名指内曲三分,中指、食指如剑冲天,拇指微曲,口念发决,中气十足,凛然生威。 “轰!” 时间一刻也不曾停留,一道电光穿过天际。 在鲜血的红光笼罩下,无数鬼物漫天飞舞,一齐放声大啸,全都陷入不可抑制的狂怒中。 与此同时,大祭祀脸徒然苍白,还多了几分诡异的黑气。 江小七在一旁急得满头是汗,但又不敢惊扰大祭祀,而一旁的六月也大惊失色。 鬼啸连连,阴风阵阵。 突然,大祭祀双手伸起,抓住玲珑双手,虽手颤抖得厉害,血光中大声道: 魂魄乃至, 聚灵入…… 喉间残留的“体”字还未发出,忽然就哑了。 江小七、六月同时脸色大变,如电般冲到大祭祀身边。扶住身体,而头却依旧不可阻挡地下垂,口中挣扎着说着什么。 江小七、六月拼命靠近大祭祀,在那含糊不清的声音里隐约听到: “……此处至阴……非比,无能为力……帮我照顾好六……月……”月字说得那么微弱,却清晰地刻在江小七脑海中。 “爹!”六月那声音如此凄凉。 透骨的冰凉,再没了消息。 血芒渐渐消散,血阵也安静了下来。 死一般的沉寂,弥散开来…… 这世间若说还有什么比绝望更令人伤心,那便是在看到眼前希望,甚至希望就在眼前时,却又再次陷入绝望。 …… 火光,随风摇晃。 眼泪,摇摇欲坠。 火化,那青花小瓮便装着骨灰。六月带着大祭祀骨灰、他爹的骨灰回了那庄严的祭坛。 “永远不说再见,不然我怕放不下你……小七……” 绝望中的平静是美丽。 “六月……这辈子不能照顾你,下辈子,好吗?” 好吗? 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我们死都要在一起。 …… 十里峒,三千年古井! 江小七没有忘记,也不会忘记。待火化完大祭祀后,江小七便不顾一切地在密林中寻找,近似疯狂。 …… “天之道 损有余,而补不足 是故虚胜实……” 一位老者*道。 身旁,露出一口古井来。远远看去,那井边石块古旧,而有绿苔。看年月,何止千年? …… 先知老人,三千年古井。 “小七,刚才听了那几句话,可有感悟?”像是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先知问道。 “何为天之道?何又为虚?何又为实?”江小七右手一扬,山河扇,顿时飞出手,直插入地。 “虚实本同,只是人心作怪。”先知满脸沧桑道。 “我要救玲珑!”江小七不再多说,直入正题。 “难道不怕遭天刑吗?”先知明知故问。 “生亦伤,死亦伤,生死两茫茫。”沧桑,在江小七脸上又多了几分。 “说得好,那便虽你心愿吧!” 刹时,三千年古井发出那久违的光芒。 天道茫茫,世事多变,谁又能料? *,深深*。 天地变幻,造化玄奇。 那一刻,似乎时间静止。 那一刻,仿佛就是永恒。 玲珑, 缓缓睁开了双眼。 天际雷声隆隆,隐隐有电芒窜动,似天心已然震怒。云层之中,狂风大作,云幕渐渐旋转,就在小七上方。 而此刻,小七目光仍停留在玲珑上,对身外的危险恍若不知。 两人深情对望,却不曾开口。千言万语从那眼眸中洒给了对方。 眼泪像是个过客,借着他俩脸颊,漠然赶路。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天刑厉雷”狂风烈烈,雷声之中,如狰狞大口,正欲择人而噬。 一道粗大电芒在天穹凝聚。 “小七,我爱你!” “玲珑,我也是!” …… “轰隆!”一声惊雷,赫然击下。 …… 那在岁月中曾经熟悉的温柔而白皙的手,出现在江小七的身边,有幽幽的、清脆的铃铛声音,将他推到一边。 仿佛沉睡了千年万年的声音,在此刻悄然响起,为了心爱的人,轻声而颂: ……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 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她成了那一刻,永恒的光彩! 片刻…… 天地间,突然全部安静了下来,只有一个声音,撕心裂肺一般狂吼: “不要啊……” …… (前世完) 爱与恨交织的痴迷空间里 恢宏的奇幻世界 他独自一人 孤独面对整个世界 摇摇欲坠,不只你的泪,还有仅剩的世界 嘲笑的风,高唱的离别,我却~听不见 穿越千年的眼泪,只有梦里看得见 前世末了的眷恋,在我血液里分裂 沉睡中缠绵,清醒又幻减 无奈,我抓不住 当我再次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已经是一个月后了,我悄悄的离去,并没有引起谁的注意,所以,我的出现也并让人觉得奇怪。 我是人间的一滴水,我想永远的离开,我努力的使自己蒸发,但是当我看到希望时,却遇到了冷空气,我凝固了,我慢慢的落下,我的心彻底的冰冷了,我的身体被冲淡了,我只剩下无壳的灵魂,我不再是一点水滴,而是一个孤单的灵魂,我走了,时间并没有因为我而停下,它也走了,我本以为我可以摆脱时间的束缚,但是我错了,还错的失去了太多太多。 我变成了一个游魂,我不断的在人群中徘徊,想去寻找他们和我的不同点,为什么他们生活的如此开心?为什么找不到另外的一个我?为什么我会觉得活着如此辛苦?但是我走了好多条街都找不到我生命的和落点,我累了,但是我不想放弃继续寻找,擦去汗水继续向前走,我知道我的灵魂慢慢的会随时间消散,我还是要去这样做,我从来都没有这样的坚持过,也许是从生命快要结束时才这样。 飘啊飘的,我看到许多人再微笑,看到许多人再苦恼,看到了人间的生死离别,但是我还是没有找到我要的,也许我太微小,上帝根本不可能为那么一个人伤脑筋,我失望过,伤心过,痛苦过,却什么都没有得到,我经过好长的时间的寻找已经太累了,我选择睡去,不在挣扎,找到了又有什么用呢,我还不是一个灵魂,而不是那滴小小的水。 我静静的睡去,等待着那一刻的来临,消散吧!我本不属于这伤心的世界。 醒来,我的眼角还有泪水的痕迹,原来是梦罢了。 给朋友打电话,问他今天有什么活动,却是关机,唉!自己去游荡吧。 站在红绿灯下,看那些来来往往的车辆,空气是那么的湿,弄的我不得不抽根烟,风吹来,有点冷,感觉告诉我马上就要下雨了,还是回去吧,转身,我看到了一个农村妇女拉着一个小孩站在对面的路口,那妇女头发很乱,脸上有很深的皱纹,眼睛有丝丝的红,小孩却是站在那里用很陌生的眼光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乞丐,这是我的第一感觉,开始下雨了,我没有再看他们,像许多人一样,快步回家。 吃完饭,我跟往常一样打开电视机,爸爸妈妈都出去玩了,他们受不了我对电视机的霸占,管他们呢,好无聊哦,去倒杯水喝喝吧。 “今天,一个中年妇女为了捡一角钱而被卡车活活的撞死,只为了帮丈夫看病,现在只留下一个八岁的小孩,希望有情能伸出你的双手,给予他们一点希望”,当我听到这时,我马上跑到电视机前,我第一眼就在看到了他,他没有哭,当记者问他想妈妈吗?他却指着记者手中的话筒不断的问这是什么? 我的泪忍不住的流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不停的流,也许这就是我梦里不停的寻找的,那种感觉,那种没有一点污染的思想,那种只有小孩才有的,而太多的人却变得像那空气一样湿,那样的臭。 午夜,我做了一个梦,我看又看到了那小孩和*妈站在我对面的路口,要下雨了,但是我没有转身回家,而是跑过去把我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们,可他们并不高兴,我没有问他们为什么,刚想转身,那妇女死开口了“你为什么不早点给我呢”? 我真的很不单纯,我对这是社会有很多的不满,我在不断的寻找那种单纯,可是这不是我要的结果,我很难过,一切都只是后悔,我有太多的无奈,可有谁懂呢? 我抓不住,因为时间太残忍,对不起。 十八岁的天空 十八岁的天空,似雾似雨又似风。风掠过眉梢,淡淡的,逝去了便不着痕迹。但这白衣飘飘的年代里,不曾回首的背影却也显得如此惟美。我沉醉了,十八岁的花季,雨季,你是否已在彼岸微笑? 人们常说,稚气依存的我们只让十八岁的徽章折射出了微弱的光芒。而我却想宣告世界,我们已经学会了飞翔。展开双翼,我们腾空出世,将勇敢与刚毅铭刻在了广袤的天空,即使羽翼未实的我们跌得太重,将千疮百孔化作诠释的缘由,但我们却将美的瞬间停留。于是,我爱上了泰戈尔的暇思:“天空没有鸟儿飞过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雏鹰虽稚子,但凡惹尘埃。我从不曾垂慕于天地的高悬,因为只待时机,我亦可冲上云霄,屹立于高岸的天宇,笑傲苍穹;我从不曾歆羡于昙花的桀骜,因为只待甘霖,我亦可吐絮萌芽,伫立于簇拥的缤纷,扬洒落英。 或许成长的经历,让我们过早的学会了如何忍受寂寞与忧伤。生活的方式,单调得似若听得能倒哼的流行歌曲,即是无止境的重复,重复。即使虚拟的空间予以我们太多太多的无奈,也只有选择安静,无言的安静……沉闷的氤氲致我难以呼吸,我要奔跑加速度,发泄,释怀。此刻,我仅需大口的呼吸。是的,彼岸,属于我的彼岸,我正承载着青春义无返顾的趋向于你,请无须吝啬你广阔的胸襟,拥抱这个本属于你的孩子。 既然爱上了天空 那就义无返顾去飞吧 别在这踯躅徘徊 所有的时刻都很仓皇而模糊 除非你能停下来远远的回顾 兴许只有这回首的刹那 才能得到这洞灌肠腑的辛酸 昨天的承诺已在风中冷却 明天的回忆又是否也会淡去 在未迟的时候 我要挡住什么 才能细细揣摩这属于我的 别样的青春 ----谨此献给那些曾经同为高三的兄弟姐妹们,永远的0302,永远的那属于《我们的故事》。 泪如秋水 阴暗笼罩,便是*祭坛的第一感觉。 在阴暗的祭坛里,那些石壁之上,隐约有红色出现,像是鲜血涂抹。 一路之上,没有再遇到任何阻碍,很快便到了祭坛最深处,大祭祀所在石室外。 “进去吧,大祭祀就在里面。”边说着,六月已消失在黑暗中。 深深呼吸。 那个佝偻的背影在火光闪烁不断,隐隐有些不真切,有些神秘。 “过来吧!”江小七正在犹豫如何开口,大祭祀声音已响起,有些苍老。 “你来找我,便是为了你手中抱着的那位姑娘吧。”大祭祀静静道。 “的确,我这位朋友……朋友,她被妖狐摄去一魂。如今,如假死人一般。我听说大祭祀你有还魂奇术,请一定,一定要救救她……”哀伤的等待,都在此刻涌上。 “你说的还魂之术,我的确略知一二,但能不能成,却只有听天了……” 希望,像是风雨中的烛火,却有是那般坚强。 “只是……”大祭祀话锋一转。 江小七心中一颤。 “只是,如果救成,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如何?”大祭祀道。 “赴汤蹈火!”江小七心中满是激动。 “好,好,那条件,救成再说。”大祭祀也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那么,现在就开始吧!”江小七一喜。 “不,不,年轻人,这还魂之术还需在那失魂之处发动。明早我们就动身,这么多天都等下来了,何必急于一时。”大祭祀话语中满是仁慈,此时江小七觉得大祭祀仿佛就是他的亲人般。 西蜀之地,四族祭坛。 新的一天,仿佛连照在祭坛上的阳光,感觉起来也有一种崭新的味道。 江小七手中抱着玲珑,后跟着大祭祀,还有圣女六月。昨晚,江小七才知道原来六月便是这里的圣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离开西蜀,再次走上古道,中途更近了。 玲珑,你还好吗? 十里峒,月如霜 泪如秋水从天降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日,昌合城外十里峒,便是到了。 马不停蹄。 大祭祀也没多作休息,便来到这充满悲疼的地方。 是林之中,此刻正是夜深时候,阴气大盛。 微光里,那一场诡异的术法,慢慢展开。 此法术需以人血为引。第一滴鲜血,从江小七胳膊割开的口上滴落,缓缓落在放在地上的玲珑身旁。绕行一圈,鲜血笼罩。 远方,隐隐开始传来阵阵鬼哭声。 江小七已是摇摇欲坠,面色苍白,六月一言不发,上前扶住小七。 江小七微微淡笑。 此时大祭祀盘走下来,闭目,口中低低念颂神秘咒语。突然,双手慢慢放下,放如血泊之中。顷刻,鲜血呼啸,几乎要沸腾起来。 阴风阵阵,整座密林更加阴暗,只有这个法阵闪亮异常。鲜血,成为最可口的美味,引来无数幽魂。 一时间,风云色变,无数道若隐若现的黑气,争先恐后向大祭祀冲来。 大祭祀面色不改,反而带有一丝微笑,口中一声大喝:“收!” …… 爱了却要放手 远方,飞禽掠过,扑腾着翅膀落到水面之上。昂头向四周张望,然后闲暇地合上双翅,在水面轻轻游动。 天地万物,在此处,竟是如此和谐。 这一天,一别前几日晴朗的天气,此刻,倒显得颇为阴霾。 待眼睛适应过来,远初熙熙攘攘的声音也渐渐传来。 江小七走到六月的房间门口,已是人去房空,看来昨日不是梦。六月真的、真的走了。摸摸眼角,有些湿润。 惜花人已去,空留葬花人。 四下,寂寞仿佛在唱歌,只双手传的那丝感觉,让人不至于崩溃。 在江小七的内心深处,怎会不想留住六月,但如果那句话说出,那只手伸出,他也就不再是那个深爱玲珑的江小七了,也不再是玲珑心中的那个七公子。 先受伤,然后疗伤…… 在水族客栈掌柜的细心指引下,一天便走到了水族领土的边缘。江小七抬头望去,忽然一怔。在远初,一座建立在山顶处的石台建筑,便是祭坛了。 此时的天空,已无早上的阴霾,而在夕阳光辉的照射下,祭坛更显得那般神圣和伟大。 深深吸了口气,奔跑。 或许只用了半盏茶的工夫,江小七已来到这祭坛所在的高大山脚下。 然而,却停住了脚步,倒不是自己犹豫,而是驻守山脚的卫兵,将他拦下了。 一带头卫兵上下打量了江小七几眼,然后大声呵道:“叽里咕噜胡噜噜……” 江小七默然,很明显,此处的卫兵远没有水族客栈掌柜伙计开化。江小七也没说什么,只是用手指了指山顶的祭坛。 登时,所有卫兵愤怒了,一个个大声呵骂,将江小七团团围住。 “糟了,祭坛在当地人们眼中神圣不可侵犯,用手指向祭坛,怕是极大的不敬。”江小七此刻才明白,但又能如何呢?语言不同,眼见卫兵越来越多,出手再所难免。 这些天,江小七从希望到失望,再到希望,无论如何也不肯轻易放弃。虽是修行之人,绝不害怕这区区几个卫兵,无奈实在有求于人,实在尴尬。 突然,为首的那个卫兵,喝令一声,顿时,所以卫兵一涌而上。 别无选择。 江小七右手一扬,山河扇发出一道耀眼青光。顿时,风云突变。 卫兵们却也没有迟疑,冲了上来。 听天由命。 七公子闭上双眼,右手一翻,冲头几个卫兵飞出数丈,虽未流血,但看样子伤的不轻。 前仆后继。 虽七公子不想伤人,但面对这如潮的卫兵,七公子也颇是焦急。再这样下去,大祭祀还可能救玲珑吗? 冷笑…… 一声大喝,从远方传来。 这声音虽威严无比,却分明是位姑娘发出的。所有卫兵都放下武器,跪了下去。 一下字都安静了下来,连江小七都感觉到一丝清凉,刚才紧张全都消散去了。 她走了下来。 是六月。 随着脚步一点一点下来,在深心浮现原本应该是温柔的情怀,却慢慢变成了伤心。 一下一下,像看不见的刀锋,在心里深深刺疼。 她默默凝望着江小七,风吹在她此刻单薄的身体上,就像是黑暗中飘零的百合。 夜色,渐深。 突然,她笑了,无声的笑着,仿佛还带着几分苦涩,道:“你上来吧。” “多谢。”江小七,眼中一丝惊讶。 江小七回头望去,无数卫兵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六月轻声到:“快走吧,这些卫兵实在没用。伤疼,让时间去治愈吧!” 江小七一怔,最后一句,仿佛满是忧伤。 两人并肩走着,却还是离了三尺之远。有意无意间在隐隐避讳着什么。 淡淡幽香,在风中,在身旁,若隐若现飘荡着。 一段路分两头?爱了却要放手 无事东风走过?扬起回忆如昨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里很安宁。 这种安宁不同于江南林苑的人工雅致,亦非宏伟山图的天地壮阔,更不是深山老林的幽深寂静……仅仅只是天地自然的和煦温润,却足以让人安心歇息,调养生息,蓝的天,白的云,绿的草,红的花……不时还有清风扶过,不远处,小河丁冬,树叶摩挲,似乎生机盎然。 这里并不安静。 一群人三三两两地躺倒在草丛之中,几乎埋没了身影,却不时传出一些低低话语,其中充斥着欢欣的疲惫,小河中不时有水花溅起,同时夹带着透明的愉悦,而这一切是夹杂在声声清脆的欢笑之中,不一会儿,一条巴掌大的鱼儿自水中跃出,它不停摆动的尾扬起串串水珠,折射出太阳的七色光芒,旋即,一双手掌在空中*,抓住了那条不断扭动身躯的鱼。 \”瞧!我抓到了!\”少年紧握着那条鱼,还不时侧过头去躲避鱼儿不安挣扎时飞扬的颗颗水珠,最终,少年不得不将鱼死死地抱在怀里,以防这条鱼蹦达出自己的掌控,少年跑上岸来,满脸的兴奋。 从草丛中站起一个汉子,他一把将少年手中的鱼夺过,笑嘻嘻地道:\”好小子!你怎么知道我中午没吃饭的?哈哈!\”那汉子说完也不待少年回话,转身便走,少年也不恼,他绕过这汉子,从这汉子身侧扑将上去,又将鱼夺回抱入怀中,只听这少年嬉笑道:\”李大哥,你要吃鱼以后尽管说,不过这条可不成。\”\”恩?\”那李大哥微微歪着头,\”你小子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草丛里的人纷纷站了起来,有人笑骂道:\”就凭耀明-的鬼主意-----呵!至于为了跟你学点拳脚而被掏空家当么?\”那被称为\”耀明\”的少年听了这话,老大不喜,可不待他反驳,那李大哥已径自陷入沉思:\”也对啊……\” \”你……你们……\”耀明撅起嘴,倔强地撇过头去,众人哈哈大笑,其中一人正色道:\”这条鱼啊,一定是给……\” 霎时,所有人都默不作声地看着这个女子往河边走去。不一会儿,那鱼在水中扭扭身,精气神足的游远了。沉默片刻,女子转过身来,伸手拢了拢鬓间的秀发。 这是个温润如玉的女子,她虽然称不上“绝色”,却让人瞧着便觉得舒心、安逸。她早已过了韶华之龄,却也并令人觉得沧桑。“诸位,满人派来了使者,此刻正前往府衙。”女子淡淡道,“待事情一了,我亲自下厨,让诸位大快朵颐。” 众人闻听此言,均不再嬉戏,各个脸上满是警醒。那李大哥微微皱起了眉头:“宁馨,这究竟是……”宁馨摇了摇头,轻声道:“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就够了。”李大哥展眉一笑,竟是说不出的爽朗:“我李永瞎*什么心啊!”他一挥手,向其余汉子喝道:“走!”霎时,刚刚还十分热闹的地方,只剩下了宁馨、宁耀明姐弟二人。 耀明看着离开的十来个汉子,满眼的羡慕。他喃喃道:“姐,你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他们那样上场杀敌啊?”“会有机会的。”有谁低语。 良久,宁耀明才回过神来,却发现自己的姐姐在发呆。耀明好生奇怪:这还是那个打小精干的姐姐么?宁耀明顺着姐姐的目光望去----那是城门的方向,而城门外,是满人的大军。 “姐,我们会赢的,对吗?”耀明极轻极轻地说,仿佛害怕打碎易破的梦。宁馨不发一语,姣好的眉渐渐皱起。耀明尤不甘心,极力说道:“我们不是还有大炮么?现在那些满人不是被我们挡在了城外?否则,那些满人怎么会派人来游说督镇?” 宁馨仍是不发一语,只是极轻极轻地叹了极浅极浅的一口气。 华灯初上。 曾经引得太白一句遥叹的扬州城此时人心惶惶,如何还能使人烟花三月渡船而下?扬州城外,清豫亲王多铎率大军围攻。虽暂得大炮之利,却又能撑得几时? 宁馨推门而入,见到督镇还在忙着公务。 “大人……”宁馨看着督镇史可法愈发消瘦的身子,只觉得一阵阵的难过。她轻轻地走过去,从史可法手中轻柔而坚定地拿下那只批改公文的笔。 “馨儿,你……”史可法摇了摇头,“你怎么也变得不懂事了?”他站起身来,在房中踱了几步,望向宁馨:“只要一日城未破、身未死,我便一日是朝廷命官。” 宁馨柔柔地笑着。她转身从一直侯在门外的丫环手中接过食盒,静静地道:“大人好歹得用些饭。” 史可法直待宁馨将所有物品都摆放好方才入座。自始至终,他都小心翼翼地与宁馨保持着距离。宁馨也不多说。于她而言,两人就这么平平淡淡的,便已是很不错了。蓦地,史可法长叹一口气。他放下碗筷,望着宁馨,久久无言。当宁馨以为时光会再一次白白流过时,史可法开口了:“馨儿,你是个好女孩。” “我知道。”宁馨微微一笑,“您已经说过好几次了。” “可你……”史可法又叹了口气,满是无奈。 “大人,您不知道,这段日子以来,您已经老了不止十岁了。” “是啊!”史可法站起身子,“可你还年轻,你又何必……”他的话被宁馨打断了----她伸出一只*的手掌虚掩在史可法的嘴前。宁馨仍是笑得那般柔和:“我从来没有向你要求过什么。” 史可法转过身子,沉声道:“我也无法给你什么。”顿了一顿,他续道:“现在,我甚至无法给你安全的保障……” “不,你有。”宁馨的声音也沉了下去,“你给过我选择,只是,我放弃了。”好一会儿,宁馨才接着说:“早在当初你从那些匪类手中救下我和耀儿时,我就打定了主意……”继而,宁馨的声音渐渐明亮起来:“你不是已经让李永带着耀儿突围出去了吗?这已经够了……” “这怎么够?”史可法仍然望着门外,看向街道----那里,已经涌现了攻城而入的清兵,“累你这些年来随我奔波、耽误了你那么多青春时日,我……”入城的清兵越来越多,扬州城开始沸腾----透漏着不安、透漏着惶恐……史可法垂下眼帘:“现在,还累你枉送性命……清兵大概会屠城的……”史可法已经越来越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该说什么、想说什么……好一会儿,他才接着说:“如果当初我不是提出‘联虏抗寇’,或者……”他颓然道:“我什么也没做到……甚至还让清兵骗开了城门……我……” 终于,史可法觉出了一丝不对劲----馨儿怎么不说话?他转过身,看见宁馨仍是那般微笑着站在那,可一丝血迹自她的嘴角流下……史可法直觉眼龇欲裂,他慌慌奔过去,左手将宁馨揽腰入怀,缓缓坐倒在地,右手紧紧握住她的手,只想将她正一点一点流失的热量通过两只紧握的手来补充…… 宁馨微微闭着眼,轻声道:“我……握住你的手了……”忽地,她一阵剧咳。 史可法只觉心痛欲碎,几乎泣不成声:“你真傻!你……” 宁馨轻笑道:“你瞧,我并不妨碍做忠臣的……”她的声音好轻好轻,史可法几乎听不清了:“一只以来,我好想握住你的手……原来你的手是这样的----干瘦……好暖和……我只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史可法喃喃念叨着。他听到清兵闯入府衙的声音,可这又有什么关系?他的一只手与宁馨逐渐冰冷的手紧紧握在一起,而另一只手摸向了挂在墙上的剑。 “呛”的一声,长剑出鞘! 清兵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长剑挥向它的主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心醉 一片片竹林,一棵棵桂花树,一张张淳朴的笑脸,构成了心中对靖江最原始的印象。 回来啦,阔别了10年的光景,又回到了这片让我梦魂萦绕的土地,扑面而来的是一股股夹杂着树木味儿和泥土味儿的气息,净化我那日渐疲惫的心灵。循着风吹来的地方望去,发现自己置身于画中,看那绿油油的小麦苗和那片澄蓝的天空,俨然构成了一幅生意盎然的写意画。我不忍开口怕打破了这份静如天赖的洋和,我不舍踏脚,恐弄乱这拨温情的土地。远离了城市的喧闹与纷争,这是内心与大自然的一次亲密接触。喜欢一个人漫步在田埂上,去探索,追溯那些早已逝去的回味。靖江的土地湿湿的但又不沾脚,清新但不庸俗,厚实却又不死板,这是上天对我们的奖赏,踩在土地上犹如踩在地毯上一样,松软舒适给人以美的享受。 靖江的风是湿柔的,它像母亲的手一样*着我的脸,它引的池塘中泛起层层涟漪;它惹得枯黄的高梁杆迎风招展;它使飞翔的鸽子迟迟不愿离去。它这样吹着,吹动了发稍,让头发随风飘舞;吹动了思绪,让它随风飞扬;吹动了心弦,让心中的乐章随风演奏。 靖江的雨稀稀沥沥,信佛天地间披上了一导层薄纱。风一吹,雨星点儿满天飞,雨打在脸上,给人以一种清新脱俗的感觉;雨点儿在池塘中,池塘便绽放起千万朵水花;雨点儿打在麦苗上像在水中沐浴过了一般,绿得发亮,绿得可爱,绿得绣人,同新生儿一样让人怜爱。它的降临给江北人民带来了丰收的希望,给心灵送来藉慰,给我们以心旷神怡的享受。 靖江的人是热情的,走在田间小道上,无论是否相识,他们都会抱以微笑,这些微笑是天底下最憨厚的,它蕴含了无限的友善与温暖,任何华丽的河藻在它面前都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在他们心中,不存在勾心斗角,阴险毒辣,有的只是那一种纯净,一种返扑归真的情感。 靖江恰似一块从未被开垦过的*地,溢满着纯洁与温馨,冲斥着一切名利与权势,让它们在这片土地上变得默然失色,而这片土地唯一能接受的只有你那颗**的真心,而它给予我们的便是那一次次内心的沉醉。 你?天堂 我开始疑惑,到底是谁先对谁说的话。 这天是棍棍的生日,陆叶和几个兄弟一起为棍棍庆祝(反正是棍棍请客),几个人一起吃饭,还喝了点酒。不知道为什么,陆叶一个人猛喝酒,棍棍和其他几个人都以为陆叶失恋了。陆叶默不作声,和某女生继续斗酒(欺负女孩子?她自己找我的,没办法~)。 庆祝结束时,陆叶喝得走路都有些摇摇晃晃的,好在还是很清醒,而另外一个女孩也好不到哪去,回去的路上边走边吐(和我斗哈~吃亏滴是你~我得意地笑那个得意个笑~)。 陆叶东倒西歪地走到池塘边(和雒草约好在那等她),陆叶找了根柱子就靠在低下睡了起来。没多久,雒草提着袋桃子站在陆叶的面前。 “天啊……你喝了多少啊?”雒草木然地望着陆叶。 “啊……三瓶吧……”陆叶缓缓睁开眼睛,望着雒草那无法形容的眼神。 “做好事……”雒草拉起坐在地上的陆叶,陆叶晃了晃,站起来又马上倒在了地上。 “喂!起来啦……地上很脏的!”雒草费劲地把陆叶从地上拉了起来。而陆叶毫不领情地又一次躺在地上。 “大姐……你轻点好不好?我摔得很痛诶……”陆叶在n次摔到地上后终于忍不住冒出了一句话。 “哪个要你摔了!明明你自己往下倒好不好!” 几秒中后,陆叶猛然站了起来,晃晃悠悠地走进了厕所。过了一会儿又走到原来的地方一屁股坐了下来,然后再整个人躺了下去。雒草在一边郁闷地看着陆叶,无奈地叹了口气。 折腾了半天,陆叶似乎正常了点。雒草便连拉带拖地拽着陆叶,向学校某处隐蔽的阁楼走去(毕竟两个人坐在人来人往的地方,虽然天色暗得让人无法看清,但也显得嚣张了点)。 “桃子、桃子……” “桃你个头啊……等下回来拿。”雒草拽着陆叶一脸气愤地向前走去。好不容易总算到达了目的地。 “诶诶……给我醒醒……” “睡觉……”陆叶跟个小孩子一样嘟嚷道。 “乖哈……不吵了……睡觉哈……”雒草忽然觉得自己在哄一个超龄儿童睡觉。 “恩……” 没过多久,陆叶又醒了过来:“诶……” “干吗?” “那个……”陆叶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 “什么啊?” “嗯……” “说啊……” “我……喜……欢……你……” 雒草顿时愣住了,她也没有想到陆叶会在这个时候说出这种话。上一秒,四周的一切都陷入了寂静。而下一刻,陆叶什么也不在乎了,他把脸凑近雒草的脸颊。而此时雒草的双眼紧闭,脸上因为光线昏暗而分不清是何种表情。陆叶似乎听到了雒草的心跳声,那么的强烈,却不知道是否真实。也许他们现在什么都不需要知道了…… “那个……昨天晚上……”次日,陆叶问道。 “啊……什么都没有哈……”雒草一脸尴尬地说道。 “真的啊……我怎么记得昨天……” “鬼啊……绝对不是!”雒草红着脸逃走了,留下陆叶仍站在原地思索着:“不对……应该是……” 寂寞的明月 西蜀边陲,虽风俗与中土大为不同,但与中土交流多了,久而久之,在小寨最热闹之处客栈便也出现了。 江小七和六月现在身处的,就是这么一家客栈,名字也很简单,叫“水族客栈”。 客栈建在一小溪边,别有一番江南水乡的感觉,不过老板和伙计却都是本地族人。 夜深人静,热闹了一天的小寨在*时分,也渐渐沉静了下来。 水族客栈不大,只有两层,而今晚似乎只有江小七和六月二人留宿。看来这里虽热闹,但眼下时节,天下纷纷大乱,并无几中土商人前来。而本地族人,一般却是不住店的。 江小七在房间里躺了会,许久没在这客栈里睡了,反而有些不习惯。不知不觉,已是深夜,他却仍没睡意,而隔壁六月的房间却是安静异常,或许累了一天的六月,该是睡了。 望着仍是昏迷的玲珑,心中不由有些激动。或许她永远不会醒来,或许就在明天吧…… 江小七走到小溪旁,月光清辉,如霜如雪,幽幽然洒下,落在他身上。 悠悠尘世,众生沉睡,四野静无一人。只有那远方草丛中,传来低地虫鸣声,声声凄凉。 忽然间,往事如潮,泛上心头。 一刹那,那是多久时间? 生死边缘,你会想起什么? 那一场深山的潇潇夜雨,那个苍白身影落入怀中。 恍惚间,原来看到从前。 “呵呵!” 一声爽朗的笑声,悠悠传来。 清清小溪,波光粼粼,盈盈笑意,风声轻轻…… “公子,那望着这小溪为何会发呆啊?”只见是六月,脸上笑意更浓,仿佛是从内心散发出的媚意,眼波如水,如潮水涌来。 七公子仍是不语。 六月抬起头,望着天际那轮明月,也默默出神。她的美丽,在月光下如皎洁绽放的花。 夜色正好, 晚风清扬。 面队面的两人,突然沉默了下来。 七公子心中乱作一团,万千思绪在脑海中纷至杳来,在一片杂乱汹涌潮水中,仿佛有一个声音大声呼喊: 玲珑。 瞬间,他从头直冷到脚,冷了血,冷了心。 六月静静望着面前这个男子,将他脸上神情变化,一一看在眼中。起初迷惑,继而迷惘,也许还有一丝惊慌,最终变得冷漠下来。 只是她眼中柔情,却不曾稍减半分,依旧低声道:“我要走了……” 七公子暗暗握紧自己的双手,用力呼吸,让自己的冷漠不要瞬间崩溃。 只是……只是…… 只是他又如何能冷漠面对这个女子? “你这又是……”他低低道。 “要走了,虽然心中还是会记挂着你。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可是,终究是不可能的。” 她咬着唇,慢慢地重复着:“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然后,抬头! 转身,在寂寞的明月下,消失在天边夜色中。 每一个字都似利刃,落在他心头。 深深,凝望! 月色正凄凉,夜色正苍茫! 是什么在心中悄悄撕喉,是什么在胸膛*呼喊? 他不能,不能…… 此时,只剩他,孤独一人。 欲语泪先流…… 嫣然倾城 天空阴霾,乌云轻动,江小七微皱眉头,向前走着。与他相反,六月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兴致颇高,一路东张西望,眺望那远方,纵然是荒山古道,在她眼里,也仿佛是最美丽的风光一般。 这西蜀荒蛮之地,幅员广阔,地广人稀,只有一支异族世代生活在此,分为四个部族:地,水,火,风四族。 这四部族,世世代代生活在此,已经有了自己的语言,仅仅与中土商人等仍使用中土通用言语。虽然使用同一种语言,却有各自信仰。四大部族分别信仰青龙,白虎,朱雀,玄武。 多少年来,有彼此携手相欢之时,但也不乏彼此勾心斗角。漫长岁月,逐渐形成四大部族各据一方的局面。但在四族领土的中心处有一祭坛,祭坛里居住着一位大祭祀,管理着四大部族。祭坛在西蜀一带,实是有着崇高地位,在大部分部族人民眼中,祭坛里的大祭祀说的话,和伟大的神明说的话,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往昔四族争斗最激烈的时候,只要大祭祀发话,大战立刻停止。其实人们心中也知道,如此尊重大祭祀,大多是因为惧怕其强大的巫术。 而据说,大祭祀向来是很少接见外人的。 …… 不知道这个季节里,西蜀之地的天空是否一直如此晴朗,从古道出来以后,便是水族了。 在四族之中,只有水族与中土接壤,所以自然此处商旅颇多,贸易兴盛。 此刻天色刚刚变暗,街上行人依然不少,来来往往,周围嘈杂一片,中土语言与当地语言不时响起,与来时的古道上的冷清截然不同。 虽然中土商人,水族人是见多了的。可六月一身轻衣,毕竟与众不同,很快引起街上行人瞩目。即便如此,六月嘴角仍挂着一丝微笑。再加上江小七手中抱着满脸苍白的玲珑。虽是重伤在身,至今仍昏迷不醒,却又哪能遮盖得了她柔媚入骨的美丽。 江小七大感头痛,如此招人耳目,绝非他的本意,他寻思着如何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明日早早起身,前往祭坛。 只是,仿佛注定了他的想法无法实现,人群中走出二人,高大、粗鲁、虎背熊腰,还说着半生不熟、夹杂着地方特色的中土语言。 流氓甲:“呃,这个……姑娘不错嘛!” 六月嫣然一笑,用手轻拂面庞,道:“谢了。” 刹那间围观人群哗然一片。 那二人大喜,流氓乙更是敞开衣襟,露出一副好身材:“小妹妹,怎么样?跟我走吧!”而此时流氓甲已把目光投向玲珑。伸手欲…… “砰!砰!” 两声响,不是别的,而是两条身影飞了出去,撞到路边墙上。 围观众人目瞪口呆,七公子淡淡道:“走吧!”这言语不像是对六月说的,反而像是在示威。 六月微微一笑,跟了上去,走到江小七身边,突然亲了上去。 江小七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加快了脚步。 六月也不生气,高高兴兴跟在后面。 前世今生 天空等待流云,莉香等待完治,人鱼等待一个不灭的灵魂,但丁等待他心中永恒的贝阿德丽采。 我从无涯的黑暗中醒来,倾听凡世的春寒料峭,破碎的流年,点缀着某些莫名的美好。每一次,我从混噩无疆的黑暗中醒来时,我都会好奇地去遐想。无数次,我在希望中醒来却又在失望中继续沉睡。一千年的光阴实在太长,一千年的寂寞实在太难熬。 当千年来的第一缕阳光穿透我的瞳仁时,我知道我已经无可就药了,我的心彻底的被这个残雪下的城堡所征服,背面是脱臼的城墙,没有一点张扬,更无恢弘可言,前面是水面摇晃的幻影,碎花的伤逝,枯枝的孤傲,大雪降临。(谁是谁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中的转轮,前世的尘,今世的风,无穷无尽的哀伤的灵魂。)我爱上了它,这座颓废的城堡,我甘心在这坚守一生而老去。 月光的森然,白色的精灵,一切只是海市蜃楼。幻影。消纵即逝。 抬头望去,苍白色的天空落下片片雪花,朦胧的气息笼罩着我所能望见的视线里,远处有个灵魂向我慢慢靠近,我望向它,它却切切的退去,雪花不断从它身后落下来铺落了它留下的痕迹。在最远的远处(我所能顾及的范围),在地平线跌落的地,它停下了脚步,站在地平线上对我微笑,笑容干净却又诡异,清晰却又朦胧,笑声迷离,回荡在整个空旷的大地上。它问我,你快乐吗?你,快乐吗? 我沉默无语。 雪已经停了,枯枝上有着厚厚的积雪,在风的吹拂下会像扬花般飘落,美丽凄凉。 风吹起花瓣如同破碎的留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我命运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如果时光停滞,那么一定是这样的时刻,凄美痛楚绝望,因为我爱它,我坚守的城堡。我也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我只希望能这样好好待在它身边看着它,看尽今生,坚守它,坚守今生。 可惜在一个雪后的日子,她还是走了进来。当我看到那位跟我有着同样容颜的女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顿时感觉天昏地暗。我知道我的生命将在她手上终结。当她拔出剑,凝聚所有的灵力在剑上时,在她周围扬起雪花,飞速旋转,我没有惊讶,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任剑刺进我的胸口,血液喷涌而出,染红了整个大地,我听到大地的震动,如同天边沉闷而钝重的雷声。我知道这是我的宿命,只是伤心再也不能陪它到永远了。 我又看到了漫天的雪花在空中飞舞,我突然觉得身体像被抽空了一样,我慢慢接近地面,向大地拥抱亲吻。 今世,我没有见过冰海深处的寒冬,深不见光的深渊,你的笑容,雾霭般的忧伤,成了我生命的一切,我的放肆和破裂,你却那样纵容,焚烧了我所有的枷锁,你是我心里的神,唯一的神我要坚守它,哪怕牺牲我的生命…… 因为你的快乐,是我唯一的信仰。 前世的等待,今世的相遇,来世我要做个天真可爱的灵魂来为你快乐,不像今世以凄美来捍卫你…… 请你快乐,我的神。 女子荷行 荷行是寂寞的女子,如果问叙涯的话他一定这样回答。 沧桑了许久,二十岁的年轻女子眼角竟有了微微细纹。她开始用眼影,是深紫色,轻灵的眼眸里多了许多淡漠。如果世界可是蓦然停止,一切都可蔚然成诗。 宋荷行是个歌手,有着天籁般的嗓音,尤似梦呓般的浅吟低唱,在黑暗而又明亮的夜晚出现。*而庸俗的黑色裙装,站在简陋的舞台上,一遍遍的歌唱。 她生活在糜烂的黑暗里,不知前方有什么,是时间与现实的妥协,还是无尽的疲惫与痴狂。白天偶尔可以看见,一个背着值十块的大布包,穿着白色旧球鞋的女孩儿。干净的眼眸里闪着动人的乐章,嘴角轻轻向下,像是在等待着失约的男朋友。 荷行就是这样的女子,永远只能看见半个脸孔的女子。 欧叙涯是个干净的单身男子,永远是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脸上一尘不染,可以闻到好品质的剃须水的味道。他不会出席任何灯红酒绿的聚会。大学毕业不久,是个稳重的年轻人。这是老板的评价。 遇见宋荷行是在公交车站,她站在寂寞的广告牌下面。单薄的身影,脸上干净,无任何脂粉。一直低头,紧紧盯着自己的脚尖,仿若一切都与她无关。这样的女子在街上没有任何光彩。 沉默,慢慢的燃烧。欧叙涯,没有上回家的那班车。他一直跟着女孩儿,看着她走入一个狼狈的小酒吧后消失。欧叙涯要了一杯啤酒,品质低劣,他没有兴趣喝下。那个窄小的舞台上透落着杂乱的灯光。眯上眼,只看见那个深蓝的眼影下那双清澄的眼睛。即使换了这样的外表,仍然可以让人感觉到不谙世事的温柔。她在歌唱,执着,即使她知道没有谁在认真听她唱歌。 风风火火轰轰烈烈 我们的爱情像一场战争 我们没有流血却都已经牺牲 掩埋殉难的心跳 葬送一世英名 废墟上的鹰盘旋寻找残羹 夜空中的精灵注视游魂背景 忽然一阵钟声 穿透黑乌鸦的寂静 歌颂这壮烈 还是嘲笑这神圣 直到十二点,最后一场唱完。一直都是那首将爱,足足唱了十三遍。她换上白色的球鞋和长袖t恤,一路走向前。到了一个破旧的小区,荷行回头,抬头,问他,你跟我这么久想发现什么呢? 你是个寂寞的女子,对吗? 宋荷行,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不,我只是一个普通女子而已。甚至连名字都不需要知道。生活的全部只在于回忆而已,我是个唱歌的酒吧女,就是这样。不必好奇。 欧叙涯说,我可以*你的生活吗?让你有稳定的生活,不再寂寞。 宋荷行说,我不过是一个身影而已,没有人可以看清。我从不寂寞。 良辰好景,过眼云烟,偶然邂逅。欧叙涯依旧在高楼里的电梯中上上下下,宋荷行依旧用半边自己生活。只不过是男子欧叙涯遇见了女子宋荷行而已,不需要其他。谁说相遇就是奇迹。相遇就是相遇,没有必要有结果。 开始爱上你 “你真的很讨厌,讨厌到我不知不觉开始爱上你。”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雒草开始逼迫陆叶每天给她打电话。苦命的陆叶也只能默默地忍受着雒草的欺压行为(没办法,我这人没别的,就是人太好了),然而陆叶却不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金牛座的同志就是反应比较迟钝,所以可以理解。从某日起雒草喜欢拉着陆叶到处闲逛,陆叶开始觉得自己是不是已经被这个可恶的女人给当成了跟班的(陆:“md,我干吗要听那个女人的!导演不干了,我要罢工!”导:“少废话,小王、阿洛,这小子罢工,扁他!”)。 某日晚自习,雒草拉着陆叶再xxx风光带上兴致**滴散步(嘻嘻……明目张胆地从教室跑人)。 “诶诶诶~你不知道这种地方很容易被抢劫啊?”陆叶打着哈哈四处乱瞄着一对对的身影。 “嘻嘻~不是有你在么?” “哈……这么放心我啊?既然如此,我一定在第一时间跑路。” “……” “下面插播一条新闻:本市xxx风光带路段忽然发出惊天惨叫,现已造成十八辆汽车连环追尾,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暴力女,我跟你没完。”陆叶叫嚷着向后退。 “真的啊?”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不打女人,别逼我……”(陆叶:“导演!我要求加工资,给我买医疗保险。”) 经过n次的剧情重现,本次事件告一段落。 晚上回到寝室,陆叶开始纳闷:“我怕她干吗?”经过反复琢磨,陆叶最终觉得“不行,改天一定要算这笔帐。”然后在十分郁闷的情况下,陆叶渐渐睡去。 次日,陆叶一脸坏笑地陪雒草出去散步,雒草不由得感到心里发凉(废话~不看得你心里发凉我跟你姓~)。 “诶~” “干吗?”陆叶笑*地望着雒草。 “没……” 陆叶仍旧一脸不盯得你发毛跟你姓滴表情。雒草忍耐了半天最终挥出了致命的一拳(表想歪了~)。两声闷响后,陆叶的左眼和右眼出现了对称的图形。 陆叶颤抖着爬了起来,摇了摇头神情恍惚地望着雒草(md~不管了~我不整蠢你我跟你姓!)。 终于某天,机会来了…… 白日梦 蝶披着黄昏撒下的金粉来到我的窗口,白日被淋湿了的梦依然伫立在窗头。看着云朵被夕阳染红了的时候,是否还在为幸福的憧憬疯狂的追求。时间还在为空洞的遐想倒流,那牵扯我心的白日梦啊,何时才能不阻止我向前走? 风在我的头上驾凌,恍惚的神情,牵走了我的心。向往未来的美丽,痛弃过去的回忆,现在是否还在为梦而沉寂。思想的真理,早已被胡乱的心遗弃。 浸在梦幻般的世界里,一切都变的如此神奇。那时的美丽,就是命运掌握在我手里,一切的一切都因我是主角而变的完美不可挑剔:凛冽的寒风可以吹出温暖的空气,雨水可以为我淅淅呖呖地下个不停,荒野郊外总出现生命的奇迹……我如痴如画陶醉在这美丽的情景里,随时变换着自己的心情。那复杂的内心,早已不是件单纯的外衣,总是在随意的转个不停。 花朵凋零的痛楚,蔓延了一条条的乡间小路。踏过这片土地留下的孤独,是否会因蝴蝶的到来而消除?我的寂寞与无辜,只有交给梦编织的小路。我何时不曾想过,自己也能笑傲江湖。 魂不守舍的梦生活,让我觉得自己在走末路。肆意畅想的心路,何时才能不孤独?空洞虚无的梦,似乎找不到归途,心虚掩盖不了无助,麻木虚无的险途,告诉我不在走白日梦覆盖的路。 七公子 风声萧萧,古道萧索,孤独的向前延伸。 是谁,在黑暗中悄悄叹息? 是谁,在夜色中敞开心扉? 明亮的眼眸里,闪烁的又是谁的身影? 夜色渐冷,仿佛整个大地,都是这般冷漠而无情。 回到昌合城内,原本沉睡的城内顿时欢呼雀跃。只有他,满是忧伤,满是踌躇。 城主亲自接见了江小七,但从他摇晃的眼神中和手上抱着的那位玲珑姑娘,看到了一丝不安。但还是问道:“大侠,降妖归来,为何这般?” 此时,似乎一切都那么安静,只有七公子滑过脸颊落地的泪水…… 剑光如血,伤了有是谁的心? 是谁在双眼朦胧? 江小七和城主沉默了很久后,道:“我听说离我们城这不远的菩提寺的主持道行了得,能使人起死回生,公子带上这位姑娘去试试,或许……”有救二字,城主还没说出口,江小七已经转身离去。但耳边回荡这:“谢谢,谢谢……”悲凉中透这一丝希望。 已经是深夜,但城内却十分喧嚣。无数居民的雀跃,突然眼前一亮。 她衣襟无风飘动,远远看去,连她的身影也隐若浮萍,飘摇不定,单薄而不经风雨。不是六月又是谁呢? “七公子,今夜听小二说您降妖归来,我……我在这已等候多时了……”六月此时望见七公子手上抱着的白衣女子,怔了一下,但脸上仍保持那淡淡的微笑,看上去没有丝毫尘世的味道。 七公子身影动了动,冷淡而微带疲倦道:“她叫玲珑,降妖之时,不慎被伤,仍昏迷不醒……”刚才那血雨腥风本可千言万语,可是面对六月,说出口的却只有这短短几句。 六月微微低下头,欲言又止。 七公子抱着玲珑进了这城内最大的玉来客栈,上了楼,渐渐隐去。 六月凝望着这男子,那个在月光与阴隐处交界的男子,他脸上表情那般复杂,但那身影分明就在眼前,梦中不知想过多少次的身影。 放下玲珑的七公子,走到这客栈最优美的望月台上,眺望远方无尽的黑暗。 七公子面色漠然。但突然看到,那双眼睛因倒影月光而显得光芒闪烁,那身影,如仙子一般。 是六月,七公子身子震了震。 六月还站在那,沉默如许,晚风吹过,她那身轻衣随风飘动。 “你,好像瘦了……”七公子终于轻声道。 六月脸上掠过一丝惊愕,但随即而来的,便是欢喜。她如霜如雪一般白皙的脸上,涌出淡淡晕红。 就算没有明天,就算前方黑暗,只要此刻温暖…… 七公子与六月谈了许久。 夜色更深,月儿西沉。 两人并肩站在这望月台上,一起眺望远方。 温柔,是风吹在脸上的感觉! 一个时辰如此流逝,“明日我还要去菩提寺,还是早点休息吧。”七公子话间,仿佛在犹豫,似乎在挣扎。 “我陪你!”六月忍不住脱口而出。 这几个字,是飘荡在晚风中的话语,围绕着他,然后如石子,一颗颗冲入心田。 七公子苍白的脸上,还挂着那僵硬的微笑,在月光下,直到,他无声地流下一滴泪,转身道:“好吧,明早见……” “好吧。” 远处满山的竹子,在月光下,沙沙作响。 想法,不能肆意修饰,颠倒乾坤。否则,会给神话抹黑的! 白纸·白裙·白钢琴 那是很小的时候,究竟是多少岁到底说不清了。 那时的家里总是能在各处找到散落的彩色笔,有些笔套早就弄丢了,以致笔头成一种干枯的颜色,于是,小心翼翼地挽起袖子,费劲地搬来奶奶扯菜用的小木凳搁在厕所的水池边,然后规规矩矩像个小妇人似的踮起脚来动作,把水龙头打到水断线那会,把水彩笔粗粗的芯子弄出来,在两头滴上好几滴水,水渗进去,颜色便会深下来,待整根笔芯都渗透了,就在装进去,满心欢喜地拾来画纸图画,小手早已染得花花绿绿的。那时,白白的画纸最后都密不透风地被我涂成了彩色,画纸上,唱出五颜六色音符的带着大红花的机器人,用彩色砖砌成的我的家,神采飞扬的黄皮肤的爸爸妈妈。那时认为,画卷上的白色是种致命的缺陷,所以,不留余地。 那时,喜欢一个人在密闭的小房间里自己为自己报幕,然后穿爸爸从广州带回来的昂贵的白色公主裙在灰尘四扬的地板上跳不知名不知源的舞蹈,对着一张硕大的落地镜子摆出自认为高贵而矜持的姿势。最爱的是转圈圈,裙子会神奇般的如同雪白的波浪一样摆起来,摆到很高的时候就一股脑的坐下,让白裙子展成一朵晶莹纯净的花,自己就成了那不可一世的花仙子,美好。那时认为,只要穿上花白的裙子就一定是公主或者是仙女,美丽异常,所以,到哪里都要穿白裙子,那是一种骨子里萌发的信念。 那时,看见电视里一个穿笔直黑西装的哥哥坐在一个纯白色的庞然大物前,把双手放在它的背后就有一串灵动的乐音响起,仿佛感觉到一种神迹正在等我去敲开那绝妙无穷的面纱,于是静静的看着荧幕,镜头很缓慢地转向那双手所处的位置,我越发感觉到了一种安然的窒息感,喉咙里憋着很大一口气,如同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正在被揭晓,然后!我看见了一排排列有序的黑白键,他的手就那么有力而异常肯定地敲打着键盘,快速地。那时,我深深记住了那个庞然大物的模样,俯视时是一个棱角柔和的三角形,带着一条黑白相错的键,连同它的颜色,白色,干净利落的白。 那是后来的后来,我的画纸上只剩下了黑色的结构线条和僵硬的块面,以及大片的空白,高考将近,建筑设计的梦把我幼时绚烂缤纷的画风简化成了这般色泽明朗的头手画风格,“特长生”的名号给我的画卷遗留下了大片的空白,然而,思维中,那片自由思考遐想雕琢的空白却被高考的压力侵蚀殆尽。 那是后来的后来,被一张自己穿着长得拖地的公主裙在一个人山人海的广场上跳舞照片吓住了,连同额上那一点绯红的口红印,样子那般拙劣。于是,不再穿那样白的裙子,跳那样可笑的舞蹈。 那是后来的后来,一架洁白胜雪的钢琴移居我家,我开始在妈妈严厉的管教下每天练习枯燥乏味的练习曲,那些音符没有生命,满含一腔悲伤浅吟出此时那时白色的曲调…… p.s?突然发现假期过半,逼自己来完成作业来了~老大~交差~质量不保证:)! 你的手 镜头1 零乱的房间,檀木书桌上,未喝完的咖啡,仍然热着。 公寓的地板嘎嘎作响,窗外,汽车经过的声音时不时传来,繁华。 昏暗的灯光,在墙上,映出孤单的影子,几星期未剃胡子的阿诺雷德在房间,踱步,嘴中的烟头,正燃着。 娜佳芙的信多久没有寄来了?几天?几个月?还是几年?也许……更久。哎,这该死的上帝! 房里,弥漫着浓厚的烟味。嘴边,烟头仍在燃着。 亲爱的娜芙(娜佳芙的昵称),现在还好吗?还是那一身绿色长裙吗?配上了红色蕾丝的宽边帽么?手还是那样温暖?么? 疲惫不堪的诺德(阿诺雷德的昵称)喝着已经凉了的剩余咖啡,猛烈燃烧的烟在咳嗽声中无声的从诺德耳边滑落。 天啊!我的烟,该死的感冒。亲爱的……我想到你柔软的手了,它定会在清晨给我一个亲吻,做出那最美的早点。噢,亲爱的,我想握住你的手,可是,你在哪呢? 镜头2 整洁的房间中,清香,镂空花纹的餐桌上,新鲜的面包,香醇的牛奶,加上,一束淡雅的雏菊。乡村姑娘娜佳芙的早晨就是这么美好。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撒进娜芙的小屋,一滴牛奶一滴泪,悄然坠下,绿色长裙上,两个点迹。 哎,亲爱的,又是一个早晨,现在你在哪?改了地址么?怎么信怎么也寄不到呢?房间一定很乱吧。巴黎的天气很冷?吧,是不是感冒了呢? 两个邻家小孩,哼着乡间小曲,奔向娜芙,绿色长裙,瞬间包围他们。 诺德,太阳出来了,嘉丽尔和卢西(前面提到的那两个邻家小孩)又长高了呢!天天缠着我问:诺德叔叔呢?叔叔哪里去了?真是伤透我的脑筋。呵,阳光真温暖啊,就像你温暖结实的手一样,现在要是呢握住你的手该多好啊! 镜头3 香榭丽大道。 雪花纷飞。 寒风凛冽。 黑色,旧风衣,离家前的旧皮帽,一根烟,似有似无的,燃着。烟雾,一圈一圈。 一片雪花飘落,鼻尖。 什么时候才能再见? 棕色头发,宽边礼帽,一朵羽毛,轻扬。粉红长裙,白色披肩,温暖,蔓延。 雪花,融化。 妇人手中,精致的手工包打开,一枚钱币,滑落,菊花般,微笑,俯身,指尖触碰的瞬间,停止。 一片雪花飘落。诺德的手,一只握着妇人掉落的钱币的手。 宽边礼帽掉落和娜芙的泪一同。 这一刻,亲爱的,让我握住你的手。 玲珑 江小七继续前行,但见树木高直,枝叶繁茂,遮挡住月光,林中一片昏暗。走着走着,四周一片寂静,林子深处,仿佛还飘去了一层轻纱般的薄雾。 “小心。” 只见一女子一身雪白衣裳,腰间挂着一只小铃铛,双手抱着一精致琵琶。此刻她脸上似笑非笑,轻声道:“真巧,江小七,七公子。” 听到七公子几字,江小七不由一颤,那声音有种轻蔑,有种不安。但江小七仍点点头,表示认同。此时两人都祭出各自法宝。 一道月光,如黑暗中的一道光束,一道霜华,轻轻照下,映着那雾气,婉转飘荡。黑暗中走出一女子,身着水绿椤衣,向他们淡淡望来。 江小七和玲珑此刻都屏住呼吸。 “你们可是来杀我的吗?”她幽幽地问。 江小七镇定心志,大喝:“你可就是那三尾妖狐?” 她不想回答,只是眉头一皱,仿佛哀愁,便又抬头望月。 “便是我了。”脸上掠过一丝无奈。 江小七沉下脸来,手中紧握山河扇。反观玲珑,鬓边,有几丝秀发,被风儿吹乱,但脸上依旧是那淡淡的微笑。 江小七一吼,手握山河扇,面上红芒连闪,片刻间脸色便要滴出血来。 “嘭!” 整个世界,仿佛突然静止。 不,又突然开始摇晃。 原本寂静的森林,刮起了大风。妖狐一闪,几乎就在她身影消失的,两块巨石轰然对撞,化作散石落入地上。 一阵掌声,“山河扇果然厉害。”那妖狐轻蔑一笑。 话音未落,无数或大或小的石块缓缓浮上半空中,看去竟是无比壮观。 此时妖狐眉头紧皱,想必是低估了江小七。突然面色一冷,同时身子在空中穿梭,一时间,巨石如雨,对撞轰鸣不绝于耳。无数巨石,只为追逐那道绿光。 只是那绿光如鬼魅,往往能从缝隙间从容逃过,竟也未伤一丝一毫。 终于,玲珑出手了。 只见玉手轻轻一拨,那妖狐似乎震了震。但似乎并未伤到。 此时玲珑和妖狐都是一怔。 玲珑大概在感叹妖狐道行之高,刚才那突然的一击,居然未伤妖狐丝毫。 那妖狐也不轻松,光是对付江小七已有些吃力,现在又来了高手想助,想必不出奇招胜算不大。 突然,妖狐向江小七冲去,七公子连忙闪躲,却发现只是一幻象,而此时,妖狐真正却在向玲珑发起攻击。 或许事出突然,只见玲珑嘴边微微带血丝,想必定是被伤到了。江小七,马上收回目光准备迎接下一波的进攻,二人于是更小心了。 幸好,玲珑最擅长的就是轻功,否则定遭重创。 或许是刚才的伤激怒了玲珑,此时玲珑冲了上去,把七公子一人晾在一旁。 玲珑道行也不低,如果不是刚才的奇袭,未必能伤到她。此时玲珑正和妖狐斗得厉害,连七公子都不好插手,生怕误伤。 琵琶一响,声音如利剑一般直刺妖狐。这乐音是无法躲过的,妖狐只得拼命阻挡。虽然如此,玲珑却也无法给妖狐真正的打击,倒是弦已断了一根。 妖狐这面,虽是处处挨打,实则在等待时机,准备发出致命一击。 果然,在玲珑弹得正酣时,妖狐突然冲了过来。玲珑有了上次的教训,似乎也已料到。突然,将琵琶倒转,使出绝学“反弹琵琶”。一时间,白光和青光交织在一处,煞是美丽。 只听一声巨响,玲珑飞来出来。妖狐似乎也受到重创,现出了原形。 七公子飞身将玲珑接住。七公子心头,在那一瞬间,忽地一阵恍惚:隐隐约约的,仿佛有个白衣女子,在这青天之下,对着自己微笑。只是笑容,不知怎的,竟然有些模糊。 时光,在这一瞬间,时间似乎突然慢了下来。 七公子望着受了伤了玲珑,莫名的*涌上,似乎全身充满了力量。 “铮!” 山河扇,似乎有了灵性,和主人一同愤怒了起来。 狐媚 天际,又是一道雷鸣响过, 有谁知道,他沉沦的痛苦…… 天际,又是一声惊雷。 此时已是*,江小七看着前方树木渐渐茂盛,心中一嘀咕,估计那十里峒就快要到了。当下整顿行装,就要踏入这危险之地,就在此时,旁边十丈出外,传来一声微带惊惶之意的轻呼: “哎哟!” 江小七一怔,立刻转眼看去,只见一女子即将被什么怪物所抓。 定睛一看,原来是只三百年的三尾妖狐。 当下国泰民安,这三百年修行的妖狐,恐怕这世上难找出几只,却偏偏让江小七碰上了。自然免不了一场恶战。 七公子,绝非浪得虚名。此时双手一抬,手中山河扇为之一震,顿时风起云涌。 只是那妖狐似乎没什么大的反应,看了他一眼,轻移脚步,顿时飞出数丈,消失不见。此时,江小七不免想到了玲珑,不知她身在何处? 回头看去,倒在草丛中的那个女子似乎仍未清醒。江小七走了过去,轻轻摇了摇,她缓缓睁开了眼。 她的眼是媚的,她的唇是柔的,她的鼻是巧的,她的眉是婉约的,她的容颜,像是要流淌过来将你拥抱的温柔水波,让你沉醉。 那女子轻声道:“我叫六月,谢谢大侠救命之恩。” 古老的森林里越发寂静了,冷冷的风中,仿佛有谁在那遥远的天边,悄悄叹息…… 江小七知道,在这森林里,自身都难保,若带上个柔弱姑娘一同降妖,恐怕。 六月似乎也看出了他的心思,尴尬一笑,道:“公子有降妖大任,小女子自当一人回去便是,只是在这人生地不熟,今后还需公子多多照顾。” 七公子叹曰:“在下何尝不也初来此地呢?” 六月一时不语。 七公子站了起来,道:“你先去城中最大的玉来客栈吧,咱们有缘再会。” 说到这江小七脸上不免带有一丝忧伤,因为这生死难料…… 再回头望去,六月已走远。 夜色更深,风过林梢,此刻单薄的身影看去仿佛有些孤单,却又那么倔强。 最后的割舍 百步之内,一箭穿心,就是一见钟情。 千里之外,一望无际,或许一劳永逸。 一时兴起,七公子,微微叹息。 “……” 就在江小七仍在回忆昨晚之事时,突然前方街道传来一阵震天巨响的敲锣声。接着便看到周围民众纷纷加快脚步,向前头一处跑去,间中还听到几人边走边谈:“快走吧,城主召集要讲话了。” “我看就是那事吧?” “是啊,听说昨夜城主和里保长他们商量了整整一夜,不知道有没商量出个法子?” “希望有法子吧,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 …… 江小七听在耳中,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便也随着人流向前走去。 看见人来的差不多了,石台上的年长者站了起来,顿时台下也安静了下来。 “诸位,今日召集大家来,想必大家也知道所谓何事吧。自从三个月前,那妖孽在本城外十里外的‘十里峒’住下,从此便不断骚扰本城。虽然城内守卫森严,但城外百姓……” 说到这,不少人破口大骂。 顿了顿,城主继续道:“老夫身为城主,却不能保一城平安,实在惭愧。昨夜与里保长商议,以为这妖孽非同一般,不如张贴告示,请高人前来收服。至于费用嘛,还要请诸位鼎力支持。” 台下民众大呼同意。此时,一秀才从怀中取出一张白纸,上边似有字迹,走下石台,将其贴在一旁砖墙上。 江小七迟疑了一下,本有心做善事,但这妖孽怕是厉害的很,自己不知…… 他这厢正在迟疑,旁边的百姓突然一阵哗然,忙抬头看去,登时一惊。只见一白色身影飘过。 明眸如水,盈盈眼波,像是流动一般,动人心魄。 像汹涌不休的洪水冲垮了所有阻碍,世间的一切纵然可以消失,此时此刻那白色的身影 ----怎可以放弃? 怎可以舍弃? 只见她大步向前,如烟如尘,走到那面墙前,仔细看过告示后,二话不说,居然就扯了下来。 周围人都盯着她看,似乎满是惊讶。这时城主等人走来,小心翼翼道:“这位……姑娘,那妖孽可是十分厉害的,搞不好还会有性命危险,你可想好?” 玲珑莞尔:“放心吧。” 说罢,身形一闪,顿时尘土飞扬,人已是消失不见。 众人立刻欢呼,江小七却站在人群中,皱起眉头。刚才那一闪恐怕连江小七也做不到,看样子,那玲珑的修行比起江小七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江小七也没闲着,随便打探了一下,便得知十里峒的大致消息。于是起身前往。 似箫非箫 江小七打了个寒颤,忽听山谷中幽幽传来一阵乐音。 这声音似箫非箫,似琴非琴,如松涛呜咽,若姣花飘零,一声一声牵人肺腑。江小七不觉痴痴前往。一忽儿惊鸿照影,飞流云散,那乐音却没了。 路转溪桥,月下有一精舍,遂扣门。 开门乃一白发老者。 老者素衣如水,仿佛飘在空中似的。 未等江小七开口,老者已经*而去,背后留下一扇,乃山河扇也。且有一书置其旁。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若想逆天,先找三千年古井。” 其实江小七不想逆天,但又忍不住好奇,再加之,手中有这异宝,虽说并没有传说中那般呼风唤雨,但风声水起却还是做的到的,如此行走江湖又有何难。 多年来,江小七四处打探三千年古井一事,还未得一丝头绪,不免有些心烦。这天夜里,独自一人低头走在昌合城内。 突然前方三五成群围住一女子,江小七侠气一涌而上,大吼一声:“前方何人,敢在此撒野?” 那群家伙瞧了瞧,道:“呦,敢问何方神圣?” “在下江小七是也!”说着,嘴边带这一丝轻蔑。 “当真是他?”此时那伙人乱做一团。突然就散了,想必江小七绝非浪得虚名。 江小七走上前,笑曰:“敢问姑娘芳名?”此时此刻,她眼波盈盈,清丽无比,竟连这夜色也温柔了一般。 “玲珑。”凄凉一笑,目光迷离,月光下的身影,萧索而美丽。 未等江小七回过神来,那姑娘已是走远,再追上去恐怕不妥。 夜色凉如水,寒意渐入骨…… 这一夜,江小七无法如睡,心中几分疑惑,几分迷茫,几分欣喜。